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星期一)9時至20時10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星期一)9時至20時1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俊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53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段宜康 紀國棟 邱文彥 張慶忠 周倪安 李俊俋 吳育昇 姚文智 陳其邁 盧嘉辰 邱議瑩 林滄敏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黃偉哲 顏寬恒 楊應雄 許添財 李桐豪 賴振昌 江啟臣 廖正井 官碧玲 邱志偉 楊瓊瓔 陳明文 王惠美 何欣純 盧秀燕 劉櫂豪 林鴻池 尤美女 簡東明 呂玉玲 廖國棟 蘇清泉 羅明才 陳怡潔
    委員列席24人
    請假委員:陳超明 鄭天財
    委員請假2人
    主 席:吳召集委員育昇
    專門委員:藍維宗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林佩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戶籍法」部分: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戶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姓名條例」部分: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姓名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蔡煌瑯等19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6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經委員江啟臣、李俊俋說明提案要旨,並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報告及說明;委員段宜康、李俊俋、邱文彥、周倪安、盧嘉辰、許添財、尤美女、姚文智、陳其邁、劉櫂豪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李貴敏、吳育昇、張慶忠、林滄敏、邱議瑩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並請內政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戶籍法」部分,各案併案審查,審查結果:
    (一)第五條之一,除將第一項「指置於戶政機關之現戶戶籍資料」文字修正為「指現戶戶籍資料」外,其餘文字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第十七條,除將第二項「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亦同。」文字修正為「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外,其餘文字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三)第三十四條之一,除將「但本人未成年時」文字修正為「但本人未婚未成年時」外,其餘文字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四)第四條、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八條之一、第四十八條之二、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五條之一、第六十六條、第六十六條之一、第六十九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五)第八十三條,維持現行法條文。
    (六)以上各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育昇於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四、「姓名條例」部分,各案併案審查,審查結果:
    (一)第一條,除將第一項文字依委員李俊俋等17人提案同案第一項修正通過外,其餘文字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第二條至第十七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三)以上各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育昇於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臨時提案
    婦女團體自1970年代即積極推動從母姓,而在2007年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一改過去法律預設父姓,由父母約定子女稱姓,又於2010年通過民法1059條之修正,使成年子女得自行變更從父姓或從母姓。惟目前於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中,僅能得知2007至今父母雙方約定從母姓之比例從未超出2%,而成年子女變更稱姓則無統計可稽。性別實質平等政策之研擬須以社會事實為基礎,爰此,請內政部戶政司研擬於2015年度進行登記或變更登記從父姓或從母姓之性別統計、問卷施作、性別平等之相關研究,作為往後研擬性別平權政策方向之立基。
    提案人:李俊俋 邱文彥 邱議瑩 段宜康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 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 二、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22)日與24日都是審查陸委會與海基會的預算,我們就採綜合報告與詢答的方式,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就照這樣處理。
    首先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報告。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很榮幸應邀前來大院,報告本會業務概況與明(104)年度之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承蒙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本會的支持,特在此表達感謝,以下謹提簡要口頭報告,尚祈指教。
    壹、前言
    六年多來,政府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與大陸方面簽署21項協議,為兩岸交流秩序建立明確的規範,進一步保障民眾的福祉與權益,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貳、103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計畫實施成效
    本會103年度法定預算數9億8,004萬元,截至1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9億581萬2,000元,累計支用數7億9,453萬4,000元,執行率為87.72%。謹就重要工作成果臚列如下:
    一、推動兩岸官方常態互動機制,續推福國利民的協商議題
    政府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秉持「對等、尊嚴、互惠」,以及「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推展兩岸互動與協商。今(103)年溝通協商成效包括:
    (一)推動兩岸官方互動正常化:今年2月本人應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邀請,為兩岸分治65年以來第一次以現任政府官員身分登陸訪問,雙方主管兩岸事務機關首長首次正式會晤,並互稱官職銜,是兩岸關係發展歷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則應本人邀請於6月訪臺;此外,今年11月於APEC會議後舉行「王張會」,並獲致積極推動兩岸貨貿協議、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後續協商議題、授權海基會及海協會就陸客來臺中轉進行商談、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及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共同研究準備工作、加強兩岸食品安全交流合作,以及持續推動兩岸文化、教育、科技及青年交流等成果。藉由主管兩岸事務機關負責人定期互訪,就彼此關切議題交換意見,增進雙方瞭解與深化互信,對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具有重要意涵。
    (二)舉行「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今年2月海基會與海協會於臺北舉行「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與「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並已於3月6日由行政院函送大院備查在案,未來生效後可望提高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
    (三)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協商:本議題商談迄今,雙方已進行7次業務溝通,並已達成相當共識,協議文本架構初步整合,雙方也同意辦事機構具有通報及人道探視的功能,提供人民實質服務。
    (四)積極推動兩岸經貿協商:持續推動ECFA後續工作,擴大早期收穫計畫成效,加快後續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等協議之協商;落實並持續推動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產業合作等經濟合作事項,促進兩岸經貿良性互動與發展。
    二、檢討兩岸交流規範,以符合交流趨勢需要
    因應兩岸關係發展及交流呈現新的互動情勢,就兩岸交流趨勢需要及交流秩序維護,檢討研修相關規範,包括:
    (一)推動兩岸條例暨相關法令檢視及修正:配合馬總統「黃金十年.和平兩岸」政策,以及兩岸交流趨勢,本會於前(101)年開始通盤檢討兩岸條例暨相關法令,以建構穩固的法制基礎,爭取兩岸人民最大的福祉。截至今年11月底,在法律案部分,除配合強化兩岸協議監督機制,以及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政策擬定專法草案送請大院審議外,並陸續提出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包括:陸生納健保(兩岸條例第22條)、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第17條)、大陸地區人民強制出境及收容(第18條、18條之1、第18條之2及第87條之1)、收養(第65條)等條文,均已送請大院審議。此外,同時配合兩岸政策修正兩岸條例授權子法,截至目前為止,已會同相關機關修正發布52個法規命令。
    (二)增進大陸人士來臺交流便利性與完善管理,並推動兩岸人員往來機制常態化:近年來大陸人士來臺交流態樣更趨多元,為配合兩岸交流趨勢發展,並因應大陸人士來臺交流實務需求,本會已會同內政部檢討、簡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短期交流之申請事由,並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整併兩岸人員往來相關交流法規,期透過「法規整併」、「事由簡化」、「程序便捷」、「安全管理」等不同面向,交流更為便捷、友善的環境,以符合整體交流發展之趨勢;修正後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業於今年1月1日發布施行,本會將持續會同內政部及相關部會,適時針對各項實施情形進行通盤檢視,並為必要調整。
  • (三)兩岸金融交流往來成效

    1.外匯指定銀行(DBU)於去(102)年2月6日正式開辦人民幣業務,截至今年10月底,DBU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人民幣存款餘額合計人民幣3,005億1,500萬元。
    2.銀行業部分,截至今年10月底,金管會已核准13家國內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分(支)行及子銀行,其中16家分行、7家支行及1家子行已開業,並已收購1家子行,另設有4家辦事處;另陸銀在臺部分已有3家分行開業,並設有1家辦事處。
    3.證券期貨業部分,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11家證券商赴中國大陸設立23處辦事處,1家投信事業赴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並核准5家投信事業赴大陸地區參股設立基金管理公司。
    4.保險業部分,金管會已核准10家國內保險業及2家保險經紀人公司赴大陸地區參股投資,其中6家保險業者、2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已獲大陸核准營業,另並設有14處代表人辦事處。
    (四)穩健推動陸生來臺就學政策:為營造陸生來臺就學與生活友善環境,促進兩岸青年學生互動與認識,教育部及本會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持續檢討陸生來臺就學措施,如放寬陸生得擔任與學習相關的研究或教學助理,以符陸生在臺學習之實際需求;基於公平性與人道關懷考量,本會推動陸生比照外籍生納入健保,兩岸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已於前年10月11日送請大院審議,並於今年9月24日經內政、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完竣,併附帶決議送院會黨團協商,現已排入院會討論議程。
    (五)保障大陸配偶權益:為落實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權益衡平政策,本會業參照外籍配偶制度,擬具兩岸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為4年至8年,修正草案已於前年11月14日送請大院審議,期在法律上給予大陸配偶公平對待的保障。
  • 持續落實協議內容,檢討協議執行成果

  • 三、持續落實協議內容,檢討協議執行成果
    持續落實已簽署的協議內容,維護兩岸交流秩序,以提升交流內涵與品質。包括:
    (一)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兩岸兩會於今年2月20至21日在大陸湖南長沙舉行第2次會議,雙方共同檢視兩會所簽署重點協議的執行情形,包括空運、海運、醫藥衛生合作、共同打擊犯罪、金融協議等協議,並針對我方關注之陸客來臺中轉、海運快遞作業、罪贓返還、臺灣加工畜禽產品向陸輸出、輸陸鮮果檢疫檢驗之快速便捷通關、藥品研發合作等22項議題,取得階段性成果,有效強化兩岸協議落實執行,並擴大兩岸已簽署協議之效益。
    (二)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今年7月18日宣布增加開放第四批陸客自由行10個城市,並於8月18日啟動,迄今累計開放陸客自由行城市共計36個。另外,每日來臺自由行人數配額上限,於4月16日由3,000人調整為4,000人。
    (三)兩岸核電安全合作方面:「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生效後,迄今年11月底,兩岸核電安全主管機關依據協議內容,已分別舉行4次工作組會議、3次業務工作交流會議、3次專題研討會,及每季緊急應變通聯傳真測試9次,建立核電安全資訊交流及事故通報聯繫預警機制,有助提升兩岸核電運轉安全,保障兩岸人民福祉。
    (四)落實兩岸直航:今年1月8日兩會以換文方式確認「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修正文件七」,兩岸定期客運航班由每週670班增至每週828班;又於11月6日兩會以換文方式確認上開「補充協議修正文件八」,增加客運航班數至每週840班。
    (五)落實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依大陸海關統計,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累計至今年10月大陸自臺灣進口獲減免關稅約20.7億美元。另,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屬於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中核准陸資來臺投資件數為129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約1.83億美元;我方核准赴中國大陸投資涉ECFA服務業早收項目計457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約6.5億美元。
    (六)深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迄今年11月底,我方相關機關與大陸地區進行交換犯罪情資,合計破獲132案,包含詐欺、擄人勒贖、毒品、殺人、強盜及侵占洗錢等案件,逮捕嫌犯6,615人;其中包括52起詐欺案件,逮捕嫌犯5,528人,有效降低臺灣地區之詐欺案件發生數與受害金額,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七)推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生效後,兩岸衛生主管機關已針對兩岸疫情(如今年間陸方持續針對大陸各省市發現H7N9流感個案,依協議管道通報我方)、醫藥品安全及緊急救治資訊(如今年5月23日於大陸福建漳州發生我方旅客搭乘之遊覽車墜落九龍江事件,陸方即時提供緊急救治措施,並相互通報傷患資訊),進行即時通報,也協調陸方建立大陸中藥材源頭管理機制,以有效控管兩岸交流可能衍生的醫藥衛生風險,為國人健康把關。同時,兩岸衛生主管機關賡續透過交流會談,獲致執行共識,推進落實兩岸醫藥品研發合作,提升兩岸民眾用藥權益,並促進生藥產業發展合作。
  • 賡續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協助提升競爭力為協助臺商在大陸投資經營,持續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包括:

  • 四、賡續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協助提升競爭力為協助臺商在大陸投資經營,持續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包括

    (一)加強大陸臺商服務工作:賡續辦理「陸委會臺商窗口」服務工作,加強提供臺商資訊、諮詢及在地服務,今年1至11月已贈閱臺商經營實務系列書籍共計1,098冊;「大陸臺商經貿網」累計瀏覽人數達4,074,881人次;「臺商窗口」專線今年累計提供397件一般諮詢,「臺商張老師」計畫已提供383件專業諮詢服務;另持續補助國內民間團體在大陸舉辦教育訓練及經營管理等活動,落實臺商在地服務,截至今年11月底已補助臺灣地區民間團體與大陸臺商協會合作辦理65場次的臺商「在地服務」,提供大陸臺商教育訓練及經營管理輔導等課程。
    (二)關懷臺商子女教育:為增進大陸臺商子女對臺灣文化的認識,本會與海基會辦理臺商子女返臺夏令營活動,使大陸臺商子女能與國內教育環境互動,並鼓勵臺商子女返臺與國內教育銜接。
  • 加強情勢研判及策略規劃研究與分析

  • 五、加強情勢研判及策略規劃研究與分析
    為應兩岸情勢發展,結合政府與國內外學術機構資源與優勢,進行專案研究與研析規劃。包括:
    (一)掌握兩岸相關動態情勢發展,委託學者專家針對大陸對臺策略思維,評估政策動向,與涉及兩岸關係之政策及議題,進行研判分析,並提供政策因應建議,做為決策參考。
    (二)因應兩岸及國際情勢變化,委託國內學術研究團體,在美國等重要國家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國際智庫、學者就兩岸關係、大陸發展、區域情勢相關議題進行探討,並建置兩岸資訊蒐整平臺,提升兩岸資訊系統運用效能,以作為整體情勢評估,及我制定大陸政策與因應之參考。
  • 推展臺灣與港澳之議題磋商,持續深化互動關係

  • 六、推展臺灣與港澳之議題磋商,持續深化互動關係
    今年政府持續推動與港澳相關議題之磋商工作、政策研析,並深化雙方在各層面之交流與互動關係。包括:
    (一)持續推動臺灣與港澳之議題磋商:「臺澳航約」於今年2月17日由雙方駐處主任代表完成簽署,並於10月29日完成相互通知後,依協議規定於10月30日生效,有助於臺澳航空發展及進一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在臺港合作議題方面,雙方持續就經貿合作、法律合作、保險業監理合作、食品醫藥衛生合作等議題進行商談,以強化對國人權益之維護與保障,並有助於臺港官方互動制度化之推進。
    (二)關注港澳情勢發展,作為政策規劃參考:針對港澳情勢之重要議題,委託國內民間團體或邀集學者專家舉辦座談會,聽取相關建議並進行研析,以為政策規劃之參考。另在本會網站公布港澳政策說明文件,以增進外界對政府港澳工作之瞭解與支持。
    (三)促進及有效管理臺港澳交流合作:持續推動臺灣與港澳經貿、文化、教育、環保及青年學生等之交流互動,本會今年1月至11月協助與接待港澳各界來訪人士,以及協助國內各界人士赴港澳交流總計243團共3,518人次。
    (四)建置本會駐港澳機構全球資訊網站:該網站已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線,內容除涵蓋駐港澳機構整體組織架構及各項業務活動外,並提供有關臺灣各方面之豐富資訊,以利國人或港澳人士查詢。
  • 廣徵各界民意,進行政策溝通

  • 七、廣徵各界民意,進行政策溝通
    為掌握民意、增進國內外各界對政府大陸政策的瞭解與支持,本會積極主動蒐集民意及輿情,加強說明政府施政的理念與內涵。包括:
    (一)辦理「民眾對當前兩岸關係的看法」等民意調查,彙集民眾對當前兩岸關係、兩岸官方互動、兩岸協議監督、區域經濟整合與兩岸經貿合作等看法。
    (二)與宜蘭市、臺東縣、臺中市、嘉義市、南投縣及金門縣等地方政府合辦6個場次之大陸事務座談會;以及和相關縣市政府合辦20場次大陸事務研習計畫。並辦理大陸工作研習會,增進本會與各級地方政府聯繫,提升地方政府處理大陸事務之專業知能。
    (三)運用多元溝通管道,透過電子、平面、網路、面對面宣講等各種說明及溝通方式,擴大徵詢及蒐集意見的層面。迄11月底,今年已有4款平面廣告刊登於報章雜誌及公益燈箱,製作12則政策訊息透過公益電子字幕機播放,辦理各類宣講活動85場次,持續透過官方網站、臉書等具即時、互動特性的網路平臺與網友們互動溝通,並編印文宣發送各界人士參考。另配合大陸政策及兩岸協商進程,以舉行記者會、說明會等各種與媒體互動形式,或發送新聞稿及參考資料等方式(迄11月底,今年舉行記者會等活動共46場次,發布新聞資料共140則,媒體專訪28場),透過媒體報導,有助於民眾即時瞭解兩岸政策議題的正確資訊,以強化政策之說明及溝通,增進各界對政府大陸政策之支持與瞭解。
    (四)聯繫及安排國際訪賓至本會拜會、本會長官赴海外出席重要場合或進行參訪交流活動、接受國際媒體採訪、提供英文文宣等方式,向各國官員、智庫、學者專家等各界人士說明大陸政策及兩岸關係進展,並持續加強與各國訪賓、僑界及各國駐臺館處之互動交流,以提升兩岸政策議題在國際社會的能見度,深耕國際間之友我力量。迄11月底,今年已安排拜會及交流活動計120場次,赴海外政策宣導活動計3團次,編譯外文政策資料計63則。
    (五)配合大院對兩岸政策議題及相關事務進行瞭解及問政之需要,本會持續赴大院進行業務報告、專題報告等,或列席公聽會、協調會及各項會議,並拜會立法委員及各政黨黨團幹部,提供政策資訊、諮詢或進行意見交流,加強國會溝通及聯繫,以爭取立法委員對兩岸政策及法(議)案之支持。迄11月底,今年赴大院列席各項報告及會議共131場次,拜會共201人次。
    參、104年度預算編列主要增減情形
    本會10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需要,並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及實施效益,審慎檢討編列。茲分述如下: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編列605千元,較上(103)年度減列9,865萬1,000元,主要係減列中華發展基金裁撤後之本金收回繳庫數9,896萬9,000元,以及增列本會員工使用停車位之租金收入320千元。
    二、歲出部分
    歲出預算編列9億8,175萬4,000元,較上年度增列171萬4,000元,約增幅0.17%。倘扣除人事費3億8,391萬5,000元(含港局、澳處)、一般行政基本維持3,608萬9,000元(含設備費、第一預備金)、捐助海基會1億9,603萬3,000元、駐港澳辦公房舍租金8,106萬5,000元,可動支大陸事務性經費僅2億8,465萬2,000元。其主要增減項目如下:
    (一)減列人事費1,521萬3,000元。
    (二)減列經濟發展政策研究等委辦費1,353萬6,000元。
    (三)增列兩岸政策及協商議題溝通與宣導經費2,882萬6,000元。
    肆、10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本會依據行政院104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4年度施政計畫,其重點與預算配置如下:
    一、企劃業務方面:編列3,387萬4,000元,主要係分析兩岸互動相關之整體情勢發展,研判大陸對臺政策作為及擘劃政府大陸政策及因應方案,推動兩岸官方互動正常化,研擬兩岸制度化協商方案;辦理兩岸協商幕僚人員專業培訓;持續推動與國際重要智庫就兩岸議題之交流與合作;辦理兩岸關係及重要議題之民意調查,厚植大陸政策之民意基礎。
    二、經濟業務方面:編列3,361萬3,000元,主要係研擬兩岸經貿互動策略及推展重要經貿協商議題,建構互利雙贏的兩岸經貿關係;因應情勢發展,持續調整兩岸經貿相關政策及擴大交流,以促進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兩岸經貿政策,以擴大凝聚社會共識;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以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強化大陸經濟情勢與兩岸經貿發展之蒐整及研析,以切實掌握動態。
    三、法政業務方面:編列2億2,383萬5,000元,主要係檢討研修兩岸條例及相關子法規定,推動人員往來管理機制常態化,強化兩岸交流安全管理;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強化兩岸食品醫藥衛生安全與合作等法政類協議之落實執行,提昇協議執行成效;強化國人赴陸旅行及人身安全,建置完善國人赴陸旅遊警示專區功能,發送緊急關懷簡訊,協助海基會提升服務效能,落實執行政府委託事項。
    四、港澳業務方面:編列2億2,780萬元,主要係深化與港澳之官方互動,加強雙方聯繫窗口之溝通與協調功能;持續拓展臺灣與港澳各層面之互動機會,以促進雙方交流與合作之廣度與深度;強化在港澳當地之服務工作提升我駐港澳機構之服務效能。
    五、聯絡業務方面:編列6,387萬3,000元,主要係運用多元管道方式,在政策推動的各個階段,加強對各界說明及溝通;深化與媒體溝通,有效傳播政策資訊;安排與國際訪賓互動交流、赴海外參訪等國際文宣工作;透過適當場合或方式,積極向大院委員說明兩岸政策議題,強化國會溝通及諮詢服務;期能增進國內外各界對大陸政策的瞭解。
    六、文教業務方面:編列4,924萬元,主要係研擬兩岸文教交流策略,強化兩岸文化交流廣度及深度,提升兩岸資訊對等交流,傳遞臺灣自由多元核心價值;促進在臺陸生體驗及分享民主人權普世價值,增進兩岸青年相互瞭解;鼓勵兩岸民間團體交流,引領兩岸公民社會發展,展現具臺灣特色之文化軟實力;並加深大陸臺商子女對臺灣之情感與聯結。
    七、一般行政及第一預備金:編列3億4,951萬9,000元,主要係人事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資訊管理與維護等,以提升施政效能。
    伍、結語
    政府將續推動有利民生福祉的大陸政策,讓全民共享協商及交流的成果。本會各項預算係本撙節支出、效能為先的原則覈實編列,期能在大陸政策的推動上發揮最大效用,為民眾謀求最大福祉,為臺灣創造最大利益。
    本會104年度歲入及歲出預算表如附,敬請各位委員參閱,賜予指教並鼎力支持,報告完畢,謝謝。
  • 主席
    繼續請海基會林董事長報告。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大院邀請前來報告海基會104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至感榮幸。首先要感謝各位委員對本會的支持與指導,使各項會務均得以順利推展,在此表示感謝。以下謹提簡要報告,敬請 指教。
    壹、前言
    政府為因應兩岸民間交流所衍生的問題,於民國80年結合民間力量捐助成立海基會,以協助處理兩岸人民往來相關事務、保障人民權益為宗旨。本會主要業務包括協商、交流、服務三大範疇;除執行政府委託處理日常事項9大類52項外,另有政府委辦兩岸協商相關事項及各項兩岸交流活動等,反映在本會預算上,係以維持必要之業務運作及行政人事費用,以符合兩岸事務日益劇增的各項需求。
    貳、103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計畫實施成效
    本會103年度收入預算數編列2億9,228萬3,000元,截至1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億6,873萬9,000元,依原計畫項目累計實收數2億4,019萬餘元,執行率約89.38%;支出預算數為3億953萬4,000元,截至1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億7,358萬9,000元,累計支出數2億662萬餘元,執行率約75.52%(扣除預算凍結分配數500萬元,則執行率為77.47%)另本會董事、企業捐贈新建辦公大樓專款300萬元。經費運用均本撙節開支之原則辦理,並與計畫密切配合。謹臚列部分重要工作成果如下:
    一、文教業務
    (一)辦理暑期「大陸臺商子女夏令營」活動4梯次,計有471位來自大陸各省市就讀當地學校以及港、澳等地區臺商子女報名參加。
    (二)籌組「海基會文化參訪團」,赴雲南、山東等地,參訪雲南大學文化創意研究所、孔廟、世界自然人文雙遺產泰山等文化單位,及壽光國際蔬菜科技博覽會臺灣館關懷參展臺商等。
    (三)辦理大陸東莞、華東及上海3所臺商子女學校教職員春節聯誼活動。
    (四)關懷居住大陸之國人及臺商家庭子女教育,邀請學者專家赴上海、昆山、蘇州辦理親職教育講座,提供親職輔導及成長課程。
    (五)辦理大陸臺生研習活動,計有大陸臺生及家長149人參加;臺生座談會1場次,計34人參加,以及製作臺生赴陸就學相關資訊摺頁及資訊卡。
    (六)辦理在臺陸生北區及南區各校陸生座談聯誼活動2梯次,計有來臺就讀陸生105人參加。
    (七)海協會顧問、書畫交流分會會長陳雲林率「海協會書畫藝術交流團」來臺參訪,係本會與大陸海協會年度互訪交流活動之一。
    (八)協處兩岸人民發生之人身安全急難事件及維護民眾權益,本年截至11月底,民眾諮詢案件計約12,200件,包括協助返鄉、探病、奔喪、失蹤協尋、證照遺失及旅行糾紛調處。此外,協處我方五福旅行社大陸旅遊團於福建省漳州市發生之人員傷亡車禍事件,以及協處我方高雄氣爆、大陸雲南地震等賑災捐款事宜。
  • 二、經貿業務

    (一)本會與陸委會、經濟部於本年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邀請 各地臺商協會負責人返臺參加座談聯誼活動,藉此表達政府對臺商之關懷與肯定,說明兩岸簽署協議及政府相關政策,增進政府與臺商之交流互動,凝聚臺商向心力。
    (二)賡續發行「兩岸經貿」月刊,每月發行量達12,200冊。每期針對政府最新大陸經貿政策、兩岸經貿情勢,作深入淺出分析。
    (三)印行103年版「臺商大陸生活手冊」共2萬冊,發送至各大機場、小三通港口、大陸臺商協會,供民眾索閱,並協助國人在赴大陸發生急難時,能與政府及海基會等專責窗口聯繫,採行適當的應變措施。
    (四)辦理「兩岸經貿講座」,定期於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等地由本會臺商財經法律顧問、專家學者主講大陸投資經營管理議題與因應之道。本年截至11月底已辦理40場次,逾2,300人次參加。
    (五)舉辦「大陸臺商管理講座」,邀請本會臺商財經法律顧問赴大陸臺商密集城市,為臺商提供專業諮詢輔導。本年辦理8場次,計438人次參加。
    (六)對臺商提供諮詢服務,由本會臺商財經法律顧問於每個月「臺商諮詢日」來會駐診,免費提供臺商更專業、優質的諮詢服務。本年截至11月底已辦理22場次。
    (七)辦理赴大陸地區參訪,關懷、了解臺商經營情況。本年截至11月底計籌組10團次赴大陸關懷臺商,並出席「第四屆海峽兩岸服務業論壇」、「2014臺商產業轉型升級峰會」、「第九屆台商論壇」及台商協會周年慶典活動。
    (八)自97年5月20日至本年11月底,諮詢服務案件總數為113,899件,包括臺商人身安全急難救助13,729件、經貿糾紛協處14,137件、經營專業諮詢33,667件、臺商聯繫服務34,863件及其他17,503件。同期間,立案協處臺商經貿糾紛及人身安全案件4,276件,其中致函海協會協處案件計2,623件,海協會函復及已結案者計1,236件,結案率47.12%。
    三、法律業務
    (一)2月20、21日,兩岸兩會在長沙舉行「第二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並達成31項共識。
    (二)大陸中國公證協會率團來臺參訪,於本會舉行「兩岸公證書驗證業務座談會」,雙方就兩岸公證書驗證、查證實務問題充分交換意見。
    (三)辦理「關懷大陸配偶在臺生活座談會」,分別在北、中、南三區舉行,關懷並瞭解大陸配偶面臨之問題。
    (四)本年截至11月底止,文書查驗證案件總數為14萬3,785件,諮詢案件(包括法律服務專線、義務律師諮詢及大陸配偶專線諮詢)總數為14萬6,399件。
    (五)籌組「海基會醫藥衛生參訪團」及「103年海基會司法考察參訪團」及「海基會公證業務參訪團」分別赴大陸北京訪問、座談,促進雙方合作。
  • 四、綜合業務

    (一)籌組「海基會媒體高層參訪團」前往貴州參訪,會見當地領導,探視當地台商,瞭解台商在當地經商所遭遇的困難,立即協調當地領導及台辦協助解決,並參訪當地電視台及文化交流重點等。
    (二)賡續發行「交流」雙月刊,迄今發行137期,邀請學者專家撰文分析兩岸政經情勢,適時報導兩岸交流互動。
    (三)自97年5月之後,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國內外各界對於兩岸互動現況與業務功能甚為關注。本年截至11月底止,本會接待之國外訪賓達84團,逾500人次:大陸訪賓計有96團,近一千二百餘人次。
    (四)9月2日至5日辦理林董事長率「本會董監事訪問團」,赴大陸浙江省地區參訪,除強化兩岸聯繫溝通管道及賡續深化兩岸交流合作外,並與寧波、杭州台商座談,關懷台商,鼓勵台商掌握契機,立足台灣,布局大陸,放眼世界。
    (五)完成設計編印「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紀念郵冊」,為兩會協商留下歷史紀錄,並透過致贈中外人士及大陸重要訪客,達到典藏及行銷台灣文化、經貿、投資及觀光旅遊等多重目的。
    五、兩會協商
    (一)2月26日至28日於台北圓山大飯店,與海協會陳德銘會長舉行「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並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期達到防災、減災、離災及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效果。
    參、104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
  • 一、一般行政業務
    計編列新臺幣2億1,289萬4,000元。工作重點為:辦理政府委託事項支援性及共同性之人事及行政費用。
    二、文教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714萬4,000元,工作重點為:
    (一)兩岸文教、交通交流與聯繫。
    (二)辦理兩岸文教、交通相關議題協商業務。
    (三)辦理國人子女在大陸就學相關業務。
    (四)辦理大陸臺商子女夏令營。
    (五)辦理臺生及陸生聯繫與服務工作。
    (六)兩岸交流資料研析。
    (七)兩岸人民人身安全與入出境業務。
    (八)兩岸旅行交流與聯繫。
    (九)編印「大陸旅行實用手冊」。
    (十)辦理安全接待及聯繫專案業務。
    三、經貿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921萬3,000元,工作重點為:
    (一)加強臺商聯繫與服務,增進臺商與政府之溝通。
    (二)加強臺商人身安全經貿糾紛協處,提供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
    (三)加強兩岸經貿交流服務,協助各地臺商協會邀請大陸經貿官員來臺。
    (四)蒐集兩岸經貿相關資料,發行兩岸經貿月刊、再版發行臺商大陸生活手冊等。
    (五)舉辦大陸經貿實務研習、舉辦大陸臺商管理講座。
    (六)赴大陸地區參加有關經貿議題之協商或交流活動,舉辦兩岸經濟交流活動。
    (七)赴大陸地區參訪了解臺商經營情況。
    (八)委託專家學者調查研究臺商經營情況及兩岸經貿交流問題。
    (九)加強臺商服務中心運作,推動臺商顧問提供諮詢服務。
    (十)加強對外宣傳及與產官學之聯繫。
    四、法律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913萬7,000元,工作重點為:
    (一)辦理文書驗證、查證業務,加強中區、南區服務處功能。
    (二)辦理司法行政等公務協助事宜。
    (三)辦理大陸配偶關懷業務。
    (四)辦理兩岸人民人身安全及大陸配偶緊急協助。
    (五)舉辦公證業務交流,掌握兩岸最新公證實務。
    (六)赴大陸地區參加兩岸有關法律議題之協商或交流。
    (七)依據協議業務交流。
    五、綜合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661萬3,000元,工作重點為:
    (一)進行兩岸情勢研析及相關資訊之蒐集,並與國內外學者專家、團體、機構交流和參訪。
    (二)加強國會、媒體、國內外訪賓、大陸人士與相關團體之聯繫、交流,以配合政府政策進行宣導,增進外界對兩岸關係與本會業務之瞭解。
    (三)辦理本會綜合性出版品之出版及發行事宜。
    (四)辦理各項資訊系統規劃、建置與維護、資訊設備購置與維護,及網路相關服務建置與租用。
    (五)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及研習。
    六、兩岸協商及交流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510萬元,工作重點為:
    (一)在大陸地區辦理董事長層級協商交流1次、董監事訪問團交流1次、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層級事務性協商交流5次,以及在臺灣地區董事長層級協商交流1次、接待海協會理事訪問交流1次、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層級事務性協商交流12次、經合會第6次及第7次例會。
    七、設備費:計編列新臺幣720萬元,工作重點為:
    (一)加強各項行政作業數位化,以提昇為民服務效率。
    (二)強化資訊作業系統之功能,以確保資訊設備穩定運作。
    (三)強化網路安全,以避免本會資料外洩。
    (四)配合業務需要,購置各項設備。
  • 預備金:計編列新臺幣100萬元。

  • 八、預備金
    計編列新臺幣100萬元。
    肆、104年度收支餘絀概況
    一、收入方面,全年計編列2億8,962萬3,000元,其中政府補助1億9,603萬3,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億9,228萬3,000元,減列266萬元,減幅0.91%。按來源別分配如下:
  • (一)業務收入
    2億5,775萬3,000元。
  • 1.勞務收入
    5,691萬元。
  • 2.政府補助基本營運收入
    1億9,603萬3,000元。
  • 3.其他業務收入
    481萬元。
  • (二)業務外收入
    3,187萬元。
  • 1.財務收入
    1,587萬元。
  • 2.其他業務外收入
    1,600萬元。
    二、支出方面,全年計編列3億830萬1,000元,其中政府補助1億9,603萬3,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億953萬4,000元,減列123萬3,000元,減幅0.4%。按工作計畫別分配如下:
  • (一)業務支出
    3億830萬1,000元。
  • 1.勞務成本
    2億4,098萬3,000元。
  • (1)一般行政
    1億5,627萬6,000元。
  • (2)文教業務
    1,714萬4,000元。
  • (3)經貿業務
    1,921萬3,000元。
  • (4)法律業務
    1,913萬7,000元。
  • (5)綜合業務
    1,411萬3,000元。
  • (6)協商及交流業務
    1,510萬元。
  • 2.管理費用
    2,249萬6,000元。
  • 3.其他業務支出
    4,482萬2,000元。
  • (1)一般行政
    3,412萬2,000元。
  • (2)綜合業務
    250萬。
  • (3)設備費
    720萬元。
  • (4)預備金
    100萬元。
    三、收入、支出相抵絀數1,867萬8,000元。
    伍、結語
    以上係本會104年度業務計畫工作重點與預算編列情形,本會各項預算之編列,均考量本會基金狀況及政府補助情形,力求撙節、考量業務必要及迫切性之原則辦理,期能在政府挹注經費補助下,減緩基金動本,並妥善運用,104年度仍將在政府委託授權下,推動兩岸兩會協商、交流、服務之工作,秉持高效率、有系統、具專業且全年無休的競業心態,期使民眾的權益可以獲得更完整的保障,為兩岸關係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兩岸事務成長快速,需要有足夠的經費支應,懇請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與預算鼎力支持。謝謝!
  • 主席
    請問其他單位有無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據往例,本會委員每位發言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每位發言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過去也討論過兩岸新聞報導獎,今年第18屆已經辦完,得獎名單也都出來了。值得注意的是,從第13屆開始,增設了公民記者獎;第14屆增設了大陸地區暨港澳公民新聞報導特別獎。根據陸委會對公民記者的定義,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不是新聞機構的員工,其所做的報導,都可以來報名。什麼是大陸地區暨港澳公民新聞報導?只要是大陸地區人民或是港澳居民,非傳播機構編制內員工,都可以來報導。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是。
    段委員宜康:我們先談什麼是公民記者、公民報導?這沒什麼官方的定義。過去大家在網路上自己撰寫部落格、擁有媒介,或是經由一個媒介平台,讓所有願意做報導的人可以把自己的報導放在上面即為公民記者、公民報導。它有一個重要精神,就是商業性比較低,不是約定俗成或是我們認定的正式新聞媒介或商業媒介上發表的報導,這樣的定義應該沒有太大爭議。
    不過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新聞報導獎設置要點,只要是中華民國公民,非新聞機構正式員工,不管這則報導刊載在什麼地方,只要身分不是新聞機構正式員工,就可以報名,這定義顯然寬鬆很多。如這次得獎的公民新聞類,有一個得獎佳作來自三立新聞網。看到三立新聞網,你會不會很驚訝,三立新聞的報導為什麼會符合公民新聞的資格?主委知道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應該是三立新聞網這個平台,但是得獎者繆先生應該不是三立的員工……
  • 段委員宜康
    他是三立的實習記者。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段委員宜康:他的報導在三立新聞裡面被播出來了,代表他是這個正式新聞機構的非正式員工,這一點與我們一開始的定義似乎就牴觸了。公民記者的公民報導不是在商業媒體、正式新聞媒介上播出,這才是重點,它是一個獨立的報導。今天任何在商業性媒體上播出的報導,必然要經過商業性媒體的首肯,或者以這樣一個實習記者,他是受了商業性媒體──他的上司跟他講「你要去報導什麼」,應該是這樣子吧!怎麼會變成公民記者?只因為他的身分不是傳播機構的正式員工?
    王主任委員郁琦:現在網路上有很多媒體平台接受非自己員工的投稿,像很多評論如Nownews,委員也很清楚。
  • 段委員宜康
    我知道。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所以……
    段委員宜康:主委的意思是說,即使是陸委會定義的傳播機構,如果他要向中國時報投稿,而中國時報又不是投稿就會登出來,它要經過審查才會被登出來,這點沒有錯吧?所以什麼叫做獨立報導?獨立報導是不經審查的,報導人要負起全部的責任,這個叫公民記者、這個叫獨立報導,它不需要經過主流媒體的審查才被登出。我再舉一個例子,本屆大陸地區暨港澳公民新聞報導特別獎,裡面有一個非影音新聞報導獎優勝,參賽者為芮曉恒,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段委員宜康:他是住在首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常會做報導跟投稿。這篇「服貿協議:台灣的抗"韓"法寶」刊登在財經國家周刊,財經國家周刊是哪裡的刊物?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應該是在大陸的刊物。
    段委員宜康:它是新華社周邊的刊物,是中國國家通訊社的刊物。我也知道他不是財經國家周刊或是新華社的雇員,但是他寫的文章登在中國官方媒介上,我們居然也當作公民新聞,只因為他不是新聞機構的正式雇員,是大陸地區人民就符合這個資格。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這樣子好了……
    段委員宜康:請主委告訴我們,在新華社或周邊刊物上面所刊載的文章會有獨立精神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在理念上對公民記者的闡述我是認同的,在實務上因為有很多網路平台,接受非它……
    段委員宜康:我先問主委這個問題,新華社的附屬刊物,會讓一個獨立報導,我們講的獨立報導是指不受控制、不經審查,至少這是起碼的精神……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它本身……
    段委員宜康:身為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主委,請主委告訴我,至少以陸委會的標準來看,對於新華社周邊刊物登出來的報導,你相信任何一個人包括我段宜康,或是任何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大陸地區的人民,可以寫一篇報導而不經審查就登出來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委員是用一個比較嚴格、嚴謹的定義在定義公民新聞……
    段委員宜康:不,我是用一般的定義。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因為事實上……
    段委員宜康:因為你們的定義是荒謬的,你們把公民記者的定義完全扭曲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但是有很多網路平台的確是接受非雇員來投稿的。
    段委員宜康:這次得獎的還有一篇發表在旺報的報導「我的中國想像」,那也叫公民報導?旺報是一個主流媒體,所有主流媒體除非可以不經審查、只提供一個平台,譬如是一個部落格的平台,那我可以接受。如果需要經過審查、允許才可以上刊的,怎麼會叫做獨立報導、公民記者?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這樣子啦……
    段委員宜康:刊載出來的文章必然必須符合媒體的標準、條件,所以陸委會在定義上未免太寬鬆了吧!
    王主任委員郁琦:像公共電視對於投稿總還是會看一下,總不會……
    段委員宜康:是,沒有錯!那就不符合我們講的公民報導,公民報導的報導人是要負起所有的責任。我今天提供一個平台,讓願意的人上來報導,以負起責任。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委員的觀點我了解……
    段委員宜康:第二點,如果依陸委會最寬鬆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訊社附屬刊物──財經國家周刊載出來的報導會未經審查嗎?假設一個狀況,「服貿協議:台灣的抗韓法寶」這個主題如果改成「服貿協議:台灣難道不應該停看聽嗎?」主委覺得這個標題周刊會讓它登出來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管怎麼樣,得獎者是我們自己評審委員評出來的,並不是他們評的,所以還是得看報導本身的新聞價值。
    段委員宜康:不!因為陸委會訂了這樣寬鬆的標準,把它擺在「公民新聞報導」這個條件。現在不談這個新聞的品質跟內容,但什麼叫做公民新聞報導?你們都是委託銘傳,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 段委員宜康
    沒有錯吧!評審委員名單誰查得到?網路上看得到嗎?陸委會官網上看得到嗎?或者銘傳的官網上看得到嗎?
  • 主席
    請陸委會文教處華處長說明。
    華處長士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有18位評審,那個名單……
    段委員宜康:名單誰看得到?現在給我,我當然知道!
    華處長士傑:在整個評審過程中間,評審名單有對外公布。
  • 段委員宜康
    公布在哪裡?陸委會有公布嗎?
  • 華處長士傑
    對。
  • 段委員宜康
    對什麼?
  • 華處長士傑
    頒獎當天評審名單也會一起對外公布。
    段委員宜康:在頒獎的時候對外公布評審名單!這18年來每年都在辦這個獎,沒有錯吧?國民黨執政到民進黨執政,到國民黨再執政,過去預算審查時,我們也提過不同的意見。由政府去頒新聞獎,這真是莫大的諷刺,在過去的歷史過程中,這其實是執政者手上的胡蘿蔔,他另外一隻手拿著鞭子。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在2000年到2008年民進黨執政的時候也有辦。
    段委員宜康:不管這是不是陸委會認定的,不管你們委託誰,讓政府去頒新聞獎的時代要過去了。政府為什麼還可以去頒新聞獎?所有被政府獎勵的媒體都應該覺得丟臉。被政府所肯定?媒體的責任不在於監督政府嗎?你們的報導居然被媒體肯定了,維基百科裡面居然還有某個報紙媒體統計自己受獎的紀錄,坦白講這真的是墮落,我們要繼續做這樣的事情嗎?陸委會明年還繼續編了這個獎的預算,我們把它都刪了,就從王主委開始,就從這任內政委員會開始,我們一起讓這個笑話明年不要再演了,就到18屆為止,劃下一個句點,我們應該恢復媒體監督政府單位的一個常態,媒體要被鼓勵的話,也絕對不是政府設獎,謝謝。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謝謝。
  • 主席
    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歲末年終,請問王主委為陸委會過去這一整年的表現打幾分?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這一年來在兩岸關係發展上算是有重要進展的一年,主要是因為兩岸之間的兩個政策主管機關──陸委會、國台辦,在今年建立了常態化的溝通聯繫機制。互訪本身是表象,現在官方機構之間可以彼此直接溝通是很重要的。
    邱委員議瑩:你只要簡單告訴我,這一年來如果兩岸間互訪暢行無阻的話,主委給陸委會打幾分?
    王主任委員郁琦:可能不是用分數來衡量,但今年其實是滿重要、關鍵的一年……
    邱委員議瑩:所以對陸委會過去一年的表現,你個人算是滿意?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今年是的。
    邱委員議瑩:今年這樣的表現,主委個人算是滿意?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邱委員議瑩:即使3月有太陽花學運,過去這段時間以來,包括上一週陳德銘先生來台灣引起抗議等等,主委也覺得其實還好?
    王主任委員郁琦:台灣社會本來就是多元意見,大家在很多公共議題政策上有不同的看法,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邱委員議瑩:好。我進一步請教主委,陸委會明年政策宣導編列預算4,600萬,比今年的1,500萬足足多了3,100萬,增加幅度是百分之兩百,請問陸委會編這麼多錢是要做什麼?
    王主任委員郁琦:去年整個宣導計畫預算被貴委員會大幅刪減,所以去年的基數一千多萬是很少的。像以前賴主任委員……
    邱委員議瑩:所以今年編了四千多萬,主委覺得立法院不會再刪減預算?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當然不是。
    邱委員議瑩:陸委會編了這麼多預算到底要宣導什麼,可不可以清楚告訴大家?
    王主任委員郁琦:好。基本上希望能夠透過各種不同的媒介,跟社會大眾溝通政府的兩岸政策,因為社會上對很多議題還是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希望能夠多溝通。主要是從這個角度……
    邱委員議瑩:好,如果是要多溝通的話,我想進一步請教主委,陸委會最讓大家耳熟能詳的是「門打開阮顧厝」這個slogan,一直到現在為止,你們的網站及臉書都還是沿用中。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邱委員議瑩:請主委看一下我所整理的一些資訊。「門打開了」,但是誰在「顧厝」?中國的官員可以在台灣到處「拋拋走」。中國侵入台灣是無所不在,包括中國官員可以不用報備,就能點召農委會,台灣任何一個官員去跟他早餐會;中國的車輛來台灣可以到處「拋拋走」,交通部、陸委會一問三不知;中華電信的機房也被中客入侵;中國的工作船可以來台灣做發電機組施工的工作;甚至中國船直接開進去太平島。陳保基還說,中國的農工要進住台灣的農村;文化部說,中國的電影可以以行政命令增加開放的名額;國發會說,中國的農產品可以輸入自經區免關稅。這就是主委說的「門打開」,請問是誰來「顧厝」?這些資訊陸委會有沒有掌握?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提到的8個案子裡面,有好多個……
  • 邱委員議瑩
    還不只!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有一些的確是部會事前沒有告知陸委會就先做了,是有這個情況。
    邱委員議瑩:所以陸委會通常都是後知後覺,沒有人會事先告知,是不是這樣子?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有一個協調的平台。
    邱委員議瑩:你們的協調平台完全失靈!這裡有一個最新的案例,12月14日有一個廣州八一藝術團,一團130幾人到台灣來,表演地點在中正紀念堂演藝廳,主委知道這個藝術團嗎?看主委表情就知道!簡單告訴主委,八一藝術團是廣州八一學校,也就是東北民主聯軍南崗幹部子弟學校。這個團的宗旨是什麼?繼承父輩的光輝業績、發揚母校的優良傳統、傳承紅色文化。這次帶團的團長是誰,主委知道嗎?他叫胡德華,不是劉德華,他是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的兒子。這個團有沒有問題?看起來沒問題,他們全部是解放軍的二代,來台灣到中正紀念堂演藝廳表演,兩岸軍人子弟聯歡,好不快樂啊!解放軍直接到我們的中正紀念堂來做表演,這還不誇張,解放軍的二代到處「拋拋走」,他們到花蓮的時候,傅萁縣長開著大門迎接,甚至還有警車開道,這也不誇張,最誇張的是接下來我們所要看的這幾張圖片:這是一個很隆重的簽約儀式,他們竟然公然進入臺灣的校園,這在哪裡?這在新北市新店區的北新國小。他們要去宣揚他們的紅色文化,八一藝術團由胡德華先生帶隊,解放軍公然進入臺灣的校園,而且還是國小。更離譜的是他們到國小去幹嘛?他們到北新國小進行簽約儀式,圖中圈起來的這個人就是胡德華先生,在胡德華先生下方穿著紅色衣服、戴著眼鏡的這一位,就是北新國小的校長,坐在他旁邊穿著藍色外套的這一位是北京培新國小的校長,兩個人在進行簽約儀式,簽什麼約?我再讓大家看一下,這個約可好玩了!在這個約當中,告訴大家雙方要進行交流,做什麼交流?竟然是老師互換、學生互換、課程互換。請問主委,你覺得這離不離譜?臺灣的法令什麼時候開放到可以讓臺灣的學校老師跟中國北京的學校老師互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有啊!現在很多大學校園都有兩邊交換教授、交換學生的狀況。
  • 邱委員議瑩
    國小有沒有?國小沒有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各級學校……
  • 邱委員議瑩
    是學生互換、課程互換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並不是個案,這種現象應該是有的。
  • 邱委員議瑩
    你告訴我哪裡有?請你把相關資料整理出來給我。
    王主任委員郁琦:好的,我們去跟教育部……
    邱委員議瑩:我們的法令現在有做這一類的開放嗎?老師可以互換、學生可以互換嗎?我們的學生要怎麼和中國的學生互換?甚至連課程也可以互換,請問課程要互換什麼?八一藝術團到我們這裡來宣揚紅色文化,讓解放軍直接進入我們的國小校園,主委說臺灣現在有這樣的情況,那就表示中國的統戰部隊已經完全進入臺灣的校園,從我們的國小就開始進行紅色文化的宣揚,我們的國小學生已經開始接受統戰的洗禮,如果是這樣的話,陸委會主委辭職一百遍都還不夠!你們的門打開,結果根本沒有人在顧厝,而是把整間厝都賣光了,你王郁琦下臺一百遍都還不夠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臺灣本來就是一個民主的社會,各種意見只要不要違反我們的法令,其實對於這樣的交流活動……
  • 邱委員議瑩
    所以你認為解放軍直接進入校園進行統戰文化的宣揚是可以被接受的?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要看實際上的作為……
  • 邱委員議瑩
    這是民主的表現嗎?進行統戰文化的宣揚是民主的表現、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本來……
  • 邱委員議瑩
    臺灣可以接受像你這樣的陸委會主委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是一個民主社會,民主社會對於各種意見都要保持瞭解,因為民主社會就是會知道什麼是可行、什麼是不可行的,就像大家都知道……
    邱委員議瑩:那我問你這可不可行?兩岸藉著學生的交換、課程的交換,來進行紅色文化的宣揚,請問這可不可行?
    王主任委員郁琦:即使他們宣揚,一樣沒有人會聽啊!
  • 邱委員議瑩
    這可不可行?你怎麼知道沒有人會聽?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他們已經到達違法的地步,當然我們就必須要處理,但如果只是單純……
    邱委員議瑩:這有沒有違法?依照臺灣現行法令的規定,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嗎?在臺灣現行法令的規範之下,不論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其他法令的規範之下,可以進行這樣的課程交換、老師交換、學生交換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根據我們的瞭解,這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會後我們會再跟教育部溝通,再去瞭解現在的……
  • 邱委員議瑩
    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是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種教育的交流……
    邱委員議瑩:在馬政府的領導之下,原來統戰早已進入校園,原來中國的紅色文化宣揚早已進入校園!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是一種文教的表演,其實這種事情是很多的,它的內容本身不要牴觸或違反我們的法令規定,這才是比較重要的事情。
    邱委員議瑩:主委說這已經行之有年,這已經有例可循,現在本席在此要求,同時也要請主席裁示,請陸委會將這一類統戰進入校園的資料,全數在委員會當中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請將這些資料全部公開,我們必須更嚴格的審視到底有多少統戰部隊藉由這樣的方式直接公然進入校園,甚至還跟學校進行了簽約儀式,交換老師、交換學生、交換課程,完全牴觸臺灣的法令,這就是臺灣的陸委會!如果你們覺得這樣是可行的,這樣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的話,那麼本席無話可說。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本來就已經有相關規定可以做這樣的事情。
    邱委員議瑩:很顯然你們在這次選舉敗選之後,還沒有得到任何教訓,更恐怖的是在馬英九剩下一年多的任期當中,馬英九將加速賣臺的時程表,這是最恐怖的一件事情。如果你覺得這樣都沒有問題的話,對於這樣的政府,我真的感到非常恐怖啊!可能不需要一年的時間,臺灣就整個都被賣掉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學校進行這樣的交流及締約,乃是根據教育部的規定,這項規定在民國93年就已經制訂了,而民國93年的時候,並不是由國民黨執政,那時候就已經制訂我們和大陸地區的學校可以進行聯盟交流的辦法。
    邱委員議瑩:你不需要告訴我這些東西,我只問你這樣符不符合法令規定?進行這種課程交換,去宣揚紅色文化和統戰,如果你認為這樣可行的話,那我真的是服了你,那也表示馬英九會加速賣臺的腳步,恐怖啊!
    主席: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特別規定大陸地區人民要進到臺灣來,必須先行申請,而且不可從事與申請目的不符的動作。現在我們就請陸委會在一個禮拜之內,針對剛剛邱委員議瑩所提到的八一藝術團,以及歷年來與臺灣中小學進行這類活動的相關資料,包括由誰邀請、申請項目是什麼、誰來了,統統都要列案送到內政委員會來。
    接下來請吳委員育昇發言。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九合一選舉國民黨挫敗,在臺灣引發很多的思考與解讀,今天本席想要利用這個機會直接來請教主委,儘管是地方的選舉,但因為選舉的挫敗,所以大家對於國民黨尤其是對馬英九的兩岸政策,很多人都提出了批評,在此想請教主委一些問題。因為你是守護兩岸關係的第一關,在九合一選舉之後,就你個人或陸委會在政策上的推動及延續,或是未來的對應當中,請問有沒有做根本性的檢討?或者有沒有檢討之後的改變?抑或是未來的做法有沒有和選舉之前有所不同之處?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在九合一選舉之後,陸委會內部當然有進行相關的檢討與討論,雖然這是地方性的選舉,但誠如委員方才所言,這代表著民眾對中央執政的不認同,這方面我們的確做了許多檢討。當然這次地方性的選舉和大陸政策之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用量化的方式來說多少比重是因為兩岸政策所致,但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關係,我覺得不能這樣一概撇清。在檢討的過程當中,我們大概有這樣的想法,首先是我們把方向和步調用兩個不同的方式來講,其實馬政府有兩個很重要的兩岸政策基礎,第一是以九二共識做為基礎來推動兩岸的和平穩定發展,第二是馬總統在2008年就已經講得很清楚的方式,那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關於這兩個大的支柱,縱使在經歷了九合一選舉之後,我不認為臺灣民眾會希望改變這兩個當中的任何一個。這樣的大方向是必須維持的,因為沒有辦法維持兩岸的和平穩定發展,不會是臺灣民眾希望看到的情況。
    另外一方面,就執行的步調來講,可能在推動個別的政策過程之中,有過於急促的狀況,而且公眾溝通做得不夠好,以致於造成立法委員的不諒解,同時也認為我們的做法有亟待改進的地方,這些都是行政部門必須要深自檢討的。我們希望在未來推動的步調上,一方面要更尊重公眾意見的表達,更尊重立法部門的部門回饋,同時我們在執行的步調上,也必須更加穩健。未來這段時間之內,我們會以這樣的精神和原則來執行兩岸政策。
    吳委員育昇:就主委剛才的回答,我可以做這樣的解讀,那就是兩岸政策的思維和方向還是沒有改變,我們還是以九二共識為當前兩岸政策的最高主軸,還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做為我們捍衛兩岸發展當中的基柱,這樣的解讀沒有錯吧?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沒有錯。
    吳委員育昇:所以也不會因為民進黨獲得選舉的勝利,你們就從根本去考慮要不要改變這些東西,包括改變九二共識或引用民進黨的講法,沒有這樣的問題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管是在國內歷次的民調或在國際上各國政府的回饋,都證明這樣的方向是對的,事實上,兩岸之間的和平狀態也是顯而易見的,這個大方向不應該改變,而且我們也理解臺灣民眾不會希望這個大方向有所改變。
  • 吳委員育昇
    我同意主委的觀點。
    主委所回答的第二個問題,我倒是比較有興趣。朱立倫市長參選國民黨黨主席,他就明白表達兩岸和平紅利絕對禁止被特權或少數人壟斷,這段時間以來,蕭萬長前副總統也說兩岸許多事務的溝通,必須讓民眾有感,很顯然蕭前副總統的意思是指過去兩岸有許多事情都是讓人民無感,包括林副主委也公開表達未來兩岸談判要多從民生的角度來看問題,我想這些都沒有錯。意思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兩岸和平發展的許多紅利,都被認為並不是由中產階級或臺灣的普通社會所共享,而是被少數人所壟斷,連朱立倫市長都表達出這樣的觀點。本席與王主委同為國民黨黨員,我們共同來思考這個問題,就反省的角度來講,從此之後,針對這部分也應該要漸進調整,否則臺灣社會會覺得只要是跟大陸進行談判,都是為了某些人或某些財團的利益,對於中產階級及一般老百姓而言,根本沒有任何利基,不管是太陽花學運或民進黨的支持者,都會從這樣的角度切入。其實兩岸關係應該是馬總統最穩定的國家政績,卻反而變成顛覆馬總統或國民黨執政的破口處,這是很吊詭而矛盾的,請問主委的看法如何?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同意委員的看法,臺灣內部的許多現象都呈現臺灣內部的利益分配及所得不均,這和公共政策在這方面並沒有做得很好有很大的關係。雖然因為全球化的關係,所以世界各國多多少少都面臨同樣的現象,但是就陸委會的角度來講,在兩岸關係當中的確應該避免一項好的政策,結果卻變成利益集中在少數團體或個人身上。我完全認同委員的看法,就這部分而言,關於已經推動的政策,我們必須設法讓更多民眾瞭解,而且讓他們知道的確會對他們產生好的影響。就以服貿和貨貿為例,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只有某些財團才會因此而得到好處,但事實上,臺灣的中小企業都有機會在服貿和貨貿當中獲得利益,包括中小企業的員工也一樣,我們的確應該要把相關論述做得更好。
    另外一方面,與兩岸和平有關的就是交流互動,我們希望讓更多民眾能夠接觸到大陸的年輕人,也就是臺灣的年輕人和大陸的年輕人應該要增加互動、增加瞭解,如此一來,大家就會知道應該要珍惜現在的和平狀態,大家互相交朋友,就長期而言,對於兩岸關係的發展應該是好事。
    吳委員育昇:在選舉之後,大陸也提出對於臺灣的三中一青政策必須有所調整,所謂三中就是中產階級、中低階層及中小企業,一青指的就是臺灣青年,不管是不是從統戰的觀點來講,你覺得大陸提出這樣的講法,有沒有我們可以參考的地方?
    王主任委員郁琦:針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他們希望針對這幾個不同團體多下功夫,如果最後的結果是兩岸能夠更加和平、兩岸民眾能夠更加瞭解,其實它本身並不是壞事,就像政府也希望能夠更照顧中下階層、中小企業和中產階級,我們也希望讓年輕人有更好的發展,其實這些事情本身並不是互斥的,如果大家都來關心需要被關心的團體和人的話,對於兩岸環境的氛圍是好事,所以我們應該正面看待這件事情。
    吳委員育昇:就像馬雲說要幫助臺灣的青年創業一樣,站在國家的觀點或陸委會的立場,我看到王主委表達了支持的立場。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樂觀其成,而且毛院長就任之後,也曾在總質詢當中提及他會把重點放在青年創業,這就表示大陸把資源投入到協助青年,以及我們的政府把推動青年發展做為首要工作,基本上都沒有衝突或矛盾,都可以讓兩岸青年能夠有更好的發展和更多的互動。
    吳委員育昇:關於大陸對臺灣的這種方式,臺灣社會的觀點可以有統戰的觀點,也可以有超越統戰的觀點,在面對兩岸的時候,如何讓臺灣社會能夠共享、共利或互助,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臺灣最值得驕傲也是大家最珍惜的價值就是民主自由的社會,我們自己應該要會去看,有些人講出某些講法,我們明明知道他有目的,那麼我們聽聽就好。
    吳委員育昇:請問兩岸互設辦事處,是不是會繼續推動?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的,我們在繼續推動,並沒有停下來。
    吳委員育昇:關於大陸民眾來臺中轉,11月份林董事長已經去談過了,請問這方面我們是不是會持續推動,不會受到選舉結果的影響?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會持續推動。
  • 吳委員育昇
    服貿和貨貿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服貿協議已經送至立法院,我們會尊重委員對於服貿議程的安排;至於貨貿,目前行政部門還在和陸方協商當中,行政部門會盡力爭取,為臺灣爭取最大的利益。
    吳委員育昇:服貿所造成的社會糾結、誤會和批判太大、太多、太深,傷到的不僅是馬總統,也傷到整個臺灣社會彼此之間的和諧。如果用我們剛才所說的標準,要有更多的論述和溝通,讓民眾知道像貨貿這種東西,並不是只為了少數人或財團的利益著想,請問如何讓中小企業、中間選民、中產階級或一般民眾理解貨貿?在進行談判或準談判的過程當中,我們有沒有開始進行對於社會的論述與溝通?
    王主任委員郁琦:有的,因為服貿的教訓,在這次處理貨貿議題的過程當中,我們有很深切的檢討,包括相關利害關係產業的溝通,很早就已經開始進行了,經濟部已經舉辦過幾十場特定利害關係產業的溝通說明會。關於我們和陸方協商的過程,除了我們自己去拜會委員,對委員進行說明之外,同時在協商到一定程度之後,也透過媒體向大眾加以說明,這些都是相較於服貿協商過程被詬病之處所做的深切檢討。
    吳委員育昇:臺灣社會認為改變才有希望,做為執政者,某種程度也要同意改變才有機會,至少現在處理兩岸事務時,在主軸、中軸思維及方向確認不改變的情況下,有些做法必須要改變,在處理貨貿時的溝通與論述,不能像服貿一樣,造成社會那麼重大的誤會與誤解。剛才本席也曾提及,朱立倫市長曾說兩岸和平的紅利不能被少數特權所壟斷,我覺得這並不只是一個概念,而應該是一個很明確的觀點。
    不好意思,最後一點時間,我要請教林董事長,因為海基會是負責協助台商,所以現在有很多台商覺得國家或是海基會無法真正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有很多兩岸的利益,可能不是台商可以獲得的,所以變成台商做得很多,但是卻沒有真正享受到利益,或者是國家沒有真正幫助到他們。請教董事長,就這個觀點來講,從你們的工作中,你們該如何調整呢?
  • 主席
    請海基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從我擔任海基會董事長以來,我們的作法就是對於所有的台商,不分大台商或是小台商,是中小企業還是小企業,只要有任何困難,我們都會協處,事實上我們協處的案件,結案率已經達到47%了,另外還有一半左右,因為違法或是其他因素,必須再協調。我每一次特別關懷台商所遭遇的困難時,我就是找他們全部來座談,他們在座談時所反映的意見,因為有很多是他們地方政府要解決的,我們會即席反映到他們地方的首長室、書記及市長等等來協助處理,事實上也具體解決了許多小的台商實際所碰到的困難,在這樣的一個過程當中,實際解決……
    吳委員育昇:董事長,反正我總是希望在你整個思維裡,要更加超然及更加公正。
  • 林董事長中森
    是的。
    吳委員育昇:王主委,因為我超過發言時間了,我只有一句話建議主委,我看到台商有一個困境,我們政府的有很多能量卻沒有直接幫助到他們,經濟部有資策會、工研院、中衛中心以及中小企業處,但是只幫助在台灣的中小企業,沒有幫助在大陸的台商企業,我覺得你從陸委會的高度當中,應該跟經濟部做一個協商,如何把經濟部這個有效的能量,到大陸去幫助我們台商在大陸的發展,好不好?而不是台商出去之後就放任不管,我覺得國家這樣是不負責任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好,了解。
  • 吳委員育昇
    謝謝主委。
  • 主席
    請紀委員國棟發言。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月9日陳德銘到台灣來,林董事長大概第二天就跟他見面了,是不是如此?
  • 主席
    請海基會林董事長說明。
  • 林董事長中森
    主席、各位委員。當天晚上就見面了。
    紀委員國棟:他顯然是九合一選舉之後首次來台,行程相當低調,好像見面的政治人物不多,不過聽說你跟他有闢室密談,你們有沒有談到中韓FTA?因為他曾經對外透露可能會稍微晚一點,他有沒有很正式跟你講可能會放緩腳步等台灣這一類的話?
    林董事長中森:是,我們一定會就雙方共同關切事項交換意見,我們是談陸韓,陸韓FTA已經談完了,但是到底何時生效,他有特別提到這部分,在他們的相關條款裡面是說兩年之內會生效,當然這兩年之內是在什麼時機生效,要經過陸韓雙方再做考量,但是就我們而言,這兩年是一個緩衝的時間,也就是避免陸韓FTA對我們整個經貿及產業界的衝擊,假使我們能在這兩年內掌握時效,不要落後於韓國,那麼應該就能夠做好……
    紀委員國棟:據了解,假設陸韓FTA通過以後,韓國的稅目大概有90%以上會降為零關稅,對台灣而言,衝擊相當大,他們所說的兩年內生效,讓我們有一種感覺,是不是要看2016年整個大選的結果再來做定奪,有沒有這樣的聯想?
    林董事長中森:不是,因為韓國與我國的整個產業重疊性很高,衝擊也必然相當大,所以他想讓我們知道,我們也必須迎頭趕上,不要在掌控整個大陸市場當中,條件劣於韓國,假使我們掌握時效,那麼他們給予台灣的條件絕對不會低於韓國。
    紀委員國棟:你也特別提到兩岸希望享受互利雙贏,我同意互利這部分,但是在讓利這方面好像講得不多,稍後再請教有關讓利的問題。最後請教一個問題,這次陳德銘到台灣來,本來好像要跟柯文哲先生「不期而遇」,後來破局了,這跟海基會或是我方的態度有沒有關係?是不是我們有表示不一樣的意見?
    林董事長中森:我想這應該無關,因為當天他是參加企業家峰會,我跟陳德銘會長都是企業家峰會的顧問,當天是參加開幕式,因為在開幕式之後有兩個非常精彩的演講,一個是馬雲,一個是張忠謀,這兩位在企業界都有非常好的成就,他們願意分享他們的經驗,也都非常盛情,所以時間就耽誤了,演講結束已經是12點50分,他也趕不上這個行程了。
    紀委員國棟:換句話說,外界說本來宣明智要製造一個陳德銘及柯文哲不期而遇的機會,結果破局,這完全跟我們政府的態度無關。
    林董事長中森:完全是因為企業家峰會時程的安排,等到演講結束已經是12點50分,行程來不及了。
    紀委員國棟:最後一個問題比較敏感,外界盛傳這一次海基會可能會有所異動,董事長本身有沒有接獲這樣的訊息?聽說還有國民黨高層會到海基會任職,你有沒有聽說這樣的訊息?
    林董事長中森:我沒有聽到這個訊息,不過我的任期是12月2日董事會才剛剛通過繼續支持我……
    紀委員國棟:任期多久?我會支持,但是應該不會半途殺出程咬金吧?
    林董事長中森:這部分我不了解,不過我已經得到董事會支持,從12月2日開始,我的任期是3年。
    紀委員國棟:好,我就先祝福董事長。接著請教王主委,剛剛我提到讓利的部分,承剛剛吳育昇委員所問的方向,我繼續詢問,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先生說兩岸互動的過程中,賺錢的永遠是少數,可是這些賺錢的人卻不一定幫政府講話。重點是,他說這幾年來不論是國際紅利、安全紅利、政治紅利以及媒體,這部分是政府最大的愚蠢跟失職的地方,他話講得很重。前國安會秘書長說這是我們政府最大的愚蠢跟失職的地方,請問主委的看法如何?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蘇起先生之前擔任過國安會秘書長,所以他對政府的運作非常了解,事實上他也應該了解,我們一方面在談兩岸和平所帶來的經濟上的利益之外,我們在其他的領域,不管是他講的國際、政治跟安全紅利方面,其實這幾年也從沒少提過,舉例來講,ECFA所衍生的外溢效應是與新加坡跟紐西蘭的FTA,以及和日本的投資保障協定,事實上我們跟大陸改善關係之後,我們跟美國的關係也變好,所以它有很多外溢的效應,其實在過去這一段時間,包括免簽證,從2008年54個到140個免簽的國家或地區,所以其實大家多多少少都知道這一些效應。
    紀委員國棟:做了很多,其實也要有成果。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有成果。
    紀委員國棟:我綜合兩點,第一,民眾普遍無感;第二,對於這些實質的成果,尤其是年輕人或是一些普羅大眾並沒有感受到有受惠。
    王主任委員郁琦:應該要從兩個層面來講,第一,從陸委會長期以來做的民調顯示,兩岸的和平事實上是被肯定的,也就是我們在兩岸政策這一塊,因為兩岸和平所帶來的各種紅利,從民調的資訊顯示,其實民眾是肯定的,多數都是認同馬政府在兩岸政策上的作為,但是委員提到的是,青年人能不能實際獲益的問題,的確有時候政策上的利益,如果只有被少數人壟斷時,那就會變成是一個問題,我覺得在最近這幾年的討論上,像是年輕人在跟其他階層之間所得分配的擴大等等問題,事實上這是一個全球化的現象,在世界各國都遇到類似的情況,只是我們作為行政部門,的確應該要更努力,讓我們的政策能夠讓更多人可以獲益。
    紀委員國棟:我看得出來你們很努力,重點是很多政策並沒有很充分的說明或者是讓民眾有很深的感受,從太陽花事件,不管它的是是非非,反正一切自有公論,如果已經有司法在處理了,那就另當別論。從太陽花事件以來,我們談到青年的部分,其實著墨的並不多,直到這一次我們黨內要改選黨主席時,朱立倫市長講了一句話,他說等到年輕人願意代表國民黨披上戰袍之後,才真正有可能是大家重新認同國民黨的開始。換句話說,這段時間以來,我們政府對於年輕人的關心其實是不夠的,還讓馬雲這個在我印象中好像只來過二、三次的人,竟然主動提出要讓年輕人有機會到中國大陸創業,你不覺得我們政府的腳步真的是太慢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其實大陸因為自己的發展,他們當然也希望優秀年輕人能夠到大陸去幫他們,反而從另一個的角度來看,是兩岸在競逐……
    紀委員國棟:是我們不方便講,要讓這些年輕人有機會到中國大陸去發展這方面的話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應該是說政府樂見我們的年輕人有發展,可以在台灣發展,可以逐鹿中原,可以以全世界為戰場或舞台,其實從政府的角度都應該要樂觀其成,甚至要促成年輕人有很多發展。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要讓台灣內部的環境更好,讓年輕人願意留下來。
  • 紀委員國棟
    那是當然。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就是為什麼毛院長這次上任時提到,要把青年創業當作重點的原因。
    紀委員國棟:毛院長過去擔任副院長或部長時,說實在的,我對他略有微詞,剛開始也不太看好他,可是我覺得他是老驥伏櫪、志在千里,他一上任就馬上換腦袋,這不容易,他這樣的年紀,而且當技術官僚及政務官這麼久,還能夠自省,認為從現在開始要換腦袋,轉換想法,讓大家對他有所期待。因此我覺得陸委會其實也不要按照過去那一套比較保守的想法,畢竟不知道未來會如何,執政黨現在剩下一年多的時間,應該要做幾個亮點,讓全國民眾感覺到陸委會其實是有新思維,請問主委,有沒有這樣的想法或計畫?
    王主任委員郁琦:應該這樣講,因為陸委會的大陸政策如果過度劇烈的變動,其實有時候民眾會不安心,所以剛剛像吳育昇委員就詢問到陸委會接下來一年半的政策方向,我們的方向基本上還是必須維持原來的方向,但是我們的步調還是要更謹慎,更了解民意,行政部門跟立法部門應該有更多的互動,我覺得應該從這個角度來思考,執行面應該更細緻。
    紀委員國棟:我同意,但是過猶不及,太快或太慢都不行,太慢跟不上腳步,無法符合國人以及年輕人的期待,在這當中,一定要把平衡點抓出來。最後,我請教主委一個問題,你在一個場合講過,這一次九合一選舉敗選對我們服貿、貨貿有影響,所謂的有影響是什麼意思?
    王主任委員郁琦:大家說九合一對執政黨及台灣社會有衝擊,其實對大陸來講,他們一樣會思考它後續所引發的效應,所以一定會有一段時間,大陸會觀察及思考未來兩岸關係走向的問題。服貿現在已經在立法院,而貨貿還在協商中,例如最近有一次技術性的商談,雖然有繼續進行,但是這一次顯然也沒有重大的進展。
    紀委員國棟:換句話說,就你個人判斷,有影響是指可能會稍微放緩腳步。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大陸來講,會有一點觀望。
  • 紀委員國棟
    陸委會的態度會如何因應?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跟他們講得非常清楚,要把握馬政府有限的時間多做一些對台灣民眾有利的事,而貨貿絕對是這樣的事情。
  • 紀委員國棟
    謝謝。
  •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九合一選舉國民黨大敗,江院長辭職,江院長代表整個行政院,他認為要為政策負責,所以他辭職,當然這牽涉很廣,就陸委會而言,王主委有沒有檢討過?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有,這一次九合一選舉的結果,我相信對所有中央政府的官員都是一個衝擊,我本人也深切的進行檢討,是不是我們在兩岸政策上,有一些作法不得民心,所以也造成這樣的結果?我剛才回答一位委員時提到,我沒辦法量化……
    鄭委員天財:主委,之所以造成柯P旋風,前面的太陽花學運是一個起點,而太陽花學運就是因為兩岸政策,就是服貿,因為有服貿,所以有太陽花學運。我曾經私底下跟你談過,作為一個陸委會主委,哪怕是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要如何推動、運作,你必須要有很好的建議,如同我剛才聽你說的,「服貿現在在立法院,就看立法院怎麼處理」,這是錯的!王主委、所有陸委會的同仁,以及其他的部會,包括經濟部等各部會,都應該重新檢討服貿,雖然服貿現在是在立法院,但是以未來而言,立法院只要有所修正,那是不是要重啟談判?所以陸委會跟相關的部會必須要預為因應,也許在實質審查時,應該作何調整,你們都必須要主動積極,而不是像剛才所講的要看立法院怎麼處理,我想作為一個中華民國政府的陸委會,要會同相關的部會重新檢視。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剛才會那樣回答,也是因為尊重立法院,因為如果我是另外一種回答,也會引起批評,說我對立法院說三道四……
    鄭委員天財:不是說三道四,這完全錯誤!在實質審查時,主委也很清楚,預算審查時也是一樣。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鄭委員天財:你們也會有主張、有意見,如何在實質審查時做一些調整,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委員講得沒有錯,所以我們過去在私底下溝通的過程中,我們都提到一些可能的解決方案,例如委員在審查的過程之中,對服貿的哪個特定條文或項目有一些意見,我們都可以用決議的方式,也就是立法院如果有相關的決議,那麼在通過之後,因為它必須生效之後,重新進行協商的條文才能同時生效,等於是透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要去修改的方式,其實我們可以在服貿生效以後……
    鄭委員天財:對,所以我說……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在私底下溝通時都有談過這些事。
    鄭委員天財:因為畢竟在這一次選舉之後,利益分配被討論得非常具體,普遍認為受益者明顯偏向財團及大型企業,中小企業、年輕人及基層民眾普遍無感,這是九合一選舉之後,對於兩岸政策,也就是跟ECFA、服貿有關係,對不對?雖然是地方選舉,但是你們很清楚,國民黨在選前特別針對ECFA、服貿、陸韓簽署FTA,都有很多大篇幅的比較,事實上,對選舉卻是毫無幫助,因為整個年輕世代都認為,就是方才所提的普遍無感,就算再寫那些也是無感,反而更為糟糕,所以選後你曾經在中常會向同仁報告,這樣的報告是要重新檢視的、是不對的、是繼續無感的,而我就是這樣子看待的,老實說,沒有人會直接告訴你這樣的話,也沒有人會告訴陸委會的同仁,畢竟這是人民的選擇。請問王主委,前陣子兩岸企業家峰會已召開完畢,你們的同仁、海基會或是陸委會是否有派員參加?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的同仁應該都有在現場掌握狀況。
    鄭委員天財:我們是沒有參加,就只有從媒體上看到這個而已,但看起來似乎也是這樣一個看法,我們蕭前副總統就是基於剛才我說的看法,所以之後才會說要打造升級版的兩岸經濟關係,同時也特別提到建議兩岸企業合作需設定人民有感及利益共享的兩大策略目標,你覺得這樣的意見、主張如何?
    王主任委員郁琦:蕭副總統的看法我們非常認同,基本上,企業間的合作主要是民間的行為,但是在政策上我們也會希望往那個方向去引導。
    鄭委員天財:雖然陸委會沒有辦法單獨去承擔這樣一個檢討,但你們有因為這樣一個兩岸企業家峰會,去跟經濟部等相關部會討論或是檢視包括服貿、貨貿等的策略目標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其實是有的,在此舉兩個例子,一個是醫藥衛生合作,因為企業家峰會有討論生技這一塊,裡面有一些希望陸方協助、配合的地方,而我們陸委會和衛福部也有幫忙反映民間的聲音,然後來跟對方談,另外就是金融合作這一塊,也是有一些相關議題,而陸委會也有協助央行及相關單位來跟陸方溝通,希望能夠爭取一些對我們台灣有利的開放措施。
    鄭委員天財:兩岸企業家峰會也特別提到,在具體的作為上,希望主張兩岸經濟合作,應朝三大方向來調整,主委有無聽過這項說法?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想這應是蕭副總統在規劃企業家峰會時的一些看法。
    鄭委員天財:對。第一個是交流青年化,第二個是合作民生化,第三個是利益普及化,當然他有一些論述,而且畢竟蕭前副總統曾經擔任過行政院長,在經貿這個體系也有長期的一個經驗及專業,更是馬總統在第一任時,基於經濟的考量,特別請他來擔任副總統,所以他談的這些東西是非常具體的,也是應該推動的方向,陸委會雖然不是掌管經濟,但是在兩岸關係的推動上,無論是已經在立法院的服貿或是在進行中的貨貿,都必須朝這些方向來思考,甚至做一個調整,你們願不願意朝這個方向,重新跟相關部會進行檢討?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同意委員的看法,而我們會對蕭副總統的相關建議做非常慎重的思考,現行政策有需要調整、配合的,我們會做進一步的修正。
    鄭委員天財:請問王主委,這次海協會陳會長來台,陸委會的同仁包括主委在內,有沒有跟他們接觸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本人沒有,我們陸委會同仁應該也沒有,但是有陸委會同仁身兼海基會職務,比方說我們的副主委就是海基會的秘書長、主秘是海基會副秘書長,所以有因為兼海基會職務而有所互動,不過大部分都還是海基會人員在互動。
  • 鄭委員天財
    這次來台的有沒有國台辦相關人員?
    王主任委員郁琦:他們是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所以像他們的海協會秘書長本身就是國台辦交流局局長、綜合局局長,很多也都具有國台辦的身分。
    鄭委員天財:好,請教王主委,我鄭天財在這個會議室當中曾多次提到的、非常關心的核廢料議題,你有沒有請同仁跟他們做一些溝通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用請同仁去溝通,連我都親自跟張志軍談過。
  • 鄭委員天財
    是什麼時候?
    王主任委員郁琦:就是12月上旬去北京的那一次,但是核廢料如果要以兩岸協議的方式來處理,因為屬於比較敏感的議題,所以需要有長期的規劃,不過您的意見我已經轉達了。
  • 鄭委員天財
    也沒有什麼敏感啦!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核廢料本身就是一個很敏感的東西。
  • 鄭委員天財
    都比服貿、貨貿不敏感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會努力。
    鄭委員天財:這個雖然很少人去談,但這是台灣很重要的一個議題,畢竟現在高階的核廢料都在台灣島內,而且是原住民最少的,但是我們先從蘭嶼低階的核廢料做起,後來才有機會談核一、核二、核三,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的想法我們都了解,我們也知道經濟部很努力在處理這件事情。
  • 鄭委員天財
    好的。繼續努力。謝謝。
  • 主席
    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1月29日的選舉國民黨大敗,這顯示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不知主委有沒有去注意全世界各媒體對台灣的報導?報導中最主要的一個重點就是,台灣應該立即停止跟中國有這麼密切的接觸,這是綜合十幾家媒體報導後的結論。從方才主委的答復來看,似乎你們還沒有進入狀況,還沒有進行深切的檢討,今天是12月22日,從11月29日到現在已經將近1個月的時間,而陸委會還沒有開始進行檢討,是這個意思嗎?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其實11月29日之後,我們陸委會內部就有在思考、討論及檢討相關的議題,現在就是有一個關鍵,難道我們現在要放棄九二共識……
    周委員倪安:本席已經跟你說過非常多次,並沒有九二共識,就連當時的陸委會黃昆輝主委,他也說沒有九二共識,你說有九二共識,那我請問你,最近習近平在APEC強推一國兩制……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不是在APEC……
    周委員倪安:他並沒有說九二共識。我告訴你,習近平在9月份接見台灣新黨人士時也說沒有九二共識,而是一國兩制!
    王主任委員郁琦:其實習近平在APEC的時候的確有提到九二共識,我人在現場。
  • 周委員倪安
    你人在現場?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 周委員倪安
    但是他接見新黨人士的時候卻否決了九二共識。
    王主任委員郁琦:那是他唯一一次講的,那一次講……
    周委員倪安:難道他們是一個人、兩張臉嗎?他們也always是這樣子嗎?我告訴你,我們不能再跟那種玩兩面手法的人不斷地談判,我們談出來的東西還不見得是可以用的、不見得是真的。
    主委,之前你來拜訪我的時候,我給你這本書:「出逃!出路?離開中國之後……」,你看了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看了。
    周委員倪安:那你告訴我結論。我現在一一撈出這麼多個台商受害,主要是要告訴你,除了11月29日的選舉結果告訴你,跟中國的接觸要謹慎、先暫停以外,現在有多少的受害台商?你手上有資料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有。
  • 周委員倪安
    多少位?
    王主任委員郁琦:一般我們透過經濟部的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窗口,在投保協議生效之後,目前到11月底,大概有117件收件,然後121……
    周委員倪安:那是投保協議生效以後,我們現在要談的是,從台灣去投資中國以來,我們受害的台商有多少?有這個數字嗎?沒有就說沒有,不要浪費時間!
    王主任委員郁琦:關於這個部分,海基會在處理。
  • 周委員倪安
    沒有就說沒有。你有沒有數字?
    王主任委員郁琦:海基會在處理,只要有反映的話就會處理。
    周委員倪安:多少?給我數字!中國政府也承認的案件有多少,你知不知道?不知道!我告訴你,投資中國受害台商協會的高為邦理事長表示,林林總總加起來超過10萬件。我再告訴你,中國政府已經承認有2萬8,000件。還有,你們自己只有收到一百七十幾件,這個數字教人民怎麼相信你?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因為您剛剛提到的有一些是之前的……
    周委員倪安:我想告訴你,這次投票不投給國民黨的,而是投給柯P、民進黨或台聯的人,裡面有非常多都是受害台商的家屬,因為他們不放心現在這個政府到底是怎麼談判的、要怎麼為自己討回公道。現在主委連數字都沒辦法給我。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剛剛要給委員,委員打斷我的……
  • 周委員倪安
    171個?
    王主任委員郁琦:然後有122件正在協處中,其中已經完成大概48件。
    周委員倪安:我在講的都是上萬件的東西,你跟我講百位數。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講的是投保協議,你講的是之前累積的案件,有些其實是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過去在處理、包括大陸的地方台辦可能都有協助在處理的事情。
    周委員倪安:根據上個月經濟學人的報導,在中國的台商大概有8萬8,000家以上,僱用了一千五百多萬人,這些都是就業率,但是其中有多少台商受害卻得不到正式的公道及回覆?我們來看一看結案率,2000年及2001年向國台辦投訴的案件就超過28,000件,但是結案率不是像他講的那樣,而是非常地少。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上面不是寫著百分之八十五點多嗎?在前一頁投影片第一行的最下面。
    周委員倪安:那是解決的部分,但是當事人有沒有得到公道?你說你有看過這本書,這裡面有13個案子,每個案子受害的金額都超過好幾億,還有受害好幾十億的,我這裡也有很多案子。在這13個案子裡面,有台商投資了幾十億,但是只拿回2億,你覺得這樣是公道的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每個個案的情況都不一樣,那次委員把書送我之後,我回去的確有看。
  • 周委員倪安
    這13個案子的解決進度怎麼樣?有沒有解決的可能?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13個案子其實都是相對比較複雜的案子,而且我如果沒記錯,其中最新的案子是2006年的,其他都是更早以前的案子。這些都是很複雜、很困難的案子。
    周委員倪安:每個受害的情況不見得都是很單純的,如果很單純,就很簡單解決了,當然是要請你處理複雜的案子,但是對於複雜的案子,你處理不了,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其實那13個案子裡面,有一部分有透過陸委會及海基會陳情,那個部分我們大概都有在處理。
    周委員倪安:關於目前這13個案子的處理進度,你現在可能沒辦法回答我,可以給我書面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可以。
  • 周委員倪安
    1週之內?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
    周委員倪安:我再請問你第二個問題,請問截至目前為止,台商在中國被關多少人?
    王主任委員郁琦:大約有一千四百人左右的台灣人民,也就是不一定是台商。
  • 周委員倪安
    到什麼時候為止?到幾月?
  • 王主任委員郁琦
    11月底。
  • 周委員倪安
    到11月還是一千四百人?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一千四百人左右。
    周委員倪安:是左還是右?根據法務部的資料,到6月底是1,413人。現在已經12月了,應該要有11月底的資料。根據高為邦理事長的統計,被關的應該有四千到五千人。你們正式資料的一千四百多人有名單嗎?有每個人的案件嗎?可以讓他們得到一些處理嗎?他們如果真的犯法、必須坐牢,每個案件都有對台灣的家屬做詳詳細細的交代嗎?可以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他們相關的情況應該都有做通報。
    周委員倪安:怎麼協助救人?上次台新集團家族有人被綁架,都很難救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後來都解決了。
    周委員倪安:很久,也經過一段時間,總是有經過under table、不公開的時間。這些都是我們台灣人民去中國投資所要面對的風險,對不對?如果在這裡被扣押起來,媒體每天都會報導,家屬都會知道,但是如果在中國,連家屬都不知道他們被關在哪裡,對不對?這麼地可怕!
    請問主委,這本書有沒有可能翻譯成英文,向WTO通報一下?這本書揭露了我們台灣人去投資中國受害非常嚴重的情況,而且也很複雜,這種複雜的情況有沒有可能向WTO做通報?中國是WTO的會員,我們也是。你應該將這種情況告知全世界各國,防止他們去那裡投資的時候受害。能不能做到?如果能夠做到的話,我可以給你們這種預算。到中國投資有一個系統性的風險。
    王主任委員郁琦:之前我拜訪委員,而且上次預算解凍的時候,您一再強調台商受害的情況、要提醒台商經營風險的事,我們現在都非常認真在處理,在下個年度的預算裡面,我們就有規劃如何提升台商的風險意識,這些事情都是因應委員的要求,我們未來都會做。
  • 周委員倪安
    你們今年3節的座談會都辦過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 周委員倪安
    你們有邀請受害台商了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台商在大陸遇到經營的問題,有些是法律問題,這個部分在座談的過程中大概都有相關的反映。
  • 周委員倪安
    有沒有邀請受害的台商?真正有受害的台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要看受害的定義……
  • 周委員倪安
    這本書你早就看過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看過。
    周委員倪安:就是沒有辦法得到合理的解決,我覺得那個就叫受害。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座談的過程就會反映他們在大陸經營遇到的問題。
  • 周委員倪安
    你們有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有。
  • 周委員倪安
    你們有邀請他們任何一個人或是28,000個案子裡面的其中一個人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就是台商在大陸經營……
  • 周委員倪安
    連28,000個裡面的其中一個你們也不邀請……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有邀請台商……
    周委員倪安:你們邀請的都是成功的,像頂新……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不是……
  • 周委員倪安
    像那種可以知道怎麼樣去跟他們交流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是,他們在座談過程中反映他們在大陸經營遇到的問題,包括法律問題,大家交換意見。
    周委員倪安:最後我想請問你,張顯耀的案子昨天最新的進度是全案已經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是這樣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我不清楚,要問調查局或檢方。
    周委員倪安:你不清楚,你們還把他拔職拔掉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委員是問我進度……
  • 周委員倪安
    你不關心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不可能去關心這些事情。
    周委員倪安:針對張顯耀的案子,台灣曾經對中國做出任何抗議或制裁行動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要看最後檢方釐清的結果。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的意思是張顯耀現在還是清白的?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本來就應該無罪推定。
  • 周委員倪安
    你們就把他拔掉啦!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是兩件事,政務官有工作疑點,當然就先調整職務,但政務官和做為一個人民,其人身自由要受到保障,這兩件是完全不同的事。
  • 周委員倪安
    這個案子說他是匪諜、洩密。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涉嫌洩密,不一樣。
    周委員倪安:既然是洩密的話,你們為什麼還是持續和中國交流,沒有暫緩的情況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剛才已經提到,要等到檢方提出相關事證。
    周委員倪安:如果有一個人洩密,可能就有二個、有三個,這就是存在陸委會及海基會整個系統的風險,所以不可能不防,你不可能告訴我們:報告委員,現在只有張顯耀一個人有問題,其他人都是沒有問題的。你覺得這樣人民可以相信你嗎?不可能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在發生這件事情之後,內部有進行相關檢討。
    周委員倪安:但是為什麼在進行檢討的同時,和中國的交流持續在進行,完全沒有停止、沒有暫緩的跡象?至少你們要擔心到底有什麼樣的協議或內容洩漏給中國了,我們國家應該要有這樣的警覺性。如果完全沒有暫緩,人民就是用11月29日的選舉結果回報你們,除此之外,我們還會繼續追現在洩密案的程度到哪裡?你又說是無罪推定。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還沒有……
    周委員倪安:但你又把他拔掉,這邊一方面又在進行,這樣的邏輯非常奇怪。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不會啊!
    周委員倪安:除了這一個,也會有二個、三個,有可能還有其他人,也許你本身也有可能啊!我們也不能理解,像你們經常與他們往來,委員要問是誰要過來、又要談什麼,你們也都不給資料。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不要這樣動不動就扣人家帽子,要扣人家帽子要有證據再說。
  • 周委員倪安
    人民會懷疑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要亂懷疑,要有證據再說,不然的話,台灣都被撕裂了。
    周委員倪安:因為出了一個張顯耀,到現在幾個月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8月的事情。
    周委員倪安:8月到現在,但你和中國的交流還是持續不斷進行,完全沒有說這個案子先等一下,有沒有這種情況?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什麼叫這個案子?
    周委員倪安:你們的談判過程都完全按照既定流程在進行,不論是這邊要過去,或那邊要過來。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但是我們在相關的安全維護上的確會更小心。
    周委員倪安:我告訴你,人民就是要看到你們暫緩,要先處理張顯耀,如果沒有那麼嚴重的話,我們大家也不用這麼擔心,為什麼要暫緩?包括這些台商也沒得處理。你現在不斷鼓吹台灣人過去中國投資,10年後、20年後他們又是這本書,而且還會寫很多很多本書告訴你那邊的陷阱有多麼可怕。所以,有一些系統的東西,你要先處理;有一些國家的東西,你要先安排好;關於這方面,你要在一個禮拜之內回報給本席。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
    周委員倪安:好,謝謝。
  • 主席(鄭委員天財代)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天本席質詢毛治國院長時,王主委也在場,當時我和毛院長有一段與FTA、ECFA後續發展有關的討論。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俊俋:基本上我們談到大家有個共識,現在應該趕快解決的就是兩岸監督條例,這應該要在立法院審查,毛治國院長也同意行政院並不堅持行政院的版本,應該是這樣吧?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我們願意和在野黨尋求最大公約數。
    李委員俊俋:沒有預設立場,大家可以坐下來共同談,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李委員俊俋:我請教一下,兩岸監督條例設立目的主要是什麼?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就是讓現有的……
  • 李委員俊俋
    應該是希望協議談判有國會監督。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可以這樣講。
    李委員俊俋: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也寫得非常清楚,我們和任何國家簽的任何書面協定,或是我們和其他國際組織簽訂的公約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話,都必須經過立法院,這是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提到的。對此,我們沒有太大爭議。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 李委員俊俋
    現在真正要討論的是兩岸監督條例內容到底是什麼。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李委員俊俋:以你的瞭解,現在總共有幾個版本?
  • 王主任委員郁琦
    7個還是8個。
    李委員俊俋:7個版本,包括本席自己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配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案,這個也沒有進來,其實大家對兩岸監督條例非常關心。
    現在有政院版、黨團版、民間版,還包括根本沒有進來的本席所提的版本,各版本其實都有討論的空間,主委要不要說明一下行政院版和其他版本最大差別在哪裡?
    王主任委員郁琦:行政院版最主要是讓兩岸交流可以繼續,一方面在國會……
    李委員俊俋:不會綁東綁西,綁到後來無法交流。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要確保在國會和公眾監督的前提之下,兩岸交流和協議可以持續進行。
    李委員俊俋:行政院版有個重點,包括議題形成、協商議題、簽署前、簽署後都必須與立法院溝通。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 李委員俊俋
    但後面有句話是:立法院的意見僅供參考。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個是權限的問題。
    李委員俊俋:如果立法院的意見僅供參考,那又怎麼會有國會監督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當然有,委員講的意見,我們都很重視啊!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你都很重視,但是講一講而已,在簽的時候就不重視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如果做得到就會。
    李委員俊俋:反正立法院的意見僅供參考。如果涉及法律修訂當然要在立法院審查,如果不涉及法律修訂,行政院版的部分是怎麼樣?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就會送備查。
    李委員俊俋:就是送立法院備查,但這和黨版、民間版要求就不一樣。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就是現行的制度……
    李委員俊俋:先不論誰好、誰壞、誰對、誰錯,但事實上就是有這樣的差異,你們認為只要不涉及法律修正就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這是現行法律制度。
  • 李委員俊俋
    過去簽的19個協議其實都是用這樣的方式。
    王主任委員郁琦:除了少數幾個牽涉法律修正的部分,其他都是。
    李委員俊俋:這其實也是我們要求訂定監督條例的主要理由,你同意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但現行法律是釋字第329號解釋的精神。
    李委員俊俋:對,沒錯,到底誰好、誰壞,我們在討論監督條例時還可以慢慢討論。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只是跟你說精神上的差別在這裡,沒有錯吧!立法院審議時對於修正意見、對於附加條款、對於保留,可不可以繼續堅持?還是行政單位簽了就簽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立法院用決議的方式修改,當然只好重談了,這本來就是這樣子。
  • 李委員俊俋
    所以這是監督條例和現行狀況最不一樣的地方。
    王主任委員郁琦:現在也是啊!現在如果立法院備查改審查,審查……
  • 李委員俊俋
    19個協議中有任何一個協議重談過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問題是立法院沒有用決議要求行政部門要處理。
    李委員俊俋:對,因為立法院根本就只有備查,我們無從審起。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不審,不是無從審起,每次都有送來。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我只是要告訴主委,這些都是未來我們要討論兩岸監督條例時的重點。再請教主委一件事,對於我們要審查協議監督條例,中方有沒有意見?
    王主任委員郁琦:他們當然有表達關切,但是我們說這是我們內部的事情。
    李委員俊俋:好,這是內部的事情。繼續請教林董事長,如果我的瞭解沒有錯的話,這次陳德銘來台是由海基會邀請的。
  • 主席
    請海基會林董事長說明。
  • 林董事長中森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 李委員俊俋
    來台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 林董事長中森
    就是正常的兩會會務交流。
  • 李委員俊俋
    你們申請的是兩會會務交流對不對?
  • 林董事長中森
    對。
  • 李委員俊俋
    陳德銘來台有沒有跟你談過兩岸監督條例的問題?
    林董事長中森:對於監督條例,他們是關切,但是對實質內容並沒有特別提起。
  • 李委員俊俋
    你知不知道這次陳德銘在來台過程中曾經召集媒體主管?
  • 林董事長中森
    那不是召集媒體主管。
    李委員俊俋:不是召集,是召見?
    林董事長中森:不是,在他來台行程中就有一個是和媒體負責人餐敘的行程,是早餐。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原先就有掌握,這是原先就有的行程對不對?
  • 林董事長中森
    沒錯。
  • 李委員俊俋
    海基會有沒有派人參與這個行程?
  • 林董事長中森
    我們有同仁參與。
  • 李委員俊俋
    哪一位同仁?
  • 林董事長中森
    是梁玉珍科長。
  • 李委員俊俋
    只有科長參與?
    林董事長中森:對,沒錯。
    李委員俊俋:這是涉及媒體的部分,你們只有派科長參與?
  • 林董事長中森
    我們是由綜合處負責辦理此事。
    李委員俊俋:那我請教董事長,陳德銘在跟媒體聚餐時提到一些話,他說「兩岸監督條例這個緊箍咒,我對這個很有意見,我們一直認定中國跟台灣的關係是中央對地方的關係,怎麼可以說好了又不算數,以後還要經過國會審查,這就變成國與國的協議,這個我們壓根不能認同,所以我們要暫緩兩岸的協商」,他有沒有講過這些話?
    林董事長中森:因為我沒有在場,我不了解……
    李委員俊俋:當天參與的科長,今天在不在現場?
  • 林董事長中森
    他現在沒有在現場。
    李委員俊俋:那科長聽到這句話以後,回去有沒有主動跟你報告這件事情?這麼嚴重的事情,他有沒有跟你報告?
  • 林董事長中森
    這個我們要再查證一下……
  • 李委員俊俋
    你不知道嗎?
  • 林董事長中森
    我不知道他會講這些話。
    李委員俊俋:在我今天還沒問之前,你都不知道有這段話?
    林董事長中森:我不知道有這段話,因為基本上他來台灣,不評論我們任何一個政治議題。
  • 李委員俊俋
    這是這一期新新聞登的報導。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還要再查證一下,這是不是……
    李委員俊俋:經過我們查證的結果,事實上他有講過這一段話。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再查證一下,到底是不是原版。
    李委員俊俋:他認為中國跟台灣的關係是中央跟地方的關係,所以他反對國會的監督,他認為有國會的監督就變成國跟國的關係。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兩岸交流一定是對等、尊嚴以及互惠,不會是中央跟地方的關係。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只要確定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在今天之前,你不知道這回事嘛?
  • 林董事長中森
    我們查證一下。
    李委員俊俋:你不知道這回事嘛!第二個,我要確定的是,這是不是未來海基會的態度?
    林董事長中森:不是,兩岸交流一定是……
  • 李委員俊俋
    一定堅持是國與國的協議嗎?
    林董事長中森:一定是對等、尊嚴以及互惠,兩岸關係是按照兩岸關係條例來定位。
    李委員俊俋:董事長,如果你查證結果是陳德銘確實有說過這句話,陳德銘說中國跟台灣的關係就是中央跟地方的關係,那你身為海基會董事長,你要不要對陳德銘表示最大抗議?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一定會表達兩岸交流一定要對等、尊嚴及互惠的立場,不是中央跟地方的關係。
    李委員俊俋:好,那我請董事長回去之後,這件事在3天內可以查完吧?
  • 林董事長中森
    我們了解。
    李委員俊俋:3天內查完,如果陳德銘確實有講這句話,請董事長立刻對陳德銘發予最大的抗議,可不可以?
  • 林董事長中森
    我們會表達我們交流的原則跟立場。
    李委員俊俋:不但要表達抗議,而且陳德銘要列為拒絕往來戶,因為他來台灣這麼囂張,還召集所有的媒體,告訴大家中國跟台灣的關係就是中央跟地方的關係,所以對於兩岸監督條例,以後變成國會審查,他們沒有辦法認同。
    林董事長中森:據我所知,他主要是來說明他們陸韓簽FTA……
    李委員俊俋:好,沒有關係,你知道的有限,所以你要回去查,我現在交代你、拜託你的就是請你回去趕快查,查完之後,如果陳德銘有這種情形、有這種言論的話,以後就禁止陳德銘進來,可不可以?至少不能由海基會邀請,可以吧?
    林董事長中森:當然我們兩會的交流,我們一定會改善,但是兩會還是會繼續交流。
    李委員俊俋:如果人家跑到這裡來,給你最大的侮辱,他說台灣跟至中國的關係,是中央跟地方的關係,這個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我相信你身為海基會董事長,也沒有辦法接受嘛!
  • 林董事長中森
    基本原則就是對等、尊嚴跟互惠。
    李委員俊俋:好,謝謝,請董事長回座。我要請問王主委,如果陳德銘真的有講這句話,你的看法如何?
    王主任委員郁琦:那當然是非常不適當的,我們會透過……
  • 李委員俊俋
    你們陸委會也應該採取抗議吧?
    王主任委員郁琦:可以,我們會跟他們講,要求他們謹言慎行。
  • 李委員俊俋
    採取最大的抗議。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
    李委員俊俋: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就看你們陸委會未來的表現,如果陳德銘真的有講這句話,而且其實很多的媒體都有聽到這句話,他認為中國跟台灣的關係就是中央對地方的關係,所以如果兩岸監督條例要經過國與國的話,他們沒辦法接受,因為不能有國會監督嘛!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這分兩個……
    李委員俊俋:所以到現在為止,他們都不希望我們任何一個立法委員,用中華人民民國立法委員的身分過去中國,這很清楚。如果陳德銘這次有講這句話,我要求陸委會可以具體抗議,而且以後要採取行動,可不可以?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會跟他們反映。
    李委員俊俋:謝謝。我再請教主委,另外一個人叫做黃潔夫,主委有沒有聽過?
    王主任委員郁琦:有,器官移植相關協會的主席。
  • 李委員俊俋
    黃潔夫這次是以什麼身分來台?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就是器官移植相關協會的主席。
  • 李委員俊俋
    來開座談會?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 李委員俊俋
    他有按照步驟申請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他是屬於專業交流。
  • 李委員俊俋
    請提供你們專業交流的審查過程給我們。
    王主任委員郁琦:好,這是移民署主管,但是我們會協調看看……
    李委員俊俋:好,那這部分其實也有按照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第十條的程序,他有向你們申請,由移民署來召開這個會審,對嗎?其實都有進行相關程序。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是向移民署申請。
    李委員俊俋:對,當然是向移民署申請。這部分我要請教主委,黃潔夫的身分是什麼?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器官移植的一個委員會的主席。
  • 李委員俊俋
    他擔任過什麼職務你知道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他當過衛生部部長。
    李委員俊俋:他當過衛生部部長,在這一次他來台的過程裡,你知道他接觸過哪些人嗎?有沒有接觸過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看到媒體上好像有他們的互動,但是我不曉得他們有沒有見面。
    李委員俊俋:他在2014年12月20日有接觸到柯文哲,你們事前有掌握到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再去了解。
    李委員俊俋:我再請教主委,除了柯文哲以外,有沒有衛福部的官員有跟黃潔夫接觸?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部分我們可能需要了解。
    李委員俊俋:所以我們就非常擔心,我們不反對兩岸交流,但是詢問起來,陳德銘到底講過什麼話,林董事長統統不知道,中國前任部長黃潔夫來台灣,接觸過什麼人,你們也統統沒有掌握。主委,我只請教一點,如果有我國的官員跟黃潔夫接觸,事前你們不知道,那麼這個我國現任的官員跟黃潔夫接觸,有沒有經過陸委會的許可?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需要陸委會許可,但是我們有橫向通報的機制。
    李委員俊俋:理論上,現在現任的官員必須經由你們授權,要談論什麼事情都需要授權。
    王主任委員郁琦:那是要簽協議才需要授權,如果只是互動……
    李委員俊俋:要簽協議需要你們授權,沒有簽協議而只是互動的話就不需要。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不需要陸委會事前許可。
  • 李委員俊俋
    但是會通報嘛!
    王主任委員郁琦:副部長以上的,事後會橫向通報。
    李委員俊俋:請問陳保基在頂新接受簡報時,有沒有跟你們通報?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那時候的確是不知道的。
    李委員俊俋:陳保基在中信又跟中國的官員接觸過一次,有沒有跟你們通報?
    王主任委員郁琦:事實上這個後來也被列成一個個案,要求各部會要加強通報。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在這邊跟我說「門打開,阮顧厝」,我們統統非常懷疑,包括陳保基兩次跟中國官員接觸,你們統統都不知道,現在黃潔夫來台,包括跟柯文哲見面以及我國現任的官員見面,你們也統統不知道,叫我們怎麼放心?這就是立法院為什麼要有一個監督條例的原因,要嚴格審查、嚴格的監督,這才叫做國會監督,而且我告訴你,我想你也會相當同意,國會監督本來就是立法院應該要做的事,沒有所謂中國跟台灣是中央對地方的關係,這一點我們完全不能接受!謝謝。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謝謝。
  • 主席(李委員俊俋)
    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王主委在答復邱議瑩委員時,邱委員有請主委評價過去一年兩岸之間互動,而答復吳育昇委員時,主委也提到在整個兩岸政策的方向,這是明確沒有問題的,問題是出在手段。這是剛才主委的談話,我所整理出來的部分,但是我還是要再請主委回顧這一年來兩岸關係整體的進展,除了3月太陽花學運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張顯耀的事件,當然這對於兩岸關係交流有一些影響,同時在選舉前環球時報也對馬總統提出批評,批評馬總統是地方的頭頭,內容提到「算了吧!小馬哥,還是別誤導台灣輿論了,而且大陸社會不欠你什麼,希望你自重。」話講得很重。從太陽花學運之後,事實上包括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接受台灣媒體的專訪,或者是中國復旦大學特聘教授張維為,對於馬總統幾乎都是採取負面的評價。尤其是環球時報,剛剛李俊俋委員提到我們官方的回應、要表示抗議等等,在11月10日陸委會的回應只是特別說:大陸媒體應該以兩岸關係為念,要自制自重,不要粗魯恣意批評,否則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會有負面影響。人家是用社論的方式點名批判我們的國家元首,我們竟然不抗議,就只用一個不痛不癢的新聞稿回應,無怪乎中國對台灣、尤其對我們的馬總統「軟土深掘」,不是這樣嗎?所以總結這一年的兩岸關係,從馬總統的猛加油門不踩剎車的一味開放,或是對中國相關談判不受節制的進程,到現在被中國潑了一個大冷水、打了一槍說:請馬總統自重,你不過只是地方的頭頭而已,比上海區委書記還不如,跟你談判也沒有用!還看衰馬總統地說:未來都不會有「馬習會」的機會。
    所以我們的總統從上任到現在,怎麼會變成一個地方頭頭呢?結果你還說這一年來兩岸關係沒有劇烈的變化、沒有負面影響?可是事實上在這一年來,兩岸關係不要說是降到冰點,它跟過去比起來顯然是有劇烈的變化,你怎麼還能視若無睹的只在手段上做一些檢討呢?不是這樣嗎?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其實就兩岸關係來講,今年算是比較重要發展的一年。
  • 陳委員其邁
    你怎麼只講辦事處這件事呢?我剛剛聽你只講辦事處而已!
    王主任委員郁琦:那個常態性溝通聯繫機制,指的是官方跟官方間的正常接觸,這是很重要的發展。
    陳委員其邁:那其他呢?你只講了其中的一個辦事處,到現在大家還沒有看到辦事處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還在協商中,沒有辦法那麼快!
  • 陳委員其邁
    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委員對我們也有很多的要求啊!
    陳委員其邁:人道探視也沒有進展,不是只有委員有要求,而是台灣人民都在看、都在監督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所以我們是很審慎、穩健的推動,旅客中轉也在推動中,貨貿也持續在……
    陳委員其邁:那你告訴我,我現在也是百思不解,既然我們的官方有這麼大的誠意,中國為什麼會打我們的臉呢?怎麼會打馬英九一巴掌呢?還說出「希望你自重」這種話呢?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環球時報本來就是一個比較不入流的報紙。
  • 陳委員其邁
    不入流?你在第一時間就要講呀!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大家都很清楚,其實我們並不是沒有抗議,但是……
    陳委員其邁:你就是沒有抗議啊,就只發個新聞稿講會有負面影響而已,這個哪算抗議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也是陸委會很重的一個,因為我們是政府部門,不能對著一個報紙就生氣嘛!
    陳委員其邁:我常常質詢你的時候,你都說我人身攻擊,對不對?你常常說我人身攻擊!
    王主任委員郁琦:就一次而已,而且是那次是你對我很不禮貌。
    陳委員其邁:我沒有很不禮貌,我只是語重心長的說而已。你都跟我抗議了,結果被人家打臉說總統是地方頭頭,你都不抗議。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有。他們的解釋……
  • 陳委員其邁
    結果你過了幾個月才講他不入流。
    王主任委員郁琦:事實上環球時報一天到晚都在亂講話,它也罵美國總統等等,每天到處亂罵。我們是政府機關,當然是對國台辦講「你們要約束好」,可是國台辦說「國台辦對他們也沒有辦法」。
    陳委員其邁:你在胡扯!中國又不是跟台灣一樣,談到約束媒體,中國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官方也許有不同意見,但是官方下令,這是一定的,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沒有。我跟您解釋……
    陳委員其邁:我告訴你,你抗議錯了,你應該跟國台辦說「你這個不入流的國台辦」!你應該這樣講,這不都是官方的媒體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部分要講清楚,環球時報不是事前……
    陳委員其邁:主委,我不是不讓你講話,我的時間有限。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
    陳委員其邁:你這個「不入流」講得太晚,應該一開始就要講它不入流。如果你這樣講,大家會給你喝采。
    王主任委員郁琦:其實我們不是要那個掌聲,是要讓問題能夠解決。
    陳委員其邁:就是問題沒有解決啊!接下來我要問你一個問題,互設辦事處的第7次談判,7月是最後一次談判?
  • 王主任委員郁琦
    7月不是最後一次談判。
  • 陳委員其邁
    是幾月?是啦!
  • 王主任委員郁琦
    7月是最後一次業務溝通。
    陳委員其邁:業務溝通是7月,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陳委員其邁:第9次的貨貿是在9月的時候,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陳委員其邁:請教你,辦事處的下一次談判是什麼時候?是沒有了還是不談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要再約時間。
  • 陳委員其邁
    沒有時間表?
    王主任委員郁琦:就是剛剛講的,要有進度!沒進度的話……
    陳委員其邁:好,貨貿呢?9月談完以後,第10次是什麼時候?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要問經濟部,主要是經濟部去主談。
    陳委員其邁:是你去談的,怎麼會叫我去問經濟部?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經濟部主談的,我們尊重。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但是會談的時候一定有說下一次什麼時候再談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就是再約……
    陳委員其邁:國際談判本來就是假如有這個期程,一定會說我們什麼時候再談,或者是當哪些問題解決以後再談。請問下次是什麼時候談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可能真的要問經濟部,不是陸委會決定的。
    陳委員其邁:好。那其他的服貿就不談了,現在就是等立法院?
    王主任委員郁琦:服貿目前的狀態是等立法院,然後再看後續的結果。
    陳委員其邁:剛剛國民黨委員有問,我聽了你的回答,意思是服貿不能改,能做決議、決議之後再重啟談判重談,是不是?就是決議之後做修正後再談?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立法院修改了服貿,那只好重談,但是行政部門的建議是以附帶決議……
    陳委員其邁:立法院可不可以改呢?假如立法院認為服貿的條文要更改、重啟談判,可不可以?
    王主任委員郁琦:立法院如果修正了服貿內容,當然結果就是這樣子。
  • 陳委員其邁
    結果就是重談?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的態度是尊重國會,假如國會做成修正的決議,就是重談?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只是我們的行政部門建議可以有別的方式處理。
    陳委員其邁:最後一個問題,現在還有沒有「馬習會」?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本來就……
    陳委員其邁:我幫你恢復記憶,當時你講「馬習會」最好的場合就是APEC,沒有其他的替代方案。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陳委員其邁:現在APEC沒了,接下來「馬習會」呢?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已經一陣子沒有討論這個問題了。
    陳委員其邁:一陣子沒有討論了?請你評估在馬總統的任期內有沒有可能呢?總統大選完是不可能的,對不對?總統大選前大約是明年的1月到現在,你評估「馬習會」的機率高不高?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可以跟委員這樣講,至少陸委會目前沒有任何作業跟這個……
  • 陳委員其邁
    就是沒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目前陸委會沒有任何的跟這個有關的……
  • 陳委員其邁
    那其他的單位呢?國安會有在繼續作業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覺得應該是沒有。
  • 陳委員其邁
    沒有。
    王主任委員郁琦:應該啦!我不曉得,我沒辦法代他們回答。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但是你有參加會議,你說應該沒有,就是沒有。就像你剛剛講的「馬習會」的機會不多,我有注意到中國學者特別提到「馬習會」的機率不高,未來「國共論壇」可能是兩岸間交流最重要的場合。接下來我就要問「國共論壇」的事情。
    從你們談的服貿、貨貿以及辦事處設置等議題,下次什麼時候開會都不知道,這代表兩岸之間的協商、交流似乎降溫了,包括「馬習會」,中國對「馬習會」現在幾乎是絕口不提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委員沒問,我也不會提。
    陳委員其邁:對,不過媒體都會問這個問題,學者也會表達,官方的意見也都有,但是現在大家幾乎都看衰「馬習會」,覺得大概是不太可能了,所以接下來登場的就是「國共論壇」。假如馬總統去中國,現在唯一的國際場合是明年在中國舉行的G20,但我們不是會員國,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陳委員其邁:我看了一下,其他的國際場合都不太可能,APEC也不行,大概只剩下「國共論壇」,這也是中國的評估。現在馬英九辭去國民黨黨主席職務,新任的黨主席是朱立倫,在朱立倫上台以後,馬規朱不見得會隨,我們可以看到朱立倫對黨產或是在其他事情方面很多意見跟馬總統是不一樣的。昨天朱立倫還談到,未來兩岸和平的紅利,絕不允許由少數或特權壟斷的情況存在,應該要照顧受害的一方,很顯然地,這跟馬總統過去政策的調子是不一樣的。假如朱立倫去中國參加「國共論壇」,是不是要先跟馬總統報告?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覺得橫向溝通應該都會有的。
    陳委員其邁:應該都會?假如朱立倫跟馬總統的意見不一樣,那怎麼辦?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他們兩個自己會談好。
  • 陳委員其邁
    假如談不好呢?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談不好……
    陳委員其邁:你是陸委會主委,也是國民黨的同志,你是聽黨主席的還是聽馬總統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第一個,您講的情況未必會發生……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問你,假如朱立倫主席在「國共論壇」中的談話跟馬總統的意見不同的時候,你身為中國國民黨的黨員,也是陸委會主委,你到底是聽誰的?我舉一個例子,譬如朱立倫說「九二共識」要改變,要調整為「一國兩制」,你怎麼辦呢?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不認為朱立倫市長會做這個事情。
    陳委員其邁:我是舉將來政策不一樣的例子,他覺得兩岸交流都被少數特權把持,所以有少數特權的從政同志要求陸委會要把這些官員撤掉,那怎麼辦呢?我是舉例。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會儘量溝通協調。
    陳委員其邁:儘量溝通?到底你是要聽誰的,他就下達通牒說要從政同事要處理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身為政府官員,當然是要聽政務系統的。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是聽馬總統的,不聽朱立倫的。國民黨過去以黨領政,所以不會有這些問題;如今馬總統已辭去國民黨黨主席,當朱主席與馬總統在涉及兩岸定位與國家大政方向意見不同時,陸委會主委是聽從馬總統的,沒有錯吧?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的。但是基本上,這種情況不會發生。
  • 陳委員其邁
    你怎麼知道不會發生?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在大方向上……
    陳委員其邁:如果這些政策都不能調整,那麼國民黨找朱立倫擔任黨主席還有什麼希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他們當然會談到一定的程度……
  • 陳委員其邁
    都要等到他們向馬總統報告、溝通完……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相信他們一定會溝通。
    陳委員其邁:我提出這件問題的嚴重性在於,你是否記得當時吳伯雄到中國時提出「一國兩區」?此外,去(102)年3月連戰到中國提出「一個中國」16字箴言,回來之後被馬總統打槍說「這不是我們當時的授權」,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陳委員其邁:所以大家會問,如果朱立倫以國民黨黨主席身分前往中國,這是否代表國家政策?因為馬總統擔任國民黨黨主席,過去國民黨習慣就是如此,所以我們擔心兩岸政策是否因兩人不同調而陷入雙頭車馬或父子騎驢的窘境?既然主委告訴我不會發生,那你要告訴我原因,而不是他們兩人講好就好了。如果朱立倫都是聽從馬總統的,那當然也是兩人都講好了;如果是馬規朱隨,豈不是一成不變?如此一來,我們對兩岸政策怎麼還會有期待?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其實之前……
    陳委員其邁:這一年來,不論是對占中事件的誤判及張顯耀事件、服貿及兩岸政策之推動,很明顯地看出你們的躁進,如同你方才所言,這是沒有溝通所造成的結果,對不對?在政策上必須設定政策施行的期程,如果朱立倫的意見顯然與馬總統及陸委會的意見不見得一致,那要怎麼辦?
    王主任委員郁琦:事實上,就馬總統過去6年任期而言,在2008年並不是擔任國民黨黨主席,其實國民黨與馬政府的關係向來不是「以黨領政」。
  • 陳委員其邁
    那只是短暫時間。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也有一段時間。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那只是短暫時間,之後就是馬總統擔任國民黨黨主席,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所以已經有這樣的例子。
    陳委員其邁:你告訴我的意思是,朱立倫就如同吳伯雄一樣,唯馬首是瞻?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顯示黨政之間分際及互動已有運作模式。
    陳委員其邁:我告訴你的重點是,你們要重新檢討兩岸政策。今天你以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的身分告訴我,雖然你身為中國國民黨黨員,但你是聽命於馬總統,而不是聽命於朱立倫,所以今天我要點出問題癥結。事實上,政策溝通本來就需要有平台,雖然許多人將朱立倫當選國民黨黨主席視為救世主,但是我對他不抱以任何的期待,也不認為他在兩岸政策上會有不同,不過他點出少數有特權或既得利益者的問題,陸委會要如何解決?難道你們不該點出這些問題?到底是不是有位居政府要職者,利用職務造成少數人擁有特權的情形仍然存在?難道你們不應該先解決這個問題?你身為陸委會的最高負責人,今天朱立倫的論述是針對你,所以他是在對你打槍,不是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當然我們在每項具體政策上都希望能夠落實,其實朱立倫所言與我們的想法一致,不希望少數人壟斷相關利益。
    陳委員其邁:雖然你們不希望被少數人壟斷相關利益,但現在情況正是如此,他才會提出這個問題。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有任何具體的案子,我們都希望能夠處理,不要發生這種情況。
    陳委員其邁:正因為你們都沒有處理,才會激起選民的反感。本席要提醒你,你不要以為日前九合一選舉國民黨敗選與你們無關,就是因為你們沒有處理、不敢處理,以及馬總統縱容少數特定財團,選民才會反應在臺北市市長選舉上。假如兩岸之間有利益,結果兩岸利益被少數人獨享,利益並沒有回歸全民共享,更何況整體政策參與都是由少數人做決策,才會造成國民黨兵敗如山倒。如果依照你的說法,朱立倫要與馬總統溝通,兩人的意見還需要再整合,民眾對朱立倫怎麼會還有期待?
    本席希望主委在一年的任期內,能夠優先推動朝野與社會共識的部分,至於具有爭議的部分,應該留待民眾或社會人士進行充足對話之後,再推動重大法案,而不要像過去一樣,都是在急躁或缺乏溝通的情況下推動重大、具有爭議的法案。謝謝。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謝謝。
  • 主席
    請王委員惠美發言。(不在場)王委員不在場。
    請羅委員淑蕾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首先我要補充陳委員的意見,在數學上若A大於B且B大於C,我們即可推論A大於C,對不對?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對。
  • 賴委員振昌
    剛才主委公開表示環球報是一個不入流的……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那是我自己的想法。
    賴委員振昌:環球時報也算是中國黨政軍報,照此推論,你的意思是,中國國台辦連環球時報這種不入流的報社都無法約束,所以中國國台辦也是一個不入流的機構?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的邏輯有問題,我能否向委員報告……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今天我不是要與主委討論這個問題,我要詢問主委的議題是,根據陸委會報告第1頁載明,政府秉持「對等、尊嚴、互惠」,這是我們與中國談判最重要的原則。
    請教主委,原定12月12日為我們簽署資訊科技協定(ITA)的最後期限,雖然ITA主政單位為經濟部,但是陸委會對於兩岸問題也都責無旁貸,中國執意自兩百多項產品享有零關稅優惠項目中,將臺灣相對優勢的面板與工具機等產業排除。主委認為,這樣對我們有平等、互惠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雖然這確實不是陸委會主管業務,但據我的了解,主要是因為我方對ITA訴求未能獲得美國支持。以上是我的理解,至於相關細節部分,還是詢問經濟部才會比較清楚。
    賴委員振昌:至於我們為何未獲得美國支持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美國站在國家利益角度的考量,所以我們沒辦法得到他們的支持。事實上,台聯並不反對簽署ITA,而是認為在未獲得我國應有保障之前,我們反對簽署ITA。方才主委點出問題癥結,這牽涉到美國,所以問題還滿複雜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與陸委會的業務尚有一段距離,主要是經濟部WTO方面的問題。
    賴委員振昌:我當然知道。事實上,陸委會執掌兩岸關係業務,即使ITA不是由陸委會主政的業務,你們也是責無旁貸,理應了解。
    如同本席方才所言,ITA將我國面板與工具機等產品排除在關稅優惠的項目之外,這樣有達到你所說的平等、互惠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因為經濟部在各種協商時一定會整體考量,而不是看單一項目,經濟部最後認定可否簽署ITA,所以這部分我尊重經濟部的判斷。
    賴委員振昌:針對經濟部的部分,我們在經濟委員會已經討論很久,以陸委會特別強調的平等、互惠而言,而我們受到這樣的待遇,主委認為這樣有做到平等、互惠嗎?本席只要主委答復你主觀認為有或沒有?
    王主任委員郁琦:事實上,這是經濟部的業務,經濟部一定是……
    賴委員振昌:我現在又不是在問你ITA的項目及影響層面,我只是詢問主委,在此情形之下,彼此有沒有構成平等、互惠?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垂詢這是否構成平等、互惠,其實這不一定是一項對一項,經濟部可能就整體來看,所以看某一項或許對我們……
    賴委員振昌:請問主委,這次簽署ITA臺灣談判清單有兩百多項,主委可知這兩百多項清單包括哪些產品?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不太清楚。
  • 賴委員振昌
    那我們的廠商怎麼辦?到現在很多廠商還不知道開放的是什麼項目。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相信經濟部應該會做相關的溝通。
    賴委員振昌:我們的產業評估報告在哪裡,你知不知道?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個應該要問經濟部。
  • 賴委員振昌
    你們到底是不是同一個行政團隊?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但每個部會有它主政的業務,如果你問我陸委會主政的業務,我一定回答你。
  • 賴委員振昌
    但是就兩岸的互動來講……
    王主任委員郁琦:ITA不是兩岸的談判,是多邊的……
    賴委員振昌:我知道,它是27個國家的多邊談判,裡面最主要的是跟中國的關係,連我們的行政團隊都沒有辦法充分地說明、瞭解,更何況是產業、企業!你們簽了以後的影響為何,要讓他們充分瞭解,以做因應跟調整。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相信經濟部一定有辦法做充分的溝……
  • 賴委員振昌
    你相信?如果我告訴你經濟部很明確告訴我說他們沒有呢?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相信經濟部會做好。
    賴委員振昌:但你所相信的就是有問題!我在質詢經濟部的時候已經問他們,他們承認說沒有啊!我問他們說產業知不知道,他們也支吾其詞;我說產業的評估報告在哪裡,到現在他們也還拿不出來給我看啊!你相信他們,你們這個行政團隊不是靠溝通,而是靠「相信」的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沒有,因為各部會各司其職。
    賴委員振昌:我剛才也在問,你們到底算不算是同一個行政團隊?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啊!因為經濟部主政的業務,我的確不知道那些細節。
    賴委員振昌:你不知道細節,但是牽涉到兩岸的部分你們責無旁貸。你能夠說不知道,兩岸的關係……
    王主任委員郁琦:所以我剛剛不是說了,就我的瞭解,這個案子後來之所以沒有簽,我們的訴求沒有被接受,最主要可能不是因為大陸的關係,是因為美國的關係。
    賴委員振昌:既然你要講,那我們就來講。你認為跟美國有什麼關係?
    王主任委員郁琦:詳細談判的過程,我覺得應該由經濟部來說明。
    賴委員振昌:不是,你一直講美國,那我們就來講美國。你認為跟美國有什麼關係?
    王主任委員郁琦:就是我們所訴求的這幾個項目到底能不能得到共識,人家幫不幫忙、同不同意,這裡面有很多要協商的東西,可能也不是由我來說明,因為這個協商是經濟部在主導的。
    賴委員振昌:ITA是一個多邊協議,美國有他們的國家利益,美國的強項是在醫療設備。中國現在的醫療設施比較落後,以下一波來講,他們的醫療設施要整個提升,中國是一個很大的醫療市場,既然美國的醫療設備是強項,他們當然要進入中國市場。但是,中國也知道美國想要推銷,所以他們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把面板排除,美國本身不生產面板,為了推銷醫療設施,當然會同意犧牲面板。問題是面板占了臺灣GDP很大的一個比值,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們對ITA要很慎重。跟中國打交道,我們會不會太過於樂觀?既然美國不支持ITA,那我們就同意,以後在談貨貿的時候跟中國要,但是我跟你講,其實情況沒有那麼樂觀,面板是中國重點扶植的產業,他們在ECFA早收清單的時候就不鬆手了,前一陣子的中韓FTA也是一樣,他們對面板也不鬆手,有可能以後在談貨貿時單獨對臺灣鬆手嗎?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如果不利用這一次27國多邊談判的時候來爭取,以後大概都沒有機會。
    王主任委員郁琦:貨貿這一塊,經濟部還在努力。
    賴委員振昌:面板、工具機的零關稅,你認為有辦法在談貨貿時拿到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沒有談到最後一刻是不曉得的,真的。
    賴委員振昌:萬一沒有呢?如果我們這裡已經棄守了,到時候那邊又要不到的話,我們的這個產業馬上會受到影響,就會萎縮。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知道,我相信經濟部一定會做整體的考量。
    賴委員振昌:你一直在講美國,我擔心你們根本就沒有辦法站在國家的利益上要求平等互惠,在你的報告書裡面,首先,我覺得有時候不是只有一個口號,立法院要檢驗的不是只有你所說的這一句話,還要考慮這一句話做得到還是做不到。其次,經濟部跟陸委會同樣在行政團隊裡面,我剛才從王主委的回應裡面發覺到你對這個完全都沒有充分瞭解,那我們怎麼能夠期待民眾、廠商會充分瞭解?我們要給他們時間去調整、因應,對不對?我這樣子講應該沒有冤枉你,你給我的感覺是你對ITA也並不是說……
    王主任委員郁琦:當然約略知道一些,但事實上因為不是陸委會主政,我們來幫經濟部說明,有時候反而會造成誤會,所以我們為什麼定義為一個主政……
    賴委員振昌:我不是要你說明得很詳細,我不是一直強調,這裡面的兩岸關係部分你們責無旁貸……
    王主任委員郁琦:兩岸的部分的確是,但是……
    賴委員振昌:ITA主要的簽訂對象,我們還是在跟中國bargain,對不對?我講的是這樣,不會問你說我們跟別的國家……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為什麼我剛剛這樣回應委員?因為我知道這裡面的問題不只是兩岸之間的問題。
    賴委員振昌:我也瞭解不是只有兩岸之間的問題,進一步的部分我就不便再說了。我們在野黨也有做功課,絕對不會不知道它的問題在哪裡,你如果想知道,私底下我可以再跟你討論,跟美國的這些事情不適宜在這裡講太多。
    第二個問題,那天對院長總質詢的時候,你應該在場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在場。
    賴委員振昌:大家有講,這一次的九合一選舉國民黨算是敗選,這是共識,真的不是嘲笑你們。這一次敗選代表人民對於馬政府傾中路線的一個否定,當時我也問院長,院長的答復是,他會用最大的誠意來修正一些政策的路線,尤其是兩岸的部分,院長有具體承諾,以後要有共識才會繼續再推動。不曉得王主委對於院長的宣示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你有沒有聽進去?或者……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是在現場沒有錯,其實院長的意思應該是,像監督條例,希望跟在野黨充分溝通,行政院版的部分,雖然當初我們這樣推動都有相關學理上的基礎,但是跟不同的版本之間儘量尋求最大公約數,找到臺灣社會能夠接受的一個共識,以推動兩岸協議監督的部分,這應該是可以處理的。
    賴委員振昌:那我再幫你回憶一下,當時我是要問院長,既然民意有這樣子的反映,所以我們要做一定的檢討、修正,院長也同意。我問院長有沒有具體的做法,上次我很具體的問,就牽涉到兩岸的監督條例、服貿、貨貿、自經區這些部分,有沒有可能全部暫緩或撤回?院長……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院長應該沒有說……
    賴委員振昌:院長面有難色,他沒有承諾,但是最後院長給我很具體的答復,我是說他用最大的誠意,我問他說:「你所謂最大的誠意有沒有包括我講的撤回跟暫緩?」他沒有講。最後他是講,他會用最大的誠意,有共識才會繼續再推。請注意,是「有共識才會繼續再推」。主委,他有沒有講這句話?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大約的字差不多是這樣。
  • 賴委員振昌
    是不是以後立法院對於陸委會或剛才所講的相關案子是以「有共識」做為前提?你同不同意?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就要看立法院的進程,其實行政部門本來就是尊重立法部門,因為案子送進立法院之後,行政部門只是表示意見而已,但是什麼時候審,這些都是尊重立法院。
    賴委員振昌:不是,以後在野黨就會用院長的指示──有共識才做,以後不要說執政黨多數要用表決,院長是很明確的宣示,以後要用的是共識決,不是多數決喔!
    王主任委員郁琦:沒有,共識跟共識決是不一樣的意思,共識決是專有名詞,而共識是一種說法。
  • 賴委員振昌
    你這樣是在打院長的臉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絕對沒有,你問院長,我相信他的意思應該就是這樣子。
    賴委員振昌:那我可以馬上再告訴你,院長隔幾天又去我辦公室,你應該有看到這個報導吧?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有看到。
    賴委員振昌:院長會去我那邊,我也很意外,我還特別跟院長提這件事,因為我很在乎這件事,也牽涉到以後相關的事情,我們會要求一定要有共識才來做。你不能夠自己幫院長解釋,院長是第二次跟我做confirm喔!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知道,但是院長並不是說以後都不,因為這是立法院的程序,我相信行政院長也不會表示意見,會尊重立法院,他講的是一個概念。
  • 賴委員振昌
    概念的話是要共識喔!
    王主任委員郁琦:那是概念,不是立法程序的問題。
    賴委員振昌:這就是為什麼今天我要不厭其煩跟主委講,院長對我所做的承諾,我要很明確再跟主委說一下,以後大家就朝這個方向來努力,謝謝。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謝謝。
  • 主席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馬總統已經辭掉執政黨的黨主席,我想您大概也是執政黨的黨員,在推行兩岸政策的部分或是規劃兩岸政策的時候,不管是規劃面或是執行面,會不會出現所謂府院黨不同調,或是立場、方向不一致,又或是步調有重有輕、有緩有急的狀況?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這部分發生的機率應該不大,因為府院黨之間的溝通平台從2008年就一直存在,在做任何決策的時候,其實府院黨會在它的平台上先做一個相當的溝通,所以如果會發生您所謂不同調的情況,我覺得機率是很低的。
    邱委員志偉:馬總統的施政滿意度會這麼低,很多輿論或分析家認為跟他的兩岸政策有一定程度的關係,但並不是絕對關係。這部分大家普遍的反映跟看法,就是他的速度太快,如果用直白的方式來說,就是過於傾中。傾中我認為是中性的名詞,但是有些人認為這是步調過快,或是在某種程度上不向全球而向中國過度傾斜。這也許是他施政滿意度偏低的重要因素,但是新的黨主席上來之後,可能會做一些思維或方向上的調整,這也是有可能發生的,如果朱主席對兩岸看法與思維真的跟馬總統有不一樣的時候,作為執行方面的陸委會,要怎麼去處理歧見?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剛剛已經講過,府院黨的政策平台一定會先做溝通,所以委員說的問題,發生的機率是很低的,萬一真的有發生這樣的情況,其實非常清楚,我們身為政務官,我們是聽令政務系統的。
  • 邱委員志偉
    就是聽院、聽府?
    王主任委員郁琦:行政上是行政院,另外從憲法及國安的角度,有一個指揮監督的系統,這部分是我們本來就該遵循的系統,那黨……
  • 邱委員志偉
    你不相信府院黨不同調會造成你施政扞格的問題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機率很低,應該不至於、不會發生。
    邱委員志偉:未來還有一年多,我期待政務的推動能夠順利,不要因為三方的立場不一致或不協調,而產生施政上的困難或阻礙。另外一個問題,九億多的年度預算裡面,主要是法政跟港澳事務比較多……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法政有一部分是補助海基會。
    邱委員志偉:好,港澳事務有二億多、法政也有二億多,大概就占了全年度預算的百分之五十左右。另外還有聯絡費用,在聯絡事項的部分,我特別注意到比去年增加了2倍,我會擔心是不是在選舉年會利用聯絡費用做大陸政策的宣傳,這種宣傳可能會用置入性行銷來影響總統大選,或是國會議員選舉的輿論。
    王主任委員郁琦:本人擔任陸委會主委二年以來,對文宣都非常謹慎小心,我不會做……
    邱委員志偉:那今年度比起去年度,為什麼會大幅增加?
    王主任委員郁琦:因為去年被內政委員會砍太兇了,大幅下降,賴幸媛主委的時候,甚至有一年九千多萬的文宣費用,那當然是高點的時候,但是以今年來講,為什麼會編回常態……
  • 邱委員志偉
    你要去瞭解砍你預算的原因在哪裡。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有很多原因,現場其實有很多委員都記得。
  • 邱委員志偉
    也許你是置入性行銷做太多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是,我們這方面都很小心,我自己對此也有自我要求,我們不會做太誇張的事情。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大選年一定會有一定程度關心你這筆費用是否會做置入性的行銷,或是為執政黨做兩岸政策的宣傳。
    王主任委員郁琦:做政府兩岸政策的相關溝通,就是把這幾年我們做的事情讓民眾更能夠理解。
    邱委員志偉:我會建議你們有關聯絡費用的四千多萬,要用在哪些用途、要辦哪些文宣,應該都有細目出來了,我覺得應該嚴格審查這些細目,不要用這筆預算做兩岸政策的宣傳。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不會。
    邱委員志偉:我還是建議委員會應該針對這部分好好檢視一下。另外,對於加強情勢研判跟策略規劃研究分析的部分,你們今年有要請美國的重要智庫辦研討會,這部分有沒有比較細緻的規畫?要請美國的哪些團體?因為我們很擔心你們辦研討會,然後美國的學者、智庫說出一些話來影響國內的選舉,會不會出現這種狀況?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活動其實陸委會長期以來都有在辦,之前比較常合作的對象是卡內基基金會,今年的活動是Brookings學院……
    邱委員志偉:Brookings學院有部分學者的立場比較鮮明,所以他的發言某種程度……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覺得他們是親善臺灣,對臺灣比較友善,但是不見得對藍綠有什麼favor。
  • 邱委員志偉
    有些人對執政黨的政策是相當正面、相當背書。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覺得可能是他專業上的考量,認為的確……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們很擔心在年底選舉的時候,透過這些Brookings學院或卡內基的學者來做部分的言論,這部分的言論也許偏向執政黨,也許不利於在野黨,某種程度也會影響總統大選的結果。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會小心,我想委員有提醒,我會注意,因為我也不希望……
    邱委員志偉:你們邀請學者跟舉辦研討會的形式,我想應該公開讓大家都知道。
    王主任委員郁琦:沒問題,這是公開的活動。
    邱委員志偉:這些費用應該都很清楚,要請學者、開什麼研討會的預算細目應該都已經出來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沒有錯,這個都有。
    邱委員志偉:我希望這部分在審查會的時候,能夠提供給所有委員做參考,今年預計邀請幾個團體、要辦幾場研討會、有哪些學者會參與,這部分應該有規劃的細目出來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大概是大方向,但是你說哪個單位委辦,因為明年可能還沒有確定,但是可以用今年來做例子比較。
    邱委員志偉:因為總統大選如果跟立委合併選舉的話,有可能是在1月,你這筆預算如果通過的話,就可以用這筆預算請美國或國際學者,也許這些學者有其他的用意或想法也不一定,所以我覺得應該適度凍結,到總統大選之後再行動支。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總統大選是2016年耶!明年沒有辦法處理啊!
    邱委員志偉:我是說明年,明年到年底也可以用,或是接近選舉前,接近選舉前多久凍結……
    王主任委員郁琦:照您的意思反而應該上半年先辦,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邱委員志偉:對,不要太接近啦!
    王主任委員郁琦:所以不是用凍結,委員如果支持的話,我們就早一點辦。
  • 邱委員志偉
    太接近的時候就不要辦。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盡力而為,謝謝。
    邱委員志偉:另外我要問一項政策,就是陸客中轉的部分有沒有進度?
    王主任委員郁琦:有,其實這次APEC12月上旬回來之後,陸方有比較積極一點,所以現在雙方在接觸,會開始來談這件事情。因為之前大概都是停留在用說的,但是……
  • 邱委員志偉
    最近有沒有突破?
    王主任委員郁琦:最近還沒有,但是打算開始談。
  • 邱委員志偉
    他們立場有沒有鬆動?
    王主任委員郁琦:有,就是APEC回來之後,他們有比較積極一點,大概……
  • 邱委員志偉
    為什麼立場會有所轉變?
    王主任委員郁琦:因為已經跟他們催了很久,其實馬政府上來之後已經催了好幾年,今年2月的時候,他們其實就表示可以研究看看,然後6月又有同意要研究看看,真正具體說好、要開始進行協商,大概是這次APEC回來之後。
    邱委員志偉:我希望經過幾次商談,還是要有一定程度的突破,因為這是大家關注的議題之一。
    另外,我想請港澳處葉處長和主委一起備詢。習主席在參加澳門主權移交15週年紀念時有針對澳門的問題,特別對「一國兩制」的內涵做出新的詮釋。這個新的詮釋有一點針對性,他針對的是江派人馬,比如人大常委會的委員長張德江、張高麗、劉雲山,這些人統稱為江派人馬。為什麼占中的雨傘運動會引起那麼大的風波?習近平認為這個跟張高麗的處理方式有很大的關係,比方他在人大常委會的時候就否決掉港人的普選決議,然後還對「一國兩制」的內涵做出新的詮釋,我現在說的是張德江的部分。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你的那些資訊好像都不是報紙上的資訊?你說是因為張高麗否決?
    邱委員志偉:我不是說張高麗,我是說人大常委會的委員長是張德江,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邱委員志偉:張高麗跟劉雲山統稱為江派人馬,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因為習近平要整肅江派人馬,所以才會引起高層的內鬥?因為它的導火線是占中運動,而占中運動的導火線是港人爭取普選,這個普選在人大常委會是被張德江否決的。然後張德江又透過國新辦發表對香港問題的白皮書,我想你也知道。這個白皮書裡對於「一國兩制」的內涵有了新的詮釋,他說兩制是依附在一國之下,一國跟兩制不是平等的概念、同位的概念,是有上下區別的。我特別注意到,當習近平去澳門參加主權移交15週年紀念的時候,他就有提到中國對港跟對澳的「一國兩制」,其中一國跟兩制是平等的。簡單來說,張德江、劉雲山或張高麗對於「一國兩制」的看法都是由北京來治理香港,行政權某種程度是屬於香港的,但是最後的治理權還是屬於北京政府;可是習近平在前2天的談話中提到,一國跟兩制是平等的概念,就是港人治港的概念。為什麼同樣都是政治局的常委,卻有著旗幟鮮明、不同立場的兩派?我也覺得他們最近這一連串的動作,特別是中紀委進駐中央七大辦事機構,包括國臺辦、國務院、人大,這是過去從來都沒有過的例子,這是不是代表習近平要整肅江派人馬?是不是代表中共高層、政治局已經發生內訌,或者已經有了一些派系的衝突?陸委會對此有什麼觀察?
    王主任委員郁琦:就我的了解,中紀委進駐相關的部門,主要是跟他們的反腐肅貪有關。反腐肅貪是習近平很重要的一個政策,只是這個政策的背後是不是有其他政治上的考量,這個我們就不便評論。但是中紀委那個部分,主要應該是跟他的肅貪有關係。
    邱委員志偉:中紀委進駐相關部門是一個階段,但是我覺得這個階段主要是針對人大的部分,因為人大過去並沒有監督的機制,它是屬於黨的機構,黨的機構過去並沒有監督的機制,所以他只好用中紀委來執行這個監督機制,而人大的掌控權是在江派的張德江手上,對於張德江所發表的新的「一國兩制」論述或者是白皮書,我覺得習近平是非常的不以為然,特別是他在人大常委會的時候,還否決港人的普選。港人的普選被否決後,有可能會造成港人的動亂;港人動亂的話,就可能會有流血衝突。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我知道你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是你這個觀點是學術上的觀點。
  • 邱委員志偉
    學術觀點有錯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沒有,我的意思是說,當然我們會……
  • 邱委員志偉
    這些你都要去思考。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我們會重視你的意見,只是我不方便發表評論。
  • 邱委員志偉
    為什麼不方便?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因為這是人家內部的人事問題。
  • 邱委員志偉
    但是他們內部的人事問題會影響到對臺的政策、會影響到兩岸關係。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的意見我們會重視,我也會請我們同仁來研究看看。
    邱委員志偉:所以張德江是不是有一個計謀,就是他要透過否決港人的普選來引起香港動亂,然後讓北京政府介入,引起流血衝突,最後習近平在國際壓力下要下台?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這是你的意見,因為你有這方面的專業,所以我也不能說你講的一定是怎麼樣。
    邱委員志偉:其實也不是專業,而是一般合理的推斷就是有可能會這個樣子。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尊重你的看法,我們會重視你的意見,會後我會請同仁研究一下。
    邱委員志偉:這是前所未見的,人大常委會有這麼嚴重的衝突跟分裂,這會影響到他們對臺政策的規畫跟主導性。
    王主任委員郁琦: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注意。
    邱委員志偉:你也是專家,陸委會的官員對於兩岸政策長期也都有所研究,我覺得中國高層的權力鬥爭最近已經越演越烈,特別是江派跟習派的衝突,陸委會可能要再多花一點時間去做研析跟判斷,所有的scenario可能都要做一些研析,了解這會不會對他們的兩岸關係及對臺的政策規畫有所影響。我還是要提醒主委,這方面要多用點心、多關注一點,謝謝。
    王主任委員郁琦:好,謝謝委員。
    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上午的會議進行至詢答結束為止,下午進行預算審查。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你們昨天有發一個新聞稿,裡面有討論到兩岸紅利的問題?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桐豪:我也參加了蘇前秘書長在余紀中基金會的演講,他在演講中特別提到,馬政府過去6年來沒有妥善的向民眾解釋安全紅利、政治紅利、國際紅利,這是他愚蠢的失職,你們有特別對此發了一個新聞稿。蘇前秘書長也曾經提到,我們太強調經濟這部分了,講太多了,雖然這個對於國家的安全、國家的發展、對於改善兩岸關係其實是有很大幫助的。我想請教一下,你們的新聞稿上面有提到兩岸關係的改善,還特別提到經貿,譬如我們跟紐西蘭、新加坡簽訂經濟合作夥伴協議,跟日本簽訂漁業協定,也有跟菲律賓達成執法共識,以及我們的免簽國數量大量的增加,還有WHA和ICAO這些組織。我想請問一下,這些都是兩岸紅利可以促成的還是不一定?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在新聞稿裡面有提到,我們認為這些應該還是跟兩岸關係有相關,就是說,如果兩岸關係沒有改善的話,那就不容易想像這些情形會發生。
  • 李委員桐豪
    所以我們跟日本簽訂漁業協定也是因為兩岸關係好?
    王主任委員郁琦:應該這樣講,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面向,因為臺日漁業協議基本上是跟東海和平倡議有某些關係的,而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其實是兩岸關係所引發的啟示。
    李委員桐豪:東海和平倡議的啟示,是不是?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對。
  • 李委員桐豪
    那我們跟菲律賓在海域上的執法協定也是跟兩岸發展有關係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件事情主要是跟廣大興那件事情,比較有關。
    李委員桐豪:所以在兩岸紅利之下才可以處理這件事情,是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相信,如果現在兩岸處在非常緊張的狀態,其他的外國政府在跟臺灣打交道的過程中,將會遇到更多的困難。
    李委員桐豪:好,請問一下,現有兩岸的關係可不可以算是你所界定的還算是不錯的關係,可不可以這樣說?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目前應該算是很穩定的。
    李委員桐豪:我們親民黨對於兩岸關係有兩個主張、兩個觀點,第一個,我們當然支持兩岸要有和平的關係,但是在這個關係下仍然要維護我們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我們也希望對於經濟能夠有自主的決定權。可是我們看到,現在我們不管是在跟菲律賓或是馬來西亞都有問題,將來、明年我可能也會去一趟馬來西亞,就是當我們在跟這些國家進行經濟相關的貿易協定時,中共都有強烈的打壓作為,如果在兩岸關係改善的情況下還有這種結果,那我們還能期待什麼?
    王主任委員郁琦:應該這麼說,兩岸之間的改善是逐步的,沒有辦法想像我們臺灣希望能夠做到的事情,能夠一瞬間全部都完成,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也就是跟2008年之前相較,現在兩岸關係已經比較有進展了。有些東西過去我們沒要到,未來我們會繼續努力的去爭取、協商。也就是說,我們沒有辦法說,因為現在兩岸關係的確往和平穩定的方向走,所以每一樣東西我們都能要到,像面板、工具機,我們也是需要去爭取的。
  • 李委員桐豪
    那個從ECFA開始就爭取不到。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會繼續努力。
    李委員桐豪:我再請問一下,我們跟紐西蘭、新加坡簽訂經濟合作跟經濟伙伴協定的時候,是不是要中國大陸先簽?或是經過他們的同意後,我們才可以進行?
    王主任委員郁琦:從我們的立場來講,譬如他們一定要先跟大陸簽了什麼,我們才可以簽,或是大陸要先跟他們簽什麼,我們才可以。
  • 李委員桐豪
    那事實呢?事後的事實認定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事實上,尤其是我們跟非邦交國簽訂FTA的時候,如果沒有大陸友善的善意的話,其實相對來講,困難度會非常的高。
    李委員桐豪:好,那你要怎麼去突破?既然現在兩岸關係這麼好,你要怎麼去突破,或是改正他們對於我們臺灣生存空間的運作?我講的是經濟,還不是什麼其他的政治等等,就是我們在經濟上應該有的權利。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瞞委員,其實這一點在我們跟國臺辦的互動過程中,我們已經跟他們講過不止一次了。也就是說,事實上,臺灣民眾對於我們的國際空間尤其是經貿上的國際空間要求,因為這是生存的問題,不是政治的問題,臺灣民眾是為了生路才必須要做這件事情,這個他們必須要理解。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跟國臺辦講得非常清楚了,假如他們沒有辦法理解臺灣民眾對於我們對外在經貿拓展上的生路要求的話,那他們做的所有工作都是事倍功半。
    李委員桐豪:沒錯,你講得非常正確,但問題是,甚至連他們的外交部長王毅都擔任過國臺辦的主任。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但他們有不同的立場。
  • 李委員桐豪
    怎麼會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王主任委員郁琦:事實上,現實就是這個樣子。
    李委員桐豪:如果今天你跟國臺辦互動友好,但我們得到的結果卻是,當我們要跟菲律賓、馬來西亞簽訂經濟的相關協議時,他們的大使館都會強大地抵制,導致這些國家對於跟我們簽訂這些貿易協議有疑慮,陸委會該如何來協助我們的外交部門跟經貿部門突破這個關卡?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我絕對會做,因為這件事情的確應該要整體一致對外,陸委會扮演的角色就是要盡全力讓陸方了解,用阻擋的方式事實上對於兩岸關係、對於臺灣人民的感情都是一個傷害。如果他們希望兩岸可以繼續往和平穩定的方向去走的話,他們在這件事情上就一定要想清楚。
    李委員桐豪:但是他們跟你講「這是我們這邊一直要求」,他們有任何正面的回應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他們說,這件事情他們也是有難處的,但是有難處就應該要一直溝通,有時候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完全馬上處理好。
    李委員桐豪:如果我們的經濟生存權利、空間被強力壓縮的話,所有前面講的就都是假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我同意你的看法。
    李委員桐豪:民以食為天,如果人民連吃都有問題的話,那兩岸今天所有的互動,不管是紅利也好、和平也好,臺灣人民對此心中都會有一個問號,而且這個問號還會越來越大,這對於兩岸的互動絕對是不利的,所以我要請陸委會、海基會在兩岸所有的互動上都要不斷、不斷的要求,包括今天我們朝野各個政黨去交流時,也都要不斷、不斷的要求,如果我們的經濟生存空間不能獲得保障的話,臺灣人民在民以食為天的原則下,兩岸要真正、友善的打開心胸來交往都會有高度的困難。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同意委員的看法。
    李委員桐豪:我希望要如此,因為我最近很努力的到東南亞去看,但是卻看到很多不利的情況,所以我特別請陸委會在這方面加強努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首先要請教王主委第一個問題,在九合一的選舉中,國民黨可以說是慘敗,也可以說是接近崩盤,現在大家都在分析這個情勢,但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因素,就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所引發的太陽花運動,很多公民團體都有參與這個運動,所以才會導致有「婉君」效應(現在大家都把網軍叫做「婉君」)。這次選舉所帶動的風潮,把臺灣整個政局做了一個改變,這裡面也顯示出,我們臺灣對於中國大陸的政策以及中國大陸對於臺灣的政策,顯然是沒有得到臺灣民眾的信賴跟期待。陸委會王主委主導臺灣跟大陸的兩岸關係,我要再三的強調,雖然我們選舉失敗了,但我們還是要把真正的實話說出來,因為我發覺大家都是一窩蜂的造神,我們也很怕創造出一個神棍出來,譬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要不要推?如果公民團體參加,以你對中國大陸的了解,中國大陸會不會接受?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如果兩岸服貿協議簽不下來,對臺灣會有什麼影響?如果換一個政黨來執政,不是國民黨執政的話,它改變這個政策的話,中國大陸會採取什麼態度?我發現現在媒體、報章雜誌沒有一家在替執政黨講好話,請王主委說出你的內心話,因為到馬總統任期結束,你們的執政期間大概還有1年5個月。為國者要非常能忍辱,要把這些道理都講出來,因為這些道理後來一定會慢慢的顯現出來。兩岸的互動在這次選舉後,中國大陸對臺灣有什麼改變?我們臺灣自己有沒有什麼改變?還有你們當初推的那幾個法案,像兩岸監督協議條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現在這部分跟大陸那邊有沒有什麼改變?請你講出你深刻的看法。來到這邊不用怕,講實話就好,這次的選舉是澈底的翻盤,但是你們有沒有堅持、有沒有真正的在為臺灣這塊土地追求我們的最大權益?不要人云亦云的說這樣就是好的,但事實上有很多事卻不是這個樣子,在這1年5個月的期間,你要如何說明清楚你對這幾個問題的看法?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我先回答委員的問題,先講監督條例,監督條例大概分成2個部分,一個是國家定位、一個是監督程序。當然,這是屬於我們內部的事務,按理講,國臺辦不應該表示意見,如果他們有表示意見的話,那是不妥當的,但是就我們私底下跟他們的互動,我們已經跟他們講得很清楚了,這是我們內部的事務,只要這個沒有牽涉到國家定位的重要變更,譬如有些版本有隱含著國與國關係的那種條文,那個會有兩岸關係的風險存在,應該要避免,但是如果只是怎麼樣加強國會監督的這種程序性的問題,我覺得這部分事實上是有空間的,這是屬於朝野可以共同討論、尋求最大公約數的,但是國家定位那一塊,最好不應該在這個時候引起波瀾。但是像服貿協議審查這部分,的確陸方有表達關心,因為這畢竟是兩岸已經簽了的協議,在送進立法院後,從行政部門的角度雖然是尊重立法院的審查,但這也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服貿未審查之前,會給陸方一個藉口說服貿都尚未審查為何要談貨貿?可是事實上很多產業界的人都說對臺灣而言,貨貿比服貿重要得多,如果大陸以未通過服貿為藉口找各種理由拖延貨貿的話,對臺灣經貿發展是不利的。
    再退一步說,兩岸的互動在馬總統任內其實是有長足發展的,現在談的貨貿、互設辦事機構、旅客中轉等這幾個議題,在兩岸有相當互信及和平的氛圍之下,其實是比較容易談成的,不論2016之後是哪個政黨執政,一定會有一段摸索期,彼此會試探,更不要說情勢產生變化之後未來會如何誰都不曉得,所以我們一定會把握剩下的這一年多時間,把這幾個對臺灣來說比較重要的議題儘可能的做一個完整的處理,也就是幫臺灣在兩岸制度上再多建立一些對長期和平發展有助益的東西。
    陳委員超明:謝謝王主委講得這麼清楚,但本席要請問你,假設因為有人反對,服貿協議現在談不下去了,你又說服貿協議已經簽訂了不能改,萬一以後政局有變化,換人執政之後做了更改的話,那我們不是很漏氣嗎?現在人家已經把這個困難的問題丟給你了,你們到底有沒有決心要推動?你會不會有「我要推動你們不肯,那就換你們來做,反正只有一年半的時間了,臺灣人反正不怕死嘛!」這樣的心態?看在中國大陸眼裡會有什麼想法?另一個政黨又對此有什麼想法?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其實是一個談判技巧問題……
    陳委員超明:如果以前一直談不成結果民進黨談成了,那就表示你們的技巧很差?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當然要尋找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就以服貿來說,我們知道立法院對於服貿內容中的某些特定項目可能有意見,所以行政部門建議在不修改本文的情況下,以附帶決議方式處理,也就是現在還是可以往前推動,對於真的有意見的部分……
  • 陳委員超明
    你覺得會不會在這一年中處理完?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個我不敢說。
    陳委員超明:「不敢說」表示你內心有想法,那就偷偷告訴本席,我來替你說。現在馬上就要選舉了,如果他們現在同意的話,那就前言不搭後語啦!
    王主任委員郁琦:但是也有人持樂觀的想法,假如在野黨願意當一個負責任的在野黨,那事實上大家都是為了……
    陳委員超明:你認為他們會負責任嗎?已經打得那麼慘了,他們會同意兩岸服貿協議繼續談下去嗎?還是要等他們執政再談?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是希望能朝樂觀的方向發展。
    陳委員超明:這個事情實在很微妙!為了選票,什麼政策都可以改變,請你在私下把真正的想法告訴本席。這個事情現在正處於兩難之間,執政黨在選舉時為此被打得很慘,在座各位被說成賣臺、傾中,不知道他們以後通過協議的話會不會也被說是賣臺、傾中。本席真的搞不懂!他們不要跟中國大陸來往,大家也沒有理性檢討的空間,這次的選舉讓我們感觸很深,並引發出所謂的公民力量,變成他們說的才是對的,我們說的都不對,好像他們是神一樣,但事實上很多人都不瞭解協議的真正內容為何,你們要利用這一年半的時間好好做,請將你們想要做且有把握可以完成的事情告訴我們。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覺得比較樂觀的是旅客中轉,這部分對於台灣的交通運輸及桃園航空城都會有幫助,而且陸方對此有釋出善意。
    陳委員超明:就算是成了也只對機場有好處,因為不能入境到國內,不過還是要做。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要一步一步做,先從這一步開始。
    陳委員超明:請你們堅持,忍辱為國,將來他們會碰到問題的,本席是講實在話。
    另外,你們的預算被刪減了,三億多的人事費用只剩下二億多元,既然他們要刪就讓他們刪,你們也不要太努力,不要做事情。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我們不能這樣做。
    陳委員超明:本席是說真的,給的預算總要能維持人員的正常運作,其實也不用太堅持,本席今年會幫忙刪減,讓你們好輕鬆做事。不僅是人事費,你們的大陸事務費也僅剩二億三千多萬元,比北美司的預算四億多元還少,我看乾脆將陸委會併入外交部,這樣就符合反對黨的我們與大陸是國與國關係的意見了,你們何必這麼認真做事呢?做了這麼多還被人家罵!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只能如委員所說,忍辱負重。
    陳委員超明:沒有費用不做事還好,多做事反而多被罵。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是我們職責所在,沒辦法。
    陳委員超明:說真的,本席今年會幫忙他們刪減預算。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委員!千萬不要。
    陳委員超明:本席認為你們做得很苦,臺灣人已經沒有稱讚他人的精神,只要一出事情就從頭罵到尾,好像這八年期間都沒做過好事只會做壞事一樣,所以本席認為乾脆讓他們刪好了,樂得輕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還是要努力啦!
    陳委員超明:不要那麼客氣,一年半轉眼即過,一年後就要選舉,本席會幫忙刪減預算,因為我實在是很體諒你,相信主席也聽得進去本席這些話。不過,你們要將剛才邱委員說的提早邀請外國學者的事聽進去,說實在的,每個執政的人都會這麼做,但是你們做了就被人罵,別人做了卻沒事,你說這個社會的公平何在?至於我們與非邦交國簽訂經貿關係時中國大陸的確有很大影響力這件事,你們也可以老實講出來啊!讓大家曉得要如何與他們協調溝通,說真的,人家的國家就是比我們大,你又能如何?沒有他們的同意,人家為何要給你?要他們適度讓步、給臺灣一個生存空間、不要打壓臺灣這個論點非常重要,但是本席知道這中間牽涉到國的關係,他們也怕我們獨立發展,臺灣現在要去哪裡比如東南亞國家發展的情況已經不一樣了,預算被刪減又要忍辱負重的將事情做好實在是兩難,中央政府官員的待遇甚至比地方政府官員還差,比如陸委會,只有主委配有公務車,怎麼會這樣呢?所以本席要勸你不要太努力,只要把臺灣維持住就好,這樣當別人遇到問題時才知道困難在哪裡。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知道委員是在鼓勵我們,但是對於預算,還是要請委員幫忙。
    主席:謝謝陳委員,不過在野黨一向非常盡職,秉持忠誠反對黨的職責,嚴格地監督政府。剛才陳委員說會幫忙刪減預算,我們下午就這麼做。
    接下來輪到發言的葉委員宜津、李委員貴敏、蔣委員乃辛、管委員碧玲、蘇委員清泉、江委員惠貞、王委員進士、呂委員玉玲、黃委員偉哲、楊委員麗環、顏委員寬恒、孔委員文吉、潘委員維剛及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委員剛才說要刪減預算,本席聽了覺得非常心疼,因為陸委會真的非常努力,但是在各種不同看法之下,工作的確很辛苦,本席現在想瞭解你們目前業務的作法,看看有無我們可以提供意見、集思廣益之處。港澳處交流經費中的協調執行部分編列了一千二百多萬元,較之前減少57萬元,服務部分則有二億多元,稍微增加了一點,本席想知道的是對於港澳──特別是澳門──我們有哪些文化交流工作?
  • 主席
    請陸委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席、各位委員。上次處理預算解凍案時,內政委員會的委員也曾要求我們要對於澳門的文化活動更為關注,由於這部分很多工作還是由文化部主導,所以我們在上次會議結束後就與文化部協調,希望他們到香港的活動順帶也到澳門去,所以明年度我們有辦一些活動,詳細內容可以請本會港澳處葉處長說明。
  • 主席
    請陸委會港澳處葉處長說明。
    葉處長凱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今年度已經有與文化部協調而且已經有結果,比如台北市立國樂團在到香港參加臺灣月活動之前就先去澳門,朱宗慶打擊樂團則是在參加香港臺灣月活動後到澳門去,以上是我們與文化部協調後一起在澳門辦的活動。除了這些之外,我們也善加利用澳門的國父紀念館,每年都會在元旦、植樹節等節日舉辦一些相關的活動。
    邱委員文彥:除了我們的文化團體到澳門去之外,澳門那邊有什麼文化活動或想法是可以讓我們借鏡的?
    葉處長凱萍:澳門派駐台北的辦事處在今年辦了一些活動,在過程中,只要有我們可以協助的部分我們都儘量給予協助,同時也幫忙他們做活動宣導,請大家踴躍參加,以促進台澳文化交流。
    邱委員文彥:本席要在這裡給大家看一些照片,第一張是澳門的大三巴牌坊,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它融合了西方與東方的文化精神,其建築結構是非常精采的。澳門現在有25個世界文化遺產,他們是以歷史街區的整體概念提出申請,而非以個別景點提出,本席一直很有興趣知道他們是如何提出申請的,因為我們的文化部過去也曾經推動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事情,但是聯合國相關組織中都持有主權國家概念,所以本席希望陸委會、海基會在未來溝通時能提出一個觀念,那就是既然兩邊都談中華文化的傳承,那麼在處理文化部分時是否可以彈性一點?仿效漁業的漁捕實體概念,以文化實體概念去做處理,期望能參與更多國際文化組織。澳門這25個世界文化遺產包括鄭家大屋及盧家大宅院,他們以換地的方式與開發商及原地主辦理產權移轉,花了很多經費以原始的技術恢復本來的風貌,所以他們的整修做得非常好。本席覺得很有意思的是澳門有很多建築是源自於葡萄牙的基本設計,比如現在照片上秀出來的磁磚就是傳承自葡萄牙當時非常典型的東西,但是讓本席印象深刻的是他們一直嘗試將賭場的澳門變成文化的澳門,因為他們已經看到將來賭場會走到一個極限,所以以後不能全靠賭場,博奕並不是唯一產業,必須要有更多文化創意,發展多元性的觀光產業,甚至成為各種會議和會展的開會場地,比如將磁磚變成扇子,這就是一個非常具文創性的產品,可見經過一番巧思,就可以將文化資產更為發揚光大。甚至還有一些報導提到有8項非物質文化遺產準備申請世界文化遺產且已經入圍,比如木雕(澳門神像雕刻)和粵劇,本席對傳統藝術非常有興趣,在知道此事後就聯想到我們的鹿港,鹿港也有金雕、銀雕和木雕,有這麼好的雕刻人才和文化遺產,卻沒法提出申請,本席覺得非常遺憾。本席認為澳門與香港不同,保留了非常多的文化底蘊,希望你們能針對文化遺產的保存方面兩邊多做交流,而且不是只在表面的表演文化而已,還要涉及文化資產保存、制度的建立,澳門今年已經通過且將正式實施文化遺產保存法,我們卻還在修正文資法,這些都是值得我們考慮的。本席花了兩天時間,很仔細的看過這25個文化遺產中的十幾個,認為他們的確是有其優點的,希望兩邊的港澳處能在這方面多多交流。
    王主任委員郁琦:謝謝委員的提醒,委員此番提醒很有價值,我會請港澳處在後續業務中對於臺灣和澳門如何分享對文化保存的努力和經驗多所注意,將此列為重要工作。
    邱委員文彥:其次,兩岸將來可能會選一些地點互設辦事處,最近我們幾位不同黨派的委員同仁分別去國外考察,對於現在租金一直上漲的情況心裡有很多感觸,請問這些地方是否可以購買?當然這部分的花費不會是一筆小數目,但是如果現在不解決,將來可能花費更多。其實各黨各派委員都有此一建議,包括邱委員議瑩亦然,請問你們是否可以對於未來兩岸辦事處設立地點採購買方式一事進行評估?
    王主任委員郁琦:好,但現在還沒走到那一步。委員的建議其實從港澳就看得出來,港澳的租金每年以兩位數字在上漲,的確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你的提醒我們會重視,後續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的協商如果進行到一個程度,我們會慎重評估,這不只是朝野的問題,包括行政部門要說服主計單位就是個很艱巨的工作。
  • 邱委員文彥
    我們可以一起來努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謝謝。
    邱委員文彥:接著請教林中森董事長。最近在進行兩岸研討會時,大陸海洋界人士特別提到兩岸之間海洋的合作是應該的,但好像不是一統包的,他們誤解了,譬如我過去提到我們要保護台灣的漁業資源,不應該有越界捕魚情形;另一方面,我也聽說大陸很多農業科技都是從我們這邊吸取精華,比如東北角養殖鮑魚的技術都跑到大陸去了,結果大陸回銷到台灣,還有台灣的額度也送到其他國家去銷售,這種情況直接打擊甚至讓我們的產業崩潰,就這部分你可否了解一下,作為未來跟大陸交流、談判時的基礎?
  • 主席
    請海基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希望跟大陸在漁業合作方面從能漁業的養殖技術、漁業資源保護作為優先考慮的項目。陸方本來較期待把它包裹在農業合作的大範圍,不過我們已經傳達訊息,表示農業合作範圍較廣泛,如果只就漁業資源的保護及整個養殖技術的合作會較具體,而且民間跟民間單位也都有這個期待,我們朝這方面來推動。
    邱委員文彥:合作應審慎為之,因為很多生物科技、農業科技甚至包括種原,我們都是管進不管出,很多東西都從這邊帶走了,所以我覺得對這部分應該更加慎重,以保護我們的種原及農業科技的優勢,不要讓我們的產業遭受負面、嚴重、長遠的衝擊,好不好?
  • 林董事長中森
    這是談判過程中的基本原則。
  • 邱委員文彥
    謝謝。
  • 主席
    接著登記發言的高委員金素梅、廖委員正井、劉委員櫂豪、盧委員嘉辰及楊委員瓊瓔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姚委員文智及林委員滄敏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要求提供之資料,請相關主管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姚委員文智書面意見

    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天朝心態睥睨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游瑞德失言自毀國格?
    海協會長陳德銘一行人至台東的阿水工房參觀,說出「你們這些材料都是哪來的?台灣的木頭不是都被我們買光了嗎?」。海基會副秘書長游瑞德,竟然指著業者說「他們希望天災多一點,漂流木就多一點。」陳德銘那種天朝官員睥睨的心態,海基會沒有給予制止、反擊,竟然還配合加碼演出,如此羞辱台灣人民及業者的言論,副秘書長已不適任,要求海基會董事長針對此事作懲處報告。
    2.陸委會主委是否認同台灣與中國是國與國關係?海協會會長陳德銘來台向原住民同胞說「中華民族是共同的根」,原住民同胞勇於捍衛,回嗆原住民族是南島語系民族,相較於原住民同胞,陸委會針對捍衛國格又有何作為?
    3.判決書寫我國,中國法院拒收,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都是假?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相互協助送達司法文件,但司法院發現,至少三件司法判決文書遭到中國法院退回,原因竟是文書中出現「中華民國」、「我國」字樣的表述內容,中方就表明無法協助,面對此狀況,陸委會如何因應?
    司法院早在一年前就要求陸委會、海基會與中國協商,至今仍毫無下文,台灣人民權益如何保障?
    4.監察院報告指出,191位外逃犯中有96人藏匿中國,兩岸共打及司法互助成效不彰?本席要求陸委會針對藏匿於中國的96位外逃犯如何逮捕回台,提出相關檢討報告。
    5.國民黨在九合一敗選,代表執政黨的親中兩岸政策不受台灣人民認同,陸委會在未來兩岸政策的步調及方向會如何調整?是否還要強行推動爭議性的兩岸政策,例如服貿協議、兩岸互設辦事處?
  • 林委員滄敏書面意見

    陸委會近幾年持續將「檢討兩岸交流規範,落實協議之執行,維護交流秩序」列為年度施政目標之一。兩岸自97年起至103年9月下旬止,簽署有關ECFA後續兩岸協議共計21項;惟截至目前部分已生效之協議內容尚未完全落實,影響我方權益。
    1.開放中國大陸旅客搭機來臺中轉部分:我國旅客至中國大陸轉機,我方並無相關限制,且實際上我國旅客已多至中國大陸機場轉機;惟目前中國大陸旅客卻無法搭乘直航班機來臺,再中轉至其他國家,未符合兩岸平等互惠原則與航空慣例。鑒於中國大陸旅客由第三地轉機,再前往美國等地之人數頗多,我方如能爭取便利性開放措施,不僅符合公平原則,亦有助提升雙方轉機市場之競爭力。
    2.重大經濟犯遣返及人道探視部分:據陸委會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生效以來,截至103年6月30日止兩岸合作偵破毒品、詐欺、擄人勒贖計115件(包含47起電信詐欺案),逮捕犯罪嫌疑人6,020人,中國大陸遣返我方人員358人。惟對於臺灣地區人民於大陸地區涉嫌犯罪,遭羈押時之權益保障、人道探視及司法協助相關事項,亟待落實;另我國民眾高度關注之重大經濟犯遣返回臺部分,亦有待積極協調,儘快落實我方遞送之重大經濟犯遣返名單。
    3.有關金門海域安全及海砂盜採部分:中國大陸於福建沿海抽砂導致金門海岸線倒退,並嚴重影響我方海域安全及海洋環境生態問題;詢據陸委會表示,曾於102年間兩次函請中國大陸海協會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妥善處理,並獲中國大陸海協會103年5月20日函復表示,福建省相關單位已協調當地部門採取相關防範和制止措施。惟金門海岸線近年來仍不時出現非法盜採海砂船舶,允應透過兩岸兩會平臺等管道,積極向陸方提出後續處理方案,俾加速解決相關問題。
    4.兩岸重大食品安全問題及後續求償部分:如三聚氰胺等重大食品安全個案歷經數年,惟因涉及不同法域法規之適用,相關證據蒐集、採認及程序繁雜冗長,相關求償協處仍不易獲得具體賠償。另近期爆發黑心餿水油、地溝油事件,據媒體報導強冠公司由香港進口之工業用油改成食用豬油,大多油源係來自中國大陸。對於兩岸三地集體共犯結構,造成嚴重影響我國食品安全及國際形象事件,允應檢視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內容,並加強聯繫與合作,由源頭與邊境管理加強控管,防堵對人體有害物質或致癌物之食品流入,俾確實維護國人健康權益。
    為提升我國民眾對兩岸協議簽署之信賴感與支持度,並落實保障國人權益,陸委會應檢討貫徹相關重點協議之執行成效,並對民眾高度關注之兩岸協議議題,積極與中國大陸相關機關(構)協調,以儘速落實改善。
    近年來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已經逐步建立,主要談判角色逐漸移轉至陸委會及政府相關各部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並不承擔實際談判任務,且於兩岸談判上所扮演角色亦日益淡化。
    陸委會近年來積極研擬推動兩岸兩會(海基會、中國大陸海協會)互設辦事機構,據陸委會表示,兩岸業已進行2次非正式商談及7次業務溝通,並達成相當共識。故衡酌兩岸官方互動模式暨制度化協商機制已逐步建立,且未來將互設辦事機構,允應審慎研酌海基會之設置功能,以免陸委會每年度編列將近2億元維持其業務運作,而將來海基會主要業務卻僅剩大陸地區臺商服務事項;同時更應避免未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後,兩岸政策溝通出現多頭馬車現象。
    為提供大陸地區臺商更充分之兩岸經貿相關資訊、諮詢服務,並加強臺商之溝通聯繫,目前陸委會、海基會及經濟部均設有臺商服務相關窗口,鑒於其辦理臺商之經貿協處、諮詢服務等業務雷同性頗高,宜研酌整合,避免疊床架屋,分述如下:
    (1)陸委會85年成立「陸委會臺商窗口」,除編印兩岸經貿統計、大陸地區投資相關系列等叢書、建置「大陸臺商經貿網」提供網路諮詢服務外,並委託民間團體成立「臺商張老師」服務團隊,提供臺商經營實務相關專業諮詢,並受理兩岸經貿申訴服務等。
    (2)海基會94年成立「臺商務中心」,服務對象主要為大陸地區臺商或擬赴大陸地區經商之民眾,服務內容包括臺商安全急難救助、經貿糾紛協處、經營專業諮商及臺商聯繫服務等事項。
    (3)經濟部100年成立「臺商聯合服務中心」,主要為因應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加強跨部會聯繫機制,提供臺商整合性輔導措施、協助排除投資障礙、強化對臺商服務功能等;雖然其服務對象包括全球臺商,惟該中心亦是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第15條所定投資爭端解決工作機制之聯繫窗口。
    鑒於近年來兩岸官方已逐步建立常態化溝通模式,陸委會並積極籌劃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值此之際,允應審慎研酌海基會之設置功能;同時,為期有效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提供臺商資訊、諮詢及申訴服務,以確實保障臺商權益等,宜研酌整合現有台商服務窗口,避免疊床架屋及預算資源重複投入。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3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宣讀行政院陸委會單位預算及海基會預算暨本院委員提案。
  • 壹、預算部分

    一、104年度大陸委員會歲入預算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項 大陸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0項 大陸委員會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3,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項 大陸委員會
    第1目 財產孳息54萬元
    第2目 投資收回無列數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1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0項 大陸委員會
    第1目 雜項收入5萬2,000元
    二、104年度大陸委員會歲出預算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5項 大陸委員會9億8,175萬4,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4,789萬9,000元
    第2目 企劃業務3,387萬4,000元
    第3目 經濟業務3,361萬3,000元
    第4目 法政業務2億2,383萬5,000元
    第5目 港澳業務2億2,780萬元
    第6目 聯絡業務6,387萬3,000元
    第7目 第一預備金162萬元
    第8目 經濟發展政策研究無列數
    第9目 文教業務4,924萬元
    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
    請參閱(A)104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書。
  • 一、工作計畫部分
    參閱A第5頁至第10頁。
  •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參閱A第11至第12頁。
  • (一)收入總額
    2億8,962萬3,000元。
  • (二)支出總額
    3億0,830萬1,000元。
  • (三)本期短絀
    1,867萬8,000元。
  • 貳、委員提案部分

    一、陸委會歲出提案
    (一)通案部分
    通1、
    陸委會104年度歲出預算9億8,175萬4,000元,建議減列8,175萬4,000元、凍結4億元,俟陸委會就中國媒體所謂台灣總統是「地方頭頭」言論,向中國提出公開正式嚴正抗議,獲中國對等道歉,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台灣總統是台灣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元首,日前中國共產黨黨報人民日報轄下的《環球時報》撰文指出馬英九只是「台灣的地方頭頭」,是對台灣人民最大的污辱,陸委會作為台灣中國事務的主管機關,應向中國提出嚴正抗議,惟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於2014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峰會期間,竟沒有利用這種國際場合向中國提出抗議並要求道歉,實屬失職、失格。爰提案建議陸委會104年度歲出預算9億8,175萬4,000元減列8,175萬4,000元、凍結4億元,俟陸委會就中國媒體所謂台灣總統是「地方頭頭」言論,向中國提出公開正式嚴正抗議,獲中國對等道歉,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通2、
    查馬英九總統多次宣稱兩岸目前關係好轉,且稱兩岸關係改善讓台灣的國際空間更大、參與更多國際組織。然查我國近年來努力申請參加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國際海上救難協會(IMRF)等,皆因中國打壓無法成為國際組織成員。而台灣在近兩三年更不乏國際間不當稱呼或矮化我國事件,如諸多國家之外國人居留證及國外大學申請表將台灣人國籍列為中國、WHO內部文件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丹麥外交部官網地圖將台灣標示為中國一部份等。日前更獲經濟部證實中國確實透過影響力阻撓台灣與其他貿易對手國的FTA(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大陸委員會主管兩岸事務,卻未適時對中國提出抗議,並在提供給本院參考之報告中稱兩岸關係的改善讓我國國際空間更寬廣,過度美化兩岸關係。爰提案凍結陸委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1/5,計1億9,635萬元,俟大陸委員會針對我國之發展國際空間、參與國際組織及簽署FTA等事宜遭中國打壓,提出檢討報告及因應之策,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通3、
    鑒於近期爆發之黑心油事件,強冠公司、頂新公司及正義公司皆曾自香港進口黑心或有疑慮之油品,大多油源尚不明確,此係兩岸三地集體共犯結構嚴重影響我國食品安全及國際形象事件。查大陸委員會法政處及港澳處自黑心油事件爆發數月以來,曾四次出席「行政院處理劣質豬油專案小組」會議,但香港多家貿易公司進口台灣之豬油油源至今未明,陸委會及衛福部亦未將真相釐清、解除國人疑慮,並對台港司法互助之困難進行研擬解決,實有未當。爰此,提案凍結大陸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1/10,計9,817萬元,俟陸委會港澳處、法政處會同衛福部研擬洽簽台港食品安全相關協議、查明近三年香港進口至台灣豬油來源並提交專案報告予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通4、
    查陸委會104年度編列委辦費共計4,184萬元,查陸委會自99年度至今,陸委會提供之密不錄由委辦計畫共計211件,並未提供委辦計畫內容,實不利本會審查,例如:102年度以密不錄由的方式,刻意隱藏委託國民黨下的智庫─「國政基金會」接待大陸人士來台之金額,又102年度內政委員會曾作出決議,在國內民意對兩岸政治協商未獲支持前,陸委會不得動支涉及兩岸協議之研究經費。因此,以密不錄由的方式,難以讓國會實質審查,更不知是否有違反該項決議。爰此,提案刪除104年度委辦費1/2,共計2,092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邱議瑩
  • 連署人
    段宜康
    通5、
    大陸委員會共編列多項預算,計畫前往國外宣導、考察,及向僑界、海外智庫、他國政府推廣及說明我國對大陸政策,計286萬8千元。查我國外交部及僑委會皆有常駐國外官員,與當地政府、智庫及僑民多有聯繫,毋需陸委會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進行「我國大陸政策推廣」,其中104年度出國考察分支計畫「01向海外僑學界人士及海外台商宣導大陸政策及兩岸協商成果」之預算98萬5千元,相較102年及103年各編列預算14萬元,暴增為7倍以上。此正值政府赤字嚴重,各部門撙節支出之際,爰提案刪除前述出國計畫經費之1/2,共143萬4千元。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書,陳其邁立委辦公室整理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通6、
    大陸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大陸地區旅費」共1,201萬5千元,分列於各科目(如下表)。查大陸委員會近年來皆編列高額大陸地區旅費,然查閱100年至102年之陸委會赴中國旅費預決算可知案由:大陸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大陸地區旅費」共1,201萬5千元,分列於各科目(如下表)。查大陸委員會近年來皆編列高額大陸地區旅費,然查閱100年至102年之陸委會赴中國旅費預決算可知,旅費實際支應金額與預算數明顯落差,如100年至102年分別增編約28%、58%及45%,顯見預算未如實編列,有違政府撙節原則。鑑於國家財政困難,大陸委員會應共體時艱,爰此刪減「大陸地區旅費」預算1/2,計600萬7,500元。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預算書,陳其邁立委辦公室整理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通7、
    查陸委會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01萬5千元,除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169萬7千元外,相較該會提供102年度決算數為873萬4千元,更增加328萬1千元,增幅達37.57%。另查104年度預算書所載之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共16項,除計畫內容簡略外,其中6項計畫擬派人數居然高達20人至30人,此與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赴大陸地區案件編審要點所訂,各機關編製年度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等規定未符,爰提案刪除1/2,計600萬7,500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通8、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015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共計6,007千元。
    說明:有鑑於馬政府上任以來,透過各類經濟與社會協議,不斷拉進中國與台灣關係,並且大量開放中國人士來台,台灣已過度向中國傾斜,不利主權之維持,台灣不應再過度與中國交流。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015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共計6,007千元。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通9、
    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陸委會共編列2億3,482萬元之獎補助費,占陸委會104年度總體預算編列1/4以上。然查陸委會連年獎助各種爭議團體,其中不乏缺乏公信力及統派色彩濃厚之團體,核銷獎補助費之標準亦有待社會大眾檢驗。爰此,提案刪除本項獎補助費預算1/5,計4,696萬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二)1、第1目
    1-1、
    查陸委會於104年度預算除編列「人事費」3億8,391萬5千元,又另以業務費943萬1千元進用臨時人員及勞務承攬合計26人,其工作內容包括圖書資料建檔整理、文書行政、電腦及周邊設備更新維護等(詳附表1)。經查陸委會仍有列管超額待精簡人員19人,卻又另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與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未符。
    按10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第(八)項規定:「各機關為應短期或特定業務需要,需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無列管超額待精簡之職員、工友、技工、駕駛、聘用及約僱人員可供調配運用為前提,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從嚴核實進用或運用。」又行政院於103年7月核定函中將陸委會駐衛警6人、工友1人、駕駛5人、聘用人員7人,合計19人列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規定:「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為限。」惟陸委會101年底起至104年度預算案進用臨時人員(含工讀生)均維持25人,已淪為常態性任用;與行政院所訂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所辦理業務,應以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等要件不相符,爰此提案全數刪除。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陸委會103年度、104年度預算書,以及該會提供資料。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1-3、
    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4,789千元,其中「01人員維持之「加班值班費」,原列1,368萬2千元,提案半數減列。
    說明: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多次公開鼓勵官員工作時認真工作,該休假、休息時就休息,不希望官員一年365天都沒休息,每天晚上加班到10點,放棄休假,把身體搞壞,認為加班文化非常不妥。陸委會非但未遵循行政院少加班要求,「加班值班費」反較103年度預算數增加20萬4千元,高達1,368萬2千元,爰提案半數減列。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1-4、
    查陸委會歷年辦公器具養護費皆未敘明編列標準,103年編列25萬元、103年編列24萬6千元,惟我國財政困窘,故提案刪除陸委會所編列之辦公器具養護費二分之一,計12萬3,000元,要求陸委會提出辦公器具養護費編列之標準,以供未來各年度之需求如實編列。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1-5、
    為了節能減碳,政府推行無紙化及電子化多年,然而每年仍編列大量印刷費用,凸顯政策推行決心不足,應逐年酌予減列,培養無紙化之工作環境。2款15項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344萬3千元,其中「7.各項會議資料印製等經費」原列90萬4千元,提案減列15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1-6、
    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4,789萬9千元,其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諮詢委員出席費、遠程及海外交通、住宿及雜費」,原列71萬9千元,提案減列50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諮詢委員出席費、遠程及海外交通、住宿及雜費」71萬9千元,惟104年度諮詢委員出席費預算數較103年度減列18萬元,然遠程及海外交通、住宿及雜費卻暴增18萬6千元之多,顯不合理。且自100-103年度均未聘請港澳地區諮詢委員,無遠程及海外交通、住宿及雜費支出之必要。爰提案減列50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1-7、
    陸委會104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諮詢委員海外及遠程交通、住宿及雜費等經費35萬9千元。此經費已連年增列,然查本屆諮詢委員21位中並無國外人士,且除四位分別任職於中山大學、工業技術研究院及高雄大學之諮詢委員外,其餘皆於台北市、新北市任職。又查陸委會諮詢委員102年至103年度皆無海外機票、住宿及雜費之支出,且上開交通費及雜費之實際支應金額與預算數有明顯落差,顯見陸委會近年編列之海外及遠程交通、住宿及雜費等經費,皆有浮編之虞。爰此,提案刪除本項經費2/3,計23萬9千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1-8、
    今年8月發生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疑雲,無論其涉及洩密、共諜或任何必須調職接受調查之工作疑義,都凸顯陸委會內控出現極大問題,主委必須擔起整體責任。2款15項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344萬3千元,其中「9.特任首長、副首長特別費」原列130萬元,提案減列13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1-9、
    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業務項下,共編列特別費130萬元。惟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拚經濟無能,進出口衰退、GDP探底,實質薪資倒退,人民苦不堪言。鑒於政府財政困窘,舉債瀕臨上限且台灣整體經濟情勢不佳,且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102年度刪減1/4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行政院104年度陸委會正副首長之特別費預算1/2,計65萬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1-10、
    陸委會於104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特別費130萬元,特別費係我國各級行政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公務需要核定許可之業務及公關費用,然於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共體時艱,且特別費刪減後並不會影響政務之推動,爰提案刪除陸委會正副首長特別費1/2,65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1-11、
    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文康活動費共58萬4千元。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提案將「文康活動費」減列二分之一,共29萬2千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1-12、
    陸委會於104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文康費」54萬4千元,查文康活動費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正值政府財政困窘之際,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共體時艱,爰提案刪除文康活動費1/2,計27萬2千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1-13、
    104年度大陸委員會預算案第一目「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因應機關整併所需之設備費」共97萬元。查大陸委員會為因應政府組織改造計畫,逐年編列高額辦公室整修費及設備採購費用,100年至104年已編列高達7,447萬5千元預算,加之,政府組織改造計畫仍在進行中,《大陸委員會組織法》亦尚未三讀通過,實不應貿然編列因應機關整併相關費用,為避免不當浪費,故提案凍結「因應機關整併所需設備費」97萬元全數,待《大陸委員會組織法》三讀通過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1-14、
    查陸委會針對因應組織改造機關整併編列「購置及汰換辦公設備」230萬元,及「因應機關整併所需之設備費」97萬元,共計327萬元。陸委會為因應政府組織改造計畫,已連續多年編列高額設備採購費用,100年度至104年度已編列高達7,800萬元,顯見陸委會預算編列過於浮濫,且政府組織改造計畫尚未完成、整併結果尚未明確,相關費用應暫緩編列,鑒於國家財政困窘,故全數刪除「購置及汰換辦公設備」230萬元,及「因應機關整併所需之設備費」97萬元,共計327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1-15、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下「03資訊管理」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經費共編列345萬6千元,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政府負債程度日益升高,陸委會應開源節流,節省不必要之開銷,能用設備堪用則繼續使用,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2、第2目
    2-1、
    陸委會於第2目「企劃業務」下,編列辦理研討會及座談會之經費高達925萬,查陸委會常以辦理研討會或座談會的方式,蒐集各方意見做為政府因應策略與政策評估參考,然多數辦理研討會之說明過於簡略,且座談會亦未能就與會者所所提問題進行說明,毫無座談溝通效果,流於形式,有預算浮濫編列之虞,且陸委會提供之委辦計畫一覽表,多以供內部參考或密不錄由為由,不予公開,藉此規避監督,爰提案刪除此計畫項下辦理研討會之經費半數,計462萬5千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2-2、
    第2目「企劃業務」編列3,387萬4千元,其中「01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編列724萬1千元,提案減列130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01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編列724萬1千元,為增進大陸工程體系運作效能,與地方政府合辦座談會、研習計畫。惟大陸政策宣導本屬聯絡處業務,且聯絡處業已編列預算供各縣市政府與機關團體辦理大陸政策座談與說明會,故本計畫內容有重複編列之虞,目前中央政府財政困窘,為求撙節支出,避免浪費情形發生,爰提案減列130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陳其邁
    2-3、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案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各分支計畫共編列業務費用計3,181萬4千元,其中一般事務費僅920萬8千元,而委辦費用卻高達1,073萬元,且陸委會提供之102年度至今委辦計畫內容部分皆稱密不錄由、拒絕提供,有礙本院預算審查職權之行使。又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綜上,為落實單位功能職掌,妥適預算配置比例,兼衡政府財政困境,亦避免「企劃處」淪為「發包處」,爰提案刪減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編列之委辦費用2/3,計715萬元,另凍結200萬元,俟陸委會提出「委辦費用編列之必要性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資料來源:陸委會104年度預算書,陳其邁辦公室整理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2-4、
    第2目「企劃業務」編列3,387萬4千元,其中「委辦費」合計編列1,073萬元,提案減列二分之一。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1,073萬元,比例高達31.7%,換言之,陸委會「政策規劃研究」等相關業務近三分之一都是委外辦理,且未能明確說明相關績效或成果,實屬不當。爰建議「企劃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1,073萬元減列二分之一,且不得流用其他經費辦理。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2-5、
    陸委會於104年度第2目「企劃業務」下編列「01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編列「委託民調單位辦理兩岸關係與大陸政策相關議題之民意調查」200萬元,查陸委會已連年編列大量民意調查預算,民調結果卻採選擇性公布,僅公布有利政府之民調,明顯以操作民調之手法,使人民的意見淪為政府宣傳的工具,實屬不當,爰提案全數刪除200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2-6、
    查陸委會連年編列大量民意調查預算,然卻選擇性公布結果,只公布對政府有利之民調,部分民調報告中更不乏誘導性提問之調查以利政府民調數字,甚至曲解民調結果作為政策宣傳。如此明顯之民調操作手法,使人民意見淪為美化執政者之工具,實屬不當。故提案刪除104年度企劃業務─01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下編列民意調查相關預算1/2,計100萬元。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預算書,陳其邁立委辦公室整理。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2-7、
    查陸委會104年度預算書編列「企劃業務」分支計畫「01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經費724萬1千元,用於評估大陸對台政策動向及特定議題事件對兩岸關係的影響,規劃學者專家撰擬研析報告作為政府因應策略與政策評估之參考;分支計畫「03兩岸議題國內外智庫間合作規劃」編列718萬元,係為推動與各國官方就兩岸議題定期對話交流機制,並對重要議題進行研討共同研究與互訪提供政府推動大陸政策之參考,另於分支計畫「研究與資訊服務」編列1,272萬1千元,用於掌握兩岸互動進行相關研究資訊蒐整及分析,以有效提供政府政策參考。三項分支計畫合計2,714萬2千元,惟其內容均為蒐集研析大陸情勢,委託學者專家或相關機構進行議題探討與研究等,內容多屬重複,爰提案刪除1,000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2-8、
    第2目「企劃業務」編列3,387萬4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合計編列271萬2千元,提案減列100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01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02兩岸互動與協商」科目編列「大陸地區旅費」合計271萬2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增加86萬9千元。然104年度「企劃業務」預算數較103年度減少976萬4千元,「大陸地區旅費」不減反增,明顯不符比例原則,爰提案減列100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2-9、
    兩岸互動與協商確實為政府之重要工作項目,惟各項協商已交由各相關部會主導推動,如經貿協議交由經濟部、司法協議交由法務部等;至於互動交流亦有海基會長期投入,陸委會似無如此大量之差旅需求。2款15項2目「企畫業務」之「02兩岸互動與協商」編列6,732萬元,其中「1兩岸事務首長互訪與溝通聯繫之差旅費等經費」原列180萬元,提案減列8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2-10、
    第2目「企劃業務」編列3,387萬4千元,其中「02兩岸互動與協商」編列673萬2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02兩岸互動與協商」科目編列673萬2千元,用以深化制度化協商,強化政府兩岸談判團隊運作與培訓。惟目前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請辭風波演變成洩密案,至今真相未明,猶如霧裡看花。馬政府自認國安內部控管出現問題,張身為兩岸談判第一線最高階協商代表,之前涉及的所有協商,可能都需要詳細檢視並徹底檢討。爰此,為強化談判研習成效,並發揮實質監督功能,本預算予以全數凍結,俟大陸委員會提出歷年兩岸協商談判研習與訓練課程之成效檢討報告及張顯耀洩密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2-11、
    陸委會於第2目「企劃業務」分支計畫「03兩岸議題國內外智庫間合作規劃」編列出國參加研習等教育訓練費用45萬元,16天行程花費高達45萬元,平均一天花費2萬8,125元,相較103年度編列相同之教育訓練費用,整整多出25萬元,又該項計畫經費編列過於簡略,亦未詳細敘明工作之目的,本院難以審酌其必要性,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將全數予以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2-12、
    第2目「企劃業務」編列3,387萬4千元,其中「03兩岸議題國內外智庫間合作規劃」之「教育訓練費」編列45萬元,提案減列25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03兩岸議題國內外智庫間合作規劃」科目編列「教育訓練費」45萬元,係派員赴國外參加研習、拜會國外智庫等教育訓練及國外差旅,然103年度預算數僅20萬元,大幅增加125%,且未能明確說明相關績效或成果,顯不合理。爰提案減列25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2-13、
    第2目「企劃業務」編列3,387萬4千元,其中「04研究與資訊服務」之「業務費」編列1,186萬1千元,提案減列505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04研究與資訊服務」科目編列「業務費」1,186萬1千元,其中505萬元係委託學術研究單位進行相關議題研究,以掌握兩岸情勢發展,作為政策制定與策略規劃參考。惟「01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業已針對兩岸相關動態情勢發展,委託學者專家撰擬研析報告,故本計畫內容有重複編列之虞,目前中央政府財政困窘,為求撙節支出,避免浪費情形發生,爰提案減列505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2-14、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2目「企劃業務」下「04研究與資訊服務」分支計畫「1.為掌握兩岸及大陸情勢發展,大陸對台政策整體趨勢,並了解兩岸、區域及國際情勢變化之相互影響,作為政府大陸政策制訂與策略規劃參考,委託學術、研究單位進行相關議題之研究經費」編列505萬元,惟查第3目「經濟業務」下「01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業已針對諸多議題及兩岸經貿協商成果委託學者專家研析,故本計畫有重複編列之虞,現今政府財政困難,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3、第3目
    3-1、
    查104年度大陸委員會預算案於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共編列3,361萬3千元。然自2010年兩岸簽署經貿相關協議以來,不但經貿協議(如:ECFA)成效不如預期,且協議簽署協商過程黑幕重重,除未見政府與民間積極於簽署前進行溝通,竟採「先簽署後評估」的方式,致使多項協議內容使台灣有如俎上魚肉,任人宰割,2014年3月18日爆發之太陽花學運帶動民眾走上街頭,要求政府檢討兩岸服貿協議簽署過程並要求退回服貿協議,3月30日更有高達30萬人走上凱道表達抗議與不滿,登上各大國際媒體版面。綜上所述,陸委會身為主管兩岸事務之主責機構,在未通盤考量民意及國家經濟政策下,竟逕自簽署協議,該會實有未當。爰提案刪減本目預算2/3,計2,240萬元,另凍結5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提出未來兩岸推動及簽訂經貿協議之標準流程,及兩岸服貿協議談判及簽署過程疏失之檢討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3-2、
    查陸委會於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辦理兩岸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評估、掌握大陸經濟情勢及兩岸經貿資訊等。然而根據兩岸經濟統計月報255期「兩岸貿易占外貿比重」顯示,1998年我國對中國大陸貿易占外貿總額比重2.3%,對香港貿易比重12.6%,兩者合計14.9%;之後逐年上升,2014年1月至5月我國對中國大陸貿易占外貿總額比重達21.6%,加上同期對香港貿易比重7.4%,兩者合計達29%;反觀中國大陸1998年對我國貿易占其外貿總額比重為6.3%,然2014年1月至5月已降為4.5%,顯見我國於兩岸經貿交流似出現單邊失衡及過度傾斜現象,對此更有學者指出兩岸經濟規模與實力差距日益擴大,兩岸產業由「互補競合」,逐漸轉為「互補不多、競爭加劇」之現象。其次,政策評估應包含事先、事中及事後評估,而對於期間受影響產業政府更有責任進行評估和溝通,然去年6月簽訂服務貿易協議後,直至7月才在人民的輿論壓力下做出影響評估,顯見政府相關評估機制已形同虛設,陸委會顯有失職,爰提案刪除該項經費1/3,計1,120萬4千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3-3、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三目「經濟業務」編列之33,613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共計11,206千元。
    說明:有鑑於中國「以經促統」之意圖相當明顯,而馬政府卻不斷鬆綁、擴大推動兩岸經貿政策,且對中投資占對外總投資比重仍持續升高,競爭優勢亦逐漸下降,台灣經濟過度依附中國將使主權遭受蠶食;而台商在中國投資,時常遭遇沒收財產,甚至拘捕入獄之待遇,不只財產權不受保障,連人身自由權也受侵犯,陸委會顯然無法解決此問題。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三目「經濟業務」編列之33,613千元,凍結二分之一,共計11,206千元,俟陸委會與相關部會重新檢討兩岸產業合作策略與貿易結構如何調整、對中國投資占對外總投資比例如何調降、我國產業優勢如何保持、企業因應能力如何提升、台商財產權與人身自由權如何確保,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本院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3-4、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一般事務費」只有436萬8千元,委辦費用卻高達1,719萬5千元,委辦費用比例高於一般事務費3倍之多,又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制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盡量減編」。
    綜上,由於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落實單位功能執掌並妥適分配預算比例,避免經濟處淪為發包中心,爰提案刪除委辦費用1/3,計573萬1千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3-5、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案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各分支計畫共編列業務費用計2,767萬2千元,其中一般事務費僅436萬8千元,而委辦費用卻高達1,719萬5千元,係一般事務費近4倍,又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且陸委會提供之102年度至今委辦計畫內容部分皆稱密不錄由、拒絕提供,有礙本院預算審查職權之行使。為落實單位功能職掌,妥適預算配置比例,兼衡政府財政困境,避免「經濟處」淪為「發包處」,爰提案刪減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之委辦費用2/3,計1,146萬3千元,另凍結500萬元,俟陸委會提出「委辦費用編列之必要性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資料來源:陸委會104年度預算書,陳其邁辦公室整理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3-6、
    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委辦費」合計編列1,719萬5千元,提案減列8,597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1,719萬5千元。比例高達51.2%,換言之,陸委會有關「兩岸經貿政策規劃」、「協商議題研擬」、「台商輔導、聯繫及服務」等相關業務,超過半數都是委外辦理,且未能明確說明相關績效或成果,實屬不當。爰建議「經濟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減列8,597萬元,且不得流用其他經費辦理。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3-7、
    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1,719萬5千元,提案減列300萬元。
    說明:
    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1,719萬5千元。依據陸委會提供之103年委辦計劃,其中多項計畫與經濟部委辦計畫雷同、甚至同一委辦單位,為撙節支出,善用政府資源,爰減列該目預算300萬元。
  • 提案人
    段宜康
  • 連署人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3-8、
    陸委會第3目「經濟業務」分支計畫「01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506萬7千元,用途包括針對兩岸經貿協商議題進行研析及規劃並協調相關執行細項和安全管理機制等配套措施之事宜。而兩岸經貿協商之進展,應以公開透明為原則,惟查日前發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簽訂,政府除未做衝擊評估,亦未與業者溝通,更無提出相關評估報告,外界無法知悉評估結果與內容,洽簽過程立法院更是所知甚稀,遭致黑箱作業之批評,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3-9、
    兩岸經貿政策為當前政府之重要政策項目,然而主要之政策研擬工作皆已由國發會、經濟部、農委會,以及受委託之中經院及台經院負責,陸委會之研究費用需求顯得較為次要。此外,有關ECFA後續協議之服務貿易協議,其成本效益分析及談判內容不符社會期待,應有相對之負責方案。2款15項3目「經濟業務」之「01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506萬7千元,提案減列50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 連署人
    李俊俋
    3-10、
    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01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項下編列「國內旅費」35萬1千元,提案減列30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項下編列「國內旅費」35萬1千元,係配合兩岸協商進度派員赴國內各地進行相關會議。然103年度預算數僅4萬1千元,大幅增加7倍之多,且未能明確說明相關規劃行程,顯不合理,爰提案減列30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3-11、
    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02掌握大陸經濟情勢及兩岸經貿資訊」編列308萬5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掌握大陸經濟情勢及兩岸經貿資訊」經費308萬5千元,其係蒐整兩岸經貿協商及政策研析資訊所需經費。惟,目前兩岸經貿相關資訊均可由經濟部等其他政府部門取得,陸委會委外辦理該項業務已無必要,因中央政府財政困窘,為求撙節支出,避免浪費情形發生,爰提案全數減列。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3-12、
    查陸委會104年度「掌握大陸經濟情勢及兩岸經貿資訊」編列308萬5千元,其說明指出是為因應兩岸新情勢而加強相關情資蒐整及研析,建立長期觀察兩岸經貿往來動態資訊,然而說明同時也指出,係為配合兩岸經貿持續協商並落實「兩岸經貿鬆綁調整」的前提,而在政府相關評估機制已無效用之情況下,將「兩岸經貿鬆綁」視為理所當然,形同先射箭再畫靶,已預設立場,其研析結果已難謂公正,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3-13、
    查陸委會第3目「經濟業務」分支計畫「03加強對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1,275萬6千元,用途包括「推動台商窗口專業諮詢及相關服務業務,並辦理『臺商張老師計畫』,就大陸台商可能面臨之經營及相關實務問題,委託民間團體或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等服務或研析」,惟查海基會於94年成立「臺商服務中心」,服務對象主要為大陸地區臺商或擬赴大陸地區經商之民眾,服務內容包括臺商安全急難救助、經貿糾紛協處、經營專業諮商及臺商聯繫服務等事項。又經濟部於100年也成立「臺商聯合服務中心」,主要為因應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加強跨部會聯繫機制,提供臺商整合性輔導措施、協助排除投資障礙、強化對臺商服務功能等;雖然其服務對象包括全球臺商,惟該中心亦是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第15條所定投資爭端解決工作機制之聯繫窗口。
    綜上,鑒於近年來兩岸官方已逐步建立常態化溝通模式,陸委會並積極籌劃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值此之際,允應審慎研酌海基會之設置功能;同時,為期有效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提供臺商資訊、諮詢及申訴服務,以確實保障臺商權益等,宜研酌整合現有台商服務窗口,避免疊床架屋及預算資源重複投入,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3-14、
    據估計,常駐中國之台商人數超過百萬人,因此溝通與服務至為重要。然而,台商業務幾由海基會統括辦理,陸委會編列相關預算,有資源重複配置之疑慮。2款15項3目「經濟業務」之「03加強對台商之宣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1,275萬6千元,提案減列40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3-15、
    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03加強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260萬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加強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之「大陸台商全球資訊網規劃與設計計畫」經費260萬元。惟,目前經濟部已設有「全球台商服務網」,大陸台商所需資訊均可由該網站取得,陸委會另委外辦理「大陸台商全球資訊網」惟運業務顯無必要,考量中央政府財政困窘,為求撙節支出,避免浪費情形發生,爰提案全數減列。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3-16、
    查104年度預算經濟業務「03加強對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續辦理「大陸台商全球資訊網規劃與設計計畫」經費260萬元、「台商張老師計畫」經費260萬2千元。然查陸委會以此二延續性計畫尚未進行公開招標等相關程序、亦未確定執行計畫廠商為由,遲無法提供計畫書及預算編列明細。依據預算法第37條:「……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預算法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名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之規定,陸委會此二項計畫之經費編列顯有明顯疏失與不妥之處,待先招標再訂計畫更有本末倒置之虞。爰此,提案刪除此分支計畫下「大陸台商全球資訊網規劃與設計計畫」、「台商張老師計畫」之二項經費全數,計520萬2千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3-17、
    查陸委會於第3目「經濟業務」分支計畫「03加強對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1,275萬6千元,本項預算委辦費及獎補助費所佔比例高達87%,且經查經濟部投資業務項下已編列相關預算,恐有重複編列之虞,為撙節支出、避免浪費,建議減列300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3-18、
    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3,361萬3千元,其中「04加強針對經貿團體聯繫、溝通及協助」項下編列270萬5千元,提案減列64萬1千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加強對經貿團體聯繫、溝通及協助」經費270萬5千元,係為強化向國內兩岸經貿團體聯繫及溝通兩岸經貿協商及執行成果,辦理各項公聽會、座談、研習活動所需經費。惟,台灣民眾是否向中國開放國內市場仍有疑慮,應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機制完備後,取得社會共識再行宣導。且政策宣導與海外聯擊屬聯絡處業務,該處業已編列相關宣導活動經費。基於撙節開銷之原則,爰提案減列64萬1千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4、第4目
    4-1、
    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提案減列2,000萬元。
    說明:
    1.依據陸委會9/29委員會會議紀錄摘要,陸委會提案,「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完成前,請各部會依既定規劃及時程賡續推動協商,不要受到立法進度的影響」,然而今年初卻因為兩岸服貿協議在簽署過程不透明,引發318學運,且目前行政院版所提之監督條例草案,未針對兩岸各式協議之審查,有程度或性質上的詳細區分,顯見相關法制欠缺考量、未臻完備,爰此,減列預算2000萬元。
  • 提案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4-2、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各分支計畫共編列業務費用計2,579萬8千元,其中一般事務費僅997萬8千元,而委辦費用卻高達780萬元,委辦費比率顯著偏高,又查法政業務之計畫內容係「辦理兩岸法治、內政、衛福及勞工等法政事務交流政策規劃及大陸事務法規、協議相關法制之研擬、規劃、審議、研究等事項」該會重要核心業務,似無需耗費如此高額委辦費用之必要,且陸委會提供之102年度至今委辦計畫內容部分皆稱密不錄由、拒絕提供。又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綜上,為落實單位功能職掌,妥適預算配置比例,兼衡政府財政困境,亦避免法政處淪為發包處,爰此刪減委辦費用2/3,計520萬元。
    資料來源:陸委會104年度預算書,陳其邁辦公室整理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4-3、
    陸委會104年度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其分支計畫「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121萬元,主要為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衛福及專業交流等法政業務,惟查陸委會作為我國大陸事務政策主管機關,未能掌握目前兩岸交流及互動的眉角。以藝人柯震東吸食大麻案為例,兩岸早已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然事件發生當下,中國卻未通知我方關於柯震東遭行政拘留的消息,還使用公審的方式公布柯震東遭訊問的錄影畫面,罔顧國人權益,顯然陸委會之前全部是在做白工,成效奇差無比,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4-4、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四目「法政業務─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之11,210千元,建議減列十分之一,共計1,121千元。
    說明:有鑑於兩岸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台灣重大經濟要犯,如朱安雄、陳由豪、曾正仁等人仍可能滯留於中國,顯見《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簽訂並無法達到共同打擊重大經濟犯罪之效果。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四目「法政業務─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之11,210千元,減列十分之一,共計1,121千元。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4-5、
    法政業務─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畫與研擬推動,共編列1,121萬元。查簽署「兩岸投資保險協議」時,台商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在向海基會提出13名台商受害者名單,期望能獲得追蹤、解決。然自101年8月9日兩岸投保協議簽訂至今,13名受害台商問題仍未獲得解決,顯見兩岸投保協議成效不佳,無法實質給予台灣人民幫助。且查海基會截至103年7月為止,共處理2千多件台商陳情案,其中只有47%台商可接受處理結果。爰此,鑒於大陸委員會對海基會督導不周,且無法提升兩岸投保協議之績效,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2,計560萬5千元,俟大陸委員會就「如何落實兩岸投保協議之績效」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4-6、
    查陸委會於第4目「法政業務」下「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因應兩岸婚姻及其相關法規之修正或處理衍生生活適應問題,人道關懷慰問、編印相關刊物,及進行大陸配偶等生活權益事項之說明、座談,以及辦理生活輔導作業計劃經費225萬元,查此業務與移民署重疊,故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4-7、
    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其中「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項下「通訊費」編列348萬元,提案減列328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其中「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項下「通訊費」編列348萬元。惟,經查103年度預算數僅20萬元,大幅增加17倍之多,且未能明確說明用途,顯不合理。爰提案減列328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4-8、
    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其中「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02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項下「委辦費」合計編列780萬元,提案減列二分之一。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0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02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業務費合計1,659萬2千元,其中「委辦費」合計編列780萬元,比例高達47%,換言之,有關「兩岸法制體制交流」、「政策議題研擬」等相關業務,近半數都是委外辦理,且未能明確說明相關績效或成果,實屬不當。爰建議「法政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減列二分之一,且不得流用其他經費辦理。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4-9、
    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首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為未來之各項磋商及協議提供合法程序及途徑,供社會各界共同檢視監督。然而,陸委會在318太陽花學運提出相關呼籲前,從未提及或函請國會審議相關條例,俟社會各界呼應學運後,才又急忙提出充滿爭議之兩岸監督條例草案,法規研擬之能量及誠信令人質疑。2款15項4目「法政業務業務」之「02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編列817萬5千元,提案減列40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4-10、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四目「法政業務─02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編列之8,175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共計1,635千元。
    說明:有鑑於兩岸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第二章,第六條規定:「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況決定遣返」之規定有所疑慮,若台灣經濟犯或特殊身分者,掏空台灣資產投資中國對其經濟發展卓有貢獻,中國可自行決定是否遣返,如此協議有明顯漏洞。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四目「法政業務─02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編列之8,175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共計1,635千元,俟陸委會檢討此協議第六條規範之問題並研議重新簽訂之可行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4-11、
    查陸委會104年度第4目「法政業務」分支計畫「03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編列841萬7千元,係為完善相關交流政策研議提供兩岸法政事務及協商議題之整備與落實,並辦理兩岸協商與協議執行之說明與檢討擴大與各界之溝通及廣泛蒐集意見,爭取民意支持與了解,用於編印手冊、製作及播放宣導影片等。此計畫與陸委會第6目「聯絡業務」業務幾乎重疊,陸委會作為主掌大陸事務政策主管機關,不應以宣導為主要功能,且該會104年度宣導費編列比例過於浮濫,且經費使用不當,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4-12、
    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其中「03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項下「政策說明及宣導經費」編列190萬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03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編列「政策說明及宣導經費」190萬元,係為使各界瞭解兩岸交流最新情勢,及兩岸制度與法規之調整,辦理各項會議、製作文宣、製播影片所需經費。惟,政策宣導係屬聯絡處業務,該處業已編列相關宣導活動經費。基於撙節開銷之原則,爰提案全數減列。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4-13、
    陸委會104年度第四目「法政業務-04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項下編列1億9,603萬3,000元,建議全數減列,原委託海基會辦理相關業務,應回歸各部會或另擇民間獨立、公正之團體辦理。
    說明:海基會原係因應台灣與中國間人民交流頻繁,所衍生之出海上犯罪、偷渡走私、文書查(驗)證、財產繼承、婚姻關係、經貿糾紛等諸多問題,由政府主持所籌設的財團法人。但在台灣二次政黨輪替、國民黨再次執政之後,海基會除變成國民黨政府親中政策的打手外,更淪於國民黨政府選舉的工具。如以林中森為例,林中森就任海基會董事長時,海基會為其修改組織章程,將董事長由無給職改為有給職,使林中森成為海基會成立以來第一位有給職的董事長,初次訪中竟向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稱「報告主席」,使台灣淪為中國的下屬,日前又以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席團主席的身分出席所謂「兩岸台商國民黨後援總會」,使海基會失去原本獨立、公正的性質。爰提案建議陸委會104年度第四目「法政業務-04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項下1億9,603萬3,000元全數減列,政府原委託海基會辦理相關業務,應回歸各部會或另擇民間獨立、公正團體辦理。
  • 提案人
    周倪安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4-14、
    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其中「04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編列1億9,603萬3千元,提案減列1億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04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編列1億9,603萬3千元,係為確保海基會會務正常運作。政府基於人權理由,開放台灣人民赴中國探親後,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因應所衍生文書查(驗)證等諸多問題,在兼顧兩岸情勢下,設立海基會以民間機構的地位協助政府處理中國事務。惟陸委會每年編列近2億元挹注海基會會務運作,佔收入總額67.7%,但因人員維持費佔支出比例高達49.9%,以致預算收支數連年短絀,營運績效不彰。既然馬政府自豪兩岸事務官員已互稱官銜,加以陸委會近來全力推動兩岸互設辦事處,顯見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已逐步建立,未來海基會主要業務僅剩中國地區台商服務事項,爰提案建議本項捐助經費減列1億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4-15、
    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提案減列2,000萬元。
    說明:
    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2,383萬5千元,其中「04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編列1億9,603萬3千元,然而現今兩岸陸委會與國臺辦的聯繫溝通機制已逐漸建置,並就兩岸交流之重大議題展開交流,且陸委會主委亦拜訪台商子女學校,顯見海基會之功能及業務,已漸被取代,爰此,減列該項經費2,000萬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5、第5目
    5-1、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下共編列2億2,780萬元預算,執行港澳政策研究規劃、港澳交流事務等計畫。查香港於2014年9月下旬爆發罷課及「佔領中環」運動至今,世界各國紛紛關切、國際主流媒體更屢列為頭條報導,運動至今已超過二個月。然查大陸委員會自9月底至今僅發布兩次新聞稿表達對佔中運動之關切,且查陸委會主委更曾於運動爆發不久即表示「根據香港事務局回報,佔中情勢已趨緩和」,但後續運動之發展明顯與此番發言不符,顯見香港事務局於此次評估佔中運動之影響部分顯有失職之虞。綜上所述,大陸委員會及所屬香港事務局對於香港人民追求民主之運動並無積極因應處理、亦無持續表態支持,香港事務局更錯估佔中運動之影響及後續發展,實有未當。爰此,提案刪除「港澳業務」編列經費1/5,計4,556萬元,令凍結2,0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提交「香港佔中運動因應處理過程專案報告」予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5-2、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五目「港澳業務」編列之227,800千元,建議減列十分之一,共計22,780千元。
    說明:有鑑於香港佔中事件,乃中國壓迫香港人民爭取普選權利,而由香港人發起之運動,其爭取為普世價值之民主。台灣為民主之國家,且與香港關係之密切,理應強力聲援,然卻未見政府強力聲援香港,抨擊中國打擊民主;且與香港各界人士及團體之交流反是民間較盛行,並未見官方之推動成果。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五目「港澳業務」編列之227,800千元,減列十分之一,共計22,780千元。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5-3、
    第5目「港澳業務」編列2億2,780萬元,較去年增加180萬3千元,為撙節支出,提案減列2,000萬元。
    說明:
    1.陸委會香港事務局、澳門事務處「一般事務費」,較去年增加617萬4千元,香港事務局租金增加386萬8千元,為撙節支出,予以減列。
    陸委會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102年度至104年度人事費、
  • 資料來源
    立法院預算中心。
    2.此外,澳門事務局透過光華新聞文化中心臉書專頁,詢問有關業務,顯見駐外單位缺乏業務橫向溝通,便宜行事,爰減列共計2,000萬元。
  • 提案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5-4、
    查陸委會於104年度預算案「港澳業務」計畫「業務費」科目較上年度大幅增加,主要係因「其他業務租金」科目8,106萬5千元、「一般事務費」科目4,945萬6千元,分別較上年度增加386萬8千元及414萬6千元,合計801萬4千元所致。鑒於本項計畫主要為支應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所需經費,雖然其對外代表政府行使職權,為兼顧國家形象及首長尊嚴,租用首長宿舍及辦理各種節令慶典等活動,尚屬必要;惟104年度預算案香港事務局之租金,以及澳門事務處之一般事務費,較近2年度預、決算數大幅增加(詳附表1),未能有效控管支出,爰提案刪除801萬4千元。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陸委會提供資料。
    2.102年度至104年度香港事務局員額均為職員7人、駐外雇員15人;澳門事務處員額則均為職員5人、駐外雇員2人。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5-5、
    港澳業務項下,辦理「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共編列獎補助費1,146萬元。據查,本項捐助經費審核寬鬆、運用浮濫,查大陸委員會於101-103年間捐助「中華港澳之友會」晚宴費共23次,總金額達470,967元,台港澳交流淪為吃吃喝喝,顯有嚴重缺失。爰提案刪除本項預算1/2,計573萬元,並要求大陸委員會提出對港澳交流相關團體捐助之檢討報告。
  • 提案人
    陳其邁  李俊俋
  • 連署人
    邱議瑩  段宜康
    5-6、
    第5目「港澳業務」編列2億2,780萬元,其中「02港澳交流事務之協調與執行」項下有關「港澳事務相關民間社團辦理台港澳交流互訪合作」編列173萬元,提案減列33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5目「港澳業務」項下「02港澳交流事務之協調與執行」項下有關「港澳事務相關民間社團辦理台港澳交流互訪合作」編列173萬元,其中140萬元為捐助「中華港澳之友協會」會務運作費用,其餘33萬元為補助港澳人士互訪交流,以及港澳情勢相關座談與研討活動。經查,102年度合計補助「中華港澳之友協會」辦理4場「港澳輿情座談」,合計387,236元,然「中華港澳之友協會」網站上相關成果報告卻是空白一片,無助港澳輿情資訊蒐集。陸委會以相關成果報告具敏感性,迴避監督,無法確認執行成效。爰提案刪減33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5-7、
    大陸委員會104年度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下分支計劃「03台港澳交流及澳門地區服務工作」編列「維持我在港澳館舍之正常運作及服務功能」經費計2,388萬4千元,然查102年至今有多位國人赴港遭拒絕入境,其中拒入境理由更多為政治因素,對此香港事務局及陸委會皆僅表達遺憾、關切,卻不見其有積極作為和中國中聯辦及港府表達抗議、對國人急難主動有所救助與服務,顯見其服務功能有所缺失。爰此,提案刪除是項「維持我在港澳館舍之正常運作及服務功能」經費1/4,計597萬元,另凍結500萬元,俟陸委會提出「國人赴港遭拒入境救助不力之檢討報告」,經本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5-8、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五目「港澳業務─03台灣與港澳交流與服務工作」編列之其他業務租金81,065千元,建議減列4,000千元;一般事務費編列43,263千元,建議減列6,000千元,共計減列10,000千元。
    說明:有鑑於投資轉向,香港黃金地段租金飆高神話破滅,回落明顯。
    香港事務局104年度之租金預算卻比前一年度增加近5.6%,顯不合理。同時,澳門事務處104年度的一般事務費則比前一年度增編近62%;因未說明理由,實應酌予刪減。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五目「港澳業務─03台灣與港澳交流與服務工作」編列之其他業務租金81,065千元,減列4,000千元;一般事務費編列之43,263千元,減列6,000千元,共計減列10,000千元。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5-9、
    第5目「港澳業務」編列2億2,780萬元,其中「03台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之「其他業務租金」編列8,106萬5千元,提案減列364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5目「港澳業務」項下「03台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之「其他業務租金」編列8,106萬5千元,其中香港事務局五年內館舍、官舍租金增幅超過20%,103年度預算審查時,即要求檢討港澳辦事處房舍租金問題,然104年度仍較上年度大幅增加364萬元,實屬不當。爰提案刪減364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5-10、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下「03台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編列採購資訊硬體設備及雜項設備之經費62萬元,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政府負債程度日益升高,陸委會應開源節流,節省不必要之開銷,能用設備堪用則繼續使用,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6、第6目
    6-1、
    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6387萬3千元,較103年預算2823萬6千元,增加3,545萬1千元,為撙節支出,提案減列3,000萬元。
    說明:
    1.據陸委會表示,增加經費係為「強化大陸政策及兩岸制度化協商議題之說明及溝通,以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與協商議題之瞭解及支持;規劃將運用多元管道傳播政策資訊,包括透過電視、廣播、平面、網路及戶外媒體等管道傳遞,並以各類面對面座談宣講活動及印發各類文宣品等方式,向各界說明政策及溝通。」
    2.然而,有關兩岸簽署之相關協議,陸委會應加強協議談判過程中之公開透明,而非著重辦理宣講活動的場次、贈送相關文宣紀念品等。爰此,為撙節支出,提案減列3000萬元。
  • 提案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6-2、
    查陸委會104年度第6目「聯絡業務」下分支計畫「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4,595萬3千元,較上年度遽增3,162萬2千元,增幅達2.2倍,主要係為強化大陸政策及兩岸制度化協商議題之說明及溝通,以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與協商議題之瞭解及支持。
    按10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規定:「(一)政府預算收支,應本中央、地方統籌規劃及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加強開源節流措施,落實控管債務、支出結構調整……。(三)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結果,財政健全與經濟成長應兼籌並顧。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另各機關編製104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1點規定:「各機關國內辦公室租金及政策宣導費以零成長為原則,非必要之紀念品或宣導品等不得編列。」,鑒於近年來國內因簽署服貿協議而引發318學運及社會衝突,隨著兩岸政策議題牽涉層面愈加深廣,為避免未來類似法案(如兩岸貨貿等)重蹈覆轍,故陸委會加強對社會大眾之政策溝通及宣導,以增進各界對大陸政策與兩岸制度化協商議題之瞭解及支持,雖有其必要,惟鑒於目前網路發達,政策宣導方式有多元選擇,不盡然需耗用巨資,爰提案全數刪除。
  • 資料來源
    陸委會預算書 單位:千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6-3、
    陸委會長期以來皆以「門打開,阮顧厝」進行兩岸政策宣傳,藉此安定民心。然而,近年來各種兩岸政策問題叢生,從兩岸服貿協議遭到民眾強烈反對,中國工作船及運輸船造成國安疑慮,以及中國官員及組織深入台灣各地進行統戰,在在凸顯文宣內容不符事實,104年反而異常增列約3,100萬元,令人不解。2款15項6目「聯絡業務」之「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4,595萬3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6-4、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六目「聯絡業務─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下編列之450,953千元,建議全數減列,共計45,953千元。
    說明:政府財政拮据、社會貧富差距擴大,而馬政府並不思考量如何改進民生及社會公平正義問題,反透過各類經濟與社會協議,不斷拉進中國與台灣關係,相關政策說明及溝通僅報喜不報憂,為強迫台灣各界對中國政策與台中關係之瞭解與認同所編列之預算竟達月四千六百萬元。蓋中國政策的宣傳對象應係針對中國與國際社會,而非台灣人民。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六目「聯絡業務─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下編列之45,953千元,全數減列,共計45,953千元。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6-5、
    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6,387萬3千元,其中「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4,595萬3千元,提案減列3,000萬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4,595萬3千元,佔第6目經費的72%,較上年度大幅增加2,663萬1千元,各項電子、平面媒體文宣製播、刊登即編列3,000萬元。惟目前社會大眾對於中國政策的疑慮不在於宣導不足,而是政策形成過程的黑箱作業,刊登再多的電子、平面媒體文宣,也無助於釋疑。爰提案減列3,000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6-6、
    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6,387萬3千元,其中「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之「3.運用網路宣傳等」編列800萬元,提案減列600萬元。
    說明:
    1.陸委會及其相關、附屬單位設置臉書專頁(如下表),除陸委會臉書專頁較常更新外,其餘不但更新少,且按讚人數甚至最低僅641人,辦理粉絲會更僅29人參加,顯見成效不彰,經費濫用,爰此減列600萬元。
  • 提案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6-7、
    104年度大陸委員會預算案於第6目「聯絡業務─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網路媒體宣傳廣告之製作費、刊載費、網路活動及網站維護等相關經費」計800萬元。查陸委會連年編列高額網路媒體及網路社群宣傳相關經費,如102年度編列530萬元,103年度編列410萬元,104年度更一舉編列800萬元,較103年度增加390萬元之多。又查網路社群部分,陸委會臉書粉絲專頁「陸委會─門打開,阮顧厝」自2011年成立以來雖累計案讚人數超過26萬人,但頁面上不僅毫無訪客發文,平日討論用戶及對貼文留言人數極少,多數更充斥謾罵陸委會大陸政策不力之言論,且陸委會雖在102年度花費高額經費舉辦臉書粉絲見面會,卻讓耗費龐大預算成立之網路社群淪為官網張貼政策之形式,喪失與民眾建立溝通管道之立意。綜上所述,顯見陸委會網路媒體宣傳之問題在於方向待檢討,而不在於經費不足。爰此,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提案刪減本項預算500萬元,另凍結300萬元,俟陸委會對網路社群及網路宣傳之疏失提出檢討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6-8、
    查陸委會於第6目「聯絡業務」下「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網路媒體宣傳廣告之製作費、刊載費、網路活動及網站維護等相關經費800萬元,係為擴大政策資訊傳播的廣度,加強運用網路平台等新興媒體,增進網路使用者對大陸政策及兩岸協商議題之關注與瞭解,並透過網路社群之間的資訊傳遞與互動交流,即時了解或回應網路輿情與意見……等,經查陸委會設置「門打開,阮顧厝」粉絲專頁,至今累積26萬5千多位粉絲,是陸委會訊息發布及政策溝通管道之一,然查陸委會於在臉書貼文後即交差了事,下方粉絲提問則視若無睹,且有不少負面回應,由此可看出臉書粉絲團喪失其原本政策宣導溝通功能,更僅淪為民眾出氣管道,爰提案刪除1/2,計400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6-9、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下「01大陸政策溝通及說明」編列根據兩岸政策議題各個階段之文宣規劃,編印各類說帖、小冊、摺頁、海報等各式文宣資料之印刷費、製作費及設計費等相關經費300萬元,惟查日前政府為推動「兩岸服務貿易」,製播許多廣播廣告等電子媒體通路與多元傳播方式,不但沒有效果,反遭社會大眾質疑浪費預算,更引發了今年3月18日學生佔領立法院行動,在在顯示陸委會於增進各界對大陸政策及兩岸關係之了解與認同方面完全不及格,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6-10、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下「01大陸政策溝通及說明」編列配合兩岸協商議題及各項交流政策之進程,規劃及製作相關平面文宣、戶外廣告之設計費、製作費及刊登費等相關經費1,240萬元,惟查日前政府為推動「兩岸服務貿易」,製播許多廣播廣告等電子媒體通路與多元傳播方式,不但沒有效果,反遭社會大眾質疑浪費預算,更引發了今年3月18日學生佔領立法院行動,在在顯示陸委會於增進各界對大陸政策及兩岸關係之了解與認同方面完全不及格,爰提案1/2,計620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6-11、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下「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針對兩岸各項政策議題之政策內涵及推動進程,相應規畫透過電視、廣播及各類電子媒體通路,製播宣導短片、廣播廣告等編列1,760萬元,查負責宣導兩岸政策的陸委會製作之政策宣導廣告,不只飽受民眾批評,更使民眾認為政府花錢宣導卻未就人民疑慮提出說明,僅單方面宣揚利益、隱惡揚善,為避免以政策宣導為名,實為為執政黨作2016年大選宣傳,爰提案刪除1/2,計880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6-12、
    查陸委會於第6目「聯絡業務」下「01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編列「規劃及辦理座談會、說明會及演講等各類政策說明及溝通活動,透過面對面交流活動,直接傳達兩岸政策議題相關資訊,並藉由雙向互動交流,瞭解各界意見,深化各層面溝通……相關活動經費」共310萬元,查過去陸委會所舉辦之說明會、座談會等都流於形式,未達成實質溝通效果,且過去一年來陸委會罔顧民意、藐視國會監督,強推服貿協議、貨貿協議等,缺乏與各界溝通之誠意,爰提案刪除1/2,計155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6-13、
    陸委會長期以來皆以「門打開,阮顧厝」進行兩岸政策宣傳,藉此安定民心。然而,近年來各種兩岸政策問題叢生,在在凸顯文宣內容不符事實。如此宣導資料及資訊即便提供給海外人士參考,亦無助於瞭解兩岸政策之真實。2款15項6目「聯絡業務」之「03政策諮詢及聯繫服務」編列828萬元,提案減列40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 連署人
    李俊俋
    6-14、
    聯絡業務計畫項下,03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共編列828萬元。查大陸委員會英文網站資料並不齊全:相較於陸委會中文網站中「大陸及港澳事務法規」上百則法規資訊、並提供查詢,英文官網中"Laws and Regulations"僅有9個英文法規;而Briefing Room的資訊,則尚停留在前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的2011年紐約演講稿;且官方新聞稿之英譯更新不齊全,103年9月30日後發布之新聞稿7篇,遲至10月28日都未見英文官網更新譯稿。綜上所述,英文官網資訊尚且不齊全且過時,更遑論在國際發聲。爰提案刪除本項預算1/3,計276萬元,另凍結300萬元,並要求大陸委員會於一個月內補充更新並提交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6-15、
    聯絡業務「03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共編列「協助旅外大陸人士及團體辦理研究計畫」等經費200萬3千元以及「為促進大陸民主化,協助規劃民間團體邀請海外大陸學人來台參訪或觀選」等經費計197萬8千元。然查「促進中國民主化」及「協助旅外中國人士及團體辦理研究計畫」皆非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所規定之大陸委員會業務職掌,爰此提案刪除此二項經費全數,計398萬1千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6-16、
    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6,387萬3千元,其中「03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之「國外旅費」編列307萬6千元,提案減列98萬5千元。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03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之「國外旅費」編列307萬6千元,為向海外各界說明政府中國政策及兩岸協商議題之內涵,其中向僑界、海外台商說明政府中國政策之理念與作為,編列出國旅費98萬5千元,惟與僑界之溝通聯繫工作已有僑委會專責處理,為免疊床架屋,爰提案減列98萬5千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6-17、
    陸委會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分支計畫「04提供諮詢及服務」編列預算454萬3千元,辦理提供民意機關及相關人士參考及進行相關諮詢服務。然查聯絡處對於本院函詢索取之資料,常有拖延時限,拒絕提供,隱匿資料情事,提供問政資料竟拖延長達一個月之久。且查大陸委員會對於本院索取之資料,諸多皆以國家機密保護法為由,宣稱「密不錄由」拒不提供。然查陸委會所宣稱之核定機密資料,部分可經由網路搜尋取得,實難歸為國家機密。查陸委會此舉實違背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核定國家機密,不得基於下列目的為之:……四、為拒絕或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規定,有不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拒絕國會監督之嫌。顯見聯絡處對於本院函詢事項草率敷衍,阻礙監督,藐視本院職權。綜上,爰提案本項預算454萬3千元全數刪除。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6-18、
    陸委會長期以來皆以「門打開,阮顧厝」進行兩岸政策宣傳,藉此安定民心。然而,近年來各種兩岸政策問題叢生,在在凸顯文宣內容不符事實。如此宣導資料及資訊即便提供給相關人士參考,亦無助於瞭解兩岸政策之真實。2款15項6目「聯絡業務」之「04政策諮詢及聯繫服務」編列454萬3千元,提案減列25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6-19、
    陸委會104年度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下「04政策諮詢及聯繫服務」編列配合大陸政策及兩岸制度化協商議題之推動,規劃及辦理參訪、拜會、研習會及說明會等活動,持續與民意機關及相關人士溝通及互動,諮詢其對各項政策議題之意見等相關經費112萬2千元。查陸委會曾被指控委外辦理之座談會幫國民黨立委參選人輔選,有違反行政中立之虞,又明年適逢選舉年,為避免陸委會重蹈覆轍, 假政策宣導之名,行為執政黨作2016年大選宣傳之實,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6-20、
    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6,387萬3千元,其中「04政策諮詢及聯繫服務」之「與民意機關及相關人士溝通及互動」編列112萬2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04政策諮詢及聯繫服務」之「與民意機關及相關人士溝通及互動」項下編列112萬2千元,陸委會所推動的各項政策與執行結果均應對全國民眾宣導與溝通,並非僅針對民意機關,且已另編列250萬元針對民意機關關切議題,協助相關學術機關、民間團體辦理兩岸交流活動。基於撙節支出原則,爰提案建議本項經費全數減列。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7、第9目
    9-1、
    查陸委會於第9目「文教業務」編列4,924萬,而文教處自2011年起辦理「兩岸交流紀實獎」,今年已邁入第四屆,經查陸委會文教處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開招標之預算金額達280萬元,然陸委會預算書卻從未敘明此徵獎活動之預算支出,顯有隱匿預算、編列不實,規避國會審查之虞,爰提案將文教業務預算刪除400萬元。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9-2、
    查陸委會於第9目「文教業務」下「01兩岸文教議題之研議、策略規劃與協商」編列「辦理兩岸學術、教育、科技……文化資產及大眾傳播等業務之專案協調會、諮詢、座談及公聽會等各項活動經費」52萬元,然未見陸委會明確說明具體辦理成效,為免流於形式,致使公帑虛擲,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9-3、
    查陸委會於第9目「文教業務」下「01兩岸文教議題之研議、策略規劃與協商」編列「辦理兩岸文教政策說明及宣導工作,撰稿、編輯、印刷及其他相關經費等」20萬元,然辦理內容不明,難以了解預算編列之目的,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9-4、
    第9目「文教業務」編列4,924萬元,其中「02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之「民間非營利組織團體辦理兩岸文教交流研討活動」編列472萬5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9目「文教業務」項下「02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項下編列472萬5千元,係辦理民間非營利組織團體辦理兩岸文教交流研討活動等,然未見陸委會明確說明辦理成效,為免補助流於浮濫,爰提案建議本項經費472萬5千元全數凍結,俟陸委會於本(103)年底前提出相關執行成效檢討報告送交本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9-5、
    查陸委會於第9目「文教業務」下「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2,220萬3千元,係為增進兩岸資訊對等交流與自由流通,對大陸傳播台灣新聞自由、媒體多元、社會民主之價值,促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然今年年初曾發生記者申請採訪「王張會」遭北京拒發簽證之一事,接著日前又發生大陸官方媒體《環球時報》諷刺我國馬總統為「地方頭頭」,此舉嚴重傷害國家尊嚴,顯見陸委會文教處致力於對大陸傳播社會民主之價值、促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等作為成效不彰,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李俊俋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9-6、
    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九目「文教業務─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之22,203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共計11,101千元。
    說明:有鑑於現今網路及各類傳播媒體之發達,兩岸交流亦相當頻繁,中國人民若想理解台灣新聞自由、媒體多元、社會民主之軟實力,有許多管道;且讓中國認識台灣新聞自由、社會民主,並非台灣應盡之國際義務。爰此,提案將陸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五項第九目「文教業務─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之22,203千元,減列二分之一,共計11,101千元。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9-7、
    陸委會長期以來皆以「門打開,阮顧厝」進行兩岸政策宣傳,然而,近年來各種兩岸政策問題叢生,在在凸顯文宣內容不符事實。如此錯誤百出之宣導資料及資訊,在經過檢討與重製之前,實在不應提供予中國傳媒及民眾。2款15項9目「文教業務」之「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2,220萬3千元,提案減列1,20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9-8、
    第9目「文教業務」編列4,924萬元,提案減列400萬元。
    說明:
    第9目「文教業務」編列4,924元,其中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之2辦理兩岸新聞獎等編列1,925萬3千元。過去因政治及歷史因素,鼓勵台灣針對兩岸新聞報導,然而,兩岸新聞獎迄今已辦理18屆,政府不應再介入新聞,兩岸新聞之報導宜應回歸新聞自主、媒體自律及市場機制,扮演媒體監督政府之角色,相關獎項應回歸到民間創辦之新聞獎,不得再由政府辦理。
  • 提案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9-9、
    第9目「文教業務」編列4,924萬元,其中「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之「兩岸新聞報導徵獎活動」編列310萬8千元,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說明:
    陸委會104年度第7目「文教業務」項下「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之「兩岸新聞報導徵獎活動」編列310萬8千元。兩岸新聞報導獎入圍名單甫於日前公布,該項活動已邁入第18屆,促進媒體從業人員對兩岸相關議題進行更深入分析報導,貢獻不容忽視。過去數屆皆由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委託銘傳大學傳播學院承辦,然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自103年1月1日裁撤後,103年度活動改由陸委會委託銘傳大學辦理,相關經費卻未列入「委辦費」科目,著有疑義。爰提案建議本項經費310萬8千元凍結經費二分之一,俟陸委會於提出相關書面說明送交本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8、主決議
    主-1、
    鑒於兩岸服貿、貨貿及相關協議之談判,並未向人民及國會說明決策過程、協商進度及影響評估,人民無法掌握簽訂兩岸協議之利弊,政府簽署後即要人民照單全收,有違民主政治。爰此,陸委會於所有兩岸協議簽訂之過程,應至少每月一次,向內政委員會各委員,報告協議之決策過程、協商進度及相關產業、勞工影響評估報告。
  • 提案人
    周倪安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主-3、主決議
    自1990年代台灣人前往中國投資以來,受害甚深。根據中方資料,2000年至2010年超過28,000件台商受害,但是沒有任何一件得到真正解決,其共犯結構包括公安、檢察官和法官等從未受到真正處分。茲要求陸委會於一周內統計所有投資中國受害台商資料並向立法院回報,並於最短時間內統合經濟部、海基會等部會之受害台商資料,統一窗口。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超明  陳其邁
    主-4、主決議
    有鑑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議規則第9條規定,委員會議記錄,應分必密及普通部分,分別載明會議次數、時間、地點、主席、臺席及列席人員姓名、紀錄人員姓名、報告事項之案由及決定、討論事項之案由及決議、其他應行記載之事項。委員會會議議程主要有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然陸委會官網所公布之委員會議紀錄,並未公布討論事項。爰此,要求陸委會應於一個月內將所有過去歷次討論事項公布於網路,未來之委員會會議亦須公布討論事項。
  • 提案人
    周倪安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主-5、
    根據大陸委員會官員向媒體表示,兩岸辦事處首年預算約需5至10億元,來源將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鑒於馬英九總統多次宣示希望卸任前完成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陸委會亦將此列為施政重點,並已編列預算草案提報行政院。基於國會監督,為民把關立場,爰提案要求陸委會於相關條例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不得編列任何預算及動用任何經費(含申請行政院第二預備金)辦理互設辦事處事宜。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主-6、主決議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均於「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編列相關預算,遴選榮家職員,派赴中國(大陸)訪視長居就養榮民,訪視內容包含:手指紋驗證模糊不清,需重建指紋卡或因故滯留中國(大陸)榮民,及了解長居榮民於中國(大陸)之生活狀況。惟經查:退輔會對於長居中國(大陸)榮民予以定期徹底清查是否已設籍中國(大陸)或持有中國(大陸)護照,以致每年即使派員赴中進行長居榮民查察,仍無法有效達成普訪之目標及徹底完成訪視之工作。此外,亦因長居中國榮民分散各地,多半不在一線城市居住,大多散居於縣城甚至鄉野,對於訪員之查察更是兼具困難度。而退輔會所屬訪查員至中國當地進行榮民訪視時,雖亦尋求中國當地公安協助維安,但其請求亦僅係「報備」性質,中國官方並無派員隨行之義務。故為讓退輔會所屬訪查員真正執行其訪查之義務與效益,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應與中國官方定期(每半年)進行「台灣赴中長居榮民之國籍身分核對」,並提供退輔會及其所屬單位赴中訪視時之參酌,以落實退輔會照顧榮民之目的。
  • 提案人
    蕭美琴  邱議瑩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二、海基會歲出提案
    (一)一般提案部分
    1、
    查海基會於104年度年共晉用113名員工,人員維持費用共1億5,395萬2千元。相較於101年度,共減少4名員工,預算增加2,632萬8千元,且102年度後員工人數逐年減少,人員維持費卻連年增加、無法顯著調降,更因高額人員維持費登上媒體版面,明顯預算編列浮濫。為求撙節支出,爰提案以100至102年度決算之平均數1億2,834萬8千元為基準,刪減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人員維持費用2,560萬4千元,並要求海基會於未來年度之人員維持費用編列,不得超過100至102年度決算之平均數。
  • 資料來源
    海基會預算書;陳其邁辦公室整理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2、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各處室業務費項下編列工讀生(含臨時人員)用人費用合計962萬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員工人數合計113人,編列人員維持費1億5,395萬2千元,年度預算3億830萬1千元有近5成均為人事費支出,未盡合理。惟正職人員已有113人,各處室尚另聘用工讀生(含臨時人員)負責公文收發、資料建檔等各項行政庶務,合計27人,於業務費項下支出用人費用高達962萬元,嚴重排擠其他業務推展。總計1億6,357萬2千元均用於人事支出(佔年度預算的53.1%)。且既名為工讀生,則應為部分時間工作勞工,然海基會聘用之工讀生都領有三節獎金、生日禮金及加班費,顯見其為常態僱用,意圖規避國會監督。爰提案建議全數減列工讀生(含臨時人員)用人費用962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3、
    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自2013年9月上任後,更改海基會章程,將董事長一職從無給職改為有給職,每月支領24萬6815元(含主管加給),月薪加年終年領333萬2千多元。此舉已遭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認定,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且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或經理人,薪資以不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為限,就海基會董事長之薪資,已高過特任首長,幾近於五院院長。綜上,爰提案以海基會副董事長之月薪加年終獎金203萬元為基準,刪減海基會董事長104年度薪資130萬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4、
    依照本院103年度審議預算案時決議,海基會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於網站上揭露出國報告、補(捐)助名單及對象、預決算明細等,經查,100至102年補(捐)助名單,共計三筆14萬元,若非海基會未遵照本院決議上網公告,就是海基會經費編製過於浮濫,爰此,提案刪減海基會預算2,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俟海基會於網站上詳實揭露後補(捐)助資料後,予以解凍。
  • 提案人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5、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分支計畫「01文教業務」,有關辦理接待大陸地區重要文教人士、團體、參訪團,合計編列137萬。提案減列100萬元。
    說明: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分支計畫「01文教業務」,有關辦理接待大陸地區重要文教人士、團體、參訪團,合計編列137萬。經查,海基會100─103年度共接待489人次,合計支出102萬4,853元,平均每年僅支出約25萬6,213元,明顯浮編預算。為撙節支出,爰提案減列100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6、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處理兩岸事務」分支計畫「01文教業務」,有關辦理大陸地區台商子女夏令營,合計編列1,167萬。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分支計畫「01文教業務」,有關辦理大陸地區台商子女夏令營,合計編列1,167萬,占文教業務預算1,714萬4千元的68.1%,海基會淪為只會辦夏令營活動的基金會,有違設立宗旨。且103年度7天活動每人平均費用高達21,868元,明顯高於市場行情。另,海基會網站「台商子女教育專區」有關台商子女「探索台灣之美」快樂研習營的活動訊息僅更新至2009年,投注大筆預算卻未見相關成果,爰提案全數減列。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7、
    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第二目「處理兩岸事務02經貿業務」共編列業務費1,921萬3千元。查此分支計畫之業務內容,包含台商服務與聯繫、辦理兩岸經濟交流活動等,多與大陸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第三目「經濟業務」之多項分支計畫業務內容有重覆之虞。又查此分支計畫各項業務皆以一兩句文字交代動輒數百萬元之預算編列,實有規避審查、預算浮編之嫌。爰此,提案凍結上開業務費1/2,計960萬6千元,俟海基會提交此分支計畫各項預算編列明細,並提交此分支計畫內容與大陸委員會「經濟業務」之業務內容差異說明予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8、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分支計畫「02經貿業務」,有關赴大陸地區參訪了解台商經營情況,合計編列390萬。提案減列150萬。
    說明: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分支計畫「02經貿業務」,有關赴大陸地區參訪了解台商經營情況,合計編列390萬。經查,自100年度起,平均每人出國費用節節高升,103年度增幅已高達31%,顯不合理。為撙節支出,避免不必要浪費,編列水準應回復100年度,104年度擬派人數為50人次,爰提案建議減列150萬元。
  • 提案人
    姚文智
  • 連署人
    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陳其邁
    9、
    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第二目「處理兩岸事務02經貿業務」第九項「台商服務中心基本運作需求(含協處台商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等業務)」編列業務費662萬1千元。然查簽署「兩岸投資保險協議」時,台商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在向海基會提出13名台商受害者名單,期望能獲得追蹤、解決。然自101年8月9日兩岸投保協議簽訂至今,13名受害台商問題仍協處中、未獲得解決,且查海基會截至103年7月為止,共處理2千多件台商陳情案,其中只有47%台商可接受處理結果。顯見海基會執行協處台商糾紛陳情案件執行不力、實待檢討。爰此,提案全數凍結上開經費,計662萬1千元,俟海基會提出協處台商糾紛陳情案件執行不力之專案檢討報告予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10、
    掌握兩岸情勢,結合學者專家產出研究結果,確實是兩岸政策推動之重要政策。然而,相關業務當屬陸委會權責辦理,海基會則作為輔助角色,提供兩岸民商政情等資料。「04綜合業務」編列1,661萬3千元,提案減列1,20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11、
    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第二目「處理兩岸事務04綜合業務」編列「對外宣導聯繫」業務費360萬元。查海基會於2012年3月9日設立「海基會(SEF)─協商、交流、服務」臉書(Facebook)粉絲團,至今僅有5608個粉絲,但頁面不僅無訪客發文,按讚及討論人數亦少,2014年11月份貼文平均僅獲得15個讚,其成效遠遜於其他政治類型之粉絲團及免費經營之個人頁面。顯見此項業務成效不彰、執行不力,故提案刪除本項預算50萬元。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12、
    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第二目「處理兩岸事務04綜合業務」第五項「人員培訓」編列業務費120萬元。查海基會102年度至今辦理之員工教育訓練主題天馬行空,包含「攝影初階實務」、「看見台灣電影欣賞」、「故宮南院十大首展」、「椅子上的健康飲食」、「神品至寶赴日展精品選介」、「共創無毒家園」等與海基會業務職掌之兩岸事務、公務內容無關之精彩活動,將人員培訓費用淪為團康活動費,實有未當,有預算浮編之嫌。爰此,提案刪除上開「人員培訓」編列業務費1/2,計60萬元,並將剩餘60萬元全數凍結,俟提交104年度之人員培訓詳細計畫提交予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13、
    兩岸常態性協商交流是海基會之重要業務,然而考慮國家財政困窘,食宿交通等費用應儘量撙節。「05兩岸協商交流」之「0200業務費」編列1,510萬元,提案減列150萬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14、
    海基會辦理「派員赴大陸旅費」,共計1,318萬,提案減列500萬元
    說明:
    1.依據海基會提供2014年至10月中之出訪行程,共計14次,然而其中多項行程及功能已與陸委會赴陸後有所重疊,包括探訪台商及台商子女學校等,且其中行程亦顯多餘,例如帶領媒體參訪團參訪貴州及四川之歷史古蹟及文創產業,顯示經費並未撙節,且104年度預計短絀1,867萬8千元,爰此減列該項經費共500萬元。
  • 提案人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15、
    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1,318萬元。查海基會自101年至今(103年10月底)共赴中國洽公達66次,經費達3,278萬1,094元,平均約每兩週便赴中一次、每次出訪經費高達50萬元。海基會出訪淪為兩岸旅行團,實為嚴重怠惰。又查本院內政委員會於103年度預算案曾決議海峽交流基金會將2008年度起之出國報告上網公告,但實際瀏覽海基會官方網站發現,102年度及103年度公告之出訪報告皆有數次闕漏、未依決議如實公告,實有未當。爰此,提案刪減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之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1/4,計329萬5千元,另凍結500萬元,俟海基會將2008年起之出國報告全數如實上網公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海基會往後應於洽公返國日起三個月內將出國報告上網公告。
  • 提案人
    陳其邁
  • 連署人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二)主決議部分
    1、主決議
    海基會104年度員工人數合計113人,共編列人員維持費1億5,395萬2千元,佔全年度預算3億830萬1千元的49.9%,近5成預算均用於人事費支出,嚴重排擠兩岸業務推展,有違海基會設立宗旨;更凸顯其薪資結構明顯不合理狀況,應儘速檢討現行冗員氾濫狀況,並重新訂定薪資支給標準,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2、主決議
    針對海基會每年三節主辦的投資中國台商座談從來不曾邀請受害台商與會,根本就是粉飾太平,幫中國政府擦脂抹粉。為了讓台商了解投資中國的系統性風險,促成海基會與陸委會時時自我惕勵維護台商權益、早日協助受害台商討回公道,爰要求海基會的三節座談每次最少邀請三位以上的受害台商現身說法。
    說明:
    一、投資中國受害台商人數眾多。根據「台商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高為邦理事長指出,台商在中國受害的案例大大小小加起來有10萬件;中國政府自己承認的案件,從2000年到2010年共有28,215件。其中,「沒有一個真正的得到解決,也從來沒有一位迫害台商的人或其共犯結構─尤其是公、檢、法(也就是公安、檢察官和法官)受到任何處分。」他並稱「掠奪台商,就是中國的國家政策」。
    二、根據本席估計,光以28,000件,每件平均最少5,000萬新台幣而言,金額即達1兆4,000億,是台灣GDP的10%。若以10萬件計,更達5兆以上。只要討回被侵占的台商財產投資台灣,台灣經濟即可高度成長。
    三、海陸兩會若無力協助台商討回公道,至少應讓台商充分了解投資中國的系統性風險。
  • 提案人
    周倪安  陳其邁  邱議瑩  李俊俋
  • 主席
    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徵詢各位的意見,我們要先從海基會還是先從陸委會開始審查?
  • 段委員宜康
    陸委會。
    主席:過去也有例子是先審海基會,但是海基會的預算涉及陸委會的補助,如果先審海基會,可能屆時還要回頭修正,但是如果先審查陸委會的部分,審查時間會比較長喔!如果各位委員沒有異議,那就從陸委會開始,好不好?
    也可以很快是嗎?因為陳超明說統統要刪,對不對?
    陳委員超明:幫忙一下,聽主席的話。
    主席:向各位委員報告,今天審查會的開會時間可能會超過五點半,屆時就看狀況再決定。
    先審查陸委會的預算,現在處理通案第1案至第3案,請陸委會表達意見。
    王主任委員郁琦:各位委員好。通案第1案提到的問題是早上陳其邁委員質詢我的問題,我們在APEC期間已針對這個問題向國台辦表達抗議的意思,事實上委員也可以發現從那次之後,環球時報到目前為止也都還沒有其他不適合的言論,但是國台辦也提到沒辦法約束它,但總而言之,我們還是要把相關的壓力轉到他們身上。我們已經做了,這部分希望委員能夠理解,維護我們的尊嚴這些事情我們一定會做。至於第2案,我們在參與國際組織的過程中,如果有受到大陸打壓的情況,第一時間我們跟外交部都會通力合作向主辦方或者是陸方表達抗議與不同的意見,例如國際漢學會有一次撕掉蔣經國國際文教基金會的介紹文字這個案例,實際上我們當天就直接向陸方表達抗議並發表新聞稿。在我跟國台辦官員互動的過程中,我們一直告訴對方,不要在這些事情上去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因為他們這樣做對兩岸關係的發展不好,他們應該要理解這些事,我們一定會持續做我們的工作。至於通案第3案這部分,在發生食安事件之後,我們一直都有協助衛福部跟大陸的對口單位以及香港的食安中心建立互相通報的聯繫窗口,所以相關的聯繫情況我們都有努力在做,當然後續如果衛福部有意願、有興趣洽簽台港食品安全協議,我們也會作為聯繫平台以促成此事。
    主席:針對通案第1案至第3案,請問各位委員有何意見?
    陳委員其邁:本席所提通案第3案的權責單位雖是衛福部,但是與港府的交涉還是要透過陸委會,請問主委,我上次詢問的偉業,也就是正義跟頂新大陸油品的來源,目前調查的情況如何?我們有查到相關的訊息嗎?是否已組團前往調查?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的團還未出發,最主要是香港方一直無法接待,他們在業務上、時間上無法配合。我們一直訓令代表處要跟港方聯繫,但是港府的態度的確相對而言是比較消極一點,這是事實。
  • 陳委員其邁
    我們不是已跟香港簽訂相關的……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食安方面還沒有。
    陳委員其邁:我們沒有任何管道可以跟港府聯繫,譬如我們的團沒有去,但是請港府協助調查,到現在也都沒有結果嗎?
    葉處長凱萍:報告委員,關於食安的部分,今年7月份時,本會有協助衛福部跟港府的食安中心建立一個聯繫窗口,這一次的黑心油事件,雙方已經透過窗口相互通報一些資訊。至於我們的人過去調查這部分,剛才主委已說明,港方表示不便接待,其中原因之一是他們已將此案列為刑事案件,依據香港的法制,已經成為刑事案件者,行政部門就不很方便把相關資料給我們。雙方在12月15日、16日時曾透過策進會和協進會召開聯席會議,我們在那個會議場合也很嚴正地向對方再度表達,希望可以在食品安全部分加強雙方的合作。至於委員提案中建議未來可洽簽台港食品安全協議這部分,本會也認為非常有需要,這部分我們會積極推動。
    陳委員其邁:主委,關於此案,我本身透過立法會議員的協助也有一些初步的清查結果,但是所謂已進入司法調查、行政不能介入這種說法是鬼扯嘛!我們只是要求廠商提供它的來源,港府也是一樣啊!否則當初發生強冠事件時,為什麼港方會提供金寶運等相關公司的名稱,這是一樣的道理啊!同樣的道理,陸委會應該儘速要求對方合作以利後續調查,怎麼會說它不讓我們去,我們的調查就停下來?這是最早國內發生食安相關問題的來源,尚未清查當時我們就指出正義、頂新公司從香港偉業進口油品,他們進口的油品數量比強冠還多耶!我們當時就指出那些油品有問題,結果至今政府仍束手無策。你說台港關係已有增進,卻連我們要派人過去它都拒絕,我認為這部分要檢討,不能因為對方不願意,我們就擱著等它,怎麼可以這樣?
    葉處長凱萍:報告委員,資訊相互通報的部分有持續在做,那就是……
    陳委員其邁:那請你告訴我,偉業的油從哪裡來?你說資訊相互通報的部分有持續在做,它連通報都不向我方通報,對不對?
    葉處長凱萍:偉業的部分,目前本會的確尚未掌握確切的資訊,但是衛福部那邊,我們可能還要再瞭解一下。
    陳委員其邁:也不知道啊!他們也要透過我們的代表處,我們都沒有訊息,他們怎麼會知道?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部分我們能做的我們都會盡量做,像我自己在APEC期間曾遇到梁振英的辦公室主任,我就特別跟他提及食安問題,希望大家互相配合,因為此事牽涉到台灣跟香港人民的健康,我說這種事不是開玩笑的,他也跟我說他理解,他回去後會瞭解。所以,我們能夠做的管道都會盡量做,當然食品安全的事情是大家必須嚴肅看待的議題,但是我們能做的也有一個限度,持續給他壓力固然沒有錯,但是一方面港府就是用各種理由表示無法接待時,畢竟那個部分也……
    陳委員其邁:我們跟香港有什麼讓港方不能接待的問題?我實在搞不懂,我們跟中國官方都可以接觸了,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同意委員的看法,我們也向港方說明,此事明明就是對香港跟台灣的人民都好的事情,但是他們就是表示他們業務繁忙等等,沒有辦法接待。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我們跟香港之間的貿易往來那麼密切,假如港方拒絕提供相關的資訊,那我們當然要有一些懲罰性或是報復性的措施啊!好好的講它不聽,你當然要講比較難聽的話啊!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會持續要求他們、給他們壓力。
    陳委員其邁:那你給我一個時限。抓不準,對不對?但是你總不能這樣一直拖、拖到現在啊!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然下會期開議後,我們再就此事做專案報告,把整個處理的過程、我們遇到的困難……
    陳委員其邁:假如結果跟現在都一樣,那怎麼辦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這段時間盡力去做,好不好?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會盡力做,可是醜話講在前面,你也不敢給我什麼承諾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是操之於陸委會自己的事情,我一定給你承諾你,但這已經超過陸委會可以處理的範圍。
    陳委員其邁:是啊!那就是沒效啊!所以你不要再講什麼台港關係密切,這樣的話以後都不要再講了!連與國人的生命健康關係如此密切的事情,到現在都還無法建立互相查核的機制,對不對?像美國那樣的大國,美國牛肉進口台灣,我們都可以去查廠,結果現有的食品議題碰到香港就沒輒,對不對?我們跟美國也沒有邦交啊!你要進口到台灣可以啊!我就是要去查廠,否則我就不讓你進來,這點以後大家要講清楚。所以有關香港的食品這部分,我的要求也不過份,至少農曆過年前你要告訴我一個清楚的答案,到底偉業的油品從哪裡來,否則你就要很清楚地告訴對方,假如對方連這點都做不到,你就要跟衛福部或經濟部研擬相關的報復性或懲罰性措施,哪裡能沒有任何對策,只能一直等待對方的回應?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需要我們提供的資訊,我們會想辦法向香港索討,能不能給我們一點緩衝時間,在下會期開始前答復委員?假如真的有困難,香港拒絕提供,那我們就跟衛福部商量因應方案是什麼,那我們就提出因應方案,反正下會期再接受委員的檢視,這樣好不好?
  • 陳委員其邁
    農曆年前啦!
    王主任委員郁琦:就下個會期前,沒差那一點時間。
  • 主席
    請問各位委員還有什麼意見?
  • 盧委員嘉辰
    沒有。
    周委員倪安:關於通案第1案,早上主委說環球時報是不入流的媒體,但是再怎麼不入流,中國的媒體是受官方控制的,這一點舉世皆知。對於環球時報表示我們的總統是地方頭頭這種言論,請問陸委會有正式提出抗議嗎?曾經嚴正地提出抗議並且發出新聞稿或是召開記者會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新聞見報後,我們就在記者會及新聞稿表達意見,今天早上陳其邁委員質詢我的時候,他的手上就拿著陸委會當初的新聞稿,我們那一次的用語已經是陸委會在歷次相關事件中算是比較嚴厲的用語。
    周委員倪安:我們召開記者會之後,中國有對我方道歉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基本上中方不是道歉而是說明,後來因為此事發生不久,我們就去參加APEC會議,就是12月上旬。
    周委員倪安:所以我們還是去了。去年美國竊聽德國及其他國家的事件爆發後,那些國家對美國做了什麼事,你知道嗎?比如德國總理梅克爾就正式向美國歐巴馬總統抗議,巴西總統甚至取消了訪美的行程,就是因為竊聽事件。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因為那是政府對政府,那是美國政府的行為。
    周委員倪安:它是政府對政府,我們也是政府對政府啊!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最主要是因為環球時報是一個……
    他們說這個媒體基本上他們也沒辦法控制,就是自己愛……
    周委員倪安:中共怎麼可能不能控制媒體呢!主委你說笑了。中共如果不能控制媒體,中國早就翻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它的說法是,環球時報會刊登這一篇,他們事前也不知道,它是這樣解釋,說他們事前也不知道會登出那一篇。當然,我們向對方表達非常嚴正的抗議,告訴對方這件事真的令我方不能接受,所以你看從那次事件後,到目前為止,環球時報還沒有捅出新嘍子。
    周委員倪安:所以我們在等對方道歉,對不對?等他向我國道歉。你要有公函啊!你召開記者會發出新聞稿,那你們的公文呢?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所舉的美國竊聽德國的事件,那是政府做的事,可是環球時報就是一個小報,也不是官方的,是黨經營的媒體,但不是官方的。我們也跟它說,他們這樣做是非常不對的事情,也向他們抗議,所以他們當然有做一些解釋跟說明,那……
  • 周委員倪安
    陸委會有否正式去函中國?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想不需要用到去函,因為我參加APEC會議時都曾當面親自向他們提這些事情,所以這個比去函還要……
  • 周委員倪安
    你怎麼跟他們提?你跟誰提?跟習近平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是,跟張志軍。實際上我除了跟張志軍提這件事之外,我在北京也有跟大陸的涉台學者舉行座談會,座談會中我也向這些涉台學者表明,像你們環球時報這樣搞,兩岸關係會受到很嚴重的影響,我想他們的智庫及國台辦相關的官員都瞭解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立場,所以從那一次之後,現在應該是有好一點。
  • 周委員倪安
    好一點?是好到哪一點?
    王主任委員郁琦:因為他們說環球時報的社評,他們事前是不會看到的,所以他們事前也不知道那一篇會刊登出來,刊登之後,也就是像現在捅了一個嘍子,我們向它抗議、表達不滿,他們當然會想辦法去約束,但是又說他們也不是真的能夠約束到環球時報。表達我們的意見、給他們壓力,這我們一定會做,至少從那一次事情到現在,兩岸關係方面比較沒有意外。
    周委員倪安:主委,不是我們一定會做,你現在應該給我們的答復是我們有做……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有。
    周委員倪安:我們有在什麼時候做了什麼事情、發了什麼公文,你的回應不該是我們會去怎樣,因為跟中國那邊的互動,我覺得從今天早上到現在,你很多的回應都令人感覺你還沒有做,然後你可能準備要去做,或是可能準備不會做,我不能理解你的回應為何是這樣?你應該答復我們在何年何月何日陸委會做了什麼,並且海基會也做了什麼,並且我們在談判的單位都採取了什麼嚴正的行動,這樣才能讓人民信任我們的政府嘛!如果不是這樣而只是透過口說,你告訴我你們去吃飯,你上次在中國某處晚上幾點跟人家吃飯,你是官方的身分,可是我們都不曉得你去跟他對談,誰知道你跟他說什麼呢?他又喊你「郁琦」嗎?還是喊你「主委」?還是又像以前一樣喊「幸媛」、「郁琦」嗎?我們怎麼知道你們談什麼呢?你要有正式的公文嘛!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我們在四個場合對這件事表達過意見,此事剛發生時,在陸委會的記者會中由發言人表達過意見;同一天稍後我們又發出新聞稿……
    好,沒問題,我們事後提供。
  • 周委員倪安
    現在拿來給我們看。
    王主任委員郁琦:好,請同仁馬上處理。第三個就是我在APEC會議時當面向張志軍提出此事;第四個就是我們在跟大陸涉台學者、智庫舉行座談會時也提出此事,所以這件事至少在四個不同的場合向他們提到,期望他們要嚴肅看待。
    周委員倪安:陳德銘這次來,有沒有跟他提?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這次來沒有談論這個問題,他這次主要是來看……
    周委員倪安:問題沒有解決之前,每一次都要談啊!問題解決了嗎?
  • 林董事長中森
    他這次來沒有談論這個問題。
    周委員倪安:就是沒有解決,那就在這個預算解決嘛!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個問題他們已經不會發生了。
    主席:我們嘗試作個處理,通案第1案跟第2案都是關於中國歷來對我們態度的問題,這部分包括媒體以及兩岸的空間等,我們希望有所改善,不過這部分若要求陸委會確實比較困難,陸委會剛才也說明,他們已經發出新聞稿並曾經四次針對此事提出說明,是否通案第1案及第2案不處理,至於第3案則等陸委會報告完之後再說,好不好?這樣可以嗎?
    周委員倪安:主席,早上主委回應表示環球時報是不入流的報紙,根據調查,環球時報(Global Times)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機關報人民日報主辦與出版的國際新聞類小報,它是……
    王主任委員郁琦:它就是一個小報,它不是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是他們的官方媒體,但它就是底下的一個小報啦!
    周委員倪安:這份報紙的目標讀者群主要為外籍人士,它是這麼重要的媒體。
    主席:周委員,我們的意見我想陸委會都聽到了,中國的媒體很少跟官方沒有關連的,幾乎都跟官方有關……
  • 周委員倪安
    是啊!所以剛才主委的回應其實是「黑白講」啊!
    主席:對。我剛才已經說明,主委告訴我們,他們已經採取四次動作了,你現在要求凍結預算,老實說這件事他也沒有能力處理,他就算把環球時報罵死了也沒辦法處理……
  • 盧委員嘉辰
    他也沒有權……
  • 周委員倪安
    他還是要有正式的公文啊!
    主席:所以我建議處理第3案,而非處理第1、2案。
    陳委員其邁:主席,我的建議是,對第1案跟第2案的預算我沒有意見,但是對於陸委會抗議的方式,我很有意見,總統被人罵了,你應該要正式召開記者會,對不對?像王主委今天就講得很好,你要直接給予強硬的回應,如果對方不高興再來談,第一時間你總是要表達政府的立場。主委,對不對?針對這種類似外交打壓或是侵犯我國主權的言行,第一時間就要召開記者會。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知道委員的意思,我們也往那個方向去做,如果你作一個比較,陸委會針對此一事件的新聞稿,我們的用語已經是……
    陳委員其邁:沒有,你連要求對方道歉或者表示遺憾等等什麼都沒有,你就在解釋希望他要自重。
    王主任委員郁琦:沒有,我們在這件事上的用語非常嚴厲,這點陸方也都看得出來,以一個政府正式的立場……
    陳委員其邁:那下一次他講我們的總統是「地方頭頭」,你就說他們的領導人是「中國軍頭」或者是「中國頭頭」,你也不敢講,對不對?你都被人罵假的。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們會注意啦!
    陳委員其邁:你是御前帶刀侍衛,本來要拿刀子過去砍的,你知道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委員的意思我們了解,我們會改進,好不好?
    陳委員其邁:我尚未講完。第二點,你們陸委會的新聞稿都暗藏玄機,你們提供給記者的說明都是沒頭沒尾的傳給記者,類似這種外交打壓或是侵犯我國主權的言行,你們應該將官方的回應正式刊登在網站上。你們每次都跟總統府學那一套,你在總統府學到的壞習慣都帶到陸委會,我講得很清楚了,你沒有必要再辯解,我都看得很清楚,以前我專門管這部分的,我怎麼不知道你們在玩什麼花樣!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知道你也做過總統府副秘書長。
    陳委員其邁:是啊!所以這種代表官方立場的正式抗議一定要貼在官網上,怎能隨便趁著夜間傳給記者就算了事!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因為有時我們的回應是一個個別新聞事件就過去的事情……
    周委員倪安:主委,你再解釋就會越來越……
    這個一定要刪啦!
    陳委員其邁:不刪預算可以,但是我要求這一類的新聞稿以後一定要貼在正式的官網,代表官方的態度。
    周委員倪安:為什麼不要刪?陳委員說不要刪,我要刪,我要凍結,陳委員說不要刪。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瞭解。
    陳委員其邁:我沒有說不要刪,預算等一下再刪,通案我就不刪啦!
    主席:我再裁決一次,希望未來對於這部分,陸委會能夠更強硬一點,王主委的口才那麼好,可以對他們強硬一點,通案第1、2、3案先不處理,但是我們要求陸委會先針對第3案的部分進行報告,這樣可以嗎?各位有沒有意見?
  • 盧委員嘉辰
    沒有。
    主席:好。現在處理通案第4案至第8案,請主委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通案第4案提到陸委會提供的資料常常以「密不錄由」刻意隱藏,其實並非如此,因為我們有些業務的確具機密性質,所以較不方便呈現在公開的文書上,但是我們之前跟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形成默契,委員如果想進一步瞭解機密資訊時,我們都願意用親持的方式將相關資訊提供給委員閱覽,委員閱覽完後,當然我們會把資訊收回。換言之,在委員問政的需要跟對機密的保護之間,我們要想辦法兼顧,這個方式在本人過去任內兩年來應該都有遵守,委員如果真的有需要,縱使是機密資訊,原則上我們都盡量提供給委員。以通案第4案為例,既然內政委員會曾作出決議,在民意未表支持之前不可做有關兩岸和平協議的相關研究,向委員保證,我們都沒有作這方面的研究。這種事騙不了人的,因為陸委會的人員那麼多,我們不會違背內政委員會的決議,這部分作個說明。
    通案第6案至第8案關於旅費的部分,今天早上就有委員問我對於今年陸委會整體業務的評價,今年對於兩岸關係來講,一個很重要的突破就是兩岸建立官方直接對口的溝通管道。常態性的溝通聯繫機制除了反映在日常的通訊聯繫之外,很多會議過去可能是透過海基會出面,但是現在我們在談許多事情時就由陸委會直接出面,相對在差旅費上的需求,從今年開始的確會大量增加,所以在旅費上,希望各位委員能夠幫忙。這些旅費都是必要性的支出,我們談的都是在公務上如何維護台灣權益有關的事情,所以跟旅費有關的這幾項預算,希望委員能夠體諒。我們的同仁出差時都盡最大的努力在維護台灣的權益,如果沒有旅費,屆時有必要出差談事情時就會出現困難,所以這部分希望委員能夠諒解並支持。
    主席:各位委員有無意見?通案第4案是本席的提案,我對你們每次都委託國政基金會非常有意見,其實你們非常清楚,委辦計畫一路排下來,許多都是由國政基金會承辦,你們也確實有拿給我看,比例上算不少了,老實講,台灣的智庫也不是只有一個國政基金會,這點我認為要檢討。第6案至第8案是關於旅費部分的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何意見?
  • 盧委員嘉辰
    沒有。
    主席:第5案其實跟後面的第6-16案相關,所以等到第6-16案時再處理,好不好?第6案至第8案的旅費部分,要不要在這裡通案刪減,還是等一下再處理?
  • 陳委員其邁
    回頭再處理。
    主席:不然就通案的部分先放著,大家先瞭解一下狀況。通案第9案有點類似我提的通案第4案,你們補助的都是特定團體。通案部分都留到後面再處理。
    現在處理第1目第1-1案至第1-6案,請陸委會說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請人事室主任說明。
    莫主任永榮:報告召委及各位委員,第1-1案提到本會臨時人員之進用與預算籌編原則不符,這部分我們曾洽過人事總處,籌編原則裡面所寫列管精簡的部分,如果部會有去做調配運用,如果無法調配,還是可以依臨時人員要點進用。本會臨時人員之進用皆符合大院97年朝野協商的決議,所進用的人數、酬金都是符合的。以上簡要報告。
  • 主席
    請說明第1-3案。
    莫主任永榮:關於第1-3案加班值班費這部分,值班費主要是給駐衛警夜間值班使用,而且職員的加班費也有內控,每月以15小時為上限,也都符合行政院90年院函的規定以八成為限,我們也照顧同仁的權益,如果有加班甚至可以補休,不至於有過勞的情形。以上報告。
  • 主席
    請說明第1-4案。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請秘書處說明。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關於第1-4案,明年編列的辦公器具養護費24萬6,000元基本上是依照行政院的編製手冊,每位職員編列1,048元,1,048元乘以234人等於24萬6,000元。這筆錢都用在監視系統跟差勤管理系統上,這方面希望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 主席
    請說明第1-5案。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關於第1-5案所謂「無紙化」的問題,向委員報告兩點:第一,無紙化會議的比例,陸委會已經達到33.9%,高於行政院要求的設定目標20%;第二,電子化會議也是一樣,比例也達36.47%,而且我們印製的資料都是雙面印製,這方面不會有浪費的情形。因為我們基本的行政維持費是有限的,希望委員繼續給予支持,謝謝。
  • 主席
    第1-6案跟第1-7案是諮詢委員的部分嘛!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報告委員,關於諮詢委員的部分,當初編列的預算是包含海外諮詢委員的部分,今年聘任的委員確定沒有海外的諮詢委員,所以如果委員同意,這個提案可不可以減列30萬元?
    主席:好,我們再討論。
    其實第1-1案講過好幾遍了,每年都會討論這個問題,人事處的答案都一樣,都是依照規定可以,當然我知道可以,問題是你們的人數還在不斷增加當中,對不對?
    莫主任永榮:報告召委,我們的人數從97年的31人減到現在只剩25人。
  • 主席
    減了6個人就對了?
  • 莫主任永榮
    是。
  • 主席
    那你們的員額有沒有增加?
    莫主任永榮:沒有,我們正式的員額沒有特別增加。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我所提的第1-4案撤案。關於姚委員所提的第1-3案的部分,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
    吳委員育昇:關於加班費的部分,我想對他們來講也是很難為,我們大家都可想而知,他們也不是不想休假,但實際上兩岸工作業務的需要,他們就是必須加班。這部分大家能夠理解,委員提案的目的也是好意,但是以目前整體兩岸關係的實務及陸委會的工作量來講,要將陸委會的加班費刪除一半,我覺得這可能比較為難。
  • 主席
    你們的加班都只有值班人員……
    莫主任永榮:對,駐衛警。
    主席:只有駐衛警有領加班費,還有同仁的部分嗎?
    莫主任永榮:是,謝謝召委。
  • 陳委員其邁
    駐衛警的加班費怎麼會編列在這裡?駐衛警的加班費不是由警政署支付嗎?
  • 主席
    加班費編列在所屬單位啦!
    第1-7案我們要刪一點。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第1-6案跟第1-7案是同一個預算嗎?
    主席:對,第1-6案跟第1-7案是同一個。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那就刪30萬。
    主席:第1-7案只提案刪2/3計23萬喔!你要刪30萬?你要刪30萬也可以,這我們可以幫忙。
    我們的大砲段委員還沒有講話,他等一下要1目、1目刪。
  • 盧委員嘉辰
    他不刪了啦!
    主席:第1-6案跟第1-7案是同一筆預算,第1-6案跟第1-7案刪減30萬。
    請說明第1-8案及第1-9案。
    王主任委員郁琦:第1-8案至第1-10案都是關於特別費的問題,建議這部分反正就是部會首長統一處理,好不好?
    主席:報告委員會,第1-8案至第1-10案是特別費的問題,在內政委員會,所有部會的特別費都是通案處理;第1-11案及第1-12案是文康費用,這部分在我們內政委員會也是通案處理,所以這些案子都暫時不予處理,請問各位同意嗎?好。那我們就處理第1-13案、第1-14案及第1-15案,請說明。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第1-13案提案刪減97萬元這部分,並非「因應機關整併所需之設備費」,本會檔案室內所有的滾動式檔案儲存櫃已經使用了二十多年,底下已有鏽蝕不易滾動,所以我們分3年編列預算準備陸續汰換,這部分跟檔案的安全有關,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陳委員其邁:這個不是你們自己寫的嗎?在設備及投資說明的第15點,購置及汰換辦公設備多少錢,因應機關整併所需之設備費97萬,這是你們自己寫的啊!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目前檔案室的規劃是在陸委會這部分,還沒有用到蒙藏委員會那邊,所以我們這邊自己寫的不是很精準。
    陳委員其邁:我講的是預算書第75頁的第15欄,你們自己寫是為了因應機關整併,我刪的是那一筆,你怎麼跟我講這個呢?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對,我知道,這個我理解,所以我剛才說我們這方面寫得不是很精準。
    陳委員其邁:你解釋得更不精準,你講到資訊設備什麼的。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我講的是檔案櫃,我們分3年編列預算汰換檔案櫃。
    陳委員其邁:你的預算說明97萬是因應機關整併啊!這是你寫的,不是我寫的。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但是我剛才也跟委員報告,97萬這筆經費是準備汰換檔案櫃,分3年編列,第二年也是97萬,後年也是97萬。
  • 陳委員其邁
    所以你們的汰換是因應機關整併而汰換嗎?
  •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
    那是為了檔案室。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我問的是檔案室內的檔案櫃是否為了因應機關整併而做汰換?還是它的年限……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我們檔案室內檔案櫃的滾動軸都已鏽蝕,一定要做一些調整,剛才已經報告過,我們的檔案櫃已經用了二十幾年了,所以我們的文字確實不夠精準,我剛才有報告了。
    主席:處長,陳委員是在提醒你,你們要寫得精準一點,你們如果只寫你們需要櫃子,我們大概都不會有意見,但你們寫的是「因應機關整併」啊!除了這筆97萬元以外,你們有沒有另外編列其他機關整併的預算?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沒有,都沒有。
    陳委員其邁:好啦!沒意見啦!解釋清楚就好了,你就道歉說寫錯了就好了,還說不精準,錯了就錯了,還說什麼不精準!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第1-14案委員提案刪除「購置及汰換辦公設備」230萬元及剛才已說明的97萬元,230萬元這部分,向委員報告,我們今年規劃的項目包含在會議室設置一套觸控式的簡報系統;第一會議室的麥克風已經使用18年,許多已經失靈;還有門禁差勤的管理系統;資訊機房空調系統的改善;甚至於民眾陳情方面,我們要增添一些錄影設備;還有其他安全設備,包含傳真機、碎紙機等等,再加上剛才說明的檔案櫃汰換的97萬元,合計327萬元,這部分希望委員能夠支持,我們認為這部分屬於基本維持費。
    主席:陳委員,97萬那部分你沒有意見嗎?你沒有意見,等於害我也不能有意見了。
    周委員倪安:請問從陸委會開始設立至今的檔案是否全部留著,而且也都留在現址嗎?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有一些該歸到國家檔案局的部分就歸到國家檔案局,有些該銷毀的就銷毀,機密的歸機密,該緊密的緊密,都在正常的運作。
  • 周委員倪安
    所以你們今年編列97萬元是為了換那個轉軸的櫃子?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對,整個鐵櫃。
  • 主席
    請說明第1-15案。
    楊主任秘書兼秘書處代理處長家駿:第1-15案是關於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的部分,今年的金額已有減列,要向委員報告的是幾個大項,我們會購買現行使用資安設備的軟體更新授權費用,包含因應個資法的施行、強化資安防護,編列個資及資安的相關設備費用計二百多萬;包含汰換文書科的公文繕印用表機系統;包含汰換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的老舊伺服器等等合計是345萬元,我們都有具體的明細項目,如果委員需要,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這裡面當然還包含即時阻擋含惡意程式的社交工程郵件、購置電子郵件威脅防護系統125萬元等;也包含一個系統是防範我們同仁未經授權下載軟體,所以針對軟體系統建立內控機制,這些在資安防護方面都是非常必要的。委員若有需要,我們可以提供清單。謝謝。
    主席:有關第1-15案的部分,請問各位有何意見?
  • 盧委員嘉辰
    沒有。
    主席:如果各位無意見,我建議第1-13案、第1-14案及第1-15案等3案一併處理,統刪50萬元,該買的讓你們買,但是能省則省。
    盧委員嘉辰:統刪,你們自己調整嘛!
  • 鄭委員天財
    會不會刪太多了?
  • 主席
    去年刪掉二百多萬耶!
    好,那就減列35萬,好不好?其他讓他們自行調整。第1-13案、第1-14案及第1-15案共3案統刪35萬元。有關第1目的部分,請問各位是否還有意見?
  • 盧委員嘉辰
    沒有。
    主席:報告委員會,第1目第1-1案尚未處理,第1-4案撤案,第1-6案及第1-7案減列30萬,第1-8案至第1-12案是通案,第1-13案、第1-14案及第1-15案3案總計刪減3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1案是本席的提案,我就當作沒看見就好了,本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2目第2-1案至第2-3案,請說明。
    胡處長愛玲:報告委員,有關第2-1案座談費經費過高這部分,下面表列的是辦理不同形式的座談會,01項第2點這部分,主要就是蒐集資訊跟情勢研判,作為政策的參考;第4點則是大陸工作的部分,這部分我們跟地方政府合辦大陸事務研習計畫,由地方政府針對自己所需的項目去辦理研討會,我們也會跟縣市政府合辦座談會;第6點120萬的經費這部分則是補助民間團體舉辦研討會。至於03項的兩岸議題國內外智庫間合作規劃這部分,第1點的250萬經費就是在美國舉辦國際研討會;第2點的310萬經費就是在國內辦理的各種大大小小的國際研討會,這些研討會大概都能充分說明政策,尤其在國際上也可以爭取一些話語權,所以我們希望這些經費都不要刪減,這是第2-1案的部分。
    第2-2案提到01項下「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的預算與聯絡處原本的業務經費有重複編列之虞,向委員說明,這部分的經費主要是強化與地方政府的政策溝通,與地方政府合辦研討會的主要重點在於加強地方政府人員對大陸事務處理的知能,而且可以增進大陸政策與相關事務的協作效能,這部分應該不屬於宣導,跟聯絡處的業務有些不同,所以建請不要減列這些經費。
  • 主席
    能否說明你們跟地方政府的研討會是如何辦理的?
    胡處長愛玲:主要辦理的活動項目有三種:一個是跟地方政府合辦大陸事務研習計畫,由地方政府不同單位提出辦理研習計畫的內容,比如他要辦法制方面的研習計畫,我們會提供一些學者名單,他就可以去找這些老師來舉辦法制的相關研習;本會官員也會跟縣市政府一級主管以上也會舉行小型座談會;另外,陸委會也會適度跟地方政府不同層級的官員舉辦大陸工作會議。
    主席:所以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主導設定議題,然後請你們協助,由你們出錢?
  • 胡處長愛玲
    對。
    主席:因為我參加過類似的座談會,其效果奇差無比,你不花錢請我去演講,我講的比他們還好,有的甚至還動員里長去參加,對不對?
    胡處長愛玲:我們的對象是地方政府的公務員,如果委員的……
    主席:有啊,有的把里長都叫去,里長出來後告訴我,他們也不知道在開什麼會,但是政府叫他們去,他們只好去。
    胡處長愛玲:那個可能是另外一個,我們是……
    主席:另外里長還參加服貿的宣導會議,你們這個不是,你們這個是針對公務員嘛!
    胡處長愛玲:我們這個不是,對。
  • 主席
    但是地方上主要關心的不是這些項目嘛!
  • 胡處長愛玲
    這由地方政府來決定。
    主席:這其實很少啦!地方政府比較關切的是,比如陸配相關的業務,這些他們比較關心。
  • 胡處長愛玲
    對。
    吳委員育昇:不過從趨勢來講,現在台灣的地方政府自主性地跟大陸建立關係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這倒是真的。
  • 主席
    那大部分都拿去吃飯啦!
    吳委員育昇:不管如何,我的意思是,這樣的企圖跟需求越來越大,所以我認定這樣的工作還是有其政策目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補充一下現在的趨勢,尤其是11月29日之後,中央跟地方政府之間的溝通互動變得更重要,尤其很多地方政府,過去我們就發現有此種現象,未來我們會更努力做,協助地方政府瞭解兩岸相關的法規,避免有時地方政府在互動過程中逾越現行法規准許的範圍。就如同主席所講,地方政府有時不熟悉相關業務,難免會有這種情況,我們在這方面的溝通,除了這裡列出來的座談會以及我們私底下與他們溝通之外,我想未來的重點工作會放在協助地方政府瞭解兩岸條例相關的規定,以及如果地方政府想要做什麼事,我們當然也會從服務的角度建議他們如何做基本上可以符合現行的規定,未來我們會在這方面努力。
  • 主席
    整個計畫是否包括與地方政府吃飯或是其他的活動?
  • 胡處長愛玲
    沒有。
    主席:都沒有?都是研討會,對不對?
  • 胡處長愛玲
    對。
    主席:現在中國的訪客太多,地方政府相關官員已經煩得要死,地方主管都跑來跟我們講,他們一個禮拜大概有3天在跟中國來訪的團體吃飯,煩到不行了。
    周委員倪安:關於兩岸議題國內外智庫間合作規劃這部分,請問你們與哪些學術研究機構合作?我曾看過一些你們的報告,可是我覺得與你們合作的機構同質性相當高,你們有沒有嘗試去找投資中國受害台商協會,請他們舉辦一些座談會呢?我看到與你們合作的研究機構,最多的就是剛才提到的國政基金會,次數非常多,而且幾乎都是那些講師,你們跟同樣的人、同樣的教授、持同樣理論的人合作,所得出的座談會結論可能都差不多。今天兩岸的問題根源自中國的問題,不是我們台灣的問題,是他們有法卻不依法處理,因為中國是人治社會,所以今天縱使有再多的法律,你還是沒有辦法跟他談,今天兩岸的問題在這裡,並不是我們台灣不依法去處理。
    王主任委員郁琦:向委員說明,在委託研究這方面,基本上我們是從專業角度去考量,在我任內這兩年大概有4件是委託給國政基金會,可是同一時期我們給臺大、政大、中華經濟研究院、中研院、淡江大學等的委託計畫都遠比國政基金會多,甚至連成功大學、中原大學取得的研究計畫都比國政基金會多。我們也不是只找與執政黨比較熟的人,事實上,根據我手邊的資料,像邱垂正、徐斯儉及童振源也都接過我們的研究計畫,而且有時候有些研究報告也會請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幫我們寫,其實我們是希望能全面性掌握大家對於兩岸關係發展的看法,所以這個真的是沒有偏好任何特定的團體。
  • 周委員倪安
    你們曾經請林向愷教授寫嗎?也可以請前立委王塗發寫啊!
    王主任委員郁琦:台商的部分是我們經濟處的業務,而企劃處主要是負責兩岸政治的部分,至於委員所關心的那部分,等一下請經濟處再做比較詳細的回應。
    周委員倪安:等一下是否能提供相關資料給本席,包括你們與國內哪些地方政府合作舉辦過哪些座談、主題是什麼、內容是什麼?
    胡處長愛玲:可以,會後可以提供,沒有問題。
    周委員倪安:還有,與你們合作的有哪些學術研究機構?
  • 胡處長愛玲
    好。
  • 周委員倪安
    這些都要有細項的內容。
  • 胡處長愛玲
    可以提供。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2-1案及第2-2案是否還有意見?最後,本席還是要提醒主委,相關研究機構盡量以學校為主,避免大家有不一樣的聲音,你們確實是有許多案子都交給國政,但是國政的規模並沒有學校大,當然研究的範圍就比較有限。
    請問各位,對於第2-1案及第2-2案兩個案子加起來刪100萬,是否有意見?
    胡處長愛玲:剛剛我們已經做過解釋,辦理這些研討會都是有必要的,尤其是與地方……
  • 主席
    那就少辦一點嘛!
  • 胡處長愛玲
    刪100萬太多了。
    主席:效果又不彰,乾脆少辦一點!
    盧委員嘉辰:刪20萬,讓他們再改進。
    主席:本來加起來是五百多萬的,現在本席只刪100萬而已!
  • 盧委員嘉辰
    不然就刪50萬好了。
    胡處長愛玲:我們去年已經被刪了600萬,在辦理活動上……
  • 主席
    那是去年的額度。
    段委員宜康:他們這個的確是去年被刪之後就沒有恢復是不是這樣?我們是否能訂定一個原則,如果去年被刪之後,今年沒有比去年被刪之後增加的話,我們是否就不要刪?如果比去年被刪之後還多,我們就比照去年的數字,這樣應該很合理吧?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於委員提議的前一半,我們可以接受。
  • 段委員宜康
    我們很公道啊!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後面的部分再來討論嘛!好不好?
    段委員宜康:這個要先講好,我們公道處理嘛!如果比去年增加的話,我們就把增加的部分刪掉,如果沒有比去年增加的話,我們就如數通過。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就看一下再來做決定,好嗎?
  • 段委員宜康
    砍一下再決定?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看一下具體的……
  • 段委員宜康
    那就砍一下再決定。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這樣能增進效率,我當然贊成委員所提的前半段,如果我們沒有比去年多……
    段委員宜康:後半段不講好,前半段怎麼會有效率呢?因為你們都說沒有比去年增加……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有增加,原則上是可以刪減,至於刪減的幅度,我們就在個案上再作討論,好嗎?也就是說,原則上是可以……
    段委員宜康:原本我是要幫你們講話,現在都講不下去了!本席原本是說如果你們沒有增加就這樣通過,你看本席是不是在幫你們講話?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我知道委員關心的是另一個處的預算。
    周委員倪安:本席有一個具體建議,如果要了解中國,有些東西必須從外國去著手了解,不光是從台灣過去做研究而已,像是日本與中國關係、韓國與中國的關係,這樣才能精準的判斷我們與中國之間的距離該如何維持。本席認為,你們研討的這些似乎都只是在我們這個圈圈裡打轉,看不到外面的一切、也得不到準確的判斷,所以你們是否能重新考量一下這些座談?同時還要多花一些經費去研究像是我們的鄰國以及美國與中國之間的關係,甚至是RCEP或TPP的那些國家與中國的關係,這樣才能形成我們的國際化,對於中國的判斷也比較不會失準。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認同委員的建議,之前也有其他委員建議過,我們必須了解像是東協的國家與大陸的關係等等,其實我們也都會做。關於委員剛才的提醒,在下一個年度的委託研究中,我們會將它納入希望能夠進一步了解的題目。
    周委員倪安:為什麼本席會有這樣的建議?誠如今天早上本席提過的那些受害的台商,其實,在日本也有受害的日商、在韓國也有受害的韓商,我們現在正在集結當中,也就是所有到中國去而受害的情況,因此,本席才會提出要從外國的角度去看他們對於中國的看法,而不是一昧的只會說我們的台商都很守法,其實是在不了解的情況下踏入了那個陷阱,最後就是白白損失嘛!
    主席:關於這個部分,請陸委會特別注意!你們既然稱為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其實是可以更多元一點,譬如最近討論的中韓FTA對於台灣的部分,或者其他國家的FTA,你們的涵蓋面應該可以更廣。本席是比較認同段宜康委員剛才所講的原則,因為你們企劃處去年被刪掉600萬,所以第2-1案與第2-2案的部分本席可以不刪,但是,原則就是等一下都比照辦理。
    段委員宜康:主委都還未承諾,你怎麼就說不刪?
    主席:本席可以說不刪,但是,也還未決定嘛!
  • 周委員倪安
    可不可以凍結?
  • 段委員宜康
    砍一砍再談嘛!
    周委員倪安:主席,應該要凍結,看他們到時候辦出什麼樣的座談會嘛!
    盧委員嘉辰:這個先過,等一下還有案子嘛!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2-3案與第2-4案的部分,請說明一下。
    胡處長愛玲:關於第2-3案的部分,就是要刪掉委辦費並且凍結,其實,我們企劃處實際上的業務費比去年少了300多萬,因為去年的基準也往下調了。我們的委辦費主要是委託辦理與委託研究,在委託辦理的部分,實際上是花在談判培訓、民意調查與委託辦理一些研討會,至於委託研究的部分,誠如剛才周委員所言,我們應該從多面向去研究兩岸關係,事實上,我們除了研究國際情勢之外,還有兩岸關係及大陸內部情勢。這邊也提到許多東西都是密不錄由,誠如主委剛才所言,有些活動在剛開始辦理時可能是採取限制性招標,但是一旦公開之後,我們就會把活動結果公告上網,未來我們也會朝公開的方向處理。因為委辦費對我們企劃處非常重要,希望這些費用能夠不做任何的刪減,謝謝。
  • 主席
    第2-4案的部分呢?
  • 胡處長愛玲
    第2-4案也是委辦費。
  • 主席
    第2-5案與第2-案6都是民調的部分。
    胡處長愛玲:關於民調的部分,我們今年編列了200萬,而明年104年的預算也是200萬,這個部分需要持續辦理,因為我們的政策還是要看民意的反應,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參考依據,所以我們希望民調的部分能夠繼續維持。關於第2-5案中委員提及民調結果採選擇性公布的部分,事實上,在委員提出指教之後,我們後續所有的民意調查在簽辦時,如果該項民意調查是要公開,我們就會完全公開,不會因為數據的好壞而做任何的選擇;如果該項民調是作為內部參考,我們就只用來做內部參考,不會因民調數字好就予以公開。至於第2-6案也是屬於民調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都不做任何的刪減。
  • 主席
    你們今年做了幾次民調?
    胡處長愛玲:到目前為止,我們今年做了10次民調,其中有3次例行性民調,有3次專案民調,另外還有一些即時性議題的民調。到目前為止,已經公開了6次,這些都是在簽辦公文時就已經決定要公開了。
  • 主席
    能否提供專案性民調的相關資料?書面即可。
  • 胡處長愛玲
    好。
  • 主席
    我們看一下就好。
    再來是第2-7案的部分。
    胡處長愛玲:補充一點,事實上,有些民調在完成之後,我們都有送到內政委員會。
  • 主席
    我們只是要看一下項目。
    胡處長愛玲:第2-7案的部分是「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及另外一項分支計畫「研究與資訊服務」,委員是認為有重複之處,所以要刪減1,000萬。01項的「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的經費大部分是撰擬一些情勢分析的報告,這是屬於短期的撰稿。另外一項「研究與資訊服務」的研究與前面的部分並沒有重複,這個研究案比較大型,大概都是半年期的委託研究,所以這兩者的費用其實並沒有重複。而且我們今年編列預算時,針對委員去年的建議,其實已經把同類型的部分做了整併,所以這兩項並沒有重複,希望費用能夠不予刪減。
    主席:我們剛剛討論的是第2-3案、第2-4案、第2-5案、第2-6案及第2-7案,各位委員是否有任何意見?
    吳委員育昇:關於民調的部分,本席支持陸委會。大家回憶一下,陸委會這些年來所做的民調,如果是對外公布的,幾乎都未曾引發社會的批判或爭議,反而還被媒體引用為參考的依據,無論是針對統獨的看法或是其他各種的看法等等。基本上,對於陸委會執行公布的民調,本席倒是認為有其相當重要的參考價值,同時還能作為政府施政的重要參考。如果我們認為兩岸關係是越來越重要的一塊,那就沒有理由砍它的民調費用,讓它無法了解民意的導向,導致政府施政時只能以主觀的判斷做決策。根據這樣的思維理路,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支持它,況且從未發生過讓大家認為它的民調是亂做的爭議,或者做了之後被自由時報或哪家媒體罵說是不客觀、不中立,倒是真的都沒有這樣的情況,而且它有送過來的,本席也都有注意在看。長期而言,確實是有滾動式的參考價值,所以我們應該要支持他們。以上是本席的觀點。
  • 段委員宜康
    之前本席質詢過你、罵你的那個民調也是用這裡的預算做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要說是罵啦!委員是質詢,我知道!在那次委員的指教之後,我們內部也做了檢討,的確一開始就要設定清楚。我記得委員那次的質詢是說我們都只挑好的講,當時我的解釋是說沒有,其實有時候做出來的數據好,我們也會因為原本是設定為內部民調就沒有公布,所以並不是選擇性的公布。在那次質詢結束回去之後,我就對同仁講得很清楚,要公布或是內參,在簽公文時就要先做好決定,也就是說,全都留下證據,究竟是一開始就決定內參,或是一開始就決定公布,若是要公布就全部公布,若是要內參就僅作內參而不公布。現在比之前更制度化,這也是托委員的福,因為有你的質詢,我們才能做得更為嚴謹。
    陳委員其邁:你們看看之後,壞的就是內參、好的就是外參,看題目就知道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就是怕你們會這麼講,所以我們在簽公文要做民調時就已經先決定了。
    陳委員其邁:其實媒體現在很少引用陸委會的民調數據,除非是問那些統獨的問題,因為陸委會的民調沒有參考價值,媒體只要自己去做就好了。本席手上有一份民眾對兩岸監督之看法民意調查報告書,103年4月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蔡佳泓教授,你可以去看看那些題目!現在本席就唸其中的題目給主委聽,難怪你們的政策會做錯,如果你們是參考這樣的民調,那就死定了!根本就是誘導式的民調!「有人說:『如果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規定,立法委員要參與談判,簽署後的協議也要自己審查,這樣是球員兼裁判』,請問您同不同意這個看法?」,這是一題啦!你們都已經先定調為球員兼裁判,再問人家同不同意?另外,「有人建議兩岸已經簽署的協議都要等到立法院重新審查通過之後才能執行,例如兩岸直航要先暫停、罪犯遣返要停止、食品安全通報也暫停,請問您認為這樣會不會影響民眾的權益?」,你們做出這樣的民調,再以這樣的民調作為決策參考,最後做出來的決策當然是錯得一蹋糊塗,因為這些都是誘導式的民調啊!
    如果是正常進行民調,哪一家民調公司或哪一家媒體會像陸委會做這種誘導式的民調?剛剛吳育昇委員講得也沒有錯,現在媒體認為這種民調沒有參考價值,除非你們公布的是那些關於統獨的議題,更遑論計畫主持人或哪些單位與你們的關係了!甚至連委辦事項中有些委辦的部分,譬如企劃處、文教處及經濟處,本席要了關於陸委會的部分,國政研究基金會在它辦理的研究採購案中,居然連委託國民黨研究的案由也有所謂的密不錄由?你們連委託國民黨都有密不錄由,簡直就是嚇死人!怎麼連委託國民黨的研究也有密不錄由?假設是委託一些中立的學術機構,本席是想不出來有哪些,或者是委託國安局或其他具保密性質的單位,案由是密不錄由還能說得過去,現在連委託國民黨都是密不錄由,那麼我們如何知道你們到底在研究什麼?本席實在搞不清楚你們所謂的密不錄由到底是什麼?這筆錢要如何給你?
    本席認為,關於這些委辦的項目,包括民調在內,第一,透明度不足;第二,在過去執行時有執行上的偏差。你們沒有檢討報告,只是要求我們不要刪預算,怎麼有可能呢?
    胡處長愛玲:我要向委員說明一點,我們的委託研究只有少部分是給國政基金會,當初在設定時並沒有設定它是哪個機構的,只要是學術團體就有可能被委託,有時候我們提出一個委託研究案,大概就會有好幾位學者的名單,等到他接受我們的委託研究案之後,他要採用哪個單位作為他的受託單位,我們都尊重學者及老師的選擇,並非刻意要去找國政基金會。
    陳委員其邁:委託國民黨竟然還密不錄由,太離譜了!如果是民進黨,或許還有可能吧!
    主席:這3年來總共委託國政基金會多少案子,你們自己去查一查!其實,本席已經查過了,不只是4個案子、不只是這個委託案,你們還有一大堆,本席盯這件事已經很久了!剛才你說一開始未設定,尊重學者自己選擇的受託學術機構,最後他們就交給國政基金會,太離譜了!甚至交給國民黨的智庫時,你們的案由也是密不錄由,根本不告訴大家,你們到底在做什麼?
    陳委員其邁:這不就是黨政不分嗎?國民黨也用、陸委會也用,怎麼可以呢?
    胡處長愛玲:有時候我們列為密不錄由,主要不是因為這個人,包括主題在內,有一些是具有機敏性的,過去的委託案……
    陳委員其邁:在委託國民黨智庫的案子中,請你告訴本席,有哪些題目是密不錄由,隨便舉一個例子就好?怎麼可以這樣呢?竟然題目連說都不能說?
    胡處長愛玲:我們之前也曾向委員報告過,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可以將研究案提供給委員參考。
    主席:不是給我們參考嘛!老實講,本席進行過交叉比對,這些學者做的案子有沒有出現在當年國科會的案子中?有沒有出現在其他單位的委託研究案中?是否要本席將它們通通查出來,再告訴你們究竟是什麼樣的情形?
    陳委員其邁:我只能想像到一種情況,就是你們委託國民黨的學者去當抓耙子、去中國蒐集情報,除非是這一類,但是你們也不應該委託國民黨去做。即使原先有一些秘密計畫,那也不應該是在陸委會,而是在國安局啊!這實在是很離譜的事情!假設是研究計畫卻採用這種蒐集情報的方式,也應該是由國安會執行,並不是陸委會,哪有什麼密不錄由,太離譜了!
    主席:如果照這樣來講,剛剛段委員所提的那個原則就很難做得到了!本席也知道去年刪得相當多,但是今年的結構性都沒改變,你們也都沒改變!等一下再一起處理好了!
    接下來是第2-9案與第2-10案。
    胡處長愛玲:第2-9案與第2-10案是兩岸事務首長互訪與溝通聯繫之差旅費,原列180萬,委員提案刪減80萬。在103年建置這個機制之後,我們辦理過2次,就是王主委去及張志軍主任來,這筆經費原先在103年的預算中並未編列,所以差旅費的部分都是挪用其他要到大陸參加研討會的經費,雖然今年編列了180萬,事實上,辦理這兩項活動的經費都超過180萬,因此希望委員不要對差旅費的部分做刪減。
  • 主席
    這是新增科目嗎?
    胡處長愛玲:兩岸事務首長互訪應該是新增的,過去103年的預算中並沒有編列,我們是以其他部分的差旅費來支應。
    主席:主計總處也在場,新增科目應該要符合什麼樣的要求及條件?
    曾專門委員煥棟:誠如剛才胡處長所言,因為在103年的預算中並未編列,所以從相關科目的經費中挪用,其實原本是有差旅費這個項目,只是當初辦理的細項中沒有這兩岸主委互訪的活動經費,因此應該不能算是新增的計畫。
    主席:也就是說,還是原來的科目?
  • 曾專門委員煥棟
    對。
  • 主席
    那麼你們用的是哪個科目?兩岸互動與協商嗎?
  • 胡處長愛玲
    對。
  • 主席
    就是02這一項嗎?
  • 胡處長愛玲
    對。
    主席:如果是新增科目,我們就不是這樣處理了。
  • 胡處長愛玲
    是。
    主席:其實,這是在本來就有的兩岸互動與協商科目中,只是今年你們多增加了一項,理由就是兩岸首長的互訪,對嗎?
  • 胡處長愛玲
    對。
  • 主席
    這個要講清楚。
  • 胡處長愛玲
    好。
  • 主席
    第2-10案的部分呢?
    胡處長愛玲:第2-10案是提到張副主委案的部分,要等陸委會提出兩岸協商談判研習訓練與成效檢討報告及張副主委案檢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02這一項。因為張副主委案是屬於個案,至於兩岸協商談判研習訓練課程,我們今年度已經辦理完畢,而且內部的報告也已經完成,這裡所提的成效檢討報告不知是否就是協議執行的成效檢討或是談判培訓的成效檢討?如果是指協議成效檢討,去年2月辦理完畢之後,已經在去年4月送到立法院,相關的報告也都已經完成,我們希望這筆錢能夠不予凍結。
    主席:這個部分當然是針對張顯耀的案子,本來是要請你們提出專案報告,因為選舉以及其他的因素就一直拖到現在。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知道委員也很關心這個案子的發展,但是目前相關的資訊都在檢方手上,之前質詢時我也都說明過,其實我並不清楚全部的資訊,因此我建議等到檢方正式做決定之後,如果內政委員會要安排專案報告,那時我們會過來提出說明;此外,我也建議召委屆時能以秘密會議的方式舉行,我們會盡可能的提出說明。總之,關於那件事情,各位委員如果要求我們過來報告,我們也一定會過來報告,只是希望能與談判訓練的事情分開處理,好嗎?
    主席:我們先將所有的案子看完,等一下再來做整體的處理。
    接下來是第2-11案、第2-12案、第2-13案及第2-14案的部分。
    胡處長愛玲:第2-11案的部分是培訓費用45萬,我們希望在同仁工作的同時也能有機會到國外接受教育訓練,其實過去也曾經執行過,主要是希望明年度能派人到哈佛大學研習一些公共行政或戰略方面的課程,這裡的費用大概就是差旅費、報名費及課程費的部分。103年度時因為我們的費用被凍結沒有使用,所以我們希望104年能有這方面的教育訓練費用,至於第2-12案的部分也是一樣的情況。
    第2-13案的部分是關於04項研究與資訊服務的委託研究費用減列505萬,誠如剛才的說明,這個部分與01項的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是有點不一樣,01項大多是學者短期的撰述,許多撰述的內容都會公布在本會的網站上,至於04項505萬的委託研究費用則是屬於中長期的研究,我們大概會委託7、8個案子,主要是兩岸關係、國際情勢及大陸內部情勢,因此兩者之間並沒有重複編列的情況,我們希望這筆505萬能夠不予減列,至於第2-14案的部分也是一樣的情況。
    主席:第2目總共有14個案,其中包括委辦、民調及各個項目,而且大家也都有一些意見,各位委員,對於第2-1案到第2-14案是否還有意見要補充?
    段委員宜康:關於委託研究的部分,本席認為應該要分成兩種狀況處理,其實我們也都知道,有時候政府的預算會去養一些研究。也就是說,某些學術單位是靠政府的補助或委託作為其持續研究的重要來源,這是其中的一種,當然是要照規定辦理,我們也會要求有一定的品質。另外一種就是剛才陳委員所講的密不錄由,也就是屬於機敏性質的委託。坦白講,照道理而言,政府所做的委託研究都不應該公開,因為這是我們要了解對方所做的研究,不能完全暴露在對方的面前。至於服貿的部分則是因為必須對內做說服,當然就必須要透明,但是對於希望能掌握對方動向的部分可能就不能公開,一旦公開就會讓對方知道我們在研究他的這個東西,這些我們都能夠理解。問題是即使是這樣的情況,你們也必須要接受監督,像美國的參議院就有所謂的情報委員會,但是我們立法院除了召開秘密會議之外,其實對委員並沒有其他的約束。因此,本席在此提出一個折衷的辦法,建議先凍結陸委會這部分的預算,針對這個部分或者我們召開秘密會議、或者舉辦一次私底下的說明,願意出席聆聽的委員就出席聆聽,這樣就不用正式的召開秘密會議。但是坦白講,如果大家認為你們把所謂具機敏性質的研究設定得太過浮濫就不好,何謂太過浮濫?你們必須要說服到讓我們接受,今天這項研究的確是牽涉到不宜對外公開,否則像現在這樣這個不能、那個也不能,我們怎麼知道裡面是什麼東西?除非你們能夠說服我們,否則這些預算就全部都刪掉。你能了解本席的意思嗎?我們先將預算凍結,如果你們的說明能讓我們接受,我們就支持這些預算,如果你們的說明無法說服我們,表示過去這麼多年來你們編列的預算說不定都是胡說八道,以後我們就不會再支持,就把這些預算全部刪掉。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於段委員所提的建議,有一部分可以這樣處理,畢竟今天是比較正式的預算審查會議,而且這也是公開的場合,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由召委或是用其他什麼樣的形式,舉行一個只有立法委員在場的會議,我們願意充分的接受各位委員的詢問,不拘任何形式,而且委員也能對我們的研究方向及作法提出一些指導,總之,我們都會盡量配合,如果有困難的話,我就會當場告知有困難。事實上,這兩年來只要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要求我們能做得到的或是我所承諾的事情,我們都一定會去做,因此能否先不要凍結?今天一旦凍結,之後就會變得很麻煩。但是,我在此承諾,如果由召委或其他人召開這樣的會議,讓我們向委員們提出說明,這是可以做得到的事。
    段委員宜康:因為這個部分懸而未決,我們也可以不凍結,但它就變成懸而未決,所以要看召委何時能將時間安排出來。
    王主任委員郁琦:主要是研究方向的問題,就這個預算本身而言,它需要做研究。
  • 段委員宜康
    牽涉到預算。
    陳委員其邁:段委員的意思是有兩條路讓你走,一條是刪預算、一條是凍結預算,你沒有第三條路可走了。
    段委員宜康:也不一定要凍結,我們今天先不處理,等你們把這個東西給我們看過之後,如果我們認為是有道理、的確不能公開,我們就會支持你們的預算。
    王主任委員郁琦:凍結之後就很難處理,今年就是因為被凍結,所以相當的麻煩。
    主席:如果我們凍結少一點,並且讓他們提出報告,這樣會比較好處理。
    陳委員其邁:本席建議,如果你們越早提出報告,在尚未完成預算三讀之前,我們的案子都可以撤掉,對嗎?如果等到預算審查完成之後,你們才要提出報告,應該就會做成凍結預算的決議,因此這個問題就看陸委會是要早來或晚來而已!第二個,關於密不錄由的部分,委託國民黨的智庫做這些研究,在道理上怎麼講都講不通!本席無法接受你們委託國民黨的智庫去做研究,一旦掛上密不錄由的名義之後,只有國民黨與政府部門擁有這些資訊,在道理上怎麼講都講不通!今天換成民進黨執政,如果我們委託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也就是由民進黨的基金會來做這些研究,國民黨的立委應該也不會服氣,對嗎?因此這個部分應該要切掉,國民黨智庫的功能就是幫國民黨做政策的研究,怎麼可以越俎代庖的代替政府部門做研究?當然就免不了會有黨政不分的疑慮,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做一個處理。
    主席:報告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所有的預算必須在12月底之前提報財政委員會,這是立法院的規定,所以我們必須照做,如果我們現在不處理,等到陸委會提出報告之後再處理,在時間上恐怕會有困難。根據目前的了解,這個會期是開到1月23日,後面其實是還有時間處理,但是,預算案的部分必須要先處理。因此,本席傾向採用凍結的方式,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再看本席與吳育昇委員在時間上如何安排,如果你們能過來提出報告,我們就把這個案子撤掉。
  • 段委員宜康
    本席傾向提案將業務費凍結1/4。
    主席:第2目是三千三百多萬,我們就凍結1/4,如果這個案子可以處理就先處理掉,因為本席有這個壓力,預算案一定要在12月底前送出去。
  • 鄭委員天財
    1/5啦!
  • 主席
    沒差啦!
    陳委員其邁:本席修正一下段委員的意見,因為委辦費各處都有,包括企劃處、文教處及經濟處等等,所以改為陸委會所有的委辦費用凍結1/4。
  • 主席
    你們必須要有提案。
  • 陳委員其邁
    已經在寫了。
  • 主席
    這樣其實並不容易吧?
    吳委員育昇:其實這個凍結並不是真的凍結,只是暫時性凍結,在這個會期結束就可以解決,大家應該都是這個意思,所以我們就正向思考。
  • 段委員宜康
    通案第4案是召委的提案?
  • 主席
    第2目啦!
    段委員宜康:本席講的是通案第4案,該案不要刪除,改成凍結案,如果通案第4案凍結1/4,差不多就是1,000萬。
    主席:段委員及陳委員的意思是凍結整個陸委會的委辦費,不光是企劃處的部分,對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可以用通案第4案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拜託委員,在這個會期結束前幫我們處理。
    主席:在會期結束前,我們會先安排民調說明的那個部分。
    段委員宜康:你們就趕快過來說明!提案上不要說是向本委員會,而是說向本會委員說明後經同意,那就不需要召開正式會議。
  • 吳委員育昇
    用實質溝通的方式啦!
    主席:本席就嘗試處理如下:現在我們所講的是整體的委辦費,而通案第4案所提的就是陸委會所有的委辦費,因此請陸委會去寫一個案子,我們就是凍結1/4,如果在這個會期結束前能提出說明,我們就把這個案子撤掉。
    段委員宜康:要講清楚,這麼做並不表示委辦費不能刪,這是兩回事!我們不希望造成你們的錯覺,以為提出說明後我們就不刪委辦費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君子協定,好,我了解。
    主席:關於第2目的部分,陸委會全部的委辦費就凍結1/4,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這樣處理。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處理第3目。
    請經濟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麗珍:關於第3-1案,我們現在看起來,主要是因為這次服貿協議的爭議,委員就覺得要把經濟處的業務相關預算2/3都減列,剩下的1/3再凍結500萬。然而服貿協議的簽署主管機關是經濟部,陸委會並不是扮演主導的角色,而協議在經濟處的業務中占的比重不是那麼高,我們的業務還包括經濟政策的規劃、台商的服務、經濟情勢的掌握及經貿團體的聯繫溝通。委員特別指正,要求我們未來推動兩岸協議應該要有一個標準流程,這一點我們都很認同,監督條例的制定也正在進行當中。在服貿協議簽署之後,立法院也有成立一個專案調閱小組,委員也有就協商談判過程中使用的資料去進行了解,談判過程的檢討報告在後續很多公聽會裡都有被提出來。我們希望不要因為服貿協議的爭議而要求經濟處承擔所有責任,希望委員能夠體諒。
    陳委員其邁:當然要你們負責,不然要我們去砍經濟部的預算嗎?
    李處長麗珍:委員特別提到監督條例的部分,我們都很樂意提出。服貿協議簽署過程的評估報告,我們現在也有提出一些想法,也要求各議題主管機關在業務溝通大致完成時,對於議題本身各項對產業、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就業安全等提出影響評估報告,我們現在也有兩階段的國安審查,對於協商議題的影響評估,我們都在積極努力強化當中,希望委員不要因為過去一些關於服貿協議的爭議而要求我們承擔所有責任。
    第3-2案也是一樣,也是因為服貿協議的爭議將經濟處的經費刪減。
    在產業影響評估的部分,我們未來還是會跟議題主管機關、經濟部、勞動部等機關密切配合。
  • 主席
    第3-3案要不要說明一下?
    李處長麗珍:第3-3案也是涉及未來兩岸產業合作政策,包含我們對大陸投資及台商到大陸投資等政策之調整,這部分我們都有持續在做,我們的第一個分支計畫就是兩岸經貿政策整體策略中長期發展的評估,這個我們本來持續都在做。但是經貿的部分並不是陸委會獨立可以完成,很多事情其實是政策的引導,政府並不能完全主導市場機制跟整體兩岸產業的發展,在策略部分陸委會責無旁貸,會繼續努力。
    主席:對於第3-1案到第3-3案,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周委員倪安:我要針對第3-3案提出修正,因為我是要凍結1/3,數字應該是11,204千元。
  • 主席
    第3-4案到第3-7案都是關於委辦費的提案。這部分大家還要討論嗎?
    吳委員育昇:不用,就併案。
  • 主席
    要併案處理嗎?
  • 吳委員育昇
    對。
  • 主席
    好。
  • 段委員宜康
    併到哪裡?
    主席:併到剛才討論的通案部分,因為這部分全部是委辦費用。
    段委員宜康:剛才是要凍結,現在這些是要刪。
    請問一下,有一筆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兩岸參與WTO下之服務貿易協定(TiSA)對台灣的影響,時間是民國103年11月1日,這是剛剛訂約的嗎?
  • 李處長麗珍
    對。
    段委員宜康:你們委託中經院做這個研究,有沒有問過其他部會有沒有相關研究?
    李處長麗珍:有。經濟部做的是產業影響評估的部分,我們把重點放在對台灣的整體影響及談判策略的部分。這個研究案之所以比較晚發包,是因為我們今年的預算被凍結,解凍之後我們才開始進行公開評選。
  • 段委員宜康
    經濟部委託的也是中華經濟研究院?
    李處長麗珍:對。他們委託研究的是以產業影響評估為主,就是台灣加入TiSA對產業的影響,我們則是將重點放在參與談判的策略。
    段委員宜康:好,我了解了。
  • 主席
    請問各位對於第3-1案到第3-3案還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其邁:我還是搞不太清楚,你們後來委託誰?計畫主持人是誰?
  • 李處長麗珍
    李淳。
    陳委員其邁:奇怪,為什麼一個案要拆開?你們委託的單位是同一個,經濟部也是委託他。
    李處長麗珍:研究單位一樣,可是主持人不同,經濟部委託研究的重點是放在產業分析,就是跑模型、跑數據。
    陳委員其邁:也許中華經濟研究院那個人是專家,可是怎麼會委託他研究策略?怎麼那麼剛好?是大家都先講好也是委託他嗎?
    李處長麗珍:沒有講好,我們是公開評選,有4家來參與,評選委員綜合給分,最後是這家得標。
    陳委員其邁:好,這部分我沒有問題了。
    另外一個問題,你們今年的預算是三千三百多萬,在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經費這部分是1,500萬,減列了一百六十幾萬,除了貨貿之外,你們經濟處現在手上跟中國大陸有關的經貿協商議題還有哪些?
    李處長麗珍:談判議題還有飛安、適航認證、環保交流、生態保育、漁業資源合作,這些都是104年……
  • 陳委員其邁
    都是你們經濟處的業務嗎?
  • 李處長麗珍
    對。
    主席:第3-4案至第3-7案都是有關委辦費用的提案,之前討論的都是要凍結的部分,針對這些提案,各位委員有沒有要提議刪除的?
    處長,去年刪多少?
  • 李處長麗珍
    我們去年預算被統刪500萬。
  • 主席
    那就比照辦理。
    李處長麗珍:另外,全會預算凍結1/5。我們今年比去年少編了373萬。
    吳委員育昇:主席,我建議刪100萬,讓大家有個交代。
  • 主席
    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周委員倪安:主席,針對我提的第3-3案,我建議修正為凍結1/3,很多事情是經濟部主管,你們是附屬的,一定得跟著做,而現在政策可能會有一些修改,所以我認為應該先凍結1/3。
    主席:那個我還沒有處理,我現在在處理委辦費的部分。
    關於委辦費的部分,我們就照吳委員育昇的建議,減列100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3-4案至第3-7案相關預算減列100萬。
    繼續處理第3-8案至第3-10案。
    李處長麗珍:第8案也是關於未來協商的議題、經貿政策的開放或加強衝擊影響評估的部分,在今年和明年我們都會加強這部分的委託研究計畫,我們自己同仁的研究評估也會強化,因為現在監督條例裡已經明確訂定,未來簽署協議之前有哪些項目一定要先完成評估,這些都已經朝透明化和公開的方向來走。這部分的研究有其必要性,因為其他部會都是從經濟面去研究,陸委會則是將重點放在整個政策,特別是推動和評估過程中,我們會比較著重整體政策及安全的評估,如果能夠保留陸委會經濟處的預算,未來協商或政策推動會比較順利和完整。
    第3-9案是有關資訊的部分,經濟部或其他部會也有做這方面的研究,而陸委會經濟處有針對大陸情勢研究編列統計月報之費用,這是經濟部沒有做的。
    另外,我們在很多經濟情勢的分析上不像經濟部一樣,比較著重經濟效益,我們會從安全管理面來做評估,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有關第3-8案及第3-9案,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 鄭委員天財
    沒有。
    主席:如果沒有,就是照案刪除。
    關於第3-8案及第3-9案,我建議減列200萬。
    李處長麗珍:這部分有很多也是委辦費,在1,800萬中占1,000萬左右,而且剛剛已經刪200萬了。
  • 陳委員超明
    凍結啦!
  • 周委員倪安
    你們去年委辦了哪些題目的研究?明年預計要委辦什麼題目的研究?
    李處長麗珍:協商議題是比較確定的,其他政策的部分,我們也會邀集專家學者給我們一些建議。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知道委員關心的那個議題,我已經指示過處長,明年會做這方面的研究,就是台商權益保護的相關議題,會列入明年要做的研究議題之一,上次您講的時候我已經注意到了。
    李處長麗珍:委員一直很關心受害台商的事情,我們明年也會編專書,也會把相關資訊放在網頁上。
    主席:我這裡有經濟處的委辦細節,各位委員要看的話可以看一下。
    第3-8案及3-9案相關預算要刪嗎?有委員建議凍結200萬。
  • 鄭委員天財
    凍結的部分已經併入通案裡了。
    李處長麗珍:我們的委託計費今年全部都有公開,有幾位委員跟我們要研究重點,我們都有提供。
  • 主席
    好。現在處理第3-10案及第3-11案。
    李處長麗珍:第3-10案是有關國內旅費的部分,我們今年國內旅費編得比較多,主要是因為我們要因應新的情勢,希望廣泛蒐集各界意見,我們希望明年國內其他單位、工商團體或立院舉辦各式各樣的研討會、座談會、公聽會時陸委會都可以派員參加,聆聽大家的意見,所以我們明年的國內旅費有增加編列。
  • 主席
    處理第3-11案。
    李處長麗珍:第3-11案和之前有個提案很類似,提到很多經貿資訊亦可由經濟部取得,但是經濟處有和其他部會不同之處,像剛剛特別舉例的經濟統計月報等等,都是經濟部沒做的部分。
    主席:第3-12案和第3-11案是一樣的,對不對?
    李處長麗珍:對!關於第3-12案,特別向委員說明,說明欄寫到兩岸經貿會朝開放方向是因為開放後很難再收回來,可是我們會強化管理面。兩岸經貿會朝開放方向,然而管理機制或配套措施會強化。
  • 主席
    第3-13案呢?
    李處長麗珍:關於第3-13案,委員特別關心陸委會、經濟部及海基會對服務台商窗口的分工。其實這三個部會對台商的服務,不管對象或內容都有區隔。我們最近都有與這些單位密切連繫,希望能整合資源,避免重複,陸委會已經注意到這部分。至於台商資訊的提供,明年會將重點放在如何協助台商更有風險意識,而且我們也會加強提供有關台商希望回台投資或從大陸退場的資訊。
    主席:第3-14案至第3-17案都是台商的部分,你們要不要整體說明?我們待會一併處理。
    李處長麗珍:好。第3-15案是有關台商資訊網,我們已辦理18年,每年的上網人數都在增加,服務的內涵也都與時俱進,每年都有更正,至於和其他部會台商服務的不同,在於大陸的台商也能連結到這個網站,所以對台商資訊的蒐集是很有幫助的。第3-16案提到「台商張老師」,我們最近才要開始辦理明年的評選會議。「台商張老師」的計畫和資訊網一樣是延續性的,我們在服務內涵及品質都有要求,未來也希望他們必須提出每年執行的成效報告,來做為下年度的評估和檢討。
    陳委員其邁:關於第3-16案,你們應該是先有計畫才有這個標案?
  • 李處長麗珍
    對!
    陳委員其邁:你們說因為尚未進行公開程序,亦未確定執行計畫廠商,所以給本席103年的計畫書,對不對?那麼你們104年要做什麼事情?要招標一定有計畫,先有計畫才有預算。
    李處長麗珍:有關這部分,我們可以先有規劃,但是還無法拿出契約書。
  • 陳委員其邁
    我沒有要你們的契約書。
  • 李處長麗珍
    可以提供招標需求書。
    陳委員其邁:我只要你們的計畫,不然你們要做什麼事情?
    李處長麗珍:關於「台商張老師」,我們現今主要做專業諮詢……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既然有標案,之前一定會有計畫,規劃分年要做哪些事情,對不對?
    李處長麗珍:關於這個案子,我們採逐年公開招標。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本席的意思是現在要編列104年的預算,即使計畫是連續性計畫,你們也可以提供總體計畫給我啊!
    李處長麗珍:OK,這一定可以。
    陳委員其邁:其中要包括104年你們要做的事情,你們不能沒計畫就開始招標。我只是要這個資料而已!
  • 李處長麗珍
    OK!請同仁馬上給委員。
    主席:好,第3-17案。
  • 周委員倪安
    你們的台商全球資訊網有受害台商的資訊嗎?
  • 李處長麗珍
    台商去大陸投資應該注意的事項。
    周委員倪安:不是那個,有實際案例嗎?
    李處長麗珍:至於案例,我們有台商故事館,未來會籌劃……
  • 周委員倪安
    台商故事館是受害台商故事館或是成功台商故事館?
    李處長麗珍:剛剛有向委員報告,我們明年會提高風險的部分,也會考慮……
    周委員倪安:本席現在說的是真正已經受害的台商,並非指風險的問題,risk不一定會遇到。從今天早上到現在,從過去迄今,我要強調的是已經有受害的台商,而且他們是被公權力所害,既然你們有資訊網,為何不能po上去他們的案例呢?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可以。
  • 周委員倪安
    有困難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沒有。
    周委員倪安:你們要找張老師,很好啊!我知道你們的張老師,就像我們以往說的輔導。你們現在說有些受害者能當張老師,很好啊!如果你們的計畫是如此,本席可以支持,但是如果你們是要告訴大家中國有多好,我不會同意這部分。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委員所說,到大陸投資者,有成功也有失敗,這些都是案例,未來我們會納入。
    周委員倪安:不能都講成功的案例,100家大約只有5家成功而已,有95家都是失敗、很失敗、很慘或被關起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這些資訊對台商都有幫助。
    周委員倪安:你們要平衡地公開這些資訊,對不對?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好。
  • 李處長麗珍
    今年一定放。
    主席:關於第3-13案到第3-17案,我們比較關切的是現在對台商的服務,包括網站、張老師等等,請問陸委會和海基會如何分工?
    李處長麗珍:陸委會主要是提供資訊,至於海基會,像有些台商的經貿糾紛案件,都會找海基會協助,而且台商的人身安全也由他們協助。還有,海基會協助的對象不只有台商,還包括台灣民眾或到大陸就學的台生。
    主席:我知道,關於台商的事宜,陸委會及海基會都有在處理,你們的分工有沒有清楚?海基會應該也有編列服務台商的相關經費,所以應該要陸委會處理這部分,海基會處理另外的部分,這樣才能整合。
  • 周委員倪安
    經濟部也有處理台商的事情。
    主席:當然。關於台商的事宜,你們的處理有重複或重疊的部分嗎?
    李處長麗珍:目前我們是相輔相成,沒有重疊的部分,譬如我們每年會協調關於資訊網的重點,不會讓其重複……
    主席:本席隨便舉例,譬如「台商聯合服務中心」是陸委會、海基會或經濟部在處理?
    李處長麗珍:是經濟部在處理,因為對象是全球台商。
  • 主席
    聯合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為何?
    李處長麗珍:他們會將台商問的專業諮詢案件轉介到陸委會的「台商張老師」,而如果我們接到經濟部能服務的案件,就會轉介到經濟部。我們是這樣互相連繫。
  • 主席
    台商知道這些事嗎?
    李處長麗珍:不管台商找哪個部門,我們都瞭解自己的分工,就會在我們的網絡裡分工。
  • 主席
    對口是一個或很多個?
    李處長麗珍:我們有三個窗口,台商能選擇,民眾也可以自由選擇,但是會彙整到陸委會。
    主席:我們擔心的就是這個問題,你們應該要有清楚的窗口,讓台商或台生等等知道遇到問題要找誰。你們能決定由經濟部、陸委會或海基會處理,這是沒問題的,但是有很多窗口會引起人家的混淆。
    王主任委員郁琦:目前的作法是不管台商找的是陸委會、海基會或經濟部,我們都會處理,不然會有問題,譬如如果我們最後決定要全部集中到經濟部,其實內政委員會曾討論過這個問題─是不是應該集中為一個窗口,當時是施顏祥部長在任時。可是這樣會有問題,譬如台商找陸委會,我們卻說不要找我們、去找經濟部,這樣人家會覺得在推事情。因此現在我們的作法是不管他們找海基會、陸委會或經濟部,反正有問題,我們就幫忙解決。不過,因為三個單位的內部分工不同,如果非陸委會權責,我們就移案至權管單位處理,而不需由台商煩惱是不是找錯單位。我們如今都有這個意識。
    主席:第3-13案到第3-17案,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第3-13案到第3-17案總共減列的數字滿多的,加起來兩千多萬元,將近3,000萬元。
    李處長麗珍:我們經濟處對臺商的服務總共1,275萬元,就是單純對臺商服務的經費是1,275萬元。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這個不處理,我們來處理第3-10案至第3-12案,是旅費與資訊的預算。
    李處長麗珍:旅費真的希望委員能夠保留,因為我們真的很想去各地聽大家的意見。
    主席:旅費保留,那我們就刪其他的部分。
    第3-10、3-11與3-12案,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就是經濟情勢與兩岸資訊?
  • 周委員倪安
    很不準啊!失準!
    李處長麗珍:最主要是統計月報的一百多萬元,另外,我們還有蒐集經貿資訊的部分,大概也是一百多萬元左右。
  • 主席
    第3-10至第3-12案這三個案可不可以刪減50萬元?
  • 李處長麗珍
    第3目剛剛已經有刪減掉委辦費了。
  • 主席
    我知道。
  • 李處長麗珍
    大陸情勢這個其實已經……
  • 主席
    剛剛只刪減100萬元。
  • 李處長麗珍
    主要就是委辦費。
    主席:我們現在還沒有處理的有第3-1案、第3-2案、第3-3案、第3-10案、第3-11案、第3-12案與第3-18案,整個目要一起處理嗎?
  • 李處長麗珍
    如果現在要處理大陸經濟情勢……
  • 陳委員其邁
    經濟業務一次一起處理。
    主席:好,我們一次處理好了。
    第3-1案、第3-2案、第3-3案剛剛周委員說要凍結,對不對?第3目整目預算是33,613千元。
  • 陳委員超明
    去年這部分刪減多少?
  • 李處長麗珍
    刪減500萬元。
    段委員宜康:因為之前我講過我的意見,他們之前已經被刪過沒有再恢復的,如果要減不要減太多,不然後面我們要刪減不太好刪,這個邏輯我們要一致,這是我的意見。
    吳委員育昇:主席,他們去年被刪減了500萬元,今年他們自己又減列375萬元,剛剛又刪減100萬元,這樣可以了。
    周委員倪安:主席,我覺得還是要凍結一下。
    主席:你剛剛有講,第3-3案凍結一千多萬元,他們的預算一共三千多萬元,你主張凍結一千多萬元,他們大概受不了。
  • 周委員倪安
    要不然凍結500萬元。
    主席:不要啦!第3目的預算剛剛已經刪減100萬元,另外再凍結200萬元,好不好?
    鄭委員天財:好,可以啦!
  • 陳委員其邁
    刪減的部分不包括委辦費?
    主席:當然,委辦費是單獨刪減100萬元。第3目預算部分可以嗎?我們就凍結200萬元,刪除100萬元,委辦費部分等一下再統一處理。
  • 鄭委員天財
    解凍條件呢?
    主席:解凍的條件就照周委員的提案,以第3-3案做為解凍的條件,就是台商財產權與人身自由權如何確保,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本院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3目的預算凍結200萬元,刪除100萬元,委辦費另外處理。
    剛剛第2目的部分後來用通案處理,我把文字唸一下,請大家看看有沒有什麼意見。請大家看通案4,最後「爰此,凍結104年度委辦費四分之一,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提出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附註:本項提案,大陸委員會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負責審查之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報告送立法院前,向內政委員會說明報告後,即可撤案。這樣可以嗎?
  • 鄭委員天財
    好。
    主席:整個第2目預算凍結所有委辦費四分之一,還是要求陸委會給我們說明,如果在這個會期我們送出去之前說明,這個部分我們就不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周委員倪安:還要減列,我剛剛看了他們那些研究,那些研究無利於我方。
    主席:周委員,我們這樣處理,因為剛剛就討論過了,有關第2目的部分,因為大部分是委辦費,我們來討論整個委辦費部分。
    周委員倪安:是不是應該減列一些呢?除了凍結以外,還要減列200萬元。
    主席:剛剛大家已經講好,就這樣處理。
    他來報告的時候,到時候你可以不同意。第2目就照我剛剛唸的那些文字,我們請陸委會來跟各位委員做說明。
    第3目的部分就是凍結200萬元、刪除100萬元。請問各位,對第2目、第3目這樣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4目。請說明。
    葉處長寧:首先是第4-1案的部分,第4-1案主要是提到兩岸監督條例的區分,行政院版誠如早上主席所質詢的,應以法律定之或涉及法律修正,區分為審議與備查,當然不同的提案有不同的設計標準,譬如尤委員解釋類似這個標準,像李應元委員的標準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各個標準我們可以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審查的時候再來討論。
    法政業務的2億2,383萬元包括捐補助海基會的1億9,603萬元,如果提案減列2,000萬元,對法政處業務會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我們還是建議,協議監督條例相關事宜,我們非常樂意在大院跟各位委員共同來討論,我們也願意再找出一個最大的共識,院長也有指示,要謀求最大的共識。
  • 主席
    第4-2案要不要再說明一下?
    葉處長寧:第4-2案涉及委辦費部分,法政處的委辦費總共780萬元,中間包括一部分所謂委託辦理事項,就是我們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計畫,就是委託臺灣有法學院的學校寄送他們的法學期刊到大陸去,這個部分大概200萬元。委託研究計畫部分法政處主要是針對法政相關的議題,包括衛生、法制的,這個對我們未來政策擬定及未來與大陸商談是非常重要的,這個部分我們都是委託學術機構來進行的,我們當然希望能夠保留這樣的預算。
    主席:好,其實你們各處、各業務部門的委辦費相當多,這也是我們會這麼關心的原因。請繼續說明第4-3案。
    葉處長寧:有關第4-3案的部分是涉及通知、通報的問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從98年簽訂以來,陸方通報的案件有兩千多件,像柯震東的案子,因為原先他是行政拘留,這個部分雙方的看法不同,但是當案子發生的第一時間,我們立即跟法務部以及刑事警察局等相關機構要求陸方要立刻通報,他們也做了通知、通報動作。
    至於委員提到他們公布錄影帶的方式,歷來我們在共打協議的場合不斷的跟陸方提醒要注意當事人的人權跟我方民眾的合法權益。這個部分我們還會持續的來做,如果今天刪除預算的話,其實對國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可能會更不利,我們會持續跟陸方建議、提醒他們要注意共打的通知、通報規定及我方民眾的權益。
  • 主席
    請一併說明第4-4案、第4-5案。
    葉處長寧:關於第4-4案是通緝犯遣返的問題,到11月30日為止,陸方已經簽辦了379個人,我們要求陸方要持續做,當然有一些指標性案件,其實我們與陸方在海基會、協議檢討會議、兩會高層會議或是法務部等各種場合跟他們商量,我們不斷的提出議題,這個在共打協議裡面是非常重要的業務,我們會持續要求陸方要遣返,我們都有提供具體名單給陸方,大家所關切的人物都在裡面,所以希望委員會能夠支持我們的預算,讓我們能夠持續的敦促陸方按照協議簽辦相關的通緝犯。
    有關第4-5案部分是台商問題,台商問題有一部份是海基會處理的,海基會全部的捐補助預算是在法政處項下,這個相關業務我們一定會持續請海基會提升它的結案數,據我們瞭解,這個結案數在過去幾年來海基會是有提升的,但這部分業務跟法政處的業務是比較沒有直接關係的。
    主席:好,沒有關係,先說明到這裡。
    各位委員,對第4-1案到第4-5案,有沒有意見?
    周委員倪安:今天早上我詢問過主委,現在有多少台灣人被關在中國各個監獄?有多少中國人被關在我們的監獄?陸委會有清楚的數字嗎?
    葉處長寧:法務部給我們的數字,就如同早上跟委員提到的1,413人。
    周委員倪安:那是到6月的數字,我要的是到11月底的數字。
    葉處長寧:因為他們的資料也是靠陸方司法部提供資訊,我們的窗口是法務部跟他們的司法部,如果有最新的數字在會後我們再提供給委員,最新的統計數字就是1,413人。
  • 周委員倪安
    所以你們並沒有每個月去索取。
    葉處長寧:陸方的說法是他們的監獄非常多,而且並不是完全由中央管理。
  • 周委員倪安
    你可以接受這樣的理由嗎?
  • 葉處長寧
    我們當然是……
    周委員倪安:我們一抓就知道這是台灣人,是台商!
    葉處長寧:我們會持續的跟陸方要這個數字,一定會……
    周委員倪安:這個預算當然要減列,因為你們的效果不彰!有多少台灣人被關在中國,在那邊吃苦,他們是因為什麼案子而被關,我們國家都搞不清楚,家屬也只能在暗夜哭泣!
    葉處長寧:過去這個數字陸方的配合度是不高的,在「跨國移交受刑人法」通過後,法務部花了非常大的力氣跟陸方協商,所以他們現在願意提供比較精確的數字,但是在時效上面沒有非常快,對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的改進。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們簽的協議沒有用嘛!因為它愛給你人,就會給你;不要給你人,就不給你,像陳由豪跑到那邊去,它就是不送回來給你,對不對?
  • 葉處長寧
    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
    周委員倪安:他犯了這麼大的罪,一樣可以在那邊逍遙海外,對不對?
  • 葉處長寧
    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持續努力。
    周委員倪安:台灣有很多冤枉被關在裡面的人,我們沒有辦法把他們救回來,現在的情形就是這樣,你又怎麼跟國人交代呢?
  • 葉處長寧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周委員倪安:我們什麼都是受制於他方啊!我請問你,有多少中國人在我們的監獄裡面?
  • 葉處長寧
    到11月底的數字是35人。
    周委員倪安:都是做生意的,還是犯了什麼罪?每一個人……
    葉處長寧:罪名的部分倒是沒有做詳細的統計,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罪名……
  • 周委員倪安
    有沒有冤獄的?
  • 葉處長寧
    我相信我們的司法一定是非常公正的。
  • 周委員倪安
    那我們被關在那邊的人呢?你相信他們的法院嗎?
  • 葉處長寧
    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就是希望雙方能夠透過司法互助協議來保障……
    主席:對不起,我請教一下,最近傳出我們的法院判決書上面寫「我國」等字,中方無法接受,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有做什麼動作或是說明嗎?
    葉處長寧:我們的司法文書送達,其中不只是判決書,還包括其他的通知書,歷年來大概已經有四萬多件。其實中方或是陸方退回來的數字是非常少的,那個案件是單純的個案,我們也跟陸方一再說明,司法互助協議簽訂的最主要精神就是應該要擱置爭議,而且我們已經跟他們說明,我們的司法制度,行政部門是不能干涉法官的判決,所以我們不可以告訴法官要怎麼寫。我們都有不斷的跟陸方清楚表達過,其實這些是非常少的個案,因為兩岸的判決送達數字是非常高的,包含傳票、執行等相關數字,共有十四萬多件。
  • 陳委員其邁
    你有沒有要求司法院或法務部檢察署儘量要避免提到有關中華民國等字眼?
    葉處長寧:不會,我們是非常尊重的。
    主席:你們絕對是不能去要求,如果你們去要求,就換我來找你們的麻煩。
    陳委員其邁:請問一下,人道探視現在談得怎麼樣?最近的進度如何?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部分已經在裡面了。因為之前為了這個事情,兩邊的協商有停下來,在概念上他們本來很猶豫,現在應該是接受了,只是在具體內容及人道探視的涵蓋範圍,還要再細談。
  • 陳委員其邁
    就是在講羈押!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現在刑事的部分大概都沒有問題,有爭議都是圍繞在行政部分,因為他們的幅員廣大,有的時候連北京都不知道下面在做什麼。
    陳委員其邁:中國是很厲害的,怎麼會北京不知道地方……
    王主任委員郁琦:他們在這個事情上,比較不敢有承諾。但是我們會盡力爭取。
    陳委員其邁:你說在裡面,是在哪裡的裡面?是在什麼的裡面?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什麼意思?
    陳委員其邁:你說人道探視已經在裡面,是指什麼?是我們要跟它簽協議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
    互設辦事機構……
  • 陳委員其邁
    是簽協議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如果談到最後,應該是……
  • 陳委員其邁
    要簽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能夠談成的話,當然在談之前像這個問題大概都要釐清,現在人道探視的部分放進去是已經確定了,至於人道探視的細節、包含的範圍,還需要再談,刑事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但是行政的部分他們一直都很猶豫,所以這個部分還要繼續細談、繼續努力。
    主席:各位委員,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周委員倪安:打擊犯罪協議是跟他們的中央政府簽的,對不對?
    葉處長寧:兩岸是先透過兩會簽署的,我們的主要對口是對方的公安部、檢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 周委員倪安
    所以他們各地方的監獄是由各地方……
    葉處長寧:他們的司法部是有督導矯正業務,我們這邊叫矯正業務,他們叫做監獄業務,我們是透過他們的司法部來查詢。
  • 周委員倪安
    所以他們的司法部管得到他們的各省、各地方嗎?
    葉處長寧:我們努力要求他們的司法部,譬如各監獄家屬探視的待遇方面,我們跟司法部都提過希望標準是一致的,當然他們各地的監獄會有不同的情形,但是我們主要是跟司法部做聯繫。
    周委員倪安:從簽協議到現在,有多少台灣人的家屬去探視過?
    葉處長寧:因為家屬探視不需要經過我們,所以這個部分比較難統計。
  • 周委員倪安
    都不知道?
    葉處長寧:對,如果家屬在探視上有問題,我們會透過共打協議的窗口跟陸方反映。
  • 周委員倪安
    他就會來找你。
    主席:我們繼續往下處理委員提案,等一下再進行整個目的處理。
    第4-6案。
    葉處長寧:第4-6案是陸配的部分,剛才提到移民署,其實移民署的主要業務是入出境管理,尤其他們面對的所謂境外配偶是全面的,並沒有對陸配部分做特別處理。其實陸配不管在入出境的規定也好、定居的居留規定也好,跟外配是不太一樣的,而且他們在生活上也有不同的狀況,我們過去在這部分是跟移民署合作,我們比較專注在陸配相關的法令、生活輔導、急難救助等部分,移民署是就所有境外配偶的大方向來做。我們跟移民署在大的政策方向上,重疊的不太多,陸配方面的主要經費是從這部分使用,其實這個數字沒有非常大,但是我們還是儘可能編列一些經費來幫助大陸配偶適應臺灣的環境。
  • 主席
    這裡的250萬就是陸配的部分?
    葉處長寧:是,就是我們01的項目裡。
  • 主席
    進行第4-7案。
    葉處長寧:第4-7案關於通訊費的增加,其實是因為國人到外國去時,有一個簡訊會通知他們緊急服務專線的號碼,但在大陸跟港澳部分並沒有,去年內政委員會討論時有對此提出要求,我們今年爭取了333萬的預算是針對大陸部分,另外有167萬是針對港澳部分,所以這裡的348萬扣掉333萬,其實通訊費用比去年還減少,去年是20萬,今年只有15萬。同樣的,法政處的預算也是一樣,表面看來比去年多了61萬,但扣掉333萬,法政處的預算比去年還少了272萬。
  • 主席
    繼續進行第4-8案。
    葉處長寧:第4-8案也是委辦部分,我剛才報告過,委辦可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委託辦理事務,譬如法學期刊交流部分;另外,有些議題是需要研究的,我們都是委託大學學者進行,因為兩岸法制的變化非常快,需要學者給我們一些專業的意見,幫助我們做政策相關的擬定。
  • 主席
    進行第4-9案。
    葉處長寧:第4-9案是監督條例的問題,我們設計的制度包括事前調查溝通機制等等,但是整個內容部分,我們願意在立法院審查相關案件時繼續跟委員報告,爭取委員的支持。
  • 主席
    進行第4-10案。
    葉處長寧:第4-10案也是遣返的問題,其中特別提到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第六條的規定,其實條文中的「特殊情形」,是我們特別要求陸方一定要考慮這種情形,因為國際司法互助有幾個基本原則,第一是要雙方都可罰,單是他們認定犯罪,我們這裡不認定犯罪,這是不行的;還有軍事犯、政治犯及宗教犯不潛返;己方人民不遣返。這個特殊考量在我們當時跟陸方協議,包括我們出的文宣資料中,都說得很清楚。這個條文其實是要處理一些不遣返的案件,譬如他們要求對法輪功人士遣返,我們是不可以答應的,所以這個條文對我方人民來說反而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保障條文。這是我們很努力爭取而來,而且實務上是對臺灣人民非常重要的一個條文。
  • 主席
    進行第4-11案。
    葉處長寧:第4-11案有關宣導費用,其實這一節所提到的841萬並不全都是宣導費用,法政處的部分只有190萬,跟去年一樣。法政業務的宣導包括關懷簡訊、旅遊警示等,我們會加以宣導;過去的南寧詐騙案,我們也特別做了宣導;其他包括法令如有修正,我們也會加以宣導。這部分跟聯絡處的業務不太一樣,所以法政業務方面可能還是必須編列部分宣導費用,只有190萬,並不是整節的841萬都屬於這部分。
  • 主席
    屬於法政處的只有190萬?
    葉處長寧:對,841萬元中有190萬元是這方面的業務,這在下一個提案就看得很清楚,宣導經費190萬,跟去年一樣。
  • 主席
    所以第4-12案跟第4-11案是一樣的?好。進行第4-13案。
    葉處長寧:第4-13案是捐助海基會部分,海基會的功能非常清楚,不管在兩岸協商或協議,服務台商與兩岸人民方面,是不可取代的,目前也是政府委託唯一處理兩岸事務的團體,我們還是認為海基會的成立及其功能非常有必要,對於編列的1億9,603萬捐補助費用,希望委員支持,繼續讓海基會正常運作。
    另外,接下來的兩案其實也都是海基會業務,我們的立場都一樣,海基會是目前唯一受政府授權處理兩岸事務的團體,功能非常重要,希望委員能支持。
    主席:關於第4目,剛才處長已經說明完畢,請問各位有什麼意見?
  • 段委員宜康
    第4目首先就是增加了預算。
    葉處長寧:這其實是增加簡訊部分的費用333萬,我們自己就減列了272萬。
    段委員宜康:我知道,等一下處理時,我一定是很公道的,大家聽聽看。我建議第4目除委辦費及捐助海基會之外,減列100萬,自行調整。另外,第4-5案、第4-10案這兩個凍結案,凍結300萬,來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葉處長寧:關於投保協議,主要還是台商,不是法政方面的業務,我們其實很難報告。海基會是另外一部分,但是第4-5案提到投保協議,這並不是法政的業務。
    段委員宜康:等一下我們在寫決議的時候,陳委員如果回來,可以問一下他,因為這是他的提案。至於捐助海基會的部分,看是要減列多少,我自己的提案是減列2,000萬;周委員的提案是全數減列;姚文智委員是減列1億。我的提案減列得最少,是減列2,000萬,我想陸委會應該會支持我的提案,減列2,000萬。
    王主任委員郁琦:聽聽海基會林董事長的說法,好不好?
    林董事長中森:關於海基會的數字,就如同剛才段委員所提,去年減過以後,今年完全沒有增加,完全一樣。
    段委員宜康:數字完全一樣,但你們的業務其實跟以前不一樣。
    林董事長中森:業務只有愈來愈成長,陸委會說兩岸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由陸委會直接談,其他的中轉也是授權海基跟海協會去談。去年我們已經減列過,今年是完全照去年的數據,沒有任何增加,這部分敬請支持,是否照段委員剛才所講的,對於沒有增加的部分,去年已經減過,今年就不要再減了?
    周委員倪安:去年你還沒有去跟賈慶林說「報告主席」,今年發生這樣的事,為什麼跟他們的主席要用報告的?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因為這樣,反而每次他們官員來,我們接待時,他們都跟我報告。
    周委員倪安:他們向你報告也很奇怪,他們為什麼要向你報告?
  • 林董事長中森
    接待時他們在用字上就比較客氣。
    主席:我們現在處理第4目,大家如果餓得受不了,可以先用餐。剛剛段委員的建議是減列100萬元,不包含委辦費,不包括海基會,凍結3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葉處長寧:第一,4-5的部分是投保協議有關台商權益的部分,法政處很難提一個報告。第二,4-10的部分,我們認為共打協議的條文非常重要,包括我們的人民不能遣返大陸,或者政治犯、宗教犯不能遣返,都是適用那個條文,我們是這樣跟陸方講的,所以這要調整恐怕有困難。
    周委員倪安:不過,我的提案寫得很清楚,目前中國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遣返,表示你們簽了這樣的協議,其實是有漏洞的。
    主席:我處理一下,第4-5案和第4-10案的投保協議和共打協議,其實都很清楚,而兩位委員的要求已經很客氣了,都是報告後解凍,周委員的提案甚至是提出書面報告後就解凍。
    那是不是第4-5案和第4-10案都是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讓他們有點空間跟中國談判?
  • 段委員宜康
    好啦!
    主席:第4-5案和第4-10案都是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並照段委員提議的減列100萬元、凍結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海基會部分的提案。
    我向各位報告,去年海基會是減列500萬元,今年海基會預算沒有增加。
  • 盧委員嘉辰
    那就按照段委員的原則。
  • 主席
    再減列500萬元?
    段委員宜康:我說明一下,陸委會現在已直接和國台辦會談,雙方也有互訪,海基會的功能勢必會調整,當然我知道站在董事長的立場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所以如果覺得2,000萬元太多,我們就折衷一個數字。你們的預算一定要逐年調降,因為你們的功能一定會調整。
  • 主席
    所以我剛才說減列500萬啊!
  • 段委員宜康
    降太快了。
    吳委員育昇:我是覺得海基會的功能和方向,當然會配合陸委會和兩岸的互動作調整,不過,我們就客觀的事實來看,我們現在不斷要求海基會對民眾和台商的服務,所以變成我們對他們的要求更多,但是我們又認為以後陸委會直接和大陸接觸,海基會的功能就變少,我覺得好像也不太對。所以,在理想和現實之間,海基會去年的預算已經刪減了,今年可以酌刪,我提議刪300萬元,表示我們有發揮審查預算的功能,但是我們因了解到海基會的功能一時居高不下,而且未來它必須和陸委會更加細膩分工,來幫助台商、幫助民眾,像剛才周委員問海基會有沒有去關心民眾等等,在這種情況下,我想過但沒問過董事長,我是覺得要處理,但是如果要像段委員所建議的刪一、兩千萬元,實在太多了,因為海基會的功能還在進行中,這是大家看得到的嘛!所以我建議酌刪300萬元。
    主席:所以,段委員和吳委員的意見落差還滿大的,段委員說刪2,000萬元,吳委員說刪300萬元。請問段委員,你可以接受的範圍是多少?我是準備提議刪450萬元。
    吳委員育昇:主席,我覺得刪300萬可以啦!給他們一個空間。
    主席:好,有關海基會的部分,我們就照吳育昇委員提議的減列300萬元,整個第4目的部分減列100萬元,凍結300萬元,凍結是第4-5案和第4-10案一併處理的結果,都是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第4目有關海基會第4-12案、第4-13案的部分減列300萬元,其他提案已處理完畢。
    現在休息20分鐘用餐。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第5目。請處長說明。
    葉處長凱萍:其實第5-1案和第5-2案都有提到占中的情勢似乎港局沒有完全掌握,沒有充分反映對民主的支持。有關占中的部分,是從9月28日到12月15日共計79天,在這期間當中是動態的情況,9月28日港警發射催淚彈、胡椒噴霧之後,我們主委在10月3日確實有說過,根據香港事務局的回報,占中情勢已趨緩和。那是因為10月2日學生有向港府表示要進行對話,那時候的情勢確實是這樣。但是對於整個占中的情勢,其實我們港局有持續在觀察,而且每天都有寫通報回來。
    在港澳業務預算的部分,我們去年總共被刪減了817萬元,今年預算增加了180萬元,主要是在法政業務方面的通訊費,就是如果國人赴港澳,我們會發簡訊告訴他們緊急聯繫電話,那筆費用是167萬元。另外就是港局租金的部分,增加了386.8萬元,主要是辦公室租金增加了297萬4 ,000元,這部分因為到明年8月和10月時,港局租的力寶中心40樓和4樓將分別到期,港局依據現在房屋租賃市場價格評估,到時候可能會有一個約為8%的漲幅,但是他們也覺得應該努力去爭取,所以他們實際在估算的時候,是用7%來估的。因為這都是實際上維持港局辦公室的經費,還請委員支持。港澳業務預算2億2,780萬,表面上看起來很多,其實分兩個部分,一個是港澳處,港澳處大概2,780萬左右,另外一個是港局和澳處,兩者加起來大概2億,這2億中,四分之三(1億5,000萬)是人事費和租金,以及一些基本開銷,所以港澳處、港局及澳處的業務費用只有五千多萬,我們真的減了很多,希望委員支持,以上是第5-1案和第5-2案的綜合說明。
    主席:好,接下來請就第5-3案和第5-4案說明。
    葉處長凱萍:第5-3案是事務費部分,事務費比去年增加617萬4,000元,主要是澳處想辦理一些專案業務,因為現在不管是香港或澳門,友我力量方面老僑部分已經慢慢凋零了,必須再開發新的友我力量,特別是青年的部分,所以澳處規劃一些可以讓澳門青年參與的活動,例如讓澳門中學的師長帶他們來台灣的大學參觀,俾鼓勵更多澳門學生到台灣就讀大學等。此外,他們也希望澳門媒體多來台灣,深入了解我們這邊的情況,進而增加澳門友我的力量。另外短期租金增加386萬8,000元,這部分剛才已經講過了。關於澳處之前透過臉書跟光華中心溝通一事,我們已經告訴澳處最好不要這樣做。以上是針對第5-3案的說明。
  • 主席
    第5-4案。
  • 葉處長凱萍
    第5-4案其實也是指租金及一般事務費。
  • 主席
    第5-5案呢?
    葉處長凱萍:第5-5案是有關港友會(中華港澳之友會)的部分,101年到103年間,我們曾補助他們接待團體的晚宴費,在整個接待過程中,他們負責行程安排,並全程陪同,實際報銷相關費用時,我們只給予部分補助,並非全額補助,以前是讓他們選費用,再拿單據來報銷,這樣就不必拿很多單據,我們作業時比較方便。但是去年審查港友會相關案子時,因委員認為這個方式不合適,103年度我們已做了修正,必須明確載明膳宿費、旅運費、陪同人員津貼,不再只有晚宴的部分,由於港友會長期配合政府推動港澳交流業務,請委員優予考量。
  • 主席
    第5-6案。
    葉處長凱萍:第5-6案與港澳之友協會有關,如果經費允許,港澳之友協會每年會辦2至4場港澳輿情座談,但是辦理情形並沒有放在網站上,主要是港澳輿情座談邀請的對象不只台灣的學者,還包括香港、澳門的學者專家,部分香港專家不願暴露姓名,讓外界知道他們來參加會議並提供建議,所以我們把輿情座談列為密件,如果委員想了解港澳輿情會談的內容,我們可以親持相關資料來跟委員說明。
  • 主席
    1年2次嗎?
  • 葉處長凱萍
    今年2次。
  • 主席
    去年有比較多嗎?
    葉處長凱萍:一般是4次,但是今年因為預算被凍結,來不及辦,所以我們沒有把它列為最優先。第5-7案是港府因政治理由拒絕國人入境部分,如果港局接到相關案件的通知,都會跟港府、中聯辦表達抗議和不滿,但因入境是當地政府的權限,港局會努力辦理。
    主席:不准入境者,包括本席在內,香港不讓我進去。第5-8案、第5-9案都是租金,現在請說明第5-10案。
    葉處長凱萍:第5-10案是62萬的資訊硬體設備及雜項設備,外館的資訊設備費用,都是為了讓業務順利推動,有的則跟維護公務安全有關,因為我們不只買硬體,還要買防毒程式及相關的保全軟體,其實,有些雜項設備也不是港局、澳處的同仁使用的,而是提供給前來辦簽證者使用的設備,例如飲水機等,這個部分我們會注意,並要求港局、澳處撙節辦理,也請委員支持這項預算。
    主席:第5目部分主要是港澳處,總體預算稍微增加,主要是房屋的租金,請問各位,對第5-1案至第5-10案有無異議?
  • 段委員宜康
    凍結的部分要不要處理?
    主席:第5目還是要處理,第5-1案和第5-7案是凍結案。
    葉處長凱萍:有關凍結的部分,懇請委員考量港局和澳處的預算雖然編列了2億,但其中1億5,000萬是人事費、租金費,去年凍結四分之一,他們就轉不過來,導致港澳處的錢先給他們用,能夠不凍結最好。
    主席:那就少凍一點,多刪一點。每年都在談租金問題,有沒有可能自己購屋?
    王主任委員郁琦:的確,邱委員去聽過港局、澳處的簡報,就知道當地租金的漲幅確實太可怕了,因為行政部門的財政困難,我們若要跟主計總處要預算很困難,如果內政委員會今天作成決議,我們就往這個方向去編。
  • 盧委員嘉辰
    主席英明。
    主席:內政委員會不能做這樣的決議,我們同意你們去香港買最豪華的房子,但是內政委員會不能做這樣的決議,這部分預算法有明文規定。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
    段委員宜康:減列100萬,凍結300萬。
    主席:國人赴港遭拒入境之檢討報告,每年都這樣,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個部分如果要提供書面報告,當然沒有問題,但最主要還是遇到問題時要能夠解決,我們持續都有跟港府反映這件事。
    主席:港府現在的態度就是統統先擋起來,有來講的再解套。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像委員出發前如果先跟我們打個招呼,我們會來處理。
    主席:上次我跟我太太一起申請,結果她可以,我不准,大概是我長相太惡劣,不讓我通過,所以後來我就只去澳門。
    段委員宜康:不是不給你,但就是拖在那邊。
    王主任委員郁琦:其實在香港、澳門的同仁也是滿辛苦的,所以建議是不是刪減或凍結二選一就好?
    吳委員育昇:本席建議照段委員的意見,刪100萬元,但不要凍結預算,因為凍結意義不大,尤其他們的經費大部分是用在人事費及租金方面,再凍結預算實在說不過去。
    主席:針對第5目,本席沒有意見,本席比較有意見的是第5-5案,去年同樣的問題我們也提過,港澳之友會每年都是這樣的型態,實在是……
  • 段委員宜康
    很難講啦!
  • 主席
    對啦!一言難盡啦!
    周委員倪安:第5-2案,對於中國壓迫香港人民爭取普選權利的部分,我們當然是站在聲援港人立場,不過,我們卻沒有看到台灣官方有任何的表態。我們國家向來以民主自詡,他們就是在爭取民主,我們理當跟香港人民站在一起,不過在這漫長的79天中,我們沒有看到陸委會或是任何官方單位對這部分有所表示,這會讓人民質疑到底我們的港澳業務是在做什麼?你們有沒有正確的把港澳訊息傳遞回來讓國人知道?基此,本席才提案要求減列陸委會相關預算,主要就是要聲援民主。
    王主任委員郁琦:跟委員說明,其實占中事件發生後,我們就持續關注,而且在適當時機都有表達立場,我舉一個最具體的實例,就是馬總統曾在國慶文告中提到這件事,包括環球時報事件也是因為這件事情引起的。
    段委員宜康:沒錯,針對這件事情,表現是不錯。
    主席:我還是要提醒陸委會,該表達時,不管對方是誰,該強烈時就應該強烈,平常是可以客氣,但是該表達時還是要表達。
    第5目,我們就依照段委員建議,減列100萬元。
    現在處理第6目「聯絡業務」費用。
    陳代理處長明仁:針對聯絡業務部分,有委員提案20案,在逐案說明之前,先跟委員報告,因為大家一直質疑聯絡處的經費為什麼比去年多編列那麼多,主要有幾個原因。第一,大家的比較基礎都是放在聯絡處,但以前我們是採分散式編列,最近一、兩年,我們是把相關經費集中在聯絡處,所以經費看起來會比較多。不過,如果我們回過頭來看99年、100年、101年的預算,就會發現其實聯絡處預算大概都是8,000、9,000萬規模,然後逐漸縮短到2,000、3,000萬,像去年就只剩下一千多萬,但看起來,似乎還是要3,000、4,000萬的規模,才有辦法正常的做相關文宣及溝通工作。
    第二,因為去年經費大幅刪減的結果,以致我們在文宣這一塊沒有做的很好,後來我們跟行政院主計總處及預算中心溝通,基本上大家還是覺得文宣經費有必要適當成長,只是希望我們不要做置入性行銷,並且要撙節開支,遵守法律規定,我想這些都沒有問題。至於委員個別提案指教的內容,包括報紙、電子媒體太多等問題,因為不同媒體的受眾不同,所以我們大概沒有辦法決定哪個部分全部刪除不做,包括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網路,甚至面對面溝通,走訪地方等,我們都會相對配置部分相關費用。以上是針對總體部分跟委員報告。
    接下來就委員個別提案加以說明。第6-1案至第6-5案部分,是針對陸委會相關文宣工作的指教。第6-1案提到談判過程應該要公開透明部分,其實很多事情沒有透過和民眾的溝通,民眾就不知道我們談判的狀況,所以我們還是需要持續去做。第6-2案提到不需要耗費巨資部分,當然,不同文宣管道、不同溝通管道,需要的費用是不一樣,不過我們在經費使用上都會儘量撙節。至於文宣內容,我們也會依照委員要求再做精進,請委員放心。第6-5案部分,不管未來兩岸監督條例走向如何,我們都會做各階段的溝通,這些溝通其實都需要透過不同管道和不同民眾溝通,所以相關費用是有必要配置,如果在此做大幅度刪減,甚至全數刪除,其實反而不利於和民眾的溝通。
    第6-6案到第6-8案,是有關臉書部分。早期陸委會的臉書,因為缺乏經驗,所以是委外經營,經費就是幾百萬、幾百萬支出,但是這兩、三年,我們累積了相關經驗,到今年4月合約期滿後,現在我們的臉書已經是自行經營,不會特別衍生出委外費用,不過,像系統維持費或辦理相關網路活動費用,就會酌量編列。另外,在「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之「3.運用網路宣傳等」編列800萬元,主要是因應網路社群的興起,我們覺得有必要跟網路社群、網路新興媒體進行相關溝通,所以給予適當的經費配置,這部分並不是用在臉書上。至於臉書部分,目前陸委會的臉書有26萬個粉絲,當然觸擊率、按讚數或回應數也都維持在一定規模,請委員支持。其實,很多人都會在臉書上發表意見,只要不是太離譜的言論,我們基本上都沒有刪板的意思,因為這些都是意見的表達,甚至有時候民眾透過臉書反映意見,我們也會加以回應,譬如有些案件是有關文件認證上的問題,只要發現民眾留言有類似需求,我們都會提供協助,並不是臉書我們就不予回應。
    第6-9案是有關文宣的製作,其實不管是面對面溝通,還是網路上的各式活動,除了言語上的溝通,還是需要一些紙本資料讓大家有時間詳細閱讀,經常我們在和地方政府或一般民眾溝通過程中,他們也覺得我們在紙本文宣上提供的數量不太足夠,他們沒有辦法拿得到或很清楚瞭解相關的資訊,所以在文宣的製作方面我們還是會維持一定的需求。第6-10案以後是有關各種文宣通路的部分,第6-10案講的是平面的部分,第6-11案講的是電子的部分,諸如此類,其實它是不同的溝通管道,對於不同的受眾都是需要的。如果把其中一部分砍掉,就會有一部分民眾沒有辦法知道政府對於兩岸政策的訊息,所以我們覺得還是有需要適當維持。
    第6-10案是平面的部分,剛才已經說了,第6-11案以後講的是宣導廣告經費,這是廣播電子其中一部分,剛才已經跟各位委員做說明。第6-12案講的是辦理說明會跟座談會流於形式,有關說明會跟座談會的形式,我們都隨時在檢討改進中,將來在溝通技巧、溝通方式或受眾的部分會再做精進,這部分請委員可以放心,基本上我們的經費都會撙節來用。第6-13案講的是陸委會的文宣不實,我們要跟委員報告,目前應該沒有這樣的情形,對於文宣的溝通內容大家可能會有不同意見,但是從今年一整年來看,我想應該沒有這樣的情形,如果各位委員有所指教,我們會做說明和改進。
    第6-14案以後就是其他的部分,第6-14案講的是我們的英文版面,大家指教的部分有兩個,一個是英譯法規過少,這部分我們回去會再做處理,並不是所有陸委會的法規都會翻成英譯,基本上還是會考慮是否有涉外因素,需要讓使用英文的人做適切的瞭解,但是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帶回去做加強。至於講到Briefing Room停留在101年,主要是101年以後我們很少用英文信的方式處理相關的文宣,所以基本上會在News Releases那邊做處理,到目前為止我們幾個重要的活動,包括APEC統統都是在上面的。在聯絡處的部分,我們每週都會做更新,如果新聞稿有即時性需求的時候,我們也都會即時做更新,但並不是所有的中文新聞訊息都會英譯成英文,我們還是會看它的需求性,比如禽流感疫情警示的部分,我們大概就不會特別做英文的部分,因為那部分我們只針對國人做提醒。
    第6-16案講到的是跟僑委會與外交部的聯繫部分,有委員認為我們從14萬變成78萬好像增列很多,但我要跟委員報告,其實整個聯絡處三百多萬的出國經費,今年大概增加45,000元,主要是在經費的配置上我們做一個處理,依照過去的經驗,我們覈實來做相關的配置,而不是像早期哪邊不夠就去挪,我們基本上覺得,與其年年都在挪,還不如依照實際上的經驗去覈實配置。有關僑外學者的部分,大概都是這樣子,我們每年年底到次年初,就會跟外交部、僑委會大家共同商議,看有哪些在海外必須分工合作的事情,再簽請長官做適切的處理。
    第6-17案主要是跟預算中心或各位委員來蒐集資料,我們給的速度不夠快有關,在此也要跟各位委員說抱歉,不過因為有些時候要的資料比較多,我們以往的想法都會想說等全部都彙整好再一次提供,所以溝通上就沒有那麼即時,如果委員覺得這樣速度會比較慢,我們以後會有精進的作法,就是我們內部在做彙整的時候,會以有多少就先提供給委員多少的方式來處理,所以這部分我們會有一些精進的作為,不會說委員要十幾二十份的資料,我們等到全部都整理好才給,可能讓委員覺得時間上比較慢,這部分我們會檢討改進。
    第6-18案及第6-20案講到的是國會聯絡,其實早期的國會聯絡經費不只於此,但是基本上依照我們實務上的執行經驗,對於國會聯絡相關的諮詢服務經費,其實我們這次是相對比較覈實做配置,並沒有增加很多,大家如果對於內容有所指教,我們也可以做說明。第6-19案主要是講辦理活動,委員所提到的事情,其實是99年、100年左右的事情,當時的情形也許是誤會或是怎樣,但最近這幾年應該不會有這樣的情形。陸委會作為行政機關,在各種選舉的事務裡面一定都會保持行政中立,針對委員所提醒的部分,以後我們也一定會注意,尤其明年的情形我們也會做適切的注意,儘量避免有瓜田李下或是引起疑慮的部分。
    主席:第6目總共有20案,其實範圍相當大,我跟大家提醒報告一個數字,剛剛有講一個原則,103年原來編列的預算是4,823萬2,000元,後來減了2,000萬,變成2,823萬2,000元,今年陸委會在第6目是編列6,387萬3,000元,所以成長了三千多萬,大家看看有什麼意見,我們再來處理。
    段委員宜康:其實是小事,不過我覺得陸委會的心態要做一些調整,剛才處長有講到陸委會的粉絲專頁,有26萬個粉絲,也提到對於貼文回應的狀況感到很滿意,其實這是不成比例的。我剛剛有上你們的粉絲專頁,雖然有26萬個粉絲,但我不曉得其中有多少真人、有多少假人。你們最新的貼文是前天12月19日放上去的,有134個讚,但卻沒有留言。其實大部分你們的貼文,按讚的數字大概就是一百多到二百多,甚至不到100,然後留言的人很少,所以它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這兩個月中,有一則留言最多,達到16則留言,因為兩邊在貼文留言那邊吵架、對罵,所以留言比較多,這代表其實會去看的人很少,你們的錢已經花了,26萬的粉絲一定是買來的,這沒什麼好講的,而且去買了很多假人,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反應。
    我覺得政府的宣傳本來就會有其侷限,但坦白說,我覺得不要再去多花錢,剛剛處長說沒有花錢,但你們在今年還辦了粉絲見面會,而且還找了蕭彤雯來主持,我跟你講,我有一個學弟,每次我要去壹電視上節目,他就會要我帶他去,因為他想要看蕭彤雯。雖然蕭彤雯的魅力這麼強,但你們來了多少粉絲?只有29個。當然我知道你們也想要把它做好,可是如果你們沒有辦法改變政府宣傳的型態,多辦這些活動除了多花力氣,也會多花錢,我覺得效果真的很不好,如果效果很不好,你們就要去思考原因,而不是看粉絲的數量,你說26萬人,問題是根本沒有人上網去點閱,他可能只加入粉絲團,但並沒有再去看網頁或者他根本就看不到,因為他是假的。所以,我認為你們要去思考這個部分,你們可以去看一下蔡委員其昌的粉絲專頁,他每一個貼文都有七、八千人按讚,當然這是因為他有他個人魅力,但你們要如何讓人會想去看你們政府單位的網頁?這恐怕不是你們辦粉絲見面會可以改善的,如果你可以改善內容,才會有人願意來參加你們辦的活動。如果不設法改善內容,你辦再多的活動都沒有用,找蕭彤雯來主持也只有29人參加,那不是很可憐嗎?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你們的預算這樣處理,無異打了內政委員會一耳光,去年本委員會把它從4,800萬刪到剩2,800萬,現在你們不但是要把預算恢復,而且要增加,這表示我們去年刪得太多,你們今年要來補?如果是這樣,我們很難交代,因為現在讓你們的預算就這樣子通過,表示我們去年刪錯了。你還記得去年的召委是誰嗎?去年的召委是我啊!所以我一直守在這裡,就是為了這個預算。我前面一直說大家都尊重陸委會就是為了這個預算啊!我要來看看這個會處理成什麼狀況。
    王主任委員郁琦:謝謝段委員的指教,有關臉書的經營,我都同意您的看法,能夠讓我們的同仁在臉書的經營上發揮效益,這的確是值得我們深思。這26萬人真的不是買來的,早期我們請委託單位來幫我們建置時是有要求它在一定的時間內要達到一定的粉絲數,但是這個我們一定沒有……
    段委員宜康:他去買的,不是你們買的……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過,雖然粉絲有26萬人,但我們貼的文或圖倒不一定是這26萬人都看得到,真要讓這26萬人都看得到,就真的得在臉書上打廣告,其實我們是沒有這個經費的。
  • 段委員宜康
    按讚就會看得到……
    王主任委員郁琦:臉書那26萬人的model會去計算,今天如果貼一個文,並不會讓這26萬人統統都看得到,它就是要逼你再下廣告錢到臉書上,只要你沒有下,這26萬人之中大概只有一部分的人看得到,但老實說我們也沒有這筆費用。
  • 段委員宜康
    那你是說蔡委員其昌的七、八千人都是下廣告才有的嗎?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沒有這個意思,他可能有很大的魅力……
  • 段委員宜康
    那就是問題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臉書經營business的模式就是這樣,但因為您剛才指教的那部分,我完全認同,要做就要有效,如果蕭彤雯不夠、有比蕭彤雯更有吸引力的人選、我們也做得到的話,也會通知段委員,大家共襄盛舉。所以,第一,基本上我們認同這個看法,也會去努力。至於文宣經費部分,去年內政委員會在文宣經費上的確刪得很嚴重,我們在這方面能夠配置的資源當然相對就變少了,我們這次好不容易才說服主計總處,主計總處是很摳的,我們好不容易才爭取到有比較多的預算來處理,當然也希望委員能夠體諒我們資源爭取不易,如果要刪預算,也請手下留情,適度即可。
    主席:其實你們的聯絡、宣傳費用有沒有用在刀口上才是重點。我們立法院很多委員的臉書都經營得很成功,段委員也是,他隨便一個貼文都有數千人按讚,他是我們立法院的「讚神」。各位委員對第6目有什麼意見?
    周委員倪安:現在已經審到第6目,但我看你們也辦了很多的座談會、說明會、研討會,感覺有很多是重複的,你們並沒有去balance相關的東西。主委,我今年二月就職以後,你也來拜訪過我,我不是今天才告訴你你們在編列預算時有沒有考量到我告訴你的部分,我不是跟你開玩笑,但你們編出來的東西一模一樣,我實在不能認同就這樣讓這數千萬的預算通過、讓你們花用,「門打開、阮顧厝」,誰顧厝?鬼顧厝!這種宣傳,到底門要打開到什麼情況?為什麼門要打開?門本來是沒有打開的嗎?你們用這種奇奇怪怪的宣傳去對大家洗腦,然後就這樣過了好幾年,門一打開之後,我們全部都掉下懸崖了!如果這個東西沒有明白地讓人民知道,現在不管你們要簽什麼東西,等於是讓我們更多的臺灣人到中國去take a risk,就是說你們自己看,賺到算你們的,如果賠錢,反正我已經事先告訴你有風險在。這樣的政府是不夠負責任的,我在第6目又看到非常多的辦理費用,這部分的預算一定要大幅刪減。
    陳委員其邁:從陸委會的臉書來看,似乎還是跟網路族尤其是年輕朋友嚴重脫節,我認為還是要嘗試跟年輕朋友對話,這個當然是要鼓勵,不用說把它想成反正這個業務已經外包……
  • 王主任委員郁琦
    臉書現在是自己做……
    陳委員其邁:像我們的助理有時候會幫我們在臉書貼一些新聞,這與自己本身在處理還是有些差別,有貼、沒貼差很多,所以這個還是要嘗試去瞭解這些年輕人的想法。還有,你們的政策內容如果是講得讓他們聽不下去,當然在網路上的經營是會有些問題。另外,我看到經費增加的部分還是在宣導費用上,馬上要選舉了,我不諱言……
  • 鄭委員天財
    選完了。
    陳委員其邁:總統大選馬上就來了,這會讓人覺得這是選舉的文宣費用,所以有關聯絡業務的政策宣導費用部分大幅增加3,162萬元,剛才段宜康委員講得沒錯,這是打了段宜康委員一巴掌。
  • 段委員宜康
    打內政委員會一巴掌。
    陳委員其邁:對啦!所以這筆預算一定要刪減。我覺得選前大幅增加這筆預算真的是有爭議,其實也沒什麼好宣傳的,你們現在還有什麼政策要宣傳?有什麼重大的兩岸談判相關事務需要大幅增加預算加以宣傳?我也看不出來。增加那麼多預算,會讓人家覺得這是選舉的文宣費用。
    王主任委員郁琦:現在當然還有業務持續推動,在推動這些業務、與民眾溝通的過程大概都需要用到文宣的經費。剛才提到這是很不容易向主計總處爭取到的費用,委員如果要刪,也希望能夠酌情。
    主席:其實包括主計總處也一樣,你們今年少編了1節,過去是編5節,今年只編了4節。原來溝通是在另外的第5節,你們現在把它併在一起,成為「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經費」一節,光是這一節就增加三千一百多萬,主要都在這一節,其他增加的都有限。老實講,我也去查過你們的預算,我發現你們每4年就會增加一次,都是同樣這個費用,這個費用要做什麼用,大家都很清楚。立法院有立法院的立場,總不能我們去年刪了,而且今年成長了3倍,立法院都不講話,那很奇怪,對不對?看各位怎麼處理,好不好?
  • 段委員宜康
    減3,000萬。
    主席:不要刪那麼多,我替他們講話一下。
    陳委員其邁:他們增加了3,500萬,只刪3,000萬而已。
    段委員宜康:重點就在這裡。我們去年刪了2,800萬,他本來編4,800萬,他如果有誠意,就會編4,800萬,但是他編了6,300萬,就是要讓我們刪,提醒我們一定要大刪,不然我們又不是死人,坐在這邊就讓他們編6,300萬,這樣不是很奇怪?刪3,000萬啦!就算刪3,000萬,也讓他們增加了500萬,這樣應該很合理,對不對?
    鄭委員天財:他們爭取的功力很大,他們向主計總處爭取的功力很好。
    陳代理處長明仁:我做幾個回應。第一,有關於臉書的部分,確實誠如委員所指教的,臉書的內容應該活潑、與民眾貼近,我們會再處理。其實從今年4月開始,我們的臉書並沒有再繼續花錢委外經營,都是自己來做。
    有關於3,500萬的部分,在新聞的部分,就是配合王主委與張志軍互訪,有一些新聞配置上的需求,這個部分增加了100萬;在國會的部分,因為去年砍得太兇,業務上很難推動,所以我們今年在國會的部分有酌增了一些;在海外的部分,因為有民運人士或大陸海外人士來台灣,或者是各方面的問題,我們也酌增了一些,加起來差不多有四百多萬。所以如果砍3,000萬的話,其實宣導費就會回到今年103年的原點。為什麼我們會編這樣子呢?第一,其實宣導都有一定的base是需要花錢的,因為今年宣導費這樣砍的結果,今年有很多溝通、宣導的方式是沒辦法做的。第二,從318學運開始,我們都知道有很多新的網路群體、溝通作為需要做調整及改變,我們只是單純地想要因應這些情勢、需要,所以想辦法說服主計總處給我們一些經費,我們自己也從各處室所節省的經費挪了一些經費來,所以才會變成這樣子,沒有要對委員會不敬的意思,純粹是考慮到未來的業務需求而做這樣的編列。
    剛才王主委有特別報告,如果大家擔心這筆錢真的太多、對內政委員會不敬,希望大家酌減的時候,能夠讓我們將來在業務宣導的時候還有一些經費是可以運用的。以今年來看,確實是不夠的,未來包括新興的網路族群及其他的部分,我們真的都在做。剛才召委有特別提到,內容才是重點,如果將來大家覺得我們的內容做得不好,可以再來指教,我絕對會接受。
    吳委員育昇:我表達一下看法。陸委會明知道這筆預算比去年多這麼多,他還要編,而且還爭取行政院的支持,顯然在整個政策作為當中,他的思考與我們立法院的看法比較不一樣,不然他幹嘛這樣?因為在場大都是去年審查預算的委員,當時段委員還是召委。我們必須尊重陸委會本身政策作為的思維,這是我的看法。
    第二,我們也看到了,從318學運以來,大家都說陸委會對政策論述不足,連蕭萬長前副總統都說政府的政策沒有讓人民有感,很顯然地,對於兩岸政策,我們都覺得政府根本沒有做好論述的工作,不管是藍綠都在批,我也在批。所以他今年選擇這樣的方式,預算比去年多編這麼多,從這個角度來講,他為什麼敢冒這樣的風險?很顯然地,他認為他如果要有作為的話,必須這樣選擇。
    所以我覺得我們不要從刪3,000萬等等來看,也就是說,如果以去年為基點的話,這件事情就不用討論,我們還花那麼多時間在這裡吃便當,何必呢?我希望彼此互相退讓一下,你也讓他有一些政策作為空間,你可以好好督導他。如果他沒有把這筆錢用在選舉的宣傳或無謂的政治宣傳上,而是真的用在兩岸的政策宣導,我想大家都會同意的,譬如讓老百姓了解服貿、貨貿等等標的、對象。
    基本上,我建議大家回到這樣折衷的態度當中,用酌刪的方式處理這筆預算。陸委會已經表達他們認為這筆預算不是不能刪,他們也尊重,但是剛才段委員提議刪3,000萬,我覺得太狠了,而且對他們的政策作為來講,他認為去年刪減的結果讓聯絡處推動的業務做不到、也做不好,達不到他們的理想指標。既然王主委都支持他的同仁,行政院也支持他的同仁,我覺得我們應該給他們基本的尊重,好不好?我只是要表達這樣的想法,我是在說服段委員放棄那個3,000萬母數的指標,大家再來談,好不好?
    主席:從去年後來審定的二千八百多萬,到今年增加為六千三百多萬,老實講,這不僅離譜,也是公開向國會挑戰,一副你不給我、我就硬要的態勢,反正遇到選舉年,主計總處對於宣傳的費用統統支持,很明顯是這樣,但是刪3,000萬的壓力確實很大,所以我建議63,873千元酌減2,000萬。
  • 陳委員其邁
    我要刪3,500萬。
  • 周委員倪安
    我要刪3,800萬。
    主席:等我講完。減2,000萬,就是變成43,873千元,與去年原來編列的預算相較沒有減少,你們說去年因為被我們刪掉二千多萬,所以沒辦法推動業務、做的不夠完整,今年就給你們去年原來編列的預算,老實講,這樣已經很夠了。而且編那麼多錢,你們也花不完,到最後就會變成胡亂花用,結果又會被我們罵。
  • 鄭委員天財
    這是比較有道理的說法。
  • 主席
    所以你同意了?
    陳委員其邁:我剛才特別離開去吃便當,跟段委員一樣,就是要來等著審查聯絡處的業務。平心而論,3月學運當然是一個轉捩點,為什麼會有3月學運?絕對不是3月之後的宣傳不足,而是在前面的政策形成、社會對話及朝野溝通不足導致服貿被批評為黑箱作業所造成的,這個跟你們事後所謂的文宣費用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三月學運之後花更多的文宣廣告就能扭轉政府的形象嗎?本席認為,除非政策上做一些調整,所以這跟被刪減的文宣費用3,000萬是風馬牛不相及,基本上,如果聯絡費用是用在事前的溝通及協調,那錢花下去我是同意的,因為這可以去聽取社會各種不同的意見,不管是跟中國或是在政策形成的過程中,想辦法去形成社會高度的共識,但事實並不然,而是先上車後補票,就是硬幹以後然後要立法院或是社會接受政府去協商後的結果,所以3月是一個相當大的轉捩點,這是事前兩岸所有協議透明度不足所造成的,跟文宣費用是一點關係都沒有,就算今年再增加文宣費用,請問會扭轉民眾對政府兩岸政策的信任度嗎?我覺得是不可能的,除非政府調整心態,在政策的形成過程中有更多民意的參與及國會的監督,這樣才能扭轉陸委會的形象,或是政府在推動兩岸的交流上會更順暢,所以有錢或是沒錢主委也不要太放在心上,總之,就依段委員說的刪3,000萬,而刪這些錢就是要告訴陸委會一個訊息,再多的文宣去美化政績是一點幫助都沒有的。
    主席:陳委員有講到重點,這個不是有沒有宣傳的問題,而是政策、心態的問題,心態改變的話,大概就不會有這些問題,而且也不需要文宣了。
    請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郁琦:其實這跟委員提的是同樣的邏輯,就是政府改變心態、做法,與強化我們的文宣作為是沒有衝突的,換言之,一方面從三月學運以來,關於兩岸政策過去溝通的方式及重點,的確是要加強改進,可是另外一方面也不應該妨礙到我們希望透過各種傳播的媒介,讓民眾能夠了解政府的做法,甚至如果能夠進一步透過了解而願意支持的話,這也符合我們原來設定的目標,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委員應該給我們一個空間,就是身為行政部門,讓民眾了解政府在兩岸政策上的相關作為,當然這本身應該是雙向的,這是沒有錯的,而我們也會輔以其他像網路新興媒體的作為以及舉辦座談會等等,讓他們可以回饋回來,總之,陳委員、段委員的說法我都是認同的,只是這個事情跟陸委會希望能夠投入資源,進行更多相關的文宣作為是沒有衝突的,當然各位可能覺得這是有政治考量在裡面,因為明年是選舉年,其實這是沒有關係的,而是我們覺得最近在兩岸政策上,的確引起社會很多的討論,但前一年度因為做得不好而被大幅刪減的情況之下,現在我們能夠得到主計總處的支持是很不容易的,因為現在其他部會去要資源都是很困難的,甚至連立法院的預算中心,平常都是在批評行政部門編列預算的問題,但該中心這次也提到編列相關的文宣費用是確有必要的,只是要做好撙節,所以委員說的我們都認同,只是希望可以給我們一個空間,做我們行政部門應該做的事,而刪減的過程希望都是大家可以接受的範圍,就是我們可以做事,而委員也善盡監督的職責。
  • 主席
    請張委員慶忠發言。
    張委員慶忠:關於第6目是不是要刪那麼多,還有318學運及服貿的關係,事實上,關於服貿我們開了很多場公聽會,像我跟江啟臣委員就找了各行各業的人士來發表意見,而陸委會在宣導和連繫的部分,以後一定要有所改進,把各行各業找來談一談,因為召開公聽會之後我們就知道,各行各業是分屬不同機關主管的,像航運是交通部、金融是在金管會或是財政部,而最後服貿會弄到內政委員會來處理,只不過是因為海峽兩岸特殊的關係,不過,本席認為這部分的宣傳還是不夠,像之前公聽會時我們就有找各行各業的公會來表達意見,有的贊成,有的則是反對,所以你們不但是要加強溝通,每個項目專業的部分也要去做溝通,關於318學運,其實在服貿裡面,沒有一個項目是跟學生有關的,之前討論陸生來台一的事情時,剛好碰到我主持會議,所以也是被修理得很慘,但這也是教育部的事情,結果最後弄到內政委員會來,本席認為陸委會既然有這項業務,所以如何要求相關主管機關與相關行業、公會溝通,這部分真的要加強,所以這部分經費真的不要刪那麼多。
  • 主席
    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與其花這麼多錢去做錯誤的宣傳,那還不如不要宣傳,方才我去看了一下你們的臉書,裡面有提到中韓FTA等事項,除了政府的政策以外,陸委會應該持平的將兩岸的資訊來讓人民知道,而不是只報喜不報憂,像中韓FTA的衝擊,經濟部提出的數據很多都是錯誤的,但你們卻馬上就貼上去了,這樣也等於是在宣導一樣,所以與其花這麼多錢做錯誤的宣導,還不如不要宣導,甚至人民自己上網去找,可能還會找到正確的資訊。總之,不管是舉辦座談會或是說明會,你們總是報喜不報憂,包括服貿公聽會裡面有很多學者專家有提出問題,其實也都沒有獲得解決或是回應,所以才會造成所謂30秒後有這樣的結果,而張慶忠委員到現在也可能要承受所謂的被「割闌尾」,因此錯誤的宣傳不如不要宣傳,所以這部分經費可以不用這麼多。
  • 主席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在座很多同仁都有行政的經驗,行政機關如果沒有經費,其實是沒有辦法工作的,合理的經費對他們來說是一項鼓勵,當然過去陸委會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現在既然已經編了這些預算,而他們也確實有所承擔、有所任事之後才編出這樣的經費,所以應該要鼓勵他們才是,不應該為了過去犯了一些錯誤甚至沒有做好,然後就認為這些經費通通不要,陸委會或是大陸政策等相關資訊,都需要持續的進行溝通及宣導,所以這部分還是要給它合理的經費。
  • 主席
    請張委員慶忠發言。
    張委員慶忠:事實上,針對各行各業,我個人認為如果能通過服貿,這對中小企業是比較有幫助的,像現在服貿因為沒有通過,很多銀行的項目還是一樣照做,所以服貿如果通過的話,中小企業只要符合這些項目,就能在兩岸尋求較為有利的機會,可是現在只有大銀行對大銀行,因此服貿如果沒有過,就該項目兩岸是否就不交流了?但我個人發覺,還是會有交流,反而要靠批准,而批准並非貿易常態。再者,我們看人家韓國簽訂FTA,根據我的觀察,所謂FTA就是服貿加貨貿。
  • 周委員倪安
    不一樣喔!
    張委員慶忠:是一樣的,你去了解看看。今天只要完成服貿、貨貿的簽署,金融業只要符合該項條件,就可以自己選擇申請要不要去,這對雙方的產業及服務業比較會有幫忙,否則的話,一樣要大家的銀行,像是中國銀行才能來,這樣就變成是依據個案批准,所以我覺得針對國家整體經濟貿易,這部分預算經費能否不要刪減那麼多?
    主席:我尊重每位委員,所以我讓大家充分發言,不過張委員慶忠所說的那些動作,可能編列2億給他們,也都不夠宣傳。老實說就是這樣,所以我已經充分尊重大家,讓大家盡情發言,現在我嘗試來做處理……
    張委員慶忠:我再說一句話,就是讓他預算編列得比較多,宣傳比較澈底,我就比較不會被冤枉,這很重要。
    主席:不要緊,社會自有公評。我充分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身為立法院的委員,我認為我們的態度還是要表達清楚,當然我們都呆過行政機關,所以我也了解,行政機關在經費不足的情況下,確實也不好做,所以我剛才建議6,387萬3,000元,減列2,000萬,大家是否能接受?
  • 周委員倪安
    太少了!
  • 吳委員育昇
    太多了!
  • 周委員倪安
    減3,000萬。
    主席:我們要表達我們的立場,同時也要讓他們能做事,況且從原來的2,800萬增加3倍,這太離譜了。
    陳委員其邁:我是勉強接受,看他們……
    段委員宜康:主席提議減列2,000萬的部分,我建議除通案及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外,減列2,000萬,我之所以強調海外的部分,是因為海外有一部分用途不應受到影響,因為通案是另外再去減的,所以減列2,000萬,同時也要請國民黨的同仁大家能互相諒解,當然本席也知道你們有維護陸委會預算的責任,不過之前的預算審查,我們大家也都相當配合,坦白講,這部分我們沒有把它刪減到2,800萬,就我的立場,至少一定要刪,去年編列4,800萬,還要再往下刪,這就是我們的態度,同時我們也接受要讓他們有經費可以做事的原則,因為處長的確很認真,所以我建議「除通案及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經費外,減列2,000萬,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我要拜託各位,這樣我們才有辦法處理。亦即不含通案及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經費,第6目部分刪減2,000萬,這樣比較好處理。
  • 吳委員育昇
    要把它寫清楚。
    主席:好,要寫清楚,這樣可以啦!大家總算獲得共識,第6目就照上述方式處理,亦即「不含通案及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經費外,第6目部分刪減2,000萬」。
    處理第9目,請文教處華處長說明。
    華處長士傑:有關第9目第9-1案,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部分沒有敘明清楚,的確是我們的疏忽,就我們沒有寫清楚的問題,在此致歉。至於預算書方面,往年我們曾經舉辦過,且這部分必須上網公開招標,所以實在不敢有隱瞞的想法。我們發覺兩岸係由官方在寫歷史、寫紀錄,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能由民間參與。這項活動是透過民眾的觀點,以不同的面貌呈現,以往得獎者,包括我們臺灣一般民眾、台生,還有新住民、陸配、陸生都能夠來參加,並且也都有得獎。在兩岸交流過程中,這樣做可以為兩岸關係史建立紀錄,該活動係採公開招標的方式,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 主席
    這是公開招標嗎?並不是段委員早上所講的那件?
    華處長士傑:是公開招標,不是那件。
    主席:這樣的話,第9-1案本席撤案。
  • 華處長士傑
    謝謝。
    主席:繼續處理第9-2案,請說明。
    華處長士傑:有關第9-2案所列01部分,事實上在執行兩岸文教交流政策時,我們有時需要作諮商。例如,我們必須知道兩岸新聞交流這部分,目前發生什麼問題?我們將邀請臺灣的記者朋友進行座談。另外,當我們想要知道大陸在推動他們新聞的長處時,我們也會找大陸在台的駐點記者前來座談。今年我們主委還前往北京與我們的台生座談,以往我們也常常跟在台的陸生進行座談,所以我們才知道兩岸青年交流政策部分該如何擬定。
  • 主席
    第9-3案。
    華處長士傑:有關9-3案這部分,事實上是因為兩岸文教交流團體座談會中,與會當中有很多人提及他們對政策、法規部分並不是很清楚,上次我們編列兩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文教活動參考手冊說明是在民國95年,所以我們想今年能否編列一些經費把這部分印下來,以便供這些團體參考。
    主席:好,第9-4案。
    華處長士傑:第9-4案是關於民間非營利組織團體辦理活動,這部分是我們現在兩岸交流一個很大的強項,也是我們台灣公民社會與大陸公民社會的銜接,我們台灣公民社會有很多優點。以往我們補助相當多的團體,雖然今年因為受到凍結的影響,但我們也補助了幾個重點團體,包括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臺灣社區重建協會、周大觀基金會、中華組織發展協會,還有台灣福利協會,過往還有伊甸基金會、台灣女性協會,我們的目的是希望能讓兩岸之間的公民社會議題交流,使NGO的型態越加多元,以發揮我們對大陸社會轉型的影響力,這部分還請委員支持。
  • 主席
    第9-5案。
    華處長士傑:後面第9-5案、第9-6案、第9-7案、第9-8案、第9-9案都是針對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項下提議刪減經費二千二百多萬,在此綜合一併跟各位委員報告。該筆經費有很大一部分是補助漢聲、央廣,以及補助海外民運人士──中國之聲對大陸廣播有九百多萬,將近1,000萬,因為我們的短波、中波,是現在大陸比較難去管控的,我們也了解到網路這部分的重要,所以我們也請漢聲、央廣,除了原有的中波、短波之外,他們也開始試行開放網路,讓大陸民眾聽廣播,這部分也越來越有成效,這部分占最大部分,對象是針對大陸地區人民。
    第二部分是我們希望能夠邀請大陸媒體朋友來作專題採訪,像今天就有針對兒童福利及有機農業方面的採訪,而大陸媒體朋友在採訪後回到大陸,也會在相關的新聞媒體上揭露出來。第三是邀請大陸傳播院校的研究生及大學生等大眾傳播生來臺灣進行媒體課程與媒體觀摩,這是我們從2006年就開始做的。我們瞭解當前的新媒體非常發達,所以編列了兩岸媒體發展論壇經費。至於兩岸新聞報導獎,迄今已舉辦過十八屆,該獎已經與卓越新聞獎及吳舜文新聞獎並駕齊驅,因此請委員多予支持,謝謝。
  • 主席
    請問各位對第9目有無異議?
  • 段委員宜康
    新聞獎不要再辦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是一個已經辦了十八年的新聞獎,如果就這樣停掉……
    或許我們可以思考怎麼樣改進,早上委員提到公民記者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我的重點在於政府不應該舉辦這類的獎項!任何一個政府單位都不應該設置獎項來獎勵新聞報導!這是過去新聞局的作法,過去的思維。我講過,過去是一手拿棒子,一手拿胡蘿蔔,給獎就是胡蘿蔔。請問現在需要給獎,各媒體才會重視兩岸新聞嗎?我想不至於。至於媒體,也不會因為給獎而特別重視兩岸新聞。對媒體來說,最重要的是市場而不是獎項,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市面上有類似的獎項,陸委會停辦倒也不是不行,不過這是一個辦了十八年的獎,而市面上並沒有類似的獎項……
    段委員宜康:為什麼一定要有類似的獎項?有最佳環保、勞工、婦女、社會福利等獎項,但我認為不是每一種新聞報導都必須有獎項。
    王主任委員郁琦:是,但該獎已經舉辦了十八年,仍有其傳統在。對新聞從業人士來說……
    段委員宜康:不要講十八年,重點在於到底該不該存在?這是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或者本質上就不該存在的!假設今天是一個民間團體自行籌備了一個新聞獎,那是他家的事,而政府為何需要設置這樣一個獎項?我看不出任何存在的必要,甚至根本就不應該這樣做。
    華處長士傑:十八年前之所以設置這個獎項,是因為考慮到兩岸的新聞交流大部分處於不平衡狀態,而我們是屬於一個比較進步的、開放的、民主的社會,但大陸不是!為了衡平兩岸的新聞報導,我們希望讓該獎項繼續存在……
    段委員宜康:這我就聽不懂了。處長的意思是說,我們這邊新聞自由,他們那邊新聞不自由,所以設置這個獎項是要讓他們的不自由可以變得自由點,促進中國新聞自由?或者因為這個獎,所以他們的報導會影響到大陸閱聽大眾?你把邏輯講清楚點。
    華處長士傑:兩岸新聞是跨兩岸的,有大陸新聞,也有臺灣新聞,就跨越這部分來說,對臺灣所報導的,我們希望能讓所有新聞團體知道,政府仍關心兩岸新聞交流的失衡現象,也設置了這樣一個獎項,這是我們的辦理初衷。
  • 段委員宜康
    我還是聽不懂!你到底在講什麼?
    陳委員其邁:主委,不要辦了!
    段委員宜康:主委,你聽得懂處長在講什麼嗎?我聽不懂。
    王主任委員郁琦:如果由能臺灣來增進兩岸新聞報導,這類的資訊一旦多了,或許可以喚起大家的注意,如此一來,大陸的民眾與媒體從業人員也會進而關注。
    段委員宜康:但我們這邊很多媒體在中國是看不到的,對不對?他們是看不到的!我們根本不知道到底中國有多少人知道這樣一個獎項的存在,其實連臺灣都不一定有人知道。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有個提議。我可以理解委員的概念,如果我在學校當教授,我可以理解委員的理論基礎。但這是一個已經辦了十八年的獎項,如果今天突然停辦,會有問題的!我提議今年先讓我們辦,同時也讓我們檢討存廢,聽聽新聞界人士或其他社會人士的說法……
    段委員宜康:今年辦,明年辦,等到後年就換人執政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可以到時候再做決定啊!
  • 吳委員育昇
    就算換人執政也可以做評估啊!
    段委員宜康:那我們就通過明年是最後一屆的決議,這樣我就可以接受。
    吳委員育昇:這涉及到行政部門推動的政策與看法,說實話,我們應該予以尊重,除非這是違法辦理,而且違反國家政策又浪費公帑,但我不認為該獎項違反了上述指標。現在只是大家看法不同,所以理當互相尊重,而我也尊重段委員的講法。在兩岸交流過程中,有人選擇以新聞來切入,這對台灣民主價值彰顯與自由、媒體報導是有幫助的。至於是否影響大陸?可能有,但不多,至少不會有負面影響。我認為立法機關不宜直接要求不要辦了,要尊重人家。以前我坐在這裡時,主委是民進黨的,大家一樣在討論這些東西。我們很少說不可以做,畢竟兩岸關係很特殊,而他們今天選擇以新聞來切入,如果他們選的是選美,或者是好玩的競技比賽,那或許我們還可以K他們,不過他們選的是新聞。眾所皆知,在報導大陸新聞這方面,中國時報、聯合報已經做出口碑,也培養出一些不錯的記者,如果有注意的話就會知道他們有得獎。我認為可以討論是否轉型,交給民間辦理,但不宜說現在就不可以辦。未來如果真是蔡英文執政,我也不會這樣要求,我不會說不能辦。
    段委員宜康:這與誰執政無關,我就是認為不可以辦!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瞭解委員的理由,也理解委員如此主張的基礎,只是要我現在承諾不辦了,實在是一件很為難的事。我可以做的是,如果讓我們繼續辦,那我們會評估其效益與存廢,若真沒必要繼續辦的話,那麼編列2016年預算時就不編了,也就是先讓我們做內部評估。
  • 段委員宜康
    這問題去年就講過了。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見和觀點與大家比較不同。新聞自由是一種社會共識,所以黨政軍不該干涉新聞自由。至於新聞所表達與兩岸關係有關的任何意見,黨政軍都不該介入,尤其不該讓政府的手伸到新聞報導中,遑論篩選有利的、好的,任何標準政府都不該介入。其次,政府如果以金錢來介入,如篩選後有獎金之類的,那麼就道德正當性而言,這就是以賄賂來鼓勵兩岸新聞從業人員從事政府部門所要的政策目標。我認為用獎金或抽獎活動來鼓勵,形同賄賂,就道德正當性而言是站不住腳的!在尊重新聞自由的前提下,這個獎項不該由政府部門主辦,假如要辦,陸委會應該找企業界,例如尹衍樑或其他人或媒體、記協,錢由民間經費來支出,這樣合理,因為新聞自由畢竟不等同剛才吳委員育昇所講的選美或其他活動,這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基於新聞自由的理由,我覺得這個獎項不應該要辦,不管任何人執政都應該捍衛新聞自由。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也理解陳委員的講法,我也沒有反對您的講法,我只是覺得這個獎項已經舉辦了18年,就讓我們續辦一屆,這一屆先續辦,但是我同時會去做個評估,看看有沒有可能委託民間辦理,或者是由中立團體……
  • 段委員宜康
    本來已經委託民間辦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現在是我們的業務費,所以基本上是我們辦的,他們只是我們的助手,我不知道未來有沒有可能用委辦的方式,我們就完全尊重、放手給人家去做。
  • 陳委員其邁
    重點是錢是政府出啊!
  • 王主任委員郁琦
    像金馬獎難道文化部沒有出錢嗎?
  • 陳委員其邁
    我說的是新聞自由……
    王主任委員郁琦:電影也一樣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我的意思是兩位委員所說的意思我都懂,但是這一屆先讓我們繼續辦,我們會去評估,如果真的覺得這樣做不妥,下個年度我們就不再編列,我們行政部門自己都這樣覺得,但如果我們……
    陳委員其邁:你也贊同我們二個講的有道理,但你又要評估……
    王主任委員郁琦:沒有,那是我理解……
    吳委員育昇:他理解,他的思維跟我比較接近,我是說我尊重你們,但是我認為還是可以辦,大不了以後就慢慢轉到民間去辦,但是你叫他們馬上不能辦,這有點……
  • 陳委員其邁
    今天就請主委做個決定。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希望能夠讓我們先續辦這一屆,然後我與同仁討論未來要如何因應現在臺灣社會的變化,是不是能夠用別的方式減少那一方面顧慮,如果真的想不出好的方式,我也會考慮下個年度預算就不編列了,但如果我們找到方式,好不好?
    陳委員其邁:我沒有被你說服,我覺得你會被我說服,所以這筆預算凍結,等你評估完,我們再解凍,這樣折衷嘛!我也沒刪你的預算,也合理啊!
    吳委員育昇:王主委的意思是明年這一屆還是繼續辦,但是未來要不要舉辦,他們會去評估……
  • 陳委員其邁
    我這樣說不合理嗎?
  • 吳委員育昇
    我覺得他講得比較合理……
  • 陳委員其邁
    手段上我這樣處理……
    吳委員育昇:他講得比較合理,他接受你們的看法,但是他認為他還是要辦一屆,然後去評估未來要不要辦,你現在是叫他馬上不辦……
    陳委員其邁:我凍結預算,等他去評估啊!
    吳委員育昇:他的答案很清楚,他的意思是明年還是要辦,他們還是想辦,所以你凍結預算沒有意義,因為他想辦啊!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郁琦:有時候是彼此理解對方的立場,但是不見得能夠同意,縱使我再評估過,委員要認同也不是那麼容易,但是至少我會往委員的方向去思考,看能不能儘量減少這方面的問題。
    陳委員其邁:所以我提折衷方案,我們本來要刪這筆預算,現在尊重你,等你們去評估,評估完再來向委員會報告,如果你也覺得應該停辦,我們就繼續凍結,如果……
    王主任委員郁琦:能不能用書面報告?因為我剛才承諾的我們還是會去做,我還是會要求同仁去處理。
    陳委員其邁:我很尊重你,我這樣也不過分吧!我這樣有過分嗎?
    吳委員育昇:憑良心說,我是很中性的在看這個問題,主委政策的指標是想要繼續辦,他想續辦一次後,未來再檢討要不要繼續舉辦,他的心情是這樣,我們要尊重他,當然也要尊重二位的意見,所以我才很中性的講,要去評估以後是不是轉由民間舉辦,至於這一次的預算,他想要繼續舉辦,我的解讀很清楚,所以凍結預算沒什麼意義。我們現在是當下在討論這個事情,要討論出個道理,這個道理就是我認為要尊重王主委,尊重他們難能可貴,這十幾年來歷經藍、綠的主委都有舉辦這個活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能說今天喊出不准辦就不讓他們續辦,這樣有點太超過了。
  • 陳委員其邁
    我尊重新聞自由!
    吳委員育昇:這是二個不相干的事情,你不能說舉辦這個東西就代表手就伸進哪裡。
    鄭委員天財:召委要處理,召委要仲裁啦!
    段委員宜康:我們並沒有這樣說,陸委會文教處也一再保證他們沒有干預銘傳的評審,我也願意相信,但重點在於即使你們完全尊重評審機制、即使評審非常公正、即使評審出來的作品都是非常好的作品、大家都沒有爭議,即使是這樣,政府都不應該舉辦。所以我說這不是舉辦這個獎項的效果問題,而是政府機關本來就不應該舉辦這個獎項,尤其我提過,如果新聞的重要工作任務是監督政府,這樣不是很荒謬嗎?被監督的人舉辦個獎項來肯定監督者,這立場要怎麼講?媒體來接受你們這個獎項也很荒謬,這次是副主委去頒獎,記者站在台上向副主委領獎,這不是笑話嗎?這不是絕大的諷刺嗎?我的前提很簡單,即使陸委會沒有企圖干預,實際上也沒有干預,評審都很公正,社會也沒有任何爭議,作品都是最好的作品,即使是這樣都不應該啊!這還有什麼好講呢?你們如果覺得舉辦這個獎項很重要,就想辦法去爭取,就像陳委員所說的,找民間去辦啊!
    主席:王主委,所有委員都充分表達意見了,我剛才也詢問過處長,這個獎項前後所花的錢大概也不多,你們就從今年開始試行交由民間去辦,你們不要辦,陳委員與段委員的意思就只是這樣,這筆預算才300萬,你出面喊一聲人家就會捐個300萬來舉辦了,這樣從新聞自由的角度來說也比較合理。
    陳委員其邁:主委有魄力一點,今天就決定下來。
    主席:我現在沒有叫你們不要舉辦,而是呼籲民間來舉辦。
  • 王主任委員郁琦
    給我一年的時間。
    陳委員其邁:以你的影響力,300萬不是問題啦!
    主席:不然這個問題只是一年拖過一年而已,今年舉辦後,明年審預算又要再來討論這個問題。因為你們通常都是在11月舉辦這個活動,所以你們大概是下半年開始籌備,這個部分王主委直接說委託民間舉辦就解決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不然回到段委員之前建議的做個決議,明年是最後一次舉辦,給我們一點緩衝時間來看看後續要怎麼規劃,這樣好不好?也就是明年是陸委會主辦的最後一次,未來如果能找到其他方式來延續,是民間來延續或什麼的……
  • 陳委員其邁
    就不編預算了?
    王主任委員郁琦:對,就這樣,這是最後一次。
  • 段委員宜康
    公務預算不得編列。
  • 王主任委員郁琦
    我會遵守。
    主席:報告委員會,第9-8案就提到「相關獎項應回歸到民間創辦之新聞獎,不再由政府辦理」如果你們認為文字有疑義還可以再修正,原則上就以第9-8案為基礎,請大家看一下,等一下再來處理。
    第9目只有這個部分嗎?
  • 鄭委員天財
    對。
  • 主席
    其他不刪減也不凍結?好。
    有關第9-8案,文字修改後就改列為主決議,而第9目就不處理。
    我向各位報告,我們還有主決議和通案的部分還沒有處理,今天是冬至,大家要回家吃湯圓了,如果再繼續處理主決議,今天的會議大概到9點以後了,是不是今天就到此休息,禮拜三再討論,可不可以?
  • 吳委員育昇
    可以啦!
    主席:通案和主決議還沒有處理,第1目至第9目都處理完了,第9目就按照主決議處理。
    今天的會議到此告一段落,禮拜三繼續審查陸委會和海基會的預算,現在休息,謝謝大家。
    休息(20時10分)
User Info
段宜康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