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4年1月5日(星期一)9時7分至12時11分 @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5日(星期一)9時7分至12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蘇委員震清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23分至12時7分
    103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時6分至11時1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廖國棟 葉津鈴 黃昭順 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陳怡潔 黃偉哲 王惠美 楊瓊瓔 李慶華 張嘉郡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江啟臣 吳秉叡 廖正井 李昆澤 賴振昌 羅淑蕾 陳歐珀 周倪安 顏寬恒 李桐豪 陳碧涵 邱文彥 王進士 蘇清泉 蔡錦隆 蕭美琴 林德福 楊麗環 呂學樟 江惠貞 王廷升 羅明才 簡東明 高金素梅 劉櫂豪 翁重鈞 吳育仁 林滄敏 鄭汝芬 鄭天財 蔣乃辛 邱志偉 孔文吉 吳育昇 費鴻泰 呂玉玲 徐欣瑩 陳亭妃 潘維剛
    委員列席40人
    主 席:蘇召集委員震清(12月29日)
    楊召集委員瓊瓔(12月31日)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103年12月29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農業作業基金(含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含農業發展基金、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漁業發展基金、漁產平準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農村再生基金)。(處理)
  • 決議

    壹、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作業基金(含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含農業發展基金、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 通過決議2項

    1.近年來阿里山森林鐵路財務缺口日漸擴大,102年度短絀金額為1億3,015萬2,000元,103年度及104年度預估短絀金額將擴大至2億3,172萬5,000元及3億2,568萬5,000元,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說明104年度短絀增加乃因更新鐵路枕木及鋼軌所致,惟阿里山森林鐵路擁有最繁複的多元性,集森林鐵道、登山鐵道、與高山鐵路於一身,為我國珍貴文化資產,亦是各國觀光客來台必遊景點之一,為期阿里山森林鐵路之永續經營,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共同研商改善營運虧損問題。
  • 提案人
    王惠美  黃昭順  黃偉哲  丁守中  陳明文
  • 連署人
    李慶華
    2.阿里山森林鐵路為我國珍貴文化資產,更是世界少有之窄軌森林鐵道,其之字復往路線更是台灣唯一,而沿途清幽景致亦是各國觀光客來台必遊景點之一。惟查該線鐵路10年來發生數次翻車及車廂出軌事故,每次重大傷亡均重創旅客信心並影響營運。故觀之其每年度載運旅客收入僅約6,000萬元,反觀用人費用及相關設施、設備更新經費卻逐年擴增,每年度支出金額高達2至4億餘元,人潮卻未因此而增加,且歷次事故發生主因皆為設備系統偵測或人員疏失肇致,顯示相關建置設施未發揮其應有效能。阿里山森林鐵路為我國唯一高山林業鐵路,兼具運輸、觀光及保育等多重功能及外部效益。為期永續經營及保存台灣珍貴林業文化資產,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3個月內研商改善鐵道營運量能提升計畫,並與地方政府及在地原住民共同合作,發展優質並具備地方多元民族旅遊事業,帶動觀光產業發展。
  • 提案人
    廖國棟  王惠美  張嘉郡  丁守中  李慶華
    甲、農業委員會主管
  • 通過決議1項

    1.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特種基金: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為特種基金,其種類如左:……(五)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以各分基金觀之,包括農業發展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等分基金幾乎無特定財源,主要仰賴國庫編列預算補助,與預算法所定特別收入基金應具備特定收入來源等規定未符,再者,漁產平準基金、漁業發展基金之設置雖有其時代背景,惟漁產平準基金96年以後即未曾啟動平準機制,且在自由經濟市場下,啟動平準基金將不利國際貿易與對外談判;另漁業發展基金於漁業用油補貼計畫還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後,基金業務大幅萎縮,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檢討轄下基金是否須整併或裁撤,並提出書面報告,以符法制。
  • 提案人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葉津鈴
  • 作業基金─農業作業基金

  • 一、作業基金─農業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原列2億4,278萬5,000元,增列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4,378萬5,000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2億1,773萬8,000元,減列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1,673萬8,000元。
    3.本期賸餘:原列2,504萬7,000元,增列200萬元,改列為2,704萬7,000元。
  • (三)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813萬5,000元,照列。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 (七)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 (八)通過決議12項

    1.農業作業基金104年度預算編列本期賸餘2,504萬7,000元,連同前期未分配賸餘1億3,751萬元,合計賸餘為1億6,255萬7,000元,惟該基金於104年度未編列賸餘繳庫數,鑑於目前政府財政情況日趨困窘,債務約5.2兆元,國家負債比為38.6%,距離債限40.6%僅剩2%空間,為俾利國家整體財政資源規劃運用,要求農業作業基金應依預算法之規定將部分賸餘解繳國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人
    王惠美  黃昭順  黃偉哲
    2.農業作業基金之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本期賸餘2,504萬7,000元,連同前期未分配賸餘1億3,751萬元,合計可分配賸餘為1億6,255萬7,000元;又鑑於農業作業基金營運情況穩定,且現有賸餘資金已足敷支應購建固定資產等營運支出所需,特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將尚無具體運用規劃之閒置資金,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將部分賸餘解繳國庫,並於3個月內就105至107年度之閒置基金運用規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專案報告,俾利國家整體財政資源管理運用。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黃昭順
    3.黃豆、小麥及玉米等農產品大量進口,造成國內農產品貿易逆差擴大,從91年度39.56億美元,擴大至102年度97.05億美元,為籌提轉作進口替代作物之農民所需黃豆、小麥及玉米等種子苗,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因應計畫,以縮減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並提高農業作業基金之業務收入。
  • 提案人
    黃偉哲  黃昭順
  • 連署人
    蘇震清  葉津鈴
    4.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主要業務係配合政府政策需要,籌供農民所需之優良雜糧、綠肥、蔬果、花卉等種子、種苗及推展試驗改良作業;惟查黃豆、小麥及玉米等農產品大量進口,造成「黃小玉」農產品貿易逆差擴大,且近年來業務收入達成情形欠佳,預算數遠高於決算數,究其原因主要係因營運項目成效欠佳,亟待調整因應;爰此,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鑑於前揭情事,應積極配合政府政策,籌提轉作進口替代作物之農民所需黃豆、小麥及玉米(黃小玉)等種子苗,以縮減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並藉此提高基金業務收入,且主管單位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改善專案報告。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5.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為配合政府繁殖雜糧、綠肥、蔬菜、果樹、花卉等優良種子、種苗及推展改良試驗成果而設置,然近年種子銷貨收入逐年遞減,100年度起至103年度分別為8,284萬元、7,452萬元、6,573萬5,000元及5,955萬元,顯見實際銷售衰退情形嚴重,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雖非以營利為目的,仍應本自給自足原則,方得以永續協助農民,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穩定該基金收入。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葉津鈴
    6.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閒置資金約2億1,100萬元,全數以定期存款或活期存款方式存放銀行,資金管理過於消極保守,財務管理有欠妥適,主管單位允應積極檢討妥善規劃,將整體資金作最有效之運用,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財務管理報告,以研擬增裕收入。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7.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4年度銷貨毛利1,740萬2,000元,較103年度1,851萬6,000元,減少111萬4,000元,減幅6.02%,104年度銷貨毛利率為27.52%,較103年度31.09%低,亦較101年度及102年度決算數29.09%及28.23%為低,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近年銷貨毛利率呈現下滑趨勢,主管單位允宜檢討銷貨成本擴增原因,以提高銷貨毛利率,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檢討報告。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8.有鑑於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近三年來,業務收入預算之執行情形欠佳,101年度業務收入預算數7,672萬1,000元,決算數5,709萬7,000元,達成率74.72%;102年度業務收入預算數6,787萬3,000元,決算數5,462萬元,達成率80.47%;103年度截至8月底止,業務收入全年度預算數為6,185萬4,000元,實收數2,713萬6,000元,達成率僅43.87%;且查我國以價格為權數之糧食自給率,自2000年的79.7%,下降為2013年68.1%,等於13年間降低11.6%,整體農產貿易逆差更是惡化至97.1億美元,擴大1.25倍,顯見該分基金營運計畫與產銷目標亟待檢討修正,應依據台灣區域特性與農業條件,加強研發轉作進口替代作物、省水作物等優質品種之種苗繁殖供應,俾利提高種子培育成效與銷售收入,以提升我國糧食自給率、縮減農產貿易逆差,強化分基金營運能力。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 連署人
    陳明文
    9.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係政府為繁殖雜糧、綠肥、蔬菜、果樹、花卉等優良種子、種苗,供應農業政策所需及推展改良試驗作業成果而設置,其屬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之作業基金,惟查其兩年營運情形,賸餘決算數皆低於預期目標且呈衰退,營運績效亟待改善提升,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研議開源節流方式,藉以增加該基金賸餘款,使營運成果能確實達到預期目標。
  • 提案人
    張嘉郡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黃昭順
    10.經查畜產改良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所執行原擬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辦理卻未獲同意,後改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自行辦理之飼料廠興建工程尚未完成驗收作業,刻正辦理試車、試營運階段;爰此,為促進正式營運後資源之有效利用及規劃,特要求主管單位於2個月內就該飼料廠業務,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營運計畫專案報告。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11.鑑於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2年度畜禽非常死亡損失金額較以往年度增加近五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除檢討加強相關防疫措施以有效控制疫情外,亦應針對畜禽飼養管理技術與週邊設施升級輔導提出相關規劃,以確實強化我國畜禽養殖環境,並研發相關環保技術,如強化研發乾式豬廁所、太陽能畜禽舍、自動化省水設施及活用畜產廢棄物轉化能源等,不僅可藉此提升生產技術、控制生產成本,並可因應氣候變遷及能源枯竭等問題,兼顧產業發展需求與環境保護要求。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 連署人
    陳明文  黃昭順
    12.查畜禽非常死亡金額,101年度雖較100年度減少,但至102年度時,畜禽非常死亡金額為52萬2,364元,不僅較100、101年度為多,較101年度更增加近五成金額,顯見畜產改良作業基金就相關防疫措施仍有加強空間,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就各年氣候變化、畜禽病毒等環境因素確實監控,並逐年檢討防疫措施之完善程度,以期降低畜禽非常死亡發生機率,並減少因其所損失之金額。
  • 提案人
    張嘉郡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 特別收入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 二、特別收入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原列499億3,578萬6,000元,增列農業發展基金「農政收入」項下「糧政業務─糧食銷售」之主產品收入3億元、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其他收入─雜項收入」5,000萬元,共計增列3億5,000萬元,其餘均暫照列,暫改列為502億8,578萬6,000元。
    2.基金用途:原列389億0,726萬3,000元,暫照列。
    本項尚有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4年度基金用途「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共計編列10億9,324萬7,000元,101年3月20日行政院核定自102年5月1日起至104年底止,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該線鐵路,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後,阿里山森林鐵路之財務缺口更加擴大,顯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能發揮其專業,落實管理,爰提案刪減9,324萬7,000元。
  • 提案人
    黃偉哲  陳明文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葉津鈴
    3.本期賸餘:原列110億2,852萬3,000元,增列3億5,000萬元,暫改列為113億7,852萬3,000元。
  • (三)解繳國庫
    無列數。
  • (四)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 (五)通過決議17項

    1.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公布農業金融機構財務資訊,截至103年8月底,國內302家農、漁會信用部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比率8%之農漁會信用部計有15家,逾期放款比率超逾法定比率15%者計2家,亟待提升風險承擔能力,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部分農、漁會信用部資本適足率及逾期放款比率不符法定比率者,除列管追蹤其財務與業務狀況外,應積極督促其確實改善金融體質,以增加淨值及風險承擔能力。
  • 提案人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葉津鈴
    2.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已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並研擬有效公糧去化政策,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提出強化公糧存量管理及活化公糧運用措施,惟存放倉庫達2年以上之稻穀數量仍高達10萬公噸(占總庫存量一成以上),公糧品質堪虞。又104年度預計收購25萬3,000公噸稻穀,銷售41萬4,200公噸糧食,銷售量僅較103年度增加4萬3,600公噸,造成公糧去化速度及數量遠不如公糧收購增加數量,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並研訂有效去化措施,避免公糧儲存倉庫過久而轉作飼料米或鼠餌使用,造成資源低度或無效率之運用。
  • 提案人
    王惠美  黃昭順  黃偉哲  丁守中
    3.為保障農民收益,政府自63年起即設置糧食平準基金辦理公糧收購業務。近年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收購經費並逐年增加,然公糧去化速度卻過於緩慢,致公糧存量已遠超過法定安全存糧;其中存放倉庫達2年以上之稻穀數量更高達10萬公噸(占總庫存量一成以上),公糧品質堪虞。爰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存量管理措施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4.為保障農民收益,政府自63年起即設置糧食平準基金辦理公糧收購業務。然近年因公糧去化速度過於緩慢,致使公糧存量已遠超過法定安全存糧;其中存放倉庫達2年以上之稻穀數量更高達10萬公噸(占總庫存量一成以上),反讓公糧品質因此受到影響。為避免公糧品質因去化速度緩慢造成公糧品質劣化愈趨嚴重,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議有效之存量管理措施,加強公糧使用率,避免公糧低度或無效率之運用情事持續惡化。
  • 提案人
    廖國棟  王惠美  張嘉郡  丁守中
    5.台灣糧食自給率低主因國內大豆、玉米及小麥產量少,尤其是小麥幾乎全仰賴進口。政府目前雖已將硬質玉米、大豆及小麥列入獎勵作物,其中硬質玉米更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廣契作之重點作物,每公頃契作補助金4萬5,000元;惟玉米自給率不增反減,截至101年底僅有1.5%,每年進口數量仍舊居高不下,占穀類進口量五成以上,實有檢討之必要性,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現行之政策提出檢討及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俾有效提升國內小麥、玉米及大豆之自給率。
  • 提案人
    王惠美  黃昭順  黃偉哲  丁守中
    6.肥料含有重金屬或砷、鎘等有害物質,將不斷污染農田土壤及農作物,進而危及人民健康及生命安全。惟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提供之稽查資料,101年度及102年度查獲肥料標示或成分違規之件數分別達106件及141件,罰鍰金額為546萬元及742萬元,不減反增,實應立即檢討並改善。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加強教育農民正確施肥觀念,以維農田地力;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目前逐年增加之化肥違規案件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 提案人
    王惠美  黃昭順  黃偉哲  丁守中
    7.農業發展基金每年度支出20至40億元之肥料價差補貼經費,以減輕農民使用肥料成本。惟為免補貼政策長期干預市場機制,致肥料價格低廉而過度使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應加強教育農民正確施肥觀念,適地及適量用肥,以維農田地力。針對目前每年度均查獲肥料違規達百件以上,宜檢討法令及管理,俾免含有重金屬之肥料持續污染農地及農作物。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蘇震清  丁守中
    8.農業發展條例迄今超過50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目前卻僅有實施個別家畜保險(豬隻及乳牛)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農業保險制度;致每年因天災所造成農林漁牧業災損金額均高達數百億元,對於農業發展及農民生計均造成極大衝擊,凸顯現行農業救助體系之不足。反觀與我國農業條件最類似之日本,早於1929年即開辦牲畜保險;繼之在1937年又實施全國森林保險;1947年再將牲畜與作物保險整合為農業災害補償法,以具體保障及維護農業之穩健發展。中國大陸亦於2012年頒布農業保險條例,以農民財產、人身等為標的,承保範圍涵括自然及市場風險。我國由於地理位置及地形因素,幾乎每年均發生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96年度至102年度這7年來農業災害估計損失金額達846億餘元,平均每年農損金額超過百億元,並以農作物損失占八成居冠,又災害救助因有其限制條件,平均每年農業災損金額約120億元,政府核定救助金額僅約30億元,占災損金額25%;換言之,農民須自行承擔經濟損失高達七成以上,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儘速推動農業保險制度,以建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9.為加強對登山山友友善服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對業管之登山步道設施,避難山屋,路標指示之設備應加強建設及管理,以維護山友權益。
  • 提案人
    丁守中  廖國棟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蘇清泉
    10.政府為抑制山坡地過度開發利用及充實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財源,明定開發山坡地者應繳納一定規費。惟政府收取山坡地回饋金後,民眾反認為山坡地開發係合法的,各縣市政府陸續公告及民眾申請開發山坡地範圍與項目不斷擴大,雖回饋金收入增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亦將山坡地回饋金用於造林相關工作,然因近年來極端氣候現象加遽,各地豪雨風災及土石流災情逐年慘重,政府從事山坡地養護、保育及水土維護等防減災工作遠跟不上山坡地開發之速度,爰建請主管機關除加強防災策略外,應澈底檢討山坡地開發政策,避免山坡地持續遭過度開發利用,威脅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 提案人
    王惠美  黃昭順  黃偉哲  丁守中
    11.阿里山森林鐵路為我國唯一高山林業鐵路,兼具運輸、觀光及保育等多重功能及外部效益。該線鐵路10年來發生數次翻車及車廂出軌事故,每次重大傷亡均重創旅客信心並影響營運。支出金額逐年擴增的用人費用及相關設施、設備,竟是歷次事故發生主因,相關支出顯未發揮其應有效能。爰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12.98年8月6日莫拉克颱風重創阿里山森林鐵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計畫期程98年度至101年度)編列17件森林鐵路復建工程經費總計10億元,並採取3階段復建、復駛。但目前奮起湖至阿里山路段之鐵路仍停駛。爰要求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應加強辦理,以如期達成104年6月份全線通車目標,增加旅客人次及收益。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丁守中  李慶華
  • 連署人
    蘇震清
    13.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4年底餘額預估雖尚有39億9,917萬1,000元,惟近年度其收支賸餘呈現逐年遞減趨勢;再者,根據預算書說明,未來可能須支付之保證金額及2項或有負債合計高達46億7,179萬元,遠超過104年底基金餘額。該基金應未雨綢繆,儘早作好財務規劃,以確保永續營運。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財務規劃書面說明,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蘇震清  丁守中
    14.為推行全民造林政策,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度均發放數億元之造林獎勵金。然部分造林人放棄造林或造林面積不足及存活率未達標準等因素,導致累積數千萬元之造林獎勵金尚待追繳收回。爰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造林獎勵金之發放,於1個月內提出用途追蹤措施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15.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項下之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收入,連年大幅度超收情況,得知國內山坡地過度開發情形嚴重,致國內連年發生多起山坡地災害,顯見其收費標準不足以抑制山坡地開發速度,為此,要求主管機關加強規劃防災策略,長期澈底檢討山坡地開發政策,以維護人民財產及生命。
  • 提案人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葉津鈴
    16.為抑制山坡地過度開發利用及充實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財源,104年度該基金於「其他收入─雜項收入」項下編列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收入3億5,000萬元。然過去數年間我國發生多起大規模山坡地災害,政府雖明定開發山坡地者應繳納一定規費,期能抑止山坡地開發速度。惟以回饋金收入年年大幅超收情形觀之,顯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支付費標準實已不足抑止山坡地過度開發現況,反而促使更多人付費去開發山坡地,破壞水土保持。為避免我國山坡地持續遭受破壞,並有效抑制山坡地開發情況及增加禁伐補償費用,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擬提高收費標準,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
  • 提案人
    廖國棟  王惠美  張嘉郡  丁守中
    17.我國原住民保留地計有26萬餘公頃,其中林業用地約有17萬公頃,占所有原住民保留地的六成以上,且多位處山坡地保育區、水資源保護區或者國有保安林,使得原住民族雖擁有土地卻礙於法令而無法使用,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迄今仍未給予原住民合理之禁伐補償金,擬具的「具公益效能之森林限制採伐補償計畫」僅同意每年補助一公頃兩萬元的補償金,就要原住民族維護台灣林相完整,比例上明顯不符正義,致使當地原住民族人為維持生計而離開原居地,除讓原住民部落文化崩解外,更產生原住民族於都會區就業及居住的問題。為落實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族保障之權益,並維護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研擬相關措施提高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禁伐補償金。
  • 提案人
    廖國棟  王惠美  張嘉郡  丁守中  簡東明
    尚有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4年度「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編列10億9,324萬7,000元,較103年度預算增加1億0,464萬7,000元,增幅10.58%,更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6億2,026萬7,000元,大幅成長1.31倍;惟查本計畫中計編列4億2,137萬4,000元作為阿里山森林鐵路支出,占計畫預算比重38.54%,然該線鐵路103年度營運仍預估短絀3億2,568萬5,000元,不僅財務缺口日益擴大,部分鐵路復建工程亦迄未完工,嚴重影響全線通車期程,爰提案酌予凍結本計畫相關預算1億元,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就阿里山森林鐵路行車安全強化、復建工程控管與財務改善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
  • 連署人
    陳明文
    貳、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含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漁業發展基金、漁產平準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委員提案部分,均保留,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為因應極端氣候引發之旱災、寒害等對農業造成衝擊,爰要求: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對氣候變遷對我國農業之影響進行評估分析,及研擬短、中、長期因應對策,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2.針對104年第1期稻作之停灌休耕,對於調用農業用水之數量,調用後之用途及其比例,與調用者是否合理分擔補償等經費,經費之運用及是否專款專用,對於實際耕作者之補償措施與補償金之計算,及停灌休耕期間對受影響農民之輔導、農業人力資源之調整等資料,應於104年1月5日前提供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委員。
  • 提案人
    陳明文  葉津鈴  丁守中  蘇震清  黃偉哲  廖國棟
    二、目前因各地區水庫蓄水不足,經濟部水利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在為維持穩定供應各項用水及避免水情吃緊導致農民在稻作上造成二度損失下,決定石門水庫、頭前溪及鳳山溪、明德水庫、大安溪、嘉義及白河水庫灌區進行停灌,並對農民提供補償措施,確保農民權益,為落實政策執行,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對「小地主大佃農耕作對象」切實補助耕作農民,並執行「農貸寬限措施」,安定農民生活。經濟部應積極進行節水措施,請全民配合度過缺水難關。
  • 提案人
    廖國棟  葉津鈴  黃昭順  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
    103年12月31日(星期三)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請查照乙案。(處理)
    決議: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請查照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 楊召集委員瓊瓔宣告:103年12月18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本案時通過之5項決議,第1、2項屬於程序問題,業已召開公聽會,故不予列入審查報告;第3項改為附帶決議,列入審查報告;第4、5項與今日之相關提案一併處理。

  • 一、楊召集委員瓊瓔宣告
    103年12月18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本案時通過之5項決議,第1、2項屬於程序問題,業已召開公聽會,故不予列入審查報告;第3項改為附帶決議,列入審查報告;第4、5項與今日之相關提案一併處理。
  • 通過決議10項:

  • 二、通過決議10項

    1.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於未釐清虧損原因與責任歸屬,並精算回收時間,即籠統以「重建成本」名目將全部累積虧損轉嫁由全民負擔,實非合理,爰針對「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擬議」部分,其中:
    「一、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一)每度平均電價=
    燃料+稅捐及規費+合理利潤+
    (折舊+利息)+(用人費用+
    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所得
    稅─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
    ──────────────────+每度重建成本
    售電度數
  • 爰要求

    (1)刪除「+每度重建成本」部分。
    (2)刪除「二、公式相關計算因子檢討」……「(四)每度重建成本項」部分(含其說明文字)。
    (3)「新舊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對照表」亦請就「修正後」欄位中所列「1.每度平均電價」部分,刪除「+每度重建成本」部分,及刪除「修正說明」欄位中第四點:「四、考量電業永續經營,改善財務結構之必要,建議納入「重建」概念,於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另附加「每度重建成本」項,分年彌補該累積虧損2,278億元,至填補完成為止。」。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楊瓊瓔  陳怡潔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黃昭順  鄭汝芬
    2.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行政院函送之修訂擬議中「一、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就「(一)每度平均電價」之計算,分別有「稅捐及規費」群組、「所得稅」群組,依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會議通過:「……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既已有『稅捐及規費』等法令規定必須繳交之各項稅費負擔,實已包含『所得稅』。爰要求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不須另列該項目,避免重覆訂定。」之決議,提請刪除「一、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二、公式相關計算因子檢討」─[ KC1]「電業必需成本項目」、「新舊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對照表」以及「電業必需之各項成本、費用之定義」中列有「所得稅」或「所得稅群組」部分。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楊瓊瓔  陳怡潔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黃昭順  鄭汝芬
    3.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行政院函送之修訂擬議中,於「一、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二)合理利潤」,其中包括「風險貼水」,並就「風險貼水」部分,與「二、公式相關計算因子檢討」─「4.投資報酬率(10年期公債殖利率5年平均值+風險貼水)」部分,以及「新舊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對照表」之「修正後」欄位中「2.合理利潤之計算」項下「合理利潤計算公式內含之各項計算因子,分別定義如下」,其中「風險貼水」部分,均列有「基於電業永續經營之目的,並為台電公司民營化作準備,以給投資人適當誘因,風險貼水之合理範圍,建議由政府籌組之「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國內資金市場利潤率水準、經濟成長趨勢及電業永續經營等因素後核定。」之說明文字;惟電力市場之自由化、民營化議題,涉及國家總體能源政策及電業法之修正,均應審慎討論,實不應先行於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預設立場,爰提請刪除「並為台電公司民營化作準備,以給投資人適當誘因,」等字。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陳怡潔  楊瓊瓔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黃昭順  鄭汝芬
    4.為保障全民利益,落實電價合理化,爰建議「電價費率審議會」之組成,委員人數中屬政府部門及所屬者不得超過三分之一;於近三年內有與台電公司有委辦、委託研究關係人士,不得為電價費率審議會成員。電價費率審議應採公開透明方式進行,各項經營資訊及績效指標應充分、完整揭露,以建立一套公正、公開、透明之電價專業審查制度,使電價審議回歸市場機制,達成使用者付費、照顧民生需求,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節能減碳之目標。
  • 提案人
    黃昭順  王惠美  楊瓊瓔  李慶華  陳怡潔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葉津鈴
  • 連署人
    張嘉郡  廖國棟  鄭汝芬
    5.電業屬資本密集產業,其固定資產投資金額龐大,故需有合理利潤因應電業建設資金需求。但以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賺錢時,所有盈餘除依法提列法定公積外,均分配現金股利繳庫,電力建設所需資金均由舉債而來,一旦虧損,財務結構便急速惡化,爰建議電價公式中之「合理利潤」於既有累積虧損未完成彌補之前,應以用於改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結構及充實電力建設資金為原則,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分配現金股息。
  • 提案人
    黃昭順  王惠美  楊瓊瓔  李慶華  葉津鈴  陳怡潔  蘇震清
  • 連署人
    張嘉郡  黃偉哲  廖國棟  鄭汝芬
    6.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為符合綠能發展、推動能源轉型,建議電價應納入發展再生能源及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
  • 提案人
    黃昭順  楊瓊瓔  王惠美  陳怡潔  黃偉哲  葉津鈴  李慶華
  • 連署人
    張嘉郡  廖國棟  蘇震清  鄭汝芬
    7.鑑於社會各界不斷關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立法院審查新電價公式時,應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持續進行經營改善,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新電價公式通過後,每半年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經營改善報告,俾使社會各界能夠瞭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
  • 提案人
    黃昭順  楊瓊瓔  王惠美  葉津鈴  黃偉哲  李慶華
  • 連署人
    張嘉郡  廖國棟  蘇震清  陳怡潔  鄭汝芬
    8.國際燃料價格近來大幅下跌,民眾紛紛要求各項相關民生物資亦應反應燃料價格跌幅於價格作出適當調降措施,電價攸關民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身為國營事業,自應作為降價調整的啟動示範,引導相關物價隨同原物料漲跌調整,以符民眾期望,爰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電價公式通過後,儘速依程序完成第一次電價檢討。
  • 提案人
    黃昭順  楊瓊瓔  王惠美  陳怡潔  黃偉哲  葉津鈴  李慶華
  • 連署人
    張嘉郡  廖國棟  蘇震清  鄭汝芬
    9.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為落實使用者付費,電價不應有民生補貼工業之情況;並建議政策性負擔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一定期限內達成編列預算,俾補足目標,之後即不得列入必需成本,轉嫁用戶負擔,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規劃報告。
  • 提案人
    黃昭順  楊瓊瓔  王惠美  張嘉郡  黃偉哲  葉津鈴  陳怡潔
  • 連署人
    李慶華  廖國棟  蘇震清  鄭汝芬
    10.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狀況惡化,累積虧損1,900億餘元,資本額已虧掉近六成,為改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結構,爰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先行辦理減資後再增資。
  • 提案人
    黃昭順  王惠美  張嘉郡  廖國棟
  • 連署人
    李慶華  陳怡潔
  • 另有委員提案10案,均一併保留,送黨團協商:

  • 三、另有委員提案10案,均一併保留,送黨團協商

    1.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行政院函送之修訂擬議中列有「合理利潤」,就「合理利潤之計算」,「合理利潤=(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營運資金)×最適自有資金率(30%)×投資報酬率(10年期公債殖利率5年平均值+風險貼水)」;查核算「合理利潤」之費率基礎中「最適自有資金」未明確定義,其以(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營運資金)×最適自有資金率(30%)為核算合理利潤之基礎,惟何謂有效使用中之資產?又合理電能備用容量率應以多少為基準?該基準值之核定機關層級?其超逾備用容量目標值部分之產能,如何核算並排除?均待釐清之外;復查「合理利潤」之計算因子中,全數以長期資金成本為投資報酬率之估算基礎,實欠妥適,擬議所提修正公式之中,籠統按10年期公債殖利率之5年平均值加風險貼水為投資報酬率,並據以核算合理利潤,顯然與資金市場行情有間,恐有推高合理利潤之虞,而導致高估每度平均電價之情事;爰提請審查會針對「一、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二)合理利潤」部分、「二、公式相關計算因子檢討(二)合理利潤」部分、「新舊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對照表」之「修正後」欄位中所列「2.合理利潤之計算」部分、「電業必須之各項成本、費用之定義」部分,以及涉及「合理利潤」計算之「營運資金之計算」部分,均保留,送黨團協商。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陳怡潔  王惠美  廖國棟
  • 連署人
    黃昭順  鄭汝芬
    2.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針對修訂擬議所提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正案存有未盡妥適之處」,包括:仍欠缺成本控制誘因與有效抑減成本之機制,對「管理失靈、無效率、支出浮濫,或不當投資等問題,……,仍未見針對前述缺點進行檢討修正或改善。」;另於本案之公聽會中,學者已指出:電業法第60條電價之訂定,係以電業收入,抵償其「必需成本」,法律規定係為「必需成本」;然而,行政院函送之修訂擬議,於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設計的是所謂的「真實成本」,但獨占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其所謂「真實成本」,並非是企業在最有效率的經營之下而產生的最低成本,使用這個公式就會把諸如「無效率的成本」完全轉嫁給民間負擔,而這就是最大的問題所在。另查,就資費計算公式之設計,「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中就資費公式訂有減項之「X:調整係數」之體例,爰要求:
    (1). 於「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一)每度平均電價」之計算式中,分子部分,於「─其他營業收入」後,增列「X(調整係數)」並列為減項,亦即增列「─X(調整係數)」。
    (2). 增訂調整係數之說明為:「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應剔除之費用,例如剔除「管理失靈、無效率、支出浮濫或不當投資等」相關費用。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葉津鈴  陳明文  陳怡潔  楊瓊瓔  黃昭順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鄭汝芬
    3.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肆、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擬議」─三、電價費率檢討調整之運作機制─(四)建議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部分,查現行法律並無得以設置「電價費率審議會」之法律或法律授權規定,另查,同為經濟部主管之「天然氣事業法」,就價格之審議則由天然氣事業法第32條明文規定「審議會」之組成,另查,「經濟部組織法」及「能源局組織法」中均無得以組成「審議會」之法律授權,而行政院函送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提出建議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部分,並於「每年8月底主管機關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檢討合理性、必要性及電價漲跌之調整幅度」,除該審議會之組成涉及法律之修正外,擬議中所提出之「電價費率檢討調整之運作機制」,亦與「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電業法」第59條規定有所扞格,爰針對「肆、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擬議─三、電價費率檢討調整之運作機制」部分,提請保留,送黨團協商,並請行政院儘速提出配套之「電業法」及相關法律之修正草案,以符法治規範、依法行政原則。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陳怡潔  楊瓊瓔  王惠美
  • 連署人
    李慶華  廖國棟  黃昭順
    4.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於「一、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一)每度平均電價=
    燃料+稅捐及規費+合理利潤+
    (折舊+利息)+(用人費用+
    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所得
    稅─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
    ──────────────────+每度重建成本
    售電度數
  • ,修訂擬議公式中定有「燃料」群組,惟按擬議中所列「電業必需之各項成本、費用之定義」中,「燃料」之定義,包括「自發電燃料」(包含
    「A. 發電及生火用燃料:包括發電及生火用低硫燃料油、超級柴油、燃煤、天然氣及核燃料等」、「汽油及其他用油:各種工程及公務用車輛,依『營業基金預算共同項目編列標準』訂頒車輛耗油標準計算及焚化爐等設備所需其他用油辦理」,與「B. 購入電力燃料:向民營電廠購電所需支付之燃料款項」二者);惟查發電用之「燃料」自購入至耗用轉化為電能供應,中間尚有燃料貯存管理及資金成本等問題,且社會長久質疑之燃料採購價格,更待儘速釐清,此外,汽油及其他用油是否皆為必需成本?復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購電費用已達全部銷售成本二成以上,且頻遭非議,現以科目合併方式隱含於擬議所提修正公式之「燃料」項目中,頗值商榷,監察院糾正案業已指出:購電費用占整體供電成本之比重不低,但相關資訊未公開透明化;另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營發電廠的購電預算,不減反增,104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IPP(民營電廠)購電預算總金額較103年度增加18億1,849萬4,000元,更較102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惟購電預算大幅增加之必要性、合理性未釐清前,恐怕擬議所提修正公式中所列「燃料」定義項下之「購入電力燃料」部分,亦將造成「每度平均電價」之計算失衡,致使民眾增加不合理之電價支出;爰針對「一、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一)每度平均電價」部分、「二、公式相關計算因子檢討」─「(二)電業必需成本項目」─「2.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成本項目」─「『燃料』群組」、「新舊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對照表」(含修正說明部分)及「電業必需之各項成本、費用之定義」之中,燃料、燃料群組、及其相關定義及說明等,均予以保留,送黨團協商。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陳怡潔  李慶華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 連署人
    黃昭順
    5.針對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修訂擬議中所提「合理利潤計算公式」,內含之各項計算因子,其中包括「風險貼水」,惟於修訂擬議中,就「風險貼水」因子,並無具體建議,僅僅「建議由政府籌組之「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國內資金市場利潤率水準、經濟成長趨勢及電業永續經營等因素後核定。」;惟查「風險貼水」乃計算合理利潤之重要因素,其高低大小將直接影響合理利潤之金額,進而影響電價高低,攸關民眾權益,若未能明訂風險貼水之大小區間及範圍,未來恐發生行政部門透過電價費率審議會提高風險貼水藉以調漲電價之虞;爰請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儘速提供風險貼水之合理範圍建議值,並請審查會針對合理利潤之計算」─「風險貼水」部分,予以保留,送黨團協商。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陳怡潔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 連署人
    黃昭順
    6.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單是國營事業,且是國內有關電力供應之獨占事業,其既為獨占事業又是公用事業之情形下,其實不應該有利潤,否則便是與民爭利。在經濟學上,獨占事業獲有獨占利益,而這個獨占利益就是人民的成本,所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這個獨占事業先天上全民就付出成本,如果它有利潤,那麼人民更是付出加倍的成本,也就是雙重的損害;而且通常、一般所謂合理利潤,必須要有跟它類似的企業在類似的情況之下會有類似的收入跟利潤才叫做合理的利潤,它具有客觀的標準,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獨占事業,全國就只此一家,找不到其他發電公司能在相同的條件、情況之下有相同獲利的標準作為參考,所以這個合理利潤,聽起來很好聽,但它其實會變成主觀的利潤,而這個主觀的利潤就是一個率斷,等於是它要賺多少就賺多少;在國內電力市場,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為獨占之綜合電業,其電價費率公式,不應設計有「合理利潤」;爰要求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應刪除擬議中所提出之「合理利潤」改列累積虧損攤提,並要求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重新擬議後再函送立法院審定之。
  • 提案人
    葉津鈴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7.電業屬資本密集、投資大而回收慢之產業,應有合理利潤,方可從事相關設施更新改善,維持供電品質;惟因電價又與民生花費及工商成本息息相關,新電價公式中「合理利潤」之投資報酬率有必要加以限制,爰建議投資報酬率3%至6%,並隨GDP連動。
  • 提案人
    黃昭順  王惠美  陳怡潔
  • 連署人
    張嘉郡  黃偉哲  廖國棟  李慶華  鄭汝芬
    8.針對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電價每年調整,其調整時間訂為當年10月1日,並未考慮燃料市場價格波動應及時反應,爰建議電價公式有關「燃料」項目部分因燃料價格變動而產生之溢、短收影響數,應以「每度燃料費調整項」附加(附減)於每度電價,每6個月調整一次,並公告燃料價格變動情形。
  • 提案人
    黃昭順  王惠美  楊瓊瓔  陳怡潔  黃偉哲
  • 連署人
    張嘉郡  廖國棟  李慶華  鄭汝芬
    9.針對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附加之「每度重建成本」0.1元既非現行電價公式中既有之項目,且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已列有「合理利潤」,應可以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逐漸彌補累積虧損,爰要求刪除「每度重建成本」0.1元,減少民眾電費負擔。另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已有「稅捐及規費」等法令規定必須繳交之各項稅費負擔,實已包含「所得稅」,爰要求不須另列該項目,避免重覆。電價公式應能即時反應燃料市場價格波動,爰建議電價公式中,有關「燃料」項目部分因燃料價格變動產生之溢、短收影響數,應以「每度燃料費調整項」附加(附減)於每度電價中,每6個月調整一次,並公告燃料價格變動情形。目前國際燃料價格大幅下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電價公式通過後,應儘速依程序完成第一次電價檢討調整。
  • 提案人
    黃昭順  楊瓊瓔  王惠美  葉津鈴  陳怡潔  黃偉哲  廖國棟
  • 連署人
    張嘉郡  李慶華  蘇震清  鄭汝芬
    10.針對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電價每年檢討,其調整時間訂為當年10月1日。考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長約採購價格每年於第二季議定,適用一整年之特性,爰建議電價每年依公式整體檢討調整一次,期間按每半年之週期,就「燃料」項目因燃料價格變動而產生之溢、短收影響數,以「每度燃料費調整項」附加(附減)於每度電價,適時調整。
  • 提案人
    黃昭順  楊瓊瓔  王惠美  張嘉郡  黃偉哲  葉津鈴  陳怡潔
  • 連署人
    李慶華  廖國棟  鄭汝芬
  • 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請查照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楊召集委員瓊瓔補充說明。

  • 四、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請查照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楊召集委員瓊瓔補充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針對經濟部擬於民國106年推動全面禁用水銀路燈政策,能源局亦積極研擬「LED路燈設置技術規範」以統一國內LED路燈規格,但技術規範修訂過程卻黑箱作業,能源局僅於民國103年9月到12月間召開過二次正式座談會,不但沒有彙整國內相關公協會的共識,能源局更將於104年1月逕行公告「LED路燈技術規範」,將嚴重衝擊國內LED產業,爰要求經濟部應充分凝聚彙整相關LED路燈公協會團體的專業意見,再行公告「LED路燈技術規範」。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楊瓊瓔  陳怡潔  廖國棟  王惠美
  • 連署人
    葉津鈴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含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漁業發展基金、漁產平準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農村再生基金)。
    主席:今天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含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漁業發展基金、漁產平準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農村再生基金)部分,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繼續從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陳委員明文所提第142案開始處理,請行政單位說明。
    許局長維文:現在農業天然災害低率貸款,農漁會的部分是5.125%,銀行是3.7%,這中間差了1.3%,主要是反映農漁會的資金成本比銀行還高,其次是因為農漁會所服務的地區比較偏遠,銀行是所服務的是較都會型地區,所以這中間的作業成本,農漁會也比較高。
  • 陳委員明文
    你說農漁會天然災害基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 許局長維文
    是5.125%。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會是5.125%,你講的正確嗎?
    許局長維文:只要遭受過天然災害,因為其擔保品都已經滅失,所以要補助的金額應該會比一般的貸款還高。
    陳委員明文:什麼叫天然災害?天然災害的意義就是我們政府要照顧農民,所以才會有天然災害的低利貸款,那所謂的「低利」是什麼?5.12%算是「低利」嗎?
    許局長維文:不是,是借款人負擔1.5%,另外要補貼農漁會跟銀行的作業成本與資金成本差額,總共要補貼5.125%。
    陳委員明文:你要補貼年息5.125%,沒有錯吧?
  • 許局長維文
    對。
  • 陳委員明文
    但是其他行庫才3.75%。
    許局長維文:所以這中間差額之所以差到1.3%,是在反映農漁會的資金成本,以及其作業成本比銀行還高,在這5.125%中,借款人要負擔1.5%,政府要補貼給農漁會與銀行的差額是1%~1.5%。
    陳委員明文:我要講的意思是,同樣都是天然災害的低利率的貸款,但是為什麼金融機構的利率差額補貼會不一樣?這是我們要檢討的,我們不是有合作金庫嗎?我們不是有全國農業金庫嗎?全國農業金庫不也是金融體系裡一家重要的公司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天然災害的救助還是由農漁會協助農民最方便,要那些申請天然災害救助的農民從鄉下跑到商業銀行去貸款,這樣會很困難,所以由農漁會貸款給他,我們再補貼農漁會的利息差額,我們長久以來都是這樣做的,如果要他們去商業銀行申請貸款,也不見得很容易貸到,特別是遭受天然災害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現在大家都站在農民低利貸款的立場,但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為什麼農漁會的成本會比金融行庫高那麼多?這是我們要檢討的,重點就是在這個檢討。
    主席:其實我是贊成陳委員明文的看法,我們照顧農漁民是一定要的,但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農漁會補助農漁民天然災害貸款的利率是5.125%,那為什麼行庫申請天然災害補助卻是3.75%,其中就差了1.3%多,請給我一個原因,為什麼農漁會貸款給農漁民的天然災害是5.125%,而無法比照一般行庫的3.75%,如果能比照行庫的3.75%,跟農民實收1點多,然後我們又再補助1點多,這樣我們也高興,但為什麼是5點多,而一般行庫是3.75%,要我們去補這個差額呢?
  • 黃委員偉哲
    因為農會比較沒有效率。
    許局長維文:跟委員報告,一個利率是由三項成本所組成,分別是資金成本、作業成本和風險成本。
    黃委員偉哲:政府那塊就補助到行庫,由行庫來承擔。
  • 許局長維文
    這個是補助舊有的客戶。
    陳委員明文:現在全國農業金庫已經成立,等於全國所有的農會都已經進到全國農業金庫,全國農業金庫與一般的銀行相同,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也特別提到,行政程序法第二條已經規定得很清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的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也就是說,同樣是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的低利貸款,為什麼一個是5.75%,一個是3.75%?而且這麼久我們一直都沒有做檢討。
    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如果要拿農會跟一般行庫相比的話,要先讓農會信用部所有的營業項目與一般的金融機構一樣,農業信用部的許多營業項目是受到限制的,又要求它利率必須比照行庫,那農會該怎麼做?它會覺得什麼東西都不行……
    陳委員明文:主委,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事實上,現在農會的利率不一定比銀行還要高,你知道現在一般向農會貸款,有的利率都要到1.75%,一般銀行是2.1%,我們現在都是站在農民的角度,但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有些農會的利率會比一般銀行低,但這部分的利率卻比一般銀行高,你必須說出一番道理來解釋給我們聽,因為我們都來自農業縣市,今天我們不是因為你補助經費給農漁會所以有意見,而是質疑為什麼會比一般銀行還高,而且還不是只差一些而已,而是差了1點多。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動產房貸1.75%那部分,我們已經列管,那部分是不正常的。
    陳委員明文:不要我們講過之後,就推說是不正常,然後說現在這個是正常,這樣又不對。主席,我這樣說,對嗎?
  • 主席
    對。
    陳委員明文:現在農會什麼項目都做,像加油站、超市都在做,現在農會所經營的項目並不是與農民有關,即使和農民無關的項目也可以做,所以信用部為什麼無法提供成屋貸款,我覺得他們也可以做,但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成屋貸款就要列管?我只是要告訴你們,類似這種貸款也有比一般銀行還要便宜的,如果比一般銀行便宜就說是不正常貸款,而現在這個你說是正常貸款嗎?我只是想告訴你,目前面臨利率自由化時代,我們農漁會必須與所有的銀行做競爭。
    陳主任委員保基:可以,那就決議讓他跟銀行做一樣的工作。
    陳委員明文:這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這是你們農委會要管的問題,我現在只是把問題突顯出來,質疑為什麼會這樣子,你現在應該告訴我,為什麼這麼多年你們都沒有做?面臨利率自由化時代的來臨,我們農會該如何跟大家競爭,你們必須加以輔導,我常常說重點不是錢給你,而是你們要如何輔導。
    主席:我先問一下我們行政單位,103年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經費實際有多少?
    陳委員明文:我的結論就是這樣,究竟為什麼,你要告訴我們原因。
  • 許局長維文
    一億九千四百萬。
  • 主席
    決算多少?
  • 許局長維文
    一億。
  • 主席
    去年比較少。
  • 許局長維文
    我們每一年都在調降。
    主席:我知道。其實本席與在場多位委員一樣都來自農業縣市,我們都不樂見發生災害對農漁民補助,但是剛才陳主委說,有很多限制項目不能做,但是現在農會經營的項目很多,加上陳委員明文方才所說的,我們目前面臨利率自由化的問題,一般行庫可以3.7%多,難道農漁會無法維持在3.75%嗎?你們說有很多成本,農漁會的成本真的有那麼高嗎?
    陳委員明文:我順著主席的話,繼續問你們,你說資金成本、作業成本加上風險成本,那請問5.75%與3.75%怎麼分?一般銀行的3.75%,他的資本成本、作業成本和風險成本各是多少?關於農漁會這三項成本,請你也分析給我聽。
    許局長維文:根據我們的研究,作業成本大約0.8%左右。
  • 陳委員明文
    哪一個的作業成本是0.8%?農漁會的作業成本是多少?
  • 許局長維文
    0.8%。
  • 陳委員明文
    那資金成本呢?
  • 許局長維文
    也差不多是0.8%。
  • 陳委員明文
    風險成本呢?
    許局長維文:因為天然災害的關係,所以基本上……
  • 陳委員明文
    風險成本是多少呢?
  • 許局長維文
    差不多4%。
  • 陳委員明文
    那一般銀行的資金成本是多少?
  • 許局長維文
    銀行的資金成本大約0.5%。
  • 陳委員明文
    作業成本多少呢?
    許局長維文:作業成本也比較低,0.5%左右。
  • 陳委員明文
    那風險成本呢?
  • 許局長維文
    大約2.7左右。
    陳委員明文:請大家聽一聽,為什麼農漁會的風險成本會到4%?而一般銀行就是2.7%?你們要告訴我原因。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天然災害的擔保品完全沒有了。
  • 陳委員明文
    為什麼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那就問有多少天然災害是向一般商業銀行貸款成功的?不要光比利率,有多少農民直接跟商業銀行貸到天然災害救助款項的,這樣才比較實際。
    陳委員明文:你說現在的資金成本是0.8比0.5;作業成本是0.8比0.5;風險成本是4比2.7,在陳主委的口中,我們問這個好像很沒有道理,好像這樣是不行的,如果利率放低一點,是不是農民貸款的錢就可以多一些?我們這樣說難道有錯嗎?
  • 許局長維文
    農漁民到銀行……
    陳委員明文:我們這樣問好像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聽你們的口氣,氣焰高張,好像我們都不能講話?好像我們這樣問錯了一樣?
    丁委員守中:陳委員,我們看到預算局的報告已經寫成這樣了。
    陳委員明文:我問你們,農委會哪一年曾檢討過利率的問題?
  • 陳主任委員保基
    2012年就降了。
  • 陳委員明文
    2011年是多少?
  • 丁委員守中
    陳委員希望怎麼樣?
    陳委員明文:我要知道真相,我要知道農委會有什麼樣的作為。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從5.375%降到5.125%。
    主席:我們非常尊重各位委員,其實大家都用心良苦,只是為什麼風險成本達到4%,這是因為天然災害,簡單講就是沒有抵押品,幾乎都沒有了,所以沒有還款能力,風險成本本來就是會增加,一般行庫不一定願意貸款。
    陳委員明文:我的意思是說風險成本3%或3.5%,不一定要到4%,你們有金融局啊!
    主席:我知道陳委員最大的憂慮,陳主委說你上任以後從5.375%降到5.125%,我們希望能夠更加照顧這些農漁民,譬如說5.125%降到百分之四點多,再補助百分之一點多,變成比行庫還低,這才是我們未來的目標。
    陳委員明文:主席,陳主委說從5.375%降到5.125%,可見你們的基本政策是要調降,所以本席問為什麼利率那麼高,應該也沒有錯,你們本來就有在調降,為什麼本席不能檢討?
  • 陳主任委員保基
    農民都是1.5%。
    主席:我們可以作成決議,要求明年降到百分之四點多。
    陳委員明文:你們從5.375%降到5.125%,風險到底是多少?
    主席:去年是編列一億九千多萬,在決算的時候只有一億,我們都不希望發生天然災害,但是這是實際的情況,今年是編一億四千多萬……
    陳委員明文:你們剛剛說風險成本是4%,那天然災害的呆帳大概有多少?因為要從呆帳來推算風險成本,為什麼風險成本高達4%?資本成本是0.8%,作業成本是0.8%,農漁會的成本都比一般銀行還要高,這個部分本席就不講了,可是風險成本高達4%,呆帳到底是多少?
  • 許局長維文
    現在手邊沒有資料。
  • 陳委員明文
    要去查呆帳是多少。
  • 主席
    請你們去查資料。
    丁委員守中:陳委員講的也有道理,確實一般民間的行庫對農民的貸款利率可以更低,農會還比較高,有這種情形,農會應該要照顧農民,在發生農漁災害的時候,反而……
  • 許局長維文
    借款的負擔都一樣。
    丁委員守中:我知道,可是你們補貼多啊!照理講,它的角色是要照顧農民,反而你們還補貼更多,原來不需要特別照顧農民的一般行庫,雖然補貼較少,也可以去照顧農民,所以這樣實在是說不過去。陳委員講的有道理,我們的預算中心也指出這個部分有問題,應該要降低。不過本席認為不必花這麼多時間討論一個案子,道理本來就已經很清楚了,我們就以預算為工具,你們看要怎麼樣改善,陳委員既然已經有提案,你們就尊重陳委員的提案。
    陳委員明文:沒有問題的提案很快就通過了,但是有問題的提案,其實真相會愈辯愈明。而且你們不是從2012年就開始調降了嗎?這樣補貼變少、利息減少,對農民不是也有照顧到了嗎?
  • 丁委員守中
    本席尊重陳委員的提案。
    主席:我們尊重陳委員的提案,這一次編列一億四千多萬,陳委員提議刪減2,000萬,但是我們基於照顧農民的原則,根據實際面,本席建議刪1,000萬,否則萬一發生天然災害而出了問題就會很麻煩。
    陳委員明文:主席,刪多少只是數字的問題……
    主席:我知道,我還沒有講完。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主席很英明,不過本席想要的是真相,這不是刪1,000萬、2,000萬的問題,我很清楚主席現在是以什麼樣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本席今天要討論的重點就是天然災害的呆帳到底是多少。
  • 主席
    請他們去查清楚。
  • 陳委員明文
    天然災害是多少?為什麼風險成本高達4%?
    主席:其實我們都很關心這個問題,主委剛剛也說在他上任以後從5.375%降到5.125%,我們看看可不可以作成主決議,我們當然不希望利率升高,最好能比照行庫的利率,再補貼給農民,這樣感覺上我們真的有在照顧農民。因為如果發生天然災害,農民要跟一般的行庫借錢根本就借不到。
  • 陳委員明文
    是不是可以把關於利率的資料提供給本席?
    主席:請他們等一下送給陳委員。陳委員,是不是可以不刪?我們已經了解你的意見,我們再來作成主決議。
    陳委員明文:他們的說明又沒有令我們滿意,為什麼主席一下子要刪、一下子不刪,這樣我們的立場到底是怎麼樣?
  • 主席
    陳委員提案刪減2,000萬……
    陳委員明文:本席認為不應該都沒有降,為什麼風險成本那麼高、補貼那麼多?請他們要說明清楚。
  • 主席
    他們已經在準備資料了。其他委員說要尊重陳委員所提的第142案。
  • 陳委員明文
    那就保留送院會協商。
  • 主席
    這不必保留。
  • 陳委員明文
    要保留。
  • 丁委員守中
    那就通過這個案子。
  • 陳委員明文
    保留送院會協商。
    王委員惠美:如果大家都沒有異議,為什麼還要保留送院會協商?
    陳委員明文:沒有異議最好,但是本席跟主席的意見不一樣啊!
  • 王委員惠美
    那可以撤案啊!
  • 陳委員明文
    我為什麼要撤案?我剛才講的有哪一點錯了?我們必須要了解真相。
    主席:陳委員講的非常對,我們都是基於照顧農漁民的心,所以我們就作成主決議,原則上我們不刪這筆預算,但是陳委員講的非常正確。
    陳委員明文: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作成主決議要求農委會每年應該檢討低利貸款利息差額補貼之基準,讓農業部門預算資源能夠實質照顧農民。
  • 主席
    對。
    陳委員明文:由於要作成這個主決議,今年就象徵性的小刪1,000萬,好不好?
    主席:好。因為去年是編列一億九千多萬,但是決算的時候是一億,今年編列一億四千多萬,我們酌予刪減1,000萬,這樣應該是合理的,但是我們也要另外作成主決議。
    第142案刪減1,000萬元。
    進行第143案。
  • 許局長維文
    第143案和第142案相同。
    主席:第143案是凍結案,那我們就不予凍結,因為都是一些天然災害計畫補助經費,我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生颱風、洪水等天然災害,發一發生了,我們就要跟時間賽跑。
  • 陳委員明文
    希望風調雨順。
    主席:對,希望國泰民安,新的一年開始了,我們希望365天每天都平平安安。關於第143案,我們對預算就不予凍結。
    接下來是主決議的部分,現在進行第144案。
  • 張處長致盛
    我們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44案通過。
    進行第145案。
    張處長致盛:我們遵照辦理,但是可不可以跟第146案一樣定為三個月?
  • 主席
    第145案的「三周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 陳委員明文
    為什麼?
  • 主席
    就是跟第146案一樣。
    陳委員明文:農業保險非常重要,可是我們沒有建立一個完善的保險制度。
    丁委員守中:我們立法院已經作成多少次主決議了,你們還一直說要再三個月,要多少次三個月啊!
    張處長致盛:我們已經有在規劃了,今年會推出作物來試辦,我們有詢問過保險局,也已經有跟保險公司洽商了,因為現在正在做一些……
    丁委員守中:那就不是可行性評估報告,而是已經在重點試辦了。
    陳委員明文:主委,本席在質詢的時候針對保險制度已經講過很多次了,現在的問題並不是要給你們三周或三個月的時間,而是農委會要不要做、要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明年發生災害前就要試辦,現在是從高接梨開始,就是從特定項目、特定地區開始。
    陳委員明文:我們農業縣在發生天然災害的時候,有時候這個有補助、那個沒有補助,都是看農委會高興……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我們沒有高興。
    陳委員明文:明明就是這樣,你們不要再說沒有了。
    主席:主委如果說沒有這樣,本席也會生氣,我們請你們補助,你們說不要,別人請你們補助,你們就說好。
    陳委員明文:都是隨便你們決定,有的人比較會講,就可以獲得補助。本席要講的就是保險制度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所以我們可以補助農民的保費,各縣的農特產品不一樣,可以由屏東、嘉義、雲林等農業縣的地方政府來提報最大宗的農特產品,然後來實施保險制度。如果這樣做,對農民的保障就比較足夠,就不會發生這個有補助、那個沒有補助的情形,像我們都不敢跟你們大聲講,有時候才稍微跟你們講一下,你們就一直叫。
    主席,關於保險制度,他們已經有在做了,最起碼在試辦期間要由地方政府提報三大農特產品。
  • 主席
    那就修正為「於三個月內提出具體試辦項目」。
    陳委員明文:三個月以後剛好是新會期,我們一定要在颱風期之前做好,起碼要先就三大農特產品來試辦,看要如何補助保費。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補助保費,農民要提高負擔,像日本也是一樣。
  • 陳委員明文
    我知道。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所以要看農民要不要。
    陳委員明文:本席的意思是說,要補助他們因天然災害所受損失,還不如直接補助保費。
  • 陳主任委員保基
    要有一致性。
  • 陳委員明文
    本席所說的有什麼不對嗎?
    丁委員守中:如果他們不參加保險,就不給他們賠償,這樣就可以逼他們加保。
  • 陳主任委員保基
    那最好作成主決議。
  • 陳委員明文
    好啊!
    丁委員守中:如果沒有參加保險,就沒有農損補助。
  • 葉委員津鈴
    由農委會來補助保費。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不夠,因為保費的費率很高。
    陳委員明文:農委會應該要提出如何規劃作物保險,包括期程、目標、要如何推動,像這些都要向我們說明清楚,讓我們了解你們要怎麼做。
  • 主席
    丁委員建議修正為「於三個月內提出具體試辦計畫及項目」。
    陳委員明文:主委,各縣的作物不同,要讓每個縣提報三項大宗的農產品,這樣我們就有一個目標。
    王委員惠美:就是由縣市政府自行提報,但是有參加的我們才能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不但是農牧業,像漁業也是一樣,每次寒流一來虱目魚就凍死了,如果能夠有保險,不知道有多好啊!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可以作成主決議。
  • 陳委員明文
    農漁牧業都要包括在內。
    丁委員守中:如果不參加保險的話,就不補償其農損了,這樣才有誘因,他們才會參加保險,否則他們為什麼要參加高費率的保險?像日本就是這樣。
    陳委員明文:主席,可以把農林漁牧都包括進來嗎?
  • 主席
    要包括農林漁牧。
    陳委員明文:期程三個月、目標是什麼、要如何推動,這些都要寫清楚。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針對本案修正文字。
    陳委員明文:要提出健全的農業保險,要有具體的計畫及項目。
  • 主席
    還有各縣市政府自行提報。
    陳委員明文:就是提報大宗的農特產品,這樣可以嗎?
    主席:請農委會先把文字寫好,我們之後再來通過。
    我們就針對第145案之文字予以修正,請農委會等一下將文字送過來。
    進行第146案。
  • 陳委員明文
    第146案的內容是什麼?
  • 丁委員守中
    已經併到剛剛那個案子了。
    陳委員明文:這是廖委員國棟的提案,他的是升級版,他說要送本院經濟委員會審議。
  • 主席
    那就通過啊!
  • 陳委員明文
    有通過就好。
  • 主席
    第146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5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151案。
    王委員惠美:這兩天彌猴的新聞搞得很大,所以你們要講清楚。
    李署長蒼郎:我們建議將「為使遭受彌猴侵害之農民得比照天然災害損失申請補助」修正為「為降低彌猴所造成之損害,爰建請農委會於一個月內研提相關措施」。畢竟這與天然災害不大一樣,故做以上建議。
  • 葉委員津鈴
    你們應該提出要如何解決的辦法啊!
  • 李署長蒼郎
    我們會研究該如何做。
    陳委員明文:彌猴雖然是動物,卻具有人的破壞行為,還有法律保護,農民不能動牠,所以只能放炮。但炮只要放過三次後,彌猴就不怕了!現在彌猴比人還兇,功夫也比人好。山區農民受到彌猴的侵害很嚴重……
    李局長桃生:所以昨天我們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的緊急情況及人道方式處理來發布解釋令,也就是在農民財產受到損害的緊急情況時,得用最少的數量、最短的痛苦讓牠們死亡。
    陳委員明文:至少讓農民可以使用麻醉針,之後再集中管理啊!
  • 李局長桃生
    這些我們有在處理。
    主席:文字修正為:「為降低彌猴所造成之農損,爰建請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研提相關措施」,請問各位,有無異議?一個月有沒有問題?還是要三個月?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三個月。
    陳委員明文:這不是一個月或三個月的問題,這是發生超過三年以上的事情,我不相信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任何處理措施?對彌猴所造成的農損你們如何認定?
    主席:時間還是維持一個月,請農委會研擬相關措施。
    議事人員提醒第146案最後一句話「送本院經濟委員會審議」文義不通,修正為「送本院經濟委員會」即可,刪除「審議」二字。
  • 陳委員明文
    所以「審議」二字是贅語?不審議的話要怎麼樣?
    主席:送本委員會即可,審與不審我們自己決定。
    第151案就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部分審查完竣,現在審查漁業發展基金部分,第152案至第154案併案處理,請蔡署長說明。
    蔡署長日耀:關於本基金預算,我們希望不要刪減。至於執行率方面,我們會提高,因為與103年相較,104年預算已經自行減列15%,由原來的1,667萬減為1,378萬,所以懇請各位委員支持。
  • 陳委員明文
    但是你們辦理專家學者出國的成效不彰。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與談判有關,因為漁業談判屬於國際事務,所以非常重要。
    陳委員明文:會議重要,但成效不彰!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啦!過去兩年來,漁業談判的成效非常好,像台日漁業談判就談了17次……
    陳委員明文:漁業署已經有相關的補助費用,公務預算都編列了,為什麼現在基金又編?
  • 黃委員偉哲
    而且你們基金收入的方式只有利息。
    蔡署長日耀:這主要是對年輕人,包括現在碩博士生的補助,目的是為了培養年輕同仁。
  • 丁委員守中
    進修嗎?
    蔡署長日耀:不是進修,是在校生,他們的老師……
  • 丁委員守中
    這與農委會有什麼關係?
  • 蔡署長日耀
    主要是為了培養……
  • 丁委員守中
    這是外交部的工作吧?你們應該把基金用在相關用途上即可!
  • 主席
    你們今年已經主動減少編列……
    陳委員明文:重點在於,基金是基金,公務預算是公務預算,你們要參與國際漁業會議,那就把經費編列在漁業署的公務預算中,而且這部分你們已經編列170萬,為何現在基金預算又重複編列?基金預算怎麼會編列出國經費?
  • 蔡署長日耀
    這部分經費主要是給年輕人的……
    陳委員明文:年輕的或老的,從預算上看不出來。我認為你們應該把相關預算全數編列在漁業署,至於基金這部分的出國經費,則照黃委員偉哲的意見全數刪除。基金中編列出國經費實在不合理,應該刪除,請他們以公務預算來支應即可。
  • 蔡署長日耀
    基金中的出國經費非常非常少……
    陳委員明文:問題不在這裡,而且你們這樣編列是違背預算法規定的。要參加國際會議可以,但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
    主席:陳委員主張這部分經費回歸公務預算。第152案至第154案併案處理,刪減100萬。
    陳委員明文:減列150萬,全數歸回由公務預算來支應,以後要出國開會,經費就編列在公務預算,不要編在基金中,否則就是變相的出國旅遊!
  • 蔡署長日耀
    我們確實有困難。
    陳委員明文:你們一定會說沒有,但我認為要出國開會,經費就是由公務預算來支應。我建議刪除150萬!
    葉委員津鈴:當中提到鼓勵學生上船服務,我認為應該讓他們做,至於專家出國開會這部分,要砍就砍,但學生上船服務這部分要鼓勵。
    主席:既然是補助學生,那就是用於實際用途,所以併案刪減100萬,科目自行調整。
  • 陳委員明文
    不是啦!補助學生是不是在公務預算裡面?你們沒有編列啊!
    蔡署長日耀:沒有,公務預算裡面沒有。
  • 陳委員明文
    為什麼你們不編列在公務預算裡面?
  • 蔡署長日耀
    公務預算額度有限。
    陳委員明文:這是業務,並不是漁業推廣,既然是業務,就應該編列在公務預算,你們為什麼不編列在公務預算,反而要編列在基金?然後再說要照顧青年人,這樣講對嗎?這是你們的主要業務耶!
    王委員惠美:好啦,刪100萬。
    主席:你們到時候去瞭解一下,看明年能不能回復編列在預算中。
    陳委員明文:主席,現在不是刪100萬或150萬的問題,業務該由哪個預算來做就要由哪個預算來做,為什麼要以基金來花這些錢?
    陳主任委員保基:專家學者出國費用14萬1,000元而已,就把這個全部刪除……
  • 陳委員明文
    這個不是這樣講!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再刪下去就刪減到青年學生要上船的……
    陳委員明文:你們可以自行調整嘛,青年學生的部分編列在公務預算就好了!青年學子……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們的公務預算也有限啊!
  • 陳委員明文
    青年學子上船……
    陳主任委員保基:委員也要求我們的公務預算要去做什麼做什麼,我們編列在基金……
    陳委員明文:預算法的規定就是這樣,業務部分經費就該編列於公務預算中,而這是你們的業務部分,又不是……
    主席:委員的建議很對,明年你們重新編列時……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要等到明年才調整?今年就可以調整了,為什麼要到明年才要調整?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們的公務預算……
  • 主席
    公務預算已經審查完畢了。
    陳委員明文:就算公務預算審查完了也沒辦法,他們必須自行去調整,如果他們覺得青年學子的這筆補助很重要,就要去調整。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們不是縣長耶!
    陳委員明文:你不是縣長,你是農委會主委,比縣長還大耶!你好大,我們好怕!
  • 陳主任委員保基
    縣長才可以調整……
    陳委員明文:你可以調整,要不然基金也不可以用,你們好大,我們好怕!
    主席:陳委員語重心長,第152案、第153案、第154案……
    陳委員明文:主席,不要這樣,這部分就刪減150萬,這是黃委員偉哲的提案,他離開時有交代我要堅持,你不能這樣,不然就叫黃委員過來。
    主席:陳委員,我要糾正一下,通常在快要往生的情況下才會用到「交代」二字,這裡應該是吩咐而不是交代啦!
    陳委員明文:好,他特別「吩咐」我刪減150萬,不能變。
    蔡署長日耀:委員,103年的決算數都已經超過1,400萬了,如果要刪減150萬,確實會……
    陳委員明文:你們都認為這個預算一定會通過,所以……
    蔡署長日耀:沒有,我們要跟委員報告,讓委員……
    陳委員明文:現在審查基金,但是連署長都沒來,只有主委來而已!
    蔡署長日耀:報告委員,我是新任的署長。
    陳委員明文:本席是經濟委員會的委員,但是連現任的署長是誰我們都不知道,看我們多可憐!
  • 蔡署長日耀
    我才剛就任……
    陳委員明文:我們那裡知道現在換他擔任署長,什麼時候就任的我們都不知道,
    王委員惠美:下次說明前要先說自己是新上任的署長,由他來代表說明。
    陳委員明文:主席,現在不是人的問題,跟他沒有關係,而是預算編列在哪個部分,不過他升任署長我們都不知道,還以為他仍是副署長,到時候被人笑說連換人當署長都不知道,而我們真的不知道他升任署長了,還一直當他是副署長,真是可憐啊!
    主席:大仙的王爺公、小仙的王爺子,我們就是小仙的……
  • 陳委員明文
    那你還一直幫他們打圓場!
    王委員惠美:正經一點,錄音出去很難聽!
    陳委員明文:這絕對正經,王委員,你知道他升任署長嗎?
  • 主席
    王委員也不知道。
  • 蔡署長日耀
    我是12月31日就任的。
    陳委員明文:對啊!我們怎麼知道他是新任的署長。主席,這部分本席堅持要刪減150萬。
    主席:陳委員,他們的預算也不是很多,而且有很多實際的情況……
    陳委員明文:多、多,很多!
    主席:剛才黃委員要離開的時候有吩咐,不然就酌減50萬,由你們自己去調整,好不好?
    蔡署長日耀:好,謝謝。
    主席:不過對於委員的建議,你們要聽進去。
    第152案、第153案、第154案併案處理,酌減50萬……
  • 陳委員明文
    現在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
    主席:酌減50萬,由他們去自行調整。
    陳委員明文:剛剛討論刪減100萬還是150萬,現在怎麼變成酌減50萬!不行這樣,本席認為這筆預算不應該編列於基金中,你卻堅持這樣處理,現在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啊!
    主席:今年公務預算已經審查完了,我們就這樣處理……
  • 陳委員明文
    不可以這樣子啦!
  • 主席
    拜託一下啦!
    陳委員明文:不能這樣,這裡又不是一言堂,你決定就定案了!表決!表決!我表決輸了也沒關係,表決!
  • 主席
    這個部分就讓我拜託一下啦!
  • 陳委員明文
    表決!表決!不然送院會協商!
  • 主席
    我主持會議不要表決啦!
    陳委員明文:表決!我就算輸了也沒關係,留下紀錄就好。
    主席:陳委員,不然酌減100萬好不好?黃委員剛才也有講,讓他們去做預算調整,不過明年要看看是不是回歸公務預算。
  • 陳委員明文
    刪多少?
  • 主席
    刪減100萬好不好?拜託一下!
    陳委員明文:你為什麼從150萬變成100萬,又從100萬變成50萬?你可以說個理由給我聽嗎?為什麼會這樣?你告訴我你的心態,讓我知道你的想法,因為我不適應你的想法,我跟不上你的腳步,這樣不行,你可不可以跟我說清楚,以後我才知道要怎麼追隨……
    主席:以後是我跟隨陳明文委員的腳步,不是陳明文委員跟隨我!
  • 陳委員明文
    我不知道要怎麼跟隨你走了!
    主席:沒關係,拜託一下,就當作是新年頭舊年尾總統在發紅包。
  • 王委員惠美
    給新署長鼓勵一下!
    主席:對,他是新署長,不過在一些業務項目上真的需要加強,因為漁民有很多心聲。
    陳委員明文:好,你說新年頭、新署長,那我請問一下主委,為何要換新署長?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
    陳主任委員保基:農委會的胡興華副主委退休,沙署長升任副主委,因為胡副主委68歲了……
    陳委員明文:胡興華副主委68歲,那沙署長幾歲?胡副主委為什麼68歲才退休?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他是政務官。
  • 陳委員明文
    那沙副主委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事務官。
  • 陳委員明文
    那就是65歲?
  • 陳主任委員保基
    還沒有。
  • 主席
    政務副主委是誰?
  • 陳主任委員保基
    陳文德。
  • 陳委員明文
    沙副主委幾歲?
  • 陳主任委員保基
    61歲。
  • 陳委員明文
    他看起來比你還老耶!
  • 陳主任委員保基
    謝謝。
  • 陳委員明文
    那你幾歲?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也60出頭了。
  • 陳委員明文
    完全看不出來耶。
    主席:剛才主委說明了署長升任的經過,我們就恭喜沙副主委與蔡署長,也請你們為農漁民多做點事情。
    第152案、第153案、第154案併案處理,刪減100萬,科目自行調整。
  • 陳委員明文
    3案合併才刪減100萬?
    主席:對,現在處理凍結的部分。
    第155案是葉委員的提案,這個不需要凍結了吧?
  • 蔡署長日耀
    因為預算已經被刪減了。
    主席:這部分已經刪減預算了,這個就不需要凍結吧?
  • 葉委員津鈴
    好啦!
    陳委員明文:提案只要求凍結5萬元,刪減又凍結,這叫做雙保險。基本上,作委員如果會這樣子……
    主席:新的一年開始,陳委員已經連續4天沒有講話,他要讓大家知道什麼叫做說話的藝術,要不要雙保險?不用啦!
  • 陳委員明文
    要不要雙保險?還是一個保險就可以了。
  • 主席
    一門保險就很行了。
  • 陳委員明文
    我覺得多少凍結一點對臺灣漁民是有貢獻的。
    主席:葉委員說,不予凍結,已經有刪減了,不過,要好好執行。我們就不予凍結。
    現在處理第156案。
  • 蔡署長日耀
    沒有意見。
    陳委員明文:針對這個案子,署長的看法怎麼樣?要不要存續?
    蔡署長日耀:這一部分我們是覺得,還是有它存在的必要。
  • 陳委員明文
    為什麼?
    蔡署長日耀:第一,在漁業法裡面已經有明文規定,要有這樣的一個基金。
    陳委員明文:王委員提案的案由寫得這麼清楚,你都沒有看。真的,漁業用油補助還辦理漁業署基金業務?
    蔡署長日耀:漁業用油已經歸到公務預算去了,這邊目前最大的一筆經費就是,鼓勵國人、培養國人、年輕的能夠上船,尤其受過水產職業學校訓練包括院校的學生上船。這個經費是比較大的,大概一千多萬元。
    主席:這個決議雖然是說,3個月內針對漁業發展基金存續之必要性,你們一定說有必要,但是不要隨便來就是兩張……
  • 蔡署長日耀
    我們要仔細地檢討。
    主席:寫詳細一點,不是錢的多少。第15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7案。
    陳委員明文:三個月內你要來報告,還是要拿書面給我們?如果拿書面的話,我看不要三個月,一個禮拜就可以送過來了。
  • 主席
    一個月好不好?
  • 蔡署長日耀
    書面報告。
    陳委員明文:書面報告不需要花一個月時間,你回去之後一週內寫給我,好不好?
  • 蔡署長日耀
    這樣比較倉促。
  • 陳委員明文
    為什麼?你都沒有心理準備要當署長嗎?
  • 蔡署長日耀
    讓我好好想一下。
  • 陳委員明文
    目標很清楚啊!麻煩你一週內寫給我好不好?
  • 主席
    一個月啦!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要一個月?就剛剛你的答復,你的目標很清楚。
  • 主席
    已經準備好了。
  • 陳委員明文
    基金的財源已經每年減少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漁業法已經有規定,要成立漁業發展基金。
    陳委員明文:如果你沒有辦法運轉,未來會變怎麼樣?所以我們要知道,到底還有沒有存廢問題,這個重點……
  • 蔡署長日耀
    依法它不能廢……
    陳委員明文:我是覺得你已經在副署長任內那麼久了,這個問題等於是一個考試、給一個考題給你,你說要3個月,這是什麼時代?
    主席:有道理,感謝新署長的執行力、效率與魄力,而且副署長已經擔任那麼久了,早在腦海裡面已經準備好了。
    陳委員明文:一週內,最主要我要知道,到底有沒有存廢的必要。
    其次,你說這個基金是在鼓勵年輕人上船而已,目標在哪裡?要怎麼做,你要讓我們知道啊!
  • 主席
    兩個禮拜啦!
  • 陳委員明文
    你說基金的目標就在這裡。
  • 陳主任委員保基
    第157案的要求是二週。
    主席:文字修正為「爰要求農委會於二星期內針對漁業發展基金存續之必要,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陳委員明文:同時也希望,這個基金存在的必要性,是因為要鼓勵年輕人上船,是不是這樣?其實,我不瞭解你們的漁業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什麼,錢也不是很多,現在你剩下的業務重點是,鼓勵年輕人可以上船,上船是不是你們的核心業務?你要怎麼做,目標在哪裡?你要寫給我們看啊!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7案將「三個月內」修正為「二週內」有無異議?
  • 陳委員明文
    這個跟那個一不一樣?
    主席:類似,就是改為「二週內」,第157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8案。
  • 蔡署長日耀
    這個也是改為二週。
    主席:修正為「並於二週內提出檢討報告」,第158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9案。
  • 蔡署長日耀
    沒有問題。
  • 主席
    第159案照案通過。
    漁業發展基金部分審查完竣,現在進行漁產平準基金部分,第160案至第162案併案處理,請業務單位說明。
    蔡署長日耀:這個基金從開始到現在有動過12次,大概有六千多萬元,在穩定短期漁價波動方面,確實有它的目標,已經達成了。目前因為漁產通路比較多元性了,批發市場不是單一的流通方式,這一塊過去我們用實物的操作,如果市場價格高於平準基金的價格,反而漁民要把高出來的差額繳出來,這一部分過去在執行上確實有窒礙難行的情況,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在檢討,希望能夠將漁產平準基金併到農業發展基金裡面。目前漁業法修正條文內容已經提出來,而且也送到農委會的法規會,法規會也審議通過,目前我們是朝著平準基金整併到農業發展基金的方向在做。
    主席:如果我們做一個主決議,你們什麼時候可以併過去?
    蔡署長日耀:因為漁業法是法律,會裡面的漁業法修正條文還要送到行政院。
  • 主席
    你們送了沒有?
  • 蔡署長日耀
    現在還在農委會。
  • 主席
    還沒有送嗎?
    蔡署長日耀:已經經過農委會的法規會,這個月應該會送到行政院來。
    陳委員明文:主席,你這個提案寫得非常好,這個平準基金從96年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啟動過,為什麼?
  • 蔡署長日耀
    市場價格部分大概都還算……
  • 陳委員明文
    設立平準基金到現在總共啟動過幾次?
  • 蔡署長日耀
    12次。
  • 陳委員明文
    你能不能告訴我項目?
  • 蔡署長日耀
    因為最近漁產的價格還算不錯、平穩。
    主席:奇怪,我養魚的時候價格是最差的,前三季我也養鱸魚,人家養鱸魚一斤50幾元,我養的時候只剩下30幾元。
    陳委員明文:署長,你說92年到95年都是採實物平準的方式?
  • 蔡署長日耀
    是。
  • 陳委員明文
    什麼叫做實物平準?
    蔡署長日耀:實物平準就是倉儲,漁貨價格低是因為量大,我們就把部分漁產暫時凍存,就可以去調整。
  • 陳委員明文
    當時買來儲存的?
    蔡署長日耀:對,我們補貼他一些利息。
  • 陳委員明文
    為什麼96年以後就沒有再啟動?也沒有看到結合產銷調節的措施。
  • 蔡署長日耀
    有啟動一次。
    陳委員明文:你講的沒有錯,92年至95年平準基金是有用的,96年到103年這幾年根本沒有用到。96年至103年這7、8年的時間,漁價都沒有波動,都沒有用到平準基金?問題出在哪裡,你要讓我們知道。
    蔡署長日耀:這當中,98年有動過,當漁價不穩定的時候,我們就會動用農業發展基金的經費。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講的是漁業平準基金,根據署長的說法,從92年到95年的3年之間你們就啟動12次,對不對?
  • 蔡署長日耀
    應該是從83年到96年之間一共啟動12次。
    陳委員明文:但從預算上來看,從92年到95年的3年之間,你們是動用實物平準基金;至於署長剛才講到的12次,請問這12次大概都是在哪幾年?最近啟動的這一次是在哪一年?又,你們啟動的項目都是哪些?
    蔡署長日耀:對這部分,可否容我們會後再補送相關資料。
  • 陳委員明文
    你們真的會在會後提供這些資料給我們嗎?
  • 蔡署長日耀
    當然會。
    陳委員明文:我認為當然不會!我們立法委員職權的行使大概都僅止於立法院,會後你們再看到我,就好像是看到不認識的人一樣,所以,我們只能把握當下,現在抓到問題就要當場緊盯你們拿出資料,請署長現在就明確說出你們所謂12次到底是在哪些年啟動的?但你竟然連最近啟動這一次是在哪一年都「一問三不知」,你們不是已經準備好要在今天讓我們順利通過預算嗎?為什麼問你們什麼竟然都不知道!
  • 蔡署長日耀
    我馬上請辦公室的同仁將相關資料傳過來。
    陳委員明文:請問署長,今年過年的魚價會不會上漲?老百姓能不能買到魚?
    蔡署長日耀:依我們過去的經驗,在農曆年這段期間的魚價,可能會比平日魚價稍微高一點,至於目前的魚價還算相當平穩。
  • 陳委員明文
    應該不會讓民眾有買不起魚或買不到魚的情況發生吧?
    蔡署長日耀:現在應該不會,除非民眾希望買到很特殊的魚,那又另當別論。
    陳委員明文:請署長告訴我:你們最近一次啟動平準基金究竟是在哪一年?又,啟動的項目是什麼?你們要立法院通過預算,總該事先準備一些相關的資料給我們委員參考,不要認為立法院就是行政院的立法局,對不對?我們有沒有刪減你們的預算並不重要,重點是在你們到底有沒有認真執行預算,如果你們的確很認真執行預算,我們又怎麼能動你們的預算,對不對?我們不是隨便通過預算讓你們去任意揮霍。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們沒有揮霍預算。
    陳委員明文:你們農委會所屬各單位有沒有揮霍預算,可能主委都還不知道,畢竟你不是每項工作的推動、每項預算的執行都事必躬親,你大概只能管到農委會或頂多是農糧署裡面有沒有揮霍預算,至於其他所屬單位,包括漁業署在內,都是任憑他們自行運用,對不對?
  • 蔡署長日耀
    我們都是在主委的領導下……
    陳委員明文:你這完全是傳統的應答方式,甚至可以說是官場的老八股,我現在就等你說明最近一次啟用平準基金到底是在哪一年?
    蔡署長日耀:我是記得有這麼一次,但恐怕跟委員報錯了,那就很不好意思了,所以,我不敢在這裡亂講,還是請委員稍候,等辦公室傳來正確的資料,我再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明文:建議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等他們把正確的資料傳過來再繼續審查。
  • 王委員惠美
    我們還是繼續審下去。
    主席:我們就繼續審下去,請問各位,對第160案有無異議?
    陳委員明文:本席剛才就是針對這個案子建議主席等農委會正確的資料傳過來後再繼續審查,因為我們想要了解他們啟動平準基金總共12次,到底這12次是在哪些年啟動的?事實上,這個基金從96年就不曾啟動過,所以,他們究竟是在哪幾年啟動這個基金,我們必須清楚知道。
  • 主席
    第160案就暫保留。
    繼續處理主決議提案,請問各位,對第163案有無異議?
    陳委員明文:照提案要求,請你們在兩週內提出成效評估報告,可以嗎?
  • 蔡署長日耀
    可否改為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這個提案早就給你們先看過,怎麼會到現在還在看內容?
    陳委員明文:你們認為這個提案不重要,而且最後不會通過,是嗎?
    蔡署長日耀:不是這樣的,我們原來是希望委員能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
  • 主席
    我們要求你們必須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到底有沒有問題?
  • 陳委員明文
    本席要求你們必須在兩週內提出成效評估報告。
    王委員惠美:在觀念上我必須提醒你們,即目前台北市政府在新市長的領導下所發揮的效率,大家一定會拿來跟中央做個比較,所以,我希望你們在速度上還是要再快一點。
    主席:針對第164案,請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陳委員明文
    第163案也是照這樣處理嗎?
  • 主席
    第163案照案通過。
  • 陳委員明文
    要不要併入?
    主席:因為牽涉到個資的部分,與第164案不一樣,所以,不用併入。
    蔡署長日耀:我們對平準基金運作的方向,目前已確定要併入農業發展基金。
    陳委員明文:剛才署長也講過現在都不用漁產平準基金,而是用農業發展基金,但事實上,平準基金從90年開始就不曾再啟動了。
    主席:針對第164案,跟第163案一樣,於兩週內提出報告。
    接下來處理第165案。
    陳委員明文:請問署長,你是否認為需要整併?
    蔡署長日耀:剛才已跟委員報告過,未來平準基金運作的方向,我們目前已確定要將其併入農業發展基金。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目前漁產平準基金事實上已經併入農業發展基金,所以,立法院做成這項主決議,讓你們就更好辦事。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主決議的提案就處理到此,請問署長,陳委員要求的資料傳過來了嗎?如果還沒有傳過來,我們就保留這個案子。
    蔡署長日耀:相關資料已經傳到委員會辦公室,我們連絡的同仁正前往辦公室去拿資料。
    陳委員明文:我們經濟委員會的會場連一台傳真機的設備都沒有,殊不知這是立法院使用頻率最高的會場,竟然與開會相關的設備都付之闕如,實在說不過去。
    他們的資料已經傳過來了,請主席讓署長說明清楚。
    蔡署長日耀:向委員報告,該基金於83年就設立了,在85年、87年、88年、89年、90年、91年、92年、93年、94年及95年……
    陳委員明文:85年到95年的10年裡,你們總共啟動了12次,請說明啟動的項目為何?
  • 蔡署長日耀
    83年辦理海蝦實物平準。
  • 陳委員明文
    90年到95年呢?
    蔡署長日耀:90年是大頭蝦等的實物平準,還有鰻魚的實物平準。
  • 陳委員明文
    鰻魚是在幾年時?
    蔡署長日耀:90年動了3次,91年是虱目魚,92年是虱目魚及魷魚,還有秋刀魚……
  • 陳委員明文
    當時虱目魚如何恢復的呢?
  • 蔡署長日耀
    92年在倉儲部分動支了13萬。
  • 陳委員明文
    價錢有回來嗎?
    蔡署長日耀:應該有回來,一定會發生效果。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從96年起到現在就沒有了呢?當台灣鯛的價格在崩盤時,你們為什麼都沒有啟動呢?
    蔡署長日耀:98年針對吳郭魚的部分,我們有調節計畫,由於是產銷失衡的緣故,那部分的經費是使用農業發展基金。
    陳委員明文:98年時,台灣鯛的價錢不穩,你們是以農發基金來處理。主席,平準基金總共動用了12次,也確實都有發生過效用。
    主席:是不是不予刪減,就照原列數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明年開始就沒有這個基金的項目,以後會併至農業發展基金的產銷失衡,有關結餘的部分也會併過去。
    陳委員明文:本席是連署人之一,難道主席連一毛錢都不刪嗎?這樣的狀況可說是形同虛設,幾年以來都沒有用到嘛!
    主席:不用刪,明年併入之後,我們再來看看狀況會如何發展。
    第160案至第162案照原列數,不予刪減。
    處理第166案,請說明一下。
    朱副處長慶誠:向委員報告,98年的自給率是91%、99年是92%、100年是92.8%、101年是93.9%、102年是93%……
  • 黃委員偉哲
    都在92%及93%間起伏。
    朱副處長慶誠:今年多編列的預算,因為台紐有一些鹿農及羊的部分要放在新的家畜計畫裡……
  • 黃委員偉哲
    台紐的鹿農是在哪裡呢?
  • 陳主任委員保基
    FTA……
  • 朱副處長慶誠
    從98年到現在大概是136,535千元。
    黃委員偉哲:你們可以接受砍多少呢?104年除了台紐的鹿農之外,還有什麼呢?
    朱副處長慶誠:還有羊肉,這都沒有放在產業結構調整裡頭。
  • 黃委員偉哲
    國產羊是小宗的。
    朱副處長慶誠:鹿農的關稅有下降,請委員讓我們努力去執行。
    黃委員偉哲:主委說過了,就刪尾數的153萬5,000元。
  • 主席
    刪減153萬5,000元。
    處理第167案,請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保基:目前我們在執行蛋要用紙蛋盤的計畫,這也是在做產業調整,否則禽流感會傳播,就是因為塑膠簍搬來搬去的關係,因此拜託委員能予以支持。目前全世界只有我們還在用塑膠簍搬來搬去,我們將會採取鼓勵的方式,由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規定是2年,我們希望在2年內能用一些誘因讓他們可以改過來……
  • 黃委員偉哲
    回收會殺菌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廢棄物回收,另外去做紙製品。
  • 朱副處長慶誠
    等於是回到廢棄物再來處理。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對!我們不能重複使用。
    主席:沒有回收啦!其實你們都還沒有執行,之前我也和朋友合夥養蛋雞,我很清楚,推動這部分我是贊成的,但你們不要忘了,現在的紙製蛋盤,使用過後,一定有很多人會回收再利用,你們要如何確保一定會變成廢棄物回收呢?主委,你知道我們台灣人都非常樸實,因為那個成本並不便宜,要好幾十元,一定會有人撿拾後,整理乾淨再使用。現在因為害怕感染,所以你們要推動以廢棄物來回收,這點我是贊成,但問題在執行面,如果有人在回收場撿拾這些東西,整理乾淨後再回賣給養雞場,恐怕比養蛋雞還要有賺頭,是不是?
  • 黃委員偉哲
    如何澈底落實廢棄物回收……
    陳主任委員保基:雞蛋要送出來時,一定要用新的紙盤,沒有新的紙盤就無法進出。
    黃委員偉哲:除非你們每個月或每兩個月換個顏色,讓舊的回收紙盤無法再進入市場。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們會做流向管制。
    主席:沒關係啦!我們只是提醒你啦!其實我也有想到,如果這個政策推動,我打算成立一個廢棄物回收公司,專門收這個廢棄物!主委,理想和事實經常是有差距的,人的心理就是這樣,今天當作廢棄物回收,我跟你保證,一定會再回到養雞場。如果屆時你還擔任主委一職,千萬要記得我的話,這真的是我們可以預想到的結果,當成廢棄物回收後,根本沒有辦法確保一定會被銷毀。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還是認為應該要澈底執行,全亞洲只剩下台灣還這樣搞,真的是很糟糕。
    主席:好,我們只是希望你們可以落實處理。
    陳委員明文: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基本上是在農發條例裡規範,請問主委,這些錢到底是如何花用的?家禽產業結構調整計畫有沒有受進口損害影響?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基金用途不大,從民進黨執政開始把休耕地活化的錢全部放在這裡,當時我在學校,就非常生氣……
    陳委員明文:你很生氣,我看得出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啊!為什麼公務預算編不進去,就放到這裡來?
  • 陳委員明文
    所以你現在就沒有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現在一直在處理休耕地問題,就是為了這個。
    陳委員明文:你當了主委以後,就沒有放在這裡嗎?還是放嘛!所以你當了那麼久,生氣是沒有用的!從學者變成主委,還是沒有用啊!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不是!如果那時候……
    陳委員明文:我看你這麼生氣,還以為現在已經改革了,結果還是一樣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那時候不放,就沒有這個事情,現在2,000億都花光了!
    陳委員明文:你看!都花光了!花光了,還是繼續放啊!
  • 陳主任委員保基
    要不然呢?
    陳委員明文:所以你生氣是沒有用的,我還以為你當學者時好生氣,然後國民黨執政後,你當了主委,就把它改革了,哇!一片光明!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已經少花很多了。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不是問你生氣的部分,我是問你沒有生氣的部分,你不要在這裡處理你的情緒,你要對台灣農民有交代!我請問你,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和現在所謂家禽產業結構,到底有沒有相關?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有。
  • 陳委員明文
    有什麼?你告訴我!
    陳主任委員保基: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管理條例中有一個規定,就是有受進口損害之虞,因為如果不調整產業結構,將來液體蛋什麼的都進口進來,這個產業就完蛋了。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啊!出問題的是你們的執行面啊!在落實這個經費時,你們有沒有確實做到這一點?是不是真的因為進口而影響到家禽產業結構?看起來好像不是這樣子喔!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還沒有進來。如果進來以後傷害了,那就變成金棺材理論,當時GATT時就講了!
    陳委員明文:不是!當年你生氣時,受損害救助基金的成立目的,就是因為怕加入WTO後,世界各國農業產品進到台灣來,會影響我們台灣農業產品,所以才有這個基金的設立,但是剛剛我聽了你的說明,好像不是,現在整個家禽的部分並不是因為受進口影響,而是我們所有肉品在國內的市占率在降低、在衰退……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沒有啊!沒有降低。
    朱副處長慶誠:報告委員,單單102年的……
    陳委員明文:怎麼沒有?去年雞價好,大家都知道,但是在雞價好的同時,你們這部分又編列6,000多萬,原因何在?既然沒有影響,為何又編列6,000多萬?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要處理雞蛋的部分,剛才召委也提到,要澈底執行,我們也可以不做,就拖著讓它去……
    陳委員明文:提案第167案你有看到嗎?我們現在講的是禽肉,是家禽肉品,不是蛋。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有啊!這也包括蛋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現在講的是家禽肉品嘛!這部分編了6,000多萬,我現在講的是這個部分,你怎麼講到蛋去了呢?
    朱副處長慶誠:跟委員報告,家禽產業結構調整包括雞和雞蛋。
    陳委員明文:好,那我就請教你,去年一整年雞價都不錯,今年看來也不錯,等於不是受外國進口影響,是不是?這個基金是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結果現在並不是使用在受進口損害啊!照理講,這些錢應該是編在公務預算裡,為什麼要花用這個基金的錢?我這樣的說法有不對嗎?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對!所以讓人生氣。
    朱副處長慶誠:跟委員報告,雞肉其實進口量不小,但我們的自給率一直是維持在83%到84%。其次,這是先期產業結構調整,特別是剛才主委提到的,安全生產模式和地產地銷,今年3月1日開始,就要標示冷凍與冷藏肉,進口部分也要標示清楚,所以基本上這是先期產業的調整,包括生產效率的提升等等。
  • 陳委員明文
    對啊!沒有錯啊!所以這個並沒有受到進口損害啊!
    朱副處長慶誠:我們是進行先期產業結構調整,包括地產地銷……
    陳委員明文:現在整個產業的結構調整,已經不只是農委會的部分而已,請問WTO後,雞肉一年進口量多少?
    朱副處長慶誠:因為引進的大部分是台灣人比較喜歡食用的雞腿、雞翅,就是白肉雞,一年大概是13萬公噸。
  • 陳委員明文
    進口的部分大概都是交貨給什麼人?是不是交給麥當勞等速食店?
    朱副處長慶誠:交給團膳,譬如工廠的便當、團膳。
    陳委員明文:目前我們台灣自己養的禽肉是不足的,所以還要靠外國進口,是不是?也就是說,這些進口的雞肉,基本上還不會影響到我們雞肉的價格,是不是?
  • 朱副處長慶誠
    照理講應該是會影響。
    陳委員明文:你不可以說照理講,要照實際講,你要照整體的、實際的數量來講,數字會說話。
    陳主任委員保基:一定會影響,所以我們要先調整好自己的產業結構。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你們在調整產業結構,但數量有沒有調整?所謂的調整結構不外乎我們的養雞技術提升、雞肉很好吃等等,這些大家都知道,但數量是不是有固定?
  • 朱副處長慶誠
    數量固定。
    陳委員明文:我們養的雞品質不錯,價格也不錯,而且現在也沒有進口,為什麼要花這筆錢?
    朱副處長慶誠:在進口方面我們仍維持一個高檔,但台灣自己養的土雞……
    陳主任委員保基:委員提到數量會不會改變的問題,我們就是要拼數量不改變,因為數量改變的話養雞場就會減少,工作機會就少了,所以我們是在拼我們自己的自給率,也因此才要做先期調整予以區分。
    陳委員明文:我們審查這筆預算的核心重點在於這是「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因此有沒有受到進口損害是我們討論的重點,如非受進口損害,我們卻發給受進口損害救助金就不對了。
    楊委員瓊瓔:陳委員所講的是歷史的產物,但我們仍舊想知道到底我們有沒有在進步?陳委員的意思是既然這筆預算是編列在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中,那麼第一個問題是到底進口多少以致影響國內農產品才給予補助?第二個問題是誠如陳主委剛才所說的,我們不願意把休耕補助編列在這裡,但以前的政策要一下子翻轉是不可能的,對於我們很希望不列在這個基金中的預算,應該如台電補助偏鄉一樣,因為不是它的成本所以就逐漸的、儘量的予以剔除。陳委員的意思應該是這樣。
  • 陳委員明文
    對。
    主席:各位委員對農產品受進口損害基金的問題講得非常詳細,為了能實際執行……
    陳委員明文:為了不要再讓陳主委生氣,我們是不是做成主決議,這筆預算就不要再編列了?2,000億的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還剩下多少?
    楊主任順成:已經用完了,現在國庫每年都會再撥補。
  • 陳委員明文
    一開始是編列2,000億嗎?
    楊主任順成:一開始是編列1,000億,現在已經撥補到一千兩百多億。
  • 陳委員明文
    幾年花完了1,000億?
  • 楊主任順成
    民國101年時開始不足。
  • 陳委員明文
    民國幾年開始編列?
  • 楊主任順成
    民國80年設立。
    陳委員明文:民國80年也就是西元1991年,到哪一年花完?
    楊主任順成:民國101年,也就是西元2012年。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從民國102年開始每年都在撥補,撥補了多少?
  • 楊主任順成
    80億。
    陳委員明文:我是問你總共撥補了多少。民國80年到民國101年總共花完了1,000億,等於是20年花了1,000億,是不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修正一下,沒有到20年,編了並不代表用了,是在進入GATT之後才開始……
  • 陳委員明文
    基金是在民國80年設立的。
  • 陳主任委員保基
    那時候沒有用。
    陳委員明文:基金在民國80年設立,到民國101年也就是西元2012年,1,000億全部花完了,是不是這樣?
  • 陳主任委員保基
    用最多的時期是從1998年到2012年。
  • 主席
    請行政單位說明從編列到執行完畢及國庫撥補的明細。
    楊主任順成:民國94年以前,每年大概都是花十幾億,從民國94年開始大幅增加到153億,民國95年是138億,民國96年是126億,民國97年是132億。
  • 陳委員明文
    這些是花掉的數目嗎?
    楊主任順成:是花掉的數目,包括休耕地的補助。
  • 陳委員明文
    休耕地的補助也從基金撥用嗎?
    楊主任順成:是,從民國94年開始,休耕地的補助就放在基金中,所以從民國94年開始,費用大幅成長。
    陳委員明文:從民國94年到現在,休耕地的補助都一直撥用基金的錢嗎?
  • 楊主任順成
    對。
    陳委員明文:陳主委生氣就是因為這樣嗎?從他還沒當主委就生氣到現在,當了主委還在生氣就是因為這樣。楊主任可以把表格給我看一下嗎?我要瞭解一下。
  • 楊主任順成
    可以。
    陳委員明文:1,000億的受進口損害基金花完之後,每年還在撥補,一年撥補多少?今年撥補多少?
  • 楊主任順成
    80億。
  • 陳委員明文
    預算上怎麼寫93億?
  • 楊主任順成
    其中的13億是去年不足的部分。
  • 陳委員明文
    所以應該是93億而不是80億。
    楊主任順成:80億加上去年不足的13億,總共93億。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受進口損害基金1,000億已經花完了,現在每年編列93億,名稱上是「受進口損害基金」,實際上並不全用於受進口損害的農產品,只是因為產業結構調整就用這樣的花法,既然如此就不要再說是「受進口損害」了,所以現在問題在於有沒有落實執行,我們提議刪減500萬元就是因為你們根本亂花,六千多萬元刪減500萬元也是合理的,可見黃委員偉哲提這個案子是英明之舉。
    主席:就如陳委員所說的,問題在於到底這筆錢有沒有亂花,現在他們又要推動各種計畫,比如連續兩年執行對蛋農蛋箱設備的補助。
    陳委員明文:不是蛋箱的問題,給予蛋箱補助有什麼關係,問題在於預算總共是6,251萬,黃委員偉哲提案只刪減500萬元,刪減比例不到一成,算刪減很少了。
  • 主席
    刪減尾數51萬4,000元。
  • 陳委員明文
    不是這樣。
  • 主席
    不是這樣的話要怎樣?是不是要照黃委員的提案?
  • 陳委員明文
    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該講的都講了,我們尊重委員。
    陳委員明文:刪減251萬4,000元,留6,000萬元給他們,這樣經費還是很多,完全不會有影響。
  • 楊委員瓊瓔
    反對。
    陳委員明文:有人反對,進行表決。
    楊委員瓊瓔:實做實算,不然刪減兩百五十多萬元的內容到底是什麼?
    陳委員明文:我已經說了這麼多,我再重新講一次好了。
    楊委員瓊瓔:我們要勉勵行政部門務實的去做,他們在推展政策和處理進口受損的部分,我們審查預算不要隨便刪減預算,如果預算數有實際的內容與方向,那麼我們就要明確的指出要刪減那個項目,大家互相尊重,不能用這樣的刪減法,剛才已經說了不刪減……
  • 陳委員明文
    我的意思是既然是受進口損害基金……
  • 楊委員瓊瓔
    提案人要說明。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提案人要說明?我們都不能說明嗎?我已經說明了一、二十分鐘,你一進來就說反對,既然反對就進行表決。我們重新再講一次好了,請朱副處長再說明一次,受進口損害基金從民國80年也就是西元1991年開始設立到2012年總共花了一千多億是怎麼花的?楊委員沒有聽清楚,我也沒有聽清楚,請朱副處長再說明一次。
  • 朱副處長慶誠
    我們的預算一共是6,251萬……
    陳委員明文:不要亂刪預算,我們把預算書拿出來一起討論6,251萬4,000元的細目。
    主席:我們尊重提案的委員,現在就是把尾數251萬4000元刪除,預算總共是六千多萬元,決算應該也沒有到那麼多,他們也需要預算的協助,讓他們好好的執行一些必須的業務,所以我們就酌減尾數251萬4,000元。
  • 陳委員明文
    這樣有沒有亂刪?
    主席:沒有,這都經過大家的討論,實際上有此需要。第167案刪減251萬4,000元。
    現在處理第168案。
    蕭副處長柊瓊:關於這個案子,我要特別向委員報告農業加值的第一階段,目前在農業科技園區已經有動物疫苗、生物肥料、生物農藥和觀賞魚等高度加值的產品,而且已經逐步具有外銷潛力,以動物疫苗為例,最近我們才拿到俄羅斯的進口准許證,很快的也可以拿到泰國、越南的進口准許證,所以現在是我們到國外布局的好時機,懇請委員不要刪減這部分的預算。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所有海外行銷的經費都包含在這裡面,包括地方政府舉辦展覽所要求的配合款也都包含在這裡面。比如各縣市政府舉辦展覽的配合款,台南的蘭展一次補助就要兩千多萬元,主要是做國際促銷,邀請國際人士來台參觀。此外,很多縣市農產品的展售和食品展的經費也都使用這些經費,原本編列三億多,後來逐年減少,卻又要求我們增加外銷,其實,很多國際食品大展、精品展都是使用國際促銷的經費。
    主席:在農產品行銷國際方面確實要好好的用心,這部分的經費總共編列了兩億一千六百萬元,而所謂的國際行銷也包含了國內一些大型行銷項目,所以這部分的預算是不是就不予刪減?
    葉委員津鈴:這不只是國際促銷,還包括了自經區……
  • 主席
    沒有。
  • 葉委員津鈴
    沒有的話就不刪減1,000萬元。
    陳委員明文:主席告訴葉委員這些經費沒有包括自經區,怎麼會沒有?預算書中有「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發展外銷型農業」等文字,怎麼會沒有包括自經區?要不要刪減是另一回事,你不能說沒有包括自經區,預算書中明明寫著「農產品國際拓展行銷計畫將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中農業加值發展外銷型農業產品」,怎麼會沒有呢?
    主席: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沒有通過,是否先把「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中農業加值發展外銷型農業」的項目拿掉?
    蕭副處長柊瓊:現在自經區集中在屏東生技園區,動物疫苗現在已經辦得非常好了,我們真的需要一些經費。
    主席:我們當然可以給你們經費,問題是現在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你們的預算科目下有「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項目。
    黃委員偉哲:自經區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現在自經區條例還沒有通過,你們要怎麼樣……
  • 陳委員明文
    你們自己在預算書中寫的那麼清楚。
    葉委員津鈴:相關的法規還在立法院審議,自經區還沒有通過,你們現在就編列這麼多預算,而我只提議刪減1,000萬元。
  • 陳主任委員保基
    這只是第一期。
    主席: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沒通過,你們就不要把生科的預算放在這裡,可以放在別的地方。
    蕭副處長柊瓊:我們的經費真的是逐年削減,委員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這筆經費,我們把這個項目刪除,讓我們可以自由的運用這筆經費。
    陳委員明文:這樣不好,你們把這個項目刪除,萬一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呢?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不會。
    陳委員明文:怎麼不會?沒有人說不會,你不要亂講,沒有人說不讓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
    主席:你們越解釋越不妥。我們就事論事,第一個問題是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沒有通過,你們就把這個項目編在這裡,現在又要求把這個項目拿掉,所以不是我們不給你們經費,如果你們當初不把這個項目列在這裡,我們也不會提出來討論,你們現在就把這個項目列在這裡,我們會覺得很奇怪,應該說是你們不用心。
    陳委員明文:這個邏輯不通,現在有兩個方法,這個項目的經費先予刪除,等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後再追加。
    黃委員偉哲:我只問一個問題,自由經濟示範區沒有通過,你們做不做行銷?
    陳主任委員保基:要,還是要做行銷,不然屏科園區怎麼辦?
  • 葉委員津鈴
    那麼自由經濟示範區這一塊……
    陳委員明文:對嘛,你們還是有在做行銷。
    陳主任委員保基:屏科園區現在有那麼多廠商,而且他們已經在做了,觀賞魚的部分已經做了,所以我們還是要行銷。
    主席:回歸本質,如果你們不是把這筆經費編列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農業加值的部分,我們根本不會去動你們的預算,重點是你們已經編列了1,000萬元的預算,難道還可以只刪除這個項目而不刪除預算嗎?你們要用心,你們為什麼要把這筆經費編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生物科學園區的預算不編列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仍維持在農產品國際拓展行銷計畫中還是可行的,所以這不應該怪委員,要怪你們自己。我講的是實在話,我們先把這1,000萬元刪除。
  • 陳委員明文
    其實這只要編列在他們的公務預算中即可。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我們有在做國際行銷。
    主席:我知道,但你們就是不應該這樣編法,不然我們怎麼會反對農產品行銷呢?我們哪裡會反對農產品行銷。你們不應該把這筆經費編列在尚未通過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部分,為什麼你們要這樣做?實在很奇怪。
    陳委員明文:自由經濟示範區一旦通過,經費馬上就可以使用。
  • 陳主任委員保基
    現在到底要不要屏科園區?
  • 陳委員明文
    屏科園區要編在公務預算中。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哪有公務預算?它是基金。
  • 陳委員明文
    屏科園區也有公務預算。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屏科園區的公務預算只有多少錢?
    陳委員明文:多少錢是你的問題,怎麼會是我的問題?要編多少是你們的問題,你們有編列屏科園區的公務預算為什麼還要編列在基金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屏科園區的公務預算只有一億多元,要招募100個廠商,而且屏科園區視同科學園區,要自己成立基金,自籌經費。
    陳委員明文:公務預算中明明就有屏科園區的經費,你是內行人講外行話,你們現在把尚未通過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放在基金中,而且還編列了1,000萬,現在馬上給予通過的話,這些錢怎麼動用?不能有這樣的作法。
  • 主席
    是不是可以指定這筆經費只能用於發展外銷型農業產業?
    陳委員明文:我發揮菩薩心腸,不為難他們了,只要把這筆預算凍結就好了,只要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了就可以動用,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沒通過的話就不能動用,這樣就可以了。
    主席:如果先將預算凍結,自由經濟示範區沒有通過的話,這筆預算就不能動用,但實際上這些預算確實有用在生科發展方面,這是事實,我能體會,但你們本來就不應該將這筆經費編列在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項目。
    陳委員明文:不能這樣說,推動發展農產品的國際品牌、提升農業競爭力都有列了1,000萬的預算,拓展農產品海外通路、加強國際宣傳也都有編列預算,但為什麼要特別將這些預算編列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我建議先將這筆經費凍結,等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就可以動用,這樣的話這筆經費並沒有刪除。
    陳主任委員保基:六港一空包括安平港,如果這樣的話,安平港所有的預算都刪除了。
    陳委員明文:亂講,你到底有沒有看自己的預算?你們的預算寫的是「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
  • 陳主任委員保基
    那我們的屏科現在在做什麼?屏科現在也是在做農業家加值。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不是在講屏科,我們是在講自由經濟示範區,你們的預算內容明明是在講自由經濟示範區,你有沒有看到「農業加值」四個字?
    楊委員瓊瓔:大家講的都對,因為當初屏科園區的設立是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框框、架構為籌備的方式,所以它的本質歸屬於經濟示範區的範圍及內容,行政部門編列這個項目並沒有錯,委員會質疑的是經濟示範區還沒有通過,你們會不會把1,000萬挪用到屏科以外的地方?假如你們把經費挪用到屏科以外的地方,我們絕對會反對,會予以凍結,如果這1,000萬確實是用於屏科,這個預算項目、內容是在推展農產品的國際拓展行銷,那麼這筆預算應該要給。這筆預算不能用在屏科以外的地方,所以我們可以做成一個決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相關法律未通過之前,這1,000萬元不能挪用到別處,必須專屬於屏科。
    葉委員津鈴:自經區不僅是在屏科,自經區農業加值、前店後廠等等,國發會講得很清楚,到處都可以設立,所以我才會提議刪除這筆預算。
    主席: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不是為了自由經濟示範區而設立的,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早就設立了,不是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後才設立的,現在你們是藉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的名義,將1,000萬元全部用於補助生科,如果生科不用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名目還是可以以其他名目,如農業加值、發展外銷型農業等名目給予補助,但現在你們就是很明確的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名目將其框住,如果你們不編列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名目的項下而是編在其他名目的項下,我們也會把這筆預算給你們,所以問題要回歸到原來的重點,你們本來就不應該先把這筆預算編列在自由經濟示範區項下,你們難道不能以發展外銷型農業的名目或其它的名目來補助生科嗎?難道我們會反對嗎?我們絕對不會反對。問題在於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沒通過,你們就把這筆預算編列在這裡,不管是一期或二期,那是另一回事,你們就是要把這筆預算回歸到原來編列的項目,那樣我們就沒有話說,為什麼你們偏要假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名目來處理?我們的意思是這樣。我們也在設法看是不是可以採主決議的方式來處理,因為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沒有通過,為了發展生技,我們還是維持這1,000萬的補助經費以利他們推動生技。我們在考量是不是能以這種方式處理,問題的癥結不是在名稱,所以你們要自我檢討。
    陳委員明文:不需要如此,我們是立法院而不是農委會。預算書明明寫的是「自由經濟示範區中農業加值」,事實上,自由經濟示範區還在立法院審議你們就編列了預算,這沒有道理,不然我們乾脆將預算刪除。我只是在幫雙方找個梯子下,因為自由經濟示範區有可能通過,萬一通過的話也有經費可使用。
    主席:這筆預算予以保留好了,因為這筆經費本來就不應該編列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這種編法不對,能怪誰?這1000萬元的預算先予保留。
  • 陳委員明文
    保留是什麼意思?
    主席:請問各位,這筆預算是要刪除還是要保留?是否保留送院會協商處理?
    陳委員明文:不是保留送院會協商處理,是先予以凍結,等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後始得動支。
    主席:本筆預算先予凍結,等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後再予解凍。
    現在處理第169案。
    李署長蒼郎:第169案是調整稻米產銷措施的部分,最主要是用於稻米的糧種繁殖與專區的推動,另外還有稻米安全檢查的執行,因為我們未來要和國際稻米競爭必須持續的提高國內稻米的品質,稻米的品種也一定要繁殖。我們的稻米主要是供國內自需,外銷並不是我們的主要目的。
  • 黃委員偉哲
    我們的稻米要和進口的稻米競爭嗎?
    李署長蒼郎:對,在國內競爭。
    陳委員明文:產銷體系的計畫共編列三億二千多萬,其中有很多宣傳、行銷的經費。
    李署長蒼郎:稻米的部分還是要做行銷,現在是分兩個部分進行……
  • 陳委員明文
    宣傳和行銷的經費是多少?
  • 李署長蒼郎
    500萬。
  • 陳委員明文
    500萬元都花在哪裡?
    李署長蒼郎:宣傳、行銷經費只編了500萬元,品質安全檢測的部分編了1,700萬元,因為米質抽檢還是需要費用。
    陳委員明文:項目很多,宣傳行銷經費應該不只500萬。
  • 李署長蒼郎
    宣傳的部分還有有機米……
    陳委員明文:你告訴我們總共是多少經費,怎麼會只有500萬?
  • 李署長蒼郎
    驗證費用也包含在內。
  • 陳委員明文
    你把宣傳行銷費用列出來。
    李署長蒼郎:驗證費用的補助也包含在內,檢驗費用也包含在內。
  • 陳委員明文
    總共是多少?
  • 李署長蒼郎
    米質檢驗和米質展售的部分是1,700萬。
    陳委員明文:嘉義縣兩年向你們要了麵包宣傳費用40萬元,是不是?
    李署長蒼郎:那是縣政府的部分,其它整體在做的部分並沒有算在內,那是專案給予的部分。
  • 陳委員明文
    剩下的錢都花在哪裡了?
  • 李署長蒼郎
    其它的部分都配合在一般的行銷中辦理。
    陳委員明文:這1700萬到底花到哪裡去了?我記得我連續跟你們說了兩年半,選舉之前你們才撥了40萬元給嘉義縣,這等於是在幫張花冠助選。
  • 李署長蒼郎
    沒有這個意思。
    陳委員明文:有,大家都質疑你們為什麼對張花冠特別好,在選舉前撥給這筆經費,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個計畫是兩年前列的計畫,兩年前列的計畫竟然在兩年後才撥給經費,時間點又那麼巧,到底是什麼原因?
    李署長蒼郎:這和選舉沒有直接關係,而是我們行政作業上……
    陳委員明文:和選舉沒有直接關係?那我問你,米的行銷費用到底花在哪裡?
    李署長蒼郎:這裡面有很多錢都是放在稻米專區中,是生產單一品種稻米的專區在使用的。
  • 陳委員明文
    你們到底有沒有在做食米的檢驗?
    李署長蒼郎:有,每個月都在做。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很怕混充米,我們很怕越南米。
    李署長蒼郎:我們讓越南米進來,但不可以混充。
    陳委員明文:至今為止,你們還沒有建立越南米進口的檢驗制度。
    李署長蒼郎:有,我們每個月都在檢驗。
  • 陳委員明文
    上次我問你的時候你回說沒有。
    李署長蒼郎:有,我們每個月都有抽檢市售小包米。
  • 陳委員明文
    越南米進口後都銷到哪裡?
    李署長蒼郎:一般都是作為業務用,也就是一般的自助餐之類,還有一部分是拿去加工。
    陳委員明文:這些自助餐所用的這些米都是劣質米,都是有毒的米,你們沒有特別注意。
    李署長蒼郎:不會,邊境管理時會檢測。
    陳委員明文:這樣不通,照黃委員偉哲的提案,總共是3億2,500萬,刪減5,000萬。
  • 李署長蒼郎
    這個經費實在有限。
    主席:為了農業,黃委員偉哲提議刪減尾數512萬。
    陳委員明文:黃委員偉哲的提案是刪減5,000萬,不是刪減512萬。
    主席:黃委員偉哲說很多業務確實需要落實執行,所以他提議酌減512萬。
    李署長蒼郎:乾燥劑的費用也在其中,我們要補助農會乾燥劑。
    陳委員明文:我建議做個主決議,要辦理稻米行銷宣傳的話,應該要給農業縣相對的經費,到哪裡辦理都可以,但不可以都集中在都會辦理,這樣沒有道理。農業縣向你們要行銷費用都要不到,尤其是有機米的宣傳,所以我建議做個主決議,行銷費用應該分配給各農業縣,你們不要把錢攬著做私人人情,那樣沒有意義,你們要好好的幫忙農業縣,這樣對你們並非壞事。
    主席:預算的部分酌減512萬,另做成主決議,儘量幫忙農業縣市。
  • 李署長蒼郎
    這個經費實在有限。
    主席:第169案改為酌減512萬,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170案。
    李署長蒼郎:第170案、第171案和第174案都是有關活化休耕地的計畫,就是補貼活化休耕地轉作經費,一年70億是不夠的。
    黃委員偉哲:現在農業用水不夠,你們的政策互相拮抗,一方面要活化休耕地,另一方面又因用水不夠要休耕。
    主席:又要給水又要休耕,怎麼辦?這等於是左手打右手。
    李署長蒼郎:缺水也是不得已的特殊狀況,和計畫不一樣。我們對活化休耕地有個計畫,過去休耕地有20萬公頃,現在只剩10萬公頃,我們在做休耕地轉作計畫時必須給予農民輔導,否則農民的收益是不夠的,所以我們有編列補貼經費,比如種植硬質玉米也就是飼料玉米,一公頃補貼45,000元。
  • 主席
    去年編列多少?
    李署長蒼郎:去年編列80億,今年編列70億。
  • 主席
    去年編列80億也用了80億嗎?
    李署長蒼郎:去年用了83億,我們是依照標準補貼,可見這個預算原本就是不夠的。
  • 陳委員明文
    請陳主委說明一下這和現在的休耕經費是不是一樣?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一樣。
  • 陳委員明文
    你們要花這筆經費就對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裡面有基期年的問題,基期年灌區內由我們動支,基期年灌區外就由經濟部動支……
    陳委員明文:這次發生供水問題是因為工業用水不夠,經濟部要求縮減農業用水,但補助的經費竟然全部使用農委會的經費,以85,000元而言,我們負擔45,000元,在比例上是不對的,等於是我們出了一半,他們只負擔40,000元,也就是說,經濟部只負擔40,000元而已?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不是這樣。
  • 陳委員明文
    在比例上如何計算?
    陳主任委員保基:應該要這麼講,因為那是在基期年灌區內,至於灌區外的85,000元全都是由經濟部負擔。
  • 陳委員明文
    所以灌區內的85,000元全部都由經濟部負擔?
    陳主任委員保基:灌區外的部分,也就是基期年之外都是由經濟部負擔。
    陳委員明文:譬如我們嘉南平原水利會灌溉區內,全部都由經濟部負擔?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如果是基期年種植水稻的話,45,000元是由我們負擔,如果是基期年以外的部分,85,000元就全部由他們負擔。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制度,所謂的基期年就是從82年開始種植水稻到現在,我現在已經慢慢的在調整這項制度,希望能調整到讓它具有一致性,否則……
    陳委員明文:但是,你們的新聞稿是寫我們負擔45,000元,剩下的30%由經濟部負擔、15%則是由水利署負擔,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應該要這麼講,85,000元全部都由調水單位負擔,但是,如果有領到休耕的45,000元就必須要扣抵,所以這筆錢會用在休耕上面,事實上,這些都是政府的預算,如果全都由經濟部負擔,我們還是要將85,000元撥給經濟部,如果85,000元都由經濟部負擔,只要是領到基期年休耕的部分,因為基期年休耕是現在休耕地的法定政策。
    陳委員明文:我們已經提出主決議,必須落實水利法照顧農業的精神,所以農委會應該要修訂限水休耕的計算標準、計算公式。如果這筆錢全都作為限水休耕的經費,當然就講不通,怎麼可以這樣做呢?如果真是如此,這筆錢當然就不能給了。
  • 黃委員偉哲
    第170案就照陳委員的提案通過。
    楊委員瓊瓔:主委,現在有一個問題,你們希望呈現出小地主大佃農的型態,讓許多年輕人回到農村耕種,問題是地主根本不和他們訂定契約,農會也都知道這個情況,實際上交出去的根本都是這些年輕人種植出來的農作物。目前國內有一個team全都是年輕的農民,問題是他們沒有地,只能租地耕種,但是地主根本不和他們訂定契約,農會也都知道那些產品通通都是年輕農民種植的,全國有很多這種沒有契約的狀況,登記的都是地主的名字。在我們鼓勵年輕人從事耕種的同時,因為地主害怕三七五減租的政策再現,根本不和那些年輕人訂定契約,本席相信在這次的休耕有30%以上是這樣的情況,根本無法真的領到你們的休耕補助,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你們現在的休耕是以水稻為基準給予85,000元的補助,但是還有其他的耕種作物,譬如芋頭,它的成本及收入一定都比稻米高,若是休耕完全統一以水稻為基準,對於先前不斷推動的高經濟價值農作物而言,沒有分野是會有問題的,因此,還是應該要做調整。
    李署長蒼郎:因為口頭約定本身沒有固定對象,所以這個部分無法處理,這是人民的心理因素問題。
    楊委員瓊瓔:不是心理因素問題,而是已經發生的實際問題,地主害怕再有三七五減租的情況,因此不肯簽約,當你們的政策提出休耕時,公告對象是從事農作的人,問題是那些地主根本就沒有從事農作,所以你們的公告是有問題的。或許從法律的角度而言,你們會認為從頭到尾都沒有那些實際耕種者的名字,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這個問題到底要如何解決?雖然你們已經有進步了,從前的休耕公告並沒有提到這點,現在已經特別指定是從事農作的人,但是,你們明明知道三成以上都是這樣的問題,情況真的是非常嚴重。假設今天我原本把農地以20,000元租給你耕種,因為休耕可以獲得政府85,000元的補助,那麼我何必要把田地租給你呢?如此一來,整個可能就會亂掉,因為如果一期就有85,000元,而一年可能有兩期或三期,與一年租給人家只有25,000元相比,當然就不願意租給人家,如此一來,整個農作的總量也會受到影響。主委,本席現在所講的就是一個問題,依法而言,他們無法獲得契約的保障時,我們該怎麼做?是否能以行政命令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理?畢竟行政命令也是一種法令,否則,除了農產品的總量會受影響外,實際上真正要接受補助的人也無法獲得幫助。現在你們說只能請他們自己和地主商談,問題是在可以領到85,000元補助的情況下,地主怎麼可能答應簽約租地給他們呢?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在99年休耕時也有這樣的狀況。
    楊委員瓊瓔:從99年到現在已經是104年了,這樣的問題還是繼續存在,究竟該如何解決?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他們與地主的協商,而且地主不可能就領了八萬多……
    楊委員瓊瓔:如果行政力不正式介入的話,地主不可能平白無故地就將85,000元奉送給別人!現在我們要幫助的是真正從事農作的農民,否則,你們的公告也不必特別指定是從事農作的人,現在的問題就是那些地主根本沒有從事農作。
    陳主任委員保基:根據我們的調查,以四萬多公頃及兩萬多公頃的水稻而言,這類情況的人大概不到十分之一,其他多是地主自己耕種或是聘請代耕隊。
    楊委員瓊瓔: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即使只有十分之一,大約四千多公頃,你們要如何處理?如果是全數,你們一定會想辦法解決,然而,今天這十分之一的人裡面有一半都是年輕人,因為地主害怕一旦實施三七五減租,自己只能拿到大約37%而已,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無非是希望你們能冷靜思考,從99年到現在一直都無法解決,許多年輕人紛紛提出陳情,對於每次政府提出的福利,他們根本就無法受惠!
  • 陳主任委員保基
    不會啦!
    陳委員明文:主席,現在這個就是主委擔任教授時令他生氣的部分,那時休耕地活化的經費都被編列到進口損害基金裡面,所以他講的就是那70億的部分。在主委上任後一直表示要活化農地並降低休耕,但是今年的經費和去年的經費一樣,難道有比較少嗎?
    李署長蒼郎:去年編列80億,但是用掉83億,現在只剩下70億,與102年相比,省了20億。
    楊委員瓊瓔:你們明明說要補助農民、活化農地,現在省的這20億是因為土地面積減少,或是因為人家不要耕種?你們一次可以節省20億的理由是什麼?
    李署長蒼郎:以前是兩個期作都補助休耕,所以一年是給90,000元,現在一年只給45,000元,其中轉作的部分再給予補貼,視其耕種的作物而定,因此中間會有一點差額。
    楊委員瓊瓔:主委,請你先回答本席剛才所提的兩個問題,第一個,那十分之一的人怎麼辦?他們都是年輕人,實際耕種卻沒有任何福利。第二個,以芋頭為例,成本就要十幾萬元,但是,你們的休耕標準全都一樣,怎麼辦呢?
    李署長蒼郎:不種芋頭的話,還是可以領85,000元。因為種芋頭會有收入,所以我們就用輪作獎勵的經費,再加上休耕的經費。
    陳委員明文:主委,現在這筆錢是否也是限水休耕的經費?
  • 李署長蒼郎
    這是我們活化休耕的經費。
  • 陳委員明文
    限水休耕本來就沒有編列預算?
  • 李署長蒼郎
    那是另外再加的。
    陳委員明文:哪有加?在本席看來,這筆預算是從45,000的休耕經費中直接挪用作為限水休耕的預算,所以這筆70億將會在這次的限水休耕中用掉。
    李署長蒼郎:不是,絕對不可能。
    陳委員明文:怎麼不可能?總共有幾公頃?限水休耕總共有幾公頃,你知道嗎?
  • 李署長蒼郎
    在灌區裡是四萬多公頃。
  • 陳委員明文
    總共幾公頃?限水休耕總共有幾公頃?
  • 李署長蒼郎
    4.1萬公頃。
  • 陳委員明文
    4.1萬乘以45,000是多少?
  • 陳主任委員保基
    沒有啦!並不是全部都是水稻與基期年。
    陳委員明文:不然,你也要告訴我們到底是多少?
  • 陳主任委員保基
    大概有54%吧!
  • 陳委員明文
    上次你的答復是70%。
    丁委員守中:陳委員,本席支持你,因為休耕的誘因太大,搞到最後良田都浪費掉了!
    陳委員明文:今天我們只是想要了解是否有重複而已!如果休耕的經費與限水休耕的經費是重複的,這筆錢究竟要怎麼花,我們只是要做個了解而已。
    李署長蒼郎:4.1萬公頃的停灌休耕中,屬於基期年的是3.2萬公頃,其中不種水稻的還是補助45,000,其他的部分40,000元是經濟部負擔,另外,在基期年以外的全部都由經濟部負擔。
  • 主席
    這筆70億的經費要如何處理?
  • 陳委員明文
    本席要知道的是限水休耕在這筆70億的經費中占了多少?
    李署長蒼郎:沒有,它只是在基期年本來就可以休耕的部分。
  • 陳委員明文
    沒有超過20億嗎?
  • 李署長蒼郎
    沒有。
  • 陳委員明文
    確定嗎?
  • 李署長蒼郎
    沒有。
  • 主席
    如何處理?
  • 丁委員守中
    砍20億。
    李署長蒼郎:不行,一旦砍下去之後,活化休耕轉作出去就沒有錢給人家。
    丁委員守中:前陣子本席到台南左鎮去,在高速公路上一路看過去都是休耕的田地,真的是浪費了!千頃良田都浪費了!而且應該都不只一年,田地上的雜草小樹都長那麼高,不知道究竟有幾年了!
    李署長蒼郎:本來是休耕兩期,我們現在只准一期而已。
    丁委員守中:真的是誘因太好,導致農民的積極性都被破壞,本席贊成砍20億。
  • 李署長蒼郎
    到時候土地要轉作就沒有錢了。
  • 丁委員守中
    還轉作什麼?現在根本就是浪費那些田地白領錢而已!
    李署長蒼郎:這裡面不只是休耕補助的錢,還包括轉作的經費在內。
    丁委員守中:我們的農業發展經費竟然有這麼多都用在休耕補助,所以本席支持陳委員的提案。
    陳委員明文:本席主要是希望能將這些預算資源改用在獎勵農業轉型升級方面,這才是這項提案的本意,而且本席現在很怕限水休耕的錢也要花我們的……
    丁委員守中:老農津貼與休耕補助占農民收入的70%,搞什麼東西啊!只有用預算才能管制政策!
  • 主席
    其實今天提這個案就是希望能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丁委員守中:只有用預算才能夠管制政策,本席支持砍20億,不然那些良田真的都浪費了!
  • 李署長蒼郎
    真的不能刪啦!
    丁委員守中:福利太好,把農民的積極性都破壞掉了!
    陳委員明文:現在是農地活化,但是,還是在休耕。
    李署長蒼郎:嘉義縣沿海地區的二期無法耕作,不能夠不讓它休耕。
    主席:其實編列70億的所謂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最主要是希望休耕後能促進農業轉型升級,所以我們就照原列數不予刪減。
    陳委員明文:不然改做主決議,希望能將預算資源用在獎勵農業的轉型升級,好嗎?
    主席:好,那麼這筆預算就不予刪減。
    丁委員守中:陳委員,剛剛講了那麼多話,最後要做決定時,你就縮回去了?
  • 陳委員明文
    現在是你們不讓本席的提案通過。
    丁委員守中:我們都支持啊!主席,我們都支持啊!
    陳委員明文:如果主席不同意的話,本席希望能改用主決議的方式,事實上,我們只是希望農業轉型能夠升級而已!
    主席:謝謝各位委員!第170案按照原列數通過,並作主決議,希望能將預算用於獎勵農業轉型升級。
  • 陳委員明文
    主決議就是將預算資源改用在獎勵農業轉型升級。
  • 主席
    現在處理第171案。
    丁委員守中:主席,你剛才有沒有聽到我們大家反對的意見?
  • 主席
    沒有聽到。
    丁委員守中:大家都反對你的決議,我們支持陳委員砍掉20億的提案,只有用預算才能夠管制政策,否則,根本就無法落實。
  • 主席
    第170案及第171案照原列數通過。
    現在處理第172案。
    朱副處長慶誠:這是第166案,前面已經刪掉……
  • 主席
    我們就不予凍結。
  • 朱副處長慶誠
    謝謝。
  • 主席
    第173案不予凍結。
    第174案不予凍結。
    第175案通過。
    處理第176案。
    李署長蒼郎:「二週內」提出檢討報告太趕了,是否能改為「一個月內」?
    主席:第176案就改為「一個月」,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177案。
  • 李署長蒼郎
    是否能改為「一個月」?
    主席:第177案改為「一個月」,修正通過。
    第178案所提的三個月太久,改為一個月,修正通過。
    第179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農村再生基金的部分,第180案到第190案是基金用途,現在是通案的部分,第180案及第181案併案處理。
    黃局長明耀:第180案、第181案及後面的第182案整個是在一起的,是否能一起處理?
    主席:第180案至第190案併案處理,請說明。
    黃局長明耀:各位委員對於鄉村的情況一定也都很了解,農村再生是以人為核心,在農村土地上的生活、生產、生態以及文化特色,它必須與社區發展連結在一起,可以說是一種藝術品,現在委員認為我們執行的進度太慢……
    主席:不用再作解釋,我們要知道的是執行率為何會那麼低。
  • 黃局長明耀
    執行率低是因為這個基金是一種滾存的基金。
  • 丁委員守中
    執行率低就砍預算嘛!
    黃局長明耀:因為它是滾存的基金,而且就社區的部分而言,在農村裡最大的問題就是土地問題,只要提供出來讓大家一起使用,在我們的設計裡……
    主席:簡單的講,就是怕你們的執行率到時候又會來不及,根本都沒有超過八成。
  • 黃局長明耀
    可以明年再繼續使用。
    陳委員明文:本席認為,農村再生基金對農村而言是好的,但是,水保局在執行上確實是成效不彰,讓農民無法感受到農委會對農村的照顧,怎麼會有這麼低的執行率,連五成都不到?我們都編列這麼多錢給你們了,竟然還花不出去,究竟是在做什麼?因此,我們刪減20%並不為過,真的是不為過!你們自己想一想,為什麼推動的執行率會那麼低?
  • 主席
    你們的農村再生計畫已經執行幾年了?
  • 黃局長明耀
    第4年。
  • 主席
    就是啊!
    黃局長明耀:其實社區數真的是相當多,只是目前是在經費的執行部分,譬如目前完成結訓的社區總共有2302個,超過台灣地區的一半以上,而且去年底已經完成4個階段再生計畫的社區總共有500個,這些都是我們同仁認真執行的成果。
    陳委員明文:局長,數字會說話嘛!你自己看看我們的提案嘛!100年編列100億,決算數只有41億,102年編列83億,決算數只有40億,對不對?
    黃局長明耀:確實是在土地上的問題,陳委員,你曾經擔任過縣長,應該很清楚農村裡最主要就是土地的問題。
  • 陳委員明文
    今年編列的預算是多少?
  • 黃局長明耀
    64億。
    主席:請你告訴委員,今年的執行率可以達到幾成?
    黃局長明耀:我們有99%的計畫都已經核定完成,執行的時候再保留。
    陳委員明文:你們連續兩年的執行率都不到50%,預算卻一下子就編列了100億、83億,這些都不是小數目!
    丁委員守中:政府的財政困難,現在編列了那麼多,到最後才趕進度,根本就是浪費!錢給少一點,大家才會小心地使用。
    陳委員明文:我們都不知道你們在搞什麼名堂,如果是嘉義縣的部分,還都得挑人喔!
    王委員惠美:農村再生計畫真的是帶動出社區的活力,這部分是沒有話講,但是,你們的規劃單位是否太少了,許多社區都還在等待,課也都還沒上完,有沒有辦法再多找幾個規劃單位或學術單位,就本席所知,你們不是會找一些大專院校從事社區規劃的老師出來帶領嗎?事實上,現在真的有許多社區反映想上課卻苦無師資,這點是否有辦法克服?
  • 主席
    今年編列了多少預算?
  • 黃局長明耀
    64億9,000萬元。
  • 陳委員明文
    65億啦!
  • 王委員惠美
    真的是很認真在做了。
    主席:我們就刪減一成,也就是10%。凍結是沒什麼差別,只是本席認為如果花不完也是浪費。坦白講,真的花不完啦!我們只刪減10%,但是要有執行率作給我們看,好嗎?
  • 黃局長明耀
    是。
    陳委員明文:那就刪減10%,主決議就是希望今年的執行率達到95%。
    主席:執行率部分,有沒有問題?
    王委員惠美:不過本席要提醒你們,不要為了預算開銷而隨便開支。
  • 主席
    九成可以嗎?
    陳委員明文:最起碼也要有九成,難道預算執行率連九成都達不到嗎?如果主決議上不這麼寫的話,到時候他們又說我們亂刪預算,事實上,連續兩年的執行率都不到四成!
    主席:第180案到第190案就統刪10%,科目預算由……
    陳委員明文:明年執行率不到九成的話,相關人員應該自請懲處。
    主席:那是另外作主決議的部分,第180案到第190案統刪10%,預算科目由業務單位自行調整。
    陳委員明文:沒有達到90%的話,就要自請懲處。
  • 主席
    這個部分要另外作主決議。
    接下來的第191案、第192案及第193案就不予凍結。
    現在是決議的部分。
    第194案通過。
    第195案通過。
    第196案的「兩週」改為「一個月」,修正通過。
    第197案通過。
    第198案通過。
    第199案通過。
    第200案的「三個月」太久了,改為「一個月」,修正通過。
    第201案通過。
    第202案的部分加上經濟部,照文字修正通過。
    陳委員明文:上次本席曾經提過流域整合計畫,總共是3期,整個計畫都已經完成了,不是嗎?103年與104年的計畫都已經完成了,不是嗎?局長,請說明一下。
  • 黃局長明耀
    是。
    陳委員明文:關於流域整合計畫的部分,總共是6年分為3期,對嗎?
  • 黃局長明耀
    對。
    陳委員明文:103年與104年的預算都已經編列完成,但是,到目前為止,你們要做的是哪些地方,完全都沒有與地方政府聯絡,原因是什麼?水利署都已經開過好幾次會議了,為什麼你們到現在為止都毫無消息?
  • 黃局長明耀
    我會請同仁與縣政府聯繫。
    陳委員明文:上次本席質詢時就曾經提過這個問題,到目前為止你們還是沒有做啊!水保局也沒有完成這些防洪的工程,為什麼?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先處理會議時間,我們將時間延長至會議結束。
    經協商,結論如下:
    第142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04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項下編列低利貸款利息差額補貼,減列1,000萬元。另通過主決議一案。
  • 陳委員明文等所提
  • 第14案主決議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04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項下編列低利貸款利息差額補貼1億4,040萬3千元,該基金對於同樣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農漁會信用部及其他行庫,卻給予不同利率補貼標準,顯有違平等原則;另未適時檢討利息補貼標準,徒增國庫負擔,其合理性及公平性亦值商榷;爰求農委會每年應檢討低利貸款利息差額補貼之基準,以讓農業部門預算資源得以實質照顧農民。
  • 提案人
    陳明文  蘇震清  丁守中  廖國棟  王惠美
    主席:第143案不凍;第144案照案通過;第145案倒數第二行「三周內提出……」修正為「三個月內參考縣市政府提報項目,提出農業天然災害保險試辦計畫及項目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46案末句中的「審議」兩字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47案照案通過;第148案照案通過;第149案照案通過;第150案照案通過;第151案倒數第三行「為使遭受獼猴侵害……」修正為「為降低獼猴所造成之農損,爰建請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研擬相關措施,協助農民度過難關。」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52案是漁業發展基金,併第153案、第154案,基金用途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55案不凍;第156案倒數第二行「3個月」修正為「二星期」,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57案照案通過;第158案倒數第二行「一週內」修正為「二週內」,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59案照案通過;第160案併第161案、第162案,照原列數通過;第163案照案通過;第164案倒數第三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二週內」,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65案照案通過;第166案是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家畜產業結構調整計畫,減列153萬5,000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67案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家禽產業結構調整計畫,減列251萬4,000元;第168案「農產品國際拓展行銷計劃」項下編列「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發展外銷型農產業」1,000萬元,全數凍結,俟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後,始得動支;第169案「強化國產稻米產銷體系計畫」減列512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協助農業縣部分,通過主決議一案。
  • 陳委員明文等所提第169案主決議

    針對「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強化國產稻米產銷體系計畫」項下推動之稻米行銷推廣,相關經費之運用,農委會應輔導農業縣之縣(市)政府協同、協助辦理之,以發揮行銷推廣之成效。
  • 提案人
    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楊瓊瓔  王惠美  廖國棟
    主席:第170案併第171案,照原列數通過。另通過主決議一案。
  • 陳委員明文等所提第170~第171案主決議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104年「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編列70億5,373萬元,現在世界各國均面臨糧食欠收及糧價上漲危機,我國卻有數萬公頃農地閒置,政府卻持續動支數十億元經費補助農地休耕,明顯違反世界趨勢;農委會應降低休耕誘因,讓休耕農地導引為有效生產;將獎勵資源改用於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培養更多專業農戶,提高來自農業之所得,減少農地閒置率及政府負擔,爰要求應將預算資源改用於獎勵農業轉型升級。
  • 提案人
    陳明文  王惠美  黃偉哲  蘇震清  丁守中  廖國棟
    主席:第172案至第174案均不凍結;第175案照案通過;第176案倒數第二行「二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77案倒數第二行「一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78案倒數第三行「三個月」修正為「一個月」,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79案照案通過;第180案至第190案併案,是有關農村再生基金部分,減列基金用途10%,科目自行調整。另通過主決議一案。
  • 陳委員明文等所提第180案主決議

    農村再生基金自100年度成立以來,各項計畫之執行成效普遍不佳;整體預算執行率偏低,101年度可用預算數100億2,613萬7千元,決算數41億8,459萬2千元,執行率41.74%。102年度可用預算數83億8,127萬3千元,決算數40億6,521萬1千元,執行率49.50%。其中個別計畫部分,101年度及102年度「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及「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預算執行率均未超過8成:其中「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執行率更連5成都不到,爰要求104年度農村再生基金─基金用途預算之執行未達90%時,應進行檢討與究責,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人
    陳明文  丁守中  王惠美  蘇震清  廖國棟
    主席:第191案至第193案均不予凍結;第194案照案通過;第195案照案通過;第196案倒數第二行「二週」修正為「一個月」,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97案倒數第三行「二週」修正為「一個月」,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198案照案通過;第199案照案通過;第200案倒數第二行「三個月」修正為「一個月」,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201案照案通過;第202案倒數第二行「農委會」修正為「農委會協調經濟部」,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所列審查項目「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其餘項目隨同調整或無列數,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審查完竣。
    關於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本會負責審查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彙總,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蘇震清補充說明。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2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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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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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嘉義縣第2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