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104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5分至11時55分 @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天的討論事項。)
  •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104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5分至11時5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薛委員凌(李委員應元代)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天的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暨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等7家財團法人104年度預算書案。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會主管財團法人104年度預算案,首先對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審查本會各類預算給予大力支持,特藉此機會表示由衷感謝。以下謹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台灣金融研訓院、保險安定基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暨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等7家財團法人之設立目的、104年度主要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簡要報告如次:
    壹、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 設立目的

  • 一、設立目的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之設立係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
  • 主要業務計畫

  • 二、主要業務計畫
    (一)提供金融消費爭議之諮詢、調處、評議:設置免付費電話客服及專責人員,提供金融消費者各式諮詢服務,協助金融消費者提出申訴,並協調金融服務業處理申訴,積極協調金融消費爭議之雙方當事人達成共識、促成調處,依法辦理金融消費爭議事件之評議。
    (二)辦理金融消費知識之宣導:整理實務上所處理之爭議案件類型、分析金融消費者常見誤解觀念等,向社會大眾宣導金融消費正確觀念。
    (三)舉辦研討交流活動:舉辦專題研討會、說明會、案例研析或課程等,加強金融服務業從業人員正確消費者保護觀念,金融消費爭議之合宜處置作法,以提昇金融服務業之服務品質。
    (四)參與國際金融消費評議事務:積極參與國際評議組織會議及活動,增進與國際間之交流互動。
  • 預算編列情形

  • 三、預算編列情形
  • (一)收入編列1億4,745萬7千元
    包括業務收入1億4,095萬7千元、業務外收入650萬元。
  • (二)支出編列1億4,744萬元5千元
    包括業務費用9,927萬6千元、管理費用4,816萬9千元。
    (三)收支相抵後,獲賸餘1萬2千元。
    貳、台灣金融研訓院
    一、設立目的
    台灣金融研訓院之設立係為推廣金融教育及研究,提升專業素質,以促成金融業務現代化。
    二、主要業務計畫
    (一)金融研究計畫:融會金融理論與實務,建構金融智庫平台,持續推動金融議題專題研究,定期辦理「台灣金融論壇」等系列演講、座談會或研討會,發表並出版研究報告。
    (二)金融訓練發展計畫:辦理高階主管培育計畫,儲備經營管理人才,開發各項創新課程,辦理師資認證課程,培育優秀金融師資,推廣金融消費保護活動,落實金融教育普及化政策。
    (三)海外業務發展計畫:規劃辦理培訓課程,加強兩岸金融人才互訪交流,規劃國際化培訓計畫,辦理國際性研討會、論壇及參訪活動,參與國際性金融研訓組織。
    (四)金融測驗計畫:依據年度測驗時程,辦理各項金融專業能力測驗,爭取各機構委託辦理職前甄選、內部升等或專業證照考試,辦理校園證照推廣,建構就業競爭力。
    (五)傳播出版計畫:開發新種金融專業出版品,持續製作並擴大電子書出版範圍,出版有關銀行經營理論實務刊物,提昇網路書店功能介面及開發新出版品經銷通路,參與國際交流活動,拓展海外銷售通路。
    三、預算編列情形
  • (一)收入編列4億9,384萬2千元
    包括業務收入4億4,615萬9千元、業務外收入4,768萬3千元。
  • (二)支出編列4億9,384萬2千元
    包括業務支出4億9,000萬9千元、業務外支出383萬3千元。
    (三)收支相抵後無餘絀。
    參、保險安定基金
    一、設立目的
    保險安定基金之設立係為保障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另得受主管機關委託執行保險業退場機制等事項。
    二、主要業務計畫
    (一)執行問題保險業財務、業務改善或合併退場等事務:受主管機關委託擔任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或清算人職務,並承擔問題保險業之墊付事務或代問題保險業墊付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之請求。
    (二)保險業新預警機制之規劃與建置:規劃保險業新預警機制,處理保險業彙報之財務、業務及經營風險相關資訊,建置財務業務資料庫並強化其功能,定期提供主管機關預警分析報告,以維護金融安定。
    (三)訂定各項內部作業要點及手冊:持續依據保險法、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接管、清理實務經驗,訂定或修正保險業退場機制等各項作業要點及作業手冊。
    (四)積極參與國內外金融會議與活動:參與國內外金融保險組織所舉辦之會議及活動,加強官、產、學及國際交流。
    三、預算編列情形
  • (一)收入編列272億258萬元
    包括業務收入272億207萬8千元、業務外收入50萬2千元。
  • (二)支出編列270億3,308萬5千元
    包括業務支出268億7,731萬9千元、費用1億5,576萬6千元。
    (三)收支相抵後,獲賸餘1億6,949萬5千元。
    肆、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一、設立目的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之設立係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
    二、主要業務計畫
    (一)辦理補償業務:督促並協助受任人依照相關法令、委任契約及補償作業手冊辦理補償案件,確實審核處理受任人辦理之補償案件,並檢討改進相關作業規範,加強補償作業之審核及處理效率,保障請求權人權益。
    (二)處理求償業務:增加求償所得以提高求償率,節約求償相關費用以提高成本效益,善用求償業務電腦作業系統各項統計功能,以精確掌握求償業務運作情況,研析法令及法院判決,以提昇求償績效。
    (三)辦理教育宣導:透過媒體教育宣導,舉辦宣導說明會,參與政府或民間團體舉辦活動,宣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特別補償制度。
    (四)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參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全面性稽核機制外部稽核作業之計畫與執行,及研擬相關興革建議,以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
    三、預算編列情形
  • (一)收入編列5億2,211萬元
    包括業務收入5億2,210萬元、業務外收入1萬元。
  • (二)支出編列5億7,110萬8千元
    主要係業務支出。
    (三)收支相抵後,發生短絀4,899萬8千元,將以歷年累積之基金餘額31億2,302萬5千元彌平。
    伍、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一、設立目的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之設立係為承擔與分散財產保險業承保之住宅地震危險,並負責管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立之危險分散機制。
    二、主要業務計畫
    (一)辦理承保業務:加強續保業務之管理,俾提升續保率。另與簽單公司共同推廣居家綜合險保單,並研議電子行銷等推廣策略,以提升投保率。
    (二)辦理理賠業務及理賠教育訓練及講習:檢討理賠相關實務議題及理賠標準作業程序,並持續辦理理賠作業所需之合格評估人員、災區聯合理賠服務中心進駐人員之新、複訓及專業技師、建築師講習。
    (三)辦理住宅地震保險公益宣導:深入校園宣導地震知識及住宅地震保險制度,透過媒體進行宣導,或參與政府及民間團體舉辦之各種宣導活動。
  • (四)健全住宅地震保險制度
    辦理住宅地震保險之危險承擔與分散等相關事宜、檢討強化危險分散機制、風險評估機制與理賠機制。檢視並修訂相關管理辦法與作業要點、加強與產險業者及災防單位之互動、建立迅速有效之災情資訊與宣導管道。
    三、預算編列情形
  • (一)收入編列37億9,446萬8千元
    包括業務收入34億5,627萬元、業務外收入3億3,819萬8千元。
  • (二)支出編列34億5,627萬元
    包括事業成本33億7,801萬9千元、事業費用7,825萬1千元。
    (三)收支相抵後,獲賸餘3億3,819萬8千元。
    陸、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一、設立目的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之設立係為保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之權益及促進證券期貨市場之健全發展。
    二、主要業務計畫
    (一)受理投資人電話及書面之諮詢、申訴,暨民事爭議事件之調處,透過媒體宣導投資人權益,實踐股東行動主義,督促上市上櫃公司行使歸入權、公司治理,發現董監事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行為或違反法令等重大事項者,研議辦理代表訴訟及訴請法院裁判解任事宜。
    (二)對證券不法案件進行團體訴訟評估,並撰寫研析報告,公告受理證券投資人之求償登記,進行團體訴訟及相關強制執行程序,對涉及團體訴訟案件公司追償海內外資產,執行團體訴訟案件之和解協商模式,配合法院審理案件,持續進行各項法律程序。
    (三)證券期貨有關民事爭議及團體訴訟相關法律問題、證券期貨市場規範、機制及涉及股東權益等方案之研議,提供投資人證券期貨相關資訊。
    (四)確保保護基金之收取完整、保管運用安全及動支合法與相關業務之執行。
    三、預算編列情形
  • (一)收入編列1億241萬2千元
    包括財務收入1億240萬1千元、其他業務收入1萬1千元。
  • (二)支出編列1億241萬2千元
    包括勞務成本6,550萬6千元、管理費用2,870萬3千元、其他業務支出820萬3千元。
    (三)收支相抵後無餘絀。
    柒、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一、設立目的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設立係為促進保險事業健全發展,增進保險人、被保險人及社會大眾之共同利益,辦理保險精算統計分析、人才訓練及研究發展等工作。
    二、主要業務計畫
    (一)保險專題、保險業務財務監理制度及保險業中長程發展之研究,保險出版品之編印。
    (二)產、壽險調查統計,監理制度研究及資訊彙整分析,精算分析暨商品研究,商品審查作業暨相關資訊系統維護,充實精算統計專業與在職教育訓練。
    (三)舉辦保險專業訓練,辦理數位學習課程,辦理保險專業證照資格測驗,代辦保險輔助人、簽署人員等相關訓練,保險教育宣導,提供一般民眾風險管理與保險之正確知識。
    (四)積極參與國際保險組織之活動,與各國保險組織合作之聯繫、協調,處理外賓接待事務,國際保險市場之研究與調整,建立國際保險資訊蒐集機制。
    三、預算編列情形
  • (一)收入編列2億7,921萬元
    包括業務收入2億6,900萬7千元及業務外收入1,020萬3千元。
  • (二)支出編列2億7,921萬元
    全數為業務支出。
    (三)收支相抵後無餘絀。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 主席
    謝謝曾主委的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預算提案,請於上午11時前送到主席台,便於議事人員整理。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曾主委,你天天關心股市,只創造槓桿的倍數、當日沖等等、擴大市場,幫財政部創造證交稅的收入。昨天我又看到報導,因為石油價格下跌,你發現替代用油的太陽能產業有什麼問題嗎?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昨天貴委員會的委員提到,到底現在有哪些產業風險比較高或需要注意?我答詢的時候應該有提到,相關產業必須進一步來關注。
    許委員添財:這不是用平常想像的,一般人在做研究之前可以想像,表示他的敏感度高,你作為金融業這麼高階的主管,針對一個產業說,它可能曝險多少等等。你要看它的財務結構,看這些公司的營運狀況啊!怎麼可以用市場大概情形變成一條新聞呢?一般人買賣股票的時候有什麼影響?可想而知。為什麼臺灣的官員話這麼多?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請委員多多指教!
    許委員添財:不是多多指教。你們該做的事情那麼多,你說金融業是衰退產業,這很不應該,以臺灣是財富偏高的國家,因為高儲蓄、外匯存底,民間的儲蓄是世界上少有的,但是理財、跟財富有關係的產業就是金融產業,結果金融產業變成衰退產業;至於保險,國民所得提高,變成富裕社會以後,有錢分擔風險,大家寧願加入保險、多繳一點保險費、生活安逸一點,不要為了一個事故弄得愁雲慘霧、家破人亡,得不到任何照顧,這是保險的目的,結果保險業變成危險產業,一家一家倒閉,保險的人愈來愈沒有興趣,投保的人愈來愈少,保險業薪資報酬愈來愈低,不成比例,所以保險業、金融業變成是臺灣的衰退產業。
    這樣很清楚,保險業變成危險產業,我來請教一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負責人,你對整個臺灣的保險市場、保險產業,目前發現什麼問題?等待改革的,你的計畫在哪裡?要預算就要提出有這個價值與需要,不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其實整個金融業沒有衰退,你看整個獲利,不管是保險或銀行都創新高;另外,我們預估今年還會有一定幅度……
    許委員添財:我提過的數字你不要隨便講講,光兩岸金融交流,賺錢就賺輸人家,人家來設3家分行,比我們去大陸設的十幾家銀行賺得多。宣稱大陸的市場很大,是臺灣的幾百倍,結果大陸銀行來臺灣賺的錢,比我們的銀行去大陸賺的錢多將近一倍,這怎麼交代?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其實到11月大陸3家銀行賺了42億元
  • 許委員添財
    中國銀行臺北分行行員才30人。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我們賺了53億元。
  • 許委員添財
    你說哪裡賺了53億元?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我這裡有數據。
  • 許委員添財
    你說2015年……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就是去年。
  • 許委員添財
    總共?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對。
    許委員添財:昨天我用過的表格,大家都有記得,媒體也不報導、不關心,你隨便唬弄。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不是隨便唬弄,那是統計數字。
    許委員添財:大陸賺我們的多,我們賺它的少,人家來臺灣設立3家分行,行員總共不到100人;我們去大陸設分行,用了將近1,000人,1、20家銀行都去,結果賺的錢不到人家的一半。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賺比他們多。
    許委員添財:所以我說衰退。保險業是危險產業,一家一家接著倒閉,保險安定基金處理的速度非常慢,國華產險到現在還沒有處理好?清理沒有完成嗎?接管了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現在已經預估3月3日要招標。
  • 許委員添財
    9年後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不,委員講的那一家產險因為有一些個案的訴訟案件,可能要拖得比較久。
  • 許委員添財
    少數訴訟案件?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對。
  • 許委員添財
    不是整體的?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不是。
    許委員添財:你們的人照常領很高的薪水,去接管的人都有津貼。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那是錯的,都進政府的基金裡面,那個評估報告寫錯了。
    許委員添財:但是有出帳,一千多萬元拿走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那個寫錯了。
    許委員添財:因為這是實務,瞭解就好。有關保險,我們從來看不到臺灣保險產業、保險市場發展的狀況與問題研究,沒有整體的資料。以汽車強制責任保險為例,我們的賠償金額太低,比韓國還低,這怎麼交代呢?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現在是200萬元。
    許委員添財:韓國賠償金額是1億韓元,折合新臺幣比200萬元高吧?比日本、法國、德國還低,稍微比中國高一點。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這是基本的保障。
    許委員添財:汽車與機車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的保費太少,因為賠償得少,整個來講,受害者應該得到理賠、拿到的錢少,能夠拿到錢的可能性又低,相對地大家對保險就不重視。因為要保人沒有被要求,受益人得不到好處,所以整個保險市場在這個區塊就會萎縮,沒有辦法成長,惡性循環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汽車強制責任險的投保率很高,高達99%。
    許委員添財:汽車比較高一點,機車就很低,投保率不到七成。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機車強制責任險的投保率78%。
  • 許委員添財
    但是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這個部分應該是商業保險。
    許委員添財:汽車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不到七成;機車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不到二成,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第一關就可以解決了,為什麼還要付第二關,這就不應該。人命關天,大家對生命的重視愈來愈高,結果能夠得到理賠的愈來愈少,一場車禍就家破人亡、家庭破碎。車禍無法不發生,但發生之後要儘量降低社會成本,什麼叫社會成本?家破人亡就是社會成本,人被車撞了之後,他的家庭經濟陷入困難,這怎麼合理?開車如果意外撞到人,官司纏訟不完,因為和解不成。外國車子相撞的時候兩邊互相道歉,等保險公司處理,他們照常上班;臺灣如果發生車禍,人生慘痛的陰影就存在,因為纏訟不完,這都是社會成本。所以保險業是危險產業,為什麼危險?因為大家都沒有好處,現在變成怎麼樣?保險公司的投資去路就是炒作房地產,房地產快崩盤了,保險公司不是更危險嗎?你看房地產的價格一跌下來,保險公司的資產會變成怎麼樣?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我們有注意這個風險。
    許委員添財:當然要注意,而且這個崩跌不是打房,因為樹沒有長上天的,臺灣的經濟成長率怎麼樣,房地產怎麼可能一枝獨秀那麼久?不可能,一定會跌下來。我很失望,成立一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一年用多少預算?
  • 曾主任委員銘宗
    2億元左右。
    許委員添財:2,000萬元給我,我把你的問題都研究清楚,不必到2億元。
    主席:好,謝謝!許委員。
  • 許委員添財
    領導人有問題嘛!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我再跟委員討教。
    許委員添財:金融業在萎縮,金融研訓中心專業能力培養測驗的人士愈來愈少,沒有人要加入這個行業,所以沒有來參加考試。
    主席:謝謝,請會後再補充一些資料。
  • 許委員添財
    所以是危險產業、衰退產業。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曾主委,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年費收入從哪裡來?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委員。業者。
  • 吳委員秉叡
    哪一些業者?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銀行、證券與保險。
  • 吳委員秉叡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要的業務是什麼?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包括諮詢、申訴、調處與評議都有。
    吳委員秉叡:本席服務的案件,我在這邊跟你講了很多次。我看到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出的那些報告甚不滿意,尤其是個別消費者爭訟的對象、要求調解的對象、爭議的對象,就是你剛剛講的這些出錢的法人,請問,拿人家的錢,怎麼讓人家相信你的消費評議是公正的?本席年輕在當法官的時候,早年的法官出差要去測量、勘驗與會勘,坐當事人的車子,被批評得一塌糊塗,說使用人家的交通工具,怎麼有辦法做公正的裁判事務。像今天你的收支營運表與隔頁的淨值變動預計表,淨值變動預計今年你編列2億元,對不對?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對。
    吳委員秉叡:是2億元,還是4億元?創立基金多2億元,其他基金也多2億元,就是這2億元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一年的總預算不過一億四千多萬元,一年你就編列2億元給它,這2億元全部是多的,存了10億元在那個地方沒有動用?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時設立時條例的規定,金管會要捐給它10億元,這10億元是不動本的,就是用它的孳息來支應,但是這孳息還是不夠。
    吳委員秉叡:如何不要拿財團的錢,免得消費評議中心做出來的裁決都是對財團有利?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非常贊成財務獨立,財務獨立是一個方向,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其實我們儘量從評議人員這些專家學者的聘用,來強化它的獨立性。
    吳委員秉叡:理想要靠事實來落實,才有辦法實現,理想講得很好,我們請的委員要獨立、客觀,結果我看起來不是那麼一回事,有一句俗語說:「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你的年費收入、服務費收入是從財團大老闆來的,所以至少在我看到的服務案件裡面,我對評議內容很不滿,為什麼不滿?不是我對財團有仇視,而是以我曾經擔任法官的經驗。連醫療上保險到底應不應該給付的評鑑也都出問題,醫療專業鑑定也沒有好好鑑定,你們自己聘的委員說,我有醫療專業,認為當事人是不用賠的。
    坦白講,這兩三年來我一再要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你要知道你們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包括資訊、法律與社會地位的不平等,一個消費者跟這些大財團比起來,他所能夠擁有的資源、掌握的資訊是天差地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如果沒有辦法站在消費者這一邊,乾脆關門不要,直接上法院。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非常贊成委員的意見,我們進一步來研議,為什麼?因為整個金管會業務現在在大幅開放的同時,真的消費者保護這一塊必須強化。你講的是不是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財務能夠更透明、更客觀、更獨立,我們朝這個方向來研議,謝謝委員指教!
    吳委員秉叡:除了財務的客觀、透明與獨立之外,你聘的委員我希望能夠多聘站在弱勢者保護角度者。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沒有問題。
    吳委員秉叡:我在大學的時候唸保險法,我的老師曾經講過這樣的話,當財團的保險公司這麼大,跟個人發生爭端的時候,基本上法院就應該先站在個人這一邊,而不是先站在財團那一邊。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我也非常贊成,本來就地位不平等,本來就應該更照顧弱勢。
    吳委員秉叡:林董事長以前我一直沒有遇到你,我在協調的時候,當然你們的人都會到場。我已經協調好幾件案件,對於你們評議中心評議出來的結果,我用4個字形容─「不忍卒睹」,你們的評議書,自己寫的洋洋得意,在我內行人看起來是不忍卒睹,你們根本就沒有站在消費者這一邊。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來檢討,因為有兩個背景,第一,獲利在大幅改善的情況下,整個金融業必須對弱勢團體提出更多的照顧,尤其是消費者爭議真的要投入更大心力。
    吳委員秉叡:昨天土地銀行工會來立法院陳情時開記者會反對財政部準備給他們IPO,但是土地銀行工會的條列理由有很多項,本席就不一一敘述,本席認為有一項很重要需要提醒,因為政府缺錢,銀行如果將來為了要搶錢而走向賣股票,至少資產要先重估,現在很多銀行的合併案被列為弊案,需要經過詳細的調查,或在調查當中的,很多的陷阱就在於其資產沒有重估,想想看這麼老的銀行,歷史這麼悠久,當年取得的不動產,該價格如果重估的話,現在光用IPO上市,股票的價格自然會反映,本席認為這個中間的黑洞太大,主任委員對這點可不可以站在銀行主管的立場講講話?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非常贊成,因為任何的IPO,都必須充分反映它該有的價值,尤其是政府公股的部分,基本上,是它有規定,我沒有記錯的話,是躉售物價超過25%以上就可以辦資產重估。
    吳委員秉叡:是可以辦,但不代表一定有辦。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以如果要IPO,基本上是要辦才能反映它該有的價值。
    吳委員秉叡:基本上,本席認為財政部跟土地銀行工會兩方都在為結論找理由,為什麼?財政部想賣股票,就想IPO,所以就拿巴塞爾公約的規定,說到108年之前必須要增資到1,300億,基於這個理由必須要賣股票來辦增資,其實不是這樣,資產重估的時候,土地銀行現在帳面上的價值是九百四十幾億,它本來就有一些資本公積的累積,如果辦了資產重估就會提高。
    其次,增加800億資本的原因是由於對海內外要加設分行,本席對海內要加設多少分行是存疑的,臺灣各銀行的分行還不夠多嗎?臺灣的交通那麼便利,真的需要那麼多分行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不需要。
    吳委員秉叡:所以也是灌水,用這個理由說要增這麼多的資本,因此將股票上市去賣,然後拿一部分來增資,這是財政部的理由,土地銀行工會的立場是想要完全保持公有銀行而反對IPO。
    但是要檢討的部分,第一,資產有沒有重估?第二,到108年有5個會計年度,土地銀行現在每一年的營業額將近100億?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超過。
    吳委員秉叡:財政部的政策,對公營銀行要拿一半,至少要每一年存50億的盈餘在土地銀行,用盈餘轉增資就夠了,所以其實我們這一代的人,本席認為是世代不正義,對不起下一代的子孫,一直變賣資產,一直舉債,應該留一些資產給後代的子孫,讓未來的臺灣政府與年青人還有一些希望,不要把所有的資產都變賣光了來解燃眉之急,政府應該要嚴格控制支出,真正的財政健全,是支出的控制以後,回頭檢視應該要收多少稅收,而不是支出面不檢視,一直想辦法要跟大家多收錢,本席認為財政健全應該要這樣思考才是正確的。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吳委員秉叡:本席希望剛才說的那一點,土地銀行如果真的要IPO,外幣政策一定要這樣的話,資產不重估,本席一定反對到底。
    曾主任委員銘宗:土地銀行如果要IPO,我們會就金融管理立場要求土地銀行的資產重估,謝謝。
  • 主席
    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開了臉書,因為前兩天主任委員宣布為了讓股市更活絡,所以有一連串的開放性措施,包括可能要延長時間、開放漲跌幅以及讓大陸的散戶可以到臺灣投資股市,本席前兩天看了主委的臉書中,有民眾跟主委連結回應,本席也開了PTT,尤其是關於大陸散戶到臺灣投資,有很多民眾把它連結起來,說臺灣股市主管機關對於股市大戶很不友善要把他們趕出去,但是我們同時開放很多大陸的資金進到臺灣來買股票,這樣的話,第一,造成很不公平的狀況;第二,也會給人家一個錯覺,就是你們對別人比較好,對自己人不好,身為一個主管機關的負責人,要有效的為政策辯護,所以在PTT、FB上都有人在批評這件事,就是主委怎麼會開放讓大陸的散戶進來,而且這些散戶還有特定條件,就是要有3,000萬元以上的一定資金也等於是大戶,他們的大戶可以進來,為什麼趕走我們的大戶,主委對這件事有什麼說明?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從整個健全股市來看,尤其是主管機關金管會非常歡迎國內的大戶繼續留在臺灣做交易,金管會沒有想要把他們趕走,我們特別希望他們留下來做相關的交易。
    其次,因為現在整個股市是非常的國際化,例如現在的滬港通、深港通等就非常明顯,我們現在正在研議的是台星通,大概上半年6月左右就會開放,關於現在正在研議的,有一套是希望建構臺灣成為亞太的理財中心,例如DBU、OBU等,我們希望開放大陸的民眾來臺灣旅遊,也可以開立相關的理財帳戶與證券投資帳戶,這個沒有特別說3,000萬元的門檻。
  • 盧委員秀燕
    他們繳稅呢?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還是要繳稅。
    盧委員秀燕:他們沒有所得稅的問題,他們只要繳股市交易的證交稅?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該繳的就要繳。
    盧委員秀燕:會不會造成民眾有這樣的想法,也就是民眾認為你們為什麼對自己國內的股市投資人不友善,因為國內的股市投資人要繳證交稅與證所稅;但是外資或大陸的民眾來臺灣只有繳證交稅,他們不用繳所得稅,這樣會造成不公平的競爭,同時似乎對自己人不好,對別人比較好,在繳稅的部分就不公平。
    曾主任委員銘宗:關於稅的部分,其實很多的事情還要跟財政部協調,我們在月底或下月初會提出怎麼樣讓股市充分跟世界接軌的一套計畫,初步稱為「揚升計畫」,其中包括檢討所有交易,因為我們非常謝謝財政委員會給我們三年的緩衝期,我們希望進一步來檢討,能夠委託一個非常客觀的學術團體來做比較。
    盧委員秀燕:現在的確存在這樣的不公平,其次,主委開放陸資進來買股票,一定是希望有效益,主委預估可以讓我們的股市上升多少點或增加多少資金?主委總是要有一個預估的數字,要不然,何必開放呢?它對我們的股市有什麼樣的利,這個部分也要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整個制度現在還在研議,也要洽各主管機關,現在是在研議的過程中,其實我們國內也有很多散戶到國外買股票啊!我們不能看著投資人一直往外跑,如果我們不開放國外的投資人來臺灣投資,你說預估造成量有多少……
  • 盧委員秀燕
    我們臺灣的民眾可以到大陸買股票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現在透過複委託的部分是可以。
    盧委員秀燕:但是主委開放大陸的散戶來臺灣買股票不需要透過複委託的制度,對不對?第一,會造成稅負的不公平,他們不用繳所得稅,我們要繳所得稅;第二,我們要透過複委託的制度到大陸買股票,但是他們來臺灣買股票不需要透過複委託的制度,可以直接來買,這樣子會造成交易不公平啊!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個人或台商也是一樣可以到大陸買賣股票。
  • 盧委員秀燕
    那是台商或法人?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個人也可以。
    盧委員秀燕:但是大陸的不用來當陸商,他直接就可以買了,這個身分也不公平啊!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公平。
    盧委員秀燕:他在臺灣不需要具有投資的身分,我們是去那邊要有台商的身分才可以成為台商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一定有台商的身分,如果個人……
  • 盧委員秀燕
    臺灣的民眾在臺灣可以買大陸股票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也要過去開戶。
  • 盧委員秀燕
    還是要透過一個複委託?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盧委員秀燕:本席希望金管會對這個部分能夠說明清楚,要不然,就像昨天的高鐵案,政府講不清楚就沒辦法得到所有委員的支持。
    曾主任委員銘宗:依照財政部的規定如果來這裡買賣股票所得要分離課稅,是同樣的標準。
    盧委員秀燕:反正這個部分一定要講清楚,本席看到有很多人在主委的臉書上有反映,也是本席接到的陳情。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盧委員秀燕:曾表哥,有很多民眾在陳情,因為陳菊也在找江蕙,都沒辦法跟江蕙搭上線,不要說跟江蕙本人通電話了,台中的林佳龍也在找江蕙,也沒辦法跟江蕙搭上線以及跟江蕙本人通電話,聽說本席昨天跟主委陳情以後,主委劍及履及馬上跟江蕙聯絡上,而且跟江蕙本人通上電話聯絡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有聯絡,基本上,她認為台中現在沒有合適的演唱地點。
  • 盧委員秀燕
    所以主委證實昨天有打電話給你表妹江蕙本人?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有聯絡。
    盧委員秀燕:主委是怎麼樣替我們陳情?因為,這一次江蕙的票是孝親票,大部分都是孩子買給年齡偏高沒辦法去排隊以及網路購票的父母親或長輩,老實說,那一天到現場去聽三、四個小時的演唱會再加上交通往返也很辛苦,本席為什麼會為中部地區的民眾陳情,其實這件事會在這邊談,最主要的是中部地區民眾到台北或高雄還要交通時間與成本,年紀大的人從台中搭到高雄會很辛苦,是孩子有心孝順很想聽的父母親,真的是比北部跟南部的民眾辛苦很多,所以要將心比心,本席是基於人道的關懷,所以本席不希望用壓迫的方式,拜託她能夠在中部開一場,尤其她在99年就有來唱過本席透過楊登魁先生所邀請的,既然你是她表哥,可以跟她通上電話,你是否可以再打電話拜託她?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事實上現在台中真的沒有合適的演唱場地,如同您提到的99年是在大體育館?
  • 盧委員秀燕
    是體育場。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所以基本上她認為沒有合適的場館來作為演唱。
    盧委員秀燕:表哥替表妹講話,本席很好奇,既然你跟她通上電話,她有沒有送你兩張票呢?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我沒有票。
    盧委員秀燕:你也沒開口,她也沒表示,所以表示這一次的確是一票難求,表妹也沒有送票給表哥,表哥也沒有跟她索票?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沒有。
  • 盧委員秀燕
    主委對這件事會再努力看看嗎?因為所有中部的民眾都很希望叫你一聲表哥。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委員的指教。
    盧委員秀燕:本席請教關於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的部分,我們的同仁很用功,不光是看預算中心的報告,還看了每一筆的預算,特別看到你擔任董事長以後,編列了專任董事長的房租津貼,因為過去貴中心前兩年都沒有編列董事長的房租津貼,上年度是零,前年也是零,今年編列了6萬元,我們沒有提案刪除,因為本席認為可能要問董事長主要的原因,例如我們北部的立法委員沒有分配到宿舍,中南部跟外島的委員由於交通路途遙遠,有時候沒辦法回去,所以在台北有分配到宿舍,尤其是外島的委員可能因為船期或天候影響就沒辦法回去,因此本席想聽聽董事長的部分,為什麼你們今年編列6萬元的董事長房租津貼?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制度上有這樣的設計,林董事長現在也是兼任,他也不會領。
    盧委員秀燕:既然去年是零,前年也是零,今年為什麼會忽然建立這個制度,是有什麼考慮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林董事長剛接任,還沒有確定以前是不是會有專任的情況,但是林董事長現在也是兼任,他也不會領。
    盧委員秀燕:因為你們現在其他基金的部分統統是零啊!難道在場沒有專任的董事長,現在有沒有專任的董事長?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有。
  • 盧委員秀燕
    房租津貼也是編零啊!
    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是不是……
    盧委員秀燕:沒關係,待會審查預算時說明一下,謝謝。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認為曾主任委員的腦筋比較活,都有在關注整個股市,而且是一支箭一支箭的射,所以主任委員的一些政策對股市非常有幫助,讓股市變成活水,本來是一灘死水,我們都知道主委有提了一個台股揚升計畫,就是股市和交易成本的檢討,主委有沒有降低證所稅和證交稅或甚至於廢除證所稅的想法?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在月底或下月初會有一個股市揚升計畫,這個計畫是希望檢討所有的制度能夠跟世界上接軌,以充分發揮整個交易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交易成本檢討,交易成本包括交易手續費等。
    林委員德福:手續費包括證交稅抽千分之三都會列在成本裡面,依主委專業的看法,未來有沒有可能降低這個部分,證所稅有沒有可能廢除?
    曾主任委員銘宗:非常謝謝在座委員的支持,證所稅的大戶條款已經延了三年,所以我們希望利用這個三年來做整體的總體評估,所以我們希望要委託一個非常有客觀的學術團體來做研究,讓一個交易人在臺灣做股票交易的負擔跟在美國、日本、新加坡、香港、韓國來做比較,這樣才有辦法讓我們的交易制度能夠充分跟世界接軌。
  • 林委員德福
    主委認為檢討以後預期整個成交量大概可以提升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交易成本偏高,這樣的結果,長期是不利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即使相關的比如說稅好了,我們課稅的目的是希望中長期要達到財政目的,而不是達到短期目的,假設這個制度是合理的話,讓它源源不斷,可以抽取更多的稅收,而不是只有短期。
    林委員德福:主委的想法我非常認同,你看證所稅根本就收不到,證交稅一年少那麼多,前年跟大前年真的是少掉很多。
  • 曾主任委員銘宗
    600億。
    林委員德福:結果證所稅也收不到,這個有點本末倒置。你提的這個台股揚升計畫,因為你有很多的想法,台股今天又大漲百點,首先,這當然是針對要開放陸客來台投資股市的反映,再加上你有這些想法,是不是馬上反映政策上的一個利多,您的看法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做為主管機關的首長,對股市表達太多意見其實也不一定好,不過謝謝委員的指教,基本上因為前幾天跌得太多,今天大概跌深反彈……
    林委員德福:您的這些政策,您認為有沒有影響?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管會要做的事情就是希望讓整個制度更透明、有效率、跟世界接軌,在這種前提之下,股市就會反映它該有的基本面。
    林委員德福:你說去年找了8家金控機構為球員去打金融「亞洲盃」,但似乎只有國泰金比較積極一點,富邦金把重心放在中國,兆豐金和第一金因為公股購併上的問題,所以有所難度。就打亞洲盃的立場來說,目前金管會和財政部是不是已經放棄合併的做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要打亞洲盃很重要的一個前提是他們的規模要夠大,才有辦法、有能量去擴充。銀行的部分,我們本來寄望兆豐跟第一銀行,因為他們有非常好的國際底子,我們也希望進行公股整併,但是現在公會有不同意見,這部分還要更進一步跟公會、財政部協商。
    林委員德福:就金管會來看,公公併或者公民併哪一種是最容易的方式?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合併有4種可能,第一個是民併民,現在我們的機制、法規很明確,就讓它去執行;其次是公併民,我相信民間不太願意;民併公部分,整個台灣社會不接受,所以次要的選擇是公併公,是次要選擇,不是最好的選擇。
    林委員德福:你說亞洲盃要走一到兩年,之後可能就有三、四家,依打亞洲盃的實際需求來協助,據瞭解這三、四家可能包括國泰金、元大寶來證以及凱基證等,請問有哪些條件符合打亞洲盃的實際需求?
    曾主任委員銘宗:要打亞洲盃,基本上他們的規模要夠大,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尤其在亞洲很多地區都希望有子行,分行其實功能不大;第三點,我們希望他們在海外的收入能夠達到一半以上,目前的情況是證券方面比較明顯、壽險方面也比較明顯,銀行部分標的還不明顯。
  • 林委員德福
    為什麼金管會多半挑民營金融機構來打亞洲盃?你認為這些公股行庫沒有意願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也希望泛公股都來努力,比如臺灣銀行,我們去哪裡旅遊,像在東南亞都看到logo─Bank of Taiwan,感到非常榮幸,他們也可以協助台商,但是他們現在公營的體制有一定的限制,我們非常歡迎他們來打亞洲盃。
    林委員德福:有學者一直認為,金管會推亞洲盃的政策目的就是要使金融國際化。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林委員德福:但是到目前為止,整個成效,包括程序並不明顯,例如海外的併購案件也不多,大陸分行設置緩慢,金融整併更是成效不彰,以致於台灣的金融機構真的是走不出去。
    曾主任委員銘宗:打亞洲盃的部分,過去一年有8個個案,這已經創歷史新高,比如中信併了東京之星、元大併了韓國的東洋證券跟菲律賓的東洋銀行、玉山併了柬埔寨的子行,國泰人壽也併了柬埔寨的子行,國泰最近還併了印尼的國信銀行,已經有8個個案,其實一年內有8個個案非常不容易,也創歷史新高。
  • 林委員德福
    主委提的這些幾乎都是民營金融機構。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林委員德福:講真的,國營金融機構好像比較保守一點,有種種限制。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林委員德福:台灣金融機構走不出去,現在服貿卡關,你認為這對於我們打亞洲盃是不是極為關鍵的影響因素?
    曾主任委員銘宗:打亞洲盃我們不會特別集中在中國大陸,中國大陸當然是很重要的市場,我們也希望分散到整個亞洲的其他地區,其他地區的經濟成長也非常快速,服貿卡關,我們也會拓展其他部分,除了銀行可以繼續設分行,鼓勵他們設子行以外,對其他亞洲地區,我們都強力歡迎他們去部署。尤其像印尼的人口有2.3億,市場非常大,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越南等等,我們都非常歡迎。
    林委員德福:有沒有其他方式來突破我們目前的困境,例如策略聯盟等等,你認為有沒有可能?
    曾主任委員銘宗:策略聯盟也是促進業務的其中一個項目,我們會請銀行注意這個方式。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記得幾年前,我在這個地方提到地震險能不能夠列為一個強制的機制。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委員。是。
    賴委員士葆:昨天我們在開黨團大會時還發生地震,台灣地震頻傳。除了是貸款的房子,銀行要求保地震險之外,其實一般人保地震險的比例不高。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現在大概30%左右。
    賴委員士葆:國內現在動不動就有地震,有沒有可能改成類似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概念,能不能往這個方向走?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是好事,給我們一段時間研議,把它改成強制險,首先社會要有共識,建立一套整個風險的分攤機制,中長期來講也是個好事。
  • 賴委員士葆
    一般的保費不會太高吧?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不高。
    賴委員士葆:對啊!譬如強制汽車責任險,大概也就是幾十億,對不對?……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現在地震險一年大概是1,300元左右。
  • 賴委員士葆
    對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賠的話是賠150萬,假設賠償的金額要高,保費要增加。
  • 賴委員士葆
    150萬的上限能不能再提高?
    曾主任委員銘宗:提高的話,當然保費就要增加。
    賴委員士葆:保費增加,我相信大家應該是願意的吧!因為發生地震以後,房子就沒了,全部都沒有了,不管你的房子……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是好事,我們來研議。
  • 賴委員士葆
    有沒有可能是用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概念?
    還有,上一次我們通過初審,當然還是要協商,社會上罵得要死!他們說,強制汽車責任險一年30億左右的負擔等於是要叫健保署來付,這個東西被罵翻天了。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那個不是我們的提案。當時……
  • 賴委員士葆
    對啦!但你們那一天的態度也是加油添醋、趁火打劫!難道不是……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看怎麼……
  • 賴委員士葆
    難道不是嗎?你們也是說:「快一點喔!」害我們揹黑鍋。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從強制契約責任來看,是應該啦……
    但是,從健保那邊來看,他們會損失。
    賴委員士葆:不是,這個不符合所謂使用者付費的概念,要用健保那一塊來付,人家只是代位求償,當然……
    曾主任委員銘宗:特別跟您報告,這個案子其實我們擋很久了,而且還把這個訊息通知衛福部。
    賴委員士葆:第三個問題,開放陸客來買台股,你們都規劃好細節了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現在正在做細部規劃。
  • 賴委員士葆
    有沒有什麼資格限制?有沒有一個大方向?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大方向,基本上假設一年來台灣的陸客超過300萬人,尤其是個人的部分,他有一定的財力。為什麼有這個想法?台灣很多人到大陸去旅遊,或是台商,他們就在當地買股票了!為什麼我們的錢一直跑出去……
  • 賴委員士葆
    他們要不要在這裡開戶?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來的時候就開戶。
  • 賴委員士葆
    用什麼證件開戶?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細節部分現在正在研議。
    賴委員士葆:不是,這個很重要!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沒錯……
  • 賴委員士葆
    是用什麼證件開戶?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我們讓他們……
    賴委員士葆:我們在那裡也是要在銀行開一個帳戶,對不對?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對。
    賴委員士葆:原來還不能買A股,現在可以買了,對不對?現在我們能不能買?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可以買。
  • 賴委員士葆
    散戶去大陸開個戶就可以買嘛?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對。
  • 賴委員士葆
    金管會當然歡迎世界各地的錢過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因為我們的錢都跑出去了,為什麼不讓他們來呢?
    賴委員士葆:所以,他們來的話,就要讓他們最方便,不要有什麼限制。還看什麼證件!沒有!只要他們有錢、有他們的身分證就可以啦!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會朝這方向。另外,也要有限額,防制洗錢,該有的配套還是要有。防制洗錢或是買的限額、某一支股票,都會有相關的配套。
  • 賴委員士葆
    對外資本來就有限制不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錯。
    賴委員士葆:就用本來的那個限制就好啦!原來的限制就可以了,不需要……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沒錯。
  • 賴委員士葆
    既然一年有300萬的陸客來臺……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現在有一個計畫,叫做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理財中心」,包括OBU、OIU。現在香港100塊的保單裡面,超過20塊的都賣給中國大陸的人!他們都到香港去買保單。我也希望他們來台灣買保單、股票、理財啊!
    賴委員士葆:現在倒過來,是台灣很多人跑去大陸買保單,而且是台灣的保險公司去那裡設的!因為那裡的利率高,我們這裡低,那裡是4%起跳,加上他們認為人民幣會漲,所以去那裡買,台灣跟他們怎麼比!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以,把那個機制架起來,時機到了會翻轉。
  • 賴委員士葆
    會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看時機,不能夠說到時候時機來了,沒有……
    賴委員士葆:我們的利率差他們3%。奇怪了,我就不知道有什麼「時機」!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舉個例子講,大陸來OBU,我們有人民幣的衍生性商品,就讓他們來做理財,對不對?
  • 賴委員士葆
    我看要等到你當行政院副院長或者院長再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委員多指教。
  • 賴委員士葆
    你有沒有聽懂?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沒有聽懂。
  • 賴委員士葆
    你當院長這個事情……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我要退休了。
  • 賴委員士葆
    不然這個很拚啦!
    另外,關於股市揚升方案,你們做過研究嗎?初步上一定有個譜嘛?你說交易成本你們要考慮,對不對?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對。
    賴委員士葆:交易成本的事情就很大、很敏感嘍!在我感覺,你是很厲害的一個人,看起來笑嘻嘻的、很厲害,你講交易成本,我上去看你的Facebook也好,或是官網也好,上面的標題你都是寫什麼手續費等等,那都無關痛癢,請問你內心深處是不是想到證交稅?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先做……
    賴委員士葆:真的喔?證交稅才讓人「有感」,手續費是「無感」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昨天我在這裡,媒體界的先生、小姐可以作證,他們問我,我馬上說:「這個沒有。」交易成本假設是跟國際接軌,在台灣買一張股票跟在新加坡、韓國、世界其他國家買的一張股票,我們希望它的成本是要一致的。
  • 賴委員士葆
    現在我們差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要做細部檢討,所以……
  • 賴委員士葆
    新加坡的證交稅多少?我記得是千分之一吧!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千分之二。
    賴委員士葆:那我們就差千分之一,這不只是千分之一、二而已,是33.3%!
    曾主任委員銘宗:大陸沒有,現在還免稅,連所得稅都免!為什麼大家都跑到大陸去?他們現在連所得稅都3年免徵!
    賴委員士葆:我是跟你講外界的解讀,包括我們這些不太敏感的人來解讀都是這樣,因為大家對你期待很大,你的頭像現在被放得很大,你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很敏感,不是不敏感。
  • 賴委員士葆
    我不敏感。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非常敏感。
    另外,我們非常謝謝財委會給我們3年的時間,這3年的期間,我們真的不要今年吵、明年吵,後年再吵一次,我們希望委外給一個非常客觀的學術團體來檢討,長期來講,對股市也好,對財政收入或租稅公平也好,這都是好事。
    賴委員士葆:即便是大戶條款,那個機制也是稅的增加,老實講,你既然做研究了,對於它的方向,乾脆把證交稅plus證所稅,就是以前有人提到的所謂證券稅,弄一個機制跟指數連動,指數多高它就是多少等等的。有沒有這個可能?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我還沒有委外研究,不過謝謝委員提供了這個idea。
  • 賴委員士葆
    還沒研究?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沒研究,因為這個東西我們講的不算數,應該找一個比較客觀……
  • 賴委員士葆
    當然。
    現在的房市看起來大家比較辛苦,萬一又真的要推「房地合一」政策,還是多少會有進一步的衝擊。我們的金融機構,包括保險業,大部分都以房地產為主要標的,對於風險控管,你們有什麼作為?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已經多次,大概超過5次,一再通知銀行跟保險公司要注意不動產未來的走勢,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也會加強相關的準備提存……
  • 賴委員士葆
    就是提存增加?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賴委員士葆:最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人員今天有來,我覺得這個要廣為宣傳。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賴委員士葆:你們的績效很不錯,林董事長做得很認真、賣力,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我看比例愈來愈高,就是讓大家知道金融糾紛不要老是找立委,找他們是可以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費委員鴻泰發言結束之後,休息5分鐘。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媒體報導你們打算在第三季要開放OSU,就是讓中國的股民來買台股。第一個,我們就聯想到……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委員。大媽倒了!
    賴委員振昌:真的沒有錯,你看中國大媽一來的話,我們大家都嚇得要死啊!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大媽倒了!
    賴委員振昌:如果我們要開放中國大媽來買台股,台灣股市可能會「皮皮挫」,因為以前他們的紀錄是這樣,中國大媽很流行到處去炒,聽說中國大媽已經是這個市場上的反指標,他們過去的豐功偉業包括去炒P2P不行,去炒黃金、貴金屬,結果後來黃金也大跌了。炒奢侈品不行、商業保險不行,比特幣也不行了,澳門的賭場也不行了,還有廣場舞也快不行了,以上都是中國大媽的豐功偉業,所以市場上才會有人說他們是市場的反指標,現在如果台灣股市要開放給中國的散戶購買,相信其中一定有很大的比例是所謂的中國大媽,這對台灣股市的安定或是健全有影響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對於這個主題的指教,對此,我們正在進行研議,之後也會有所配套,之所以會進行研議……
  • 賴委員振昌
    你們也怕中國大媽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的股民都到國外去買賣股票,所以比方說在持股比例、交易金額上限等若有一定的配套機制,則我們真的歡迎所有來自其他國家的散戶來買股票,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畢竟現在我們的錢跑出去了,所以也要歡迎人家的錢跑進來,所以並沒有特別或是一定要排除哪個國家。
    賴委員振昌:理論上是這樣沒有錯,但是過去的殷鑑不遠,中國大媽造成全世界金融市場很多的紊亂,所以我們不能視而不見,像大家最耳熟能詳的就是他們去炒作黃金、比特幣等,誠如主委所言,我們是開放給全世界,但是我們自己還是應有健全的思考。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當然。
    賴委員振昌:屆時開放中國的股民來買台股,有無可能他們買了股票以後,就把台灣的上市公司都買走了?尤其是一些高科技或是具機密性的上市公司,所以你們有無考慮到這點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證交法都有非常明確的規範,比方說個人能持有多少股份,尤其一些產業還有規定大陸民眾不能投資等等,這些都有一定的規範,而我們一定會依照現行的機制來做。
    賴委員振昌:但你們的時間表都已經出來了,就是在第3季,可是方才你的答復是說現在才在進行研究,而且會有規範,請問相關規範在哪裡?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是正在研究,假設可行的話,第3季就會實施,至於配套的部分,本來證交法等規定是已經有的。
    賴委員振昌:除了上述疑慮之外,另外一個我滿擔心的是中國的法治、管理等工作在不是那麼先進的情況之下,開放之後相關的洗錢防制,你們打算怎麼做?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也是我們的配套之一,就是洗錢防制法。
  • 賴委員振昌
    你們打算怎麼做?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昨天我們就有提到防制洗錢的部分,比方說有一定股份、金額的上限等,這些我們昨天就講了。
    賴委員振昌:你們有無把握做好洗錢的防制?尤其中國貪污情況非常嚴重,雖然他們要怎麼貪污是他們的事,但是他們若透過台灣來洗錢,則我們在全球洗錢防制的機制當中,有需要去冒這個風險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關於洗錢,台灣是有一部條例在做規範,不管在銀行、證券、保險等,都已實施多年,而且已經非常制度化,總之,我們會依照現行規定來做。
    賴委員振昌:你們還是太樂觀了,大家知道我以前的背景是擔任校長,好像只有教過書而已,其實在當校長之前,我是擔任會計師。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我知道。
    賴委員振昌:所以台灣這些地下經濟、洗錢的管道,絕對不是如你說的,目前台灣已經做得非常嚴謹,若你去問一些會計師等實務界人士……
    曾主任委員銘宗:關於防制洗錢,國際上是有一個組織,該組織對台灣的評價是很不錯的,這是很客觀的,而且是每年都會來做評鑑,所以並不是我說好就是好。
    賴委員振昌:這些我都知道,而且在911之後,美國在環太平洋地區透過台灣法務部,把我們納入國際洗錢其中的一環,因為那時我有參與,所以知道相關的情況,不過,本席認為,如果要開放OSU中國股民來買台灣的股票,理由是因為我們的錢出去,當然我們也希望有錢進來,除此之外,我希望相關的評估也要有才對,我有看過昨天主委報告的內容,但光只有這些資訊的評估及揭露,其實真的是不夠的,總之,請主委會後將相關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參考。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我們會再跟委員做個說明。
    賴委員振昌:另外,關於汽車強制責任保險、交通事故補償金的部分,目前的修正草案是打算把全民健保給付的項目排除,這部分一年大概有30億,其實這只是把負擔轉嫁給健保,請問目前這部分兩個機關打算如何處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其實不是金管會主動提案,而是大院委員的提案,事實上,這件事我們已經擋了一段時間,而委員在提出這個案子之後,我們還主動告知衛福部,其實這件事情並不是衛福部主動提案的。
    賴委員振昌:是不是你們主動提案並不是重點,而是把汽車強制險的一部分負擔轉嫁給健保,則你們與健保局、衛福部之間有取得什麼樣的默契或是打算如何處理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案子我們尊重大院委員提案的職權,另外我們也通知衛福部,看看如何去做適當的處理,所以基本上我們也尊重衛福部相關的決策及處理的方式。
    賴委員振昌:既然你們是採尊重的態度,那我們到時再來看衛福部打算如何處理。
    其實台灣機車數的比例非常高,目前台灣機車未依法投保的高達310萬輛,而且舉發的比例是偏低的,請問這部分要如何改善?事實上,很多騎機車族都是年青人,一旦發生意外,對其家庭來說都是一項傷害,所以這部分要如何改善並增加保費收入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機車的投保率只有78%,的確是偏低,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因為,之所以沒有採行更嚴格的措施,是因為機車異動的情況非常頻繁,假設採行更嚴格的措施,也會引起很多民眾的抗議,所以我們必須有所折衷。
    賴委員振昌:總之,機車的部分請你們再注意一下。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的。謝謝。
  • 主席(賴委員士葆代)
    請會後再向賴委員報告。
    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的報告提到了打亞洲盃到進口替代,希望海外的10兆資金能夠回流,還有從OBU、OIU、OSU到方才主委提的揚升方案,都是不斷的往自由化、透明化及開放的方向前進,這些都是很正面的,在此本席要表示肯定。
    再來,關於10兆的進口替代,這是借用早期工業發展的概念,而目前開發的進口替代商品,其狀況、績效各是如何呢?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為何我們的金融帳大量流出,尤其是保險的部分,就是因為錢太多,所以就直接流到國外進行投資,對此,我們在去年提出了一個概念,就是進口替代,讓這些產品若台灣沒有辦法提供,則至少交易可以在台灣發生,如此就可以創造稅收、就業機會,在此舉出一項非常明顯的具體績效,就是國際版的債券,非常謝謝大院的支持,在去年6月修正保險法,將投資台灣的國際債券不列入所訂國外45%的上限,結果自去年6月到年底已經發行的量就有6,900億將近7,000億,不像過去7年的總額也才將近1,300億。
    李委員應元:這部分我要表示肯定。此外,之前我們有降稅,就是遺產稅、贈與稅等,結果也使得有近兆的資金回流,但是因為配套不足,導致房地產飆升,所以距離主委所提的10兆還有相當大的一段距離,據一些評論指出,是因為我們的金融機構規模不夠大,所以沒有辦法開發好的商品,除了主管機關法令鬆綁之外,業界也要開發出足夠好的商品來吸引人家,而這又牽涉到亞洲盃的部分,方才主委說這個概念提出來後,1年之內就有8個案子,這些案子對於經濟規模、營業規模的擴大,大概可以增加多少金額?合起來大概有多少億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每個業別不一樣,像中國信託的東京之星在日本有二十幾家分支行,相信其營收一定超過100億台幣。
    李委員應元:方才主委有提到台灣銀行,早期在日據時代,他們在中國有幾十家的分支行,且新加坡、東南亞各國可說是到處都有分支行,所以我們並不是沒有這樣的歷史或是經驗存在,所以所謂公公股的合併,方才主委說這是次好(second best)的方案,無論如何,就是幾個方案當中,挑出一個好的來做,至於公股銀行的部分,據了解,公會有表示反對,尤其是金融銀行界的公會成員,他們也都是知識份子、也是非常理性的,所以重點是如何創造共同的利益,畢竟公司獲利、股東獲利之後,公會當然也是可以獲利,過去所有相關公營事業民營化,包括中華電信就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甚至到紐約證券交易所去發行ADR等等,我們可說是有很多的經驗,雖然初期都有很多的反彈、抗爭、示威,但目前銀行公會都還是很理性的在表達相關的意見,所以溝通工作方面希望你們能繼續加強,畢竟合併是一項重大政策目標,加上打亞洲盃的概念很好、很響亮,也讓人很容易懂,但是現在卡在這裡,可能是因為公會承擔太大的責難,這樣也不是很公平,所以是否政府的努力還不夠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我們會繼續努力。另外,的確,日據時代我們有很多銀行在亞洲化、國際化等方面都非常的強,像台灣銀行在海外就有40幾家分行,還有整個華南地區,都是華南銀行的據點。
    李委員應元:既然我們有這方面的經驗,就應更加的積極,現在既然有這麼多的方案在推動,而亞洲盃也是一個根本的基礎建構,畢竟規模要是不大,是很難跟人家競爭的,所以相關的公會包括銀行公會等,你們應該要更加的努力去協調。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去強化、溝通,其實泛公股銀行這幾年的獲利是不錯的,但其比例上卻是大幅衰退,換言之,其總資產占現在的market share大概是50%,而獲利卻占market share的36%,比例一直往下降。
    李委員應元:沒有辦法維持一定的比例可能是因為受到制度的限制,而制度的鬆綁就是金管會要處理的,看看如何處理可以讓其更有競爭力,畢竟其規模是很大的,而且方才本席有請教主委關於那8個案子的總體規模是多少,就是關於民營的部分,其規模相對來說總是比較小。總之,這部分請你們繼續加強努力。事實上,台灣錢目前還是淹腳目的,沒錯吧?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沒錯。
    李委員應元:只是可能10兆在國外,請問目前國內郵政儲金有幾兆?
  • 曾主任委員銘宗
    現在超過5兆。
    李委員應元:現在郵政儲金已經多到連中央銀行都不想要那麼多,沒錯吧?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對。
    李委員應元:所以像高鐵的財改方案,並不是沒有錢,而是錢要如何處理的問題,包括不動產證券化,相關的法令也都有,所以錢不是問題,而是如何安排的問題,主委同意這樣的說法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大環境是如此,但如何落實到個案,就要依法來處理了。
    李委員應元:當然,所以相關的制度、財務的安排、資本結構的調整,就是高鐵公司及交通部要去處理的,其實我們是抱持著一個滿開放的態度,就是大家是可以溝通、討論的,不過,目前台灣金融市場有很多的錢,如果可以讓其獲利的話,相信很多資金就會回流,也願意參加國家重大的建設。
    方才主委有提到一個台星通,是不是類似所謂的滬港通?這部分請主委說明一下。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就是預計6月左右,我們會跟新加坡兩邊的股市合作,比方說在台灣就可以直接買新加坡的股票,在新加坡的法人或是個人,就直接可以買台灣的股票,機制就是像現在的滬港通一樣。
    李委員應元:過去的確有很多新加坡的金融機構到台灣來高薪禮聘、徵募大學、研究所相關科系畢業的人才,新加坡將他們訓練成個人的理專,然後派回台灣工作,接下來就把台灣的錢挖到新加坡去,最近情況好像有比較好一點,所以無論如何,重點是台灣的金融商品要有競爭性,這才是根本之道,若台灣的金融商品不夠有創意、不夠有競爭性,則所有開放措施的美意都會有所打折。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也是金管會今年施政的重點,就是希望我們能夠真的培養出金融機構產品的研發能力,像國泰金控就到美國買了一家Conning,這是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然後引進其產品及管理技術。
    李委員應元:關於研究、訓練方面,方才主委講的那些政策,如何讓其更充實、更豐富、更有競爭力,洪董事長是否認為這是你應做的工作項目,同時也是你奮鬥的目標呢?
  • 主席
    請台灣金融研訓院洪董事長說明。
  • 洪董事長茂蔚
    主席、各位委員。這些當然是研訓院主要的工作。
    李委員應元:總之,希望你們能把專業發揮出來。
  • 洪董事長茂蔚
    我們會的。謝謝。
  • 主席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曾主委跟張部長在這裡,我曾經提出一個建議,關於101頂新的股分建議處理的方式,我們希望頂新用原始購買價格的三分之一賣給臺銀及土銀,也解決我們可以控制經營權的問題。我昨天忘了講一件事,馬來西亞商人IOI現在已經轉投資,在台灣成立一家公司,想用那家公司架構頂新在101的37%股權。請問主委,101現在是公開發行的公司,對嗎?
  • 主席(李委員應元)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委員。對。
    費委員鴻泰:公開發行的公司,金管會管不管得到?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有一部分可以管得到。
    費委員鴻泰:對於你們可以管到的部分,還是要注意一下。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費委員鴻泰:馬來西亞商人IOI轉成投資台灣一家公司,這家台灣公司就不是外商,針對這部分,你們投審會的代表在開會時,還是要注意,好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會,我們會表達我們的意見。
    費委員鴻泰:當然我們不能說它的程序不合法,可是當它從外商、外資變成國內資金時,我們真的很害怕它玩這樣的技巧,請問主委,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IOI轉投資在台灣這家公司,錢必須匯進來,一樣要投資這一家公司。
  • 費委員鴻泰
    他們已經把錢匯進來了。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那成立的這一家也要接受審查。
    費委員鴻泰:當然要接受審查,但是我們怕大家疏忽了,這一家公司已經匯進來7億了,已經成立本土的公司了,所以麻煩你們用相關的法令盯好它,我真的是很擔心魏家用這種方式就跑掉了,魏家真的到現在都還不認罪、懺悔以及道歉,這家公司,我們就把它打死為止。我們沒有反商仇商的情結,只是這家商人做的過份了一點,你看IOI公司,當我們反對馬來西亞外資買我們台灣的門面,這時候他們就繞另一條路。本席在這裡再次提醒,頂新魏家跟IOI有沒有什麼關係,我們不得而知,但是IOI現在換了一個門道,他們知道我們反對IOI架構101魏家的股份,這時候他們就轉一個彎了,當然我隨時會停醒你們跟財政部,但是你們真的要注意一下,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我們盡全力注意並處理好這件事情。
    費委員鴻泰:好。針對開放陸客來買台股,我個人非常支持,就像外資,其他國家的人也可以透過OSU或DSU來買台灣的股票是一樣的,畢竟台灣的公司,大陸人相對會比較容易了解,不論是他們在網路上閱讀台灣公司的簡介,了解公司的產品,畢竟台灣跟大陸同文同種,很容易去了解。你覺得開放陸客購買台股,會不會增加我們每天的交易量?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來台的旅客非常多,我相信去年超過300萬人次,前年已經兩百九十幾萬人次,其中自由行的旅客財力更好,台灣有一定的優勢,同文同種,另外錢擺在台灣也相對比較安全,尤其跟香港比較,所以假設量大的話,我相信會逐步擴大相關的交易量。
  • 費委員鴻泰
    他們可以在網上交易處理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可以。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他們自由行來到台灣開戶以後,他回去在網路上就可以操作?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而且用電話也可以。
  • 費委員鴻泰
    所以我在猜交易量應該會增加。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費委員鴻泰:相對的,我們的PE就可以往上增加,憑良心講,對公司也是一個好的訊息。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費委員鴻泰:但是我想請教一個技術上的問題,陸客來台灣開戶,買賣台灣的股票,他們可不可以融資融券?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的相關配套,我們還在研究當中,但是基本上我們希望做國民待遇,現在其實國內的也可以,所以原則上在合理的水準,我們應該也要開放。
    費委員鴻泰:我想對於這部分,你們可能還沒有考慮到,我建議配套要完善,我個人歡迎陸客來台灣買賣台灣的股票,有買當然就有賣,所以我用「買賣」這個詞,但是他們能否融資融券,當然牽涉到風險的問題,所以麻煩你們把相關的法令完善,讓我們的券商也可所依循,好不好?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費委員鴻泰:另外你們有一次帶團到大陸訪問,我要請問OIU的相關問題,你們現在把相關法令也送到財委會來了,預計通過以後,對我們保險的市場會有何正面的發展?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跟委員報告,為什麼引進OIU這個制度,因為我們就看到香港的情形,香港去年大概有150億港幣以上的保單賣給中國大陸,有超過20%左右是賣給中國大陸的居民,我們看到這樣的趨勢及生意,所以我們把它引進,希望陸客來台,除了買股票,也希望可以買台灣的保單。
    費委員鴻泰:這對於我們保險業,可不可以增加他們員工的就業率?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其實我們在風險控管的前提下做大幅開放,去年整個金融業增加2萬7,000人的就業機會,我們在去年12月底做調查,今年預估會增加4萬1,000人的就業機會。
    費委員鴻泰:像這種金融服務業,真的是把人才訓練到一定的程度,讓他們去打亞洲盃、打世界盃,這個方向都是正確的,一來可以促進國內年輕人的就業率,金融業的薪資相對是比較高的,可以提供他們的所得;同時良性的循環,我們國家的稅收也會增加。上次我詢問時,問不出太多的願景或遠景,我覺得下次我們審OIU的條例時,我建議把願景及遠景講得更清楚一點,好嗎?
  • 曾主任委員銘宗
    是。
    費委員鴻泰:好,謝謝主委。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
  •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在質詢時,我就和曾主委交換過意見,希望金管會交辦給投保中心,了解有關頂新跟味全的案子,投資人保護中心是否應該考慮代表味全小股東來針對味全的大股東,也就是對頂新魏家正式提起訴訟求償,當時我跟主委交換過意見,求償法源的基礎,當然一方面是來自頂新長期以來的黑心油,造成對味全的形象非常嚴重的影響,導致味全股價重挫,讓投資人受到損失,但如果就實際的法源來講,我是否可以請金管會研究,在整個過程中,頂新跟正義其實都是屬於魏家,如果魏家明知道頂新的油是劣質的油、黑心的油,還要味全用正常市價的價格購買品質劣質的黑心油,那麼坦白講,這已經構成相關法律背信的問題了,如果味全的大股東魏家明知這是黑心油、劣質油,這個價格並沒有辦法,應該用一般的價格來購買,而他們仍然執意如此,那麼這樣的罪刑如果成立,也就是構成所謂背信的問題,我相信以投資人保護中心的立場,當然有足夠的法源基礎跟法源依據,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介入,或者是針對這個問題來為味全小股東進行集體訴訟,針對味全大股東魏家進行求償,這個問題,請主委說明。
  • 主席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如同昨天委員質詢時,我向委員報告的,這個個案其實過去投保中心曾經review過,也做過相關研究,昨天委員質詢之後,我再次交代投保中心進一步研議。跟委員報告,過去依照投保法規定,必須是證券交易的事件或是發行人有相關的背信狀況等等,目前投保中心已經立案,我們會請投保中心進一步研議。
    孫委員大千:請問邱董事長,關於投保中心的立場為何?
  • 主席
    請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邱董事長說明。
    邱董事長欽庭:主席、各位委員。是,昨天主委有交辦我們這件事情,我們也把過去研議的情形跟主委做一個報告,主委交代要進一步研議,我們會就這一個個案進一步研議。
    孫委員大千:我在這裡特別要跟主委及邱董事長溝通的是,其實這一次這樣的訴訟對這些黑心的廠商,尤其是未來對上市、上櫃的食品大廠有嚇阻的作用,所以投保中心考慮這個問題時,可能考慮到各個層面,包括訴訟能不能成立以及訴訟能不能勝訴等等,但是我認為這個訴訟本身就已經具備非常重大的意義,因為長久以來,其實這些黑心廠商就是吃定台灣相關的法令有所疏漏,所以他們才有恃無恐、為所欲為,他們認為政府拿他們沒有辦法,也認為所有集體訴訟奈何不了他們,所以他們才敢如此猖狂。
    坦白講,在味全的事件中,這些小股東情何以堪?頂新魏家取得味全的經營權,原本應該好好努力經營味全,不管是回饋給這些小股東,或是不辜負大家對味全這塊招牌的期望,都應該好好努力,但是頂新並沒有,他們左手做黑心油,右手把黑心油賣到味全來,中間的價差是多少?味全因此遭受到這麼大的損失,公司的名譽及信用,甚至莫名其妙在「滅頂」的風暴中,味全也必須被攪和在裡面,要一起滅掉,如果今天投資人要面臨這樣的狀況,他們還是求訴無門,還是沒有辦法,還是只能認倒楣,還是只能認賠,那麼坦白講,我認為台灣的社會及法律並沒有實現應該有的正義與公平。
    所以我要強調的是,我要拜託金管會慎重研究這件事,第一,它有重大的宣示作用,宣示的就是當政府面對這件事情,絕對不會讓他們心存僥倖,這是第一點。第二,我昨天提過,在我們目前為止所有可以對頂新魏家進行扣押的相關案件中,他們幾乎是可以全身而退的,魏家沒有進行任何個人做擔保的工作,所以那怕是對三重新燕的土地進行扣押,對魏家來講損失有限,幾乎可以說毫髮無傷。
    那麼要如何處理魏家的資產,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必須針對魏家進行訴訟,而投資人保護中心這一次的訴訟,這樣的集體訴訟,如果是小股東針對大股東提出訴訟,那麼魏家就是非常明確的目標了,政府當然就有堂而皇之的理由,可以針對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扣押魏家的資產,也唯有如此,才能讓政府其他部門在處理魏家其他相關資產的脫產過程中,有介入的可能,否則不論是101或是三重新燕土地,各式各樣的問題,政府在處理的過程中,往往最困難的是沒有任何著力點可以讓魏家心存忌憚,他們表面上擺出一副很謙卑認錯的態度,可是實質上他們背後所做的跟大家期望的有太大的落差,所以今天如果政府連任何一點著力點都沒有,那麼其他部會在處理問題時,就會面臨到阻力跟困難。
    所以我要拜託主委,金管會是不是可以認真考慮這個問題?一則為了實現政府應有的公權力跟威信,二則為了政府其他各部會在處理味全與魏家頂新相關的問題時,能直接讓魏家心存忌憚,對於各部會在處理問題時才能有所幫助,請問主委的看法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朝委員指教的方向,非常負責任的審慎研議,因為要辦理團體訴訟,有一定的構成法定要件,假設我們認為有在合理可以構成的情況之下,我們會提出該有的動作。
    孫委員大千:請教邱董事長,如果投資人保護中心要提出團體訴訟的話,目前為止,你們的程序為何?
    邱董事長欽庭:報告委員,我們經過內部的研議以後,要提請董事會討論,董事會通過之後,再向法院提訴。
    孫委員大千:也就是說,我們未必要等到它刑事確定,民事就已經可以先進行準備了,對不對?
    邱董事長欽庭:是,未必要等到刑事確定。
    孫委員大千:所以我拜託董事長趕快先進行內部相關的法律研究並做好應該做的一些準備,因為這個事件是社會大眾所矚目的案件。我還是那句老話,我覺得政府要讓民眾知道,我們的政府是值得信任的,如果今天壞人、黑心廠商可以肆無忌憚、可以為所欲為,最後不需要受到任何法律的苛責,甚至還可以金蟬脫殼、全身而退,那麼未來在台灣就沒有任何的理由要求這些企業做一個有良心的企業,因為大家都有樣學樣,反正黑心企業、無良廠商最後也可以金蟬脫殼、全身而退,這樣我們究竟要用什麼樣的原則和什麼樣的規範來要求所有企業循規蹈矩呢?所以就這一點我要特別拜託金管會,因為到目前為止,金管會的投保中心是一個很好的政策施行之著力點,所以本席希望金管會能夠協助政府來處理這個問題,拜託主委了,謝謝。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委員倪安、薛委員凌、邱委員文彥、蔣委員乃辛、李委員貴敏、管委員碧玲、鄭委員天財、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淑慧、廖委員國棟、楊委員麗環、廖委員正井、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結束。薛委員凌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也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及本委員會。
  • 薛委員凌書面意見

    一、金管會官員兼職基金董監事嚴重,是否影響份內業務與基金業務?因保險相關基金多與保險局業務重疊,是否回歸保險局管理?而其他專家董事則改由顧問職?
  • 以金管會官員兼職董監事為例

    二、103年本院決議統刪文康活動費由2,500元每人每年降到2,000元,為何該七基金多數仍維持2,500元?董事為何也可使用?
    三、預決算相關資訊應該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上網公告,但保險安定基金沒有揭露完整預決算,僅揭露四大表:資產負債表、收入餘絀表、淨值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未揭露細表:用人費用、補捐助項目、各項費用彙計表及預算執行成果等等。
  • 繼滬港通後,李克強宣布深港通的可能性,請問對我國產生何種影響?影響多大?我國該如何因應?

  • 四、繼滬港通後,李克強宣布深港通的可能性,請問對我國產生何種影響?影響多大?我國該如何因應?
  • 針對降低股市交易成本,財政部已表達無降證交稅意願,那要降低何種交易成本?

  • 五、針對降低股市交易成本,財政部已表達無降證交稅意願,那要降低何種交易成本?
  • 為何金融研訓院的報考人數與報名費收入每況愈下?有何改善方案?又金融研訓院預決算差異過大,請務必核實編列。

  • 六、為何金融研訓院的報考人數與報名費收入每況愈下?有何改善方案?又金融研訓院預決算差異過大,請務必核實編列。
    主席:現在開始處理預算,請議事人員宣讀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暨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4年度預算書案之審查項目及委員提案。
  • 一、預算數部分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104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4頁至第21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22頁至第25頁、第52頁、第55頁至第69頁)
  • 1.業務總收入
    4億9,384萬2,000元
  • 2.業務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
    4億9,384萬2,000元
  • 3.稅前賸餘
    0元
  •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70頁)
    1,806萬4,000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第25頁、第53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104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4頁至第19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9頁至第22頁、第30頁、第33頁至第41頁)
  • 1.業務總收入
    5億2,211萬元
  • 2.業務總支出
    5億7,110萬8,000元
  • 3.本期短絀
    4,899萬8,000元
  •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42頁)
    120萬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第22頁至第23頁、第31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104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3頁至第14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5頁、第21頁、第25頁至第31頁)
  • 1.業務總收入
    37億9,446萬8,000元
  • 2.業務總支出
    34億5,627萬元
  • 3.本期賸餘
    3億3,819萬8,000元
  •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32頁)
    175萬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第15頁至第16頁、第22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104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3頁至第7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7頁至第8頁、第15頁、第19頁至第25頁)
  • 1.業務總收入
    272億0,258萬元
  • 2.業務總支出
    270億3,308萬5,000元
  • 3.本期賸餘
    1億6,949萬5,000元
  •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26頁)
    169萬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第9頁、第16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104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2頁至第5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5頁、第11頁、第15頁至第18頁)
  • 1.業務總收入
    1億0,241萬2,000元
  • 2.業務總支出
    1億0,241萬2,000元
  • 3.本期賸餘
    0元
  •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19頁)
    85萬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第5頁至第6頁、第12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04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5頁至第13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4頁、第25頁、第28頁至第37頁)
  • 1.業務總收入
    2億7,921萬元
  • 2.業務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
    2億7,921萬元
  • 3.稅前賸餘
    0元
  •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38頁)
    120萬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第14頁、第26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4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2頁至第11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1頁至第12頁、第17頁、第20頁至第24頁)
  • 1.業務總收入
    1億4,745萬7,000元
  • 2.業務總支出
    1億4,744萬5,000元
  • 3.本期賸餘
    1萬2,000元
  •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第25頁)
    83萬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第12頁至第13頁、第18頁):照案通過或應依據業務總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委員提案部分

    1、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決議:「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均已依本院前揭決議減列,惟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性質類似之自強活動費,仍按每人2,500元標準編列,與本院決議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0%,以符合本院決議。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羅明才  賴士葆  賴振昌  林德福
    2、
    台灣金融研訓院104年度預算案「公共關係費」編列481萬2千元,分別於管理支出、金融研究計畫、金融訓練發展計畫、海外業務發展計畫、金融測驗計畫及傳播出版計畫編列371萬4千元、9萬3千元、31萬5千元、30萬元、27萬元及12萬元;與103年度預算數相同,較102年度決算數478萬元增加3萬2千元(增幅0.67%)。經查:該院104年度公共關係費編列481萬2千元,供董事長、院長及各部門宴客招待餐費、婚喪賀儀及餽贈等使用,與首長特別費用途相似。惟該項預算較主管機關金管會編列金額94萬5千元高出甚多,與本院決議不符,鑒於自103年度起公務機關之首長特別費編列標準已調降,建議減列400萬元。
  • 提案人
    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3、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決議:「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均已依本院前揭決議減列,惟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性質類似之自強活動費,仍按每人2,500元標準編列,與本院決議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0%,以符合本院決議。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羅明才  賴士葆  賴振昌
    4、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自強活動每人每年2,500元,較公務機關多500元,應予刪減。另發給總經理房屋津貼每月5,000元,有違國營金融機構單一薪俸之原則,應予刪除。
  • 提案人
    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5、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決議:「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均已依本院前揭決議減列,惟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性質類似之自強活動費,仍按每人2,500元標準編列,與本院決議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0%,以符合本院決議。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羅明才  賴士葆  賴振昌  林德福
    6、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發給首長房地津貼每月5,000元,有違國營金融機構一薪俸之原則,應予刪除。另發給自強活動每人每年2,500元,較公務機關多500元,應予刪減。
  • 提案人
    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7、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決議:「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均已依本院前揭決議減列,惟財團法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性質類似之自強活動費,仍按每人2,500元標準編列,與本院決議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0%,以符合本院決議。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羅明才  賴士葆  賴振昌  林德福
    8、
    保險安定基金編列公共關係費71萬元,比金管會主委還高,顯有不當,應予刪減。自強活動每人每年2,500元,較公務人員機關多500元,應予刪減。該基金預算員額50人,卻設有3個部門,9個組,造成主管人數過多,應進行組織調整。
  • 提案人
    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9、
    保險安定基金104年度預算案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270萬元,國外旅費編列252萬1千元,供其辦理委外調查研究案及赴國外考察、人員訓練及參加國際會議之用。經查:對同一國家、同一主題,於同年度辦理委外調查研究及業務考察,未臻妥適,且保險安定基金於101年度及102年度均已辦理各國保險業退場機制之委外調查研究案,且為使委外調查研究及國外旅費經費,得以發揮其應有效益,爰此,建議刪除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270萬元。
  • 提案人
    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10、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電腦設備為行政作業之重要設備,將提供各項相關業務的使用。其中電腦設備具有使用等級之分,如文書處理、電子計算、繪圖應用等,故電腦須因應不同功能需求添購,而非統一採購同一規格。若電腦以文書處理為主,不須高階端的運算系統,電腦應採購低階規格,如需精密計算電腦,也以必要性的為優先,而非全面性的採購。且我國政府財政困難,各行政單位應共體時艱,衡量實際用途,撙節支出。爰此,本席特提案刪減104年度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預算,電腦設備預算590千元之十分之一。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賴振昌
    11、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決議:「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均已依本院前揭決議減列,惟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性質類似之自強活動費,仍按每人2,500元標準編列,與本院決議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0%,以符合本院決議。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賴振昌
    12、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為其董事長及總經理租用3,500CC及2,500CC的公務車,排氣量過大,有違節能減碳,應予改善。該中心之董事與監察人已按月給車馬費,不應再按次發給出席費。自強活動每人每年2500元,較公務機關多500元,應予刪減。
  • 提案人
    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13、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04年度編列具會計師、精算師資格員工之證照津貼587萬元,及補助員工取得國外專業證照之報名費、差旅費67萬1千元,鑒於該中心收入來源以政府補助或委辦為主,應本緊縮原則撙節支用,且專業證照津貼屬全國一致性之規範,不宜依自訂規範發給會計師及精算師執照津貼;另查現行法令並無補助公務人員取得國內外專業證照報名費及差旅費之規定,爰此,建議全數刪除。
  • 提案人
    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14、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決議:「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均已依本院前揭決議減列,惟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性質類似之自強活動費,仍按每人2,500元標準編列,與本院決議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0%,以符合本院決議。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賴振昌
    15、
    保發中心之員工應比照國營金融機構,支領單一薪俸,故不宜再編列房屋津貼12萬元,應予刪除。自強活動每人每年2,500元,較公務機關多500元,應予刪減。
  • 提案人
    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16、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4年人均人事費高達129.7萬元,遠高於金管會等單位,應合理調整。另發給自強活動每人每年2,500元,較公務機關多500元,應予刪減。
    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17、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決議:「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均已依本院前揭決議減列,惟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性質類似之自強活動費,仍按每人2,500元標準編列,與本院決議不符,建議全數減列20%,以符合本院決議。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賴振昌  
    18、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型態日趨複雜與專業,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在財力、資訊及專業面實質不對等,致易發生交易糾紛,一旦發生相關爭議時,若循司法途徑救濟所耗費之成本可能不符經濟效益,因此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對此即扮演重要角色。經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評議案件結案時間歷年超過3個月結案之比率從101年度之22.80%、102年度之5.79%至103年度的1.16%,雖已逐年下降,但相較於保險事業發展中心0.9%,尚有改善空間。爰此,本席特提案刪減104年度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單位預算,管理費用中雜費900仟元之五分之一,以資警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盧秀燕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賴振昌  
    19、
    財團法人若年度預算中未接受政府預算補助,屬自籌財源之業務單位,如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等,且基金運作績效優良,主管機關應允許其得比照營業單位依法編列績效獎金。
  • 提案人
    羅明才  李應元  賴士葆  
    主席:現在開始整理會場準備進行協商,先休息三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法定人數已足夠,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逐案處理。提案裡面有提及自強活動費,盧委員秀燕以及許多委員都簽名了,我個人也有提及這部分,我是主張2,500元刪除500元,剛好跟盧委員秀燕主張刪減20%是一樣的,所以這幾個案子就通案合併,曾主委,這樣可以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謝謝。
    主席:就是調回每人2,000元,盧委員的提案跟我的提案是一樣的,這部分就這樣處理。另一部分是房屋津貼,方才林董事長也說他不會領,其他單位也都一樣,因為時間的關係,並沒有請每個單位都出來說明,關於這部分,因為所有單位都一樣,所以就做通案處理,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謝謝。
    主席:既然其他公務機關沒有的話,事業機關、相關附屬財團法人也不需要這樣做,大家都是在為國家做事。如果大家都同意的話,第1案同意減為2,000元,至於第2案,許委員添財建議公共關係費481萬元減列400萬元,請許委員補充說明。
    許委員添財:提案理由寫得很清楚,自103年度開始,公務機關首長特別費編列標準已經調降,所以這裡也應該要比照調降。
    主席:最主要是替曾主委講話,因為公務機關都沒有了,相關財團法人是否應該比照辦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金融研訓院比較特殊,有時候它要辦國際會議,也要接待陸方人士,其實481萬元並不是董事長用或總經理用,而是其他所有同仁一起用,所以可否不要刪減這麼多?
  • 主席
    刪尾數啦!因為我們要跟國際交流、國際化。
    曾主任委員銘宗:刪尾數,即81萬元啦!
    主席:刪81萬2,000元,即留下400萬元。
  • 許委員添財
    留下401萬元啦!400萬元不好聽。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委員。
    主席:好,我們尊重提案委員的意見,留下401萬元。
    第3案刪減20%。第4案自強活動費的部分刪減500元,即刪減五分之一,房屋津貼的部分刪除,這個大家都同意。第5案自強活動費的部分刪減20%。第6案是房屋津貼的部分刪除,自強活動費的部分也是刪減500元,都是刪減20%。第7案自強活動費的部分刪減20%,這部分大家已經有共識,我們就這樣處理。第8案是有關公共關係費71萬元,這都是以主委為標準,都是替主委打抱不平。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其實安定基金做的工作非常辛苦,有時候要利用公共關係費來慰勞相關同仁,所以可否不要刪減這麼多?
    主席:剛剛我會替你講話是因為那是與國際交流,這是有道理的。
  • 曾主任委員銘宗
    這個也會辦國際活動。
  • 主席
    有辦什麼國際活動?請舉例說明。
  • 朱董事長雲鵬
    11月我們才辦了一場國際會議。
  • 主席
    幾個國家、多少人來?
    朱董事長雲鵬:英國的OECD、日本的等,前年有韓國的。
  • 主席
    業務費裡面沒有辦理國際會議的費用嗎?都由公共關係費支出嗎?這樣夠嗎?還是說這只是另外的、個別的招待?
  • 朱董事長雲鵬
    就是配合啦!
  • 主席
    是配合的?
  • 朱董事長雲鵬
    對。
    主席:刪減十分之一?刪減10萬元,即留下61萬元。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
  • 主席
    處理第9案。請許委員添財說明。
  • 許委員添財
    這是研究費啦!
  • 主席
    要刪減多少?請問有何績效?請以績效來說服委員。
    朱董事長雲鵬:預算中心的意見是為什麼我們派員出國考察跟委託學者做研究的案子有針對同樣的國家,其實我們做的是不一樣的問題,學者做的是研究日本退場的相關文獻,包括過去有哪些退場、學者有哪些討論等,研究人員是不出國的,而我們同仁去日本是實際拜訪日本相對於我們的保險安定基金,然後詢問他們實務上怎麼做,所以兩者是有區隔的,預算中心可能有誤會,其實沒有重複。
    主席:好,羅委員明才補充後,請許委員一併……
    羅委員明才:有關國內銀行證券保險,銀行現在比較穩定了,而且獲利很好,證券也不斷在扶持,反而是保險這一塊,整個市值差不多20兆,相對於那麼大的規模,我覺得在研究等各方面平常更要落實來做。保險局的人員很少,編制人員約90人,卻要管理那麼大的範圍,而保險是社會安定很重要的力量,因此在平常的研究等各方面應給予多一點的資源,讓其情緒更加穩定。
    許委員添財:要研究,但不要重複,研究要有效,研究的資源也要集中使用。要砍多少,主委說一下。
    主席:給主委面子,講一個數目。
    曾主任委員銘宗:刪20萬,保留250萬,好不好?
    主席:好,就這樣決定。
  • 曾主任委員銘宗
    謝謝委員。
  • 主席
    研究成果拿出來協助整個保險事業。
    處理第10案。本案建議刪減電腦設備費59萬的十分之一,也就是5萬9,000元,這對保險安定基金的影響應該沒有太大吧?
    朱董事長雲鵬:雖然不會太大,不過我們編列59萬其實是為了要淘汰使用已經5年的電腦,並不是新購,而是電腦的使用期限已經到了,速度不行、不能用了,所以才編這個經費。
    主席:這樣的話,就覈實辦理。黃主任,你講覈實,我就給他通過;如果你覺得浪費,我就去查。
  • 黃主任凱苹
    就是讓他們實際執行時覈實來辦理。
    主席:好,覈實辦理。
  • 許委員添財
    那你就不刪了?
    主席:許委員有意見?這是有買才有開銷,要覈實辦理,如果有用剩就留下來。
    許委員添財:電腦採購的學問很大,我不客氣地講,立法院的電腦採購問題很大,浪費太多,不必要的一直買,但買的都是舊機,不是買最新的機種,而是去年的機種,雖然只差幾個月,但功能差多少!要注意一下。
    主席:這些提醒,請黃主任及相關單位共同注意,謝謝許委員的指教。
    處理第11案,這是自強活動費,以通案處理,就這樣通過。
    處理第12案,這也是通案;另外一個是節能減碳部分希望能改善。
    吳局長裕群:有,已經改善了。……座車就從……,變成兩千五跟兩千。
    主席:好,這若是事實,我們就更正。
    吳局長裕群:車馬費現在都按月給,沒有再支出席費,而且車馬費是有出席才給的。我的意思是公務車的部分都已經……
    主席:改成兩千五跟兩千。好,再調整。
    吳局長裕群:另外董事與監察人出席部分已經按月給車馬費,而且是有出席才領,沒有出席就沒有。
  • 主席
    所以沒有所謂的出席費了?
  • 吳局長裕群
    已經沒有再給出席費了。
    主席:好,那就在這邊作個更正、澄清。第3個部分就是通案處理。謝謝吳局長。
  • 吳局長裕群
    謝謝。
    主席:處理第13案,請提案人許委員添財說明提案旨趣。
    許委員添財:本案的重點在於,公務人員個人要取得國外專業證照,所屬單位卻要幫他出報名費、差旅費,到底是怎麼搞的?這要解釋一下。如果是基於個人的需要,對個人身分、資格有幫助,那就該自己出錢。
  • 主席
    請桂董事長說明。
    桂董事長先農:謝謝委員。我們建議這筆預算不要刪除,因為財團法人不是公務機關,是依照行政院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精神,把專業人員的專業性、獨特性跟羅致困難性反映在薪資結構,所有保險公司費率是根據保發中心算出來的資料而擬定的,如果這些專業人員留不住,或是跑到別的地方去,可能這個功能就沒有辦法發揮了。
    許委員添財:如果不是公務人員,你們需要的人才必須有專業證照,那就直接招考具有專業證照的人並給予合理報酬,而不是讓他進來後再去考試。不論他是考試進來或經人介紹進來的,他用公家的資源、公務時間準備考試,這都是矛盾的,所以這部分要處理一下。
  • 主席
    好。請主委補充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保發中心的薪水跟民間比較還是偏低的,我們請他進來之後,也希望他不斷精進,因此適當補助其報名費。誠如剛剛幾位委員提到的,保險局人力偏低,約90人,因此非常倚賴保發中心的人才,所以,這部分是否麻煩許委員再考慮?謝謝。
    許委員添財:還有,你們自己訂規範給會計師、精算師的證照津貼,有這個嗎?
    桂董事長先農:跟委員報告,這是根據……
  • 許委員添財
    變相加薪嘛。
    桂董事長先農:行政院有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我們是根據這個規定來訂定的。
  • 許委員添財
    是通案的規定?
  • 桂董事長先農
    是通案的規定。
    許委員添財:好,那這個就不管了。有關補助證照之報名費、差旅費,所謂國外專業證照是哪一個的有關係嗎?
  • 桂董事長先農
    像美國那些正精算師、副精算師。
    許委員添財:他在台灣從事這個行業,然後拿美國的證照,目的是什麼?是顯示其能力而已,還是這張執照能特別幫到忙嗎?
    梁總經理正德:台灣對壽險精算師並沒有考試,所以我們現在都是採用國外的精算考試資格。
    主席:有考試,才有這筆開銷嗎?
  • 梁總經理正德
    對。
  • 主席
    所以也是覈實。
    梁總經理正德:那個差旅費其實是因為他要去那邊上課,通過之後才可以拿到……
  • 主席
    到關島嗎?還是哪裏?
  • 許委員添財
    你們的計畫是一年培養幾個?
  • 梁總經理正德
    不一定。
    許委員添財:是想去就去,還是人才夠了就不用再培養了?這都是問題,人力總數少,所以人力的精簡、合理有效、公平使用都是問題,如果有編錢就叫人去,沒有編錢就不叫人去……
    梁總經理正德:要考到那個資格,才能去上那個課。
    主席:請羅委員說明一下,大家互相激盪……
    羅委員明才:其實精算師一年薪水都比在座各位高得多,美國精算師可能一年薪水3,000萬還請不到人,所以你們這些根本是非常少的,能找到人來就不錯了,請梁總經理補充說明一下。費委員鴻泰是唸統計的,我聽他講過……
  • 主席
    過去兩、三年有沒有因為這樣的補助而考到證照的?
    梁總經理正德:有,我們現在有副精算師。
  • 主席
    有沒有考到證照之後就離開保……
    梁總經理正德:倒沒有,目前沒有。
  • 主席
    許委員要不要再補充說明?要刪多少?請問一個人要多少錢?
    梁總經理正德:看他考過的科目,這要一個、一個加。
    許委員添財:基本上,考過不等於就是精算師,還差得遠呢!不能說人家的薪水多少云云,說那樣就太離譜了!好像我們在刁難真正的專家。那是你們的人員去考試,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你說你們的人不會離開,但有可能是沒有人請他,當精算師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並不是考上就會精算了。
  • 主席
    刪尾數好不好?
  • 許委員添財
    這個撤案。
    主席:好,撤案。謝謝。大家溝通一下。
  • 梁總經理正德
    謝謝。
    主席:第14案,也是自強活動費,以通案處理。
    第15案,以通案處理。
    第16案,以通案處理。
    第17案也是自強活動費,以通案處理。
    第18案是個案,是要刪減管理費用中雜費90萬元的五分之一,因為提案人盧委員秀燕現在正在趕來,所以先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建智:主席、各位委員。從這個案由裡面的數據,各位可以看到我們中心受理評議案件的結案時間超過3個月之比率已從101年度的22.8%、102年度的5.79%,下降到去年度的1.16%,實際上降了非常多,這是我要補充報告的第一點。
    第二點,案由裡面以評議中心和保發中心做比較,事實上兩者的制度是不太一樣的,因為我們評議中心有個大的評議委員會要召開,所以在程序上,我們已經很努力了。比較有點尷尬的地方是提案中說要刪減預算「以資警惕」,這對我們中心同仁的士氣打擊滿大的,因此,個人建議這4個字可否拿掉?
    主席:那就把這4個字刪除,因為他們真的有進步,比率從22%降到1%,剛才也深獲大家肯定,要不這個案子就撤案好了。
    處理第19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明才補充說明。
    羅委員明才:這個案子是希望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等,如果運作績效優良,主管機關應允許其得比照營業單位依法編列績效獎金,因為有些其他的營業單位都有一些績效獎金。如果做得好,我們就應該鼓勵,特別是現在政府都要帶頭加薪,如果我們再減薪的話,也說不過去,畢竟不是只有住宅地震保險基金,還有其他好幾個基金,也是這樣的道理。
    主席:有關績效獎金的部分,據我了解都是通案辦理,所以本案是否就改成所有政府機關?
    許委員添財:可以改成「建議」,因為我們沒有加錢的……
    主席:那就改成「建請」,變成建議案好了,亦即倒數第二行修正為:「建請主管機關允許其得比照營業單位依法編列績效獎金。」
    請問各位,對以上各案處理結果有無其他意見?如果沒有其他意見,協商到此告一段落。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第1案照案通過;第2案刪減80萬2,000元;第3案照案通過;第4案照案通過;第5案照案通過;第6案照案通過;第7案照案通過;第8案刪減公共關係費10萬元及自強活動費每人500元;第9案刪減20萬元;第10案不予通過;第11案照案通過;第12案同第11案,刪減自強活動費每人500元;第13案撤案;第14案照案通過;第15案照案通過;第16案照案通過;第17案照案通過;第18案撤案;第19案除將倒數第二行「主管機關應允許……」修正為:「建請主管機關允許……」外,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委員會,院會交付審查財團法人臺灣金融研訓院104年度預算書案等7案,均已審查完畢,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薛凌補充說明。
    另有周委員倪安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周委員倪安書面意見
  • 對象
    財政部長張盛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銘宗
    問:財政部在「金融體系聯貸運作情況報告」中(第三頁)公股銀行聯合授信承作情形的統計資料,為何運用路透社的報導,難道財政部、金管會沒有這方面資料,還是媚洋崇外、外國和尚會唸經?
    問:聯貸銀行眾多、金額龐大,如一倒全倒形同骨牌效應。在台灣一年有9,492億元、至少有百個以上的聯貸案,報告中僅提出高鐵、頂新、101大樓三個聯貸案例,其中頂新三重土地開發案聯貸70億元最具指標,如果不是發生頂新黑心油案,以及在新北市長選舉期間成為批判議題,否則可能為新北市政府通過土地變更案、去年底借款到期不還,銀行團也可能家醜不外揚而隱匿不報,頂新賊星該敗成為全民矚目、鎖定的焦點,才使事件曝光。到目前為止,頂新仍未償還本息,將成為呆帳,有多家公股銀行受害,金管會有何監督、管制作為。其他二個案例有可能發生類似情形。
    問:有一個離譜的案例,一家完全陸資在德國上市的「索力公司」居然能跑到台灣向多家公股銀行聯貸借到六千萬美金到手,結果倒閉,錢要不回來了,另外,台灣多家銀行前往中國設立分行,在中國的分行沒有自己的資本額度,全部由台灣母公司「錢(金錢的錢)進大陸」,也發生倒帳的「債留台灣」,財政部、金管會監督有名無實,一昧的熱臉貼中國屁股投資中國,掏空台灣。金管會對境外、尤其是中國有何監督、管制作為。
    問:目前已有中國人透過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來台理財,到底其金額多少?
    問:一直有人擔心台灣被中國買走,本席比較擔心中國的金融恐怖攻擊擾亂台灣金融秩序。金管會擬進一步開放中國散戶自第3季起在國內證券公司(DSU)開戶買賣台股,是否有總量控管制、如何防止洗錢、降低匯兌風險等,金管會配套措施為何?有媒體報導「券商推估,相關配套得宜,將可為台股注入180億元資金活水,推升台灣成為亞太理財中心。」請問金管會的看法?政策若失敗該由誰負責?如何負責?
    主席:本日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1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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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台南市第4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