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104年3月16日(星期一)9時2分至12時30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4年3月16日(星期一)9時2分至12時3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學聖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29分
    中華民國104年3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下午2時44分
    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下午1時4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亭妃 孔文吉 賴振昌 蔣乃辛 陳碧涵 陳淑慧 何欣純 呂玉玲 黃志雄 黃國書 陳學聖 鄭麗君 高金素梅 許智傑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廖正井 吳秉叡 賴士葆 林德福 江啟臣 許添財 林滄敏 蕭美琴 黃偉哲 陳明文 李昆澤 江惠貞 王育敏 鄭天財 管碧玲 李桐豪 邱文彥 羅淑蕾 周倪安 吳育仁 楊麗環 呂學樟 潘維剛 簡東明 蘇清泉 薛 凌 葉津鈴 邱志偉 黃昭順 鄭汝芬 羅明才 吳育昇 陳雪生 莊瑞雄 陳怡潔 李貴敏 王惠美 孫大千 陳歐珀 劉櫂豪 徐志榮 尤美女 盧嘉辰 楊瓊瓔 盧秀燕 楊應雄 顏寬恒 田秋堇
    委員列席48人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蘭
    報 告 事 項
    (3月9日)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教育部部長率相關單位主管(包括檢核工作小組召集人及成員)列席報告「近期十二年普通高級中等學校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變更相關乙案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之爭議事件後續處辦情形」,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有委員陳亭妃、孔文吉、賴振昌、蔣乃辛、陳碧涵、陳淑慧、何欣純、呂玉玲、黃志雄、黃國書、陳學聖、鄭麗君、管碧玲、尤美女、邱志偉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許智傑、潘維剛、陳碧涵、周倪安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3月11日)
  • 項目
    三、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有委員陳碧涵、孔文吉、黃國書、蔣乃辛、陳亭妃、何欣純、許智傑、賴振昌、陳淑慧、呂玉玲、鄭麗君、許添財、管碧玲、鄭天財、陳雪生、江啟臣、黃志雄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志雄、潘維剛、鄭汝芬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3月12日)
  • 項目
    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有委員孔文吉、許智傑、黃國書、蔣乃辛、賴振昌、陳亭妃、陳碧涵、何欣純、陳淑慧、鄭麗君、陳學聖、高金素梅、黃志雄、呂玉玲、許添財、陳歐珀、田秋堇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原能會蔡主委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潘維剛、黃志雄、陳歐珀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 其他事項

  •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朝野協商結論
  • 時  間
    104年3月11日上午10時40分
  •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協商結論:有關十二年普通高級中等學校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變更相關乙案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之爭議事件後續處辦情形,會議中委員所提出之臨時提案計五案送請院會處理。
  • 協商主持人
    陳亭妃
  • 協商代表
    孔文吉  黃志雄
    一、案由:針對104年2月12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請教育部繼續提起上訴。
    說明:(一)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辨材料得不予公開。
    (二)教育部已提供相關會議紀錄,至於個別委員發言內容係屬決策過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辨材料,應本於信賴保護原則避免審查委員受到不必要之干擾,依法不予公開。
  • 提案人
    陳淑慧  孔文吉  呂玉玲  陳碧涵
  • 連署人
    黃志雄  蔣乃辛  陳學聖
    二、教育部微調之課綱已發布在案,請依原定時程於104年8月1日實施。
    說明:(一)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級中學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業於104年2月10日公告,並訂於104年8月1日起實施。
    (二)目前各出版商所修訂或編輯之教科書均已送審編印中,為維護學生權益,微調之課程綱要教育部應依法於原定時程實施。
  • 提案人
    陳淑慧  孔文吉  陳碧涵  呂玉玲
  • 連署人
    黃志雄  蔣乃辛  陳學聖
    三、十二年國教上路在即,教育部為審議十二年國教之相關課程,訂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要點」,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惟該審議會之組成員、開會資料、會議紀錄等,均未公開於教育部之網站,顯有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虞。爰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建置該課審會之資訊公開網站,將該課審會之組成員、開會資料、會議紀錄等予以公開,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          提案及連署人
    黃國書  賴振昌  何欣純
    陳亭妃  許智傑  尤美女
    四、有鑒於「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微調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2月12日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判定教育部違法未提供政府資訊,且此次課程綱要微調有3大違背「違背程序、違背規定、違背事實」,分別是1、違背程序:此次教育部倉促修改高中課綱,過程充滿瑕疵,黑箱作業,嚴重違反相關行政程序。2、違背規定:依規定教科書審定使用期限為6年,高中歷史課綱在100年方才完成修訂,101學年度才開始使用,採用未及2年就要修改,修改頻繁,造成老師、家長、學生的教學與學習困擾。3、違背事實:此次課綱調整明顯是重回戒嚴時期的大中國史觀,無視客觀事實,為了「去台灣化」的政治目的來修改課綱。故教育部應於3天內,立即撤回103年2月10日教育部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微調案」公告,並應廢止104年8月1日起實施調整後的課綱,俾利維護104學年度高一新生及其他廣大師生的權益。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黃國書  何欣純
    鄭麗君  賴振昌  許智傑
    五、有鑒於「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微調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2月12日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判定教育部違法未提供政府資訊,惟教育部認為高等行政法院「明顯背離現今社會環境事實。」並會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因此,關於103年2月10日教育部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微調案」則屬於訴訟階段,尚未走完程序、尚未定讞,故教育部身為全國最高教育行政單位,應尊重司法,應於3天內,立即停止所有課綱微調教科書的審定和編印之程序,俾利維護104學年度高一新生及其他廣大師生的權益。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黃國書  何欣純
    鄭麗君  賴振昌  許智傑
  • 臨時提案

  • 一、教育部於104年2月24日修正並公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其中第12條修正國中小教師申請介聘的服務規定,從原有的「在同一學校教學滿4學期以上」,延長至「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6學期以上」,更取消如「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需醫療」等但書。
    然而該辦法未與相關教師以及教師團體進行充分溝通,亦未給予緩衝期即倉促上路,影響今年度原有介聘規劃教師之權益,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爰此為保障教師相關權利,建請教育部針對新修正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給予2年緩衝期,並保留但書機制。且緩衝期之2年內,現職教師介聘作業援用原辦法或甄試簡章內容。
  •          提案及連署人
    陳碧涵  呂玉玲  蔣乃辛
    二、針對教育部今(104)年2月公告修正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其中包括增修「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除離島建設條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6學期以上」,並取消其因特定因素提前申請介聘之條文。
    然而公布之條文與11月公布之條文草案有出入,本次公告之條文未能考量特殊情況之教師;且本次公布之條文與教師之工作權直接相關,立即生效之匆促時程,恐有傷利害相關人之信賴保護。
    為考量特殊情況、顧及利害相關人信賴保護之方式,避免損及教師之工作權益與學生之受教權益,爰建請教育部再徵詢意見,並給予現職教師緩衝期。
  •          提案及連署人
    何欣純  黃國書  陳學聖
    鄭麗君  呂玉玲  蔣乃辛  陳亭妃  許智傑
    三、鑒於教育部於2015年2月24日修正公布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將原本在同一學校教學滿4學期以上之教師得申請介聘之原則,修改為6學期,致使全國數千名在同一學校教學已滿4學期或將屆4學期之教師,不符介聘資格,導致教師權益受損。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建請教育部對於現職教師給予2年之緩衝期。
  • 提案人
    許智傑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何欣純  賴振昌
    四、依據教育部新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將國中小教師申請介聘從2年延長為3年,雖教育部表示,此修改延長是為了降低偏鄉地區師資流動率及保障學生受教權,然經查穩定偏鄉師資及學生受教權,在離島建設條例早已有相關規定,並不因原規定之2年而有所受損,爰此建請教育部應給現職教師緩衝期,維持「國民中小學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其符合介聘之老師,應維持原有2年之規定,以保障原有符合介聘原則之教師權益。
  •          提案及連署人
    黃志雄  陳碧涵  孔文吉
    五、鑒於教育部日前修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徵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其中明訂國中小學教師申請介聘資格從「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4學期以上」延長為6學期,影響基層教師權益甚深,遭基層教師極大反彈。由於該辦法修改過程爭議不斷,為保障現有申請介聘教師的權益,教育部應研訂緩衝期,在實施之前已申請介聘之教師應不適用新制,以維護法律之信賴保護原則。
  •          提案及連署人
    呂玉玲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決議:第1案至第5案併案處理,建請教育部以2年為緩衝期。
    六、101年8月30日,教育部修正並公布「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並依「具(副)學士以上學歷無大學教師證書且非大學專業技術人員」、「具大學教師證書或係大學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藝術人士」等3大類別,規範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每節鐘點支給基準之下限,金額由520元至795元不等,以對藝術才能班兼任及代課教師專業知能之尊重,同時將以教師審定資格支給薪資,不受各級學校任教之限制。
    然教育部國教署103年8月27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空間設備及經費基準」,規定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將此基準辦理;因部分經費,得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國民小學每節260元、國民中學每節360元、高級中等學校每節400元編列預算支應,雖有「前項第二款各目鐘點費數額,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更優惠之規定者,從其規定。」之但書,卻致部分學校爰此調降鐘點費,實損教師權益,更有兩相牴觸之虞。
    請教育部於1週內針對提案提出說明並釋疑,並重新審慎檢討藝術才能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空間設備及經費基準」預算籌編實務。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黃志雄  孔文吉  呂玉玲  陳淑慧  蔣乃辛
  • 決議
    照案通過。
    七、鑒於目前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依教育部規定國民小學每節320元整、國民中學每節360元整。然而原住民族語老師長期要跨越鄉、鎮、市、區的學校上課,學校亦缺乏有效的輔助教材,許多教師還要自製作教學材料教學。長期下來,如此奔波的授課模式,並支付龐大的交通與教材費用,讓越來越多的支援教師缺乏教學意願。請教育部檢討修改相關辦法提高原住民族語教師鐘點費用,以改善原住民族語教師教學環境。
  • 提案人
    孔文吉
  • 連署人
    蔣乃辛  陳碧涵
  • 決議
    照案通過。
    八、教育部長才在1月7日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允諾會完成大學退場機制流程的高教創新轉型的相關計畫辦法,如今教育部不但沒有提出計畫,甚至還編列1,590萬元預算,委託外部專責辦理「高教創新轉型輔導計畫」執行學校退場輔導作業。為此,要求教育部兌現承諾,3月底公布「高教創新轉型方案」相關計畫辦法,俾利維護全國高教師生的權益。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何欣純  許智傑
    賴振昌
  • 決議
    照案通過。
    九、有鑑於2016總統大選的投票日,經過中選會開會決議,將定於2016年1月16日,但可能卡到各大專院校學生的期末考日期,為此,要求教育部應與所有大專院校積極溝通協調,務必避開大選投票日期,以利保障廣大學生、老師與行政人員執行憲法所賦予的投票權。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何欣純  許智傑
    賴振昌
  • 決議
    照案通過。
    十、台灣電力公司目前在宜蘭大南澳地區執行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第一階段(2005-2017)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此舉引發宜蘭大南澳當地居民,尤其是南澳鄉當地泰雅族人的不安與恐懼。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精神:「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台灣電力公司不應在未與當地原住民族人諮詢的情況下進行「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目前應立即停止宜蘭大南澳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並取得當地居民與族人同意後再進行相關調查,主管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顯未善盡監督之責,請行政院積極督促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及台灣電力公司不得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
  • 提案人
    孔文吉
  • 連署人
    陳淑慧  黃國書  高金素梅
  • 決議
    照案通過。
    十一、有關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歷年來「選址小組」成員名單,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週內函請經濟部提供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參酌。
  • 提案人
    高金素梅
  • 連署人
    陳淑慧  陳學聖  陳碧涵
  • 決議
    照案通過。
    十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請經濟部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5條之規定設置「處置設施場址選擇小組」,其中相關機關代表應有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指派之人員參與,以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範,俾利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居民之權益。
  • 提案人
    高金素梅
  • 連署人
    陳淑慧  陳學聖  陳碧涵  孔文吉
  • 決議
    照案通過。
    十三、台灣電力公司於103年12月10日開始進行1號機定期大修作業後,發生燃料棒連接桿鬆脫事件,至今原因不明,嚴重影響核安。基於公開透明為核安管制首要之原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台電所提出「核一廠1號機燃料水棒連接桿斷開處理專案報告」,應隨時上網公開相關進度、審查內容及相關資料,且於審查完竣後,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同意台灣電力公司重啟核一廠1號機之運作前,必須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何欣純  陳亭妃
  • 決議
    照案通過。
    十四、台灣電力公司「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申請案」,係我國處理用過核燃料前所未有之方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審查亦為首次,基於公開透明為核安管制首要之原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開始審查後,應隨時上網公開相關進度、審查內容及相關資料,且於審查完竣後,做成可否之決定前,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審查結果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何欣純  陳亭妃
  • 決議
    照案通過。
    十五、針對台灣電力公司高階核廢境外再處理之公告,外界質疑耗費公帑與其運送時鄰近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恐有外洩之虞。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依職權,確實做到對台電進行輸出及運送安全的審查和檢查,俾護國人健康。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賴振昌  何欣純
  • 決議
    照案通過。
    十六、鑑於台灣電力公司近年多次燃料束組件裝置裂損、鬆脫;惟每次大修審查發現問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都僅對台灣電力公司要求提出改善措施,然後就放行重啟,致使環團與學者質疑。故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向外界公布歷次的損壞肇因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內容,俾利資訊透明與公眾參與。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賴振昌  何欣純
  • 決議
    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 報告事項

  • 項目
    二、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報告委員會,為了節省大家的時間,這星期還是三天一次會。這個會期本席所主持的會議是以預算解凍案為第一優先,有關預算解凍案,各部會若有預算需要解凍,請儘速與相關委員達成共識,以利預算解凍的完成,如果無法達成共識或有所延誤是各部會自己的事情,就委員會來說,我會儘速完成,不要像去年拖到9月都還沒有辦法執行預算。其次,法律案也是本會期我擔任召委的重要內容,各部會若有相關法案,我們也希望能儘速完成,不要讓這一屆的相關法案沒有具體成果,如果有急迫性法案,請各部會儘速提出。
    現在請文化部洪部長報告。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本會有準備書面資料,請各位委員查閱,為了時間經濟,本會另準備簡單的ptt版資料,本人就以此資料為基礎向各位進行報告。
    首先非常感謝主席及各位委員給我機會在此向各位報告這一年要工作的方向,我簡要就幾個方向來報告:
    一、當前文化議題
    (一)全球化挑戰─當前文化議題中所面臨的是全球化挑戰,在全球化挑戰方面,文創已經變成是一個大的風潮。
    (二)全球產業發展趨勢─以整個模式來說,大的國家幾乎都不再做傳統工業的投資,而是把重點都放在網路與數位上,在這方面更是以創新、創意為主軸,所以我們整個思維模式改變,從所謂E世代轉變為N世代或D世代,而生產模式也改變,這是全球產業的發展趨勢。
    (三)人口結構改變─有幾個重點與方向,第一是勞力趨勢,所謂的老齡化越來越多,大概2015年達到高峰,而勞動力的主力現在維持在24歲到49歲,這個勞動主力如果往前推,從21歲起算,每年大概會有8萬主要勞力遞減;第二是晚入早出,進入職場的時間晚、退休的時間早,與其他世界國家相比,我國進入職場的時間大概是最晚的,大概是21歲、22歲,而平均57歲左右就退休了,在此情況下,我們希望能跟網路方面相結合,特別文化產業方面,如果能跟網路、科技結合,在幾個面向對我們比較有利,包括讓年輕人創業、就業的門檻降低,資本不需要拉得這麼高,畢竟在網路業工作主要是靠創意,又因為與科技結合,投入職場時間較長,不必那麼早退休,此外,還可以把人才留住,根據我們的統計資料顯示,現在專業人才流出相當高,約有61%。我們是從這幾點考量,特別是文化產業角度來考量,這個策略是我們在這個背景下去思考的。
    二、施政願景
    (一)塑造良好環境─最重要是為文化界塑造友善的環境,對現有文化資源作網狀結合,盤點並且進行政策整合,建構異業合作平臺,塑造創新創業環境。
    (二)加強與文化界互動─對文化界來說,我們必須扮演經紀人角色,協助他們解決行政上、法規上的種種困難,讓他們能專心在文化領域上發展專業與志業。
    (三)提供一站式服務─這是one-stop的觀念,在一個窗口把他們所有的困難與問題都予以解決,我們不能看到文化人為了達到理想而到處奔波、求情拜託。
    (四)部會合作夥伴關係─希望能與各部會彼此協調,尤其是以我們專業角度與立場來協助他們,功成不必在我,大家把事情做好才是最重要的重點。
  • 項目
    三、本(104)年施政重點
    (一)結合社造與村落文化,發展地方文化生活圈─縮短城鄉差距並不在於發展的硬體,而是要維持當地的生活機能與品質,透過社區營造、村落文化發展,希望能達到平衡,落實文化平權的目標。
    (二)文資活化與人才運用,吸引青年人力回流─將古蹟維護、文化資產維護列為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以便發展人才培養、後續維護、財務規劃等配套工作;透過地方文資保存活化,讓資深匠師完成認證登錄工作,現在已經完成296位資深匠師的登錄,我們希望在登錄後能經過匠師的同意將其資料上網,使地方要找匠師時能有管道,而且找到適當的人,同時我們也促進人才的回鄉與回流;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整合產官學界建立文化資產維修、維護人才培訓,形成策略夥伴關係,今年8月要推動虛擬文資學院,這個概念就是從這裡發展出來的。
    (三)豐厚文化土壤,扶植藝術與出版閱讀─協助獨立書店扮演社區文化中心角色;解決智慧財產權問題;加強推動文學外譯,現在文學外譯的圖書大概有100多冊,希望在此一項目上能繼續加強。
    (四)媒合跨域文創,行銷國際市場─現在國內文創產業有百分之八十屬於微型創業,所以我們要協助微型創意產業跨過產創門檻,產生產業聚合效應,使創意走向產業化;協助青年創業,輔導不同專業聚合,我們希望能形成平臺,把不同專業聚合,一方面使他們實力增強,另一方面則是使他們在資本上的壓力能夠降低;結合人才,串連文創產業與數位科技,以強化文創產業國際競爭能力,重點就是要走向國際,透過參展、媒合方式,在這方面,我們在文創上有幾個戰術,包括:整體戰─集體參加國際展覽,去國際露出;個體戰─協助個人與個別團隊到國際上去參加比賽與展覽;搭平臺─透過文博會將國外買家請來瞭解我國文創市場;牽紅線─主動把買家邀請過來,這四個戰略目標就是希望形成過去對外貿易的特色,也就是形成購買習慣。
    (五)輔導影視音產業,擴大產業匯流效益─透過產學合作方式,培育後製技術人才與創新人才,形成產業鏈。
    (六)文化資源數位化,建構雲端文化資訊服務─結合雲端科技與行動裝置,共構整合資訊系統;辦理系統數位授權與媒合平臺等功能開發;促進政府資訊透明及開放加值利用,例如Open data、Big data等方面的運用,規劃文化產業大數據資料庫。
    (七)深化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擴散文化影響力
    回顧文化部成立兩年多以來,在龍部長過去的努力下已經打下根基,希望未來能夠在此一根基上結合新的構想,以因應網路時代的高速發展。本部在文化上將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並將以謙卑務實的態度來進行。
    在此再次感謝主席與各位委員給本部一個機會,也請各位委員多多指導與鞭策。以上報告。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詢答結束後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的個人經驗值一直是藝文界期待很高的部長人選,而部長今天的報告也是架構在前任龍部長四化中的願景,然後期待將其深化。報告一開始部長就針對全球化衝擊、全球產業的發展,以及在勞動力缺口的衝擊下去思維文化部的重點方向,講到這裡,我就要與部長交換更深入的部分,我覺得文化部不是沒有願景,文化部最大的問題是文化關係到非常多的內容物,如何把人、事、物深入推動,這樣的推動工具很重要,部長曾經向媒體說過,臺灣市場太小,走出去是產業必然的趨勢,這是您說的話,對不對?
  • 主席
    現在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對。
  • 陳委員碧涵
    那您要如何協助我們的文化團隊走出去?如何把這個軟實力出口?
    洪部長孟啟:一個是在國內要做聚合的努力,如果單打獨鬥各自來的話,可以說是……
    陳委員碧涵:有沒有比較具體的作法與作為?今天的報告都是比較大的項目,是文化部要做的方針,請問部長,您認為市場在哪裡?哪些是文化部的重點市場?
    洪部長孟啟:有關我們的重點市場,一個是華人市場,大陸市場固然是非常大的市場,但是對我們來說保障太少,所以不能光著眼在大陸市場,例如東南亞的大的華人市場,以我們的圖書來講,我們整個大的市場……
    陳委員碧涵:這也還是華人市場,除了華人市場之外呢?
    洪部長孟啟:另外,當然歐美市場是我們一個考量的方向。
    陳委員碧涵:好。部長剛才講到我們的勞力結構,我國中高齡的勞力相較於其他國家是很低的,尤其是我們高階人才被挖角的現象很多,但是我們所填充的是比較低階的補充性的勞力,所以您覺得創意人才要協助。但是我們來看看文創產業,在文化部去年的2013年發展年報中可看到,我們的年總營業額占國內的GDP比例,這兩項數字都是下滑的,可是我們的文創產業家數是增加的,就像您剛才說的,這是「微型化」,產生這種從業人口越來越多,但創造的效益卻越來越低的現象。基本上,現在各大專院校極力鼓勵的青年從事文創,可說文創產業是青年創業的首選,對於此種危機,文化部打算如何處理?這些年輕人剛要投入文創產業,但其實文創產業的前景已經滿黯淡的,有一些危機存在,對於這兩個數字,您怎麼看?
    洪部長孟啟:從數字上的整體統計而言,我們在2013年的……
    陳委員碧涵:請部長就針對本席的問題,文創產業的家數越來越多,而創造的年營業額卻是下滑的,針對此事,文化部打算要怎麼做?今天在您的報告第7頁提出,文化部要塑造良好的環境、加強與文化界的互動、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及跨部會的夥伴關係,在這幾項關係中你要怎麼做,你可否舉一個例子說明?
    洪部長孟啟:好,我就用我們現在正在規劃的空總一案為例說明,關於空總的規劃,毛院長也指示,這個空間不再做開發,我們打算在此處做跨域的結合與整合,第一個,讓年輕人能在此處有一個非常大的空間跟機會進行這方面的合作,這種合作就是我們要來……
    陳委員碧涵:是,部長,這是提供機會,我覺得提供機會很好,但是我們不能讓這些孩子只是在「try and error」的過程中自然淘汰,因為願意加入的這些人就是我們的資源,我們如何有效地讓他們能夠在台灣站起來,甚至還有能力可以走出去,這件事就需要文化部更深入地去做。
  • 洪部長孟啟
    對。
    陳委員碧涵:部長知道嗎?你看看我們的傳統產業,當初台灣的大環境很差時,我們沒有想辦法改善國內的結構問題而採取西進,當吸引我們的條件喪失之後,我們還要更深入向西進,否則就要鮭魚返鄉,難道現在面對文創產業的困境,我們還要拷貝這樣的模式嗎?我關心的是這一點。如果今天國內的文創產業家數不斷增加,微型產業現象是必然的,它的資本額不高,但創業者有很高的創意,同時也有很高的風險,可是卻有可能回收很高的產值,我們如何協助他們走出去,同時能夠避免當初只是因為有誘因就去哪裡的狀況,我們缺乏整體的思維。所以我要提醒部長,您應該想辦法在台灣重新建立一種新的產業鏈模式,不管您剛才講的是集體式的、個人式的、單兵作戰式的,這些都只是方法,問題是這些方法要能有一個前景、願景跟很明確的目標,讓他們可以得到文化部的協助,這件事是我要強調的。
  • 洪部長孟啟
    對。
    陳委員碧涵:文創產業走出去開拓市場是對的,這是一個動機、一個情景,但這不是一個解方,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現在常講台灣的消費規模市場太小,所以我們要走出去,那只是走出去的其中一個原因,可是走出去並不是唯一能夠提升產值的解方,所以我不希望這個問題被過度簡化。而且我很期待在今天的第一場報告之後,文化部能夠把整個方案具體化,告訴我們的國人、學校及所有年輕人,政府的平台將會如何如何做,然後我們去評估我們到底要怎麼走出去,或者在台灣給了我機會,我如何把這個機會變成非常具有爆發性的力量這件事。
    另外一點,部長剛才的報告中提到加強跨部會的合作關係,其實本席在此處講過好幾次,我們講到文創分散由不同部會管理,建議要組成一個專責小組加以整合,但是到現在都還沒有,今天你的報告中這也是重點之一,可是這一年來沒有做。另外,文創就是鑑價的一個模式,可是這個鑑價模式我們也沒做,反而是金服公司在做。另外,最近財政部公布了69處低度利用或閒置的公用設施媒合文創產業,當然我知道文化部在這部分著力很大,可是問題不是在我們手上解決的,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危機。我很希望部長您上任以後,能夠帶來更多務實、具體的構想跟規劃,可以嗎?這個模型是對的。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目前進行跨部會協調的有兩案:一個是遊張副院長主持,本部與經濟部工業局的合作案,當中也包括空總的園區,也包括……
    陳委員碧涵:好,部長,那是比較具體的部分,我覺得這幾個的確是癥結,可是這個癥結拉出來以後要有一個作為,好嗎?
    洪部長孟啟:是,好的,我們將我們的具體作為寫成一個書面報告,送請委員指教。
    陳委員碧涵:送給我們的國人,好不好?謝謝。
  • 洪部長孟啟
    好。謝謝。
  •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洪部長第一次以文化部部長的身分到本院進行業務報告,對不對?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是。
    孔委員文吉:但是我看你這份報告中講到「全球化」,已經沒有龍部長所講的「泥土化」了,為何沒看到「泥土化」了?
    洪部長孟啟:還是有,只是我們採取工作條列的方式來……
    孔委員文吉:這是否展現文化部新的施政方向?龍部長以前講過「泥土化」、「雲端化」、「國際化」跟「產值化」,這四化在你的報告中已經沒有了。
    洪部長孟啟:這是我們還在做的,沒有停過,不過基本上……
    孔委員文吉:你還在做?過去龍部長不是有談到多少村落,7815嗎?現在這個計畫整本報告都沒有提到。
    洪部長孟啟:報告委員,因為村落不斷地增加、改變,所以我們已經報行政院把7839計畫……
  • 孔委員文吉
    那個計畫還有在做嗎?
    洪部長孟啟:還在做,我們現在稱為「村落文化」。
    孔委員文吉:現在稱為「村落文化」,以前是直接把數字打在上面,那是龍部長提出的「泥土化」計畫,就是我們的文化要植根在本土的土壤,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現在「村落文化」也還在做,而且還擴大了它的內容。對。
    孔委員文吉:當然,你上任部長之後可能有新的施政方向,請教部長,跟過去龍部長相較,你擔任部長之後,有何新的政策思維或是新的主要的重點政策方向?有沒有新的方向?
    洪部長孟啟:基本上我沒有做太大的變動,因為文化政策是持續的,我們一棒接一棒地持續努力,所以我們還是接續了龍部長當初規劃的方向。在重點方面,有些我們還特別加強,比如「村落文化」方面,我們將其分成兩大塊:一塊就是屬於社造,一塊屬於現在的村落文化。社造部分,新故鄉的第二期計畫我們還在繼續推動……
    孔委員文吉:一個是社造,一個是村落文化,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對,這兩個我們作了這樣的分工……
    孔委員文吉:但是部長,你唯一的變動就是已經沒有原住民的部落亮點計畫。
  • 洪部長孟啟
    那是在整個村落文化裡頭。
  • 孔委員文吉
    部落亮點計畫好像也沒有了!以前的施政報告中有部落亮點計畫。
  • 洪部長孟啟
    我們在村落文化工作裡面還是持續著。
  • 孔委員文吉
    那你現在就改成村落文化了嘛!
  • 洪部長孟啟
    對。
    孔委員文吉:你的報告裡面已經沒有「原住民」3個字,改成村落文化。部長,雖然你的政策是延續性的,但是你要凸顯原住民這個主題。
    洪部長孟啟:實際上,我們沒有放棄過。
    孔委員文吉:社區營造全部都是村落文化、全球化,現在泥土化的部分,原住民的部落亮點已經沒有了。
    洪部長孟啟:這個政策還是持續著,涵蓋在村落文化的整個工作裡面。
    孔委員文吉:這兩天,本席在華山文創園區辦台灣原民園活動,感謝部長來參加開幕式,我辦原民園的目的就是要發掘原住民的歌唱人才,我所邀請的三十多個團隊幾乎都是原住民頂尖的歌手和一流的人才。我非常感謝部長能夠來參與。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委員讓我共襄盛舉。
    孔委員文吉:文化部在這方面要多向部長學習,我覺得洪部長和龍部長最大的差別,在於洪部長能夠傾聽民意,能夠深入基層,能夠聽得進立法委員的心聲,部長前天來參加開幕式,我就非常感動,我希望你能夠瞭解原住民有很多歌唱界的人才。部長知不知道阿美族的原住民歌手A-Lin?她參加大陸「我是歌手」第三季比賽,是唯一晉級七強的台灣女歌手。
  • 洪部長孟啟
    實力非常好。
    孔委員文吉:過去台灣可能對A-Lin不是很瞭解,她參加大陸「我是歌手」之後非常有名,現在大陸已經掀起一股原住民的原風。我有一個疑問,就是為什麼我們的原住民歌手或是一般台灣歌手要到大陸參加「我是歌手」歌唱節目才會被大家肯定他是歌手呢?文化部是不是要有一套培植台灣或是原住民歌手的方案?今天我們有影視音產業整合的發展政策,我建議部長,針對原住民做一個獨立的區塊,原住民的電影、原住民的電視、原住民的音樂,要有產業發展政策、培植人才的政策。
    洪部長孟啟:好的,我一直相當重視原住民文化,尤其孔委員這兩天所舉辦的活動,其實就是我們推動整體生活美學,各種表演和文化的展現。在我的心裡面一直認為原住民文化是台灣最具有代表性的,而且能夠讓台灣走出世界、走上舞台,我們要做的是提供一個舞台、平台,所以在流行音樂的旗艦計畫裡面,我會特別請同仁把這一塊當成非常重要的重點。
    孔委員文吉:拜託你們的流行音樂相關單位幫我們想一個辦法,讓我們有一個表現的舞台,有人才延攬的計畫,用獎金的方式……
    洪部長孟啟:事實上,除了在國內之外,我們也把歌手推向國際,比如我們曾經把A-Lin推薦到國際舞台,包括在法國MIDEM以及美國一個非常大的娛樂平台;再如動力火車和五月天團體,我們都培養他們到國外舞台去表演,五月天甚至做了全球性的演出。所以,對於委員所提的,我們會非常認真、非常謹慎的處理。
    孔委員文吉:是不是有機會能夠把原住民的藝人結合起來,就像本席在台灣原民園活動裡面邀請三十多個團,我已經辦了第7屆,每一屆都是虧本做的,文化部給的資源非常有限。
  • 洪部長孟啟
    非常佩服孔委員。
    孔委員文吉:所以對我這個原住民生存發展協會,大家開玩笑說應該把「生存」兩個字拿掉,因為實在很難生存。
    洪部長孟啟:我在那天活動之後也特別跟張局長商量,我們應該有具體的配套方式,藉著委員這個平台,把原住民這些人才聚合起來。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文化部能夠多幾個人去參加本席辦的台灣原民園活動,現場也擺了六十個攤位,都是賣原住民的農特產品,包括來自阿美族、排灣族等什麼都有,我們完全是公益的,已經連續做了7屆,真的是非常辛苦。
    洪部長孟啟:這點非常敬佩孔委員,以做公益的心情讓全台灣所有原住民能夠有在舞台上演出的機會。
    孔委員文吉:尤其我非常感謝吳敦義副總統第3次來主持原民園的活動,部長是第一次來,原民會林主委已經來了好幾次,去年林主委在原民園現場待了8個半小時,昨天和前天都來了,總共加起來也是8個小時,他滿喜歡這個活動,因為我們真的是在幫原住民,一方面是有一個舞台,讓全國的原住民舞團或是樂隊得以演出,本席辦原民園真的是慘澹經營,已經辦第7屆了。
    洪部長孟啟:我特別跟張局長商量,我們要有好的配套,尤其我看到那天來了那麼多原住民鄉親,他們的展現,還有那麼多好的年輕歌手的表現,我們應該在這方面……
    孔委員文吉:我還是拜託部長,在文化部這本報告裡面,下一次能否幫我們弄一個比較獨立的區塊,把將來要發展台灣原住民影視音的政策擺在裡面。
    洪部長孟啟:這次沒有做得很完整,我向您致歉,我們會補正、改正。謝謝委員。
  • 孔委員文吉
    謝謝部長。
  • 主席
    謝謝部長對委員活動給予支持。
    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恭喜文化部,經過文化部的積極努力,台鐵台北機廠全區保存,被指定為國定古蹟,這對文資保存跨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本席要恭喜你們,同時也要告訴部長,真正辛苦的工作才要開始。首先,交通部在第一時間講,他們要採取救濟途徑,因為他們不接受文化部將台北機廠全區指定為國定古蹟這個結果。所謂的救濟,他們會怎麼做?就是提起訴願或是行政訴訟,未來這段時間在你們公告之前,他們打算跟你們訴訟,請問部長,文化部要如何因應?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從兩個方面來講,站在鐵路局的角度,我們確實應該要給他們一些比較合理的對待。
    黃委員國書:文資法第九條就有明文規定,若他們不服全區保存的裁決,他們可以提請訴願,這是文資法第九條裡面的規定,這是他們的權益。
  • 洪部長孟啟
    是。
    黃委員國書:本席現在想要瞭解,交通部打這種訴願很厲害的,你知道嗎?我怕文化部輸掉,如果文化部輸掉就功虧一簣,所以本席想了解文化部有何因應對策?如果行政訴訟輸了,怎麼辦?
    洪部長孟啟:我倒是沒有想到行政訴訟輸贏問題,我只想到這件事情我們一定能夠持續下去。
    黃委員國書:我都已經幫你們想好了,交通部真的很厲害,你們要設法因應,所以真正的工作現在才要開始。第一,你們可能要跟交通部打行政訴訟,交通部的開發利益高達480億,修護費要花32億,接下來每一年還要花6.5億維修,他們不跟你們打行政訴訟才怪,你們要小心因應。第二,就算交通部不訴訟,未來總是要活化再利用吧?
  • 洪部長孟啟
    對。
  • 黃委員國書
    活化再利用由誰主導?
  • 洪部長孟啟
    這是一件大工程。
    黃委員國書:是大工程,我告訴你,到時候台鐵一定雙手一攤表示沒他們的事,把這件事擺著,看文化部怎麼弄。
    洪部長孟啟:在我們的構想裡頭,我們希望有一個跨部會的協調平台出現,我們跟交通部、鐵路局本來就有一個跨部會協調小組,負責協調這件事情。
    黃委員國書:交通部跟你們一樣大,如果你們要協調,他們不跟你們協調,怎麼辦?我也想了解毛院長的態度究竟是支持交通部還是文化部,如果他沒有態度、不跟你們協調,文史工作者熱切期待的鐵道博物館可能就遙遙無期,擺20年甚至50年。
    洪部長孟啟:我們和交通部有一個協調合作平台固定開會,根據這一年來我跟交通部協調的經驗,其實我們雙方合作的意願一直很強,包括跟觀光局的合作,所以我是比較樂觀的,另外,當然我們自己也要端出菜來。
    黃委員國書:今天我必須提出我的擔憂,請文化部務必在近期內提出非常具體的活化方案。
  • 洪部長孟啟
    好。
    黃委員國書:如果要推動鐵道博物館,這個方案要非常具體,此外,我也希望文化部提出具體的推動期程。
    洪部長孟啟:好,我的想法和你一樣。
  • 黃委員國書
    你可能明年就不是部長了。
  • 洪部長孟啟
    對。
    黃委員國書:可不可以在你任內明確宣示整個台北機廠的活化方案和推動期程,並跟交通部好好協調?
    洪部長孟啟:我一定會努力,因為明年我一定不是部長。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啦,當然。
  • 洪部長孟啟
    我一定在我任內把這個工作做好。
    黃委員國書:賞味期限剩下一年,這樣講不禮貌。未來還有多少事情要做?交通部、台鐵等公部門對這麼重要的文化資產都不想保存了,我們怎麼要求民間呢?你知道我們在地方、第一線推動文化資產的保存面臨多大的困境嗎?
    洪部長孟啟:委員,我可不可以幫交通部說一句話?其實他們也希望保存,只是希望保存的面積不是我們所想的全區而已。
    黃委員國書:他們只希望保存已被指定為國定古蹟部分的澡堂,其他部分他們不想保存,為什麼他們不想保存,因為涉及他們的開發利益,就是利益問題嘛!公部門不想保存,我們如何要求民間?從2009年到現在,有很多被各地文化局指定為古蹟的歷史建築在進行登錄之前被地主拆掉了,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會影響他們的開發利益,所以在地方上永遠會碰到地主的開發利益和文化資產價值衝突的情形,有關這個衝突,我們到現在還想不出完美的策略加以解決,由此可見,文資法一定還有不夠周延之處。以台中為例,2009年8月6日文化局進入文資審議把張慶興堂指定為暫定古蹟,結果8月11日就被拆了,賞味期限只有5天而已,到現在還找不到兇手。2011年9月9日瑞成堂被指定為暫定古蹟,9月20日就被拆了,還好這個有找到兇手,賞味期限只有11天。2013年9月6日穎德堂被指定為暫定古蹟,9月12日就被拆了,賞味期限6天。另外,樹德山莊在審議的時候就被拆掉了。這些都是文化的浩劫,文資法一定有不夠周延之處,針對這些珍貴的歷史建築,文資法是不是有進一步的獎勵辦法?
    洪部長孟啟:有,我們在文資法的修正中加了刑責。
  • 黃委員國書
    刑責沒有用。
    洪部長孟啟:把罰則提高,因為以往的罰則太輕,我在新北市處理過一個案子,秀才厝被燒掉了,抓到兇手了,最後法院只判了2個月。
  • 黃委員國書
    罰得很輕。
  • 洪部長孟啟
    所以我們修正文資法時加了刑責。
  • 黃委員國書
    你們要加多重的刑責?
  • 洪部長孟啟
    5年。
    黃委員國書:現在的文資法對古蹟部分有明確的規範,毀損古蹟的刑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20萬到100萬的罰鍰,如果地主的開發利益是20億、30億,即使罰2,000萬他們也不在乎。
  • 洪部長孟啟
    我們修正文資法時也把歷史建築納入。
    黃委員國書:剛才本席舉的都是台中的例子,全台灣不知道還有多少珍貴的歷史建築,由於歷史建築的文資位階不像古蹟那麼高,所以當初制定文資法沒有特別針對歷史建築,因為它只登錄,不是指定,古蹟還有容積移轉的獎勵,歷史建築部分不但沒有獎勵辦法也沒有罰則,所以地主看到文資審議委員會把它指定為暫定古蹟時,期限一到,第二天就把它拆了,地方文化局除了雙手一攤能怎麼辦?這是誰的責任?針對珍貴的歷史文化資產,文化部未來修正文資法時一定要有更周延的獎勵辦法,如果沒有誘因,他們為什麼要保存?
    洪部長孟啟:我們已將罰則提高,歷史建築部分也增加了行政罰。
    黃委員國書:除了行政罰以外,還要有獎勵辦法。
  • 洪部長孟啟
    我們有獎勵辦法。
    黃委員國書:連台鐵都會為了龐大的開發利益而不想保存,更何況民間,請你們重新檢視文資法不足之處,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黃委員。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部改組以後,最重要的三大任務是文資、文化、文創,對不對?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對。
    蔣委員乃辛:對文化部而言,這三個是最重要的,另外還有兩個局,一個是文資,一個是文創。過去的文建會也是以文化和文資為主,文創則是新的東西。
  • 洪部長孟啟
    新的業務。
    蔣委員乃辛:文創法實施以後,文創變成一個新的東西,可是這個新東西卻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從文化部成立到現在,我們的微型文創到底占整個文創的百分比是多少?
  • 洪部長孟啟
    占83%。
    蔣委員乃辛:在台灣講文創,大部分都是微型文創?
  • 洪部長孟啟
    是的。
    蔣委員乃辛:那我們有沒有落實的辦法去輔導這些微型文創?因為過去我幾次質詢都提到過,文化部過去所關心的、所補助的,大部分都是大型的、已有知名度的文創業,可是對於那些占83%的微型文創,我們聽到很多業者反映,缺少文化部關愛的眼神,請問如何能夠針對83%的微型文創,多加關心,讓他們有所發展?因為創意是無價的,資本額是有價格的。
    洪部長孟啟:非常謝謝委員,事實上,委員提到的問題我們也注意到了,因為過去比較偏重大型的,所以,現在我們和金管會、國發會也在協調,基本上金管會接受,我們希望以微型產業的金融融資作為我們的重點;在這當中,我們也希望成立一個平台,集結不同的專業幫助他們,只要專業集結的量越大,融資的機會、金額也就相對的大,這是我們施政的一個重點。第二、希望把過去的育成中心變得更為務實,所以我們現在跟幾所大學合作,譬如4所藝術大學,我們和幾位校長都談過,最近還要再就如何把實質的育成計畫變成產業界得以進入,讓學生一接觸就知道市場在什麼地方。第三、我們就去做媒合的工作,把各種好的業者和年輕的業者組合起來。基本上,我個人的看法是,文創是一個平台、一個載體,其中必須把內容集中放在一起,大家聚合起來變成一個整體的力量,就像我剛才所講的,用打群體戰的方式……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給你很多的時間,我就想聽聽看文化部對於微型文創到底有沒有一套辦法?
  • 洪部長孟啟
    非常謝謝。
    蔣委員乃辛:請問部長,有沒有看過2014年最新出版的文創學報?雖然報導內容說2013年比2012年有成長,但是我們再往前看一看,到底有沒有在成長?我們內外銷的營業額比例,你現在知不知道?
    洪部長孟啟:還是內銷市場大,占的百分比高。
    蔣委員乃辛:占了多少,你知道嗎?內銷市場2013年占了91%,外銷市場只占9%;可是我們再回頭去看一看,2011年外銷市場是多少?14,%內銷市場只有86%市場。為什麼後來內銷市場從86%提升到90%、91%,外銷市場卻從14%降到10%、9%?為什麼?
    洪部長孟啟:現在我們也針對委員所提的問題在進行檢討。事實上,在統計的方式上,當把它當作製造業來統計時,製造業沒有其他端,可是文創是一個產業鏈,包括設計、概念、包裝、市場,如果從產業鏈的概念來講,那我們在114個國家中,我們排名第32,從這個數字來看,……
    蔣委員乃辛:我們2013年文創外銷營業額比2009年還要低,2013年文創外銷只是2011年的63%,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大家都只做內銷市場,那我們台灣的內銷市場有多大?只有2,300萬人口。全世界有幾十億人口,為什麼我們只著眼在內銷市場,而不去拓展外銷市場?
    洪部長孟啟:這有兩個關鍵因素:一、因為我們都是微型文創,因此業者向外開拓的能力就相對的薄弱,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一個平台,以群體化的方式走出去,這樣我們的競爭力會比較高。二、當然從好的一面來講,國內民眾對於文創產品的接受度越來越高,但是我們不能把它只放在這一塊,我們應該努力的把人才推上國際舞台,所以,我們另外協助他們參加國際競賽、露出,這是我們一步一步要努力持續去做的。
    蔣委員乃辛:昨天我看聯合報有一版報導了一位年輕設計師,他講了一句話,令我感觸滿多的,他說我們眼裡面不應該只有國內消費者,還應該要有國外的消費者。
  • 洪部長孟啟
    對。
    蔣委員乃辛:我們今天有沒有國外的消費者?我們可以透過網路,全世界都是你的!我覺得年輕人會有這種想法、胸襟、眼光,這是我們應該鼓勵的。反過來講,您剛才講的這些東西,難道不能透過網路嗎?透過網路讓世界各地的消費者都看到他設計的產品,雖然是微型創業。
    洪部長孟啟:委員所提的網路的方式,我們已經在強化。
    蔣委員乃辛:可是透過網路的方式,我們有沒有去考量到如果光只是政府去補助、去安排一個平台,提升他們在國際市場的能見度,或者參加一個展覽會。說實在的,過去我們不會,我們辦了那麼多場,我們的外銷有增加嗎?沒有啊!那我們政府派到國外去扶植一些廠商,微型文創業者有這個能力到世界各地去跑嗎?沒有啊!所以去的也都是大型的廠商、大型的文創業者,這對83%的微型文創業者來說,他們的路在哪裡?所以透過網路對於扶植微型文創業者也是一個好的方式。
  • 洪部長孟啟
    委員所提的也正是我們現在在強化的。
    蔣委員乃辛:另外,文化部、學校和教育部是否應該作某種程度的合作?尤其如何提高學生、學校、政府的視野,不要只看到眼前,而要看到往後,不要認為我賺了十幾萬就是一個小確幸,要著眼於全世界的市場。這種視野需要長期培養,當品牌培養出來以後,市場就變得很大了,在這方面,文化部和教育部應作某種程度的配合來開拓視野。
    洪部長孟啟:在這部分,我們現在有一個平台在和教育部討論、協商,希望能夠更務實的去發展學校的育成中心,和產業結合,拉高學生的眼界、心胸,不要只看到畢業以後短暫期間的事情。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有沒有信心在你任內把外銷的金額提高?把整個產業提升?現在文創產業占國內GDP的比重,從西元2011年的5.52%降到5.2%,2013年還降到5.16%,你有沒有辦法在你的任內把這個提升?把外銷金額提升?把它占GDP的比重提升?
    洪部長孟啟:事實上,我也是把文創當作我非常重要的一個工作目標,我會朝這方面來努力。
    蔣委員乃辛: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你要怎麼做?你有沒有方向、要怎麼做?請用書面回復我,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 主席
    現在截止質詢登記。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部長,在我問你問題之前,我想先跟你確認一件事,今天各大報紙都已經確認,臺鐵的臺北機廠全區保留、列為國定古蹟,這已經非常確認了?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是。
  • 陳委員亭妃
    但是你有了解到臺鐵的態度嗎?臺鐵的態度是什麼?
    洪部長孟啟:當然,臺鐵對於臺北機廠被指定為古蹟後,是有一點懊惱。
    陳委員亭妃:懊惱?你知道他們下一步要做什麼嗎?他們說,要找律師進一步研議,將提救濟程序予以補救。我要問,如果臺鐵提出行政訴訟,文化部要怎麼因應?
    洪部長孟啟:臺鐵要提行政訴訟的事,我們予以尊重,對於這方面,我們也會提出更充份的……
  • 陳委員亭妃
    所以就是政府打政府囉!就是政府打政府了。
  • 洪部長孟啟
    他們是針對這個案子。
    陳委員亭妃:是不是?就是政府打政府了,你們不會覺得很尷尬嗎?你們可以有一平台坐下來談,為什麼要尋求這樣的方式呢?結果花的都是我們人民的納稅錢,你覺得好不好笑?今天臺鐵要告、要提行政訴訟,你們要接招,也一定要予以動作,然後雙方都是花我們人民、納稅人的錢,政府打政府。
    洪部長孟啟:因為我們跟交通部有一個協商的平台,所以我們希望可以透過這個協商的平台,最好是……
    陳委員亭妃:要拉高位階,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很清楚了。
    洪部長孟啟:當然,我們希望協調到最後不要走這一步。
    陳委員亭妃:拉高位階,看行政院要請誰出來協調,他們怎麼會說要提行政訴訟呢?然後你們又說尊重,這太離譜了吧!政府打政府,花人民的納稅錢。
    洪部長孟啟:基本上,他們在態度上要做什麼……
  • 陳委員亭妃
    這個有問題。
  • 洪部長孟啟
    我們一定會坐下來協調。
    陳委員亭妃:我們不能讓它發生,部長,我必須說,不能讓它發生。
  • 洪部長孟啟
    好的。
  • 陳委員亭妃
    不能讓它發生。
    洪部長孟啟:好的,好。
    陳委員亭妃:再來,我再請教一下部長,部長,你應該知道,ROT跟BOT現在是大家所矚目的焦點,對不對?
  • 洪部長孟啟
    對。
    陳委員亭妃:那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傳藝中心處理ROT工程的專業人員有多少?
    洪部長孟啟:委員,這個問題我可不可以請主任來跟你說明?
    陳委員亭妃:好,請主任,請簡單的回答,有多少?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 主席
    請國立臺灣傳統藝術中心方主任答復。
  • 方主任芷絮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總共有1個組長、1個科長、還有2個承辦人。
  • 陳委員亭妃
    1個組長、1個科長、2個承辦員就可以處理一個這麼大的ROT案嗎?
    方主任芷絮:不是,其實這整個……
    陳委員亭妃:而且你們還不是只有這個ROT案,你們傳藝中心現在做的工程非常多,是不是?
  • 方主任芷絮
    是。
  • 陳委員亭妃
    那1個組長、1個科長、2個承辦人就有辦法可以去處理這麼多的工程嗎?
    方主任芷絮:我回答委員的是,我剛剛提到的這些都是直接的承辦人。當然,整個傳藝中心的ROT、BOT案,按照促參法由文化部授權讓傳藝中心來處理,所以是由我、傳藝中心的主任……
    陳委員亭妃:是啊!是由他們授權給你們的,所以我現在問你,你們的專業人士有多少?
    方主任芷絮:我剛剛提到的是,直接的業務單位就是我剛剛提到的那些人,但是整個的部分,則是由我、傳藝中心的主任來負責。
    陳委員亭妃:哇!由你、傳藝中心的主任負責,你是學工程的嗎?我剛剛已經問你專業人士有多少?
    方主任芷絮: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
    陳委員亭妃:你是專業的人士嗎?不是,你要回答我的問題。
  • 方主任芷絮
    我是行政的專業。
    陳委員亭妃:你是行政的專業,不是工程的專業,那你怎麼能夠負責呢?
    方主任芷絮:是,所以為了這個部分,我們有將勞務委託給一個專案的顧問公司來幫我們處理這方面的事。
    陳委員亭妃:好,所以你們又再委外給專業的顧問公司來幫你們處理BOT跟ROT相關的案子就對了。好,我再請問,主任,請問你們傳藝中心的宜蘭園區和臺灣戲曲中心部分設施有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委外經營的ROT案,其中有一家美善的股份有限公司,對不對?
  • 方主任芷絮
    不是。
  • 陳委員亭妃
    是由他們得標了。
  • 方主任芷絮
    是善美的。
  • 陳委員亭妃
    哦!善美的。
  • 方主任芷絮
    我們是按照促參法第十六條。
    陳委員亭妃:沒有,你回答我,這是由善美的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了,對不對?我請問,當時他們是由誰代表出席這個評審說明會?善美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誰去幫他們出席評審說明會?誰?我們有跟你們要資料,你們都給我們審查報告,結果審查報告全部都是去頭、去尾,所以我現在問你,是誰?
  • 方主任芷絮
    我們總共……
  • 陳委員亭妃
    是誰?你回答我是誰代表「善美的」出席評審說明會?是誰?
    方主任芷絮:我要跟委員確認一下,因為我們是按照促參法第四十六條,等於在政策公告之前,我們有舉辦說明會,事實上,這個說明會我們辦了2場,這個部分必須要看……
    陳委員亭妃:主任,我已經跟你說了,就是當天幫它出席評審說明會的、在投標此案的時候、幫「善美的」出席評審說明會的是誰?
    方主任芷絮:公告之後,總共有3家來投標,那3家裡面……
    陳委員亭妃:我已經問你了,「善美的」是由誰代表出席評審說明會的?我沒有問你其它的。
  • 方主任芷絮
    我們是審議會。
    陳委員亭妃:好,審議會。
  • 方主任芷絮
    審議會是由它的總裁代表的。
    陳委員亭妃:「善美的」這個投標案是由誰幫他們說明的?不是他們的總裁說明的。好,我再問你,這整個投標過程,就是你們審議的過程,請問,你們有錄音、錄影嗎?
  • 方主任芷絮
    有。
  • 陳委員亭妃
    有錄音、錄影嗎?
  • 方主任芷絮
    有。
  • 陳委員亭妃
    有錄音、錄影?
  • 方主任芷絮
    是。
    陳委員亭妃:好,部長,你有聽到哦!我現在正式提供你一個資料,我為什麼會說,到底傳藝中心的老大是誰?我們跟他們要所有的資料,他們都不給我們,都說依據資訊公開法,他們不能給。好,我現在要正式拜託部長,部長,這是我們得到的資料,我拜託你調查一下,因為我沒有辦法調查,我們跟他們要資料,他們都不給我們。我們從這當中了解到,「善美的」在投標此案的時候,是由金玉瑩律師代表「善美的」出席、代表「善美的」去說明他們的口頭標案。
    洪部長孟啟:如果他是善美的公司的一員的話,應該是可以的。
    陳委員亭妃:他可以,對不對?
  • 洪部長孟啟
    應該是可以的。
    陳委員亭妃:好,我接下去要講了,你注意!金玉瑩律師,這是我們調出來的,他在外面演講時自己所寫的經歷,其中有一個是傳藝中心委託經營招商,在你們的資料裡面,應該問主任最清楚。
    洪部長孟啟:這個我來查一下,看他是不是在這個標案得標後,才寫出來的?
  • 陳委員亭妃
    他是你們的諮詢律師、諮詢委員。
    洪部長孟啟:這個要看他是不是在得到這個標案後,才把那個資歷放上去的,我來查一下。
    陳委員亭妃:他是你們的諮詢委員,今天只是完成投標,後面的程序進行了嗎?主任。
  • 方主任芷絮
    還沒有。
    陳委員亭妃:還沒有嘛!他可以把那個資料寫上去嗎?據我所知,金玉瑩律師是傳藝中心的諮詢委員。
    洪部長孟啟:主任跟我報告,他不是諮詢委員,這個我會來查。
    陳委員亭妃:整個諮詢會議,他都有參與意見討論。如果他今天有參與傳藝中心的意見討論,然後「善美的」在投標此案的時候,他又代表他們發言,是不是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洪部長孟啟:如果確實有,我一定會來查一下。
    陳委員亭妃:如果有這個樣子,是不是球員兼裁判?
    洪部長孟啟:如果他確實是傳藝中心的諮詢委員,但又代表「善美的」,顯然的,這方面我們要檢討,但是在他們所給我的資料裡面,他們所聘的、工作會議的名單裡面並沒有他。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的標題已經寫得這麼清楚了,傳藝中心的老大是誰?應該是文化部吧!我告訴你,我的這些資料都非常清楚,我今天只是不好意思戳破我們傳藝中心的假面目。
    洪部長孟啟:對於這個,我一定徹查。
    陳委員亭妃:我要拜託我們傳藝中心,今天我們所調的資料,全部都去頭、去尾,然後最後給我們一張資料說,不好意思!因為政府資訊公開法。奇怪了,為什麼不能讓我們知道,前面的諮詢會議有誰參與呢?知道有誰參與,我們才能監督。部長,我要麻煩你,請你的政風室查清楚,傳藝中心總是有老大嘛!
    洪部長孟啟:好,這件事情我會去查清楚。
    陳委員亭妃:到底金玉瑩律師是不是諮詢委員?很多的諮詢會議他都有參加,請你查清楚,聽說他都不敢簽字。
    洪部長孟啟:是,我來查清楚。
    陳委員亭妃:如果在招標的過程中,他又代表另外一家廠商,這就是球員兼裁判,所以麻煩部長查清楚後跟我報告。
    洪部長孟啟:好的,可以,我來查清楚這件事情。
    陳委員亭妃:否則我們調不到資料,我覺得,立法委員現在所有的權責,只要部會官員一句話,因為政府資訊公開法,所以資訊不能公開。我們都查不到資料,所以我期待部長給我一個答案。
    洪部長孟啟:你剛剛所提出來的這件事情,我來查。
    陳委員亭妃:麻煩一下,謝謝。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主席:待會兒本席質詢結束後,休息10分鐘。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大家好,先請部長。部長,我再問一次,保存維護我們國家重要的歷史文物資產,是不是文化部最重要的業務?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的職責。
    何委員欣純:是你的職責,也是文化部的使命。
  • 洪部長孟啟
    是。
    何委員欣純:但是剛剛有委員問到,今天我們的文資審議委員一致、全部通過臺北機廠要全區保留;也有其他委員問到,交通部的臺鐵打算要提出訴願、行政訴訟,而我看到部長的回答只是一句:「尊重」。如果你的態度只是這個樣子,真的會讓人很失望、也很傷心。部長,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來展示你的態度,你身為文化部長,你剛剛告訴我,維護國家重要文物的資產保存,是你文化部的職責,也是使命,那請你好好的表示一下你的態度,好不好?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交通部跟臺鐵要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你文化部的態度是什麼?
    洪部長孟啟:第一個,這個單位在程序上要做什麼事情,我們尊重,這是我講的。第二個、我希望可以透過我們跟交通部的協調平台,因為這個是臺鐵自己提出的,所以我們會透過跟交通部的協調平台,希望它不要走這個程序。第三個,對於這件事情,我們會以更極積、快速的態度提出一些具體的,就是未來要如何活化,我們的時程表都要做出來。
    何委員欣純:所以簡單一句話,部長,我說的是你的態度。
  • 洪部長孟啟
    我的態度?
    何委員欣純:你到底贊不贊成所有的文資審議委員大家一致通過,臺北機廠就是要全區保留?
    洪部長孟啟:對於文資審議委員的審議,我絕對贊成、絕對支持。
    何委員欣純:你絕對支持?你是不是應該要透過你們所謂的部會溝通平台來跟行政院講,你們就是要全區保留,因為這個是臺灣重要的國定古蹟。
    洪部長孟啟:對,剛才委員所提的,正是我馬上要做的事情,我們會立刻透過跟交通部的協調……
    何委員欣純:態度積極一點,而且態度要堅定,我很怕,因為前幾天有一件事,剛才有委員在譏笑,要是交通部提起訴訟,文化部可能會輸掉,我真的很怕文化部的態度會軟爛到不行。前一陣子,財政部說要修正全臺灣國有非公有不動產的標租辦法,在所謂的文教設施裡面,要把我們的歷史建物、文化古蹟、自然遺址等等統統列進去。古蹟能不能標租?歷史建物到底能不能標租?部長,你告訴我,能不能標租?有沒有違法文資法?
    洪部長孟啟:我們已經跟財政部協調了,這個有幾個前提,第一個,如果你要使用的話,就是要活化利用的話,那就必須……
    何委員欣純:我先問部長,財政部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有沒有事先找過文化部?你事先知不知道?
    洪部長孟啟:國有財產局想得太單純了,所以事後……
  • 何委員欣純
    有沒有?他們事先沒有找你嘛!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他們想得太單純了,所以事後我們馬上就有跟他們開會協調。
    何委員欣純:你知道嗎?媒體上報導,連他們國產署自己都講了,國產署沒有文化專業,所以只能用租金競標的方式來決定承租人。可憐的一個公務人員,堂堂正正的一個國有財產署的公務人員,竟然不懂得文資法,還自己承認沒有文化專業,也沒有事先問過文化部,對於這件事情,文化部的態度跟立場是怎樣?
    洪部長孟啟:這件事情一發生之後,我們就有主動去找他們,告訴他們在專業上不能這樣做,同時,我們也有把文資法……
    何委員欣純:他們上個禮拜還針對這個標租辦法在進行公告,你有沒有去提出異議?有沒有?
    洪部長孟啟:在這個標租公告裡頭,事實上,我們有提出配套的辦法。
    何委員欣純:你有沒有提出異議?它現在正在公告,歡迎各界指正跟提出異議,你文化部有沒有提出異議?
  • 洪部長孟啟
    我們把所有的配套作法都給他了。
  • 何委員欣純
    給了嗎?
    洪部長孟啟:給他了,同時我們也做了。
    何委員欣純:我今天早上還有問你們文化部內部的官員,他告訴我,財政部到現在連一聲知會、通知你們來開會、協調都沒有,你們送了什麼計畫?文號幾號、哪一天送的?
  • 洪部長孟啟
    這個我請施局長來說明。
  • 何委員欣純
    是哪一天送的?
  • 主席
    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標租這個事件一出來之後,事實上,部長就有指示我們,我們就有擬定一個通案的古蹟、歷史建築所有權委外使用管理辦法。
    何委員欣純:你先告訴我,這個辦法擬定之後,你到底有沒有跟財政部提出異議?它的公告時間已經到了,3月12日到期。
    施局長國隆:委員,我要講的是,它那個公告是促參辦法施行細則的修法。
    何委員欣純:它那個修法的公告,裡面就含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標租辦法,那是法源,下面就是標租辦法,它更改了文教設施,要把所有的歷史建物、古蹟,只要是國家有的、國有財產署有的,他統統把它納入這個辦法裡面,你現在要去提出異議的,就是針對這個辦法,你要告訴他們,不能這樣子搞啊!你有沒有告訴他,這違反文資法?我先告訴你,這個你應該最清楚,文資法第十八條告訴我們,所有的古蹟不管是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要管理維護。公有的古蹟必要時得委任、委辦其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登記有案之團體或個人管理維護。私有古蹟依前項規定辦理時,應經主管機關審查後為之。所以不管是公有的或是私有的,要做任何事之前,不管你是要委任、委託或是怎麼樣,都要先有一個計畫審議的過程。
    施局長國隆:是,沒有錯。
    何委員欣純:但是現在財政部要修正的這個辦法,它的公告裡面,你們到底有沒有告訴他,你不懂文資法;你有沒有告訴他們,這個違反文資法?
    施局長國隆:跟委員報告,它要修的不是文資法的辦法,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他們總共有70……
    何委員欣純:他們當然不能修文資法,我現在就是要告訴你們,他們要修促參法,促參施行細則裡面,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處理原則跟它的標售辦法這個法源,他們要修,他們正在公告它下面的辦法,施行細則及辦法也跟著要動,所以你要去提出異議。
    施局長國隆:跟委員報告,他們委外的辦法,未來的行政程序都要依文資法來做,文資法是他們的上位計畫,他們所有的委外,都要依文資法來做,這是第一個概念。第二個概念……
  • 何委員欣純
    局長。
  • 施局長國隆
    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
    何委員欣純:好,你先講。
    施局長國隆:我2月16日有幫他們開一個會,開過這個會之後,我們還要再開第二個會,就是針對他們所擁有的72處古蹟跟歷史建築。就像委員剛才所講的,他們每個案在委外的時候,都要經過地方主管機關的審議,因為還沒有達到國定古蹟的層級,所以都要先經過地方主管機關的審議後,才可以委外,這部分我們有要求。
    何委員欣純:對此,財政部有沒有回文,怎麼回?
    施局長國隆:他們願意,所以我們在安排第二次審議的時間,請他們將72處的古蹟和歷史建築全部提出來,然後請地方政府一起來開會,幫他們擬定一個未來委外的方式。我們建議他不要用標書,標書裡面是一種委外的方式。現在他們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出租;另一種是促參,就是BOT、ROT或OT。
  • 何委員欣純
    文化部的態度要堅定。
  • 施局長國隆
    是。
    何委員欣純:古蹟不能用標書就是不能用標書,是不是?
    部長,你自己在臉書上有寫,你還幫國產署講話,你說國產署的形式是一種委託管理及古蹟活化再利用。
  • 洪部長孟啟
    他原來講得太單純了。
    何委員欣純:錯就是錯用了「標書」兩個字,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對,所以我一看到這樣就馬上請局長去跟他們談,教他們應該怎麼做,而且我們做了一個法規……
    何委員欣純:我很怕台北機廠全區都指定為國定古蹟,這件事,你們會輸給交通部,你不要在財政部的這件事上輸了立場,還不維護我們的歷史古蹟。
    洪部長孟啟:簡單地說,我們是立場堅定、態度謙和,我絕對抱持堅定的立場。
    何委員欣純:你再講一次,你的八字箴言是什麼?
  • 洪部長孟啟
    他現在已經改掉了……
    何委員欣純:你的八字箴言是:立場堅定、態度謙和,是嗎?
    洪部長孟啟:對,我立場絕對是堅定的,我教他怎麼做,把所有配套措施都提供給他,我們不讓步的。
    何委員欣純:雖然立場是堅定的,態度是謙和的,但是還要再加上「積極」兩個字,你什麼時候要找財政部來談這件事?
    洪部長孟啟:我們在2月份已經找過他們一次,在最近一、二個星期要召集全省各縣市……
  • 何委員欣純
    3月底以前找財政部、各地方政府……
    洪部長孟啟:對,這都在我們的計畫裡,針對72處古蹟,我們要逐一檢討。
    何委員欣純:針對將歷史古蹟活化再利用這件事,請讓他們往正規方向走,也不能違法,請將SOP擬定好,歷史文物古蹟的保存和維護是最重要的。
    洪部長孟啟:我們已經給他一套標準的作業程序了,另外有一點我們非常強調的,他現在已經改了,不再用BOT,原來有BOT的方式,現在已經拿掉了,只用ROT和OT方式,這是接受了我們的建議。目前,我們現在針對72處古蹟和歷史建築要逐一檢討,並逐一提出個別處理的程序。
    何委員欣純:部長,針對這件事,你說你立場堅定、態度謙和,這8個字也同樣要用在對交通部台鐵方面。台北機廠全區劃定為國定古蹟,既然是經所有文資審議委員一致通過,你們立場一定要堅定,拜託!
    洪部長孟啟:我們立場一定是堅定的,謝謝。
  • 主席(陳委員淑慧代)
    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前次質詢部長時,部長在這裡有感而發,淚流滿面,記得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不好意思。
    陳委員學聖:你是性情中人,今天在對你質詢的過程中,我有兩個感觸,第一個感觸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第二個感觸是「從絢爛中歸於平靜」。
    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原因是,在去年的此時此刻,就因為一件事情沒有處理好,結果爆發了台灣政治史上非常大規模的學運。部長,你知道是什麼事嗎?就是服貿裡有關印刷業的事情。這麼小的事情,到底是經濟部管或文化部管,這麼個星星之火,如果當時能夠溝通得非常好,我不認為事情會演變到後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我要提醒部長,事前溝通非常重要,這點是我對部長的期許。
    洪部長孟啟:是,謝謝。
    陳委員學聖:尤其你是老的文化工作者。我所謂的「老」,是你的資歷夠老,不見得代表你的年紀。
  • 洪部長孟啟
    年紀也夠老了。
    陳委員學聖:但是我覺得你的心態夠年輕。我所謂的「文化工作者」是因為你是為文化工作的人,針對這點,你的期許和我的自我期許是一樣的。雖然我們不是文化人,但是我們是為文化工作的人,尤其是你在文化行政上的專長,我覺得是可以讓這幾年動盪的文化部平息下來。所以我剛才要求你介紹你的團隊,就是希望人事不要再有更動,希望能夠穩定下來。
    方才,黃委員指出你明年1月就要卸任。不是的,最起碼你還做到明年5月,對不對?所以我覺得你還可以做很多、很多事。而且我認為你可以證明你會是一位好的文化部長。
    接著談到我的第二個感觸「從絢爛歸於平靜」,你看會場媒體全撤了,為什麼撤了?因為你不是龍應台。我講的是事實,但是火花不再,不表示事情不能做。我一直認為你的做事可以積沙成塔,可以滴水穿石,在點點滴滴中證明文化的力量。
    本席認為,過去委員在質詢部長的時候,大部分都是希望能激起火花,讓媒體有報導的空間,但是卻忽略了文化部真正該做的事,這是我覺得最大的遺憾,也是龍部長最大的遺憾。現在,你沒有火花,你就放手做事,媒體不報導你,不表示你沒做事。
    本席特別要稱許部長的原因是,最起碼你現在很願意勤走。對於很多委員的邀約,你願意親自去現場看,包括孔文吉委員或其他委員的邀約,你去看了就會有感而發,會覺得台灣不是僅靠文化部、文化局及文化行政人員在撐起台灣的文化。台灣有很多在每個角落為藝術奮鬥的人,他需要一個尊重、一個肯定。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需要這些文化工作者。我從心裡對他們感佩,所以我們需要給予資源,也因此我才說我們需要扮演一個經濟人的角色,解決他們行政與法律方面的種種困難,讓他們可以專心做文化工作。
    陳委員學聖:我剛才提到積沙成塔的原因是,部長,你沒有那麼絢爛,但是你走過的腳印一定會留下痕跡。我不喜歡稱頌人,但是對於做事情的人,我願意給予肯定和鼓勵。例如,公視也是歸文化部協調的重要單位,上個禮拜,台灣和汶萊進行世足資格賽,公視可以在2天之內決定實況轉播,當天在高雄現場有一萬多的球迷觀戰。台灣是世界足球沙漠中的沙漠,連一點綠葉都沒有,可是因為你決定轉播,而且在2天之內立即轉彎,覺得應該要轉播,我覺得公視已經有所改變。
    同樣的,上星期我去參加曹瑞原導演改拍白先勇小說「一把青」的開鏡儀式。他得到文化部旗艦劇6,000萬元的資金補助,但是他所拍的戲未來能夠在哪裡播出?這點有困難,據說公視可能會跟他密切合作。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公視現在以非常積極的態度來面對他所應該做的事。
    陳委員學聖:包括公視、華視,最近所播出的一些戲劇,包括一些學生劇展,如果你認真去看,都可以看出台灣點點滴滴的火花。
  • 洪部長孟啟
    對。
    陳委員學聖:雖然不絢爛,但是我覺得你就是把平台搭起來,雖然在成就上看不到洪部長的名字,但是大家會感謝你。包括台北機廠的問題,今天有那麼多位委員提出質詢,我看到這個訊息時,為你喝采、為你高興,你敢做這個決定,你敢得罪行政院其他部會,不容易耶!
    洪部長孟啟:最重要的,誠如委員方才所說的,我們要搭起一個平台,這是我唯一放在心裡的。我們現在不是單打獨鬥的時代,也不能再用行政的割裂,用本位主義的心態來看各種文化工作,大家必須合作。但是因為文化工作涵蓋在各個部會的業務裡,所以我們就應該採取較謙虛、謙和的態度,實事求是的來處理問題、解決問題,不要鬧情緒。
    陳委員學聖:是,所以我相信你的踏實一定會為文化部帶來新的作風。但是你也需要一個新幫手,所以本席接下來要請教邱次長。
    洪部長孟啟:他今天是第一次到立法院備詢,萬一有點緊張,請各位委員原諒。
    陳委員學聖:當然。邱次長,你會緊張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邱次長答復。
  • 邱次長于芸
    主席、各位委員。我會緊張。
    陳委員學聖:本席看過報告,裡面大概只有第2頁所提到的「全球產業發展趨勢思維模式的改變」是你的意見,可是你為文化部帶來一個新的潛力,就是全球產業發展趨勢思維模式的改變從e世代轉變為N世代,再轉變為G世代,還包括生產模式的轉變,這應該是你提供的意見吧?
    邱次長于芸:我才到任兩個星期,這應該是部長和大家的意見。
    陳委員學聖:部長畫出這一塊,我看全場能夠做這件事的大概只有你,我想部長需要的也是你這部分的力量。部長剛才有介紹你的專長,你可不可以談談你到任文化部次長兩個星期之後,除了緊張、害怕,還常常會踢到鐵板,但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結果,也許能幫文化部開創一個新局。你可不可以談談要給文化部帶來怎樣的新血和新活力。
    邱次長于芸:謝謝委員,其實我還是抱著非常謙卑的心態來看這件事。我在台灣總共教書教了4年,大部分都是參與學生的文化創業產業部分。我認為他們有很多困難需要透過中央的了解去做某種程度的橋梁,所以我一直把自己當成橋梁的一部分,因為我在學校還是有繼續做義務的教育。我認為要讓學生知道,其實政府在推動很多事情上也有困難、有其顧慮,這樣的溝通,對於年輕的孩子和政府而言都是正面的。所以我透過上課的過程來解釋,也許我們的推動不是那麼順利,因為我們有其他重要事情必須兼顧時,或許他們有更多參與的心情去面對整個國家的問題,而不是只有他們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你以前可能是個批評者、是個老師,但是現在你是握有決策權力的人,你覺得你想幫年輕人踏出的第一步,你會比較具體的想做什麼事?
    邱次長于芸:我想先教育他們,世界沒有他們想像的那麼簡單。
    陳委員學聖:你做到次長,他們應該覺得世界還是有機會的。
    邱次長于芸:因為就如同我以前在學界,也許我也同樣是一廂情願的認為有些事可以很容易溝通。但是也許每個人在職場上都有他必須捍衛的事,或許透過次長這個工作,我更能體諒文化工作和政策實施上的一些限制;甚至在台灣轉變的過程中,有一些轉換的過程需要非常多的溝通。例如,傳統產業看到文創產業的興起,會覺得他們被遺忘了。也許我們在過程中應該讓傳統產業知道文化創意產業的加值絕對只有幫助傳統產業更進一步的發展,而不是把他們壓下去。
    陳委員學聖:次長,你答詢完會不會很緊張?
  • 邱次長于芸
    不會。
  • 陳委員學聖
    其實我們都很客氣。
  • 邱次長于芸
    聽說了。
    陳委員學聖:我覺得呵護你是應該的,但是在開創性方面,包括空軍總部的事,部長都已交給你去好好揮灑,希望你不要辜負大家對你的期待。加油,謝謝。
  • 邱次長于芸
    謝謝。
  •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陳委員學聖)
    現在繼續開會。請賴委員振昌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文化部國定古蹟審議委員會於昨天做出台北機廠全區保留為國定古蹟的決議,其實幾乎是全區保留,因為還有小部分未保留,但約有88%被保留下來。
    本席相信,包括管碧玲委員、包括本席,所有關心此事的委員都覺得非常高興。針對此事,我們多次提出質詢,本席也在12日召開過公聽會,也是希望它能夠全區保留,所以我們昨天聽到這個消息覺得很高興。不過今天聽其他委員說,台鐵局還要提出訴願、訴訟,我們很害怕只高興一個晚上。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跟交通部一直有很好的溝通管道,我今天在立法院,之後我會去找交通部陳部長,當面來……
    鄭委員麗君:請部長積極去跟交通部協調,儘量不要再提訴願、訴訟了。因為幾乎全體委員都有共識了,而且社會也有極高的共識,而且立法院努力那麼久。部長上任之後,能夠讓這個地方全區保留,達成大家的心願,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事。
    昨天,本席在臉書上首度特別稱讚文化部,我感覺非常激動、躍動,也覺得非常興奮,希望這件事不要再有變化。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委員。
    鄭委員麗君:本席要進一步請教部長,我們不僅是要保留,社會上最大的願景是成立一個國家級的交通博物館,這是不是也是文化部的願景?
    洪部長孟啟:對,這也同樣是文化部的願景。
    鄭委員麗君:文化部的角色非常重要。請教部長,何謂「國家級」,就你的認知是什麼?
    洪部長孟啟:我的認知是:第一,必須有一個國家級的管理單位……
  • 鄭委員麗君
    這個單位是什麼?重點在這裡。
  • 洪部長孟啟
    要成立一個獨立的博物館。
    鄭委員麗君:但是這個獨立博物館的組織定位要清楚,因為我很擔心有些博物館委外經營,或是由地方政府來主管,這都不是所謂的「國家級」。所謂「國家級」就是要有最高的組織定位,你覺得它的組織定位是什麼,它所隸屬的主管機關是誰?
    洪部長孟啟: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它的組織定位能夠在文化部。
    鄭委員麗君:我們在公聽會裡有提出一個方案,請你們思考看看。我認為是否有可能讓它成為「行政法人」的組織,讓它具有一定的獨立性?
  • 洪部長孟啟
    我們會來……
    鄭委員麗君:但是它還是要有一個隸屬的主管單位,這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由文化部主管;另一種是由交通部主管,但怎麼樣都不會是台鐵局,因為台鐵局現在很擔心,他要負責交通運輸安全,他沒有人力、沒有經費等等。所以,是不是可以由文化部或交通部去協調出一個主管機關。未來,我們積極來編列預算,讓它能夠以行政法人的模式運作。行政法人的董事會,跨部會都可以參與,你覺得這樣是否可行?
  • 洪部長孟啟
    「行政法人」也是我們現在要成立一個新的機關或機構的方向。
    鄭委員麗君:好,你承諾可以回去研究?
  • 洪部長孟啟
    是。
    鄭委員麗君:但是無論如何,從現狀到未來國家級的博物館,現在即刻要進行的古蹟修復規劃,讓它有專業發展,這都是文化部推不掉的責任,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責無旁貸。
  • 鄭委員麗君
    那麼預算從哪裡來?
    洪部長孟啟:預算方面,第一,我們要去跟主計總處協調爭取;現在我們正在把古蹟擬定為重大公共建設,那是不是要把這個部分列為重大公共建設未來五年計畫……
    鄭委員麗君:這個方向,本席非常贊成,我覺得部長這個大方向的決定不錯。本席認為,所謂「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不是永遠都新蓋場館,對不對?
  • 洪部長孟啟
    對。
    鄭委員麗君:其實包括這麼重要的國家級博物館,它應該要提昇到這樣的位階。
  • 洪部長孟啟
    對。
    鄭委員麗君:此外,台中歌劇院完工了,北高音樂中心也開始動工了。
    洪部長孟啟:對,都動工了。
    鄭委員麗君:接下來,空出來的重大公共建設的預算額度,我認為應該大量投資在文資,你贊成嗎?
    洪部長孟啟:我贊成,我也是朝這個方向在思考。
    鄭委員麗君:那麼就從台北機廠的國家級交通博物館開始來做,可以嗎?
  • 洪部長孟啟
    可以。
  • 鄭委員麗君
    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
    洪部長孟啟:現在很重要的,我想做幾件事,第一……
    鄭委員麗君:部長,我質詢時間有限,請問這個預算什麼時候可以列入國家重大公共建設?
    洪部長孟啟:按照規定,今年9月以前要提報。
    鄭委員麗君:這個會期,你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概算?
  • 洪部長孟啟
    好的。
    鄭委員麗君:近期的事是我希望文化部再去跟台鐵局及台北市文化局協調一下,有很多民間的公民團體、很多關心的人士,他們希望有導覽的機會,因為他們未來可能會參與規劃,讓他們也能夠親近認識,但是我知道現狀不一定適宜全部開放,所以可否有一個專屬的導覽梯次,請文化局承擔一定的行政作業協調,然後與臺鐵局協調,否則臺鐵局永遠拒人於門外,文化部能否扮演這樣的平臺。
    洪部長孟啟:我跟臺北市文化局協調好幾次了,協調是否在這個過渡期間能夠委託它做一些場區的導覽或維護,我們會來協調這件事。
    鄭委員麗君:最後,我們公聽會就是希望文化部能夠就臺北機廠未來可能的規畫組成一個跨部會的小組,由文化部來主導,最重要的是納入社會參與,我們希望能夠廣納社會參與來進行,請文化部積極來主導。
    今年二二八前夕,被譽為臺灣拉赫曼尼諾夫的作曲家蕭泰然先生離開我們,讓我們無限地追思和懷念,文化部現在如何規劃紀念蕭泰然老師?
    洪部長孟啟:4月5日我們在國家音樂廳會有一個紀念音樂會,另外,在國臺交的刊物上會有專題報導,後續還有一些計畫,細節我記不太清楚。
    鄭委員麗君:部長,我今天要和你討論的是,對於這麼重要的一個作曲家,他被我們譽為臺灣拉赫曼尼諾夫,事實上,這考驗文化部怎麼看待我們這麼重要的一個文化資產,我相信俄國人紀念拉赫曼尼諾夫不會只是國家樂團演奏而已。部長,不要每一次紀念重要的作曲家,我們就是把它交給文化部轄下的樂團演奏,它不是只屬於文化部轄下的意涵,它是屬於國人所應該共同來讓他的音樂生命能夠不斷地被演奏、被傳頌、被演唱下來,對不對?所以請部長參考一下,我覺得臺灣不只蕭泰然老師,包括江文也、史惟亮,甚至大家都知道「臺灣四季」,可能不知道是日本人早川正昭所創作,或者採集漢人原住民民俗音樂的許常惠,甚至包括之前過世的郭芝苑老師或現代色彩強烈的金希文等等,我舉的這些重要作曲家都是在實踐臺灣古典音樂從西方來到臺灣內地化、在地化,融入臺灣元素,讓它變成臺灣古典音樂史上的大家。所以我建議部長,要從這個角度來看待我們的蕭泰然老師,我想其他國家紀念他們的作曲家不會只是一個樂團的演奏而已,即使要演奏,不是只有國內樂團,要想辦法讓國際樂團來演奏,想辦法讓學生樂團來演奏,甚至舉辦國際性的作曲比賽,為什麼我們的學生出國比賽都是比賽其他國家的重要樂曲,為什麼我們的樂曲不能在國際上來被演奏、被比賽呢?我希望你能擴大視野,參考其他國家怎麼做,他是我們共同的驕傲。其中有兩點,我覺得是文化部馬上可以做的、應該做的,第一,我們必須有一個整合性的臺灣古典音樂的數位平臺,你上網看,所有重要的作曲家的重要演奏片段,我們都可以在YouTube上面看得到,但是臺灣都是片片段段,個人上傳的。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是有,我們把它整合起來。
    鄭委員麗君:有,我看了你們所謂臺灣音樂資訊交流平臺,內容非常貧乏,最重要的是要讓我們國人上網都可以看到,全世界都可以看到。
    洪部長孟啟:委員剛才講的方向,我們把它整合起來。
    鄭委員麗君:你們可不可以整合臺灣古典音樂平臺,好好地把這樣的概念闡釋,好好地豐富它的內容。第二,我們不是只有國人的演奏,我們希望能有以這些為題材的國際級的表演藝術節。
  • 洪部長孟啟
    這兩個方向都非常值得我們參考。
    鄭委員麗君:多久的時間可以給本席書面回覆?一部分是你們如何紀念蕭泰然老師,另一部分是臺灣古典音樂重要的大家之整合平臺?
  • 洪部長孟啟
    這個月底以前提供給委員。
    鄭委員麗君:好,謝謝!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文化部和文建會差異性在哪裡?它的亮點在哪裡?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文建會沒有產業這一塊,完全是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在施政主軸上,文建會比較以社區總體營造作為主軸,到了文化部,除了社區營造、總體營造繼續維持之外,增加了文創產業,所以我們可以說兩個是交織在一起的,互為合作。
    黃委員志雄:所以部長認為文化部多了產業這一塊,產業是你們最重要的一個重點,也是亮點,是不是?
    洪部長孟啟:現在我們把四大非常重要的產業,例如流行音樂、電影、電視、出版,列入我們的旗艦計畫,如果以金字塔為例,流行音樂就是金字塔的最上面一端,把傳統藝術這塊作為我們的底端,是我們的基礎,也是文化的底蘊。因此這四大產業是我們的重點,朝著金字塔型的,流行音樂是第一階段,最重要的;影、視跟出版是第二階段。
    黃委員志雄:本席要強調的是,這三年來,從文建會到文化部,外界會認為三年來文化部沒有亮點,或者說不夠亮。我知道部長過去在藝大教過書,擔任過處長,也在縣府擔任過重要幕僚,你一直處在非常重要幕僚這個角色扮演,所以你是「後手哲學」這個概念,幕僚工作你應該勝任得非常好,但是就第一線的部長這個工作,其實我們對你有高度期待。換言之,文化部過去一直被認為亮點不夠,到底問題點在哪裡?你剛剛強調文化部的亮點和文建會不同的就是有產業,如何和文化藝術結合、走出去,這就是你的亮點。
    過去龍部長被外界評論是座談部長,她開了很多座談會、說明會,但是好像沒有很具體的執行的狀況,我想這是外界的觀感。最重要的是,你現在是部長,總是要有新的方向、新的定位、新的亮點,這是我們的期待。尤其龍部長在卸任時接受媒體訪問說了一段話,我覺得僅供參考,她說臺灣社會太急躁了,她感嘆現今的臺灣社會像躁鬱症,她甚至表示臺灣社會有很多人才有報效國家的心,但是只要想到要進立法院,心就涼了一半。所以一些認真可愛的人放到那個結構裡面時,他們面對的就是蠻橫、無理、侮辱、粗暴,所以她感嘆這樣傷害首要目標的環境裡,一流人才怎麼能夠現身臺灣?我不知道她指的是誰,是立委們、媒體、議事人員,還是整個環境?但是她所強調的其實是,一流人才想要報效國家,很有心,但是都畏懼到立院,他們認為在這個環境裡沒辦法施展身手。
    請教部長,對於龍部長所言,你的看法為何?其次,你的亮點、定位未來是如何?再來,我要強調的是,現在網際網路很盛行,對於鄉民的意見,你們有沒有完全掌握民眾、鄉民希望文化部做哪一些事情?我想這是重要的,他們才有感,你的亮點才能凸顯,才能表現文化部與過去的文建會是有差異性的,不是人增加、錢增加而已,而是有亮點、有定位的。
    洪部長孟啟:第一,龍部長確實做了不少事情,她講的一部分對我們社會的期待也是中肯的,到立法院來,其實誰都會緊張,就像學生面對老師一樣,重要的是多溝通,把我們的一些想法和委員的想法能夠融合在一起,讓委員能夠了解我們的做法和想法是什麼。第三,在亮點方面,最重要的是讓我們能夠浮出來,我們並不是要去搶新聞、搶版面、作秀,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我們分散在各個單位的工作整合起來,變成一個整體,因為變成一個整體以後,大家做起事來才比較知道方向在什麼地方。第四,網路方面,事實上是我們現在非常強調的,我一直強調文化必須和科技合作,文化如果不和科技合作,文化的位階永遠上不去。最後,委員所提到的臉書,我現在一直鼓勵我們同仁,尤其各個主管,把他的想法放到文化部的臉書上面,我的臉書也跟大家一起討論文化,有一些鄉民表示意見,我們文資局也會直接回應,最近有幾個案子,就會直接跟他們討論。
    黃委員志雄:我們對部長是有期待的,但是很多網民、鄉民的意見,我覺得有些是很有建設性的,你們不要把他視為亂建議一通、根本不可行,我覺得有些東西是有創意的,尤其部長的工作不只是執行業務而已,你要有聯想力、創造力,你要有魄力、要有定見,你要去想像,因為文化部和其他部會不同,我們對部長還是高度期待。
  • 洪部長孟啟
    非常謝謝。
    黃委員志雄:最近我看到PTT八卦版有一段形容滿有趣的,它說現在的政府,我要你蓋一個客運轉運站,你就給我蓋一個百貨公司;我要你蓋一個文創園區、發展文創,你也給我蓋百貨公司;我要你蓋一個巨蛋打棒球、辦演唱會,你還是蓋百貨公司。它說政府除了會蓋百貨公司,還會蓋什麼?這有一點像打趣式、調侃式的,但是它的意思其實很清楚,現階段我們蓋任何東西,到最後都是商業、商業、商業,這樣的思維到底是對是錯,我們要重新去定位。過去因為我們思考很多古蹟的保存、維護不容易,我們就委外,但是委外公司為了生存,就開了很多的餐廳、商場,所以很多的BOT案、OT案就這樣出來了,導致現在所有的案子蓋到最後都是像百貨公司一樣,就是賺錢、賺錢、賺錢,最根本的精神不見了。
    今天為什麼大家問了很多臺北機廠,問題是一樣的。大家希望維持它的原貌、它的價值、它的文化能夠留存,如果最後還是高度開發變成商場,周邊商場已經一堆了,旁邊有京華城、松山文創,不缺大型商場。所以我們要重新找回過去的定位、精神,文化就是文化,藝術就是藝術,這是很重要的,這是文化部應該要有的堅持。
    另外,現在地方政府很怕被定為古蹟,這樣的政策其實大家怨聲載道,大家很怕,定為古蹟之後,第一,沒人沒錢,手續又繁雜,所以我覺得這個區塊應該要有一套新的SOP,如何提供人才的維護、專業的、還有相關後續的財務配套等等,都應該要清楚,不然現在地方政府很怕,部長也在地方政府服務過,只要被定為古蹟,其實頭很痛,地方政府要有專業的人去維護,文化保存用講的容易,後續的維護困難,所以地方政府常面臨這樣的問題,只要被定為古蹟之後就慘了,沒人沒錢,要申請相關的手續又很麻煩,所以文化部對這個區塊應該要有定見,要尋找一個配套出來。
    洪部長孟啟:現在我們在擬一個把古蹟作為重大公共建設的計畫,將來可以集中資源,分出優先順序,跟各縣市合作,逐一進行修復的工作。另外,對於事後的維護、人才培養的配套,我們也會放到裡面。現在我們在這方面已經有些階段性的工作在進行,例如現在跟22所大學合作成立文資學院,就是在大學開設這樣的課程,甚至高中生也可以選修,在這方面從事技術人才的培養。
    黃委員志雄:部長過去來自地方,其實中央要了解地方的整體狀況,解決他們的問題,而不是孩子生了,就是他們自己要管,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所以一定要訂定一套完整的方案,讓地方有所依循。謝謝。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報紙都報導了,昨天臺北機廠被審查指定為國定古蹟,本席奮鬥了15年,從2000年開始指定澡堂,一直到現在,每隔幾年都一直在爭取,到最後文化部也只能從善如流,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決議要求你們去召開審議委員會,這個部分我也要期許部長要鼓勵我們文資局所有的同仁,局長面臨非常大的壓力,尤其是交通部和院方在早期的時候,對臺鐵的財務處理的需要,事實上文資局是很難做的,好在我們運作了所有的權力工具,最後終於讓文資局召開審議通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這方面特別要謝謝管委員。
    管委員碧玲:這是應該的,這是子孫的福氣。當然,這涉及未來臺鐵會不會提訴願、行政訴訟。這一點我話說在前頭,兩件事,它要訴願無非是兩個訴求,一個是有沒有新事證;一個是是否應該由地方政府來提送,立法院的決議算不算數?大概就是這兩點。我希望施局長向部長做詳細的報告,在昨天的審查過程中,已經完全處理這個事情了,確實有新事證,當場都找到了。由地方政府提送的部分,當天臺北市政府也確實認為,應該要提送國定古蹟的審查,他們也是同意的。局長,這沒錯吧!你要向部長就這方面做詳細報告,好不好?市府的代表也說尊重,表示接受。所以未來進行訴願時,部長領導大家如何對抗臺鐵局的訴願,這兩點是非常關鍵的。
    洪部長孟啟:我今天會後就會立即去找交通部陳部長溝通協調,這個應該是由鐵路局提出,不是交通部這個層次,所以也可能只是鐵路局承辦人一時情緒的話,我們做這樣善意的解讀,所以我會去跟他協調。另外,我們過去和臺北市文化局倪重華局長都有協調的機制,跟臺鐵、交通部在次長主持之下,我們有一個協調的平臺,我們這個平臺要繼續下去。
  • 管委員碧玲
    善用這個平臺。
    洪部長孟啟:第三,我們要很快地主動提出一些具體的構想和時程。
    管委員碧玲:屬於本席的部分,我會承諾臺鐵局,有關臺鐵的財務危機,國家可以使用的政策工具非常多,高鐵可以有財改案,臺鐵當然也可以有財改案。
  • 洪部長孟啟
    非常謝謝委員幫忙。
    管委員碧玲:第二,我們甚至可以用一個特別條例來處理臺鐵的財務危機、臺鐵的資產問題,我們用一個特別條例,都是可以推動的事情,沒有必然一定要讓臺鐵這麼辛苦地在它現有的資產負債中自行解決,現在就是因為政府可以運用的所有政策工具都停擺,逼臺鐵非得用自己的資產負債去求得平衡,所以才出現賣祖產來平衡1,000億的負債。對於這個部分,本席會承諾去推動這件事,我也讓部長知道一下,勇敢地去協商,我們希望有一個國家級的、會動的鐵道博物館,只要有一個平臺,我們集體的智慧發揮出來,那將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好案。
    第三,今天本席要講的是制度面,有兩個法案很重要,一個是財政部活化國有資產要對文化資產用標租的方式,文化資產保存法裡面其實對文化資產的管理只能採委任、委辦和委託,但是財政部對於國有非公用的文化資產要採取標租的方式處理,這個法令現在還沒有完全去除。
    洪部長孟啟:我們和他們保持非常密切的協調,在2月份……
    管委員碧玲:我再告訴你另一個法令,這個法令更嚴重,我前面講的公有非公用資產,絕大多數都是範圍很小的公有營造物,現在還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財政部版本的修正草案第十條和第十九條之一,是把原來依法指定之古蹟、登錄之歷史建築及其設施可以用促參處理以外,更把遺址、自然地景、聚落、文化景觀、國軍老舊眷村全部修法納入可以作為促參的範圍。現在問題來了,不管標租或促參,本席其實是反對的,因為本來文資活化再利用,不管業主是誰,文化部還是要依文資法以委任、委辦、委託作為適當的方式。現在用促參和標租,基本上已經違反文資法,而文資法是特別法、是上位法,基本上是不允許的,這一點我希望部長的態度要堅定。
    洪部長孟啟:在促參的部分,我們跟他們開了會,同時我們馬上要針對72個重點邀集各縣市逐案逐案來談。
  • 管委員碧玲
    還不只哦!80個是……
    洪部長孟啟:對於促參裡頭,他原來是希望活化,接受我們的意見,把BOT拿掉了,用OT和ROT,在這個方面,我也會把委員的意見作為我們非常重要的參考。
    管委員碧玲:現在問題來了,本席請教部長程序問題,文資審議是非常重要的,所有的活化再利用的案子一定要經過文資審議。
  • 洪部長孟啟
    這是我們堅持的。
    管委員碧玲:你要在什麼時候啟動文資審議?這個問題很大喔!第一,如果標租、促參得標以後送文資審議沒有通過?
    洪部長孟啟:在之前,我是不是可以請施局長說明。
    管委員碧玲:在之前就是資格標,是不是?
  • 主席
    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2月16日開會的時候有一個決議,就是國有財產署所擁有要委外之前,一定要它完成修護再利用計畫,也就是說,它不能出租完後,由承租人來做修護再利用計畫。
  • 管委員碧玲
    然後在資格標的時候要先啟動文資審議?
  • 施局長國隆
    那部分的修護再利用計畫一定要……
    管委員碧玲:你們有得忙啦!10家進來,10家的資格標要文資審議,將來會忙死。
    施局長國隆:不是,修護再利用計畫要由主管機關審議通過以後,才可以進行修護再利用計畫。委外管理的單位現在是用日常委外管理辦法來因應,這些都要符合文資法,所以現在所講的出租、促參、OT、ROT,那是委外的方式。
    管委員碧玲:我現在問你的是細節,當修護再利用計畫完成,你們也審議通過以後,它要進行委外或標租時的文資審議,因為業者、廠商送進來的案子還是要經過你們文資審議嘛!不只修護再利用計畫那個研究案,就是個別的個案還是要經過你們審議,我現在要告訴你們的是,你們的危機來了,我認為合理的是在資格標的時候先審議,人家在資格標的時候先審議,不要標租到最後,得標者才送進來審議。
  • 洪部長孟啟
    這個標準就是我們審議的條件在裡頭。
    管委員碧玲:資格標的話,你們就忙死了,萬一10個案出來就10個資格,你就要審那10個案,所以這個不是好案。舉例來說,藝術家想要一個工作室,他跟這些商人標能不能標到?標不到啊!我們高雄有一個收藏家,他收藏所有的留聲資產,我們亞洲唱片有整個產程,他留到連孫中山先生革命時候演講的專輯都在;留所有臺灣早期的歌仔戲專輯;還留黃色廣播劇的所有專輯也都在;而且不只是唱片、留聲機,他還留鋼絲的留聲。你知不知道鋼絲也可以當唱片啊!他什麼都留,幾間房子在存放這個,他就是找不到一個空間弄博物館,現在中國零零散散來向他收購,你們的活化再利用用什麼標租、促參,像這種寶貴的民間收藏家需要國家的資源注入,讓我們有一個又一個的小型社區博物館的夢想就永遠落空了。我們的文創法特別規定,如果是文創產業就可以避開採購法,不需要經過採購法,優先給他們租用、使用這些文化資產,那個法律也束之高閣了,就被促參、財產管理的標租全部蓋掉,都死掉了。回去堅持一點,用文創法來處理,不要讓財政部用促參法、國有財產管理法來處理,好不好?
  • 洪部長孟啟
    我們會堅定地來處理。
    管委員碧玲:一定用文創法去處理,還有文資法。好,謝謝!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只要講到文化部,本席就會想到文創,文創這個政策就會成為焦點,我們看到我們文創的人才、產業在臺灣都是屬於內銷,但是在這十幾年來,在國際上是蓬勃發展。本席在數據上看到,這十年來,我們的文創產業有下滑的趨勢,我們的人才不會缺少,為什麼會下滑?文化部看到這個問題了嗎?準備怎麼做?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看到這個問題了,如果從統計上來講,因為文創產品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它不是立刻出來消費的,這是經濟部的一些統計,如果從這上面來看,我們感覺在GDP的成長是比較緩慢的。另外,下滑是因為我們過去都是把它當成製造業來看,但是文創不是製造業,它是一個產業鏈,當中涵蓋的項目相當多,所以如何把這些項目組合起來。如果把統計數據丟一邊的話,很重要的就是我們要針對這個問題來做,就是把所有做一個整合,變成一個大的平臺,基本上,文創本身應該要把自己變成一個載體、平臺,在平臺上把各種人才做聚合和整合,讓年輕的創業人不會因為一個人單打獨鬥,在這個上面,我有兩個、三個、四個不同的專業,整合在一起之後,我們幫他爭取融資,這是我們要做的事情。
    呂委員玉玲:部長,本席有提醒你,我一開始就講了,人才沒有問題,我們人才很多,在之前其他委員問你的時候,你說可以用競賽怎麼整合,讓人才一起聚集在一個平臺,都不是問題,我們都偏重內銷,在國內一起分享這個大餅,重點是國際上蓬勃發展,所以重點是我們要如何扶植他們往外去。本席認為你應該先評估文創產業每一個公司如果可以到國外,我們再來找出行銷國外的策略來協助,所以這是兩段式,這才是一個方法,所以文化部還是沒有看到這個問題。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把文博會當成一個非常重要的媒合平臺,文博會從第一次辦到現在,產值從2億多增加到6億多,文博會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不是展完就結束了,在展覽的過程,我們把國際的買家請來,去年是78家,今年我們預估有84家,希望在展後能夠持續。到國外也是一樣,不是展覽完就結束,我們會請我們國外文化的據點持續協助他做露出、展覽。在這方面,我們現在也特別請交流司要求我們各個駐外的文化單位,把這個當作重點工作。
    呂委員玉玲:所以橫向的部分,你要統合,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橫向的部分,我們和經濟部幾個單位……
    呂委員玉玲:統合橫向的各部會,有經濟部、外交部,甚至是國發會,都可以協助幫忙。
    洪部長孟啟:對,所以我們現在和外交部反而……
    呂委員玉玲:讓他們在國外可以站穩腳步,才可以把它發揚光大。
    洪部長孟啟:委員所講的的確一針見血,也是我們現在實際上在做的,我們和經濟部、外交部、國發會都有橫向整合。
    呂委員玉玲:因為他們人生地不熟,外交部可以幫他們進行市場調查,這才是重點,你辦一些展覽還不夠,後續的鋪陳,因為他們人生地不熟,還有國外的相關法令也不熟,甚至他們要去交朋友、要去磨合,浪費很多的時間。只要我們評估他有這個實力到國際上發展,我們橫向的整個部會都要到位協助,文化部要趕快籌劃辦理,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是跟外交部,最近可能很快就要啟動跟外交部的平臺。跟經濟部的部分,我們在張副院長主持之下,幾乎每個禮拜都開兩次會討論,張副院長也交代我們跟工業局合作,針對動漫分工合作,它負責產業端,科技部負責科技端,我們負責實質的內容。例如我們幾位漫畫家,敖幼祥、蕭言中……
    呂委員玉玲:既然你都看到了,我希望看到就要做到,好好地去執行,才能夠協助我們的文創產業,不然的話,他用出走大陸向你抗議,到了大陸,他們又人生地不熟,又被大陸這個大市場吞併,所以部長要注意這個問題,趕快去執行,整合的力量要做到,這個平臺要好好規劃。
  • 洪部長孟啟
    這個已經放到我的期程裡的一個重點。
    呂委員玉玲:監察院之前提出一個報告,就是全民的國防教育經費,文化部三年來都沒有編。
    洪部長孟啟:有,我們編在文化資產局裡頭。
  • 呂委員玉玲
    所以你是做戰地文化的文資保存這方面而已?其他的都沒有輔導?
    洪部長孟啟:我們主要是在文化資產局裡面列了這個工作項目,例如我們現在對眷村、金門戰地的調查,以及大二膽方面的啟動,都在這個項目裡面;另外在學校裡頭所推動的和國防部臚列的一些政策,我們來搭配。我們主要是以文資局作為主軸,另外搭配我們幾個單位。
    呂委員玉玲:部長提到文資局,本席也有一個想法,像你要把戰地文化列為世界遺跡,所以也做了很多努力,這十幾年的努力還是沒有被列入,你們這麼緩慢的速度,是否文資局人才不足?
  • 洪部長孟啟
    文資局這方面的確很努力。
    呂委員玉玲:文資局人才的確不足,我有看到報導,你說要開文資人才學院,但是你把這個學院用學分制,可以列入學分,但是沒有正式認證的文憑學歷,這樣沒有辦法真正去鼓勵一些學者、文資人才往這方面努力,為地方做事。可否朝給予學歷認證這個方向,這樣來鼓勵他們,會有更多人投入,地方人士會投入。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認證方面,最大一塊當然是我們傳統的匠師,我們在做登錄,現在已經登錄269位,登錄之後,我們希望給他一個榮譽的授證,將來如果得到他的允許,我們就把他的資料放到網路上,按照各縣市分,各縣市以後要修護或找這些匠師授課,這部分我們可以做。第二部分,我們和教育部合作,教育部已經同意了,這些學傳統藝術的學生和匠師可以給他一個資格,同意他可以到大學擔任技術講師,教育部已經列入了。
    呂委員玉玲:有在做,要繼續做,儘量給他們鼓勵,這樣人才才不會流失。接下來本席也想問,本席看到新聞報導說,文化部準備核准娛樂活動,只要文化部認證的,營業稅是免稅,娛樂稅可以減半,請問部長,演唱會算不算?
    洪部長孟啟:我們跟幾個部會有一個小組固定開會,就減免稅的條例,按照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如果是演唱會的話,通常就看它的性質。
  • 呂委員玉玲
    江蕙、五月天的性質呢?
  • 洪部長孟啟
    這些是有的。
  • 呂委員玉玲
    五月天、江蕙這些有減免稅?
  • 洪部長孟啟
    這是有減免的、有優惠的。
    呂委員玉玲:其實像他們這麼有名的大明星的演唱會,收入是幾億的,也不會在乎營業稅免稅,光是超時的部分,幾百萬都在砸了,所以其實不需要用免稅來污名他們,給他們優惠會比較有鼓勵的作用,本席是這麼認為。
  • 洪部長孟啟
    其實減、免稅也是一種優惠。
  • 呂委員玉玲
    你是說營業稅完全免稅喔!
  • 洪部長孟啟
    娛樂稅有減免。
    呂委員玉玲:要儘量公平,其實我們要扶植一些比較中小型的藝文團體,對不對?因為宗教文化也是一種文化,我在網路看到一則新聞,特別是在德國,他們的薩克森邦政府文化廳做了一個邪教檢查表,不知道文化部有沒有做宗教檢查表?
  • 洪部長孟啟
    宗教歸內政部主管。
    呂委員玉玲:它屬於文化,所以他們列了17項,這17項裡面有提到,當你接觸到這個組織,你對世界萬物就有全新的看法,或者要你立即參加這個教會。請問部長,你同意嗎?
  • 洪部長孟啟
    我不知道它的內容。
  • 呂委員玉玲
    你沒有看過?
    洪部長孟啟:沒有看過,但基本上我覺得宗教是自由的,信仰是自由的。第二,我認為文化的敵對常常來自信仰,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千萬不能讓文化變成敵對,因為文化敵對的下一步就是互相醜化對方,最後可能是戰爭的悲劇。但是總括來講,管理是歸內政部,但是站在文化的立場來講,我們尊重信仰自由。
    呂委員玉玲:因為本席也看了這17項標準,如果這17項都列進去來評鑑臺灣的宗教,大概80%以上的宗教都不符合,所以本席認為宗教是信仰,我們要多多包容它,是不是這樣子?
    洪部長孟啟:是,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淑慧質詢。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本會期部長第一次來報告文化部在新的一年中的各項文化發展工作。我看到「為臺灣軟實力再創新局」這份報告,在前面大篇幅的列出了整個文化建設工作上所面臨的時勢。我希望從這個角度來省思,現況已經道出我們從傳統到現在,不論在思維模式、生產模式,甚至現在在國內的人才,因為人口結構的改變等等,文化部道出了一些真實的現況。我們知道了這麼多,知道現在要發展、建設,會不會面臨到時代現況的衝擊?那麼我們如何因應,把我們想要推展的,如何去調適,如何再創新,以及如何去除弊?我想這是整年度部長必須有效率的領導工作同仁向前邁進的方向。
    現在我針對文化部提出來的這些數據及文字,一一就教於部長。我記得每個會期的開始,文化部一再提出的施政重點,不外乎有兩個大項,一個是人才的培育,一個是文化創新產業的推動。從101年5月21日文化部成立以來,兩年多的時間,對於這樣的施政重點,我們是否有進步?從文建會的時代一直到文化部,我們缺乏的,從過去文化的弱勢,到現在我們要發展文化的決心,這兩年多來,我們成就了什麼事情?不知部長有沒有空看電視?過去或許有一點時間看電視,現在幾乎不可能了。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大概只有週末有一點時間。
  • 陳委員淑慧
    您看過臺灣的偶像劇嗎?我是很少啦!幾乎沒有看。不過我現在有一些數字……
    洪部長孟啟:等我可以看電視的時候,大概都是晚上12點以後了。
    陳委員淑慧:臺灣的偶像劇過去我常講「一直」,現在我情願講「曾經」,曾經是華語戲劇非常重要的元素。我想部長年輕時,在學生時代,甚至到就業、成家的那段時間,我們看到臺灣的偶像劇是非常進步的,而且每年遽增「卡司」。你在主掌這個業務之後,跟過去台灣偶像劇給國人和給自己的印象,一定會馬上覺得,我們已經很少聽到臺灣現在的哪個偶像劇是流行的,但是我們每年都會搶看大陸劇或韓劇。這幾年是不是就是這樣,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本土製播的戲劇節目真的是越來越少,進口的電視劇實在是越來越多,形成偶像劇的負輸出。
    部長,我們來看看文化部成立之前,在改制年(101年)國內播出的戲劇節目,其中大陸劇就有204部,韓劇有58部,但是本土製作的戲劇節目只有53部,占有率是15%,很慘吧!
  • 洪部長孟啟
    很低。
    陳委員淑慧:請你告訴我,從改制年到103年12月為止,我們的本土劇是多少,輸入的偶像劇是多少?你們現在有資料嗎?我們有沒有從本土劇的15%有所進展?
  • 主席
    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張局長答復。
    張局長崇仁: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自製的電視劇不止占15%,大概占35%。
    陳委員淑慧:我剛剛提的是101年度,是改制那一年的統計數據。我是要看看文化部成立了兩年多以來,有沒有進步的數據,所以你不必更正我的數據,說我們不止15%,但是101年度時確實是15%。如果現在不止15%,那當然就是我們的期待了,不是嗎?請問現在是多少?
    張局長崇仁:現在我們電視自製的比率,大概是占所有播出的35%。
    陳委員淑慧:我剛剛提出的,在101年度時大陸劇有204部,那現在呢?以103年度來看,你們有沒有統計?
  • 張局長崇仁
    現在我手邊沒有數據。
    陳委員淑慧:好,你再統計給我。
  • 張局長崇仁
    是。
    陳委員淑慧:如果以這個比率來看,我們進步了20%。我相信這個數據應該是有進步的,我們也很樂見。以這樣的程度來看,我們是有所進展的。我們再看看文化部提出的軟實力如何再革新創造,在報告的後面,我們沒看到一些具體的政策方向,都是focus在某個單元上,沿著過去的計畫再往下走,所以我覺得我們的目標不是這麼明顯。過去每個會期都是以人才培育與創新產業為施政重點,我們一直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執行的方式,我們要以什麼樣的方式去執行?
    部長,我又要跟你討論一下,從改制以來,不管是過去30幾年的文建會,說實話,我們整個文化建設根本沒有一個基礎。我們再談論一下文化基本法,文化基本法是你所有要執行的這些法律的法源。我看到你在報告中提到「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設置條例」是在文創法第七條中的規定對嗎?
  • 洪部長孟啟
    是。
    陳委員淑慧:這是102年1月4日朝野協商完畢,到現在未完成三讀。公視法103年4月10日送院、電影法103年5月29日送院、文化資產保護法103年8月4日送院、博物館法104年1月15日第一次審查。文化基本法是去年10月8日送行政院,也就是說,我們文化的發展方針、原則,等於說文化的憲法是落在所有要執行的法律、法規之後。本末倒置的作法阻止了文化大法,文化基本法若與教育基本法、科技基本法比較起來,足足落後了16年。為什麼本席將此事提出來與部長檢討?我們在所有的文化建設發展工作上,從頭到尾都沒有原則、方針。我們是碰到一件事情就解決一件事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雖然你說是願景,但提出來的願景卻是在執行一個小部分的方案。
    洪部長孟啟:對。事實上過去是沒有提到文化基本法,後來在文建會曾經有一個草案,到了文化部以後,因為時代已經變遷了,所以我們又做了一個修正。在修正的過程中,我們大概與各部會開了20幾次協調會,重要的是各部會的意見相當多,所以到了3月13日以後16條已經定案了,目前在行政院。
    陳委員淑慧:有提比沒提好。我不是在歸咎你們提案的時程,最主要的是我們一定要在各司職單位裡提出一個目標願景。你第一個提出來的是要成立文創院,這根本是在說虛無飄渺的話。文創院是跟故宮的大故宮計畫綁在一起的,連個影子都沒有,你還說要設文創院。部長,這樣是不切實際的。你們的每個方針都非常簡單明瞭,前面的實況講出來我都很認同,可是後面提到的解決現況與未來發展的部分,卻是一個小小的生活圈。這樣是看不到內容的,你們要努力。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國棟、盧委員秀燕、李委員昆澤、蕭委員美琴及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非常有特色,它的口碑很好,最近中國國台辦是哪位來參觀?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海協會陳德銘會長。
    許委員添財:他問了什麼問題,你們怎麼答復的?
  • 主席
    請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張館長答復。
    張館長善楠:主席、各位委員。大概在1、2個月前,經由海基會的安排,其中也有海旅會的人來。我們希望透過那個場合可以讓大家認識臺灣的史前文化,陪大家參訪,做簡單的互動簡報。參訪過程中,他是滿好奇的,問了一些問題,我試著回憶看看。
    他經過馬年特展時,因為去年是馬年,他們就問馬總統有沒有來過?我記得在他擔任市長時來過,任總統時忙就沒來過。
  • 許委員添財
    他還問了什麼問題?
  • 張館長善楠
    中間他還問臺灣多久以前有人居住?
  • 許委員添財
    那你怎麼答復的?
  • 張館長善楠
    我們說2萬7千年以前就有……
  • 許委員添財
    接著他怎麼問?
    張館長善楠:這方面只是常識,不是知識。他說有那麼久嗎?原來臺灣不是都沒住人嗎?我們就跟他講,不但……
  • 許委員添財
    2萬7,000年。
    張館長善楠:2萬7,000年的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5、6千年以來……
  • 許委員添財
    台南的左鎮文化是幾年?
  • 張館長善楠
    左鎮文化是2萬年。
  • 許委員添財
    左鎮人化石經過評估大概是幾年?
  • 張館長善楠
    2萬年左右。
  • 許委員添財
    超過2萬年。
  • 張館長善楠
    是。
    許委員添財:他不是問2萬多年前臺灣就有人,這些人哪裡來的?他有沒有問你這個問題?
    張館長善楠:有,當然有。
  • 許委員添財
    那你怎麼答復?
    張館長善楠:我跟他講站在人類學家的立場,人都是遷徙的。舊石器時代我們還不確定他從哪裡來,但是新石器時代的南島文化民族有從東南亞來的,也有從亞洲西南,就是大陸西南來的。
  • 許委員添財
    那他怎麼反應?
    張館長善楠:他聽一聽,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吸收,好像沒有特別的反應,但是我感覺他有收到一些訊息。臺灣的史前文化比他想的還要長遠、豐富。
    許委員添財:他不敢問跟北京人、山頂洞人有沒有關係,他沒有問這個問題?
  • 張館長善楠
    沒有。
    許委員添財:那你沒有進一步跟他講不很確定的是什麼,但是很確定的是什麼,你應該借題發揮一下。
    張館長善楠:報告委員,我們有耶!
  • 許委員添財
    你們怎麼發揮的?這才是重點啊!
    張館長善楠:是啊!就是剛剛我們講的,臺灣是2萬7,000年到2萬年那個時代就有人來了,5、6千年以來就有不同的族群來了。我後面沒講啦!在夏朝文明的時候臺灣就有很多族群運用稻米,也有陶器了,所以臺灣的古文明事實上是同步發展的。人類在很多地方都同步……
    許委員添財:人類學是永遠考證發展不完的一門學問,臺灣不要被世界邊緣化,臺灣在人類學這個領域上也要儘量發揮自己的特色。既然你們是史前文化的博物館,當然人類學是重要的一環,不是只有那些臺灣玉。臺灣玉就地取材,當然有臺灣的特色,而且是你跟我解釋你們的鎮館之寶……
    張館長善楠:對,博物館鎮館之寶「人獸形玉玦」。
  • 許委員添財
    你們的鎮館之寶跟世界各國不同文明的代表物或象徵物有何不同?請解釋一下。
    張館長善楠:第一,他是臺灣的豐田玉;第二,在那個時代我們不確定有沒有金屬器可以切割、琢磨成那樣的工藝。他不但是物質,當時臺灣民眾的審美工藝已經非常強了;第三,更重要的……
    許委員添財:工藝非常強是怎麼個強法?到今天為止,金字塔是怎麼建的,引起不同專家的不同看法與討論。你也可以把這個鎮館之寶,臺灣玉當時是用什麼刻的,怎麼刻成這樣子的,你也可以把它變成一個題目來發揚光大,讓世界專家來研究啊!
    張館長善楠:是,謝謝委員。
    許委員添財:臺灣專家怎麼講,到目前為止有哪些專家說他是怎麼做出來的?
    張館長善楠:剛好我去年底就請我們的研究人員做實驗研究,世界各大博物館都針對他們的藏品做實驗性的研究。我到這個館時聽他們講,目前推測可能是用竹子沾石英砂,因為石英的硬度比臺灣玉還強,就慢慢的琢磨。後來我聽了2、3年以後,聽到他們還在講,我認為要做實驗研究,所以我們目前有這樣的規劃,我們當然希望有經費來做。這裡要特別補充一點,文化部對臺灣史前館的文化代表意義也非常重視。我記得部長有一次在世界博物館年會特別提到……
    許委員添財:臺灣的考古專家,有沒有相關科系針對剛才提到這個題目做研究報告?
    張館長善楠:還沒有做如何做出來的報告,但是我剛好請他們規劃。他們正在規劃當中,我希望他們今年可以開始著手進行。
    許委員添財:台灣的教育過去都是所謂的抄襲,抄襲的結果,溫故知新有所成就的就變成幫西洋,在科技、文史等各方面去發揚光大。但是我們自己的東西如何把它發揚光大,變成以我們為中心,為本位,讓世界看到我們。我們在這方面,各方面都沒有努力,努力都不夠,所以你那邊就從那一點開始。
    張館長善楠:是,謝謝委員。
    許委員添財:你們就從那一點開始,既然是你們的寶,就把它發揚光大。現在如果剛好找到故宮的翠玉白菜那種材料,要雕出翠玉白菜並不困難,但是現在即使有豐田玉,要雕刻出你們的鎮館之寶就沒有那麼容易,不是嗎?
  • 張館長善楠
    是。
    許委員添財:用雷射,當時有雷射嗎?
  • 張館長善楠
    沒有。
    許委員添財:用鑽石,鑽石的硬度比他硬嗎?
    張館長善楠:比他硬,鑽石是9度,但是台灣沒有鑽石。
  • 許委員添財
    那時候沒有鑽石跟以鑽石為工具的科技。
  • 張館長善楠
    對。
  • 許委員添財
    歷史的證據找不出這樣的關連。
    張館長善楠:對。最近有一個辯論,因為台灣玉曾經在菲律賓、越南南部、泰國南部發現……
    許委員添財:現在全球化走兩端,一個是大,但是大如果不夠快就沒有用,要用很快的時間滲透、普及、擴散、占有市場。然後他的生命週期很短,那種是很精、很細、唯一,是你搞不出來的,一生可能就搞這一件,但是可能好幾代吃不完。文化財就是要這樣,一般的用品可能就是前面那一種。你們說軟實力,軟實力草率、粗糙、隨便、沒有中心思想、沒有本位價值、沒有獨到的功夫,軟實力變成軟趴趴的弱實力。有些人在這方面很努力,但是現在過的日子很苦。很多創作者知道這個要領,他也很堅持他的理念跟價值原則,但他過得很辛苦。國家有這個力量不去支持這種人,有這種題目卻不針對這個題目加以運用。以上僅供參考。
    張館長善楠:好,謝謝委員。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許委員添財:臺灣文化還有Long Way To Go,而且臺灣文化的市場幾乎還沒開發過。400多年來都是外來殖民,文化侵略,本土破壞,現在民主化以後自主性提高,多元文化才剛開始萌芽,結果你們沒有抓到重點,沒有中心思想,沒有深遠目標,時間和金錢都白浪費了。
  • 洪部長孟啟
    我們要有文化自主性。
  • 許委員添財
    要集中啦!
  • 洪部長孟啟
    好。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啟臣、李委員桐豪、黃委員偉哲、周委員倪安、羅委員淑蕾、陳委員歐珀、林委員德福、劉委員建國、楊委員麗環及林委員滄敏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看過這幾幅畫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上面那一幅應該是陳老師的畫。
    邱委員文彥:右上角是張萬傳的畫,左下角是廖繼春的,這些畫都非常有名,很多人到淡水都會去看這個景觀,廣義來講,這些畫就是藝術,而藝術是生活的一部分。
    洪部長孟啟:對,是生活的一部分。
    邱委員文彥:創作絕對跟文化非常有關係,我想你也同意。
    洪部長孟啟:其實這個畫也反映那個時代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建築。
    邱委員文彥:事實上,台灣有很多景觀非常值得保存,所以我提了另外一個法─景觀法,希望能保護它。下一張畫是梵谷非常有名的畫作─麥田,左上角那張是莫內的畫,這些創作表達了相當層次的藝術高峰,應該極力保護,這些創作的泉源都是自然景觀,你同意嗎?
  • 洪部長孟啟
    對。
    邱委員文彥:我比較在意的是,這些景觀如何保護?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到台北機廠非常重要,現在已經全區保留,請文化部特別注意它的後續保護,請問文化部有沒有具體的措施?
    洪部長孟啟:這是我們念茲在茲的,因為後續非常重要。
    邱委員文彥:很多文化資產只要一說要保護了,就會被一把火燒掉、不見了,所以你們可能要特別注意。根據文資法的定義,文資包括文化景觀和自然景觀,其中文化景觀談到社群的生活,包括它所定著的空間、關聯的環境,過去新北市要建淡水大橋時,很多民間團體都希望申請文化景觀,但是文化部認為它不屬於文化景觀,如果讓你重新解釋,你的看法如何?它屬不屬於文化景觀?
    洪部長孟啟:由於淡江大橋會橫跨過來,對淡水河口、淡水餘暉而言,當然是很大的損失,但是這個部分若要從文化景觀去著力,可能有點弱,因為那只是一個景;但如果把它畫在幾幅畫裡頭,當成生活的一部分,廣義上,可以把整個河口區當成非常重要的歷史文化景觀。
    邱委員文彥:我非常敬佩你這種說法和看法,楊三郎先生畫的畫很多是日出、太陽、餘暉,所以應該從比較廣義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台灣有非常多漂亮的地方,由剛剛看到的梵谷、莫內、塞尚等畫作可知,很多國家都會把自然景觀保護下來。以金城武樹為例,現在池上鄉已經把那個地方申請為文化景觀,我們能否在不靠地方政府提報的情形下,主動將台灣的自然景觀、文化景觀保護下來?
    洪部長孟啟:好,我們會主動進行盤點。
    邱委員文彥:不管將來有沒有景觀法,都應從文化的角度出發,以觀音山前面那個老教堂為例,很多名畫都是往這個角度著墨。
    洪部長孟啟:對,都是往那個位置。
    邱委員文彥:將來如果蓋一棟房子擋住了,會是什麼景觀?一定是很糟糕的。
    洪部長孟啟:淡水本來要在海關碼頭蓋一棟28層樓的大樓,但我們要求那個區域要做整體規劃。
    邱委員文彥:應該把它擋住,希望文化部能從比較寬廣的領域、特別是從文化品質、藝術生活的角度來看待文化景觀和自然景觀。我特別關心水下文化資產保護。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委員幫我們非常多的忙。
    邱委員文彥:哪裡?我們私底下和過去很多同仁都非常認真,但不知法規會什麼時候才可以把這個法送過來,可不可以加速腳步?
  • 洪部長孟啟
    這個法現在已經送到行政院各單位協調。
    邱委員文彥:我知道,但是行政院討論時可能……
  • 洪部長孟啟
    我會請督導我們的政務委員儘量把時程提前。
    邱委員文彥:或許還有機會在這屆委員任內通過,否則,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通過這個法案。另外,台法之間有一個趨勢計畫,我們曾經希望國會議員能去看他們的水下文化資產,包括馬塞水下文化資產研究中心,雖然這個規劃有透過貴部的法國顧問,但是後來文化部根本不理這件事情,當初討論趨勢計畫時,我們希望你們挑選的專家學者應該含括博士班學生,不能只有酬庸性質的官員而已,因為他們幾年以後就會離開,但是博士班學生可能還要唸七、八年,將來可能比這些委員還要專業,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能重新思考,讓趨勢計畫的落實做得更好?
    洪部長孟啟:委員的計畫,我會再把它找出來。
    邱委員文彥:我的行程都已經安排好了,結果文化部完全置之不理。
    洪部長孟啟:法國代表來看我時,我也跟他表示,希望法國代表在水下文化資產合作計畫方面繼續協助我們,他們也同意。另外,今年6月底頒發中華文化獎時,看看委員能不能一起參與。
    邱委員文彥:我們已經開始啟動了,希望今年暑假能跟外交部一起合作。有關博物館法,主席及很多委員都有提出來,請問你對博物館法的期待是什麼?
    洪部長孟啟:第一個期待是讓博物館有一個法源,今天的主席─陳委員學聖過去也一直在努力。第二,有了法源,民間博物館就可以可以生存、發展下去,因此我們這個法是以鼓勵為重點,哪怕不來登記,我們也會給予補助,不會因為不來登記而減少,我們是比照NGO的處理方式。
    邱委員文彥:希望有更多的輔導,但也希望他們有一定的品質。
  • 洪部長孟啟
    希望他們自己做評鑑。
  • 邱委員文彥
    他們的登記、評鑑及輔導都非常重要。
    洪部長孟啟:將來很可能由博物館協會負責自我評鑑,但是評鑑不影響它的……
    邱委員文彥:就像大學評鑑一樣,各自提出特色指標,希望他們有一定的品質,但是主管機關也應該負責統籌協調的輔導。
  • 洪部長孟啟
    對。
    邱委員文彥:我的版本這個禮拜就會出來,順利的話,下個禮拜應該可以付委,屆時建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特別是主席將來排議程討論完之後,比照過去處理濕地保育法、海岸管理法的方式,先成立一個小組凝聚共識,有共識版的時候,再送回委員會,也許會保留幾個條文,但這樣時間方面更容易掌握。以上建議,請參考。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 主席
    這個會期我會把博物館法列為最優先法案。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呂委員學樟、吳委員育仁及蘇委員清泉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比較部長和龍部長以前的施政報告,好像有些微差異,龍部長任內推動的各項文化政策、理念,你是否全盤接受?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對。
    邱委員志偉:是龍規洪隨,還是龍規洪不隨?你覺得她任內推動的政策是否有窒礙難行或效果不好、效率不彰之處?有沒有計畫終止或調整、變更的?
    洪部長孟啟:我對龍部長那個時候打下的基礎非常感恩,所以我們現在是根據龍部長當初的規劃前進,她的計畫我沒有終止。
  • 邱委員志偉
    她推動的政策沒有一項被調整、變更或終止?
    洪部長孟啟:我們只做一些重點強化,以跟科技網路結合為例,這是行政院的個政策目標和方向,這方面我們做了一點強化。基本上,文化應該一棒接一棒。
  • 邱委員志偉
    就是龍規洪隨?
  • 洪部長孟啟
    龍規洪隨。
    邱委員志偉:基本上,洪部長是執行龍部長的政策?
    洪部長孟啟:龍部長打下的政策基礎,事實上,她花了很多心血,那時候部內同仁也花了很多心血。
    邱委員志偉:你有沒有自己的理念、新的看法?文化環境一直在變更、調整、變動,你上任之後,有沒有什麼新的看法?有沒有過去龍部長沒有推動的?
    洪部長孟啟:她當初所提的村落文化計畫,仍然是我們非常重要的施政主軸,我們希望文化村落計畫能和過去20年所推動的社區營造銜接,社區營造過去做的人才培養、資料調查、文化人才……
    邱委員志偉:部長,你指的是村落文化嗎?
  • 洪部長孟啟
    村落文化。
    邱委員志偉:提到村落文化,我就要問你文化平權的部分,有關文化平權,你有何具體做法?本席認為應該做到南北平權、東西平權、區域平權、資源分配公平,這個理念你們應該落實。請問今年三金(金馬、金鐘、金曲)的場地決定了嗎?
    洪部長孟啟:應該還沒有決定,三金的場地通常是由他們的評委會決定。
    邱委員志偉:你們給予補助,當然有一定的建議權,你可以跟他們協商啊!要做到文化平權,就要落實區域平權,截至目前為止,有沒有規劃在中南部舉辦?
    洪部長孟啟:我們之間的協商管道一直沒有停過,文化平權方面,其實文化部相當重視,一直有提供各種文資補助,在全國的補助中,台南市和高雄市所占比例相當高。
    邱委員志偉:我沒有問到補助的問題,補助也是希望你們能重視南北平權,藉由大型活動的舉辦來提振中南部的藝文風氣,這是很重要的。
  • 洪部長孟啟
    衛武營將來是我們非常重要的核心。
    邱委員志偉:既然有那麼好的場館,場地應該沒有問題,本席認為,三金起碼要有一金在中部,一金在南部,因為中部也有很好的場地。
    洪部長孟啟:衛武營今年年底才完工,如果要使用,確實有它的風險。
    邱委員志偉:每年都有理由,所以文化平權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
    洪部長孟啟:上次台中匆促開幕,其實風險很高!
    邱委員志偉:年底才會辦,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如果屏東演藝廳最近能開幕使用,倒是一個滿不錯的點,我們可以建議他們去……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太多想法、政策、理念要推動,整體資源分散,導致它的累積性、長期性、效果性不顯著。
    洪部長孟啟:我的想法跟你一樣,我們必須做長期性的思考。
  • 邱委員志偉
    補助獨立書店目前執行的狀況如何?
    洪部長孟啟:獨立書店有一個協會,我們除了支持之外,另外……
    邱委員志偉:不是給他們一筆錢之後,後續就不管他了。
    洪部長孟啟:沒有,不是。
  • 邱委員志偉
    你們要持續輔導。
    洪部長孟啟:我們跟他們合作,希望把獨立書店和村落文化、社區營造結合起來,他們的期望跟我們的期望一樣,獨立書店不是一個只賣書的地方,獨立書店是一個社區文化中心。
    邱委員志偉:以複合式方式,結合社區力量,以社區的力量導入。
  • 洪部長孟啟
    我們已成立輔導團輔導他們做這方面的……
    邱委員志偉:這2、3年來輔導獨立書店的成果,會後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 洪部長孟啟
    好。
    邱委員志偉:有關藝術扎根方面,當然是扎根在中小學,培養中小學對藝文的喜好、對藝文的欣賞能力,對藝術、文藝的欣賞、對文學的推廣,要從中小學開始,讓中小學生有基本的閱讀能力、閱讀興趣,對藝文欣賞有一定的鑑賞能力、一定的興趣,想要去兩廳院、未來的衛武營欣賞藝文活動、聽演奏會,而不是聽演唱會。目前北中南都有國際型的大型場地,所以藝文活動越來越多,這部分政府的力量要導入,看看如何協助中小學學生,培養他們的藝文欣賞興趣,本席一直強調,你們為何不乾脆發藝文體驗券給他們,一年或一個學期舉辦一次戶外教學,讓學生欣賞藝文活動,如此一來,一方面可以挹注藝文活動的門票收入,一方面也可以讓學生參與、了解藝文活動在生活中的必要性。這方面日本做得很好,所有中小學都有這方面的基本能力。
    洪部長孟啟:我們跟教育部有一個平台,已經把中小學的藝術教育納入下一階段的12年課綱。
    邱委員志偉:不是課本,而是實際去體驗。
    洪部長孟啟:另外,我們也給予社團補助。
    邱委員志偉:要全面性推動,台北市整體的文化資源、文化建設比較多,中南部則比較缺乏,因此,你們可以在中南部、東部試辦。
  • 洪部長孟啟
    衛武營將來要扮演這個角色。
  • 邱委員志偉
    先從高雄市試辦好了。
  • 洪部長孟啟
    好。
    邱委員志偉:由政府發給高雄市各中小學學生藝文體驗券,憑這藝文體驗券,他可以去欣賞至德堂、至善廳以及衛武營藝文中心等等所有相關的表演活動,只要有體驗券就可以參觀。
    洪部長孟啟:好,我們跟高雄市文化局來做密切的協商。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可以先試辦,如果你資源真的很有限的話,我覺得為了落實文化平權及藝術紮根,從高雄市的中小學先試辦……
    洪部長孟啟:以衛武營為中心,我們跟他們的文化局來協調這件事。
    邱委員志偉:每個人都有一個體驗券,可以按照他們個人的選擇、喜好及時間去觀賞,一年之內有效,這部分由政府來協助,比如中央出八成,地方政府出兩成,部長,這可行性如何?
    洪部長孟啟:這個想法比我以前在服務新北市的作法更具體了,不過我在新北市時的作法只是讓小學生在畢業之前,能有一場正式的音樂會或者參觀畫展,那發這個體驗券的方式會更普遍……
    邱委員志偉:你提出一個試辦計畫,經費由中央及地方分攤,中央理所當然要分擔多一點,協助地方政府來推動藝術紮根,讓所有中小學透過藝術紮根體驗券,能夠參與藝文活動,對於門票收入也是很好的一個管道。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再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來好好協調。
  • 邱委員志偉
    多久可以協調出一個試辦計畫?
  • 洪部長孟啟
    試辦計畫恐怕要給我們一點協調時間。
  • 邱委員志偉
    一個月?
  • 洪部長孟啟
    再加一個月吧?
    邱委員志偉:這個學期可能來不及了,你從下個學年度,從9月份開始。
    洪部長孟啟:對,從新學期、新學年開始,我們來試……
    邱委員志偉:對,從新的學期開始,你先從高雄市試辦。
    洪部長孟啟:在衛武營還沒有完工以前,衛武營裡頭的各種活動,我們希望都跟他們合作。
  • 邱委員志偉
    部長覺得有沒有可行性?這個構想如何?
  • 洪部長孟啟
    我覺得這個構想比我以前的經驗都還要具體很多。
    邱委員志偉:更具體、更務實,更具有可行性,對不對?具有可行性又務實,那就全力支持,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我們就用那個來做一個試辦。
  • 邱委員志偉
    那我就先謝謝部長了。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邱委員志偉:三個月,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薛委員凌、高委員金素梅、葉委員津鈴、李委員貴敏、簡委員東明、鄭委員汝芬、潘委員維剛、王委員進士、羅委員明才、劉委員櫂豪、陳委員怡潔、王委員惠美、姚委員文智、楊委員瓊瓔及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本日質詢結束。
    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質詢完畢,許委員智傑、潘委員維剛、簡委員東明的書面質詢,列入記錄,刊登公報。
  • 許委員智傑書面質詢

    一、配合南部流行音樂中心之建設,培育南部流行音樂人才
    座落於高雄港碼之「海洋文化與流行音樂中心」(南部流行音樂中心),於去年三月動土,耗資54.5億元,預計106年完工。配合南部流行音樂中心之建設,文化部應加強培育南部在地流行音樂人才。然觀之文化部於本委員會之《施政工作報告》,雖指出國立中山大學與國立師範大學跨校合作開設流行音樂文化綜合課程,但整體而言並無針對此方向加以規劃。據此,本席要求:
    1.除繼續推動大學課程培育流行音樂新人才,並加強產學合作之外,更應加強輔導補助高雄在地流行音樂人才,並規劃完善高雄流行音樂表演場所,厚實高雄流行音樂能量。
    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應增設回饋機制
    文化部於《施政工作報告》中,提及刻正研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文化部更為完善我國文化藝術環境,本席深表贊同。然本席建議:
    1.此條例內,應增設回饋機制,意即政府補助藝文團體或公司,受補助對象若演出有營利,應有一定比例之資金,回饋給補助單位,厚實國庫,一改過去僅僅是「有去無回」的獎補助方式。
  •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近年來全球政治經濟環境急劇變遷,從目前全球經濟趨勢來看,世界上先進國家均致力朝數位化、智慧化的創新領域邁進,發展創新型經濟成為主要趨勢,臺灣內需市場小,走出去是產業必然趨勢,政府各界應投入資源協助發展。而所謂的產業轉型,文創產業就是非常重要即被重視的一個產業,如何形成有利於文化產業創新與創業的生態系統,建立以研發、創意、設計、服務及高附加價值產品等知識經濟為主流之文化產業創新研發基地,並強化創意商業化成果進入國際市場的能力,讓居住城市及鄉村的年輕人都擁有滋養創意與夢想的豐沃土壤,是未來文化部需積極努力讓文創發光發熱的主流思考。文化部今年度已規劃結合社區營造、村落文化發展、地方文資保存活化、資深匠師認證登錄及扶植獨立書店成為社區文化中心等工作,促進人才留鄉、回鄉;文化產業化及開拓國際市場方面,規劃從政策面協助微型創意產業跨過創業門檻,產生產業聚合效應,使創意走向產業化,並推動臺灣文學作品外譯及臺灣品牌團隊計畫,俾透過文學、文創作品及表演藝術輸出,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影視音產業方面,除因大陸市場磁吸效應造成產業人才斷層,以及新興技術人才不足問題,則以補助推動產學合作方式培育後製技術與創作人才,並因應數位匯流趨勢引導文化產引導文化產業數位升級轉型;另亦將持續文化資源數位化工作,建構雲端文化資源服務,並發展數位出版及強化數位智財權保護,文化部業務工作千頭萬緒,但是政府組改後讓原來的文建會提升為文化部,其實所要彰顯的是如何讓這個產業發揮功能,讓有文化蘊底的臺灣創造出讓世人真正刮目相看的文化國度。
    本席認為為厚植文創產業發展,整個文化產業應該要從資金挹注、產業輔導、市場拓展、人才培育、產業群聚與跨界加值等策略,來進行整體文化環境的推動及改造,其中如何擴大各年齡層的投入,尤其中高齡的的勞動參與,讓經驗及創新並存,並提出多元青年就業方案,積極以政策鼓勵青年人在創新及興趣兼顧下,變成就業或創業的管道,最後就是人才的積極培育及留住人才的策略方案,在面對國際的競爭及中國大陸崛起後的人才挖角,台灣在面對挑戰下,如何以積極的作為在文化策略的推動下,以更開放的態度,更積極參與的誘因,及相關經費的投資引導輔助,真正達到提昇文創產業價值的目標。
  • 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

    議程: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3月16日、3月18日、3月19日3天一次會)
    洪孟啟部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一、今天的新聞,讓我們很遺憾,還是有人不夠了解、尊重原住民文化:
    2015-03-16/自由時報
    賣小米酒被取締 鄒族原民反彈
    〔記者余雪蘭/嘉縣報導〕
    原住民文化VS.法令規定,難道真是無解的習題?
    嘉義縣政府菸酒稽查小組接獲檢舉,取締阿里山鄒族部落風災後遷居山下逐鹿社區裡,「優格哇獅市集」所販售的原住民手工小米酒,結果引發鄒族原住民反彈,認為已打擊原住民文化、影響原住民社區發展;嘉縣財政稅務局回應,原住民自製小米酒,自用或舉辦祭典使用並不違法,惟依菸酒管理法規定,不得對外販售。
    批縣府不尊重原民文化
    逐鹿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楊尚峰表示,被取締攤位是協會運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所開設,營運所得做為社區發展基金,現場展示的小米酒是原住民日常的傳統飲料,是族人手工製作,代表鄒族傳統文化,在原住民部落處處可見,並非一般大量生產的酒類商品,且原住民部落市集就是要展售原住民風味食品,政府竟「放大鏡檢視」及取締原住民文化,不合情理。
    鄒族嘉縣議員石信忠也抗議說,縣府到原住民部落取締小米酒實在讓人驚訝,很不尊重原住民文化。小米酒是鄒族人用來祭神的聖品,逐鹿社區也用來讓賓客品嘗,體驗原民風味,不應視為一般酒類商品,「他將向原民會與原住民立委反映。」逐鹿社區為莫拉克風災造成阿里山鄉及鄒族部落家園遭土石流重創後,由民間捐款給紅十字會在番路鄉所建的永久屋聚落,有一百五十五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落成入住,九成以上是鄒族原住民;翌年三月在社區內開辦市集,展售鄒族手工藝品、農特產品,並有傳統歌舞表演。但也因生意好轉,遭檢舉販售私釀小米酒,縣府菸酒稽查小組本月十一日前往取締,當場查扣十九瓶小米酒、露與十瓶李子露,依法送驗,主要是檢驗其酒精成分及安全衛生問題。
  • 學者建議
    先輔導再取締
    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講師馮淑慧說,原住民釀製小米酒都是手工,「生產量少」,若申請酒牌就要「課稅」不符成本,且小米酒對原住民而言不只是酒,還是保健食品,體弱者吃酒醪補身,祭典用小米酒招待賓客,是其傳統文化,但販售牽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如何在法規與文化衝突間取得平衡,雙方都要努力,建議政府先輔導,再進行取締,減少爭議。
    請問新任文化部長了不了解原住民文化?政府如何將協助本案解套?讓族人不再於部落販賣酒被檢舉而困擾?
    二、排灣族文物申請國寶
    2015-03-09/中央社
    文物典藏 台灣大學提出國寶申請
    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博物館積極推動「國寶申請」,已向「文化部文資局」提出兩件原住民文物藏品:(1)排灣族佳平舊社四面木雕祖靈柱。(2)望嘉舊社雙面祖先石雕的「台灣國寶申請」。
    人類系國寶申請去年底已通過初步審查,今年人類學博物館館員與文資局代表並於2月底一同到屏東縣泰武鄉佳平部落與來義鄉望嘉部落舉辦國寶申請案的部落說明會,部落族人踴躍參與。
    在佳平部落引起部落內部熱烈討論,族人因擔心木雕風化情形嚴重,而「希望祖靈柱能被列為國寶永久保存」。族人認為這支祖靈柱被指定為國寶後,就像部落嫁女兒一樣,希望台大能循古禮,以「陶甕」、「琉璃珠」等聘禮下聘,讓部落將祖靈柱風光出嫁。
    文資局將於25日進行最後的審議階段。這是台灣大學第一次的國寶申請計畫,也是繼中研院民族所之後,第二次原住民國寶的認證。人類學博物館期待透過今年「聚焦臺大國寶」的活動,增加社會大眾對台大藏品重要性的認識。
    請問部長,這兩件文物您看過了嗎?文化部文資局將於3月25日審議,部長認為能通過審查的機會有多高?部長贊不贊成將這些排灣族文物列入國寶,永久保存,並由台灣大學依循排灣族傳統儀式進行?
    三、
    請問文化部,雖然原民台已經脫離公廣集團,但是草創初期,缺記者、缺錢、缺拍攝設備,仍都需要原來的公廣集團支援,正因為文化部是「公廣集團」的主管機關,所以本席希望文化部督促公廣集團,多多協助原民台的工作。
  •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 問題

    1.洪部長過去曾在台北藝術大學任教、文建會時期也擔任過處長,可以說是從基層體系出身,但大家也都知道,文化部長一職需要多點創意與發想,以及可行的政策執行力,過去龍部長時期的文化政策被批評為座談部長,經常把文化盤點掛在嘴邊,文化部掛牌後召開文化國是論壇集合各路人馬,聆聽各方意見,但她聽完之後卻沒有下文,亦拿不出具體的行動,漸漸地,她被封為光說不練,之後又來個雲端化、國際化、產值化、泥土化的政策,結果說了半天也不見政策的執行,起初,龍應台說來當官,就像戴著鋼盔去當兵,提起與各部會的關係,她說文化要像方糖溶於水,在跨部會業務整併的過程中,她說文化部像中央廚房,在文化部成立滿兩周年前夕,她發表〈溫潤,是台灣最珍貴的品質〉她的用語巧妙,文采動人,能言善道,但她的具體行動永遠跟不上她的妙語如珠,因而使文化部的第一哩路充斥著許多空談,卻沒有太多創新與執行力。當第一任的文化部長被外界批評為只會說漂亮話,不會做事的狀況下,試問洪部長您認為自己與前任的部長差別在哪?因為就文化部的施政報告來看,洪部長接手後的政策與龍部長時期大同小異,試問在文化政策上,洪部長有無任何不同的具體措施?或是只有龍規洪隨,當一個看守部長?
    2.試問新任的洪部長針對這三年多來文化部政策似乎一直未見亮點有何看法,這幾年台灣文化行政系統,包括組織、制度、思維和工作方式的重新建構感覺與過去文建會還是一樣,台灣對於文化部的期許,不僅僅是行政執行良好的機關,而是提出台灣文化格局的舵手。面對未來挑戰,文化部需要視野和魄力,不能只是一直怪罪過去的文建會,一直推託盤點一直說地下管線複雜,龍部長卸任接受訪問時提到─如今台灣的社會太急躁了,她感慨現今的台灣「像躁鬱症」、甚至表示台灣社會有很多人才都有報效國家的心,但是只要想到必須進立法院,就心涼了,一些認真可愛的人「放到那個結構裡頭去的時候,我們面對的就是蠻橫、無理、侮辱、粗暴。」她感嘆在這樣以傷害為首要目標的環境裡,一流人才怎會願意獻身台灣。試問身為新部長,你有何看法,你也認為部會人才進到立院備詢後就會降低為國家貢獻的意願嗎?試問接下來文化部會有什麼新政策、作為,尤其現在政府指示要多多關心網路民意動態,及時反映民意,試問你認為就文化部而言,哪些是網路上討論最熱烈最亟待改進的?
    3.台北機廠的爭議過去本席即提出質詢,因為本席認為台灣的鐵道文化,從北到南有許多車站或是火車機廠確實具有相當的保留價值,本席欣見台北機廠納入文化部國定古蹟的審查中,無論審查結果如何,本席都支持文化部的決議。但本席今天要提出的觀點是,不是任何的文化資產都該變成賣場,就像近日ptt八卦版上有一篇po文引起熱議,就是台灣不論什麼,到最後一定會蓋成百貨公司,台北轉運站蓋成百貨公司、文創園區蓋成百貨公司、巨蛋蓋成百貨公司、古蹟蓋成百貨公司,事實上以台北機廠為例,當地的居民強調台北機廠周邊已經有京華城、松山文創等大型商場,實在不缺商場,希望可以以低度開發的方式,保留台北機廠的原貌,改做綠地,不要造成當地交通衝擊。顯見將文化資產完整保留絕對是另一個可以選擇的選項,而不是一昧的將它轉為商場才是促進觀光,本席相信多數的民眾想看的還是文物古蹟的原貌,而不是處處可見的賣場、餐廳,就本席了解過去部長曾將台中火車站倉庫,加以改造、整建成為藝術家工作室及藝文展演場所,該倉庫如今已變成遠近馳名的熱門旅遊景點─「台中20號倉庫」,也是台灣中部重要的藝文空間。因此本席相信洪部長對於藝文與文化的保存具一定的堅持與理想,不會只重視文化的經濟效益,而忽略文化的扎根普及,因為部長在上任時就宣告,文化部未來還有一個新嘗試,106年首度將古蹟維護列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事實上全台文化局談到古蹟都怨聲栽到,因為沒人、沒錢加上手續繁雜,因此部長在上任時宣告,未來如果可以把古蹟維護列為優先事項,提出計畫爭取經費,將全台需優先維護的古蹟集中作業開審查會等,便可同時發展人才培養、後續維護、財務規劃等配套。試問文化部未來在活化古蹟、保存古蹟等方面有何具體創新的作法?因為我們都知道,古蹟保存的重要,但古蹟維護相當不易,通常為了經費考量,最後只得委外經營,最終卻又變成餐廳與賣場,試問未來文化部,對於文化資產的保留,如何不再只是為活化而活化、不再是餐廳林立、賣場林立,如何面對古蹟維護的難題?
    主席:本日議程作如下決定:一、對於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現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共計2案,進行第1案。
    1、
    有鑑於文化部現有之「影視音樂產業發展方案」獨缺原住民影視音產業之有效輔導及補助機制,然而台灣原住民屢屢於國際舞台上及兩岸三地間代表台灣參與電影、電視及音樂上之演出及創作有傑出優異之表現,深獲國際、大陸內地及台灣各界之肯定並有目共睹,惟我國中央主管機關於各電影、電視及音樂之產業發展計畫中,針對原住民之影視及音樂發展部分付之闕如、欠缺宏觀及整體之計畫。爰建請文化部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整合台灣原住民影視音發展及人才培育、補助和推廣計畫,以鼓勵原住民人才在影視及音樂上有充分表現其才藝之機會。
  • 提案人
    孔文吉
  • 連署人
    陳淑慧  陳碧涵
  • 主席
    請問提案委員有無補充說明?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他們剛才有來跟我溝通,請文化部先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在席位上)對於孔委員的臨時提案,我們遵照辦理,不過就文字的部分,因為這兩個其實是一樣的意思,原本是「爰建請文化部應於一個月內研擬出該相關原住民人才獎勵暨培育計畫」,可否把「研擬出該相關原住民人才獎勵暨培育計畫」刪除,修正為「於一個月內提出整合台灣原住民影視音發展及人才培育、補助和推廣計畫」?
  • 孔委員文吉
    (在席位上)後面的字還留著嘛?以鼓勵原住民人才等等這部分。
    洪部長孟啟:(在席位上)有,都有。
    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最主要是要讓他們有表現的機會,這是針對原住民的藝人,就像我那個原民園一樣,好不好?
  • 洪部長孟啟
    (在席位上)好。
    主席:孔委員,我有一個小建議,第五行「深獲國際、大陸內地……」內地兩字拿掉,好不好?
    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好,可以。
    主席:修改成「深獲國際、大陸及台灣各界……」,把內地兩字拿掉,好不好?
  • 孔委員文吉
    (在席位上)好。
    主席: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照案通過,並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2案。
    2、
    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於日前審議通過將「台北機廠」指定為國定古蹟,文化部對於台北機廠之歷史價值及保存之決心值得給予肯定,惟許多建築於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古蹟後遭人破壞之事時有所聞,爰要求文化部應盡全力協助交通部維護台北機廠之建築完整性及園區之保全,善盡保存之責。
    另針對文化部文資保存法應檢討其相關規定,對民間單位所有權人願保留其歷史建築應給予獎勵辦法。
  • 提案人
    陳亭妃  何欣純  黃國書  鄭麗君  管碧玲
  • 主席
    請問提案委員有無補充說明?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在席位上)這個提案主要是針對我們有一些私有財的部分,我們在公部門的歷史建築或是古蹟的部分,其實比較沒有這個問題,但在私人的部分,其實我們都面臨這樣的困境。古蹟的辦法比較明確,法令明定破壞古蹟必須要受到刑責,有罰則,還要罰款,而歷史建築的部分就比較沒有明確的處罰。所以我認為這個提案給文化部參考,除了要有罰則以外,其實還要有獎勵的辦法,如果沒有獎勵的辦法,對於私有財的部分,原地主就沒有意願、誘因,也沒有動機,你去把它登錄為歷史建築,他們怕得要命,第二天就將它拆了,拆了就省事了,都不用理會這些了。
    文資法本來是要保護這些珍貴的歷史文化資產,但因為它不夠周延,當要進入文資審議時,大家嚇得要命,地主反而很快的將它拆掉了,省得麻煩。結果文資法反而變成加速這些歷史建築被拆毀的幫兇。所以我覺得我們需要再去思考更周延的辦法。
    文字上可能要稍微改一下,第二段「另針對文化部文資保存法應檢討其相關規定,對民間單位所有權人願保留其歷史建築應給予獎勵辦法。」語意上應改成:「對民間單位所有權人經文資審議同意登錄其歷史建築應給予獎勵辦法。」這幾個字改成「經文資審議同意登錄」,這樣好不好?
  • 主席
    文化部有什麼意見?
  • 洪部長孟啟
    我們遵照辦理。
    黃委員國書:你們去研究那個辦法,再來找我,我再跟你們討論。
    主席: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有無異議?文化部有沒有補充意見?
  • 洪部長孟啟
    沒有。
    主席:如果沒有意見,照案通過,並請文化部辦理。
    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進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第一天我就跟龍部長講:「文化就從好好吃一頓中餐開始。」我做召委的第一天就力行,所以請文化部的同仁好好用餐。
    另外,鄭委員汝芬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1.部長,微電影的發展不過才短短幾年,大概是從2010年才開始,主要是指影片時間較短但製作方式與電影相似的作品,原本最主要是在用在廣告,但是很多影像工作者把拍微電影,當成是拍一般電影之前的訓練,是不是?
    2.部長,所以文化部在2013年舉辦了【城市的異想世界】微電影大賽,在2014年也有「微拍我的博物館」的臺博館微電影比賽,請問文化部的電影短片及微電影輔導金計畫,在2015年有什麼微電影比賽?
    3.部長,國防部近來為了改變形象,希望給人們的感受不再嚴肅,公開招標請來國內電影製作團隊,耗資96萬元拍微電影,配樂都是全原創,影片共有三部曲,第一部上傳到網路以後,很多人按讚,點閱率也很高,請問部長有注意到嗎?
    4.部長,持續舉辦微電影比賽,對於發展培養電影人才當然有幫助,但是文化部是否每年都可以跟城市行銷結合在一起,比如說每年都以一個縣市為主題,來舉行微電影比賽?
    5.部長,台鐵的臺北機廠已經審議通過,依文資法指定臺北機廠為國定古蹟且全區保留,對於文化界無非是一大利多,鐵道迷希望在地建立國家級的鐵道博物館,不要變成華山酒廠、松山菸廠第二,只有餐廳或文創商店。所以,請問部長,文化部對於古蹟的再利用,要如何把關,保留文化資產的完整價值?而開放部分做的營利使用,要如何回饋政府,用在保存古蹟?
  • 主席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30分)
User Info
陳碧涵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