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星期四)9時至14時58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陳委員學聖)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星期四)9時至14時5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學聖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 一、審查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 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

  • 二、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
  • 處理文化部10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須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16案。

  • 三、處理文化部10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須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16案。
    (一)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教育訓練費(派員出國進修費用)及國內外(含大陸地區)旅費原列3,430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原列3億7,735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原列4億6,087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原列6億2,800萬元,凍結6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博物館發展計畫」之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國際交流中程計畫中辦理博物館亮點整備計畫原列1,0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新故鄉社區營造」(含導入公民審議和參與式預算等新一代社區治理策略200萬元)原列1億7,752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原列3億6,36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原列1億3,876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九)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原列4億3,301萬3,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原列4億3,301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原列10億2,24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原列7億1,33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944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化交流業務」原列3億3,676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際文化交流推展」原列辦理亞太地區國際文化論壇、高峰會議或相關交流活動1,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兩岸文化交流推廣」原列7,523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第一案「審查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非營業基金預算於本日會議進行報告詢答及處理;第二案「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已經詢答完畢,尚待處理;第三案為院會交付本委員會「處理文化部10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須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16案」。
    今天上午進行詢答,下午2時30分審查預算,屆時如果委員會在場委員人數足夠,就進行審查;如果不夠,則待下次會議繼續審查。
    現在請文化部洪部長報告。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謹就解凍案作簡要的口頭說明,詳細的書面報告已發送各位委員,請酌參。承蒙大院今天安排本部就10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提出動支專案報告,至為感謝。
    依大院審議本部104年度預算所作決議,須提出報告者共有23案,列入本次會議報告項目為16案,凍結金額合計共9億1,010萬元,謹就此16案提出報告,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並同意動支預算,以利業務之推動。
    第1案係凍結教育訓練費(派員出國進修費用)及國內外(含大陸地區)旅費,本部104年度國外(含大陸地區)旅費較103年度減列213萬1千元,已確實遵照行政院規定覈實編列。為落實文化政策及業務必要之基礎支出,懇請委員同意動支預算。
    第2案為凍結「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本計畫主要是透過各種管道,深入民間基層,並深化文化資源、弱勢地區族群的文化參與,懇請准予同意動支預算。
    第3案係凍結「一般行政」預算,一般行政費用係維持本部正常行政運作之基礎費用,內含人事費、水電費、清潔及臨時人員酬金等相關費用,為應政事順利推動,懇請同意動支預算。
    第4案至第8案係凍結「文化資源業務」項下預算,第4案凍結「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本項經費主要是補助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計畫,預計104年底完工,為如期支付工程款項,並利整體計畫之執行期程及後續之營運運作,懇請同意動支預算。
    第5案凍結「博物館業務推動與輔導」中辦理「博物館亮點整備計畫」經費,本計畫主要是延續國際對臺灣博物館事業發展成果的肯定,持續規劃參加國際組織及研議博物館發展文化觀光品牌的策略,為應博物館國際交流需要,懇請同意動支預算。
    第6案凍結「新故鄉社區營造」,本計畫主要是補助直轄市、各縣市政府及國內團體推動社造工作、執行社造活力網絡平臺計畫。鑑於縣市社造經費90%來自中央補助,為利各項計畫之執行及社區發展,懇請同意動支。
    第7案凍結「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本計畫主要預定補助全國22個縣市、85個重點館舍升級、85個文化整合生活圈,以及21個縣市文化機構及設施中長程營運管理計畫之規畫,懇請同意動支。
    第8案凍結「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本計畫主要是把資源灌注到文化資源弱勢的地區,為避免影響弱勢地區的藝文及文化發展,並均衡城鄉文化之發展及弱勢文化平權,本案懇請同意動支。
    第9案及第10案係凍結「文化創意發展業務」。第9案主要辦理的業務包括幾個項目:一、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包括跨界整合及加值運用、人才培育與媒合、多元資金挹注、市場流通及拓展;二、產業集聚效能推展:主要是對文創產業園區環境整備,以及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上開兩項計畫主要是為了落實臺灣微型文創產業者的輔導及補助,透過政府投入鉅額資金的方式,例如韓國、英國,使得我國的文創業者能夠得到實質的補助,尤其我國文創業者都是小型規模,我們非常需要對文創業做全力的支持。關於本案,敬請給予支持。
    第11案及第12案主要是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包括「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及「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等兩大項目工程之建設。目前「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北基地主廳館已經發包,並在104年1月12日開工;「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工程也在104年3月9日招標,預計4月底可以決標。本案所凍結之預算主要是整備南、北流音樂中心建置所必需,為了避免硬體工程及軟體配套計畫之進度及款項之撥付,在此特別懇請大院能夠同意動支預算。
    第13案係凍結「人文及出版業務」,本科目凍結的項目主要包括國家人權館籌備業務,國家人權館的核心業務目前在做口述歷史的調查及研究,已完成150人的口述歷史、13位的影像紀錄、戒嚴時期記者人權遭破壞的研究、45個點的白色恐怖相關史蹟調查,以及繪製人權地圖。第二個核心業務是透過與檔案管理局合作,逐步開放判決書及文字檔,提供學界及民間運用。至於國家人權館的教育推廣工作,主要是做展示及出版,目前我們已經做了17部口述歷史的影片、266位口述歷史的紀錄,同時對於白色恐怖受害者及其家屬,我們也做了800多位的調查,敬請各位支持。在國家人權館的人權教育方面,我們目前與新北市圖書館合作,推動真人圖書館,也就是讓白色恐怖受難者在圖書館與關心這段歷史的民眾面對面交談。同時,我們也辦理人權種子教師研習營及人權講堂,我們在人權教師種子營已經培養了400多位教師在全國進行人權教育。鑑於政治受難者年事已高,逐漸凋零,我們必須搶救歷史的記憶,因此多項工作都在與時間賽跑,懇請同意動支預算。
    第14案至第16案係凍結「文化交流業務」,本科目為辦理國際文化交流推展,主要是支持我國藝文團體出訪巡演、增益國際接軌能力、支持本部11個海外據點的運作、推動年度工作計畫,並掌握我國在亞太地區的話語權,以利主辦、創辦環太平洋文化論壇,強化我們的國際連結,增加我國文化主體軟實力的輸出。目前重要的事項包括日本臺灣文化中心的實體據點、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原住民相關資料在美國的巡迴展、亞維儂藝術節、愛丁堡藝穗節等等。另外一個業務是兩岸文化交流,主要在香港文化新聞中心,以推動臺灣主體文化為主,讓臺灣的藝文團體在這裡露出,使得臺灣文化所展現的軟實力及超越中國大陸的表現能夠在這裡被看到,同時在國際媒體上獲得重視,得以露出、浮出國際舞臺。文化交流是長期的工作,開拓海外據點、推動國際藝文機構的合作交流為本部的重點工作,我們必須盡最大的力量達到目標。本部文化交流的範圍擴及歐洲、美國、亞太、港澳及大陸地區,業務範圍廣大,特別懇請大院支持本預算的解凍,讓我們能夠為國家、臺灣文化做更多的奉獻。
    謹作以上簡單的報告,謝謝!
    主席:有鑑於去年的解凍案排到9月份才審完,有些工程發包執行必須等到11月以後,很多計畫根本都無法執行,所以這次提前處理解凍案,也請文化部認真、用心向提案委員說明,這是一個硬道理,如果你們自己不能溝通清楚,解凍案不能通過,立法委員安排解凍案的審查已經盡了我們的責任,如果你們說明不清楚、不能說服委員,文化部要負完全的責任。請部長及預算遭凍結的相關同仁一定要好好地溝通,如果今天的答詢能夠順利結束,或許下午就會進行解凍案的處理,請你們儘量掌握時間向委員說明。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基金預算增刪提案、公務預算解凍提案或附帶決議、本日會議臨時提案等,均請於結束前提出。詢答結束後,分別處理討論事項之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這張照片是在哪裡照的,你看得出來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衛武營,前面有一位瀟灑的帥哥。
    許委員智傑:衛武營什麼時候會完工?你看衛武營上面是不是還「少蓋」,少了頭頂、少了蓋子?我想告訴部長現在衛武營現在是「少蓋了」。再請教部長,衛武營到底什麼時候完工?什麼時候營運?
    洪部長孟啟:有關衛武營所有工程的進度,現在主體的結構已經完工,第二期工程主要的設施最晚預訂大概10月底都可以完工。
  • 許委員智傑
    可以完全完工?所有的工程都可以做完?
  • 洪部長孟啟
    現在工程進度比較……
  • 許委員智傑
    你要告訴我一個確實的時間。
  • 洪部長孟啟
    我們預訂10月31日。
    許委員智傑:我告訴部長,之前文化部給外界的說法是,2012年7月30日文化部的新聞稿表示,2014年要完工啟用,部長還記得嗎?2014年已經過了。2014年1月的時候,文化部又表示,2015年5月要完工,2015年10月營運,這是第二個講法。第三個講法是2014年2月23日,也就是距離上次的新聞稿不到1個月的時間,文化部又改成2015年年底要啟用。2014年8月16日,文化部的講法又回到第二次的講法,表示2015年5月完工,10月營運。2014年10月3日,文化部的新聞稿又改稱,2015年年底完工,2016年營運。文化部從頭到尾有不一致的講法,一變再變,簡單說就是一騙再騙。
  • 洪部長孟啟
    我在這裡真的要提出深深的抱歉。
    許委員智傑:現在部長要做最後一次的宣示,對不對?2015年3月4日是在部長的任內,當天聯合報報導衛武營在2015年年底會完工,2016年下半年試營運。我要問部長,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完工?什麼時候開始試營運?請你給我一個確切的答案。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把目標訂在10月底,……
  • 許委員智傑
    10月31日可以把所有的工程完全完工?
    洪部長孟啟:我們希望如此,因為……
    許委員智傑:你看,現在蓋子都還沒有,我很怕部長在「蓋」我們,要「少蓋」哦。
    洪部長孟啟:最大的困難是那個屋頂,因為那個屋頂是3層,層與層之間可以容納1個人進去,這個屋頂大概是……
  • 許委員智傑
    我提醒部長現在是「少蓋」。
    洪部長孟啟:對於現在這個屋頂,我們再加緊完工。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希望最後的結果可以確定,不要「蓋」我們。
  • 洪部長孟啟
    我不敢「蓋」。
    許委員智傑:請你給我一個答案,就是10月31日會完工?
  • 洪部長孟啟
    可不可以寬限到年底?
    許委員智傑:年底完工,什麼時候試營運?
  • 洪部長孟啟
    試營運的話要到……
    許委員智傑:下半年,還是上半年?
  • 洪部長孟啟
    105年驗收之後就開始試營運。
  • 許委員智傑
    上半年?
  • 洪部長孟啟
    上半年就開始試營運。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們才發的新聞稿又改了。2015年3月4日聯合報新聞的標題是:「拒當蚊子館,衛武營找大劇院加持」,內容報導2015年年底完工,2016年下半年試營運,現在部長又改口表示正確的說法是上半年就會試營運?
    洪部長孟啟:試營運,因為我們在驗收及試營運……
    許委員智傑:所以要講好,因為你們一變再變,現在已經接近尾聲了,你要告訴我們一個確切的答案。
  • 洪部長孟啟
    因為工程的問題真的是變數很多。
  • 許委員智傑
    你要告訴全國的民眾、鳳山市民衛武營的工程到底什麼時候會完成?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營運?你要讓我們對所有的人民有個交代。
    洪部長孟啟:關於這項工程的延誤,我在這裡鄭重地提出道歉。
    許委員智傑:因為我擔心年底所有的工程還不見得可以完工。部長還記得臺中歌劇院嗎?上次部長有去看,對不對?
  • 洪部長孟啟
    對。
    許委員智傑:是不是號稱已經完工、開幕、開始啟用了,部長還記得吧?
  • 洪部長孟啟
    對。
    許委員智傑:結果進去以後,裡面是怎麼樣?
  • 洪部長孟啟
    所以我們在衛武營的工程上不會犯這個錯。
    許委員智傑:我要提醒部長,今年年底是不是可以完全完工?坦白講,我還在擔心。萬一沒有完工,而馬總統又好大喜功,要在任內為衛武營開幕,如果真的這樣要求部長的話,你會怎麼做?
    洪部長孟啟:最重要的是實事求是,如果有任何風險,我要負起這個責任。
    許委員智傑:我現在要告訴部長,我不要看到臺中歌劇院的情況再一次發生,不要到時還沒有完工,又找馬英九去剪綵,謊稱已經完工了,那真的是好大喜功、貽笑大方。
  • 洪部長孟啟
    我們不會犯這個錯誤。
    許委員智傑:本席今天刻意問部長這個問題,刻意提出臺中歌劇院這個例子,就是希望部長不要讓歷史重演,雖然臺中歌劇院裡面是在表演,但外頭一大堆東西都沒有做好,這個是我們非常忌諱的。
    洪部長孟啟:好,這個我會負起責任。
    許委員智傑:再者,對於預算中心對衛武營九千多萬預算表達欠妥這件事情,部長有何看法?
  • 洪部長孟啟
    衛武營工程方面的費用相當龐大。
    許委員智傑:現在有九千多萬辦活動的預算,你如何解釋?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的作法是,在工程進行的時候,營運團體也進來,一方面讓他們熟悉環境,也跟工程同時進行,不要到時使用者無法使用。其次,我們在園區舉辦各類的活動……
    許委員智傑:本席要提醒部長,你要好好解釋,我也希望可以多辦活動,人家指正文化部,文化部要有好的講法,將來衛武營要擴大辦理,不能讓它變成蚊子館,總是要先培養文化人口,所以舉辦現在的活動是有需要的,我希望部長要講解清楚,讓人家瞭解為什麼要辦活動,而且你要辦得更好,這是文化部的責任。
    洪部長孟啟:是,我們現在就把藝文團隊請進來了。
    許委員智傑:再來是有關收費的問題,屆時衛武營的收費有沒有可能用免費或是打折的方式?
    洪部長孟啟:我們在做這樣的考慮,我們希望和高雄市政府做這樣的合作,尤其對於高雄地區的弱勢者或是學校……
    許委員智傑:部長提到弱勢這一塊,衛武營就在鳳山,衛武營的隔壁是苓雅,本席的想法是,試營運階段對於鳳山和苓雅的弱勢者給予打折或免費的優惠,坦白講,我是怕變成蚊子館,所以你要去培養文化人口、吸引民眾,部長是否可以具體承諾,對於鳳山和苓雅弱勢的民眾至少給予打折的優惠,可以嗎?
  • 洪部長孟啟
    我可以作這樣的承諾。
    許委員智傑:在試營運期間至少打折,這樣也會比較容易吸收文化人口,尤其本席真的很擔心衛武營初期沒有做好會變成蚊子館。像鳳山的鳳儀書院,假日是所有民眾都要收費,禮拜一到禮拜五因為參觀人數較少,所以鳳山居民可以免費參觀,這就是應變的措施,本席建議文化部在試營運階段,給予鳳山和苓雅的弱勢民眾優惠的折扣,也藉此提升文化人口。
  • 洪部長孟啟
    我們會參考委員的作法。
    許委員智傑:再者,聽說有要發展文創老街的作法,部長知道這方面的事情嗎?
  • 洪部長孟啟
    目前還沒有提出具體計畫。
    許委員智傑:本席提一個建議,鳳山是全國最多佛具的地方,三民路過去叫家俱街,事實上,現在全國有很多家俱的大賣場,所以現在家俱街的生意是比過去蕭條一些,而家俱街還有一個特色就是佛具,全國最大的佛具聚落就在鳳山的三民街,所以我們可以推動「三民街─家俱街─哈佛街」,「哈佛」的意思是我們喜歡佛具,這裡跟衛武營只差一個捷運站,我覺得這可以考量一起做。
  • 洪部長孟啟
    我們融入社區營造的整體活動來做。
    許委員智傑:對,本席要提醒文化部,應該可以推動「三民街─家俱街─哈佛街」,文化部是否可以多一些著力,這可以跟衛武營連結,一起完成這個文創產業。
  • 洪部長孟啟
    我們來做「哈佛街社區營造」。
    許委員智傑:部長答應要做,希望文化部相關單位能夠配合把這個部分做好,謝謝部長。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質詢的主題是「泥土化的政策與原住民」,因為本席在部長上次的報告裡面沒有看到「泥土化」這3個字,而部長對於今天的預算解凍案報告裡面有出現「泥土化」,後來好像改成「村落社區發展計畫」。本席以下要講兩個故事。在今年過年時,本席到日本北海道,特別撥空去看日本愛奴族博物館,它的規模比屏東縣瑪家鄉的山地文化遺跡還要小一點,但是他們非常熱心的投入經營。他們要在2020年為愛奴族成立一個全國的國立博物館,在2020年開幕,本席看到一張海報,是在一個非常小的白老町火車站,有點像我們南澳鄉火車站一樣大小,那張海報貼在那裡宣示著在2020年要成立愛奴族國立博物館。
    另外,今年6月,故宮博物院的正廳要展示貴州省少數民族的服飾,本席為了這個事情已經努力了3年,終於獲得故宮博物院馮明珠院長答應,在今年建院90週年把貴州省少數民族的文物在故宮正式展出,本席差不多努力了3年。請教部長,我們有規劃「臺灣博物館亮點整備計畫」,是不是?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孔委員文吉:這些亮點裡面好像都沒有原住民,本席要請教幾位博物館館長幾個問題,首先請教國立歷史博物館張館長,過去有沒有辦過相關原住民文物的展覽?今年有什麼計畫?
  • 主席
    請國立歷史博物館張館長說明。
  • 張館長譽騰
    主席、各位委員。去年我們針對館藏原住民的織品做了一項原住民織品展覽。
  • 孔委員文吉
    在國立歷史博物館辦原住民的織品展覽?
  • 張館長譽騰
    是。
  • 孔委員文吉
    今年呢?
  • 張館長譽騰
    今年會有「亞洲背兒帶文化」的展覽。
  • 孔委員文吉
    表示張館長有注重原住民的展覽。
    再請教國立臺灣美術館黃館長,有沒有原住民相關的展示?
  • 主席
    請國立臺灣美術館黃館長說明。
    黃館長才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常設展「國美無雙」,裡面就有原住民藝術家的作品。
  • 孔委員文吉
    有沒有針對原住民主題的展覽?
  • 黃館長才郎
    沒有。
    孔委員文吉:沒有獨立的原住民展覽,不論是雕刻或繪畫,你沒有這個觀念嗎?
    黃館長才郎:我們的常設展裡面是呈現台灣美術的多元化,有包括原住民藝術家的作品。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不能被包括啦,原住民要獨立展出,就像故宮博物院在去年6月本來要展覽台灣原住民方面,後來我覺得少數民族也不錯,特別是苗族的服飾和頭飾,那真的很棒,我實地去參觀展覽。故宮博物院建院90週年的年度大展,作為台灣的博物館,你們要多跟故宮學,不要心目中只有一般平地,我一直強調原住民的主體性,不管是博物館、文化發展政策、影視音流行發展政策,原住民不是被你們包括進去的,影視音流行發展政策要有整合性,要把原住民獨立出來。
    繼續請教國立交響樂團黃團長,你們有到花蓮演出吧?
  • 主席
    請國立交響樂團黃團長說明。
    黃團長素貞:主席、各位委員。有,今年3月29日會到台東演出「天空音樂會」,5月份也會到台東演出室內音樂會。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藝術下鄉,這也是落實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和泥土化,最重要是藝文的資源也要下鄉,落實文化的平權,國立交響樂團大概只能找比較大的場地,根本進不了山地鄉,只能到縣市政府的文化中心。
    黃團長素貞:沒有,3月29日是到台東森林公園,我們邀請南王三姊妹花一起演出。
    孔委員文吉:你們要想想現在一些知名的聲樂家,原住民不是沒有聲樂家耶,阿里山鄒族也有,梨山泰雅族也有,這些聲樂家可以跟你們配合演出,不要自己搞自己的啦!
  • 黃團長素貞
    好。
    孔委員文吉:到台東要演奏一首阿美族的音樂,可以嗎?
  • 黃團長素貞
    5月那一場會有馬蘭姑娘。
  • 孔委員文吉
    到花蓮就演奏一首太魯閣的音樂吧?好不好?
    黃團長素貞:好,謝謝委員。
    孔委員文吉:再請教國立臺灣博物館陳館長,你們去年有沒有辦原住民的活動?今年有何計畫?
  • 主席
    請國立臺灣博物館陳館長說明。
    陳館長濟民:主席、各位委員。臺灣博物館有關原住民相關的展覽非常多,本月30日就有一個平埔原住民的展覽,最近剛下檔的是「彩虹與蜻蜓」,是有關泰雅族及排灣族相關文物的展示,有傳統也有當代。
    孔委員文吉:部長,本席要求四個博物館把今年度有關原住民展覽的資料提供給本席,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我們會整理出來,提供給委員。
    孔委員文吉:其次,在文化交流業務部分,文化部補助雲門舞集和朱宗慶打擊樂團到歐美地區和大陸巡迴演出,請問也有原住民的表演活動嗎?
    洪部長孟啟:我們有一個平台,對於一些特殊表現的舞團,我們給予輔導……
  • 孔委員文吉
    現在有沒有呢?去年有哪一個舞團到大陸或是歐美國家嗎?
  • 洪部長孟啟
    請周司長向委員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周司長說明。
  • 周司長蓓姬
    主席、各位委員。去年雲門舞集帶了5個團體到國外……
  • 孔委員文吉
    雲門舞集不是原住民的舞團嘛!
    周司長蓓姬:雲門舞集帶了5個團,其中有一個叫蒂摩爾古薪舞集,他們跟著雲門,等於是母雞帶小雞到國際巡演,最主要是到歐洲。
    孔委員文吉:本席所質詢的重點是泥土化政策跟原住民,不是被你們涵括在雲門舞集或是哪裡,我們原住民要有主體性,原住民的文化跟其他文化不一樣嘛,我們是真正台灣文化的源頭,是南島文化的源頭。請問部長,你的品牌旗艦團隊有哪幾個?
  • 洪部長孟啟
    有四個大的團隊。
    孔委員文吉:也都是代表漢人文化,有原住民舞蹈嗎?
    洪部長孟啟:我們會要求團隊在表演時要涵蓋原住民的元素,這是我們現在對他們的要求。
    孔委員文吉:本席覺得很可悲啦,現在我們唯一由政府支持認養的舞團是屏東縣瑪家鄉山地文化園區那個舞團,那是政府認養的,我們看大陸的民族舞蹈團,全部是從國中開始訓練培養,到最後成立省級、國家級的民族歌舞團,而且各省、各地區都有,我們只有瑪家鄉山地文化園區舞蹈團,那是原民會在支持的。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跟原民會正在談,就是我們如何來支持這個舞團,因為……
    孔委員文吉:國家級原住民的表演團體,現在由政府出錢支持的只有這個舞團。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正在談這件事情,很具體談如何給予協助。
    孔委員文吉:最後,有關申請世界文化遺產一事,本席有一個構想,就是布農族的八部合音「祈禱小米豐收歌」,文化部是否可以申請為世界文化遺產,可不可以?
    洪部長孟啟:我想可以這樣做,因為現在UNESCO裡面有台灣學者在幫我們,我們提出的「好茶舊社」即是和原住民有關,委員提的這件事情,我會請文資局做這方面的資料整理,提供給這位學者。
  • 孔委員文吉
    你是指八部合音嗎?
    洪部長孟啟:不是,我說回去會請文資局做八部合音申遺這件事情,我們現在已經提出另外一個案子。
  • 孔委員文吉
    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
  • 洪部長孟啟
    裡面的台灣學者會幫忙。
    孔委員文吉:兩岸兩會要訂定第22項的合作協議,由兩岸兩會提出來,弄一個文物交流的合作協議,以司法保障文物。
  • 洪部長孟啟
    文資法的修訂有特別加上這個條件。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文化部未來要做的事情很多,原住民的八部合音,拜託文化部去申請世界文化遺產。
    洪部長孟啟:八部合音是在18個潛力點裡面,委員提示之後,我們有直接的管道來談這個,現在已經把「好茶舊社」提出去了。
  • 孔委員文吉
    可以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嗎?
  • 洪部長孟啟
    好的。
  • 孔委員文吉
    謝謝部長。
  • 主席
    請文化部認真看待孔委員文吉所提原住民這個部分。謝謝。
    請賴委員振昌發言。(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敬愛的洪部長,在您轄下有非常多重要的場館,當年設立這些場館都有一定的背景,本席要特別提到作業基金轄下的三個館,即台灣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和國父紀念館。過去設立這幾個館的原因,其功能大概就是要彰顯這是國家的象徵、國家的殿堂,這些年來我們應該要思考整個博物館的發展,其趨勢應該是朝向成為親民的公共空間,是不是呢?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對,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 黃委員國書
    所以我認為這三個館的轉型工作非常重要。
  • 洪部長孟啟
    對。
    黃委員國書:歷史博物館有一定的策展和主題,特別是館長─張譽騰博士,是我們博物館學界的大老,我相信他有一定的功能,他也在思考許多轉型。
  • 洪部長孟啟
    現在我們這三個館都有提出轉型的計畫。
    黃委員國書:很好。國父紀念館有其一定的展演功能,那中正紀念堂要怎麼轉型?
    洪部長孟啟:中正紀念堂內部現在有幾個規劃,其中有一項很重要的規劃就是讓它更親民,裡面原設有的一個演講廳,我們希望能把它變成一個讓民眾……
  • 黃委員國書
    中正紀念堂是民國幾年蓋好的?
  • 洪部長孟啟
    應該是69年到現在。
    黃委員國書:69年蓋好的?如果它能變成國定古蹟的話,那臺灣歷史博物館及國父紀念館不是要跳腳了?
  • 洪部長孟啟
    當初是大院指定同意的。現在我……
    黃委員國書:反正就是這樣了,問題在於要不要轉型?如果要,該從哪裡開始轉型?現在我們中正紀念堂還有很多個研究業務,譬如我們現在要辦理蔣中正的研究獎助計畫,本席在唸小學時,就是專門研究蔣中正,本席還得過蔣公嘉言錄演講比賽第一名。怎麼搞的,本席現在都五十幾歲了,還在做蔣中正的研究,我們研究不完嗎?還要做蔣中正的臉譜計劃,已六十幾年了,我們都一清二楚,還要做他的臉譜計畫幹什麼?還要做蔣中正學術研究成果出版,我們每一年都有作出版,這種出版品多到什麼程度。部長,請你告訴本席這種出版可以做什麼用?
    洪部長孟啟:這個我們現在正在調整,因為這是它的項目之一。
  • 黃委員國書
    現在還要做這件事情嗎?
    洪部長孟啟:現在我們把重點放在它的國民美學方面的知識及文化創意的發展,讓它變得更親民,跟一般的民眾更接近,現在我們已把重點移到這裡。
    黃委員國書:很好。部長,可否暫停蔣介石的一些研究獎助學術出版,我們從小都做這些事情,到現在都一樣。
    洪部長孟啟:我們可以把範圍做調整,因為這是在預算內,我們必須執行的,所以還是按照預算的規定來執行。
  • 黃委員國書
    所以明年我們不要再編列這種預算。
  • 洪部長孟啟
    我們再來討論。
    黃委員國書:如果要編這種預算,可不可以調整一下方向?
    洪部長孟啟:我們可以在方向做一下調整,但是預算方面,我們要再討論。
    黃委員國書:真的,好不好?
  • 洪部長孟啟
    好的。
    黃委員國書:轉型,從中正紀念堂開始,好不好?
  • 洪部長孟啟
    我們現在也正在做這方面的事。
    黃委員國書:你都知道不轉型不行。文化部過去在文建會的時候,在每一個不同的階段都有很多重要的任務。過去陳其南當主委時,他推廣了很多的社區總體營造,其實在十幾年前的那個年代,是很重要的文化工作,後來的這幾年,文創抬頭了。我們找了邱政務次長,就是希望借用他文創的長才。文創是否是台灣未來軟實力競爭發展非常重要的項目,當然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關於這部分,要談的太多了,本席想把表演藝術中心的功能提出來討論,開始訂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時,我們有三個館,文化部接下來的重責大任,就是要把表演藝術變成我們未來發展的重心,我們有非常多的機會。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現在把臺中國家歌劇院與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的重點放在跟在地的團隊結合,同時在在地培養,厚植人才,這是我們的重點。
    黃委員國書:好,我們表演藝術中心的三位藝術總監都到位了嗎?
    洪部長孟啟:三位藝術總監只有兩廳院算是正式任職,另外兩位我們還在籌備,但是我們請他們先來做籌備中心的籌備工作。
  • 黃委員國書
    事實上人選都已經定了。
  • 洪部長孟啟
    希望跟硬體能夠結合。
    黃委員國書:臺中歌劇院找了王文儀,她是資深的劇場工作者。
  • 洪部長孟啟
    對。
    黃委員國書:衛武營找了簡文彬,他是大藝術家,是國際知名的指揮家,他現在人有在國內嗎?
    洪部長孟啟:他現在正在國外聯繫,因為我們有很多節目必須在兩年前就要敲定,所以我們恐怕……
    黃委員國書:簡文彬算是很大咖的,你們可以找到簡文彬,就可以看得出來文化部有很大的視野,問題是未來簡文彬就任藝術總監之後,他有一半時間在國外,你怎麼辦?
    洪部長孟啟:事實上他在國內的時間是很長的,到國外也是利用休假的時候,去跟國外的主要表演團隊見面,因為有時候在聖誕節他們……
    黃委員國書:你們花了多少錢請簡文彬來,他很大咖,他一個月薪資多少?
  • 洪部長孟啟
    這個我恐怕要跟你說抱歉了。
  • 黃委員國書
    為什麼?
    洪部長孟啟:因為他們表演藝術中心是屬於財團法人,所以這部分屬於自己私法,在他們契約裡有作規定,其實我也不知道他的薪資是多少?所以這方面……
  • 黃委員國書
    立法院可以不用知道嗎?
  • 洪部長孟啟
    在他整個預算裡面有……
    黃委員國書:簡文彬的薪水比較高,還是王文儀的薪水比較高?你總是要跟本席說吧?
    洪部長孟啟:老實說,他們的薪水多少我真的不知道。
  • 黃委員國書
    不可以這樣。
  • 洪部長孟啟
    基本上我的態度是……
    黃委員國書:這筆預算是國家給的,當然要受到立法院監督,怎麼可以說因為他是財團法人,就推說不便告知,可以這樣嗎?
    洪部長孟啟:因為這牽涉到私人的隱私,或是公司的私法……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你不要公開講,等你去了解之後,私底下再跟本席說,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我私底下會……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本席也不會跟別人講。
    洪部長孟啟:我也很好奇的想知道,他的薪水絕對會超過我。
    黃委員國書:你很好奇,本席也很好奇,本席很想知道文化部到底是花了多少錢,有有辦法請到簡文彬願意來擔任藝術總監,而且還要犧牲他在國外的時間來幫你做這件事情,這實在不得了。
    洪部長孟啟:也有可能沒有支薪,因為他願意奉獻給我們台灣這塊土地。
  • 黃委員國書
    真的嗎?
    洪部長孟啟:也有可能他所領的薪水只是象徵性,因為簡文彬是一個非常愛鄉土、愛國家、愛我們台灣的。
    黃委員國書:待你去了解之後,私底下再跟本席說。
  • 洪部長孟啟
    好的。
    黃委員國書:我們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四十一條有規範,有很多採購不適用採購法。部長,這部分,你要很小心。
    洪部長孟啟:是,他們都是非常謹慎小心的。
  • 黃委員國書
    我們公家部門……
    洪部長孟啟:他們所有採購程序都還是按照我們採購法的程序,雖然條文上有規定,之後……
    黃委員國書:如不適用採購法,藝術總監的權力會很大。
    洪部長孟啟:所以在我們監督的範圍裡,他還是按照我們採購法的程序在走。
    黃委員國書:這部分條例不適用採購法,本席覺得可能沒那麼簡單,還需要再討論,未來實施之後,我們很怕未來三個表演藝術中心很多節目的展演,會變成第二個夢想家,所以這部分要很小心。
  • 洪部長孟啟
    這部分我們不會讓他發生。
  • 黃委員國書
    真的嗎?不可以讓他發生。
  • 洪部長孟啟
    好。
  • 黃委員國書
    今天王文儀有來嗎?
  • 洪部長孟啟
    王文儀有來。
    黃委員國書:旋轉舞臺要新做,那要花2,600萬,現在都已經快完工了,該怎麼做?有辦法做嗎?
  • 主席
    請臺中國家歌劇院王藝術總監說明。
    王藝術總監文儀: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作法會是外加的型式,意思是說它不會牽涉到結構體或是任何……
    黃委員國書:外加就糟糕了,這是本席最擔心的問題,伊東豊雄設計臺中歌劇院時,其實劇場的空間是很傷腦筋的,因為他太遷就主體的建築,所以劇場的空間是很壓縮的,現在還要多出一個旋轉舞台,那就糟了,要放在哪裡?有評估過嗎?
  • 王藝術總監文儀
    有。
  • 黃委員國書
    所以要外加?
    王藝術總監文儀:對,要外加,它是可以收起來的……
  • 黃委員國書
    2,600萬的旋轉舞台也太少錢了吧?
  • 王藝術總監文儀
    不會。
  • 黃委員國書
    不會嗎?
    王藝術總監文儀:這在編列預算之前,就已經評估過了。
  • 黃委員國書
    跟現在進行的劇場工程不會有衝突嗎?
  • 王藝術總監文儀
    不會。
    黃委員國書:好,關於旋轉舞台的細節,我們以後再作討論,制服費太高的問題要解決,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已經提醒你們了。
    王藝術總監文儀:我們已經針對制服費問題向預算中心說明過了,其實我們的狀況與兩廳院差不多,也就是我們評估過台灣所有重要劇場所應該有的材質與需求……
    黃委員國書:針對未來臺中歌劇院的營運,我希望能再有機會與王總監討論。謝謝。
  • 王藝術總監文儀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自從當了部長以後,還常不常看電視節目?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件讓我非常痛苦的事。
    蔣委員乃辛:我不講新聞節目,而是新聞以外的節目。
    洪部長孟啟:現在只能看手機了,因為每天回到家把公文批閱完大概都十二點以後了,所以這是一件讓我感到非常遺憾的事。
  • 蔣委員乃辛
    所以很少看?那麼會不會偶爾看看與文化部主管業務有關的文化性節目?
    洪部長孟啟:有,像公共電視昨天談衛武營,所以我特別放下工作來觀賞該部紀錄片。如果事先知道有必須看的節目,我會……
  • 蔣委員乃辛
    與三大旗艦有關的節目有沒有看?
  • 洪部長孟啟
    我會把時間抓出來看。
  • 蔣委員乃辛
    現在網路上點閱率最高的幾個歌唱節目是哪些?
  • 洪部長孟啟
    是不是歌手……
  • 蔣委員乃辛
    我是歌手?現在點閱率非常非常高。
  • 洪部長孟啟
    YouTube上有很多。
  • 蔣委員乃辛
    部長有沒有看過這個節目?
    洪部長孟啟:有,不過我是看YouTube,是同事傳給我的。
  • 蔣委員乃辛
    部長有沒有發現台灣很多歌手都去參加那個節目?
  • 洪部長孟啟
    對。
    蔣委員乃辛:他們所唱的歌有七、八成都是台灣原創、原作,部長聽過嗎?由此可知,台灣歌手或台灣所製作的歌曲在華人市場與兩岸三地仍站在前面。
    洪部長孟啟:所以在文創方面,流行音樂是一重點項目。
    蔣委員乃辛:但不論歌手、製作或者作詞、作曲者,現在都不在臺灣,都跑到大陸去了。
    洪部長孟啟:委員所講的,也是我心裡的憂慮。現在四十歲左右這部分出現人才斷層,而我們必須把這斷層補起來!所以我們現在急著與學校合作,並與四所藝術大學洽談培養我們的流行音樂人才。其實除了作詞、作曲者外,最重要的是後面的混音、錄音等人才,我們與大學……
    蔣委員乃辛:雖然部長要與學校合作培養人才,可是這些演藝歌手、製作、作詞、作曲者的舞台何在?他們的舞台不在臺灣,而現在台灣也沒有他們的舞台!所以他們都離開台灣到大陸去,才能找到他們的舞台,為什麼舞台會不在臺灣?當舞台不在臺灣,人才自然留不住;舞台在哪裡,人就往哪裡流,這才是我們所必須考慮到的問題!照理,今天本會應該讓三大旗艦的預算凍結案解凍才對,可是三大旗艦的預算解凍案竟不在議程裡,這是為什麼?
  • 洪部長孟啟
    南北流……
    蔣委員乃辛:南北流的預算凍結案有排入議程,可是電影、電視、流行音樂三大旗艦預算凍結案並不在其中啊!
    洪部長孟啟:旗艦計畫的最尖端是流行音樂,往下是電影、電視、人文出版……
  • 蔣委員乃辛
    但行政院到現在尚未核定這三大旗艦計畫。
    洪部長孟啟:現在第二階段的旗艦計畫已經報到國發會,不過相關工作我們仍在持續進行中。
    蔣委員乃辛:這當然要持續做,問題是行政院到現在都還沒有核定計畫,現在是104年3月,104年的計畫到現在竟然尚未核定!請問這要如何推動?三大旗艦計畫中的第一期五年已經完成,進入第二期。第一期五年投入這麼多錢,結果舞台還是不在台灣,人還是往大陸跑,台灣還是留不住我們所培養出來的人才。湖南衛視中國好聲音第一次播出時,我就曾提醒當時的龍部長,台灣歌手、台灣的流行音樂所保有的好光景已經沒幾年了,如果政府不再重視,將來這些人才會通通流失!台灣本位居華人流行音樂最高層,但現在大陸節目與人才已慢慢出頭,如果政府再不提出有效措施,把人才留在台灣,讓他們在台灣有舞台,同時培育新人才的話,那麼恐怕就無法可想了!
  • 洪部長孟啟
    這些都是我們正急著在進行的工作。
    蔣委員乃辛:不論南流、北流,我們都曾在立法院要求,都要承擔起一部分的人才培育工作,但南流、北流都必須到108年才能完工,現在是104年,還有四年時間。等到南北流都完工,真正從事人才培育工作時,已經好景不在了!
    洪部長孟啟:這就是我們要補足的一塊。我們與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林局長談過,希望在這之前,南港園區能成立培訓基地,現在市政府正在考量。目前採兩條線,一條是學校,也就是藝術大學,而南台科技大學也會成立流行音樂系;一條就是這個培訓基地,我們希望能走日本模式,亦即非正式的學校,而是類似訓練班採一批一批、分成很多類別來進行訓練。這件事我們仍須與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做具體討論,希望能與文化局合作,如果台北市政府有需要中央配合之處,我們會配合,如此至少可以補足空檔,這件事我們現在正急迫地推動。
    蔣委員乃辛:有關南北流的軟體部分,當中即涉及人才培育。其實所謂「人才培育」是個空洞的字眼,如何落實人才培育才是重點!不論南流或北流,經費均由文化部負擔,地方政府只代為興建,並負責將來運作,因此,地方政府到底打算如何培育人才?能否與中央政策配合?或者是中央有中央的人才培育方式,而地方也有地方的方式,大家一起來打團體戰?我認為這些文化部都必須妥為考量,而不是南流做南流的,北流做北流的,文化部做文化部的,如此力道分散後,人才培育就沒了!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正與林局長討論合作事宜,至於軟硬體方面,我們希望不要有落差,最好能銜接上,也因此,不論南北流,均有固定的協商平臺與會議,會議重點除工程外,彼此的定位與發展亦為重點。北流將來會發展為國際華人流行音樂中心;南流則為南島文化中心,畢竟台灣是南島文化的起源地,故以南島音樂為主流,目標是走向東南亞與四周鄰國。這是南北流的分工,至於空檔期問題,則看中央如何與台北市、高雄市政府來銜接。有一個態度其實是非常清楚的,我們一定要跟地方政府變成伙伴關係,你有……
    蔣委員乃辛:不只是伙伴關係,而且是團隊關係,所以你們一定要瞭解地方政府的作法。另外,說實在的,人才要留在臺灣,舞台就必須在臺灣;舞台在臺灣,人才自然會留在臺灣;舞台在大陸,人才就往大陸跑,到時候我們變成培養人才以後統統到大陸去了。尤其現在網路發達,將來雲端、大數據物聯網,在工業上面來講,工業4.0,文化難道不能有4.0嗎?今天大陸的節目在網路上點閱率那麼高,同樣地,舞台在臺灣的話,也可以透過網路到全世界去,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對,委員你所講的這個……
    蔣委員乃辛:舞台不一定只有在大陸才是舞台,臺灣能夠透過4G網路、未來的5G,把舞台留在臺灣,我們可以用這種方式啊!現在4G政府撥了150億元,我們如何利用這個方式把舞台擺在臺灣?透過網路讓世界各地看得到臺灣的節目,讓臺灣的歌手、製作人員留在臺灣,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
    洪部長孟啟:現在我們特別在文創裡頭跟4G網路的結合,當成我們最大的重點,我才會拜託邱次長來把它串起來,就是不要孤立作業。
    蔣委員乃辛:因為時間的關係,文化部也不能再等了,我講的時間就是好光景沒有幾年了,我們不把握黃金的時間,到時候真的要做也來不及了,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夠儘快……
    洪部長孟啟:一定,一定。
    蔣委員乃辛:談到人才培育,部裡到底怎麼做?我希望部長給我一個書面資料,不要只講空洞的,南流、北流以及文化部的3個方向如何配合?把細節的資料給我一下,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的,我們把細節跟你做一個報告。
  • 蔣委員乃辛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洪部長,台北機廠通過文化部的審議,指定為國定古蹟,我們希望把它規劃成為國家級的鐵道博物館,這個作法讓我們終於可以跳脫出發展主義至上的泥沼,然後留下經濟史、交通史與產業史的文化脈絡。我們從永續經營的角度來看待人文藝術發展環境,本席要給所有文化部、文資委員做這樣的決定一個很大的肯定。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陳委員碧涵:今天我們很在意的就是,在執行政策的時候,只站在狹隘的角度去看這些事情,往往有很多方向性與影響度是跨部會的,所以我覺得這個案例相當好。從這個案例裡頭,接下來本席就要要求,文化部要來加速推動我國特有的,也是世界罕見的,所謂眷村文化保存與活化工作,部長你有跟我說,這個業務是陳永豐次長負責的,對不對?
  • 洪部長孟啟
    是。
    陳委員碧涵:是不是就由陳次長親自督導,馬上展開,可以嗎?
    洪部長孟啟:可以,我們現在希望,跟國防部這方面變成更主動協助他們,事實上,國防部在這方面的專業協助或配合,是我們必須幫忙的。
    陳委員碧涵:接下來我就要針對台北機廠來請教一下,臺鐵有提出,必須支付32億元的修護費用,每年還要有6.5億元的維護費,而且他們要求修改文資法,由現行古蹟維護人─所有權人,等於是臺鐵,要把它修改為指定單位,也就是文化部要來負責這樣的維護費。有關這個部分部長怎麼看?
    洪部長孟啟:現在這個分成兩大情形,第一個是屬於整體規畫裡。昨天我也去台北機廠,跟鐵路局長整個看了一下,這個禮拜我們會跟交通部來開會。
  • 陳委員碧涵
    你要怎麼執行是一個細節。
    洪部長孟啟:第二個是關於文資法修法,加上這個條文,我們的建議是這樣子,因為很多時候指定了,後來沒有很好的維護、配套規劃。
    陳委員碧涵:對,你們怎麼看待,要怎麼做?你有什麼想法?
    洪部長孟啟:我是認為,文資法裡頭可以加上這個條文,就是指定者要提出未來維護的財務規畫。
  • 陳委員碧涵
    就是文化部要來……
  • 洪部長孟啟
    指定之後往下才能夠有法源依據。
    陳委員碧涵:你同意文化部這個指定者以後要把古蹟後續的維護辦法提出之後,你們才會進行審議?
    洪部長孟啟:不是,你在當中至少有一些財務規劃的方向,在公部門來講……
    陳委員碧涵:在你審議出門前就要開始提出來,針對台北機廠這個案子呢?
    洪部長孟啟:當初文資法沒有這個法源,現在我請同仁要趕快做出財務規畫,還有期程。
    陳委員碧涵:你可以接受完全由文化部承擔這些費用,還是部分負擔?如果部分負擔,臺鐵與文化部的比率又是如何?還是你覺得應該由被指定的運用單位去自籌經費?如果要它自籌經費,是不是採行政法人化的方式去管理?你有什麼想法?
    洪部長孟啟:第一,如果我們跟臺鐵之間的關係,第一個大方向是列入105年國家重大建設裡頭,這是最好的,變成我們的整體預算有完整的預算;第二,我們要跟交通部鐵路局協商,未來在經費上怎麼配合。
    陳委員碧涵:部長,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今天台北機廠是一個個案,可是這個個案怎麼處理,會影響接續所有的案子,因為不是只有台北機廠才適用未來的作法。你現在所講的這些東西都是針對台北機廠,之後呢?這不是你跟交通部商量,臺鐵同意了就這樣決定,日後呢?所以我希望是一個很制度化,像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雖然是行政法人化,但是第一屆法人董事會怎麼運作,成不成功?像今天我們對預算解凍的質詢,董事長就沒有來。
    洪部長孟啟:他請喪假,到香港奔喪。
  • 陳委員碧涵
    有請假是不是?
  • 洪部長孟啟
    有。
    陳委員碧涵:藝術總監簡文彬呢?藝術總監制藝術總監卻沒有來,這件事情我要點出來的是,第一個行政法人要是能夠運做成功,應該是董事會非常健全,如果董事會不健全,日後這種行政法人能不能達到功能,本席都在懷疑。更何況現在博物館法草案第十條,如果要朝法人制,很多委員都不同意、有不同的看法了;以後台北機廠類似這樣,古蹟轉變成活化使用所有的經費,怎麼指定它?如果要朝法人化,我相信後面還有很多很多需要思考,怎麼運作才會成功,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其次,我要再跟你談資產活化,這是重點,現在我們不要把它變成餐廳,也不要把它變成跟主體性無關的東西,像國家級的鐵道博物館應該具體落實資產活化,譬如結合臺中鐵道文史聚落等等,這是一種方向。最後本席要跟部長請教的是,日前部長曾說未來將開辦虛擬的文化資產學院,請問部長,這應該只是一種學程吧?
    洪部長孟啟:目前我們跟16所公立大學及9所私立大學進行合作,開辦這方面的學程或學分。
    陳委員碧涵:這是只有在大專校院開辦,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開放給一般民眾及高中學生選課,另外,我們跟各縣市……
    陳委員碧涵:你們開辦這個學程,主要是培養民眾對文化資產有一個概念上的認識,同時,這也是人才的培育,請問部長,如果這個學程修完了未來可以做什麼?
    洪部長孟啟:在修完文化資產的學程之後,學員就可以列入文化部的人才庫,同時,因為我們跟各縣市也朝兩個大方向來進行合作,一個是聘請縣市內現有的匠師,作為我們人才培訓的老師,另一個方向是縣市將來在修復文化資產時,他們可以同步參加。
    陳委員碧涵:請問部長,這個學程是否有技術課程包括在內?
  • 洪部長孟啟
    有的。
    陳委員碧涵:技術課程所占的比重如何?請部長於會後提供相關資料給本席。本席認為,你們在這方面一定要努力向下紮根。根據文資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本席現正致力於促成文化部與教育部各局處室在各級學校內,於傳統藝術、民俗之外增加文化資產教育,並納入各種課程裡面去推廣。
    洪部長孟啟:目前各級學校的確已將這方面納入課程之中,非常謝謝委員的支持。
    陳委員碧涵:部長可知道我們為什麼要在各級學校裡面推廣這方面的教育,原因是對傳統藝術的傳習,以及對文資教育觀念的認同,應該從小就開始,讓我們的下一代在低年級的時期就能廣博地接觸傳統文化資產,這是一種認知跟概念的建立,如果我們不在教育的底層做大這部分,不讓全民從小就接觸這方的知識,將來後端職業人才的培育,或是專業人才的傳承,以及文資工作者,就根本沒有來源可尋,所以,對今天文化部從大專開始規劃文化資產學院,請部長一定要注意各級學校……
    洪部長孟啟:到104年的9月,我們就會推出小學的教材。
    陳委員碧涵:這是本席一在努力推動的事情,我覺得文資局在這方面也做得不錯,接下來傳藝中心所扮演的角色就要出來,尤其是將來在內容上如何推動,請方主任一定要跟本席好好保持連繫,因為我有相當多的建議與做法。
    針對本席今天在質詢中提到眷村文化的保存與活化,從台北機場下來第二步重要工作事項,請陳次長馬上要展開;至於文化資產學院的規劃,從各級學校相關課程置入後,除文資局要努力推動之外,傳藝中心也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另外,本席剛才也針對台北機場提出幾個問題,希望部長能朝制度化的方向去推動,也就是朝各種現象都可以適用的角度來做思考,不要只是想解決幾個個案,可以嗎?
  • 洪部長孟啟
    未來我們會朝建立一個長久且穩定的制度來思考。
    陳委員碧涵:好,謝謝部長。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部長與文資局局長幾個問題,因為剛才陳委員提到有關人才培育的問題,過去我也非常重視這方面,並要求文化部不論在傳統建築、傳統技藝等領域中都要建立一套匠師人才的分級制度,以及專業人才的培訓制度,現在文化部建立文資學院,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開始,不過,在這裡還要請部長及局長跟我們說明的是,未來你們所提出短中長期的制度為何?因為過去你們不斷告訴我們,不論是在日本或其他國家,有關匠師的分級制度都執行得非常徹底,也非常專業,但在我們台灣還付之闕如,有鑑於國內傳統藝術不斷在凋零,傳統匠師的手藝也不斷在消失中,當這些匠師高齡化之後沒有後輩傳承,我們珍貴的傳統技藝可能就要面臨失傳的命運。剛才部長與局長告訴我們有關文資學院的設立與目的,但聽完之後覺得還是非常籠統,根據你們的說法,一般民眾及高中學生都可以修文化資產的學分,是這樣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是,他們都可以到大學裡面選修這方面的課程。
    何委員欣純:所以,文資學院的設立美其名是推廣文化資產的觀念與概念,但對修過相關學分的人,你們說可以馬上進入你們的人才庫,我對這一點打了一個很大的問號,只要修過文資相關學分的人,怎麼就能說是文資的人才或是具有文資的專業?請問部長,你們的制度究竟是如何設計的?剛才我聽部長在回答陳委員這個問題時,真的讓我有點擔心。
    洪部長孟啟:誠如委員所說,我們是把修過與文資相關課程的名單放進資料庫裡面,另外,委員非常關心傳統匠師的部分,我們現正進行全省登錄的工作,目前已完成269位匠師的登錄,這是我們推動的第一階段。至於第二階段,一如委員所說,我們比照勞動部的分類方式,對現有匠師分成幾個類別,以作為他們未來執業的基準。
    何委員欣純:請問施局長,未來文資學院的定位與培訓的人才,跟匠師的分級制度是否會形成雙軌制?
  • 主席
    請文化部資產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文化資產學院未來會有3個平台,一個是教學平台,如同剛才部長所講的,這是一個教學與推廣有關的平台,一般民眾與高中生都可以參加;另外一個是產學平台,因為文資學院是一個4年的計畫,所以,我們同時又規劃了研發平台,主要是針對修復技術進行研究,目前有學校已經提出好幾個案子;這3個平台中產學平台最重要,因為這跟匠師的證照有密切關係,我們希望能在4年內培育傳統技藝匠師具有證照的身分。
    何委員欣純:按照局長的說法,現有登錄的傳統匠師還是要經過你們的培訓,才能正式取得證照,是嗎?
    施局長國隆:不是,現有登錄的269位傳統匠師,他們本身已經擁有證書,所以,他們可以直接從事古蹟的修復工作。
    何委員欣純:這些已登錄的匠師不僅可以修復古蹟,還可以將他的技藝傳給想學習傳統技藝的年輕一代。
    施局長國隆:以木匠師為例,我們都有做一些分類,譬如有大木匠師,也有小木匠師,還有土水師等等。
  • 何委員欣純
    可否請局長就你們對傳統匠師所做的分類、分級與相關計畫等細節資料提供給本席參考?
  • 施局長國隆
    可以。
    何委員欣純:就局長剛才提到的產學合作部分,目前教育部、文化部到底跟哪些大專院校有進行這方面的合作計畫,因為這個計畫攸關我們傳統文化能否在社會紮根,藉由學校培訓出來的匠師,對傳統建築、美術、工藝等重要文化資產承擔起修復、保存的責任,所以,這個計畫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程,未來透過這個計畫的推動,我們傳統的技藝將可以不斷延續下去。
    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的是,因為本席來自台中,所以我還是要請教部長有關台中歌劇院的問題,請問部長,台中歌劇院究竟要等到何時方能完工啟用?
    洪部長孟啟:目前文化部針對台中歌劇院相關問題跟台中市政府之間有個平台會,雙方輪流開會,預估大概在9月份驗收完成。
    何委員欣純:是在9月完成驗收嗎?不是吧,部長的資訊顯然落後了!你們原來不是告訴我們要在4月份就會驗收完成,之後改說4月份可能來不及,現在又要再改為5月底,光是你們文化部的資訊就有兩個時間點,可否請部長明確告訴我究竟是哪個時間點才是對的?
    洪部長孟啟:很抱歉,我把時間弄錯了,因為台中市政府希望我們同意延長242天,所以,我們預定到今年11月底驗收完成,至105年4月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何委員欣純:如果是到105年4月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那麼,今年11月的進度如何?
    洪部長孟啟:因為目前這還是屬於台中市政府的工程,所以,工務局還在進行,等驗收完成之後再點交給我們。
  • 何委員欣純
    還有沒有所謂的試營運階段?
  • 洪部長孟啟
    工務局目前提出的時程是到今年的11月底驗收完成。
    何委員欣純:11月底全部完工,驗收完成?
    洪部長孟啟:驗收完成,他們的……
    何委員欣純:驗收期間沒有所謂的試營運吧?如果部長不瞭解細節,你來回答。
  • 主席
    請臺中國家歌劇院王藝術總監說明。
    王藝術總監文儀:主席、各位委員。其實2個地方都有試營運,有2個團隊。意思就是在工程合約中就已經有要求工程單位應該要有試營運的期間,讓業主可以測試所有的……
  • 何委員欣純
    請問試營運的時間多長?從什麼時候開始?
    王藝術總監文儀:這部分可能要請教市政府,因為整個合約是市政府來簽署。
  • 何委員欣純
    所以你們也不瞭解?
  • 王藝術總監文儀
    在這個部分我們不瞭解。
    何委員欣純:奇怪!你們說都有輪流,也有溝通平台的會議,那你們在開什麼會?
    王藝術總監文儀:在會議當中,目前他們還沒有提出這樣的答案,目前提出的狀況大概只有2個期程。
  • 何委員欣純
    還有誰要報告?
  • 主席
    請文化部文化資源司說明。
    陳司長冠甫:主席、各位委員。在驗收期間有3場表演,試營運有3場列入驗收項目。
    何委員欣純:有3場表演,但是時間還沒有確定?
  • 陳司長冠甫
    對。
    何委員欣純:但是在11月以前,是不是?
  • 陳司長冠甫
    對。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會關心是因為中部地區大家都很關心,台中歌劇院大家都說是台中之光,也是台灣之光,外表也蓋得很漂亮。其實大家擔心的是,在整個爭議之中,施工過程的工程品質問題,還有未來的營運問題。剛剛黃委員也有提到,台中歌劇院在施工過程中,不論是設計或是施工過程,都有很多爭議需要文化部跟台中市政府收尾的地方。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好好督促台中市政府,不論是未來的驗收期也好,或是過去有所爭議、大大小小的問題及需要收尾的地方,你們要「戥真」,就是兩個字「戥真」。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要輪流,雙方在那個平台可以……
    何委員欣純:可是包括我剛剛問你們的日程、時程,你們都兜不攏,我不知道你們在開什麼會啦!到底有沒有重視台中歌劇院?
  • 洪部長孟啟
    這是我的錯。
    何委員欣純:部長,不能說是你的錯啦!因為你日理萬機,不可能只有注意台中歌劇院的事,但是台中歌劇院卻是一件大事,我們也希望,未來的試營運可以讓它好好地完美演出,而且能在安全的狀況之下……
    洪部長孟啟:對,安全第一,這是我們一再強調的。
    何委員欣純:然後完美演出,是不是?
  • 洪部長孟啟
    對。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希望文化部跟台中市政府,首先可以好好地通力合作;其次,我希望文化部可以給我未來的營運計畫,我們都非常關心未來的營運狀況跟成果,看你們希望把台中歌劇院帶向什麼樣的歷史性定位,讓它在台灣藝術史上有一個表演中心的定位,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要對一些預算解凍,但是我們看到你的報告仍是千篇一律,根本就沒有正面回復,所以本席要一個一個好好地質詢你。尤其是我們村落的文化發展計畫,你說「7835」,但執行了2年,卻只有五百多個村落,為什麼這個計畫的執行這麼緩慢?執行率只有6%而已,所以你的「7835」準備執行多久?本席計算過,你們30年也執行不完。我有建議,也曾質詢過你,可不可以跟地方的文化局結合?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這樣做的。
  • 呂委員玉玲
    你現在是這樣做嗎?
    洪部長孟啟:對,如果以「7835」來講的話,我們在102年時,還沒有得到補助的村落是4,367個,那時候占我們村落的55%;到103年的時候,就降到42%,剩下3,347個;到104年時,已經降到2,180個,占27%。所有這些能夠這樣做,都是因為我們跟地方政府合作,地方政府有提出補助村落的優先順序,我們就可根據這個……
  • 呂委員玉玲
    可是你是交給4個美學館在辦。
    洪部長孟啟:生活美學館有執行一部分,但我們有補助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先把需要補助多少村落的資料報來,我們再把補助款撥下去。讓地方政府提出需求,並排出優先順序,再來逐年解決。所以從102年計畫開始的時候,有56%的村落沒有得到補助,現在已經降到27%,所以是逐年下降,這也是一個持續性的計畫,未來4年……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的速度就會加快,會普及每一個村落?
    洪部長孟啟:可以,縣市政府在這樣的運作之下,也比較熟練了。
    呂委員玉玲:由地方來辦理,不會完全給4個美學館,因為距離遙遠,尤其這4個美學館,新竹以北才一個,所以很多申請案件來回就要2個小時的車程,再經過審查,曠日廢時,根本沒辦法執行。
    洪部長孟啟:縣市是我們主要的對象,所以我們現在……
  • 呂委員玉玲
    所以你有落實到縣市的文化局去辦理?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現在將近95%都是到縣市的。
    呂委員玉玲:你有這樣辦就好。還有就是我們的文創要走出國際,在禮拜一的時候,本席有質詢過,可是你沒有很精確的回答我,只說要統一窗口,協助我們的產業走出國際,才有競爭力。
    洪部長孟啟:我給你詳細的資料,我知道的就是我們現在……
    呂委員玉玲:如果你有資料,可否在1個月內將相關報告給我們委員會及社會大眾,讓大家都能夠瞭解。
    洪部長孟啟:我沒有辦法記得那麼清楚,但知道大的方向,第一個是展覽,展覽不是展完就結束,還會延展。譬如在法國巴黎展完以後,還會到其他城鎮去延續展覽,這就會由巴文中心來負責這件事情,我會給你詳細資料……
    呂委員玉玲:就是他走出國際,相關的統合不管是經濟部還是國發會等各部門,就是幫他們做一個測試,讓他們不要有那麼多阻力。
    洪部長孟啟:譬如到米蘭去展覽,並不是米蘭展完就回家,還會持續延展,東京也是如此。
  • 呂委員玉玲
    幫他們去做一些協調工作。
  • 洪部長孟啟
    讓他露出。
    呂委員玉玲:還有就是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從98年就開始要做,做到現在一直延期、發包流標,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動土,我可否請教部長,到底做不做啊?什麼時候會開始?
    洪部長孟啟:北流第一標已經施工了,北流之所以第一標會工程延誤,是因為打連續壁的時候,牽涉到台北鐵路局的……
  • 呂委員玉玲
    流程到底什麼時候?有沒有期程出來?
    洪部長孟啟:有,現在大概是108年,至於南流是107年。
    呂委員玉玲:你是說108年完工,還是發包動土?
    洪部長孟啟:完工,現在北流已經發包……
  • 呂委員玉玲
    那什麼時候發包?會順利嗎?
    洪部長孟啟:第一標已經發包,工程在進行了,至於第二標,大概在今年4月份會發包成功。因為它曾3次流標,流標的原因就是因為現在有很多廠商,對於公家機關的工程沒有太大的……
    呂委員玉玲:這要有進度啦!有要做就好,如果一直延宕,就不要做了。還有就是我們國立文化機構的一些場館,像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跟國父紀念館等3個場館,有一個提升文化設施的升級計畫,對於這3個場館的升級,你在整體上有什麼規劃?
    洪部長孟啟:因為歷史博物館非常小,所以我們現在跟教育部、農委會協調,就是有一個大南海計畫,把它……
  • 呂委員玉玲
    行政院審查通過了嗎?
    洪部長孟啟:現在已經送到行政院,國發會通過了。
    呂委員玉玲:還沒有通過,你們就編列預算了?
    洪部長孟啟:大南海計畫跟那個基金是兩件事,委員剛剛所提示的是提升大南海計畫,將來會持續進行,把它變成一個首都博物館園區的概念。而中正紀念堂最主要是它的工程,譬如古蹟修復這部分,我們現在已經發包在做了,另外就是中正紀念堂主體的石塊、石板剝落,為了安全,我們現在也在做這部分的工程,當然裡面設施的改變……
  • 呂委員玉玲
    要提升嘛!
    洪部長孟啟:至於國父紀念館,因為我們每次辦大型活動都是在國父紀念館,而國父紀念館已經四十幾歲了,所以必須要做整個翻修,包括冷氣系統、座椅以及燈光等等,也要因應現在的需求,因為事實上目前的設備已經趕不上時代了,所以這是我們……
  • 呂委員玉玲
    與時俱進也要注意安全。
  • 洪部長孟啟
    對。
    呂委員玉玲:但是你剛才提到大南海計畫,行政院還沒有通過,你們就編列預算,那你們要如何執行?
    洪部長孟啟:沒有,大南海計畫是國發會通過。所以我們這次都沒有提解凍案,它只是有關歷史博物館內部屬於基金這方面的凍結,我們希望能解凍。
    呂委員玉玲:好,所以大南海計畫一定要行政院審核通過。
    洪部長孟啟:我們再來是23個理由,但不在裡頭。
    呂委員玉玲:好。還有就是這3個場館的派遣人力過高,我剛才一看,光是駐衛警就有60人,你是用人養人這樣的方式嗎?
    洪部長孟啟:以中正紀念堂來講,事實上人力是很單薄的,因為現在很多重要活動都在那裡舉辦,但是現在遇缺不補,人力一直降低,所以彌補的辦法……
    呂委員玉玲:遇缺不補,所以你們就用派遣人力?
    洪部長孟啟:沒有辦法,我們……
    呂委員玉玲:實質有需要的話,正確的增加編制就好了。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也在爭取,但是有一些困難,因為政府的大方向,在大院的要求之下,人力是不能增加的,但是那邊的警力,關於安全維護的部分,確實是我們非常大的一個……
    呂委員玉玲:這3個場館的人力總共是378人,但是正式的職員是155人,有一半以上人力都是用約聘僱以及派遣人力,這樣不是正常的。
    洪部長孟啟:這也是我們政府現在遇到的困難,因為業務不斷發展……
  • 呂委員玉玲
    有需要就提出來。
    洪部長孟啟:業務發展,需要有人力,但是卻不給這樣的編制,可是事情還是要做,尤其他們是公共場域,365天都要開放,所以他們的服務不能不到位,我想這是我們政府單位共同面臨的困境。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們看到中正紀念堂進場的人次並不輸給故宮,對不對?
  • 洪部長孟啟
    對。
    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對文創的資產,也可以做一些有價值性的做法,我們是不是可以在編列上,把這些文創產值去行銷及推廣在地文化?
    洪部長孟啟:剛才黃委員也特別關心這部分,現在中正紀念堂跟國父紀念館在轉型中,把它原有的、必須要做的業務盡量縮小,重點放在觀光產值這部分,另外就是文創產業的發展,目前兩個館對於文創產業當然是採取一種跟民間合作的方式。剛才委員所提到的,也提醒我們,怎麼樣跟文創……
  • 呂委員玉玲
    觀光的潛力利用來推銷地方的文化。
    洪部長孟啟:對,文創觀光。尤其跟文創這個大的主軸是能夠串接的。
    呂委員玉玲:所以請文化部趕快研擬整套的做法,好不好?
  • 洪部長孟啟
    好的。
  • 主席
    請陳委員淑慧發言。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聽到許多同仁針對我們今天的議案詢問,我想部長也非常清楚,今天兩大議題著重在整個文化部未來有關人才及文資管理等等。本席今天也針對文化作業機構基金的預算報告以及業務報告中有關國家文化設施升值計畫來請教部長,首先請問部長,這個升值計畫是屬於文化部新推動的綱要計畫,對嗎?
  • 主席
    請教育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對,這個升值計畫……
  • 陳委員淑慧
    這是屬於重大的計畫。
    洪部長孟啟:文化設施升值計畫中包含好幾個子計畫,屬於基金的部分,當然就是國父紀念館及中正紀念堂都包含在裡面。
    陳委員淑慧:包含南海學園這三個所謂的加值發展計畫,對吧?
  • 洪部長孟啟
    是。
    陳委員淑慧:我想這三個計畫其實都滿重要的,可是本席引頸期待的就是以歷史博物館為主體的南海園區,其實這早就該推動了。大家都知道歷史博物館從1950年開館到現在,附近的這些使館,我們可以說是年代久遠,設備也老舊,在這整個園區中,歷史博物館是唯一一個比較蓬勃、有生氣,比較發揮文化功能的,所以這樣的計畫,應該是以歷史博物館為執行單位來做計畫整合,這整個計畫,從策劃開始,所有的執行工作,其實不是這麼容易。
    我想部長從年輕開始為國家服務,一直到今天登峰造極來領導我們國家整個文化建設的工作,你在行政單位以及文化產業的市場中,以你的經歷、歷練以及遠見,我想處理行政工作對你來講,領導工作應該是就輕駕熟才對,但是我們今天卻發現一個很不該發生的問題,在這些過程中,大家非常期待也認為是政府應作為的事,我不希望到時候因為急就章而影響,我不好意思比方,但確實會變成這樣,就像故宮博物院的大故宮計畫就是因為在整個程序上不夠透明、不夠專業以及不夠公開等等,到最後就被汙名化,變成所謂的弊案。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事,所以部長要切記這個經驗!
    整個計畫的核定程序、整個工作小組的組成、計畫的範圍,包括期程及預算,以及未來的文化功能,我們都要在初期的時候,就讓社會大眾及相關的政府部門單位非常清楚每一個人在這個工作團隊中所要扮演的角色,你就是一個掌舵者,你要領航這所有的一切。
    洪部長孟啟:是,謝謝委員鼓勵。
    陳委員淑慧:何其大的計畫跟工程!我覺得它所發揮出來的,就如同你們在網路公開未來期待它的功能,我們可以想像到未來這樣的文化特區、藝文大街會是怎樣的藝文聚集,想起來就非常興奮!
    請問部長,現在是不是以歷史博物館為執行的主導單位?
    洪部長孟啟:對,目前是由歷史博物館主導,本部協助。例如政府和政府之間的協調,我們會給予協助。
    陳委員淑慧:既然如此,本席要請館長說明文化特區計畫的現況,因為我們看到文化部在104年度總共編列了2億1,000萬元的預算,但是我們不知道執行項目為何。我從媒體報導得知目前這個計畫已經報院,有關核定程序、籌備期限、工作小組、計畫範圍、期程、預算以及未來要達到的功能等,請館長做個清楚、扼要的說明。
  • 主席
    請國立歷史博物館張館長說明。
    張館長譽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陳委員讓我有機會來談談南海文化園區。其實歷史博物館是負責執行,跨部會的協調則是由文化部文資司負責,單單是在國發會就已經開過3次會了。
  • 陳委員淑慧
    都是你代表去國發會開會嗎?
  • 張館長譽騰
    是。部長在擔任次長期間也曾經和我們一起在國發會開會。
    陳委員淑慧:館長,你們啟動這個計畫多久了?
  • 張館長譽騰
    大概一年半了。
    陳委員淑慧:一年半,那國發會已經換了2任主委了,對吧?由於這個計畫是由國發會審核,所以新的主委上任後,你們是否必須再次向他呈報這個計畫?國發會已經開過3次會了,你認為出國發會的期程為何?
    張館長譽騰:剛才部長有報告過,國發會同意,所以目前計畫已經送行政院了。
    陳委員淑慧:好。我看到的數字有10年24億元,也有7年20億元,館長,到底哪一個數字是正確的?
    張館長譽騰:這個數字一直在演化。龍部長在任時核定的是24億元的計畫;但是在審查的過程中,國發會認為有些教育部的單位還需要整合。
  • 陳委員淑慧
    所以是7年20億元嗎?比較符合實際情況的是7年20億元嗎?
  • 張館長譽騰
    對。
    陳委員淑慧:你們的工作小組是要用現有的人員,還是要另外找一組人?
  • 張館長譽騰
    現在是用我們自己的人員。
  • 陳委員淑慧
    那計畫的範圍為何?未來是否要納入臺科館、臺藝館、教育資料館這3個教育部所屬的單位建物?
    張館長譽騰:後期計畫有,初期計畫沒有。
    陳委員淑慧:你們有和教育部協商這個計畫了嗎?既然未來要納入、接管他們的單位,那你們啟動協商了嗎?
    張館長譽騰:是,目前教育部並沒有答應要交給我們,還在協商之中,所以我們把它列為後期計畫。初期計畫是先處理那些沒有問題的部分。
    陳委員淑慧:計畫前前後後已經談了一年多了,目前正在報院,你預計整個計畫從開始到完成需要多久?
  • 張館長譽騰
    目前是以7年為期。
    陳委員淑慧:你們的目標是7年,可是你們在計畫階段就已經耗費一年多了。
    張館長譽騰:是,我們會努力。
    陳委員淑慧:我還是要再次提醒館長和部長,立法院曾經針對文化部104年度多項預算提出評估報告,所以我要特別請你們注意,不要讓計畫因申請程序未符合預算法之規定而引起社會的批評,甚至導致計畫失敗,好嗎?部長,你非常清楚預算法第三十四條與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我們固然要爭取時效,跳脫這個枷鎖,但我們也必須依法,該核備、該呈報的程序和資料是不能便宜行事的。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一定依法。
    陳委員淑慧:不要急就章,本席擔心最後會變成一個弊案而導致計畫無法實現,那就非常糟糕了。
    洪部長孟啟:是,我們一切都會依法辦理。
    陳委員淑慧:請部長和館長注意這件事情,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部長,你在擔任次長時,經龍部長的推任,成為與原民會討論原住民文化的重要平台。請問你擔任部長之後,這個平台整合的功能還存在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還存在。
  • 高委員金素梅
    是由哪一位接任你以前的工作?
    洪部長孟啟:現在是陳次長。雖然最近我們還沒有開會,不過大概快了,我們都會定期召開會議。
  • 高委員金素梅
    請問你們大概多久開一次會?
    洪部長孟啟:大概是2個月到3個月。但是如果有特殊狀況,我們也會彈性調整,隨時都可以召開會議。
    高委員金素梅:好,那有沒有會議紀錄?
  • 洪部長孟啟
    會議紀錄都有。
    高委員金素梅:每次開會之後,能否把會議紀錄也提供給我們原住民立法委員?
  • 洪部長孟啟
    好。
  • 高委員金素梅
    謝謝。
    洪部長孟啟:這是我的疏忽,抱歉!我們會提供。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臺灣、中華民國政府一直說自己是朝著民主、多元的理想前進,之前我在這邊質詢龍部長時,曾經提到孫大川前主委的作品,他說原住民的文化是一個黃昏的文化。當時你在台下有聽到這一段文章嗎?
  • 洪部長孟啟
    有。
  • 高委員金素梅
    你贊同我的意思嗎?你贊成時任學者的孫大川所寫的文章嗎?
  • 洪部長孟啟
    是。
    高委員金素梅:雖然我們一直說臺灣文化是多元的,但事實上,它並沒有真正的多元。部長應該知道所謂的臺灣四大族群是指閩、客、外省、原住民。請問閩、客、外省這三大族群是屬於哪個種族?
  • 洪部長孟啟
    屬於漢族。
    高委員金素梅:對,屬於漢族。換言之,我們原住民的文化主體確實有其存在的價值,如果再加上新住民的話,臺灣並不是四大族群,而是只有三大族群,你同意吧?
  • 洪部長孟啟
    是。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之前我質詢龍部長的時候,就有提到臺灣一直自詡為非常尊重多元文化的先進國家,當時龍部長的回應是,我們尊重多元文化,而原住民的部分已經融入在文化部所有的環節裡頭,所以不需要有原住民的專項。對於這些發言,我是非常不認同的,因此我就告訴他,由於原住民的人口少,無法在民主選舉制度當中影響領導人,所以被列為最弱勢的族群,但既然你同意臺灣有多元文化;你同意原住民的文化是黃昏文化;你也同意臺灣其實只有兩大族群:漢族與原住民族,那它在臺灣這塊土地上就不應該是弱勢,不應該因為人口少,無法透過選舉制度產生領導人而被邊陲化。為了導正這種情況,文化部是不是應該要立專項、編列經費,專門補助、扶持這個所謂的弱勢文化?當時龍部長卻告訴我不需要,因為文化部已經把原住民的元素融入於各局處當中了。我聽了非常不以為然,講白了,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原住民文化已經在我的血液之中了,請問這還是多元嗎?這不能稱為「多元」,而是「融合」喔!「融合」不是「多元」,「融合」是你要跟我們所謂的強勢文化在一起,部長同意嗎?
    洪部長孟啟:基本上,就我個人而言,我並不喜歡「多元」和「整合」這2個字。所謂「多元」就是以我為中心,其他的就稱為「多元」;而「整合」就是我把你吃掉,所以我寧可用「跨界」、「多樣化(diversity)」這樣的字眼。
    另外,關於剛才委員所提到的事情,我會再和幾位原住民委員討論,因為我很想在下年度的預算當中,依循以前我在臺灣省政府任職時所採用的模式,單獨對原住民列一個補助項目,但不妨礙原住民申請其他的補助項目。雖然金額恐怕不會很多,但是有了這個科目之後,我們就可以把原住民的文化列為施政重點。事實上,我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扶助弱勢,不只是扶助一般的弱勢民眾,在文化方面,我們也必須要給予扶助和重視。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部長,這就是我今天想要聽到的回應!如果扶持弱勢文化無法在政策與預算編列中呈現的話,那根本沒有辦法達到這個目標。部長,你剛才說希望在下年度實施,今年6月份你們馬上就要編列……
    洪部長孟啟:我在臺灣省政府文化處任職時,就是採用這樣的做法。
  • 高委員金素梅
    本席要給你掌聲!
    洪部長孟啟:我希望下年度在編列預算的時候,能夠編列這個項目。不過任何新增項目,主計總處都不同意,所以我也會去和他們溝通,說服他們允許我在村落文化裡頭增列這個項目。這樣我們就能夠真正落實扶助弱勢文化,讓原住民文化更能夠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亮,同時也達到保護、維護原住民文化的目標。
    高委員金素梅:太好了!本席要給你掌聲!我很難得看到文化部長能夠站在我們的立場。我一直很不希望用「弱勢」來形容我們自己,我們的弱勢絕對不是來自於先天,而是這個政府來到這邊以後,把不適合的制度、不合宜的服裝套在我們身上。我一直認為原住民的文化最能夠代表臺灣的文化,因為漢族、閩南族和客家族,中國大陸都有,它不足以真正代表臺灣;而臺灣原住民的文化,走到哪裡都可以呈現出非常美麗的彩虹,這麼美麗的彩虹不應該因為選舉人數不夠多而被視為弱勢。
    部長,其實你不需要等到下年度,你在任內就可以進行整合,把你們現有的資源挪出來,作為推動原住民文化的起點。最重要的是,原住民族不需要大堆頭式的評比,如果要這樣評比的話,我們絕對會被消滅掉、被融合掉,這一點部長非常清楚。所以本席才會希望你另編預算,讓這些原住民的團體可以單獨評比,這樣至少會有一、兩個人或一、兩個團體獲得扶持,而不是跟著雲門舞集出去。當然,雲門舞集在世界上非常有名,我們也非常敬重這個團隊,但是原住民的團隊不應該被融合在這個文化裡頭,它應該可以很驕傲、很有自信地走向全世界,告訴大家我們來自臺灣,我們希望全世界的朋友到臺灣來的時候,不僅能看到漢族文化,也能看到臺灣最純樸、最美麗的彩虹,部長,你同意嗎?
  • 洪部長孟啟
    我同意。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目前是由次長和原民會負責平台的整合,請你儘快交辦,可以做的事情就先做,好嗎?
  • 洪部長孟啟
    好。
    高委員金素梅:而不是縣府報上來之後,再和所有團隊一塊評比。在原住民還沒有扶植出好的團隊之前,若採用大堆頭式的評比,我們就會被消滅掉、被霸凌掉,部長同意嗎?
    洪部長孟啟:是,這一點我同意。
    高委員金素梅:太好了!我的質詢時間正好結束,很少能在時間內詢答得這麼愉快,部長,你是第一位,我要給你掌聲鼓勵!
    洪部長孟啟:謝謝,不敢當。
  • 主席
    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希望我也有機會給你掌聲。有一件事情我們召委也很關心,如果你做得到,應該能獲得掌聲。3月18日我們的足球代表隊以2比0打敗汶萊,晉級世足會外賽亞洲區第二輪,這是非常難得且振奮人心的賽事。雖然我們可以透過MOD觀看賽事,但畢竟現在尚未全面數位化,所以無線電視的轉播也很重要,我們有沒有機會讓公廣集團的無線頻道進行轉播?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有轉播決賽,之前公廣……
  • 鄭委員麗君
    決賽?什麼決賽?
  • 洪部長孟啟
    公共電視在6月4日凌晨2時30分會同步轉播。
  • 鄭委員麗君
    是第二輪嗎?我們可以看到接下來的賽事嗎?還是要等到……
  • 洪部長孟啟
    決賽。
    鄭委員麗君:要等到決賽,所以之前的賽事還是沒有轉播嗎?部長,現在我們已經挺進第二輪了,大家都很期待啊!當然,我們也希望能晉級決賽啦!可是我們現在關心的是接下來的賽事,請問部長能不能協調一下,讓民眾看得到比賽,為我們的足球隊加油?
    洪部長孟啟:好,我來協調一下。我會向教育部體育署詢問它後面的行政程序是什麼。
    鄭委員麗君:第二點,對於這麼重要的國際賽事,我們能否提出一個固定的協調機制?這樣我們就不需要針對個案請託了。目前有沒有一個固定的協調機制?
    洪部長孟啟:其實上次我們參加比賽的時候,我就在想這些問題,每次都要大家提出呼籲……
    鄭委員麗君:這樣成本滿高的,所以我覺得政府應該……
  • 洪部長孟啟
    我們和教育部的……
    鄭委員麗君:國家代表隊參與重要國際賽事時,若有轉播不足或其他情況,你們能否透過固定的平台進行協調,由公廣集團擔負起這樣的權責,讓國人都能夠看到比賽?
    洪部長孟啟:好,我們會從兩個方向著手,第一,我們會把這個項目納入我們與教育部之間的協調平台,和體育署溝通、協調。第二,由於公廣集團本身就負有社會教育的使命,有其社會責任,所以這部分,我們也會進行協調。雖然我們不會去干涉它的……
  • 鄭委員麗君
    當然!
    洪部長孟啟:但是我們會提供建議。我們尊重它的獨立性,但我們也會和他們溝通。
    鄭委員麗君:我們當然尊重它的獨立性,但是參與國際重要賽事屬於國家對外事務,若能建立一個常態的協調機制,我們就不需要針對個案進行請託。如果你能做到這一點,我想民眾也會給你掌聲的。
    第二點,目前我國有多部影視作品要進攻中國的電影市場,其中有多部片子的中國發行權是簽給了中國的「文化中國」這家公司。由於「文化中國」這家公司可能因涉及中國內部權力鬥爭而發生了一些問題,最近被阿里巴巴收購了,當時發行權簽給這家公司的多部電影,到目前為止都無法上映,部長有沒有去了解這個狀況?
    洪部長孟啟:我有注意到輿情的發展,最重要的關鍵在於阿里巴巴,有些片子我們進去的時候沒有拍出來,我們會透過……
  • 鄭委員麗君
    「我們進去的時候沒有拍出來」是什麼意思?
    洪部長孟啟:就是他已經拿到代理權,但是他並沒有拍出來……
    鄭委員麗君:部長,你知道嗎?有賀歲片已經等了2年都還沒有上片啊!都已經講了2次恭喜發財了!
  • 洪部長孟啟
    我們要把這個問題放到陸委會兩岸協商的機制當中。
    鄭委員麗君:我問過你們這個問題,結果你們文化部官員卻告訴我,沒有業者反應、公會沒有會員反應耶!是這樣嗎?你們還告訴我,業者有糾紛可以找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申訴,好像跟文化部無關一樣。
    洪部長孟啟:就我看來,這並非單一問題,所以我們會透過陸委會兩岸協商的機制來處理。如果這個問題不好好處理,未來很可能會有……
    鄭委員麗君:這不是單一問題,全部都沒有上片喔!全部都沒有上片!我之所以特別提出來,是因為這並非單一公司的問題,中國的市場和我們不一樣,它背後經常有國家資本涉入。過去台灣的文化產業(尤其是電影)要進入中國時,我們關心的是廣電總局內部有審查、審批的制度存在;如今恐怕不只有這個問題,因為國家投資會涉及到很多政治因素,導致我們這邊的片子被冷凍,而且是多部一起被冷凍,我覺得事情非同小可。所以我們一直疾呼,如果有機會,除了和對方談審批、審查制度之外,你們恐怕要進一步了解如何保障我們國片在中國的權益。
    洪部長孟啟:有關剛才委員提到的事情,當初我看到輿情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們要向陸委會提出這個問題。
    鄭委員麗君:該捍衛的就要捍衛!龍部長本來很積極要談,後來都談不下去,不了了之。當時我們就開玩笑說,該講的不敢講,那就像鴉片戰爭「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決策一樣,什麼都沒做。我希望部長可以站在文化的立場,好好地保護台灣電影的權益。
    洪部長孟啟:好,我一定會做。
    鄭委員麗君:同樣地,過去本席也一再強調,當大家口口聲聲地喊「文化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時,文化部不應該著重於「產業」,而是應該看重「文化」這2個字。因為在文化產業中,文化才是核心,如果喪失了文化這個核心,產業不會有附加價值啊!它的重點來自於「文化」。
    洪部長孟啟:對,文化是核心。
    鄭委員麗君:我們已經進入全球貿易的時代,當各國都在進行自由貿易或服務業相關協商時,你們的視角必須以文化為核心,就如同在台紐經貿協定當中,最重要的就是文化保護、文化例外的條款。我們身處國際經貿如此發達的環境,文化部到底有沒有文化貿易方面的人才?你覺得夠不夠?他們了解經貿政策、了解全球趨勢嗎?當我問到台紐經貿協定時,文化部不了解;當我問到目前歐盟和美國在談的TTIP要如何處理文化與教育議題時,文化部也不了解,顯然文化部相當缺乏國際經貿人才。而且這類國際經貿是要從文化貿易的角度出發,而不是像一般的國際經貿一樣,把文化當成商品拿到台面上和人家交易!所以之前審查預算時,我就曾經要求你們在3個月內成立文化貿易策略小組,你們成立了嗎?
    洪部長孟啟:成立了,但是整體的運作情形,我還要再詳細了解。
    鄭委員麗君:部長,如果是既有的人……
    洪部長孟啟:基本上,我們是授權他們……
    鄭委員麗君:如果小組是由既有的人員組成,我看大概也改變不了什麼,大家都不懂嘛!我每次要資料、要你們去做文化例外等研究,結果都不了了之啊!我希望你擔任部長之後能夠積極地擬訂一套人才培訓的計畫,展現出不同的氣象,好不好?
  • 洪部長孟啟
    好。
  • 鄭委員麗君
    或者你也可以和經濟部、國貿局等單位好好談一談。
  • 洪部長孟啟
    我們會和經濟部合作。經濟部有這方面的……
    鄭委員麗君:民間也有很多智庫,你們應該要有一個平台,招攬人才來協助你們扮演好這樣的角色,可以嗎?
    洪部長孟啟:好,我知道經濟部有專門的訓練制度,我們會和他們合作。
    鄭委員麗君:最好向歐盟學習一下,現在我們政府對於FTA的概念是相當落伍的!現在FTA講求法規化、標準化,而不是只顧著趕快簽,完全不管它所造成的社會衝擊和文化衝擊。請你們好好研究一下其他國家的例子,儘快提出這個小組運作的辦法,好嗎?
  • 洪部長孟啟
    好。
    鄭委員麗君:最後一點,現在大家都很關心大巨蛋疏散的出入口對國父紀念館的影響,以及疏散的安全問題,所以台北市政府要再重新做決定。此外,大家也很關心移樹的事情,部長,你有去了解這個問題嗎?雖然只有37棵樹,但其中有6棵是台北市的行道樹……
    洪部長孟啟:目前樹木不動。當初我們的立場很簡單,就是堅持不可以移樹。
  • 鄭委員麗君
    所以你堅持不動嗎?
    洪部長孟啟:是,我們當初的立場很清楚,就是堅持不可以移樹,所以現在樹木不移了。
    鄭委員麗君:雖然只有37棵樹,但這是一個象徵,你應該知道國父紀念館是哪一位建築師的作品。
  • 洪部長孟啟
    王大閎。
    鄭委員麗君:如今王大閎的作品:國父紀念館已經被指定為文資景觀,非常重要,所以不只是樹,包括出入口是否會影響到國父紀念館這個文資景觀……
    洪部長孟啟:對,這涉及到整體的氛圍。
    鄭委員麗君:文資景觀也受文資法保護,對不對?
  • 洪部長孟啟
    對。
    鄭委員麗君:所以我們要維護這個景觀。本席關心的是國父紀念館這個文資景觀會不會被改變,你能不能承諾會保護我們的文資景觀?
    洪部長孟啟:既然它屬於文資景觀,就不會改變。
    鄭委員麗君:如果我們從空中俯瞰,大巨蛋蓋完之後,國父紀念館幾乎就看不見了,但至少我們站在國父紀念館旁邊的時候,還可以看到完整的建物景觀。倘若疏散口的屋頂蓋下來,就會侵入到國父紀念館的景觀。
    洪部長孟啟:國父紀念館屬於文化資產,絕對不會改變,更不會隨便蓋一個建築,這是非常粗魯的事情。
    鄭委員麗君:好,希望你能夠捍衛文資,謝謝。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委員。
    主席:關於鄭委員所提到的世界盃足球賽第二輪轉播,有很多委員跨黨派提出臨時提案,請不要辜負大家的期待,好不好?謝謝部長。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先針對剛才部長的答詢進行探討,你說你不喜歡「多元」這個用詞,或許你是對的,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解釋,但是我要提醒你,憲法或其他相關法律都有提到「多元」這2個字,請問部長有何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個人的立場。
    鄭委員天財:我還是想聽一下你的意見,因為憲法和許多法律都是這樣訂的,如果你能說明清楚的話,也許我可以提修憲或修法。
    洪部長孟啟:「多元(polybasic)」這個字最早是美國開始使用的,後來在進行文化研究時,有越來越多(尤其以美國為主)的文化研究者不喜歡2個字,第一個是「民族熔爐」,第二個就是「多元」。事實上,文化研究者認為polybasic或multielement是以白人盎格魯薩克遜、新教徒的文化為核心(WASP),反而形成了另一種文化剝削。在文化霸權的概念裡頭,「多元」反而變成一種藉口,就是以我為中心,其他的就變成是「多元」。因此,目前在從事文化研究時,大家比較喜歡用「多樣化(diversity)」或者是「雜化(hybridity)」這2個字。
    鄭委員天財:就原住民族而言,當然不喜歡所謂的「融合」或是……
  • 洪部長孟啟
    「整合」。
    鄭委員天財:「整合」、「熔爐」等類似的概念。但我不知道對於「多元」的解釋是否只是部分學者之見,請你再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我。
    洪部長孟啟:好,我會把資料整理好,再提供給委員。
  • 鄭委員天財
    因為憲法增修條文……
  • 洪部長孟啟
    過去對於「多元」的定義是奠基於美國的經驗……
    鄭委員天財:當初修憲的時候,我們有特別針對原住民族增列相關條文,例如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就特別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它有「多元」這樣的用詞。後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七條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本著多元、平等、尊重之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教育之權利。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條也是這樣規定的。在我的印象中,還有很多法律使用到「多元」這個詞,所以這部分要請部長給我一些書面資料。請你去了解一下,到底它是部分學者之見,還是大多數學者的意見,再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我。
  • 洪部長孟啟
    好。
    鄭委員天財:其次,剛才你在答詢時有提到,為了充分尊重原住民族之文化,你想從單獨編列預算這個層面著手,這當然是一種方式,但是在各個計畫當中匡列預算也是一種方式。我們都是老公務員出身,若要單獨編列計畫,行政院主計總處未必會同意,這樣做說不定不好。所以要如何在分項計畫中都匡列出相當的預算,也是一門學問。
    此外,除了預算層面的呈現之外(所謂「呈現」是指你在每一個分項計畫中,都能夠匡列出相關預算),你在業務報告中更是需要呈現。或許你做了很多事情,或許你的同仁也支持原住民族的相關計畫,但是在文化部3月16日的業務報告當中,我們看不到你們對於原住民族文化所做的努力與預算的支持。
    洪部長孟啟:這是我們的疏忽,上次也有委員提出這個問題,要我們把對原住民族的補助和作為整理出來,之後我會把相關資料呈給委員,以彌補我們的疏忽。
    鄭委員天財:如果沒有這樣處理的話,你和任何同仁都無法立刻回答相關問題。
    其次,目前地方文化館的計畫已經進行到第二期了。這7年來甚至還明文排除了對原住民族文化館的補助,去年4月經本席提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之後,你們很快地在103年8月11日修正了第二期計畫,把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納入補助對象。
  • 洪部長孟啟
    有28個館提出了。
  • 鄭委員天財
    把原來排除的規定刪掉了。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把它取消了。
    鄭委員天財:雖然你們修法了,但是因為地方政府來不及辦理,所以我們上次才會凍結你的預算,請問目前辦理的情形為何?
    洪部長孟啟:有28個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提案,其中有13個館已經通過了,占總項目的46%。補助金額總共是1,328萬元,其中資本門占645萬元,經常門占683萬元。以上是我們目前施行的結果。
    鄭委員天財:對,如果你在業務報告中單獨呈現有關原住民族文化的業務,大家就會很清楚。
  • 洪部長孟啟
    下次我一定不會再疏忽了。
    鄭委員天財:要把相關資料清楚地呈現出來,這樣大家就會知道文化部非常重視原住民族。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鄭委員天財:其次,博物館法再過一、兩個禮拜就會審查了,請同仁回去再仔細地看一下本席的質詢內容,當時我有把修正動議拿給邱文彥委員,所以會和他的提案一起討論。上次我有提過一個問題,你可能不記得了,目前國家級的博物館大約有30個左右,就是沒有原住民族博物館。
    洪部長孟啟:據我了解,現在原民會好像正在規劃原住民族博物館。
    鄭委員天財:部長,這是前年馬總統所承諾的事情,後來江宜樺前院長也承諾了,但是現在仍處於規劃階段,尚未定案。也許下次換了院長、換了總統(一定會換總統,因為馬總統已經當兩任了),情況又不一樣了。其實我們很不喜歡行政院版博物館法第三條規定「不分族群」。憲法本來也有不分族群、不分男女、不分宗教的規定,但是後來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都有針對特殊族群(包括少數民族或原住民族)特別訂定新的條文,所以你們應該要針對本席上次的質詢好好考量第三條條文到底該怎麼修。本席的修正動議會納入邱文彥委員的版本,你們能不能接受?這件事情請你們預為因應。
    洪部長孟啟:馬上就要進入逐條審查了,我們可以在逐條審查時討論。
    鄭委員天財:好,謝謝部長。
  • 洪部長孟啟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黃委員志雄發言。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知道目前台北松菸文創整體的狀況嗎?根據媒體的報導,現階段文創園區周邊的租金要調漲,很多藝文團體面臨關門熄燈的困境?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松菸文創是歸台北市政府,由富邦基金與誠品共同興建的大樓,再由那棟大樓回饋來養整個松菸園區。我知道附近的房租要調漲,其實,文化部對於附近那些藝文團體的租金是有補貼的,如果是單獨的個人,大概可以補貼持有人80萬至90萬的租金,如果是幾個人合組或是團體,大概可以補助100萬至120萬的租金。這是我們預想到的,一旦文創園區發展起來,華山附近的房租可能就會漲,對於那些工作室而言,尤其是年輕人,將會是一個很大的壓力,因此,我們就訂定這個補助辦法,屬於個人的可以補貼80萬至90萬、屬於數人以上的團體可以補貼200萬的租金。
    黃委員志雄:我們現在談的是文創產業,松菸其實是一個為了扶植文創產業所開發的專業園區,現在進駐了很多百貨、電信、電影院及餐廳,因此周邊的租金大漲,導致原本進駐的相關藝文團體要付的租金可能由數萬元漲到十幾萬元,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現象!或許它是一個事實,但是,我們現在再回過頭去思考,原本的精神是扶植文創產業,讓藝文團體有多一點的展場、多一點的空間,讓他們有機會能夠自力更生、能夠展現出最好的一面,但是,許多商機進來之後,竟然衍生出這樣的困境,因此,文化部應該要去思考它的定位。如何協助這些藝文團體,讓他們能夠繼續留在那裏,或是鼓勵他們做適度的調整,文化部應該要有一個策略。
    洪部長孟啟:我們是有一套辦法,譬如園區裡必須提出10%的空間做為免費的展覽、或是免費讓文創團體進駐。
    黃委員志雄:由於租金不斷的提高,從過去每個禮拜有一場表演,到現在已經變成一個月一次,甚至兩個月、三個月一次,本席認為這樣不是一個好的現象,文化部應該深入了解周邊那些藝文團體目前遇到的困境,進而思考該如何給予協助,否則,所謂的文創園區最後就會變成百貨公司、賣場、餐廳或是咖啡廳。這樣究竟是不是一個好的現象,本席認為應該要重新定位與思考。
    洪部長孟啟:是,我們同仁已經主動去了解他們的問題,而且這套辦法也已經在推動,希望他們能多了解有這套辦法可以提供協助。
    黃委員志雄:另外,今天有一個關於國外旅費及教育訓練費的解凍案,金額是3,430萬元,其實,文化部每年都會編列許多像是到國外考察等等的相關經費,本席並不是認為這樣做不可行,但是,考察必須要有它的績效性、要有它的意義性,舉辦了那麼多的考察,回國之後所得到的成效是不是正面的、是不是好的、是不是有幫助的,本席認為,這個區塊也應該要重新定位與思考。
  • 洪部長孟啟
    是。
    黃委員志雄:每次會期審查這個預算時,委員們都會提出這樣的疑問,每年都編列那麼多的預算、舉辦那麼多的考察,但是,它的效益性在哪裡?關於這一點,你應該要提出說明?
    洪部長孟啟:這是我們非常重視的部分,事實上,我們所有的出國重點在於將一些團隊帶出去,至於委員提到我們的考察有什麼績效,我們會將相關資料作好整理,到時候也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
    黃委員志雄:每年大家都會檢討這個區塊,然而,檢討結果似乎也都沒有什麼具體的成效,因此,每年都會被凍結,但是,最後我們還是給予你們肯定及支持、還是讓你們繼續進行相關的考察及研究,希望能把國外更好的東西帶回台灣,不過,重點在於能夠帶回來,同時還要能夠執行與落實,好嗎?
  • 洪部長孟啟
    好的。
    黃委員志雄:部長,長期以來,文化資源的分配都是不均勻的,尤其是文化的紮根不夠落實,這是事實,因此,我們應該要加以思考。現階段對許多團體而言,他們就是寫計畫書,誰寫得好就領到比較多的補助,至於公部門就是給補助,這樣的狀況已經變成了一個常態性的結構,究竟是好是壞?本席認為,現在似乎已經變成了寫計畫書的競賽,會寫的、厲害的就能拿到比較多錢,長期下來,這樣的狀況究竟是好是壞,你們應該要做個檢討。再者,知名度大的、知名度高的,很容易就得到公部門或私人企業的認養或贊助,對於那些具創意卻無能力提計畫案的小團體而言,他們不一定能拿到經費補助,因此,你們也應該要重新思考整體的補助分配辦法。
    洪部長孟啟:委員所言確實是一個事實,因此,我們也有幾項做法,第一就是分類分級,其次則是針對比較弱勢的團體單列一筆預算,補助經費大約有1,000萬左右,第三就是協助他們寫計畫書,我們的藝術發展司也會協助團隊寫相關的計畫書,讓他們也能進入競賽的規則中。
    黃委員志雄:文化資源如何能夠分配得更均勻,讓更多人能爭取更多的預算,進而讓文化能夠紮根,這是我們要持續推動的事。
  • 洪部長孟啟
    是。
    黃委員志雄:關於台北機廠要定位為國定古蹟,大多數人是給予掌聲、是肯定、是贊成的,但是,現在台鐵嗆聲要文化部收尾,請問文化部要怎麼收尾?
    洪部長孟啟:這件事可以分成幾點,第一,現階段要與交通部及台鐵坐下來商談,了解他們的想法是什麼、困難是什麼,逐條逐條務實的找到解決方法。第二,我們希望能夠召開專家會議,邀請專家針對台鐵未來的發展規劃提出看法。第三,我們希望將來能有一個公聽會的形式,藉此聽到更多的意見。第四,我們希望能將它納入105年的公共工程建設,也就是將它涵蓋在古蹟作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的項目中。
    黃委員志雄:本席認為,這個案子其實是可以創造雙贏。
  • 洪部長孟啟
    是。
    黃委員志雄:因為台鐵負債一千多億,原本規劃的37%開發活化之後,可以讓資金挹注。
    洪部長孟啟:對於它的立場,我也非常了解。
    黃委員志雄:他們的想法就是要填平負債,現在全區都被你們框起來之後,他們根本沒有辦法開發,這就是他們的思維,沒有辦法活化嘛!如果沒有活化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就無法填平損失!
  • 洪部長孟啟
    對。
    黃委員志雄:本席認為,如果整個定位為古蹟之後,是否能將某個區塊以台灣鐵道博物館的概念來做定位,畢竟它也是屬於古蹟的維護保存,未來還能帶來更多的機會,因此,無論是整個深入的保存機具、文物、檔案及無形的技術操作等等,你們應該要盡快與台鐵溝通、討論。一旦它的定位清楚之後,其實,未來台鐵不一定會穩輸,因為它不一定就沒辦法活化,這是思維問題、作法問題。
    洪部長孟啟:是,昨天我就與台鐵局長一起到園區去了。
    黃委員志雄:關於這件事,部長,你有相當的高度與智慧,盡快與台鐵進行討論,原本這是可以雙贏的事,不要讓它最後卻變成了雙輸,謝謝。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主席:現在輪由本席發言,請黃委員志雄暫代主席位。
  • 主席(黃委員志雄代)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因為時間的關係,作業基金的部分尚未提出報告,現在是否要提出說明?是否還有其他尚未報告之處?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都已經做了報告。
    陳委員學聖:但是,有委員提出你剛才口頭報告沒有提及作業基金的部分?
  • 洪部長孟啟
    剛才沒有提到作業基金的方式。
    陳委員學聖:是否需要補充,或是參閱書面即可?
    洪部長孟啟:關於整個作業基金,現在我的手上有一份口頭報告的書面資料。
    文化部的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設置,原本是依照教育部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的採購辦法,在行政院組織改造之後,101年就轉移到文化部。之前的100年2月8日,行政院同意我們繼續設置這個基金,7月4日到102年的1月4日,行政院都授權我們可以做。其次,幾個館的性質是以文化保存、發揚傳遞與教育推廣作為宗旨,因此,現在也強化成本效益觀念,尋求民間的支持與投入。在自籌財源方面,也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但是,因為自籌財源有其困難度,所以作業基金可以暫時彌補它的不足。第三,它的自籌比例已經逐年增加,因此,我們希望透過自籌比例的增加,讓作業基金的使用逐漸減少,如此一來,對於財政困難的政府而言,需要挹注的經費也會減少。
    截至目前為止,國立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及國父紀念館已於102年1月4日由行政院核定作業基金的運作,102年4月29日主計處也已經同意,他們現在把社教機構發展的補助修正為文化機構發展的補助,以符合我們的需要。最後一個部分,國立歷史博物館的大南海計畫已經提報行政院,中正紀念堂的多元文化與風華再現的服務升級也已經按照國發會的決議正在積極進行當中,屬於國父紀念館的重點是它的跨域加值。
    陳委員學聖:部長,本席的發言時間幾乎快被你用光了!
    洪部長孟啟:對不起!跨域加值的部分已經獲得同意,我們也正在進行中,整體而言,我們是強調它會強化廠商的服務與創意的加值。
    陳委員學聖:部長,本席是把程序完成了!為了不耽誤大家的時間,本席才會把自己的時間給你。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 陳委員學聖
    這也代表著本席對於文化部的支持!
  • 洪部長孟啟
    非常感謝!
    陳委員學聖:為何今天會安排這個預算解凍案?根據本席所知,國內有許多的地方文化館或社造都很需要這筆預算,因此,本席對於這筆解凍案非常重視,希望能夠將它完成。
  • 洪部長孟啟
    非常感謝!
    陳委員學聖:除了給你時間將口頭報告完成之外,本席也要特別告訴部長,對於國內的部分,本席都沒有什麼意見,但是,有一些苦難的開始,請部長你要做預算的調整、要去思維,有時候要勇於說不!
  • 洪部長孟啟
    是。
    陳委員學聖:本席為何會這麼講,其實,在你們提出的預算解凍報告中有非常多都是屬於硬體的部分,無論是北流、南流、衛武營或是台中歌劇院,吃掉了文化部絕大多數的預算,你又無法去變更,這是一個苦!再者,對於整個國家的認同、對於整個鄉土文化的保存,我們現在又比過去更加的認真,因此,無論是最近要將台北機廠變成鐵道博物館、或是原本小規模的航空博物館為了配合桃園航空城要變成多大規模的航空博物館,其實有太多的需求,本席也都支持,但是,國家的優先順序一定要看清楚。如果規模做得太小就與地方文化館沒有兩樣,不會有人來,它就只是花了錢交差了事,但是,如果規模做得很大就會吃掉其他的預算,因此,你的優先順序該怎麼排?部長,雖然你不喜歡「整合」這兩個字,但是,「整合」這兩個字卻是絕對要做的事情。
    第一,在整合的過程中,包括在預算沒到位之前,你要有本事先去把它整合起來。譬如歷史博物館提出的大南海計畫,本席就是百分之百的支持,但是,在它的預算到位之前是有一些困難,本席每次只要經過南海學園就感到心痛,為什麼我們的行政效率這麼低?歷史博物館沒有足夠的腹地,但是不表示它沒有發展的空間,即使大南海計畫還沒有成功之前,在那裡面有台灣藝術教育館、台灣教育電台、手工藝品中心與龍部長設立的小型接待室,這麼小的南海園區就放了這麼多單位,因此,大南海計畫不是一定要等歷史博物館才能開始,而是應該從此時就開始整合。本席自己長期主持廣播電台的節目,其實,廣播電台需要的面積不是很大,再加上現在都已經數位化,雖然本席贊成、也支持教育電台,但是,有沒有辦法去做空間及位置的調整?本席不知道行政院、教育部及文化部在想什麼?
  • 洪部長孟啟
    我們目前與教育部正在積極協調一個藝術教育館以及它的電台。
    陳委員學聖:部長,你們要有決心!本席質詢的這件事早在一年前就已經提出來了,看到你們這樣的效率,只怕在明年2月1日本席任期屆滿時,光是行政部門的整合就足以讓人感到失望!如果真能整合起來,它的力量絕對是超大,不需要增加一毛錢,只是一個空間的調整,甚至把教育電台移到國防部舊址,就是總統府後面,這樣做也都可以,其實,有非常多閒置的空間可以做立即的調整、可以讓它達到最好的效益,我們卻不做?
  • 洪部長孟啟
    這是我們要努力的。
  • 陳委員學聖
    你有沒有想過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國家人權紀念館、桃園兩蔣文化園區及角板山藝術園區能否做一個整合?
    洪部長孟啟:這是屬於我們提出的跨域整合中的一個項目,既然不是一個孤立的個體,該如何將它們連接起來、串聯起來,目前在我的工作中非常重視的就是跨域的結合、整合、連結。
    陳委員學聖:部長,關於這一點,希望你能夠趕快做!
  • 洪部長孟啟
    好。
    陳委員學聖:從一個主題去做整合,將會讓各館社發揮很大的力量,無論是國父紀念館或中正紀念堂,每天參訪的大陸人士都有那麼多,不請自來、一定要來,我們能不能想一些什麼事情去影響這些來參訪的人,而不是花了將近1億想辦法要去大陸影響那麼多的人,卻都還找不到重點。部長,這是我們的思維,包括國際交流在內,外交部有一個迷思,認為我們是一個文化大國,希望在全世界都能設點,事實上,我們並不需要那麼多點,而是應該思考重點是什麼?
  • 洪部長孟啟
    對。
    陳委員學聖:部長,你我都是屬於比較踏實的人,龍部長是屬於明星式的部長,我們則是平凡的文化工作者,這個文化部不是一個人的,而是屬於大家的,因此更能夠眾志成城,本席認為,應該要揚棄過去屬於個人的想法,讓大家一起來努力。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明天在國父紀念館要演一齣戲,本席看了之後也很感概,那是大陸劇團到台灣來演的戲,內容是台灣老兵經過戰亂回到大陸的情景,他們解釋的老兵回大陸一定與我們認知的老兵回大陸不一樣,這齣戲目前正在台灣演出,既然他們都敢殺到我們家門口,那麼我們要拿什麼給他們?本席常常去國父紀念館及中正紀念堂,但是,本席自認沒能跟上時代、沒能讓大陸人看見台灣這幾年的轉型,人家到我們家門口談的回家,絕對與我們想的回家並不一樣,所以,有些英雄式明星的做法應該要有改變了。
    洪部長孟啟:委員所言對我有很大的啟發,我會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陳委員學聖:對於在座各博物館或文化設施的負責人,本席都非常的感恩,因為你們身處第一線,當預算撥給你們之後,你們會把1塊錢當成10塊錢在用,希望你們能好好的努力,如果能在跨界方面再多做整合,平凡將會變成不平凡,部長,我們一起來努力,謝謝。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 主席(陳委員學聖)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桐豪、段委員宜康、楊委員瓊瓔、黃委員偉哲、吳委員育仁、江委員啟臣、李委員貴敏、薛委員凌、蘇委員清泉、邱委員志偉、潘委員維剛及羅委員明才皆不在場。
    現在請鄭委員汝芬發言。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是從2010年才開始發展微電影的,是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孟啟
    主席、各位委員。是。
    鄭委員汝芬:關於微電影的發展,雖然它的拍攝時間比較短,但是,整個拍攝過程與電影類似,而且效果也都非常好,本席知道你們平常有舉辦這方面的比賽或徵選,部長,你認為如何?
    洪部長孟啟:針對微電影的部分,大致可以分為幾個大的方向,第一個,過去微電影並沒有納入我們的計畫,但是,現在新提的第二期旗艦電影發展計畫已經將它納入。
  • 鄭委員汝芬
    你認為成果如何?
  • 洪部長孟啟
    我們剛剛將它納入中程計畫。
  • 鄭委員汝芬
    為什麼你們會將它納入這樣的計畫?
    洪部長孟啟:事實上,現在有許多微電影都是透過手機、透過youtube播放,可以影響的層面很大,誠如委員剛才所言,許多廣告都是透過微電影而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力,譬如前面看是一部很好的片子,最後才知道是廣告,因此,我們除了與工業局在動畫方面的合作,而且在張副院長主持之下,如何將手機與4G結合,已經列為我們的工作重點,將來也會把微電影納入。
    第三個,關於補助的部分,在這個計畫中也有比照像是對於紀錄片或電影的製作、導演及播放的補助機制,這些都是屬於第二期中程計畫的工作。
    鄭委員汝芬:雖然只是一部廣告,但是,整個過程所耗費的時間與拍攝電影的時間相比,真的是不相上下!
  • 洪部長孟啟
    是。
    鄭委員汝芬:既然它能夠創造出這麼高的附加價值,我們是否應該積極協助業者繼續從事這方面的創意發展?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將這部分納入計畫,明年度就會有預算來支持,在預算尚未到位之前,我們會先將整備工作做好,尤其是與網路科技的結合,這方面是屬於張副院長所指導的數位匯流計畫,另外,我們還有一個數據中心,這個中心也是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總之,對於微電影的支持及補助,我們希望將來能按照紀錄片的方式給予支持、給予補助。
    鄭委員汝芬:科技在進步、時代在進步,它是否也是屬於文創的一項呢?
  • 洪部長孟啟
    對。
    鄭委員汝芬:既然是文創的一項,我們是否應該將它的產值做出來?
  • 洪部長孟啟
    對。
    鄭委員汝芬:本席發現,現在的學生很喜歡自己成立工作室、很喜歡自己去創造文創的機會,所以我們也應該給予他們這樣的機會。
  • 洪部長孟啟
    對。
    鄭委員汝芬:譬如我們社頭那邊有襪子的產業聚落,天下雜誌就曾經針對製作襪子的過程拍攝了一部片子,藉此讓所有消費者了解製襪業者在製作過程中的辛苦。
    洪部長孟啟:對,我在youtube上看過了。
    鄭委員汝芬:本席希望在文創發展的同時,你們能想辦法提高它的產值,畢竟發展文創也是為了帶動我們的GDP成長,在整個相輔相成的過程中,你對於這個產業要投入什麼樣的精神?而且你是否有積極地進行這項業務?
    洪部長孟啟:絕大多數的文創產業是屬於微型產業,因此,我們現在是將它當做個人創業、當作是青年創業,給予他們協助或補助的方式有兩個,第一個就是第一桶金,也就是創業的基金,至少可以讓他有50萬去創業。
  • 鄭委員汝芬
    這些年輕人的夢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真的是很大!
  • 洪部長孟啟
    對。
    鄭委員汝芬:最近國防部也拍了一部片子,總共花了96萬元,卻能將原本給人的嚴謹形象轉變為活潑開朗的形象,無論是透過youtube、app或其他的呈現方式,這樣是否很容易向民眾傳達相關的訊息?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剛才所提的計畫就叫做圓夢計畫。第二個就是貸款補助,屬於微型產業的部分,如果有兩位、三位合在一起,我們就會在這方面給予貸款的補助。
    鄭委員汝芬:部長,你一直都是從基層一步一腳印這樣上來的,相信你很清楚每個縣市文化局的經營模式,包括他們的辛苦在哪裡,你也都非常非常的清楚,因此,在這個部分,無論是哪個縣市、無論是哪個鄉鎮,一定都有它好的地方。譬如最近你通過台鐵在台北市的文創園區計畫,在提升產業價值之餘,又要能夠保留藝術與古蹟,事實上,必須要有錢才能做這些事,所以他們都相當的辛苦,又譬如彰化縣扇形鐵道的鐵道博物館,其實也是要花許多錢才能完成!
  • 洪部長孟啟
    所以我們有一個媒介去募資。
    鄭委員汝芬:有時候就是募資狀況並不理想,你有加入他們的募資行列嗎?
    洪部長孟啟:當我們看到一項好的計畫之後,接著就會幫忙尋找企業界共同集資。
    鄭委員汝芬: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形象改善。如果企業界願意來募集經費的話,你們有沒有給他們一些回饋?
    洪部長孟啟:因為現在很多企業想去做一些文化方面的事情,卻苦無窗口,我們現在開了窗口,只要有好的創意,我們就像行銷員一樣去跟他們談,讓他們來協助。
    鄭委員汝芬:如果企業界可以進駐的話,這些年輕人就有更多的機會可以投入文創這個區塊,讓整個文創產值可以提升,並增加它的附加價值。
  • 洪部長孟啟
    好。
    鄭委員汝芬:另外在社區總體營造的部分,我看部長也很投入,每個鄉鎮有每個鄉鎮的特色,本席之前去參加客家庄的天穿日活動,因為客家庄大都位在比較偏遠的地方,如果可以再投入一些經費給他們去經營,這也是一種人才的培訓。
    洪部長孟啟:我們在這個部分也和地方政府有非常好的合作,地方政府分出它的優先順序,提出它的要求,我們幾乎都不打折的去幫忙。
    鄭委員汝芬:請部長多與縣市政府研究,多分一些資源給客家族群、客家庄,讓他們可以投入文創工作。像彰化著名的原住民文化館,要讓它經營得有聲有色,才能活絡起來,它也可以協助教育體系,培訓一些人才。另外像原住民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如果可以培養他們往歌唱方面發展,也很好啊!歌手阿妹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洪部長孟啟:我們與教育部、客委會、原民會都有協調合作的平台,固定開會……
    鄭委員汝芬:在社區營造或藝術扎根的這個區塊,也可以多重視一下國家幼苗,讓不愛讀書的孩子可以朝此方向去努力,形成他們的專業。
    洪部長孟啟:我們會利用這三個平台,召開會……
    鄭委員汝芬:你們開會的場次這麼多,與他們媒介的次數也這麼多,本席希望能有較為務實的成果出來,這樣會比較好一點。
  • 洪部長孟啟
    好的。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莊委員瑞雄、林委員德福、盧委員秀燕、蕭委員美琴均不在場。本日登記發言之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黃委員志雄、潘委員維剛、陳委員亭妃之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

    1.104年預算凍結案中,其中第一案是針對出國考察凍結,根據文化部提出的說明,這些被凍結的出國考察項目,多數為赴國外考察文創相關業務,包含各種文創展覽(電影展、書展、畫展、文創展、動漫展、藝術展),好像官員們透過這些出國訪查,就可以促進台灣文創產業發展一樣,本席當然認同多到國外參訪以了解各國的文創產業如何發展,確實對我國文創有所幫助,然而平心而論,本席懷疑的是官員每次出國看了這些展覽後,到底帶回多少實質幫助?尤其台灣近年來最愛喊的就是文創產業,處處是文創園區,都自許為文創基地,結果就其內涵,不過就只是處處是商場與餐廳,以台北松山文創園區為例,當初自許成為文創基地,但從成立至今,卻有不少的藝文團體因為租金過高而搬離,這跟所謂的文創基地根本背道而馳,難不成文創發展到最後還是得走向商業化、財團化嗎?就算最後還是得變成這樣,但最少在開始時,就應該給這些文創工作者機會,而不是一邊口中喊文創,一邊文創環境又不健全,一切又以財團的商業利益為出發,或許政府會認為過去10年來,我國已經投入大筆資金來幫助文創發展,也或許文化部認為台北松山文創租金問題,其主管機關為台北市政府,然而上述這些現象的發生,再度透露出我們文化主管機關的無感與互踢皮球的本位主義,台灣有許多有心從事文化建設的人,政府也有一定的預算,但為何到頭來,連文化這類創意產業資源還是變成少數人所壟斷?文創產業本來就應該與文創園區完整結合才是,文創園區的推行,是政府因應時代趨勢而產生的政策之一,其目的主要為培養藝文人才,進而期盼都市生活影響之下帶動整體文創力量。雖然園區內也有很多展場和表演空間,但他們卻要對藝文團體或是創作者收取高額的場租費用,原本是用來振興藝文活動的地方,反而卻使那些展出或表演的團體無法負擔。這與當初扶植台灣文創的初衷是否有出入,而對於真正從事藝術創作的人們來說,最缺乏的還是這些創作之後的回饋,也就是資金、收入,這才有能力促使更好的藝術創作產生。但是現在文創園區的經營模式,雖然是有成功吸引到人群,但是消費的流向卻沒能導向藝術產業,這有可能會使藝文產業再次陷入無法振興的圈圈裡。需要的是更進一步考量未來如何永續經營、如何將文化資產融入園區中,如何讓藝術創作者進駐,成為真正名副其實的文化創意園區基地。
    2.長久以來文化資源的分配不均,以及文化扎根不夠落實的問題,常常被拿來討論,當然這些問題不是光靠短期的座談、論壇就可以改善,因此文化部試圖以推行社區營造、村落文化的方式,以達到文化資源共享與文化扎根的目的,然而檢視這幾年的推行成效,似乎只是按表操課,知道怎麼寫計畫怎麼要補助的,每年都能獲得補助經費,所謂的社區營造村落文化,不過淪為企劃書的比賽,都是社團寫計畫書申請補助,公部門出錢贊助,成為一種常態性結構,公部門長期以來對於文化推廣,往往只知道盲目撒錢辦活動,卻沒有深入了解其背後的文化內涵與本質。另一方面民間企業或公部門資源過度集中挹注在高知名度、看似有前瞻性的藝文團體,寧可大手筆贊助名氣響亮、廣為人知的藝文團體,也不願冒著錯誤投資的風險,去挹注自力更生、默默耕耘的小型社團,造成大者恆大的獨占結構,忽略文化存在意涵及背後的本質。本席有感而發的認為,實際上文化預算與體育預算一樣,在我國其實都不受重視,因為即使多數人承認文化與體育都相當重要,但這兩者的預算卻很難不被認定在基本必需的預算,但實際上若能整合各部會資源,擴大對文化的想像,與相關部會合作,讓文化和各領域結合,包含在教育系統中被認為是不可缺的素養,在外交策略中被當作關鍵內容和策略,在城市建設時兼顧古蹟保存,在農村改造中同時考慮文化生活和經濟生計。從各個面向與文化相互結合,從小育養文化種子,這才是讓文化深耕與生根的做法。
    3.本周一不分朝野才對文化部將台鐵台北機廠劃定為國定古蹟甚表贊同,然而這樣的結果卻造成台鐵的大反彈,既然主管機關已由台北市府轉為文化部,文化部就有責任與台鐵進行協調,而不是讓台鐵四處放話,過去在引發爭議時,文化部都不曾表示意見,現在已成為國定古蹟,文化部就不能再推拖,文化部應該與台鐵共同規晝古蹟的下一步,例如保存機具、文物、檔案,及無形的技術、操作方法。或是設為台灣鐵道博物館,以典藏展示相關文物、機具、歷史與技術為主,輔以相關商業及文創活動,創造新的經濟與文化價值。
  •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中華民國文化部管理的行政法人機構,2014年成立。設有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與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三個場館,並附設國家交響樂團,共11個室內展演場、13,203席位。總部設於臺北國家兩廳院。文化部、教育部及外交部各自派任一位董事為政府相關機關代表,而表演藝術相關之學者專家、文化教育界人士、民間企業經管理專家。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涵蓋兩廳院與NSO國家交響樂團,已經順利從原本的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轉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台中歌劇院與衛武營文化中心也正式成立營運推動小組,展開交接與營運準備工作。國表中心表示未來國表中心的任務就是成為專業劇場經營典範、深化場館合作、帶動城鄉藝術發展、加強人才培訓、與國際接軌,並讓組織運作透明化。
    文化相對屬於國家力量的一環,是軟實力的一部分,國表中心的成立,是透過一個國家級資源,來整合所有表演場館的管理及節目的規劃,以台灣的文化人口及即將開發的新文化人口,若各場館不能納入統一管理及節目的公演、巡演方式來分配,恐怕要維持基本運作都是非常的困難,國表中心的成立當然希望達到自給自足的目標,但是如何吸引更多的族群進入這個領域,恐怕國表中心需要努力的空間還很大,期許國表中心努力成為劇場管理的典範,納入各方經驗,尤其國際管理經驗,是非常重要的,並思考如何深化3個場館跟1個樂團,透過北、中、南的聯合表演,有效分配巡演,達到文化深耕及開發的目標,尤其加強國際的接軌工作,更是提升文化蘊底非常重要的一環,以故宮博物院與國際各大知名博物館的換展、巡展,都能夠造成風潮,可見國人對文化的認知是夠的,所以如何透過國際交流引進世界第一流的表演,一來可以積極培養參與人口,二則經過經驗交流衝擊,藉此提升國內表演的水準,最重要的是培養人才,人才的養育、培育及在地化,在全世界都在積極進行人才挖角,積極用各種方式吸引人才的當下,如何留住人才需要國表中心去思考努力。希望國表中心真正發揮振奮人心的節目內容及管理,讓台灣成為一個文化大國,本席對國表中心深切期待,也寄予厚望。
  • 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

    ◆台北機廠去向?國定古蹟?
    要求文化部積極處理,不該坐視台鐵顢頇
    針對台北機廠成國定古蹟爭議乙案,台鐵局長周永暉3月18日嗆文化部收尾,並且抨擊文化部及文史團體各有不同意見,但討論完各自回家吃飯、睡覺,留下台鐵面對這棟房,他要求指定機關應負責任。
    惟文化部日前已將北廠指定為國定古蹟,並且定調朝國家級博物館方向規畫,卻遇台鐵方面阻擾,爰要求文化部,為活化台北機廠等文化資產,文化部應該要有跨部會協調機制,不應退縮,且須積極與交通部展開協商,處理後續相關事宜,不該坐視台鐵顢頇。
    以上,請文化部於一週內,針對上開疑義盡速妥處,並將處理進度及報告送交本席辦公室。
    主席:現就今日議程,作如下決定: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3案。進行第1案。
    1、
    為支持我國足球運動,並維護觀眾權益,建請文化部、體育署積極協調公廣集團直播2018俄羅斯世界盃足球賽亞洲區資格賽,並建立重要賽事直播協調機制。
    說明:
    1.中華隊在3月18日(昨晚)以2:0踢贏汶萊隊,晉級世足會外賽次輪,將得與日、韓、中國大陸等亞洲勁旅在第2輪對決,這也是繼2006年後,中華隊再次挺進世足亞洲區資格賽第2輪。
    2.數位通訊發展以來,觀眾雖可在MOD、數位有線電視,或以手機、平版電腦連結APP TV等不同平台收看足球賽事,但卻缺乏無線電視頻道及有線電視頻道投入直播,無形中剝奪絕大多數觀眾的收視權益!
    3.公視回應本席質詢,已先於3月12日轉播臺灣、汶萊第一場比賽,今中華隊逆轉勝汶萊打進小組賽,吸引大量國人關注。顯見不論從國家或球迷層面來看,重視足球運動都已是必然趨勢,籲請主管機關應積極協調公廣集團直播足球賽事,以實際行動展現支持體育發展決心。
  • 提案人
    陳學聖
  • 連署人
    蔣乃辛  孔文吉  陳碧涵  鄭麗君  邱志偉  陳淑慧  何欣純
    主席:請問各位,本案有無異議?
  • 黃委員國書
    (在席位上)可否增加提案人?
  • 主席
    可以;第1案增加黃委員國書為提案人。
    請問文化部有無意見?
  • 洪部長孟啟
    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第1案通過,並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2案。
    2、
    鑒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41條規定該中心辦理採購作業符合我國締結之條約、協定或政府採購法第4條所定情形,應依各該規定辦理,惟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採購作業須另法規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中卻並未明確指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項目,文化部每年補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經費高達10億元,為我國表演藝術界挹注極大公資源,爰建請文化部研議修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之第41條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項目,以免日後有失公信力之情形。
  • 提案人
    黃國書  何欣純
  • 連署人
    鄭麗君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說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與採購有關,但是我們把該條文拿出來看它究竟適不適用用政府採購法?條文前面寫的很好聽,「採購作業應本公開、公正之原則……」後面又寫著「除……辦理外,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基本上就是說行政法人相關的採購作業,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會碰到很多的麻煩與風險:究竟這項採購是不是適用採購法?表演藝術中心要買電腦,要依採購法嗎?表演藝術中心的功能就是舉辦很多的節目,辦理這些節目、活動時,要不要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一條並沒有很明確的規範;正因為沒有很明確的規範,本席擔心未來會有很多的爭議。
    像之前用建國百年基金去辦的夢想家事件,因為導演賴聲川實在太有名,我們太相信他應該沒有這些問題,可是當節目一上場時,大家才驚覺到怎麼會這個樣子。因為藝術總監有很大的權限,他可以不受採購法的限制,不僅文化部無從監督,立法院更是無從監督起,所以本席認為第四十一條有必要再規定得更清楚、更透徹一點。
    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末段「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其採購作業實施規章應報請監督機關核定。」現在問題來了。表演藝術中心的採購作業實施規章雖然有送文化部核定,但是規定並不清楚。規章前面提到財物的購置、定製,承租及勞務的委任範疇,須依公平、公開原則辦理相關採購作業;後面卻規定「本中心主辦節目之採購,應依節目企劃作業程序辦理,不受本規章之規範。」顯然與採購法的精神有些衝突。雖說藝術類的採購都會有這個問題,無法有一個很明確的標準,董陽孜的書法當然比黃國書的好太多,這個不用講,問題是一般人也覺得黃國書寫的好,因為我寫的很簡單,這裡面沒有一個很客觀的標準,必須要有一些藝術方面的專業才能來做判斷。就表演藝術來說,綠光劇團、果陀劇團,他們的藝術成就絕對比地方上一般劇團要來得高,我們總是要有一個機制去對它做很好的規範,作為依循。
    所以本席認為在採購規章裡面,一般的採購應該用採購法,節目部分如依採購法會有窒礙難行之處的話,至少也要有一個節目方面的採購規章。本席去查了節目的採購規章……
    主席:可否請黃委員控制一下時間,因為現在不是在質詢……
    黃委員國書:我把它講清楚,好讓他們知道如何去處理。
    因為本席發現採購規章有關節目部分,只在法人董事會裡面決定,文化部也都不曉得,本席認為這個採購規章也應該送文化部核備。
  • 主席
    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黃委員的指正,尤其是在防患未然這個部分。有關設置條例第四十一條後面的文字,可否就按照委員的意思,讓它更具體的表達出來,將後面的文字修正為「採購作業實施規章,應另訂節目採購辦法,並送文化部核備,以利監督」?
    主席:好的。黃委員,如果第四十一條要修正的話,委員可以主動提案。
  • 黃委員志雄
    (在席位上)本席要求加入本案連署人。
  • 主席
    第2案增列黃委員志雄為連署人。
    進行第3案。
    3、
    我國重要古典音樂作曲家蕭泰然先生於2月底逝世,政府除已頒發褒揚令外,文化部並定於4月5日舉辦紀念音樂會,以向大師致意。惟蕭泰然先生之音樂創作,雖得到音樂界極大重視,許多作品亦為社會所熟知,而被譽為「臺灣的拉赫曼尼諾夫」、「最後的浪漫主義鋼琴詩人」,但因為臺灣古典音樂之推廣缺乏整合性架構,因此蕭泰然音樂較諸傳統歐洲作曲大師,無論實體唱片或數位音樂,都遠難完整取得。矧文化部若欲推廣臺灣古典音樂創作,在版權協調與版本典藏上,都需要更多努力,而此努力則可從蕭泰然老師之紀念活動開始。爰要求文化部邀集國內知名作曲家、指揮家、演奏家與樂評人為顧問,由文化部普通基金匡列預算,邀請國內外各公私立樂團與演奏者以一至二年,完成完整的蕭泰然作品錄音錄影。相關之錄音錄影,並應包含指揮家或演奏者談蕭泰然音樂之訪問,且全程數位上網。
  • 提案及連署人
    鄭麗君  黃國書  何欣純
  • 主席
    本席也加入第3案的連署。
    現在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已與提案人鄭麗君委員協調過,她同意將倒數第四行「由文化部普通基金匡列預算、邀請國內外各公私立樂團與演奏者以一至二年,完成完整……」修正為「由文化部編列預算、邀請國內外各公私立樂團演奏者,完成完整……」。
    主席:本席建議將「與演奏者,完成完整……」修正為「與演奏者,儘速完成完整……」才不會十年後都還沒有完成。
    第3案修正通過,並請文化部辦理。
    上午會議進行至此,下午2時30分繼續審查預算解凍案。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審查及處理文化部主管104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預算。請宣讀104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預算數及立法委員有關預算增刪之提案。
    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文化部主管)
    作業基金—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 一、預算部分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第223頁
    業務總收入 8億3,265萬9,000元
    業務總支出 8億1,793萬2,000元
    本期賸餘 1,472萬7,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8,129萬1,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6,045萬3,000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 二、委員提案部分

    1、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教學收入」原列40,336千元,建議增列1,000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預算法第四條規定,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多年來皆倚賴政府補助款運營,與作業基金之定義顯有扞格,為國家財政之永續本即應儘速予以改正,矧本院亦有預算審查決議在案。然本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較前一年度預算數成長逾五分之一,而業務收入雖亦相應大幅擴張編列,惟其成長來自「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增加27.12%或144,806千元,亦即,本特種基金由國庫支應之情事,較過去年度更為惡化。為提升本基金自有財源比例,爰建議參照前年度決算數,酌增本預算1,000千元。
  • 連署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2、
    第22款第1項第3目第2節02「國立歷史博物館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原列2億0,783萬7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其餘數減列2,783萬7千元,俟文化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該計畫業務,經查:(一)、不符預算法所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之作業基金;(二)、相同性質文教館所預算編列缺乏一致性,文化部有失職守;(三)、多項計畫經費有多處重複編列之虞,應重新審酌檢討。
    (2)文化部分別於「博物館業務推動與輔導」、「藝術業物推展與輔導」及「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支應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及國立國父紀念館改隸該部,並設立「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相關營運費用,依博物館性質移撥,卻因循設置作業基金,且與該部性質相同之館所預算編列方式不同,不符一致性原則,且未符預算法相關規定,應更積極檢討改善,並裁撤前揭基金,相關預算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文化部104年度編列國立文化機構預算明細表
  • 單位
    新臺幣千元
  • 資料來源
    文化部104年度預算案
  • 提案人
    陳亭妃  黃國書  許智傑
    3、
    第22款第1項第7目第2節01「國立中正紀念堂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原列2億3,591萬6,000元,建議凍結1億元,其餘數減列2,591萬6,000元,俟文化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該計畫業務,經查:(一)、不符預算法所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之作業基金;(二)、相同性質文教館所預算編列缺乏一致性,文化部有失職守;(三)、多項計畫經費有多處重複編列之虞,應重新審酌檢討。
    (2)文化部分別於「博物館業務推動與輔導」、「藝術業物推展與輔導」及「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支應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及國立國父紀念館改隸該部,並設立「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相關營運費用,依博物館性質移撥,卻因循設置作業基金,且與該部性質相同之館所預算編列方式不同,不符一致性原則,且未符預算法相關規定,應更積極檢討改善,並裁撤前揭基金,相關預算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文化部104年度編列國立文化機構預算明細表
  • 單位
    新臺幣千元
  • 資料來源
    文化部104年度預算案
  • 提案人
    陳亭妃  黃國書  許智傑
    4、
    第22款第1項第17目第2節02「國立國父紀念館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原列2億3,501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其餘數減列2,501萬元,俟文化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該計畫業務,經查:(一)、不符預算法所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之作業基金;(二)、相同性質文教館所預算編列缺乏一致性,文化部有失職守;(三)、多項計畫經費有多處重複編列之虞,應重新審酌檢討。
    (2)文化部分別於「博物館業務推動與輔導」、「藝術業物推展與輔導」及「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支應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及國立國父紀念館改隸該部,並設立「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相關營運費用,依博物館性質移撥,卻因循設置作業基金,且與該部性質相同之館所預算編列方式不同,不符一致性原則,且未符預算法相關規定,應更積極檢討改善,並裁撤前揭基金,相關預算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文化部104年度編列國立文化機構預算明細表
  • 單位
    新臺幣千元
  • 資料來源
    文化部104年度預算案
  • 提案人
    陳亭妃  黃國書  許智傑
    5、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業務外收入」原列98,060千元,建議增列25,690千元。
    預算法第四條規定,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多年來皆倚賴政府補助款運營,與作業基金之定義顯有扞格,為國家財政之永續本即應儘速予以改正,矧本院亦有預算審查決議在案。然本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較前一年度預算數成長逾五分之一,而業務收入雖亦相應大幅擴張編列,惟其成長來自「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增加27.12%或144,806千元,亦即,本特種基金由國庫支應之情事,較過去年度更為惡化。為提升本基金自有財源比例,爰建議參照前年度決算數,酌增本預算25,690千元。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6、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原列85,000千元,建議增列15,000千元。
    預算法第四條規定,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多年來皆倚賴政府補助款運營,與作業基金之定義顯有扞格,為國家財政之永續本即應儘速予以改正,矧本院亦有預算審查決議在案。然本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較前一年度預算數成長逾五分之一,而業務收入雖亦相應大幅擴張編列,惟其成長來自「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增加27.12%或144,806千元,亦即,本特種基金由國庫支應之情事,較過去年度更為惡化。為提升本基金自有財源比例,爰建議參照前年度決算數,酌增本預算15,000千元。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7、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04年度預算編列「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2億1,000萬元,爰提案凍結2億1,000萬元。
    說明:
    「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為新興計畫,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及國立國父紀念館等3館分別提報之計畫(國立歷史博物館「大南海文化園區計畫」、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總經費達54.7億元,惟投資金額龐鉅且影響層面深遠,相關辦理期程、經費總額、財務計畫仍在擬議,又計畫預算尚未獲行政院核定即先行編列,未確實遵循相關規定先完備前置作業,實與預算法及預算籌編原則等規定不符,核有欠當,爰提案凍結2億1,000萬元,俟行政院核定後且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計畫具體說明之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鄭麗君
    8、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原列817,932千元,建議減列7,932千元,其餘預算凍結十分之一。
    預算法第四條規定,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多年來皆倚賴政府補助款運營,與作業基金之定義顯有扞格,為國家財政之永續本即應儘速予以改正,本院亦有預算審查決議在案。然本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較前一年度預算數成長逾五分之一,而業務收入雖亦相應大幅擴張編列,惟其成長來自「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增加27.12%或144,806千元,亦即,本特種基金由國庫支應之情事,較過去年度更為惡化。矧文化部除前開基金所轄三館處外,又直接下設多達十餘個藝文館所,組織編制嚴重缺乏一致性,違反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置、簡併、栽撤及預算編製共同性原則。爰建議就本預算酌予減列7,932千元,其餘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文化部就本基金編列如何回歸法制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9、
    104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一般服務費」共編列6,203萬3千元,較102年決算計1,278萬9千元,預算大幅增加4,924萬4千元之多,其預算增加比例更高達385%,然104年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預算書對本項增加之預算卻未詳加說明,爰建請將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一般服務費」酌予減列200萬元,其餘並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計畫之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許智傑  何欣純
    10、
    104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勞務成本」科目下「專業服務費」共編列3,520萬5千元,較103年所編列之預算大幅增加3,033萬5千元之多,增幅高達623%,其中編列「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之規劃設計費計3,029萬6千元,查中正紀念堂『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項目包括主堂體外牆大理石、天花板懸吊系統結構補強工程等堂內外25項工程,辦理期程自104年至113年,係屬10年長程計畫、預定總經費約10.51億元,惟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104年度預算案有關本計畫之預算說明,僅表達104年度預算金額,有關預定辦理期程、經費總額及後續各年度經費分配額等資訊均付之闕如,爰針對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勞務成本─專業服務費酌予減列300萬元,其餘並凍結500萬元,俟提出專業服務費(含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規劃設計費)之預算明細及說明,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許智傑  何欣純
    11、
    查國父紀念館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規劃期程為6年期(104-109年)之中長期計畫,預定總經費20.19億餘元,104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勞務成本」科目下「專業服務費」共編列3,246萬元,較103年預算計565萬元大幅增加2,681萬元之多,其中編列「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之大會堂整建及國家優質展場前期規劃、專家審查、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等計2,666萬元,然而針對該計畫之預定辦理期程、經費總額及後續各年度經費分配額等資訊均未明確說明,爰針對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勞務成本─專業服務費酌予減列300萬元,其餘並凍結500萬元,俟提出專業服務費(含國家文化設施升級計畫規劃設計費)之預算明細及說明,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許智傑  何欣純
    12、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下「教學成本」原列9,981千元,建議凍結981千元。
    查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分基金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九成以上收入來自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惟國父紀念館管理處所辦理之各項演講活動,其講者是否具備相關專業或經驗?其選擇是否得當且兼顧社會之多元性?恐皆有疑義。爰凍結本預算981千元,待國父紀念館管理處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13、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規定,該基金係為「促進文化部所屬國立文化機構財務有效運作,提高其營運績效,並加強文化藝術之推廣」而訂定,查其目的亦有「注重成本效益觀念,加強開源節流措施,提高經費使用效能,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之記載。惟系爭基金成立以來,政府補助每年皆占基金總體收入九成以上,且主管機關文化部亦未依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置、簡併、裁撤及預算編製共同性原則,對該部所屬類型近似場館進行整併,以發揮基金應有效益。矧自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各年度預算可知,該基金所屬各文化機構亦未於其業務說明與工作項目中,設置與各文化機構鄰近之各級公私立藝文場館業務整合或共同發展之內容(如,國立歷史博物館與國立臺灣博物館、臺北植物園、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是否能與庶務上整併、業務上合作?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如何分工?國父紀念館如何與松山文創園區合作?),足見其整合績效有待檢討。爰建議參考前年度決算數,就本預算酌予減列1,576千元,其餘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文化部就本基金編列如何回歸法制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14、主決議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規定,該基金係為「促進文化部所屬國立文化機構財務有效運作,提高其營運績效,並加強文化藝術之推廣」而訂定,查其目的亦有「注重成本效益觀念,加強開源節流措施,提高經費使用效能,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之記載。惟系爭基金成立以來,政府補助每年皆占基金總體收入九成以上,且主管機關文化部亦未依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置、簡併、裁撤及預算編製共同性原則,對該部所屬類型近似場館進行整併,以發揮基金應有效益。矧自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各年度預算可知,該基金所屬各文化機構亦未於其業務說明與工作項目中,設置與各文化機構鄰近之各級公私立藝文場館業務整合或共同發展之內容(如,國立歷史博物館與國立臺灣博物館、臺北植物園、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是否能與庶務上整併、業務上合作?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如何分工?國父紀念館如何與松山文創園區合作?),足見其整合績效有待檢討。爰要求文化部於三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15、主決議
    臺北市南海路附近文教機構之密度全國最高,在經營發展上卻缺乏完整策略,文化部宜主導整合此區各類文教館舍,打造如德國柏林「博物館島」(Museumsinsel)或英國倫敦「亞伯特城」(Albertopolis)之首都文化重鎮。惟文化部於去年底宣布開始推動之「大南海文化園區」,被納入「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但前開方案係為提升重大公共工程財務自償率而設,並不適合位處首都核心地帶之臺北市南海路附近地區。矧就工程考量,「大南海文化園區」缺乏能滿足「跨域加值」自償要求之空間,且就財務考量而期待在臺北植物園進行開發或與捷運萬大線興建計畫結合,亦全無都市計畫之合理性或財務之可行性。立法院在審議文化部普通基金預算時,已就國立歷史博物館相關計畫作出決議,國立歷史博物館辦理相關業務時,應依該決議所揭原則辦理。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16、主決議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因「中正紀念堂西側空間整建工程」,與廠商因承攬報酬與服務費爭議而有爭訟,且訴訟標的金額已達該處各年度平均收入一成以上,影響該處業務甚鉅。爰要求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應於一個月內,就相關爭議之情事與該處所作法律分析,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何欣純
    17、主決議
    查國父紀念館園區現址為1932年大臺北都市計畫劃設十七處大型都會公園中之六號公園。1964年時,中央政府開始推動國父紀念館之籌建,並於隔年在公開徵圖後,交由名建築師王大閎設計,惟實際執行建設者,乃黨外台北市長高玉樹。高玉樹為順利推動國父紀念館工程進行,以其自身土木實作經驗,將國父紀念館工程用土與市政府斯時推動之大安坡心段土地重劃結合、開掘翠湖為土方來源,並可能在前輩藝術家顏水龍之建議下,使國父紀念館採用仿「法國公園」之鐵欄杆,引領我國公園建設潮流數十年,而國父紀念館亦成為臺北市東區在1970年代後高速發展之地標。又日治時期為連通日本陸軍松山倉庫與縱貫鐵路,自縱貫鐵路車罾分歧點至今信義計畫區間,設有三張犁支線鐵路,此鐵路在國父紀念館完工後仍由臺灣鐵路管理局持續營運,直至1986年7月21日始因信義計畫區之開發與聯勤四十四兵工廠遷離而停駛。國父紀念館所在場域既有如此豐富之歷史意涵,爰要求國父紀念館管理處擇於園區內適當處所以適當方式設計紀念物與說明,傳承前揭各項歷史記憶。
  • 提案人
    鄭麗君  黃國書
  • 連署人
    何欣純
    主席:今日審查的是104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依預算法第五十條規定,特種基金之審議,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所以我們就依據相關原則進行審議。現在我們要不要進行協商,還是有沒有什麼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就讓它通過好不好?
  • 孔委員文吉
    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部分沒意見。
  • 主席
    黃委員對作業基金有意見嗎?
  • 陳委員淑慧
    現在是處理解凍案還是……
    主席:不是,是作業基金的部分,還沒到解凍案。
  • 黃委員國書
    解凍的前提是要先報告……
    主席:不是,解凍案是在第3部分,現在還沒有到解凍案,我們是在審查作業基金的部分,作業基金比較單純一點,好不好?
  • 黃委員國書
    好。
    主席:文化部主管104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已審查完畢,決議如下: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總收入、總支出、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8億3,265萬9,000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8億1,793萬2,000元,照列。
    3.本期剩餘:1,472萬7,000元,照列。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8,129萬1,000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6,045萬3,000元,照列。
  • (七)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主席:我還是要提一下,之前有幾位委員提出有關作業基金的提案,這些提案是不是就照我們剛剛的……
  • 黃委員國書
    提案的部分要先處理。
    主席:有提案,剛剛議事人員漏掉了。
  • 黃委員國書
    有很多提案。提案先處理完再來……
    主席:好,我們還是要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 陳委員淑慧
    現在是處理今天的提案嗎?
  • 主席
    是有關作業基金的提案。我們一案一案處理。
    現在處理第1案。
  • 孔委員文吉
    可不可以?
    洪部長孟啟:關於教學收入的第1案,是不是我們不用增列了?後面還有3個案要增列,其實後面增列的內容已經涵蓋整個收入了。
    洪部長孟啟:後面的第5案、第6案,跟第1案是不是併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增列的話,第5案、第6案跟第1案合起來增列1,000萬。
  • 陳委員淑慧
    你說第1案、第5案及第6案合併是不是?
    洪部長孟啟:對,第1案、第5案跟第6案。
  • 黃委員國書
    增列的金額都不一樣。
  • 洪部長孟啟
    我們可不可以把這3個都併在一起增列1,000萬?
    黃委員國書:這是收入,我們當時在看收入面的時候,發現很多收入減列了,所以我們希望……
  • 洪部長孟啟
    所以3個案併在一起增列1,000萬。
    陳委員淑慧:同意;即第1案、第5案及第6案併案,歲入部分增列1,000萬元,請行政單位儘量去做,科目自行調整。
    黃委員國書:這三個案子,原提案增列的數字是4,000萬,現在改為1,000萬,其實是有一點差距,請文化部要很努力。
  • 洪部長孟啟
    謝謝。
    蔣委員乃辛:請部長留意,那是三個不同的科目。
    黃委員國書:我們沒有要求哪一個項目一定要達到多少,就是希望給文化部多一點權限去做處理。
  • 主席
    繼續處理第2案。
    洪部長孟啟:跟委員報告,第2、3、4、7、9、10、11案,我們還未報行政院,所以在這次的解凍案報告裡面,並沒有這7個案,須俟下次專案報告之後,方能解凍,可否保留,俟下次行政院通過之後……
    黃委員國書:我可以接受,但一定要處理。
  • 孔委員文吉
    保留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這7個案子,當初委員會決議要報行政院核定,所以要等解凍案送來之後,再一併處理。
  • 主席
    好的。繼續處理第8案。
    洪部長孟啟:因為下次處理那7個解凍案,也是以專案報告的方式提出來,第8案可否讓我們用書面報告?
  • 陳委員碧涵
    應該可以。
  • 主席
    第8案請文化部送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之後解凍。
    洪部長孟啟:第12案,我們遵照辦理。
    第13案可否也提書面報告?
  • 主席
    好。繼續處理第14案。
  • 洪部長孟啟
    第14案可否也提書面報告?
  • 陳委員淑慧
    同意。
  • 主席
    好的。
  • 洪部長孟啟
    第15案遵照辦理。
  • 主席
    好的。
  • 洪部長孟啟
    第16案遵照辦理。
  • 主席
    好的。
  • 洪部長孟啟
    第17案也遵照辦理。
    主席:好的。剛剛提到總收入增加1,000萬的部分,請行政單位於今日會議結束之前,將調整完的數額報本委員會。
    繼續處理討論事項第二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部分。
    黃委員國書:表藝中心104年的預算,本席沒有參與審查;對於該中心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曾要求103年度不得再編列,可是它現在又編了。可否由本席來提案,刪除交通旅運費363萬6千元?
    陳委員淑慧:有關表藝中心的交通費案,上次我們在審查預算時,它是保留案,各部會現在都有交通車的規範……
  • 黃委員國書
    我這個提案算數嗎?
    陳委員淑慧:那個已經是通案,已經過了,各單位的交通車都是照做,希望黃委員能保留這筆預算。
    主席:黃委員的狀況比較特別,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他還不是委員,按照相關規定,他現在不能提書面。因為他是新科立委,為了禮遇他,我們請他用口頭方式表達他的想法,但不能書面提案。
    黃委員國書:對於表藝中心的員工可以有交通補助費,其他單位卻沒有,我覺得這個部分須要來討論;本席並不是一定要把所有的預算刪掉,但是為了公平起見,本席有一個口頭提案,要請大家來思考。另外還有一個案子……
  • 孔委員文吉
    他的案子還沒有連署……
    陳委員淑慧:孔委員,因為預算案已經過了,他並沒有提案權,現在只是口頭建議。
  • 主席
    我們現在是讓黃委員表達他的意見。
    陳委員淑慧:讓他講完,列入紀錄就好。
  • 黃委員國書
    總是讓我的主張在預算案裡面留一個紀錄。
    還有制服費偏高的問題,立法院預算中心也有提出檢討,因為表演藝術中心的預算,很多項目可能都會有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全面刪減500萬元?
    主席:黃委員的意見表達完了,請表藝中心要去跟黃委員做說明。
  • 黃委員國書
    這是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來的。
    主席:請表藝中心和文化部認真看待黃委員的意見,好好說明以後要如何改進。另外黃委員提議刪減500萬元,因為他們的經費編來不易,還是支持他們一下,預算就不刪減了。黃委員剛剛的發言內容會列入會議紀錄。
    文化部所屬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業已審議完畢,決議: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討論事項第三案文化部預算解凍案部分,共有16案。
  • 黃委員國書
    請問解凍案都已經報告過了嗎?
    陳委員淑慧:104年度文化部須要專案報告始得動支的預算凍結案,今天安排的專案報告,早上已經報告結束,本委員會一致同意予以解凍。
    主席:第1案至第16案同意予以解凍。剛剛提到討論事項第一案委員提案第2、3、4、7、9、10、11案,因為解凍案還未送來,我們要如何處理?
    陳委員碧涵:剛剛不是說了保留,等行政院將報告送過來,再做處理。
    主席:剛剛第2、3、4、7、9、10、11案,保留,送院會。另有第8案、第12案、第13案預算不減列,預算凍結部分,俟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文化部10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共16案,均已處理完畢,作如下決議:本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4時58分)
User Info
陳學聖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桃園縣第3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