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星期四)9時3分至12時28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星期四)9時3分至12時2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姚委員文智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下午1時2分
    25日(星期三)上午9時6分至下午1時8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嘉辰 段宜康 莊瑞雄 鄭天財 周倪安 邱文彥 張慶忠 李俊俋 陳其邁 姚文智 陳怡潔 吳育昇 徐志榮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明文 邱議瑩 許添財 孔文吉 李桐豪 林德福 吳育仁 李貴敏 蔣乃辛 呂學樟 薛 凌 蘇清泉 鄭汝芬 賴振昌 葉津鈴 何欣純 邱志偉 黃國書 陳淑慧 羅明才 廖國棟 尤美女 徐欣瑩 林滄敏 黃昭順 劉建國 楊瓊瓔 楊應雄 江啟臣 顏寬恒 黃偉哲 蕭美琴 盧秀燕 江惠貞 陳歐珀 呂玉玲 鄭麗君 劉櫂豪
    委員列席38人
    請假委員:陳超明
    委員請假1人
    主 席:姚召集委員文智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賴映潔
    報 告 事 項
    3月23日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二、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教育部部長吳思華、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考選部部長董保城就「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採綜合詢答,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考選部部長董保城報告,計有委員盧嘉辰、段宜康、莊瑞雄、鄭天財、陳其邁、邱文彥、張慶忠、李俊俋、周倪安、尤美女、陳怡潔、邱志偉、姚文智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考選部部長董保城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育昇、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臨時提案:
    第一案
    鑒於都會區原住民投開票所都是以「里」為單位,經常造成該投開票所只有一位原住民或一家戶原住民,其投開票結果眾人皆知。為保障原住民秘密投票的民主精神,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都會區原住民以「鄉、鎮、市、區」為投開票所的單位,於一個月內提出修法條文送內政部採納。
    提案人:鄭天財
    連署人:邱文彥 姚文智 張慶忠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在2008年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後,宣稱已經對民眾宣導政黨票的意義,並播放各政黨的自製宣傳帶。然而,許多選民卻對政黨票的意義一無所知。經查各政黨的自製宣傳帶,也僅是要求選民將政黨票投給該黨;對於民眾的民主知識毫無幫助。爰此,要求中選會確實宣導政黨票的內涵,以幫助民眾瞭解我國選舉制度變革的精神,實現政黨票的設計理念。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姚文智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在2014年11月29日的九合一選舉中,開票的疏失頻仍。部分投開票所的場所選擇不良,投開票的動線甚至延伸到街道之上;有些投開票所的格局不方正,嚴重妨礙選務的進行;許多選務人員的唱票速度過快,監票員與民眾無法確實監票等。爰此,要求中選會慎重選擇投開票所場地、嚴格培訓選務人員,建立標準的投開票作業流程,並制定相關獎懲規定;落實民主政治的精神。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姚文智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針對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決定於2016年1月16日合併舉行投票,為保障國民行使投票權利,爰要求通過下列決議:
    一、1月16日為俗稱之小週末,未週休二日或排班制勞工投票權利恐受影響,中央選舉委員會應研議是否改至週日投票、延長投票時間;
    二、勞動部應針對投票日勞工給假、給薪等相關規定加強宣導,並就事業單位投票日給假、給薪情形,進行專案勞動檢查;
    三、教育部應持續追蹤各大專校院104學年度第1學期之期末考日期調整情形,並按月函送本會各校行事曆調整、修正情形。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鑑於保障勞工之投票權,要求中選會不得在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前,將投票日訂立在小周末之周六。另根據中選會2008年之調查報告,有57.4%民眾贊成投票日訂定在周日,爰此,要求中選會應邀集勞動部等相關部會,研議有關投票日訂於周日之評估,以保障勞工投票權之行使。
    提案人:段宜康 姚文智 李俊俋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鑑於選舉投票之統計數據對於分析選民之投票意向、政治之參與有相當重要影響,亦具有學術上之研究價值。爰此,要求內政部及中選會,應研擬於選舉前公布合格選民之各年齡層人數統計,選後提供選民性別、縣市、年齡層之投票率統計。
    提案人:段宜康 姚文智 李俊俋
    決議:照案通過。
    3月25日
    邀請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內政部部長陳威仁、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就「補正公投法、修改選罷法,以落實國民主權之立法倡議」提出具體政策回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內政部部長陳威仁、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報告,計有委員盧嘉辰、莊瑞雄、邱文彥、李俊俋、張慶忠、陳其邁、周倪安、鄭天財、許添財、陳怡潔、鄭麗君、邱志偉、尤美女、姚文智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內政部部長陳威仁、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周倪安、徐志榮、吳育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臨時提案:
    第一案
    為具體回應補正公投法、修改選罷法以落實國民主權之立法倡議,就擴大公民投票適用範圍、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降低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延長罷免連署期間、檢討現行法律對於罷免權行使之諸多不當限制等,行政院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公民投票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以落實民主、鞏固民權。
    提案人:姚文智 李俊俋 莊瑞雄 陳其邁 段宜康
    決議:不通過(本案採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6人【不含主席】,贊成者2人,反對者4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第二案
    世界主要民主國家投票時間如美國為上午7時至20時(計13小時)、英國為7時至22時(15小時),鄰近國家如日本為7時至20時(13小時),韓國亦有12小時(上午6時至18時)。我國投票時間僅8小時(上午8時至16時),明顯過短,不利於人民行使投票權,中選會應將投票時間延長至晚間8時,以保障人民選舉權。
    提案人:鄭麗君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為具體回應補正公投法、修改選罷法以落實國民主權之立法倡議,就降低提案、連署門檻、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延長罷免連署期間、檢討現行法律對於罷免權行使之諸多不當限制等,行政院及內政部舉辦完公聽會後,如有修法共識,應儘速提出公民投票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以落實民主、鞏固民權。
    提案人:盧嘉辰 邱文彥 吳育昇 鄭天財
    決議:照案通過(本案採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6人【不含主席】,贊成者4人,反對者2人,贊成者多數,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 項目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江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周惠民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立法計畫及上會期臨時提案執行情形),並備質詢。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報告。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江義應邀到貴委員會報告本會業務推動情形,深感榮幸。首先感謝大院以及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本會業務的督導與支持,使原住民族事務能夠穩定發展,各項權益也依法獲得保障。以下謹就本會103年度業務推展及未來施政重點,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業務推展成效
    一、強化政策統合,提升行政效能
    本會組織法奉行政院核定於上(103)年3月26日施行後,業完成組織調整,大院決議本會所屬文化園區管理局改制為三級機構「文化發展中心」一節,已於本年1月26日將「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發展中心組織法」草案函報行政院,俟審查通過後送請大院審議。
    二、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提升都市原住民生活品質
    (一)配合司法院於一、二審法院設置原住民族法庭,以及法務部置專責檢察官,本會持續編輯「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及「原住民族傳統慣俗調查彙編」,以供司法人員使用參考,未來將持續研議原住民族傳統習慣納入現行法制事宜。
    (二)賡續推動「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第5期(102年-105年)計畫」,加強服務都會區之原住民,以符合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及發展需要。
    (三)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辦理全國部落核定作業,累計核定原住民族部落已達741處。
    (四)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103年度扶助計1,592件。
  • 項目
    三、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強化南島民族國際會議
    (一)103年12月1、2日辦理「2014南島民族國際會議」,會議主題為「部落善治與原住民族發展:實踐與展望」,共邀請包括紐西蘭、斐濟、關島、澳洲、夏威夷、加拿大及我國等7個國家與地區的專家學者與會討論原住民族治理的相關議題,與會人員計180人,建立良好的原住民族國際互動平台。
    (二)103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選送6位原住民就業輔導專家學者赴紐西蘭非政府組織實習及參訪紐西蘭毛利族就業輔導、休閒觀光產業等相關機構,並於返國後辦理成果分享,讓全國93位原住民就業輔導員及督導員共同學習,發揮實習效果。
    (三)辦理「103年度原住民族藝術人才國外駐村交流
    計畫─洛宏汀之家駐村創作交流」,邀請法國藝術家駐園創作交流,增廣原住民藝術工作者創作之視野,並讓國外人士認識臺灣原住民當代藝術創作。
  • 項目
    四、推動民族教育,縮減數位落差
    (一)擴大民族教育資源
    1.完成設立泰雅族及布農族部落學校,並持續輔導排灣族、卑南族及阿美族等5處部落學校校務運作。
    2.補助推展民族教育學校本位課程63校。
    3.補助大學設立原住民專班9校。
    4.補助15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開設產業、自然資源、文化、社群及部落研究等學程計727班。
    (二)辦理「104年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補助計畫」,受益幼兒124人,核發103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大專學生各種獎(助)學金,受益人數3,873人。
    (三)辦理24處部落圖書資訊站電腦更新,新增部落圖書資訊站3處;辦理103年度提昇原住民資訊素養計畫,共開設60班資訊教育訓練課程。
  • 項目
    五、傳承民族語言,振興民族文化
    (一)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搶救原住民族瀕危語言;完成原住民族語言調查研究第2期計畫,出版原住民族語言教材閱讀書寫篇;設置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中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分級認證測驗。
    (二)推動「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現階段計350名族人投入族語保母托育工作,共計托育530名幼兒;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第1期試辦計畫」,計有22所幼兒園參與。
    (三)辦理第6屆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文學營與文學論壇,翻譯、出版原住民族重要文獻7冊。
    (四)104年2月11日至16日參與「2015臺北國際書展」,以原住民族文學為主題,促進原住民作家與國際交流的機會,提昇其能見度。
  • 項目
    六、辦理原住民族衛生保健服務,強化原住民族福利措施
    (一)提升原住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納保率,103年平均健保實質納保率為99.25%,欠費遭鎖卡人數截至103年12月為1,259人(全國為4萬人),與100年9月2萬7,320人相比,已減少2萬6,061人。
    (二)開辦「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對象為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無固定雇主之原住民勞工,約6萬8,000人,103年理賠件數共18件,理賠金額共計455萬元。
    (三)推動「健康原氣、安全部落-原住民事故傷害防制計畫」,補助13個民間團體參與健康促進活動,原住民受益計2萬4,331人次。
    (四)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103年度補助結核病患完治獎金668人,補助就醫交通費1萬5,153人次。
    (五)設置57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聘雇原住民部落社工人員,提供諮詢服務、個案輔導及轉介服務、關懷服務等服務;補助設置110處部落文化健康站,在地照護及服務原住民老人人數約3,000人;補助9處老人及身心障礙者養護機構養護服務費,受益人數186人。
  • 項目
    七、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增加就業機會
    (一)103年12月原住民就業人數為23萬4,871人,失業人數為9,905人,失業率4.05%,與一般民眾失業率3.79%相較差距為0.26%。與去年同期原住民失業率4.95%相較,下降0.9個百分點。
    (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5、12條應進用原住民比例,截至104年1月,公部門依法應進用原住民人數為1,698人,實際已進用1萬960人。103年度得標廠商2,238家,依法應進用8,411人次,實際已進用1萬6,765人次,超額進用8,354人次。
    (三)設置原住民人力資源網,並由本會原住民就業服務員,提供一對一、客製化的就業服務,協助排除族人就業之障礙,截至104年1月底推轉介就業2萬1,646人次、陪同面試2萬892人次、媒合成功9,060人次,穩定就業4,700人次及職場追蹤關懷10萬350人次。
    (四)辦理原住民族青年就業多元輔導陪伴服務3年計畫(103年─105年),縮短學用落差,提供青年就業、職場體驗,103年諮詢及輔導1萬,744人次。
    (五)頒訂中高齡就業「有夠讚」計畫,獎勵企業進用429人;辦理原住民合作社分級陪伴輔導計畫及獎勵補助計畫,分級輔導30社,以提高經濟利益及商機。
    (六)依原住民就業屬性及市場需求,辦理「職業訓練計畫」,以觀光休閒類、地方產業發展及長期照護等為訓練主軸,共核定29個單位,截至103年底參訓1,033人,已結訓30班,結訓907人。
  • 項目
    八、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健全部落產業發展
    (一)運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提供原住民融資,103年度總計核貸2,064件、金額4億9,083萬元。
    (二)結合全臺儲蓄互助社自有資金及本會獎勵措施,辦理2期「103年度原住民生活週轉金貸款計畫」,總計核貸1,057件、金額4,995萬元。
    (三)推動「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及活化等各項工作,103年度開設「傳統視覺設計類」、「傳統文化創意類」、「傳統餐飲創新類」、「原鄉精緻農業類」、「傳統飲食養生研究類」及「原鄉農業使用綠能類」等6類研習專班。
    (四)輔導溫泉資源探勘與溫泉開發,發展原住民族溫泉產業,打造宜蘭縣南澳鄉碧侯溫泉、新竹縣五峰鄉清泉溫泉及屏東縣牡丹鄉旭海溫泉等3處原住民族部落溫泉示範區,並推動新竹縣尖石鄉、苗栗縣泰安鄉、花蓮縣萬榮鄉(2處)及臺東縣達仁鄉等5處之溫泉區規劃。
    (五)103年度核定13個地方政府辦理「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深耕及行銷推廣計畫」,共培訓人才1,961人、辦理活動計817場次及補助生產設施(備)67項,合計產業受益1,697人次,產業整體產值計1億4,691萬9,693元。
    (六)103年推動「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計畫」,依文化創意產業、特色農業及生態旅遊產業遴選產業示範區,補助21個單位執行先期規劃,並依3種產業別各擇1處優先推動。
    (七)建置原住民族產品拓銷平台,於華山文創園區設置阿優依原住民族文創館,每月營業額達57萬元,提供52家原住民族業者上架寄銷。
    (八)104年度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核定地方政府約1億7,000萬元,計補助7,616.9公頃之禁伐補償費。
    (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子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業於104年1月8日發布,並於3月1日正式施行。
  • 項目
    九、改善原住民族基礎建設,提升原住民族居住品質
    (一)維持原住民族部落道路暢通,改善路面、排水及橋樑,103至104年1月底已核定辦理113件工程;推動永續發展造景工程,提升生活機能與品質,103年度核定辦理94處部落基礎工程改善;健全簡易自來水管理機制,促進部落水資源有效利用,截至103年12月底成立管委會已達92.5%、引水用地取得70.9%及水權取得54.1%。
    (二)辦理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費用補貼,103年度已補助建購住宅306戶、修繕住宅423戶。
  • 項目
    十、辦理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重建永續家園
    (一)安置災區原住民永久屋基地20處,已全數完工,嘉義縣152林班地於104年2月10日辦理入住典禮。
    (二)辦理聯絡道路復建工程57件,供水系統復建40件及基礎建設復建30件,已全數執行完竣,完工率100%。
  • 項目
    十一、健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與管理機制,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一)自96年起推動「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累計至104年1月底行政院核定補辦增劃編5,201筆,面積約1,723公頃;經公產機關同意增劃編約6,292筆,面積約2,181公頃。
    (二)自103年5月8日起修正開放平地鄉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宗教團體使用之公有土地得申請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行政院於104年2月5日核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調整為常態性業務持續推動,取消受理期限限制。
    (三)104年度輔導原住民取得所有權或他項權利,截至1月底止計689筆,面積約296公頃。
    (四)推動「原住民族地區土地及自然資源保育計畫」,累計至104年1月底提供原鄉在地就業1,060人,新植造林面積713公頃及撫育管理約達2,475公頃。
  • 項目
    十二、建立跨域合作平台
  • (一)原住民族文化保存及發展合作平台

    103年5月7日本會與文化部召開業務合作平臺會議,達成7項共識,研擬「臺灣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中長程計畫」、共同辦理原住民工藝家輔導計畫、共同輔助重要民俗主題館展示計畫、由原民會協助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合作辦理影視人才培育、共同辦理無形文化財加值運用與亮點文化活動及共同籌劃辦理大型原住民主題音樂會。
  • (二)原住民族農業發展合作平台

    1.103年10月17日本會與農委會協議成立農業合作平臺,透過現推動計畫共同發掘原鄉產業特質,並結合學術研究單位全力輔導及技術指導具發展潛力之產業,擴大經費挹注,解決原住民部落現有農業及加工產業等問題。
    2.104年1月23日本會與農委會水保局就農路議題及禁伐補償等事宜達成共識,原鄉農路建設仍宜由農委會全盤主政規劃,符合一定條件者,將報請行政院同意得由本會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分攤部分經費,以發揮跨域加值效益。
  • (三)原住民族地區水資源合作平台

    104年1月19日本會與經濟部針對「原民地區水利、飲(供)水建設、規劃與執行」等議題,業已達成「業務回歸經濟部」之共識,並已報行政院核處。未來將落實院長施政報告,將以兩年內增加偏遠地區3萬戶自來水供給作為目標。
  • (四)原住民族地區觀光推動合作平台

    101年11月2日交通部觀光局已成立「交通部觀光局原住民族地區觀光推動會」,本會為推動會主要成員,透過跨域合作平台會議,針對部落觀光資源之整合及協調。
  • (五)原住民保留地合作平台

    104年1月14日本會與內政部會商並建立平台,針對原住民族之生活型態及居住需求,本會初步業已研擬原住民保留地土地使用管制之合理及合法化方案,並提供內政部研修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之參考。
    貳、未來工作重點
    一、落實原住民族自治,推動國際合作協定
    (一)為確保原住民族自治制度之健全發展,階段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目標,本會所擬「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業經行政院審查通過,並於103年12月18日送請大院審議,本會將持續與原住民族社會廣泛溝通,並同步規劃原住民族自治政府及族區自治政府設置之整備作業。
    (二)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依原住民族基本法應配合修正、制定或廢止法案完成率雖已達成83%,針對尚未完成者,將會同相關主管部會成立工作小組,期於最快時間全數完成。
    (三)依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第19章原住民合作專章規定,本會預計104年4月與紐西蘭毛利發展部協商有關雙方經貿、媒合代理商、原住民族電視台合作事宜。
    二、健全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諮詢與同意機制,以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為維護原住民族基本權益,本會於103年10月7日以原民綜字第1030051021號令訂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釋義」,另就部落組織法制化,刻正研訂「部落法人化」法制建構工作,俾強化部落主體性。
    三、建構民族教育體系,振興民族語言文化
    (一)鼓勵原住民重點學校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在高中設立原住民文化或藝能班,在大學的部分則獎勵大學院校開設專班,以建構民族教育體系。
    (二)執行「原住民族語言振興6年(103年~108年)計畫第2期計畫」,賡續建置族語線上辭典、編輯族語教材、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及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中心各項工作。
    (三)積極推動規劃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籌設事宜。
    四、建構原住民社會安全網,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
    (一)賡續推動原住民族健康促進工作,並持續辦理原住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險及轉診就醫補助業務,保障弱勢原住民就醫權益,強化弱勢家庭之基本經濟保障。
    (二)為原住民老人找依靠,推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計畫」,截至104年度已補助建置共110站,並結合民間資源強化原住民老人照顧服務工作,培養具文化敏感度之照顧人力,營造多元照顧環境,讓原住民部落老人可以活躍老化(active ageing)。
    (三)賡續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計畫、法律扶助、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原住民老人養護服務費補助及急難救助等業務,使原住民享有與都會地區一樣的社會福利資源,縮短與大社會之間的落差,避免社會排除。
    五、保障原住民工作權益,提高原住民就業競爭力
    (一)為提升原住民族整體就業水平,積極開拓多元化就業市場及開發人力資源,並活化服務網絡,提供即時就業資訊服務,以及透過陪伴的方式,強化原住民勞工瞭解自身權益,提升原住民就業品質。
    (二)為原住民青年找出路,推動「原住民青年就業多元輔導陪伴服務計畫(103-105年)」,辦理職場體驗、職場深根培訓方案,協助解決學用落差、青年就業轉銜及媒合問題,有效培養原住民青年核心職能,增進所學與實務的結合,強化跨領域及職能轉換能力,促使順利開展職涯發展。
    六、扶植部落特色產業,發展創意經濟
    (一)辦理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動能推升計畫,委託專業金融機構設置原住民族金融專櫃,以「專責、專辦」方式執行本項貸款,俾提高貸款績效,同時改善逾期放款情形。另將持續督請各地「原住民族金融輔導員」採「主動式金融服務」之模式,深入執行各項金融諮詢及申貸輔導業務。
    (二)積極協助族人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實施辦法」,辦理傳統智慧保護申請案件及專用權之授與、證書之核發並授與認證。
    (三)辦理「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產業示範區計畫」,104年度由21個先期規劃單位,擇定10處示範地區發展部落特色產業。
    (四)推動「部落心旅行」旅遊計畫,規劃25條部落旅遊行程。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合作以普悠瑪號及DMU(柴聯自強號)加掛專列,帶動東部地區部落旅遊經濟效益。
    七、提升基礎建設,建構優質供水環境
    (一)推動「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計畫」,103年至106年編列補助22億元,針對周邊具有人文、自然景觀,以及交通連接、防災功能之道路,就其道路本身與周邊設施進行改善。
    (二)強化原住民族地區簡水管理及其供水品質,持續推動簡易自來水系統輔導管理計畫,以確保居民用水權益。
    八、加速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之立法,維護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一)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已報行政院審議中。
    (二)確保國土永續發展,輔導原住民族開發土地資源,促進土地合理利用,改善聚落生活環境,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三)加速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作業及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工作,增進族群權益。
    九、強化跨域合作功能,針對教育、文化、觀光、公共建設及土地權益等領域,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加強辦理。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大家。
  • 主席
    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周董事長報告。
    周董事長惠民: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 貴委員會邀請前來列席報告本基金會業務辦理情形,深感榮幸,也非常感謝 大院及各位委員先進長期關心並支持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權益的持續發展。
    首先,要對上個會期103年1月22日 大院通過了本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將本基金會的主要經費來源之一,政府編列預算之「補助」修正為「捐贈」,表示誠摯的謝意!此重大變革,不僅符合廣電三法限制「黨、政、軍」參與媒體營運的禁止規範,也進一步彰顯本基金會所肩負之公共性與族群性價值,具體落實原住民族電視台為台灣社會服務及為族群發聲的核心價值。
    本基金會自103年1月1日正式自主營運原住民族電視台,在這一年間,歷經營運規劃、會址搬遷、衛星廣播電視執照取得、組織業務整併、內部規章制度建立,在全體同仁努力之下,克服了技術、資源的客觀條件限制,達成節目製播及訊號播送無縫接軌的目標,提供族人穩定且優質的服務。
    除了賡續經營文化與傳播事務以外,更展望於提升營運管理之效率,本基金會業務推展策略為:節目部以創新思維,透過單元劇、紀錄片的製播,彰顯民族文化主體性;新聞部則以在地觀點、深入剖析,細緻呈現新聞事件;製作工程與資訊部力求播送訊號品質,積極培養後製人才,建構影視資料庫,厚植創新能力;文化行銷部則積極推動國內外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活動,提升國際能見度,建立同、異業聯盟與合作機會,增加自籌款收入;行政管理部建立績效指標,落實績效管考,健全制度規章,辦理收視質研究調查,發揮媒體自律與強化問責機制,善盡媒體社會責任。
    今(104)年7月1日,作為亞洲第一個原住民族電視台,原視將慶祝10週年生日,回顧成立以來,從台視、東森電視及公視基金會的委辦階段,到去(103)年1月1日自主營運,培育了許多原住民族傳播專業人才,也累積了可觀的原住民族文化影音資產,透過國內外的媒體連結、交流及傳輸,分享給全世界的閱聽大眾;同時,本基金會也籌劃了10週年慶活動,擬邀請國際原住民族廣電聯盟(WITBN)會員代表參與研討會議,與國外原住民族電視台進行節目交換及交流,期能扎根部落,放眼全球。
    「回家」是去(103)年本基金會的年度主題概念,係為回應原住民族電視台自主營運的歸屬,也以「回家」作為企劃發想的節目內涵,進而傳達並促使族人緊密連結於母體文化。而今(104)年,本基金會將以「扎根」為年度主題意象,試圖挖掘、深耕民族文化的多元面貌,進一步認識部落本是文化的母土,且唯有扎根文化母土,始得以適切地傳承及呈現原住民族歷史事實及文化真諦,並與國際社會脈動併同前進永續發展。
    以下僅就本基金會組織現況、去(103)年業務推動成果以及本(104)年業務規劃概要內容檢陳如附錄,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與支持。
    【附錄】
    壹、組織概況
    依本基金會設置條例規定設董事會,董事成員由行政院就文化、語言、藝術及傳播界之學者、專家及社會人士中提名,送請 大院推舉之審查委員會同意後聘任之。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董事長1人,由董事互選。董事長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對外代表本基金會,對內主持董事會,並綜理會務。
    董事會之職掌,包括:本基金會之經營方針及年度重大工作計畫之核定、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核、捐助章程變更之擬定、重要規章之審議、不動產之取得、處分之核定以及重大人事之任免等事項。
    監事會置監察人3人至5人,其遴聘程序與董事會同,設常務監察人1人,由監事互選。職掌包括: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審核、決算表冊之審核與財物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之稽核等事務。
    本基金會置執行長1人,受董事會監督,執行本基金會業務,並督導所屬同仁推動業務。置副執行長1人至2人襄助執行長處理業務。
    本基金會下設新聞部、節目部、製作工程與資訊部、文化行銷部及行政管理部等部門單位外,另依據本基金會設置條例之法定業務職掌範圍尚包括文化、語言、藝術、廣播等事項之經營及管理;惟本基金會預算經費編列已定,爰按既有預算經費及員額編制辦理相關業務,復為使本基金會會務更加順利推展及符合原住民族電視台自主營運之客觀實務需要,特擬具組織要點修正草案,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刻正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中。
    貳、103年度工作計畫執行情形
    一、會務推動情形
    1.103年1月17日召開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通過「103年度工作計畫書、預算分配及預算執行情形」。
    2.103年2月7日召開第二屆第四次監事會決議修正「102年度初編決算」。
    3.103年2月21日召開第二屆第四次董監事聯席會通過「102年度決算初編」;「業務分層負責作業要點修正草案」、「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0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藝術補助審查委員建議名冊」。
    4.103年3月7日召開第二屆第五次監事會通過「變更法人登記證書財產總額為2億8,501萬7,406元整」、「102年度決算(含工作執行成果)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5.103年3月21日召開第二屆第五次董監事聯席會通過「業務分層負責作業要點權責劃分表修正草案」、「變更法人登記證書財產總額為2億8,501萬7,406元整」、「102年度決算(含工作執行成果)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草案」、「工作規則修正草案」、「考核要點修正草案」、「執行長、副執行長及台長考核要點附表修正草案」及「新聞及節目自律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6.103年4月18日召開第二屆第十三次董事會決議「刊物名稱為【原住民族電視台界雙月刊】」,通過「修正102年度初編決算」。
    7.103年5月30日召開第二屆第十四次董事會通過「薪資發給要點修正草案」、「工作規則修正草案」、「董事會之討論提案如涉及勞資權益相關之議案,請議事單位函邀1-2位工會代表列席」、「員工獎勵作業要點草案」、「經費支用標準及核銷注意事項修正草案」、「世界原住民族廣電聯盟會費調整並指派執行長拉娃谷倖代表本基金會擔任世界原住民族廣電聯盟董事一職」。
    8.103年6月27日召開第二屆第十五次董事會通過「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第二次棚景招標」、「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及「紀錄片製作補助要點草案」。
    9.103年7月18日召開第二屆第十六次董事會通過「104年度預算書及業務計畫書」、「2014年節目部下半年委製節目規畫」。
    10.103年8月29日召開第二屆第十七次董事會通過「節目製播準則草案」、「文康社團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廢止「人事管理規則、人事評議委員會組織要點、薪資支給標準等案」。
    11.103年9月26日召開第二屆第十八次董事會通過「執行長拉娃谷倖年度考核1案」、「資產出租作業要點草案」、「馬躍‧比吼台長請辭案,並由執行長暫代台長職務」。
    12.103年10月31日召開第二屆第十九次董事會通過「處理新聞及節目申訴作業規定草案」、「考核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
    13.103年12月02日召開第二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通過「新聞及節目自律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會計制度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聞部經理柯瑞美Doyu‧Masao任副執行長襄助執行長業務」、「組織要點修正草案」、「104年度工作細部計畫書草案」、「製作費支酬標準修正草案」。
    二、業務推動重點概述
    1.103年原住民族電視台自製節目「我的舞台」、「8點線上你和我」、「ari ari一起回家吧」、「WaWa senai」、「kiratam預備起」、「Lima幫幫忙」、「spi向前走」、「HAPPY‧AMIYAN」跨年節目。委製節目包含「幸福巴士」、「部落趣過年」、「看見好的yontan'e」。「第五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及「第一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第21屆原棒協關懷盃選手大會」、2014小流浪音樂會、城市部落PULIMA藝術節開幕晚會專案轉播節目與帶狀16影展紀錄片購片等節目於頻道中播出。
    2.辦理「組織優化」計畫,對本基金會一、二級主管及全體同仁進行培訓,提升全體素質。依部門需求派送10名同仁參與「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考試訓練班」培訓課程。針對全體同仁舉辦三梯次共識營,強化團隊成員間信任並凝聚共識,建立組織核心價值,提升同仁參與度和創新思維。並辦理四次主管培力,強化培養高階主管領導統御之職能,建立橫向、縱向之良善溝通整合機制,帶動組織團隊競爭力。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大功率全區廣播規劃案」,籌備未來辦理大功率全區廣播之可行性。建立傳播多元性與無線廣播公共性,於民國102年7月10日通過「第11梯次廣播電台釋照規劃」草案,並針對營運、法規及執行等方式提供本基金會全區廣播之經營管理策略及規劃。
    4.辦理「103年原住民族電視台收視品質研究」為提升原住民族電視台節目品質,建構觀眾意見導入節目產製流程機制,同時落實公眾問責機制,提供原住民族電視台未來於節目策略規劃及節目製作之重要參考依據。
    5.假北投凱達格蘭館、原住民綜合服務中心、屏東縣泰武鄉泰武國小、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大禮堂、國立臺灣史前博物館、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等地舉辦「103年度文創講座暨業務宣導說明會」,整體滿意度達83%。
    6.「原住民族文化藝術補助作業」辦理三期,申請件數為151件,核定補助68件,補助比率45.03%,總計補助金額新台幣7,171,800元整。另有對整體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有重大助益,提供專案補助共26件,總金額新台幣3,475,000元整。
    7.補助有志從事影像製作、拍攝者,紀錄在地文化,並培育原住民族創作人才,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語言之傳承。
    8.「廣播節目製播補助作業」申請件數為40件,核定補助22件,補助比率55%,經費新台幣5,500,000元。
    9.《原住民族電視台界TITV雙月刊》於8月創刊,本(103)年度共出版發行3期,每期5,000本郵寄各縣市原住民政府單位、圖書館及原住民族地區中小學,提供民眾閱覽。
    10.第二屆「Pulima藝術獎」得獎成果於7月公布,10月31日舉辦頒獎典禮,自11月15日至2015年1月4日於台北當代藝術館展出,參觀人數達56,851人。本展除展出39件得獎作品,也特別規劃國內及國際邀請展、Pulima藝術獎論壇、藝術創作論壇、肢體工作坊、專家導覽、戶外廣場活動、兒童主題教育等,呈現完整的當代藝術展示教育。「Pulima藝術節」於10月31日假中油國光廳舉辦開幕,自11月1日至16日長達3週9天的活動中,邀請20組表演團隊,獲得九成以上的滿意度,透過每二年一次的藝術節,可以展現原住民族當代文化藝術的多元面貌,引發自由多元、源源不斷的創作力,更能讓社會大眾認識原住民族文化價值,使原住民族優質豐富的文化深耕台灣。
    11.本基金會於英國愛丁堡藝穗節特別推出《Island Voices》音樂節目,8月11至16日在theSpace@Symposium Hall演出1週,總計12場,同時在外交部駐愛丁堡辦事處的協辦下,得以邀請蘇格蘭議會、文化大使、國際詩人等重要人士蒞臨觀賞,讓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外交邁開一大步伐。
    12.為促進本基金會在國際族群廣播電視頻道交流及觀摩,2014年6月17日至6月27日參與「2014 WITBC世界原住民廣電大會」,進行會員媒體間新聞及節目交換討論、專案節目製作等。8月25日至8月28日赴紐西蘭毛利電視台召開正式會議,達成合作共識,初步提出合作可行方向。10月21日至10月25日拜會雲南電視台,建立友好關係,助於未來之後續發展或合作。
    13.廣播影音平台每日聯播原住民族電視台午間、晚間新聞以及專案節目「馬卡巴嗨Aliyang」,規劃製作90集。
    14.數位平台業務開發主要Facebook社群媒體經營共有原文會及原住民族電視台Facebook官方粉絲專頁。原文會FB經營著重於會內相關活動或承辦業務訊息發佈,如藝文活動、補助訊息、本基金會形象推廣等,原住民族電視台FB則以每日新聞單則影音、族語新聞專題露出、節目宣傳為主。
    15.103年1月1日起午、晚間新聞;族語午、晚間新聞。國內外新聞規劃與採訪。新聞節目編輯、編譯、採訪及製播。整年度共製播1,208小時每日新聞及族語新聞。
    16.103年各項新聞專題及專案企劃新聞性節目,共製播247小時新聞類節目。分別共製作花東部落發聲的『東海岸之聲』; 帶領觀眾認識不同領域的原住民藝術家、親近當代原住民藝術,了解原住民文化藝術的內涵的『masalele藝術地圖』;貼近部落環境的『o'rip慢生活』; 以人物誌的方式呈現,探索詩人、作家與地方之間的迷人關聯的『文學地圖』;深入議題探討的『部落大小聲』、『LiMA新聞世界』;報導與全球原住民族相關的新聞打開民眾的視野,用不同的觀點看世界『MATA看天下』等節目播出。
    17.結合各大專院校傳播相關科系院校以提供實習之機會,增進學生於傳播實務經驗發展與技能。
    18.落實公共問責機制,深化原住民族傳播議題之公共性,定期辦理新聞及節目自律委員會議。
    19.聘請專業講師培訓員工,除增進每個人的專業技能,且培養第二專長之外,更能達成培訓原住民族製播人才之目的。
    20.落實稽核機制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強化內部控制功能並確保其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21.購置HD高畫質攝影機、新聞中心攝影棚攝影機及數位剪輯系統,積極爭取HD訊號播出,以更高階的影音製播、傳輸設備,提昇新聞、節目畫面品質並提高節目自製率。
    22.建置數位片庫,擴充且維持其上傳下載功能,包含設備運算與管理能力,使資訊存取快速縮短製作時間,創造更有效率的工作環境。
    23.持續推動網站多媒體,強化軟體開發及網站製作、增進使用者瀏覽效率,提升本基金會網站的資訊服務力及影響力。
    24.承製節目及文化行銷等標案,以促進各項資產之運用效益及專業職能,並增益自籌經費來源。
    25.持續辦理內部法令規範制度化及行政流程電子化,並落實財務管理及採購程序,以提升行政效能。
    參、104年度業務規劃內容概要
    一、新聞部業務執行計畫
    ◆目標策略
    1.發揚族群語言與文化─落實本基金會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經營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及落實原住民族傳播權之目標。
    2.建立頻道品牌,發揚優質文化內涵。
    3.加強原住民族電視台新聞與族人平等參與的媒體價值。
    4.發揚族群語言與文化、充實族語內容時數及培養族語人才。
    5.提升新聞品質與影響力,提高新聞及網路流量,設立原住民新聞議題中心。
    ◆預期效益
    1.新製節目全年總時數,至少約1,610小時。其中包括新聞報導(華語,含午間新聞、晚間新聞)730小時,每日族語730小時(族語新聞應擴及原住民各族群),節目150小時(含深度報導及論壇節目)。
    2.重視族人,公眾之意見及反應,向族人及公眾負責。
    3.扮演公器的角色為部落發聲,達到全民監督時政。
    4.提供原住民族電視台觀眾國際視野,並刺激創新觀點及提供與其他台灣媒體不同的國際觀點;報導世界各地原住民族所共同面臨之法律政治、經濟、土地、醫療、藝文、語言等議題。
    5.打造台灣原住民族電視台國際化形象。針對南島語族及環太平洋地區原住民族之議題採訪,於世界各國的原住民族電視台中更加凸顯位於亞洲的台灣原住民族電視台應有的南島特色。
    二、節目部業務執行計畫
    ◆目標策略
    1.反映本台定位,傳承及記錄族群語言文化,並以創新思維與製作方式呈現節目內容。
    2.節目內容以原住民族文化內涵為本,創造本台的差異化優越性。
    3.焦點化策略,打造重點節目,延續2014年節目品牌,推出亮點音樂節目及委製重點紀錄片。
    4.節目規劃方向除需兼顧族群頻道的任務與觀眾需求,提供多元的教育、資訊和娛樂性的節目外,為持續吸引本台原有的忠實觀眾及開發潛在閱聽大眾,重新擬訂節目策略,以吸引觀眾目光並成功建立本台的品牌。
    ◆預期效益
    1.達成產製時數目標,透過自製、委製、購片多種製播管道,達成全年產製380小時節目之目標。
    2.開發兒童族語學習興趣,透過系列族語兒少節目,開發兒童學習族語的興趣,達成本基金會傳承語言的使命。
    3.促進大社會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認識與喜愛,製播指標性音樂節目,發揚原住民族音樂文化的魅力,吸引更多一般觀眾透過音樂而認識原住民族文化。
    4.成為族人觀眾最喜愛的資訊平臺,持續經營晚間八點線及下午一點線資訊節目,針對族人需求,製作精采好看的節目,提供多元生活資訊,使原住民族電視台成為族人觀眾最喜愛的資訊平臺。
    三、製作工程與資訊部業務執行計畫
    ◆目標策略
    1.增建主控備援,目前主控設備並無備路系統,所以計畫增購一套主控設備作為備援。
    2.擴充片庫為節目專用,擴充儲存硬體空間並請廠商修改操作介面。
    3.衛星C頻/光纖傳輸之提升訊號品質計畫,增加衛星C頻段發射、光纖傳輸及增購HD訊號分配器、HD編解碼設備。
    4.加入雲端電視平臺,參與雲端技術讓原住民族電視台加入雲端電視平臺,進行原住民族電視台新聞、節目內容授權之串聯與利用網路傳送影音資訊,期望吸收更廣大的收視戶。
    5.申請數位頻道,活潑社群網站的經營,增加社群網站之應用程式開發與跨媒體整合效益。
    ◆預期效益
    1.透過製播流程和工程設備完整的規劃,期逐年減少委製比例。
    2.精進設備,使播出訊號穩定度與畫質獲得提升。
    3.擴充節目片庫,使珍貴畫面得以妥善保存,提供會內媒體資源共享、調用及集中管理。
    4.擴增社群網路觸及,發展雲端電視,拓展本基金會電視臺之知名度及影響力。
    5.參加國際性的廣播電視二大展覽,內容製作以及提升現有技術提供原住民族能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電視台以及更穩定、便利的節目平台。
    四、文化行銷部業務執行計畫
    ◆目標策略
    1.強化識別系統形象定位、推展形象廣告凸顯頻道特色,提升本基金會知名度。
    2.針對符合頻道年度「扎根」主題節目進行跨平臺行銷宣傳推廣。
    3.辦理國內、外原住民族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提升本基金會之國際能見度。
    4.培育文化藝術、傳播人才。
    5.建立同、異業聯盟與合作機會,增加本基金會自籌款收入。
    ◆預期效益
    1.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彰顯各族群、各部落之文化價值。
    2.增進部落有志從事影像製作、拍攝者,紀錄在地文化。
    3.鼓勵原住民族人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之各類計畫,落實文化傳承之目的,促進原住民文化傳播之多元發展。
    4.彰顯原住民當代藝術、生活美學、口傳文學之價值,以提升原住民族文化能見度,進而從邊緣走向主流。
    5.建立本基金會原住民族電視台與紐西蘭毛利電視台多層次的電視合作關係,絡雙方影音資料使用及創造傳播價值。
    6.透過參與愛丁堡藝穗節,促進原住民族藝文圈之交流、觀摩、推廣,成功進入國際藝術市場。
    7.強化與各國原住民族傳播媒體組織之合作交流關係,增加原住民族電視台營運模式之參考資料,並提升本基金會及原住民族電視台之國際能見度。
    五、行政管理部業務執行計畫
    ◆目標策略
    1.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2.規劃辦理具有廣度及深度之專業課程及環境教育訓練。
    3.研擬本基金會原住民族傳播法制草案。
    4.有效能的管理預算,持續檢視各類經費支出的合理性。
    5.全面強化本基金會辦公E化作業。
    6.賡續辦理收視質研究調查,提升服務品質。
    7.配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衛星電視臺辦理評鑑作業。
    8.原住民族傳播相關數位策略之評析。
    ◆預期效益
    1.培養員工多種職能,讓人力資源達最大、最有效之發揮。
    2.法令規範制度化,以利達依法行政之目的。
    3.遵循會計審計規章,嚴格控管財務收支,期將有限資源作最有效利用,提昇本基金會執行績效及發揮整體效能。
    4.掌握各部門計畫執行之績效、執行情形及追辦事項。
    5.凝聚團隊向心力,深化組織認同。
    6.發揮媒體自律與強化問責機制,善盡媒體社會責任。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教主委一個問題,根據教育部國教署的統計,民國103年任職於國中、小的原住民族語教師,缺額高達1,866位。另外,我們還發現,自民國103年開始政府將兩項測驗合併了,現在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可分為初級、中級、高級與薪傳級。如果要擔任學校原住民族的族語教師,必須具備高級的資格,同時尚須接受訓練。請問我的說明有沒有錯?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
    段委員宜康:請問缺少這麼多原住民族的族語教師,原民會有什麼因應的方案,或是有何改善計畫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原住民族的族語認證自民國90年起開始實施。
  • 段委員宜康
    我知道。
    林主任委員江義:到民國103年也就是到去年為止,我們總共辦了10次……
  • 段委員宜康
    前面兩年有停辦。
    林主任委員江義:前面是辦了9次,到去年又增加了一次,所以總共辦了10次。過去的9次,認證合格者已到達八千多人,這些人應該可以補足這一千多名族語教師的缺額,但是這些人分布的區域不見得是學校有辦……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的意思是,通過高級認證的這八千多位,均足以擔任國中、小的族語教師,但是由於分配不均而導致某些地區沒有老師任教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是的,目前的現況確實如此。
    段委員宜康:看了你們的資料後,我有個疑問。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請委員指教。
    段委員宜康:要擔任原住民族的族語教師,須具備高級認證以上的資格。你們在民國103年將「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以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兩者合併之後而成為一個新的制度。你剛才提到的這八千多位也符合新制中的高級認證資格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通過成人的族語認證就是取得高級認證資格。
    段委員宜康:經過9年的考試,符合高級認證資格的有八千多人,因此平均每年約有一千人能取得這樣的資格。請問民國103年通過高級認證考試的有幾位?
    林主任委員江義:根據我們手上的資料,這次通過高級認證考試的人只有5位。
  • 段委員宜康
    只有5位合格?
    林主任委員江義:自從我們採用分級制以後,考試的方式做了調整。
    段委員宜康:你覺得這是因為這次的考試比較難,還是過去的考試標準過於寬鬆?高級認證考試只有5位通過,之前9年平均每年將近有千位通過高級認證,這麼大的落差總是有個原因吧?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以前通過族語認證考試的人,大致上都是由國小晉用,只有極少部分才是在國中任教,因此並未強調考生的書寫能力。然而,這次在十二年國教上路後,我們有建議教育部,讓高中的重點學校提供6個小時的族語教育。所以我們也必須將高級認證的難度拉高,在考試方面增加了書寫的題目。
    段委員宜康:我瞭解!你們現在的問題就出在這裡,就是自民國103年開始取得的高級認證與過去取得的高級認證有了非常大的落差。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段委員宜康:如果我是學校的話,我所採用的是民國103年之後的新制,還是要追認民國103年以前的資格?當然,民國101年和102年並未舉辦這樣的考試。請問過去取得高級認證的資格還有被學校和教育部承認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有。
    段委員宜康:坦白講,我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是有點怪。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了解啦!委員,這一點……
    段委員宜康: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我知道過去的制度其實是不符合現有制度的要求,過去八千多位再來考的話,按照這個比例,說不定通過的只剩下80位,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了解。
    段委員宜康:103年高級報考人數577位,實到人數只有250位,實際到考人數不到50%,最後通過的只有5位,也就是說,到考不到50%,通過的是到考人數的2%,你們薪傳級師資的合格率也只有2.4%,那表示什麼?表示要報考高級資格,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林主任委員江義:102年度因為開始實施103年的分級制,我們特別邀請很多專家一起來討論實施分級後高級和薪傳級如何區別的問題,大家就訂了一個試題測驗藍圖……
  • 段委員宜康
    我是問你參加考試的資格是什麼?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資格是沒有任何限制。
    段委員宜康:並不是要有初級資格才能參加中級考試,就是看自己揣測可以考高級,就報考高級,是不是?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段委員宜康:那顯然他們的揣測跟實際上面對的狀況有很大落差,所以你是不是應該訂出一個門檻?也就是說,應考者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合格,而你們又沒有任何資格要求,譬如規定取得中級資格才能報考高級等,我不知道這樣的要求合不合理,但是你們總應該要有一個資格限制,一方面可以避免人力浪費,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考生因自己的想像或不了解試題狀況而跑來參加,所以我的第一個建議是,既然你們有了符合新的教育制度,之後應該要處理的是,103年之後和103年之前認證的條件,你們要不要再去做適用的區別?請問,103年之前,是國中小都可以教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都可以,只要學校進用,就都可以。
    段委員宜康:顯然在目前來講,這個制度已經不符合現有制度的要求,所以你們應該就103年度之前取得認證的,如果已經在學校任教,可能要考慮其權益,但是如果還沒有進入國中任教,是不是趕快訂定一個103年之前和103年之後取得資格的不同適用範圍?這應該是合理的要求吧?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合理。我很贊成委員的看法。
    段委員宜康:你們能不能在一個月內,把訂定的標準提供給內政委員會?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可以。
    段委員宜康:第二個建議,為了避免未來考試人力上的浪費,避免考生困擾,建議應該訂定適當門檻,這部分也請檢討後,一併提供資料給我們。
    除了上述問題以外,我現在要跟你算一下舊帳。去年我們審今年度預算時,曾經有一個提案是根據原基法第十二條規定,「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這是有關原文會和原視的問題,主委還記得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記得。
    段委員宜康:提案要求原民會應會同原文會就以下三個方案研議處理:第一,是否除了文化業務外,專營原住民電視台?第二,另外成立原住民族電視台基金會;第三,原視回歸公廣集團。當然,我們並沒有明確要求你們在多久時間內把研議報告提出來,但是今年總會把報告給我們吧!現在我要請問的是,原視今年10週年,我知道你們有在規劃慶祝研討會,請問原民會、原文會和原視,到底針對我們的要求你們評估的進度如何?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個問題,等一下可以請原住民族電視台補充說明,但是就本會部分,去年預算審查一結束,我們很快就在12月召開會議,邀請學者專家、原文會代表等一起評估,做出三點結論,第一,因為牽涉的問題滿複雜的,希望不要在很短時間內馬上決定;第二,關於回歸公廣集團一事,可能行不通,因為去年1月1日原民台才剛剛獨立營運;第三,這攸關原文會工會權益,所以應該要請原文會再開個座談會,聽聽大家的意見。我們是做好這樣的工作,然後請原文會開會……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們去年12月就開了一次會?好,那我請原文會說明,你們的進度呢?
  • 主席
    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周董事長答復。
    周董事長惠民: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也參與了那次的會議,聽取了專家學者建議,專家學者大概都支持我們現在的狀態,就是原住民族電視台由原文會……
    段委員宜康:現有的狀態,所以不需要調整?
  • 周董事長惠民
    業務上是有建議我們儘量把……
    段委員宜康:你們就開了一次會,然後做了結論,就是不需要調整?總共就開了一次會?好,你們各開一次會,請把兩個單位的會議紀錄給我一份,好不好?
    林主任委員江義: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莊委員瑞雄質詢。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我不會講原住民語言,但我們應該還是可以溝通的。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也只會講一種。
    莊委員瑞雄:今天本席完全是站在原民權益立場,就教主委幾個問題。請問,目前在台灣的原住民,人數大概多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現在原住民總人口數應該是54萬2,000人左右。
  • 莊委員瑞雄
    你知道現在外籍配偶有多少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沒算過原住民和外籍配偶結婚的人數,因為他們並沒有取得原住民身分。
    莊委員瑞雄:不是,我是說全台灣的外籍配偶人數。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全台灣外籍配偶應該超過50萬人。
    莊委員瑞雄:56萬人!這幾年發展下來,光外籍配偶,其實大部分是女性,就有56萬人,以原住民在台灣的人數來看,反而是少於外配人數,目前在台灣的榮民,也有四十幾萬,請問,屏東有多少原住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沒有很詳細的……
    莊委員瑞雄:快5萬,不到5萬,差不多4萬5,000。我剛剛很用心看了你的報告,當然原民會關心原住民是天經地義,但有時候資源也不應該亂用,譬如,你們103年度核定13個地方政府辦理「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深耕及行銷推廣計畫」,估計的產業整體產值是1億4,600萬,請問,這個數字是如何估計出來的?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個問題,請業務單位跟委員說明。
  • 主席
    請原民會經濟發展處王處長答復。
    王處長美蘋: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是我們補助給地方政府的,所以每年年底進行成果報告時,都是由地方政府把產值資料送來,我們再統計出來。
    莊委員瑞雄:這13個地方政府告訴你產業整體產值是一億四,請問我們砸了多少錢?投入多少錢?
  • 王處長美蘋
    我們投入1,900萬。
    莊委員瑞雄:只要地方政府跟你們報告產值多少,你們就如實加總起來,是不是?
    王處長美蘋:我們隔年3月以前還會做複查,複查的狀況也會做為我們核定明年計畫的參考。
    莊委員瑞雄:你能不能簡單舉二、三樣的產值?最大的產值是什麼?是有人去吃個霜淇淋,或者去停車?
  • 王處長美蘋
    這個計畫主要是在農產業跟旅遊這部分占的比例比較大。
  • 莊委員瑞雄
    地方政府自己買回去?
    王處長美蘋:不是,是地方生產然後賣出去的部分。觀光客部分,則是國旅的人進到部落裡來有關吃的、住的產值。
    莊委員瑞雄:其實這個多辦是好事,辦理的活動有817場次,補助生產設施67項,但合計產業受益是1,697人次,是「人次」耶!這些人大部分是重複的,雖然辦了817場次,到最後合計的產業受益不到1,700人次!搞不好這只是一個數字遊戲,817場下來,真正受益的人,扣掉重複的部分,你認為大概有幾成?就是不管活動怎麼run,就是那些人,那是不是就失去原民會補助地方的美意?針對這樣的活動,本席希望以後可以再精緻一點,要再務實、如實來做,不是消化預算就好了,那就太可惜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跟委員報告,因為委員特別關心屏東這一塊,其實我們覺得屏東的原住民地區在咖啡特色產業這一塊,非常具有潛力,如果這個產業產值很高的話,其實咖啡是占很大宗的。
  • 莊委員瑞雄
    那一鄉?
    林主任委員江義:泰武、三地門鄉等地的咖啡,都是很具特色的產業。
    莊委員瑞雄:好,那我就問一個我的選區的問題,報告中提到「輔導溫泉資源探勘與溫泉開發」,特別提到我的選區牡丹鄉旭海溫泉等3處原住民族部落溫泉示範區,這裡做得如何?
  • 林主任委員江義
    牡丹的部分……
    莊委員瑞雄:是搭個涼亭,然後挖一池溫泉,是不是?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不是。
  • 莊委員瑞雄
    不然你們怎麼做?
    林主任委員江義:所有泡溫泉應該要有的設施,我們都有設置,因為我們有請相關單位特別規劃,而不是只搭一個涼亭而已。有機會,我們安排委員去考察。
    莊委員瑞雄:主席,應該是可以安排去看一看預算執行有沒有浪費?是不是請主席裁示一下?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來安排。
  • 主席
    東港登艦之後就去看。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真的很樂意安排。
    莊委員瑞雄:另外,談到自治部分,本席把整個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看完以後,認為這是個大縮水,這本來是馬英九總統2008年競選時提出的重要政見之一,當時他的講法是維護原住民族基本人權及尊重原住民文化,要讓原住民朋友有尊嚴的找回自我,促進自我文化、經貿及社會發展,並發揚光大。7年過去了,既然這是馬總統的競選支票,但是你們也讓人家感到奇怪,怎麼會在這個時候,大家都認為已經是他任期的垃圾時間,找個毛治國來,你也知道他整個人都跛腳了,結果你們在這個時候弄出這個草案,請問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林主任委員江義:藉這個機會跟委員做個完整說明,其實原住民族自治法案,是從92年就送到大院,這個法案四進四出,而最後一個版本,就是第四種版本我們送來時,也在大院上屆會期做了審議,審議結果也沒有通過……
    莊委員瑞雄:每次都是屆期不連續,你們送的條文到底有沒有思考清楚呢?譬如暫行條例試用5年,成果好的話,就可以制定真正的條例,但是一般社會大眾的想法,就是為什麼不思考清楚後直接制定一個正式條例,幹嘛要暫行?暫行完後,整個原住民自治法案才會出來,再來實施,但如果5年試用不好,最後是全部破功,打回原形,那讓人感覺只是假的自治,只是在玩法律而已!你認為今年會過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希望大院可以幫忙,支持我們。
    莊委員瑞雄:我當然知道你們希望通過。最後再問你一個跟一般社會大眾這兩天思維息息相關的問題,這幾天大家在談還權於民、補正公投法,這個議題不是只有台灣社會在吵,跟原住民無關,整個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通過以後,你們在自治區裡,還是會碰到很多問題,包括公投的問題、選舉罷免的問題,不是嗎?主委你也是學法的啊!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暫行條例是……
    莊委員瑞雄:你應該比任何人更注重公投法該如何補正及整個選罷法要如何修正才對,原住民自治以後,你們應該比任何民族更迫切需要,但是我沒聽到你講半句話!你哪裡有未雨綢繆?這樣你要如何對你的業務及你的族人交代?
    林主任委員江義:原來我們前面的版本就是一個完整的法案,就是可以直接實施,但是整個……
    莊委員瑞雄:你實在夠「癮頭」,那是鳥籠,我們昨天才罵那個是鳥籠,你還說要整本拿去用!那是不能用的,你會害死你們各族的族人!懂嗎?回去要好好的研究!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都有花時間研究,但是還要就教委員的高見。
    莊委員瑞雄:真的!真的!你們是比任何人都迫切需要。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政府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各族於民族自治制度中享有以下之權利」,其中第三款為:「我國簽訂之國際書面協定或已國內法化之多邊國際條約及協定所定原住民族自治之權利」。
    請問主委,這幾年馬政府與各個國家甚至中國所簽訂的各個協定、協議裡面,有沒有邀請原住民共同討論?沒有!從沒聽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台紐經貿……
    莊委員瑞雄:只有台紐經貿協定一個而已,其他全部都沒有。所以我一跟你講,你馬上就破功了。我們現在在外交上很弱勢,所以很少簽訂協定、條約,不然照理說,中華民國台灣的國際地位如果能夠提升,開什麼玩笑,按照這個暫行條例的規定,所有條約的簽訂都要問過你們,把你們納入保障,到那個時候,你們有多大,你知道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真的希望……
    莊委員瑞雄:所以你們要通盤檢討,去爭取自己的權利。現有的條文就有尚方寶劍了,在整個國際條約裡面,其實就賦予原住民各族尤其是原民會很好、很好的武器,你們不要抱著這麼好的利器,每天都在睡覺,抱怨人家不重視你們,這樣就不對了,好不好?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委員。
  • 莊委員瑞雄
    真的要加油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質詢。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問主委一些基本的問題。過去大家都習慣說原住民有9族,不過現在法定的原住民族又從原本的9族分出來,好像已經達到16族了,你們認定的機制是什麼?未來有沒有可能還會再增加?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原來的9族,我們稍微做一個回顧。9族是日據時期的人類學家所做的分類,民國43年由台灣文獻委員會報請內政部區分為9個族群,日後我們發現這9個族群其實內部的分類是有很大疑慮的,很多是完全不同的語言、文化及社會組織,卻併在一個族裡面……
    陳委員怡潔:所以之後你們就更改了認定的機制,改成了哪些基本的機制?
    林主任委員江義:從民國90年以後,很多族紛紛希望能夠獨立成為一個單一民族,我們就特別委託學界幫我們做一個專案的研究,根據該族的意願、文化、傳統習俗等等差異性,最重要的是族人與其周邊的族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陳委員怡潔:聽起來原來是依據內部的機制,後來因為族人都希望有自己的族群存在,所以你們就委託學者改變機制。未來會不會再增加其他的族群?
    林主任委員江義:依我們的看法,以現在所有原住民各族,只有語言稍有差異性的情況還存在,但是能不能變成單一的民族,個人並不是很樂觀……
    陳委員怡潔:所以未來族群還會不會再增加,可能性已經很小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可能性非常低。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我想請問一下,原住民族裡面人口最多的應該是阿美族,沒有錯吧?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 陳委員怡潔
    最少的部分呢?經你們認定人口最少的族群呢?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最少的部分就是我們去年認定的卡那卡那富族。
    陳委員怡潔:這就是我想問的,你們認定的這個族群只有169人,在落差這麼大的情況下,你們如何兼顧各族的權益?另外一個問題是,你們的統計資料顯示,好像還有15,000人左右的原住民是屬於尚未申報,這到底是什麼情形?是認定上沒辦法認定或是他們不願意申報?還是他們已經申報了而不被認定是原住民?
    林主任委員江義:他們一定具有原住民的身分,但是我們希望他們在族別的認定上要做一個登記,很可能他們本人的父親是阿美族,母親是排灣族,要他們在兩個族裡面選擇成為阿美族或排灣族,讓他們很掙扎。
    陳委員怡潔:你們的統計資料顯示有15,000人尚未申報的部分,就是自己不知道應該歸為原住民哪一個族群?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絕大部分是這樣的問題。
    陳委員怡潔:好。有關原民會與西拉雅族進行訴訟的事,西拉雅族已經提起行政訴訟,未來如果勝訴的話,原民會打算怎麼回應呢?
    林主任委員江義:西拉雅族不是第一次提起行政訴訟了,在前面的訴訟裡面,他們都已經敗訴了。未來這個訴願的案子再提起高等法院的行政訴訟,其結果如何,其實我們會裡面……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們還是被動地等待訴訟的結果,是不是?所以你也沒有考慮需不需要再牽扯到修法?
    林主任委員江義:如果將來他們勝訴的話,可能還有一段路要走,我們還是要研究如何處理他們的問題。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希望你們還是研究在先,不要被動地等待訴訟的結果,好像認定他們敗訴之後就會放棄,你們至少要先準備好,好不好?
    林主任委員江義:是,謝謝。
    陳委員怡潔:有關就業狀況的部分,與10年前原住民的失業率相較,全國平均已經高出1個到2個百分點,其實我們知道這幾年已經改善很多,不過我們希望能夠再低一點,原民會的績效才可以顯現出來。根據你們公布103年第4次原住民就業狀況的結果,勞動人數為24萬4,776人,參與率為59.23%,就業人數是23萬4,871人,失業率為4.05%,其實跟同期全國民眾失業率3.79%相比已經高了0.26%,雖然已經有進步了,但是看起來原民會的績效還是沒有做得很好,你們有沒有實際統計或調查過原住民到底目前從事哪些工作或產業居多?
    林主任委員江義:其實原住民的失業率目前是4.05%,我都覺得還是很高,因為我們原住民只要有人失業,原民會都有責任,即使是0.1%,我們也覺得有責任……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覺得還有更進步的空間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要加強就業的輔導工作。第二,原住民不只是就業的問題,現在連就業的所得平均也比一般人……
    陳委員怡潔:對,這就是我要提出的問題……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現在所從事的工作有77%是受僱於其他……
  • 陳委員怡潔
    是做什麼類型的工作?
    林主任委員江義:大部分都是以勞工為主,或者是……
  • 陳委員怡潔
    那產業呢?什麼樣的產業比較多?
    林主任委員江義:以建築業、營造業、製造業為主,很多是非典型的勞力,就是隨著時機,有時候是回家工作……
  • 陳委員怡潔
    等於是沒有保障?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 陳委員怡潔
    像營造業裡面的派工方式就對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所以他們的收入變得很低。我覺得未來我們應該設法讓他們的職能能夠向上,讓他們的所得稍微增加。
    陳委員怡潔:原民會怎麼輔導他們不要只擔當派工性質的工作、不要focus在建築業或營造業?對於其他產業的部分,原民會有沒有初步的規畫或輔導的措施?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覺得比較重要的是針對現在已經就業的原住民青年朋友,根據他們從事的工作,讓他們取得證照,培訓他們的職能。
    陳委員怡潔:你所謂的證照部分,是指培育他們取得哪些產業的證照?證照的範圍很廣。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陳委員怡潔:我知道主委在新春召開記者會的時候曾經提到證照就業,現在到底規劃了沒有?準備要push哪些產業的證照?
    林主任委員江義:目前原住民最熱衷的大概就是服務業,原住民有51%的就業人口是從事服務業,所以我們會把服務業當成未來輔導原住民取得證照的重要產業。當然,服務業分布很多,譬如餐飲、旅遊、休閒……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這樣講還是太籠統,你要如何輔導他們讓他們的產業轉型、有所保障?比方你說要輔導他們取得證照,具體的改進政策是什麼?我希望你們能夠實質地規劃出來,不要只講大方向,這樣還是在原地踏步、沒有用。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會提出協助原住民……
    陳委員怡潔:請儘快,因為原住民的薪資已經與每人每月的經常性薪資整整差了1萬元,不知道主委到底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非常注意這個問題。
    陳委員怡潔:第一,在產業類別的轉型,包括你談到在認證上要如何輔導他們進行產業轉型,讓他們有所保障,譬如在資格認證的部分要如何提出具體的政策,請主委多加用點心。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陳委員怡潔:我看到原民會編了不少預算在推展原住民經濟,譬如振興部落經濟,希望原住民青年可以回到部落就業。我們知道有的部落一年的觀光人潮就有好幾萬人,像這樣的部落大概可以提供多少就業機會?譬如花東、屏東有很多原住民部落,像司馬庫斯部落,主委也希望透過這種觀光模式帶領年輕人回鄉就業。像這樣的部落大概可以提供多少就業機會?產值到底有多少?
    林主任委員江義:剛才委員特別提到司馬庫斯。司馬庫斯已經超過我們想像的擁擠,他們還做總量管制,不太歡迎……
    陳委員怡潔:對,所以未來你們要推動一些新的……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一定要開拓。我們目前開拓了25個在部落的……
  • 陳委員怡潔
    未來可以製造多少就業機會?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25條旅遊路線逐次地強化、充實之後,將來能夠提供的就業人口數有多少,我們倒還沒有做初步的估算。
    陳委員怡潔:你們已經預估未來要推動25個類似這種部落的旅遊路線,但是對於能夠產生多少就業機會,你們連一點概念都還沒有?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看看我們的業務單位有沒有做。
  • 主席
    請原民會經濟發展處王處長答復。
    王處長美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在推動25條精緻路線,平均每一條路線會吸引年輕人在部落帶領導覽解說的人數大概5人到7人,因為部落的能量比較小。
  • 陳委員怡潔
    所以總共可以帶進一百多人的就業機會。
    王處長美蘋:這個是我們自己推動的精緻路線,其實現在部落都有在經營自有品牌的旅遊,那一塊我們可以另外再統計。
    陳委員怡潔:但是我覺得如何統整、讓經濟效益可以發展到最大,都是原民會的工作,不是分自有品牌或原民會所推的精緻路線。我覺得你們應該做全盤的統整,創造最大的效益。
    林主任委員江義:非常謝謝委員這麼關注我們原住民產業。事實上,剛剛只提到導覽的部分,其實整個旅遊路線還包括飲食、服務、手工藝品等等……
    陳委員怡潔:我的意思是,你們不單單只是推動部落的部分,未來還要兼顧跨產業的部分要如何做全面性的結合。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陳委員怡潔:另外,我想請教原住民自治的問題,如果2016年政黨輪替,針對各地方發展及需要,依主委個人的背景及專業,你認為原住民自治的問題要如何處理?像桃園、台中、高雄都有原住民鄉,你認為這些原住民鄉應該劃入一般的行政區,還是應該獨立出來?
    林主任委員江義:先跟委員報告一個很大的概念。原住民自治不是一個區域的自治,不是桃園、新竹的自治,而是以民族為區塊,換句話說,如果是泰雅族,可能要跨北部的6、7個縣變成1個自治區,是逐區的自治政府;像阿美族就是花東這一塊……
  • 陳委員怡潔
    所以未來應該再重新規劃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它的區域會重新再劃。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認為應該另外再獨立出來?
    林主任委員江義:按照我們的設計,過去它的行政區域是區域式重疊的……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認為還是不要劃入一般的行政區?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應該以空間合一的概念來進行。
    陳委員怡潔:你認為應該以空間合一的概念,不應該再劃入一般的行政區,還是應該要獨立出來就對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陳委員怡潔:原住民自治區並不是我國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的,很多專家認為原住民面臨很激烈的內外政經轉型或全球競爭的壓力,所以推動原住民自治區的理論、政策好像有一定的難度。主委,你認為呢?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認為不應該這樣講。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特別提到: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現在原住民主張其政治參與及民主要以自治的方式處理,我想國家應該尊重他們選擇用什麼樣的方式處理,甚至國際上其他國家也……
    陳委員怡潔:對,包括英國等等國家都採取自治區的處理方式。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自治是每一個地區的原住民都要求的最起碼的……
    陳委員怡潔:原住民自治區這樣討論下來好像已經有點變質,變成一個政治問題。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陳委員怡潔:你也認為它已經變質,有點變成政治問題?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的想法是,為什麼會審14年沒有通過?我覺得它不是單純的自治問題,我認為它有很巨大的政治能量介入。
    陳委員怡潔:所以它已經變質了,已經跟政治問題比較……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真的很不希望這樣談。
    陳委員怡潔:很開心看到主委有這樣的想法,認為自治區已經變質成為政治問題,所以就現實考量的層次而言,未來如果要保障原住民,像很多原住民都向我們反映,他們感覺原住民好像類似三等公民一樣。拜託主委,未來要如何保障原住民的權益,我覺得這是主委應該再努力堅守的,好不好?謝謝。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周委員倪安質詢。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想要關心原住民就教(教育)的問題。人民的受教權是由憲法所保障的,主委認為所有原住民的受教權有真正地落實嗎?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按照就學率來看,無論是國民教育的部分,一直到高中這一塊,其實與一般社會沒有很巨大的落差,但是進入高等教育、也就是大學的部分,我們很顯然地看見高中畢業的原住民進入大學的人數只有占50%,但是一般社會達到84%左右,其間的落差將近百分之三十幾。我們檢討過很多原住民不能進入高等教育的原因,其實就是原住民家庭經濟能力的支持方面有很大的影響。
    周委員倪安:本席有一份2012年高中職原住民畢業生升學及就業概況的統計資料。沒有錯,普遍來講,原住民的數字是低於全國,等於他們沒有就學,甚至沒有升學,也沒有就業。我們看到原住民的升學率是普遍不理想的,原住民與全國學生的升學率差了很多,剛才主委也提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34%。
    周委員倪安:這麼高的數字。但是未升學、未就業的比率也高很多,高了百分之四點多。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原住民青年在高中職畢業以後大部分都投入就業市場。
    周委員倪安:在這份資料裡面還看不出來是平原或山原。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這兩個部分的資源也相差非常多,你們有沒有做這方面的統計?未來如果他們需要協助,原民會可以給他們什麼資源協助他們?
    林主任委員江義:就只有教育這一塊沒有區分是平原或山原。二十多年以前有區分,當時山地鄉每鄉每年會保送1位到師範體系就學,讓他們回鄉當老師,不過平地原住民沒有,但是在20、30年之後,已經廢除掉這樣的制度。
  • 周委員倪安
    所以二十多年前就廢除這樣的制度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二十多年來沒有區分平原、山原,只要具有原住民身分,升學考試、高中公費待遇、公費留學考試等等都沒有區分。
    周委員倪安:這是誰廢除的?是哪個部門廢除的?您自己身為原民會主委,您對於平地原住民跟山地原住民之間,何者的資源相對缺乏,需要政府來增加補助……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覺得兩邊的條件都很相當,兩者都是需要照顧的。
  • 周委員倪安
    你覺得兩者都很相當?我覺得有時候山原很……
    林主任委員江義:沿海地區有廣大的阿美族群,很多都變成下海的漁工,同樣也沒有就業的機會,都成為都市營造業的勞工,所以同樣地,無論平地原住民或山地原住民在求學這條路,我們都覺得他們所需要照顧的幅度差別不是很大,大致上是這樣。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認為在受教權這部分,平原跟山原不需要有特別的或是差別的協助?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我個人認為在前端要特別關注他們的需求才是比較重要的。
    周委員倪安:請看圖表,如果以綜合高中來看,原住民的情況與全國學生相較也有相當的落差,升學率落後全國將近20%,就業率比較高,換言之,原住民通常唸完高中後去就業。但是未就業也未升學的比例也比全國的比例高,原民會是否做過調查,這些未就業也未就學的原住民高中畢業生都在忙什麼?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根據我們的瞭解,原住民族15至29歲的青年失業率是百分之六點多,比一般社會的百分之八點多還低,但是一定會有人在失業中,至於失業的百分之六點多青年究竟從事什麼工作?這部分我們倒是真的應該要瞭解,我不曉得業務單位有否做過相關的調查。
  • 周委員倪安
    你們有沒有關心?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應該我們都很……
    周委員倪安:請主委看下一個圖表,實用技能學程的目的是讓學生畢業後就能就業,原住民學生相對於全國而言,升學比例較低,就業比例較高,但是未升學且未就業的比例也特別高,高達17%,這個比例相當高,等於100個學生中有17個學生未升學且未就業,但是他們念的是實用技能學程,理論上應該是可運用於社會上,關於這部分,主委是否關心過?
    林主任委員江義:過去我們倒沒有很注意這部分,根據委員這次的指教,我們回去後會認真檢視,為何就讀實用技能學程的畢業生還有這麼高的比例沒有投入就業市場。
    周委員倪安:主委,本席今天提出的疑問,原民會真的沒有任何資料,而且本席要提醒主委,本席提出的並非是最新的資料,因為教育部並無去年的資料,這是2012年的資料,今年已是2015年,2012年入學的高中生,今年就要畢業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周委員倪安:我認為原民會應該向教育部爭取原住民學生需要的資源與協助,當然並不是直接給他們魚吃,但是他們已經畢業了,而且他們也就讀實用技能學程,究竟他們畢業後在做些什麼?他們需要什麼樣的工作?是因為工作不好找所以找不到,還是其他的原因所致?原民會有重視原住民年輕朋友的需要嗎?你們應該多加關注,是吧?
    林主任委員江義:謝謝委員特別提醒我們這一塊,可能我們長期未能一直關注這部分,像是就讀實用技能學程畢業後的學生為何不能充分就業?其就業能力為何低於全國的百分比?這一塊我們一定會儘速……
  • 周委員倪安
    請問多久可以給本席及委員會一份書面報告?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瞭解看看,好不好?因為我們也很關注這個問題……
    周委員倪安:給你兩個月的時間,好不好?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
  • 周委員倪安
    請你在兩個月內給我一個完整的報告。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周委員倪安:本席關心的議題還包括原住民族的母語,上次本席問過你,你的母親會講日語及阿美族語,你自己會講阿美族語及北京話,你的孩子主要是講北京話,不太會講阿美族語了。台灣的原住民族極有特色,每個族群都有自己的特色,原住民族的特色來自於過去的傳統文化,當然也來自於語言。一旦語言消失或被視為低階,就像以前政府及校園內認定母語是方言,我們是受這種教育長大的,所以對於原住民族母語這部分,你身為原民會主委,更應該用心去推動。不要認為母語跟升學、考試無關,所以根本不重要,主委,你會這樣想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沒有這樣想。
    周委員倪安:我非常支持原民會推動母語的傳承,但是你有在努力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應該說我們已經使出所有可行、可能的方式去推動族語,因為最大的困難……
  • 周委員倪安
    你有跟教育部爭取要一個小時的母語課程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回顧過去,現在許多三十歲至四十歲之間的原住民不會講族語,是因為當他們在小學階段時,政府實施單一語言政策,他們是這個政策的受害者,所以變成現在他的孩子想學母語就很困難……
  • 周委員倪安
    也不會講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因為中間有一代人不會講,然後又沒有……
  • 周委員倪安
    那你要跟教育部去爭取嘛!是不是?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又無法讓整個語言環境被重新建構起來,導致有族語語言能力者也沒有使用的環境,造成將來……
    周委員倪安:主委,其實生活不僅只有考試……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所以我們也使出渾身解數去想辦法……
    周委員倪安:生活不只有考試,留下母語、有傳承的文化,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啦!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周委員倪安:如果我們的生命不斷地被切斷,一直被外來殖民者切斷,然後我們又否定自我,這樣文化的傳承就會失去意義,最後只剩下你身上這件背心而已。你身上這件背心,你告訴我是阿美族的,但是其他已經沒有任何東西具有阿美族的意義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是,我瞭解委員的意思,我們要繼續努力,在語言復興這方面,我們努力的空間還是滿大的。
  • 周委員倪安
    包括向教育部爭取本土語言、自己族語的教學時數。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一次沒有列入課綱,對我們是很巨大的損傷。
  • 周委員倪安
    你有去爭取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我已經盡很大的力量了。
  • 周委員倪安
    我沒有看到你有發文啊!
    林主任委員江義:有,包括發文、開委員會……
  • 周委員倪安
    你有給我們嗎?你有給本席的辦公室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還親自向部長報告,最後給了我們一個答案,就是說……
    周委員倪安:請你給本席一份相關的流程,包括你們往來的書信、公文,針對本土語言……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因為教育部自己有成立課綱的架構審議委員會……
    周委員倪安:因為你是原民會主委,你要專注在原住民朋友的需要上,包括原住民族的生活、就業、就學,甚至於健保的問題,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是,謝謝。
    周委員倪安:你應該從這個角度出發,今天本席要告訴你的就是,教育部並不很在乎,但是你要把這些資料抓出來,你要去理解為什麼,因為一個年輕人如果能順利就業,就能讓一個家庭獲得支撐,同時也能減少社會問題,減少許多其他你想不到的、不好的事情,這部分是你要努力的方向啊!
    林主任委員江義:是,謝謝委員。
    周委員倪安:不要受制於其他的部門,站在原住民的角度,你就要很肯定、很確定地維護原住民族的相關權益。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委員的指教。
    周委員倪安:真的我要告訴你,不要最後只剩下身上的這一件背心,那只是外在而已,沒有實質的內涵,好不好?謝謝。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是哪一族的?阿美族。我對阿美族的歷史有興趣,請問阿美族從最早的祖先開始到現在,阿美族的歷史,根據傳說最久大概有幾年?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阿美族因為是口述歷史,如果按照人類學家、民族學家的研究,進入台灣的原住民族當中,阿美族是很後面的,最早來的是泰雅族跟賽夏族,阿美族大概只有1,200年左右,這是人類學家初步的研究結論,所以阿美族算是比較晚期的。
    陳委員其邁:根據神話傳說,阿美族是男神跟女神繁衍所生下的後代,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陳委員其邁:有些學者說阿美族的歷史有6,500年,這種說法有沒有根據?
    林主任委員江義:應該不是針對阿美族,應該是指在台灣的原住民,居住在這塊土地有6,500年以上。
    陳委員其邁:我們姑且就以這6,500年作為討論的基礎。中國漢民族的先祖炎帝或黃帝的歷史應該是有5,000年,換言之,南島語系原住民族的共同祖先則有大概將近6,500年的歷史,所以本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請教主委,台灣的原住民族或者阿美族是不是炎黃子孫?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個問題前任主委孫大川都答過了,基本上我認同他的說法,如果勉強將台灣原住民族視為炎黃子孫,反而讓人見笑了,這種說法等於把南島語系跟漢藏語系混在一起,從人類學家、語言學家的角度來看,這是不可思議的答案。
    陳委員其邁:沒有錯。主委表示原住民族是炎黃子孫這種說法讓人見笑,這點我同意。根據中國民委會的統計數據,中國的少數民族共有56族,也把我們的高山族列為其中一族,請問這一點你是否同意?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不同意,我非常不同意,他的分類我們認為跟事實不相同。
  • 陳委員其邁
    過去中華民國政府有沒有稱呼我們的原住民族為「高山族」?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有。
  • 陳委員其邁
    過去有?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有。
    陳委員其邁:「高山族」一詞大概用了幾年之後,就改稱為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這個詞使用的期間很短,應該只有兩、三年而已。
    陳委員其邁:對。所以,對於台灣原住民族而言,「高山族」是否是歧視性的字眼?
    林主任委員江義:應該是有歧視,因為原住民並不都是住在高山。
    陳委員其邁:我們去年審查原民會的預算時發現,其中編列跟中國交流的預算非常多,包括花蓮縣政府也辦了一個中國的少數民族跟我們原住民族合辦豐年祭的慶典活動等等。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我們編列的兩岸交流預算,在大院強力、仔細的審查之後,其實非常少,剩下能夠進行兩岸交流的預算都還不到100萬,甚至連50萬都沒有。
    陳委員其邁:主委,你從剛才到現在的答復,基本上我都非常贊成主委的主張,我也認為跟中國的少數民族或者跟中國統戰部的交流中,我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針對他們將台灣原住民列為高山族一事表示不同意,我們應該表達抗議,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對岸如果有客人到臺灣來,如果跟原住民有接觸,從來沒有一個原住民認為自己的確是高山族,都是直接跟他們講我們是原住民,他們慢慢也用原住民這樣的字眼來稱呼我們。
    陳委員其邁:主委,坦白講我相當敬佩你,你從剛剛的答詢到現在,你代表了一個原住民族族群的自我認同。接著請教主委,你知道清明節的由來嗎?先請問請問阿美族掃墓在什麼時候?是否在清明節掃墓?還是因為文化不同,你們沒有在掃墓?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掃墓這個活動阿美族是很晚近才有,大概都不超過20年,依我的瞭解,以前的原住民在清明節這個時間點並沒有掃墓。
  • 陳委員其邁
    你知道清明節的由來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請委員指教。
    陳委員其邁:中華民國政府為紀念黃帝之功績,表達對民族遠祖之崇敬,於民國24年將清明節訂為「民族掃墓節」,所以所謂的「民族掃墓節」是中華民族或稱漢族的掃墓節,因為祭拜的對象是漢民族的祖先黃帝,如同剛才主委所言,黃帝並非原住民族的祖先,說黃帝是原住民族的祖先是可笑的。
    接著我要show幾張投影片,並就教於主委。這一張是中國陝西省每年幾乎都會舉辦的全球華人返國祭拜共同祖先黃帝的官網,請主委看最下方,有關媒體關注的部分寫著,台灣少數民族代表首次組團赴陝公祭黃陵;天津網中也發布台灣少數民族代表首次組團赴陝公祭黃帝的消息,這是在中國正式的官網中所臚列的,有關台灣原住民族代表團要去中國祭拜黃帝──漢民族的共同祖先的消息,請問主委是否同意這種作法?你如何評價?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的辦公室也有提供這一則新聞,我個人的看法是,恐怕過去那邊的原住民朋友因祭拜主題而去的比較少,因交流、觀光主題而去的可能比較多,祭拜這部分可能不是他們主要的目的,我的看法是這樣。
    陳委員其邁:請問主委,他們會不會祭拜錯祖先?會不會?會不會認錯祖先?你剛才已講過原住民族不是炎黃子孫,說原住民族是炎黃子孫是可笑的事情,他們會不會祭拜錯祖先?身為原民會主委,你當然要表達官方的立場,他們這樣去祭拜有沒有錯?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說可笑的事情是指將漢藏語系跟南島語系視為同一個語系、同一個民族,這是……
    陳委員其邁:你剛剛講很同意,現在不要講一講又想採取模糊策略……
    林主任委員江義:像這個案子,基本上我個人比較不認同他們這樣做,因為我覺得他們……
    陳委員其邁:你講「不認同」,我認同你的講法。
    林主任委員江義:委員,你是開我們原住民的玩笑,我比較不認同這樣,因為……
  • 陳委員其邁
    我也有原住民的血統啊!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很難講。
    陳委員其邁:這個很難講?我自己的血統我知道,當然這是我的隱私,對不對?可是你要問我,我就跟你講。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沒有錯,他是拜錯祖先了,因為我們原住民族不是炎黃子孫,如同我們一開始所討論的,兩者是不同的種族,而且我們原住民的歷史還比漢民族更早,早了1,500年。這是什麼代表?這位人士是新黨的郁慕明,從過去到現在,他一直汲汲於推動所謂的「祭祖」,2013年他帶台灣的普通年輕人去中國「祭祖」,2014年他帶新黨的委員去,2015年竟然就要帶台灣的原住民朋友去祭拜黃帝。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 陳委員其邁
    沒有錯。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瞭解原住民族歷史縱深的人而言,前往大陸祭拜黃帝這個行為,我覺得有很多很多人不會認同。
  • 陳委員其邁
    不會認同?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陳委員其邁:所謂的「台灣少數民族的代表」,就主委的認知,這些人是否代表廣大的原住民族?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我們不是少數民族,我們是台灣的原住民族。
    陳委員其邁:沒有錯,抱歉。請問這些人能否代表我們的原住民族?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個人認為他們沒有代表性。
    陳委員其邁:所以他們沒有辦法代表我們的原住民朋友,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陳委員其邁:主委,到現在為止,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中國這次祭拜黃帝的祭文一開頭就是「癸巳開華篇、共築中國夢、順民心之所向、繪改革之宏圖」,完全都是統戰的字眼啊!對不對?結果某政黨藉由這種方式,就像主委剛剛提到的,也許多數是去當地旅遊,搞不清楚原住民族的祖先,就利用這二十幾個人在中國所有的官網大肆宣揚。你知道我覺得最可笑的地方在哪裡嗎?歷年來祭拜黃帝的任何典禮沒有中國少數民族去祭拜,結果台灣的原住民竟然被某特定政黨利用就去祭拜黃帝,就像主委剛剛講的拜錯祖先,坦白講,這代表中國對我國原住民族或者他們認知的少數民族的一種統戰作為。這就是統戰工作,把我們的原住民族硬拉成炎黃子孫,利用這些如同剛才主委所講「無法代表原住民族的人」硬匡住,稱他們為「少數民族代表」,宣稱他們代表台灣所有原住民族去祭拜不是原住民族祖先的祖先,這種作法擺明了就是在搞統戰。我覺得主委今天講得很好,這些人無法代表我們台灣的原住民族,我們台灣的原住民族不是炎黃子孫,我覺得你的立場很正確,事實本來就是如此,所以我們應該表達嚴正的態度。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想這個時代的原住民應該有自己的自主權,而且應該要將民族身分的詮釋權掌握在自己手裡,不是讓別人來決定你叫什麼名字、你叫哪一個族,我覺得這個時代已經不是那樣的時代了。
    陳委員其邁:主委,我本來要問你有關服貿的議題,但是我沒有時間了,所以服貿這個議題先放過你一馬。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都照著委員你的指示在做。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的結論也是照著我的建議「服貿應該再重啟談判」,沒有錯。對於你今天的表現,我給予喝采,也表示我的敬意。
    林主任委員江義:委員多指教了,既然你是原住民,就請你多指教。謝謝。
  • 主席
    這段質詢就po在原民會的網站好了。
    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陳委員一直誇獎並佩服您對原住民及少數民族定義的釐清,我也深表敬佩。台灣原住民是台灣這塊寶島上16世紀以前真正的主人,台灣在16世紀以後成為移民社會。台灣原住民可能是整個南島民族的發源地,是台灣所有族群中最早到臺灣的,政府在1994年的修憲案中將「山胞」一詞改為「原住民」,在「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之後才有「原住民日」,在憲法中明定原住民是台灣這塊土地真正的主人。基本上,台灣就是一個移民社會,16世紀以後鄭成功來台,但是很可惜,中國大陸把台灣原住民當成他們的少數民族,所以我們原住民團體有時到大陸訪問可能比較不清楚對岸政府把我們當成高山族。確確實實我也聽到大陸的領導有時還稱我們為高山族,我們一直強調我們現在不是高山族,以前的稱呼是高山族或是山胞,現在已經稱為原住民,這也是在憲法上政府肯認我們在台灣的歷史定位。
    最近我聽到一則消息,4月5日清明祭祖節當天,有些原住民團體受邀到大陸訪問,可能也會參加相關的祭祖儀式或行程,這個部分是原住民自組的團體,並非受原民會所邀請,這方面可能要稍加注意,如果原住民團體參加祭祖、祭拜黃帝,當然我認為此舉不太妥當,因為黃帝不是台灣原住民族的祖先。
    昨天我在財政委員會特別提到,現在政府編列的橋梁經費、農路經費可說捉襟見肘,我特別希望主計長及國發會主委要重視原民會這方面的經費比較缺乏,特別是我們的原鄉特色道路跟橋梁其中涵括農路經費,昨天國發會主委表示他們已經核定給我們22億元的經費,不只是原鄉特色道路跟橋梁,還包括農路,我覺得22億元還不夠耶!主委,這一次原鄉特色道路跟橋梁的經費幾乎都已經核配完畢,但是我們山地鄉還是需要特色道路跟農路,請問核配的計畫有沒有可能再重新調整一下,讓每個鄉能有更多的機會申請到農路跟橋梁?不要一個鄉就給六、七千萬,你可以把補助的額度縮小些並分期撥付,比如大概兩、三千萬,這樣就能照顧到更多鄉鎮,請問有沒有可能?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剛剛所提的22億元,事實上是分配在4年計畫中……
    孔委員文吉:對,是4年計畫。
    林主任委員江義:4年22億元,每年平均差不多只有五億多而已,現在還在……
    孔委員文吉:一年只有5億還是不夠,真的不夠。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非常不足,根據我們初步的估算,假如沒有達到10億元以上,其實要解決目前原住民地區的特色道路、聯絡道路的系統,還包括農路跟公路的系統,為什麼許多地方政府辦理道路編號解編的理由就是因為缺乏養護的經費,以致於道路的維修都造成很大的困難,所以,我們非常希望國發會在有關建設經費的分配上能再多增加給我們,讓我們來處理,還不只是這個部分……
    孔委員文吉:對,主委,我認為原民會的報告中最值得各部會學習的就是「建立跨域合作平台」,你跟文化部、農委會及水利署談到明年水資源整合的問題,也針對原鄉部落建照合法化的問題跟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商討,我覺得這是滿創新的作法。以前原民會的業務報告中都沒有這些,原民會要跟各部會搭建起這樣的平台,因為其他部會也有相關的業務,主委要跟其他部會一起努力來做。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幾個平台全部都是由我們副主委擔任窗口,跟別的部會進行協商的工作,我們希望進一步對預算的分配方式也一起協商。
    孔委員文吉:特別是農路和橋梁這兩項,這是原鄉普遍需要的,但是經費額度有限,主委之前核定的經費有沒有可能再調整一下,現在還來得及修改,比如你今年核定某個鄉用六、七千萬元造一座橋,但是別的鄉鎮就沒有機會了,我們現在還有很多橋,像仁愛鄉精英吊橋已經爭取那麼久了,現在大家認為可以改為車行吊橋,不一定要拱型橋,不一定要水泥橋,用有限的經費照顧到很多鄉鎮,這不是很好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本人親自會勘過精英吊橋,這是列為今年要施作的橋梁,我們在第一階段會先給規劃費,我們一定會處理這座橋。
    孔委員文吉:另外是廬山溫泉,你們已經發文各大旅館,要求拆屋還地,這部分的後續處理是如何?
    林主任委員江義:向委員報告,民國100年,南投縣政府把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變更為保護區和河川區,它的簽約時效到民國103年就終止了,按照規定,保護區和河川區不能作為旅遊觀光使用用地,所以沒有讓他們繼續承租的可能性,大概是這樣的問題。
    孔委員文吉:現在已經蓋成五星級、六星級的大旅館了,原民會有決心和魄力要求拆屋還地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個案子在江宜樺前院長時代,院裡面也召開過專案會議,包括財主單位和法制單位都認為,按照現行契約內容都沒有補償地上物拆除費的可能,院裡面也作成定案了。
    孔委員文吉:本席也是反對補償地上物,但是廬山溫泉和清境農場要同樣的處理方式,不能一國兩制,如果對廬山溫泉這樣嚴格,對清境農場也應該要這樣,不能讓清境農場就地合法,對廬山溫泉就要求拆屋還地,這對廬山溫泉的業者不公平,所以要做就一次處理。
    林主任委員江義:依法的規定,哪一個地方政府變更其土地使用的編定,比如變成保護區及河川區,所有地上物如果有拆遷補償,是要該地方政府來負擔,依照法的規定是這樣,所以院裡面很擔心,如果南投縣政府走這條路,也可能沒有……
    孔委員文吉:現在看起來,南投縣長是希望他們能夠繼續留在廬山溫泉經營,因為他想要促進觀光,所以現在中央的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是相違背的,中央希望業者離開,但是縣長又希望業者留下來,所以我們要再深入探索。不過,本席的原則是廬山溫泉和清境農場要一次處理,不能清境農場可以就地合法,而廬山溫泉就得拆屋還地,不能這樣做。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會找時間向南投縣縣長當面請益如何處理這件事情,因為是他們做出變更的決定,應該是他們要負擔補償的工作。
    孔委員文吉:南投縣長可能是希望他們繼續留下來拚觀光,照顧到我們的產業,我覺得現在縣長的立場跟中央是有點矛盾的。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會深入瞭解。
    孔委員文吉:最後請教周董事長,您的任期到什麼時候?
  • 主席
    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周董事長答復
  • 周董事長惠民
    主席、各位委員。到今年10月份。
  • 孔委員文吉
    你想繼續連任嗎?
  • 周董事長惠民
    主觀上沒有這個意願。
    孔委員文吉:你當了3年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董事長,你覺得最大的成就是什麼?
    周董事長惠民:我不敢說成就,我覺得在這3年任內學習到很多,尤其在董事會的努力之下,我們在103年1月1日自主經營原住民電視台,能夠讓電視傳播運轉上更順暢。
  • 孔委員文吉
    可是董事長好像不太想繼續做了。
  • 周董事長惠民
    我們階段性的任務已經結束了。
    孔委員文吉:你是學者出身,現在原民台已經完成很多工作,像離開公視,建置衛星上鏈,無縫接軌,這些當然是你的成就,我們希望在人事方面能夠好好建置起來,如果您要繼續連任,本席也不反對,希望能夠按照你的目標向前邁進,謝謝。
  • 周董事長惠民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質詢。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們要強化自己的獨特性,在台灣要獨特於漢族之外,就整個中國要獨特於56個民族之外,我們就是台灣的原住民,我們要表現出那個特殊性。在立法上,我們都已經做了,什麼叫作原住民?從憲法到立法院所制定的相關法規都非常清楚,我們是獨特的,我們不講獨立,「獨立」一詞是很敏感的,我們要強調我們的獨特性。在原基法的相關條文裡面,我們已經授權你們完成獨特的地位,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關於山川名稱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始做,只是終於在部落裡面公告了,接下來山川名稱要趕緊去做,你們明年的計畫有要做這個部分嗎?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假若山川和地名可以由中央單位自己規劃處理,我們真的很願意做,但是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所謂的部落、山川,有很多都是要地方政府通過才能處理,這是現在最大的問題。
    廖委員國棟:這個我同意,有錢好辦事,只要有經費給地方,他們就會做了,現在地方不能完全配合的原因就是沒有經費,主委要在院會裡面據理力爭,法已經明定,竟然10年來都還沒有起步,這個我們沒有辦法接受,何況是老百姓?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看起來好像只有那瑪夏是很認真在做,把鄉的名稱都改過來了,叫那瑪夏鄉,連村也都改了。當然我同意委員……
    廖委員國棟:部落已經定了,部落周邊或者部落範圍內的山川名稱,拜託主委開始進行,好不好?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廖委員國棟:我們非常關心原住民的相關權益,經過兩次總質詢,從去年12月15日到今年3月17日,本席再一一回顧一下,我擔心你們遺漏或者將之列為不重要事項,質詢就可惜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絕對不會遺漏委員的質詢。
    廖委員國棟:第一,在台灣有許多偏鄉兒童沒有吃早餐就去上學,是否真有此事?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原民會曾經針對學生沒吃早餐就上學的現象做過調查,雖然這個問題確實存在,至於數量到什麼樣的程度……
    廖委員國棟:數量應該沒有那麼多,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廖委員國棟:院長已經答應本席一定會解決問題,現今原民會的執行情況如何?
    林主任委員江義:自3月16日起,我們開始實施7所學校學童早餐……
    廖委員國棟:本席建議應以鄉為單位,如此才能更凸顯執行成效。
    林主任委員江義:4月份起,我們將於東部地區召開檢討會,主要希望相關工作還是回歸由原本的教育單位主政。
    廖委員國棟:好的,這包括民間社團在內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廖委員國棟:本席希望政府能夠整合資源,以推動相關政策。
    第二,「原住民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已經送至立法院審議,本委員會即將展開審查。在增劃編保留地常態化的部分,也都已經公告周知了。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雖然相關法令已於去(103)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我們已行文告知地方政府,請繼續受理此項業務,我們會儘快將行政院核定的結果轉交地方政府。事實上,行政院已於2月5日正式核定該份公文,所以目前增劃編保留地是以常態化的方式執行。
    廖委員國棟:據本席的了解,目前尚有許多原住民未登記增劃編保留地,再加上相關爭議不斷,所以我們希望政府以常態化的方式處理此事。
    囿於時間關係,無法讓主委多做回答。接下來有關禁伐補償的問題,留待稍後簡東明委員提出質詢,本席要請問主委有關智慧原鄉的問題。政府為縮短弱勢族群與偏鄉地區資訊的數位落差,在都蘭部落的中華工商建置「雲端數位機會教育中心」,甚至桃園復興鄉也成立「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據我所知,這些資源中心竟然成為蚊子館。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要是使用家戶有付費上的問題,所以我們正在傷腦筋……
  • 廖委員國棟
    我將請台東縣與花蓮縣政府提供相關經驗給原民會參考。
    林主任委員江義:桃園市復興區8個部落設置數據寬頻功能與我們的預期有落差。根據我們實際的查訪結果,主要因為部分家戶要自行負擔一些租金,他們覺得……
    廖委員國棟:請主委注意,本席要求數據寬頻應覆蓋全國55個部落,屆時後續維護可是一筆不小的經費,主要經費還是要用於後續服務,所以這不是簡單安裝設備便可使用。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沒錯。
    廖委員國棟:本席建議,原民會要思考如何透過網路以服務原住民。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已經看到那一層的問題。依照我們的預估,1年大概需要五、六千萬。
    廖委員國棟:原民會要思考後續的服務問題,而不是設備安裝完畢就沒事了,好不好?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的。
    廖委員國棟:本席一直在追蹤復興區推動智慧原鄉的問題,結果有人告訴我:「那是一座蚊子館。」,所以請原民會再行檢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的。
    廖委員國棟:行政院毛院長指示,社會住宅將於3個月完成相關規劃。本席要拜託主委提出從台北到台中興建原住民都會區社會住宅的規劃,如何依據社會公平與居住正義,以實現「住者有其屋」政策,並協助相關單位解決問題。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的。
    廖委員國棟:本席也向院長提及自來水建設方面,相信你們的回覆都是說:「自來水延管工程屬於自來水公司及經濟部水利署的業務。」,事實上,原民會應多向自來水公司及水利署洽商此事,如果基本成本確實偏高,就請他們多撥一些經費。大致上,自來水公司願意補助二、三十萬元,但原鄉自來水延管工程平均需花費五、六十萬元,經費上根本就不敷使用,但是我們應該想盡辦法執行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的。
    廖委員國棟:另外,最近原住民自製獵槍的問題頻頻發生,當時本席要求原民會與內政部警政署研議相關辦法。因為原住民族的特色就是打獵,此事涉及原住民族所具有的獨特性,而不是讓原住民服膺在漢族所規定的法律之下,所以我們要求政府頒布原住民狩獵專用法令,好不好?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的。
    廖委員國棟:此外,前年本席提案修正「石油管理法」,旨在補助所有山地及平地原住民地區的瓦斯運費,主委可知這項政策已經開始執行了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知道。
  • 廖委員國棟
    原民會有沒有幫忙宣傳此事?
    林主任委員江義:謝謝委員的提醒,這部分我們倒是忽略了。
    廖委員國棟:事實上,補助瓦斯運費必須由原住民主動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否則地方政府不會主動發給,所以請原民會加強宣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的。
    廖委員國棟:最後有關「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問題,這是本席一生追求的目標。雖然我們即將面臨立委選舉,但此事無涉選舉,因為「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非常重要,這是我們終生的志業。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行政院指派蕭政務委員處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事實上,蕭政務委員處理法案的速度非常快速,目前我們正在準備第四次的審查工作,應該很快就會把相關法案送至大院。
  • 廖委員國棟
    我們希望原民會能夠加快腳步。
    此外,「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已經送至立法院審議,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尚在原民會內未送至立法院,所以請主委儘快處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的。
    廖委員國棟:最近本席與鄭天財委員一直努力處理「儲蓄互助社法」,除此之外,未來「海岸管理法」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會有許多衝突之處,也請原民會主委仔細研讀我們所制定的「海岸管理法」。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了解。
    廖委員國棟:再者,本席看到媒體報導,有些電影竄用原住民圖騰,甚至有誣衊的情況,我們希望透過修正「電影法」加以規範。
    事實上,我們5位原住民籍立委都非常認真在立法院制定相關法規,原民會也要與時俱進,要了解委員提案內容,你們在面對其他部門或選民時執行法令,才能夠獲得有力的後援與可運用的資源。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的。謝謝。
    廖委員國棟:本席準備許多的質詢內容,但因質詢時間有限,本席主要提醒主委,原民會應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為軸心,從「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延續「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等立法基礎。如果原民會與各部會之間有所折衝,你們都要以原住民獨特的法令為依據,如此才能解決問題。
    我知道原民會主委的工作相當不易,方才我聽到許多委員與你對話時,我發現你的孤獨與無力感,但是……
    林主任委員江義:不會的。我在原民會服務19年,依我看來,自從原民會成立以來,本屆5位立法委員都非常團結地在支持原民會,所以委員是我們最牢靠的後盾。我們寄望未來原住民籍委員都能夠支持原住民族的事務,非常謝謝給予我們的協助。方才委員所交代的事項,我們都會努力追蹤,並把事情做好。謝謝。
    廖委員國棟:立法與行政的關係正如同是「鳥之雙翼、車之雙輪」,本席也代表其他原住民委員謝謝你。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好,你辛苦了!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 鄭委員天財
    我也辛苦。
    林主任委員江義:委員,您更辛苦。
    鄭委員天財:本席針對「博物館法草案」特別提出增訂條文,條文內容如下:為了蒐集、保存、研究原住民族文獻歷史與文物,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設置原住民族博物館,以永續發展原住民族文化。方才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已經通過此一增訂條文。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的。
    鄭委員天財:事實上,「博物館法草案」是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但是行政院政務委員在召集討論文化部所提出的行政院版時,不知道有沒有邀請原民會派員列席?無論如何,原民會任何同仁應該設法將原住民最需要的、最可能受到影響的條文納入相關法案中。我所謂的影響包括剛剛談到的「海岸管理法」,尤其是你的家鄉是在東海岸,如果「海岸管理法」是照抄現行原住民族基本法,不但無法解決問題,而且東海岸阿美族部落的情況會很慘,因此本席特別提出質詢。因為這本來屬於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第一,當地的原住民保留地很少,第二,傳統領域將於何時劃設,實在是遙遙無期。事實上,「海岸管理法」已經公布,我們要如何修法?首先,部落與部落毗鄰的土地,直接就把部落放進去了,這部分保障我們的是必須先經過部落的同意。在海岸保護方面,無論是一、二級的限制計畫,凡是涉及原住民族部落及其周邊土地,就應該經過原住民族的同意,這部法律一旦公布施行,我們就會受到保障。如果仍然只是第二十一條,原住民族將無法獲得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迄今這麼久了,都無法獲得落實,所以從這幾個法來看,原民會的各位同仁確實需要再加油。
    其次,上次我在施政總質詢時特別要求毛院長,原民會針對博物館一事已經推動規劃到選址作業,各部會有這麼多的土地,土地管理機關這麼多,彼此要如何協調?我特別要求毛院長指定簡太郎秘書長負責協調此事,本席要請原民會主委將毛院長對此所做出的承諾儘速責成教育文化處處理,請教育文化處儘速簽辦,陳給簡太郎秘書長。請問主委,這部分能否馬上執行?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目前我們選址的範圍還沒有牽連到國有土地或其他部會的土地,目前我們選的幾個地點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因為專家學者認為,博物館要設在人口較多的地點,這是我們最優先考量的重點。我們已經親赴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地方政府所願意提供興建博物館的用地勘查,並且已經與地方政府會商,他們也提出可提供的土地,未來在我們要做最後的決定之前,也必須考慮政府資源到底是無償或有償撥用。
    鄭委員天財:本席是預為你們考量,如果涉及中央各部會土地時,行政院必須負起協調的工作,而不是由原民會去協調,否則將會很困難,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個難度是很高的,我們會做協調。
    鄭委員天財:你們正在審查「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本席只提出一點要求,如果各部會仍要把5年等待期放在土地海域法的話,那你們就不必將這項法案送到立法院審查,寧可將法案留在行政院。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我很仔細地看過相關法案內容,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是民國64年4月公布的,當時距離現在已經年代久遠,當初之所以有5年保護的規定有其時空背景,所以應該不要再設了。
    鄭委員天財:主委,這點我很清楚。你們要有所堅持,既然其他部分都可以修正,如果各部還會要把5年等待期繼續放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中的話,那你們就不必將法案送到立法院審查,好不好?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在協商會議中會向主持會議的政務委員充分地反映。
    鄭委員天財:上週我已經拜訪過蕭政務委員,也跟他說過了,如果各部會還要把5年等待期放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中的話,你們就不必將法案送到立法院審查,所以請原民會要非常堅持。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個人的意見與委員的意見非常相同。
    鄭委員天財:其次,原住民保留地的相關規定有許多需要檢討之處,在臺東縣卑南鄉山里部落的地勢是一個很低的平地,居民的住家就在那裡,結果該部落被劃設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所以居民只能在當地從事造林工作。當地居民反映,因為當地被列為超限利用地區,他們的房屋要重建或改建都受到限制。本席在103年8月26日邀請土管處及相關部會協調,雖然本席所舉出的是一個個案,事實上有更多的案例,那是林業用地超限利用是否需依照森林法、水土保持法予以處罰的問題,依照現行相關作業須知與作業要點中規定,如果有超限利用的情形,便不可取得所有權,而只能一直維持擁有地上權,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因為這涉及到地權與地用的問題,一旦地用發生錯誤,就牽涉到罰則的問題。正因為如此,本席於103年8月26日要求原民會刪除相關規定,不知現今原民會的進度如何?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依照我手邊的資料顯示,這件案子已經在3月4日修訂發布幾項要點,以解決方才委員所垂詢的問題,否則我根本不知道山里部落是林業用地,因為我早期擔任公務員的時候,就在山里部落附近來來往往很多年。
    鄭委員天財:山里部落地勢平坦,根本不是山上。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 鄭委員天財
    因為早期臺東縣政府的地政單位與農業單位是依照地圖劃設的。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覺得編定的時候有問題。
    鄭委員天財:他們根本沒有親自前往勘查,就將山里部落列為林業用地,這實在是非常的離譜。所以本席請主委處理下列兩部分:第一,原民會要讓超限林業用地一樣能取得所有權,而不是超限利用林地就不可以取得所有權。第二,山里部落被劃設為山坡地保育區是錯誤的,所以本席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將此變更為鄉村區。目前內政部營建署已召開委員會,針對這部分已經完成變更。本席建議主委,原民會面對這些問題時必須雙管齊下,請土管處積極要求臺東縣政府及鄉公所,將山里部落的土地所有權還給原住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的。這部分我們會儘速處理。
    鄭委員天財:關於增劃編保留地的資料,請主委要在每次主管會報列管,包含鄉公所受理多少案件、縣政府審查後不通過的有多少件、縣政府送到中央原民會的有多少件及每個階段在每個月的管考、完成的狀況如何。這樣的話,才有辦法管制整個保留地的進度。當然本席就這些個案的協調非常多,而且是一直在協調,非常多!這部分如果透過這樣的管制,你們就會很清楚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對於不通過的案件,你們要要求地方政府給你們理由,這樣的話,你們才知道如何協助,不然的話,民眾會認為已經申請了,卻一直都沒結果。因此請主委是不是就這部分可以做個列管?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非常瞭解這個問題,我們會研究如何列管。因為我們現在有編列一部分經費給地方政府進用土登人員,所以那些人員事實是領原民會的薪水。
    鄭委員天財:對,我知道,所以這個部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要善用他們。
  • 鄭委員天財
    要好好列管。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鄭委員天財:另外,關於就業的部分,就業必須要很積極地走出去,要如何走出去?譬如台電最近要招考,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鄭委員天財:你們就要去和他們協調是不是能給原住民多少名額?像鐵路局也一直要進用人員,因為他們缺很多人員,所以你們要和他們協調進用多少原住民。又像最近的高雄監獄事件,顯示很多監所的管理員都不足,他們要增加員額。類似這種的事情,你們要鼓勵原住民的學生、考生是不是往這個方向努力、提早因應。你們要很積極尋求就業的機會,好不好?
    林主任委員江義:跟委員報告,這是主任委員應該要做的事情,經過剛剛委員指示後,我會抽時間親自去幾個事業單位。
    鄭委員天財:另外,原住民族電視台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原住民族的文化,我在這裡提了很多次,有人在卓溪鄉的設計會場反核,卓溪鄉的設計會場是多麼隆重!結果你們隨隨便便的一個自律委員會就說沒有問題。你們都沒談到有沒有侵犯到原住民族的文化、有沒有侵犯卓溪鄉布農族的文化。這幾個人懂布農族的文化嗎?懂設計是什麼嗎?你們不能用一般化!不能回歸到一般電視台的自律委員會!你們將它一般化處理了嘛!你們到底有沒有問過布農族有沒有受傷害?這不對呀!如果你正在結婚時,我在那裡「吐槽」你,這樣好嗎?不對,當然不行嘛!何況這是原住民族非常隆重、非常嚴肅的文化祭典耶!你們這樣的自律委員會,他們什麼也不懂,他們知道嗎?其中也沒有布農族的人,好不好?
  • 主席
    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周董事長答復。
    周董事長惠民: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部分,我們會再加強,而我們的自律委員大概都是傳播方面的專家和學者。
  • 鄭委員天財
    這不對嘛!不是嘛!你們的設立目的和一般的公共電視不同啊!和一般的電視台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好不好?
    周董事長惠民: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
    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主委勤於下鄉,而且你下鄉的結果和成效應該都是受到肯定。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好像還不太夠。
  • 簡委員東明
    還不太夠?
    林主任委員江義:是,過去的主委恐怕……
    簡委員東明:過去的主委也不是沒下鄉,他有下鄉,但是很少和我們做這樣的溝通。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簡委員東明:但是你下鄉前,會先和我們溝通,說要去哪個鄉。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簡委員東明:我總感覺官員或行政人員到地方時,最重要在於一定要發揮效果,要受到歡迎。像這兩次本席陪你下鄉,看到縱然他們提出很多很多問題請主委解決,而且一個地方的軟硬體建設需求相當大,但是你們只要解決一、兩項就夠了,他們就會有感!所以希望主委能繼續多到基層,他們現在非常歡迎你。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不敢!不敢!不敢!這是我應該要做的事情。
    簡委員東明:本席本來不要詢問禁伐補償的事,但是廖國棟委員既然提到,我原先是準備於下星期二總質詢時再質詢這個問題,現在我只提示主委,千萬不可以支持農委會現在所提計畫型的2.4萬公頃,那和我們提出的禁伐補償條例草案有相當大的落差!主委可能不瞭解這部分,你瞭解其中的內容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瞭解。
  • 簡委員東明
    你認為可行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基本上,因為現在原住民土地劃於禁伐補償的面積約有8萬公頃,假若只有2.4萬公頃可以受到補償,其他將近5、6萬公頃就沒有,一定會造成人家心理上的不公平,所以……
    簡委員東明:下星期我們再和院長討論這個問題,我只是請主委絕對要支持我們的版本,那才是公平正義的!因為2.4萬公頃說不定是在玩數字遊戲,現在獎勵和復育造林的土地大概將近2萬公頃,禁伐補償土地是8,000公頃嘛!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簡委員東明:這些加起來差不多已2.4萬公頃,他們用3年計畫,3年計畫都是同一個地段,可是我們要的是全部受限的土地都要補償。目前行政院正在討論他們的計畫,我們再等等,因為前天蕭家淇政務委員已到我的辦公室溝通。
    接下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讓文化方面足以延續,我們始終認為應該要非常重視。據主委瞭解,原民會推動的部落學校現在成效如何?
    林主任委員江義:跟委員報告,關於部落學校,我們核定五所後,目前暫時沒有要核定增加新學校數,主要理由在於我們發現部落學校還有很大的空間要調整。我們希望進一步邀學者專家研究能不能和教育部的實驗型學校措施搭配……
    簡委員東明:當時要實施整個部落學校的計畫時,我個人是贊成的,不過我始終覺得制度及方向是錯誤的,因此這個政策值得檢討。目前我們就看得出來,當時設計的是第三學期制,馬總統在行政會議中也表示第三學期制是很好的政策,10年30所學校,現在推動到第幾年呢?
  • 林主任委員江義
    第4年了。
    簡委員東明:按照進度應該要有12所學校,可是5所就停頓了,當時我就說這會鎩羽而歸!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還是要往這個方向走,只是在方式及作法上,希望能夠做到制度化,並且要具有永續性,而且……
    簡委員東明:當時是說每一年要有3個部落學校,可是那也只是一個點嘛!我們的族語及文化都需要全面性來實施,既然是部落學校,那就每一個部落都要成立,不要限定1年3所學校而已,即時是10年30所學校,那也不過還是一個點而已!我們在小學當過老師,也是從基層來的人,怎麼會不瞭解小朋友的心理,如果讓小朋友沒有寒暑假,那是不可能的事啊!你們已經推行第三學期制4年了,有沒有頒發過畢業證書呢?第1年的現在是幾年級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應該準備升3年級了。
    簡委員東明:當時我就覺得非常草率,雖然思考得很好,可是政策及制度在一開始就錯了,你們編列了多少教育經費呢?
    林主任委員江義:教育經費大概是13億左右,不過這個計畫沒有編那麼多錢,只編了六、七千萬。
    簡委員東明:你們不是興辦學校的專門單位,比如教育部準備將屏東泰武國小轉型為民族學校,這才是正途嘛!部落學校是違規作為學校……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的想法很接近這樣,也同意委員的看法。
    簡委員東明:我們必須從整體性及系統性去做研究,讓我們的文化及教育能夠繼續發展,這才是重點嘛!國家教育研究院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單位,你們知道不知道呢?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知道。
  • 簡委員東明
    在哪裡?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在三峽。
    簡委員東明:過去是國中小教師研習會的地點,我在那邊研習過十個禮拜,當時的第三任主任極力爭取在研究院中能有一個原住民族的教育研究所,不過此研究所可說是擦身而過。原住民的教育一定要透過研究,現在我們的課綱、教材、評鑑制度及預算資源在哪裡呢?這是一個值得檢討的問題。請問主委,你認為這部分能夠繼續推動下去,還有你要怎麼去推動呢?
    林主任委員江義:基本上,我們還是會推,但是會做一個轉型,希望能與現行教育銜接,必使其制度化,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方向。
    簡委員東明:部落學校對原住民是很重要的問題,不過作法及制度都要做個檢討,即使是10年30所學校,也不過還是一個點而已。
    其次,誠如鄭委員天財所言,我們有很多部落都沒有所有權狀及建照等,比如來義高中四周的房子就是如此,你們有沒有調查全台原住民所居住的環境,到底有多少這種狀況呢?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還沒有全面調查,不過已經開始瞭解平地或山地鄉鎮,因為大部分的建築物……
    簡委員東明:我希望訂個時間,就是在半年內做一個全面調查,也要將調查結果統計出來。
    林主任委員江義:差不多是這樣的時間表。一方面會去修法,一方面也會去做處理。
    簡委員東明:基本上,你們要先調查出來,以牡丹鄉四林部落為例,原住民從光復就在那裡居住,其中還有林地及農牧用地,每間房子就像違建一樣,雖說什麼都沒有,可是卻是有水電的合法村莊。
    林主任委員江義:瞭解,當時因為土地編定時,根本沒有按照當地有建築物而編為……
    簡委員東明:他們一再提出來,我們政府單位應該主動去處理問題,在半年之內我們要看到你們的調查情形。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昆澤、劉委員櫂豪、陳委員歐珀、李委員貴敏、蕭委員美琴、李委員桐豪、羅委員淑蕾、江委員啟臣、黃委員偉哲、薛委員凌、張委員慶忠、葉委員宜津、楊委員麗環及王委員進士均不在場。
  •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換個話題,立法院開始要修憲,等一下就要開修憲委員會,主委聽說過這件事情嗎?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主席、各位委員。有。
    李委員俊俋:你認為在憲法裡應不應該有一原住民專章,將原住民自治及相關保障都規定清楚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基本上,如果有修憲,並將有關原住民權益的部分以專章來處理,這恐怕是全台灣所有原住民都會舉雙手雙腳贊成的訴求。
    李委員俊俋:你們都會贊成,包括在座的鄭委員天財及簡委員東明,但是好像沒有聽到你們有什麼動作及主張,我是修憲委員會的召集委員,你們應該趕快提給我啊!
    如果有人主張要有原住民專章,其中有幾條條文,包括我們肯定多元文化,承認原住民的民族主權,並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的自治權,你接不接受上述的主張呢?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接受。
  • 李委員俊俋
    過去有沒有人提過原住民專章的憲法修正意見呢?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在原民會的時間是很早的,在民國94年陳水扁當總統時,我們送去的修憲內容就有原住民專章。
    李委員俊俋:這就是我要說的,其實你們2005年就提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我就是承辦人。
    李委員俊俋:你們把原住民專章的憲法修正案送到總統府,你們的主張有送來,本席當時是總統府憲改辦公室的主任,我有看過條文,只有7條而已,但是它把原住民的權益保障規定得相當清楚,那你們應該用力推啊!至少要告訴現在的執政黨要用力推,結果到現在沒有聽到任何聲音,這是怎麼一回事?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個修憲大概超過了原住民族委員會的職權,不過我們會很關心的……
    李委員俊俋:你們有主張,你們認為應該要推,大家也會很感謝你,對不對?包括鄭天財委員和簡東明委員都點頭了,那你們要出聲音啊!現在國民黨提出來的沒有一件是和原住民有關,反而是我們比較關心。
  •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來不及送。
    李委員俊俋:不是來不及送,從2005年到現在已經10年了。我再問主委,原基法定多久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原基法是民國94年2月5日公布,到現在將近10年了。
    李委員俊俋:也是10年。主委在原住民族委員會19年,其實你非常清楚當初原住民族委員會有一套整體的概念,希望在憲法上有一個原住民專章來保障原住民的基本權利,然後因為這樣的概念而衍生出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相關自治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案來具體保障原住民的權益,這樣對吧!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李委員俊俋:原基法定到現在10年了,在原基法定了以後有哪些法案要修正?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法案總共有82項。
    李委員俊俋:根據統計有82項,你們現在完成幾項?
    林主任委員江義:據我瞭解,目前在原基法裡面還沒有完成的有14項,包括原住民自治法、原住民地海法、國土計畫法、語言發展法以及原住民傳統生物多樣性保護法等。另外還有6個要修法,包括森林法……
    李委員俊俋:主委,這個就是我要講的問題,你們完成68項法案,還有14項法案沒有完成,結果這14項法案都是其中最重要的概念,我們一個一個來討論。第一個部分是原住民族自治法,後來變成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目前也送到立法院來了,我相信召委會趕快安排審查,至於自治法的審查為什麼會拖這麼久,在上個會期我已經討論過了。第二個部分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有沒有這回事?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有。
  • 李委員俊俋
    你們現在的計畫是什麼?
  • 林主任委員江義
    這個回顧起來讓我也……
    李委員俊俋:這本來是國家語言發展法,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當時是院裡面把它送給……
    李委員俊俋:你們要放在國家語言發展法底下,結果行政院連討論都不討論,也沒有案子,所以你們現在忍不住了,對不對?針對原住民語言法,你們的說法是「我們已經等了很久,所以我們打算自己再送」,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沒錯,我們6月底以前自己會送。
  • 李委員俊俋
    你們什麼時候要送來?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這邊都準備好了,既然那邊走不通,我們要自己送。
    李委員俊俋:對啊!其實我在上個會期也討論過,現在的原因在什麼?在執政當局根本不關心原住民嘛!它把原住民最重要的法案包括語言的部分、文化的部分和自治的部分都棄置一邊,現在這個最重要嘛!我們在談修憲,結果原住民的保障一點都沒有,民進黨還比較關心你們。
    林主任委員江義:委員,這個原住民族……
  • 李委員俊俋
    但是你們投票又沒投給我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沒有啦!
    李委員俊俋:我們這麼關心,對不對?我不是原住民,但是我也這麼關心你們啊!
    林主任委員江義:委員,您是我老師的……
    李委員俊俋:沒有,不敢、不敢。所以這個部分很有問題,我們再往下討論,你們還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 李委員俊俋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已經通過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早就已經公布了。
    李委員俊俋:好,最重要的其實是土海法,土海法現在還遙遙無期。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不會啦!
  • 李委員俊俋
    什麼時候會來?
    林主任委員江義:按照蕭政務委員審法的速度,應該不會拖……
    李委員俊俋:蕭政務委員是我的老師,他審法案很快,但是內容是什麼?我看沒有那麼快,因為會吵不完。再來,你們還有原住民族人權保障法,有這回事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沒有、沒有。
  • 李委員俊俋
    原住民族人權保障法目前毫無提案。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李委員俊俋:這是原基法規定要調整的其中一個法案,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有那一項嗎?我們檢驗的結果……
    李委員俊俋:我查得比你們更清楚,你們總共過了68項,還有14項沒過,這14項是最重要的都沒有動啊!我現在問你,原住民族人權保障法你們要不要提?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樣子啦!既然委員有提到,我們也試著去瞭解看看。
  • 李委員俊俋
    你們不急?這是你們本來訂出的計畫啊!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查出的結果應該沒有這個。
    李委員俊俋:你們說通過68項,還有14項要列為今年最重要的工作要趕快推動,怎麼會不見了?如果原住民族人權保障法沒有法案就會衍生很多問題,這個是鄭天財委員最關心的,原住民有沒有因為打獵的問題被處罰?
    林主任委員江義:有,而且很多。
    李委員俊俋:這個部分其實就是原住民基本工作權的保障,這是風俗習慣,對不對?因為你們沒有訂定辦法,所以只好依槍械彈藥管制條例來處理。主委,我今天是告訴你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如果原民會對於本身相關的法案都不夠積極的話,誰能夠幫你?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已經很積極了。
    李委員俊俋:民進黨可以幫你們,但是你們的票也不投給我們啊!
  •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會啦、會啦!
  • 李委員俊俋
    那你要給我幾票?
    林主任委員江義:委員,至少在我任內對法案的推動應該是歷任以來最努力的。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你是幾屆以來算認真的主委,我很客觀的講,但是現在問題不在你啊!現在的問題是原民會在行政院發出的聲音都很小,然後鄭天財委員和簡東明委員這些原住民委員都很客氣,在立法院裡面都不大聲,大聲的都像吳育昇這一種,都像呂學樟這一種,所以你們連最基本的權利保障都沒辦法提出來,那要怎麼解決問題?還有原住民賣小米酒被處罰的,對不對?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我瞭解。
    李委員俊俋:這個都是原住民族人權保障,那怎麼辦?
    林主任委員江義:關於小米酒的部分,事實上是地方政府要罰他錢,他們的理由是說……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這件事發生在嘉義縣,賣酒的那個人是鄒族人,在嘉義市的原住民朋友非常少。
    林主任委員江義:地方政府同意他們自製自己用的,自用為限。
    李委員俊俋:主委,今天本席要強調一個概念,你們要保障原住民自治,要保障原住民的風俗習慣,特別重要的是保障原住民的語言,如果你們沒有自己的法規就無從保障起,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李委員俊俋:這些法規因為行政院不重視、執政黨不重視,而原住民族委員會的發聲只是喊「拜託一下、拜託一下」,然後就沒有聲音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會啦!
    李委員俊俋:基本的問題出在這裡。如果你們沒有積極,沒有大聲喊的話,那問題就出來了,主委,是不是這樣?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會很快把還沒有完成的法……
  • 李委員俊俋
    什麼時候要開始處理?你們有14個法案還沒有通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土海法在行政院。
  • 李委員俊俋
    土海法還在行政院。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語言發展法本來就有草案……
  • 李委員俊俋
    暫行條例送來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法」草案有送到大院過,我們還在追蹤它現在躺在哪裡。
  • 李委員俊俋
    對啊!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個我們會馬上去處理,以這樣的速度來看,應該在很短的時間……
    李委員俊俋:主委,今天是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業務報告,最重要的是你從哪一個角度能夠充分發揮,讓我們原住民朋友可以真正得到保障,包括語言和文化都可以受到保障,可是我們翻開來看,相關法規統統付之闕如。現在大家積極在討論憲法的問題,結果你們連提都不提,2005年至少還提一個版本來,總共7條的原住民專章,但是現在連提都不提,國民黨一點都不關心啊!來!你們提過來,我們幫你提,我們民進黨比較關心原住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那7條是我當年當處長的時候提的。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因為你是法律專才。
    林主任委員江義:沒有,是靠別人幫忙。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個部分很清楚,你一定要建立法規才有辦法具體的保障我們原住民朋友,才有辦法讓原住民的文化、語言和風俗習慣可以傳承,現在都沒有嘛!
  • 林主任委員江義
    非常同意委員的看法。
    李委員俊俋:我們也知道行政院對土海法的態度,行政院是什麼態度你們很清楚,現在你們沒辦法處理的部分如果是卡在行政院,我們再來找行政院算帳,如果是卡在你們,我希望主委在這裡承諾,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已經通過了,其他包括原住民族人權保障法等,你們可不可以在這一屆提出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這個好像不是我們會裡面要提的。
  • 李委員俊俋
    不是你們是誰?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像是法務部要提的。
  • 李委員俊俋
    原住民族人權保障法是法務部?
    林主任委員江義:那個人權不是只有針對原住民而已,應該是全部。
    李委員俊俋:人權是全部,但是有一個特別法案是原住民族人權保障。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它沒有這樣看。
    李委員俊俋:主委,這樣啦!你至少做一個承諾,把這些相關法規……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可以研究。
    李委員俊俋:在原基法底下所規定的,我連條文都幫你們查好了,譬如原住民族人權保障法原來規定在原基法第二十九條,你把原基法裡面的相關規定整理出來,你們該提的、該補的、該送的法案趕快整理一下,這樣可以吧?
    林主任委員江義:委員,原住民族基本法關於人權這一塊的確不是在法裡面所規範,但是人權這一塊我們有義務要協助相關的主管部會來……
  • 李委員俊俋
    至少主委在這裡可以承諾嘛!
  • 林主任委員江義
    相關的條文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看。
    李委員俊俋:主委今天至少要承諾內政委員會,說你們會把原基法底下還沒有完成的相關法案趕快整理出來,好不好?如果有涉及內政委員會,我們來全力挺你嘛!本席教你一個最快的方法,明年換個政黨執政,問題就解決了,謝謝。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委員。
    主席:還有第二個方法,就是鄭天財加入民進黨。
    請羅委員明才質詢。(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剛才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由本席和鄭天財委員等三十幾位委員提出了博物館法,那麼初審通過了1條,特別提到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是貴委員會及應設原住民族博物館,等於是國家級的博物館,在行政院已經形成政策,未來可能要請貴會大力來推動。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主席、各位委員。是。
    邱委員文彥:本席和鄭天財委員都是國民黨籍,從這邊也可以看到國民黨當然重視原住民族的權益,我們也是非常努力的邁向這個目標,所以我們執政也是很好的,希望大家支持我們,我們也非常支持各位對原住民相關權益的尊重,這個是題外話。
    今天我們談到原住民相關的業務,最近本席透過鄭天財委員去參加原民台的一個討論,主要是針對海岸管理法通過以後對於原住民族權益可能的影響或是一些關切的事項來進行討論,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包括原民台的素質非常好,有一位Pisuy小姐也主持得四平八穩,我也看到他們的設計非常好。最近也有一個朋友讓我看他設計的一些產品,包括手鍊和悠遊卡,都有原住民意象的圖案,這些產品讓地方上的原住民朋友有更多的就業機會,我覺得這一點非常好。對於原住民的文化藝術品要怎麼樣去強化獎勵、研究甚至行銷,不曉得您的施政理念有沒有特別強調這一點?您的想法是怎麼樣?
    林主任委員江義:在我們經濟發展處有一個很重要的計畫,叫做「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計畫」,在它下面3個項目中,有一項文化創意產業就是關於原住民在文創的發展,它是我們推動部落產業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事實上原住民的工藝產品最大的困難在於行銷窗口,行銷平台的成效一直都不好,所以我們在推動這個工作的時候必須把這一塊做好,不然的話,生產再多如果沒有行銷也會澆熄部落從事文化工藝產業的工作意願。原住民族委員會未來在這個部分要非常努力,雖然現在在華山創意園區有我們銷售的據點,但是我們覺得還不夠,如果有辦法拓銷到海外其他地方,那是最好的一個發展,我們會再繼續努力。
    邱委員文彥:我想您非常努力,這個部分的確有一個起步,但是我也有一些粗淺的想法,例如我們看到泰雅族有很多優秀的服裝設計師,事實上每一個部落、每一個民族都有不同的傳統文化,甚至有一些美學的基本元素,是不是可以和一些比較有創意的團體機構一起合作?因為如果完全單靠原住民族這些部落或者藝術家等,恐怕力量還是有限,譬如和外貿協會、紡織協會合作,當然你們應該也有一些起步。還有在一些國際上的場合,甚至在辦一些國際會議的時候都儘量運用原住民的基本元素來做創意,這樣的話,我覺得對你們將來這些文創產品的推廣應該會比較有幫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因為現在外貿協會的董事長是我大學同班同學……
  • 邱委員文彥
    那最好了。
    林主任委員江義:所以我也親自去拜訪過他,上一次在大陸辦名品展的時候,我也請他關照一下我們原住民廠商,看能不能在那邊陪著國內其他廠商來設據點,基本上未來我們會與外貿協會進行更高度的合作,希望藉著他們做名品展的這些銷售地點和經驗,看能不能給原住民有比較多的機會去做行銷,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做。
    邱委員文彥:這個當然都很好。另外,還有各種的設計,因為不只是服裝、文創,包括我們有很多以設計為主題的大專院校和職校,其實都可以和他們一起討論,譬如辦活動請他們來進行一些創意的競賽,我覺得這樣也可以想出一些東西。本席記得過去呂秀蓮副總統有設計一套衣服叫台灣裝,我有一件,我認為可能還有更多的發想可以繼續來運用台灣原住民族這些特別的風格,這個部分讓您做一個參考。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
    邱委員文彥:接下來我要請教關於山林盜伐的問題,最近還是非常嚴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邱委員文彥:山林盜伐不但涉及到非法山老鼠的活動,他們也可能運用到非常多的原住民族青年或者是在地部落這些民眾,甚至可能用毒品來控制,對於山林的保護,您的看法是怎麼樣?您希望將來要怎麼去強化山區的管理?很多原住民族朋友都是靠山吃山,其實你們最清楚應該怎麼做山林的保育,甚至是未來的共管機制,你們的構想是什麼?
    林主任委員江義:原民會在過去有推山林守護隊的一個計畫,它不是我們常態性的預算,是靠公益彩券的回饋金來處理。
  • 邱委員文彥
    經費的比例大概是多少?
    林主任委員江義:它有一個限制就是只能申請3年,到去年已經滿3年了,我們現在正在思考這個公益彩券的回饋金能不能延續,因為它的費用還滿高的,要給付的人數……
  • 邱委員文彥
    是行政院決定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大概有超過150位的山林守護隊隊員來協助森林單位去巡查,包括森林保育和水土保持等調查工作,我覺得這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幫助,我想再努力去爭取看看,讓這一塊能回復運作。
  • 邱委員文彥
    要向誰爭取?是由行政院來決定嗎?您要向哪一個單位申請?
    林主任委員江義:公益彩券回饋金所屬機關是每一年申請一次,這個計畫是用山林守護隊的名義申請,申請3年就要終止,所以已經期滿,我們還要再協商看看用什麼樣的方式重新讓這個……
  • 邱委員文彥
    需不需要修法?
    林主任委員江義:沒有法的問題,是我們自己要提出一個新計畫來取代這個工作,我們會遵照委員指示的方向……
    邱委員文彥:如果有需要,我們可以儘量來協助。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們讓他能繼續發揮守護山林的功能,要不然的話,有一部分的原住民鄉親極可能被毒品誘惑而參與盜伐。
    邱委員文彥:我們會儘量來協助,如果需要立法院這邊來促成我們當然很樂意,本席希望透過這些相關的福利讓偏鄉山居的原住民能夠生活得更好,讓他能夠安居樂業也能夠協助我們保育山林。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 邱委員文彥
    現在土海法的進度怎麼樣?什麼時候可以送來?
    林主任委員江義:根據我的瞭解,土海法應該完成了3次的審查工作,針對部分條文,召集人蕭政務委員還是要找相關部會先把問題釐清,做成一個決定以後再來處理剩下的條文,因為土海法總共有40條,應該是很短的時間會審查完畢。
    邱委員文彥:本席希望儘快在這一、兩個月以內審查,我們還有機會,至少在這一屆會期裡面可以併同國土計畫法一起通過。
    林主任委員江義:爭議比較多的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那個5年的限制,因為相關部會有不同的見解,針對這個部分大家要溝通……
  • 邱委員文彥
    有一些不同的意見。
    林主任委員江義:那個部分如果跨過去,我仔細看過條文,第二十條以後都是行政作業的問題。
  • 邱委員文彥
    可不可以儘快送到立法院來?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試試看。
    邱委員文彥:到時候這些比較爭議的關鍵我們也可以協調各個部會來做朝野協商,用這樣的方式比較容易完成立法,否則這個會永遠卡在行政院,一年過一年。另外,生物多樣性公約要怎麼樣落實?
    林主任委員江義:生物多樣性公約相關法案在民國96年送到大院審查以後就沒有下文了,目前我們正在追蹤,因為那個條文是完整的,我們帶回去檢討以後,大概這個會期是來不及了,我們會試著在下個會期以前把它送出來。
  • 邱委員文彥
    重提一次嘛!
    林主任委員江義:那些都是既有的條文,只是沒有機會端出來審查,我們要瞭解一下這個法在哪個地方,因為它是最後我們還沒有掌握的,但是這個草案早在好多年以前就已經送到大院審查,當時在討論這個法的時候,有部分的委員認為全世界還沒有開始發展生物多樣性這種權益,台灣太早跑在別人的前面,所以把它擱置沒有下文,現在我們會去追。
    邱委員文彥:但是現在這是全世界最重要的趨勢,而且要特別保護每一個國家的生物多樣性資源,否則我們的資源很容易被掠奪,變成國外很多製藥廠商的智慧財產權,因為這部分攸關原住民族的權益,也攸關國家的權益,原民會應該儘速將法案送至立法院審議,如此我們才有機會在本屆完成立法。謝謝。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委員。
    主席:依序輪到本席質詢,本席留待最後再質詢。
    請盧委員嘉辰質詢。(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高雄市內有哪3個原鄉?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高雄市內有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
    邱委員志偉:在合併之前,本席曾經擔任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所以我對這3個區都非常熟悉,也與原民會有非常多的互動。地方制度法修正縣市合併之後,區自治就形成一條鞭制。依照主委的觀察,現在重新改回區自治之後,高雄市內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等原鄉在區長與區代表都舉辦直選,這對於政府服務效率之提升有無助益?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實施公法人最高的訴求是,每個鄉都認為他們必須達成……
    邱委員志偉:當初修正地方制度法時,為何要一視同仁地將原住民區也納入一條鞭制?
    林主任委員江義:基本上,如果由自己的人來處理自己的事務……
    邱委員志偉:我先做個結論,現今選舉結束,不但區長已經上任,區代表也在監督區政。現在原住民區自治之後,在資源分配、取得上,這樣的改制究竟是好還是不好?
    林主任委員江義:雖然我沒有做過仔細評估,不過根據我初步的了解,這3個區或6個區的財政狀況與原本「鄉」的時代,有著非常大的落差,大多人認為現在的「區」與過去的「鄉」在財政上有著很大的不同。
    邱委員志偉:當初鄉是自治,鄉長是民選,現在只不過是改個名稱,將「鄉」已改制為「區」,如今區長也是民選,所以「區」的財政與人事都很自主,這不就是恢復至以往「鄉」的狀態?與以往相較,現在由市政府民政局所主導之下的「區」,其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是否有所提升?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認為地方要求的不只是效率問題,它對自主性要求還是滿高的,至於經費到位的部分,他們希望至少恢復過去的狀態。
    邱委員志偉:如果改變為區自治,可以編列預算,由區代表會審議通過,還可以向中央爭取財源,應該更具有財政自主權。照理說,這樣的財政狀況應該比民政局底下的「區」還要更好。
    林主任委員江義:依照地方最基礎的稅課收入分配,還是需要倚靠市政府來支應。
    邱委員志偉:當然,這部分要依照相關財政收支劃分法行事;但無論是高雄市政府給予補助,或是由原民會等中央單位給原鄉自治區的協助,都應該比合併之前的資源要來得多,否則改制為「區」就不具意義了。事實上,既然我們要改革,就希望改革得更好,財源更充裕,人事也要更具彈性。本席建議,林主委應該針對高雄市3個原鄉自治區做更深入的了解,到底這些區民對於直選區長及區代表之後,政府與區公所的服務品質、整體財政資源分配等制度有沒有感覺比過去更合理?
    林主任委員江義:因為這項制度才實施3個月,現在做評估也有點早,我們將擇於年終前往了解實況。
    邱委員志偉:本席建議,原民會應該召開檢討會,聆聽民眾的心聲,了解大家對於原鄉改制為自治區之後,各項服務有沒有打折扣、資源有沒有比以前更多的感覺,你們都應該初步地了解各相關事務。
    林主任委員江義:根據我們初步的了解,他們針對財政部分有些意見。
    邱委員志偉:過去原鄉在民政局轄下可以分配到市政府不少多的財源;如今在直選區長及區代表之後,所分配到的資源反而更少,這部分主委應該設法解決。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原鄉改制為「區」之後,應該更具有財政權,為何改為區自治之後,財政卻愈改愈差?
    林主任委員江義:我乾脆跟委員講得白一點,當時在「鄉」的時代,高雄縣政府給他們定額的統籌分配款,所以當時他們所分配到的統籌分配款,與現今「區」變公法人之後的額度,兩者不成比例,所以他們希望恢復到原本的水準。中央給的錢都是……
    邱委員志偉:本席認為,他們提出這項要求也是有道理的。你身為原民會主委,有責任將民眾心聲反映給行政院,並與財政、主計單位做溝通、解釋,如此才能讓他們的財源更充裕、自主。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現在中央政府該給的……
    邱委員志偉:主席,你也很同意本席的看法吧?這部分就由我們共同推動。
    主席(鄭委員天財代):依照方才原民會林主委的說法,高雄縣給他們的經費比較多,現今市政府所給的比較少。
    邱委員志偉:現在已經改成區自治,區長已經民選……
  • 主席
    主要是中央給的沒有……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原民會給的都到位。
    邱委員志偉:現今原住民區的財政比過去縣政府的鄉更少,這就是原民會的責任。請問主委,現今全國原住民的人口數是多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全國有五十四萬四千多人。
  • 邱委員志偉
    原民會年度預算金額是多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原民會預算刪減後的金額約69億元。
    邱委員志偉:以現今全國有54萬名原住民,原民會一年預算約69億元。主委認為,這樣的預算規模是否合理?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在這69億元中,光是法律義務部分就被吃掉將近……
    邱委員志偉:主委認為,原民會理想的預算規模是多少?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認為理想的預算規模應該超過百億元。
    邱委員志偉:超過百億元是你的工作目標,你就應該好好努力爭取,鄭天財委員也會全力支持你。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每次我都很努力在爭取……
    邱委員志偉:我認為這樣的預算金額確實不足。連本席不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我都列席發言大力支持你們。
    林主任委員江義:事實上,有些部會預算要經過核減,唯有原民會是每年都增加。
    邱委員志偉:原民會預算增加太少,根本不符合國人期待。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請委員支持本會的預算。
    邱委員志偉:請所有關心原住民事務的立委都向行政院毛院長反映,原民會預算規模與主委理想的預算金額落差太大,所以原民會的預算應該逐年增加、逐年調整。
    此外,之前本席曾經詢問主委,全國各大學院校有沒有研究原住民相關系所?主委的答復是你會努力爭取。
    林主任委員江義:目前東華大學設有原住民學院,還有幾所學校已經設立原住民族研究所,譬如政治大學有設立民族研究所……
    邱委員志偉:政大民族研究所不是針對原住民而設立的,本席詢問的是針對原住民以文化保留歷史、經濟、社會發展所做的全盤性研究,你不應該把政大民族所也算在內。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大概只有東華大學民族學院是有系統的介紹與學習原住民族……
    邱委員志偉:舉例而言,紐西蘭所有國立大學都設有毛利人研究所,所以本席認為你們這麼做還不夠。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其實我們也希望普設原民所,但光是東華大學民族學院在招生上都感到困難……
    邱委員志偉:原民會應該加強推廣,讓原住民族研究所更國際化,也應開放國際研究生來臺灣研究原住民相關議題,這些都具有共通性,所以本席認為這是事在人為。
    上次本席提醒主委,原住民的文化、經濟研究都很重要,你們應該從學術的角度切入。自從上次本席質詢迄今已經1年,但是相關政策仍然在原地踏步。
    我想主席應該很同意本席的意見,他一定會全力支持。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有些部分需要由本會與教育部合力設法解決。
    邱委員志偉:本席認為,事在人為,只要你們有心就一定會有成果;但如果你們無心,當然就不會有成果。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必須與東華大學原住民族研究所……
    邱委員志偉:本席希望下次提出質詢時,已經有大學成立原住民族研究所,好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的。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恭喜原住民族電視台邁入第10年,雖然你們在這10年一路走來跌跌撞撞,但是原住民族電視台回歸文化基金會,執行長也算是專業人才。本席已經錄製祝賀原住民族電視台邁入第10週年的廣告帶,至於你們有沒有播放,我並沒有看到。請問原住民族電視台每天的自製節目時數是多少?
  • 主席
    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周董事長答復。
  • 周董事長惠民
    主席、各位委員。包括新聞在內是5.5個小時。
  • 姚委員文智
    原住民族電視台一年總預算金額是多少?
  • 周董事長惠民
    今年總預算金額是4億3,800萬元。
  • 姚委員文智
    原住民電視台自製節目一年有多少小時?
    周董事長惠民:這個問題,能否請本基金會的拉娃.谷倖執行長答復?
    姚委員文智:這是最基本的問題,董事長竟然不知道?
  • 主席
    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拉娃.谷倖執行長答復。
  • 拉娃.谷倖執行長
    主席、各位委員。原住民電視台一年自製的新聞有1,500個小時;節目有486個小時。
  • 姚委員文智
    執行長的答復怎麼與原住民族電視台的報告內容不同?
  • 周董事長惠民
    新聞節目應該是1,208個小時。
    姚委員文智:本席唸給你們聽,新聞節目是1,610個小時,節目部為380個小時。到底哪個數字才對?
    拉娃.谷倖執行長:向委員說明的是,380個小時是董事會希望我們能夠達到的數字,但是我們去年一整年的節目時數為486個小時。
    姚委員文智:你們實際節目時數為486個小時,這已經達成預期效益的380個小時。既然你們已經超過董事會所交給你們的任務,為何你們沒有將超標的部分註明於報告中,難道你們的報告是在亂寫?
    拉娃.谷倖執行長:去(103)年節目部自製節目為486個小時,這點沒錯,但是委員所看到的數據是董事會給我們的期望值。
  • 主席
    原住民的算術不好。
    姚委員文智:請董事長多向鄭委員天財學習,他的算術比較好。
    坦白說,本席才不過詢問你一件小事,也難怪主委方才表示原住民族電視台不太容易發聲,也不太容易將我們的主張與積極作為傳達出去。原住民族電視台已經成立10年,當初在台視籌備階段,本席擔任籌備台的台長。
  • 周董事長惠民
    是的。
    姚委員文智:為了籌備原住民族電視台,從那個時候開始,我都是以「Pasuyayao」為名,我要求當時所有的同仁都為自己取原住民的名字。當時原住民族電視台的預算只有一億多元,我記得當時我們不但有製播綜藝節目,還自製連續劇。
    本席詳閱相關報告,就算你們回答自製節目時數為480個小時,平均一年自製節目五點多個小時,這點並沒有錯。事實上,電視台最重要的產品就是節目,扣除外購與重播的部分,請問董事長,你們每小時的平均自製成本是多少?
  • 周董事長惠民
    平均每小時成本約15萬元。
  • 姚委員文智
    超過15萬元。
  • 周董事長惠民
    這要看節目性質而定。
    姚委員文智:邱委員文彥、鄭委員天財先前提及曾經上過的call in節目,即便那個節目主持人再好,每個節目製作成本還是非常低。董事長在報告中指出,原住民族電視台是亞洲第一個原住民族電視台,這是何等的氣勢啊!當年民進黨執政如此非常用心的規劃放在第16頻道,甚至還要搶贏慈濟,實屬不易。當年電視台宣示要與亞洲各地原住民接軌、要國際化,並且將原住民族的聲音與我國邦交國相互交流。請問董事長,原住民族電視台節目有沒有在紐西蘭電視台播放?
  • 周董事長惠民
    我們正在與毛利電視台洽談節目……
    姚委員文智:我曾經問過董事長此事,但你卻回答現在正在洽談中?
    周董事長惠民:新聞的部分我們一直都有在做,我們是參與全球原住民廣電……
    姚委員文智:執行長,原住民族電視台有提供節目帶給紐西蘭電視台,但他們有播放嗎?你們是免費授權給他們嗎?
  • 拉娃.谷倖執行長
    因為我們有簽署與世界廣電聯盟交流的合作協議。
  • 姚委員文智
    你們有授權給毛利電視台播放相關的新聞畫面。
  • 拉娃.谷倖執行長
    我們一週大概會播放4、5條新聞。
  • 姚委員文智
    你們是相互授權嗎?
    拉娃.谷倖執行長:事實上,不只有毛利電視台有播放,還包括全球原住民……
  • 姚委員文智
    原住民族電視台自製節目有沒有在其他電視台播映過?
    拉娃.谷倖執行長:我們會將新聞訊息傳送至交流平台,他們會透過網路自行下載。
    姚委員文智:舉例而言,魏德聖所導演的「賽德克.巴萊」電影,你們有沒有協助其他電視台播映該片?
    拉娃.谷倖執行長:如果要放映「賽德克.巴萊」,這牽涉到果子電影公司的版權問題,所以我們……
    姚委員文智:我當然知道,原住民委員會出資不少協助拍攝「賽德克.巴萊」,這部電影應該至少出資1,200萬元,所以你們也算是股東之一。經過本席的詢問,我認為原住民族電視台最重要的是經營問題,你們最重要的產品就是節目,你們一天自製幾個小時的節目,這些節目的cost是多少?到底這能夠發揮多少的效益?我常常在看阿妹──阿密特,他正是臺灣原住民的優秀人才,為何令我感覺他都與原民台無關?此外,我看到A-Lin最近很紅,董事長可知他在哪個電視台又紅了起來?
  • 周董事長惠民
    在央視。
    姚委員文智:對,最近他在中國央視紅了起來。原住民族電視台邁向第10年,你們有沒有回顧過往,到底你們在這10年中留下哪些膾炙人口的影片、為原住民的文化與族群帶動了多少傳播或文化相乘效益?未來原住民族電視台或原住民族基金會可以扮演哪些更積極的角色?
    周董事長惠民:報告委員,今年是原住民族電視台10週年,過去10年也累積了很多不錯的成果……
    姚委員文智:請周董事長回去再思考一些問題,事實上,雖說經營不簡單,但它也很簡單,你應該抓大放小、提綱挈領。現在原住民族電視台有沒有自製連續劇?
  • 周董事長惠民
    現在還沒有。
  • 姚委員文智
    你做不出來。
  • 周董事長惠民
    因為製作連續劇牽涉到成本問題……
    姚委員文智:我方才已經幫你們做過計算了,原民台平均每小時製作成本為十五萬多元,這比三立電視台收視最高的談話性節目所能支出的成本更高,你們沒有比較差耶!更何況台北市現在柯P新政,你的員工還有連續13天沒有辦法休假、每天工作14小時、晚上凌晨兩點加班的,被抓出來,請問這要罰多少錢?
  • 周董事長惠民
    的確昨天有到本會來進行勞動檢查。
  • 姚委員文智
    要罰你們多少錢?
    周董事長惠民:一共有6項,每一項好像要2萬元。
  • 姚委員文智
    這12萬元誰來繳?
    周董事長惠民:因為我還沒有看到報告的內容,還要再釐清。
  • 姚委員文智
    你們的新聞競爭沒有像其他電視台那麼激烈吧?
    周董事長惠民:對,因為我們的媒體特質……
    姚委員文智:318學運衝進來的時候,原視的記者有沒有衝進來?那很辛苦,要加班費啊!管理要做好啊!
    周董事長惠民:是,我們都有給加班費。
    姚委員文智:加班費不給,然後不給休假,造成這樣的問題,以節目算起來,你們平均的毛成本也不會太差。周董事長,我提醒你,我對原民台有感情,我也不想講得太露骨,我覺得你們應該拿出企圖心和眼光,坦白說,你們內部不曉得有多少弊端,今天我點到為止,下次就不會是這樣了,你請回。
  • 周董事長惠民
    謝謝委員指教。
    姚委員文智:主委,剛才李俊俋委員提到很多,有很多重要法案,其中有一項最新的,你們最近才通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底下的實施辦法。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對,兩個子法。
    姚委員文智:這個法案已經上路,對不對?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姚委員文智:過去因為沒有子法,所以,沒有辦法上路,你們是什麼時候公布子法的?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今年3月1日正式生效。
  • 姚委員文智
    就是這個月?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是。
    姚委員文智:應該衍生了不少問題,我想請問你,到目前為止,傳統智慧創作有沒有完成登記的?
    林主任委員江義:因為法案才剛剛上路,所以目前還沒有……
  • 姚委員文智
    這個法根本沒有人知道吧?
    林主任委員江義:有,母法是民國96年通過的,但是子法歷經7年才公布。
  • 姚委員文智
    這就是馬英九執政啊!
    林主任委員江義:現在已經開始上路,我們設置了專案辦公室,成立了審查小組,然後還要……
  • 姚委員文智
    現在沒有一件登記?
  • 林主任委員江義
    現在還沒有。
  • 姚委員文智
    你知道花蓮空軍基地的F-16尾翼上面漆了什麼圖案?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記得是阿美族神話故事中太陽神的圖案。
  • 姚委員文智
    那是不是傳統的圖騰?
    林主任委員江義:假設是的話,阿美族要先行登記為他們的傳統智慧創作,然後阿美族成為專用權人以後,就可以要求辦理繳費。
  • 姚委員文智
    那現在馬上去登記啊!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阿美族現在還沒有推出。
    姚委員文智:只要你們通過,以後空軍就要付錢給你們,是不是?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姚委員文智:如果找不出那個圖案是誰設計的,那要繳費給誰?
    林主任委員江義:如果是阿美族傳統智慧創作的話,阿美族會選定一個代表人,成立一個基金,由代表人經過審查以後賦予他專用權,擁有專用權的代表人,就會要跟使用這個圖案的對方請求付帳。
    姚委員文智:我知道,但是我看這應該滿理想的,那代表人如何產生?各部落一致嗎?之前屏東有一個祭典,就發生兩派人馬互爭的事情。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了解。
    姚委員文智:包括祭典、音樂、歌曲、雕塑、民俗技藝、文化成果表達,都是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保護的對象,未來你們都可以處理嗎?
    林主任委員江義:至少現在檯面上不只這些,還包括過去已經被假冒登記的音樂創作,我們的專案辦公室都會列為標竿型的申請案件,所以,我們會先處理標竿型的申請案件,也因此我們一定要利用最短時間樹立幾個標竿。
    姚委員文智:那我問你,像噶瑪蘭客運用了噶瑪蘭族名作為他們公司的名稱,怎麼辦?
  • 林主任委員江義
    這要看噶瑪蘭族願不願意。
    姚委員文智:假使我是噶瑪蘭族的頭目,我去登記,然後也通過了,我質疑噶瑪蘭客運怎麼可以用我的族名當作公司名稱,怎麼辦?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一定要有噶瑪蘭族的人自己覺得這是屬於他們的專用權範圍,之後再向對方請求協商。
    姚委員文智:所以,以後每次噶瑪蘭客運的車子開出來就要繳費?
  • 林主任委員江義
    那要靠他們協商如何付帳。
    姚委員文智:繳費給誰?如果推不出來,因為第七條規定,如果無法認定是特定原住民,應該登記為全部原住民族。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對。
  • 姚委員文智
    那全部的原住民都可以主張囉?
    林主任委員江義:不是,如果是全部原住民族,就由原民會作為代表人,非某一單一民族或部落。
    姚委員文智:那你剛剛要100億,結果只有69億,你趕快去爭取啊!你還晾在這裡一個月?你趕快去啊!很多無法認定的,都是你的啊!
    林主任委員江義:這是高難度的,有很多是訴訟。
    姚委員文智:太好了!你們是台灣第二個財政部。鄭委員,你都不關心原住民,都不知道,辦法都有了。
  • 主席
    那個法是我草擬的。
    姚委員文智:你草擬的,還不趕快?主委,我剛才是開玩笑,這項工作執行起來應該困難,而且很多認定都非常模糊的,你應該仔細審慎從事。
    林主任委員江義:對,在此要謝謝召集委員。
  • 姚委員文智
    但是原住民族的權益當然要努力去爭取。
    林主任委員江義:在此藉這個機會謝謝召集委員,你是創立原住民電視台的鼻祖,非常感謝。
    主席(姚委員文智):今天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吳育昇、陳超明及張慶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之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另以書面答復。
  • 吳委員育昇書面質詢

    本院委員吳育昇有鑑於近年來世界各國推動國家公園與原住民共存維運政策時,除了園區管理的規劃外,如何融合特色原民文化、兼具山林保育,也是考量重點之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在國家公園維運政策中,該如何與內政部營建署共同促進原住民族參與國家公園事務,並強化夥伴關係,有效減低自然資源與人文運用的衝突,兼顧原住民傳統、文化保存與生計而不違背國家公園保育政策?本席認為除了透過政府單位與原住民的幫助外,也必須靠全民共同維護的共識,才能讓台灣的山林河川之美永續留存,特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
  • 陳委員超明書面質詢

    1.加入苗創,產創多元發展
    1-1.在原民會業務報告中發現,有建立跨領域合作平台,裡頭有文化部、農委會、水利署、觀光局及內政部,但對於原住民部落產業發展有幫助的機制卻沒建立。
    1-2.原民會為建全部落產業發展,提出許多輔導計畫,因為缺乏整合平台,恐怕只是淪為單打獨鬥,無法將地方人力及產業發展有效串連。
    1-3.苗栗產業創新推動中心,今年已開始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展開合作,建構完整職訓網路。先前,本席也要求客委會加入苗栗產業創新中心,共同組成「客家產業創新推動辦公室」,透過苗創中心平台整合功能,發展客庄經濟。
    1-4.本席認為,原民部落經濟不應該只是單點發展,而是要透過整合平台,共同串連桃竹苗地區原民人才與產業。爰要求,原民會於兩週內與苗栗產業創新推動中心研議成立「原住民族產業創新推動辦公室」,並向本席報告研議結果及進度。
    2.多元文化交流,促進創新發展
    1-1在原民會業務報告中發現,原民會為促進文化交流,舉辦多場國際性活動,諸如:原住民族藝術人才國外駐村交流計畫、南島民族國際會議、世界樂舞節等活動,歷年分別於桃園市、台中市、台東縣、花蓮縣、屏東縣等地辦理,南島民族國際會議更於民國99年起因交通便利性考量,均於台北市辦理。舉辦地點侷限於少數縣市,且欠缺竹苗。
    1-2原民會於多元文化交流及原民經濟發展,戮力甚深,然,卻於選擇上述國際性活動辦理地點上只著眼於交通便利性,恐無法達到拉進城鄉差距及促進多元交流之目的,本席認為是為美中不足之處。
    1-3產業的創新源自於多元文化交流,台灣原住民族絕非僅分佈於上述桃園、台中、台東、花蓮、屏東等地,竹苗亦為原住民分佈地區,同時文化亦多所不同,並為資源較少的鄉鎮。在地交流不僅可達到交流目的,更可以促進地方發展,此外在交通上高鐵即將通車,台北到苗栗僅需40分鐘,故便利性提升。
    1-4本席認為,既然國慶煙火,台灣燈會等大型活動均可於各縣市輪流舉辦,爰要求原民會研議將國際型活動的舉辦地點移至竹苗地區。
  • 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

    【原住民健康照顧問題】
    一、主委,根據原民會103年的施政計畫,有關促進原住民健康方面,原民會計劃每年補助15個部落(社區)組織推動「健康原氣、安全部落─事故傷害防制計畫」,強化原住民部落(社區)健康觀念之促進;補助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保險人(申請者及其扶養人皆無職業)及設籍蘭嶼鄉投保第二類(職業工會會員)、第三類(農、漁水利會會員)、第六類第二目之原住民參加全民健保之保費,受益人數每月約5萬6,000餘人,每年度約68萬人次;補助原住民轉診就醫之交通費用,減省原住民就醫負擔,受益人數每年約1萬7,500人次;強化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無固定雇主之原住民勞工於發生緊急危難時之經濟保障,受益人數每年約6萬1,000人。本席請問主委,執行成效如何?
    二、主委,根據行政院本會期送來的施政報告,原民會補助原住民就醫交通費及結核病患治癒獎金,103年度受益至103年11月底,1萬3,727人次及659人次。根據這個數據,本席請問主委,就醫交通費一次補助多少?補助標準為何?1萬3千多人次,共補助多少金額?659人次的結核病患治癒,結核病在原住民染病的比率很高,原委會有沒有調查原因?
    三、主委,結核病是屬於第三類的法定傳染病,是需要通報和追蹤的,原委會發給治癒獎金的目的是鼓勵治癒還是什麼原因?如果不發治癒獎金,難道患者就不去就醫?任其擴散嗎?結核病治癒獎金是多少錢?原委會為何不在治療過程給予補助?而是治癒才給予獎金?原委會在原住民健康照顧上一年總經費是多少錢?
    四、主委,你聽過路竹會嗎?「台灣路竹會」成立於1995年,始於牙醫師劉啟群先生發起的非宗教性、非營利性之民間非政府組織(NGO)。我們號召全國各地有志服務於偏遠部落與國外開發中國家的醫界人士與義工,組成醫療服務團,透過義診、宣導健康衛教觀念、關懷台灣原住民地區的生態與人文等方式,在國內、國外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提供醫療援助,實現人道關懷。
    五、主委,路竹會例行每個月一次國內原住民部落義診,根據本席統計,去年路竹會至原住民部落義診就有13次。主委,本席的意思是,原民會對於原住民健康照顧這塊顯然還不足。未來,原民會就原住民健康照顧這部分,有沒有較大的計劃或做法,徹底解決原住民部落醫療照顧不周的問題?
    【原住民就業問題】
    一、主委,依照本會期行政院施政報告,原住民失業人數1萬人,失業率4.13%,與同期全國民眾失業率3.96%差距不大,但是原委會為了解原住民青年需求及創造集體智慧,103年8月20日至26日辦理三場次「原住民族青年就業會談」,參與會談人數共計173人次。主委,這樣的數字您滿意嗎?
    二、主委,為了推動原住民婦女權益,設置55處「原住民族家庭暨婦女服務中心」,本席認為績效很好,其中辦理部落福利說明720場,計3萬6,043人次參與,主委,這樣的場地同樣可用做「原住民族青年就業會談」,年輕人就業是很重要的問題,本席希望主委能多分配一部分資源在這方面。
    三、主委,原住民失業問題看似不嚴重,但有媒體報導,原委會就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的統計數據,是每年固定月份中的一星期以電話抽樣訪查做為統計時間。這一個星期的調查結果,就是官方公告一年的原住民族失業率,是不是這樣?這要的調查結果會讓人質疑其準確性?
    四、主委,第一是調查時間短、取樣人口少,第二無法突顯流動性、臨時性原住民勞工就業狀況,這樣的官方失業率統計,是不是會有許多隱藏的黑數?請主委說明。
    五、主委,新北市勞工局每年都會辦理原住民專案徵才及職訓課程,去年起結合各教會資源辦理教會及豐年祭駐點,將陸續進駐樹光基督教長老教會、真耶穌教會鳶山祈禱所、安光基督長老教會、貴格會土城教會及八里天主堂、佳美宣教團新莊迦南教會。採更直接、更有效率的作法,結合勞工局、原民局與中央原民會的資源,配合原住民信仰中心教會的力量,安排就服行動車到教會及豐年祭駐點服務。主委,這樣的方式你是不是願意推動全國各縣市一起來努力?
    主席: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2時28分)
User Info
段宜康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