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星期三)9時11分至11時1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張委員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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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星期三)9時11分至11時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張委員慶忠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所列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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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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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崇儀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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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報告。
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本署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本署承蒙各位委員先進長期以來的支持與指教,使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謹致上最高的敬意與謝忱。
海巡署成立迄今已屆滿15年,從維護岸海秩序、海上救生救難與海洋污染防治任務,到國家海洋戰略思維的維權護漁工作,本署全體同仁莫不兢兢業業堅守崗位,全力以赴,因應各項變革與挑戰。
回顧去年,本署在捍衛主權漁權上,除辦理「丹陽」、「太湖」海空專案演練外,並採取多種裁罰措施以遏阻越界中國大陸漁船,彰顯政府執法決心;在海難搜救上,執行「海研五號」科研船沉沒救援案,為近年來最成功的重大海難救援事件;在查緝工作上,破獲多起走私偷渡案件,並透過兩岸共打機制聯合查獲重大毒品,有效確保社會治安;在海洋事務推動上,除賡續辦理「世界海洋日」、「東沙體驗營」活動外,並與內政部等部會合辦「中華民國南疆史料特展」,共同宣揚政府經略海洋政策作為。
海上安全秩序良窳攸關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本署身為海域執法專責機關,擔負護衛海疆的重責大任,為貫徹「海洋興國」政策理念,將落實推動各項施政計畫,並逐步提升維護主權及捍衛漁權能量,永續守護藍色國土。
以下謹就103年施政成效及104年施政重點,提出報告。
103年施政成效
壹、查緝走私偷渡,維護岸海治安 -
項目一、專案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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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海專案103年計查獲槍械彈藥87案、槍枝113枝、彈藥2,611顆;毒品230案、毛重1,764.9公斤(一級8.4公斤、二級303.6公斤、三級1,369公斤、四級82.6公斤、其他1.4公斤)、製毒工廠3座;非法入出國60案、偷渡犯1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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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康專案103年計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4萬765公斤(農產品1萬6,059公斤、漁產品2萬1,586公斤、畜產品3,120公斤)、私菸967萬2,818包及動物活體50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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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靖運專案103年計查獲人口販運3案、緝獲嫌犯13人、救護被害人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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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祥安2號專案103年計查獲行蹤不明外勞149人、非法雇主25人、非法仲介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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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跨國執法交流
(一)為汲取他國執法經驗與促進執法合作,本署於103年4月派員赴美國出席「第11屆跨境有組織犯罪暨恐怖主義國際研討會」,10月赴馬來西亞出席「海上執法人員職前訓練研討會」;另於11月派員赴日本出席由聯合國毒品防制署指導協辦之「強化海上執法合作會議」,係首次與聯合國毒品防制官員交流互動,將我國反毒成效呈現於國際社會。
(二)為強化跨國合作關係,持續與美國、日本、菲律賓、越南、印尼、韓國、澳洲等國執法機關交流聯繫,分享走私犯罪資訊,有效促進雙邊關係。
(三)派員長駐我國駐那霸辦事處及駐菲律賓代表處,建立與駐在國執法機關互動機制,有效應處海事案件及推動雙方執法機關交流合作。 -
項目三、兩岸執法合作
本署秉持「對等」、「尊嚴」、「互惠」原則,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內容,透過聯繫窗口與中國大陸公安、邊防單位進行犯罪情資交換。103年與中國大陸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共同查獲毒品計2案、各級毒品728.5公斤,走私菸品計2案、私菸100萬包,其中103年8月18日透過情資交換,成功在大陸泉州石獅市緝獲三級毒品愷他命220公斤、四級毒品麻黃素5公斤。
貳、威力掃蕩越界漁船,加強海域偵巡作為
一、強力取締越界陸船
(一)超前部署提升驅離成效
東北季風期間,中國大陸漁船經常伺機進入我方水域作業,如遇海象不佳,即靠近避風。為避免海象因素影響取締效能,本署在海象轉惡劣前,先期規劃掃蕩勤務,將中國大陸漁船驅離我方水域,避免其趁海象不佳時機,越界至我方島嶼附近海域。
(二)加強重點海域勤務部署
掌握中國大陸漁船作業慣性,針對金門、澎湖及臺灣西北等重點海域,加大執法力度,適時實施擴大取締專案工作,強力取締越界陸船,必要時自臺灣本島調派大型巡防艦船前往支援,提升執法能量。
(三)多種措施併用加強裁罰
本署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靈活運用法律所賦予之職掌權限,多管齊下,視情節合併採取「驅離」、「留置調查」、「沒入漁獲」、「切割大型起網機具」、「沒入船舶」及「行政罰鍰」等六大執法手段,以有效嚇阻陸船越界作業。
(四)提高罰鍰金額遏阻越界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本署修正裁罰基準,全面提高扣留之中國大陸漁船罰鍰金額,以危害性較高之100噸以上漁船為例,將裁罰新臺幣30萬至50萬元。
二、專屬經濟海域護漁
(一)捍衛主權漁權,執行「丹陽」、「太湖」專案
為宣示我國海、空域之權益,103年2月17日至19日本署與國防部執行「丹陽專案」,於我國防空識別區及暫定執法線內海域,實施「機砲」及「海難搜救」等操演,以實際行動聯合巡護海疆,實踐「東海和平倡議」之宗旨;另為提升政府機關橫向協調應變能力,保障國家海洋權益及漁民作業安全,103年5月8日至9日本署會同國防部等6個單位執行「太湖專案」,於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就「海空難搜救」、「海上反挾持」及「漁船遭不明武裝船舶追逐」等狀況,進行聯合演訓,讓國人瞭解政府堅定護漁之決心與能力。
(二)執行專屬經濟海域巡護
為維護漁民作業權益及安全,本署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調派大型艦艇,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域漁業巡護,並依漁汛期或突發事件之需要,適時調整漁業巡護頻度與密度。103年計執行北方海域巡護160航次、東方海域巡護168航次、南方海域巡護134航次。
三、巡護東、南沙海域
本署每年派遣大型巡防艦船執行「碧海專案」,巡護東、南沙海域,並於每年10月至翌年2月漁汛期間,延伸巡護範圍至中、西沙海域(北緯18度、東經112度至119度),以維護該海域主權漁權及我國漁民海上作業安全。103年計巡護東沙海域11航次、南沙海域4航次。 -
項目四、持續公海漁業巡護
本署已分別於103年7月11日及10月2日,派遣「巡護七號」與「巡護九號」執行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各為期87天及42天,期間登檢我國籍漁船13艘,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以確保我國公海漁業權益與作業秩序。
參、整合搜救能量,保育海洋環境
一、辦理兩岸聯合搜救演練
為維護海峽安全,本署與中國大陸搜救單位於103年8月7日辦理「2014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首次於馬祖海域舉行,由兩岸相關機關共同參演,有效整合兩岸海域搜救能量,發揮人道救援機制。
二、提升救生救難效能
為統合區域搜救能量,提升救生救難效能,本署與相關機關於103年8月8日假龍洞四季灣遊艇港,辦理海岸聯合救生救難示範觀摩演練,驗證跨機關搜救效能。103年計執行救生救難487件、救助船舶172艘、965人,其中執行「海研五號」科研船救援案,時值黃蜂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強勁吹襲,海象極度惡劣,本署第一時間成立應變中心,派遣1艦4艇前往救援,經與國防部等機關通力合作,將船上45人全數救起(2人不幸罹難),為近年來最成功海難救援事件。
三、持續建置搜救規劃系統
本署已引進美國海岸防衛隊使用之「搜救優選規劃系統」,103年7月已請美方來臺進行系統需求及建置環境評估,並依美方書面報告,完成資訊安全配套方案、系統使用規劃及環境資料使用授權等相關事項。
四、辦理2014海難搜救國際研討會
為推動與周邊國家海難搜救經驗交流,本署於103年11月4日至5日辦理國際搜救研討會,邀請我國、日本、韓國、菲律賓產官學界共同參與,成功打造跨國海難搜救經驗與意見交流平台,開啟本署主辦國際活動的先河,同時擴大國際能見度,形成實質國際參與。 -
項目五、提升海洋污染防治能力
海洋污染防治與應變能力涉及專業領域,需藉由跨機關應變演練與專業訓練,以強化機關協調聯繫與應變機制,提升海污案件稽查效能。103年計辦理及參加各級環保機關所舉辦之海洋污染防治訓練42場次、279人次;參與地方政府海洋污染防治演練43場次、動員691人次;處理海洋污染防治案件32案。 -
項目六、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
本署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訂定「沿近海漁業管理及執法合作專案計畫」,透過雙方派員共同執勤方式,結合專業知能,查處非法、違規作業漁船,並定期將取締成效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以彰顯執法作為與成效,建立政府維護漁業資源之專業形象。103年本署取締違規拖網,非法毒、電、炸魚及其他沿近海漁業違規計600案。
肆、促進海洋事務發展,拓展國際合作空間
一、辦理世界海洋日活動
(一)聯合國為喚起世人對海洋的重視,決議自98年起指定每年6月8日為「世界海洋日」。本署為推廣「世界海洋日」,廣邀中央相關機關、地方政府與民間社團等58個單位共同參與,於103年6月7日假興達港海巡基地辦理「看見海洋.看見希望─2014世界海洋日活動」,本次活動包含動態表演、靜態展示及體驗活動3類,並於會場設置「海洋生物館」、「生態探索館」、「海洋保育館」、「海洋科技館」、「海洋教育館」及「生態教育館」6大主題場館,展現多元海洋風貌,活動當日參加人數超過6,000人次,引領國人親近海洋、認識海洋。
(二)本署與社團法人荒野保護協會合辦「2014海洋影展」,由該協會提供海洋保育相關影片,103年6月至9月全臺播映逾70場次,藉由影片發揮海洋教育的力量,讓民眾體認海洋的重要,呼應聯合國「世界海洋日」永續海洋理念。
二、辦理東沙體驗營
為使青年學子及國人體驗本署於周邊海域執法現況,感受東沙環礁生態與海洋資源之珍貴與重要性,本署已於103年辦理二梯次東沙體驗營,計47名國中教師、各大專校院教官及學生參加,實地探訪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生態,深化渠等對海洋國家政策之認同。
三、合辦南疆史料特展
本署與內政部等部會於103年9月至12月合辦「中華民國南疆史料特展」,本署提供「東、南沙群島接防」等634件檔案史料與近年推動南海事務成果。本特展計約8萬人次參觀,深化國人對南海歷史脈絡之瞭解,有效宣揚我海巡對南海諸島之經略與作為。
四、召開跨部會海洋會議
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於103年6月及12月分別舉行第12次、第13次委員會議,由本署擔任幕僚機關,行政院副院長主持,邀集委員及相關部會代表與會,研討「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海域探勘辦理情形」、「深化兩岸搜救合作,開創平安海峽新局」、「推廣聯合國『世界海洋日』辦理情形」、「我參與APEC第4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成果」、「海研五號海難事件後海洋科研發展之因應作為」及「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應處作為」等案,會議決議送請有關機關落實執行。
五、諮詢專業精進業務
本署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為本署重要諮詢幕僚,每年辦理2次委員會議。103年1月召開第21次委員會議,前往南沙太平島訪查,增進委員對南沙國土與本署執法情形認識;同年10月召開第22次委員會議,針對「認識你所不認識的國土─澎湖南方四島」、「近期南海爭議事件解析與因應」、「自辦海勤人員訓練發證規劃方案」及「海研五號救援實錄」等議題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流。
六、海洋學術研究交流
為鼓勵國內海洋學術研究,深化海洋事務的廣度與深度,103年本署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國內公立研究機構及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辦理「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年度兩岸南海問題研討會」等11場研討會,除蒐整各研討會建議事項,提供施政參考外,並於會議資料置入本署相關文宣,樹立專業形象。 -
項目七、參與國際海洋事務
為接軌國際海洋事務,穩固多邊協調聯繫機制,本署於103年10月派員赴密克羅尼西亞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第10屆技術與紀律次委員會」、赴印尼參加「第24屆處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會議」、赴美國關島辦理臺美海巡交流會議,並於12月赴菲律賓辦理臺菲海巡交流會議。
伍、續建艦艇基地廳舍,汰換通電資訊裝備
一、充實海上巡防能量
為展現政府捍衛主權、漁權之決心,本署賡續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103年續建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4艘、100噸級巡防救難艇28艘及辦理福星艦延壽性能提升。
二、續建臺北港海巡基地
臺北港海巡基地103年已依計畫完成岸水、岸電設置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細部設計、工程發包等作業,並開始辦理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書送審、假設工程施作,全案均依計畫期程管制推動。
三、督辦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
本案於103年2月6日由交通部國工局發包施工,103年已完成所有預鑄構件2,714塊(含沉箱、方塊及消波塊)製作,並持續辦理碼頭聯絡道構築及港區浚挖等工項,截至103年12月底止,預定進度48.23%,實際進度48.25%,預算執行率100%,本署將配合國工局持續加強管制。
四、推動基層營舍新(改)建計畫
103年管制辦理15案,分別為新建工程6案、改建工程4案、先期規劃2案及東、南沙防務工事3案,年度內已完成5案,餘均為跨年度之持續案件,其中除烏石港及鳳鼻頭2案安檢所新建工程預定於105年完成外,餘8案將於104年辦竣,後續將依計畫期程管制推動。
五、換裝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
103年完成本署北、南部地區勤務單位無線電核心交換中心2套、派遣台31套、中繼站台16套、固定台、車台、船台計374套及手持台1,531套等設備換裝,提升北、南部各級勤務指揮管制及調度效能,符合勤務單位岸際查緝、海上救難及北方三島與釣魚臺等地區勤務通信需求。
六、汰換海巡岸際雷達系統
本署現用「海巡岸際雷達系統」計78座,除綠島雷達站為99年建置外,餘77座係自90年至92年間建置,因系統老舊、原廠零料件停產、效能遞減等問題,已規劃於103年至105年辦理汰換作業,採1次性10年合約,區分「3年建置、2年保固、5年維護」,建置經費計7億4,262萬8千元,本案103年獲行政院核撥3,000萬元,完成臺灣本島北部地區及教育訓練中心雷達操作系統各1套建置作業。
七、建置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
為有效掌握我國「北方與南方海域」巡護實況,本署103年完成2,000噸級「新北艦」及「臺南艦」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建置,可將海上勤務現場影像回傳勤指中心,有助狀況掌握及決策命令下達。 -
項目八、通過國際資訊安全管理標準認證
103年本署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通過國際資訊安全管理標準ISO 27001第三方驗證及取得國際證書,符合行政院資安政策要求,維持本署資訊系統安全穩定運作。
陸、精進人力資源,提倡廉潔風氣
一、基層人力進用
因應任務特性,103年申請並獲配各軍事院校正期生55名;請辦海巡特考三等海巡行政類科考試32名,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請辦警察人員特考三等水上警察人員32名,四等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40名、輪機組41名;另進用103年高普考試14名、身心障礙考試1名,多元管道挹注基層優質人力。
二、積極推動募兵政策
(一)103年計畫招募專業軍官2梯次298人,錄取261人(含女性16員),達成率87.58%;志願士兵8梯次1,300人,錄取1,135人(含女性262員),達成率87.31%;總招募達成率87.36%。
(二)為提升本署招募成效,對外主動拜會國防部及退輔會,參與定期平台聯繫會議,並透過警察廣播電臺,以積極爭取招募管道及運用友軍資源;對內自力建置募兵招募官網,並訂定103年募兵制推動計畫及召開募兵招募工作專案會議,就「拓展多元人力資源」、「提高招募社青誘因」、「開闢新興招募管道」等7大面向,擬具27項提升募兵招募成效策略。
三、辦理海巡教育訓練
為提升同仁專業能力,遂行各項海巡任務,103年計辦理救生人力、災害防救、安檢勤務、資通安全及航輪訓練等在職專業訓練,計269班次、1萬6,736人次;軍士官兵與特考及格人員職前訓練計116班次、5,218人次;另辦理進修及深造教育計5班次、231人次。
四、推動海勤人員自訓發證
103年6月18日公布施行之船員法第3條修正條文,已排除海岸巡防機關艦艇之船員適用,本署海洋巡防總局將遵循船員法修正說明,參照「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精神及國內產官學界之專業意見,建立自辦艦船艇人員測驗、訓練及發證機制,確保航行安全及保障船險理賠,同年12月已辦理海勤人員航海、輪機職能實作評核測驗466人次。
五、推動各項廉政作為
(一)辦理財產申報審查
本署及所屬機關102年公職人員「定期財產申報」人數計620名,103年2月依規定以公開抽籤程序抽出89名,辦理實質審查作業。
(二)召開本署廉政會報
本署於103年7月及11月召開廉政會報,藉由外聘委員專業角度,協助檢視本署業務執行情形及相關廉政措施,以機先發現機關風險。
(三)辦理廉政宣導活動
103年配合本署舉辦「海巡服務座談會」時機,辦理廉政宣導活動及問卷調查計6場次;配合「世界海洋日」及「地方政府舉辦龍舟錦標賽」等活動,辦理廉政宣導計249場次,鼓勵全民支持並參與政府反貪腐行動。
(四)實施法紀巡迴教育
為提升同仁法紀觀念,就「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及「海巡人員應有之廉潔態度」等內容,於本署及各地區巡防局,辦理「政風法紀巡迴教育」計5場次。
(五)落實風險管理機制
103年辦理「刑案證物」及「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專案稽核,所見缺失均函請所屬機關配合改善;定期辦理本署各機關外勤人員風紀清查評估作業,提列生活、財務關係複雜人員名冊,除給予關懷協助及輔導外,並主動管控或調整職務,以落實風險管理。
柒、整合機關服務資訊,提供完善便民服務
一、辦理海巡服務座談
本署為提供民眾更優質的專業服務,秉持「以民為本、服務便民」之服務精神,積極推展海巡服務座談工作,透過溝通與對話傾聽民眾聲音及協助解決問題。103年計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及「基層海巡服務座談」113場次、出席4,229人次,彙整民眾建言453則,均已錄案辦理並追蹤管考。
二、迅速回應受理案件
本署設置「118海巡服務專線」,全天候受理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海上糾紛處理、查緝走私、偷渡、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護等報案服務。103年計受理3萬4,866件,受理後均錄案全程管制,有效回應處理。
三、實施安檢快速通關
在兼顧便民與安全原則下,本署自101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漁港安檢快速通關」,103年船筏進出港計347萬1,504艘次,執檢率已由原全面實施安檢降至11.71%,發揮簡政便民綜效。
四、創新精進為民服務
配合行政院「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鼓勵機關提供創意整合服務,103年本署東部地區巡防局藉由跨機關整合公開資訊,自力研發「海岸風水師APP」,提供民眾與遊客更完善之資訊與服務應用,並製作「近岸救生救難搜尋圖」,增加溺者生還機率,精進創新服務作為,榮獲行政院第六屆「政府服務品質獎」殊榮。
捌、響應節能減碳,貫徹e化政策
一、推動節能四省計畫
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署積極落實各項節能措施,並成立專案小組戮力推動,依經濟部「四省計畫」,103年與102年同期比較,分別為節約用水6.33%及節約用電3.8%,未來仍將秉持「當用則用、當省則省」精神,務實推動執行。
二、擴大推動電子化公文線上簽核與交換作業
為貫徹節能減碳及政府e化政策,本署及所屬機關公文線上簽核作業擴大實施範圍至主任秘書或副局長決行層級,並提升電子化處理公文交換、線上調檔、電子公布欄及會議會報等作業。103年公文線上簽核比率為50%,較102年提升3%;電子化會議比率為96%,較102年提升8%;公文電子交換比率均維持100%,有效建立效率、節能、減紙之行政運作機制。
104年施政重點
壹、強化執法合作機制,提升整體查緝成效
一、戮力執行查緝工作
本署執法優勢能量以海域、岸際為主,基於事務管轄範圍及法定權責,除將持續加強海上查緝走私槍械、毒品、農漁畜及偷渡犯罪外,並藉由「行政院治安會報」、「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及「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報」等平台機制,與相關機關進行經驗交流及資源整合,戮力查緝各項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達成「斷絕犯罪源頭」之政策目標,維護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
二、合力打擊跨境犯罪
為促進兩岸犯罪情報合作,提升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成效,基於「對等」、「尊嚴」、「互惠」原則與協議精神,持續擴大、深化與中國大陸執法機關交流合作,藉由執法機關互訪、參與兩岸學術及執法交流座談會等方式,積極建立合作聯繫管道,有效打擊海上跨境犯罪,阻絕不法於境外。
貳、加強周邊海域巡護,捍衛國家主權漁權
一、專屬經濟海域巡護
本署將持續調派大型艦船艇,嚴密巡護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域,並依漁汛期或突發事件之需要,適時調整巡護頻度與密度,以維護我國漁民在專屬經濟海域作業權益及安全。
二、落實政府聯合護漁機制
為使本署與國防部聯合護漁行動制度化,依據103年行政院核定之「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除由本署定期派遣艦船執行我國暫定執法線內海域、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及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任務外,國防部偵巡機艦依據「有海巡艦船艇之海域、即有海軍艦艇策應」原則,主動調派機艦支援及策應本署艦艇執行護漁任務,並於漁汛期等重點時期,配合調整偵巡海域及能量。本署與國防部已有一套綿密的聯繫機制。
三、辦理海安八號演習
為彰顯本署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成效,以及推廣聯合國「世界海洋日」愛護海洋理念,104年「海安八號」演習,特結合高雄、宜蘭艦2艘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成軍典禮、直升機落艦操演及世界海洋日活動,規劃於6月在高雄港及其外海,舉辦雙艦成軍、海上操演及親海活動,以展現海空立體勤務能量,並宣揚海洋興國之政策。
參、嚴查違法漁業,維護海域資源
一、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
為有效維護我國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本署持續推動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跨機關合作,共同查處非法、違規作業漁船。
二、強力取締越界之中國大陸漁船
為維護我國海域資源,防杜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本署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除針對陸船越界頻繁之澎湖、金門、馬祖、北方三島海域,強化勤務部署與威力掃蕩外,並嚴密蒐證;首先,本署觀其有無刑事責任,如有即移送法辦,若沒有即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課以嚴厲之行政責任;另持續協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透過兩岸兩會協商機制,推動兩岸漁業合作協議相關事宜,建立制度化協商及管理機制,以求根本解決陸船越界問題。
三、落實公海漁業巡護
持續派遣巡護船執行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任務,戮力執行各項登檢程序,提升登檢成效,以維護我漁民權益;厚實我國公海勤務能量,善盡保育海洋生物資源、國際漁業永續養護管理及發展之責任。
四、強化海污防治能量
本署將持續充實第一線執勤同仁海洋污染應變專業職能,精進整體訓練規劃,並定期參與交通部航港局各航務中心及各縣市政府海洋污染應變演練,強化機關間協調及運作,完備應變處置機制,同時與環保單位密切協調合作,俾因應未來海洋污染防治及保育。
肆、提升聯合搜救機制,共同維護海域安全
一、規劃兩岸海難搜救演練事宜
近年兩岸直航船舶往來密切,海上航行船舶及人命安全維護工作,也逐漸被國人所重視,目前兩岸在海事搜救合作上,已有良好的合作默契與經驗,雙方人員交流也日益密切,本署預計於104年上半年辦理兩岸海難搜救學術交流研討會,除交流救難經驗外,並研商「2016年兩岸海上搜救演練」前期規劃事項,共同維護海峽航行安全。
二、積極推動區域搜救合作及交流
持續推動與周邊國家海上聯合搜救合作機制,包括辦理搜救人員經驗交流、培訓專業人員及共同舉辦桌面推演等工作,以維護周邊海域航行及人員安全,提升本署搜救效能。
三、持續建置搜救規劃系統
持續建置美國海岸防衛隊「搜救優選規劃系統」,預計104年完成系統安裝及使用訓練,並導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之氣象及海流資料,期憑藉科技系統資料處理能力,並汲取美方搜救執勤經驗,強化本署搜救效能及知能。
伍、增加民眾親海機會,掌握海洋發展趨勢
一、賡續推廣海洋活動
每年持續與教育部、國防部、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及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等機關,共同辦理「東沙巡禮─海域安全及國家公園生態體驗營」活動,以強化國人對我國南海主權及海洋政策之認識與支持;另為增加民眾親近海洋的機會,本署於全球資訊網建置「海洋活動」平台,提供國內多元海洋活動資訊。
二、強化專業諮詢功能
本署負責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全般幕僚業務,在海洋委員會成立前,協調各相關部會共同推動海洋事務,並結合該推動小組與本署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諮詢功能,針對各項海洋相關議題,廣納委員專業知識,積極推動海洋事務。
三、關注國際海洋情勢
為接軌全球海洋事務,掌握國際海洋發展趨勢脈動,提升海洋政策思維,本署定期蒐整重要國際海洋資訊,洽請專家學者協助編譯「2015聯合國秘書長海洋與海洋法報告」,增進海洋事務專業應處能力。
四、建立多邊合作關係
(一)為深化跨國執法合作關係,除持續派員出席聯合國毒品防制署指導協辦之「強化海上執法合作會議」、「第12屆跨境有組織犯罪暨恐怖主義國際研討會」外,並出席「第25屆處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會議」、「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第11屆技術與紀律次委員會」、「海域執法研討會」及「2015年海上搜救研討會」等相關國際海洋會議,以提升我國際能見度。
(二)配合外交部赴日本參加「臺日漁業委員會」,並與國防部赴夏威夷觀摩「恐怖攻擊應變演練」等會議,與各國官員就執法合作及國際海事安全交換意見,開創多邊合作契機。
陸、賡續建造海巡艦艇,厚植後勤通資能量
一、續建各式海巡艦艇
本署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已建造完成,104年預計完成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及100噸級巡防救難艇7艘;另賡續執行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105年完成)及100噸級巡防救難艇21艘(105年至108年分批完成)建造。
二、新建臺北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
臺北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已於104年1月14日舉辦動土典禮,年度內將依進度完成辦公廳舍基樁工程、3樓結構體工程,全案預計於105年完工,將進駐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及臺北商港安檢所,成為本署北部地區重要海巡基地。
三、續辦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
南沙太平島碼頭工程11座沉箱已於104年1月27日順利運抵太平島,並正實施安放作業,後續將賡續辦理碼頭堤面混凝土澆置及岸水岸電附屬設施等工項,按目前進度推估,全案可依計畫期程管制於年底完工報驗。
四、賡續換裝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
104年賡續辦理中、東部地區系統換裝,達成臺灣本島應勤無線電系統換裝目標,提升海巡勤務指揮管制通聯效能。
五、賡續汰換海巡岸際雷達系統
104年賡續辦理北部地區6處岸際雷達天線機組及桃竹苗、中彰等地區2套雷達操作系統建置,強化本署海域動態監控能量。
六、擴充公文系統儲存設備
為長期儲存及完整備份電子公文資料,104年規劃辦理擴充儲存設備資料存放空間,符合各級機關資料儲存作業需求,確保電子公文系統營運順遂。
七、增建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
依本署103年建置本系統使用經驗及效益,確能有效掌握海上勤務實況,爰賡續規劃於104年至105年,分別辦理3,000噸級「高雄艦」及「宜蘭艦」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建置,以有效掌握海上勤務狀況,輔助決策命令下達。
八、賡續提升資安防護能量
104年依行政院「政府機關資安責任等級分級作業規定」,賡續辦理資訊系統分級、防護縱深強化、資安健診服務、資安教育訓練及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推動等事項,提升整體資安防護能量。
柒、妥善人力運用,提升廉能形象
一、多元進用人力
為應本署任務需要及基層人力需求,104年請辦海巡特考三等考試海巡行政類科15名、海洋巡護類科輪機組10名,警察特考三等及四等水上警察人員類科104名,一般警察特考四等水上警察人員類科22名;另進用高普初等、原住民、身心障礙考試錄取人員,期以多元管道進用優質人力,提升組織運作及發展效能。
二、完善募兵招募措施
依募兵制推動期程及人力轉換目標,104年專業軍官需求員額125人(含女性16員)、專業士官需求員額20人,志願役士兵需求員額1,300人(含女性117員);賡續落實本署募兵制推動計畫,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招募專責單位,結合行政資源及協助,持續強化精進招募措施;有效運用各項人力及資源,開拓志願役軍職人力多元進用管道,完備退輔機制;建構志願役軍職人員職涯發展拼圖,以增進招募誘因,俾期達成各年度計畫之目標。
三、持續推動海勤人員自訓發證
為具體推動本署海勤人員自訓發證工作,除擬訂海岸巡防機關艦船艇人員訓練、測驗及發證要點,持續辦理航輪職能實作評核測驗外,104年3月將實施第一階段內部師資培育訓練,並建立自訓教材,以強化海巡人員航輪專業職能,未來規劃委託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及驗船協會等國際機構進行品質認證,以取得自訓發證公信力。
四、建立廉政文化
(一)秉持「預防、查處、再預防」之工作原則,充分發揮本署廉政會報興利除弊功能;務實建構廉政平台,擴大辦理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活動,提升機關廉能形象。
(二)針對機關採購與易滋弊端業務實施各項專案稽核,機先發掘潛存缺失,並從中過濾線索,積極蒐證、查察,俾先期防杜弊端之衍生。
(三)落實考核機制,詳實掌握本署各級外勤執法人員風紀狀況,凡評核結果有不適任者,即予採取相關預防性措施,並實施專案考核,期防患於未然;如涉有不法,秉持「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之原則處理,展現廉政肅貪之決心。
捌、精進服務流程,推動整合服務
一、跨機關協力推動整合型服務
行政院已將「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列入年度重要施政目標,將協同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級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藉由公私協力方式,規劃設立「整合型服務據點」,並結合地方特色及民間團體,輔以資訊設備,提供民眾全年無休的貼心服務。
二、擴大深化海巡服務品質
為有效整合資源、廣納各方建言,規劃將海巡服務座談,改以各縣市及漁會轄區為範圍分別舉辦,以擴大民眾參與層面,具體展現本署施政作為與服務品質,爭取民眾對本署施政認同與支持,共同協力推展海巡工作。
三、強化勤指應變能力
提升雷情判讀能力,嚴密監控岸海動態,加強橫向協調聯繫機制,統合狀況應處及通報,落實危機管理,提升勤指應變制變能力。
海洋是國家安全的屏障、經濟資源的寶庫,更是臺灣邁向世界的發展要道。面對國際海洋事務發展趨勢及周邊海域詭譎情勢,本署將以新的海洋思維,積極落實「海域執法」、「海事服務」及「海洋事務」三大核心任務,有效確保國家海洋權益,期在政府的努力與全民的支持下,共同創造安全、秩序、純淨的海洋國土。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委員會委員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8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盧委員嘉辰發質詢。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聽王署長報告時說到海洋是「國家安全的屏障、經濟資源的寶庫」,這是沒有錯的,而且海洋是台灣邁向世界發展的要道。面對國際海洋事務發展及周邊海域詭譎多變的情勢,以海巡署目前的整個通訊設備與資訊設備來看,在海域分為北、中、南及東的情況下,對於在這些地方作業的漁船或經過的船舶要怎麼樣監控?王署長有什麼看法? -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海巡署除了有近岸雷達系統之外,也有應勤無線電裝置。基本上,如果是12海浬外切進來的漁船或是走私的船隻,我們岸上的雷達是可以全程監控的,不會有問題。
盧委員嘉辰:本席上一屆在內政委員會的時候,曾經到海巡署南部的興達港參觀過,只是我有一點疑問,如果船舶及漁船出狀況或是有不友善的動作要怎麼處理?
王署長崇儀:岸際雷達的監控範圍有極限,如果漁船在外海作業發生緊急狀況時,我們有一個機制讓他們可以撥打衛星電話給漁業電台,然後由漁業電台通報我們;另外,友船發現的時候,他們可以打118海巡服務專線報案。最重要的是委員也知道,現在的漁船都有裝置船舶監視系統(VMS),只要漁船有開,我們就可以很精準的掌握他們的位置,並且在第一時間派遣巡艇直接趕快救援。
盧委員嘉辰:如你所說的話就安全無虞,而且能夠掌握自如,但是我們的遠洋漁船曾經在其他國家發生狀況,到目前為止失蹤好幾個月了都沒有任何訊息,這要怎麼解釋?
王署長崇儀:以一個多月以前高雄的一艘漁船在阿根廷海域發生船舶失蹤的案子為例,由於案發地點距離鵝鑾鼻的航行距離是11,800浬,相當於二萬多公里,因此我們即使用最快的速度趕過去,也要2個月才能夠到達。況且,在國際搜救上有就近、就便的原則,所以外交部很努力,並透過外交系統聯絡阿根廷及福克蘭群島周邊的國家,而且阿根廷也出動飛機及軍艦。更重要的是同樣一家公司的其他漁船一直到今天為止,可能都還在現場搜救。海巡的搜救能量有它的極限,假如需要2個月的話,我們在此地討論,船還在路上,這是緩不濟急的。國際搜救有就近、救便的原則,這是非常重要的。
盧委員嘉辰:海巡署扮演安全維護以及針對大陸漁船防患於未然的重要任務,本席也曾經去參觀過,所以稍微瞭解你們的整個作業流程。你們對於目前的高科技設備滿意嗎?
王署長崇儀:還有很多改進的空間,以岸際雷達設施為例,我們現在有一套,同時於102年編了九億多的經費進行全面改善。我們的措施是3年建置、2年保固、5年維修,以便逐步將岸際雷達系統換新。
盧委員嘉辰:我記得很多經費陸陸續續解凍了,其中也包括你們建造的大型船隻。目前海巡署的整個船艦、器材可以說是歷年來最佳的狀態,以你們這樣的設備跟器材,應該足以應付所有突如其來的狀況,應該沒有問題吧?
王署長崇儀:今年元月,我們強化了海巡編裝最重要的2艘最大噸位──3,000噸的巡防艦,船艦已經交船並執行一些任務了,這會讓海巡署以後巡防及護漁的能量大大提升。同時,今年另外有2艘1,000噸級的巡防艦會在年終跟年底陸續交船,還有100噸級的巡防艦總共7艘也會在今年陸續交船,這對海巡署整體能量的提升有非常正面的功效。
盧委員嘉辰:我給予肯定,更期待你們有這樣的戰力。請問目前漁船驅離的成效如何?有的時候在媒體看到大陸的漁船越來越兇悍,不僅採取不合作的態度,而且攻擊性越來越強,所以要請你談一談你們驅離的成效如何。
王署長崇儀:有關海巡署以往對於越界捕魚大陸漁船的作為,我必須說執法的力道有一點僵化,因為我們都是採取驅離,如果不聽的話就扣留回來,然後處以5萬以上50萬以下的行政罰鍰,但是這個措施長期執行下來的結果,我們發現有一個盲點,就是即使處他們50萬的罰鍰還是不能夠達到嚇阻的效果,所以從去年年底開始,我們採取多重的手段,不以罰鍰為唯一的執法手段,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賦予海巡署6大執法手段,第1個是驅離,第2個是扣留,第3個是留置調查,第4個是沒收漁具漁獲,第5個是行政罰鍰,最後還有沒入漁船。我們強力執行這些措施以後,以前大陸漁船驅離不聽被扣押回來後,在岸上留置的日數平均不超過2天,可是從去年12月一直到今年3月,留置調查的日數平均超過20天。我們實行這個措施以後,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經驅離不聽被我們扣留回來的數據,今年1月到3月只有31艘,相反的,去年的同一個時段,就是103年的1月到3月,驅離不聽被我們扣押回來的大陸漁船有191艘,所以我們認為執法手段變更之後,可以收到嚇阻之效。最重要的是以往對於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海巡署從來不敢執行沒入漁船的手段,但是我們今年已經沒入2艘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
盧委員嘉辰:沒入的2艘漁船都停泊在哪一個漁港?停泊在馬祖的話,在那裡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沒入的漁船一占用就停留2個月,這樣要怎麼辦?其他船隻都沒有辦法停泊了。
王署長崇儀:根據我們跟漁業署的分工,只要經行政裁罰沒入的漁船,我們是交給行政院農委會處理,然後農委會可以委託地方政府處理。以今年2月份,我們在金門沒收1艘攻擊我執法人員的大陸漁船為例,沒入以後我們交給農委會,後來漁業署委託金門縣政府。因為是第1艘沒入的漁船,金門縣政府為了達到嚇阻作用,當場把價值一百多萬臺幣的漁船當場炸毀了。
盧委員嘉辰:你們在技術方面要越來越講究,另外配套措施也要建立。現在萬事俱備,可是往往會有油的問題,我記得你們上個會期的報告提到海巡署10月份好像沒油了。你們空有先進的設備跟船隻,沒有油的話怎麼有動力呢?油的問題要怎麼解決?
王署長崇儀:謝謝委員關心,去年油確實不夠,但是後來我們動用第二預備金,因此獲得解決了;今年受惠於國際油價下跌,到目前為止,油的問題上還沒有產生疑慮。 -
盧委員嘉辰應該沒有問題吧?
王署長崇儀:對。真的有問題的話,行政院會全力支持,請委員放心。
盧委員嘉辰:不要貽笑大方。整裝待發或執行任務到一半卻沒有油的話,會被人笑死,所以這方面應該要有萬全的準備。 -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的業務報告一開始就把維護岸海秩序視為海巡署最重要的工作,所以把它列在最前面。我們當然知道維護岸海秩序除了防杜走私和保護漁業這兩項一般人常常在講的之外,你們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管制港口。譬如漁船出海要經過你們的同意,對不對?我們也都知道,漁船的工作當然就是打漁,但是除了打漁之外,漁船還可以做什麼?我們講的打漁是泛稱所有合法的漁業行為,在這之外,它還能夠做什麼?它可不可以載人或載貨?你們知道嗎? -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漁業法的規定,漁船最主要的工作項目就是從事漁業行為。漁業法和漁業法施行細則規定得很清楚,如果漁船從事非漁業行為的話,漁業署有行政委託海巡署要取締。
我明白委員的意思,在澎湖地區,地方政府曾經為了解決離島交通不便的問題,訂定一個單行法規,允許漁船載人或載貨。這件事當時也引發本署和漁業署之間很多不同的意見。 -
段委員宜康「曾經」是什麼意思?是指現在沒有了嗎?
王署長崇儀:我如實跟委員報告後來的情形。民國96年,有一位澎湖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叫林炳坤,他召集我們海巡署和地方政府討論此事,最後達成的協議是,為了顧及澎湖離島居民往返的方便,他要求海巡署讓離島漁民在交通不便的情況之下,可以搭乘我們的艦艇,這是針對漁民的交通,但是對於貨物的裝載…… -
段委員宜康可以搭載你們的艦艇?
王署長崇儀:這是小船,就是我們的…… -
段委員宜康可以坐你們海巡署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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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對、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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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委員宜康那現狀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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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現狀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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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委員宜康那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嘛!我的問題是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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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是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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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委員宜康漁船是你們的艦艇嗎?
王署長崇儀:除了我們線上的艇之外,漁船也可以。就是漁船也准許它可以載人,但是貨物不行。 -
段委員宜康貨物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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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當時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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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委員宜康現狀是這樣嗎?貨物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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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貨物不行。
段委員宜康:我跟你請教一下,你要搞清楚喔!我給你看一個表,這是你剛才講的,2004年,澎湖訂了一個自治條例,讓漁船可以載客也可以載貨,但是後來行政院不准,說這樣違反漁業法的規定,因為漁業法規定不可以載人也不可以載貨,只能從事漁業行為,然後澎湖縣政府就把它廢止了。
2009年,澎湖縣又訂了一個「澎湖縣漁船附搭縣轄離島居民管理辦法」,等於是把原先那個自治條例變成管理辦法。因為自治條例要報行政院,管理辦法不用,也就是不用行政院同意,所以他們就訂了這個管理辦法。2010年又修訂這個管理辦法,成為現行版本。根據這個管理辦法,漁船可以載客也可以載貨,但是不可以收費,也就是不可以有營業行為。載貨包括民生物資、蔬果飲食物品及液化石油氣等;如果載客,客人要自己投保保險。程序上是由澎湖縣政府出具同意書,同意某月某日某人從哪裡坐漁船到哪裡,如果有貨,所搭載的物品要根據這個管理辦法。
這個管理辦法是怎麼規定的?我再給大家看下一張表。這個管理辦法包括載客和載貨的規定,「民生物資、蔬果飲食物品及液化石油氣」中的「液化石油氣」就是瓦斯桶,我們都知道離島有這個需要。
我要再跟署長查證一件事情。你說不可以載貨,但是實務上拿著同意書,人和貨就一起上船了。我們不管次數有多少,它畢竟是發生了。如果說自治條例牴觸了漁業法,那這個管理辦法也一樣違反了漁業法。可是你們的岸巡單位憑著這個同意書,就同意漁船可以搭載人貨出海了。
我在澎湖待過一年,當時是在澎湖縣政府工作,也很清楚知道,漁民有時因為左鄰右舍或親戚關係,就讓人家帶著貨上船。有沒有營業行為?我們不知道。從最寬容的角度來看,他們是會這樣,從給人家方便的立場來說,這好像也沒什麼。可是我必須要講,第一,到底有沒有營業行為?我們不知道。到離島都有交通船,他這樣是為了省錢、圖方便或者什麼原因?我們不知道。但是事情畢竟發生了。
重點是澎湖縣政府違法訂定了一個管理辦法,然後執法單位海巡署根據依此管理辦法所發的漁船附搭同意書,也同意他們違法出海。難道你們不該去想一個辦法,說如果法有規範不周,或許應該在特定地區、特定狀況,訂一個特定的例外?譬如說,這個離島是大的離島或離島中的離島,它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可能必須要有漁船做為例外的處理。這個法律要不要修訂是身為執法單位的海巡署應該要提出來的。根據一個立法委員的協調,就可以超越法律的規定嗎?你現在在內政委員會公開這樣講,變成會議紀錄,那以後我們大家都可以這樣幹啊?
王署長崇儀:委員剛剛的一番見解真的是鞭辟入裡,而且一語中的。海巡署是一個執法單位,當初我們也是堅持……
段委員宜康:你不可以這樣講!說我鞭辟入裡,如果我鞭辟入裡的話,那你的鞭打到哪裡去了?手上拿著鞭的人是你耶!
王署長崇儀:請委員容許我跟您報告一件事情,我們也舉雙手贊成以修法的角度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當時海巡署在執法的時空背景之下,確實有不得已的苦衷。 -
段委員宜康那現在時空背景已經變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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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我們現在也是……
段委員宜康:2007年到現在也已經8年了,對不對?
王署長崇儀:我們遵照委員的指示,回去會痛加檢討。如果這件事情……
段委員宜康:你不用痛加檢討,只要給我一個承諾。我給你一個緩衝期或過渡期,你多久的時間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王署長崇儀我想我們是不是在一個月之內如實跟委員報告我們的方案?
段委員宜康:一個月之內告訴我怎麼解決,那個解決辦法必須在6個月內讓我們看到成效,好不好? -
王署長崇儀好。
段委員宜康:好,謝謝。 -
王署長崇儀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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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委員瑞雄質詢。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到署長在業務報告第28頁中提到「研商2016年兩岸搜救演練」,請問這是什麼東西? -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小三通之後,台灣海峽常常發生船難,所以我們和中國大陸從民國99開始就有一個協商…… -
莊委員瑞雄都沒有做就對了?
王署長崇儀:有,有做。99年是第一次,由中國大陸舉辦,101年是我們舉辦,去年……
莊委員瑞雄:你們是在桌上談一談,還是……
王署長崇儀:沒有、沒有,是實兵演練。就在台灣海峽,而且是採取對等的原則,他們派出副部長,我們派出副署長。我們已經演練過3次了,去年……
莊委員瑞雄:我來大膽假設一個情況。現在M503的話題熱潮不斷,如果這條航線有飛機墜落的話,兩岸要如何進行搜救?
王署長崇儀:如果是委員所指的這個情況,台灣海峽……
莊委員瑞雄:這條航路劃設以後,你們本來就應該優先想到會有這個問題。
王署長崇儀:不管是海難或船難,因為人道救援是普世價值……
莊委員瑞雄:對,但這不是重點,因為搜救並不是船隻在那邊開過來開過去就好。如果他們的軍艦也要加入,你們要怎麼辦?總要有一個程序吧!
王署長崇儀:在演練的程序方面,我們是動員兩岸所有的力量,不管是民間或官方,譬如我們的巡護…… -
莊委員瑞雄那就很很恐怖耶!他們可以說來就來嗎?總是要有一套SOP啊!
王署長崇儀:有、有、有,這個有。 -
莊委員瑞雄你們的SOP是怎麼樣?有類似火災搜救的防災救難中心的組織嗎?
王署長崇儀:有,我們有勤務指揮中心,而且最重要的是,行政院還有一個國家搜救中心,派飛機或派……
莊委員瑞雄:不是派飛機啦!你聽不懂我的問題!我是說,如果他們的軍艦要進來,你們要怎麼辦啦!要不要讓他們進來? -
王署長崇儀沒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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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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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絕對不能越界。
莊委員瑞雄:所以我跟你說啦!劃設M503這條航線,以後一定會出很大的問題。這不是你有能力處理的,你知道嗎?你現在說沒有、沒有,不能進來,屆時如果他們偏要開過來的話,你怎麼辦?所以我說你們要有一個類似中央防災指揮中心的組織,雖然人家未必會接受我們的指揮,但你們還是要意識到這個問題啊! -
王署長崇儀不會啦!這個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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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別說不會!這又不是你說了算!
王署長崇儀:站在國格維護的立場,我們會堅守……
莊委員瑞雄:他們硬來的話,你要怎麼堅守?你們的船比較小,跟人家撞也撞輸!
王署長崇儀:我們當然要盡我們一切的能量,比如說我們海巡署現在有3,000噸級的巡防艦。 -
莊委員瑞雄3,000噸就很棒了嗎?
我上次問空勤總隊黑鷹直升機為什麼不能落艦,也就是機和艦不能合體的問題,得到的答案是,那不是他們單方面的問題。我現在很強烈地懷疑,當初我們建置這些艦艇的時候,是不是故意不要輔助設備,導致機庫的長度和黑鷹直升機不符,再在修改的時候讓人家賺一手? -
王署長崇儀有關黑鷹直升機……
莊委員瑞雄:空勤總隊童總隊長說這不是他們的問題,因為他們的直升機可以飛也可以降,是你們艦艇的停機坪和機庫設計得太小了。
王署長崇儀:關於黑鷹直升機的部分,我必須如實跟委員報告一件事情:黑鷹直升是國防部和內政部…… -
莊委員瑞雄交給你們的?
王署長崇儀:沒有、沒有。民國98年的時候,國防部和內政部開會的結論是要向美國採購60架黑鷹直升機,後來評估的結果認為不需要用到60架,45架就夠了……
莊委員瑞雄:我打個岔,當初李鴻源的說法是:法拉利不要當計程車。人家他當初也是反對啦!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國防部和內政部在協商購買黑鷹直昇機的時候,海巡署從來都沒有參與。
莊委員瑞雄:就算你們沒有參與好了,現在黑鷹直升機要交給你們,要停在你們的海巡艦艇上卻沒辦法停耶!這個問題有辦法解決嗎? -
王署長崇儀黑鷹直升機今年年底才會交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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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不要跟我講這些啦!交給你們以後有沒有辦法落艦啦!
王署長崇儀:有關黑鷹直升機落艦的部分,現在5噸的部分已經試飛完成了,其實落艦這個部分……
莊委員瑞雄:我現在不是在跟你講試飛!沒有你們,黑鷹直升機也有辦法飛,你還講試飛!他們自己就很會飛,可以飛很遠啦!重點是怎麼停下來啦!
王署長崇儀:落艦技術的部分,目前為止…… -
莊委員瑞雄還沒辦法?
王署長崇儀:這還要評估,因為我們的船,第一,甲板……
莊委員瑞雄:你說還要評估,意思就是目前沒辦法嘛!這是第一點。難道你把落艦當做飛機飛一飛,降下來停個2分鐘,表示它很棒,可以從空中落到這個艦艇上,這就叫做落艦嗎? -
王署長崇儀這個……
莊委員瑞雄:落艦是指,我們的艦艇出去,萬一碰到海難,需要搜救或執行什麼任務的時候,縱使海象不好,也可以因為有載一架直升機出去,而使自己的執勤範圍更大、更遠。不是這樣嗎?
王署長崇儀:委員所指教的是艦載,就是……
莊委員瑞雄:第二,你說3月16日海豚直升機有去表演,可是我看那只是去做秀而已,點一下就飛走了啊!
王署長崇儀:不是,這中間有一段決策形成的過程……
莊委員瑞雄:你實在很會浪費時間,總跟我說這些沒有答案的事情!
王署長崇儀:當初海巡署的規劃確實是要執行艦載,但是這個計畫95年報到行政院,跨部會開會之後,發現艦載有一些問題,第一是指揮系統,到底是由海巡署指揮還是空勤總隊指揮?第二,因為當時海巡署艦艇的最大能量只有2,000噸……
莊委員瑞雄:現在你們有3,000噸的艦艇,可是一樣沒用啊! -
王署長崇儀後來行政院是核定只落艦、不艦載。
莊委員瑞雄:真慘!那落艦要幹什麼啦?第一,至少要能加油;第二,現在是海象平穩可以落艦,如果夜黑風高的話呢?人家「中國仔」執行任務時都可以做到,我們呢?我很擔心我們到最後全都只是一場秀而已!請問你們的海豚直昇機落艦以後有沒有機庫? -
王署長崇儀機庫有啊!但機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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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停得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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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機庫不是為了艦載。
報告委員,落艦有它實務上的功能……
莊委員瑞雄:難道飛機只是像蜻蜓點水一樣,就建個機庫擺在那裡?這不是要艦載是要做什麼?
王署長崇儀:因為行政院最後核定的是只落艦、不艦載。設計機庫的用意是,比如海難發生了……
莊委員瑞雄:署長,你的腦袋真的很直,你知道嗎?行政院核定只落艦、不艦載,但說不定哪天政策就改變了!哪有說我現在建置的這艘艦艇只能落艦,過兩天如果要艦載,再另外建一艘來!真是荒唐啦!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萬全之計當然是艦載最理想,可是……
莊委員瑞雄:既然要花那麼多錢,就應該把事情做好。
另外,中國的海測船一直在臺灣水域活動,對我們來講,這算是一種侵門踏戶,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有沒有掌握?
王署長崇儀:對於中國海測船的活動,我們全程掌握。
莊委員瑞雄:全程掌握?我看你們每次都說2000年到2004年中國海測船來過幾次、有多麼可惡,但每次都講2004年以前,請問署長,這二年中共海測船在我們這裡四處遊走的情況,你們總共掌握到幾次? -
王署長崇儀每天上午……
-
莊委員瑞雄幾次?你怎麼都扯這麼遠!你不要浪費時間。
王署長崇儀:例如今天上午,一早我收到的資料,在釣魚台及南海,中共巡護船一天大概都有五、六艘。 -
莊委員瑞雄平均一天五、六艘?
王署長崇儀:對,五、六艘。 -
莊委員瑞雄這樣我們不就等於不設防了?
王署長崇儀:因為沒有侵入我們的禁限制水域,也沒有侵入我們的領海,他們是在公海上活動,例如在釣魚台西北方六、七十浬,每天都有中共護衛艦…… -
莊委員瑞雄他們的海測船上面有沒有直升機?
王署長崇儀:海測船沒有,海測船的功能是有一點情蒐的性質,所以上面沒有直升機。
莊委員瑞雄:根據你掌握到的資料,有沒有在我們附近四處遊走而且有直升機配置的船艦? -
王署長崇儀到目前為止沒有。
莊委員瑞雄:最後,本席今天看到一則訊息,中國想在南海建置沙土長城,這個你們應該也有看到吧? -
王署長崇儀有。
莊委員瑞雄:我們在南沙有興建一個碼頭,今年會驗收,是嗎? -
王署長崇儀年底。
莊委員瑞雄:當中國在建沙土長城的時候,對於整個南海主權的宣示,相信每個國家都會摻一腳,既然馬總統也常常宣示我們對於南海的主權,你會不會在這次碼頭興建完成時建議馬總統去一趟? -
王署長崇儀這個我要尊重總統的意見。
莊委員瑞雄:你應該邀請,怎麼會說尊重?他決定要不要去的結論出來後才是尊重! -
王署長崇儀邀請當然可以。
莊委員瑞雄:我今天問你的這幾個問題,不管是海豚還是黑鷹,你不能放任艦艇興建完成後,各單位卻沒有辦法做個協調,興建後就是要啟用,這些錢都是民脂民膏,對於其效用,不能說這個階段沒有沒關係,下個階段再弄好,開什麼玩笑?派出去訓練的人員也都快回來了,署長應該很清楚,天下哪有錢花下去後卻發現機庫太小,只因為機翼太長,想要去折疊,這都是很秀逗的設計,嚴格來講,一個政策要去執行,這些應該早就在規劃與預測之內,哪有可能預定規劃了目標,但設計出來的東西卻沒有辦法完成目標,你不覺得這很荒唐嗎?有沒有辦法改善? -
王署長崇儀黑鷹……
莊委員瑞雄:空勤總隊說不是他們的問題,是你們的問題。
王署長崇儀:這是雙方面的問題,黑鷹……
莊委員瑞雄:怎麼會是雙方面的問題?他們認為黑鷹能飛啊,是你們的直升機庫太小!
王署長崇儀:黑鷹直升機交件之後,我們會再去做實地檢驗,還是會往這個方向去試……
莊委員瑞雄:所以還是沒有辦法找到方法,不然就叫黑鷹把機翼切斷! -
王署長崇儀再「喬喬看」。
-
莊委員瑞雄要用「喬」的?
王署長崇儀:要等到飛機回來才知道,現在飛機還沒有回來。
莊委員瑞雄:還要等飛機回來?直升機的機翼多長是固定的,怎麼還要等飛機回來才知道!
王署長崇儀:委員剛才指教的一點都沒有錯,現在問題卡在黑鷹的機翼太長,沒有辦法折疊,等到交機以後,我們會與空勤總隊密切聯繫,因為他們派出去的受訓人員今年年中才會回來,年底才要交機。
莊委員瑞雄:署長,這是大笑話,你的意思是現在看起來是沒辦法,要等到交機後大家再來「喬」看看,要用「喬」的喔!
王署長崇儀: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指示,會與空勤總隊密切處理。 -
莊委員瑞雄什麼時候能看到成果?什麼時候回來?年底會交機幾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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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年底會交機15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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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全部交機嗎?那人員訓練好了嗎?
王署長崇儀:那是空勤總隊負責的部分,我看到的報告顯示人員年中會回來。
莊委員瑞雄:我們就拭目以待,希望不要到最後變成笑話一場!
王署長崇儀:是,謝謝委員。 -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莊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會不會變成笑話,我們就繼續看下去。
署長,你的報告提到護漁對海巡署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請問你們護漁的依據是什麼?哪一條法律規定海巡署要去護漁? -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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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根據海岸巡防法。
李委員俊俋:海岸巡防法第四條規定巡防機關掌理執行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這個巡防機關指的就是海巡署嘛! -
王署長崇儀是。
李委員俊俋:既然海岸巡防法第四條有這樣的規定,那海巡署巡防護漁的範圍有多大? -
王署長崇儀護漁的範圍分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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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護漁的範圍是不是有二個法規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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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一個是海岸巡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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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範圍!
王署長崇儀:範圍的部分,最明顯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越界捕魚的中國大陸漁船,我們規定禁限制水域……
李委員俊俋:署長,你有沒有聽過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
王署長崇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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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有沒有聽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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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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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你們所謂的護漁範圍是不是依照這二個法所劃定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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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這二個法是其中二個很重要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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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你們還有個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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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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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請問這三個的規定有沒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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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委員剛才所指教的作業程序是……
李委員俊俋:署長,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規定的領海範圍有多大? -
王署長崇儀領海是從領海基線往外推12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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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這都是護漁範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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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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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俊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又是怎麼規定的?
王署長崇儀:專屬經濟海域是領海鄰接區往外推,從領海基線算起200浬。
李委員俊俋:這不是在考試,這是法規,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從螢幕上這張圖可以看得非常清楚,我們的領海就是臺灣本島旁邊的紅線部分,這是12浬,但是你們的護漁範圍不只這樣,如果依照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這裡全部都是…… -
王署長崇儀專屬經濟海域。
李委員俊俋:對,其中還有跟其他國家經濟海域重疊的地方,所以我們的台日協商、台菲協商是這樣來的,這個範圍嚴格講起來是非常大,北到日本、南到菲律賓,現在海巡署的問題都出在這裡,到底哪裡是我們的護漁範圍?我們的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的很清楚,就是12浬,但是所謂的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法規定的是200浬,實際上有沒有辦法到200浬?這個你很清楚,有沒有辦法?
王署長崇儀:有關專屬經濟海域,我們與中國大陸、日本、菲律賓……
李委員俊俋:與日本、中國大陸、菲律賓有太多重疊的地方,所以所有問題都發生在這裡!
王署長崇儀:因為有重疊,根據國際海洋法的規定,我們現在沒有辦法協商來劃界。
李委員俊俋:所以後來行政院有個規定─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但是礁層法與作業程序這個規定是有不一樣的地方,你知道嗎? -
王署長崇儀當然。
李委員俊俋:礁層法的範圍比較寬,作業程序的範圍比較窄。 -
王署長崇儀對。
李委員俊俋:如果與其他國家沒有協商好就會出問題,包括上次在日本發生的事件及在菲律賓發生的廣大興28號事件,其實都發生在這樣的範圍內,請問署長,這樣的範圍現在訂定清楚了嗎?
王署長崇儀:專屬經濟海域如果重疊,要與鄰國協商劃界,但那是很困難事情。
李委員俊俋:台日的部分,依照馬英九的說法是談得非常成功,這是我們偉大的成就,對吧? -
王署長崇儀那是指漁業協定。
李委員俊俋:是漁業協定,而不是領海範圍,也不是經濟海域範圍。
王署長崇儀:專屬經濟海域的劃界,因為日本主張……
李委員俊俋:署長,台菲談成了嗎? -
王署長崇儀台菲的部分我們正在努力中。
-
李委員俊俋所以台菲還是有一大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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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當然。
李委員俊俋:去年廣大興28號事件就是這麼一回事,我今天要表達的是,護漁是海巡署的工作重點,但是你們連護漁的範圍都沒有明確規定,到底要巡防到哪裡不知道,所以可能會出問題,而且我們的漁船不是靜靜的停泊在那裡,他們會在海上跑,如果你們沒有劃定範圍,我們的漁船怎麼會知道呢!
王署長崇儀:我們以前年發生的廣大興28號事件為例,當時菲律賓政府的蠻橫態度激起全民義憤……
李委員俊俋:菲律賓的態度蠻橫,這個我們都清楚,所以後來我們要求做了很多規定……
王署長崇儀:上次廣大興28號事件之後,海巡署與國防部就突破……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只問一個問題,如果海巡署連護漁範圍有多大都還無法定案,你叫海巡署的弟兄怎麼去執行護漁任務?又要我們的漁船怎麼去遵循?這是最大的問題,所有的問題就出在這裡!你們要護漁是海岸巡防法規定的工作,但是護漁範圍不知道,要隨時看狀況來調整,是這樣嗎?
王署長崇儀:對於專屬經濟海域,我們很重視,廣大興28號事件發生後,海巡署與國防部的艦艇就是值機在專屬經濟海域,我們突破北緯20度……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今天要告訴你的是,談判根本就不是海巡署的工作,所以你們必須不斷提醒行政院要趕快把範圍談妥,這樣海巡署才知道護漁的範圍,這個我們在內政委員會講過多少次了,如果沒有範圍,一天到晚說要護漁,請問要護到哪裡?海巡弟兄又要怎麼辦?這就是最大的問題,對不對? -
王署長崇儀是。
李委員俊俋:接下來我要請教你第二個問題,你的報告中也提到人力問題,目前所謂的志願役已經招募了百分之八十幾,這是指軍官的部分,那士兵呢?
王署長崇儀:有關志願役士兵部分,以103年為例……
李委員俊俋:103年還不錯,有到87%,因為你們的標準降低了。
王署長崇儀:目標是1,300人,結果招募到…… -
李委員俊俋102年招募到多少?
-
王署長崇儀102年的士兵方面……
李委員俊俋:102年是56%,101年是43%,我查得很清楚,所以你們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沒人,招不到人,海巡署的人員越來越少、範圍越來越大,當然護不了漁,現在問題在這裡,對不對?
王署長崇儀:我們除了會努力募兵之外,現在也多管道徵募人才,例如三軍官校……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啦!「我們會努力」這句話已經聽了3年了,而我們這一屆立委的任期也快結束了! -
王署長崇儀但確實有進步。
李委員俊俋:我們這一屆立委的任期快結束了,你知道嗎?
王署長崇儀:募兵在101年的總體達成率是68%,102年是72%,去年已經達到87%了。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啦,你們的數據我每年都有,我們一直在討論海巡署遇到的問題,也要求你們要針對問題來解決問題,你們的問題包括:第一,你們的護漁範圍到哪裡,這個海巡署自己也沒有定案,但這不是你們要去洽談的,而是外交部、國防部要清楚畫出範圍,你們才知道護漁的範圍在哪裡;第二,有關人力的問題,這個就要由你們自己去處理了;第三,剛才莊委員所說的落艦問題,這個大家都很關心,在這裡也談了3年;最後一個問題絕對是海巡署的問題,署長,海巡署有沒有編列所謂海岸巡防業務獎助費? -
王署長崇儀有。
-
李委員俊俋編列多少?是不是編列550萬?
王署長崇儀:對,550萬。
李委員俊俋:但是海巡署這幾年內不斷有所謂不肖弟兄涉及把獎金私吞,是不是? -
王署長崇儀有。
-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是內部管理的問題。
-
王署長崇儀我們主動移送法辦。
李委員俊俋:本來就該移送法辦,不是主動移送法辦! -
王署長崇儀而且我們現在有請政風處平常就加強稽核。
李委員俊俋:這個情況每年都有,2009年、2013年、2015年都有,而且每年都不只一件,統計數字都在這裡。 -
王署長崇儀我們在這方面的教育需要檢討。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今天要表達的是,你們應該要把自己的領域搞清楚,護漁的範圍在哪裡、要到什麼程度,必須先有清楚的範圍,才能清楚的分配工作,接下來則是護漁人員是否足夠,你說今年有成長,今年募兵的總體達成率是87%,雖然比去年成長很多,但人力還是不足,第三,你們的內部管理還是很鬆散。也就是說,海巡署的問題統統沒有解決,海巡署每會期來列席報告,但每會期的問題都一樣! -
王署長崇儀我們有在努力。
李委員俊俋:這不是有沒有努力的問題,這個沒有定案,其實你們都是在做白工,包括剛剛所講的落艦問題,我們也講了3年,但是也沒看到你們有具體的改善,你們只希望行政院這個規定可以改變,其實我也很清楚你們的痛苦,你們最不想接黑鷹,因為你們的艦艇根本就沒有辦法處理,對不對?那是行政院的問題,行政院過去還苛扣你們的油的補給,後來在我們的要求下,不得已才動用第二預備金給你們,這也是在立法院處理的啊!
王署長崇儀:沒有,每年都有第二預備金。 -
李委員俊俋那也是我們去逼出來的!
-
王署長崇儀謝謝。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要提醒你,身為海巡署署長,你要幫海巡署同仁想清楚工作範圍在哪裡、人員怎麼來、內部管理有沒有問題,這樣才可以整體發揮海巡署的功能,這才是你應該要做的事情。
王署長崇儀:是,謝謝委員的提醒。 -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質詢。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了幾位委員與署長的詢答,本席覺得海巡署的困境就是沒人、沒錢又沒船,想要護漁,但是連船艦的油料費都還要動用第二預備金!回歸到海巡人力的問題,海巡署這幾年人力縮編,主要是因為義務役士兵的減少,95年義務役士兵多達9,166人,到今年一月底的統計只剩下3,957人,未來全面募兵之後,這部分的人力缺口能從志願役士兵來補足嗎? -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義務役的成員大量流失之後,短時間內要全部從募兵來補足是有其困難度,我們每年的募兵員額是不斷增加,而且每年努力的力道也都在加強。
陳委員怡潔:以你們岸巡與洋巡的任務來說,一年至少要招募多少人才夠?
王署長崇儀:以今年的需求來說,專業軍官需求125員,專業士官需求20員,志願役士兵則是我們最缺乏的,因為義務役的人退伍了,今年我們對於志願役士兵的需求是1,300人,這是我們打算達到的目標。 -
陳委員怡潔所以總共是1,500人左右?
-
王署長崇儀對。
陳委員怡潔:如果這是你的理想值,目前一年能招到多少人?現在連國防部都招不到人了,海巡署的待遇應該比國防部好,會不會因為這樣你們能比國防部更容易招到人呢? -
王署長崇儀我們的待遇沒有比國防部好。
-
陳委員怡潔真的?那這樣能招到人嗎?
王署長崇儀:101年全部募兵成效只達成68.6%,102年是72.7%,去年已經達到87.4%,去年我們打算全部招收1,300人,結果招收到1,133人。
陳委員怡潔:對於未來的目標,你覺得都能達成嗎?
王署長崇儀:未來我們會繼續努力,我們希望今年至少也要維持去年的水準。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對此覺得樂觀,即使目前的志願役士兵大概只有五千多人,今年你們只需要招收到1,500人,對你們來說,業務就不是嚴重的負擔,所以未來海巡署在人力上是沒有任何問題了!
王署長崇儀:人力當然是我們最大的問題,尤其…… -
陳委員怡潔可是你認為你們訂定的目標都能達成啊!
王署長崇儀:這要逐年去做,沒有辦法一蹴可幾的。
陳委員怡潔:沒有錯嘛!所以人力還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努力度還需要你們再去加強 -
王署長崇儀是。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我想請問有關越界捕魚的部分,103年海巡署取締非法越界捕魚總共1,094件,你們有沒有統計過大陸漁船到底有多少?有沒有包含其他國家的部分?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我們取締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陳委員怡潔:我現在要數據,大陸漁船大概多少?其他漁船又是包括哪些國家?比較嚴重的海域是哪幾個海域?
王署長崇儀:比較嚴重的海域是金門、澎湖、馬祖,還有我們的西北海域。 -
陳委員怡潔大陸漁船有多少?
王署長崇儀:以103年為例,我們總共驅離2,331艘,扣押回來647艘,整體罰鍰額度是4,940萬元,另外還有越南籍漁船,去年總共驅離67艘。 -
陳委員怡潔所以是越南和大陸最嚴重?
-
王署長崇儀應該是大陸最嚴重。
陳委員怡潔:你剛才提到越界捕魚最嚴重的金門海域,這和距離大陸很近有一定關係,到了捕魚時期,海巡署常常都要增派船艦去支援,過去金門碼頭因為船席不足,或設備不足,造成海巡署大型船艦無法補給或駐守,目前這個問題到底解決了沒有?還是你們有初步計畫,關於這個部分未來打算如何處理?
王署長崇儀:以金門料羅港為例,船席問題不是海巡署可以直接解決的,所以現在如果大艦開到料羅港,我們還是錨泊,沒有辦法靠岸,因為沒有船席。 -
陳委員怡潔有沒有備案?或者有其他計畫?總不能就是挨著打吧!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不會,取締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雖然我們沒有船席,但我們的船艦是機動的,我們是超前部署,大陸漁民常常利用海象不好,以避風當作藉口大肆捕魚,所以海巡署有個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在海象沒有變化之前,500噸以上大型船艦就推出去了,只要大型船艦在海上一放,大陸漁船不敢造次。
陳委員怡潔:如何做到最完善的措施,或者要如何解決實質上的問題,是要事先準備好的,而不是聽起來很樂觀,好像你們都準備好了,不要事情發生的時候才說是因為原來的設備不足,或者其他基本因素而造成的,那時就為時已晚了。 -
王署長崇儀是的。
陳委員怡潔:再來是有關南沙太平島的問題,大陸在太平島附近島礁進行填海造陸工程,有許多國家都在爭奪南海資源,現在太平島已經變成南沙第四大島,再加上南海資源很豐富,大家都在爭取,這個任務對海巡署會不會太沉重了?因為海巡署比較算是一個執法單位,但駐守太平島應該不算是海洋執法,而是比較偏向國防任務了,所以這部分對海巡署而言,似乎相對責任也比較大,有沒有考慮還是由國防部接手?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南沙太平島是不是由國防部接手,是一個很嚴肅的政策考量,海巡署要遵照政府的決策。不過,剛剛委員指教到底現在南沙太平島上面的防務是怎麼樣,我可以跟委員報告,現在除了整修南沙太平島上的飛機跑道以外,碼頭的構築在今年年底就可以完成,一旦碼頭構築完成,整個島的駐防能量就可以大幅提升。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駐守工作對海巡署來說,第一你們人力已經不足了,如果再要分散人力駐守這些小島,其實就是雪上加霜,不要以為把這個責任交給國防部由國軍駐守,好像政治敏感性太高,所以你覺得這是一個政治議題,如何在人力支配及資源整合協調,海巡署應該主動再和國防部好好協調。 -
王署長崇儀是。
陳委員怡潔:如果要讓海巡署駐守,真的就要增加人力,至於未來的人力問題,我還是希望你能將詳細說明送來給本席。 -
王署長崇儀是。
陳委員怡潔:另外,不要因為是政治議題,而署長不願意主動和國防部談這個問題,我覺得不能因為敏感而不去處理,好不好?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我們有談過。
陳委員怡潔:沒關係,針對人力配置和資源整合要如何和國防部統籌,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全面性的計畫,並不是你在這裡說有去溝通就可以的。 -
王署長崇儀是。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我想請教有關救災的部分,目前海巡署總共有多少件乾式潛水衣?今年2月復興空難的救災行動讓外界很讚賞,但是當時就有乾式潛水衣不足的現象,事實上海巡署對於救災任務是越來越吃緊,就我們了解,一年超過300次,幾乎是一天就有一次,發生海難時,裝備就非常重要,目前這個部分到底補足了沒有?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我必須很慚愧的講,海巡署在這方面,尤其委員方才指教的乾式潛水衣,是不是等會後我再將詳細資料送給委員?因為目前我手邊沒有這個資料。
陳委員怡潔:這是很重要的,就我們統計發現,你們幾乎是一天一次救災行動,一年超過三百多次,依我們了解,你們的乾式潛水衣是非常嚴重的不足,而這對救災人員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也是保護自己…… -
王署長崇儀我們會檢討。
陳委員怡潔:這是一種基本的尊重,但是我們連基本尊重都沒有。就裝備方面,你也認為已經不足了,還有哪些地方需要補強?請教署長,有沒有全罩式的救難專用頭盔,具有照明、通話的功能? -
王署長崇儀我們都還要檢討。
-
陳委員怡潔還要檢討的意思是什麼?
-
王署長崇儀現在沒有。
陳委員怡潔:所以海巡署全面救災的設備是全面不足,也沒有因為復興航空救難受到外界讚許而感受到救難弟兄的基本尊重,或要為他們做好防護?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復興空難是讓我們覺得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
陳委員怡潔不能等到出事情了才說沒有乾式……
王署長崇儀:這個我們會檢討,我們會再購置。
陳委員怡潔:要有同理心,救難人員去救助卻沒有乾式潛水衣,我是覺得署長很有guts,至少先承認裝備不足。 -
王署長崇儀對。
陳委員怡潔:全罩式救難專用頭盔或者其他救災設備是海巡署本來就該具備而再補足的部分,譬如新式水肺,到底過期的有多少?老舊的有多少?數量到底夠不夠?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我們都會全面檢討。 -
陳委員怡潔請你全面檢討。
-
王署長崇儀我會把詳細數據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怡潔:署長實在讓我很失望,不能等事情已經發生了才在背後放冷箭,或者到時才說不好意思我們從來沒有檢討過,這是對救難人員最基本的尊重。
王署長崇儀:是,謝謝委員。 -
陳委員怡潔請將詳細報告送到本席辦公室。
王署長崇儀:是,謝謝委員。 -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邱委員文彥、賴委員振昌、蕭委員美琴、呂委員學樟、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明文、邱委員志偉、孔委員文吉、李委員桐豪、李委員貴敏、陳委員其邁、管委員碧玲、蔣委員乃辛、周委員倪安、陳委員亭妃、何委員欣純、鄭委員天財及高委員金素梅皆不在場。
現在輪到本席質詢,本席改提書面質詢。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吳委員育昇及姚委員文智皆不在場。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因為周委員倪安已到場,繼續請周委員倪安質詢,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1分鐘。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署長,海巡署有兩大機關──海岸巡防總局及海洋巡防總局是不是? -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
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是。
周委員倪安:兩個局號都是海字號,可是社會人民常常都搞不太清楚會混為一談,一個是要顧岸上,一個是要顧海上? -
王署長崇儀是。
周委員倪安:為區分方便,有沒有可能將海岸巡防總局改名為陸岸巡防總局?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這是一個很新穎的觀念,我也是第一次聽到。 -
周委員倪安因為大家搞不太清楚。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我在此地無法立即回答這個問題,但是委員既然提出來了,我們回去會審慎評估,看看有沒有這個需要。
周委員倪安:關於名稱的部分,多久可以回覆本席?
王署長崇儀:我想兩個禮拜之內,我們就可以跟委員報告。
周委員倪安:謝謝。再來想請教署長,署長的業務報告中提到召募官兵達成率是8成以上。 -
王署長崇儀是去年。
周委員倪安:這非常高,現在募兵很困難,去年8成的成效不錯,今年呢?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今年軍士官預期要召募1,300人,我們會努力,我要求同仁最起碼要維持去年的水準。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還沒有把握是不是會比去年更好,但8.7以上已經算不錯了。 -
王署長崇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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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主要原因有分析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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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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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主要是有哪幾個優勢?
王署長崇儀:募兵誘因確實有待加強,儘管我們已經提高很多待遇以加強誘因,但是很多人可能傳統上還是有一些觀念,所以我們是儘可能去做。最近我們也在爭取是不是可以比照國軍的戰鬥加給,再多給他們一點錢,當然這還需要行政院核准,總之,待遇是最大問題。 -
周委員倪安你的意思是現在海巡署待遇優於國防部募兵制的待遇?
王署長崇儀:沒有,沒有,我沒有這樣說。我的意思是現在縱使已經提高了,國軍也提高了,可是我們在召募過程中的經驗是誘因仍然有調高的空間。
周委員倪安:本席是要鼓勵你,8.7的達成率算是不錯的,你可以把召募經驗提供給國防部。
王署長崇儀:我們去年是八成多沒錯,可是我們在101年卻是六成多,去年只是補以往之不足,平均起來大概只有76%而已。 -
周委員倪安這樣就不到8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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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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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那還是要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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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當然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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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目前海巡官兵有多少位?
王署長崇儀:現在海巡署所有同仁是1萬2,801人,軍職有9,728人,其中志願役是5,523人。
周委員倪安:我不是要問這個數字,而是要問海巡官兵有多少人?陸岸官兵有多少人?
王署長崇儀:目前海洋總局員額是2,573員,就是海上的部分。 -
周委員倪安請於會後將資料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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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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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也請將目前缺額狀況相關資料給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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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是。
周委員倪安:業務報告中也提到要建造新型海巡艦艇,至於什麼時候,目前海巡署各級艦艇分別有多少艘?
王署長崇儀:500噸以上大艦有25艘,今年的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我們最值得跟委員報告的就是,今年元月份海巡署最大建置的3,000噸艦艇都已經交船。 -
周委員倪安現在還有沒有缺船?有沒有全部編造完成?
王署長崇儀:整體編裝要到民國108年完成,例如1,000噸級以上預計到108年為止要建造4艘,今年年終可以交船2艘。
周委員倪安:現在聽起來是裝備不足,裝備不足會不會影響戰力。
王署長崇儀:到目前為止,500噸以上大艦勉強可以支應賦予的工作。海巡署往後的目標可能要朝100噸以下近海…… -
周委員倪安請你在會後將各噸級艦艇數量分別各有多少提供給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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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是的。
周委員倪安:你在業務報告中提到南沙太平島工程,去年底進度完成4.8,達成率是100%,但目前是否還是由中國工作船施作相關工程?
王署長崇儀:沒有,我們根據大院決議,在今年元月由海巡署全程監控陸資振華7號將11座沉箱順利卸下,之後沒有再讓這艘船回來,而且我們是全程監控的。 -
周委員倪安你們看著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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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當然。
周委員倪安:當時內政委員會決議是不得有任何型態中資廠商在任何階段以任何形式參與本項工程,但後來你們還是讓中方這艘船……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大院決議後面還有個但書。 -
周委員倪安那個但書是什麼?國防及外交委員會有提案要求開放嗎?
王署長崇儀:不能妨礙國家安全,然後我們要全程監控,這些我們都有遵照大院決議,踐履每一個程序。在國家安全方面,我跟委員保證…… -
周委員倪安所以未來呢?你知道太平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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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當然。
周委員倪安:你知道在中國所劃設的島裡面,他們是將太平島歸為中國所有,這一點你清楚嗎?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關於這一點我要很嚴肅跟您報告,民國88年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南沙群島U形線之內全部都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這在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規定得非常清楚,包括釣魚台、中沙群島、南沙群島。
周委員倪安:但是中國現在很積極在南海部署各島嶼,我相信署長也很清楚。 -
王署長崇儀我清楚。
周委員倪安:並且還在增加這些島嶼的面積,你也很清楚,他們也在擴張軍事,這你也很清楚啊! -
王署長崇儀所以……
周委員倪安:所以我們的太平島最後還是用陸資的工作船,只因為全世界都沒有別的船了?這樣的事情沒有國安疑慮嗎?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而且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引發任何國安疑慮,可是以後如果再有類似工程,我們會特別謹慎,誠如委員方才所指教…… -
周委員倪安你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中國船施作我們自己的島上任何工程的可能嗎?
王署長崇儀:至少在海巡署本身,目前我看不出未來會有這種機會,但其他部會我不清楚。 -
周委員倪安你要保證啊!海巡署是保衛我們的海防。
王署長崇儀:到目前為止,我看不出未來海巡署會有這個需要,而且我們會遵照大院決議,如實地不在任何情況之下動用陸資船舶,這一點到目前為止,我可以保證。 -
周委員倪安因為這一點是本席相當堅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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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我們知道。
周委員倪安:讓中資廠商介入,並建設我們的重大工程,甚至是很重要的軍事工程,這不叫引狼入室嗎?不是引清兵入關嗎?就是讓他們知道工程是怎麼興建的,很簡單,這就是沒有敵我意識,這樣要怎麼保護我們?人民的眼睛也是雪亮的,否則我們以優渥的薪餉照顧一萬多位海巡人員是為了什麼?雖然你們可能覺得不夠優渥,但是比起很多領22K的是很優渥了,正因為你們要保護我們國家邊防的安全,如果無法做到,乾脆就把東南沙交給國防部經營,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
王署長崇儀目前當然還是海巡署在駐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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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我知道。
王署長崇儀:我們的同仁雖然穿著海巡署的制服,但不論是官或兵,我們的同仁都接受過全套陸戰隊訓練。
周委員倪安:你覺得像他們這樣駐守,是不是應該回歸國防部會比較名正言順?
王署長崇儀:委員所指示的這個問題,我們一直在研究當中。
周委員倪安:這要慎思,畢竟中國在南海地區都是軍隊。
王署長崇儀:畢竟這是國防上一個非常重大的政策轉折,我們要尊重。 -
周委員倪安什麼時候變成海巡署的?從一開始就是海巡署在駐守嗎?
王署長崇儀:是從民國88年,在88年之前是陸戰隊。 -
周委員倪安就是1999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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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88年政策變更之後就由海巡署進駐。
周委員倪安:到現在為止經過了16年,海巡署有針對這部分進行評估或檢討嗎? -
王署長崇儀我們隨時在評估。
周委員倪安:請將評估報告給本席,讓本席知道這部分是不是要由國軍接手,這是很嚴肅的問題。 -
王署長崇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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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有時候護漁護到讓人民感覺到不安心。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海巡署會動用一切能量。
周委員倪安:我知道大家是很努力,但是台灣在過去的教育體制之下,遇到中國人好像就會害怕。 -
王署長崇儀絕對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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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在金門護漁不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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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至少我個人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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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在馬祖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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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當然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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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倪安漁民都來說到他們的損失。
王署長崇儀:報告委員,我們從今年1月到目前為止,已經沒入兩艘大陸漁船了。 -
周委員倪安現在罰鍰也都提高了?
王署長崇儀:現在罰鍰不是唯一的手段,我們用留置調查,以往留置調查不超過兩天,今年1月到3月我們將留置調查提高到20天。 -
周委員倪安署長有硬起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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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署長崇儀我們會努力。
周委員倪安:有關本席今天所問的問題,請你以書面答復好不好?
王署長崇儀:是的,謝謝委員。 -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原住民族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海的部分有很多遠洋漁業,遠洋漁業常常也會受到海巡署的照顧,你們對遠洋漁業的護漁也是功不可沒。但是,近海漁業的部分就常常成為原住民的困擾,當然之前我也質詢過,你們也做了一些改善,之前改善的是台東地區。事實上,原住民的原居住地除了花蓮、台東、屏東之外,隨著漁業發展或追求更好的漁業資源,甚至因為工商社會追求就業機會,很多都遷移到都會區了,包括澎湖、金門、馬祖、基隆、高雄,甚至在中部等都有這種情形。事實上,我們近海漁業也不能說是漁業,有的是漁業,有的不是漁業,嚴格講起來不是漁業,而是原住民的飲食文化,以花東縱谷的阿美族來講,在都會區工作,到了假日就往山上去,東海岸的花蓮、台東沿海居民到都會區工作,到了假日就往海邊去,這是很自然的,我們會有一些飲食的文化,所以我們不是要去販賣,就只是要自己吃。你們跟漁業署訂定漁業管理相關辦法,但是就我們來講並不是漁業,我們不是從事漁業,但是你們都以這個做為認定、做為基礎,譬如利用假日或晚上出去射魚,或是採集我們喜歡吃的海膽,還有在沿岸生活的類似貝殼但又不是貝殼的食物,我們有我們的說法,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稱呼,像這些你們都有管制,甚至不同意,所以這些必須隨著對原住民族文化的尊重應該要做一些調整。就講獵槍的使用,當然這和你的業務沒有關係,但是現在檢察官要去了解獵槍,最近報紙都有報導,確實是警政署沒有弄好,在文化祭儀當中把獵人抓走了,類似這樣就影響人家的文化祭儀,所以事情弄得很大。法務部為因應實際狀況的不合理,所以檢察官要到獵場去實際了解。海巡署在沿岸的部分要如何因應,或者如何尊重原住民族相關文化,這些都要進一步去處理。當然之前你們是有做改善,譬如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魚槍是可以合法申請的,但是連拿魚槍出海都不行,這就很奇怪了,類似這樣的你們都做了改善,但是要怎麼樣更尊重原住民族文化,你們可能要跟沿岸居民多溝通。最近基隆地區又向我反映,當然這和許局長是沒有關係,但是就這麼巧,你從台東搬到那邊,希望你們能夠做很好的調整,我不知道關於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能和漁業署更妥善處理?
海岸管理法剛剛三讀通過公布了,海岸管理法特別賦予海巡署一些工作,但是後面的教育訓練很重要,因為在我們所通過的海岸管理法中,增加很多賦予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責任的條文,當然那些條文都是立法委員在內政委員會增加的,後來也三讀通過,並不是行政院的版本,所以海巡署更要去了解為什麼當初要增加這些條文,而不是等到執行時又逾越法律的分際,在此特別期勉。 -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崇儀: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張委員慶忠、姚委員文智、陳委員超明及吳委員育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海巡署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
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
【海巡救難問題】
一、署長,根據本席了解,海巡署業務繁多績效也很好,根據海巡署統計,去年海邊救生事件就有316件,共計376人。本席有在影音網站搜尋海巡署救難內容發現,海巡人員遇到岸邊溺水事件,幾乎都是僅攜帶救生圈徒手救援,本席認為,如果遇到風浪較大的情形,海巡人員的體力也有限,這樣會不會造成海巡人員與溺水者皆有生命危險?署長,海巡署溺水救援的標準程序與攜帶配備是什麼?
二、署長,海邊開放水域救生與河、湖或是泳池救生基本上是完全不同,有其特殊的課程與救生方式。海邊救援的黃金時間為15分鐘,一般台灣所認為最佳的救生器具水上摩托車或快艇,但因經費、海洋法的管制導致機動性不足,當發生海邊救援事件等待機具到達準備救援時,溺水者可能已經沉入海底或隨海流漂至別處。所以海巡署常使用魚雷浮標,但魚雷浮標只適合於泳池或封閉水域的自救,並不適合海邊開放水域的救生,在海邊魚雷浮標只能暫時的自救與之後的等待救援,如果使用於救生,容易使海巡署救難兄弟自己陷入險境。
三、署長,根據本席了解,每年在夏秋之際平均由宜蘭外澳海灘衝浪店家自行組織的救生隊所救的遊客平均大約二、三十人,救後成功的比例極高,主要原因是救生隊用正確的方法與對當地海流的了解。他們實際救生的經驗是使用8呎以上的衝浪板,因為攜帶方便、機動性強。衝浪板滑水速度是游泳的兩倍,遇到湧浪時,可以滾躍減少衝擊;在救溺時,亦可以使用衝浪板伸長救援距離,不用立即接觸溺水者,以自保與救人。長型衝浪板的浮力可以乘載3人,可按當時狀況一對一或一對二,回程時,可利用湧浪的力量沖回岸邊。根據以往的救援經驗,因救生員所使用的器具不足,造成溺水者與救生員同時救回的狀況。本席希望署長能深入了解,讓海巡弟兄能使用正確的方式和裝備救援,署長是否同意?
【護魚與海域巡護問題】
一、署長,海巡署任務之一就是執行巡護任務,強化搜救能量,強化專屬經濟海域及公海漁業巡護作為,落實捍衛主權、漁權政策,以及善盡國際漁業責任。整合區域搜救能量,充實救生救難裝備,辦理災防及專業訓練,提升海難搜救與災害搶救效能。依照行政院的施政報告,海巡署本期海上巡護預計北方72航次、東方105航次、南方56航次,太平洋2航次,共計235航次。而護漁的海上偵巡兵力本期預計320艘次,本席請問署長,海域巡護與護漁作為有何差異?兩者能不能互補?
二、署長,今年二月六日媒體報導,蘇澳籍漁船在台灣暫定執法線內捕魚,屢遭日本巡防艦艇驅趕,船長火冒三丈全程錄影,拍下日船惡行,痛批日本「侵門踏戶,太超過!」。海巡署接獲通報後,派遣兩艘六百噸級巡防艦護漁,日船眼見形勢比人強,被迫離去。本席請問署長,在台灣暫定執法線內捕魚,卻遭日本巡防艦艇驅趕已經不是第一回,有沒有透過管道與日方溝通或是抗議?
【掃蕩非法越界漁船問題】
一、署長,海巡署去年裁罰大陸越界漁船136艘,合計罰鍰金額2607.5萬,本席請問署長,有沒有繳不出罰鍰的情形?如果船隻所有人繳不出罰鍰,導致船隻無法發還,海巡署通常如何處理?
二、「閩獅漁07837號」及攻擊我海巡的中國海釣快艇依法沒入,初步規劃將船拆解變賣或做人工魚礁,本席請問署長,未來如果數量增多,是否仍是拆解拍賣和人工魚礁兩種方式處理?
【盜採砂石問題】
一、署長,近年來,金門海岸線大量侵蝕流失,破壞沿海生態,引起民眾關注。其主要原因是大陸採砂船越界於金門海域違法盜砂情形嚴重,未來不僅將影響兩岸人民生存空間的安全與國土的萎縮與流失,更會造成金門島嶼地質地形的改變與海岸的倒退,使得金門地區土壤流失、漁源枯端。行政院於日前邀集陸委會、海巡署、法務部、經濟部、國安會及福建省政府等單位,研擬「取締大陸籍抽砂船越界盜採海砂」辦法,本席請問署長,現階段對於大陸船隻盜採砂石都如何處理?
【裝備維護問題】
一、署長,海巡署長期以來整體艦艇平均妥善率未見提升,且未達目標值之艦艇數攀升,應如何檢討改善及強化養護維修措施?
二、署長,海巡署辦理岸際雷達系統維修及保護相關作業有部分缺失,經監察院提案糾正,不僅增維修保護費用,並導致維護間隙情事,目前改善情況如何? -
姚委員文智書面質詢
1.海巡署的工作報告中「強力取締越界漁船」,然而在前任署長任內,去年10月3日至5日,多艘懸掛中國旗幟漁船入侵金門海域,海巡署幾乎毫無作為。如今,新任署長已上任三個多月,對於海巡署驅離越界漁船成效是否滿意?2014/12-2015/1驅離616艘,帶案有19艘,裁罰了幾件?總共罰了多少?
此外,這個月20日,台灣首度「沒入」越界漁船,並直接敲碎,對於海巡署強硬作法當然讚許,但針對越界漁船,為何有單純驅離、裁罰和沒入船隻銷毀不同處置情況?如果海巡署都願意強硬起來銷毀越界船隻?為何歷年來裁罰案件和金額比例如此低?
2.每遇重大的漁權爭議,民眾、朝野總是批評護漁不力,要求海巡署出海護漁,但海巡署總是以油料預算不足為藉口。對於越界漁船裁罰之金額,雖然依法要繳回國庫,但海巡署是否能主動向行政院反應爭取將部分罰鍰成為油料補貼獎金?如果裁罰獎金可當成海巡署油料補貼,相信海巡署對於越界漁船會更加積極取締裁罰。
3.有關海巡署規劃「辦理「2014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基於海上救援任務係人道考量,本席不會予以反對;然而台灣周邊國家的日本、菲律賓兩國,海巡署是否有跟這兩個國家有任何聯合搜救演練?
4.海巡署署長王崇儀日前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首度透露,南沙太平島年底將完工的深水碼頭,將可靠泊萬噸級船艦。去年本黨的國防藍皮書第8號報告「人道救助與災害防救」,以我所提出的國防法第十四條修正草案為基礎,將推動設立亞太人道救援平台,以促進國際合作;興建1艘萬噸級醫療艦,用於提供國內離島居民與外國民眾在平時與災時的醫療協助;將太平島建設成海外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任務的前置基地。既然太平島即將完工的深水碼頭可停靠萬噸級船艦,對於興建萬噸級醫療艦的構想,海巡署是否贊成?
5.據天下雜誌551期報導,大陸船隻於金門地區天天盜採海沙,103年取締數卻掛零,海巡署有何應處作法與取締成效?
6.海巡署執行通訊監察狀況如何?有否聲請執行「情報監聽」?管控通訊監察案件有何精進措施? -
陳委員超明書面質詢
1.1,000噸級船艦,增建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
1-1.海巡署為維護北方及南方海域,海巡署在2,000噸級及3,000噸級船艦增建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將海上執勤情形傳回勤指中心,有助即時掌握狀況及決策命令。
1-2.依據海巡署規劃,103年完成2,000噸級新北艦及臺南艦建置,在104年將辦理3,000噸級高雄艦及宜蘭艦的建置作業。
1-3.本席自上任後,持續爭取苗栗艦,總算今年新落成的CG-131命名為苗栗艦。在第六會期審查預算時,有要求海巡署能在1,000噸級艦艇一同建置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
1-4.建置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計畫將在105年結束,為了有效提升巡護能量,本席要求海巡署能研議在1,000噸級船艦建置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
2.統合岸海─巡防區
2-1.海巡署為統合岸洋資源,在各地區局下設巡防區,以利整合指揮調度系統。
2-2.請海巡署說明下轄巡防區之任務編組情況為何?執行情況為何?
2-3.以苗栗地區而言,巡防區運作情形為何?及近二年來,苗栗地區查緝走私偷渡成效為何?
2-3.若遇緊急狀況,巡防區如何做緊急處置?請列舉各種突發狀況。 -
吳委員育昇書面質詢
本院委員吳育昇有鑑於走私活動通常在夜黑風高濃霧的時候進行,安海專案(走私槍、毒、偷渡、境管)與安康專案(走私農漁產品、菸酒)是海巡署重要業務,這兩類專案的查緝成效,端靠情資破獲的案件數量、比例有多少?請提供近兩年來的比例。此外,走私案件的查緝,近兩年來依靠雷情系統(岸際、艦艇)鎖定監控,及時攔截查緝的數量、比例又有多少?特向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提出書面質詢。 -
陳委員其邁書面質詢
首先請問目前海巡署申請成為國際海上救難協會(IMRF)正式會員的進度是如何?
2013年第8屆第四會期時本席質詢海巡署,當時因中國打壓,所以IMRF拒絕了台灣成為正式會員的申請,而前署長說會繼續努力,那請問從當時到現在,海巡署還有做什麼努力?有無和中國海巡對口單位持續抗議呢?外交部做了什麼?有無請陸委會一同向中國反映?或是用民間的名義申請加入?
基於人道的考量,台灣的海上救難工作本來就應該和國際交流、合作,參與IMRF當然是個好的平台。然而中國打壓台灣申請加入IMRF,我們不但不計較了、沒有持續抗議,還在去年(2014/8/7)辦理兩岸聯合搜救演練?
本席再次要求,海巡署必須儘快申請成為國際海上救難協會(IMRF)正式會員!
主席:海巡署業務報告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明天早上9點繼續開會。
休息(11時1分)
User Info
張慶忠
性別
男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新北市第8選舉區
盧嘉辰
性別
男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新北市第10選舉區
段宜康
性別
男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莊瑞雄
性別
男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屏東縣第3選舉區
李俊俋
性別
男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嘉義市選舉區
陳怡潔
性別
女
黨籍
親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周倪安
性別
女
黨籍
台灣團結聯盟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