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4年4月22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39分 @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22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3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麗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7分
    中華民國104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51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簡東明 羅淑蕾 林國正 管碧玲 楊麗環 李鴻鈞 王進士 劉櫂豪 陳雪生 陳根德 許淑華 陳素月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莊瑞雄 江啟臣 盧嘉辰 孔文吉 陳明文 黃偉哲 許添財 周倪安 薛 凌 劉建國 李桐豪 盧秀燕 林德福 黃國書 黃昭順 吳育仁 張慶忠 江惠貞 蔣乃辛 邱文彥 李貴敏 蕭美琴 鄭天財 蘇清泉 葉津鈴 陳亭妃 高金素梅 蔡錦隆 羅明才 何欣純 賴振昌 孫大千 徐志榮 陳怡潔 鄭汝芬 楊瓊瓔 陳淑慧 廖國棟 潘維剛 吳育昇 王惠美 呂玉玲 顏寬恒 蔡其昌 林滄敏 段宜康 田秋堇 尤美女 鄭麗君 林淑芬 徐欣瑩
    委員列席51人
    主 席:劉召集委員櫂豪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4月13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率同所屬列席就「交通瓶頸路段『陸海空』之改善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路政司司長林繼國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葉宜津、簡東明、羅淑蕾、林國正、管碧玲、楊麗環、李鴻鈞、王進士、劉櫂豪、孫大千、黃國書、黃偉哲、及高金素梅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處長簡哲宏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素月、鄭汝芬、潘維剛及莊瑞雄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 項目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8項

    一、有鑑於高公局為解決國五塞車問題,歷次做的差別費率因成效不彰而暫緩。要民眾願意選擇大眾運輸工具前往宜蘭,首要條件就是提供便利且優惠的多元大眾運輸服務系統以及景點接駁工具,以降低民眾於假期自行開車至景點,減緩景點塞車情形。交通部觀光局輔導縣市政府及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規劃推動之景點「台灣好行」接駁公車,發車時間於上午8:00─下午6:00,民眾擔心趕不上末班車,往往就得提前去排隊,萬一擠不上車,就只能搭計程車。爰此,建議交通部應增加「台灣好行」路線、並拉長服務時間,並且於假日將班距減少為15分鐘,以分散遊客人潮,以提高外來遊客搭乘意願。
  • 提案人
    羅淑蕾  楊麗環  簡東明  劉櫂豪  陳根德  李鴻鈞  王進士
    二、鑒於交通部提出國道5號單雙號車牌管制政策,惟該政策缺乏通盤配套,例如相關大眾運輸系統的免費使用,提供誘因鼓勵旅客使用,恐過度侵犯用路人行的基本人權。因此,建請交通部應擬定完整配套措施後,方能執行該政策。
  • 提案人
    羅淑蕾  楊麗環  簡東明  李鴻鈞  陳根德  劉櫂豪  王進士
  • 項目
    三、鑒於交通部提出雪山隧道科技執法政策,未上路便造成民眾恐慌,且雪隧全長12.9公里(12900公尺),倘若每輛車都要符合安全車距,等於單線只能同時有128台車輛在隧道內,周休二日車輛數有6─7萬輛,客觀上殊難想像在該政策施行後,會再造成多大的堵車潮。因此,在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下,建請交通部應協調內政部研議妥適執行之方案。
  • 提案人
    羅淑蕾  楊麗環  簡東明  李鴻鈞  陳根德  王進士
  • 項目
    四、鑒於紓解國道每逢假日必塞車必須透過多項有效措施同時並進,包括有降低需求(例如單一費率、高乘載管制、入口匝道封閉、匝道儀控)、增加供給(例如開放部分路肩)、時間分散(例如暫停收費、高乘載管制、匝道儀控)、空間分散(例如路段差別收費、替代路線規劃、路況資訊提供)。因此,適當提高國道高速公路最高時速限制也是有效降低用路人使用國道時間,有效降低國道塞車情況,建請主管機關應於6個月內對此研究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羅淑蕾  楊麗環  簡東明  王進士  陳根德  劉櫂豪  李鴻鈞
  • 項目
    五、鑒於清明假期鼓勵民眾提前掃墓,國道於清明假期前一個假日施行差別費用,執行效果為104年較102年交通量增加12─22%,顯見有效吸引民眾分流上國道。且國道5號在施行差別費率8折下,也有3─5%的效果。因此,倘若差別費率折扣是壓低到5折、2折,抑或再擴大實施兩個禮拜,則該相關這個有效紓解車潮3─5%的效果,會不會放大為2倍的6─10%?甚至3倍的9─15%?建請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對此研究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羅淑蕾  楊麗環  簡東明  陳根德  王進士  劉櫂豪  李鴻鈞
  • 項目
    六、鑑於安朔─草埔隧道土地徵收問題補償過低,引起當地地主不滿,為照顧偏遠地區居民生活,建請交通部儘速向行政院爭取另行發放「生活補償金」,並將協調進度定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提案人
    簡東明  羅淑蕾  楊麗環  陳歐珀  陳根德  劉櫂豪  王進士  盧嘉辰
  • 項目
    七、交通部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規劃桃園市桃園區和雙北市公車系統及捷運之聯絡網,增加民眾使用之方便性。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楊麗環  王進士  劉櫂豪  簡東明
  • 項目
    八、交通部應督促桃園市政府通盤考量桃園航空城捷運及鐵路桃園段之開發形式,並儘快動工,提醒地方政府避免時間延宕經費被收回。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楊麗環  王進士  李鴻鈞  簡東明
    4月15日(星期三)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率同所屬列席就「交通部開發機場園區必要性」暨「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聽證程序」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志明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陳素月、葉宜津、段宜康、羅淑蕾、李鴻鈞、管碧玲、劉櫂豪、尤美女、田秋堇及陳雪生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寶萱、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詹順貴、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蘇彥圖、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在地區民蔡梅芬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鄭麗君、楊麗環、簡東明、林國正、鄭汝芬及王進士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8項

    一、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三項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而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五條,聽證之舉辦需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所謂當事人,通常係行政處分的相對人;利害關係人之定義,參照司法院大法官第709號解釋,指法律上權益因行政處分、計畫或法規命令受影響之人。綜上所述,桃園航空城計畫係行政院核定、徵收特定農業區之重大建設,啟動以來歷經諸多爭議,故徵收審議前應辦理聽證,並以書面通知計畫內之被徵收人與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惟交通部依土徵條例第十條第三項而辦理之預備聽證,僅通知特定農業區內農牧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而未以書面通知計畫範圍內外已知、其權益將受航空城計畫影響之利害關係人(如航空城計畫範圍內其他被徵收人)。此一瑕疵除侵害人民之程序參與權,日後若徵收審議通過,亦恐將影響徵收之效力。爰此,請交通部於一個月之內重新規劃,以書面通知航空城計畫全區之被徵收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並加開預備聽證之場次,以符合法律之規範。
  • 提案人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二、交通部將於2015年4月18日起舉辦航空城計畫之土地徵收舉辦預備聽證。惟航空城計畫至今爭議不斷,在地居民及公民團體就諸多問題均曾向規劃單位交通部提出質疑:如第三跑道預定地的地質及鄰近沙崙油庫之安全問題、自貿港區之擴大也於葉世文弊案後被高度質疑係圖利遠雄之結果、徵收範圍之財務負擔等等。以徵收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爭議釐清為目的之聽證會,若以受質疑之規劃單位為聽證之主辦單位,於程序上有「球員兼裁判」之瑕疵,反而再惹非議。為避免前揭重大程序瑕疵,爰請交通部參照過去中科三期、湖山水庫之重大開發案行政聽證之舉辦,邀集民間團體與行政機關共同籌備,並推舉具技術專業之公正第三方組成主持人團,以程序正義確保結論之公信力。
  • 提案人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三、航空城的整體計畫土地面積4,687公頃,需要徵收3,155公頃土地,這是台灣歷史上最大面積的區段徵收案。交通部雖已經在這周末(4/18、4/19)開始舉辦聽證程序,然而無論是專家學者、在地居民都質疑交通部目前航空城聽證規劃荒腔走板,不僅違法僅限於部分的特農區,使聽證失去公正性。
    綜上,要求交通部應立即檢討現行聽證程序,在未重新檢討行政聽證程序之前,應停止一切程序;此外,要求交通部應依照大法官釋字709號解釋與土地徵收條例、行政程序法等辦理「全區聽證」,以及比照中科三期第二次聽證的經驗,由官民共同籌備所有聽證。
  • 提案人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管碧玲
    四、查桃園航空城計畫(桃園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內之竹圍「福海宮」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四項登錄有案之「傳統藝術民俗」,登錄名稱為「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其審議登錄理由載明「福海宮過金火規模盛大,尤其輦轎過程騰空飛舞的飛輦轎極具祭祀文化特色,加上地方民眾積極參與,凝聚地方向心力,在北台灣地區具有指標性特色」。
    次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之調查登載亦詳細描述福海宮之過火儀式「為北台灣最大之過金紙儀式」、「數十頂神轎在廟前展開點轎、輦轎競技旋轉儀式……廟口左右整頓所有迎神陣頭與旗隊、神轎等,順序出發前往廟後過火場地」、「所有神轎衝過火堆三圈,為整個慶典之高潮」。
    「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為國家登錄有案之民俗儀式,為應保存傳習之無形文化資產,且此一無形文化資產附著於有形之福海宮廟宇建築、廟埕、戲台、過火場空間、巡行路徑等,均應受國家之保護。此外,福海宮相關儀式已傳承百餘年,為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文化景觀」,即「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特別性,應優於一般都市計畫法令,故不應受所謂宗教專區之一般性約束,而應由文化景觀保存區予以保護。
    桃園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103年7月第一次公展方案所提之公園、廣場、停車場等配置,乃考量前述飛輦轎、過金火儀式之保存;然該計畫至104年7月公告時,竟完全排除福海宮建物周邊之公園、廣場,即未來廟埕、戲台、過火場均將不存,等同斬斷此一綿延百餘年無形文化資產,乃明顯違法之都市計畫方案。
    爰要求交通部於辦理桃園航空城計畫之相關都市計畫程序時,應秉上述文化資產之精神與法令,將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等儀式所附著不可或缺之空間完整保留,採取103年7月公展之合理方案,協助此一國家文化儀式之傳承與傳習,並應以計畫區全區聽證之方式,將本案有關土地及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與團體,納入桃園航空城聽證討論。
  • 提案人
    管碧玲  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五、2014年9月5日,本院尤美女委員與林淑芬委員共同舉辦航空城聽證之公聽會中,做成「全區審議」、「所有利害關係人均得參加」、「聽證不應交由需地機關,而由各部會之上級機關行政院主辦」等幾點結論。而桃園市作為開發單位之一,亦於2015年2月提出「全區聽證、擴大民主參與」訴求,重申要讓所有利害關係人,包括公民團體都參與聽證,並呼籲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亦辦理全區聽證。惟交通部擬於2015年4月開始舉辦之桃園航空城預備聽證,仍僅限於特定農業區內農牧用地所有權人,將航空城計畫範圍內之其他土地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皆排除在外。實則航空城計畫浮濫徵收問題備受質疑,大面積規劃住宅和商業區,其公益性與必要性皆不明確,全區辦理聽證實有必要,爰此,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就上述之訴求重新研議辦理航空城計畫之聽證及預備聽證,並以書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報告。
  • 提案人
    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  管碧玲  尤美女
    六、航空城機場園區所在之桃園地區,由於石門水庫集水區之開發,縱使蓄水量高達3億900萬立方公尺,近年來淤積已達三分之一,蓄水量大減。而全球氣候日漸極端,例如近來大旱使得桃園地區水資源嚴重短缺,暴雨時又往往因水庫濁度過高無法供水,使得桃園地區居民叫苦連天。
    而今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之開發,徵收1400多公頃,徵收後之拆除、整地、公共設施之設置,乃至於後續之園區建設開發、人口移入,均將耗費大量水資源,對於水情已陷入困境之桃園地區,無疑是雪上加霜;且若無水資源可用,則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也不復存在。惟針對桃園地區之用水評估,交通部原先提出之用水報告與經濟部水利署針對北區之用水統計資訊顯有低估。爰此,交通部應於開發階段就航空城機場園區開發計畫之用水及其他環境問題,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擬具環境影響說明書,送交主管機關審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以書面報告之。
  • 提案人
    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  管碧玲  尤美女
    七、對於桃園機場即將興建第三航廈,桃園機場公司亦應積極考量各航廈之交通聯絡,尤其以輕軌接駁管制區內外最為重要,必須興建一、二、三航廈之聯絡輕軌建設。
  • 提案人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管碧玲  李昆澤
    八、鑑於台中捷運趕工因素,出現重大工安問題造成人員傷亡事件。故要求交通部應承諾,桃園機場捷運應以安全及穩定為考量,不得因年底通車之承諾,犧牲對工程安全之要求。其次,機場埋入式軌道過期材料,應委託可進行該材料疲勞測試之合格公證單位做疲勞性測試,並依檢測結果,依合約規定處理。
  • 提案人
    葉宜津  李昆澤  陳雪生  劉櫂豪  管碧玲  段宜康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經本院交通委員會處理完竣,其中2億元不指定項目繼續凍結乙案。

  • 一、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經本院交通委員會處理完竣,其中2億元不指定項目繼續凍結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二、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三、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審查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警察局業務費」9,460萬3,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四、審查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警察局業務費」9,460萬3,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消防隊業務費」3,842萬8,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消防隊業務費」3,842萬8,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預算31億9,059萬3,000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將建置計畫送交本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 六、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預算31億9,059萬3,000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將建置計畫送交本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凍結歲出預算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七、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凍結歲出預算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一),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1億0,581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八、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一),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1億0,581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二),凍結「路政管理」4,072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九、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二),凍結「路政管理」4,072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三),凍結「業務費」2億9,501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三),凍結「業務費」2億9,501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四),凍結「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2億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一、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四),凍結「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2億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五),凍結「鐵路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8億8,80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二、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五),凍結「鐵路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8億8,80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六),凍結「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3,95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三、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六),凍結「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3,95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七),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之三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四、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七),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之三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五),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14億5,711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五),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14億5,711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六),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2,522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六、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六),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2,522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七),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一般事務費」544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七、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七),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一般事務費」544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八),凍結「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6億2,750萬元之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八、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八),凍結「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6億2,750萬元之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一),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四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十九、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一),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四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八),凍結「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4,780萬元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二十、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八),凍結「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4,780萬元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審查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服務費」檢討與改進報告案。

  • 二十一、審查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服務費」檢討與改進報告案。
  • 處理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檢討與改進報告案。

  • 二十二、處理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檢討與改進報告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四),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二十三、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四),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六),凍結「獎補助費」70億6,100萬元之二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二十四、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六),凍結「獎補助費」70億6,100萬元之二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 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決議,凍結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 二十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決議,凍結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希望可以請教育部人員列席,因為我要問學生交通車限制10年的相關問題。
  • 主席
    在解凍案中有嗎?
  • 葉委員宜津
    (在席位上)有。
    主席:我們跟他們討論這個問題好多次了,他們還是很堅持。請國會聯絡人馬上聯絡教育部,要求教育部主管校車車齡限制10年的單位能夠至本委員會列席備詢。
    請交通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本部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遵照 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03年度公路總局預算、營業及非營業基金預算暨104年度本部主管單位預算及財團法人預算凍結案,提出解凍案報告。
    有關103年度預算部分,包括: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1案;中華郵政公司「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1案;臺灣港務公司「南星土地開發計畫」1案、「管理費用」2案;國道建設基金「一般服務費」1案、「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案。
    另有關104年預算部分,包括:本部「歲出預算」1案、「交通科技研究發展」1案、「路政管理」1案、「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1案、「臺灣鐵路管理局」2案、「鐵路建設計畫」1案;觀光局「觀光業務」3案、「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1案、「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1案;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3案、「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1案;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1案。
    以上凍結案之相關解凍書面資料,請各位委員參閱並惠予支持,同意動支經費。接下來請會計處洪處長報告解凍案詳細內容。
  • 主席
    請交通部會計處洪處長報告。
    洪處長玉芬: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本部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03年度公路總局預算、營業及非營業基金預算暨104年度本部主管單位預算及財團法人預算凍結案,其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 壹、103及10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
  • 一、103年度公路總局預算凍結項目

    公路總局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編列42億5,069萬3,000元,其中2億元不指定項目繼續凍結乙案,說明如下:
    為活化國道客運營運市場及因應市場之需求,公路總局辦理國道客運試辦調整案,試辦後業者間相互檢舉情形已獲改善,均顯示試辦計畫案及相關法規鬆綁對國道客運服務品質提昇有正面之效益外,並增進民眾行的權益。另外,在公共運輸計畫推動過程中,初期因中南部縣市申請計畫較少,惟後續年度因計畫之逐步推動,中南部縣市紛紛致力於公共運輸之改善,提案增加使經費比率逐年升高,未來將綜合考量各地發展之均衡性,針對城鎮特性設計公路公共運輸服務,逐步完善公共運輸服務網。
  • 二、103年度營業基金預算凍結項目

    (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計畫係配合行政院核定「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撥用高雄市政府及國有財產局土地計約98公頃,並興建計畫區內公共基礎建設工程包括聯絡橋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公共設施工程、附屬建築物及設施,後續將引進簡易加工、深層加工貨源、吸引製造業、運籌業及相關產業投資興建現代化多功能物流設施,發展整合型國際物流。
    本計畫預算僅編列至103年度,因附屬建築物、污水處理廠工程等目前均已發包施工中或正公告招標中,若未能順利解凍將產生履約付款爭議,爰確有解凍之必要性,以利相關工程後續得以如期推動。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管理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警察局業務費」9,460萬3千元予以凍結乙案,說明如下:
    港務警察掌理港區之治安秩序維護及協助災害危難之搶救、犯罪偵防及刑事案件之處理,並加強郵輪安全維護工作及配合商港主管機關實施港口設施保全措施及檢查,以維護海運之順暢,其執行港區治安秩序維護及協助處理違反港務法令事項所需之業務經費,係維護港區安全所必須投入之服務成本,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相關業務費仍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編列預算辦理,俾利港區治安秩序維護及各項勤務之遂行,以建構良好經營及投資環境。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管理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消防隊業務費」3,842萬8千元予以凍結乙案,說明如下:
    商港區域內設置貨櫃、散裝雜貨、煤炭、化學物品等專屬碼頭,及電力、重工業、倉儲轉運等專業區,消防安全維護極其重要,港務消防隊執行港區消防事項所需之業務經費,係維護港區安全所必須投入之服務成本,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相關業務費仍應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編列預算辦理,俾利港區災害預防及救災救護等各項勤務之遂行,以建構良好經營及投資環境。
    (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凍結二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建置計畫區段徵收作業經內政部地政司104年3月表示,徵收區段內99%之土地所有權人均選擇領回抵價地,其中徐女士住宅遷移案,經內政部同意於其目前住宅所在位置規劃為農業區,未來毋須再辦理拆遷,相關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業經內政部都委會103年9月30日第836次會議審議通過。另徵收範圍內原住戶拆遷及安置均已依原訂計畫辦理完竣。
    郵政物流園區之建置與郵政轉型及事業永續發展息息相關,投資金額龐大且建設期程長,郵政公司刻正積極辦理整體開發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相關採購已陸續公告招標,迫切需要充足預算以支應相關費用,爰確有解凍之必要性,以利相關工程後續得以如期推動。
  • 三、103年度非營業基金預算凍結項目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一)「一般服務費」編列16億2,488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一般服務費主要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工務段及交控中心業務委外、公文繕打、環境清潔、一般公文資訊處理、客服中心營運……等業務委外辦理,上項預算均係依業務需要覈實編列,且相關勞動派遣及業務委外均依照「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之管制及評核辦理。
    (二)「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18億1,687萬1,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高公局於各項計畫執行期間為有效加速推動公共建設,以工程執行生命週期為控管範圍,並遵照政策需求期限,就重要工作項目,訂定控管里程碑及預定開始或完成期限,亦督促各計畫施工督導單位每月詳實檢討執行成果,並提報該局工程業務會報報告,計畫執行落後單位需分析落後原因及研提改善措施據以積極趕辦,並於編列次年度經費時衡酌實際執行經驗及評估未來可能遭遇問題風險,妥慎編列年度預算,避免預算執行落後。
  • 四、104年度本部主管單位預算凍結項目

    (一)本部
    1.本部104年度歲出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於連續假期前,皆會責成各疏運單位依據過往經驗及假期特性預先規劃疏運措施,公共運輸以提升運能整備,高速公路以加強管制措施及提供即時交通路況資訊讓民眾預為規劃行程。另國5連續假期常態性壅塞情形,主要原因係交通量超過高速公路承載量。本部已會同宜蘭縣政府研商朝提升公共運輸服務、地區交通疏導及管制與提供即時交通資訊等3大改善方向,成立應變小組,爾後連續假期將持續此共同合作模式,以疏緩國5常態性壅塞狀況。
    至省道部分之路網規劃情形,俟西濱快速公路全線貫通後,可分散國道車流,疏解國道假日或尖峰時期壅塞情形;地方政府所轄道路部分,由各地方政府本於權責檢討轄區內鄰國道交流道交通狀況並辦理改善工程。
    2.本部「交通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億0,581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交通科技研究發展計畫主要係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智慧交通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及執行「區域交通控制中心雲端化計畫」,以改善地方重要路口交通號誌控制系統。「智慧交通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104年度各縣市政府已提交計畫申請書,刻正積極趕辦審查核定作業;「區域交通控制中心雲端化計畫」104年度第4期計畫刻正加速推動,以提升預算執行率。為持續改善地方重要路口交通號誌控制系統,本部須持續辦理上述二項計畫。
    3.本部104年度「路政管理」4,072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協助收費員媒合工作,高公局於104年3月20、26、27日在北中南區舉辦徵才活動,收費員可當場繳交履歷表辦理面試,以促成收費員儘速就業。高公局無論在收費員離職補償金與轉置就業方面,已盡心盡力給予最大的照顧。
    4.本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項下編列2億9,501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本部航港局除運用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台(MTNet)檢丈稽催功能通知業者依限檢查外,亦藉由船舶進出港管理系統,自動篩檢限制其不得進出商港。另為確實掌握船舶數量將進行船舶普查作業,對於未經檢查合格之船舶,限制其不得航行;積極推動各項船舶安全管理事宜,就未臻完善處審慎檢討,俾健全船舶管理機制,並已將「船員證照」列為「交通部國內載客船舶航行安全聯合督檢計畫」之檢查項目,不定期抽檢船舶、船員或駕駛之有效證照、船長或輪機長有無於發航前落實安全點檢等情事,以確實保障乘客生命財產安全。
    5.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2億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非電氣化支線車輛為臺鐵局未來10年汰換及購置車輛計畫中首需辦理之項目,該局業依國發會研商會議結論,將本計畫併入「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並已報行政院審查。104年編列2億元預算係辦理委託技術服務、場站系統設備改善及車輛預付款等,俟計畫核定即可進行採購招標程序。
    6.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 計畫」8億8,8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臺鐵局為因應社會與環境之變遷,加強安全防護與防災措施,確保行車安全並滿足民眾行的需求,爰推動本項計畫,以改善急迫性影響列車安全之基礎建設,並經行政院103年10月14日核定。
    本計畫涉及行車安全強化、瓶頸及危險路段消除、老舊設備及路線改善,臺鐵局已完成前置規劃作業,並於104年度開始辦理相關委託規劃設計作業,以維護鐵路行車順暢及路線安全。
    7.本部「鐵路建設計畫」項下「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3,9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高鐵公司之財務改善除涉特許期延長外,還涉及減資、增資等公司法程序,屬公司治理事項,須由公司董事會通過始具有向本部提案之效力,本部依法依約尚無逕自提出公司財務改善方案之依據,然本部向來均本維護全民最大利益之原則,評估該公司提出之方案。
    高鐵公司新財務改革方案,經其董事會通過後於104年3月31日函送本部,本部將於評估後儘速向貴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二)觀光局及所屬
    1.觀光局104年度「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之「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已成功營造分區旅遊風貌、擴大臺灣觀光市場規模、引領產業國際化發展、奠定產業質量提升基礎,形塑臺灣為旅遊目的地形象,已引發臺灣觀光市場從量變到質變的結構性轉型契機,達成觀光「拔尖、領航」的階段性任務。經詳實檢討,精進相關作法,據以提出「觀光大國行動方案」,以「質量優化、價值提升」為核心理念,期能打造臺灣成為質量優化、創意加值、處處皆可觀光的千萬觀光大國。
    2.觀光局104年度「觀光業務」項下「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預算數14億5,711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觀光局業於103年11月12日邀集國發會、主計總處、本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召開研商「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草案)」會議,聽取各單位意見納入修正計畫,俾使計畫內容可落實推動並及早完成計畫報核程序。未來俟計畫核定後,觀光局將持續秉持資訊公開、審議程序透明化之原則,訂定合宜之審議機制,俾使計畫內容可落實推動。本計畫屬政府核心推動計畫,預為準備未來千萬大國接待能量,除持續協助地方政府塑造國際觀光遊憩亮點,提升觀光旅遊環境的品質外,更可疏解現況熱門據點之遊憩壓力。
    3.觀光局104年度「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編列2,522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有效推動觀光遊樂地區連續假期交通疏運工作,歷年於春節及各連續假期前均成立「交通部觀光局連續假期觀光遊樂地區交通疏運作業小組」,並由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觀光局依權轄劃分為16大責任分區,分別成立「疏運工作小組」執行疏運作業。疏運作業重點事項包含(一)加強轄境遊憩設施安檢、人員服務品質與環境清潔工作;(二)協調公路主管及警察單位,針對轄內觀光遊樂地區道路易發生壅塞路段,進行交通疏導措施,並輔導開行接駁車;(三)針對各重點疏運地區,整備既有與臨時停車空間並派員加強管理;(四)透過廣播、平面媒體、網路、文宣品、LBS行動簡訊、戶外電子字幕機看板等,鼓勵民多加利用公共運輸出遊。本案辦理連續假期交通疏運、道路指示標誌等相關經費9萬元,係用於所屬國家風景區於連續假期期間規劃替代道路路網、臨時停車空間設置臨時指示標誌、交通錐等使用,以有效疏導車輛,避免壅塞發生。
    4.觀光局104年度「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54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觀光局於上述編列544萬元項目下,編列辦理旅宿業務督導及檢查、暨旅宿業品質提昇輔導、籌設及管理等相關經費200萬元部分係為落實執行法令之管理費用,非屬從業人員訓練費用,此與該項目項下另編列辦理旅宿業高階經理人與中階幹部教育訓練等研習費200萬元不同,並無重複編列;又因考量一般旅館在接待來臺旅客扮演著重要角色,而一般旅館大都為中、小型或家族性經營旅館,並未有專責訓練單位,為提升旅宿整體服務品質提升,爰自行辦理一般旅館從業人員研習訓練。
    5.觀光局104年度「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預算數26億2,75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雲嘉南管理處)致力發展鹽業文化與景觀,惟多年來遊客量並無明顯增加,各方評估亟需有新的元素注入,遂推動新規劃之觀光活動及建設,吸引遊客前來。雲嘉南管理處發展觀光亦著重生態保育,針對違法捕撈等破壞行為,以公權力執法開罰,極力維護生態環境,又104年內政部公告國家重要濕地範圍,風景區內多數土地被劃入,雲嘉南管理處即配合調整各項重要觀光建設。此外,多項新規劃觀光活動及建設多在既有觀光發展區域辦理,具話題性吸引遊客前來,帶動地方觀光發展,並吸引民間廠商洽商投資。雲嘉南管理處目前共辦理5件民間自提促參案,皆為閒置空間再利用或傳承鹽業文化,在推動民間投資的促參案件中,絕無在國家重要濕地進行開發,且無將山海美景第一排BOT給得標廠商興建旅館飯店之情事。
    (三)公路總局及所屬
    1.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77億1,664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有效加強機車交通安全管理及降低交通事故,本部公路總局由降低機車無照駕駛及減少事故傷亡兩大面向擬定執行策略,其中降低機車無照駕駛策進作為包含結合家庭力量共同防制、強化道安宣導、輔導大專院校機車考照、加強校園周邊路檢聯稽及加速裁罰無照駕駛作業;減少事故傷亡則從交通工程改善、落實初領機車駕照安全講習、善用媒體宣導道安扎根計畫及將公共運輸補助結合道安機制具體落實,賡續藉由教育、宣導及執法等各方面著手,規劃有效之機車安全管理及事故防制措施,俾以建立騎乘機車安全駕駛之觀念,預防及減少其交通事故之發生。
    2.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項下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編列4,78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關於輔導團,本年度預計成立5個「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鼓勵大專院校運用豐沛之研發設施與資源,開發具在地、前瞻及創新的公共運輸產業技術,並利用學界研發能量對既有產業技術進行再加值開發,強化產業與學界研發團隊合作,協助在地公共運輸產業發展。為完善山地原鄉地區基本民行改善,主動針對全國30個原住民鄉(區)進行公共運輸供給清查、盤點現況缺口及服務縫隙填補改善,對尚無公共運輸服務之地區,協助縣(市)政府依據各地區環境特性需求,提出創新經營模式之非典型公共運輸執行計畫。
    3.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77億1,664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98年至102年間,公共運輸使用率增加1.8%,私人機動運具使用率由73.5%減少至72.4%,減少1.1%,足見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之實施,已發生拋磚引玉之效果。為進一步提昇公共運輸市占率,減少私人運具之使用並進一步減少碳排放,針對既有客群持續改善設施、制定合宜票價,並續行補貼制度以穩固票價,以求既有使用率之維持;另透過行銷、優惠以及體驗活動來吸引潛在客源加入公路公共運輸之使用行列,尤以機器腳踏車使用族群為首要吸引目標。
    4.公路總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獎補助費」70億6,100萬元,凍結二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有關石虎等保育類動物議題,預估完成該生態研究調查成果至少需2年,  公路總局將俟林務局公告「石虎保護區」及完成生態研究調查成果,納入環差報告送環保署審查通過後,再行推動相關公路開發。
  • 五、104年度財團法人預算凍結項目

    本部主管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104年度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依大院決議,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世曦)其性質與國營事業類似,年終及績效獎金標準不應與國營事業差異過大。台灣世曦103年度獎金提撥總月數(含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為4.26個月,未來績效獎金提撥原則亦將參考『交通部所屬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總額以不超過4.4個月薪額為原則,並明訂於台灣世曦之內部辦法。
    台灣世曦未來將依照上述辦法提撥績效獎金,並經台灣世曦董事會及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會通過後發放。透過績效獎金之發放總額控管,將對台灣世曦之盈餘有所挹注,亦提升中華顧問工程司之轉投資收益。
    貳、由於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循序推動,為應業務實際需求,以上大院決議事項,懇請 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首先,宣告以下事項:一、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其他委員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四、原則上中午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五、各位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請登記第一位的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看到本席就會想到國道五號的塞車,不止是塞到爆,也塞到麻痺了,外界對交通部的執行能力已有很大的質疑,我不曉得部長有沒有將國道五號塞到麻痺這件事情當成一回事,或是在每週將此當成重大事件來列管一下呢?過去我在鄉公所、縣政府、勞委會及農委會待過,每當遇到需要處理的重大議題時,我們一定都會有一個專案小組,否則我在這邊講一講,而你下去瞭解之後,結果也沒有人會來負責啊!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沒有這回事,其實委員所提出來的十項建議,我們都在檢討。
  • 陳委員歐珀
    上週我說要給你一個禮拜的時間去考量一下。
    陳部長建宇:目前內部也持續一直在開會,大方向也快成形了,之後還要找專家學者來談,當然也會找縣府及委員來談最後要定案的東西。
    陳委員歐珀:可是你在第二天就打我的臉,那天下午你就公布八大對策,其中有一項很奇怪的對策,就是單雙號車牌管制以3小時為一個時段。
  • 陳部長建宇
    這是選項之一。
    陳委員歐珀:這則新聞出來之外,你知道有多少人打電話來罵我,他們都要求我要盯一下交通部。
  • 陳部長建宇
    那是其中的選項之一。
    陳委員歐珀:以後在政策出來之前,我們是不是先溝通一下呢?
  • 陳部長建宇
    好。
    陳委員歐珀:立法院、交通部、地方政府及議會都可以共同來出一點力量,也能一起來把關,不要老是用學者專家的數據來管理交通嘛!
    陳部長建宇:好,謝謝。
    陳委員歐珀:上禮拜就有很多鄉親按耐不住,他們要求我要到交通部去抗議,我說我在立法院開會,因此同意可以召開記者會。如果部長在10點半有空的話,歡迎您來體驗一下本席所受到的壓力。您在3月份到過宜蘭一趟,也知道宜蘭的狀況不一樣了,大家真的是塞車塞怕了,他們一知道您要來,有滿滿的三百多人都在等您。
    國道五號的塞車問題涉及很多領域,包括交通部運研所也要共同來面對,本席也集合了鄉親的意見,你的八大對策對上我的十大有效方案,我們是不是能夠來match一下,以使整體交通的管理政策可以落實呢?首先,我先確定其中的一項,就是單雙號車牌管制以3小時為時段,這部分有沒有確定要實施呢?
    陳部長建宇:那是最後的手段,在方向的規劃上,可能會有這些方法,甚至還會有更多其他的方法,不過這是在最後不得已時,我們才會拿出來使用。
    陳委員歐珀:第七項是強化省道台二線及台九線的方便性,並引導車輛分流,我希望公路總局能夠落實台二線及台九線可以截彎取直及改善的路段。雖然基福公路有一點問題,但至少要將台二線及台九線的方便性呈現出來。其他有關管理的部分,我個人並不反對,只有車牌部分的反彈實在太大了,因此在你們確定好之後,也要向民眾說明為什麼要實施的理由,否則大家會猜啊!
    陳部長建宇:瞭解,謝謝。
    陳委員歐珀:當然這部分也不能貿然實施!其次,上禮拜本席已經給部長看過,第一,全台灣的高速公路只有坪林到南港這段的限速是80公里,這非常不合理,你也提過大概要花50億來改善22處才能做提速的配套措施,但是我覺得這500億應該要花,全國高速公路就只有這個路段的速限是80公里,這是不合理的,所以這部分部長能否承諾一下?
    陳部長建宇:這個部分真的要非常慎重來考量,如果大眾運輸可以得到它的效果,可以儘量減少一些的拓寬,畢竟這有涉及到環評、封路,所以整個情況並不是如想像的那麼容易。
  • 陳委員歐珀
    願不願意來努力看看?
  • 陳部長建宇
    我們會儘可能將其當成是選項之一。
    陳委員歐珀:雪隧裡面90公里,到了外面卻變成80公里,所以在裡面時就必須踩煞車,進而產生擁塞、回堵的情況,總之,部長答應會去面對?
  • 陳部長建宇
    我們會去研究。
    陳委員歐珀:再來,裡面的直線路段是否能夠給那些碰到前面有龜速車的車輛有一個超車的路段?這在國外也是有碰到這樣的情況。
    陳部長建宇:現在內部正針對委員所提的這個議題慎重在進行考慮,如果真的要做,包括哪些配套要做處理,總之,若無法符合安全的前提,我們就不敢貿然實施,但關於委員所提的建議,我們是有在進行評估。
  • 陳委員歐珀
    多久會評估出來呢?
  • 陳部長建宇
    給我們一、兩個禮拜的時間。
  • 陳委員歐珀
    上個禮拜不是已經給你一個禮拜了嗎?
    陳部長建宇:很多事情都要做,而這些重要的事項,我們都有慎重在考量。
    陳委員歐珀:還有一個大家都在抗議的,就是連非假日匝道都還在進行管制,而假日的時候,綠燈只有10秒,紅燈卻有90秒,難怪會塞死了,像清明節的時候,平面的側車道要走90分鐘才能上高速公路,像這種是很容易處理的問題,你們都不願意承諾來處理。
    陳部長建宇:我會要求局裡跟地方政府一起來研究,關於匝道管制的秒數在平常日與假日之間如何去做合理的秒差控制,總之,這需要大家彼此之間去做調配。
  • 陳委員歐珀
    民眾已經積怨太深了。
    陳部長建宇:我了解,我們會儘快去處理。
    陳委員歐珀:平常非假日我們宜蘭人要通勤,每次要上高速公路前就必須在紅燈前等90秒,而非假日時綠燈是15秒,假日的時候則是10秒,這樣的管制實在太嚴了。
    陳部長建宇:非假日時段不會全部都採15秒來做管制,而是視其尖離峰情況而定。
    陳委員歐珀:麻煩部長把坪林行控中心的資料全部調出來,讓我們檢視一下為何民怨那麼重,或者改天我們去坪林行控中心看一下?
  • 陳部長建宇
    好。歡迎委員來視察。
    陳委員歐珀:關於直線鐵路的部分,本席再次重申,地方贊成的是A線,B線就不用做了,而這個部分勢必要早點來面對,畢竟這是公共議題,我們是可以好好討論的。
  • 陳部長建宇
    好。
    陳委員歐珀:假日的部分,上次部長承諾區間車、直達車或是自強號能夠增加一些班次。
    陳部長建宇:我們的承諾不變,即在特定的年節會特別針對公共運輸的這一塊去做強化的動作,甚至連地方接駁的部分,也會想辦法讓去的民眾有腳可以到處走。
    陳委員歐珀:再來,你的八大對策有提到鐵公路或是跟地方的配套、接駁措施,這些本席是很贊成的,所以希望你們可以有具體的時程讓我們知道你們是如何處理的。
  • 陳部長建宇
    我們現在就是密集的在討論這些問題。
    陳委員歐珀:我知道部長很忙,也不能單為這條65公里的國道就讓部長這麼操煩,所以可否成立一個專案小組來處理?
  • 陳部長建宇
    我有請政次在督導這一塊。
    陳委員歐珀:你們應該邀請地方民眾來參與,還有立法委員、縣議員等民意代表,像我們常常在使用,所以知道問題在哪裡,總之,不要以台北的觀點來看待宜蘭的問題。
  • 陳部長建宇
    我們尊重地方的民意。
  • 陳委員歐珀
    不然你的破紀錄日會愈來愈快到達。
    最後,關於所謂的十大方案,請交通部用正式函文回復我。
  • 陳部長建宇
    好的。
  • 陳委員歐珀
    希望你們這個部分能夠做處理。
  • 陳部長建宇
    會的。
    陳委員歐珀:另外,關於鐵路高架的部分,現在是全國都在做,之前部長到苗栗時,有承諾30項觀光及交通建設的需求,包括推動苗栗北側及鐵路高架化的工程、拓寬苗60線道路等,這些你都有當場承諾。
  • 陳部長建宇
    對。
    陳委員歐珀:所以我只要求你,宜蘭市陽大附醫醫院今年底馬上就要落成了,所以關於宜蘭段的鐵路高架是否能夠脫鉤,先拿出來處理呢?事實上,這部分是迫切需要的,現在宜蘭最塞車的就是校舍路、東港路兩個路段,這兩個路段經常造成大塞車,所以關於鐵路高架的部分,也就是宜蘭市的部分,可否拜託部長先行進行規劃、處理?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跟縣府說明,請他們趕快把可行性研究報部。
  • 陳委員歐珀
    希望你們能夠化被動為主動。
  • 陳部長建宇
    按照規定是地方要先提出。
  • 陳委員歐珀
    希望你們能夠推一下。
    陳部長建宇:好,我們會去聯絡他們,請他們儘快提出。
    陳委員歐珀:就說中央已經準備好,請他們快一點提出。而且民眾都以為鐵路高架化是鐵路局的事情,所以一直找我陳情,總之,鐵路高架化的部分,宜蘭縣的羅東、礁溪有所謂都市計畫問題,但宜蘭市是沒有的,而且有迫切需要,所以希望你們慎重考慮,讓這個案子得以趕快通過。
    陳部長建宇:好的,謝謝。
  • 主席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我看到壹週刊的報導,在今年3月桃園機場捷運A3站,就是明天交通委員會要去會勘的地方,發生了電纜線燒毀事件,對我們來說,這是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不知道部長有無看過相關的圖片?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建宇
    主席、各位委員。我有看過。
    段委員宜康:在這樣的狀況之下,今年的3月18日、19日這兩天,我們在桃園機場捷運A3站的現場,因為發現有直流電跳脫,就是供電跳脫的狀況,讓測試的電聯車沒有辦法順利的測試,同時也發現有一個地方,總共有12條、240立方公釐的電纜燒掉了,另外有3個地方有供電的高壓電纜也是燒掉了,所以總共有4條燒掉,這個消息在壹週刊披露之前,外界是不知道的,然經他們披露之後,請問這4個地方的電纜就通通抽換了嗎?
  • 陳部長建宇
    本人請胡局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胡局長說明。
    胡局長湘麟:主席、各位委員。是的,總共有4處,後來我們都有做了防護措施,所以並沒有完全抽換。
    段委員宜康:據周刊報導,用這種火泥熔接工法的接頭,總共有37處,而這37處會不會全線抽換?
  • 胡局長湘麟
    目前我們還沒有決定要全線抽換。
  • 段委員宜康
    為什麼?
    胡局長湘麟:因為這種火泥熔接的方式即使在北捷、高捷等,都是有採用的。
    段委員宜康:我們查過了,北捷、高捷的保護措施要比桃園機場捷運的現場要完備得多,通常會用到這樣的工法,是因為施工快、容易,但是一般用於接地線,請教局長,我們桃園機場捷運有無共同管線?
  • 胡局長湘麟
    不曉得委員指的共同管線是什麼?
    段委員宜康:軌道旁的共同管線,應該是共同管道啦!
  • 胡局長湘麟
    有。
  • 段委員宜康
    現在燒掉的有無在共同管道裡面?
  • 胡局長湘麟
    目前這張照片所顯示的是沒有。
  • 段委員宜康
    這37處有多少是在共同管道裡面?
  • 胡局長湘麟
    這37處都是外露的。
  • 段委員宜康
    為何不是在共同管道裡面?
    胡局長湘麟:在土建施工的時候,因為受到空間限制……
  • 段委員宜康
    因為塞不下……
  • 胡局長湘麟
    在某些空間不足的因素下……
    段委員宜康:答案就出來了,這樣供電的電纜,因為當初設計的關係,桃園機場捷運有共同管道,但是這些電纜塞不下去,共同管道太小了,所以就放在外面任其風吹日曬雨淋,這是桃園機場捷運最重要的供電系統,若一條燒熔了,其他全部都會燒掉,而這12條有的底下U型鋼燒熔,結果燒到其他電纜,對不對?從方才的照片可知,其接頭的地方一條變成兩條,因為這樣會比較容易可以轉彎,而這樣的工法造成有37處曝險,現在改善了4個地方,至少還有33個地方是完全沒有處理的,然交通部、高鐵局說還要研究,真不知還要研究什麼!如果等到你們完工通車之後再發生問題,會變成什麼樣的狀況呢?我們有去評估一下可能產生的風險,包括營運全面中斷,就是比方說上行軌燒掉了,車子只好轉到下行軌,所以就不可能依原來行車的間隔,車速就會慢下來,有可能30分鐘才有一班,這樣一來秩序一定大亂;如果上行軌、下行軌都燒掉了,則所有班次都停下來,請教局長,若其中一條軌道燒了,是現場去搶修還是等到晚上車子都停了才有辦法修?
  • 胡局長湘麟
    勢必要利用非營運時段。
    段委員宜康:所以白天就只能使用單軌,然後晚上才能夠進行修復,除非兩條都燒掉,都沒有車可以走,就只好白天來修復,而且像青山段等高架路段這麼的高,你們要如何去修復?還有若電車走到青山段燒掉,要乘客怎麼辦呢?之前文湖線復興北路段就曾經發生過乘客提著大包、小包在軌道上行走的事件,而且復興北路段與青山段相較,青山段車站的間距是8公里,與市區捷運是不一樣的,請問屆時怎麼救這些乘客呢?
    陳部長建宇:短期內他們會有改善措施,但是我要求通車前全部要換掉。
  • 段委員宜康
    全部抽換?
  • 陳部長建宇
    對。
  • 段委員宜康
    37處一定要抽換。
    陳部長建宇:一句話,就是這樣子做。
  • 段委員宜康
    好的。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根德發言。
    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段委員質詢那個火泥熔接的接頭,其實這個部分是要連接到軌道上的電路系統,有很多本來就是暴露的,所以這部分你們也要說清楚,像北捷、高捷,本來有一部分施工就是暴露的,所以若委員提出這方面的意見,你們有這方面專業就說清楚,怎麼會連這個都不敢說明呢?這實在很奇怪,所以對此交通部真的還要再加油!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我也擔心到時有爭議的話,可能建設的人要交給營運的人,然後營運的人不接。
    陳委員根德:有很多事情事務官都畏畏縮縮的,然後對的事情不敢堅持,錯的事情被打得滿頭包,這就是事務官當政務官在用時會碰到的最大問題,方才委員提到30幾處是暴露的,結果部長說全部抽換掉,這也合理啦!交通部掌管國家重大建設,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
    陳部長建宇:絕對需要考慮到安全的問題,畢竟安全第一。
  • 陳委員根德
    機場捷運目前測試的狀況如何?掌握的狀況如何?
  • 陳部長建宇
    本人請胡局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胡局長說明。
  • 胡局長湘麟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還在做系統整合測試。
    陳委員根德:我每天都有看到車子在跑,但是現在高鐵局掌握到測試的狀況是如何?
    胡局長湘麟:目前整個系統的測試在進度上是達到85%,而現在就是針對幾個問題在進行複測。
  • 陳委員根德
    年底試營運ok嗎?
  • 胡局長湘麟
    這個目標我們並沒有改變。
  • 陳委員根德
    現在掌握到的進度呢?丸紅承包的公司有沒有問題?
    胡局長湘麟:目前在做的系統整合測試,估計是有落後1個月的時間,我們會利用後面的階段將其補上,所以年底通車的目標到現在還沒有改變。
  • 陳委員根德
    有掌握到嗎?
  • 胡局長湘麟
    有。
    陳委員根德:好,我也希望不要再跳票了,希望局長能夠多用點心。另外,根據高鐵局跟桃捷公司討論的內容,早班車6點才從台北發車,這種規劃完全是外行人的作法,早班機7點就起飛,還有工作人員5點就得上工,你何以規劃早班車6點才發車?那晚班車呢?現在深夜一、兩點都還有晚班飛機耶!對於這部分,我希望……
    陳部長建宇:委員的意見,我們會跟桃捷公司充分溝通,因為確實班機……
    陳委員根德:台北6點發車,到桃園都已7點,請問如何趕得上7點的早班機?以目前航班的狀況,7點的早班機絕對超過十幾個架次,因為本席每天早上從家裡看出去都看得到,而且現在北跑道已經關閉整修,每天都飛南跑道,每1分鐘、2分鐘一架飛機起飛都看得很清楚。7點的早班機就超過十幾架次,請問這些旅客早上6點從台北出發趕得及嗎?他們的行李可以掛7點的飛機嗎?機場捷運以後在台北車站就可掛行李,你怎麼會這樣規劃早班車?這完全是狀況外的規劃。至於晚班機部分,現在10點多、11點多、12點多還有許多晚班機,長程航線多半是晚上10點多、11點以後才抵達,機場捷運難道要規劃朝8晚5嗎?這是大眾運輸工具,台北市北捷的營運時間為因應跨年晚會節慶釋放煙火,都加班到深夜2點或4點,怎麼機場捷運會規劃早上6點發車,晚上10點、11點末班車?
    陳部長建宇:是,我們會跟桃捷公司協商,配合班機起降的時間來調配。
    陳委員根德:班機的狀況,交通部最瞭解,桃捷公司怎會知道呢?
    陳部長建宇:對,我們會跟他們一起協商。
    陳委員根德:部長,你要特別留意這些問題。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陳委員根德:前幾天地震時,你們有沒有針對五楊高架道進行全線安檢?五楊高架跨越國道2號最高的地方超過80公尺,地震之後,有否進行全線安全檢測?
  • 陳部長建宇
    請局長說明。
  • 主席
    請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陳兼代局長說明。
    陳兼代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地震發生後的前15分鐘,我們就透過行控中心的CCTV初步對五楊高架全線予以掌握,在1個小時以內就派出同仁到五楊高架各工程地點去巡檢。
  • 陳委員根德
    你們有沒有做安檢的紀錄?
  • 陳兼代局長彥伯
    我們可以提供。
    陳委員根德:局長,這次發生的是淺層地震,正好可趁此機會對國內公共工程的品質做一些檢討與檢測,你們應該進行全線的安檢,而且現在五楊高架還在保固期間,地震發生後,工程部分有無龜裂等種種問題,並非從監控中心監看就可以瞭解。
    陳兼代局長彥伯:報告委員,我們初步先是透過行控中心去掌握,接著就有人員親自到現場去巡查。
    陳委員根德:對啊,像林口台地那部分,之前因為連續下雨而龜裂,之後你們又去灌漿以穩定邊坡,所以這次地震之後一定要做安全檢測,這部分你們都沒有主動去要求,你有去勘查、檢測嗎?請你把檢測報告給我。你們只是車子開去現場繞一圈回來就說沒有問題。
    陳兼代局長彥伯:報告委員,對於委員提到要進一步檢測一事,根據相關規定,4級以上地震要做特別檢查,因為這次的地震並未超過4級,所以我們依照相關的規定進行巡檢,但並未進行所謂的特別檢查。
  • 陳委員根德
    你們有巡檢的檢查報告嗎?
    陳兼代局長彥伯:巡檢一定要有巡檢紀錄,我們可以提供。
    陳委員根德:局長,藉此機會我再次強調,林口交流道及五股交流道區段每天塞車,把高速公路當停車場,高公局針對這個區段所提出的短、中、長期改善計畫,講坦白話,只是應付應付而已。請問部長,你看過那份資料沒有?沒有。送到本席辦公室的那份資料,只是應付不懂的人,所謂短、中、長期的改善計畫一點效果都沒有啦!只有說短期紅綠燈的控制,出交流道的部分如何增加一條線,但是長期呢?我一直強調A7站以後預估將有20萬人住進來,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光是目前的狀況,上下班時間都已嚴重塞車。局長,我告訴你,在原先文化一路做一個高架,把要經過交流道出口的車輛引流一部分到高架上,然後過了那個路口,不要讓車子塞在路口,這是最基本的規劃設計,你們的專業何在?針對這部分,希望局長用心一點,否則那個問題永遠無法解決。包括五股,你從高架下來到高速公路警察局前面那個出口就有問題了,那個高架下來的出口在規劃設計上就有問題,請你檢討看看。
    陳兼代局長彥伯:是,報告委員……
    陳委員根德:請你們從專業的角度去檢討,我一直相信你們的專業,但是你們專業的人卻講不出專業的論述,這個問題很大。還有,本席時間已經不夠,部長,因為出入境旅客人數去年已經超過3,500萬人……
    陳部長建宇:對,3,580萬人次。
  • 陳委員根德
    最近發現遊覽車的司機不夠……
    陳部長建宇:是,現在公路總局一直在訓練……
    陳委員根德:大客車駕駛人力缺乏,會不會影響到安全,請你們去研究公路總局如何培訓大客車駕駛人才這個問題。另外,我希望觀光局注意一個問題,部長可能不瞭解,現在台灣名產的販售旅行社要抽五成,然後遊覽車司機再抽500,賣出的鳳梨酥內沒有鳳梨,簡直就是詐騙集團,這部分我認為觀光局應該介入調查……
  • 陳部長建宇
    是。
    陳委員根德:而且此事涉及食安問題,鳳梨酥內沒有鳳梨,鳳梨酥的內餡是用冬瓜做的,這樣欺騙社會的詐騙集團,政府還包庇!一個產品抽五成,然後再抽到剩下廠商……
  • 主席
    時間到。
    陳委員根德:這個問題如何處理,請觀光局提出解決辦法並告知本席。謝謝。
    陳部長建宇:好,沒問題。謝謝。
  • 主席(葉委員宜津代)
    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確定機場捷運年底可以通車嗎?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確實現階段進行整合測試的過程中,進度稍有延緩……
    楊委員麗環:請你明確回答,因為此事事關明年元宵節的燈會,如果捷運不能通車,我不知道交通部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接駁運輸觀賞燈會的人潮?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工程技術面的問題,我們會全力努力完成,接下來就是營運面,桃捷公司接手經營的問題,我們現在也跟他們密切在協調……
  • 楊委員麗環
    剛剛你講到37處的管線要全部抽換……
    陳部長建宇:那部分不會影響到完工期程,我事先已問過。
  • 楊委員麗環
    你認為測試部分會在今年年底完成嗎?
  • 陳部長建宇
    測試部分應該在6月底完成。
  • 楊委員麗環
    請胡局長給我明確的回答。
  • 主席
    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胡局長說明。
    胡局長湘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好幾個階段的測試,目前做的系統整合測試,我們現在設定在4月底完成,後續還有其他例如穩定性的測試。
  • 楊委員麗環
    你確定機場捷運年底一定可以通車嗎?
    胡局長湘麟:剛才我已回答委員,今年底通車的目標到目前為止沒有改變。
    楊委員麗環:沒有改變,可以確定?好。萬一不行的時候,你要趕快幫我們規劃因應元宵燈會接駁輸運的路線,好不好?我說的是萬一,我相信、我希望是年底就能通車。
    對於剛才討論的電路燒熔的問題,我也肯定部長非常明快果決的承諾不對的部分就趕快撤換、更改,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是,安全第一啦!
    楊委員麗環:安全是第一要件。我們也特別關心將來的營運狀況,上次我們去考察時特別提到,旅客到達機場時的空間很小,如果捷運內滿載旅客,旅客出入捷運的問題,你們解決了嗎?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上次委員考察之後,確實誠如委員所言,底下的空間小,上面的空間大,所以人流的管控可能需要更加細膩,哪些旅客應該等到車輛到達時才讓他們下去,這些都要做適當的處理。
    楊委員麗環:另外就是出口刷卡的部分,可能要多增加幾道閘門,否則擠在閘門口,連要下捷運的空間都沒有了,是不是這樣?
    陳部長建宇:是,這部分請局長說明。
  • 楊委員麗環
    那個空間大概不到200人就塞滿了。
    胡局長湘麟:空間這部分對進出人潮造成的影響,將來在營運前我們會趕快跟桃捷公司溝通清楚。
    楊委員麗環:對,營運疏散的部分要注意。另外,關於列車首末班營運時間的問題,你要提醒桃捷公司一定要配合班機的時間,除了班機起降時間,還有地勤人員上下班的時間,也要跟地勤公司溝通並加以配合,好不好?
  • 陳部長建宇
    瞭解。
    楊委員麗環:剛剛有委員提及地震問題,我也很關心這次地震,除了五楊快速道的高度非常高以外,其實還有比五楊更高的高架道路,請問這是誰負責的?
  • 陳部長建宇
    公路總局。
    楊委員麗環:請問局長,五楊以外其他的高架道路,你們有沒有進行全面檢測?
  • 主席
    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橋梁的處理,4級以上的地震只做一般的檢測,5級以上有列管,比如宜蘭、花蓮、台東有66座橋梁,若有5級以上的地震,會做比較詳細的檢測,若是6級……
    楊委員麗環:除了地震之外,台灣還有颱風帶來的大雨,曾在施工建設的過程中就發生過因大雨而導致邊坡崩塌等等……
    趙局長興華:是,都有分類。
    楊委員麗環:你們有沒有全部登錄下來,只要曾經在修建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工程,你們有沒有隨時進行檢測,並在大雨、颱風或者地震來襲時,馬上有人親自去瞭解狀況?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目前所有的公路邊坡都分為ABCD四個作業等級,橋梁的部分則是按照地震的級數區分作業的等級,因為我們不可能……
    楊委員麗環:關於這部分,本席希望你要全面檢測,因為現在要建置檢測……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我們還是以地震的強度來區分,若發生6級以上的地震,我們一定進行全面性的檢測,但是若4級地震就要進行全面性的檢測,人力上會有問題。
    楊委員麗環:除快速道路外,高速公路也有類似的情形,部長,你要全面要求,在修建的過程當中曾發生過事故的地點都要特別做成完整的紀錄且隨時監控,一旦發生颱風、大雨、豪雨、地震時,立刻就要啟動檢測及修補作業。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地震發生那一天,我第一時間就馬上發line,請所有主管針對交通部所屬道路橋梁全面進行檢測。
    楊委員麗環:好,這部分我再次提醒,此事很重要,千萬不要出了人命、出了狀況或發生意外時才檢討,這樣就來不及了。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麗環:請問部長,桃園縣政府已經提出棕線捷運規劃案,對不對?
  • 陳部長建宇
    是。
    楊委員麗環:我希望交通部要盡快審查。現在桃園最容易塞車的地點就在中山高的交流道附近,林口幾乎已是飽和狀況,五楊高架、機場捷運及中山高都在當地交會,若說在林口不塞車,簡直是騙人的事。我認為你們應有另一種思考,龜山除了在林口交界處跟中山高連結之外,另外一頭跟新莊連結,所以除棕線捷運以外,龜山地區能否興建一條快速道路,如此就能很快疏散桃園後站,包括八德、龜山等接近桃園區塊的車輛直接就從新莊快速道路進入新莊市區,然後再從新莊市區接到新北市的其他快速道路,請問部長有沒有想過另一種思考?不要老是一直透過中山高做連結。
  • 陳部長建宇
    我請運研所跟地方政府針對剛剛委員所提的案子……
    楊委員麗環:過去我們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每次發現太塞了,就趕快再加一條進來,每加一條都在原來的交流道附近,剛剛陳委員也講了,你們這次還是一樣,還是在林口、五股附近,永遠在那邊打結,即使你再做更多的疏散道路,到最後就會產生,只要是進入這個交流道的市區街道全部都被綁住了的情形。所以你應該利用空照圖再重新思考一番,另外畫出一條快速道路,把連結中山高的部分跟非連結中山高的部分區分出來,部長,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我會請運研所……
    楊委員麗環:此處我要特別提到,當初我就希望國一甲線能夠連結到二高,連結到二高有什麼好處呢?屬於北桃園後站區塊,包括後站、八德、大溪、龜山等靠近新莊、五股區塊的車輛就由另外一條路線去連結,但你們只要在機場區塊就全部連結中山高,連結中山高就造成非常沈重的負荷。本來你們規劃國一甲線要走南崁、蘆竹路線,現在聽說有人建議要從往機場的大竹快速道路連結到中山高,然後再接北二高,是不是這樣?
  • 主席
    請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陳兼代局長說明。
    陳兼代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還是依照國發會核定的計畫在執行。
    楊委員麗環:是嗎?有人這樣子提議?其實我沒有意見,但是我知道的是蘆竹那個區塊的人口密度高,所以那邊疏散的量會比較大,而大竹目前還是農業區,所以你們現在若要做,是為未來人口轉移作準備?
  • 陳兼代局長彥伯
    對。
    楊委員麗環:也就是在現在航空城規劃區裏面,但多少年以後會實現我不知道,所以我沒有意見,我唯一要求的是,你一定要引開,如果一直都在中山高交會,只會造成桃園永無止盡的塞車,所以你要想辦法將快速道路引到二高,而且不要靠近中山高,直接銜接到新北的新莊、板橋、五股,但是不在中山高這頭,而是全部引到另外一邊的快速道路,這樣大概北桃園、南桃園的一部分就會自然轉向台北,不需要每個都先到中山高以後才上新北、台北,這樣了解嗎?
  • 陳部長建宇
    瞭解。
    楊委員麗環:我講的真的是非常重要,希望你們注意一下,不要一直作同樣的思考,要重新調整,讓路網分散。
    陳部長建宇:是,我請運研所跟兩個地方政府一起來研究一下。
    楊委員麗環:對於觀光的部分,我之前就講,發展觀光是好事,也是交通部所做成果最大的一項,但若預備工作沒有做完整,會呈現非常嚴重的問題。除了車輛問題以外,將近1,000萬的觀光客,我們人口才2,300萬人,等於有台灣人口一半的觀光客分食我們既有的食物及遊覽區等,對於這些問題,你們要重新思考該如何調配,重新啟動所有的預備措施,好不好?
  • 陳部長建宇
    是。謝謝。
  • 主席(楊委員麗環)
    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去過清靜農場嗎?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建宇
    主席、各位委員。很久以前。
  • 葉委員宜津
    你有住在那裏嗎?
  • 陳部長建宇
    沒有。
  • 葉委員宜津
    你去過日月潭嗎?
  • 陳部長建宇
    去過。
  • 葉委員宜津
    有住在那裏嗎?
  • 陳部長建宇
    有過。
  • 葉委員宜津
    你確定你住的那家是合法的嗎?
  • 陳部長建宇
    應該是合法的。
  • 葉委員宜津
    你住哪一家?
    陳部長建宇:我忘掉了,當時是麻煩觀光局幫我安排的。
  • 葉委員宜津
    你確定?
  • 陳部長建宇
    觀光局安排的我相信一定是合法的。
    葉委員宜津:最好確定一下。最近媒體報導日月潭附近的飯店有很多是大違建,3樓變8樓、3樓變9樓、4樓變9樓,這種情形在日月潭一大堆;我再告訴你,清靜農場更多,那邊有些看起來很漂亮、金玉其外的,其實不但是大違建,而且是在非常危險、不穩定邊坡的違建,那都不知道有幾十棟在清靜農場了。我剛剛說的日月潭、清靜農場都在南投,但是南投縣政府拆除違建的費用一年才編列48萬,意思很清楚、明白,就是不拆嘛,怎麼辦?出了事你們還是要負責的,不是只有地方,出了事還是要找中央,部長怎麼辦?
    陳部長建宇:現階段有關旅館的建築確實是地方在督導、負責,我們也特別發函要求縣政府……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是學法律的,我就知道你要這麼說。我就跟你講法律好了,現在不講建築結構的安全問題,我就知道你會說這是地方的權責,地方若不願意處理,你們也莫可奈何,既然如此,要你們做什麼?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依據2月4日通過的發展觀光條例,如果他們有擴建,就會以非法旅館加以重罰。
  • 葉委員宜津
    怎麼重罰?
  • 陳部長建宇
    是不是請副局長來說明新修正的法令?
    葉委員宜津:快點說明,這不用新修正的就可以處理了。
  • 主席
    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副局長說明。
    張副局長錫聰:主席、各位委員。依據該法剛修正的第五十五條之一,我們會督導南投縣政府依法去重罰。
    葉委員宜津:不用說新修正。部長,我還是要問你,你是學法律的,應該認真去看看法條,地方政府擺明了就是不處理,編列48萬拆除違建費根本就是不想處理,你不能再推說這是地方專屬的權責。我告訴你哪一條好了,你用第三十七條就可以罰他,如果他不理,就再用第五十四條的罰責,第五十四條加第三十七條,可以連續罰,若他還不理,可以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如果停止其營業,他不聽,還是繼續營業,你們可以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你們是可以做的嘛。
  • 陳部長建宇
    對。
    葉委員宜津:事在人為,但你們就是不做,你們為什麼不做?
    陳部長建宇:對於剛剛委員唸的這些法條,我們會請地方政府按照這個程序來處理。
    葉委員宜津:不是地方政府,這是你們可以做的。不要再賴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已經擺明了,編列48萬,就是不要執行、不理你們。你可以像回答機場捷運的問題一樣說「好,我們馬上去做」嗎?
    陳部長建宇:因為我瞭解這確實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法律裏頭,剛剛委員……
    葉委員宜津:這個政府到底還有沒有法律?3樓可以變8樓、變9樓,你們無所謂,安全到底要由誰來顧?這個政府束手無策是不是?
  • 主席
    哪一條是地方政府管的?哪一個法規?
    陳部長建宇:直轄市、縣市政府是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沒有錯。
    葉委員宜津:沒有,我剛剛唸給你聽了,你聽不懂嗎?你去看看第五十四條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對啦,這還要回到第三條來看主管機關在中央與地方的分工。剛剛委員……
    葉委員宜津:你要告訴我,地方不做,你們莫可奈何,是不是?
    陳部長建宇:不會啦,我們會督導地方政府趕快按照委員的講法來處理。
    葉委員宜津:你們要督導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擺明了不理你們。
  • 陳部長建宇
    我們會請他按照委員所講的……
    葉委員宜津:沒有哪裏規定只有地方在管。我沒有時間了,你等一下跟我說。對此我還是會作決議,要求你們管,沒有說只是由地方管,法條上明白寫的並沒有規定只能由地方管,如果觀光旅館只能由地方管,那麼以後觀光旅館所有的許可等就全部讓地方管,出了事也不要來找中央,好不好?
  • 陳部長建宇
    因為那是建築物。
    葉委員宜津:3樓可以變8樓、9樓,出了事不要來找中央。你們今天要解凍的有一項叫做公共運輸的提升計畫,交通部每年編列大筆經費做所謂的提升公共運輸,4年200億中很大的部分是用以補助客運業者購置新車,當然就是要建制改善公共運輸,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對。補助地方政府,由業者提報案子,地方政府負責審查後,再送……
    葉委員宜津:但部長知道嗎?很多業者拿去買了新車沒錯,但是買的新車是來做包車出租,白話講,就是做遊覽車的業務,這不符合公共運輸吧!
    陳部長建宇:這應該是有管制,請公路總局說明一下。
  • 主席
    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新車都是有指定路線,會管制它做一個使用,如果在各個路線的空檔,或許會有……
    葉委員宜津:不是或許,我就指明是首都客運,夠清楚了吧!公路法第三十四條寫得很清楚,汽車運輸業要分類營運管理的,結果你們為了他們,故意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第三項開了一個缺口─市區公車以核定行駛之營業區域為限,讓它在營業區域範圍的,就可以拿這個公共運輸的汽車去做包車出租業務。好啦!營運範圍是新北市,新北市本來是要公共運輸的,它來做遊覽車,新北市有多大,遊覽車是可以開到深山林裡,他們的業務是這樣走的,整個新北市都可以做遊覽車的業務,這不符合我們所謂要提升公共運輸吧!是不是拿來營利遊覽車事業?
    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新北市部分是由新北市政府在督導,我們會要求他們做一個查核。
    葉委員宜津:你們不能什麼都推給地方!中央給了錢就不管了?我們是提升公共運輸,但我們覺得奇怪了,每年給這麼多錢,公共運輸就是沒有辦法提升。
    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我們補助出去的還是會管,對新車我們都……
    葉委員宜津:管成這樣?你管成這樣,人家都看不下去啦!
    趙局長興華:他們違背補助規定的部分,我們會做查核,會要求改善。
  • 葉委員宜津
    你們要做什麼查核?要如何要求改善?
  • 趙局長興華
    我會請新北市政府先去做瞭解……
    葉委員宜津:好,但我不太相信你們的查核跟改善!講到遊覽車,你也告訴我們說,你們要改善、要查核、要分級管理!教育部一起注意聽一下,請問你們的分級管理,到哪裡去了?從毛部長到現在,都已經升到毛院長了,你們都告訴大家要做分級管理,請問遊覽車的分級管理在哪裡?要等到下一次的遊覽車出事嗎?
  • 主席
    請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蔡代理科長說明。
    蔡代理科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遊覽車管理是公務監理單位在管制,它是驗車合格就可以使用。
    葉委員宜津:我不是問你這個,委員會不分朝野的委員一直要求你們,你們也信誓旦旦的說,給3個月、半年的時間處理。就這樣一次、一次的決議,你們都告訴我們說,要做分級管理。可是到今天為止,你們沒有分級管理啊!
    蔡代理科長忠武:報告委員,我們的第一步只是先把資訊公開,現在……
    葉委員宜津:資訊公開就可以當做分級管理?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來,看看你的資訊公開,這是什麼?排氣量、馬力、扭力、防鎖死煞車、輔助煞車,就這樣而已,這是什麼分級?這是什麼資訊公開?公開了什麼東西?
  • 蔡代理科長忠武
    這個部分……
    葉委員宜津:我沒有時間了,教育部,請注意聽!我們關心的是學生的安全,不是只有學童、學生,對學生的校外教學跟校車車齡,我們的用意一樣都是希望他們能夠安全,但是你限制車齡要10年,這真的是很stupid!你知道一輛全新的遊覽車要多少錢?可以從300萬到800萬嗎?
  • 蔡代理科長忠武
    是。
    葉委員宜津:你知道。很好,一輛300萬的遊覽車,開了5年以後,它是哪一國製的,我們心裡都很清楚,開了5年的300萬遊覽車,跟一輛開了12年800萬遊覽車,你知道哪一輛比較安全嗎?
  • 蔡代理科長忠武
    這還要看它行車的狀況、保險跟保養的……
    葉委員宜津:非常好,你答得很專業嘛!那你定10年是什麼意思?我告訴你,根據我的常識判斷,開了12年800萬的遊覽車保證比300萬開了5年的遊覽車要安全好幾倍!你們定這種標準,到底是在害這些學生,還是保護這些學生?
    蔡代理科長忠武:報告委員,10年車齡是指入國小前的幼兒跟國小學童的校車。
  • 葉委員宜津
    都一樣。
  • 蔡代理科長忠武
    國、高中的是15年。
    葉委員宜津:只要是人命,無論他是幾歲都是一樣的。我是告訴你,你們用10年來分這個車況,是很蠢的!這是常識,不需要什麼專業,更何況你答得這麼專業!如果你說沒有辦法判斷車子機械的真正安全狀況,那你可以要求交通部特別針對學校校車或校外教學車,訂定它的標準規範,現在你用10年來區分,就會變成大家都去買爛車,你知道現在中國連BMW都有山寨版嗎?真的,就是山寨的!你用10年來區分,很笨吧!要不要改善一下?我真的很擔心學生的安全。一樣,公路總局,你的分級管理到底什麼時候才要出來?你這個資訊公開真的是笑死人了!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我們從這裡面看就已經有一些分級了,從馬力、煞車系統等一切……
    葉委員宜津:我還是要你分級管理!好,就算你這個叫做有分級,請問誰會去查這個?你說,今天我要去租一輛遊覽車,旅行社會去看這個資訊管理?還是乘客去看你的公開資訊?乘客有可能去看他要坐的這一輛遊覽車的公開資訊嗎?
  • 趙局長興華
    這全部都是公開的。
    葉委員宜津:是,我知道是公開的!
  • 主席
    時間到。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有關資訊公開的方式可能要改變,要改成從一般民眾的觀點就可以很容易去區分車輛的狀況。
  • 主席
    也給所有的委員都……
    葉委員宜津:可以,但是我還是要再做一次要求,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有分級管理?
  • 主席
    時間到。
    葉委員宜津:部長,到現在已經換了很多位部長,毛部長已經承諾過了,現在換陳部長,要不要再承諾一次?什麼時候?給我一個時間,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委員,我來瞭解一下,再來做處理,看要用什麼樣的方式……
    葉委員宜津:沒有關係啦!你就告訴我是3個月或是半年,我們就再等嘛!你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有分級管理?
    主席:你們明天回答葉宜津委員,你們要研擬多久,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3個月,剛剛我跟工會討論,工會說3個月。
  • 葉委員宜津
    3個月。
  • 主席
    3個月。
    葉委員宜津:好,我就再等3個月。
  • 主席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最近行政院院會跟國發會通過臺鐵局在104到113年間購買新車的計畫,整個計畫是分短中長期,經費是997億,將近1,000億。我先請教鐵工局局長,為了要解決台東到台北一票難求的現象,你們提出花東鐵路雙軌化計畫,目前已經在進行可行性評估,規劃也在同步進行,請問整個工程要完工的話,期程要多久?
  • 主席
    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鍾副局長說明。
    鍾副局長清達: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次的10年購車計畫主要是要汰換目前老舊的車輛,基本上沒有新增業務量的部分。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花東鐵路雙軌化是國家既定的政策,而且目前在做可行性評估,同時要在將來進行規劃設計等等,雖然我們沒有辦法準確預估時間,但是大概用經驗值去判斷的話,保守估計也許再7、8年左右會完工,因此你們要未雨綢繆。即便花東鐵路雙軌化完成以後,按照目前的量來看,如果沒有新購車廂而使用舊車廂─普悠瑪加太魯閣的話有辦法消化嗎?
    鍾副局長清達:汰換的部分當然包括現在行駛在花東的老舊DMU,包括……
  • 劉委員櫂豪
    我知道啦。你們的DMU要汰換為新的傾斜式列車嗎?
  • 鍾副局長清達
    我們現在在規劃。
  • 劉委員櫂豪
    我的意思是有沒有被包含在104年到113年的構車計畫裡?
  • 鍾副局長清達
    汰舊有包括花東線現在……
    劉委員櫂豪: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用大家可以理解的話講,請問你們為了汰舊而購買的是普悠瑪號或是太魯閣號這樣的列車,還是……
    鍾副局長清達:我們會設計新的城際列車,而且會在600輛當中進行規劃。
  • 劉委員櫂豪
    是新的傾斜式列車嗎?
    陳部長建宇:不見得是傾斜式,但是已經是最新型的車。
    劉委員櫂豪:部長,我們用速度來衡量。
  • 陳部長建宇
    一定會更快。
  • 劉委員櫂豪
    部長不要……
    陳部長建宇:雙軌化及電氣化完成以後,我相信速度一定可以提升。
  • 劉委員櫂豪
    副局長的態度沒有像你那麼堅決喔。
    鍾副局長清達:不是,基本上速度可能不會增加,但是……
    劉委員櫂豪:但是車次會增加嘛,我知道啦。
  • 鍾副局長清達
    對。
    劉委員櫂豪:我的意思很簡單,花東鐵路雙軌化不是現在就會完成,我們假設7到8年會完成,在不管速度的情況下,完成之後至少行車的量是可以增加的。再者,用我們現在的經驗值可以知道,最快而且最舒服的是諸如普悠瑪號或太魯閣號的傾斜式列車。你們現在進行雙軌化,如果沒有預做購車計畫的話,車廂部分還是沒有辦法配合。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其實……
    劉委員櫂豪:我的意思是如果沒有被包含在這個計畫裡面的話,你們應該要再啟動新的部分,以便因應將來完工的花東鐵路雙軌化,也就是說你們要有新購車輛的計畫。
    陳部長建宇:任何購車計畫一定都是在做滾動式檢討的,不會硬梆梆的就做這樣的處理。
  • 劉委員櫂豪
    我現在就是要要求你們提早做這樣的規劃。
  • 陳部長建宇
    我了解。
    劉委員櫂豪:因為一採購都是幾百億,你們也不可能今年決定,明年就採購,人家廠商也做不出來。
    陳部長建宇:對啦,1年決定3年後的車啦。
    劉委員櫂豪:我們現在可以預估將來7年後可能要完工通車,你們不要到時候通車了但是車廂卻不夠,我們現在怕這個問題。坦白講,現在跑花蓮跟台北的量已經很大了。
    陳部長建宇:對啦,東線是未來的主流啦。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就是要要求你們預估,因為這是一定會完工的建設,因此你們要優先啟動這樣的事情。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把東線列車的汰舊換新當做第一重點處理,畢竟如果那邊……
  • 劉委員櫂豪
    我就是要要求你們儘早規劃。
  • 陳部長建宇
    謝謝啦。
    劉委員櫂豪:雖然這是6、7年後的事情,不過要儘早做這樣的規劃,避免到時候車廂又不夠了,同時司機及人員的訓練也要顧慮。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
    劉委員櫂豪:其次,港口有航港局管的,有地方政府管的,也有漁業署管的,進出方面又有海巡署在管,所以坦白講管的單位很多,而且有些是管硬體,有些是進行出入安全及人員的管制。現在出入港口的大宗大概是用漁船、交通輪或是商船,但是現在有越來越熱門的運動,比如說獨木舟,因此會有非動力船舶的進出。我知道這不是航港局的業務,但是港口跟你們有關係。上個禮拜我跟蕭美琴委員曾經開過公聽會,內容是有關藉由非動力船舶─帆船或獨木舟從事的運動。他們面對一個問題,就是他們要使用及進出港口的時候,在人員管制及上船下船的地點等等方面,都會跟主管機關發生干戈。坦白講,現在看起來是無法可管,因為我們沒有單一的法規或行政命令,管理非動力船舶的使用方法或進行人員管制。雖然這個問題的牽涉範圍比較大一點,但是航港局站在港口的一個主管機關的立場,是不是要協調各當單位針對非動力船舶的進出、使用跟人員管制進行考量,兼顧其他使用者的立場、非動力船使用人的安全以及國家整體海岸線的安全,進而提出完善的方法?不要讓這些運動愛好者覺得莫衷一是。請問祁局長有什麼看法?
  • 主席
    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的主管法令沒有包含及規範這些活動,但是為了推動海洋休憩活動,我們願意設法協助,並促成大家坐下來探討上次委員……
    劉委員櫂豪:上個禮拜的公聽會,你們有派代表來嘛。
  • 祁局長文中
    是。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就是要要求局長協調各單位。雖然這不是全部由你們主導,但是我還是希望能有比較完善的方法。
  • 祁局長文中
    我們來協助促成大家再坐下來談一下。
    劉委員櫂豪:協助促成這樣的事情,好不好?
  • 祁局長文中
    好。
  • 劉委員櫂豪
    謝謝局長。
    其次,觀光局在102年到105年度有推動「低碳觀光島─綠島、小琉球生態觀光島示範計畫」,張副局長清楚嗎?
  • 主席
    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副局長說明。
    張副局長錫聰: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我知道。
  • 劉委員櫂豪
    目前這個計畫執行的進度如何?
    張副局長錫聰:有關於這個計畫,過去交通部一直針對電動機車進行推動,而且這個計畫的部分,大概103年、102年及101年都有編,後來在國發會─過去的經建會審查的時候,要求針對資源回收、生態、低碳生活等進行考量,而且涉及的部會有5個,協調……
  • 劉委員櫂豪
    現在的結論是什麼?
    張副局長錫聰:結論是現在我們只辦到綠島跟小琉球,綠島部分有建置,小琉球部分有進行2年的電動機車試營運,試營運以後低碳環境的建置部分也做了。由於這個計畫在行政院那邊並沒有被核定下來……
  • 劉委員櫂豪
    結論是你們在103年的6月12號已經奉交通部長核定停止這個計畫了。
    張副局長錫聰:對,因為後續的協調都是觀光局……
  • 劉委員櫂豪
    結論是……
  • 張副局長錫聰
    各部會……
  • 劉委員櫂豪
    坦白講這個計畫已經停了。
    張副局長錫聰:對,停掉了。
  • 劉委員櫂豪
    無疾而終了。
  • 張副局長錫聰
    對。
    劉委員櫂豪:觀光局推動低碳觀光島的構想是很好的,但是本席也認為低碳這件事情,不是只有用電動摩托車就可以解決,因為電動摩托車某個程度來看不見得一定很環保,因為將來還是會面臨電池的問題。你們的觀念很好,這個構想本席是支持的,因為像綠島跟蘭嶼是很美麗的小島,但是如果數量超出他們的負荷的話,整個島也許就沒有辦法永續經營了。雖然這個計畫在6月12號已經被停止了,但是我們認為你們應該尋求新的觀念以及新的做法去執行這件事情,而且要跟當地的鄉公所跟縣政府合作,不是說用電動摩托車這樣的觀念就好。簡單講,不是用電動摩托車就可以解決或執行低碳這件事情,好不好?副局長,你們要重新啟動新作法、新觀念執行低碳觀光島計畫。
    張副局長錫聰:跟委員報告,我認同委員的這個看法,而後續我們比較有困難的是……
    劉委員櫂豪:政府要做的話,其實沒有困難,當然我不是說這個一定好。況且最近毛院長還率領好幾個記者參訪電動車工廠。本席認為政府要做的話,一定有很多方法,好不好?這個計畫要找新方向執行。
  • 張副局長錫聰
    是。
  • 劉委員櫂豪
    謝謝。
  • 主席
    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 羅委員淑蕾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日議程是處理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的解凍案。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建宇
    主席、各位委員。是。
    羅委員淑蕾:請教部長,這本預算解凍案報告是何時做的?
  • 主席
    請交通部會計處洪處長說明。
  • 洪處長玉芬
    主席、各位委員。這本報告是前幾天做的。
    羅委員淑蕾:本席一直很注意交通壅塞的問題,尤其是連續假日時的交通壅塞要如何解決。據你們的報告第21頁第四項,我們是要檢討清明連續假日時的交通雍塞,特別是國道5號壅塞得不得了,這要詢求解決方案,而你們的報告卻寫道「對於本次元旦假期國道嚴重塞車,主要原因仍係交通量超過……」,這是在抄什麼?還在元旦!要你們檢討清明連續假日,你們還在提元旦!這代表你們以為立委都沒看這本報告,你們認為大家都不會看嗎?所以就隨便抄抄。
    陳部長建宇:抱歉,跟委員報告,因為題目是這樣,所以我們在開宗明義就如此引述。
    羅委員淑蕾:不是,你們要檢討,我們上次質詢便提及每次遇到連續假日的交通壅塞問題時,你們的標準答案就是因為車流量過多。車流量過多是預先就知的,你們要如何處理?改善的結果又為何?今天你們的報告卻只提到「……交通量超過高速公路承載量,造成宜蘭縣境內國5交流道回堵情形……」。我們都知道這些。報告又提及「本部已會同宜蘭縣政府研商朝提升公共運輸服務……」,那麼你們對於這些做得如何?我們要的是你們的處理成效、預估成效。現在端午假期即將來臨了。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我上午回答其他委員的質詢時,有說我們現在已提出很多方向及實際作法,只是最後的確定還要和地方、議員及專家學者……
    羅委員淑蕾:本席建議今天還是持續凍結公路總局的預算,俟端午假期時,看看交通壅塞情形有無改善完畢,若確實可以,方案是有效的,我們再解凍這些預算,否則,你們每次都虛應了事。你們應該要規劃有效的方案,何況這個問題已經這麼多年,又不是只有今年才塞車,往年都有,但是你們每次講的都是車流量過多,你們要如何云云,都幾乎一模一樣!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確實研議很多新方法、新作法。
    羅委員淑蕾:這樣我們就看有沒有成效,反正端午假期很快就到了,俟假期來臨,我們看你們的方法有沒有效,再解凍這些預算。
  • 陳部長建宇
    我們在這一兩個星期會和地方政府談。
    羅委員淑蕾:本席待會會提出暫時不解凍公路總局的預算,等到你們真正提出有效方案,我們再處理這些預算解凍案。
    陳部長建宇:還是請委員支持,我們會儘快提出,並向委員報告。
    羅委員淑蕾:不是儘快,每次都是儘快。
  • 陳部長建宇
    不會啦!因為我將這件事情當成是非常重要的大事在處理。
  • 羅委員淑蕾
    我們每次在此質詢好像「狗吠火車」。
    陳部長建宇:不會,不會啦!
  • 羅委員淑蕾
    什麼不會!
  • 陳部長建宇
    我現在將這當成非常重要的大事在處理。
    羅委員淑蕾:你自己講的事情都跳票了,難道你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何況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跳票。現在每次假日時,尤其是連續假日期間,簡直是惡夢!大家都不敢出門。這樣的話,你們要我們如何支持你們的預算,特別是你們每次的改善方案幾乎都一模一樣。
    陳部長建宇:不會,這次都是新東西。
    羅委員淑蕾:對不對?因此本席建議這個預算案暫時不予解凍,待端午假期,看看國道是否很順暢,讓國人都快快樂樂出門、快快樂樂遊玩,享受政府給予的確幸,看看國人是否能好好度假,而非塞車坐在車上氣得要死,連遊興都失去了。
    陳部長建宇:仍請委員支持,我們真的將本案當成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處理。
    羅委員淑蕾:再來討論的這個問題,剛剛葉宜津委員也一直提及,這個問題亦為本席幾年前就提出,即限制學童交通車的車齡政策,這是蛋頭政策。大家尤其是業者為應付政府對這種車的車齡限制,都買便宜車、改造車。BMW或Benz假設開20年、30年,仍比這種拼裝車開5年還安全,你們為何要限制車齡呢?造成大家都買便宜車。特別是本席一直質詢的ISUZU五十鈴事件,車輛的底盤被改造,而且改造廠商還偽造文書,可是你們對這些事情都尚未給我們交代,好像你們每次受質詢完畢後就沒事了。本席幾年前就已提出這個車齡政策是不對的,要你們研究,要你們更改,然而你們迄今所說仍是一樣。
    陳部長建宇:這是教育部的問題,我們會協助教育部。
    羅委員淑蕾:你們不能講教育部,因為教育部不懂。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協助教育部,和他們一起研究,並儘快處理。
    羅委員淑蕾:教育部不懂,當時你們提出這個政策時,我們在委員會也覺得滿有道理的,認為車子愈新愈安全,可是當時未考量到車種,之後發生很多交通事故後,我們才知道車齡不應該是唯一的限制條件,還有車種。這個政策簡直是幫助業者,且是鼓勵業者買便宜車,這是害死學生。
    陳部長建宇:關於這些,我都贊同委員的看法,我們會儘快邀教育部一起來談。
    羅委員淑蕾:你們儘速找他們來談,本席三年前就質詢這件事情,你現在還告訴我,你們要找他們來談。如此這個預算怎麼能解凍嘛!
    陳部長建宇:教育部一直規定,我們也有一直發文給他們……
    羅委員淑蕾:因為教育部不瞭解,車種或車的性能不是教育部的專業,而你們是專業,假如你們告訴教育部……
    陳部長建宇:有,我們一直有給他們意見。
  • 主席
    請教育部列席代表說明。
  • 羅委員淑蕾
    發言時間先暫停。
    主席:他離開了?他沒和本席講,怎麼可以離開呢?教育部列席代表是誰?沒和本席說一聲,怎麼可以離開呢?要他們趕快到場列席備詢。
  • 羅委員淑蕾
    教育部代表怎麼可以偷溜呢?
    主席:時間暫停,請教育部趕快派人到場列席。關於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跟他們說過,交通部也拜託過他們,但是每次都是教育部反對。本席至少協調四、五次,也告訴教育部要尊重交通部的專業,可是他們從頭到尾就咬死、就不動。這不是根據事實嘛!
    羅委員淑蕾:不是,交通部發文給他們……
    主席:羅淑蕾委員,本席建議到教育部炮轟部長好了,不知他們唸書唸到哪裡了!實質的性能問題和虛有的車齡事情是不能等同的,好不好?
  • 羅委員淑蕾
    對呀!我們就這件事情已講好幾年了。
    主席:我也協調過好幾次,連教育部次長參加協調時,也還是堅持,可能他們有些顧慮,是不是有其他壓力團體?
    羅委員淑蕾:我本來是不想浪費質詢時間,我舉個例子……
    主席:這樣好了,我看我們到教育部去,畢竟這已經是不分黨派的問題,交通委員會的委員都知道這個部分應該要尊重交通專業,性能好不好與車種有關係,不然為什麼名牌車要這麼貴,道理就在它的安全性嘛,這是誰都知道的常識。
    請羅委員繼續質詢,這個問題我們到教育部去要求他們尊重交通部的專業。
    羅委員淑蕾:其實交通部對於自己的專業有時候也要強硬一點,我記得之前漁業署要求觀光漁船的船艙要加寬加高,報交通部後交通部同意了,所以當交通部去檢驗船隻的時候,就要求觀光漁船要加寬加高,但是大船可以改,小船根本就沒有法改,小船加寬加高後重心會不穩,重心不穩就可能翻船,後來我去瞭解漁業署要求觀光漁船將船艙加寬加高的原因,因為一般觀光漁船上的遊客都是在甲板上賞鯨海釣,誰會躲在船艙,而漁業署提出的理由是因為曾經發生過火燒船事件,如果船艙太小太窄,人躲不進去,因此要求觀光漁船要加寬加高,請問在座各位,發生火燒船的時候,你們是躲船艙還是跳海?應該是跳海吧,所以那是很不對的政策嘛!當時漁業署報交通部時,你們居然也就同意了,真的很莫名其妙!那件事情跟這次學校校車的車齡限制是一樣的情形,你們應該要拿出自己的專業,該爭取的就要去爭取,包括在行政院會中說明其嚴重性,否則以後有問題發生時,大家一想到車子就認為是交通部管的,出事後的第一時間就會怪交通部,人家不會去怪教育部的,而且教育部可能會說交通部並沒有堅持要求他們不能限制車齡,所以交通部對此應該要拿出專業,漁業署的那個例子已經是個蛋頭例子了,要人家將船艙加高加寬就為了火燒船的時候可以躲人,我去瞭解協調時就當場詢問在場官員如果發生火燒船時他們要跳海還是躲船艙,如果你們的專業立場是對的,就要好好堅持,不然對我們來講,我們一直詢問有什麼用!
    另外,剛才提到交通混亂的問題,風景區也是一樣,你們釋放出來的消息是現在對於風景區要收費,請問哪些風景區從什麼時候開始要收費?
  • 陳部長建宇
    這個問題我請張副局長來說明。
    羅委員淑蕾:部長,這個你應該要知道啊!
  • 陳部長建宇
    我知道。
  • 羅委員淑蕾
    那你為什麼不回答呢?
  • 陳部長建宇
    實際的狀況他比較清楚。
  • 主席
    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副局長說明。
    張副局長錫聰: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風景區的收費,我們從去年就開始規劃,會逐步依照與地方的協調及……
  • 羅委員淑蕾
    哪些風景區要開始收費?
  • 張副局長錫聰
    例如東北角、東海岸、野柳……
  • 羅委員淑蕾
    墾丁?
    張副局長錫聰:沒有,墾丁是國家公園,還有參山國家風景區……
  • 羅委員淑蕾
    有沒有差別收費?大陸人與本國人分開收費?
  • 張副局長錫聰
    目前沒有這樣的規劃?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沒有?因為陸客太多,所以國人就跟著倒楣!
    張副局長錫聰:不是,最主要是基於對於來台旅客都一視同仁……
    羅委員淑蕾:但是我們到大陸去旅遊,他們有些地方也是分別收費的,我們為什麼要一視同仁?原本國人去這些風景區不要錢,現在因為陸客太多,造成風景區的混亂,你們要疏解人口……
    張副局長錫聰:當時有進行國際上的調查,事實上大部分都一樣,對日本旅客、大陸旅客都一視同仁。
  • 羅委員淑蕾
    有沒有做一些對國人的優惠?例如當地居民的優惠、70歲以上老人的優惠、學生免費等等?
    張副局長錫聰:有,身障的部分也有。
    羅委員淑蕾:請你們在實施之前,先把規劃提供給交通委員會看一下,不要一公布出去被人家罵了之後又收回來了!
  • 主席
    教育部的代表有來嗎?
    羅委員淑蕾:主席,他怎麼可以這樣就溜掉了呢?
    主席:他以為只有葉宜津委員要質詢,列席官員來到委員會列席之後,如果臨時要離開,應該要向主席報告,剛剛局長要先離開就有事先向我報告,才不會委員要質詢時找不到人。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好幾位委員關心到幼兒車的車齡問題,剛好本席也是要詢問有關幼兒園幼童專用車的車齡年限問題,民國101年6月13日交通部與教育部共同發布「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這個辦法的立意很好,是為了交通安全及保障幼童安全而訂定的,該辦法第四條規定,從101年1月1日起,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之車齡不得逾出廠10年,出廠年限逾10年者,應予汰換,未依規定汰換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原核准,並通知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幼童專用車牌照。同辦法第十七條也規定了實施的二年緩衝期,所以現行101年逾10年的幼童專用車最慢就是102年12月31日要汰換。剛才很多委員都關心車齡的限制,部長剛才的回答也認為這個限制不太合理,因為車子有廠牌、性能的區分,單純以車齡10年來規定,真的非常不合理,也讓業者面臨到一些困難。因為環保署公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致使國內唯一生產幼童專用車的車廠─中華汽車,因為沒有辦法對應這個標準,所以就不再生產幼童車了,是不是?請問部長對於這個部分瞭解嗎?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環保署的部分,教育部已經與他們協調,並排除問題了,剛剛委員垂詢的議題,是否可以請教育部代表來說明?
    陳委員素月:好,請教育部先說明。
  • 主席
    請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蔡代理科長說明。
    蔡代理科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幼童車的環保法規的部分,已經與業者協商過了,他們目前已經排除生產的問題了。
  • 陳委員素月
    排除生產問題?表示他們可以繼續生產?
  • 蔡代理科長忠武
    這部分已經與業者協商過了。
    主席:之前我有找他們來協商過,要求他們繼續生產,你確定他們還在生產嗎?
  • 陳部長建宇
    這部分就我瞭解的是已經討論過了。
  • 主席
    OK了嗎?
  • 蔡代理科長忠武
    對。
    陳委員素月:好,既然可繼續生產,這部分就沒有問題了。不過,對於幼兒園的業者來說,幼兒園的幼童專用車主要作用是接送幼童上下學,幾乎都是短程行駛,即使車齡逾10年,其所行駛的里程數並不多,所以限制幼兒專用車的車齡不得逾10年真的很不合理,而且也增加業者營運上的成本。關於這部分,教育部應該跟交通部協調,如何在兼顧安全性的前提之下,如何規範合理的限制?
    蔡代理科長忠武:報告委員,車齡10年內的限制除了考量到學童的安全之外,本部也參照交通部頒佈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則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有關檢驗及臨時抽檢的相關規定,因為相關法令都是以10年作為劃分的年限,認定10年以上的車輛必須增加每年檢驗的次數,此外,臨時抽檢的部分也要抽檢一定比例的車輛進行檢驗,所以我們參考交通部頒佈的交通法規的專業規範,認定10年以上的車輛後續比較容易產生問題,這是我們規定10年年限的來源。
    陳委員素月:根據你的回答,10年年限並非唯一限制囉?
    蔡代理科長忠武:因為參考交通部的相關法規都是以10年作為分界點,所以我們才會訂定10年的車齡年限,以保障學生的……
    陳委員素月:你這樣回答形同沒有回答一樣,你說你們的規定是參考交通部10年以上的車輛要增加檢驗的次數等規定,但是假如車輛雖已使用10年,但其性能仍然良好,請問是否允許繼續行駛,還是因為車齡已超過10年就一定要汰換?所以你剛才的回答就等於沒有回答。我覺得這個標準不應該那麼僵固,剛才多位委員也都提到,我們不應該只是死讀書,很多規定要符合現實,讓業者有生存下去的機會,如果規定的這麼死,也許善於鑽漏洞的業者就會購買便宜的車輛,但是循規蹈矩的守法業者花了很多錢購買性能優良的車輛,但因受限於10年的限制而增加許多成本,這對業者來說是很大的負荷,所以我認為車輛汰換的標準應該考量現況,是不是?
    蔡代理科長忠武:報告委員,這個辦法制定後,陸陸續續已有學校完成車輛的汰換,委員所講的可能是某些個案的情況,我們再做處理。
    陳委員素月:有些學校已汰換車輛,請問你們有否追蹤他們購置的是何種廠牌?你們制定齊頭式的標準,有些業者可能就會鑽漏洞,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我認為所有的考量應以學童的安全為前提,在此前提下,如果車輛的性能能夠符合安全的要求,是否也要讓業者能有繼續使用的空間,是否應該如此?
    請問部長,從交通運輸專業的角度來看,你覺得如何?
    陳部長建宇:無論是主席或是委員,大家的想法都一樣,車齡不是考量安全唯一的要素,還有維修保養等各種因素……
  • 陳委員素月
    對啊。
    陳部長建宇:所以我們會建議教育部慎重考量,因為畢竟可以從多面向來考量,只要能夠確保學童的安全,不一定要用車齡作限制。
    陳委員素月:本席認為法規之訂定與施行必須考慮民眾遵循的能力,考慮到現實的狀況,否則就只是空中樓閣,如此法令的限制就會失去意義,所以本席希望在參酌專業的標準之下,以安全性為前提,我們要求交通部跟教育部共同針對幼童專用車年限限制研議出一個合理的管理辦法,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做這件事,但也要看教育部,我們一定會按照委員的指示,大家一起來做。
  • 陳委員素月
    請問教育部是否同意?
    蔡代理科長忠武:委員,這部分我們回去研議。
    陳委員素月:不用再研議了,是否最近就跟交通部一起針對幼童車的管理……
    主席:你要講清楚哪些法規這樣的限制,告訴委員,屆時教育部要如何處理法規的問題?
    陳委員素月:我認為你們還是應該尊重交通部的專業,是不是?
    蔡代理科長忠武:這部分我們會尊重交通部的專業,但也會多方考量其他相關的……
    陳委員素月:可是我覺得依據過去的狀況及業者的反映,你們根本就是堅持自己的立場,完全沒有尊重交通部的專業嘛!
    年初2月份時因為發生復興航空空難事件,所以大家對於航空的安全性極為關注,國內的遠東航空在2008年5月13日因發生財務危機而暫停營運,進行破產重整;後來交通部允許遠東航空復航,據本席瞭解,交通部要求復航應有1.5億元的營運準備金,是不是?
  • 陳部長建宇
    對。
  • 陳委員素月
    它有達到這個要求嗎?
  • 陳部長建宇
    我請副司長說明。
  • 陳委員素月
    好。
  • 主席
    請交通部航政司葉副司長說明。
    葉副司長協隆:主席、各位委員。營運準備金的部分,復航之後的確有一段時間並未達到這個標準,民航局已經依照民航法的規定,對遠東航空予以裁罰。
  • 陳委員素月
    裁罰?
  • 葉副司長協隆
    是。
    陳委員素月:民航局只有予以裁罰?它沒有達到1.5億元的營運準備金,政府就准它復航了?
    葉副司長協隆:報告委員,因為營運準備金這部分是對它財務方面的監督,這部分民航局是依照民航法的規定,持續要求遠航儘快改善。
  • 陳委員素月
    它有承諾何時改善嗎?
    葉副司長協隆:目前民航局持續在關注它的財務,如果遠航一直未能改善,我們就會一直處罰。
  • 陳委員素月
    請問遠東航空今年度的營運是持續成長還是?
    葉副司長協隆:報告委員,它去年度的營運明顯比以往好。
  • 陳委員素月
    比以往好?
    葉副司長協隆:是,盈餘的部分與前年的營運績效相比有明顯的成長。
    陳委員素月:它的營運績效雖然成長,但至今它的營運準備金仍無法達到要求,對於其他營運正常的航空公司而言,這樣公平嗎?
    葉副司長協隆: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請民航局密切要求遠航儘速改善。
    陳委員素月:除要求改善或予以裁罰之外,難道沒有其他更具體的手段嗎?否則它繼續擺爛,你們要如何管理?對其他航空公司也……
  • 主席
    時間到。
    葉副司長協隆: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依照民航法的規定持續要求。
    陳委員素月:針對這部分,你們除了持續要求之外,我也希望你能否私下再向我說明一下?
    主席:好,請私下向委員說明清楚。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以下我要就教部長,你們其他各局長若有需要就上來協助部長,因為我不知道要詢問誰,請各位隨時待命,好不好?
    主席:好,各局長、副局長、代表,等一下按照需求,自己自動上台。
    管委員碧玲:請問陳部長,像我們這次地震規模達到震度6.3,而且持續了好幾次,前後總共發生5次地震,甚至未來如果有更嚴重的地震災情發生的話,以交通部及其所屬單位來說,因為你們掌管大眾運輸,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地震也容易對大眾運輸的部分造成災情,你們的SOP是怎麼處理的?也就是說,對於災情和運輸情境的掌握,你們是多大規模的地震在多久之內就必須完全掌握消息?這個部分有沒有SOP?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有,每一個局都有。
    管委員碧玲:我們舉個例好了,以這次地震來說,如果本席想知道五楊高架道路到底有沒有災情,我們可不可以開車上五楊高架道路,或是想要詢問交通部有關五楊高架道路是否可以通行的問題,你們是在地震發生多久之內掌握這個狀況?
  • 陳部長建宇
    是不是請高公局先說明一下?
  • 主席
    請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陳兼代理局長說明。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在地震發生第一時間的15分鐘以內,我們大概都會……
  • 管委員碧玲
    多久?你們的SOP是要求多久要掌握狀況?
  •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
    原則上4級以上的地震是另一種處理方式。
    管委員碧玲:對啊!那我們就以4級地震來說好了,因為這次的地震就是4級以上。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這一次的震度是4級,所以我們是採用一般的巡查,一般巡查的方式大概就是在地震發生的15分鐘……
    管委員碧玲:這次臺北的震度就是4級了,所以你們在15分鐘之內掌握訊息,是不是?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是,我們在15分鐘之內會先去了解,1個小時以後我們會派人到現場檢查。
  • 管委員碧玲
    民眾的部分呢?大概多久之內可以讓他們知道相關的訊息?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如果沒有特別災情的話,我們不會有特別的……
    管委員碧玲:你們就不報,是不是?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如果有的話,我們在……
    管委員碧玲:可是本席的辦公室就接到電話,有人來問這件事,所以這樣問題就出現了,當民眾想要詢問消息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民意代表,尤其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所以我們辦公室就接到民眾詢問的電話了。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如果是這樣的話,爾後我們會檢討相關的資訊發布,包括是不是要透過CCTV對外說明,原則上如果是……
    管委員碧玲:怎麼說明?現在是3C的時代,你們有沒有建立通報系統?
  • 陳兼代理局長彥伯
    我們可以在CMS上通報相關的情形。
    管委員碧玲:你看,本席稍微整理了一下歷次地震的新聞,本席是使用一個搜尋系統去尋找相關訊息,你看這則貼文,「地震很重要,關心是最好的天氣,此時此刻你想起誰?」,地震的時候,你們整個交通部想起誰?交通部發布的消息,最主要的大概只有這幾則,總共有五則,這是我們總覽全國所有新聞媒體,搜尋地震相關新聞的結果,你看看,在地震相關的新聞裡面,和交通部有關的新聞少之又少。
    我們看到的都是什麼?例如炎亞綸瞎扯道歉的新聞,你看有這麼多,都是這則報導。另外呢?就是各方新聞媒體以他們各種零散的角度去談問題,還有小S的新聞以及柯P的新聞。除此之外,交通部在地震發生的時候有沒有透過通報系統,讓人民可以很快的從資訊體系了解狀況?有關交通部的訊息,整個看起來只有毛院長這一則新聞,這是毛院長的指示,他關心災情,要部會追後續狀況。只有這一則新聞而已,內容也不多,和你們相關的只有這樣一則新聞而已,至於各部會有沒有相關的新聞?全部都沒有。
    我們再來看看交通部所屬的單位,現在臉書可以說是所有網路系統、社群網站裡面使用人數最多的,你看看你們的臉書,或者是你們在網路上面發布的訊息,交通部揭露的新聞大概有哪些?本席看來看去就只有幾則,第一個,交通部的臉書有一則,是4月20日的貼文,交通部臉書這一則貼文內容是什麼?就是「剛剛有地震,希望大家平安。」,交通部只有這一則貼文,部長則沒有臉書帳號。
    我們再來看,這是高公局的臉書,4月20日當天沒有貼文,最新的貼文是4月1日的工商服務。國公局沒有臉書帳號,陳彥伯局長也沒有臉書帳號。我們再看看鐵工局的臉書,4月20日也沒有貼文,最新的貼文是4月21日,再前一則是4月13日,局長,我們不曉得你有沒有臉書帳號。高鐵局也是一樣,這個部分很重要,因為大家會想要知道高鐵的班次是否一切正常,如果今天本席是高鐵局的局長,本席在第一時間就會趕快上網公布訊息,可能10分鐘之內就會趕快上網公告高鐵班次一切正常,為什麼你們沒有公布呢?高鐵局臉書4月20日的貼文竟然是寫「要買要快喔!」,前一則是4月13日,局長也沒有臉書帳號。臺鐵局有公布相關的訊息,臺鐵局的臉書有三則和地震有關的貼文,內容是說臺鐵局各單位回報或是將陸續通報、一切都正常沒有災情、花蓮機廠一切正常,所以臺鐵局是及格的,整個交通部只有臺鐵局及格。它知道要用最快的速度去通報,雖然本席對他們的速度也不是很滿意。另外,航管局沒有臉書帳號,局長也沒有貼文,雖然4月21日有兩則貼文,但是都和地震無關。交通部及所屬單位的網路系統訊息大概就是這樣,你們要和人民互通聲氣啦!
    陳部長建宇:一般交通部在管控時,包括地震的級數、有什麼樣的狀況、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這些都有標準的SOP。
    管委員碧玲:部長,本席要和你談民生的問題,你們針對民生的部分並沒有建立標準SOP,你知道政府的權威……
    陳部長建宇:其實當天發生地震的第一時間,我就通令全部都要做檢查,第一時間就通令全部進行檢查。
    管委員碧玲:好,如果你們能讓人民知道第一時間已經通令全部進行檢查,包括我們已經檢查了哪些系統等等,請大家放心,就算沒有災情也要讓大家知道,即使一切正常也要通報。
  • 陳部長建宇
    事實上他們檢查之後也有通報沒有發生災情。
    管委員碧玲:部長,你辯解這件事情是很奇怪的。
    陳部長建宇:我沒有,我們確實盡到我們的責任,只是沒有災情這件事情,我們按照往例沒有對外說明。
    管委員碧玲:你是在辯解,這個部分本席很好奇,今天連柯P這麼白目的人,本席相信他遇到這個問題時,他也會說這個部分我們來改進。真的,如果能夠給人民更多資訊的話,只要是我們能做的,我們就來改進,這樣一句話不就好了嗎?
  • 陳部長建宇
    謝謝委員的指教。
    管委員碧玲:你怎麼會用這種方式來承接這個問題呢?這是一個很小的細節,可是這個細節卻是長期以來我們中央政府完全沒有做到的,你們從來沒有在地震發生的時候做過相關的事情,其實這是一個最好進行相關教育宣導的時候,我們可以演練給大家看,帶著媒體、帶著鏡頭讓大家看看地震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今天郵政總局、郵政公司的董事長也在,郵政公司也可以讓大家知道,請所有郵務士送信經過山區的時候要注意落石的問題,我們要加強保護自己,這樣做也很好啊!是不是?
    當你們懂得人民最想知道的資訊是什麼,積極的提供相關資訊,那是最能夠拉近政府和人民距離的時候,而且是建立人民對你們的信賴和支持最重要的一環,可是現在這一環卻沒有做到,本席現在想要呈現的,就是你們完全沒有想到。有人有想到,只有臺鐵局有想到。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指教啦!以後即使沒有災害的話,我們也要對外說明清楚。
    管委員碧玲:這是很小的事情,可是這關係到態度問題。相同的,也是態度問題,本席要提醒部長,因為今天部長說了一句話,當段委員提出我們機場捷運施工有局部瑕疵時,部長很快就回答段委員,這37處接頭全部都要移除,對不對?你們全部都要抽換,至於抽換的理由,你回答陳委員的時候說,因為你也怕建設單位將來要交給營運單位時,營運單位不肯接,這是多麼重大的事件啊!未來的營運單位是誰?
    陳部長建宇:根據我們以往的經驗,每一次工程主辦單位進行交接時,主辦單位和交接單位在這個過程永遠都會有爭議。
  • 管委員碧玲
    其實都會有一些細節的爭議嘛!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我只是把事實說出來,以往的經驗就是這樣。
    管委員碧玲:可是這些細節不能影響你們運用政府公帑的態度,就因為這些可能產生的爭議,所以你們要浪費公帑,連不必換的也去換,這就是態度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這是安全上的問題,我必須從安全的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
  • 管委員碧玲
    這應該是安全的問題嘛!
  • 陳部長建宇
    都有。
    管委員碧玲:你不要把它推給政治考量,因為未來的營運單位是桃機公司,是機捷公司。
    陳部長建宇:我沒有這麼說,是因為以往的經驗就是這樣。
    管委員碧玲:機捷公司的主管是桃園市政府嘛!所以你剛剛那樣說,大家就會理解成當中央和地方由不同政黨執政的時候的政治考量。到底是不是這樣?你會不會以專業的態度替我們把關?
    陳部長建宇:我一直在說,根據以往的經驗,「接」和所謂的「交」之間都會產生這樣的爭議。
    管委員碧玲:但是它不應該成為你今天決定這37處瑕疵或可能瑕疵項目應否抽換的理由,它應否抽換的理由應該是以專業的角度去看有沒有必要。所以本席覺得很驚嚇,因為部長處理問題的態度太過高度政治性了,關於這一點,希望你不要引起大家的聯想和誤會。
  • 陳部長建宇
    謝謝委員的指教。
    管委員碧玲:本席當然也很希望你是從非常專業的角度去考慮,考慮我們政府的公帑應該怎麼用,或者是整個施工的過程應該要如何進行,好不好?
  • 陳部長建宇
    謝謝。
    管委員碧玲:另外就是有關我們的捷運軌道運輸工程,在都會區裡面的路網,以目前交通部的運作方式,你們大概是針對整個路網的制度面進行規劃,至於行政程序的部分,現在是由地方政府主動提出申請,目前是用這樣的程序處理。交通部做為國家主管機關,你們是以生活圈為基礎進行規劃,包括生活圈內部的軌道、道路系統,或者是大眾運輸捷運系統的路網規劃,以交通部目前的規劃來看,本席認為你們欠缺積極主動的建置。
    以高捷為例,到底它延伸的系統是不是應該把南高屏整個整合成一個生活圈?你知道北捷現在是北北桃基,這四個縣市幾乎被整個捷運系統整合成為一個大生活圈,屏東縣縣長也希望高捷能夠延伸到屏東,所以他昨天也出來講話。以臺南、屏東、高雄、南高屏做為一個生活圈,形成一個軌道運輸系統的規劃,這部分目前交通部是採取比較消極的態度,你們就是等著看高雄市政府要不要提出申請,現在是用這樣的方式來運作。
  • 主席
    時間到。
    管委員碧玲:本席要求的是,交通部應該要積極一點,除了以大生活圈的整合做為基礎,你們也應該提出你們的方案,這個部分等一下我們處理提案的時候會討論,好不好?
  • 主席
    請交通部私底下向管委員報告一下。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部長,關於整體的交通建設,我們首重安全,安全是最優先的。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建宇
    主席、各位委員。當然。
    李委員昆澤:在趕工的過程當中,品質一定要維護,安全一定要堅持。我們現在看到機場捷運的問題實在非常多,在還沒有正式測試或是還沒有正式營運之前,我們就看到電纜線的外皮有老化、脆化、皸裂等嚴重的問題,它當然會引起一些問題,第一個是漏電;第二個是可能會引起電腦短路,造成整個行控中心當機;最嚴重的,也有可能造成列車對撞,所以這個問題非常嚴重。部長和胡局長一定要堅持品質的維護、安全優先,不要只是一昧地趕工。
    胡局長你也知道,整個機場捷運有三大特色,它是最陡的一條捷運線,同時也是最高、排班複雜的捷運,它這三大特質,例如最陡,一般捷運的陡度不會超過3%,但是機場捷運的陡度甚至超過4.9%,也就是說每100公尺有可能要上升4.9公尺,這樣的陡度是很高的,和雲霄飛車差不多。其次,它也是最高的捷運,因為最高的地方達到40公尺,有3公里左右是40公尺以上的高架,最高的地方是46公尺,如果再加上高2公尺的捷運車廂,等於是48公尺,當你搭乘機場捷運的時候,有可能是在48公尺以上,大約是10層樓高。
    我們看到雲霄飛車有時候會當機在軌道上,讓民眾非常恐懼,如果是機場捷運的話,因為現在電纜線也有問題,有可能短路、漏電,造成行控中心失控,導致整個列車停擺,那我們是不是要讓民眾在46公尺左右的高度,或是在40公尺以上的高度,在陡度4.9%的捷運上,就是每100公尺有4.9陡度,當這個最高、最陡的機場捷運當機時,難道要叫他們走下來嗎?所以安全是最優先的。再者它的排班也很複雜,有直達車、也有普通車,有35分鐘到達的,也有70分鐘到達的,總長有51公里的捷運,所以這個不能惡搞啊!請局長簡單說明一下。
  • 主席
    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胡局長說明。
    胡局長湘麟:主席、各位委員。您剛剛所指教的都是正確的,我們現在在進行測試階段,基本上除了了解各個子系統的運作之外,仍然是要以確保它的安全為前提。
    李委員昆澤:你們的測試是從去年3月開始,是不是?
  • 胡局長湘麟
    對。
    李委員昆澤:在你們測試的過程裡面,有一半的項目都出現問題,對不對?
  • 胡局長湘麟
    我不曉得委員說的一半的項目是指什麼。
    李委員昆澤:你們在進行測試的時候,例如誤點、裡面的狀況等等,在你們測試的過程裡面,一半的項目都有出現需要檢討的地方,是不是?
    胡局長湘麟:我了解我們現在全部的系統測試包含43項,大概有21項已經完成,另外22項有部分的作業需要重新測試,這部分我們整體的進度已經完成85%,我們並沒有在趕工,但是……
    李委員昆澤:局長,整體的進度完成95%,你們現在的測試……
  • 胡局長湘麟
    是測試完成85%。
    李委員昆澤:但是在你們測試的過程中常常發生緊急煞車,就是無故的緊急煞車,另外誤點的狀況也還沒有辦法完全掌握。請教部長,你現在是堅持要跟隨馬總統的腳步,一定要在年底之前通車嗎?還是沒有安全就沒有通車?
    陳部長建宇:對,安全絕對是第一啦!事實上現在是在做所謂的IST,就是整合性的測試,這麼做就是為了要找出問題所在,然後儘快解決、除錯,讓這個系統可以穩定下來,當這個部分測試完以後,後面還有一個所謂的營運前測試。其實它是從靜態測試、動態測試、整合測試,一直到各種測試都完成以後,確定都沒有問題之後,還要經過履勘、複勘的程序才會通車。
    李委員昆澤:部長,本席要再次提醒你,土城線只有7公里,測試大概就花了7個月的時間;蘆洲線是12公里,它也整整測試了快一年才完成測試的結果;機場捷運總長是51公里,而且現在狀況不斷發生,包括漏電、行控中心電腦的問題、緊急煞車、誤點測試等等,各種狀況一直發生,你們是去年3月才開始測試,總長有51公里。我剛才一再地提醒你,過去也常常提醒你,土城線7公里花了7個月的時間,蘆洲線12公里的測試就花了一年的時間,機場捷運總長是51公里,你們去年3月開始測試就發現一大堆問題,還沒有測試、還沒有通車,電纜線就老化的老化、脆化的脆化、斷裂的斷裂,這樣的狀況……
    陳部長建宇:那幾個點確實是因為外壓的關係所導致的,不是本身的老化、脆化啦!
    李委員昆澤:部長,本席希望你在這邊向社會大眾公開宣示,機場捷運沒有安全就沒有通車,你們會維護品質,不會一昧地趕工。你願意這樣向社會大眾說明嗎?
    陳部長建宇:是,我可以向委員報告,我們絕對不可能一昧的趕工,而且這部分要等測試完成,安全地通過履勘、複勘之後才有可能讓它營運。
    李委員昆澤:只有以安全為優先,而且經過完整的測試,當所有狀況都處理完畢之後,才會正式通車。
    陳部長建宇:當然,我們一定是按照剛剛委員所談的這些相關程序進行,完成每一道程序的查核以後才會通車。
    李委員昆澤:部長,社會大眾都在看。
  • 陳部長建宇
    謝謝。
    李委員昆澤:這樣一個重大的交通建設,它經過臺北、新北,一直到桃園,是機場到國家首都的重要交通路線,你們不要讓國內外的旅客看笑話,萬一在40公尺以上的機場捷運上面發生問題,難道要他們走下來嗎?還是派直升機去救他們呢?
  • 陳部長建宇
    我的想法和委員的想法一樣。
    李委員昆澤:所以安全是最重要的。另外要請教臺鐵局周局長,我們現在有一項新的購車計畫,預計採購1,307輛新車,我們希望在10年內購買這些新車廂,總經費是997億元,這是一筆龐大的經費。本席要說的是,機場捷運是電纜的問題,臺鐵呢?就是老舊電線的問題,鐵路電氣化到現在已經經過幾年了?鐵路電氣化是當初的十大建設,到現在已經有36年,我們很多鐵路的老舊電線從鐵路電氣化到現在都還沒有換過,已經36年了,一般鐵路電線的使用年限大概是16年到20年,是不是?請你簡單說明一下。
  • 主席
    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對,接觸線是有更換,但是有些主調線還沒有換,所以這次在六年行車計畫裡面有特別編列9億元,就是針對這個部分。除了公務預算的9億元,今年臺鐵自己編列的營業基金部分還有3億元,也是希望……
    李委員昆澤:這3億元是指宜蘭縣的部分,西部幹線的部分你們不是編列8億元嗎?
    周局長永暉:對,將近9億元。
  • 李委員昆澤
    所以就是11億元嘛!
  • 周局長永暉
    對。
    李委員昆澤:現在這1,000公里的臺鐵環島路網,大概有476公里的老舊線路必須儘快汰換,要不然你們從去年到今年3月已經發生18次電線方面的問題,部長,你也很清楚,上個月底在一週之內就發生3次電線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對,其實我在部務會報裡頭也特別指示臺鐵局,針對剛才委員所談的問題,關於電車線等相關設施的部分,請他們要儘快提出這個六年計畫。
    李委員昆澤:當然要儘快,上個月底一個禮拜就發生3次電線問題,延誤了兩萬名旅客的時間。
    陳部長建宇:我有特別要他們切開處理,先趕快處理這一塊。
  • 李委員昆澤
    趕快是多快?你們現在是預定5年完成嘛!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縮短時程,其中有一部分會請鐵工局協助一起來施工,這樣才能夠……
    李委員昆澤:本來是預定5年完成,現在會縮短到幾年?2年?
    周局長永暉:我們還在和鐵工局討論,至少要3年。
    李委員昆澤:那民眾要有心理準備,這3年可能會常常面臨電線脫落、斷裂的問題,造成列車大誤點。
    周局長永暉:我們有一些處理方式,除了加強檢查之外,也會儘量去做一些Bypass線及回流線,進行這些相關的補強措施。還有,我們會用統計分析的方式來研究材料的部分,了解是不是某些部分可能會有變化。
    李委員昆澤:一年發生18次的電線問題,上個月底是一週之內發生3次,電線的問題你們要趕快處理。
  • 周局長永暉
    是。
    李委員昆澤:不要只忙著買新車,因為這些新車例如普悠瑪號、太魯閣號的速度都非常快,所以也容易拉扯這些電線,導致電線斷裂。
    周局長永暉:沒錯,磨耗損會增強。
    李委員昆澤:所以民眾要有心理準備,還要忍受3年常常會發生大誤點,你們要儘快改善這種誤點的狀況。
    周局長永暉:我們有一些改善的方式,有機會我再向委員特別報告一下。
    李委員昆澤:好。另外請教一下公路總局趙局長,我們全國的橋梁大概有幾座?
  • 主席
    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列管的橋梁有四千多座,大約是四千七百座左右。
    李委員昆澤:最近幾年6級以上的地震每年都發生好幾次,你們有針對全國的公路、橋梁進行體檢嗎?部長有沒有督促?
    趙局長興華:部長一直在持續對我們要求,我們有標準的SOP,每年都會做橋梁的定期檢測;地震之後,我們也會針對地震的級數,例如當地的震度如果超過5級以上,我們就會馬上去做特別的檢查。
    李委員昆澤:請教周局長,高鐵有設置很完整的落石偵測器,這是為了預防受到地震或是土石流的影響,所以他們在101處設置落石偵測器;另外高鐵在山區也有設置71處邊坡滑動偵測器。但是臺鐵只有設置14處邊坡偵測器,現在地震頻繁,之後又會面臨雨季、土石流等問題,你們有什麼緊急的設置和處理嗎?
    周局長永暉:我們的標準是這樣的,如果發生3級地震,我們的列車就是減速,減速時會直接降到時速60公里,全部列車都會減速。
    李委員昆澤:但是對於相關的落石和邊坡滑動問題,你們並沒有做完整的偵測嘛!
    周局長永暉:對,那個部分我們都有做列管,也就是工務系統的邊坡管理,這件事情我們有在執行。上次委員有特別關心南迴公路的部分,我們已經優先進行補強。
    李委員昆澤:部長,本席簡單的說明,民眾都在看機場捷運的安全會不會出現重大缺失;大家也在看臺鐵因為電線老舊問題不斷發生重大誤點,最近還會不會再密集發生,還需要3年的改善期,所以這3年民眾還要再忍受;以及我們全國4,000座橋梁的安全問題,經過大地震之後,你們有沒有嚴格的督促?至於落石偵測器、邊坡滑動偵測器,臺鐵在設置不足的狀況下,針對落石、針對土石流,你們有沒有完整的、妥善的處理設施?這些事情我們都希望部長好好去督促。
  • 陳部長建宇
    了解。
    李委員昆澤:這些都不能發生問題,本席已經提醒過你們了,如果再發生問題,你就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本席有一個要求,因為本席要質詢的這個問題和原民會相關,所以本席有邀請原民會副主任委員列席。陳部長,前幾個禮拜本席在這邊質詢過的這件事情,您知道嗎?就是原住民地區道路解編的問題。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而且我後來有要求他們趕快把資料調出來,讓我可以完整的了解,現在他們還沒有把資料送到我的辦公桌上,所以我……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向您報告一下,本席在這邊質詢之後,已經經過兩個禮拜的時間,但是你們沒有派任何人到本席辦公室說明;更讓本席氣憤的是,其實103年已經解編了。你還記得你剛剛告訴我,還有上次質詢時,你也告訴過本席,解編道路必須經過一個行政流程,為什麼你們完全不知道,其實103年你們已經解編了屏東所有鄉鎮的鄉道,接著新竹縣政府的鄉道也被解編了,你知道嗎?這多可惡!
    本席讓你看一下這份資料,這是原住民地區的照片,本席一直在強調,原住民的鄉道不只是關係到原住民的權益而已,是因為它和整個國土保安有91%是重疊的,也就是說,如果原住民鄉道沒有人管的話,一旦崩塌,這些土石就會全部流到水庫、支流。你們公路總局是如何的可惡,因為你們根本拿不出任何一份會議紀錄。本席剛才在辦公室已經發了半個小時脾氣,在沒有會議紀錄的狀況下,你們就同意屏東縣政府在103年全部解編,也同意新竹縣政府解編兩個原住民的鄉道。部長,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陳部長建宇:我們可以和原民會一起與地方政府再談,請他們恢復。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叫再來談?現在有兩個城市已經解編了,第一,當你們在談這件事情的時候,有沒有會同原民會開會?有沒有?
  • 主席
    解編是你們解的嗎?是縣政府提報的嗎?那你們要說清楚、講明白。
    高委員金素梅:SOP是什麼?你們告訴過本席,解編必須經過相關的行政流程,對不對?
  • 主席
    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說明。
  • 趙局長興華
    主席、各位委員。是。
    高委員金素梅:好,你們的SOP是什麼?
    趙局長興華:這個部分都是地方政府規劃完成之後,他們就會往上報,一般來說我們都是尊重地方政府。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就這樣通過?也不問問他們,第一,這樣做的邏輯性對不對?如果今天縣政府是代養,你們每年會從汽燃費的部分撥款給縣政府,以汽燃費去養護這個道路,對不對?今天縣政府給你們一份公文,說這一條道路要解編了,最合理的是你們應該要問清楚吧!第一,當這些鄉道解編之後,你們要如何管理這一條道路?由誰來管理這條道路?這是兩個最重要的邏輯。請問屏東縣政府有回答你們嗎?當他們解編之後,誰要來認領這些道路?局長,有沒有?
  • 趙局長興華
    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做改善。
    高委員金素梅:未來?現在有沒有資料?在沒有資料的情況之下,你們竟然可以同意讓他們解編,這樣你們是不是失職?
  • 趙局長興華
    因為縣政府報上來的時候已經做過相關的協調了。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叫協調?請問一下原民會副主委,屏東縣政府要解編原住民傳統領域鄉道,有會同你們嗎?
  • 主席
    請原民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成家:報告,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公路總局去和縣政府討論的時候,有會同你們嗎?
    陳副主任委員成家:報告,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好,請問一下,原民會對這件事情是不是應該生氣?
    陳副主任委員成家:是這樣的,在行政院基準法裡面,我們是屬於政策統合協調機關,我們的組織法第一條也是做政策統合協調,以及維護、保障原住民的權益。所以相關機關如果有涉及原住民的權利義務,本來就應該和我們協商,和我們開會商討。
    高委員金素梅:局長,你聽到了沒有?
  • 趙局長興華
    這個部分我們會改善。
  • 高委員金素梅
    是不是失職?
  • 主席
    要道歉喔!
    趙局長興華:會,我們向委員道歉。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本席要求你對原民會道歉。
    陳部長建宇:是,如果有做不好的地方,請各位原諒,這件事情……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叫請各位原諒?你應該說,原民會很抱歉,當我們要解編鄉道的時候,並沒有會同原民會,針對這個失職,我身為部長鄭重向原民會道歉,請你說。
    陳部長建宇:是,我想我要向原民會說聲對不起,這件事情我確實不知道有這種情況,既然公路總局已經做了,我們就要趕快來補救,這才是最重要的。
    高委員金素梅:好,請問怎麼補救?現在已經解編了,103年解編,現在是104年,已經經過兩年的時間,我們原住民的屏東鄉道沒有人管,新竹的鄉道也沒有人管,怎麼處理?
  • 陳部長建宇
    我會請公路總局……
  • 高委員金素梅
    這個公告你們可以處理掉嗎?可以廢除嗎?
    陳部長建宇:可不可以請他們立即處理,之後再來做專案報告?
  • 高委員金素梅
    可不可以撤銷他們的公告?
  • 陳部長建宇
    對啦!那個要重編啦!
  • 高委員金素梅
    怎麼重編法?
  • 陳部長建宇
    這個部分請公路總局儘快和地方政府協調。
  • 高委員金素梅
    請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我是請我們一位副局長下禮拜主動到屏東縣政府開一個協調會,我們會照這個程序來做處理。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局長,當行政程序不符合公路法第四條所謂的解編行政SOP時,請問一下,這個公告有算公告完成嗎?有沒有瑕疵?第一個,本席想請問一下,當它還沒有解編之前,公路總局是不是要先會同原民會、會同屏東縣政府開會?是不是應該要這麼做?
    趙局長興華:原來的公路法並沒有向原民會徵詢的規定,未來我們在自己的SOP會做一個處理。
    高委員金素梅:不是嘛!縱使你們的法規沒有向原民會徵詢的規定,本席請問一下,要解編之前,公路總局是不是應該要和屏東縣政府開會?是不是?
  • 趙局長興華
    這個部分我們是由地區工程處和他們開會。
  • 高委員金素梅
    請你說是或不是。
  • 趙局長興華
    我們是由地區工程處協調。
  • 高委員金素梅
    有沒有開會紀錄?
  • 趙局長興華
    縣政府那邊應該有。
  • 高委員金素梅
    在哪裡?請你們現在拿出來。
    趙局長興華:我現在拿不出來,但是我們針對這部分會來做一個處理,會做一個改善。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時候可以拿出來?這麼重要的事情,你們根本拿不出資料。本席告訴你,剛剛在本席的辦公室,你們已經告訴本席沒有會議資料,也就是說,解編這麼重要的鄉道,你們根本沒有開過會,就讓屏東縣政府為所欲為,然後呢?你們兩個單位就自己在黑箱裡面運作,結果它就被解編了。本席好難過,我們原住民是次等公民嗎?
    我們再看一下剛剛那個地圖,原住民30個山地鄉和我們的國土保安土地有91%是重疊的,我們臺灣的國土就是讓你們交通部這樣亂搞的嗎?現在為什麼有這麼多砂石流到水庫裡面?為什麼原住民地區有這麼多崩塌?一半就是你們交通部造成的。兩年了,這幾條被公告解編的道路因為沒有人認養、沒有人管,變成孤兒,你們何其可惡啊!主席,今天我們還要讓這麼不負責任的交通部解凍預算嗎?
    主席:高委員的掛慮我們可以理解,部長剛剛也道歉了,你們要把這件事情當成專案趕快處理,下次也要注意,地方政府在處理原住民的問題時,你們要立刻和原民會聯繫,好不好?
  • 陳部長建宇
    了解。
    高委員金素梅:報告主席,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這個解編不符合解編的SOP,因為他們連開會記錄都沒有,根據本席的了解,這八個鄉的鄉長是不同意的,所以公路總局失職。
    主席:地方政府如果有行政瑕疵,也請你們注意一下,好不好?
    高委員金素梅:不好意思,主席,今天不只是屏東縣政府的問題,他們一直說這是屏東縣政府的權限,可是是否解編是公路總局、交通部的責任,如果這麼做不符合解編的程序,表示交通部失職,所以你們也必須懲戒相關人員,這是第一點。第二,他們的公告不算數,你們要撤銷公告。請問部長,你同意嗎?
    陳部長建宇:是,我們會仔細處理這件事情,如果有做得不對的地方,我們道歉。
    高委員金素梅:不只是不對,如果行政流程根本不符合SOP,你們是不是要撤銷公告?
    主席:陳部長,針對高委員提出來的要求,你趕快查證以後給高委員一個答復,好不好?
    高委員金素梅:撤銷公告,可以嗎?
  • 陳部長建宇
    我們來查整個程序。
    高委員金素梅:如果你們的處理程序不符合SOP,根本沒有經過開會的程序,是不是可以撤銷公告?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請高委員補一個提案,我們幫她看一下提案,好不好?
    主席:你提案給我們,我們來協助你,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高委員,你提一個案,我們幫你看一下,好不好?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碧涵、周委員倪安、賴委員振昌、李委員鴻鈞、林委員國正、孫委員大千、邱委員文彥、陳委員亭妃、廖委員國棟、邱委員志偉、鄭委員汝芬、潘委員維剛、呂委員玉玲、呂委員學樟、陳委員淑慧、羅委員明才、李委員貴敏、蘇委員清泉及蔣委員乃辛均不在場。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部長,剛剛高委員的問題讓本席一直在回想,如果是省府團隊的時代,這從來不是問題。其實這就是我們一直很擔心的,關於偏鄉地區,在省府廢掉以後,中央和地方之間互動時,中央應該扮演什麼角色?現在這個地方顯然有所忽略了,因為你們過去確實是屬於規劃的角色,但是你們現在還要承擔起建設的角色,這是過去在轉移過程時一直出現的狀況。本席希望政府部門趕緊就高委員這件事情查清楚,事實上這關係到整個鄉村地區道路交通系統的管理、建設,一定要讓它維持在可用的狀態,否則的話就是辜負人民的期許。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建宇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
    李委員桐豪:我們希望你們趕緊去做,這件事情如果按照高委員的說法,這中間有困難、有問題的話,還會送到監察院進行糾正和必要的彈劾,所以這是很嚴肅的問題。
    本席要請教一下其他的問題,首先還是花蓮的交通問題,在花蓮地區特別是鐵路交通方面,本席想請問一下,當我們面對這麼多觀光客都希望避開蘇花公路,所以改搭乘鐵路運輸工具,造成當地居民乘車不便時,這個問題交通部或是鐵路局到底有什麼比較好的解決方法?本席舉個簡單的例子,本席過去搭乘太魯閣號時,就發生過拿著票進去,結果發覺位置被陸客占據了,對號票都這樣了,更何況是所謂的非對號列次,這個問題你們要怎麼解決?你們和觀光業者之間,因為觀光局也是你們轄屬的單位,這個問題到底該怎麼解決?鐵路局和觀光局及業者們該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陳部長建宇:關於鐵路訂票的部分,我請周局長來回應。
  • 主席
    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大概分兩個層次來看,第一個是從需求面和供給面著手,關於供給面的部分,現在的車輛和路線的容量,我們會從幾個配套方式來處理,第一個,我們發現有些訂票的人會提前退票,造成座位的虛擬……
    李委員桐豪:局長,本席現在說的不是訂位的問題,本席說的是一般的乘車狀況,當他們要在花蓮和蘇澳之間往返時,會在蘇澳這個地方轉搭鐵路運輸工具,規避危險的蘇花公路,結果造成這邊的乘車人次非常多。
    周局長永暉:現在部長有特別請曾次長成立一個小組,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和觀光局合作,請他們用套票的方式來做一些座位的管理。同時,我們覺得這個部分的車輛確實不夠,一個是區間的電聯車;一個就是所謂的對號列車,也就是太魯閣號和普悠瑪號,我們在年底會再增購兩組,就是兩個train,這樣就可以再增加四個班次。其次,我們希望能夠針對這些瓶頸路段優先做一些改善。
  • 李委員桐豪
    聽起來這不是一個短期可以解決的問題。
  • 周局長永暉
    短、中期同時要做。
    李委員桐豪:但是現在面對的問題是,每天早上當他們要搭車時,9點到11點是呈現滿載的狀況。
  • 周局長永暉
    是單方向滿載。
    李委員桐豪:造成當地人沒有辦法搭車,或者是受到很大的壓迫。針對這個部分,你們必須立刻解決,這是本席希望看到的,短期內你們就應該和觀光局、觀光業者討論,協調如何調整他們的行程,才能避免這樣的瓶頸出現嘛!是不是?
  • 周局長永暉
    是。
    李委員桐豪:本席要請交通部出面,因為局長這邊可能沒辦法處理這件事情,可不可以請交通部立刻處理這件事情?好嗎?
    陳部長建宇:這樣子啦,我會請觀光局和旅行社一起研究一下,如果是我們國民上下班的尖峰時段,這些外來的朋友可不可以避開這個時段,讓這個時段可以儘可能的空出來,讓他們漂亮的……
    李委員桐豪:好,本席希望看到立即的成果,因為這是立即、短期就可以處理的事情,好嗎?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這個部分我會請觀光局和他們一起研究。
    李委員桐豪:你們的長期處理方式,本席都認同,這部分沒有問題,好不好?第二個問題要請教部長,臺北機廠現在已經確定劃為古蹟,對不對?
  • 陳部長建宇
    對。
    李委員桐豪:對於鐵路局而言,過去他們對臺北機廠是有期許的,因為這是解決他們財務很重要的一環,也是解決財務問題的一部分。現在在這種情況下,交通部對臺鐵有什麼樣的補助或是協助?
    陳部長建宇:我們現在在和文化部研究,如果可以的話,其實開發對他們來說是最好的,但是現況已經是不可能了。在不可能的情形之下,有關於土地作價、有償撥用的部分,看文化部這邊可不可以同意報院,目前文化部也同意報院,針對土地價值做考量,最起碼讓臺鐵的損失可以降到最低,現在文化部已經在進行報院的過程。
    李委員桐豪:對於臺鐵,說實話,很多人對這種古蹟有期許,但是本席的期許並沒有那麼高,本席覺得政府如果要把它變成古蹟,就不要期待它能夠賺到任何營收,因為想要賺到錢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觀察一下臺鐵現有的鐵路性展示區域,目前有好幾個,對不對?
  • 陳部長建宇
    對。
  • 李委員桐豪
    現在這些鐵路展示區域到底有沒有做妥善的管理?還是就這樣開放任人參觀?
  • 陳部長建宇
    請局長來說明一下。
  • 周局長永暉
    目前都沒有收費。
    李委員桐豪:對,本席了解。
    周局長永暉:但是我們覺得有幾個部分可以嘗試做OT,如果實在不行,像苗栗那個部分,我們計劃把程序走完以後就自辦,因為我們覺得臺鐵也有責任,因此希望能透過鐵道博物館來做一些教學,與民眾結合,這部分在苗栗最為具體。
    李委員桐豪:我希望管理上要稍為思考一下,盈虧要自負,不要變成臺鐵的負擔,要思考如何變成盈虧自負的環境。
    周局長永暉:是,這要做結合。
    李委員桐豪:目前因為你不收錢,也未作任何維護,看起來環境將會愈來愈糟糕。在臺鐵現有的展示空間中,希望能針對這一點重新調整規劃。
    周局長永暉:是,我們會優先處理。
    李委員桐豪:第三是有關交通事故的問題,據我們觀察,從92年到102年這十年之間,車禍肇事率增加92%,請問交通部,對於易肇禍地區有無具體改善作為?因為增加率太高了,十年間增加了92%。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運研所有一個團隊,結合了地方政府,逐年檢視易肇事路段,並透過交通工程或交通控制的方式予以改善。
    李委員桐豪:你可不可以提出一個觀察報告,說明你們對於易肇事路段做了甚麼改善、結果如何?
  • 陳部長建宇
    我可以請運研所將這份資料送給委員。
    李委員桐豪:好的,謝謝。
  • 陳部長建宇
    謝謝委員。
    主席:登記質詢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完畢。另作以下處理:簡委員東明、鄭委員汝芬及李委員鴻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簡委員東明書面意見

    陳建宇部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 交通部民航局

    (1)2015-04-15/聯合報 德安班機維修 離島航班大亂
    德安航空因為4月14、15、16及22日班機進行檢修工作,班機時刻不是提前就是延後起飛,讓離島空中交通大亂。此因德安航空經營的離島航線,原本有3架輪流飛行,但是目前僅有2架,運能大減,而本月又有1架必須在14、15、16及22日進行檢修,只剩1架要輪流飛蘭嶼及綠島,因此不得不調整或減班因應。德安航空經營的離島航線,原本有3架輪流飛行,但是目前僅有2架,讓運能大減,而本月又有1架必須在14、15、16及22日進行檢修,只剩1架要輪流飛蘭嶼及綠島,導致離島航班大亂。請問交通部民航局如何因應?
    (2)另外,蘭嶼機場整建封閉,預計將分兩年,封閉時間各達半年之久,且都為暑假旅遊旺季,影響蘭嶼觀光產業及居民生活甚鉅,請問民航局有何計畫,如何改善此問題?
  • 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

    為降低大專學生機車事故發生率,交通部與教育部推動「公車進校園」政策,讓學生「放棄機車鑰匙,改買公車車票」。
    1.請問部長,此政策是不是真的能降低學生對於機車的騎乘?
    2.請問部長,「公車進校園」的大方向是正確的,有沒有可能造成會搭公車的是原本沒有機車的學生,習慣騎機車的學生仍會照騎不誤,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3.請問部長,很多家長常以贈送機車,做為孩子考上大學的禮物,是不是應該除了對學生宣導外,也應該朝家長方面著手進行教育?
    4.請問部長,為提高學生搭乘公車意願,是不是應增加公車班次,或給與更多的票價優惠?
    5.請問部長,交通部方面是不是可協助學校應繪製學校周邊危險路段,並製作交通事故教案,來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為因應全臺灣水資源不足議題,觀光局所屬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刻正推廣及執行各項節水措施,以加強宣導節約用水觀念及習慣,同時也逐年評估節水空間、實施節水措施,以節約水資源利用。
    6.請問部長,目前13個國家風景區內,是不是都有雨水回收或是儲存系統?若沒有是不是應該有計畫進行設置?
    7.請問部長,若國家風景區景點於適當地點設有雨水回收儲存系統,可以作為植栽澆灌、沖洗廁所等非飲用水以外用途,而且藉由13管理處執行各項節約用水措施,達到拋磚引玉效果,是不是?
  • 李委員鴻鈞書面意見

    一、今日委員會審查的議程是「交通部以及所屬單位等共25案的預算解凍」,基本上本席對於今日的相關預算解凍案沒有太大意見,相關的凍結案也沒有本席所提案要求凍結,但本席還是要跟交通部建議,本席有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不管是預算審查還是專案報告,主管機關所提的書面資料都非常籠統、簡單,這明明都是很嚴肅的事情,為什麼不能再審查預算前提供詳細資料給委員說明清楚,減少一些不必要的凍結案或是一些溝通上的小問題,甚至在專案報告的態度上,相關的資料不是提供的太過簡易就是短短幾張紙,根本無法讓委員會的同仁們充分了解,在這樣的情況下,交通部又如何能夠要求委員們去支持交通部的政策?
    二、因此,本席還是要苦口婆心地叮嚀交通部,不管是預算審查還是委員會排定的專案報告,務必嚴謹一點,寧願提供多一點的資料與說明,也不要拖到委員會質詢時再像擠牙膏一樣,一點一點的說明,這不但對於委員支持預算沒有幫助,更加拖延委員會審查的時間。
    三、第一案是有關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42億多,目前主管機關與提案委員應是有取得不指定項目統刪2億元的共識,因此沒有爭議。
    四、第二案是台灣港務公司的南星土地開發計畫1億8千多萬凍結1/5,本席也沒有意見。第三案是中華郵政的郵政物流園區預算31億多凍結1/2,相關的說明內容就只有針對某某人的土地被徵收,然後已經如何妥善被處理好了,其他的呢?難道這個計劃被凍結二分之一就只是因為一個民眾的土地被徵收沒有被妥善補償?而說明強調的急迫性是因為之前已經先行簽約並預先支付預算,所以很急?
    五、部長,這就是本席之前一再提到的,交通部及所屬單位老是"偷吃步”(台語),以預算法第54條及同法第88條規定,相關的計畫預算在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前,就來報經行政院同意,然後就先行動用預算去做,然後在專案報告的內容,再去寫說因為已經簽約了,先期預算也花了,所以一定要趕快通過預算,不然會有違約情況。
    六、包括台灣港務公司成立的物流及港勤子公司、機場公司成立的保全子公司、中華郵政的物流園區,通通都是這樣的模式,甚至之前本席在委員會要求的,台灣港務公司有成立物流子公司,中華郵政也有成立物流園區,一個在台北港,一個在機場沿線的林口A7站,兩者都是交通部百分百國營的公司成立的,地緣上其實很近,本席就此也希望部長是否能就兩者間有共通的部分,能夠有策略聯盟,甚或者就資源共享合作方向討論研究,部長當時也承諾要來檢討討論。但很可惜的,在今日的書面報告中隻字未提,你要本席如何支持你這個預算的解凍?
    七、其他的預算解凍案,包括第五案歲出預算凍結1/10、第六案交通科技研究發展凍結1/5,基本上本席也是支持解凍,但還是在提醒部長,這兩個與算被凍結有個共通的原因,就是我們的國道塞車問題,本席也有在之前的質詢時提過,高公局的1968APP是個不錯的程式,但很可惜的沒有去結合相關的替代道路等資源,應該要朝向GOOGLE的地圖系統方向去研究,這也是一個交通科技該要去做的,本席希望能夠加快速度。
    八、再來,第12、13案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凍結1/5、第14案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凍結1/5、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凍結1/5、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凍結1/10,本席全數支持解凍,而其中的旅館及民宿部分,本席還是要給部長建議,有關違法民宿部分,這問題也講好幾年,似乎成效不彰,違法民宿一樣可以在電視網路打廣告,後續衍生可能產生的消費糾紛,以及工安問題不容忽視,還是請主管機關觀光局要加快腳步,包括目前正在研議修法的管理規則部分,盡快的賦予中央主管機關有公權力的財罰,而非都僅是由地方政府去執行,徒讓觀光局淪為橡皮圖章。
    九、另外,關於港務公司的港警及保全及消防的預算被凍結部分,本席也是全數支持解凍,並且要強調這是一個歷史共業,以前還是港務局時代,這些費用就通通都是編列在港務局下,現在改制公司化後,雖然有人質疑這涉及公權力,應該各該機關自行編列,才符合法律制度。但,本席要說的是,各個機關經費都不足,實際面上怎可能再回歸去讓各單位去編列預算?相對的,如果港警可以由警政署編列預算,港消由消防署編列預算,那鐵路警察也要一併回歸警政署編列預算,那這些單位願意編列嗎?
    十、說實在的,只要是花錢的,基本上都不會願意,本席相信今天這些預算不是說解凍,你把它全刪了更好,這樣港務公司還可以減少歲出,營利勢必會再增加,這對於港務公司而言,根本就只是對其業務沒有關係也沒有幫助的預算支出,單純就是一個義務、一個責任,不然有哪個民間公司願意去幫忙支出所在地警察局的預算?消防局的預算?
    十一、但本席還是要建議部長,這個問題涉及跨部會的權力,警察及消防本身就是執行公權力的存在,但他們的薪水卻因為港口、鐵路的關係,變成由所在地的公司去買單,於情於理好像也說不過去,因為這是一個國家制度的問題,而公司化的目的也是要簡化行政流程以及達到營利目的,一直由公司去負擔原本該編列於公務機關的公務預算也實在說不過去,也請部長正視這個問題,盡速的去檢討。
    十二、第21案的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的一般服務費檢討改進報告部分,基本上本席是支持解凍,但對於其中有一個部份"回數票回收作業委外"居然要4,000萬,這會不會太扯了?回數票的回收委外作業居然要一年4,000萬的經費?這真的太荒謬了!
    十三、基本上有回數票的都是會使用國道的用路人,你應該做的是在國道沿線的陸橋上懸掛布條、LED字幕打上各個收費站服務台都可以回收的字樣即可,然後這個回數票的回收年限可能是一年或是兩年都沒關係,這樣子還有必要去委外去回收回數票嗎?還一次性的要花費4,000萬,對此,本席深表不能苟同,並且要求該筆預算應該全數刪除,因為根本就不需要去委外,自己就可以做了。
    主席:現在逐案處理預算解凍案及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項提案。
    一、預算解凍案
    一、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經本院交通委員會處理完竣,其中2億元不指定項目繼續凍結乙案。
    二、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三、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四、審查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警察局業務費」9,460萬3,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消防隊業務費」3,842萬8,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六、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預算31億9,059萬3,000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將建置計畫送交本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七、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凍結歲出預算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八、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一),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1億0,581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九、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二),凍結「路政管理」4,072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三),凍結「業務費」2億9,501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一、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四),凍結「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2億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二、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五),凍結「鐵路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8億8,80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三、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六),凍結「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3,95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四、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七),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之三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五),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14億5,711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六、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六),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2,522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七、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七),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一般事務費」544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八、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八),凍結「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6億2,750萬元之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十九、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一),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四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二十、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八),凍結「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4,780萬元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二十一、審查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服務費」檢討與改進報告案。
    二十二、處理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檢討與改進報告案。
    二十三、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四),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二十四、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六),凍結「獎補助費」70億6,100萬元之二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
    二十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決議,凍結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二、臨時提案
    1、
    桃園市府已於三月十日把捷運棕線計畫的可行性研究修正意見送交通部審查,希望一零五年底前完成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並以一一三年完工通車為目標。要求交通部應加速審查,早日讓桃園與台北捷運系統連結後,通勤人口可搭乘捷運,減少上下班開車的壅塞,解決桃園通勤族的交通問題。
  • 提案人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陳雪生
    2、
    有關大學生創立網路平台代訂高鐵票,被認為有賣黃牛票的嫌疑,可能觸犯鐵路法。交通部台鐵局應研議考量新興科技提供服務平台,若行為人事先係接受其他乘客之委託代為訂購特定車次、路程之車票,俟取得車票再送達訂戶手中並予加收合理服務費用,不視為違反鐵路法第65條。研議結果應於一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陳雪生
    3、
    為保障民眾搭乘大眾公共運輸之安全,交通部應針對各種交通設施(包含運輸工具、鐵公路、橋梁、隧道等)遇到地震應訂定一套行駛、檢測及預防演練標準作業程序,並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陳雪生
    4、
    鑒於民國101年6月13日,交通部和教育部共同發佈「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依督導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自101年1月1日起,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車齡不得逾出廠10年。出廠年限逾10年者,應予汰換,未依規定汰換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原核准,並通知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幼童專用車牌照。惟車齡並非車輛安全之唯一評斷標準,以車齡來限制車輛之使用亦有其偏頗之處。爰要求交通部應提出針對幼童安全車年限限制的評估報告,並於3個月內廢止該規定。
  • 提案人
    陳素月  葉宜津  林國正  陳歐珀  陳雪生  劉櫂豪
    5、
    對於目前報載有旅館業係為大型違建其並未通過相關安全規範,但地方政府卻怠於處理,中央主管機關本即得依發展觀光條例對其加以罰鍰、暫停營業、甚至廢止其營業執照,但中央主管機關卻認非其職權,亦不加以處理,置旅客生命安全於危地。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立即依發展觀光條例對於違建旅館立即加以處理。
  • 提案人
    葉宜津  陳素月  陳雪生  劉櫂豪
    6、
    桃園機場捷運於今(104)年底陸續通車後,由桃園捷運、機場捷運,及未來再延伸至基隆之台北捷運路網,共同串聯之北、北、桃、基捷運生活圈即將成形,北台灣大都會帶之交通運輸便捷性,將令其他縣市生活區難望其項背。
    高雄捷運受限於BOT架構,因投資者裹足不前難以持續擴展,迄今仍僅有東西及南北各一條之路線,既難以形成路網,亦無法整合區域生活交通。為使台南、高雄兩直轄市及屏東縣人口密集之都會帶,亦能享有公平之國家交通服務,爰要求交通部以「南高屏大生活圈」為發展思維,於六個月內提出非以BOT為唯一方案之「南高屏都會捷運」發展計畫,協助加速城鄉發展,及平衡國家資源之南北差距。
  • 提案人
    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陳雪生
    7、
    鑑於桃園機場捷運A3站電纜發生燒燬事件,造成電力中斷,嚴重影響運行,為保障營運安全,並考量機場捷運搶修及疏散之困難,交通部應立即全面進行線路檢查,並抽換以火泥熔接工法施作之纜線,經IST系統整合測試完全通過後,才能得以進行PRSR營運前運轉測試。
  • 提案人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陳雪生  劉櫂豪  段宜康
    8、
    一、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項下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編列4,78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乙案,應繼續凍結。另,公路總局應通盤檢討清查所有原鄉道路解編案,並立即撤銷前此相關解編公告。
    說明:
    爰因公路總局於103年1月於未會同政策主管機關原民會之行政違失前提之下,片面將屏東、新竹原鄉道路解編導致原鄉道路已兩年無人養護,形同遭中央、地方政府棄養,影響國土保育及原鄉交通至鉅。
  • 提案人
    陳雪生  林國正
  • 連署人
    楊麗環  高金素梅 
  • 三、對解凍案之提案
  • 1.李委員昆澤等人對預算解凍案第11案之提案

    交通部104年度「營業基金」項下新增「台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60億元,經查該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通過,且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日前(今年4月20日)第13次會議通過交通部陳報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104-113年)」計畫內容重複,顯見交通部預算編列任意且浮濫。基於為全國民眾嚴格把關國家預算立場,關於凍結「台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2億元之五分之一乙案,應繼續凍結。
    說明: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日前(今年4月20日)第13次會議通過交通部陳報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104-113年)」逐漸汰換台鐵老舊車輛。該計畫總計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機車127輛、支線節能環保客車60輛,總計1,307輛,總經費估計約997.3億元。其中”支線節能環保客車60輛”與「台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內容相同。
  • 提案人
    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 2.羅委員淑蕾等人對預算解凍案第7案之提案

    對於交通部未確實針對近三年連續假期國道疏運計畫及各地方交通路網之近、中、遠程規劃檢討改進,爰繼續凍結交通部億元預算。
  • 提案人
    羅淑蕾  葉宜津  陳素月  楊麗環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協商中不休息。
    (進行協商)
  • 主席
    首先處理臨時提案。
    進行第1案。請問各位,對第1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第2案將「一週」改為「二週」,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請問各位,對第3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案。請交通部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繼國:建議將最後第2行「評估報告,」後之文字均予刪除,修正為「限制之具體意見,送請教育部研議檢討修正該規定。」因為這項規定是教育部的權責。
    主席:好,請問各位,對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4案照修正文字通過。
    進行第5案。
    林司長繼國:第5案涉及法令適用問題,建議將末句「加以處分」改為「加以處理」。
    主席:好,請問各位,對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5案將「加以處分」改為「加以處理」,修正通過。
    進行第6案。
  • 林司長繼國
    建請於倒數第3行「交通部」之後增列「協助高雄市政府」等字。
    主席:好,第6案將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要求交通部協助高雄市政府以……」,修正通過。
    進行第7案……
    林委員國正:我有意見!怎麼會是「交通部協助高雄市政府以……為發展思維」?這不對!交通部也可以有這個思維,怎麼會是交通部協助高雄市政府呢?
    林司長繼國:我向委員報告,我們在92年已經有補助高雄市政府舉辦一個包括高雄、屏東的……
    林委員國正:那沒有關係嘛,你不用在「交通部」之後增列「協助高雄市政府」等字,交通部可以有南高屏大生活圈的發展思維嘛!
  • 主席
    這不影響啦!
  • 林司長繼國
    因為之前它自己有一個整體路網的規劃……
  • 林委員國正
    這有衝突嗎?你們有這個思維與他們有這個思維之間有甚麼衝突?不衝突嘛!
  • 林司長繼國
    我們會……
    林委員國正:就尊重提案人,事實上這個東西不衝突,為什麼還要用「協助」呢?交通部有交通部想法嘛!
    林司長繼國:因為我們之前已經補助經費,他們也作了一個整體規劃,基本上……
    主席:沒關係啦,這只是概念問題。
    林委員國正:沒有關係嘛,這只是概念問題而已,哪裡會是你們沒有這個思維而去協助他們有這個思維!
    主席:好,第6案就照原提案通過,不予修正。
    進行第7案。
    胡局長湘麟:報告委員,我們跟委員協調之後,有一個修正意見,將第3行「交通部應立即全面進行路線檢查,並抽換以火泥熔接工法施作之纜線」之後的「,」改為「。」,並於其後增列「桃園機場捷運全線」,繼之續接原提案文字「經IS系統……」。
    主席:就是增列「桃園機場捷運全線」,是不是?
  • 胡局長湘麟
    對。
    主席:好,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8案。請問各位,對所編列之4,78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有無異議?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這個案子能否先予以解凍?這部分我們去協調,等到鄉道回編之後……
    主席:沒關係,先保留,你們另外再提解凍案,好不好?他已經很生氣了,請尊重提案人。
  • 趙局長興華
    但是這項補助是針對原民鄉鎮的補助。
    主席:喔,這個可能會傷害到其他的原民鄉鎮。
  • 陳委員雪生
    這只凍結二分之一而已。
  • 趙局長興華
    因為凍結的部分是對原民鄉公共運輸的補助。
  • 主席
    這個是原有的凍結案還是新提的凍結案?
  • 趙局長興華
    是原有的凍結案。
    主席:這會影響到對原民鄉鎮的補助,是不是?
    趙局長興華:對,因為……
    主席:這樣會傷害到高金委員的選票喔,要跟高金委員說一下。高金委員的助理有在會場嗎?
  • 高委員金素梅
    我在現場。
    主席:這樣會影響到你的選票,因為凍結的是補助款,沒問題嗎?既然沒問題,就照高金委員原提案,你趕快幫他。
    趙局長興華:是不是我們來回編,而不是撤銷?因為法定程序已經走完了,我們會走法定程序再來回編。
    高委員金素梅:報告主席,重點是他們要撤銷,如果他們不符合SOP,當然就要撤銷啊,你們為什麼沒肩膀負起這個責任呢?這全都是你們惹出來的,你們根本不符合行政程序啊!請你告訴我,解編的行政程序是甚麼?
    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因為依公路法的法定程序,解編本來是沒有原住民委員會,未來……
    高委員金素梅:不是原住民委員會,我說的是你們的開會紀錄,你們提到縣政府的開會紀錄在哪裡?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在地區工程處有相關的協調。
  • 主席
    高金委員……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我能不能再問他幾個問題?
  • 主席
    好。
    高委員金素梅:我要問幾個問題,絕對讓你們無所遁形!要解編是不是要開會?今天我要講一個行政流程,當縣政府要解編一個鄉道時,是不是要告訴公路總局它的解編理由?是不是?請你回答!
  • 趙局長興華
    跟委員報告……
  • 高委員金素梅
    你只要說是或不是就好了。
    趙局長興華:它有送完整的規劃報告,我們在地區工程處就有跟它協商。
    高委員金素梅:地區工程處要到屏東縣政府開會時,有幾個問題要問,請問你,當你解編所謂的鄉道之後要由誰來認養?有沒有問這個問題?
    主席:高金委員,你剛才的質詢我們都很了解,我們也很支持你,因為同樣的效果,如果你現在去弄解凍案,會傷到對原民的補助,因為這是要補助原民鄉的錢。我建議你直接在臨時提案作成主決議,這樣他就要完全照你的意思來處理,好不好?
    高委員金素梅:好,沒問題。
    主席:這樣我們反而比較能幫得上你的忙,而且也不會傷到你,不然人家會說你把要補助的錢凍結了,對手會打擊你。
    高委員金素梅:報告主席,我不擔心這個,我相信我們的鄉親會理解,因為被他們解編的這些路已經兩年沒人管了。
    主席:不是,那是另外補助的錢會被扣住,這個會對你比較不利,因為他們會打擊你,說你為了……
    高委員金素梅:好,作主決議OK。
    主席:主決議也有效果,好不好?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
    主席:好,本案改為主決議。
    高委員金素梅:局長,我跟你說,這件事情很嚴重。主席,我可不可以再要求他們把幾項資料給我?第一、你們的開會紀錄。
    主席:這部分在你方才質詢時,我就已經要求了。
    高委員金素梅:第二,102年時有多少錢用於維護這條道路?103年解除之後,也沒有因為解編而減少縣政府的汽燃稅,如果沒有給,你們就是失職!既然解編了這麼長的道路,你們為什麼沒有減少它的汽燃稅?還有,被解編的鄉道總長是多少?共有兩縣,一個是屏東縣,另一個是新竹縣。請提供這三項資料提給本席,我需要這幾項資料。謝謝主席。
    主席:沒問題,對高委員方才所說的,請公路總局……
    陳委員雪生:臨時提案主決議如下:公路總局應通盤檢討清查所有原鄉道路解編案,並立即撤銷前此相關解編公告。高金委員,這樣可以嗎?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臨時提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 高委員金素梅
    請各位委員支持。
    主席:沒問題,我們會幫你追蹤。
    繼續處理解凍案。
    進行第1案。請問各位,對第1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2案及第3案。
    林委員國正:第2案及第3案你們必須回應我,這裡面有沒有做汙染產業?
  • 李總經理泰興
    沒有。
  • 林委員國正
    你們是做甚麼用途?
  • 李總經理泰興
    倉儲物流。
  • 林委員國正
    不能用做石化、油漆等相關汙染產業。
    李總經理泰興:報告委員,都沒有。
  • 主席
    都沒有?
  • 林委員國正
    確定嗎?那這筆錢要做甚麼之用?
  • 李總經理泰興
    最主要是做汙水處理和公共附屬設施。
    林委員國正:所以現在的預算是用做汙水處理和附屬公共設施,並沒有要將土地提供給鋼鐵等汙染產業?
  • 李總經理泰興
    沒有。
  • 林委員國正
    確定?
  • 李總經理泰興
    確定。
    林委員國正:好,OK。
    主席:好,既無異議,第2案及第3案係同一案,就通過。
    進行第4案。請問各位,對第4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5案。請問各位,對第5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6案。請問各位,對第6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7案。本案是羅淑蕾委員的提案,你們有沒有去與羅委員溝通?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提出端午節疏運措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好不好?
    主席:好,本案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其餘部分同意動支。
    進行第8案。請問各位,對第8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9案。請問各位,對第9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0案。請問各位,對第10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1案。
  • 李委員昆澤
    請交通部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本案依李昆澤委員之要求,請交通部提書面報告後始同意動支。亦即同意動支,但需補提書面報告。
    進行第12案。請問各位,對第12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3案。請問各位,對第13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4案。請問各位,對第14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5案。請問各位,對第15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6案。請問各位,對第16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7案。請問各位,對第17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8案。請問各位,對第18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19案。請問各位,對第19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20案。請問各位,對第20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21案。請問各位,對第21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22案。請問各位,對第22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23案。請問各位,對第23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24案。請問各位,對第24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進行第25案。請問各位,對第25案予以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今日議程之解凍案均已處理完畢,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如有委員對於提案進行補簽,亦列入紀錄。
    現有林委員國正希望補行質詢,請林委員國正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部長有關身障朋友之交通無障礙相關服務的問題,最近很多報章雜誌報導,認為你們付之闕如,請教你,現在每年編列多少預算補助各縣市購買公車?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建宇
    主席、各位委員。數據……
    林委員國正:這個數據是路政司知道或是公路總局知道?請問公路總局局長,你知道一年補助多少錢用於購買公車嗎?
  • 主席
    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說明。
  • 趙局長興華
    主席、各位委員。公路客運部分每年是兩億多元。
  • 林委員國正
    加起來總共是多少?
    趙局長興華:另外一個市區……,現在車買得比較少了。
    林委員國正:這幾年來每年都編列50億元,你們連這個都答不清楚!處長怎麼不告訴局長呢?如果處長不知道,線面的單位主管怎麼不趕快提供資訊?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今年公路客運部分大概是兩億多元。
  • 林委員國正
    其他的呢?
  • 趙局長興華
    市區客運部分大概有3億元至4億元。
  • 林委員國正
    就這樣嗎?
  • 趙局長興華
    大約是這個數量。
    林委員國正:我問過你們,你們告訴我,從99年開始,一年編列50億元。
    趙局長興華:那是計畫的總經費,但是買車只占其中一部分。
  • 林委員國正
    是甚麼計畫的總經費?
  • 趙局長興華
    就是包括營運虧損補貼……
    林委員國正:對嘛,一年是50億元嘛!
  • 趙局長興華
    購車部分……
    林委員國正:我知道,這個計畫加起來總共是50億元,
  • 趙局長興華
    對。
    林委員國正:從99年開始,一年是50億元。
  • 趙局長興華
    今年是47億元。
    林委員國正:我們看下一頁,這是台灣的老人化社會,到2014年有將近280萬65歲以上的老人,占12%;相關資料顯示,2015年全國失能者占3.36%,有76萬人,到2031年大概有120萬人失能,這十五、六年中間大概要增加44萬人,這很可怕!台灣在2031年如果有2,400萬人,120萬人失能人口就占了5%,根據專家估計,一個失能人口需要5個人來輪流照顧。台灣所有的家庭為了這些失能人口所付出的代價相當高。再看下一頁,失能人口分為極重度、重度、中度和輕度,其中極重度和重度加起來大概有3成,到103年身障人口數為114萬人,需要定期就醫者有78.4萬人,無法獨力就醫者有65萬人。但是部長,我們公共的身障服務車輛─復康巴士只有1,500台、無障礙的計程車全台灣只有196台,平均671位身障人口才得到一輛公共身障車服務,部長,這個比率是不是太低了?
    陳部長建宇: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我今年開始也把無障礙計程車當作一項非常重要的政策,因為我們的看法也和委員一樣,未來失能人口需要的車輛一定會大幅增加,所以現在部裡採取了很多步驟,密集的開始處理。
    林委員國正:部長,我再給你看那些聳動的數據,看下一頁,這是六都,高雄市無障礙計程車只有24台,復康巴士才119台,身心障礙人士在高雄市有13萬6,469人,大約5,700人才分到一輛無障礙計程車服務。部長,所以我們說如何去照顧身障人士,他們連行、教育都不方便,這個國家卻每年編列50億去補貼公車買賣、私人企業的虧損,但是在無障礙計程車和復康巴士上卻付諸闕如。
  • 陳部長建宇
    對啦!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 林委員國正
    同意沒有用啊!
    陳部長建宇:有啦,現在有要求……
  • 林委員國正
    過去一年編列多少錢買復康巴士?
  • 陳部長建宇
    復康巴士是衛福部處理的。
  • 林委員國正
    大概多少錢?
  • 陳部長建宇
    價格多少我不知道。
    林委員國正:大概1.3億,交通部編列什麼錢?
  • 陳部長建宇
    我們現在一年至少補助每輛無障礙計程車39萬元。
    林委員國正:如果按照國內一輛車大概七、八十萬元來算,補貼三十幾萬,大概就是補貼50%,我剛才提過,一個失能的人口需要4.58人來服務,交通部怎麼補助?如果是進口車,補助40萬,如果買國產車,補助31萬元,進口車補助最高上限是49%,最多補助金額是40萬,請問部長,一輛進口車大概多少錢?
    陳部長建宇:另外向委員報告,現在貨物稅的部分約有15萬元也免稅了,我們也去協調財政部,儘快予以免稅。
  • 林委員國正
    現在買一輛國產車多少錢?司長知道嗎?
    林司長繼國:目前國外進口車,以福斯來講,大約是一百四十多萬元。
    林委員國正:他買一百四十多萬元,你補貼他四十萬元,他會去買嗎?
  • 陳部長建宇
    40萬元加15萬元。
    林委員國正:補貼55萬元,他會去買嗎?
    陳部長建宇:所以,我們現在還在跟衛福部溝通。
    林委員國正:好,140萬元的車子,補貼40萬元,15萬的貨物稅,大概是補助35%到40%,民眾不會買,所以身障計程車就是少!所以才會變成五、六千人分配一輛身障計程車,全台灣進口的身障計程車就只有福斯一家。
  • 陳部長建宇
    我們現在正在跟國內廠商談。
    林委員國正:你現在才要跟他們談,過去都沒有談嘛!
  • 陳部長建宇
    我上任以後就把這個當作很重要的事情在推動。
    林委員國正:但是過去都不重視啊!再看下一頁,這最讓我難過,請問司長、局長,客運業者買一台低底盤公車政府補貼多少錢?
    趙局長興華:低底盤公車的補助,如果是新路線是補助80%,如果是舊的路線還是只有49%。
    林委員國正:部長,你聽好了,如果全部是新車,低底盤補助80%、中型巴士補助80%、一般大客車補助80%,無障礙計程車補助49%,你補助低底盤公車和中型巴士還是讓業者去賺錢耶!補助80%是買公車讓業者去營運獲利,但是對於無障礙計程車只補助49%,難怪沒有人要買啊!
    陳部長建宇:這個我們可以再研究,向院裡爭取。
    林委員國正:乾脆就把補助國內車子的錢補貼給各縣市政府,如果對低底盤公車都補助到80%,讓業者去營運獲利,但是對無障礙計程車這種社會福利的項目,你們竟然補貼不到40%、50%,請問部長何謂重視?把錢給縣市政府的社政單位,讓他們去買車,讓縣市單位去承擔人事成本,但是購車成本由交通部補助,比去補貼低底盤公車80%、中型巴士80%,連復康巴士這種社會公益才補貼65%,部長,這不對!
    陳部長建宇:事實上,我們現在在研究計程車如何和復康巴士結合。
    林委員國正:沒有人要買嘛!買一台福斯的車150萬元,你們補貼將近55萬而已。
    陳部長建宇:國內的車款可以降下來,另外我們也在輔導車隊和……
    林委員國正:我不管這個,你把復康巴士和無障礙計程車的補助比率提高,把金額放大,如果你們買公車一年的計畫將近50億,還補貼客運業者的虧損,那誰來補貼復康巴士和無障礙計程車的虧損啊?
  • 陳部長建宇
    復康巴士是衛福部的……
  • 林委員國正
    衛福部的彩券盈餘計畫。
    陳部長建宇:如果計程車可以和他們的復康巴士結合,……
    林委員國正:部長,我現在告訴你一個概念,如果你們對公車都可以有一年將近47億的補助計畫,包括買車五、六億和虧損補貼,復康巴士和無障礙計程車才需要你們補貼虧損啊。所以有兩個方式去做:一、調高它的補助比率,直接把錢撥給縣市政府,補助到位,這是社會福利嘛!什麼叫做「重視」?就是預算到位嘛!預算是政策量化的結果。二、怎麼擴大誘因?公車業者有代言人、代理人、政府去推動,但是弱勢的人沒有人關心。所以,部長,我要求你做到兩點:一、提高補助比率,這是給民間業者,二、直接補助百分之百給縣市政府的社政單位。這樣合理啊!補助縣市政府都80%,去買什麼東西,一台可以補助到三百三十幾萬?
    陳部長建宇:我們可以找地方政府來談,看他們要不要。
  • 林委員國正
    可以談!這個方向是對的。
  • 陳部長建宇
    嗯。有時候地方政府不見得願意接啊!
    林委員國正:我同意,因為他要負擔人事費用,但是去談嘛!好不好?
  • 陳部長建宇
    好。
    主席:邱志偉委員剛剛到現場,他要求發言,我們給他6分鐘發言時間。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現在國際航線的分配是重北輕南,情形很嚴重,我提供幾個數字給你參考。大陸開放自由行城市現在有36個,每個禮拜有619班飛桃園,到小港只有77班。東南亞的部分,新加坡飛桃園有112班,飛高雄只有4班;馬來西亞飛桃園有56班,飛高雄0班;日本飛桃園有286班,飛高雄只有69班;韓國飛桃園有1324班,飛高雄只有26班。桃園機場跑道現在正在整修,已經飽和,每個航班要出發或抵達都delay,高雄機場則還有成長空間,你們有航線分配主導權,為什麼不把多一點航線分配到高雄,南進南出,帶動高雄、屏東、台南城市經濟和觀光的發展?
  • 主席
    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建宇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都是往這條路在走。
  • 邱委員志偉
    走得很慢。
    陳部長建宇:以高雄來講,從去年到今年,它的國際航線和兩岸航線一直持續增加,這方面有確實的數據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邱委員志偉:但是增加太慢,且航線的比率太低。
    陳部長建宇:關於航權的分配,我們現在也把剛才委員所談的區域均衡發展的概念納入。
    邱委員志偉:我了解,所以需要一個配套。如果從小港進,24小時或48小時,只要有美日簽證者,就讓他免簽入境,高雄市政府提出相關的訴求和呼籲,也向民航局反映過,你覺得可不可行?
    陳部長建宇:簽證的部分因為不牽涉交通部,我們可以把委員的意見反映給內政部。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在其他國家都有類似的作法,如果飛杜拜,只有國籍航空Emirates Airlines能夠辦理96小時落地簽證,其他航空公司不能辦理,只限國籍航空,如果交通部認為初期有問題,不宜全面開放,我們可以循序開放,例如搭長榮或華航入境小港機場的旅客有美日簽證者,由航空公司具保,讓他免簽證入境高雄小港,這樣是不是就可以把遊客帶進南台灣,促進地方繁榮,平衡南北差距?這樣不是很好嗎?
    陳部長建宇:我可以把它當作一個issue,然後跟內政部、航空公司來談。
    邱委員志偉:要積極一點,這一點早就要未雨綢繆,設計配套讓南台灣的觀光人口能夠增加、航線能夠成長,這樣航空公司載客率也會增加,也會有意願。
    陳部長建宇:當然如果可以促進地區的觀光、繁榮,站在交通部的立場,絕對舉雙手贊成,問題是這不是交通部的權責。
    邱委員志偉:像飛杜拜,只能由阿聯酋具保,旅客可以免簽證入境96小時,另外一家是飛阿布達比的Etihad Airways,飛阿布達比的旅客可以由該公司來具保,但是如果搭Etihad Airways進杜拜就不行。同樣的作法,其他國家都已經在做了。
    陳部長建宇:是,我會把委員的想法反映給內政部、外交部。
  • 邱委員志偉
    什麼時候你會去協調?
  • 陳部長建宇
    我們儘快來協調。
  • 邱委員志偉
    儘快常常一拖就是一年。
    陳部長建宇:是不是給我們兩個禮拜的時間,讓我們同仁去跟他們談談看?談完以後再向委員報告。
    邱委員志偉:也找高雄市市長一起來協調,好嗎?
  • 陳部長建宇
    好。
    邱委員志偉:翁董事長,橋頭幅員廣大,是未來新市鎮所在地,未來北高雄發展的首站就是在橋頭,但是當地目前只有一個郵局,所以大排長龍,而且停車不方便,請翁董事長去了解,儘快在新市鎮或橋頭西側甲圍地區另設一間郵局來服務橋頭鄉親。
  • 主席
    請中華郵政公司翁董事長說明。
    翁董事長文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示,我們一定去辦。
    邱委員志偉:另外,路竹復興路要拓寬為4線道,那是路科通往路竹的重要幹道,目前只有兩線道,我去現勘過。
  • 主席
    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說明。
  • 趙局長興華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依現勘的結果辦理。
    邱委員志偉:拜託局長關注高7線拓寬,就是路竹復興路部分,能夠把兩線道拓寬為四線道。長度只有一公里左右,經費也不多,大概不到1億,這部分中央和地方共同來協助。
    趙局長興華:是,我們會來協調。
    邱委員志偉:最後一個問題請教部長,港務警察和港務消防局預算其中業務費九千多萬和三千多萬都編列在交通部,基於同樣的邏輯,為什麼航空警察局、航空消防局等預算卻編列在警政署呢?
    陳部長建宇:院裡已經和內政部協調過了,他們希望這樣處理。
    邱委員志偉:不要一國兩制,港務警察要由交通部業務主管負擔一億多,為什麼航空警察可以編在警政署?同樣的業務屬性,都是專業警察,對於這種一國兩制的情況,你們要思考如何解決,拜託部長可否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陳部長建宇:好,我們提供院裡面的書面報告給委員。
  • 主席
    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給邱委員。
    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103年度交通部主管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103及104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104年度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動支計25案,全部處理完竣,提報院會。
    散會(12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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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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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第1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