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4年5月21日(星期四)9時3分至10時58分 @ 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翁委員重鈞)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1日(星期四)9時3分至10時58分
    地  點 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翁委員重鈞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接下來就處理台電公司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並請一併宣讀委員提案。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主席,我要求程序發言。
  • 主席
    請邱委員議瑩程序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同仁。感謝主席今天排定審查台電的預算,但我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為什麼台電這麼重要且規模高達八千多億的預算審查,居然只排定2個小時來進行,我想立法院從來沒有這麼荒謬的預算審查過程。
    台電是一個大機構也是個大怪獸,這個時候應該是由身為立法委員的我們來嚴格把關審查,為什麼今天主席的議程卻只有排定2個小時?如果再加上待會宣讀預算數、唸完提案,可能已經去掉了半個小時,只剩下一個半小時的時間讓委員去審查八千多億的預算,這是何等的兒戲啊!所以我們希望今天主席能夠變更議程或是能夠秉持著執政黨也要嚴格監督台電的立場,針對台電的預算嚴格審查,並且將其審查完竣,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啊!而不是隨隨便便排了2個小時,敷衍了事,如果這2個小時預算沒有審完,請問主席要如何處理?還是說大家認為這個預算……
  • 主席
    你說話客氣一點!我哪有說過今天2小時內就要把預算審完?你怎麼能這麼說!
  • 邱委員議瑩
    但是你的議程就是這樣排的啊!
  • 主席
    時間不夠我們可以再處理啊!你為什麼要說成這樣!請問我已經開始審了嗎?我有2小時內就審完了嗎?
    邱委員議瑩:我就是在請教你啊!就是請教你說如果2個小時內沒審完的話,後續要怎麼處理?
    主席:要怎麼處理,我也可以尊重你,但是你動不動就……
    邱委員議瑩:我說話也很客氣,我有不客氣嗎?我也口口聲聲地稱你為主席,請問有哪個字是不客氣的嗎?
    主席:你說我打算2小時內就要審完,說什麼便宜行事,那樣不就是,我們互相尊重嘛!
    邱委員議瑩:我現在就是在向你請教啊!因為你的議程就只排2小時而已,所以我就以為你打算2小時內就將預算審完嘛!
    主席:你覺得是要繼續審,還是後續要如何處理,請問我在主持會議的時候有不尊重你們嗎?我也很尊重你們啊!如果你們建議要審久一點或是延長時間,我也可以接受的啊!
    邱委員議瑩:一大早你火氣就這麼大,我沒有發脾氣,我也沒對你大聲,也很尊重你,從頭到尾我都一直稱呼你「主席、主席,向你請教」,就請教你這個預算2小時內可以審得完嗎?如果2小時沒審完的話,你打算怎麼處理?我話都還沒說完,你就和我大小聲,「賊卡惡人」,這樣對嗎?主席,沒人這樣處理的,不然你就向大家解釋,為什麼今天只排2個小時的議程來審台電的預算,對不對?這樣社會是無法接受的!你昨天有時間排去考察,整天都閒著,然後今天卻只排了2小時審台電的預算,這樣對社會大眾說不過去嘛!不然就讓你說明啊!
    主席:你說昨天去考察整天都閒著,這個說法我也無法接受!
    陳委員明文:(在席位上)換我發言一下,你們先不要爭執。
  • 主席
    請陳委員明文程序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同仁。程序發言的意思就是對今天的議程有些疑義,所以請主席來做個說明,這有什麼關係呢!
    主席:等一下,你也是召委……
    陳委員明文:不是啦!你應該先讓別人發言完後,再換你說明,這樣才對啊!事情大概是這樣子,坦白講,今天的議程原本是排9點到11點要審台電的預算,然後下午是排審查產創條例,今天的議程是這樣排的,沒錯吧?所以大家就會有個疑慮,覺得是不是在2個小時內就要將台電的預算審完?所以,委員才將這個疑義提出來請主席來處理,如果你認為我們今天是可以審整天的,或是如果審到11點還審不完的話,我們可以下一次再審,如果你是這樣說明,我們就會知道處理情形,但就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以為在9點到11點間要審完台電的預算,就要讓這8,000億的預算全數通過了?如果不是這種情形,那是不是我們審查的時間排得不夠多,或是可以變更議程等等,所以這部分要請主席處理一下,基本上今天程序發言的重點就大概是如此,其實對你個人是沒什麼問題的,只是在議程的編排方面,到底是如同我們剛才所講的情形,還是我們所理解的狀況與主席排議程的想法有些出入?其實就只是這樣而已,這並沒有什麼關係,又不涉及人身攻擊,火氣為什麼要那麼大嘛!對不對?
    邱議瑩委員那麼溫柔發言的氣氛是很少見的,你看被你這樣一說,她都被嚇到了,整個臉都綠了,你不可以這樣子,不要這樣嚇人家,這樣不好。
    主席:如果就你這樣的說法,我是可以接受的。
    陳委員明文:(在席位上)來就是這樣啊!我說的和邱委員說的有什麼不一樣,你說啊?我們兩個說的內容不都是一樣的!
    主席:邱委員是不是有說我便宜行事?什麼便宜行事,說的好像是我2個小時就要審完一樣!
  • 陳委員明文
    (在席位上)她那麼「幼秀」!
  • 主席
    什麼「幼秀」!你主持會議難道不「幼秀」!你說的那是什麼話!不要說那個啦!話說得剛剛好就好了。
  • 陳委員明文
    (在席位上)到底是哪一句沒有說得剛剛好?
    主席:你剛剛說的那些我都可以接受,但如果說我是便宜行事,我是不能接受的!我主持會議的時候,什麼時候有便宜行事過?
    陳委員明文:(在席位上)到底哪一句話讓你不能接受?這樣就有意見,你那麼「壓霸」喔!
    主席:我都是尊重你們的,要如何主持,也是大家可以互相商量的,但沒必要一開口就那樣說!
  • 陳委員明文
    (在席位上)你也不要火氣那麼大嘛!為什麼要對別人大小聲!
    主席:不然是怎樣!你在主持會議,而我在質詢的時候,你就可以這樣,為什麼你那時候就可以?
  • 陳委員明文
    (在席位上)你又為什麼要對別人大小聲!
  • 主席
    因為她說我便宜行事!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好了,不要再吵了,息怒!我們繼續開會啦!
  • 主席
    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陳委員明文:(在席位上)主席,剛才邱議瑩委員所提的部分要如何處理?請說明一下你的意見。
    主席:今日議程排到11點,如果到11點我們仍然無法審完,那就根據本委員會的共同決議,看是要繼續審查,還是擇期再續審,我尊重大家的決議,好不好?
    蘇委員震清:(在席位上)主席,已經排議程了,怎麼擇期再審?
    主席:不見得一定要一天就處理完啊!現在開始處理台灣電力公司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並請一併宣讀委員之提案。
  • 委員提案

    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用人費用─超時工作報酬,本年度預算數:24億8,902萬4千元,建議刪除數:4億8,902萬4千元。
  • 增刪理由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計發購電量較103年度減少5.16億度,然預算案編列超時工作報酬24億8,902萬4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案增加9,393萬9千元,核與預算編列作業規範不符,宜秉撙節原則檢討減列,並確實檢討人力配置、排班調度及員工休假制度。爰提案刪減預算金額4億8,902萬4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2、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於水力發電、火力發電……及員工訓練費用等11個費用科目之用人費用項下編列超時工作報酬24億8,902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數案增加9,393萬9千元,增幅3.92%,更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2億3,880萬6千元,增幅10.61%,然台電公司104年度預計發購電量較103年度減少5.16億度,發電量較少,超時工作報酬卻增加,顯有浮編之嫌。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超時工作報酬7,000萬元,並針對公司人力配置、排班調度及員工休假制度提出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服務費用─旅運費,本年度預算數:3億6,436萬1千元,建議刪除數:6,436萬1千元。
  • 增刪理由

    台電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刻正實施開源節流方案中,然旅運費卻呈現連年成長趨勢,顯未符節約原則,也不符預算編列作業規範,104年度旅運費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801萬6千元,允宜檢討刪減。爰提案刪除服務費用科目項下旅運費預算金額6,436萬1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4、
    台電公司104年度「服務費用─旅運費」共編列3億6,436萬1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高出801萬6千元(增幅2.25%),更較102年度決算2億9,464萬1千元,高出6,972萬千元(增幅23.66%),除有浮編之嫌,且與預算編列作業規範不符。鑒於正值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旅運費增加亦與台電公司目前改善經營績效,開源節流原則不符,爰提案減列801萬6千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5、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分別於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能電……員工訓練及營業外費用等11個成本費用科目編列國內外旅運費3億6,436萬1千元(不含資本支出提列數,以下同),較103年度預算案增加801萬6千元(增幅2.25%),更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6,972萬元(增幅23.66%)。台電公司因經營不善,目前為改善經營績效,正實施開源節流方案中,然旅運費卻呈現連年成長趨勢,顯未符節約原則。爰此,提案刪減國內外旅運費6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6、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國內外旅運費共計3億6,436萬1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案增加801萬6千元(增幅2.25%),更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6,972萬元(增幅23.66%),如與99年度相較,該公司旅運費已於5年間增加8,711萬元,恐未符台電公司開源節流方案與預算編列作業規範,應秉撙節原則檢討酌減以有效控管,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旅運費」3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7、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27,854千元,由於核一、核二如期停役為大眾所希望,惟台電「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4,609千元,成長幅度高達19.83%,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8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李慶華  黃昭順
    8、
    台電公司104年度「水力發電費用」預算編列74億9,693萬4千元,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8,103萬7千元,其中服務費用即增加4,358萬7千元;惟查本年度旱象頻仍,水力發電費用容有審酌空間,且其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及「專業服務費」分別較102年度決算增加202萬5千元(66.92%)、3,804萬4千元(23.02%),未視該公司長期經營虧損情形合理編列,恐有未當,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水力發電費用」2,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9、
    台電公司104年度水力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6億6,965萬2千元,較102年度決算數6億2,606萬5千元,增加4,358萬7千元,增幅6.96%,其中水電費、郵電費、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保險費、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專業服務費與公共關係費均較102年度決算增加,在台電公司處於大幅虧損之際,更應撙節支出。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水力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5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10、
    台電公司104年度水力發電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編列2,433萬6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2,388萬9千元增加144萬7千元,增幅6.06%,亦較102年度決算數1,919萬4千元增加514萬2千元,增幅26.79%,在台電公司經營呈現大幅虧損之際,預算容有撙節空間。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104年度水力發電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1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1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預算「火力發電費用」編列3,608億3,942萬2千元,因103年下半年國際燃料價格大幅下降,火力發電相關成本亦應配合調整,爰提案刪減預算700億元。
  • 提案人
    陳明文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12、
    台電公司104年度「火力發電費用」預算編列3,608億3,942萬2千元,較102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474億3,101萬8千元,主要係因發電用燃料費用編列3,220億1,243萬元,較102決算增加465億3,059萬元(增幅16.89%),雖較103年度預算略減74億9,060萬3千元(減幅2.27%),惟查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依台電公司網站發布之財務資訊,104年度1至4月實績燃料支出為742億元,較上年度同期減少97億元,減幅已達11.56%,且依其104年度預算說明,其燃料來源多以定期合約掌握來源及供應量,故若以1至4月燃料支出實績伸算全年度燃料費用,容有相當撙節空間,應重新檢討燃料費用編列數,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火力發電費用」650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13、
    台電公司104年度火力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86億7,137萬6千元,較102年度決算78億1,731萬9千元增加8億5,405萬7千元,增幅10.93%,其中水電費、郵電費、旅運費、修理保養與保固費、保險費、公共關係費均較102年度決算增加,其中油電費增幅28%、旅運費增幅84.69%、保險費增幅79.27%、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增幅56.93%,在台電公司營運大幅虧損之際,更應撙節開支。爰此,提案刪減104年度火力發電項下服務費用3億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蘇震清  
    14、
    台電公司104年度火力發電項下材料及用品費編列3,231億2,365萬8千元,較102年度決算2,763億2,533萬6千元增加467億9,832萬2千元,增幅16.94%。材料及用品費主要用於購買火力發電之燃料,包括燃油、燃煤、天然氣與其他油物料,然根據國際原物料價格趨勢來看,近一年來天然氣價格已經下跌30%,燃油價格也下跌17%,國際原油價格也下跌超過20%,預料今年依然維持低價趨勢,台電公司104年度編列之材料及用品費等購買發電燃料費用顯有過度高估浮編之嫌。爰此,提案刪減620億元(火力發電費用)。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蘇震清  
    1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火力發電費用─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發電用燃料,本年度預算數:3,220億1,243萬元,建議刪除數:50億元。
  • 增刪理由

    本年度預算案「火力發電費用」項下之「發電用燃料」,編列3,220億1,243萬,預計火力發電量1,223億4,690萬度。根據能源局統計資料顯示,該公司部分火力發電機組發電效率欠佳,熱效率未達能源局所定之標準35.89%,又以燃油及燃煤方式為甚。爰提案刪除50億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16、
    台電公司104年度「核能發電費用」預算編列310億5,856萬9千元,分別較102年度決算數、103年度預算數增加12億3,154萬7千元、13億2,351萬9千元,增幅約為4.13%、4.45%;惟查台電公司近期來各核能發電廠管理迭有疏失,未能確實檢討改善,項下「服務費用」卻較102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9億8,657萬9千元(增幅約17.25%),容有相當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核能發電費用」3%。
  • 提案人
    蘇震清  李慶華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17、
    針對行政院已經於104年啟動核四封存作業,台電公司卻仍於營運用人費用編列封存用人費7億8,200萬元,爰提案刪減預算二分之一。
  • 提案人
    陳明文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18、
    台電公司104年度核能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67億0,501萬2千元,較102年度決算數57億1,843萬3千元,增加9億8,657萬9千元,增幅17.25%,亦較103年預算增加3億4,075萬9千元,增幅5.35%。其中水電費、郵電費、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修理保養與保固費、保險費、均較102年度決算增加,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與專業服務費更較102年度決算分別增幅67.82%、40.83%,在台電公司經營大幅虧損之際,更應撙節支出。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核能發電費用項下服務費用5億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李慶華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蘇震清  
    19、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3,848千元,由於近年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盼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惟台電「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1,255千元,成長幅度高達48.4%,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並配合政府政策,爰提案予以減列4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李慶華  黃昭順
    20、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郵電費」編列12,411千元,由於近年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盼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惟台電「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郵電費」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3,494千元,成長幅度高達39.18%,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並配合政府政策,爰提案予以減列1,0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李慶華  
    21、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59,006千元,近年因核一廠老舊、又距人口稠密區,讓民眾相當恐懼。由於普遍民眾希望核一廠能如期停役,實在無需編列印刷品或刊登廣告,強調核能安全,惟台電「核能發電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20,312千元,成長幅度高達52.49%,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4,0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李慶華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22、
    台電公司104年核能發電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編列2,248萬4千元,較102年度決算1,512萬9千元增加735萬5千元,增幅48.62%,亦較103年預算1,821萬8千元增加426萬6千元,增幅23.41%。在台電公司營運大幅虧損之際,預算顯有浮編之嫌。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核能發電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預算3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李慶華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23、
    台電公司104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編列1,280萬元,較102年度決算817萬6千元增加462萬4千元,增幅56.56%,亦較103年度預算增加182萬,增幅16.58%。在台電公司經營大幅虧損之際,更應撙節支出。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104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預算1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24、
    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預算「購入電力」編列1,578億2,626萬7千元,因103年下半年國際燃料價格大幅下降,台電公司向民生電廠相關購電成本亦應配合調降,爰提案刪減預算250億元。
  • 提案人
    陳明文  李慶華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25、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購入電力」科目編列1,578億2,626萬7千元,擬購入電力501億6,755萬4千度。較103年度分別增加22億8,847萬8千元、8億6,667萬1千度,然依據103年5月27日經濟部「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第11次委員會議」結論附錄3「101-105年經營改善目標值調整說明表」顯示,台電公司101年度至105年度預定減少民營電廠(IPP)購電支出56.2億元、減少汽電共生購電支出100億元,其中104年度預計減少購電支出目標值為40.1億元,然104年度預計民營購電量及購電支出卻較上年度成長,與該公司當前之經營改善目標不符,鑑於平均每度民營購電成本高於自發電,為免徒增供電成本,爰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檢討並落實執行減少民營購電之經營改善目標,以落實公司績效改革,並減列購入電力200億元,避免高價購電,不當轉嫁於民眾電費。
  • 提案人
    高志鵬  李慶華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2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及用品費─商品,本年度預算數:1,578億2,626萬7千元,建議刪除數:28億2,626萬7千元。
  • 增刪理由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購入電力」科目編列1,578億2,626萬7千元,預計購電501億6,755萬4千度。較103年度分別增加22億8,847萬8千元、8億6,667萬1千度,與該公司經營改善目標不符,且平均每度民營購電成本高於自發電,為免徒增供電成本,台電公司須檢討並落實執行減少民營購電之經營改善目標。爰刪除28億2,626萬7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葉津鈴  陳明文  蘇震清
    27、
    台電公司104年度輸電費用預算編列366億3,554萬4千元,較102年度決算319億9,359萬元增加46億4,195萬4千元,增幅14.51%,亦較103年度預算增加10億1,612萬1千元,增幅2.85%,所列預算容有撙節空間。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104年度輸電費用預算5億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28、
    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營業收入原編列6,512億7,897萬元,經調整後預算數為6,143億1,677萬6千元,調整幅度為營業收入縮減5.6%;但營業費用(行銷費用、管理費用與其他營業費用)卻維持原編列120億1,898萬8千元,營業費用並未隨營業收入而等幅減少,爰提案刪減營業費用預算6億元。
  • 提案人
    陳明文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29、
    台電公司104年度「行銷費用」預算編列62億6,619萬元,雖較上年度預算減少3億5,416萬4千元,減幅約5.35%,但較前年度決算仍係增加3億6,865萬3千元,增幅約6.25%,且查台電公司為國內獨占性質綜合電業,行銷費用項下科目多為一般行政與雜項費用,在該公司長期累積營運虧損下,應適度撙節非必要性開支,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行銷費用」1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30、
    台電公司104年度行銷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18億8,375萬6千元,較102年度決算16億4,861萬9千元增加2億3,513萬7千元,增幅14.26%,其中水電費、郵電費、旅運費均有增加,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更是較102年度暴增86.38%、專業服務費亦大幅增加61.80%,在台電公司營運大幅虧損之際,更應撙節支出。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104年度行銷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億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31、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4,309千元,由於近年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盼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惟台電「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1,807千元,成長幅度高達72.22%,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並配合政府政策,爰提案予以減列4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李慶華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32、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行銷費用」「服務費用」「郵電費」編列392,860千元,由於近年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盼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惟台電「行銷費用」「服務費用」「郵電費」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37,121千元,成長幅度高達10.43%,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並配合政府政策,爰提案予以減列1,0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李慶華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33、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135,318千元,由於台電近年營運狀況欠佳,實無加強宣傳電力文宣之必要性,惟台電「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62,715千元,成長幅度高達86.37%,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並配合政府政策,爰提案予以減列4,0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李慶華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34、
    台電公司104年度「管理費用」預算編列14億9,685萬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522萬6千元,增幅約1.03%,較前年度決算則係增加1億366萬元,增幅約7.44%,惟查台電公司經營改革績效備受質疑,屢傳工安意外未即時通報、多項重大建設計畫執行進度落後、財務結構急遽惡化,103年度業遭監察院多次糾正在案,顯見該公司管理亟待檢討改進,並應適度撙節以抑制營運虧損持續擴大,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管理費用」2,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李慶華  丁守中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35、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管理費用」「服務費用」編列147,069千元,由於台電近年營運狀況欠佳,實無加強宣傳電力文宣之必要性,惟台電「管理費用」「服務費用」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28,838千元,成長幅度高達24.39%,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1,0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李慶華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36、
    台電公司104年度管理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編列2,620萬元,較102年度決算1,631萬6千元增加988萬4千元,增幅60.58%,亦較103年度增加162萬5千元,增幅6.61%,其中用品消耗竟從102年決算的1,555萬6千元,103年預算的2,345萬7千元暴增至104年的2,506萬3千元,台電公司營運大幅虧損,顯見管理不佳,用品消耗部分除辦公用品、報章雜誌、服裝之項目,其他費用僅以依據業務需要編列,未詳列支出細目,顯有浪費之嫌。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104年度管理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預算5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37、
    台電公司104年度「研究發展費用」預算編列36億1,319萬9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3億6,482萬5千元,增幅達11.23%,其項下「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8億9,443萬元,更係較前年決算大幅增加3億727萬1千元,增幅高達52.33%;惟查台電公司營運虧損持續惡化,大幅增加委託調查研究費用應確實檢討其委辦效益與必要性,避免浮濫委外而影響預算合理配置,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研究發展費用」2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李慶華  丁守中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38、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編列972,212千元,由於台灣核電廠將除役,台電應積極發展新的發電方式,然而台電仍將發點重心放在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火力發電,惟台電「「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預算仍較102年度決算增加331,187千元,成長幅度高達51.67%,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並敦促台電積極研發較為環保之發電方式,爰提案予以減列5,000千元。
  • 提案人
    張嘉郡  李慶華  丁守中  黃昭順
  • 連署人
    蘇震清  李貴敏
    39、
    台電公司104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稅捐與規費─其他規費」科目編列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20億1,800萬元,然台電公司自95年度起即連年發生重大虧損,至今已累計虧損超過2,000億元,104年度仍預計虧損308億元,若再提列巨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恐加劇營運困境。且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截至102年底尚有基金餘額23億8,699萬1千元,加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業務執行,多年來幾皆以委託調查研究方式辦理,未見重大執行績效。在台電連續多年發生重大營運虧損之情形下,該項分攤顯然已實質增加台電虧損,加重電價調漲壓力,終將轉嫁由全民繳納之電費負擔。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104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稅捐與規費-其他規費」預算10億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蘇震清
    40、
    台電公司104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稅捐與規費─規費─其他規費」科目編列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20億1,800萬元,然而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截至102年底尚有基金餘額23億8,699萬1千元。依能源管理法第五條之一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就綜合電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輸入業每年經營能源業務收入千分之五範圍內收取,經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僅有台電繳納,顯不合理。在台電連續多年發生重大營運虧損之情形下,該項分攤顯加重台電公司營運負擔。此外經濟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業務執行,多年來大多以委託調查研究方式辦理,未見重大執行績效,執行方式與執行績效均頗值重新檢討。爰提案刪除預算金額5億1,8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葉津鈴  李慶華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41、
    台電公司104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稅捐與規費─規費─其他規費」科目下編列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20億1,800萬元。約占台電公司104年度預計電費收入6,407.94億元約0.31%,雖未超過0.5%之提列上限,惟查台電自88年度決算費用僅4億1,424萬6千元,至102年度決算數則已增高至20億1,754萬8千元,顯示該項支出在16年間大幅成長。
    基於台電公司連年發生重大虧損(100-102年度決算虧損分別為100年度432億餘元、101年度753億餘元、102年度172億餘元),卻仍然每年支付高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明顯有加重台電公司營運負擔問題,實為不妥。復因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長年研究成效欠佳,未有重大績效,且連年撥付高額經費,致使台電實質虧損,加重電價調漲,轉嫁全民電費負擔,洵非妥適。目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賸餘尚有23億餘元可支應其相關業務,爰提案減列1/4(5億438萬7千元),凍結1/4(5億438萬7千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李慶華  丁守中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42、
    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營業外費用編列348億5,849萬5千元,因行政院已經於104年啟動核四封存作業,台電公司卻仍於營業外費用編列封存維護保養費12億7,960萬7千元、停工損失27億2,882萬2千元,爰提案刪減預算20億元、凍結預算10億元,俟台電公司提出其他替代發電方案並向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43、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科目編列利息費用241億5,485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減少2億0,306萬7千元,減幅0.83%,惟較102年度決算增加50億6,068萬4千元,增幅達26.50%。惟台電公司利息費用之設算利率遠高於該公司目前實際借款平均利率,致全年度利息費用高估,爰此,提案刪減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利息費用15億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44、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科目編列利息費用241億5,485萬6千元,雖較上年度預算略減2億306萬7千元,減幅0.83%,仍較前年度決算增加50億6,068萬4千元,增幅達26.5%;惟查該公司利息費用之設算利率遠高於該公司目前實際借款平均利率,若將公司債以目前加權平均利率1.725%再加1碼、短期借款按目前實際利率之上限重新估算利息費用,即顯示該公司104年度預計利息費用恐約高估4億1,937萬元,應審酌資金市場最新實況與借款情形檢討修正,以合理反映經營成本,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利息」4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45、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科目編列資產報廢損失21億8,385萬8千元,雖較上年度預算案略有減少7,235萬4千元,但仍係較102年度決算數17億6,842萬5千元增加了4億1,543萬3千元,增幅高達23.49%;惟查台電公司連年發生巨額資產報廢損失,恐係肇因於其資產購建計畫之規劃評估有欠周延,導致購入資產不符使用或提前報廢,實應確實檢討其資產利用效益與購建計畫缺失,避免因連年巨額資產報廢損失而擴大營運虧損,爰提案酌予減列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其他營業外費用─資產報廢損失」2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4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案計畫─繼續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本年度預算數:228億9,065萬7千元,建議刪除數:3億元。
  • 增刪理由

    104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編列228億9,065萬7千元,於今年4月爆發弊案,標案名稱「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345kV 100MVAR並聯電抗器及附屬設備工程」,台電員工以洩漏預算金額、限制性招標方式,讓民間業者奪得高達3億餘元的標案,顯見工程發包與人員操守管控不佳,爰提案刪除3億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葉津鈴  陳明文  蘇震清
    46-1、
    台灣電力公司104年度固定資產改良擴充計畫中「第七輸變電計畫」編列預算167億8,090萬元。該計畫係為因應民國99~104年間用電成長,進行必要之輸變電系統擴充工程,總投資總額新台幣2,389億元,規劃新增擴建變電所130所,以提供民生經濟穩定的用電,維持台灣經濟成長動能。惟台電長年虧損嚴重影響其營運能力,再加上該計畫因辦理工程系統變更,且不分區域負載成長不如原預期規劃,足見該計畫規劃之初評估不全,致使虛耗公帑而未達成原先建設目標,為縮減台電公司虧損,同時節省公帑,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20億元,並凍結30億元,俟台電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審查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廖國棟  翁重鈞  葉津鈴  黃昭順
    47、
    台灣電力公司104年度固定資產改良擴充計畫中「第七輸變電計畫」編列預算167億8,090萬8千元,經查因辦理工程系統變更,以及部分區域負載成長不如預期,且台電長年累計虧損嚴重,應當減緩資本支出,將預算進行合理分配,爰此,提案刪減上開計畫104年度預算7億8,090萬8千元。
  • 提案人
    李慶華  
  • 連署人
    廖國棟  張嘉郡  
    48、
    台灣電力公司購建固定資產計畫之「台中發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編列617萬元,經查上開計畫經濟部已於103年11月21日同意緩辦2年,顯見104年度預算已無執行之必要。爰此,提案將104年度預算全數刪減。
  • 提案人
    李慶華  
  • 連署人
    廖國棟  張嘉郡  黃昭順
    49、
    台灣電力公司104年度固定資產改良擴充計畫「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經查本計畫顧問標迄今尚未辦理招標,完成招標時海象條件應已無法進行海域測量及鑽探,爰此,提案刪減104年度預算2,000萬元。
  • 提案人
    李慶華  
  • 連署人
    廖國棟  張嘉郡  黃昭順
    50、
    台電公司於103年度4月28日宣布「核四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核四2號機全部停工」,104年度台電公司亦有依照封存相關政策編列預算,然而,台電公司卻將封存計畫相關人事費用,編列於「營運用人費用」內,核四封存計畫既然已是停工封存,則相關用人費用應與生產銷售事務無關,如此編列只是間接虛增人事成本,提高台電公司虧損問題,爰提案凍結相關人事費用1/10,台電公司提出相關預算編列改進計畫,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51、
    台電公司104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費用」預算編列25億3,803萬8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略減272萬3千元;惟查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我國再生能源發電獎勵總裝置容量為650~1,000萬瓩,然截至102年底止台電系統裝置容量中再生能源─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僅28.7萬瓩,仍遠低於政府規劃目標值51.9萬瓩,就算加計慣常水力及太陽能部分,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也僅有209萬瓩,占比6.54%,遠遠落後於政府原訂政策目標,顯見台電公司針對再生能源發電之規畫推動成效不彰,有待積極檢討,爰提案酌予凍結台電公司104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費用」20%,俟台電公司就五年內適度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之規劃檢討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52、
    台電公司於103年度4月28日宣布「核四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核四2號機全部停工」,並將核四封存計畫相關預算費用編列於「營業外費用─其他營業外費用」下,包括「停工損失」27億2,882萬2千元,及「什項費用─損失與賠償給付」中12億7,960萬7千元,共計40億842萬9千元。查該計畫雖為3年期,卻僅估列第1年之封存經費需求,按預算法39條規定,此一封存計畫應依3年封存期間經費需求進行總額預估,然該計畫卻以「滾動式檢討」之名,僅估列第1年之經費,有違相關規定,有欠妥適。俟提案凍結相關費用1/10(4,084萬2千元),台電公司應盡速檢討改進,提出相關預算編列改進方案,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5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本年度預算數:9,234萬4千元,建議凍結數:凍結1/2。
  • 凍結理由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編列9,234萬4千元,由於本計畫截至103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6億4,867萬元,已超逾修正後之預定投資總額5億9,207萬6千元,顯示後續104年度已無需再編列預算,然而104年度仍續編預算,顯有不妥,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2(凍結4,617萬2千元),俟台電公司將該計畫細部計畫之明細及執行成效檢討報告送至立法院,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葉津鈴  陳明文  蘇震清
    54、
    台電公司發電所需之天然氣、油、煤等燃料價格近一年來均大幅下滑,降低台電公司之發電成本,為台電公司依然以較高價格編列相關預算,造成發電成本增加之假象。爰此,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審酌各種燃料價格走勢,在許可範圍內適度調整發電配比;並依市場最新資料審酌國際燃料價格走勢,重新檢討104年度發電燃料成本,以降低公司支出,改善經營績效。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55、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預計虧損308億7,224萬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虧損27億3,847萬7千元,增幅9.73%,更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虧損136億1,301萬5千元,增幅達78.87%;惟查台電公司火力發電約占自發電量71.44%,104年度燃料成本預算高達3,220億1,243萬元,然鑒於國際預測機構去年已指出2015年度整年國際油價將維持疲軟,顯見本年度在國際燃料價格走跌且持續疲軟之際,當有助於該公司降低發電成本,且查台電公司104年度1至4月實績燃料支出,已較上年度同期減少11.56%,與該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燃料費用估算顯有落差,爰請台電公司確實檢討燃料費用編列數,合理修正104年度預算案預計虧損,以達成公司經營改善目標。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昭順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56、
    有鑑於經濟部自104年2月16日起繼續實施「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期待藉由民眾及企業自願認購綠色電力行為,促進再生能源發展,惟查該綠電認購計畫經濟部能源局自103年7月1日公告實施,規劃試辦三年,自願性綠電附加費率為每度新臺幣1.06元,然迄今未見相當成效,本年度已認購量更僅有年度綠電認購量的0.5%,顯見該綠電認購試辦計畫推動成效不彰,相關配套措施亟待檢討改善,爰請經濟部能源局及台電公司應於三個月內就該「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實施成果及相關推廣措施檢討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確實檢討該綠電認購試辦計畫之缺失,有效推廣再生能源。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昭順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楊瓊瓔
    57、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計虧損308.72億餘元,較上年度預算案增加虧損27.38億元,增幅9.73%。查台電公司因連續多年虧損,已出現財務結構急速惡化之趨勢,公司累計待填補虧損已逾實收資本額之半數以上,財務結構嚴重惡化,已影響債信評等及發債計畫,且因高度仰賴融資籌措資金,財務負擔頗為沉重,恐有陷入惡性財務循環之虞,爰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正視財務危機,並儘速研謀有效對策。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58、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7條第1項前段規定,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分別於火力及核能發電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共30億1,860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案增加88%,顯示再生能源佔我國發電量比仍有發展空間,導致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逐年增加,增加營運負擔。爰建請台電於推展低碳非核家的前提下,為免高比重之非再生能源發電繳交巨額規費,每年所訂之再生能源累計裝置容量目標容有再提升之空間,並研擬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之可行性,於1周內提出相關評估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59、
    台電除肩負穩定我國電力安全之任務,也需兼顧用電分配正義。儘管我國電力普及率高,然而在偏鄉地區,常因交通不變及成本考量等因素,遭政府漠視,無法滿足各種生活基本所需。爰此,建請台電參考各部會所定義之偏遠地區,通盤檢討電力使用情形並改善之,於1個月內將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60、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計民營購電量及購電支出較上年度成長,核與該公司當前之經營改善目標不符,鑑於平均每度民營購電成本高於自發電,為免徒增供電成本,爰建請台電公司檢討並落實執行減少民營購電之經營改善目標,於二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61、
    截至103年9月底止,台電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有222筆,面積316萬2,058.64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高達182億6,914萬8千元,其中更有部分已逾原定土地最後使用期限超過15年以上之情形,無論面積或成本數字皆相當龐大。爰此,為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及提升土地資產使用效益,建請台電參酌「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於一個月內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62、
    台電公司連年發生巨額資產報廢損失,對營運虧損無異雪上加霜,因此,需就原資產購建計畫之規劃評估是否欠周延,致購入後始發現不適用,或預估耐用年限過於樂觀卻提前報廢、或殘值高估,或計畫擬定欠缺前瞻長遠規劃,致新計畫之執行須提前報廢或拆除以前計畫所購置之資產設備等各種原因深入檢討,並研謀降低資產報廢損失,以避免擴大營運虧損。爰此,請台電公司於二週內就以上建議提出檢討報告,並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63、
    職災勞工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事業單位以其工作交付承攬者,承攬人就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應與事業單位連帶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再承攬者,亦同。」據此規定,台電公司所發包之工程或是勞務承攬,若發生職災,台電公司應先支付職災勞工或其家屬之法定補償金額,並依職災勞工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再向職業災害勞工之雇主提出求償。
  • 提案人
    葉津鈴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64、
    依據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長期債務舉借明細表」顯示,該公司104年度預計增加舉借長期債務1,580億元,包括支應購建固定資產所需新增舉借1,104.33億元、長期借款還本新增舉借275.67億元及充實營運資金200億元。經查,台電公司自95年以來連續多年巨額營運虧損,致自有資金短缺,不僅電能建設所需之龐巨資金9成以上仰賴舉債籌措,102年度以舉債充實營運資金之實績數逾300億元(含長期債務及短期借款),103年度預算案預計舉借長期債務挹注營運資金數亦高達254億元,顯示營運周轉所需資金仰賴融資調度數頗為龐巨。為避免發生銀行透支,徒增財務負擔,爰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加強財務規劃與管理,以避免銀行透支徒增利息支出。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65、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編列46億8,884萬4千元,係延續以前年度之繼續性計畫,本計畫預定期程為100年至108年,預定投資總額915億5,668萬8千元。然本計畫截至103年度累計編列預算173億9,382萬8千元,截至103年9月底止,累計實支數115億8,715萬4千元,預算執行率為66.62%,累計工程進度22.64%,較預定進度28.39%落後5.75個百分點,顯示本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爰此,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檢討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工程進度原因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黃昭順  楊瓊瓔
    66、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科目編列資產報廢損失21億8,385萬8千元,雖較上年度預算案減少7,235萬4千元,惟較102年度決算數17億6,842萬5千元,增加4億1,543萬3千元,增幅23.49。台電公司連年發生巨額資產報廢損失,對營運虧損無異雪上加霜。爰此,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就原資產購建計畫之規劃評估是否欠周延,致購入後始發現不適用,或預估耐用年限過於樂觀卻提前報廢、或殘值高估,或計畫擬定欠缺前瞻長遠規劃,致新計畫之執行須提前報廢或拆除以前計畫所購置之資產設備等各種原因深入檢討,並研謀降低資產報廢損失,以避免擴大營運虧損,加重公司財務負擔。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67、
    根據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顯示,104年底土地資產將達2,783億6,987萬3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130億9,439萬1千元,以下同),較上年度預算案2,785億5,741萬8千元減少1億8,754萬5千元(減幅0.07%),惟較102年度決算數2,774億7,353萬1千元增加8億9,634萬2千元(增幅0.32%)。據台電公司說明,其取得土地資產均屬發電廠、變電所、業務大樓、配電中心及輸電線路鐵塔等基於電力發展需要之用地。然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遭遇地方抗爭因素而撤銷計畫,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因法規修改,基地已不適合原定用途、或基地面積不符興建標準,以及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爰此,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並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以提升土地資產使用效益。
  • 提案人
    高志鵬  黃昭順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楊瓊瓔
    68、
    台電公司100年度至102年度非再生能源發電量雖無顯著變動,然台電公司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金額卻由100年度之5億1,791萬6千元,遽增為102年度13億7,974萬3千元,103年度及104年度預算案數分別為15億9,862萬4千元及30億1,860萬7千元,反映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費率上漲頗速,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規費金額急遽成長,100年度至今前後5年間,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成長25億0,069萬1千元,成長幅度高達482.84%。推展低碳再生能源發電乃政府既定政策,亦為當今世界潮流趨勢,為免因高比重之非再生能源發電須依規定繳交巨額規費,徒增台電公司營運成本,爰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在兼顧基載供電穩定之必要配比條件下,應研議適度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之可行性,以符合政府之能源政策。
  • 提案人
    高志鵬  黃昭順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楊瓊瓔
    69、
    台電公司104年預計虧損308億7,224萬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案增加虧損27億3,847萬7千元,增幅9.73,更較102年度決算增加虧損136億1,301萬5千元,增幅達78.87。然自2014年以來,國際燃料持續大幅下跌,在台灣經濟逐步復甦,台電燃料成本大幅下降的狀況下,卻仍出現大幅虧損,經營績效顯然有待檢討。爰此,要求台電公司應就虧損原因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蘇震清  陳明文
    70、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預計銷售成本6433.59億餘元,其中「火力發電費用」科目編列3,608億3,942萬2千元,占銷售成本比率高達56.09%;惟查據能源局102年能源統計資料,該公司部分火力發電機組發電效率欠佳,除柴油機組與複循環機組之淨熱效率超過35.89%之熱效率標準外,其餘如燃油、燃煤、燃氣等汽力機組以及氣渦輪機組之熱效率均低於標準值,尤其氣渦輪機組之熱效率最低,僅25.08%,形同於相同燃料投入量下,產出之發電度數較少,無形加重發電成本與營運負擔,爰請台電公司積極檢討其火力發電機組淨熱效率低落問題,並於三個月內就其檢討改善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蘇震清
  • 連署人
    邱議瑩  陳明文
    71、主決議
    查台電公司104年度「火力發電費用」編列3,608億3,942萬2千元,預計發電量為1,223億4,690萬度。火力發電費用約佔台電公司104年度預計銷售成本6,443.59億餘元中的56.09%,顯示火力發電機組效率良好與否,將影響台電公司發電成本及營運成本。
    此外,經濟部能源局資料顯示,除了柴油機組與附循環機組之淨熱效率超過35.89%熱效率標準外,其餘燃油、燃煤、然氣等氣力機組與氣渦輪機組織熱效率均低於標準值。顯示台電公司近年來火力機組發電效率欠佳,允應盡速研謀檢討改善計畫,建請台電公司盡速提出火力機組發電效率改善計畫,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72、主決議
    台電公司「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104年度編列228億9,065萬7千元,至103年9月底止,累計執行數212億316萬8千元,不含預付款及暫付款,其預算執行率僅56.75%,預算執行率不及六成。但至103年底,預算累計執行數已達約300億零4千元,預算執行率約87.01%,在三個月內即已大幅提高預算執行率。大林電廠的更新改建計畫至103年9月底止,累計工程進度為48.88%,至103年度則為55.54%,符合預期的工程進度。
    然而,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的工程進度雖然符合預期,預算的執行率在九月底時卻仍屬偏低,這樣的情況反映出台電公司對該項計畫的預算編列,並未確實依照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編製預算,造成工程進度與預算實際執行數相差懸殊,建請台電公司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蘇震清  陳明文
    73、主決議
    鑒於台電公司近期接二連三發生事況,如1.電核訓中心弊案連環爆,政風課長也涉及收賄;2.台電大林廠標案爆弊,涉索賄洩底標;3.台電經理涉貪,爽領百萬年薪,喝花酒判刑未停職;4核三廠變電箱發生火警卻未及時通知屏東縣政府,以上種種均受民眾指責,在在顯示台電公司內部管控存在很大的問題,爰要求台電公司於三個月內完成內部檢討,就失職人員給予應有之懲處,以維護台灣用電安全。
  • 提案人
    廖國棟  李貴敏  李慶華  黃昭順  楊瓊瓔
    74、主決議
    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BNEF)的報告指出,離岸風電機建置今年全球可望安裝4.2GW的離岸風電,創下歷年來最高紀錄,也相當於2013年新建置的離岸風電量2.1GW的2倍之多,該報告中指出,2020年前上線的離岸風電發電容量將達48GW,複合年均增長率達53%。顯見風力發電在未來是極為龐大的商機,我國更應積極投入發展相關技術。
    然台灣土地有限,陸域風力開發由沿岸慢慢靠近住宅區,開發愈來愈不容易,地方抗爭時有所聞;離岸風力也面臨相同景況,時有漁民及環保團替抗爭,而能源局原定每年以新增10萬瓩風電為目標,但過去三年均未達標,目前累積63.7萬瓩,距離年底目標值還差20多萬瓩,不僅阻礙了台灣風力發電的未來,更不力台灣電力的運用。
    風力發電是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的一環,更是未來全球能源市場的主要獲利項目,經濟部與台電應共同合作推廣,爰要求台灣電力公司於一個月內就台灣風力發電未來展望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廖國棟  李貴敏  李慶華  黃昭順  楊瓊瓔
    75、主決議
    經濟部推廣綠電認購制度,今年以1千萬度為目標,不過,截至目前為止,認購度數僅393萬餘度,企業法人以台北金融大樓認購101萬度最捧場。根據綠電認購即時資訊網顯示,綠電認購度數為544.8萬度,認購戶數總計377戶,逾七成為去年曾認購綠電的用戶。顯見認購綠電缺乏誘因,而綠電認購是為協助再生能源之發展,若認購情況一直無法改善,將損害我國再生能源的推展,爰要求台電公司於一個月內就改善推廣綠電認購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廖國棟  李貴敏  李慶華  黃昭順  楊瓊瓔
    76、主決議
    台電公司104年度預計虧損308億7,224萬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案增加虧損27億3,847萬7千元,增幅9.73%,更較102年度決算增加虧損136億1,301萬5千元,增幅達78.87%。惟國際燃料價格石油、煤礦紛紛走跌之下,且預期將持續疲軟之際,對於火力發電占比逾7成之台電公司,應當有助於改善營運績效,然台電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卻仍預計增加虧損27.38億餘元,顯見台電燃煤採實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台電公司於三個月內擬具其國際燃料採購價格檢討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審查。
  • 提案人
    廖國棟  李貴敏  李慶華  黃昭順  楊瓊瓔
    77、主決議
    台灣電力公司104年度固定資產改良擴充計畫「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該計畫顧問標迄今尚未辦理招標,已過最佳海象條件,執行成效明顯有疏失;近年來,台電公司對於設置再生能源設備之態度相對保守,追究其因,與收購電價方式有很大的關連性。特別是在風力發電的設置,台電公司所表現出來的態度極為消極,與風場設置必須面對民眾抗爭有很大的關係,有著少做少錯的心態,從下表可以看到台電公司消極不作為的狀況。
    近年民間設置風力發電裝置面對許多抗爭,除了影響施工期限,抗爭者要求提供高額回饋經費,未能滿足就無法進場施做,導致民營風場裝置增加緩慢;台電公司對於綠能風力發電的裝置設置消極,其因與收躉購費率偏低有關,台電公司自行設置相關裝置必須直接面對群眾,為避免困擾,國內較差風場幾不涉足;為獎勵民間公司積極投入我國再生能源發電事業,提高再生能源業者投資意願,增加誘因使民眾減少抗爭;爰此,建請台電公司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三項的立法精神,重新檢討與再生能源業者之售電合約;自104年度起,台電公司收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生電能之躉購費率均不得低於最近一年公告國內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以落實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
  • 提案人
    廖國棟  翁重鈞  葉津鈴  黃昭順  楊瓊瓔
    主席:所有預算數及提案均已宣讀完畢,9時35分開始協商,請各黨團通知所屬委員。
    (進行協商)
  • 主席
    現在開始協商。
    第1案及第2案一併處理。請台電公司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有關超時工作報酬,建議能否維持103年度之預算數?我們就直接砍掉9,393萬9,000元,因為超時工作的情形每年不一樣,建請能維持103年度之預算水準。兩位委員所提第一案與第二案均與超時工作報酬有關。
  • 主席
    請問葉委員和高委員有無意見?
    蘇委員震清:董事長,依葉委員提案所寫,103年度減少5.16億度,而你們的預算竟然還多編超時工作報酬,雖然我們都知道,當發生天災地變時,台電須隨時處理,但是超時工作報酬一年竟要編列二十四億八千多萬元!你們能否再做詳細說明?請問台電現在有多少員工?申報超時工作報酬包含哪個層級?課長也有申報超時工作報酬嗎?
    黃董事長重球:明細可能包括很多,我請會計處長說明一下。
  • 蘇委員震清
    好。總經理和董事長有沒有申報超時工作報酬?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有。
    蘇委員震清:你們沒有嘛!如果連你們也有申報,那就麻煩了!台電的基層工作人員真的比較辛苦,但是一年為什麼要編到二十四億多元?而且今年又要增加九千多萬元。請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這不只是加班費而已,還包括不休假獎金。
    張處長明杰:報告委員,有關超時工作報酬項目的主要內容是不休假加班費,因為同仁常常需要值班,所以無法休那麼多天假,依審計部給我們的目標,一年大概是要休5天,沒有休完的部分就發給不休假獎金,這部分占最大宗,大概十三、四十億元。
    蘇委員震清:現在有兩位委員提案,葉委員提案刪減四億八千多萬元,我想請教,103年度超時工作報酬實際支出多少?
    張處長明杰:去年實際支出約是22億元,因為去年颱風少,所以加班的機會就比較少,我們建議……
    蘇委員震清:去年是22億元,今年增編,你們是預估今年的颱風會比較多嗎?
    張處長明杰:不是,我們不敢這樣講。是因為員工人數增加,加上工作上的需要,事實上,我們內部對於加班費的管控非常嚴謹。
    黃董事長重球:我跟委員報告,有關加班費管控,審計部逐年都有審查。
  • 主席
    你們的意見如何?
    陳委員明文:請針對提案內容作說明,現在預計發購電量是多少?
    黃董事長重球:報告委員,這與我們的值班與颱風或發生某些事件需做搶救等等比較有關,實際上這筆預算與發電購電比較無關,而是跟員工人數比較有關。例如去年有1個颱風、前年有3個颱風侵襲,差別就會很大,所以實際上……
    陳委員明文:那你告訴我,為什麼會比去年減少5.16億度?
    張處長明杰:報告委員,104年度預計發購電量是行政院核定的預算數,可是我們重新檢討之後,所估計出來的數字有增加,我稍後計算一下,再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明文:請將數字提供給我們,並說明一下,你現在講得並不清楚。
    張處長明杰:是增加2.95億度,而不是減少5.16億度……
  • 陳委員明文
    增加喔?
    張處長明杰:對,因為我們的售電量增加,今年的售電量比原估計增加三十幾億度,所以發購電量都會增加。至於委員所提的5.16億度是行政院核定的,比較少。
  • 陳委員明文
    今年的實際度數呢?
    張處長明杰:現在才5月,我們預估會跟我們的計算差不多……
  • 陳委員明文
    比起102年又是如何?
    黃董事長重球:我跟委員報告,除了金融風暴那年之外,這幾年來每年都微量增加,因為景氣沒有顯著不好,這也跟天氣有關,像去年的天氣特別熱,發電量自然就會增加。
  • 陳委員明文
    所以你們的發電量沒有減少?簡單講就是……
  • 黃董事長重球
    這幾年一直都是……
    陳委員明文:對嘛!從102年、103年到104年,基本上你們都認為會增加。
    黃董事長重球:對,不是減少。
    陳委員明文:所以葉委員提案所說的減少5.16億度,那是根據行政院版,他認為……
  • 黃董事長重球
    對。
    張處長明杰:對,那是根據行政院版預算書上的數字,現在已經5月份,我們重新估計,104年的數字會比那個大。
  • 陳委員明文
    那為什麼行政院版的會減少?
    張處長明杰:因為那是去年6月、7月時估計的,當時估計的經濟成長率並沒有預期的好。
  • 陳委員明文
    現在好了嗎?
  • 張處長明杰
    現在有比較好一點。
    朱總經理文成:報告委員,1月到5月累積的實績是比去年多,像今年的平均溫度就比去年高,需求也比較多,所以確實有增加。
  • 陳委員明文
    增加多少?
    朱總經理文成:據我了解,用電量比去年5月份增加5%。
    陳委員明文:所以台電公司這幾年的發電量基本上都沒有減少,是不是?
    朱總經理文成:對,需求在增加。
    陳委員明文:原因為何?是產業問題,還是大家沒有省電的觀念,抑或是怎樣?
    朱總經理文成:因為經濟成長百分之三點多,加上天氣比較熱,像今年5月比去年平5月平均增加1度,所以整個需求變多。
  • 陳委員明文
    好。
    葉委員津鈴:去年的超時工作報酬是編列22億元,現在勞基法對於休假的規定愈來愈嚴格,超時加班的時數會減少。
  • 黃董事長重球
    是會增加。
  • 葉委員津鈴
    怎麼會增加?
  • 張處長明杰
    是工作時數減少了。
    黃董事長重球:我跟委員報告,我們24小時值班的那些都逃不掉,所以本來該休息的反而沒辦法休息,超過的部分都要……
  • 主席
    應該是合理的啦!
    葉委員津鈴:不,他們去年編22億元,今年則是編二十四億多元,不是增加八千多萬。
    主席:對,從現在開始,每週工時是44小時,如果超過,就要算加班,因為有比較嚴格了,所以他們的加班也會增加。方才討論的是售電度數減少,但是根據他們實際核算,度數有增加了。
  • 葉委員津鈴
    為什麼行政院版會跟你們的不一樣?
    黃董事長重球:行政院版是去年6月左右的預估值,經過這麼多情況之後,實際的數字最近都慢慢出現了。
    蘇委員震清:董事長,你們方才說,去年實際支出是22億元,今年是編24億8,900萬元,我沒有聽錯嘛!我想這樣,因為這是依實際支付,當然,我們並不希望會遭遇更多颱風,但是當颱風來襲時,台電確實需要更多人員留守,這我們都知道。我徵詢了其他委員的意見,就刪1.5億元,亦即24億8,900萬元刪1.5億元,還有二十三億三千多萬元,這樣有沒有辦法?因為到時候這是依實際支付,我就講白了,這是大家的善意酌減。
    黃董事長重球:大家都記得去來有1個颱風襲臺,事實上,有1個或3個或5個颱風來襲,所出動的人力就會不一樣。
    蘇委員震清:這我們當然知道,不然這樣……
  • 黃董事長重球
    所以我建議是不是照……
  • 蘇委員震清
    刪1億元。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現在不是照103年度的實支數……
  • 蘇委員震清
    我知道。
    黃董事長重球:就照103年度的預算數,如果刪1億元就差不多。
  • 蘇委員震清
    那就刪1億元。
    主席:好,第1案及第2案刪1億元。
    第3案至第7案一併處理。請說明。
  • 黃董事長重球
    旅運費是不是能維持103年度預算數?大概就是邱委員建議減列的801萬6,000元。
  • 主席
    葉委員是提案減列6,436萬。
    黃董事長重球:葉委員是建議減列六千多萬元,不過那又超過我們103年度的預算數。
  • 主席
    他是認為你們的旅運費好像每年都在成長。
  • 邱委員議瑩
    你們說明一下旅運費成長的理由為何。
  • 主席
    請說明成長理由。
  • 黃董事長重球
    我想國際化、國際交流部分是一個重要的事。
  • 邱委員議瑩
    這是出國的費用?國內的……
    張處長明杰:報告委員,旅運費包括國內旅旅費、國外旅費,還有貨物運費,這些都算在旅運費項目。
    邱委員議瑩:請你們說明一下,今年編的比去年多出801萬元,其中有多少是國外旅費、多少是國內旅費?國內旅費等於是出差費,是不是?
  • 黃董事長重球
    對。貨物運費部分也算。
  • 邱委員議瑩
    出國旅費占多少?
    張處長明杰:國外旅費將近三千八百萬元,旅費預算總共是3億6,000萬元,其中約有一成是國外旅費,國內旅費約是1億4,000萬元,其他的則是貨物運費。
    邱委員議瑩:我指的是在增列的八百多萬元中,有多少是國外旅費?有沒有?沒有增加嘛!如果是這樣,就等於是國內旅費部分增加。
  • 黃董事長重球
    國外部分應該會增加些許。
    邱委員議瑩:微幅增加一些,是嗎?
    黃董事長重球:對,應該會增加一些。
    張處長明杰:報告委員,大概增加四百萬元左右。
  • 邱委員議瑩
    國外加四百萬喔?
    張處長明杰:對,跟去年度預算相比,約是增加四百萬元。
    邱委員議瑩:如果我們希望比照去年預算額度,可以嗎?
    主席:好啦!就照邱委員的意見,刪801萬6,000元。
    第8案至第10案一併處理。
    黃董事長重球:第8案有關水力發電費用的部分,我們是不是照蘇委員建議的刪2,000萬?
    主席:好,照蘇委員建議的刪2,000萬通過。
    第11案至第15案一併處理。
    黃董事長重球:整個火力發電影響最大的當然都是煤、天然氣及少許的油,這部分燃料價格是有下跌,當初在4月1日電價調整時,我們預估全年燃料大概會降個六百多億左右,因此我們的電價就跟著調降7.3到7.4%,在此要請委員諒解的是,我們這部分的燃料支出是可以減列,但收入的部分同時也減少了三百多億,因為電價公式是讓我們的合理利潤維持在172億,所以在處理這部分的時候,我們也建議委員能夠同時把收入部分減列。
  • 陳委員明文
    所以刪700億……
    黃董事長重球:4月1日調整電價時,我們是假設當時核一廠一號機會增加進來,不過現在為止,核一廠一號機還沒有上來。所以,我們當初設定可以減下來燃料費614億,但實際上在運作時,因為核一廠至今還沒有報上來,說不定燃料還會再多一點。我建議照當初我們與電價審議委員會所報告的,今年燃料費會降低614億的方式來處理,因為這個也是經過電價審議委員會委員討論過的。
  • 葉委員津鈴
    那就刪600億?
  • 黃董事長重球
    可以。
  • 葉委員津鈴
    因為國際趨勢而言聽說是會降價。
    黃董事長重球:不論它會否降價,現在的用量又增加了,就是因為核一廠一號機……
  • 葉委員津鈴
    那我們就刪600億。
  • 主席
    好。
    黃董事長重球:收入的部分,可否建議稍後再處理一下?
  • 主席
    收入的部分稍後併同處理。
    第16案至第22案一併處理。
    黃董事長重球:第16案至第22案係有關核能發電費用,向各位委員報告,現在的核電廠確定是要如期除役,因此有些設備在過去幾年更新的部分,我們現在調整其折舊,即到除役之前都要折舊完畢,所以,我們現在核電廠的折舊部分每年會些許增加,假設104年度折舊費用增加13.13億,如果要刪核能發電部分的費用,事實上我們現在有點不夠,這個折舊部分,如果不把它在除役之前折舊完,就會產生另一個問題,即在它除役時就變成一般的資產報廢,委員可能就會提醒我們為什麼當年的資產報廢那麼多。所以我們最近重新調整核能電廠,把所有折舊在除役年限之前完成。基於這個因素,所以核能發電的費用會有些許增加,增加的費用是在折舊部分。所以,我建議核能發電費用這部分就不要刪了,因為實際上這部分還可能有一點不夠,但差額是很小。
  • 陳委員明文
    你現在說的是營運用的人事費用?
    黃董事長重球:整個核能發電費用。第17案中核四封存作業的營運用人費用部分,我們是國營事業,雖然核四改成封存,可是我們的人沒辦法把他們lay off,只能明年把進用的人數減少而已,所以,在此我一定要拜託委員,有關封存作業的人事費用,在我們國營事業無法那麼彈性的處理,人進來之後,我們還是要把他留在裡面,但是未來我們會用減少進用新進同仁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所以在此拜託委員是否可以不要刪這部分的人事費用?因為這是我們國營事業的特質。
  • 陳委員明文
    你這樣的講法無法說服我們。
    黃董事長重球:國營事業進用了這些人之後,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們暫時不需要這些人,但我們無法把……
  • 主席
    就是把他解僱就對了?
    黃董事長重球:不能把他解僱,我們暫時把他留在核電廠內來運用,但明年、後年原本要進用的人數就會減少,所以這個用人費用是要留著的。
    楊次長偉甫:我幫忙董事長補充一下,董事長的意思是所有的人都是員額內的人力,核四暫時封存時,這些人要回到母公司,還是從事母公司內的業務,這部分的用人沒有那麼大的彈性,但是未來會反映在新進人員的進用上,假設這些人力目前有比較閒置的狀況,以後新進人員人數自然就會減少,所以是反映在後年。
  • 陳委員明文
    你現在的意思是原則上是同意核能發電費用減列3%?
  • 黃董事長重球
    不是這樣子……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先講第16案,這個部分,你們是同意的?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因為核能電廠要如期除役……
    陳委員明文:蘇委員這個提案案由很明確,核能發電的費用分別較102年度決算數及103年度預算數還增加十二億多及十三億多,增幅均達4%,才提案刪減3%,3%才九億多而已。
  • 黃董事長重球
    就是因為我們調整核能的折舊……
  • 主席
    就是核能發電折舊年限縮短。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一定要確定在它除役之前能夠折舊完畢,有一些本來是10年、20年折舊的部分,我們計算後發現這樣不行,折舊年限一定要鎖定在除役之前,不然資產報廢的部分就會增加。
  • 陳委員明文
    沒有錯啊……
    黃董事長重球:我的意思是104年這部分的費用就不要再刪減了,再減的話,我們這個……
    陳委員明文:不是不要再減了,因為你們在執行預算時本來就會減啊!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會增加折舊的費用。
    陳委員明文:本來就會增加,所以我們才提案刪減啊!
    主席:他的意思是他們的核電費用會減少,但因為折舊年限減少所以會增加折舊的費用,加減之後要改數字。
  • 楊次長偉甫
    他原來在估算發電費用時沒有估算到核電要如期除役的13億折舊費用。
  • 陳委員明文
    你們是今年還是去年、前年沒有估算到?
    張處長明杰:報告委員,因為以前談除役時並沒有講得很明確,今年我們發現核能電廠如期除役是社會上的一個共識,所以對於核能電廠的運轉設備都希望按照其如期除役的時間來重新計算該提的折舊,這部分根據IFRS的規定,我們經過董事會同意,也要報今年的股東會,這個已經成案,大概會增加13億,剛才委員說得沒錯,去年實際只有306億,如果加上今年要增加的這13億,一共是319億,而我們才編310億,就已經短差9億了,錢都不夠用了,因此希望不要再刪減了。以上,謝謝。
    陳委員明文:所以,你們是否要明確地把這些經費講清楚……
    主席:那我們就照原編列預算數通過,但是要有另外附帶的文字,本預算310億5,856萬9,000元應涵蓋核能發電的折舊費用3%。
  • 黃董事長重球
    這個會提到股東大會……
    陳委員明文:沒有3%,就只有折舊費用而已。因為你們過去在執行這筆預算時是沒有折舊費用的,你們現在只有口頭說明,書面資料上並沒有說這個預算要涵蓋折舊部分,所以我們要把它寫成文字……
    主席:對,所以就照原編列預算通過,但是要有附帶的文字。
    繼續處理第17案。
    黃董事長重球:關於第17案,無論封存與否,同仁已經進用也接受訓練了,因為封存的緣故,我們就把人事費用編到整個核能部門的一般費用下,因為我們認為這些人日後如果不在核四廠服務,還是可以在核一、核二、核三廠繼續服務,我們這筆用人費用一定要留著,以後我們會因為這個原因而逐年稍微減少用人。因此,懇請委員對這個用人費用……
    陳委員明文:我還是要刪減一下,今天我們是主張刪減二分之一,你認為應該是多少?
    楊次長偉甫:這個費用涵蓋在第16案的核能發電費用的總額裡面。103年實際需要306億,加上今年要增加的這13億折舊費用,需求數是319億,我們原來才編310億,就照原編數,因此希望不要再刪減了。
    林委員岱樺:我有個意見,針對已經因為核四廠而聘用的正式人員或從其他單位調過來核四廠的人員,因為你們現在已經確定核四要停工,無論這些人要回歸到哪個單位,我個人認為應該還是要有一些人道,因為有些人來自南部,長期接受你們公司的指派,已經在核四十多年了,但是一直無法回家鄉服務,如果能趁核四要封存的這個機會而調動,你們在派任時也要做地域上的考量,好不好?對於這個部分,本席是滿堅持的。
    主席:你們把文字整理一下,就是照原編預算通過……
    林委員岱樺:是否照原編預算通過我不知道,但是……
    主席:我們剛才已經講了,但是一定要涵蓋折舊費用,其次,剛才陳委員表示用人部分,如果可以從核四去調整的話,我們希望台電不要再增用相關人員。再者,你們在做人事調動時,希望能考慮到地域性的問題,照顧到其家庭生活。
  • 林委員岱樺
    因為我覺得你們很僵化。
  • 黃董事長重球
    好。
  • 主席
    現在處理第23案……
  • 陳委員明文
    現在第17案要怎麼處理?
    主席:就是寫一個決議,就是如果有出缺的時候就從這些人力裡面去調整運用,不能再進用新的人事,這些費用就不能再支出。
  • 陳委員明文
    封存作業的這些人力都是在員額內的嗎?……
    黃董事長重球:都是在員額內。跟委員報告,從去年有多少人要留在原來的廠或者逐步調動到其他地方,現在都逐步在處理,因為我們也不可能一下子都把他們整批送走,有些人還是需要留在現地,因為封存的話,還是有每天要做的工作要做,值班還是要值班……
  • 主席
    你們把寫好的文字給陳委員過目一下。
    陳委員明文:你們把寫好的決議內容給我們看一下,原則上這個案子先保留。
    主席:先讓陳委員看一下文字,原則上是這樣子,第23案照案通過。
    第24案至第26案一併處理。
    黃董事長重球:第24案、25案、26案有關購入電力與IPP購入電力費用,今年燃料價格也是下跌,所以購入電力的部分是可以減列,不過因為原本以為核一廠一號機上來之後,向IPP購電的部分會少一點,但是現在因為核一廠的緣故,實務上我們購電可能無法少一點,因為現在已經到了有電就要收一收起來發電的程度。所以,是否就直接照我們4月……
    陳委員明文:你要講清楚一點,你們現在是編列一千五百多億,但事實上現在的燃料費率已經下降,所以我們把它減列250億,這樣可不可以?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是可以減,但是今年因為核一廠一號機一直沒有上來,我們勢必又要再跟IPP多購電,因此我建議就是194億,這個數字是4月1日我們對電價審議委員會溝通時所建議的。
    高委員志鵬:194億怎麼來的?是因為我提案200億,所以你們就訂在194億嗎?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這是上次我們提修正項目時,算出來的就是194億。這是最新的估算。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主要是認為燃料費率降低,所以主張刪250億,你說的這個194億,到底是怎麼來的,不可能那麼精準嘛!所以,我們認為少編250億,就應該足夠你們去購電了。現在看起來今年的油價還會持續下跌,在這樣的情況下,今年的預算這樣減列250億的話,對你們日後的營收有幫助,減越多對你們越有幫助啊!
    黃董事長重球:我瞭解委員的意思,可是今年核一廠一號機本來預計在4月1日要上來,但至今都還沒有恢復發電……
  • 蘇委員震清
    所以你們……
    黃董事長重球:一號機沒有發電,等於我們自己要跟IPP多購電。
    蘇委員震清:你們自己的發電機組無法發電,所以變成要跟IPP買。
    黃董事長重球:假設都已經在用了,核一廠一號機有幾十萬,也就是1.5%的電量在那邊。
    葉委員津鈴:就刪200億,不用在那邊討價還價,沒有差多少。
    蘇委員震清:這不是190億跟200億的問題,而是要實質內容,為什麼不可以是220億,重點在這裡。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實際上在調度時會有一些差距……
    陳委員明文:燃料在降價,所以如果我們刪減得剩越少,以後你們買電的價錢就不會越高,因為這是在預算內處理,所以人家就不會罵你,而且你們才不會會再把高電價轉嫁給老百姓。這部分我們砍越多,對你們越有利。
    朱總經理文成:燃料價格是下降的,因此支出是減少的,但是需求增加,包括剛才董事長講的,核一廠……
  • 葉委員津鈴
    購電數增加。
    朱總經理文成:購電數會增加,但是我們能夠自己發電的話當然要儘量自己發電,但是不夠的時候,如果燒輕柴油,1度電要8塊、9塊錢,買電才4塊、5塊錢,所以我們當然要節省。因為量的增加,即使預算可以刪減,但是可能沒有辦法按照委員的建議。我們建議刪194億。
  • 葉委員津鈴
    好啦!好啦!
    主席:好,那就刪200億。
    蘇委員震清:刪200億,不差那幾億。
  • 主席
    現在處理第27案。
    黃董事長重球:有關第27案的輸電費用,去年因為「七輸」有新的工程完工,所以增加了一些折舊費用,因此去年增加8.29億,今年的輸電費用刪減5億會不會太多了?增加的折舊費用,因為那些地下洞道都是大家要求好幾年的,但我們做好就要計算折舊了。這部分是不是可以不要刪5億元,只刪1.87億?這樣刪的話,大概會比……
    蘇委員震清:你們較103年度增加10億,依你的意思是因為折舊的關係嗎?
  • 黃董事長重球
    對。
    張處長明杰:折舊就增加了8.29億,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按照委員的意見刪5億。我們是說增加10億裡面扣掉折舊以外的部分1.87億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刪到5億。
  • 蘇委員震清
    折舊是照法定的要求嗎?
  • 張處長明杰
    對。
  • 黃董事長重球
    工程結束就折舊了。
    蘇委員震清:既然你們折舊有法定的計算基礎,如果刪2億的話有沒有什麼問題?
  • 黃董事長重球
    2億好了。
    張處長明杰:好,整數比較好算。
    蘇委員震清:是實際上2億,不是回憶跟失憶。
  • 黃董事長重球
    謝謝。
  • 主席
    第27案刪減2億。
    第28案先保留。
    第29案到第33案一併處理。
    張處長明杰:第29案到第33案是有關行銷費用,我們編列62.66億,已經比103年的預算66億減少3.5億,所以已經少編了。行銷費用主要是用於推動各種節電措施,所以我們建議不要刪行銷費用。我們編62億,跟往年的實際情形差不多,舉例來說,102年實際上大概是58億,103年實際上大概是60億,104年大概編列62億,因此跟實際的成長狀況是接近的。
    陳委員明文:預算是比上年度預算減少3億,但是較決算增加三億六千八百多萬,如果與決算相比就是實際上增加三億多。你們要講就講全部,你這樣講是講一部分。
  • 張處長明杰
    決算1年差不多成長2億。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講的是決算,比決算多了3.6億,因為公司都長期虧損,所以要減1億。
    林委員岱樺:你們可以提出成果,陳委員說預算比決算還增加3億,你們說是用在宣導節能,那你們可以提出數據證明因為你們花了這麼多錢宣導節能,所以台灣在用電上是有減少的。你們可以提供有關工業用電或民生用電減少的數據嗎?如果沒有的話就表示這筆經費花了也沒有效果,純粹是為了消耗預算而消耗。你們做那種廣告,沒有辦法讓人民意識到,看了你們在報紙上的宣導就節能。電視上倒是很少看到,反而是商業用的一直在強調節能。針對這一筆費用,我覺得政府宣傳節能是無效的,是無感的,是在消耗預算而已。請你們提供有關績效的資料,證明你們花這些錢是有效的。
    黃董事長重球:這些行銷費用,有些是固定寄電費單的一般性支出,那是按照份數來算,另外一個節電的部分,很多都是在民生跟小商業。這是我們近2年積極推動的工作,所以我們每年辦很多活動,而且節能宣導要有效,就是要點點滴滴的深入到各行各業。我可以整理去年的資料跟今年我們想做的事情,我們甚至對某些真正節電的達人,還提供獎金跟獎品給他們,這些費用都包括在裡面。宣傳節電應該不遺餘力才對,因此是不是可以請委員保留預算?
    蘇委員震清:我跟高志鵬委員都提案刪減1億,你們剛才的解釋我們可以接受,不然酌減5,000萬,這樣可以嗎?
  • 黃董事長重球
    好。
  • 蘇委員震清
    第29案到第33案酌減5,000萬。
  • 主席
    第29案到第33案減5,000萬。
    第34案到第36案一併處理。
    張處長明杰:第34案到第36案是有關管理費用,我們1年的管理費用是14億左右,委員有提議刪減2,000萬、1,000萬或500萬,對此我們表示尊重並取中間值,主張減1,000萬,減掉1,000萬以後的數字,跟去年的預算數14.82億是相當的,所以管理費用並沒有成長。謝謝。
    主席:好,第34案到第36案減1,000萬。
    第37案到第41案一併處理。
    張處長明杰:第37案到第41案是有關研究發展費用,這裡要分成二個部分跟委員報告,第37案跟第38案是針對一般研究發展費用,第39案到第41案是針對最大項的規費,涉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對第39案到第41案,有委員分別建議刪10億、5億或四分之一,由於這部分是能源發展基金的預算來源,而且跟以往的數字差不多,所以我們希望不要減列。第37案跟第38案,有委員建議刪2億,也有委員建議刪5,000萬,這部分我們同意減列1億。
    黃董事長重球:第39案到第41案,非常謝謝委員支持。
    主席:我們在討論第37案到第41案,其中的第37案跟第38案是同一個案子,第39案到第41案是同一個案子。
    黃董事長重球:第37案跟第38案等於是台電自己使用的研究發展經費,第39案到第41案是我們編列研究發經費之後交給能源局,並進到能源發展基金,這是根據能源管理法的規定,法律有規定我們要做這件事。
    蘇委員震清:所以這筆錢是給能源局的,是不是?去年編列多少?
    主席:是法令規定的,不能多給,也不能少給。
  • 蘇委員震清
    我知道。去年編多少?一樣嗎?
  • 黃董事長重球
    因為這個要……
  • 張處長明杰
    20億1,800萬。
  • 黃董事長重球
    在審查能源局的能源發展基金時也審查了一個數字。
    葉委員津鈴:董事長,你們還積存23億。你們給能源局的研究發展基金費用的餘額還有23億8,699萬1,000元,這表示你們過去編列的預算根本沒有用那麼多。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編列完之後是交給能源局,然後由能源局獨立處理。
  • 葉委員津鈴
    怎麼還有剩餘?
  • 黃董事長重球
    基金那邊有剩餘……
  • 葉委員津鈴
    這表示你們編很多給他們。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那是照法律的規定。
    主席:葉委員,那是法令規定的,不能多給也不能少給他們,預算編列之後,他們用剩的話就留下來……
    葉委員津鈴:這可以討論,為什麼要編列那麼多經費給他們?
  • 主席
    那是三讀通過的法律規定的。
  • 黃董事長重球
    那也是立法院同意的。
  • 葉委員津鈴
    那就不能審查了。
    主席:這是法令規定的,所以我們就針對台電內部的研究發展費用刪減1億。
  • 葉委員津鈴
    你是說第39案跟第40案刪1億嗎?
  • 主席
    第38案不用處理了。
    黃董事長重球:是第37案跟第38案,那是台電……
    主席:我們針對第37案跟第38案刪1億,至於台電交給能源局的部分,因為是基於法令規定,所以我們不能動它,因此不用處理了。
    黃董事長重球:交給能源局的部分,另外在能源發展基金的……
  • 主席
    第28案不處理了。第42案到第45案一併處理。
    林委員岱樺:不好意思,主席,所謂的法律規定,是要求將幾分之幾交給能源局?現在能源局積極的擁核,他們做的任何計畫在替代能源的開發上是非常不積極的。
  • 黃董事長重球
    有。
    林委員岱樺:他們有做,但是費用不高,反而在擁核方面是非常積極的將費用使用在相關研究上,所以你們要說清楚是百分之幾以及法條是什麼,讓大家聽聽看。
    黃董事長重球:根據能源管理法,綜合電業要以每年按電費收入的千分之五計算,結果算起來應該是三十幾億,可是台電不太願意繳那麼多,所以最後編了20億,大概是三點多……
    林委員岱樺:所以這是有空間的嘛!法定是三十幾億,你們給二十幾億,當然還要再刪。現在能源局的角色,幾乎就是擁核。
  • 黃董事長重球
    我現在不回答……
    林委員岱樺:所以委員當然會有主張,我們一定大刪。
  • 邱委員議瑩
    刪10億啦!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在這個時候砍台電的這筆預算……
    林委員岱樺:我跟各位長官報告,有關「能源發展基金來源」的規定,有包括「前項第一款之提撥,由中央主管機關就綜合電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輸入業每年經營能源業務收入之千分之五範圍內收取。」,所以彈性當然很大,因此我們刪減是法定的刪減。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是審台電支出的預算,可是能源發展基金另外已經審過了……
    林委員岱樺:我們支持台電,不支持現在能源局的政策,所以我支持刪減。
  • 黃董事長重球
    但是104年能源局有關能源發展基金的預算已經審過了。
    主席:在那邊編列為收入之後又在這裡刪減的話,他們的帳目會對不起來,假設這邊刪減的話,能源發展基金怎麼辦呢?
    林委員岱樺:那只是在委員會通過,還沒有經過院會的二、三讀,就算進入二、三讀的過程,我們還是可以拉下來協商,所以還是有空間。
  • 主席
    我們把它併入能源發展基金的歲入一併處理。
    第39案到第41案保留,併入能源發展基金的歲入,送院會處理。
    第42案到第45案一併處理。
    黃董事長重球:有關第42案,委員提到的是其他營業外費用的核四封存費用,這個費用其實有二個項目,一個是因為停工損失要賠償給廠商的部分,另外一個是真正的封存費用,是12億。由於政府的政策都確定了,因此希望委員不要再刪這個部分了。
  • 蘇委員震清
    營業外費用嗎?
    黃董事長重球:第43案跟第44案最主要是利息費用,對此我們也很關注,因為大家都說美國的QE結束之後,就看利率什麼時候漲的問題,有的人說今年要漲,有的人說今年6月以後,也有的人說到年底;今年已經過了一半,不過利率還沒有真的調漲。針對這部分減15億可能太多了,是不是照蘇委員的建議減4億?
  • 蘇委員震清
    利息費用減15億會太多?
    黃董事長重球:就4億。除了照專家的預估之外,同時我們也有在檢討,在QE結束之後,利率是會隨時上漲的。
  • 蘇委員震清
    現在利率哪有調那麼高?沒有吧?應該還好吧?
  • 黃董事長重球
    但是大家都在預估利率什麼時候要漲……
    蘇委員震清:再怎麼漲也沒有像你們的預算數那麼多,對不對?
    黃董事長重球:所以我們同意蘇委員的意見砍4億,你說砍4億我們就先砍4億。
  • 主席
    第43案到第45案刪4億。
    蘇委員震清:好,沒有特別的意見。
  • 主席
    大家對第42案有沒有意見?
  • 陳委員明文
    請黃董事長針對內容再說明一下。
    黃董事長重球:第42案涉及核四封存,這個政策都決定了,今年的封存費用是12.8億,剩下有二十七億多是賠償,因為停工可能要跟廠商解約,因此會有一些賠償的費用,這個費用是不能少的,是不是就請委員不要再減了。政策都已經決定了,而且我們都照著執行。
  • 陳委員明文
    停工損失有27億……
    黃董事長重球:有關停工損失,我們……
    陳委員明文:台電又在營業外費用編列封存維護保養費12億,這是什麼意思?
  • 蘇委員震清
    封存就要保養。
  • 陳委員明文
    封存就是……
    在場人員:封存的話,裡面的設備還是要清理,而且核燃料也放在廠裡面,所以需要有人看顧。
  • 蘇委員震清
    有人事費用。
    在場人員:不是,有設備、輪圈及馬達要運轉,另外管子也要擦拭及清潔,所以一樣需要費用,而且這些費用已經減到最低了,這是為了維持最低的人力跟費用。
    蘇委員震清:你們都說用最低的人力跟最優質的管理,但是你們還是高估了。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有啦……
  • 蘇委員震清
    我們就刪10億。
    邱委員議瑩:刪10億,不要凍結!
    黃董事長重球:不要砍啦!那麼大的設備在那邊,需要讓它動,而且冷氣要開,然後又有水,還要在那邊巡視……
  • 陳委員明文
    三百多億……
  • 主席
    三百多億還要扣掉利息。
    陳委員明文:要三百四十幾億。核四都封存了,還編列維護保養費12億……
  • 黃董事長重球
    那是封存費用。
    陳委員明文:停工損失要二十七億多,我覺得這怪怪的。
    黃董事長重球:在興建中的工程停工,有非常多大包、小包的工程都要跟廠商解約,解約就會有這些損失的費用出現,我們預估這方面大概有27億左右。另外就是封存費用,也就是我剛才所講的,機器設備擺在那邊,該值班、該動的都還是要有啊!這12.8億就是核四廠的封存費用,這已經很低、很低了。
    蘇委員震清:就如同你們所講的,封存的確也需要維護的相關費用,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席建議刪減5億元,凍結5億元。我想這項費用一定有高估,現在我們不要斤斤計較,其實最後你們也是實支實付啊!
  • 黃董事長重球
    只有賠償的部分是實支實付。
  • 蘇委員震清
    所以維護費用你們都是亂編亂花啊!但我們希望你們能夠節省一點嘛!
    主席:我看這樣好了,這部分就凍結10億元,然後要求他們來報告,等到他們報告之後,再看看這10億元能不能給他們,如果不行的話,就把這10億元刪掉。
  • 蘇委員震清
    停工損失是什麼?
  • 黃董事長重球
    停工損失就是……
  • 蘇委員震清
    是解約的賠償嗎?
  • 黃董事長重球
    對啊!有一大堆合約啊!
    蘇委員震清:你們要寫清楚才對,怎麼會只寫「停工損失」呢?
  • 邱委員議瑩
    解約有賠償嗎?
    黃董事長重球:有啊!因為現在不知道什麼時候要執行,當然要解約啊!因為停工的關係,所以跟那些合約廠商都要解約、要談判啊!
    邱委員議瑩:不要到時候你又說因為預算都被立法院刪光了,所以現在都沒有賠償了。
  • 主席
    那就刪減2億元、凍結5億元好了。
    蘇委員震清:刪減2億元、凍結5億元,到時候要求他們來報告好了。
  • 主席
    接下來處理第46案。
    黃董事長重球:關於第46案、第47案及第48案,我們遵照委員的建議辦理。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第46案就按照葉委員的意見通過。
    邱委員議瑩:這樣審查太快了,第46案和第47案並不一樣。
  • 主席
    現在只有處理第46案而已。
  • 在場人員
    是不是可以將「提案刪除3億元」改為「提案刪除該計畫104年度預算」?
  • 主席
    第46案照案通過。
    第46-1案及第47案併案處理。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同意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46-1案及第47案按照第47案的內容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48案。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48案照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49案。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49案通過。
    接下來第50案至第53案一併處理。
    黃董事長重球:關於第50案,剛才我已經向委員報告過了,核四封存的人力其實就是台電的正職人員。
  • 主席
    這等於重複了嘛!所以第50案撤案。
    接下來處理第51案。
  • 蘇委員震清
    請說明一下為什麼不要凍結?
    主席:不用說明了,第51案照案通過。
    第52案與第42案一樣,因此第52案撤案。
    接下來處理第53案。
    張處長明杰:有關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我們在103年編列4.97億元,104年編列9,234萬元,兩者相加大約5.9億元,這項計畫有修正預算,投資總額是5.92億元,所以到104年底為止,相關經費是5.9億元,並沒有超過5.92億元修正後的預算數。
    葉委員津鈴:只是凍結而已,請你們說明而已啊!
    張處長明杰:我們建議不要凍結預算,由我們進行報告,因為預算並沒有……
  • 葉委員津鈴
    有可能就解凍了啊!
    主席:好啦!凍結五分之一,然後要求他們到立法院來報告。
    接下來處理第54案至第78案的決議案。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建議第58案……
  • 蘇委員震清
    一案、一案來啦!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4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意見。
  • 主席
    第54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5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意見。
  • 主席
    第55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6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意見。
  • 主席
    第56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7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意見。
  • 主席
    第57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8案有無異議?
    黃董事長重球:「1周內」的時間可能太趕了,我們建議改成「一個月內」。
  • 主席
    第58案將「1周內」修正為「一個月內」。
    請問各位,對第59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意見。
  • 主席
    第59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0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第60案是不是也可以改成「一個月內」?
  • 主席
    第60案最後一行修正為「於一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請問各位,對第61案有無異議?
    黃董事長重球:針對第61案,因為有時偏遠地區的廢塔地要活化的確有困難,所以我們建議將「活化利用」改成「改善方案」,讓我們來檢討一下,因為有些地真的有這個問題。
  • 主席
    第61案將「研謀活化利用方案」改成「研謀改善利用方案」。
    請問各位,對第62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第62案是不是也可以改成「一個月內」?
  • 主席
    第62案將「二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
    請問各位,對第63案有無異議?
    在場人員:報告葉委員,第63案我們會來處理。
  • 葉委員津鈴
    那麼照案通過就好了。
  • 主席
    第63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4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意見。
  • 主席
    第64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5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沒意見。
  • 主席
    第65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6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66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7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67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8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68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9案有無異議?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當初編列預算的時候,104年度還是有大幅虧損,不過現在情況已經有所改變,所以高委員的提案是不是……
  • 主席
    第69案不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0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70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1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71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2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72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3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73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4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74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5案有無異議?
  •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主席
    第75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6案有無異議?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台電已經轉虧為盈,而且每半年都在電價審議委員會當中深入探討這個部分,所以這方面是不是要斟酌一下?
  • 主席
    來報告沒有關係啦!
    第76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7案有無異議?
  • 邱委員議瑩
    沒看到啊!
    主席:請議事人員把提案發給在場委員,讓他們看完之後我們再來討論。
    另有新增提案一案。
    78、主決議
    媒體近來報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均有弊端發生。檢調調查發現大同公司事前得知台電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345kV 100MVAR並聯電抗器及附屬設備工程,竟於公告招標前,與綜合施工處楊姓主辦談妥,楊男開價600萬元,提供「洩漏預算金額,限制性招標」服務,經殺價雙方以300萬元達成共識,並將標案預算提高至3.5億元,讓大同公司順利得標。另外,「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有台電員工主動向媒體透露,工程期間適逢北部建案量多,水電及板模工冬天不願到海邊工作,包商建廠經驗不足,工人及協力小包商如換走馬燈,幾乎有八成施工期間都人力不足,相當擔心發生廠房如拼裝車難驗收情況,目前陸續僱用大量外勞加上有夜間施工情形,憂心施工品質不佳。從上述兩件弊端來看,台電公司的經營管理著實漏洞百出,爰此要求,台電公司必須於一個月內針對經營管理提出改善方案,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 提案人
    廖國棟  翁重鈞  李貴敏  黃昭順  楊瓊瓔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7案有無異議?
    黃董事長重球:針對第77案,其實這是能源局的責任,而不是台電的責任,台電和業者怎麼簽約,都是按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規定,所以沒有辦法針對這個部分來要求台電。關於這方面,我請能源局相關人員來說明。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這項條例的規定是收購再生能源費率不得低於國內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從99年到今年為止,每一次躉購費率委員會為了避免價格波動太大,都是用過去四年的平均價格來收購。今年價格高,但明年可能就變低,價格大幅波動也不好,所以用過去四年平均價格收購,這樣已經沿用五、六年了,都是用這種方式來辦理。像去年的價格很低,那麼明年就可能很低了,以往都是用過去四年的平均價格來收購。
    楊次長偉甫:針對第77案,我們建議將倒數第二行的「最近一年公告」等文字刪除,這樣就符合目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規定的精神。
    主席:第77案將倒數第二行的「最近一年公告」等文字刪除,修正為「不得低於國內化石燃料發電成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8案有無異議?
    黃董事長重球:針對第78案,我們會提報告。
    另外是有關收入的部分,關於今年台電的預算,因為燃料價格下跌,所以支出已經減少600億左右。但因為從4月1日開始調降電費,所以我們希望電費收入的部分也能減少363億元。
    主席:有關收入的部分,另有提案一案。
    本院在104年1月20日通過台電公司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台電公司4月1日已依經濟部針對上述計算公式檢討電價結果,調降7.34%,其中:
    1.每度平均電價調降為2.8852元/度。
    2.售電量原編列206,827,909千度,調增為209,514,464千度。
    3.供電量原編217,798,614千度,配合售電量調整,調增為220,612,755千度。
    4.電費收入原編列640,794,075千元,調減為604,481,894千元,計調減36,312,181千元。
    台電公司應配合經濟部上述檢討結果修正。
  • 提案人
    翁重鈞  黃昭順  李慶華  張嘉郡  丁守中  葉津鈴  邱議瑩  楊瓊瓔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協商到此結束。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 協商結論
  • 營業總收入部分
    電費收入調減363億1,218萬1,000元
  • 營業總支出部分

    第1案及第2案併案處理,減列「用人費用─超時工作報酬」1億元。
    第3案至第7案併案處理,照第4案通過。
    第8案至第10案併案處理,照第10案通過。
    第11案至第15案併案處理,減列「火力發電費用」600億元。
    第16案至第22案併案處理,照原編列預算通過,另做成決議一項:
    核能發電費用310億5,856萬9,000元,因包含核能電廠配合如期除役所增加之折舊費用13.13億元,因此維持原編預算。
    封存用人費用,均為台電編制內員工,維持原編預算,惟須逐漸減少進用人力以為因應。原有員工應考量其居住地點、專長、妥善處置。
  • 提案人
    陳明文  蘇震清  丁守中  翁重鈞  林岱樺  李慶華  黃昭順  張嘉郡  邱議瑩  葉津鈴  楊瓊瓔
    第23案照案通過。
    第24案至第26案併案處理,照第25案通過。
    第27案減列「輸電費用」2億元。
    第28案不通過。
    第29案至第33案併案處理,減列「營業費用」項下「行銷費用」5,000萬元。
    第34案至第36案併案處理,減列「營業費用」項下「管理費用」1,000萬元。
    第37案及第38案併案處理,減列「營業費用」項下「研究發展費用」1億元。
    第39案及第41案併案處理,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42案減列「封存維護保養費」、「停工損失」2億元,另凍結5億元。
    第43案到第45案併案處理,照第44案通過。
    第46案照案通過。
    第46-1案及第47案併案處理,照第47案通過。
    第48案照案通過。
    第49案照案通過。
    第50案不通過。
    第51案照案通過。
    第52案不通過。
    第53案改凍結五分之一,其餘內容照原提案通過。
    第54案照案通過。
    第55案至第57案均照案通過。
    第58案將「1周內」修正為「一個月內」,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59案照案通過。
    第60案將「二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61案將倒數第二行「於一個月內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修正為「於一個月內研謀改善利用方案」後修正通過。
    第62案將「二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63案至第68案均照案通過。
    第69案不通過。
    第70案至第76案均照案通過。
    第77案將倒數第二行「最近一年公告」等字刪除後修正通過。
    第78案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協商結論有無意義?(無)無異議,通過。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列審查項目「二、營業收支部分」、「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七、補辦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其餘項目隨同調整,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本會負責審查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彙總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翁召集委員重均補充說明。
    本日議程處理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0時58分)
User Info
翁重鈞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嘉義縣第1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