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4年5月27日(星期三)9時20分至13時59分 @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7日(星期三)9時20分至13時59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學聖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上午10時6分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至下午12時25分、下午2時30分至下午3時41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孔文吉 黃國書 高金素梅 賴振昌 陳亭妃 何欣純 蔣乃辛 鄭麗君 陳學聖 陳淑慧 陳碧涵 許智傑 黃志雄 呂玉玲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 潘維剛 許添財 林德福 盧秀燕 張慶忠 孫大千 江惠貞 邱文彥 江啟臣 李桐豪 呂學樟 薛 凌 葉津鈴 陳明文 簡東明 李貴敏 羅明才 鄭汝芬 徐欣瑩 陳怡潔 劉櫂豪 王惠美 吳秉叡 楊應雄 黃偉哲 邱志偉 蕭美琴 李昆澤 楊瓊瓔 徐志榮 廖國棟 楊玉欣
    委員列席33人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葉 蘭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5月20日上午)
  • 項目
    二、邀請教育部部長就「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嚴重疏失提出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上午會議有委員黃國書、陳碧涵、賴振昌、蔣乃辛、陳亭妃、許智傑、何欣純、鄭麗君、黃志雄、陳淑慧、呂玉玲、盧秀燕、江啟臣、邱志偉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志雄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5月20日下午)
    二、邀請教育部部長就「如何結合政府與民間推動國家體育發展」及「專任運動教練及巡迴運動服務相關計畫之成效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下午會議有委員許智傑、陳亭妃、蔣乃辛、黃志雄、鄭天財等5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陳次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志雄、蕭美琴、陳碧涵、呂玉玲、鄭麗君、黃國書、陳淑慧、何欣純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 討論事項

  • (5月18日)
    繼續審查104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案。
  • 決議
    另定期繼續審查。
    臨時提案
  • 有鑑於此次國中會考英聽考試發生提早收卷事件,不僅影響三千多名考生權益,也突顯現行制度規定國中會考由六都政府輪流承辦,恐造成年年都是新手試務人員辦理,缺少經驗傳承與危機處理能力,以致出錯可能性大為增加!爰此,要求教育部即刻研議成立「國中會考試務中心」,統一處理日後的國中會考相關事宜,包括各科命題、題庫蒐集、計分方式、成績申訴、試務說明或各類突發事件等都有一單位統一對外處理,避免六都政府可能因缺乏辦理全國性試務經驗而再重演今年英聽考試之憾事。

  • 一、有鑑於此次國中會考英聽考試發生提早收卷事件,不僅影響三千多名考生權益,也突顯現行制度規定國中會考由六都政府輪流承辦,恐造成年年都是新手試務人員辦理,缺少經驗傳承與危機處理能力,以致出錯可能性大為增加!爰此,要求教育部即刻研議成立「國中會考試務中心」,統一處理日後的國中會考相關事宜,包括各科命題、題庫蒐集、計分方式、成績申訴、試務說明或各類突發事件等都有一單位統一對外處理,避免六都政府可能因缺乏辦理全國性試務經驗而再重演今年英聽考試之憾事。
  • 提案人
    蔣乃辛
  • 連署人
    陳淑慧  呂玉玲  陳學聖  陳亭妃
  • 決議
    照案通過。
  • 鑒於目前尚有許多學校雖設置體育班,但部分體育班未依法聘任專任運動教練,除影響體育班功能發揮及學生受教權益,也衝擊教練就業機會,故針對未能依據法律規定配置專任運動教練之體育班,應讓其體育班之設置名實相符,爰建請教育部督導各地方政府,於110年以前完成改善,完成所屬學校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之聘任。

  • 二、鑒於目前尚有許多學校雖設置體育班,但部分體育班未依法聘任專任運動教練,除影響體育班功能發揮及學生受教權益,也衝擊教練就業機會,故針對未能依據法律規定配置專任運動教練之體育班,應讓其體育班之設置名實相符,爰建請教育部督導各地方政府,於110年以前完成改善,完成所屬學校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之聘任。
  • 提案人
    黃志雄
  • 連署人
    陳亭妃  許智傑  蔣乃辛
  • 決議
    照案通過。
  • 鑒於我國體育預算近年雖已逐年增加,惟經查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體育經費之增加均屬資本門建設經費,且105年、106年教育部體育署可能為因應2017年世大運,而繼續增加資本門建設經費預算,然2016年為奧運年,其關於選手培訓等經常門經費也應予以增加,以利選手培訓及累積奧運積分。又歷年我國體育經費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比例僅0.4%,且前教育部長蔣偉寧亦宣示,我國體育經費每年將有10%成長,故為符合先進國家體育預算占比及我國體育白皮書之落實,爰此要求行政院匡列教育部體育署相關經費預算每年須以10%之比例成長,並不得因2017年世大運之資本門建設經費預算增加,而排擠原有運動選手培訓、學校體育教育相關經費之編列,以俾基層選手培訓及學校體育業務順利推動。

  • 三、鑒於我國體育預算近年雖已逐年增加,惟經查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體育經費之增加均屬資本門建設經費,且105年、106年教育部體育署可能為因應2017年世大運,而繼續增加資本門建設經費預算,然2016年為奧運年,其關於選手培訓等經常門經費也應予以增加,以利選手培訓及累積奧運積分。又歷年我國體育經費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比例僅0.4%,且前教育部長蔣偉寧亦宣示,我國體育經費每年將有10%成長,故為符合先進國家體育預算占比及我國體育白皮書之落實,爰此要求行政院匡列教育部體育署相關經費預算每年須以10%之比例成長,並不得因2017年世大運之資本門建設經費預算增加,而排擠原有運動選手培訓、學校體育教育相關經費之編列,以俾基層選手培訓及學校體育業務順利推動。
  • 提案人
    黃志雄
  • 連署人
    陳亭妃  許智傑  蔣乃辛
  • 決議
    照案通過。
  • 為了讓各級學校增聘、進用專任運動教練,教育部於103年5月8日制訂「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增聘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巡迴服務實施要點」,但該要點提供巡迴教練薪資過低、巡迴服務地點位置規劃不佳等問題,導致實施至今僅僅核定1名巡迴專任運動教練。爰要求教育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所有問題檢討以發揮推動巡迴專任運動教練機制之成效。

  • 四、為了讓各級學校增聘、進用專任運動教練,教育部於103年5月8日制訂「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增聘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巡迴服務實施要點」,但該要點提供巡迴教練薪資過低、巡迴服務地點位置規劃不佳等問題,導致實施至今僅僅核定1名巡迴專任運動教練。爰要求教育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所有問題檢討以發揮推動巡迴專任運動教練機制之成效。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黃志雄  鄭麗君  蔣乃辛
  • 決議
    照案通過。
  • 針對現行許多學校對於專任運動教練之進用未能普及,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以及發揮教練所長與工作機會,顯然未能依據「國民體育法」每校都應設專任運動教練,爰建請教育部於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儘速完成各級學校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之聘任,以利維護優秀運動人才,建立運動員專業職系。

  • 五、針對現行許多學校對於專任運動教練之進用未能普及,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以及發揮教練所長與工作機會,顯然未能依據「國民體育法」每校都應設專任運動教練,爰建請教育部於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儘速完成各級學校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之聘任,以利維護優秀運動人才,建立運動員專業職系。
  •          提案及連署人
    陳亭妃  黃志雄  鄭麗君  蔣乃辛
  • 決議
    照案通過。
    散會
  • 文化部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局長 張崇仁
  • 教育部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高級管理師 林燕珍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教展處 處 長 林國平
    教展處 副處長 謝俊科
    教展處 科 長 郭鎮武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104.5.27)
  • 行政院主計總處
    基金預算處 科長 黃信聰
  • 經濟部
    工業局 副局長 呂正華
    技術處 副處長 羅達生
    中小企業處 組長 陳國樑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技監參事室 技監 鄭泉泙
  • 衛生福利部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副司長 蔡誾誾
    科技發展組 高級研究員 劉興鋒
  • 原住民族委員會
    綜合規劃處 處長 王瑞盈
  • 法務部
    法務部調查局 處長 蒲長恩
    法務部調查局 專門委員 王偉鈞
  • 交通部
    郵電司 簡任技正 蔡怡昌
  • 內政部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代理局長 劉柏良
  •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行政院科技會報 執行秘書 鐘嘉德
    行政院科技會報 主任 高天助
    行政院科技會報 主任 王詔民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04年度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未處理完畢部分)
  • 主席
    現在宣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104年度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新增預算提案第9案以下各案。
    9、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減列1,254,558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132,962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惟為避免業者繳交予國庫之鉅額權利金,反而衝擊到我國通訊基礎建設,行政院遂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交予十一個相關部會執行。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所匡列之預算,皆採取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代收代付方式辦理,然系爭基金之管理機關卻未能充份審核相關部會擬提計畫及其執行。矧「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在擬定前,並未就部會分工充份規劃,在缺乏國家數位願景與可行行動發案下,管考標準鬆散,必無法達成國家級政策目標。參考本預算今年度擬補助計畫內容,爰建議減列1,254,558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132,962千元,待科技部會同相關部會就「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使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何欣純  陳亭妃
    10、
    「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項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原列7,000,000千元,予以凍結10億元。
    說明:「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項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原列7,000,000千元,經查雖歷年度皆有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獎補助費用,然皆用於能源型國家計畫、國家型科技計畫、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智慧電子國家型科技計畫,歷年年度經費約為50億至60億,惟本年度另增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共計7,000,000千元,然本預算經費並未詳列預算項目,且與104年科技會報核定之總預算金額不符,顯見本預算編列有欠合理性,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億元。
  • 提案人
    黃志雄
  • 連署人
    蔣乃辛
    11、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宣導計畫」原列190,000千元,建議全數凍結。
  • 刪減理由

    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是否影響人體健康多存有疑慮,因此對於在住家旁建設基地台普遍非常恐懼,過去立法院在修電信法時,已要求未來如有設置電信管線基礎設施或是終端設備需求時,要優先使用公有土地、建物,公家單位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不過公部門機關往往搬出一堆理由婉拒,導致如今全國公有土地與建物開放讓業者施設基地台的比例僅僅3%。如果公家機關都不敢設基地台?如何要求民眾接受基地台?因此要求此計畫補助基礎建設,若需建設基地台,應以公家機關為主。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同主計畫項下「3.3.1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研究計畫」,待衛福部「電磁波對人體影響研究計畫」取得結果,釐清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並由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12、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宣導」176,650千元中減列26,65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查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176,650千元,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宣導」,惟該計畫雖屬「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主軸之「加速行動寬頻網路佈建」之一,執行機關所提出之關鍵績效指標如「電磁波教育宣導教材2份」、「宣導講習及專題座談會22場」和「面對面宣導1,100人」等,皆側重於此計畫之次要項目「電磁波宣導」,既非屬基礎設施建設之核心工作,更違反系爭方案「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之預算使用原則。矧縱就本計畫核心項目而言,基地臺基礎設施興建特別是共享規範修訂與協調平臺的建置,對於通訊基礎建設之推動固然至關重要,計畫中卻未能明確闡明政策方向與管考方式,亦待修正。爰建議減列本預算26,650千元,待有關機關緊縮不必要宣導經費,並就如何執行與管考本計畫進行修正,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13、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推動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計畫原列費用200,00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
  • 刪減理由

    「推動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計畫編列費用200,000千元,計畫考量災害發生市電供應中斷及電信中繼傳輸設施毀損導致基地臺通訊中斷,影響災區通訊服務及救災效率,推動建置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基礎設施,惟該計畫說明與救災需求部分毫無關連性且實際執行內容顯偏重於開放公部門空間給予民間通信業者做一般商業性使用,研究計畫內編列土建工程等預算項目顯然有違目前預算編列規範且有規避相關法規之嫌,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14、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推動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231,420千元中凍結31,420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查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231,420千元,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推動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惟該計畫從普及高速行動網路服務與提升災防能量而言,雖有必要性且合乎系爭方案主旨,但執行方式與量化關鍵績效指標顯有缺漏。矧本計畫質化指標與預期效益項目繁多、內容廣泛,缺未見具體執行計畫。爰建議凍結本預算31,420千元,待有關機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15、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4G行動通訊資料分析計畫、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昇專案」共列695,000千元,爰提案全數刪除。
  • 刪減理由

    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預算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檢討,妥善規劃整合各項相關業務,以發揮財務效能……,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4G行動通訊資料分析計畫、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昇專案」上述四計畫內容內容重複,應予跨部會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浪費,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16、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原列455,000千元,建議全數凍結。
  • 刪減理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做電磁波監測數據,民眾尚有疑慮,本計畫中並無法看出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與原舊有系統差別,另主計畫項下「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研究計畫」,待衛福部「電磁波對人體影響研究計畫」取得結果,釐清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並由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與原舊有系統差別檢討報告及釐清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17、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我國3G頻譜屆期釋出規劃及B4G/5G規範與發展研究」原列29,00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
  • 刪減理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我國3G頻譜屆期釋出規劃及B4G/5G規範與發展研究」經查該計畫內容針對3G頻譜釋出未有明確規劃,且該計畫應屬交通部直屬業務,無需委外辦理,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18、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建置4G+網路接取與應用測試環境」,建議減列52,000千元。
  • 刪減理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建置4G+網路接取與應用測試環境」經查該案係屬政府部會與部會間之委託關係,計畫之管理本係屬政府部門職責,編列該筆預算項目顯與預算編列規範有規避相關法規之嫌,另計畫辦公室應可與委辦單位合併辦公,政府部門應樽節支出,故無須再行編列預算,爰提案減列52,000千元。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19、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建置4G+網路接取與應用測試環境」706,320千元中減列6,32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七分之一。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706,320千元,由經濟部辦理「建置4G+網路接取與應用測試環境」。系爭計畫從實驗性與關鍵性而言,雖與匡列本預算之精神相符,惟其各子計畫及子目標如「實驗網與測試場域建構」、「特殊情境與專網應用」、「D2D 智慧生活應用」與「新世代通訊技術推進辦公室」等,範圍廣泛、執行方式複雜且經費性質差異甚大,卻缺乏個別化之效益評估與管考指標,而共同性指標亦過於粗陋。矧本計畫成果之後續維運、移轉與應用擴充,未見具體設計,如「在實驗網建構智慧電網M2M服務」,是否能突破我國電網營運者對智慧電網之敵意?則本計畫耗費鉅資後,又如何如預期提升我國基礎建設品質與產業技術能量?爰建議就本預算酌減6,320千元,其餘經費凍結七分之一,待有關機關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20、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建構相關APP行動商務與本土數位內容計畫」293,910千元中減列93,91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293,910千元,由經濟部辦理「建構相關APP行動商務與本土數位內容計畫」。查此計畫係為因應高速行動網路建置後,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與其所帶動之創新商業服務,具有實驗性與關鍵性而與「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目的相符,但其執行方式是否足以達成預期效益頗有疑問,經費分配原則與相關權利義務規範亦付之闕如。矧系爭計畫執行完竣後預期成果之維運移轉缺乏機制,致使相關管考指標無從促進我國行動寬頻服務品質提升或技術發展,而影音平臺相關投資亦缺乏成本效益分析。爰建議減列本預算93,91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有關機關向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21、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流行音樂及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210,000千元中減列100,0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0,000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210,000千元,由文化部辦理「流行音樂及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隨著高速網路環境之普及,數位內容在質與量上都將有進一步發展,並帶動新型態商業模式,故國家應重視數位內容產業之市場規範、經營環境與前瞻技術研究應用,惟系爭計畫卻以核發補助款為唯一具體之政策工具,且就補助內容之實驗性、關鍵性與品質毫無標準與管考指標,單以補助業者產出成品之數量為目的,要如何真正促進我國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又怎能合乎「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之預算使用原則?矧從本計畫之工作項目可知,此計畫既無技術面之突破,亦無財務面之成本效益分析,與國家對數位內容發展的整體規劃更無搭配;又本計畫向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提出之補助計畫申請書之計畫英文摘要有顯著謄打錯誤,應予修正。爰建議減列本預算100,0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0,000千元,待有關部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22、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流行音樂及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原列業務費用280,000千元,建議凍結1/4。
  • 刪減理由

    「流行音樂及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委外辦理頒獎典禮4G線上直播及金鐘50互動服務,可提供民眾即時同步之典禮訊息並參與互動遊戲,惟金鐘50頒獎典禮在即如何運用4G技術設計互動內容卻未見詳實規劃,爰提案凍結業務費用1/4,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金鐘50頒獎典禮互動內容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23、
    (二十四)加速行動寬頻及產業發展計畫,原編列7,000,000千元,其主軸2下「故宮4G博物館」刪除有關「郎世寧新媒體藝術展」經費38,000千元。
    說明:
    (一)該計畫包括「4G超高清4K動畫影片」,4K影片之解析度為4096x2160或3840x2160,以目前使用4G網路主流裝置智慧型手機中5吋螢幕的規格來計算,像素密度將高達926ppi,目前市面上最高畫質手機僅約515ppi,且4K影片容量相當龐大,事實上該計畫於行動裝置上應用性不高,且「超高清」並非我國用語,審查明顯鬆散。
    (二)本計畫有配合故宮建院90年慶,與北京故宮博物院推動「郎世寧來華三百年紀念新媒體藝術展」將其90周年慶活動所需經費移植由本計畫支應,審查應更為嚴謹。
  • 提案人
    何欣純  
  • 連署人
    鄭麗君  黃國書
    24、
    「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70億項下之「故宮4G行動博物館計畫」經費(104年預估投入7千萬),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 故宮4G行動博物館計畫由故宮主導,預計3年共投入1億7,000萬元,104年預估投入7千萬。故宮宣稱預期效益為滿足競速時代個人娛樂及學習需求,打造全臺首座博物館4G前瞻體驗。

  • 一、故宮4G行動博物館計畫由故宮主導,預計3年共投入1億7,000萬元,104年預估投入7千萬。故宮宣稱預期效益為滿足競速時代個人娛樂及學習需求,打造全臺首座博物館4G前瞻體驗。
  • 惟查,故宮日前擬遭揭露,科發基金加速4G發展計劃中的「故宮4G行動博物館」核定金額四千五百三十一萬元,其中只有五百萬元真正用在4G建設?或拿兩千七百五十萬元用於配合九十週年院慶,與北京故宮聯手舉辦郎世寧特展?遭外界質疑是浮報、虛報編列預算。

  • 二、惟查,故宮日前擬遭揭露,科發基金加速4G發展計劃中的「故宮4G行動博物館」核定金額四千五百三十一萬元,其中只有五百萬元真正用在4G建設?或拿兩千七百五十萬元用於配合九十週年院慶,與北京故宮聯手舉辦郎世寧特展?遭外界質疑是浮報、虛報編列預算。
  • 提案人
    陳亭妃
  • 連署人
    許智傑  鄭麗君
    25、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就其中「故宮4G行動博物館」63,810千元全數減列。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63,810千元,由國立故宮博物院辦理「故宮4G行動博物館」。惟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相關經費匡列之目的,係透過4G競標收得權利金之一部分,投資於具關鍵性、前瞻性或實驗性之數位基礎建設和技術,行政院並以「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作為前開方案預算執行原則,然就「故宮4G行動博物館」所提出之工作項目而言,包括「4G 故宮全民大講堂」、「郎世寧4G新媒體藝術展」或民眾4G體驗等等,雖冠上4G之名卻皆只是挪用於故宮既有施政,縱管考指標稍有技術性之子計畫如「發展4G創新應用」、「4G 創新應用競賽」或「4G 虛擬博物館」等,其實質內容仍與上位方案之整體規劃和目標全不相干。矧「故宮4G行動博物館」以發展4G數位內容之名向行政院科發基金申請預算,卻編列毫無必要之出國計畫,試圖迴避行政院對政府預算緊縮消費性支出並從嚴審核必要性之要求。又本計畫向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提出之補助計畫申請書之計畫英文摘要文法有眾多顯著錯誤,足見國立故宮博物館內部監督與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之審查皆虛應故事,有待改進。爰建議就本預算全數減列。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26、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就其中「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78,570千元全數減列。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78,570千元,由教育部辦理「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惟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相關經費匡列之目的,係透過4G競標收得權利金之一部分,投資於具關鍵性、前瞻性或實驗性之數位基礎建設和技術,行政院並以「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作為前開方案預算執行原則,然依教育部向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所提出之補助計畫申請書,「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之內容非但無法配合國家科技政策,部分項目甚至與4G毫無關聯,如申請書第5頁所載之「職涯專業成長課程」,其內容為「英語發音練習、口語練習、英文字彙、電子商務基礎概念、法律與制度、商務英文文法、書信寫作、時事英語、電子商務行銷、經營技巧與求職英語」等;以開設前揭課程和相關活動之參與人次作為管考指標,更突顯系爭計畫僅為消化預算,而非為國家數位發展進行人才培養。矧本計畫亦宣稱要「協助校園4G創新創業」,卻根本沒有具體作法,遑論依規定詳實進行成本效益評估。爰建議將本預算全數減列。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27、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之計畫原列行動磨課師課程發展與營運51,113,152元,建議刪除20,000千元。
  • 刪減理由

    「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計畫之行動磨課師課程鼓勵民眾線上學習,試圖提供於行動間的學習課程,即行動族群未來隨時觀看且即時吸收所需知識,惟採與民間業者合作開發行動學習平台之商業模式,未來亦採用使用者付費之機制,為有效撙節支出及開源節流,建議刪除20,000千元。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28、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4G 先進商務模式發展計畫」306,924 千元中凍結16,924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306,924千元,由經濟部辦理「4G 先進商務模式發展計畫」。此計畫透過基礎設施建置帶動產業模式發展,具備實驗性與前瞻性而與方案目的相符,惟其如何與由經濟部自身、其他部會或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Smart Cities)、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智慧型運輸系統(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或「生產力4.0」等相關領域之投資相配合,系爭計畫並未說明。矧本計畫主要量化指標係計畫期程內服務人次與交易量,但對發展相關領域所必須之法規調和與計畫完竣後成果之維運,本計畫亦未建立機制。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6,924千元,待有關機關就前揭問題進行調整,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29、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推動中小企業4G行動商務用服務計劃」125,000千元,爰提案全數刪除。
  • 刪減理由

    有鑑於過去政府部門所提之網站建構與商務平台流量使用率低,不符中小企業、民眾需求,且計畫結束後系統維護不易,民間企業之電子商務發展已遠超越政府部門,計畫中所提之內容,目前在商務網站及APP軟體已普遍運用於民眾生活之中,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30、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推動中小企業4G行動商務應用服務計畫」121,210 千元中減列51,21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二。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121,210千元,由經濟部辦理「推動中小企業4G行動商務應用服務計畫」。惟協助中小企業進入高速網路時代雖為國家重要經濟策略,但若未具備關鍵性、實驗性、前瞻性或議題性等特質,則宜由經濟部普通基金或經濟部所屬專責特種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辦理,然「推動中小企業4G行動商務應用服務計畫」之內容過於粗略,從執行方式無法說明如何達成系爭計畫所宣稱之目標,而各項管考指標亦流於形式。矧本計畫非但未能與經濟部(包括同屬本方案之「4G 先進商務模式發展計畫」)、其他中央政府機關或地方政府相關計畫進行協調,以節省開支並擴大綜效,計畫編列國外旅費,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送予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之補助計畫申請書,英文摘要卻毫無文法規則可言,本計畫在經費執行完竣後有何成效,頗有疑問。爰建議減列本預算51,21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二,待有關機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31、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構建4G智慧寬頻應用城市」,建議減列55,000千元,並凍結2,411,000千元。
  • 刪減理由

    1.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構建4G智慧頻應用城市」經查該案係屬政府部會與部會間之委託關係,計畫之管理本係屬政府部門職責,編列該筆預算項目顯與預算編列規範有規避相關法規之嫌,另計畫辦公室應可與委辦單位合併辦公,政府部門應樽節支出,故無須再行編列預算,爰提案減列55,000千元。
    2.計畫所述智慧城市皆以六都為主,應納入全台各縣市政府,以縮短其城鄉差距,以網路均衡地方與都市發展,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修正計畫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32、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建構智慧寬頻應用城市」2,198,918 千元中凍結798,918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隨著高速網路通訊、感應器、自動化與雲端技術之發展,智慧城市(smart city)逐漸成為各國推動基礎建設之核心理念。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自「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撥付2,198,918千元,由經濟部辦理「建構智慧寬頻應用城市」,希冀從需求面提升我國智慧城市相關技術能力與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之營運模式。從目的與方向而言,系爭計畫確實合乎行動寬頻權利金再投資所應具備之前瞻性、實驗性與關鍵性,甚至應予擴大而成為我國中央政府數位施政之主軸。但智慧城市建設既屬於需要跨部會、跨層級之大型經建工程,則宜由長期推動智慧國土發展之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先就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教育部與科技部等中央政府機關先行通盤協調,再匡列工作計畫與對應預算,而非如現狀由各機關就其業管自行提案,美其名由科發基金管理會進行審查,事實上卻如本案提案機關經濟部般,難以推動巨型、跨領域整合施政,以致無法真正從內需投資帶動軟硬體能量之發展。矧從提案機關所提送之補助計畫申請書可知,經濟部對智慧城市相關資料蒐集雖然頗為全面,但在前揭根本問題下,無從建立整合平臺,以強化不同單位在智慧城市、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智慧型運輸系統(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或「生產力4.0」等相關領域之投資效果。爰建議凍結本預算798,918千元,待國發會、經濟部與科技部參考如歐盟所提出之「European Innovation Partnership(EIP)on Smart Cities and Communities」(特別是其運作落實計畫)以重新修訂「建構智慧寬頻應用城市」,並提出跨部會政策整合協調機制,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33、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自其中「推動4G遠距智慧健康照護服務」95,700 千元中凍結35,700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查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95,700千元,由衛生福利部辦理「推動4G遠距智慧健康照護服務」。惟長照服務與其科技化雖為國家重要福利施政,衛福部所提出之申請書卻如行政院科技會報政策審查委員所指出,缺乏與4G服務之關聯和技術性,亦有替代衛福部原有預算支用之嫌。爰建議凍結本預算35,700千元,待有關機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34、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原列240,000千元,建議全數凍結。
  • 刪減理由

    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是否影響人體健康多存有疑慮,因此對於在住家旁建設基地台普遍非常恐懼,過去立法院在修電信法時,已要求未來如有設置電信管線基礎設施或是終端設備需求時,要優先使用公有土地、建物,公家單位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不過公部門機關往往搬出一堆理由婉拒,導致如今全國公有土地與建物開放讓業者施設基地台的比例僅僅3%。如果公家機關都不敢設基地台?如何要求民眾接受基地台?因此要求此計畫補助基礎建設,若需建設基地台,應以公家機關為主。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同主計畫項下「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研究計畫」,待衛福部「電磁波對人體影響研究計畫」取得結果,釐清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並由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35、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就其中「4G 行動通訊資料分析計畫」49,530千元減列40,000千元。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49,530千元,由內政部辦理「4G 行動通訊資料分析計畫」。惟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相關經費匡列之目的,係透過4G競標收得權利金之一部分,投資於具關鍵性、前瞻性或實驗性之數位基礎建設和技術,行政院並以「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作為前開方案預算執行原則,內政部所欲執行計畫之主要內容,縱係犯罪偵防所必須,如「反詐騙APP」、「詐騙訊息資料庫」、「IP 資料調取系統」等等,完全不符本預算編列運用之規範,以此做為管考指標更視預算管理於無物。矧此計畫編列近70萬元之國外差旅費,其目的卻僅是一般網路犯罪偵防,未循普通基金預算辦理,頗有巧立名目之嫌。爰建議減列本預算40,000千元,所餘經費並應優先用於建置智慧影像分析系統。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36、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就其中「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昇專案」50,000 千元全數減列。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50,000千元,由法務部辦理「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昇專案」。惟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相關經費匡列之目的,係透過4G競標收得權利金之一部分,投資於具關鍵性、前瞻性或實驗性之數位基礎建設和技術,行政院並以「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作為前開方案預算執行原則,法務部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與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為由,宣稱向科發基金申請本預算是法規要求,實視「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之目的、性質與規範於無物。法務部應依法循普通基金建置因應行動寬頻之通訊監察能量,怠無疑義,而若為加速4G開臺而有急迫性,理當由行政院核定以他類經費辦理。爰建議就本預算全數減列。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37、
    (二十四)加速行動寬頻及產業發展計畫,原編列7,000,000千元,其主軸3下「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升專案」,刪除五分之一,並凍結剩餘經費10,000千元。
    說明:
    有關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中,法務部推動之「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計畫共計50,000千元,其中通訊監察涉及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甚鉅,且後端系統提升為具自動將錄音燒錄光碟備份功能,如無加密機制將增加民眾個資洩漏風險,爰要求科技部應就本計畫執行之個人資料保護、資訊防駭機制之規劃加強管制,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何欣純
  • 連署人
    鄭麗君  黃國書
    38、
    「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70億項下之「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昇專案」經費(104年預估投入5,800萬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昇專案計畫由法務部主導,預計104年預估投入投入5,800萬元。法務部宣稱相關監聽設備預算由調查局呈報,而現在通訊器材日新月異,監聽設備也應與四G一併更新和提升,方能有效打擊犯罪。
    二、惟查,調查局於104單位預算的「鑑識科技業務費」所編列的1,797萬7,000元中,就已經有「無限遠距傳輸應用計畫」224萬元、「新世代數位鑑識全面提升計畫」660萬元……等相關監聽功能升級的業務費用,殊不知,是否有重複編列之虞、浪費科發基金功能?抑或虛報編列預算?
  • 法務部負責的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通訊監察講白了就是監聽錄音,以及如何確保不致被用作犯罪偵查以外用途也有待說明?

  • 三、法務部負責的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通訊監察講白了就是監聽錄音,以及如何確保不致被用作犯罪偵查以外用途也有待說明?
  • 提案人
    陳亭妃
  • 連署人
    許智傑  鄭麗君
    39、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電磁教育」40,000千元,爰提案全數刪除。
  • 刪減理由

    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預算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檢討,妥善規劃整合各項相關業務,以發揮財務效能……,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電磁教育計畫」與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推動「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宣導計畫」關於宣傳教育業務應預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浪費,應予跨部會整合,爰提案全數刪除。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鄭麗君  陳亭妃
    40、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列7,000,000千元,建議就其中「電磁教育」19,570千元全數減列。
  •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行動寬頻(4G)執照於2013年順利釋出,行政院於隔年五月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今年度預算並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行政院科發基金管理會技術審擬撥付19,570千元,由教育部辦理「電磁教育」。惟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相關經費匡列之目的,係透過4G競標收得權利金之一部分,投資於具關鍵性、前瞻性或實驗性之數位基礎建設和技術,行政院並以「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作為前開方案預算執行原則,包括電磁波相關知能等校園普及科學教育為教育部既有工作,並無納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之資格。矧科技人才養成在教育部就系爭計畫所擬提之申請書中占去相當篇幅,甚至宣稱本計畫將「促進國際交流,提升電磁教學效益」,其管考指標卻充斥教材與例題講解影片,忽而「電磁知識之普及」忽而大學等級電磁學課程,目標混亂、匪夷所思。爰建議就本預算全數減列。
  • 提案人
    鄭麗君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41、
    國立故宮博物院為迎接4G創新應用、4G創新內容及4G前瞻體驗三大主軸,提出「4G行動博物館」計畫,將103、104年劃為發展建置期,105年為強化擴大期間,106年為擴散效益期間,其中4G行動化上架影片預計104年上架14部,105年10部,106年5部,其他績效指標除體驗人次逐年增長外並無年度差別,編列預算除第一(104)年為7千萬元外,105年、106年皆編列5千萬元。
    有鑑於4G技術的發展應用可累積經驗,爰此要求故宮提升年度上架影片的執行目標,務實評估計畫執行成本,使預算能發揮完整。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陳淑慧  蔣乃辛
    42、
    國立故宮博物院作為世界指標型博物館,是國際訪客來臺必訪地點,102年訪客較101年成長14萬人,103年較102年成長90萬人,103年參訪總人數更高達540萬人。然故宮於「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提出的「4G行動博物館」計畫書中,執行年度之體驗人次卻以104年30萬人次、105年35萬人次、106年40萬人次做為績效指標,年度體驗人次績效成長率無法反映實際成長人數,且計劃書無區分至故宮體驗人數,及行動博物館計畫於故宮外的體驗人數,故宮應以量化突破管理,以精進提升服務內涵。
    為使計畫預算得以發揮最大效益,績效指標應具有突破性,爰此建請故宮從嚴重新擬定年度目標,區分故宮內、外體驗人數,並提高績效指標以符合高水準博物館地位。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陳淑慧  蔣乃辛
    43、
    行政院103年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欲積極推動4G行動寬頻應用之普及;本方案經由行政院科技會報統籌規劃,由經濟部、通傳會、文化部、科技部、教育部、衛福部、原民會、故宮、法務部、內政部、交通部等11個部會共同合作,朝「打造行動寬頻智慧臺灣,創造生活無距離、資訊無時差之舒適便利生活」之願景努力推動,並以服務普及、產業升級(4G/B4G/5G)、環境優化為三大目標。其中環境優化的目標為讓偏鄉及弱勢民眾都能享受4G帶來的便利,讓全民可以安心使用4G服務,是實現我國公民平等的具體行為,各部會應該建立橫向聯繫,以避免資源重複配置或有建置不完備之疑慮,以期達成「資訊可受檢、效益可受驗」之成效。
    爰此,建請科技部成立本方案之跨部會協作平台,強化部會間橫向聯繫,規範確立各部會職掌,訂立協作方案、各部會執行目標與具體之執行期程,彙報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定期追蹤考核落實績效,以達到資源使用最大化之效益。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陳淑慧  許智傑
  • 44、主決議

    依據「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明訂科技部掌理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與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綜合規劃協調及科技預算之審議,然行政院另設有科技會報,其設置要點中亦載明科技會報之任務為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考等,就實際執行面而言,科技部與科技會報有諸多業務重疊,致使權責難以分辨,為使國家科技發展政策更為完整,科技部與科技會報兩者權責相符,爰決議要求科技部長應以科技會報副召集人身分參與科技會報會議,尤其關乎國家科技政策制定或科技預算分配之重大會議,以符法制。
  • 提案人
    蔣乃辛
  • 連署人
    陳淑慧  呂玉玲
  • 主席
    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有委員建議總體提案部分最後再審查,現在先協商分支計畫部分,亦即從黃委員國書等所提第11案、鄭委員麗君等所提第12案開始,回頭再處理總體提案,這樣比較順。
    請黃委員國書針對「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宣導計畫」部分發言。
    黃委員國書:電磁波那麼多年來在台灣還是爭議很大,我自己的辦公室樓上不曉得什麼時候也裝了好幾個基地台,結果我已被鄰居抗議了一年多,然後我們對面的大樓有人跑來跟我抗議,說他們那棟大樓有兩個人得了癌症,教我要處理。到底電磁波對我們人體有沒有影響?我看到衛福部有一項研究,……
  • 主席
    第11案是NCC的。
  • 陳委員碧涵
    但是他的報告是衛福部對其研究計畫……
    黃委員國書:等到衛福部的研究有一個很明確的數據,可以讓我們安心的使用以後,我們再來處理這筆預算。其次,通常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在公有土地上施作的比率只有3%,卻常常要利用民間的空間去架設,引起社會非常大的爭議,這也不盡合理,所以我認為應等衛福部「3.3.1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研究計畫」結果出來,我們再來判斷要不要推動這個計畫。因此,原列一億九千萬元的預算,我建議凍結。
    鄭委員麗君:科發基金這筆錢其實今年不是70億,而是62億,有一個原則你們自己也宣示了,就是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即使是科技施政,但與4G無關,就不能用。有關NCC對電磁波的宣導,其中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用於基地台的共構協調、平台建置,這和基礎建設有關,但是另外一部分用於宣導和教育,尤其我看你們這個計畫裡KPI大部分的管考都集中在電磁波教育,例如電磁波教育宣導教材2份、宣導講習專題座談會22場、面對面宣導100人,這都不是基礎建設的核心工作,而是原來NCC就要去面對的問題,這個計畫的KPI設在這裡,是因為這樣才有數量。但是今天不管是4G、3G或其他電磁波,只要設置基地台就有宣導和溝通的工作,這跟4G技術應用、技術關鍵突破、基礎建設無關。
    鄭技監泉泙: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電磁波宣導這部分,誠如剛才黃委員提到的,因為民眾對於電磁波可能沒有很正確的觀念,所以我們要透過這個計畫積極來推動整個科學知識……
    鄭委員麗君:教育、宣導本來就是你們該要做的事情,難道只有4G才有電磁波的爭議嗎?只有4G的基地台才有電磁波的爭議嗎?
  • 鄭技監泉泙
    原來都有在推動這方面的工作。
  • 鄭委員麗君
    對嘛!都有。
    鄭技監泉泙:原來就有在推動,只是原來推動不是很……
    鄭委員麗君:原來就有推動,所以科技施政就不該列入嘛!
    鄭技監泉泙:原來在推動,但是在交通委員會審查時,委員就說因為這邊有預算,所以就把那邊的預算刪除了。
    鄭委員麗君:不對嘛!你是NCC的人員,應該最清楚這筆錢是怎麼來的。
    鄭技監泉泙:所以跟鄭委員報告一下,因為……
    何委員欣純:交通委員會把它刪掉,他們就編列在這邊。
    鄭委員麗君:但是他的說明就證明不行了。請部長或你們自己講,你們有兩個原則啊!就是原來各部會可以做的,就不能編列在這個計畫之下。
    鄭技監泉泙:因為這有點急迫性,4G正全面推動中。
    鄭委員麗君:你們科發基金送來的資料明載不得用於既有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不得用於業者應自行負擔之成本。這筆錢就有這兩個原則,對不對?那你的說明就違反這兩個原則啊!
    鄭技監泉泙:跟鄭委員報告一下,這個計畫有點急迫,因為4G現在正積極推動中。
    鄭委員麗君:沒有,今天審這筆錢我的態度很清楚,我先聲明我的態度不是在反對你們政務原來在做的事,而是反對你們把政務該做的事編到本基金來。所以你解釋這是你們原來該做的,那你們本來就該編列預算去做。
    鄭技監泉泙:可是交通委員會因為我們這邊有編,就把我們的預算整個刪掉了。因為我們每年都有編,不過,我們每年……
    鄭委員麗君:你們既然每年都編列預算,就更不該用到基金啊!
    鄭技監泉泙:因為我們每年編的額度沒那麼高,現在4G是全面在推動,而且比較有急迫性,可能用科發基金來推動會比較全面,而且電磁波宣導就誠如剛才黃委員所講的,民眾常常會有一些疑慮……
    鄭委員麗君:你不用跟我講政務內容,你們就該用政務預算,你沒有辦法回答我這個問題,我的提案是減列,其實也不多。
  • 孔委員文吉
    這一億九千萬元是給通傳會的嗎?
  • 鄭技監泉泙
    對。
    孔委員文吉:你一直講有急迫性,那現在這一億九千萬是要做什麼?
    鄭技監泉泙:有兩部分,一部分就是電磁波宣導,還有一部分是溝通協調。
  • 鄭委員麗君
    這和4G無關啦!
    孔委員文吉:看要怎麼宣導,第一、電磁波對人體有沒有害,其實我和黃委員感受都很深,我處理過很多部落、社區的基地台,都是說有人生病、死亡,要求我們幫忙拆除。
    主席:觀念不正確,就要宣導。
    孔委員文吉:基地台放在部落、社區,然後部落、社區又分成兩派,贊成的是地主,因為地主把土地租給業者設基地台,每年收租金,地主當然贊成,可是鄰居不同意。上次我還帶了通傳會的人員去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但是你們通傳會沒有積極處理。所以到底電磁波對人體有沒有影響?你們要怎麼宣導?你們一定講沒有影響嘛!
  • 何委員欣純
    對啊!
    鄭技監泉泙:我們宣導分為兩部分,一是下鄉宣導,就是直接到當地……
  • 孔委員文吉
    那要宣導什麼?
    鄭技監泉泙:就是在現場進行電磁波量測,因為國際有一個電磁波標準,環保署也根據這個國際標準訂定標準,我們在現場進行量測,民眾對現場量測真的很有興趣,譬如手機……
    何委員欣純:第一、什麼叫做宣導?宣導如果有正反兩個理由,讓民眾自主判斷和選擇,我還可以接受,但是你們的宣導教育根本是洗腦,剛才孔委員已經講出來了,所謂的電磁波教育,只是不斷告訴我們電磁波沒有害、沒有影響。科發基金裡有一個電磁波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研究,衛福部研究了嗎?
  • 鐘執行秘書嘉德
    這後來撤案了。
    何委員欣純:沒關係,不管有沒有撤案,我只要凸顯一個問題,就是政府到底有沒有研究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有具體的數據可以說服我們嗎?這是第一點。如果研究得還不澈底,還沒有得到全民和學術單位的認同,你們就作宣導,那根本就是洗腦,教人民要接受。包括剛剛孔委員所講的,那個就是無稽之談啊!政府一定會這樣告訴我們嘛,但是我認為人民要有平等機會去接觸不同的多元資訊後才能做判斷,你們不能一味的洗腦說這是宣導,第一,經費用在這裡不對,第二,4G預算是用在應用服務、研究、培養人才,但宣導是嗎?宣導應該是一般例行性的活動,就如同鄭委員所說,你們在公務預算去編列就可以了,例行性的工作為什麼要用這個基金呢?我覺得把科發基金用於宣導是名不正言不順啦!
    主席:我跟你講,你應該宣導如何教民眾發現隱藏式基地台,現在業者很厲害,都把基地台藏起來,根本看不見了。
    鄭委員麗君:我再補充一點,我剛才講的重點,科發基金預算的原則很清楚,一般科技施政不放進來,而他剛剛的說明已經與這個原則牴觸了。其次,你們剛才說是要對民眾宣導,但是你給我的資料說明卻是「主要目的為提供政府公務人員瞭解行動通訊電磁波之相關知識」,也就是說,你們舉辦22場座談的主題是公務機關電磁波知識之宣導,所以不一定有人民參加,而是由公務員去參加,你們要在縣市政府舉辦座談會,要公務員來參加,座談會一共22場、人數要2,200人,還要公務員去坐在那邊聽,讓你們達成目標,我覺得這是消化預算!
  • 主席
    衛福部護理健康照護司蔡副司長有在現場嗎?你要不要來幫忙說明一下?
    鄭委員麗君:主席,他們提供的資料寫的是對公務員的座談,幹嘛花這個錢去對公務員宣導電磁波知識,而且還是用科發基金。
    鄭技監泉泙:主席,我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 鄭委員麗君
    這是你們提供的書面資料!
    鄭技監泉泙:跟委員報告,剛才何委員提到國際研究,WHO已經有研究了,而且國內衛福部也有研究,研究出來的結果是對人體沒有直接影響,這一點我先報告一下……
    黃委員國書:沒有直接影響是什麼意思,有間接影響?
  • 鄭技監泉泙
    沒有證據顯示對人體……
  • 主席
    蔡副司長可否說明?
    鄭技監泉泙:剛才鄭委員有提到對公務員宣導的部分,其實剛才黃委員有提到,我們現在在推動公有建物設置計畫,因為民眾認為基地台為什麼要設置在民間而不設置在公家機關,所以我們要對公務員做教育,讓他們有正確的……
  • 黃委員國書
    公部門都不讓人家設置……
    鄭委員麗君:公務員都不願意了,然後要設在民間,這本來是NCC要面對的問題,何委員、黃委員及孔委員要求的是,第一,對人體有無危害,在什麼程度、情況下有害,這是政府要去掌握的,你們要去面對這個問題,研究出以後基地台要怎麼設置,這是你們整體施政的問題,不是4G技術突破或與這個基金有關的,我覺得這已經很清楚了,是不是請科技部或其他行政單位來說明,他這樣有沒有牴觸原則?
    鄭技監泉泙:鄭委員,我可不可以再補充……
    主席:不用了,你講的我都不太能接受,有沒有誰來幫忙說明?
    鍾執行秘書嘉德:當初通傳會有拍一個錄影帶,有解釋微波爐對人的影響,並以距離微波爐幾公分之內的輻射量與距離基地台多少公尺的輻射量相比,只要根據國際電磁波相關規範來佈建基地台,大概隔個建築物,微波爐的輻射量還比較大,所以基本上是相對的,只要依照國際規範……
  • 何委員欣純
    這平常就要做了。
  • 鄭委員麗君
    這與4G有什麼關係?
    鍾執行秘書嘉德:他們是說經費不足,必須要做……
  • 鄭委員麗君
    不行嘛!你們自己宣稱的原則就是不能補預算之不足啊!
  • 鄭技監泉泙
    因為我們原來編列的預算……
    鄭委員麗君:我再講一遍,你們自己明載「不得用於既有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
    蔡副司長誾誾:這個4G方案在一開始的時候,江院長有設想到民眾對於電磁波對健康危害所可能產生的疑慮,所以當初有個計畫是委託衛福部來幫忙進行對電磁波的調查,後來衛福部認為這是既定業務,可以幫忙做,原來是委託台大公共衛生學院,那時候包括二位院長、副院長……
    鄭委員麗君:它的性質是既定預算嘛,所以電磁波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危害……
    蔡副司長誾誾:不是,它包括論壇、台大……
  • 鄭委員麗君
    衛福部是不是以公務預算去做?
    蔡副司長誾誾:現在是衛福部要幫忙協助了,但這個工作是行政院一定會去做的。
    鄭委員麗君:對,所以這一塊也是NCC的公務預算原本該去做的事情,我現在釐清的是這兩者之間的關係。
    蔡副司長誾誾:有關權責關係,在衛福部的部分,至少對民眾健康的部分,我們會有個公共論壇,把社會學者、法律學者及公共衛生學者一起找來……
    鄭委員麗君:我講中文,為什麼你們聽不懂我的話?
    蔡副司長誾誾:不是,我現在是講它的來龍去脈,黃委員剛才質疑的問題,我們是開放性的,沒有預設立場說電磁波對人體完全無害。
  • 鄭委員麗君
    請問我的問題是什麼?
  • 蔡副司長誾誾
    你的問題是通傳會的預算如何用在4G專屬的用途上。
  • 鄭委員麗君
    你覺得呢?
    蔡副司長誾誾:他們有他們的任務導向,我沒有辦法幫他們回答。
    主席:這不是回到原點,白講了!
    鄭委員麗君:沒辦法回答我的問題,卻一直跟我講別的問題!
    鄭技監泉泙:還是懇請各位委員給我們支持,感謝。
    黃委員國書:二個問題,很簡單,第一,電池波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害?有沒有定案?如果已經有定案了,衛福部為什麼要再去做研究?事實上,臺灣民眾普遍都認為這還沒有定案,我們看到現在電視上很多廣告在做政策性宣傳,還是有疑義,所以我認為電磁波對人體到底有沒有危害還沒有獲得結論,這是第一點。第二,你們說要宣導,你們要宣導什麼?要宣導電磁波對人體無害嗎?你們宣導的方式是?就是把一些公務員找來舉辦座談會,有沒有舉辦摸彩?有沒有康樂隊?誰願意來聽你們對電磁波的宣導活動,天啊,你們是去里辦公處叫村里長去找里民來參加嗎?誰會來喔!
  • 何委員欣純
    透過教育部找學校配合啦!
    黃委員國書:教育部找學校配合來搞這樣的事情,不要這樣擾民啦!科發基金不要再做這種事情了!
  • 何委員欣純
    不要殘害我們的小孩!
    鄭委員麗君:我覺得黃委員講的非常正確,對人體有沒有危害請政府先弄清楚,之後再對民眾講清楚,這最重要,而不是白白浪費公務預算去辦這些無謂的座談來宣傳,結論就是這樣,然後這個跟基金更沒有關係,這樣懂了嗎?
    鄭技監泉泙: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最近……
    主席:你回去再想一想,我現在還是聽不太下去,我們回頭再審查這部分的預算,你再去想個最好的說詞,好不好?
  • 黃委員國書
    他想不到了啦!
    主席:第11案及第12案先暫擱,現在先討論第13案及第14案。
    各單位代表要說明前,請先報單位、職稱及姓名,以便紀錄。
    第13案是黃委員國書等所提,第14案是鄭委員麗君等所提。
    黃委員國書:本席等提出的第13案是針對「推動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計畫,請行政單位先說明好了。
    鄭技監泉泙:這個計畫是為了偏鄉與防救災而做的基地台訊號改善,之前八八風災過後,我們在那瑪夏鄉建立高抗災通信平臺是第一例,後來陸續在高雄市共興建6個高抗災通信平臺,嘉義阿里山鄉與屏東也各興建一個,目前大概有這幾個案例,因為這對偏鄉民眾的生命財產保障很重要,所以我們有推動這個計畫,懇請委員支持,這是防救災與對偏鄉民眾生命財產保障的訊號改善。以上報告,謝謝。
    鄭委員麗君:原本我們提案時,這部分NCC並沒有給我們具體量化指標,現在他有稍微說明共建置幾個平臺,你是不是把具體的工作計畫資料提供我們,好不好?
  • 鄭技監泉泙
    好。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偏鄉的救災很重要,基地通訊要暢通,像阿里山是通訊最不良的地方,我希望大家能夠支持,但是這個預算要用在什麼用途,請跟我們說明一下,這1億多是要放在哪裡?
  • 黃委員國書
    2億。
    孔委員文吉:你大概說明一下,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要設置在哪裡?請把具體計畫以書面提供給我們,好不好?
    鄭技監泉泙:好,我再提供書面資料給各位委員。
    黃委員國書:這裡我有一點疑問,你們的共構共站有沒有包括土建工程在內?如果有土建工程,是不是要用到科發基金?科發基金的使用項目與這個是不是相符合?當然你們的構想很好,為了救災,救災的需要性與道德性,我們當然會支持,問題是你們編列的這筆預算有沒有包括土建工程的施作項目?如果有,土建工程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使用科發基金?這些問題可能要請你說明。
    鄭技監泉泙:我們原則上是要改善偏鄉的通訊品質,並且是以防救災為主,所以我們沒有土建工程,但我們有基礎工程,包括排水、整地等,但並沒有把基金用在土建工程。
    另外,剛才委員垂詢到地點,目前已經初步規劃出來了,會後會提供相關資料給各位委員。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這筆預算對偏鄉救災很重要,我們就不刪除了,請他們補書面報告。
  • 何委員欣純
    好。
    主席:有關這個計畫,你們自己內部砍完之後的原列數是多少?
  • 孔委員文吉
    這部分就不要刪減了。
  • 主席
    你們自己都搞不清楚耶!
    在場人員:內部審查後是2億,後來科發基金會複審後變成1億8,000多萬。
  • 主席
    多少?
  • 鍾執行秘書嘉德
    1億8,142萬。
  • 主席
    請各單位把最後審定數字提供給本席。
    何委員欣純:我建議要把預算數核對一下,如果依照這個案子的經驗來看,數字都不對了,這樣會導致立法院文書上的數字統統不對了。
    主席:經過一個禮拜你們還這樣,實在是……
  • 在場人員
    資料都有。
  • 主席
    預算是多少?
  • 何委員欣純
    今天召委宣讀的預算數必須是正確的。
  • 在場人員
    231,420千元。
  • 主席
    所以鄭委員提案的數字是對的。
    本計畫預算照231,420千元的原列數通過,請行政機關補提書面報告。
    接下來處理第15案及第16案。第15案及第16案都是黃委員國書等提案。
    黃委員國書:有關監測系統的案子,我認為這幾個單位的計畫內容似乎一樣,包括NCC、內政部、法務部等幾個單位,「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項下的「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及「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是NCC的,「4G行動通訊資料分析計畫」是在內政部,法務部的則是「因應4G臨時通訊監察後端系統功能提升專案」,我覺得這四個案子的內容幾乎一樣,是不是重複把一樣的東西拿到各部會去使用?這個部分請行政單位說明一下,我覺得有些計畫是可以讓大家使用的,但同樣東西改個名稱放在各單位,這樣是否符合科發基金運用的精神?
    鍾執行秘書嘉德:這三個案子的工作內容與範圍不一樣,我請通傳會先說明電波監測系統的部分。
    鄭技監泉泙: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最主要是做電波秩序的維護,所謂電波秩序就是ITU有個規範,監理機關核發執照與頻譜之後,後續要有管理機制,萬一發生互相干擾的情況,要有處理的機制,所以這是電波秩序的維護,與委員提案中提到要等衛福部「電磁波對人體影響研究計畫」取得成果,這二個是不同的計畫,例如某個地區大哥大、4G訊號被干擾,監理機關要出動,找出干擾源並予以排除,所以這是偏向監理面的部分,懇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 黃委員國書
    就看看大家有沒有意見。
    主席:第15案及第16案的預算到底是6億還是4億?應該是2年6億吧,今年是4億5,500萬,對不對?
  • 林次長一平
    4億2,928萬。
    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建議可不可以先休息一下,請他們把每個案子的正確數字提供給議事人員,這樣宣讀的數字才會是準確的。
    主席:好,大家請翻到本席手中這一本的第8頁,有些委員用的可能是之前的預算書。
    何委員欣純:立法院文書上的提案,很多數字都兜不攏了!
    主席:好,我們就用這個數字來審查,也請你們來的時候先報一下預算數字。
    「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預算是4億2,928萬,我們就照4億2,928萬原預算數通過。
    現在處理第17案,第17案是黃委員國書等所提。
    黃委員國書:第17案有關的預算數是2,900萬,是這個數字吧?
  • 在場人員
    對。
  • 黃委員國書
    有關「我國3G頻譜屆期釋出規劃及B4G/5G規範與發展研究」……
  • 主席
    先請行政單位報告審定數字是多少錢?
  • 黃委員國書
    是不是2,900萬?
  • 蔡簡任技正怡昌
    2,286萬。
    黃委員國書:好,就以你們的數字為主。這筆預算照理說應該是交通部自己的業務,對不對?怎麼還會需要委外辦理?
    蔡簡任技正怡昌:這個我先解釋一下,去年4G拍賣、第四代行動通訊拍賣,我們也曾經用科發基金在3年前委託研究,對於今年開放的第四代行動通訊,我們向科發基金要了500萬做研究,才有辦法訂定出拍賣的135MHz到底要用什麼頻道方式,到底是歐規還是美規?是用Band41、Band38還是其他,這些國際規格相當多,而且我國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沒有辦法參加ITU,國際電信聯合會的會議,所以我們要蒐集國際組織的資料,通常都必須透過研究單位去幫我們蒐集,研究單位幫我們弄出一個模型,那個模型包括是用公式計算所需要的頻寬,這個頻寬是根據我們預估的業者家數、人口密度等,裡面有很多資料與參數,而且這個模型每年都在變化,每年因為人口遷移有些變化,依據模型做出研究結果。因為3G執照將在107年到期,我們去年已經做第一期的委託研究計畫,今年是第二期研究計畫,已經做一半,我們目前對於這個研究計畫已經探討到一半,還不確定採歐規或美規,到底是哪一個band,850 MHz的部分到底要不要採取band1,還有2500 MHz要採哪個band,目前還沒有討論定案,我們目前第四代行動電話(4G)語音通話有問題,所有電信業者又跳回用原來第三代行動電話(3G)。
  • 主席
    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黃委員,他的解釋可以講成一篇論文,你要不要聽?
    黃委員國書:再講下去就講到中午了,本席的道理很簡單,這個本來就是交通部要辦理的業務,你們交通部沒有這個業務嗎?有沒有這個預算?
    蔡簡任技正怡昌:有這個業務,交通部本身沒有這個預算。
  • 黃委員國書
    為什麼要用到科發基金?
    鍾執行秘書嘉德:報告委員,長年以來,我們一直希望交通部郵電司多編一些預算做這件事,他們每年都編兩、三百萬。像去年在推4G這個方案,許多業者跟我們反映希望交通部郵電司能改每年都來發布頻譜的白皮書。因為方便產業做後續的規劃,每年可做微幅變更,但每年年底要發布。去年年底開始他們有一個頻率供應計畫,要做這個事情,特別是最近的4G、未來的5G頻譜很重要,比如TDD、FDD如果一放錯,對後面影響很大,產業也希望交通部能花更多心思與力氣去規劃這件事,因為一年只有兩百多萬,所以我說他們要審慎地投入研究,既然臨時找不到錢,這個計畫事實上是相關的,我來說來這邊好好規劃,是這樣子。
    主席:好,經費給你們,好好研究,好不好?
    鍾執行秘書嘉德:它現在稱頻率供應計畫。每年可能會針對未來的頻譜做分配,每年會公告,去年已經公告一本,是第一次做。
    主席:一次給你們7倍的預算,原來一年只有300萬,那給你們2,286萬,好不好?給你們7年預算好好做。
  • 鍾執行秘書嘉德
    我們會輔導它回到正常的公務預算……
  • 主席
    給你們通過。
  • 黃委員國書
    未來會回到公務預算嗎?
    主席:對,以後就回去了。他們未來的7年不會編,你放心。第17案照原列數通過。
    第18案、19案為黃委員國書及鄭委員麗君之提案。
    鄭委員麗君:第19案裡面有各部會的相關計畫,最重要的是網路接取應用測試環境,技術上是有必要性沒有錯,有各部會的相關計畫,主要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管考,這裡看不出管考的規劃與整體性的指標、不清楚。第二,後續的運用問題更大,舉例來說,這裡面要做智慧電網M2M服務。你們知不知道台電的態度如何?台電總經理公開在媒體上拒絕配合智慧電網政策,他說用家戶能源管理系統HEMS就可以取代智慧電網,結果經濟部技術處用這個錢要推動智慧電網示範計畫。台灣目前電力供應最重要的就只有台電,我們電力不改革,就只有台電提供服務,他們拒絕智慧電網,那你們還編這個錢嗎?所以,第一個管考目標不清楚,第二個,尤其是後續運用大有問題,我們覺得不用給你們這個錢,台電不要智慧電網,所以你們根本沒有協調好就編了計畫及預算,怎麼辦?
    何委員欣純:當初經濟部在工業局長帶領之下有到本席辦公室來講整個行動寬頻經費的問題,部長也在現場聽到我講的這件事。我們的科技那麼發達,這個所有預算是要培養科技人才,研發技術、通訊產業,那很奇怪呀!為什麼台電智慧電網的通訊技術如此「落漆」,台電公開在這個委員會公開說,因為他們的通訊技術沒有辦法解決,智慧電網推展得非常地慢,所以他們考慮停掉,後來在媒體的報導之下,還公開說停掉,但經濟部跟我說不會!本席實在想不通,我們花了那麼多科發基金的研究經費,有很多的科技人才,說通訊產業是未來趨勢,甚至張善政副院長還是資通業的人才,被行政院延攬進來,結果就智慧電網,台電跟我們說在通訊技術上沒有辦法解決,所以他們不要做,本來要達成10年百萬戶,到現在不知道拖了幾年,連那1萬戶裝了都不叫智慧電網,一點都不智慧,現在還在人工抄表。你們跨部會的聯繫機制底是如何?同樣在經濟部科發基金裡面,你們說技術多好、研究得多好,要經費,而台電又跟我們說沒有辦法解決通訊技術的問題,光是在經濟部裡面,到底你是是怎麼在溝通的?我們花了那麼多錢要做什麼?沒用!給你們錢沒用!
    鄭委員麗君:我再補一個問題,更嚴重,剛剛講說台電在政策立場上就拒絕智慧電網,而且公開講,而且也說家戶能源管理系統可以替代,以後不要走智慧電網。最重要的,他們買一堆智慧電表,已經買了。剛剛何委員講家戶都沒有裝、又不裝,那現在放在哪裡?在哪個倉庫也不告訴我們,我們問他放哪裡,他們說不知道,買了一堆,花了那麼多錢,智慧電表現在冰起來,放在倉庫裡!所以就是說,台電不做,同樣是在經濟部,你們彼此都沒有辦法協調,你們今天編這個預算要推動智慧電網,不是很矛盾嗎?然後還要立法院同意,本席是覺得這個預算沒有辦法過關,要不就凍結、要不就刪!
    林次長一平:報告委員,台電認為無線通訊的確是有問題,我上星期特別飛到澎湖,在那邊有做風力發電結合智慧電網,他們用的電表回去用ZigBee技術是不work……
    現在4G普及服務的過程當中,我們看到新的技術是可以解決的,所以能不能拜託一下,給他們一點時間,把這個技術……
    鄭委員麗君:你先解決技術問題,與台電之間協調。這個是第一年,你們以後再來編,現在編的話今年勢必沒有辦法執行。
    林次長一平:沒有,今年就在執行,因為開始用這個技術連到這些電表下面,這就是為什麼……
    鄭委員麗君:電表都還沒裝,還連到電表!本席剛剛就講,電表放在倉庫裡面,購入大量電表都沒有裝,你們購入多少、裝多少?
    鍾執行秘書嘉德:報告委員,國際上有一個組織訂的標準是Wi-SUN,技術已經成熟,像日本的智慧電網就是用Wi-SUN,在他們家電都內建Wi-SUN,所以有技術,但現在談的案子重點不在智慧電網,可能要請經濟部技術處羅副處長達生說明一下。
    羅副處長達生:報告委員,我們現在做的電網M2M的部分,指的是高壓用戶的部分,現在台電有所爭議是低壓的一般用戶部分,兩者不太一樣。我們做這個的目的,以技術外本身業務來看是要朝向技術的發展,在M2M 4G發展趨勢之下,我們必須了解從遠端來看machine怎麼去控制machine的智能化、互動化之部分,這與我們現在在探討台電那個東西的目的是不同的,M2M用戶最多的是在電力或相關工業控制上……
    鄭委員麗君:不是,我還是要回到原來的部分。站在支持綠能、再生能源發展的立場,我們支持智慧電網,我們必須講清楚。我現在指的是你們內部協調的問題,今天給這個錢,我們怎麼知道到時候是台電還是技術處的立場主導了最後的結果,對不對?你是技術處的,不是經濟部、上級長官,你們當然是講技術處的立場,現在我們質疑的就是你們跟經濟部整體協調的問題啊!你們說這個錢要用於技術突破,問題是台電買電表不裝啊!最終的應用就是不work,最後還是整個卡住!所以,我們不清楚、有所質疑,經濟部是上級長官,最後會是站在誰的立場?我們看到的是台電影響力很大啊!
    鐘執行秘書嘉德:我所瞭解的是這樣,台電方面分為高壓跟低壓,高壓就是工商業用,高壓有2萬6,000家,那部分台灣都已經裝好了,裝好之後實際再導入應用,那部分比較沒問題。我記得電費好像是一個月60萬,所以他們願意裝、都已經裝好,所以高壓部分台灣是很領先的。在這個計畫書裡面所寫的是高壓部分,就是工商業用的。
    至於低壓部分,全國因為家戶用得太多了,連同裝置、維護費用,聽說一個電表要9,000元。當初本來是說要100萬,指的就是低壓的,後來縮減成10萬,又變成1萬,上禮拜的報導說不做的是這一塊,高壓還在做。
    鄭委員麗君:請告訴我們,家戶部分他們做不做?聽起來就是不做了嘛!
  • 何委員欣純
    不想做啦!
  • 鄭委員麗君
    不做了!
    何委員欣純:你們已經花了2億以上的經費,等於是白搭!他們不想做啦!用那個最low、最低階的通訊技術……
    羅副處長達生:我們是做高壓的部分,就這個場域跟台電都已經簽合約了,所以這部分是ok的。
    何委員欣純:就鄭委員麗君剛剛所講的,高壓的技術你們都可以研發、突破了……
  • 羅副處長達生
    現在還在做。
    何委員欣純:我相信你們高壓的技術一定比低壓的技術來得更高級,以我們外行人來看是這樣!
  • 羅副處長達生
    對……
    何委員欣純:既然已經談到高壓可以做了,為什麼低壓的通訊技術不能突破?那就是採購弊案,你不知道而已啦!智慧電表的採購案本身的規格就有問題,因為被某一家公司綁規格了,所以它的成本高、是用最low的技術,都還沒有辦法應用嘛!經濟部知不知道?知道啊!那麼是為什麼?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想發展綠能、家戶用的智慧電網!這是台電的目的,經濟部難道不知道嗎?你們現在都用技術方面的理由來跟我們說那不可行、成本高,一開始包括規格、發包跟採購根本就是錯誤的設計,當然會失敗,還浪費了2億多的錢!那1萬戶家用電表的裝置已經裝了,歹勢,閒置在那邊!智慧電表一點都不智慧,還在人工抄表。這個上次我在教委會就已經罵過台電了,結果經濟部也沒作為。經濟部哪有什麼作為!還是放任台電去放話說這個智慧電網不能做、成本太高、不符合經濟效益。亂七八糟,經濟部在幹什麼!行政院在幹什麼!現在又要我們給錢。
    主席:高壓可以給,低壓要講……
    陳委員淑慧:現在在討論台電使用智慧電表的問題,在接取與應用方面,我們稱之為智慧電網,其中有3個字是一樣的,但實際上你們的這個計畫並不是完全在支援智慧電表,不是嘛?如果可以提供技術,讓它可以再升級,就智慧電網,執行這筆預算所要達到的目的、大方向,你們必須先說清楚,其中我們關心的是台電智慧電表的問題,就他們所沒有的技術,你們未來可以支應到什麼程度?台電執行的不管是高壓、低壓部分,高壓有在執行,低壓部分現在還有一些所謂的弊案,那是另外一個執行面的問題,我覺得不在本案的討論範圍,但是經濟部也要有所警惕。比較實際的方式是,你們要把這個案子執行預算的目標跟委員報告一下,其中輔導智慧電表的部分,你們能幫助它做到什麼樣的技術功能?
    鄭委員麗君:你們自始至終沒有聽懂我的問題,現在我擔心的事情發生了,執秘跟經濟部的意思就是在告訴我說經濟部向台電妥協了,因為他們告訴我這個是高壓,而低壓不做了!一開始我就是擔心、質疑你們的協調能力,這整個計畫不是只有智慧電網,還包括各部會很多其他的工作嘛!
  • 羅副處長達生
    我們這個計畫純粹是技術處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對,包括有其他……
  • 何委員欣純
    有牽涉到政策面。
    鄭委員麗君:很多政策面的東西,還有其他子計畫嘛!我就是質疑你們在管考跟應用上的協調能力,結果現在一聽到協調的結果,你們的確就跟台電妥協、不推家戶智慧電表啦!你們說高壓、低壓,我不是專家,但我認為高壓、低壓是假議題!哪有一定說工業用就是高壓、家戶就是低壓?因為那是傳輸的壓力,我覺得不一定,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電表本身也不一定要無線,有些也可以啊!智慧電表應用最重要的是能源政策的思維,技術是一個工具!如果你們真的要推智慧電表,無線、有線都可以,因地制宜嘛!就看哪些是到得了、到不了的地方,至於高壓、低壓是傳輸的一個環境條件,對不對?所以,你們不要唬弄我們,也許我講錯,你們可以指正我們,但不要隨隨便便回應我們。
    我再講清楚,我支持智慧電網,也支持智慧電表,但擔心你們的協調能力,你們編了錢,跟台電之間的問題也沒有辦法克服,今天只用一句話就這樣打死了,那我就更擔心了!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反倒有另外一個問題,如同鄭委員所講的,你們幾乎都妥協,放棄了低壓、家戶型智慧電網的設置,為什麼?同樣在這筆預算,你們願意提出科發基金的計畫,是有關高壓科技的發展跟突破,而台電說遇到科技上的瓶頸,低壓家戶型智慧電網的通訊技術要解決,為什麼經濟部技術處不提出來?有一個計畫進來,也許還可以讓我們看得到你們經濟部有橫向的聯繫、願意解決這個問題,不要說放任台電不做,經濟部政策上宣示說要繼續延續,但是只有一句口號,後續沒有任何動作。在這個計畫裡面,我們完全看不到你們對於智慧電網要怎麼樣地來推展,今天不是只要有工業用的智慧電網而已,最主要的綠能政策,就剛剛鄭委員所講的,技術的問題在於要普及化,怎麼去克服,讓全台灣的家戶都可以發展智慧電網,這個才是台灣未來要面對的問題,可是我沒有看到任何計畫。
    鐘執行秘書嘉德:這個計畫的重點是要開發M2M(Machine to Machine)的一種通訊技術,在所謂的Beyond 4G,就是4G的下一個階段系統裡面是很重要的一個技術,未來的5G也有很多,因為牽涉到物聯網的應用,最主要是開發這個技術。如果在實驗室開發是沒有意義的,所以它必須要找一些場域來開發,不見得要找智慧電網的場域,比如可以找智慧交通的網路或其他網路,但是那個場域必須是已經存在的,重點是要開發技術,在實際的環境去測試這種技術是不是可行。這是在1年前規劃的,那時候唯一有的就是高壓、2萬6,000戶,那個是實際的環境,台灣在這方面走得很前面,是很特別的,才會選那個高壓的實際場域來開發M2M的技術,所以不是要推智慧電網的政策,不太一樣,基本上是從這個角度來看。假設智慧電網是需要在家庭這一端的話,我們就不會挑這個場域來做M2M技術的開發,就會挑比如智慧交通或者其他的場域。除了在智慧電網的場域,也有別的場域,你們說明一下好不好?
    羅副處長達生:對,我們另外的場域是屬於水質污染監控的部分,M2M大部分都是在監控部分,像工業監控。我補充說明一下,我們是希望藉由這些場域來瞭解一下M2M的通訊模組、資料處理以及智慧化部分該怎麼去操作,基本上就如剛剛執秘講的,我們當初選的場域是以這兩個為主,因為這兩個場域是比較成熟的。
    鄭委員麗君:執秘的解釋是比較有對焦,我覺得比較可以接受,但是回到我的問題,一開始我對這整個計畫的問題就在於管考跟後續運用,今天你們的重點是聚焦在M2M技術的開發,但不是光有技術,以後還是要去移轉運用。現在我透過智慧電表以及跟台電協調的問題,是要凸顯你們後續在政府跟民間的技術移轉、運用上缺乏完整規劃。照理說,這是首長在政策面要同步進行的,現在我們看到的是你們在政策統整跟管理能力上很弱,光有技術的話還是有問題。所以,我一開始說我支持技術上的必要性,但顯然你們的管考跟後續運用的政策管理能力有問題、你們的首長是有問題的。不是補書面,主席,我們是不是請首長來報告整個政策面的部分?基本上我是支持技術,但在政策面,你們在跨部會的協調管考跟後續部分有問題,否則,光是開發出來,後續應用、政策……
  • 鐘執行秘書嘉德
    針對家庭用的智慧電網……
    鄭委員麗君:你們這整個計畫就是要去推動M2M技術服務的應用,對不對?我們比較關心、馬上就看到有矛盾的當然就是智慧電網應用的問題。好不好?
    羅副處長達生:因為這是在4G方案底下,所以我們純粹是以M2M的角度來看……
  • 鄭委員麗君
    我知道啦!你沒有聽懂……
    羅副處長達生:所以您剛剛講的那個部分,可能要從另外一個議題去……
  • 鄭委員麗君
    後續是要政府跟民間做技術移轉、應用嘛!當然4G是走技術發展沒有錯……
    何委員欣純:我們認為,現在你們連高階技術都可以研究跟突破了,為什麼家戶用的智慧電網是用那麼低階的通訊技術、不能突破?
    鄭委員麗君:這個預算我們大體支持,就是提附帶決議或凍結一小部分,請經濟部來報告,否則我們平常也很難邀經濟部來報告。
    主席:我們凍結你們預算的五分之一,並進行專案報告,好不好?
    羅副處長達生:因為這個計畫裡面大部分還是在做實驗網路,M2M部分實際上只有3,000多萬。
  • 鄭委員麗君
    凍結一小部分……
  • 何委員欣純
    其他的部分是什麼?
    羅副處長達生:其他的部分就是實驗網路,現在台灣最缺的就是一個實驗網路,就好像車子一樣,如果沒有一個實驗的場域,沒有辦法測試車子的性能,所以手機、元件的運用……
  • 何委員欣純
    所以這7億多還包括了布建這個網絡等等?
    羅副處長達生:對,實驗網路,這個是大部分的經費。
  • 何委員欣純
    那就把那3,000萬凍……
    主席:先凍結3,500萬,再專案報告,始得動支。好不好?
    羅副處長達生:ok,瞭解。
    鄭委員麗君:智慧網路,從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我就聽聞了,到現在也知道進度是什麼,沒關係,一起來報告啦!2007年我就聽聞了。
    主席:就凍結3,500萬,副座,可以嗎?
    羅副處長達生:好,可以。
    主席:凍結3,500萬,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羅副處長達生
    是。
    黃委員國書:另外,就這個案子我有一個提案。我也不太瞭解,請他們說明。這個案子就是部會跟部會之間的一個委託,是不是有租金、重複管理的問題?這部分能不能減列,應該可以合併辦公吧?
    羅副處長達生:這個計畫的辦公室不是支援到我們處裡面,我們處裡做這個計畫是沒有增加任何一位人員的,純粹是做計畫的協調跟統合,為什麼要做這個事情?我們在做4G、Beyond 4G或5G的時候,第一個要協調各部會,比如就NCC的頻譜等這些事情,然後也要把產業自主化的部分跟各個應用面,像是衛福部這些做一個協調,讓他們知道我們現在要走的規格、標準是什麼。最主要的是我們要跟國際上合作,尤其是未來5G的部分,現在我們跟歐洲、美國都有在談這樣子的一個合作,這是屬於要加入國際組織的部分。這個計畫如果消失的話,辦公室就不會存在了,所以不是為了我們技術處所增加的行政支援,跟各位委員說明一下。
  • 黃委員國書
    管理的成本有沒有重複?
    羅副處長達生:不會重複,因為它純粹是計畫性的辦公室。
  • 鄭委員麗君
    沒有新增人員?
    羅副處長達生:對,沒有新增任何一個人員。
  • 黃委員國書
    這個部分我是提醒你們。
    主席:好,增加工作,不要增加管理成本就好。
    處理第20案。
    請經濟部副局長說明。
    呂副局長正華:針對鄭委員提案的部分,我們這個計畫主要是要做有關APP行動商務還有本土數位內容的發展,在台北、台中、高雄,希望有4個區域能夠就近提供給當地民眾服務,我們打算培養200個新創團隊,一個新創團隊大概有20人,以這樣來看的話就有4,000人來做開發。另外,在這3億裡頭,工業局負責的是2億左右,技術處負責1億,是要做資通訊的產業標準平台,訂完標準去使用的話,大家可以互通、互聯,這樣年輕人的創意在這上面就可以……
    我們是做content的部分,這個應用對於以後4G的行動化是很有幫助的,請各位委員支持。
  • 鄭委員麗君
    聽起這些工作比較像業者自己要做的。
    呂副局長正華:是去觸動人,但大部分是業者來申請。
    鄭委員麗君:當然你們平常要進一步輔導業者,基金部分,我還是回到那兩個原則,第一個,不要跟各部會既有的科技預算跟預算不足之處重疊;第二個,也不要去承擔業者本身的部分,業者標到了執照,後續他們本來就要再投資嘛!那是基礎建設商。這是應用沒有錯,是不同的業者,但輔導相關產業的工作是經濟部本來就要做的。現在還是要回到基金本身的目的,就是技術發展,除非你告訴我這個APP應用對於關鍵技術發展有幫助,否則就很多內容,譬如走到夜市就會出現很多在地的廣告等等,說真的,我不覺得這個是4G基金要去做的事情,除非這個APP應用是有前瞻實驗性的部分,例如它有大數據概念部分或是建立消費者的普遍消費模式等等,這些我倒覺得還有一點意思。如果不是,只是一些在地的內容服務,那是民間本來就會去開發的東西,你們回歸到一般的產業輔導層面去協助他們,為什麼要用4G應用的預算呢?倒不如在其他關技技術部分,像QR Code或者是NFC等等,他們發展地比較慢,你們去協助他們我覺得還有一點道理。你講出一個道理來,剛剛講的那些服務內容為什麼要用4G技術的預算來做?
    呂副局長正華:這就是為什麼要由技術處跟工業局一起來辦這個計畫,主要就是我們成立一個台灣資通訊產業標準協會,每個APP要介接上去要所謂的open API,視其要開放的環境,然後就把這些東西連到這個標準上面。另外,要做一個Metadata,各種data都有,但是就data如果能有一定的標準、大家都用同樣的平台,這個是在技術開發方面,之後這些業者要上去,但他們不是電信業者,因為他們是屬於新創方面的、有創意想法,年輕人有很多新的模式,可以跟國外接軌,之後放在這個平台上面,所以我們開發這樣的一個標準,就影音的部分,以前串接是有障礙的,因為大家沒有互通、互聯。
    鄭委員麗君:但你們是去補助他們做那些內容的APP應用,對不對?
  • 呂副局長正華
    但他們要能夠接上我們的這個Metadata。
    鄭委員麗君:你沒有回答我,裡面的關鍵技術在哪裡?比如年輕人都有創意,就很多內容、服務方式等,我一直在講這跟4G技術有什麼關係?
    呂副局長正華:一般到夜市,現在用3G部分,在既有業務數位內容的補助計畫內我們可以支持,但是4G部分,在寬頻平台開發上面,就要先讓開發者知道這個標準是長得什麼樣子,才能寫出標準、掛得上去,所以層次上是有研發深度的,所以才會由技術處的這個平台去做,而且要去測試。現在成熟、大家手上的APP已經都是通用型的,在4G應用的時候,為什麼要有一個產業標準協會來談這個事情……
    林次長一平:我稍微說明一下好了,進入到4G LTE的話,後面的核心網路跟3G是不同的,所以他們有必要去設立那個平台、標準。這個弄完以後,要輔導那些人在上面去寫應用程式的話,就像委員講的,規格已經變了,所以要花時間去輔導牠們,才能夠把他們原來的東西上架,好比不同電腦要做porting的動作,很花時間、也花力氣,一般業者要是資本太小、做不下去就完蛋了,所以他們就肩負起這個責任,一方面弄平台、訂好標準,大家一起來用,就不會說有不同的平台,那些業者要把應用port到不同的地方就要花很大力氣。
    呂局長正華:他們做的部分就是挑戰性很高,有時候又有風險性,所以才用研發的角度,法人有這樣的能量,先把它做上來,之後要去輔導這些新創團隊來學這樣的標準,不然他們上不去啊!我們都希望更能連結國外的標準,所以把Metadata跟open API的概念放在這個計畫裡頭,希望能夠去落實。
    鄭委員麗君:我是要提醒,同樣的道理,不要因為有4G基金,各部會的政務就都掛進來,現在也不要因為業者本身的服務跟產品……
    呂局長正華:不會,要開發的部分他們就要去開發。
    鄭委員麗君:產業自己該去做的事情是他們內部本來就該投資的,全部掛到政府這邊來……
  • 呂局長正華
    不會啦!
    鄭委員麗君:這樣子我們怎麼做得了!變成說要做4G,就把所有產業的發展成本都掛回給政府,這會有混淆。
    呂局長正華:在新產業跟開始的時候,廠商比較……
    鄭委員麗君:我倒覺得你們應該要重點式的,而不是全面去做,看哪一些是關鍵的、需要技術開發……
    呂局長正華:對,所以要標準的……
  • 鄭委員麗君
    這樣才有去協助的價值。
  • 呂局長正華
    沒錯。
    鐘執行秘書嘉德:就我的瞭解是,底層的……
    主席:沒關係,執秘,我們支持這個案子。
  • 呂局長正華
    拜託。
    主席:實際上,在4G開始使用之前就應該訂好遊戲規則,我們還比人家慢了一點,照理說這個應該要更早。
    呂局長正華:對,所以要加緊腳步來做,謝謝召委。
    主席:好不好?這個案子我是支持,但是你們要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後續部分,就跟剛剛M2M的場域一樣,你們再給書面報告就好,我們不凍結你們的預算,好不好?
    呂局長正華:好,沒問題,謝謝召委。
    主席:要怎麼應用?讓我們知道你們沒有偏向大廠,而是針對一般小廠。這2億9,390萬元就照列,通過,好不好?
  • 呂局長正華
    謝謝。
  • 主席
    處理第21、22案。
    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崇仁:就這個案子,主要是我們要用4G的高傳輸量跟高傳速來改變目前影音內容製作的問題,不論是在製程、產銷或跨域部分。以現在的製播技術,它們之間沒有辦法互動、即時,如果業者要投入,要結合現在網路的技術,比方廣告,現在有Real Time Bidding(即時競價),把它帶入到整個商務模式來做,建立起獲利的模式,才會進入到應用、寬頻無線的傳輸技術。現在我們就是要用傳統的影音製作技術,跟資通訊技術結合起來,讓影音產品能夠在無線寬頻網路上傳輸,引起使用者的喜好,進而能夠創造出一個獲利的模式。最主要的是,就這個寬頻的計畫,我們要輔導現有的影音製作業者,讓他們願意使用,而且能夠創造一個獲利的模式。
  • 黃委員國書
    這個計畫有包括金鐘獎頒獎典禮的4G線上直播……
  • 張局長崇仁
    是。
  • 黃委員國書
    到底效果會怎麼樣?
    張局長崇仁:去年我們就已經先做了一個先期的小規模測試,就是多視角。
  • 鄭委員麗君
    這個花多少經費?
  • 黃委員國書
    你知道金鐘獎這個計畫要花多少錢?
    張局長崇仁:金鐘獎部分不只是典禮的轉播,它還有一個特展,用擴增實境跟臉書結合,在現場用無線傳輸,讓參觀者能即時用實境的效果來增加其使用寬頻上面的一個……
    黃委員國書:我現在瞭解了。對於金鐘50的4G技術之個案,你們有沒有提出詳細的規劃?你們只是想:「我們可以做這個、可以做那個,夠過4G一定可以……」,那你們的規劃呢?有沒有內容?
    張局長崇仁:現在正在規劃,因為今年金鐘50是在7月份……
    黃委員國書:不然的話,你們的這個計畫其實是空的!我們就不曉得到底你們要怎麼樣處理金鐘50的部分。
    張局長崇仁:就影音整體部分,在103、104年原先的規劃是3億,有關這部分,科技部認為作法不是那麼具體,已經刪掉9,000萬了。
  • 何委員欣純
    金鐘50部分有砍了嗎?
  • 黃委員國書
    所以金鐘50也沒做了嗎?
  • 張局長崇仁
    已經刪掉9,000萬了。
  • 黃委員國書
    問題是你們還是要做吧?
  • 張局長崇仁
    我們還是要做。
  • 黃委員國書
    你們是用什麼錢做?
  • 張局長崇仁
    就是用我們的金鐘獎這個專案……
  • 黃委員國書
    用專案的部分來做?好……
  • 張局長崇仁
    就是規模縮小了。
    鄭委員麗君:我再接續黃委員的問題,前面你所講的好像是影、視、音的整個寬頻服務、整個產業要升級,以迎接4G時代,結果你們的量化指標是什麼?在你們給我們的資料裡面,就剛剛黃委員問的,你們的量化指標就是革新大型典禮製播技術1件,以及精製(金鐘獎)即時互動影音3,110分鐘,人數80萬。剛剛你講的是整個影、視、音產業的4G寬頻服務,但最後就只是一個,有關金鐘獎的內容,體驗人次80萬,就這樣!這跟你講的整個影、視、音產業……
    張局長崇仁:這不是全部,這一部分……
    鄭委員麗君:你們的量化指標就是這樣子,在86頁只有一個!
    張局長崇仁:對,這部分,科技部已經提出了一個檢討,我們已經把預算刪掉了9,000萬。
    鄭委員麗君:刪掉了,那你們還是要做?
  • 黃委員國書
    你們用什麼錢做?
    張局長崇仁:我們本來就有專案在做金鐘獎,只是要用寬頻的技術去強化它,在使用新技術方面能夠……
    鄭委員麗君:你現在釐清嘛!預算刪掉了,你們會不會用科發基金來做?
  • 張局長崇仁
    就沒有科發基金了……
  • 鄭委員麗君
    用文化部自己的預算?
  • 張局長崇仁
    對。
  • 鄭委員麗君
    所以這個排除。那「流行音樂及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的應用指標是什麼?
    張局長崇仁:這個是競爭型補助,這些申請補助的人要提出計畫來,對於其營運、市場的……
  • 鄭委員麗君
    互動節目是1件耶!
  • 張局長崇仁
    不只。
    鄭委員麗君:你們在量化指標這邊寫1件,在83頁。
    張局長崇仁:它是新型態的節目,要跟臉書合在一起的話,目前是1件,其他都是現場直播,跟LBS的技術合在一起。
    鄭委員麗君:現在你跟我們釐清一下,文化部拿了4G計畫多少錢?2億1,000萬,對不對?
    鐘執行秘書嘉德:本來是3億,後來……
    鄭委員麗君:2億1,000萬,是不是已經砍掉金鐘……
  • 張局長崇仁
    對。
    鄭委員麗君:本來3億,所以現在是2億1,000萬?
  • 張局長崇仁
    是。
  • 鄭委員麗君
    我看你們的量化指標其實都很小。
  • 張局長崇仁
    因為要協助業者去發展新的營運模式。
    鄭委員麗君:就是一件,場次是16次。我建議是不是凍結一部分,請文化部再想清楚?因為從你們的報告聽起來不是很具體。
  • 張局長崇仁
    不只這一件。
    鄭委員麗君:因為你們給我們的對案,在說明裡面你們自己寫「評估機制尚且不明,現階段尚難以詳列細項之KPI查核點」,所以才會只有一件,就是因為KPI列不出來。
  • 在場人員
    那是產值的KPI……
    鄭委員麗君:你們再去列清楚,我們只凍結,沒有刪。我們凍結一部分,你們自己再想清楚,好不好?連你們自己都說「難以詳列細項KPI查核點」,相關產值與評估機制不明。
  • 黃委員國書
    凍結四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我想請教一下,在影視流行音樂數位內容提升部分,這3年一共編列多少?還是只有2億1,000萬?
    張局長崇仁:原先是編列7億,分4年編列,但在102、103年原本編列3億,刪減9,000萬以後,現在是2億1,000萬。
  • 蔣委員乃辛
    為什麼要刪9,000萬?
    張局長崇仁:因為科技部認為其中的一次性活動、也就是金鐘獎的效果不是那麼明確,以及對於計劃過程一次性服務的做法並不……
    蔣委員乃辛:所以刪減的9,000萬只是針對金鐘獎,其他部分沒有刪減?
    張局長崇仁:在金鐘獎這部分其他部分,流行音樂方面,因為正在進行中,要做現場直播。
    蔣委員乃辛:今年下半年,全世界就要討論5G未來的規格了,所以4G和5G是新的趨勢,對流行音樂與影視來講也是一種新的媒體。過去看電視、聽音樂都是透過傳統媒介,包括電視、收音機,可是現在大部分都傾向網路,尤其是年輕人,都是直接透過網路收看,透過4G、5G以後,未來很可能連電影院都可以排除掉,因為根本不需要電影院,上網就可以直接看電影、聽音樂。這是新的媒體、新的平台,也是非常重要的趨勢。如果能夠透過4G傳輸電影、流行音樂,讓大家看到更多作品,對產業來講是非常有幫助的。所以,如果只是單純把金鐘獎的預算刪除、其他不動,那我可以接受,否則,如果真要刪減那麼多,我覺得科技部應該再考量一下對於流行音樂產業未來發展的影響。在台灣,現在最大的表演場地就是小巨蛋,可以容納1萬多人,如果可以瞬間傳輸出去,會有多少人看到?像這種產業間的連結,對影視流行音樂產業會有很大的幫助,科技部將來要怎麼做……
    張局長崇仁: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協助業者……
    鄭委員麗君:蔣委員,他們的說明都沒有你講的清楚。你這樣講很具體,我們可以想像。但他們自己卻說「評估機制不明」、「KPI目前難以詳列」云云,其實我們支持,但就是要凍結一部分,要求他們回去以後自己再想清楚、做得更好。
    蔣委員乃辛:流行音樂產業被國家列為三大旗艦之一,所以我們一定要想辦法推動流行音樂、電視、電影這三大旗艦,而4G是非常重要的傳輸工具。
    徐部長爵民:我今天晚上約了文化部部長和次長們談這些事,因為過去文化部其實不大會寫計畫書、KPI這些,對產業也不是那麼了解,希望委員理解。這部分的KPI績效指標,我們辦公室一定會再給予協助,處理得更好,因為這是整個產業面的問題,而文化部每一次計畫書也的確都讓我們很傷腦筋,我們都必須協助。
    蔣委員乃辛:今年雖然刪掉9,000萬,但我還是希望這9,000萬能夠擺在流行音樂和影視產業未來當中,好不好?
    徐部長爵民:明後年如果規劃好,我們可以再考慮……
    蔣委員乃辛:當然,提出的計畫一定要落實,不能為了消化預算而消化預算,這是我不願意見到的。
    鄭委員麗君:我補充一下蔣委員提的這個問題。我們所謂的「刪」不是整筆刪除,這筆錢總額是150億,分為3年,我們今天在這邊審是為了避免這筆錢浪費在一些與4G整個發展無關的一般政務預算,所以我們剔除的部分是希望它回歸到政務預算去編列,這裡刪掉的金額在後面兩年把它編回來。我們可以寫個決議,就是我們支持150億用於4G相關應用與產業發展,所以後面兩年會把相關預算編回來,所以我要特別與蔣委員溝通一下。
    蔣委員乃辛:我不是說委員會刪除的,而是指科技部刪9,000萬之後,我希望在後兩年還是可以擺到文化部的額度,讓他們繼續使用。
  • 鄭委員麗君
    我的意思也是這樣。
    徐部長爵民:未來陸續還會有客委會等單位提出計畫,不只今天審查的部分,還有太多計畫應該提出來……
    鄭委員麗君:希望科技部和科技會報把關嚴格一點,我們這邊就不用那麼辛苦,現在我們有一點是在做你們的工作了,如果你們自己把關嚴格一點,我們這邊就不用……
    鐘執行秘書嘉德:其實在龍前部長時代本來想做,當時匡列了10億,我還記得我們曾經向蔣委員說明。而文化部一開始是希望在一次性活動能補助很多,所以我們在第一次指導小組會議上就砍成3年7億,也就是我們不支持一次性活動。事實上,我們最近也和文化部討論,昨天也在行政院討論過。在4G發展上,最重要的就是兩塊,其中之一是流行音樂應該拍MV,因為在4G平台上要看到的會是Motion形式,也就是MV。我記得他們曾經提出一些MV的KPI值,只是回答問題時比較沒有朝這方面回答。
    另外是在影視的部分,可能要在4G平台上做一些短版綜藝、甚至有互動性質的影視節目,對於這個部分,文化部有一些KPI,我也記得他們當初曾經打算做這些事情。而這一塊是我們比較重視的,也就是針對4G平台、比較具有特殊性的流行音樂及影視內容,我們後續會再朝這個方向與文化部討論,希望他們把這樣的內容放進來。
    張局長崇仁:現在對於4G的使用,大多是在流行音樂的現場活動方面比較多。
    主席:照列,請你們補提書面資料,但還是要凍結,局長,你說要凍結多少?
  • 張局長崇仁
    愈少愈好。
    主席:十分之一?那就凍結2,100萬好了,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書:要附上詳細的計畫,讓我們了解。
    主席:局長,你這次編列的預算,企圖心不夠、好保守,好奇怪!
    張局長崇仁:我再補充一下,這完全是協助業者、宣導性地要發展新的……
    主席:好,就凍結2,100萬,請補提書面報告,希望企圖心能夠強一點,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我補充一下,還要有技術指標,否則文化部原來要做的很多……
    主席:他們是文化部人,所以要科技部協助。
    鄭委員麗君:請文化部記得,要有技術指標喔!局長,你們提出的KPI要包含技術指標!
    何委員欣純:要產業化、產值化,就要有技術指標去推廣。
    鄭委員麗君:對,文化部要跟科技部討論,不是給我們要開幾場演唱會、辦幾場活動的這種數據,而是要技術指標。
    蔣委員乃辛:另外,為了這個產業的提升,人才培育相關指標是不是也可以納入?藉著產業的提升,人才培育的指標也應該擺在這裡面。
  • 主席
    處理第23案、第24案與第25案。故宮部分審完以後休息10分鐘。
    林處長國平:委員很關切本案,基本上,剛才也談到文化層面,故宮是有這個企圖心,想把文化的內容和科技加以整合,我們也努力了十多年。在4G範疇之內,剛才蔣委員也特別提醒我們有很多新科技、很多新應用,所以我們在整個展演模式上,希望能夠做到新創。今年正好是郎世寧來華三百年,在本院的90週年院慶上,這個展覽是第四盛大的,所以我們就發想,利用郎世寧展的內容來展現4G科技的運用,在執行上、在科技結合、內容呈現上必然會是個亮點。
    我們也關照到在整個國內的運用,除了透過網路,我們也思考到許多偏遠地區,未來在教育推廣上,可能會大力運用這些內容。剛才也提到,可不可以運用在產業發展上,對於這個案子,我們非常努力,想要有一些營收能夠回饋給科發基金,所以我們當時也提出帶動產業的構想,後來我們也經過公開招標,找了資策會來執行。後續我仍然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這個案子,我們願意排除萬難,如果委員有什麼疑慮,我們願意再來解說。
    鄭委員麗君:你剛才講到了,其實跟90年院慶很有關係。剛才科技會報執秘和部長都提到,這筆基金的錢原則上不用在一次性活動與一次性計畫,所以,故宮這項計畫最大的疑慮就在於90年院慶屬於一次性活動,沒有回到核心,也就是技術本身,因為這是從基金預算。至於我們要不要支持90年院慶,就應該回歸故宮的年度預算,向教育委員會報告,現在編到這邊就混淆了!
    第二,你們的同仁來向本委員會辦公室說明時,特別告訴我們,90年院慶可能會邀請到教宗來台,我們聽了之後都嚇了一跳、肅然起敬,如果有可能邀請教宗來台我們當然非常高興,因為他非常重要,但這顯然是故宮跟外交部要去討論的事情。本席跟何委員欣純、黃委員國書私下在討論時,他們都認為,邀請梵諦岡教宗來台是多麼隆重、盛大、重要的事情啊!梵諦岡與我國又有邦交,所以故宮應該與外交部成立專案,好好規劃90年院慶,把整個預算送到立法院報告,如果有這個機會成行,我相信我們都會非常高興。結果故宮人員的說法卻是此事很神祕,因為可能邀請教宗,所以希望委員不要反對科發基金中這筆故宮的預算。
  • 主席
    是虛擬出來的……
    鄭委員麗君:第一,我們不知道這是不是事實,所以我們要表達,故宮90年院慶如果能夠邀請到教宗,那我們會非常高興、樂觀其成,但應該回歸到由故宮和外交部去做,而且這樣做對教宗也比較尊重,如果像今天這樣,以邀請教宗為由來爭取故宮的科發基金,對教宗就非常不尊重。這怎麼辦呢?你們同仁到本席辦公室解釋,科技會報說他們不知道……
  • 黃委員國書
    到底有沒有邀請教宗這回事?
    林處長國平:如同剛才委員提到的,90周年不是一次性的活動。應該這麼講,今年正好是90週年院慶,我們又正在舉辦郎世寧展,所以我們是利用這項內容來做新媒體藝術展,但這新媒體藝術展預算不是只在今年用,未來都是不斷使用的,只要有好的主題,仍然可以持續使用,並不是為了90週年院慶刻意去做的,跟我們自己的院慶完全無關,而且院慶有許多相關活動,都是以自身經費在支撐,不需刻意用4G的案子來支撐,只是用90周年這個內容來做這個好的新媒體藝術展,是期待這項成果能夠走向國際……
    黃委員國書:那這個部分跟教宗有什麼關係,你快點跟我們說清楚啊!
    林處長國平:基本上,我們是希望到義大利去做巡展,也的確有一些接洽。
  • 黃委員國書
    郎世寧是義大利人啦!後來到宮廷……
    林處長國平:對,他是米蘭出身。我們都知道這個狀況,對於剛才提到邀請教宗的事,有這樣的說法,但是不是能夠成行,他是不是願意……
  • 何委員欣純
    教宗要來台灣嗎?
  • 黃委員國書
    那他要去哪裡?
    林處長國平:沒有。第一,他要去哪裡,基本上就是我們未來可能前往的展演場所,就像委員講的,外交部非常重視此事,也希望我們盡量低調,運作上……
    鄭委員麗君:要低調,還拿來做為爭取這筆預算的理由?
  • 黃委員國書
    你說郎世寧展會在義大利展出?
  • 林處長國平
    是。
  • 黃委員國書
    會在義大利的哪個地方展出?
    林處長國平:第一站應該是佛羅倫斯,目前還在洽商。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的意思是,在義大利展出時,會邀請教宗來?
  • 林處長國平
    是「期待」。
  • 何委員欣純
    是「不能說的秘密」。
    黃委員國書:梵諦岡與台灣是邦交國,展覽現場是懸掛中華民國國旗嗎?
    林處長國平:我想,這件事情不方便由我們回答,請大家體諒一下,我們會努力。
    何委員欣純:外交部的事,就該由外交部去做,如果像你們所謂的秘密外交,要低調處理,那也是外交部的事。但是剛剛之所以讓大家一聽到就覺得可笑、會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科發基金中4G預算中,編了一項為慶祝故宮90週年院慶舉行的郎世寧主題新媒體展覽,還有一筆幾十萬元預算,是你們要到義大利的旅費,這些項目適不適宜透過科發基金的4G預算支出,才是大家的疑問。結果,你們私底下到各委員辦公室回答疑問時,卻是把教宗當名義、當理由,要我們支持這筆預算,這才是最可笑、最扯的地方啊!如果科發基金的4G預算是這樣運用,真的會笑掉人家大牙!你們還說要低調,那真是消費了教宗,也讓外交部蒙羞。同樣都是政府機關,你們在跟外交部談這件事情的同時,竟然以此為理由,到各委員辦公室要求支持科發基金這筆預算,牛頭不對馬尾是第一個,第二個是消費了教宗,第三個更是不尊重教宗,還讓外交部以及整個台灣的外交蒙羞,這才是你們可議之處。為什麼我們要支持這樣的預算?這種說明理由真是亂七八糟。
    孔委員文吉:我今天早上剛聽到故宮打算邀請教宗時,也是差點笑出來。故宮博物院要舉辦國際展覽,展覽經費本來就很有限,但你們應該說明的是要用數位媒體呈現展覽,重點不是郎世寧特展本身。我的問題在於,這5,000萬是不是都用在郎世寧特展,還是仍有其他運用?
  • 林處長國平
    還有許多其他運用。
    孔委員文吉:這5,000萬會有什麼用途?用數位新媒體科技呈現展覽,故宮以前也做過,不是只有這一次啊!以前乾隆等特展也運用了數位媒體嘛!去年編列了2,000萬吧!所以你現在應該說服我們,這5,000萬科發基金不只用在郎世寧特展、不只配合90周年院慶。
    林處長國平:不是,而是用在新媒體的製作。
    孔委員文吉:至於教宗的事就太離譜了!邀訪教宗之事,我們也都是早上來這裡審查預算才聽說。你現在應該跟大家說,這5,000萬科發基金是用在新媒體科技上,而這是跟國際展覽、未來潮流有關的,應該這樣講。
    主席:下一次辦藏傳佛教展時,到印度請達賴喇嘛來,好不好?
  • 林處長國平
    有機會的話。
    主席:我在講笑話,你怎麼當真?我在問未來辦一次藏傳佛教展,到印度請達賴喇嘛來,是不是也可以用4G預算?你們的解釋真的不好,以後回答要仔細一點。
  • 何委員欣純
    你再說明清楚好不好?
  • 主席
    所以預算要給嗎?
  • 何委員欣純
    先說明清楚。
  • 鄭委員麗君
    講一下要怎麼辦啦!
    徐部長爵民:我們支持這項計畫完全與教宗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完全不知道,而是從支持新媒體的角度去看技術部分。剛才陳委員碧涵離開前還特別交代,她後續提的主決議案,就是希望故宮加強其績效指標,我也承諾一定會要求,其實我們純粹是從支持新媒體的角度去支持這個案子,所以教宗這件事情各位真的可以把它忽略掉,因為我們也完全不知道。
    陳委員亭妃:是不是請故宮說明清楚整個4G行動博物館的計畫到底是什麼?如果真的是為了教宗,那當然是不可能啊!你要把所有的計畫講清楚,它是像科技部講的新媒體計畫,還是你們把原有的既定計畫、既定行程匡列在這裡面?你要講清楚,要不然預算怎麼拿?
    主席:我做個補充,故宮到梵諦岡不是那麼重要,到南院比較重要,我倒是覺得給本土的民眾體驗更重要。
    黃委員國書:對啦!我再補充,我覺得整個故宮4G行動博物館要有非常完整的計畫,教宗這個問題是喧賓奪主啦!對科技部而言,到底教宗有沒有來,這個不是我們給預算的重點,如果你們到義大利去真的有教宗來,當然我們也樂觀其成,但是能不能來現在也不曉得,所以不要用教宗做為我們審理這個預算要通過的藉口,我覺得這是兩回事,最重要還是你們要把整個4G行動博物館的計畫做一個完整的說明,好不好?
  • 林處長國平
    是。
    鄭委員麗君:你們還有一個4G故宮全民大講堂,這個和新媒體應用好像無關,有把活動預算灌進來的嫌疑,因為我看科技會報在審科發基金的時候有審查意見,在審查意見也提到故宮這個案子委外製作費用估算機組不明確,周邊耗材設備費及其他費用略高,最重要是缺乏與4G普及服務直接相關之績效指標,所以它要求第二年要提出更具體的績效指標,他們擔心這個案子和4G直接相關的KPI不清楚,本席也擔心你們把故宮90周年院慶活動的錢灌進來,好,那這個有沒有前例?你們兩年前做乾隆展也是申請科發基金,那時候也是說新媒體應用,和4G無關。
  • 林處長國平
    乾隆潮新媒體藝術展。
    鄭委員麗君:一樣,你們每次有個展覽就來申請科發基金,然後說是新媒體藝術應用,在當時也被質疑把錢拿來做為宣傳支出之用,和新媒體技術應用不一定有關耶!那時候的審查也對你們有意見,其實我覺得科技會報很奇怪,每次審查有意見還是通過,我看這裡面的審查意見很多,最後也是通過。
    林處長國平:我們後來都會修改,會配合委員的審查意見做一些修改。
    鄭委員麗君:所以科技會報對你們的計畫是有意見的,不是完全覺得沒問題。
  • 林處長國平
    是。
    鄭委員麗君:當然這證明我們的質疑是有一些道理,你們兩年前乾隆展已經來過一次了,不要每個展覽都來拿科發基金,這樣對嗎?每個展都是新媒體應用,結果後來很多經費被用在宣傳支出,用在marketing。
  • 林處長國平
    當時的主題是做文創的二期計畫。
  • 鄭委員麗君
    我還是覺得預算要凍結一部分來釐清楚。
    何委員欣純:上次用科發基金的2,000萬辦的乾隆展覽,那個新媒體的技術是什麼?
  • 林處長國平
    它本身有很多像AR、VR那種虛擬投影的……
    何委員欣純:我的意思是說,那樣子的新媒體技術現在有沒有傳承?有沒有將你們故宮展覽的產值、技術推向……
    林處長國平:這個展都還在應用,而且持續在營收。
    何委員欣純:這個技術的延續和你們現在申請的4G方案有什麼關聯性,或你們要再升級?
    鄭委員麗君:等我補充之後你再說明,科發基金有個規定,你們的計畫都要有英文摘要,對不對?依照你們科研的標準要英文摘要,執秘有沒有看過故宮的英文摘要?故宮是不是國際級博物館?我們辦公室特別去看你們的英文摘要,文法亂七八糟,整句話沒有動詞也在寫……
  • 林處長國平
    能不能讓我們回去修改?
    鄭委員麗君:然後大小寫都出問題,你們還要去邀請教宗!連英文都寫不好……
    錢次長宗良:我幫忙解釋一下,因為故宮有參與我們的數位典藏策略聯盟,所以前期的2,000萬即使科發基金投入了,它的產出也都列入數位典藏中的一個典範,讓其他博物館可以參考如何把一些精彩的展示數位典藏化,在這個部分是有後續的。
  • 鄭委員麗君
    你說技術有後續?
  • 錢次長宗良
    對。
    林處長國平:而且那個案子的效應是,到目前還在展示,還在創收……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的意思是說,前面的2,000萬你說有,那現在加這個5,000萬的新媒體技術,和未來的產值運用是什麼關係?
    林處長國平:我們在產出之後,以乾隆潮為例,它會持續營運,而且到各地展示的時候我們有收授權金,像這一次在十鼓園區展出我們有收200萬,十鼓園區在高雄奇美博物館旁邊,我們有一個授權金的運用。更重要的是剛才您講的技術面,這個廠商在開發的時候,有藝術家和本地的這些業者可以參與。
    鄭委員麗君:主席,是不是把預算凍結一部分,請他們把具體的KPI技術指標和後續的延續應用說明清楚?然後把英文摘要重寫一下,國際級博物館不要這樣貽笑大方,我英文不是很好都看得出來。
  • 主席
    凍結十分之一好了!
  • 何委員欣純
    這麼扯的理由你還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好啦!凍結五分之一教宗就不來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加書面報告。
    林處長國平:我們繼續努力,謝謝。
  • 主席
    先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預算已經通過的部會可以先行離席,我們繼續處理故宮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這個我要再瞭解,因為故宮會有個90周年院慶的郎世寧展,他們說這是新媒體應用所以要申請科發基金,本席認為要先釐清故宮在90周年院慶所舉辦的郎世寧展主體預算是多少,這當中新媒體應用部分向科發基金申請多少,還是你們整個院慶和郎世寧展的預算都想要運用科發基金?本席要瞭解你們的數字對照情形,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因為有前例,在乾隆潮那時候你們也是以新媒體應用的名義向科發基金申請,故宮領航新媒體藝術整體是五千多萬,乾隆潮部分的決標金額是1,700萬,可能還有其他的,對不對?
  • 林處長國平
    對。
    鄭委員麗君:以乾隆潮新媒體藝術展為例,故宮本身編多少錢,然後向科發基金申請多少錢?我認為不可能整個展都和技術有關,想當然爾,整個展覽的所有費用,新媒體應用只占其中一部分,如果你這部分用科發基金可能還有點道理,所以故宮勢必要有一個主體預算,你先告訴我你們主體預算是多少,然後科發基金用了多少錢,我們看看合不合理。照理說,科技會報應該詳看整個計畫的預算結構才能把關,看看預算沒有被他們拿去做活動,所以我剛才說乾隆潮會被質疑有些錢跑到marketing的支出上面去。
    第三個,針對乾隆潮的檢討,你們當時說要國際巡展,事實上你們國際巡展只有巴黎站,國內巡展只有台南一站,在巴黎的部分你們說是在第四區的市政府,你們剛才說很大,而且成效是全球第三,但是本席有點質疑,為什麼你知道嗎?因為我留法、在那邊住了8年,在第四區沒有市政府,它是一個Mairie,是第四區的一個行政中心,我講區公所可能小一點,它就類似我們內湖區的一個行政中心,它不叫市政府,你說市政府有市長來真的是在騙我們耶!巴黎市只有一個市長,在各區的Mairie不是市長,而且那個Mairie我常去,它的展廳很小,平常人不會去,只有辦事情的人才會去,所以你們那個展既沒有收入,我看會去的人也不多,最多就只有一個Musee Guimet的館長去,我講這麼細只是在舉例,讓科發基金知道故宮最後用的成果是這樣。請問你們這樣的新媒體應用到底會有多少人?
  • 林處長國平
    那一次是塞納河畔的一個……
    鄭委員麗君:我知道,塞納河明日數位展。
  • 林處長國平
    是數位展那一次去的。
    鄭委員麗君:但是從你們去的場地我大概就可以想像它的規模,這樣一個新媒體應用的效果如何?我也不知道,我是說科技會報真的要好好去瞭解,因為故宮當時給的計畫是國際巡展,顯然不是這樣子。
    林處長國平:乾隆潮的部分我們還是在持續經營,如果找到好的場地、有好的營運模式我們還是會持續去做。
  • 鄭委員麗君
    你們還有在巡展嗎?
  • 林處長國平
    還會。
  • 鄭委員麗君
    乾隆潮新媒體應用還要再巡展嗎?
  • 林處長國平
    最近還在接洽當中。
    鄭委員麗君:已經兩年了,你展了多少?巴黎一次,台南一次。
  • 林處長國平
    第一年是從我們這邊出發的。
  • 鄭委員麗君
    只有巴黎一次。
    林處長國平:後來到巴黎去,然後高雄十鼓剛結束。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國際巡展只有一個,那國內有幾個?
  • 林處長國平
    目前只有這個。接下來……
  • 在場人員
    故宮本身也有。
    鄭委員麗君:只有兩個,你們所謂的巡展對於這種新媒體的呈現方式用得很少,但是卻申請了幾千萬,所以我們非常擔心,我要跟部長說,事實上我們對故宮已經監督很久了。
  • 林處長國平
    我們還是會持續努力去經營這個區塊。
    鄭委員麗君:我們很擔心故宮,很擔心你們用這筆錢的成效,所以我建議主席凍結預算,然後要專案報告,我們替科技部來監督、把關,你們要把具體的績效想清楚,不要用在一次性的活動。
  • 林處長國平
    是。
    鄭委員麗君:你們不要告訴我出國是在宣揚台灣的主權,我們要回歸文化好好的討論。
  • 林處長國平
    是。
  • 鄭委員麗君
    不要用這種符碼式的理由來說服我們。
  • 林處長國平
    謝謝委員支持。
    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建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鄭委員講的是故宮去法國展覽,剛才故宮除了說教宗要來參觀我們的展覽以外,還拿了一份資料說英國某一份報紙報導故宮的展覽是全球前三大熱門,所以我才說故宮每次都號稱國際,拿國外某一家報紙的報導就要來唬弄國人,把它當做是申請經費來提升產值或預期效益的理由,我覺得這個真的是太扯,也太隨便、太便宜行事了,所以我覺得凍結金額一定要比十分之一高,本席主張凍結五分之一。
    鄭委員麗君:凍結五分之一,來專案報告。
    主席:他們說凍結1,200萬,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剛才那個預算你們是要現在報告,還是等專案報告再釐清?
    何委員欣純:因為今天要審預算,鄭委員和我的辦公室大概在上個禮拜就去文要求你們提供具體的數字和總數,不但辦公室沒拿到資料,到現在你們也還算不出來,剛才在休息的時候問你們,結果也是沒辦法提供,效率如此之低,你告訴我你們能夠執行得多好,我也覺得很懷疑。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加上專案報告,會不會影響他們的期程?展覽是明年的,應該還可以。凍結1,200萬,然後專案報告。
    林處長國平:好,我們再補充數字資料。
    主席:處理第26案和第27案,教育部誰來說明?
    鄭委員麗君:我直接說了,你們拿4G預算要做英語教材研發,難道我們沒有4G就沒有英語教育,就沒有英語遠距教學嗎?這個說不過去。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這個計畫在科技會報的指導下,其實它不是針對學校內的正規課程,而是針對在職人士,主要是在促進行動寬頻內容的業者,提升他們影音的課程以及推廣行動寬頻的服務,所以目前的計畫主要是針對民間,採購民間的課程服務,並不是去研發教材。
  • 鄭委員麗君
    採購課程?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對,目前專業的課程,譬如最新財經趨勢或是像大前研一的專業課程,這些課程的上課服務,應該說license使用權是很高的,所以目前有80%都是用在買上課的服務費用,現在屬於教材的部分,主要是透過這個行動載具去進行學習。
  • 鄭委員麗君
    請問在3G時代要不要採購課程?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以往是用部裡的預算做,我們不會用這個預算。
  • 鄭委員麗君
    對嘛!答案出來了。
  •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
    因為這個是行動寬頻的課程服務。
    鄭委員麗君:3G時代用部裡的預算來採購課程,4G時代就要用科發基金,這樣通嗎?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因為我們配合去推廣行動寬頻,在短時間之內希望把人數……
  • 鄭委員麗君
    那沒有寬頻服務要不要這個課程?也要嘛!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在正規課程裡面,教育部會用自己的預算去做。
  • 鄭委員麗君
    對嘛!你就沒有特殊for 4G技術發展的……
  •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
    教育部的影音課程是高畫質的影音課程。
    主席:執秘幫他說明,看能不能說服我們。
    鐘執行秘書嘉德:當初他們是說要做終身學習用的一個行動磨課師的教材內容,所以我們才同意,如果它有影音,然後也在行動載具平台上方便一些職場人士來終身學習,好像是由學校這邊的老師和學生們來製作內容,我記得是這樣,是不是?
  •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
    目前大部分還是會採購民間的……
  • 何委員欣純
    教育部跟你們講的也都不一樣啊!
    主席:執秘講的是終身學習,他講的是校園學習,落差很大。
    鐘執行秘書嘉德:他講的是終身學習,因為是終身學習,所以需要透過行動載具來做,這樣才有用到行動載具的可能性,但是它必須屬於一種高頻寬可以使用的內容才行。
    鄭委員麗君:執秘,你仔細看這個計畫,我們辦公室看得很清楚,計畫裡面說不是人人可以上哈佛,所以要採購這些課程,但課程內容是基礎英文,這表示你們寫的計畫連自己都不懂,為什麼要來申請科發基金?哪有人人會去上哈佛學基礎英文?所以就不通,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妳也講不出來為什麼這個計畫要用4G基金的錢。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哈佛的說明它是一個線上的服務,但是英文是目前我們調查在職人士的需求……
  • 主席
    你可不可以拿麥克風?
  • 鐘執行秘書嘉德
    需要行動大頻寬的應用。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對,當然我們要普遍去瞭解大家需求的課程是哪些。
  • 鄭委員麗君
    那為什麼一定要4G大頻寬?妳講不出它的必要性啊!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因為它是一個高畫質的影音課程,所以要透過這個……
    何委員欣純:等一下,我先問你,這個計畫從頭到尾,從構思到後來真正具體的執行,整個計畫是不是你寫的?
  •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
    對。
  • 何委員欣純
    是嗎?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對,也有找一些專家學者來寫。
    何委員欣純:我今天為什麼要問?因為第一個,我們的問題妳聽不懂。第二個,未來這個4G的應用方案,包括科技會報或是科技部,對於我們投入這筆預算之後要求的是什麼東西,你回答得不清不楚,教育部要怎麼去應用?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在行動寬頻的應用裡面,有一項是對內容服務,我們是那個分項裡面的內容服務,那內容服務就是目前成熟的商業模式是符合今天應用的方式……
    何委員欣純:這個就是我們剛才在問的嘛!如果只是要內容服務的話,什麼樣的內容一定要應用到4G的錢?你剛才一直在講在職進修和終身學習,說商務人士最需要的是英文,英文要透過4G嗎?那是一部分啦!商業課程要透過4G才會有商業課程的學習平台嗎?現在坊間的補習班,那個線上學習的進步程度遠超過剛才教育部所有的講法和說明!教育部寫這個計畫的預期效益是要變成和外界的在職進修補習班一樣而已嗎?我覺得那就太可惜了!
    鄭委員麗君:妳再說明一下3G到4G的這些課程有什麼不同,為什麼要重新花錢讓他們採購4G的課程,以及關鍵技術在哪裡?看你能不能講清楚?這樣的應用可以貢獻出什麼樣的技術突破?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目前這個計畫分項是在內容服務,針對已經成熟的商業模式也是在這個經費裡面,第四項裡面成熟的一個模式……
  • 鄭委員麗君
    他有沒有聽懂我的問題?
  • 錢次長宗良
    3G和4G最大的頻寬……
    鄭委員麗君:對不起,你的職稱是什麼?
    錢次長宗良:我是科技部的次長,因為我幫忙教育部……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就要問教育部,自己都不懂要怎麼提計畫給你們?
    錢次長宗良:有個政策,磨課師……
  • 鄭委員麗君
    他們不懂啊!你告訴我他懂不懂?
    錢次長宗良:他可能只是承辦人員,他們都是外包給學者,交給學校老師提案。
    鄭委員麗君:我不怪他,因為他是教育核心業務的公務員,所以本席是凸顯一個問題,為什麼今天我們要花這麼多時間審你們這筆錢?各部會不懂,那你們在幹什麼呢?
    錢次長宗良:所以我幫忙解釋,因為……
  • 鄭委員麗君
    他不懂這個計畫和4G技術的……
    主席:次長,你不用急,你是在越俎代庖,知道嗎?
    鄭委員麗君:你看,主席都不急,是你們在急。他們都不懂,你們怎麼樣去領導他們把錢用在對的方向?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當初審查也有給我們建議,透過這個高畫質的課程,內容的業者透過我們這樣的預算可以促進他們在平台部分行動化,然後在整個高速和寬頻可以讓使用者更便利,不然以目前的3G使用的話,這種高畫質在多人使用的時候會塞車,由於頻寬問題,甚至使用者在服務使用上都……
  • 何委員欣純
    那個是基礎建設技術。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對,但是我要在它的基礎建設上去做服務。
    何委員欣純:可不可以具體的舉一個例子?你構思了這個計畫,要了這筆錢,預期達到什麼樣的目標?你告訴我一個具體的例子。
    鄭委員麗君:次長,他剛才講的是3G普遍性問題。
    何委員欣純:給我一個具體的例子好不好?你講得不太清楚,我也聽得很模糊,所以給我一個具體的例子。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因為這個計畫就是內容服務和推廣,所以我們要推廣更多人使用4G來學習。
    黃委員國書:這樣子啦!我問很簡單的問題,這是給誰用?
  •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
    一般的民眾。
    黃委員國書:一般的民眾,不是給校園的學生用嗎?當然不是嘛!那是給校園以外的什麼人用?要給他們看什麼東西?我們要去思考這個實用面是什麼,才有辦法去想像,目前已經有很多現有的平台,那你們和平台之間的關係要怎麼處理?我們的問題是這樣子,教育部要不要去整合那些平台還是怎麼樣?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沒有,因為這個計畫是短期的,短期內……
    主席:沒有,這個計畫3年總共2億耶!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對,就是促進大家去推廣使用……
    鄭委員麗君:我剛才講教育部原來就要做了,3G時代就是政務預算編列在做,對不對?原來有沒有在做?
  •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
    原來我們的正規課程……
  • 鄭委員麗君
    遠距教學有沒有在做?
  •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
    部裡自己的預算……
  • 鄭委員麗君
    是不是在做終身學習……
    主席:管理師,我無意責難你,你們部裡面今天就派你一個來嗎?到今天為止,各部會來的人都還算有一定的層級,教育部有沒有比較瞭解的人可以來談這個事情?
    錢次長宗良:他是在資科司,因為我們有幫忙教育部執行資科司的一些計畫,它主要的工作內容是推廣教育,剛才委員很關切的就是校園內的那個磨課師計畫,教育部本來就有匡列一筆預算是校園內的,讓學校的老師及學生使用數位教學來學習,本來就有這個計畫。那她現在講的,我所解讀的主要是長青學苑、社區大學和社會這種終身學習的部分,這部分必須要有高頻寬來做互動,因為學英文不可能只聽,一定要有互動,所以必須有高頻寬,必須借用到4G,這個部分應該是合理的。現在教育部做的方向,我想在科技會報辦公室這邊都會看他們是不是朝這方向去努力,所以我們還是建議委員能夠給予支持,這對於全民教育的提升,尤其是社會教育的提升是有幫助的。
    鄭委員麗君:不是,責任不在提升社會教育嘛!
  • 何委員欣純
    對嘛!
    鄭委員麗君:奇怪,你們在那邊混淆,你要回到技術面來告訴我們4G應用技術的貢獻,而不是告訴我你回到社會教育,因為那就回到我們去審終身司預算的部分。
    林高級管理師燕珍:主要內容不是在技術,是在推廣。
    錢次長宗良:對,主要是在推廣,讓民眾說4G這麼好用。
  • 何委員欣純
    你們4G的專款專用在應用服務……
    鐘執行秘書嘉德:當初他們努力希望產出一些在4G載具平台上能夠來接取的終身學習的內容,透過這樣的方式就可以增加使用4G的可能性。
    鄭委員麗君:那我現在問科技部,是不是每一個用到4G的項目都要用科發基金?不是嘛!對不對?所以那個應用本身是要回過頭來加速它的發展,我講得沒錯吧?
    鐘執行秘書嘉德:沒錯,只要是屬於這個服務普及的一個分項。
  • 鄭委員麗君
    所以你還是要告訴我為什麼它可以加速4G的發展。
    何委員欣純:對,我就是要問這個問題。
  • 鄭委員麗君
    不然所有人用4G都要用科發基金補助嗎?當然不是啊!
    何委員欣純:還有最重要的,你現在去檢視教育部有關在職進修的課程也好,終身學習的網絡也好,你說要提供4G的影音服務,那我就回過頭來看,在你們整個網絡中,就我所知,包括樂齡學習,包括一些在職進修的推廣教育中心大部分都在校園內,在校園內本來就有一個影音的平台,現在你們這個4G的錢在給誰?就我知道應該也是給學校,給學校之後要做的是什麼?真的像你講的會推廣社會教育嗎?哪些校園有樂齡學習,他們的推廣又是如何推廣,要不要我帶你去看?他們在實際面上怎麼執行,你們科技會報根本看不到嘛!學校只給你們一些量化的東西,它的社會學習和終身學習會推廣到哪裡去?好,那我們就來檢視,全國有幾個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學習中心的人數有多少?多少人是用所謂的行動載具在學習?我覺得用現況就可以給你們一些基礎資料。
    今天這個計畫3年要用2億,我剛才問除了充實它的內容之外,到底要應用服務到哪裡去,這個就是黃委員在講的,對象是誰?這些樂齡學習和在職進修,在職進修也許還有三、四十歲以上的青壯年,樂齡學習則是65歲以上,65歲以上在學電腦我們要給他鼓掌,因為他們真的是活到老學到老,但是那個比例在哪裡?你們花了那麼多錢,當然充實內容是很好,但是我們剛才一直在問實際的效益,第一個,你3年之後要達到什麼樣的一個技術和產值化?第二個,人才的培育;第三個,服務應用到什麼程度,這不就是科技會報一直在要求的嗎?
    主席:你去搬救兵或是再想一下怎麼回答,這個案子先暫擱,回頭再來審,因為我覺得你現在的回答連我都沒辦法說服。
    處理第28案,「4G先進商務模式發展計畫」。
    鄭委員麗君:主席,對不起,我只有一句話,各部會都有來說明,只有教育部沒有到委員辦公室,連他們自己都不重視。
  • 主席
    請羅副處長說明一下。
    羅副處長達生:有關4G先進商務模式這個分項,我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先進商務,基本上我們在4G或是beyond 4G的那個部分會從幾個點來切入,首先我們要布建一個異質網路,異質網路包含一些small cell或是sensor,也就是感測網路,藉由這些網路來取得我們想要的資料,這個資料會藉由後面的資料分析平台做相關的使用,譬如消費者行為的分析,然後進而往上推應用的部分。這個應用的部分會隨著各個應用的情境不同,在交通應用、物流應用以及商務的應用上面去做一些主動式,譬如說推波的這一項應用,所以整個商務模式我們基本上是以比較前瞻的技術角度去看商業的運作。有關鄭委員在書面上提到和各計畫的協調性,我補充說明一下,因為在部裡面有成立一個4G寬頻應用的推動小組,這個部分是由沈次長來督導,所以和我們部裡相關的譬如智慧城市和生產力4.0都會在那個平台去做相互的呼應。另外,委員也有提到其他的成果要怎麼去處理,我們有分成幾個部分,第一個,因為這個TR會產出所謂的技術標準,我們剛才也提到會……
  • 鄭委員麗君
    KPI有沒有?
    羅副處長達生:有KPI。技術標準我們會透過台灣資通訊產業標準協會去把這個部分做一個推動,因為有很多中小企業在技術的取得能力比較有困難,所以我們在這個計畫上會用模組式來開發一些技術。
    鄭委員麗君:你剛才說有KPI,但是你給我們的資料沒有那麼具體,本席也看不出來,是不是把你剛才說的資料給我們?
  • 羅副處長達生
    我們是以服務的人次或是布建的這些部分來看。
  • 鄭委員麗君
    是不是把那些資料提供給我們?
  • 羅副處長達生
    好。
    鄭委員麗君:包括你們的方向,把這些具體的KPI給我們。
  • 羅副處長達生
    好。
    主席:3億692萬4,000元,原數照列,然後補提書面。
  • 羅副處長達生
    謝謝委員支持。
  • 主席
    處理第29案和第30案。
    陳組長國樑:我是中小企業處,向委員報告,我們主要是推動4G中小企業的行動商務,主要目的是讓中小企業可以應用行動裝置來幫他們做生意,讓他們更有效率的應用新的科技、速度可以更好,包括影音,包括即時的軌跡、即時的行動和互動等,以後他們可以應用新的商務模式來推動商務,讓中小企業可以更有效率、更有智慧,所以我們叫他「智慧頭家」,要來推動這件事情。中小企業實際上的樣態非常多,食、衣、住、行、郵、健、美各種樣式非常多,所以更需要應用這種新科技,讓新的商務模式來幫助他們,讓他們更能夠因應新環境和新時代的需求,以上報告。
    黃委員國書:我有幾個意見,其實現在民間一些電子商務的發展比政府部門有效率太多了,他們的東西都比我們進步太多,政府部門建構商務的平台,過去我們常看到地方政府弄了什麼APP、什麼平台,根本都是蚊子館、蚊子APP,設了一段時間都沒有用啊!本席這裡有幾個問題,第一,有必要做這件事情嗎?民間的已經很厲害了,我們需要再做這件事情嗎?第二,做了以後如果也變成跟蚊子館一樣,那怎麼辦?會不會浪費錢?
    陳組長國樑:剛才委員提的大概是資服業者,他是中小企業的一部分,但是大部分資服業者不是自己有辦法發展所謂的APP或者電子商務,而我們這一次推動的是希望這些業者不是只有幫家裡或者店裡設一個網站,而是利用行動裝置來做生意,讓這些業者和老闆到很多地方之後可以快速聯繫他想要聯繫的對象,也可以在行動商務方面看到他當天或是一個月的績效,然後可以做很大的決策。實際上中小企業是缺錢缺人,所以更需要政府去幫他一把。另外,我們想用群聚的方式讓他們一起做生意,這樣力量會比較大,所以這不是一個APP就好了,APP只是其中一個工具,所以他可能向資服業者要一些,但是我們希望告訴他哪一種APP可以用、哪一種APP不要用。
  • 鄭委員麗君
    你這個預算是多少?
  • 陳組長國樑
    1億2,121萬。
  • 鄭委員麗君
    這當中給台北市電腦同業公會執行的是多少?絕大部分是委辦嘛!
    陳組長國樑:對,委辦。
  • 鄭委員麗君
    對外委辦?
  • 陳組長國樑
    對。
  • 鄭委員麗君
    那是多少?九千多萬對不對?
  • 在場人員
    我們所有的預算都是委託它去執行。
  • 鄭委員麗君
    所有預算?不是吧!
  • 在場人員
    電腦公會是做我們委辦單位的團隊。
  • 鄭委員麗君
    不是全部吧?
    陳組長國樑:不是全部給TCA,TCA只占大概兩成還是三成。
  • 鄭委員麗君
    九千多萬是不是?
    陳組長國樑:其他的都到業者上面,絕大部分是運用在業者。
    鄭委員麗君:不是,它也會到業者啦!
  • 陳組長國樑
    對。
    鄭委員麗君:多少是到業者?九千多萬是到TCA,是不是?你們總共是1億2,000萬。
  • 陳組長國樑
    對。
    鄭委員麗君:9,700萬是給台北市電腦同業公會去執行,不是給它。
    陳組長國樑:對,執行。
    鄭委員麗君:它會用於業者的輔導,因為它是中介單位,所以要用於業者輔導。
  • 陳組長國樑
    對。
  • 鄭委員麗君
    那剩下的錢做什麼事?
    陳組長國樑:我們總共設3個主軸,第一個主軸是供給面,我們會形成一個平台,所有業者可以在上面取得他們需要的應用。第二個是需求面,我們會輔導相關的業者來升級轉型。第三個,我們要讓很多的業者瞭解現在時代……
    鄭委員麗君:你們9,700萬是給台北市電腦同業公會去補助業者,對不對?
  • 陳組長國樑
    對。
    鄭委員麗君:它會直接進去,那剩下的錢你剛才說做平台,還有呢?
    陳組長國樑:做平台,還有promote行銷,因為中小企業需要這方面的知識,所以promote是非常需要的。
  • 鄭委員麗君
    中小企業自己還要……
    陳組長國樑:不是,我們promote它,讓它應用這種東西。
    鄭委員麗君:這樣好不好?我覺得就比較簡單處理,補助給台北市電腦同業公會那部分我個人先支持,至於其他部分我們做一些減列或凍結,你們再來做報告,因為本席擔心那部分是不是有浪費,你剛才說辦活動等,但是它的具體內容我們不清楚。
    何委員欣純:對不起,我再問清楚,我們剛才私底下在問這九千多萬為什麼是給台北市電腦公會,全台灣有那麼多的電腦公會,第一個,你回答我為什麼都是台北市電腦公會;第二個,既然是經濟部的中小企業處,你們面對的是全台灣的中小企業,如果透過台北市電腦公會,它能接觸到的全台灣中小企業有多少?我的意思是說,是都集中在北部嗎?可是就我知道,傳產的中小企業都在中南部,尤其是中部,這個部分你們對產業類別有匡定一個數額嗎?譬如要補助哪一個產業或是哪一個中小企業的規模怎麼樣,有沒有一個分配數、分門別類或是區域上的分配?有這兩個問題。
    陳組長國樑:因為我們是招標的,所以各個單位都可以來,經過委員評定之後就得標了。
  • 黃委員國書
    台中的有來標嗎?
    陳組長國樑:台中電腦公會我們都有跟它合作,大家一起合作。
    黃委員國書:台中的那個電子公會,我是顧問。
    陳組長國樑:我們都有和他們合作,請委員放心。第二個問題向委員報告,實際上我們推出去的時候,台北市電腦公會是主要推動的一個部分,但是我們和所有全國性的公協會,像台中電腦公會、高雄電腦公會和企總這些也會來提案,大家都是結合在一起的,不是一個就能做全部,不可能。中小企業有133萬家,樣態很多,我們需要各種助力,大家一起來推動。
    黃委員國書:行業別,有這麼多行業。
    陳組長國樑:行業別一定要,現在大的行業是製造、服務、店商和地方,所以我們利用這4個面來推動這件事情,尤其在地方我們著力更多,所以一定要稍微分門別類,我們才可以個別把他們請來,然後大家一起來推動。
  • 何委員欣純
    因為每個產業別需要的商業服務和promote的模式不一樣。
    陳組長國樑:不一樣,對。
    何委員欣純:本席建議酌凍,至於凍結多少大家再討論,我覺得這要清楚具體的講出來,包括台北電腦公會怎麼和各個公會、各個團體合作,第一個這要講清楚,資源的分配要公平合理。
  • 陳組長國樑
    沒有錯。
    何委員欣純:第二個,中小企業的分類,你們對於產業別是怎麼樣去幫助他們,你各提一個具體的例子讓我們知道,這筆錢投入之後,未來科技會報還有科技部關切的是這個科技有沒有延伸,有沒有應用服務的產值,對不對?所以我覺得這個要講清楚。
    陳組長國樑:有分類,不然的話會太籠統,我們的分類不是食衣住行而已,像我們今年推的食、衣、住、行、郵、健、美在各個面向都有俱到,不過以台灣來看服務業還是占多數,其中零售批發又占多數,我們中小企業很多是這一類型,我們在各個面向都會去……
    鄭委員麗君:本席是減列1,000萬、凍結500萬,是不是就凍結1,500萬?
  • 黃委員國書
    我是全數減列……
  • 鄭委員麗君
    那就聽黃國書委員的意見。
    何委員欣純:凍尾數,1億2,500萬凍結2,500萬,叫他們提供書面資料。
    主席:沒有,它現在是1億2,121萬。
  • 何委員欣純
    那就凍尾數。
    主席:好,凍尾數,順便報告,2,121萬。
  • 鄭委員麗君
    你們扣掉9,700萬還有多少?
    陳組長國樑:對,今年是9,700萬。
  • 何委員欣純
    那就凍結2,300萬。
    主席:那不就是尾數嗎?1億2,121萬,這是你給我們的數字。
  • 何委員欣純
    凍結2,000萬好了。
    主席:凍結2,000萬,補書面報告。
  • 陳組長國樑
    謝謝。
  • 黃委員國書
    施行以後的成果可以讓我們瞭解一下嗎?
    陳組長國樑:會,這一定要的啦!
    主席:中小企業處不要包山包海,講什麼你們都可以做,預算才一億兩千多萬。
    何委員欣純:中小企業的類別那麼多,你們怎麼包山包海?
    主席:對,我覺得他剛才很像總統在講話,全包。
    處理第31案和第32案。
    呂副局長正華:我是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委員在第31案提到辦公室的租金等有5,500萬的部分毋須另行編列,這個和第18案類似,我們推這個計畫的時候需要一些新增的場地來審查廠商的計畫書,其實二十幾年來工業局的人力都是一樣的,我們透過推動辦公室的方式來進行這樣的計畫,所以請委員支持,這是第31案。
    第32案是因為鄭委員覺得我們要像歐盟European innovation partnership這種模式,其實我們在推動計畫的時候有要求廠商必須和國外做評比,然後在國內有試煉,試煉完之後可以在國際輸出,我想這個對於產業推動一個試煉的範圍非常重要。在應用這一塊其實廠商在6都16縣都有相關的服務,因為這個是由廠商提案,政府補助三分之一,廠商自己要投入三分之二,而且這個東西應該有兩個類型的推動,一個是從operate啟動,另外一個是從其他系統整合的一些廠商來提案,拜託委員給我們支持,謝謝。
    黃委員國書:我的意見大概是這樣,計畫的管理本來就是政府部門的職責,你們這個計畫有另外一個辦公室嗎?
  • 呂副局長正華
    是。
    黃委員國書:設了一個辦公室,那為什麼不和委辦的單位一起辦公呢?你們另外還要設一個辦公室,我覺得這個有問題,所以這個部分先減列5,500萬。
  • 呂副局長正華
    旁邊所寫的24億是要推這個計畫……
    黃委員國書:那個部分你們再去調整,我先刪5,500萬。另外,智慧城市現在當然是以6都為主,其實偏鄉才更是需要幫忙,特別是最近碰到風災、雨災,有一些偏鄉非常需要資訊上的協助,所以我認為這個計畫應該要兼顧均衡地方和都市的發展,你們可不可以提出這方面的修正計畫送到我們委員會,如果我們覺得這個案子可行,到時候再來動支這個計畫的預算,好不好?
    呂副局長正華:因為委員講的是和偏鄉去連結,我們局長這禮拜還和同仁一起去宜蘭縣政府和宜蘭縣長談,我們科長也和嘉義市涂市長做了一些討論,其實在部長和縣市政府首長的會議我們也會參與討論,所以在全台灣6都16縣都會去應用,因為它要做4G的創新應用,也就是在4G的環境之下,看影片可能因為頻寬變大,所以lag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你講的是很基礎的東西,是不是智慧城市的重點?
    呂副局長正華:沒有,因為智慧城市的應用在都市的部分有國際ICF的評比,台中和新北都有申請的經驗,所以有這樣的計畫去執行的時候,未來要在國際申請ICF評比才會有案例,不然人家會說我們的案例是什麼。停車有沒有智慧化,在居住、生活的部分有沒有導入這些ICT的應用。我們這個計畫主要是在做這一塊。而且它不是補助給地方政府,而是用廠商的創意去想,因為4G的經費只有這3年,所以它要永續性,也就是做完之後可能有些部分要向用戶收費,所以希望委員可以不要刪減5,500萬,因為第18案那個技術也是類似、成立,它是研發型的,我這邊是要向廠商收件,我總要有場地去做資料的儲存,也要做審查,所以沒有重複多做。
    鄭委員麗君:智慧城市在基金裡面是很重要的一塊,大方向我是支持的。在4G計畫裡面,普及的高速網路環境是基礎,智慧城市是一個重點,自動生產也是一個重點,再來就是數位內容產業,本席認為智慧城市很重要,是我們要推動的重點。首先要問各位,智慧城市在政府內部是誰在統籌?
  • 呂副局長正華
    是資訊通信推動小組(NICI)。
    鄭委員麗君:「智慧國土發展」國際高峰會的主辦單位是國發會,現在這個計畫是在經濟部……
    林次長一平:沒有錯,國土是在國發會那邊……
    鄭委員麗君:其實一個智慧城市的建立,包括智慧交通、智慧管線,會涉及到很多部會,還有地方政府及國營事業等等,要由經濟部來統籌,本席認為是有困難。
    呂副局長正華:我們只有產業推動這一塊,交付我們產業應用……
    鐘執行秘書嘉德:智慧城市在NICI,即行政院資訊通信發展小組,轄下有一組是由經濟部召集……
  • 鄭委員麗君
    這個單位放在哪裡?在行政院之下?
    鐘執行秘書嘉德:NICI屬於任務編組,共有50位委員,由縣市及各機關的副首長……
  • 呂副局長正華
    他們還有一個民資會專門蒐集民間意見。
    鄭委員麗君:本席不苛求經濟部,但是整個計畫應該是行政院和國發會拿出來,我們要看的是上位計畫,不能徒有技術。智慧城市需要整個做協調,最後要怎麼用,民間、政府的角色要如何移轉等等,它需要一個大上位智慧城市計畫,經濟部負責這一塊計畫,我們就會很放心。這個上位計畫包括智慧城市的標準,我們想像台灣可以用的智慧城市規格、標準是什麼樣子,裡面的交通管線如何安排,須將每一項子計畫列出來。
    但是這裡面也有幾個思維一直是政府的盲點,其中一點就是要讓使用者參與,沒有市民的參與,市民不使用,因為那個生活方式不是他要的;所以我們是否應該從生活需求及在地化的特色去思考它的標準?你的產業升級勢必要招商引資,我們希望透過智慧城市讓一些國際廠商進來,你們有沒有招商計畫,還有資料中心等等,從你們的層級,本席看不到相關的計畫。還有實驗場域,你們零星的告訴本席六都,可是我看不到。本席這裡有德國在五月的報導,柏林的智慧城市選在一個舊機場,非常清楚、具體的實驗場域。反觀台灣究竟要在哪裡優先進行?你的實驗場域在哪裡?本席看不到具體投資及相關條件的配合。
    本席再重申一次,對於智慧城市的大方向,本席非常支持,這也是台灣未來要走的方向,以後像一些工業園區等等都落後了,那是上個時代產業群聚的概念。我們現在要的是生活、應用,還要有location的必要性。本席建議凍結一部分預算,請你們提出詳詳細細的整體計畫……
  • 主席
    就凍結2,000萬好嗎?
  • 呂副局長正華
    就凍2,000萬……
    鄭委員麗君:一共21億,你們才凍2,000萬,太少了!本席主張凍結十分之一。
  • 呂副局長正華
    拜託委員啦!
    蔣委員乃辛:4G有一個最重要的前提,即:原先業者應該做的,絕對不能包含在這150億裡面,就經濟部來說,大概3年就會拿到100億,重點都在經濟部。可是我們怎麼知道花的這些錢裡面,哪些應該是產業業者做的,哪些不是產業做的,我們要如何區分?
    呂副局長正華:業者去向NCC申請營運許可時,須有營運計畫書,包括要建立多少基地台、多少覆蓋率等等,都是他在那邊所承諾的,這個部分我們就會區隔出來,絕對不會做這樣的補助……
    蔣委員乃辛:也就是在投標之前,就已經向NCC提出相關的計畫書,說他要做些什麼東西等等,然後再參與投標?
    呂副局長正華:是;那邊有計畫要做的,我們一毛錢都不能碰,那個部分要他自己做處理,因為那是他的承諾。
  • 蔣委員乃辛
    我們從哪裡可以看得到這些計畫書?
    呂副局長正華:有關計畫書部分,剛剛提到的執委會委員會議,NCC的委員也會參加;至於個別計畫的審查,我們去年底即讓構想書先進來,6月2日、3日會審細部計畫書,我們找了十幾位委員,包括台大電機系教授來幫我們看。在構想書的部分,我們會跟他們說,這是你們承諾過要做的,廠商就不能把它混進來。此其一。
    其次,到我們實質審查的時候,因為每個計畫來的時候,都有一本計畫書,在計畫書裡面,他們要自己區隔哪些已經在營運計畫書裡面承諾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去比對,不會有重複,請委員放心。
  • 蔣委員乃辛
    你們現在比對過了嗎?
  • 呂副局長正華
    現在正在審查。
    蔣委員乃辛:也就是說,現在還沒有比對完成?
    呂副局長正華:幕僚正在比對中,6月2日、3日會實際來做簡報、審查。
  • 蔣委員乃辛
    6月2日、3日可以比對完畢是嗎?
  • 呂副局長正華
    案子是一波一波進來……
    蔣委員乃辛:比對完畢之後,請送一份比對結果的書面資料給本席。
  • 呂副局長正華
    沒有問題。
    蔣委員乃辛:這個原則一定要守住,該投標業者自己負擔的部分,一定要讓他自己去做,絕對不能拿這150億去幫他們做。
    呂副局長正華:沒問題,我們一定做到。
    蔣委員乃辛:至於要刪多少預算,本席原先有一個提案是刪7千多萬,如果現在整個刪減額度加起來超過7千多萬,本席沒有意見,如果不到7千萬,那麼就把我的部分補到7千多萬。
  • 徐部長爵民
    我們自己已經刪了2億多。
    何委員欣純:本席支持蔣委員的說法;但我還是要問幾個問題。一、關於黃國書委員提到的5,500萬辦公室,你們剛剛說已經在收件、審查,也就是說,這個辦公室已經成立了?
  • 呂副局長正華
    是。
  • 何委員欣純
    你們租在哪裡?
    呂副局長正華:租在長安東路,因為辦理這些審查,需要人事收件……
  • 何委員欣純
    你們聘了多少人?
  • 呂副局長正華
    大概10個左右。
    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才在審預算,而你們已經租好了,成立了,人員也進駐了,正在收件。問題是程序不對,也請你提供資料給我們,什麼樣的辦公室需要用到5,500萬?
  • 呂副局長正華
    包括人力部分?
    何委員欣純:這是當然的,我們需要了解。二、收件的期程如何?全台灣包括直轄市及其他縣市統統可以提,可是你又說不是地方政府是業者……
  • 呂副局長正華
    是廠商來提……
    何委員欣純:如果由廠商來提,就如剛剛幾位委員說的,它牽涉的層面很廣,廠商如何與地方政府合作,如何與國營事業合作,如何讓這個計畫可行,這個部分是誰在做篩選?你剛剛也提到你們的計畫有聘請委員來審查,請問你們請了哪些委員來審查?有沒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
  • 呂副局長正華
    這個一定有。
    何委員欣純:既然有,請你們把委員會的組成名單及委員會作業要點送給我們,以利我們後續監督。
  • 呂副局長正華
    沒問題。
    何委員欣純:再者,你知道業者自行提案之後,得要自己去跟地方政府、國營事業或其他需要溝通的單位溝通,這樣會不會有窒礙難行之處?未來這個計畫碰到窒礙難行之處時,要怎麼辦?你們的機制是什麼?
    第三,讓業者自行提案之後,都市與都市之間會不會有計畫衝突,或是計畫系統不同的問題?本席在這方面是外行,但是我認為這在專業技術上是否需要一個上位的整合系統,就像鄭委員剛剛說的,如果這是國家的重大政策,它與經濟部作為技術應用,中間直向的溝通協調是什麼?我覺得這是整體的問題。以中彰投為例,台中提出來之後,彰化、南投地區又各有業者去找他們溝通,不同的業者提不同的縣市、不同的區域,基本上,中彰投一個人口互動非常密切的區域,業者提出的計畫如果不相容的話,豈不是在浪費我們的預算?這部分是誰在做整合?
    呂副局長正華:有關整合的部分,部裡面是由沈榮津次長擔任指導委員會的頭,執行秘書是工業局吳局長,之下業務組的部分是做橫向及跨部會之間單位的連結。誠如委員所說的,有時候它會跨縣市,因為我們是要鼓勵他提創新應用,與一般的標案不同,所以我們是以廠商的角度來想。舉例來說,手機如果要做4G服務的話,我們要怎麼做才能讓民眾在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已經沒有經費補助的情況下,可以持續去繳月租費,然後獲得什麼樣的服務,如果由廠商去發揮這樣的創意,應該會比政府可以想到的還更多。
    剛剛提到要和縣市政府談合作,為何要和縣市政府談合作?以停車場場域為例,業者可以運用4G讓駕駛人進入停車場之後,即可透過手機顯示在地下樓的哪一層哪一個位置可以停車,不用在停車場繞行很久,這是其中一種運用的可能性。業者提出之後,要投入三分之二的經費,這樣他才會覺得這是屬於他的,才會更珍惜,政府只要投入三分之一的經費。所以……
    何委員欣純:這個部分如果碰到阻礙時,要怎麼辦?所有公有停車場都是委外經營,不必然是同一個廠商在經營,如果他的經營規模不大,他去發展這個部分,有沒有投資效應、經濟效益,本席不知道。如果按照副局長的邏輯,光是在台中市可能就有幾十家業者在從事停車場的委外經營,就算其中有一家去申請這個應用計畫,也不能稱之為智慧城市,因為沒有通盤去做啊!
    呂副局長正華:這是其中一個應用,這些都需要縣長、副縣長……
  • 何委員欣純
    這樣子能普及嗎?這樣的服務應用能達到我們的目標嗎?
    呂副局長正華:這只是一個例子,應用城市……
    鄭委員麗君:副局長,工業局的角色是在輔導產業,輔導業者4G應用技術……
  • 呂副局長正華
    沒錯。
  • 鄭委員麗君
    未來要用於智慧城市……
  • 呂副局長正華
    是。
    鄭委員麗君:但是有個問題,你剛剛沒有回答我,國家沒有智慧城市的上位計畫,光有個別廠商也不構成智慧城市,廠商也無法生存下去。所以只是幾家廠商在應用,也沒有意義!本席要求你們現在回答幾個問題,一、智慧城市的上位計畫是由經濟部統籌嗎?不是嘛!不是工業局……
    呂副局長正華:跟委員報告,產業發展部分在我們這邊,剛剛執行秘書提到行政院有一個NICI的執委會在做總體指導,科技政委包括張善政……
    鄭委員麗君:不是總體指導;本席要問這是不是國發會在統籌?國發會有沒有國家整體智慧城市發展計畫?我們要投資多少錢?你們在這個部分要出多少錢?所以,請回答本席,一、國發會的角色是什麼?計畫在哪裡?預算凍結之後,我們也要請他們來說明。二、我們選在什麼地方?本席跟你說了,柏林的智慧城市選在一個舊機場,所以要有一個實驗場域。同時也要分不同等級,像六都是大的,也可以如市鎮一般中小型的,可以有重劃區型或老市鎮型,請告訴我們你們選在哪裡?三、上位計畫需要跨單位、跨部會統籌,到了城市之後,有一個智慧城市運籌中心,即所有資料中心,該部分很重要,它由誰來管?要設在哪裡?以後要如何經營?它屬於民間,還是屬於市政府的位階?這部分如果沒有做成功,就一切都沒有了!你們說要運用open data和4G的技術,就是在這個中心。
    呂副局長正華:跟委員報告,一、因為國發會的位階比較高,我們是按照4G計畫中有關產業推動部分,這部分我可以講的很清楚,至於總體部分則類似智慧城市Master Plan這樣子。就目前來說,國土部分是在國發會,產業部分是我們在推動,總體部分則是由NICI委員會在做規劃。
    二、至於選擇的點,在討論智慧城市的過程中,它可能是區域性的,也可能是城市型的、或是以縣市為單位的。目前選擇的……
    鄭委員麗君:本席認為不應該由工業局來選,應該由上位來選……
    呂副局長正華:我們沒有選,是廠商去縣市政府……
    鄭委員麗君:第二個問題也是要次長等一下回答嗎?因為要選哪裡,你們工業局沒辦法……
    呂副局長正華:我這邊的案例如:台南市政府副市長顏純左在我們複詳審的時候曾親自出席,這是一種。另外像桃園、新北,也都認為智慧城市對其市民服務很有幫助,所以他們就與業者連結,一起申請,於即將完成的機場捷運線,讓旅客進入國門時,即可開始ICT的應用,這是一種。台中的部分cover會多一點,但不像剛剛說的有個頭頭出來講,這個部分我曾親自去請教呂耀志局長要不要提這樣的案例來?同時回答何委員的問題,就是什麼時候申請?申請的部分,我剛剛也提到,去年底還有6月2日、3日,這是第一波,就是他來申請,這是有限期的,如果是二類廠商,譬如國內所謂系統整合商,一般稱為SI,這部分是沒有關門的,只要他構想成熟了就可以送進來,然後我們就收件,開始進行我們的審查程序,但他說不定要跟台中市政府談,到7月、8月、9月才送進來,因為他有很多東西,譬如你剛剛提的介面沒辦法處理,所以要等到成熟了才提進來,那我們是審查其計畫書,就像委員審我們的計畫,是要看內容一樣,所以我沒有選擇哪一個城市,但是我們鼓勵六都十六縣都去申請ICF指標符合的,可以提供給他的市民……
  • 鄭委員麗君
    廠商就可以來?
    呂副局長正華:廠商有這樣的想法,跟他連結,譬如台東也願意申請ICF評比,這大概就是我們產業推動的大致情形。
    第三個問題,剛提到這個中心,譬如台南,就是由副市長整個集合進來,局處的連結就都會到這個中心……
  • 鄭委員麗君
    市政府管嗎?
    呂副局長正華:市政府的部分,是把這樣的應用擺在上面,市政府會去連結,至於細部計畫書,2日、3日才會進來審,所以我還要確認……
  • 鄭委員麗君
    以後分別管嗎?
    呂副局長正華:沒有,我要確認誰管,但是對我來講,他寫在計畫……
  • 鄭委員麗君
    不是你決定?
    呂副局長正華:我無法決定,是廠商營運的結果。
    錢次長宗康:有關智慧城市的具體規劃,我們跟國發會有做溝通,智慧城市不是只有科技預算可以做得到的,但是國發會這邊有整體規劃,包括公共建設預算……
  • 鄭委員麗君
    要投資多少?
    錢次長宗康:科技預算部分,我們是配合。
  • 鄭委員麗君
    投資多少?
    錢次長宗康:我們不知道,要問國發會,但是我必須說明,剛剛委員關切的,我們的試驗場就是我們的園區,科學園區會做為試驗場,我們提了2億的政策額度,希望能夠爭取在新竹科學園區。我們其實是用一個設計,爭取2億的公共建設預算,在園區內建置,園區的customer,就是進駐廠商,都是最picky的,如果智慧城市要設計成功,能夠跟國際接軌,園區的廠商如果滿意,我相信推展到其他城市,就都可以做的好。所以我們現在在規劃,在爭取中,就是針對園區的智慧城市,因為園區本身就是一個community,就是一個社區,裡面有園區員工、家屬,有很多工作環境需要設計成一個智慧城市,所以我們現在是朝這個方向規劃。我們也跟國發會提出一個申請,希望有一些公共建設可以由國發會來支持。至於科技部分,科技部園區發展單位會給予協助,而且園區本來就有一些作業基金,也可以投入,所以這個試驗場可以跟國際接軌,也可以當做我們國際的櫥窗,就是在科學園區。以上,跟委員說明。
  • 鄭委員麗君
    運籌中心……
    呂副局長正華:我剛剛回答就是說,譬如他跟台南市政府的合作,而台南市政府的細部計畫書,我們要求要有永續性……
    鄭委員麗君:那問題就來了,你剛才講新北、台南,但是你的角色是補助給業者,是不是?
  • 呂副局長正華
    是。
    鄭委員麗君:新北、台南,假設是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我不知道,差不多類似吧?
    呂副局長正華:是,類似。
    鄭委員麗君:你的計畫結束,他們還會協助市政府嗎?我是有點懷疑啊!
    呂副局長正華:要啊!所以才要談,才要寫進去!
    鄭委員麗君:所以我才問你這個運籌中心在哪裡?因為以後所有市民的這些服務,data全部統籌到智慧城市運籌中心,它的金融、學校、醫院、旅館、交通,所有這些資料都在裡面。
    呂副局長正華:新北市有一個案子,希望財政的,就是要交錢的,都用一個總系統,只要市民……
    鄭委員麗君:對!但現在這個在業者,那以後角色怎樣過渡?以後會不會繼續協助地方政府?
    呂副局長正華:他的計畫中就要跟市政府講好,看是轉移,還是繼續協助,這些都要……
    鄭委員麗君:我覺得你們這樣做,我是覺得滿冒險的,我覺得應該是一個國家大計畫,上面把這些介面和協調都先架構好,但你們現在好像有點先行,對不對?
  • 呂副局長正華
    沒有!大架構就是……
  • 鄭委員麗君
    他們的進度怎樣?你們是不是先行?
  • 呂副局長正華
    國際的競賽是不等台灣的……
    鄭委員麗君:我知道急迫性,但是你們的政策落後,然後你們告訴我智慧城市的標準有7類,我們是走哪一類?歐洲城市標準?歐洲綠色城市指標?OECD指數?我們走哪一類?
  • 呂副局長正華
    因為廠商……
  • 鄭委員麗君
    你們還沒有定?廠商要走哪一類?
    呂副局長正華:國內的幾個縣市政府,對ICF是滿熟悉的,甚至我們進入twenty、top 1……
    鄭委員麗君:你直接告訴我,因為現在廠商已經要做了,你要走哪一類?萬一他做的參考標準不一樣……
    呂副局長正華:我們用ICF的指標提供給縣市政府參考,譬如說……
  • 鄭委員麗君
    以後台灣是不是就走這個?
    呂副局長正華:那是一個評比的指標,要去比賽,不是技術指標。
  • 鄭委員麗君
    跟以後城市指標若不一致……
    呂副局長正華:跟委員報告,因為指標有那麼多……
    鄭委員麗君:未來技術標準,我們要走哪一套標準?
    呂副局長正華:不會,他就問你寬頻普及度……
    鄭委員麗君:你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會不會影響?
    林次長一平:現在是廠商要跟城市合作提出申請,假使今天有兩個城市,他們都提出智慧交通,工業局這邊的PO就必須協調讓這兩邊的技術標準一致……
    鄭委員麗君:對啦!標準要一致。再來不同地方、不同廠商,標準一不一致?譬如我今天從台南到台北,結果智慧城市標準全部不一致!訊號收到也都不一致……
    呂副局長正華:委員這真的是對的,就是剛剛我講的,所謂的Metadata,就是讓大家的標準一致,因為標準一致,才掛得上去。
  • 鄭委員麗君
    問題是走哪一套標準?
    呂副局長正華:如果是技術標準,就是Metadata這種標準上去,但如果是去比賽,跟國際評比,像IMB、WAF,一樣有指標,我們這個是叫做ICF技術……
  • 鄭委員麗君
    以後運用一致比較重要吧!
    呂副局長正華:技術標準就是Metadata這個部分,這個沒有問題。
  • 鄭委員麗君
    這個比較重要啦!
  • 呂副局長正華
    都有重要性啦!跟委員報告。
    主席:打擾一下,我們一氣呵成,就一路審下去。
    呂副局長正華:有啦!我儘量,因為這個系統太大,因為委員剛剛研究那麼多,也確實是滿不容易的。
    何委員欣純:我先講一個實際狀況,你剛剛一直講ICF所謂的國際指標,光是台中市,原台中縣沒有,只有原來的台中市才有,這個就是現在一些縣市合併的直轄市最大的問題。
    呂副局長正華:所以還要做應用的服務,才能夠……
    何委員欣純:應用服務?原台中縣區就沒有佈建這些系統,怎麼做應用服務啊!
  • 呂副局長正華
    所以現在才要佈建進來啊!
    鄭委員麗君:現在不是台北和台南的問題,我舉個例子,新北市假設是台灣大哥大,如果我用遠傳手機,可不可以?
    呂副局長正華:後端是可以漫遊,只是應用服務是那一家廠商……
  • 鄭委員麗君
    應用服務是台灣大哥大……
  • 呂副局長正華
    台灣大哥大……APP……可以開發導航……
  • 鄭委員麗君
    遠傳用戶會不會比較貴?
    呂副局長正華:那是費率的問題,因為後面拆帳,他們叫做漫遊嘛!像我們去美國,也是國際漫遊,所以後端其實是屬於……
  • 鄭委員麗君
    所以這就是技術先行的危機。
  • 呂副局長正華
    不會!民眾的應用是一樣的。
    鄭委員麗君:部長,你懂我問題的意思嗎?你們的政策面要快一點!整個政策面要整體嘛!
    鐘執行秘書嘉德:假設今天是遠傳拿到新北市,就必須要讓不同電信廠商的手機都可以上,不然的話……
    陳委員淑慧:在美國的話,你要用哪個系統是看那個系統對消費者的使用習慣,怎樣比較經濟,這是由消費者來取決,而不是到了哪個區域,就要怎樣怎樣,哪一個系統比較符合商業用,且比較經濟,是消費者自己去選擇功能……
    何委員欣純:你們現在選擇工業園區,其實我也很有意見,我覺得用工業園區做為試驗的場域,也許對你們來講比較會有成果,因為他們現在的基礎建設就比較好,生活習慣比較高科技,但是要把竹科的生活經驗複製到其他有城鄉差距的地方,那是不可行的,我不知道你們現在要以竹科為主是為什麼,我覺得那個會曲高和寡,未來計畫能不能普及化是個問號。再來,現在可以來提案的業者,到底是哪些?哪幾家電信業者?
    呂副局長正華:沒有!跟委員報告,資通訊廠商整合的SI公司也會來提案,剛提到新北,雖然不知道審的過不過,不過,他提來的構想是找一個類似收錢的金流公司,而不是電信業者,所以,我過年前到6月2日、3日審的都是有時限性的,後面要慢慢談的系統整合,7月申請可以,8月申請也可以……
    何委員欣純:我們擔心的是,如果只有電信業者來提案……
  • 呂副局長正華
    不會!不會!不會只有電信業者。
    何委員欣純:因為到時候會變成是4G電信業者,結果就是又回到4G電信業者。
  • 呂副局長正華
    不會!我們的遊戲……
    黃委員國書:除了電信業者會來提案,還有什麼單位會來?
    呂副局長正華:舉例來講,系統……
  • 陳委員淑慧
    地方政府也有可能……
  • 何委員欣純
    不行啊!他這裡就說地方政府不行啊!
  • 呂副局長正華
    譬如U-bike背後……這種公司也可以來申請啊!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都可以啦!這個計畫預算非常多,有24億,就是70億……其實我們是要協助廠商,不是跳過地方政府,我們是為了幫忙地方建構智慧型城市,可是我們在執行面,卻是跳過地方政府,直接給業者。
    呂副局長正華:不是,我們拜託地方政府一起……
  • 黃委員國書
    地方政府在這件事情上的角色是什麼?地方政府應該是最清楚這個城市哪個地方最需要協助……
    主席:這個案子已經討論很久,我提個建議,就是提出凍結的預算數,之後再提專案報告,這樣比較快啦!
  • 黃委員國書
    我的案子就是全數凍結啊!
    呂副局長正華:不好啦!全數凍結,業者的速度就會慢下來!
    何委員欣純:休息一下,我們來討論凍結的額度。
    陳委員淑慧:我現在比較懷疑的是,地方政府在這個建置上……
  • 主席
    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大家討論好了嗎?十分之一嗎?
  • 何委員欣純
    五分之一啦!
    主席:折衷八分之一好啦!建構4G智慧寬頻應用城市21億9,891萬8,000元,凍結八分之一,並請國發會進行專案報告。謝謝。
    進行下一個案子,都是遠距的,請衛福部說明。
    蔡副司長誾誾:謝謝委員對這個計畫的關心,委員提到的疑義,就是我們這個計畫對4G的使用和應用的情況,我們之所以會特定選擇糖尿病的個人智慧照護系統,是因為糖尿病比較複雜,需要飲食和運動的控制,所以我們希望發展個人智慧型可攜式的系統,讓社區的共同照護網絡也是可攜的,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相關飲食和運動部分,都可以整合成個人資訊的傳輸和紀錄,進而進行個人健康管理,也可以做為後續追蹤及其他相關之用。
    這個計畫分成兩大塊,一塊是發展個人可攜式智慧系統,結合整個飲食控制、運動控制和門診的檢查測量值,這部分大概是1,500萬左右。在發展過程中,我們也要結合現有糖尿病的共同照護網絡,我們也去協調大概1,300所醫療院所,成立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這個協調工作現在已經開始進行,敬請委員支持這個預算,不要凍結。謝謝。
  • 黃委員國書
    給我們書面報告。
  • 蔡副司長誾誾
    好。
    主席:照原列數通過,附書面報告。
    進行第34案。第34案是黃委員國書針對「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的提案,NCC的案子有2案,請一併說明。
    鄭技監泉泙:有關「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這個案子,最主要是在做4G前瞻技術的研究,目前民眾很關心的議題,就是4G上網有時候速度太慢或有塞車的問題,所以,這部分是針對4G前瞻技術的研究,還有一些測試案例的計畫,就是有新的服務推出,我們就會有一個平台針對這個新服務對頻寬或其他影響的測試。另外,我們也佈建一些點,進行長期服務品質的監測,譬如上網速度、服務是否維持一定品質等等,大概最主要就是這兩項。以上報告,懇請委員支持,謝謝。
  • 黃委員國書
    凍結啦!
    鄭技監泉泙:懇請委員支持,謝謝。
  • 主席
    好啦!我們支持他啦!提升服務品質。
  • 何委員欣純
    要去要求電信業者……
    鄭技監泉泙:如果比較差的話,會要求業者予以改善。
    主席:這個案子是4,080萬,再過來是建置機站資安檢測環境,這也是跟你們有關的……
  • 在場人員
    那是跟內政部有關。
    主席:為何上面寫著「通傳會」?你們搞錯了,這兩個案子都是跟你們有關,總之,第34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35案。
    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這是關於內政部警政署的,裡面有幾個子項,像智慧影像分析,這是比較具有前瞻性的科技計畫,所以我是支持的,其他的反詐騙APP與你們的關連性,可否請你們說明一下?再來,我要反問一下,今天這個70億是怎麼來的?150億是因為4G權利金飆高,假設權利金沒有飆高、沒有這筆錢,難道4G就不開台嗎?應該不是這樣的,即4G還是會來臨啊!那你們為何沒有用原來的預算程序去編列,然後回過頭來要去做反詐騙APP?
    劉代理局長柏良:這剛好是我在副局長任內,知道4G要提前開台,那時通訊監查就是我負責的業務,此外,早上也跟委員報告過,因為在急迫的狀況之下,為了加速4G開台,同時促進產業的發展,當然這也要符合我們的任務需求,即我們的任務是讓民眾使用4G服務時能夠安心、安全,所以這個案子提出的時候,除了要做的必要臨監系統以外,我們也提了一些實驗性質、前瞻性質的措施,比方說165網路報案系統,畢竟4G開台後,使用的人會很普遍然後上網速度也會很快速,然目前我們的網路報案速度是比較慢的,民眾去派出所報案時,會花比較多的時間,所以我們先就電信詐騙這一塊來做試辦,假如成功的話,我們會循正常的公務預算再做擴大的建置,而科技會報都有對……
  • 鄭委員麗君
    你講的是30萬的部分?
    劉代理局長柏良:委員所提的配套措施,我們有6項子計畫,當時提出的時候,是希望用10億來建置,但科技會報審議時,認為應循公務預算來編製,所以後來就刪了8億,而剩下的兩億,再由專家學者來審議,最後就刪到只剩下1.1億,所以這部分請委員支持。
    鄭委員麗君:這部分你早上有跟我說明,不過這裡面有一個差旅費,請問有什麼相關呢?
    劉代理局長柏良:差旅費都是我們第一線執行這部分設計的同仁,他們去參加ISS World高科技犯罪偵防討論會所需的費用,另外就是參加黑帽駭客大會,以上兩個都是屬於技術會議的,可說是機會難得,基本上,這是去了解一些先進的做法,而不是去做一些參訪旅遊活動。
    主席:他們幾乎被砍到見骨見肉了,該筆預算就給他們好了,所以照原數4,953萬通過。
  • 劉代理局長柏良
    謝謝委員。
  • 主席
    處理第36案至第38案。這是與法務部有關的。
    王專門委員偉鈞:各位應該知道,我們開始建設4G的時間比較晚,而電信業者建設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我們在102年10月30日完成釋照之後,有針對電信業者的系統來做協商,以建置通訊監察,而103年5月29日中華電信就launch service了,如果按照正常的行政預算來編列,則這部分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我們才希望能在科技預算當中爭取一點經費在電信業者開台時能夠執行少量的4G通訊監察,後來就爭取到了5,000萬,這樣一來,也只能針對300個用戶來做監察,事實上,我們將來還要配合中華電信或其他電信業者相關技術的演進,方才有先進提到,現在他們都是CS Fallback,即到3G來做語音通訊,將來就會回歸到正常的VoLTE,也就是走到4G來通訊,如果我們現在就提出一個計畫,將來勢必還是要修正,所以我們就先做一個臨時性的,看看業者進行的程度,然後完成後續整個計畫,並依照正常行政程序編列預算,所以希望委員能夠給我們支持。
    主席:支持他們,好不好?你們不會違反通訊監察法就好了。
    這部分5,000萬就照原數通過。
    現在處理第39案及第40案。這是跟教育部有關的。
    李司長蔡彥:關於電磁教育,這是4G通訊最基礎的教育,是配合4G行動寬頻計畫,除了目前電磁教育是散布在電機、電信學科中在進行外,透過這次的機會,希望能夠加強電磁教育人才的培育……
    鄭委員麗君:沒有4G的話,還要不要電磁教育呢?
  • 李司長蔡彥
    還是需要。
  • 鄭委員麗君
    3G需不需要呢?
    李司長蔡彥:就是利用這次機會,是希望能夠加強4G方面電磁教育人才的培育。
    鄭委員麗君:沒有4G也是要電磁教育,表示這本來就是你們要去做的電磁教育,所以這跟4G技術有什麼關係呢?
    李司長蔡彥:因為4G的關係,讓電磁教育更為重要,同時也需要更多的人才。
  • 鄭委員麗君
    這說不通啦!
    李司長蔡彥:教育部在既有的科目中都有進行電磁教育,但是電磁教育這個領域因為有研發人才的需求,我們需要重點的加強,所以才會有這次的計畫。
    鄭委員麗君:你的資料寫著要降低民眾對電磁的恐慌,現在又說要教授電磁學、科普。
    李司長蔡彥:電磁教育基本上分成幾個部分,第一是基礎教育,目前大學開設的通識教育中,其實跟電磁教育相關科學素養的養成事實上是沒有的,所以我們一部分經費是在做大學的通識教育,另外一部分是在做進階的人才培育,就是專業課程的設計。
    鄭委員麗君:大學本來沒有教,所以教育部想要他們來教,這部分我沒有意見,那請回歸公務預算,畢竟這與4G沒有直接關聯,道理就是這麼簡單,基本上,電磁教育是整體的,跟4G技術發展及應用沒有直接關聯,所以最重要還是在處理對電磁恐慌的部分,總之,這是沒有關係的。
  • 黃委員國書
    教育的對象是誰?
    李司長蔡彥:基礎教育的部分,是針對大學生的通識教育,進而推廣到一般民眾。
    黃委員國書:考試會考嗎?若不會考,那就不用教了。
  • 李司長蔡彥
    通識教育還是有一定評量的機制。
  • 黃委員國書
    國中會考有考電磁教育嗎?
    李司長蔡彥:沒有。應該是說,國中會考會有自然科,而裡面會有介紹到電磁的概念,而這次加強的是對大學生的教育。
  • 黃委員國書
    這部分要多少錢呢?
  • 鄭委員麗君
    應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李司長蔡彥:這是希望利用這次機會去加強,讓這些電磁教育老師能夠聚集在一起變成一個聯盟……
  • 鄭委員麗君
    浪費啦!
  • 黃委員國書
    你要他們怎麼教呢?誰要教?誰要來聽?
    李司長蔡彥:就是在大學設置通識課程,對象是所有的大學生……
  • 鄭委員麗君
    浪費科發基金1,000多萬。
    黃委員國書:真的是浪費!沒有意義!學生可能會覺得無趣,所以你們要搭配一些有趣的東西,不然會沒有人去聽,甚至還會睡著。
  • 李司長蔡彥
    這是一個很難得的機會可以去加強電磁教育。
    鄭委員麗君:現在是手機時代,所以大家應該都會有相關的知識,結果你們卻還要教授電磁學的原理?
  • 黃委員國書
    找誰來教呢?
  • 李司長蔡彥
    合格的大學教師。
  • 鄭委員麗君
    有特定委辦給誰嗎?有特定預算嗎?
  • 黃委員國書
    所以這些大學的老師還要具備電磁波主修的資格……
    鄭委員麗君:都什麼時代了,竟然還要教授電磁學!
    李司長蔡彥:若是通識教育,就是開給所有的大學生來上,讓其建立電磁學的素養。
    黃委員國書:如果教育部覺得很重要,就應該自己來做,而不應用到科發基金,換言之,就讓各個學校去辦理……
    鄭委員麗君:科發基金用來做基礎科普教育,這樣對嗎?說不通啦!
    李司長蔡彥:這次是特別為了4G的普及,有了很多新的觀念……
  • 鄭委員麗君
    但4G時代之前也是要做這些工作。
    李司長蔡彥:可是不會特別去加強這一塊,也不會開很多這方面的通識教育課程。
    黃委員國書:主席,今天好像都還沒有刪到一毛錢,就只有凍結而已。
  • 主席
    這個要報告。
    鄭委員麗君:教育部這個電磁教育跟NCC的電磁波宣傳一樣,都是浪費錢、浪費科發基金。
    鄭技監泉泙:原來電磁波宣導的部分,歷年是編列100萬左右,大概可以辦個幾次宣導會,而這次因為4G要積極建設,而且要普及,然後民眾在電磁波知識方面可能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同時也不希望造成委員困擾,因為民眾有疑慮,有的就會找委員來做協調,所以這次我們就積極的編列這筆預算來做一個全面的宣導,而宣導的內容是電磁波正確知識,比方說手機上面一格和五格各代表什麼意思,因為還是有一些民眾並不曉得這是代表什麼,另外就是基地台電磁波跟距離平方成反比,再來就是宣導WHO或是衛福部的一些研究報告,也就是說,我們要正確的傳達這些知識。
    再來,地方政府對於這方面的需求很高,像最近彰化縣魏明谷縣長就要求我們從3月9日開始,每天晚上要陪他去參與村里的活動,因為中間就會安排電磁波的宣傳,所以這部分懇請委員給我們支持,畢竟地方政府還是覺得要給民眾一個正確的電磁波知識,未來在建設基地台時,才不會……
  • 黃委員國書
    這是教育部的工作。
    鄭技監泉泙:因為整個案子是一體的,總之,這是一個基礎教育。
  • 李司長蔡彥
    教育部原來就有做電磁教育。
    鄭委員麗君:方才有提到每年編列100萬,表示那是例行、每年要做的任務,所以若要增加,就回歸政務預算去增加。
  • 鄭技監泉泙
    因為在交通委員會編不進去。
    鄭委員麗君:那你們就去跟交通委員會爭取,哪有那邊編不進去就跑來科發基金拿錢,這樣更不對,既然交通委員會委員不支持,表示他們認為這是沒有必要的,而且你們不能因為那邊不支持,所以改來科發基金要錢。
    鄭技監泉泙:這跟4G的推動是相輔相成的,因為民眾若對4G建設有疑慮的話……
    鄭委員麗君:方才我就說了,在沒有4G之前這就是要做的,而且每年都有編列,所以我就說回歸政務預算,你說交通委員會不支持,那就請你繼續去向他們爭取。
    鄭技監泉泙:因為這筆預算太大了,而且我們不是用公務預算,而是用通傳基金,然基金每年使用多少的額度是有被限制的,所以根本編不進這筆預算。另外一方面,我們要積極推動4G的普及及相關建設,基本上,若民眾對基地台有疑慮,相關的建設根本就沒有辦法推動,所以這是相輔相成的,即基礎建設沒有辦法做起來,則後續的相關的應用服務也沒有辦法做起來,所以懇請委員支持。
  • 鄭委員麗君
    宣傳費用要花到1億嗎?
  • 鄭技監泉泙
    有一塊是關於電磁教育。
  • 何委員欣純
    我們現在講的是第39案嗎?
  • 鄭技監泉泙
    就是1.76億那一塊。
  • 主席
    我們先把電磁教育1,900萬先處理完。
  • 鄭委員麗君
    1.7億真的是太多了。
    李司長蔡彥:電磁教育雖然是教育部平常就有在做的,但這次4G的機會,是需要很多研發的人才,所以我們希望藉此機會,讓4G研發人才能夠培育得更好一些,總之,這是屬於階段性任務。
    鄭委員麗君:你一下說大學教得太難,所以要教民眾基礎的電子學,但現在又說要研發人才、基礎人才。
    林次長一平:其實電磁學滿重要的,但現在學生願意學的人數愈來愈少,這對我們的競爭力確實是有影響的。而4G未來的發展跟無線電的部分是很相關的,所以是有把這些部分加總在一起來進行,然後變成一項計畫,即趁此機會若有大學生願意朝這個方向走,則這會對我們的產業滿有幫助的,所以請委員考慮一下。還有,其後段還有提到人才的部分,就是未來那些科系畢業的是否要朝這個方向走,畢竟要走這個方向的學生人數是愈來愈少了,可是這又是一個滿重要的區塊。
    何委員欣純:你們說要培育所謂電磁學的人才,現在電磁學的相關系所是……
    鄭委員麗君:電機系,而且若說這是關於4G時代的應用,我不相信沒有學生會來學!這真的是很奇怪。
  • 林次長一平
    電磁學是比較基礎的……
  • 鄭委員麗君
    他們就是在電機系學習啊!
  • 林次長一平
    那是另外一部分。
  • 何委員欣純
    你要先講清楚。
    鄭委員麗君:你們要鼓勵他們來學習,以變成通識,這是你們教育部本來的政務。
    何委員欣純:方才你說分成兩部分,一個部分是關於電磁學,是比較基礎、學術的,也就是專業科目之一,這部分要不要特定的電磁學人才培育?也就是特別框出來一個計畫來做電磁學人才的培育,但如果是這樣的話,也不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培養。
  • 李司長蔡彥
    這是分成兩部分……
  • 何委員欣純
    人才培育的部分是多少經費?
  • 鐘執行秘書嘉德
    6,000萬。
  • 李司長蔡彥
    那是5G的部分。
    何委員欣純:是5G,那就不是電磁學了,方才你說有兩個部分,一個是電磁學,經費是1,900多萬,另外一個是科普……
  • 李司長蔡彥
    包含在裡面。
    何委員欣純:但你們將其混在一起,這就不對了。
    鄭委員麗君:你們原來認為上游的計畫是要對民眾宣導,希望對電磁波不要那麼恐慌,所以請教育部做一些、請NCC做一些,大概是做這樣的區分,然後這兩單位就各自編預算來做,但是正本清源來看,實不應用這種方式來宣導,而是應拿出具體的科學數字及標準,那才是政府對人民最重要的責任所在,不是花人民的納稅錢對人民宣導,卻連委員都不知道具體的、客觀的安全標準與數字是什麼,這樣要我們怎麼支持?
    李司長蔡彥:但民眾看不懂那些標準,因此才需要科普教育。
    鄭委員麗君:你們連數字都沒給我們,卻要我們支持你們花人民的納稅錢去做宣導?
    李司長蔡彥:宣導並不是說哪個數字是安全的,而是瞭解有哪些標準,該用何種正確方式來作判斷。以4G為例,雖然會廣設基地台,但訊號是比較弱的,對民眾的影響反而是比較少的。這點如果不講的話,大家都不見得會知道。
    何委員欣純:有嗎?這要看電波強弱吧?這裡有專家啊,你不要在專家面前給錯誤的資訊。剛才我和執行秘書私底下在聊天時有談到這點,他的說法正好和你顛倒。
    鄭委員麗君:政府做好open data,民眾自然會有瞭解的管道,也就不需要花預算請人家去參加座談會,這是什麼時代了?這是4G時代嗎?4G時代的宣傳這樣做嗎?需要動員多少人去宣導大家來參加電磁學?
    李司長蔡彥:科普和宣導是多元的,其實這計畫分兩部分……
    何委員欣純:你說兩部分,我剛剛就一直給你機會讓你說,你又說不清楚!到底這兩部分要怎麼做?占多少預算?你根本無法回答我啊!
  • 李司長蔡彥
    一千九百……
    鄭委員麗君:所以一億七千萬不是全部,當中包括基礎建設在內,那麼電磁波宣傳多少錢?
    何委員欣純:我們先處理教育部的案子,先刪啦!
    主席:跟前面電磁波差不多,這是整體概念,要打折就打折……
  • 何委員欣純
    這是兩個案子。
    主席:就NCC宣導電磁波這部分,我們到底採取什麼立場?
    何委員欣純:教育部說這有兩個部分,一個是所謂的人才培育……
  • 鄭委員麗君
    針對人才的另外計畫……
    主席:人才這部分有啊,但是專業的不要放這裡……
  • 李司長蔡彥
    我們另外針對5G來作人才培育。
  • 何委員欣純
    可是你剛剛又說裡面有電磁學的人才培育與宣傳計畫……
  • 主席
    宣導電磁波教育的人。
    李司長蔡彥:在整個人才培育計畫中,電磁教育只是其中一部分。
  • 何委員欣純
    越講越模糊。
    李司長蔡彥:5G的是前瞻性的,電磁教育是……
    何委員欣純:剛剛給你三次的回答機會,結果你每一次講的都不一樣!
  • 黃委員國書
    刪啦!
  • 何委員欣純
    我問了三次……
    主席:如果要全刪,那就可能得送朝野協商了!如果打折,那就可以過,這是實在話!
  • 鄭委員麗君
    刪一半!
    何委員欣純:教育部這部分刪一半,明、後年就不要再編了!現在我們再來討論第一案有關NCC的部分……
    主席:電磁教育就刪一半,1,957萬的一半!
    何委員欣純:而且明後年不編,這是剛剛執行秘書答應的。主席,今年刪一半,明年後不編。
    主席:好,明後年就不編了。反正他們可以循其他管道編列或者回到原來的部門去編預算。
    現在所有案子都已經討論過一輪了,我們回頭處理保留部分,首先是NCC的電磁波宣導。
  • 鄭委員麗君
    電磁波占多少?
    鄭技監泉泙:預算是1.7億,至於宣導則分成好幾部分……
  • 鄭委員麗君
    總共多少?扣掉基礎建設後是多少?
  • 鄭技監泉泙
    這部分很細……
  • 何委員欣純
    所以要把資料給我們啊!
  • 鄭技監泉泙
    我逐項向各委員報告……
    主席:給我們一個總數,你們現在算,把電磁波宣導這部分算給我們知道。
    現在我們繼續討論保留的第26案及第27案,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共七千八百多萬,請李司長說明。
    李司長蔡彥:4G應用基本上是希望能在4G平台上提供優質內容,目前以通勤族、一般上班族為對象,所開發的內容則是利用4G的網路特性,也就是高頻寬、多互動的優質內容應用,這與行動磨課師的……
    何委員欣純:你們說要創造內容,請問內容如何創造?是與業者合作,還是買內容?或者與大專院校合作甄選出內容?你們所定的發展方向為何?在計畫說明中提到在職進修與終身學習,我想在職進修的對象也許是三、四十歲的一般上班族,透過這樣的4G方案,你們期望這個計畫能從鎖定對象得到什麼樣的回饋?是科技會報所講的應用服務影響力,還是後續技術升級?或者是你們一直強調的內容研發技術升級?這是你們要告訴我們的,畢竟預算是我們給的!再來就是終身學習,剛剛次長也提到推廣社會教育,即使現在沒方案沒錢,你們也在推廣社會教育。記得過去在審查預算時,有關終身學習網絡大多是透過設置在校園中的樂齡學習中心,請問樂齡學習中心目前在全台灣的影響到哪裡?參與的人數有多少?基礎的database有沒有先評估過?如果有事先評估,那麼4G計畫與預算是要應用在樂齡學習中心網絡嗎?你們希望這些65歲以上的銀髮族學到什麼?或者希望從這些樂齡學習、終身學習的銀髮族身上取得何種效益,以回饋到科技計畫預算裡?
    李司長蔡彥:我想先澄清一下,這個計畫的目標與族群並不是銀髮族,主要還是以行動族群為主。
  • 何委員欣純
    那又不一樣了。
    李司長蔡彥:銀髮族是涵蓋其中,但行動磨課師的話……
    鄭委員麗君:我想對象必須要再釐清。計畫名稱是什麼?校園不是嗎?全名是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你剛剛有講到通勤族,後來又有銀髮族……
  • 何委員欣純
    他講上班族、通勤族、銀髮族。
  • 鄭委員麗君
    但這裡是校園不是嗎?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 李司長蔡彥
    通勤族就包含學生在內。剛才委員提到設計內容是否有提升?其實目前我們所設計的內容……
  • 鄭委員麗君
    通勤族包括學生?所以計畫名稱是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可是通勤族也包括立委啊!包括在場記者朋友啊!這樣也是推廣校園4G應用嗎?
  • 李司長蔡彥
    都是我們的目標對象。
    鄭委員麗君:越講越離譜了!當初名稱為什麼叫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主席,他剛剛說通勤族包括學生,所以我說通勤族還包括立委和記者,他竟然說這也是對象!
    主席:對啊,還包括駕駛!
  • 鄭委員麗君
    可是當時的計畫名稱是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
    主席:他有講過,原本是要做校園行政的鋪設,後來做不下去……
    鄭委員麗君:既然做不下去,大可剔除這個計畫啊!
    李司長蔡彥:目前有一部分計畫是在校園辦4G應用競賽,也就是去發掘校園裡有哪些……
    鄭委員麗君:教育部根本就是狀況外!既然計畫寫不出來,就不要放入今年的70億計畫裡!
  • 何委員欣純
    那是為了要預算啦!
    鐘執行秘書嘉德:去年一開始確實是為了做行政,但我們覺得用4G手機做行政應用其實不太適合,管委員碧玲也提過這點,所以才進行調整,後來就是司長所講的內容,當中是經過一些變化。最後我所聽到的版本,其對象是校園以外的人,不是學生,而且是終身學習,這是我的印象。
    何委員欣純:我所質疑的是,不管計畫怎麼轉變、怎麼延伸,教育部既然是執行單位,就必須清楚計畫的核心價值,以及服務應用對象是誰,要做什麼事。司長說對象是校園以外的人,所以有通勤族、一般上班族,後來竟出現「在職進修」與「終身學習」這八個字!我問是不是,你說不是?請問這個計畫預算的執行、方向及目標到底是什麼?
    李司長蔡彥:如同剛才所說,目標還是行動族群,也就是會通勤的族群,但如果學生要利用這個學另外一種語言可不可以?我們當然不會阻止!所以才會說目標族群是設定上班族,但如果學生要來學、老人要來學……
    何委員欣純:如果真是針對上班族,那就如同鄭委員所質疑的,計畫名稱就不該是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了!
  • 李司長蔡彥
    當中的確經過一些演化。
  • 鄭委員麗君
    為什麼你們要自己做?你們可以請補習班或者本來就從事語言學習業者……
  • 李司長蔡彥
    教材應用是業者提供的……
    何委員欣純:內容由誰提供?是你們自己做,或者與業者合作?既然計畫名稱有校園,那麼是校園內部嗎?
  • 李司長蔡彥
    由我們對外徵求民間提供。
    何委員欣純:既然與業者合作,不就要給業者錢?你們到底怎麼執行?不要這樣零碎地講,請有系統地告訴我!
    李司長蔡彥:我們訂出題目後,委託民間業者執行。
  • 何委員欣純
    什麼訂出題目?
    李司長蔡彥:訂出我們所要的課程項目後,由業者執行,也就是招標採購。
    何委員欣純:執秘,你聽得進去嗎?你聽得下去嗎?這預算不能給!講不清楚啊!
  • 主席
    標的要先確認。
    鄭委員麗君:就為了通勤過程中要學英語,所以就訂定一個大計畫?
    李司長蔡彥:不只是英語,其實有很多……
    鐘執行秘書嘉德:你們要不要補充整體的、詳細的書面內容給委員,讓委員看過詳細的規劃再說?今天他講了好幾個版本,連我都聽得有點迷糊!我當初原本想由校園的老師、學生透過行動載具,特別是4G這類比較大頻寬的行動載具來設計一些有助於教學的創新內容,我認為這樣很好,實在不曉得會變成這樣。
  • 何委員欣純
    這樣我還能接受。
    鄭委員麗君:如果回歸教育過程中,看如何結合創新、遠距教學或突破頻寬技術等等,我認為這樣還有點意思。
    鐘執行秘書嘉德:民間有人利用PC平臺設置了英文教材content,不過每一個section時間可能比較長,譬如三十幾分鐘,甚至四、五十分鐘。至於手機則採用另外的版本,時間上比較短,可能十分鐘、五分鐘,但彼此可以相互搭配。譬如這五分鐘看完,可以preschedule下一個五分鐘的上課內容,透過手機學習的應用……
  • 主席
    連續劇就是這樣看的!
  • 鐘執行秘書嘉德
    沒錯!我以為他們要規劃的是這種東西。
    鄭委員麗君:既然教育部不懂,那今年錢先不要用,等明年再說。
    主席:不要這樣,給他們一個機會。我建議全數保留,但必須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如果專案報告後還是無法過,那就不過。我建議全數凍結。
  • 鄭委員麗君
    我還是覺得要刪。
  • 主席
    給他們一個機會。
    鄭委員麗君:立委在這方面並不專業,都聽得出這和通勤有什麼關係?用手機做遠距教學還有點意思,現在卻硬要扯上通勤族,還說通勤族裡有學生?只為了想掛計畫名稱嗎?
    主席:連鐘執秘都說聽了會迷糊,所以教育部真的要改!
  • 鄭委員麗君
    這是態度問題……
    何委員欣純:中間還變了好幾次,代表他自己也不懂在講什麼。
  • 鄭委員麗君
    好像變成在寫作文了!為了應付而寫作文!
    主席:給他們一個機會,讓他們來報告後始得動支。
  • 鄭委員麗君
    請問這和通勤有什麼關係?
    何委員欣純:我建議刪一些,其餘凍結。
    主席:如果要刪就得送朝野協商,所以請各位委員自行決定。
    何委員欣純:只刪一點,不會全刪。我建議刪五分之一,1,000萬,其餘凍結,等他們來做專案報告,把事情講清楚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其實刪多一點也沒關係。
  • 何委員欣純
    刪五分之一。
    主席:刪五分之一,其餘五分之四凍結,俟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請你們回去好好寫報告,這畢竟是三年的計畫預算,不要在起步的第一年就搞壞了!
    鄭委員麗君:如果第一年連講都講不清楚,那寧可不要花錢,不要做了。
    主席:雖然刪了五分之一,但不是刪總數,而且如果報告寫得好,未來兩年還是可以補回來,所以你們好好寫計畫報告,同時必須和鐘執秘溝通清楚,不然我認為執秘有放水之嫌!
  • 鐘執行秘書嘉德
    這案子是出自我的原始構想。
    主席:刪個整數,就1,500萬,其餘凍結。最後回到NCC的案子,數字算出來了嗎?
  • 鄭技監泉泙
    用於宣導的費用是7,287萬元。
  • 何委員欣純
    所以刪7,000萬!
    鄭技監泉泙:宣導有其必要性,因為民眾對電磁波缺乏正確知識,甚至可說根本不瞭解,人家講什麼就聽什麼,其實WHO及其他機構都有電磁波的相關研究報告,但鄉下地區的阿公阿媽完全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所以真的有必要去做宣導,特別是下鄉宣導。彰化縣的魏明谷縣長就任後,從3月9日開始,每天晚上都帶著我們的人員和他一起去做宣導,每次都到晚上10點多,而且魏縣長是每一場都去,讓我們非常欽佩。想下鄉宣導就需要經費與人力,所以在此懇請委員支持,謝謝!
    何委員欣純:我們尊重魏縣長,他要你們支援,你們就派一名人員跟著他到處跑就好,所以7,000萬的經費我刪整數,5,000萬,至於其他縣市不需要宣導,台中市也不用來,沒關係。
    鄭技監泉泙:林市長也會需要的,因為在建設過程中常會遇到抗爭!
    何委員欣純:我才不相信!我在基層這麼久了,我不相信!
    鄭技監泉泙:真的需要,剛才一開始我們……
    黃委員國書:我當議員都二十幾年了,都沒聽過里民大會講電磁波的。
    鄭技監泉泙:有,我有照片為證。
  • 主席
    去送禮物嗎?
  • 黃委員國書
    說不定去參加的人送一台電磁爐。
  • 鄭技監泉泙
    沒有!
    黃委員國書:一定是這樣,否則哪有人在里民大會上講電磁波的?一定是送電磁爐啦!
    鄭技監泉泙:這是魏縣長的影片,而且他每天下鄉……
    何委員欣純:有摸彩,還送電視、電冰箱、吹風機……
  • 鄭技監泉泙
    是彰化縣全縣的……
  • 黃委員國書
    還有下鄉宣導?
  • 鄭技監泉泙
    對。
  • 何委員欣純
    電視、電冰箱、吹風機全都有。
    鄭技監泉泙:因為其他縣市,我們也是……
  • 黃委員國書
    這樣彰化很厲害。
  • 何委員欣純
    我回去跟你們魏明谷講。
    鄭技監泉泙:請全體委員給我們支持一下,拜託。
  • 何委員欣純
    好啦!我提議刪5,000啦!
  • 黃委員國書
    它旁邊有設基地台嗎?
    鄭技監泉泙:因為在設基地台的過程中,它也感受到……
    黃委員國書:因為它旁邊一定有一件事情,所以他才要放這個東西啦,你知道嗎?它旁邊一定要設基地台啦!
    何委員欣純:好啦!刪5,000萬啦,別浪費啦!
    主席:好啦,電磁波宣導這部分刪掉5,000萬啦,沒關係啦!不然你回頭問一下,願意自己家裡作為電磁波基地台的請舉手。
    鄭技監泉泙:如果沒有宣導,後面的基礎建設可能就無法推動,這一點要請各位委員諒解。
    主席:那這樣乾脆把基礎建設一起刪掉,好不好?
  • 何委員欣純
    好。
    鄭技監泉泙:可是基礎建設一刪掉,整個應用就沒有了。
    主席:你的邏輯思考我實在不太能理解。好吧,刪5,000萬。
    鄭技監泉泙:感謝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電磁波教育宣導的部分刪5,000萬元。以後電磁波的宣導還是讓社會來討論,民間自己有一個公民論壇在討論,我們不要定於一說哪一個是對的,它跟史觀一樣,沒有定於一的東西。我現在問你,基因改造的東西可以吃嗎?你也不敢講啊!這是很難講的事情……
  • 黃委員國書
    有沒有外星人?
    主席:這種東西不要太早定論,好不好?
    黃委員國書:我們再來研究到底有沒有外星人,宣導一下,因為也會影響到我們未來4G的運用,所以要先研究有沒有……
    主席:對,因為可能電磁波是外星人發送的,對不對?
    跟各位報告,因為……
    黃委員國書:……開會都要叫大家討論有沒有外星人,避免……
  • 鄭委員麗君
    還要加一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 主席
    不然基地台就沒有辦法開。
    跟各位報告,因為分支計畫已經審完了,所以其中的基金用途跟總體提案是不是就照分支計畫審查的結果去做調整,好不好?
  • 何委員欣純
    好啦!
    主席:最後還有主決議提案共4案,請宣讀。
    鄭委員麗君:主席,對不起,還有1項,就是科發基金自己砍7億,那部分我們這邊是不是也要有個結論?所以我們就沒有處理到那7億就對囉?
    林次長一平:能不能加一下?因為現在客委會,還有原民會他們好像都還有修……資安的錢進來……
  • 何委員欣純
    來不及啦!我們都審完啦!以後再說啊!
  • 主席
    進不來了。
    鄭委員麗君:我們已經審完了,不然怎麼辦?
  • 主席
    因為你現在送過來也很匆促啦!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看是不是需要提,還是直接宣告,我們刪掉的部分其實可以保留到明後年的……
  • 主席
    是保留在原部會嗎?
    鄭委員麗君:不是,整個科發基金,在整個pool裡面,因為它整個是150億,我們並不是把150億元刪掉嘛,是說今年其實不要用到這個部會這個計畫這樣。
    主席:OK,好。刪減的額度就留在科發基金裡面。
    鄭委員麗君:主席,那這樣好不好,原匡列70億元,但科技會報具體核定62億餘元,我們今日刪除多少,包括核定減列的那7億以及我們刪除的保留在基金,這樣是不是夠清楚,就整個一起保留在基金內,不得再由各部會動支這些保留款。
    主席:可以嗎?這樣可以讓你們有彈性。請把提案寫一下,寫好我們再宣讀。
    謝專門委員淑津:我們問一下行政院主計總處,這部分應該是不行,請主計總處……
    主席:你們先去研商並把文字整理出來,我們現在先處理主決議。
    進行第1案。
    1、
    國立故宮博物院為迎接4G創新應用、4G創新內容及4G前瞻體驗三大主軸,提出「4G行動博物館」計畫,將103、104年劃為發展建置期,105年為強化擴大期間,106年為擴散效益期間,其中4G行動化上架影片預計104年上架14部,105年10部,106年5部,其他績效指標除體驗人次逐年增長外並無年度差別,編列預算除第一(104)年為7千萬元外,105年、106年皆編列5千萬元。
    有鑑於4G技術的發展應用可累積經驗,爰此要求故宮提升年度上架影片的執行目標,務實評估計畫執行成本,使預算能發揮完整。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陳淑慧  蔣乃辛  陳學聖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國立故宮博物院作為世界指標型博物館,是國際訪客來臺必訪地點,102年訪客較101年成長14萬人,103年較102年成長90萬人,103年參訪總人數更高達540萬人。然故宮於「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提出的「4G行動博物館」計畫書中,執行年度之體驗人次卻以104年30萬人次、105年35萬人次、106年40萬人次做為績效指標,年度體驗人次績效成長率無法反映實際成長人數,且計畫書無區分至故宮體驗人數,及行動博物館計畫於故宮外的體驗人數,故宮應以量化突破管理,以精進提升服務內涵。
    為使計畫預算得以發揮最大效益,績效指標應具有突破性,爰此建請故宮從嚴重新擬定年度目標,區分故宮內、外體驗人數,並提高績效指標以符合高水準博物館地位。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陳淑慧  蔣乃辛  陳學聖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3案。
    3、
    行政院103年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欲積極推動4G行動寬頻應用之普及;本方案經由行政院科技會報統籌規劃,由經濟部、通傳會、文化部、科技部、教育部、衛福部、原民會、故宮、法務部、內政部、交通部等11個部會共同合作,朝「打造行動寬頻智慧臺灣,創造生活無距離、資訊無時差之舒適便利生活」之願景努力推動,並以服務普及、產業升級(4G/B4G/5G)、環境優化為三大目標。其中環境優化的目標為讓偏鄉及弱勢民眾都能享受4G帶來的便利,讓全民可以安心使用4G服務,是實現我國公民平等的具體行為,各部會應該建立橫向聯繫,以避免資源重複配置或有建置不完備之疑慮,以期達成「資訊可受檢、效益可受驗」之成效。
    爰此,建請科技部成立本方案之跨部會協作平台,強化部會間橫向聯繫,規範確立各部會職掌,訂立協作方案、各部會執行目標與具體之執行期程,上報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定期追蹤考核落實績效,以達到資源使用最大化之效益。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陳淑慧  許淑華  陳學聖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案。
  • 4、主決議

    依據「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明訂科技部掌理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與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綜合規劃協調及科技預算之審議,然行政院另設有科技會報,其設置要點中亦載明科技會報之任務為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考等,就實際執行面而言,科技部與科技會報有諸多業務重疊,致使權責難以分辨,為使國家科技發展政策更為完整,科技部與科技會報兩者權責相符,爰決議要求科技部長應以科技會報副召集人身分參與科技會報會議,尤其關乎國家科技政策制定或科技預算分配之重大會議,以符法制。
  • 提案人
    蔣乃辛
  • 連署人
    陳淑慧  呂玉玲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主計總處黃科長說明。
    黃科長信聰:主席、各位委員。在公務預算的部分,當時我們編列的預算是70億元,後來因為在總預算部分已經通案刪減3.8億,因為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必須對編,總預算的歲出會變成基金的收入來源,照大院的決議,在收入來源的部分已經往下減3.8億。但是在基金用途這部分,蔣委員之前曾做決議3年要維持150億元,如果這樣就變成基金用途部分必須維持,如果3年要維持150億元,等於今天在大院審查的這些刪減項目就從70億往下調。
  • 何委員欣純
    剛開始時召委宣布是從62億那個數字去砍的耶!
    鄭委員麗君:剛才一開始我提的就是,我們今天刪掉的,我們希望它可以在明後兩年編,我們就處理這個,剛剛我們是有點好心想要幫忙,我們預算的結論到底對你們自己少掉那8億是要怎麼處理,7億還是8億?
    謝專門委員淑津:第三年、第四年他們可以……比方說原本是列80億,結果在第三年、第四年,因為今年刪8億,所以變成88億,就是明年、後年……
    鄭委員麗君:是啊,那是我們在這裡宣告,還是他們主計處……
    何委員欣純:應該不是我們嘛,那就是他們吧!
    鄭委員麗君:不是我們這邊的事?好,那這樣也清楚了,那是主計處的事嘛!
  • 黃科長信聰
    是。
    鄭委員麗君:好,那就請主席裁示。主席,我們就將具體數字呈報院會,刪除的部分可以在明後年以其他計畫編列……不需要?好。但是不可以再給我們刪掉的那個計畫。
    我再強調一下,我們今天刪掉的,明後年可以編其他計畫,可是不能再編到我們今天刪除的計畫項目喔!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日會議作以下決議:一、104年度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畢,決議如下:(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除增列1,500萬元外,尚須配合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協商結果減列國庫撥款收入3億8,030萬4,000元。(三)基金用途:原列429億4,698萬8,000元,刪減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中電磁波宣導5,000萬元,推廣校園4G創新應用服務1,500萬元及教育部電磁教育978萬元。(四)本期短絀:配合來源及用途別調整。(五)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六)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二、委員提案未涉及之部分,預算均予以照列。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主席宣告:科技部主管104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預算數依財政委員會通知,應配合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結果減列高等研究園區6,922萬6,000元及高鐵減振經費3,273萬6,000元,故國庫增撥基金額應隨同修正減列1億0,196萬2,000元,請列入審查報告中。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已處理完畢,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3時59分)
User Info
陳碧涵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