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星期一)9時3分至12時2分 @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星期一)9時3分至12時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歐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5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12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昆澤 陳根德 羅淑蕾 葉宜津 管碧玲 簡東明 王進士 陳歐珀 劉櫂豪 楊麗環 林國正 陳素月 陳雪生 許淑華
    委員出席14人
    請假委員:李鴻鈞
    列席委員:江啟臣 陳明文 黃偉哲 許添財 盧秀燕 李桐豪 林德福 蕭美琴 李貴敏 羅明才 江惠貞 邱文彥 吳育仁 孔文吉 蔣乃辛 邱志偉 周倪安 何欣純 蘇清泉 潘維剛 賴振昌 高金素梅 葉津鈴 張慶忠 陳怡潔 陳亭妃 林滄敏 楊瓊瓔 鄭天財 吳育昇 蔡錦隆 楊應雄 段宜康 蔡其昌 呂學樟 陳淑慧 王惠美 顏寬恒
    委員列席38人
    主 席:羅召集委員淑蕾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9月30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上次會議議事錄9月24日臨時提案第3案,業已撤回,不列入議事錄,其餘確定。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104年9月23日台立財字第1042101148號函,有關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請依照審查分配表及審查日程進行審查,並於本(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11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分別將前揭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審查報告函復。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根德、羅淑蕾、葉宜津、簡東明、劉櫂豪、管碧玲、黃偉哲、賴振昌、許添財、陳歐珀、王進士、林國正及周倪安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素月及楊麗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鑑於當前中華電信收費機制複雜,依NCC提供資料顯示:在市話通信費A、B、C三套收費方案中,A方案用戶佔比高達66.35%。爰此,中華電信宜考量消費者權益,以量制價,維持月租費50元的費率下調降通信費。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陳根德 簡東明 黃偉哲
    二、4G上路才一年多,近期又開始第二波4G釋照。頻譜為國家的公共資源,惟NCC在拍賣國家公共資源時,鮮少考量到民眾利益、消費者利益,例如前年4G第一次競標,創下標金天價,終究羊毛出在羊身上,4G資費居高不下。除了標金天價的問題外,也還有一些後遺症,例如因為業者間相互標到對方頻段,換頻困難,連帶的影響消費者連線的品質。爰此要求NCC應在釋照規則中列入有利於消費者的條款。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黃偉哲
    三、電信業者為了促銷,用「手機優惠」、「門號優惠」綁約12個月~30個月不等,吸引消費者,衝高顧客量。在綁約期間,消費者不可終止契約,或轉比較低的資費,否則須要繳違約金或補貼款。大部分的民眾以為綁門號的優惠方案,一旦到期屆滿,就會自動解約。但實際上電信門號服務屬「繼續性供給契約」,此契約關係是業者每月提供服務,消費者固定時間給付款項,若民眾沒有主動解約,就會繼續有效存在,和民眾理解的不一樣,容易產生電信消費爭議。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針對業者「綁約到期」電信業者未積極通知消費者的亂象,例如用帳單註記的通知方式,字太小且不明顯,另無法讓消費者可「預約解約」等,請NCC督促業者改善,並檢討作出統一規範,載入營業規章或契約內。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黃偉哲
    四、鑑於莫拉克風災後,政府即開始著手建設原鄉地區「高抗災通信平台」,已迄數年,敬請NCC未來應將每季辦理進度,提供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參考。
    提案人:簡東明 劉櫂豪 羅淑蕾
    10月1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詢答及處理)。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羅淑蕾、楊麗環、葉宜津、劉櫂豪、陳素月、管碧玲、簡東明、蕭美琴、林國正、段宜康、邱志偉、陳雪生及許添財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許淑華、王進士及林滄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單位預算,除第19、22至25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外,餘均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0項 交通部2,525萬1,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07項 交通部原列232億4,957萬5,000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審查費」項下自由港區事業或自由港區以外之事業入區營運審查收入2萬2,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2億4,959萬7,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1項 交通部原列142億3,195萬1,000元,減列第2目「財產售價」第1節「有價證券售價」127億5,102萬元、第3目「投資收回」第1節「投資資本收回」14億4,898萬元,共計減列142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95萬1,000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7項 交通部原列234億3,553萬2,000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82億1,204萬7,000元、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20億0,676萬8,000元,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5項 交通部5,316萬9,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原列551億0,687萬3,000元,除第11目「營業基金」93億7,302萬8,000元,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教育訓練、派員出國計畫及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第1目「投資事業股權移轉」6,283萬6,000元、第10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之辦理船員宣導及船舶安全宣導等相關事項100萬元,共計減列6,583萬6,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50億4,103萬7,000元。
    本項提案5案,保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一)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預算下,新增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頻譜規畫及網路建設發展研究1,800萬元。主要係3G頻譜收回後之釋出規劃及下世代行動寬頻發展。但鑑於4G頻譜釋出,交通部卻延長2G頻譜執照時間,導致現行4G頻寬尚無法有效運用。且下世代行動寬頻發展,主管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一向採取技術中立政策,各大電信業者亦均緊盯下世代行動寬頻之發展情況,並無需交通部編列預算提出建議或研究,本項委託計畫顯係浪費經費或等於為電信業者提供經費蒐集分析資料。爰刪除本筆預算1,8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二)一般行政項目下,新增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期程自105至109年共計5年,總經費1億5,300萬元,105年度編列2,500萬元。唯此項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原編列之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業於104年編列完竣,國土資訊系統應為最新版本,其新提智慧國土,其計畫內容不知所云,僅以提供民眾有感之公共運輸資訊及整合性圖資平台服務。交通部多年來編列類此之預算,但其功能卻比不上GOOGLE MAP之功能,顯示其多年以一般行政名義編列於無法源地位之管理資訊中心之預算,並無實質功能,等於完全浪費預算,國土資訊依法屬內政部權責,交通部為維持管理資訊中心,卻常年越俎代庖,爰刪除本筆預算。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三)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105至109年之新興5年計畫,以智慧國土為主題,總經費1億5,300萬元,105年度編列2,500萬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經費乃依行政院核定結果調整。
    查本計畫乃類似行政院96年核定「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10年計畫」之分項計畫─「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其(98至104年度)總經費1億2,900萬元,由交通部負擔1億1,497萬元,運輸研究所負擔1,403萬元。
    105年度所編本新興計畫,未見相關規畫研究、未經行政院核定、說明簡略,內容既與前7年所辦「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類似、5年總經費甚至高於前7年所需,又未說明何以前7年計畫未完成需另新編5年計畫延續,恐有計畫不明、浮濫編列之嫌,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四)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惟該計畫尚在依各審核機關意見研議修正計畫內容中。根據預算法第34條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該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五)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案新增「一般行政─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總經費1億5,300萬元,期程自105至109年度,105年度編列2,500萬元,惟本案為屬105年度政策引導型新興計畫,迄今尚未獲得行政院核定計畫,因此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有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顯欠覈實。爰此,105年度「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預算編列2,500萬元,應予以全數凍結,俟行政院核定後,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本項通過決議34項:
    (一)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於「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針對國際油價上漲,為降低載客船舶營運成本,紓解運價上漲之壓力,補貼費用編列1,000萬元。
    惟近兩年國際油價下跌甚多,何來運價上漲之情形?根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事業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得予以補貼;其補貼之對象,限於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之路(航)線業者。」交通部補貼離島載客船舶應依據事實,而非恣意編造理由補貼。
    爰此,凍結「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航政管理」中「獎補助費」經費1,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針對我國載客船舶營運之實際經營情況,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二)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於「路政管理」項下「委辦費」1,955萬5,000元中編列委託辦理鐵路平交道改善及安全管理等費用173萬元。
    惟104年9月29日於台中市興進路平交道疑受杜鵑颱風影響,偵測設備和軌道電路迴路短路,導致火車還沒經過,平交道柵欄就升起,差點造成重大傷亡事故,顯見交通部與臺灣鐵路管理局未善盡督導義務。
    爰此,凍結「路政管理」項下「一般路政管理」中「委辦費」相關預算173萬元之二分之一,俟交通部針對全台鐵路平交道設施進行總體檢,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1.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案「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路政管理」項下委辦費,其中『委託辦理鐵路平交道改善及安全管理』編列1,730千元,惟近年有關辦理鐵路平交道改善、安全管理等皆有編列預算數百萬元不等,但發生有關平交道意外事件卻是件數增加、事件嚴重,顯見成效不彰,爰此,有關交通部105年度辦理『委託辦理鐵路平交道改善及安全管理』編列1,730千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本案併第(二)案處理。
    (三)交通部105年度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903萬5,000元之「一般事務費」,惟截至103年底尚有「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應徵未徵數竟高達62億2,627萬2,000元,顯見尚有改善空間,爰此,凍結「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903萬5,000元之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有效改進催收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進士 羅淑蕾 簡東明 林國正 葉宜津
    (四)「道路交通安全」編列2億7,045萬7,000元,此項經費執行流於形式化、活動化,未能確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且第12期計畫尚未陳報行政院審核。完全無法明白其計畫方案及目標,爰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預算2億7,045萬7,000元之四分之一,待交通部提出第12期道安改進方案並配合汽車燃料使用費調整分配比例而調整補助地方政府款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五)「營業基金」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經費86億0,302萬8,000元,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許淑華 陳雪生 陳歐珀 葉宜津 楊麗環 羅淑蕾
    (六)「營業基金」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105年度編列14億1,000萬元,辦理區間客車48輛、支線客車8輛。惟臺灣鐵路管理局目前急缺司機人員,所需員額亦尚未獲行政院同意,培養司機員之時間又所耗甚長。爰凍結「營業基金」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14億1,000萬元之十分之一,俟臺灣鐵路管理局提出10年司機員之培養計畫,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七)有鑑於交通部105年度第11目「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14億1,000萬元。104至113年臺鐵本期購車總經費高達997億3,000萬元,105年度編列14億1,000萬元;本期經費為上期99至104年臺鐵購車計畫預算359億7,700萬元之2.77倍,經費增加高達637億5,300萬元。然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已於近期啟動財務解決方案,即將邁入「公有民營」之經營體制,交通部對雙鐵經營均具主導權,允宜全面檢討雙鐵運輸發展政策,確立雙鐵發展方針,覈實檢討其車輛需求量,以使政府資源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爰此,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經費14億1,0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八)交通部104至113年臺鐵購車計畫經費高達997億3,000萬元,為前期購車計畫之2.77倍,並將由政府全數負擔,配合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邁入「公有民營」之際,交通部應全面檢討雙鐵發展策略,覈實檢討其車輛需求量;又為使政府資源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應將購車資源挹注在花東線及集集支線等需求較大或臺鐵或其他公路運輸缺乏或促進觀光者為主,爰此,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經費14億1,0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葉宜津 林國正 陳雪生 陳歐珀 楊麗環
    (九)有鑑於交通部105年度第11目「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編列46億9,300萬元。根據審計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臺鐵異常行車事故仍多,導致嚴重誤點,影響民眾權益。交通部於99年9月14日成立鐵路營運監理小組,並責成該小組及相關鐵路機構等進行鐵路監理組織及安全管理制度之建置,惟交通部尚未就相關鐵路監理政策訂定作業時程,難以有效控管推動進度,監督機制未臻周全,應儘速改善。爰此,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經費46億9,3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十)交通部105年度「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編列投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7億7,000萬元規劃興建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等各項重大建設計畫及資金需求。惟該公司卻於日前逕自對外宣布將興建第四航廈,但其計畫、執行時程、經費等卻付之闕如。爰凍結「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預算7億7,000萬元之五分之一,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第四航廈相關資料及評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十一)交通部105年度第11目「營業基金」第2節「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編列7億7,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十二)鑑於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昇計畫」過程爭議不斷;尤其是各車站補辦建照執照案中,鐵路改建工程局會同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代辦」方式,便宜行事、顯有瑕疵,爰凍結「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昇計畫」預算9億5,000萬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林國正
    (十三)「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經費230億3,971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交通部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羅淑蕾 葉宜津 許淑華 陳歐珀 楊麗環
    (十四)交通部105年度第12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2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80億4,151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十五)有鑑於交通部105年度第12目「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80億4,151萬7,000元。機場捷運建設計畫自92年度開始執行迄今已逾10年,歷經2次計畫修正延展工期,並一再延後通車時間,民眾等待20年的機場捷運,104年底已確定無法通車而第5度跳票;政府一再失信於民,形同威信掃地,實不足取。交通部高鐵局允宜檢討強化對於該計畫之控管作業,並依法依約評估承包廠商之履約責任,以維政府權益。爰此,凍結「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經費80億4,151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十六)機場捷運係對於國家經濟發展極具影響之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惟該計畫自民國92年度開始執行迄今已逾10年,歷經2次計畫修正延展工期,預算一給再給,加了再加,但通車時間卻一延再延,顯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控管能力欠佳,而且執行成效不彰。爰此,105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經費80億4,151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陳雪生 葉宜津 楊麗環
    (十七)根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04年度促請交通部研議統合各類安全調查機構,建立單一運輸安全事故獨立調查機構之可行性。交通部表示為強化海事調查之客觀性及超然性,以參考國際海事組織海事調查章程,規劃於交通部成立海事安全調查審議會,惟目前毫無進度可言。倘若未來發生海上事故,交通部航港局仍無法排除球員兼裁判之嫌。爰此,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將海事安全調查審議會之組成進度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十八)鑑於中央政府各機關每年出國計畫逐年攀升,103年度花了9億5,273萬元;104年預算為11億1,209萬元;105年則加碼編列至12億9,814萬元。然而很多官員回國後大部分是形式上提交報告,很少著墨具體建議及心得;更令人氣憤的是,很多官員都未依規定登錄在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刻意迴避監督。又根據資料顯示,在這1年半內,行政院各部會中,只有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等少數單位的首長沒有動用公帑出國,其他部會以交通部高層出國的次數最多,總共出了94團,花費3,036萬元,疑與政府撙節開支、嚴格控管國外旅費的精神未盡相符。部會編列預算,都是來自於人民的納稅錢,不應浮編預算,交通部應就「出國名目是否浮濫」、「事後報告是否草率」、「是否登錄不實逃避監督」等三面向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十九)鑑於104年中秋連續假期,巧遇杜鵑強颱來襲,交通疏運頓時亂了套,由於雙鐵倉促宣布停駛,造成民眾急於北返,結果交通疏運亂成一團民眾猶如逃難,外界有很多責難,更把矛頭指向交通部的緩慢應變。交通部雖事後檢討,並召開記者會提出未來連假疏運遇颱風的新3大措施,然從其內容來看,要減少民怨並順利疏運,該內容的確有檢討改進空間。像未來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時,即同步發布雙鐵列車行駛和停駛計畫,在過去許多例子顯示通常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往往颱風已很接近,加上天候仍無法精準掌握之因素,若颱風瞬間加速,根本應變不及,有調整為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即宣布交通疏運計畫之必要。諸如此類更便民措施,交通部有再通盤檢討之必要,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二十)對於104年杜鵑颱風來襲,碰到中秋連假交通混亂情形,交通部決定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時,即同步公布疏運計畫。但陸警發布時,7級暴風圈侵襲陸上僅有18小時,且遇到晚上發布亦來不及因應,故應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時,即公布預備疏運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羅淑蕾
    (二十一)杜鵑颱風侵台造成雙鐵運輸大亂,民眾怨聲載道,交通部應要求臺鐵、高鐵參酌中央氣象局的氣象資料,建立天然災害暫停運輸應變措施作業規定,並公告提供民眾周知能事先應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二十二)104年中秋節3天連假,收假日遇颱風,民眾急於返家,但交通運輸卻亂糟糟,交通部臺鐵、高鐵發布停駛時間太晚,再加上交通主管機關亦未在停駛前及時統合各交通單位疏運旅客,才會造成民眾像難民一樣湧入火車站、搶擠上車。桃園國際機場,亦因無有效的紓解措施,班機出不去也進不來、嚴重塞機。連續假日遇上天災,若交通單位能妥適應變,必能將傷害降到最少。爰此,要求交通部就上述各項缺失,深入了解其原因並提出檢討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另地球暖化,極端氣候現象只會增多,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天災各項交通疏運規劃提出一份研究報告,作為日後類似狀況的疏運參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二十三)目前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與第二航廈年旅客容量分別是1,500萬人次與1,700萬人次,合計最高的總服務容量為3,200萬人次,但103年桃園國際機場旅客量就已破3,500萬人次,104年預計更將超過4,000萬人次,早已不堪負荷。不管是國際友人或是本國人,出入境都得忍受擁擠不便的空間及等待的時間。桃園國際機場是個重要的國際流通場所,交通部應儘速召集專家學者,組成臨時小組,儘快解決桃園國際機場現在的窘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二十四)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主管的宜蘭外澳沙灘,委託民間業者維護管理,包商未經許可,就把觀景台圍起做為販賣部,私設投幣式沖洗設備及陽傘設施,藉此營利賺取費用,水電費卻是公帑埋單。雖合約約定水電費由包商負擔,但自103年7月至今,仍由風管處先墊付,但合約無違約懲罰條款。交通部應立即責成交通部觀光局檢討相關失職,並全面清查其他委託合約是否有按契約執行及是否有無違規裁罰條款的合約,立即檢討改善,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二十五)交通部現行對於偏遠或離島地區等國中小學童之公共運輸服務網絡規劃並未完善,基於偏遠地區國中小學童之上下學安全及受教權,建請交通部應積極修正現行規定,對於偏遠地區之國中小學童公車應予以全額補貼。
    提案人:許淑華 林國正 陳雪生 羅淑蕾 陳歐珀 楊麗環 葉宜津
    (二十六)自由港區事業或自由港區以外之事業入區104年之目標僅為10家。但依相關資料顯示,103年入駐港區事業家數有112家,但截至104年6月,家數不增反減至110家。在在顯示自由貿易港之成效跳票,各港區產業定位及招商機制均有問題。6港1空之7大港區,等於104年完全沒有招到事業入駐。對照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為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計畫預算編列高達將近103億元之規模而言,其目標顯與花費難以相比。故要求7大港區105年度自由港區之招商目標至少為10家。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二十七)查交通部105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中編列14項有關捷運系統建設及規劃報告等計畫經費229億5,921萬1,000元,除「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及「安坑線輕軌運輸系統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等2項為新興計畫外,其餘12項計畫均為延續以前年度之跨年期計畫。經查:
    1.部分計畫預算執行率過低
    茲彙整前揭交通部捷運建設計畫相關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附表1)。截至104年度交通部累計已編列預算數2,540億1,594萬4,000元,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實支數為2,404億0,334萬6,000元,尚餘136億1,259萬8,000元預算待執行。
    2.允宜審酌進度,覈實檢討預算需求
    惟查交通部103年度決算書,「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各年度累計保留數高達135億5,025萬7,000元,其中尚有99年度預算尚未執行者。又以交通部105年度續編列之大眾捷運建設計畫,累計至104年度所編列之預算,截至104年8月底亦有136億餘元待執行,顯示交通部對於部分計畫之預算編列較實際執行進度寬列。準此,為免本計畫連年鉅額預算保留,交通部允宜審酌各項捷運建設計畫實際進度,確切依零基預算精神,覈實考量各計畫之預算執行量能與所需資金,以維政府資源之合理妥適配置。
    3.綜上,交通部部分捷運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過低,為免連年鉅額預算保留,允宜審酌各項計畫實際進度及承辦機關之執行能力,要求交通部覈實檢討各計畫之年度預算需求,並在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避免鉅額預算保留,造成政府資源未能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
    附表1: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立法院預算中心自行彙整。僅表列105年度續編列預算之計畫。
    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二十八)行政院104年5月22日核定交通部呈報「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總預算金額997億3,000萬元,預計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節能環保車60輛及其他相關設施等。惟近年來兩批購車計畫傾斜式列車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因基於安全考量無法開放站位,且每組8節的運能亦不足實際需求。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必須檢討現行實際營運經驗,提出符合未來需求的購置車輛計畫,首先必須採購車速不低於目前營運最新車型且運能加大的編組,提高至12節,以便再增加疏運能力,車輛高度需與月台高度一致,且考量無障礙設施,保障弱勢。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楊麗環 羅淑蕾 陳素月
    (二十九)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95年採購傾斜式電聯車太魯閣號平均單價5,800萬元,而至102年再採購傾斜式列車普悠瑪號單價遽增至7,800萬元,而此次行政院核定「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預計城際客車採購預算每輛單價7,300萬元,惟該車輛採非傾斜式,這顯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採購單價逐年攀升,並且過去兩次購置車輛皆不足符合營運需求,無法解決疏運困境。究其主因實因目前採窄軌之鐵路運輸已不符國際潮流,採購市場選擇性較少,單價亦較高,爰此建請交通部應考量鐵路運輸未來長期整體規劃,儘速評估規劃臺鐵軌道改為符合國際規格之寬軌的可行性,尤其改善為寬軌後,鐵路運輸不僅可再提高車速,且增加行車安全性,對整體疏運能力及服務品質提高有莫大助益,並要求未來能在東部運輸優先建設使用,以改善東部鐵路疏運能力。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楊麗環 陳素月
    (三十)鑑於彰化縣花壇鄉人口結構年齡層較高,但臺鐵花壇站設站一百餘年迄今並無施作任何無障礙設施,且跨月台天橋高度甚高,除了年紀較長之老人家以外,連體力較差之成人要爬上天橋也很困難,爰建請交通部責成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臺鐵花壇站儘速新設無障礙電梯,以方便居民使用。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三十一)鑑於我國加入WTO後,相關車輛進口之車齡限制之貿易壁壘取消,雖然各國車輛無論車齡均可合法進口,但因我國車輛領牌必須通過安全審驗、耗能、噪音、汙染、防竊等5大審核才能取得申領牌照資格,惟古董車由於製造年份久遠,難以用現今之耗能、汙染標準來規範之,目前僅能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範之臨時牌申請3次、共計不得超過15日,對一台進口來台具有收藏價值的古董車而言,儼然是扼殺該車之價值。爰建請交通部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能源局協調其耗能、噪音及汙染規範適度放寬,並針對古董車領用牌照管理制度,採取設置特別車牌及管理規範加以管理,以符合安全為優先,讓古董車風華再現。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三十二)鑑於交通部近2年來,一共高達9項鐵路、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辦理修正,其中有5項計畫已修正2次以上、6項計畫總經費大幅增加,高達8項計畫辦理工程延展。因此,爰要求交通部針對各項工程辦理變更情形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林國正
    (三十三)鑑於近年來交通部應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卻因催徵不力而有多達數十億元汽燃費未收回國庫,此為政府辦理養護、修建及管理原鄉及平地道路之重要財源。因此,請交通部彙整「全國原鄉公路(含省縣鄉道)養護情形」後,一併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註:立法院預算中心。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林國正
    (三十四)為實現「使用者付費」之公平付費制度,我國於102年12月30日全面實施國道計程電子收費制,惟103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入為212億4,700萬元,竟為近5年來最低,顯見尚有許多問題有待改善。其中因遠通電收公司目前採行電子標籤為主、影像辨識為輔之方式收費,竟有車牌塗汙、車牌位置遮蔽、未懸掛車牌、車牌折曲變形等因素造成無法辨識收費,除短收通行費外,政府還必須倒貼通行費。依交通部提供資料顯示,103年度及104年度截至6月底,政府負擔之無法追討通行費金額分別為1,135萬3,000元及303萬2,000元,交通部應研擬有效之方式加強車輛車牌控管,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提交相關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王進士 羅淑蕾 簡東明 林國正 葉宜津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11案,不予處理:
    (一)「一般行政」經費7億8,566萬9千元,建請凍結二分之一,待交通部重新檢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羅淑蕾 許淑華 陳歐珀 葉宜津 楊麗環
    (二)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36,252千元,辦理檔案掃描整理、文書打字、文康活動、員工健康檢查、辦公大樓清潔、保全……等,然交通部本部本年度預算員額481人較上(104)年度488人,減少7人,預算科目近年編列卻有逐年增加之情形,顯然與中央政府要求各機關應撙節支出之原則相違背。爰此,105年度「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6,252千元,應予以刪減5,000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三)交通部105年度於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業務費1,455萬元辦理相關業務宣導,經查該計畫內容均為宣導、宣傳性質,並不涉及實際研究或管理所需之必要費用,為撙節政府支出,該預算減列十分之一。
    提案人:王進士 羅淑蕾 簡東明 林國正 葉宜津
    (四)根據審計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交通部推動第11期道安改進方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雖已有下降,惟交通事故肇事率及受傷人數逐年攀升,且酒駕、青年學生騎乘機車及自行車等事故防制措施暨教育評鑑之規劃與執行未臻周妥。交通部統計,103年度交通事故肇事率高達137.72件/萬輛,較推動道安改進方案實施前(民國101年度之111.94件/萬輛)增加25.78件/萬輛;103年度交通事故受傷人數高達41萬餘人,亦較實施前(民國101年度之33萬餘人)增加7萬餘人,增幅高達23.69%。顯然交通部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執行未能妥善,爰此交通部105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編列2億7,045萬7千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檢討因應報告,並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楊麗環 羅淑蕾 陳素月
    (五)因配合汽車燃料使用費調整分配比率,及覈實評估各補助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其效益,以提高政府資源配置之合理性。建請交通部105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業務計畫編列2億7,045萬7千元凍結1/3,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陳歐珀 楊麗環 葉宜津
    (六)交通部105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項下辦理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獎補助費編列1億4,604萬2千元,其中業務費編列1,455萬元,針對交通安全平面文宣、大眾媒體宣導及連續假期交通疏導及其他交通安全措施宣導事宜等等。
    惟今年中秋連續假期因杜鵑颱風導致我國台鐵及高鐵交通大亂,係為交通部宣導不周所致,應要求各單位針對連續假期及天然災害提早因應,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更應一併公布交通疏運計畫。爰此,建議凍結本筆費用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道安委員會針對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提出改善計畫,並將改善成果之書面報告送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七)「航政港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2億2323萬2千元,建請凍結二分之一,待交通部重新檢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葉宜津 許淑華 陳雪生 陳歐珀 楊麗環 羅淑蕾
    (八)有鑑於交通部105年度「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計畫下編列投資該公司7.7億元,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規劃興建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等各項重大建設計畫之資金需求。經查,機場公司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興建計畫尚在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有關交通部105年度預計增資該公司7.7億元,顯未與計畫辦理時程相配合,其必要性及迫切性,恐有待商榷。復以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合併現金流量預計表顯示,該公司105年底預計現金餘額16億餘元(含交通部105年度預計現金增資7.7億元),該公司目前資金尚無短缺情形,似無政府挹注投資之急迫性。基此,該計畫尚處規劃設計階段,允宜審酌該計畫之進度及該公司財務狀況,再配合辦理增資,以避免政府資金無效率閒置。爰擬全數減列該項計畫編列經費7億70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九)交通部105年度「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計畫下編列投資該公司7.7億元,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規劃興建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等各項重大建設計畫之資金需求。惟目前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興建計畫尚在委託規劃設計階段,有關交通部105年度預計增資該公司7.7億元,顯未與計畫辦理時程相配合,其必要性及迫切性,恐有待商榷;此外,該公司目前資金尚無短缺情形,似無政府挹注投資之急迫性。基於政府財政拮据,為免政府提前撥付資金,而滯存於該公司,相關投資時程允宜配合工程執行時程及機場公司之財務狀況,審慎檢討評估。爰此,交通部105年度「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計畫下編列投資7.7億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十)有鑑於交通部105年度歲出第14款第1項第12目「鐵路建設計畫」工作計畫「16台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項下編列28億9500萬元。現在高鐵只行駛到左營,今年8月23日屏潮鐵路雙向通車讓台鐵捷運化目標邁進一大步,高雄─潮州區間因應屏潮鐵路電氣化、立體化完工,大幅增班,南部旅客將受益。惟經查,配合此項工程通車,台鐵欲於10月15日大改點,但改點後,部分車站的班次相間隔竟高達2.5小時,非常不便民,與原先要達成與高鐵無縫接軌的目標有違,實有重新檢討之必要。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8億9500萬元之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十一)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案,「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預算編列2,570千元,其中辦理『汰換首長專用車(油電混合車)1輛』編列1,200千元,原因係目前該部首長專用車輛係94年7月購置,預計105年6月報廢後汰換新車,惟查交通部現行有輛副首長專用車,購置於92年12月,早已屆報廢年限,且該車輛齡也較首長座車舊,既然該車尚堪使用,顯然首長座車尚無汰換之必要,基於政府財政拮据,各機關應撙節支出,爰此,有關辦理『汰換首長專用車(油電混合車)1輛』計畫應予以取消,交通部105年度「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預算編列2,570千元,應予以刪減1,200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為配合高鐵財改案,交通部與高鐵公司及聯貸銀行間已完成相關興建合約及三方契約之增修作業。惟交通部就增修條文內容、對政府權益影響,是否確切落實本院決議事項等資訊,並未對外完整揭露及為相關評估說明,顯不利本院及外界監督。爰要求交通部2個星期內提出上述增修合約及評估送至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本日議程。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報告。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俊逸今天有機會列席貴委員會,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工程會業務,並聆聽指教,深感榮幸。
    工程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事項,並為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鑒於公共建設之推動有助於提振景氣及產業振興,俊逸不斷要求工程會同仁應全力協助工程主辦機關及業界,排除公共工程推動上所遭遇之困難與障礙,使公共工程如質如期如度完工,以發揮其經濟效益;另持續借重學者意見,建置諮詢平台,從制度面及實務面研提精進措施,鼓勵創新,使制度能與時俱進,進而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及興利除弊,提供人民更優良之公共建設及生活環境。
    在工程產業夥伴及各部會、各縣市政府積極合作下,104年度迄今公共工程推動成果,在預算執行方面,成績都超過103年度同期。其中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計畫,截至8月底預算達成率為50.79%,較去年同期提升1.20%,對於促進產業發展,活絡經濟,提供具體貢獻。
    以下謹就施政重點,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尚祈不吝指教。
    貳、近期工作重點
  • 項目
    一、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一)本會基於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協助產業邁向國際,提出「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書)」,於103年6月16日奉行政院核定,成立跨部會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作為政府單一窗口,協助解決工程產業界於全球化中遭遇之問題。重要推動措施及成果,摘述如下:
  • 1.補助業者海外拓點

    基於營造工程具有強烈地域特性,拓點目標市場並長期深耕為獲取海外標案不二法門,本會為激勵工程業者開拓海外市場的意願與能力,104年3月25日發布「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策略性補助業界海外拓點目標市場的初期成本。本年度補助計畫已核定10件拓點計畫、12家廠商,總補助款上限為13,635,314元,所選定之目標市場為馬來西亞、印尼、緬甸、越南、阿曼、中國大陸等。
  • 2.培訓工程業者提升參與全球標案能力

    (1)針對爭取海外工程標案所需技能,辦理「104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標案實務人才培訓」系列課程,內容包括潛在商機發掘、備標投標實務、合約制定與議約、法律案例分析、風險與財(稅)務管理規劃、市場布局與避險等,尤其著重在案例分享及海外工程應特別注意事項,密集培育實務經營人力,以確實提升國際化能力。
    (2)辦理工程倫理講習會,104年截至8月底已舉辦8場講習會,參訓人數計676人;另自9月起將與法務部廉政署辦理「2015年工程倫理與防貪策略」巡迴座談。
    (二) 辦理全國會議:為結合智庫與業界共同研議我國最佳之參與對策,將會同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等機關於104年10月28日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全國會議,邀請產業界由外而內凝聚議題並提出政府作為,擴大與產業界及學術界雙向溝通,由政府帶頭,促進工程產業全球化。
  • 項目
    二、促進政府採購效能
    (一)修訂政府採購法規及範本
    為使政府採購法規制度更為完備合理、提升採購效率,104年迄今計修正「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投標須知範本」、「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投標標價清單範本」、「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等。
    (二)持續鼓勵採最有利標評選優良廠商
    各機關技術服務採最有利標決標案件比率自103年度84.64%提升至104年8月底之87.90%;決標金額比率自103年度94.85%提升至104年8月底之96.35%。各機關資訊服務採最有利標決標案件比率自103年度62.52%提升至104年8月底之69.73%;決標金額比率自103年度79.41%提升至104年8月底之83.70%,有效引領產業良性競爭,帶動產業正向發展。
    (三)保障勞務採購案勞工薪資措施
    機關辦理勞務採購,可於招標階段依採購預算及實際工作性質,於招標文件及契約中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有關之勞工一定薪資金額,不論何廠商得標,勞工均可得到此一薪資,避免廠商剝削勞工薪資。採最有利標決標者,可將勞雇關係等情形納入評選項目,據以評選較佳的廠商。另「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已訂有勞工薪資、加班費、差旅費、請假等條款,保障勞工薪資權益。
    (四)導入全生命週期成本之採購策略
    1.工程如能於先期計畫階段即考量全生命週期成本,可提高公共工程之價值及降低成本支出,同時讓參與的廠商發揮其產品或服務的競爭力,達到機關與廠商雙贏之目標。
    2.為獲致採購自規劃、設計、執行、維護管理及最終廢棄之整體成本最佳化,本會已於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中,納入10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替選方案需考量全生命週期成本(Whole Life Cycle Cost),並納入計畫審議範圍之內容,並於104年7月1日實施;進入採購階段時,機關可透過採購法最有利標策略,將全生命週期成本納入價格之評分項目,以達政府與民眾之最大利益。
    (五)採購爭議處理
    1.104年1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止本會受理申訴、調解案計740件(申訴400件、調解340件),結案計741件(申訴411件、調解330件)。
    2.為提升採購效率,除加速處理申訴調解案件外,如爭議個案發現有法令不完備之處,亦持續回饋相關單位作為研修政府採購法制之參考,以減少類似爭議。
    3.另為全面追蹤調解不成立及申訴案件後續爭議處理情形,促使各機關儘速解決爭議,本會擴充建置爭議處理資訊系統,督促各機關上網填報申訴調解案件後續處理情形,並定期統計分析相關資料。
    (六)辦理104年度模範採購人員及採購案件選拔
    為激勵採購人員士氣,並鼓勵各採購主辦機關善用政府採購各項機制,本會於本年度辦理首次模範採購人員及採購案件之選拔,共計審定5位模範採購人員及1件模範採購案件,公開表揚。
  • 項目
    三、政府採購電子化
    (一)持續精進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與服務項目,以促進政府採購資訊電子化、公開化及透明化。
    1.新增「歷史招標文件線上瀏覽」功能,提供民眾付費瀏覽已逾截止投標期限且在招標公告日期後1年內之歷史招標文件。
    2.配合「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於104年6月1日生效,增修相關管制配套措施。
    (二)持續推動電子採購
    1.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利用資訊技術,以網路電子投標作業取代傳統紙本投標作業模式,使採購流程簡化及電子化,減少機關與廠商之作業時間及成本,以提升政府採購效率。
    2.已於104年1月15日函請全國各機關進行試辦,並持續針對機關及廠商辦理相關說明會及教育訓練課程。104年截至8月底止,各機關已利用此一電子化機制辦理319件採購案,已決標239件。
  • 項目
    四、健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制度
    (一)工程施工查核制度精進措施
    1.104年截至8月底止,全國各機關計查核2,206件工程,約占全國在建工程量之7.98%,查核成績列甲等以上工程比率為48.73%,較103年度同期之45.04%,提升3.69%,顯示公共工程施工品質已逐年提升。
    2.研訂混凝土鑽心取樣標準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要求全國各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加強材料抽驗,並明確規定抽驗比率為10~30%。104年截至8月底止,計辦理1,000件工程材料抽驗,抽驗比率為45.33%,達30%之目標,相關抽驗結果,工程主辦機關均已依契約處理,有效嚇阻廠商偷工減料。
    3.持續強化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機制,103年度已針對「道路工程」、「建築工程」、「水利工程」及「異常狀況之廠商」等不同主題,辦理工程施工品質查核,期以最少成本,達到施工品質管控最大功效之目標,104年度亦持續加強查核管控全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另本會已與法務部高檢署建立「通案查核,專案查緝」機制,即透過本會定期與不定期的通案查核,嚴查嚴辦,涉有不法移送查緝。
    4.為提升工程施工查核品質及擴大查核功能與運作成效,104年度於北、中、南地區辦理3場次「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委員交流座談會議」,邀請全國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與查核委員參加,計有286人與會。會中進行查核業務相關議題報告,並與參加人員透過當面溝通交流,讓全國查核品質能更客觀、公正,並導正一些查核作業的偏頗與缺失。
    5.訂定道路工程品質精進抽查計畫,104年6月至12月間將查證全國22縣市各地方機關完工之道路工程品質,驗證厚度及平整度是否符合契約規定,以減少廠商僥倖心態,使機關及廠商更重視品質管控。
    (二)提供多元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教育訓練
    1.自101年度起,協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針對初任公職之人員辦理實務訓練,103年1至2月辦理「高普考土木、結構工程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6場次,調訓359人;104年1月辦理相同訓練4場次,調訓206人。
    2.針對地方機關基層工程人員,每年於全國北、中、南及東部辦理公共工程履約品管教育訓練,約調訓240人;建置E化線上學習課程,提升該等人員之專業知識與履約管理能力,防範工程發生弊端,確保公共工程品質。
    3.委託優良教育訓練機構,針對機關、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之工程從業人員,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及「回訓班」訓練課程,強化其履約能力及實務技巧,每年約調訓8,000人。
  • 項目
    五、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控作法
    (一)管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1.104年度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共202項,年度可支用預算約3,509.65億元。本會持續要求各機關加速計畫型補助案核定程序、核實訂定年度發包計畫、強化里程碑管控機制及落實契約規定定期辦理估驗計價等,以加速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
    2.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追蹤檢討各部會計畫推動情形,並針對20項指標性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加強控管。本會將持續加強重大公共工程施工進度及品質督導,尤其針對列管國內重大指標性公共建設計畫及民眾關切之關鍵性工程,深入訪查,協助解決困難問題,加速推動計畫執行。
    (二)預測完工啟用期程新作法及精進工程進度管理制度
    為務實掌握重大公共工程進度,準確預測完工啟用期程,本會已訂定「重大公共建設完工啟用期程評估模式及管控機制」,並開發單機版之VBA蒙地卡羅法模擬程式,可預測完工啟用期程之發生機率,於103年11月19日函送各機關及地方政府參考使用。除請各相關機關自主模擬外,亦辦理多場次訪談、講習或宣導活動,且於104年3月27日辦理「重大公共建設完工啟用期程研討會」,計有產官學界超過350餘人參加。本會將持續協助各機關以風險管理及機率之概念評估完工啟用期程,以確實掌握及管控施工進度,並提早發現問題採取因應措施。
    (三)積極改善公共工程不當延遲付款之情形
    1.本會自101年11月1日啟用「公共工程標案不當延遲付款通報」系統,受理廠商透過網路、傳真及信件等多元管道進行通報,並由本會追蹤至機關付款為止。此外並每月持續透過資訊系統主動篩選付款情形未符工程進度之異常案件,通知機關查處。
    2.截至104年8月底止,2年半來接獲通報案件362件,機關已付款結案281件,金額達21.41億元,機關已部分付款8.7億元,合計30.11億元。另經本會主動過濾付款異常案件提前示警已付款件數2,583件,金額達172.74億元。以上合計付款金額達202.85億元。
  • 項目
    六、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制度
    (一)為督促公共工程施工廠商確實依契約要求之進度與品質履行合約,並誘導廠商主動重視履約過程及爭取良好商譽,從而促進公共工程品質向上提升,本會於103年10月27日訂頒「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下稱計分要點)。
    (二)計分要點內容主要係針對廠商履約事實包含「如期履約情形」、「履約成本與違約金」、「施工品質」、「安衛環保」及「是否遭民眾反映與停權」計五大指標計算分數,且採取量化、明確與全面的方式進行計分,俾客觀評估各廠商履約情形。
  • 項目
    七、精進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行政作業
    (一)為強化「計畫」層面證照許可行政作業效能,於計畫投入大筆經費實質動工前,先就政府應辦的各項證照許可項目予以盤點,並透過中央與地方各機關建立之三層級平台互相協調,俾使可行的計畫能加速推動,不可行的計畫則考量啟動退場機制,本會爰提案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行政作業精進實施要點(簡稱證照要點)」,並已於104年4月23日以行政院令發布實施,自104年5月1日生效。
    (二)在符合既有法律,且充分尊重證照許可審核機關之職權為前提下,透過三層級任務編組就行政作業進行溝通協調,以提升主辦機關申辦書件品質,及精進審議作業時效。藉由證照要點之實施,約可提升如期完工案件比率7%,並減少追加預算金額3.4%。
  • 項目
    八、訂定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本會為加速公共建設推展,在「標案」層面訂定「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建立於招標、開標及開工前檢核機關或廠商應辦事項完成情形,與證照要點相互搭配,相輔相成。
  • 項目
    九、列管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情形及協助活化措施
  • 相關強化精進措施如下

    1.研訂「公共設施閒置空間之活化及防範策略精進措施」作業手冊:內容包含彙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策略、防範產生閒置公共設施注意事項及閒置空間活化之經驗分享等事項,已函送各級機關參處。
    2.啟動「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曾列管之已解除列管案件」訪查機制:104年度上半年度已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陸續完成6場訪查行程,均符合活化標準。下半年度依公共設施類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數量、位處區位及再有閒置可能性、立法院、監察院或媒體關注等原則,已初步篩選7件個案並安排訪查。
    3.建立指標考核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情形暨研訂補助型公共建設計畫補助款扣除原則:為自源頭管制,本會已於104年2月4日函頒實施「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年度績效總指標與補助型計畫補助款扣除處理原則」,將於每年底計算各地方政府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績效,作為各該計畫中央部會主管機關得就其所屬補助型公共建設計畫酌予扣除補助款之參據,督促地方政府確實提升公共設施使用情形,降低閒置可能。
  • 項目
    十、提升全民督工系統服務功能
    (一)已於「全民督工智慧型手機APP通報程式」陸續增加異地通報之功能並結合地理資訊系統(GIS),建構「公共工程資訊公開暨全民督工通報平台」,提供民眾通報與查詢在地工程。
    (二)為加強推廣使用全民督工APP,本會已於103年6月6日函請各機關於公共工程施工告示牌中增列宣導文字,截至104年8月31日,已被下載6,097次,104年上半年度採用APP程式通報案件為102件,占全部案件約14%(102件/717件)。
    (三)103年5月7日二代督工系統上線,已提升系統使用功能及資訊安全。103年5月26日針對民眾滿意度調查中之不滿意案件研議精進措施,經統計104年上半年民眾滿意度達86.64%,較103年提升10.01%。另104年度進一步結合簡訊通知提升系統服務功能。
  • 項目
    十一、推動公共工程運用BIM技術
    建築資訊建模(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是將工程各階段的主要工程元件,建立或蒐集其數位化資訊,其應用方式例如在設計階段,建置數位電腦化工程模型,以檢測水、電、空調等管線佈設的衝突,避免實際施工時才發現管線碰撞,減少辦理會勘協調與變更設計,並可模擬施工程序,以妥適規劃施工進程,亦可運用虛擬空間展示方式,發揮溝通平台效果,提供非工程專業人員瞭解工程實際完工後的景象。本會結合產官學力量,建構公共工程運用BIM技術推動平台。
  • 項目
    十二、啟動公共建設預為因應超高齡社會措施
    (一)因應我國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於114年達到20%,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行政院103年10月2日院會決議請各部會正視人口變化問題,前瞻性思考規劃政策的方針。
    (二)本會依前開決議,預為因應推動下列措施:
    1.公共建設先期審議階段增列高齡影響評估檢視表:為及早因應超高齡社會之影響,實需於公共建設一開始的成型階段,即辦理相關評估及因應,本會於103年11月25日召開研商會議,各界均贊成於公共建設先期審議階段增訂高齡影響評估檢視,爰於104年4月14日函請國發會納入「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經該會5月28日召開研商會議後,將本會建議之檢視表納入中長程個案計畫自評檢核表,並經該會報院核定後,行政院已於7月17日函頒發布施行。
    2.啟動各部會編修相關設計規範:本會蒐集先進國家因應高齡化所訂定的評估指標或設計標準後,於104年2月4日召開「因應高齡者的生活環境有關公共工程相關技術規範研修」會議,經確認以往推動之無障礙設計只是最低標準,並擬訂安全、可及、便利及舒適四項設計通則,請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等相關設計規範主管機關啟動檢討,如經檢討屬未妥善考慮高齡者之規範,則需酌予修正,嗣相關部會提出清查結果及編修計畫,確認13項設計規範(或準則)需辦理編修。其中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已完成編修作業,於7月22日發布施行,其他規範亦期能於今年底前逐步完成。
    參、結語
    提升工程效率與品質,建立創新制度與文化,營造公平公開之競爭環境,一直是工程會努力的目標。雖然本會於組改後將被裁併,但不論組織如何調整,現有業務不會打烊,我們會堅持到最後一刻,做到無縫接軌。未來更將持續以宏觀的態度,與產業界同心協力共同努力提升公共工程的進度與品質,做好各種便民與興利防弊的措施,建構一個清廉、公正、合理之工程採購環境,讓政府及工程人員獲得人民的信賴,也同時為工程產業進軍國際奠定更強的競爭力。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多多指教。謝謝!
    主席:在進行詢答之前先宣告以下事項:一、詢答時間本會委員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四、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五、中午原則上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餐盒。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請登記第一位的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工程會乃督導全國公共工程品質之最高行政單位,剛才聽了許主委的業務報告,本席有很大的感觸,從工程會的報告中可以聽得出來「講的嚇死人、做的笑死人」。公共工程委員會士氣低落,當然,在組織法尚未塵埃落定之前,未來促參的業務會移交財政部,其他相關業務相當大的比例都要移到交通及建設部,在妾身未明之前,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士氣低落是個不爭的事實,效率不彰也是個事實。剛才聽許主委的業務報告,事實是如此,我們看到工程查核的案件逐年減少,造成公共工程的品質低落;我們看到政府採購的相關稽核案件也逐年減少,也造成地檢署與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的起訴案件越來越多,我們也看到政府在處理採購相關的爭議案件也變得越來越多,也顯示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效率不彰、政府無能的明顯趨勢。
    我們先從工程查核來說,工程查核是公共工程委員會重要的工作之一,請問主委,是否如此?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昆澤: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1億元以上的工程須定期查核,以確保其品質及能如質如期完工,這是工程查核的重要基礎,是否如此?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李委員昆澤: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針對工程查核、工程管理等相關機制均有明確規範,目前的機制是分成中央、部會跟地方三級,但是我們所看到的工程查核的狀況卻是問題連連,以機場捷運為例,機場捷運幾度跳票了,主委知道嗎?已經五度跳票了!機場捷運可說是高度最高、傾斜度最陡的捷運,可說是很複雜,但是在整個施工的過程中問題非常多。主委,民眾期盼了20年的機場捷運,第五度的通車承諾還是跳票了!導致跳票的原因,很大的因素來自系統整合、機電系統的問題,但我們也看到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工程查核不落實也是一個很大的因素。比如電纜線破損的問題,電纜線破損當然就必須全部換新,這也是造成工程延宕的一個主因;我們也看到電纜線的脆化,電纜線脆化當然就會造成漏電、甚至燒毀或是列車停擺等重大問題;更嚴重的是我們看到軌道的墊片也出現破損、斷裂的現象,這種問題甚至有可能造成機場捷運列車翻車的重大意外,導致重大的傷亡。
    請教主委,針對機場捷運的工程查核,公共工程委員會究竟做了什麼?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工程查核機制,在民國100年之後針對機場捷運的工程查核次數越來越少,問題越來越多,查核次數卻越來越少。根據統計,99年當年的工程查核次數還有6次,但102年的工程查核次數卻只有2次,到104年6月更只有1次。你們工程查核的次數越來越少,但你們給它打的分數卻是甲等的高分,問題實在非常多,請主委說明。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工程查核是工程會非常重要的一個工作……
    李委員昆澤:很重要的工作,因為重要,所以查核的次數要越來越少,是不是?讓它問題越來越多,是不是?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實際上我們要求各主管機關、各地方政府自行成立查核小組,我們輔導他們如何查核,我們也訂定一定的查核標準,所以我們慢慢要把這個工作轉移給主管機關和地方政府,由他們自己查核。
  • 李委員昆澤
    你們工程會現在又變成足球委員會啦!又把球踢給別人啦?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啦!報告委員,比如104年我們有202項要查核的工作,具指標性的也增加20項。
    李委員昆澤:請教主委,像機場捷運如此重大的工程,其工程查核次數為何越來越少?在99年、100年都還有6次,為何到了102年、103年變成2次?而且查核結果還是甲等?甲等的工程還會出現電纜線破損、斷裂以及軌道墊片斷裂等問題,造成機電系統整合都出現重大問題,這種工程還能獲得甲等,工程查核的次數還越來越少,這到底怎麼回事?你如何對國人、對社會交代?
    許主任委員俊逸:針對桃園機場捷運這個單一工程,我們一共查核了18次,對單一工程而言,我們查核的次數已經不算少。剛剛委員報告的沒有錯,我們的查核次數是慢慢遞減……
    李委員昆澤:18次是從頭到尾18次,不是一年18次!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從頭到尾18次,然後委員……
    李委員昆澤:請教主委,99年還有6次,為什麼到102年、103年變成2次?而且查核結果還是甲等!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99年以前正值土建工程的高峰期,所以我們查核的頻率非常高,後來……
    李委員昆澤:但它的機電有問題,系統整合有問題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後來到機電工程的時候,我們也有查核,所以剛剛委員講的查核成績很高也不見得,因為它的查核成績也曾經有乙等的紀錄,所以……
    李委員昆澤:你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希望不要變成足球委員會的主委喔!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不會啦!
    李委員昆澤:另外,工程查核的件數越來越少,這是不爭的事實,希望你對業務能有更深入的瞭解。過去每年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查核件數大概都在3,600件以上,去年減少變成3,500件,換言之,全國不到一成的公共工程會被查核到,工程品質不免令人憂心忡忡。請主委簡單說明,為何過去查核件數都在3,600件以上,而後下降變成3,500件以下,甚且還有下降的趨勢?是否因為組織法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不是這個問題。
  • 李委員昆澤
    還是很多人都等著退休?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目前在建工程的數量漸漸減少,我們只查核在建工程,因為在建工程數量減少,查核數量自然會減少。第二點,我剛才講過了,我們把查核的工作盡量移轉給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辦理,我們是專心在查指標性……
  • 李委員昆澤
    所以你們現在的工作都拚命移轉到其他的部會或地方政府嘍?
    許主任委員俊逸:沒有,我們是加強訪查指標型的計畫。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剛才就奉勸你,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公共工程的查核件數越來越少、品質低落,這是不爭的事實。其次,政府採購稽核的案件數也逐年減少,政府採購的稽核非常重要,從招標、決標、履約到驗收都應該符合相關的法規,我們現在看到近3年來採購稽核減少的件數更多,101年還有8,541件,到103年下降到6,903件,減少了一千六百多件。這3年來你們越來越閒,法務部檢察署越來越忙,法務部起訴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犯罪案件逐年增加,工程會減少對政府採購案的稽核,政府採購的犯罪案件就增加。103年因違反政府採購法遭移送的案件增加到695件,原本多少呢?101年時是545件,103年就增加到695件,等於增加了三成,你們稽核的案件越少,地檢署就越忙,你們越閒,法務部就越忙,趨勢就是如此,請簡單說明。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跟最高檢察署曾經協調過,就是我們全面查核……
    李委員昆澤:你們的協調就是你們越閒,讓他們越忙,然後工程會逐漸轉成足球委員會,是不是?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就是全面查核、專案查緝,我們查核後認為有疑點的案件就移送給檢察署查緝。剛才委員講的查核件數……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再向你報告一件事,除了政府採購稽核案件減少所衍生的問題、犯罪的狀況越來越多之外,另外,政府採購所發生的爭議案件也越來越多,我們看到101年時爭議案件是483件,到103年時,爭議案件變成913件,從四百多件變成九百多件,這也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功德無量嗎?你們很認真嗎?所以這種爭議的案件也越來越多。地檢署偵辦的案件越來越多,你們處理的爭議案件也越來越多,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得起社會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爭議案件多是因為大家認為我們調解、處理爭議的機制可以信賴,爭議調解的滿意度有將近86%,大家都送來調解,所以我們處理的爭議案件就變得比較多。
  • 李委員昆澤
    你們的滿意度是透過民調的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以前讀的是政研所,民調也是我們學術研究的一項重要工作,在我就讀學校的民調中心外有掛一個招牌、海報,上面寫著一位民調學者所講的話「不要以為有10支電話,任何人都可以做民調。」,你們的工作態度確實要反省。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謝謝。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還是很重視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上的重要角色,所以交通建設部遲遲無法完成組改,我的內心並沒有很著急,因為組改以後你們就消失了,你們的權責移到其他部會之後都變得很邊緣,我也覺得這對國家公共工程的品質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在這樣的心情之下,不免更是愛之深責之切,我覺得你們的工作士氣越來越低落,所以在此還是要期勉主委在領導整個公共工程委員會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該做的事情還是要認真做,好不好?工程查核的時候,從個案來看其實是最有效的,我要舉高雄市最近在小港大林蒲所發生的中林路塌陷事件,這個事件是源自台電的工程坍塌,這張照片是9月18日塌陷的情形,當天的塌陷情形已經算是非常嚴重了,但到9月21日該區整個塌陷,這麼嚴重,已經變成一個大窟窿,從遠景來看的話,其旁邊整個是儲油槽區,就這麼接近。主委知不知道整個塌陷的範圍有多廣?你要怎麼形容塌陷的嚴重性?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有100公尺長。
  • 管委員碧玲
    直徑呢?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大概70多公尺寬。
  • 管委員碧玲
    你知不知道填土填了多少?
    許主任委員俊逸:3萬方,我們有人去查。
    管委員碧玲:非常嚴重的塌陷,請問主委有沒有下去看?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不起,我沒有,我派了我們的處長和……
  • 管委員碧玲
    副主委也沒下去嘛!是哪位處長下去看?處長有沒有下去?下去看的官員中最高層級的是誰?
  • 許主任委員俊逸
    經確認是科長。
    管委員碧玲:不是處長,你派處長,結果去的卻是科長。整個事件發生當時,經濟部很顢頇、台電也很顢頇,我們先不管。他們說法這個工程是台電公司於中油公司南門出口處旁進行的「大林─高雄345KV高壓電纜潛盾洞道」,而施工單位稱坍塌的理由是因為管路潛盾工程機械於30公尺發生故障,請問到目前為止,這個理由有被確認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已確認,確實是施工機械發生問題。
    管委員碧玲:你看坍塌地點的周邊全部是儲油槽區,所以曾經引起人民、居民非常大的恐慌。這個工程的金額總共是20億530萬,是一個大工程,請問這工程屬不屬於你們該查核的對象?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我們要查核的對象。
  • 管委員碧玲
    你們有沒有去查核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有查核過兩次。
  • 管委員碧玲
    是什麼時候?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再以書面提供給委員。
    管委員碧玲:我不需要書面,告訴我是什麼時候去查核的?
  • 主席
    請工程會工管處黃科長答復。
  • 黃科長志元
    主席、各位委員。去年10月和今年8月。
    管委員碧玲:依據法律的規定,你們有權責對不對?事實上,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二條規定,你們有指示、監督之權;第三條規定有設置工程管理處;而第六條規定,有關工程管理處掌理事項包含第二款的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協調、配合、督導及考核事項,及第三款的公共工程計畫執行品質管理制度之研議及督導事項,所以你們有去查核這個案子,但是去年10月到今年8月,中間就間隔了將近一年,你們8月查核的時候,給他們的評價是甲等,然後9月17日就發生坍塌,這很「打臉」耶!潛盾機機械故障是何等重大的事情!請問一般公共工程於發包的時候,是否會要求一定要新的潛盾機?
    許主任委員俊逸:沒規定一定要新的,但要檢查ok的才可以。
    管委員碧玲:如果沒有規定一定要是新的,那表示我們的標準不夠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全部都要新的話,其成本會太高,尤其潛盾機是很貴的。
    管委員碧玲:這麼重大的工程,20億的工程,就是因為潛盾機很貴。我們的學界真正的專家告訴我們,在重大工程的發包契約書上,應該要要求潛盾機是新的,因為潛盾機用過後的磨損可能是很嚴重的,但我們卻去買二手的,你們可不可以告訴我,你們去查核的時候,有查過這台潛盾機總共用過多少次、用過多少公里嗎?沒有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個機型沒有,但是這種機器的損耗是在鑽頭的部分,其他部分比較不會損耗。
  • 管委員碧玲
    但是那個部分是不是全新的呢?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鑽頭磨損後就應該要換新。
    管委員碧玲:這台潛盾機過去用過多少次,來自於哪裡等資訊,應該才是你們查核潛盾工程最重要的重點啊!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好。
    管委員碧玲:另外,像這樣的工程在施工初期是不是一定要有災害因應應變措施,且經過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的簽證查核,並經過你們的審核後,才可以通過?對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施工計畫中都會有應變計畫。
    管委員碧玲:顯然你們事後沒有再檢視,這次之所以會發生這麼大的塌陷,是不是因為業主沒有按照施工計畫中的應變措施來做而導致的?如果他的應變措施經過驗證後是ok的,那請問其應變措施中有沒有提到在潛盾機機械故障時,或壓力太大導致滲水時的相關應變?一定有嘛!那是最基本的應變,如果他的應變措施是合格的,且又有照著應變措施來做的話,怎麼會還會發生這麼嚴重的塌陷呢?請問在塌陷之後,你們有沒有再去查核?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施工計畫的審查是主辦機關的責任,我們是做形式審查而已。
    管委員碧玲:沒關係,你們去查核的時候有沒有查核到這個部分?你們一定要想像到為何會發生這種塌陷,台電有沒有按照應變措施去做?是因為當初應變措施的查核不夠專業所致,還是台電根本沒有按照應變措施去做?我現在要問的是,你們8月份時給台電甲等,然後9月17日就發生塌陷,請問在塌陷之後,你們是否有成立一個即時的查核小組再下去查核?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塌陷後我們有馬上至現場訪查。
    管委員碧玲:只有現場訪查,有沒有成立一個小組趕快下去查核?
    許主任委員俊逸:工程會沒有,但經濟部有成立一個查核小組。
  • 管委員碧玲
    你們就相信業主喔?那我們要你們做什麼?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是採分層負責,這部分本來就是他們要負責的。
    管委員碧玲:這樣不是分層負責,你們是監督機關,主委,我覺得這個角色是錯置的,你們應該盡快成立一個查核小組,因為你要知道過程中其資料會不會被變更?如果把一切都交給業主,請問要如何確保那些資料能完全保持正確呢?請問檢調已經介入了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檢調還沒介入。
    管委員碧玲:檢調還沒介入,你們也沒有成立小組,這樣不行啦!你們把一切都交給業主,請問如果業主掩蓋事情的話要怎麼辦?這不就是國家制度需要你們存在的目的,主委要不要給個承諾?
    許主任委員俊逸:待經濟部提報台電的查核報告出來後,假如有審查不滿意的情形,我們會另外去查核。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還是不要,還是要等業主的報告?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我們尊重他們主管部會的權責。
    管委員碧玲:不對,國家的制度並不是要你們尊重業主,而是要你們監督業主,你現在這樣的態度就不對了。記得我當初曾經請你們成立查核小組去查核現在正在進行中的工程,當時你們很樂意,也成立了一個查核小組去查核了,但為何面對這件20億且有重要塌陷的案子,你們的做法卻這麼保守?
    許主任委員俊逸:待業主修復完後,我們會再去查核一次。
    管委員碧玲:修復完後才去?你怎麼知道他們修復的過程和方法對不對,會不會為了省錢而造成一再地塌陷,最近又塌陷一次了嘛!對不對?市長還去看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的查核委員都是專家,他們會從所有紀錄裡看出……
    管委員碧玲:對啊!所以你們現在就要去,而不是事後才去!我們現在最擔心的是,因為工程又再度塌陷了,之後到底還會不會繼續塌陷呢?如果現場有你們在,我們會很放心,因為業主的修復工法可能會為了要省錢而無法做到最好。你們說這次出錯是因為機械的故障,但是高雄大學的教授說,其實是因為業主沒有改善地質,亦即兩邊已經快接近的時候就是最危險的時候了,明明該改善地質卻沒有改善,這是另一種說法。請問到底是哪種說法才對?另外,業主把3萬方的沙土填進去,這樣夠不夠夯實,還會不會繼續塌陷,這樣的工法是不是最優的?我們很希望你們在旁邊監督,因此本席非常卑微地要求你們成立一個查核小組,隨著工程修復的過程給他們督促的力量,你們應該是要監督業主,而不是只是尊重,主委,請問你們做不做得到?
    許主任委員俊逸:委員,我是有個顧慮,如果我們在修復中間就介入,就變成我們是個案介入,假使以後所有的案子都由我們來介入,而業主變成需等待我們的指示才能作業的話,那就失去分層負責的機制了,不過有關委員交代的事情,我一定會……
    管委員碧玲:你還是在講分層負責,你完全將你們監督、審視、指導的責任擺在一旁,然後就擺著讓業主自己處理。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會,我們會監督他們,但不會實質介入。
    管委員碧玲:但你們就沒有啊!就要等他們的報告出來後才要去看啊!我們現在很擔心會再塌陷,3萬方的填土是多大的範圍,所有的地質學家和土木工程技師們聽到後都瞠目結舌,都說怎麼可能是這麼嚴重的塌陷,那些沙土都跑去哪裡了?這次的塌陷一定是很大片的範圍,現在現場全都是鬆軟的泥土陷在其中,其地質到底需不需要改善,需不需讓它更夯實,以免再度塌陷?也許業者會因為這麼大片土地的灌漿費用很高,就因此不願去改善地質,他們可能會為了省錢而採取錯誤的方法來修復,所以此時就很需要旁邊有監督的力量,但你們現在卻要將監督的力量全部放給業主,這樣就不對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會請業主來專案報告。
    管委員碧玲:所以主委還是不肯答應,我實在是對你們很失望,你們在怕什麼?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沒有怕,我們會實質監督他。
  • 管委員碧玲
    要怎麼監督?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會請他們做專案報告,把剛剛委員所提的各種方法……
  • 管委員碧玲
    要不要派一組人員經常下去看?你至少答應我派一組人下去。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會在專案報告之前派一組人去確認,看他們的報告是否確實。
    管委員碧玲:那你們是不是要等他們報告?我就是希望你們成立一個查核小組,然後在修復過程中確保不會再有進一步地災害,但你們連這樣都不肯?過去有沒有這類的案例?有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過去遇到重大的情形時,我們有在督導會報中請業主做專案報告。
    管委員碧玲:我就曾經要求你們成立查核小組,你們就有因此成立過,但現在卻不肯,我很失望,明明以前就有過類似的案例。
    主席:主委,因為這件案子涉及公共安全的問題,請你們在兩個禮拜內將查核情形提報本會。
    管委員碧玲:請問主委是否能確信不會再塌陷?身為一個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你有指導的責任,因為法律有明定你們要指導、督導和監督,所以假如你不指導,你就要很有把握說他們沒問題,絕對不會再塌陷。如果你不成立查核小組,那你能不能在此向我保證絕對不會再進一步塌陷?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起高雄發生的施工意外之所以情況特別嚴重,是因為地質的關係。
    管委員碧玲:所以應該要改善地質,但我現在就是看到他們沒有在改善,所以才要求你們下去查核嘛!所以你也不能保證?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去查。
    管委員碧玲:現在要去查核了,是不是?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會去查。
  • 主席
    請陳委員根德質詢。
    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管委員在問你,你下面的人都沒有幫你做功課,到目前為止,全台灣有多少的工程出狀況,你都必須去掌握狀況,但我聽你的答覆,你似乎完全沒有掌握狀況。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不會,所有都在我們掌握之下。
    陳委員根德:你說有掌握,但你答覆的內容就不切實際啊!坦白說,技師公會去鑑定後已經確定該地區是軟弱地盤,包括其潛盾機的機型都有問題,其實這部分你都可以很明確地把答案交代清楚,你之所以沒有,就是因為你沒有做功課啦!主委你不了解,潛盾機如果用錯的話,其機型是屬於軟弱地盤、礫石層或岩盤,這些所適用的機型是完全不一樣的,媒體也已經報導說本次事件是因為地質不良所造成的,全台第一部出狀況的潛盾機就在民權東路下水道,王大同營造,在民國66年第一次出狀況,但截至目前為止也仍未將那台潛盾機拉上來,請問主委知道這個情形嗎?你也不知道。所以你應該要去真正了解這種情形,連媒體都報導出來了,如果你拿媒體所報導的專業來向委員說明,因為委員沒有你來的專業,所以如果你有做功課的話,答覆起來就會很簡單。工程會應該要掌握全台所有delay或有出狀況的工程,所以我建議主委,你下面的幕僚應該要幫你做一些功課。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謝謝。
    陳委員根德: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建築爭議案件倍增,這並不是好現象,也是不該發生的狀況,以前明明沒有工程會,為什麼就沒有建築爭議的案子,而且訴訟的案子也沒有比現在多,這個問題出在哪裡呢?自從主委上任後,我就一直強調這問題在於工程會的態度,不應該讓所有工程機關有碰到問題後就來請示工程會,然後抱持著反正現在有工程會,我們就請示工程會的想法。然後工程會第一句話就說,如果工程機關覺得有問題,就發文來請示,不然就請求工程會調處爭議問題。請問工程會是吃飽撐著嗎?包括PCM和監造的部分,他們是不是應該要負起責任?主委剛剛提到分層負責和工程慣例,這些都是有慣例、有負責的單位。假如一年有一兆的工程在推動,含事業機關,其中PCM拿走2%,也就是拿走了200億,你可以告訴我到目前為止這些人負責了什麼?PCM的問題都應該是工程會要檢討的。當時在精省後,因為公共工程一下子遞減,導致省的施工團隊、住都局和一些工程隊都沒有工作可做,為了讓這些人有工作做,並將其技術傳承下來,當時行政院才規劃了一個工程設計單位,並再設計PCM作為工程管理監督單位,可是這個制度在精省多年之後有沒有必要去檢討呢?工程會是工程的主管機關,主委的態度是什麼呢?這些人一年就拿走二百多億,工程會一年的經費是多少錢?1兆就會拿走200億,可是這些人卻是拿錢又不辦事,而且還將責任丟給工程會,請問功能及行政效率到底在哪裡呢?這在制度上已經出現很大的狀況,何況也不是今年才提到這個問題,本席要建議主委,你身為工程人,也是工程主管機關的首長,不要讓工程成為偷工減料、貪污及藏污納垢的地方。我認為主委要建立工程人的威信及形象,何況這也是工程會可以去做的工作,請主委好好作一檢討。
    另外,有關桃園鐵路地下化的問題,網路上的意見是因都市計畫變更,因而現在是停工的,是不是如此?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交通部在8月時報停工。
  • 陳委員根德
    停工的理由是什麼?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因都市計畫停止審查。
  • 陳委員根德
    為什麼都市計畫停止審查?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改變計畫要地下化,都市計畫就暫停,後面就走不下去了。
    陳委員根德:現在是卡在都市計畫,之前的高架化就沒有牽扯到都市計畫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這個都市計畫就是審查高架計畫的部分。
  • 陳委員根德
    你要說清楚!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就是要審議高架計畫的部分。
    陳委員根德:以前沒有審議為什麼就可以施工呢?如果要審議,就表示你們在推動重大工程的規劃是有瑕疵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施工的部分是臨時軌,臨時軌不需要都市計畫變更就可以施工。
    陳委員根德:高架化是在原來的軌道上,為什麼要牽涉到都市計畫,主委必須說清楚!本席的瞭解如下,台鐵原先在推動的高架化,誠如所言臨時軌不會牽涉到都市計畫的問題,而這也是關鍵之所在,現在桃園市政府要鐵路地下化,必須使用到民地,才會扯到都市計畫,今天為什麼要都市計畫,也請主委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
    許主任委員俊逸:每個計畫都要辦都市計畫,之後……
    陳委員根德:原先的高架化有沒有扯到都市計畫,而都市計畫有沒有通過呢?
    許主任委員俊逸:沒有,到現在還是在審議中。
  • 陳委員根德
    原先高架化都市計畫的哪個地方沒有通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全部都在審議中。
    陳委員根德:你要說清楚,會後本席會將這些資料都找出來。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高雄鐵路地下化的都市計畫審議也沒有過。
    陳委員根德:工程會在管控這些重大工程就有問題了。有關國家的重大建設,如果都市計畫沒有完成,加上所有障礙都沒有排除,為什麼這些計畫的預算及設計都會有,甚至還能發包施工呢?工程會在管控重大工程上是有問題的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委員講的非常對,現在我們有一個證照許可精進實施方案,就如委員說的如果計畫沒有通過,國家就不會匡列預算。
    陳委員根德:但為什麼還可以編列預算,而國發會又是如何核准的,之後……
    許主任委員俊逸:現在已經有辦法導正了,以前的計畫……
    陳委員根德:有關桃園鐵路的部分,將來是要高架化,還是要地下化呢?
    許主任委員俊逸:他們必須重新報修正計畫,目前計畫還沒有提出來,屆時也要經過審查,而國發會也會照中長程計畫去進行審議。
    陳委員根德:基本上,本席是支持地下化的,從污染及各方面的條件來講,地下化是最好的。如果以後還是維持高架化,結果工程延宕了1、2年,針對這方面的狀況,本席認為工程會都必須去進行管控。
    最後,機場捷運應該在民國98年就要竣工,可是到106年才能完工,真的是非常可笑,因為延宕了8年啊!當時在98年是如何發包的,整體的設計內容又出現了什麼狀況,針對未來將推動的重大工程,這些都可以作為案例來宣導,看看我們重大工程的問題到底是出在哪裡?選舉一到,大家都說準備好了,主委是工程專家,同時也是主管機關,更應該從此角度去檢討,不要讓重大工程老是在出狀況,同時也必須為工程界樹立非常標準的SOP。
    許主任委員俊逸:謝謝,我們會努力。
  • 主席
    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本席先告訴主委,今天的質詢有現場直播,免得你說我在偷拍,今天是在做一個臉書現場直播的實驗。
    現在開始質詢,從94年到現在,行政院開始活化所謂閒置的公共設施,簡稱為「蚊子館」!你們列管了358件,10年之後,到了今年的第2季,你們自己說已經活化了250件,還剩下108件。原本本席要給你們拍拍手,因為只剩下108件,可是你們的這個數字是假的!怎麼說呢?來,我們來看!為什麼我說你們的數字是假的!你們的活化連這樣都算,停車場一個月平均每個小時只要停30%,就不算是蚊子館了!就算活化了!我們再來講最好笑的恆春機場,這也不在你們的蚊子館之列。主委,提到恆春機場大家就很了解了,恆春機場今年連一架飛機都沒有停過,可是照你的標準是OK的,就不列在你們還沒有活化的108件中,它算是已經活化了,為什麼呢?因為已經配合政策完工!只要配合政策完工,就不再算是蚊子館!其實恆春機場是不是蚊子機場?是不是蚊子機場?當然是嘛!不用回答啦!人民的感覺就是蚊子機場!整年連一架飛機都沒有停,還不算蚊子機場,算什麼呢?我說你們的數字是假的,就是這樣!道路橋梁只要完工開放使用就好,其實很多常常是沒必要開闢的,道路橋梁一樣喔!沒有人走!道路長滿雜草,沒有人走,浪費公帑!不管車流量!
    再來看漁港,也是一樣,只要配合政策完工,統統都算!有的漁港整年只有一艘船!主委,你知道哪個漁港開發完後,一年只有一艘船嗎?你們知不知道?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主席、各位委員。東石港。
    葉委員宜津:嘉義東石,好,你知道嘛!不止喔!還有喔!還有什麼?趕快說!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興達漁港。
    葉委員宜津:還有啊!再說!我都知道還有,你怎麼可以不知道!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還有布袋港。
  • 葉委員宜津
    還有啊!還有!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其他的大概……
    葉委員宜津:你是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不是我喔!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活化設施的數字是他們回報,我們列管……
    葉委員宜津:回去查清楚!我現在故意不告訴你,還有!還有!你來告訴我,看有多少蚊子漁港,一年一艘船進入的漁港,竟然也不算!再來!工商園區,你們如何不算其為蚊子園區,你知道嗎?你們說只要開發完了,土地賣出去七成以上就不算,看起來很像真的,結果呢?土地是賣掉了,但人家是養地,一樣沒有進駐園區去生產、工作,一樣是養蚊子、養地而已!你點頭了,對不對?這個問題數字也顯現不出來!再來!所謂的文物館,有多少文物?根本是蚊子館啦!你們的標準是什麼?就是參觀人數達預估的七成以上。文物館年開館300天以上或演藝廳30場以上,這沒有問題,但參觀人數達到你們當初興建文物館預估的七成,就不算蚊子文物館,這有問題!你們預估的人數怎麼來的?是隨便你們估耶!你們預估一年100個,所以一年來了70個,就不是蚊子館,請問,你們的標準在哪裡?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計畫成立審議是由地方機關審查,不是我們審查。我們現在只是針對閒置的公共設施加以活化。
    葉委員宜津:主委,我是告訴你問題所在,你不能照單全收,花了上億元興建文物館,結果預估參觀人數一年100個,好啦!就算一年1,000個,如果一年來了700人,那花了1億元值得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不符合投資成本效益,如果這樣,這個計畫就不會核定。
    葉委員宜津:對!重點來了,要符合成本效益,那機場算什麼?漁港算什麼?道路、橋梁、停車場呢?有多少蚊子停車場、蚊子機場、蚊子港口?
    許主任委員俊逸:以機場來講,是因為整個交通型態改變,才造成目前這個現象,所以有關機場的活化,是應該積極進行。我們已經去函民航局,要求他們提報。
    葉委員宜津:我的看法跟你完全不一樣,一年沒有半架飛機起降,不要再砸錢了,你還要再活化?連一架飛機都沒有來,一年還要浪費三千多萬的人力資源,你還要再活化?還要再砸錢?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活化是多目標、多元化的,它可以轉型,不一定是再做為機場使用。
    葉委員宜津:我對你們這樣的說法沒有信心。你們說要活化,報告中有些設施你們稱已經活化了,但我剛剛也已經點出你們荒謬的地方,今天如果一個機場或一個漁港,沒有達到你們的目標,就以恆春機場為例,現在已經達到了,所以不需要再活化,因為已經達到「配合政策完工」!譬如漁港,你剛剛提到的那幾個漁港,就因為有一艘船進來,就可以不算是蚊子漁港,結果那個漁港本來要做其他使用了,就因為你們認為這已經不是閒置漁港,已經不是蚊子漁港,所以不能作為他用,這樣的作法,其實反而阻礙了發展,主委!
    許主任委員俊逸:剛剛委員提到的活化標準,是大家共同訂出來的,不過確實現在環境有所變化,我們會要求重新再檢討。
  • 葉委員宜津
    什麼時候會重新檢討?什麼時候會有重新檢討的結果、結論?
    許主任委員俊逸:大概10月底會召開會議,11月會提出修正。
    葉委員宜津:好!好!我要再跟各位講一次,你們是公共工程委員會,雖然你們可能覺得這個單位快要結束了,所以沒有什麼心,但其實你們是很重要的。我們看這幾年政府採購預算數和決算數的比例,你知道這三年的比例差多少嗎?102年預算、決算比差了13.89%,103年差10.21%,今年到7月底,又差了百分之十三點多,看百分比不知道其中厲害關係,但是你看金額,是上千億元耶!差了1,710億、1,090億,另外只有半年的就651億,10%就是1,000億,決算和預算比差10%就是1,000億,顯見你們的預算太過浮濫!再者,你們有沒有仔細認真去看預算該不該花?公共工程委員會有責任控管政府的整個公共工程,並不是只消極的在工程完成後,再去檢視有無偷工減料等負面評估。本席希望你們能夠積極作為,在不該花這筆錢、不該建設這種蚊子公共工程時,工程會就要講話!請問你們什麼時候才可以做到這樣,並讓我們能有所期待?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剛剛委員那個數字是整個政府採購,整個政府採購一年大概有1.2兆。
  • 葉委員宜津
    整個政府採購就是公共工程要特別關心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工程的部分就只有三、四千億而已,主要差異發生在財物採購,財物採購是最大宗。
  • 葉委員宜津
    公共工程也要管財物採購啊!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所以計價的結果是造成……
    葉委員宜津:主委,你說的好像財物採購不是你的事一樣。
    許主任委員俊逸:財物採購我們也管,不過財物採購是管整個過程,結果的部分是主辦機關負責,但公共工程是過程也管。
    葉委員宜津:主委,我再清楚說一次我的問題所在,你叫做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是所有公共工程都應該要關注,我希望你們不要只有照以前總是消極的在公共工程發生弊案偷工減料有糾紛的時候才介入裁判。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不會。
    葉委員宜津:我希望你們可以更積極,在跨部會協調時不要每次都像「新婦仔」一樣坐在「壁角」,依你們的經驗其實應該知道這個計畫下去就是養蚊子,你們要有那種道德勇氣敢出面說這是不行的,你們有沒有那種guts?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會加強。
  • 葉委員宜津
    這是對你們的期待。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謝謝。
  • 主席(陳委員素月代)
    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難得在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副主委及主任秘書任內的最後,我們有幸在交通委員會見面,我覺得公共工程委員會士氣低落,可能是因為組改的緣故,會前我也提到最快也要到明年年中公共工程委員會才有可能解散,然後可能到後年才會掛牌,所以還是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我在民國76年高考及格,經歷許多公務人員職務,也擔任過民意代表,省議員、國大代表以及縣黨部主委,在這裡我跟大家互相勉勵,希望在這個階段我們應該為自己留下一個美好的身影,讓人家尊重的身影。今天相當多委員對各位的期許或指責,其實我比較希望大家站在一個互相勉勵、同舟共濟的立場把任內工作做好。
    主委,有關公共工程委員會統籌的公共工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事項,在你今天的書面報告中提到每個月會召開公共工程建設督導會報,每一季會召開擴大閒置公共設施會報,這都是經常性的會報,我想會應該都有開,可是,是不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或者是這隻老虎已經沒有牙齒,老了快要被抬出去了?最近一些媒體的相關報導提到全台蚊子館有增無減,你說舊有的有活化,可是卻也一直在產生新的蚊子館,像雲林縣北港第一公有市場,經濟部花了7億;南投埔里車站西站,交通部花了4.5億;嘉義市交通運轉中心,交通部花了2.58億;這些都是新增的。今年毛內閣大力推動青創基地,總共有201個青創空間,結果有8成淪為蚊子館,審計部為此打了院長的臉,這個問題主委了解嗎?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創業空間是各地方政府開發出來的,不見得就是屬於文創。
    陳委員歐珀:我不是說文創,這是另外的蚊子館,我所說的青創空間是毛內閣今年提出來推動的,審計部在103年報告中提到出租率只有16.42%,超過8成是蚊子館。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很多青創空間本來是蚊子館,現在是要求他們活化提供出來給青年使用。
    陳委員歐珀:每個空間都有負責的單位,人民的眼睛都張得很大在看到底是雲林縣政府、臺南市政府,或者是南投縣政府,我建議你針對列管名單每個月進行滾動式檢討,就要求他們拿出績效,然後公布。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我們都有在網站上公布。
    陳委員歐珀:甚至可以訂定獎懲辦法,好的話就獎勵,不好的就懲處。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陳委員歐珀:拿出老虎的牙齒給他們看看,這些單位包括中央和地方都有,大家都在比爛,沒人管。
    許主任委員俊逸:只要有人提報,我們列管就會有考評,就會有懲處。
    陳委員歐珀:你要訂出來,要每個月公布。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都有在網站上公布。
    陳委員歐珀:你能不能在最短時間內把全國的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全國現在到底有多少蚊子館?目前使用情況如何?你剛剛說有活化,沒關係,你把全部資料都給我。
    許主任委員俊逸:10月底會開季會議,開完就會把資料整理出來,11月初可以給委員。
    陳委員歐珀:提出來的活化措施也要一併列入,因為我們都有要求要活化。我覺得這是民意代表的天職,我們要代表人民嚴禁相關單位浪費民脂民膏。現在各縣市政府其實擁有相當多中央補助款,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是要負責這件事情,只要你們公布,各級民意代表就會去追這件事情。
    其次,因為閒置公共設施問題很嚴重,我建議將每一季的檢討改為每個月進行滾動式檢討,這有沒有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部會縣市每個月開一次會沒有問題,但我們這裡因為委員的關係,所以是每一季開一次會。
  • 陳委員歐珀
    改為兩個月呢?你們就在最後這個階段好好加把勁。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我們可以把部會報給我們的資料提供給委員,但是經過我們委員實地查訪確認是蚊子館的時候,我們的資料還是一季、一季的。
  • 陳委員歐珀
    你們能不能公布列管的情況?
    許主任委員俊逸:都有公布,包括地方機關報給我們的資料都有公布。
    陳委員歐珀:臺灣長期以來就是資源浪費,而且是重複浪費,有些比較偏鄉地方,像東部、離島都沒有經費,但是剛才說的新創空間大部分都在台北市,比如原來的花博和空總用地,這是怎麼一回事?是因為台北市太有錢所以浪費成這樣嗎?其他各縣市卻有如乞丐、孤兒,城鄉差距愈來愈大,這些經費為何不分配一下呢?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閒置設施太多的話,我們會扣除他的補助款。
    陳委員歐珀:本席希望你們能在執政的最後一個階段,正視蚊子館這件事,將其當成重大業務辦理,可以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的。
    陳委員歐珀:剛才葉宜津委員提到恆春航空站的大廳時常都是空蕩蕩的,唯一的人氣就是駐衛警,長達一年,連一位乘客都沒有,每年浪費的金額至少6,000萬元,等於是為了一杯牛奶去開一家大牧場,在你們的列管中,這類設施應該是要關閉而非活化的項目。
    許主任委員俊逸:委員提出舉報後,我們就去查察,現已去函交通部將恆春機場查報了。
    陳委員歐珀:恆春機場啟用11年來,你知道到底有多少飛機起降嗎?就本席所知,從去年至今只有一架。台灣若要發展航空事業或成立航空學校,你們可以去研究如何將其活化,本席都不反對,但是反對為了駐衛警和維護費用每年要花費六千多萬元這樣的浪費。
    接下來本席要提的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浪費,全國各縣市都有所謂的「路平專案」,中央、地方一起做,可是路不平的現象還是到處都是,你們對此一專案有無做過檢討?
    許主任委員俊逸:其實各地方政府在這部分已經有很大的改善,提報率達到八成以上,坑洞修復只需四小時即可完成,所以是已在進步中,而且我們現在也再予加強,將「路平」列為工程查核的項目之一。
    陳委員歐珀:既然每個縣市都有此一專案,你們可以針對路平專案辦個評比。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內政部、交通部都有辦評比。
    陳委員歐珀:請將評比結果提供給本席,我可以將成效不佳的縣市公布出來,讓當地的民意代表去盯他們的政府。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會轉告,請他們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歐珀:本席還是希望你們能朝共同管溝方向努力,否則每個單位要施工時都要挖馬路,本席常常要為這種事情進行協調,比如為了自來水問題要進行某項工程,自來水公司和公路局都來拜託我,所以本席認為這或許是我們未來要努力的方向。
    許主任委員俊逸:共同管溝是內政部的政策,我們會一起努力。
    陳委員歐珀:本席要再次重申,雖然組改在即,但希望大家能在此刻為自己留下一個名譽的身影,本席剛才說過我換了好幾個工作,但愈到換工作之際我就愈珍惜,主委可說是最後一任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但這不是悲哀的事,本席和葉宜津委員都是最後一屆省議員,但我認為這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回憶,所以希望各位在這最後的時段能拿出工作士氣,完成該做的事,贏得人家的尊重。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陳委員歐珀)
    請陳委員素月質詢。
    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今年5月以來,有多所學校的營養午餐發生問題,上星期,爆出雲林大成商工校長A了近千萬學生營養午餐費用的事件,今年5月間,苗栗也有小學生反映說他們的午餐比監獄的還差,最近還有花蓮的老師在臉書上反映說白菜少得可憐,根本不夠學生們食用,結果這件事變成羅生門,各說各話。本席要請教主委的是,學校營養午餐的採購是否受政府採購法的約束?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大成商工是私立學校,不屬於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
  • 陳委員素月
    國中、國小呢?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只要是公立學校都適用採購法。
  • 陳委員素月
    主委知道一般學校的營養午餐都以何種方式招標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都用評選方式,採最有利標。
    陳委員素月:最有利標有別於最低標,需針對投標廠商的技術、品質等條件進行評選,選出最優值的廠商,對吧?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對。
    陳委員素月:主委在今天的報告中提到你們為管理公共工程的品質,擬訂了查核制度,以強化品質管理機制,請問哪個單位可以對營養午餐的品質進行查核?如何管控?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教育部已特別針對營養午餐方面訂定了查核辦法。
    陳委員素月:有落實查核嗎?營養午餐之所以會發生弊病,是因為當天就食用完畢,品質好壞、數量是否足夠都不會留下任何證據,如果沒有落實查核,苦的是學生。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學校很多,教育部是採抽查方式進行查核,不可能每個學校都查到。
    陳委員素月:教育部負責查核,工程會有負起監督之責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營養午餐方面的查核是由教育部負責執行,在他們因招標有疑義來請示我們時,我們會給予協助。
  • 陳委員素月
    意思是你們沒有監督?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我們也會在招標階段給予協助。
    陳委員素月:在採購招標過程中,你們有約束力?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是協助他們辦理招標。
  • 陳委員素月
    招標後的品質就不管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也不是這樣,如果他們有發生重大情形,我們還是有權去查,但是因為學校很多,所以教育部有成立專案去查核。
    陳委員素月:主委這樣的答復很不負責,你不能因為學校多就都不去查核,或者是要有重大過失時,你們才去查核,因為營養午餐關係到學童每天食的安全,而且兒童正值成長階段,營養是否足夠相當重要,我們將心比心,相信每個為人父母者,一定都非常關心孩子每天中午在學校吃得好不好。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會想辦法辦理一次營養午餐的查核。
    陳委員素月:是的,我覺得你們至少應該督促教育部去做,或者是提供他們整套定期抽查的機制,是不是有這樣的機制?至少每個月要有個查核表吧!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要在於查核委員的背景,如果要查核營養午餐,我們必須另外聘請查核委員。
  • 陳委員素月
    我希望你們重視這部分的查核。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來研究。
    陳委員素月:的確必須研究,因為營養午餐與一般硬體建設的公共工程有所不同,公共工程屬於硬體建設方面,容易進行查核、管控,辨識其有無偷工減料,以及品質是否良好;但是營養午餐不一樣,是吃到肚子裡,而且對於孩子們的成長非常重要,所以,我希望工程委員會對這區塊負起責任來監督,許主委,好不好?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會研究。
    陳委員素月:好。另外,我要再請教的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算是工程方面的仲裁單位,如果工程發生爭議,發包單位或承作廠商就請求你們進行審議或調處,有時候這會讓人以為是業務單位沒有擔當,一遇到問題,就送去公共工程委員會,本席希望你們能實際去了解這些紛爭的問題何在。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一般是採最低標、最有利標,還有其他方式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還有限制性招標。
    陳委員素月:政府採購法的精神是興利防弊,除了最低標、最有利標及限制性招標之外,還有沒有在何種狀況下,不受這些約束的方式?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政府採購法中有特別界定,什麼叫做政府採購,例如工程、財物、勞務之外,都不屬於政府採購法的範疇。
    陳委員素月:那麼在政府採購法中,是否明定在何種狀況下,可以不受該法之約束?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其他法律訂定排除政府採購法的部分,就適用之。
    陳委員素月: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軍事機關部分的採購因為涉及到國防安全,所以就不在此限,是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第一百零四條特別指出,軍事機關之採購,一般而言是依採購法之規定辦理;但武器、彈藥、作戰物資或與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有關之採購,則不受政府採購法的約束。
    陳委員素月:就是因為它有重大緊急狀況發生。又依其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機關辦理下列採購,得不適用本法招標、決標之規定。」,其中第二款並規定「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這必須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時才有效。
  • 陳委員素月
    是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這是第二條。
    陳委員素月:可是這裡並沒有明定,一定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
  • 許主任委員俊逸
    「緊急危難」的話就是要發布命令。
    陳委員素月:人民的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是要到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的狀況?
    許主任委員俊逸:緊急採購不須受到政府採購法的限制,換句話說緊急救難排除採購法的適用。
    陳委員素月:法條中明白地說,當人民的生命、身體等遭遇緊急危難,需緊急處置時,可以不受限制。本席遇到一個個案,彰化老人之家的老人照護必須進行招標,但沒有廠商去投標,在找不到人承攬時,這些老人算不算是遭遇到生命、身體的緊急危難?
    許主任委員俊逸:採用限制性招標,只要沒有人投標,就可以直接找它指定的廠商。
  • 陳委員素月
    可以用限制性招標?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如果沒有人投標的話,就可以直接找廠商。
    陳委員素月:我想這個案子已送到工程委員會審議,不知許主任委員是否知道此案?
    許主任委員俊逸:審議案子的性質,好像與委員所提的有點出入,好像是轉包的問題。
    陳委員素月:不是轉包的問題,當然這中間有息息相關的問題;但是為何會有後續的發展?是因為當初該機構找不到人來照顧這些老人,所以他們去拜託某醫院來承攬此一工作,結果後來衍生出他們有可能涉及轉包,而要被處分。本席認為這樣就很不公平了,我們現在不是在追究公務人員的責任,因為公務人員就是怕擔這個責任,所以才推到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本席認為,如果公務機關判定該機構的老人就是面臨生命、身體的緊急危難,沒有人來照顧他們,才去拜託其他機構來承接這工作,我們就不應該去追究這些公務人員的責任。如果在後續造成該機構一些不好的狀況時,公務機關就應負起責任來協助他們解決問題,而不是你們將一切推給法令,或者當初負責採購的機構就完全推給公共工程委員會去做最後的裁決。
    許主任委員俊逸:只要廠商或機關提送到工程會做爭議處理,我們都會受理,至於剛才委員所提的,將來若送到本會,會進行事實判定,所以請委員放心。
    陳委員素月:採購法的規定包羅萬象,然而弊端仍是相當多,雖然有訂定法令,但不是適用各種事務,例如老人照護這個區塊,人及物品與工程畢竟是不一樣的,所以,有關這方面的採購,請你們針對此案進行檢討,政府採購法的規範對他們是否適用?
    許主任委員俊逸:關於政府採購法條文的檢視,我們每年都持續辦理,因為隨著環境的變化,法的內容會有所不足,我們會提出修正。
    陳委員素月:是的,法律會有不足。
    許主任委員俊逸:實際上,政府採購法已有修正法案在立法院待審。
    陳委員素月:相信你們會接到審議糾紛的個案,你們應該針對各種個案的狀況,了解它為何發生,再來檢討法令是否有不足之處。就如同本席剛才提出有關營養午餐以及老人照護,這些都是社會福利的問題,與整個政府施政都有相關,希望你們不要各自為政,認為不是你們的業務,就推得一乾二淨,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會,我們會努力。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許主委。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羅委員淑蕾質詢。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交通委員會有6年的時間,經歷了12個會期,每個會期你們的業務報告,結論幾乎是一模一樣,都是提升工程效率與品質,建立創新制度與文化,營造公平、公正、公開之競爭環境,這些是你們努力的目標。可是你們最被詬病的是,有關國家的公共工程,尤其是重大公共工程的效率與品質如何,大家都看到了,在品質方面,豆腐渣工程一大堆,在效率方面,幾乎很多重大工程都延宕,你們有沒有去檢討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不能每年的報告都是這樣的內容。本席有幾個問題要請教,首先,政府所有的重大工程,包括中央與地方,當一開始在做計畫時,事先有沒有知會工程會?或者在事前,有沒有先將案子交給你們評估?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依照中長程計畫審議要點,在審查時的審查成員有工程會人員。
    羅委員淑蕾:審查成員有工程會的人員,所以你們也介入去評估?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有。
    羅委員淑蕾:有,那為何最後蚊子館會那麼多?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但是那個計畫的核定權不在我們。
    羅委員淑蕾:你有建議權嘛!計畫當然是由行政院核定,或由地方政府核定。但是為何要有你這個委員會,當然是希望你們這個獨立、公正、客觀的機構,來參與各項計畫。地方政府有其選舉的考量,另外,有時候中央或許也是配合民代及地方首長,很多同樣都是選舉考量,但你們沒有這種考量,應該是站在專業及公共利益的角度來考量。
    為何蚊子館會那麼多?什麼叫做蚊子館?就是蓋了之後沒有效率。這些在事先的評估上應該都可以看得出來,例如停車場蓋在農田裡,還有漁港等,到處有蚊子館。你們既然有參與,有沒有提出建議?你們的責任是建議,如果你有建議,地方或中央政府還一意孤行,那就不是你們的責任了,或者你們只是去參加會議,當橡皮圖章,只是派一個人配合去開會而已,什麼都沒有。在我們所列名的蚊子館中,你們去開會時曾表示意見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蚊子館的產生,主要是因為在預測及實際上的差距太大,我們在計畫審查時,是依照它預測的資料進行審查,蚊子館是事後去檢討的。
    羅委員淑蕾:你說依照它提的預測資料審查,這是廢話,地方政府在提出案子時,都會寫得天花亂墜,一定是主張對當地民眾有多大效益、改善交通等,當然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很多,難道你們是那麼容易被蒙蔽嗎?如果你們是根據他們提出的評估報告及預期計畫去審查,那還要你們做什麼?
    許主任委員俊逸:關於地方的建設,我們並未參與審查。
    羅委員淑蕾:地方的建設中如果有接受中央補助,報到行政院的部分。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那部分我們也沒有參加審查。
    羅委員淑蕾:沒有參加審查,有沒有提供意見?
    許主任委員俊逸:也沒有,因為補助款是他們在統籌使用的,我們不會做個案審查。
  • 羅委員淑蕾
    你們沒有做個案審查?
    許主任委員俊逸:依照中長程經建計畫審議要點的計畫,才是我們要參與審查的。
    羅羅委員淑蕾:如果是由中央興建的工程,是否要經過你們?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的,我們有參與審查。
    羅委員淑蕾:有很多是中央興建的蚊子館,請你給我一份報告,說明你們有參與審查的重大工程的有哪幾件,你們的意見是什麼?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會將中央的蚊子館資料送來給委員。
    羅委員淑蕾:因為你們沒有裁決權,但有建議權,如果你們當初有建議,中央卻不理會,當然就不能怪你們,民眾也可以了解。但是如果你們參與了,你們專家的意見是否有表達,還是你們就乖乖地坐在那邊蓋章而已?假如是這樣的話,你們這個單位有存在的必要嗎?
    此外,要馬兒跑得快,也要給草吃,在你現有的編制中,專家及人員是否足夠?在品質控管上,你們派去檢驗的人員是否足夠?監工人員是否足夠?這部分也應該檢討,為何問題出了這麼多?不是你們寫這些報告可以解決的,而且每會期的報告內容都差不多,我都很仔細地看,真的沒什麼好看。你們應該檢討的是,如果人員不足,當然要增加人員,專家或能力不足,也應改善。或者你們認為如果開會中提的意見太多,怕別人討厭你們,還是有其他考量?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最近馬上又有連假了,蘇花公路在每次颱風過後,都要花大量經費去整修、改建,動輒花費十幾億或上百億,在颱風過後,有處理好問題嗎?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是不是工法不對?你們有參與蘇花公路的整修復建嗎?花東地區的民眾很可憐,走這條公路好像走在鋼索上,生死一線間,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維養的工程,我們不參與,這是主管機關所負責的事。如果蘇花公路是提出一個新的計畫,要徹底改善、解決問題,當計畫成立之後,我們才列管。
    羅委員淑蕾:大家都在說公共工程品質不佳,例如豆腐渣工程一大堆,蘭陽溪牛鬥大橋的橋墩陳年裸露、設計不當,你們平常對於這種重大工程有沒有監督?
    許主任委員俊逸:像這種橋基裸露的情形,是因為河床變化所造成,所以我們在設計規範上已將它做了修改,將來要設基礎、長跨距,必須符合台灣整個環境的變化,所以有修正過了。
    羅委員淑蕾:你不要答非所問,我只是舉例問你有沒有在監督,還有很多例子,如高屏斷橋斷成什麼樣子,食水嵙溪的番社嶺橋,已被查出來,在颱風侵襲後,發現拿竹竿當做鋼筋,本席舉出此類的例子,只是要了解平常你們對於這些重大工程有沒有去監督?以前我們談過監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問題,你們去找出人家的毛病時,會不會挨打?在檢查時是否需要配合地方的警察前往?你們平常的監督有無落實?你們事前規劃有沒有參與?請你在會後提供報告給本會委員,並說明政府的重大工程現在淪為蚊子館,你們在事前審查時表示了什麼意見。
    其次,在工程進行時就是品質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你們怎麼參與,有沒有參與?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豆腐渣工程?要怎麼避免豆腐渣工程?這才是我們所要的,而不是讓我們每年都在這裡說:蚊子館一大堆、豆腐渣工程一大堆。每年講的話都一樣,坦白說,我們在質詢時問得也很煩,問的都是千篇一律。
    我們希望能夠找出原因,然後看要怎麼解決?人不夠就補人、經費不夠就補經費,就是要把事情做好,否則什麼事都做不好。而你們每次來委員會開會也都被委員叮得滿頭包,這樣對你們也不好。所以你們要把問題點找出來,就是你們平常是怎麼在監督?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平常是依照工程查核的機制深入查核工程。我們有通案查核、專案查緝,當發現工程顯然有弊端就會移送檢調單位。
    羅委員淑蕾:那麼請你就上述這幾項工程,歷來報章雜誌刊登過的重大豆腐渣工程,你們是怎樣查核的,將經過做一份報告。我真的很想看到你們寫的報告內容是:很抱歉,這幾年來,蚊子館那麼多、豆腐渣工程那麼多,是因為我們人手不足,或是有什麼原因。你們要把問題找出來,這些國家重大建設所花的錢都是民脂民膏,都是人民辛辛苦苦賺錢所繳的稅金。我們不希望許多工程興建之後變成蚊子館,或是蓋好沒幾年,颱風一來就垮掉,這都涉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此外,還包括一些設計及採購方面的問題,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你要把原因找出來,而不是提出一本這樣的報告,好像在歌功頌德一樣,這沒有多大意義,你們要檢討的是這些。你若不相信,就去把歷來的報告拿來看,一整個會期下來,我看了十幾本,寫的幾乎都一樣,也許只是把年度改一改而已。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會啦!你仔細看,差異很大。我們會提出一本我們當初去分析的報表給你看。
    羅委員淑蕾:還有很多預算的追加,那很離譜。我們有很多重大工程標案,都追加得很嚴重。以桃園機場捷運為例,從原來的預算到現在的決算,已經追加一百多億,還有五楊高架,每個工程都是這樣。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五楊高架的工程是節省的。
    羅委員淑蕾:哪有節省,你要不要跟我打賭?
    許主任委員俊逸:五楊高架的工程原來計畫是800億元,後來以600億完成。
    羅委員淑蕾:亂講,它原來是400億,之後追加到六百多億,後來是以五百多億完工,卻竟然去騙總統,說原來預算是六百多億,後來只用了五百多億,節省了一百多億。你要知道,總統把這個話講出去是笑死人耶!原來是四百多億,所以你還在睡覺!
  • 主席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臨時提案,先處理第一案。
    1、
    鑑於台東縣蘭嶼鄉目前仍有蘭嶼手工藝品展售中心、蘭嶼勵德班等2件公共工程土地、房舍長期閒置荒廢,因面積廣闊,若無法充分利用顯有浪費公家資源之虞,因此敬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再予輔導,並於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進度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參考。
  • 提案人
    簡東明  羅淑蕾  陳歐珀  王進士  劉櫂豪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二案。
    2、
    雖然目前已有工程查核機制,但豆腐渣工程的危害仍不能忽視。如過去:蘭陽溪牛鬥大橋橋墩、食水嵙溪番社嶺橋、高屏斷橋……等,再從台灣十大天災角度來看,颱風就佔了七項,加深公共工程的風險,不僅阻礙交通也嚴重影響安全,顯見現有公共工程查核機制成效仍有加強空間。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宜儘速檢討公共工程查核機制,並針對潛在高風險、高危安之公共工程,另成立專案查核小組。
  • 提案人
    羅淑蕾
  • 連署人
    陳素月  陳歐珀  王進士  劉櫂豪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俊逸發言。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的職責是在查在建工程,對於過去的案子,我們沒有職權去查核。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不是啦!你們現在有很多……
    許主任委員俊逸:委員建議成立專案查核小組,我們會成立,這個沒有問題。現在只要把舉例的部分拿掉就好,那都是過去的案子。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你不要說那是過去的案子,過去的案子就代表你們以前沒有做好查核的工作,以前在建工程的案子,你們沒有好好去查,現在才出現這麼多問題。而現在就這些問題,到底要如何處理?誠如我剛才所提蘇花公路的例子,每遇颱風就垮掉,這就是以前「在建工程」沒查核好,你們不能說現在修復了就不管。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會成立專案查核小組,至於已經完成的工程,我們不可能再去查。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如果這些完成的工程崩壞了呢?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主管機關所報修復計畫有列管,我們就會去查。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我聽不懂你的意思。
    許主任委員俊逸:假如橋斷掉,就會有新建工程,這個新建工程只要有列管,我們就會查。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如果不列管呢?它當然不會將它列管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現在是管1億元以上的工程,1億元以下,我們不管。因為1年的工程標案有三萬八千多件,工程會只有161人,我們不可能去查所有的工程案。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你聽不懂我的意思,你說你們只查「在建工程」,就是「在建工程」沒查好,才會豆腐渣工程一大堆,我們剛才看到的,工程不用鋼筋做,而是用竹竿,所以那條橋就這樣斷掉。在同一條溪上面,民間建造的橋沒斷……
    許主任委員俊逸:跟委員報告,那不是我們列管的工程,所以我們查不到。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斷掉的那些橋都不是你們管的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那是地方的工程。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都不是你們列管的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你們都沒有去查核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我們列管,我們就不會去查核。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我所舉的這麼多橋,有些都是交通部去建造的橋梁,都是屬於中央,不屬於地方。
    許主任委員俊逸:屬於中央的,我們就會去查。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這些橋梁,哪些是屬於中央、哪些是屬於地方?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高屏橋應該是屬於中央的。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對啊!這些幾乎都屬於中央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斷橋是由管理單位去查,不是我們去查,我們不是管理單位。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當初是「在建工程」的時候你們就沒有查核好。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在建工程」我們有去查。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在建工程」你們有去查的話,怎麼會查成這樣呢?
    許主任委員俊逸:斷橋有很多因素,不見得是施工的問題。是災害導致的話,斷橋就不是因為施工不良。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那麼本席將提案內容更改一下,請你針對列出的這幾座橋怎麼會斷,以及當時的查核過程,在1個月內提出報告。我看你的查核過程是怎麼查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那不是我們查的,我們沒有資料。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你剛才不是說這些橋是屬於中央管,中央的工程不是由你們查核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高屏橋的興建,我們有查核,我們可以把高屏橋興建的查核紀錄提供給委員。其他的橋梁是屬於地方政府,不是我們在管。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高屏橋是你們管的?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高屏橋是中央建的。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有哪幾件工程是中央建造,你們必須去監管,而現在已經斷了?包括蘇花公路,是不是也應該由你們去監管?
    許主任委員俊逸:蘇花公路是很早以前的工程,它是管養的道路,不是新建的道路。如果是蘇花改,那是我們的查核範圍。
  • 羅委員淑蕾
    (在席位上)難道修復工程你們都不管嗎?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修復工程我們不用管。
    王委員進士:(在席位上)這只是個建議,就是對高風險、高危安的公共工程去查,他們不能查就不用去查,請你們成立專案查核小組有困難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職權可以查核的,我們會去查,我們有查核的機制,不是我們管的就沒辦法去查,不是任何工程我們都可以介入,不是這樣的。
    王委員進士:(在席位上)對啦!不能介入的,你們就不要介入,提案只是建議你們成立專案小組,這個應該沒有問題。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本來我們查核小組……
    王委員進士:(在席位上)你們能不能查核,就由你們決定,看它是不是列管的項目。
    許主任委員俊逸:本來我們查核的案件,如果發現有問題,我們就會成立專案小組。
    王委員進士:(在席位上)對,所以這個提案你們應該沒有什麼困難。
    主席:主委,把過去這幾項刪掉,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把過去那幾項刪掉就好了。
    主席:我們現在發現豆腐渣工程還繼續存在,請你們就現有及未來要做的部分加強查核。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是覺得把「如過去:……」那些拿掉就好了,以後有新的工程,我們一定會去查。
    王委員進士:(在席位上)對啦!高屏斷橋已經有十幾年了,你們要怎麼去查。現在只是請你們針對潛在高風險、高危安的公共工程去查。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權責要弄清楚。
    王委員進士:(在席位上)如果是地方工程,有很嚴重的斷裂,進而造成公共安全的問題,你們也要督導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地方有嚴重的缺失,他們的查核小組就要移送,不是等到我們來移送。
    主席:本案作如下修正:第一行以下「如過去:……等」刪除,其餘照案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已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請列入紀錄。
    繼續請王委員進士質詢。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過去對於壽險基金投入公共工程一事很關心。工程會於101年公告,壽險基金可投入169項公共工程建設,也擬定污水下水道、海水淡化廠、長照設施等3大公共工程為先期投資項目,並且當時也預計由工程會、金管會及壽險公會成立專案平台,進行個案研究。如今,已經3年過去了,現在還偶爾會聽到這方面有些進展。上週五,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立法院曾表示,金管會將積極執行協助保險業進入公共建設。請問許主任委員,這3年來,公共工程委員會在這方面有什麼個案進度?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 許主任委員俊逸
    主席、各位委員。壽險基金是金管會的主管業務。
    王委員進士:沒有錯,但是……
    許主任委員俊逸:他們有要求我們協助時,我們會全力配合。
    王委員進士:但是工程會在101年公告時曾經表示要建立一個平台,現在好像沒有觸及這方面的問題。尤其在這幾個先期投資項目裡,長照設施是目前最迫切需要的,而壽險與長照也很有關係,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平台方面是否能夠有一些建議,或是和金管會做一些協調?
    許主任委員俊逸:委員所提的污水下水道、海水淡化廠、長照設施等,是當初要求壽險公司投入促參案,不是一般的政府採購案,促參案是由財政部主導。
    王委員進士:你這麼說當然對問題也有所了解。其實壽險業投資公共建設項目的資金高達12兆,在現今政府建設公共工程方面缺乏財源的情況下,這筆金額非常可觀。目前依規定,可投入公共建設的經費是10%,實際上,投入公共建設的金額卻逐年下滑。方才許主委有提到促參條例能夠提供獎勵,但是可能保險法的相關法令還是有一些限制,所以才沒辦法進行。
    許主任委員俊逸:在投資方面,現在法令已經有鬆綁了,有提高到10%了。
    王委員進士:我提到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過去公共工程委員會在施政報告中曾經提到引進壽險基金投入公共建設,雖然這方面是由金管會主管,但也可能要與你們協商,建立一個平台機制。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現在推動的是融資平台,因為我們要推動產業全球化,這個融資平台已經成立了,有5,000億的額度。
    王委員進士:有關產業全球化的問題,我稍後再請教你,它可以發揮我們的競爭力。
    第二個問題,工程會設有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廠商申訴及履約爭議的調解。這個委員會分成二組,一組是工程組;一組是法律組,都有專業人士、學者及業者參與。但外界有質疑,指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有些委員身兼私人公司主管或在法律事務所執業。請問這方面有沒有迴避之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採購申訴委員會是公開的,甚至有公布名字,並接受所有人的檢視,只要有人檢舉,我們就會去查,若查有違反相關辦法,我們就會予以排除。王委員如果對哪一位委員有質疑,可以提供資料給我們。
    王委員進士:我們沒有指名,只是有很多業者經過申訴委員會調解或申訴案件之後,都將許多位委員列名為殺手或是黑名單,好像由這幾位委員經手的案件就絕對會對廠商不利,不會站在公正的立場。廠商要提出申訴,或是有履約爭議需要調解,相信他們都是有苦難言,但是在他們心裡就覺得有幾位委員,只要案件經過他們的手,調解的結果絕對是官方贏,不會是他們贏。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會儘量排除個人影響到整個案件的可能性,所以我們整個委員會是用共識決,必要時用投票,委員的個人意見可以表達,但是不會影響到結果。其次,在調解時,廠商可以建議委員的名單,假如你剛才說的那些委員對廠商不友好的話,廠商可以排除。
    王委員進士:對啊!可能委員與廠商有恩怨,或有袒護其他廠商的立場,這個可能都會造成偏頗的結果;如果大家採共識決甚至用投票的方式會比較公正。既然一般工程界有很多都對工程委員會的調解沒有信心,有時候也會讓你們失去威信,所以公正性你們要建立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會啦!我們的滿意度調查有百分之八十六點多,非常高。
    王委員進士:好,但是你們對這方面的問題,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對不對?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王委員進士:接下來還要和主委探討一個問題,大多數公共工程的延宕除了廠商的施工疏失之外,初期的設計也是其中一個因素,像我們有時候會接到很多陳情的案件,其中有關港務工程方面是最嚴重的,譬如許多工程它原先的設計對於水面上的洋流和水底下岩盤的狀況並沒有清楚掌握,導致工程施工之後才發現對岩盤這個部分的處理還要曠日廢時,這時候就會造成工程延宕,到最後吃虧的還是廠商,被折騰得實在是苦不堪言。對於這樣的情況,工程會有沒有什麼方式來幫忙解決?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於大自然這種沒有辦法很準確預測的問題,在整個合約中都有機制,廠商要求展期或是增加契約價金都是合法的,所以他們都會申請,假如主辦機關不同意就會變成爭議,爭議就會送到我們這裡來處理,我們一定會以公正公平的方式來處理。
    王委員進士:對啦!這是廠商的困難,現在台灣的公共工程尤其是大的交通建設,像港灣這些工程很多人都不敢去投標,因為去了好像都虧損收場,這個公共工程不是一定要刻薄,要有合理的報酬,應該給人家合理的價金。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這是我們的方向。
    王委員進士:其實現在政府在工程這方面真的是怨聲載道,經常聽到很多廠商碰到這些事情並且在哀號。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所以我們建立這個申訴機制,讓廠商對政府比較有信心一點。
    王委員進士:主委,在這方面要發揮工程委員會的機能,也要站在一個公正的立場來體恤廠商的困難,幫他們解決問題,這樣才是一個大有為的政府。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王委員進士:剛才提到整合資金,工程會另外一個施政重點就是強化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最近在一個國際的評比我們好像競爭力又退了一名,所以工程會要具體的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對於廠商到國際去競標有一個拓點計畫的補助辦法,就是他們到國外去蹲點我們會補助他初期的成本,讓他在瞭解整個國外的環境之後可以參加競標。
    王委員進士:過去在榮工處的時代,不管是到阿拉伯還是其他國家,我們看到很多國內的工程公司到國外去投資,因為國內的幅員比較小,所以公共工程可能也受限,到國外投資能夠提供更多就業機會,還能賺取外匯,我們何樂而不為呢?在這方面還是有空間協助廠商國際化。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的產業要全球化,當然政府也要協助,像以前都是政府去補助,然後我們的工程就跨足出去了。
    王委員進士:你看現在有很多機會,中國大陸有高鐵輸出,美國、日本也希望有機會和台灣合作走出去東南亞做一些投資,我們應該要去掌握這些訊息,並且去幫忙。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 王委員進士
    謝謝。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謝謝。
  • 主席
    請劉委員櫂豪質詢。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行政組織改組之後,公共工程委員會有一部分的機關會到財政部,一部分目前是規劃到交通部。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分三個部分,包括國發會、財政部和交通部。
    劉委員櫂豪:但是當一天老師教一天書,大家要彼此鼓勵盡忠職守,在公共工程委員會這個組織還存在的時候,我們要盡忠自己的職守。本席要請教公共工程委員會,如果公共工程一再招標卻沒有人來投標,到底有沒有什麼因應的方法?舉例來講,你也在交通部待過,台東車站加瑞源車站大概三億多的經費,主要工程經費是在台東車站,那個時候你是在鐵工局。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劉委員櫂豪:所以這個計畫你非常熟,包括整體的運輸提升還有車站門面的興建等,但是目前大家很著急是因為有找到一個好的規劃團隊和設計師,我們期待它將來是一個非常好的車站,但問題是兩年多前開工之後,廠商做了百分之二十幾就跑掉了,這兩年多以來又經過5次招標但是乏人問津,在今年10月上旬要進行第7次招標。我們當然期待能夠順利找到好的廠商,趕快把台東車站和瑞源車站處理好,但是也擔心萬一又沒有招標成功。對於這個問題,公共工程委員會要如何盡到你們主管機關的職責來處理這件事情?主委,我要就這一點請教你。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一個案子我們已經在注目了,因為它流廢標次數太多,一般在碰到流廢標這種情況的時候,首先就是檢討它的發包預算是不是太低,底價要不要調整,前面那一家我曉得它得標之後會跑掉的主要原因是僱不到工人,東部的工程他要到西部去請工人,第一個,成本增加;第二個,西部的工人不願意到東部來,所以第一家跑掉之後,後面的廠商當然在觀望,大概也是對工人的部分沒有把握。
    劉委員櫂豪:兩個啦!第一個,工人這個部分也許是一個因素。第二個,我想這5次的流標還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因為第一次得標的廠商和協力廠商有糾紛,也不算是糾紛,而是他欠人家錢,他做了將近4,000萬的工程,但是協力廠商一毛錢都沒有領到。那台東又不一樣,因為當地彼此協力廠商的取代性比較低,你要從高雄或台中這邊調協力廠商來大概很困難,所以一定是找本地的協力廠商機率大嘛!現在要來投標的新廠商一定會擔心他要如何處理之前那個得標廠商和協力廠商之間的糾紛,我想這是一個很大的原因。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個案子我曉得,所以主辦機關像鐵工局或是交通部就要有處置的辦法出來。
    劉委員櫂豪:已經5次了都沒有處置啊!10月上旬要招標,但現在還是未定之天,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這樣的案件有沒有協助的方法或是從契約上有比較好的方法?要不然這個工程明明就擺在我們眼前,一個政府有錢要做大家也很期待,但是弄了將近3年的時間,現在還是圍籬圍在那邊啊!動工的時候我相信你應該有參與,你那時候是鐵工局局長,部長和我也有去參加,動工的時候大家還很高興,但是做不到幾個月就停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於這個問題,實際上他們主辦機關是有一點害怕圖利他人,那我們工程會可以協助的就是對於他發包的策略提供意見,讓他可以安心再去招標,招到真正願意來做的廠商。現在他們一直怕的是這個,我們可以協助他就這一點而已。
    劉委員櫂豪:這幾天應該要上網了,既然主委擔任這個位置,而且之前你也在鐵工局待過,我們盡全力主動來協助,希望趕快把這個案子處理好,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會督導他們趕快再招標。
    劉委員櫂豪:另外,這是老生常談,大家談了很久但是一直沒有一個解決方案,針對共同管線這件事情,我們常常看到住家附近的馬路在挖,挖了填起來過沒多久又再挖,有時候是自來水公司在挖,有時候是台電在挖或是電信公司在挖,每個單位都有不一樣的時間、不一樣的時段或不一樣的工程方法,公共工程委員會就這件事情有沒有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法?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管線挖掘造成道路不平整,在我們的平整方案可以去關切、去督導,去導正他們,但是公共管溝是內政部主管的業務,所以內政部在推動公共管溝要和地方政府去協調,和管線單位去協調,因為有經費的分攤問題。至於道路挖掘的部分是屬於地制法,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針對地方道路訂定法規,所以目前的挖掘不是隨便挖的。
    劉委員櫂豪:主委,我知道啦!我現在談的是,政府設立公共工程委員會這個機關,就是希望從法律面和制度面能夠有一個平台來統籌。你講的沒有錯,現在有地方政府在管,也有內政部或是地政機關在管這件事情,各有不同的單位在管理這件事情。當然你們不是第一線在執行這個工作的單位,你們的人也沒有那麼多,只有一百六十幾個人,但是大家要花心思來建立這樣的平台,讓我們的共同管溝可以朝一個正面的方向去進行。
    許主任委員俊逸:現在新建的路面大概有八千多公里,而道路挖掘對路平造成的影響是最大的,所以我們不可能全部都管到,不過現在我們有查核和考核機制,希望從查核中來糾正不當的措施,用考核機制來獎勵優良的單位。
    劉委員櫂豪:組織再造也許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就整體再做調整,我們期待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同仁,無論是在目前獨立的公共工程委員會,或是將來到其他部門,都應該把本席剛才所關切的事項,諸如對於台東車站招標一再流標的情形,協助主辦機關解決。我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不過政府要有一套方法,對於共同管溝的事情請主委能夠多花一點心思。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一定儘量努力。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
  • 主席
    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上個會期本席提到了關於活化閒置的公共設施,我也看到你們在書面資料有提出一些說明,當時我是希望公共工程委員會能夠瞭解一下原住民地區到底有多少個閒置的公共設施,你們在書面上提出五處,實際上不只,不過既然你們提了這五處,我希望能瞭解你們目前處理的狀況如何。依照你們提供的資料,第一個是布農族的文物館,在南投縣仁愛鄉,第二個是台東縣蘭嶼手工藝品展售中心,第三個也是在蘭嶼,你們列出的五個地方蘭嶼就占了兩個,蘭嶼的勵德班就是過去警備總司令部還在的時候,收容本島重刑犯的一些建築和設施,第四個是花蓮縣原住民會館,這個是在花蓮市信義街,第五個是台中市清水區的鰲峰公園親子兒童活動中心,這是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負責的。
    你們在94年就已經組成一個專案小組,固定在每一季召開督導會議,針對你們列的這五個地方進行研議。拿蘭嶼勵德班來講,在解嚴之後,那些政治犯、重刑犯一個、一個就退到台灣這個地方來執行,於是那個地方就不收容重刑犯,經過幾年之後,現在已經雜草叢生。本席把那個建築的幾張照片呈現出來讓主委看看,這個建築物目前的狀況是這樣,非常危險,已經完全沒有人住了。蘭嶼是面積相當小的一個鄉,是達悟族所住的一個村莊,這個地方占地就有4公頃,這段時間以來,當然公共工程委員會可能也要會同主管的這些單位,但你們是負責督導和管考,像這樣的情況,你們未來要處理的方向或者是目前處置的進度到底怎麼樣?是不是請主委說明?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每一季會有一個管考會議,然後每個月地方政府會把所有列管的閒置設施辦理情形報上來。至於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的勵德班,現在鄉公所已經開始在研擬觀光計畫,準備變成一個觀光景點的投資計畫,我們是樂見其成,因為這個才能真正把景點開發出來。
    簡委員東明:鄉公所已經開始研擬讓它成為一個觀光的設施,工程委員會有看到這樣的計畫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我們有掌握最新的進度。
    簡委員東明:因為蘭嶼是我的選舉區,本席每次到蘭嶼,他們都提到非常需要這塊土地。這塊土地目前已經撥給地方了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撥給公所。
    簡委員東明:這4公頃的土地對他們來講非常的重要,那裡最少也閒置了20年以上。上一次本席看到你們有組成這個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我當時就認為像這樣的地方經過這麼多年,對此應該要有所作為。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基本上它是一個跨部會的溝通平台,假如地方有提出要求,需要各部會來協助的時候,我們就利用那個平台來溝通協調。
    簡委員東明:對,你們不單單是一個溝通的平台,你們也是負責督導。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沒錯。
    簡委員東明:而且你們要綜合整理,更重要的是管考啊!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也會協助。
    簡委員東明:你們還要協助,如果他們進度慢了或是沒有在做,讓公共設施閒置在那個地方沒有作為的話,你們會做怎麼樣的處理?
    許主任委員俊逸:地方要提出一個活化計畫,假如有法律障礙,我們會協助他們。
    簡委員東明:那是協助啦!如果沒有這樣的障礙,然後又沒有什麼作為的話,你們會做怎麼樣的處理?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那就檢討延宕的責任。
  • 簡委員東明
    會追究責任?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對。
    簡委員東明:因為你們有管考,將來可能也會有評鑑,對於這些問題應該要給予重視,要不然一年一年的過去,這對地方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損失。更何況蘭嶼的觀光客越來越多,交通部為了發展當地的觀光,從明年1月1日開始做了改善,讓遊客在交通方面的進出更方便,並使38人到42人這種比較大型的飛機也可以開始飛。當地的環境,包括它的一些條件本來都很好,但是政府方面沒有給予協助,像這種閒置的場所如果沒有加以處理,觀光客可能去一次就不想去了,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閒置公共設施對地方的發展影響非常大,當然你們在平地是有處理少子化的問題,因為少子化導致很多學校的教室被閒置,在都市方面本席看到你們有一些計畫,譬如蓋宿舍或是希望教育部能夠蓋其他的設施,但是在原住民地區不是只有學生減少,還把學校合併,然後閒置了好幾個學校,現在這些學校都是蚊子館。派出所也是一樣,像我那個鄉本來有7個派出所,現在剩下2個,其餘5個就閒置在那裡,沒人管理就像鬼屋一樣,讓地方的環境更糟糕,像這樣的情況等於已經形成蚊子館了,你們有沒有注意到?
    許主任委員俊逸:在大的部會都有成立閒置設施的專案小組,像教育部有專案小組,財政部也有專案小組在查閒置設施,我們查的是我們所列管的,各部會列管的內容不見得一樣,剛才講的學校問題在教育部都有列管。
  • 簡委員東明
    但是教育部把這個土地都撥給地方了。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撥給地方是希望地方可以活化它。
    簡委員東明:對,就是希望地方能夠活化。
    許主任委員俊逸:像這個例子,給地方地方就會活化。
    簡委員東明:這些被閒置的等於也是公共設施,你們現在有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的一個專案小組。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 簡委員東明
    你們是不是也要重視這樣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我們有管考。
    簡委員東明:對,要管考啊!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有列管的都會去管考。
    簡委員東明:這樣的情況是很清楚的,所以你們要稍微做一個調查,上一次我看你們做了這樣的調查,好像就顯示在你們這個資料裡面。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有。
    簡委員東明:但是我希望能夠繼續追蹤,繼續來改善。
    許主任委員俊逸:會,一定。
    簡委員東明:派出所和學校被併了以後,這個土地已經撥給地方,但是不曉得要怎麼去活化,你們是有計畫在裡面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我們提計畫,是地方要提計畫。
    簡委員東明:對,地方提計畫,但是你們有這個專案小組,你們要督導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我們要督導。
    簡委員東明:你們這個政策是不錯,但是應該要落實,如果沒有落實的話,光有這樣的政策但是看不到成果。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只是督導,我們也派那個閒置委員會的委員去查核,看地方實際辦理的情形,也會提出建議。
    簡委員東明:主委,我想那些閒置學校所占的地點,因為過去都是選最好的地方來設立學校,所以閒置在那邊很可惜,這方面你們是不是去重視一下?包括派出所也是一樣,我剛才講過,一個鄉本來有7個現在剩2個,你們那邊是不是能夠做一個紀錄然後來統整,做一個綜合的整理?當然計畫是由他們向相關單位提出,你們來協助,應該是這樣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在每季的會議裡面把這兩個議題提出來,請他們主管機關提報。
    簡委員東明:現在提出來的五個地方,只有兩個屬於蘭嶼,針對蘭嶼這兩個地方,我希望在近期能夠看到你們的改善成果,好不好?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好。
  • 簡委員東明
    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從你們的報告中可以看出幾點結論,譬如健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制度,因為你們有去查核,所以成績列甲等的比率越來越高,請問你們的查核是以中央工程為主,還是以地方工程為主?還是兼而有之?
  • 主席
    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兩個都有,中央和地方都有。
    黃委員偉哲:中央和地方都有,可是感覺上近年來地方公共工程不知道是因為財務的問題還是其他方面的問題,出現狀況的比率越來越多,甚至在媒體上面也常常有所報導,但是你們查核起來卻是甲等的越來越多。我請問你,以中央各部會執行的工程和地方各縣市執行的工程來看,你們查核的結果是中央工程的甲等比率提升,還是地方提升?還是兩者都提升?還是中央提升,地方下降?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兩個都提升。
    黃委員偉哲:兩個都提升,真的嗎?地方的比率是多少?你告訴我數字。
    許主任委員俊逸:中央的比例在98年是47.7%,103年是58.16%,所以進步很大。
  • 黃委員偉哲
    增加10個百分點。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地方在99年是22.5%,到103年是35.89%,提高了13個百分點。
    黃委員偉哲:從22%到35%,所以列甲等的工程從22%也就是五分之一,提升到35%、變成三分之一強。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它改善的空間還很大。
    黃委員偉哲:對於查察不合格的部分,你們要怎麼改善?列乙等不見得不合格,但是品質比較不好,對不對?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對。
    黃委員偉哲:對於不合格的部分,你們現在是怎麼做?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是丙等的話,我們會再去複查,限期改善再去複查。
  • 黃委員偉哲
    丙等的部分是限期改善再去複查。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對。
  • 黃委員偉哲
    那有沒有一些是移送的?
  • 許主任委員俊逸
    假如有不法我們才移送。
    黃委員偉哲:如果是不符合程序呢?不法是一回事,譬如它程序不完備或是不符合程序,會不會移送監察院?有的部分是牽涉到刑責,有的部分是行政責任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行政責任的話,我們是請主辦機關自己辦懲處,或者提報主管機關懲處。
  • 黃委員偉哲
    有沒有這個例子?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特別說明一下,我們懲處的機關人員有224人。
  • 黃委員偉哲
    這是行政上的懲處。
    許主任委員俊逸:拆除重做的有320件,也是算很嚴重。對於工地相關人員的懲處,工地主任抽換的有1,383人。廠商依照第一百零一條處理的有66件。專任工程人員包括技師和建築師的懲處檢討及其他檢討有370人。我們懲處工程處,請他記點罰款的有一萬多件。
    黃委員偉哲:請你給我書面。現在有一個情形,人家說工地主任自成一幫,也就是說各營造廠和營建公司這一類,他們的工地主任好像都有固定一個圈子,有沒有這回事?你們有沒有耳聞?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做工地的時候,在第一線也做了很久,一般來講是有這樣子,因為他對熟悉的人比較信賴,拜託他們趕工的話,他們也願意幫忙,所以自然會形成一個圈子。
    黃委員偉哲:你講的是加分的、正面的,負面的看法就是沆瀣一氣。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我們只要查到他有違法的情形就會處理。
    黃委員偉哲:你剛才有提到積極改善公共工程不當延遲付款,這個情形在地方比較嚴重,對不對?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因為地方的預算控制得不一樣。
    黃委員偉哲:不是,他們是挪用工程經費。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就是預算控制得不好。
    黃委員偉哲:這個工程經費來了先挪去補其他的洞,是不是這樣子?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也發現地方的延遲付款情況比較嚴重,所以有設立一個通報平台,只要廠商提報出來我們就介入。
    黃委員偉哲:你這個通報平台如果是立意良善的話,我建議你把這個通報的時間提早,不要等到事情已經無法挽回了才通報,那沒有用啦!工程幾乎已經做完要報驗了,這個工程款已經拖了好多期,所以沒有用。那個地方主管就給你延遲驗收,拖了半年或幾個月,等到實在拖不下去了才說「你去排隊,我先讓你驗收過」。坦白講,工程做好了卻不能使用,不但造成老百姓的權益受損,廠商的權益也受損,政府的信譽也受損,這是三輸啦!所以本席建議你這個平台要實際發揮功能,而且要有更早的預警,可不可以?
    許主任委員俊逸:其實在我們的標案管理系統中,對工程的進度和付款的進度是有在觀察的,發現異常現象的時候,我們會主動去查為什麼進度已經到了多少,結果付款還差很多,這一定會有糾紛,我們會查。
  • 黃委員偉哲
    如果你們這個平台有真正發揮功能……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而且這個功能最大。
    黃委員偉哲:而且是澈底發揮功能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延遲付款。
  • 許主任委員俊逸
    是。
    黃委員偉哲:如果你這個平台已經發揮功能,而且發揮很多功能的話,這個問題就不會成為一個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他要加入我們標案的管理系統。
    黃委員偉哲:最後一個問題,今天很多委員都提到公共工程有很多蚊子館,工程會有沒有辦法事先研擬出一個預警機制?當這個工程在計畫的時候,其實它一定會報以前的經建會,現在要報國發會,如果有牽涉到中央經費的部分就要報院,所以地方政府一定會說這個工程的效益有多。在此情況下,工程會有沒有辦法成為一個獨立、客觀的第三者,在事前能有一個預警機制來判斷這個工程是否如興建機關所講的那麼好?有沒有辦法適時扮演烏鴉的角色,發揮吹哨子的功能?有沒有辦法?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我們現在的經費審核機制裡增加了一項「替選方案」評估,按照Value Engineering的作業方式來評估如果這個設施不做的話,會有什麼情況;就是要檢討設施的必要性,因為一個計畫包含很多設施。
  • 黃委員偉哲
    不做的話就沒有人可以包工程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一個計畫,而是計畫裡面包含各項設施,譬如你要一個展示中心,我們會就展示中心檢討,如果沒有展示中心對整個計畫有何影響。
    黃委員偉哲:很多工程做好後就變成蚊子館,有的則變成爛尾樓,而當初評審的委員早就不知道到哪裡去了,你們有沒有辦法建立一個評審制度的黑名單?
  • 許主任委員俊逸
    這個我們來研究一下。
    黃委員偉哲:我們暫時無法要求對他課以法律責任,但他明明是當時的評審,像這樣評審結果跟實際情形差距過大的情形,以後就要記點。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來研究一下,因為涉及到人,恐怕要慎重一點。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主委。
  • 許主任委員俊逸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許委員添財、潘委員維剛、羅委員明才、盧委員秀燕、蕭委員美琴、呂委員學樟、邱委員文彥、楊委員瓊瓔、賴委員振昌、葉委員津鈴、蘇委員清泉、蔣委員乃辛、何委員欣純、陳委員亭妃、陳委員怡潔、姚委員文智、林委員滄敏、顏委員寬恒、楊委員麗環、鄭委員天財及李委員桐豪均不在場。
    委員楊麗環及林國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楊委員麗環書面質詢

    一、亞投行中國出資1,000億美元,投資亞洲的公路建設、鐵路、發電廠和電信網路等領域。出資400億美元成立「絲路基金」,向「一帶一路」(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沿路國家的基礎設施、資源開發、產業和金融合作等與互聯互通有關項目提供融資支持,此舉正凸顯出中國正積極在亞洲區域推動與佈局經濟大戰略發展的「中國夢」、「亞太夢」。尤其在農業、信息和通信技術、人力資源開發、投資、交通、能源、文化、旅遊、公共衛生、環境等11個優先領域推進務實合作。面對中國大陸的積極,台灣政府如何帶領台灣的產業去築「台灣夢」。國內大型公共工程數量萎縮,但國內工程業前進海外的能量充足,政府應協助廠商爭取海外基礎建設商機,工程會應積極協調各部會提供台灣廠商海外情蒐、金流、資訊流,協助業者搶食亞洲基礎建設商機。
    二、有關桃園市重大公共工程「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計畫(簡稱桃園鐵路高架化)」,因為桃園市政府擬改採地下化導致挑園捷運綠線(又稱為航空城捷運線)、捷運棕線均受影響。工程會應儘速指示相關機關加速作業,避免工程延宕,影響地方發展與百姓權益。
    三、政府應逐年減少「勞務採購案」,雖然「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已訂有勞工薪資、加班費、差旅費、請假等條款,保障勞工薪資權益,並應嚴格規範政府相關單位以委辦計畫執行規避勞務採購。
    2014年5月29日勞動部長潘世偉公開表態,呼籲政府機關全面禁用派遣勞工,以「自顧」代替派遣人力。他也直言,行政院人事行政處應有更細緻的人力運用規劃,像是去年有不少部會改制,業務範圍也有新增,卻碰到部門要不到人力的狀況。
    四、工程會104年度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共202項,年度可支用預算約3,509.65億元。除了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追蹤檢討各部會計畫推動情形外,應實地抽查公共工程施工承攬廠商是否有依工程需求訂定進度管理資料,監造單位及主辦機關是否落實審查、核定及進度管控,並將相關抽查結果公告,以利全民監督。
    五、蚊子館充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源頭嚴審」及「中央地方合力活化」兩項滅蚊解方,也就是建立指標考核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情形暨研訂補助型公共建設計畫補助款扣除原則。
  • 林委員國正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林委員國正,有鑑於各級政府大興土木時,並未全盤考量該建築物及設施是否符合當地居民需求,該設施是否能達到預期效益,導致全台遍佈各式蚊子館,不只浪費民脂民膏,更失去建設的意義,工程會必須擬定相關政策及方向,降低閒置比例,達到具體活化之用,特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質詢。
    說明:
    1.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目前所列管蚊子館尚有百餘件,遍佈全台各地,原總建設經費至少225億元。對於如此多的蚊子館,過去工程會所有提出相關因應計畫,但卻仍無法消滅『蚊子』,任由新的蚊子館不停滋生。
    2.過去蚊子館大多是單一建築物,因錯誤的政策或決策而興建;然而,蚊子館現在卻『愈變愈大』,從單一建設變成整片園區,舉凡閒置的工業區及生技、環保等名目的園區、大學城全台都有,閒置浪費是過去蚊子館的數十、數百倍。對於如此浪費的公帑,工程會必須提出有效的審核及防範機制。
    3.目前中央只審查地方五千萬元以上的建設案,清查這兩年的蚊子館發現,地方潛藏的蚊子館卻比預期的多,且不少是五千萬以下的建設。未來中央如何檢核這類建設的使用效益和縣市財務計畫?又即使通過,如因規畫不當、管理不善造成蚊子館,中央政府該如何因應?
    4.經查工程會歷年預算發現,工程會投入相當龐鉅建造經費之低度利用或閒置公共設施建設,惟截至104年第2季列管閒置公共設施仍有108件且每年仍有新增之蚊子館。工程會除宜檢討訂定更為妥適之解除列管標準,並對已解除列管案件持續追蹤使用效益外,更應加強重大公共工程計畫之經費審議程序,於計畫規劃階段審慎評估建設之需求性、效益性及後續維護可行性,由源頭防杜各機關耗費鉅資興建公共設施,完成後卻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情形一再發生。
    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2時2分)
User Info
李昆澤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高雄市第6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