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9時至11時45分 @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席::以上兩項討論事項,採綜合詢答、逐案處理方式。)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9時至11時4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呂委員學樟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及第四案。
    三、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四、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
    主席:以上兩項討論事項,採綜合詢答、逐案處理方式。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報告。
    黃人事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本總處)為行政院之人事行政主管機關,當以全觀視野、積極進取之任事態度,擘劃符合時代潮流之人事制度與政策,並引領專業、關懷、創新之優質人事服務,以回應民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是以,本總處賡續秉持「優質人事服務、卓越公務人力、共創廉能政府」願景,落實提升公務人力運用效能,致力培育優秀公務人力與推動人本關懷之人事服務,以優化政府公務人力,進而提升政府施政效能。現在先就本總處104年度施政績效與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分別提出報告。
    壹、104年度施政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
    一、施政績效
    (一)精實機關人力配置,核實控管員額規模
    1.檢討人力運用,落實員額規模合理精實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稱總員額法)99年4月1日施行後,為有效因應各項突發、重大業務人力需求,核實檢討減列各機關超額人力,並秉「移緩濟急」原則彈性調整人力配置,總員額法高限範圍內預算員額數已由該法施行時16萬4,587人,降至105年度15萬8,845人,計減少5,742人,除已有效精實各機關人力配置,促使整體政府員額規模更趨合理精實,並順利達成大院於通過總員額法附帶決議要求總員額法施行5年內員額降至16萬人之精簡目標。
    2.賡續推動全面性員額評鑑
    依總員額法明定中央一級機關應每2年評鑑所屬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本總處於103年辦理36場全面性員額評鑑,協助各機關透過員額評鑑機制確實檢討員額配置後,有鑑於員額評鑑制度之精進為落實機關員額合理配置之重要關鍵,為使評鑑結果能導引機關進行具體人力調整及配置,本總處並通盤檢討前兩次評鑑執行方式,俾使現行員額評鑑制度更臻完善及具可操作性。
    3.加強落實工友(含技工、駕駛)員額控管措施
    為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行政院自91年起陸續採取多項政策,鼓勵退離、精簡工友員額及有效運用現有人力。大院前開附帶決議並要求應加速工友員額之精簡,行政院爰於100年5月10日增訂「非超額工友缺額不得進用地方機關學校工友」、「非超額工友缺額於6個月內未完成移撥補實者予以減列」等2項強化工友員額精簡措施。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預算員額自91年至105年總計已精簡1萬4,102人(105年度預算員額數係以函送行政院主計總處納入預算書之審議數為準),平均每年精簡約1,000人;至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超額人數,由91年16,461人,降為105年5,863人,共計減少10,598人,已具控管成效。
    (二)推動人本關懷之人事服務
    1.關懷離島、偏遠地區人事機構,提升人事服務品質
    為落實深根關懷理念及提供在地服務,並考量位處離島、偏遠地區之人事機構,或因人力、財政等資源與臺灣本島情形不同,以致業務推動較多受限,104年度本總處組成精進人事服務團,分別前往福建省政府及連江縣政府兩機關人事室辦理業務交流會,實地瞭解其人事業務辦理情形,並針對103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中尚待加強之考核項目予以輔導及進行溝通討論與意見交換,以激發推動人事業務之創意及執行力。未來將賡續關懷離島、偏遠地區人事機構業務推動情形,以確保人事專業,提升整體人事業務辦理品質及效能強化。
    2.增進公務職場心理健康,賡續精進員工協助方案
    為發現並協助公務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工作士氣及組織效能,行政院自96年起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本總處並透過諮詢、訓練、宣導、評鑑等方式,協助各機關持續精進辦理方式,104年度除於人事人員訓練開設員工協助方案專班外,並導入評鑑機制,據以選拔推動標竿機關,以全面落實員工協助方案。
    (三)拓展公務人員全方位視野,培育優質公務人力
    1.辦理高階文官培訓,擴展宏觀思維
    為培育具宏觀思維、跨域治理及前瞻性的領導能力,並瞭解國際政經發展趨勢之高階領導決策人才,強化政府競爭力,針對中央機關公務人員部分,本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人力中心)賡續辦理「國家政務研究班」第9期及「高階領導研究班」第8期,參訓對象包括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及行政院以外主管機關現任職務跨列簡任第12職等人員及跨列簡任第11職等主管職務人員;另針對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部分,本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研習中心)賡續辦理「地方政務研究班」第10期,參訓對象包括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職務列簡任第11職等以上人員。
    104年首次採國內、外課程接軌方式進行,於國內課程結束後,分別前往德國康士坦斯大學及海德堡大學繼續國外課程,並搭配課程主題赴相關公、私部門參訪,總計培育高階文官68人。
    2.提升高階公務人員科技治理能力,強化跨域整合
    為強化高階公務人員科技治理及管理能力,本總處104年度依「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在職培訓發展計畫」,辦理「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培訓班」,經遴選行政院所屬辦理科技業務之簡任人員計20人參加。本班課程採國內、外課程連貫方式辦理,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研習主題包括「創新科技政策」、「科技治理與管理」、「智慧財產產業化」、「創新能力培育與管理」及「科技應用促進虛實經濟發展」等5大主題,並赴英國倫敦大學等校研習,且與內閣辦公室政策實驗室(Cabinet Office Policy Lab)及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等機構進行交流。參訓人員返國後除依規定繳交出國報告,提出對政策建議事項及分送相關主管機關參採外,並將辦理成果發表會,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考評,本總處並進行訓後追蹤,以確保培訓成效。
    3.加強中高階及涉外公務人員英語能力,辦理英語訓練專班
    為培養於國際談判、國際會議等場合,能獨力處理國際事務,直接與國外代表交涉及溝通之中高階英語專業人才,104年本總處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專業英語進修實施計畫」,規劃辦理國內、外銜接之英語進修課程。
    104年國內課程委由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辦理,調訓相當薦任第8職等以上,辦理涉外事務,並具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人員共計25人。課程結束後辦理訓後測驗,成績優秀者將選送美國進行3週之進修課程,於全英語環境進行浸潤式教學,以深化英語運用能力。
    另研習中心為培育地方機關涉外專業人才,104年度計開設密集班中級、中高級2班期及涉外班15班期,並接受其他機關委託辦理英語訓練4班期;其中密集班係調訓地方機關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以全時住班密集方式訓練,全面提升學員英語能力;涉外班則針對業務需求,開設各類專題研習班別,並依學員語文程度分別開設基礎班及進階班,由地方機關自行調派人員參訓。截至104年9月底,密集班、涉外班及接受委託辦理班總計參訓人數為209人。
    4.強化政策溝通與行銷能力,賡續辦理高階文官面對媒體研習班
    為強化高階文官面對媒體及對外溝通能力,104年辦理2期高階文官面對媒體研習專班。由人力中心及研習中心分別調訓中央及地方機關高階文官,課程內容包含「臺灣媒體生態」、「平面、網路及電視新聞產製過程」等主題,並安排現場節目實境模擬。參訓對象以機關發言人為優先,參訓人數合計70人。
    5.增進地方治理能力,強化地方治理研究與諮詢
    研習中心為提升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治理知能,導入策略聯盟學校資源,協助各地方政府以跨域共學方式發展地方治理特色,辦理「地方治理標竿論壇」,藉由案例蒐集、評選、諮詢、發表、分享等步驟,逐步建構地方治理標竿諮詢網絡,104年計評選出9件優選案例、6件佳作案例,並規劃辦理3場次標竿案例發表會。
    另配合本總處中程施政計畫「培育公務人才與領導力」之施政重點,培養中高階文官之國際觀與地方治理能力,研習中心所成立之「地方治理研究中心」,104年度除完成專屬網站英文網頁之建置外,亦分別透過舉辦研討會、工作坊及論壇等方式,促使地方公務同仁迅速掌握地方治理新趨勢,以促進與國際無縫接軌交流。
    6.導入多元訓練技法與強化訓後成效評估,精進中高階管理核心能力訓練
    依行政院103年9月29日重新修訂中高階主管職務管理核心能力項目與意涵,規劃導入包括:講授、實務研討、影帶教學、團體(小組)討論、標竿學習、公共議題對話、兵棋推演、個案教學、角色扮演模擬、案例教學等多元學習技法,截至104年9月底,計辦理87班期;另104年並針對特定班期實施訓前、訓中、訓後3階段訓練評量,持續追蹤學員訓練成效,計辦理42班期。
    7.有效運用教材教法,推動務實化與行動化數位學習
    為帶動個人及組織成長,提升服務效能,人力中心及研習中心分別建置「e等公務園」及「e學中心」數位學習平台。截至104年9月底,人力中心「e等公務園」數位學習網計提供168門相關政策性訓練線上課程;另建置完成行動學習平台,提供全球財經趨勢分析報告、財經英語及管理類電子書等多元學習資源,使公務同仁能於公務之餘,提升管理知能及瞭解國際趨勢。又為提升公務同仁之國際觀,「e等公務園」亦提供18門國際化線上課程、107門英語類線上課程及1門日語類線上課程。研習中心「e學中心」數位學習平台截至104年9月底,計提供964門線上課程供公務同仁閱讀,並因應行動裝置之發展,建置行動學習專區,提供英語類單元式行動學習內容,期以更具多元性的人才培訓方式,達到活化公務人力資源效益。
    另研習中心為導入多元培訓教學教法,落實培訓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及推廣,以及強化教材教法之理論建構、模組建立、教法發展等面向,從而精進訓練品質,設置「教材教法研究室」,兼具教材教法之研究、推廣、蒐集、展示、觀摩等功能。104年導入「模擬教學法」、「翻轉學習」及「行動計畫」等教學法,以更具多元化、專業性及實用性之教學方法提高訓練成效,並改善業務績效。
    (四)營造多元平權及友善之公務職場環境
    1.強化性別平等意識,辦理性別主流化訓練
    為落實公部門性別主流化之推動,使公務人員具有性別敏感度,於規劃或檢視各項政策和法令時,納入性別觀點,追求性別平等,本總處自102年起業將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列為政策性訓練課程項目,並列入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評分項目,積極管考;又為使性別主流化訓練課程更符實需及更具效益,經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學者專家及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多次研商,滾動檢討修正「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將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104年度人力中心已辦理「性別平等高階主管班」、「業務性別主流化研習班」、「性別主流化基礎研習班」、「性別主流化進階研習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進階研習班」及「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研習班」等班別共計12場次,總計1,242人參訓。另該中心「e等公務園」數位學習網提供19門性別主流化數位課程,截至104年9月底,認證時數已達84萬165小時。
    104年度研習中心業辦理「性別主流化主管研習班」、「性別主流化推動人員研習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研習班」、終身學習講堂「性別影響評估在工作執行之探討」等班別共35場次,總計3,381人參訓。另與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合辦4期「性別平等政策及實務研習班」,計130人參訓。此外,該中心「e學中心」數位學習平台提供26門性別主流化數位課程,截至104年9月底,認證時數已達47萬8,974小時。
    2.辦理104年度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交流會
    為提供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深度溝通交流平台,增進機關辦理性別主流化措施創意及成效,以提升性別平等意識、落實性別平等政策,本總處104年度賡續辦理各部會性平小組交流會,且以小組討論方式辦理,並以開放、多元且輕鬆之討論氛圍,讓與會人員全心投入性平對話。有鑒於高階人員對於性平政策之推動具有關鍵影響力,104年交流會援例邀請現任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民間委員、各部會性平小組外聘委員、各部會性平小組召集人及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代表參加,參加人數合計51人,整體滿意度達97.7%,與會人員所提建議,本總處並於104年7月30日函知相關權責單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之參據。
    3.辦理國際人權公約及廉政倫理訓練
    為落實人權教育,本總處自102年起業將國際人權公約課程列為政策性訓練課程項目,並列入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評分項目,積極管考。另訂定「104年人權教育訓練專班實施計畫」,以加強培訓法制人員及高階人員之人權影響評估能力。
    104年度人力中心規劃辦理「人權研習班」、「兩公約研習班」,且配合政策委託辦理「人權教育薦任人員班」及「人權教育簡任人員班」等6期及「廉政倫理(含公務倫理)研習班2期,截至104年9月底,共計1,103人參訓。
    104年度研習中心辦理人權教育相關研習,包含「人權暨兩公約研習班」、「人權業務人員研習班」、「地方公務人員法制能力研習班」、「地方機關基層主管班」及終身學習講堂「國際人權公約內涵介紹」等25班次,共2,177人參訓;另該中心「e學中心」數位學習平台提供18門人權教育及廉政倫理相關數位課程,截至104年9月底,認證時數已達27萬4,022小時。
    4.落實足額進用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人員
    為達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之進用義務,本總處均定期追蹤各機關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情形,近年除分別辦理機關進用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者實地訪視及座談會,實地瞭解機關進用情形及面臨之問題,據以研議精進改善措施,以賡續協助各機關依法足額進用外,104年更首度辦理身障特考提缺及友善工作環境巡迴分享座談會北部、東部、中部及南部等4場次,邀請工作表現優異之身障同仁、進用身障人員著有績效之用人機關進行工作經驗分享,並邀請相關身心障礙人員權益法規主管機關,進行法令實務宣導。
    截至104年9月底止,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1萬9,234人,實際進用2萬7,962人,進用比率達145.38%。
    至進用原住民族部分,經統計截至104年9月底止,各機關依法應進用原住民1,698人,實際進用7,277人,進用比率達428.56%,除部分機關因臨時出缺致不足額外,均已足額進用。
    5.推動多元族群文化訓練
    為使公務人員具備多元族群文化意識,增進對不同族群文化之瞭解,並使各機關推動業務政策時能兼顧各族群間之平等及尊重,人力中心及研習中心均積極規劃辦理各項多元族群文化訓練實體及數位課程。104年度人力中心規劃辦理「多元族群文化研習班」4期,計800人參訓。又人力中心「e等公務園」提供4門多元族群相關數位課程,認證時數已達9萬9,712小時。
    另研習中心已辦理「多元族群化研習班」及終身學習講堂「全球化與多元文化」共12場次,並結合地方需要,分別在宜蘭縣、新竹縣、臺中市、金門縣、嘉義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臺南市、澎湖縣、臺東縣等縣市合作辦理在地化多元族群文化相關訓練,總計1,215人參訓。另該中心「e學中心」數位學習平台提供5門多元族群相關數位課程,截至104年9月底,認證時數已達5萬7,910小時。
    (五)合理規劃員工待遇福利
    1.持續檢討地域加給制度
    為持續推動地域加給支給規定進行合理變革,本總處依行政院核示組成「地域加給檢討及調整規劃專案小組」,參酌103年6月27日函送大院「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支給合理性評估及調整規劃」專案報告之規劃構想,進行軍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調整機制之研議。
    2.研議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調整規劃事宜
    本總處延續行政院前核定之專業加給簡併計畫之遠程目標,針對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分類評價及調整機制進行檢討及規劃,就103年度委託國立政治大學進行「建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分類、評價及調整機制之研究」所提建議,併同現階段面臨的問題與因應方式,辦理實務及學者專家座談,並就評價方式、內容、對象等提出建議及規劃後提「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確認,再據以賡續研議規劃。
    3.賡續推動給與項目之法制化作業
    通盤檢討軍公教人員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項目之適當性、合理性,並妥適處理其法制化型態。本總處依行政院103年4月1日訂頒之「軍公教人員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項目法制化推動計畫」,彙整各主辦機關就給與項目之支給目的、對象、數額及方式等適當性、合理性及法制化型態初審結果,邀集相關機關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複審作業。又為利上開複審作業進行,經本總處擬具審查作業處理原則,召開5場預審會議先行審查,並將各主辦機關修正結果彙整提送審查小進行複審,業於104年7月底前完成審查作業,並於104年8月7日函請各主辦機關依複審結果辦理後續法制作業。
    4.研議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退撫制度採行年金制之可行性
    為就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退休、撫卹制度之差異狀況進行通盤性、統整性之瞭解,並全面檢討建構渠等人員之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本總處訂定「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退撫制度調查及實地訪查實施計畫」,並先就事業機構、員工個人及工會辦理書面調查,再邀主管機關、各事業機構代表及員工代表進行4場次座談。依調查及統計分析結果所呈現重要政策意涵之問題,另於104年9月4日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召開座談會以廣泛蒐集意見。本總處刻正賡續依上述書面與實地訪查意見、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所提建議進行可行性評估,俾供未來規劃採行年金制之政策參考。
    5.建置友善家庭之相關員工福利措施
    為建構「友善家庭」之職場環境,協助公教員工取得照顧子女或高齡親屬之相關福利措施資源,以提升工作效能及家庭生活品質,本總處會同相關機關及所屬人事機構,建置公教員工高齡親屬服務專區提供公教員工參考;藉由辦公廳舍興(擴、遷)建計畫之審議,建請主辦機關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等友善適宜空間;規劃高齡化相關保險商品等措施,運用公私協力合作機制研議推動。
    (六)運用雲端人力資源管理,建立循證化決策基礎
    1.賡續強化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本總處為建置更優質之人事資訊業務整合環境,於98年建置「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WebHR),除透過集中式管理架構,減輕人事機關之主機管理及經費負擔,並整合人事業務縱向流程及機關間橫向協同運作機制,有效達到資料共享及流程簡化之目標。至104年9月底止,除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內政部警政署尚須調整自行開發之人事資訊系統功能,及法務部調查局因考量其個人資料具敏感性外,已完成全部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之WebHR導入工作,導入機關、學校總數計7,425個,導入比例達95.46%。上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等機關及其所屬機關預計於104年底前完成導入;另基於資源共享及撙節國家整體經費理念,本總處亦將協助銓部於104年10月1日完成行政院以外機關WebHR導入工作。
    2.整合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平臺
    本總處透過工作圈,整合銓部、教育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臺灣銀行公保部等退休撫卹業務主管機關需求,業於104年7月1日建置「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平臺),並完成104年度中秋節慰問金發放作業。退撫平臺整合送審人員、教師、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進用人員等之公教退休撫卹業務及資料,以改善因公教權責不同、退撫主管機關眾多且各自發展資訊系統,致系統各自獨立,欠缺整合與介接,對人事作業造成重複繁瑣之負擔與困擾等問題,且有助於達成資料分享、流程簡化、節省重複開發系統經費、有效提升業務處理效率等目標,並運用完整、正確之退休撫卹資料,協助各主管機關進行退休撫卹業務決策分析,進而使政策規劃更臻完備。
    二、預算執行情形(截至104年9月底止)
  • (一)歲入部分

    104年度本總處及所屬歲入預算數新臺幣(以下同)4,722萬2,000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實收數4,864萬4,000元,占累計分配數4,652萬6,000元之105%。
  • (二)歲出部分

    104年度本總處及所屬歲出預算數27億1,925萬1,000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執行數18億3,138萬8,000元,占累計分配數20億6,714萬5,000元之89%。
    貳、105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本總處依行政院105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總處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5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 一、推動公務人才培育

    (一)提升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成效。
    (二)強化地方治理學習與經驗交流。
  • 二、建構以人為本的人事措施

    (一)合理規劃人力運用策略。
    (二)落實人權教育訓練。
    (三)加強性別意識培力。
    (四)落實員工協助方案評鑑。
  • 三、提升行政績效與服務品質

    (一)強化機關自我定期評估人力資源效能。
    (二)推廣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 四、激發公務人員士氣與潛能

    (一)強化員工給與業務合理性與法制基礎。
    (二)精進表揚模範公務人員相關作業機制。
    五、辦理本總處員工教育訓練,落實同仁終身學習。
    參、105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本總處及所屬編列8,502萬6,000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4,722萬2,000元,增加3,780萬4,000元,主要係增列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賸餘繳庫數所致。
    二、歲出部分:本總處及所屬編列25億8,477萬2,000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27億1,925萬1,000元,減少1億3,447萬9,000元,包括:
    (一)本總處編列23億3,191萬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24億5,805萬1,000元,減少1億2,614萬1,000元,主要係:
    1.減列退休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調整準備、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及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1億1,241億7,000元。
    2.減列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學位、短期研習及專題研究等1,289萬3,000元。
    3.減列資安軟體更新、人事業務服務資訊系統訓練、文康活動及福利業務、通訊費、其他公務運作相關經費828萬3,000元。
    4.減列全國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服務計畫359萬9,000元。
    5.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所需人事費、汰換個人電腦等635萬4,000元。
    6.增列循證化公務人力統計分析服務469萬7,000元。
    (二)人力中心編列1億2,553萬8,000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1億3,031萬9,000元,減少478萬1,000元,主要係減列聘請講座、學員膳宿、訓練行政專業服務、其他業務租金、物品及建置行動學習系統等585萬2,000元;增列人事費100萬8,000元及運輸設備6萬3,000元,增減互抵所致。
    (三)研習中心編列1億2,732萬4,000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1億3,088萬1,000元,減少355萬7,000元,主要係減列人事費、一般事務費、通訊費、物品及水電等957萬8,000元;增列資訊系統維護費、講座鐘點費、學員寢室及其他建物修繕補強工程等602萬1,000元,增減互抵所致。
    肆、結語
    為因應全球化競爭力之挑戰,政府角色職能及公務人員思維除必須能與時俱進外,尚須配合時代脈動預應未來趨勢進行變革,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是以,本總處作為行政院重要人事政策幕僚,定當竭盡所能,秉持「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核心價值之精神,在人事行政領域持續追求創新,建構高績效、高回應性的公務團隊,持續厚植公務人力服務量能,以契合人民的殷切期望。敬請各位委員繼續惠予支持。
    以下續就「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104年度業務績效與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
    壹、前言
    政府為加強中央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安定其生活,並發揚互助合作精神,於58年1月11日依「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要點」設置「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基金」。復於69年開辦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業務,為利與福利業務統合管理,爰將急難貸款業務納入前述基金管理,並將前述收支保管運用要點修正為「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及急難救助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要點」。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制度經行政院核定,自92年1月1日起停辦,為符實際,爰於福利互助金結算完竣後,將「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及急難救助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要點」修訂為「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要點」,以作為本基金運用管理之依據。
    貳、104年度業務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
  • 一、業務績效

    104年1月至9月辦理各項急難貸款共計18件,包括傷病住院貸款9件、疾病醫護貸款2件及喪葬貸款7件,核定貸款金額共計新臺幣(以下同)950萬元。
  • 二、預算執行情形
  • (一)收入部分

    104年度收入預算數456萬4,000元(主要係急難貸款及銀行存款之利息收入),截至9月底止累計實收數351萬4,000元。
  • (二)支出部分

    104年度支出預算數101萬8,000元(主要係銀行代辦手續費及印刷費等支出),截至9月底止累計執行數44萬9,000元。
    參、105年度重要業務計畫
    一、貸款對象及項目
    規劃辦理公教人員急難貸款,藉以紓解公教人員急難,安定其生活,貸款對象為中央各機關、學校編制內員工。貸款項目包括:
  • (一)傷病住院貸款

    公教員工本人、配偶或公教員工本人、配偶之直系血親因傷病住院醫療(含各年齡層各類傷病住院),經醫院出具住院證明及自付醫療、照護費用證明者。每一員工最高申貸金額60萬元。
  • (二)疾病醫護貸款

    公教員工本人、配偶或公教員工本人、配偶之直系血親因疾病,無住院事實,而需長期治療、照護(含不孕症治療、因病托老安養照護等),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及自付醫療、照護費用證明者。每一員工最高申貸金額60萬元。
  • (三)喪葬貸款

    公教員工之直系血親、配偶或配偶之直系血親死亡,經附繳死亡證明者。每一員工最高申貸金額50萬元。
  • (四)災害貸款

    公教員工居所因遭遇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災害而致房屋或屋內物品毀損必須重建(修)或購置,經居所所在地村里辦公處或警察、消防機關勘察出具證明者;屋內物品毀損必須購置者,並須出具購置費用證明。每一員工最高申貸金額60萬元。
    二、預計貸放件數及金額
    105年度預計核貸傷病住院貸款26件,貸款金額1,560萬元;疾病醫護貸款12件,貸款金額720萬元;喪葬貸款9件,貸款金額450萬元;災害貸款3件,貸款金額180萬元,預計全年共50件,貸款金額2,910萬元,可協助公教員工紓解急難,安定生活。如有災難發生,則以實際案件核計。
    肆、105年度預算配合業務計畫之編列情形
  • 一、收入部分

    105年度收入預計416萬6,000元,包括融資業務收入80萬4,000元及利息收入336萬2,000元。
  • 二、支出部分

    105年度支出預計122萬3,000元,包括融資業務成本44萬7,000元、業務費用61萬6,000元、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16萬元。
  • 三、餘絀部分

    105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計賸餘294萬3,000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3億7,922萬4,000元,扣除解繳國庫淨額3,792萬2,000元,計有未分配賸餘3億4,424萬5,000元,轉入累積賸餘科目處理。
    伍、結語
    本基金於公教人員遇有急難時,確有紓困救急之效,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給予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之謝委員國樑發言。
    謝委員國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黃人事長到人事總處就任至今,大概多久了?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 黃人事長富源
    主席、各位委員。3年半。
    謝委員國樑:關於我們要求的精簡以及公務人員的效率要精實,你可以談一下工作心得嗎?
    黃人事長富源:是,謝謝委員。我到人事總處服務3年半內,感到比較需要用心之處就是您剛剛問的員額管制。99年4月1日施行總員額法以後,已將員額限制為17萬3,000人,但是大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特別作成附帶決議,希望可以在5年內降到16萬人以下;當時原本的人數總共是16萬4,000人,在我任內的這3年半,剛好可以執行這個計畫,目前的員額控制在15萬人。在執行的過程當中,同仁非常辛苦,因為只要減1個人,在各單位都是天人交戰……
    謝委員國樑:因為你們是要拿掉或調整人家的工作,他們不跟你拚命就不錯了。
    黃人事長富源:其實也差不多了。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問題,就是隨著時代演變,在增加為民服務的過程中,員額有時會跟著新業務的增加而增加,這個時候要縮減人力,有時候就必須用很科學的方式才能夠說服對方。
    謝委員國樑:如果有人說你們沒有按照目標減少的話,那也是冷冰冰的數據,因為每一個職位都是人家的就業機會,同時代表有人就業供養1個家庭。即便如此,我們還是有精簡策略等相關的問題要請教你。事實上預算中心等單位都有提到,政府組織改造之後,精簡的對象是以技工或工友等事務性的人力為主,但是歷年的人事費都還有大量結餘。在這種情況下,要如何在可行的範圍內真正落實組織改造之精神,並依據撙節用人政策積極調整,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黃人事長富源:您提到比較初階的公務人員精簡比率比較高,這是正確的,主要的原因在於我國以前這部分的人力稍微多了一點,以前技工跟工友這部分是4員1工,現在已經不是如此了。您現在關心的是整體的員額要如何精簡,這方面我們現在是用科學的方法處理,因此任何單位都要計算他們10年以來的員額變化。我舉1個例子來講,譬如移民署因為觀光客等原因導致入境的人很多,所以一直要求增加人員,以前人事總處大概是就這件案件核准,後來我們希望他們依10年來的檔案跟計畫都計算好,結果一呈現出來之後,移民署這10年增列的員額,就變成我們跟他們進行討論時很重要的依據。
    其次,有關現在進行的員額評鑑,我到目前還不是那麼滿意,因為我在國外讀書的時候,看到員額評鑑是計算每個人的用人成本跟他的工作量。這一項技術現在人事總處已經開始採用了,去年7月間成立人事資訊處之後,我們找了相關統計人員成為該處的專屬員工,而且將來會進入電腦化並仔細計算。在國外,有些國家的員額管制不是屬於人事總處,而是屬於財政部,藉此在員額上完全以預算進行控制。這樣的制度有好處,但是也有一些缺陷,因此我們希望將2種精神都放在一起,為此我們正針對人事總處比教缺乏的這一塊─用人成本、業務計算及工作盤點,發展相關的計畫。
    謝委員國樑:你們要繼續努力。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部分機關超額人力的比例偏高,同時運用非典型人力。您知道非典型人力嗎?
  • 黃人事長富源
    知道。
  • 謝委員國樑
    就是臨時工、承攬及派遣。
  • 黃人事長富源
    包括承攬還有派遣。
  • 謝委員國樑
    用這種非典型的人力好還是不好?
    黃人事長富源:人事總處有做過相關研究,我對這個部分也下過功夫。彼得杜拉克說21世紀中很重要的人力組合(combination of manpower),一定是從最嚴格的人力開始,像是經過國家考試嚴格依照法律進用的人員,接著下來可能是臨時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再來是派遣,其次是規範密度比較低的承攬。這是一個光譜(spectrum),這些光譜組合的結果,才能形成現在適應瞬息萬變的組織。我個人認為派遣人力的部分不太可能沒有,接著要討論的問題是如果派遣人力不能少的話,占所有僱用人員的多少百分比才合理。我們做過研究,得知世界各國都是維持在5%到10%左右,但是我國的國情比較特殊,所以我們認為應該限制在3%左右。這是我們跟勞動部討論問題時產生過爭執的地方,不過後來達成初步的協議,而且最適規模3%的規定也會訂在將來的派遣保護法中。如果理想的規模跟百分比數據出現了,再下來就是要保障這些派遣人員的權益。這些人員在公家的權益方面,我們不准許他們訂定的契約及薪資不合理,或有不放入契約裡的狀況。現在人事總處定出來的派遣契約規定變成民間重要的參考,這也是保障勞工很需要的一件事。
    最後再講一點,本人跟尤委員一樣長期關注性別平等,他也特別提醒過我派遣員工的問題。我來到人事總處當人事長之後,現在對派遣員工是採雙責任制,亦即雇主跟用人單位都要注意性騷擾或性別平等的問題。除此之外,我們還開闢一個很重要的管道,讓他在遭受性騷擾的時候,能夠有足夠的時間跟投訴的機會……
    謝委員國樑:講到這個我很好奇,不曉得中華民國公務員體系裡,性騷擾的犯罪黑數、提出申訴或抱怨的比率高不高?你們有沒有這樣的統計數字?
    黃人事長富源:我距離這方面的研究已經有一段距離,但是講舊的數據的話,我知道性騷擾的犯罪黑數(dark figure of crime)大概是性侵害黑數的10倍。根據以前的資料,性侵害的黑數……
  • 謝委員國樑
    是實際案例的好多倍……
    黃人事長富源:對,10倍。
  • 謝委員國樑
    是10倍嗎?
    黃人事長富源:性侵害本身的部分到底有多少倍,必須以當時的狀況來講。我國通過性侵害犯罪防制法以後,從原來的10倍降到5倍,但是12歲以下的比率……
  • 謝委員國樑
    你說性騷擾是性侵害的10倍嗎?
    黃人事長富源:是國外學者的估計,而且是我還沒有當考試委員以前的資料,所以我不太敢肯定;因為做學術研究的關係,您問我的話,我只能告訴您舊的數字。
    謝委員國樑:因為時間的關係,有機會的話後續再補一些資料到辦公室,並說明公務系統的狀況,以及你們怎麼處理。
    黃人事長富源:是,一定會,但是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台灣由於過去性別平等專家的努力,我國現在性別平等的友善環境比以前好很多,而且我們訂定的法律有3個重要之處,就是超前立法、有利女性還有以美為師。我會比較樂觀估計,台灣有關性騷擾的黑數沒有那麼高。
    謝委員國樑:好,謝謝。
  • 主席
    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務人員考績法裡面特別將公務員每一年最低學習時數列入公務人員考績的評比項目中,請教人事長,目前這部分的成效如何?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黃人事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公務人員藉由學習不斷的成長,對公務人員未來服務品質的提升是很重要的一環,例如考績,我個人認為這是必要的,至於委員所提的學習成效,我只能跟您報告這應該是有成效的,但是成效的評估方法、程序,我個人認為並不是很滿意。
    蔡委員其昌:如果某位公務人員每年線上學習時數沒有達到40小時,其考績可能列為甲等嗎?
    黃人事長富源:就我的理解,那是所有考績評等中的一個項目,若其分數不高……
  • 蔡委員其昌
    可能總分會有影響。
    黃人事長富源:是,而且跟別人競爭的時候,任何一項的分數對他來說都是重要的。
    蔡委員其昌:就我的理解,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足夠、學習效果很好,可能要設計一個誘因,讓大家去做這些線上學習、終生學習,這部分本席不反對,但誘因的設計,才是今天問題的關鍵。
    上次本席有問過人事長,公務人員線上學習有4大「偷吃步」的方法,像線上學習時每隔5分鐘至少要點擊一次,所以上班時可以先將該視窗縮小,然後去做其他的工作,5分鐘快到了再回來點擊一次,不然請隔壁同仁幫忙點擊一下也可以;在家裡線上學習的話,也是可以趁這5分鐘另外去做其他事情,比方說吃飯、帶小孩等等,然後當時我也提到還有人花錢請人去上課,而人事長聽了後也感到很吃驚。
    方才談的是「偷吃步」的第1版,現在來談「偷吃步」第2版,這是直接在線上就可以抓到相關的資料,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學習中心的E學中心,就有人收費代掛服務,標準課程40小時收費990元;若3天內完成,則收費1,980元,這些資訊上網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搜尋到,並不是件困難的事情;不然就是在臉書上公然提供外掛軟體下載與教學,而下載外掛軟體之後,就不需請同仁幫忙每5分鐘點擊一次,而是它自然就會破解,換言之,只要點擊一下就可以離開了,而他要去上班、郊遊或是看電影都可以,因為毋需每5分鐘點擊一次了;此外,還有提供自動考試服務,這些上網都可以搜尋到,至於相關課程的解答,從人事行政總處地方學習中心E學中心到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等公務園,甚至考試院的文官e學苑,全部都有提供,上面都有解答,一覽無遺,全部都可以找到破解。
    上次本席在此談到「偷吃步」的方法,而現在他們已經科技化了,直接系統化、商業化的來處理這個事情,基本上,有商機的地方一定會有客戶,有客戶才會有人要做這項生意,如果都沒有客戶來購買,這家生意可能就會倒了。各位可以上網對「E學中心」進行搜尋,之後就會發現「E學中心外掛」一詞被搜尋次數最多的,其次就是「E學中心解答」,之前我只聽過打電動玩具的找人代打,現在竟然還有E學中心的代上課、代考試,今天本席談了2.0版,可能不久3.0版就出來了。
    我知道你們設計了一個誘因,出發點是基於好意,就是鼓勵公務人員終生學習,並運用現代的科技來做線上學習,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所以關鍵點在誘因有問題,與其花時間去圍堵或是想辦法不讓這些事情發生,還不如回頭檢討所謂的線上學習,看看如何讓公務人員發自內心去學習,然後用什麼樣的誘因才不會產生道德風險,這跟基金管理的道理是一樣的,若只要追求單一績效,則所有的基金經理人就拚了,反正輸了也不用賠,但贏了可以大賺錢;而這也跟保單內容的設計一樣,都會產生道德危機及道德風險。同樣的道理,線上學習是好事,行政單位、人事行政總處想辦法來鼓勵也是好事,但目前這樣的設計卻會導致這樣的道德風險、道德危機存在,即大家紛紛採用偷吃步的方式,這是因為公務人員忙到沒有時間學習,但想要考績拿甲等,所以不得不採取這樣的方式?還是我們沒有給同仁們足夠學習的時間或是課程設計太爛,讓公務人員覺得這就像早期的三民主義、國父思想,內容不太精采,所以大家就紛紛離開了?但實際上我發現你們裡面的課程內容很多,所以到底是不是因為如此我並不知道。
    在此本席要告訴人事長,這個亂象很糟糕,對國家公務人員及線上學習是一大恥笑、侮辱,弄了大半天,結果大家卻在線上搞這些事,讓終生學習的美意全部化為灰燼,我知道還是有很多公務人員真的認真在學習,像我的幾位朋友,就覺得從中受益頗多,而且他們都是按照規矩在學習,將其當成一回事,但就真的有上述的情況存在,而且我常在說,當其成為一門生意時,通常都是顧客人數很多了,他們才敢直接上網這麼做,人事長,這部分是否應改善一下呢?
    黃人事長富源:謝謝委員提供這麼深刻的研究,首先,關於答案的部分,並不是我們主動公布的,而是有些學員學完後memorize然後寫下來。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就是想辦法蒐集,變成像是題庫一樣,然後上網公布答案。
    黃人事長富源:是的。我有盯過心理測驗的部分,而心理測驗的答案是絕對不能公布的,而委員方才提的進階版,可能就是上次委員質詢過後,我有召開相關的會議,裡面談到若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學習,我們會回過頭去計算你的成績,所以現在才會有所謂的進階版,總之,針對委員今天提到的,在治本、誘因的部分,我們回去會再研究,看他們在主動學習上的分數是否就是造成他們競相違規的原因,這些我們都會來研究,至於治標的部分,我們也正在進行,像人事總處已經設計了一個線上學習App,將來有辦法直接認證他,我想用這樣的方式可能有某種程度的杜絕性,以往我可能有一個地方疏忽掉了,就是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都是找業務單位,所以未來有關資訊安全及資訊的部分,我會找人事、資訊處的人員來一起研究。
    總之,就依照委員的意思,我們會在治本、治標方面提出一些更有效的方式。
    蔡委員其昌:最後,人事行政總處就只有兩個學習的網站,一個是E學中心,另一個是e等公務園,請問這兩者有何不同?為何要分設兩個網站呢?
    黃人事長富源:這是分屬兩個不同的單位,且其學習的重點也不太一樣。
  • 蔡委員其昌
    有何不同?
    黃人事長富源:一個的對象是中央所有的公務人員,另一個則是偏重在地方自治。
  • 蔡委員其昌
    所以是課程不同?
    黃人事長富源:對象有時也不完全一致,而委員算是早一步質詢到這個問題,事實上,我們正在進行這部分的整合工作。
    蔡委員其昌:我的意思是說,不要再浪費錢了,反正就架設一個網站,然後所有課程通通包括在裡面,若你們要區分就在裡面來做區分,實在不需要同時架設兩個網站。
    黃人事長富源:委員的建議其實我們正在做,而我們一定會接受委員的建議。
    蔡委員其昌:好,除了這個要做之外,我還要你再做其他的事,雖然這不是你要做的事。
  • 黃人事長富源
    沒有關係。
    蔡委員其昌:就是找考試院討論一下,因為考試院也有弄一個文官e學苑,何必這麼浪費呢?其實立法院以前也有這種東西,所以我有建議立法院乾脆直接掛你們架設的網站,3個單位開那麼多的課,而且同一門的課還有好幾位老師上課,像危機管理一門,就有好幾位教授來上。
  • 黃人事長富源
    我自己也有上。
    蔡委員其昌:學員可以自己選擇,像他如果覺得人事長口才幽默,可能就會選你的課。
    黃人事長富源:我是有著作的,但是賣得不太好。
    蔡委員其昌:可能要再修正一下,或許裡面圖片太少了。
  • 黃人事長富源
    那是因為我跟侯友宜合著。
  • 蔡委員其昌
    你是說因為他的關係?
  • 黃人事長富源
    我沒有這麼說。
    蔡委員其:總之,請你們一起整合,國家很缺錢,能夠節流的就儘量節流,不要疊床架屋。
    黃人事長富源:好的,委員的見解我們一定會採納,在此跟委員報告一件事情,我國的退休撫卹平台之前是我的同仁工作了一年半左右才弄好,現在我們已跨院與考試院合作,以後只要上去打幾個字,相關的退休方案就都會跑出來,總之,委員的意見我們會予以參採,而且我也普查過,現在公務人員的上課課程有1,000多類,的確是太繁複了。
  • 蔡委員其昌
    好的。加油!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詹委員滿容暫代主席。
  • 主席(詹委員滿容代)
    請呂委員學樟發言。
    呂委員學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新北市長朱立倫帶職請假參選2016年總統,從昨天10月20日請假到明年1月16日,朱市長的請假是依據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及省市政府首長差假處理要點,對不對?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 黃人事長富源
    主席、各位委員。對。
    呂委員學樟:過去縣市首長帶職參選,是不是都是依據此規定來辦理?
    黃人事長富源:是。本來我們希望政務三法能夠儘快通過,但到現在這些部分尚未通過,基本上,之前和現在有些規定並不是完全一致的,不過,大致都是據此來辦理的。
    呂委員學樟:但是民進黨說朱立倫為大選請假3個月,是創地方首長惡例,請問人事長,這是首創的先例嗎?
  • 黃人事長富源
    並不是首創先例。
  • 呂委員學樟
    誰才是首例?
    黃人事長富源:現在資訊公開化,大家都可以查得到。總之,朱市長是根據合法的法規。
    呂委員學樟: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還批評說,這根本不是請假,這是曠職!本席想請教人事長,根據這處理要點,朱市長的請假有沒有問題?
    黃人事長富源:這可以適用的法律有很多,首先,他是參選人,依據憲法,是必須保障所有國民的參政權,其次,根據行政中立法,他是可以在這段時間內請假的;再者,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我們有仔細詳核朱市長的所有規定,沒有一項是違反法令的,而他也已經完成今年年底以前請假的所有程序了。
    呂委員學樟:根據這個要點,朱市長請假需不需要經過行政院的批准?或是議會的批准?
  • 黃人事長富源
    他需要經過行政院的核備。
  • 呂委員學樟
    議會要不要批准?跟議會沒有關係吧?
  • 黃人事長富源
    這項請假規定是跟我們的行政程序有關係……
    呂委員學樟:既然不需要議會的批准,也合乎行政院請假的規定,那還有什麼好說的?根據本席了解,過去2000年時時任桃園縣長的呂秀蓮,也是帶職參選副總統,明年1月16日的選舉民進黨更有多達16位議員帶職參選,換句話說,在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帶職參選之前,基於法律保留原則,當然他是可以參選的,而且誠如人事長所言,參選公職是憲法賦予的參政權,所以本席希望在野黨不要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只准自己帶職參選,不准別人請假參選。
    黃人事長富源:這部分人事總處會行政中立、不分黨派,秉持法律規定來公正辦理,所以只要合乎法律規定,我們就會依據法律規定來辦理。
    呂委員學樟:就我所知,苗栗縣鎮長杜文卿,之前也曾擔任過立法委員,請問他也是帶職參選嗎?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 呂委員學樟
    他需不需要請假?要跟誰請假?
    黃人事長富源:地方民選的首長,有些是要跟內政部請假的,這是依據地制法。
  • 呂委員學樟
    根據地制法是向內政部請假?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呂委員學樟:日前國內知名的行政法學專家林騰鷂教授投書媒體,指出目前台灣的政府從中央到地方都有行政癌症,就是行政機關的惡性腫大,過去幾年,我們努力推動政府組織改造就是要切除這樣的惡性腫大。政府組織改造除了制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做一個全盤的規定、梳理之外;還制定了「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範中央政府的員額數不得超過17萬3,000人;另外還有「暫行組織規程」、「行政法人法」及「行政院組織法」,這五大組織法中,事實上原來的員額是22萬多人,後來我們在總員額法中明定是17萬3,000人。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希望能將員額調整到16萬還是17萬以下?
  • 黃人事長富源
    16萬。
    呂委員學樟:原來是16萬4,000人,當時是希望調到16萬以下。剛才的報告中也有達到這個目標,但是我們當時會訂為17萬3,000人是有原因的,就是為了因應政府組織改造,有些機關可能要增加人手;有些機關當然要做一些調整,問題是比方像司法院,司法院有法官助理,或者法務部有檢察事務官,他們的人數都非常多,將來海巡署改成海洋委員會以後,我們在員額上也必須做一些調整。
  • 黃人事長富源
    謝謝委員。因為……
    呂委員學樟:新機關成立以後確實必須增加很多人手,但是現在表面上看起來,組織改造於101年1月1日啟動到現在已有4年的時間,整體而言人員呈負成長,由101年度之16萬3,325人,逐年降至105年度的15萬8,845人,總共精簡4,480人。照理說我們啟動組織改造以後,腫瘤切除了大部分,只剩下6個部會的組織法還沒完成,這樣的狀況應該是日漸好轉才對,不是嗎?怎麼還會被林騰鷂教授批評得這麼難聽,人事長知道原因嗎?
    黃人事長富源:知道。跟委員報告,也許我們跟教授的溝通不夠,他所採用的數據其實有一些是誤解的,如果按照「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的規定,再加上我們啟動組改以後的數字來計算,就是剛才那個數據,是絕對精簡的。林教授所用的某些數據是把地方政府等相關政府的員額都納入,有些報紙的報導也跟這一篇研究有關係,特別要說明的是,這篇研究包含了地方議會等相關人員,綜合媒體的報導來談,這篇研究的對象除了正職人員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部分。但是在我們的資料裡面,勞動派遣從民國99年的15,514人也減了……
    呂委員學樟:根據人事總處的統計,到民國103年底,地方政府正式職(教)員預算員額是35萬2,696人,但實際員額(含約聘雇人員)高達38萬4,656人,超過正式員額人數達3萬1,960人,等於是每10個員額就有一個是非正式編制外的約聘僱人員,對不對?
    黃人事長富源:報告委員,我剛才已經說明過,他講的「地方政府」是把直轄市、縣轄市的議會、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全部算入,所以這個數字是跟我們討論……
    呂委員學樟:或許林騰鷂教授所提的不盡準確,但是立法院預算中心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體評估報告中也指出,行政院暨所屬機關非典型人力(包括臨時人員2萬9,517人、派遣人力1萬1,930人、勞務承攬人力等)實際運用人數,在103年第二季,高達7萬8,217人,幾乎都快到達總員額法所規定17萬3,000人總額的一半了。約聘僱人員雖然不屬於體制內編制人員,但實際上他們在各機關內長期從事最辛苦、最前線的工作,甚至是將公務員不願意做的事都交給他們去做的狀況,但是他們卻一點保障都沒有,而人事費用變成包裝在業務費用中或是計畫費用中。
    除約聘人員之外,現在更有替代役人力在行政機關,代替公務人員或約聘雇人員,處理他們所應辦理的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像他們的變相僕役一般。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統計,派駐各級政府機關的一般替代役役男,已由民國100年的1萬8,104人暴增至民國104年的3萬人,而明年民國105年更將暴增到4萬6,847人。本席想請教人事長,這樣人事腫瘤移轉的狀況,有沒有辦法改善呢?行政腫瘤除了切除之外,有沒有標靶治療或是其他治療方式可以來逐步控制呢?
    黃人事長富源:報告委員,我先作個說明。第一,有關預算中心所統計的臨時人員資料,在臨時人員或是所謂承攬、派遣這部分,其實它是把5年500億的教育部跟醫院裡面的員額都算進去,基本上這部分用的當然不是正式人員,如果這也要算入政府的人事員額,我個人認為可能跟我們管制的範疇不太一樣,事實上教育部在5年500億的經費中,也必須要有這些臨時的人力。第二,有關替代役的現象,替代役的現象跟我國的國防政策以及整體募兵制轉換的過程當中所產生的,替代役的人力如果不從事目前的工作,也會做別的部會或是相關的工作,所以,將替代役男算入我們的人力,然後說政府的人力、組織膨脹,對此說法我不以為然。
    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中指出的問題,我們會虛心檢討,您剛才特別提及的所謂標靶治療,我們將來看看能否鎖定某些部分加以處理。向委員報告,在所有院轄市全部改制完畢以後,有一段時間它的員額會提高,但是過一陣子之後就會下降。根據地制法的規定,本處無法管制太多,但縱使如此,在吳院長時期也對地方縣轄市的員額制訂了一個標準,所以向委員報告,對於目前的狀況,我們會虛心檢討、考慮,不過在基準點上,可能外界有所誤解,特此澄清。
    呂委員學樟:你剛才提到取用的基準點不一樣,產生的結果當然不一樣,但是本席認為,既然政府在推動組織改造,組織改造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提升行政效能及提高國家的競爭力,其中內容當然包括組織的整併、人事的精簡及法規的鬆綁。雖然組織改造最主要的目的不在縮編人事、節省經費,但是我剛才已提醒過人事長腫瘤會移轉,組織改造變相地越改越龐大,我們原來的目標是要讓組織瘦身、人事更精簡、法規更鬆綁,某些單位不一定要用公務人員,比如研究機構(關),例如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的功能當然是在做研究,我們希望專業的研究人員不需要參加國家考試,對不對?所以我們在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同時,不要受到文官制度的束縛,所以才有法規鬆綁,有行政法人的成立,類似行政法人法的引進及行政法人機構的成立,但我們看到的結果反而是組改之後組織越來越龐大,人事越來越多,只是改用其他的名目引進。其實這是不對的,本席希望人事總處要密切地注意此一狀況並加以改善,好不好?
    黃人事長富源:再向委員說明一點,您的指正我們都會儘量去做,不過請您看看中央人事總處管制員額有多嚴,目前國內的觀光客人數每年增加100萬以上,我們可能在今年年底……
    呂委員學樟:對,今年會超過1,000萬,擠入千萬之林。
    黃人事長富源:會超過1,000萬。觀光局報的增額計畫,人事總處經過將近半年的審核,只核准25人,所以向委員報告,我們能夠做的我們會儘量去做,這部分委員大概也會覺得人事總處是不是太嚴格。
    呂委員學樟:以前的研考會,現在已經納入國發會,現在e化政府也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如果人事總處對員額控管得很嚴,但是有些新的業務也需要新的人員來推動,或者有些機關整併之後,是不是應把原有的公務人員……
    黃人事長富源:會,有訓練,對,專長轉換……
  • 呂委員學樟
    就是要on-the job-training嘛!對不對?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呂委員學樟:我想搞人力資源管理的人,應該很瞭解這個狀況。
    黃人事長富源:是,報告委員,每一項我們都在做。我剛才也特別說明,計算的範圍、基準點若不一樣,結果當然也不一樣,但是在人事總處的職責範疇之內,我們絕對是嚴格稽控的。不過我們的委員會也特別強調當省則不用,當用則不省,所以在食安、勞安跟飛安的部分,人事總處都儘量支援,這點您也瞭解。
  • 呂委員學樟
    謝謝。
  • 黃人事長富源
    謝謝。
  • 主席(呂委員學樟)
    請詹委員滿容發言。
    詹委員滿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尊敬的黃人事長,您的領導作風、行政效率積極而敏捷,對於本席辦公室提問的事項有問必答,無法馬上回答的事項,您也立即召開會議溝通協調,尤其是對國會聯絡辦公室,本席敬表尊敬之意。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 黃人事長富源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詹委員滿容:有關公務人員培訓講座的鐘點費、出席費、稿費等案,由於近年來本席不論是在人力中心、外交學院、經濟部、財政部等單位都參與了培訓課程的企畫,甚至是講座,我有以下五點的觀察心得,當然我的看法是否正確需要假以時日來檢討,但本席也要在此向你討教。本席認為公務人員之培訓講座有五點缺失:第一點,本國人跟外國人的待遇差別甚遠,至少有30倍之多,譬如出席費是台幣2,000元跟美金2,000元的差異,造成了本國的講座心裡上的不平衡感,比起英文的授課或者是內容的差別,我覺得本國的學者不一定比外國學者差。第二點,本國的講座採用一致性的支給標準,並未依照課程的性質、講座的學歷、國際的經歷、年資的加成、專業的稀有、學研評鑑等等因素而有所區隔。換言之,大學剛畢業的助理教授跟像您一樣已學有所成、專業素養非常高的講座一律適用一致的支給標準。第三點,講座準備的投入程度並未受到鼓勵、肯定,包括專業週刊的訂閱費用的考量、國際情勢的即時研析、講義的編撰、課程內容的演練等等,都沒有另外加以考量。第四點,講座的演講時常會被影音節錄,在未取得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上傳網路讓他人點閱,毫不尊重講座個人的智慧財產權,也造成人才的出走。第五點,公務人員的培訓亦因上述幾點原因屢屢流於形式,無法跟國際現勢接軌,因為你一直播放,以為情勢都不曾改變,更遑論即時有效的政策建議跟落實問題的解決。
    本席注意到人力中心編列了1億2,553萬多元,其中減列了聘請講座的經費,但增列了人事費,關於這一點,是否請貴處多加檢討。
    黃人事長富源:委員所講的五點,都是我們需要檢討的,我們會虛心檢討,不過以下我有幾點說明。
    首先是有關本國與外國的差別,很抱歉,我也覺得這個差別太大了,舉個例子來說,我在國外得過ACJS,我在全美刑事司法論文比賽得到第一名,但是國內聘請了一位跟我一起讀書的同學,他來臺灣所講的課程內容也是我的專長,結果他領的錢比我高很多,我們在國外一起讀書,我是全A畢業,而且又拿到全美刑事司法論文比賽第一名,當然他也不錯,但我們相比較卻是他領的比較多,我非常瞭解你的感受,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去研究,有關國外教授的部分,是不是還有其他因素考量,我們會去檢討,就算是合理的,也不能差那麼多。
    第二,有關課程所給的經費部分,一律給一定的定額,這是絕對不對的。有關這個部分,我請陳處長來說明,這個我們正在進行。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焜元: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講座鐘點費的部分,誠如委員方才所提到的有包括內聘,如果是政府部門高階文官到機構去上課,同時也擔任講座工作,這種內部高階文官在授課過程提供的講座形式,基本上與外聘是有一些差別,一般來說,外聘的會依照給學校、學者專家的標準來給……
    黃人事長富源:我主要是要讓委員瞭解我們正在進行,這位陳處長是博士學位,原來在研考會服務,我們有共同理念,特別跟您說明的是……
  • 詹委員滿容
    麻煩對於現在已經比較陳腐的法規適當的酌予調整。
    黃人事長富源:我們大概會調整一下,會根據其資歷、學養去做差別規劃,您提到的每一項,我們都會檢討,而且都是我們應該去深切討論的。
    詹委員滿容:好,我等一下會有個相關提案。
    另外,在雙十連假時,交通部長的信箱收到恐嚇信,一名自稱「聖戰士」的不明人士要帶刀到北捷大屠殺;10月間,勞工團體也提出解決消防人員過勞、優先補足人力的訴求,現在全國警力的缺額將近9,000人,缺額率達10%以上,部分縣市甚至更高達20%,形同一個人要做1.2人的業務,造成基層人員叫苦連天,黃人事長也是警大教授出身,而且是行政院人事最高首長,是否有替自己的學生、學弟妹想想辦法來解決相關問題,儘速補足人力的不足呢?
    黃人事長富源:委員的調查非常詳細,對於這部分,我們也在苦惱,事實上,4年前我已經警告過警政署,請他們要去做人力預測評估,現在警力欠缺將近9,000人,消防部分則是1,000多人,這二個都可以用一句話來解釋─有缺無人、訓不及用,他們在做人力預測模型時不太會做,我們就介入幫忙,先用多變量統計分析的多元迴歸淘汰了一些因素之後,現在我們用一階季節性的自我迴歸模型,現在這個fade-in是最好的,他們原先的預估錯誤率高達49%,難怪會這樣,而我的模型引進後已經降到5%,未來人事總處在人力管控或是計畫性人力運用會更科學化,這也是您的指導。
  • 詹委員滿容
    也請順便平衡一下數位防範犯罪的機制、設備等要怎麼樣與人力做平衡協調。
    黃人事長富源:是,大家對於警力有所誤會,以為警力就是人力,其實警力包括您講的機具跟mechanism,還有其他運作process,這才叫做警力,您講的完全正確。
    詹委員滿容:好,謝謝,請你多加努力,繼續表現。
  • 黃人事長富源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黃人事長今天的報告洋洋灑灑,看得出人事行政總處的用心及多方面的改善,本席有幾點想請教人事長,第一,你們現在積極在做員額評鑑,每二年會評鑑一次,請問人事長,在員額評鑑時,是不是可以把性別影響評估納入?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黃人事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應該可以,讓我們來研究,好嗎?
    尤委員美女:你也知道對於性別平等這一塊,國內是非常的努力,我們通過了CEDAW公約,同時也有兩公約,連考試院都成立了性別平等會。
    黃人事長富源:委員,您指導有關性別平等主流化的部分,從以前到現在,我們大概沒有一項不做的。
    尤委員美女:我知道,但是從統計數字來看,公務員體系中簡、薦、委的人數中,女性多於男性,男性是44%,女性是56%,但是只有委任與薦任的女性多於男性,到了簡任級卻變成男性占69.8%,將近7成,女性只有3成。一般來說,受簡任訓後接著可能就是升官,在受訓人數的比例方面,男生占了將近8成,女性只占2成多,這顯示出連受訓的機會都不均等,這樣當然就會影響到他們的升遷,對於這個部分,人事總處是不是能夠有所改善?
    黃人事長富源:這一點一定要改善,也是您指導的重點,其實這與機關首長的觀念有關係……
  • 尤委員美女
    沒有錯!
    黃人事長富源:有關機關首長的觀念,我們在性別平等部分所開的班期最高是到部長級,這個……
  • 尤委員美女
    部長會來上課嗎?
    黃人事長富源:部長親自來上課,第二個層次就是次長級,現在已經到了主任秘書都上完課了,這樣的課程有沒有成效?有一點成效,但是距離我們所說創造一個友善工作環境與無性別差異還有努力空間,畢竟一個觀念的改變──性別不要介入能力考評,這個很難在瞬息之間、上一兩堂課就能改變的,不過我們會繼續努力。
    尤委員美女:報告中有提到人權教育訓練,你剛才提到在性別訓練課程有安排部會首長來上課,而人權訓練的部分也有,你們將落實人權教育訓練列為105年度的關鍵績效指標,在關鍵績效指標裡還列了所謂Kirkpatrick四層次評鑑模式,但是你們好像只到第二個層次──學習,也就是受訓者因為這樣的訓練所增加的知能與改變的態度,一般來說,女性是否能被提拔或升遷與主管對女性的態度很有關聯,當然,主管對人權的態度也很有關係,所以當你們把人權教育訓練列為關鍵績效指標時,是不是能將其提升到第三個層次──行為,除了知能及態度改變外,還要包括其行為的改善,也就是運用所學於業務上的改變程度,因為這樣才能更進步,否則只不過是「我知道」、「我聽到了」、「我的知能進步了」,可是這跟我的業務並無關係,如此對於公務員的訓練是有差別的。
    黃人事長富源:報告委員,您講得很正確,現在還無法全面普及,但是有幾個班別在受訓完之後,我們會每隔幾個月到半年追蹤他受完訓練以後,相關的首長有沒有把他所受的訓練用在職務上。有一件事我是自己打電話給首長的,也是跟性別有關係,那個首長還不錯,我問他如果他受到這樣的專長訓練,是不是應該將所受的訓練用到部會的專長中,他說以前他們有一些不理解,現在他已經理解了,我說不要以性別來定,結果後來有用他。您所講的我們後續要追蹤,這件事我們盡量做,我不但追蹤,甚至我會自己做,希望每個人的才能都不因性別的障礙而影響他潛能的發揮,也不會因此而讓我們國家的整體競爭力下降,這一點我完全認同,也謝謝您的指點。
    尤委員美女:本席希望第一點,把性別列入所謂的關鍵績效指標中……
    黃人事長富源:讓我們作個研究好不好?我確實在朝此方向努力,但是報告委員,人事總處正在進行績效考核的簡化業務,我們跟主計總處的績效考核指標做過比較,人事總處的項目太繁多,我大概在今年年底會完成簡化業務,大概會減少一半的指標,減少一半以後就比較有可能再加入這一項。
    尤委員美女:好,你們去研究看看。第二,現在已經把人權的訓練指標放進去,誠如剛才所講的四個層次,此處就牽涉到我們對於人權的訓練不能只是所謂的講授,我們需要有工作坊,我看到你們很多訓練其實都已經往這方面走,甚至也設計了很多比較新的方式,但是我們看到對於人權的概念,我們也知道,現在人民對政府提出陳情之後,若政府不理,民眾就會採取抗爭的態度,但常常政府官員都會出面表示「我們依法行政」,然後就擺出一副把人民當成敵對者的態度。人民的目的在陳情,主管應該出面接受人民的陳情,然後大家坐下來好好談,但實際狀況往往不是如此,官署常常擺出鎮暴警察排成一列,官員就是一句話「我們依法行政」,可是「依法行政」是什麼?
    我們知道「rule by law」跟「rule of law」是不一樣的,但公務員一直在講「依法行政」事實上是「rule by law」,法律怎麼規定我就怎麼做,而不是去看法律立法的精神是什麼,對不對?所以此處就會牽涉到政府官員一直在用「rule by law」而不是「rule of law」,而「rule by law」其實是威權國家的概念而非民主國家的概念。「rule by law」就是法律怎麼規定我就怎麼做,而不是以人民為依歸、以人民的福利與福祉為中心;「rule of law」則是必須依法保障人民的權利。
    今天人民為什麼會出來陳情抗爭?人民不是吃飽太閒,大家都要過日子,人民之所以站出來陳情抗爭最主要就是因為他遇到問題,他沒有辦法活下去了,比如環境被破壞了,他的家要被拆了,或者他的工作沒了等等,面對這種狀況,政府應該站在積極保障、解決人民問題的「rule of law」的角度來協助人民,而不是非常冷漠地、「rule by law」地表示「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礙難照辦」等等,因此就會看到我們的社會為此付出的成本跟代價越來越高。我們一直在標榜我們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所謂「法治」是「rule of law」而不是「rule by law」,所以你們在推動人權訓練的時候,是不是能夠把這些觀念放進去?這些觀念不能只是口頭講述,而是要透過實際的案例讓大家來討論。
    現在已經有那麼多社會事件,比如大埔事件、文林苑事件等等,一個公務員面對這些事件時應採取何種態度,尤其是警察人員的態度應該為何,能不能把新聞記者抓起來或者阻擋他報導新聞等等,我們可以利用這些案例來探討當我們面對這一類事件時,所謂「rule of law」的作為應該是什麼?人民為何會有這些陳情抗爭的行為?面對這種陳情抗爭的舉動,政府官員因應的態度應該為何?人民跟政府之間如何尋找出一個能夠改善問題的方式,而不是永遠只是處於對立面,官員越來越把人民當成是敵人而不是把人民當作自己的主人,兩者的差別是非常大的。所以本席希望人事總處在人權教育方面能夠把這一塊列為重點,因為我們知道以後民眾陳情抗爭的事件會越來越多,因為人民的權利意識越來越覺醒,人民也認為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所有的公務員其實是人民的公僕,所以公僕應該聽從人民的聲音,一旦人民的聲音無法順利傳達,只能採取抗爭的方式時,公僕到底應該採取何種態度?如何協助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都需要這方面的know-how,因為在以前的威權時代,官員的態度就是「法律怎麼規定,我們就怎麼做」,所以上面下達一個命令,下面就只好這樣做,對於民眾的要求「礙難照辦」,為此社會付出非常大的成本。我們希望所有公僕能夠從根本上建立以人民為本、人民才是主人的認知,人民會出來陳情抗爭一定是發生了某些問題,如何溝通、協調以求圓滿解決這些問題,這才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公務人員應有的態度。
  • 黃人事長富源
    謝謝委員。
    尤委員美女:本席希望能夠將這部分列入你們的人權訓練教材,並作為你們的關鍵績效指標。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 尤委員美女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許委員添財和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滄敏發言。
    林委員滄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人事總處今年的公務預算本席已經看過了,我發覺你們以前本來就有編列一筆2億多執行期間3年的預算,你們的人事處強化人事資料……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黃人事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人事資訊處,是不是?OK,就是2億3年,對。
    林委員滄敏:針對你們的執行效率,審計部有提出意見,你知道嗎?
  • 黃人事長富源
    我知道。
    林委員滄敏:審計部提出什麼意見,請你說明。
  • 黃人事長富源
    它是希望我們能做整合的工作。
  • 林委員滄敏
    人事總處跟銓敘部所處理的是不是同樣都是這些資料?
    黃人事長富源:報告委員,有些資料有出入,但是已經……
  • 林委員滄敏
    哪邊有出入?
    黃人事長富源:比如我們跟它討論有關員額的問題,我們是用預算員額為基礎,它有時用的就是現有員額,所以資料上有些地方……
    林委員滄敏:總員額是多少,現有員額是多少,現在都雲端化了,對不對?
  • 黃人事長富源
    對。
    林委員滄敏:雲端內key in的資料都是一律使用的,這麼簡單的事情,在座的各位哪一個不會,請你告訴我,為什麼你又要花這麼多錢?甚至於執行3年到現在執行成效又不好。
    黃人事長富源:報告委員,能夠進行跨院際整合而且已實際在運用的就是我們人事總處的計畫,這兩億是為期3年的預算,我舉一個例子向您報告……
  • 林委員滄敏
    你已經執行完3年了嘛!
  • 黃人事長富源
    還沒有。第一年……
    林委員滄敏:怎麼沒有呢!你的預算書就標註3年做完了,你還說沒有?!
  • 黃人事長富源
    我們都還有延續嘛!可能沒有?
    林委員滄敏:我有看你們的預算書啊!什麼叫「沒有」?人事長,你自己要清楚啊!
    黃人事長富源:對,我知道是還在進行。對不起啦!可能資料不知道,還在進行。
    林委員滄敏:什麼資料不知道?預算書就是公文書,什麼叫「不知道」?
  • 黃人事長富源
    我的意思是資料上是不是有哪些地方有出入?
    林委員滄敏:資料上標註的就是已3年執行完畢,但你們今年又編列了,因此我才發覺有問題,才向你提出啊!結果現在你又說還沒執行完畢,如果還沒執行完畢的話,不是更不應該編列嗎?這樣會讓人錯亂啊!我建議主席要注意一下,不應浪費的就不要浪費。
    主席:委員可能有些誤解,人事總處是執行到今年年底,所以是今年年底的還沒執行完畢,但你們編列的是105年度的預算,對嗎?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 主席
    這部分你們要說明清楚。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林委員滄敏:你們要針對審計部糾正的意見好好做檢討,不要浪費。
  • 黃人事長富源
    會的。
    林委員滄敏:e化是一路通的,為什麼你們又說不可以?如果不可以的話,我們就請銓敘部和資訊部一起來談嘛!大家怎麼各唱各的調呢?
  • 黃人事長富源
    光是跨院際之間的退輔平台的整合……
    林委員滄敏:好啦!很簡單啦!這個不是很困難的問題啦!你是人事長,不是科技部,所以不要去操心這部分,這部分我已經查訪過了。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林委員滄敏:另外,你應該了解哪邊是需要檢討的,你將檢討報告送來,我們要看,花錢要有效益,好不好?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林委員滄敏:另外有關人力精簡政策的部分,到底是要改為勞動派遣還是勞務承攬?
  • 黃人事長富源
    委員的意思是把員額放到勞動派遣或勞務承攬去嗎?
    林委員滄敏:對,你的觀點為何?
    黃人事長富源:在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中,派遣員額是有控制的。
    林委員滄敏:目前所有事務性的工友、技工、駕駛都總稱為工友,請問你知道目前總員額法內的工友員額增加多少嗎?
  • 黃人事長富源
    技工的員額並沒有增加。
    林委員滄敏:不是,我說的是事務性的工友、技工、駕駛,這些都總稱為工友,對不對?
  • 黃人事長富源
    對。
  • 林委員滄敏
    請問你知道總員額法的總表內工支的員額規定多少?
  • 黃人事長富源
    105年是20,985人。
    林委員滄敏:不是,我問的是今年8月增加多少?你們都還不知道嗎?就是這些事務性的工友、駕駛和技工啊!
    黃人事長富源:工友不可能增加,工友的員額是凍結的。
    林委員滄敏:現在比重在6成以上,104年8月比重高到64.94%,快65%。
    黃人事長富源:關於委員提的那個數字,我們等會再向委員請教。
    林委員滄敏:好啦!你們去查一下。工友數超過58%以上的,有文化部、科技部、環保署、退輔會、台灣省諮議會和福建省政府,共7個機關,你好好去看一下,這些資料預算書上都有,為什麼你會不曉得?難道我們的資料跟你們的不一樣嗎?一國兩制嗎?
    黃人事長富源:委員指的是超額的部分,現在就是在逐漸……
  • 林委員滄敏
    什麼逐漸?我看的資料就是顯現出超額啊!
  • 黃人事長富源
    了解。
    林委員滄敏:你有沒有聽懂我講的啊?如果以臨時人員來說,你是要讓他勞動派遣還是勞務承攬,我問的這個議題,你有聽懂嗎?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林委員滄敏:這些人不是編制內的,有時候雖然人員不是在編制內,但以總額來看是超過的。另外,現在目前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是警力嚴重的出現問題,你知道原因為何嗎?
  • 黃人事長富源
    有缺無人、訓不及用。
    林委員滄敏:根據人事總處統計,你們估算全國警察機關的警力有73,608人,出缺7,651人,招考永遠來不及補足缺額,請問這到底是警政署的推數還是你們的推數?誤差率超過50%。
    黃人事長富源:是警政署推估的,我在4年前擔任考試委員時,就有警告警政署要改了。
    林委員滄敏:既然是4年前,為什麼現在才說這種話呢?你什麼時候有講過?
  • 黃人事長富源
    我幾乎每年都在講。
  • 林委員滄敏
    講給誰聽?
    黃人事長富源:講給警政署聽。警政署在警力估算的部分的確是有誤差,我仔細研究後發現,他是用他的模型估算,誤差率百分之四十九點多。
    林委員滄敏:那你應該要提出並要求他們改進啊!我們要求來報告啊!目前地方上,除了六都之外,彰化是第一個超越百萬人口的縣,但出缺、退休潮卻是最嚴重的,8個分局中,一次就退了1個分局的人數,請問要怎麼補?現在警力不足,地方治安出現問題,你們要用什麼方法來補救呢?
  • 黃人事長富源
    警力補足的具體措施是內政部和警政署的職責。
    林委員滄敏:不能推卸責任,不然人事總處是在做什麼的?
    黃人事長富源:人事總處很早就已經警告警政署,並請他們要盡快處理,光我親自召開的會議就有2次,警力短缺的問題的確是很嚴重,還有一點問題是,目前警力退休的模型和以前完全不一樣。
    林委員滄敏:其實警察最大的問題就是公保年金問題,大家人心惶惶。
  • 黃人事長富源
    這是其中一個原因。
    林委員滄敏:其次是104、105這2年間有個空洞,我覺得有關這個問題,你們應該要想辦法來補缺,公務人員的待遇應該有一致性,法律本來就具有一致性,所以為什麼這兩年的公務人員就一定要吃虧呢?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林委員滄敏:另外,目前公務人員簡任官的比例數很低,尤其是警察,才0.48%。
    黃人事長富源:公務人員簡任官的比例是4%,而警察只有0.45%,也就是千分之四點五。
    林委員滄敏:公務人員有個評分標準表,幾年前在檢討行政院組織法的時候,你們為何不提出這個問題呢?
    黃人事長富源:有提出,所以在我任內有完成105位警察升任簡任官,剩下182位我們最近也提出來了,委員提的這個是很正確的。
    林委員滄敏:至少要達到2%,哪有連0.5%都不到,才0.48%而已的!
    黃人事長富源:以屏東縣為例,屏東縣全縣的警察人員有兩千多位,但只有局長是簡任官,彰化縣也差不多,這樣的狀況很不合理。
    林委員滄敏:如果認為不合理,你身為人事長就要將問題提出來。
  • 黃人事長富源
    已經提出來了。
    林委員滄敏: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是本院所審議的,你好像是在說我們不合理。
  • 黃人事長富源
    有關編階的部分……
    林委員滄敏:是你們編給我們審的,還是我們……
  • 黃人事長富源
    職務等階是銓敘部的職責。
    林委員滄敏:主席,你要聽清楚喔!他們好像都沒有責任喔!
  • 黃人事長富源
    我們會建議。
    林委員滄敏:他說警力補足是警政署和內政部的職責,然後不合理的法是我們審議的,難道有你提出但我們不通過的情形嗎?是你提出我們不通過,還是你沒有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的文官簡任員額配置比率來做提升?
  • 黃人事長富源
    我們會虛心檢討。
    林委員滄敏:法都過了你才要檢討,沒有用了啊!要怎麼檢討,總不能推翻吧?
    黃人事長富源:他們的訓練計畫將會在108年全部補實,至於182人的部分,我們已經有幫助他們,因為我從考試院來,我當過考試委員,那邊溝通的過程非常的細密。
    林委員滄敏:請你針對本席今天所建議的事項,用正式的公文書答復,這個問題我們要徹底來檢討。
  • 黃人事長富源
    是。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蔣委員乃辛、陳委員明文、周委員倪安、何委員欣純、邱委員文彥、楊委員瓊瓔、楊委員麗環、陳委員怡潔、賴委員振昌、陳委員歐珀及簡委員東明均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王委員惠美及顏委員寬恒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王委員惠美書面意見

    一、日前南投縣發生約有200名警政、消防人員提出退休申請,申請退休年齡的警消人員年齡大約落在50來歲左右。去年彰化也因為行政人力不足,縣警局必須對外召募100名行政事務人員的窘境。請問:
    1.人事行政總處身為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的人事管理單位,面對警消未達退休年齡就想退出公務生涯這部分,了解過原因嗎?
    2.由於警政工作需要有經驗的人力來帶領,警政人力出缺,恐怕也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補充,人事總處將如何協助地方因應此波退休潮?
    二、考試委員趙麗雲日前在考試院會中表示,因公務員退休撫卹制度相關改革方案至今不明朗,加上明年大選後的政治情勢,恐讓公務員大量離退。請問:
    1.累計至8月底止,今年公務人員不含軍教,約有7,696人搶退,較去年同期增加5、600人,雖然考試院高永光副院長及銓敘部張哲琛部長都表示,根據銓敘部歷年統計,離退潮並沒有特別嚴重,但預估至年底,今年搶退的總人數將破萬人大關,創下3年來的新高,依人事總處的調查,此波退休潮的原因是什麼?跟年金改革有關嗎?
    2.柯市長上任後就傳出「酷吏」作風讓員工待不下去,才上工第一天市府秘書就「哭著辭職」,也傳出沒人敢再應徵柯市長秘書職務,柯式風格引發民眾熱烈議論與高度好奇。今年台北市公務員退休人數居六都之冠,還有很多人是申請外調的,有人認為這跟柯市長的個人風格有關。但也有民眾認為柯市長正以「公僕式領導」風格,在公務部門進行破壞式的創新,讓台北市府的員工,必須擺脫之前養成的固有慣性,此將有助於提升行政效率。針對公務人力和公務員管理二者間的取捨,請問人事總處有什麼看法?
    三、行政院組織改造五大基礎法案,陸續於99年1月及100年4月間完成立法,行政院部會將由37個部會精簡為29個機關,在「分批完成立法,分階段施行」的原則下,希望能將中華民國組織改造成具有「精實、彈性、效能」提升國家的競爭力,以因應全球化帶來國際間激烈的情勢變遷及市場競爭。請問:
    1.政府財政惡化日益嚴重,截至104年9月底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5兆3,129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1,087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為23.1萬元。政府為了解決財政難題,近年來不斷推行精簡人力政策,但為什麼從銓敘部網站上的資料,我國的公務員人數不但沒有減少,到去年更攀升到34萬7,816人,創下10年來的新高?這樣的數據能符合民眾期待及組織改造的原意嗎?
    2.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編列342億7,130萬9千元,較99年度委辦費決算數增加121億元,增加幅度高達54.72%;105年度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為13萬3,594人,較99年度增加1,117人,為什麼在委辦費增加的情況下,整體預算員額卻也未見減列?
    3.此外,105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員額為13萬3,594人,人數上較104年度減少369人,但政府的人事費用不但沒有減少,反而較104年的4,071億元,增加66億元,這樣合理嗎?
    4.鑒於國家財政艱困,有關人員編制及人事費用部分,應該怎麼調整,才不會讓人事費用繼續造成國家沉重的負檐?
  • 顏委員寬恒書面意見

    根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8條及員額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機關人力工作狀況及員額總數之合理性,並依相關法令對於不適任人力採取相關管理措施。員額評鑑方式由各一、二級中央機關每2年需對所屬機關進行全面性評鑑,而目前員額評鑑已成為評估各機關人力工作狀況及員額合理配置之常態性機制,辦理成效如何?請說明。
    本席認為在臺灣人事制度比較其他國家算健全,女性在公務機關的表現被拔擢的情況也不算少。反而是男性由於在考試方面相對吃虧,因此在錄取表現方面沒有女性來得亮眼。現在性別平等意識高漲,有很多需要重勞力的職務,招考時面臨到需要加高勞動體力標準,但已經不能再像以往採取限制性別招考,請問這部份的職務有多少?佔所有職務中多少比例?目前因應對策是什麼?請說明。
    最近新聞報導車站地下街拒絕身障人士用餐,這表示我們國家對於身障人士權益保障的意識仍有不足,而且身障人士相當重視他們工作的權利,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經本院審議通過後,也已經在去年底施行了,請問行政機關進用多少身障人士?而且,除了有工作外,身心障礙人士於職場上要比其他人更努力、更辛苦,在公部門的部分,人事總處在落實關懷照護身障公務人員方面,做了什麼努力?
    為什麼我在新聞媒體看見人事總處前後發布兩次新聞稿公告105年度的辦公日曆表?修正了什麼內容?會不會讓民眾無所適從?到底辦公日曆表應該在什麼時間點公布?明年勞工全面實施週休二日,未來勢必有更多民眾和企業需要參考你們的辦公日曆表,希望人事總處可以建立制度,讓民眾有所依循。
  •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先進行歲入部分之處理,再進行歲出部分之處理。請宣讀預算數。
  • 壹、歲入部分
  • 一、人事行政總處歲入部分

    第二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6項 人事行政總處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項 人事行政總處30萬元
    第1目 財產孳息28萬6,000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1萬4,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項 人事行政總處3,896萬7,000元
    第1目 雜項收入3,896萬7,000元
  • 二、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項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9項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4,498萬3,000元
    第1目 財產孳息4,494萬9,000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3萬4,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9項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無列數
    第1目 雜項收入無列數
    三、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8項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8項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無列數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0項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2萬元
    第1目 財產孳息9萬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3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0項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65萬6,000元
    第1目 雜項收入65萬6,000元
  • 貳、歲出部分
  • 一、人事行政總處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3項 人事行政總處23億3,191萬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5,472萬9,000元
    第2目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1億3,317萬4,000元
    第1節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403萬7,000元
    第2節 加強組織人力運用293萬2,000元
    第3節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6,405萬9,000元
    第4節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623萬3,000元
    第5節 創新e化人事服務5,591萬3,000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200萬元
    第4目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1,282萬8,000元
    第5目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917萬9,000元
    第6目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2,000萬元
    第7目 退休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調整準備無列數
    第8目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18億元
  • 二、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4項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1億2,553萬8,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5,645萬元
    第2目 訓練輔導及研究6,842萬5,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萬3,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60萬元
  • 三、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5項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億2,732萬4,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8,223萬6,000元
    第2目 地方公務人員訓練3,848萬8,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00萬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60萬元
    主席:針對以上預算,有委員提案。請宣讀。
     1、
  • 機關(單位)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尤美女  呂學樟  詹滿容
  • 連署人
    蔡其昌  吳宜臻
     2、
  • 機關(單位)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尤美女  呂學樟  詹滿容
  • 連署人
    蔡其昌  吳宜臻
    A、決議
    有鑑於政府組織改造之後, 機關員額精簡對象仍以技工、工友等事務性人力為主,而歷年人事費仍有大量賸餘,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應稟持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之精簡精神,就撙節用人之政策積極檢討改進,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使政府進用之預算員額核實編列。
  • 提案人
    謝國樑  詹滿容  呂學樟
  • 連署人
    林滄敏  尤美女
    B、決議
    有鑑於目前僅公告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及事業機構「非典型人力」(臨時人員、承攬人力、派遣人力等)之實際運用人數,尚無中央政府整體運用人數統計,亦未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明列實際運用情況,無法確實反應政府人力成本,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應對相關措施提出檢討改善之道,並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檢討報告。
  • 提案人
    謝國樑  呂學樟
  • 連署人
    詹滿容  林滄敏
    C、主決議
    近年來政府部門大量運用臨時人員、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等非典型人力執行非涉及公權力之業務,且逐年遞增,中央政府機關運用之非典型人力總數即自100年的82,461人增加至103年的84,805人。於此同時,近年中央機關超額預算員額中,事務性人力之工友、技工、駕駛占比卻均在6成以上,截至104年8月底更高達64.97%,顯示此類超額人力之檢討與運用未臻落實,公務人力恐有閒置之虞。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透過員額評鑑等方式檢討此類情形,並研議各項控管措施,要求各機關確實檢討節餘人力之有效運用,並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尤美女  呂學樟  詹滿容
  • 連署人
    謝國樑  林滄敏  蔡其昌
    D、主決議
    經查本院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勞務承攬與勞動派遣實務上區分有模糊地帶,改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恐有規避控管之嫌。爰為利瞭解勞務承攬人數之消長情形,自101年度起,於年度決算向監察院提出時,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應將勞務承攬人數與經費送人事行政局彙整後公開於網站上。」然而,目前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資料僅統計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及事業機構,未含總統府及其他4院資料,致迄今尚無中央政府整體運用非典型人力之人數統計。依總員額法之規定,總統府及行政院以外其他四院之員額均為該法規範管理範圍內,爰請人事行政總處依本院決議將相關統計資料於網站公開,並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明列實際運用情況。
  • 提案人
    尤美女
  • 連署人
    謝國樑  林滄敏  蔡其昌
    E、主決議
  • 機關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行政總處自101年度起執行「全國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服務計畫(101年-105年)」,主要內容為「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之建置與推廣。然而,銓敘部亦為因應各人事機關間資料交換應用之需求,自95年度起設計並建置「全國公務人力資料雲端服務平台」,整合各主要人事資料來源如考試院暨所屬各部、會、人事總處或各級人事機關,提供單一資料交換存取之服務窗口。兩系統性質與功能過於相近,不但造成政府資源重複配置,也降低人事人員之行政效率。爰此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銓敘部共同研議改善辦法,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 提案人
    尤美女
  • 連署人
    謝國樑  林滄敏  蔡其昌
    F、主決議
  • 機關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性別影響評估的目的,在確保兩性皆能平等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之機會,近年來我國陸續通過兩公約施行法、CEDAW施行法,但是文官體制的性別平等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經查過去員額評鑑均未納入「性別影響評估」,爰此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落實性別主流化,將性別影響評估機制納入員額評鑑項目。
  • 提案人
    尤美女  呂學樟  詹滿容
  • 連署人
    謝國樑  蔡其昌
    G、主決議
  • 主旨
    檢討公務人員培訓「講座鐘點費」及「出席費、稿費」案。
    目前政府對於擔任公務人員培訓講座的鐘點費,存在以下的缺失:
    一、本國人與外國人的差別待遇,相差至少有30倍之多(如:NT$2,000 vs. US$2,000)。
    二、本國講座採用一致性的支給標準,並未依照課程性質、講座學歷、國際經歷、年資加成、專業稀有、學員評鑑等因素,而有所區隔。
    三、講座準備的投入度並未受到鼓勵與補助,包括專業週刊的訂閱費用、國際情勢的即時研析、講義的編撰、課程內容的演練等,皆未另予考量加成。
    四、講座的演講亦時常被影音節錄,在未取得同意下遭到擅自上傳網路,讓他人點閱,毫不尊重講座個人的智慧財產權。
    五、公務人員的培訓易流於形式,未能與國際現勢接軌,更遑論即時的有效政策建議與落實問題的解決。
    爰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調各業務相關主政機關,如:行政院主計總處、外交部、經濟部等,針對現有的出席費、鐘點費、稿費等各項法規進行通盤檢討,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與修法建議,俾利政府機關延攬國內優秀講座與專家,提供受培訓者優良的培訓課程內容。
  • 提案人
    詹滿容  呂學樟  林滄敏
  • 連署人
    尤美女  謝國樑
    主席:因目前在場委員人數不足,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之處理。我們先處理歲入部分,再處理歲出部分。
    針對歲入部分,未有委員提案。請問各位,對歲入預算均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續處理歲出部分,先處理第1案。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黃人事長富源:經過方才協商,第1案倒數第三行刪除「……爰此建議凍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行政綜合規劃經費五分之一,共計807千元」等文字;並刪除最後一行文字「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另外,「報告」兩字後增列句號,並修正為「提書面報告」。
    主席:這樣就不是預算凍結案了,第1案是否改成主決議提案?
  • 尤委員美女
    第1案改成主決議。
  • 主席
    好的。
    尤委員美女:此外,本案倒數第二行「會同」兩字改為「配合」,文字修正為「……爰此建請人事行政總處配合銓敘部……」。
    黃人事長富源:對,因為我們已考慮過相關文字,所以我們認為這樣就可以。
    主席:因為第1案第三行已有「爰此……」,所以我們這樣應該就可以了。
    第1案改成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提案人增列呂學樟委員及詹滿容委員。
    處理第2案。
    黃人事長富源:第2案倒數第4行刪除「……爰此建議凍結人事總處加強組編人力運用─審議編制員額及控管公務人力項目預算五分之一,共計479千元」等文字;最後一行刪除「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並將「報告」修正為「提書面報告」。
    主席:在「……共計479千元」後面將「人事總處」修正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對不對?
    黃人事長富源:對,本案後段修正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主席:第2案也改成主決議。請問各位,對第2案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提案人增列呂學樟委員及詹滿容委員。
    現在處理主決議提案,先處理A案。請問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對本案有無異議?
  • 黃人事長富源
    沒意見。
    主席:既然沒有意見,A案照案通過。提案人增列尤美女委員。
    現在處理B案,人事總處有沒有意見?
    黃人事長富源:倒數第3行的「明列實際運用情況」,請從「實際運用情況」刪除,並將「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應對相關措施提出檢討改善之道,並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檢討報告。」一句改為「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書中彙計。」。
    尤委員美女:行政院主計總處好像不歸我們管,我們可以在這裡提嗎?
    主席:這是預算的決議,可以啦!
    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劉專門委員說明。
    劉專門委員嘉偉: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謝委員的提案,其實從99年開始,立法院已經做過很多決議,希望非典型人力可以在預算書中表達,目前我們都已經做到了,包括人事行政總處也有按季在他們的網站上公布,是否可以不要再做這樣的決議?
  • 主席
    我們之前有這樣的決議嗎?請議事人員瞭解一下我們之前有沒有提出相同的案子。
  • 尤委員美女
    你們是說財政委員會提過嗎?
    主席:財政委員會提過,我們這裡就不要列了。本案撤案。
    現在處理C案。
    黃人事長富源:報告主席,我們對C案沒有意見。
  • 主席
    C案就照案通過。提案人增列呂學樟委員及詹滿容委員。
    現在處理D案。
    尤委員美女:D案我也撤回,因為跟剛才的案子一樣。
  • 主席
    D案撤案。
    現在處理E案。
  • 黃人事長富源
    本案最後的「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是否改為「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本案就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F案,請人事總處說明一下。
    黃人事長富源:最後一行「將性別影響評估機制」之前加「研究」二字,並將「納入員額評鑑項目」改為「納入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本案就修正通過。提案人增列呂學樟委員及詹滿容委員。
    現在處理G案。
    黃人事長富源:我們建議將第五點的標號刪除,合成第四點,將其中「易流於形式」等字刪除,「未能與國際現勢接軌」改為「宜與國際現勢接軌」,再將後面的「更遑論」三字改為「並應強調」。然後將最末一段跟第四點連在一起,在「爰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後增加「及主計總處」等字,並將「如:行政院主計總處、外交部、經濟部等,」的文字刪除;將「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改成「並於本年年底前提出改革方案」。
    主席:最後一段不要跟第四點連在一起,還是另成一段,這樣比較明確。
  • 黃人事長富源
    可以。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本案就修正通過。
    提案已全部處理完畢,其餘委員提案未涉及之歲出預算部分均照列。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現做如下決議:「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分配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所有公務預算均審查完畢,提報院會。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呂召集委員學樟、詹召集委員滿容分別出席說明。」
    現在進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預算之審查。請宣讀預算數。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105年度業務計畫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執行。主要業務計畫包括辦理傷病住院貸款、疾病醫護貸款、喪葬貸款及災害貸款4項,預計核貸傷病住院貸款計26件,貸款金額1,560萬元;疾病醫護貸款12件,貸款金額720萬元;喪葬貸款9件,貸款金額450萬元;災害貸款3件,貸款金額180萬元,預計全年共50件,貸款金額2,910萬元。
  • 二、總收入
    416萬6,000元。
  • 三、總支出
    122萬3,000元。
  • 四、本期賸餘
    294萬3,000元。
    主席:本案沒有委員提出提案,針對剛才的預算數,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列。
    本案決議:「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預算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呂召集委員學樟說明。」
    今日會議到此告一段落,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審查法務部主管105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與審查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福建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預算書案。現在休息。
    休息(11時45分)
User Info
謝國樑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基隆市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