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9時至11時59分 @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席:呂委員學樟)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9時至11時5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呂委員學樟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天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

  • 五、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
  • 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 六、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今天審查法務部主管105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與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福建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預算書案,採綜合詢答、逐案處理方式進行。
    現在先進行報告。首先請法務部陳次長報告。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報告「法務部主管105年度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業務重點及附屬單位預算案」。首先對各位委員給予法務工作之鼓勵和支持,表示由衷之謝忱。
    以下謹就本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4年度業務執行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105年度業務重點及預期績效」及「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等三大部分,向各位委員提出扼要報告,敬請 指教。
    壹、104年度業務執行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業務執行績效
    本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104年度業務計畫,均按預定進度配合預算,順利進行,主要成效簡要說明如下:
    (一)強化作業績效,增加業務賸餘
    104年度各矯正機關為提高收容人勞作金、增加業務賸餘,採取下列措施積極強化作業績效,截至9月底,業務賸餘為新臺幣(以下同)2億5,420萬2,000元,較103年度同期增加506萬1,000元,成長2.03%,顯示所採措施頗具成效。(如表1)
    1.管控生產成本,訂定合理產品售價
    考量市場機制及收容人勞作金權益,本部矯正署依審計部之建議於今年3月函知各矯正機關,自營商品之銷貨毛利率不得低於20%,並於訂定產品價格時,應將收容人勞作金所得列入考量重點。
    2.持續拓展自營作業行銷管道、建立自有品牌
    (1)運用網路無遠弗屆之力量,本部矯正署「矯正機關自營作業產品展售商城」網站積極對外推廣行銷,以便利民眾訂購,並擴展內部供銷,鼓勵各矯正機關採購自營產品,並持續向其他公務機關、學校、社會公益團體推銷。
    (2)另為展現本部矯正機關近年來自營作業嶄新成果,呈現出「矯正機關出品,即是品質保證」之優質品牌形象,本部矯正署設計矯正機關自營作業商標「金字(自)招牌」,建立自有品牌。經由多元管道提高矯正機關自營作業產品之知名度及行銷績效。
    3.汰換自營作業生產機具,提高生產效率及產品品質
    為推動自營作業政策,104年度依各矯正機關所提需求,持續編列汰換自營作業所需之印刷、食品、釀造、陶藝、藝品、縫紉、木工、農作、畜牧及運輸等設備預算1,683萬3,000元。
    (二)強化收容人技能訓練
    1.結合技能訓練與地方傳統產業,落實在地生根計畫
    為傳承地方傳統產業技藝,並培養收容人實用謀生技能及陶冶心性,104年度截至9月止,已陸續由臺北監獄等28所矯正機關開辦大溪傳統家具、交趾陶、木雕、紙傘、磚雕、藺草編織、石雕、原住民編織、花燈、原住民琉璃珠、押花藝術及文石加工……等31項計76個技能訓練班次,參訓收容人919人,並以訓練成果,積極參與地方民俗節慶、產業文化等活動之展示,以協助振興地方產業文化,達到敦親睦鄰,在地生根之目標。
    2.收容人技能訓練多樣化,強化謀生能力
    矯正機關技能訓練朝多元化、多樣化方向發展,主要區分為就業謀職類(技術士檢定職類和短期實用謀生)、生活藝術類(傳統工藝和陶冶心性)等二大類別四個主要項目,104年截至9月底止共開辦377個訓練班次,參訓收容人達5,964人,其中就業謀職類之丙級技術士檢定課程計開辦汽車修護、室內配線、網頁設計、電腦硬體裝修、烘焙食品等65個班次,參訓人數共1,407人;實用謀生訓練項目有傳統小吃、冷熱飲調製、園藝、縫紉等216個班次,參訓人數共3,404人;二者參訓人數合計達4,811人,對收容人未來出監後謀職就業助益甚大。(如表2)
    3.加強調整收容人技能訓練職類
    為避免收容人與社會脫節,積極開發符合就業市場熱門行業之訓練職類,並淘汰落伍不合時宜之職類,103年度經檢討停辦中國結、手工卡片、氣球造型、禮儀誦、藤藝等4個班次;104年1至9月新增複合式餐飲班,使收容人技能訓練朝實用性方向發展,以提高收容人出監所後就業能力。
    4.藉由各項活動,展示技能訓練成果
    (1)定期舉辦技能訓練成果發表活動及邀請廠商、企業主參訪矯正機關,使其實地瞭解收容人技能訓練現況及成果。104年度1至9月各矯正機關陸續舉辦技能訓練成果發表活動及相關座談會,合計131場次。
    (2)104年度各矯正機關除積極參與地方節慶活動辦理各項技訓成果展及自營作業成品展售外,亦參與104年由交通部觀光局與臺中市政府舉辦之臺灣燈會,各矯正機關參賽作品再創佳績,獲得燈王1件、特優10座、優等20座、甲等25座、佳作18座,得獎作品總計多達74座,成績亮眼。這些活動展現矯正機關技能訓練成果,大幅提高矯正機關之能見度,並藉以推展自營作業產品,績效良好。
    (三)提升矯正機關形象
    1.賡續辦理全國性展示(售)活動,提升矯正機關能見度
    本部為使社會大眾對於矯正機關致力塑造文化監獄及教化處遇之現況,有全面的認識與瞭解,進而認同接納收容人,特別於9月3日至13日假臺北市松山文化創意園區舉辦「104年全國矯正機關教化藝文及作業技訓聯合展示(售)會」活動,由桃園監獄及臺北看守所聯合辦理。本次聯展是矯正機關首度以文創為主題,展示收容人各式各樣巧奪天工的創意作品,以呈現多元、活潑的作業及教化成果,以期提升矯正機關能見度。
    2.補助受刑人子女與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托)費用
    為避免受刑人因入獄服刑,家中經濟陷入困境而導致其子女無法繼續就學,並協助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免於因繳不起學費而輟學,本部爰於98年報請行政院修正「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100年修正為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擴大基金運用範圍及於矯正機關收容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醫療、教育及生活照顧支出,以發揮「取之於收容人、用之於收容人」及回饋照顧收容人家屬、被害人及其家屬之人本精神。為落實本案之美意,本部並訂定「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及「法務部所屬監獄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計畫」等規定作為本案辦理之依據,針對無法繳納就學費用之受刑人子女與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給予補助。98年度補助897萬4,000元、99年度補助1,365萬1,000元、100年度補助1,176萬4,000元、101年度補助1,158萬元,102年度補助1,088萬2,000元、103年度補助計1,100萬3,000元、104年截至9月底補助金額493萬6,000元,不僅有助渠等生活重建,對預防犯罪及維護治安亦有所助益。
    (四)培訓作業及技能訓練指導人員
    1.提升作業效率及經營規劃能力
    為加強矯正人員專業素養、內部控制及經營規劃能力,本部矯正署將於104年11月辦理「矯正機關作業主管人員研習班」,並於104年12月辦理「矯正機關作業導師及訓練師研習班」,以精進自營作業經營方式,融入文化創意理念,瞭解食品衛生安全之重要性,期能建立新思維,提升作業技訓績效及功能。
    2.檢測訓練師專業能力,提升技能訓練水準
    為提升技能訓練水準,本部經就各矯正機關訓練師之現況全面檢討,以提升績效及素質為目標,訂定訓練師專業能力檢測評鑑方案,並遴聘產業界及學術界之專家參與評鑑作業,以避免流於形式,而達到公正、客觀之立場,評鑑結果作為訓練師續聘與否之參據。104年6月辦理各矯正機關訓練師專業能力檢測評鑑作業,接受評鑑之各級訓練師共計22名,前開人員之評鑑結果均符合續聘標準。
    二、預算執行情形
  • 104年度截至9月底之業務收支、餘絀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一)收支及餘絀
    1.總收入執行數7億8,006萬7,000元,較預算分配數7億4,254萬6,000元,增加3,752萬1,000元,約為5.05%。主要係委託加工承攬與食品、釀造及畜牧等自營作業銷售增加,收入隨之增加。(如圖1)
    2.總成本與費用執行數7億5,904萬元,較預算分配數7億7,526萬元,減少1,622萬元,約為2.09%,主要係收容人技能訓練課程陸續開辦中,相關經費尚未辦理核銷,及收容人沐浴及炊場所需燃料費用較預計減少所致。(如圖2)
    3.以上收支相抵後,賸餘2,102萬7,000元,與預算分配短絀數3,271萬4,000元相較,轉短絀為賸餘,主要係收容人技能訓練課程陸續開辦中,相關經費尚未辦理核銷,及收容人沐浴及炊場所需燃料費用較預計減少所致。
    (二)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及擴充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及擴充預算數1,683萬3,000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為1,179萬3,000元,實支數568萬6,000元,執行率達48.22%,主要係標餘款32萬3,000元及台北監獄印刷機預算編列430萬元,9月底完成驗收程序尚未辦理核銷所致。
    貳、105年度業務重點及預期績效
    一、辦理收容人生產作業方面
    (一)提升作業自主能力,擴大自營作業規模
    未來持續以自主性較高之自營作業為主軸,將自營產品朝「精緻化」、「多元化」及「量產化」之文化創意產業方向發展。另持續推廣自創品牌商標、提升產品核心價值、開發創意及市場流行趨勢等方式,藉以拓展自營作業規模,並提供收容人更多參加作業、技能訓練、實習及就業準備之機會。
    (二)強化行銷自營作業產品,增加作業收入
    為增加矯正機關作業收入,並運用所得補助收容人飲食費用及改善其生活與衛生醫療設施,將對矯正機關自營作業產品,擴展內部供銷規模。朝向「提升產能」、「強化包裝」、「推廣自營作業產品口碑」等方向發展,以提升自營作業產品知名度及行銷績效。
    (三)建構自營作業產銷策略聯盟
    為解決各矯正機關原物料取得困難、承製單價較民間廠商為高及如何分配產量以爭取大量訂單等自營作業產銷問題,爰建立產銷策略聯盟以提升整體競爭力,整合臺北、臺中、嘉義、高雄及花蓮監獄、泰源及岩灣技能訓練所等7個機關,共同承攬內政部役政署替代役制服、操作服等製作,以增加自營作業銷貨收入。
    (四)結合地方傳統及文化資產,提升作業效能
    規劃以具有高附加價值及謀生實用性之地方傳統產業與文化資產,結合民間廠商合作辦理,發展新型態的作業方向,除使收容人習得一技之長,實際運用於生產作業外,並可協助振興地方傳統產業與文化資產傳承,有效提升矯正機關作業效能及積極創新的正面形象。
    二、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方面
    (一)落實技能訓練職類調整,提升技能訓練成效
    為使收容人技能訓練朝多元化、務實之方向發展及避免訓練資源無謂浪費,且能與出監所後之就業市場銜接,俾充分發揮矯正機關技訓功能,經就現行技能訓練加以評估後,研議最具實益之技能訓練項目。如男性收容人以製造維修業、餐飲業、營建土木業、電腦資訊業、農林漁牧業及服務業為主;女性收容人則以餐飲業、網頁設計、造型設計業、園藝、照顧服務員及環保清潔服務為主,以作為日後各矯正機關開辦技能訓練職類或短期實用技能訓練之參考,且能有效提升技能訓練整體績效。
    (二)審慎遴選參加技能訓練學員,提高就業意願
    各矯正機關遴選參加技能訓練之學員,係考量收容人專長、興趣、原有職業,以具有參訓意願及接受就業輔導者為優先;並就其犯罪類型、家庭與社會背景及既往工作經驗等原有背景資料加以分析。以避免遴選殘刑尚長、無訓練實益或具戒護高危險之收容人參訓,提升訓練與輔導就業成效。
    (三)建立技能訓練與作業相結合之處遇方式
    為使收容人訓練、實習、製造相連貫,俾出監所後即能投入就業市場,各矯正機關對於技能訓練結訓學員於重新配發作業時,除採取優先分配至與技能訓練相關之作業場所,或使其繼續研習進階之實用技能外,另尋求與民間廠商建教合作,開辦相關之作業生產項目,提供收容人實際操作經驗。
    (四)推動「脫胎&築夢-法務部矯正機關收容人多元就業媒合方案」
    1.矯正署於101年10月16日研擬「脫胎&築夢-矯正機關收容人多元就業媒合方案」,除具體展現司法為民的精神外,更藉由本方案的施行,充分使政府資源、企業需求及收容人復歸等三方面產生整體性結合,進而降低再犯率,使社會更祥和,讓民眾感受到本部體察民意、關懷社會,提升人民對政府政策之有感與信賴。
    2.另透過品格教育、生命教育、職場倫理,並結合在地企業廠商入監辦理就業媒合,或以建教合作方式辦理技能訓練,使收容人能脫胎換骨、築夢踏實,不但可以降低再犯率與失業率,亦可以改善職場人力不足之困境。
    3.各矯正機關自101年10月份積極推展本方案,除透過引進廠商入監開辦技能訓練,篩選有就業意願的收容人參訓,儲備日後出監就業職能外,並積極辦理即將出監收容人就業媒合。累計至104年8月份辦理情形:一、就業媒合:計有廠商3,265家(次)參與,提供18,554個職缺,參與媒合17,684件,媒合成功9,006件(媒合率50.9%)。二、建教合作:累計共有134機關數(次)分別與165家企業廠商數(次)辦理建教合作技訓班(腳底按摩、油漆工程、藤工、室內配線、生命禮儀等)及外役雇工等,受訓收容人共計3,380人,目前賡續推展本方案,期使收容人出監後順利謀職就業、重新適應社會生活及預防再犯。自101年起累計相關數據
    參、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營運計畫
    105年度營運計畫分別由臺北監獄等44個矯正機關執行,營運計畫包括勞務加工及自營銷貨二部分,有關勞務部分設電器、電子、木工、鐵工、機工、藤(竹)工、鞋工、藝品、縫紉、洗滌、紙品、塑膠、雕刻、玩具、外役、什工及其他等17科作業,主要以加工為主,其中電子科加工電子零件2億6,862萬2,370件,藝品科加工工藝品2億5,450萬2,408件,紙品科加工紙製品1億9,801萬3,377件,其他科加工什項物品3億0,462萬0,199件;另自營銷貨部分設印刷、木工、鐵工、藝品、縫紉、釀造、陶藝、食品、農作、園藝、畜牧及其他等12科作業,主要以縫紉、釀造及食品為主,其中縫紉科產銷縫製品85萬8,898件,釀造科產銷醬油等86萬0,803公斤,食品科產銷食品628萬1,638件。各營運項目之產量及單價視契約承攬情形而互有增減。預計業務收入可達10億2,892萬7,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9億5,623萬5,000元,增加7,269萬2,000元,約7.60%。
    二、收支及餘絀
    (一)總收入共計編列10億6,302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9億8,610萬8,000元,增加7,691萬2,000元,約為7.80%。主要係委託加工承攬及自營作業銷售額增加,收入隨之增加。
    (二)總成本與費用共計編列10億7,682萬8,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0億4,076萬4,000元,增加3,606萬4,000元,約為3.47%,主要係勞務加工收入及自營作業銷貨收入增加,成本相對增加。
    (三)以上收支相抵後,計短絀1,380萬8,000元。本基金編列短絀主要係為靈活運用資金推動政事,持續編列收容人沐浴及炊場所需燃料經費所致。(如表3,圖3)
    三、短絀填補
    本年度預算短絀1,380萬8,000元,依「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解庫及短絀填補注意事項」規定,全數折減基金辦理短絀之填補。(如表4,圖4)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及擴充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及擴充編列1,270萬3,000元,主要為推動自營作業政策,靈活運用資金汰換或購置食品、木工、藝品、縫紉、陶藝、洗滌、畜牧及農作等作業設備及汰換交通運輸及搬運車等設備。(如表5,圖5)
    五、其他重要計畫
    (一)依監獄行刑法第33條、外役監條例第23條、羈押法第17條及保安處分執行法第57條之1等規定,105年度依法提列之相關費用如下:
    1.提列收容人勞作金3億4,387萬元。
    2.提撥收容人飲食補助費1億0,493萬2,000元。
    3.提撥收容人作業獎勵費用1,808萬2,000元。
    4.提撥管理人員作業獎勵費用1,808萬2,000元。
    (二)本基金數額已達40億餘元,可用現金為37億餘元,為持續妥適靈活運用本基金資金,並依「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之基金用途,持續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補助收容人及其家屬與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醫療、教育及生活照顧之支出。105年度編列重要計畫包括:
    1.收容人技能訓練經費7,999萬1,000元。
    2.改善收容人醫療、生活設施及技訓設備專案經費5,565萬元。
    3.補助受刑人子女就學經費200萬元。
    4.補助收容人疾病醫療費用800萬元。
    5.收容人沐浴及炊場所需燃料經費1億0,911萬元。
    肆、結語
    矯正工作係廣義司法處遇重要的一環,其任務並非消極的對收容人施以監禁,以保障社會的安全,更重要的是積極進行矯正與教誨,使他們改過向上,復歸社會,不再犯罪,成為有用之人。現行作業之目的,除訓練收容人謀生技能,養成勤勞習慣外,並可緩和收容人監禁生活之壓力,故不僅是一種教育刑手段,亦是一種鍛鍊身心的方法。對於本部主管105年度矯正機關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鼎力支持。
    另外,有關法務部所屬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福建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之預算編列情形,104年度三個財團法人的總收入是4億0,121萬元,支出是4億154萬元,賸餘和短絀互相折抵以後,短絀了33萬元。三個財團法人共有的資產為26億5,456萬2,000元,負債有3億1,257萬8,000元,淨值是23億多,其中財產最多的是臺灣更生保護會,因為它有從日據時代遺留下來到現在的19億多,其次是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6億多。
    有關本部主管的財團法人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本人謹做簡要說明,其餘由三個財團法人的代表來報告。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王董事長報告,同時請王董事長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預算書案一併報告。
  • 王董事長添盛
    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進行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105年度業務重點及收支預算案口頭報告。
    本會歷年來承蒙 大院各位委員女士、先生給予更生保護工作的熱心指導與支持,在此表達由衷之謝忱。
    有關本會及所屬各分會104年度之業務執行績效數據及預算執行情形;105年度業務重點、預期績效及預算編列情形,分別扼要報告如書面資料,敬請參閱;在這邊針對目前執行業務情形,以精簡重點方式向大家說明。
    一、更生人輔導工作
    (一)為了能讓收容人出獄後能適應社會生活,本會結合宗教團體、社福機構共同辦理短期安置處所27處提供收容,並且輔導學員就學、參加技能訓練。
    (二)結合勞動力發展署全國分署、積極開發協力廠商,主動提供有就業意願未就業者工作機會,增加更生人多元就業管道,近8個月開拓就業機會116個,協助就業1,118人次。
    (三)由工作人員或運用志工長期關懷陪伴更生人,暸解其生活狀況,適時提供獎助學金、急難救助、結合社會之醫療資源……等予以協助。
    (四)對於有心創業無資金之更生人,提供貸款諮詢,在審核貸款之後,也持續追蹤創業情況,給予相關意見與鼓勵,近8個月增加創業貸款13件,目前營業中貸款47件。
    (五)持續推行更生人家庭支持服務方案,擴大保護層面,將服務面向延伸至貧困、高風險更生人家庭及家屬。
    二、在監收容人的宣導與輔導工作
    (一)為使收容人在離開矯正機關後,能主動到本會尋求協助,本會將服務觸角提前至監所,降低收容人對本會的距離感。
    (二)對於即將出監之收容人進行一對一個別諮商輔導,暸解個別需求;以及結合勞動力發展署全國分署、宗教團體辦理就業、心靈講座團體輔導及職能訓練。
    (三)結合社會資源、公益團體於春節、母親節、端午節、中秋節辦理關懷活動,增進收容人對本會的認知。
    三、行銷更生人商品
    (一)不論是本會輔導創業或自行創業之更生朋友,本會透過自己辦理市集活動或參加外界各項活動方式,協助推廣更生人商品,提升其行銷管道,今年在北、中、南、東擴大辦理4場次,總共119攤位,創造新臺幣973,406元營業額。
    (二)鼓勵創業更生朋友瞭解行業特性,適時繼續進修,提升競爭力,或者引薦相關行業之專業人士給予營運建議。
    (三)設置網路商品平台,提供民眾採購媒介。
    四、編著輔導案例書籍
    對於本會長期輔導有成之更生朋友,集結開設清潔公司、桶仔雞店,擔任保險公司營業主任、街遊導覽員、砂畫創作家……等7位奮鬥向上的故事,編印「預約人生下半場」勵志書籍,提供收容人及更生朋友正向榜樣,並廣為呼籲社會大眾接納與關懷。
    五、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及編印史實紀要與論文集
    本會今年已邁入第70週年,我們深覺使命愈加重大,汲取國內、外學者經驗,從制度上、實務上給予我們參考與建議,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促進與國際更生保護接軌,並編印史實紀要及論文集,傳承更生保護史實成果,為更生保護提出策進與展望。
    更生保護在維護社會治安占有重要角色,對社會的祥和及防衛機制是有助益的,其任務在關懷及輔導解決更生人所面臨的種種問題,並依其意願、需求給予適當協助。本會在既有基礎上賡續努力,務期更生人復歸社會自立更生,適應社會生活並預防再犯。本會105年度預算案,依計畫需要核實編列。敬請 諸位委員支持指教。
    接下來是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5年度業務計畫及收支預算案的口頭報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係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害者、性侵害或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或少年犯罪事件等之被害人,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而成立。本會各項業務,承蒙 大院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熱心指導與鼎力支持,乃能力求精進,不斷開展與進步,在此謹致由衷的謝忱。
    茲將本會105年度之業務績效及預算編製情形,分別扼要報告如后,敬請指教。
    壹、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業務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業務績效:至104年8月底止計提供各項保護服務,計48,330人次。
    (一)受保護人法律相關協助,計服務9,352人次。
    (二)協助受保護人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計服務1,849人次。
    (三)提供受保護人心理創傷復健服務,計服務10,771人次。
    (四)提供受保護人生活重建服務,計服務10,797人次。
    (五)執行犯罪被害補償金信託管理,計服務1,232人次。
    (六)協助受保護人渡過階段性生活困境,計服務14,329人次。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會104年度預算,截至本年8月底止,收入預算累計分配數1億3,979萬1,336元,累計實收數1億9,906萬0,769元,執行率142.40%;支出預算累計分配數1億3,979萬1,336元,累計支出數8,595萬6,381元,執行率61.49%,各主要計畫項目尚能符合預定進度,各項業務之進行堪稱順利。
    貳、105年度業務推動主軸
    本會105年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之推動,持續著重於對被害人或其遺屬(受保護人)之實質保護,亦即在於落實陪伴與協助,最終目的則在於引領受保護人走出陰霾,重建生活,是以業務推動重點在繼續精進對受保護人效益顯著之保護措施,如法律協助、心理輔導、生活調適等,並加強特殊與重大傷害被害人之保護及辦理有效之宣導宣傳,爰105年度本會業務推動重點如下:
    一、強化生活調適協助,促進受保護人生活復原。
    二、加強推動心理輔導,增進心理創傷復健成效。
    三、妥善執行相關法律協助,提昇法律權益維護效果。
    四、加強特殊被害案件及重大傷害受保護人之保護。
    五、實施新規劃保護服務,提昇實務保護效果。
    六、加強宣傳宣導,提昇社會認同,有效傳遞保護資訊。
    參、105年度業務推動之各項保護工作
  • 一、提供受保護人各項生活抶助
    包括提供受保護人緊急資助、安置收容、醫療補助、社會救助等服務。
  • 二、進行關懷慰問
    包括初次訪視慰問及發放慰問金、追蹤覆訪、年節關懷。
    三、協助受保護人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四、持續提供受保護人法律相關協助:本會除有「一路相伴一法律協助計畫」所提供之法律協助外,另有「出具保證書」、「調查協助」及「安全保護」之法律程序中相關保護服務協助。
  • 五、協助受保護人心理創傷復健
    包括實施「溫馨專案」、提供心理治療費用。
    六、舉辦團體關懷活動:於三節期間舉辦團體關懷活動,邀請受保護人參加,以表達關懷傳遞社會溫暖。
  • 持續辦理就業協助:包括提供與勞動部合作案協助就業或創業、補助技藝訓練費用、舉辦技藝訓練班等。

  • 七、持續辦理就業協助
    包括提供與勞動部合作案協助就業或創業、補助技藝訓練費用、舉辦技藝訓練班等。
  • 持續辦理就學補助與輔助:包括提供就學補助及就學輔助。就學補助包括本會資助就學金及法務部就學(托)補助;就學輔助包括提供課輔班、才藝班等,部分偏遠地區則提供家教派遣。

  • 八、持續辦理就學補助與輔助
    包括提供就學補助及就學輔助。就學補助包括本會資助就學金及法務部就學(托)補助;就學輔助包括提供課輔班、才藝班等,部分偏遠地區則提供家教派遣。
  • 執行犯罪被害補償金信託管理。

  • 九、執行犯罪被害補償金信託管理。
  • 規畫辦理宣傳宣導方案。

  • 十、規畫辦理宣傳宣導方案。
  • 加強特殊被害事件及重大傷害受保護人之保護。

  • 十一、加強特殊被害事件及重大傷害受保護人之保護。
  • 實施重新規劃之保護服務項目。

  • 十二、實施重新規劃之保護服務項目。
    肆、105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一、本會105年度收入編列2億0,876萬1,000元,包括:
    (一)政府補助收入1億8,778萬1,000元。
    (二)捐贈收入2,026萬元。
    (三)財務(利息)收入72萬元。
    二、本會105年度支出預算編列2億0,876萬1,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減少92萬6,000元,茲謹就各計畫經費編列概況簡要報告如后:
    (一)一般行政:本業務計畫預算編列範圍係本會一般行政工作經費(含人事薪資、宣傳活動及會議等),計編列預算1億1,657萬5,000元,占支出預算總額55.84%。
    (二)保護業務:本業務計畫預算編列範圍係辦理被害人保護之執行經費,計編列9,218萬6,000元,占支出預算總額44.16%。
    伍、結語
    對於本會105年度預算案,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鼎力支持。謝謝!
  • 主席
    請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鄭董事長報告。
    鄭董事長文貴: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大院第8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作「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業務報告」,深感榮幸。本會轄區縱跨金門與馬祖兩縣,交通與聯繫上較為不便,且母語與風俗又不盡相同;專職人員僅有3人,資源有限。在此對各位委員給予更生保護工作之鼓勵和支持,表示由衷之感謝。
    以下謹就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業務執行情形「過去一年的作法」以及「未來努力方向」等二大部分,向各位委員提出扼要報告,敬請 指教。
  • 壹、過去一年的作法
    104年度截至8月底業務執行績效
    一、金門地區
    (一)辦理保護業務
  • 1.直接保護
    合計4,056人次。
    (1)入監辦理技職訓練計25人受訓(4,050人次)。
  • 甲、魚麵及手工麵線班
    計11人受訓(1,782人次)。
  • 乙、水晶串珠造型設計班
    計4人受訓(648人次)。
  • 丙、燒餅班
    計10人受訓(1,620人次)。
  • (2)年節關懷慰助貧困更生人家庭
    計6案家。
  • 2.間接保護
    合計403人次。
    (1)結合就業服務站及協力僱主輔導受保護人就業,計輔導2人次。
    (2)輔導就學:經受保護人自請保護申請及金門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金門地檢觀護人等轉介申請,以助學金、特案獎助學金、生活補助金、資助學雜費、資助更生人子女參考書,結合民間資源獎助貧困上進之更生人等方式輔導就學,計75人次。
    (3)輔導就醫1人次
    (4)定期追蹤訪視受保護人,關心生活、工作情形及需協助事項,並將訪視結果作成紀錄,計325人次。
    3.暫時保護:協助受保護人出獄返家、代訂機票、護送至機場搭機、資助旅費、資助膳宿費用、創業無息小額貸款等服務,合計9人次。
  • (二)辦理會議及宣導業務
  • 1.會議

    (1)舉辦會議:定期召開董事會、舉辦更生輔導員會議及召開業務座談會,研討會務方向、提昇輔導知能,計舉辦會議28次、參加人員225人次。
    (2)參加會議:為緊密與各機關、團體業務聯繫,加強專任人員、更生輔導員之專業知能,以提高服務品質,適時指派參加其他機關舉辦之藥癮治療、修復式司法研習等專業訓練,並藉此與相關機關團體互動,促進彼此業務聯結資源共用,計出席其他機構團體舉辦之會議8次(73人次)。
  • 2.宣導活動
    配合法務部政策結合社會資源辦理更生保護宣導活動、結合社會資源辦理入監關懷活動、入監輔導、入監認輔、假釋前協同訪視、基督教小團體戒毒輔導、佛教早課戒毒輔導、瑜伽班、基督教團體教誨、書法班、快樂讀書會、電影讀書會等教化活動。
    (1)入監輔導:本會運用更生輔導員辦理入監輔導,並徵求同意辦理長刑期受刑人之深度認輔,計辦理出監前訪視7場次、輔導41人次;結合基督教及佛教小團體戒毒輔導計辦理49場次,輔導348人次。
    (2)入監服務:辦理更生保護業務及保護措施等宣導,導正更生保護觀念,並結合職訓單位進入監所對受刑人宣導正確就業觀念、找工作技巧及提供就業資訊等,並辦理基督教團體教誨、書法班、快樂讀書會、電影讀書會等文化活動,計辦理53場次,服務1,590人次。
    (3)主辦活動:辦理更生保護宣導活動;結合社會資源辦理入監關懷活動,於重大節日向受刑人表達社會關懷之意思,並邀請有成就的基層人士現身說法作勵志演講,鼓勵更生人向上,例如104年3月份邀請世界甜點大賽冠軍陳立先生於金門監獄勵志演講,讓收容人有深刻的啟發;每月入監辦理1場「更生盃」體育或才藝競賽活動,拉近與受刑人距離,提高往後接受更生保護輔導措施之意願。以上三類活動計辦理27場次,1,187人次參加。
    (4)大眾傳播:透過大眾傳播媒體,主動邀請媒體採訪及發布宣導文件,並同步於部落格張貼服務及活動訊息,作活動宣導並加強民眾對更生保護之認識,計55次。
    (5)編製文宣:配合宣導活動需要,編製更生保護及法治宣導布條、海報等文宣品,於配合辦理各項活動時宣導,計編製2次,數量32份。
    (6)發送文宣:利用各項活動場合,發送及張貼各項文宣計29次,數量194份。
    (三)推動監所內外酒癮特別輔導
    金門地區盛產高粱及宴會飲酒文化,酒癮問題時有所聞,然因偏隅離島,精神醫療、心理衛生及輔導等專業人力資源匱乏。酒癮患者通常已造成生活上的困擾,影響工作能力,嚴重者甚至已在監服刑。當其在社區時,或基於怕麻煩、怕被標籤化指指點點、沒面子、以工作沒時間為藉口,甚至無病識感等種種原因,難以接受輔導處遇,實為個人健康、家庭關係及社會安全一大隱憂。
    本計畫即針對酒癮患者施以酒癮矯正處遇,並灌輸正確節酒觀念,期能藉由本計畫之實施,提昇生活品質及人際關係,有效降低過量飲酒及酒後不當行為之復發再犯,藉以重整腳步,自力更生重新出發。本特別輔導最終所希望達到之效益如下:
    1.增強自我節制飲酒之意志力。
    2.瞭解自己是否另有其他心理疾病,如憂鬱或睡眠問題。
    3.減輕其酒精攝取量,降低對酒精之依賴。
    4.瞭解飲酒過量及酒後不當行為對社會、家庭及個人之危害,進而改變觀念,增加戒酒動機。
    (四)引進大學師資輔導更生人創業
    社會大眾普遍對更生人懷有戒心,認知也並非全部正面,要扭轉此既有印象實不容易,因此,更生人就業及更生保護工作的困難可見一斑。而為更生人培養一項足以謀生的工作技能,順利其就業或創業,就是為其開創一條足以安居樂業的新生路。
    為協助創業更生人,本會積極依「輔助受保護人創業小額貸款要點」提供必要之無息貸款,並於104年7月起引進金門大學資源,邀請企業管理背景之教授擔任無給職顧問,於更生人創業初期就營運、行銷、發展等項目,協助擬定整體策略,提高創業成功率,給更生人一個友善的創業環境,使其在社會上能夠規規矩矩,有一個很好的重新開始,進而為家庭與社會貢獻一己之力。
    除此之外,本會將持續秉持此一理念,在既有的基礎上,繼續提升在監技能訓練品質、邀請雇主入監參訪雙向溝通;監所外開發協力雇主提供工作機會、鼓勵在職訓練培養第二專長;辦理家庭支持服務、修復更生人與家庭成員關係等,期使更生人能早日順利融入社會。
    (五)成立金城辦公室
    本會原址位於金門縣金寧鄉,交通較為不便。基於「島孤人不孤、人窮志不窮;關懷更生人、開創新生路」的理念,依「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第十一點規定,向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申請無償使用第二辦公室左側部分場地設立金城辦公室,並附設圖書室、宣導品展示櫃等多功能用途,自103年5月起遷往金城鎮服務,至今屆滿一年,成效良好。新址位於金門行政及商業中心,車流量大,交通便利(近金城公車總站),人潮眾多,便利更生人洽公及收合署辦公綜效。
  • (六)更生人產品展示提貨處

    本會進一步利用金城辦公室之地點的優勢,設立更生人產品展示提貨處推展更生人產品,使更具意義及成效。由金門高分檢提供場地,福建更生保護會專職人員等負責管理、設施規劃利用、輪值運作,並支應水電及擔負日常事務。
    103年7月「鼎金麵餅舖」揭牌啟用,金城地區民眾及觀光人潮(該處緊鄰金瑞大飯店)洽購「鼎金麵線」(金門特色)、「鼎金魚麵」(馬祖特色)、「烈嶼阿嬤燒餅」(小金門特色)等優質監所技訓自營作業產品將更為方便,足足縮短了來回近30公里的路程,大大提高便利性與可接近性。其銷售成效,每天平均可提貨銷售2,166元,與設立之前相較,使金門監獄包裝類技訓產品銷售額提高約30%。
    該處設立之主要目的,不僅是開創新生路、提供更生人優質產品的優質展示處,也同時展示了更生人出監後創業的文創產品(如書法T恤),希望民眾能藉此瞭解到,更生人在監獄沉澱思緒、接受教化之後,大部分皆有改過向善的決心,對未來也抱有重新開始的期盼。而更生人對於自己親手製作的產品,在社會上如此受歡迎也都表示很有成就感,這對提升其復歸社會的信心、養成勤勞的習慣,培養分工合作、同心協力的精神與提升其社會形象幫助很大。
    本會將持續加強運用更生人產品展示提貨處,增加監所外更生人創業產品之展售功能,如文創產品、廣告單、廣告旗幟等,除協助銷售之外,更能讓社會大眾更加瞭解及接受創業成功更生人。另在規劃技訓的時候結合在地的特色,推出一些產品,更希望更生人出獄後都能據此就業或創業,重新再出發。
    (七)開辦「烈嶼阿嬤燒餅」技訓班
    本會繼成功推出「鼎金魚麵」(男收容人製作)後,103年起再次入監協助金門監獄,以女性收容人為對象,結合金門在地特色美食,辦理金門「閩南式燒餅製作」技能訓練,技能訓練成果──「烈嶼阿嬤的燒餅」。初期上市的種類,除了有傳統的鹹味燒餅外,更自行創新研發推出黑糖甜味燒餅,統計每月銷售額約5萬7,000元,在消費市場上獲得熱烈的肯定與迴響。
    本會不斷在監所內創新推動新技職訓練班,主要目的為希望收容人在每日的訓練作業中讓其放下雜念,體會工作成就感,改變工作態度,養成勤勞習慣,並習得符合市場需求之一技之長。並藉由延續推展技訓產品的模式,讓收容人在自由市場消費者的肯定下,贏回自尊與自信。同時也期待社會大眾持續支持,肯定更生人的技藝與努力,讓他們更有自信,面對未來更生路上的困難與挑戰。
    (八)提昇會產經營績效
    1.改善財務體質:活絡會產運用,挹注更生保護經費。
    (1)持續檢討資產配置:研議現有會產之創新經營及投資活化方式,由資產活化諮詢小組討論及請益專業人士後作成具體建議,提供董事會參考,提案議決通過後,陳報法務部核定後實施,以活絡更生保護經費。
    (2)風險管理機制:福建更生保護會已於102年7月完成「投資股市風險管理機制」之研訂,有效控管更生保護會股票管理及投資效益。
  • 2.加強招租經營績效(租金收入成長50%)

    (1)更生保護大樓26間套房由專職人員親自經營活化資產,有別於其他更生保護分會之委外經營的作法(利潤需與外包商分享,故獲利較差),在日常保護業務及行政業務之外,增加了許多對本會的貢獻及工作量。
    (2)近年我國面臨人口結構少子化問題,本會正面臨大樓經營學生宿舍之逐年嚴苛的競爭環境。展望未來,主要客群需由學生住宿需求改為其他族群以因應之。金門地區近年工商發展逐步起色,本會日前積極接洽工商領域潛在客戶,招商後已於103年9月起整棟長期(3年)租用,對本會往後財務健全及節省經營管理之成本助益極大。租金收入自104年度起提高50%(增加約50萬收入)。
  • 二、連江地區(馬祖)

    (一)成立獨立服務據點:本會秉持著「一個都不能少」的信念,讓馬祖鄉親往後申請更生保護時有一具體且兼顧隱私的場所,往後也將每三個月指派專職人員前往駐點直接服務,這是馬祖更生保護事業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本會深耕厚植連江縣柔性司法的空前一步。
    1.101年12月份借得場地成立「連江輔導知能研習中心暨諮商輔導室」。
    2.102年特訂定「輔導知能研習中心暨諮商輔導室使用管理要點」,以強化更生輔導及保護知能研習功能,並充份運用既有場地發揮使用功能。
    3.104年1月至8月在連江計輔導更生人14人次,辦理7次會議及活動。
  • (二)建立專業輔導志工團隊

    1.提昇志工輔導知能:舉辦志工訓練講座,外聘學有專精之名師前往馬祖為志工教授輔導知能及經驗傳承,藉以提升志工輔導專業知能,對馬祖地區司法志工輔導知能的提昇,以及精進馬祖地區司法保護業務有莫大助益。
    2.志願服務聯繫會報:召集本會馬祖地區董事、顧問、志工等,並邀請連江地檢署、連江分監等相關機關(構)列席參加,廣納各方對該會深耕厚植更生保護業務之建言,相關具體可行之措施,即付諸實施,並列入下次聯繫會報檢討、改進。透過此機制,讓志工們有參與感、榮譽感,對業務落實助益甚大。
    (三)馬祖魚麵在金門量產商品化:101年初邀請到北竿最具盛名的阿婆魚麵李伙金女士入監教授魚麵技術,由本會購置絞肉機、工作桌等設備,冀能成功發展具連江地區特色的在監技職訓練,提高更生人出獄後就業或創業競爭力。101年4月底將技術引回金門,7月研發量產,經過2期訓練取得成功於102年1月22日正式量產商品化發表,103年7月16日起於本會金城辦公室附設之展示提貨處上架,每月約銷售3萬元的魚麵產品(含在監銷售,魚麵為葷食,生產線需分出時段生產),並逐步提升中,經常供不應求,嘉惠不少受刑人,使其習得深具離島特色的謀生技藝,並讓社會大眾瞭解更生人習藝上進的情形,爭取正面印象。
    (四)關懷馬祖更生人:每季前往馬祖推展更生保護業務,及時提供馬祖更生人生活與急難協助,如104年6月份即資助罹患呼吸重症貧困更生人緊急購置救命醫療呼吸器,並結合連江分監辦理團體輔導,透過入監舉辦年節關懷活動、增添健身器材、文康設施、贈書入監、代辦受刑人借書證、雇主入監參訪、心理師戒毒輔導、就業宣導及出監前求職登記等各種方式,讓馬祖的董事、顧問、志工等與受刑人彼此熟悉,增進其更生決心,並取得信任,增加收容人出獄後接受更生保護之意願。
    (五)「2015藍眼淚春」馬祖輔導專輯:藍眼淚特殊海景為金馬沿海的特殊景觀,是夜光藻拍打岩石所激起的螢光,象徵更生人在人生道路上,或有崎嶇不平,但只要勇於向前面對,經過考驗,就能發出燦爛的光芒,故將輔導專輯取名為「藍眼淚春」。
    本會下轄之金門縣及連江縣(馬祖)更生保護業務,經過一步一腳印的努力,已逐步取得不少成效,目前已深耕厚植屆滿四年。福建更生保護會將此歷程以大事記及專文方式詳實記錄,以利經驗傳承。於104年4月彙整出版「2015藍眼淚春」馬祖輔導專輯,其中並收錄更生人投稿,動人文章並刊登於馬祖日報向社會大眾展現輔導成效,使其瞭解更生保護成效及更生人上進決心,爭取社會認同,提升執行更生保護業務之助力。
    三、預算執行情形
  • 104年度截至8月底之業務收支、餘絀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一)總收入執行數382萬5,000元,較預算分配數424萬2,000元,減少41萬7,000元,約為9.83%,主要係事業投資利益(即股票評價調整)及緩起訴處分金收入較預計減少所致。
    (二)總成本與費用執行數389萬9,000元,較預算分配數405萬1,000元,減少支用15萬2,000元,約為3.75%,主要係結合團體辦理活動及撙節支出所致。
    (三)以上收支相抵後,短絀7萬4,000元。
    參、未來努力方向
    一、營造友善環境,鼓勵更生人向善:
    我國言論自由、媒體發達,如遇偶發重大治安事件,在報導渲染之下,容易加深社會大眾對於更生人之歧視排斥或避之唯恐不及的負面心態,但卻無法真正解決再犯問題。本會將持續展現更生保護之公益慈善性質,期盼社會大眾瞭解更生保護之本質「除了利他,還有利己」。如更生人出獄後大眾能接納他,幫助他排除負面的力量,使之儘速融入社會,進而把正面的力量帶入社會,這就是有利於我們自己,而不只有利他。只要更生人能重新開始,對社會產生正面的力量,社會就能享受這正面的成果。
    為此,本會將持續廣邀社工界、企業界、教育界、文化界等熱心公益之傑出人士支持,給予助力,甚至擔任董事、顧問等要職,期為本會注入多元文化、嶄新觀念,提升更生保護工作之質量,並希望這些傑出人士在社會上能夠發揮影響力,營造一些友善的環境,甚至工作機會,讓更生人有發揮及生存的空間。本會並將持續全力配合檢察署、觀護人、警方等加強做好更生人日常追蹤訪視工作,再持續以電影讀書會、讀書心得、更生盃才藝比賽等方式,導正更生人心態,促使以正面的態度面對人生。並適時發佈成功更生人奮發向上宣導案例,作為外界深入瞭解更生保護工作之管道,以爭取社會認同。
    二、重建家庭支持功能,推動多元化服務:
    金馬地區由於聚落與血緣之間關係緊密,居民之間彼此熟識,人情緊密,因此通常能以輕鬆、自然的方式接觸到案家核心成員,本會將持續藉此特性,在輔導更生人以外,還能再關心到其家人,使更生人出獄之後,獲得家人之接納與支持,順利重新再出發。
    核心業務上持續拓展多元化更生保護扶助措施,整合社會資源,提供就學、就業、就養、創業扶助等多元化服務,並持續引進優秀師資提升志工專業輔導智能及諮商技巧,銜接矯正、觀護、醫療與社區輔導,強化社會支持與復歸網絡,提升社會對更生人接納度。
  • 三、推動酒癮輔導、重建工作能力

    更生人對酒精的依賴與濫用常造成嚴重的工作能力折損、健康危害及家庭失和,尤以本會轄區金馬地區盛產高粱酒,有家戶配酒機制及盛行宴會飲酒文化,造成刑事案件中公共危險罪(如酒駕)所占比率較高的情形,甚至產生家庭暴力,衍生後代教養等更多問題,有必要針對此地方特色加以預防再犯。本會將持續結合檢察署、監獄、衛生局,並由醫療院所支援專業醫師及心理師等人力,在監所與社區分別共同辦理系列酒類戒癮輔導課程,期使降低此族群出獄後再犯機會,並改善其家庭關係,重建其工作能力。
  • 四、深耕厚植保護業務、金門與馬祖同步成長

    本會秉持「一個都不能少」的信念,持續在金門及馬祖兩個不同母語(閩南語、福州話)、不同風俗與信仰(閩南、閩東)之區域同步推展更生保護業務,增進志工輔導技能,並辦理技職訓練、輔導就業、輔導就學、雇主入監參訪、防制毒品輔導技巧研習、年節關懷活動、贈書及健身器材入監、代辦回籍機票、就業宣導及出監前求職登記等各種方式,讓本會更貼近金門及馬祖的更生人與受刑人,取得信任,並從旁適時引導以增進其更生決心,提高成功更生之機會。
    以上報告完畢,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各機關首長均已報告完畢,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由本席發言,請尤委員美女暫代主席。
  • 主席(尤委員美女代)
    請呂委員學樟發言。
    呂委員學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陳次長,昨天最高檢特偵組傳朱立倫、李四川和洪秀柱去問話,因為有本院委員檢舉他們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裡面的搓圓仔湯條款。請問這是什麼時候檢舉的?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 陳次長明堂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上個禮拜。
    呂委員學樟:上個禮拜才檢舉?畢竟是特偵組,所以效率特別高。之前我們也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正式向部長檢舉,在蔡英文主席的募款餐會中,明明有他的支持者對媒體秀出一張5萬元的餐券,還說自己買了30張;當他要繼續講下去的時候,工作人員就趕快勒住他的脖子,把他押到後面去了。那是在非常高級的六星級飯店舉辦的餐會,閒雜人等不能進去,可是這件事情媒體都照得很清楚。這樣有沒有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如果有的話,是不是要去查一下?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法務部長陳定南曾經畫了一條紅線,按照陳定南的標準,如果某人買了餐券,別人沒有出錢卻拿著這個餐券去吃飯的話,就有涉及賄選之嫌。既然如此,他一個人買了30張,還送給人家,那麼其他拿到餐券的人有沒有沒出錢卻去吃飯的呢?這件事我們是在國會殿堂舉報的,你們法務部怎麼會有兩套標準呢?一個是上禮拜的,一個是上個月的,而且我們舉出的事證這麼明確,他們所講的只是傳聞而已。請次長說明一下。
    陳次長明堂:跟委員報告,委員所指教的……
  • 呂委員學樟
    為什麼一個法務部會有兩套標準、一國兩制?
    陳次長明堂:不會啦!應該不是一國兩制。根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特偵組有他們的職掌,這部分是根據上禮拜的檢舉來辦,至於委員提到的有關餐會的部分是不是構成犯罪,據瞭解,10月初因為有民眾向臺南地檢署告發,所以他們現在也在瞭解中,實際進度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目前是由最高檢來統籌,當然,臺高檢王檢察長他們也很慎重,不會一國兩制啦,都會慎重處理。
    呂委員學樟:又是臺南地檢署,很奇怪耶!之前李全教的案子,證據也不很明確,就把他收押了2個月,後來法院查不到證據,就把他放出來了。相對的,臺南市議會的議員公開在市政總質詢的時候,指稱賴清德市長要臺南市建築投資公會派人送錢,因為他要為前議長賴美惠輔選,這是很明確的事證,而且臺南市建築投資公會送錢的人已經被列為被告了,賴清德也被列為被告,但是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起訴,這也是一國兩制啊!法務部一國兩制,臺南地檢署也是一國兩制或「一署兩制」!實在很奇怪,沒有證據的反而趕快收押,結果被法院打臉;有明確證據,已經列為被告的,那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啊?從去年11月29日到現在耶!
  • 陳次長明堂
    應該是年初才……
  • 呂委員學樟
    對不對?年初的事情耶!
    陳次長明堂:跟委員報告,不會一國兩制啦!因為這個案子個案的指揮偵辦是臺高檢……
  • 呂委員學樟
    法務部是不是都辦藍不辦綠?很奇怪啊!
  • 陳次長明堂
    不會、不會……
    呂委員學樟:朱立倫馬上就傳,蔡英文你們就不傳……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不會啦!
    呂委員學樟:臺南市呢?李全教馬上傳,而且還把人家收押,賴清德就不傳,很奇怪耶!
    陳次長明堂:法務部和檢察機關會基於公平的原則,不會有一國兩制的情形。
  • 呂委員學樟
    你們法務部現在是民進黨開的嗎?
    陳次長明堂:不會啦!不會啦!我們超越黨派,不會那樣。
  • 呂委員學樟
    超越黨派?
  • 陳次長明堂
    對。
  • 呂委員學樟
    我也希望能這樣。
    再者,根據法務部的統計資料,最近這10年新入監60歲以上的人數由94年的699人上升到103年的1,665人,10年來成長了1.5倍,加上社會大眾的輿論及部分刑事犯罪的再犯率過高,所以監所的假釋門檻也跟著提升,導致現在監所都關著老人,所以臺灣步入老齡化社會,連監所都步入老齡化監獄的困境,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對。
    呂委員學樟:除了要矯正他們,還要照顧他們的各項生活起居,包括醫療等等,尤其監所人滿為患,這不但是國家財政的沈重負擔,也牽涉到人權的問題,所以本席一再呼籲法務部應該要針對65歲以上微罪、輕罪的部分來研擬全國減刑。把微罪、輕罪或初犯的收容人放出來,對社會治安並不會有影響,可是你們到目前為止仍然無動於衷、不動如山。請問困難點和它的原因到底在哪裡?這是總統的特權耶!你們再不提出來,他馬上就要卸任了。要怎樣疏解老齡化監獄的問題?本席建議的65歲以上微罪減刑,怎麼從來都不是法務部解決這個問題的選項之一呢?監獄人滿為患、高齡化,這已經是常態了耶!
    陳次長明堂:收容人高齡化的確是現在就開始面臨的一個趨勢,所以矯正署也在審慎處理中。比方「後門政策」裡面的假釋現在就是從寬處理,部長有交代,矯正署也要求各矯正機關要基於假釋從寬來疏解人犯。
    關於委員所指教的老齡化以後全國應減刑,法務部並不是無動於衷,而是在審慎處理,也跟委員口頭報告過,因為全國性的減刑是總統的權限,法務部基於幕僚的立場,目前只能研究,因為有不同的意見認為各有利弊,利的方面是可以疏解人犯,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點,但是根據我們這邊的數據,這樣做之後的回籠率滿高的,比方最近一次減刑,回籠率也就是再犯率高達51.2%,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比較審慎。對法務部反映的不同意見還有,受刑人及其家屬對減刑是會感恩,但是被害人及其家屬又對我們有所抱怨,所以……
    呂委員學樟:你講得這麼「落落長」,意思就是法務部不同意辦全國性的減刑……
    陳次長明堂:不會啦!不會啦!我們只是在審慎處理中,不是不同意。
    呂委員學樟:現在不辦,如果蔡英文上去的話,他馬上辦特赦,我告訴你!
    減刑當然不是萬靈丹,改善治安、預防及降低犯罪才是根本,但這牽涉到我們的法治教育、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還有經濟、政治、社會環境和文化,當然不是一時半刻可以解決的,加上監所的遷建大部分都受到遷建地居民的反對,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對。
    呂委員學樟:以我們新竹監所為例,本來規劃要遷到湖口波羅汶,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是的。
    呂委員學樟:但是因為當地民眾反對,所以一直延宕至今。因此,減刑雖是治標不治本,但仍是短期內有效舒緩監獄爆滿、改善囚情的選項之一,不是這樣嗎?本席苦口婆心請次長把意見帶回去,請部長再慎重研議一下,好不好?
    陳次長明堂:好,可以。
    呂委員學樟:請法務部再慎重研議一下。不然超收、老齡化的監獄,到底要如何矯正呢?還是一定要等到囚情不穩,再發生像大寮監獄一樣的暴動事件時才要做呢?
    最後一點,日前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32號解釋,宣告依照大眾捷運法徵收捷運旁的毗鄰地如非作為交通用途不應徵收,否則即是違憲。臺北市政府馬上大做文章,臺北市府廉政委員鄭文龍說大法官打臉法務部,說美河市一案違憲,又說明顯違法的事證法務部都不處理,更指責羅部長及法務部吃案。說你們吃案,這是很嚴重的指控耶!還說「囂俳無落魄的久」。針對他們指控法務部被打臉跟吃案,還說政黨輪替之後要調查馬總統跟羅部長,陳次長,要怎麼辦?你怎麼看?
    陳次長明堂:針對這部分,我們曾發表過聲明,這個案子並無吃案的問題,我們是把相關資料退回請臺北市政府再補強證據之後移送給相關機關,因為法務部不是偵查機關,所以並無吃案的問題。至於他個人的發言,若有涉及侮辱公署之情事,我們希望民眾要基於法治教育、基於依法行政,不應該擅自攻擊,若有涉及違法部分……
  • 呂委員學樟
    你們是當事人耶!
  • 陳次長明堂
    是。
  • 呂委員學樟
    法務部是當事人耶!你們沒有提告啊!
    陳次長明堂:是否提告,我們再做審慎處理,好不好?
    呂委員學樟:所以你被他們說的「囂俳無落魄的久」嚇到了,他們執政以後對羅部長及法務部要好好的處理,你會怕嗎?
    陳次長明堂:不會啦!我們依法行政,不會怕。
  • 呂委員學樟
    不會怕嗎?
  • 陳次長明堂
    不會。還是依法審慎處理。
  • 呂委員學樟
    好像現在他們已經在執政了。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不是。
  • 呂委員學樟
    沒有嗎?
    陳次長明堂:不會,我們是基於行政中立。
    呂委員學樟:我希望這件事必須好好處理,此事牽涉到法務部,而法務部是執法機關耶,這麼嚴重的指控,你還是笑罵由人?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我們會審慎處理。
    呂委員學樟:落實地說,這不是無能,而是不為,對不對?
    陳次長明堂:不會啦!我們不會不為,我們還是在依法行政的原則下慎重處理,我們會向委員回報,好不好?
    呂委員學樟:不過他這樣講的話,真的落實了法務部是民進黨開的喔!好不好?謝謝。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法務部絕對不是某個黨派開的。謝謝。
    主席:委員在國會殿堂發言應嚴守分際,不要對個案施壓。
  • 主席(呂委員學樟)
    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呂學樟委員剛剛發表了一番高見,我讓次長看看,對你施壓跟沒有施壓的差異是什麼。次長,方才呂委員指控法務部是民進黨開的,你會不會有一點點感到害怕或者無奈?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不會害怕,我們還是依法行政啦!
  • 蔡委員其昌
    不會害怕?他剛剛告訴你哪一個案子要辦啦!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我剛才一再強調我們會依法行政。
    蔡委員其昌:哪一個案子這樣辦就叫做不為,不是無能,他告訴你這個案子不辦,以後你們就會怎樣,你會怕嗎?
  • 陳次長明堂
    不會。
  • 蔡委員其昌
    不會怕喔?
    陳次長明堂:不會。報告委員,我們……
    主席:我講的是鄭文龍說要壓迫它們法務部,是針對它這個機關,針對部長,部長是代表機關耶!
    蔡委員其昌:主席,你的發言時間我就讓你講,現在換我發言了,剛剛我在台下聽你發言,你講的一大堆我不能接受,我也沒有反駁你嘛!這就是立法院的會議室,你講你的,我講我的。很簡單,選民會公斷,看呂學樟講的有道理還是蔡其昌講的有道理,就讓選民去公斷嘛!
    你不會害怕嗎?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
    蔡委員其昌:執政黨的立委告訴你,法院是民進黨開的,法務部是民進黨開的,我請問你,部長誰派的?
  • 陳次長明堂
    部長是院長跟總統派的。
  • 蔡委員其昌
    你是誰派的?
    陳次長明堂:我是政務職,政務職是總統批的。
    蔡委員其昌:執政黨派你們擔任部長跟次長,是嘛?
  • 陳次長明堂
    是。
    蔡委員其昌:執政黨指控你,告訴你們這樣辦不行喔!會怕嗎?
  • 陳次長明堂
    不會。
    蔡委員其昌:你根本不用等到什麼民進黨執政嘛!現在的執政黨就已經在這個問題上告訴你要怎麼處理,朱立倫的案子辦了執政黨委員有意見喔!說這個只辦藍不辦綠喔!你會怕嗎?
    陳次長明堂:報告委員,特偵組或是其他檢察機關在辦案時,我們都要求行政中立,站在中立的立場而不是基於黨派立場去處理,這一點我向委員保證。
    蔡委員其昌:次長,你這樣講本席接受,大家照規矩來,可以有挑戰,但是這樣的指控要拿出證據來。什麼叫做有挑戰?很簡單,民進黨可以挑戰為什麼蔡英文的餐會黑影都還沒有看到就開槍了,我們可以質疑嘛!你回答一樣是依法辦理嘛!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對。
    蔡委員其昌:但我們不可以在這裡直接就指揮你這件事可以辦,那件事不可以辦,哪一件事該怎麼辦,這個道理、界線很清楚嘛!司法要公正,政治不能干預司法的原因就在此。朱立倫被特偵組請去問話,很了不起嗎?現在執政黨是國民黨耶!照理講若要干預司法,也是國民黨才有力量干預,民進黨是在野黨、國會少數黨,又不是執政黨,要干預什麼?笑話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政治鬥爭不要拿司法當墊背啊!蔡英文沒有被辦嗎?宇昌案打了多久?最後告訴大家那個沒事,蔡英文沒有罪,什麼都沒有,他落選了,我們有看到朱立倫主席出來講,當時用宇昌案鋪天蓋地的打蔡英文,這個叫浪費社會資源嗎?再如何權謀的政治精算師,也不應該兩套標準嘛!查你們國民黨、查你朱立倫叫做浪費司法資源,打蔡英文、宇昌案鋪天蓋地的打,完全沒有浪費司法資源?社會不能夠接受這種兩套標準的講法嘛!社會輿論沸沸揚揚,特偵組不過找你來問一問,你們竟然說成這樣。你要政治計算,我沒有意見,你們國民黨內要換柱,政治精算師要怎麼努力去計算,算到可以在最後把洪秀柱幹掉、換下來,這是國民黨內的家務事,但是政治精算不能精算到特偵組傳你問個話叫做浪費司法資源,那不就都不能問朱立倫,問他都是浪費司法資源?次長,本席沒有任何意見,你們就是該辦的辦,證據走到哪裡辦到哪裡,不用擔心也不用害怕,你管他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堅守自己的職責,對不對?
    陳次長明堂:是,報告委員……
    蔡委員其昌:你們一看到事涉蔡英文,沒有黑影就拿機關槍出來掃射,我也沒有在此痛批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檢察官是國民黨開的,我也沒有這樣做嘛!
  • 陳次長明堂
    是。
    蔡委員其昌:這個叫什麼?這個叫做大家還是要守住那一條紅線嘛!次長,是不是這樣?
    陳次長明堂:所有委員的意見,我們都是尊重的,不過基本上檢察官就像天平,「我心如秤」,絕對要遵守中立,這一點是檢察官的信念,無論是檢察官守則或是法官法當中都有這種規定,我們朝這個方向來處理。
    蔡委員其昌:是啦!就是司法要扮演一個讓人民可以信任的角色,所以你不需要接受這種政治施壓。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
    蔡委員其昌:另外,有一個地方我百思不得其解,收押李全教是法務部檢察系統的決定嗎?
  • 陳次長明堂
    是法院。
  • 蔡委員其昌
    是法院嘛!不是你們嘛!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是台南地檢署聲請的。
    蔡委員其昌:所以剛剛我好像聽錯了,應該不是你們,這是法院的事情,為什麼會講到你們的頭上呢?我也不知道。另外,請教次長,剛剛大家提到教化的問題,我們每年編列許多預算,我看了一下預算書,對於監所的教化,在職業訓練這部分,所有監所的經費加起來大概一年接近八、九千萬有吧?
  • 陳次長明堂
    應該有。現在強化職業訓練是我們教化的目標。
    蔡委員其昌:是。我看了法務部的統計資料,各監所的職業訓練分為職業證照班跟短期訓練班,以就業率來看大概是中等、中下,職業證照班或短期訓練班到底有何成效?
    陳次長明堂:基本上應該有,相關的數據我現在手邊沒有,會後我再提供給委員。我們跟勞動部社會發展署各地分署合作,希望他們幫忙加強訓練,讓受刑人擁有證照,比如烘焙、汽車修復等等執照,出獄後即可馬上就業,相關數據我會後再提供,好不好?
    蔡委員其昌:請次長看一看數字,我們編列了大約8,000萬左右,證照班實際就業率大概70%,短期訓練班大概69%,我剛才講就業率大概是中等;而就業相關率23%到20%,意思就是受刑人在監所內所學的職業證照班跟短期訓練班與未來出獄後在社會上就業的類別兩者之間的相關性低,比就業率低……
    陳次長明堂:對啦!這兩者有落差,沒有錯,我們朝提高的方向來處理……
    蔡委員其昌:可能是班別不夠或者他所學的不夠,這部分需要處理……
    陳次長明堂:這裡面有設施的問題,還有場所的問題……
    蔡委員其昌:是,最近我看到一個報導,哈佛的辯論隊輸給了美國的重刑犯,你有沒有注意到這一則新聞?
  • 陳次長明堂
    有。
    蔡委員其昌:我們都知道,在美國的東紐約矯正所有所謂的「巴德監獄倡議」(BPI)項目為囚犯提供大學教育及相關訓練,實施14年來,在巴德就讀過的監獄學生出獄後再犯的比例降到了2%,而整個紐約州的出獄囚犯再犯比率達40%。當然,這個數字不能完全作準,因為每個監獄關押的囚犯種類與狀況可能都不相同,但是這個事件給了我們一個啟發,什麼啟發呢?就是我們可以針對比較特定的監獄進行實驗或者提供變通的方式,看能不能讓受刑人出獄後的再犯率下降。我看過目前矯正署所有的教育訓練,基本上大同小異,有些有開某種班別,有些沒有開另一種班別,職業訓練有些是短期的,有些是有證照的,但大致而言大同小異,有沒有可能挑選特定的監所推動一種比較實驗性質與現行很不一樣的訓練,看看它的成效如何?
  • 陳次長明堂
    可以啊!
    蔡委員其昌:就是透過不一樣的測試來看看再犯率跟教化的功能能不能提升,因為現在看起來,每個監所的作法都差不多。
    陳次長明堂:可以,就是要有特色,除了技藝產品以外,其他的也要有特色。
    蔡委員其昌:對,就是人家可以這樣做,我們也應該可以試看看能不能這樣做。
    陳次長明堂:好,我們來規劃,事實上有一小部分在做,步伐我們可以再加快。
    蔡委員其昌:是。另外,上一次我問過更生保護會的就業機會很低,所以我再追蹤了一下,發現現在就業的職缺變高了,表示本席的質詢有一點效果,大家也有努力要改善。但是我發現更生人向更生保護會尋求輔導或就業資源的比例還是很低,根據統計資料,自家經營當老闆的人次有284;委託家人找的有274人次;託親戚的有199人次;託朋友的有767人次;更生保護會只有68人次,這表示向更生保護會尋求就業資源的比例還是很低。當然,比例低不一定是更生保護會不認真,因為有的人習慣認為託朋友或者家人替他找工作比較有效,有可能是這樣,但是我還是覺得既然我們要做,政府都編列預算支持更生保護會做這個工作,我的意思是既然要花錢就要有效。如果大家都不去更生保護會,那政府設立這個會做什麼?我不是否定它的意思,次長你懂我的意思嗎?
  • 陳次長明堂
    我知道。
    蔡委員其昌:我的意思是既然要做,就要找出到底怎麼做可以讓更生人覺得更生保護會可以提供協助,包括就業的服務,讓更生人覺得保護會能夠提供的服務跟他的朋友或是家人提供的服務差不多有效,值得更生人去尋求幫助。
    陳次長明堂:強化的作為我們也會做,而且上次委員質詢以後,我回去跟黃檢察長報告,他馬上把網站都更新了……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所以我剛才發言時就先表示肯定之意。
    陳次長明堂:這需要前面的宣導以及後面的強化,我們繼續來努力,好不好?
    蔡委員其昌:對,所以我的意思是,假設我們花了500萬卻沒有成效,不如不要花那500萬,但是假如再多花500萬可以讓它非常好,那乾脆就花1,000萬,不要花了500萬卻沒有成效,如果它能夠做出績效,那乾脆就給它1,000萬,我們就給予支持,這樣你懂我的意思嗎?好。謝謝。
    陳次長明堂:是,我知道。謝謝委員指教,我們繼續努力。謝謝。
  • 主席
    請詹委員滿容發言。
    詹委員滿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剛才兩位先進委員的發言,本席也有一些想法,雖然當時本席尚未進入立院,也尚未參與司法委員會,但記憶猶新的是今年2月12日大寮監獄受刑人鄭立德等因反對阿扁保外就醫而發生的挾持事件,還有5月12日阿扁的保外就醫再延長3個月,所以國會殿堂呼應民意而有不同的觀點應該是司空見慣。另外,對於法務部主管的財團法人預算案的探討,本席比較關切的是公司治理方面的問題,不知道法務部有沒有定期培訓、檢討公司治理相關的議題,譬如說董事會成員的出席率有沒有達到他職務上應發揮的功能?我們看到犯保協會過去三年以來的出席率大概都是60%,而且每半年只開一次會,公司治理、相關的財務狀況和組織目標是否達到,就業就職的管道或更生人的就業率等有沒有不足或困難等需要探討的地方,臺灣更生保護會似乎連續4年都是赤字,請問是否有檢討其困難度為何?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的監督單位是保護司,事實上保護司都有針對這3個財團法人的業務做檢查及督導,相關細節等會由游司長向委員報告。公司治理也是我們的方向之一,有關董事會要強化的部分,因為臺灣更生保護會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在本地,所以相關的董監事較能來參加,而福建更生保護會因為地理位置較遠,還要搭飛機過去,善心人士有的要出錢、有的要出力,因此出席率可能會較低。至於業務方面,福建更生保護會曾經基於公司利益將一些會產活化,但因活化會產可能會讓人產生掏空的疑慮,因此有關這方面,保護司都有以公文往來的方式和他們做溝通,另外,臺灣更生保護會也希望針對其2塊土地做活化,並且善加利用,這方面當然很慎重,但會不會因此導致過度保守,這方面也是個問題。
    詹委員滿容:現在更生人就業率不及7%,請問其中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是培訓的內容和就業的意願不太相同,還是其他原因導致其就業率低於7%呢?
    陳次長明堂:在就業方面,因為是採自願制,不是強迫制,基於教化因素,有關監獄內的就業,比方就業媒合,我們是將廠商帶進監獄內去教,更生人出來後就直接去就業了,中間不需透過更生保護會。目前更生保護會大部分的業務都在扶助方面,而就業方面,因為開辦的班較少,雖然黃檢察長也勇於任事,並積極開拓新的班,但最主要還是因為沒有強制性,不是強制受訓,這一點我們還可以再強化。
    詹委員滿容:有關董事會出席率及職能的部分,請問兩個財團法人有沒有要做補充的?
  • 主席
    請法務部保護司游司長說明。
    游司長明仁:主席、各位委員。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第6屆的董事成員有25位,其分布情形為專家學者10位,董事長當然是董事會成員,分會的主委6位,政府機關代表6位,社團工商企業有……
    詹委員滿容:比起其他財團法人,你們有沒有增編的現象?
    游司長明仁:不瞞委員說,出席率會偏低,最主要是因為專家學者和政府機關代表公務繁忙或教授要至學校上課等,因此每次開會都要喬好幾次,有時候出席率低是礙於他們有其他的工作,導致其無法出席。
    詹委員滿容:好,謝謝。再請教巫署長,首先非常感謝上個月能有機會至貴署參觀,並對矯正機構的業務作全盤的了解。本席在看了預算後,特別發現你們在收入的部分有自產自銷、自立更生的原則,本席非常肯定這樣的做法,但是貴署在銷售比例分配上,自營的部分約占7成,外部供需部分只占3成,請問這方面是否有改善調整的空間,或是其中存在什麼樣的困難?
  • 主席
    請法務部矯正署巫署長說明。
    巫署長滿盈:主席、各位委員。自營作業的目標還是在做技能訓練,所以產品行銷方面的重點還是放在機關內部的供應,也就是各矯正機關間的內部供銷,至於外部供銷的部分,因為我們擔心老百姓會質疑我們有與民爭利的面向,我們很在意。
  • 詹委員滿容
    外部供銷指的是由外部的公司來做嗎?
  • 巫署長滿盈
    是指可以賣給一般的社會人士。
    詹委員滿容:是,本席也留意到你們有e-commerce,就是自營的電子商城,但成效似乎不彰,運用的效率低於6%,請問在這方面有什麼改進的空間嗎?
    巫署長滿盈:有關這方面,我們會加強外部的行銷,像透過網站,矯正機關或署內的網站都已建構自營商品的連結點,可供民眾連結至自營作業商場網站。
    詹委員滿容:剛才提到外部觀感的問題,您是不是認為自行銷售的比例高會比較好?目前內部供銷7成和外包行銷3成的比率,有沒有必要調整?
    巫署長滿盈:一方面是因為監所內自營作業產品的量沒辦法供應很大,我們曾碰到外面的廠商希望和監所合作大量生產,但其生產的需求量是每月要以貨櫃出貨,我們沒辦法有這麼大的供應量,為什麼呢?因為監所的空間和設備問題,另外,受刑人在進入自營作業的門檻前,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所以在各個條件上,如果要大規模地做是有困難的;至於希望提供外部供銷的部分,我們會來努力。
  • 詹委員滿容
    本席建議貴署考慮運用免費的公益行銷管道來增加銷售。
    巫署長滿盈:是,謝謝委員。
  • 詹委員滿容
    謝謝。
  • 主席(詹委員滿容代)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
    現在請林委員滄敏發言。
    林委員滄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事長辛苦了,本席看到你們預算中有關犯罪保護部分的資料,有1,849人次的補償和關懷,這些部分其實都很好,說實在話,政府不應該只有保護犯罪人,也應該要保護受害人。目前台灣出現一個問題,舉例來說,去年5月21日發生北捷殺人案,造成4死22傷,已核發的補償金就有855萬,雖然無法達到死者家屬的要求,但也算不無小補,可以給予一些慰問。由於當事人名下沒有財產,這筆錢等於要由全民來買單,本席認為補償犯罪被害人是對的,但按照法律的論述,這筆錢應該要由加害人支付才是正確的啊!因此本席建議要讓加害人在民事上支付,如果加害人終身沒有財產的話,是不是可用服勞役的方式來償還?就如同目前法務部遇到酒駕被罰者沒有錢繳罰款,就以服勞役的方式來替代一樣,這樣一來,對社會也是一種回饋及責任。本席的建議,董事長能夠接受嗎?
  • 主席
    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王董事長說明。
    王董事長添盛: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加害人在民事部分的罰則要用勞動服役的方法來替代的說法,我是第一次聽到,不過因為犯罪被害補償的法令是由法務部保護司所主管,我不敢說能不能修法。
  • 林委員滄敏
    司長認為本席的建議有沒有道理?
  • 主席
    請法務部保護司游司長說明。
    游司長明仁:主席、各位委員。我不能說有沒有道理,以委員所舉的鄭捷案來看,他應該沒有資格出來外面服社會勞動役的。
  • 林委員滄敏
    不管啊!就算在監獄內作業基金也好。
    游司長明仁:對,如果以後國家向他求償的話,可以從監所作業基金中他所獲得的工作金內提出一部分。
  • 林委員滄敏
    這是我的建議啦!
  • 游司長明仁
    應該是可以的。
    林委員滄敏:在更生保護當中者總共有3萬5,000多人,不管其訪視的結果、轉介的協助或具體的情形如何,我發現一個問題,不知司長和董事長有沒有發覺到,99年到103年的再犯率越來越高,從67%、69%、72%、73%到去年的75%,等於一年新收的4個受刑人中,就有3個會重返監獄,希望你們研議更生保護方面如何具體落實、如何輔導犯罪人降低再犯率。在犯罪率的統計中,犯罪者的年齡以30歲到40歲者的比例最高,學歷以國中畢業者最多,可見這些人在一般社會上工作會比較困難,我們應該要用什麼方法來處理呢?
    在作業基金的預算中,我察覺到一些問題,第一,就業謀職類(技術士檢定職類和短期實用謀生)、生活藝術類(傳統工藝和陶冶心性)等2大類,截至今年9月止共開辦了377個訓練班次,參訓收容人將近6,000人,其中實用謀生非檢定職類216班,技術士檢定職類65班,兩者開班數就相差3倍,如果再拿到短期的證照,到社會上的就業率就會超過3倍,由此可見班次的設計,有必要再做調整。這方面矯正署也應該要知道,這是整個法務部的事情,我的比喻你們聽懂、了解吧?也就是應該要從培訓社會上需要的人才,比如汽修、室內配線、網頁、電腦等,然後像是傳統小吃、冷熱飲、園藝、縫紉等在社會上較有競爭的產業,開班數的比例卻高於前者3倍。
    第二,你們在媒合率方面辦得很好,成功的有9,006件,但你們應該了解離職率有多高,且要考慮該用什麼方法來穩定他們的心,並保障他們能有夠好的工作。
    另外,作業基金是那個單位負責的?
    王董事長添盛:因為剛才委員提到的都是監所作業基金,還有技訓的問題,這些好像都是矯正部門的工作,跟我們更生當然也有一點關係。
    林委員滄敏:也有一點關係啦!我剛剛有強調更生,也有提到矯正的部分。
    王董事長添盛:因為更生也有在做技訓,是出獄後的安置工作之一,剛才委員講的,我們也願意以社會較需要的課程來開班,並以此方向來前進。
    林委員滄敏:另外,你們的作業基金現在有37億,都是現金嘛?我建議將那筆現金做更有效的運用,投入政府公債的利率會比較高,對你們也有利、有保障的,有關這部分請陳次長說明一下。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前幾年也曾經討論過轉投資的問題,但是法務部比較保守,擔心萬一虧損了要怎麼辦,所以這一點將來會再考量,委員的意見我們會思考看看。
    林委員滄敏:我建議採取比較穩定的投資方式,又不是要你們去炒股票,公債基金比較穩定,政府應該不會倒,利率也比較高嘛!另外,你們的預算數過於保守,按照往年我們所看到的資料,預算數與決算數至少相差兩成對嗎?
    陳次長明堂:就我們的編列方式而言,矯正機關是採取比較保守的編列方式,他們不敢像做生意那樣吹牛吹得那麼大,但是……
    林委員滄敏:這不會虧錢,現在監所都大賺錢,本席建議你們應該要充實設備。現在你們做了很多東西,在市場上銷售的狀況也很好,在這種情況下,不如你們自己投資,這樣不僅可以降低風險,而且利潤更高,我想這樣應該會更好,本席希望你們的預算能夠覈實編列,雖然我並不鼓勵你們進行生產,但從預算就可以看出的確有這方面的效益,請問可以嗎?
  • 陳次長明堂
    我們再思考一下好了。
  • 林委員滄敏
    謝謝。
  •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會議主席呂學樟委員為什麼會請詹委員來代理主席?主要是因為他在旁邊開記者會。昨天朱立倫主席與洪秀柱副院長被特偵組約談兩次,在選舉前這段特別敏感期間,特偵組做出這樣的動作,國民黨委員都嚇了一跳。朱主席尊重司法,因為民進黨在上禮拜提出檢舉,所以特偵組要辦,昨天朱主席訊後表示,希望民進黨不要濫用司法資源,請問次長對於這個案子的看法如何?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檢察機關辦案時都是站在中立的立場,因為有人提出檢舉,特偵組基於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受理,所以他們要偵辦。因為在選舉期間有一些來自外界的紛紛擾擾,所以特偵組希望能夠儘快釐清,他們並不是用過當的手段請相關當事人說明,事實上,之前也曾請教過朱立倫……
    孔委員文吉:但他的身分是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而且所有事情都是擺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家都很清楚,媒體也都有非常清楚的報導。關於換柱這件事情,我們也曾在10月17日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媒體幾乎是全程報導,現在他們被指涉有搓圓仔湯之嫌,我覺得很不可思議,事實上,一切都是按照國民黨提名的制度在進行。
    陳次長明堂: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我們不能過問太多,但根據媒體的報導,其實他們並不是針對全國代表大會的程序,而是針對有沒有所謂的私下交換條件進行調查,如果沒有那就沒有,特偵組這樣做……
  • 孔委員文吉
    你所謂的交換條件是指安排職務這方面嗎?
  • 陳次長明堂
    還不知道……
  • 孔委員文吉
    交換條件是指什麼條件?
    陳次長明堂:不知道,這是檢舉的內容……
    孔委員文吉:媒體都在說將來王院長位列全國不分區第一名,吳敦義選後要當黨主席,請問這算不算是交換條件?
    陳次長明堂:針對個案我們不能表示意見,因為這是由……
    孔委員文吉:朱主席很尊重司法,但他畢竟是國民黨的總統參選人,希望你們能夠儘量保持中立。
    陳次長明堂:會的,我們都是保持中立沒錯。
    孔委員文吉:我們的主席在一天之內就被約談兩次,好像他是涉嫌的嫌疑人一樣。
    陳次長明堂:這可能是誤會,特偵組只是希望能夠把相關事實釐清,特偵組對外的說法也是這樣,而不是事態嚴重才這樣做,我們並沒有特定立場。
    孔委員文吉:看到這則新聞我們都感到有點詫異,其實這是10月17日才剛通過的事情,本席過去都是挺柱,如今柱被換掉了,其實這也經過一定的程序,一切都是照制度在進行。本黨的意見是支持朱立倫主席,看到這則新聞我覺得很難過,我們提名的總統參選人竟然在一天之內被約談兩次……
    陳次長明堂:不會啦!這是誤解,請委員能夠見諒。
  • 孔委員文吉
    請你們在選舉期間務必保持中立。
  • 陳次長明堂
    會的。
    孔委員文吉:什麼時候約談、時機敏不敏感,這些問題都應該要加以考量才對。
  • 陳次長明堂
    好的。
    孔委員文吉:其次,最近本席去看過幾位受刑人,他們都是原住民的公職人員,我是經過一定的管道提出申請,申請書都要送給法務部矯正署。我最常去的是台中和桃園,我認為矯正署在監獄管理方面確實有很大的進步,最起碼我去探望的這些人都沒有什麼抱怨,我問他們住得好不好?他們說都很不錯,管理人員都是用人道的管理方式,這一點本席要予以肯定。現在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受刑人所能使用的空間有限,大家擠來擠去,我看到原住民受刑人也是擠在一個小小的房間裡面,請問將來有沒有可能把原住民受刑人安排在一起?目前有些受刑人是和別的精神病患或重大罪犯擺在一起,而他們只是因為輕微犯罪或賄選官司而受刑,是不是可以請法務部注意這個問題?把原住民受刑人擺在一起,總是會覺得像同胞一樣沒什麼隔閡,請問是不是可以把原住民受刑人安排在一起?
    陳次長明堂:這一點我們請矯正署來考量,如果要設專監的話,因為原住民受刑人散處於全國,如果單獨設專監的話,親友要來探望可能會有問題。至於同舍房收容人的部分,基於民族性、特性及生活起居的習性,這方面我們可以作考量。
    孔委員文吉:針對這件事情,我希望次長能夠幫一點忙,因為考量到他們文化的習性比較不一樣,這樣的調整可以讓他們在裡面過得比較輕鬆,壓力也不會那麼大,最後能夠順利刑滿出獄。
    陳次長明堂:我們是從教化的觀點來看,而不是考量個人輕不輕鬆的問題,如果是對教化方面比較有幫助的,那麼我們都會做綜合考量,如果委員有什麼意見也可以指教。
    孔委員文吉:剛才本席特別誇獎你們在監獄管理方面確實有進步,我也要藉這個機會特別感謝矯正署,我記得以前好像可以帶四個人或五個人,現在改成只能帶兩個人是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改變?
    陳次長明堂:為了不要太過度起見,所以以三個人左右為主。
  • 孔委員文吉
    是最近才改的嗎?
    陳次長明堂:沒有,一向都是如此啊!
    孔委員文吉:台東武陵監獄已經釋出一部分土地給公所,上次我到台東延平鄉武陵監獄,那兒距武陵村的部落很近,這幾年來監獄和部落之間相處都很和諧,而且敦親睦鄰方面也做得不錯,他們有提到是不是可以釋出一定的空間,讓部落居民可以利用那邊的土地。延平鄉公所可能是想規劃成立一個商街,來兜售我們原住民的農特產品。
    陳次長明堂:這部分可以請延平鄉公所或臺東縣政府跟我們聯繫。臺東戒治所附設武陵外役監年底左右要擴充人數,相關的空間規劃已有初步的接觸,我們可以考量和部落結合起來,也就是採取睦鄰政策,這個我們會做。
    孔委員文吉:最後我要特別再向次長提出原住民受刑人的問題,請你們積極考慮一下。他們並不是單獨幾個,像臺中監獄就有不少人,希望可以從文化等各方面去考量,弄一間原住民專屬的舍房,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可能朝這個方向去做?
    陳次長明堂:我們來思考看看,一方面也要尊重收容人的意願。
  • 孔委員文吉
    這樣也比較好管理。
  • 陳次長明堂
    我們來看看好不好?
    孔委員文吉:問都不用問了,大家都希望在一起啦!謝謝。
  • 主席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矯正機關作業基金的負責人,因為本席發現今天的資料有矛盾之處。
    從99年度到103年度,矯正基金收入部分的預算都低編,決算都超額,這段期間決算比預算超額高達13%至25%,請問這是事實嗎?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 陳次長明堂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應該……
    許委員添財:一句話,是不是事實?
  • 陳次長明堂
    我請會計處長說明一下。
  • 主席
    請法務部會計處許處長說明。
  • 許處長專琴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預算編列的時間稍微有一點……
  • 許委員添財
    沒關係啦!是不是事實?
    我們的官員答復都太慢了,這裡的1秒鐘相當於全國人民的2,300萬秒鐘耶!是不是事實?
  • 陳次長明堂
    對。
    許委員添財:這個基金105年度,也就是現在在編的短絀1,380萬8,000元,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對。
    許委員添財:依照過去決算超過13%至25%,金額甚至高達1億多的狀況,如果把預算編得好一點、實際一點,就不會短絀了,不是嗎?
  • 陳次長明堂
    這有困難……
  • 許委員添財
    差別在哪裡?我看不懂啊!
  • 陳次長明堂
    第一是時間點……
    許委員添財:時間點沒關係啊!因為過去的經驗可以做為零基預算精神的開始,不是嗎?為什麼預算收入要低編?這就是學問和竅門,也是心態和算計的問題。朱立倫說他是精算師,這就是算計。什麼算計呢?臺灣財政紀律一塌糊塗,所以國家財政才會慢慢走向希臘化,這就是其中一個原因。你們為什麼要低編啊?
  • 陳次長明堂
    基本上不是刻意要低編……
    許委員添財:低編可以讓自己輕鬆一點,沒有達到目標也沒有壓力,是不是這樣?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
  • 許委員添財
    可是你們每年的決算都超過預算啊!
    陳次長明堂:因為我們最主要的收入是作業產品,尤其是食品類,像去年發生食安問題,屏東的醬油人家不敢買,所以才相對買我們的,類似這樣的情形……
    許委員添財:你們的品牌形象建立起來以後,市場就穩定了,甚至還會繼續成長,不是嗎?你們在業務報告中說要建立自有品牌和優質的品牌形象,這些我都不反對,但是你們預算這樣編,實在是怪怪的。
  • 陳次長明堂
    最主要是因為我們不能大量生產。
    許委員添財:根據本院預算中心的研究,矯正基金法定應提撥金額占作業賸餘比重高達7成,也就是說,你們應提撥金額占作業賸餘的比重太高,所以自己賺的錢能夠保留再運用或再投資的部分只剩下3成,這樣太低了。為什麼要當基金,而不編在公務預算?就是因為基金有企管角度、市場因素等多方面的考量,可以讓它的自主性提高、運用有彈性,換言之是為了提高效率才要設立基金,基金不是要當白手套,也不是要當遮羞布,所以你們提撥的比例太高。這是第一點。
    第二是這樣會破壞財政紀律,導致財政希臘化;很多部會包括地方政府都有這樣的嚴重通病。以後希臘可能會抗議,因為他們在改革了,他們會說「你們的國家和我們有什麼關係!」,不過我在此還是運用這個大家都可以瞭解的俗語。希臘就是從財政紀律開始敗壞,慢慢造成結構腐敗,腐敗以後救不起來,所以就爆了。
    你們將部分經費由公務預算移到矯正基金,現在各部會很多機關,包括地方政府也都設立了一大堆基金,對於公務預算該做的、該負責的、常態的、法定的,他們為了公共債務法的限制必須收支平衡、預算要編得出來,就把它挪到基金去了。基金本來應該是自償性的,結果基金竟然還可以貸款!短期貸款如果是周轉需要還無可厚非,但是短期貸款借新還舊之後就變成長期貸款,而我們的法律又沒有規定短期貸款占總貸款的百分比,這個漏洞立法院有責任,可是出現漏洞以後就一直惡化,這就是財政紀律的問題。
    接下來就是預算編製的巧門,巧門就是偷雞摸狗、旁門左道。請問你們有沒有將公務預算移到矯正基金,要矯正基金幫你們背黑鍋,掩飾你們的預算問題?
  • 陳次長明堂
    是有一部分啦!
  • 許委員添財
    要不要改革?
  • 陳次長明堂
    將來可以……
    許委員添財:是誰教你們的?你們是法律人,怎麼懂得這一招?冤有頭、債有主,是誰教的?
  • 陳次長明堂
    因為政府財政上有困難……
  • 許委員添財
    是誰教的啦!你們是去哪裡學的?
  • 陳次長明堂
    這不用去哪裡學……
  • 許委員添財
    法律人應該是最守法的。
  • 陳次長明堂
    沒有錯啊!
  • 許委員添財
    法務部應該是最守法的……
  • 陳次長明堂
    不過我們……
    許委員添財:預算就是法律啊!預算法是法律,預算本身就是法律的命令啊!
    陳次長明堂: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取之於收容人,用之於收容人,比方說……
  • 許委員添財
    好啦!好啦!不用再說了。你承認有就好了!
    接下來是你們自營作業產品的成本問題,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裡面,法定提撥額、法定支出應該當成本才對,結果最新出來的這五大名產卻不然。先請你們把這五大名產唸一下,因為很多人收看我的網路影片,可以順便幫你們行銷。是不是有蔥油餅啊?
  • 主席
    請法務部矯正署巫署長說明。
  • 巫署長滿盈
    主席、各位委員。屏東的醬油、臺中女監的巧克力、臺南監獄的蛋捲。
  • 許委員添財
    手工蛋捲、狀元糕、牛軋糖、感恩麵。
  • 巫署長滿盈
    是。
  • 許委員添財
    還有黑羽黃金雞。
    陳次長明堂:我們的品牌是不少,但量不是很多。
  • 許委員添財
    量不多但有市場的話就可以擴大。
  • 陳次長明堂
    我們不敢擴大。
  • 許委員添財
    為什麼不敢擴大?
    陳次長明堂:剛才詹委員也提過,會變成與民爭利,我們不敢擴大。
    許委員添財:除非是血汗工廠,除非是變相補貼,例如水電用公家的,但生產所得是你們賺,除非有這些現象。你們就好好計算成本,發揮效率,提高品質,市場競爭可以良性帶動外面奸商、惡商、爛商不得不改進,就像你們的醬油銷路好,他們的銷路不好,但你們不敢多生產,讓他們還有市場,這是讓國家法律蕩然無存,幫助臺灣的市場財經紀律下降,讓民心腐蝕。矯治不是一定要等犯法了才矯治,而是在當犯人之前就要矯治了,透過自由競爭、公平競爭、合理競爭、有效競爭,就產生市場機制,良幣驅逐劣幣,讓他們不得不改善,不是這樣嗎?我說得有理嗎?「與民爭利」這個名詞很嚴重,我也反對與民爭利,但是不要濫用。
  • 陳次長明堂
    對。
    許委員添財:如果「與民爭利」這4個字隨便亂套的話,所有公營事業就統統要關掉,為什麼有這麼多公營事業?
    陳次長明堂:委員的高見我們很贊成,但是我們……
    許委員添財:不要再爭辯了,現在不是要辯論,你們看到不合理的問題就要改,法定提撥的要算入成本,而且以食品來講,所謂的邊際利潤,就本席在市場上了解的來講,3成以下太低,食品業的毛利哪有3成的,至少5、6成,甚至7成,所以才經得起今天的東西賣不出去就丟掉,就是為了確保品質,因為邊際利潤都很高,這是市場機制,全世界都是這樣,為什麼你們只有3成?所以結果是變成惡性競爭,而不是與民爭利,你們是跟民間市場惡性競爭,因為你們的成本低、利潤少,這反而是惡性競爭,而不是真的品質好很多,這樣合理嗎?這是相對剝削國庫收入,也剝削被收容人的權益。
    陳次長明堂:我們的售價有參考市場機制,但是量沒有增加而已。
    許委員添財:但是你去看他們的邊際利潤、平均利潤都加得很多,尤其邊際利潤加得更多,品質好,邊際利潤一下就拉得很高,一旦產品有名氣,5元的賣50元,10元的賣200元,都有這種現象,就是有人買,一個蛋塔成本需要5元嗎?結果賣多少?以上就做參考。當然這不是要利用收容人,而是要教他們一技之長。
    陳次長明堂:沒有錯,我們不是在利用他們。
    許委員添財:有這麼多品牌,他們以後出去可以自營嗎?可以開一家蔥油餅店嗎?可以開一家手工蛋捲店嗎?
  • 陳次長明堂
    有啊!有人這樣。
    許委員添財:你們有沒有協助貸款?有沒有幫忙做品德、信用、人格的保障?雖然是更生人,但因為有政府機關輔導過,保證不會有假的、騙人等問題,不會是奸商,讓更生人出來之後能夠真正更生,而且是浪子回頭金不換,過去是「歹子」,現在變英雄,這種的很多。
  • 陳次長明堂
    是有。
    許委員添財:不能被貼標籤,一生都抬不起頭,永遠翻不了身,不可以這樣,這就是我們要努力的。
  • 陳次長明堂
    有啦!這個我們有……
    許委員添財:很多受刑人在講,他們被收容,如今更生了,但是以前跟他一樣作奸犯科沒有被逮到、沒有被送進監所的,在社會上比他更壞、更爛,一直持續做壞事,也更嚴重,這種人的確存在,這不公平,所以是有很多議題可以檢討。今天是預算審查,我不敢偏離主題太多,但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很多問題。財政為庶政之母,財政管理不好,就表示有其他實體面、行政面等等的問題存在,可能是結構性,可能是人的態度、品性、修養、作為的問題,總統會說謊,國家領袖會說謊是絕對不能原諒的,就連小孩子說謊都會被打屁股了,何況是總統,總統可以公開說謊嗎?政治人物可以公開說謊嗎?在這裡質詢也不可以說謊,所以臺灣要救就要從心改革,互相勉勵,不要玩假的。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我們不會玩假的。
    許委員添財:包括搓圓仔湯,那是告真的嗎?是辦真的嗎?我去美國10年有好多經驗,在美國我去法庭旁聽看人家怎麼審判,要判罪之前法官向陪審團公開宣布,該案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要做出的重點判斷又是哪些,不教個案、不教判斷,教的是通則、原理、法律,針對這些就好,沒有個人情緒、關係等非法律因素的干擾,人家是這麼做的。
    朱立倫主席是新北市市長,這次要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先把什麼叫做搓圓仔湯告訴人民,只要符合這些條件就是搓圓仔湯,至於有沒有符合這些條件,大家可以公評,司法單位是專業的,專職去調查,但民間可以公評。過去人說法律千萬條,不值黃金一條。
  • 陳次長明堂
    不會這樣。
  • 許委員添財
    中華民國的法律會伸縮。
  • 陳次長明堂
    不會啦!不會啦!
    許委員添財:那就先把通則弄出來,這次有沒有犯了搓圓仔湯問題,考慮點在哪裡,都說清楚,而不是選擇性的考慮9項、10項,有1項真的犯到了,就故意不把那個條件說出來,故意不採用。
  • 陳次長明堂
    所以我們也有針對賄選犯行舉例給大家看。
    許委員添財:好,謝謝。
  •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次長,我們知道更生保護會董事長是由高檢署檢察長擔任,執行長是高檢檢察官、副執行長是高檢資訊處人員、各地榮譽主任委員也是各地檢察長擔任,主任委員原來是由檢察長擔任,現在改由地方人士擔任,各個督導也是由各地方檢察官官長擔任,更生保護會固然是由政府出資成立,但其實應該算是獨立法人吧?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 陳次長明堂
    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尤委員美女:既然是獨立法人,我們就希望能夠獨立運作,有獨立的功能,而不是完全由檢察官或各地方檢察長擔任董事長或執行長,因為這並非檢察官和檢察長的本來職責,而更生保護會或犯罪被害人保護會則在如何對犯罪被害人加以保護和如何讓出獄或假釋的受刑人重新回到社會方面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需要有新的觀念並脫離檢察體系。試想,這些人好不容易假釋出獄了,結果卻仍在將其起訴的檢察體系管制下,請問他要如何更生?就如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百分之百出資成立,雖然董事中仍有司法院派的人,但不過一、二人而已,董事長或其他董事都由律師界或外界專家學者擔任,所以才能獨立運作,真正發揮功能。我們今天探討獄政問題,除了監獄之外,還涉及出獄者如何重回社會的問題,所以本席希望你們能重新思考,既然依法這些都在法務部監督之下,那麼你們該設法讓更生會和犯保會脫離檢察體系,獨立運作,讓專業的人或社會上熱心且有想法的人能夠實際去幫助這些更生者。
    陳次長明堂:過去之所以這樣設計是有其時空背景的,現在時空環境已經轉變了,這部分是可以加以考量,讓財團法人能獨立運作,我們可以先從地方做起,將檢察長擔負的職務更換掉,這並不會影響其運作。
    尤委員美女:光掛個名在那裡其實並無意義,應該要能真正發揮功能。
  • 陳次長明堂
    我們會再做深入考量。
    尤委員美女:既然大部分的經費都是由政府補助的,則資訊的公開透明就非常重要,比如董事名單、董事會開會紀錄、經費如何運用、收支明細等都應該上網公布。
  • 陳次長明堂
    這些都有上網公布。
    尤委員美女:去年我們審查預算時也曾針此提出質疑,但是目前犯保會公開的只有董監事名單,並無董事會紀錄,更保會則是兩者皆無,希望你們能對此多加注意。
    陳次長明堂:這部分我們會請同仁回去後再多加注意,理論上是應該公開透明的。
    尤委員美女:剛才許添財委員也提到,有關如何讓受刑人在監所或更生會學習一些技能以利融入社會方面,近幾年你們在這部分的確也非常努力,有些更生會甚至開發出很多自有品牌,可是數量還是很少,比如監所中的技職訓練和實際作業,實際參與作業的只有20%,如果這是我們既定的矯正方向,那就不應該有80%的人沒有參與機會。再者,基本作業還分成兩種,一種是自營,收入很高,另一種是委託加工,收入很低,請問如何區分誰該從事自營、誰該從事委託加工?標準為何?遴選是否透明公開?
    陳次長明堂:應該有,矯正署有要求建立一套標準,尤其是這一、二年,均已逐步公開化、透明化。不過要跟委員說明的是,雖然我們也希望能增加參與的人數,但受限於場地狹窄,放置工具、設備以及聘請師資不易,這些困難必須要慢慢地才能克服,現在每年都在逐步改進並成長中。
  • 尤委員美女
    請問作業金的性質為何?是他們的報酬?抑或僅為管理的手段?是依照所做數量計算給予?抑或視其成品的優劣給予?
    陳次長明堂:這是有一定規定的,以100元為例,其中的37.5%為作業收入,另外還要依法律規定給犯保會一部分;至於原本要給管理員的5%,矯正署已決定從今年還是去年開始回捐給矯正機關,用於改善設施。
    尤委員美女:上次的大寮事件提出五個訴求,其中一個就是認為作業金太低,導致所得報酬不敷生活所需,剛才許委員也提到,你們在計算作業金成本時,提撥的部分不算在成本內,而是從作業的酬勞內扣除,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我們是從扣除成本後的淨額內提撥。
    尤委員美女:許委員的意思是應將法定提撥算入成本,由於售價是成本加上利潤,所以在計算售價時,如果將成本算得很低,你們就會覺得售價高了是與民爭利,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既然這些成品是要在市場上販售,就應該從市場機制角度思考,雖然你們的作業不須要場地租金、人力費用等,但是法定提撥就是你們的成本,所以應該將其列入成本計算,不應該從分給受刑人的利潤中扣除,以致分給受刑人的比率只剩37.5%,當然大家就會覺得你們是在剋扣受刑人。這裡就要提到監獄行刑上一個很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我們雖然剝奪了這些受刑人的自由,但並非要剝奪他們的自尊,而是要設法讓他們能回歸社會,因此本席認為監獄官應接受經營管理的訓練,透過這樣的職業訓練,變成他們生活的一部分,將來要回歸社會就會更容易,而不是一方面看起來是給予職業訓練,一方面又是管理的一部分,兩者互相混淆,然後又將其所得的一部分撥給犯保會,似乎是用在賠償,但其實所謂的犯保補償是用國家的稅金去支付的,是國家的責任,現在卻將對犯罪被害人的賠償和國家責任混在一起,我們現在已經從過去的糾舉應報走上矯正之途,很多觀念必須重新檢討,這就涉及監獄行刑法,監獄行刑法什麼時候要送進來?你們應該有全面性的思維、重新去改,對不對?
    陳次長明堂:全面去修改,沒錯。原來在監獄行刑法裡面已經明定了,不能改,我們要修正的時候再參考委員的意見,好不好?
    尤委員美女:當一個法律在修改的時候,必須要有新的價值,在新價值底下,所規定的東西才不會互相撞來撞去、打來打去,對不對?
    陳次長明堂:對,沒錯。
    尤委員美女:這些人到監獄裡面來,我們要剝奪的是他們的自由,不能連同他們的財產都一起剝奪,也不能剝奪他們的自尊。你們所謂的管理、戒護,是不是要那麼多人?尤其是對那些心理有問題的人,必須要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或社工進去協助,對不對?
  • 陳次長明堂
    沒錯……
    尤委員美女:當然你們現在就開始了,但人數還是非常少。
    陳次長明堂:非常少,沒錯。
    尤委員美女:通常對那些不聽話的人,都把他們放在獨居房,獨居房關的是什麼人?甚至有一個是被性侵的人,他一天到晚被關在獨居房,你能說因為他被性侵,所以就要關在獨居房嗎?
    陳次長明堂:這種觀念現在已經改變了,不是懲罰,不是法律上的那個……
    尤委員美女:重新思維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你們建構新的思維,重新修改監獄行刑法,儘快送到立法院來。
  • 陳次長明堂
    好。
  • 主席(呂委員學樟)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李委員桐豪、薛委員凌、蔣委員乃辛、邱委員志偉、蕭委員美琴、潘委員維剛、邱委員文彥及吳委員育昇均不在場。
  • 主席
    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我國犯罪者再教育跟再社會化的職責,處遇中主要是由法務部矯正署負責。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那是在監獄內,沒錯。機構內是矯正署負責,機構外就是更保、犯保的部分。
  • 周委員倪安
    處遇之後則是由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辦理。
    陳次長明堂:對,目前還有結合社會NGO的其他團體。
    周委員倪安:本席今天特別拿這個資料來給你看一下,臺灣的受刑人人數是5萬7,000多人,但再犯前科者有1萬5,000多人、累犯有3萬人,依據資料,有前科者的比例超過8成。也就是說,在監獄的5萬7,000多人裡面,超過4萬5,000人並不是第一次進到監獄。次長看到這個數據的時候有什麼感覺?
    陳次長明堂:事實上都集中在幾個犯罪,比方毒品的再犯率高,還有竊盜。最近這幾年酒駕的部分高,都是少數幾個犯罪類型。
    周委員倪安:不管是什麼罪,這是不是代表我們對於犯罪者的再社會化教育完全失敗?因為比例過高。國內監獄學專家李茂生教授說,監獄已經成為無法在社會上生存的人不斷重複進出的溫暖的家。前一陣子在士林地院有個案子,被告被判了強盜罪,他不斷感謝法官跟檢察官,你知道為什麼嗎?他被判了很重的罪,還感謝法官跟檢察官,因為他又可以回到自己覺得很溫暖的監獄中。他被社會所排除,覺得沒有地方可以去,如果監獄可以收容,他很高興。這其實是反社會化的一個情況……
  • 陳次長明堂
    這是錯誤的心態。
    周委員倪安:但卻發生了。剛才次長也講到毒品的部分,是不是應該跟其他犯罪有些區隔?在某一部分,毒品犯需要被治療,但法務部或衛福部好像都沒有辦法在這部分做整合,這些受刑人需要的醫療是什麼?被剝奪的自由為何?現在有3個月的戒治治療……
    陳次長明堂:對,觀察勒戒,還有1年的強制戒治,但其效果,老實講不是非常好。
    周委員倪安:毒癮都沒有辦法拔除、會再犯,生活習慣上也沒有改善。一而再、再而三將毒品犯送進、送出監獄,很多學者都提過相關的問題,我也質詢過,對於毒品也不是第一次質詢你了。到底法務部有沒有提出可行的方案?不要讓再犯率達到8成。
    陳次長明堂:現在收容人裡面有將近40%是毒品犯,這是很高的比例。
  • 周委員倪安
    超過4成。
    陳次長明堂:羅部長也非常關心,我們已經向行政院提報,核定了一個「有我無毒,反毒總動員方案」,希望結合教育、社會團體來處理,不是只有抓人,緝毒不是唯一的目標,希望後端的部分,法務司現在……
  • 周委員倪安
    你們有提出完整的方案了?
  • 陳次長明堂
    有。
    周委員倪安:有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對不對?可以給本席一份嗎?
  • 陳次長明堂
    可以。
    周委員倪安:在這個過程當中,矯正署在做什麼、更生保護會又在做什麼?他們如何扮演角色?
    陳次長明堂:矯正署有其為難之處,就剛才委員指教的,醫生、心理師、社工師真的都沒有缺……
  • 周委員倪安
    不足。
    陳次長明堂:我們要找衛福部幫忙,都再三拜託,比方剛退休的心口司陳快樂司長就很熱心幫忙,其他的就未必,很多醫院也不肯幫忙,這些都在努力中。更生保護會對於反毒的宣傳,是不是由司長跟委員說明一下細節的部分?
  • 周委員倪安
    沒有關係……
  • 陳次長明堂
    我們再送一份給……
    周委員倪安:就一些數字看起來,我國犯罪者的再社會化是全面失敗的。我這邊也找了資料,是由法務部直接督導的更生保護會所展現的成果、關於更生人謀職管道的數據,透過公立就業輔導機構及更生保護會找到工作的占全部人數的1成左右;直接透過更生保護會找到工作的才只有2%,100個人裡面才2個人而已!
    陳次長明堂:應該不會那麼低吧!我們回去再檢討,看看是不是數據有錯。
    周委員倪安:不會那麼低?現在幕僚可以馬上給你這個數字嗎?我的這個數字,當然是找你們公開的數字。
    陳次長明堂:好,會後……
    周委員倪安:你說不會這麼低,那表示次長沒有在關心這個事情。
    陳次長明堂:這部分是保護司的業務,不歸我這邊,所以我沒有看數據。
    周委員倪安:今天是要談更生部分,你對這部分要有一些了解吧?
    陳次長明堂:沒有,我說數據……
    周委員倪安:今天更生保護會董事也有來,董事長,我翻開你們的董事名單,104年至106年度有21名董事,是不是?
  • 主席
    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王董事長說明。
  • 王董事長添盛
    主席、各位委員。是。
    周委員倪安:其中有9名董事是一些公司的負責人,是嘛?
    王董事長添盛:是,熱心更生保護工作的企業人士。
    周委員倪安:他們是捐錢,還是付出時間?
    王董事長添盛:有些會捐款,而有些是對我們的活動提供很多協助,包括人力、物力或計畫的協助。
    周委員倪安:他們都有確實幫忙,所以才給他們董事的頭銜?
    王董事長添盛:是,聘他們為董事。
    周委員倪安:他不是只有頭銜而已,而是真的有在做事情?
  • 王董事長添盛
    是。
    周委員倪安:另外,董事長你是高檢署檢察長嗎?
  • 王董事長添盛
    是。
    周委員倪安:你對於現在的工作,跟更生保護協會董事長的職銜,會不會覺得有衝突的感覺?
  • 王董事長添盛
    沒有。
  • 周委員倪安
    完全沒有嗎?
  • 王董事長添盛
    是啊!
    周委員倪安:一個是要偵查起訴犯罪,另外一個是這些犯過罪的人,他們需要怎麼樣重生,他們在這過程中需要被保護。
    王董事長添盛:因為更生人是指出獄的人,他們在監獄已經受到處罰了,我們希望他們出獄以後能夠穩定下來,並融入社會,不要再犯。當然我們的檢察工作也不是要去窮追猛打這些犯罪人,只要處罰完了,我們還是把他當人來看待。
    周委員倪安:等於你早上去偵查犯罪,下午就去保護他們。
    王董事長添盛:不會,不會有這種感覺。
    周委員倪安:我是幫你想想,不知道工作上面會不會有點confused,謝謝董事長。
    再來我想請問次長,為什麼會安排高檢署的檢察長去兼任更生保護協會的董事長?
    陳次長明堂:一向以來就是法律所明定的,檢察官除了偵查犯罪,另外還有一個公益代表人的身分,所以基本上我認為角色是不會衝突,不過剛才委員指教以後是不是要交給民間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只是當年是有其背景,因為怕資產被侵吞掉,而現在時空轉變,也許可以考量。
  • 周委員倪安
    我覺得這部分甚至要納入一些社工專家。
    陳次長明堂:有,應該有。
    周委員倪安:因為檢察長畢竟一輩子都有工作,他其實很難去體會更生人的處遇,我覺得這個部分有時候需要很多的同理心,請你們一併做檢討,為什麼是這樣的安排,未來這樣的安排有沒有可能改變?畢竟檢察長的職務也非常繁忙,如果真的要做好保護更生人的工作,把兩個這麼繁忙的工作放在一個人身上……
  • 陳次長明堂
    我們再檢討一下。
    周委員倪安:是不是能夠做得好,這也是很重要的。
  • 陳次長明堂
    好。
    周委員倪安:我最後還有一個問題,現在監所有推動「一監所,一特色」的政策,讓他們去做東西、去學習,本席也有購買很多有人氣的商品,因為我覺得也要鼓勵他們。但是根據法務部的調查,這些就業謀職的成效,僅僅侷限在幫助監所增加收入,還有就是讓受刑人可以有額外的薪水去買一些生活用品,對於他們出獄之後的幫助,卻沒有很大。
  • 陳次長明堂
    應該有。
    周委員倪安:這是根據你們的調查,從101年至103年的資料顯示,只有2成左右的更生人是在從事跟獄中學習相關的職業,也就是說……
    陳次長明堂:有逐漸提高了,包括證照的考取。
    周委員倪安:現在是2成左右,那是不是請次長提出計畫或改進方法,將2成提高到4成、5成,就是他在獄中被剝奪自由時的學習,未來在社會上還可以用得到,除了不會讓他浪費生命,未來也會對他自己及家庭有所幫忙,還可以讓他重新回到社會、重新來過,這是更生的意義啊!不然名字就不要叫更生了,你乾脆說「給他死」,誰叫他要犯法、犯罪,我們的社會應該要有管道或環境給他們。
  • 陳次長明堂
    所以我們的脫胎築夢、就業媒合就是這個意思。
    周委員倪安:好,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振昌、陳委員歐珀及鄭委員天財皆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王委員惠美及顏委員寬恒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謝委員國樑發言,發言時間5分鐘。
    謝委員國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有兩個決議,一個是你們現在作業的產品,除了呈現教化的成效之外,但感覺是以內部的供給為主,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東西,應該讓社會更多元化的看到,讓外界多看到矯治系統裡面的更生同仁,也能夠做出這種品質的產品,所以希望有對外的銷售管道。另外,有鑑於更生保護會,這要請次長代為回答,就是輔導就業的比率,相對仍然是比較低的,是低於7成,應該要透過更生保護會協助更生人的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請問次長對這兩個議題有什麼樣的看法?
  •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一個議題,矯正作業產品的部分,誠如我剛才所做的報告,我們不敢與民爭利,但是這個觀念或許可以轉變。至於銷售點的部分,除了網路之外,我們現在也增加了好幾個銷售點,譬如台東有一個聯合展售中心,最近我們每個月會利用兩次星期三下午於法務部地下室進行展售。總之,我們會逐漸的擴充,事實上,還有好幾個聯合展售中心,中部及東部都有、屏東監獄現在也擴充場地增加醬油的銷售點。
    謝委員國樑:本席提一個發想,可以算是一個比較有創意的想法,讓你們參考看看!
  • 陳次長明堂
    是。
    謝委員國樑:當然本席並沒有那麼深入的去了解你們做出的產品種類及性質,但是,你們是否考慮過除了監所、法務部或一些辦公場所之外,選擇一些人來人往或政府機構交通相關的景點展售?這些地方的租金本來就不高,更何況還有許多地方是被閒置的,譬如基隆火車站就有一些閒置的空間。其實,你可以放心,政府爭不過民間,畢竟民間的競爭力還是比較強的!
  • 陳次長明堂
    是。
    謝委員國樑:你們可以找一個點,讓大家看到這些所謂的矯正商品帶來的社會意義,對於這樣的概念,次長,你是否能夠接受?
    陳次長明堂:這個觀念很好,我們可以思考一下,只要不造成民間產業的不良反應即可。
    謝委員國樑:你們不要弄得太大或是太多,應該是不至於發生那樣的狀況,提供給你們做為參考。
    陳次長明堂:好。另外,關於輔導就業的部分,我們會請王董事長再好好的規劃一下,希望能夠提高,這也是我們的目標之一。
    謝委員國樑:我們有一項決議,再請王董事長按照那個比例去做。王董事長,請你針對就業輔導部分如何加強提出說明?
  • 主席
    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王董事長說明。
    王董事長添盛: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我們的工作重點之一。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在全省有地檢署之處就有設立分會,各分會對其轄區內有就業意願的更生人都會極力採用各種方式協助他們找工作。
    謝委員國樑:好,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王惠美、顏寬恒及吳宜臻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王委員惠美書面意見

    一、監察院糾正的理由是基於「吳健保有脫逃之虞,而檢察官未即時啟動防逃機制」,法務部說吳健保曾入獄服刑,從未規避執行,且法院審理期間每次到庭,認罪亦表示接受法律制裁,而且當時吳的兒子參選台南市議員,吳健保助選還說如果逃亡會不利兒子選情,而他犯詐欺罪亦非重罪,檢察官因此研判吳不會脫逃。
  • 請問

    (一)是否有調查過曾入獄服刑的脫逃比率確實少於未曾入獄服刑?其比率如何?
    (二)被告認罪並表示接受法律制裁,就表示不會脫逃?偵查時不管被告說什麼,檢察官就是不相信,硬是要羈押、起訴(濫權羈押、起訴),為什麼法官已經判決有罪,反而卻相信他們講的話?
    (三)據緝逃小組指出,192名逃犯以經濟犯125人為最大宗,貪汙犯以33人居次;該小組分析,經濟犯與貪汙犯因獲利甚鉅,又有海外事業人脈,在海外衣食無虞還有人接濟,一旦在國內面臨司法追訴,自然想盡辦法出境。法務部認定犯詐欺罪非重罪就不會脫逃的基礎點到底是什麼?
    二、法務部統計處公布監獄60歲以上高齡受刑人分析資料,近10年新入監60歲以上人數,由94年699人,上升到103年1665人,10年成長1.5倍。法務部陳明堂次長說,在監高齡化是受到刑事政策影響,刑法95年7月1日實施新制,包括假釋門檻和數罪併罰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提高、以及性侵犯治療無效不得假釋等條文修正後,都導致高齡受刑人人數增加。請問:
    (一)法務部陳明堂次長表示,監獄高齡化是受到刑事政策,包括假釋門檻和數罪併罰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提高、以及性侵犯治療無效不得假釋等條文修正的影響。依次長的意思是指要解決「在監高齡化」,就需要檢討現有的刑事政策嗎?針對現有刑事政策,法務部認為應該怎麼改革?
    (二)有立委憂心監獄缺乏完備的醫療設施,呼籲設老人監獄,當時矯正署表示:「矯正機關近年已調整監獄設備、醫療資源和環境,照顧老人需求。……為方便受刑人家屬探望的考量,高齡受刑人以現狀分散至各機關為宜。」惟陳明堂次長卻又表示:「監獄逐步走向老年化,矯正機關初步規劃在北部和南部設立類似台中培德醫院的病監,以因應高齡受刑人的醫療和照顧問題。」
    1.矯正機關已經花一筆錢調整監獄設備、醫療資源和環境,也認為符合照顧老人的需求,現在為什麼又要另外規劃病監呢?
    2.規劃好病監,將高齡受刑人移至病監,不是又跟矯正署方便受刑人家屬探望的考量相悖了嗎?兩者間怎麼取捨?
    (三)國內監獄超收問題嚴重,至今年9月30日止,全國24個監獄,就有18個是超額收容的。
    1.矯正署怎麼分配高齡受刑人的配房?高齡受刑人的收容空間有達到矯正署核定的0.7坪嗎?
    2.超收的監獄,受刑人每人的收容空間根本無法達到0.7坪,有的甚至才只有0.4坪的空間,而為滿足高齡受刑人,會不會造成其他受刑人的權益遭到排擠?加深監獄管理的困難度?
    (四)高齡受刑人增多,勢必衍生出各項管理、醫療照護、作業、教化輔導等問題,請問矯正署是否已擬定好計畫因應?
  • 顏委員寬恒書面意見

    針對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以近5年矯正基金收入預決算資料來看執行結果,99年度及100年度收入決算數分別為7億5,353萬2千元及8億2,739萬元,自101年度起超逾9億元,103年度更攀升至10億5,434萬2千元,近5年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各增加1億2,532萬2千元、1億6,136萬2千元、1億7,131萬3千元、1億4,635萬2千元及1億2,760萬4千元,平均值約為1.5億元,換句話說決算數比預算數平均增加1.5億幾乎是趨勢,在編列預算時是否都沒有進行通盤檢討?
    業務收入之所以有短編情形,最大的理由就是因為低估矯正機關的販售商品收入。以105年度預算編列業務收入10億2,892萬7千元、業務外收入3,409萬3千元,收入共計10億6,302萬元來看,平均低編近1.5億元,為什麼差這麼多?加上最近食安風暴下,矯正機關的自營作業產品更為熱銷,照理說銷售數字會更高。從103年度自營作業銷貨收入決算數,分別比當年度預算數及102年度決算數增加21%及8%來看,未來矯正基金之整體業務收入可望呈現持續成長態勢;結果105年度收入預算編列10億6,302萬元,竟然只有比103年度收入決算數稍微增加867萬8千元,明顯有低編情形。
    矯正機關的商品即使沒有廣告作行銷,在這樣的情形下商品依然熱賣。而且這些商品的銷售通路都很有限,即使如此,業績仍然蒸蒸日上,表示大家其實都看好這樣的商品販賣,法務部應該要正式這個現象,極力促銷商品,一方面也可以增加財源收入,來解決矯正機關醫療設備跟資源不足的問題。
    另外由收容人出矯正機關後之就業情形來看,實際從事工作與技能訓練相關者只有大約二成,顯示矯正機關技能訓練對於日後就業助益有限。明明矯正機關所販售的商品那麼受大家歡迎,但是卻沒有辦法讓受相關訓練者繼續從事相關工作,本席覺得非常可惜,這點也請次長瞭解是否有可以改進之處。
  • 吳委員宜臻書面意見

    審查105年度考試院「考選業務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人事行政總處「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法務部「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預算
    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操盤人是否具專業金融證照資格?詳細國內外持有之債券及股票?
    退撫基金今年上半年已實現加計未實現損益,共計虧損18.23億元,儘管比2008年虧損860億元、2011年虧損284億元來得少,但仍為4年來首見虧損,近四年來,2011年該基金虧損284.51億,2012年盈餘298.11億,2013年盈餘427.68億,2014年盈餘356.46億,唯今年恐出現虧損。退撫基金的資產總額共5,798億元,其中投資比率較高的項目,包括國外委託經營1,364.2億元,佔23.5%;國內股票及基金964.9億元,佔16.6%;國內委託經營766.7億元,佔13.2%;台幣存款669.6億元,佔11.6%;國內短期票券645億元,佔11.1%。其中國外委託經營、國內委託經營、國內股票及基金佔總比例53.3%,超過一半,然其經營及操盤者為何?不見銓敘部完整說明,基金的管理雖然有一套辦法,但都屬於內規性質,基金要找誰操盤、怎麼下單、多少個戶頭,都由少數人決定,這也使得掌管基金的人得以上下其手。過去該基金亦曾爆發委由投信操盤卻遭坑殺之情事,損及公教人員權益甚鉅,不可不慎!請銓敘部另行報告該基金之目前持有詳細金融資產之明細,以及操盤人、委外資產管理之明細,以供立法委員行使監督之權利。
    主席:現在進行法務部主管矯正機關作業基金附屬單位收支部分之處理,請一併宣讀預算數。
  • 1.矯正機關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105年度營運計畫分別由臺北監獄等44個矯正機關執行,營運計畫包括勞務加工及自營銷貨二部分,有關勞務部分設電器、電子、木工、鐵工、機工、藤(竹)工、鞋工、藝品、縫紉、洗滌、紙品、塑膠、雕刻、玩具、外役、什工及其他等17科作業,主要以加工為主,其中電子科加工電子零件2億6,862萬2,370件,藝品科加工工藝品2億5,450萬2,408件,紙品科加工紙製品1億9,801萬3,377件,其他科加工什項物品3億0,462萬0,199件;另自營銷貨部分設印刷、木工、鐵工、藝品、縫紉、釀造、陶藝、食品、農作、園藝、畜牧及其他等12科作業,主要以縫紉、釀造及食品為主,其中縫紉科產銷縫製品85萬8,898件,釀造科產銷醬油等86萬0,803公斤,食品科產銷食品628萬1,638件。
  • 二、業務收支部分
  • (一)業務總收入
    10億6,302萬元。
    1.業務收入10億2,892萬7,000元。
    2.業務外收入3,409萬3,000元。
  • (二)業務總支出
    10億7,682萬8,000元。
    1.業務成本與費用6億8,928萬5,000元。
    2.業務外費用3億8,754萬3,000元。
  • (三)本期短絀
    1,380萬8,000元。
  • 三、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1,270萬3,000元。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 七、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 2.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105年度營運計畫由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執行;營運計畫主要為保護業務及宣導業務,包括安置處所、技能訓練、輔導就業、輔導就學、輔導就醫、輔導就養、急難救助、訪視受保護人、資助旅費及膳宿費、創業貸款、入監個別輔導、入監團體輔導、入監辦理文化活動及業務宣導等措施。
  • 二、業務收支部分
  • (一)業務總收入
    2億0,255萬3,000元。
  • 1.業務收入
    7,550萬元。
  • 2.業務外收入
    1億2,705萬3,000元。
  • (二)業務總支出
    2億0,255萬3,000元。
  • 1.業務成本與費用
    2億0,255萬3,000元。
  • 2.業務外費用
    0元。
  • (三)本期餘絀
    0元。
  • 三、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 五、固定資產投資部分
    134萬5,000元。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 七、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 3.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105年度營運計畫由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執行;營運計畫主要為保護業務及宣導業務,包括技能訓練、輔導就業、輔導就學、輔導就醫、輔導就養、訪視受保護人、急難救助、資助旅費及膳宿費、小額創業貸款、入監個別輔導、入監團體輔導、入監辦理文化活動及業務宣導等措施。
  • 二、業務收支部分
  • (一)業務總收入
    485萬元。
  • 1業務收入
    185萬元。
    2業務外收入300萬元。
  • (二)業務總支出
    533萬元。
  • 1業務成本與費用
    533萬元。
  • 2業務外費用
    0元。
  • (三)本期短絀
    48萬元。
  • 三、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 五、固定資產投資部分
    無列數。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 七、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 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105年度營運計畫分別由本會暨所屬臺北分會等21個分會執行,營運計畫包括保護業務、宣導及會議、人事業務及總務業務四部分,有關保護業務分設安置收容、醫療服務、法律協助、申請補償、社會救助、調查協助、安全保護、心理輔導、生活重建、信託管理、緊急資助、出具保證書、訪視慰問、查詢諮商及其他服務等15項服務,主要以保護業務為主,其中安置收容97人次、醫療服務1,066人次、法律協助12,725人次、申請補償3,614人次、社會救助2,889人次、調查協助3,605人次、安全保護18人次、心理輔導18,102人次、生活重建19,558人次、信託管理1,566人次、緊急資助862人次、出具保證書179人次、訪視慰問18,671人次、查詢諮商1,755人次、其他服務15,724人次。
  • 二、業務收支部分
  • (一)業務總收入
    2億0,876萬1,000元。
  • 1.業務收入
    2億0,804萬1,000元。
  • 2.業務外收入
    72萬元。
  • (二)業務總支出
    2億0,876萬1,000元。
  • 1.業務費用
    2億0,876萬1,000元。
  • 2.業務外費用
    0元。
  • (三)本期餘絀
    0元。
  • 三、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233萬9,000元。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 七、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主席:報告委員會,包括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以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預算均已一併宣讀。
    接下來請宣讀委員的提案。
     1、
  • 機關(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尤美女
  • 連署人
    蔡其昌  林滄敏
     2、
  • 機關(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尤美女
  • 連署人
    蔡其昌  林滄敏
     3、
  • 機關(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尤美女
  • 連署人
    蔡其昌  林滄敏
     4、
  • 機關(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尤美女
  • 連署人
    蔡其昌  林滄敏
     5、
  • 機關(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尤美女
  • 連署人
    蔡其昌  林滄敏
    A、決議
    有鑑於矯正機關自營作業產品除展現教化成效外,亦為社會大眾逐漸接受喜愛,但目前銷貨仍以內部供銷系統為主,建請法務部應研議提升外部銷售比率之對策,並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俾利達成矯正目的與增進社會接納雙重效果。
  • 提案人
    謝國樑  詹滿容
  • 連署人
    呂學樟
    B、決議
    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業務宣導,應就以犯罪被害人保護直接相關業務為主,惟其相關經費多數用於司法保護業務宣導未盡妥適,建請法務部應檢討及改善相關業務宣傳分配比重,並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利相關業務持續推動。
  • 提案人
    謝國樑  詹滿容
  • 連署人
    呂學樟
    C、決議
    有鑑於近年更生人經更生保護會輔導就業率仍未及七成,且據調查結果顯示,透過更生保護會謀職者比率甚低,法務部應加強輔導本協會落實辦理各項就業輔導與轉介服務,並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期有效提升更生人就業率及協助其復歸社會。
  • 提案人
    謝國樑  詹滿容
  • 連署人
    呂學樟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進行法務部主管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的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已經向尤委員報告過,第1案是否能將最後一段改為「為提升……,爰要求矯正署提出具體之改善成果,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報告」,也就是將最後一段的第二行及第三行的「費四分之一……,直至」刪掉,拜託不要凍結!我們改提書面報告,用決議的方式,提報告,好嗎?
  • 主席
    提書面報告嗎?
  • 陳次長明堂
    提書面報告。
    主席:第1案改為主決議,並作以上修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另外,提案人增列呂委員學樟、詹委員滿容及謝委員國樑。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2案的部分,因涉及到業務外費用,建議將第3案併入第2案,因為第3案中有老師的訓練費用,能否不要凍結第3案,第2案則凍結400萬元,也就是最後一段第二行的「爰凍結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5年度『業務外費用』十分之一,共」的「十分之一,共」刪掉,改為凍結400萬元。
  • 主席
    凍結400萬嗎?
    陳次長明堂:對,凍結400萬。其中一部分與今年有一點重疊,不過,我們兩年都會過來報告,第3案不凍結併入第2案。
    主席:第3案併入第2案,並將第2案的凍結十分之一改為凍結400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3案也是要過來報告,現在只是將兩案併在一起凍結而已。
    主席:一併要報告,後面都有提到「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報告,經同意後,使得動支。」。
    請問各位,對於第2案及第3案的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4案的部分,我們建議不要凍結,最後一段改成……
    報告委員,第4案已經撤案了。
  • 主席
    矯正署?
    陳次長明堂:不是,這是更生保護會的。
    主席:先處理A案,這是屬於矯正署的部分。
    請問各位,對A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各位委員,有關於法務部主管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的處理,大家是否還有其他的意見?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委員。A案連署增列本席。
  • 主席
    A案的連署人增列尤委員美女。
    各位委員若無異議,我們就按照協商結論通過。
  • 陳次長明堂
    B案的文字稍微調整一下。
  • 主席
    還沒處理。
  • 陳次長明堂
    謝謝。
    主席:提案均已處理完畢,其餘委員提案未涉及收支部分均照列。
    現在處理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之預算。
    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第4案及第5案已經完成,所以這兩案就撤案了。
  • 主席
    對第4案及第5案撤案。
    請問各位,對B案有無異議?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B案的部分,因為法務部不能夠直接檢討,所以我們建議第三行改為「建請法務部督導犯保協會檢討及改善」,後面的文字仍舊一樣。
    主席:B案的第三行修正為「……建請法務部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檢討及改善相關業務宣傳分配比重,並向……」,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C案有無異議?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C案第一行的「更生保護協會」應該修正為「更生保護會」,而非「協會」。第三行則是修正為「法務部應加強輔導更生保護會」,後面的文字就都一樣。
  • 主席
    就是將「更生保護協會」的「協」字刪掉。
    陳次長明堂:對,另外就是第三行修正為「法務部應加強輔導更生保護會」。
  • 主席
    就是將第三行的「本協會」修正為「更生保護會」。
    陳次長明堂:是,「落實」以下的文字都一樣。
    主席:關於C案的修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加入B案及C案的連署。
  • 主席
    B案及C案的連署人增列尤委員美女。
    各位委員若無異議,我們就按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報告委員會,其餘委員提案未涉及收支部分均照列,以上各案均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呂召集委員學樟說明。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1時59分)
User Info
呂學樟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新竹市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