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21分 @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席:楊委員玉欣)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2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玉欣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案。

  • 一、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案。
  • 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1案。

  • 二、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1案。
  • 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7案。

  • 三、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7案。
  • 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7案。

  • 四、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7案。
    主席:現在請環保署及勞動部進行報告,報告後即進行綜合詢答。今天是審查預算解凍案,稍後進行詢答時,每個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 劉委員建國
    (在席位上)不好啦!
    主席:那劉委員就特別一點,就按以前蔡錦隆召委的建議,予以人性化、彈性處理,讓委員可以充分表達意見。總之,原則上發言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環保署魏署長報告。
    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本人現謹就104年度被凍結預算提出簡要報告。首先,預算凍結計畫共13項,其中單位預算2項、附屬單位預算11項,本人現就這13項當中我們的一些積極作為,來向委員做個報告。
  • 一般行政計畫預算凍結案辦理情形

    一、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之檢討,今年已完成「底渣資源化產品管理規定及檢測方法建議採行方法評估報告」,於104年7月3日函送貴委員會;並預計今年年底提出底渣資源化產品品質規定、採樣頻率、檢測方法等草案。
    二、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六條子法修訂,其中關於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及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規範分別於今年5月26日及8月11日修正公告日;並於今年4月16日預告新(增)設或變更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規範草案,104年7月召開研商會議,刻正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公聽及修正公告事宜
    三、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總量管制,我們要求運作量於104年1月10日前,申報前1年釋放量,且於104年4月23日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而這些資料正逐步建立中,以作為評估毒化物管制作法之可行性基礎。
    四、河川底泥毒化物壬基酚濃度過高之因應措施,去年我們已採樣市售家用清潔劑87件,今年則規劃抽測市售家用清潔劑計28件,預計10月底完成。再來就是擬調整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管制濃度由10%ww降至5%ww,以擴大管制範圍及掌握廠商資訊。
  • 海漂垃圾處理方案。其實103年2月21日已訂定陸源污染造成海洋垃圾之因應對策,於104年3月再次修正訂定海漂垃圾處理方案,事實上,海漂垃圾的來源並非海上而是陸上,而該方案包括了建立非分解漁業廢棄物收集及回收處理管道、辦理淨灘活動及鼓勵自願團體、志工團體認養淨灘等等。

  • 五、海漂垃圾處理方案。其實103年2月21日已訂定陸源污染造成海洋垃圾之因應對策,於104年3月再次修正訂定海漂垃圾處理方案,事實上,海漂垃圾的來源並非海上而是陸上,而該方案包括了建立非分解漁業廢棄物收集及回收處理管道、辦理淨灘活動及鼓勵自願團體、志工團體認養淨灘等等。
  •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計畫預算凍結案辦理情形

    我們在今年6月30日會同經濟部公告實施總量管制空氣污染源管制,並於中部、雲嘉南空品區組成空氣污染減量行動小組,高屏空品區則組成總量管制監督與追蹤小組。此外,今年7月間本署訂定空氣清淨行動計畫,並獲行政院核定,據以推動此項計畫及8項近程強化措施。還有,為了監督落實減量工作,中央部會成立空氣污染減量督導聯繫會報,每3個月定期監督執行成效。
  • 基金用途預算凍結案辦理情形

    一、凍結基金用途預算百分之十,並澈底檢討基金之法理依據、適切性與必要性及各基金費率。
    二、關於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全國固定污染源目前減量幅度約60%;另外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設置比率已達100%。另外,國內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規模較大之行業,包括電力業、水泥業、鋼鐵業等等,均已要求裝設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並與地方主管機關連線,排放量掌握度約70%以上。還有,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自89年起即以硫含量分級徵收,改善幅度高達98%。
    三、關於資源回收管理基金,104年度修訂費率後已於104年度3月9日公告,並函送大院備查;103年全國資源回收量已達331.6萬公噸,較87年(成立前)成長5倍,表示該基金的運用是有功效的。
    四、關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制基金,相關法條及費率於100年3月7日函送大院備查在案。而重大場址常需投入相當經費進行調查整治,經估算,相關需求尚約需318億元,表示該基金管理經費尚有缺口,而本基金實有其必要性。
    五、關於環境教育基金,其實這個基金並沒有法定的基金來源,主要是靠其他的基金來挹注,自100年6月5日設立該基金後,就積極推動相關的環境教育業務。
  • 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計畫預算凍結案辦理情形

    一、本署現有76個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設置於全國各地、24小時自動運轉之無人監測作站,這些工作我們會繼續來做,同時相關的資料現在也成為開放資料,即民間也可以來利用。
    二、關於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之修正期程,本署已於104年6月30日會同經濟部公告實施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
    三、關於細懸浮徵粒管制與改善策略,以及境外傳輸之監測與技術提升,這部分主要是跟PM2.5 有關,與方才談的有相關,不過本人還是要特別談到境外傳輸的部分,事實上,本署提出了清淨空氣行動計畫(104年至109年),裡面很重要的一點是移動污染源,所以相關措施有推動電動二輪車(E-BlKE)、推動電動公車(E-BUS)、推動電動蔬果運輸車、推動柴油車加裝濃煙器、推動飯店使用天然氣鍋爐、推動河川揚塵防制及推動兩岸空氣品質改善交流合作等8項近程強化措施。
    四、針對國內污染源減量及境外傳輸影響控制效益不佳一事,針對東北季風帶來的空氣污染物,本署訂有標準作業程序,每年11月至隔年5月,每天追蹤中國大陸空氣品質狀況,適時發布訊息,提醒民眾防範。
  • 移動污柴源管制計畫預算凍結案辦理情形

    一、針對移動污染源委辦計畫,進行檢討與整併,以汽油汽車、柴油汽車及機車審驗計畫為例,相關計畫涉及專業技術、檢驗標準及實驗室能量,難以由單一計畫及單位執行,故各計畫仍需分開執行,並與交通部監理所進行一些合作。
    二、關於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編列15億,為搏節政府支出,爰凍結1億元。事實上,104年度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較103年增加經費主要係欲配合交通部補助業者將柴油公車汰換為電動公車(每輛150萬元),並未大幅提高預算編列,而且也是與其他計畫一起執行的。
    三、針對整體推廣環保能源車輛政策,本署結合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共同推動補助購車,截至104年7月底,共已累計推動144輛電動公車。
    四、加強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提高定檢率,這與之前提到的8項空污改善措施是相關的。
  • 推動低碳永續家園計畫預算凍結案辦理情形

    一、104年度推動低碳永續家園項下捐、補助與獎助費,與103年度相較是減列的。
    二、104年4月已全部核定補助地方政府執行相關計畫,迄104年8月31日,計1,728個單位成功參與,達年度預定目標82.5%。
  • 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凍結案辦理情形

    一、水污染防治費自104年5月1日開徵,第一期的費用尚在催繳,大概11月底就可以看到整個徵收的情況了。
    以上謹就本署104年度預算凍結計畫之編列及執行情形等重點內容簡要報告。現在已經到了10月下旬,為了讓本署相關業務及預算執行率順利達成,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鼎力支持,同意相關預算之動支,以利本署政策業務推行。報告完畢,敬請指教。謝謝。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報告。
  •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
  • 主席
    謝謝陳部長。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首先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是事務官出身嗎?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劉委員建國:從事務官到政務官,你一路走來有什麼心路歷程?
    陳部長雄文:事務官是盡力去達成長官的政策方向,政務官則是釐定整個單位的業務政策,提出符合民眾需求的政策方向,讓同仁共同推動。
    劉委員建國:我是請你有什麼心路歷程,你如果這樣回答,我也沒有什麼意見。
    部長知道王前主委是因什麼事情下台嗎?
  • 陳部長雄文
    我的瞭解是為了基本工資吧!
  • 劉委員建國
    你怎麼看待?
    陳部長雄文:王前主委在經濟困難還是為勞工爭取薪資,當然行政院經貿部門會比較有意見,但是他還是極力爭取,在大家爭執之下,可能是他的政策沒有受到支持,最後他選擇離開。
  • 劉委員建國
    你會不會遇到這種狀況?
  • 陳部長雄文
    目前這個議題還在發展之中。
    劉委員建國:所以隨時要接受挑戰,可能也會遇到這種狀況,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目前看起來,大家對這個議題都很關注。
    劉委員建國:所以本席才會替你擔心。我看這幾天的走向,大家都在關心這個事情,執政黨為了要延續執政,基本上當然也會對基本工資的態度做一些調整和改變,可能在整個調整和改變的過去裡面,牽涉到勞動部的立場和因應,那就必須要非常非常的精準,部長當然是一個好人,我不希望因為這個事件,我們又多了一位勞動主管因為基本工資案件而下台。我這樣講,你應該可以理解我的好意吧?
    陳部長雄文:瞭解,感謝。
  • 劉委員建國
    國民黨孫大千委員有提出一個案子。
  • 陳部長雄文
    對。
    劉委員建國:這個案子最主要還是因素延續政權,希望尋找勝選的一條路,所以就從經濟面著手,要把基本工資調到2萬5,000元。部長也曾經在委員會答詢時提到,現在年輕人平均薪資有達2萬7,000元。
  • 陳部長雄文
    那是大學畢業生。
  • 劉委員建國
    你怎麼看待這個事情?
    陳部長雄文:大學畢業生平均薪資達到2萬7,000元,這打破了過去大家說22K的迷失。
    劉委員建國:我的問題應該要比較簡單精準的回答,現在有執政黨委員提出要把基本工資調到2萬5,000元,你怎麼看待這個事情?
    陳部長雄文:2萬5,000元是執政黨委員提出來,事實上,我的印象在上個會期也分別有不同在野黨委員提出2萬4,000元、2萬2,000元,各種不同建議都有,但是本部基本上還是依照法令授權,就是成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年8月12日,我們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裡面把所有委員的意見提出來討論,我們會尊重委員會審議的結果。
    劉委員建國:你當時講到第四季再做討論,你在此也有答詢過。
  • 陳部長雄文
    是。
    劉委員建國:我看可能這個事情會更快來臨,雖然現在已經算第四季了。
    陳部長雄文:對,但是因為連第三季的GDP都還沒有發布,所以我們還在等待相關的資料。
    劉委員建國:在基本工資調整的過程中,以現今執政黨的態度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基本上,可能要馬上做立即因應,我是提醒部長,你在因應的過程裡面要小心應付,我希望你能夠就勞工的生存環境,不是因為選舉或是上頭的指示,造成你在決定的過程中有所扞格,導致你會像王前主委一樣要為這個案子下台,你懂我的意思吧?
    陳部長雄文:我瞭解委員的用心,我們還是秉持專業來處理這個問題。
    劉委員建國:對,一定要秉持專業,不要再像健保署那個狀況,在委員會答復費率是否會調降的問題時,部長和署長都答「不會」,但不到一個禮拜時間,很奇怪,費率沒有調降,門檻就降低了,但是那兩個東西是連動的,所以意義和道理是一樣的,結果我問部長和署長,連執政黨的委員都在問,已經問主事者對這個事情的態度如何,當時堅決講「不會」,結果不到一個禮拜就改變了,所以在備詢台上支支吾吾,講不出來。政務官不應該讓事務官及主管機關,因為上頭的想法不一樣,導致面對國會和人民時,產生說法上的大矛盾,相信這樣要施行相關的政策也會很困難,本席要提醒部長這一點。
    工總提出台灣的投資環境有五缺: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本席再加一項,就是缺德,而且是「僥倖兼失德」,這個很嚴重,所以不止五缺,應該是六缺。姑且對內容如何討論是另外一回事,在工的部分,我們出口連八衰,外銷訂單連六衰,台灣的如果成長率難「保一」。我就講缺工的部分,缺工、缺工、缺工,我一直講到現在,其實沒有改善,所以勞動部必須面對需要處理的事情。缺工的因素當然有很多,請教部長,最主要的因素是什麼?我問主要的因素。
    陳部長雄文:其實就目前的求供比,一個人還有兩個工作機會,所以求才大於求職,求供比表示現在是不缺工作的,但就是很難相配,有些人對不喜歡的工作,就是有空缺也不願意去做。我想最大的問題有兩個,第一個是現在的年輕人不太願意從事勞力的工作,第二、這些勞力的工作雖然薪資較高,但是實際檢視薪資結構並不高。勞工只是用其他的加班讓上班時數較長,才可能墊高工資。如果企業真的要找到人應該要實質提高薪資。
    劉委員建國:本席剛剛請教部長的主要因素是什麼?我提出一篇報導給部長做參考,該報導指出缺工的最主要因素是國內生產率全球排名最末,少子化問題嚴重,細項部份本席就不討論,部長能不能認同這樣一個報導?針對缺工的主要問題。
    陳部長雄文:少子化確實是長期的現象,但是我剛剛也報告過,現在求才大於求職,確實是年輕人在找工作和企業在找人中間差了2倍。少子化的趨勢只會越來越嚴重,這一點我同意。
    劉委員建國:為什麼少子化?政府推出多項鼓勵措施,包括生育補助及托育補助等,但是還是有這麼多人不願意生,根據報導指出為因應少子化危機,政府補助鼓勵生育,逾八成仍不願意生,有高達87.1%不會因為生育補助而想生小孩;有高達80.9%無論托育補助如何調整都不願意生,你知道主要理由為何?
    陳部長雄文:年輕的父母可能除了我們所給予的補助之外,最擔心還是孩子托育的問題,因為公托的供給量還是有限。
    劉委員建國:這是原因之一,但是你知道主因為何?
  • 陳部長雄文
    請委員指教。
    劉委員建國:本席還是依照報導提醒你,主因是怕養不起,不管生育或托育如何補助,而會擔心養不起的主因又為何?
  • 陳部長雄文
    薪水。
    劉委員建國:就是薪水過低,所以本席從開始一直論述下來,就是要讓你知道,如果依照這樣的報導,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們的薪水過低,不只是少子化,薪水過低導致臺灣的下一代不願意傳宗接代,真的是困難度非常高的問題。薪水過低牽涉到基本工資的調整,會影響年輕人生育的意願,也會造成臺灣的競爭力下降,進而會衍生很多的社會問題,部長如何因應?
    陳部長雄文:薪水過低是整個大結構的問題,調整基本工資只是其中一個工具,其他還有很大的因素是企業的獲利是否願意與勞工分享,也就是企業獲利分配應透過其他的機制來推動,所以上會期也討論了「加薪三法」,也是希望能夠達成目標。
    劉委員建國:少子化是一個國安問題,「消滅低薪」與國安問題一樣重要,因為只要消滅低薪,就可以鼓勵生育,生育率成長,缺工的情況也會降低。所以本席提醒部長,這些事情刻不容緩,需要透過你的智慧還有未來的政治環境來改變。離總統大選剩下八十幾天,每天都有很多事情在演變,這個問題絕對是這次選舉的重要議題。你從事務官當到政務官,身為一個勞動部主管,如何運用智慧去解決這個問題。未來不管是誰當選下一任總統,都應該明確表示,他們有更好的良策。這是要讓部長去思考的問題。
  • 陳部長雄文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首先要請教你噪音的問題,前一陣子臺北市針對小巨蛋的演唱會祭出「阿妹條款」,只要整個震動噪音超過63分貝而且周遭居民抗議時,就要開罰10萬元,如果不改善最嚴重要斷電,在開燈的狀態中斷演出。這樣的事件出來之後,輿論的反應兩極,因為周遭的居民認為政府終於要管了,但是對於廣大的樂迷來說,卻質疑政府會不會管太多、管太嚴了?
    另外,本席看到前幾天新莊棒球場,臺灣大賽延長賽一直打到凌晨12時30分,球迷很興奮尤其是兄弟象的球迷,因為球隊最終贏了,但是周遭的居民就苦了,周圍其實住了蠻多住戶,凌晨球迷還在那邊大聲地叫喊影響住戶安寧。
    關於噪音的問題,到底怎麼樣的管才是適當的管?譬如音樂會,樂迷很興奮跟著跳動,好像也是人之常情;像棒球賽大家看得很興奮,激動叫喊,特別是臺灣棒球賽的加油器具一大堆,又是擴音器、加油棒,加上現場的叫喊聲,分貝的確很高,但是對運動賽事的熱情與吶喊,好像很難控制。居民有免受噪音之苦的權利,但是球迷、樂迷又有享受運動或音樂樂在其中的權利,到底這兩者之間如何平衡,你身為主管機關認為這個問題該如何處理會比較適當?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
    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確實有兩難之處,您提到的兩個案例,不是連續性的噪音,可能是在特定一個……
  • 王委員育敏
    一次性。
    魏署長國彥:關於這個問題,第一、臺北市政府的做法,我們是贊成的。第二、尤其像您剛才談到音樂會,場所加強設施像吸音棉等可能會有所幫助,臺北市這次也特別希望以後的演唱者或表演者不要做某些方式及動作,以免影響到周遭民眾的安寧。
    您提到棒球,我也接到朋友的電話,說他睡不著、也要抓狂了,因為第二天要上班,這種一次性的噪音,希望大家在辦活動的時候能夠提醒降低噪音,球迷正在興頭上開心時,一定要用強制的手段也很難。
    王委員育敏:像斷電的方式就不妥,現場可能會引起暴動。
  • 魏署長國彥
    一定要注意群眾的安全。
    王委員育敏:關於這樣的問題,本席希望環保署可以從中央的高度給地方適當的指導,有一些事可以事先做原則性的提醒,以降低噪音,像棒球賽,一旦超過晚上11時,許多人已經進入睡眠的時間,此時擴音器或任何器具的使用可能就要減少,主辦單位應做出預防性原則的提示,但是強制性的斷電措施,本席也覺得不妥,因為畢竟也是不得已的情況,譬如像球賽進入延長賽也是不得已,因為整個比賽無法分出勝負。
    魏署長國彥:這也要看是不是故意,像這種情形一定不是故意。
    王委員育敏:對,但是至少也要善意的提醒,一旦超過某個時間點,譬如球團可以在擴音的設備上減少使用等,這樣可以讓居民的權益與賽事的進行取得適當的平衡,這個部分你們可以……
  • 魏署長國彥
    我們可以做一些建議及指引。
    王委員育敏:善意的提醒畢竟有些球場真的旁邊住了很多人,不是一個獨立的空間,這兩個就可以取得一定的平衡。
    魏署長國彥:是,謝謝。
    王委員育敏:昨天看到首批的越南家庭看護工抵達臺灣,請問勞動部陳部長,已經凍結了多久?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10年。
    王委員育敏:10年以後我們重新開放,之前越南家庭看護工被凍結的理由就是逃跑率太高。
  • 陳部長雄文
    是。
    王委員育敏:所以我們採取限制性的措施,現在重新開放,不知勞動部是否做好準備了?如果今天新進來的越勞又發生逃跑的現象,而且跟過去比例一樣高時,你們有沒有「煞車機制」?譬如現在有祭出重罰,如果越勞逃跑率依然高,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會出現一個「煞車機制」,不讓他們再繼續進來等?有沒有預防的機制?
    陳部長雄文:謝謝委員提醒,我們現在只承諾先開放半年。
  • 王委員育敏
    多少名額?
    陳部長雄文:沒有名額限制,名額由雇主去申請,但是半年之內,發現逃跑異常現象,我們就會重新檢討。另外,對於每一個新進來的越勞,收800元美金(近兩萬多元新臺幣)的押金,一旦逃跑,押金就可以扣抵,做為未來遣送回去的經費,這些都是預防的措施。
    王委員育敏:對,我們今天重新開啟越南家庭看護工進來,當然國內有照顧人力的需求,但是過去我們也看到,到目前為止,越南逃逸的外勞大概有2萬4,441名,占了整體大概48.5%,這兩萬多名其實還是下落不明,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們在哪裡。所以今天重啟開放越勞的機制,當然國內人力的缺工有這樣的需求,但是你們的「煞車機制」要出來,特別是這半年的觀察很重要,如果有人在前3個月,一進來逮到機會就跑掉,本席認為此風不可長,如果押金800元美金的新措施沒有辦法產生一定的效果時,你們要祭出更強制性的措施。本席希望勞動部密切監控這批新進來越南家庭看護工,逃跑的現象是否真的有改善,這半年是關鍵期,希望你們發揮監督的功能密切注意,因為畢竟逃逸外勞太多,對台灣整體的生活環境及治安各方面,會產生另外一種負面的衝擊。
    陳部長雄文:謝謝委員,事實上,我們設計時不只針對越勞收押金,對於承辦越勞進來的仲介也有牽制的作法,譬如他引進的越勞有逃跑現象,我們可能會停止其執業。
    王委員育敏:本席希望是政府、仲介與外勞三方都要有共識,今天引進是希望他在臺灣工作,而不是變成非法逃逸及打工,我們要守住這一點原則。
  • 陳部長雄文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本席請教你,有關福斯公司偽造空污資料的醜聞有沒有答案?現在德國政府要求召回車子,目前臺灣被要求召回多少車?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
    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最新是一萬八千多輛,車商已經有文到署裡。
    許委員添財:所以也表示我國在汽車空污相關的問題上一直是處於被動狀態,目前還沒出現過主動積極作為的紀錄?
    魏署長國彥:我們是依據國際一般的標準做檢測,就是有做法規檢測。
  • 許委員添財
    靜態的、例行的……
  • 魏署長國彥
    是沒有在道路上檢測。
    許委員添財:我們國內現在有沒有行動的或固定的交通空污監測的儀器設備,或設站檢測?
    魏署長國彥:事實上有三套,上次跟您報告,與美國西維吉尼亞大學找到問題的儀器是同款的可攜式的設備。
  • 許委員添財
    有沒有在使用?
  • 魏署長國彥
    現在有使用。
  • 許委員添財
    紀錄如何?
  • 魏署長國彥
    我們當時檢測一輛是合乎規定。
  • 許委員添財
    只有一輛?
  • 魏署長國彥
    那時候有兩輛。
  • 許委員添財
    在路上嗎?
  • 魏署長國彥
    我請空保處陳處長說明較新的資料。
    許委員添財:這個國家環保署這麼大,設備買進來,一年365天,一共用幾次、幾個地點、動用多少人力的記錄呢?主席,這些資料是否可以請環保署提供?買機器進來也是隨便用一用或是沒有用。本席接觸的環保團體、專家提供給我的資訊顯示,全臺有6座的交通空污手動監測站,是手動的不是自動的,但是從來都沒有用,包括臺北市1座、新北市2座、桃園1座、高雄2座,臺南及臺中沒有,講的是不一樣的設施?手動的交通監測,這不一樣?
  • 主席
    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
  • 陳處長咸亨
    主席、各位委員。不一樣。
  • 許委員添財
    那麼專家說的6座是指什麼?
    陳處長咸亨:委員所說的交通監測站,是要測交通繁忙地區空氣品質的測站。我們今天所講的法規的測試或到馬路去測……
    許委員添財:你們有幾種對交通設施的監測?包括靜態的、動態的及隨機的。像加州抓到福斯公司是隨機在路邊檢測發現的,儀器都停在路邊,車子經過就檢測,最後用大數據發現福斯公司的車子過去PM2.5 都飆高,所以才追蹤,原本以為儀器壞掉。這一套儀器臺灣沒有嗎?
    陳處長咸亨:報告委員,有關動態的測試,全世界都不是法規的測試標準。
  • 許委員添財
    我們法規的測試標準……
    陳處長咸亨:國內有三個單位引進三套設備,過去6年環保署……
    許委員添財:不是法規的測試標準,我們是不是要修法規?有必要可以做,因為這個最重要啊!譬如我們開車時忽然間旁邊來了一部烏賊車,在車內都可以馬上聞到味道,令人很難受。PM2.5 裡面含有15種致癌物,臺灣十大死亡原因癌症是第一名,所以臺灣對癌症的預防及各種可能的因素,都應該做得比世界進步,臺灣才有救,結果比世界落伍,儀器進來不會用、沒有常態使用、沒有系統性使用,所以空污都靠天解決,颱風來了下雨了,本席就高興了,因為就不用跑到臺東避難,我一年為什麼跑臺東超過10次,因為空氣避難,反正我有兩天的假期就去臺東過夜避難。所以臺東、花蓮應該在空氣品質這方面做一些配套行銷,發展空氣避難的度假觀光,然後臺鐵也配合發展電氣的觀光列車,抒解西部人口壓力,提高國民生活品質、健康水準,讓人民要玩就到空氣好的地方去玩,來逼空氣品質差的地方不得不改進。別人的命啊!我當我的官啊!我賺我的錢啊!那是別人的命啊!空氣、陽光、水,哪一樣可以污染?哪一樣可以缺少?台灣美麗寶島、蓬萊仙島,搞到空污如此嚴重,都只能靠天,而天來了,大家就舒服了,但另外對勞動部來說,則是危機來了!
  • 主席
    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空污確實是一個問題,而今天的解凍案中,也是有跟空污基金有關的。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
  • 魏署長國彥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楊委員曜:我們有在推動交換電池的政策,而在101年時我們的交換站大概就建置完成了,請問至今還有多少交換站尚未使用過?
  • 魏署長國彥
    委員指的是高雄及新北市的部分?
  • 楊委員曜
    對。
    魏署長國彥:這也可以算是一個實驗計畫,我必須承認,這項計畫的執行並不是……
  • 楊委員曜
    只是實驗計畫?
    魏署長國彥:還沒有正式營運,只是試辦而已。
    楊委員曜:是一開始就以實驗計畫的方式進行,還是推動失敗了,就反過頭來說這是實驗計畫?
    魏署長國彥:一開始就是用試辦的方式,因為只有選高雄及新北兩個市來辦理,不過,新北市的站數比較多,高雄比較少。
    楊委員曜:實驗計畫推動失敗了,也不用檢討?
    魏署長國彥:當然是有在檢討,所以我們現在有調整一下思維是跟以前不太一樣的,以前因為要做所謂的標準化,而業界若真的有很好的技術,可能就不會拿出來,因為怕被別人偷拿去用,而今我們是採開放的態度,並從外部成本來看,只要做得好,我們都可以補助,而不是要求一定要有一個標準式的。
    楊委員曜:縱使是實驗計畫,我們還是來探討一下,目前是在高雄、新北市試辦,而我們到底補助廠商多少錢呢?
  • 魏署長國彥
    本人請空保處陳處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在整個執行計畫中,一家是補助4,500萬,兩家就是9,000萬,但是目前因為尚未整個完成,只付到3,600萬,所以必須完成正式營運後,才會支付尾款。
  • 楊委員曜
    你覺得會正式營運嗎?
    陳處長咸亨:目前兩家都還在努力當中,但都必須達到我們規定的條件以後才可以……
    楊委員曜:以高雄來看,30個交換站中啟用的大概只有六、七個,而且交換站使用的情形是遞減的,即一開始可能還有人使用,現在幾乎沒有了,而新北市也好不到哪裡去。所以這個交換站的實驗計畫可說是失敗了,是不是?
    陳處長咸亨:我們正積極檢討其原因,包括共通規格、使用普及率等問題,還有會員數的部分,我們規定至少要達500名,但他們達不到,所以交換的比例就會降低。
    楊委員曜:如果連500名交換會員都不要求,則那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情。
  • 陳處長咸亨
    我們有要求要達到500名以上。
    楊委員曜:所以不能以此當作其使用率低的理由,其實500名已經算是較低的要求了,請問現在這兩家廠商還有想要繼續推動嗎?還是他們已經放棄後面20%的補助了?
    陳處長咸亨:其實他們並沒有放棄,而是積極在推廣。
    楊委員曜:我覺得他們是放棄了,請問這項計畫原本何時要完成?
    陳處長咸亨:當初是希望整個能夠建置完成,然後會員招收的部分也合格,今年就開始正式辦理營運,但目前仍還在試辦當中……
  • 楊委員曜
    還要試辦多久?
    陳處長咸亨:他們希望能夠趕快達到我們規定的目標,俟試辦營運結束後,就來正式營運。
  • 楊委員曜
    還要多久才能正式營運?
    陳處長咸亨:可能還需一段時間來推廣,因為當初簽定的行政契約並沒有規定一個確切的時間。
    楊委員曜:而且我剛才點出來的問題,其實是比整個計畫更為麻煩,就是啟用的交換站,其使用率一直在遞減,像高雄後勁加油站在1至4月都還有人在使用,5、6月就沒有了,而這個問題更大。
    魏署長國彥:基本上,我們尊重自由市場機制及國人消費習慣。
    楊委員曜:這個案子在推動的過程中,本席曾多次跟你們做過探討,本席希望,這應該要做到很普及,因為愈普及,使用的人就愈多,但若贊助不夠,使用的人一定少。
    魏署長國彥:現在的贊助是不以特定的、共通的為贊助之對象,像最近的電動機車,若是屬於比較重型一點的,我們也都有贊助,而他們是自己設置自已的交換站,不過我知道他們賣出的車輛好像也不是很多,所以這跟國人整體消費習慣、取向有關,還有,我們現在開始有總量管制以及溫管法的通過,所以在這些相關法令的執行上,我們會給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動機來推動電動車輛。
    楊委員曜:我們為了減碳,所以透過政策指導、經費挹注,目的就是要改變國人的消費習慣及使用交通工具的種類,為何我一直對電動機車很有興趣,是因為澎湖正在推動低碳島,所以我們也很希望北高兩市的試辦可以成功,讓澎湖能夠早一天全島全部都使用電動車。的確,台灣的空氣品質太差了,所以空污避難不只可以到花東,澎湖其實才是更好的選擇。
  • 魏署長國彥
    離島是我們先開始做的。
    楊委員曜:對,但推動得不好,問題出在交換站的使用率不高,這樣一來充電的困難度就高,以上幾個問題我一再點出來,所以希望環保署能夠儘速去做。
  • 魏署長國彥
    我們應該更積極去做。
    目前有兩部法律,一個是空污法,另外一個是溫管法,這都給我們有一個更好的法律基礎來推動,基本上,這等於是一邊給獎勵,另一方面也有要求在。
    楊委員曜:事實上,環保署在推動電動機車上已經挹注很多經費,但卻是一直處於試辦、試驗性質,從購買電動機車的補助,到交換站的設置,沒有一項成功,原因到底在哪裡?你們能夠提出什麼樣的解決方案?這個才是重點,好不好?謝謝。
    魏署長國彥:好,我們多做研究。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署長,上個禮拜你有沒有看到南投PM2.5 的行動劇?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
  • 魏署長國彥
    主席、各位委員。我有注意到。
    陳委員節如:我們台灣已經回歸到非常原始的做法,日本長野縣在剛光復以後的在宅醫療也是用這種方式,現在他們用這種方式宣導PM2.5,你覺得怎麼樣?
    魏署長國彥:南投確實是一個有點像很無辜受害的地方,……
  • 陳委員節如
    南投的空氣為什麼污染那麼嚴重?原因在哪裡?
  • 魏署長國彥
    它跟山谷風、空氣的傳輸有關。
  • 陳委員節如
    它的山谷風是從哪裡來的?
  • 魏署長國彥
    可能是附近公路的移動污染源、車輛也都……
  • 陳委員節如
    是移動污染源、車輛多的影響嗎?
    魏署長國彥:也有固定污染源,當然也可能有從台中、彰化、雲林等地,都有可能。
    陳委員節如:我覺得這種行動劇非常好,因為現在台灣人民對這個部分還不是很了解,你們應該支持一下,我看你們都……
    魏署長國彥:我們現在會有一個資助,在南投地區……
  • 陳委員節如
    你們對PM2.5 的宣導方式是什麼?我在媒體上面沒有看到你們的宣導。
    魏署長國彥:我們現在與暨南大學有一些合作計畫,他們要動員當地的志工,我們自己會去監測空污的情形,喚起大家一起努力。
    陳委員節如:希望在這個部分你們要加把勁,不要只讓民間的義工們做宣導,我覺得看起來他們的道具等等都非常有說服力,可是環保署好像沒有什麼著力,我希望你們再努力一點。民間可以想出這樣的辦法,政府單位也要設法處理。
    魏署長國彥:是,我們會加強。
    陳委員節如:好,謝謝。接下來我想請教勞動部部長,現在你們的預算被凍結的理由看起來好像有解決,但是實際上並沒有解決。比如職災保險,現在職災保險法草案已經送到行政院,行政院卻加以杯葛,不讓草案到委員會來,這是什麼原因,而且你們還配合演出?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雄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修了送到院裡面審查,但是因為一些工會團體對我們的規範好像有一些疑慮,所以現在還在進一步溝通。
    陳委員節如:民間版已經出來,而且也付委了,為什麼行政院版到現在都沒有出來,你們還在配合演出,這樣推得動嗎?這樣根本推不了嘛!此外,你們對於派遣及承攬這兩個名詞還是解釋不清楚,你們底下的人好像不太用功。
    陳部長雄文:事實上,我們對於派遣及承攬已經做了明確的定義。
    陳委員節如:可是給本席的解釋還是重疊,還是沒有弄出來。在實際的執行狀況方面,你們的微型創業是青年創業貸款嗎?
  • 陳部長雄文
    微創有一個鳳凰貸款是專門提供給婦女的。
    陳委員節如:這個部分的執行率才6%,今年不到一個多月就要結束了,剩下的90%可以執行嗎?
    陳部長雄文:因為還是必須有婦女願意主動來申請,我們基本上都……
  • 陳委員節如
    你們應該廣為宣導。
    陳部長雄文:有,我們已經辦了說明會,有七、八百位來參加,最後……
    陳委員節如:現在失業率那麼高,你說他們申請的意願很低,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我看剩下90%的預算在一個半月之內是執行不了了。此外,就業安定基金的宣導預算只用了22.5%,到年底要如何提高到95%?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劉署長說明。
    劉署長佳鈞:主席、各位委員。有些是簽約的時候還沒有付款,所以到年底的執行率應該都會提高,這是第一點說明。第二,我們的微型創業貸款主要是利息補貼,要經過一道程序,他們上完課再提計畫書,經過我們審過以後要送到信保基金再去做……
    陳委員節如:現在剩下一個多月,我看你們整個預算的執行率連一半都不到,只有百分之六點多、百分之二十幾,剩下的部分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面能夠執行完嗎?我希望勞動部在年底前提出你們執行率的預估方式,視103年度的決算數再來討論有沒有解凍的必要,好不好?主席,我所提的凍結案還是全部都要凍結,因為勞動部的執行率太低了,我覺得問題要解決,否則編出來的預算每次都執行不完。你們的基金要做什麼?現在除了人事費5億元以外,其他我才凍了一點點,我看應該不會影響吧?
  • 陳部長雄文
    不過還是請委員……
    陳委員節如:還有,教育部那麼天才地把大學助理分成學習型與勞動型,政大前兩天又逼了兩個學生簽訂學習型的勞動契約,你們曉不曉得?我在總質詢的時候一直提到,毛院長將來可能要回到學校當教授,他如果有這個心態,是非常要不得的。你們現在把整個母數變零,然後才要訂一個規範,那個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現在政大採取學習型與勞動型兩種方式,逼著學生一定要簽訂契約,前兩天還逼兩個學生簽約,這是什麼社會啊!校長應該教育學生守法,現在他們不但違反勞動部主管的勞基法,又違反身權法第三十八條之三有關定額僱用的規定,你們勞動部還不出來捍衛,反而跟院長配合處理。部長,為了這件事情,你恐怕要負很大的責任,你不要以為你們很聰明。
  • 陳部長雄文
    我們現在確實都在追蹤學校推動的情形。
    陳委員節如:它逼著學生去簽學習型的勞動契約,你們要怎麼辦?
    陳部長雄文:個別的學校有這個情況,大部分的學校我們現在發現……
    陳委員節如:會產生骨牌效應,你們現在把這個東西浮在檯面上,現在每一所學校就是用這樣的方式跟學生簽訂契約。
    陳部長雄文:現在已經有五萬多個學生與學校簽訂了勞動契約,占所有研究助理的比例大概已經超過四分之一了。
    陳委員節如:我對你的數據有一點懷疑,學生的工會也到我這邊……
    陳部長雄文:這是勞保局直接投保的數據。有投保,我們才能拿過來計算,已經有五萬多個了,但是有少數的學校跟委員剛剛講的一樣,……
    陳委員節如:反正學習型與勞動型這兩個名稱不能在學校裡頭發生,你們要用哪一個法去處理?你們准許學校這樣子嗎?用一個規則就可以犧牲學生的工作權嗎?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院裡也有要求教育部去修大學法,勞動部在……
    陳委員節如:都還沒有修法,你們就在執行了,修什麼法?身為勞動部部長,你還在觀望,准許他們這樣做,你還不趕快去開罰!這些事情要趕快解決,否則預算就不要審。
    陳部長雄文: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幾個問題想就教魏署長,最近有關高雄地檢署針對日月光案提起上訴到最高法院,你們應該有密切注意這件事情的發展?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
  • 魏署長國彥
    主席、各位委員。是。
    江委員惠貞:現在地方政府與地檢署把矛頭指向行政院環保署的函示,說這個案子不適用廢清法,才讓它造成舉證不足,二審判決無罪,這是怎麼一回事,你們是不是應該說清楚?
    魏署長國彥:以前就有函示,不是專門為這個案子……
  • 江委員惠貞
    不是專門對這個案子函示的……
    魏署長國彥:有一些通案性的原則,對於這個審判署裡的基本立場是,審判是獨立的,我們尊重個別的法官,現在檢察官上訴,我們也很尊重,以後對這個案子還有需要本署提供資料或看法的,我們會提供。
    江委員惠貞:你的意思是,事實上,法官在引用各式函示文意時,並不是針對日月光這個案子請求你們做函示?
    魏署長國彥:我的是體認是以前的函示,日月光這個案子之前對於別的案子就有了,是不是拿來適用於這個案子?我們尊重法官的判決。
    江委員惠貞:你們當然尊重法官,現在如果是這樣的態勢發展下去,對於未來可能有違法的行為,或對於排放污染水源沒有做管制控制的廠商,尤其這是一個大廠,發生這樣的事情,變成環保署是小蝦米,日月光這種大廠是大鯨魚,這樣政府如何告訴民眾,你們如何在水污染這一塊得到政府法律的行政手段保障。
    魏署長國彥:我們的函示牽涉2個法,一個是水污染防治法,一個是廢棄物清理法,法官就案件來講,他都可以引用、適用。
    江委員惠貞:法官現在引用的是水污染防治法,難道水污染防治法治不了日月光這樣子的廠商嗎?還是日月光真的是被冤枉的?
    魏署長國彥:這個部分我這邊不適合做判斷,現在還在法官或法院攻防階段,應該這樣講。
    江委員惠貞:今天你是中央的環保署,地方環保局已經做出行政處罰的停工,也引用行政罰法,加重處罰日月光1億900萬元的不法利益所得,董事長還要去上環境教育課程。也就是說,行政手段已經做了,可能這一億九百多萬元還沒有進帳而已,以日月光來講,不可能馬上進帳,當然要陳情、申訴,這些都是它必走的法律程序。
  • 魏署長國彥
    還在法律攻防中。
    江委員惠貞:我們知道他們還在法律攻防當中,這麼長的一段時間,環保署沒有針對這個案子去做研究,到底工廠的問題出在哪裡?只有兩個,一個是日月光是被冤枉;還有一個就是到底有沒有真正污染,這是民眾要的答案所在。
    魏署長國彥:這個案子已經在法院審理之中,我們只能就適法性或自己的法律訂定是否周全……
    江委員惠貞:到現在日月光到底是不是實質的污染,你們都不敢說,表示我們的法律訂定層次感太多,讓法務人員能夠不斷從環環相扣的每一條文之款項中鑽漏洞。
    魏署長國彥:日月光有沒有污染、有沒有違反哪一個法?是要講證據力的,就是這個案子現在在攻防中主要的焦點所在。
    江委員惠貞:你知道嘛!這是我們非常擔心的,難怪我們在審查資源再利用法的時候會這麼難釐清,從過去的垃圾,不管是什麼分類的垃圾,到現在的回收,別的縣市鄉鎮我不知道,以新北市板橋區來講,他們現在回收這一塊做得很好。包括資收黃金里,不得了啊!環保局讓板橋區各里去辦黃金資收,不限哪一里,現在每一個里在回收時有的天天收,簡直當職業了,當然有的1個星期收1次,有的1個星期收兩次,有的1個月收1次,而且賣出去的經費有70%可以留在里裡面自行運用,大家真的拚命回收,所以這些里現在的垃圾量不到三分之一。
    魏署長國彥:根據我們的統計,新北市是全國第1名,資源回收做得最好。
    江委員惠貞:是啊!重手段,幾乎就是鼓勵你拼命地做,當然里長要付出很大的代價,變成沒有休息、要有很多的人力,還有怎麼防弊?賣得的錢留下來70%,怎麼樣不會被誤會使用不當,其實里長要冒很大的風險。不管怎麼說,就是資源的回收,現在的問題是再利用了,這一陣子我們收到一些陳情,就是再利用時的工業手段,雖然你們裁處要撤照或停工也好,都是依法行事,但是現在我們發現了一點,再利用這一塊變成執法的人風險很大,在做的人也許會評估認為有利有圖,最後也發現有管理上的問題,如果沒有一套機制去做很好的審核,官方很容易冒險,執行者也冒險。再利用這一塊在臺灣應該資源非常豐沛,可是怎麼做才能讓做的人很安心,執法的人也很安心?
    魏署長國彥:這個我們需要跟很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一步研究,就是有的時候有些執法人員為了避免麻煩,就審核非常嚴格,讓很多清除業者或再利用業者遭受麻煩,變成做再利用的工作反而變成有風險,如委員所說的。
    江委員惠貞:看來雖然有利可圖,但是事實上風險很大,是不是?
    魏署長國彥:是,我們剛剛談到二法合一,是這個會期要推動的重要法案之一,還請委員多支持。
    江委員惠貞:二法合一只要在定義上檢討,你們認為這個東西是可資利用的,可是你們定的標準,我看一些團體或委員大概很難形成共識。
    魏署長國彥:我們理解這一點,當然我們還跟很多委員在溝通,就是廢棄物是不是資源,有些物質是兩面性,所以經常在定義上面還有一些用詞的問題。
    江委員惠貞:我再問你一個民生問題,最近有關自來水管鉛管的問題,我們的環保法規當中對公務機關不管臺北自來水公司或省自來水公司沒有辦法嗎?這不應該馬上去處理的嗎?不應該列為民生的第一大事嗎?我記得我剛剛上任的時候,對於全國自來水管漏水率、使用鉛管影響人體血鉛的問題,已經問過好幾次,我們到底有什麼環保法規的手段可以去催促這些單位?對於水質污染你們有去監控,可以裁處嗎?
  • 魏署長國彥
    有。
  • 江委員惠貞
    請問鉛管有沒有造成污染?
    魏署長國彥:這個也不能算污染,因為……
  • 江委員惠貞
    有溶出嘛!
    魏署長國彥:運輸水的管線,還有有些老的段落是用鉛管,鉛可能會溶出,多少年我們一直都有做水源水質的管理,其實都沒有這個問題。
    江委員惠貞:對啊!你們的水源管理沒有問題,水庫沒有問題,更源頭也沒有問題,但是輸送管線的材質有問題。
  • 魏署長國彥
    這個我在想應該是經濟部……
    江委員惠貞:怎麼辦呢?我當然知道經濟部要管,但是我的意思是,就環境對民眾生命保護的情況下,我們沒有辦法使用鉛管,如果大家都能夠把手段拿出來,我相信自來水公司會把這個問題列為第一要務,趕快去處理。就像臺北市政府本來也說大概十年或幾年後慢慢汰換,現在市議員馬上把全部的焦點放在這裡,變成3年後全部換好。
    魏署長國彥:對,我想今天柯P有這樣的……
    江委員惠貞:這就是手段嘛!我的意思是說,環保署有沒有什麼手段?現在臺北市政府看起來是解決問題了,全國呢?全國還有幾萬戶用戶,也是用鉛水管。
    魏署長國彥:那一天在總質詢也有提到這件事,臺灣有幾個縣市也說明年會全部換掉,因為臺北市有些老舊社區比較困難,現在我看到臺北市這邊是希望3年之內把它完成。
    江委員惠貞:所以你們有信心,全國鉛質的水管應該很快地在幾年內最慢3年內全部會換掉?
    魏署長國彥:對,現在看起來大家要一起努力。
    江委員惠貞:我們一起來嚴密監控他們,好不好?
  • 魏署長國彥
    是。
  • 江委員惠貞
    環保單位應該要拿一些手段出來。
    魏署長國彥:其實,我們一直在監控他們,就拿去年跟今年的數字相比,並沒有減到不合格的部分。
    江委員惠貞:你們現在要檢查的部分,應該是在源頭輸出的部分,至於出問題的則是到家戶端的部分。
    魏署長國彥:誠如委員所說,現在家戶端確實常常出問題,包括水塔不潔等等。
    江委員惠貞:但輸送的水管及水塔的材質也都要做檢查,你們應該有整套的作法,而不是今天被外界點出哪裡出問題時,你們再去做那部分。
    魏署長國彥:這需要我們在院裡面跟地方政府再加強,因為按照環保署現有法規是管不到這一塊,譬如家戶水塔的部分,針對這部分我們目前只有多做宣導,包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居民的自我管理也都很重要。
    江委員惠貞:居民自我管理很重要是沒有錯,但政府也還是要拿出一些手段,簡單來說,就是大家一起來推動,一起來催促,不然若只靠你們跟經濟部工業局的力量顯然是不夠的,事實上,這一塊有很多事情都環環相扣,希望相關部門大家一起來努力把這件事情做好。
  • 魏署長國彥
    是。
    江委員惠貞: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陳部長一個問題,即有關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延長外勞在台居留時間至14年的規定,請問這部分的修法總統府已經公告了嗎?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已經公告了。
    江委員惠貞:既然這項修法已經公告實施,有關子法的細節規定,你們在執行上有沒有遇到困難?
    陳部長雄文:其中有關依據專業訂定評點制的部分,我們內部已經擬妥草案。
    江委員惠貞:記得在審查是項修法時,你們告訴我受到影響的大概只有幾百人,但這幾百個人可能就會影響到幾百位老人家家庭看護的問題,所以,這個問題說不急也是相當急,因為外籍看護居留期限一到馬上就得回國。
    陳部長雄文:對,因此,在這段時間他們就要透過評點的機制,這部分的規定目前我們已經完成草案,將在近期內就會把評點的要點作一公告。
    江委員惠貞:但你所謂的這段期間,若有人跟你們所公告的剛好差個一、兩天甚至半個月的時間,請問他們有無可能追溯?
    陳部長雄文:因為現在距離屆滿12年還有一點時間,所以,在這段時間……
    江委員惠貞:當時你們告訴本席到最近屆滿12年還有幾百人,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對,共有六百多位。
    江委員惠貞:從現在開始這六百多位就會一個一個屆滿12年的期限,對這樣的情形,你們該如何處理?
    陳部長雄文:依照規定,在評點機制還未實施前,如已屆滿12年期限者就應該離境,到時候他們必須重新申請,所以,希望評點的要點能儘快公告,到時候老人家就可以回聘原來那位家庭看護。
    江委員惠貞:現在就屆滿12年的外籍看護,他們就必須先返國後再被原來受僱家庭回聘,這樣一來一回,我相信楊玉欣委員最清楚這種狀況,這真是麻煩透頂的事情!或許你們在法的執行上沒有辦法馬上到位,但你們可不可以放寬個兩、三個月的時間,至少讓這些外籍看護能慢一點再回國,到時候也許就可以跟你們評點機制的行政作業程序銜接得上。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劉署長說明。
    劉署長佳鈞: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講到的個案,4個月內都不用出境,4個月後才……
  • 江委員惠貞
    對這項規定你們是否有公告讓國人知道?
  • 劉署長佳鈞
    我們已經有公告。
    江委員惠貞:如果有零星外籍看護發生這樣的問題,希望你們好好面對並妥善處理。
    劉署長佳鈞: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輪到徐委員少萍發言,在徐委員發言完後在場只有蘇委員要發言,這樣一來,臨時提案的處理可能會提前,所以,請議事人員通知提案的委員提前到場,現在就請徐委員少萍發言。
    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勞基法第五十六條經過修正後課以雇主應定期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請問中央對這項修法有沒有落實推動?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雄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要求雇主應定期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當時調查共有13萬家企業必須負責做好這件事,根據我們最近全面清查的結果,有定期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的企業與公司共有十三萬零七十幾家,已經達到99.8%
    徐委員少萍:但是大部分的企業都只提撥2%,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應該平均2%到15%,但事實上,大概是平均7%到8%。
    徐委員少萍:企業的想法都認為反正門檻是2%,所以,只要提撥2%就認為自己已經盡到責任了,剛剛部長說根據你們清查的結果,發現企業實際上平均提撥7%到8%,還不到10%,請問部長,這樣夠嗎?
    陳部長雄文:因為我們要求企業必須檢視隔年要退休的人數,並按照這些人做足額提撥,比如說明年有10人要退休,我們在明年預算的編列上就要足額提撥,所以,每年3月份我們都會對企業界進行查核。
    徐委員少萍:現在距離年底可以很快就到了,勞動部應開始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的餘額到底夠不夠,如有不足,至明年3月之前必須補足,其實,這個時間點也是很快就到了,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在行政部門擔任技工或工友們退休的這一塊,因為有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支持,所以,在明年的預算數上都一次編足,換言之,針對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我們已先從公部門開始落實推動,接下來我們就會要求地方政府也應一次編足,由政府部門帶頭落實來做,這樣慢慢引導企業界也逐漸全面落實。
    徐委員少萍:我們都知道,公部門先做應該比較簡單,至於企業體好像不是那麼容易,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其實,國內一些大型的企業,包括國營事業等等,其員工對這方面的修法都非常清楚,所以,很多國營事業對其員工退休準備金早就做足額提撥,目前大概還有一些中小企業,需要我們花精神再去做一些宣導。
    徐委員少萍:我覺得這部分的確很重要,勞工朋友都非常重視這一塊,所以,請部長多留意這個問題。
  • 陳部長雄文
    是。
    徐委員少萍:接下來我要請教魏署長幾個問題,首先是台北市自來水管線使用鉛管的部分,目前台北市政府已承諾將在3年內換裝完成,其他縣市也都有意跟進的樣子,坦白說,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因為從過去到現在鉛管的事實一直存在,是不是都不合法?還是在某些農村裡面因為使用的地域並未傷害到人體的健康,所以在某種程度是被容許的,甚至是符合標準的?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說明。
    魏署長國彥: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早年在鉛管的使用上的確是有國家標準的,所以,有很多地方的自來水管都是使用鉛管,後來一直在進行更換中,只是有些地方還未換裝完成,這牽涉到部分社區比較老舊,或是施工比較困難,據我們所了解,目前有這方面問題的有兩家公司,一是台灣水利,一是台北市自來水公司,事實上,更換水管目前已成為這兩家公司的業務項目。
    徐委員少萍:地方政府既然都表態要換掉鉛管,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魏署長國彥:所以,我們也鼓勵他們做這件事情。
    徐委員少萍:這對環保也是好事情。接下來本席要談談環評的問題,據本席了解,目前很多重大環境影響評估的案子,包括北投纜車、林內焚化爐、淡北道路及台東美麗灣等等,原先做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本來都已經通過,但後來被提起行政訴訟,有的案子還是輸了,對不對?
    魏署長國彥:必須看個案而定,這其中有些案子是地方政府提出的,有些則是由我們提出,這其中的確有被行政法院撤銷環評結論的。
    徐委員少萍:由此可見,整個環境影響評估的制度確有檢討的必要,對不對?
    魏署長國彥:是有必要,事實上,這兩年來也做了一些改變,譬如目前有很多案件都是直接進入二階環評,另外,因為有些案子它的環評已經通過很久了,沒有執行,沒有真正進行開發,所以又來做環差分析,到環差分析以後,新的法律已經有一些變化了,譬如委員剛才談到的台東地區,現在就有海岸法等一些新的適用問題,所以這裡面其實跟時代的演進也有關係。
    徐委員少萍:環評的法規跟環評的審查作業,我看它的一些修正、如何避免糾紛等等,你們在環評的作業上,將來要做的、要修的,我覺得都要特別注意。
    魏署長國彥:謝謝委員關心,我們可以把最近一些相關作為的報告,送到委員的辦公室,請委員參考並進一步指教。
    徐委員少萍:好,謝謝。
  • 魏署長國彥
    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
    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最夯的兩個題目,第一個就是老師要不要納入勞基法?第二個是住院醫師要不要納入勞基法?本席首先請問有關老師的問題,宜蘭縣政府好像跟教師協會簽了合同,很多家長跟社會大眾就質疑教師納入勞基法,會不會有學生還在學校,老師就拍拍屁股回家的狀況?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雄文:主席、各位委員。教師有教師法的保障,但是我們當初在勞權三法時,又同意他們組工會,所以當時教師在爭取他們權益的過程,他們可以組工會,也有協議權,但是他們沒有罷工權,目前教師的態勢是這樣,所以宜蘭縣政府提出要跟學校簽團體協約,他們在談的時候,是透過教育局居中校長協會跟教師工會在談,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家長團體可能會有意見。
    蘇委員清泉:老師比較特殊是因為他們有寒暑假,據我所知都是上半天班,所以他們可以說是在家裡備課,不用到學校備課,我自己也在技術學院跟科技大學教書,備課真的很浪費時間,但是備課是無法量化的,也可以半夜備課,所以寒暑假上半天班,那個時間是可以以一整年算的嗎?我覺得勞基法的實施,我非常贊同,我甚至也贊成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等全部的醫師都應該納入勞基法,這更好!每一個人的工時都是40小時。
  • 陳部長雄文
    這部分對病人的醫療權利有很大的衝擊。
    蘇委員清泉:學生的受教權跟安全也是同樣的道理,所以老師這一塊,現在你們的看法到底為何?他們上班超時的部分是用加班,還是有其它的方式?
    陳部長雄文:基本上我們認為老師的部分應該在教師法裡充實,不適合用勞基法規範或約束,所以事實上我們和教育部也多次溝通,老師的工時、寒暑假、出勤的條件或是他們需不需要負擔其他的行政職,甚至他們很在意的就是跟家長之間的互動,這些條件都應該在教師法裡訂定,比我們在勞基法裡訂定還要合適。
  • 蘇委員清泉
    所以是用教師法來規範?
  • 陳部長雄文
    對。
  • 蘇委員清泉
    那醫師這一塊呢?
  • 陳部長雄文
    醫師目前……
    蘇委員清泉:我是全聯會的理事長,我怎麼講都會被罵死,所以我要問你。
    陳部長雄文:台灣的健保是世界上稱許的,但這裡面確實讓很多醫師工時超長,外界也有稱他們為血汗醫護,他們的工時超長,這是事實,所以我們也希望衛生署能夠逐漸增加醫師的人數,讓醫師的工時能夠降低,但是是不是要將醫師納進勞基法,我們還是持比較保留的態度,因為醫師對於病人的醫療照顧可能需要更大的彈性,以現在的勞基法而言,可能要給予這樣的彈性是比較不足,除非未來我們修勞基法,給一些服務業包括這些專業有一個比較彈性的規範,那可能才可以考慮。
    蘇委員清泉:我現在只要一開口就有一半的人要罵我,一半在罵一半贊成,我跟你報告,連美國都不太敢界定醫師的工時,因為他們發現這裡面太複雜,所以我們硬要把勞基法套到醫師,當然現在的住院醫師很辛苦,我們也都是這樣走過來,但是我們以前過的那種非人的生活,要求現在比較年輕的醫生也要這樣,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時代也不一樣了。現在上班加值班是88小時,本來是100小時以上,搞不好是110小時,現在評鑑是用88小時,我是一再跟衛福部要求每週值班加上班是66小時或68小時,因為現在新加坡及香港就是66小時,所以你說到66小時是要8年後了,這讓人聽不太下去,8年等於是換了兩任總統的時間。請部長再做一次宣示。
    陳部長雄文:現在一週88小時,工時確實太長了,所以我們也跟衛福部討論,希望衛福部要提出一個逐漸降低工時的時程,從衛福部的角度,他們必須要在未來的這一段時間,每年多招收一些醫學生,讓醫生的人數能夠擴張,能有更多的醫生,一個醫生的養成最起碼也要7年,再加上他們到醫院工作的時間,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提出8年的期程,我想衛福部的考量是這樣。
    蘇委員清泉:現在一個醫生要成熟,醫學院唸7年,在第4年時要考第一階段的考試,在唸到第7年的一半時,要考臨床實地考試(OSCE),那是十幾關的考試,完全移植美國那一套,非常困難。我兒子考的時候,我去看了,我才知道真的是非常辛苦,畢業之後又要考第二階段的考試,考完才有一張醫師執照,再來要參加PGY,PGY本來是1年,現在要變成2年,接著還要有4年的住院醫師受訓,4年之後如果要走次專科,還要再2年。這樣下來就要幾年了?
  • 陳部長雄文
    剛才我講的是用住院醫師的標準來算。
    蘇委員清泉:所以最近這1、2天中國時報要做一大篇幅的報導要探討,縮短住院醫師的工時這是應該的,儘快將工時降至68小時,我百分之百贊成,那主治醫生的loading就會變大,年輕主治可能就要拉下來一起值班了。另外就是專科護理師的部分,現在有四千多位專科護理師,我們希望趕快增加至八千多位,甚至1萬名,專科護理師來當補充人力,可以做正向表列輔助醫療行為,取代住院醫師的不足,這是正向的,其他講的都不太實際。不過我是覺得部長還是要跟衛福部好好的討論,把時程縮短,連我都聽不下去了,從88小時降到66小時居然要8年,我要幫他們爭取權益。以上,謝謝。
    陳部長雄文:是,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天財、孔委員文吉、薛委員凌、陳委員歐珀、蔣委員乃辛、邱委員志偉、潘委員維剛、邱委員文彥、何委員欣純、賴委員振昌、呂委員學樟、李委員貴敏、林委員德福、李委員桐豪、吳委員秉叡、林委員滄敏均不在場。
    今日會議詢答結束,現在休息10分鐘,之後處理臨時提案以及預算解凍案,請通知要處理臨時提案與解凍案之委員。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
    進行第1案。
    1.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已於10月7日舉辦公聽會,廣邀各界專家學者參與討論「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為協助楊玉欣委員主持該法案後續協商會議,建請本委員會同意請本院公報處(錄音股)提供10月7日上午「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公聽會」之錄影畫面予楊玉欣委員,以為參考之用。
  • 提案人
    楊玉欣
  • 連署人
    林鴻池  王育敏  鄭汝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勞動者是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的主要推手,面對全球金融危機、全球化經濟整合的衝擊,以及快速變遷的國內人口結構的三重夾擊之下,致使工資與最低生活費間的差距逐漸縮小。爰此,要求勞動部於一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勞工政策」以因應國內所面臨之經濟衝擊。
  • 提案人
    劉建國  楊玉欣
  • 連署人
    楊 曜  陳節如
  • 主席
    請勞動部綜規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厚誠:主席、各位委員。這裡跟我們有關的是有關低薪的部分,我們建議做一些文字修正,建議將「一個月」修改成「兩個月」,因為我們的委託研究報告大概會在11月出來,所以修正後的文字為「兩個月內針對勞工低薪,提出相關政策說明,以因應國內面臨之經濟衝擊。」
    主席:請問劉建國委員辦公室同意嗎?我建議本案先行保留,請你們先和劉委員辦公室討論看看,也跟劉委員溝通一下。
    本案建議修正之處為「兩個月」以及「勞工低薪」,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 王司長厚誠
    主要是針對低薪的部分。
  • 主席
    第2案就按照上述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104年9月強烈颱風侵襲台灣,馬英九總統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視察後向國人表示,沒必要就不要出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意外發生。尊嚴勞動(decent work)為勞動部的政策理念,以其創造公平正義的勞動環境,但總是事與願違,國內許多服務業雇主常於颱風假期間,要求員工前往工作場所上班,甚至有的還被要求去外送,勞動部對此表示無法可管。爰此,針對勞動部將勞工權益讓渡於業者(雇主)一事,要求勞動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人
    劉建國  楊玉欣
  • 連署人
    楊 曜  陳節如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案。
    4.自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以來,因性別歧視而產生的案件仍層出不窮,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統計,2011年至2014年受理280件就業歧視案,以懷孕歧視100件最多,其理由多以勞工因懷孕後而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遭受雇主資遣的之案例為多。爰此,要求勞動部針對上述情形於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人
    劉建國  楊玉欣
  • 連署人
    楊 曜  陳節如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說明。
  •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是不是可以改成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主席
    劉委員辦公室表示同意改成「一個月」。
    請問各位,對本案照修正後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
    繼續進行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部長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及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解凍案,共47案,請議事人員連同決議文字一併宣讀。
    一、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
    (一)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一般行政」(不含人事費)凍結預算四分之一之報告資料案。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凍結預算100萬元之報告資料。
    二、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
    1.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本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部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及環境教育基金等基金用途凍結百分之十之報告資料。
  • 另有主決議7案

    (1)、主決議
    鑑於加速汰換老舊車輛及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是減少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的有效方法,爰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規劃加速運用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滾存餘額,專案用於補助汰換老舊車輛及大眾運輸,並應逐年檢討執行進度,以於4年內將二行程機車數量降至2015年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第五期環保標準之前的各式柴、汽油引擎之老舊車輛數量降至2015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 提案人
    陳節如
  • 連署人
    劉建國  楊 曜
    (2)、主決議
    鑑於車輛排氣與都會區空氣品質關係密切,實應減少使用中車輛排氣所造成污染。爰此,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一個月內啟動與交通部研商機制,檢討並整合執行使用中車輛排氣定期檢測及獎勵補助機制,以加速淘汰二行程機車、老舊柴油引擎運輸車輛,並於105年1月18日前提出完整執行方案。
  • 提案人
    陳節如
  • 連署人
    劉建國  楊 曜
    (3)、主決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空污基金沒有針對溫室氣體徵收費用,為符合環境特別公課專款專用原則,自2016年起,溫室氣體減量業與低碳家園兩項業務,不得以空污基金支付人事費用;另扣除人事費用以外之業務執行預算,其中公務預算不得低於50%,空污基金不得高於50%。
  • 提案人
    陳節如
  • 連署人
    劉建國  楊 曜
    (4)、主決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部分)目前已公告33項材質,每年雖適時檢討徵收費率,惟仍累積大量結餘,顯見費率調整機制有待改進。
    為提高基金運用彈性,請環保署檢討徵收費率調整機制,除依基金收支運用需求訂定安全存量外,研議設定在一定基礎回收率前提下,與實際回收率連動,提出徵收與補貼費率浮動調整方式。另費率機制應具有鼓勵提高回收率之機制設計。
  • 提案人
    陳節如
  • 連署人
    劉建國  楊 曜
    (5)、主決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基金餘額過高,資金運用規劃未盡妥善,對民間經濟恐產生負面影響。爰此,環保署應積極督促加強財務運用效能外,並應配合各基金之法定業務編列短絀預算,俾利妥適運用並逐年降低基金餘額,於2019年之前達到適當安全存量之目標。
  • 提案人
    陳節如
  • 連署人
    劉建國  楊 曜
    (6)、主決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部分)結餘已達32億元,應檢討在保留適度安全存量前提下,編列短絀預算,專案用於1.加強補助地方政府、偏遠(離島)地區強化回收系統2.推動將廢紡織品等更多廢棄物品項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3.提升資源回收再生產業技術、落實回收再利用及廢棄物減量等事項及其研究發展,以達資源永續及經濟併進之效,並逐年檢討專案進度,以於2019年之前將基金結餘降至15億以下。
  • 提案人
    陳節如
  • 連署人
    劉建國  楊 曜
    (7)、主決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基金結餘已達2.5億元,應於未來四年內編列短絀預算,專案用於1.環境教育區域中心應按生活圈從四處增為六至七處2.推動教學類環境教育人員之組織化與參與社會服務之機制3.強化製作台灣環境保護紀錄片之環境教育教材、4.提供國際與台灣環境資訊與新聞之平台,並逐年檢討專案進度,以於2019年前將基金結餘降至1億以下。
  • 提案人
    陳節如
  • 連署人
    劉建國  楊 曜
    2.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3.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4.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5.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策略規劃」之「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5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6.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7.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1億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8.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1億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9.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移動污染源管制」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1億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10.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推動低碳永續家園」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11.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污染防治基金「水污染防治及改善」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案。
  • 三、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

    1.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及所屬104年度捐、補助費2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2.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凍結1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3.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項下「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4.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5.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5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6.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關係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7.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關係業務」項下「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業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8.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福祉退休業務」項下補助縣市勞工育樂中心設備汰舊換新、加強消防安全設施及提倡正當勞工休閒等活動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9.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勞動福祉退休業務」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提升勞工福祉」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0.處理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局「保險業務」項下「納保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1.處理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局「保險業務」項下「納保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2.處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除外)預算凍結1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3.處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4.審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5.處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及所屬「分署管理」預算凍結2,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6.處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7.處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除外)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 四、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

    1.(一)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2.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凍結4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3.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扣除用人費用及「以服務費用支付編制外之進用人力、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所需經費」預算凍結5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4.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業務宣導經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5.審查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國外及大陸地區旅費」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6.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捐、補助費凍結1億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7.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委外研究經費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8.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促進青年就業計畫」預算凍結87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9.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師資培訓與數位學習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0.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培力就業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1.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利息補貼」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2.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利息補貼預算凍結1,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3.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實施計畫」預算凍結274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4.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跨部會協調事項等相關業務」預算凍結8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5.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國人聘僱許可業務等相關事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6.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尊嚴勞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17.處理勞動部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就業安定基金有關「勞工權益扶助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 主席
    現在逐案處理。
    首先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的公務預算第1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1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2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2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非營業基金第1案,總共有7項主決議。
    處理主決議第1案。
    請問各位,對於主決議第1案有無異議?
    請環保署空保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主決議的第1案,鑒於加速汰換老舊車輛及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是減少移動汙染源、排放空氣汙染物的有效方法,我們建議在最後一行加「為目標」3個字,讓我們有一個奮鬥的方向,也就是在「2015年的50%以下」加上「為目標」3個字。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主決議第1案照上述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主決議第6案。
    請問各位,對於主決議第6案有無異議?
    請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許執行秘書說明。
    許執行秘書永興: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主決議第6案,我們建議調整兩個部分,第一個就是「推動將廢紡織品等更多廢棄物品項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將「推動」修正為「研究」。另一個部分則是「以於2019年之前將基金結餘降至15億以下」,修正為「2019年之前將基金結餘降至收入1.5年安全存量水準」。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主決議第6案照上述的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主決議第3案。
    請問各位,對於主決議第3案有無異議?
    請環保署謝主任秘書說明。
    謝主任秘書燕儒: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主決議的第3案,建議將「自2016年起」後面的文字做修正,改為「溫室氣體減量與低碳永續家園建構兩項業務預算,應逐年增加公務預算比例,目標至2020年應高於50%」,我們已經和委員進行過溝通,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主決議第3案照上述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主決議第7案。
    請問各位,對於主決議第7案有無異議?
    請環保署綜計處朱處長說明。
    朱處長雨其:主席、各位委員。在主決議第7案第三行阿拉伯數字2後面的「推動教學……」,我們希望能將「推動」修改為「協助」。另外,倒數第二行的「逐年檢討專案進度」,我們希望能將「進度」修改為「成效」。再來是最後一行的「結餘降至1億以下」,我們希望能修改為「結餘降至歲入之50%以下」,這樣我們在執行上比較能夠有一些調整。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7案照上述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1案預算解凍及7項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2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3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3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4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4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5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5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6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6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7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7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8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8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9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9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10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1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11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關於環保署的凍結案均已處理完畢,環保署的同仁可以先行離開。
    接下來處理勞動部主管的公務預算。
    陳委員要求第1案繼續凍結,行政部門也同意,因此,第1案就繼續凍結。
    陳委員要求第2案繼續凍結,行政部門也同意,因此,第2案就繼續凍結。
    第3案因為提案人林委員淑芬目前不在現場,因此,第3案就先予以保留。
    處理第4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4案有無異議?
    請勞動部會計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月女:主席、各位委員。近年來政府財政困難,為了共體時艱,有關於一般行政的部分,我們都配合行政院的通刪,目前已經刪到非常拮据的程度,像同仁的文具用品都是自己準備,因此,有關於一般行政的部分,懇請委員讓我們能夠維持基本上的水電及租金的支付,謝謝。
  •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我們今天所審查的這筆預算,現在已經是10月份,很快的就要到年底了,而陳委員節如所提的這個案子凍結了將近一半,也就是2,000萬元,既然這是一般行政的經費,本席認為行政機關應該要更明確的表示具體的影響是什麼。對於委員監督預算,我們並沒有意見,但是,如果監督的結果導致行政部門在實質的行政運作上產生困難,而我們又要求勞動部必須執行與廣大勞工權益相關的工作,本席不知道他們該如何進行?究竟這筆2,000萬元具體影響的是什麼,本席要求勞動部必須再講得更加清楚!因為2,00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目,它會影響到什麼,請說明?
    張處長月女:一般行政對我們部本部而言,大概有五億多的經費,扣除人事費3億8,000萬元、再扣掉我們的租金大概是6,000萬元、資訊費用大概是一千七百多萬元、再加上一定要做的統計是一千一百多萬,我們僅剩下兩千九百多萬要維持一般行政所需。基本上,我們在人事費的部分會盡量撙節,但是,其他一般行政真的是沒有空間,像我們的辦公室都是非常的克難,因此,懇請委員能將我們的一般行政費用解凍,以上。
    王委員育敏:這個具體的影響會是什麼?如果今天委員會不解凍的話,你們將來是哪一個部分都沒有錢可以用了?
    張處長月女:事實上,我們的租金本來應該是按季支付,但是,目前我們最後一季的租金尚未支付。
    王委員育敏:租金會付不出來,關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委員能夠考量一下,這筆錢真的不是小數目,而且已經快到年底了!
  • 主席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這個部分,你們才執行25%而已,應該還有很多錢可以用,不要在那邊哭窮了!到現在你們才執行25%,只剩下一個半月的時間,你們能執行得了多少?問題在於你們的進度非常低,本席在早上就說過,你們必須將整個執行的預估方式及相關計畫提出來,之後我們再來討論是否需要解凍,因此,你們要提出一個解決的方法,現在已經是10月底了!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雄文:主席、各位委員。光是房租就需要1,400萬元,現在我們已經拖欠人家了,而且我們與對方所做的協調是等這邊的預算處理後才能支付。本來應該是每季就得支付,但是,因為預算尚未解凍,所以今年第四季的租金就沒辦法支付。光是那一筆費用就已經是1,400萬元,因為租金付不出去,所以委員才會認為我們的執行率偏低,大致就是如此。
    陳委員節如:歷年來你們的房租都是一樣的,難道你們今年才租房子嗎?
  • 陳部長雄文
    所以每年都是按季支付。
    陳委員節如:你們應該都可以用,不要卡到這裡,除了新的案子不能用之外,其他都可以用,沒有不能動用的道理。
    陳部長雄文:但是,現在那筆錢就是被凍結了!我們的一般行政費用是整筆的、是一筆的。
    陳委員節如:本席在早上就說過了,你們要把執行率的預估方式寫出來,並且提出相關的計畫,只要你們把整個流程寫出來,我們再來討論。
    陳部長雄文:委員凍結其他項目,我們都可以接受,唯獨只有這一項,因為它是行政費用,是否能請委員特別高抬貴手,畢竟這是一個機關運作的日常性支出!
  • 陳委員節如
    再說吧!這個案子就先保留。
    主席:請部長向委員多溝通、多說明,這筆是一般行政費用,如果租金付不出來,確實是很嚴重的問題,請多溝通一下!
    第4案就先保留。
    回頭處理第3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3案有無異議?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這個案子很多,大概都是連續性的,而你們的說法都是行政無以為繼,如果不把錢給你們的話,像租金及水電等等必須支付的費用就無法支付,但是,你們想想看!現在是你們的業務不做,人家並非以凍結為目的,而且凍結都有附帶處理你們怠忽職責之處,只要你們將怠忽職責之處改進了,人家就會通過進行解凍。結果你們不改進,只會說年底了,你們欠人家很多錢,不解凍就無法辦理勞工行政,這不是本末倒置嗎?我們要求你們將退休提撥率不足的事業單位上網公告,而你們卻表示可以公告一部分,問題是我們主要想看的那部分沒有上網公告,根本沒辦法看得到!或者人家認為你們的提撥率不足,你們就應該提出一個解決的辦法,但是,你們就是不提出來,等時間到了就要求給予解凍!
    同樣的,第3案也是如此,其實宣導費用與你們的行政也是無關的,而且宣導費用太多了,我們發現年底選舉到了,各地方的宣導費用還真多!另外,還看到你們補助地方政府督導勞動基準法的實施狀況,竟然還有勞檢人力去從事管理臉書工作等等,而且還不是單一的個案。今天你們要求解凍,請問你們被凍結的原因消失了嗎?你們怠忽職責的地方消失了嗎?沒有消失,你們只是挾著時間到了就該把錢拿給你們花,這就是我們今天在此感到非常遺憾之處!非給你們不可,但是,你們非給勞工的東西呢?你們要還勞工一個公道啊!我們的舊制提撥率不足,誰有提撥、誰沒有提撥,上網去接受社會公評嘛!這是他們的棺材本,是老年退休的經濟安全網耶!這也是未來若再有工廠倒閉,到時候墊償基金的墊償、墊付規模需要多大的關鍵。老板把退休金提撥出來,墊償、墊付的金額就不用高,這是最上游的核心爭端。
    我們希望給你們行政費用,但是你們要把勞工的經濟安全網先還給我們,這樣才能夠讓預算解凍。預算凍結的理由沒有消失,你們憑什麼說時間到了,要我們趕快給你們錢花。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雄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勞工退休準備金總共有十三萬一百多家,去年還有五萬多家沒有如期開戶提撥,我們去年一整年已經全部查完了,現在提撥率已經達到99.8%,也就是說已經提撥了……
    林委員淑芬:抱歉,我少講了兩個字,就是「足額」提撥。不要只提個最低標準2%,有的是全部提撥了,一次倒閉,不夠賠償啊!
    陳部長雄文:現在依法就是提撥2%至15%,所以……
  • 林委員淑芬
    法沒有通過是你們的責任或是立法院的責任?
  • 陳部長雄文
    我們是依法讓他們先開戶……
    林委員淑芬:你們是要拿法律規定的最低標,還是要拿一個真正能夠保障勞工經濟安全給付的標準?你拿一個法律規定的最低標來說他們都已經開戶了。
    陳部長雄文:因為這是準備制,而且我們非常感謝立法院上個會期修訂了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以後他們每年3月份之前要針對下一年要退休人數有足額的……
    林委員淑芬:好,這是舊制,新制的欠帳有好幾億,都已經有法律規定了,還是有呆帳存在,怎麼辦?
    陳部長雄文:99.8%的提撥率,當然因為……
    林委員淑芬:99.8%是一個比例,但是對勞工而言,它是百分之一百沒有。
  • 陳部長雄文
    我們知道有很多行政上……
    林委員淑芬:800萬受雇者的提撥率是99.8%,那麼剩餘的0.2%是有幾萬人沒有提撥?
  • 陳部長雄文
    有13萬。
    林委員淑芬:對那個沒有提撥的人是百分之百的沒有,你們行政部門說99.8%的薪資都有提撥,可是那2%就有多少人?對那一個人而言就是百分之一百的沒有。
    陳部長雄文:是99.8%有提撥,所以只是0.2%沒有。
    林委員淑芬:0.2%就有多少人了?即便是1個人,那還是百分之百沒有。
  • 主席
    請勞動部勞保局羅局長說明。
    羅局長五湖:主席、各位委員。不是0.2%的人沒有提撥,而是那個人有提撥,但是到最後公司快倒閉的那段時間有積欠,所以每個人都有提撥,只是最後那段期間……
    林委員淑芬:對那個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他的薪資已經欠了半年、一年……
  • 羅局長五湖
    就是公司快倒閉的最後那一點點。
    林委員淑芬:現在的問題就是那一點點要從哪裡來支付?那是他該有的權利,誰要付給他?
    陳部長雄文:依照修訂的第二十八條規定,有墊償他6個月的薪資,及墊償6個月的退休金和資遣費。
    林委員淑芬:其實計算起來可能不止6個月,有可能他提撥的部分只有6個月,但理論上,可能等他老年要領45個月,你說已經有墊償他6個月了,所以不可能再從墊償基金支付給他。
    陳部長雄文:業主經常是在要倒閉之前那段時間才沒有提撥,之前都有照規定提撥。
    林委員淑芬:我今天不是在講這件事,而是說,不要等到年底才說:我們繳不起房租,欠人家很多錢,你一定要給我們過。但是當初立委提案凍結預算的理由,你們完成了嗎?我們要求你們上網公告,為什麼就是有最核心的那部分無法公告出來?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孫司長說明。
    孫司長碧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確有上網,舉例而言,我們上網公告的是去年各縣市政府查核的績效,今年,我們也有公告每一季查核的績效……
  • 林委員淑芬
    我們要求你們上網的部分是雇主沒有給勞工提撥的事業單位名冊。
  • 孫司長碧霞
    那部分是處分……
    林委員淑芬:這樣才可由社會公評,你們無法執行,讓社會輿論來幫你們執行,我們就是要靠輿論來指出哪些企業是無良企業。單就這一點,你們做了,我們就統統給予解凍,為什麼你們對雇主這麼好?要不然這樣,500萬資本額以上的雇主優先公告;500萬資本額以下的暫緩公告。大型企業所要負起的責任要更大,1,000萬資本額以上的雇主優先公告;1,000萬資本額以下的慢點公告,這樣也行啊!
    孫司長碧霞:公告也是一種處分,所以須於法有據,例如處罰鍰的時候……
    林委員淑芬:依法有據!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要提撥,那麼就根據這一條訂一個行政命令……
    孫司長碧霞:依據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如果明年3月沒有提撥而處罰鍰的話,是可以公告姓名。
    林委員淑芬:不要再玩這個了,你們從最低標去提撥……
    孫司長碧霞: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明年3月要看前一年度有沒有足額提撥,如果沒有依規定做而被處罰鍰時,就可以公告其姓名。
    林委員淑芬:那個洞還是很大,我們不要再討論這件事。
  • 孫司長碧霞
    勞基法有依據的話就可以公告。
    林委員淑芬:雖然有足額提撥,公司一倒閉,受雇者還是沒錢拿,還要靠墊償基金墊償他們6個月薪資,但是他們的權利可能是可領40、50個月,不是那6個月,6個月的墊償只是彌補他們的一無所有而已。
    有關第3案的宣導費用,我認為宣導費用與推動業務沒有直接相關,所以宣導費用50萬元,我們不予解凍。
  • 主席
    第3案繼續凍結。
    處理第5案。
    請勞動部會計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月女:主席、各位委員。在此懇請委員,因為勞動部一向非常配合行政院的政策,政府近年來財政拮据,所以在經費上我們都配合行政院做通刪。我們的行政費用已經刪到非常拮据的地步,到目前租金還欠著人家。其實我們業務單位針對委員的提案已經很努力去做了,是不是請委員讓我們這500萬元的預算能夠解凍?
  • 主席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好啦!你們所持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時間到了,我們欠人家很多錢,我們真的無以為繼了,給我們錢吧!你們的理由就只有這樣。我剛才跟你們說過,你們補助地方政府實施勞檢的錢,怎麼可以讓那些勞檢人力去做管理臉書的工作?這種正經事不去做好,這種疏漏不監督好,然後只會說:時間到了,給我們錢!我剛才說要上網公告,你們為什麼不上網?你說要錢,依我的主張是續凍一半,這已經是要錢就給你們錢了,但是你們要把工作做好。勞檢人力去從事臉書管理工作,這不會太離譜嗎?
    張處長月女:這一項是要我們將考評結果上網公告,我們也都儘量辦理了,針對這個解凍案,是不是可以讓我們解凍?
  • 林委員淑芬
    好啦!續凍一半。
  • 張處長月女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處長,剛才處理陳節如委員的提案時,你有提到租金的問題,現在林淑芬委員凍結的這一案,也是在「一般行政」項下的「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這些都影響到你們租金的支付嗎?
  • 主席
    請勞動部會計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月女:主席、各位委員。陳委員提案的那2,000萬元,有些人事費或支出,我們想辦法移到下年度去支應,這部分我們渡得過去。但是這500萬元是我們的基本工作維持,這部分的經費總共只有八千九百多萬,其中租金就扣掉將近六千萬元,所以其實我們只有二千多萬的基本工作維持費。
    在此不妨跟委員報告,我們窗戶的隔熱紙壞了都沒有錢換,而是拿不要的紙箱貼在玻璃上。地板壞了也沒錢換,就是壞一塊;貼一塊。所以地板凹凸不平,甚至我們會擔心孕婦跌倒而在地板上貼膠帶。我們勞動部勤儉持家,經費真的很拮据,懇請委員能夠支持我們,謝謝。
    王委員育敏:所以如果照林委員剛才說的改凍一半,250萬元的經費,你們有辦法運作嗎?
    張處長月女:我們真的非常困難,這個500萬元,我們真的需要付租金,如果這樣,我們只能回去再拜託房東讓我們留一部分等明年再支付。其實這對政府部門而言是不太好,跟人家簽了合約,錢卻沒有支付。但是我們回去會拜託房東體諒我們,最好的方法還是懇請委員讓我們這500萬元解凍,我們真的非常困難。
    王委員育敏:本席在這裡也建請各位委員考量一下,方才林委員所說的將業務費用完全凍結,我想主管機關也沒有意見,我們就完全凍結。但是,在行政上,特別是必要支出的行政費用,歷年來,我們在審查預算時,對於必要的行政支出,都會給予特別的考量,因為畢竟還是要讓行政部門運作。我們監督他們有些工作要落實,那是應該的,但是如果讓他們在運作上產生比較大的困難,這也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結果。
    現在已經快十月底了,到年底只剩2個月,所以本席認為,類似第4案、第5案這種涉及行政費用的必要性支出費用,希望各位多所考量。這部分是否可以先予保留,大家再想想看。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剛才說續凍250萬元,他已經接受了。
    主席:因為委員有其他意見,林委員是否同意少凍一點,讓他們該修的地板可以去修理。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凍結200萬元。
    主席:林委員同意少凍一點,凍結200萬元。其他請行政單位自己設法,也請多跟委員溝通。第5案凍結200萬元。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等一下,我們凍結的項目不一樣,他只是那一項,我的提案是……
    主席:陳委員的提案也有一些解凍的條件,請行政單位趕緊與陳委員溝通。林委員同意凍結200萬元,陳委員對於您的提案有什麼意見?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凍結一半。
    主席:這個案子一樣是行政業務費,陳委員的提案凍結1,000萬元;林委員的提案凍結200萬元。第4案、第5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6案。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沒問題啦!
    主席:好,陳委員同意解凍。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要繼續凍結啦!
    主席:你說沒問題,依我的理解就是解凍。要繼續凍結,那就是問題很大,要請行政單位說明一下。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不用啦!我們剛才都談好了,已經說明好幾次了,還要說明什麼?
    主席:行政單位說明了好幾次,看起來陳委員都不滿意。
    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非常關心公部門勞派遣及承攬問題,我們現在與人事總處有成立一個平台,我們也不斷去承攬或派遣比較多的公部門做實地訪查,像今年,我們已經去過中油、客委會及國庫署,我們除了去訪查,還請他們提報告。那特別是說,我們希望透過每一次針對某一些特定的機關,如果有高額的派遣或承攬時,我們要逐一檢視,我們透過這部分跟人事行政總處、科技部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逐一檢視,我相信我們會把濫用承攬的狀況降低,尤其是在年底之前,我們希望完成公部門承攬的注意事項,也就是讓公部門在運用承攬時,一定要注意到一些權益的保障,也不要有所謂假承攬、真派遣的情事。其次我們要完成派遣勞動契約的範本,對於假承攬、真派遣的公部門,我們跟人事總處也會逐一要求這些部門做改善。以上是我們要做的,因為200萬對我們一個司來講,我們有很多已經規劃的計畫,特別是我們又跟很多工會要進行一些溝通、座談相關法令的部分,包括修勞動三法,還有我們也針對勞工的重要議題進行會議,所以這部分,委員是不是可以同意解凍?謝謝。
  • 主席
    陳委員的看法如何?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重疊性太高了,他們都講得不清不楚……
  • 王司長厚偉
    委員能不能凍結少一點?
    陳委員節如:早上我已經講了,你們的承攬跟派遣全部重疊,我只是監督你們,你們要釐清這些事情,並做成相關報告,你們就是沒有做,報告還是寫得不清楚,還是重疊重重,所以凍200萬是無傷大雅,沒有關係。你們把這個部分寫出來,我們就解凍。
    主席:陳委員說寫出來就解凍,聽起來是很容易,你們應該趕緊把報告寫出來,你們有沒有寫?雖然你們有寫,但是陳委員覺得寫得不清楚,你們要寫出讓陳委員看得清楚的報告,不是混在一起的。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派遣跟承攬的部分,他們弄不清楚,好啦!就繼續凍結……
    主席:陳委員,少凍一點好了啦!
  •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一半啦!
    陳委員節如:已經凍很少了,他們同意,你就不要再講了。
    主席:你們同意,是嗎?那就只好繼續再凍結了,你們趕快把報告寫出來,讓陳委員看。第6案繼續凍結200萬。
    請問各位,對第7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8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9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0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 主席
    第12案繼續凍結。
    請問各位,對第13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5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6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7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主席:第17案繼續凍結,主管機關同意嗎?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第13案呢?我都還沒講就過了?
  • 主席
    第17案……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我對第13案有意見。
  • 主席
    第13案稍後處理。請問行政單位對第17案有無意見?
    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劉署長說明。
    劉署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現在職業安全衛生署搬到新莊,新莊那邊有很多管理費、水電費的支出都非常龐大,如果要凍結兩百多萬的話,可能會難以因應,懇請委員可以支持我們的解凍案,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陳委員,有關人員維持的費用或是人員的費用,你是不是應該給他們解凍?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 劉署長傳名
    懇請委員幫忙一下……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我們才凍結二十分之一而已。
    劉署長傳名:我知道,現在是凍結兩百多萬……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民進黨團那個……
  • 劉署長傳名
    能不能請委員少凍一點?
    主席:陳委員,就凍結少一點好了,這是人員的費用,現在都年底了,還是我們減一半?
  •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好啦!你前面已經凍結很多了……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兩百多萬……
    主席:好,100萬……
    劉署長傳名:好,謝謝委員。
  • 主席
    第17案凍結100萬。
    回頭處理第13案。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希望勞發署對於外籍勞工的管理應該要有一些前瞻性的、負責任的作法,而且對於外勞未來在台灣整個產業發展或看護發展裡,到底要扮演何種角色,他們需要重新檢討及釐清。我們的法律規定要訂警戒指標,而國家對於外籍勞工的管理政策,10年、20年以及30年的計畫為何?外籍勞工在看護的部分,他們至少已經從補充原則變成主力了,在這種狀況之下,我們真的希望勞發署要更負責任,為什麼要講這件事情呢?我以台北市跟新北市為例,因為外勞的因素,某種程度會衝擊到本勞就業,以家事服務跟居家陪伴為例,104年1至7月家事服務的終止數,總共終止787件,其中因為外勞而終止使用家事服務的有119件,因為聘僱外勞,讓本勞家事服務案件終止的占15%,這是上半年度的部分,而8月及9月,因為聘僱外勞而終止本勞家事服務的占22%,以居家陪伴而言,前上半年度因為聘僱外勞而終止居家陪伴的占27%,8月至9月,因為聘僱外勞而終止本勞的居家陪伴的件數占33%。
    試問,它怎麼會沒有衝擊?它衝擊本國居服員的工作權,我們看到現在不斷的放寬,看起來再這樣下去,未來長照的主力還是外勞,針對整體外勞,國家在產業面及看護面,到底是要走哪個方向?一直叫你們講一個全民性的說明,叫你們把警戒指標訂出來,統統都沒有做!然後才說時間到了,你們要付水電跟租金等等,可是你們有沒有想到被衝擊到工作權的那些人,他們要去跟誰要薪水呢?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劉署長說明。
    劉署長佳鈞: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警戒指標的部分,下個月我們應該都會完成了,其次,從我們目前開放外勞從事家事照顧來講,事實上對本國家事服務員的衝擊不大,未來我們為了讓……
    林委員淑芬:那我們剛才看到的統計數字33%、27%、22%及15%,這些都是假的嗎?
    劉署長佳鈞:不是,基本上需要家庭照顧的人數還是相當龐大,以目前來講……
    林委員淑芬:就是因為失能人口很多,家事服務員的需求量很大,所以我們希望讓台灣有家事服務的產業興起,促進本國家事服務員的就業機會,我們要求衛福部社家署要建置台灣長照系統的服務輸送體系,我們絕對反對把失能的人直接送到安養院、療養院當成病人在做,我們要設定「零癱瘓」的目標,要想方設法讓每一個失能的人都能再站起來、再活動,讓他們的健康可以最大程度的回復,這部分我們需要高品質。
    劉署長佳鈞:對,所以我們在跟衛福部……
    林委員淑芬:在高品質的目標裡,我們更需要本國居服員,所以以前內政部訓練出來的10萬人,只剩下兩成在做居服員的工作。居服員為什麼沒有就業機會?你們培養出來的居服員只有兩成有就業!我們現在看新北和台北的統計數字,聘僱一個外勞,當然會衝擊到本國的居服員的居家陪伴跟家事服務的件數,數字上就有這樣的顯示,這影響非常大!
    劉署長佳鈞:對,所以我們跟衛福部社家署正在討論配合長照法施行以後的前置準備,因為兩年後要施行,所以我們現在正在把一個國內家服人員投入市場的……
    林委員淑芬:所以更需要給我們一個外勞管理的政策目標,到底是主力,還是補充?
  • 劉署長佳鈞
    以現在來講是補充。
    林委員淑芬:法律的規定是補充,但那是假的!
  • 劉署長佳鈞
    事實上也是補充。
    林委員淑芬:那你們下個月要出來的初步報告書,你們的警戒指標到底是訂哪種警戒方式?你們都希望預算解凍,但是你們這樣好像是怠工,慢慢、慢慢的做,好像打一鞭才做一步,不催不做,年底到了才說:錢非給我們不可,到年底了,不給我們預算,我們就形同沒有錢。你們只會這樣要錢!但是國人要該向誰問責?你們一副非給你們租金、薪水不可,但是像剛才談到退休金都沒有提撥問題,他們要跟誰要啊?像這些本國居服員,因為外勞的補充,所以他們的工作沒了,他們要去跟誰要飯吃?整個勞動部也是這樣,告訴本部無薪假欠缺一個強制通報機制,法律沒有規定強制通報。
    所以立法委員不提凍結預算案,你們也不做,我們凍結預算,你們又拖延,拖到年底,做個樣子給我們看,告訴我們年底到了,要把錢給你們,你們做不出來,我們還是要解凍,請問那些被放無薪假的人,他們的權益是誰要保障?就業保險的錢要不要補貼那些減少工資的人?為什麼把本來雇主該承擔的景氣風險,變成勞工要承擔呢?為什麼都是立委說了,你們才做,立委不說,你們就不做?提案叫你們做,你們不做,現在才說到年底了,錢非給你們不可,那些放無薪假的人,他們繳稅給國家,國家、政府要保護他們權益的責任,他們該跟誰問責?如果立委還不幫這些人講話,誰會幫他們講話?你們不能說到年底了,我們就一定要解凍,我們最生氣的就是在這裡,如果你們願意主動做,而且也真的在推了,我們還是會鼓勵你們。所以今天這樣的狀況,我們相當遺憾。凍結五分之一是多少錢?
  • 劉署長佳鈞
    四百多萬。
  • 林委員淑芬
    四百多萬?
  • 劉署長佳鈞
    將近500萬。
  • 林委員淑芬
    這個錢那麼少!
  • 劉署長佳鈞
    這屬於一般行政的費用。
    林委員淑芬:那些居服員沒有工作、沒有飯吃,他們連1萬都沒有,該跟誰要?不然就繼續凍結十分之一。
    劉署長佳鈞:好,謝謝委員。
  • 主席
    第13案繼續凍結十分之一。
    現在處理非營業基金解凍案,請問各位,對第1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 主席
    繼續凍結。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公務預算第14案過了嗎?
  • 主席
    有啊!剛剛都處理完畢了。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我都還沒有表示意見。
  • 主席
    林委員現在要表示意見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公務預算第14案,一樣繼續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好,第14案繼續凍結十分之一。
    接續處理非營業基金凍結案。請問各位,對第3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 主席
    第3案繼續凍結。
    請問各位,對第4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 主席
    第4案繼續凍結。
    請問各位,對第5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主席:第5案繼續凍結。行政單位如果有意見的話,可以表達一下。
    請問各位,對第6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主席:第6案繼續凍結。請問各位,對第7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8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9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0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繼續凍結。
  • 主席
    第11案繼續凍結。
    請問各位,對第12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5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6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7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宣告: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案,本2案全部處理完畢,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1案,本11案全部處理完畢,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7案,第4案繼續凍結1,000萬元,餘准動支;第5案繼續凍結200萬元,餘准動支;第13案、第14案繼續凍結十分之一,餘准動支;第17案繼續凍結100萬元,餘准動支;除第1案、第2案、第3案、第6案及第12案繼續凍結之外,其餘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處理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非營業基金解凍案17案,除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及第11案繼續凍結之外,其餘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委員徐委員欣瑩、鄭委員汝芬及林委員淑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及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徐委員欣瑩書面意見

    本席曾於民國101、102年多次針對霄裡溪污染的解決方案,向環保署提出質詢,本席要求霄裡溪上游的華映、友達必須做到廢水零排放的目標,並且在完成廢水零排放的工程後,將原先位於工業區內的排水管封閉,向霄裡溪沿岸受到汙染廢水危害健康、農地的民眾,展現政府維護環境的決心。零排放計畫原本預定在民國104年12月31日完成。
    今日環保署長至立法院進行預算案解凍的報告,本席特此針對霄裡溪的汙染解決方案向環保署提出書面質詢,請貴單位於兩周內具體答覆:
    一、該計畫目前的工程進度?預計完成日期?
    二、廢水零排放的工程計畫,在國內並無前例可循,以往國內對於廢水全回收的操作,技術上只能在整個廢水回收程序中的次系統進行,而沒有在完整的回收處理流程中進行操作過。環保署要如何訂定測試、驗收的程序,已確定該工程能讓廢水達到全回收、零排放的目標?
    三、若要向霄裡溪沿岸民眾,以及向國人展現政府徹底解決河川汙染的決心,最具體的做法,就是在零排放工程完工後,將該工業區原本的廢水排放管予以封閉。請問環保署對於封閉排放管的時程,是否已有規劃?
    四、本席建議於民國105年元旦,進行排放管的封閉,本席並誠摯邀請署長當日能蒞臨霄裡溪現場,與本席一同見證這個台灣河川汙染治理的里程碑。
  • 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

    一、環保署業務大幅委外致委辦費逐年增加,惟預算員額或非典型人力未能適度調整,且非典型人力占比偏高,環保署要如何檢討人力運用效益?
    二、環保署大部分業務採委外辦理,且長期委託同一廠商易滋生弊端,環保署要如何建立管考機制?
    三、水體污染總量管制政策要如何推動?何時公布應受管制水體清單?環保署要如何辦理水體污染管控及水資源之永續經營?
    四、環保署未完成劃定水區及公告河川水體分類之水系眾多,何時完成辦理?
    五、環保署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之計畫目標設定未臻嚴謹,環保署要如何衡量執行績效?
  • 林委員淑芬書面意見

    欠缺強制通報,勞動部對無薪休假的就業安定資源如何進場協助勞工?
    一、各項經濟發展預測指標皆指出未來經濟景氣不佳,媒體紛紛報導電子產業傳出放無薪假的消息,勞動部說已經準備200億基金預算,隨時準備因應不景氣,但啟動機制為何?卻說不清,直說要看無薪休假通報人數增加才能決定,啟動門檻到底是要多少?難道要像登革熱一樣,達到一萬例,中央的資源才會啟動介入?
    1.欠缺強制通報,政府掌握的無薪休假藏有多少黑數?
    勞動部(勞委會)為因應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時,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勞資爭議,資遣勞工等等因素,於100年12月1日公告「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但在沒有政策管制工具,要求事業單位強制通報的情況下,政府掌握的無薪休假藏有多少黑數。看似避免勞工不會被資遣,實際上是減輕政府失業率數字。事業單位通報與否,完全看企業的自主意願。而這些通報數據,勞動部也沒有對其做深入分析,除了通報實施人數,完全看不到產業別的分析。勞動部完全不正視無薪休假對勞工的衝擊,反而放任事業單位讓勞工自行承擔景氣波動的工資損失。如果勞工被資遣屬於非自願離職,還可以進入就業保險體系領取失業給付。但在無薪休假的情況下,什麼政策資源都沒有。
    2.無薪休假成常態,企業可隨訂單淡旺季調整勞動力,勞工自行承擔工資損失風險。
    依據勞動部101-104年每個月無薪休假通報人數數據(附表),每年第四季是無薪休假實施比例最高的時候,即便是去年通報實施人數已經大幅減少,仍約有千人實施無薪休假。但我要提醒部長,這只是冰山一角,在沒有強制通報的情況下,我們不曉得的這些數據藏了多少黑數。
    但是從季節性來看,第四季人數都偏高的情況,無薪休假已經成為企業面對景氣衝擊常見的因應措施,勞動部也鼓吹只要不裁員暫時放無薪假以渡難關,這也使得企業趁機要求勞工同意放無薪假的目的,不再避免財務危機,反而是提高企業盈餘。對企業而言,不用因為負擔資遣費外,還有已訓練好隨時可上工的勞動力。實施無薪休假期間,只要負擔基本工資的勞動薪資成本即可。而這中間短差的工資損失,卻是勞工自行吸收。使得我國工時工資制度早已實質進入彈性化的階段。
    雖然,勞動部一再宣稱實施無薪假,必須經由勞資雙方同意。但我們必須明白勞雇合意本質不等同當事人合意,這是勞動部必須正視勞動市場上勞雇之間因為經濟地位懸殊,談判實力不對等,所謂的勞雇合意,也只是徒具合意形式。
    勞動部對媒體說已經準備好200億基金預算,因應這波不景氣,隨時準備進場,但啟動門檻機制卻仍說從未交代清楚。
    3.就業安定政策資源何時進入?勞動部說不清楚。甚至,資源進入協助無薪休假的勞工,仍必須事業單位同意。
    媒體報導指出,勞動部準備200億基金預算,針對無薪休假勞工會啟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勞動力發展署會主動聯絡實施無薪休假的事業單位。但當本席辦公室電洽勞發署,得到的回應是「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尚未實施,何時實施?什麼樣的情況下會實施?卻得不到正式的回應。
    但勞發署還是提供主動聯繫無薪假事業單位的說明,令人不解勞發署主動聯繫無薪假事業單位的實施計畫,今年9月底事業單位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有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計26家,實施人數1,233人,經勞發署主動聯絡情形,摘述如次:(一)14家符合申請資格,僅1家有意願申請(該公司無薪假以年休假安排;年休假不足安排者再放無薪假。日前公司表示,因已接到訂單,將於10月底結束無薪假)。(二)11家不符合申請資格(無薪假未達2週16小時)。(三)1家表示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給,非屬無薪假。顯然,實施無薪休假的勞工仍必須經由雇主同意,已經違反「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第十一點」,勞工欲參加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推動之短期訓練計畫者,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協助。但在沒有裁罰手段情況下,勞工仍然無法使用資源。
    本席認為,欠缺強制通報的無薪休假制度,而且須經由事業單位同意勞工申請就業安定資源的前提下,實施無假勞工反被排除在政府就業安定資源之外。請問部長是否支持無薪休假必須強制通報?以及就業保險應給付實施無薪休假勞工的短差工資?讓企業負擔景氣短差工資成本?
    勞檢人員淪為臉書文宣美編
    為了避免過勞,強化工時勞動條件檢查,勞動部以就業保險費用補助各地主管機關聘用勞動條件檢查員辦理檢察業務。基於人力調度需求,部分地方聘用勞檢人力借調至勞動部、職安署、各地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等單位,仍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業務,或者是辦理因應檢查後許的訴願答辯書業務等等。
    但其中,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卻因為設立勞動部官方臉書的需要,挪用勞動檢查人力,要求勞動檢查員需具有美編能力,負責管理臉書業務。美其名,是運用勞檢業務之宣導及民眾關心勞動條件檢查議題之及時蒐集及回復等業務。
    但實際上,勞動部的臉書經常辦理的是有獎徵答的活動,業務宣導也不僅止於勞動條件。原先應從事勞檢業務的人力,卻淪為美編人員。這不僅與當初預算編列使用目的不符,更是不重視勞動檢查人員的專業。
    更何況,勞動部為了衝刺粉絲專業人數,要求各單位值班按讚,衝刺粉絲專業流量。民眾提出問題或是陳情留言,也不見臉書管理人員回覆,反而是呈現一個開放討論的情況。顯然,臉書管理人員只是製作美編圖片、上傳檔案管理而已。勞資爭議或違法情事的陳情,仍然是要求民眾向地方政府檢舉,何來的即時回復?
    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日勞動2字第1000133284號函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因應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時,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勞資爭議,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三、事業單位如未經與勞工協商同意,仍應依約給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工資。勞工因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 致有損害其權益之虞者,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依法請求資遣費。
    四、事業單位如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之福利、分紅等措施。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該事業單位有工會組織者,宜先與該工會協商,並經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
    五、事業單位實施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就對象選擇與實施方式,應注意衡平原則。
  •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六、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勞雇雙方終止勞動契約者,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日數,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依法應予扣除。

  • 七、勞雇雙方終止勞動契約者,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日數,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依法應予扣除。
  • 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如有延長期間之必要,應重行徵得勞工同意。事業單位營運如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 八、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如有延長期間之必要,應重行徵得勞工同意。事業單位營運如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 勞雇雙方如同意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應參考本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本誠信原則,以書面約定之,並應確實依約定辦理。

  • 九、勞雇雙方如同意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應參考本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本誠信原則,以書面約定之,並應確實依約定辦理。
  • 事業單位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應依「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 十、事業單位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應依「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 勞工欲參加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推動之短期訓練計畫者,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 十一、勞工欲參加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推動之短期訓練計畫者,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配合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勞工,給於予獎金或分配紅利時,宜予特別之考量。

  • 十二、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配合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勞工,給於予獎金或分配紅利時,宜予特別之考量。
  • 事業單位或雇主未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致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依各該違反之法令予以處罰。

  • 十三、事業單位或雇主未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致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依各該違反之法令予以處罰。
    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1分)
User Info
楊玉欣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