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9時至10時51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9時至10時5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鄭委員麗君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1時19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至3時15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0時52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至5時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碧涵 孔文吉 黃國書 黃志雄 蔣乃辛 陳淑慧 賴振昌 何欣純 高金素梅 許智傑 鄭麗君 陳學聖 呂玉玲 陳亭妃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江啟臣 鄭天財 許添財 李貴敏 盧秀燕 黃偉哲 李桐豪 陳歐珀 顏寬恒 林德福 楊麗環 楊瓊瓔 蘇清泉 邱志偉 管碧玲 邱文彥 陳明文 姚文智 吳育昇 潘維剛 簡東明 林滄敏 周倪安 劉櫂豪 陳怡潔 羅明才 薛 凌 葉津鈴
    委員列席28人
    主 席:陳召集委員碧涵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討論事項

  • (10月14日上午)
  •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05年度行政院主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案。

  • 二、審查105年度行政院主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0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 三、審查10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本日上午議程採綜合詢答,委員孔文吉、陳碧涵、黃國書、黃志雄、蔣乃辛、陳淑慧、賴振昌、何欣純、鄭麗君、許智傑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科技部徐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呂玉玲、陳亭妃、黃志雄、周倪安、陳歐珀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議

    一、第一案至第三案均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委員對本次詢答單位105年度相關預算有提案者,請各委員辦公室於10月21日中午12點前,將提案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彙整。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10月14日下午)
  • 處理104年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等18案。

  • 四、處理104年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等18案。
    (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3,0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二),凍結「原子能科學發展」(含「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1,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十五),委託「進步型反應器運轉安全強化及事故情況下安全保障之研發」研究經費1,160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原列5,254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原列965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檢查與管制」原列460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提升輻射安全管制技術之研究計畫」編列2,403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核設施安全管制」原列8,061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原列1,000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原列7,060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核子保安與應變」原列1,263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天然游離輻射偵測」原列1,034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原列1,857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核物料與核設施活動管理」編列「運費」3,33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原列8,797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原列3億1,590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核能安全科技研究」原列1億6,599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廣能源技術應用」原列1億3,797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本日下午議程有委員蔣乃辛、陳碧涵、陳亭妃、呂玉玲等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志雄、鄭麗君、陳淑慧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議

    一、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三、第(一)案至第(十八)案預算解凍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10月15日上午)
  • 處理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等10案。

  • 五、處理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等10案。
    (一)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一二四),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預算2億4,000萬元,俟該部新興重大施政計畫獲得行政院正式核定,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化部主管」預算共116億4,943萬9,000元,凍結2億元,俟該部新興重大施政計畫全數獲得行政院正式核定後,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文化部函送「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原列13億8,092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交流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原列1億2,113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下輔助拍攝具市場競爭力或文化藝術多元性之國片及短片,原列2億8,769萬元,予以凍結5,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九)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原列5億4,858萬2,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流行音樂產業輔導」原列4億7,398萬2,000元之三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日上午議程有委員蔣乃辛、陳碧涵、黃國書、何欣純、陳亭妃等5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陳政務次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鄭麗君、黃志雄、呂玉玲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議

    一、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三、第(一)案「高畫質旗艦型連續劇補助」專案報告,准予備查;第(二)案至第(十)案預算解凍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10月15日下午)
  • 繼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六、繼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87項 教育部1,07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77項 教育部原列2,871萬7,000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2節「考試報名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921萬7,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97項 教育部107萬7,000元,照列。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租金收入」原列87萬元,建議增加200萬元。
    說明:
    1.租金收入項下包含停車場租金收入及國有房地租金收入,其中「停車場租金收入」係出租教育部停車場89個停車位,以每月800元估算。惟此租金之收取顯不符合市場行情,以最寬鬆方式計算,每月上班22天、每天停車8小時,則每個車位每小時費用僅僅4.5元,與公有停車場每小時最低尚須20元相較,差距甚大。每月800元之租金也與目前動輒每月需約5,000元之租金難以比擬。
    2.如今,民眾在台北市停車一位難求,教育部又位處市區精華地段,卻以公家資源圖利自己員工,明顯不當。爰要求該停車場租金應予提高,以每停車位每月5,000元計算,計一年約增加200萬元以上,以充裕國庫。
  • 提案人
    陳亭妃
  • 連署人
    黃國書  何欣純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01項 教育部2億0,438萬2,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1款 教育部主管
    第1項 教育部
  •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2,5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何欣純
  • 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52萬9千元之十分之一,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及連署人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鄭麗君
    (三)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中「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2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蔣乃辛  黃國書  陳亭妃  何欣純
  • 連署人
    孔文吉  陳淑慧  陳碧涵  鄭麗君
    (四)凍結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之補助學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與成效推廣觀摩研討及制度改進等55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及連署人
    何欣純  黃國書  鄭麗君
    陳亭妃
    (五)凍結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原列1億5,174萬5,000元之十分之一,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蔣乃辛  陳碧涵  陳亭妃  呂玉玲
    許智傑  黃國書  鄭麗君  何欣純
  • 連署人
    孔文吉  陳淑慧  高金素梅 賴振昌
    (六)凍結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4,0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蔣乃辛  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黃志雄  黃國書  許智傑
  • 連署人
    孔文吉  陳淑慧  陳碧涵  賴振昌
    (七)凍結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及連署人
    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黃國書
    三、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第58案以後)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就「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分院─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籌建現況暨年底開館試營運籌備進度」進行專案報告。
  • 主席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

  •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進行詢答)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報告。
    馮院長明珠:主席、各位委員。本院歷年來各項施政及預算,承蒙各位委員大力支持與協助,使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謹先在此表達由衷的感謝。本院105年度預算係依據105年度施政計畫及各項業務實際需要編製,謹將105年度施政計畫工作重點及歲入歲出預算編列情形暨104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執行狀況,簡要報告如下:
    壹、105年度施政計畫工作重點
    一、加強國際及兩岸重要博物館的交流,提升專業研究水準,籌辦各項展覽,明年度有非常多的國際借展要推動,同時南院開幕的十大首展目前也如火如荼的推動中。
  • (一)在籌辦展覽方面
  • 1.常設展覽
    北部院區將舉辦並更新歷代書法、歷代繪畫、院藏圖書文獻珍品等常設展;南部院區將舉辦「佛陀形影─院藏亞洲佛教藝術之美」、「錦繡繽紛─院藏亞洲織品展」、「芳茗遠播─亞洲茶文化展」、「奔流不息─嘉義發展史多媒體數位展」、「認識亞洲─導覽大廳多媒體數位展」等5項常設展。
    2.特展:北部院區將舉辦「董其昌特展」、「清明上河圖特展」、「果熟來禽特展」、「惠風和暢─書畫扇面特展」、「公主雅集─蒙元皇室的書畫收藏特展」、「院藏玻璃器特展」、「世紀回憶─本院禁城影像特展」、「院藏佛經特展」(暫名)、「清季西南邊界輿圖特展」(暫名)等特展,呈現本院典藏研究成果;南部院區將舉辦「絢麗多姿─院藏南亞服飾特展」、「越過崑崙山的珍寶─院藏伊斯蘭玉器特展」、「藍白輝映─院藏明代青花瓷展」等3項特展。
    (二)在提升專業研究方面,賡續建置「文物高精密科學檢測技術研發應用實驗室」,針對文物進行材質分析,並逐步建立數值資料庫,除用於故宮文物維護外,亦將持續發表研究成果,進行資源共享;另邀請國內外中國古器物、書畫、圖書文獻等專家學者,舉辦座談會,交換研究心得與經驗,以增進典藏、編目、推廣及研究等方面之成果。
    (三)在加強國際合作方面,105年4月至5月間與日本大阪市立美術館合作舉辦「從王羲之到空海」展;105年6月與美國舊金山博物館合作「帝王品味─國立故宮博物院精品展」,並於10月在休士頓作第二站展出;105年12月至106年3月間南部院區將展出「日本美術之最:東京、九州國立博物館精品展」,本院5件文物則將赴日本大阪東洋陶磁博物館參與「汝窯水仙盆展」;另積極參加台灣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等相關國際文創商品展覽、書展及授權展等活動,推廣本院文創商品、出版品及授權機制,提升本院品牌形象。
    (四)在促進兩岸文化交流方面,105年度將賡續與大陸博物館洽談合作事宜,預定辦理「世紀回憶─故宮禁城影像特展」及「大秦文化特展」外,並與北京故宮輪流舉辦兩岸故宮學術研討會。
  • 推動大故宮計畫,實現「南北雙星.藝術均富」之理念

  • 二、推動大故宮計畫,實現「南北雙星.藝術均富」之理念
    (一)北部院區擴建,提升展館空間與設施品質及服務水準:以國際競圖之方式吸引國際建築師之參與,遴選優良設計團隊,評審團將委請享譽國際之大師擔任,打造世界級文化觀光景點。
    (二)故宮南部院區開館營運,經營國際級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以豐富的典藏,策劃多元的亞洲藝術文化展,延伸並加強本院對亞洲各國藝術文化方面的典藏、保存、研究及展覽活動等,提供民眾體驗亞洲多元文化並結合休閒、娛樂之優質環境,進而帶動臺灣雲嘉南地區文化及經濟發展,達到「藝術均富」的效益;採公共建設促進民間參與方式辦理開發非博物館區50公頃,配合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主軸,營造園區特色,促進中南部地區文化與觀光產業發展。
  • 加強文物典藏、徵集與維護,強化文物安全維護管理系統

  • 三、加強文物典藏、徵集與維護,強化文物安全維護管理系統
    (一)定期檢視故宮典藏器物、書畫、圖書文獻的保存狀況,以安排文物預防性保存、修護與科學檢測,並進行舊藏文物登錄資料維護及新增文物登錄作業。
    (二)持續建置與校對數位典藏文物資料庫之資料,以因應本院同仁研究、策展、教育推廣、授權、推動文創業務之需。
    (三)持續辦理數位化安全管理系統,24小時安控中心以維護設施正常運轉等作業,並重視庫房進出管理,以維文物典守安全及維護院區安全。
  • 持續提供藝文活動整合服務,強化博物館文化數位典藏與加值利用

  • 四、持續提供藝文活動整合服務,強化博物館文化數位典藏與加值利用
    (一)持續規劃辦理多元豐富之分齡分眾教育活動,辦理研習、演講、兒童親子創意活動、複製文物展覽等各類活動,開放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所學生申請於寒暑假期間實習故宮觀眾服務、教育推廣等相關業務。
    (二)配合「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執行推動「故宮行動電子化服務計畫」,開發建置故宮教育頻道,提供偏鄉民眾透過網路及行動載具觀賞故宮藝術典藏,藉由網路及數位資訊創新政府服務內容,達到縮減城鄉數位落差之效益。
    (三)加強科技與藝術的溝通及推動無牆博物館數位建設,突破實體展示空間的限制。透過多媒體數位互動技術、4G數位串流影音平台與創新應用服務,開創博物館前瞻體驗新場域。
  • 前瞻跨域人文科技創意教育,提升人才培育與產業連結

  • 五、前瞻跨域人文科技創意教育,提升人才培育與產業連結
    (一)辦理故宮文物社會推廣教育,以培育不同年齡與特性之觀眾深入文物內涵。
    (二)提供學校美學教育支援服務,推廣並深化故宮文物教育,提升學生美感素養。
    (三)辦理文創產業發展研習營、國寶衍生商品設計競賽系列活動及持續推動與臺灣青年陶藝家合作開發陶瓷藝術品等活動。
  • 跨域加值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財務規劃方案

  • 六、跨域加值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財務規劃方案
    (一)為提供完善服務機能,因應國內外遊客飲食所需,援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和相關法令,引進民間之經驗、資金與活力,辦理民間參與開發經營作業,重建並經營「故宮餐飲服務中心」。
    (二)南部院區之非博物館區面積共50公頃,包含文化體驗休憩區及住宿服務區等,將依促參法42條辦理招商,總投資金額約為48億元,設定地上權時間為50年。
  • 完善授權管理機制,提升文物典藏之數位加值運用

  • 七、完善授權管理機制,提升文物典藏之數位加值運用
    (一)為因應博物館事業國際化,及提供外界個人、機關及相關團體申請使用故宮藏品圖像之需求,賡續強化故宮文物圖像授權業務,並簡化申請流程。
    (二)為強化各項授權管理機制,105年度將進一步研擬「行動裝置應用程式開發管理及利用辦法」,使數位內容納入授權機制,締造高附加價值之授權產品。
    (三)本院已透過「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之機制處理侵權案件,將持續委託具有大陸地區法律執業資格之專業服務廠商,就大陸地區仿冒本院仿製文物調查,並就侵權情事進行法律程序。
    貳、105年度歲入歲出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院105年度編列歲入預算數13億4,536萬9千元,較上(104)年度預算數10億4,064萬1千元,增加3億472萬8千元,主要係增列門票收入3億7,630萬元及減列權利金收入5,320萬2千元所致,茲將歲入預算編列情形分項說明如下:
    (一)罰款及賠償收入編列27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60萬元,增加10萬元,主要係增列賠償收入所致。
    (二)規費收入編列11億4,746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7億7,105萬元,增加3億7,641萬5千元,主要係增列門票收入所致。
    (三)財產收入編列1億3,689萬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8,734萬3千元,減少5,044萬4千元,主要係減列權利金收入所致。
    (四)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編列5,5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7,500萬元,減少2,000萬元,主要係減列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作業賸餘繳庫數所致。
    (五)其他收入編列330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64萬8千元,減少134萬3千元,主要係減列販售出版書籍刊物收入所致。
    二、歲出部分
    本院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5億9,566萬7千元,較上(104)年度預算數37億3,065萬6千元,減少21億3,498萬9千元,主要係減少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26億2,984萬6千元所致,茲將歲出預算編列情形分項說明如下:
    (一)人事費編列5億6,050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億7,643萬元,增加8,407萬7千元,主要係行政院增核南院處預算員額經費所致。
    (二)業務費編列6億5,626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億748萬元,增加3億4,878萬元,主要係增列故宮南院開館維運所需經費所致。
    (三)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編列3億1,69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9億4,674萬6千元,減少26億2,984萬6千元,主要係減少各項工程經費所致。
    (四)大故宮計畫新增編列6,200萬元。
    參、104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執行狀況
    一、歲入部分
    本院104年度歲入預算數10億4,064萬1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實收數9億5,179萬3千元,與累計分配數7億2,273萬3千元比較,超收2億2,906萬元,執行率132%,主要係正館門票收入較預計增加所致。
    二、歲出部分
    本院104年度歲出預算數為37億3,065萬6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執行數14億8,505萬6千元,與累計分配數23億2,864萬2千元比較,執行率64%,主要係南部院區籌建計畫尚在辦理經費結報所致。
    肆、結語
    博物館工作經緯萬端,本院未來仍將秉持「形塑典藏新活力,創造故宮新價值」之宗旨積極推動各項業務,讓更多人可以欣賞、研究及運用故宮的資源。不過,施政計畫之執行需要預算完整的配合,方能達成,敬祈各位委員鼎力支持,謝謝!
    接著要報告的是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籌建狀況,主要分三個部分向委員報告,首先是有關南院的工程進度,屬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自行執行的,第一個當然是包括所有的軟體工程,目前十大首展已經完全完成策展,圖錄已經陸續在編印,而且也在校對中,所有展件的選件、文物的包裝盒以及運輸等等皆已招標完成,目前正在招標的是運輸過程的保險作業。10月底所有展示工程都會陸陸續續竣工,11月開始運輸文物,並在12月初開始布展。十大首展中有兩個新媒體藝術展,包括認識亞洲、奔流不息─嘉義文史發展史等,所有新媒體的製作都已經完成,這是軟體的部分。其次有關故宮博物院自行執行的,包括有50公頃的景觀園區工程已經完全竣工,目前正在辦理驗收之中。關於依照促參法所進行的BOT園區的招標作業,我們已經在8月17日完成簽約,最優勝的投資人目前正在辦理第一期的開發計畫。另外關於博物館所有的硬體建設是由營建署代辦的,營建署在10月18日整體的工程進度達到96.93%,12月28日開館試營運的目標不會變動,我們一定會如期開館。
    至於委員最關心的南院典藏計畫跟文物移運的作業,本院秉持著「一個組織、一套制度,全宗典藏,分處管理」的原則,以一個組織同樣的一套登錄制度管理文物的帳目,移運南北兩個院區,以全宗典藏的方式保存文物的完整性,分在器物處、書畫處、圖書文獻處及南院處管理,我們將會依照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典藏計畫,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文物跨院區展覽作業須知辦理文物的遷運。我們第一階段是今年年底就會開始陸續執行,主要是針對十大首展所需要的文物,以及每三個月需要換展的所有文物,從今年年底到明年進行第一階段的遷運文物,這是一個非常浩大的工程,我們光是包裝作業就已經進行一年多了,第二階段要等到故宮南院的六個庫房完全完工,其實已經完工,而且許多設備也已經驗收了,但是我們要等到它所有的粉塵穩定之後,我們在明年年底開始移運屬於南院處,在民國93年至104年之中,所有新入藏的典藏文物,開始進行第二階段的移運。第三階段,我們是規劃包括書畫處、器物處、圖書文獻處所有原來屬於這三處管理的文物,他們已經開始作業,並且把適合南院十大首展以及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發展方向的,他們從帳冊上開始作業,慢慢地一波一波移運。這是我們分三階段的故宮南院典藏計畫,所有的細目,目前第一階段的已經做出來了。以上報告,請各位委員指導。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進行預算詢答,預算相關的增刪提案,收案時間訂為10月29日中午12點截止,預算案就在截止之後,另定期處理。今日的會議,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如果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問院長,預算書裡面所寫的「本院」是指哪一個?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答復。
  • 馮院長明珠
    主席、各位委員。本院就是國立故宮博物院。
  • 蔣委員乃辛
    國立故宮博物院是指那個地方?
    馮院長明珠:國立故宮博物院包括南北兩個院區,台北院區就是大家可以在外雙溪看到的……
  • 蔣委員乃辛
    所以你講的本院就是包含了整個故宮全部?
    馮院長明珠:對,包括南北兩個院區,所以預算也是一體的。
    蔣委員乃辛:預算書79頁「辦理本院建物及公共空間改善工程2,400萬」,第一個是院區零星維護工程500萬,這個院區又是指哪裡?
  • 馮院長明珠
    那個院區應該是指台北院區的擴建工程以及維護的工程費。
  • 蔣委員乃辛
    院區正館燈光改善工程……
    馮院長明珠:是,因為我們中央展覽……
  • 蔣委員乃辛
    這也是台北院區?
    馮院長明珠:是,那個叫正館已經叫幾十年了,那個building就叫正館。
  • 蔣委員乃辛
    後山監測及設施改善工程呢?
  • 馮院長明珠
    那也是台北院區的。
  • 蔣委員乃辛
    院區又是指哪裡?
    馮院長明珠:我們的院區分成兩塊,包含台北院區跟南院院區。
  • 蔣委員乃辛
    北部院區是哪裡?
  • 馮院長明珠
    台北外雙溪。
  • 蔣委員乃辛
    南部分院是哪裡?
  • 馮院長明珠
    南部是嘉義太保。
  • 蔣委員乃辛
    南部院區是哪裡?
    馮院長明珠:南部院區就是座落在嘉義太保市70公頃的整個園區,包含50公頃的BOT園區和20公頃的博物館所在地。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我要問這個問題?因為一本預算書出現5個不同的名詞,如果按照細目來看,「本院」都是指北部院區,講到「院區」,講的又是北部院區,有的地方講的又是「北部院區」,這個院區又不包含南部院區,然後又講一個「南部分院」,又有「南部院區」。你們這個組織有問題啊!你們這個使用了有問題的名詞。
    馮院長明珠:對,預算書其實我們……
    蔣委員乃辛:照你剛才所講的「一個組織兩個院區」,那麼整個組織就是「本院」,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蔣委員乃辛:所謂的「院區」就是北部院區,「南部分院」、「南部院區」就是南部院區?
    馮院長明珠:北部院區及南部院區。報告委員,我們的預算書還有論述上不夠清楚的,我想我們同事們一定會加以改善,因為這個論述也是陸陸續續,我們同仁們如果在預算書中寫的不對,我們會立刻加以改進,謝謝委員指導。
    蔣委員乃辛:所以會讓人家感覺很奇怪,以往的「本院」包含一個北部院區,現在的「本院」包含北部院區跟南部院區。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蔣委員乃辛:可是你們的預算書到目前為止還依然用幾十年以前的寫法,一直到現在,混淆不清,看不懂這些所謂的東西到底是在哪裡,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們的組織法、組織架構裡面,南部院區是叫「南院處」,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蔣委員乃辛:沒有「南部院區」這個單位,只有「南院處」,對嗎?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 蔣委員乃辛
    可是北部院區又沒有「北院處」。
    馮院長明珠:不是,整個組織架構是一套架構,就像南院處的會計、人事、政風這些作業是一塊的。
    蔣委員乃辛:對,一套架構裡面,如果南部院區是相當一個處的等級,那北部院區是不是也相當於一個處的等級?還是北部院區在哪裡?照你們這樣比的話,北部院區跟南部院區是平等的,可是依這你們預算書上的組織,我查閱了97年通過的故宮組織法並沒有北院處,只有南院處。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本來故宮的組織架構是多少處、若干室,後來加了南院處,但是南院處的人事、會計、政風以及安管作業是一個整體的,包括策展,絕對不是一個南院處在作業,全院都在總動員,所以在管理上也是整個管理。
    蔣委員乃辛:沒有錯,可是現在為什麼會紛紛擾擾?就是你們的組織架構有問題、組織法有問題,從組織的架構圖上看不出來是在一個組織下規劃兩個院區。
  • 馮院長明珠
    第二點就是兩個院區。
  • 蔣委員乃辛
    你從哪裡看得出來?
  • 馮院長明珠
    院長、副院長、主秘。之後就是南北兩個院區啊!
  • 蔣委員乃辛
    下面是政風室、主計室、人事室、秘書室、安全管理室、南院處、教育展覽處……
  • 馮院長明珠
    那都是監管南北兩個院區。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北部院區跟南部院區是一樣的話,那就應該有一個「北院處」才對,所以這部分才會弄得今天很多人混淆南院跟北院的關係,或是南院跟故宮到底是什麼樣的關係。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我們組織法裡面有一個架構圖,圖下面就有……
  • 蔣委員乃辛
    我講的就是你們的架構圖。
  • 馮院長明珠
    那個圖裡面不是就有兩個……
    蔣委員乃辛:這就是你們預算書上面寫的架構圖,不對嗎?這是我從你們的預算書上面copy下來的,我不是隨便印下來的,是你們預算書的第2頁嘛!所以你們這個組織法是有問題的,亦即97年行政院提到立法院,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組織法就是曖昧不明,所以這部分你們應該去弄清楚。
    馮院長明珠:好,我們會去研究。
    蔣委員乃辛:如果北院跟南院是平等的,南院是「處」的等級,北院也應該是「處」的等級,南部假使是「分院」,北部也是「分院」,然後再有一個總院。
    馮院長明珠:它是「院區」,一個國立故宮博物院有兩個院區。
    蔣委員乃辛:從你們的架構上真的看不出來,你仔細看一看,你可能還沒有我今天看得多,這段時間我把預算書從頭到尾翻過。
    馮院長明珠: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去研究。
    蔣委員乃辛:在你們的細目裡一直把「本院」寫成院區,「院區」又是講台北院區,南部分院又講「南部院區」,又講「南院」,南院是「南部院區」還是「南部分院」?
  • 馮院長明珠
    其實我們故宮的……
    蔣委員乃辛:你們各單位寫的預算說明就是這樣的用詞,講一個「南院」,南院是「南部分院」還是「南部院區」?分院跟院區不一樣,等級也是不一樣的。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包括我們人事、會計、政風、主計這些都是在台北辦公……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照你這個說法的話,這個組織架構總是要調整。
    馮院長明珠:好,我們去研究。
    蔣委員乃辛:組織法要調整,不能用這種架構圖。
  • 馮院長明珠
    好。
    蔣委員乃辛:按照這樣的架構圖,南部院區就是矮人一等。
    馮院長明珠:南部院區不會矮人一等,它們是平衡的。
    蔣委員乃辛:不是,照你們這樣的架構,給大家的感覺就是這樣,今年(105年)的預算書增加34人,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 蔣委員乃辛
    人力用在哪裡?
    馮院長明珠:大部分都是用在南院處,南院處總共編制80人,我們從去年開始就陸陸續續進用了,明年也會陸續進用,一共到達80人。
  • 蔣委員乃辛
    現有多少人?是80人減34人嗎?
    馮院長明珠:不是,南院目前已經進用了42人。
    蔣委員乃辛:不是,你們現在的編制是多少人?
  • 馮院長明珠
    全故宮博物院嗎?
    蔣委員乃辛:沒有,只有南院。
    馮院長明珠:南院目前已經進用42人,但目前還陸續在進用中,人事總處總共給我們80個名額。
  • 蔣委員乃辛
    那你們明年又要增加34個人的人事費用?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蔣委員乃辛:42人加上34人,總共才76人而已。
    馮院長明珠:因為有些位階非常高,舉例來說,研究員是升遷敘列上去的,並不是立刻可以用的。只要是基層的、可以用的,我們已經在……
  • 蔣委員乃辛
    這34個人是正式編制?還是臨時編制?
    馮院長明珠:是正式編制,南院的80個名額都是正式編制。
  • 蔣委員乃辛
    這80個名額只是管南院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的部分……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它在嘉義太保……
  • 蔣委員乃辛
    外面那塊50公頃的景觀區呢?
  • 馮院長明珠
    那已經BOT出去了。
  • 蔣委員乃辛
    不關你們的事?
    馮院長明珠:當然關我們的事,但是由BOT廠商在營運,包括整個園區的清潔。
    蔣委員乃辛:我的意思是說南部院區將來的營運,雖然這部分已經BOT出去了,但管理方面你們還是要負責。
    馮院長明珠:有的,我們有。
  • 蔣委員乃辛
    70公頃、80個人……
  • 馮院長明珠
    包括我們的安管室、秘書室都會去管。
    蔣委員乃辛:70公頃,80個人的編制,平均一個人差不多要管一公頃,這樣管得了嗎?
    馮院長明珠:本院的組織就會加以管理,舉例來說,像水電、設備都是由秘書室在繼續監控,安管方面也是由我們的安管室在負責培訓人員,第一批保全人員在這個月底就會進駐了。
  • 蔣委員乃辛
    會進駐多少保全人員?
  • 馮院長明珠
    總共是120個保全人員。
    蔣委員乃辛:所以現在連駐衛警都沒有,只有保全人員對不對?
    馮院長明珠:駐衛警沒有了,因為要不到,我很努力去要了很久,但是要不到。目前保全的部分已經簽約了,而且正在台北培訓。
  • 蔣委員乃辛
    台北本院有多少駐衛警?
    馮院長明珠:60個,有些也是遇缺不補。
  • 蔣委員乃辛
    南部一個都沒有對不對?
    馮院長明珠:南部目前沒有,它的安管作業是由本院的安管室負責。
    蔣委員乃辛:你應該要向行政院爭取,首先是人員的編制夠不夠?
  • 馮院長明珠
    我已經用了很大的力氣去爭取了。
  • 蔣委員乃辛
    還是要努力爭取。
  • 馮院長明珠
    好的。
    蔣委員乃辛:其次,今年的預算增加了3.4億,請問這3.4億都是用在南部院區嗎?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 蔣委員乃辛
    夠不夠?
  • 馮院長明珠
    目前因為……
  • 蔣委員乃辛
    未來的預算是多少?南部院區的經費每年都會這樣增加嗎?
  • 馮院長明珠
    未來我們在……
  • 蔣委員乃辛
    你不知道?要看行政院給你們多少?支或不支持你們是不是?
  • 馮院長明珠
    報告委員……
    蔣委員乃辛:這會讓人覺得好像不太重視南部院區,要人沒人,要錢沒錢,組織架構又比人家矮一等。
    馮院長明珠:不會啦!它是一個處,這樣等於是整個國立故宮博物院都在扛起南部院區的發展,這樣也才是讓它能夠真正發展營運的最好架構。只是目前人員不夠,這方面我們也很努力在爭取,我們也希望能夠有更多的人。至於安管室人員,我們也陸續在爭取。
    蔣委員乃辛:我覺得你應該還要再跟行政院爭取一下,雖然現在行政院儘量在管控人數,但是面對70公頃這麼大的地方,只有80個人負責管理,平均一個人要管理一公頃,這可能嗎?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一個博物館的管理人數這麼少,當然人家就會覺得政府不重視嘛!本席認為預算要保障、人員要增加、組織架構要調整,這樣大家才會覺得南部分院和北部本院的重要性是一樣的。南北要平衡,真的不要讓人家覺得政府在輕視南部好不好?針對本席剛才所講的話,請院長再回去思考一下。
    馮院長明珠:好的,謝謝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們來探討故宮營運的細節,到104年9月底為止,你們辦理了品牌授權、合作開發、委託承銷及出版授權,簽約廠商家數共有203家。「影音授權使用暨合作開發收費規定」乃是在97年12月9日發布的,其中第二點提及「本規定未規定者,適用本院珍貴動產衍生品管理及收費規定」,據本席所知,珍貴動產衍生品管理及收費規定已經在103年6月5日公告廢止了。在這種情況下,請問收費規定當中未規定者的配套法源是什麼?因為原本的法源已經在103年公告廢止了,請問現在的配套法源是什麼?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答復。
    馮院長明珠: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問題,我請徐處長來說明。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文創處徐處長答復。
    徐處長孝德:主席、各位委員。舊有的「珍貴動產衍生品管理及收費規定」已經廢止了,目前我們有新的規定,也就是「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現在都是依照新的規定在進行授權。
  • 陳委員碧涵
    你剛才說是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的什麼辦法?
  • 徐處長孝德
    就是收費規定。
  • 陳委員碧涵
    應該就是收費標準嘛!
  • 徐處長孝德
    對。
    陳委員碧涵:關於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的收費標準,乃是故宮以私契約所訂出來的法源依據,以國立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來說,他們的藏品及圖像收費辦法都是援引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的規定做為法源依據,這是屬於公法的關係,而故宮現在所用的卻是私法契約。同樣是國家級的藏品,收費卻各有其法,而且很明顯的是故宮的授權都比較貴,讓本席感到最不可思議的是,擅行使用故宮藏品圖像或盜版印刷者,故宮得依情節輕重請求支付權利金三至十倍之賠償,或是商品總價三十倍至五十倍之賠償金,以這樣的規定來看,對於侵權情節輕重及授權利用行為之類別與目的,法與罰都是故宮單方面的認定,我覺得這是有爭議的,在此本席舉一個實例:申請故宮圖像授權必須簽具故宮著作權切結書,切結書第四項提及若違反上開事項,同意支付故宮1,000萬的懲罰性違約金。本席想要請教這1,00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它的基準是什麼?
    馮院長明珠:這是我們和出版商或授權商之間所簽的約,因為我們怕他們去……
    陳委員碧涵:對,你們所簽的約……
    馮院長明珠:我請徐處長來說明好了,他們都是法律專家。
    陳委員碧涵:我現在就是在講法,請問這1,000萬的基準是怎麼算出來的?如果要取得使用權,就必須簽署這份切結書,切結書當中提及若違反上開事項,就必須支付故宮1,000萬的懲罰性違約金。現在本席來算給你聽,以故宮的圖像收費來講,學術用途的圖像每張收取400元,廣告宣傳單的圖像印製每張收取6,000元。雖然本席認同收取授權違約金是為了嚇阻侵權行為,可是對於不符比例原則的懲罰額度,我覺得對於進行推廣或其他利用也是一種傷害。士林法院曾有一項違約的案例,在102年度司他調字第676號當中有調解,你們要罰人家1,000萬,最後法院判定只要罰7萬元。也就是說,處罰1,000萬是不符比例原則的,請問1,000萬的基準是怎麼算出來的?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我們的同事說這1,000萬元的部分已經拿掉了。其次,這主要是嚇阻作用,我們只是希望大家守法而已,如果有人跟我們簽了約,而他們是守法的,那就不會有這方面的問題。
    陳委員碧涵:就本席請你們提供的資料來看,上面明明都還有這樣的規範。如果你們已經把這部分的規範拿掉的話,那就應該要更新啊!本席認為處罰1,000萬根本就不符合比例原則。
    另外,為什麼要用私契約的方式呢?所有的國立博物館都是用公法關係來訂定規範。
  • 馮院長明珠
    我請徐處長來說明。
    徐處長孝德:文化部所屬的某些博物館乃是引用規費法,而故宮所使用的規範是依據文創法,我們是各有依據,這方面法務部已經做過相關的詮釋了。
    陳委員碧涵:其實文創法並沒有這樣的規定,雖然故宮將文資保護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著作權法的精神納入,但收費規定和罰則卻沒有法源依據,這是本席認為不可以混淆的地方。最重要的是雖然可以嚇阻,但卻也同時妨礙了普及與推廣教育的用途,現在有很多人拿了圖像想要做美學或文化的推廣,但卻遇到一個問題。基本上,一本書的出版,一個字大概是一塊錢,如果領了6萬元的稿費,而書本當中用了四、五張精緻的圖像,那麼稿費全部就沒有了,等於他們是賠錢在做事,所以現在很多人在出版關於美學或文化的用書時,都很少利用精緻的圖畫,其實這在推廣上是一種扼殺的行為。
    另外,請院長想想看,就處罰1,000萬而言,其實現在侵權行為都是發生在對岸,這方面根本就沒有辦法遏止嘛!但是處罰1,000萬對於我們的國人使用圖像或授權時,卻是一個不符比例原則的懲罰,你剛才說你們已經拿掉了……
    馮院長明珠:剛剛我已經說過我們拿掉了,如果還沒有更新的話,我們會立刻更新。
    陳委員碧涵:不但要更新,而且也要公告。就是因為這樣的懲罰,所以現在有很多從事文學、美學、藝術欣賞出版的學者和作者都不去向你們申請,他們也不想用圖了,因為真的很貴,只要出版他們就賠錢。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只要沒有商業行為,而是純粹教育用途,我們都是透過教育展資處來處理,那都是免費的。我們也有教育平台,也都是免費的,只有在商業行為的時候,我們才會洽取商業授權費。
    陳委員碧涵:在商業行為當中,如果是賣書的話,書就會有售價,既然書有售價,你們就可以說那是商業行為,可是有很多具特殊性質的書,其實是普及使用的,即便它有定價,那也不叫做商業行為,因為它是引領國人在做歷史文物的欣賞,或是深入美學的審美,本席希望這方面的認定能夠合理。
    馮院長明珠:關於這一點,我們會檢討改進。
    陳委員碧涵:接下來我要講另外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故宮擁有68萬餘件的華夏文物藝術典藏,配合愛台12項建設的智慧台灣計畫,我可以想像故宮將會成為文創旗鑑中心,尤其我們在104年7月通過了博物館法,其中第十一條提及要以虛擬博物館方式加強偏鄉博物館教育,這和故宮努力所推動的各項數位專案計畫都有相關。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故宮頻道已經上網了,去年開了……
    陳委員碧涵:我是肯定你們的,故宮的確很努力。本席希望院長能夠有一個先決的原則,那就是進行資源整合,而且要建立相互合作的機制,也就是說,具教育性或公益性的網路線上圖像授權必須優先完成,一旦數位化之後,圖像授權這件事情就會隨之而來,所以本席認為這方面必須優先完成,請問目前你們是不是已經在處理了?故宮應該已經在做了吧?
    馮院長明珠:沒有錯,今年我們已經open deta了,昨天我們還在屏東瑪家、三地門那邊辦理故宮channel的成果發表會。
  • 陳委員碧涵
    最快什麼時候可以完整上線?
  • 馮院長明珠
    已經上線了。
  • 陳委員碧涵
    是部分上線嗎?
    馮院長明珠:已經上線了,我請教育展資處處長來說明。
    陳委員碧涵:本席還要提醒院長一件事,針對智慧故宮的部分,應該要先把技術移轉這件事情做好,怎麼說呢?其實我們的文物圖像不僅具有學術研究價值、教育傳承價值,另外還有產業經濟價值,就實務層面而言,在政策推動的時候,一定不要忘記要有授權商或代理商。本席認為故宮不應將濃厚的商業性質當成重點,你們應該多思考如何與文化部、經濟部、科技部進行跨部會合作,具公益性的藏品圖像必須用技術移轉的授權模式來建立非營利的數位授權系統,唯有如此,部會之間才能進行橫向合作,而且還可以活絡數位內容的授權營運。本席必須再次提醒院長,在數位化之前,必須先建立授權的機制,而且這些授權要能讓所有民眾享有,所以部會之間可以橫向使用,至於部會怎麼使用,必須要有一套機制,請問可以嗎?
    馮院長明珠:好的,我們會加以研究。
  • 主席(何委員欣純代)
    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委員擔憂南院興建進度,不知道能不能在年底如期試營運,所以我們今天特別請院長來作專案報告。方才蔣委員也曾提及南院處的問題,請問現在總負責的業務處什麼時候開始運作?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答復。
  • 馮院長明珠
    主席、各位委員。早就已經開始運作了。
  • 鄭委員麗君
    什麼時候開始的?
  • 馮院長明珠
    南院處的處長……
  • 鄭委員麗君
    你自己都不知道?
  • 馮院長明珠
    不是的……
  • 鄭委員麗君
    處長已經兩任了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沒錯……
  • 鄭委員麗君
    運作多久了?
    馮院長明珠:在此之前,早在民國93年、94年的時候,我們的鄭處長就在台北一直試運作了。
  • 鄭委員麗君
    什麼時候開始在南部運作?
    馮院長明珠:在周院長時代,南部院區的同仁進用的都……
  • 鄭委員麗君
    什麼時候進駐南部院區?
  • 馮院長明珠
    大概是在……
  • 鄭委員麗君
    南院處人員什麼時候進駐南部院區?
  • 馮院長明珠
    在100年到101年之間就已經陸陸續續進駐。
  • 鄭委員麗君
    100年到101年之間陸陸續續進駐的是嗎?
    馮院長明珠:是的,蒜頭糖廠先租……
    鄭委員麗君:到目前為止,處長已經幾任了?現任處長是王處長嗎?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最早是由器物處研究員兼任南院處副處長,因為當時根本還沒有要到人,所以是由器物處兼管的,後來成立……
  • 鄭委員麗君
    可見南院處運作已經很多年了嘛!因為它是一項很重要的工程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沒錯。
  • 鄭委員麗君
    請問南院處現在總共有多少人?
    馮院長明珠:編制是80人,目前已經進用42人。
  • 鄭委員麗君
    你們好不容易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爭取到80個人的編制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我們要了很久。
    鄭委員麗君:我們也希望你們的人力能夠多一點,剛才你說你們已經進用了多少人?
  • 馮院長明珠
    我們已經進用了42人。
    鄭委員麗君:總共希望80人,所以人數其實還不夠嘛!
  • 馮院長明珠
    人事總處是一年一年分給我們的。
    鄭委員麗君:所以人還不夠,對不對?
    馮院長明珠:對,我們繼續在進用。
    鄭委員麗君:既然人數不夠,為什麼還有2個人要借調到北院?哪2個人被借調到北院?
    馮院長明珠:那是換的,而且這是一個作業,整個國立故宮博物院是一個組織,現在台北院區的同仁兼管南院的事情其實是很多的,所以……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是問你哪2個人被借調到北院?一個是專門委員謝俊科,還有一位是誰?
    馮院長明珠:那不是借,而是展覽職稱的……
  • 鄭委員麗君
    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啦!
  • 馮院長明珠
    要不要請人事室來回答?
    鄭委員麗君:我直接告訴你好了,你們的人本來就不夠了,給你們人之後,你們居然還借調2個人到北院,這其實就是去占缺嘛!
    馮院長明珠:不會,請委員放心。
    鄭委員麗君:請問王處長,你是不是先從副處長開始擔任?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王處長答復。
  • 王處長士聖
    主席、各位委員。是。
  • 鄭委員麗君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擔任副處長?
  • 王處長士聖
    103年……
  • 鄭委員麗君
    103年10月1日?
  • 王處長士聖
    是。
  • 鄭委員麗君
    什麼時候升處長?
  • 王處長士聖
    今年5月。
    鄭委員麗君:副處長加處長,到現在總共多久?
  • 王處長士聖
    1年。
    鄭委員麗君:快1年,我幫你算了一下,一共是345天,對不對?
  • 王處長士聖
    是。
  • 鄭委員麗君
    請問你在嘉義待幾天?請你誠實告訴我。
    王處長士聖:當初洪處長擔任處長我擔任副處長的時候,我們是採取分工的方式,洪處長負責嘉義這邊,我負責台北這邊……
    鄭委員麗君:擔任副處長的時候,你待幾天?
    王處長士聖:對不起,我沒有特別去注意,但是……
    鄭委員麗君:你不知道,那就由我來告訴你,你從去年10月1日擔任副處長,103年度你在嘉義的工作天數是8天,今年5月以後你擔任處長,副處長加處長一共345天,你在嘉義總共只待了46天!院長,46天,不到七分之一的時間。
  • 馮院長明珠
    因為軟體工程是國立故宮博物院負責的。
    鄭委員麗君:等我說完你再回答,副處長林天人上任2個月,只待1天,王處長從副處長到處長,平均1個星期待不到1天,然後副處長上任2個月,只待1天,還有一位專門委員被借調到北院,南院的簡任官總共4位,只剩下1位技正啊!處長、副處長、專門委員都不在嘉義,請問要如何推動嘉義南院的工作呢?
    馮院長明珠:因為軟體工程全部都在本院如火如荼的進行,所以原來負責管理軟體的人,目前都在台北策展、寫書、出圖錄,所有工作都在這邊,南院主要是建築工程,周副院長早在去年就開始進駐,每天都在那邊,管工程的人員也都已經進駐了。報告委員,這是兩塊,目前工程進度是由營建署代辦,我們是屬於輔助的角色,真正、所有的軟體工程都在台北院區進行之中。
    鄭委員麗君:院長,你們的硬體和軟體不用整體規劃嗎?
    馮院長明珠:當然是整體規劃,但規劃工作是在這裡……
    鄭委員麗君:副院長督導到連主管都不在南院,然後剛才你一開始回答我的時候卻說好多年都進駐南院,這是你回答的哦,你說為了南院,已經進駐很多年了,你們去幾年了?
  • 馮院長明珠
    我們確實南院的……
    鄭委員麗君:結果你現在又告訴我人不用下去,前後矛盾啊!
  • 馮院長明珠
    我希望委員澈底的瞭解我們的作業程序。
    鄭委員麗君:我等一下會讓你整體說明,請你先看一下故宮對南院的廣告,請問北院有廣告南院即將開館試營運嗎?有沒有?
  • 馮院長明珠
    有啊。
    鄭委員麗君:我幫你們看了一下,本來只有一個,位於正門欄杆的地方,後來再加一個─置物櫃上面。
    馮院長明珠:那是一個空間,所有入口……
    鄭委員麗君:堂堂南院的廣告放在置物櫃上面,更離譜的是,南院從廣告看起來不知道在哪裡耶,上面只寫遇見故宮南院,南北雙星,卻不知道在哪裡,沒有「嘉義」兩個字耶!
  • 馮院長明珠
    我們會加強。
  • 鄭委員麗君
    沒有「嘉義」兩個字耶!
  • 馮院長明珠
    其實我們底下……
    鄭委員麗君:你們心中無嘉義啊!「嘉義」兩個字不能寫上去嗎?每次都告訴我們南院就是本院,本院就是南院,大家永遠搞不清楚南院的定位到底是什麼。
  • 馮院長明珠
    亞洲藝術文物博物館。
    鄭委員麗君:對你們而言到底重不重要啊,這是你們對待南院的態度嗎?
    馮院長明珠:我們有很多宣傳都慢慢在做了,其實我們的大廳已經有南院的廣告,所有都出來了,不過我們確實應該要把地址加上。
    鄭委員麗君:你們的廣告我仔細看過了,就只有這兩塊,院長,請你誠實回答啦!
  • 馮院長明珠
    我會把現在的廣告再傳給你。
    鄭委員麗君:院長,您剛才說因為現在同仁都要負責軟體工作,但是請你看一下,你們的前任處長洪慶峰處長在嘉義南院處工作天數153天,可是你剛才一開始的時候回答我南院很重要,早就入駐了,民國九十幾年就入駐了,可是前任處長只待153天,副處長後來升任處長,你們說處長和副處長分工,只待8天也許還有一點道理,可是升任處長後,前任處長必須下去,現任處長卻不用下去,只下去38天,院長,請你負起院長的責任,督導一下你的下屬是怎麼工作的!我剛才提到的林副處長,據報每天上下班的時間是到故宮北院的消合社咖啡廳報到,在那邊喝咖啡打發時間。
  • 馮院長明珠
    不會啦!
    鄭委員麗君:這是你們的同仁透露給我的,所以我在這邊要求院長,回去之後馬上進行行政調查。
  • 馮院長明珠
    好的。
    鄭委員麗君:南院的工作情況,你寫一份調查報告給我。
  • 馮院長明珠
    好的。
    鄭委員麗君:林天人副處長升任副處長的過程其實是更神奇的,102年1月他因為論文抄襲事件,違反學術規定被記一大過,解除科長職務。102年被解除科長職務,現在瞬間又到南院處升任副處長,看在其他同仁眼裡是什麼心情?還是故宮沒有人願意到嘉義?如果沒有人願意到嘉義,我們可以從外面找人才進來嘛!不願意下去的處長,不願意下去的副處長,為什麼要勉強他們去做?
    馮院長明珠:不會啦,南院處的同仁都已經租好房子了。
    鄭委員麗君:科長因為論文抄襲事件被解職,瞬間到嘉義南院去當副處長,這叫南部的鄉親情何以堪?你這樣做算是看重南院嗎?
    馮院長明珠:林天人是位研究員,他在學術上也頗有地位,他現在是負責南院的軟體,包括我們……
    鄭委員麗君:學術上頗有地位會出現論文抄襲事件嗎?還被記過解除科長職務,院長,這真的講不過去啦!因為本席的時間有限,這個問題請院長寫份報告給我。
  • 馮院長明珠
    好。
    鄭委員麗君:另外,院長在報告中提到故宮參觀人數今年1到8月減少5萬,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如果是這樣寫……
    鄭委員麗君:總共是300多萬,減少5萬我覺得還可以接受啦,可是你們的外籍團客減少多少人你知道嗎?外籍觀光客我們只計算團客,減少多少人你知道嗎?衰退22萬6,900多人!
  • 馮院長明珠
    是比去年嗎?
    鄭委員麗君:跟去年同期相比,1到8月衰退22萬多人,我不知道接下來會怎麼樣。再來,你們的衰退不是只有某個國家、地區,而是全面衰退,中國團減少15萬,日本團減少2萬,韓國團減少1.5萬,東南亞團減少1萬,歐美團減少2,000多人,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團減少2.4萬,香港總共是多少人?去年1到8月,總共2.7萬,可是今年就減少了2.4萬,衰退9成,只剩1成,院長,你當院長是這樣當的嗎?全面衰退!
    馮院長明珠:不是這樣,我想這份統計數據是有問題的。
    鄭委員麗君:不是這樣?這是你們的報告,每一次都否認!我們原本以為是觀光客全面減少,所以故宮也減少了,結果不是!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資料,陸客、港澳、韓國、東南亞、歐美旅客較去年同期都是增加的,分別增加14萬、5萬、7萬、7,000、1.9萬,只有日本稍稍減少,其他都增加,院長,觀光客都增加,但是去故宮的外籍訪客卻減少,故宮從很多外國觀光團旅行社的地圖裡面消失了,尤其是香港人,不知是什麼原因不來故宮了,你有去關心嗎?你這個院長是怎麼當的?爭議不斷,國家這麼重要的博物館,外籍參觀人數減少,結果你還說要蓋大故宮。
    馮院長明珠:第一,人數部分我們是有管控的,這一點並沒有錯……
  • 鄭委員麗君
    你們希望人數減少嗎?
    馮院長明珠:不是,因為人太多了也不行,所以每個時段我們限制2,800人,我們是有在管控,如果租不到耳機,團隊是不能進去的,這一點沒有錯,因為我們在做管控。
  • 鄭委員麗君
    所以衰退是沒有錯的?
  • 馮院長明珠
    但是您說的人數我還要查證……
    鄭委員麗君:你們是在政策上希望人數減少嗎?你可以誠實的告訴我,是這樣嗎?
    馮院長明珠:不是,我們已經延長開放,但每個時段都有管控人數,至於人數部分我等一下再提供給委員。
    鄭委員麗君:請你告訴我你們的政策目標,因為你每次都告訴我觀光客還會再增加,請問你們的政策目標是要增加還是減少?
    馮院長明珠:本院台北院區是飽和狀況,我們希望再來的遊客都可以改去南院。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問的是今年,因為去年你告訴我們今年預計會增加,所以審查預算時我們還因此提高你們的歲入,我想何委員及其他委員應該都記得,結果今年卻沒有達到預期,呈現衰退。
    馮院長明珠:今年1月到5月人數還是增加的,但6、7、8、9月人數是下降的……
  • 鄭委員麗君
    那你剛才為什麼否認?
    馮院長明珠:參觀人數下降,但10月開始人數又上來了,有些團客則是轉為自由行。
    鄭委員麗君:院長,我們問的你一概否認就對了!我現在告訴你的是警訊。
  • 馮院長明珠
    我不是否認。
    鄭委員麗君:請你聽清楚,我問的非常理性,我告訴你的是一個趨勢,而且香港掉了9成,即使是控制人數,沒有道理讓香港旅客旅台地圖上的故宮消失,這完全沒有道理,如果是政策要管控人數,我覺得這還可以討論、可以理解,但去年的預算書不是這樣寫的,所以我們要你去檢討原因,請你講清楚,不要東扯西扯、硬拗,你的政策目標管控也許會衰退一點點,但是現在看起來是所有地區都衰退,尤其是港澳衰退最多,請院長去檢討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寫一份報告給我們。
  • 馮院長明珠
    好。
    鄭委員麗君:院長,你如果再這麼不用心,我會非常質疑你擔任院長的能力,為什麼?我從一個簡單的地方就可以看出來,你們的預算書和去年長得一模一樣,文字內容、報告都一模一樣,只有數字略調,形容詞略改,如果有時間的話,我們還可以去幫你計算總共改了幾個字,全部一模一樣,應付立法院,一個行政首長可以這樣幹嗎?然後放任南院主管不負起責任,講話前後矛盾。
    馮院長明珠:南院都已經快開館了,所有展覽都策展完成,怎麼會說我們的同仁都沒有工作呢?如果沒有工作怎麼可能會有這些展覽呢?
    鄭委員麗君:那你回答我工作天數的問題,請你回去之後進行行政調查,告訴我們他們到底在做些什麼。
    馮院長明珠:我回去後會寫一份報告給委員,至於統計人數部分,因為只有團客才能夠統計來自哪個國家、地區,自由行的部分是沒辦法統計的。
  • 鄭委員麗君
    請你提供詳細的報告給我們。
  • 馮院長明珠
    好。
  • 主席
    請院長把鄭委員所要求的詳細報告提供給鄭委員及本會委員。
  • 主席(鄭委員麗君)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今天不分黨派的委員都對你的管理頗有微詞,不知道院長對於故宮內部的人事管理、出版、圖像授權等管理有沒有落實到你自己可以擔起責任。院長,我相信你應該知道我今天要問什麼問題,院長,你知道本席手上這一套出版品嗎?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答復。
    馮院長明珠: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有媒體來問我,所以何副院長有上網查過。
  • 何委員欣純
    你知道嗎?
  • 馮院長明珠
    昨天以前我並不知道。
    何委員欣純:昨天以前你不知道?那你這位院長是怎麼當的?故宮的圖書館裡面就有這套書,你知道嗎?你不知道嘛!我不知道你這位院長是怎麼當的!
  • 馮院長明珠
    我們的圖書館有這套書……
    何委員欣純:故宮的圖書館有這套書,可是你說媒體昨天來問你之前你都不知道?
  • 馮院長明珠
    圖書館是……
  • 何委員欣純
    故宮的圖書館有沒有這套書?
    馮院長明珠:不是買的,是出版品交換,但是我們……
  • 何委員欣純
    就是有嘛!
    馮院長明珠:有,可是圖書館有幾十萬本書。
  • 何委員欣純
    請問這套書是誰出版的?
  • 馮院長明珠
    北京故宮。
    何委員欣純:上面是寫故宮出版社,是你們自己出版的嗎?
  • 馮院長明珠
    北京故宮出版。
    何委員欣純:北京故宮出版的?透過交流所以你們的圖書館也有這套書,其實這套書在臺灣的網路上也買得到,每一本大概是人民幣66至68元,全套總共有幾十冊。院長剛才表示在昨天媒體詢問你之前並不知道有這一套書,請問院長知道這套書裡面有我們的鎮院之寶嗎?
  • 馮院長明珠
    昨天同事有跟我說了。
    何委員欣純:本席所說的鎮院之寶是指谿山行旅圖、北宋畫家的早春圖,以及最有名的富春山居圖,請問這三幅圖是不是國立故宮博物院的鎮院之寶?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 何委員欣純
    請問你們有授權北京故宮出版嗎?有沒有這件事?
    馮院長明珠:昨天查過了,沒有授權。
  • 何委員欣純
    沒有授權?
  • 馮院長明珠
    他們沒有申請授權。
    何委員欣純:昨天媒體問你的時候,你不知道有這套書,我剛才問你知不知道故宮的圖書館裡面有這套書,你也說不知道,我又告訴你這套書裡面有三幅圖是國立故宮博物院的鎮院之寶,居然可以在北京故宮出版社的這套書裡面出現,你也不知道,然後你告訴我沒有授權,請問這些圖是怎麼上去的?
    馮院長明珠:我不知道北京故宮是如何取得他們的影像,但這些東西二玄社都已經出版過了,所以大家都買得到複製品,不過我並不知道他的圖像是從哪裡來的。
    何委員欣純:院長,這就是大家最質疑的地方,你在當什麼院長啊!你連故宮的圖書館裡面有這套書都不知道,你連這套書裡面有三幅圖是國立故宮博物院的鎮院之寶都不知道,你們被仿冒、侵權了都不知道!
  • 馮院長明珠
    圖書館館長沒有跟我報告。
    何委員欣純:剛才陳委員也提到,幾乎所有的仿冒、盜版、侵權事件都發生在中國,那些都是對我們的侵權,請問我們如何去堅持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智慧財產權及臺灣人民的權利?如果你說這是複製、copy的,我不相信啦!
  • 馮院長明珠
    處長說也有可能……
    何委員欣純:你自己看一下這本畫冊出版的細膩程度,如果沒有取得原稿,哪有可能這麼細膩。
    馮院長明珠:處長說也有可能是從得意那邊授權的,而得意現在和我們有官司訴訟。
    何委員欣純:院長,你現在都說你不知道,這不是你的問題……
  • 馮院長明珠
    我沒有說不是我的問題。
    何委員欣純:從上次到現在,我們一直要求故宮對於法律上對我們的侵權、傷害的求償及告訴……
  • 馮院長明珠
    我們會依法辦理。
  • 何委員欣純
    怎麼依法辦理?
  • 馮院長明珠
    我們會按照……
    何委員欣純:院長,這件事不僅僅是侵權行為而已,剛才陳委員也提到,你們對於臺灣國內,不管是教育、公益性質的出版,除了要求支付權利金,還要求上面必須要有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全銜,可是你對中國卻是無可奈何,你們在90週年慶的時候說你們跟北京故宮心心相印,但面對北京故宮的侵權卻是無可奈何。另外,在這本畫冊上面,完全看不到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全銜,所謂的對等交流、互惠平等在哪裡?你們居然還接受人家交流給你們的這套書!北京故宮送你們的這套書,真的平等互惠交流嗎?
  • 馮院長明珠
    我下次……
    何委員欣純:你先回答本席是不是?北京故宮侵權的事情你不知道,還說是平等互惠交流之下,北京送你們這套書……
    馮院長明珠:我沒有說這套書的問題,關於這部書,北京故宮盜版了我們的……
  • 何委員欣純
    北京故宮是不是盜版?
    馮院長明珠:對,我們會依法……
  • 何委員欣純
    你要怎麼處理?
    馮院長明珠:我們會依法跟北京故宮查證,然後跟他……
    何委員欣純:剛剛陳委員說,你對臺灣公益、教育性質及學術用途使用故宮圖像,如果一旦侵權,求償金是1,000萬元以上。你對北京故宮又怎麼做?
  • 馮院長明珠
    我們會依法……
  • 何委員欣純
    依什麼法?
  • 馮院長明珠
    依出版圖像辦法……
  • 何委員欣純
    你們有一個國立故宮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
    馮院長明珠:委員可不可以給我一分鐘說明,第一,陳委員碧涵說我們求償多少錢,如果對方來申請並與我們簽合約,依合約可以要求他,北京故宮根本沒有提出申請,所以我們會按照如果有申請……
    何委員欣純:我們自己公益、教育性質及學術用途要使用故宮所有的圖像,如果沒有授權,你們認定侵權並且求償的金額是天文數字。可是你們對北京故宮的侵權卻無可奈何。
    馮院長明珠:我們會按照盜版的方式來處理,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你告訴我,這套書在你們圖書館裡,你要怎麼處理?
    馮院長明珠:我會跟圖書館長說,以後要先檢查有無盜版,若是盜版就退還他並且要補授權。
    何委員欣純:今天本席告訴你這件事之前,故宮根本沒有檢查的機制。
  • 馮院長明珠
    圖書館買書是為了增強我們圖書館。
    何委員欣純:你是院長啊!圖書館發生問題,院長要不要負起責任?
  • 馮院長明珠
    當然我會負責任。
    何委員欣純:是啊!你在管什麼?你身為院長要管理故宮內部各處室,原來在今天之前……
    馮院長明珠:委員,二十三萬多冊圖書,我每一本都要去翻閱嗎?
    何委員欣純:院長,不是20萬冊的圖書,而是兩岸交流北京故宮送你們的圖書。
    馮院長明珠:我會責成我們文獻處,以後要檢查每一部寄來的書是否有盜版的行為。
    何委員欣純:在今天之前,你們就是沒有檢查機制嘛。
  • 馮院長明珠
    沒有檢查圖書館的書……
    何委員欣純:你們連北京故宮送的這套書都不知道已經侵權,連臺灣的權益被侵權及盜用了,你們都還不知道並將這套書收下來,當作兩岸交流的圖書,笑死人了。
    馮院長明珠:委員,關於這一點……
    何委員欣純:你在當什麼院長,這是管理的問題,圖書館發生問題是你的問題。另外,北京故宮盜用國立故宮博物院的三幅鎮院之寶,你也不知道?我最後問你,你剛剛承認並說要處理北京故宮有侵權盜用,你再說一次有沒有侵權?你們有沒有授權?……
    馮院長明珠:我們去查過了,他們沒有來申請授權,如果沒有申請授權就是盜印。
  • 何委員欣純
    所以國立臺北故宮博物院確實沒有授權給北京故宮博物院?
    馮院長明珠:沒有,但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在這套圖書上面看到了這三幅我們鎮院之寶完全是盜用,對不對?
    馮院長明珠:對,我們現在去查,他是不是向得意申請授權?
    何委員欣純:我不管啦!總而言之,他沒有向國立故宮博物院申請。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 何委員欣純
    請問你要怎麼處理北京故宮侵權及盜用?
  • 馮院長明珠
    我們就會行文請……
  • 何委員欣純
    你要怎麼求償?
  • 馮院長明珠
    按照法律的手段……
    何委員欣純:你要怎麼處理?書裡面完全沒有我們的全銜,我相信在臺灣的網路上買到這套書上面看到故宮出版社出版,會以為是國立故宮博物院出版的圖書,包括那三幅鎮院之寶,下面完全沒有註明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全銜,只寫臺北故宮,我們在這套書裡被矮化,北京故宮盜用我們鎮院之寶而我們收下來還要跟他說謝謝,並且認為是平等互惠的兩岸交流。天啊!院長,你在當什麼院長?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我們會請已經招標合作跨海打官司的大成律師事務所處理,我們會發存……
  • 何委員欣純
    你要不要告北京故宮?
  • 馮院長明珠
    發存證信函給他。
  • 何委員欣純
    你要不要告?
  • 馮院長明珠
    我們會依法處理。
  • 何委員欣純
    要不要告?
    馮院長明珠:如果他是違法,當然要告啊!
    何委員欣純:你剛剛跟本席說他已經侵權了,違法事實這麼明顯而且實際存在,你現在竟然跟我說不知是否提出告訴。
    馮院長明珠:委員,我們先要釐清,第一,他們矮化了我們,沒有註明國立故宮博物院,這件事我們一定會發存證信函。第二,他的圖像的來源,究竟是從得意來的……
    何委員欣純:他的圖像來源只要沒有跟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申請,沒有經過你們的授權就是違法。
    馮院長明珠:但是如果他是向得意申請授權的,我們要先查證。
    何委員欣純:他是不是跟得意授權,那是他們兩方的事情。
  • 馮院長明珠
    得意跟我們正在打官司。
    何委員欣純:重點是你們現在正在打官司,那證明得意就是違法,得意都已經違法侵權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圖像,你現在還說要釐清。
  • 馮院長明珠
    得意與我們有共同獲得……
    何委員欣純:院長,不要模糊焦點,只要北京故宮沒有正式提出申請,他就是違法盜用及侵權,你剛剛說要依法提告北京故宮,你再說一次,要不要告北京故宮?
  • 馮院長明珠
    他如果有違法一定會告他……
  • 何委員欣純
    還是你要跟他「心心相印」?今年90周年慶的時候與北京故宮的院長、副院長還說兩院「心心相印」。
    馮院長明珠:只是兩個博物館之間交流,國立故宮博物院與全世界的博物館都在交流。
    何委員欣純:院長你不要再這麼鄉愿了,還說只是交流,如果只是交流,我們會收到一個對我們侵權並盜用鎮院之寶的圖書?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他極有可能從得意取的授權……
    何委員欣純:本席再問你,重點是你要不要告北京故宮?
  • 馮院長明珠
    如果他違法當然要告。
    何委員欣純:你剛剛有沒有承認他沒有申請也沒有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授權,而且很清楚的告訴大家他就是侵權、盜用。
    馮院長明珠:他沒有申請,但他有沒有從意取得授權,我不知道。
  • 何委員欣純
    如果他是侵權、盜用就是違法。
    馮院長明珠:委員,我們積極去研究。
    何委員欣純:院長,你要積極提告。基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及臺灣人民的利益,如果你沒有提告,院長辭職下台,你答不答應?
    馮院長明珠:我還不確定他是不是侵權,所以這件事我們來研究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院長,你沒有肩膀!第一個,對院內的管理,根本沒有辦法管理。第二個,對院外北京故宮這麼明顯的侵權盜用的事實,你連說要提告都不敢提。難怪90周年慶你還跟北京故宮「心心相印」,可憐傷害國立故宮博物院及臺灣人民的利益。本席嚴正的要求你,第一個,對北京故宮提出告訴。第二個,你如果沒有提出告訴,你自己請辭下台。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高委員金素梅不在場。
    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應該會有很多委員問你關於侵權的問題,但是本席要問的不是侵權的問題,目前在預算審查中,有關故宮收費的問題,本席請問故宮的定位是什麼?門票定價時考量什麼?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答復。
  • 馮院長明珠
    主席、各位委員。門票的收入是按照規費法的規定。
    賴委員振昌:我知道,你們一定是根據法規的規定,對故宮來說目的如果以推廣為原則,甚至要採取低收費讓它非常的普及。若是要維持整個博物館的品質,那麼我們可能要以價制量,不知道我們收費的遊戲規則……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我們對學生、退休人員、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都已經完全免費了,但是對於國際觀光旅客的門票定價是250元,如果團體票包含耳機……
    賴委員振昌:外國人250元,那麼國人呢?
    馮院長明珠:國人是150元,學生是免費。
  • 賴委員振昌
    你剛剛講的那些學生、身心障礙的人士優待以外。
    馮院長明珠:故宮對於國際旅客有合理化的收費,是按照規費法、臺灣生活指數……
    賴委員振昌:你直接告訴我,外國人250元,國人呢?
  • 馮院長明珠
    國人150元
    賴委員振昌:中間價差100元,第一個問題,你覺得差100元有沒有辦法凸顯意義?故宮文物屬於國人所有,當然要普及及推廣,但是對外國人來說沒有繳稅,但與本國人卻只相差100元,你覺得價位差合不合理?
    馮院長明珠:關於故宮門票的收益,前年開始在立法院已經有討論了……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你只要告訴本席,本國人與外國人只有差100元……
    馮院長明珠:其實也要尊重WTO無差別待遇原則處理,我們覺得150元是合理的,而且大部分的國人,很多都已經免費,例如學生、兒童、老師、退休人員免費……
  • 賴委員振昌
    你扯到WTO無差別待遇原則就扯得有點遠。
  • 馮院長明珠
    我們定規費時確實有想到這些……
    賴委員振昌:本席認為,第一個,只有差100元的價位差,你覺得合不合理?第二個,陸客來臺,故宮是一個很熱門的景點,他們門票是多少元?陸客是比照外國人或本國人?
  • 馮院長明珠
    250元。
    賴委員振昌:陸客比照外國人250元,接下來問你,現在去故宮看來看去都是中國人,讓整個故宮的品質下降,本席學得現在故宮的感覺不像博物館而是一個菜市場。
    馮院長明珠:不會,我們有人員管控進去之後不會很吵。尤其我們在下午4時30分以後國人有優惠而且免費,目前都在辦理中,4時以後故宮參觀環境尚可。
  • 賴委員振昌
    4時以後?
  • 馮院長明珠
    因為我們開放到下午6時30分。
  • 賴委員振昌
    故宮重點開放時間是4時以後?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因為觀光團越來越多,所以從下午4時30分以後國人都是免費,我們每天延長開放到……
  • 賴委員振昌
    大部分都是哪些國家的觀光客?
  • 馮院長明珠
    各國都有。
    賴委員振昌:當然是各國都有,本席要問比例上是不是中國的最多?
    馮院長明珠:比例上當然是中國觀光客最多,全世界各大博物館都是這個現象。
    賴委員振昌:都是這個現象?院長,拜託你不以為我們都沒有參觀過國外博物館?陸客來了以後,整個故宮裡面吵得像菜市場,你跟本席說全世界都一樣?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各個博物館大陸觀光客都很多,此其一。第二個,我們用延長服務來對國人服務,同時又管控入館人數。
    賴委員振昌:你說了很多種方法,就是不用以價制量這個方法,可否將陸客的門票提高一倍、二倍。
    馮院長明珠:門票要調漲就要全部一起調漲,怎麼可以指定一種人?那違反WTO。
    賴委員振昌:不是,本國人到故宮參觀免費或優惠全世界都是如此,外國人門票提高,門票250元可以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嗎?你跟我說很多方法,以後乾脆限制本國人晚上12時再去參觀。
    馮院長明珠:我們有很多優惠的方式,我們對於學生等都已經免費了,而且我們……
    賴委員振昌:學生免費,你要知道……
  • 馮院長明珠
    委員希望我們怎麼做呢?
    賴委員振昌:本席剛剛跟你說了半天,你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 馮院長明珠
    委員就是問我合不合理嘛。
    賴委員振昌:院長,是不是剛剛何委員問得你已經昏頭了?講半天,你不知道我在跟你說什麼!主席,我質詢時間要不要從頭計算,要不要倒帶啊?
    馮院長明珠:我知道委員的意思,要我們調高國際旅客門票包括大陸,還是獨調高大陸旅客門票?我們可以考慮逐次的調升票價,以符合委員所說的以價制量,但是我們參觀的人數就是這麼多。
  • 賴委員振昌
    然後呢?
    馮院長明珠:委員要求以價制量,我們來研議。
    賴委員振昌:院長是你在做還是我在做?本席只是反映民意,將我們所看到的問題告訴你,要解決問題及想辦法的是你而不是本席。
    馮院長明珠:委員,我們會研議。
    賴委員振昌:你一下子沒有跟上我的問題,一下子我的問題你又說研議。我的問題是什麼你再重複一遍,你要研議什麼?
    馮院長明珠:研議以價制量,希望能夠讓國際觀光客減少,尤其是大陸的觀光客。而且我跟委員說過,符不符合規費法及WTO,我們也要與專門管理門票的人員研究。
    賴委員振昌:不是,你去研究法規本席無意見,本來就是你們該研究的、該做的,本席在乎的是我們已經講了10分鐘了,你到底知不知道與本席的對話重點?
  • 馮院長明珠
    我知道。
    賴委員振昌:本席講了一個最重要的重點,你都沒有重述。本席說現在的故宮與以前的故宮不一樣,現在故宮到處都是陸客,讓品質變得非常的差,同不同意?
    馮院長明珠:委員,我們一直努力在改善中。
    賴委員振昌:你們一直在改善,所以你也同意本席說的?
  • 馮院長明珠
    所以我們以價制量都在做……
    賴委員振昌:那我跟你說以價制量,你說外國人250元,本國人150元,本席認為這樣的價位差不足以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我的問題其實就這麼簡單。你一開始是不知道我在問什麼,我一說明你就說回去研議,不知道你要回去研議什麼?
  • 馮院長明珠
    研議改善我們的參觀品質及委員所提的以價制量如何做。
    賴委員振昌:既然你說要研議,本席也尊重你。
    另外,本席要問你大故宮計畫,故宮已經擴建5次,最近我們在審預算,所以很在乎預算的控管,我們一向知道擴建的預算,一擴建經費就不容易控制,像臺中歌劇院原來是24.1億元增加到43.6億元,衛武營83億元增加到105億元,故宮南院也從60億元增加到現在的規模。目前大故宮計畫的經費規模是多少?
    馮院長明珠:目前大故宮計畫正在進行二階環評,根據那個二階報告,是二百……
  • 賴委員振昌
    預算規模是多少?二百多少?
  • 馮院長明珠
    220億。
    賴委員振昌:222億。如果考量我們國家目前的財政狀況,為避免把所有的資源集中在這個博物館的興建,而影響資源的配置,我們是不是有廣納各界的意見,審慎評估以後再進行後續的擴建?有沒有這樣做?
    馮院長明珠:有,二階環評裡面除了環境影響評估,也包含興建大故宮計畫的費用如何自籌的部分,因為對於很多財務的規畫,他們都認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有可能自籌營建經費的70%。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本席質詢的時間到了,我在這裡先提醒一下,因為這個會期在進行預算審查,大故宮計畫的經費二百多億也是一個大數目,我們很在意相關經費的評估。因為時間的關係,如果有機會再向你請益。
  • 馮院長明珠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許委員添財、黃委員偉哲、楊委員應雄、李委員桐豪、陳委員歐珀、簡委員東明、邱委員文彥、周委員倪安、楊委員瓊瓔、呂委員學樟、楊委員麗環及姚委員文智均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不過黃委員志雄已到場,請黃委員質詢,詢答時間為5、6分鐘。
    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賴委員強調以價制量,到底多少量體是現階段故宮可以容納得下的,是需要整體評估的。其次,票價合不合理?與國際整體的票價相較,現階段故宮的票價還有多少空間?畢竟故宮是國際級的知名博物館,票價能否慢慢地符合國際的潮流?我覺得這也是必須要思考的。當然,對內、對外是不一樣的,要做出區隔性。對內,我們希望落實國人的文化紮根,所以提供很多優惠方案。此外,青少年相關文化素養的培養也是我們要努力做的。我想要了解到底多少量體是現在故宮可以負荷的?
    故宮南院將在12月底正式上路,我們預期的目標為何,譬如明年度可能有多少觀光客、效益性多大?原本我們預期北部故宮與南部故宮的人流可能會分流,因此可以消化掉或減輕了原本故宮的負擔,我覺得這需要從整體面向加以檢視,而不是只看一個面向。基本上,大家對於南故宮也有一些期待。針對以上幾個問題,請院長答復。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答復。
    馮院長明珠:主席、各位委員。故宮去年度的參觀人數達到540萬人次,其實已經是我們延長服務所能夠容納的飽和了。
  • 黃委員志雄
    所以540萬人次已經是到頂、極限了?
    馮院長明珠:對,我們的工作時間變成平日從早上8點半到晚上6點半,禮拜五、禮拜六更延長到晚上9點,所以是延長服務的,才能夠容納大概540萬人次。
    黃委員志雄:簡單說,這已經是最大極限了?
  • 馮院長明珠
    差不多。
  • 黃委員志雄
    540萬人次算是你們現在最大的極限?
    馮院長明珠:對,應該是我們最大的極限了。
    黃委員志雄:如果南院上路之後,可以分擔多少?
    馮院長明珠:南院展覽的面積與本院是一樣的,但是它的公共服務空間更大,所以南院在試營運期間會循序地測試它的人流。我們預估南院第1年營運、跨到明年大概有100多到200萬人次,因為期間有半年的試營運,而且是免費的,所以我們會控制入館人數進行測試。
    其次,南院與北院在建築架構上有很大的不同。台北院區是放射狀的,23個展區可以隨便走;南院不是,要上4樓隨著動線來走,所以對於消化人流的方式及管理的方式,我們目前都在研究之中。
    黃委員志雄:基本上,明年上半年是試辦?
    馮院長明珠:對,我們當然希望由南院……
    黃委員志雄:所以它的量體有可能會比較高一點,但是明年過後,你預期它一年大概會有多少的量呢?
    馮院長明珠:我們認為南院一年接待三、四百萬人次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也要慢慢經過試營運去測試,才能夠準確地毛估多少人是最好的。
    黃委員志雄:所以未來南院最大量體三、四百萬人次是沒有問題,對不對?
  • 馮院長明珠
    對。
  • 黃委員志雄
    現在故宮最大的量體差不多是540萬人次?
    馮院長明珠:是,但是如果能夠在400萬人次上下,我們就會比較輕鬆。
    黃委員志雄:所以未來有可能會有分流的概念,100多萬人會往南院去,……
  • 馮院長明珠
    希望。
    黃委員志雄:原本北部的故宮就變成400萬人次左右,所以本來很多措施就可以回復到正常的軌道,是不是這樣?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黃委員志雄:北部400萬、南部大概300萬左右,這是你預期的,是不是這樣?以目前來看,績效是這樣?
  • 馮院長明珠
    是。
    黃委員志雄:再來談到票價,國際的票價現在統一的價位大概多少?
    馮院長明珠:我們還是偏低,250元台幣……
  • 黃委員志雄
    大概是人家的一半不到?
    馮院長明珠:對,但是因為生活指數不同,換算的幣值也不同。
    黃委員志雄:我們有多大努力的空間?如果所有的條件都換算過了,台灣現在的票價250元是偏低的。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黃委員志雄:它可以調漲到什麼幅度,才符合現在我們整體的狀況?有沒有預抓過?總是要有一個標準值,要不然你們表示要以價制量,委員會問你們要用什麼價錢去制什麼量。
    馮院長明珠:報告委員,門票每張250元、150元的票價是去年、前年才研究好,去年才開始實施。按照規費法,我們每3年要檢討一次票價,我們會積極檢討。包括賴委員及黃委員所提的看法,我們會納入規費的研究。
  • 黃委員志雄
    票價從150元到250元已經實施了1年多?
  • 馮院長明珠
    實施1年多了。
    黃委員志雄:調漲100元之後,整體的數量有沒有因此受到影響?也沒有嘛,進來的人數還是持續增加。
    馮院長明珠:今年有3個月略減,但是我們毛估到最後年底還是會到達500萬。
    黃委員志雄:略減的觀光數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
  • 馮院長明珠
    國外的。國內是增加的。
    黃委員志雄:因為你們對國內提了很多優惠方案,對不對?
    馮院長明珠:尤其學生免費,增加了非常多。
    黃委員志雄:國內的人數增加,這是值得鼓勵的。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黃委員志雄:但是國外的區塊減少,主要是哪一個國家呢?
  • 馮院長明珠
    其實最主要是大陸的觀光團在6、7、8月等3個月往下降。
    黃委員志雄:主要的因素是你們的票價調漲之後,……
    馮院長明珠:不是,跟票價沒有關係。
  • 黃委員志雄
    還是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
    馮院長明珠:是其他的因素。據我了解,是因為原來自由行每天政府開放5,000人,後來有幾個月改為3,000人。
    黃委員志雄:所以是因為總額度的減少,造成量體減少?
  • 馮院長明珠
    是的。
    黃委員志雄:換言之,故宮的票價漲價與否對於人數的增減其實改變不大,是不是這樣?
    馮院長明珠:是的,沒有影響。
    黃委員志雄:最後我想問的是,未來的合理票價大概落在哪裡?票價調漲了1年多,可能有再往上調漲的空間,現在的票價是250元,未來逐年調漲到多少才是故宮在國際上標準、合理的價錢,譬如350元、400元?
    馮院長明珠:委員,我們去研究,好不好?我自己一個人不敢說它的合理價錢在哪裡,我們研究之後再向委員回報。
    黃委員志雄:好,謝謝主席,謝謝院長。
  • 馮院長明珠
    謝謝。
  • 主席
    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馮院長,我剛才聽到你在答詢黃委員時,對故宮南院似乎顯得信心滿滿,你並且表示未來故宮南院開幕之後,大概將可紓解百萬以上的參觀人次。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答復。
  • 馮院長明珠
    主席、各位委員。希望。
    姚委員文智:本席再次確認一下,你剛才說紓解是指台北的參觀人次得以減少,是嗎?
  • 馮院長明珠
    這是我們希望……
    姚委員文智:剛才聽起來好像是這樣,你原本說500多,之後變成400和100,是否這樣?
    馮院長明珠:不是,剛才委員是問我,多少是飽和?我們以去年為標準,大約540萬人就已達飽和,所以我們現在管控人數大約就落在這個數目,我們當然希望北部的展出服務時間能慢慢恢復到朝9晚5,現在因為是延長了服務時間,才能容納那麼多人,如果未來觀光客真的可以移到南院,那未來就會慢慢平衡,因此試營運之後才能知道未來的趨勢狀況。
    姚委員文智:怎麼會等到試營運後才知道?未來試營運的實際狀況,固然是一個重要的參考,營運本來就是每天在調整,其實包括你方才說3年才調整一次票價……
  • 馮院長明珠
    那是規費法的規定。
    姚委員文智:規費法是規定至少3年,而不是要3年才能調整。坦白說,故宮就在我的選區,所以本席特別關心,我是覺得這幾年來,整個故宮的經營真的是問題不斷、風波不斷,我知道你也滿努力的,最近故宮滿90週年,所以我也要恭喜故宮,相關活動也辦得不錯,但是今天我們召委是在質疑谿山行旅圖究竟出了什麼狀況?過去你們的消費合作社又出現什麼狀況?而我關心的是大故宮計畫,若聽你方才這樣說,那大故宮計畫幾乎沒有必要,如果說你們能積極經營故宮南院充分展現績效,讓人潮能夠分流,也一樣可以達到目的。
    請問,現在環評的進度如何?
    馮院長明珠:二階環評屬於國立故宮辦理的部分,已經結束,並送至環保署。
  • 姚委員文智
    環保署現正在審查嗎?
    馮院長明珠:10月1日已送至環保署,還沒審查。
  • 姚委員文智
    大概要多久評估才能出來?
  • 馮院長明珠
    我請我們主任答復您。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秘書室林主任答復。
    林主任厚宇:主席、各位委員。10月1日已送至環保署,一般作業時間,按照之前的經驗值推估,大約在4個月之內,他們將會進行審查。
    姚委員文智:送去的方案中,有無替代方案?
  • 林主任厚宇
    有。
  • 姚委員文智
    替代方案為何?
  • 林主任厚宇
    詳細的資料是不是……
  • 姚委員文智
    替代方案是什麼?就大概講一下……
    馮院長明珠:我們都已經全部公布在網路上,委員可以……
    姚委員文智:那我沒天跟你們寫e-mail就好了,是否我來質詢前,還要先上網跟你們預先溝通?
    馮院長明珠:不是,請林主任報告一下。
  • 林主任厚宇
    委員所提的是整個大故宮計畫實行的整個環境……
    姚委員文智:有無替代方案?關於大故宮計畫,不管你們是編列200億,還是300億,現在整個擴充計畫有無替代方案?亦即解決觀看翠玉白菜跟肉形石時,像菜市場一樣擁擠的問題,我們應該有很多方案,像是票價調整、場館擴充,此外本席與民間團體都曾提過,把重要且能吸引旅客的國寶移往南院展出,也不失為一種方法,或是如同本席建議的,將中正紀念堂的銅像移往慈湖,把中正紀念堂改為故宮的另一個分館,這也是個替代方案,你有什麼替代方案?這個問題,本席已經詢問過很多遍了。
    馮院長明珠:我們的替代方案是我們原來有規劃新建一個地方,我請周副院長答復您。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周副院長答復。
    周副院長筑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替代方案包括委員很在意的,是否以南院為分流,這些都在環境影響評估中列舉了,之後將由環境影響評估的委員進行審查。
  • 馮院長明珠
    我們一共有4個替代方案。
  • 姚委員文智
    哪4個?
  • 馮院長明珠
    包括建築館址的不同……
  • 姚委員文智
    在什麼地方?
    馮院長明珠:當然都是在我們的基地裡面,有的在左邊做,有的在右邊做。
    姚委員文智:好,第一個是基地調整,請問4個都是嗎?
  • 馮院長明珠
    我們是有4個嗎?
  • 姚委員文智
    是否表示以後翠玉白菜都只放在院長室展覽?
    馮院長明珠:翠玉白菜目前是在本院,但是12月28日會在南院。
    姚委員文智:我現在是問你大故宮計畫,你說會到南院,那是你的替代方案嗎?
  • 馮院長明珠
    大故宮計畫當然是以台北院區的擴建、整建為主。
    姚委員文智:所以替代方案有4個,就是在原來台北基地作不同的調整?
  • 馮院長明珠
    是。
    姚委員文智:請問院長,你是否為故宮南院的院長?
  • 馮院長明珠
    是。
    姚委員文智:那為什麼你連回答這個問題都感到猶豫?坦白說,在此本席要再次語重心長的提醒並勸告院長,要解決故宮像菜市場的參觀人潮,其實你方才的回答就已清楚說明,如果故宮南院能好好的經營,並與台北故宮在資源配置或重要國寶方面均能做好完善的審慎管理,甚至有時必須前往南院展覽……
  • 馮院長明珠
    沒有錯。
    姚委員文智:只要能透過這樣的方式,照你剛才的回答,人潮將可紓解一大半,因此我們花費兩三百億擴增場館的大故宮計畫,真的有必要嗎?
    其次,無論是民間團體、在地居民,還有本席均已提供那麼多的替代方案,其實就此你可以協調各單位稍作評估,我剛才要問你的就是,我們提議的方案,你們是否曾經評估過?我看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從頭到尾你們就是不願意去評估了解,本席看你們的南院報告,當然也就沒有那幾項國寶。
    馮院長明珠:有,只是我們沒有寫進去。
  • 姚委員文智
    沒有寫進去?
    馮院長明珠:至寶廳已經規劃進去了,12月28日翠玉白菜會南下……
  • 姚委員文智
    那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提供一份完整的給我們立法院?怎麼會沒有寫進去?難道要我們全部上網去看嗎?
    馮院長明珠:其實我們已在9月17日對外公布,只是這份報告,並沒有把至寶廳寫進去。
    姚委員文智:坦白說,我個人是台北市選出來的立委。如果為了爭取台北市的觀光客,照理說,像移往南院這類事情,站在我的立場,不應該那麼支持,但若以整個台灣,整體觀光資源,還有整個觀光的規劃或文化的均衡、城鄉的發展,台北市應該更有氣度,並往這個方向作調整。
  • 馮院長明珠
    已經有在調整了。
    姚委員文智:現在你所講的,只是熱門的那幾項國寶。
  • 馮院長明珠
    是有的。
  • 姚委員文智
    你講的可能是巡迴展……
    馮院長明珠:有,上次委員質詢時我也報告過了。
  • 姚委員文智
    你只是要拿去展覽嘛!
    主席:對,院長一直在混淆這件事情。
    姚委員文智:我知道,你拿去短期展覽,跟你去東京差不多嘛!我現在在講的是,你有沒有去報……
    馮院長明珠:委員,不是短期的展覽,像至寶廳是長期的規劃,會跟台北做一個呼應。
    姚委員文智:院長,其實這就是替代方案,你在提供給環評委員的時候,可以提供一個替國家省大把銀子,又可以完成多項目標的方案。
  • 馮院長明珠
    可是台北院區是民國54年就蓋了。
    姚委員文智:院長,只要故宮摒除本位主義,我是台北市這個選區的立委,我也摒除在地利益的想法,我也願意用很寬容的心情來提供更多建議,你們花了近億的經費來進行大故宮計畫的評估,卻不願意花一點點經費將民間所提的替代方案提供給環評委員,供他們未來參考。
    最後一句話,這個預算我一定會反對到底,你們原來提的大故宮計畫在目前絕對沒有辦法通過。國家的財政狀況如此,國家的文化面貌如此,故宮的管理經營如此,我今天非常理性地跟你講,你應該要懸崖勒馬,好好處理。其實還有一點,你們跟台北市也沒有好好討論對環境的衝擊,我知道柯文哲開會時也沒有決定,我也是提醒過很多次,坦白說,以你所有的作為,立法院的委員不可能支持大故宮計畫繼續做下去。謝謝。
    主席:院長,我身為主席及召委,我要再度提醒你,你在委員會回答,請據實回答。文物到南院,展覽就是展覽,典藏是典藏,請不要再混淆,我已經數度提醒,請不要再讓我再繼續提出來。你如果讓主席再繼續提出來,你們今年的預算會有問題,我已經非常清楚告訴你,文物要不要南下可以討論,南下典藏可以討論,但是你要據實回答,展覽就是展覽,典藏就是典藏,不要混淆,請你尊重立委,我已經數度提出來了,不要讓主席再提一次,請據實回答,政策可以討論,但是委員會不容一個政務官每次都提供不實的答案,然後以為用一些文字遊戲就可以敷衍立委,我們在這邊行使的都是人民交付的權利,你們依法行政,我們依人民交付的權利來監督你們,請尊重憲政體制。
    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
    陳委員淑慧、陳委員亭妃、許委員智傑、黃委員志雄、呂委員玉玲及黃委員國書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1.保障弱勢參觀權
    今年初故宮在議案關係文書針對「辦理身心障礙及社會弱勢之推廣與納入績效指標」中的結語說到:今年底針對弱勢團體之推廣人數可達3,000人次,但是從<<故宮工作概況報告>>中的資料精算,截至8月底,接受服務人數1,559人,平均一個月約195位受惠,乘上12個月也不過2,340人,去年一整年有2,606位民眾參與其中。請故宮審慎地提出評估報告!!
    再者,要提及故宮南院的情況,今年底我們臺南市市民有一個能就近參展的園區,對此先感謝故宮為了南部居民的福祉努力!
    不過還是有一些疑慮,像是靠近太保的臺南市後壁區、新營區可否享受入園免費的優惠呢?
    對於弱勢群體的軟硬體設備是否都已經準備妥當?像是「跨越障礙,觸摸美麗」為聽障民眾所做的導覽服務能比擬北故宮嗎?
    服務樂齡觀眾的項目上,南部地區的高齡民眾也可享受觸摸複製品以及各藝文類型的演講嗎?現在已是高齡化的時代,我們期望故宮在藝文活動上能讓民眾的可近性更高,讓城鄉的文化氣息一同並進,給老人們一個活到老學到老的機會;並達成臺灣南北文化雙亮點,實現藝術均富的理念。
    2.故宮電子化
    故宮為配合電子化政府計畫,開發建置教育頻道,然而此項目聽來仍需要有網路,偏鄉民眾才可以觀看,請問這樣的情形如何提升偏鄉的文化素養,進而縮小城鄉差距呢?
    故宮在做教育頻道時所設定的偏鄉又在哪兒呢?有照顧到偏遠山區的部落孩童嗎?教育與文化相輔相成,每個文化的傳承與發揚都是讓我國文化環境提升的原動力,請故宮考量的範圍更廣,能照顧的民眾更多,如此才不會讓文化有斷層、有接收不到的情況!
    3.出國考察變變變
    針對預算裡編列出國考察的費用,故宮在103年度預算編列出國計畫11項,執行情形並不佳,變更出國計畫天數、人數、國家或地區等計9項,預算並沒有因此做增減,然而為何沒有照計畫走,請故宮給個清楚地交代!
    明年度故宮的出國考察費用,編311萬1千元,扣掉因應南院剛落成所需要的考察經費,北部要花174萬8千元,比前一年度北院所編的62萬3千元硬生多出112萬5千元,錢不應當如此耗費,當政府在提倡撙節政策時,故宮卻一直再增加出國的經費,如何讓百姓覺得錢有花在刀口上呢?
  •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一、有關故宮應儘速依法將員工消費合作社於90年度至97年度分配予社員之受託代辦業務所得盈餘繳回國庫乙案,前經監察院102年糾正,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97年之前將接受機關委託代辦業務之盈餘分配予社員,依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之說明,顯係誤解合作社法盈餘分配規定,核有失當。復依合作社法主管機關內政部之意見,認應收回盈餘,立法院亦於審議故宮104年度預算案時作成決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依法退回不法盈餘。
    二、行政院於104年1月23日函復監察院並副知故宮,依內政部見解本案係屬個案之執行層面問題,後續有關監督故宮消合社辦理盈餘追繳事宜,屬地方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權責,應由該府依法處理。
    三、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意見,認應收回盈餘,可採幾年分攤繳還,故宮應儘速依上開意見積極辦理追繳,並追蹤清算人列入債權,以維國庫權益。基此,爰要求故宮將上開爭議之因應及檢討報告,於一週內,送交本席辦公室。
  • 許委員智傑書面質詢

    本席曾於今年五月四日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詢答時,就教故宮有關故宮南院BOT案。此案故宮與廠商雖已簽約,然本席要就相關議題,就教於故宮:
    1.故宮與得標廠商,其開發權利金金額為何?營運權利金金額為何?(營運權利金請依固定權利金、變動權利金個別回答)
    2.因此案已簽約,理應有權利金收入,故而此收入應反映至預算書之歲入部分。本席考量未列入應為簽約時間,已逾預算編列期程,但目前既已簽約,亦請故宮立即計算出105年度,故宮南院BOT委外案之權利金歲入,以供本院委員審查。
  •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1.本席期許故宮南院可以在年底如期試營運,本席也樂見將翠玉白菜或肉形石至南院展出,因為南院目前要做的除了加緊趕工之外,就是吸引人潮,也就是需要高人氣展品與典藏作為吸睛亮點,以提升文物質量吸引遊客參觀,結果故宮文物基金編列3億元,擬購買戰國至清代之中國古代織品約300件,本席認為有點本末倒置,就如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故宮典藏品數量共69萬餘件,其中品質兼備可供展的書畫、碑帖、織品、瓷器、銅器、玉器、漆器、文房珍玩、繕本古籍與圖書文獻等典藏約20萬件,為何不先就這些原本就可展出的典藏運至南院展出,卻另外編列3億元收購織品?
    2.根據報導指出故宮南院因為營建缺工、人力不足,設計師對品質要求也高,很多造型景觀、建築未通過評鑑都須拆除重做,試問這樣的報導是否屬實?故宮南院無論是主題建築或是外部園區是否都如期進行?本席認為南院的內部展館比起外部園區造景進度更為重要,尤其是電力系統與保全方面,2011年北京故宮曾經發生竊盜事件,當時台灣故宮表示,我國故宮館內每一件文物都是放在防爆玻璃展示櫃,在陳列室中隨時都有警衛巡邏,24小時院內外都用監測系統監視,防盜相當專業要發生竊案機率微乎其微,尤其全館監控中心全年無休,每日24小時作業由中央電腦監控系統掌握院區安全及預警情報資料之蒐集,結果一說嘴後,同年台灣故宮就發生不斷電安全系統跳電,導致監控中心與正館有關的各項保全系統,包括安全管理系統、消防系統與電話系統全面停擺,監控真空期長達6小時,且因當時無備用變壓器,事後一周內僅靠台電臨時系統供應保全系統電力,當時外界就質疑管理鬆散,對突發狀況緊急應變能力不足,這就是表示一切的保安監控設備仍有其意外之處,這顯示所有的配套防範機制仍存在一定的意外與風險,因此防範於未然以及前車之鑑就顯得相當重要。試問目前故宮南院的各項電力、保全系統是否都已準備就緒到位?
    3.故宮南院一直以來就是它的定位爭議,園區規劃從曾經從文物博物館、甚至一度出現遊樂園、花卉博物館、文化體驗區等,內容包羅萬象,與原定位的「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展覽典藏為主的方向似乎不符,好在目前整體已完全定案,確實就是所謂的故宮南院,本席在網路上也看見故宮的官網,但本席也從官網上發現,園區規劃中還預留了住宿服務區及體驗休息區,試問這兩區未來規劃方向是否已定案?期規劃方向如何?還是又像台北故宮一樣為了營利又規劃大面積的餐廳、商品區,而變相了減少展覽空間,這樣再多大故宮或是南院也都無法改善參訪品質,雖然近年來,國際間博物館的發展出現了一個新的趨勢,那就是漸漸走向商業化、商品化,但隨著館內外園區處處充滿著餐廳、商店,其參訪品質也會受到影響,更何況現在故宮正館面積已不夠用,若是只為了增加營收而不斷擴充文物商店面積,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 呂委員玉玲書面質詢

    一、故宮出國計畫編列不實
    故宮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出國計畫19項、377萬2千元,較104年度13項計畫、147萬2千元,增加230萬元。經查故宮103年度預算編列出國計畫11項,執行情形結果,變更出國計畫天數、人數、國家或地區等計9項(詳表1),變更比率達8成以上,比率極高,致與原計畫內容及目的不一致,並使出國計畫編製流於形式,顯示相關計畫與預算規劃欠當,允應檢討改善。
    ※註:1.資料來源,故宮提供。
    主管機關編製105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註1)及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註2)規定,國外旅費應嚴格控管,且105年度編列國外旅費及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二者合計數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合計數為原則,並應考量業務需要及目標,通盤檢討審慎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本撙節原則精簡出國人數及天數,核實編列出國經費,故應採緊縮原則編列。
    預計104年底開館試營運,105年度預算案增加編列各項所需經費以因應業務需要,其中國外旅費南院編列153萬8千元。故宮105年度國外旅費扣除南院編列數後,其餘仍較104年度預算數大幅增加115萬3千元,約增107%,核與前揭行政院所定應緊縮經常支出、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之原則不符。
    105年度定期會議編列66萬1千元,較104年度增加20萬3千元。查105年度與104年度參加相同定期會議,經費增加原因,主要為參加美國博物館協會年會,由104年度之1人,增加為105年度之2人;參加美國文物保存協會,由104年度之1人7天,增加為105年度之2人10天,參加相同會議卻增加出國人數與天數,顯示未能確實精簡出國計畫,實應檢討。
    二、故宮電力供應計畫不足
    故宮備援第二供電系統工程,未及納入105年度預算案案編列,於104年度先動支第一預備金352萬元。經查故宮前於100年3月曾發生不斷電安全系統跳電,導致監控中心有關正館各項保全系統,包括安全管理系統、消防系統與電話系統全面停擺,監控真空期長達6小時,且因當時無備用變壓器,事後一周內僅靠台電臨時系統供應保全系統電力,致外界質疑管理鬆散,對突發狀況緊急應變能力不足。
    104年度因昌鴻颱風外圍環流強風吹襲,引起路樹碰觸供電線路,造成高壓供電線路二條斷落,致104年7月9日13時32分至16時15分發生停電。
    故宮為維護文物及遊客安全於13時32分停電時依「國立故宮博物院陳列室緊急疏散遊客實施要點」規定緊急疏散遊客至大廳,駐衛警進入展場加強巡邏,同時展場入口暫時管制遊客進場;13時43分緊急發電系統全面運作,正常供應UPS電源、電梯、緊急照明、空調迴風系統等設備;13時50分解除管制,重新開放遊客進場;16時27分正館恢復正常供電,各單位動員進行相關配合作業。
    據故宮表示,為維持院區穩定電力供應,向台電公司洽詢建置雙饋線之可行性,台電公司於104年8月3日提出建立備援第二供電系統工程之方案,所需經費初估900萬元,未及納入105年度預算案案編列,於104年度動支第一預備金352萬元支付台電公司外線補助費,其餘幹線開關電力配合工程約548萬元,擬俟顧問公司評估設備工程配置需求確定經費後,於105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同時已請專業顧問檢討故宮緊急電力系統,工程經費為300萬元,目前已辦理發包作業。另故宮應依供電異常處理標準作業程序流程定期辦理教育訓練,以加強技術人員實務操作演練,增進緊急應變能力。
    此次昌鴻颱風之風災意外導致故宮全館照明和空調均停擺,工作人員先疏散遊客至場外,雖於10分鐘內啟用備用電力,確認文物及場地安全無虞後,再邀遊客進場,但備用電力原設計僅供緊急照明、文物陳列室及典藏處用電,故大廳照明和空調停擺長達3小時仍有大批遊客,致有影響參觀品質甚或危及公共安全之虞。
    綜上,故宮與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法國巴黎羅浮宮、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並稱,躋身世界四大博物館之一,為國家最重要文物典藏機關。故宮備用電力容量規劃不足且未能維持院區穩定電力供應,近年屢次發生停電,且本次風災意外發生停電後,長達近3小時未能及時恢復供電,部分區域照明空調停擺仍有大批遊客,衍生參觀品質與公共安全之虞,允應檢討改善以避免長時間停電類此情形再次發生而影響文物安全與世界級博物館形象。
  • (註1)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5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點、第(二)項緊縮經常支出
    「……8.國內外旅費與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應嚴格控管;105年度編列國外旅費及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二者合計數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合計數為原則;……。」
    (註2)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三點規定:「本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一)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二)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三)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四)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五)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
  • 黃委員國書書面質詢

    一、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旨在辦理出版品發行、複製、仿製文物、文化創意產品及藝術紀念品開發等業務。本院委員屢次向故宮提出智慧財產保護的重要性,仍屢有違約、盜版、侵權事宜,然故宮主動查獲率偏低,且諸多乃事涉兩岸之中國對故宮之侵權行為。爰要求故宮盤點相關辦法,針對「侵權」與「智慧財產」之保護為合乎比例原則之規定調整;並針對遭受「侵權」之「後續求償」及其跨部會合作等事宜,與相關單位研議,擬具適切之處理方式與期程。
    故宮遭侵權之爭議案件大多涉及智慧財產權益,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確認目前故宮之爭議案件及權力範圍,定期召開「國立故宮博物院智慧財產權維護小組」會議,研判其侵害程度及是否侵權,委託律師進行本院權利維護,必要時透過跨部會協處。104年5月27日召開第一次跨部會會議,會議期間,針對故宮近來遭侵權之案件逐一討論,並就個案進行了解,同時確認個別案件所涉權利為何、故宮所主張之權利受何種法律保護。
    本席建請故宮博物院將「國立故宮博物院智慧財產權維護小組」於每次會議中所有的侵權案件做書面報告,詳列各侵權案件之法律追訴情形及處理方式,期望貴院積極處理相關侵權及違約案件,努力保護國家文化資產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
    二、行政院今年針對105年度各部會預算,通過了「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期盼各部會確實檢討各項支出的優先性、合理性及必要性,所有支出應以施政方針為重點,並力求節約。
    惟參照國立故宮博物院105年度預算,貴院為因應南院營運計畫,新增41名職員,人事費用共編列了560,507千元,較去年104年度編列人事費476,430千元,增加84,077千元,平均一人年收入高達205萬,相較其他各部會編列的人事預算高出許多,今年主計總處公布台灣人民平均薪資為4萬7,300元,然貴院編列之人事預算卻是平均薪資的將近四倍,本席認為不符合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當中指出的合理性與必要性,並且有浮編之嫌疑。
    貴院此次業務報告提及期盼秉持形塑「典藏新活力,創造故宮新價值」的宗旨持續推動各項業務,本席一直以來十分重視與支持文化藝術的推廣,故宮南院成立也一直是國人期盼已久的事情,南院是否能如期開院的問題還尚未解決,又產生此次人事費預算浮編問題,使得國人產生疑慮,貴院應立刻重新檢討此問題,並做出相關說明。
    爰要求故宮博物院貴院除了重新檢討此次人事預算編列,更需針對未來南北院職員工作做妥善規劃,以利未來能順利完成相關業務。
    主席:關於今天議程,作如下決定:一、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二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2案。
    1、
    故宮博物院對於藏品圖像及出版授權的收費標準,係以私法契約授權利用而收取權利金之法源依據,且收費標準未規定者,尚缺可遵循之比照標準,相關藏品數量規格及可使用之適當限制亦未有具體,是以提案要求故宮博物院於本(104)會計年度結束前,應援引公法為法源依據,全面檢討並研議修訂完成相關規定。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蔣乃辛  鄭麗君
    2、
    故宮博物院為「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定國立古物保管機關。惟「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僅規範故宮圖像及出版品授權利用等相關公有文化創意資產業務,對於品牌授權及合作開發之作業,所依循之法令尚未周全,亦無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之施行辦法,相關權益之維護未臻完備,提案要求檢討改進。
  • 提案人
    陳碧涵
  • 連署人
    蔣乃辛  鄭麗君
  •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說明。
    馮院長明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配合辦理,會研究公法人的法令。
    主席:好,臨時提案2案均照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各位。
    休息(10時51分)
User Info
蔣乃辛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台北市第6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