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3月16日(星期三)9時5分至15時1分 @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16日(星期三)9時5分至15時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岱樺
    主席: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5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1分、下午1時32分至2時7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廖國棟Sufin.Siluko 蘇治芬 邱志偉 徐永明 邱議瑩 陳明文 管碧玲 高志鵬 黃偉哲 王惠美 蘇震清 蔡培慧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顏寬恒 吳秉叡 黃國書 劉建國 蔣萬安 鄭運鵬 徐國勇 莊瑞雄 黃昭順 賴士葆 李昆澤 蕭美琴 林德福 蔡適應
    鄭天財Sra.Kacaw 陳怡潔 盧秀燕 劉櫂豪 徐榛蔚 吳志揚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李彥秀 陳歐珀 費鴻泰 陳賴素美
    江啟臣 羅明才 許淑華 林俊憲 黃秀芳 賴瑞隆 何欣純 高金素梅
    周陳秀霞 林為洲 許毓仁 洪宗熠
    委員列席38人
    主 席:林召集委員岱樺
    專門委員:黃中科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國興 專 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國家發展委員會林主任委員祖嘉報告後,委員林岱樺、蘇治芬、邱志偉、王惠美、徐永明、邱議瑩、陳明文、黃偉哲、管碧玲、蘇震清、廖國棟、高志鵬、許毓仁、賴瑞隆、蕭美琴、徐榛蔚及林俊憲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林主任委員祖嘉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許淑華及蔡培慧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通過臨時提案12案:
    一、史料為一國記憶之所繫,國民了解歷史真相之重要證據,為鼓勵民間團體及個人提供其所收藏之檔案於政府,進行保存、解讀,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加強辦理鼓勵民間提供檔案獎勵辦法。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林岱樺 徐永明 黃偉哲 王惠美
    二、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設立南部辦公室進度落後,應於本週內(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提供,與經濟部研商後,如何與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共同合作,預定於何時?配置多少經費與員額設置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南部辦公室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林岱樺 蘇震清 蘇治芬 徐永明 黃偉哲 管碧玲
    三、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每年年報要到隔年7月份才能完成,且年報內容刊登「核准」投資的家數和「核准」投資的金額,並不是「實際」投資的家數和金額,無法呈現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真實投資的原貌,不利立法院監督。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年報應刊登實際投資家數和金額,並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公布。
    說明:
    (一)以103年年報為例,所登載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各項投資家數與投資金額,皆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核准數字,並非103年國家發展委員會實際投資數字。如此,不僅毫無參考價值,也無法從年報得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真實的投資概況,有規避監督之嫌。
    (二)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依據當年實際投資刊登年報,並將刊登時間從以往的隔年7月,提前到隔年5月。
    提案人:林岱樺 邱志偉 蘇震清 蘇治芬 徐永明 邱議瑩 黃偉哲 廖國棟 王惠美
    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應於2天內(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以前),提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近3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行政區域投資標的家數與金額,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林岱樺 蘇震清 蘇治芬 徐永明 邱議瑩 黃偉哲 王惠美
    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透過信託投資專戶投資創業投資事業,也應依照「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要有嚴謹的監督機制。
    說明:國家發展委員會認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透過信託投資專戶投資創業投資事業之股權不是官股,因此不屬特種基金投資管理要點所稱參加民營事業之投資。但監察院已有定見,而且國家發展委員會每年掌握龐大的預算資源,未來國家發展委員會不論是哪種型態的投資都應依循規定,應依照「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要有嚴謹的監督機制。
    提案人:林岱樺 邱志偉 蘇震清 蘇治芬 徐永明 邱議瑩 黃偉哲 廖國棟 王惠美
    六、政府之總體公共投資對國家經濟活動影響顯著,然總體公共投資對個別有關產業之正面或負面影響,卻未有長期之監測。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半年內規劃公共投資對產業景氣影響之監測指標系統,以作為政府計畫之重要參考依據。
    提案人:管碧玲 蘇震清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廖國棟 王惠美
    七、高雄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之興建對於北高雄的未來發展至關重要,且鄰近3個工業區、4所大學。惟「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二階段可行性研究案」延宕多時,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個月內綜整各單位意見書後向行政院院長報告後續建設進程,並儘速協調啟動相關後續作業,讓高雄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早日核定、建設完成,俾利北高雄生活圈之繁榮。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林岱樺 蘇治芬 黃偉哲 管碧玲 王惠美
    八、鑑於電競產業所衍生的商機本是無限,包括許多資訊軟體、硬體的垂直水平面的產業鏈發展,該產業本身既無污染,又不需要石油、礦產等供給,但需要人才的大量創新思維,這就是政府急於發展的軟實力著地,也是我國目前急需發展的服務業項目之一,而這些人才、創新,都是自動化機器時代無法取代。然而製作一套遊戲軟體,其牽涉範圍甚廣,從故事腳本、分鏡、美術、遊戲規則、音樂製作、程式設計等極其複雜,其精密分工創造無數就業機會,以臺南地區大專院校設置遊戲相關科系為例,就高達40多個科系,畢業生人數龐大。為避免專業人才流失跟浪費教育資源,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儘速完成跨部會整合協調,指定單一部會窗口,比照金鐘獎、金馬獎等模式,由政府出資補助舉辦國家級電玩製作頒獎典禮,傾國家力量扶植未來的電競明星產業,為台灣的新興事業注入新活水。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邱議瑩 廖國棟 林岱樺 王惠美 林俊憲
    九、鑑於全世界都在厚植國家的電競實力,包括韓國、中國大陸、義大利、馬來西亞等,都以國家重點發展項目,或是國家新興產業看待,而美國更是將全世界的電競選手,以「運動員簽證」方式特別允許進入美國,台灣政府卻依舊停留老舊思維,用傳統、狹隘的眼光看待電競運動,實為不宜,故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儘速研議將電競產業增列為「國家重點發展項目」,除能讓電競運動成為台灣的正式運動項目之一,同時讓更多的民間資源可以投入到電子競技運動產業,讓其發展為新興產業,同時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扮演跨部會整合角色,同步協調經濟部、教育部、文化部以及科技部等部會,儘速完成對電競產業鏈的詳盡調查,進一步有系統的規劃、輔導,屬於電子資訊產業鏈的上中下游業者,除不讓台灣在下一波全球新興產業中缺席之外,甚至可以拔得全球頭籌。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邱議瑩 廖國棟 林岱樺 王惠美 林俊憲
    十、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雖於2015年耗資龐大預算興建國家級檔案新庫房,號稱該新建置之庫房面積共有1,320坪,可容納約30餘公里,相當於60座台北一○一大樓高的檔案。但是對於收集流落在外的政治檔案、國家機密檔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態度鬆散、被動、恐有怠忽職守,讓原本有心捐贈國家重要政治檔案者,選擇不予捐贈,造成國家莫大損失,故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應該責成該局正視政治檔案資料保護的重要性,儘速研議是否需要提出行政院版本的「政治檔案資料保護法」專法,提送立法院審議,透過明確的法律位階,責成專法、專責人員負責這些珍貴歷史,讓國人有機會面對威權時代的真相,透過深切的反省跟認錯,還原所有人心中的傷痛,藉由重新內化後的集體意識,讓社會達到真正的轉型正義。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邱議瑩 王惠美 林岱樺 林俊憲
    十一、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統計,101至104年度,花、東二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總計50項行動計畫,基金補助計13.04億元,執行率明顯偏低。為落實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國家發展委員會實應積極實踐推動小組召集單位之角色。爰此,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動調查花蓮、臺東地區當前急需改善的農業、交通、環境、醫療等基礎建設之需求,待調查完成後,立即會同相關部會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進行提案,著手推動。
    提案人:黃偉哲 邱議瑩 陳明文 蘇震清 廖國棟 王惠美 林岱樺 蕭美琴 劉櫂豪
    十二、鑑於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緩不濟急,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動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週內協商,針對中部空氣污染嚴重地區訂定加速減排時程,提前於2020年達到20%、2025年達到30%。
    說明:
    (一)根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中華民國9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為解決中部空氣污染問題,應針對中部地區訂定加速減排時程(排放標準比照上述法條)。
    提案人:蘇治芬 蘇震清 管碧玲 黃偉哲 廖國棟 林岱樺 王惠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請王委員惠美程序發言。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同仁。針對昨天6點多才緊急發出議程變更通知一事,本席有幾點事項就教主席。
  • 主席
    好。
    王委員惠美:第一、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十六條明文規定,開會通知至遲於開會前二日送達,但本次議程卻至昨晚才更正,明顯違反議事規則。當然或許是因為主席認為此議題很重要,所以才臨時更正,但既然是重要議題,是不是應該給委員較多的時間作準備?因為昨天6點才緊急通知要更正,相關資料最早也要今天早上才會送至各委員辦公室,這樣的情形會影響到委員的問政品質。雖然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如遇重大事件得變更議程,以前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時也確實遇過緊急變更議程的情況,但那是在取得所有委員的共識後才得以變更,不知本次是不是因有特殊重大事件才做緊急變更?不然也可以將此議程排在下星期,讓我們有更充裕的時間來準備。
    第二、如果主席還是覺得此議題很重要的話,能否請各委員支持將相關行政程序補齊,也希望召委以後想做什麼決定之前,能稍微尊重一下立法院議事規則。
    主席:我說明一下,第一、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各委員會之議程,應由輪值召集委員決定之。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十六條後段也明定,有特殊情形得變更之,這方面都有很多往例。第二、原住民立委Kolas Yotaka主張有關原住民狩獵權益的議題,除了農委會要出席外,也需請原民會出席,所以本席接受委員的意見,基於服務委員,對原住民委員來說,我有這樣的職責,況且我並非變更議程,而是增列事項。
    另外,本席最近也接獲陳情,因為所有農民團體都知道今天農委會要來備詢,所以全國的畜牧團體理事長都寄陳情函過來,也有給農委會一份,因為農企課稅的問題,引起所有農民團體大反彈,我認為這個議題要加以處理,又因此議題涉及財政部,因此本席要求財政部要來報告,如果財政部長不克出席的話,請次長代為出席,所以今天出席的官員有財政部次長,另外,因為原民會主委、副主委今天也至立法院備詢,所以由主任秘書代為出席。本席將此事的來龍去脈,不論於法或委員問政權益方面,都原原本本、坦坦白白地向王委員報告及說明,其實我沒有變更議程,備詢單位一樣是農委會,只是希望所有委員問政品質能提高且全面性,而不是只有農委會作單向的備詢,以上說明。
    王委員惠美:(在席位上)主席,我們會配合你、支持你,但是否仍將程序補齊,好嗎?
    主席:其實我個人認為已經於法有據,未來你也有當主席的一天。沒關係,如果你這樣要求,我都順應。目前現場委員人數,包括本席在內,已足三人,請問有關議程增列的部分,大家有無意見?
    王委員惠美:(在席位上)好,我們就這樣增列,行政程序很重要。
    主席:其實王委員也在立法院待一段時間了,是不是每個委員會的召委都會如此順應你,相信這方面你心中自有公斷,但我還是會服務你,每個委員的意見我都會照辦。
    繼續報告。
  • 項目
    二、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項目
    三、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財政部部長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針對農企課稅對農業發展影響及森林法有關原住民林產物問題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命向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並感謝各位委員過去對農業的支持與期許,今天的報告將依前言、推動農業創新加值、發展新世代農業之策略方向及結語等四項依序報告。
  • 主席
    請財政部許次長報告。
    許次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財政部針對農民農企課稅的問題簡單報告如下:第一、有關農民或農企業銷售農產品所涉營業稅問題,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分為對物(農產品)及對人(農民)免稅。(一)對物免稅方面,營業人銷售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免徵營業稅。(二)對人免稅方面,凡是農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及農民銷售本身所生產之農產品(含自產農產加工品),免徵營業稅。
    第二、有關農民或農企業銷售農產品所涉所得稅問題,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如下:(一)綜合所得稅方面,依所得稅法規定,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以全年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計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自78年迄今,財政部核定成本費用標準為收入之100%,即不發生所得課稅問題。(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方面,符合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織方式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其銷售農產品之收入於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如該所得額為正數,應依規定稅率(目前為17%)計算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三、農企業符合產業創新條例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相關租稅優惠適用要件者,得申請適用,有助強化農業競爭力。
    第四、有關財政部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因應農業發展需求釐清「營利事業」認定標準之說明。政府為提升農業競爭力,積極輔導農民擴大經營規模,如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但亦衍生少數農民因投資設備、擴大規模,導致被認定為「營利事業」之爭議。為協助農民,避免影響農民擴大經營規模意願,本部配合農委會考量產業政策需求及課徵實務,以及我國加入TPP擴大農業經營規模之政策發展方向,研議明確之「自力耕作、漁、牧、林」與「營利事業」之認定標準,目前農委會正持續蒐集各產業經營型態、規模分布,並瞭解業界意見,以訂定可供徵納依循之標準,兼顧提升農業競爭力與賦稅公平性,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如有臨時提案,於上午11時左右進行處理。
    首先輪由本席質詢,請黃委員偉哲暫代主席。
  • 主席(黃委員偉哲代)
    現在請林委員岱樺質詢。
  • 林委員岱樺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農委會的政策有沒有要開放酪農進用外勞呢?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開放酪農及屠宰場進用外勞,去年勞動部已經通過了,並要我們擬定相關的程序,目前我們也與酪農業者談好了,大概最近就可以推動。
    林委員岱樺:次長,這是我們的農業政策,就是要開放外勞,所有畜牧業的農民可以進用外勞,可是有員工就會符合公司型態,你們課不課稅呢?
  • 主席
    請財政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依照目前所得稅法的規定,有公司組織就一定要課營利稅及所得稅,除非虧損才不用課。
    林委員岱樺:外勞進來會比照國內的勞基法,必須幫他們投保相關的勞健保,也全部都要符合國內的法規,而且所有聘用外勞的農民團體全部都要課稅了。茲事體大,本席在去年10月就接到陳情,一直到現在你們兩個部會也積極起來,幾乎輪流來發新聞稿,包括3月4日的聯合晚報、3月5日的中時電子報、3月7日的NOWnews及3月8日的中時電子報,本席對這些報導深感遺憾。3月8日報導的最後一句話:「財政部及農委會已在4日進行會商,針對農業產業政策、現行課稅實務進行交換意見,研議在維持現行賦稅規定前提下,如何訂立較明確的認定標準,避免影響農民擴大經營規模意願。」本席接到電話抗議,什麼叫做「維持現行賦稅」?你們才要開放外勞,可是外勞進來之後,馬上就準用勞健保,而且還會有公司型態,結果就是全部都要課稅。從相關新聞的露出來講,農委會主委及所有官員都應該全部要罰站。我們的政策非常清楚,就是一級農產品免課稅,即免課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真的會賺錢是在我們的二級及三級農產品。
    本席接到的陳情,農委會都知道也有出席,全國畜牧產業團體(豬、雞、牛、鴨、鵝、羊)理事長在台中齊聚一堂,他們表達出的最後結論,就是經與全國畜牧產業等團體代表充分溝通之後,對本議題表達依法堅決反對的立場。從他們開會的題目─研商「因應農牧業財政部研議『營利事業所得稅議題及認定標準』」,他們就是在表達抗議。另外的陳情就是財團法人養雞協會,針對財政部研議將對農民出售農產品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該會依相關法規表達反對立場,可見全國農民都在大反彈啊!
    剛才次長的報告有提到要因應TPP,可是在TPP的這種狀況之下,未來第一個受害的將會是農民。如果包括一、二及三級,還有認定為農企部分,他們在雇用員工時,如果在一級產業的階段,你們就認定其為公司型態,然後就予以課稅。本席要問的是可以這樣做嗎?農委會根本就沒有在捍衛農民啊!一級產業怎麼可以課稅!本席支持二、三級是可以課稅的,因為會加工,也會有行銷通路,不過一級產業絕對不可以課稅!
    本席在此提出具體建議,今天連稿費都可以排除在所得稅之外,所得稅法中也有很多排除條款,有哪些狀況是可以排除呢?
    許次長虞哲:目前稿費在18萬以下是免稅的,目前漁牧自力耕作農民的那部分還是免綜合所得稅。
    林委員岱樺:你不要模糊焦點,雖然是一級產業,如果進用外勞的話,你們就認定其為公司型態,當然就要課稅。由於所得稅法有排除條款,今天本席要求你要清清楚楚讓委員同仁知道,比如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第十一條,農民自力耕作農林漁牧一級產業,不論其是否有公司形式,一律排除!另外,本條的第二項,有關本法所稱營利事業的定義,如果加上「及其他組織方式之工、農、林、漁、牧、礦業之二、三級產業等營利事業」,不管是否有公司型態或是多雇用員工,也都可以排除一級產業,你們要堅定去排除一級產業,不准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陳主任委員志清:3月4日第一次開會時的討論,是以有生產經營的型態、員工的人數、銷售的方式及收入、經營規模為五個條件來規定,而非單一的條件,可是媒體在看到開會名稱及問同仁後就寫了,可是寫的與表達出的卻不太一樣。
    林委員岱樺:你只要回答我一個問題,身為農委會主委,只要有從事一級產業的作業行為時,難道就要被課稅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認為不課稅的部分,現在還是不應該擴大。
  • 林委員岱樺
    一級產業要不要課稅?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不用啦!
    林委員岱樺:這是農委會的立場,次長要聽清楚,既然所得稅法有很多排除條款,為配合行政院農委會的農政政策,並輔導農民朝向現代化及科學化的經營,以因應未來國際在相關區域競爭之TPP協約的簽定,一旦受到衝擊時,我們的一級產業將如何繼續扶植下去?次長對本席所建議的條款,您有什麼看法呢?
    許次長虞哲:行政院已經要求農委會進行稅式評估,因為任何免稅都會牽涉到財政收入。
    林委員岱樺:既然是要求做稅式評估,主委做得出來嗎?你的困難點是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志清:稅式評估的時間比較長,而且還要修法,所以我們與財政部研議,要將自力耕作及營利事業的認定區隔開來,但是現行不要繳稅的,我們不要把它納入要繳稅……
    林委員岱樺:主委,對於本席具體建議的這個條文,你怎麼看?排除一級,我替你解套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個條文要修法,目前要等到修法完成。
  • 林委員岱樺
    本席會提案啊!你支不支持?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委員提案我們支持。
    林委員岱樺:好。我想不分藍綠的所有農業縣立委,我們都會站在捍衛農民的立場,所以主委要跟我們一起跟財政部作戰,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去年就跟財政部建議,初級農產品都免稅。
    林委員岱樺:我覺得行政院這個案子應該退回去,行政院不解農民的辛苦,什麼叫還要做稅式支出評估?根本是治絲益棼!農民的收益,怎麼可能做稅式支出評估呢?你把它當作工業,以工業、製造業的型態來看待農民,這是錯誤的,農業怎麼可以跟工業相提並論呢?光是行政院作的決議,要求農委會會同財政部做稅式支出評估,就是錯誤的決定!農業不是工業!請你們退回再研議,一個月之內,本席也會提出修法,儘速就這個法案來審議,本席不希望你們提出的對案是來否決本席提案的,本席堅定的立場是,一級產業絕對不能課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至於二級、三級,則是可以評估、考量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針對二級、三級農業課稅,這是可以考量的,但是一級產業絕對不可以。主委及次長應該要了解我們所有農民的心聲。以上,謝謝。
  • 主席(林委員岱樺)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主席質詢的議題,我們是支持的,但現在本席要請教次長一個問題,因為很多事情都是橫看成嶺側成峰,到底課稅的標的是依人、依身分認定,還是依產業認定?
  • 主席
    請財政部許次長答復。
  • 許次長虞哲
    主席、各位委員。依照現行所得稅法規定……
    黃委員偉哲:請次長先聽我說。以郭台銘為例,郭台銘如果弄個有機農場,種一些有機農作物,他是大公司,卻從事一級產業的生產,如果他成立一個農企業公司,要不要課稅?這是第一種。第二種,一般農民種了作物、生產牛奶,然後做成乳製加工品─乳酪、起司,要不要課稅?你是要對做次級產品的小農課稅?還是對生產初級產品的大企業課稅?就是針對人?企業?物?產業?這部分現在有定論嗎?
    許次長虞哲:委員所舉的例子,如果是農民自己養的牛,那麼銷售這部分並沒有課稅問題,因為我們的解釋是自力耕作、漁牧等所得。
    黃委員偉哲:可是他生產出來的是乳製品或是鮮奶麵包啊!如果他買了機器,製作麵包,營業額又超出所謂的最低銷售額,因為事業越做越大,老婆小孩也都回家幫忙,甚至機器一台變兩台,那財政部的起徵點到底是依營業額?產業別?還是依照農民身分?
    許次長虞哲:沒有,現在農民只要是自力耕作部分,都可以免稅,但是剛才委員舉的大企業例子,他是規模很大的公司,這部分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如果有所得,要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黃委員偉哲:所以只要成立公司,就要課稅?
  • 許次長虞哲
    是。
    黃委員偉哲:好,這樣我了解。我覺得在一般社會印象上,有關農民、產業、身分等等看法,應該要有一個比較深入的探討。不過,今天我想要問的問題是有關農業部分,請問主委,禽流感目前疫情是升溫?降溫?持續進行?還是在天氣轉暖後會消失?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去年1月9日到年底,總共有981場……
  • 黃委員偉哲
    這都講過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今年從1月到現在是21場,所以……
  • 黃委員偉哲
    你們的判斷是降溫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就是有零星疫情,像彰化、屏東、嘉義、雲林、台南這幾個地方。
    黃委員偉哲:你剛剛說補償金總共發出14億,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
  • 黃委員偉哲
    還有哪些部分是有發放補償金的?寒害發了多少?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寒害到目前已經發出4億6,000多萬元。
    黃委員偉哲:這是持續性的災害,目前估計還要多少?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持續性的災害目前都還在評估。
  • 黃委員偉哲
    心裡總會有個底吧?可能是6億?8億?或是80億?
    陳主任委員志清:如果照原來縣市政府的回報,應該是將近20億。
    黃委員偉哲:現在才發出4億元,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志清:現在已發出4億6,000多萬,因為縣市政府還要審核。對於縣市政府審核後送來的,我們大概百分之九十幾都已經發放。
    黃委員偉哲:一個單一疫情禽流感就發出14億,一個寒害,也可能花費5億到20億,好像農委會變成是一個補償會、補助會,將來成立農業部,也是補償部、補助部,請問你們有沒有辦法替農業找出一個更好的生存之路?因為氣候劇變,未來天災只會更頻仍,而過去所謂農業保險也做不起來,那我們是不是可以在農業生產方面,種植或養殖一些比較抗寒、抗病的品種?這屬於農業科技部分,我們有那麼多試驗所:農試所、畜試所,水試所,有沒有辦法在整體產業面上有更好的品種?當然,我講的不是基改,你不要誤會為基改,尤其是人類食用的產品,我們是不建議使用基改。像蘭花,用基改方式種的很漂亮,這個是ok的,但是跟食用有關的,還是不要基改。本席的意思是,有沒有辦法避免政府一直陷入不斷的補助循環中?其實農民也很不喜歡跟你們申請補償、補助,因為補償對於他們的實際損失而言,只是一小部分,但是對於政府的整體面而言,一直在補償、補償,也不是長久之計,反而是具開創性的、能讓農業更站起來的部分都看不到!你覺得呢?
    陳主任委員志清:跟委員報告,剛剛業務報告中我有提到兩點,一個是生物經濟,一個是農業生產力4.0,這兩個部分都是我們試驗改良場和產官學一起合作項目,而這也就是委員剛才提到面向,這部分我希望我們所有試驗改良場所和產官學大家可以再積極一點。
    黃委員偉哲:你希望?是我希望,還是你希望?權利在你這邊耶!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的農業都這麼希望。
    黃委員偉哲:本席認為這部分你們應該要有前瞻性,而且瞻前顧後沒有用,再怎麼前瞻、再瞻下去也沒有用,重點是要能夠做出來,現在的社會是以成敗論英雄,你們能否做出能夠克服劇烈氣候變化的品種?比方說,如果我養的魚能夠不被寒害影響而且沒有基改的話,那大家不就都會拍拍手嗎?政府也會省下很多補助,不是應該這樣子嗎?可是現在卻不是這樣,若生產過多就耕除,九五專案就啟動;若疫病、禽流感、寒害來了就補助去焚化、撈魚屍等,一直以來我們看到的就是這種新聞。不管政府輪不輪替,雖然人會變來變去,但政府是延續的,我們也希望能有更好的政策。
    另外,去年10月我們被歐盟列入黃牌警告,3月底快要到了,請問我們有沒有辦法脫離黃牌?還是接下來要接紅牌?
  • 陳主任委員志清
    3月底以前我們會把11項行動計畫的改進情形送給歐盟。
  • 黃委員偉哲
    你們有沒有把握?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有把握啦!
    黃委員偉哲:若歐盟對我們漁業舉紅牌,我就對你舉紅牌!
  • 陳主任委員志清
    3月底我們會把11項行動計畫依限送出去。
    黃委員偉哲:你現在不是要說我有做功課了,而是要說這個功課交出去後能拿到90分。
    陳主任委員志清:他們給我們的期限是到3月底,若我們有積極改進的態度就不會舉紅牌。
  • 黃委員偉哲
    看你的態度?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因為我們立法絕對不會在3月底完成,所以我們會把送到立法院的……
    黃委員偉哲:世事沒絕對,但是你要有把握嘛!也就是說,你要有把握這個東西送到歐盟,之前你要先跟人家溝通,看看我們這樣送過來他們可否接受,如果可以的話,那我們就……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溝通過4次了。
  • 黃委員偉哲
    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啊!到3月底這個是肯定的。
    黃委員偉哲:若我們拿到紅牌,你就拿紅牌哦!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到3月底是不會啦!
    黃委員偉哲:廢話!當然不會啊!當它作業完畢,最快也要5月啊!
    陳主任委員志清:關於我們的改進態度,歐盟跟我們溝通過4次,他們有看見我們在改進。
  • 黃委員偉哲
    看見臺灣、看見改變?
    陳主任委員志清:他們有看見我們積極努力在改進,它的目的不是要制裁紅牌,而是希望大家在國際社會……
    黃委員偉哲:我知道,就是刑期無形啦!這個我知道,你不用教我。
    陳主任委員志清:他們希望我們能夠加強管理,目前我們已經在進展許多項目,像100噸以下漁船在6月底前要加裝VMS。
    黃委員偉哲:希望這部分能夠落實,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
  • 黃委員偉哲
    謝謝。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蘇委員治芬質詢。
  • 蘇委員治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當主委之前是副主委?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 蘇委員治芬
    副主委之前呢?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以前我是南投縣代理縣長。
    蘇委員治芬:所以主委是來自基層,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的。
    蘇委員治芬:我們來自基層,所以我們都很清楚目前基層所面臨的農業問題。主委,你認為目前臺灣農業碰到最大的瓶頸、結構性的問題為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方才業務報告有提到幾點,一個是氣候變遷,一個是區域貿易組織、國際貿易方面的瓶頸,另外,農民的年齡較年長,農地過於細分,這些都是我們的瓶頸,而農業的科技化,也是還沒達到……
    蘇委員治芬:農業的範圍很廣,包括農林漁牧,光是農的部分就包括土壤、氣候、肥料、農藥以及產銷等問題,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沒錯。
    蘇委員治芬:方才你曾提及農地零碎化以及農民老齡化,針對農地零碎化及農民老齡化,他們所產出的產品會遇到什麼問題?
    陳主任委員志清:農民高齡化以後,高齡農民的產銷可能會比較弱。
    蘇委員治芬:因為我們是一個私有權的國家,農民是個體戶、小農,農地又零碎化,所以沒有辦法達到某種層次的經濟規模,而他們所遇到的產銷問題,在目前的行政結構或民間的自由市場當中,一定會有機制去解決農民的問題,自古以來包括日治時代和現在這個年代都是如此。有關產銷的問題,請問我們會依賴什麼?目前的產銷制度在產銷上已經出了問題,但市場還會依賴什麼?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產銷最大的問題……
    蘇委員治芬:產銷已經有問題了,在市場產銷有問題的現況下,農民就是個體戶,但是整個產銷還是會依賴什麼?還是有關鍵啦!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通路。
    蘇委員治芬:對,是通路,那他們會依賴什麼?
    陳主任委員志清:現在我們是多元化,像我們現在在推動的電商就是其中一種,直銷也是。
    蘇委員治芬:提到電商就會提到網路直銷。主委,為什麼會有合作社場、產銷班或農會?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合作社場和產銷班最主要是共同運銷。
  • 蘇委員治芬
    運銷就是產銷嘛!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其中的一環。
    蘇委員治芬:請問主委,農會要不要存在?
    陳主任委員志清:農會有其功能,就像……
  • 蘇委員治芬
    你認為農會該不該存在?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農會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蘇委員治芬:本席跟你的看法一樣,農會一定要存在,我們都有這個共識,農會一定要存在,農會有農會的功能,請問農會的功能為何?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農會的各部門包括推廣、供銷、信用、保險等。
    蘇委員治芬:如果農會是一個事業體,它有信用部也有產銷。對農民來說,目前農會的最大功能為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農民來說,推廣也是其中之一。
    蘇委員治芬:最主要的功能為何?它總是有主要功能、次要功能,現在農會的存在一定有其存在的意義與功能,目前其最主要功能為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302個農會有城市型也有鄉村型,有些是信用部比較好,有些則是保險部、供銷部或推廣部比較好,其實每個農會都不太一樣,像南投縣魚池鄉農會……
    蘇委員治芬:關於農會的存在,因為農民是個體戶、農地零碎,所以他沒有辦法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農會的前身就是日治時代的農協,請問現在日本農協跟臺灣農會最大、最主要的差別為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日本農協有官方色彩,我們農會則完全是民間的,兩者是不一樣的。
    蘇委員治芬:因為日本農協有官方色彩,所以人家說日本農協的農事人員是開TOYOTA的車,而臺灣農會的總幹事都是開什麼車?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應該是比較好的。
    蘇委員治芬:幾百萬的車?你曾當過南投副縣長,你的座車是編列多少錢?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依規定是2400cc以下。
    蘇委員治芬:你當南投副縣長時,你的座車是價值多少以下?不能超過100萬,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因為我9年沒有換車,所以我不知道。
    蘇委員治芬:你以前當副縣長時,座車價值不能超過多少錢?
    主委,我要跟你溝通一點,我們都知道農會有存在的必要,但是農會選舉制度出了很大的問題,非常病態,現在農會重信用部,而真正能服務農民的部門是產銷部,這部分反而弱化了,你承不承認?大部分農會的業務都著重信用部,產銷部的功能是弱化的,對不對?你承不承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現在有些農會做的很好。
    蘇委員治芬:你如果要這樣子跟我講的話,我請問你,你剛剛的業務報告裡有提到要創新,要推動農業生產力4.0,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蘇委員治芬:要推動農業生產力4.0,就要有智慧生產和數位服務,目前全台灣所有農會總幹事懂得什麼叫數位服務和智慧生產的多不多?
    陳主任委員志清:應該還多,因為他們在農信協會有受訓……
  • 蘇委員治芬
    還多?有受訓?一年受訓多久?
    根據你們農委會設置的門檻,55歲以上的人不能參選農會總幹事,那你們有沒有針對經歷、經驗、能力設門檻?對於創新農業,包括你所謂的生產力4.0,這些農會總幹事懂不懂?我們雲林縣在地的農會總幹事,要不是父傳子,就是夫傳妻,主委,你知不知道有這個現象?有沒有?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應該有。
    蘇委員治芬:就像世襲,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輔導室有調查,3%有這樣的情況。
  • 蘇委員治芬
    那不就這3%都在雲林縣?是這樣子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其他縣市也有。
    蘇委員治芬:可是你說有3%,可是我看雲林縣就超過3%,你是從哪一年開始算,才算出有3%?你從這一屆才開始起算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上一屆和這一屆。
    蘇委員治芬:主委,我要跟你溝通一點,農民很弱勢,他們是個體戶,你剛才講過,他們是農地弱勢,所以日本農民非常依賴農協,農協會幫農民解決問題,現在的農會有幫農民解決問題嗎?所以現在台灣農業遇到這樣的問題,現在農會的結構很病態,這個病態的問題要怎麼解決?選舉的制度我們先不要管,先放在一邊,我先就農會總幹事的問題再請教農委會主委,你認為總幹事應該負擔什麼樣的角色,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能力?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總幹事就像經理人的角色。
    蘇委員治芬:農業經理人,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蘇委員治芬:那你們在設定總幹事的條件時,對於他的人品、能力、履歷,農業經理人CEO的限制在哪裡?門檻在哪裡?你不要跟我說是績優,我當縣長9年來,面對你們農委會那套評分制度時,每次批相關公文,要蓋下最後一枚章時,我都覺得受到非常大的侮辱,覺得自己像橡皮圖章,你們的農會總幹事在打分數時,大部分都是甲級,都是績優,可是看起來都很年輕,什麼事都不懂,都是承父蔭,承派系之蔭,就可以做總幹事,請問,全國農會總幹事的資格是從哪裡來的?是怎麼來的?主委,你去瞭解一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
    蘇委員治芬:本席在此要提出建議,主委,農委會如果要幫農民創造更大的福祉,要解決農業產銷的問題,就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現在農會在產銷這部分功能已經弱化了,所以會有產銷班,有合作社場,承擔了農會應該扮演的角色。合作社場不隸屬你們農委會,對不對?關於產銷班和合作社場,以本席過去在地方的經驗,以我的觀察,合作社場的功能比產銷班大,但是,要解決整個農業結構的問題,農會一定要強化,所以本席在此要對你說,農會要強化功能,幫農民做更大的事情,不要像現在一樣,存在那麼多病態的農會,其中總幹事最重要,如果你也同意這一點,就要開始思考如何讓總幹事扮演農業農業經理人的角色,就要思考設定的條件是如何,下次我們再來交換意見。謝謝。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質詢。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昨天開記者會,討論救國團賤租國有地一事,我發現基隆林務局也牽涉在內。這個案子去年陳明文委員就在經濟委員會會議中提出質詢,在陳明文委員提出質詢之前,2015年5月相當熱門的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土地面積有8,100平方公尺,年租金卻只有8,081元,也就是說,只要一個晚上就可以把一年的租金賺回來。觀雲山莊土地面積4,300平方公尺,年租金只要4,000元,不是一個晚上就賺回來,而是一個晚上一個房間就賺回來。那時候是說,因為救國團是公益團體,所以租金特別便宜。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土地面積八萬多平方公尺,有83個房間,房價從2,200元到12,000元不等,去年年租金只105萬元。
    以上情況有沒有改善?有。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金漲到48萬,觀雲山莊漲到10萬,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漲得比較多,漲到八百七十幾萬。
    根據我從林務局拿到的資料,現在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金是48萬,折合坪數,每月每坪租金為16.5元,結果昨天救國團還嗆我說我說16.5元太離譜,因為他們花了九千多萬,我不知道這九千多萬都花到哪裡去。
    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每月每坪租金為28.9元,跟主委報告,日月潭旁邊的行情是一坪2,000元,可是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租金只有28.9元。
    觀雲山莊每月每坪租金為6.7元,經過陳明文委員講了之後,觀雲山莊的情況也改善了,租金從幾千元跳到48萬,可是你看這三個地方的每月每坪租金分別是16.5、18.9、6.7,如果在過去,可能跌到小數點以下,我要問主委和林務局局長,你們覺得這個數字合不合理?而且更可怕的是,這是新簽約的數字,而且這個數字是未來8年的租金,也就是說,在新政府上台之前已經定案了,從102年到110年,一簽就簽8年,每月每坪16.5元,小英第一任期沒有可能改,要改可能要連任以後才有機會。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也是從102年到110年,一簽就簽8年,請問主委和林務局局長:這個數字合不合理?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的租約是從102年簽到110年,但是我們去年有通知他們從今年開始改,因為過去是依照行政院82年的解釋,國有土地都是照公告地價5%來收租金,公益團體是打6折,過去國有財產署、台鐵或台北、高雄縣政府租的土地都是採用行政院的解釋來計算,我們去年檢討之後……
  • 徐委員永明
    你的意思是以後可以逐年檢討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去年檢討之後,今年就改了,現在是不打折,又加了四成,而且比照附近林地的申報地價。
    徐委員永明:以阿里山及日月潭而言,你認為16.5元、28.9元及6.7元是否合理?
    陳主任委員志清:其實是因為有過去的解釋存在,但是,去年我們認為82年的解釋已經太久,又不合理,所以今年才會進行調整。
    徐委員永明:主委、局長,本席拿不到他們的財報,因此,未來檢討時你們是否可以向救國團要求每年的營收相關報告?本席試算了一下,以8成的住房率計算,阿里山的部分一年大概可以賺六千多萬,付給林務局的土地租金只有48萬。日月潭的部分一年收入接近上億,大約是9,800萬,因為本席不太清楚它的別墅區該如何計算,所以沒有將別墅區算進來,如果將別墅區也算進來,收入大概是上億,租金卻只有872萬。至於觀雲山莊一年的收入大約一千六百多萬,租金只有10萬元。主委、局長,這個數字出來之後,監察院一定會注意此事是否有圖利之嫌?剛才你說因為救國團被定義為公益團體,所以是5%再打6折,雖然確實已經調整了,但仍有很大的差距!以上只是本席的估計,如果救國團有不同的意見,他們可以將資料提供出來,本席真的很想看看!日月潭一年上億的營收,只需要付872萬,這樣是否太離譜?主委,不談其他的,單就這個數字來看,你認為如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認為不能用土地的租金來做評估,其實,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的房子是它自己蓋的,這些都應該要算進來,更何況現在也正在蓋新大樓,這些都是它的投資,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再請林務局的會計師評估。
    徐委員永明:其實,昨天的記者會應該請你來,因為你講的很像救國團主任秘書講的話,他也是說他們有投資,譬如濕氣很重,每年需要粉刷、需要花錢,請問這些地方要繼續讓他們獨佔下去嗎?沒有其他選擇嗎?就因為他們在那裏蓋房子,地上權是它的,我們就被它吃得死死的、林務局就被它吃得死死的嗎?每次提到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大家就只想到救國團,不能有其他的單位嗎?
    根據監察院3、4年前的調查,當時它的資產是50億,不但有旅行社、出版社、補習班,此外,如果在台北的運動中心運動,你會發現全部都是由救國團承包,這叫公益團體嗎?如果它算是一個財團,為什麼享有這麼大的利益、這麼大的好處?而且還與政府打官司,志清大樓打到二審敗訴,還要再上訴,一個與政府打官司,而且佔用國有地,明明是一個準財團,農委會卻告訴我們它是公益團體?國有財產局與你們是同一個政府,它都與政府打官司了,你們還對它那麼好,本席不太清楚農委會的立場是什麼?不過,本席很高興聽到農委會表示每年都可以檢討!
    本席要請農委會注意,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的租約從102年到110年,跨越政黨輪替、跨越蔡總統的第一任,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的租約也是從102年到110年,你們在100年召開會議,研商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等機關經營國有地,提供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使用之適法性及是否符合使用目的案,會議結論將報請行政院農委會確定檢討方式,於契約屆滿後依規定改正,主委,請問改正了什麼?
    陳主任委員志清:去年檢討租金也是其中一部分,因為去年我尚未擔任此職,能否請局長來說明?
  • 主席
    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改進兩個部分,第一個,它適用的土地從林業用地適用到遊憩用地,第二個,原本是公益團體打6折,後來我們還要求40%的回饋金,也就是不打折,因此,它是否為公益團體……
    徐委員永明:根據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一條,非公用財產經借用後,遇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由管理機關查明隨時收回;第一,借用原因消滅時,如果它不是公益團體,而是有爭議的財團、是有爭議的國民黨不當黨產之附隨組織,借用原因消滅時,請問是否能夠收回?並非每年檢討而已,到底能否收回?按照這條條文的規定,借用原因消滅時,是否能夠收回?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部分必須視當時的租約內容而定,因此,我們可以檢視原來的租約。
    徐委員永明:第四十四條規定,基於國家政策需要,變更為公有財產時可以收回、承租人變更約定用途時也可以收回。本席認為,主管機關不只是漲租金而已,還有非常多的方法、非常多的方式可以收回,要不要好好考慮,把這幾塊地收回?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原本是依照國產法第二十八條的但書出租。
    徐委員永明:根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它必須要是公益團體。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因為內政部備查的救國團章程上面……
    徐委員永明:它說自己是公益團體,你們就相信它是公益團體?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章程是內政部核准的。
    徐委員永明:主委,有這麼好騙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會檢討。
    徐委員永明:主委,有這麼好騙嗎?謝謝!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高委員志鵬質詢。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蔡英文主席在2016年3月1日在農業產業之旅提出了三項新農業政策,包含「建立農業新典範」、「推動安全農業」及「重視生產與農業行銷」,連農委會前主委陳保基都在中國時報2016年3月7日的社論中表示認同,認為這就是所謂的新世代農業,政府要有進攻型的思維,積極提升農業競爭力而不是只會補貼,方能重返農業大國的行列。剛才聽到主委在答復徐委員時表示,原本你並不在這個崗位上,因此要局長代為回答,雖然你剛接任主委的職位,但是,之前也是擔任副主委,以副主委來接任主委之職,陳前主委姓陳,而你也姓陳,本席不知是否為陳規陳隨或陳規陳不隨,但是,先就陳前主委表示認同一事,你有沒有什麼看法?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這三點……
    高委員志鵬:你是否贊成應該要做新世代農業?蔡主席所提的這三點,你是否認同?陳前主委表示認同……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我們都認同。
  • 高委員志鵬
    所以你認同?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高委員志鵬:關於新世代農業,雖然你不是新人,但是,它強調的是要有新的思維,才能進行新世代農業相關的改革。尤其是馬上就要加入TPP,毛前院長在2015年10月6日表示已要求各部會儘速完成申請加入TPP的各種準備,也提到加入TPP受到衝擊最大的就是農業部門中的畜產品、稻米作物。從他提出之後到現在已經5個多月了,面對加入TPP的時間壓力越來越近,農委會是否已經做好準備了?其實,這件事與剛才所提的新世代農業是息息相關的,陳前主委的理論是藉由自由化若能做好新世代農業,落實方法可能就是剛才講的農業新典範,同時也要注意安全農業,並重視生產與農業行銷,才有可能發展出新世代農業、才有可能藉由自由化的浪潮轉而讓台灣重新成為農業大國,並重新找回過去的光榮。到底我們做了什麼?無論是加入TPP或是各種準備,你們之前講的策略是促進地產地銷、加速結構調整及推動農業加值等等,聽起來都像是口號,除了這些口號之外,你們到底做了什麼準備,主委?
    陳主任委員志清:目前我們最主要加強推動的有兩項,第一項是農業生產力4.0,選擇十大領航的產業來推動,第二項就是生物經濟。這兩項大計畫都是從今年或明年開始推動,譬如農業生產力4.0就是從今年開始進行,生物經濟則是從明年開始。
    高委員志鵬:有沒有比較具體的?比較具體的是什麼?以和台灣同樣是小農為主的日本為例,對於參與相關的國際組織,反對的聲浪與選票壓力,絕對不會比台灣輕,但是,安倍政府積極以進攻型農業為戰略,以輔導產業轉型為例,廉價牛肉可以變成高端價格的高檔牛肉,但是,養牛業並不是賣得比較便宜,這樣無法與國外競爭,必須能轉型至高端,譬如之前就有一定品牌的和牛及神戶牛排等等,他是有計畫、有策略的輔導這些本來生產廉價牛肉的牛農,讓他們轉型至高端價格。另外,就稻米的部分,輔導產量過剩的稻田改為種植飼料米,一方面可以讓食用米的價格上升,因為有一部分種植食用米的田改為種植飼料米,在產量不會過剩的情況下,食用米的價格可以提高。另一方面生產較多的飼料米亦能讓畜產業者有便宜飼料降低成本。由此可知,人家施行一項策略是同時兼顧好幾個部分,本席舉的這兩個例子,正好也是毛前院長去年所提,衝擊最大的就是畜牧業與稻米業,到底台灣有沒有類似安倍政府的那種積極策略,而不是像什麼4.0等等的口號,聽起來都沒什麼實際的用途,到底有沒有這樣的具體策略能加以輔導,並且因應加入TPP?如果要加入TPP,不是單純由政府出錢補貼的產業受影響,重點在於要有新世代農業,你們到底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戰略,讓進攻型農業成形?
    陳主任委員志清:剛才委員也提到加入TPP的影響,我們在3月底之前一定要提報至院裡,其實,我們也都做過評估,初步的初稿大概都出來了。
  • 高委員志鵬
    各部會都是3月底?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全部都要在3月底之前提報至院裡,就是關於加入TPP的影響評估及需要修改的法規,譬如我們的植物品種也要修改。至於農業生產力4.0,8個領航產業包括稻作及生乳產業等等,至於稻米的部分,我們也希望休耕的稻田推廣進口的替代、具外銷潛力的、有機的及地區特產的作物,至於轉作方面也包括玉米等等,這些都已經在推動。為何這部分會將休耕兩期變成一期,其實是希望將來就不要有基期年了。
  • 高委員志鵬
    不要有什麼?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要有基期年,讓所有土地都可以種植、可以使用。因此,剛才我所提的生產力4.0與生物經濟,也要成為進攻型,其中生物經濟就是要以科技擴展國際市場。
  • 高委員志鵬
    聽起來還是沒什麼信心!
    另外,禽流感從2015年初大武山養雞場爆發疫情至今,累計已撲殺各類染病家禽達近1,000場,超過500萬隻,損失金額差不多45億,其中以肉鵝產業損失最慘,估計產業重建需要3年。在2016年農曆年前,每隻鵝要價更高達2,000元,甚至有錢都買不到。農委會在2月26日強調疫情都在控制之中,只有零星疫情案例發生,結果2月29日彰化縣大城鄉土雞場又爆發了禽流感疫情,總共有一萬多隻土雞遭到撲殺。3月13日彰化縣竹塘鄉蛋雞場也有一萬六千多隻蛋雞遭到撲殺,造成土雞及雞蛋的價格上漲。看來以後真的不要問你們,每次你們都表示疫情已控制,卻又馬上出狀況。每次都推說是外來的病毒,請問這幾個又再復發的疫場到底消毒過了嗎?一定有吧,對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高委員志鵬:既然消毒過了,為什麼還會再發生?是否有其他的問題?你們現在表示要勸導使用密閉式或非開放式的禽場,避免與外來候鳥的接觸造成感染,這是你們現在的政策,對嗎?問題是這樣的政策根本不可行,你看台灣有多少養殖場,使用非開放式禽場根本與現況不符,這些養殖戶是否有可能花錢去作改建,根本就是不實際嘛!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農業部等相關專家都認為,疑似案例的臨床診斷以及主動積極的監測能力才是最有效果的作法。你們到底有沒有主動進行監測?你們到底有沒有去分析這些病毒是否已經產生基因重組、是否已適應當地環境並持續變異而形成新的病毒?你們到底有沒有監測?如果沒有進行監測,卻要求改建什麼封閉式或非開放式禽場,根本就是緣木求魚,做不到嘛!針對你們這樣的要求,現在已經有多少人做了?是否有辦法讓大家都這麼做?
    陳主任委員志清:其實,最近兩場都是我們主動監測的,我們會在疫場周遭的1公里進行監測,一旦監測出病毒就進行撲殺,家畜衛生試驗所也作過評估,去年年初與現在的病毒株相似度是百分之九十幾,因此,應該是沒有變異。
  • 高委員志鵬
    還不算變種?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沒有變。
  • 高委員志鵬
    還不算變種?
    陳主任委員志清:目前還沒有變異,至於改建非開放式禽舍方面,去年的4萬場中補助140場進行改建,提供給農民參觀學習,對於這個部分,我們的畜牧處也會持續進行。
    高委員志鵬:補助多少?假設需要花費100萬的話,你們會補助多少?
    陳主任委員志清:補助三分之一,最高金額是100萬。
  • 高委員志鵬
    現在有多少人提出申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示範戶是140戶。
  • 高委員志鵬
    示範戶中只有140戶提出申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140戶是我們的示範戶。
    高委員志鵬:連140戶都沒有,也就是說,根本沒有人申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復養的都要符合此規定。
    高委員志鵬:關於開放匈牙利鵝肉進口,是否還會持續推動?你們預估要做多久?配合鵝肉市場的復甦,聽說需要3年,是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部分沒有限制,我們已經進口兩批了,既然開放終究是沒有限制,只是要看國人的消費了。
  • 高委員志鵬
    吃得習慣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因為它去頭去腳,與國人的消費習慣並不符合,一般都是要整隻完整的。
  • 高委員志鵬
    謝謝主委。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蔡委員培慧質詢。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有關於農業的議題非常多,包括剛才提到非常多的加工或禽流感等等,但是,本席認為最關鍵的議題就是盛產時水果價格都會下跌,像是荔枝或柳丁等等,針對這些問題,你認為可以做什麼樣的突破及調整?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雖然農糧署有進行生產調查,但是,我認為平準基金也是很重要,目前購儲的大概都是在颱風季節之前,但購儲的項目並沒有葉菜類,大多是根莖類,與一般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不完全相同,因此,我認為這還有許多可以再加強之處。
    蔡委員培慧:現在有非常多的數據,譬如台北果菜市場每天的銷售量及價格都會公布,但是,是否可能從我們的使用量往前推,並與各地的合作農場或農會合作,進行適當性的、計畫性的生產,本席認為這是一個方向,我們可以去做。不過,今天本席想問的重點與這部分又有一點點的突破,請問,芭樂、柳丁跟白蘭地有什麼關係?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芭樂、柳丁跟白蘭地?
    蔡委員培慧:似乎想不出有什麼關係,對嗎?本席就告訴你,南投酒廠將芭樂及柳丁搭配法國進口的白蘭地去釀酒,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農產加工過程,而且釀出來的酒還獲得世界獎項。這件事並不是一個突破性進展,而是台灣現在就可以做的事,並且已經由南投酒廠做出來了,不只得到金牌、還得到特級的銀牌,但是,我們總共做了700瓶酒,相對於進口只有萬分之二,即使我們得獎了,只有700瓶能有什麼用呢?本席要請教主委,現在無論是協助青年或是徵選農二代,其實都牽涉到一個問題,除了希望他從事生鮮產品的生產之外,是否也應該思考從農業當作起點的在地經濟體系,無論是加工、通路或行銷,特別是我們常常會以日本的例子來思考,但是,你可知道目前協助日本石垣島進行農產品行銷規劃的設計者來自於何處?他來自於台灣!其實,從農業起家的在地經濟是將來你們要突破的方向,本席常常聽到人家說農二代不錯,但是,有更多想要務農的年輕人找不到土地,也不知技術該從何出發,微型貸款也很難申請,更不知產銷結構該怎麼辦,因此,即使你在業務報告第31頁特別提到要規畫外銷導向高價值的農業加工,但是,本席認為並不應該只是單向的,農業應該是雙軌進行,除了高價值的外銷,我們也要做優質的內銷,否則,根本無法解決這些問題,也無法處理生鮮產品在量產時價跌的問題,你認為呢?
    陳主任委員志清:其實,在地經濟也是我們這幾年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以水保局的農再計畫為例,我們也希望農村再生發揮在地的經濟,讓在地的產品可以吸引外來的遊客去消費。
    蔡委員培慧:農再基金的運用有點失當,針對產銷、青年從農的部分都不足夠,因此,本席希望農委會在一個月內與各地的社區合作社或農會提出具有加工潛力的農特產品策略,並做成書面報告或具體的溝通。
    第二個,剛才我們討論的與台灣農業政策的走向有關,本席知道你們成立了財團法人農業政策研究中心,而且最近也已經聘任了董監事,從105年3月2日至108年3月2日,這些董監事的任期可以連選連任。無論是大家關注的農產品加工、禽流感的議題、甚至於生產力4.0的科技參與,參與研究中心的學者專家應該要更多元性,對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蔡委員培慧:現在你們的學者專家有6位,現在本席分別將他們的姓名與職稱念給你聽,台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系的陳保基教授、台大農經系陳郁蕙教授、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萬鐘汶教授、台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方珍玲教授、全聯福利中心總裁徐重仁、台灣好農農場店商平台陳美娟執行長,請問這6位的專業具有多元性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誠如委員剛才所言,農業的範圍很大,目前這個研究中心的董監事人數較少,其實是尚未額滿,還保留了兩個名額。目前提出的專家學者名單都是由我們的同仁去進行拜訪,譬如徐總裁具有業界的資訊、陳美娟也具有其代表的意義,除了這6位學者專家之外,將來還可以再增加2位。
    蔡委員培慧:僅僅只有2個名額能夠增加,你的報告特別提到極端氣候,表示我們現在要從事品種改良,無論是研發、重新找尋原住民或農家的原生品種,但是名單中並沒有農藝系的專家?甚至過去我們也提出要節制化肥與農業的使用,然而,名單中既沒有農藝系的專家,也沒有過去所強調的植物醫生?再者,這個研究中心難道不應該去理解農民的組織嗎?問題是也沒看到合作農場、農會或水利會的人?至於禽流感所在意的議題,難道是前任主委陳保基一個人就能解決了嗎?另外,本席必須再次強調,馬總統也提過要在意我們的糧食安全,甚至是到國安的層級,不過,名單中有任何與糧食安全相關的人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其實,裡面都有分組,各組也都有研究員從事研究,至於董事會,一年大概開兩次會而已!
    蔡委員培慧:這裡面有常務董事,而你也講出了第二個問題,容或裡面有研究員,但是,將來他們對於台灣農業政策的規劃及研究,到底是要聽農委會的指示,還是要聽農業政策研究中心這些董事的指揮?
    陳主任委員志清:雖然現在是保留,但是,將來的農委會主委及副主委也會擔任常務董事。
  • 蔡委員培慧
    現在你就是當然的董事人選啊!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委及副主委是當然董事,在卸下職務之後,當然就由新上任者遞補,屆時就會再改組。原本是要主委擔任董事長,但是,現在人事凍結,因此我無法擔任這個職務,只能留到下一任。
    蔡委員培慧:剛才你提到有2位要調整,是否只有2位可以調整?這些名單要保留嗎?而且這些名單很明顯就是偏重於經濟項目?
    陳主任委員志清:除了2位專家學者之外,還有主委及副主委2位,加起來等於有4位董事。
    蔡委員培慧:本席特別在意的是專家學者的部分,因為牽涉到你的農業政策方向,難道你的農業政策只是以賺錢為導向嗎?剛才我們提到因應極端氣候所需的品種研發難道都要忽略嗎?本席問的並不是主委及副主委的調整,而是專家學者的多元性,以及專家學者與農業所要推廣、所要發展的相呼應,因為這些都看不出來!
    陳主任委員志清:其實,我們有個別的專案,譬如氣候變遷對農業的影響是委託台北大學及其他幾個學校的學者研究,那是屬於另外一個專案,再將專案的研究成果拿到這裡來討論。
    蔡委員培慧:本席並不認為是如此,本席在總質詢時詢問你關於遠洋漁業的部分,你也說委託哪間學校做什麼研究啊!現在我們是針對具體的問題去找到解決的方法,即使是本席關注的遠洋漁業,在這裡面也看不到任何一位專家學者。本席必須要說,財團法人農業政策研究中心的章程第二條就特別提到,要加速理解全球氣候變遷、糧食安全的議題,並且要推動農業科技研發成果,作為農業政策諮詢的智庫。看起來是未來農業政策參考、參酌的重點,但是,本席認為你對這個部分太過忽略了,是否能針對這個部分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個尚未正式登記,我們有自信可以再加強,謝謝委員。
  • 主席
    請王委員惠美質詢。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請問何謂遲發性的災損?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遲發性的災損就是在發生災害的當下並未立刻造成影響,後來才慢慢的出現損害,譬如在這次的寒害之後,香蕉的葉子就慢慢變黃,這樣就會影響到它的收成。
    王委員惠美:也就是在第一時間還看不出來,對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王委員惠美:但是,最後的結果會影響到它的收成,對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 王委員惠美
    葡萄是否也算?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葡萄?現在鳳梨、芒果、香蕉……
    王委員惠美:在這次的損害中,葡萄的損失多達343公頃,而彰化縣境內就有兩百多公頃,葡萄的生產期是6至8期,是否符合你所謂的遲發性的災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這些都是由試驗改良所負責評估。
    王委員惠美:南投縣政府有提報遲發性的災損,而我們現在是否還能補報遲發性災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可以。
  • 王委員惠美
    現在還可以提報?
    陳主任委員志清:南投縣提報的是香蕉,如果彰化縣政府認為葡萄也有這種情況,只要提報過來,我們會請農試所與……
  • 王委員惠美
    所以在法令上是可以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
    王委員惠美:因為有葡萄農向本席陳情,因此,本席這兩天就與彰化縣政府聯絡,但是,縣政府表示在2月19日之前沒有提報就不能再提了。現在本席想要了解,到底是農委會農糧署未盡告知的義務,或是地方政府在擺爛,無視於我們這些葡萄農的權益問題,請主委回答?
    陳主任委員志清:根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縣市政府若發現有遲發性的災害,可以提報至農委會。
    王委員惠美:沒有時間的限制,對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沒有限制,大概就是在這個產期、這個產季。
    王委員惠美:現在是中央說可以,地方卻拒絕,因此,本席拜託你,正式回文給彰化縣政府,副本給王惠美服務處,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可以,其實我們有文,不過,可以再發一次。
    王委員惠美:後來我們與他們的局處首長溝通時,他們仍然表示不行,拜託你再發一次公文給彰化縣政府,好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發文給彰化縣政府,副本再給委員。
    王委員惠美:第二件事情,我們的漁業在這次也受到極大的損害,本席發現了兩個問題,第一,對於這些魚獲損害的補助對象是國有土地承租人,但是,往往許多承租戶並不是實際上的養殖戶,請問補償的經費到底是撥給誰?究竟是給實質的行為人,或是給承租人?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個審查是由縣市政府負責,過去實務上……
  • 王委員惠美
    實務上是撥給誰?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否能請漁業署長來說明?
    王委員惠美:究竟是給承租人,或是給實質的行為人?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答復。
  • 蔡署長日耀
    主席、各位委員。在他們申請時必須提出土地登記……
  • 王委員惠美
    也就是土地的承租人。
  • 蔡署長日耀
    問題會出現在……
    王委員惠美:現在就是實質行為人拿不到錢,怎麼辦?是否有解決的方式?
    蔡署長日耀:這是他們在契約上的問題,只要經過地方政府審查。
    王委員惠美:研究一下,好嗎?不能全都丟給地方政府,這是確實發生的事情,人家要罵也是罵你們,並不會去責怪地方政府,因為給錢的是你們,所以你們要主動與地方政府進行相關的研究,畢竟這樣的案例不是只有一、兩個。
    再者,實際上的補助與實際上的損失,兩者之間的差異還是很大,舉例而言,石斑1公頃只補助19萬,然而,實際上的復養可能是需要76萬,問題是就政府現有的財源而言,無論再怎麼補都不可能補足,但是,這些養殖漁民的心都很痛,他們的損失真的是很多,我們到底有沒有配套的措施可以推展?本席記得似乎有推動所謂的保險,已經推動很久了,究竟現在推動到什麼程度了?根據本席最近的了解,全台灣只有一家有這樣的保險,能不能做、要不要做?
    陳主任委員志清:剛才委員所提的19萬是產業輔導,至於石斑魚的現金救助是38萬。
  • 王委員惠美
    足夠復養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除了38萬的現金救助,還有19萬的產業輔導,包括購買魚苗及消毒等等,另外,也有700萬的低利貸款,如果將貸款加上現金救助……
    王委員惠美:貸款要不要還?應該要還的,對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貸款是1.1%的利率。
    王委員惠美:為什麼我們推動了這麼多年,到現在保險還是無法施行?為什麼?困難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志清:去年推動了高接梨的保險,目前有16戶投保,這次寒害有14戶領到保險金。事實上,政府補助三分之一的保險費,像台中與新竹的縣市政府也補助三分之一。
    王委員惠美:好的政策就必須要去推廣,拜託你。
    陳主任委員志清:今年我們要開拓另外三個保險,希望農民……
    王委員惠美:儘速,好嗎?政府沒有那麼多錢,因此,轉嫁給保險公司不失為照顧農漁民的一個方法。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今年就石斑魚……
    王委員惠美:希望你們研發的生物科技能針對如何抗寒、如何透過飼料加強,讓相關的養殖動植物及漁業能有更好的耐寒度,這樣就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此外,關於魚苗的部分,這次有很多人趁機發財,假設往後還有這類大規模的魚苗需求時,政府應該要跳出來,而不是放任讓價格從6元變成二十幾元,未來仍然還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在本席選區中有一個酪農專區,乳產量確實是全台灣數一數二者,但是,最近消基會針對鮮奶的貨不真價不實進行了一系列的宣傳,對於這樣的說法,身為全國農漁業大家長的你有何看法?如何替這些酪農講話?
    陳主任委員志清:針對消基會的個人發言,我們在第二天就發布新聞稿,同時也請專家提出說明,因為不同國家對於鮮奶的定義都不太一樣,我們也都有進行陳述。
    王委員惠美:你們如何界定何謂鮮乳?消基會表示市售的鮮乳中有9成是所謂的長效乳,確實有一些從國外進口的也是稱為鮮乳,我們如何定義?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是否要為酪農爭取?
    陳主任委員志清:有啊!我們畜牧處有請專家出來說明,我們也說明過了。處長也在這裡,是不是請他說明一下?
  • 主席
    請農委會畜牧處李處長答復。
    李處長春進: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國內,CNS有提到鮮奶就是加工完要冷藏,只要不用冷藏的就叫做保久奶,這是因為國外的……
  • 王委員惠美
    只要是冷藏的就可以?
    李處長春進:對,只要冷藏,要用冰箱存放。
    王委員惠美:再來,關於貨不實這個部分,你們有沒有在把關?酪農說他們很冤枉,因為他們送出去的牛奶都是完整的,怎麼知道出貨1噸,他們卻製造出1.2噸?對不對?關於中間的利潤,本席覺得這都是很值得去探討的問題。
    李處長春進:沒有,事實上國內的酪農都是交給乳品工廠,是由乳品工廠銷售,所以我想……
    王委員惠美:這就是我們要和你探討的問題,我們能不能協助這些酪農?因為彰化有一個酪農專業區,在規模上有一定的數量,而且那邊也占全臺灣將近一半以上的牛奶產量,可是都被那幾家大廠收購,你們有沒有機制可以輔導他們做所謂的小農標章?讓他們能夠打出品牌。
    李處長春進:有,彰化就有一個柯慶銘,他就標榜他的有機……
  • 王委員惠美
    就一個嘛!
    李處長春進:事實上我們都有在輔導,假如酪農願意,我們都有在輔導。
    王委員惠美:你們過去的輔導,我們真的沒看到,你們什麼時候會再下去輔導,請通知本席。
  • 李處長春進
    好。
    王委員惠美:那是一個專區,它的產值是很高的,可是現在卻只能放任你們壓低價格,一公斤只有22元、25元,對不對?這樣一來往往會變成不敷成本。
    李處長春進:沒有,生乳價格有一個議價的委員會在做檢討啦!這個部分每三、四個月都會開會。
    王委員惠美:希望你們針對農業或酪農現在缺人、缺獸醫師等等問題,組成一個團隊,一一幫他們診斷,輔導他們邁向現代化,本席認為這個產業並不是夕陽工業,只是該如何去克服問題而已。你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陳主任委員志清:可以啦!我們可以和乳業協會組一個技術服務團,一一了解他們的問題。
    王委員惠美:對啦!有必要啦!好不好?另外,現在歐盟已經祭出黃牌了,照理說今年就是最後的期限,我們做了哪些努力?這個部分被列為行政院十大重要的優先施政項目,但是到現在只聞樓梯響,未來呢?我們會不會被制裁?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在月底以前會答復歐盟這六個月的努力狀況,這十一個行動計畫我們都有在做啦!包括遠洋漁業條例,這個部分禮拜一政委已經審查通過,禮拜四要提報院會,之後就會送到大院,這十一項行動計畫,我們每一項都要做,這個月底就會答復歐盟。
    王委員惠美:好啦!拜託你們加速進行,不要因為幾個不肖的業者,搞到全臺灣受制裁,這在世界上是很丟臉的,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志清:是,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蘇委員震清質詢。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第一次和你見面。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不只啦!
    蘇委員震清:怎麼不是?今天是第一次和你見面,沒有錯啦!本席雖然年紀老大不小,但是記憶力沒有那麼糟。本席真的是第一次和你見面,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在立法院遇過好幾次了。
    蘇委員震清:是嗎?那就是本席慧眼不識英雄,竟然不認識你。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沒有啦!
    蘇委員震清:好啦!說這些都是廢話啦!但是本席覺得,你們可以不尊重我們,但是拜託你們尊重一下我們的職務,本席這麼說並沒有惡意。
    陳主任委員志清:是,謝謝。
  • 蘇委員震清
    你是2月幾日就職?
  • 陳主任委員志清
    2月1日。
    蘇委員震清:說真的啦!本席私底下問過好幾位委員,大家都不認識你,你去拜會過幾位經濟委員會的委員?這就是本席剛剛說的,你們不尊重我們個人沒關係,反正立委也不是多大,但是你們應該要有最起碼的尊重,因為你們屬於經濟委員會,最少也應該拜會一下相關的委員。還是說因為你們的業務都沒有問題,因為你們的業務都可以按部就班做,所以你就可以不理我們了?或者反正你520就要離開,再做也只有一個多月,所以能過就過,你們能奈我何?如果有這個心態,主委,這樣事情就嚴重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要向委員抱歉,因為3月2日委員會名單選出來以後,我們就開始準備總質詢,即使是沒有總質詢的時候,幾乎天天在行政院開會。
    蘇委員震清:本席告訴你啦!不管有心、沒心都沒關係,反正你們都會有一堆理由,好啦!不和你計較這個,還是回到正題比較重要。財團法人農業政策研究中心捐助章程草案,你們是什麼時候擬訂的?是之前陳保基主委就擬訂?還是你上任之後才擬訂?說清楚喔!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章程是去年就擬訂了。
    蘇委員震清:好,去年擬訂。你是2月1日接任主委,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 蘇委員震清
    那這個辦法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陳主任委員志清:現在有籌備會,也開過第一次董事會。
    蘇委員震清:你們寫任期從105年3月2日開始,實施了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那是開第一次董事會。
  • 蘇委員震清
    對嘛!
    陳主任委員志清:開完以後,還要送到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所以……
    蘇委員震清:你不用說明程序,本席現在是要了解其他部分,所以你不用解釋這個部分。本席要告訴你的是,任期從105年3月2日到108年3月2日,總共是幾年的時間?三年嘛!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蘇委員震清:你只要告訴本席是否正確就好,不用說什麼董事會開過之後,還要到法院公證,這些程序本席都知道,所以你不用告訴本席。本席要問你的是,章程去年就已經開始研擬,那這些名單是誰決定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這個名單最後是我決定的。
  • 蘇委員震清
    你決定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
  • 蘇委員震清
    有沒有陳保基提名陳保基的情況?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有。
  • 蘇委員震清
    有?陳保基提名陳保基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是,我決定的啦!
  • 蘇委員震清
    有嘛!當然有嘛!就是陳保基提名陳保基嘛!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是,因為1月16日開始人事凍結,而農委會主委和副主委是當然委員。
    蘇委員震清:這些本席都知道啦!在這些專家學者裡面,陳保基是你提名的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
  • 蘇委員震清
    為什麼?
    陳主任委員志清:因為人事凍結以後,本來陳主委也不接,但是我告訴他,人事凍結了,請他先接,等新的主委到任,他說要讓新的主委接任。
    蘇委員震清:主委,新主委當然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你把他列在所謂的農業團體代表或具專業的學者專家六人之中嘛!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專家學者。
    蘇委員震清:對嘛!他是專家學者。那全聯福利中心總裁呢?也是專家學者?他是很會做生意,還是比較會做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他是通路商啦!是通路業者。
    蘇委員震清:全聯只有通路而已嗎?所以他們這樣就很厲害嗎?其實全聯的生鮮只占了一部分而已,另外還有賣其他東西,例如罐頭、生活用品等等,不是只賣農產品,對不對?所以因為這樣他就被列入?這些人本席都不認識,還有陳美娟,是臺灣好農農產電商平台執行長,她也是專家?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她是電商啦!
    蘇委員震清:所以她就被遴選進去,那她也適合嗎?本席要向主委報告一點,以這六個人來說,照理說我們的農業政策中心是屬於決策資源智庫,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提供農委會資料。
    蘇委員震清:請你們記住一點,本席要坦白的說,如果真的是為了農業好,就不要陷入所謂的養老、人情及酬庸,雖然這些委員都是不支薪的,你們要成立這個中心是你們的行政作業,立法院干涉不到,但是這會牽扯到你們預算的支出,這個中心一年的預算是多少?政府要編列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志清:現在沒有,是由他們提計畫到農委會申請計畫經費,由我們的……
    蘇委員震清:你們明明是寫由政府編列預算,現在說什麼?是不是都隨便亂說呢?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那是章程寫的,但是今年並沒有編列預算支持它執行業務。
  • 蘇委員震清
    那現在怎麼辦?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所以他們……
  • 蘇委員震清
    怎麼辦?叫他們每個人都喝西北風嗎?這個中心還要聘用主任、員工。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是,他們要提計畫。
  • 蘇委員震清
    你們剛開始給他們多少錢成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由農科院的經費撥2,000萬元過來。
    蘇委員震清:不要閃避問題,本席問你什麼時候成立?成立要多少錢?錢從哪裡來?
    陳主任委員志清:農科院本來就有農政中心,現在是把它獨立出來。
    蘇委員震清:不管怎麼樣啦!主委,這個是決策中心,本席想要奉勸你們一句話而已,不會耽誤多久啦!因為這個職務的任期一次就是三年,個人認為這個名單裡面的專家學者不太適任,如果是由公務職兼任,隨著職務調整,本席都贊成,但是這六名專家學者,真的不夠理想。另外,你們要發展生科,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
    蘇委員震清:就在本席的故鄉長治鄉,本席非常高興有一個生物科技園區設在那邊。你們的報告裡面都有寫到觀賞魚,關於觀賞魚的部分,你覺得現在這樣的發展夠嗎?業者有沒有發展瓶頸?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觀賞魚現在的發展算是好的。
  • 蘇委員震清
    算是好的?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那幾家去年到博覽會的展售成績都不錯啦!
    蘇委員震清:主委,對在生科園區裡面的觀賞魚業者來說,這樣的發展就夠了嗎?主委,你們不要只知道其一,不知道其二,包含陳保基主委在內,每次說到觀賞魚,都說他們的狀況很好,你們到底有沒有聽到業者的心聲?主委,如果這麼做的話,由本席來當農委會主委,本會做得比你們更好。
    現在觀賞魚業者面臨什麼問題?從美國的水族館到德國的家庭,這些觀賞魚蝦大部分是從哪裡來的?一年出口多少?差不多是2,000萬尾魚、1,800萬隻蝦,重點是生科那邊的養殖場有可能供應這麼多嗎?不可能。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沒有那麼多啦!
    蘇委員震清:對,那麼是從哪裡來的?就是從我們屏東北大武山下的長治、內埔、竹田這三個鄉鎮來的,你知道這些業者是怎麼生存的嗎?本席要說的是實際面,今天他們如果要養魚、養蝦,就必須在養殖專區內,這是政府的規定,對不對?因為他們屬於養殖業,如果不是養殖專區就不能養,所以這些養殖的人都是違法的。但是他們卻可以替臺灣出口這麼多魚蝦,替臺灣賺取外匯,你們有重視這些問題嗎?你們要怎麼幫助他們合法化?因為90%都是不合法的,這就是他們面臨的困難,
    包括水的問題、建照的問題,因為要有雜項執照,還有用地的問題,你們說觀賞魚這個產業的狀況很好,本席真的很高興,但重點是,你們是否了解其他業者現在在經營上的真正困難在哪裡?本席不是說你們美化數字,但是你們應該要去了解觀賞魚及其他的農業的實際需求,例如寒害的補助等,思考我們該怎麼解決困難。
    如果只會說好聽話,本席告訴你,吹牛、畫大餅都不用繳稅,你們應該了解現在農業真正的困難在哪裡才對,包含待會其他委員可能會說到的農會改選問題,針對這些制度面的問題,思考農會是不是真的能幫助農民?這才是最重要的,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
    蘇委員震清:今天你身為農委會的主委,要管的業務很多,包含現在的禽流感問題,你認為禽流感要不要打疫苗?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專家評估委員會評估的結果是不應該打。
    蘇委員震清:對,不應該打,如果打了,臺灣會變成疫區。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蘇委員震清:再來,疫苗有多少種?不知道!但是我們對周邊的移動管制可以做的更好,有關禽類,你們要採取密閉式和非開放式空間處理,你們是否了解現在很多業者都對這個政策叫苦連天,因為根本就不適合這樣做。你們只會說有成功的案例,但是你們有去了解真的能夠達到百姓的要求、業者的要求嗎?希望業者提高水平,這些我們都贊成,因為我們也不希望看到禽流感繼續肆虐臺灣,但是政府能做的只有這樣嗎?不只這樣啦。
    主委,本席的意思是,不管你上台多久,我們真的都不認識你,本席只知道你是所謂的行政專業出身,是從水保系統出來的,但是農業問題來自不同的角落,農產、魚產都有可能,包含天上飛的、地上走的、海底游的,都是農委會管的,你們可以說包山又包海,這代表什麼?就是業務範圍好廣,事關臺灣未來整體經濟的發展,我們真的不希望農民是弱勢,只能永遠被補助,農民沒有那麼倒楣,但是政府要真正站在協助他們的立場,因為提高農業產值才是最重要的。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養殖專區的部分,漁業署六個月內要輔導,這個問題我會請漁業署列入。至於非開放式的養殖部分,畜牧處有一個技術服務團,我希望技術服務團可以到屏東、到各鄉鎮去了解問題在哪裡,並且提出研究結果,謝謝委員。
    蘇委員震清:好,雖然本席和你不熟,但是本席今天提出來的問題,都是業者實際面臨的困難,這些才是農委會的本分,你們應該要解決問題,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做到這點,因為農委會要照顧農民,包含農產加工的課稅問題也是一樣,農委會要勇敢站出來替農民及農業單位說話,政府要課稅是你們的事,但是我們站在農民的立場,就是不讓你們課稅。你們要有這個魄力啦!要不然國稅局就會課農民的稅,才不管你們,對不對?
    你身為農委會的主委,農委會就是要站在農民的立場、漁民的立場,替他們爭取權利,所以你們要勇敢站出來,他們要課稅是他們家的事,而不是由你們和他們協商,因為他們只想要課稅,只要能課到稅就好,才不管你們,現在農民已經很艱困了,還要叫他們轉型,一定會碰到很多問題,所以你們要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好不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謝謝委員。
    主席:徵求各位同意,在第九位、第十位委員質詢完之後,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這件事情比較緊急,今天地方媒體做了非常大篇幅的報導,海上陳抗一觸即發,你知道嗎?因為高雄填海造陸,導致小型漁船整個漁場即將消失,影響他們的生計,讓他們無法捕魚,影響到他們捕魚的行為,所以他們將號召百艘以上的船筏去抗爭。
    對於漁民面對漁場消失的衝擊,本席希望農委會協同交通部趕快去了解問題,看要如何協調補救措施,避免臺灣真的發生這種海上陳抗的事件,好不好?回去以後立即去了解。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好,我們請漁業署馬上去向高雄市政府了解。
    管委員碧玲:馬上喔!尤其是交通部港務公司,因為他們陳抗的對象是港務公司,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志清:臺中港也有這種情況,我們……
    管委員碧玲:對農業的農損,我們有立即的補救措施,漁業是最弱勢的一環,當他們遇到這樣的衝擊時,本席認為主管部門應該要進場,看要如何輔導、如何補救,一定要好好的和他們協調,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今天就去了解。
    管委員碧玲:這是第一點。第二,對於黃牌要轉變成紅牌這件事情,本席有一些看法想和各位探討。大家知道歐盟針對IUU的管制法規寫的很清楚,如果違規漁船的船旗國沒有對列入違規的船隻進行懲處,就會被列入黑名單,這一次我們被舉黃牌是因為我們IUU黑名單過多,這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對不對?你們都不說話。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是有些船違規,他們認為處分太輕。
  • 管委員碧玲
    是處分太輕而已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覺得我們管理能力不好。
  • 管委員碧玲
    管理能力不足嘛!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管委員碧玲:這一年多來,我們有多少船被列入黑名單,你們知不知道?有多少船被列入黑名單?你們處罰了多少艘?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答復。
    蔡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也就是政府間的漁業管理組織,我們有一艘漁船被排在黑名單上面。
  • 管委員碧玲
    只有一艘?
    蔡署長日耀:現在是有一艘,但是有一些船在其他國家的水域也有違規作業的情況。
    管委員碧玲:違反IUU被列入黑名單的,總共有多少艘?
  • 蔡署長日耀
    歐盟的IUU名單裡面沒有我們的漁船。
  • 管委員碧玲
    真的嗎?
  • 蔡署長日耀
    沒有。
  • 管委員碧玲
    那這份名單是什麼?
    蔡署長日耀:就是剛剛提到的,漁豐168號那一艘漁船。
  • 管委員碧玲
    就是漁豐168號嘛!是不是?
  • 蔡署長日耀
    是的。
  • 管委員碧玲
    那這份名單是什麼?請你看一下。
    蔡署長日耀:IOTC(印度洋漁業委員會)這個組織裡面,當我們的漁船在海上轉運時,一般運搬船上面都有配置觀察員,觀察員發現……
  • 管委員碧玲
    舉報嘛!
    蔡署長日耀:觀察員發現我們這些漁船有一些違失,例如漁撈自制,他們把漁撈自制的標誌撕下來,或者是……
  • 管委員碧玲
    那我們有沒有處理?我們有沒有掌握這個名單?是不是都處理了?
  • 蔡署長日耀
    有。
    管委員碧玲:所以這是觀察員回報的?雖然還沒有列入黑名單,但是有違失。
    蔡署長日耀:對,是國際組織的觀察員回報。
  • 管委員碧玲
    所以不是我們的觀察員回報?
    蔡署長日耀:不是我們的觀察員,是國際組織的觀察員。
    管委員碧玲:所以我們2014年2月有6艘被舉報,到2015年7月就有36艘被舉報這些違失。為什麼我們的觀察員沒有舉報,反而是由國際的觀察員舉報?
    蔡署長日耀:因為這些觀察員是國際組織派任的,那他在……
  • 管委員碧玲
    那我們的觀察員呢?
  • 蔡署長日耀
    我們也有派觀察員。
    管委員碧玲:照理說,如果我們的觀察員做的好,這些資料我們也能掌握,然後我們就可以善盡管理,國際組織就不會對我們舉黃牌,對不對?是不是?為什麼這些資料不是由我們的觀察員舉報?而是由國際的觀察員舉報?
  • 蔡署長日耀
    我們派上去的觀察員是以科學資料的蒐集為主。
  • 管委員碧玲
    那就不符合歐盟或者國際組織的要求囉!那就不是囉!
  • 蔡署長日耀
    所以我們現在對於漁業的管理……
  • 管委員碧玲
    你們怎麼可以對我們的觀察員做這種定位呢?觀察員的定位是這樣嗎?你說我們的觀察員上去做什麼?去做研究嗎?
  • 蔡署長日耀
    不是做研究。
  • 管委員碧玲
    那是做什麼?
    蔡署長日耀:科學資料的蒐集,就是包括漁貨性質,包括漁貨的數量等等,關於這方面的資料。
    管委員碧玲:對啊!那就是研究啊!就是替你們做研究和統計啊!這完全違背海洋環保體系的規定,甚至違背了觀察員的角色定位,你們完全錯置啊!
  • 蔡署長日耀
    目前我們的這種觀察員……
    管委員碧玲:你知道嗎?我們被舉黃牌,快要變成紅牌了,可以說是因小失大,為什麼?就是因為你們主管官署疏於管理,所以你們現在要修法,要把法令定的更嚴格,但是你們把法令定的那麼嚴格,而且加強罰則到那種地步,有可能會消滅我們小型船隻的造船業,還很可能會讓漁民承受不可承受之重,主要的原因都是因為整個主管官署的管理疏忽。
    你看看我們的觀察員,他們不只是被你們定位錯誤,遠洋漁業依法應該配備的觀察員,根據相關規定,太平洋的部分是100%,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是5%,總計我國遠洋漁船的觀察員應該要有130名,這130名除以二,一半在岸上、一半在船上,但是你們現在只有52名,預算也只提報55名,換句話說,在船上的只有二十幾名,所以臺灣漁船的違失,你們沒有辦法回報,是國際觀察員替你們回報的,你們這種管理方式,怎麼可能讓歐盟對你們有信心?
    你們把觀察員矮化到什麼地步?疏忽到什麼地步?你看看我們的觀察員,依據你們的觀察員管理要點,你們告訴他們,日常的工作原則不超過八小時,可是他們一上船就是好幾個月,甚至是經年累月24小時都在船上,雖然你們允許他們視漁船作業時間自行調整,但是根據你們的資料,事實上每天要觀測12小時,每週至少一天16小時,而且一出海常常就超過半年,可是你們給的薪水只有63,574元,等於時薪169元,這就是你們的觀察員制度。你們把他定位成科學資料的觀察者,歐盟怎麼可能滿意我們主管官署建立的這種管理鬆散現狀,不可能嘛!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問題出現。
    在本席想像當中的觀察員不應該是這樣的,你看看他多可憐,第一個,因為他的薪水那麼少,所以流動率才會那麼高。你們這種薪水根本抵不過待在船上的辛苦,因為他在船上要當討厭鬼,所以流動率大概都是七成,如果你們把觀察員建構成一個有地位、受尊重,而且又高薪的體系,那觀察員就會變成我們國家在遠洋漁業、漁業社群當中政府的延伸,他們就可以得到尊重。
    這個重要的勸導主力、重要的社群文化要怎麼建立?我們希望他們遵守國家的管理制度、國際的海洋環保規範,這些相關的知識,包括捕魚的行為和文化,都可以藉由觀察員體系去傳達,如果你們的建置妥當,其實他不見得會變成討厭鬼,反而能夠確保臺灣遠洋漁業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實力永續發展,而且在國際上會得到尊重,所以這個體系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且這個體系建立之後也可以發揮這種功能,結果你們卻把它矮化和錯置。
    因為疏於管理,結果讓我們的遠洋漁船被舉發,導致黃牌,人家祭出黃牌以後,你們現在還在黑箱作業,還是矇在冷氣房裡面,本席不知道你們要修什麼法,但是本席可以預期,你們修出來的法會嚴重壓迫遠洋漁業和我們的造船業,不知道他們是否承受得起,這一點我們不知道。院會總質詢的時候,你們答應蔡培慧委員要開始下鄉開公聽會、說明會,辦幾場了?一場都還沒辦,你們的規劃,我們國會議員看得到嗎?看不到。
    你知道嗎?我們在國際組織可以說已經喪權辱國,因為我們沒有投票權,我們只能任人宰割,我們在談判配額時被當成小孩、小弟,我們談判後得到的配額,對我們的漁民來說也很不公平。我們這方面的國際談判沒有提升到國家整體談判的實力,沒有辦法在國際組織裡面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回過頭來,在我們的漁民這麼辛苦工作的情況之下,我們在管理上又有疏失,而且因為管理疏失導致黃牌,現在人家要祭出紅牌了,因此你們更要鎖死我們的漁業,鎖死我們的造船業,本席真是擔心啊!擔心你們為了這張黃牌,將來拿出來的修法內容真的會鎖死我們的產業。
    你們拿韓國來比,所以要加重罰則,甚至比韓國的處罰上限還要高,韓國的國民平均所得和臺灣的國民平均所得不一樣耶!你們在國際組織裡面有沒有足夠的地位和份量去和人家談判?沒有!為什麼?因為你們管理不善啊!做為一個政府的代表,在國際組織談這件事情的時候,你們說話就不能大聲啊!人家一張口問你們的觀察員人數差那麼多,自己都做不好了,還要說話嗎?這樣一來,你們的嘴巴就被封住了,你知道嗎?
    蔡署長日耀:針對觀察員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希望能夠提高人數。
  • 管委員碧玲
    因為你們的體系錯置嘛!
    蔡署長日耀:但是因為經費上有缺,所以沒有辦法趕得上,我們在國際組織裡面……
    管委員碧玲:本席告訴你,本席在交通委員會看到交通部是怎麼做的,你知道嗎?交通部航港局在組織改造的時候,增加了400個法定預算員額,這些新增加的員額多到需要去借觀光局的員額,去借桃園國際航空城的員額,去借民航局的員額,民航局的部分甚至一借就借了七十幾個員額。你們有沒有在爭取?有沒有爭取把國家的資源放在最關鍵的這一塊?你們反而是在這裡告訴本席,這件事情是因為經費不足,太遜了吧!
  • 蔡署長日耀
    我們現在提了……
    管委員碧玲:本席在和你談願景,本席在和你談觀察員這個角色可以怎麼定位,你們應該怎麼建置,你們應該怎麼發揮它的功能去保護、壯大我們的遠洋漁業。沒有錯,觀察員確實是在為國際海洋環保、生態的價值而服務,但是如果我們的漁業可以處在一個好的觀察員體系之下,大家共同相處,讓他們的行為、他們的文化能夠升級,成為我們在國際間是一個非常驕傲、非常有尊嚴的團隊,這是可以做到的。
    政府管理的延伸是可以這樣做的,這時候就不會是這種薪水,你知道六萬多的薪水讓他們多麼沒有面子,一個水手在船上隨便都有十幾萬元,而你們的觀察員薪水只有六萬多元,時薪才169元,可是他扮演的卻是這麼關鍵的角色。因為你們管理的疏忽,導致我們被舉黃牌,你們看該怎麼辦?本席現在等著看你們會拿出什麼樣的修法內容,對於那個修法的內容,本席相信你們面對的挑戰將會很大,而且你們現在還躲在裡面,不敢出來溝通,這一點讓本席沒辦法接受。
  • 主席
    請陳委員明文質詢。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這是馬政府最後一次的農委會業務報告,坦白說,農委會這八年來,對於臺灣農業的發展、農業技術的提升、農民所得增加等工作,我們是失望的,而且沒有達到當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時所說的目標,所以我們感到非常難過。
    今天你算是一個救援投手,基本上你是在陳保基離開以後臨危授命,趕快上台收拾這個殘局,不過現在也不能和你具體談論有關農業的政策問題,因為就算和你談也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不過本席知道你是從基層上來的,過去曾經擔任過南投的副縣長、代理縣長,對基層的問題也比較了解,所以本席想就一些地方上的問題和你探討,尤其是最近我們立法院同仁已經開始在討論的農業三法。
    所謂的農業三法就是農會法、漁業法和水利會組織法,大家大概是在談這個部分。本席要請教你,農會法、漁會法、農田水利會組織法,主管機關都是農委會,沒有錯吧?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對。
    陳委員明文:所以不管是農會法也好、漁會法也好,或是農田水利會組織法也好,基本上這些都是相關的法令,也都是由你們做解釋,沒有錯吧?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沒錯。
    陳委員明文:本席剛剛也有聽到你答復我們同仁的一些內容,其中有特別提到農會的主要功能,您說得很清楚,當然就是如何輔導農民的產銷,還有推廣、保險、信用等等,就這些功能來說,事實上農會的存在是有它的必要性,沒有錯吧?
    陳主任委員志清:是,應該有必要性。
    陳委員明文:現在有很多人認為,以現有的體制來說,確實有一些是病態的,你認為什麼地方應該要改變?就農會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謝謝陳委員。針對農會組織的革新和法制作業,輔導處今年也有提計畫進行研究,當然,不同的城鄉型農會,它的重點也不一樣。
  • 陳委員明文
    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管是供銷、推廣、保險、信用,其實各有各的優缺點。
    陳委員明文:沒錯,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覺得農訓中心針對農會總幹事或者部門主任的職能加強密度應該可以再多一點,讓他們能夠真的發揮農會的功能,那我們……
    陳委員明文:以農會這個組織來說,農業型態的縣市,例如嘉義縣、雲林縣,它的功能非常重要,尤其是在照顧農民這方面,其實它就是一個地方的金融中心、一個農業中心。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陳委員明文:也因為有這些功能、任務,所以最後變成怎麼樣?它也變成一個政治中心。如果農會總幹事不牽涉政治的話,其實也沒有什麼好爭議的啦!就像你說的,很多都會型的農會就和農業縣市的農會不一樣,坦白說,其實他們的身分地位就不同。現在有很多人談到農會選舉的改制問題,你認為農會、漁會是不是可以比照水利會,以直接選舉的方式進行?你認為這樣是不是得當?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這個就是對整個制度的變更嘛!
    陳委員明文:對,你認為如何?我們簡單的探討一下你的看法。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認為應該要找一些農會來討論一下,不同……
  • 陳委員明文
    你的看法呢?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農會有分級嘛!對不對?
  • 陳委員明文
    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管是哪一級,如果總幹事或者是理事長的部分也改直選,例如和水利會一樣,那理事長就會變成類似會長,總幹事就由理事長指派,那和現在由理事會通過就不一樣了。
    陳委員明文:對,當然。
    陳主任委員志清:所以假如是理事長指派的話,那其他理事的職權都要做不一樣的調整。對農會來說,哪一種制度比較好?可能也是見仁見智,假如能夠把不同級的農會找來,讓大家一起談的話……
    陳委員明文:事實上現在我們有幾位同仁已經開始在談這方面的選舉方式,大家在討論是不是要改變。當然,以這一屆來說,本席個人的主張是,這一屆如果要改變,時間上恐怕會來不及。事實上這是一個全方位的問題,未來農會的角色定位、功能,成員未來的產生方式,牽涉的層面很廣,新政府上台以後,或許也會有他們的政策方向,我們在立法院當然也會做一個廣泛討論。
    不過本席要說的是現行的狀況,從現在的狀況看起來,農會總幹事的遴聘積分標準已經越修越受限,在你們的遴選辦法第十七條,以前還有曾擔任過農會理事、監事服務年資這個部分,過去這是相當於委任、薦任職,你們是幾年前把這部分修掉的?這部分是不是能夠恢復?本席這麼說你懂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懂。
    陳委員明文:相信本席這麼說,你應該很清楚。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後來把它刪掉是……
    陳委員明文:對啦!為什麼要把它刪掉?學歷、經歷部分?本來分別都是20年,現在為何改為20、30?本席不知道你們到底是怎麼修改這個部分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會把它修掉是因為農會理監事是選任人員。
  • 陳委員明文
    沒錯。
    陳主任委員志清:他不是天天到農會,有開會才來,所以和原來規定的專任人員不符啦!假如……
    陳委員明文:所以你們現在修成這樣,慢慢的農會只有一些人員可以被遴選為總幹事而已,範圍是越修越狹隘了。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要專任的。
    陳委員明文:本席今天有一份正式提案,本席希望第十七條能夠增列第四項,就是能夠承認農會理事、監事的服務年資,視為農會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所定的,相當委任或薦任的職務年資。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今天會正式提一個案子,也希望農委會這邊可以配合,在這次選舉時適用,可不可以?這並沒有影響任何人的權益,反而是增加更多人的權益。
    陳主任委員志清:因為明年辦的時候是輔導處處長在處理,所以這個問題請處長說明。
  • 主席
    請農委會輔導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致盛:主席、各位委員。原來是有理監事服務年資視為委任或薦任的規定,後來之所以修正是因為我們認為服務年資應該是指專任工作的年資,理監事則是選任人員。
    陳委員明文:這樣的規定過去適用很多年了,本席今天提出來是在提醒你們,希望本會今天能通過相關提案,農委會可以配合在這次選舉時適用,可以嗎?我們是希望不要影響更多人的權益。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會把這個意見提出來,邀請遴選委員就此進行討論。
    陳委員明文:基本上漁會總幹事和農會總幹事的遴選辦法是不一樣的,後者有無資格取決於遴選積分,但漁會法第二十六條之一則明定需曾任漁業及漁業有關機關、學校、金融機關或漁民團體相當委任職務二年以上者方能登記為漁會總幹事候選人,亦即區漁會總幹事候選人需曾任漁業相關機關之職務,否則就是違法亂紀,可是本席記得嘉義縣過去有一位總幹事是由警察擔任,警察應該算是在警察機關之列,結果你們居然解釋說那是漁業相關機關,這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主委不會覺得太離譜嗎?這實在是離譜到極點了!嘉義縣政府要求你們解釋,你們居然還說這是可以的,說警察機關就是漁業相關機關,請問這到底是怎麼解釋的?
    陳主任委員志清:漁業署的簽是說89年海巡署成立之前,如果警察擔任的是港口這些地方……
    陳委員明文:根據漁業法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所謂「漁業」係指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業,所謂的「漁業人」則是指漁業權人、入漁權人或其他依該法經營漁業之人,你今天竟然把與漁業無關的工作也解釋為與漁業相關,說什麼警察機關就是漁業相關機關,難道未來的警政機關就是漁業相關機關嗎?這樣說得通嗎?港口警察負責的是漁船進出的檢查,屬於安全檢查範圍,怎麼會與漁業專門知識有關?這到底是誰解釋的?簡直是離譜到讓人覺得反正總統要換人了,所以不管是什麼法令,你們國民黨就都擴大解釋。主委,你會不會覺得漁業署這樣的解釋太離譜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那是以前的事情,89年以後就沒有再發生了。
    陳委員明文:民國76年制定的國家安全法第四條也規定得很清楚,警察機關於必要時得對漁民及運輸工具實施檢查,但並非意指警察機關就與漁業相關,那只是實施安全檢查,你們怎麼會擴大解釋為警察機關就是漁業相關機關呢?實在離譜到極點了!如何能說服台灣人民?你們到底有沒有法治觀念?為了一個總幹事,破壞國家的體制,主委,這會不會太離譜?太可笑了吧!怪不得人家都說漁會、農會很多問題都是國民黨政府自早期遺留下來的,引人詬病!為了一個漁會總幹事就非要這樣解釋不可嗎?政治就是選舉,法制就是法令,法令居然可以擴大解釋到這種程度,署長你自己不會覺得很不好意思嗎?你依據89年以前的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把警察機關解釋為漁業相關機關,這樣會不會太可笑?世界上只有你們會這樣解釋。為此詢問你們的時候,你們居然還一副「本來就這樣」的樣子,本來就是這樣的嗎?真是莫名其妙到極點!國民黨會倒都是因為有你們這種硬拗的人,主委,你不會覺得這太過扭曲法令了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想這是過去的歷史,將來海巡改成漁業委員會之後,……
  • 陳委員明文
    警察機關怎麼會是漁業有關機關呢?太可笑了吧!
    主席:陳委員發言時間已到,請陳主委依陳委員的意見重新檢討、釐清你們解釋的內涵,於一星期內函覆本會及陳委員明文辦公室,那就不再提臨時提案了,依本席的裁示修正。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計21案。
    1、
    雲林縣與彰化縣為全臺地層下陷較為嚴重之區域,農委會為促進本區水土資源和諧利用,協助紓緩地層下陷,提出「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惟據該會104年同計畫成果報告指出,諸如「設立生產專區,推動節水農業」、「導入綠能節水科技與資訊,推展創新農產業」、「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引進新世代農民」,均無明顯成效,爰要求農委會於二周內提出檢討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蔡培慧  林岱樺  黃偉哲  邱志偉  賴瑞隆  蔡易餘
    2、
    有鑒於高山農業是山上住民的生活與工作根本,但目前政府多傾向認為高山農業不利於水土保持而禁止或強制轉型,影響農民生活與工作甚鉅。因此,政府作成相關政策時,除須考量環境永續以外,亦不可罔顧農民之權益,應在二者之間取得平衡。以德國為例,對於農業不僅考量環境保育,而是會先研究環境友善的農業技術,再根據政策影響農民程度,據以制定補償與補貼措施,值得參考。
    爰建請農委會在一個月內成立環境敏感地區轉型環境友善農業推動小組,除須涵蓋環境相關研究單位外,亦必須有農業研究單位、農改場、農試所或相關的大專院校等,並應針對目前高山農業爭議的地區與作物種類,以環境友善耕作法及永續環境措施兩個重點進行研究,同時提出合理的補償與補貼方案。
  • 提案人
    徐永明  蘇震清  黃偉哲
  • 連署人
    林岱樺  王惠美  邱志偉  蔡易餘  賴瑞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3、
    2018年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已於2014年列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行政院允諾於2014年至2019年間編列預算補助之,然而中部地區花卉產業的長期發展仍需政府大力推動,建請農委會研議於臺中設置國家級花卉技術及產業發展中心。
  • 提案人
    徐永明  蔡培慧  蘇震清  邱志偉
  • 連署人
    林岱樺  黃偉哲  王惠美  賴瑞隆  蔡易餘
    4、
    國防部總政治部奉令籌組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於1952年,原為進行政治思想工作設置的組織,現已改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並轉型為兼營旅行社、旅館、補習班、出版社等事業機構,含非法占用國有及公有土地房舍總資產超過50億元之營利組織。救國團在全國各地皆有未經合法招標程序即以異常低廉租金租用公有土地經營旅館事業,如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土地8,163平方公尺(房屋面積2,224平方公尺)租金為48,780元,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土地83,140平方公尺(房屋面積16,590平方公尺)租金為8,729,700元,觀雲山莊土地4,300平方公尺(房屋面積16,590平方公尺)租金為105,350,與市場價格明顯失衡,以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為例,依其房型定價,住房率100%時單日房租收入即達207,000元。農委會林務局長年不作為,放任救國團低價租用顯有圖利之嫌,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就其事業目的及規定用途檢討租約之適當性,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蔡培慧  蘇震清  林岱樺  邱志偉  賴瑞隆  蔡易餘
    5、
    查大雪山林道全長步道50公里,2個小時可以賞低、中、高海拔之世界級天然景觀,更擁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動植物群象,及壯麗的自然環境資源。然而,開放觀光長久以來,主管機關未妥善規劃觀光動線,導致出入要道常因遊客車輛過多壅塞,遊客離去卻留下大量觀光垃圾,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為大雪山林道之永續發展,爰要求農委會於二週內儘速召開會議,邀集當地居民及地方政府,共同研商永續經營之大計。
  • 提案人
    江啟臣  黃偉哲  蔡培慧  廖國棟  王惠美  邱志偉  賴瑞隆  蔡易餘  高金素梅
    6、
    為強化國人食的品質與安全,以及提升我國農產品價值,有機農業的推展不容忽視。花蓮因其得天獨厚的環境因素,目前其有機農業耕作面積居全國之冠。再者因歷史等因素,花蓮亦為國有土地占有面積最大之縣市。爰此,建請台糖公司以退輔會,針對花蓮地區所屬土地進行調查,統整出合適於有機農業之發展的區域,以供日後有機農業發展、專區劃設之推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蔡培慧  邱議瑩  高志鵬  王惠美  管碧玲  蘇治芬  高金素梅 邱志偉  賴瑞隆  蔡易餘
    7、
    退輔會台東農場花蓮分場無償撥用花蓮縣壽豐鄉9公頃土地予農委會花蓮農改場,供其作為未來有機農業研究中心的實驗農區乙案,業已進入最後撥用階段。爰此,建請農委會立即依據土地撥用計畫,擬訂該研究中心發展之發向及建置之時程,並於106年度編列軟、硬體、人事、中心發展計畫之相關預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蔡培慧  邱議瑩  高志鵬  王惠美  管碧玲  蘇治芬  蔡易餘  邱志偉  賴瑞隆
    8、
    我國各地許多新開墾之良田因法令限制之因素,無法納入農田水利會的灌排系統,以進行相關的農水路建設與維護管理,目前已達54萬公頃。依規定,灌區外的農田水利之建設工作,地方的部分歸縣市政府管轄,中央部分則交由經濟部主管。然而,許多農田位處於三不管地帶,其水門、水路年久失修,已阻礙地方農業之發展。爰此,建請經濟部水利署與農委會,調查花蓮、台東地區未納入水利會灌排系統之良田範圍,待調查工作完成後,立即研擬「花東地區灌區外灌排系統修繕計畫」,並主動向花東基金進行提案,著手推動。是否有當,敬請指教!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蔡培慧  蔡易餘  劉櫂豪  高志鵬  邱議瑩  管碧玲  蘇治芬  邱志偉  賴瑞隆
    9、
    為實踐國發會於103年底提出的花東產業六級化之願景,當前花蓮、台東地區缺乏二級加工設施、加工廠的現狀,實為不容忽視之環節。農委會日前已完成花蓮十大具加工潛力之農作物的調查,在此基礎之上,建請農委會先展開台東地區可加工作物之調查,並在調查之工作完成後,立即研擬「花東地區區域型二級加工設施輔導計畫」,主動向花東基金進行提案,著手推動。是否有當,敬請指教!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劉櫂豪  蔡易餘  高志鵬  邱議瑩  管碧玲  蘇治芬  邱志偉  賴瑞隆
    10、
    歐盟去年10月1日宣布將我國列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黃牌名單,並要求台灣若在6個月內未能作出改善,歐盟市場將施以經濟制裁,禁止進口台灣海鮮,此舉預估每年將造成台灣遠洋漁業5億餘元損失,對台灣遠洋漁業影響甚鉅;而歐盟制裁的時間大限將至,漁業署應採取更為積極作為,提出能讓歐盟接受的改善計畫並加速修法程序,保障漁民權益,維護台灣國際形象。
  • 提案人
    王惠美  黃偉哲  蔡易餘
  • 連署人
    蘇治芬  蘇震清  邱志偉
    11.
    為妥善管理國家資產,保障人民權益,要求農委會清查其所屬各機關公有土地租用情形統計,若有賤租國家公有資產情形,應在一個月內限期改善,並提出處理結果報告。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  王惠美  邱志偉  賴瑞隆  蔡易餘
    12.
    為解決原住民於77年2月1日前即已使用其祖先遺留且迄今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問題,輔導原住民取得土地權利,安定原住民生計,政府實施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措施,惟原住民申辦過程中,經常發生原住民遭土地管理機關依非法占用提起返還土地訴訟,導致原住民飽受纏訟之苦。為落實行政院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本院第8屆第6會期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農委會105年度預算決議,對於現占用者已依「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提出申請或符合申請要件者,要求林務局應秉持國家保障原住民土地權益立場,「不要興訟」或「停止訴訟」,以免擾民,影響國家形象。為落實本院前揭決議,對於申請原住民保留地案件,經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之案件,或經訴願決定機關或行政法院撤銷原處分另為適法處分之案件,請林務局各林管處暫停強制執行措施,以保障原住民土地權益。
  • 提案人
    鄭天財  黃偉哲  高金素梅 蔡培慧  林岱樺  王惠美  蔡易餘  賴瑞隆  邱志偉
    13、
    針對行政院農委會轄下,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其業務單位農業政策研究中心財團法人化一事,籌設時機敏感,倉促於5月20日新政府交接之前設立,且董事會由農委會主委、副主委任當然委員,任期保障三年,實有為卸任政務官鋪平後路之虞,又此舉為財團法人下分割出財團法人,其必要性與正當性也有疑慮,爰要求農委會於二周內重新審議農業政策研究中心財團法人化一事,檢討其獨立之必要性與董事會組成方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蘇震清  黃偉哲  林岱樺  蔡培慧  賴瑞隆  邱志偉  蔡易餘
    14、
    查「產業創新條例」第一條立法目的,已明定農業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爰要求農委會應積極與經濟部會商,如何強化農業之產業創新,研擬具體措施,並於一個月內(105年4月15日星期五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說明:
    一、產業創新條例第一條第一項,為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特制定本條例。產業創新條例第一條第二項本條例所稱產業,指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等各行業。
    二、如何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請研擬具體措施。
  • 提案人
    林岱樺  蘇震清  黃偉哲  邱志偉  蔡易餘  王惠美  賴瑞隆
    15、
    有鑑於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將規劃設置「石化專區」,由於「石化專區」之設立恐影響近海漁場生態,造成旗津、小港漁民恐慌,要求農委會應儘速主動與交通部、航港局進行協調,針對「石化專區」設立對於鄰近漁場造成之影響進行調查,提出相關補救措施,並在一個月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賴瑞隆  陳明文  蔡培慧  蔡易餘  蘇治芬  林岱樺  邱志偉  
    16、
    針對現行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17條並未將農會理事與農會監事服務年資納入農會總幹事候聘登記人的服務年資,顯有不妥之處,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於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17條增列第4項:「但曾任農會理事、監事之服務年資,視為本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所定相當委任或薦任職務年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 提案人
    陳明文  蔡易餘  蔡培慧  林岱樺  蘇震清  邱志偉  
    17、
    因土地權屬問題,高雄市政府茄萣區興達港發展計畫,於104年8月取得農委會漁業署同意併列BOT案主辦機關。但,當時漁業署身為土地所有機關,卻未依促參法規定取得農委會授權,導致興達港的企業投資延宕多時。爰此,請漁業署於一個月內提供「興達漁港漁業設施公共建設」及「興達漁港遊艇觀光商業區」之評估報告及期程表,送交經濟委員會備查。
  • 提案人
    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 連署人
    陳明文  黃偉哲  廖國棟  蔡易餘
    18、
    本次經濟委員會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森林法有關原住民林產物問題進行報告議程,然農業委員會業管不單僅林業涉及原住民族事務,漁業署及農糧署亦有含括,若無全面性檢視農委員涉及原住民族事務,恐無法完整保障原住民族文化及生活,建議本院經濟委員會宜擇期邀請農委會與原民會,就保障原住民族權益召開相關公聽會。
  • 提案人
    廖國棟  蘇震清  黃偉哲
  • 連署人
    陳明文  蔡培慧  林岱樺  高金素梅 邱志偉  蔡易餘
    19、
    針對生產一級(初級)農產品者,或適當規模農林漁牧等產業,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修法方向及稅式評估,請農委會、財政部儘速研擬,並於一個月內(105年4月15日星期五前),研擬結果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說明:
  • 一、建議修法方向

    1.所得稅法第8條第一項第九款,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農林、漁牧、礦冶之二、三級產業等業之盈餘。
    2.所得稅法第11條第二項,本法稱營利事業,係指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織方式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二、三級產業營利事業。
    二、建請農委會、財政部朝此方向研議,並將研擬結果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岱樺  陳明文  黃偉哲  蔡培慧  邱志偉  蔡易餘
    20、
    農業政策研究中心之人員組成,已有重大爭議,顯無法達成農業決策支援智庫之成立目的,農委會應檢討其存立之必要性,並應研議規劃中央農政主管機關農業智庫支籌設,並請兩周內(105年3月30日星期三前)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人
    林岱樺  黃偉哲  陳明文  蔡培慧  邱志偉  蔡易餘
    21、
    基於歐盟對我國遠洋漁業IUU現象發出黃牌,農委員因之啟動全面修法,由於修法程序黑箱作業,未來對遠洋漁業發展暨漁民權益保障影響甚巨,應於一週內啟動與漁業團體暨漁民廣泛討論之程序,舉辦公開說明會、公聽會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賴瑞隆  邱志偉  蔡培慧  徐永明  蔡易餘  林岱樺
    主席:現在逐案進行處理,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由於環境敏感地區轉型涉及法令,因此本席建議將第二段文字修正為「爰建請農委會在一個月內針對環境敏感地區是否宜轉型環境友善農業議題協同環境相關研究單位、農業研究單位、農改場、農試所或相關的大專院校等,研議轉型或補償之可行性。」。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依上述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提案委員徐委員同意將本案倒數第三行的「農委會林務局長年不作為,放任救國團低價租用顯有圖利之嫌」等字刪除,因為我們去年已經漲了80倍。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同意將這幾字刪除,但是希望你們真的要好好做。
    主席:本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敬昌: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涉及花東基金,所以建議將倒數第四行「經濟部水利署與農委會」修正為「經濟部水利署主政會同農委會」。
    主席:本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9案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由於花東基金的提案者是地方政府,所以我們建議將倒數第二行的「主動」二字修正為「輔導地方政府」。
  • 主席
    那就改為「主動輔導地方政府」。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可以。
    主席:本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0案有無異議?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建議將倒數第三行以下文字修正為「漁業署應採取更為積極作為,提出能讓歐盟接受又能保障漁民權益之修法方案。」。
    主席:本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案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說明。
  • 李局長桃生
    主席、各位委員。提案委員鄭委員已經同意在倒數第二行「請林務局各林管處」前加一個「建」字。
    主席:本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5案有無異議?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本席的提案,但是剛才蘇委員治芬對其中的名詞提出指正,所以本席提出修正,首先是將第一段的「規劃設置『石化專區』,由於『石化專區』之設立恐」幾字刪除,修正為「有鑑於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填海造路,致影響近海漁場生態」。其次是倒數第二行的「針對……進行調查」修正為「針對填海造路對鄰近漁場造成之影響進行調查」,其餘文字不變。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與高雄市政府一起進行檢討。
    主席:本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6案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本案與母法的第二十五條之一牴觸,所以必須修法,如果不修法,此處恐需修正為「建議」增列。
    主席:陳委員只是本諸立委職權要求你們去做這件事,你們去做就好,本席認為文字上不需調整。
    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對本案表達保留之意,因為本案的確是放寬了農會遴選總幹事的條件,本席之所以持保留意見是因為不清楚計入農會理監事服務年資的作法是否就是趨向本席主張的農會總幹事應朝向專業經理人方向,本席認為如果是專業經理人,必須有附帶條件,包括他的能力、履歷與經歷,即使有人年資夠高,但這並不代表他具備擔任CEO的能力,因此,本席對本案持保留的態度,我不同意。
    主席:蘇委員等臨時提案,依議事規則規定,這是我們對從政部門的建議,是否具有強制力,目前行政院跟立法院都有不同的見解,對此我們也覺得很無奈,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是每一位立法委員對行政院施政的建議權,所以,對這部分的處理,請蘇委員提案出來,我們照案通過的同時會在提後後面註明:蘇治芬委員聲明不同意,或是將蘇治芬委員剛才的發言紀錄,以附註的方式列在提案後面,包括農會總幹事應朝專業經理人的形式來進行等等,請問各位,對本席上述處理有無意見?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當初母法修正時,一定有其背景與願景,姑不論修法的背景如何,我們先來看看願景,誠如蘇治芬委員所說,我們設置農會總幹事,這本來就是屬於非常專業的職務,當時母法才做了這樣的修訂,今天我們若要把它修回來,首先這牽涉到母法的修訂;其次,主席剛才表達這個提案要讓它通過,我認為在座委員都要表示意見,至於我個人的意見一如蘇治芬委員所說,也是持保留的立場,如果一定要讓這個提案通過,我覺得提案內「要求」二字改為「建請」二字,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主席:因為陳明文委員現不在場,所以,我也不宜在此擅自決定將提案內「要求」二字改為「建請」等字樣,但剛才蘇治芬委員與廖國棟委員表達本案宜保留的意見,他們認為總幹事宜朝專業經理人的方向來作認定,這是他們表達意見的大概內容,稍後再請議事人員擬出比較精準的文字。
    王委員惠美:(在席位上)我們現在就打電話給陳明文委員,問他能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如果他能接受,這個提案就OK了。
    主席:你們既然要打電話給陳明文委員,我也沒有意見,這個提案就暫保留,稍後再回頭處理。
    現在請議事人員打電話給陳明文委員,詢問他是否同意將提案中「要求」改為「建請」二字,如果他堅持照原提案文字,就再詢問他是否接受將蘇委員與廖委員的意見以附註的方式列在提案之後。
    接下來處理第17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說明。
    蔡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興達漁港是屬於二類漁港,目前整個BOT案的主管機關是高雄市政府,所以,建議本案文字作以下調整,即將倒數第三行「爰此,請漁業署於一個月內提供……」修正為:「爰此,請漁業署洽高雄市政府研商於一個月內提供……」。
  • 主席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案子我跟署長已經談了很久,但至今署長仍無法取得農委會的授權,殊不知若沒有農委會的授權,接下來的工程就沒辦法進行了。因為所需要的土地很多都歸漁業署所有,如果漁業署掛名跟高雄市政府是共同主辦機關,農委會就可以據此授權你們跟高雄市政府開始進行協商,所以,對本提案本席建議不必提什麼評估報告,而是將倒數第三行「提供」以下文字修改為:「針對興達漁港遊艇觀光商業區招商文件草案、權利金與民間申請人協商等招標前置作業及期程表,送交經濟委員會備查。」這樣修正主要目的是,請漁業署跟高雄市政府儘快就招標文件進行協商,否則,談了半年,這個案子還是沒有什麼進度;請問漁業署,這個案子的授權到底完成了沒有?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農委會已經完成授權了。
    邱委員志偉:既然這個案子已完成授權,那麼,本案第三行「卻未依促參法規定取得農委會授權」等文字應予刪除,改為:「未積極有效作為」。
    蔡署長日耀:這個案子後面的期程有固定的程序要走,所以,給我們一個月以內的時間可能……
    邱委員志偉:你們已取得農委會授權,所以,本席認為你們是未積極有效作為,因此才提案要求你們提供興達漁港遊艇觀光商業區招商文件草案、權利金與民間申請人協商等招標前置作業及期程表,送交經濟委員會備查。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會要求高雄市政府提供,因為這些資料都是高雄市政府的。
    邱委員志偉:因為你們跟高雄市政府是共同主辦機關,所以,你們應該跟高雄市政府協商才對。
    主席:其實,邱委員提案的用意,主要是希望漁業署主動跟高雄市政府協調,就這麼簡單一件事情,你們為什麼還在這裡支支吾吾的?
    陳主任委員志清:他們當然有跟我們開過會,但我們一開口跟他們講,他們就不願意……
    邱委員志偉:這個案子所需要的土地是歸你們漁業署所有,你們可以說是主導的機關……
    主席:我現在就直接裁示,第17案就照邱志偉委員所提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18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19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修法方向的研議,委員要求我們要在一個月內完成,我們認為沒有問題,但就稅式評估而言,恐怕一個月內做不出來。
  • 主席
    我的提案中並沒有要求將稅式評估也一併納入一個月的期程內。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但提案中的確有寫明「及稅式評估」。
    主席:這是我辦公室同仁的疏失,對此我跟各位道歉。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建議是否將「及稅式評估」等五個字刪除。
    主席:我還要增加一段話,即行政院要求財政部跟農委會做稅式支出的評估,是一個明顯的錯誤,這完全是一種把農業當工業來看的思維,試問:農業怎麼能做稅式支出評估?因為最後結果都一定是負數,不可能因為政府不收農民哪些稅,農業就可以多賺很多錢,對這部分的評估,我認為財政部跟農委會根本做不出來,所以,對行政院裁示農委會要做稅式支出的評估完全是錯誤的,因為行政院任何政策的提出都是基於工業的思維而無農業的思維,所以,對這個提案本席保留,請農委會儘快將具體修正的文字送出來。
    繼續處理第20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21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16案,提案人陳委員也到達會場,請問陳委員可否接受將提案中「要求」改為「建請」二字?
  • 陳委員明文
    (在席位上)不要啦。
    主席:好,不要「建請」。本案在不修正任何文字的前提下,請問陳委員可否接受在提案後面加註:「蘇委員治芬、廖委員國棟聲明不同意。」等文字?
    如果三位委員都同意,第16案就照本席剛才提議的處理方式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19案,因為農委會現正研擬修正文字,所以,我們等農委會將修正文字送來主席台之後再做處理。
    現在繼續進行詢答。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先跟主委來談談糧食安全問題,請問主委,如果糧食安全沒有做好,會不會形成國安問題,甚至國安危機?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糧食安全若呈現不足的時候,的確是一個國安問題。
  • 邱委員志偉
    目前我國糧食的自給率是多少?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去年我們的糧食自給率是34.1%。
    邱委員志偉:以這樣的自給率,在稻米方面比較沒有問題;其他非稻米類,大概都是長期仰賴進口。在國際間,日本、韓國的農業結構跟我國類似,請問主委,日本糧食的自給率大概是多少?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日本的糧食自給率大概是42%。
    邱委員志偉:那麼,南韓糧食的自給率又是多少?根據我所得到的資料顯示,南韓與日本糧食的自給率大概比我們多出10%左右,因為他們向來都很重視糧食自給率,認為糧食自給率一旦不足時,將會形成國安問題,甚至引發國安危機也不一定。我國在耕地不斷減少的情況下,造成糧食自給率逐年下降,面對這樣的問題,請問主委有沒有相關的腹案可以解決?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的糧食自給率在102年是32.9%,至103年上升至34.1%,目前我們的目標是提升至40%,即跟韓國一樣。
  • 邱委員志偉
    請問你們規劃在哪一年能完成這個目標?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在2020年。
    邱委員志偉:也就是說,你們計畫在4年內將糧食自給率提升6%,請問主委,你們能否做到?
    本席認為,你們必須提出具體的作法,不是口頭說說而已,本席稍後會對這個問題臨時提案,即要求你們對如何在2020年之前將國內糧食自給率提升至40%,提出具體作法與計畫,在一定時限內送交經濟委員會。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主委的是,我們每年在農漁損方面大概平均是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方面每年的平均額都不一樣,去年比較高,達三十幾億。
  • 邱委員志偉
    怎麼會這麼少?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是指政府在農漁損方面救助的金額,在102年、103年時都比較低。
    邱委員志偉:根據本席所得到的資料,我們每年在農漁損方面大概都達到百億,惟政府編列預算的補助大概只有二成左右,差不多是二十幾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去年編列三十幾億的預算。
    邱委員志偉:大概都在二、三十億左右;我們每年在農漁損方面以100億來計算,來自政府相關損害基金或救助辦法的賠償大概只有二、三十億左右,也就是說,大概有七、八成是由農漁民來自行吸收與承擔。
    根據農發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政府應舉辦農業保險,就廣義而言,農業保險包括水產養殖保險、漁業保險的機制,請教漁業署蔡署長,現今國內有沒有漁業保險與水產養殖保險機制的存在?今年冬天超級寒害來襲,造成水產業者養殖的虱目魚、石斑魚等大量暴斃,全國水產養殖業所受到的損失差不多就有二十幾億,光靠政府救助的金額,真的是杯水車薪!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考慮利用農漁產品損害救助金開辦一個漁業保險的機制,或是建立農漁業保險基金,以保險來分攤農漁民在天然災襲時所受到的損失,請問主委,你們對漁業保險與水產養殖保險機制的建立,目前具體進度如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針對漁業方面,本來是有小船的保險,至於水產養殖保險方面,今年我們希望推出石斑魚的保險。
    邱委員志偉:據本席了解,有部分保險公司已經開辦水產養殖保險的保單,只是你們沒有公開講,難道你們還不知道有保險業者已經推出這方面的保單,本席曾到這幾家保險公司去查,發現真的有這樣的保單;殊不知我們的農民只知道業者針對單一農作物─高接梨有推出保險,至於水產養殖的部分,他們所知道的是業者完全沒有任何保險,但事實上,國內保險公司已經推出水產養殖的保險,只是你們未能給予正視,更遑論對水產養殖業者進行推廣了!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先成立一個農漁業保險基金,補助農漁繳納這部分的保費,如此方能提高誘因,吸引農漁民投保。我覺得農委會應就這方面應做全方位思考,不能坐視每年氣候異常、災害發生的頻率與次數越來越多,造成農漁損逐年擴大,此種狀況甚至已經變成常態性,到時候每年若只仰賴二、三十億農漁產品損失的補償金,絕對是不夠的!有鑑於此,漁業保險是勢在必行,而且是非常急迫要推動的一項保險。
    請問主委,你們有無制定農業保險法?
  • 陳主任委員志清
    目前沒有農業保險法的制定。
    邱委員志偉:根據農發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你們應該開辦農業保險。
    陳主任委員志清:目前在農業方面所開辦的保險,包括家畜保險等。
    邱委員志偉:你們不要重農不重漁,應該儘速開辦漁業保險。
    陳主任委員志清:就漁業保險的部分,今年我們就是要推石斑魚的保險。
    邱委員志偉:怎麼可以只有石斑魚,那虱目魚又如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如果保險業者願意開辦,我們也都願意配合推動,剛才委員有提到商業保險的部分,因為他們的保費太貴了……
    邱委員志偉:正因為如此,才需要政府給予補貼!在日本的作法是,政府補貼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這樣才能為農漁民提供投保的動機與誘因,所以,本席先前就建議你們應先成立一個保險基金,透過該基金給農漁民提供補助。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這部分,我們會儘快研議,因為今年……
    邱委員志偉:如果你們有先見之明,早一點開辦,而不是後知後覺,我相信這次超級寒害來襲農民的農漁損也不會這麼巨大!誠可謂血本無歸,甚至後來連石斑魚的魚苗都沒有了,以後又如何復育,恐怕要等到三、四年才有可能慢慢復育起來。
    陳主任委員志清:水產協會告訴我們目前還是有些魚苗,所以,若有漁民找不到魚苗時,我們都可以提供協助。
    邱委員志偉:因為你們現在的作法只是針對個案,譬如農業的部分只針對高接梨這種單一農作物,漁業則是針對漁船,至於水產養殖漁業則是付之闕如,所以,如果你們早在三、四年前就有這麼做做,並向農漁民推廣,讓農漁民都知道有這樣的訊息,並能適度提供誘因,以吸引他們投保,那麼,這次寒害所造成的農漁損,政府也不致於補貼這麼多了,由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這樣不是很好嗎?基於上述,稍後本席會以臨時提案的方式,要求你們應站在法律的位階制定漁業保險法,並於3個月內提出你們的版本,請問主委是否可行?
    陳主任委員志清:就農委會過去所做的研議,的確有事實上的困難,不過,我們可以將原來的草案拿出來。
    邱委員志偉:因為現在氣候異常導致天然災害發生頻繁、農漁民受創嚴重,此種狀況已變成常態性,在此前提下,你們不利用保險制度又要用什麼方法來補貼農漁民所承受的重大損失?難道你們每年編列二、三十億的預算,就足夠補貼農漁民所受的損害嗎?到時候農漁民的負擔會更嚴重,損失也更巨大,所以,對漁業保險法的立法,我希望農委會在3個月內提出你們的版本。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會來努力。
    邱委員志偉: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漁業署蔡署長幾個問題,興達漁港的需要的土地確實有很多是屬於漁業署所有,現在跟高雄市政府共同主辦,準備朝遊艇觀光商業區進行規劃,未來計畫將引進飯店、各種遊樂設施及餐廳等,目的是希望活化興達漁港的港區,這個案子是採BOT模式,目前已有民間業者想參與投資,且已提出申請,只是漁業署好像跟高雄市政府還談不攏,包括招商文件草案、權利金與民間申請人協商等招標前置作業等等,拜託署長要有積極作為;至於高雄市政府的部分,建議是否也加快進度;本席認為這個案子拖越久越不利於地方的發展,有這麼好的腹地、那麼好的條件,政府卻沒有確實去執行相關的規劃。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答復。
    蔡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漁業署和高雄市政府會更積極地合作,……
    邱委員志偉:署長,你可不可以在一個月內協調高雄市政府召開相關會議,針對興達港BOT招標文件、權利金等前置作業在一個月內完成?
    蔡署長日耀:好,我們會和高雄市政府協調。
  • 主席
    請邱委員議瑩質詢。(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請主委看一張圖片,這是本席昨天會勘東勢高接梨的情況。今年1月下旬有一個世紀寒流來襲,那是第一波的寒害,很多高接梨重新嫁接。由於第一波寒害很嚴重,農委會啟動了現金救助,讓農民進行第二次嫁接,結果2月、3月連續降雨和氣候不穩定甚至還有霜害,第二次嫁接的也長得不好,有些農民損失超過一半。農民的成本比以往多了兩倍到三倍,但是今年收成肯定不到一半,請問農損救助機制到底要如何因應?依照規定,同一種水果同一季的救助不能超過一次,可是有些農民連第一次寒害梨穗部分都還沒有拿到補助,可能還在作業當中。以東勢來講,一千多公頃已有將近一千公頃報請救助。其實不只是梨穗,第一批嫁接的水梨包在套袋裡面的都已經壞掉,這到底要屬於梨穗還是水果?昨天農糧署答復說,這應該算是第一次梨穗的寒害。梨穗寒害和水梨遭受農損的補助是不一樣的,一個是6萬,一個是一公頃9萬,兩者有落差。你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所以本席並不苛責,但是我想知道你們要如何處理?只能鼓勵農民買保險嗎?現在你們開始推動農業保險,本席也贊同,因為光靠農業救助是不夠的,必須靠農業保險來協助。農業保險在去年才開始辦理,只有零零星星幾戶加入,所以對於今年這種特殊狀況,我希望農委會能以特案處理,好不好?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這到底是梨穗還是水果,由於是地方政府在審查,有困難的時候,改良場可以提供意見。如果是原來的果,現在又接穗,就不算同一產季。
  • 江委員啟臣
    如果是原來的果……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救助過了,現在又重新接穗,就不算同一產季。
    江委員啟臣:可是這實在很難認定,因為一棵樹上有果有穗。
    陳主任委員志清:農糧署有邀請試驗所、改良場和地方政府開會討論,怎樣是不同產季,怎樣是同一產季,列了一個表。
    江委員啟臣:由於時間有限,我先把問題點出來,請你們在最短時間內讓農民有一個標準可循。這跟過去處理農損的案例不太一樣,大概是第一次出現的案例,梨穗的寒害不只一次,共有兩次,可說是雪上加霜。另外,第一季嫁接的已經結果,可是這些果子都是裂果。請問農民到底要報梨穗的寒害還是水梨的農損?這次在標準認定上可能比以往都複雜,地方執行勘察的單位,尤其是基層公所的農政課人員必須很清楚,因為賠償不一樣,認定標準也不一樣。所以農糧署必須把標準訂出來,否則到時大家都搞不清楚,請你們在最短時間內做到,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我們本來就開過會,關於台中市的梨,我們會請農糧署邀改良場及試驗所到現場看一下,訂一個標準,這些標準都會公告在農糧署的網站上。
    江委員啟臣:可是目前你們公告的標準裡面並沒有提到裂果的問題,只有梨穗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志清:那是針對同一產季作標準認定,也就是認定是不是同一產季。至於委員提到的部分,我請農糧署儘快處理,而且要讓台中市政府主辦人員了解。
    江委員啟臣:對,要讓他們了解,否則到時有爭議會很麻煩,請你們在一個禮拜訂出來。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會邀台中市政府一起討論。
    江委員啟臣:昨天我去會勘發現,第二次嫁接甚至第三次嫁接的,因最近不斷下雨加上氣候異常,梨穗開花的大概都已經爛掉了,所以損害面積會很大,請你們特別注意。
    另外,請問農企到底該不該繳稅?之前農委會的態度好像跟財政部不一樣,大家普遍認為農民免稅,可是財政部希望對大規模經營的人課稅,已引起人民的恐慌,不知道會不會一天到晚被國稅局查稅?另方面,為了經營規模化、效率化要購買機具,農委會也推動「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所以農民會投資設備以擴大規模,這會不會被認定是營利事業?現在財政部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徵稅,想要找錢。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和財政部希望針對自力耕種及營利事業兩者的界線能夠劃清。
  • 江委員啟臣
    怎麼劃清?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還在討論。
  • 江委員啟臣
    這很難劃清。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討論兩次了。
    江委員啟臣:你們要如何認定成本費用是收入的百分之百?營利扣掉成本還有剩才能課稅,過去農民所以免稅是因為認定他們的收入和成本cover掉,稅法並沒有規定農民不用課稅。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成本和必要費用過去財政部解釋是百分之百。
    江委員啟臣:對,過去解釋是百分之百,可是現在財政部說沒有啊!有些大規模經營的農場是一、兩個人在經營,財政部認定它有賺錢,其實農民沒有賺錢怎麼過活,所以當然要賺錢嘛!難道你叫人家去務農,又要人家不要賺錢、都沒有獲利,這可能嗎?很難吧!總之,財政部的見解和你們不一樣,你們是站在農業發展、保護農民的角度,希望讓人民小小的營利不用課稅,但是財政部看到有賺錢就要課稅。未來財政部和農委會應該界定,首先是農民要報稅的話是怎麼報?所有的農產品都開發票嗎?賣給盤商要不要開發票?發票要怎麼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希望農民和農企業有不同的標準。
    江委員啟臣:如果標準訂不好,將來就會有逃稅的問題,而且會造成困擾。以後農業面臨開放的問題,例如TPP就一定會談開放,如果你們不用某種程度的優惠或是增加競爭力的方法讓農民可以生存,未來農業一旦開放下去,搞不好沒有人要務農了,我國農業競爭力有可能下降。所以農委會絕對不能跟財政部輕易妥協,以免傷到廣大的農民。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不會啦!
    江委員啟臣: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在短期內完成這件事情,也不知道520之後,你是不是還在這個位子上,……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希望在短期內完成啦!
    江委員啟臣:好,那我就拜託你了,請站在台灣農民的立場,替農民考慮他們的生存,謝謝。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謝謝委員。
    主席:今天不是要講給農委會聽的,而是要講給財政部聽的。今天不分藍綠都強調,行政是一條鞭,不應該讓農委會和財政部在這裡你爭我奪的,這部分希望財政部能聽進去。
    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第十九案修正文字,第十九案修正為:「針對生產一級(初級)農產品者,或適當規模農林漁牧等產業,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修法方向,並無須先行進行稅式支出評估,……」其餘文字不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黃委員昭順質詢。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有多位委員提到,這次寒害非常嚴重,漁損、農損的損害程度超乎想像。這次受害的魚類都是高價值的,例如龍膽石斑,你們預估農漁損價值差多少錢?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大概差了一半以上。
  • 黃委員昭順
    所以你們給予的補助不及原先價值的幾分之幾?
    陳主任委員志清:過去補助是一到兩成,這次我們增加產業輔導,比例就提高了。
  • 黃委員昭順
    產業輔導增加的項目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在漁業部分是給漁民魚苗補助……
  • 黃委員昭順
    可是現在連魚苗都買不到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有接洽水產協會來協調,例如虱目魚苗在屏東幾個鄉鎮都還有。
  • 黃委員昭順
    農業部分的補償呢?你有親自去看過吧?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 黃委員昭順
    你去看過哪幾個地方?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到過苗栗和南投。
  • 黃委員昭順
    高雄沒有去?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高雄是由漁業署長和沙副署長去。
  • 黃委員昭順
    農業是由哪位去?
    陳主任委員志清:高雄市的農業部分,農糧署的分署長有去。
  • 黃委員昭順
    只有分署長去。農業補助選擇了哪幾個項目?在比例上大概給多少協助?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沒有選擇項目,只要達到20%受損就可以向公所及市政府申報。
    黃委員昭順:你們覺得這次補助有多少實質上的協助?農民在農業上採取新的機械或是方式來經營,例如溫室等等,你們有給他們協助,對吧?
    陳主任委員志清:有,這次也有,溫、網室都是三分之一。
    黃委員昭順:之前漁業公會理事找過本席,他們認為農委會重農輕漁,在補助、協助和輔導上的比例顯然不足,主委知道這件事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漁業部分在去年修正後已經提高了,這次寒害對漁業的補助比農業多。
    黃委員昭順:你不能這樣比,石斑魚怎麼和番茄比?價錢是算不出來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農業除了天然災害救助以外……
    黃委員昭順:他們希望未來在漁業養殖上能更專業,引入科技的方式來處理。請問主委是否去過高雄梓官的不落地魚市場?
    陳主任委員志清:梓官很久以前去過,魚市場……
  • 黃委員昭順
    你是多久以前去的?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在農業界三十幾年,大概都跑過了。
    黃委員昭順:現在梓官魚市場採用新的設備,變成不落地的魚市場,你去過了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新的設備補助後,我還沒有去看過。
    黃委員昭順:署長有點失職,你應該請主委去看一下。高雄梓官魚市場在補助經費後變成不落地魚市場,現在的產值和以前的產值差多少?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答復。
    蔡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增加了很多,數字還要去查。
  • 黃委員昭順
    你手邊沒有數據?
    蔡署長日耀:對,手上沒有。
  • 黃委員昭順
    你們總共補助了多少?
    蔡署長日耀:可能兩、三千萬元,數字還要再查清楚。
  • 黃委員昭順
    他們自己投入了多少經費?
    蔡署長日耀:數字部分,我在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黃委員昭順:好,沒關係。那個魚市場創造的產值非常的高,農委會只補助一點點錢。其實不只是產值高,還包括觀光的收益,大概到禮拜六、禮拜天,魚市場可說滿滿都是人,所以今天本席要強調的是,不論是魚市場或養殖業者,我們主管機關都必須採用科技方式或比較新的觀念,讓他們在整個過程中,能夠因應急遽變化的氣溫,最近氣溫真的很奇怪,三月的天氣從來不曾這麼冷過,哪有三月春雷響過,還冷成這樣,所以全世界正面臨地球暖化的變化,氣候變遷,所以我們應否考慮以科技來輔導協助整個養殖業,讓他們在遇有問題之前,就預先做一些防範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也減少我們的補助。
    陳主任委員志清:在這次的產業輔導中,我們就載明要水試所和漁業署針對魚種、避寒耐寒等相關方面進行研究,俾使他更具有競爭力。
    黃委員昭順:本席具體建議,我請農委會主委、漁業署署長帶主委會同我們前往現場,除了請主委現場觀看魚市場之外,且由漁會現場提出問題,了解我們怎麼在新的科技、設備上協助他們,事實上其所創造的產值可比擬日本的魚市場,我覺得我們應該往這個方向走,這是第一個。
    再者,前段時間,因為釣魚台事件,依據台日漁業協定,日本就限定我們要到哪裡捕魚,在過程中,我們是否又做了一定程度的努力,究竟可以捕魚的範圍有無改變?
    陳主任委員志清:沒有,已經談完了。
  • 黃委員昭順
    什麼時候談完?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已於三月二日到四日談完。
  • 黃委員昭順
    在哪裡開的?
    陳主任委員志清:在台北開。該案並不是日本提出來的,而是沖繩的漁民跟他們政府建議的,所以這次提案並沒有討論這個案子,所有的漁場並沒有做變更。
    黃委員昭順:這樣,我們要為你鼓鼓掌,但是本席要強調的就是請你們一定要堅持,因為整個釣魚台本來就屬於我們中華民國主權的管轄地區,好不容易經過十幾次的談判,我們才把漁場劃定,所以我們絕對不允許有任何退縮,因此不管他們漁民如何提議,反正我們收到5月19日,之後政府打算怎麼做,身為國會議員,我們一定會有所堅持,且仍在我們執政的期間內,所以要請主委和漁業署,在該光明磊落堅持我們的立場時,就絕不退縮,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都沒有退縮。
    黃委員昭順:好。請主委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高雄來,同時在卸任以前,針對這些事情能夠提供所有農漁民一個突破性的解決方式。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瑞隆質詢。
  • 賴委員瑞隆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遠洋漁業一年的產值有多少?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大概四百多億。
  • 賴委員瑞隆
    產值算是相當高。請問農委會與漁業署何時開始關注到歐盟黃牌的問題?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從去年10月開始就針對歐盟提出的11項行動計畫……
    賴委員瑞隆:那時歐盟已經開始祭出黃牌警告,在黃牌之前,何時開始關注到歐盟已經在關切我們的遠洋漁業?
    陳主任委員志清:其實他們沒有祭出黃牌之前,我們就聽到……
  • 賴委員瑞隆
    什麼時候開始?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答復。
    蔡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他們從102年開始就與台灣進行溝通,還有到台灣來實地……
    賴委員瑞隆:102年開始,現在已105年,歷經了三、四年,為什麼最後還被祭出黃牌?
  • 蔡署長日耀
    主要是他們認為台灣漁業相關的法令機制跟國際沒有接軌。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段時間一方面跟歐盟溝通不力,另一方面相關內部的速度也太慢。
    蔡署長日耀:坦白講,我們都盡了最大的努力跟他們在進行溝通。
    賴委員瑞隆:從開出黃牌之後的最後這6個月,你們有什麼作為?
    蔡署長日耀:他們一共提出11項行動計畫,當中有5項係屬法制面的部分。該部法律我們目前有已經提出來,現在要送……
  • 賴委員瑞隆
    提出哪個?
    蔡署長日耀:提出3個法,一是遠洋漁業條例,第二個是國人經營投資……
  • 賴委員瑞隆
    遠洋漁業條例提出時有沒有跟地方政府與社會各界溝通過?
  • 蔡署長日耀
    我們跟地方都有召開過說明會。
  • 賴委員瑞隆
    什麼時候作過溝通?
  • 蔡署長日耀
    1、2月間。
  • 賴委員瑞隆
    怎麼樣的溝通方式?
  • 蔡署長日耀
    我們跟他們做說明。
  • 賴委員瑞隆
    怎麼說明?有召開座談說明會嗎?
  • 蔡署長日耀
    類似說明會的方式。
  • 賴委員瑞隆
    那跟整個漁業團體呢?
  • 蔡署長日耀
    大部分的團體都有到。
  • 賴委員瑞隆
    也都有做溝通?
  • 蔡署長日耀
    是。
  • 賴委員瑞隆
    哪你什麼時候提出你的版本?
    蔡署長日耀:因為陸陸續續跟歐盟在溝通,我們是2月提出版本。
    賴委員瑞隆:上禮拜,本席曾跟漁業署要過版本,但為什麼到現在仍然無法提供給我?
    蔡署長日耀:因為目前的版本,還要等這個月經過院會同意之後……
  • 賴委員瑞隆
    本週四要送院會通過嗎?
  • 蔡署長日耀
    是要送行政院院會通過。
    賴委員瑞隆:既然要送行政院院會通過,則作為監督角色的立法委員為什麼無法要到這個法案?
    蔡署長日耀:我想,我們會再跟委員做說明。
  • 賴委員瑞隆
    漁業界及地方政府什麼時候拿到你這個版本?
  • 蔡署長日耀
    因為到目前為止……
    賴委員瑞隆:是否上週五才拿到?這星期四行政院院會就要通過,卻直到上週五才拿到,是嗎?這5、6個月的時間是在睡覺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3月初,第一次開會時,高雄市、屏東地區都拿到了,上週五是經過修正第二次的版本,星期一高雄和屏東縣市政府……
  • 賴委員瑞隆
    那為什麼不能提供給立法委員?
    陳主任委員志清:應該可以給,我不曉得……
    賴委員瑞隆:我要大力譴責與檢討的就是農委會和漁業署這種保守的心態,就是因為保守的心態才會讓整個漁業陷入危險的狀況。漁業界有很多人可能現在還搞不清楚整個主要修法的方向,這還包括你們提出的重罰,我並不是說這不能做,但這部分一定要經過妥善的溝通,一方面我們要妥善的跟歐盟作溝通;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妥善的跟內部所有的團體作溝通,漁業署這部分有無失責?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漁業署可能比較保守。
    賴委員瑞隆:太保守了,不是可能比較保守。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不知道委員曾跟他要過條文,要條文的話……
    賴委員瑞隆:我跟他們要條文,不給我,試想連立法委員都要不到條文了,那一般的漁業團體要得到嗎?漁民要得到嗎?地方政府要得到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地方政府有拿到。
  • 賴委員瑞隆
    你們是否應該大力檢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來檢討。
    賴委員瑞隆:我現在手上有份版本,是誰給我的?到今天為止,我要不到版本。禮拜四即將送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條文,立法委員卻拿不到版本。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這我們來檢討。
  • 賴委員瑞隆
    這是黑箱作業。
    再者,其實歐盟從2010年就開始關心這件事,這6年來漁業署做了什麼事情?在辦法第六條曾訂有一項作業許可規範,作業時間為一年,請問署長,遠洋漁業作業每年有辦法完成一次相關作業的許可嗎?我們都知道漁船是長年在外面作業的,在海外有時長達半年,甚至長達一年,把時間訂為一年,要這些漁業團體如何處理?
    陳主任委員志清:在他取得漁業執照,出發前往公海從事遠洋漁業作業,應給予許可,而取得許可後是每年更新,船隻不用回來,只要辦妥手續即可。
  • 賴委員瑞隆
    那為什麼要限定一年的時間?
    陳主任委員志清:因為各個組織,是每一年……
  • 賴委員瑞隆
    有沒有跟所有的漁民和業界作過溝通?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這在說明會時有跟漁民說……
  • 賴委員瑞隆
    他們是否表示不同意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想這部分……
  • 賴委員瑞隆
    這樣還要強硬送院會通過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在想他們可能對內容……
    賴委員瑞隆:新當選的總統蔡英文也講過,未來是一個不斷溝通的政府,這件事還未做好溝通之前,不是不能訂時限,要訂一年、兩年都可以訂,但是要做好溝通,不是在連立委、漁民都不清楚的情況下,就唏哩嘩啦準備送至院會通過。
    接下來,本席手中這張圖片,漁船船身的國字部分很清楚,但有部分英文數字被遮蔽無法辨識,若依照星期四院會即將通過的新法要罰多少?如果被觀察員檢舉,漁業署這邊會罰多少?
  • 蔡署長日耀
    因為這裡面的船名都非常清楚……
    賴委員瑞隆:很清楚,不用被罰,對嗎?但是依據舊的法令卻被罰了。現行的法令,這張是被開罰過的。依現在的標準,這張被開罰500萬以上,只因為部分數字不清楚,而被開罰500萬,難道不用跟漁民溝通嗎?
    蔡署長日耀:我們看到,在圖片中有一號碼的部分,好像被塗掉。
    賴委員瑞隆:對,這究竟是惡意塗損,還是自然損壞?漁船長期在海外實質作業……
  • 蔡署長日耀
    這要看實際的狀況。
    賴委員瑞隆:但是這張已經被開罰,未來這樣的狀況,有可能被開罰500萬以上,被開罰500萬有多少漁民承擔得起?
  • 蔡署長日耀
    如果他不是有意的變造、遮蔽……
    賴委員瑞隆:署長,觀察員查回來之後要怎麼認定?
    蔡署長日耀:一般在海上,長時間……
    賴委員瑞隆:如果過去這個問題有辦法認定的話,這張罰單還會開出來嗎?但是現在這張單子已經開罰了。另外還有一張號碼斑駁的要不要開罰?依現行法令也會被開罰500萬以上。
    蔡署長日耀:我想如果有這些情況,只要不是他自己把它變造、偽造,我們都要予以改辦。
    賴委員瑞隆:但你們認定他是,所以他已經被開罰了。另外還有這張是不是?
  • 蔡署長日耀
    這張上面的字跡確實看不清楚。
    賴委員瑞隆:依照新通過的法令標準,這張已經被開罰500萬,所以像這樣的法案,可以不用溝通,就直接送到院會嗎?另外還有一張也因為旁邊加裝一個電表而被開罰,所以本席要說的是在這整個詳細規範裡面,條例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的重大違規行為,因為定義、字義不清楚,且為攸關人民權益如此重大的法令,通過之後影響人民權益甚劇,你們在送出之前難道不用審慎嗎?本席要再次強調,我支持立法,也支持做更多規範以符合國際的標準,但是一定要謹慎處理,妥善溝通,不是前面沒有作為,拖了一大段時間,時間一到,就緊急送出一個法案,然後要內部的人全都吞下去,這樣的做法大有問題。署長什麼時候可以跟漁民、地方政府做溝通?
  • 蔡署長日耀
    我這禮拜一定會安排跟漁民做溝通。
  • 賴委員瑞隆
    禮拜四還是會通過嗎?
    蔡署長日耀:我們會再跟漁民做溝通,
    賴委員瑞隆:再者,關於加入漁會部分,漁民已經有入漁費,但新的法案還要求要徵收一個基金,這個基金還要成立一個對外漁協,對外漁協是什麼單位,將來會是否成為另外一個婦聯會?另外一個私下的組織?為什麼要交給這個單位來處理?這讓許多人產生很多疑義。
  • 蔡署長日耀
    所有的經費是交給漁業發展基金。
  • 賴委員瑞隆
    為什麼不交給政府的基金?卻交給非政府基金來處理?
    蔡署長日耀:那個本來就是政府的基金,漁業發展基金基於漁業法……
  • 賴委員瑞隆
    你為什麼要委託給對外漁協?
    蔡署長日耀:錢不會到對外漁協,對外漁協是……
    賴委員瑞隆:你仔細看清楚上面的條文,我希望你們能再審慎檢討處理。
    陳主任委員志清:他們所收的錢是到漁業發展基金,漁業署有些工作可以委託對外漁協,目前是擔心漁業署人力不足,但這就像中央畜產會委託他們一樣,不過原本他要另外設計的部分取消了。
    賴委員瑞隆:這樣有可能會形成另外一個弊病,請你們慎重檢討。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會,因為如果……
    賴委員瑞隆:本席發言時間到了,請主委和署長回去能慎重檢討。
  •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的修正是在民國93年1月20日公布,距離現在已經12年,實在令人無法想像到現在還未完成管理規則的修正發布。
    民國96年訂定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秀蘭村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當初我與李局長兩個人都有參與訂定?當時我時任原民會副主委,是我們兩人一起合作訂定該要點以作為試辦的依據?
  • 主席
    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 李局長桃生
    主席、各位委員。對。
  • 鄭委員天財
    請問試辦的結果如何?從96年迄今已將近9年。
    李局長桃生:坦白說,在試辦時,該要點在族群就已發生爭議,我們在現場說明時,就有不同的族群,認為我們傳統領域所畫出來的面積發生爭議,所以試辦並沒有按照我們的希望進行,但是我們為了解決原住民採取產物的問題,特別運用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以合作的方式提供原住民使用木材,其中有許多例子,像尖石鄉……
    鄭委員天財:試辦將近9年,該作業要點有無窒礙難行之處?
    李局長桃生:我們認為沒有窒礙難行之處,只要原住民能夠同意的話,按照要點……
    鄭委員天財:沒有窒礙難行,當地的泰雅族人如何看待這個要點?他們認為是否符合他們的需求或權利?
    李局長桃生:他們看待第一個部分就是我們所說的可以採取的領域部分,彼此之間有不同的看法。
    第二個部分,對於採取的種類他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所以當時我們就依據這個要點來草擬這個方案,現在所發生的爭執是,一、在法案第十五條第四項授權必須訂明種類,我們原民會參酌族人認為應該負面表列的意見,但我們認為應該正面表列,同時我們也收集原民會委託相關學者機構研究各族的傳統生活慣俗所應採取的森林產物,這幾年也著手研究,並出版了許多書籍……
    鄭委員天財:局長,因為畢竟歷經12年,也做了試辦,就應注重該法的立法精神與意旨,既然本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而後公布施行,這代表國家要往這方面邁進且要落實,你們不能因為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的爭議而拖延至今,而且你在103年8月4日提到「已漸具共識」,迄今又過了一年多卻還未能達成共識。
    局長,對原住民族而言,保護台灣這塊土地、保護台灣的森林已經長達百年、千年以上,你卻寧可相信那些盜砍盜伐者而不相信我們。法律既已授權訂定,你就要尊重原住民族,何況為何要試辦?就是要聽原住民族的意見。原民會依據原住民族的意見主張負面表列,你們就非得硬拗要正面表列,這就是你們的心態問題了,顯示你們不相信原住民族。我們保護這一塊土地有沒有造成大肆砍伐?沒有嘛!不會嘛!我們不會大肆砍伐,就是採取相關的森林產物,你要相信我們是非常非常有智慧的,請問曾有因原住民採取森林產物而變成濫墾濫伐的情況嗎?不是嘛!絕對不是原住民族濫墾濫伐。為了採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就一再拖延,難道你就不能尊重原住民族、尊重原民會嗎?有那麼嚴重嗎?這樣實在很難看,已經超過12年了,何況也試辦了。
    主委,雖然520很快就要到了,但是如果你尊重原住民族,你要相信原住民族在這塊土地上保護台灣的森林已經幾百年、幾千年,為了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這幾個字如此延宕,說得過去嗎?請問主委看法如何?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此事實在拖太久了,從93年通過至今,最近一次是103年8月4日,我會請林務局近日趕快再跟原民會開一次會議溝通一下。
    鄭委員天財:主委,不必再開會,就照原民會的意見發布,如果真的發現如同你們所想像的那樣變成濫墾濫伐,那就再修正嘛!再譴責我們原住民,對不對?不會的,相信不會,要相信原住民啊!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請他們溝通一下。如果只是負面表列或正面表列的爭議,我覺得雙方溝通一下即可。
    鄭委員天財:這還要溝通嗎?你們就照辦,就尊重原民會的意見,將其發布。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必正式的開會,對,我請他們趕快瞭解並整體檢視一番,如果只有負面或正面表列這一點爭議,要解決很簡單,負面表列之後,將來有問題再加就好了,對不對?因為已經一年多了,整個法條重新看一下之後儘速會銜發布,謝謝鄭委員。
    鄭委員天財:對,因為這只是法規命令。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覺得此案耽擱太久了,連把試辦有沒有必要納入也檢討一下。
    鄭委員天財:不用,現在就是要全台灣一體適用。
    陳主任委員志清:是,我知道,我是說試辦的部分已經9年了,試辦的經驗要納入或者其中有無窒礙難行的部分要拿掉,待法規發布之後,試辦就沒有了。我請他們趕快溝通一下。
  • 鄭委員天財
    請問多久可完成?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應該最近一、兩個禮拜內就能溝通好。
  • 鄭委員天財
    請局長說明。
    李局長桃生:我補充一下。委員,我們在去年的10月29日再度與原民會溝通,除了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之外,另外一點是希望簡化程序,另外非營利自用的部分,原民會希望不用申請,等這部分溝通完畢之後,我們就可以進行法制作業了。
    鄭委員天財:局長,你們的意見都不通啦,為什麼?「部落」怎麼會用部落呢?這種自用都是個人個別的行為,跟部落沒有關係啊!
    李局長桃生:原民會希望不用申請,我們的想法是也可同意不申請,但是採用quota的方式,就是一批次的申請,這是小細節,重點在原民會希望程序上能夠更簡潔、在用語上能夠更接近原住民的用語。
  • 鄭委員天財
    對啊!你要相信原住民。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想溝通一下啦,申請程序要簡化,不要太複雜,若是太複雜,原住民也沒辦法申請嘛!我想就在兩個禮拜內溝通完後儘速發布,好不好?我來注意一下。
    鄭委員天財:好,請主委在離開行政院之前完成此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謝謝。
    鄭委員天財:這是不分藍綠的,這是法律授權必須訂定的法規,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
  • 主席(吳委員焜裕代)
    請劉委員建國質詢。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正月初國內遭逢霸王級的寒流,許多農業縣市都傳出寒害災情,時間又正逢農曆過年前,對農民來講算是苦上加苦,這種艱苦我相信主委應該能以同理心看待。寒害造成所有農作物的損害,主委是否知道到目前為止,還有許多農民尚未領到救助金,此事你清楚嗎?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其實我都有資料,因為這部分要經過縣市政府審查,本會不負審查之責,我們只看書面,縣市政府報過來的,我們大概百分之九十幾都已同意;至於縣市政府尚未審查上報的部分,我也請農糧署跟漁業署再催一下。
    劉委員建國:所以要先經過地方縣市政府審查,地方政府審查完之後再呈報農委會,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已經預撥了,所以地方政府若審查完成,應當也能先把錢撥給農民。
    劉委員建國:所以你的意思是關鍵在於縣市政府。請問為何蔬果部分的救助金撥給縣市政府,而漁業類的救助金卻直接撥給公所,這是什麼情況?你能否簡單說明,若依照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應該如何處理?漁業災損部分你們直接撥給鄉鎮市公所,蔬果類卻撥給縣市政府。
    陳主任委員志清:報告委員,根據漁業署的說明,預撥的部分也是給縣市政府。
  • 劉委員建國
    預撥的部分也是直接撥給縣市政府?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 劉委員建國
    請問過去也是這樣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今年啦!
  • 劉委員建國
    為何今年要改成這樣?為何自你當主委以後會變成一會兩制?
    陳主任委員志清:今年採先預撥方式就是希望不要等審查之後才撥款,能讓救助款早一點到農漁民手上,所以我們先預撥。
  • 劉委員建國
    你的部屬難道沒有告訴你地方政府在反彈、抗議?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沒有啊!
    劉委員建國:我簡單唸一段屏東縣政府的函文給你參考,「日後請貴會農糧署審核意見不同時,顯有違政府一體從寬、從速、從簡救助三原則的政策指示,徒增擾民的行政流程,甚至會衍生訴訟等問題,實在有違貴會之美意。」除屏東縣政府之外,花蓮縣政府也有發函,不分朝野,所有地方政府都認為過去你們都直接撥款給公所,現在漁業的部分撥給公所,蔬果類的部分撥給縣市政府,不管是預撥或是之後直接撥給的,現在包括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等都已正式行文給農委會,後續又串連其他縣市,副本都知會其他的縣市。到現在為止,若照主委所說,要經過縣市政府的審核,農委會已將款項預撥給地方,縣市政府照理講應該儘速處理,為何回過頭來需要救助的農民還未能領到救助金?現在已是3月,馬上就是清明祭祖時節,為何今年度改成這樣,把蔬果類跟漁業類的救助金分開處理,理由為何?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沒分開啦!剛才漁業署說他們也是撥給縣市政府。
  • 劉委員建國
    他們不是撥給縣市政府啊!
    陳主任委員志清:是啦!預撥的部分都撥給縣市政府,縣市政府收到預撥款項後,就依照公所審核通過的金額撥付。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本來就規定公所必須審核,公所審核後上報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只需抽查,不必全面審核,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規定就是如此。因此,縣市政府負抽查之責,預撥款項都是撥給縣市政府,而後由縣市政府依照公所審核通過的金額撥付至公所,再由公所將救助金發放給受災的農漁民。農業方面,目前有四個縣市政府把我們預撥的部分退回來。
    劉委員建國:主委,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七點有關救助金之核撥及轉發規定得很清楚,農委會農糧署接獲直轄市、縣(市)政府層報之申請救助統計表及抽查紀錄表,按隨到隨辦原則進行審核後,即函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基層公所,同時逕將救助金電匯至相關基層公所公庫帳戶,基層公所再將救助金轉發於受災農民。
    陳主任委員志清:救助金之發放,我剛才已向委員報告,必須先經公所審核通過然後報到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只有抽查而已,我們預撥當時因為公所尚未審核,所以縣市政府報給我們,我們就預撥,這還不是發放救助金,我們只是先撥。過去的作法是公所審核後報給縣府,縣府抽查完畢後報到本會,本會再直接撥給公所;今年採事先預撥方式係因寒害發生在過年前,我們希望若鄉鎮公所動作快的話,受災農漁民可以儘速拿到錢,如果縣市政府覺得這樣不好……
  • 劉委員建國
    現在地方政府要把這筆錢退還給你們。
    陳主任委員志清:沒有,只有四個退回來而已。
    劉委員建國:有四個退回來,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劉委員建國:你們這樣退來退去,究竟把農民當成什麼?若照你說的程序這麼簡單,預撥就是給縣市政府,縣市政府跟各公所趕快處理也沒有這些事情,對不對?過去你們不曾這樣做,現在改成這種方式,讓縣市政府又把救助金退回給農委會農糧署,我覺得這種作法是在糟蹋農民。
    陳主任委員志清:沒有,縣市政府若不要預撥款項,我們就等到審核完畢後再直接撥付給公所,由公所去發放。
    劉委員建國:不管是公所要審核或縣市政府要抽查,相關程序完成之後,你要撥付這筆錢,為何不能直接撥給公所,一定要撥給縣市政府,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我的意思是這樣,你瞭解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知道,因為……
    劉委員建國:是啦!所以現在有四個縣市將錢退回來,受災的農民要等到何時才能領到救助金?
    陳主任委員志清:如果審查完,我們就立刻撥下去了。
    劉委員建國:不是,現在縣市政府把錢退回給你們,接下來你們要怎麼處理?
    陳主任委員志清:比如台中市把款項退回,公所審核後報上來,我們就直接撥付給公所,現在公所報給台中市政府,市政府報上來,我們審核完後也是撥給公所。
    劉委員建國:台中市是直轄市,區公所歸市政府管轄,一般縣市的情況又不同,三級的鄉鎮公所屬於自治團體。請問這些款項退回農委會之後,你們多久之內要撥付?你們還要經過審核,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志清:沒有,比如當時我們預撥500萬給花蓮縣府,它把錢退回來,現在花蓮的基層公所審核完之後報給花蓮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報給我們的金額總共是402萬2,976元,我們就直接撥給公所,公所就發放下去了。
  • 劉委員建國
    所以花蓮縣的問題解決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解決了,四百多萬都撥付了。
  • 劉委員建國
    何時解決的?
    陳主任委員志清:它將500萬退回,我們現在直接撥給公所的金額已經400多萬,後續花蓮審查完成之後再報上來,我們會再撥給公所,它就是不接受預撥,不接受預撥的縣市政府,我們就照原來的程序直接撥給公所。
    劉委員建國:你能否簡單說明,四個縣市政府退回預撥金之後,到目前為止,當地農民已經完成領取救助金的有幾個縣市?
    陳主任委員志清:目前台中市的部分,我們已經直接撥給公所;花蓮縣的部分也直接撥給公所;嘉義跟台南市的部分還需要農糧署查一下,因為嘉義跟台南市到底市政府……
    劉委員建國:就只剩下這兩個縣市嗎?署長,你確定只剩下這兩個縣市?我掌握到的數字不是這樣喔!
  • 主席
    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到現在為止,這兩個縣市要退回來,但是它審查的結果尚未上報,我們無法撥錢,同樣要等到它審查完之後才能撥錢。
  • 劉委員建國
    請問多久之內?
    李署長蒼郎:這要看縣市政府的速度,他們一報上來,我們第二天就撥錢了。
    劉委員建國:他們一報上來,你們第二天就撥錢?
    李署長蒼郎:對,關鍵是他們的程序完成,我們第二天就撥錢了。
    劉委員建國:所以目前只有這兩個縣市尚未完成,沒有第三個縣市喔?
    李署長蒼郎:到目前為止,這兩個縣市已把預撥款退回……
    劉委員建國:這兩個縣市將預撥款退回,所以你們要等到它們將審核結果報給你們之後才會把救助款撥給它們,是否如此?
    李署長蒼郎:對,確實如此。
    劉委員建國:其他尚未退回,但是準備要退的有幾個縣市?
    李署長蒼郎:現在說要退的只有這幾個縣市,其他尚未正式發文,它們要正式行文表明要退回或是自己撥付都可以。
    劉委員建國:主委,你們這樣處理很奇怪,若是這樣,受災的農民要等到何時?這樣要算誰的責任?
    陳主任委員志清:不,報告委員,預撥就是希望能夠快一點……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預撥的程序我清楚,但為何你們當初預撥這筆經費時,地方縣市政府要把款項退回?甚至還有好幾個縣市政府到目前為止,到底要退回或者不退回也還沒有告訴你們,你們也無法掌握,這是天然災害的救助耶!因為受災,一個年已經很難過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知道,但是2月初就預撥了,到現在才要退,我覺得實在也……
    劉委員建國:所以農民就要看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互鬥?鬥到最後,鬥到清明祭祖時節可能還領不到錢,所以祭祖時就要向祖先告狀,說現在的政府,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都是有問題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預撥不影響撥款啦!
    劉委員建國:一個禮拜內解決,好嗎?一個禮拜內要求地方政府,既然你認為地方政府有問題,那就要求一個禮拜內解決,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會要求地方政府若要退,就在一個禮拜內退回。
    劉委員建國:我的要求是一個禮拜內讓所有受災的災民領到救助金,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直轄市、縣市政府若一個禮拜內報上來,我們就匯款,重點是地方政府要報上來。
    劉委員建國:請主委即刻處理,好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今天立即行文給地方政府,希望地方政府能在一週內報上來。
  • 主席(林委員岱樺)
    請吳委員焜裕質詢。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上一次的寒害,請教主委,當時氣象預報溫度將會降低到可能接近零度,後來溫度果然降到極低,請問農委會有採取何種方法或者教導農民如何預防寒害?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看到氣象局的預報之後就用簡訊通知縣市政府及產業團體,請他們要預防寒害,至於預防寒害的方法,漁業署及農糧署也都有說明,本會的網站上也有資料,我們也在報紙上刊登兩次廣告。
    吳委員焜裕:請問如何預防?還是你們說了,農民自己就會做?這麼厲害?
    陳主任委員志清:原本淺水養殖的部分,無法再增加水的深度,所以預防寒害的方法也要視其養殖形態而定,有些業者可以預防,有些可能就無法使用,相關的預防方法都是試驗研究單位過去所提出的。
    吳委員焜裕:農委會的報告第一頁載明,為了因應貿易自由化、氣候變遷對農業的衝擊,需要強化產業的轉型、升級及風險管理作為。關於風險管理作為這部分,不知農委會未來或是現在打算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志清:有關風險管理作為這部分,我們也要求試驗研究單位,尤其是水試所、農試所及改良場進行研究,比如某些魚種不應該在冬天養殖,我們是否可以推薦抗寒害或者比較有競爭力,就是較能順應氣候的那種魚種或作物。
    其次,關於農作物方面,我們也鼓勵他們能夠用溫室網室或是增加噴水、噴霧設施,這些我們都有補助,像溫室網室的部分,我們是補助三分之一。
    吳委員焜裕:水產的部分呢?就像你所說的,淺海的部分比較沒有辦法,但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像在魚塭裡面,若遇到比較寒冷的天氣時,你們是否有其他辦法?
  • 陳主任委員志清
    這方面請漁業署長代為答復。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答復。
    蔡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養魚最好的方法就是適地,就是哪個地方適合哪個魚種,這樣來飼養才比較好,不過,今年的天氣變化較為劇烈,而以前漁民飼養的習慣……
    吳委員焜裕:其實科技的方法有很多,之前我是化學工程師,這是很簡單的事,你們可以在魚塭裡面用加熱器,把它的溫度提高就沒問題了,為什麼這部分沒辦法做?這就是事先預防、風險管理,何謂風險?所謂風險就是我們已經知道這個風險,於是要加以預防或管理。未來的天然災害會愈來愈多,所以我們必須去評估天然災害的風險,事先採取預防措施,讓農漁民能夠減少損失,否則很多人一生的心血都會付諸流水,這樣不行!因此農委會在這方面應加強風險評估、管理以及預防的工作,以維護農漁民的利益。若到現場看到已經死了那麼多魚,內心是非常無奈的,是不是這樣?
    蔡署長日耀:風險的分析與評估的確要加強,方才委員所提的設施,牽涉到成本……
  • 吳委員焜裕
    若工程上有任何問題可以來請教我。
  • 蔡署長日耀
    好。
    吳委員焜裕:另外,本席在總質詢時曾質詢過各部會首長這張圖到底哪裡錯了,這部分是不是要由防檢局來回答?因為這是防檢局採用的農藥殘留評估標準,這張圖到底哪裡錯了?
  • 主席
    請農委會防檢局張局長答復。
    張局長淑賢: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請植防組來回答,就是有關農藥殘留的評估……
    吳委員焜裕:這張圖到底哪裡錯了?這是從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的網站上印下來的,這張圖到底哪裡錯了?這是放在我們國家的網站上,結果放上去的竟然是錯誤的資訊,這樣真的很沒面子!很漏氣!
    張局長淑賢:跟委員報告,衛福部目前在做農藥殘留的部分是用這樣的……
  • 吳委員焜裕
    農委會防檢局也是這樣在做啊!
  • 張局長淑賢
    我們是請藥毒所來幫我們……
  • 主席
    請農委會藥毒所費所長答復。
    費所長雯綺: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安全係數一般是用100倍,可是要看那個藥劑的毒性,所以它是100到1萬倍都有。
    吳委員焜裕:所長,你錯了!第一項的NOEL是什麼意思?
    費所長雯綺:它錯了,少一個英文字母,應該是NOAEL。
  • 吳委員焜裕
    是啊!NOEL跟NOAEL有什麼不同?
  • 費所長雯綺
    無可見毒害之劑量。
  • 吳委員焜裕
    NOEL呢?
  • 費所長雯綺
    NOEL(no-observed effect level)是沒有觀察到的危害劑量。
  • 吳委員焜裕
    這裡有「危害」兩字嗎?是沒有任何效應的劑量啦!
    費所長雯綺:這裡應該要加一個英文字,即NOAEL。
    吳委員焜裕:這是放在行政院的網站上供大家看,這樣非常漏氣,不可以這樣!
  • 費所長雯綺
    漏了一個字啦!而且中文的部分是……
    吳委員焜裕:少一個英文字母「A」就差很多了,「A」就是代表有害和無害,這真的差很遠!所以這部分要拜託你們,農業單位尤其是農藥的專業單位,關於風險評估,我也知道可能不夠專業,有時候講起來真的很漏氣,有人還邀我去演講,而我演講2小時之後,他們就寫了一個計畫向農委會提出申請,申請大約三、四年,一年約一百多萬元的計畫。
    再來看下一張資料,現在抗生素用得很多,這些東西到底用了多少,請問我們有沒有這些資料?院長一再強調Open data,到底這些資料在哪裡?有沒有相關資料可以供我們參考?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請組長去查看看,我想這個資料應該可以公開。
    吳委員焜裕:另外,現在使用禁用農藥的現況為何?請問有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張局長淑賢:禁用農藥有相關罰則,我們都有在查緝。
    吳委員焜裕:我知道,但還是有人在使用啊!你們有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陳主任委員志清:若查到有使用禁用農藥,我們一定要依規定……
  • 吳委員焜裕
    但就是有人走私到國內使用啊!這該怎麼辦?
  • 張局長淑賢
    近年查到2件。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近年查到2件。
    吳委員焜裕:再來談抗藥性,請問目前抗藥性的情形如何?
    張局長淑賢: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對於抗藥性的部分有在做監測,這幾年我們有逐步在刪減,就是刪減飼料添加物裡面抗生素的部分,從89年到現在刪減了34種。
  • 吳委員焜裕
    現在抗生素盛行率如何?
  • 張局長淑賢
    現在抗藥性的監測……
    吳委員焜裕:關於抗生素盛行率,現在真的很嚴重耶!中國學者曾發表有關colistin抗藥基因的論文,國內也有發現這個部分,最近國家衛生研究院也會開記者會,這是中國學者發表的論文,其實有些都有抗藥性了,包括市面上的豬肉等等,但這些你們都不敢提出來,你們做的資料都沒有,這樣欺騙社會大眾,對嗎?
    張局長淑賢:我們的確有監測,到目前為止,這個部分我們在臺灣沒有發現。
    吳委員焜裕:沒有發現?為什麼人家都會發現,而你們都沒發現?再者,這些農委會有禁用嗎?
  • 張局長淑賢
    這幾個全部是禁藥。
  • 吳委員焜裕
    那為什麼會被檢出?有殘留啊!
  • 張局長淑賢
    氯黴素去年只有監測到1件。
  • 吳委員焜裕
    為什麼禁用的還會被檢出?不是說禁用了嗎?
    張局長淑賢:可能人的萬用軟膏還有啦!人的部分可能有污染,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查。
    吳委員焜裕:這是從魚檢出的,不是從人檢出的。為什麼他們會濫用?其實現在發現這部分抗生素用得比較多,人的部分用得比較少。
    張局長淑賢:在水產上,氯黴素也是禁用的,我們在102年全部禁用了。
    吳委員焜裕:事實上就是有啊!所以抗藥性很高啊!現在很多病株裡面都有抗藥性,所以這部分拜託你們要好好處理。
    另外,關於飼料添加物,棉酚的影響很大,你們都說沒事,我有在寫這方面的論文耶!
    張局長淑賢:棉酚是飼料的部分,他們有做管制。
    吳委員焜裕:也有把抗生素添加在飼料裡面,對不對?
    張局長淑賢:剛才跟委員報告過,目前只有11種抗生素核准使用,我們會逐步來評估。
    吳委員焜裕:禁用後到底有沒有使用,你們都不了解啊!
    張局長淑賢:禁用的部分我們有在查、做監測,每年監測三萬多件,我們的合格率都是九十九點多以上。
  • 吳委員焜裕
    相關報告可否提供一份給本席?
  • 張局長淑賢
    可以。
  • 主席
    請於一個禮拜內回復吳委員焜裕。
    接下來請Kolas Yotaka委員質詢。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請問您知不知道,去年桃園市復興區的五月桃(熱帶水蜜桃)以及7月產的水蜜桃(溫帶水蜜桃),其產量分別是多少?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我不知道。
  • Kolas Yotaka委員
    所以您一定也不知道它的年產值是多少吧!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不知道桃園復興區那裡是多少,我知道復興區原來水蜜桃的產量……
    Kolas Yotaka委員:您在第一時間都無法回答本席的問題,本席認為您說的恐怕跟您做的不太一樣。這份業務報告洋洋灑灑列出您帶領農委會所做好的地方以及好成績的地方,但是農委會過去長久以來在原住民族地區到底耕耘多少、投資多少?尤其是偏遠的花東屏或是偏遠的山區,像整個中央山脈地區的後山地區的部落,主委能否清楚告訴我,農委會到底投資多少?農委會過去做了什麼?
    陳主任委員志清:很抱歉,我們並沒有針對偏遠地區或原住民地區做統計,但是我知道在所有計畫裡面,像水土保持局的農再計畫或治山防災,並沒有把原住民地區排除掉,如果委員希望能統計這部分,我們可以去統計。像農糧署在農產方面,對於偏鄉也有相關計畫……
    Kolas Yotaka委員:為什麼農委會對原民來說非常重要?根據非正式的統計,五十多萬原民當中有6成的原民人口是以務農為生,通常是小規模的,有部分是大規模的,但是小規模的農業經濟活動是原住民族人賴以為生的,但光是問你、抽考一個復興區水蜜桃、五月桃的產量,你都不知道。本席告訴你,復興區五月桃年產量為一百五十萬至一百八十萬粒,年產值大約兩千多萬,而大家耳熟能詳的水蜜桃年產量則有2,400公噸,若好好賣的話,其年產值可達2億6,700萬,但長久以來後山地區的五月桃、水蜜桃賣的效果並不如預期,我講的不如預期是錢到底有沒有紮紮實實落在真正草根的、栽種水蜜桃的原住民果農手中。
    我先談五月桃,這裡也有很多農業專家,五月桃是一種熱帶水蜜桃,從結果到採收,在採下來之後,如果你沒有吃掉,它3天就會爛掉、腐敗,如果3天內沒有賣掉,住在大漢溪上游、石門水庫上游的泰雅族果農就要把一籃一籃的五月桃倒到大漢溪裡面,他們自己吃不下,消費者也不來買,所以只好給魚吃掉,如果3天內沒有賣掉的話,他一整年的投資就會白費了,他們真的是很辛苦的農民,他們是在底層耕作的農民,可能連有機肥料都要借錢、用借貸的方式來買,一旦桃子沒有賣掉就什麼都沒有了,主委知不知道這種情形發生在桃園的後山已經十幾年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若桃園復興區後山有這種情況,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應該跟我們反映,也應該去輔導運銷方面,看看他們有什麼困難,若需要桃園區改良場去輔導,我們的改良場也可以去輔導。
    Kolas Yotaka委員:所以這部分還要由原住民來反映,地方的農業機關再跟你們反映,然後主委才會知道?如果地方沒有跟您反映,你也不會知道?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因為業務應該是地方最清楚。
  • Kolas Yotaka委員
    農委會對於原住民族的農產運銷到底提出什麼樣的解套方法?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原住民族的農產運銷也是可以透過農會或產銷班。
    Kolas Yotaka委員:你講到一個重點,本席告訴你,復興區農會的理事有9位,6位是原住民,3位是漢人,選出來的理事長是漢人,復興區的農會除了今年這一屆的總幹事是原住民之外,過去沒有一屆的總幹事是原住民,您可否告訴我,我們的農會法出了什麼問題?原住民地區的農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如果原民人口有60%是以務農為生,農會卻沒有辦法扮演積極的角色,這個時候該怎麼辦?我們的農政機關把原鄉的農產運銷問題推給農會。
    關於原住民族地區的農會,如果我們現在來重修農會法,是否應該設置原住民族條款?目前行政院核定的原住民族地區有55個原住民族鄉鎮市區,關於農會的總幹事、理事長,尤其是原民人口超過5成的鄉鎮市區的農會,這部分是否應適度保障原住民族一定的名額?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尊重多元的意見,在不同的地區,像南投縣信義鄉的黃總幹事一直做到現在……
  • Kolas Yotaka委員
    信義鄉是一個很成功的案例。
    陳主任委員志清:從來沒有人跟他競爭,但他並不是原住民,如果這樣訂定條款的話,那他就不能再做了。
    Kolas Yotaka委員:關於這一點,我是先拋出這個議題。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
    Kolas Yotaka委員:本席要凸顯的是,原住民族的農業發展到底有沒有人在顧?另外,請問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是什麼時候增訂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93年增訂的。
    Kolas Yotaka委員:農委會曾會銜原民會頒布過一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請問這是什麼時候訂的?
  • 陳主任委員志清
    101年訂的。
    Kolas Yotaka委員:這部分我在總質詢時有提過,你們共同編出、創造了這個表,規定阿美族在四月、五月可以狩獵,但為什麼花蓮縣和台東縣的阿美族可獵捕的動物卻不一樣?他們都是靠海,在山河祭的時候,花蓮縣豐濱鄉的阿美族被這張表規定可以抓山豬、山羌及一般魚類,而台東縣的阿美族則可以抓很多,包括青蛙、河蝦、螃蟹、毛蟹、魚類、白鼻心、飛鼠、松鼠等。本席要說的是,這張表是農委會發一個文給原民會,原民會也發一個文給各縣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再發一個文給鄉公所,拜託他們提供他們認為可以獵捕的動物,但是這樣的辦法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如果這個機關漫不經心,如果基層員工剛好不了解狩獵,這時候做出來的這張表就會出現非常多偏誤、謬誤,導致過去被法官引用說違反、不符合這張表而被判刑的原住民有多少人?因為跑去抓山羌或其他動物而違反這張表,結果被判刑、坐牢同時還要罰款,您覺得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
    陳主任委員志清:關於這張表,方才委員也說過,我們是給原民會公文,而原民會是給公所公文,如果公所沒有仔細看的話,可能有些需求會沒有列入。
    Kolas Yotaka委員:顯然行政機關訂的這套辦法根本在執行上就有困難,而且會造成原住民族的困擾與痛苦,這會讓這個法或農委會變成原住民族的天敵。過去一直禁止原住民適度的獵捕臺灣獼猴,你們都說臺灣獼猴是保育類動物,請問現在臺灣獼猴總共有幾隻?
    陳主任委員志清:根據資料,目前臺灣獼猴約有二十五萬多隻。
    Kolas Yotaka委員:這二十五萬多隻是民國幾年調查出來的?是90年。主委,我現在只做兩個結論,一個就是你們限制原住民族不准捕殺所謂的保育類動物,目前實際的存量到底是多少?整個環境允許量是多少?請你更新最新的資料。
    第二個就是要求農委會跟原民會取消時間限制,不要再限制原住民只能在特定時間獵捕這些動物,取消這個荒謬的表格,不要再讓原住民受苦。謝謝。
    主席:本席宣讀吳委員焜裕提供的書面,以下納入公報:「一、請提供國內用於畜牧養殖水產相關的抗生素用量的調查報告。二、提供國內畜牧養殖水產相關抗藥性盛行率的調查報告(最近三年)。三、提供國內禁用農藥使用監測現況調查報告。敬請一週內(3/23,星期三前)提供給經濟委員會委員及吳焜裕委員。」以上納入公報。
    請蔡委員易餘質詢。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1月發生這麼嚴重的寒害,受害最大的是沿海地區養殖漁民,主委應該很清楚,這次養殖業受到這麼大的損害,後續處理方案是如何?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後來的處理方案,除了現金救助和低利貸款以外,也提出產業輔導措施。
    蔡委員易餘:就是現金救助和低利貸款,針對資格不符的人有產業輔導計畫,現在問題就來了,我們每次因應這種因全球氣候變遷、極端型氣候所造成的災害,都要用產業輔導才能解決問題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除了產業輔導之外,針對不合法的養殖,我們……
    蔡委員易餘:我現在不是要講養殖合不合法,我就是說,這次寒害,農委會也支出相當預算在產業輔導上,才能幫助這次受害的漁民。現在到底有沒有一個計畫,在每次極端型氣候釀災時可以因應?過去一年有兩個颱風,現在可能一年有好幾個,這次又發生這麼嚴重的寒害,農委會到底有沒有一套計畫可以幫助我們的農民和漁民?他們面對極端型氣候時,對於他們所從事的農漁業,可以做怎麼樣的調整?有沒有計畫?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也委託學術單位來研究極端氣候,以就農業方面可能的災損來因應……
  • 蔡委員易餘
    研究出來了嗎?又不是今年寒害才有極端氣候。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知道。我們有委託,初步的研究結果也出來了,我們希望能提升農業的防災、減災和避災的能力。
    另外,針對作物的品系或養殖的種類,我們也請試驗改良場所研究一些防寒或抗逆境的作物,提供給農民栽培。
    蔡委員易餘:所以現在的計畫就是希望讓漁民養魚就養那種抗寒的,而且儘量請農業改良場培養出更抗寒的魚種出來?就這樣?
    陳主任委員志清:沒有,我們針對設施方面……
    蔡委員易餘:應該是現在就要做的事,卻變成要去期待新的抗寒魚種出現,可是現在農民、漁民面對這種每年都有的災難,農委會每年都要發這麼多現金補貼,我們卻看不到農委會提出因應之道。
    陳主任委員志清:溫室、網室、噴水、噴霧的設施我們都有補助,我們鼓勵農民做溫室、網室,我們這幾年雖然補助三分之一,但是農民的接受度不高。另外,農業天然災害保險,去年高接梨的部分只有16個人來保,這次寒害以後,增加到38個,但是比例還是很低。
    蔡委員易餘:既然比例低,就表示有制度設計上的問題。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也去宣導了。
    蔡委員易餘:除了宣導之外,關於農業保險,在制度上要如何設計才能讓農民都可以接受?而且讓農民可以充分知道投保農業保險後得到的補貼會比發生災害時的現金補助還多,這樣才是可行的,沒錯吧?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在高接梨的部分,農業保險有35萬、25萬、9萬、6萬幾種保額,但是16個農民都是保6萬的,如果保35萬的,像這次台中和新竹這種寒害,受害農民只要繳一萬多保費,就可以領到35萬理賠。
    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這部分我們希望農委會一定要快速處理。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會加強。
    蔡委員易餘:這種事情每年都在發生,不能拖延或置之不理。
    我第二個要問的問題是,在這次寒害中,養殖漁民在現實上遇到一個很大的矛盾,就是對於他們的水權、養殖放養的登記、放養種類、土地使用,到底現在農委會、漁業署有沒有辦法充分掌握?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有掌握,針對目前不合法的部分,我們請漁業署按照縣市別列出來。
    蔡委員易餘:有掌握?那你們有沒有辦法讓漁民在從事養殖時得以立刻得知不同魚種未來的潛在趨勢,當作他們選擇養殖魚種時的參考?有這種辦法嗎?你們有告訴漁民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種類有公布在網站上,我們也可以提供資訊給漁業團體。
  • 蔡委員易餘
    你說的網站是不是養殖漁業放養查詢平台?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 蔡委員易餘
    所以你們都是用這樣的網站告訴漁民哪裡有養多少魚?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也有跟團體或縣市政府說,我們還是希望相關產業團體能夠多加宣導。
  • 蔡委員易餘
    這個平台裡面到底講了什麼?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它告訴漁民從事放養時可以從這個網站知道什麼資訊。
  • 蔡委員易餘
    可以稍微簡單說明一下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請漁業署署長說明一下。
  • 主席
    請農委會漁業署蔡署長答復。
    蔡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在網站裡可以哪個縣市有哪種魚、放養了多少面積,這些資料可以供漁民參考,讓他們思考是不是要再養某種魚,或是調整一下,養別種魚。
    蔡委員易餘:你們公布的就是這樣的資訊。我希望未來農委會給漁民更開放的資訊,畢竟未來台灣走向國際化之後,受傷最重的一定是我們的農漁民,如果他們沒有辦法輕易取得更完整的資料,他們每次放養就像在玩期貨,你知道嗎?他們無法知道每次種植或放養以後到底收成是多少,還要面對這麼大的天然災害的風險。這個網站點閱的過程這麼複雜,農委會、漁業署、農糧署都必須再強化這套系統,尤其現在已經有手機App了,可以開發一個App,讓漁民透過手機去查詢,不用再透過這個網站。這部分能不能再改良?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部分我們可以來處理看看,看可不可以透過App讓漁民來下載資訊。
    蔡委員易餘:要鼓勵年輕的農民及農二代返鄉務農,政府必須有更多的關注,這部分是一定要做的。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但是成果還沒有出來。
    蔡委員易餘:主委提到現實面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沒有成果。今天你的報告中提到要鼓勵專業養殖,結果連讓他們知道可以從事哪方面的種植這種最實際的東西卻都還沒有出來。
    陳主任委員志清:現在就是App還沒有出來,但是他們在電腦上可以查到,我們現在要轉換成App,用更簡易的方式,讓漁民也可以查詢。
  • 蔡委員易餘
    資訊簡易很重要。
    我再請教主委第二個問題。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現在地方發生一個狀況,有人種植香蕉,在去年蘇迪勒颱風來襲時全損,他重新種植以後又遇到這次寒害,基於這條規定,他無法申請補助,他並不是種同一株香蕉,而是重新再種,卻因為這條規定而無法申請補助,主委,這樣合理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如果是重新種的話,應該不算同一個產季。台灣的香蕉收成之後都要割掉再重新種,我家也種香蕉,我知道。
    蔡委員易餘:如果確認是重新種就可以補助的話,我希望趕快確認,不然現在很多蕉農很擔心,他們得到的答案就是同產季同項農產品申請救助以一次為限,香蕉的產季是一年,所以今年重新種的都不在補助範圍。
    陳主任委員志清:重新種植視為新產季,非同一產季,這是農糧署邀請開會的結論,如果有委員提到的情況,我們請農糧署跟縣市政府溝通一下。
  • 蔡委員易餘
    好。
    第三個問題就是,我希望未來漁業署可以再加強沿海地區區劃漁業權,協助地方政府把區劃漁業權再規劃好,這樣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來協調縣市政府,像嘉義縣比較少,雲林縣就很多,我們跟幾個還沒有達到……
    蔡委員易餘:像嘉義縣政府、漁會,基本上……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跟嘉義縣政府再來協調。
  • 蔡委員易餘
    我們希望漁業署發揮整合的效果。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訂了6個月,要跟他們協調。
    蔡委員易餘:好,請加速。謝謝。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俊憲質詢。(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廖委員國棟質詢。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台東地區有一大片農地在休耕,領取休耕補助,從去年開始只補助一期,一期不補助,鼓勵農民種植綠色植物,但是農民告訴我,現在農會或鄉公所在幫你們做認定的時候出了問題,上會期我就跟署長講過了,農民怨聲載道,你們現在補助的條件非常嚴苛,他們都拿不到補助,譬如說,你們要求他們撒種之後至少要有85%的長出率,你們才給補助,農民跟我說,他們要花錢請人開耕耘機去翻耕,還要花錢去人去撒種,結果最後你們又不補助,現在的條件怎麼樣?有沒有又修正過了?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是50%。
  • 廖委員國棟
    是50%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50%。
    廖委員國棟:那麼我問你:領取休耕補助的比例有多高?是100%,還是有些人領不到?
  • 主席
    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符合休耕條件的,統統都會領。
    廖委員國棟:署長,我建議只要有翻土的就應該補助。
    李署長蒼郎:這個本來是在第二階段裡一起修改的,因為目前種綠肥的部分如果因為氣候因素而不能長出來的話,可以專案認定。
  • 廖委員國棟
    誰去認定?
    李署長蒼郎:我們改良場所和我們分組可以去專案認定,只要是因為氣候因素長不出來,就可以專案認定,不一定要達到50%。
    廖委員國棟:對,長期下雨,那個種子根本就長不出來。
    李署長蒼郎:只要是因特殊氣候因素而長不到50%,就可以專案認定。
    廖委員國棟:第二,我要再追蹤一下寒害補助的部分。我去年已經講過了,農民非常辛苦地種果子,等果子成熟,結果還沒有採收,猴子先去採收了,造成的損失居然不能獲得補助,局長,現在的補助狀況如何?
  • 主席
    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廖委員,我們今年年度預算裡面籌措了800萬,針對……
    廖委員國棟:局長,拜託!800萬分配給那麼多縣市,怎麼分?
    李局長桃生:對,我們現在是選出危害比較嚴重的縣市優先辦理,像台東的話就優先辦理,每公頃補助2萬元,總是踏出第一步,接著慢慢再加強,可能的話,我們再籌措更多預算來辦理。
  • 廖委員國棟
    這個數目還是偏低。
    主委,這個補助杯水車薪,我們應該站在農民的立場,給他們十足的協助,不要只是意思意思,最起碼要針對他們付出的部分予以補償。目前辦法修到怎麼樣?
    李局長桃生:我們4月份會受理各縣市政府提報的計畫,會優先選6個縣市來做,台東是其中之一。另外,台東縣政府有向國發會申請離島基金,不過獼猴防制也是動物管理計畫,在國發會審查的時候,我們支持這個計畫。國發會希望縣政府在修正……
  • 廖委員國棟
    這個農害怎麼搞到東部的基金去了?
    李局長桃生:是台東縣政府申請的,如果花東基金有錢的話,我們也支持……
  • 廖委員國棟
    這樣合於花東基金的使用規範嗎?
    李局長桃生:在國發會審查的時候,只是要求修正計畫,所以……
    廖委員國棟:基金是鼓勵性的,而不是補償性的,結果你們把那個錢拿來這裡做補償。
    李局長桃生:這是雙管齊下,我們今年籌措了800萬,我們也協助縣政府向國發會再度提出補正,看能不能獲得花東基金的補助。
    廖委員國棟:把現況用書面告訴我,尤其是台東地區受害農民跟你們要求補助的狀況。
  • 李局長桃生
    好。
    廖委員國棟:我再請教財政部次長。今天主席特別安排有關農企繳稅事宜的議程,我覺得這確實是目前必須深入討論的題目,我想知道的是,從小農民到大農民,或是農會到契作商,到市場,到大賣場,到消費者,這些人當中,應該是哪些人必須繳稅?
  • 主席
    請財政部許次長答復。
  • 許次長虞哲
    主席、各位委員。農民目前自力耕作的部分都不要繳綜合所得稅。
  • 廖委員國棟
    農民不繳稅?
  • 許次長虞哲
    對。
  • 廖委員國棟
    農會跟契作商呢?
    許次長虞哲:那部分是要的,但是他們總要有純益或賺錢,才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 廖委員國棟
    那你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賺錢或有純益?
  • 許次長虞哲
    營利事業本身要有帳簿和憑證。
    廖委員國棟:從農民到農會,到契作商,到市場,到賣場,到消費者,整個過程當中都會開立發票嗎?你知道嗎?
    許次長虞哲:沒有,不一定要開發票。
    廖委員國棟:對呀!沒有開立發票,如何去認定要不要繳稅?
    許次長虞哲:營利事業本身要作帳,因為經營一個企業為了要知道會不會賺錢,本身要記帳啊!
  • 廖委員國棟
    你相信他們會記帳?
    許次長虞哲:當然要相信他,所得稅強調的就是誠實申報。
    廖委員國棟:以肉鴨為例,就你所知,從養殖戶到拍賣市場、契作商、菜市場、店家、消費者中,哪些會開立發票?
  • 許次長虞哲
    農民那部分當然不須開發票。
  • 廖委員國棟
    拍賣市場和契作商呢?
  • 許次長虞哲
    經過加工成為營業人的話就需開立發票。
  • 廖委員國棟
    所以你們實質上並未掌握得非常清楚。
    許次長虞哲:就營業稅本身而言,農民銷售的可以免營業稅,另外還有一種是對物免稅,即沒有經過加工的生鮮農漁牧產物,即使是由公司銷售也是免稅的。
    廖委員國棟:以牛肉供應鏈來說,你知道從養殖戶到拍賣市場、契作商、菜市場、店家、消費者中,哪一段是獲利最豐的?
    許次長虞哲:這個我不瞭解,通常應該是後面階段比較可能。
    廖委員國棟:這中間獲利最豐的是拍賣市場,請問他們要不要開發票?
  • 許次長虞哲
    按照規定是要開。
  • 廖委員國棟
    你很清楚是「一定」要開嗎?聽說也可以不開。
    許次長虞哲:只要是經過加工的就一定要開,如果是沒有加工過的就沒有這個問題。
    廖委員國棟:拍賣市場賣的是從養殖戶哪裡拿來的牛肉,還沒有經過加工,這個階段才是獲利最豐的,可是你們卻課不到他們的稅。
    許次長虞哲:沒有經過加工就不需要開發票,不過雖然不用課營業稅,但若有賺錢,還是要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廖委員國棟:你再去瞭解清楚,本席查證的結果是他們不用開立發票,你們根本收不到稅。
    許次長虞哲:販售未經加工的生鮮農漁牧產物的確不用課徵營業稅,但是若有所得,還是要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廖委員國棟:政府鼓勵農業轉型成為現代化的企業行為,這其中有些你們必須追繳稅金的部分。
    許次長虞哲:農委會和財政部現正研究規模不太大的自立耕作和營利事業是否可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這部份是不用修法的,如果要全部免徵就必須修法。
    廖委員國棟:今天之所以提出這個議題就是為了釐清,所以你們要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哪些需要開立發票。
  • 許次長虞哲
    農委會現在就在對此給予定義。
  • 廖委員國棟
    主委對此的看法為何?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已經和財政部開過會,對農林漁牧不同的部分應該有什麼樣的處理方式進行討論,我們的立場是希望農民完全不要開發票,農企業則視其規模大小而定。至於拍賣市場則是只收取手續費而已,且金額不高,這個階段賣出的價金是給農民的。
  • 廖委員國棟
    有無以農民身分去經營農企業而得以免稅的可能?
    陳主任委員志清:過去是有公司登記的就要繳稅,我們現在正檢討是否可針對企業型態訂出標準,比如有些農企業是小佃農、小地主大專業農等,讓他們得以免稅。
  • 廖委員國棟
    已經訂出標準了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還沒有,現在還在討論中。
    廖委員國棟:本席提醒主委要站在農民的立場考量,農民是看天吃飯的,一說到繳稅大家都很緊張。
  • 陳主任委員志清
    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鄭委員運鵬質詢。(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針對森林法中有關原住民林產物問題提出專案報告,93年1月20日已修正公布該法第十五條,增訂第四項「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的規定,請問李局長,這個平台建構起來了嗎?
  • 主席
    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已建構很久了,所以現在歧見已逐漸趨向一致,爭執點在於要採正面表列還是負面表列,其實兩種方式都可以,我們已在去年10月行文給原民會希望他們提供相關的資料:一、給我們一份原住民希望採取種類的資料,這樣在做表列時不論是正面或負面都有個依據。二、程序要如何簡化才能讓族人申請時覺得便利。三、對自用、非營利者是否免於申請的主要立論點。收到這些資料後我們就可以儘快進行法制作業,剛才主委已對此有所指示,我們會在兩個星期內密集召開會議,把問題釐清後就早日進行法制作業,以落實此一法規命令。
    高委員金素梅:照李局長的說法似乎對原民會提出的要求都表同意,即採負面表列、手續簡便、自用的可以免填單申請,請問劉主秘,是否如此?
  • 主席
    請原民會劉主任秘書答復。
  • 劉主任秘書維哲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的希望。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李局長,這樣ok嗎?
    李局長桃生:我們雙方會就此再做溝通,但是溝通後……
  • 高委員金素梅
    所以是還沒有共識?
  • 李局長桃生
    溝通後一定會有結論。
  • 高委員金素梅
    是依原民會還是林務局自己的希望做結論?
    李局長桃生:我和委員在對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的野協商中都做過努力,該修正的主要立法精神是在尊重原住民基於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以維繫原住民的文化,所以基本上還是從文化的觀點看待此一問題,因此我認為這部分的共識不難達成。
    高委員金素梅:現在所有原住民的族人都在等主委的裁示,不論是林務局局長或是原民會的主秘─尤其是局長─都說得很清楚,這是依照原住民的生活慣俗,所以要採負面表列,請問主委同意嗎?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已經說過,採負面表列應該沒有問題。
  • 高委員金素梅
    手續簡便的部分呢?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手續愈簡便愈好。
  • 高委員金素梅
    只要是自用就無須填表的部分呢?
    陳主任委員志清:這部份要請林務局和原民會溝通,對於何種情況屬「自用」訂出認定標準。
    高委員金素梅:剛才李局長和劉主秘都說過了,現在就等主委的裁示。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已經說過要他們在兩個星期內去溝通。
  • 高委員金素梅
    如果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呢?
    陳主任委員志清:若果如此,我們還是會比較尊重原民會的意思。
    高委員金素梅:有關作業要點的實施,是由本席提議經林務局局長選擇,才決定先在尖石鄉的霧峰村和秀巒村試辦,迄今已試辦九年,本席不相信這麼長的時間還溝通不好,根本是只有溝沒有通,本席希望主委能在520前送給原住民一個禮物,我們不能再等了,好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會儘快。
    高委員金素梅:兩個禮拜內溝通完,如果還是有溝沒有通,那就要請主委做最後的裁示。同意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我們在兩個禮拜內溝通完。
    高委員金素梅:禁伐補償條例終於在上一屆的最後一刻完成立法,請問何時可完成相關子法的訂定?何時可讓我們的鄉親到鄉公所去登記並領到這筆補償費?
    李局長桃生:我們都對禁伐條例做了很多努力,……
    高委員金素梅:對,我們都在歷史上留下了一筆。
    李局長桃生:現在要訂的是兩個子法,一個是依禁伐條例第四條第四項訂定的審查申請補償之程序、條件及其他應遵循事項的辦法,這要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林政主管機關定之;第二個是由於本條例還包括回饋金和造林獎勵金,所以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其樹種、每公頃栽植株數及其檢測之基準,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執行機關參酌原住民傳統山林智慧及生活慣俗定之。由於該條例的主管機關是原民會,我們只是執行機關,所以我在會前跟劉主秘說過,希望能儘快就他們已擬訂的草案進行協商,完成子法的訂定,然後在520前開說明會,讓族人瞭解如何提出申請,於6月開始受理申請,這樣下半年才能開始進行相關作業。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原民會,相關的辦法草案都研擬好了嗎?可不可以照局長所說在520前開說明會、6月發放?
    劉主任秘書維哲:草案已經出來,接下來要與地方政府協商討論,看他們如何執行。
    高委員金素梅:哪個地方政府?是縣市政府嗎?本席希望你們能邀請鄉公所,因為真正負責執行的是鄉公所。
  • 劉主任秘書維哲
    好。
  • 高委員金素梅
    你是說這個會議尚未召開?
    劉主任秘書維哲:草案剛剛才完成,我們近期內就會跟地方政府召開會議。
    高委員金素梅:這麼重要的草案我們現在都還未看到,請送一份到本席辦公室。
  • 劉主任秘書維哲
    沒問題。
  • 高委員金素梅
    可以照林務局局長說的在6月發放嗎?
  • 劉主任秘書維哲
    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水保局在跨域推動農村產業中提到成功媒合15家業者商品上架、電商平台有43個經營業者,請問這是什麼樣的方案?
  • 主席
    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鎮洋:主席、各位委員。由於原住民地區有很多社區參與我們的農村再生計畫,在培根過程中,我們發現有多產物不錯,卻在行銷推廣上遭遇困難,所以我們就辦了這樣的方案,從實體面或虛擬網路上協助行銷。
    高委員金素梅:必須經過你們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者才可以獲得協助?抑或只要原住民具有這樣一個成熟的平台就可以?剛才好幾位委員都提到連主委也不知道原鄉地區的產能是多少,可是我們每個原鄉都清楚知道自己有什麼東西、有多少產能,如果能協助原鄉建置這樣一個電商平台的話,相信我們農產品的銷售和原鄉地區的觀光都能藉此廣為所知,請問局長同意本席這樣的說法嗎?
    李局長鎮洋:除了電商平台外,我們還有實體展售會,兩者是配合執行的。
  • 高委員金素梅
    那到底是必須經過你們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者才能參與此一方案抑或其他人都可以獲得協助?
    李局長鎮洋:以去年在台東市辦理的電商平台來看,由於台東所有社區都完成農村再生培根,所以台東地區全部都是農再社區。
  • 高委員金素梅
    成果好不好?
    李局長鎮洋:本來我們並沒有打算要有非常好的成果,但是後來大家都對成果挺滿意的。
    高委員金素梅:根據水保局局長的說法,在台東試辦的電商平台成果遠比初估的為好,請問主委,這應否擴大辦理?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會把資訊提供給相關電商,如果電商認為產品好,都會主動尋找社區幫他行銷。
    高委員金素梅:主委能否同意以本席辦公室做為平台,將訊息透露給原鄉地區,如果原鄉地區的鄉公所願意跟大家合作,就可以連結上這個平台,讓原鄉地區具有成熟條件的農特產品,因為你們的媒合、鄉公所的介紹,透過這個電子平台告訴全台灣甚至是全世界,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透過委員辦公室將資訊透露給原鄉是沒有問題,我們也希望能儘量將資訊廣泛地發放出去。
    高委員金素梅:既然試辦成果是好的,那就不要只限於台東。我們會在兩個星期內將資料整合起來,希望主委能協助。謝謝!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會將資料提供給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用餐,之後再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接來登記質詢之陳委員亭妃、徐委員榛蔚、劉委員世芳均不在場。
    請周陳委員秀霞質詢。
    周陳委員秀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陳主委有關農漁民權益保障的問題。民進黨有草擬農改三法─農會法、漁會法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等三法之修正草案,並主張將水利會從公法人改成政府機關,而且要將農漁會總幹事從間接選舉改為直選。請問主委,這樣的做法對不對?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有關農田水利會要改為公務機關,事實上在民國82年的時候立法院就通過了法條;當年通過之後就由省政府交下來,要給農林廳或糧食局接,但是瞭解到水利會有百分之九十幾的員工都沒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於是最後向立法院反應,然後又在84年把改為公務機關的規定修正回來,並恢復到目前的公法人。這部分假如又回復82年的條文的話,還是要考慮到現行農田水利會所有員工的權益,而且他們如果要進到公務體系的話,人事行政總處要表達意見,因此這件事情要再溝通一下並分析利弊得失,貿然修正以後執行上窒礙難行時,再像上次改回來的話就不太好。以上是農田水利會的部分。
    其次,農會法方面過去是沒有這種案例的。如果把總幹事改成直選,當然可能有跟理事會還有理事長間的問題。現在在整個農會的理事都要改的情況下,我們比較希望可以邀集不同級別的農會一起討論看看有什麼困難,這樣子經過討論會比較適當一點。我們會裡今年也有檢討農會組織跟法制化的計畫,而且在這個計畫裡面也有討論:即使來不及提出計畫,這個議題還是在有共識的情況下推動會比較好一點。
    周陳委員秀霞::謝謝。水利會當初是取得農民繳水租產生的人民團體,現在說要將水利會變成政府的機關,這就很像阿扁時代接管農會給私人銀行合併圖利特定對象的情形。這樣應該不符合公平正義,這種做法不好。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志清:委員剛剛提到農田水利會的資產─固定資產、土地及現金要怎麼處理也是其中一個問題,不能因為修法改為公務機關就使這些資產全部變公家的,這樣也不好。農田水利會會員有一百五十幾萬人,這些會員的權益有沒有被剝奪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周陳委員秀霞::農漁會理事長由會員直接選舉,涉及民進黨想要擴大其政治板塊,所以他們才要重新修法以便進行單一選舉。就像這次立委選舉一樣,他們吃到甜頭就想要乘勝追擊了,這樣的做法不太妥當。為了反應基層的農民的聲音,對於民進黨提出的草案,農委會要跟他們好好溝通一下,不要在修法以後再造成農漁會經營上問題層出不窮的狀況。這方面要特別請主委多多關心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謝謝委員。
    周陳委員秀霞::其次,林務局在96年修正國有林事業區租地造林樹種表,並在其中規定好幾種樹種。主委知道是哪幾種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96年修正的部分我沒有看到,至於原來的樹種應該是在得到反應之後增修或追加;因為樹種滿多的而且每公頃的株樹也不同,如果有需要的話我請林務局的李局長說明。
    周陳委員秀霞::我直接跟你說比較快啦。它有包括柿子、橄欖、龍眼、芒果、破布子、羅漢松、五葉松及山櫻等,而且這要以林業的方式經營,但是茶樹、柚、梅、李子、荔枝、釋迦、柳丁及楊桃等的話只能排在非保安林地區栽種,而且要跟600株以上的造林木單列混植。你們要確保農民生存,因為「農民要顧佛祖,也要顧肚子」。林務局規定的造林樹種沒有考量到農民的短期收穫,以致大多數的果樹都不是造林樹種,沒有辦法被納入林業的經營範圍之內,所以土地被認定是違規使用而被林務局沒收,因為這樣農民就無法繼續承租了,嚴重侵害到農民的權益。拜託我們的政府,一定要苦民所苦。能否針對這部分,重新擬定辦法或立法?有很多果樹的樹根都很深,事實上,它們對水土保持以及國土保育也都很有幫助。目前這部分的相關規定已經實施八年了,我在此要求把規定放寬,請農委會針對這部分提出研議報告,供本席及本委員會參考。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去年9月已有修正,國有租地、造林地沒有完成造林的話,我們會先給承租人一個短期契約,到107年12月31日為止,距現在還有兩年多;到107年造林季以前他如果能種30%,我們就給他9年的契約。我們可請林務局把修正的資料送給委員參考一下。
    周陳委員秀霞:好。我們應該要儘量幫助這些農民,因為農業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我們就是以農業起家的嘛。所以希望政府能夠特別關心農、漁民生活。請你們好好研議這個辦法的修正。好嗎?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謝謝委員。
  • 周陳委員秀霞
    謝謝主委。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森林法有關原住民林產物問題之專案報告」,本席只有一個建議。因為你在最後的結語裡說:「會積極會同原民會完成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本席認為,針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部分,不能只是由農委會會同原民會,因為農委會與原民會沒辦法幫傳統領域的主體作決定,所以要確實地跟傳統領域的主體(就是部落與原住民族)一起協商與討論。
    另外,我們都知道最近幾年極端氣候愈來愈嚴重,甚至整個台灣的高山遇到頻繁大雨的時候,很多地方都會有土石流失的情形。有很多人就把矛頭指向高山農業,他們說高山農業是水土流失的原凶,所以要把高山農業趕下山。請問主委,你對高山農業有何看法?
  •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高山農業,我覺得要看它的位置,當然也要看它屬於什麼用地。如果是山坡地,作為漁、農牧地都沒有問題。我剛才報告過,鄉親在國有租地、造林地種植,原本沒有造林部分之相關規定,去年9月林務局已作修正。修正後的規定是,可以先訂到107年12月31日,在107年以前如果造林達到30%,即可和平共存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也就是說,有關高山農業林地的部分,你們覺得,第一、如果在林地上有淺根的植物,就不利於水土保持,所以山坡地或林班地就是要種深根的林木。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是希望30%。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現在政府的政策就是要逐步收回國有林班地來造林。是不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志清:沒有。我們要求到107年以前種30%,另外的70%就可以依照他們原來的種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收回的部分,是根據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辦理收回,損失的部分,則是根據國有林出租造林補償收回作業要點補償。對不對?關於收回的部分,其實林務局的補償是一次性的。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容我請業務主管李局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1公頃是30萬元。但是,如果林農認為30萬元不能反應它實際上的價值,我們就實際採取調查。以實際調查的所得價金來補償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也是一次性的嘛!我的意思是說,這樣子的狀況是否足以補償農民的損失?其實很多農民……
    李局長桃生:跟委員報告。如果林農願意接受30萬元,那就用30萬元補償。如果他認為它價值高過30萬元,我們就實際採取調查,然後,以所得的價金來補償給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個補償的方式到底能否真正補償到農民的損失,才是本席比較有疑義的部分,因為很多農民是一輩子都把心力投注在這上面;再者,你們給予的補貼以及轉介到其他工作這樣的機制到底夠不夠,其實也是本席考量的。我們現在有很多政策都在禁止高山農業,比如說,阿里山的山葵是不是要在今年底全面禁種?請問,如果是現在這樣的狀況,我們是不是又要把一堆農民逼死啊?
    李局長桃生:山葵的問題由來已久。事實上,也受到很多環保團體的關注。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沒有錯。
  • 李局長桃生
    同時也受到監察院的調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的意思是說,今天水土保持很重要,本席非常肯定農委會的努力,問題是,有非常多在山上居住的高山農民以高山農業作為他們的生計。現在的提到的是山葵,接下來可能是高麗菜、青椒,還可能有一些山上的果農,遇到諸如水蜜桃、甜柿和李子的問題。請問主委,你要如何處理?
    李局長桃生:剛才主委講過,有租約的部分是30%作為森林,其他70%可讓原來的作物留存下來。但是,委員剛才講的是山葵,因為山葵無權占有林地,種植者跟我們之間沒有任何使用的關係。我們是經過二十年的努力,一直延到105年,希望山葵種植地能夠用和緩的方式收回。事實上,這件事已經延宕很多年,監察院也在調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簡單來說,就是這個山上有很多在環境敏感地區的農業,他們都有可能遇到像山葵那樣的問題。我之前在新聞報導上看到,你們說山葵不利於水土保持。對不對?
    李局長桃生:山葵除了對水土保持有影響外,對水源也有影響。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於環境敏感地區的農業,以山葵為例,林務局作了幾次研究案?這些研究案是否只是為了證明山葵不利於水土保持?
    李局長桃生:我們作了兩次的研究案,長達六、七年,廣泛地研究……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研究的結果如何?
  • 李局長桃生
    研究的結果是山葵在水土保持方面有……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這樣的研究結果代表什麼?
    李局長桃生:研究的結果是,這是一個科學的研究。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找了林試所,對不對?
  • 李局長桃生
    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甚至也有研究在低海拔地區還有植物工廠栽培山葵的方法。不過,這類主題們找了農試所、農改場以及其他大學有關農業裁培的系所共同研究嗎?
    李局長桃生:我們委託了兩所不同的大學,在不同時期對山葵在阿里山種植的水文作了澈底的研究。得到的結論是用和緩的方式收回。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就是要收回,對不對?現在有可能在環境敏感地區的農業,不論是高山、山坡地、水質水量保護區,這些農業都可能跟剛剛所提到的案例有相同的衝突。不管是山葵、高麗菜還是水蜜桃,這些農作種類都存在著台灣普遍的問題;甚至有很多敏感地區正是原住民所居住的地方。以山葵為例,其實你們也考量到有沒有另外一個研究的方式。我舉德國的例子來講,德國巴伐利亞阿爾卑斯山就曾研究高山牧場的經營要如何兼顧水土保持,他們甚至已經研究到經營兼顧水土保持,譬如它影響到乳牛的泌乳量,所以,針對這樣的損失,他們就會用補貼的方式,這個叫做環境補貼。簡單來講,德國會根據農民所受限的程度以及不同的事物特性,先研究環境友善的農業技術。
    因為時間不夠,我在這裡要強調一件事,那就是高山農業不是農業的本身,而是山上住民的基本權益。我們一定要研究出如何讓農民可以農業轉型,不要只是一味禁止,因為一味禁止會造成農民跟農委會的衝突。麻煩你們在一個月內進行任務編組,針對環境敏感地區的轉型,成立環境友善農業推動小組。除了這些相關的環境研究之外,必須要有農業研究單位(包括農改場、農試所以及相關的大專院校),第一階段先針對目前高山農業的爭議地區與作物的種類,以環境友善耕作法以及永續環境措施兩個重點,進行研究並同時提出合理的補償及補貼方案。主委,這個能不能做到?
    陳主任委員志清:如果是合法的土地,我覺得應該做;因為高山農業可以維持。但是,如果是占用國有林班地,我們還再給他們補償的話,可能我們又要遭到監察院彈劾了。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山葵這個部分只是我舉的案例。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知道。我是說,不同的情況下。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作研究的時候,可否去找更多的國外案例了解他們針對高山農業碰到有關生態保育問題時的研究方式怎麼樣,而不是提政策去禁止?禁止只會逼死一堆農民。你們應該要確實輔導,但是,要先幫他們做好研究。
    陳主任委員志清:好,我們來做研究。其實我覺得農試所、改良場與相關的學者專家應該可以組一個小組,針對不同的樣態進行研究。不過,我剛剛講過,如果他是違規占用國有土地的話,假如我們再輔導他當然就會被彈劾。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針對如何輔導農民去做轉型是很重要的,你們也要告訴他怎麼做。農民不會知道自己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對這個土地友善。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最近有一個專案,就是輔導種檳榔者輔導轉型。他也是合法的,但我們也希望能輔導他。高山農業如果希望輔導轉型,由我們來研究規劃是可行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本席其實也有提出臨時提案,也請主委看一下。
  •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謝謝。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發言的李委員昆澤、蔣委員乃辛、鍾委員佳濱、羅委員明才、吳委員秉叡、黃委員秀芳、陳委員怡潔、吳委員志揚、何委員欣純、林委員為洲、盧委員秀燕、莊委員瑞雄、許委員淑華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另外,莊委員瑞雄、許委員淑華、徐委員榛蔚、蕭委員美琴、邱委員議瑩及林委員俊憲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莊委員瑞雄書面質詢

    一、針對畜牧廢水轉做「沼氣發電」近年成為發燒話題,但台電公司沼氣發電收購價低於太陽能,廠商缺乏誘因,以致頓足未前。台電公司近期雖將沼氣等生質能源收購價從每度三點三八元提升到三點九二元,太陽能屋頂型一百至五百瓩者收購價降為四點八元,仍高於沼氣收購價。爰要求農委會應與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主管單位,針對沼氣發電收購之政策進行全面評估,讓黃金真正變綠金。
    二、有鑑於日前屏東縣一蛋雞場檢驗出確診新型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撲殺1萬7,078隻蛋雞,若未能提前防範,恐釀嚴重災情。爰要求農委會各地區動植物檢疫所應加強各地雞鴨養殖場之檢疫預防。
  • 許委員淑華書面質詢

    一、台灣飼料90%仰賴進口,飼料成本占生產成本65%至75%,美國使用瘦肉精還可以縮短飼養時間,提早讓豬隻上市,成本更省,不用瘦肉精的台豬吃3公斤飼料只長1公斤重量,豬農如果規模太小,成本壓不下去,根本沒有競爭力。
    由於台灣僅開放不含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已多次被美國點名貿易障礙,在區域經濟整合談判的緊箍咒下,被迫開放的壓力愈來愈大。只是加入TPP,台灣養豬戶勢必會被犧牲。日本已經有相關護農政策,牛、豬肉畜農如果經營虧損的話,將由中央政府與農家所出資定存的基金提撥金額,以填補畜農部分虧損。為了守護台灣豬農,農委會是否也有具體的護農措施?
    二、近來流感肆虐,依照農委會監控狀況,是否有出現過變異的人與禽畜共通病毒?
    三、今年二月至今,陸續傳出養雞及養鵝場確診新型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目前禽流感的疫情是否都在農委會掌控之中?如何避免爆發大規模的感染?
  • 項目
    四、昨日政府已公開土壤液化潛勢區查詢,行政院消保處也針對土壤液化潛勢區是否應資訊充分揭露,邀請產、官、學代表開會討論。農委會表示,房子是否在山坡地範圍、水土保持特定區及土石流潛勢溪裡面,消費者應知道,因此贊成納入應記載事項內,但農委會的意見似乎與其它出席代表意見有很大的出入,未來若相關資訊未納入應記載事項內,農委會會為此持續向行政院溝通,讓民眾保有知的權利嗎?
  •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一、花蓮縣漁港機能改善與多元化利用建置新興計畫
    1.主委今年2月新就任,但之前是擔任會裡面副主委一職,相信對我們整體農業的政策也是知之甚稔,有相當程度的瞭解。
    2.去年12月中,農委會才在我們花蓮召開一年兩次的「全國農業行政首長座談會」,不曉得主委有沒有在我們花蓮縣漁港逛一逛?對我們花蓮的漁港建設的印象?
    相信主委也曉得,花蓮的在地農漁民,最關心的,還是基層的建設,在漁港設施建設方面,不管是花蓮漁港或是石梯漁港,其實都需要中央加強協助。
    3.這幾年,花蓮的漁業,著重在海洋休憩旅遊,希望藉由多元的發展,讓花蓮的漁業能不斷地提升和轉型,像最近在花東基金有提出花蓮漁港和石梯漁港的新興計畫,針對兩個漁港進行公共設施的改善、海岸保護及環境營造等項目,不只維護原有的漁港設施,減少像是颱風等天災所造成的損害,也在打造觀光魚市,加強漁港機能與多元化利用。
    4.就本席瞭解,計畫目前是在漁業署審核當中,不曉得目前署裡面審核的狀況?對於計畫內容,署裡面的指導是?
    5.謝謝主委、署長,也希望我們中央對於地方建設的推動,步伐要加快、力道要加大,地方建設也是國家整體建設的一環,地方建設完善了,國家建設也會更加完整。
    二、農產加值、創造農業新藍海
    1.在花東有機農業方面,不曉得主委您瞭解發展的狀況嗎?
    2.花東地區,真的是好山好水,近年也致力發展有機農產,積極的拓展有機農產加值,花蓮縣不僅是全台第一個有機農村,生產面積也是全國首屈一指,像是文旦柚、有機米、咖啡、蜜香紅茶、網室豬肉、蜂產品、台灣土肉桂等等,都是十分優質的農特產品。
    3.但在部分需要加工的農產上,因為缺乏相關的設施,常常需要送到外地處理,再運回花蓮,而交通運輸的不便,導致成本增加,農民的收益相對減少,這樣的問題,農委會是不是能為我們花東地區的農業提供什麼樣的協助,讓農產加值的效益能直接回饋到農民身上?
    4.認證的機制,往往能加強國人的消費信心,像是花蓮縣府在有機蔬菜的驗證上,配合中央出資的2/3,花蓮縣府也負擔了1/3,以全額補助的方式,大力推動;在農產產地認證的部分,主委,農委會是不是能提供相關的協助、進行相關的配套?鼓勵農民進行產地的認證,讓花蓮優質的農產品能擁有品質保證的勳章?
    5.主委,花東地區,因為地上交通的不便,更需要中央協助推動空中的交通,就本席瞭解,太空人吃的全營養食品紅藜和有色米等,也是花東有出產的特色農產,農委會近期也在推動農業電商,農委會在這個部分,將如何擴大協助我們在地的農民、為農業帶來新藍海?甚至,為我們青年創造返鄉投入農村的動力?目前農委會推動農業電商的狀況?
    6.其實我們台灣的農業擁有無限的發展空間,只是地方政府的能力有限,需要中央大力的支援,花東農產的好,本席在這裡也請我們主委,為我們花東農產走出後山,不再讓交通成為阻礙。
    三、農會三法修法,不宜輕率
    1.主委,這幾天,有委員提出要進行所謂的農會改革,還提出農改三法(包括《漁會法》、《農會法》與《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三法修正草案),請問主委,您覺得農會改革這個議題,存在嗎?真的需要進行革新的部分?修法的內容,合適嗎?有修法的必要性嗎?難道,現行的農漁會選舉方式,不是一個民主的過程?
    2.委員提案的內容,要將農漁會總幹事選舉,改為會員直選,本席想請教主委,人頭會員的狀況,有沒有可能存在?
    3.我國的農民和產業的整體性,形成了每一家型態不一的農會,而在沒有任何的評估下,就說施行多年的農漁會的選舉方式有弊病,真的是欲加之罪。
    4.本席認為,在沒有辦法完全確保零人頭會員的情形也沒有其他相關的配套下,這樣的修法,似乎過於貿然,思考不夠周全,本席要再次聲明,修法應該是要安定,而不是造成產業的不安。
  • 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

    一、本席於104年10月1日建請農委會將淡水養殖區納入「養殖漁業公共建設申請補助作業要點」,試問,執行進度為何?預計何時可以正式提供陸上養殖區之相關供水工程補助?請做詳細說明,並提供進度時程表。(二週內答覆)
    二、為實踐國發會於103年底提出的花東產業六級化之願景,當前花蓮、台東地區缺乏二級加工設施、加工廠的現狀,實為不容忽視之環節。然而自103年10月1日,本席提出本項缺失至今,已逾一年半,至今仍不見農委會提出相關辦理計畫,亦未就執行之難處進行說明,如此怠慢之態度,抑制了花東農業之發展。爰此,本席要求農委會於二週內:
    1.提出檢討報告。
    2.提出完整辦理計畫,以及推動時程表。
    3.研究向花東基金提案,同時在花蓮、台東二縣輔導設置二級加工設施之可行性。
    三、我國各地許多新開墾之良田因法令限制之因素,無法納入農田水利會的灌排系統,以進行相關的農水路建設與維護管理,目前已達54萬公頃。依規定,灌區外的農田水利之建設工作,地方的部分歸縣市政府管轄,中央部分則交由經濟部主管。然而,許多農田位處於三不管地帶,其水門、水路年久失修,已阻礙地方農業之發展。爰此,建請農委會會同經濟部水利署:
    1.調查花蓮、台東地區未納入水利會灌排系統之良田範圍。
    2.待調查工作完成後,立即研擬「花東地區灌區外灌排系統修繕計畫」,並主動向花東基金進行提案,著手推動。
    請於二週內,提供以上二點之辦理進度時程表,如有執行之疑慮,請以書面形式說明。
    四、農委會於104年6月2日答覆本席質詢之書涵指出:貴機關已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第31屆第7次董事會議建請租用農地作設施或有機栽培者……租期最長得為十年……」。然,本月初台糖回覆本辦公室的最新租約辦法顯示:「首次訂定有機栽培合約時,租約得訂為3年」、「已取得有機驗證之土地,每次租期最長得為6年」。
    本席認為,土地租約為有機農業推展的重要關鍵。一般養地與認證至少需要3至4年。貴機關所訂『承租人須於2年內完成有機驗證程序』、『租約得訂為3年』之辦法,不符合實際需求。此外,雖然舊租戶擁有優先承租權,然而因諸多不確定因素,台糖現在所規劃的有機農地租用辦法,終將抑制農民投入之意願。
    爰此,建請農委會:積極協調台糖公司,維持台糖第31屆第7次董事會之決議:『比照國有財產法……規定,國有土地出租作農作使用,租期最長得為十年』。(請於一個月內,答覆協調之結果)
  • 項目
    五、台灣農業常因天災、不確定性等因素,而時有災損。為健全我國農業發展並舒緩政府財政負擔,農業保險之推動,不容忽視。爰此,建請農委會於二週內,就底下問題進行說明:
    1.我國農業保險推動之難處分析
    2.我國農業保險推動之方向與規劃
  • 項目
    六、花蓮地區許多農民租用大面積國有地,依規定,農機具資材存放空間須受20坪限制。但是新型農機具體積較大,現有坪數之規定,恐不敷使用。本席於104年11月25日對此議題進行質詢,主委承諾將比照私有農地之作法。試問,處理之進度?與國產署溝通之結果為何?(二週內答覆)
  • 項目
    七、花蓮慣行農業有農藥檢驗之需求,目前多仰賴蔬果合作社自費成立小型實驗室、或外包驗證單位。然而,小實驗室多不完整,且驗證非一次性、程序繁瑣成本高。本席於104年11月25日對此議題進行質詢,建議農委會主動協助地方運銷合作社,輔導標準科學器材之購置、協助檢驗人力之訓練,以建立在地檢驗系統、提升東部地方農產品市場公信力,同時降低在地驗證成本。主委表示:地區農漁產品若未達經濟規模,設置專業實驗室成本高。因此,將與東華大學洽談,試問,處理之進度?(二週內答覆)
    另外,因應TPP,我國農業環境勢必有所改變,為提升農民競爭力,農委會應對小型農機具補助提出更完善的辦法,僅針對此議題,於二周內提出完整計畫與說明。
  • 邱委員議瑩書面質詢

    休耕轉作配套相牴觸
    ●大約20年前,農民每年可申請休耕二期的補助,從102年改為每年只可申請一期,從今年開始,必須申請休耕的前一年申報種植作物一期以上,才具資格。
    ●主委,本席知道你是為了遏止假農民領取補助,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這樣你這樣補助越來越嚴格,對於真正的農民也越來越苛刻,尤其根據你們農委會統計,台灣從農人口高齡化,農民平均年齡為63歲,你要一個63歲的老人家,還要去填寫一大堆的文件,這樣會不會太為難別人?
    ●休耕轉作這個政策,看似政府美意,但實施這些日子以來,卻發現配套措施非常不完善。以去年來說,因為水情特別嚴峻,一期稻作休耕面積達到4.1萬公頃,為了鼓勵農民在休耕期間,轉種旱作,原本1公頃補助金4萬5千元,將再加碼1萬7千元,因為農民都不是志願性休耕,補貼發放應該從寬認定,甚至協助農民多元就業。
    可是真正的農民面臨到的是甚麼?年輕農民當然可以去從事其他工作,老農呢?他工作了一輩子,只會種田。所以老農們就透過各種管道去租其他可以耕種的土地,對老農們來說,不管是國有地還是非國有地,只要能租的到的,能種的,都是好地。
    但是你們的規範卻是,只要是租用國有地的人,如果休耕就沒有休耕補助。休耕補助被取消,轉作的作物還沒收成,老農面臨雙重損失。而且租用國有地耕種,無論面臨甚麼狀況都得耕種,缺水也要想辦法耕種,明知道種了會賠錢也得種,這到底是照顧農民,還是在惡整農民?
    這樣的案例,不僅僅只發生在高雄,類似的案例也在新竹發生,最後也是靠著立委一件件的協調,才能獲得補助。這樣的案例凸顯了一件事,就是休耕補助的規範,存在著與現實狀況中牴觸的狀況。
    如果不是農民來反應,多少農民就是這樣默默損失自己的權益?農委會要不要再仔細統計一下相關案件,重新審視補助辦法,總不能每一件都要靠立法院開協調會,老農才能受損的權益才能追回。
  •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鴨蛋議題
    1.請問主委,你知道全國農產品產銷的價格嗎?應該不是很瞭解?以你的專業背景,你可以告訴本席,以你的專業知識來判斷,若是買蛋來說,雞蛋、鴨蛋那個會比較貴呢?一般人,一定是選擇雞蛋是吧!
    2.但是現實狀況,卻是雞蛋比鴨蛋貴,而且還貴很多?主委,雖然是小問題,但是除了這是民生用品之外,更是許多蛋農的生計,你知道為什麼?因為鴨蛋是由某些公會把持,一旦將鴨蛋金額壓低後,就可以為自己獲取更大利益,是不是這樣?
    3.目前鴨農的成本約在(老蛋):27,新蛋:30,但是雞蛋目前的收購價,主委你知道嗎?竟然已經到34.5元,比鴨蛋還要貴,而且貴很多,請問主委,為什麼鴨蛋會便宜成這樣?到底是市場機制?還是人為操作?
    4.本席提醒主委,若是鴨蛋在27元,我們蛋農就是大虧錢,因為人工跟飼料成本都不夠,很多農民乾脆直接選擇把鴨子宰殺,也不肯給鴨子吃飼料,因為價格實在是太低了!希望主委一定要特別留意這個人為操作、公會刻意打壓的問題,維護蛋農權益。
    有關蛋的小檔案
    台灣人愛吃蛋,根據統計,平均一人一年可吃掉近三百顆蛋,雞蛋可說是台灣最受歡迎的食材,便宜、好吃、有營養、而且料理方式變化多端。
    台灣蛋農約一千七百多戶,共飼養約三千六百多萬隻蛋雞,蛋雞場集中於彰化、屏東、台南、雲林、嘉義等縣,即便是一般農戶的副業式養雞,數量也達一、兩萬隻,每天能生下七、八千顆蛋呢!總計全國每日產量達一千七百萬顆,年產量高達六十八億顆。
    遊艇執照議題
    遊艇碼頭是台灣發展好機會,國人買船申照困難重重
    背景資料
    說明「漁船、海釣船、快艇、遊艇購買須知」,特地先將許多買船前需具備之基本知識及觀念說明清楚
    首先,先區分想要購買的漁船型式:若已是從事漁業的人(真正的漁民),大部分漁民對於自己的漁船的使用,大多因循別的漁民與自己的經驗與說法,不見得是對,但因為習慣成自然,對於船使用上常常是用很辛苦的方式在運用,因為增添船上設備要多花錢,漁民很少會去改裝成較方便的設施,所以因陋就簡,也因此許多人視從事漁業為畏途(因為就是從事勞力工作之故)。
    這樣的漁船,設施簡陋,使用不方便,他們(漁民)也能接受,在此我稱之為漁式漁船。
    2.若是以海上休閒為目的而買漁船,強調的是功能性與舒適性,這樣的漁船,外觀看起來就像是遊艇(但是還是需要有漁船執照),這是台灣特有的型態。
    3.娛樂漁船:這是政府為輔導漁業轉型而曾大力鼓吹的政策,娛樂漁船載客釣魚及航行藍色公路風行一時,但隨著新鮮感消退,目前剩下的娛樂漁船皆苦撐經營,後來又因開放申請數量過多導致業者抗議,遂又訂定配額管理。
    *這樣的娛樂漁船成為遊艇業者的最愛,一來乘客可以憑身分證就可以出海,二來也免除遊艇相關法規的限制(船長不需要具有動力小船營業用駕照、不需要繳納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還可以享有原來漁船的諸多政府補貼(用油補貼、休漁獎金等等),但也有娛樂漁船的規費要繳。
    1.主委,我們台灣漁業的政策相當紊亂,規定多如牛毛,限制重重,包括漁業署及各地縣市地方政府相關漁政單位,基本上似乎都無能力管理漁業,所以只好長年推動減船、休漁政策及甚至是限制漁港修建經費等等。本席以為,農委會漁業署這樣的作法,感覺上就是幫不了漁民,乾脆想辦法消滅漁業,這種思維是非常不妥當,可以說漁業署這部分的管理成效是非常差。
    2.請教主委,如果我們台南地區安平港有機會成為遊艇碼頭的大宗時,是不是買遊艇跟買漁船是一樣的,要歸給漁業署管,然後若是有人要買遊艇,一定要先買漁船執照或是漁船牌嗎?主委,你知道一張漁船牌是多少錢?本席覺得,因為我們的漁業政策績效不彰,導致漁民只好靠漁船牌年年上漲,成為漁民觀望政策,甚至是漁民變相的投資工具。請主委回答。
    3.這部分若是民眾的使用目的,並非是捕魚的話,還是需要漁船執照嗎?若是商業用途、觀光用途,是不是可以歸給交通部或是經濟部來管轄?本席希望國家政策是一體的,不要東一套西一套,讓人民無所適從。
    主席: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
    散會(15時1分)
User Info
林岱樺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高雄市第4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