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星期四)9時至15時14分 @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星期四)9時至15時1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岱樺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現在繼續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如有臨時提案,將於上午10時30分左右進行處理。
    請高委員志鵬發言。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許多記者都很關心浩鼎11點將於交易所宣布重大訊息一事,請問部長知道是什麼訊息嗎?
  •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個別公司將要宣布的消息,其實我們事先也不可能知道啦。
    高委員志鵬:我不是要你背書,你不需要太緊張,你應該沒有買吧?
  • 鄧部長振中
    我沒有。
  • 高委員志鵬
    女兒、兒子有買嗎?
  • 鄧部長振中
    沒有。
    高委員志鵬:既然沒有,你幹嘛這麼緊張?所謂重大訊息應該是大家都關心的消息,可是你並不知道?
  • 鄧部長振中
    我不知道。
    高委員志鵬:重大到要宣布停止交易,這會有什麼影響?
    鄧部長振中:我們大概要等11點它宣布後才能知道,不過我們應該尊重這些上市櫃公司的決定,看看他們打算揭露什麼訊息。
    高委員志鵬:到時候可能還是請你的幕僚去問一下,否則記者應該不會放過你,休息時還是會去問你,你最好做一下功課。
    林董事長,中油的資產裡面還有很多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建物及土地,中油公司這幾年累計的虧損,105年是808億,它在105年度預算案中,淨利編列56.56億,相較於104年的預算數,大幅衰退56%多,也就是減少一半多,與前幾年相比,獲利能力明顯下降,請問今年為什麼特別沒信心?是財務結構方面的問題嗎?因為我看105年利息費用就編列64億,淨利編列56億,但利息編列64億,難道都被利息吃掉了嗎?
  • 主席
    請中油公司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利息部分是因為我們負債金額滿高的關係,大概有四、五千億,這些都是債務付息還本的費用。
  • 高委員志鵬
    付息應該是每年都要付的吧。
    林董事長聖忠:對,是每年都要付的。
    高委員志鵬:去年要付,前年也要付,為什麼今年的淨利編列這麼少?今年利息付的特別多嗎?
    林董事長聖忠:對,有一點提升,主要是因為我們有一些海外的購併案今年將陸續執行,執行時有一部分是要舉債的,所以會增加我們的負債。
    高委員志鵬:因為要舉債,所以增加了利息,獲利就跟著降低,是這個意思嗎?
  • 林董事長聖忠
    利息的費用會增加。
    高委員志鵬:油電雙漲時成立的績效委員會,看來現在根本沒用嘛!例如:閒置土地或低度利用的土地,我們發現中油公司在104年8月底,多筆土地有低度利用或閒置的情形,而且低度利用的6筆土地,一共是23.53公頃,但104年一年就要負擔高達5,047萬的地價稅,閒置的6筆土地面積是10.91公頃,104年度要負擔的地價稅是658萬,所以104年度,光是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就要繳交5,705萬的地價稅。
  • 林董事長聖忠
    是。
    高委員志鵬:表示你們的績效表根本沒什麼用,活化土地部分也沒什麼用,中油企業大樓的出租說了多久,或是要都更、活化,結果只能擺在信義計畫區的精華地段,成為你們的企業總部,中油並不是金融機構或一般的服務業,一定得在信義計畫區蓋一個美輪美奐的大樓,才能夠提升企業形象或什麼,顯然都沒有用嘛!這樣你們的財務危機哪有可能解決,財務結構怎麼會好呢?
    林董事長聖忠:有關資產管理部分,我們在2年前就成立了資產營運管理處專責處理這個問題,目前已經把公司所有的閒置、低度利用的土地做好調查與處理,而且的確有一些績效產生,透過好幾筆土地的設定地上權、活化之後,最近這3年內,大概有30幾億的收入,再加上每年都有一些固定的租金收入。
    高委員志鵬:我不是叫你們去把土地賣掉或幹什麼,但所謂的活化應該是透過出租或其他方式讓它有最大的效益,而不是閒置無用。
    林董事長聖忠:對,我們有在處理這個問題。
    高委員志鵬:可是現在還有這麼多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顯然是沒什麼效果可言。
    林董事長聖忠:每一件比較大宗的我們都有在做,但有些確實需要一點時間,我們是逐案在做,也跟行政院資產管理小組詳細提報,未來會循序來處理……
    高委員志鵬:過去中油因為是獨門生意,所以財大氣粗,不會管這些事情,但現在面臨到競爭,所以究竟能否達到績效,我們是很懷疑的。在今年的預算中,捐助費用編列6億2,000多萬,比103年度的決算多了3億6,000萬,增加幅度高達73.35%,難道今年是因為你快要下台或幹嘛了,所以去當散財童子嗎?否則今年編列的預算為什麼會比103年度的決算多了3億多,103年度一共只花了2億多,結果現在一下子增加了3億多,你們是要捐給誰?捐錢有助於你們的財務狀況嗎?因為捐錢可以抵稅,所以……
    林董事長聖忠:這部分是一筆必要的費用,包括過去我們做環評……
    高委員志鵬:必要的費用?我看不出來,因為你們不是捐助個人,就是捐助社團、政府機關,與去年度的預算一樣啊,連項目都一樣,沒有增加其他的項目,可是金額卻增加3億多。
  • 林董事長聖忠
    那是我們對林園廠的環評。
    高委員志鵬:既然沒有錢,為什麼還有這麼多錢可以捐?
    林董事長聖忠:它是逐年編列,去年少是因為有一部分並沒有支用,那些都是承諾要補助地方政府或睦鄰的相關費用。
    高委員志鵬:如果老是去當散財童子,財務狀況怎麼會好呢?
    另外,台糖也是亂花錢,審計部103年對台糖的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通知事項指出,台糖從99年度到103年度,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可行性研究等6項計畫,一共編列7,073萬,但歷年來統統沒有執行,6項計畫沒有1項有執行,請問你們是編好看、好玩的嗎?
  • 主席
    請台糖公司陳董事長說明。
  • 陳董事長昭義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不會……
    高委員志鵬:表示你們的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可行性研究等6項計畫是不可行的,還是根本沒有想要活化?
    陳董事長昭義:這個問題我請王副總經理代為說明,因為研究發展部分是王副總經理負責的。
  • 高委員志鵬
    你們自己寫出來的計畫一直沒有執行啊。
  • 主席
    請台糖公司王副總經理說明。
    王副總經理國禧: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幾年總共編列七千多萬,其實我們有一個大的計畫,例如土地活化我們會做台南高鐵站區、鰲鼓、江南度假村的環境教育,我們只是把它分散到一些小計畫,部分行銷工作我們在做研究前也會做一些市場行銷的研究。
    高委員志鵬:你們訂了一個假計畫不去執行,勢必會造成排擠效用,其他計畫根本無法編列預算,也沒辦法去推動啊。
    陳董事長昭義:土地的處理對台糖來說是件大事,所以計畫應該都會做。
    高委員志鵬:必須慢慢來、慢慢研究,所以土地就繼續放著?中油在2年前就已經成立相關單位在做研究,台糖在土地活化方面有什麼成效呢?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被佔用的土地有1,700多公頃,幾乎全部回來了,大概還剩下1點多公頃還在訴訟中。
  • 高委員志鵬
    你們的經費就是用來討回被佔用的土地?
    陳董事長昭義:這部分的工作差不多算是階段性完成了,我們自有土地的部分,現在好幾個高鐵站區或重劃區,土地都滿大塊的,所以土地的利用將來都是很大的科目……
    高委員志鵬:部長,台電、中油因為油電雙漲成立了所謂的績效改革委員會,至少有說一動做一動,對於台糖等資源被佔用的公司,是不是應該去全面清查,即便糖價、鹽價沒漲,對於他們的績效是不是要去做某種程度的考核?而不是連研究計畫都不去執行。
    陳董事長昭義:台糖的土地管理是一件很嚴謹的事情,而且我們的績效算是很好,但如何利用部分還要再加強。至於績效方面,這幾年我們進步非常多。
    高委員志鵬:哪邊多?中油說他們在土地活化部分有30幾億的收益,台糖呢?過去台糖常被外界批評老是在賣祖產,所以你們的績效到底如何評估?部長,國營會有沒有針對這方面的績效做考核?要不要統一就各單位的績效做考核?
  • 陳董事長昭義
    我請陳處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台糖公司資產營運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秀姬:主席、各位委員。台糖公司目前土地活化出租的部分,非農場出租部分是2萬6,019件,農場出租部分是1,839件,非農場出租部分的面積是6,161公頃,農地部分是9,193公頃,我們自己業務上沒有在用的部分,是採取出租、設定地上權的方式來辦理。
  • 鄧部長振中
    我回答一下高委員的問題……
    高委員志鵬:你們有沒有訂定一個標準?之前因為油電雙漲問題在風頭上,所以你們成立了一個績效小組,雖然我們對於它的成效是有所質疑的,但至少好像有訂出一個目標,可是各國營事業的情況都不一樣,有的是土地多,有的則是技術佔優勢,如果土地活化是一個大方向,國營會對此有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有沒有針對各公司去做績效的評比?
    鄧部長振中:經濟部有一個加強土地清理活化小組的督導會報,我們會針對閒置的土地如何活化,一個案子一個案子去追蹤。
    高委員志鵬:國營會對於各國營事業能不能訂出一個統一的標準?然後論功行賞,甚至績效不彰者要給予處罰,你們能不能訂一個標準出來?
    鄧部長振中:我們應該會把它列入全年度的績效考核裡面,其實這本來就是考成的項目之一。
    高委員志鵬:顯然沒什麼用啊,本席希望部長去研究一下看看是否能訂出一個統一的績效考核標準,或是透過績效管理小組的機制去做考評,然後定時提出各公司的評比報告,有沒有可能這樣做?
    鄧部長振中:可以啊,我們加強原本會報的功能好了。
    高委員志鵬:請部長提供相關資料給本席及本委員會,好不好?
  • 鄧部長振中
    可以。
  • 主席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中油的報告,本席比較關心的是海外探勘的事情,中油一年才賺50幾億,但平均每一年的石油探勘費用卻要花費50、60億,幾乎是把每一年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全部投入探勘中,不管是海上還是陸上,而且我發現這方面的績效非常差。當然石油探勘應該是長期、延續性的工作,可是中油一直交不出探勘方面的成績,其實我們應該去考慮到石油市場及過去能源安全的觀念是否要做完全改變,因為以現在的科技及新發現的石油產量、新的能源供給來說,100年內都不會缺。臺灣是個海島型國家,我們應該採取分散採購的方式,而不是自行去探勘,結果變成每年都投入幾十億,怎麼投入也不曉得。我們發現這方面的成績不僅是績效差,中油自己的財務根本沒有能力再去負擔這樣的石油探勘投資,請問董事長,你們的探勘績效如何?
  • 主席
    請中油公司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相信委員應該知道,探勘是一個高風險、高報酬,但時程必須拉很長的項目,不過整體評估下來,從我們開始在海外做探勘,到現在為止績效都是正的,歷來的收支大概都可以抵付過去所投資的成本,這部分我們有實質的數字可以提供委員做參考,所以要看探勘的成效其實要看比較中長期,而不是短期的結果。
  • 林委員俊憲
    可是我看到的都是負的。
    林董事長聖忠:對,短期來看,裡面有些確實是負值,但加總起來,每年都是正向的。
  • 林委員俊憲
    探勘的油源一年占多少比例?
  • 林董事長聖忠
    我們探勘的油源……
    林委員俊憲:這樣才算是績效啊,過去你們探勘取得的石油量,占你們每年油源多少比例?
  • 林董事長聖忠
    一年大概是2%到3%。
  • 林委員俊憲
    這樣算績效好?
    林董事長聖忠:因為我們希望握有自有的油氣田,畢竟國內的資源有限,必須到海外去做一些探勘、投資。
    林委員俊憲:幾十年了,當初你們就是用能源安全這樣的口號、目標,不是嗎?
    林董事長聖忠:這並不是口號、目標,對於資源欠缺的國家來說,都有類似的作法。
  • 林委員俊憲
    實際上你們根本做不到嘛!
    林董事長聖忠:對,但這是一個目標,我們朝著增加自有油氣持有的比例去做。
    林委員俊憲:而且你們每年是幾十億、幾十億在丟錢,可是你們去年才賺50幾億,根本不夠你們去探勘。我們來看看其中探勘的敏感區域─南海,請問中油有沒有在南海探勘石油?
    林董事長聖忠:我們沒有在南海探油,但有做一些資料的調查。
  • 林委員俊憲
    沒有?
  • 林董事長聖忠
    是。
  • 林委員俊憲
    目前我們與中國合作探油的情況如何?
    林董事長聖忠:目前我們與中海油有兩個合作案,一個是台潮合作案,這個案子已經進行好多年了,它是位於海峽中線的案子。另一個是台陽合作案,位於我們的深水區,這個案子是和中海油、法國的TOTAL石油公司合作。
    林委員俊憲:臺灣政黨輪替以後,未來會不會受到影響?
    林董事長聖忠:我想這是一個國際合約,所以基本上應該不受政黨輪替的影響。
  • 林委員俊憲
    像我們和利比亞合作的案子呢?
    林董事長聖忠:由於利比亞有政變,被他們……
    林委員俊憲:泡湯了啦,虧多少?10億?
  • 林董事長聖忠
    金額我再請我們同事提供。
    林委員俊憲:我們和利比亞合作探勘石油,但是因為利比亞動亂,所以整個都被吃掉了?
    林董事長聖忠:對,這些風險比較高的國家確實有這種情形。
    林委員俊憲:你們不只探勘的績效不好,轉投資也很慘。
  • 林董事長聖忠
    轉投資的績效還是正的。
  • 林委員俊憲
    中油的中美和、中殼、台耀石化和環能4家都連續虧損3年。
  • 林董事長聖忠
    對。
    林委員俊憲:部長,我上次請教你的,經濟部所屬38家國營事業轉投資事業中有9家虧損,中油就佔了4家,台耀石化甚至關門了。
    林董事長聖忠:對,台耀石化由於當地居民抗爭,……
  • 林委員俊憲
    很慘啊!等於整個公司要收掉了。
    林董事長聖忠:不是,暫時停止作業,公司還在,就等待適當的時機,還有恢復的可能。
    林委員俊憲:另外,環能海運是不是也年年虧損?
    林董事長聖忠:環能海運是新公司,所以,大概從今年起就會有盈餘。
    林委員俊憲:新公司待遇非常好耶,環能才幾個人?環能董事長在不在?
  • 林董事長聖忠
    今天不在。
  • 林委員俊憲
    是中油派過去的嘛!
  • 林董事長聖忠
    對。
    林委員俊憲:環能員工有幾人,你知道嗎?
    林董事長聖忠:有9個員工,含董事長。
    林委員俊憲:一年薪資要花多少錢,你知道嗎?
  • 林董事長聖忠
    人事費大概一千多萬元。
    林委員俊憲:董事長,才9個人。
  • 林董事長聖忠
    還有15個船員。
    林委員俊憲:一年薪資要一千多萬,董事長,你說環能今年才要開始賺錢嗎?
    林董事長聖忠:對,今年開始有盈餘,因為船進來了就可以開始營運,以前還在造船。
    林委員俊憲:我認為中油的探勘事業要縮減規模,免得肉包子打狗,你們每一年都丟五、六十億,尤其2012年以後,大幅攀升,找不到什麼東西,油價又開始低迷,全球不斷有新的油源出現,中油才拚命要去海外挖,到底有沒有問題啊?
    林董事長聖忠:報告委員,這還是基於國家能源安全的考量。
    林委員俊憲:沒有錯,但是為了國家能源安全,就一定要自己去挖、自己去探勘嗎?
    林董事長聖忠:剛才提到的分散油源,我們大致上也做了,我們分散採購,在自行開發的部分,……
    林委員俊憲:我看中油太大了,一年做八千多億的生意才賺五十幾億,當然因為你們是國營事業,我覺得其中最大的浪費就是海外探勘及轉投資事業,希望中油在這方面要持續加強改善。
  • 林董事長聖忠
    是。
    林委員俊憲:接下來我要讓部長知道一下,台糖連續10年都要靠大賣土地維持,請問台糖董事長,去年賣了多少?
  • 主席
    請台糖公司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昭義:主席、各位委員。去年主要是被徵收,土地收益大概一百多億。
    林委員俊憲:台糖去年大概賣了一千多公頃,我算了一下,大概過去10年來台糖平均每年都要賣超過40座的大安森林公園那麼大筆的土地,我都很害怕,萬一有一天土地賣完了,台糖怎麼辦?
    陳董事長昭義:去年出售的土地是161公頃,其中包括和發產業園區131公頃。
  • 林委員俊憲
    我是說歷年來。
    陳董事長昭義:主要土地減少最多的就是科學園區、高鐵線這類的,都是政府徵收。
    林委員俊憲:如果沒有賣土地的收入來資助,台糖從99年到105年八大事業部就大虧七十幾億,今年預計要虧多少?預算上是虧7億。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努力想要把它降到最低,今年的預算是編列7億7千萬元的虧損。
    林委員俊憲:台糖除了賣土地以外,到底本業還有沒有救?
    陳董事長昭義:本業是砂糖,……
    林委員俊憲:糖以外,養豬、蘭花?
  • 陳董事長昭義
    自產糖的部分註定每年會虧五、六億。
    林委員俊憲:糖本來就會虧,那是你們的政策任務。
    陳董事長昭義:跟農民的保證價格有關,那一定會虧。
    林委員俊憲:我了解,不只糖,台糖是多角化經營,包括養豬、種蘭花、賣生技產品等等,如果沒有出售土地的收入挹注,台糖每一年都要大虧七、八億以上,到底有沒有救?有沒有轉正的一天?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現在公司上下努力的目標就是事業部至少打平,希望在這兩、三年內可以完成。
    林委員俊憲:我看很難啦,你有計畫嗎?
  • 陳董事長昭義
    我覺得有機會。
    林委員俊憲: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你們送給國會的報告不敢寫?
    陳董事長昭義:有機會,這我不敢隨便講。
    林委員俊憲:從民國99年到105年,預估台糖要大虧76億之多,像今年就要虧7億8千多萬,幾乎全部要靠賣土地,所以看要如何減少虧損,從你們的生物科技、量販、油品、畜牧、養豬、精緻農業等等著手。我在台南看到生意最爛的賣場就是台糖開的,最沒有人去的加油站也是台糖開的,到底台糖會不會做生意?你看你們八大事業部全部虧損,至少也要有人賺錢吧!
    陳董事長昭義:倒不至於全部虧損,我跟委員報告幾個數字,台糖過去4年……
    林委員俊憲:所以台糖的經營績效非常差,大概是國營事業中最差的,董事長,加油吧!
    陳董事長昭義:好。我跟委員報告過去4年的數字,大概事業部虧損的金額……
  • 林委員俊憲
    我沒有時間了啦。
  • 陳董事長昭義
    進步很多了。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代表桃園鄉親關心一件事情,請問桃園煉油廠到底遷不遷?
  • 主席
    請中油公司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過去經濟部曾經作了一個承諾,我們一直在覓地,但是有一個原則就是先找到地方,先興建後拆遷,持續來進行。
    吳委員志揚:這不是中油自己的事,事關整個能源的問題、工業的問題,我們也知道桃園煉油廠擔負整個台中以北的供油,桃園工業也很發達,我們桃園人不是很自私,但是因為桃園現在已升格為都,而且原來桃園煉油廠所在地沒什麼人,現在卻變成精華區了,在公安、環保、交通各方面,對桃園市民的衝擊非常、非常大,所以我現在想請問一下,以我們國家的能源政策來說,桃園煉油廠到底有沒有可能搬遷?我希望你們誠實的講,520快到了,這個案子也要向新政府報告。你們不能說民意代表、地方民眾吵一吵,你們就動一下,然後大家累了、不吵了,就歸於平淡,上次覓地小組開會已經是102年年底的事了,距離現在已經兩年多了,現在又不找地了嗎?部長,你知道這件事嗎?我已經跟好幾位部長講過這件事情了。
  •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都很關心,桃園煉油廠是否重要,我想對國家的能源供應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至於其搬遷的可能性,如果找不到可以遷往的地,其遷廠其實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
    吳委員志揚:總之就不要呼攏我們桃園市民,好不好?因為這件事已經講了很久,從林義夫前部長開始答應,他答應一般民眾講的10年搬廠期,其實應該不止,搬廠大概不會那麼快,就我的印象,以郝柏村當行政院長時答應高雄的煉油廠遷廠而言,那個計畫大概是25年吧?不論大家滿不滿意,至少你們就是照該計畫在做。反觀桃園煉油廠的部分,至今已經十餘年了,覓地小組連開會都愛開不開的,我認為你們要誠實地跟大家講,不要敷衍所有老百姓,尤其不要敷衍地方政府與所有民意代表。如果有困難,就把困難講清楚,董事長,你會不會比較清楚這件事?
    林董事長聖忠:是的,委員過去擔任過縣長,所以很清楚這個案子的背景。整個覓地小組目前還在運作,並不是就沒有了,只是因為覓地有其困難度,過去在桃園的五個地方都試過,也都有其困難之處,擴及其他縣,現在還是在辦理覓地之中,這部分我們也會陸續向桃園的民眾、各位委員及當地政府說明。
    吳委員志揚:我想經濟部應該要確認一點,這是國家整體的能源政策,我不希望老是在桃園的幾個地方打轉,名稱雖然叫做桃園煉油廠,但它並不屬於桃園。從全國的角度來看,我們桃園的海岸線算是偏短,也只有兩個港口,算是很小、很小的地方,然後,我們周邊已經有非常嚴重的工業污染與各種專區在,可說是環境負荷能力非常脆弱的一個縣市,再加上前幾年大家很重視的藻礁復育地點恰好就在桃園的海邊,你們如果繼續在桃園尋覓地點,縱使水深等條件可以過,環評要過的可能性很低很低,加上居民的抗爭,我認為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我們當時已經建議覓地小組不要老是在桃園打轉,它並不是桃園自己的,而是供應台中以北的煉油廠。部長,我們在101年時就曾經建議,覓地小組甚至有把台中港、台北港等列進去,但我們至今尚未看到這幾個桃園以外其他地點的評估報告,這幾處為何不適合?你們當時不是還想過新加坡還是馬來西亞這兩個地方嗎?我們也不一定要以鄰為壑啊!不一定要放在我們隔壁的縣市,因為他們可能也不歡迎,但臺灣的產業也許要到海外去發展,經濟部對這部分到底有何戰略?再者,高雄氣爆以後,我們桃園人嚇死了,因為不知道這種事情哪一天會輪到我們桃園。請問,在高雄氣爆以後,有沒有改變部長跟董事長在煉油廠布局上的一些策略?例如它根本就該遠離城市的中心?有沒有這種策略上的改變?
    林董事長聖忠:高雄氣爆是屬於工業管線,桃園的部分基本上都是各種不同型態的油管,兩者在程度是有差別的。至於整體的策略,在高雄氣爆之後,我們增加了很多管線的管理、巡察改進作業,這當然也包括桃園在內,我們整體都有做評估與視察,以確保桃園地區管線的安全度……
    吳委員志揚:部長,目前桃園市議會也是開議期間,大家也在關心此事,我希望在520之前,覓地小組能夠再次啟動,且要將你們認真評估過桃園以外所有地點的證據拿出來,不要敷衍,不是說桃園以外的地點隨便看看就說不可能,我們桃園人都會很認真去查你們對桃園以外的其他地點是否也比照桃園這樣處理。此外,所謂的搬遷,光是土地的處理可能就需要8、9年,建廠也需要十幾年,所以才會有一個25年的計畫,林義夫前部長當時提出的也是25年計畫,你們是不是有一個pattern,遷廠就是要25年?
    林董事長聖忠:桃園廠大概沒有這樣的一個時程規劃,當初只是說要做遷廠的計畫。
    吳委員志揚:不,當初的評估報告寫得很清楚,土地開發時程:9年,加計3期的建廠:16年,總共25年。真的是這樣,這是你們的報告所寫的。
    林董事長聖忠:那個是在找到土地後的行程,如果找不到土地,後續就沒有辦法繼續下去。
    吳委員志揚:我也先跟部長提醒,當地的居民已經忍了很久,如果你們有開始在動、真正在評估、有找到地點、也真的在做,二十幾年的話,他們或許還勉強能夠同意;但如果感覺到你們在敷衍、呼攏桃園的老百姓,他們就不會等到25年,因為看起來遙遙無期,他們認知的10年期限在前年就到了,他們認為土地開發沒有先建後遷的問題,10年一到,廠就該遷走了。也就是說,期限在兩年前就已經到期,他們隨時有可能會用比較激烈的圍廠手段,所以,你們要善盡溝通的原則。就算找了25年才要搬走,這段期間內,你們有沒有任何內縮或縮減使用面積的任何措施?
    林董事長聖忠:其實在廠區及鄰區部分,我們已經內縮了,不只做過內縮,且還承諾加蓋一座環保公園,這都是經過鄉親認同的一個作法。
  • 吳委員志揚
    已經開始做了?
  • 林董事長聖忠
    已經完成了。
    吳委員志揚:部長,我在此跟您拜託,520之前,立即重啟覓地小組的運作。因為新的議會、新的市府上來,人都要重組。
    鄧部長振中:好,這個我們可以做。
  • 吳委員志揚
    謝謝。
  • 主席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2月期間,媒體報導中油公司要針對山區和離島調高油價,請問部長,您知道這件事嗎?
  •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 鄧部長振中
    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 高委員金素梅
    您的看法是什麼?這個政策已經在推動了嗎?
    鄧部長振中:這個政策沒有在推動,它只是當時的一個構想。
  • 高委員金素梅
    沒有推動的原因是什麼?
  • 鄧部長振中
    當時是一個構想。
  • 高委員金素梅
    誰的構想?
  • 鄧部長振中
    中油。
    高委員金素梅:林董事長,您知道嗎?身為一個國營事業的董事長,本來就應該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你知不知道現在山區的油價與一般的油價是一樣的?
  • 主席
    請中油公司林董事長說明。
  • 林董事長聖忠
    主席、各位委員。是一樣的。
    高委員金素梅:但我們部落中要加油的民眾到加油的地方和家裡距離多遠,你知道嗎?
  • 林董事長聖忠
    各地區可能有點差異。
  • 高委員金素梅
    你知道司馬庫斯這個地方嗎?
  • 林董事長聖忠
    最近有在討論要在司馬庫斯增加一處可以服務當地民眾的供油設施。
    高委員金素梅:在司馬庫斯,到離我最近的一處加油站來回要5個小時,所以,當你提到要調漲偏鄉、離島地區的油價時,對這些民眾而言是情何以堪啊!
    林董事長聖忠:我想這是外界有一點誤解,……
  • 高委員金素梅
    怎麼誤解?你說!
    林董事長聖忠:當初在談這個並不是要對偏鄉民眾課以比較高的油價,絕對不會這樣!其實我們非但沒有課高,反而在偏鄉地區都有補助。
  • 高委員金素梅
    那你想怎麼做?怎麼補助法?
    林董事長聖忠:補助的部分,像當地運費的補助、桶裝瓦斯的運費都有補助。
  • 高委員金素梅
    什麼意思?桶裝瓦斯跟我們加油有什麼關係啊?
    林董事長聖忠:對,但是油品的部分從來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董事長,當一個政策推出來的時候要經過腦袋啊!腦袋跟嘴巴不要一下子出去啊!我知道你講的是什麼意思。現在那麼多的觀光業者到原住民山區去,你要讓這些觀光的人在原鄉地區加油能夠多付一些錢,對不對?但是你有沒有考慮到在地的原住民族、在地的偏鄉地區在醫療、交通上面已經非常不便了,結果你們這個政策推出之後,傷害最大的就是最弱勢的這些人!
    林董事長聖忠:報告委員,不會的。任何一個措施我們都會有配套,何況這個都還沒有成熟,並不會……
    高委員金素梅:沒有成熟,那幹什麼要對外宣布呢?
    林董事長聖忠:我們並沒有對外宣布,是記者……
    高委員金素梅:你宣布的同時,我看到部長馬上給你打回票啦!你這不是自己打臉嗎?
    林董事長聖忠:報告委員,並沒有這個構想。這個構想根本沒有出去,在內部提這些問題都是有很多的可能性,但是保護弱勢是中油一直在做的,並不會影響……
    高委員金素梅:不要講保護弱勢,我們的弱勢是因為政策的不公平、資源分配的不公平,董事長,明白嗎?
    林董事長聖忠:是,我了解。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再請問部長,這個政策還會推行嗎?
    鄧部長振中:因為當時加油站有一些條件,所以我們調整了加油站的利潤,我想暫時不會再去做這件事情。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在這裡一定要鄭重地宣布,國家的國營企業本來就是要本著很重要的社會責任。我們想在原鄉地區設置加油站,中油每次都講成本考量,很抱歉,結果進去原鄉地區設置加油站的是台塑,目前台塑已經向本席表明,在苗栗泰安鄉、五峰鄉,只要能取得用地,他們很願意進去做社會責任的工作;我們看一下中油,有嗎?你們每一次要做任何事情都是用經濟考量,當你們用經濟考量的時候,最弱勢、最辛苦的就是偏鄉及離島。我們的弱勢並不是因為我們天生弱勢,而是資源分配不公,以及你們所謂經濟考量的成本!部長,這是不對的!身為一個國營企業,本來就要肩負社會責任的工作,怎麼可以這樣子呢?所以只要本席在這裡1天,本席就不准經濟部調高我們偏鄉、離島加油站的油價!520之後部長就要下台了,我希望你們在交接的時候也把這件事情考量進去。國營企業本來就應該要肩負社會責任,你同意嗎?
  • 鄧部長振中
    同意。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
    鄧部長振中:另外,我想請教台糖公司陳董事長,我們提出一項臨時提案,要求台糖在1個月內成立一個委員會小組,把台糖的土地整理起來,你應該知道吧?
  • 主席
    請台糖公司陳董事長說明。
  • 陳董事長昭義
    主席、各位委員。是。
    高委員金素梅:好。本席手上有一份研究報告,名為「戰後初期台灣土地的接收與處理」,其實非常清楚,所以給你們1個月的時間已經算滿多的。不知道您看過這份研究報告沒有?這是研究生何鳳嬌的博士論文,你看過嗎?
    陳董事長昭義:我不確定,但是我們財產的清冊是很清楚的。
    高委員金素梅:我提供給你們。董事長,當時日本政府占據台灣的時候頒布了第26號日令,只要不能向日本政府提供器具或文字作為證明的土地統統收為國有,原住民地區很多土地也因此遭到搜刮,有些土地後來轉移成為台糖的土地。本席從手上這份研究報告看到有非常多土地產權的爭執,也就是說,日據時代用武力、侵占的方式強占了人民的土地,戰後國民政府來台灣以後承接了所有的土地,這份報告第180頁到第183頁的「戰後請求返還被台糖糖業資本強占土地表」有非常多的資料,董事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陳董事長昭義:一直有這樣的一些爭議,這些土地的所有制就是登記制,……
  • 高委員金素梅
    不可以!
    陳董事長昭義:關於這部分,我想要再研究,……
    高委員金素梅:董事長,我跟您說,當現在準總統小英在談轉型正義的同時,當我們在清查國民黨黨產的同時,我覺得真正的轉型正義不能只做一半,一定要整個做完,包括第26號日令,原住民沒有任何可以拿出的土地證明文件,統統都應該要清算!包括台糖的前身─當時的製糖株式會社,在非原住民地區諸如台南地區、高雄地區強占人民的土地也統統都要清查。我認為轉型正義不能只做一半,真正的轉型正義應該從1895年開始,而不是從日本戰後或國民政府來台,或者只針對國民黨黨產。部長及台糖董事長,本席希望你們在1個月內提出這些證明及你們所調查的資料,並在520以後移轉給接任的部長及董事長,我們要從此開始,真正找回轉型正義,而不是一半的轉型正義。董事長,您聽清楚了吧?
  • 陳董事長昭義
    聽清楚了。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
    陳董事長昭義:向高金委員報告一下,台糖基本上是把日本四大製糖會社的財產集中管理。至於財產的來源有問題,我們希望看到有資料,要不然到目前為止都變成非常難的事,……
    高委員金素梅:有!董事長,我現在馬上告訴您,這份報告第一章把日本對台灣土地的侵占寫的很清楚,這裡面都有,如果你需要資料的話,本席會給您。
    陳董事長昭義:好的,我們來看一看。
    高委員金素梅:這些資料是非常清楚的,其中包括台糖怎麼樣侵占、怎麼樣用低價、怎麼樣強占,都寫的非常清楚。如果你需要這份資料,本席可以提供給你,或者你們可以自己上網去看,好嗎?
  • 陳董事長昭義
    我們會進一步了解。
  • 高委員金素梅
    謝謝。
  • 陳董事長昭義
    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3月1日本席對院長進行總質詢的時候有提到大林蒲遷村的問題,當時院長答應在1個月內要提出大林蒲遷村整個計畫,今天是3月31日,不知道相關的同仁有沒有給部長看過大林蒲遷村的計畫?
  •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還沒有看到,我問一下同事現在……
    賴委員瑞隆:好。我知道他們的草案已經出來了,我希望部長能夠儘快拿到這份報告,因為當時是答應我在1個月內提出,可能也要儘快送給院長。
  • 鄧部長振中
    是。
    賴委員瑞隆:地方上都非常關切這件事情。其實我昨天有拿到這份報告初步的草稿,他們有跟我做一些溝通,我希望儘速給部長確認。這份草稿中提到預估可能要花700億元進行遷村,但是將來這塊土地取得之後的產值也會超過千億元,所以我想整體上其實是值得的,而且民調的結果也顯示有超過8成8的市民是願意遷村的,當然,這是在提供土地的條件、以1坪換1坪的狀況下。請問部長,大概什麼時候可以跟您確認,再向院長報告,讓院長也知道這件事情?
    鄧部長振中:假如今天給我的話,這個假期我就把它看完,看完後我就趕快跟院長報告。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部長。另外裡面有一些會牽扯到期程的部分,昨天已經有請他們把期程也抓出來,當時有提到希望不要跟需地機關綁在一起,因為如果綁在一起有可能打死結,但我們先以行政院的方式籌措700億的經費,協助遷村完畢,屆時土地的價值其實超過千億,取得之後將來要怎麼用,我想經濟部就未來會有一個非常好的新興產業思考,這樣的話,事情才能解套,不然可能會一直綁在那邊,動彈不得,因此我想請部長也把時程列出來,自3月1日質詢完之後,很多大林蒲的鄉親一直在關心最近的進度到哪裡?我答復說我今天會利用時間再詢問部長,希望能儘快跟部長、院長確認這整件事情,可否請部長就在假期後……
  • 鄧部長振中
    我會在假期中把它看完。
    賴委員瑞隆:也儘速跟院長做說明,把整件事情確定,好嗎?
  • 鄧部長振中
    是。
    賴委員瑞隆:謝謝部長,接下來我請問台糖董事長,台糖在全台灣有很多的土地,在小港也非常多,我們最近討論很多的問題,包括大魯閣有一個大的購物中心要開幕,正在找尋周邊停車位的空間,最後所看上的都是台糖的地,台糖在當地出租許多貨櫃用地,在高雄有很多土地髒亂的問題,這部分未來要請董事長多加督促,坦白講,我覺得台糖在那邊都是在養地的,未來隨著都市發展,土地的價值都會不斷翻漲,所以希望台糖要善盡企業的責任,特別是國營事業的責任。
  • 主席
    請台糖公司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昭義:主席、各位委員。有些地方我們希望能由地方政府來代管跟維護,會照顧的更好。
    賴委員瑞隆:我認為其實應該要由台糖自己負起那個責任,因為將來土地的價值是歸你們收,而不是地方政府,針對現在很多髒亂的部分,甚至南部還爆發許多登革熱等,所以土地部分真的要請董事長盡力維護,因為台糖在南部的土地非常多,我今天特別要說的是少康營區,這塊原先是租給國防部使用,現在遷移之後,在23公頃裡面,其中有13公頃未來會變成商業區,所以我想土地增值部分非常大,其中有10公頃會回饋作為公園用地,因為這塊土地開發起來可能還需要兩、三年的時間,周邊的市民一直希望台糖能先開發5公頃的地,讓市民能夠進入,不要光只是占著一個好的地段,而是能夠先回饋給周邊的市民,讓大家可以有座公園,另一方面也整理周邊環境,不要讓裡面雜草叢生或發生積水的情況,這部分董事長可以來做嗎?
    陳董事長昭義:我了解,關於少康園區的案子,高雄市政府已經重新規劃完成,這裡面大約有10公頃將來將變成公園,目前賴委員關心的部份……
    賴委員瑞隆:將近5公頃的土地,先開放出來……
    陳董事長昭義:先把它拿出來,作為民眾活動之用。
    賴委員瑞隆:董事長,這樣可以嗎?
    陳董事長昭義:原則上我們都同意的,像……
    賴委員瑞隆:我是說不要用代管的方式,地是台糖的,將來賺的錢也是台糖在賺,這兩年內開發完成之後,台糖也會賺非常多,剛剛有提到約有100多億,我相信這塊地的價值……
  • 陳董事長昭義
    那100多億是賣掉土地……
    賴委員瑞隆:我知道,那將來變換13公頃成為商業區的價值也是非常高。
    陳董事長昭義:基本上,那種地不會賣,就是剛才所說的……
  • 賴委員瑞隆
    但是一樣會有相當大的獲益。
  • 陳董事長昭義
    本來就是要給地方政府……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這件事情董事長能夠站在協助的立場,那塊地本來就是台糖的地,你們只是把它的環境維護好……
  • 陳董事長昭義
    本公司一直都是支持這樣的做法。
    賴委員瑞隆:所以請董事長回去把那塊地整理好,不要再把它推回給市政府或區公所了,畢竟這是私人的地……
    陳董事長昭義:我大概會跟里長一起來確認,避免將來變成安全上有問題……
    賴委員瑞隆:董事長,我前兩天找你也就是為了這件事情,請你大力協助地方,我想有獲利就應該負起責任,那塊地遲早要開發成公園,你只是提早個一兩年,但卻對地方的幫助很大。
  • 陳董事長昭義
    將來本來就是要作為公園。
    賴委員瑞隆:對,把將來要做的部分先做而已,小港部分的環境品質其實不好,還有空汙的問題,我覺得是該回饋一下,台糖在小港的地真的非常的多,我想你也很清楚,謝謝。
    接著想請問中油董事長,中油上次在高坪11路的管線問題不知道後來處理的如何?責任歸屬清楚了嗎?
  • 主席
    請中油公司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那個部分是外力破壞,這點是確定的。
    賴委員瑞隆:那是誰的責任,是中油自己的問題,還是……
    林董事長聖忠:目前還要再進一步確認,因為還在查證那個時候誰有……
    賴委員瑞隆:已經過了10天了,還沒辦法查到?若是有人惡意破壞的話,那顯然是很嚴重的喔,所以可能要儘速查明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林董事長聖忠:是的,我們還在查。
    賴委員瑞隆:既然有外力破壞的話,當時你們初步評估還說有可能是自來水公司在挖管,所以現在請趕快確認清楚,如果是被惡意破壞,那顯然中油在維護管線上有很大的問題,被惡意破壞卻沒有一個好的阻止防範機制。
    林董事長聖忠:對,我們會繼續再查。
  • 賴委員瑞隆
    什麼時候可以查明?
  • 林董事長聖忠
    我們是在蒐集當時相關的這些……
    賴委員瑞隆:部長,這些都是屬於您的管轄範圍,什麼時候可以給個明確的答案?已經過了10天,為什麼還查不清楚外力破壞是誰造成的?
    鄧部長振中:明天下午,您好像要開個協調會?
    賴委員瑞隆:對,我要了解這件案子,因為我開協調會,不見得有效果,所以希望部長幫忙,讓這件事情能有更快的結果。
    林董事長聖忠:讓我們總經理說明一下,他對這件事情比較深入。
  • 主席
    請中油公司陳總經理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有跟台水的胡總經理通過電話,我們的同仁在巡管的過程中,發現台水有在那邊施工,但是根據他們內部的調查,他們施工的地方跟我們破損的地方大概有40公尺的差距。
    賴委員瑞隆:沒關係,請你們一個禮拜內查明,儘快跟我報告,雖然我今天下午會詢問細節,但是請你們一個禮拜內要查明清楚。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氣爆發生在前鎮,那裡有很多工業管線,剛剛吳志揚委員也很擔心,包括最近的大林蒲下面有17條管線,上次曾就此問過部長,這種情況大概是全台灣少有的,只有高雄比較有這樣的狀況,這次發生漏油的高坪11路下面也有7條管線,裡面很多處都是中油的管線,我想問董事長,全台灣中油地下管線最多的地方是不是在高雄?
    林董事長聖忠:如果以密度來看,高雄的工業管線應該算是最多的。
    賴委員瑞隆:那現在市長幫大家爭取的是,現在有很多企業都在高雄,像是中鋼、李長榮等,很多公司都漸漸遷移到高雄,我們一直在談中油總公司應該跟高雄人在一起,至少你會更關心地方發生的事情,包括最近管線所發生的問題,連那個洞到目前為止,都10天過去了,卻還查不出來,如果董事會跟管理階層都在高雄,我相信很多問題會跟人民更接近,至少會更關心這邊的問題,一旦發生問題的話,效率也會更快,不用遠從台北去關心,出個門坐個車就可以關心第一線的狀況,我覺得整體效率都會不一樣,所以我想問董事長,您是否有在規劃總部南遷這件事情?
    林董事長聖忠:關於總部南遷,在上次委員的質詢中,大家都希望我們提出規劃,我們會再提出規劃。
    賴委員瑞隆:你們是否有初步的規劃方向?部長說交給新政府決定,如果5月20日後,新政府也希望你們南遷,那你們的方案是否準備好了?
  • 林董事長聖忠
    實際上這些改善、關心或即時處理……
    賴委員瑞隆:我問的是總部南遷這件事情,董事長您是否有在規劃草案?
  • 林董事長聖忠
    我們正在規劃中。
    賴委員瑞隆:有腹案了?等新政府上台後,如果希望你們確實南移的話,你們就可以移了。部長,我想再問問看您的想法是否有改變,如果可以,您是否要請中油提早規劃南遷?我認為那是一種關心,將你們的生產地與總部設在一起,就像中鋼跟高雄人在一起,所以更會關心工安事故一樣,我想問問看部長您的意思。
    鄧部長振中:我覺得中油可以把各個選項都考慮好,因為他們可能都有不一樣的安排,然後請縣政府趕快做決定。
    賴委員瑞隆:我的想法是既然中油的工業管線最多是在高雄,遷到高雄來是大家都能夠接受的,因為管線確實最多就在高雄,通常發生意外、工安事故、石化等這些問題也多數都在高雄,就我這幾年看到的都在高雄,所以我的意思是要跟高雄人在一起,站在第一線,假如董事長出門到現場關心只需要花10分或20分而非兩、三個小時的話,我覺得效率上會差非常多,這部分若能在520前定案,我想高雄人的感受會非常不同。請問部長可以儘量朝這個方向努力嗎?
  • 鄧部長振中
    好的。
  • 賴委員瑞隆
    謝謝部長。
  • 鄧部長振中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不在場)曾委員不在場。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糖在今天的報告中提到閒置空間的活化,你們的土地有很多種,不僅有大型農地,也有在傳統農村、小型聚落中的畸零地,這些畸零地因為閒置以致荒煙蔓草,形成地方上治安及環境的包袱,既然你們自己不去整理,是否能擬定一個交由地方政府代管或綠美化的方案?
  • 主席
    請台糖公司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昭義: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歡迎由地方政府代管維護和綠美化。
    蕭委員美琴:可是我們之前提出此一提議時你們都不接受,寧可任其雜草叢生、讓人亂丟垃圾,成為地方的包袱,既然現在已經訂出這樣的原則,本席希望能予以落實。
    陳董事長昭義:委員剛才說的那個方向我們可以接受,但是個案狀況如何我不太確定。
  • 蕭委員美琴
    那就朝此方向努力。
  • 陳董事長昭義
    好的。
    蕭委員美琴:這幾年花蓮的光復糖廠重新翻修舊的日式宿舍,且非常受到歡迎,住房率很高,對地方景觀和地方特色旅遊的發展帶來正面影響,本席在此給予肯定,但除了這些日式宿舍的翻新外,其餘大的廠房設施仍處於閒置狀態,請問這些有無活化的空間?
    陳董事長昭義:其實糖廠本身的維護情況還不錯,至於倉庫等部分大概均已活化,也找了一些廠商進駐。
    蕭委員美琴:本席知道你們是將一部份的廠區改為觀光用途,比如活化為小型的製糖博物館等,本席對此都表贊成。你們在報告中提到要成為加值化六級產業的生產者,不過東部在農村產業六級化中最缺乏的就是二級的加工這一環,本席多次在對經濟部和農委會提出質詢時關切此一議題,台糖身為東部最大的地主,應思考如何扮演領頭羊的角色以帶動地方的小農,因為不論是社區或個人,其經濟規模均不足以支撐設置加工設施,必須集結成為區域性的農業規模,包括集結不同型態的小農和不同季節的產品,如此方能配置加工設施,本席希望台糖能以現有的土地、設施和範圍,不限定在光復糖廠內,可以結合其他的空間做妥善的規劃,積極扮演地方大型企業的角色,集結各個小農的力量,讓二級加工能有基本的經濟規模,東部和西部不同,西部到處都是各種廠房設施,東部卻缺乏二級加工,本席希望你們能就預算方向針對這部分努力。
    陳董事長昭義:扣除廠區和大農大戶及平地造林1,000多公頃之後,剩下的大概都是零星的土地,我們會做個盤點。
    蕭委員美琴:請積極盤點,盤點後的土地相關資料也請提供給我們參考。
  • 陳董事長昭義
    好的。
    蕭委員美琴:現在國家正在推動有機農業,東部因為得天獨厚的環境條件,適合從事有機農業的土地面積相對比較大,其中也包括很多台糖的農地,可是你們的出租辦法卻有別於國有地,國有地規定從事有機農業種植可以延長至10年一租,你們卻規定只能3年一租,可是光是養地以通過土壤、水質等各種有機認證就需要3年,再加上很多天然風險比施用農藥的慣行農業的風險來得更大,請問為何你們的租約期限不能比照國有地?我們過去曾提出這樣的建議,可是你們的董事會在討論之後並未採納,本席認為非常讓人遺憾。
    陳董事長昭義:有機農業光是養地就需要3年,所以我們現在對有機的部分是……
    蕭委員美琴:你們的租約期限只有3年,之後還採用標租方式,試問若非大財團,哪個小農有能力去競租?
    陳董事長昭義:目前有機耕作的租期一租就是6年,租約期滿續租的話有優先權。
  • 蕭委員美琴
    為何不能比照國有地有機農地的出租辦法和原則?
  • 陳董事長昭義
    我想可能是考慮到如果租期太久在管理上會有問題。
    蕭委員美琴:我們都知道有機耕作需長時間養地和維護,人家投入這麼多養地成本和時間,如果不能讓他有足夠的時間有所收成以彌補土地租金的成本,試問這些一般小農如何做得起有機農業?這麼一來,除非是財團,其他豈非都不用想了?
  • 陳董事長昭義
    目前租給農民從事有機的部分運作上似乎都還好。
  • 蕭委員美琴
    哪有還好?根本就是抱怨連連!而且你們的租金還跟著地方政府的公告地價上漲。
  • 陳董事長昭義
    農地沒有地價稅的問題。
    蕭委員美琴:可是這幾年你們的租金上漲了好幾倍,而且是採公開標租的方式,必須與財團競標,這讓一般的農民情何以堪?
    陳董事長昭義:雖然是標租,但原來承作的農民有優先承租權。
    蕭委員美琴:即便他有優先權,可是價格卻被財團競標炒高了,致使土地成本不斷翻倍,但收入卻沒有隨著成長,何況前三年還只能養地和就土壤、水質作檢測以取得認證,根本無法有收成,本席希望你們能針對有機農地出租辦法好好檢討,提供一些配套措施,讓整個農地的出租模式能對有機農業特別是小農更為友善。
    陳董事長昭義:其實還有一種模式是由地方政府承租,再分租給小的農民,這樣就沒有標租的問題。
    蕭委員美琴:你說的是專業園區的模式,這要看地方政府有無意願,現在都是農民直接跟你們承租。
    陳董事長昭義:對台糖來說,標租是最客觀且能顯示市價的方式。
    蕭委員美琴:可是這是一種對有機農業非常不友善的土地運用方式,本席還是希望你們能對此做更積極的檢討,有機農業和慣行農業的出租辦法應該要有所區隔。
    此外,有些民眾好幾代都使用並在台糖土地上居住,甚至有從日據時代迄今的,我們一直建議你們採用國有地讓售辦法,讓這些長期租用和使用台糖土地的弱勢住戶不必現在因應公告地價的翻倍,因為他的房子搬不走,可是卻需付高漲的租金,我覺得對很多弱勢村落長期從祖先就一直住在那裡的農民,真的很不公平。
    陳董事長昭義:假如從很早的祖先就用那個地方的地,地是台糖的,房子是住民的,這一部分已經陸陸續續有一些個案在做解決,這個解決辦法還是用市價把地賣給他們,除了這個方式之外……
    蕭委員美琴:你也知道現在地價飆漲好幾倍,人家從日據時期就已經住在那裡,而且這麼多年付給你們的租金早就超過市價了。
    陳董事長昭義:但是叫台糖用回到六十幾年的價錢去賣地,我們大概不敢做。
    蕭委員美琴:可是國有地當初讓售辦法裡也有這樣的方案,畢竟住民已經繳幾十年的租金,早就超過整個市價。
    陳董事長昭義:台糖的地跟國有地不一樣的地方是,我們的地都要繳地價稅,長期以來都有地價稅的負擔。我們也怕占建,有些民眾就是占建台糖的地,占建以後變成他可以很便宜地買,將來會更多人要占建了。
    蕭委員美琴:你們可以設一些時間點,看是哪一年之前就長期在使用的,或是長期有入住這個……
    陳董事長昭義:台糖對土地的管理很嚴謹,可以說很小心……
    蕭委員美琴:但是你們的小心導致很多長期從祖先一直在那裡使用這個土地的人之權益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今天除非他是財團,否則已經好幾個世代住在那裡的土地,他永遠沒有辦法能夠順利取得,這個對他來講是很不公平的,而且長期付高額的租金。今天如果公告地價沒有漲那麼快,也許大家還負擔得了,可是一下子公告地價漲了好幾倍,他們付的租金也跟著漲好幾倍,對很多聚落的農村居民來講,是難以負擔的成本,你要叫他搬也搬不走,現在哪裡買得起房子呢?
    陳董事長昭義:這個對台糖也是很大的題目,我們也……
    蕭委員美琴:你們要好好來看這個問題,用長期的時間來做切割點,或在相關使用者本身的資格條件上設一些明確的規範與限制,至少讓從祖先長期以來住在那裡的人住者有其地,好不好?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再來檢討一下,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好,謝謝!
  • 陳董事長昭義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鄧部長,我有兩件事情想請教,這兩天美國經商局首席副助卿唐偉康有去拜訪你嗎?
  • 主席
    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 鄧部長振中
    主席、各位委員。有。
  • 黃委員昭順
    他去拜訪你的過程當中談了哪些東西?
    鄧部長振中:談了很多題目,就是臺灣跟美國的關係。
  • 黃委員昭順
    比較重要的題目?
    鄧部長振中:TPP也談了滿多的,臺灣跟美國整體的經濟關係、能源合作,我們跟美國很多很多在……
    黃委員昭順:包括能源合作,他跟你談了美豬的關係嗎?
    鄧部長振中:沒有特別提美豬的問題,只是談到整體的市場開放。
  • 黃委員昭順
    美豬的問題他沒有談?
  • 鄧部長振中
    沒有特別說。
  • 黃委員昭順
    開放的事情跟你談了嗎?他跟你談條件是不是?
    鄧部長振中:沒有,他沒有跟我談條件。
  • 黃委員昭順
    美豬的部分他怎麼談?
    鄧部長振中:他說,假如我們要加入TPP的話,整個經貿體系要吻合TPP;第二,我們的市場開放要跟各國一個個國家來談。
  • 黃委員昭順
    要跟哪些國家談?
  • 鄧部長振中
    就是那12個國家。
    黃委員昭順:美豬的部分,他有跟你談到我們的整個檢驗標準嗎?
    鄧部長振中:沒有,沒有談到這麼細。
    黃委員昭順:有談到,沒有談到細的?
    鄧部長振中:不是,沒有談到這些標準與問題。
    黃委員昭順:他還是希望美豬可以開放進口,是不是?
    鄧部長振中:他是說,整體來講,如果要參加TPP的話,市場開放要逐一跟這12個國家談。
    黃委員昭順:因為我不知道他跟你談了什麼,我從報紙上看到,他跟我們的總統當選人談到美豬的事情,好像也跟經濟委員會的幾位委員見過面,就美豬進口的爭議,他希望能夠回到1個什麼標準。我在這裡要提醒部長1件事,美豬的進口、臺灣人民的健康,以及我們吃肉的習慣,這些是這幾年來我們非常堅持的。牛肉與豬肉相比,大多數臺灣人民有百分之多少吃豬肉?你沒有這個數據?
    鄧部長振中:我沒有這個數據,不過我想是大多數。
    黃委員昭順:農委會有這個數據,大概有80%的臺灣人民是以豬肉為主食,跟其他的國家不太一樣,所以怎麼維護國人食的安全,其實這幾年我們有一定程度的堅持。到今天為止,其實談了很久沒有結論,既然沒有結論,第一,我們一定不能夠為了所有的貿易,把臺灣人民的健康犧牲掉,這是我們一定堅持不變的大原則。
  • 鄧部長振中
    是。
    黃委員昭順:部長應該還有不到2個月的時間,請部長起碼把這個維護住,可以嗎?你應該很清楚這幾年我們在討論的過程中大家的期望與想法吧!
  • 鄧部長振中
    國民的健康當然是最重要的考量。
    黃委員昭順:絕對不能犧牲國人的健康。第二,我以前也是在經濟委員會,我們在生技新藥條例裡面特別規定,只要是生技新藥,可以減少營利所得稅20%,對不對?
  • 鄧部長振中
    是。
    黃委員昭順:再者,我們又排除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讓政府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可以持股生物科技,不僅可以有10%的持股,還可以兼創辦人、董事、科技諮詢委員,是這樣對嗎?
    鄧部長振中:委員,你大概是看條例裡面的條文。
  • 黃委員昭順
    也是我們經濟委員會審議的?
    鄧部長振中:是,應該是。
    黃委員昭順:從浩鼎的案子發生到今天為止,翁院長不敢回來,你有什麼看法?翁院長不敢回來面對我們國人,很巧的是,他今天就生病了,你有什麼看法?因為這幾個條文的修正,當時就是為了整個生物科技及中研院,包括那些創辦人、科技諮詢委員、董事、所有政府機關裡面的研究人員都可以做,你有什麼看法?
  • 鄧部長振中
    那個條例當時是為了發展生技產業。
    黃委員昭順:從這件事的發展過程中,你認為這幾個條文應不應該再修改回來?
  • 鄧部長振中
    現在有這個事情發生。
  • 黃委員昭順
    有很大的事情發生。
    鄧部長振中:我們現在沒有打算要修改這個條文,不過……
  • 黃委員昭順
    你認為這樣子的條文是造成這一次浩鼎事件很重要的原因吧?站在部長旁邊的是誰?
  • 鄧部長振中
    是工業局的主任秘書。
  • 黃委員昭順
    他們負責的?
  • 鄧部長振中
    他比較知道整個生技產業。
    黃委員昭順:沒有關係,請他回答,你認為應該再把它調回來嗎?
  • 主席
    請經濟部工業局游主任秘書說明。
    游主任秘書振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生技這部分,浩鼎當然是個案。
    黃委員昭順:我想可能我們不能把這件事當成一個個案,因為我們很難相信會發生這件事情,我們充分的信任中研院,結果他們卻利用我們的信任,不管是量身訂做或是圖利財團,本席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形容這種行為,結果院長現在不敢回來,部長有什麼看法?你都沒有回答本席啊!
  • 鄧部長振中
    針對新創的產業……
    黃委員昭順:請部長先回答本席這個問題,你不要逃避。
    鄧部長振中:我想我們都很了解社會上的期許,大家都希望把這件事情弄得更清楚。
    黃委員昭順:對,不是只有弄得更清楚而已,因為我們整個制度非常充分信任中研院,所以我們在短短的兩天裡面就通過修法,這在立法院是很少有的現象,等於是為中研院的研究人員量身訂做,開了一道大門,而這個門破壞了我們的公務員服務法,也破壞了我們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等,全部都破壞了,蕩然無存。部長,你對翁院長沒有回來有什麼看法?本席已經問了3次,請部長回答本席。
    鄧部長振中:跟委員報告,大家都很希望這件事情能夠……
    黃委員昭順:本席現在是想知道部長的看法,你認為應該把這個條文再修回來嗎?
    鄧部長振中:現在並沒有這個打算,不過委員提出來,我相信我們都可以隨時檢討任何法律的……
    黃委員昭順:這等於是開了一個窗,而這個窗是我們永遠沒有辦法去監督的,而且這個窗是圖利財團,對其他的公務人員來講非常不公平,我們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得很清楚,他們的薪資非常高,他們的薪水應該比你高,你知道嗎?
  • 鄧部長振中
    我不知道。
    黃委員昭順:他們一個月的薪水將近100萬,你的薪水是多少?
  • 鄧部長振中
    委員知道我的薪水是多少。
    黃委員昭順:我不知道你的薪水是多少,我怎麼會知道你們的薪水是多少,你又沒有把薪水交給我,我怎麼會知道呢?
  • 鄧部長振中
    我的薪水是公開的。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請經濟部主動的提出修正案,因為這個案子是量身訂做,已經引起這麼大的風暴,而且讓整個中研院蒙羞。
  • 鄧部長振中
    我對中研院的事情實在是不方便……
    黃委員昭順:中研院跟當時對生技新藥條例的修正其實有一定的關連,那個時候就是為了中研院,所以我們立法院的經濟委員會,包括林委員岱樺還有本席,我們笨得要死而搞出這個東西,就是希望生物科技能夠帶動產業發展,我們哪裡知道可以從中五鬼搬運、可以內線交易、可以弄出這麼嚴重的事情而讓中研院蒙羞?我們當時的動機跟目的是希望能夠協助台灣發展生技新藥,可是最後卻變成這樣,我們覺得很對不起國人。本席今天要特別提出來,請經濟部在最短的時間內修正這幾個條文。
  • 鄧部長振中
    我們一定可以……
    黃委員昭順:我們要杜絕未來再發生這種狀況,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現在浩鼎是第一個,可是我們不知道會不會有第二個浩鼎、第三個浩鼎,我們認為在發展生技新藥的過程當中,不應該這樣量身訂做而造成這麼大的弊端,謝謝。
  • 鄧部長振中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余委員宛如、陳委員亭妃、蔡委員培慧、張委員麗善、林委員德福、陳委員歐珀、江委員啟臣、李委員昆澤、賴委員士葆、徐委員榛蔚、鄭委員天財、顏委員寬恒、劉委員世芳、盧委員秀燕、劉委員櫂豪、王委員定宇、蔣委員乃辛、陳委員怡潔、呂委員玉玲、吳委員秉叡、蔡委員易餘、劉委員建國、陳賴委員素美、周陳委員秀霞、鄭委員運鵬、簡委員東明、何委員欣純、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羅委員明才、趙委員天麟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之資料,請送交本委員會全體委員。
    張委員麗善、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張委員麗善書面意見
  • 1.台糖大陸商標問題

    台糖公司於102年11月29日經台糖公司第30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設立大陸分公司之決議。據本席了解,因擬銷售之產品包括保健食品及化妝保養品等,須花費較長時間申請相關認證及審批,請問陳董事長,台糖有前進中國設分公司或商業登記嗎?
    同時為了發展業務,需要培養與建立當地之營運人脈,並積極尋訪優質之經銷商及通路業者,故預估營運初期營收不易大幅成長,第1年及第2年仍會有營業虧損。惟若上述相關認證及審批申請順利,營運上軌道後,可擴大業務規模及提升營運收入,預估第3年可產生營業利益,第5年可回收已投入之成本與費用。但是在大陸相關的商業經營平台或網站搜尋,完全沒有看到台糖的廣告,行銷費用去哪了?
    台糖公司為確保產品可外銷大陸,自94年起陸續向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稱中國商標局)辦理商標登記。依中國商標局所揭示台糖公司商標註冊情形,台糖公司已完成「台糖」、「台糖詩夢絲SMOOTH」、「台糖詩夢絲」等商標登記,惟該公司頗負盛名之「詩丹雅蘭STANLEN」(用於化妝品、保養品)商標,卻被有心人士搶註在先,且該等註冊人申請「詩丹雅蘭STANLEN」商標用於各類化妝品類及花精、香料類,顯係惡性搶註,對於日後台糖公司外銷該商標產品相當不利,消費者恐有混淆或誤認之虞。請問陳董事長知道嗎?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是否影響台糖行銷計畫?有無提出訴訟?台糖連商標都被別人搶註了,那如果有一天要外銷日本、美國、泰國或其他許許多多國家怎麼辦?
    2.中油海上油氣探勘持續虧損!
    海域探勘過去十年(94年度至103年度)累計虧損20億元,凸顯海域探勘成效不佳。對於海域探勘成效不好,有很多原因,是地點不對?還是技術不夠?目前全世界都知道南海蘊藏豐富石油氣資源,中油的海域探勘是否有在南海進行探勘?如果是因為目前技術尚未克服,花了這麼多政府預算、人民納稅錢,暫時無法實現獲利而導致虧損,是否考慮暫停海上探勘?在中油預算裏,有與大陸合作項目,台潮石油合約區,目前成效如何?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書面意見

    1.台糖存在的必要性為何?
    台糖經營連年虧損,並且偏離核心事業(前面很多委員講過帶過即可)請問台糖董事長,台糖的核心事業及存在目的是什麼?是糖業對吧?貴公司本業嚴重虧損,因此發展出多角化經營,但92年起進行組織再造成立八大事業部門,請問有哪幾個項目是糖業相關的延伸經營項目?(完全沒有)哪幾個事業部門有賺錢?(超過一半虧損)台糖現在既沒有提高糖產自給率的功能、又沒有經營能力,又侵害原住民族權利,請問你們存在的必要性為何?
    2.多少登記為台糖所有的土地是位於原住民族土地?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你們有一半以上的營運部門經營不善就算了,近年多以出售土地獲利以維持營運,105年度預計變賣土地就有51筆,其中花蓮地區8筆、台東地區2筆,這些土地的面積有多大?土地是如何取得的?是不是位於原住民族土地?
    3.台糖取得土地的過程猶如土匪
    台糖宣稱土地取得是戰後接收日本政府土地,但事實上,明明許多土地上仍有原住民族在使用,不論是耕作、舉行祭儀等,台糖公司視而不見,甚至用如同強盜的手段驅離原住民族人。不知道這段歷史,董事長知不知道?
    4.大農大富五人小組的荒謬行徑為例
    我以台糖光復糖廠及大農大富為例,農場簡介裡寫道,民國41年起以五人小組「回收」土地,什麼叫做回收呢?五人小組是由縣長帶頭、縣議員林永樑、副議長林茂盛、花蓮縣警局局長、花蓮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組成的強盜集團,用公權力「強搶」而來,700公頃的土地,多是阿美族鄰近部落的世耕地!更過分的是,你們這些後到這塊土的人,竟聲稱是「農民佔耕」!日本人搶我們的土地,結果你國民政府來,居然還用強暴手段「加強回收」,最荒謬的事情是,這些人都被政府表揚,升官發財,光榮退休,留下原住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和哭泣!國民政府的接收是惡劣的延續還黨產化/國營企業私有化,收歸國有就算了,結果居然給國營企業,然後讓國營企業民營化後成為私人所有,小小的台灣有多少土地可以被這樣玩弄!更不要說,被侵害剝奪最多的就是原住民族土地!
    5.平地造林政策不僅荒謬還侵害原住民族權益
    為了拍馬屁、推動馬英九的愛台12政見,台糖公司居然又把從阿美族手上搶奪來的土地大農大富租給林務局做平地造林,請問平地造林的效益為何?如果要符合「低商業、低密度、低碳」的土地運用目標,那讓原住民族自己來執行就好,何需你政府部門介入?阿美族的傳統土地運用智慧,比你政府更符合友善土地、符合環境永續的價值。把原住民的土地搶走,再來說我來照顧土地,另外又因為本業經營不善不停變賣土地來獲取盈餘,這樣如同廢物的公司經營能力,你台糖不如倒閉算了,把資產和土地回歸國家,再讓國家歸還給原住民族,實現實質的轉型正義才對啊!
    6.要求清查並歸還原住民族土地
    台糖土地被零散毫無規劃的變賣流人私人手中,一邊喊土地永續、一邊變賣土地讓商人上下其手,不如把土地還給部落自己管理,尊重原住民族、實現轉型正義!目前《原基法》的修改,已經確立部落是公法人的地位,歸還土地毫無困難。所以本席要求(1)台糖公司一周內給我一份土地取得過程的報告,(2)並立即著手清查和評估有多少土地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原住民保留地、或位於55原住民鄉範圍之內,(3)在台糖尚未釐清土地的歷史爭議前,台糖應立即停止一切土地及相關連資產變賣,以上。
    主席:現在開始審查預算,就業務計畫、業務收支、解繳國庫淨額、轉投資計畫、重大建設計畫及國庫增撥基金額等部分進行審查。
    宣讀審查項目及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預算部分
  • 提案部分

    1、
    查105年度台糖公司財務摘要編列營業總收入382.49億元、營業總支出352.45億元、淨利30.04億元。又查台糖公司於104年度法定預算編列總收入398.93億元、總支出371.02億元、淨利27.91億元,惟104年度自編決算數下實際淨利達138.59億元,預決算之估算落差近五倍,有嚴重低估之情形,顯見台糖公司年度盈餘收支出編列過度保守,爰提案要求增列105年度盈餘收入3億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2、
    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之「其他營業收入」項下編列「投資性不動產收入」27億4,543萬7千元及「租賃收入」3億2,820萬2千元,共計30億7,363萬9千元,較103年度決算數減少1億1,795萬7,486元,減幅達3.69%;經查台糖公司屏東廠區87.07公頃、南州廠區15.96公頃、嘉義縣太保市嘉保段236號等12筆土地37.01公頃,長年來未按核定規劃使用、未完成工廠校正或為買賣業、物流倉儲業,或依都市計畫開發土地,其土地資源利用作為消極,且運用效益恐有低估,爰提案酌予增列其「其他營業收入」歲入預算6,000萬元。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3、
    105年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中,於「其他營業收入」項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編列2,745,437千元,其中投資不動產收入包含出租土地、農地公設地等出租,設定地上權及投資性不動產出租收入等。目前台糖持有之花蓮縣光復鄉大農段之廣大土地,地勢平坦,早期台灣糖業公司早期在這片土地上種植甘蔗,後來轉型為種植甘蔗之農耕地。民國91年開始,台糖執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的平地造林計畫,在大農大富土地上種植大片林木,唯此土地係當初日本人強徵之土地歸還,有部分是原住民傳統領域內之土地。台灣糖業未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與意旨,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損及原住民族人生存及發展的權利,建議預算凍結百分之50。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 提案人
    孔文吉
  • 連署人
    張麗善  簡東明  鄭天財  廖國棟  王惠美
    4、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V】歲入   【 】歲出
    款 項 目 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其他營業收入─投資性不動產收入
    本年度預算數2,745,437千元
  • 提案
    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二分之一】
    說明:
    台糖公司自36年接管11萬8,206公頃土地,104年度截至12月底止土地面積為5萬0,378公頃,其中歷年來增加之土地面積僅6,406公頃,減少土地面積總計卻高達7萬4,234公頃,即平均每年減少1,091.68公頃;又根據歷年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均提出「台糖公司處分資產,已淪為政府執行相關政策之工具,殊欠妥適」。為避免台糖土地持續釋出,爰提案凍結其他營業收入投資性不動產收入二分之一,待台糖公司提出如何永續發展台糖土地及再利用專案報告後使得動支。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5、
    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於「其他營業收入」項下編列「投資性不動產收入」之出租6億8,490萬7千元,相較於104年度編列的25億7,691萬4千元,大幅減少18億9,200萬7千元,衰退幅度高達73.42%。且「加油站租金收入」、「尖山碑場地出租」、「玉井農產品出租案」、「花蓮觀光場地出租」、「高雄楠梓量販店」年租金明顯偏低,其中「高雄楠梓量販店」年租金僅編列8千,平均每月租金僅僅666元,顯有未當,爰提案酌予增列其「其他營業收入」項下投資性不動產之出租1億5,000萬元。
  • 提案人
    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王惠美
    6、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54
    案由:台糖目前可租用之農地約為9,000公頃,另有待活化農地約100公頃,屬於國家之公共財,應作為增進公共利益之用。有鑑於青年從農取得耕地不易,為增加青年就業及促進農業發展,要求台糖修改現有租地規定,訂定青年優惠承租辦法,爰凍結三分之一台糖105年租賃收入,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培慧  蘇震清  黃偉哲  王惠美
    7、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鑒於台糖公司105年度預計稅前純益為24億4,160萬1千元,扣除出售土地盈餘19億1,743萬9千元及投資利益7億5,497萬3千元,公司預計虧損為2億3,081萬1千元,顯見台灣糖業公司多角化經營並未改善公司體質,反讓虧損持續擴大。當此時刻,台糖公司應積極強化公司體質,降低負債虧損,然台糖公司仍編列福利費427,698千元,作為補助員工旅遊之用,實難令國人苟同,為避免台糖公司虧損加劇,影響公司營運情況,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四分之一。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8、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收入   【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268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用人費用─獎金(績效獎金/考核獎金)
  • 本年度預算數
    925,651千元
  • 建議【 】刪除   【V】凍結數
    100,000千元
  • 增刪理由

    經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用人費用編列獎金9億2,565萬1千元,其中績效獎金3億4,393萬6千元及考核獎金5億7,322萬7千元,以4,100人計算,平均每人可領22萬3千元。惟台糖公司近年來經營績效下滑,為改善砂糖事業長期虧損,陸續關閉糖廠;更傳出旗下產品發生代工廠不實摻偽案件;而國內發生黑心油事件時,亦傳出台糖公司使用強冠公司出產之「全統香豬油」製作產品,消費者信心潰敗,嚴重影響國營企業名聲,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亦欠佳,近年外銷美、日兩國之蝴蝶蘭種苗毛利率由3成降至不及1成,顯示產品競爭力急速下滑,並依賴出售土地獲利以維繫公司營運,實不宜浮濫發放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爰提案凍結用人費用之「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1億元,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如何有效改善台糖公司本業經營虧損情形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蘇震清
  • 連署人
    陳明文  徐永明  林岱樺  王惠美
    9、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水電費P268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編列627,680千元,爰提案予以減列48,000千元。
    說明: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編列627,680千元,由於電費即將調降,且103年度「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決算數為602,716千元,104年預算數為579,471千元。105年度預算較103年度決算成長24,964千元,較104年度成長48,209千元。台糖提高水電費之預算,核有未當,為撙節公帑,爰提案予以減列48,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10、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鑒於台糖公司105年度預計虧損將達到2億3,081萬1千元,經查該公司去年度水電費預算僅編列579,471千元,105年度竟增加為627,680千元,預算編列顯不符實,為避免台糖公司虧損加劇,並樽節公司開銷,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48,000千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11、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查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編列郵電費用37,546千元,辦理郵費、電話費及數據通訊費等業務,然查該公司103年度決算僅編列33,491千元,105年度預算較103年度決算多出近4,055千元,顯見台糖公司預算浮濫編纂,造成公司虧損加劇,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4,000千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12、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268
  • 增刪理由

    台糖公司8個事業部營業績效表現欠佳,在量販、畜殖及精緻農業於98到104年度連年虧損,其他5個事業部如油品、砂糖亦多呈現虧損,多角化經營成效難以突破,仍於「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增加編列費用。國內燃料價格自該年度開始下降,以柴油為例,103年平均每公升價格約33.5元已降到到今年2月平均價格每公升約16.7元,然而「旅運費」103年度決算為6億4,819萬4千元,卻於105年度增加編列至7億5,147萬9千元,難以說明為何有如此的業務增長,爰提案予以減列1億元。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王惠美
    13、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查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用282,968千元,辦理印刷、廣告、樣品贈送及業務宣傳等相關業務,然查該公司103年度決算僅235,938千元,105年度預算較103年度預算多出近47,030千元,顯見台糖公司預算浮濫編纂,造成公司虧損加劇,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47,000千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14、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2億8,296萬8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4,703萬元,增幅約20%;惟查台糖公司105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均低於前年決算數,更分別較104年度預算案衰退4.4%、6.25%,其增加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之預期效益有待商榷,容有審酌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糖公司105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3,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 連署人
    陳明文  蘇治芬  王惠美
    15、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修理保養與保固費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3億4,398萬8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上年度預算數分別增加5,621萬元、1,398萬8千元,增幅約20%、4%;惟查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扣除出售土地盈餘及投資利益後,本業經營預計虧損仍高達2億3,081萬1千元,實應合理撙節支出以強化營運效能,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糖公司105年度「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2,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 連署人
    陳明文  蘇治芬  王惠美
    16、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條規定:「公有之文化資產,由所有或管理機關(構)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然台糖公司長年來僅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下支應相關費用,既無獨立科目,亦未明訂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105年度預算書中對「產業文化資產再生計畫」的詮釋更是荒謬,竟謂將「加速舊糖廠廠區開發」、「與民間業者合建、開發優質社區」云云,完全扭曲文化資產保存之真義。為匡正此錯誤認知與政策,爰提案凍結該科目預算十分之一(約3,400萬元),俟台糖公司提出全面的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並檢討例年之相關績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17、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查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編列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2,395,268千元,然查該公司104年度預算僅編列2,149,188千元,為該公司預算書對於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用之編列,系參照103年度實際發生情形編列相關預算,然該項經費103年決算僅為2,158,612千元,較105年度預算少236,656千元,顯見台糖公司預算浮濫編纂,造成公司虧損加劇,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230,000千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18、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查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編列專業服務費用217,449千元,辦理會計師、法律、工程、保全及電腦軟體相關經費,然查該公司104年度預算僅編列173,381千元,105年較104年度預算多出近44,068千元,顯見台糖公司預算浮濫編纂,造成公司虧損加劇,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40,000千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19、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專業服務費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1,744萬9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上年度預算數分別增加2,304萬2千元、4,406萬8千元,增幅約12%、25%;惟查台糖公司本業經營虧損嚴重,105年度預算案扣除出售土地盈餘及投資利益後,本業經營預計虧損仍高達2億3,081萬1千元,實應合理撙節支出以強化營運效能,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糖公司105年度「專業服務費」3,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20、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收入   【v】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268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專業服務費
  • 本年度預算數
    217,449千元
  • 建議【v】刪除500萬並【v】凍結數
    10,000千元
  • 增刪理由

    經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1,744萬9千元,根據預算書所述該筆預算103年度決算數為1億9,440萬7千元,而去年度預算數更僅為1億7,338萬1千元,今年度預算明顯高出4千餘萬。經查台糖公司連年編列多項研究發展計畫卻未執行,專業服務費恐有高估之,爰提案刪除本項預算數500萬元並凍結1,000萬元,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專業服務費之動支必要性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蘇震清
  • 連署人
    陳明文  徐永明  林岱樺  王惠美
    21、
    台糖公司105年度「公共關係費」編列917萬4千元,較103年度決算數747萬2千元,高出170萬2千元,有浮編預算之虞,經查台糖公司103年度決算結果,八大事業部中六部門呈現虧損,為撙節公帑,爰提案減列「公共關係費」170萬2千元。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22、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公共關係費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公共關係費」編列917萬4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上年度預算數分別增加170萬2千元、150萬元,增幅約23%、20%;惟查台糖公司本業經營虧損嚴重,105年度預算案扣除出售土地盈餘及投資利益後,本業經營預計虧損仍高達2億3,081萬1千元,實應合理撙節支出以強化營運效能,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糖公司105年度「公共關係費」預算15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23、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收入   【 v 】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268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
  • 本年度預算數
    9,174千元
  • 建議【v】刪除   【 】凍結數
    1,000千元
  • 增刪理由

    經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947年接管日治時期之11萬8,206公頃土地以來,經查配合各級政府、公營或公用事業之公共建設需求,截至103年9月底,台糖公司所持有之土地面積僅剩下5萬655公頃,另根據統計104年度截至12月底止,台糖公司閒置土地計2,800.93公頃,包含閒置可利用地面積1,080.40公頃及閒置不可利用地面積1,720.53公頃。然其對於以高度開發,融入社區生活之高雄市中正高工之體育用地,卻不以公益之精神考量回饋鄉里,一昧以商業掛帥,要求高雄市政府以高達18億之鉅款徵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爰提案刪除台灣糖股份有限公司公共關係費用100萬元。
  • 提案人
    趙天麟  蘇震清
  • 連署人
    陳明文  徐永明  林岱樺
    24、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會費、捐助與分攤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會費、捐助與分攤」編列8,590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842萬4千元,增幅約11%;惟查台糖公司本業經營虧損嚴重,105年度預算案扣除出售土地盈餘及投資利益後,本業經營預計虧損仍高達2億3,081萬1千元,實應合理撙節非必要性支出,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糖公司105年度「會費、捐助與分攤」預算5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25、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砂糖直接材料人工明細表─直接材料,共計編列1,158,837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列67,750千元,105年度砂糖營業虧損達-4.79億元(附表1),台糖公司為改善砂糖事業長期虧損,陸續停止製糖業務及關閉糖廠,並由各廠利用原有人力,發展多角化事業,既然已減少其業務為何直接材料卻高額編列預算,顯見台糖公司預算編列浮誇,爰提案予刪減預算20%。(P164)
    ※註:1.資料來源,台糖公司提供。
    2.103年度以前為決算審定數,104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05年度為預算案數。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蔡培慧  陳明文  王惠美
    26、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砂糖直接材料人工明細表─服務費用,共計編列317,250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列5,514千元,近年來隨著砂糖開放自由進口,國內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傳統農工時代之種蔗製糖已無經濟效益,是否需高額編列預算,若台糖公司未能有效改善虧損,允應撙節支出,以節流方式增加公司收益,爰提案刪減預算20%。(P164)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蔡培慧  陳明文  王惠美
    27、
  • 歲計別
    歲出   預算書頁次:P164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工作計畫
    砂糖直接材料人工明細表
    主旨:有鑑於105年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直接材料人工明細表」項下「服務費用」中「郵電費」84萬9千元,相較於104年度預算8萬8千元,增加76萬1千元,增加幅度達9倍有餘,疑有浮編之嫌疑。爰針對「砂糖直接材料人工明細表」項下「服務費用」中「郵電費」原列84萬9千元,擬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28、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砂糖直接材料人工明細表─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303,533千元,,由於台糖公司營運效能欠佳,如能節省製造費用成本,對整體盈收亦有一定之助益,惟103年度決算數為291,613千元,105年度預算較104年度預算數列增18,252千元,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P164)
  • 提案人
    黃偉哲  蔡培慧  陳明文  王惠美
    29、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精煉糖直接材料─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5,449,771千元,近年來隨著砂糖開放自由進口,國內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傳統農工時代之種蔗製糖已無經濟效益,由於砂糖事業營運效能欠佳,105年度砂糖營業虧損達-4.79億元,若能節省材料費用,對整體盈收亦有一定之助益,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P169)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蔡培慧  陳明文  王惠美
    30、
    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農產品製造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15,822千元,較104年度預算編列之92,032千元增加,幅度達約26%,經查台糖公司營業淨利呈負成長,基於撙節開支原則,若能節省製造費用成本,可達節流之效,爰提案刪除「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5,822千元。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31、
    台糖公司本業經營績效不佳,八大事業部多為虧損狀況,然105年度「蜆精製造費用」項下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預算22,060千元,較103年度決算數2,921千元暴增655%,顯未參酌以前年度實際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要求刪除「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9,000千元。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32、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修造費用─水電費─水電費,共計編列120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4千元,電價104年已有調降,105年四月起平均電價將一口氣下跌百分之九點五六,接近「打九折」。允宜就實際需要如實編列,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15%。(P6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33、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修造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共計編列1,815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545千元,就103年使用決算數為957千元來看,編列經費甚鉅,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P6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34、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修造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共計編列3,057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277千元,目前只剩內部水井維修,檢討是否有其高額經費的必要,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P6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35、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修造費用─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7,105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5,823千元,103年決算使用經費為4,733千元,105預算編列高於103年決算三分之一,變動預算高達7,053千元,詢問過業務部門目前業務只剩內部水井維修,檢討是否有其高額經費的必要,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P6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36、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加工費用─用人費用,共計編列2,569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229千元,103年決算使用經費為489千元,105預算編列高於103年決算八成,也較104年預算多編列一倍,檢討是否有其高額經費的必要,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P66)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37、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加工費用─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13,748千元,103年決算使用經費為5,999千元,105預算編列高於103年決算兩倍以上,檢討是否有其高額經費的必要,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40%。(P66)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徐永明  王惠美
    38、
    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加工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3,470千元,而103年度決算數為1,640千元,漲幅高達111.5%,鑑由台糖公司103年度決算結果,八大事業部中六部門虧損,營運效能不彰,惟此時機,台糖大增加工費用之預算,核有未當,爰提案刪除「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600千元,以撙節開支。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39、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服務收入p41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服務收入編列2,159,813千元,較其編列服務費用2,250,063千元,少90,250千元,呈現虧損狀態。所謂服務事業包括高爾夫練習場、遊樂事業、車輛停車場、飯店旅館、服務中心、農機服務、物流事業、廢棄物處理事業、加油站等服務業,這些服務業之經營若有良好的管理,應可減少虧損;而台糖不思改進之道,任其連年虧損,因此要求台糖105年之年度服務費用應減列90,250千元,使其服務收入與服務費用齊一,損益平衡。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40、
    根據台糖公司103年度決算結果,8大事業部有6個部門呈現虧損,量販、砂糖、畜殖、精緻農業等4個事業部,100年度至103年度連年虧損,其餘4個事業部損益表亦表現欠佳,8大事業部100年度至103年度盈虧均呈雙位數負成長,顯見台糖公司多角化經營策略成效不彰。經查今年度台糖公司服務費用(預算書第268頁)較去年增加,更較103年決算數增加12%,爰提案刪除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金額2,768萬、「旅運費」金額5,147萬9千元。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41、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水電費 P68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62,516千元,爰提案予以減列5,500千元。
    說明:
    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62,516千元,由於台糖公司持續虧損,在盈收未獲明顯改善之際,應多加節流,惟103年度「旅運費」決算數為57,201千元,105年度預算較103年度決算成長9.2%,亦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爰提案予以減列5,5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42、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遊樂事業)─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26,564千元,105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319千元,電價104年已有調降,105年四月起平均電價將一口氣下跌百分之九點五六,接近「打九折」。允宜就實際需要如實編列,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10%。(P73)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徐永明  王惠美
    43、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遊樂事業)─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7,998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5,985千元,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40%。(P73)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徐永明  王惠美
    44、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遊樂事業)─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364,749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21,018元,應考量政府財政不佳,檢討是否有增列必要性,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10%。(P73)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廖國棟  徐永明  王惠美
    45、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車輛停車場)─服務費用,共計編列16,769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645千元,八大事業僅行銷及休閒遊憩兩大事業單位有盈餘,其他六大事業呈現虧損,應節省成本開支,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15%。(P78)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46、
    105年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於「服務費用明細表〈加油站〉─服務費用」編列2,015萬元,唯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部門銷售長年虧損,有鑑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發油量逐年減少,部分加油站又處於長期虧損情形,顯見其加油站競爭力不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成本控制顯有失當,應確實檢討其油品事業部之經營能力與發展困境,提出油品事業部長期發展績效評估與檢討因應方案,另外,有關加油站經營部分,應考量推動節能及環保政策、經營績效等,提升經營績效,以因應油品自由化之競爭力,爰此,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於「服務費用明細表〈加油站〉─服務費用」項下,計編列新台幣2,015萬元建議凍結百分之30。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檢討改進前揭問題,並於2個月內向本院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 提案人
    孔文吉
  • 連署人
    張麗善  簡東明  鄭天財  廖國棟  王惠美
    47、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飯店旅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1,513千元,鮮少有看到台糖飯店旅館之廣告,宣導成效不彰,應節省成本開支,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P81)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48、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飯店旅館)─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134,730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7,516元,恐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P73)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49、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物流事業)─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52,806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6,676千元,立法院審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預算時,已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確實檢討並修正多角化經營策略,截至103年度9月底,除商品行銷及休閒遊憩兩大事業單位營業損益表現呈正成長外,其他六大事業單位仍均呈現虧損狀況,目前正值政府財政困窘之際,預算允應覈實編列,基於撙節原則,爰提案減列「旅運費」20%。(P88)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50、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物流事業)─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共計編列72,653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0,773千元,檢討是否有其編列高額經費的必要性,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P88)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51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明細表(廢棄物處理事業)─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共計編列83,708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3,830千元,恐有浮濫編列之虞,爰提案刪減預算10%。(P9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52、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營建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1,874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490千元,電價104年已有調降,105年四月起平均電價將一口氣下跌百分之九點五六,接近「打九折」。允宜就實際需要如實編列,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10%。(P23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53、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營建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共計編列110,000千元,之前並無編列此預算,105年預算卻高額編列,浮濫且不必要,為撙節開支,爰提案減列30%。(P23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54、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營建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11,728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0,113千元,允宜就實際需要如實編列,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10,113千元。(P232)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55、
    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行銷費用」編列30億8,451萬元,較103年度決算數30億1,382萬4千元,高出7,068萬6千元,主要為「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旅運費」、「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等費用增加,惟查台糖公司101年至103年顧客滿意度逐年下滑,顯見其品牌行銷策略與服務品質成效不彰,行銷費用之增編預算適切度有待商榷,為撙節支出,爰提案刪減「行銷費用」4,000萬元。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56、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行銷費用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行銷費用」編列30億8,451萬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30億1,382萬4千元,增加7,068萬6千元;惟查該公司105年度預算銷售收入相較於103年度決算數與104年度預算數,實為連年下降,且台糖公司雖擬辦理大陸公司設立事宜,於本年度預算編列「行銷費用」768萬1千元,但部分主力產品商標卻已遭他人在中國大陸搶註商標登記,顯不利於日後該公司產品外銷拓展,爰提案酌予減列「行銷費用」3,0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進其行銷策略規劃與管理。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57、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行銷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3,084,510千元
  • 提案
    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 1,542,255千元 】
    說明:
    依中國商標局所揭示台糖公司商標註冊情形,台糖公司已完成「台糖」、「台糖詩夢絲SMOOTH」、「台糖詩夢絲」等商標登記,惟該公司頗負盛名之「詩丹雅蘭STANLEN」(用於化妝品、保養品)商標,卻被有心人士搶註在先,且該等註冊人申請「詩丹雅蘭STANLEN」商標用於各類化妝品類及花精、香料類,顯係惡性搶註,對於日後台糖公司外銷該商標產品相當不利,且消費者恐有混淆或誤認之虞,亦顯示台糖公司對於中國相關法令掌握不足,未能事先警覺商標註冊之重要性。為維護台糖公司權益,爰提案凍結行銷費用二分之一,待台糖公司就日後商標維護研擬相關有效對策,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58、
    台糖公司於105年度預算「行銷費用」「旅運費」,編列415,888千元,相較於104年度390,927千元,增加24,961千元,由於台糖公司持續虧損,在盈收未獲明顯改善之際,應多加節流,惟103年度「行銷費用」「旅運費」決算數為343,129千元,105年度預算較103年度決算成長21.2%,行銷續效衰退預算卻成長1/5,顯有未當,爰提案予以減列85,000千元。
  • 提案人
    林岱樺  黃偉哲  王惠美  徐永明
    59、
    台灣糖業公司於105年度行銷費用中,編列415,888千元旅運費,經查該項目編列預算逐年高升,較103年度決算數為343,129千元漲幅達20%,基於近年國際油價下跌與撙節開支原則,爰建議刪減10%至374,300千元。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60、
    台灣糖業公司於105年度行銷費用中,編列261,012千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經查該項目編列預算金額偏高,較103年度決算數提高20%,其中廣(公)告費之變動部分高達173,415千元,樣品贈送費高達79,343千元,基於撙節開支原則,台糖公司應節制廣告費用,並檢討樣品贈送的必要性,爰建議刪減10%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61、
    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編列「行銷費用」768萬1千元,辦理大陸公司設立事宜,依中國商標局所揭示台糖公司商標註冊情形,台糖公司已完成「台糖」、「台糖詩夢絲SMOOTH」、「台糖詩夢絲」等商標登記,惟該公司頗負盛名之「詩丹雅蘭、STANLEN」(用於化妝品、保養品)商標,卻被有心人士搶註在先,且該等註冊人申請「詩丹雅蘭 STANLEN」商標用於各類化妝品類及花精、春料類,顯係惡性搶註,對於日後台糖公司外銷該商標產品相當不利,消費者恐有混淆或誤認之虞,爰提案凍結預算300萬元,俟台糖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商標取回訴訟計畫,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62、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管理費用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於預算案「管理費用」編列22億7822萬7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增加1億7309萬4千元,惟查該公司105年度預算銷售收入相較於103年度決算數、104年度預算數,實為連年下降,管理費用卻不降反升,恐有未當,且鑑於該公司本業經營連續發生鉅額虧損,現有資產管理亦有諸多疏失,爰提案酌予減列其「管理費用」30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善經營續效。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63、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119
    台糖於104年4月24日的第31屆第7次董事會曾提案,其所屬農地作為有機使用時,將『比照國有財產法……規定,國有土地出租作農作使用,租期最長得為十年』,會中並決議要所屬資產營運處研議辦法。然而,台糖公司最新有機農地租賃辦法卻明示:『承租人須於2年內完成有機驗證程序』、『租約得訂為3年』、且『租期最長得為6年』。此新辦法,並未考量有機農業發展的特殊性,所訂之標準並不符合實際農作之需求,終將抑制農民投入有機農業發展之意願。爰此,在台糖提出符合實際需求的有機農地租賃辦法前,擬凍結台糖105年度「管理費用』3千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蔡培慧  邱志偉  蘇震清
  • 連署人
    管碧玲  蘇治芬  王惠美
    64、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54
    依據台糖現有土地出租規定,都市建地部分依公告地價7%,農村建地依3%,農地依農村建地之八成來計租。然而,花蓮近年來公告地價暴漲,以花蓮吉安鄉南花段為例,三年來已暴增三倍,此種僵化的計租方式,非農民固定農務收入可以擔負。爰此,擬凍結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2千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花蓮吉安鄉南華段,公告地價暴漲之案例(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網站)
    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查詢 元/平方公尺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蔡培慧  邱志偉  蘇震清
  • 連署人
    管碧玲  蘇治芬  王惠美
    65、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54
    有鑑於台糖公司所轄國有土地面積居全國之首,卻因申租條件不利民眾,導致許多閒置土地未妥善應用,為此付出可觀的維管成本,更衍生民眾偶有傾倒廢棄物、非法占用等問題。爰此,在台糖公司解決土地活化成效不彰問題,及清查全台目前尚未規劃使用、放租之閒置土地前,擬凍結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2千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基於繁榮地方發展及減低經營成本,台糖公司應積極針對不同使用狀況之土地辦理,僅就花蓮縣現況之改善,建議如下:
    1.主動與地方鄉鎮市公所配合,以無償代管方式維護,以利申租空窗期之活化利用。
    2.主動建置分布於村里間地形畸零之土地清單,並委由地方鄉鎮市公所作綠美化空間,提升村里環境品質。
    3.承租地中若含既有道路,應主動分割後排除租金計畫。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蔡培慧  蘇治芬  蘇震清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66、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151
    因為歷史性因素,許多國有土地目前都是歸由台糖管轄。地上的住戶代代傳承,然現階段面臨房屋老舊卻依法無法增、修建的困境,台糖公司應重視受歷史因素所影響之土地租戶的需求,參考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1,立即研擬特定、小面積土地讓售辦法,以求符合居住正義之精神。爰此,擬凍結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1千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蕭美琴  黃偉哲  管碧玲  蘇治芬  蘇震清  邱志偉  王惠美
    67、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119、121
    【 】增刪   【V】凍結
  • 凍結理由

    台糖蔗農合作社成立於1955年,由台糖捐助成立,目的是保證台糖甘蔗來源,並將台糖肥料及其它副產品轉售給農民。目前合作社土地、資產粗估至少十多億元,惟該社近年來出現大量幽靈會員,據媒體報導預謀以改選理事方式推翻台糖主導權,處分合作社資產,恐重演糖協將公產變私產情事。經濟部與台糖對此問題卻態度消極,爰提案凍結「管理費用」項下「董(理)監事報酬」212萬6千元全數及「專業服務費」7,236萬9千元之四分之一,俟經濟部與台糖提出具體改善相關單位人頭會員及蔗農合作社案之對策,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王惠美
    68、
  • 歲計別
    歲出   預算書頁次:P119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工作計畫
    管理費用明細表
    有鑑於105年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費用明細表」項下「服務費用」中「水電費」、「郵電費」、「旅運費」共計5,442萬7千元明顯高於上年度預算5,206萬6千元及前年度預算4,410萬8千元,違反政府撙節開支之原則。爰針對「管理費用明細表」項下「服務費用」中「水電費」、「郵電費」、「旅運費」原列5,442萬7千元,擬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69、
    台灣糖業公司於105年度管理費用中,編列20,292千元旅運費,經查該項目編列預算逐年攀升,較103年度決算激增40%,其中貨物運費僅占288千元,顯見大部分費用皆為人員旅費,為求撙節開支,爰建議台糖公司刪除10%旅運費總額,並將大陸地區旅費予以刪除。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70、
    台灣糖業公司於105年度管理費用中,編列65,681千元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其中外包費編列65,600千元。經查該項目編列預算較103年度決算激增50%,然用人費用並無大幅減少,若業務無明顯必要的增加,則外包費即有浮濫之虞,爰建議台糖公司刪除10%總額,審慎評估外包花費。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71、
    台灣糖業公司於105年度管理費用中,編列40,803千元材料及用品費,經查該項目編列預算較103年度決算23,962千元大增7成,其中辦公用品5,040千元、食品5,188千元,更有其他用品消耗10,494千元,顯有浮濫奢侈之情事,爰要求台糖公司細查其他用品消耗細項,刪除10%材料及用品費。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72、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研究發展費用p41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編列2億2,227萬8千元,預計辦理33項研究計畫及4項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計畫。但依審計部查核台糖公司103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通知事項列明,台糖研究所自99年度至103年度預算編列之「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等6項計畫計7,073萬元(如附表1),歷年皆未執行。由於過去有多項計畫連年編列均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因此建議刪減5千萬研究發展經費。
    ※註:1.資料來源,台糖公司各年度預算書。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73、
    105年度台糖公司編列「研究發展費用」2億2,227萬8千元,包含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4,231萬3千元,及台糖研究所與各事業研發費用1億7,996萬5千元,預計辦理33項研究計畫及4項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計畫。經查:台糖研究所自99年度至103年度預算編列「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等6項計畫計7,073萬元,多項計畫連年編列預算卻均未執行。又查105年度台糖公司於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下編列「其他管理類研究」計畫106萬7千元,惟於103年度台糖公司同樣編列「其他管理類研究」計畫預算1,00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恐有浮列之嫌,爰此,提案減列「研究發展費用」4,445萬5千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 連署人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管碧玲  王惠美
    74、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編列2億2,227萬7千元,預計辦理33項研究計畫及4項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計畫;惟查審計部查核台糖研究所自99年度至103年度預算編列之「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等6項計畫計7,073萬元歷年來皆未如計畫執行,台糖公司104年度、105年度預算案復於原計畫期程(99-103)外編列「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企業經營之研究」及「消費者與市場行銷之研究」等3項計畫計650萬元,顯見該公司未覈實編列,爰提案減列其「研究發展費用」2,000萬元,以惕勵檢討修正相關研究計畫並覈實編列預算。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75、
    台糖公司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編列2億2,227萬7千元,依審計部查核台糖公司103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通知事項列明,台糖研究所自99年度至103年度預算編列之「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等6項計畫計7,073萬元,歷年皆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爰提案凍結預算1億元,俟台糖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76、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查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研究發展費用編列2億2,227萬8千元,包含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4,231萬3千元,及台糖研究所與各事業研發費用1億7,996萬5千元,預計辦理33項研究計畫及4項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計畫。據依審計部查核台糖公司103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通知事項列明,台糖研究所自99年度至103年度預算編列之「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等6項計畫計7,073萬元,惟歷年皆未執行,台糖公司雖表示前開計畫經費係因應未來突發狀況而編列,恐有排擠其他研究計畫經費,不利相關業務推動。為避免相關預算執行率過低排擠到其他預算,原提案要求凍結研究發展費用2億2,227萬8千元四分之一,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77、
    研究發展費用本年度預算編列2億2,227萬8千元,其中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預算4,231萬2千元、研究所與各事業部研發部門費用1億7,996萬5千元。經查:審計部查核發現台糖研究所連年匡列研究發展預算卻未執行,本年度所提報之研究計畫「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消費者與行銷市場研究」、「企業經營之研究」,已於審計部103年度審核指出連年匡列卻未執行,今年度台糖公司編列預算仍編列之。在台糖公司連年發生鉅額虧損,經營績效欠佳的營運狀況下,顯示執行能力有限、績效不彰,為避免過度編列研究發展預算,浪費預算有限資源,故建議凍結研究發展費用預算2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包括各研究計畫執行成果、研究進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俊憲  黃偉哲  邱議瑩  林岱樺  王惠美
    78、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10,217千元,由於台糖公司連年編列多項研究計畫惟歷年皆未執行,顯見台糖公司預算編列浮誇,爰提案予以減列5,217千元。(P126)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79、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查台糖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企業經營之研究」及「消費者與市場行銷之研究」等3項計畫計650萬元,惟查103年度台糖公司同樣編列「其他管理類研究」計畫預算1,00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故應先全數凍結,應有確實計畫後,俟向經濟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議瑩  高志鵬  蔡培慧  王惠美  管碧玲
    80、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歲入 【V】歲出
    款項目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研究發展費用─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專項
    本年度預算數6,500千元
  • 提案
    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3,250千元】
    說明:
    台糖公司105年度編列「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企業經營之研究」及「消費者與市場行銷之研究」等3項計畫650萬元,並於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下編列「其他管理類研究」計畫106萬7千元;惟查,台糖公司103年度台糖公司編列「其他管理類研究」計畫預算1,000萬元,並無執行;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企業經營之研究」及「消費者與市場行銷之研究」等3項計畫計65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待台糖公司提出專案報告後使得動支。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81、
    台糖公司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其中「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專項」下的「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預算金額2,500千元,連續編列五年卻從未執行,預算編列顯未覈實,不符合預算編列之精神。爰此,凍結此項預算,計250萬元。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並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說明

    一、台糖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計250萬元,惟台糖公司105年度仍編列該計畫項目25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
  • 台糖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逾2億餘元,惟多項計畫連年編列均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爰提案凍結。

  • 二、台糖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逾2億餘元,惟多項計畫連年編列均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爰提案凍結。
  • 提案人
    張麗善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82、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預算書頁次:P133
  • 工作計畫
    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
    有鑑於台糖公司連年編列多項研究發展計畫經費補助卻並未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又,本年度編列「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項目之計畫期程為99-103年度,計畫期程編列1,550萬元預算金額,104、105兩年度亦編列250萬元預算,具說明之必要。爰針對「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項下「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專項」中「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性研究」原列250萬元,擬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83、
    台糖公司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其中「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專項」下的「消費者與行銷市場研究」預算金額2,000千元,連續編列五年卻從未執行,預算編列顯未覈實,不符合預算編列之精神。爰此,凍結此項預算,計200萬元。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並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說明
  • 台糖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消費者與行銷市場研究」、計200萬元,惟台糖公司105年度仍編列該計畫項目20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

  • 三、台糖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消費者與行銷市場研究」、計200萬元,惟台糖公司105年度仍編列該計畫項目20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
  • 台糖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逾2億餘元,惟多項計畫連年編列均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爰提案凍結。

  • 四、台糖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逾2億餘元,惟多項計畫連年編列均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爰提案凍結。
  • 提案人
    張麗善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84、
  • 歲計別
    歲出   預算書頁次:P133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工作計畫
    消費者與市場行銷之研究
    有鑑於審計部查核台糖公司105年度,為因應台糖開發新產品,進行相關消費者市場分析研究,編列「消費者與市場行銷之研究」預算200萬元,惟查103年度台糖公司同樣編列「其他管理類研究」計畫預算,亦無執行。爰針對「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項下「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專項」中「消費者與市場行銷之研究」原列200萬元,擬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85、
    台糖公司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其中「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專項」下的「企業經營研究」預算金額2,000千元,連續編列五年卻從未執行,預算編列顯未覈實,不符合預算編列之精神。爰此,凍結此項預算,計200萬元。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並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說明
  • 台糖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企業經營研究」、計200萬元,惟台糖公司105年度仍編列該計畫項目20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

  • 五、台糖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企業經營研究」、計200萬元,惟台糖公司105年度仍編列該計畫項目200萬元,亦無執行,顯示台糖公司未覈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
  • 台糖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逾2億餘元,惟多項計畫連年編列均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爰提案凍結。

  • 六、台糖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逾2億餘元,惟多項計畫連年編列均未執行,顯示該公司未覈實編列預算,核有欠妥,爰提案凍結。
  • 提案人
    張麗善
  • 連署人
    廖國棟  王惠美
    86、
  • 歲計別
    歲出   預算書頁次:P134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工作計畫
    企業經營之研究
    有鑑於審計部查核台糖公司105年度,為依循公司營業目標,擬定各事業所需之研究計畫,編列「企業經營之研究」預算200萬元,惟查103年度台糖公司同樣編列「其他管理類研究」計畫預算,亦無執行。爰針對「研究計畫及試驗費用」項下「委託研究或共同研究專項」中「企業經營之研究」原列200萬元,擬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87、
    針對105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眾多閒置土地、建物未善加利用之狀況,基於活化資產、提供效能目的,台糖公司應就目前所有之不動產提出使用計畫,將閒置資產規劃予其它政府機關有效運用,或提供民間團體作公益性質之使用。若業務範圍內無需保留之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或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而有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重疊之虞者,應交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管理,其它土地應交由財產部國有財產署統一規劃。爰此,「營業外費用明細表」項下「其它營業外費用」原列預算為13億8,199萬5千元,提案建請凍結5億元,待提出改善計畫,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後,並取得同意,始得動支。
    說明:
    一、閒置資產未活化運用,係台糖公司長期令人垢病之處,除擁有大量不動產,不善加利用外,亦不願釋出提供其它單位作公益之有效使用,僅以變賣為消極處理,故要求台糖公司就所有不動產使用狀況造列清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二、台糖公司105年準備變賣之51筆土地中,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花蓮市功學段、壽豐鄉平和段、壽豐鄉共和段……等,共有10筆土地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目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已有初步調查與認定,僅待原民會正式公告。因此,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尚未公告前,凡台糖公司業務範圍內無需保留之土地,若屬原住民保留地,或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而有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重疊之虞者,應交由原民會主管,供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使用,其它資產應交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統一規劃使用,不得任意變賣。
  • 提案人
    陳 瑩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廖國棟  林岱樺
    88、
  •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收入   【 v 】支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140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營業外費用─災害損失
  • 本年度預算數
    69,594千元
  • 建議【 】刪除   【 v 】凍結數
    10,000千元
  • 增刪理由

    經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營業外費用編列14億614萬5千元,大部分為災害損失之預算,經查其編列災害損失:水災、風災、火災等災損金額6,959萬4千元。根據預算書所述,台糖公司103年度災損金額決算數僅為1,244萬5千元,而去年度預算數為1億元,今年度編列6千餘萬,顯見其預算編列毫無標準,爰提案凍結其災損費用一千萬元,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其災損報告及歷年預算支用情形後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 連署人
    陳明文  蘇震清  徐永明  林岱樺  王惠美
    89、
    台糖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營業外費用─停工損失─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1,761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241千元,有鑑於電價104年已有調降,105年4月起平均電價將一口氣下跌百分之九點五六,電費明顯調降,爰提案刪減預算10%。(P140)
  • 提案人
    黃偉哲
  • 連署人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90、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次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799,381千元
  • 提案
    增列數【 】
    減列數【30%】
    凍結數【 】
    說明:
    依台糖公司提供近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決算情形表,該公司100年度預算執行率達97.04%,之後逐年下降,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僅71.84%,104年度自編決算之預算執行率雖提升至89.20%,惟未執行數仍高達9,126萬7千元,顯示預算多有寬列,允宜確實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之規定,力求撙節,從嚴核列,非業務急需者應暫緩編列。爰提案減列相關預算30%,以撙節開支。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91、
    105年度台糖公司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一次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7億9,938萬1千元,辦理事項包含台糖公司管理及各項製糖、農具設備等。惟年度預算內容說明過於簡略,未揭露擬辦理修繕之區處名稱,亦未列明欲汰換之設備數量及使用年限等資訊,難以評估編列該預算且年年持續辦理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又台糖公司預算執行率連年下降,104年度未執行數高達9,126萬7千元,顯示預算多有寬列,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之規定,應檢討暫緩編列非屬業務急需或賡續辦理之購置計畫。爰此,提案減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一次性項目)」計1億5,987萬6千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92、
    台糖公司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一次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7億9,938萬1千元,經查:台糖公司近5年度編列一次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平均約8億元,主要辦理事項包含台糖公司管理及營業場所房屋;各項製糖、製油、農具設備,以及運輸、防護及安全設備等,惟近年度預算內容並未揭露擬辦理修繕之區處名稱、所屬事業部,亦未列明欲汰換之設備數量及使用年限等資訊,難以評估編列該預算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爰提案凍結預算3億元,俟台糖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93、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糖公司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一次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7億9,938萬1千元;惟查:台糖公司近5年度編列一次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平均約8億元,主要辦理事項包含台糖公司管理及營業場所房屋,然而近年度預算內容並未揭露擬辦理修繕之區處名稱、所屬事業部,亦未列明欲汰換之設備數量及使用年限等資訊,難以評估編列該預算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爰提案凍結其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般建設及設備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俟台糖公司就其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辦理事項具體明細,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蘇震清  蘇治芬  王惠美
  • 連署人
    黃偉哲  陳明文
    94、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一次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7億9,938萬1千元,包含土地改良2,997萬2千元、房屋及建築2億0,936萬1千元,機械及設備2億5,274萬3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1,504萬元、什項設備1億6,506萬5千元、租賃權益改良720萬元及投資性不動產1億2,000萬元。然該預算主要辦理事項包含台糖公司管理及營業場所房屋;各項製糖、製油、農具設備,以及運輸、防護及安全設備等,惟近年度預算內容並未揭露擬辦理修繕之區處名稱、所屬事業部門,亦未列明欲汰換之設備數量及使用年限等資訊,難以評估編列該等預算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恐排擠其他重要業務支出,原提案要求凍結是項預算四分之一,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94-1、
    台糖公司就參與「高雄物流園區」之法拍預算,為兼顧該園區現有員工之就業權利,減少可能之失業等社會問題,另為尊重520後新經營團隊之權責,對物流園區之營運計劃,該筆未來預算之動支應於提出可行之員工安置或輔導計畫方案送本委員會且向新經營團隊報告「現階段營業方向及未來發展策略」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岱樺  蔡培慧  蘇震清
    95、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盈餘之部
    案由:台糖公司105年度預算「盈虧撥補預計表」項下「盈餘之部」編列4,765,056千元,其中「分配之部」項下編列中央政府、其他地方政府機關以及民股股東等各股息紅利共計4,340,298千元。惟查,「盈餘之部」項下編列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調整數轉列數」1,757,878千元僅為「股東權益項下未實現重估增值」,僅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之成本調整。非實際增加營業利潤。爰提案予以減列「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調整數轉列數」175,787千元,並此據以調整資金運用計劃。
  • 提案人
    管碧玲  蘇治芬  蔡培慧  王惠美
    96、
    105年度台糖公司於「盈虧撥補預計表」項下編列「盈餘之部」47億6,505萬6千元;於「分配之部」項下編列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其他政府機關、民股股東等各股(官)息紅利共計43億4,029萬8千元。惟經查,「盈餘之部」項下編列「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調整數轉列數」17億5,787萬8千元,僅係「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認定成本之調整,並未實際增加現金流量或收入(營業利潤),台糖公司將此盈餘全數分配予股東,致公司經營績效雖呈現下降趨勢,同期間發放之現金股利卻不減反增,年度發放之現金股利更高於每股盈餘,實有財務分配上之問題,爰此,提案減列上開各項股(官)息紅利共計1億7,578萬7千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97、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有鑑於台灣糖業協會因遭不當變更章程侵吞,造成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所管資產「公產變私產」,雖經十六年爭訟正式點交回歸台糖公司,然查糖協帳戶現金資產竟從民國86年的1.4億元大幅縮水為2,000萬元,不動產部分資產更恐有數百億元未予計列,顯見該協會資產明細尚有待清查,且應徹查相關人員是否有人謀不臧情事,爰請台糖公司應於三個月內就台灣糖業協會全數資產清點明細,年度預算收支情形及人員編制概況,實際辦理業務檢討,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蘇震清  蘇治芬
  • 連署人
    黃偉哲  陳明文  王惠美
    98、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台糖公司本業經營連年虧損嚴重,近年來皆依賴出售土地勉以維繫公司營運,104年度自編決算即顯示其八大事業部有半數部門仍呈現虧損,105年度預算案亦顯示如扣除出售土地盈餘及投資利益,本業經營預計虧損仍高達2億3,081萬1千元;然查該公司近5年來除101年度現金股利發放金額少於每股盈餘外,其餘各年度發放之現金股利皆高於每股盈餘,呈現該公司在經營績效日趨惡化下,發放現金股利卻不減反增的怪象,爰請台糖公司於一個月內重新檢討其現金股利、股票股利發放標準,並就土地出售獲利之資金運用規畫與本業經營績效檢討改善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蘇震清  蘇治芬
  • 連署人
    黃偉哲  陳明文  王惠美
    99、
    台糖公司105年度轉投資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投資淨額67億9,124萬5千元,其中台灣證交所、中宇環保工程、台灣花卉、聯亞生技、台灣高鐵、亞洲航空、義典科技與太景醫藥投資等8項投資案,投資金額高達31億8,128萬元,占當年度投資總額之43.76%,卻僅創造6,716萬元之投資淨收益,換算投資報酬率僅為2.11%,投資效益不彰。另有6家投資標的仍處於虧損狀態,顯現台糖公司轉投資策略有嚴重問題,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重行檢討轉投資策略,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100、
    .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目前共有楠梓、西屯、北港、屏東及嘉年華等5家量販店及鳳山、五甲、小港、水湳、北大等5家健康超市,依該公司提供103年度及104年度量販店及健康超市盤差情形表,各量販店盤損率多符合標準,惟健康超市盤損率偏高,如103年度上半年及下半年,五甲超市及小港超市食品雜貨課、百貨課之盤損率皆超過-0.25%及-0.3%之標準,且103年度下半年五甲超市全店盤損率達-0.52%,亦高於-0.5%之標準,實有欠妥,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檢討異常原因,瞭解盤損率過高之原因。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101、
    台糖公司台糖公司為配合政府推動高鐵建設所需嘉義、台南、台中及雲林站區用地之取得,自88年起台糖公司因徵收而領回之抵價地面積計81萬8,265.96平方公尺。截至104年12月底止,上述抵價地中尚待開發利用之面積計54萬0,231.94平方公尺,占領回抵價地面積66.02%,104年度應負擔之地價稅加計管理費為2,324萬5千元,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積極規劃各式開發方案,以降低閒置土地的稅賦負擔。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102、
    近5年來台糖公司本期淨利、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重要財務指標,取決於當年度出售土地收益多寡,如104年度出售土地面積163.25公頃,較103年度增加近52.55公頃,則當年度出售土地淨利益達97億1,343萬4千元較103年度19億8,240萬7千元,增加近77億元,故104年度每股盈餘達2.46元,同時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亦由103年度0.59%及0.84%,提高至2.09%及3.03%,顯示該公司高度依賴出售土地獲取盈餘,一旦出售土地收入不如預期,經營績效將隨之加速劣化。台糖公司經營績效雖呈現下降趨勢,惟同期間發放之現金股利卻不減反增,實屬不宜,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資產重估淨增值宜以「股票股利」方式分發給股東,不宜核發現金股利,以免影響資金運用。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103、
    台糖公司蝴蝶蘭種苗之外銷國家以美國及日本為主,小部分銷售東南亞等國家,其中又以外鎖日本數量為最多,占全部外銷數量約5成,但近5年銷往日本之蝴蝶蘭種苗毛利率呈現急速下降現象,100年度毛利率尚有30.05%,103年度卻降至1.59%,顯示台糖公司產品競爭力逐年下降,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積極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出蝴蝶蘭毛利率提升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104、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有鑑於日治時期徵收民地交由會社種蔗產糖的土地,戰後由台糖全面接收者粗估逾11萬公頃,並未全面清查不當徵用民地並還地於民,而後由台糖公司所管轄資產甚至遭糖業協會不當移轉情事,形同政府假借公權力而變相剝奪人民世代傳承之財產權益,實為不公,爰請台糖公司重新檢討相關爭議資產處理措施,針對人民可提出於民國88年8月以前特定小面積土地或不動產具所有權、地上權或實際耕作事實相關證明者,應研議辦理土地承購或承租事宜,以維社會公義與人民財產權益。
  • 提案人
    蘇震清  蘇治芬  
  • 連署人
    林岱樺  黃偉哲  王惠美
    105、主決議
    茲有高雄市立中正高工旁體育用地之開發爭議,該土地長期屬於中正高工師生體育用地、且成為鄰近住戶生活休憩之場域,八一氣爆後更成為當地收容中心及避難中心,已與周遭生活圈密不可分。
    經查該土地地權分屬高雄市政府、國防部軍備局及台糖公司所有,自100年起台糖公司遂向高雄市政府要求不當得利之地價租金並計利息,惟高雄市政府自100年起積極與台糖公司進行專案協商,迄今未獲結果。台糖公司以土地所有權人要求每年2,000多萬租金或近18億元之徵收費用,顯與其公益性質不合。
    細查其該私有土地性質等同於學校用地亦同於公園用地,應準用土地法第192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之免稅土地,台糖公司一昧以商業追求為最高利益,忽視其為國營企業之社會責任,民眾觀感甚差。台糖公司之部分轄管土地髒亂,遭環保單位屢次開罰,台糖公司不思檢討,已影響國營企業形象。
    中正高工之體育用地多年來成為市民重要之生活聚會場所,中正高工校方、校友會及眾多市民發揮社區主義精神,透過連署、公聽會等公民運動要求「原地保留」。市政府與各級民代亦宣示基於公益,建請「原地保留」的立場。如此具重大公益性質的重要項目,卻遭 貴公司置之不理,動輒以嚴苛之條件,迫使「原地保留」難以達成,傷害居民情感與台糖企業形象甚鉅!
    爰此,特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應暫緩催繳程序,在維護學生受教權及市民休閒運動權益下,與高雄市政府共同研擬出最妥適方案。
  • 提案人
    趙天麟  管碧玲  蘇震清
  • 連署人
    陳明文  徐永明  林岱樺  王惠美
    106、主決議
    近年來隨著砂糖開放自由進口,國內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傳統農工時代之種蔗製糖已無經濟效益,為突破經營困境,台糖公司雖積極調整糖業經營策略,運用多角化策略進入生物科技、油品、量販、休閒遊憩、畜殖及精緻農業等產業領域,惟由於上開事業與製糖本業多非屬相關聯之事業,缺乏跨產業競爭能力與專業知識,以致104年度8大事業部有4個部門呈現虧損。為改善台糖公司業務虧損狀況,俾提升獲利能力,爰要求台糖公司於1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並針對連年虧損之事業單位研擬裁撤方案。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107、主決議
    台糖公司擁有廣大農地,多年來從事砂糖事業及相關副產品生產,帶動農業發展;惟近年因國際糖價低迷,台糖公司被迫陸續停閉糖廠,又因配合砂糖減產不再種蔗之土地不斷釋出,致閒置土地日增。經查104年度截至12月底止,台糖公司閒置土地計2,800.93公頃,包含閒置可利用地面積1,080.40公頃及閒置不可利用地面積1,720.53公頃,依台糖公司提供103年度及104年度各區處土地巡查異常案件表,該公司土地巡查自主通報異常案件分別為272件及290件,其中因環境髒亂遭地方公所及環保局通報案件分別為163件、204件。為避免台糖屢遭地方政府環保單位通報土地髒亂,損及國營事業形象,爰要求台糖公司於2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108、主決議
    台糖公司近5年精農事業部銷售蝴蝶蘭之數量穩定增加,獲利卻逐年下降,如100年度營業淨利尚有2,444萬5千元,101年度轉為營業淨損2,726萬5千元,且截至104年12月止營業淨損高達1億8,466萬4千元;另100年度毛利率尚有12.22%,103年度轉為毛損率1.29%,104年度截至12月底止毛損率達11.00%。鑑於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以銷售蝴蝶蘭為主,惟近5年銷售獲利連年下降,未見好轉,尤其外銷美、日兩國之蝴蝶蘭種苗毛利率由3成持續探底至1成,顯示台糖相關產品競爭力持續下降,爰要求台糖公司於2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109、主決議
    104年度截至12月底止,台糖公司國內外轉投資案計有19項,總投資金額達72億6,921萬元,其中配合政府政策投資者,計有台灣證交所、中宇環保工程、台灣花卉、聯亞生技、台灣高鐵、亞洲航空、義典科技與太景醫藥投資等8項投資案,投資金額高達31億8,128萬元,占當年度投資總額之43.76%,卻僅創造6,716萬元之投資淨收益,換算投資報酬率僅為2.11%,投資效益不彰。鑑於台糖公司雖為國營事業,但公司營運績效仍須維護,爰要求台糖公司於2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110、主決議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V】增刪    【 】凍結
    根據經濟部統計,2016年到2020年間四大國營事業將陸續有1萬2千多名員工退休,國營事業面臨嚴重退休潮,台糖預計將有987人退休,此外亦有員工平均年齡嚴重老化問題。台糖員工平均年齡高達52.5歲、是四大事業高齡榜首,台糖應於三個月內檢討提出促進人力換血,促進組織年輕化之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王惠美
    111、決議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有鑑於104年度截至12月底止,台糖公司閒置不可利用地面積共1,720.53公頃,時常傳出轄管土地環境髒亂,甚至還發生屏東縣新埤鄉萬隆村萬安社區的農場圍牆外圍台糖用地成為病媒蚊溫床,為了改善此一狀況,村長與村民組成志工隊,自掏腰包整理,爾後卻被台糖糾舉村民佔用土地,與當地民眾發生衝突。為避免該類情事再度發生,故要求台糖除應確實落實土地巡查外,更應積極尋求不可利用地其他用途或與當地村里民進行美化環境合作,以求土地有效活化與管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邱議瑩  高志鵬  蔡培慧  王惠美  管碧玲
    112、決議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有鑑於近5年精農事業部銷售蝴蝶蘭之數量穩定增加,獲利卻逐年下降,104年度截至12月底止毛損率達11.00%。且美國農業部於105年2月11日公布同意中國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植株輸銷美國本土,並自3月14日起生效,由於中國蝴蝶蘭生產數量龐大,為台糖蝴蝶蘭在歐洲受挫主因之一,現今美國又開放中國蝴蝶蘭進口,台糖應立即研擬相關對策,以維持我國蝴蝶蘭美國花卉市場市佔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邱議瑩  高志鵬  蔡培慧  王惠美  管碧玲
    113、決議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台糖現今出租農地採取競租方式,造成財團搶租農地墊高租金,農民無力承租。財團反成二房東,造成租地農民負擔日重,此一競租模式已有缺失,台糖應立即檢討該競租模式,應以農民角度思考,提出修正方案,以達真正農地農用,返利於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邱議瑩  高志鵬  蔡培慧  王惠美  管碧玲
    114、決議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由於台糖現今出租農地採取自然人即可參與競租模式,造成財團利用人頭圍標,影響弱勢農民承租能力。此租賃身分標準已有缺失,台糖應立即檢討,並提出修正方案,以保障弱勢農民權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邱議瑩  高志鵬  蔡培慧  管碧玲  王惠美
    115、決議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有鑑於台糖蔗農合作社於1955年由台糖捐助成立,目的是保證台糖甘蔗來源,並將台糖肥料及其它副產品轉售給農民。目前合作社土地、資產粗估至少十多億元,但目前蔗農合作社的廿一席理事中、台糖僅佔七席,之前台糖已無法管理,為了避免蔗農社變成下一個糖協,故要求台糖應於1個月內提出台糖蔗農合作社之預算書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載明相關資產,釐清責任歸屬,必要時採取法律行為,以保全國家資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邱議瑩  高志鵬  蔡培慧  管碧玲  王惠美
    116、
    105年度台糖公司精緻農業事業部預算編列營業收入9億3,827萬元、營業成本7億6,847萬9千元、營業毛利1億6,979萬1千元、營業費用1億6,834萬7千元及營業利益144萬4千元。經查:精農事業部業務項目以銷售蝴蝶蘭為主,種苗亦外銷至美國及日本等國,惟近5年銷售蝴蝶蘭之數量雖穩定增加,獲利卻逐年下降,其中種苗外銷毛利率急速減少,由3成大減至不及1成,顯示該產品競爭力逐年下滑,恐與他國廠商低價搶市不無關係。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應盡速研謀對策,以提升該產品之國際競爭力。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17、
    台糖公司為配合政府南向政策,於83年成立並投資越台糖業公司。查近年因國際砂糖價格持續下跌,及泰國走私糖品日益增加,越南糖價呈現大幅下滑之趨勢,致越台糖業公司產品銷售獲利情形不佳,台糖公司之投資收益大幅減少且逐年下降。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應持續關注越台糖業公司經營情形,適時提供協助或指導,改善越台糖業公司經營情形,俾台糖提高投資收益。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18、
    105年度台糖公司轉投資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投資淨額67億9,124萬5千元,預計13家有盈餘,獲配現金股利或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收益合計7億5,497萬3千元;另有6家處於虧損狀態,或雖有盈餘仍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未分派盈餘。查台糖公司部分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欠佳,造成資金嚴重積壓,甚有須大幅認列虧損之情事,爰要求台糖公司應研擬具體改善措施,重新檢討投資之策略及目的,並審慎研酌有無繼續投資之必要,以避免因投資虧損,影響資金之運用效益。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19、
    查近年因國際糖價低迷,台糖公司被迫陸續停閉糖廠,另配合砂糖減產之種蔗土地釋出,致閒置土地日增,於104年度計有2,800.93公頃。該公司雖訂有土地巡查作業要點,要求巡查人員定期進行土地巡查作業,防止土地被侵占或傾倒廢棄物,惟部分區處未能落實巡查,致轄管土地環境髒亂,屢遭地方公所及環保局通報,甚發生被裁罰之情事,有損國營企業形象,爰要求台糖公司應檢討改進,確實落實各區處巡查作業,以維護轄管土地潔淨。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20、
    台灣糖業協會原附屬台糖公司所有,受經濟部監督為國有資產,惟於民國95年間脫離台糖與經濟部掌控,期間糖協資產疑遭不當使用。國家資產乃全民所有,不容任何團體或個人私自竊用,台灣糖業協會已於民國105年3月15日經法院判決回歸台糖公司附屬,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應盡速清查糖協現有國內外資產及過往資金流動清冊,並對相關涉案人員就其不法情事究責,釐清相關法律責任,以彰顯國家資產維護之重要性。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21、
    台糖公司附屬之蔗農合作社,接受台糖捐助而成立,乃全民所有之資產。惟蔗農合作社近期加入大量幽靈會員,多達一千多人以上,嚴重動搖台糖之主導權,未來該合作社恐脫離台糖實質掌控,致國家資產有遭他人不當挪用之疑慮,爰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應致力維持蔗農合作社之控制主導權,積極因應有心人士之介入,避免國家資產遭不當處分。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22、
    近年來台灣已大幅開放砂糖自由進口,國內生產成本不斷提高,為突破經營困境,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已大幅調整公司經營策略,並朝多角化經營方式進行。惟經查,台糖公司104年度八大事業部中仍有多達四個部門呈現虧損,且於103年度及104年度之整併方案施行後,整併人數僅減少57人,佔該公司員額約1%。爰此,為有效降低虧損情形,要求台糖公司應持續就功能不彰或業務萎縮部門,加強辦理部門簡(整)併,並積極研擬裁撤方案,以提升整體公司經營績效。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23、
    查過去我國砂糖大量外銷,因國際糖價暴漲暴跌,致經營無法穩定,為求國家經濟長遠安定發展與增進農民利益,台糖公司於民國55年起設立砂糖平準基金。惟因經貿環境變遷,我國已由砂糖生產出口國轉為進口消費,已無穩定砂糖價格之必要,且目前該平準基金呈現凍結狀態,已無平穩價格之功能。又砂糖平準基金之立法目的中,兼有照顧蔗農權益之功能,惟其性質核屬照顧農民,應由農委會編列公務預算支應,若仍責由台糖公司以保證價格收購蔗農糖,恐有礙該公司之永續經營。因平準基金實益已不復存在,爰要求廢止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並裁撤砂糖平準基金,以健全台糖公司財務管理與永續經營。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王惠美
    124、
    105年度台糖公司擬處分土地件數51件,面積114.80公頃,編列「變賣土地收入」預算41億2,580萬8千元。經查:台糖公司於民國36年接管11萬8,206公頃土地,於104年該公司土地面積為5萬0,378公頃,歷年來增加之土地面積僅6,406公頃,減少土地面積總計卻高達7萬4,234公頃,顯示該公司逾半數土地資產皆已處分殆盡。台糖公司長期以來之經營績效欠佳,多依賴土地處分收入以維持本業經營,然土地資源有限,爰要求台糖公司應減少土地資產處分,研謀利用既有土地創造更高效益,以符合資本循環使用與永續經營之理念。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25、
    查台糖公司於102年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大陸分公司設立案,為確保產品可外銷大陸,自94年起陸續向中國商標局辦理商標登記,已完成「台糖」、「台糖詩夢絲」等商標登記。惟該公司頗負盛名之「詩丹雅蘭」商標,卻被有心人士搶註在先,顯示該公司對於中國相關法令掌握不足,亦未能事先警覺商標註冊之重要性,對於日後台糖公司外銷該商標產品相當不利,消費者恐有混淆或誤認之虞。爰要求台糖公司應儘速循相關法律途徑取回原本應有之商標,以利後續銷售事宜。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26、
    台糖公司自88年起已陸續收回高鐵車站區段徵收抵價地81萬8,265.96平方公尺。經查,104年度上述抵價地中尚待開發利用之面積仍計有54萬0,231.94平方公尺,占領回抵價地面積66.02%,104年度應負擔之地價稅加計管理費為2,324萬5千元。台糖公司持有之抵價地土地使用分區多為住宅及商業區,具有產權單一、坵塊完整及面積龐大等優勢,且部分抵價地鄰近參觀景點,台糖公司卻未能掌握機會積極開發,且每年尚須支付高額地價稅及管理費,顯示該公司相關土地規劃及利用成效不彰。爰要求台糖公司應檢討改進,積極開發尚待利用之抵價地,以求最適度利用該公司土地。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管碧玲  
  • 連署人
    王惠美
    128、
    台糖公司畜殖產業自民國42年起,至今已超過一甲子歷史,期間雖曾扮演技術研發、產業領航、平抑物價等等重要角色,然近年則屢因臭味等環保問題引發民怨;長年配合政府政策、難以落實商業機制,加以人事成本過高、經營管理不善,也導致年年虧損上億元,爰要求台糖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計畫,以尋求永續經營之道,同時評估裁撤畜殖產業之各種衝擊與利弊損益。
  • 提案人
    蘇治芬  黃偉哲  王惠美
  • 連署人
    邱議瑩
    129、
    台糖公司每年被徵收或處分的土地廣達數十到數百公頃,獲利更動輒數億到數十億元,成為台糖唯一穩定的財源,然而對於縣市政府都市發展或招商計畫所需的土地,則一律比照國有土地,超過500坪即「僅限出租或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處理」,形成地方發展的一大阻礙。爰要求台糖公司應就現行土地處分方式,於二個月內檢討並重新擬具土地資產處理準則(含出售方式)送請本委員會審議後,始得處分之。
  • 提案人
    蘇治芬  黃偉哲
  • 連署人
    邱議瑩  王惠美
    130、
  • 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為突破經營困境,台糖公司雖積極調整糖業經營策略,運用多角化策略進入生物科技、油品、量販、休閒遊憩、畜殖及精緻農業等產業領域。然查台糖公司近年多依賴出售土地獲利以維繫公司營運,如該公司105年度預計稅前純益為24億4,160萬1千元,扣除出售土地盈餘19億1,743萬9千元及投資利益7億5,497萬3千元,該公司本業經營預計虧損為2億3,081萬1千元,顯見其多年來致力多角化經營不僅未見果效,還讓公司虧損持續擴大,如不深入檢討改正公司營運方向,恐讓台灣百年糖業消失,爰要求台糖公司於一個月內擬具檢討改進計畫送經濟委員會審查。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131、
  • 單位
    台灣糖業公司
    案由:台糖公司接手之土地多係日本人強迫取得而來,如今既以進口取代自產蔗糖,理當將當初日本人強徵之土地歸還,尤其是原住民傳統領域內之土地更該即刻歸還原住民。而台糖公司卻屢次以土地係公司資產拒絕歸還,除讓原住民族人無法取回祖傳的土地外,亦未妥善利用這些土地生產農作物。例如台糖公司持有之花蓮縣光復鄉大農段之廣大土地,其地勢平坦早期為種植甘蔗之農耕地,如今台糖公司卻用於平地造林,除讓花東縱谷優良的農業土地無法利用,亦對國內糧食自給率的提升毫無幫助。為提高台灣糧食自給率,促進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並解決當地原住民因日治時代土地被強徵而無土地耕作之現況,提案建請台糖公司研擬相關措施,以優惠的租金讓花東地區之原住民族人可以優先租使用台糖公司土地,使花東地區原住民可利用閒置土地,提高原住民族收入。
  • 提案人
    廖國棟  王惠美  張麗善
    132、
  • 單位
    台灣糖業公司
    案由:查台糖公司蝴蝶蘭種苗之外銷國家以美國及日本為主,小部分銷售東南亞等國家,其中又以外銷日本數量為最多,占全部外銷數量約5成,惟近5年銷往日本之蝴蝶蘭種苗毛利率呈現急速下降現象,外銷美國部分亦有類似現象,顯示產品競爭力逐年下降,恐與他國廠商低價搶市不無關係。為避免台灣蝴蝶蘭王國美譽消失,爰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於一個月內共同研擬改善計畫,輔導精進台灣蝴蝶蘭栽植方式,提高外銷產值。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133、主決議
    有關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資產未善加利用,土地、建物閒置眾多之狀況,經各界批評之後,則不斷恣意變賣資產,以105年為例,除變賣三處廠房、設備外,尚變賣51筆土地,其中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花蓮市功學段、壽豐鄉平和段、壽豐鄉共和段等,共有10筆土地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且目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已有初步調查與認定,僅待原民會正式公告。爰此,建請決議要求台糖公司對於無業務上需要之不動產,若為原住民保留地或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而有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重疊之虞者,應交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理使用,其它則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統一規劃,不得任意變賣;另上述10筆土地應即停止變賣,交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理。
  • 提案人
    陳 瑩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林岱樺  王惠美
    134、
    鑒於台糖公司因本業嚴重虧損,近年多依賴出售土地獲利以維繫公司營運,如該公司105年度預計稅前純益為24億4,160萬1千元,扣除出售土地盈餘19億1,743萬9千元及投資利益7億5,497萬3千元,則該公司本業經營預計虧損為2億3,081萬1千元。經查,台糖公司為改善砂糖事業長期虧損,陸續停止製糖業務及關閉糖廠,並由各廠利用原有人力,發展多角化事業。惟各多角化業務經年發生虧損,甚至出現八大事業部,虧損高達四家以上,且105年度各事業部虧損金額為7.8億元,而自100-105年度6年間的各事業部虧損竟然高達76.51億元,令人詫異。故顯示該公司各事業部經營績效欠佳,自給自足能力完全無法彰顯,導致該公司完全需仰賴土地相關收益以彌補虧損,顯有預算執行能力失當,應儘速檢討改進。建議該公司應逐年減少處分投資不動產利益10%,同時應將處分投資不動產獲利情形,於三個月內提送其檢討改善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註:1.資料來源,台糖公司提供。
    2.103年度以前為決算審定數,104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05年度為預算案
  • 提案人
    林俊憲  黃偉哲  邱議瑩  林岱樺  王惠美
    135、主決議
    鑑於國內自產糖量已不足國內消費需求,無剩餘砂糖可供外銷,已停辦砂糖外銷業務,致未提存基金,實際支出比率甚低,平準基金自94年度以來迄無支出數,階段性任務業已完成,已喪失原始設立目的。又,海關進口稅則修訂部分稅則後,台糖公司已無壟斷進口砂糖權益,照顧蔗農權益應回歸主管機關農業委員會執行,故建請裁撤平準基金。
  • 提案人
    林俊憲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王惠美
    136、
    鑒於台糖公司近年來本業虧損嚴重,依賴出售土地獲利維繫公司營運,應撙節控制預算與審慎研究各項投資效益。經查,台糖公司105年度轉投資長輝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投資淨額達67億9,124萬5千元,現金股利獲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收益,僅有7億5,497萬3千元。其中部分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欠佳,投資效益不彰。如配合政府政策投資臺灣證交所、中宇環保工程、臺灣高鐵等8項投資案,投資金額達31億6,921萬元,卻僅創造6,716萬元投資淨收益,換算投資報酬率僅2.11%。建議該公司應重新檢視各項轉投資事業經營效益,是否有繼續投資之必要,並於三個月內提送檢討改善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林俊憲  黃偉哲  邱議瑩  林岱樺  王惠美
    137、
    鑒於台糖公司近年來本業虧損嚴重,經營績效呈現下降趨勢,依賴出售土地獲利維繫公司營運。一旦相關收入不符預期,經營績效勢必會隨之加速劣化。經查,台糖公司雖經營績效欠佳,同期間發放之現金股利卻不減反增。如本年度「盈虧撥補預計表」下「中央政府所得股息紅利」,編列預算40億5,138萬4千元(以每股1.1元計算),占可分配盈餘總額85.02%,該公司105年度八大事業部虧損金額合計為7.8億元,顯見台糖公司股利分配不合理也未考慮實際經營績效。應儘速檢討改進,建議該公司應根據本業獲利情形降低分配之股息紅利50%,同時檢討是否可改採形式股利方式處理資產重估淨增值之分配。並於三個月內提送檢討改善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林俊憲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王惠美
    138、主決議
    台糖公司長期以來本業虧損情形嚴重,且以「賣祖產」出售土地方式,美化帳面。為防杜台糖公司不當出售土地,爰要求台糖持有之住宅用地建地,除有特定情況。歷史因素外,應以租用為原則,且若採合建方式,以不超過1千坪為原則,以維護國營事業之資產。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王惠美
  • 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預算部分
  • 提案部分

    1、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營業收入p.65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營業收入編列858,352,809千元,較104年的營業收入859,027,925千元,短少675,116千元,亦即衰退0.08%。惟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期發布之經濟預測 ,預估105年全年經濟成長率為2.70,較104年經濟成長率預估值1.56%為高,由此可知中油之營業收估計過於保守,要求105年營業收入應較104年多1%,亦即867,618,204千元,因此建議105年之營業額應增加9,265,395千元。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2、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原油進口價格為FOB每桶70.07美元,考量近期國際油價趨勢,建議中油公司進口原油成本以FOB每桶35.54美元編列以符合現況,該公司銷貨收入及銷貨成本再行同步減列2,873.68億元,盈餘維持不變。
  • 提案人
    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王惠美
    2-1、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編列858,352,809千元,為因應國際原油價格下跌,因此建議105年度營業額應較為減少,2,800億元為578,284,571千元支出並因應同步調整。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管碧玲  王惠美
    3、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下編列「投資性不動產收入」2億8,280萬7千元,包括出租中油大樓、閒置土地及設定地上權等收入,較103年度決算數則減少2,408萬3千元(減幅約7.85%)。經查:105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科目中油大樓租金收入僅編列850萬元,遠低於104年度1月至9月該大樓租金收入實際數4,738萬6千元,為刺激台灣中油公司積極加強招租尋覓適合客源,爰提案增加收入預算5,000萬元。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4、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下編列「投資性不動產收入」2億8,280萬7千元,包括出租中油大樓、閒置土地及設定地上權等收入。經查:台灣中油105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科目中油大樓租金收入僅編列85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023萬1千元、103年度決算數6,933萬9千元,分別減少173萬1千元及6,083萬9千元,減幅達16.92%及87.74%,發現該公司105年度僅編列1樓國光廳及各場地出租收入850萬元,顯欠周詳考慮,恐有隱匿租金收入事實。台灣中油應對目前招租中之中油大樓8樓至10樓近3千坪辦公廳,積極加強招租尋覓適合客源,以免資產閒置浪費,建議『投資性不動產收入』5,000萬元租金收入,俾利提升該大樓運用效益。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5、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投資性不動產收入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下編列「投資性不動產收入」2億8,280萬7千元,鑑於台灣中油公司迄今仍有多筆低度利用或閒置之土地及建物,104年度尚須負擔地價稅及房屋稅合計達5,706萬6千元,且查按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點規定,特種基金應積極活化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建築用地,並加強財務管理及現金調度,以提高資金運用效能,然該公司105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編列數仍較103年度決算數減少2,408萬3千元,減幅約7.85%,顯未積極活化資產以增加受益,核有未當,爰提案增列該公司105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收入」預算3,000萬元,以惕勵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發揮資產效益。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6、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ˇ】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81】
    款 項 目 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投資性不動產收入─中油大樓租金
  • 本年度預算數
    8,500千元
  • 提案
    增列數【68,489千元】
       減列數【】
       凍結數【】
    說明: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歲出預算「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中「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編列282,807千元,其中中油大樓收入僅列85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023萬1千元、103年度決算數6,933萬9千元,分別減少173萬1千元及6,083萬9千元,且遠低於104年度1月至9月該大樓租金收入實際數4,739萬6千元。為避免資產閒置浪費,台灣中油公司允應對目前招租中之中油大樓8樓至10樓近3千坪辦公廳,積極加強招租尋覓適合客源,爰提案105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歲入預算「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中「投資性不動產收入」,參照中油大樓租金收入103年決算數69,339千元,即增列68,489千元。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7、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項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科目中油大樓租金收入編列85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023萬1千元,減少173萬1千元;較103年度決算數6,933萬9千元,減少6,083萬9千元,減幅分別為16.92%及87.74%。然中油大樓104年度1月至9月租金收入金額為4,739萬6千元,遠高過105年度中油大樓收入預算,顯見該項預算編列未盡合理。爰此,提案增列台灣中油公司年度「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項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科目中油大樓租金收入4,0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8、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用人費用
    案由: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員額1萬5,836人,較104年度減少204人,減幅1.29%;然105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編列225億5,775萬8千元,則較104年度預算數減少1億8,108萬2千元,減幅僅約0.80%,且查105年營業收入較近幾年度預、決算衰退下,福利費、服裝費卻不減反增,亦未參酌審計部10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對該公司發放僻地加給所提出之缺失意見檢討,仍續編「僻地津貼」2,783萬9千元,該公司人力資源與相關成本控管恐有未當,爰提案酌予減列中油公司105年度用人費用1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9、
    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用人費用」編列225億5,775萬8千元(依據預算書第209頁數字),相較104年度編列227億8,314萬元,減少1億8,108萬2千元,降低比例為0.79%。預算員額1萬5,836人,相較104年度1萬6,040人,減少204人,減少比例為1.27%。中油公司營業收入較上年度衰退,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等獲利能力指標均下滑,尤應檢討提升經營績效,人力資源配置亦應檢討撙節,人事費用應與員額減少同等比例,爰提案酌予減列中油公司105年度用人費用1億元。
  • 提案人
    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王惠美
    10、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229
  • 增刪理由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獎金費用編列34億7,548萬6千元,較前年度(103)決算數25億6,583萬8千元高出甚多,且經查台灣中油公司105年預估仍有累積虧損達808.47億元;爰針對獎金費用提請刪減8億元,以撙節支出。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11、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水電費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水電費」預算編列67億496萬8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增加1億6,018萬5千元,增幅2.45%,惟查本年度電費計價預計有9%以上調降空間,且政府大力提倡節能減碳措施,長期虧損之國營事業本應加強控管營運成本並積極檢討相關節能措施以發揮帶頭示範功能,以符政府節能政策與撙節原則,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水電費」2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12、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229
  • 增刪理由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旅運費」預算編列31億1,946萬8,000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亦增加4億6,871萬6千元,增幅約15.02%;查該公司旅運費今年度預算較前年度決算增加甚多,於公司整體營運和財務狀況欠佳下,容有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旅運費」4億元。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王惠美
    13、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旅運費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旅運費」預算編列31億1,946萬8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增加4億6,871萬6千元,增幅達17.68%;惟查該公司旅運費預算編列大幅增加,卻未詳列計畫內容,於公司累積虧損與財務狀況欠佳下,容有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旅運費」2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14、
    中油公司本年度於編列旅運費31億1,946萬8千元。經查,過去五年平均之旅運費年度合計為23-25億元上下,且103年度決算為26億5,075萬2千元。鑑於該公司員工配合政府人力改造政策,應採有效人力配置,逐年遞減,唯旅運費不減反增,有違常理。且該公司年年鉅額編列出國旅費,考察績效不彰,且出國報告曾出現抄襲或是網路搜尋後潦草結案,加上目前該公司,105年底預計負債總額7,313.8億元,其中長期債務達2,804.3億元,較104年底淨增加524.1億元,增幅達22.98%。另105年底負債比率則為77.51%債務急遽增加之情況下,該項目既為非急迫性,應徹底檢討必要性的進修考察,建議刪減旅運費2億元,符合政府單位撙節預算成本之原則。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15、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編列2億8,716萬4千元,雖較上(104)年度預算數略減590萬2千元,然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則係大幅增加1億325萬9千元,增幅達56.15%,且鑒於該公司於國內油品市場顯居主要地位,並無廣告競爭需求,於公司負擔巨額虧損與負債下,大幅增加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用之非必要性支出,顯無合理依據,有違成本控管與撙節原則,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7,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16、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修理保養與保固費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編列60億7,874萬1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大幅增加17億9,827萬7千元,增幅約42%,惟查該公司累積虧損與財務狀況欠佳,近又屢屢發生多起工安事故或管理疏失,實應強化自主管理能力,並合理撙節管控成本,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億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17、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編列94億3,681萬9千元,相較於104年度預算90億1,396萬,增加4億2,285萬9千元,增幅約4.69%,中油公司長期累積虧損與財務狀況欠佳,應撙節開支,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4億元。
  • 提案人
    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王惠美
    18、
    中油105年度編列專業服務費為58億9,575萬9千元,多屬研究發展費用,且佔該筆預算超過70%。經查台灣中油本身已有煉製研究所、探採研究所,實不宜編列鉅額的委外研究費用,故建議酌予減列5億元,凍結20%,俟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同時嚴格考核該項預算之執行效力,每三個月以書面提報研究內容、成果及績效送交立法院備查,避免持續浪費公帑。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19、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專業服務費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專業服務費」編列58億9,576萬9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增加1億3,637萬9千元,增幅2.37%,雖較上(104)年度預算減少12億738萬4千元,然主要係因「油氣探勘費用」下「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減少緬甸礦區以及國外探勘、海域探勘等部分礦區費用14億837萬6千元,餘數仍係偏高估列,且查部分預算執行效益有待審酌,於公司營運績效不佳且負擔巨額負債下,應予適度撙節,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專業服務費」5,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20、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公共關係費」編列2,065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及103年度決算數均增加100萬元,增幅達5.09%,較102年度決算數更增加302萬8千元,增幅達17.18%;惟該項預算之編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營業基金之營業收支規定:「……公共關係費以不超過所得稅法規定之比率與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之規範未盡相符。爰此,提案刪減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公共關係費」預算5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21、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營業基金之營業收支規定:「3.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應以業務需要或以進貨、銷貨、運貨以及供給勞務或信用為目的所支付為限。以不超過所得稅法規定之比率與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並由主管機關依各事業特性從嚴核列。」據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員工人數較104年度減少204人,105年度「公共關係費」編列2,065萬元,卻較104年度預算數及103年度決算數決算數增加100萬元,顯不合理。爰針對「公共關係費」原列2,065萬元,擬減列100萬元。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徐永明  王惠美
    22、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員工人數較104年度減少204人,「服裝費」編列卻較104年度增加115萬5千元,增幅達2.91%,明顯違反常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相關費用,並謹守撙節原則。爰針對「服裝費」原列4.084萬元,擬減列115萬元。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徐永明  王惠美
    23、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服裝費」編列4,084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115萬5千元,增幅為2.91%。惟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員工人數較104年度減少204人,服裝費預算不減反增,有違常理。此外,台灣中油公司104年度營業收入較前幾年度衰退,預算編列應考量營收概況與實際人數。爰此,提案刪減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服裝費」預算1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24、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租金與利息」預算編列85億6,399萬7千元,相較於104年度預算編列80億6,753萬2千元,增加4億9,646萬5千元,增幅達6.15%,該公司租金與利息費用逐年成長,應確實支出需要撙節開支,抑制租金與利息逐年攀升趨勢,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租金與利息」凍結5億元。
  • 提案人
    林岱樺  黃偉哲  徐永明  王惠美
    25、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租金與利息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租金與利息」預算編列85億6,399萬7千元,較上(104)年度預算數增加4億9,646萬5千元,增幅6.15%,更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13億1812萬1千元,增幅達18.19%,呈現該公司租金與利息費用逐年成長,尤其是交通運輸設備租金與利息項目,皆有大幅成長,顯不利公司營運成本與財務控管,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租金與利息」預算1億元,以惕勵檢討其資產運用效能,適度抑制租金與利息逐年攀升趨勢。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26、
    105年度中油公司編列折舊及攤銷編列220億47萬5,000元,經查,其與104年度編列所差不遠,唯目前國庫財政困窘,加上中油年年嚴重虧損,105年底預計負債總額7,313.8億元,其中長期債務達2,804.3億元,105年度利息費用64億0,556萬2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4億2,345萬2千元,增幅7.08%;如與103年度決算數相較,則增加11億1,825萬3千元,增幅更達21.15%,凸顯該公司近年來債務餘額持續攀升,已造成沉重利息負擔。目前國營事業應共體時艱,節省既有資源,避免嚴重浪費。故建議刪減該項折舊及攤銷的預算經費10億元,同時應提供書面資料向經濟委員會報告相關折舊、攤銷及損失明細,以利監督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27、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會費、捐助與分擔─捐助與補助
    案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會費、捐助與分擔」─「捐助與補助」預算編列10億4405萬元,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3億5235萬2千元,增幅近51%,惟查該公司於負擔巨額累計虧損之際,尚新增多項大額捐助項目,且未附具體補助對象、要件之說明,另查105年度所列低收入戶燃料補助(個人)1億0,378萬6千元,相較於103年度決算數僅3,505萬8千元,核數偏高,恐有過度寬列之虞,應秉撙節原則覈實編列預算並檢討合理支出,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捐助與補助」預算6000萬元。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28、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229
  • 增刪理由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會費、捐助與分擔」─「捐助與補助」預算編列10億4,405萬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3億5,235萬2千元,增幅33.75%,惟查該公司105年度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等指標均下滑,應積極研謀提升營運之績效及獲利能力,並撙節開支,其105年度捐助預算更有過度高估寬列之虞,應檢討覈實編列並合理撙節支出,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捐助與補助」預算5,000萬元。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王惠美
    29、
    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捐助經費6億2,604萬2千元,經查:105年底預計累積虧損逾808億元,捐助經費卻較近年度預、決算數增加,應依規定審酌財務狀況,確實檢討縮減捐助範圍1.該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捐助經費6億2,604萬2千元(包括:捐助個人1億1,378萬6千元、社團1億1,104萬9千元與政府機關4億0,120萬7千元),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2億6,490萬9千元、增幅為73.35%故。綜上,國營事業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應多方設法抑減成本費用,對無經濟效益,且毫無必要之捐助、公益支出等允應儘量撙節,加上該公司累積虧損甚鉅,105年度卻編列捐助經費暴增,實為不宜。建議刪減1億元,同時應主動依規定確實檢討從嚴核列捐助範圍,並秉撙節原則酌予減列。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30、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捐助經費6億2,604萬2千元。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2億6,490萬9千元,增幅為73.35%;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606萬3千元,增幅為0.98%。惟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計累積虧損逾808億元,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財務欠佳之事業,應審酌財務狀況,進一步檢討縮減捐助範圍,其中虧損嚴重之事業,更應確實撙節捐助支出及縮減敦親睦鄰經費之規模,…。」有相違背。爰提案刪減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捐助經費預算1,0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31、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編列捐助經費6億2,604萬2千元。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2億6,490萬9千元,鑒於該公司105年底預計累積虧損逾808億元,財務狀況欠佳,捐助經費較前幾年度預、決算數,卻不減反增,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顯有未符,爰提案凍結預算1億元,俟台灣中油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32、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營業費用p.65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營業成本編列825,446,443千元,較104年819,614,056千元增加5,832,387千元,成長0.71%。由於其105年營業收入較104年的營業收入負成長0.08%。在營業收入未增加下,營業成本不宜再增加,應儘量撙節,使之收支本衡,因此要求刪減營業成本5,832,387千元,亦即在成本支出方面,維持零成長。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33、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油氣輸儲費用─服務費用,共計編列4,803,957千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4,057,025千元,而本年度預算較前年度決算高出746,932千元,則此預算編列恐有高估浮濫之虞,爰提案刪減10%。(P90)
  • 提案人
    黃偉哲  邱志偉  林岱樺  王惠美
    34、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油氣輸儲費用中,編列2,070,177千元旅運費(編號51020423),惟該業務性質單純,無頻繁旅運暨赴中國需求。爰建議刪除2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35、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油氣輸儲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8,067千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5,991千元,而本年度預算較前年度決算高出2,076千元,則本年度編列之數字恐有高估浮濫編列之虞,爰提案刪減20%。(P90)
  • 提案人
    黃偉哲  邱志偉  林岱樺  王惠美
    36、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油氣輸儲費用中,編列8,067千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號51020424),經查該項目103年度決算數為5,991千元,且業務性質多屬技術性,應無大量行銷需求。爰建議刪除1,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37、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油氣輸儲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614,588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高出55,854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數高出288,977千元,則本年度編列之數字恐有高估浮濫編列之虞,爰提案刪減10%。(P90)
  • 提案人
    黃偉哲  邱志偉  徐永明  王惠美
    38、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油氣輸儲費用中,編列614,588千元專業服務費(編號51020428),經查該項目編列預算逐年高升,103年度決算數為325,611千元,已近兩倍之多,若無重大原因,顯有違常理。爰建議刪除3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39、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油氣輸儲費用中,編列1,050千元公共關係費(編號51020429),惟油氣輸儲業務性質單純,屬技術性項目,應撙節不必要開支。爰建議刪除55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40、
    105年度預算案油氣輸儲費用之交通運輸設備租金105年度預算編列3億2,627萬5千元,均較上年度預算2億8,354萬9千元,及103年度決算2億5,984萬5千大幅增加。經查:係碼頭設備租金佔高達九成費用,包括前鎮運所、基隆港33號碼頭及配合行銷業務所需要租用港邊油槽數座之租金所致。鑑於該項油氣儲運費用之預算,其105年度整體減列約計11億元,而該細項預算不降反升且漲幅驚人,應有高估之嫌,建議酌減3,000萬元。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41、
    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油氣探勘費用」編列55億3,678萬4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69億6,080萬6千元,減少14億2,402萬2千元,減幅20.46%(詳附表1),主要係「油氣探勘費用」下「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減少所致。經查主要係減少緬甸礦區,以及國外探勘、海域探勘等部分礦區費用減少所致。該公司105年度持續投入鉅資,進行國內、海域及國外礦區之油氣探勘,惟鑒於國內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海外油氣探勘地區性政治風險相對較高,例如:利比亞礦區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投入探勘經費3,327萬3,962.21美元,由於該國動亂情勢並未平息,該公司目前繼續擱置EPSA合約,尚未轉列損失。,又102年4月間簽約之緬甸陸上D礦區,於礦區內同構造鑽3口井,探勘費用累積547萬9千美元,惟經評估結果無商業開發價值,已按該公司技術團隊及經營人建議於103年4月底退出。總計104年度前後已經虧損數十億元,加上過去中油執行探勘成效不彰,甚至爆發與國外合作公司也黑箱收受回扣之醜聞,加上曾於97年間與美國簽訂之六家探勘計畫,全數探勘失敗之慘痛經驗,故建議刪減探勘計畫2億元,並凍結4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業務報告,包括探勘績效、履約議約過程,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42、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5,536,784千元
  • 提案
    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 二分之一 】
    說明:
    中油公司105年度持續投入鉅資,進行國內、海域及國外礦區之油氣探勘,惟國內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海外油氣探勘地區性政治風險相對較高,海外探勘風險甚巨。為避免投入鉅額探勘經費後,復因諸多因素而退出,該公司投入生產中礦區各項油氣生產工作,除宜加速已發現礦區之佐證評估,儘早規劃投產外,並宜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及地區政治情勢之掌握,以提升油氣探勘績效,爰提案凍結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二分之一,待中油公司專案報告後使得動支。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43、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針對105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之「探勘費用」合計編列55億3,678萬4千元。鑑於國內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大陸企業於非洲等地合作探勘油氣,因該地區政治情勢,使得合約擱置,或因諸多因素退出,以致影響油氣探勘績效。為避免投入鉅額投資後又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油氣探勘績效、降低無謂損失,爰針對「探勘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徐永明  王惠美
    44、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編列55億3,678萬4千元,但海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風險高,尤其該公司近年積極與中國大陸企業於非洲等地合作探勘油氣,非洲地區政治情勢相對不穩定,該公司似未注意相關風險及因應策略,無助於提升油氣探勘績效,爰提案凍結預算3億元,俟台灣中油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45、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9,045千元,然今電價走跌,預算編列卻逐年增加,顯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提案刪減1,045千元。(P97)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王惠美
    46、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97
  • 增刪理由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歲出計畫─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7,646萬5千元,較前(103)年度決算數亦增加3,155萬7千元,增幅約58.73%;檢視該公司過去10年(94年度至103年度)累計虧損20億元,然該項支出年年增加,顯該項支出之必要性有待商榷,爰提案刪減預算4,000萬。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王惠美
  • 連署人
    蘇震清
    47、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76,465千元,較上年度增加5,424千元,更較前年度決算高出44,908千元,該項預算逐年增加,顯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提案刪減6,465千元。(P97)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王惠美
    48、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明細中,編列76,465千元旅運費(編號51980423),經查該項目103年度決算數為31,557千元,已近兩倍之多,顯逾合理範圍。爰建議刪除2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49、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其他營業成本─採勘費用明細中,編列2,518千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號51980424),經查該項目103年度決算數為850千元,與今年度預算相較,逾近三倍之多,顯逾合理範圍。爰建議刪除1,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2,518千元,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668千元,則該項預算高額編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20%。(P97)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王惠美
    51、
  • 單位
    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
  • 科目
    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
    修理保養與保固費   P97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編列46,534千元,爰提案予以減列7,000千元。
    說明: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編列46,534千元,較103年度決算增加7,676千元,不符政府節能政策與撙節原則,實應積極檢討相關節約措施,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探勘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7,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52、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服務費用─保險費,共計編列2,68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800千元,更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614千元,該項預算逐年增加,是否有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97)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53、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共計編列76,757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178千元,更較前年度決算高出36,798千元,可見本項預算逐年增加,然其高額編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20%。(P97)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54、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24,329千元,雖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392千元,也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0,658千元,可見本項預算逐年增加,且其高額編列是否有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5%。(P104)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55、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104
  • 增刪理由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歲出計畫─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共計編列1億1,390萬2千元,該項支出竟有代辦中殼公司業務之辦公機具修護費用,顯有浮編預算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1,000萬。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王惠美
    56、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47,95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6,922千元,其增加編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5%。(P104)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57、
  • 單位
    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P104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租金與利息」預算編列458,365千元,爰提案予以減列3,000千元。
    說明: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租金與利息」預算編列458,365千元,較104年度預算增加3,255千元,不符政府節能政策與撙節原則,實應積極檢討相關節約措施,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4年度「租金與利息」3,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管碧玲  黃偉哲  蘇治芬  王惠美
    58、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行銷費用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行銷費用」164億5,160萬1千元,分別較上(104)年度預算數、前(103)年度決算數增加4億6,922萬元、17億4,660萬3千元,增幅2.94%、11.88%;惟查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主要產品銷售量值均較104年度衰退,油品及石化品外銷比率亦呈現逐年衰退趨勢,顯見該公司近年度拓展油品及石化品外銷市場成效有限,卻未能確實檢討改善,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行銷費用」2億元,以惕勵檢討強化預算執行效益並合理撙節支出。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59、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行銷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16,451,601千元
  • 提案
    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二分之一 】
    說明:
    台灣中油公司兼營油品批發與零售,目前油品係以國內市場為主。經查,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油品外銷比率29.06%,較102年度及103年度決算油品外銷比率32.70%及30.75%,呈現逐年下滑趨勢,且105年度預計油品外銷比率更下滑至28.65%。另105年度預計石化品外銷比率14.46%,亦較103年度18.47%及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之16.09%為低,凸顯該公司近年度拓展油品及石化品外銷市場成效有限,且擬定105年度拓展外銷市場目標,尚欠積極,爰提案凍結行銷費用二分之一,待中油提出更為積極之外銷計畫及目標後,使得動支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60、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行銷費用─獎金」編列9億8,001萬6千元,103年度決算數僅7億3,854萬8千元,預算編列增加2億4146萬8千元,預算擬似浮編,未見樽節,爰提案刪減「行銷費用─獎金」經費2億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6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553,78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2,555千元,且較前年度決算增加115,116千元,其高額編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53,789千元。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62、
    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行銷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5億5,378萬9千元。經查:是項費用103年度決算為4億3,867萬3千元,104年度預算編列5億5,123萬4千元,105年度預算又較上年度增加255萬5千元。為秉撙節原則,從嚴核列相關費用,爰針對「旅運費」原列5億5,378萬9千元,擬減列500萬元。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徐永明  王惠美
    63、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行銷費用中,編列553,789千元旅運費(編號52010123),經查其內含中國旅費2,602千元。惟兩岸關係處競合狀態,中油於中國行銷之業務並無重大必要性。爰建議刪除1,5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64、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行銷費用中,編列553,789千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號),經查其與103年度決算數438,673千元相較,逾近一倍,且業務無顯著增加。爰建議刪除1,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65、
  • 單位、基金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111
    凍結
    案由:行銷費用5.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原編列171,914千元,建議凍結1/3,矣中油公司向經濟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解凍。
    說明:
    一、105年3月22日中油公司位於小港區之重油管線再度漏油,與中油公司於104年至經濟委員會報告之管線正常說法有違。中油公司應加速查驗漏油原因並提供相關管線狀況,且再度清查全國管線安全,確實接受立法院監督,爰就相關事件原因與責任未查明前,應凍結相關預算。
  • 提案人
    徐永明  黃偉哲  
  • 連署人
    蘇震清
    66、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行銷費用─服務費用─保險費,共計編列44,82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67千元,且較前年度決算增加14,316千元,其高額編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11)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67、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共計編列4,910,43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82,831千元,且較前年度決算增加445,897千元,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11)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68、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行銷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49億1,043萬9千元,經查103年度決算數僅44億6,454萬2千元,預算編列增加4億4,589萬7千元,預算擬似浮編,未見撙節,爰提案刪減「行銷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經費3億5千萬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69、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行銷費用中,編列143,942千元專業服務費(編號52010128),經查其與前年度決算數72,938千元相較,逾一倍以上,若無正當理由及明細,爰建議刪除4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7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行銷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143,94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6,939千元,且較前年度決算增加71,004千元,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5%。(P111)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7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行銷費用─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共計編列679,52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56,768千元,且較前年度決算增加133,449千元,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5%。(P111)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72、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行銷費用中,編列8,050千元什項設備租金(編號52010145),經查其與103年度決算數4,171千元相較,逾近一倍。爰建議刪除1,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73、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行銷費用中,編列129,200千元補助與獎勵(編號52010174),經查其內含補貼集團自願加盟站之服裝及設備安裝費用,計18,000千元。集團站相較一般站,其經費較為寬裕,補貼應視其實際財力,酌予補助,不應齊頭式平等。爰建議刪除8,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74、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管理費用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管理費用」14億6,640萬3千元,較上(104)年度預算數增4,812萬1千元,增幅3.39%;惟查台灣中油公司近年度勞動檢查之缺失項次仍屬偏高,且發生多起重大工安事件,不僅導致財產損失、員工職災傷亡事件,更造成社會恐慌不安,後續追蹤辦理情形亦有多項缺失,顯見其工安管理、反應機制與專案監督控管能力亟待檢討改進,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2,000萬元,以惕勵檢討改善。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王惠美
    75、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65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管理費用」14億6,640萬3千元,較去(104)年度預算數增加4,812萬1千元;惟查台灣中油公司近年工安指標屢屢出現惡化警訊,顯見台灣中油公司工業安全管理亟待加強改善,尤以屢傳發現洩漏油等事故,更突顯該公司對於油氣輸運管線之維修檢測、汰換、防漏及緊急應變等措施,有相關管理作業缺失與應變遲緩等問題,未能善盡國營企業社會責任,爰提案酌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2,000萬元,以惕勵確實檢討改善。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高志鵬  蔡培慧  王惠美  管碧玲
    76、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編列「管理費用」1,466,403千元。為落實南北平衡,鼓勵中油總公司南遷,爰凍結管理費用146,640千元,占總數10%,待中油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77、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管理費用p119
    案由:中油公司今年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編列139,235千元,有鑑於中油公司重大的生產單位都在高雄,卻因總公司設在台北,形成污染留在高雄,稅收在北部的南北發展嚴重失衡現象,為解決此一不公平狀況,也為了讓中油的生產與公安問題獲得良好管理,加上「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已於去年6月經議會通過,為加速中油總公司南遷儘速推動,建議凍結服務費用一半經費,俟其提出總公司遷移時程計畫後,再予以解凍。
  • 提案人
    管碧玲  邱議瑩  高志鵬
    78、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21,61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825千元,惟現今電價走跌,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19)
  • 提案人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王惠美
    79、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管理費用中,編列16,989千元旅運費(編號52030123),經查其與103年度決算數11,839千元相較,逾近百分之五十,且有逐年增加之趨勢。爰建議刪除2,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8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16,98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2,276千元,且較前年度決算高出5,150千元,該項預算有逐年上升之趨勢,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19)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王惠美
    8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2,78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363千元,增幅達95.78%,惟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30%。(P119)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82、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共計編列27,26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110千元,亦較前年決算數高出6,022千元,顯有連年增加之趨勢,惟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19)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83、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共計編列29,11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2,759千元,增幅達78%,惟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30%。(P119)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邱志偉  王惠美
    84、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共計編列4,07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567千元,增幅達62.55%,惟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19)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徐永明  王惠美
    85、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21,09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2,320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高出5,285千元,顯有連年上升之趨勢,惟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為免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19)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王惠美
    86、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管理費用中,編列5,291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編號52030144),經查其與103年度決算數1,152千元相較,逾近五倍,且其部分用途為員工參加訪問及公務車不及調度時租車用,佔2,020千元。中油自有公務車,且調度不及屬車輛安排管理事項,應精進改善,不宜另編預算支應。爰建議刪除1,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王惠美
    87、
    該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支出」22億7,844萬6千元,作為加強探勘技術、高值石化品、綠色能源等研發經費,其中包括推動石化產業高值化相關經費5億9,085萬7千元。經查:該研究發展支出除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逾三成外,近年度持續投入石化高值化經費,惟石化產品單位售價卻未明顯提升,且該公司近年為配合政府,進行石化高值化,也就是「質的提升在臺灣、量的擴充在海外」政策,105年度預算案數遽增,分別較103年度決算數增加3億3,594萬9千元,增幅為131.79%。但是發現103年度石化研發投入比率僅14.77%,105年度預計亦僅25.93%,顯示該類預算恐遭不當運用,甚至浮濫編列,毫無研究意義,許多委託研究調查項目重複編列,造成公帑浪費。故建議刪減2億元,凍結4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業務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88、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124
  • 案由

    中油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支出」22億7,844萬6千元,其中包括推動石化產業高值化相關經費5億9,085萬7千元,較近年度預、決算數增幅頗大,宜審酌業務實需撙節辦理,爰提案減列1,844萬6千元。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高志鵬  蔡培慧  管碧玲  王惠美
    89、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於「研究發展支出」編列22億7,844萬6千元,作為加強探勘技術、高值石化品、綠色能源等研發經費;雖較104年度預算數減少5,839萬5千元,然比103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5億5,217萬3千元,增幅高達31.99%。惟105年度預算石油化學品平均單位售價相較於102年度與103年度決算單位售價不增反降,顯見石化高值化政策推動成效不佳。爰提案刪減「研究發展支出」預算1,0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90、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編列「研究發展支出」22億7,844萬6千元,作為加強探勘技術、高值石化品、綠色能源等研發經費,其中為配合政府石化高值化「質的提升在臺灣、量的擴充在海外」政策,該公司近幾年度推動石化產業高值化相關經費遽增,105年度預算案數5億9,085萬7千元,分別較104年度預算數及103年度決算數增加3,456萬元、3億3,594萬9千元,增幅分別為6.21%、131.79%,但該公司105年度預算石油化學品平均單位售價2萬8,288.54元(每公噸),相較102年度與103年度決算單位售價3萬6,212.14元及3萬5,127.22元,不增反降;凸顯石化產業高值化研發成果未能有效轉化為實際商業運用,致無法提升該公司石油化學品之附加價值,爰提案凍結預算3億元,俟台灣中油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91、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用人費用」編列10億5,510萬4千元,經查103年度決算數僅7億6,662萬1千元,預算編列增加2億8,848萬3千元,預算擬似浮編,未見撙節,爰提案刪減「研究發展費用─用人費用」經費1億元。
  • 提案人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92、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41,488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427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9,052千元,然現今電價走跌,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允宜加強節約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24)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93、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5,589千元,雖未超出上年度預算,然較前年度決算高出3,137千元,為前年度決算之2.2倍有餘,則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允宜加強節約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30%。(P124)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94、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中,編列5,589千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號52980124),經查其與103年度決算數2,452千元相較,逾近一倍,且其中含2,870千元業務宣導費。研究單位應專注本務,無須投注過多經費於宣導之用。爰建議刪除1,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95、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保險費,共計編列6,40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940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高出4,792千元,則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允宜加強節約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24)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96、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共計編列3566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841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高出5737千元,為連年增加之態勢,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允宜加強節約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24)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97、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研究發展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285138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06783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29854千元,為連年增加之態勢,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允宜加強撙節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20%。(P124)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98、
    台灣中油公司於105年度研究發展費用中,編列285,138千元專業服務費(編號52980128),經查其與103年度決算數155,284千元相較,逾近一倍,且其中含12,721千元兩岸環保技術合作費用。環保技術應師法德法等先進國家,不宜投注過多經費於中國等開發中國家,方符效益。爰建議刪除6,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蘇治芬  管碧玲  廖國棟
    99、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員工訓練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741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927千元,惟現今電價走跌,其高額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允宜加強撙節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30)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10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員工訓練費─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332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83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296千元,則其連年增列是否必要,恐有疑義,允宜加強撙節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30)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10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員工訓練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共計編列15,95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23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高出8,843千元,則其預算恐有高估,且連年增列是否必要不無疑義,允宜加強撙節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30)
  • 提案人
    黃偉哲  孔文吉  林岱樺
    102、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員工訓練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83,85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2,872千元,更較前年度決算高出23,805千元,則其預算恐有高估,且連年增列是否必要不無疑義,允宜加強撙節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30)
  • 提案人
    黃偉哲  徐永明  蘇震清
    103、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員工訓練費用─材料及用品費用,共計編列25,348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2,512千元,更較前年度決算高出6,570千元,則其預算恐有高估,且連年增列是否必要不無疑義,允宜加強撙節並敷實編列,爰提案刪減10%。(P130)
  • 提案人
    黃偉哲  徐永明  蘇震清
    104、
    鑑於中油105年度營業外費用─利息費用為64億556萬2千元,較103年度決算52億8,730萬9千元及104年度預算59億8,211萬元,差距頗大,恐有浮編利息支出之嫌。故建議刪減該該項利息費用3億元,撙節政府支出。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105、
    105年度中油公司編列營業外費用─投資性不動產費用─服務費用3,195萬,其中專業服務費編列2,400萬,經查該項細目104年度編列800萬元,103年度決算數為276萬。係查專業服務費乃為系出租營業處所知諮詢費用,恐有核實編列之嫌,故建議減列1,200萬。目前該公司嚴重虧損應共體時艱,避免預算配置不當。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106、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投資性不動產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24,00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6,000千元,其預算暴增三倍,且較前年度決算亦高出21,204千元,則此預算編列顯為浮濫編列,允宜加強撙節,爰提案刪減20%。(P137)
  • 提案人
    黃偉哲  徐永明  蘇震清
    107、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營業外費用─租賃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5,63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200千元,增幅達27%,則其增列恐有浮濫之嫌,爰提案刪減20%。(P140)
  • 提案人
    黃偉哲  徐永明  蘇震清
    108、
    105年度預算案營業資產出租費用之修理保養保固費105年度編列4億1,085萬9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3億8,366萬2千元顯有成長,據述係政府安全儲油所需之機械設備維護費用因儲油量增加,故增編相關維護費用所致。經查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整體獲利不如之前,其稅前盈餘減少143.49億元,故建議相關維護設備應該樽節成本,故建議減列2,000萬元。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109、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什項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共計編列25,91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4,115千元,增幅達18.88%,然現今電價走跌,其增列恐有浮濫之嫌,爰提案刪減10%。(P146)
  • 提案人
    黃偉哲  徐永明  蘇震清
    11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什項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114,818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7,727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數高出53,863千元,該預算連年增加之必要性有所疑義,且高額增列恐有浮濫之嫌,爰提案刪減15%。(P146)
  • 提案人
    黃偉哲  徐永明  蘇震清
    11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什項費用─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303,75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7,179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數高出233,941千元,該預算連年增加之必要性有所疑義,且高額增列恐有浮濫之嫌,爰提案刪減10%。(P146)
  • 提案人
    黃偉哲  徐永明  蘇震清
    112、
    主決議
    案由:該公司105年度預計增加轉投資依序思液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13億5,700萬元,經查:105年度增加轉投資所需資金以舉借支應達66.67,其中括中美和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中殼潤滑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耀石化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轉投資事業,自101年度起至104年8月底之投資報酬持續為負值;其中,中殼潤滑油公司因連續虧損無法改善,擬提前關廠,案經經濟部核復本於職權審慎辦理,該公司董事會於103年5月13日同意停止操作。104年進行工廠設備拆除工作,並規劃105年起進行土壤整治相關業務,預估費用4.78億元。另台耀石化材料科技公司因面臨投資期程不確定及產品市價低迷等衝擊,緩辦投資建廠,104年5月22日關閉辦公室,同年5月24日辦理全數員工離職或資遣(僅留董事長1人),董監事(含董事長)改為無給職。綜上,鑒於該公司近年來財務結構欠佳,負債比率偏高,105年度預計增加轉投資13億5,700萬元,以舉債支應資金來源比率達66.67,恐增加投資風險,不符穩健經營原則,建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研擬轉投資改善方案,檢討轉投資公司體質問題,並提出提升經營效率,建議應凍結40%,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112-1、
    台灣中油公司近年財務結構欠佳,負債比率偏高。惟105年度預計增加轉投資13億5,700萬元,且以舉債支應資金來源比率達66.67%,將增加投資風險,恐不利穩健公司經營;又,近年部分轉投資事業持續虧損。爰要求台灣中油公司審慎檢討投資計畫,加強風險管理,以利公司之永續經營,並刪除105年度中油公司新增轉投資預算13億5,700萬元。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113、
  • 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科目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案由: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306億7,150萬6千元,包括5項繼續辦理之專案計畫、2項新興專案計畫以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惟查是項預算較104年度增加139億3,542萬元,增幅83.27%,對外舉借貸資金支應比率更高達71.69%,然部分繼續計畫存有執行進度延宕、營運安全風險、增加公帑支出及完工後低度使用等缺失,新增專案計畫又有舉債籌資比率偏高,環評承諾、土地取得及證照核發等不確定因素,應審慎推動並加強後續控管,爰提案凍結105年度台灣中油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1/5,俟台灣中油公司就審計查核缺失檢討與計畫控管評估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114、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專案計畫」新增「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上開2項專案計畫105年度分別編列預算7,306萬7千元及31億5,221萬元,合計32億2,527萬7千元。但2項新興計畫所需資金多以舉債支應,且後續仍有土地取得、環評承諾等不確定因素,不利於提升我國天然氣儲運效率,爰提案凍結預算5億元,俟台灣中油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114-1、
    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中所列新興計畫─L10502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總經費高達600億元,究應由中油、台電或其他方式辦理,始能有效提升效能、縮短期程以符合國家整體利益,仍有再行審酌餘地。爰提案凍結本計畫105年度預算數3,152,210千元,以待未來重新評估本重大投資計畫案。
  • 提案人
    蘇震清  蘇治芬
  • 連署人
    林岱樺
    115、
  • 機關(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3,152,210千元
  • 提案
    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二分之一】
    說明:
    根據預算法第34條:「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600.84億元,依上開法律規定應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按該公司提供該計畫之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可行性─替代方案」,「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係綜合考量未來天然氣需求將偏重北部發展趨勢,以及建構國家級天然氣輸儲系統等因素,以觀塘工業區(港)為主方案,台北港為替代方案計畫,惟其內容偏屬簡略。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待中油項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使得動支。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116、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預算書頁次
    32
    案由:鑑於1947年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高雄楠梓區後勁設煉油廠,至此工安事故不斷,過去曾發生原油滲漏引發地下水點火燃燒、第二低硫燃油工場氫氣管線銲道撕裂,導致氫氣外洩引發火警等事件,造成當地居民長期處於不安與空氣污染嚴重之生活壓力下。
    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七十九年報請行政院之二十五年高雄煉油廠遷廠計畫,至今仍未確切執行,雖高雄煉油廠46座工場已全部停產,但廠區內相關生產與操作設備,仍放置於廠區內。
    現階段除完成遷廠目標外,後續的污染整治也應同步並行,但顯然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對於遷廠與環境維護並無任何計畫及經費配套。
    本席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與高雄市政府及地方居民溝通協商,提出高雄煉油廠停止使用後的轉型利用計畫。爰此,擬凍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培慧  蘇震清  黃偉哲
    117、
    截至104年8月底止中油公司經管土地及建物仍有多筆低度利用或閒置等情形,其中低度利用土地6筆,面積23.53公頃,公告現值68.21億元,104年度須負擔地價稅5,047萬元;閒置土地6筆(如以地號計算則為89筆),面積10.91公頃,公告現值計12.06億元,104年度須負擔地價稅658萬元;閒置建物1處,面積485.94平方公尺,房屋課稅現值79萬1千元,104年須負擔房屋稅1萬3千元,104年度須負擔地價稅及房屋稅合計達5,706萬6千元,爰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針對閒置土地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以減輕國家之負擔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118、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工業安全支出20億3,792萬1千元,但該公司經各縣市勞工局執行勞動檢查提出缺失項次仍高,103年度各縣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等單位對該公司執行勞檢提出缺失共計271項次,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缺失仍達153項,且近年度仍發生數起員工因職災導致傷亡事件,凸顯該公司對於工業安全管理等尚待加強改善,爰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針對工安管理機制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以維護民眾之生命及財產安全。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119、
    台灣中油公司長期以來油氣探勘所獲仍有限,自有油源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甚低,103年度該公司自有油田所獲原油18萬9千公秉,雖較101年度之自有油源增加,惟占當年度煉產量2,238萬公秉之比率僅0.84%。在天然氣方面,103年度自有油田所獲天然氣3.93億立方公尺,占當年度煉產量182.40億立方公尺2.15%,且103年度無論自有天然氣產量或煉產量占比均較101年度為低。該公司近幾年度無論自有油源或天然氣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仍未及5%,凸顯自有油氣比重均偏低,爰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之掌握,並提升油氣探勘成效,以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確保能源供應安全。
  •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120、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工業安全支出20億3,792萬1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減少2億6,404萬8千元,減幅11.47%;惟查台灣中油公司從事煉油與輕油裂解等石化工廠,係法所明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儘管長期投入鉅額工業安全經費,然近幾年度該公司勞動檢查之缺失項次仍屬偏高,且發生多起重大工安事件,不僅導致財產損失、員工職災傷亡事件,更造成社會恐慌不安,顯見其工安管理機制亟待檢討改進,爰請台灣中油公司就如何落實工安查核工作及近期重大工安事件後續監控管理情形,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善盡國營事業企業責任。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121、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營業收入8,583億5,280萬9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減少6億7,511萬6千元,年度淨利56億5,610萬6千元,更較104年度預算大幅減少74億4,465萬3千元,減幅達56.83%,另查該公司103年度決算淨損337億5,458萬6千元,不僅較預算數大幅減少295.81%,且當年底累積虧損數達996.05億元,已逾該公司資本額七成,105年底預計負債總額更高達7,313.8億元,顯見其獲利能力連年下滑已嚴重影響公司財務健全與營運表現;反觀近年度台塑石化公司經營績效及獲利能力等表現皆明顯優於台灣中油公司,爰請台灣中油公司重新檢討其年度營運績效目標與開源節能措施,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確實改善經營體質。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122、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所列淨利56.56億元,將全數填補以前年度累積虧損,預計105年底仍有待填補累積虧損高達808.47億元,且該公司近幾年度營運產生鉅額虧損均以舉債支應資金缺口,105年底預計負債總額7,313.8億元,負債比率77.51%,相較於99年之59.29%,近幾年度財務結構確實呈現快速惡化情形。惟查105年度台灣中油公司預計增加轉投資13億5,700萬元,以舉債支應資金來源比率仍高達66.67%,恐增加投資風險,不符穩健經營原則,爰請台灣中油公司針對其轉投資事業持續嚴重虧損之控管檢討與營運資金籌措之檢討改善方案,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蘇震清  黃偉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123、主決議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編列工業安全支出20億3,792萬1千元,用以落實工作環境安全、防止職業傷害等目標。經查:經濟部業於104年8月18日以經營字第10402613220號函送中油公司「降低重大工安事件做法」專案報告回覆大院決議。惟104年度截至8月底,發生包括大林煉油廠、永安液化天然氣廠、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中工配氣站、泰新加油氣站等四起重大工安事件。除造成財產損失,更使公司及承攬商員工職災傷害。此外,各縣市勞工局針對該公司執行勞檢提出之缺失,104年度截至8月底便高達153項,顯示該公司對於工業安全管理亟待改善。為善盡國營事業作為企業表率之責、保障員工工作環境安全,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工安管理機制檢討書面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徐永明
    124、主決議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有鑑於104年8月底止,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管低度利用之六筆土地,104年度須負擔地價稅5,047萬元;六筆閒置土地104年度則須負擔地價稅658萬元;閒置建物一處須負擔104年房屋稅1萬3千元。前述土地、建物104年度合計須負擔5,706萬6千元之地價稅及房屋稅。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允宜檢討前述土地及建物之活化措施,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 提案人
    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徐永明
    125、主決議
    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包括大林煉油廠中林儲運課計量站丙烯管線洩漏、永安液化天然氣廠9號變電站電弧灼傷承攬商3人、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中工配氣站關三線絕緣法蘭墊片破裂造成洩漏、泰新加油加氣站LPG滑管式液位計設備螺牙磨損造成洩漏等重大工安事故,顯見中油公司工安仍有檢討改善空間。中油公司雖長期投入鉅額工業安全經費,惟近幾年度仍發生多起重大工安事件,除造成財產損失外,並導致該公司及承攬商員工因職災傷亡事件,為維護民眾之生命及財產安全,爰提案要求中油公司二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126、主決議
    根據中油提供資料,截至104年8月底止該公司經管資產仍有低度利用土地6筆,面積23.53公頃,公告現值68.21億元;閒置土地6筆(如以地號計算則為89筆),面積10.91公頃,公告現值計12.06億元。這些低度利用或閒置之土地及建物,104年度共須負擔地價稅及房屋稅合計達5,706萬6千元。為督促中油公司積極創造土地價值,爰提案要求中油公司三個月內提出地度使用及閒置土地活化利用檢討,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王惠美
  • 連署人
    廖國棟  蘇震清
    127、主決議
    經查油品市場全面開放後,中油公司市場銷售量逐年衰退,連帶影響原油煉製量除高雄煉油廠為配合政策,工場長時間停止運作外,近年度大林煉油廠、桃園煉油廠及林園石化廠等因機件運轉不順、工場發生意外等引起非計畫性停爐次數增加,致產生非預期維修費用及停工減產之經濟損失,例如:煉油廠部分: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非計畫停爐合計11次,損失5億8,335萬5千元,包括桃園煉油廠5次,損失1,274萬元;大林煉油廠6次,損失5億7,024萬1千元;高雄煉油廠損失37萬4千元,其次數及損失金額均較102年度及103年度為高,凸顯該公司煉製事業部對部分設備檢查及維修保養品質欠佳,關鍵性零件亦未確實檢查並汰舊換新,加上近年來非計畫性停爐發生次數呈逐年攀升趨勢,除造成維修費用增加及減產之經濟損失外,亦嚴重影響中下游石化產業供料來源之不穩定。建議該公司應強化發掘工安危害潛在因素暨儘早檢修,並加強歲修與大修之檢查成效;同時應核實編列停工損失預算,依規定揭露停工損失,以避免虛列盈餘。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128、主決議
    天然氣為電力及瓦斯等公用事業之上游產業,對於國家整體經濟及民生影響甚鉅,且LNG屬潔淨之能源,在全球日益注重環保趨勢下,未來國際LNG需求將趨旺盛。我國目前LNG接收站容量共117萬公秉,LNG進口後實際儲存於臺灣中南部,再由海底管路將天然氣南氣北輸,致增加該公司加壓輸送及管線安全維護等成本負擔。但卻發現,近年來天然氣存量最低可用天數呈逐年下降,101年度起最低的存量可用天數至少有15天,103年度最低的可用天數,竟然劇降為6.2天。鑒於LNG之運輸、儲存需鉅額投資,且天然氣發電成本較高,目前國內液化天然氣營運週轉天數,較煤炭(30天)及石油(60天)安全存量天數相對低。惟該公司截至目前為止的最低存量,完全不足供應未來天災、戰備之需求,雖目前針對石油極易化石油氣的安全存量,有石油管理法訂之,卻未對天然氣訂定安全存量之規範。故建議政府應儘速制訂LNG安全存量之法規,確保國內LNG(液化天然氣)的供應,維持民生、工業甚至戰備需求。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129、主決議
    據媒體披露,台電公司104年9月中旬於高雄市小港區中林路段進行電纜潛盾工程,因潛盾機頭故障,導致道路路面遭掏空塌陷長約50公尺、寬約4公尺。台灣中油公司大林廠區受到該施工坍塌意外造成部分地下管線斷管,基於安全考量,該公司並暫停氫氣、天然氣、純苯、甲苯、二甲苯、燃料油、原油、成品油等11條管線操作,致使其使用氫氣之中碳輕油處理工場被迫停工。基於中林路段路面坍塌意外及後續施工不慎造成管線破裂事件,除導致台灣中油公司大林廠區最大一套重油轉化工場可能延後重新開爐時間,恐影響下游廠商(中石化、榮化、台塑、信昌化等業者)之石化原料供料及調度壓力外,亦對該公司之廠房設備及停工造成鉅額損失。石化事業部租估損失為,包括1.產能停工損失約1億1,820萬6千元。2.廠房設備等維修費用約2億1,971萬5千元。(104年10月中旬初估數,正確金額需待後續依實際狀況統計),建議應依法儘速妥謀因應,並依法求償相關財損及停工損失,避免擴大中油公司之營業虧損。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130、決議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公司近幾年度營運產生鉅額虧損造成資金短缺,遂以舉債支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及擴充、轉投資及營運資金等,致財務結構逐漸惡化。101年度負債占總資產比率為72.07%,102年度為74.16%,103年度為76.75%,104年度為74.69%,105年度則為77.51%,顯示負債率有愈來越高的趨勢。
    長期債務餘額快速攀升下,亦造成沉重利息費用負擔,允應積極研謀因應對策,並檢討落實執行開源節流措施,以改善經營體質與財務狀況,爰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將負債比例降低之檢討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審查。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高志鵬  蔡培慧  管碧玲  王惠美
    131、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中油公司轉投資事業,包括中美和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中殼潤滑油股份有限公司、台耀石化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自101年度起至104年8月底之投資報酬持續為負值,且105年度預計投資亦持續虧損,爰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應督促其轉投資事業加強改善營運績效。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高志鵬  蔡培慧  管碧玲  王惠美
    132、
  •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台灣中油辦理人事訓練所教學及宿舍大樓新建工程計22項採購案,總決標金額6億5,867萬餘元,然因未妥善訂定契約內容及嚴密控管設計建築師履約情形,以致履約品質欠佳,嚴重延宕設計期程,且因多次未善盡督促義務,促使一再追加工程預算,延長工程完工之時間,爰要求中油公司針對上述情況於一個月內做出檢討改進,並將檢討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審查。
  • 提案人
    邱議瑩
  • 連署人
    高志鵬  蔡培慧  管碧玲  王惠美
    134、
    台灣中油公司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煉油廠共計11次非計畫性停爐,損失5億8,335萬5千元,其次數與損失金額皆較102年度與103年度高;石化廠103年度陸續發生設備故障等3起停爐檢修事件,損失4,485萬6千元。顯見該公司部分設備檢查及維修工作品質欠佳,不僅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更可能危害員工工作安全。爰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非計畫性停爐之原因與改善方案檢討報告。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35、
    台灣中油公司為吸引人才至山僻、離島地區服務,增加員工派駐偏遠地區之意願及避免該地區人員流動率高,故依據不同特殊環境訂定僻地實施方案,依據級數發放僻地津貼。惟該項發放標準於81年12月報經濟部備查後施行,至今已有24年未有重新檢討,且該公司發放金額高於其他部會國營事業,顯有不公。鑒於國營事業待遇衡平性以及考量時空環境變遷之因素,爰要求台灣中油公司三個月重新檢討內針對僻地津貼並提出修正。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36、
    查台灣中油公司截至104年8月底止借調至其他機關員額共計6人,借調機關已主管機關經濟部為主。依照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4點規定:「各機關均應一人一職,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須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始得借調或兼職:(一)專業性、科技性、稀少性職務,本機關無適當人員可資充任,而外補亦有困難者。(二)辦理有關機關委託或委辦之定期事務者。(三)辦理季節性或臨時性之工作者。(四)因援外或對外工作所需者。…。」惟借調之人員除協助借調機關辦理公共工程防災查核業務外,尚有擔任經濟部國會聯絡人、文書處理及人民陳情等業務,顯與規範要點未相符合。爰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清查借調人員,並將與規定不符或無必要繼續借調者盡速歸建。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37、
    台灣中油公司從事煉油與輕油裂解等石化工業,屬於法律明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應對工作場域之安全防範格外注意。103年度各縣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等單位對台灣中油公司執行勞檢提出缺失共計271項次,雖較102年度略有下降,103年度仍發生3件重大工安事件;惟該公司年年投入高額工業安全經費,卻仍有零星重大工安事件發生,顯見工安管理與效能仍有改善空間。爰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工業安全改善方案,以確實塑造員工健全之工作環境與維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38、
    經查,台灣中油公司截至104年八月底經管資產中,仍有低度利用土地6筆,面積23.53公頃,公告現值68.21億元;閒置土地6筆,面積10.91公頃,公告現值12.06億元;閒置建物1處,面積485.94平方公尺,房屋課稅現值79萬1千元。104年度須負擔之地價稅及房屋稅合計共達5,706萬6千元。惟台灣中油公司財務狀況屢見短絀,每年卻須負擔高額稅捐,爰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積極檢討資產活化計畫,於兩個月內提出活化相關規劃報告。
  • 提案人
    高志鵬  邱議瑩  黃偉哲  邱志偉  蘇治芬
  • 連署人
    管碧玲  王惠美
    139、主決議提案
  • 單位
    台灣中油公司
    台灣中油高雄廠已確定於104年年底關廠遷移,但後續各項工作未見中油公司提出完整計畫及未來發展方向,高雄廠後續發展關係台灣中油公未來重要轉型及公司發展效率,如此重要工作未見中油公司提出完整計畫方案,顯見中油公司執行力有改善之處。對關廠後帶來的各項衝擊效應如員工就業問題、環境污染復原問題等,各項可能的問題及衝擊,台灣中油應於1個月內提出明確說明及因應方案,並將計畫送至經濟委員會審核並應安排專案報告說明,經濟部身為事業主管機關應儘速督導台灣中油提出明確應對計畫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廖國棟
  • 連署人
    張麗善  王惠美
    140、主決議
    有鑑於中油公司重大生產單位都在高雄,卻因總公司設在台北,形成污染留在高雄,稅收在台北的南北發展嚴重失衡現象。為解決此一不公平狀況,也為了讓中油的生產與公安問題獲得良好管理,高雄市政府去年研擬「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並已於去6月經議會通過,依該條例,今年12月31日以後,總公司所在地不在高雄市者,將無法繼續使用既有工業管線。然中油對此規定迄今尚未有正面回應。為平衡南北發展落差,促進中油重視在地公安管理,要求中油公司應在兩週內提出總公司遷移時程計畫,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人
    管碧玲  邱議瑩  高志鵬  王惠美
    141、
    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數高達306億7,150萬6,000元,其中為專案計畫七項194.32億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12.40億元,專案計畫包括2項新興計畫(台中廠至通宵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以及第三做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共計32.25億元)、5項繼續計畫(主要為煉製事業大林廠蒸餾暨相關工廠更新投資計畫、煉製事業部大林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產能提升投資計畫等,共計162.07億元),經查:該公司預計截至105年底仍有累積虧損808.47億元,且近年度營運產生鉅額虧損造成資金短缺,遂以舉債支應營運及投資所需資金,導致負債比率持續上升,利息費用負擔沉重,根據該公司統計,105年底預計負債總額7,313.8億元,其中長期債務達2,804.3億元,較104年底淨增加524.1億元,增幅達22.98%。另105年底負債比率則為77.51%債務急遽增加,勢將增加利息負擔。加上,該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投資計畫,奉行政院核准104/105均遭緩辦,加上過往經驗諸多計畫延宕、追加供其及龐大預算,顯示該公司評估專案計畫能力遭質疑,故建議其專案計畫內容應每三個月送交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業務報告後,包括工程進度、投產效能等,充分揭露透明訊息。同時要求該公司應針對相關重大專案計劃之前置規劃作業欠周延,應儘速深切檢討。
  • 提案人
    林俊憲  蘇治芬
  • 連署人
    陳明文  高志鵬  王惠美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先審查台糖的預算,再審查中油的預算,今天我們會把所有的預算都處理完畢,所以中午就不休息。
    (進行協商)
    主席:先處理台糖營業總收入部分,第1到6案一起討論,並請台糖針對委員提案的所有質疑,提出說明。
    陳董事長昭義:第1~6案主要是收入的部分,委員提案建議增列3億,然後凍結好幾項。但以砂糖為例,當初編預算的時候,砂糖是用23塊編列,事實上,現在砂糖沒有那麼好的價錢,這些收入有點高估,所以建議將來在支出部分看看怎麼減一點?但收入部分不要再增加,事實上,當初已經高估。至於凍結的部分,我們建議不要凍結,因為今年都在執行中。
    主席:你們的總收入是382億,去年的決算呢?
  • 陳董事長昭義
    去年決算有400多億。
  • 主席
    你們有多增加。
    陳董事長昭義:因為核發工業區的徵收就有一百三十幾億,所以那個不太準。
    蘇委員震清:董事長,你說營業總收入部分,高志鵬委員希望增列,對不對?
  • 陳董事長昭義
    是。
    蘇委員震清:只多3億而已,你們去年是多少?
    陳董事長昭義:去年總收入400多億,但去年有徵收土地一百三十幾億,如果把它扣掉,就是三百一十幾億,而且現在糖價低,當初收入已經算高估。
    蘇委員震清:我是好意,既然你們編列382億,今年有辦法達到嗎?
  • 陳董事長昭義
    我們會努力。
    蘇委員震清:382億加高志鵬委員提案的3億,他現在人不在,他特別委託我一定要加上這個金額,因為382億跟385億只差3億,如果連382億都達不到,也不在乎加到385億,反正都是被罵啊!如果你們達得到382億,加進去以後只達到383億,我們也不會因為多加高志鵬委員的3億就罵你們沒有達到385億,所以你們放心,如果今天是要加30億,我們當然會替你講話,沒有問題的。
    陳董事長昭義:因為3億加上去,後面就會變成結餘要多3億。
    蘇委員震清:我的意思是說,只多這3億,應該是合情合理,也不過份。
    陳董事長昭義:所以我剛剛說,因為整個糖價比當初估得低,所以支出部分少一點,效果是一樣,但是不要加在收入,因為收入是當初高估了糖價。
    蘇委員震清:我們也不是要給你們壓力,我說話是對事,要你們多加這3億,是因為我們認為台糖的行政團隊會越來越強,八大行業的事業都會賺錢,多一點有什麼關係,那是對你們表達肯定,認為你們團隊很夠力。
    主席:總經理,可以達成嗎?
  • 蘇委員震清
    可以啦!多3億而已。
    楊總經理錦榮:是不是不要加這麼多?然後加在業外收入,這部分我們來努力。
    蘇委員震清:不然加多少?加2億,那就是回憶和失憶了。
    楊總經理錦榮:如果收入增加,成本又不提升,我們真的會有一點困難,請委員諒解。
    主席:你們自己講一個數字,對自己的期許是多少?
  • 楊總經理錦榮
    加5,000萬可以嗎?
  • 蘇委員治芬
    抗議!
    楊總經理錦榮:請委員諒解一下,好嗎?
    主席:董事長、總經理,請你們兩位坐下來,我們大家都坐著談。
    蘇委員治芬:台糖一定要去思考,譬如土地要怎麼活化、再利用。
  • 楊總經理錦榮
    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蘇委員治芬:老實講,加這3億是要給你們壓力,你們事業體本身一定要有所檢討及改進,光是土地部分,我就有很多意見你們不能一直放火燒啊!。
    陳董事長昭義:現在台糖的那些土地最大的問題是要開發,而且開發出來要有效益。
    蘇委員治芬:今年增加你們3億的收入,表示給你們壓力讓你們去檢討。
    蘇委員震清:今年有很多蘇委員,不是只有我一個,所以你要注意,也要尊重,因為還有其他蘇委員,都可以叫他們來。董事長,如果照這樣,你們的預算會審不完,我們是好意,多一個3億,只是給你們一個獎勵、刺激,沒有什麼關係,你們不會覺得那麼困難,我們也不是胡亂加,如果多個30億,真的讓你們很為難,382億只多3億而已,有那麼困難嗎?你們做不到也沒有差,如果做得到,你們達到382億幾千萬以上的預算,但是達不到385億多,我們也不會怪你們,因為是我們加上去的,所以只差3億而已,沒有關係,我不騙你,你聽我們蘇治芬委員的啦!
    陳董事長昭義:總收入增加3億,但後面的支出,因為加工原料的成本一定在,就變成要加,要不然……
    蘇委員震清:不然多1億5,000萬,好不好?
  • 陳董事長昭義
    好。
    主席:好,5,000萬。
    蘇委員震清:這樣有理吧,不然不曉得要講多久,增加1億5,000萬。
  • 陳董事長昭義
    謝謝。
    主席:好,就照修正通過。
    處理第7案,有關福利費總支出部分這要單獨檢討,先請台糖說明。
  • 楊總經理錦榮
    這主要是依照法令提列的保險費用。
    陳董事長昭義:這一項是員工的保險費,我們建議不要刪,因為福利費是按照法規提列,支付最大的項目是員工的保險費。
  • 主席
    去年的決算也是4億嗎?
  • 楊總經理錦榮
    103年是4億3。
    主席:今年編列4億2,我覺得還好,預算就照列。
    處理第8案,有關獎金包括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要凍結1億。
  • 孔委員文吉
    第3案和第4案呢?
  • 主席
    剛剛通過了。
  • 孔委員文吉
    我剛才有舉手要發言。
    主席:對不起,剛才我們的結論是收入增列5,000萬。
  • 孔委員文吉
    我剛才有舉手。
    主席:對不起,我疏忽了。
    孔委員文吉:第3案是我的提案,台糖的主要收入還是在賣不動產、土地及出租土地,有27億多,其中很多是原住民保留地,都沒有跟原住民諮商,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我們現在還在調查傳統領域,之前廖國棟委員不是有提案要求你們調查原住民傳統領域,這部分是沒有尊重原住民,所以我提案凍結50%。另外,王惠美委員認為台糖的土地一直作為政策工具,所以也要凍結50%,所以我就這個部分要凍結,不要增列。
    主席:孔委員,我們凍結25%,然後增列5,000萬,這樣可以嗎?孔委員建議凍結,要他們提書面報告還是口頭報告後始得動支?
    孔委員文吉:我的提案併到王惠美委員的提案,就是凍結20%,然後要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提一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黃委員偉哲:簡單的說,你們不動產投資是賣土地、被徵收、還是出租?有沒有合建?
    楊總經理錦榮:這部分完全是出租,現在合約已經訂了,如果凍結,變成沒有辦法去執行。
    主席:才不過25%,我剛才講25%,孔委員還降低變成20%,所以你們趕快提出書面報告,他也很仁慈,只是希望你們檢討。
  • 楊總經理錦榮
    好的。
    黃委員偉哲:你們靠合建的方式把土地偷渡出去,請問什麼叫合建?你跟建商合建,建完之後,你分幾戶,他分幾戶,這樣土地就變成別人的了。雖然不在這個項目,也是在收入項目啊!應該要用主決議來限制這種行為。
    陳董事長昭義:我跟黃委員報告一下,區段徵收分回來的地,有商業用地、有住宅用地,假如台糖在住宅用地上進行合建,把土地供給社會的需要,台糖留著這些土地也不對,所以目前的處理方式,我覺得對社會來講還算合理。
    黃委員偉哲:你分回來的土地也可以用租的方式,其實不用租到那麼低,可以用比較商業的機制,以出租的方式,而不是用賣斷的方式,讓土地連同住宅都越來越少,以前眷村改建就是這樣,本來眷村土地是國家的,跟建商合建之後,建商分到大部分,我們分到小部分,導致國家的土地越來越少。
    陳董事長昭義:早期台糖也有自己蓋,但自己蓋以後……
    黃委員偉哲:你們自己蓋或合建,我們沒有意見,但不能讓我們自己的土地越來越少,被徵收也就認了,因為是國家建設需要,可是分回來的土地,本來應該保留這些土地,卻透過合建的手段就出去了,我們覺得對國家土地的守護怎麼會是這樣?
    楊總經理錦榮:因為每一個地方有其都市計畫的區域,而且都市計畫會劃分住宅區、商業區,也因為剛好有住宅和商業的需求。
    黃委員偉哲:我並沒有請你們蓋社會宅,因為可能不符合你們的商業公式,但是至少以只租不賣的方式來合建。
    楊總經理錦榮:其實,我們住宅區用地也有設定地上權的,因為現在的機制是這樣,這個我們來研議。
    蘇委員治芬:總經理,你不要再騙我們立法委員,好不好?
    楊總經理錦榮:不會,我不敢。
    蘇委員治芬:以雲林縣的例子來講,我跟你盧了那麼久,你怎麼會跟我說地上權可以設定抵押?你不要再這樣講,台商要回流所需求的土地,你用設定地上權,就沒有人跟你租了,你的成功率有多少?
    楊總經理錦榮:我剛才是針對委員說的住宅用地,那是工業地及農業地。
    主席:營業總收入部分增列5,000萬,凍結20%,俟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修正通過。
    營業總收入福利費部分,剛剛台糖解釋都是員工的保險,我也詢問決算部分,去年是四億三千多萬,並未增列,所以本席直接裁示預算照列。
    處理第8案,這是蘇震清召委的提案,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凍結1億,請台糖提出說明。
    楊總經理錦榮:我們去年、前年的決算已經有11億多,對於獎金的提列也是按照政府的規定,立法院也通過,而且有一個辦法在,可否請主席及各位委員同意我們照列?因為這涉及員工權益的部分。
    主席:但你們的績效不好,又要發獎金,當然全民不能認同啊!
    楊次長偉甫:我補充報告一點,最近所有國營事業都在進行104年度績效獎金審核作業,目前績效獎金有其一定的審核標準,我們有一個委員會在審查,每一次在審查過程中,都會跟國營事業之間產生非常大期待值的落差,表示這個審查機制其實對國營事業是滿嚴謹的,這邊預算凍結,如果審查結果沒有到達那個標準,我們也不會給他那麼多獎金,所以這部分有另外的審查機制。我建議不要用凍結方式,而是要求經濟部對於績效獎金的發放、審查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謹審查,我覺得這樣比較符合實際。
    主席:好,預算照列,並註明剛才次長所提出的建議,請經濟部,包括台糖在內,所有國營事業依法審定績效獎金的發放。
    處理第9案、第10案,有關水電費的部分,我們就一起討論,請台糖說明。
    陳董事長昭義:我扼要說明一下,在水電費的部分,水費是沒有變,考慮的是電費可能調降,但是電費調降,第一、第一季已經過去,並不是全年調降;第二、我們有計算過,基本電費不動,按照流動電費那部分調降百分之九點幾,算出來大概是1,700萬,所以我建議減列1,700萬,就是照實際負擔來減列。
    主席:好,請問各位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減列1,700萬,修正通過。
    處理第11案,郵電費要減列400萬,請台糖說明。
  • 楊總經理錦榮
    我們照委員的審查。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12案,徐永明委員針對旅運費要減列1億,你們編了7億。
    陳董事長昭義:這7億倒不是人的費用,而是以貨物運輸為主,這裡考慮的大概是油價的降低,基本上,關於旅運費的部分,我們估計今年的量,包括糖的部分,大概會增加,對於今年的油價,其實……
  • 黃委員偉哲
    旅運費的內容是什麼?是人員的旅運還是物品的旅運?
    陳董事長昭義:不是,最主要是貨物的旅運。
  • 黃委員偉哲
    國際運費是往下還是往上?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認為是往上,因為油價已經到最低了,所以這個地方我們覺得會有點困難。
  • 主席
    去年的決算數是多少?
    楊總經理錦榮:我來跟主席報告,去年的決算是6億5,500萬,但今年的量會增加,包括今年的人事費用也會增加,因為勞動基準法提高單價等因素,剛剛董事長也報告,我們預期今年油料費會往上升,因為谷底已經過了。
    主席: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 孔委員文吉
    為什麼要增加1億?總要有一個標準。
    主席:他們剛才有說明,請再說明一次。
    楊總經理錦榮:我們運輸貨物的量會增加,加上勞工基準法,所有勞務成本也會增加,這個我們有經過計算。
    主席:好,預算照列。
  • 楊總經理錦榮
    謝謝委員的諒解。
    主席:處理第13案、14案,有關印刷裝訂及廣告費部分,我們一起討論,請台糖說明。
    陳董事長昭義:今年是我們70週年,所以這部分可否不要減列?
    主席:但要撙節使用,你們自己講一個數字好了。
  • 陳董事長昭義
    去年是2億7千多萬。
  • 主席
    那就減列1,000萬。
  • 陳董事長昭義
    就減列1,000萬。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15、16案,有關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部分,蘇委員震清及蘇委員治芬有提案,一個是減列2,000萬,一個是凍結十分之一。
  • 蘇委員震清
    請台糖說明一下。
    楊總經理錦榮:去年決算已經有3億5,000萬了,因為現在有2個焚化爐,一個崁頂、一個岡山焚化爐,由於這兩個焚化爐已經營運相當時間,所以現在大修的內容都會提升,所以請主席、各位委員同意我們照列,我們一定會撙節。
    蘇委員震清: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部分其實是實支實付,這個部分照列沒有關係,這也不是可以隨便花的錢,以上是我的看法,另外再看蘇委員有什麼看法?
  • 蘇委員治芬
    崁頂焚化爐的容量有幾噸?
    楊總經理錦榮:燃燒量的部分,潘處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 蘇委員治芬
    還有岡山焚化爐的容量是幾噸?年限多久了?
  • 楊總經理錦榮
    到現在已經營運14到15年。
  • 蘇委員治芬
    兩座都一樣嗎?是你們蓋的嗎?
    楊總經理錦榮:不是,我們是代營運而已。
    蘇委員治芬:你們哪有能力幫人家代營運?台糖幫人家養豬,養到虧錢,幫人家代營運也虧損,請問你們為什麼要代營運?
    陳董事長昭義:我很想把它停掉,但停掉會被罰很多錢,會更划不來。
    蘇委員治芬:我的意思是說,當初你們怎麼會有這個決策?
    陳董事長昭義:因為當初這個合約簽得不好,所以價錢不好。
  • 蘇委員治芬
    對。
  • 陳董事長昭義
    所以崁頂焚化爐註定虧錢。
  • 蘇委員治芬
    所以還要繼續虧下去?
    陳董事長昭義:合約簽了只好繼續做,大概再做5年就結束了。
  • 蘇委員治芬
    現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部分是編三億四千多萬。
  • 陳董事長昭義
    那個一定要。
  • 蘇委員治芬
    就是崁頂、岡山這兩個嗎?
    陳董事長昭義:最主要是這兩個,還有糖廠,我們現在有3個糖廠。
  • 蘇委員治芬
    崁頂一天的燃燒量是幾噸?
    楊總經理錦榮:現在崁頂有兩個爐,兩個爐一天是800噸。
  • 蘇委員治芬
    岡山呢?
    楊總經理錦榮:岡山有3個爐,燃燒量是1,200噸。
  • 蘇委員治芬
    崁頂焚化爐在哪裡?
  • 楊總經理錦榮
    在屏東的崁頂。
    蘇委員震清:屏東那支煙囪很大支,你有看到嗎?
  • 楊總經理錦榮
    委員經過二高就可以看到。
  • 蘇委員治芬
    岡山是在高雄市嗎?
  • 楊總經理錦榮
    岡山焚化爐是在高雄市的岡山區。
  • 蘇委員治芬
    是不是高雄市政府委託你們的?
  • 楊總經理錦榮
    是。
  • 陳董事長昭義
    環保局還要管的。
  • 蘇委員震清
    我覺得維修費是實支實付。
  • 主席
    有沒有辦法修改契約?
    楊總經理錦榮:我們儘量去談,但是很難。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搞了一年多的仲裁,最後只加一千多萬。
    蘇委員治芬:我比較有興趣的是,虧損一定有很多原因,比如有5項或10項原因,你們講一下核心原因是什麼,為什麼崁頂會虧錢?做焚化爐大家都賺錢,你看林內焚化爐,紅包送這麼多。
    楊總經理錦榮:在崁頂那個合約中,如果我們燒越多工業廢棄物(IW),就會虧越多錢。
  • 蘇委員治芬
    為什麼?
  • 楊總經理錦榮
    因為大部分賺的錢都被縣政府拿去了。
  • 蘇委員治芬
    你們就是代處理啊!所以只收處理費用對不對?
  • 楊總經理錦榮
    我們只有代營運而已。
  • 蘇委員治芬
    只有崁頂是代營運?
  • 楊總經理錦榮
    兩間都是代營運。
  • 蘇委員治芬
    岡山呢?
    楊總經理錦榮:岡山一樣是代營運,只是當初一個廠、一個廠簽的契約都不太一樣。
  • 蘇委員治芬
    你能不能思考是否能夠雙方合意解約?
    陳董事長昭義:蘇委員提供好的意見,我們會跟他們商量看看能不能解約?
  • 主席
    解約不能虧錢啊!
    陳董事長昭義:當初是因為台糖關掉二十幾個糖廠,為了增加同仁就業,所以爭取這些機會,但當初合約簽得不好,所以致崁頂每年都虧幾千萬,我是很想把它停掉,但因為這是跟政府之間的合約,只好照做。
  • 蘇委員治芬
    簽約要雙方合意。
    主席:我們預算一樣照列,但是朝向解約方式來評估,看看是不是有解約的可能性,以節省納稅人的錢。
    蘇委員治芬:召委已經講預算照列,請你們就這兩個焚化爐提出檢討之後始得動支,因為依我看,崁頂和岡山這兩座焚化爐就算再投那麼多錢下去,我認為你們也沒辦法解決問題,因為台糖這方面的人才真的是不行。
    主席:蘇委員希望由專業來管理,所以還是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17案,有關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部分,請台糖說明。
    楊副總經理旭麟:台糖公司辦理各項棧儲、包裝及代理部分,今年主要是基本工資調整,所以外包公司也會調高,而且我們有些加油站、量販店都會聘僱一些外包工人來處理,由於基本工資調整,今年是編列23億9,500萬,去年實支數字是21億5,900萬。
  • 主席
    多出1億多。
  • 楊副總經理旭麟
    因為基本工資調整。
    蘇委員治芬:像這一類的開銷並沒有在事業的本體,還會去處理這一塊嗎?
  • 楊副總經理旭麟
    有。
    蘇委員治芬:那這一筆預算是什麼?我不太懂,因為你們有加油站、量販店,那是不同的事業體,所以本身的盈虧做不同處理?
    楊副總經理旭麟:對,事業部不一樣。
  • 蘇委員治芬
    怎麼會這樣處理?
    楊副總經理旭麟:因為現在列的是各項費用,是把所有總的費用加在一起。
  • 蘇委員治芬
    把整個加在一起?
    楊總經理錦榮:同一個科目的費用,把它彙總。
    主席:你們沒有辦法就全國所有事業體上統一來做嗎?這樣也許在標案上會比較節省,就棧儲、包裝及代理費用整個事業體統包,預算會比較撙節嗎?有沒有這個可能性?我的意思是所有事業體都結合在一塊,既然八大事業體都需求不大,但你可以在招標當中講,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 蘇委員治芬
    這個是人的錢嗎?
    主席:對,是人的錢,所以招標條件要講好,因為你們有八大事業體,請總經理說明一下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楊總經理錦榮:假設統一招標並由一家公司得標,就要管到臺東、花蓮、北部及中南部,在調度上的確會有一些困難,所以現在是分事業體去招標。
    主席:好,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 蘇委員震清
    沒有。
    主席:好,預算照列。
    處理第18、19及20案,這幾案就一起討論,請台糖說明一下。
    楊副總經理旭麟:這有經過立法院同意,當初有一些正式人員擔任保警、保全,現在立法院已經通過,所有人員要退出,改由外聘保警、保全來處理我們長期維護的管理工作,所以這部分的費用會增加。
  • 黃委員偉哲
    你們正式人員現在跑到哪裡去了?
  • 楊副總經理旭麟
    現在散到各個業務……
    黃委員偉哲:像法官一樣受到優遇,都不用做事情了?
    陳董事長昭義:前年優退113人,去年優退112人,我們鼓勵優退,因為大院跟監察院都要求我們要改成保全,所以這是保全的費用。
    蘇委員治芬:你們不僅要優退,對於不適當的人,也要讓他們趕快退啊!
  • 陳董事長昭義
    我們前年有資遣2個人。
  • 主席
    你們去年決算數是多少?
  • 楊總經理錦榮
    去年決算數是1億8,200多萬。
  • 主席
    所以多增加二千多萬?
  • 楊總經理錦榮
    對。
    主席:好,撙節使用。
  • 楊總經理錦榮
    我們會的。
    主席:你自己講個數字吧?像這種人事費,我們也不想去給你牽制,但是對於……
    蘇委員震清:廖委員提案要刪4千萬,我提要刪3,000萬,兩個折衷刪3,500萬。
    楊總經理錦榮:我跟委員報告,這不是……
    蘇委員震清:好,我們蘇委員講話了,那就刪500萬,可以嗎?
    楊總經理錦榮:好,謝謝。
    主席:好,那就刪500萬,修正通過。
    處理第21、22及23案,有關公共關係費部分,這3案就一起討論,請說明一下,你們公共關係費用到哪裡去了?
    楊總經理錦榮:這個項目很多,可能無法一一在此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去年決算數的確只有七百多萬。
    陳董事長昭義:這兩年我們都撙節使用,所以這幾年實際支出大概都不到九百多萬,我建議這九百多萬照列,因為不曉得將來的人會不會需要這些經費?
    趙委員天麟:我是和蘇委員震清、林委員岱樺等提了第23案,因為服務公共關係台糖是做得不錯,但是再好的形象,在面對重大公共利益時,比如高雄中正高工籃球場的案子,讓整個南高雄市民非常憤怒,所以你公關做那麼多,編那麼多錢,其實只要一個案子,就讓大家對台糖的印象非常差,後面還有本席提的主決議,就是直接針對那個預算,但是我建議對這部分應該略微刪除,以表達警惕,政府告政府就已經很瞎了,結果告完以後又要強制執行等等,把南高雄一塊很珍貴的土地,就像剛才黃委員也提到,不要濫賣家產,把數萬人使用的部分變賣成建商使用,這樣就算做再多公關,也彌補不了民眾對台糖的印象。
    陳董事長昭義:那是高雄市政府重劃的結果,因為有些地要給台糖,有些地要給國防部,有些地要收去,現在問題是說,原來中正高工運動場現在變成要收回來,不能再維持運動場,這個當然也有爭議,但這個案子,台糖打官司告高雄市政府贏了,可是到現在為止,變成我們是……
    陳處長秀姬:中正高工這個案子,原來是台糖公司無償提供使用,但是立法院在80年決議台糖公司不能無償提供使用,所以就這個案子監察院、審計部一直在糾正我們,我們也跟高雄市政府商量,看看這個部分是不是市民還需要使用,既然沒有辦法無償提供,我們就用比較優惠的租金租給市政府,可是後來市政府覺得沒有這個經費,由於我們要面對監察院的糾正,所以提出告訴,100年法院確定判決台糖公司勝訴,要求高雄市政府支付這些租金,後來我們也知道市府財政有問題,因此減額重劃是市府提出來的方案,我們也配合提到董事會,董事會也同意用這種方式,市府不用支付這些代價,就是減少運動場的用地。
    黃委員偉哲:透過重劃的手段,大家可以分配到各自的土地。
    陳處長秀姬:對。現在地方又要求希望全部保留,所以我們也同意,這部分讓市政府提出方案,我們再來配合,因此並不是台糖公司主動一直要處理這個案子。
    趙委員天麟:我知道,請大家再給我一點點時間說明,我覺得董事長沒有什麼好委屈的,市民才真的很委屈,你剛才說明的很清楚,我認同那個過程,但你要了解所謂的減額處理,那已經是不得不處理,已經被你們逼到絕路了,同樣是政府,卻要用告的,你還推給審計部、立法院決議,結果市政府被逼到沒辦法了,只好做這樣的處置,但這樣的處置重重打擊了市政府的聲望,所以市長就做政治的決定,他不接受,一定要無償,不要無償,象徵性也可以,你們都算到市價裡面最高的租金,讓市政府財政沒有辦法支付,已經被逼到絕路。所以你剛剛的結論OK,如果經濟委員會召委、大家都同意,你們重新再思考方案,不要動不動就說強制執行,賣就賣給建商,讓市民使用的土地到時候蓋大樓起來,那樣能看嗎?這樣的公共關係是什麼樣的公共關係,我的意思是這樣,不是要你們違法處理,也不是要你們無視於審計部、監察院的糾正,可是要再繼續談,在談清楚前都不要去動,可以嗎?
    黃委員偉哲:趙委員這樣提OK啦!我建議你們還是繼續談,那公關費呢?
    主席:要以示警惕,還是要刪。
  • 孔委員文吉
    公關費到底是用在哪裡?
  • 黃委員偉哲
    婚喪喜慶、花籃、花圈。
    孔委員文吉:那個酌減100萬,我支持趙委員的建議。
    主席:好,照列通過,不過剛才趙天麟委員建議現在不可以強制執行,暫緩直到市政府跟你們之間提出一個地方可以同意的方案,才去做後續處理,所以現在不是暫緩,是完全停止強制執行的動作,等一下在趙天麟委員的主決議中,我們再加上這些文字,請台糖現在就去研擬這些文字,針對趙委員所提建議看看要怎麼增加文字?請你們看第105案的內容,要停止強制執行,直到市政府及台糖提出妥善合作方案,才去動這塊土地,所以把這些文字寫上去,修正一下,待會處理第105案的時候再來做檢討,但現在先去研擬文字。
    趙委員天麟:謝謝召委,第105案至為重要,也謝謝召委的裁示,所以對於第23案我沒有那麼堅持,看主席覺得該怎麼處理?
    主席:孔委員建議刪減100萬,修正通過。
    處理第24案,有關會費、捐助與分攤部分。
    楊總經理錦榮:我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去年決算已經是1億200萬,其中有一項很重要,就是焚化爐有一個回饋金,而且我們有一部分錢還是要交給市政府、縣政府,所以這部分的錢是不是不要減列?因為去年決算已經1億了。
    蘇委員震清:總經理,你剛才講到重點了,崁頂焚化爐已經虧錢,還要捐回饋金。
  • 楊總經理錦榮
    當初的契約是這樣。
    蘇委員震清:這樣是割地又賠償,雖然我是屏東人,但這種割地賠償的契約你們也簽嗎?
  • 楊總經理錦榮
    當初這個合約實在簽得很不好。
  • 蘇委員震清
    現在主導權在誰身上?在屏東縣政府嗎?
  • 楊總經理錦榮
    應該是環保局。
  • 蘇委員震清
    你們怎麼不試著跟屏東縣政府去協調?
  • 楊總經理錦榮
    從5、6年前就開始講了。
    蘇委員震清:這個割地又賠償,已經虧錢了,還要付回饋金,如果我們凍結這個預算,地方不是氣得跳腳嗎?好,就照原列數。
  • 楊總經理錦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預算照列。
    處理第25、26、27、28、29、30及31案,這幾案一起討論,請台糖說明。
    楊總經理錦榮:這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自產糖,一個是精煉糖,在自產糖的部分,跟103年比較起來數量有增加,包括整個採收、搬運及加工費用都有增加。至於精煉糖的部分,因為今年糖的原料及市場價錢都是往上升,所以跟103年對照估計會有十幾個百分比的漲幅,因此購料成本會比103年提高。另外,精煉糖在105年度預算中比103年增加1萬3,700噸的量,這兩個加起來大概是9億多到10億,所以可否請委員同意照列?謝謝。
    黃委員偉哲:你剛剛跟副總講了一個數字,副總您說說看!
    楊總經理錦榮:報告委員,是不是酌減5,000萬讓我們來努力?
    黃委員偉哲:沒有,你們剛剛講1億,這樣好了,不要說我們不通人情,減8,000萬好了。
    楊總經理錦榮:好,我們來努力,謝謝。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32、33、34及35案,這幾案就一起討論。
    陳董事長昭義:這其實是細項,就是剛剛討論的以電費細項,已經有處理了。
    主席:好,預算就照列。
    處理第36、37及38案,有關勞務成本部分,請說明一下。
  • 楊總經理錦榮
    這個也都是細項。
    主席:好,預算照列。
    處理第39案到第51案,這幾案一起討論,請說明一下。
    楊總經理錦榮:其中也有水電、旅運費、印刷費等等,這些剛才都已經討論過,像印刷廣告、水電及旅運,都已經報告過。
    黃委員偉哲:就減少一點,減個幾百萬。
  • 楊總經理錦榮
    好。
  • 主席
    您自己講吧?
  • 楊總經理錦榮
    是不是減少300萬?
    主席:好,修正通過。
  • 黃委員偉哲
    減少500萬好了。
  • 主席
    以黃委員偉哲的提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52、53及54案。
    楊總經理錦榮:這些都是水電費,剛才已經報告過了。
  • 主席
    預算照列。
    處理第56、56、57、58、59、60及61案,這幾案一起討論,不過這個好像討論過了。
    楊總經理錦榮:對,下面有旅運費。
    主席:但第61案的行銷費用,你們寫設立大陸公司,請不要寫大陸,寫設立中國公司好嗎?中國跟大陸不一樣,我們是中華民國,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楊總經理錦榮:好,我們全照主席的裁示來修正。
  • 主席
    你們設立中國公司是什麼意思?
  • 黃委員偉哲
    他賣你們什麼產品?
  • 楊總經理錦榮
    我們主要是做貿易行為。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想把美容保養品及保健食品賣過去,但是賣過去要有一個權責單位,由權責主體來申請審批,因為沒有主體,就沒有辦法審批。
  • 黃委員偉哲
    現在中國大陸市場的接受度怎麼樣?
  • 陳董事長昭義
    都是透過少數小三通在賣。
  • 黃委員偉哲
    接受度怎麼樣?
  • 主席
    已經沒有小三通了。
    陳董事長昭義:是在臺灣買斷,然後拿去賣,量都很少。
  • 黃委員偉哲
    單幫客就對了。
    陳董事長昭義:對,大概就是那一類而已。
  • 黃委員偉哲
    接受度怎麼樣?
    陳董事長昭義:都很少,因為量不大,我們自己不能去賣,所以量很少。
  • 黃委員偉哲
    好。
    主席:行銷七百六十幾萬,是呼應剛剛蘇治芬委員所提的部分,就是說您要賣這個東西、代為操作或經營,但你的專業在哪裡?你們要拓銷中國市場,我們聽起來也很好,只是利用那個市場做行銷,但現在又告訴我們是利用跑單幫的方式?
    陳董事長昭義:不是,以前是跑單幫,所以不成氣候,我們現在希望有一個主體,能夠申請審批。
    黃委員偉哲:有系統的去賣,去做廣告。
    陳董事長昭義:這樣才有機會在那邊找到好的經銷商,才能夠把它做大,我們並沒有要設廠,只是要賣東西而已。
    主席:好,預算照列。
  • 蘇委員治芬
    是要拿到中國的商標嗎?
    陳董事長昭義:不是商標,而是審批,保健食品都要經過審批。
    主席:處理第62、63、64、65及66案,這幾案一起討論,請說明一下。
    楊副總經理旭麟:這是我們管理部門的費用,剛剛也有提到,因為今年度繼續辦理文化資產清查工作,還有基本工資調漲,加上每3年會公告地價稅,地價稅也增加,所以我們今年編列22億7,800萬,去年是20億1,700萬。
    蘇委員治芬:可不可以再解釋一下22億到底是用在哪些地方?那麼高的費用,只寫一個管理費用,實在太抽象了。
    楊副總經理旭麟:用人費用占大部分,因為總管理處和各區處用人部分就擺在管理費用裡面。
    蘇委員治芬:所以是台糖的員工,就是人事管理費用。
  • 楊副總經理旭麟
    對。
    蘇委員治芬:你就寫人事管理費用,不要寫管理費用。
  • 楊副總經理旭麟
    這是科目。
    蘇委員治芬:這是大項就對了,底下才有細目。
  • 楊副總經理旭麟
    對。
    蘇委員治芬:你們要用那麼多人,22億中有17億是用人的費用,請問都是在管理什麼?
  • 在場人員
    18億。
    蘇委員治芬:22億中有18億是你們的人事費用,用那麼多人,是管理你們的資產及事業部嗎?
  • 楊副總經理旭麟
    對。
    蘇委員治芬:這些人管理你們的固定資產,為什麼宿舍一直被放火燒,是怎麼管理的?宿舍有的被燒掉、有的被敲掉,我有到現場去看,你們現在處理得怎麼樣?
    主席:就是撤告了,但目前執行狀況怎麼樣?
    鍾處長文木:跟委員報告,那個清除計畫已經委託專業,沒有全部要再造,遺構的部分,要遵照專業計畫下去做好。
  • 黃委員偉哲
    歸屬權是誰的?
  • 鍾處長文木
    台糖。
  • 蘇委員治芬
    敲掉的要重建嗎?
    鍾處長文木:等整個清理計畫提出來,我們會遵照去辦理。
    主席:我請他們把整個執行狀況,以及未來要如何執行,在3天內,也就是下禮拜三之前……
    鍾處長文木:等我們弄清楚再向委員提出詳細的書面報告,或去委員那邊報告。
    主席:請親自到蘇治芬委員辦公室說明,她一定有一些看法及作法,請在禮拜三之前向蘇委員報告,好嗎?
    蘇委員治芬:台糖已經被指定為文化景觀、歷史建物或古蹟的部分,對於這些古蹟、歷史建物或文化景觀,目前你們是怎麼對待呢?
    主席:蘇委員,那是您關心的案子,就由他們直接跟您做對話,並在禮拜三之前向您報告。
    蘇委員治芬:這是全國性的,你們要匡預算,去年才匡九千多萬、還是今年匡九千多萬?
    主席:第62案到66案的部分,既然你們的資產管理也在這個案子裡面,就像剛才蘇治芬委員講的,那就凍結3,0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經蘇治芬委員同意之後始得動支。你們動作要快,並在下禮拜三之前提出方案,蘇治芬委員關心全國文化遺址的問題,所以到底要怎麼保護,你們要提出來,那就凍結3,000萬。
    蘇委員治芬:召委,是凍結還是刪除?
    主席:是凍結,因為要做的硬體建設都在這個部分。
  • 黃委員偉哲
    說到可以再解凍。
    主席:你滿意再動支,所以我才說凍結,不然修理的錢要怎麼辦?我一樣凍結3,000萬,下星期三之前提出書面報告,俟本委員會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67案至第71案一起討論。
  • 楊總經理錦榮
    這也是管理費下的細項。
  • 主席
    預算照列。
    第72案至第86案一起討論。
    楊總經理錦榮:這是研展費用,請王副總經理說明一下。
    王副總經理國禧:其實土地活化、行銷及企業管理都是我們經營的大項,但我們會再分為小項,例如高鐵站區、鰲鼓開發、環境教育等,我們都有做,105年編列的預算已經比103年的決算少,我們都是本於撙節的方式覈實編列這方面的費用,能否請委員多支持。
    黃委員偉哲:研發成果如何?有沒有得到技轉或其他商業利益?如果沒有,就等於丟到大海,我們不同意啦。
    王副總經理國禧:我們的研發主要是由事業部開發產品,研究所開發的技術或產品是技轉給事業部開發成商品。
    楊總經理錦榮:技轉給事業部,是內部技轉。
  • 王副總經理國禧
    內部技轉優先。
    黃委員偉哲:有沒有複式授權,替公司開闢新的……
  • 王副總經理國禧
    都會反映在我們的新產品裡面。
  • 黃委員偉哲
    不要變成預算吃緊、你們緊吃。
  • 王副總經理國禧
    不會。
    黃委員偉哲:第67案提到的蔗農合作社,現在出現一些幽靈會員,推翻台糖的主導權,這個部分你們要不要給個說法?
    楊總經理錦榮:蔗農合作社成立於民國44年,當初台糖曾經捐助3萬元,發起人包括台糖及很多知名的地方人士,總共50人,原名是蔗農服務社。
  • 黃委員偉哲
    後來有增加一些資產。
    楊總經理錦榮:對,後來蔗農服務社改為現在的蔗農消費合作社,販賣飼料、肥料及其他商品,並利用盈利購置一些資產,其中台北就有3處。至於黃委員關心的幽靈社員,根據合作社法,只要提出申請,並經審查合格就能成為社員,104年度大概加入四千多位社員。
  • 黃委員偉哲
    比人頭黨員還厲害。
    楊總經理錦榮:其中一千多位是我們鼓勵同仁加入的,所以外部大概有三千多位,我們希望增加社員數量。合作社法規定,由社員選社員代表,再由社員代表選理監事。
  • 黃委員偉哲
    現階段的資產有多少?
    楊總經理錦榮:因為現在沒有市價,所以我不敢亂講。
  • 黃委員偉哲
    大約啦!
    楊總經理錦榮:大約有十幾億,它是根據合作社法所成立的社團法人。
    黃委員偉哲:當初是你們捐助3萬元成立的,以前3萬元很大,當時一碗麵才多少錢?
  • 楊總經理錦榮
    它是社團法人。
    黃委員偉哲:我知道,在最近以前,它還是你們可以控制的社團,但被灌進人頭社員之後,你們就慢慢失去主導權,面對十幾億的財產,你們不積極護產,還跟我談什麼人團法、合作社法?蔗農消費合作社原本是國家可以主導、控制的,你們卻坐視它慢慢被別人控制,以前是轉投資被現金增資給稀釋掉了,現在則被人頭社員稀釋掉,你們不採取一些作為,怎麼跟國人交代?
    楊總經理錦榮:所以我們現在努力增加社員,儘量爭取理事席次。
    黃委員偉哲:我們統統加入好了,你們要嚴肅面對,設法修改合作社章程。
  • 王副總經理國禧
    過不了。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們已經沒有辦法主導了,這件事情多久了?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楊次長偉甫:以前部裡有了解到這個狀況,但因它是社團法人,還是要按照社團法人的相關規定管理,能不能讓台糖公司鼓勵同仁進去。
  • 黃委員偉哲
    還有哪些人可以加入?
    楊次長偉甫:其實不只加入社員而已,還要想辦法爭取理監事席次。
    主席:對,這才是重點。
  • 黃委員偉哲
    民眾都可以申請?
    楊次長偉甫:現在21席,台糖公司只有6、7席。
  • 王副總經理國禧
    外面的社員一萬多人。
  • 楊次長偉甫
    所以可能要用公司的專業或影響力鼓勵同仁加入。
  • 黃委員偉哲
    還有其他國營事業啊!政府還玩輸入家。
  • 主席
    八大事業體都有員工耶!
    楊次長偉甫:部裡會督導,並請台糖公司想辦法。
    黃委員偉哲:經濟部不夠,找交通部,交通部不夠,再找國軍,大家統統加入。
  • 主席
    這是決心的問題。
    楊次長偉甫:對,要有處理的方法。
    主席:公權力沒有辦法對付少數民間團體,任由少數人把持政府的公資產,實在說不過去。
    黃委員偉哲:有那麼多資產的社員合作社,眼睜睜被有心人士灌進大量人頭社員予以稀釋、處分,政府還莫衷一是、拿不出辦法,我實在沒有辦法忍受。
  • 主席
    這個案子可能要做一個主決議。
  • 黃委員偉哲
    台糖還要編預算給社員合作社作為董監事酬勞?
    楊總經理錦榮:沒有,這不是。
  • 黃委員偉哲
    這跟你們沒有關係?
    楊總經理錦榮:沒有,這是公司內部的。
  • 黃委員偉哲
    好。
    主席:用人費用─正式員額薪資之董(理)監事報酬及專業服務費全數凍結,如果你們在下星期五之前提出有決心的做法,經召委通過,才可以動支;不好意思,我就替大家擔起這個責任,政府的公權力要讓所有委員都看到。
    楊次長偉甫:這些費用可能要想清楚,因為這是台糖同仁在董事會行使權力以保障公司權益所要用的錢。
    主席:你們的董監事無能,讓我們的公權力讓人踩在腳底下,被幾個民間社團把持台糖所有資產,董監事無能啦!我主張全部凍結,我相信所有藍綠委員、全台灣2,300萬人民都聽不下去,整個台糖的董監事只知道領錢,資產全部被少數人把持,此事如果進行公投,2,300萬人民聽得下去嗎?所以第67至71案照案通過,全數凍結,董監事無能!另外,第72至86案的2億研發經費也說不過去,這筆錢是商業行為、商業模式、行銷管理、財務的研究經費,可是你們的研究報告無法反映在八大事業的績效,表示這個研究是有問題的,請問你們都給誰研究?
    王副總經理國禧:2.2億研究發展費用中,1.8億是固定費用,占81%。
  • 主席
    什麼是固定費用?
  • 王副總經理國禧
    研究人員的薪資。
  • 主席
    你們自己有研發單位?
    王副總經理國禧:有,我們有研究所,事業部也有研究員,所以很多案子我們都是自行研究,除非是貴重儀器的檢測或屬於學校教授特別專業而我們能力不足的部分,我們才會提出委辦計畫。
    主席:你們自己養研究員,經濟部轄下有那麼多財團法人,要食品的有食品,農委會轄下也有很多研究機構,沒有辦法和經濟部結合嗎?
    王副總經理國禧:有些營業秘密不宜對外公開,所以我們有些研究都是用營業秘密在保護。
    陳董事長昭義:糖研所早期叫做糖試所,是國內少數非常強的研究所,但目前已經有點弱化了,現在只有60位員工,依我看來,糖研所要再加強,因為未來還是要靠它。
    蘇委員治芬:目前有沒有旗艦計畫正在研發?如果事涉機密,你就稍微講一下。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最近在開發一些茶包,茶包看起來很簡單,但是有些中藥材可能有農藥殘留或重金屬問題,為避免買到有問題的產品,我們就自己培育品種、自己種,最近的金線蓮茶包就是我們自己開發的,因為我們的農業底子很強,當初的蝴蝶蘭也是我們的研究所開發出來的,雖然現在沒有以前那麼強,但是真的應該要加強。
    蘇委員治芬:如果固定費用是1.8億,除以12個月,研發人員一個月的薪資高達1,500萬,一般民間企業不可能這麼做的。
  • 陳董事長昭義
    很多企業所屬研究單位的經費還不只如此。
    王副總經理國禧:研發人員的人事費(包括福利金及獎金)才八千多萬,其中有些是研究所的房舍維護及修繕費、研究儀器的折舊費、地價稅、房屋稅。最近幾年聘任的博士,敘薪都是四萬多到五萬,大概跟民間的行情一樣。最近幾年我們拿了很多專利,我們的甘蔗品種還持續在做。
    蘇委員治芬:台糖土地活化及休閒事業經營可行研究,也包含在內嗎?應該不是吧?
    王副總經理國禧:這是管理研究案,有關專業服務,有些要委外研究,例如高鐵站區的活化,畜殖場的沼氣、沼渣如何利用、評估,以及台糖公司的永續發展報告書,都要和外面的專家合作,其中永續報告書每年都會公告,因為這和我們的企業行銷有關。
  • 黃委員偉哲
    希望你們的研發不是一個錢坑。
    王副總經理國禧:不是,我們一直撙節支出,其實今年編的預算已經比去年少2,700萬,也比103年的決算少,這幾年我們一直在撙節費用。
    陳董事長昭義:我念大學的時候,糖試所開評議會,是我們系裡的大事,因為所有大牌教授都要參加那個評議會,日本時代的糖試所直屬總督府,雖然現在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力,但我一直覺得應該要加強。
  • 黃委員偉哲
    時代不一樣了。
    蘇委員治芬:董事長,你現在講的是7、80年前的事,7、80年後我們再反過來看台糖,目前台糖有自己的研發單位,也有自己的事業體,請問有哪一項是成功的?你們真的要檢討。台糖產出的廢棄物,有沒有資源回收再研發利用?剛剛你們提到沼氣,本席認為蔗渣部分一定要做到零廢棄物。
  • 陳董事長昭義
    我們會研發利用。
    蘇委員治芬:老實說,研發費用不要刪比較好,但是現在大家對你們歷年來展現出來的研發效能沒有信心。
    邱委員志偉:成效不彰大家都有共識,預算中心也這麼認為,你們不是研究單位,也不是學術單位,而是事業生產單位、營業單位,編二億多研究發展費用,但成效不彰,本來應該刪減的,不過現在大家的共識是,起碼要刪減一部分,凍結一部分,如果你們之後提出來的績效可以說服大家,我們再解凍,凍結不是刪除,但凍結之前要適度刪減,編這些費用到底符不符合你們公司經營的目標?你們說要聚焦在核心產業,請問你們的核心產業除了綠能之外還有什麼?
  • 陳董事長昭義
    健康。
  • 邱委員志偉
    這些主題跟你們的核心產業一致嗎?
  • 陳董事長昭義
    有。
    黃委員偉哲:雖然你們過去總是讓我們受傷害,但是我們對你們的研究還是有所期待,所以本席主張2億2,227萬刪227萬,凍結2,000萬。
  • 邱委員志偉
    才刪227萬?
  • 主席
    照黃委員的提案修正通過。
    由於蘇委員治芬要趕車,我們單獨先處理第129案的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129案已跟相關單位協調過,請台糖說明一下。
    陳處長秀姬:委員非常關心乙種工業區的部分,所以文字修正為「爰要求台糖公司應就乙工現行土地處分方式,於二個月內檢討,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蘇委員治芬:本席的文字修改為:爰要求台糖公司應針對全國有乙工土地之使用狀況,於二週內予以檢討,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研議土地資產處理準則之修正方向。
  • 楊總經理錦榮
    剛剛處長念的文字是二個月。
  • 蘇委員治芬
    二週。
  • 楊總經理錦榮
    比較趕。
    蘇委員治芬:不會啦,因為早就跟你們交代了。總經理,我是以和你見面的那天做為基準日計算的,不是從今天開始算。否則,立法委員跟你們說的話都沒有用,每次都要等到審預算時看到委員才有那種感覺。
  • 楊總經理錦榮
    不會啦!
    蘇委員治芬:平常都沒有那種感覺,比你的秘書還不如。
  • 主席
    以蘇委員的修正……
  • 楊總經理錦榮
    可否給我們一個月?
    蘇委員治芬:一律比照國有土地,我還把超過500坪的部分拿掉了。
  • 楊總經理錦榮
    請求委員給我們一個月的時間。
    蘇委員治芬:好,就一個月。
    主席:今天是3月31日,就4月底以前提供出來。第129案修正通過。
    回頭處理第87案、第88案及第89案。
    陳委員瑩:因為第87案跟第133案的主決議是一樣的,可以一起處理。
    主席:好,我們先處理預算,再處理陳委員的主決議。
    陳委員瑩:好。其實台糖的土地,原住民的貢獻良多,過去很多都是我們的傳統領域或是祖先所使用的土地,我們檢查台糖在105年土地準備預售的部分,特別是在花蓮市、光復鄉以及壽豐鄉等等,這幾筆土地都在我們原住民族地區,其實不論是現在的政府或是未來的政府,我們都是一直在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最重要的就是要將我們原來的傳統領域還給原住民,所以原民會已經在做傳統領域的調查,現在差不多已經完成了,只差沒有公告而已。所以我想在原民會公告之前,對於有疑慮的這些土地,其實這些土地很明顯的都是在我們那邊的土地,這是不可以再變賣出去的。
    主席:原住民的土地在第133案講得很清楚,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花蓮市功學段、壽豐鄉平和段以及壽豐鄉共和段共有10筆原住民土地,陳瑩委員跟黃偉哲委員等要求這幾筆土地停止變賣,因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也在進行所有原住民土地的整體檢討,萬一你們賣了之後,原住民族委員會卻說這塊土地他們要保留使用或做公共用途,那該怎麼辦?難道還要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再將這些土地買回嗎?我認為應該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政策,這10筆土地現在就停止變賣,做得到嗎?可以的話,第133案照案通過。另外針對第87案至第89案預算的部分,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
    楊總經理錦榮:因為這個其他營業外費用絕大部分是地價稅,假使凍結的話,將無法處理,業務執行會有困難。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預算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陳委員瑩:我確認一下,他們這個清冊裡面這幾筆是比較明確的,但是整個傳統領域的劃分其實範圍還滿廣的,所以我們不是很確定傳統領域的部分是不是還有沒列到這10筆裡面的,而且台糖賣土地的收入其實很高,比例有沒有高出一般營業的收入?
    陳董事長昭義:台糖土地的收入主要是被徵收,所以像這個地方……
    邱委員志偉:凍結一點,你們要提出報告,陳瑩委員說要凍結5億,我覺得不用凍結那麼多,凍結5,000萬,提出報告。
    主席:凍結5,000萬。但是除了這10筆之外,有沒有其他原住民的土地?請你們清查。
    陳委員瑩:因為傳統領域的調查也差不多了,已經完成很多了,雖然原住民族委員會還沒公告,但是你們可以跟原民會對照查詢,好不好?
    主席:好,這個動作只是兩個部會去對照而已,那就一個禮拜之內,請台糖公司接洽原住民族委員會,同步之後,請你們提出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之後,始得動支。
  • 在場人員
    先給兩個禮拜好不好?
    主席:好,兩個禮拜內提出報告。
    處理第90案至第94案。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中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的部分。
    管副總經理道一:一般建築及設備的資本支出大概都是為了維持一般的房屋或是設備,因為糖廠大部分老舊,這跟剛才提到的,我們有一些更新,時間到了必須要更新,這有滿多涉及到工業安全跟食品安全相關的設備,建請照原列的預算通過。
    邱委員志偉:我建議減列一點,再凍結一點。你們的預算是七億多將近八億,王惠美委員建議減列30%,我建議不要減列那麼多。
    顧處長孝柔:跟委員報告,像橋頭的糖博館道路的拓寬等等都是在這裡處理的,另外我們還有蓄殖場,改水簾式豬舍,以發展沼氣發電,這些都是利用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中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裡面的預算來處理的。
  • 主席
    去年的決算是多少?基本上這些都是公共建設的硬體建設費用。
  • 顧處長孝柔
    七億五千三。
    主席:大概只增加三千多萬,我覺得預算照列,他們今年多編三、四千萬,而這部分都是硬體建設的投資,他們也不是增加很多,這些都是固定資產的預算。
    有委員建議減列5%,那我們就減列5%。
    邱委員志偉:5%是多少?我看不要減列那麼多,減列2,000萬就好了,再凍結5,000萬,並提出報告。
    管副總經理道一:如果減列,是不是可以不要凍結?
    邱委員志偉:好,那就減列2,000萬。
    主席:那就減列2,000萬,修正通過。
    進行第94-1案。第94-1是主決議。這攸關我高雄市的權益,本席有兩個條件,第一,保障一、兩百多名員工的權益;第二,要跟高雄市政府談好,當然土地是加工出口區的,那麼開發計畫是如何?請你們說明。
    楊總經理錦榮:是,我跟主席報告一下,上回也跟主席報告過,這個案子主要是牽連到員工,主席原本的提案是安置計畫,但我們的想法是安置之後,有好的員工跟不太適任的員工,假設我們能夠標回來的話,好的員工我們沒有理由請他們離開,另外市府到底要做什麼用途,我們一定會跟他們談。
    主席:我還是要全數凍結,請你們提報告之後,始得動支,好嗎?
    楊總經理錦榮:因為凍結的話,假設法院拍賣,我們就沒有辦法去買。
  • 主席
    你的建議是什麼?完全解凍?
  • 楊總經理錦榮
    我們於一個月內提出一個報告給委員。
  • 主席
    所以不要凍結?
  • 楊總經理錦榮
    是。
  • 主席
    你們真的提得出來嗎?
  • 王委員惠美
    凍結一下啦!放水放成這樣!
    主席:我也覺得不適合,全數凍結,一個月後……
    王委員惠美:凍結50%,你要讓他們有動支的空間。
  • 陳董事長昭義
    法拍的時候……
    主席:大概也是10月份左右才法拍,所以全數凍結沒差啊!請你們一個月內趕快跟市政府談,也將員工的安置計畫提出來,如果一個月內各方都沒有意見,那就可以動支了,因為法拍的下一個時程是10月,所以沒差!本案全數凍結,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95案及第96案。
    楊副總經理旭麟:因為委員提出要刪減1億7,500萬,這部分應該是依照今天討論增刪的結果來計算繳庫數,我們是希望以這樣的方式,因為委員要減列1億7,500萬,主要是採用國際準則公告中土地與實現的部分,依照準則的規定,這部分也必須拿去發放股息。
  • 主席
    發放股息怎麼還會要減列呢?
  • 楊副總經理旭麟
    希望能夠按照今天審查的結果直接去計算最終的繳庫數。
  • 邱委員志偉
    到目前為止是多少?
  • 楊副總經理旭麟
    目前是47億。
  • 陳董事長昭義
    今天加加減減恐怕也1億多了。
    主席:所以如果有多,你們也會直接繳庫嘛?
    邱委員志偉:已經到最後了,你看之前我們已經減列多少了?請你們算一下大概減列多少了。
  • 楊副總經理旭麟
    1億7,400萬。
  • 主席
    所以你們建議減列多少?你們自己講。
    楊副總經理旭麟:就是依照我們今天審查的結果覈實分配,因為我們扣掉10%的法令公積以外,全部拿去發放股利。
    王委員惠美:這樣好像不太有道理,錢沒賺那麼多,股利卻發那麼多。
  • 楊副總經理旭麟
    就是實際賺到的錢……
    邱委員志偉:適度減列,好不好?
    楊副總經理旭麟:這是依照規定,這沒辦法減。
  • 主席
    好吧!那就減列1億吧!按照兩位委員所提……
  • 楊副總經理旭麟
    這大概不能減……
  • 邱委員志偉
    減列可能會問題……
    主席:兩個委員都是要減列一億七千多萬,那就照這個減列數來通過。
    楊副總經理旭麟:因為這樣減列的話,可能會影響到中央政府的繳庫數,我們的繳庫數和它會配不起來,因為去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經通過了。
  • 主席
    那你們就自己講個數字啊!
  • 楊副總經理旭麟
    就是我們覈實計算今天應該繳庫的……
    陳董事長昭義:收入減支出變盈餘,照比例多少……
    主席:照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 邱委員志偉
    這一億多會不會影響你們那個……
    楊副總經理旭麟:應該不會,因為我們有39億的股份,所以計算進去應該不滿一毛。
    主席:這個有相關法規在規範,所以其實這個不是他們在投資上……
  • 邱委員志偉
    照列嗎?
    主席:對,我是覺得照列,因為這個有盈餘就一定是繳庫,不是用在事業體的開發或硬體建設的投資……
  • 邱委員志偉
    好啦!照列。
  • 主席
    預算照列。
    處理第97案。台糖有沒有意見?這是蘇震清委員的要求,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照委員的提案通過。糖協這個爭議很大,所以蘇震清委員希望三個月內要完成提案內要求的事項,這就跟那個合作社的意見是一樣的。第9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98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99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0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1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2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3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4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台糖自己要好好看清楚,這些都是委員的強力要求。
    王委員惠美:你們如果都沒看過,通過就是通過了。
  • 廖委員國棟
    沒有意見就通過啦!
    主席:現在處理第105案。請問各位,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
    第105案文字修正為停止徵收。你們要跟高雄市政府提出共同合作的方案,研擬最妥適的方案之後再來處理,所以這樣的文字……
    楊總經理錦榮:跟委員報告,不是停止徵收而是停止催收。
    主席:好,停止催收。所以不是暫緩,而是應立即停止,我將「暫緩」改為「立即停止」,修正為「台糖公司應立即停止催繳程序,在維護學生受教權及市民休閒運動權益下,與高雄市政府共同研擬出最妥適方案。」第105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06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7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8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09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10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11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12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13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 楊總經理錦榮
    第113案的「修正方案」可否改成「改善方案」。
  • 主席
    第113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14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 楊總經理錦榮
    第114案是不是也可以將「修正方案」改成「改善方案」。
  • 主席
    好。
    楊總經理錦榮:另外,是否可以把倒數第二行「此租賃身分標準已有缺失」這句話拿掉?
    主席:我想你們的標準一定是嚴苛,這部分藍綠的立委都有提出來,你們的競標都會落入財團,因為一般的小農或原住民要向你們租用農地,怎麼可能標得到!所以你們的租賃身分標準確實不符合我們的公共政策,你們不能接受「已有缺失」,那要改成什麼文字?這藍綠立委都提出了,原住民立委、耕種的農民也提出來了。
  • 楊總經理錦榮
    容我請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銘宏:這個農地出租並不是限於自然人,法人也可以來拍,基本上財團本身就可以來標了,如果現在針對人頭去做處理,反而影響到弱勢的農民,所以這部分是不是讓我們來想辦法來保障……
  • 王委員惠美
    你們是要怎麼改?
    主席:這個案子保留,你們把文字修正提出來,我們再回頭討論。
    陳董事長昭義:我們建議是不是可以把「已有缺失,」拿掉?
    主席:不要,第114案保留。我已經跟你講了,禮拜一的質詢跟今天的質詢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不論你們是用自然人或是法人,結果都是財團拿去,農民和原住民根本標不到,所以這是很嚴重的,你有沒有把質詢的內容聽進去?所以這一案先保留,你們去把要修正的文字提出來。先保留,等一下回頭討論。
    處理第115案。
    楊總經理錦榮:我們建議把倒數第二行改成「要求台糖公司應設法維持蔗農合作社之控制主導權,以保全國家資產」,這樣好不好?
    主席:關於剛才的提案,我們是要求該預算全數凍結,俟你們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討論的是蔗糖的部分……
    楊總經理錦榮:因為蔗農合作社和台糖畢竟完全沒有隸屬關係,所以我們無法要求他們提出預算給台糖公司。
  • 廖委員國棟
    你們建議如何修正?
    楊總經理錦榮:我們建議倒數第三行修正為「故要求台糖公司應設法維持蔗農合作社之控制主導權,以保全國家資產」。
  • 廖委員國棟
    這個「主導權」是何意?
    楊總經理錦榮:就是我們儘量鼓勵同仁參加社員,然後參選代表,再參選理事。
    廖委員國棟:不要寫「主導權」,這個文字很不好聽,好像我就是要控制你的主導權。
    主席:這一定要控制,廖委員,我們方才已有很長的討論。現今台糖蔗農合作社是被民間控制的……
  • 廖委員國棟
    我知道。
    主席:可是其所有資產都是台糖的,他們也打了一年的官司或一年的仲裁,仍稱無法處理,這是所有立委都聽不下去的,所以我們要求他們的那筆預算,包括人事費用等等全數凍結,並請他們提出報告。而剛剛次長也很好,有提出建議。這件事情真的要有決心處理,甚至台糖底下的八大事業體員工是否就全數加入蔗農合作社。現今外面有四千或一萬不等的幽靈社員,使得他們不能控制這個合作社,就這樣任由國家資產被這少數人控制。這個提案和本席剛才總凍結的預算有連動關係。
    廖委員國棟:OK,本席懂這個意思,我只是認為,看看這個文字要如何寫,不然外界會說我們就是要控制他們、就是要主導。主導是我們的目標,但是這個文字有沒有比較……
    主席:這應該要主導,如果立法院沒有拿出公權力,如今這些資產是為私人所用的,剛才我們已經過滿嚴肅的討論,所以台糖用「主導權」等文字是對的。
    廖委員國棟:OK,本席沒有意見,我不堅持。
    主席:謝謝。關於「台糖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台糖蔗農合作社之預算書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等文字,如果因為它是社團法人,我們不能介入……
  • 楊總經理錦榮
    是。
    主席:本席沒有意見,這句話可以刪除。至於你們建議修正的主控權部分,這應該加入。
    楊總經理錦榮:對,我們建議修正為「應設法維持蔗農合作社的主導權」。
  • 廖委員國棟
    好。
    主席:好,請將修正文字送交議事人員。
    第115案就照台糖的修正文字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1案有無異議?
    本案有文字修正,台糖要不要說明?
    楊總經理錦榮:案由的「台糖公司附屬之」要修正,因為他們的確不是附屬於台糖公司。
  • 主席
    請問你們建議的修正文字為何?
    楊總經理錦榮:刪除「台糖公司附屬之」,第一句話就只有「蔗農合作社」。
    主席:第121案就刪除「台糖公司附屬之」,其餘文字不予修正,本案照以上修正文字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3案有無異議?
    管副總經理道一:抱歉,關於第123案,因為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我們不能廢止,所以這個提案能不能加「研究」兩個字,即倒數第三行「爰要求廢止」修正為「爰要求研究廢止」?
    主席:好,請問各位,對以上修正文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123案照以上修正文字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至於第127案,剛才已討論過,改列為第94-1案。
    請問各位,對第12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關於第129案,剛才已徵求大家同意進行連動討論,因為蘇委員治芬趕時間,所以在審查預算時,本席徵求在場委員同意,先行討論他的提案。
  • 廖委員國棟
    本案是如何修正?
    主席:關於第129案,報告廖委員,我們是非常嚴格的,該預算全數凍結,這沒有放水。
    請問各位,對第13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4案有無異議?
    楊總經理錦榮:關於第134案,我們建議後段修正為「建議該公司將處理投資不動產獲利情形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亦即刪除「應逐年減少處分投資不動產利益10%」。
    主席:本席認為三個月太久,這是階段性的,因為三個月的時間已超過520,而你們要負責任,所以你們在5月15日以前提出這個檢討報告。
    楊總經理錦榮:好,可以。
    邱委員志偉:那段話是建議你們要逐年減少,又不是要你們一定如此,只是建議而已。
  • 楊總經理錦榮
    好。
    主席:第134案倒數第二行的「三個月內」修正為「5月15日以前」。請問各位,對第13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114案,本案剛才保留。
    楊總經理錦榮:關於第114案,我們建議將「提出修正方案」修正為「提出改善方案」。
  • 主席
    對呀!這個資格確實有缺失。第114案將「修正」修正為「改善」。
    現有新增提案第138案。
    主決議
    案由:台糖公司長期以來本業虧損情形嚴重,且以「賣祖產」出售土地方式,美化帳面。為防杜台糖公司不當出售土地,爰要求台糖持有之住宅用地建地,除有特定情況、歷史因素外,應以租用為原則,且若採合建方式,以不超過1千坪為原則,以維護國營事業之資產。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主席:請問台糖公司,對第138案有無異議?
    陳董事長昭義:如果合建案不超過一千坪,這樣等於合建案都不用辦理了,都不能推動了。譬如現在台南副都心發回來的土地有二十幾公頃,其中約有十公頃是住宅地,假如合建案不超過一千坪,將來這個土地就會一直養著。
    主席:黃委員意指你們賣土地,或以變相的合建方式賣土地,這是他不能接受的;他希望不要用合建案的方式來出售你們的土地;我們不滿意、不能接受你們這種變相手段,所以他才要求你們以租用為主,採合建方式的話,就縮小打擊面,一千坪之內可以採合建。
    楊總經理錦榮:本案倒數第三行可不可以加「研究」兩個字,即「應研究以租用為原則」?
  • 主席
    這樣放水很大!
  • 楊總經理錦榮
    不會。
    主席:現在所有藍綠立委都指稱你們在賣祖產,依靠賣土地,八大事業體都經營不善,所以大家都不同意你們採合建方式賣土地。
    楊總經理錦榮:我剛才說的話再重新報告一回,這整個都市計畫有其目的,住宅用地最終還是要興建住宅,假設我們不釋放這個住宅用地的土地,而以租用辦理,這樣興建住宅在台灣恐怕無法處理,我們不像國外,如此的確會窒礙難行。
    陳董事長昭義:而且今天審查的預算都列有這筆收入,現在要限制一千坪的話,今天的預算要全部重新……
  • 主席
    那麼你們建議如何修正?
    陳董事長昭義:加「研究」二字,好不好?我們也會再和黃委員報告,並討論這個提案。
    主席:好,請你們一個月內研議方案並提出,好不好?
  • 陳董事長昭義
    好。
  •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廖委員國棟
    第138案討論好了嗎?
  • 主席
    好了。
    廖委員國棟:抱歉,本席要回頭討論第131案,如果該案沒有定期限,他們會拖,拖一年也有可能,本席要求三個月之內,只是建請而已,你們要在三個月之內提出相關措施。
    主席:本案的期限一樣定在5月15日以前,好不好?不要三個月。
    廖委員國棟:好,5月15日更好,比本席的要求更嚴格,就5月15日,OK。
  • 主席
    第131案增加期限。
  • 邱委員志偉
    5月16日也沒關係。
  • 主席
    因為三個月後就超過520了。
    邱委員志偉:關於剛剛討論的第138案,本席也很討厭台糖這樣都在賣土地,好像成為台糖土地開發公司,在本業上卻未積極經營並獲利;不過,如果這個主決議通過會讓他們窒礙難行,這也有問題。
    王委員惠美:不會,如果這有特殊狀況,他們再送委員會。
    邱委員志偉:我們聽聽他們詳細說明,如果這個主決議通過,他們今天列的預算能不能付諸實現?
    你們建議這個主決議要如何修正?
  • 陳董事長昭義
    加「研究」兩個字。
    廖委員國棟:還是定期限?否則研究三年、五年,也是研究。
    主席:不然如下處理,沒有涉及預算的部分應以租用為主,你們研議……
  • 邱委員志偉
    應研究……
    主席:沒有,你們一個月內暫停所有合建案,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方案。如果我們建請研議,結果你們加速合建和賣祖產,所以我們現在就是……
  • 在場人員
    有些在進行中。
    主席:進行中的案件就一個月內暫停,如果還有兩個星期,你們就趕快,這個問題很嚴肅,我們也都很清楚,對於你們的土地,我們也不能讓你們拖著,因為現有進行中的案件,但是你們賣土地一事是所有藍綠立委都不能……
    邱委員志偉:主席,這樣可能會讓他們產生違約的問題,譬如執行中的案件……
    主席:執行中的案件表示土地已出售,本席認為這先暫停,你們一個月內快快提出檢討方案。你們就很清楚說明,進行中的案件有多少,如果違約會有什麼損失;至於未來要招標的案件又要如何處理,你們要盡快面對這個問題。
    楊次長偉甫:我們都很清楚委員的立意,就是要實務上可行,又不會造成法律的問題。
  • 主席
    對。
    楊次長偉甫:我們建議,執行中或已進行的案件還是研究看看能不能不要以原來的方式進行,但是不要一刀切下要這些案件暫停,因為那樣會讓目前執行中的案件產生契約的問題。另外,106年度以後的計畫就先暫停,待研究報告提出,我們看過之後,再來處理。
    主席:好,次長提出很清楚的建議,第138案再看看要如何修正,本案先保留。
    邱委員志偉:下年度開始應以租用為原則,好不好?
  • 王委員惠美
    那麼他們今年就先賣土地啦!
  • 邱委員志偉
    今年大概就是進行中的案件。
    主席:執行中的案件仍要檢討,你們一個月內還是提出執行中的案件有沒有可能朝向租用可能性的報告。剛剛次長也提出這樣的建議。
    邱委員志偉:本席建議如下,「應以租用為原則」前面加上「從下年度起」,而今年度已進行之案子若採合地分建案,請進行檢討。
  • 主席
    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黃委員偉哲:本席再開一個更高的門,即106年度以後,如果要採合建方式,應該報部核准。
    我開一個門給你們,並沒有要全面禁止。
    王委員惠美:你們有特殊案例的話,再送來委員會,報部也沒用。
    黃委員偉哲:或是報院,不然報府,好嗎?
  • 王委員惠美
    要專案送經濟委員會啦!
    主席:經濟行為還是經濟行為,但是我們的原則就是你們不要……
  • 王委員惠美
    不讓你們賣土地啦!
  • 主席
    對。
  • 黃委員偉哲
    106年度以後以租用原則……
  • 主席
    本席認為次長的建議非常完整。
  • 黃委員偉哲
    請次長說明。
    主席:這個提案先保留,俟你們擬出文字,再行處理。
    黃委員偉哲:請次長說明,你們討論看看要修正的文字,我們都可以接受。先處理下一個提案。
  • 主席
    我們已在處理最後一個提案。
  • 黃委員偉哲
    那麼高志鵬委員所提關於蔗農合作社的第121案呢?這個提案通過了嗎?
  • 主席
    該案有處理。
    楊次長偉甫:關於138案,我們建議修正文字如下,看看是否恰當?
    主席:好,我們先處理第138案。
    楊次長偉甫:修正為「爰要求台糖公司持有之住宅用地建地俟106年度起除有特定情況、歷史因素外,應檢討以租用為原則」;至於最後一段要提到的檢討報告,請問這要在多久時間內提出?
  • 主席
    一個月內。
    王委員惠美:一千坪的範圍就沒有,就對了?
    楊次長偉甫:不是,還是一樣維持,其餘文字不動。
  • 黃委員偉哲
    可是你們修正為「檢討」
    楊次長偉甫:對,如果要刪除「檢討」二字,就看台糖公司有沒有困難,我沒有意見。
    黃委員偉哲:我建議修正為「除有特定情況、歷史因素外,經經濟部核准……
  • 主席
    不要啦!
  • 黃委員偉哲
    可是本席真的很不想台糖一直賣土地。
    楊次長偉甫:如果台糖公司能接受106年度的部分先暫停,然後提出檢討報告,因為重點是檢討報告,要開什麼樣的條件……
  • 主席
    對。
  • 楊次長偉甫
    那要有條件。
    黃委員偉哲:好,我可以尊重你們的專業。
    楊總經理錦榮:因為住宅用地最後還是要興建住宅,假設要以租用,以目前這樣出租,其實出租出去的可能性實在不高。
    主席:沒有關係,你們就提出來,總經理現在說的是進行中的案件……
    黃委員偉哲:今年度的部分就先推推看,除非檢討報告結果是窒礙難行,那麼經濟委員會就……
    廖委員國棟:還是定一個期限,比如他們在10月以前一定要提出專案報告,在半年內提出,好不好?
    楊總經理錦榮:好,我們就列出內部的問題,並提出報告。
    廖委員國棟:你們在年底,差不多10月提出報告,我們就可以決定明年要不要繼續這個政策,好不好?主席,我們就讓他們10月以前要提出檢討報告。
    主席:限期定在10月,這麼寬鬆!
  • 廖委員國棟
    我們在講明年的事情啊!
  • 王委員惠美
    早一點啦!
    廖委員國棟:早一點的話,我也沒有意見。
    主席:你們要在5月15日以前對於現正執行的案件提出檢討報告,研議是否可以朝向以租用為原則來減少現有的執行案件;106年以後便以租用為主,106年的案件是你們尚未執行、根本還沒招標的案件,所以……
    楊總經理錦榮:主席裁示提出報告,我們可以提出報告,但是因為住宅用地出租……
    主席:你不要再解釋了,好嗎?本席已經講得很清楚,5月15日前你們要將現正執行的案件都抽絲剝繭,列出朝向租用對每個案件的衝擊。你就不要再講了,難道你們這麼多案子統統都是可以的嗎?我不相信,都沒有朝向租用的可能性嗎?
  • 本案於最後加上一句
    「並於5月15日前針對現有執行中的合建案逐項提出檢討報告。」
    我服務委員啦,管碧玲委員希望我們等一下,因為她對台糖的案子有一些意見。
  • 廖委員國棟
    要等多久?
    主席:她現在過來了。我是服務委員,每位委員的訴求,我都儘量滿足。
    邱委員志偉:等台糖處理完,先讓大家吃個飯。
    主席:我本來就要這樣做,台糖結束後就休息15分鐘吃飯。
  • 邱委員志偉
    20分鐘好了。
    主席:我本來是想不休息,念修正動議,同時發便當。現在管委員要來,我們就要念修正動議了,大家就吃飯。不過現在案子都討論過了,……
    廖委員國棟:三讀,三讀。
  • 主席
    好啦。
    (協商結束)
    主席:審查完畢,宣讀協商結論。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委員提案處理如下:
    營業總收入部分:第1案至第6案併案處理,增列5,000萬元。另第3案至第4案改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將提案及連署人均列入。
    營業總支出部分:第7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8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9案、第10案合併處理,減列1700萬元。第11案照案通過。第12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13案、第14案合併處理,減列1,000萬元。第15案、第16案合併處理,通過第16案,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7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18案、第19案、第20案合併處理,減列500萬元。第21案、第22案、第23案合併處理,減列100萬元。第24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25案、第26案、第27案、第28案、第29案、第30案、第31案併案處理,減列8,000萬元。第32案、第33案、第34案、第35案合併處理,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36案、第37案、第38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39案、第40案、第41案、第42案、第43案、第44案至第51案減列500萬元。第52案、第53案、第54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55案、第56案、第57案、第58案、第59案、第60案、第61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62案、第63案、第64案、第65案、第66案凍結3,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本會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
    管委員碧玲:主席,我有程序問題,第138案確實有個重大瑕疵,我們委員會通過這個案等於開了一個口,讓台糖可以在1,000坪以下去跟人合建,文字上是這個意思。我們處理一下,這個案子不可以這樣通過。
    主席:我們有修正文字,請議事人員把修正文字給管委員,這個案子先行保留。
  • 管委員碧玲
    也不能讓它……
    主席:我們討論很久,你修正動議的部分,因為你也不在場,所以……
    管委員碧玲:我剛才有拜託,我趕快衝過來。
    主席:剛才大家都在等你,等了快5分鐘,委員有在講……
  • 管委員碧玲
    從辦公室來就是這麼久嘛!
    主席:第138案保留,繼續宣讀協商結論。
    第67案、第68案、第69案、第70案、第71案併案處理,通過第67案管理費用及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均全數凍結,提出專案報告並經本會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第72案、第73案、第74案、第75案至第86案減列227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87案、第88案、第89案凍結5,000萬元,於2周內提出書面報告經本會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
    重大建設事業部分:第90案、第91案、第92案、第93案、第94案減列2,000萬元。第94-1案全數凍結,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95案、第96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
    決議部分:第97案、第98案均照案通過。第99案、第100案、第101案、第102案、第103案、第104案均照案通過。第105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最後第2行「台糖公司應暫緩……」,「暫緩」2字刪除,改為「台糖公司應立即停止催繳程序,……」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06案、第107案、第108案、第109案、第110案、第111案、第112案均照案通過。第113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倒數第2行「……提出修正方案……」,「修正」改為「改善」,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14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最後一行「提出修正方案」,「修正」改為「改善」,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15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倒數第3行「故要求台糖公司應設法維持  蔗農合作社之主導權,以保全國家資產。」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16案、第117案、第118案、第119案、第120案均照案通過。第121案修正通過,修正為:第1行「台糖公司附屬之」這些文字刪除後,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22案照案通過。第123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倒數第2行「爰要求廢止……」在「要求」之後增列「研議」2字,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24案、第125案、第126案均照案通過。第127案已改列為第94-1案。第128案照案通過。第129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第4行「超過500坪」這些文字刪除,倒數第3行「爰要求台糖公司應於一個月內針對全國有乙工土地的使用狀況,於一個月內予以檢討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研議土地資產準則之修正方向。」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30案照案通過。第131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增列「建請台糖公司於5月15日前」等文字,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32案、第133案照案通過。第134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為:倒數第2行「於三個月內」修正為「於5月15日以前」,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35案、第136案、第137案均照案通過。第138案暫行保留。
    主席:除第138案暫行保留以外,其餘修正動議及提案均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修正動議的部分均照列或隨同調整。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次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徐委員榛蔚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一、全臺最大地主,坐擁龐大資產
    1.陳董事長,我們知道二次大戰日本戰敗後,政府將原由日人經營的大日本、臺灣、臺灣、明治及鹽水港四製糖會社合併,接收了11萬多公頃的土地,組成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臺灣最大地主。從前製糖為臺灣主要經濟事業,所以隸屬於經濟部。可是隨著時代的進步,產業結構的改變,台糖也積極的在進行多角化經營與轉型,像是在我們東台灣花蓮和台東都有舊糖廠轉型為休憩與文創產業園區,尤其是花蓮光復糖廠的古色古香的日式旅館還獲得交通部二星級認證,是我們台九線上頗受好評的觀光景點,因此可見台糖也不是如外界所批評的過於僵化與保守。
    2.臺糖自92年進行組織再造成立生技、量販、油品、商品行銷、砂糖、畜殖、精緻農業及休閒遊憩等八大事業部,但近五年來經營績效逾半數呈現虧損,大多倚賴出售土地資產來獲取盈餘,但本業經營仍是常起處於鉅額虧損的狀況,所以是不是因為這樣的狀況,加上本院的法定盈餘要求,對於土地的利用,台糖現在是不是都以利益為導向?
    3.目前台糖在我們花蓮縣境內還有多少土地?據本席了解台糖的土地還不少,但目前的作法,都是以公開標租的方式來做土地利用,這樣以價高者得的方式固然可以增加收入,但是卻沒有考量到台糖身為國營事業肩負政策性任務的使命,不是嗎?
    二、台糖應先提供花蓮縣政府優惠條件成立有機農業專區
    1.花東地區好山好水,近年也致力發展有機農產,積極的拓展有機農產加值,花蓮縣政府努力協助小農,不僅是全台第一個有機農村,生產面積也是全國首屈一指,像是文旦柚、有機米、咖啡、蜜香紅茶、網室豬肉、蜂產品、台灣土肉桂等等,都是十分優質的農特產品,相信台糖公司應該相當了解。
    2.蕭美琴委員在質詢中提到,台糖在花蓮仍擁有土地,應該讓小農有機會來承租,發展有機農業,還說要縣政府來承租,再轉租給小農來耕作,蕭美琴委員說地方政府沒有意願來做,真的是這樣子嗎?
    3.本席同樣認為台糖不應該為了獲利及活化用地,讓小農來跟財團競爭,但是在此要鄭重的澄清,縣政府絕對不是沒有意願來做,而是台糖沒有提供優惠的條件,讓花蓮縣政府來承租,不是嗎?台糖公司目前土地都是以標租的方式,換句話說,是不是變成花蓮縣政府要跟財團來競爭標租?以目前的法令跟台糖的標租方式,試問花蓮縣政府有什麼條件來跟財團競爭?
    4.據本席了解,目前台糖只有跟嘉義縣合作,台糖在嘉義的土地是40多公頃,經濟規模比花蓮大得多,又給予申報地價的4.5折當租金,台糖在花蓮地不但沒有這麼大,又沒給花蓮縣政府這樣優惠的條件,試問花蓮縣政府怎麼跟大財團競爭,怎麼來做?
    5.本席呼籲千萬不要倒果為因,隨意抹黑地方政府的努力,台糖應該先改變方針,不要以標租的方式,要先提供花蓮縣政府優惠的承租條件來成立「有機農業專區」,這樣花蓮縣政府才能和台糖合作,進而協助小農,不但可以活化台糖用地,更可以幫助花蓮的有機農業,創造雙贏。
    主席:台糖股份有限公司的預算審查結束,現在休息15分鐘。
    管委員碧玲:主席,他們說合建的案子有十幾個案,茲事體大。
    主席:好,現在針對第138案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本案修正為:第一項「……爰要求台糖持有之住宅用地建地,自106年起完全禁止合建案,以維護國營事業之資產。」將「除有特定情況……以不超過1千坪為原則,」全數刪除。並增列第二項「停止目前所有的合建案,於5月15日以前提出所有現行案子的檢討,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再行決議。」請問管委員要不要修正?
    管委員碧玲:現在台糖土地只有租或合建,合建也是一種處分土地的方式,只是賣的方式不一樣,等於是賣一半給自己,賣一半給別人。台糖如果是百分之百國營就沒有問題,但是它有3%多的民股,就變成公有土地處分之後的利益會跑到那3%的民股去。這在國、公有土地的管理上來講是一個漏洞,因為處理國家資產,利益卻會歸到民股身上。
    這些民股其實是轉型正義要處理的部分,就是卡在這些民股,以致台糖所有土地都不能上繳給國有財產署去做更有效的國家資產管理。而且那些民股裡面有大陸人,是當初金圓券時期弄來的,另外有一部分是台糖在很短暫的期間股票上市的民股。正本清源之道,應該透過法律把轉型正義那些民股處理完,你們的管理才會適當。
    由於105年到106年之間是一個空窗,等於授權他們在這個空窗期去處理新的合建案,因此我們認為應該是「除進行中之合建案外,全部以租用為原則。」不是用時間點來區分。至於合建中的案子,其中如果有不涉及違約,有更適當的管理方式,也可另作處理,你們就在一個月內或其他時間內來報告。應該用這樣的理由去修改文字才對,你們用106年那個時間點不對啦!
    陳董事長昭義:向委員作幾點說明,第一個,目前民股大約是3.5%,其中有些是台糖從四大株式會社合併時,株式會社已經合併了台灣民間的土地或工廠,因此日本株式會社本身就包含了民股。所以現在這些土地處分的結果有利益分配到民股,在我的認知上是合理的。因為他們是股東……
    管委員碧玲:轉型正義有很多合理,有很多不合理。我們接收日本時併了很多土地,甚至民國35年以前祖先就在這裡居住的土地也有一大堆被當作占用,要拆屋還地,這幾家只不過剛好幸運地在當時擁有了股份。總之,這一切是轉型正義要去處理的,台銀也有這樣的問題。不過這跟今天的決議無關,只是它是一個大架構,現在就是卡在這些民股,讓台糖的土地無法變成百分之百的國有土地,可以作最合理的運用。這些土地都掌握在台糖的手中,不能上繳給國有財產署提供給地方政府去活用。只因為卡了這3%多的民股,而這些民股明明就該用一個特別條例去處理。
    楊次長偉甫:其實管委員的想法和我們原來的用意是一樣的,我們只是擔心進行當中的案子會牽涉到合約的問題。如果除了進行當中的之外,其餘都停下來,可是沒有一個條文規定以後達到某種程度就可以再恢復。所以我建議檢討報告要把現在執行當中的案子,包括剛才委員提到的轉型正義都在報告中帶出來。看看以後在什麼樣的條件下,經過委員會討論覺得是合理的,解凍的條件形成後,主決議才來作修正。所以我建議照管委員剛剛講的,我們在處理這個案子的過程當中,現在就是暫停的狀況,這個暫停是強制性的暫停,今年度執行中的案子以外的部分就暫停了,這樣子……
  • 管委員碧玲
    執行中的案子之外嘛!除執行中的合建案之外……
    楊次長偉甫:包括已經公告招標,那些都是在執行中的。
    管委員碧玲:你要知道喔,委員這個文字已經非常、非常體諒你們了喔。「應以租用為原則」耶,是這種文字耶,都已經很放水了耶!就是現有正執行中的案件之外,應以租用為原則。
    陳董事長昭義:就是我們整個檢討,來這邊報告,形成新的共識再開始去做。
    主席:就是我剛才建議的修正文字嘛,大家再看一次。
    管委員碧玲:就不要用「106年」,而用「除現有進行中之合建案之外,全採租用為原則」,然後進行中之合建案看是於一個月、兩個月或5月15日以前,提檢討報告給我們委員會。這樣子啦,就不要寫時間啦!
    主席:可以。但是除了進行中的案子,其他都沒有拿出來標,你怎麼會有那些案子的?
  • 管委員碧玲
    我們就禁止……
    主席:進行中的就十多案而已,其他的東西根本都還沒有……
  • 楊次長偉甫
    就是不要再去做規劃、不要再去做後續的處理。
    主席:對,是這樣子。
    楊次長偉甫:如果沒有新的主決議出來,這個案子就是有效的。我剛才的建議是說,檢討過以後總會有一個結論出來,以後怎麼處理這邊要不要寫?不寫也沒關係。謝謝。
    主席:所以就是「……爰要求台糖持有之住宅土地,檢視目前所有在進行中的合建案,於5月15日以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之後我們就不要去講,還是你們覺得之後就完全是以租用為原則來做相關的提案?就這樣。
    好,我再講一次:「……爰要求台糖持有之住宅用地,檢視目前所有的合建案,於5月15日以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就這樣,這是一個。或者是方案二:在這些文字之後再加上「之後所有的合建案僅以租用為原則」,台糖再做相關的提案?
    管委員碧玲:我再進一步修正一下,就是根據主席剛剛講的為基礎,修正為「原台糖持有之土地」,因為不一定是住宅用地,「除現有之合建案外,應以租用為原則,而現有租用之土地……」。
    黃委員偉哲:我本來是寫「土地」,沒有加「住宅」,蘇治芬委員很生氣地跳起來之後才加上「住宅」,邱志偉委員很不高興的時候又加上「106年」,現在又要改?
    管委員碧玲:主席,這樣好不好?我有一個建議,就是我們保留,譬如我們按照各部會這樣審下來,有一些保留案要充分討論,所以我們就保留到委員會最後留一個半天,做未審峻案件一次處理。
  • 主席
    只有針對這個案子而已?剛才的審查……
    管委員碧玲:不是,我們還有別的部會,所以我們就把它弄成所有部會的未審峻案。我們在交通委員會都這樣處理,就是譬如蘇治芬委員現在不在現場……
  • 主席
    我們剛才討論的時候他都有在現場。
    管委員碧玲:現在又有新的修正,可是他不在嘛!所以如果這個案子我們保留,就找最後一次把各部會所有的未審峻案一次審。
    主席:好,我們先針對第138案的部分來做討論,好不好?
  • 管委員碧玲
    我是建議保留到未審峻啊!
    主席:我想因為我們剛才有很充分地討論,所以我們可以很嚴格地來要求他們。像我剛才就講說,其實不能檢視目前所有的案子,而是應該停止目前所有的合建案。當然,你們會說這樣會觸及合約的問題,但是你們只要在5月15日以前把檢討報告送出來,並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同意,就可以繼續進行目前在執行的案子。我剛才講,你們這十多個案子朝向租用為原則嘛,所以你們就逐一檢視現在這些案子的合約有沒有可能變更,也許你們會來告訴我們真的不行,因為衝擊太大,台糖要付出的成本太高。本來是應該停止現在所有的案子,可是你們又有意見,所以我是覺得,就停止現在所有的合建案,直到5月15日以前你們的檢討報告出來,經立法院本委員會同意。你們就去檢討一下衝擊為何,也許真的有改善的可能性,說不定會有一、兩個案子可以朝向租用的方式,那你們就來修改合約嘛!對不對?
    陳董事長昭義:我可否做幾個建議?第一是已經簽約、正在執行的部分,我們就把它端出來做個檢視,但是不要說把它停掉,因為一停掉馬上就有違約的問題;第二是未來的部分,現在我們先規定以租用為原則,5月15日之前我們就把這個報告拿出來,大家來檢討看看是不是要維持那個原則,還是有更大的空間,到時候再來談,好不好?
    主席:這樣就融合一下,改成:檢視目前所有的合建案,朝向合租的檢討方向,於5月15日以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陳董事長昭義
    租用是未來的。
  • 主席
    沒有嘛!你們現在就要朝向租用的方向。
    請董事長聽清楚:爰要求台糖所有用地,檢視目前所有的合建案,朝向合租方向的檢討,於5月15日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逐項提出檢討報告。這樣你們就會針對這十幾個案子,告訴我們有沒有哪幾個案子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它朝向租用的話會有什麼衝擊,另外有些案子則是有空間的,因為你們每個案子的合約應該都不一樣,所以才要你們去檢視並提出報告。這樣好嗎?應該清楚了吧?
    管委員碧玲:這樣就漏掉以租用為原則的部分了。所以我想在主席的基礎之上再加一些文字,改為:爰要求台糖持有之住宅用地(建地),除現有執行中合建案之外,應以租用為原則。於現有執行中之合建案就照你接的那一塊。
  • 主席
    這樣就更寬鬆了啊!
    管委員碧玲:沒有啊,不寬鬆啊。我是說於現有的合建案就接你那一塊;但是在現有的合建案之前,必須要求他們除了這個之外一定要以租用為原則,那個要加進去。
    主席:對,剛才我也有講啊!
    管委員碧玲:沒有,剛剛沒有那一塊。
    主席:有,我有講。
  • 管委員碧玲
    我是主張保留到未審峻啦!
  • 主席
    我們還是把文字修正出來供大家討論。
    修正文字如下:「……爰要求台糖持有之所有住商用地,應以自用或租用為原則,並以上述之原則檢視目前所有進行中之合建案,於5月15日以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逐項檢討報告。」。
    管委員碧玲:這樣兩個主詞不對,前面的主詞是「土地」,後面的主詞是「台糖」,所以要加「台糖並」,就是要在「並」字的前面加上「台糖」二字。
    主席:好,我知道。就是改為:「……台糖並以上述之原則檢視目前所有……。」請問各位,對這樣的修正文字有沒有意見?好,就修正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決議第138案修正為:「台糖公司長期以來本業虧損情形嚴重,且以『賣祖產』出售土地方式,美化帳面。為防杜台糖公司不當出售土地,爰要求台糖公司持有之所有住商用地,以自用或租用為原則,台糖公司並應以上述原則檢視目前所有進行中之合建案,於5月15日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逐項檢討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現在休息15分鐘,2點繼續開會,進行中油公司預算之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繼續進行中油預算之協商。
    (進行協商)
  • 主席
    處理新增提案第2-1案。
    2-1、
    台灣中油公司105年度編列858,352,809千元,為因應國際原油價格下跌,因此建議105年度營業額應較為減少2,800億元為78,284,571千元支出並因應同步調整。
  •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管碧玲
  • 主席
    併案處理第1案、第2案及第2-1案。請中油公司提出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跟各位委員提出報告一下,當時我們在編預算的時候油價是在85元,但是我們編105年度是編70.11元,以現在的油價來看的話,大概在35元上下。按照這個部分,關於第2案,我們遵照辦理;至於第1案,能不能請委員改為主決議?請委員幫忙,好不好?
    主席:所以第1案預算照列,第2案預算減列2,873億6,800萬。銷貨成本的部分呢?這是一樣的,所以就照修正通過,第2-1案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第2-1案只要減少2,800億就好,不要減那麼多,中油也同意了。
    主席:好,第2案及第2-1案減少2,800億。
    陳總經理綠蔚:收支併成本也一樣減,好不好?
  • 主席
    照黃委員的提案通過。
    併案處理第3案至第7案。請中油公司提出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部分主要是關於中油大樓的租金收入,我們目前正積極在招租……
  • 黃委員偉哲
    招租好幾年了。
    陳總經理綠蔚:對,但是我跟委員報告,現在大概已經找到了招租的對象,但是招租的對象大概要到今年6、7月份才會進住,是不是可以允許改為增列2,000萬?
    主席:改為增列2,000萬,委員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偉哲:改為增列1,000萬,要不要?
  • 陳總經理綠蔚
    謝謝。
    主席:好,改為增列1,000萬,修正通過。
    繼續處理營業總支出部分,併案處理第8案至第10案。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公司105年的人事預算編了225億,比104年的249億低了很多,我們已經很務實地編列了。至於用人費用,我拜託各位委員能夠幫我們保留,因為最重要的是我們當時在編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公保年金的問題,我們現在1年最少要提撥1億5,000萬的公保年金,這個部分已經在225億裡面儘量勻支,所以是不是能夠請各位委員幫忙,有關用人的費用是不是不要刪減?謝謝。
    主席:大家有沒有意見?預算照列好嗎?好,預算照列。
    處理第11案有關水電費的部分。請提出說明一下。
    陳總經理綠蔚: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當然,現在看來電費是會調降,可是因為我們雙數年有歲修,單數年沒有歲修,所以105年煉產的規模、煉廠的開工會比去年要多,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高廠停下來以後,南部整個輸儲的部分要重新調整,每個油庫大概都要裝幫浦pump油,我們初估南部的油打來打去大概要多打122萬公秉。最重要的是這筆預算是水電費,水費大概會調漲,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不要刪減這麼多?
    主席:好,你自己講,你覺得撙節使用……
    陳總經理綠蔚:2,000萬,好不好?
    主席:好,2,000萬。
  • 陳總經理綠蔚
    謝謝。
    主席:就是減列2,000萬的水電費,修正通過。
    併案處理第12案至第14案。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一下,這筆旅運費裡面不是旅費,其實最重要的是油罐車代運的費用,因為現在基本工資也漲了,尤其高雄六合廠停了以後,整個輸儲設施要做調整,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讓……
    黃委員偉哲:這是跟人家議價,還是公開招標的?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是招標的。
    黃委員偉哲:既然是招標的,你把底標壓低一點就好了。
    陳總經理綠蔚:但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現在一方面那個里程會增加;另外,其實管理費及……
    黃委員偉哲:對於你們的競爭對手台塑平均每公里的旅運費,你有沒有了解?他們的運費應該比你們低吧?你們這是委外的,不是公司自理的。
    陳總經理綠蔚:對,但是台塑基本上只做生產商,下面的部分都是交給台亞去做的。
    黃委員偉哲:不管交給誰,結論是比你們低。你們可以減多少?你講一個數字,減5,000萬、3,000萬?
    陳總經理綠蔚:旅運費的部分我們減3,000萬,好不好?
  • 主席
    他們最主要是油罐車。
    陳總經理綠蔚:對,主要是油罐車,因為南部整個輸出體系都做調整了,好不好?車也增加了,謝謝委員幫忙。
  • 主席
    所以減列2,000萬?
  • 陳總經理綠蔚
    是。
    主席:好,修正通過……
    邱委員志偉:3,000萬,還是2,000萬?
  • 陳總經理綠蔚
    2,000萬。
  • 主席
    2,000萬。
    陳總經理綠蔚:2,000萬啦!2,000萬,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好,2,000萬。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15案有關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你們自己講吧!撙節使用。
    陳總經理綠蔚:這個部分刪減500萬,好不好?
    主席:好,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偉哲:500萬是只有這一項,還是所有後面的?
  • 主席
    只有第15案。現在只有單獨討論第15案。
    陳總經理綠蔚:後面的部分其實跟這個部分都是有關的,它是總帳裡面的項目。
  • 主席
    第15案會跟後面哪幾個案子有關?
  • 陳總經理綠蔚
    跟第64案、第65案、第66案、第81案、第94案、第100案有連動。
    主席:所以委員可以一起看。好,第15案保留,併同哪幾個案一起處理?
  • 陳總經理綠蔚
    第64案、第65案、第66案、第81案、第93案、第94案、第100案。
  • 邱委員志偉
    這是總項?
  • 陳總經理綠蔚
    它是總帳。
  • 邱委員志偉
    處理分項?
  • 陳總經理綠蔚
    是。
    主席:議事人員清楚嗎?第15案保留,連同剛才所唸的所有的提案,最後一併檢討。
    處理第16案。
    陳總經理綠蔚:第16案主要是修理、保養及保固。跟各位委員報告,這裡面最重要的是我們海管的維修,因為我們每年固定要下去看整個海管有沒有懸空;另外一個是我們的管線管理、工廠維修,都在這個部分。我自己在內部的時候都希望工廠維修要確實,才不會發生工安事故。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請委員給我們支持,能不能不要刪,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60億的經費跟決算相較,增加的幅度太大了,酌減一下。
  • 主席
    你們去年的決算數是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39億,但是光是海管就要增加5億的支出。
  • 邱委員志偉
    你們今年是編60億。
    陳總經理綠蔚:對,還有管線的管理、管線的遷移、工廠的維修,大概都有在裡面。
  • 邱委員志偉
    去年決算數39億?
  • 陳總經理綠蔚
    對。
  • 邱委員志偉
    那今年增加了哪些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今年第一個增加了海管的部分,就是LNG從永安出來一直到通宵上來的管線,要去拋石、監測,還有相關管線的遷移,大概主要是這樣子。委員,第16案修理及保養費酌刪5,000萬,好不好?如果可以只刪3,000萬更好,好不好?
  • 邱委員志偉
    安全最重要。
  • 陳總經理綠蔚
    對!
    邱委員志偉:主要是對這些管線的保養及保固,料敵從寬,再怎麼樣都要把工安的危險係數降到最低。刪減3,000萬好了。
  • 陳總經理綠蔚
    謝謝。
  • 邱委員志偉
    管線維護是很重要的。
  • 陳總經理綠蔚
    對。
    主席:好,刪減3,000萬,通過。
    處理第17案。
    陳總經理綠蔚:第17案最主要是加油站的外包費,也就是行銷費用的加油站,因為現在整個加油站包括員工的時薪、特別休假、管理費的部分是增加的。另外就是我們在厄瓜多的油田逐漸老化,所以成本會比較多一點。
  • 主席
    所以完全不刪?
    陳總經理綠蔚:是不是酌減2,000萬,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94億只減2,000萬,等於沒有減到。你們可以調整,譬如厄瓜多的油田老化,是不是明年編的預算又更多?總經理,厄瓜多的部分要怎麼處理?
  • 陳總經理綠蔚
    第96案跟本案也是同樣的案子。
  • 邱委員志偉
    你說減多少?
  • 陳總經理綠蔚
    2,000萬。
    主席:這項提案是減列4億,如果減列4億,你們有沒有影響?
  • 陳總經理綠蔚
    會。
    主席:我覺得就撙節使用,94億刪減4億。
  • 陳總經理綠蔚
    會有影響。
  • 黃處長仁弘
    會影響到工安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有工安的問題,是不是?
  • 陳總經理綠蔚
    對。
    黃處長仁弘:還有我們的勞動成本增加,因為有很多外聘的……
  • 陳總經理綠蔚
    加油站的外包。
    黃處長仁弘:加油站的外包,我們都把工資從低的拉高。另外一方面,特別休假的部分也擺進去,讓基層勞工的勞動條件更好。
    邱委員志偉:要兼顧工安,但是也要請你們撙節支出。
  • 陳總經理綠蔚
    是。
  • 邱委員志偉
    減列4億降到減列1億。
    主席:好,減列1億。
  • 邱委員志偉
    1億可不可以?
    主席:好,照案通過啦,……
    邱委員志偉:你們不要隨便點頭,要確實可以……
    陳總經理綠蔚:5,000萬,好不好?
  • 邱委員志偉
    可以嗎?
  • 陳總經理綠蔚
    5,000萬。
    主席:好,修正通過。
    併案處理第18案及第19案有關專業服務費的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關於第18案及第19案,跟委員報告,這筆專業費用主要是用在海外及國內陸上的探勘費用,因為現在油價比較低,這個時候在國外多打幾口油井,基本上來講對國內的能源安全是比較有幫助的。
  • 管委員碧玲
    你們去哪裡打油井?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現在在查德、尼日大概都有相關的……
    黃委員偉哲:查德已經收不回來了,……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跟委員報告,那是利比亞。我們在查德正在進行整個開發作業。
    邱委員志偉:那是高風險區,你們有時候要評估、考量探勘地區當地的政經風險,我們覺得你們去高風險區探勘,風險很大。
    陳總經理綠蔚: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比方我們在美國的墨西哥灣探勘,政經很穩定,但是那裡的油田1天只能開採4、5桶,我們在查德1天可以有1,000桶、2,000桶,其實規模是不一樣的。探勘本來就是比較需要的,但是我們會評估國家的風險及相關市場的風險,這一點委員其實要多給我們一點鼓勵。
    管委員碧玲:可以給你們用,但是你們的評估要做好。
    陳總經理綠蔚:好,我們會努力。
    管委員碧玲:我們擔心的是你們找到不對的地方,是不是應該找到最適宜的地方?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酌減凍結的部分,然後提評估報告。
  • 陳總經理綠蔚
    好。
  • 邱委員志偉
    酌減啦。
    陳總經理綠蔚:2,000萬,好不好?
    主席:好,凍結五分之一……
    陳總經理綠蔚:凍結,我們提出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提出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陳總經理綠蔚
    是。
    邱委員志偉:改為2,000萬,也就是凍結20%、五分之一。
    陳總經理綠蔚:凍結五分之一、20%,好。謝謝委員。
    主席:好,本案修正通過。
    併案處理第20案及第21案有關公共關係費的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中油公司的公共關係費真的是滿少的,我們會撙節使用,好不好?請不要刪這個部分,好不好?謝謝。
  • 主席
    好。
    管委員碧玲:關於第18案,請你們補送你們的探戡計畫各個地方開銷的細目狀況,好不好?
  • 陳總經理綠蔚
    好。
    主席:好,第20案及第21案預算照列。
    併案處理第22案及第23案。
    陳總經理綠蔚:我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這個服裝費都是第一線的加油站、工廠的同仁在用的,有些是隔年才編1次,像外套是每2年才做1次。基本上來講,我們同仁的流動比較少,工讀生部分的流動比較多,但是我們還是會提供服裝。
  • 管委員碧玲
    你們估1套多少錢?
  • 陳總經理綠蔚
    2,000。
  • 邱委員志偉
    不然減50萬好了。
    管委員碧玲:1個人2,000,我們一說要減列50萬,你們馬上就說好,表示你們很虛列哦。50萬除以2,000是幾個人的份?
    黃處長仁弘:我跟委員報告,有一些是要做外套,有一些不需要。
    管委員碧玲:250人,虛列得那麼嚴重,那就多砍一些。
    黃處長仁弘:委員,不行啦!這個真的是……
  • 管委員碧玲
    多砍一些。
    黃處長仁弘:因為已經……,這是第一線同仁的服裝。
    邱委員志偉:我和高委員志鵬都有提案,我的提案刪減的比較多,不然減列30萬好了。
    主席:好,第22案及第23案減列30萬,修正通過。
    併案處理第24案及第25案。請提出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關於利息的部分,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現在付息負債的部分大概是3,600億,如果加上探採及相關的投資,今年要到4,000多億。現在的利率有在下降,但是因為借債的本金是增加的,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允許我們……
  • 管委員碧玲
    上一期的決算呢?
  • 陳總經理綠蔚
    上一期的決算大概是50億。
    管委員碧玲:你說3,000多億,是多1,000億,也就是4,000億。以4,000億來說,50億與85億差太多,這個可以大刪,至少要刪20億。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這80億有租金在裡面,那是包括租金,利息只有60億。
  • 管委員碧玲
    我是問這個項目上期的決算是多少?
  • 陳總經理綠蔚
    利息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沒有,是租金與利息。你們編80.6億,今年增加4.9億,我們不看增加,我們來看決算,上期決算是多少?跟決算比。
  • 黃處長仁弘
    104年度的決算兩個加起來是71億。
    管委員碧玲:是71億。如果今年比去年多4億的話,75億就夠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所以可以殺5億。
  • 陳總經理綠蔚
    但是我們的負債增加。
    邱委員志偉:請問一下,租金是多少?
  • 管委員碧玲
    增加多少?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的負債大概會增加400到600億。
  • 管委員碧玲
    然後呢?
  • 陳總經理綠蔚
    因為要看整個……
    管委員碧玲:那個已經在你們增加的4億裡面了,那個部分已經算進去了。
    張副總經理瑞宗:容我跟主席及委員報告,我們到去年底的付息負債是3,600億,今年我們有比較多的投資計畫,還有要取得油計權益,加起來大概會增加到800億左右,所以會從3,600億增加到4,400億的付息負債。委員,利息是有一點下降,但整體來講,因為它的分母變大了,……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你聽我講,我在這裡打住很需要,為什麼?因為你現在講的全部都算進去這4.9億了,對不對?你因為多編了4.9億,就是你講的,所以你增加的4.9億全部給你,可是我是以上期的決算來加這個。你們上期的決算才71億,加上這4.9億,就是76億了,可是你們編了80億,所以可以殺4億,我們再減一點,刪個2億就一定OK,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邱委員志偉:管委員,為了改善它的財務結構、降低負債比,我們是不是就減列1億,……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來努力。
  • 邱委員志偉
    凍支4億。
  • 管委員碧玲
    2億不行嗎?
  • 陳總經理綠蔚
    1億啦。
    邱委員志偉:減列1億、凍支4億,然後書面報告,好不好?
  • 管委員碧玲
    1.5億。
    陳總經理綠蔚:委員,拜託啦。我如果不是真的有困難,……
    邱委員志偉:減列1億,凍4億,提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6案「折舊與攤銷」。
    陳總經理綠蔚:折舊與攤銷必須依照會計師認定的IFRS規則提列,所以我們不能多提也不能少提。
    主席:好,本案照案通過,預算照列。
    第27案到第31案併案處理。
    陳總經理綠蔚:有關捐助的部分,最主要是當初在林園三輕環評的時候我們要給地方的補助,當時已承諾高雄市政府總共要編列12億元,每年編列3億元,所以請委員支持,因為這是我們對地方的承諾。
    主席:當然要照列,但是你們實在執行得太差,剛好就在我的選區。從三輕更新到現在,本席已經連任了5年,加上之前我尚未投入這個選區選的時候有4年,快要10年,三輕更新都已經在運轉了,你們還沒有補助完。
    另外,你們說在縣市合併之後,項目都沒有變,可是在縣市合併前,這些項目也都沒有增加,但是後來改為市價徵收與物價波動,所以在縣市合併後,市政府認為你們原本要補助地方的12億元,在項目不變之下要改成16億元。對於這三、四億元,我要替我的選民發聲,難道還要再經過你們的董事會通過嗎?市政府都提出來了,還要再多增加4億元。
  • 陳總經理綠蔚
    原來的補助都通過?
    主席:12億元當然通過了,但是這部分run了多久?
  • 陳總經理綠蔚
    預算仍有逐年編列。
    主席:對,但那4億元怎麼辦?而且早就告訴你了,縣市合併之後,高雄市工務局很負責任地提出12億元不夠,應該是16億元才對,但是你們的董事會只同意12億元。九合一選舉和立委選舉都選完了,市政府覺得這樣不行,要儘快爭取,可是這怎麼會是「爭取」呢?這是你們承諾地方的,而且項目都沒變,只是改為市價徵收與相關的物價波動,什麼都沒改變!
    管委員碧玲:凍結二分之一,要求他們好好來報告。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會努力執行這個案子。
    主席:高雄市政府會送上公文,董事長就直接核下去,不要告訴我還要經過董事會。
    林董事長聖宗:有須要的話,我們會照程序走。
    主席:照程序走沒關係,但這個程序要不要經過董事會?
    林董事長聖宗:如果在形式上須經董事會的話,我們還是會經過以免違反相關的……
    管委員碧玲:董事會有意見的話,你就下台。
  • 林董事長聖宗
    沒關係。
    主席:你的意思是,在程序上還要經過董事會嗎?
    林董事長聖宗:過去的部分都通過了,對於新增的部分……
    主席:對,12億元還要再加4億元。
    林董事長聖宗:新增的部分要看額度,有些額度比較小,但是我看4億這個額度是須要的。如果是從部裡來的,董事會通常都會支持不會反對。
  • 主席
    請問董事會下次何時召開?
    林董事長聖宗:我們每個月會開一次會,所以4月13日會再開一次。
    主席:好,4月13日你們一定要通過,董事長要負責遊說和說明。這是三輕更新承諾地方的,當時尚未縣市合併,本席也還未在選區服務,你們承諾地方的經費,結果到現在卻還在執行。
    林董事長聖宗:執行是在看他們有沒有提出工程計畫,如果有提出的話,我們都會照列……
    主席:我們不要再辯了好不好?4月13日就要通過這個案子,市政府的公文已經出來了。
    林董事長聖宗:可不可以等到5月,因為4月已經來不及了?
    主席:為什麼?現在才3月底,4月13日就開董事會了。
  • 邱委員志偉
    請問4月13日能不能通過?董事長在這邊是不是可以給個承諾?
    林董事長聖宗:我可以承諾不要緊,但是我們需要補助的部分……
  • 邱委員志偉
    我的問題是你們4月13日召開的董事會能不能列案討論通過?
  • 林董事長聖宗
    我怕列不進去。
    主席:絕對可以,因為市府的公文現在就送上來了。
    林董事長聖宗:時程上如果列得進去的話,我一定會列進去。
    主席:不行,一定要列進去。不好意思,就這個案子我要耍一下召委的權力,我就是要監督這個案子,這不是特權的問題。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努力來做。
  • 主席
    你們拖了10年。
  • 陳總經理綠蔚
    冤枉啊!
  • 王委員惠美
    差一個月。
    主席:你們4月13日一定要通過,不但要列入,還要通過。請問這是第27案嗎?
  • 陳總經理綠蔚
    是第27案到第31案。
    主席:我要全數凍結。如果你可以在兩個禮拜證明已在董事會列案了,就拿白紙黑字給我看,我就會向本委員會說明。你們別再唬弄我高雄市政府、高雄市市民還有林園大寮的人!搞什麼!林園和三輕更新的所有產值,不是只有供應高雄而已,還供應了全台灣的石油。
    管委員碧玲:我要呼應主席,選區裡的痛苦,召委天天在當地實在是感同身受。你們這樣的進度,我們是無法接受的。主席說要全數凍結,事實上是有可能的,如果你們承諾4月13日會通過,4月13日也通過了,我們在院會協商的時候,全數凍結的決議就可以改,所以在這裡用全數凍結送出去,我是覺得很ok。
    黃委員偉哲:我們可以附條件凍結,加上「如未能在4月13日通過三輕更新的相關經費的話,就予以凍結。」白紙黑字寫上去,如果他們在4月13日自動通過的話,預算便自動解禁了,也不用再跑回來這裡。
  • 陳總經理綠蔚
    不要全數凍結。
  • 主席
    不!我堅持要全數凍結。
    陳總經理綠蔚:一旦全數凍結,所有睦鄰費用都不能動支。
    主席:我現在是替高雄市政府在講話,所以你們不用講了,憑什麼要我在這一、兩分鐘裡放水給你們?所以我要全數凍結,你們在兩個禮拜之內只要讓我看到一份公文……
    黃委員偉哲:附條件要求他們如未能在4月15日前在董事會將林園三輕相關預算納入,則預算全數凍結。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收到高雄市政府的公文。
    主席:你們要去追呀!你們都用這一招,都說沒收到。
  • 王委員惠美
    請專人送給他們嘛!
    主席:我林岱樺不用去做這種跑龍套的工作,所以你們要去追。
    陳總經理綠蔚:好,我們去追。
    主席:好,所以全數凍結。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石化事業部的執行長在這裡,由他負責去追好嗎?
    主席:好,把解凍文字給我。
    處理第32案。
    陳總經理綠蔚:跟剛剛第21案收支並列,好不好?
    主席:徵求管委員的同意,是否改為主決議,其他細項我們逐項審查?管委員同意這樣的修正文字。
    併案處理第33案至第40案。
    陳總經理綠蔚:第33案至第40案都是油氣輸儲費用。裡面一個是油輪的增加,要提列折舊,另一個是海管的費用,還有一個是半屏山,我們現在整個高廠、整個南部的輸儲,包括新竹的油庫,整個輸儲的成本都會增加。
    張副總經理瑞宗:輸儲費用今年編123億,去年編134億,整個編列過程都已經核實檢討過,比去年少很多。
  • 黃委員偉哲
    我們減1憶就好。
    陳總經理綠蔚:好,謝謝。
    主席:減列1億,修正通過。
    處理第41案至第53案。
    陳總經理綠蔚:第41案至第53案都是探勘費用,因為現在油價低,我們希望在油價低的時候,盡量在國外進行相關的探採,也括在尼日、查德等相關地方,都會打井,可否讓我們保留這個部分?
  • 黃委員偉哲
    第41案至第53案總共是多少錢?
  • 陳總經理綠蔚
    總共55億。
  • 黃委員偉哲
    我減2,000萬。
  • 王委員惠美
    我凍結1/5。
    主席:第41案至第53案減列2,000萬,凍結1/5,修正通過。
    處理第54案至第57案。
  • 陳總經理綠蔚
    第54-57案主要是雜項設備。
  • 黃委員偉哲
    是做什麼的?
    陳總經理綠蔚:因為收入部分有雜項收入,有雜項收入就會有雜項成本,譬如我們在厄瓜多或是中正機場幫人家加油,有加油收入、有服務收入,但是做這些服務也有相關的成本,所以這部分是不是請委員能讓我們保留,因為這部分的話……
    邱委員志偉:也要給你們一些壓力,增加你們的管理效能。
  • 黃委員偉哲
    減列200萬。
  • 主席
    修正通過。
    處理第58案至第73案。
    陳總經理綠蔚:行銷費用裡面,最重要的就是外包的費用,剛才旅運費減了5,000萬,加工費用項目也減了5,000萬,其實都是在……
    黃委員偉哲:還有其他部分,如棧儲包裝、保險這些。
    陳總經理綠蔚:對,前面棧儲包裝已經減了5,000萬,旅運費減2,000萬,都是在行銷費用裡面。
    邱委員志偉:共164億,我們減了1億多,不到1%。
    陳總經理綠蔚:基本上,加油站整個的這些……
  • 王委員惠美
    不用行銷吧!
    管委員碧玲:你們是聯合壟斷,為什麼為行銷?
    陳總經理綠蔚:行銷費用裡面,一個是加油站委外等等,因為整個薪資都提高,相關的保險費用都算在行銷費用,而且台塑現在一天到晚都在搶我們市場。
  • 黃委員偉哲
    減2,000萬。
  • 王委員惠美
    凍結1/10。
  • 黃委員偉哲
    解凍條件是什麼?提書面報告?
  • 黃處長仁弘
    我們提書面報告。
    主席:減列2,000萬,凍結1/10,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第74案至第86案。
    陳總經理綠蔚:管理費用14億多半是人事費用,以及地價稅、水電費用等等,可否請委員不要刪減?
    管委員碧玲:本案是凍結案,就凍結1/5。
    邱委員志偉:凍結沒關係,提書面報告而已,但不要刪減啦!
    管委員碧玲:我對凍結條件很堅持,要提出總公司遷移時程計畫後才能解凍。
  • 邱委員志偉
    這部分我也堅持。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會提專案報告。
    邱委員志偉:凍結1/5,提遷移時程計畫,專案報告後,再解凍。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會提專案報告。
  • 主席
    處理第87案至第98案。
    陳總經理綠蔚:都是研發費用,一個是相關研究人員的用人費用,另外一個是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委外研究的部分,最主要是因為我們正在積極發展綠能、太陽能,以及石化高值化相關的這些……
    黃委員偉哲:大家都在用太陽能,你們為什麼不集中資源好好發展?不要這邊一個、那邊一個,這家公司用一個、那家公司用一個。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在做的太陽能,在加油站裡面也有很多,像水銀路燈今年有落日條款,我們也請綠能所將有關於太陽能的部分結合起來,大概有1,000盞要用我們的路燈,一方面也可以做demo,希望委員給予支持,因為今後在台灣,不管石化業、綠市場,都需要研發。
    王委員惠美:你們還要自己研發?工研院已在研發,你們拿來用就好了!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其實材料部分也有在裡面,包括碳材電池的研究等等,有些部分我們是跟人家合作,有些部分是我們自己在做,像石墨這些東西,對石油產業應該是比較有利基,可否請委員支持,因為研發是台灣以後一定要走的路。
  • 邱委員志偉
    減2%。
  • 王委員惠美
    減列5%。
  • 黃委員偉哲
    減列2,000萬。
    王委員惠美:凍結1/5,來報告你們做什麼樣的研究。
    邱委員志偉:我認為22億還是要酌以減列,減列3,000萬,凍結1/5。
  • 主席
    修正通過。
    處理第99案至第103案。
    陳總經理綠蔚:這是員訓費用,請委員一定要支持,我們今年大概還要進978人,現在中油公司……
  • 黃委員偉哲
    好啦!預算照列。
  • 主席
    處理第104案至第111案。
  • 陳總經理綠蔚
    這是前面談到的利息費用。
    黃委員偉哲:我要再減一點,減2,000萬。
    邱委員志偉:剛已經減列1億,再多減1,000萬。
    主席:所以用總額64億500多萬減列1億1,000萬,修正通過。第112案及第112-1案併案審查。
  • 管委員碧玲
    算一下現在刪了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共刪4億3,000萬,總額降至5,700億。
    主席:本席先做程序處理,我們剛才保留第15案時提到,併後面第60幾案的細項來討論,現在細項都已經檢討了,第15案就不處理,依剛才這些細項的檢討修正通過?
    陳總經理綠蔚:好,謝謝。
  • 主席
    第15案不處理。繼續處理第112案及第112-1案。
  • 陳總經理綠蔚
    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所以一個是凍結40%,一個是13億全數刪除。
    黃委員偉哲:為什麼你們訂了這個計畫,又要求全數刪除,中間有什麼人謀不臧的事情嗎?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這項計畫從開始執行到現在已經2年多,以現在執行的進度來講,目前的費用足以支應。我們當時是按年編列預算,倒不是人謀不臧。
  • 黃委員偉哲
    這樣等於是節省成本。
    陳總經理綠蔚:對,它在進行進度相關的部分。
  • 黃委員偉哲
    我提議全數刪除。
    主席:全數刪除,照案通過。第113案、第114案、第114-1案、第115案、第116案併案審查。
  • 第114-1案修正如下

    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中所列新興計畫─L10502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總經費高達600億元,究應由中油、台電或其他方式辦理,始能有效提升效能、縮短期程以符合國家整體利益,仍有再行審酌餘地。爰提案凍結本計畫105年度預算數3,152,210千元,以待未來重新評估本重大投資計畫案。
  • 提案人
    蘇震清  蘇治芬
  • 連署人
    林岱樺
    主席:照案通過。這部分高達600億,中油跟台電爭執不下,歷任幾個部長對於第三座的液化天然氣的裁定,事實上都有一些角力,這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案子,預算這麼高,是不是留待未來再處理?
    黃委員偉哲:我的理解,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在張家祝前部長的時候,因為我們一直希望改成天然氣的發電,所以有建設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的必要。問題在於,當時有好幾個人在角力,其中一個是張家祝前部長,他希望把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變成半公營半民營,一半的民營要交給尹衍樑先生所主導的投資,後來經過我們力陳、力擋之後,才變成完全公營,後來又變成台電、中油各執一端,因為台電是需求端,它要天然氣發電,中油是供應端,它有技術跟過去第一、第二的經驗,經過多次努力,才由中油來主導。
    由中油主導是OK的,問題是你們先斬後奏,預算還沒通過,就直接先推了,這點中油需再檢討。但是整個大方向,我們希望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還是保留在國家的資產裡面,因為這是有利潤的,我們不希望利潤流落到民間,至於是中油、台電中油,還是台電,本席沒有意見,但我是比較主張中油。
    管委員碧玲:這個案如果今年再遭凍結,會拖延多久?再拖下去,我擔心幾個問題。第一,蘇委員concern的有兩點,因為需求端是台電,供應端是中油,你們有天然氣,但是蘇委員覺得台電也有能力,為什麼不是台電自己蓋,而是放在你們中油?其次他覺得你們竟然先跑,因為這屬於新興計畫,新興計畫的預算立法院還沒有三讀通過,你們自己就先偷跑。我認為蘇委員所說都有理。現在如果要回歸到蘇委員的理想,由台電重新開始,會拖幾年?
    第二,我們算很幸運,找得到地方蓋接收站,而且沒有陳抗,如果現在計畫拖延,或是做重大變更,萬一陳抗出來,我們哪裡找地出來蓋,誰願意一顆大炸彈在旁邊?所以我們通過這個案,對國家整體公共利益,究竟是好還是不好?本席有疑慮。
    楊次長偉甫:本案究竟是要由台電還是中油來蓋,部裡面曾召開過審查會,經外部委員審查討論之後,才做出最後的決定,幾乎多數的委員都支持中油來續蓋,因為中油有它的優勢,於是杜部長便根據這些委員的意見,做了由中油續蓋的決定。因為這個案子有它的經濟效益,也報到行政院去審查,去年8月間做最後的審定,計畫也都通過了。我們之所以急著要做,是因為原本提出完成的最後期程是113年,但是審查時做了決定,一定要在112年完成,我們有時間的壓力,承辦同仁為了要符合這個時限……
    管委員碧玲:本席待過教育委員會,也待過交通委員會,這個會期初次來到經濟委員會,本席發現在溝通這件事情上,你們的努力幾乎是0。如果這個案子三讀通過,全數凍結,時間再晚一年,導致它蓋不成,誰承擔得起這個責任?這麼重大的案子,在座的委員都支持它的通過,可是你們竟然沒有好好去跟委員溝通,竟然還說「好啊!就全數凍結。」你以為替國家做事情就是在辦公室領薪水嗎?
    楊次長偉甫:不,不,這個是今天才提出來的……
    管委員碧玲:為了這件事情,即使要部長一而再,再而三的到委員辦公室溝通,也都應該。
    主席:次長,我認同管委員的意見,唯一一點,就是不能給民間去處理,它的資產及營運都一定要留在國家;究竟要由中油還是台電來做,應該由經濟部去協調。本案若全數凍結,會有什麼樣的衝擊,部裡面有什麼樣的協調機制,也請次長說明一下。
    楊次長偉甫:本案在決策階段的時候,我也有參與。就部裡面的立場,中油和台電兩個單位都有能力來做,最後評估結果,由中油來做會比較有優勢,因為它們已經有兩座的經驗。所以這整個過程,也經過相當長的討論。此其一。
    其次是要先提前啟動的部分,應該向關心的委員及部裡面做詳細報告,這是中油公司應該要檢討的地方。坦白說,我們不希望凍結預算,因為我們的目標要看112年、113年,那是我們在能源供應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點,因為有非核家園的計畫,該計畫若有延宕,則天然氣的占比、供應發電量的占比都會有很明顯的影響。行政院在核定該計畫的時候,即要求提前1年完工,原因即在於此,如果順利的話,應不只是提前1年完工。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提案目前是凍結,我們尊重委員會的決議;但因該提案的內容不是只有凍結,還要求中油公司趕快提出詳細評估報告,溝通之後,再怎麼樣處理……
    管委員碧玲:本席建議修正為「經濟部於一個月內再行就中油與台電何者為執行單位為佳,進行確認,向本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
  • 主席
    可以。
    管委員碧玲:請你們在一個月內,將溝通工作處理好。
  • 楊次長偉甫
    謝謝。
    主席:提醒經濟部,如果要由中油來當執行單位的話,本席認為,要台電給你們兩、三百億是不公平的,雖然中油有這方面的技術,但是中油進口天然氣的60%是台電在使用;你們卻向人家收了兩、三百億的服務費,同樣是國家的錢,對於檢討報告的這個部分,本席無法接受。所以請你們也將財務計畫一併提出來。本案修正通過。
    繼續處理主決議案部分。
    請問各位,對第11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1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128案。
    陳總經理綠蔚:LNG在船上的時候是液態的,上岸之後就是天然氣,建議將倒數第二行修正為「建議政府應儘速制訂天然氣安全存量之法規,確保國內天然氣的供應……」將LNG改成天然氣。
  • 主席
    第128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2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133案撤案。
    請問各位,對第13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3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4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141案。
  • 陳總經理綠蔚
    建議將第141案倒數第4行之「每三個月」修正為「三個月」。
    主席:好的。回頭處理第27案至第31案。我們取第27案的文字,後面增列「全數凍結,俟台灣中油105年4月15日董事會通過捐助高雄市林園區聯外道路三條及11項工程相關預算應分年施作,物價上漲及土地徵收價格變動之差額後,始得解凍。」修正通過。
    所有提案均已協商完畢。
    (協商結束)
  • 主席
    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 協商結論
  • 105年度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委員提案處理如下

    營業總收入:第1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改列為主決議,末句修正為「要求中油公司應依油價走勢核實檢討,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第2案及第2-1案照第2-1案通過。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併案處理,增列1千萬元。
    營業總支出部分:第8案、第9案、第10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11案減列2千萬元。第12案、第13案、第14案減列2千萬元。第15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16案減列3千萬元。第17案減列5千萬元。第18案、第19案併案處理,減列2千萬元,另凍結五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0案、第21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22案、第23案併案處理,減列30萬元。第24案、第25案併案處理,減列1億元,另凍結4億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6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27案至第31案全數凍結,以第27案為主,全數凍結,「俟台灣中油公司105年4月15日董事會通過捐助高雄市林園區聯外道路三條及11項工程相關預算應分年施作,物價上漲及土地徵收價格變動之差額後,始得解凍。」第32案改列主決議,末句修正為「要求中油公司應依油價走勢核實檢討,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第33案至第40案併案處理,減列1億元。第41案至第53案減列2千萬元,另通過王委員惠美等人提案,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54案至第57案減列200萬元。第58案至第73案減列2千萬元,另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74案至第86案,以第77案為主,改凍結五分之一,除原提案內容外,再加專案報告。第87案至第98案減列3千萬元,另凍結五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99案至第103案不予通過,預算照列。第104案至第111案減列1億1千萬元。第112案及第112-1案照第112-1案通過,全數刪除。
    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第113案、第114案、第114-1案、第115案及第116案照第114-1案修正通過,修正末句「經濟部於三個月內再行就中油與台電何者為執行單位為佳,進行確認,其財務規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
    決議部分:第117案、第118案、第119案、第120案、第121案、第122案、第123案、第124案、第125案、第126案、第127案均照案通過。第128案將倒數第二行中之「LNG」修正為「天然氣」,其餘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129案、第130案、第131案、第132案均照案通過。第133案撤案。第134案、第135案、第136案、第137案、第138案、第139案、第140案均照案通過。第141案倒數第三行中之「應每三個月」修正為「應於三個月」,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報告委員會,更正方才宣讀之部分內容,第24案、第25案及第104案至第111案,共計減列1億1千萬元,另凍結4億元,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案之預算,有委員提出修正動議及提案部分,照方才宣讀之協商結論通過,沒有委員提出修正動議及提案部分,均照列或隨同調整,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台糖公司及中油公司105年度預算審查完竣,散會。
    散會(15時14分)
User Info
高志鵬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新北市第3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