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13分 @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1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29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吳秉叡 盧秀燕 黃國昌 賴士葆 王榮璋 羅明才 李應元 費鴻泰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徐國勇 江永昌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王惠美 鄭天財Sra.Kacaw 廖國棟Sufin.Siluko 黃偉哲 陳歐珀 鄭運鵬 徐永明 黃昭順 管碧玲 陳亭妃 邱志偉 李俊俋 陳明文 孔文吉 張麗善 林德福 周陳秀霞 陳怡潔 吳琪銘
    委員列席19人
    主 席:徐召集委員國勇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簡任秘書 郭錦貴 簡任編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薦任科員 高珮玲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討論事項

  • 審查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案。

  • 一、審查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案。
  • 審查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案。

  • 二、審查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案。
    (經委員黃昭順說明提案要旨,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儷玲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曾銘宗、吳秉叡、盧秀燕、黃國昌、賴士葆、費鴻泰、李應元、林德福、徐國勇、江永昌、羅明才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賴素美所提書面質詢、委員江永昌另提書面補充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決議

    審查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1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提案條文已宣讀)
    散會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暫不確定。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13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五地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一、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五地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四分之一乙案。

  • 二、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四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三、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臺北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四、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臺北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高雄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五、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高雄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六、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預算四分之一乙案。

  • 七、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預算四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中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八、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中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九、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推動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相關經費五分之一乙案。

  • 十、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推動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相關經費五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五分之一乙案。

  • 十一、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五分之一乙案。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財政資訊中心「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乙案。

  • 十二、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財政資訊中心「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乙案。
  • 處理審計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審計」預算3,164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專案報告。

  • 十三、處理審計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審計」預算3,164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專案報告。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特別在此向各位委員報告,今天之所以安排解凍案是因為105年度預算執行已經過一季,對於預算執行事項,有些單位有其需求,現在已經4月,因此安排解凍專案報告討論,否則有些單位不曉得有無預算可以使用。其次,有人私下告訴我,本席是國民黨籍委員,520之後就不是國民黨執政,又何必急著幫民進黨解凍?但是本席曾經多次表示,國民黨的態度是既然選舉輸了,我們就尊重選舉結果,對於民進黨執政,希望能夠協助讓他們順利,所以不會讓預算繼續凍結,讓大家沒錢可用,這不是國民黨的態度。所以今天我們就展現執政黨的氣度,對於行政單位需要的預算進行討論,這也是本席今天安排解凍案的兩個最主要原因。
    由於開議已經一段時間,在場委員與列席官員都已熟識,就不再花時間介紹官員,今日會議採分別報告合併詢答之方式進行。
    現在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本部主管全國財政,業務職掌涵蓋國庫、賦稅、關務、國有財產、財政資訊、國際財政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等範疇,不僅須負責籌措適足財源,支應國家建設,更須就財政穩健、稅制健全及國家資產有效管理等施政目標提出策略,以持續建構優質財政、促進國家永續發展,克盡財政責任與心力。
    大院審查本部105年度主管預算時,感謝與會委員支持,使本部及所屬機關預算順利通過,據以執行相關工作。依大院第8屆第8會期第14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本部12項歲出預算項目部分經費暫行凍結,俟向貴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大院今天安排本部就105年度主管預算12項歲出預算凍結項目分別提出專案報告,謹就各項報告內容簡要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以利各項業務推動。
    貳、各項預算凍結項目專案報告摘要說明
    一、凍結本部五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宜撙節相關費用支出,且租用電腦設備於歸還廠商時將增加個資外洩危險,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為加強輔導民眾查調所得資料及辦理所得稅電子化申報作業,本部各地區國稅局均於總局、所屬分局及稽徵所提供申報服務,並於鄉鎮區公所廣設申報服務站,提供在地申報服務,爰需租用大量電腦設備,以提升申報作業便利性,並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期間亦須配合加強相關安全管制措施,以降低資料外洩風險,俾順利完成民眾查調所得資料及所得稅網路申報作業。
    (二)本部各地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主要係辦理課稅資料委外建檔、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資訊環境建置委外服務及資訊機房、伺服器及個人電腦等相關資訊系統、軟硬體設備維護,暨資料庫查詢及電力、網點等資訊線路增補改建等基本維運所需必要支出,均依業務需要覈實編列。而且5月1日就要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敬請委員支持解凍。
    二、凍結本部賦稅署「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四分之一,俟檢討現行稅務調查實務過於僵化之規定提出改善規劃,並向貴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5第1項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或本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於進行調查前,除有法定事由外,應以書面通知被調查者有關調查或備詢之事由及範圍;另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所稱「進行調查之作業步驟及基準日之認定原則」,已依據大院第8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附帶決議全面檢討,並於103年9月25日修正發布,增訂稅捐稽徵機關進行函查者,調查函應載明具體查核範圍等規定,當可避免稅捐稽徵機關發動調查權原因不明情形,並兼顧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補繳免依各稅法處以漏稅罰之權益。
    (二)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屬公開資訊,納稅義務人可隨時查閱,且稅捐稽徵機關應予遵守。另依現行規定,稅捐稽徵機關裁處罰鍰前,應先通知受處分人陳述意見,尚不致發生受處分人無從抗辯情事;至受處分人對罰鍰處分不服者,得申請復查,已充分保障受處分人救濟權利。
    (三)本部賦稅署105年度「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主要係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所需各項經費,已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
    三、凍結本部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大院審議本部主管102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所做決議,有關獎勵金之分配方式,應以鼓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經檢討修正「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將薦任第9職等主管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平均領取獎勵金之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其月俸額、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合計數之30%調降為20%,且該署104年度簡任人員受獎金額占該年度預算3,200萬元之18.5%,餘81.5%係核發基層稅務工作同仁,以激勵其士氣,並利稅收目標之達成,爰核發對象及金額尚屬衡平。
    (二)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員工獎金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規定先行支給,爰本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於102年11月5日報經行政院以院授人給字第1020046911號函修正核定,並配合編列年度預算支給。
    (三)鑒於稅捐稽徵工作具重要性、專業性且事繁責重,稅務人員肩負政府籌措施政財源之重責大任,再加上經濟發展、社會環境變遷及交易型態日新月異,稅捐稽徵工作之專業性與繁重度與日俱增。稅務獎勵金制度自79年實施以來,對吸引優秀稅務人才、激勵士氣及提升賦稅業務效能實極具正面意義及作用,確有助於稅收目標達成及稅務工作推展。
    四、凍結本部臺北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員工獎金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規定先行支給,爰本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於102年11月5日報經行政院以院授人給字第1020046911號函修正核定,並配合編列年度預算支給。
    (二)鑒於稅捐稽徵工作具重要性、專業性且事繁責重,稅務人員肩負政府籌措施政財源之重責大任,再加上經濟發展、社會環境變遷及交易型態日新月異,稅捐稽徵工作之專業性與繁重度與日俱增。稅務獎勵金制度自79年實施以來,對吸引優秀稅務人才、激勵士氣及提升賦稅業務效能實極具正面意義及作用,確有助於稅收目標達成及稅務工作推展。
    五、凍結本部高雄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大院審議本部主管102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所做決議,有關獎勵金之分配方式,應以鼓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經檢討修正「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將薦任第9職等主管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平均領取獎勵金之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其月俸額、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合計數之30%調降為20%,且該局104年度簡任人員受獎金額占該年度預算1,578萬元之12.22%,餘87.78%係核發基層稅務工作同仁,以激勵其士氣,並利稅收目標之達成,爰核發對象及金額尚屬衡平。
    (二)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員工獎金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規定先行支給,爰本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於102年11月5日報經行政院以院授人給字第1020046911號函修正核定,並配合編列年度預算支給。
    (三)鑒於稅捐稽徵工作具重要性、專業性且事繁責重,稅務人員肩負政府籌措施政財源之重責大任,再加上經濟發展、社會環境變遷及交易型態日新月異,稅捐稽徵工作之專業性與繁重度與日俱增。稅務獎勵金制度自79年實施以來,對吸引優秀稅務人才、激勵士氣及提升賦稅業務效能實極具正面意義及作用,確有助於稅收目標達成及稅務工作推展。
    六、凍結本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員工獎金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規定先行支給,爰本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於102年11月5日報經行政院以院授人給字第1020046911號函修正核定,並配合編列年度預算支給。
    (二)鑒於稅捐稽徵工作具重要性、專業性且事繁責重,稅務人員肩負政府籌措施政財源之重責大任,再加上經濟發展、社會環境變遷及交易型態日新月異,稅捐稽徵工作之專業性與繁重度與日俱增。稅務獎勵金制度自79年實施以來,對吸引優秀稅務人才、激勵士氣及提升賦稅業務效能實極具正面意義及作用,確有助於稅收目標達成及稅務工作推展。
    七、凍結本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預算四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為利民眾瞭解租稅法令規定及相關措施,本部北區國稅局因應其轄區遼闊特性,採因地制宜及公私協力方式,利用民俗活動人潮眾多聚集時,辦理租稅宣導活動,並採寓教於樂做法,將最新租稅法令及民眾常易誤解之處,透過活潑生動小遊戲及簡明易懂有獎徵答等活動設計,吸引民眾參與,藉以加深其印象。
    (二)鑒於105年度稅務法令及制度多有增修,包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汽機車定額減徵貨物稅、信用卡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及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等,均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亟需透過各項租稅宣導活動傳達相關資訊,以增進民眾對各項新興稅政之瞭解,避免因不諳法令而致權益受損。
    八、凍結本部中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員工獎金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規定先行支給,爰本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於102年11月5日報經行政院以院授人給字第1020046911號函修正核定,並配合編列年度預算支給。
    (二)鑒於稅捐稽徵工作具重要性、專業性且事繁責重,稅務人員肩負政府籌措施政財源之重責大任,再加上經濟發展、社會環境變遷及交易型態日新月異,稅捐稽徵工作之專業性與繁重度與日俱增。稅務獎勵金制度自79年實施以來,對吸引優秀稅務人才、激勵士氣及提升賦稅業務效能實極具正面意義及作用,確有助於稅收目標達成及稅務工作推展。
    九、凍結本部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員工獎金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規定先行支給,爰本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於102年11月5日報經行政院以院授人給字第1020046911號函修正核定,並配合編列年度預算支給。
    (二)鑒於稅捐稽徵工作具重要性、專業性且事繁責重,稅務人員肩負政府籌措施政財源之重責大任,再加上經濟發展、社會環境變遷及交易型態日新月異,稅捐稽徵工作之專業性與繁重度與日俱增。稅務獎勵金制度自79年實施以來,對吸引優秀稅務人才、激勵士氣及提升賦稅業務效能實極具正面意義及作用,確有助於稅收目標達成及稅務工作推展。
    十、凍結本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推動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般行政」項下推動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預算,主要係辦理國產業務宣導活動、運用新媒體推動網路參與、製作文宣資料及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民意滿意度調查等,以多元化方式行銷國產業務,讓民眾瞭解國產新政策、施政措施及各項申辦業務,提升為民服務效率,其中文宣製作、場地商借及會場佈置等經費,已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
    十一、凍結本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五分之一,應立即收回財團法人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基金會承租苗栗縣後龍鎮2筆國有土地並提出檢討報告書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財團法人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基金會承租苗栗縣後龍鎮2筆國有土地(101年7月9日分割為21筆),面積共約20.6公頃,係衛生福利部於98年9月30日核認趙萬枝紀念醫院興建,對充實苗栗當地醫療資源確有幫助,且該計畫就近國家衛生研究院合作癌症臨床中心,可提升癌症治療水準,確實有需要使用本案國有土地,本部國有財產署乃依法出租予該基金會。有關衛生福利部所提實際僅核定第1期醫院工程範圍一節,本部國有財產署已於104年12月11日及12月21日兩度函請衛生福利部澄明趙萬枝紀念醫院確有使用國有土地之範圍(含位置圖)及面積,待回函之後即辦理後續租約面積更正或終止租約等事宜。
    (二)本項預算係本部國有財產署暨所屬3個分署及15個辦事處,共19個辦公廳舍環境清潔、水電費、管理維護費、車輛油料、保險費及檔案掃描經費等必要支出,已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
    十二、凍結本部財政資訊中心「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之「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俟提出改進方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自推動電子發票以來,持續鼓勵消費者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囿於城鄉差距及消費者退換貨需要,仍有索取紙本電子發票情形。經統計消費者索取紙本電子發票雖逾9成;惟營業人端存根聯及扣抵聯已全面無紙化,爰依104年消費通路電子發票開立48.2億張(已超過發票總額50%)計算,存根聯及扣抵聯同步同額減少列印張數,已有效達成節能減紙目標。
    (二)目前已開放做為電子發票載具種類超過370種,包括手機條碼(行動電話號碼)、自然人憑證條碼、悠遊卡、營業人會員卡及一卡通等,截至104年底止無實體電子發票使用比率已達9.2%;另自105年起公用事業本業部分全面開立電子發票,且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增訂信用卡、轉帳卡、電子票證等支付工具為電子發票載具,讓電子發票載具更加多元,使用更為便利,未來將可大幅提升無實體電子發票比率。
    、結語
    本次報告有關本部105年度歲出預算凍結項目,均係推動各項業務計畫必要之經費,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支持同意解除凍結,俾利各項施政及業務順利執行。謝謝!
    主席:謝謝張部長,接下來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慶隆應邀列席就 大院審議民國(下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本部歲出預算之決議:「審計部105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審計』工作計畫編列3,164萬9,000元,……。有關國營事業之績效獎金,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中之營業基金決算存有鉅額超支併決算之情事,且未敘明政策因素項目對盈餘之影響數,顯示營業基金未覈實編列績效獎金預算,而審計部亦未就國營事業之經營績效獎金數額予以審定,……。爰此,凍結『中央政府審計』預算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針對本部審核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改善計畫情形,摘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支持。
    壹、大院有關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相關決議
    一、大院102年1月11日第8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二案決議:「行政院應立即全面檢討現行各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之績效核算及獎金發放標準,並整合各部會意見,儘速完成法制化。現階段,行政院應先行擬具『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以取代現行績效獎金實施機制。該核算辦法中,應對不同主管部會、產業、組織型態及經營模式之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訂定足資公平激勵各該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員工之合理績效計算及核發標準。此一績效獎金核算辦法及其相關配套方案,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
    二、大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通案決議第12項後段:「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貳、本部促請主管機關改善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制度及近年審核情形
    一、本部審核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制度及100年度核發情形,前就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預算編列欠覈實,存有超額併決算辦理情事等多項待檢討改善事項,於102年1月15日函請行政院督促檢討改善。嗣行政院依 大院前開決議,並參採本部建議,修正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核算相關規定,於102年4月22日將「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核算制度檢討報告」函送 大院,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核算制度調整方向如次:
  • (一)考核獎金
    調整級距為甲等80分以上2個月、乙等75分以上未達80分1.5個月、乙等70分以上未達75分1個月、丙等0個月(註:原考列甲等2個月、乙等75分以上未達80分1.8個月、乙等未滿75分及丙等1個月)。
    (二)績效獎金:依盈餘多寡提撥,有盈餘始核發獎金,並參酌 大院決議,原則以1.2個月為平均高限標準,依事業類別設計具差異性之獎酬結構,調整後最高提撥2.4個月,但經行政院評選為績效特優之事業機構,得酌增提撥月數上限0.2個月。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已請國營事業自103年度起預算書應揭露績效獎金編列依據、預算金額,及各項政策因素對盈餘影響數,並於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明定表達方式,另主管機關對於政策因素應從嚴審核。
    三、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之核發,係各事業於年度決算時,依行政院函頒相關辦法及會計制度,按權責發生制及收入與費用配合原則估列當年度獎金,主管機關則於次年度以本部審定後之決算盈餘,核定政策性因素項目後申算核發。爰本部審核各國營事業營業決算所列經營績效獎金係依行政院提出之決算數暫列,並俟主管機關專案核定後,再查核政策因素是否合理及各事業有無計算錯誤情事。各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未依規定核發或溢(短)列等情形,本部均通知修正。
  • 資料來源
    整理自中華民國98至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附冊─營業部分)及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附冊─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
    四、105年度國營事業計15家,業於預算書揭露經營績效獎金編列依據、預算金額,並揭露政策因素58項,盈餘影響數計110億2,238萬餘元,本部當賡續注意加強審核各主管機關核定各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及核發情形。
    參、結語
    本部業就查核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制度所見待改善事項,建請行政院通盤檢討妥處,並獲具體回應,包括檢討經營績效獎金預算編列方式、確立政策影響因素應以事先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等認列之改進措施,對於各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未依規定核發或溢(短)列等情形,本部均通知修正,未來當賡續考核國營事業獎酬制度實施情形,提供審計意見供主管機關參考,期提升國營事業整體營運績效。 大院凍結本部「中央政府審計」預算3,164萬9,000元之四分之一計791萬2,250元,係屬年度推動業務之必要經費,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支持同意解除凍結,謝謝!
  • 主席
    謝謝林審計長的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由於財政部張部長及審計部林審計長是主要備詢對象,因此這兩位上台備詢時不必向本席行禮,直接上下台即可。
    請登記第一位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今天財政部申請的12個解凍案,本席沒有意見。針對這兩天的巴拉馬避稅問題,本席想請教部長,目前增訂反避稅條款之進度如何?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增訂了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及之四,但是由於屆期不續審,所以就重新修正條文,已經報到行政院,行政院大概很快就要審查了。
  • 曾委員銘宗
    主要內容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主要有兩點,第一是設在海外控股公司的課稅問題。第二是實際管理處所如果在臺灣,雖然公司設在海外,我們也要課稅。
    曾委員銘宗:所以針對的對象是公司。現有2個問題,因為是訂在所得稅法,所以範圍只針對所得稅?
  • 張部長盛和
    是。
  • 曾委員銘宗
    遺產稅不在裡面?
    張部長盛和:遺產稅本就是全球課稅主義,沒有設籍的問題,但營利事業是登記地在我國、總公司在我國,才有全球課稅;如果子公司在我國,那就只有子公司在臺灣的所得課稅而已,所以差很多。
  • 曾委員銘宗
    個人就沒有辦法?
    張部長盛和:個人如果是我國的居住者,全球遺產都需要課稅。
  • 曾委員銘宗
    但是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沒有辦法?
    張部長盛和:如果是個人,就只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才要課稅,這是稅法的問題。
  • 曾委員銘宗
    所以反避稅條款不含個人?
  • 張部長盛和
    是。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部長能否說明反避稅條款的主要利弊?因為在反避稅條款裡,在海外設的公司,尤其是法人,很多都是過去不能到大陸投資的,就我的理解有將近80%都是台商,當時設立的目的是希望到大陸去投資,請教部長,針對送出的反避稅條款法案,你們是否做過利弊分析?
    張部長盛和:有。當初台商去大陸投資的時候沒有開放,是透過第三地,但是現在已經簽定兩岸租稅協議,雖然立法院尚未通過,將來要能夠運用兩岸租稅協議的租稅優惠,我們已經談妥透過第三地台商也可以,對台商有利的就是將來可以運用租稅優惠;而弊端則是兩岸租稅是消除重複課稅,其實是利大於弊。
  • 曾委員銘宗
    當時送出法案時評估每年可以增加多少稅收?
    張部長盛和:老實講,這不容易。我們有請學者做研究,7、80億應該會有。
  • 曾委員銘宗
    一年?
  • 張部長盛和
    是。
    曾委員銘宗:接著請教部長有關泛公股的事情,現在國內38家銀行,從資產來看,泛公股的市場占有率是49%,其實整個金融改革,假設泛公股這部分沒有積極提高經營效率,將會影響國內金融機構的發展,國內的金融機構尤其是泛公股,過去成長動能來自台灣經濟的發展,但是未來整個亞洲地區經濟蓬勃發展,譬如越南或菲律賓等等都是以6%、7%在成長。依照金管會的統計資料,國內的銀行到亞洲去併購或購買子行,目前有29個個案,泛公股到現在卻連1個個案也沒有。我要請教部長,在國內金融機構大舉布局亞洲的過程中,泛公股要缺席嗎?
    張部長盛和:不會的,我在公股檢討會議中不斷提示他們要掌握「三化」,第一、亞洲化。第二、數位化。第三、高齡化。目前8家公股銀行都朝這三化在做,委員也看到高齡化的部分了,「以房養老」的措施除了兆豐銀行以外,其他都做了。在亞洲化方面,事實上各家銀行也都大舉設立辦事處,譬如在仰光、柬埔寨以及曼谷等等。
    曾委員銘宗:其實設立辦事處並沒有辦法做生意,設分行動能非常非常小,最重要還是併購。所有泛公股規模相對較大,所以我希望泛公股有機會能夠進一步在亞洲併購,但是泛公股到現在連1個個案也沒有,泛公股是不是會在這一波亞洲布局裡缺席?
    張部長盛和:其實有在進行,譬如有一家公股銀行在進行菲律賓的布局,只是有些還沒有成熟。
    曾委員銘宗:好。剛剛部長提到有關數位化的結果,其實電子貨幣非常普遍流行,部長也提到現在電子發票的部分占全部發票的9.2%。推行了5、6年才9.2%,但是整個世界發展的趨勢,無現金社會慢慢來臨,我們大力推動電子發票其實已經到了瓶頸,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配合整個電子業務以及整個金融數位化的過程中大舉來推動,像現在國內電子支付占個人消費支出只有26%,韓國是77%,中國是56%,新加坡是53%。請部長想想看,假設整個資料都電子化之後,所有的地下經濟地上化。請教部長,你對經濟非常專精,現在大約有多少地下經濟?
  • 張部長盛和
    有經濟學者估計有百分之二十幾、三十幾。
    曾委員銘宗:沒錯,預估大約30%左右。假設這地下經濟全部地上化,所有的電子支付能夠慢慢提升,不怕收不到營業稅,也不怕收不到營所稅。其實金管會全力推動電子商務的結果,哪個部會受惠最大?當然是財政部!
  • 張部長盛和
    是。
    曾委員銘宗:所以我希望財政部對推動貨幣數位化要有具體措施,這有什麼好處?第一,讓地下經濟地上化,所有的營業稅都在財政部的掌握當中。第二,協助金融發展。這是一舉數得。請教部長,你能不能提出具體的推動措施?這個比你推動電子發票的策略性更高、更有效益,我希望部長在520之前能夠提出具體的措施來推動貨幣數位化。
    張部長盛和:剛才我有報告兩點,第一點,有關電子發票的部分,不是9.2%,那是指無實體的,整個電子發票共有四十八點多億張,應該是占百分之五十幾,只是在有載具無實體發票這部分是占了9.2%。至於貨幣數位化,執掌不在財政部,我們全力配合,看看這個措施要如何推動,我們財政部的工具裡可以如何協助,我們來配合。
    曾委員銘宗:是,謝謝部長。我希望你能夠要求賦稅署以及財稅計算中心,譬如統一發票的設計等等,假設使用電子支付,得獎率較高或是另外設一個大獎等等,以鼓勵民眾使用電子支付,現在的營業稅是3,200億,如果能把電子支付占個人消費支出的比例提高,我覺得在幾年內營業稅很容易就能夠突破5,000億,尤其部長在財稅上,不論是稅務行政方面,或是全面性的稅制改革方面,過去有非常重大的成就,假設這部分能夠強力推動,包括統一發票的設計,或是財政部能夠採行相關的獎勵措施,讓所有的地下經濟地上化,讓地上經濟電子化,我覺得對於營業稅以及所得稅都會有重大的貢獻。部長,這個比你去推動、增加任何稅目來得容易。
    張部長盛和:是。我想數位化是一個趨勢,不論是金融業的數位化或是稅務行政的數位化,我也請賦稅署研究,針對數位化時代的來臨,稅務行政怎麼樣的變革也在做研究。所以關於這方面,看看貨幣數位化未來是怎麼推動,我們怎樣來配合,我們來研究。
  • 曾委員銘宗
    能不能拜託部長在520之前提出一個具體措施出來?沒問題啦?
  • 張部長盛和
    我再請賦稅署研究好了。
  • 曾委員銘宗
    謝謝部長。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接續曾銘宗委員所質詢的巴拿馬文件以及所謂法人海外避稅條款的主題,有幾件事情想跟部長交換意見。過去有一些公案,我不是很明瞭,也希望在這一次的答詢當中,請部長提供寶貴的資訊。巴拿馬文件揭露以後,這一、兩天對世界上許多國家,不論是政壇還是公共輿論界,都造成相當深刻的衝擊,昨天晚上我在準備質詢的相關資料時,現在在螢幕上你們看到的是冰島的人民要求他們的總理辭職,因為大家發現他在海外所謂tax heaven設置另外一家公司,結果今天早上我看到新聞時,他已經正式辭職下台了。接下來這張圖是直接從國際記者組織的網站上所揭露的,部長可以發現在圖上,最多公司去利用所謂海外避稅中介服務的地點是香港。請問部長有沒有掌握,目前台灣有多少公司去使用香港類似的服務來進行租稅規避的活動?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香港不在所謂tax heaven的定義範圍內,它不是低賦稅地區。
    黃委員國昌:我瞭解,所以我剛才說了,這是所謂的middleman。
  • 張部長盛和
    是。
  • 黃委員國昌
    台灣有多少公司在香港可能會利用那邊海外避稅的服務?
    張部長盛和:我想如果要調查也是可以,我現在沒有資料,但是應該非常多,因為有些不是為了避稅,而是為了跟中國大陸做生意。
    黃委員國昌:跟中國做生意當然是一個目的,至於是不是有避稅,甚至所謂逃稅這樣的行為,我要告訴部長的是從巴拿馬文件揭露以來,澳洲的taxation office非常積極,馬上針對文件當中所揭露到的可疑商人進行調查工作,目前已經鎖定120人要進行調查,他們可能有財政上的犯罪。請教部長,按照各個消息的來源,到目前為止巴拿馬文件還未揭露台灣有關的部分,但是可能從4月底5月初開始,與台灣有關係的相關文件將逐漸顯露出來,待相關文件出來後,部長,財政部會不會針對此事進行積極地調查?
    張部長盛和:只要我們掌握具體的資訊後,我們一定會調查。另外,要向委員報告的是,我們與巴拿馬並未簽署租稅協定,所以在資訊的交換上會有一點困難,不過,我們仍會透過公布的相關資料掌握資訊去調查。
    黃委員國昌:非常好!部長,我現在唸一段文字給您聽,這段文字是2014年的媒體報導,「國際調查記者聯盟日前揭露台灣上萬名富商在海外設紙上公司避稅」,有個人「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四十三條之四的『反避稅條款』,以賦予政府相關課稅的公權力。」我在powerpoint上把該人的姓名隱去,請問部長知不知道那位先生是誰?是誰做出這樣的呼籲?
  • 張部長盛和
    是指委員嗎?
  • 黃委員國昌
    是行政官員。
  • 張部長盛和
    我不清楚。
  • 黃委員國昌
    這個呼籲就是部長您做的。
  • 張部長盛和
    請問是呼籲什麼?
  • 黃委員國昌
    呼籲立法院趕快通過反海外避稅條款。
    張部長盛和:有,那是我們的優先法案。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有做這樣的呼籲嗎?
  • 張部長盛和
    有。
    黃委員國昌:部長,我一直很肯定你,理由就在這裡。該做的事情要做,該說的話要說,你做出這樣的呼籲以後,2013年4月1日本院的財政委員會就在這個大禮堂進行了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與之四有關海外反避稅條款的審查。請問部長記不記得當天審查的結果是什麼?
  • 張部長盛和
    就是財政委員會一致通過。
    黃委員國昌:2013年財政委員會就通過了,但為什麼這個法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生效?
    張部長盛和:後來大概是有台商向某些委員反映,此事對他們的衝擊太大。
  • 黃委員國昌
    是向哪些委員反應?是哪些委員出來護航的?
  • 張部長盛和
    應該是國民黨的委員。
    黃委員國昌:是哪些委員?部長不好意思說沒有關係,我不會為難你,但是這個法案接下來發生什麼事,相信部長很清楚。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將它拉下來進行黨團協商,請問你知不知道這個法案在後續兩、三年中進行過幾次協商?
  • 張部長盛和
    印象中我沒有參與協商。
    黃委員國昌:我可以告訴你,就我目前所能查到的資料,數字是「零」,也就是零次協商!透過這種黑箱機制,把這麼重要的法律案拖下來進入黑箱的密室協商從此永無天日。這是不是本會專業審查完畢的條文?你們審查的時候很認真,我每一個字都有看,但透過這樣的制度是在幫誰護航?
    張部長盛和:不會永無天日,又快見到日出了。
  • 黃委員國昌
    這是新的屆期。
    張部長盛和:對,快要日出了,我們又要送出來了。
    黃委員國昌:本來的法律如果按照既有的立法歷程走完,請問是何時適用?是不是104年度?當初你們提出來的條文就是104年度的。
    張部長盛和:我們也認為當時的衝擊如果真的很大的話,也可以延後實施。
    黃委員國昌:部長,你現在不用再幫別人護航了。這件事情是怎麼被埋到立法院黨團協商的黑箱當中,相信這些歷史的文件已經呈現得非常清楚了。到底是哪些人幫這些在海外設置紙上公司的富商權貴護航的?部長剛剛說你們在3月23日已經送到行政院院會了是不是?
  • 張部長盛和
    是的。
    黃委員國昌:我今天在報上看到行政院張院長說,會將它列為優先法案。3月23日送進去至今,開了兩次行政院院會,請問院會有沒有討論?
    張部長盛和:不是院會,而是政務委員召集的審查會,署長應該是有出席,明天就會審查了。
  • 黃委員國昌
    明天會開會嗎?
  • 張部長盛和
    會。
  • 黃委員國昌
    何時會送進來?
    張部長盛和:如果明天審查通過,再經下禮拜四院會通過的話,大概就送出來了。
  • 黃委員國昌
    部長認不認為這樣的條文在本會期就應儘速通過?
    張部長盛和:我認為應該,而且這個會期就會通過了。
  • 黃委員國昌
    你對張院長力挺你的立場有信心嗎?
  • 張部長盛和
    有信心。
  • 黃委員國昌
    這次行政院在推這個條款絕對不是打假球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不是,而且在條文文字上有做一點……
    黃委員國昌:如果這次財政委員會用最快的時間將它審查完畢,你預測還會不會有委員要將它拖到黨團協商當中?
  • 張部長盛和
    可能新的民意、新的國會已經不一樣了。
    黃委員國昌:你願不願意在此公開呼籲,讓此法案儘速完成?
    張部長盛和:我願意,這個法案是需要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法案,在查避稅上我們就沒有法源,也比較沒有公權力。
    黃委員國昌:ok,謝謝部長。接下來是在這次的審查會議中所提到的稅務獎勵金,我看到稅務獎勵金制度的流變,雖然本院有作成以後不可再編的決議,但是你們仍持續地編,所以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向大家說明,立法院雖然作成這個決議,但你們在無法源依據的情況下還持續編列獎金,是不是因為在實務上如果不編的話,會招不到人才而有現實上的困難?
    張部長盛和:稅務獎金是從民國79年實施到現在的,所以是有歷史的,那是稅務人員待遇的一環,因此過去能招考到比較優秀的稅務人員。當獎金拿掉以後,老實講,委員也很清楚,法律界的人待遇較高,當然就成了大家的第一志願。法律界就能招到比較優秀的人,所以我認為獎金是有必要的。
    黃委員國昌:如果是有必要的話,您認為應該不該將其正常地法制化?
    張部長盛和:正辦就是法制化,但是法制化對人事行政總處來說是非常困難的,他們好像認為要提高我們的待遇是很困難的……
  • 黃委員國昌
    所以行政院內部也有不同的看法嗎?
    張部長盛和:對,人事行政總處有不同看法。
  • 主席(徐委員國勇代)
    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有關巴拿馬文件與巴拿馬報告,現在正於各國解密中,台灣目前是由ICIJ這個組織與天下雜誌合作解密,涉及1萬6,000筆的公司與個人。本席想瞭解財政部的態度與進度,財政部會不會主動進行解密?
  • 主席
    請張部長盛和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態度就是密切注意並主動蒐集資料,我有請賦稅署與國際財政司主動蒐集這樣的資料,但目前還沒有解密。
    盧委員秀燕:因為國際財政司是你們這幾年新成立的組織,專門負責國際事務。對於此事,你們何必蒐集資料?天下雜誌現在正與ICIJ在合作解密,相信不久的將來,不要說天下雜誌,國內的很多人都有辦法參與這個解密的工作,畢竟這是一個自發性與義務性的組織。我建議財政部是不是要主動和ICIJ及天下雜誌合作?因為你們有國際事務司和國際財政司,你們有專業,你們會不會參與這個解密的工作?
    張部長盛和:我請國際財政司主動與天下雜誌聯繫看看,有沒有我們參與或協助的空間。
    盧委員秀燕:如果他們不讓你們參與,你們自己應該與ICIJ聯絡,不是嗎?外傳臺灣有1萬6,000筆相關資料,他們歡迎世界各國去解密,你們又何必這麼消極呢?其實與天下雜誌合作等於是又過了一手,部長,你們會不會主動與ICIJ聯絡?
    張部長盛和:我承諾我們會去瞭解一下,看看有沒有聯繫管道。
    盧委員秀燕:這1萬6,000筆相關資料,如果只是公司名稱、個人名稱的對照,在你們提出參與解密的意願,而ICIJ也願意讓你們參與的話,你們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完成解密?
  • 張部長盛和
    這要看到……
  • 盧委員秀燕
    在520之前有可能嗎?
    張部長盛和:這是冰山的一角,不知道下面還有多龐大。
    盧委員秀燕:光是1萬6,000筆資料,以你們的稅務能力……
    張部長盛和:裡面還需要過濾,若以風險等級來分,比較高風險的先解密應該是可以的,其實裡面有些名字一看就知道是根本沒有風險的,像國發基金這種沒有風險的怎麼會被列在裡面呢?這種不需要解密,因為它不是課稅單位,我不知道為什麼國發基金也會被列在裡面,對此我非常疑惑。
  • 盧委員秀燕
    你會不會去瞭解呢?
  • 張部長盛和
    我會去瞭解。
  • 盧委員秀燕
    多久可以瞭解?
    張部長盛和:等國際財政司蒐集資料後,我們內部會召開個小組會議去瞭解、過濾。
    盧委員秀燕:照你的答復,你們會成立工作小組?
    張部長盛和:好,我們就巴拿馬文件成立個小組來充分瞭解,看看1萬6,000筆資料中,有多少是高風險、有逃漏稅可能的,又有多少是根本就沒有可能的。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部長正面回應,你們會成立專責解密小組。部長,你們成立的小組除了進行解密工作之外,在解密後也會進行追查及補稅工作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有逃漏稅的嫌疑,我們當然會用現行稅法公權力來追。
  • 盧委員秀燕
    所以就會啟動?
  • 張部長盛和
    是。
    盧委員秀燕:在解密之後,我們可能會發現有些公司在海外設立公司,搖身一變成為外資,再以外資方式進來炒作護航自家股票,對於這種假外資的情形,既然你們要成立小組來進行解密,你們會不會跟金管會、央行合作?因為金管會負責股市炒作的監理工作,當這些假外資進來後,有可能喊出哪一家股票是外資看好的,所以買進多少張之類的,在巴拿馬名單上,明明就是臺灣出去的公司,所以的確就是假外資,當它搖身一變成為假外資,除了節稅之外,還可以規避金管會監理工作,請問你要不要把金管會、央行拉進這個解密小組?畢竟央行是管資金進出的。
    張部長盛和:如果要把這三個單位放在一起,這個小組就要設置在行政院比較恰當,財政部要他們來參與……
    盧委員秀燕:這是滿好的點子,在這種情況下,行政院應該針對這件事情設置小組,因為全世界各國現在都在關注這件事情。
  • 張部長盛和
    是。
    盧委員秀燕:部長,剛才你承諾會先成立小組……
    張部長盛和:財政部會先去瞭解,如果有需要往上建議的,我們會往上建議;如果要把資料移交給金管會的,我們也會……
    盧委員秀燕:即使行政院不成立小組,財政部也應該要成立小組,因為這涉及到稅的問題,是不是?
  • 張部長盛和
    是。
    盧委員秀燕:接下來是小市民的財政問題。本席與費委員鴻泰在前二屆不斷地大力促成公用事業(電費、水費、瓦斯費及電話費)開立統一發票,不能說一般民營事業要開立發票,而公營事業卻不需要開立發票,也謝謝財政部從善如流,從今年開始,國營公用事業都要開立統一發票,讓民眾多了對獎的機會,也非常恭喜,首度對獎就有一位民眾對中1,000萬,有一位民眾對中200萬。
    這麼多年來,本席一直致力於這件事情的促成,現在能夠實現,我非常高興。但是這二天我的臉書與服務處接獲很多民眾的詢問,他們對於公用事業統一發票的部分產生了疑問,因此,本席要在此請教部長,以租屋的情況來說,房東與房客的水、電、瓦斯等費用,如果用戶名稱是房東,但是繳費人是房客,財政部發獎金時是發給誰?這個問題很重要,臺灣有很多的房東與房客,你們對此應該要訂定出準則。部長,如果用戶名是房東,但繳費者是房客,請問獲獎人應該是誰?
    張部長盛和:房客,因為這是消費稅,誰消費誰拿發票誰中獎,跟名字無關。
    盧委員秀燕:所以這個很明確,不管單據上的戶名是誰,只要有繳費紀錄就可以對獎、獲獎?
  • 張部長盛和
    是。
    盧委員秀燕:但財政部怎麼去釐清這筆費用是由誰繳費的呢?例如我去7-11繳公用事業的費用時又沒有登記是盧秀燕繳的,當場直接繳現金,之後若是房東說是他去繳費的,你們怎麼判斷呢?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裡面有一些複雜的狀況,如果有繳費通知單,拿通知單去繳費,就會有單據,這部分沒有問題。如果與房東所簽合約是「房租內含水電費」,這個水電費算是房東繳費還是房客繳費就會有疑慮了,這個可能要請律師來解答,因為「房租內含」是房客有繳水電費的意思,所以這樣就會產生糾紛。
    盧委員秀燕:是啊!不要說領錯獎金,發錯獎金也有事啊,所以這個部分的釐清對於你們發獎單位來說也很重要。我認為財政部的網站應該是活的,不應該只有宣導,還要能解決事情,所以我建議你們應該把這些態樣都條列清楚,例如在租屋的情況下,怎麼證明是由誰繳費,在合約中簽訂「內含水電」的情況下,又應該算是誰繳費等等,是不是憑繳費單在誰手上為準呢?我建議你們應該把這些態樣都條列出來,否則不光是領獎金的人會有困擾,發獎金的同仁也才不會發錯,到時候「公親變事主」,還有可能被告,畢竟常有為錢翻臉的情況。部長,你們把這些態樣羅列出來並公告,以作為你們發放獎金的依據,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張部長盛和:應該很快,一個禮拜。
    盧委員秀燕:好,一個禮拜,這就是我問政的效果。立法委員不是只有揭弊與監督,還要能夠跟政府官員合作解決問題,部長,一個禮拜後你們要把這些態樣……
  • 張部長盛和
    我們就公布在網站上。
    盧委員秀燕:好,請你們PO在網站上,如果還有不清楚的,請繼續向我投訴,我再繼續進行小市民問政。謝謝。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本席在席位上聆聽了你與黃委員國昌的對話,那彷彿是我們好幾年前的翻版,我今天就提醒部長的記憶,重新review我們過去發生的事情。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是。
    吳委員秉叡:2012年12月11日,行政院函請本院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包括剛剛所說的第四十三條之三與第四十三條之四,也就是海外反避稅條款,2012年12月21日本院院會交付財政委員會審理,2013年(就是民國102年)的4月1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竣,決議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意思就是不須再經協商就可直接陳報院會討論,結果2013年5月3日到7日那一週的院會,國民黨黨團到院會把這一個委員會決議不須協商的案子拉下來,交國民黨黨團提交協商;2013年5月7日當天立法院議事處發文,此案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從此石沈大海。2012年6月13日、2014年1月27日、2014年6月13日,本院每一個會期都召開臨時會,民進黨都把這個反避稅法案列為優先法案,結果在談話會裡面都被國民黨用多數否決,這是有紀錄可查的、過去發生的事實。接著我要喚醒你的記憶,無論在此質詢或是在院會的總質詢,本席都提過這個問題,您都怎麼回答呢?我第一個請教國民黨團負責協商,為什麼不召集?您身為財政部長,如果您認為這個法案有急迫性,應該敦請國民黨團召集協商,結果後來就是沒有下落,最後你的解釋就是,要等到台灣跟中國的租稅協定生效之後才處理這個問題,這樣對海外公司的設立者比較公平,因為他們裡面有很多是到海外設立紙上公司然後到中國投資的。如果你回答的這個前提仍存在,請問現在台灣跟中國的租稅協定生效了嗎?
  • 張部長盛和
    已經簽署了……
  • 吳委員秉叡
    但是還未生效。
    張部長盛和:對,還在立法院。
    吳委員秉叡:因為必須要先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等相關的條例通過之後,兩岸租稅協定才好審查。檢視第8屆當時你回答委員質詢時的講法跟第9屆剛才你回答黃國昌委員質詢時的講法顯然有所矛盾,你為什麼不回答黃委員,你還是堅持一定要在兩岸租稅協定生效以後才能處理這個問題呢?
    張部長盛和:委員,整個情勢也有一點轉變,第一個,立法院的生態轉變,多數黨的委員黨籍已經不同;第二,出現了巴拿馬文件,可能情況也不太一樣。
    吳委員秉叡:我完全同意海外避稅條款應儘速生效,我一再跟你講,台灣中華民國的所得稅法是國內法,一個國內法的修訂,哪有道理要以跟其他國家之間的租稅協定生效作為前提?這是我一貫的立場。
    張部長盛和:委員,有一點點關係啦,不是沒有關係。
    吳委員秉叡:你今天從善如流說你認為要趕快變,代表你以前是因為立法院國民黨是多數,所以你就退卻了,你剛才的回答是這樣嘛。
    張部長盛和:不是退卻,而是台商是透過第三地去投資的,若要能夠運用到兩岸租稅協議,一定要在台灣繳稅,所以我們說此案跟兩岸租稅協議有相關。
    吳委員秉叡:這一點我剛剛也問過你,現在兩岸租稅條例尚未生效,為什麼你今天的回答就不一樣了?其實真正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你講的,因為當時國民黨黨團是多數,你認為就算到了院會也過不了,為了不讓國民黨難看,乾脆不要推。民進黨為何一再地提?民進黨並非不知道第8屆的立法院國民黨是多數,民進黨一再提出是要讓國民黨黨團表態,讓他們投票否決此案,結果因為你的姑息,所以立法院查不到表決紀錄,今天展現在你面前的事實是這樣。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沒有這麼大的能力姑息立法院,我們是尊重立法院。
    吳委員秉叡:財政部所提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並送立法院審查的法律案,財政部有責任督促立法院讓它通過,此案進入協商之後,國民黨團不召集協商,你應該很努力去拜託當時的王院長及國民黨黨團,因為此案原本經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決議不須協商,既然國民黨黨團拉下來協商,是否應趕快進行協商,結果今天被黃國昌委員誤會了,誤會以為大家不努力,其實這件事在第8屆立委任期內大家很努力,就是被那個黑手擋住了嘛!
    現在回過頭延續剛剛的問題,媒體報導有一家很大的財團,剛去日本完成一個重大的購併案,你知道他在外國的資產有多少?根據媒體披露高達9,000多億台幣。如果那是漏稅的,是不是漏稅還不知道,請你去查,如果是漏稅的,漏掉的稅金很多啊!當初媒體披露,台商在海外的避稅行為平均一年讓台灣漏掉300多億稅金,10年就漏掉3,000多億,有9,000多億資產的大財團是其中一家,還有好幾家企業海外資產是1,000多億、2,000億的。另外一個助長國人將資產移往海外避稅的原因是,外國人跟中華民國國民的稅負不相當,我舉股市為例。你知道為什麼現在許多股市投資人都在除權之前就先把股票賣掉,不參與除權,也就是棄權?原因何在?就是因為所得稅的稅率。現在條文修正之後只有證交稅而無證所稅,可是投資者取得股利後就要納入個人綜合所得中課稅,現在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是45%,若再加上2%的補充保費則是47%,再加計營所稅折抵的一半,實際稅率是五十幾趴。可是他到海外轉一圈回來後成為外資,外資的稅負最高就是20%,這中間有很大的落差,所以台灣有很多資金外流,到外國成立紙上公司,變成外資之後再回到台灣的市場,就像盧委員剛才講的,其實那是台灣的錢,但是披著外資的外衣。就你剛才回答的巴拿馬報告為例,為什麼台灣人會有1萬6,000多筆?以台灣的人口及面積來看,1萬6,000多筆算是多的,很大的原因很可能就是考慮稅負的問題。無論你稱之為逃稅或者是合法的節稅,你要拿出一個辦法,真正要釜底抽薪,有沒有可能讓內資、外資的稅負一致?恐怕很困難,但至少反避稅可以先做。今天媒體報導美國現在又推出更先進的作法,大企業與外國企業併購,如果選擇稅負較低的國家當作母公司的所在地,美國政府三年內不承認。我舉個例子,台灣的鴻海併購了日本的夏普,美國及歐洲有些公司也很聰明,比較台灣跟日本哪個國家的稅負較低,就把總公司設在那個國家,這樣繳的稅就比較低,現在美國政府針對這部分提出了對策。當然美國是世界霸權,他在全世界查稅,沒有人敢擋他,「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灣是否可學習他國的經驗,這些都是要考慮進去的。
  • 張部長盛和
    是。
    吳委員秉叡:部長,你推出的「財政健全方案」把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增為六級,最高級距稅率45%;調整兩稅合一制股利內含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可扣抵稅額比率,自現行100%降為50%;甚至過去已經先繳10%的保留盈餘也將其抵繳減半,雖然大家對這些政策有不同的意見,但畢竟是為了健全國家的財政。如果你的邏輯是一貫的,照理來講,針對海外資產的反避稅法一年可收取300多億的稅金,像剛剛講的美國的制度,如何讓台灣的錢不要跑到外國去設立紙上公司,轉一圈回來又變成外資,享受最高20%的稅負,都要一併考慮,否則邏輯不一致,最後就會讓大家懷疑你不過是柿子挑軟的捏,因為你只針對手上現有的數據、能夠課得到的稅努力去加高,至於那些跑到外國去的財團或者是跟特定勢力有關係的,那是硬柿子,你就不敢向其開刀,如果讓外界這樣批評就可惜了,希望你的邏輯要一貫,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感謝委員指教,我回應兩點。第一點,各國的稅制,大概內資、外資都是不同的待遇,沒有內資、外資一體待遇的,因為外資是到處流動的。
    吳委員秉叡:我並未要求內外資待遇要一致,我說的是要盡量拉近。
    張部長盛和:是。第二,追查國外的逃漏稅行為本就很難,所以OECD現在成立一個租稅互助協定,已經有79個國家參加。
    吳委員秉叡:確實很難,但是本委員會給你尚方寶劍,希望你能夠去追查,從2013年4月1日到現在都沒有進度。
  • 張部長盛和
    我希望本會期能夠通過這個法案。
  • 吳委員秉叡
    請加油。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 主席(盧委員秀燕)
    請徐委員國勇發言。
    徐委員國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現在很忙,單單避稅的問題大家都在看你們財政部要怎麼表現。本席先請教你一個問題,我們要課稅的租稅問題,有政黨、藍綠的問題嗎?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徐委員國勇
    沒有?
  • 張部長盛和
    是的。
    徐委員國勇:可是剛剛聽你的幾個回答,似乎讓人家感受到有,你剛剛講「因為現在立法院的生態不一樣,所以這個法案可以過。」這句話好像有……
  • 張部長盛和
    因為占多數的政黨所支持的法案就會通過。
    徐委員國勇:換句話講,你承認當時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跟第四十三條之四條文是國民黨的版本囉!
    張部長盛和:剛剛吳委員已經把流程唸過了,委員也有聽到。
  • 徐委員國勇
    沒錯吧!
    張部長盛和:對,他都唸到了!
    徐委員國勇:你也是國民黨的人,為什麼當時你不說,這個是沒有政黨問題、沒有藍綠問題的法案?你堅持要讓它過,為什麼你不做呢?
    張部長盛和:這不是政黨問題,而是兩岸租稅協議的問題。
    徐委員國勇:好,兩岸租稅協議的問題,是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對,台商希望……
    徐委員國勇:部長,剛剛你被黃國昌委員抓住問題說,這是誰講的?你說:不是你講的,可是後來發現是你講的,只是你忘記了。我現在再把當時所得稅法通過的草案拿出來,我希望你回去看看裡面是怎麼寫的,它說是為了因應國際,而不是為了兩岸,現在你把它變成是兩岸,請問兩岸就能代表國際嗎?你剛剛的回答是因為兩岸問題,所以這個問題被檔掉,而不是藍綠,顯然這又跟你剛剛講的矛盾!
    張部長盛和:委員,容我表達一下,這個是有overlap,有密切相關,也就是說我們的國際……
    徐委員國勇:當然有overlap,但是我們兩岸沒有……
    張部長盛和:國際追稅就是追台商,而絕大部分的台商在大陸,所以這是有overlap的部分。
    徐委員國勇:為了在中國的台商,其他的就不必追了?
  • 張部長盛和
    兩岸租稅協議就是要解決台灣層出不窮的……
    徐委員國勇:我的意思是你應該在這部分要做分割,要做處理,怎麼會統統把它檔下來?本席請教你,張院長說要把反避稅條款送進來,送進來了沒有?
  • 張部長盛和
    明天政務委員審查。
    徐委員國勇:所以就是現在要送,現在兩岸租稅協議要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也沒有過,那就更難了,你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送進來呢?為什麼行政院不說是因為大部分的台商在中國,所以現在送進來不好呢?為什麼你不這樣講?所以你的前後態度是矛盾的,你瞭解本席的意思嗎?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送進來,委員也可以討論啊!這個時間……
    徐委員國勇:只是為了讓我們討論,所以要把它送進來?
  • 張部長盛和
    這就是張院長講的「為所當為」。
    徐委員國勇:其實你在上一屆的時候,就沒有「為所當為」,所以今天我們要查巴拿馬的文件、還沒有完全解密的文件,你就追不到了!你就是上次不追,如果上次的法條通過的話,現在你就可以追了。
    張部長盛和:委員,都追得到,只要解密了,這個法案什麼時候通過都追得到。
  • 徐委員國勇
    你還有時效的問題。
  • 張部長盛和
    我們可以追7年。
    徐委員國勇:可以追7年,可是慢了1年,你就少追1年了,不是嗎?
  • 張部長盛和
    對。
    徐委員國勇:是啊!所以你還是少追了1年,何況你還不只是慢1年,而是慢了2、3年,你少追了2、3年!
    張部長盛和:對,委員講得也沒錯!
    徐委員國勇:沒有錯啊!你就少追了2、3年,你是很會課稅的人,這下子人家跑掉了,你心裡不會難過嗎?你會不會覺得很遺憾,少替國家課了很多稅?
    張部長盛和:還沒解密,也不知道裡面是不是真的逃漏稅。
    徐委員國勇:部長,另外,其實浩鼎案跟你是無關。
  • 張部長盛和
    無關。
    徐委員國勇:不過從這個巴拿馬文件可以看出,這個海外公司有很多浩鼎的大股東在裡面,這些人有沒有逃漏稅?今天壹週刊還洩漏其中還有國民黨以前的高官,還有,前兩天的美麗島電子報報導,某位立法院委員可能有公關股,這個事情大條了,這個公關股有沒有涉及漏稅?這總是在台灣吧!你有沒有看到這些報導,有沒有去追一下?
    張部長盛和:沒有,我從來沒有看過壹週刊。
  • 徐委員國勇
    從來沒有看到?這麼好的週刊你不看?
  • 張部長盛和
    不太清楚。
  • 徐委員國勇
    那美麗島電子報你也不看?
    張部長盛和:因為媒體太多了,我每一樣……
    徐委員國勇:我今天跟你講了以後,你回去總要看了吧!
  • 張部長盛和
    蒐集一下。
    徐委員國勇:蒐集一下,可以吧!
  • 張部長盛和
    好。
    徐委員國勇:以前當過政務委員的國民黨官員,是你的同事耶!
  • 張部長盛和
    是誰?
    徐委員國勇:姓楊,你去看一下,好不好?
  • 張部長盛和
    好。
    徐委員國勇:我再請教,有關浩鼎牽涉到的問題,避稅到底是合法,還是非法?為什麼很多會計師告訴我們:「我們教你避稅。」然後你們財政部不抓,法務部也不抓?為什麼?煽惑他人違背法令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刑法的規定。如果避稅是違法的,教人家避稅就等於是煽惑他人違背法令,為什麼你們都不抓?所以「避稅」這兩個字倒底是合法,還是非法?
  • 張部長盛和
    它遊走在法律邊緣。
  • 徐委員國勇
    遊走在法律邊緣?
  • 張部長盛和
    是。
    徐委員國勇:遊走?是合法,會跳下去?還是會爬上來?
    張部長盛和:對。至於避稅,很多學者主張要罰,他們說沒有違法,不要罰,但是要補稅。
    徐委員國勇:這個「反避稅」的文字怪怪的,會不會「反逃稅」才是正確的?
    張部長盛和:國際上目前都是用反避稅這個字,OECD是用「反避稅」……
    徐委員國勇:這個部分本席沒有意見,我只是提出來讓你參考一下。另外,有人提到國發基金竟然在巴拿馬文件裡面似乎有出現,你剛剛說這個應該不會有問題。未必不會有問題!國發基金如果投入私人的公司,而這個私人公司是到海外發行再回來,換句話講,它在海外發行再回來,我們的國發基金有辦法對這家投資公司進行查證嗎?比如,國發基金投資一家電動車公司,我問你,它到了巴拿馬註冊了以後,這些帳包括內帳、外帳跟這些問題,我們的國發基金看得到嗎?如果看不到,我們的國發基金投資以後,在要分紅、拿紅利、拿利益的時候,我們會不會被這家投資公司給坑了呢?所以國發基金真的就沒有問題嗎?還是說裡面會不會有人跟它牽扯在一起亂搞呢?
    張部長盛和:沒問題是指沒有逃漏稅及避稅的問題,因為國發基金不是課稅單位。
    徐委員國勇:當然,但是他投資的那家公司是課稅單位,對不對?這樣的話,就等於是國家幫他投資,還幫他漏稅囉!因為國發基金是股東,我們能不能利用國發基金到海外去查稅?是否可以有這些機制?你們財政部應該要好好的跟國發基金討論一下,你懂我講得意思嗎?
  • 張部長盛和
    我瞭解。
  • 徐委員國勇
    你的頭腦還在想要怎麼回答我。
  • 張部長盛和
    是。
    徐委員國勇:你一定是瞭解才會這樣想,要怎麼辦?
  • 張部長盛和
    對。
  • 徐委員國勇
    只是一時想不出來而已。
    張部長盛和:對,財政部的職掌是追稅,國發基金投資海外公司,到底有沒有一些……
    徐委員國勇:所以你們要去瞭解,國發基金可以做很多事情,本席是提供你做參考,你要去思考。
  • 張部長盛和
    謝謝。
    徐委員國勇:最後一點,是關於我們盧委員的小民經濟學的問題,請問小攤販多少營業額以下,不必開立統一發票?
  • 張部長盛和
    一個月20萬以下。
  • 徐委員國勇
    請問這個20萬是多久以前訂定的?
  • 張部長盛和
    已經幾十年了。
  • 徐委員國勇
    幾十年?請問我們的物價有沒有上漲?
  • 張部長盛和
    委員的意思是讓免開發票的範圍越來越小了。
    徐委員國勇:我的意思不是越來越小,是稍微放寬一點。
    張部長盛和:最好是越來越嚴比較好,讓開立發票越多越好。
    徐委員國勇:你是站在課稅的立場,但現在我是站在小民經濟的立場,當時為什麼會免用統一發票,就是為了照顧這些小民,當然也是因為課稅的成本問題,不合比例,不要用大砲打小鳥嘛!我的意思是有的時候,在某個層次,這些小老百姓可以照顧一下,賣蚵仔麵線的小民一天也沒有賣幾碗……
  • 張部長盛和
    那些都不要開發票。
    徐委員國勇:當然,可是現在整個經濟不一樣,舉個例子,幾十年前我當老師的時候,薪水不到2萬,現在如果我還繼續在學校當老師,可能就是4萬,薪水漲這麼多,那些小老百姓的課稅標準,難道不能提高一點嗎?我的意思是這樣,不是叫你統統取消繼續課稅啊!
    張部長盛和:不止是20萬而已,還有其他的標準,比如,不能開發票的部分,就像委員剛剛所講的賣蚵仔煎等小吃的攤販不開立發票。
    徐委員國勇:我的意思是20萬的標準要稍微放寬,這其實對小民經濟是有幫助的,你再考慮一下,這是給你的建議。
  • 張部長盛和
    謝謝。
    徐委員國勇:本席要詢問的最後一點,你可能難回答。
    巴拿馬文件會打到什麼?因為文件裡面有一個英文字,好像和以前院長的名字一樣,到底中文怎麼唸我不知道,但英文唸出來就是Chiang,Yi-Hua。你如果碰到這些,會去追查嗎?
    張部長盛和:我認為,如果真是你講的那3個字,又是同一個人……
  • 徐委員國勇
    那是英文。
  • 張部長盛和
    同樣名字的人很多……
  • 徐委員國勇
    很多?
    張部長盛和:不是的。這3個字的音唸起來,你上網查一定有很多的中文名字。
  • 徐委員國勇
    你會不會去查?縱然很多也要去查吧。
    張部長盛和:如果是商人,是逃漏稅,我們會查。如果是學者,沒有什麼稅可以逃漏。
    徐委員國勇:好吧,如果你說是學者,不過不要忘了,學者也有很多花招。你不要忘記葉世文。
  • 張部長盛和
    葉世文不是學者。
    徐委員國勇:他不是學者,也不是商人,是行政官員。我的意思是說類似這樣的情形,不要以為學者沒有在工作。
    張部長盛和:是,我瞭解。
  • 徐委員國勇
    謝謝。
  • 張部長盛和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今天最熱門的就是巴拿馬文件報告,請問你拿到了嗎?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賴委員士葆
    媒體拿到了!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看到媒體有相關資料了。
    賴委員士葆:有雜誌拿到巴拿馬文件的資料,他們是媒體裡面,group起來……
  • 張部長盛和
    聽說是天下雜誌。
    賴委員士葆:去找他們,你們主動去找一下。
  • 張部長盛和
    是。
    賴委員士葆:今天我們看到大家喜歡引用的壹週刊提到某前政務委員,說是藍營什麼的。我要告訴部長和大家,我們知道他、認識他,但早就沒有往來,他去做自己的生意了。我們在意的是什麼?是浩鼎背後有哪些股東,不分藍綠,應該統統揪出來。還有人提到有什麼公關股,最好統統揪出來,看有哪幾位藍綠立委拿到這個股票、稅繳了沒有。
    部長,如果他們拿了公關股,要不要繳稅?
    張部長盛和:這可能要再探究一下本質,看他有沒有用技術作價入股或是一些他的knowhow,可能裡面的本質還要再看一下。
    賴委員士葆:我看到這裡面寫的內容,覺得很好笑。他說因為這是楊世緘,所以藍營的炮火熄火了。這實在是一個好好笑的statement!為什麼?很簡單,因為藍營沒有資料啊!是誰有資料?大家要看的是什麼?重點在哪裡?在浩鼎借券的人是誰!這樣說對吧?重點是,到底是誰借券出來賣,有沒有內線交易的問題!
    我們來比較一下翁啟惠和蔡英文準總統。這2個人在浩鼎新藥解盲失敗後都說了話,結果翁啟惠被打得半死,蔡英文沒有,為什麼?因為總統當選人比較偉大嘛,所以沒有被打得半死。報導說翁郁琇賣了幾張浩鼎的股票,那是誰把資料拿出來?是檢調啊!我們很清楚看到,壹週刊和檢調的關係匪淺。老實講,檢調要檢討一下,要對外說明為什麼一直把資料丟出來。今天的壹週刊也提到,檢調又把資料丟出來了。資料都是檢調在丟的啊!
    我們去要資料都要不到─跟證交所要,要不到;跟財政部要,當然也要不到;跟金管會要,金管會的標準答案是資料送檢調了。檢調那裡絕對要不到,因為偵查中不公開,可是他卻拼命給壹週刊,拼命給媒體!我們想想,為什麼他只給媒體翁啟惠家屬的資料,沒有給蔡英文家屬的資料?現在已經有人在講,為什麼老是看到「蔡瀛陽」這3個字?在巴拿馬紙上公司中就找到蔡瀛陽的名字!
    部長剛才說過,紙上公司是避稅天堂。請問部長,他們為什麼要搞這個東西?
    張部長盛和:因為公司以登記地為主。登記在巴拿馬,那裡大概是沒有什麼所得稅的國家……
    賴委員士葆:除此之外,很重要的1個原因是,當初我們國家禁止直接投資大陸,所以大家去那裡設公司,轉過來去投資。
  • 張部長盛和
    對。
    賴委員士葆:那我們要公開問蔡瀛陽。他登記了一個避稅的紙上公司,後來他的律師講他是買外資、金融商品,請問買金融商品要外資嗎?再說外資的稅很低,他在這裡買就好了,有必要設紙上公司嗎?蔡瀛陽要公開說明,他是不是為了投資大陸才這樣做?
    我們試想只有幾個原因,第1就是為了投資大陸、第2是假裝成外資、第3涉嫌避稅或逃漏稅。請問部長,此外還有什麼設紙上公司的目的?
  • 張部長盛和
    當然就……
    賴委員士葆:差不多就這3個目的,沒有別的了。
    張部長盛和:還有,國際投資會比較方便。
    賴委員士葆:為了國際投資把公司設在那裡,就是逃漏稅,因為稅低啊!我們講避稅,不要講逃漏稅,總之就是投資大陸,或避稅,或假外資這些目的。
    我們看到這個社會是不公平的,對翁啟惠是一套標準,對蔡英文是一套標準。這兩者當然不一樣!大家看得很清楚,知道綠營把翁啟惠當作防火牆,不讓火燒進來。我們知道,翁啟惠的女兒會賣掉10張股票,那麼蔡瀛陽的家族,也就是蔡英文的家族,那時候難道也不會上下一下,賣掉一些股票?投資公司難道不會嗎?各位,這個資料我們是找不到啊!
    部長,你有沒有資料?
  • 張部長盛和
    我當然沒有。
    賴委員士葆:金管會把資料統統給檢調了。我們跟金管會要,他們說這屬於個資,不能講,可是為什麼壹週刊一直丟資料出來,而且是針對翁啟惠呢?不是人家要打死翁啟惠而是媒體,為什麼?為了築一道防火牆,保護蔡英文嘛,就這麼簡單!道理很簡單,所以我們要問,媒體也都這樣想,為什麼這個社會對翁啟惠和蔡英文是不同的標準?為什麼要打死翁啟惠,輕輕放下蔡英文?為什麼?
    現在資料都被檢調保護住了。有人說,現在不是國民黨執政嗎?這是個好問題,為什麼國民黨執政,底下的檢調是這麼地配合綠營?我們也想要問這個問題,但事實就是如此啊!難道不是嗎?
    本席要再次重申,楊世緘有什麼問題,檢調要趕快去查。會議是全程錄影的,我們公開呼籲檢調趕快去查,他跟藍營沒有什麼關係,或許他也有一些綠營的朋友。請檢調趕快去查到底浩鼎怎麼樣了,但不要忘了,查翁啟惠、楊世緘的同時,也要去查蔡英文和蔡英文的家族。這也凸顯我們此時要制定這樣的法是有必要的,就是說,一旦當選總統,就職前半年就開始,二親等的相關資料統統要揭露。現在法律規定不需要揭露,因為他只是總統當選人,不是總統。道理在這裡,是不是?
    再者,今天巴拿馬文件鬧得很大,請問部長,你沒有在那裡設公司吧?
  • 張部長盛和
    我完全沒有設什麼公司。
  • 賴委員士葆
    你沒必要設吧。
  • 張部長盛和
    是。
  • 賴委員士葆
    其他管理人有沒有?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吧,官員……
    賴委員士葆:官員應該不會。學者應該也不會,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對。
    賴委員士葆:可是很多商人就會。為什麼這樣?就是我剛才提到的,因為我們在戒急用忍的時代規定不能直接投資大陸,對不對?現在我們來解決這個問題。以目前的時空來看,這個案子要通過不是那麼困難,朝野都有共識。
    假如我們立法通過,明年度或後年度開始實施,請問過去的盈餘要怎麼處理?要不要繳稅、補稅或是罰稅?你們提出來的版本有沒有處理這部分?就我所知好像沒有。
    張部長盛和:應該就是生效日以後,如果……
    賴委員士葆:那以前的呢?如果那裡有剩餘5億,你怎麼處理?
    張部長盛和:如果CFC、PEM這個條款通過,生效日之後才會生效。
    賴委員士葆:我聽不懂你說生效日以後的意思,那之前的呢?
    張部長盛和:譬如說,明年1月1日起生效。生效後,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我們要課稅,就照那個法條來課稅,以前的……
  • 賴委員士葆
    以前的就不管了?
  • 張部長盛和
    對。
    賴委員士葆:但是他會回來,你總是要處理。
    張部長盛和:那就是當年度所得,跟盈餘無關。所得就是當年度的概念。
    賴委員士葆:我指的是累積部分,因為他已經在那裡設公司了,賺錢了,也累積一些錢準備投資或做其他之用。現在這都要透明……
    張部長盛和:那就看會計報表。看會計報表當年度損益裡面的所得,就當年度課稅。
  • 賴委員士葆
    那過去的呢?
    張部長盛和:過去的財產當然沒有所得稅問題。如果他產生了所得,變成當年度所得就課稅。
    賴委員士葆:好,那我請問你,比如說他在那裡有1億,這1億匯回台灣要不要課稅?
  • 張部長盛和
    資金匯回沒有課稅問題。
  • 賴委員士葆
    不是有課稅問題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資金匯回沒有課稅問題,所得才有課稅問題。
  • 賴委員士葆
    你怎麼知道是資金還是所得?怎麼區分?
  • 張部長盛和
    那就要舉證……
  • 賴委員士葆
    對啊!沒有舉證你就當所得了!
    張部長盛和:不會啦!資金的流進流出我們是不課稅的,因為資金進進出出。
    賴委員士葆:資金進進出出不會,只有當年的所得會。
  • 張部長盛和
    對。
    賴委員士葆:那從明年開始,適用範圍是全部適用,還是上市櫃先?還是公開發行先?還是中小企業全部包括?你的條文怎麼訂?
    張部長盛和:當然目前是沒有分得這麼細,不過如果真的怕衝擊太大,在立法院也不是不可以討論。
  • 賴委員士葆
    財政部的想法是什麼?
  • 張部長盛和
    當然也可以從上市上櫃或者是公開發行。
    賴委員士葆:好,我覺得這個時候大家要向前看,來這裡很多是在政治鬥爭,其實大家仔細想想都是有目的的,圍魏救趙、圍翁救蔡之類的都出來了,我是不願意從政治的角度來解讀這件事情,但是當反避稅變成全球的共識,立法院沒有道理不跟啦!要跟上這個timing,當然範圍就是你剛才講的,至於衝擊有多大你可以想想。請問你有沒有算過全台灣大概有幾家避稅公司?
    張部長盛和:好像沒有,我們無法全部稽核。
    賴委員士葆:我覺得不只是巴拿馬,那個報告趕快去要一份,好不好?
  • 張部長盛和
    好。
    賴委員士葆:要不然到這裡大家變成各自解讀,變成一個鬥爭,錢是不分黨派的啦!我們不可能去包庇楊世緘,沒有包庇的道理,至於有沒有立委去認公關股,看是要自首或是揭露都歡迎,只是我們都拿不到資料,檢調拚命放消息,但是都單獨放,有關蔡家的都不放,我們就不懂啊!這個資料要也要不到,不是放掉啦!我覺得是這樣子。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 主席
    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安基金現在已經創下一個新紀錄,就是史上最長的護盤日數,到今天為止是226天,如果到4月12日的例行性會議是232天,在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國安基金護盤最高檔的一個紀錄是7,675點。我們從後面這個表格可以看到,在2000年國安基金開始護盤之後,沒有一次是超過這次這麼長的天數,本席想要先問部長,第1季的績效最近快出來了,根據1月15日公布的績效報告,帳面虧損是4億元,投資了190億元,國安基金在第1季有沒有增加投資?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們不能洩露,國安基金一直在場。
  • 余委員宛如
    那有沒有賺?
    張部長盛和:有,4月12日的會議就會揭露了。
  • 余委員宛如
    4億元的虧損有補回來嗎?
    張部長盛和:我想很快,不到一個禮拜委員就會知道了。
  • 余委員宛如
    我現在就在問你啊!反正只剩下一個禮拜了。
  • 張部長盛和
    我只能說是正的啦!
    余委員宛如:好,那我想瞭解一下,根據國安基金管理條例第八條,目前護盤還符合哪些條件?
  • 張部長盛和
    就是投影片上面那幾個條件。
  • 余委員宛如
    上面這幾個條件?
  • 張部長盛和
    你說目前是吧?
  • 余委員宛如
    目前。
    張部長盛和:當然那是委員們的決定,他們認為選舉剛結束,如果退場的話大概就是第二款,會顯著影響民眾信心。
    余委員宛如:是,我瞭解。本席記得在1月18日的時候,吳當傑曾經說過會依據時勢來召開臨時會決定要不要繼續護盤,剛才部長也說國安基金的進場、退場會開會去討論,那為什麼這段時間明明沒有重大因素卻沒有召開臨時會?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意思是召開臨時會要進場,還是要召開臨時會退場?
  • 余委員宛如
    要討論退場或進場啊!
    張部長盛和:我有打電話詢問一些委員,一些委員說沒有必要召開。
  • 余委員宛如
    沒有必要召開的原因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因為4月12日快到了所以不需要,而且委員都要卸任了。
    余委員宛如:上次3月9日曾銘宗委員就質詢過這個議題,到現為止大家都覺得沒有必要召開所以又繼續護盤,是不是?
  • 張部長盛和
    沒有錯。
    余委員宛如:我知道要國安基金退場這件事情很多人可能會覺得不討好,因為這是為了幫助小市民,所以才要去穩定金融市場的秩序,但是我們辦公室做了一些研究調查,請部長看一下,自從去年8月24日國安基金決定護盤,指數從7,410點大漲到8,657點,漲幅高達16.83%,外資搭國安基金的轎子,累計買超近1,300億。指數大漲外資大買,但是代表散戶投資人的融資餘額卻只增加62億,只有增加4.7%。我們再看今年第1季融資餘額,增幅只有1.2%,換句話說,進出的都是外資,我們想要保護的散戶都已經不敢進場或不想進場,已經沒有誘因了,所以我想問部長,事實上我們到底在幫誰護?
    張部長盛和:委員用這個數字來講當然有您的道理,但是股市的穩定和正常發展是全民都獲利,應該是這麼講,因為股市是國家經濟的櫥窗,股市好整個經濟就會好,全民都獲利。
    余委員宛如:可是事實上已經沒有全民參與,都是外資在買進買出嘛!那我們到底是在幫誰護呢?
    張部長盛和:股市不只是買賣股票而已,它還是企業籌資的管道,營利事業需要資金就會在股市籌資,如果股市不好整個國家經濟就衰退,所以這是全民都獲利的事。
    余委員宛如:部長,從我剛才的質詢以及拿出來的資料,本席要再次強調國安基金這個退場機制是有漏洞的,這一次這麼長的時間都沒有退場,我們看見國安基金變成是常態性在護盤,變成股利的作手,這和我們當初設定的用意完全不一樣,部長也沒有解釋得很清楚為什麼不退場,你一直說交給這些委員去討論。
    張部長盛和:本來它就是委員制,而且是政黨派的委員。
    余委員宛如:是,但是國安基金只由幾個人少數決斷是不是有漏洞?
    張部長盛和:委員就是少數人,不可能很多人,委員大概有七、八個吧!就是每一個政黨分配幾個。
    余委員宛如:每一次國安基金的退場都沒有一個機制,都是由少數人,你剛才講委員嘛!由幾個人去討論,但是這個退場有時候會動搖到經濟,所以是不是應該有一個更好的機制去處理這個退場?
    張部長盛和:其實那些委員都是政黨推派的學者或專家,由他們來判斷目前的狀況符不符合剛才委員show出來的國安基金管理條例的進場或退場要件,由他們來判斷。
    余委員宛如:是,我瞭解,可是部長的回答就只有幾句話,我剛才就問你,從去年8月24日決定國安基金要護盤之後,台股的漲幅是16%,從今年第1季開始沒有特別顯著的重大因素,沒有非政治因素,沒有很緊要的因素,為什麼國安基金不退場?部長的回答是說這些委員在決定的,這些委員決定的因素是什麼?就沒有機制嘛!由幾個委員來決定,顯然就是有漏洞。
    張部長盛和:其實應該說有機制啦!問題在於這個機制是不是要改善,因為委員決定就是一個機制。
    余委員宛如:好,我剛才問的第二個問題就是這個護盤根本不是在幫散戶,散戶六、七成我們看不見嘛!你看融資餘額非常的低,真的都是在幫大戶做,本席非常有證據的來質疑這到底是在幫誰護盤,4月12日馬上要到了,部長會不會鼓勵退場?
    張部長盛和:我的立場就是授權到4月12日,12日所有的委員也都要卸任了,就授權到那一天。
    余委員宛如:這樣子不行啊!卸任之後如果沒有退場,是不是叫新任的委員來處理?
    張部長盛和:不是,授權到4月12日就是退場了,我的意思是這樣,只是沒有講那兩個字而已,授權到4月12日就沒有再繼續授權了。
    余委員宛如:沒有繼續授權,那就等於退場的意思嗎?
    張部長盛和:對,就是自動退場的意思。
    余委員宛如:好,謝謝。最後,3月9日曾委員在質詢的時候,你回答如果那時候退場就是政策擺爛,但是我要告訴部長,沒有好的機制才是真的擺爛,本席真的不希望在交接期間有政策擺爛的問題,謝謝部長。
  • 張部長盛和
    謝謝。
    主席:先向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在費鴻泰委員質詢之後要休息。
    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從頭到尾沒有人在談解凍的事情,基本上預算的解凍包括審計部的解凍本席應該都會支持,但是就這個獎勵金的部分,要怎麼樣法制化當然也有委員提到,我認為這件事情如果該做的,譬如在衛生行政體系中醫師有醫師的特別加給,不同的職業別有不同的加給,在公部門裡面有特別的加給,類似這個部分,財政部怎麼去研議對於相關的專業人員給予獎勵,讓它法制化、透明化,但是不要過當,因為事情都有兩面性,要保護人民的權益也要替國家追稅,我想這件事情是需要拿捏的,部長有這個智慧有這個經驗,在你離開之前,本席期待你能夠就這方面做一個根本性的解決,好不好?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
    李委員應元:這是第一點。接下來要談巴拿馬這件事情,人家說「冰島翻桌」(台語發音),最近流行這句話,因為冰島真的是第一個被「翻桌」的總理,所以這件事情不可小覷。這代表一個全世界的現象就是不斷去避稅,但是又因為全球化的關係,包括媒體和網路各方面,大家都希望能夠透明化,讓世界能夠比較公平正義,這個是最基本的理由,而且不只是侷限在個別國家,我認為它會造成一個運動,包括Piketty所講的,財富過度集中需要這樣來處理,這有它世界性的一個道德基礎在那邊。成立避稅公司好像很簡單,本席以前也曾經提過,有的甚至免費幫你處理各種手續,免費的項目這麼多,尤其在香港,簽發給銀行開戶之用都免費,太簡單、太方便了,有的項目會收費2萬元或2萬4,000元港幣,對他們來講都不是太嚴重的事情,其他的服務內容還有很多,我相信部裡面應該都有掌握。下一張投影片是「代辦公司的廣告,有無違法」,代辦公司的廣告有那麼多資訊,譬如不需要記外帳、費用單純以及不受台灣政府管轄,這句話好像有一點刺激,做為財政部長,做為合理追稅、落實合理繳稅的機關,「不受台灣政府管轄」這句話對你不挑釁嗎?你覺得這裡面有沒有違法?因為時間關係,簡要的回答。
  • 張部長盛和
    設境外公司當然是希望國稅局沒有辦法查到他。
    李委員應元:我們在2009年就有相關的規定,很早就處理過相關的事項,財政部不是有很多反逃稅、反避稅的相對應措施?包括四十三條之二已經制定通過了,今天大家都在談四十三條之四,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是。
    李委員應元:我的意思是彼此都在鬥智,當這個現象太浮濫的時候,財政部就要拿出辦法嘛!下一張是關於反避稅修正案,剛才大家都說明過,2013年4月1日在財委會的過程以及送到院會的整個過程,我想部長都知道,剛才大家都重複過。下一張是關於所得稅法四十三條之三、之四,我們不是因為巴拿馬文件才一窩蜂在關注,而是就這件事情本身我們已經好幾次和部長在這邊對話,最近一次是在不久之前,院會那一天部長也承諾在一週內送行政院會,之前好幾次在委員會我們就不談了,只提最近的兩次,現在院會那個部分落實到什麼程度?
    張部長盛和:明天政務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我相信下個禮拜四的院會就可以通過。
    李委員應元:因為這是老案子,它不是一個非常複雜、非常爭議的案子。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有做一點文字修正,再審查一下。
    李委員應元:沒有關係,如果是文字修正,精神還在那裡,政務委員這個地方應該不會卡太久吧?
  • 張部長盛和
    不會。
    李委員應元:部長會落實下禮拜進去院會,院會就討論了。
  • 張部長盛和
    是。
  • 李委員應元
    我想那時候你應該是說送行政院而不是院會。
  • 張部長盛和
    是。
    李委員應元:那行政院當然有這個程序,我希望能夠快點落實,在民氣可用的狀態下是不是能夠來落實這件事情?
  • 張部長盛和
    是。
    李委員應元:下一張是「兩岸租稅協定配套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何與陸配取得身分證綁在一起」,這個你剛才都有提到,這也是老生常談,你一直說這個是含兩岸租稅,兩岸租稅協議基本上都談好了嘛?
    張部長盛和:都簽署了,只是要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
    李委員應元:還有我們的監督條例,程序是這樣走,兩岸協議的監督條例一旦通過,基本上沒有太大的爭議,因為它能夠讓稅基擴大,合理擴大稅源,我想朝野沒有理由反對,所以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之後,我認為審查這個法案不會有太大的爭議和困難,應該會快速通過。
  • 張部長盛和
    是。
  • 李委員應元
    那個部分部長有沒有要補充?因為剛才大家都在質疑你的決心。
  • 張部長盛和
    我想決心沒有問題。
  • 李委員應元
    有連帶性……
    張部長盛和:對,有連帶性,和兩岸租稅協議有關係。
    李委員應元:但是那個都已經處理好了,現在是不斷在追這件事情的結果不是嗎?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問題啦!
    李委員應元:沒有問題,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是。
    李委員應元:這個我們再度重申,讓立法院留下紀錄。下一張是「研究過加入多邊主管協定?」,包括陳院長都說過,我們要加入這個協定本身不是太困難,我們現在簽有個別one to one的協定是不是有29個國家?
  • 張部長盛和
    對。
    李委員應元:你在好幾次的報告裡面都提過這件事情,OECD有這麼多國家,包括他們相互擴充有八十幾個國家,如果一次來處理的話就更容易進行資訊的交換,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是。
    李委員應元:我們看下一張,「台灣自自外於此潮流?不為也,非不能也」,我個人包括陳院長在文章裡面都提過這件事情,其實我們本身「非不能也,是不為也」,第一段提到「to be invited to become a party」,內容我就不唸了,下面是「decision of the parties to invite」,尤其我們有29個國家做基礎,加上兩岸租稅協定也處理了,所以應該可以擴充。本來它可能是一個障礙,現在它也不是障礙了,加上這個應該可以一次處理,部長,部裡面做了哪些努力?
    張部長盛和:OECD的反避稅一共16項,我們成立小組逐項在研究。另外,OECD目前成立了你剛才講的多國租稅協定互助的組織,目前大概有79個國家加入,我們會評估看看有沒有需要加入,因為加入後的資訊交換有3種,包括個案資訊交換的、自動交換的或者是自發的,所以我們要研究一下國內的情況。
    李委員應元:全世界進步國家八十幾個如果都參與這樣的一個協定,在全球反避稅的潮流中,我們有那麼特殊嗎?我們的特殊性在哪裡?
  • 張部長盛和
    應該沒有什麼。
    李委員應元:部長,我一直認為你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而且在過去這段期間也處理了不少困難的事情,你應該要把握這個機會,所以我對部長前段的回答覺得很失望,如果還要決定它是不是,那就表示還沒做,這不是很荒謬嗎?
  • 張部長盛和
    需要評估。
    李委員應元:需要評估沒有錯,你說有16項在評估,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是。
    李委員應元:「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我們講實在話,何況是這麼多國家都在做的事情,不是特殊的三、五個國家,是幾十個。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我是說我們要評估那裡面的條款和內容。
    李委員應元:那個可以再透過談判,我的意思是應該落實,這一塊是大的,一年300億,10年3,000億,我們的追稅獎金、查緝獎金有時候才10萬或一、兩百萬,有時候也是非常的忙碌,所以這個部分不要見樹不見林,這是一大塊的事情,而且是世界性的,也有它的道德基礎。我們看下一張,這是關於稅務獎勵金的法源依據,這個部分就是剛才一開始講的,這個不是太複雜,也是老生常談。
    張部長盛和:這個講白點,就是行政院內部單位的溝通啦!
    李委員應元:那你這邊就提出來溝通,要據理力爭,到時候再看看嘛!
    張部長盛和:好,感謝委員
    李委員應元:我們真的要留下一個好的基礎,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 李委員應元
    謝謝。
  • 主席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要是就今年度預算被凍結的部分來看看能否解禁,本席有兩樣要就教於部長,第一個是關於財政部五地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當時被凍結十分之一,凍結金額是八百多萬,為什麼預算會被凍結?請部長做個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在審查預算的時候,通常委員會討論要刪多少,經過協商之後,有些委員會提議不要刪,用凍結來提報告看有沒有必要再解凍,所以凍結的意思是在這裡,凍結的案子會這麼多就是來提報告。
    江委員永昌:但是凍結總是會有理由,我看這裡面最主要的理由是要防範個資外洩,因為你們要徵綜合所得稅的時候會到各鄉鎮市公所去設立據點,所以要大量租用外部的電腦,民間的電腦租用回來之後,在你們的說明中有提到關機的時候會自動清除申報資料,並且把租用電腦的硬碟重新分割去格式化,如果預算凍結是用這個理由,其實就算不用凍結你們也會防範個資外洩,所以我還是針對這個預算經費來做處理。這八百多萬是分給89個分局、稽徵所含總局含鄉鎮市公所,如果用八百多萬下去除的話,其實每一個據點凍結不到2萬元,如果每一個據點少2萬元,你這個案子還執行得了執行不了?
    張部長盛和:委員,我們的預算編列尤其是財政部幾個單位的預算編列都非常的核實嚴謹,少掉這些當然就少錢,大家就要節衣縮食,我們已經非常撙節了。
    江委員永昌:其實你可以撙節對其他部會的效用會越大,因為你是徵稅的部門。
    張部長盛和:但是資訊的部分不需要,因為現在沒有資訊國稅根本就稽徵不下去。
    江委員永昌:可是你們在預算凍結影響報告裡面好像是在恐嚇立法院,你說這個預算如果凍結的話,會導致民眾無法查調所得資料,也沒有辦法順利完成網路申報作業,有這麼嚴重嗎?
    張部長盛和:就是說如果沒錢,那後續的作業……
    江委員永昌:沒錢是完全沒錢啦!但是如果只有凍結十分之一,本席認為影響不會那麼大,請說明。
    張部長盛和:是,因為它凍結……
    江委員永昌:不然這樣好了,部長,前年的決算是多少?
  • 張部長盛和
    我請會計處長查一下資料。
    江委員永昌:對,去年預算是多少?
  • 張部長盛和
    我請會計處長趕快查一下。
  • 江委員永昌
    你們幾月要徵收所得稅?
    張部長盛和:5月1日,下個月。
    江委員永昌:時間到了,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時間到了。
    江委員永昌:預算凍結這麼久,財政部到現在作業了沒?
  • 張部長盛和
    都上線了。
    江委員永昌:這也是個問題,因為5月就要課徵所得稅,其實你們早就應該要作業,不然會來不及,所以本席料想你們應該已經發包出去了,請問發包的金額是多少?你發包的金額是這個預算的十分之九嘛?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是全年的預算,用完了到後面就沒有了,因為資訊處理是永續的。
    江委員永昌:難道你不會擔心如果預算被凍結的話,到時候經費不夠要怎麼辦?還是你覺得今天已經發包出去,而且超過了凍結所限制的額度,所以委員會不得不買單?部長是這個心情嗎?
    張部長盛和:不是,委員,我想……
    江委員永昌:那你做一個比較好的說明啊!因為你已經發包了,今天要不要解凍我看是很困難了,但是你至少給一個漂亮一點的理由來做為一個支持的論述啊!
    張部長盛和:資訊的處理確實是國稅的核心,如果沒有這筆預算,國稅局的業務真的是很難推動。
    江委員永昌:要不要讓那兩位講一下?因為據我所知,網路申報現在年年都上升,表示你們的推動有成效,所以很有可能你們各據點在租用電腦或資訊設備方面可以再撙節開支,請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會計處黃處長說明。
    黃處長成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各個國稅局的「電子處理及運用」,由我們五區局分別負責來handle,我們有分配給它,因為採購的……
    江委員永昌:你其實是額度分配給它,現在是每個分局去發包還是……
    黃處長成昌:有一些是集中發包來享受量的優勢,有些個別的業務局是依它的特性來個別發包。
    江委員永昌:當時凍結預算是怕使用外部租用的電腦會有資安的問題,本席料想這個絕對不是最大的理由,其實你們在編經費的時候都已經有考量進去了,我本來覺得你們如果只動用經費的十分之九,今天這個十分之一可以繼續幫國家把錢省下來,由財政部做一個示範,可是現在聽起來你們已經發包出去,所以我才問部長既然你們已經發包了,針對前年決算、去年預算和今年發包的費用能不能做一個說明?
  • 黃處長成昌
    我們事後會把細項動支的情況呈現給委員。
  • 江委員永昌
    本席不過要你講一個總數你都講不出來。
    黃處長成昌:因為這個要統計,要再加總。
    江委員永昌:你已經發包出去了,前年的決算你今天總是會把數據帶來吧?去年預算多少?
  • 黃處長成昌
    前年個別的預算……
    江委員永昌:不是個別啦!你們的預算不就是被凍結十分之一,有八百多萬不能夠使用,可是你們今天已經發包出去了,怎麼我問一個這麼簡單的問題你都沒有辦法回答?
  • 黃處長成昌
    這個細項是包含在一個業務科目底下去執行。
    江委員永昌:部長,他沒有聽懂我的問題,我只是問一個最大的數據。
    張部長盛和:數字就讓他們查一下,因為這不是一個大科目,它是下面的小項目,是不是請他們統計一下再提供給委員?
    江委員永昌:因為你們已經發包出去了,你至少要回答一個理由能夠支撐得住,讓本席聽了能夠信服,結果你連總數都說不出來。
    黃處長成昌:這個是陸續在發包,因為年度在執行……
    江委員永昌:那你的意思是說委員會今天就沒有用啊!我就教於主席,如果本席繼續主張凍結不可以嗎?我就說你已經發包出去了,所以本席需要你一個理由,你講得好大家就會覺得這是你行政業務之所需,就不要再給你做任何的干擾。當然立法權也不應該擴張,用凍結來指使你們做這個做那個,但是你連一個總數都說不出來,你是擺明著今天委員會就一定要通過、一定要解禁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就容許他用一點時間來統計一下,他可能一下子手上沒有……
    江委員永昌:你用了我10分鐘答不出來,我還要容許什麼時間?本席可是針對今天的議程而來的。
  • 黃處長成昌
    會後我馬上……
    江委員永昌:你只準備時事嗎?你今天不就是被凍結了預算,所以來這邊求得委員會的同意,我問最基本的數字,連這個都沒有人回答,所以以後都不要準備這個了!你已經發包出去了耶!莫名其妙。
  • 主席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先講你們的預算,去年我沒有刪你們的預算,甚至還幫你們說一些話,倒是當初刪你們預算的委員今天都不表態,他們應該講講為什麼要刪你們的預算還有現在讓你們過的原因是什麼,其實他們應該出來說說。這兩天大家最關心的巴拿馬文件,剛才很多委員已經請教過你,你們現在有沒有成立一個小組去瞭解裡面的內容?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在假期發生的事,剛才委員質詢我也答應會立刻成立小組和天下雜誌主動接觸。
  • 費委員鴻泰
    我覺得需要去瞭解。
    張部長盛和:是,一定要。
    費委員鴻泰:因為這裡面除了司法問題還牽涉到稅的問題,所以我覺得財政部應該指定一個人,不管是次長或是哪一位首長來成立一個小組,充分的瞭解掌握這個狀況。
  • 張部長盛和
    是。
    費委員鴻泰:我相信全球都高度的關切,中國大陸有習大大,俄羅斯有普丁,台灣有一個蔡瀛陽,這個都是大家關心的嘛!尤其是蔡瀛陽,從宇昌案、浩鼎案到松山、內湖的炒地統統都有他,大家對他當然是相當的好奇,我認為真的是有必要成立一個小組隨時掌握住各種狀況,反正這種事情有誰跑也跑不掉,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是。
    費委員鴻泰:這個反避稅條款在今天也有兩位委員提到,2013年我們就在這邊審這個案子,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之三、之四。
    費委員鴻泰:那時候的召委是我,我記得我坐在這裡問了每一位現場的委員有沒有意見,不管哪一個黨都沒有意見,當然後來因為牽涉到兩岸租稅協議的問題,有人認為這兩個需要綜合考量,剛才我聽到行政院又要送一個案子來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是。
    費委員鴻泰:關於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有沒有考慮針對兩岸租稅協議的內容在這裡面有所著墨?
    張部長盛和:沒有,這兩個內容沒有在法條裡面顯現,但是因為對象都是台商,所以有高度的重疊,也就是說我們這個CFC反避稅條款要處理的對象是台商,而台商很多是兩岸租稅協議適用的。
    費委員鴻泰:本席在財委會今年是第12年,我真的很希望這兩個案子趕快過,以前我們如果有這種經驗,我覺得賺錢沒有關係,憑良心講節稅也沒有關係,節稅至少不是逃稅,他靠技術或者他有需要,但是逃稅就不好了,逃稅我們希望他回來繳稅,對不對?賺錢真的是沒有關係。本席在兩個禮拜前希望你們去查一下,2012年翁啟惠買了股票,後來翁啟惠說是他女兒翁郁琇買了股票,當時我懷疑他是不是用贈與的資金讓她去買,但是後來翁啟惠承認是他們夫妻多年給的錢,當時我在這裡就請你趕快去查翁啟惠和翁郁琇之間有沒有逃避贈與稅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贈與稅一年的免稅額只有220萬,她用每股31元的單價買了3,000張股票,總共是9,300萬,換句話說,就算他20年都贈與好了,在2008年之前每年的免稅額只有110萬,到2009年開始才是220萬,就算他統統符合條件可能也沒有9,300萬,而且後來他也承認是他們夫妻贈送給女兒,如果你們再不查,因為贈與稅只能倒推7年,7年很快就過了,本席兩個禮拜前在這邊質詢,不知道今天可不可以給我一個答案?
    張部長盛和:北市國何局長不知道有沒有新資訊,請他向費委員報告一下。
    費委員鴻泰:部長,我是兩個禮拜前還是一個禮拜前請教你?
  • 張部長盛和
    兩個禮拜。
    費委員鴻泰:我記得是禮拜三那天看了壹週刊,今天剛好禮拜三,所以大概是兩個禮拜前請教你的,事隔兩個禮拜,你們的努力可不可以跟我講一下?
  • 主席
    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瑞芳: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當時部長在答詢的時候有交辦我們,我們有要請翁啟惠來說明到底是怎麼回事,因為他還沒回來,我們就沒有辦法發動調查。第二個,因為這個資料金管會已經移送檢調,到底是贈與還是人頭,我們需要等檢調那邊釐清以後再做相關的……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金管會也好,財政部也好,現在統統都推給檢調,因為現在檢調偵查不公開,如果檢調包庇,那這些根本就石沈大海了!當然這不怪部長也不怪局長,這不是你的權責,但還是要去查,我倒是建議盧召委,你下一次輪值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排一個秘密會議,讓金管會和財政部來報告翁啟惠的資金流向?我們辦一個秘密會議,那你總可以講吧!否則現在翁啟惠好像沒事一樣,憑良心講,翁啟惠和蔡英文的哥哥蔡瀛陽可能會斷送了生物科技在台灣的發展,我們當然要知道他的貢獻在哪裡,我們要知道他的罪惡在哪裡啊!因為他們沒有辦法要求開秘密會議,當然這是我們委員會的事,我會聯絡我們幾位委員連署要求開秘密會議。
    局長剛才講的那兩點我都同意,但還是要繼續查下去。部長,本席不是在搞清算,也不是在搞鬥爭,剛好這種事情發生而且媒體登出來了,如果我們不去追、不去瞭解,回到選區要如何面對選民?選民問我們「你們都在吃飯哦?」「你們都在睡覺哦?」你要我怎麼回答?像這個週末我參加地方上的活動,人家就問我,我說現在是檢調在查,司法偵查不公開,大家就在笑啊!他們在笑我為什麼不去追。我想了半天,要追當然就是開秘密會議,否則萬一這個檢察官和調查的人想要不作為,那我們怎麼辦?最後就無聲無息了。憑良心講,蔡瀛陽先生的名字我相信國人耳熟能詳,這一、兩年常常會聽到他的聲音,本席覺得我們有責任要去查,要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大家不要裝聾作啞,政務官更應該去查,不要怕,當然事務官你們認為520以後會怎麼樣、怎麼樣,本席不會為難你們,但是要有所作為,好嗎?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因為這兩天有好幾位委員希望本席能夠針對這件事情召開秘密會議,所以主席向大家做個回應,第一個,我想召委為大家服務本來就是以委員的多數當作排案的主要依據。第二個,任何的排案應該要超越藍綠沒有針對性,大家很瞭解,所以我相信國民黨的委員提出來的沒有針對性,我也相信民進黨的委員不會基於藍綠的色彩而有什麼樣的護航。因為主席是隔週輪值的,我是這週,下週是徐國勇委員輪值,如果大家真的關心這個案子,希望這個案子迅速水落石出的話,主席建議在場委員不妨連署,恭請下一週的輪值委員來排,因為禮拜三、禮拜四、禮拜五就是排案的時間,下個禮拜就可以開。如果徐委員另有考慮,他覺得不適合的話,本席基於各位委員的連署當然就必須來安排,因為召委必須尊重委員,我的意思是我們先尊重徐委員的排案權,如果徐委員覺得不適合或另有考慮的話,那主席會針對各位委員的連署來進行安排。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這一次的主題是針對105年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的「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凍結,所以有提出這樣一個報告,當時凍結預算真正的原因是因為要加強輔導民眾查自己所得資料作為申報的一個方便性,所以需要租用大量電腦設備,針對租用電腦設備要如何來保障使用者的個資問題,我看你們提出的說明資料好像比較簡單,你們對這方面都做有相當的安全措施了嗎?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資安是我們國稅局和資訊中心最重視的,因為課稅資料一定要保密,所以在資安方面我們除了有防火牆,有內牆、外牆,還有一些相關的保密措施,這一點我們非常重視。
    陳賴委員素美:請問部長,你們租用的這些電腦有沒有可能在還沒有正式使用的時候就已經被裝設木馬或是側錄的軟體?這部分你們在報告中好像沒有說明。
    張部長盛和:這是一定要注意的,我們的中心主任或是哪一位在這方面有資安專家的證照,是不是請他來說明?
    陳賴委員素美:對,這是我提的第一樣。另外一樣就是租用電腦硬碟在結束的時候是由哪一個單位執行格式化?這個部分請一併回答。
  • 主席
    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說明。
    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委員給我們這個機會來答復,這件事情分兩個部分,第一個,在設備安裝之前我們會做全方位的資訊安全檢測,看看它有沒有木馬之類的程式,我們會做垂直和水平兩個部分。第二個,在租用結束以後,我們會對整個硬碟做深化的格式化,避免有資料留存在裡面。
    陳賴委員素美:你剛才說結束的時候清除資料是用格式化的方式,以覆寫的方式,請問執行這個動作的是哪一個單位?
    蘇主任俊榮:這個動作是由我們委外的廠商來執行,然後國稅局要針對每一台硬碟去複測,因為這件事情我們很重視。
    陳賴委員素美:因為我就是質疑嘛!你現在是由租賃電腦的業者去做,我們如何得知他在執行當中有沒有這種不法情事,讓個資可能有一絲外洩的機會?
    蘇主任俊榮:這個問題非常好,我們採用的複測工具必項要確認它是深度的格式化,因為格式化有分好幾種,如果是淺層的格式化資料有可能被回推出來,所以我們用深度的格式化,但是我們不能去破壞硬碟,如果破壞到硬碟的話,整個租用的成本會大幅墊高。
    陳賴委員素美:這個我瞭解。本席要問的是,這個動作是租賃電腦的業者來執行,然後由國稅局同仁做最後的檢驗,但是他在執行當中沒有人配合他去完成這件事情,在這段期間會不會有風險?
    蘇主任俊榮:事實上在執行過程中不是放任廠商去做,國稅局的同仁會陪他去做整個執行的procedure,然後我們自己也有其他的工具來做verify,因為這件事情很重要,所以除了執行以外還要有複測的動作。
    陳賴委員素美:因為我們都知道全世界幾個比較重要的機構像美國人事管理局、美國醫療保險公司和義大利駭客公司都發生了嚴重的資料外洩,導致數百萬或數千萬的資料外洩,所以本席很擔心這部分如果發生不當的情形會有個資外洩的疑慮,我看你們的報告寫得滿簡要的,本席希望這個部分你們一定要嚴加控管,好不好?
    蘇主任俊榮:好,謝謝委員的指示,我們會澈底來執行,因為這個部分對我們來講太重要。
    陳賴委員素美:好,時間的關係,沒辦法再讓你說明,這個部分是本席要求的。另外,針對「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被凍結五分之一,我們現在電子發票使用潛藏人工配號、系統配號還有字軌號碼的問題,是不是?有這三個問題。
  • 蘇主任俊榮
    配號的問題牽涉到加值中心、POS廠商以及營業人這三個部分。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接到陳情案件,因為字軌錯誤造成發票重複開立,數量將近破萬張,以電子發票現行的系統,我想主要關鍵在於業者和加值服務中心還有整合服務平台,當字軌號碼異常,有錯誤狀況發生的時候,為何沒有所謂的即時防呆機制,要等到加值服務中心協助業者上傳發票的時候才能發現?而業者又要自行承擔開獎以後的負擔,這樣合理嗎?
    蘇主任俊榮:事實上現在的問題點來自於加值中心和POS廠商使用的系統是不一致的,目前國內的供應商有幾十家,為了這件事情,我們已經把所有POS廠商招回來檢視POS機器,一定要安裝防呆、防弊的檢核程式才可以啟用,這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
    陳賴委員素美:另外,近日巴拿馬文件顯示多國的元首及家人還有親信把它當作避稅天堂隱藏財富,甚至於洗錢、避稅,最早中箭落馬的是冰島總理,因為涉嫌重大,所以他4月5日已經辭職了。根據稍早的資料顯示,參與「國際調查記者聯盟」的天下雜誌表示近日將公布台灣版的巴拿馬文件,由於這次的巴拿馬文件包含1萬六千多筆的台灣投資者名單,引發國內很多的關注。我們都知道市井小民辛苦賺的每一塊錢都要納稅,但是很多大戶就利用一些管道來避開這些鉅額的稅金,所以現在全台灣的人民都在看我們財政部有什麼作為,請問部長,針對這個部分財政部是要主動去查這些非法逃漏稅,還是等雜誌披露才坐著等看它怎麼樣?
    張部長盛和:我早上答復委員的質詢已經講過,我們立刻成立一個小組,請國際財政司主動向天下雜誌蒐集資料回來分析,然後請賦稅署國稅局同仁用風險的機制加以過濾,看哪些人有逃漏稅的可能性,要先分出等級,如果是學者或是一些不可能的就剔除掉,我們自己先做一個瞭解。
    陳賴委員素美:我覺得財政部這邊好像比較被動,因為巴拿馬文件延燒至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家族也有牽涉其中,但是中國的媒體紛紛噤聲,官方也刪除他們在微博和微信相關的文章,請問部長,你會不會因為有高層的介入而噤聲,而充耳不聞呢?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吧!我們是蒐集資料來瞭解狀況,然後看有沒有逃漏稅。
    陳賴委員素美:但是最近你們對外都說調查難度很高,要不然就說不一定拿得到資料,財政部這樣被動的作法本席很不認同。
    張部長盛和:沒有,這個難度是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我們國際的政治外交你也瞭解,我們和巴拿馬沒有簽租稅協定,所以人家要給你資訊是不容易的,這個難度不能不面對,但是現在我們知道有天下雜誌這個窗口,我們就主動找國內的天下雜誌。
  • 陳賴委員素美
    所以財政部是被動的等窗口嗎?還是要積極?
    張部長盛和:不是,我們現在主動去跟它接觸。
    陳賴委員素美:好,謝謝。
  • 張部長盛和
    謝謝。
  • 主席
    請顏委員寬恒發言。(不在場)顏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財委會有很多委員都針對這一次曝光的巴拿馬文件,包括我們大概有一萬多人也是在境外開戶,這些人當然是為了洗錢和避稅,請教部長,接下來財政部要怎麼做?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先把資料拿回來解析,解析以後再把這1萬6,000筆的名單按照風險等級分類,對於逃漏稅等級最大的我們再來深入瞭解。
    林委員德福:在520以前,部長對這方面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法?
    張部長盛和:這1萬6,000筆我們把它分類出來,然後請國稅局澈底清查。
    林委員德福:我看到這裡面包括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女士的長兄蔡瀛陽也開了2家境外公司,當然難免讓人家感覺到有一些瓜田李下,因為浩鼎的事件現在還沒有平息,我一直認為這個牽牽扯扯,包括境外公司,包括浩鼎,甚至還牽扯上中研院的翁啟惠院長,院長應該是用他女兒當人頭去搞了3,000張浩鼎的股票,甚至我看今天媒體還說什麼過去和藍營的高層,不管是什麼層,我們針對事還有這些關係,本席認為應該把它公布出來,你的看法呢?
    張部長盛和:完全正確,我認同委員的看法。
    林委員德福:如何讓它能夠透明合法的呈現在國人面前,我認為這個很重要,今天不是誰當政我們就掩護誰。部長,因為你任期是到519,至於520可能就會有新的部長上任,屆時的操作方式又將會不同,畢竟是新任的總統、新任的閣揆、新任的部長,對於整個蔡氏家族在其中的一些牽扯,未來是否會有各種的隱瞞等等,本席認為外界都會用放大鏡來檢視,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張部長盛和:我們不必針對某一個家族,而是針對1萬6千名進行整體的了解,究竟他們設立海外公司的目的何在?到底是為了要投資大陸而操作成假外資,因為外資與內資並不一樣,或是想變成洗錢的管道,甚至是想逃漏稅,總之,我們先把這些問題找出來。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你們處理這件事應該要有輕重緩急,如果是操作成外資到大陸去投資,確實是有這樣的需要,但是,如果有些人是去洗錢或避稅等等,你們就應該將他們全部公布出來。
  • 張部長盛和
    分門別類一下。
    林委員德福:本席希望,在520之前能有一個結果。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林委員德福:關於台美租稅協定的部分,是否尚未談好?
  • 張部長盛和
    連啟動都沒有。
  • 林委員德福
    都沒有嗎?
  • 張部長盛和
    對。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與美國去年針對肥咖條款,向全球的美國公民查稅,相關的跨國政府協議,IGA,進行確認,目前台灣視同已簽署的IGA,據金管會去年年底的清查,台灣有4273個美籍帳戶,由於中研院院長及其女兒也可能擁有美國國籍,本席認為翁啟惠是絕對具有美國國籍,至於他的女兒也應該是有,關於他們所面臨的海外申報問題,以翁郁秀在台買賣浩鼎股票所引發的這些爭議,不排除會引起美國國稅局的刑事調查,請問,財政部是否有提供翁啟惠院長的相關資訊讓美方進行調查?
    張部長盛和:肥咖條款是指金融機構提供,並不是財政部提供,如果要財政部提供的話,那就是指逃漏稅的案子,至於逃漏稅的資訊,由於我們與美國並沒有簽租稅協定,所以我們大概也不會給了。
    林委員德福:也就是說,這個部分是屬於金管會的業務?
  • 張部長盛和
    金融機構。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將來這些都是絕對會面臨到的問題,也是可以預期的。
  • 張部長盛和
    是。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是否知道什麼是白牌菸?
  • 張部長盛和
    知道。
    林委員德福:因為是自創品牌,少量合法,報關申請進口,但是,上個星期在台中港就查到市價超過1億的各種走私香菸,非法業者利用白牌菸的名義,以少量進口再大量走私的方式,進行低價販售。目前市面上的非法菸品包括走私的真品菸、偽造的劣菸、白牌菸及無牌菸等等,按照規定,一包香菸包括關稅及營業稅就可能達到36元,如果一包香菸的售價低於40元,可能就是私菸,6年下來,國庫的損失就超過20億以上,財政部除了加強查緝之外,是否有規劃如何嚇止這些走私的歪風?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就是要跨部會的合作,譬如海上的丟包,我們就要請海巡署加強巡邏查緝,海關的部分則是在進口時也必須要加強查緝,至於在國內販售的場合,我們也有一個菸酒查緝小組,請地方政府一起來查緝,唯有加強查緝才有辦法嚇阻。
    林委員德福:本席還是要給予肯定,尤其是財政部的財政資訊中心獲得第二屆總統創新獎團體獎的殊榮,雖然在2011年稅捐稽徵單位曾經出現過一波退休潮,大多都是資深的稅務員與中階的主管,當時外界都擔心政府在追稅方面的績效會受到影響,但是,經過這五年多以來,科技不斷的進步,面對大數據時代,財政部正推動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的計畫,可否請資訊中心說明是否有規劃在職同仁進修課程以及適應大數據時代的查稅技術?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大數據是未來一個很重點的項目,我請蘇主任向委員做個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答復。
    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們這個機會說明,事實上,最近兩、三年的整個資訊預算是每年以九成的速度往下降,也就是說,每年都會打個九折,但是,我們對於這項教育訓練相當重視,因此,現在是在最少資源的情況之下與20所大學簽訂MOU,將這些教授的研究能量、建立模型的能量帶進我們的中心,進而學習他們的新技術,所以我們一直嘗試透過這樣的合作模式,改變我們的核心能力,謝謝。
    林委員德福:關於電子發票的捐贈,全台有多少社福團體向你們申請愛心碼?
  • 蘇主任俊榮
    現在已經有將近800家的社福團體提出申請。
    林委員德福:接受愛心碼捐贈電子發票的這些社福團體,曾經最高對中多少金額的獎項?
    蘇主任俊榮:根據我的了解,現在有一家最大的創X基金會……
  • 林委員德福
    創世?
  • 蘇主任俊榮
    它整年對中的發票獎金也大概有一億多。
  • 林委員德福
    有一億多?
    蘇主任俊榮:對,一億多。
    林委員德福:也就是說,一整年大概能夠獲得一億多的發票獎金,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要多多宣導。另外,教育部針對全國高中職以下的學校開辦學校教育儲蓄戶,接受民眾愛心捐款,協助經濟弱勢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請問,這些學校可否向財政部申請愛心碼,接受民眾捐贈的電子發票?
    蘇主任俊榮:事實上,過去幾年也有一些大學的社福團體或公益團體來申請愛心碼,像世新大學及成功大學都有提出申請,幫助那些愛心團體募集發票。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這方面要多作宣導、多幫助一些弱勢團體以及弱勢學生,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徐委員永明、鄭委員天財、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歐珀、管委員碧玲、江委員啟臣、鄭委員運鵬、李委員彥秀、王委員惠美、陳委員怡潔、張委員麗善、陳委員亭妃、林委員俊憲、邱委員志偉、簡委員東明、高委員金素梅、呂委員玉玲、姚委員文智及王委員榮璋均不在場。
    報告各位委員,我們今天中午不休息,直到整個議程處理完畢,謝謝。
    現在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看到國安基金即將退場,造成今日股市大幅的下跌,大約有一百六十幾點,整個股市未來的前景可說是渾沌不明,很多人說在清明之後會變盤,果不其然,真的變盤了!部長,你如何看待國安基金未來的發展?此外,520也即將到來,是否會有所謂的特別慶祝行情?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國安基金有其一定的進場條件,只要符合條件,國安基金就會進場。這次是授權到4月15日,因此進場的期限就到那一天為止,至於是否要再進場,那就交由新的委員來決定。
    羅委員明才:國安基金要進場的基本條件是什麼?以目前的情況而言,4月15日是否有可能決議要再進場護盤?有沒有這樣的外在條件呢?
    張部長盛和:國安基金進場的條件就是國內外有重大的因素,導致股市有失序之虞,或是國內股民的信心有喪失之虞。至於4月15日是否會再繼續護盤,我的看法是到4月10日再召開會議。
  • 羅委員明才
    要再開會?
  • 張部長盛和
    看看委員們的看法如何。
    羅委員明才:時間馬上就要到了,請問,這個禮拜在國內是否有什麼經濟因素是無法控制的,或是會造成整個經濟的發展嚴峻?
  • 張部長盛和
    目前看起來並沒有。
  • 羅委員明才
    沒有?
  • 張部長盛和
    是。
    羅委員明才:由此看來,國安基金就變成了一個不確定的炸彈,在完成護盤即將退場之際,投資人一看到這個炸彈即將爆炸,馬上就在清明節之前將股票賣掉了,因此,今天我們看到整個國內的盤勢相當不穩。事實上,國際也沒有重大的壞消息,為什麼會一下子就掉了一百六十幾點?想漲都很難漲,但是,一跌就都是跌跌不休,究竟是為什麼?
    張部長盛和:老實講,我不清楚今天為什麼會跌。
  • 羅委員明才
    你不知道吧?
  • 張部長盛和
    不知道。
  • 羅委員明才
    就是國安基金要退場啊!
  • 張部長盛和
    應該不是吧!
    羅委員明才:請問,以現在的情況來做結算,國安基金的獲益情況是如何?
    張部長盛和:4月12日當天就會公布,因為這幾天還要繼續觀察。
  • 羅委員明才
    在結算嗎?
  • 張部長盛和
    都是帳面的啦!
    羅委員明才:是不是因為要在4月12日結束之前趕業績,趕快把手裡持有的股票清掉,這樣才能提出報告?
  • 張部長盛和
    不會。
    羅委員明才:不會的意思是國安基金的持股都不賣,還是會繼續買,或者是都不動?
  • 張部長盛和
    這部分有執行秘書專業的判斷。
  • 羅委員明才
    是否能請執行秘書來說明?
  • 張部長盛和
    執行秘書沒有來。
  • 羅委員明才
    沒有來啊?
  • 張部長盛和
    執行秘書就是吳次長。
    羅委員明才:但是,你也都有參與啊!而且次長應該要向部長報告啊!
    張部長盛和:他都是自己單線操作,並沒有向我報告。
  • 羅委員明才
    他操作的績效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每隔一段時間,他就會向我報告帳面的盈餘是多少。
  • 羅委員明才
    上一次操盤的結果是賺或是賠?
  • 張部長盛和
    上一次是指?
  • 羅委員明才
    上一次對委員會的報告。
  • 張部長盛和
    1月15日?
  • 羅委員明才
    對。
  • 張部長盛和
    那時候是虧損的。
  • 羅委員明才
    那時候是虧損的?
    張部長盛和:對,帳面是虧損。
  • 羅委員明才
    虧損多少?
  • 張部長盛和
    幾千萬吧!帳面啦!
  • 羅委員明才
    帳面上未實現的虧損是幾千萬?
    張部長盛和:對,都沒有賣。
    羅委員明才:投入股市的基金,大概加一加是多少?
  • 張部長盛和
    上一次是1月15日公布。
  • 羅委員明才
    5,000億吧!大概是用了多少億?
  • 張部長盛和
    上一次公布的是190億。
    羅委員明才:190億,這段期間的持股是否有再增加?
    張部長盛和:可能4月10日就會知道,應該有吧!
    羅委員明才:這就是不確定的因素,外界都傳聞國安基金要退場,手上的持股可能如大雨一般的下不停,它的量到底有多少,如果整個賣出的話,是否會對股市造成另外一個不確定性的影響,因此,這真是一個很不確定的因素。
  • 張部長盛和
    所以有很多學者認為就回歸市場的常態、市場的機制。
  • 羅委員明才
    永遠的退場?
  • 張部長盛和
    回歸市場機制。
    羅委員明才:謝謝!我們已經大概知道部長的答案是什麼了。另外,我們推動的電子發票已經實施大約多久的時間了?
    張部長盛和:從起心動念開始,其實已經推動很久了,但是,真正大力推動,而且改變策略,大概就是這幾年啦!
    羅委員明才:蘇主任也是高材生,而且留學歸國,請你來說明一下。
  • 主席
    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說明。
    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誠如剛才部長所言,開始起心動念要推動電子發票是西元2000年,也就是民國89年,直到今年剛好是17年,不過,大概在7年前我們改變整個推動策略。
    羅委員明才:就目前電子發票的使用情況而言,是否有超過50%?
    張部長盛和:有,超過了。
  • 羅委員明才
    已經超過50%了?
    張部長盛和:我們一年大概有90億張的發票,大概已經有……
  • 蘇主任俊榮
    一年將近有50億張。
  • 張部長盛和
    50億張左右。
  • 羅委員明才
    50億張?
  • 張部長盛和
    對。
    羅委員明才:聽起來真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透過這樣的宣導可能少砍了好幾棵樹,你們有沒有大概算過,以目前的狀況而言,一年大概少砍了幾棵樹?
    蘇主任俊榮:假如以整個二收銀來講,因為它有存根聯與收執聯,事實上,光是這個部分一年就要超過10萬棵樹。
  • 羅委員明才
    10萬棵?
    蘇主任俊榮:對,一年最少要10萬棵樹。
    羅委員明才:本席是支持環保愛地球,全世界似乎沒有同樣也使用統一發票的國家吧?有沒有哪一個國家使用統一發票?
    張部長盛和:每一個國家都有invoice,然而將invoice的格式統一化的只有我國,各國都是店家自己印,但是,買東西也都有收據啊!
  • 羅委員明才
    國外的invoice不能兌獎、不能中1千萬啊!
  • 張部長盛和
    以統一發票兌獎算是我國的一項獨特做法。
  • 羅委員明才
    全世界只有中華民國的發票可以兌獎。
  • 張部長盛和
    許多國家都想要來學習。
    羅委員明才:其實,這樣的小確幸也是不錯啦!讓中華民國多一點人情味,大家手上有發票,人人有中獎的機會,明天你可能就是千萬富翁了!
  • 張部長盛和
    我們已經創造出許多千萬富翁了。
  • 羅委員明才
    這樣做也是很好啦!
  • 張部長盛和
    是。
    羅委員明才:我們發現電子發票還有一項令人憂心之處,以前認為改用電子發票就不必再拿收據,後來卻發現便利商店從原本的一張變成兩張?
  • 張部長盛和
    那是證明聯。
    羅委員明才:還不是一樣,根本是換湯不換藥,雖然原先的統一發票形式改了,卻又多出了那兩張,本席當然也知道那個用意,以前是財政部做莊印發票,現在財政部雖然不做了,砍樹的卻變成是超商、是末端的商家,他們還是有這個發票聯,同樣還是存在著浪費紙張的問題,究竟那些紙張是否有可能完全消失,以後就通通不要拿?
    張部長盛和:如果有一天每個人都有載具,全部將統一發票送上雲端,這樣就不會再用紙張了。事實上,目前載具的推廣正在努力中,我們也已經推廣了幾十種載具,希望大家都願意申請電子發票。
  • 羅委員明才
    比例呢?
  • 張部長盛和
    無實體發票大概是9.2%。
    羅委員明才:9.2%是使用載具,真的就沒有拿發票?
    蘇主任俊榮:無實體發票是9.2%,今年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之後,到昨天為止是16.5%,預計年底會達到20%。同樣的,關於載具的問題,我們最近會與健保署再協調,因為人人都有健保IC卡,如果能在新的健保IC卡前面設置一個條碼,民眾就無需再另外申請,這樣一來,即使是南部的歐巴桑、歐吉桑都會有直接將發票存入發票存摺的觀念,屆時就比較有可能會超過一半。
    羅委員明才:謝謝!本席希望大家手上都能有電子載具,以後就盡量不要拿發票,更何況,輸入雲端之後,它還會幫你兌獎,這樣也不會發生中了千萬卻沒人領的狀況,希望你們能加強宣導。如果使用載具將發票輸入雲端,財政部是否有什麼樣的鼓勵,譬如與統一發票的千萬獎金一樣?是否能鼓勵使用載具就能另外有中1千萬獎金的機會?是否能夠這樣推動,讓大家養成習慣?
    蘇主任俊榮:謝謝委員,今年1月開始,假如消費時使用載具不將發票印出來,可以多10組100萬、8,000組2,000元的對獎號碼。
  • 羅委員明才
    獎別再講一次?
    蘇主任俊榮:10組100萬、8,000組2,000元,每一期增加2,600萬提供給使用載具沒有印發票的消費者兌獎。
    羅委員明才:希望你們能多多的宣導,但是,獎額2,000元太少,畢竟是要鼓勵大家習慣使用載具,如果能改成1,000萬的鼓勵,相信財政部的良法美意可以做得更好。
    關於國稅局相關預算被凍結的部分,其實,國家的稅收在去年已經超徵了1,800億、前年也超徵了大約800億左右,就讓這些稅務人員放輕鬆一點,因為民間認為這些稅務人員太認真了,放輕鬆一點,既然每年的稅收都已經超徵,不要再讓民眾感到被拔毛拔得好痛,甚至痛到哀哀叫,拔毛痛個1、2根,大家還可以接受,一旦毛全都拔光,想要再恢復就很困難,希望部長也可以討論一下。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現在有林委員淑芬在場,因為她早上來不及登記,現在希望能發言5分鐘,因此我們就讓她發言5分鐘,謝謝。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特別通融,因為早上開了一個記者會,因此來不及登記發言。
    部長,從巴拿馬文件中,我們除了看到世界各國政要權貴可能涉及非法洗錢之外,更重要的是,本席希望我們能藉由巴拿馬文件的案子了解,一種富人與財團資本公司透過國際境外金融手段逃漏稅的國家財政和民主危機、一種劫貧濟富的民主危機。從昨天開始,媒體有許多相關的報導,台灣的企業與有錢人委託巴拿馬的Mossack Fonseca法律商務公司作帳、委託他們成立海外公司,可能把錢洗到瑞士銀行等等,光是巴拿馬文件中就高達1.6萬筆的資料客戶是台灣人,比香港還要多、比中國還要多。以台塑集團的遺產官司為例,在這個遺產官司的訴訟中,台灣政府計算的王永慶遺產大概是多少錢?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王永慶的遺產稅好像是40億吧!
  • 林委員淑芬
    本席問的是他的遺產?
    張部長盛和:關於遺產的部分,我並不清楚。
    林委員淑芬:四十幾億回推回去就是幾百億嘛!但是,他們在遺產官司中訴訟的遺產卻是高達數千億,因此,企業及有錢人透過海外空殼公司將錢洗到瑞士銀行、透過這些空殼公司讓政府不但課不到稅,還讓政府無法了解這些有錢人在海外到底擁有多少錢,你們完全都不知道,這些都是逃漏掉的稅,可以說是偷竊我們的國庫,動搖國家的賦稅正義。就你的專業而言,這些空殼公司逃漏稅的手段,大概是如何進行,你能否簡單的說明一下?
    張部長盛和:第一個,他們把空殼公司設在巴拿馬,也就是所謂的租稅天堂……
    林委員淑芬:本席是問本國的企業如何把錢洗到控股公司,用什麼名目?而控股公司的錢又是放在哪些銀行?
    張部長盛和:一定是設在很保密的銀行,譬如瑞士的銀行。
    林委員淑芬:以台塑王永慶的遺產官司為例,號稱有數千億,請問那些錢是怎麼洗出去的?
    張部長盛和:這是他們的knowhow,我們不清楚。
  • 林委員淑芬
    你身為財政部長竟然不知道?你不清楚?
    張部長盛和:他們是如何洗出去的,我們不會知道。
    林委員淑芬:你知道最近有一本書叫做「富稅時代」嗎?這是Gabriel Zucman所寫的書,書名叫做「富稅時代」,去年就已經出版,你看過嗎?
  • 張部長盛和
    沒有。
    林委員淑芬:朱敬一幫他寫序,你沒有看過,身為財政部長,你不學無術嗎?
    張部長盛和:出版的著作太多了,我每天收到幾十本書,沒有辦法全部都看過。
    林委員淑芬:出版的著作太多,你不知道現在的趨勢是各國政府要共同配合建立全球金融資產所有權資料庫嗎?如果你不知道這件事,又怎麼會知道所謂的自動化金融訊息交流機制要拓展到避稅天堂?如果你不知道這些事情,又怎麼會知道營所稅或所得稅的避稅條款要改革、要針對跨國企業的全球投資獲利徵收?如果你不知道這些,當然就不知道超級富豪鉅額逃漏稅的路徑是什麼,當然也就沒有辦法進行你的賦稅改革。難怪台灣在巴拿馬使用空殼公司、空頭公司的數量會比中國、香港還要更嚴重,就是財政部長不認真嘛!
  • 張部長盛和
    委員不能這樣講。
    林委員淑芬:你不能因為要下台了,就可以這樣子。
  • 張部長盛和
    不能這樣講。
    林委員淑芬:本席再問你一次,這些財團怎麼使用空殼公司,把錢洗出去?
  • 張部長盛和
    應該每一家都不一樣。
    林委員淑芬:通常會有幾種模式,可否簡單報告一下?
    張部長盛和:最平常的就是移轉計價,透過貨物的交易、勞務的交易,以不同的定價、成本,把資金洗出去。
  • 林委員淑芬
    這算不算違法?
    張部長盛和:沒有,移轉計價……
    林委員淑芬:它違法啊!因為它可能是一個假交易、假買賣,或是以高報低的洗錢方式,或是以支付服務費的方式,把錢支付給設在巴拿馬的空殼公司,但它是在瑞士銀行開戶的帳號,因為瑞士銀行擁有全世界最嚴密的保密條款規定,所以這些錢是匯到瑞士銀行,公司會把這些成本支付出去。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狀況,有錢人以支付服務費或是部長說的以低報高或是假交易的方式,把錢匯到瑞士銀行帳戶,再怎麼把錢搬出來?
  • 張部長盛和
    他去轉帳或提款就可以了。
  • 林委員淑芬
    可那是空殼公司的錢。
  • 張部長盛和
    他可以設子公司、孫公司轉投資……
    林委員淑芬:如果是自然人,他怎麼做?
  • 張部長盛和
    自然人?
  • 林委員淑芬
    所以都以法人居多?
    張部長盛和:因為自然人沒有設立公司,法人才能設立多層次的公司。
    林委員淑芬:所以都是透過法人的方式去規避法律相關規定;問題是,國家真的沒有法律工具嗎?如果你們認真查帳,認真比對國際價格行情,比對不成比例的服務費,比對不符合這個社會一般運作邏輯的……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各國稅局都有一個移轉計價小組,也都有查到一定的成果。
    林委員淑芬:「查到一定的成果」,請問你們曾經查出什麼?
  • 張部長盛和
    我們都有績效。
  • 林委員淑芬
    「有績效」三個字就能把立委的嘴堵起來嗎?
  • 張部長盛和
    補稅有一定的金額。
  • 林委員淑芬
    有哪些公司被你們查獲?
    張部長盛和:委員,有些資料需要保密,有些東西可以用圈圈的方式……
    林委員淑芬:違規、違法行為,還需要保密?它是個法人!
    張部長盛和:課稅資料都要保密,個資都是這樣。
    林委員淑芬:這對營利事業單位真的還滿優待,也滿優惠的。據說台灣有七成上市櫃公司在海外設立轉投資公司,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台灣上市櫃公司海外獲利未匯回的金額高達4.25兆,鴻海累計至去年為止,有7,412億,日月光有1,948億,可成有1,901億等,請問媒體報導是否屬實?
    張部長盛和:老實說,天下雜誌也報導過,說有好幾兆、好幾十兆,也都沒辦法證實。
    林委員淑芬:這些上市櫃公司的財報都會提供政府相當程度的資料,現在問你這些是合法的避稅手段,海外獲利金額有多少,累計多少,你在立法院都不願意公開說明,也不願意證實,請問人民要如何得知?
    張部長盛和:委員有什麼具體資料需要我們提供,我們統計之後再提供給委員……
    林委員淑芬:你曾不曾統計過?曾不曾把握過?發生那麼大的事情要到立法院報告,也沒有準備,你覺得可以這樣跟委員虛與委蛇嗎?
  • 張部長盛和
    把範圍……
    林委員淑芬:鴻海、日月光、可成是否如媒體報導的,你不知道,也無法回覆?
  • 張部長盛和
    無法回覆……
    主席:林委員已經發言十幾分鐘,不好意思。
    林委員淑芬:本席覺得相當遺憾,在這裡只要用這種態度就可以規避立委的監督,只要用這種態度就可以繼續資訊不公開、不透明,讓人民不知道。因為人民不知道,所以無從問責?這種政府也未免太好混了!就不為難主席了!謝謝!
    主席:不是不為難我,是我們大家給你很多方便,因為你也沒有登記,還給你很多時間,財委會的委員都很包容。
    報告各位,詢答完畢,現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審計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有關預算凍結報告案,財政部、審計部均已報告完畢,現有委員針對財政部主管第二案提出決議案,先處理此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
    賦稅署針對稅務調查實務過於僵化規定,所提出之改善規劃,指出業已檢討稅捐稽徵法所稱「進行調查之作業步驟及基準日之認定原則」,其修正包括「調查函應載明具體查核範圍規定」、「調查基準日規定」、「使用牌照稅調查基準日」等。然相關調查函僅載「調查基準日」而未載明明確日期、事由、調查期限等,於民眾權利之保障有傷,且迄今「調查基準日」有關認定爭議屢見不鮮。為減少賦稅署稅務推動之爭議、保障民眾「知」的權益,爰要求賦稅署檢討調查函應載明事項之明確性,加入具體日期、事由、調查期限、當事人之權利義務或可能衍生之裁罰等資訊。
  • 提案人
    徐國勇  吳秉叡  余宛如  陳賴素美 江永昌
  • 連署人
    何欣純
    主席:本案主要是要求賦稅署就稅捐稽徵法若干定義上的問題進行檢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費委員鴻泰:(在席位上)實不相瞞,我看不太懂它是什麼意思。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提案委員希望財政部發函調查逃漏稅的時候,要明確載明調查日期、調查事由、調查期限大概要多久、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什麼、可能會有什麼樣的裁罰等等。我們認為具體的日期、事由都可以放進去;有關調查期限的定義,我們本來就可以調查7年,要說明幾個月內調查什麼,比較難說明白;至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什麼,我們可以放進去,提示他如果不配合會怎麼樣;可能衍生的裁罰,我認為不用放進來,因為違法的事證都還不明確,要怎麼裁罰,再說裁罰時又有一些減免,需要裁罰委員會來決定,所以這個部分可否不用提?而且納稅人的感受也不好,心想我都還沒有涉及到違法問題,怎麼就可以在這裡提可能的裁罰?建議不要將調查期限及可能的裁罰放進去,其他部分都可以放進去。
    主席:張部長建議將本案倒數第二行「調查期限」及「或可能衍生之裁罰」等字刪除,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修正通過。
    現作如下決議: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12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其中第2案修正通過決議一案。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1案,業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對上述處理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各位委員,過去召委排案主要是依召委的經驗或其本身的節奏或有委員私下建議,現在本會有幾位委員為了排案,提出建議案:「針對浩鼎案風波不斷,請財政部就該案是否涉及逃漏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該案是否涉及內線交易、炒作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建請財政委員會召開秘密會議,釐清相關爭議。」這可能是立法院有史以來第一次以書面文字,正式提案的方式,提出排案建議。第一、除了這四位委員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委員要參與連署,如徐國勇委員和其他委員等等,請提案委員再詢問一下。第二、因為排案權由召委負責,下週的輪值主席是徐國勇委員,這幾天就要決定下週的議程,基於尊重,我們會先將這個建議送給徐委員,請他看看是否很緊急,有必要性,是否接受各位委員的建議,下星期排入議程?如果沒有的話,等到本席輪值,我再來了解。本案就先轉給徐召委。謝謝。
    今天的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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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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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