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星期三)9時2分至13時20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今日議程之前,先跟大家報告,本席剛剛比較晚到是因為在和中研院院長聯繫。院長原本想再跟我口頭請假,希望今天能不來立法院報告和備詢,他說他身心俱疲;但是我跟他說,昨天他有送假單,我們已拒收,今天他還是要來立法院報告,只要他在職一天,就有責任和義務來立法院面對委員質詢。經過本席溝通,院長願意來立法院,所以我們稍候,等院長來之後,繼續進行今日的報告和詢答。)
  • 委 員 會 紀 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星期三)9時2分至13時2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學聖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今日議程之前,先跟大家報告,本席剛剛比較晚到是因為在和中研院院長聯繫。院長原本想再跟我口頭請假,希望今天能不來立法院報告和備詢,他說他身心俱疲;但是我跟他說,昨天他有送假單,我們已拒收,今天他還是要來立法院報告,只要他在職一天,就有責任和義務來立法院面對委員質詢。經過本席溝通,院長願意來立法院,所以我們稍候,等院長來之後,繼續進行今日的報告和詢答。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2時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吳思瑤 吳志揚 柯志恩 許智傑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鍾佳濱 蔣乃辛 陳學聖 何欣純 鄭麗君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黃昭順 廖國棟 徐永明 鄭天財Sra.Kacaw 吳焜裕 葉宜津 管碧玲 黃偉哲 李彥秀 林德福 陳宜民 黃秀芳 王惠美 陳明文 林俊憲 徐國勇 姚文智 張麗善 許毓仁 邱志偉 賴士葆
    周陳秀霞 羅明才 陳賴素美
    委員列席24人
    主 席:黃召集委員國書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朱莉華 專 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教育部部長、教育部體育署署長就「教育部體育署針對2016年第31屆里約奧運參賽籌備情形」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項目
    三、教育部部長、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署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蘇巧慧、吳思瑤、吳志揚、柯志恩、張廖萬堅、鍾佳濱、黃國書、許智傑、蔣乃辛、何欣純、陳學聖、高金素梅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副署長施建矗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亭妃、姚文智、何欣純、鄭麗君、陳宜民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臨時提案
    一、2016里約奧運在即,由於巴西里約之茲卡病毒疫情爆發,里約奧運籌備委員會宣稱「各國自行處理」比賽期間選手防疫以及感染病毒之防護、醫療作業。然本國代表團選手人數高達50人以上,隨隊醫師僅2名,顯難以於前線提供最完善之防疫與緊急醫療行為。建請教育部尋求衛生福利部支援,擴大建置更縝密、更機動之醫護團,以因應疫情,保障選手健康,創造佳績。
  • 提案人
    吳思瑤
  • 連署人
    蘇巧慧  鍾佳濱  張廖萬堅
  • 決議
    照案通過。
    二、2016里約奧運即將舉行,由於路途遙遠,飛行時間長達25小時以上,對選手之體力負荷,參賽表現影響甚鉅。建請體育署整合各項資源提供我國參賽選手全數搭乘商務艙,以禮遇選手,創造最佳成績。
  • 提案人
    吳思瑤
  • 連署人
    吳志揚  蘇巧慧  鍾佳濱  張廖萬堅 黃國書
  • 決議
    照案通過。
    三、經報載,在3月中結束的世界盃足球資格賽中,出現中華足協要求選手自墊往返機票、拖延支付選手,並且食言拒發公開承諾之獎金的狀況。在近年有一段流行語叫做「出得起香蕉,只請得到猴子」,結果體育署在國手的待遇問題上,沒有積極提供足夠的後勤支援。是故,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針對相關問題向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要求解釋、將本次事件納入未來協會考核之劣蹟,並提出針對相關國際一級賽事之選手差旅支應的改善規劃,以書面報告方式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說明。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蘇巧慧  吳思瑤  張廖萬堅
  • 決議
    照案通過。
  • 項目
    四、因應高級中等教育法未來之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校務會議未來將納入學生代表做為當然成員,落實校園民主與學生自治。鑒於青年發展署之任務之一即為青年公共參與,其中關於學生自治知能提升部分,目前高中與大學之相關業務卻分屬國教署與青發署各自辦理,為使事權統一,建議教育部未來應考慮將相關業務統一交由青發署辦理,並於1個月內針對相關各級學校學生自治與校園民主教育之改善與提升,以書面報告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說明。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蘇巧慧  吳思瑤  張廖萬堅
  • 決議
    照案通過。
  • 項目
    五、尋找優秀本國裔海外球員,並且邀請歸國提升國內競技戰力已然為目前國際趨勢,然而在足球項目上卻出現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片面毀約,拒絕履行台裔比利時球員陳昌源相關合作條款,此舉不只影響台灣國際聲譽,也造成台灣未來邀請優秀台裔運動員返台為國效力之困難。是故,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針對相關問題向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要求說明,並針對未來邀請國外優秀台裔選手之規畫,與各協會與選手之協議執行監督方式,以書面報告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說明。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蘇巧慧  吳思瑤  張廖萬堅
  • 決議
    照案通過。
  • 項目
    六、提供國手必要之照顧與待遇,不只是國家對於代表隊選手的尊重,也是讓選手得以沒有後顧之憂的在賽會上為國家征戰的基本要求。而如何妥善的針對國手需求規劃必要的後勤支援,避免不必要的舟車勞頓,體育署更是責無旁貸。鑑此,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針對本次里約奧運選手之機場通關、旅行(包含機艙等級)、保險與各式食宿及人身安全規劃,以書面報告方式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說明。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蘇巧慧  吳思瑤
  • 決議
    修正通過。
  • 項目
    七、教育部體育署在去年(民國104)9月17日修正國光獎金辦法,提高參加國際體育賽事之選手獎金(以金牌為例,獎金從1,200萬元提升到2,000萬元)。又體育署以「三金二銀一銅」作為今年里約奧運的得牌目標。惟查,今年(民國105)體育署預算針對優秀運動選手獎金預算卻未配合得牌目標而有所增加,反而與往年相同只編列3,000多萬,如此漠視選手權益實不可取。爰此,要求體育署應即刻檢討國際賽事選手獎金編列程序與方式,針對國際體育賽事於年度編列預算時應儘早編列符合目標之選手獎金,始達到鼓勵效用,並保障選手權益。
  • 提案人
    張廖萬堅
  • 連署人
    吳思瑤  陳學聖  黃國書
  • 決議
    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中央研究院翁院長就浩鼎案進行第二次報告並備質詢。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報告。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有機會第二次到大院來說明有關浩鼎的事情,那我還是感到抱歉,因為此事已經進入司法調查,所以與浩鼎有關的事情,我今天其實就不便在這裡說明,因為很多詳細的事情我已經都交給律師,會跟地檢署做詳細的釐清跟報告,這一點請大家見諒。
    有關制度面的事情,這一次這些技轉相關的事務,在科技基本法修訂之後,我們也非常快速的訂定各種辦法,但是很可能從這一次的過程也學到很多的經驗,會繼續在法規方面加以檢討並改進。那這一方面又牽涉到我個人有一些利益衝突的事情,也不便在這裡做太詳細的說明,我已經有請我們的王汎森副院長在這一方面加以檢討,對於很多制度面的事情,如果各位有什麼意見或指教,我也請王汎森副院長幫忙回答,以上簡單說明,謝謝各位。
    主席:今天還有其他相關單位的人員列席,包括金管會、財政部、法務部、科技部、銓敘部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單位都有派人來,我們就不一一介紹了。
    剛剛翁院長已經有做了口頭報告,他也提到今天除了有浩鼎的專案報告之外,如果涉及到制度面的問題,王副院長也會予以答復,所以今天我們的質詢不限於浩鼎案的部分,也可以就技轉等制度面的問題提出質詢。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委員如果要提出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如果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吳委員志揚質詢。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之前做了一個決定,不請辭但是請假,我覺得這兩件事情好像沒有辦法這樣分開處理,你如果認為你問心無愧,怕請辭會讓人家誤會你有做錯什麼事情,那你就不要請辭,而且也不應該請假。然後如果你覺得因為現在被調查,還在這個位子上反而會影響中研院清譽的話,你就應該要請辭,這樣就沒有請假的問題了。院長,本席不曉得是誰告訴你要這樣子分開處理的。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沒有請辭,但是請假是因為有其他的事情,我跟律師要交報告,所以我需要一些時間……
    吳委員志揚:你跟律師討論需要時間,你接受本委員會監督就要請假,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我們再怎麼樣就是一個早上,你多的是時間去跟你的律師討論。
  • 翁院長啟惠
    所以我說我來了嘛!對不起。
    吳委員志揚:我們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態度,請你光明磊落一點,沒有關係嘛!沒有錯,這件事情已經進入司法調查,不過本席等一下要問的問題跟司法沒有關係,好不好?
    翁院長啟惠:對,我擔心的就是這樣,所以才會說可能……
    吳委員志揚:你不用擔心,你不必跟我們說你告訴檢察官什麼,但是我們問你的事情,你該回答的還是要回答,即使內容跟檢察官問你時你的回答一樣,你也不必回答說我跟檢察官說了什麼,不必啊!但是我們問你是基於我們的職責,好不好?
    翁院長啟惠:好,我了解。
    吳委員志揚:隨著這件事情的發展,我們愈來愈發現這整個picture愈來愈讓人看不懂,而且愈來愈神奇又迷離,本席要問你認不認識幾個人,請你據實回答。你們中研院的技轉利益迴避申報表裡面二等親的範圍並不包括子女,當時有一位鄭哲民先生出面說明,請問你認識鄭哲民先生嗎?
    翁院長啟惠:我看過他,他以前是我們技轉辦公室的顧問。
  • 吳委員志揚
    是不是你指示他製作這個申報表?
    翁院長啟惠:沒有,這是技轉辦公室製作的,我不太了解是在什麼時候製作這個申報表……
    吳委員志揚:本席上次質詢時就已經有跟你講了,你們要遵守迴避原則,包括二等親,這個很清楚。
    翁院長啟惠:對,那個我知道。
    吳委員志揚:但是根據那個原則製作這個表又拖了4個多月,而且這個表裡面的二等親故意把最親的子女漏掉了,我們對此有很大的疑問。
    翁院長啟惠:我想那不是故意,那是本來就應該的,二等親本來就應該涵蓋在裡頭。
  • 吳委員志揚
    本來就應該在裡面?
    翁院長啟惠:對,因為母法就有這樣規定了。
    吳委員志揚:所以你們那個時候其實就已經違反了,不會因為沒有列子女就變成沒有違反,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對。
    吳委員志揚:院長,你認不認識浩鼎的董事李世仁先生?
  • 翁院長啟惠
    我認識李世仁。
  • 吳委員志揚
    什麼時候認識的?應該是滿早就認識了。
    翁院長啟惠:滿早的,是以前在Optimer的時候認識的。
  • 吳委員志揚
    那是在2002年或之前嗎?
  • 翁院長啟惠
    很可能。
  • 吳委員志揚
    他是不是在生技界小有名氣?
    翁院長啟惠:據我了解,他在開發基金負責海外生技創投方面……
  • 吳委員志揚
    那你認識未來的準經濟部長李世光先生嗎?
  • 翁院長啟惠
    我認識李世光。
  • 吳委員志揚
    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認識的?
    翁院長啟惠:是在他參與國家型能源計畫的時候,他負責執行的方面。
  • 吳委員志揚
    你曉得李世光和李世仁是兄弟嗎?
  • 翁院長啟惠
    我知道。
  • 吳委員志揚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 翁院長啟惠
    是在最近幾年才知道。
  • 吳委員志揚
    你發生事情也就是在最近幾年啊!到底是在什麼時候知道的?
    翁院長啟惠:就是在推動國家型能源計畫的時候,我是在那個時候知道李世光和李世仁是兄弟。
    吳委員志揚:好,院長,你知不知道你已經引狼入室了?你把李世仁先生聘為中研院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你知道這件事嗎?
  • 翁院長啟惠
    我不知道。
    吳委員志揚:你不知道嗎?這是在你的任內,你應該有看過公文,他是第8屆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的一員,任期是從103年8月16日到105年8月15日。
    翁院長啟惠:對,我們的管委會是副院長全權負責,到最後是由我核定。
  • 吳委員志揚
    是不是你推薦李世仁進入管委會?
  • 翁院長啟惠
    不是。
  • 吳委員志揚
    那他是怎麼進去的?
  • 翁院長啟惠
    我想因為這整個……
    吳委員志揚:翁院長,本席要跟你講一件很嚴重的事情,現在是第8屆,我們調閱了第6屆、第7屆的資料,在這幾屆裡面,李世仁先生是唯一不是你們中研院、也不是其他外面學術單位或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的人,他是什麼身分?李世仁先生是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夥人,他是一個專精於生技產業投資並擔任顧問的人,換句話說,他是一個生意人,既然是生意人,怎麼可以進到研發成果的管理委員會裡面呢?這樣他不是就知道所有中研院對於研發成果運用的狀況嗎?你覺得這樣會公平嗎?台灣其他要投資生技產業的人看到這樣的事情不是會吐血嗎?
    翁院長啟惠:我是覺得他在投資方面對技術的評估相當有經驗,因為以前他在政府……
    吳委員志揚:有經驗的人多的是,但是你要注意,現在你們被大家所質疑最嚴重的事情就是你們一直都不曉得利益迴避、利益衝突。我知道他是浩鼎的股東,你們說中研院最後一次技轉給浩鼎是在103年4月,他是浩鼎的董事,他是在103年8月才進入這個委員會,所以沒有利益衝突,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是我要跟院長報告,這兩個時間也未免太近了吧!他何德何能?他只是在一家私人的投資顧問公司,就算他有相關的專業,他憑什麼比別人更早接觸中研院所有研發成果的資料?如果他不是因為跟你女兒都是浩鼎公司的股東而有同樣的利益,他會有這個機會嗎?
    我更合理懷疑,如果我們沒有把李世仁這樣的利害關係講清楚的話,我們來看中研院這個管理委員會的委員是在做什麼事,第一個,就是審查以專屬方式對台灣以外之地區為技術之移轉或使用之授權,這是由這個委員會決定的,對業者的無償授權案也是由這個委員會審查,還有專利權的放棄、讓與也都是由這個委員會處分,所以這跟技轉太有關係了!中研院在103年4月技轉給浩鼎,他在103年8月才進入研發委員會,感覺上時間並沒有重複,但是這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如果不是他跟浩鼎有這樣的關係,他有機會擔任這個委員會的委員嗎?還有,他擔任這個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他同時也是別人的投資顧問,我們怎麼知道他不會依照他自己的私心影響中研院很多其他生技的移轉?他有幫人家管理很多生技的投資,他不會把這些利益讓與給他人或是特別圖利一些特定的投資人嗎?甚至繼續護航中研院把其他技術在比較不好的條件下移轉給浩鼎?這是有可能的,因為這關係到他自己的利益,是不是這樣?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們會加以檢討,不過我絕對沒有插手管委會的事情,我覺得李先生非常專業,經驗也非常多,所以他是相當客觀的。
    吳委員志揚:院長,你們都是很專業的人,講專業我們沒有辦法跟你們比,但是本席要對你提出指正,你們這次真的大錯特錯,準總統的二哥是浩鼎的大股東,你的女兒是浩鼎的大股東,準經濟部長的弟弟也是浩鼎的大股東,怎麼會這麼剛好?一個是即將要成為總統,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台灣的經濟;一個將來要擔任經濟部長,對整個生技產業未來的發展可以控管、可以指導方向,怎麼可以讓我們整個政府未來的體制跟浩鼎這家公司的利益綁得這麼緊?怎麼可以這樣?這樣會讓人家懷疑這個結構就是由產官學研組成的一個高階的、以坑殺股民為主的詐騙集團,本席要很沈痛的這樣講。
    翁院長啟惠:我想這樣講太嚴重了,我是覺得……
    吳委員志揚:本席基於立法委員的職責,我要提出這個質疑。
  • 翁院長啟惠
    我了解。
  • 吳委員志揚
    你們應該要提出解釋。
    翁院長啟惠:好,我想支持生技產業是都要鼓勵的,但是利益迴避、利益衝突這個規範,我們的確要做得更好。
    吳委員志揚:你們要不然就全部去做生意、要不然就全部做我們的政府官員,不要搭在一起,而且搭得這麼深。
    翁院長啟惠:對,我了解,不過如果我們走入創新產業,學術研究跟產業及資金之間的關係其實是有必要的,至於要怎麼樣……
    吳委員志揚:我知道,但是你們已經逾越了分際。本席也在此呼籲我們朝野立委大家共同去注意,如果這是一個新的模式,那我嚴重的質疑蔡英文所有之後提出來的產業發展是不是都已經定好這樣子的一種結構?將來這些發展都會由特定的少數人去獲取超額的利益,那我們整個國家的產業要怎麼辦?本席從這個生技產業看到了一個模式,這種模式是非常非常可怕的,比肯亞的詐騙案都還要嚴重,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質詢。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你最後還是來了,我想這是有一些心態上的轉折,在昨天傍晚我們從委員會所得到的訊息是你大概不來了,那為什麼你今天會想來?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了解到還是要尊重國會,我昨天請假其實是跟總統請……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是因為總統沒有准假,所以你認為你應該要來?
    翁院長啟惠:不是,總統那邊可能是認為我請假請太長或是有其他原因,我今天才要去了解,不過對國會我一向都很尊重。
    張廖委員萬堅:剛才你提到有召委說你現在的狀況是身心俱疲,你現在是覺得自己問心無愧嗎?你在國外的時候向總統請辭,回來之後又決定不辭了,你在這段期間的心態轉折到底是怎麼樣?
    翁院長啟惠:我的確在精神上有滿大的壓力,這一點是真的,當我在國外的時候有發生幾件事,因為我人不在國內,一下子有很多的指控落在我身上,我沒有辦法即時予以回應,我覺得在那個過程裡面中央研究院的聲譽及我個人的聲譽都已經受到重創,那個時候我的精神狀態就開始不好。在國外的時候我有聽到立法院要開會的消息,我必須在31日到貴院,可是我請假是請到4月14日,而且27日晚上我真的身體狀況不好,因此進入了急診室,大約3個鐘頭出來後,醫生建議我不能長途旅行。
  • 張廖委員萬堅
    這部分我們大概都知道。
    翁院長啟惠:所以當天晚上我就打給總統向他口頭請辭,並提交書面,當時總統表示希望我儘快回來向他和國會報告,最重要的是,評議會必須選出新院長,但因為這些事我都做完了,已經卸下重擔,所以可以不必在……
    張廖委員萬堅:你在星期一見總統的時候,外界認為你會向總統提出辭呈,如果順著你剛剛講的邏輯,既然評議委員會已經開了,新院長的候選人也選了,你已經卸下重擔了,就有一種說法認為,你應該會在星期一向總統表示,因為你的任務已經完成,所以要請辭,外界是有這樣的想像。後來你出來後,總統府發言人還向外界發表聲明表示,你沒有請辭,不符合外界期待,與外界期待有落差。對於你未辭職與外界期待不符一事,你有什麼看法?你現在有沒有改變心意?
    翁院長啟惠:沒有,我的想法很簡單,因為中央研究院與其他行政單位不同,我們有個議事規則規定,院長辭職時,要由執行長啟動臨時評議會,推定臨時主席,再選……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你是按照中央研究院院長遴選辦法第二條之規定,在你的聲明中有提到。
    翁院長啟惠:其實只是很簡單的想法,因為院長辭職要啟動遴選委員會,但之前就已經啟動過院長遴選委員會了,所以我不希望被外界解讀為我們再來一次。況且在4月16日開完評議會後,我就將3位候選人選呈報給總統,當初我只是希望總統儘快圈選他屬意的人選,然後我就可以提早交接,因為法規並未規定一定要10月19日才可以交接……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你現在的態度還是不辭職,要等總統儘快圈定新院長來和你交接。
    翁院長啟惠:對,如果趕快決定人選,趕快交接,我就可以卸任了,我的心態其實是非常簡單的想法。
    張廖委員萬堅:浩鼎案發展至今有各種版本,也有很多的質疑,其中有兩個關鍵的問題,第一、你是否違反利益迴避原則?第二、你是否涉及到內線交易?如同剛剛吳委員講的,你是否有結合新政商關係或新網絡去發展生技產業來坑殺股民?這兩個主要問題是外界最大的質疑。在利益迴避方面,檢方不斷強調偵查不公開,但我們從媒體中得知,你的女兒擁有浩鼎3,000張股票,檢察官認為那最可能是利益沒有迴避的部分,甚至認為那筆錢是由浩鼎高層所出的,針對這點,你是否有辦法提出確切證據來回應外界的質疑?因為到目前為止,你似乎只提到有確切的金流,且涉及贈與稅的部分,也有在美國繳納,請問你是否能提出進一步地說明?
    翁院長啟惠:我剛剛有說過,浩鼎案相關的事情現正進入調查中,有些事情我過去已經說過,其實還是一樣,我不覺得我有違反利益迴避原則,也不覺得有任何像其他委員所說的違法之處,至於詳細情形,就請……
  • 張廖委員萬堅
    有關涉及內線交易的部分……
    翁院長啟惠:其實我以前就講過,這是不可能的,我根本就不知道內線……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昨天媒體也有提到,還提到浩鼎經營權之爭的部分。剛才提到李世光、李世仁兄弟的問題,你認識這2人嘛?
    翁院長啟惠:我認識,但我不知道他是如何被推薦到研管會的,我想那是一個相當獨立且客觀的單位。
    張廖委員萬堅:浩鼎案發生至今,有關剛才被質疑的李世仁角色的部分,事實上李世仁也有在媒體上表示,不曉得他講的這段話,你聽起來感覺如何?我想聽聽你的意見,畢竟你是10年前回台灣接任中研院院長來發展台灣的生技產業,但是在發生浩鼎案風波後,到底台灣發展生技產業的未來可能性在哪裡?投入生技領域二十多年的李世仁表示,理論上技轉予新創小公司,剛開始都會給對公司有成長助益的人投資,與技轉研發者綁在一起最好,如此緊密合作成功誘因更高,在國外知識經濟新創技術公司都靠創投專業投資團隊,及擁有技術研發者親友投資,其成功機率較高。以你在國外的經驗,你對這段話的看法為何?我覺得這可能是浩鼎案在利益迴避方面糾纏不清的觀念問題。
    翁院長啟惠:因為這是非常高風險的,所以開始要投資的時候……
  • 張廖委員萬堅
    沒有人知道成功與否?
    翁院長啟惠:對,因為風險太大,所以往往會找比較認識或了解這些技術的人來投資,這要看創投團隊本身是否願意冒這樣的風險,並評估這項技術是否值得投資,我想整個過程是這樣子。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李世仁也表示,浩鼎案發生至今,這些在國外是加分,在國內卻是減分,若動不動二等親、三等親都不能投資,不斷延伸被冠上「圖利自家人」或「白手套」等罪名,學研醫沒人敢和產業合作沾上邊。他以這樣的觀念進入中研院中擔任重要職務,但顯然此觀念與現在的質疑是有衝突的,請問你的看法為何?
    翁院長啟惠:我認為應該要鼓勵親友投資,只是在利益衝突方面,可能要做得更完整一點。
    張廖委員萬堅:浩鼎案發生至今,你是覺得委屈,還是認為因為相關法令不健全,導致生技產業很難在台灣有重大突破?
  • 翁院長啟惠
    我想兩者都有。
  • 張廖委員萬堅
    怎麼說?
    翁院長啟惠:在委屈方面,因為我不認為我有做出任何違背良心的事情,而在法規方面,我覺得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要走向創新產業的話,我們對很多方面的認識是不夠,甚至是不對的,那部分可能需要一段時間來慢慢進入狀況。其實台灣長久以來都沒有創新產業,很多都是代工……
    張廖委員萬堅:院長,我想浩鼎案發生至今,已經不是純粹是專業或司法的問題,其中還牽涉到政治因素。上次質詢的時候也有委員提到,如果你被限制出境,先前你在浩鼎案解盲不成功或不如預期之後所申請的論文發表,其中包括美國腫瘤學會,聽說他們可能會在6月初公布另外的數據,但是浩鼎案的發生可能會讓他們有一些不同的觀點。你曾說過5月份要出國去參加重要的會議,但如果你被限制出境的話,你要怎麼辦?
    翁院長啟惠:我是不太了解限制出境會限制到什麼程度,5月份英國皇家科學院要頒一個獎項給我……
  • 張廖委員萬堅
    是5月幾日?
  • 翁院長啟惠
    好像是5月18日。
  • 張廖委員萬堅
    你跟律師研究過了嗎?你會去參加嗎?
    翁院長啟惠:我有提到這部分,然後6月初就是ASCO(美國腫瘤學會)的meeting,他們會發表臨床結果,其實我從不參與臨床的事情,但因為這次的結果是被放到比較突破性的醫療領域,所以科學方面有邀請我去主持一個科學的論壇。
  • 張廖委員萬堅
    你會不會堅持要參加?
    翁院長啟惠:有機會的話,我當然希望參加,因為這是台灣的光榮。
  • 張廖委員萬堅
    但是如果你被限制出境呢?
  • 翁院長啟惠
    到時再看情況。
    張廖委員萬堅:台灣的生技產業在經過浩鼎案的問題後,如果院長自認問心無愧的話,我覺得你應該留在台灣好好做後續經驗的傳承,但如果專業碰到政治、遇到問題,你也應該勇敢地站出來,即使現在是九局下半,你也應該要想辦法。至於辭職與否已經是政治問題,而不是專業問題,我也希望你能慎重地回應,謝謝。
  • 翁院長啟惠
    謝謝。
  • 主席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質詢。(不在場)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不在場。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到院長今天早上來,我很高興。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蔣委員乃辛:不過在這段時間,原先浩鼎案只是一個技轉內線交易及有無利益迴避的問題,但很遺憾的是,在看到院長給總統的文及中研院昨天給我們的文後,本案的發展竟然與遴選新院長的事情連結在一起。其實我很納悶,浩鼎案是一個獨立的案子,院長遴選也是一個獨立的案子,為何會將院長去留與新院長人選連結在一起呢?
  • 翁院長啟惠
    這並沒有連結。
    蔣委員乃辛:外界就在講,是不是有高人在後面指點?
    翁院長啟惠:我想沒有,我也不覺得有連結,我只是……
    蔣委員乃辛:因為你給總統的信是表示你不離開、不辭職,等到總統願意配合新院長遴選定案後,再提早交接。
    翁院長啟惠:委員,不是這個意思。我有詳細地與總統討論3位新院長候選人的產生過程,也表示因為這是總統的職權,假如總統能夠提早確定人選的話,我也願意提早交接。
    蔣委員乃辛:對啊,你給總統的文提到:「如新院長能及早確認,職願配合提前辦理交接。」這樣不就是和新院長的人選綁在一起嗎?
    翁院長啟惠:不是,我只是表示,但不一定要做到那時候……
    蔣委員乃辛:你昨天發出的聲明提到:「為維持中央研究院的穩定,翁院長決定忍辱負重,向總統表明暫不辭職;然一旦確定新院長人選,將配合辦理交接。」這樣的內容會讓我們解讀為,你的去留是和新院長人選綁在一起的。也就是說,只要新院長出來,你就願意交接出去;只要新院長不出來,你就繼續擔任。其實是否繼續擔任院長,是你個人的問題,不應該跟新院長人選綁在一起。
  • 翁院長啟惠
    這我了解。
    蔣委員乃辛:這樣就會讓外界認為,有人利用浩鼎案來進行奪宮計畫。什麼叫奪宮計畫?就是奪權逼宮。為何會這麼說?依照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三條規定,院長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選出3人,然後由總統從這3人中遴選,也就是說,總統的權力是由這3人中選出1人。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是規定無記名投票,且以過去任何一次選舉來講,多是未排名的,但這次卻變更為要排名,也就是無記名排序法,請問總統要如何從這3人中選1人呢?如果總統選第一位,就是按照評議會的意見;如果總統選第二位,外界會不會想為何總統要選第二位?這就是透過這次的修法來修改規則,把總統權力拿到中研院,讓有心人去後面操縱。
    翁院長啟惠:我想這部分,委員可能有誤解……
    蔣委員乃辛:其次,再利用你的辭職,逼著總統及早認定這個違法選出的新院長。
    翁院長啟惠:我想委員可能有誤解,因為過去也是這樣做,過去一樣選出3位候選人,但他們之間有支持度的差異,我們也有將票數送給總統,然後由總統去遴選,以前就是這樣做了。
    蔣委員乃辛:對,以前是這樣,但現在排序後,請問總統要如何遴選?
    翁院長啟惠:不是,以前就是這樣……
  • 蔣委員乃辛
    以前是沒有投票的票數。
    翁院長啟惠:有,那都有給總統。
    蔣委員乃辛:以前沒有對外公開,以前的會議規則沒有嘛!
  • 翁院長啟惠
    這次也沒有對外公開啊!
    蔣委員乃辛:有人說如果這次公開的話,就要公開的人去跳海。依照中央研究院4月21日的聲明稿,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是由出席評議員現場提案修訂,經通過後,嗣後即接續進行院長候選人投票作業。所以中央沒有間隔嘛!一通過要修改規則後,馬上就按照新規則去進行。院長是評議會的議長,請問那天的主席是誰?
    翁院長啟惠:臨時主席是王汎森副院長,他是執行長,而推選的臨時主席是朱經武院士。
    蔣委員乃辛:我之前請你們提供相關資料,你們說這是秘密,不能提供。今天的問題在於,你們將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第三條的無記名投票法修改為無記名排序法,對嗎?
    翁院長啟惠:委員可能有誤解,我剛剛一直想要解釋,我們要產生3位院長候選人,這3位是有優先順序的,這些資料也要給總統,至於要如何產生這3位候選人的投票方式,這方面無論在我們的議事規則或組織法中都沒有提及,所以我們只是討論要如何產生人選。
    蔣委員乃辛:有,因為原來的會議規則是規定要無記名投票。
  • 翁院長啟惠
    這次也是無記名啊!只是針對如何選出3位人選來討論而已。
    蔣委員乃辛:這次是無記名排序法,是由無記名投票法改為無記名排序法。
    翁院長啟惠:這次是希望一次解決,以前是投好幾次才得到相同且想看到的結果,我們有人提議,經大家討論覺得一次投票……
    蔣委員乃辛:這張是你們當時的提案嘛?從原來的無記名投票法變成採無記名排序方式投票,這就是你們提出來的修正案。
    翁院長啟惠:對,其實這兩者的結果是一樣的,只是針對投票方式……
    蔣委員乃辛:請問院長,假如明天就是總統選舉日,可以今天修改選罷法,然後明天就適用嗎?
    翁院長啟惠:我想這是不一樣的。我們沒有明文規定要如何選出這3位候選人,所以評議會當然可以採不同的投票方式來產生這3位人選,產生之後也要有排序。
  • 蔣委員乃辛
    這不是人講的話!這不是個人認為是怎樣就是怎樣!
    翁院長啟惠:對,這不是我的意見,而是評議會的意見。
    蔣委員乃辛:這個你要看評議會的會議規則第十二條「本規則從本院發布日實施。」這是有規定的喔!你們修改規則是要發布以後才能實施喔!另外依照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三條,這個法修正以後要院長核定,請問院長是什麼時候核定的?
  • 翁院長啟惠
    我一直在強調……
    蔣委員乃辛:中央研究院給我的資料是4月19日核定的,4月20日報到總統府,你們25日晚上給我資料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發布喔!你在還沒有發布的情況下,卻用新的方式去選出一個新院長,這是不是違法?
  • 翁院長啟惠
    那個是不一樣的。
    蔣委員乃辛:規則第一條是依照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十條第四項的規定訂定的,這是法律授權的喔!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是要有發布日期,而且發布日期後,要三天以後才能實施,這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法律授權是這樣子。所以今天你們這樣選出來的院長,是不是一個違法的院長?
    翁院長啟惠:我覺得不是啦!那個不是修改規則,而是修改投票方式……
    蔣委員乃辛:不是你覺得。你用這個方式選出院長,然後再用你的去留去逼馬總統趕快圈定一個違法選出的院長……
  • 翁院長啟惠
    絕對沒有這個意思。
    蔣委員乃辛:然後你今天的文又講了,如果你去職的話,就要重新選舉,可是現在的法規有規定院長是任期制,依照中央研究院組織法,院長是任期制。而新出來的院長要到10月份才能接任院長,請問可以提前接任嗎?就像1月16日蔡英文當選總統,也要到5月20日才能就職,他現在可以接任總統嗎?不可以啊!
  • 翁院長啟惠
    但是我們沒有任何規定……
    蔣委員乃辛:在這種情況下,你對外發表的文章一直在講說你的去留要跟新的院長綁在一起,這就會讓人感覺到是在做奪權逼宮的動作嘛!有些人在這樣做,我不一定是講你啦!
    翁院長啟惠:假如有這種想法很抱歉,我絕對沒有這種想法。
    蔣委員乃辛:基本上,中央研究院學術崇高,組織法也是講最高的學術研究機關,可是現在外面是怎麼講的?變成一個政治研究機關,就是這樣讓中央研究院變成一個污點、讓未來的新院長是一個污點的院長,將來他怎麼去面對社會?將來他怎麼來面對立法院?對於這個部分,因為您是院長,要綜理院務,您又是評議會的議長,對於評議會這樣選出來的東西,外界的觀感是什麼?中央研究院過去受人尊敬,那現在呢?
    今天我看到報紙又講,你還要再設三個委員會,那這三個委員會是誰來決定?又是由評議會來決定嘛!依照評議會的職掌第二條規定,工作革新與組織研究是由評議會來決定。今天一個院長的選舉變成這樣子了,評議會再來研究什麼革新法,人家可以相信嗎?今天我是很誠懇的提出這個問題,我希望中央研究院要好好去想一想,不要把中央研究院這一塊招牌毀在自己手上,謝謝。
    翁院長啟惠:謝謝。不過我還是再次強調,這是怎麼選出三位的方式而已。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質詢。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我心中有非常複雜的情緒,剛剛蔣乃辛委員說看到你今天現身了,他覺得很高興,可是本席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我必須非常沈痛的說,上一次在同樣的場域、在同樣的質詢台,我對您是相對尊重,也選擇信任的態度,可是這段時間浩鼎案的發展,您創下有史以來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中研院院長的住所、辦公室被搜索,還被列為背信、貪污的被告,遭到限制出境。事件發展至此,我非常痛心,我也必須遺憾的說,今天我要完全收回我對您的尊重跟信任。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瞭解。
    吳委員思瑤:院長,您創下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惡例,今天我們在立法院,我就先從尊重國會開始講起。3月30日您第一次放鳥國會,人在美國越洋請辭,不回來備詢,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致譴責。今天雖然您出席了,但這也是在社會的壓力下,還有我們的召委一再地溝通與藍綠立委的批判之下,您今天走後門進來這個備詢的場域,就尊重國會這一點,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您是用這樣子的無知在尊重國會。
    院長,我更要說,我今天在這裡,我不談浩鼎案的細節,畢竟偵查不公開、畢竟我們也不宜用立委的身分來當作是檢察官、法官未審先判,但是我從上一次的質詢我就有提點您,您的危機處理是失能的、您的政治判斷是失準的,且今天您再一次體現了您對於整體台灣社會的觀感是過度的無感,您同意我的說法嗎?
  • 翁院長啟惠
    我同意。
    吳委員思瑤:對於您的失能、失準跟無感,您都同意?
  • 翁院長啟惠
    嗯。
    吳委員思瑤:那我就不懂了,你為什麼要繼續做全民公敵?繼續與台灣多數的民意共識為敵呢?今天我們在立法院,我們來就辭不辭職這件事情論述清楚,我想您都有看到媒體,多數的藍綠立委包括我本人,都認為事件發展至此,您面對司法檢調的調查嚴重傷害中研院的聲譽,所以您應該知所進退,這是立法院藍綠的共識。關於你們中研院院內,我想你也從報載看到,李遠哲前院長說辭職是好事,因為您未來要面對非常多的司法調查,那您覺得辭職是不是好事?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會思考啦!
    吳委員思瑤:但是你目前認為不辭職是好事,因為你目前認為你不辭職。中研院內部也有非常多第一梯次的研究員連署要求要交倫理委員會來調查,請問現在你們的倫理委員會有調查嗎?有沒有,院長?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不知道,因為這是獨立……
  • 吳委員思瑤
    您不知道?那您根本就失職嘛!
    翁院長啟惠:沒有,這個倫理委員會我不能碰……
    吳委員思瑤:其實院長是可以自請倫理委員會來調查,你自己去看看內規,到今天為止,你們的倫理委員會調查了浩鼎案沒有?您個人是不是涉及一些違反利益迴避的問題,調查了沒有?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本來就有講說要調查,但是……
    吳委員思瑤:有沒有?從3月底,對不起,被週刊爆料是從3月中到現在,你們的倫理委員會到現在都沒有啟動調查。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不知道,中研院……
    吳委員思瑤:院長在這裡說不知道,那就是失職,你現在還是中研院的院長!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要請副院長說明。
    吳委員思瑤:好,請副院長回答,倫理委員會調查了嗎?有沒有申請要調查?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 王副院長汎森
    主席、各位委員。倫理委員會的規定是要接到檢舉。
    吳委員思瑤:這麼多中研院的研究員連署了,那個不叫檢舉啊?
    王副院長汎森:事實上我們秘書長已經對媒體說過好幾次,這部分需要檢舉,我覺得他們應該來檢舉。
    吳委員思瑤:好,所以事件鬧到這樣,你們倫理委員會是怎麼樣?不只翁院長對社會觀感無感,整個中研院對社會觀感都無感至此,你們的倫理委員會廢掉算了!社會上這麼多質疑,你在這裡還說要具體收到檢舉再開會,天啊!中研院淪喪至此。這幾天中研院內部非常多的院士們也再次表示請院長真的不要再傷害中研院了,就請辭吧!你聽不懂?我在說你為什麼跟社會為敵,民主進步黨也對外正式公開表示:我們認為翁院長已不適合繼續擔任院長一職,應該儘速辭去院長職務,讓中研院快速回復正常的運作,這是民主進步黨的聲明,你也聽不懂、看不懂嗎?中國國民黨黨中央措辭更強硬:強烈建議翁啟惠院長應「即刻」請辭下台,誠實接受司法調查。這是中國國民黨的說法。院長不理民進黨怎麼說,不理國民黨怎麼說,也不理朝野的立委,但是院長總要理一理你的主子吧!你打臉馬英九總統,總統說:翁院長的決定顯然與社會期待有落差,請你再慎重考慮。其實我不明白馬總統為什麼這麼軟趴趴?他可以本於職責,如果他認為你不適任,他就應該處理。總統這麼說,你也聽不懂嗎?未來的準總統蔡英文,她早在4月6日非常沉痛的說:翁院長對中研院的形象已經造成相當的傷害。為了維護中研院的聲譽,她認為你應該思考是否繼續擔任中研院院長,而當時你已經向馬總統請辭,所以蔡英文準總統的說法也是:既然翁院長已經辭職,那就尊重你的決定。這是蔡英文準總統的說法跟建議,你也聽不懂嗎?
    翁院長啟惠:我聽得懂,就是……
    吳委員思瑤:既然你聽得懂,那你為什麼繼續選擇跟社會多數民意為敵呢?
  • 翁院長啟惠
    我覺得對我不公平。
    吳委員思瑤:如果院長覺得對你不公平,你就應該好好利用你有限的時間,以全副的心力投入司法調查,全力捍衛你的清白。
    翁院長啟惠:這不是辭職可以了斷的,我要捍衛中央研究院的聲譽,不只是我個人,因為這對中央研究院的傷害,我覺得……
  • 吳委員思瑤
    但是今天因為院長個人的事件讓中研院的聲譽已經千瘡百孔。
    翁院長啟惠:不可能再更糟糕了,開始的時候……
    吳委員思瑤:你的意思是已經糟到底了,不會再糟了?天啊!中研院的聲譽真的是千瘡百孔!
    翁院長啟惠:不是這樣,我覺得很多的報導對我不公平,所以我必須要站在崗位……
    吳委員思瑤:院長,我同意你絕對可以面對司法……
  • 翁院長啟惠
    那是我個人的事情……
  • 吳委員思瑤
    在司法之前你可以清楚的捍衛自己的清白。
  • 翁院長啟惠
    那我怎麼捍衛中央研究院呢?
    吳委員思瑤:我今天要告訴院長,「做好、做滿」顯然在你身上不適用。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同意。
    吳委員思瑤:做不好,你同意嘛!但你還是要堅持做滿。
  • 翁院長啟惠
    我沒有堅持要做滿。
    吳委員思瑤:因為你做不好,所以社會有這麼多民意要求你應該辭職下台。我直接論述,我認為即使你堅持到最後一刻,你堅持要做滿,但你也做不好中研院院長這個職務。
  • 翁院長啟惠
    我沒有堅持要做滿。
    吳委員思瑤:那你堅持不辭職是怎麼一回事?請假不請辭,今天總統也不准你的假了。我們來分析盤點一下,為什麼我認為你即使做滿,你也做不好未來任期的中研院院長,第一,你要耗費多少心力在處理浩鼎案的司法調查,於公於私,我也是一個有「疼心」的人,當初院長越洋請辭時,因為你說你的身心靈遭受很大的壓力,醫生說你不堪負荷,你應該休息。我相信現在開始你面臨的壓力,這段時間遠遠大於你人還在海外的時候,你的身心靈有辦法負荷嗎?連今天要到立法院備詢,你都說心力交瘁、心力俱疲,你好好的,你是突然強壯起來了,是嗎?
    翁院長啟惠:不是,以前我不知道這些事情的詳細內容,現在我去瞭解之後,我有不一樣的想法了。
  • 吳委員思瑤
    不一樣的想法是指你要繼續把中研院的聲譽跟你個人的官司綁在一起?然後一起打趴、一起玩完?
    翁院長啟惠:絕對不是這個意思。我想支持我的人很多,只是大家現在都……
    吳委員思瑤:支持你的人有多少?我拿民調數字給你看,在你都還沒有被列為被告前,3月30日電視台的民調就已經有高達五成二認為你應該辭職,當時還沒有被搜索,也還沒有被列為被告。同樣在三月底,浩鼎案才剛剛爆發的時候,另外一個網路民調調查,有高達八成六認為你應該辭職,包括有三成一認為應該即刻辭職,五成五認為釐清浩鼎案之後還是要辭職,這是社會觀感。
    翁院長啟惠:假如媒體講的這些都是事實的話,應該是百分之百,我馬上就要辭職了……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我跟院長講不通,科學家的思考真的和常人不一樣到這個程度嗎?我最後要告訴院長,當你沒有辦法獨善其身時,你如何兼善天下?當你個人陷入司法檢調的泥濘,你的清白需要你個人極力去捍衛及聲張時,你如何綜理中研院的院務,更何況未來中研院要就利益輸送及技轉的相關法制化,進行非常多制度面的改革。所以我說,你沒有辦法獨善其身,很遺憾,我認為你也沒有辦法兼善天下來繼續領導中研院,你已喪失這樣的社會公信力,我非常沉痛。最後我要說,我認為院長不要再與社會為敵,不要繼續對社會的觀感如此無感,你的政治判斷不可以繼續失準,你的危機處理也不要繼續失能到這樣的程度,但是很遺憾你剛剛說「再壞,也不會再壞下去了」,真的很遺憾、很痛心,我們的中研院院長在國會備詢台上是這樣回覆。謝謝。
  • 翁院長啟惠
    瞭解。
  •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吳思瑤委員問了很多問題,稍後我會給翁院長時間,請院長一一說清楚,但是在請院長上質詢台之前,我個人對於剛剛吳志揚委員的質詢內容非常不以為然,當然我們希望翁院長要好好面對司法,要好好說清楚講明白,要對國人交代,但是剛才吳委員所講的,指涉蔡英文總統的兄姐,我還是必須再說一次,當初蔡英文總統的兄姐在投資浩鼎時,當時發生這件事情時,蔡英文總統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我再把內容唸一次:蔡英文家族一年內出清浩鼎的股票,而且為釐清外界的疑慮,希望透過國內的修法,讓未來的法令更為完備,包括總統當選人的家人、親屬現有投資的公開及管理以及將來投資的限制等等,他們都願意公開、透明,而且希望能夠透過修法予以完備並做為依據,所以請不要指涉蔡英文總統的家屬,好像也陷入了這樣一個泥沼中。
    再來,國民黨這陣子的表現好像就是一牽再牽、牽來牽去好像要創造出另外一個宇昌案,不是只有蔡正元,也不是只有剛剛的吳委員,還有吳敦義副總統,他說翁啟惠是蔡英文的親密戰鬥夥伴,這種說法不知從何而來,反正大家對吳敦義副總統的印象也不太好,所以對他的說法,台灣人民大概也是不太相信,但我們還是要慎重表示,蔡英文擔任黨魁後,與翁啟惠無私人往來,這個應該要先講清楚,請不要一再牽拖,讓一個原本是司法問題的事件,竟然把政治問題也一併和稀泥進去,然後又有另外一個政治抹黑的版本出現。
    方才吳思瑤委員問了院長很多問題,包括為何不請辭等等,而院長答復說,情況再糟也就是這樣子了,所以不請辭是為了要捍衛……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啦!我一開始就說……
    何委員欣純:院長說你不辭職是「忍辱負重」,請你解釋這4個字的意思。
    翁院長啟惠:我一開始就說了,當時我不知道吳思瑤委員是否在場,即我一開始就說中研院院長辭職是有行政程序要走,就我的理解、認知,就是要啟動評議會,而且就我的認知,評議會已經啟動了,雖然那不是因為我辭職而啟動的,而是選出了新的院長,而我不希望看到因為我的辭職再次啟動評議會,再去選出3位新的候選人,基本上,整個流程需要半年、一年,所以我才認為,既然都已經選出來了,若能夠予以確定,那我就卸任,這只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想法,並沒有想到政治、黨派等因素,就是非常簡單的依照現有的規定而有一些擔心,並不是眷戀職位或是有其他任何的想法。
    何委員欣純:媒體說你不辭職是為了跟馬英九鬥法,是不是?
    翁院長啟惠:沒有啦!我沒有想那麼多,所以很多的報導不僅對馬總統不公平,對我也不公平,對下一任的蔡英文總統也很不公平,像方才說的很多都綁在一起等等,其實我都沒有想到這些,基本上,投資生技產業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假如利益衝突的規範可以做得更好,我們才會有將來,要不然沒有人敢碰這些創新的產業。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國家生技產業的發展,為了中研院院長的相關制度,而不是為了你個人?
    翁院長啟惠:我辭職的話,真的有一個行政程序要走,這是我的認知,就是這麼簡單!
    何委員欣純:所以這就是你聲明稿中「忍辱負重」的原因?老實說,我不明白這樣對你來說是忍辱負重嗎?
    翁院長啟惠:可能委員跟我的想法不太一樣,不過我的想法非常單純,並沒有想太多。
    何委員欣純:院長,並不是我的想法跟你不太一樣,而是現在你的想法跟全台灣社會的想法不太一樣。
  • 翁院長啟惠
    我們科學家本來就不正常的嘛!
    何委員欣純:院長這樣回答害我不知該怎麼問下去,你說科學家的思考邏輯本來就跟一般社會大眾的思考邏輯不一樣!
    翁院長啟惠:我們科學家有一個最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求真理,一定會根據事實講話,事實多少講多少話,不會製造沒有能夠驗證的話題。
    何委員欣純:可是上次你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浩鼎案進行報告時,是有本著科學家……
  • 翁院長啟惠
    我講的都是很老實的話。
  • 何委員欣純
    都是老實話、都是求真?
    翁院長啟惠:當然。科學家本來就應該如此。比方說我在解盲之後講的話,今天還是會講一樣的話。
  • 何委員欣純
    請你再講一次。
    翁院長啟惠:我說,臨床試驗的結果,假如用傳統藥物,像以化療這種方式來看,則它是沒有達標的,但它是一個疫苗,所以從疫苗的角度來看,有免疫反應的病人是有顯著的療效,我講的只是這個,這就是證據在說話。
    何委員欣純:你現在說這些話的當下,跟當時的當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時空背景,上次你說這段話的時候,是浩鼎股票高跌下來之際,而今天說這段話的時候,對台灣社會所有的股民來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因為浩鼎股票已經被看衰了,股民也已經被坑殺了,本席請院長再講一次是要告訴你,雖然你科學家的想法跟一般社會大眾的想法不一樣……
  • 翁院長啟惠
    科學家就是有社會責任……
    何委員欣純:上次你講這段話是對整個社會影響很大,甚至在那個當下,浩鼎公司的股票從高往下跌,所有的股民被坑殺,而你那段話所發揮的影響力之大,也是這次讓你陷入泥沼的原因之一。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不管,即我的意思是說,不管是什麼時候,我都還是講一樣的話,基本上,我是被動的,即被動的被問到這是代表什麼意義,當一位科學家,當然有其社會責任,即有責任把真正的事情講出來,因為我在這方面研究很久了,所以很了解這方面的內容。
    何委員欣純:我們都尊重院長的專業,也尊重你的發言,但我還是要提醒你,如果你科學家的精神是要求真、講真話,則為何之前在談浩鼎股票的時候,你沒有說出你女兒也有浩鼎股票呢?
    翁院長啟惠:在美國的情況跟在台灣是不一樣的,美國是……
    何委員欣純:院長,你是擔任台灣中華民國的中研院院長,並不是擔任美國的官員。
    翁院長啟惠:所以我道歉那時並沒有說出來,但是成年子女的財務狀況,在其他國家,尤其是美國,我是不用說出來的。
    何委員欣純:雖然在其他國家成年子女的財務狀況是獨立的,但是你女兒的股票是由你在操作的。
    翁院長啟惠:我沒有在操作,是她授權父母……
  • 何委員欣純
    是啊!所以院長的邏輯跟社會一般大眾真的是有所脫離!
  • 翁院長啟惠
    「操作」的用字在我的理解是不一樣的。
    何委員欣純:你是走在雲上拿拂塵,而不是站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嗎?
    翁院長啟惠:沒有,我是覺得有落差。
    何委員欣純:你覺得有落差,所以覺得對你不公平,對不對?所以方才你答復吳思瑤委員時提到,辭職對你來說不公平。
    翁院長啟惠:我不是說對我不公平,因為我真的不眷戀這個職位,之前我本來就沒有興趣擔任行政職,畢竟我是做研究的科學家,所以我不是說對我不公平,而是院長辭職在中研院的規定中是有一個程序,我擔心那個程序一走,就會相當冗長而且太複雜,人事方面也會引起相當大的動盪,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想法,並不是我不想離開,畢竟愈早離開愈好。
    何委員欣純:愈早離開愈好,那你為何不辭職呢?
    翁院長啟惠:我已經解釋過了,希望委員能夠了解,好好看我們中央研究院的法規。
    何委員欣純:我們真的一點都不了解你的思考邏輯到底是什麼,因為脫離了我們社會的期待、脫離了社會一般大眾的思考邏輯,真的是差距甚遠。
    翁院長啟惠:我想有一些事情走在前端,或者有一些思考是不一樣的,當然跟社會主流會有落差,需要時間……
  • 何委員欣純
    所以你認為你是先知嗎?
    翁院長啟惠:不是,需要時間溝通嘛。需要時間、有耐性的互相溝通。社會的輿論不一定是對的,但是有一些事情必須要有耐性好好去面對、去溝通。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現在這樣子的階段及決定不辭職,也就是可以這麼說,你就是要耐著性子跟社會大眾對話,讓社會大眾知道事情的所有真相,這樣子對你才公平,我可不可以這樣講?
    翁院長啟惠:因為我走過好幾段類似的,第一個就是宇昌案,第二個就是生技條例,最近的就是202國家生技園區,現在就是浩鼎案。我都走過這些路程,我看過,我親自經驗過,有一些是誤解,有一些是需要溝通,我們社會才能夠進步,所以我的心情只是那樣子,非常簡單的。
    何委員欣純:即使現在司法已經把你起訴,你的心情還是這樣子?
    翁院長啟惠:一樣的,只不過這次是針對我個人,所以我可能負擔的壓力更大。
  • 何委員欣純
    但是剛剛你說你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 翁院長啟惠
    當然!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勇敢面對司法,你也相信司法會還你清白?
  • 翁院長啟惠
    對!
    何委員欣純:我佩服你,但是我認為科學家有社會責任,科學家的思考邏輯還是要兼顧社會大眾一般的期待及思考邏輯,可以嗎?
    翁院長啟惠:這個是我的弱點,對不起。
  • 何委員欣純
    謝謝。
    主席:院長,你的體力還可以吧?
  • 翁院長啟惠
    (在席位上)還可以。
  • 主席
    我們在柯委員志恩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
    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翁院長今天的狀況比上一次還好,鏗鏘有力的回答,為什麼……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有一點生氣。
  • 黃委員國書
    生氣?生氣有什麼關係?
    翁院長啟惠:不是鏗鏘有力,……
    黃委員國書:生氣有什麼關係?據理力爭啊!對不對?我們都願意看到你為你的真理、你的清白奮戰到底,那沒有關係,該生氣你就生氣。但我比較有疑問的是,你本來不是說不來的,怎麼早上又跑來了?
    翁院長啟惠:我以為大院都知道我已經被調查,所以大概不會再問浩鼎相關的事情,假如是制度面的話,我就會請王汎森副院長,我的想法是這樣子。
  • 黃委員國書
    今天陳學聖委員還是要排你來針對浩鼎案二度報告。
    翁院長啟惠:對,我後來了解了,我跟陳召委有通過電話,我就趕來。
    黃委員國書:好,沒關係,回來就好。科學家可以不用太注意社會的觀感,科學家在我們立法院備詢,我們都會尊重,這沒有問題,但不代表科學家可以不用遵守中華民國的法律,對吧?
  • 翁院長啟惠
    對。
    黃委員國書:法律的問題也不是我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了就算,現在檢調在調查,司法已經在偵辦了,你現在的司法身分是列被告、限制出境,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對。
    黃委員國書:院長,你當時回來台灣的時候,可能也沒有想到。
  • 翁院長啟惠
    沒有想到。
  • 黃委員國書
    是不是沒有想到?
  • 翁院長啟惠
    沒有想到。
  • 黃委員國書
    好。你現在知道你為什麼會列被告及限制出境嗎?你知不知道原因?這個就關鍵了。
    翁院長啟惠:我不是很知道,但是很多指控,從內線交易到操弄股票、賤賣中央研究院技術、貪污,反正我也數不完,所以我必須面對。
    黃委員國書:你也數不完,族繁不及備載就對了。那你覺得現在司法在偵辦你,這次的罪名是貪污,天啊!貪污是很重的罪名,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不是開玩笑耶!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絕對不能接受!
    黃委員國書:背信,……
  • 翁院長啟惠
    我也不能接受。
    黃委員國書:背信罪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這些都是很重的罪。士林地檢署在針對浩鼎案進行搜索,也指出翁院長在2010年及2014年主導中研院的決策,低價把乳癌新藥技術移轉給浩鼎,損及中研院及國家的利益,涉及背信。對於這個罪名,你接受嗎?
  • 翁院長啟惠
    我不接受!
    黃委員國書:那你澄清!我給你機會澄清。你要了解,了解以後來澄清。來,給你澄清!
    翁院長啟惠:我想我們之所以有技轉,就是由科技基本法的精神而制定的,我們做研究的,用政府的經費,假如沒有技轉的話,怎麼能夠造福人類呢?所以技轉是一個機制,用我們政府的經費資助研究的成果予以商業化,沒有商業化的話,還是只是自己為了自己做了研究、自己的興趣,還是浪費國家的錢,……
  • 黃委員國書
    所以你認為整個中研院技轉的過程絕對沒有背信?
  • 翁院長啟惠
    沒有!而且我們技轉的法規都走在全國的前面。
    黃委員國書:翁院長,我願意相信你,你確定?
  • 翁院長啟惠
    確定!
    黃委員國書:好,不要到時候判決出來,真的判你背信,這就是唬弄我們,就好像今天你本來不來,現在又來了。
    我再問你,這個決策跟尹衍樑轉讓3,000張股票給翁郁琇、也就是你的女兒,這個會有對價的關係,可能涉及貪污,這是檢調的說法哦!
  • 翁院長啟惠
    我不承認!
  • 黃委員國書
    這個你接不接受?
  • 翁院長啟惠
    我不接受!
    黃委員國書:那你說明。尹衍樑轉讓3,000張股票給翁郁琇、就是你女兒的時候,跟你把中研院技轉給浩鼎這家公司有沒有對價關係?
    翁院長啟惠:沒有!因為我是Optimer的科技創辦人,所以浩鼎成立的時候,這個是張念慈董事長的講法,他認為我還是有創辦人的身分,所以值得認購這個,那個是我的錢,怎麼會跟誰有對價關係?
    黃委員國書:翁院長,你的記性好不好?你要記得你講過的每一句話、過去所做的每一件事情,……
  • 翁院長啟惠
    我說張念慈找我……
    黃委員國書:都要接受檢驗,沒有問題?
  • 翁院長啟惠
    沒有問題。
  • 黃委員國書
    我們都會相信你哦。
    翁院長啟惠:對,但是那個股票的來源是Optimer把以前授權給浩鼎的乳癌疫苗而得到的,所以這個乳癌疫苗其實不是台灣的,也不是中央研究院技轉而來的,這是Optimer的,那個時候釋放出來之後才有這些股票,尹衍樑先生是先把它全部買下來,再用同樣的價錢再分配出去給人家認購。我其實不知道這些過程,是張念慈來跟我講,說我是科技創辦人的身分,所以3位創辦人都可以有300萬股的……
    黃委員國書:翁院長,這裡很關鍵,尹衍樑轉讓3,000張股票給你女兒翁郁琇的時候,翁郁琇的資金從哪裡來?
    翁院長啟惠:這我講過了,這是我們的錢啊!
    黃委員國書:那你可不可以跟檢調拿出你的金流證明?你要拿出來哦!你如果沒有拿出來,這裡頭會有很大的問題哦!
    翁院長啟惠:這個沒有問題,律師都已經準備了。
  • 黃委員國書
    確定哦?
  • 翁院長啟惠
    對。
  • 黃委員國書
    你確定你跟你女兒之間有金流?
    翁院長啟惠:本來我就是被要求要拿出這些,……
    黃委員國書:好,接下來……
    翁院長啟惠:但是已經在偵查,所以我……
    黃委員國書:好,接下來就是這個問題,我再問你一次:浩鼎所有的股票,你沒有任何名下持股?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不知道,我上一次在大院講……
  • 黃委員國書
    沒有你名義的持股?
  • 翁院長啟惠
    沒有。
  • 黃委員國書
    絕對沒有?
  • 翁院長啟惠
    沒有。
  • 黃委員國書
    我再問一次:你有沒有透過其他人的名義持股?
    翁院長啟惠:我上次已經回答了,我以前有資金給……
    黃委員國書:你上次回答是有可能,但是已經過了一個禮拜,你應該去瞭解……
    翁院長啟惠:有進一步瞭解了,所以……
    黃委員國書:好,瞭解了,你今天來說啊,你今天要跟大家說。
    翁院長啟惠:因為在調查,所以律師都已經有釐清,會報告給地檢署……
    黃委員國書:你跟浩鼎的股東之間可能有金流,可能是很早以前,但是這些跟你有金流往來的股東可能暗中幫你持股了,關鍵在於你知不知情。
    翁院長啟惠:我不知情,但是我後來瞭解這些財務上都是非常乾淨的。
    黃委員國書:院長,這個都要非常非常謹慎,包括你在解盲之後的發言,如果事件再重來一次,你還會像上次這樣發言嗎?
  • 翁院長啟惠
    當然。
  • 黃委員國書
    還是這樣子講?
    翁院長啟惠:當然,那是有科學根據的,不可能今天跟明天不一樣。
    黃委員國書:但是這樣子發言的結果就是會讓人家覺得你和浩鼎公司之間有不當利益的聯結,因為你的身分是中研院院長,不是只是單純的科學家,又被認為是坑殺散戶的兇手。
    翁院長啟惠:對於這一點我已經道歉,但是我不是主動發言,我是被動。
    黃委員國書:你已經道歉了。這個事實跟你之間的聯結有沒有犯罪的關係,這是檢調要查的。
  • 翁院長啟惠
    我沒有去想那麼多。
    黃委員國書:你沒有想那麼多,可能你在不知不覺當中觸犯了相關的法律。
    我現在要跟翁院長說明,浩鼎這家公司的股票經過這幾次風風雨雨,昨天漲停。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不知道。
  • 黃委員國書
    昨天借券的空方勢力照樣兇猛……
  • 翁院長啟惠
    什麼借券?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金管會王副局長知道,我來問王副局長。王副局長,之前借券的利息是0.01%,很少,昨天太不尋常了,昨天有45張借券利息是8.5%,有155張是20%,有85張是20%,有90張是9%,這個尋常不尋常?
  • 主席
    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副局長答復。
    王副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去瞭解,因為昨天浩鼎最後交易日,在昨天最後一天買進股票才能出席股東會,所以有大量之前把券拿出來借的人把券拿回去了,希望參與股東會,所以昨天的借券費有比較高。至於之前的0.01%,其實我們金管會有發出澄清稿,那是因為有一些借券人申報的費率可能不是實際的費率,經過我們去瞭解,我們知道平常大概是6%到8%之間。
    黃委員國書:6月26日浩鼎將開股東大會,很明顯地,有人在爭奪浩鼎的股權,到底是什麼勢力?即便浩鼎因為這幾次的事件引起高度爭議,可是我們還是可以看到空方還是不斷在收集股權,之前七千多張,現在還在增加,這太不尋常了,我們立法院當然要求翁院長就他個人有沒有涉及利益迴避及內線交易的問題來說明,同樣地我們也要求金管會介入調查,我不知道這段時間你們查出來了沒有,這太不尋常了,空方勢力一直想要藉由浩鼎案的事件擴大,買空賣空,獲取高額利益,這個勢力我們不能不觀察、不關注,金管會現在查,到底空方的勢力是哪些人?哪些勢力?哪些公司?你們要去瞭解。
    王副局長詠心:是,報告委員,異常交易我們已經進入調查,相關資料也會移請檢調單位參考。
    黃委員國書:這個一定要查。可不可以把你們查的結果交給檢調單位?要進行必要的調查,查出到底背後是誰在操控。我看翁院長也有可能是被人家操控的棋子,科學家是很容易被騙的,你知道嗎?
  • 翁院長啟惠
    我知道。
  • 主席
    請蘇委員巧慧質詢。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聽了翁院長這麼多答詢,覺得翁院長一直抱著一個態度,就是科學家的想法跟社會大眾的想法也許不一樣,但是我要先提醒翁院長,雖然你是一個非常傑出優秀的科學家,不過,從你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這一天起,就不只是一個科學家。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我瞭解。
    蘇委員巧慧:畢竟大家對你的要求是以一個中研院院長的身分來看,你要處理的事務相當多,因此今天大家所質疑的應該也是你在處理這次風暴所展現的態度,這一點我們必須提醒翁院長,你不能只以科學家的身分在這裡答詢。
  • 翁院長啟惠
    我瞭解。
    蘇委員巧慧:今天本院委員已經問了這麼多,尤其今天是就本案所開的第二次會議,可以問的,可以說的,其實大家也都說得差不多,尤其現在已經進入司法調查階段,翁院長開頭就已經說了,有很多事情不適合在這裡再次公開說明,我們也沒有完整的司法調查權,在這樣的狀況下,身為立法委員,我能在這裡做的就是展現我個人的態度,我認為翁院長處理這次事件的態度有幾個部分確實讓我們質疑,第一個就是你在考慮該不該列席今天的會議時態度反覆,就讓我們有所質疑,在這個會期你一共提出三次,第一次是請假,說是人在國外,第二次是有來到這裡,還說會翔實提供各種資料,第三次則是先請假,但是總統不准假,最後還是出現在這裡。來不來是態度的展現,平心而論,很多政務官不喜歡站在這裡,畢竟要站在這裡備詢,必須面對立委,每一位都是頂尖的委員,對政務官來講,有很大的壓力,但是如果要讓社會知道事情的真相,讓國會能夠以監督國政的角度質詢,並讓翁院長捍衛個人的清白,如果是我,沒有第二種答案,今天就是該來,這就是在態度上我和院長不太一樣的地方。
    第二,今天大家的主軸都是翁院長該辭還是不該辭,翁院長對辭或不辭這件事情的態度也已經有過幾番轉折,在前面幾位委員詢問當中,你甚至對大家說明了你的心境,你說這次你的聲譽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並累及中研院及家人,你現在是忍辱負重,站在這裡。其實該不該辭職,只有翁院長心裡清楚,你今天可以不辭職,你認為你是清白的,你要捍衛中研院的名譽,而且此事甚至可能造成中研院人事的重大更迭,所以你忍辱負重,站在這裡,奮戰到底,這是一種態度,但是如果你心中坦蕩明白,你認為辭職靜候司法調查也是另一種態度的展現,這完全取決於翁院長個人的選擇,但如果是我,今天可能也會和你作出不一樣的選擇。為什麼社會大眾及藍綠立委都認為翁院長應該要作出和現在不同的選擇?我想最大的原因其實是我們對院長已經沒辦法有完全的信心,當檢方將院長列為貪污治罪條例的被告,並且限制出境的時候,對本案不了解的人要幫院長辯護其實很難。尤其是現在你寫信給馬總統,提出的理由又不辭職,是跟社會的預期有很大落差,我覺得這連要幫你辯護的人都非常難。不要說從第一次我們就認為翁院長應該要坦蕩面對,甚至應該用辭職展示態度,到今天,我相信全體委員認為翁院長應該作另外一種選擇幾乎已經是共識。所以,本席在這裡再次說明我們的態度,希望翁院長能夠有不同的選擇,這是我們的態度,我在這裡再次聲明。
    大家該講的已經說了非常多,我實在覺得今天再次召開這個會議能夠有進一步突破是相當有限的,我想說的是我個人的感想。就這次事件來講,未來的結果會有非常多不同的可能,有可能是翁院長根本無罪,你剛剛說你已經經歷過4次風暴,這是第4次了,所以你親身能夠經歷,也知道你現在為什麼作了這樣的選擇,如果未來證明翁院長是無罪的,今天的輿論將會是明天最令人沒有辦法接受的狀況,也是最可笑的理由;但反之,如果審判結果不如翁院長預期,是有罪的,我想你現在的選擇只會增加到時候的撻伐。本席在這裡只是很沉痛的想聲明,不管是哪一種選擇,我相信本案對翁院長個人、對國家、對產業,其實都已經造成傷害,這實在是非常遺憾。我在這裡聲明的是我的態度,我相信這也是很多社會大眾現在對翁院長、對本案的心情,我們都抱著一種遺憾的態度,希望翁院長在未來的時間裡能夠對社會大眾揭櫫更多、更清楚的事情,讓國家發展能夠更好,生技產業發展能夠更好,謝謝翁院長。
    翁院長啟惠:委員所說我很了解,只不過你剛才忘了講,有一點我一再提醒,中央研究院院長辭職有一定程序,就是要啟動臨時評議會選新院長,我是最擔心那個,沒有去留的問題。
    蘇委員巧慧:剛才幾位委員正是就此事進行討論,我相信條例規定很清楚,確實是要經過評議程序,然後才選出委員。
  • 翁院長啟惠
    選出新院長。
    蘇委員巧慧:現在這個階段是因為您的任期已經剩下不到1年時間,所以啟動一個機制產生評議委員會,然後選出委員,等待總統圈選,這是一個程序。但您的主張是你今天如果辭職,那會是一個新的理由,以至於產生一套新的程序,所以這個新的評議委員會的不同人選是不是會圈出新的人選?
    翁院長啟惠:對,這個假如釐清的話,我的去留就非常清楚,因為規定就是這樣。
    蘇委員巧慧:跟院長說明,我們多數的委員認為,規則裡並沒有像院長所說一定必須啟動另一套、另一次程序的規定。
    翁院長啟惠:我們有法律所,其實我是從法律的角度了解這個問題,才會提醒有這個機制,的確我們內部也產生很多很多紛擾,我是希望中央研究院能夠穩定,並不是我自己眷戀什麼職位,能夠越快離開,我當然覺得越好,就趕快去處理我個人的事情。假如委員能夠幫忙釐清制度面的問題,我都願意配合。
    蘇委員巧慧:我們也了解院長的想法,畢竟院長從早上到現在也說過相當多,但我也想跟院長討論,第一、也有這麼多專家學者認為沒有清楚規定。
  • 翁院長啟惠
    了解。
    蘇委員巧慧:第二、如果上次評議委員會是公正客觀的,那麼,我們相信現在選出來的人選已經是最好了,即便再一次召開評議委員會,選出來的人選應該也是這3位啊!人選應該不會改變啊!
    翁院長啟惠:這個不知道,評議員會不會來也不知道。
    蘇委員巧慧:如果今天的爭執點是院長該不該辭職,而院長要不要辭職如果是卡在這裡的話,副院長現在是代理院長,其實可以更快解決這件事情啊!可以讓社會紛爭減到最低,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 蘇委員巧慧
    謝謝院長。
  • 主席
    請鄭委員麗君質詢。(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柯委員志恩質詢。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唉!我先嘆一口氣。翁院長,沒想到我們在這個地方又碰面了,第一次質詢你之後,大概藍綠委員都被臺灣社會輿論砲轟,大家都認為我們對你太禮遇,往往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所以你會感受到今天大家對你的火力應該比第一次更深刻一點。雖然在司法上我們不應該未審先判,但是我們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就道德層面或形象層面,你覺得你對得起中央研究院院長這個角色嗎?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自己的事情牽連到整個中央研究院,我覺得中央研究院的同仁都是默默作研究。
    柯委員志恩:我完全同意,所以你今天是為了中研院聲譽站在這個地方接受我們的質詢。
  • 翁院長啟惠
    對。
    柯委員志恩:為什麼大家對於你辭職與否有非常大的質疑,應該話說3月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你曾經越洋向馬總統請辭,那時你的理由是壓力太大。
    翁院長啟惠:不是,我寫的很清楚,那時我也講得很清楚,這是突如其來的事情,我沒有辦法即時回應,那時中央研究院的……
    柯委員志恩:對,但是那個時候你說出「辭職」這2個字,只是馬總統沒有允許。
  • 翁院長啟惠
    對。
    柯委員志恩:在那個時候很多狀況都還沒有發生,你就說出辭職。
  • 翁院長啟惠
    對。
    柯委員志恩:現在你已經被列為被告,但是你卻不要辭職,就是因為關於中研院新院長有一些評議程序要啟動,所以你認為這個時候不能辭,但3月的時候卻為一些事情就提出辭職,因此,辭與不辭都是由你說出來,我們特別要問,你認為被告的壓力大,還是備詢的壓力大?
    翁院長啟惠:我的心情是一樣的,我自己知道我做了什麼事情,外面發生什麼事,我的心情都是一樣,只不過……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我可以看得出來,你的表情其實沒有太大的變化,但心情可能很澎湃。我剛剛只是特別提到,在大家認為你不該辭的時候你辭了,現在認為你該辭的時候,你卻不辭,這之間的差別會讓我們想,在你不辭的背後到底動機是什麼?就會引起很多揣測。
  • 翁院長啟惠
    我了解。
    柯委員志恩:上次我是第一個質詢院長的,你記得那時我問的問題是什麼嗎?
    翁院長啟惠:我不記得了,對不起。
    柯委員志恩:好,我幫你回憶一下,上次我特別問你贈與女兒股票的部分有沒有向臺灣國稅局申報,你告訴我你要回去了解一下,院長,你了解了嗎?
    翁院長啟惠:有,律師有在處理。
  • 柯委員志恩
    處理的怎麼樣?
  • 翁院長啟惠
    我想是有跟國稅局聯絡啦!
    柯委員志恩:院長,上次我問你,你說要回去處理,所以你請律師針對這部分進行處理。上次我們特別提到,不管你是美國籍或中華民國國籍,基本上你要在40天之內去做。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了解。
    柯委員志恩:我是不是可以請問院長,上次你也特別提到,美國有500多萬的limit,就是有關lifetime exclusion的部分。
  • 翁院長啟惠
    對。
    柯委員志恩:請問,你有沒有跟美國的IRS申報Form 709?
    翁院長啟惠:有。假如這個是在免稅額度內,每年都有一個免稅額度。
    柯委員志恩:是啊!但是院長,你能夠跟美國提出你這個IRS Form的話,某種程度對你是有利的。你有沒有辦法提得出來?
  • 翁院長啟惠
    這我要去看一下?
    柯委員志恩:你一定要去看一下。可是,就你的印象,你有跟美國提出這樣的申報嗎?
    翁院長啟惠:不是。這個若是在免稅額度內,就不用申報。
  • 柯委員志恩
    是這樣嗎?
  • 翁院長啟惠
    對。
    柯委員志恩:院長,我們現在覺得非常奇怪!你剛剛說Form 709你要去瞭解一下。如果你可以提得出來的話……
  • 翁院長啟惠
    你現在講的是終生的贈與……
    柯委員志恩:不,我問的是,你有沒有跟美國申報你贈與的這個部分?
    翁院長啟惠:假如是在免稅額度內,不必申報。
    柯委員志恩:基本上,我們認為,你在台灣沒有作這樣的申報,某種程度上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
    翁院長啟惠:台灣也是一樣。據我的瞭解,台灣是超過一定的額度就要申報。
    柯委員志恩:但你並沒有嘛!所以,你剛才說……
    翁院長啟惠:沒有超過啊!沒有超過的話,就沒有所謂10%的問題。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台灣的贈與稅超過一個額度就是10%。
    柯委員志恩:我也瞭解。美國是44%嘛!但是,院長,這個部分還是要請特別提出來。我們現在再看下面一個很大的數據……
    翁院長啟惠:委員,這些都已經在調查中了,所以,我也不便再作仔細的回應。
    柯委員志恩:我們知道財產申報是非常的繁瑣,但是,院長,我要特別提醒你一件事情……
  • 翁院長啟惠
    都已經在處理了。
    柯委員志恩:我還是要特別澄清一下。媒體報導,你在2013年5月在台灣有購屋,該屋的價錢大概是六千多萬元。
  • 翁院長啟惠
    那個大部分是我美國的錢。
    柯委員志恩:但是,基本上,我們卻沒辦法從你的財產申報裡面追蹤到資金的流向,這是第一個。
  • 翁院長啟惠
    怎麼追蹤呢?這個都有啊!
    柯委員志恩:院長,你可以看一下我們剛剛所提到的。這個就是我們所調出來的東西,2013年9月26日你在美國購屋時,大概有70萬美元。但是,我們卻沒有辦法從你的財產申報當中看得出這部分金錢的流向。而且,因為沒有作誠實的申報,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是2015年12月25日的申報資料,這裡面你並沒有申報你在2013年9月26日所買70萬美元的房產。顯然你漏報了這一項,院長!
  • 翁院長啟惠
    它不在我的名下嘛!
    柯委員志恩:如果它不在你的名下,根據資料,在2013年9月26日同一天,院長的女兒在加州也購進了一戶價值85萬美元的房子。這兩戶的房子都是在2013年9月26日購買的。
    翁院長啟惠:這是因為美國Optimer在2012、2013年之間被Merck買走。我是創辦人,所以,所有的股票就會處理。
  • 柯委員志恩
    我瞭解。
  • 翁院長啟惠
    那個在監察院有申報啊!
    柯委員志恩:是。可是,9月26日同時有兩筆房產購入,你不覺得日子滿巧的嗎?
    翁院長啟惠:沒有。我剛才已經說了,就是因為Optimer股份的處理。
    柯委員志恩:那這個交易的經手人是翁太太,還是誰?……
  • 翁院長啟惠
    這個都是合法的。就是我們用在美國的錢去買這個房子給女兒嘛!
    柯委員志恩:但是,基本上,大家都看到你過去一連串的財產申報裡面,有很多資金的部分是突然出現的。
    翁院長啟惠:有啦!你仔細看,在監察院財產申報表最後那個部分,因為沒有這些敍述的地方,所以,最後我有列出來。
    柯委員志恩:院長,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有待來澄清。
    翁院長啟惠:那個房子不是在我的名下,我為什麼要在這裡申報呢?
  • 柯委員志恩
    這兩間房子都在你女兒的名下。對嗎?
  • 翁院長啟惠
    對。
    柯委員志恩:我還是要強力地監督院長你剛剛所提到的。現在我還是要回應到第一個我所說的,你有沒有跟中華民國做財產申報的問題。
    翁院長啟惠:對,那個我知道。
    柯委員志恩:而且,對於你所作的承諾,未來我們勢必要檢視一下,你有沒有跟我們中華民國做財產申報。
  • 翁院長啟惠
    對。
    柯委員志恩: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剛才你說自己不可以辭職的原因,就在於院長的選舉。也就是說,新任院長尚未選出之前,你目前暫時不可以辭職。
    翁院長啟惠:不是。這是我的瞭解,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假如院長辭職,就要啟動臨時評議會。
    柯委員志恩:剛剛已經有很多委員告訴你,不盡然是這樣。今天大家最質疑的地方,剛才蔣乃辛委員也特別質疑過,基本上,在院長的這個部分以前都是不記名的。這一次卻臨時改變為不記名的排序投票。臨時作這樣一個變更,對很多人來講,就會認為你是否要綁著某些特定的人?否則,他們不應該在如此臨時的狀況下做出這樣的改變。而且,院長,我要特別提醒你,中研院到目前為止,大家都是以放大鏡的方法來解釋你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尤其,在中研院院長這樣重要的一個討論範圍當中,你們卻臨時作這樣的改變,難道你們沒考慮到背後可能衍生出很多的爭議與質疑嗎?
    翁院長啟惠:那個只是投票方式的改變,並沒有說……
  • 柯委員志恩
    還是一樣。
  • 翁院長啟惠
    可否容我請遴選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柯委員志恩:我還是要強調一次,你是評議會的主席……
    翁院長啟惠:但是,那一天我沒有辦法插手這個。
  • 柯委員志恩
    是。
  • 翁院長啟惠
    可否請遴選委員……
    柯委員志恩:我們還是要問,為何臨時作這樣的改變?而且,所有的名單都會有外洩。基本上,李遠哲院士特別提到:「如果名單外洩,每個人都應該去跳海。」即使這樣,我相信目前還是有很多院士不敢多講,因為他們怕他們會去跳海。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還是要強調……
  • 翁院長啟惠
    這的確是很令人遺憾!
    柯委員志恩:真的很遺憾!所以,院長,我只能說,你每次在做任何事情時都說,你是科學家,很多事情你沒有想到。可是,你不要忘記了,科學家做的這麼多事情當中,中研院為何不斷被檢視?因為有這麼多學術高階、頂級的智慧型人才,從你們技轉條例裡面的一些缺失,到院長選拔臨時更改選舉辦法的一點一滴,都會被放大解釋的時候,你們有這麼多的博士、院士存在,你不覺得這樣會讓大家以為中研院的科學家們果然想的跟大家不太一樣嗎?
    翁院長啟惠:假如委員是這樣認知的話,我也抱歉!我是覺得洩露3位候選人甚至候選人的名單,都是很不道德的。
    柯委員志恩:而且,郭位這位香港大學的學者還提出非常沉重的呼籲。但是,中研院卻沒有針對他這個部分提出任何的反駁。是不是因為大家認為郭位是馬總統可能傾向的一位,所以用透露的方式來引發社會上諸多的爭議?我覺得中研院有必要對這件事情作出很嚴正的澄清。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王副院長瑜: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遴選新院長一事,翁院長確實完全沒有介入。我代表遴選委員召集人說明我們所有的程序,包括評議會那天。評議會那天,我們遴選院長時是有一位臨時的主席,這就是希望現任院長不會跟遴選新任院長掛上任何關係。事實上,我們的遴選程序,我從來不曾跟院長報告過。
    柯委員志恩:但是,任何遴選程序都必須要在三天之前公布,之後你們才有辦法依此處理。我剛剛只是特別強調,中研院因為院長的關係,已經陷全部人在這個部分。特別是520交接的前後,每個人都在看新院長會是如何。既然大家都已經感受到這樣一個社會氛圍,任何一個舉動都會造成每個人過度的詮釋或揣測。你們卻忽略這樣的社會觀感,而臨時做出那樣的改變。我想,這是最被大家所詬病,也是最讓大家不能接受的,我還是要強調這個部分。
  • 王副院長瑜
    我們會以書面把整個過程談清楚……
    柯委員志恩:我想,這絕對是有必要的。的確,新的院長未來將帶領中研院全體扮演好什麼樣的角色,是大家會一直關切的。我認為,這件事情必須非常審慎地處理。
  • 主席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你在今天本委員會一開始就言明在先,說自己今天是以中央研究院院長的身分來報告並接受質詢。因此,你僅就公務上和制度上的問題回答;至於涉及到你個人、私人未擔任院長之前或已經進入司法偵辦的,你就欠難答復。是不是這樣?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對。
    鍾委員佳濱:但是,在我之前質詢的很多委員所關切的,都還是關於你個人對一些事實的釐清。我也很好奇,但我好奇的方向不太一樣。為了公平起見,我問你之前,同樣的問題我先告訴你我的答案。有人問我:「你們家是男人作主,還是女人作主?」我說:「在我們家裡,大事由我作決定,小事由我老婆作決定。但是,我們結婚以來家裡從未發生過大事。」我這位朋友對我這個答案不滿意。他說:「這樣好了,你告訴我,你們家的錢是誰在管?」我說:「我們家的大錢存在我的銀行帳戶裡,小錢存在我老婆的銀行帳戶裡。但是,什麼是大錢?什麼是小錢?由我老婆認定。」我想同樣請教你,在你們家裡,錢由誰管?也是大錢由你管,小錢由你老婆管?
    翁院長啟惠:沒有你那麼複雜啦!不過,主要還是太太。
  • 鍾委員佳濱
    由太太管?
  • 翁院長啟惠
    太太比較清楚。
    鍾委員佳濱:因為你說不能再問私人的問題。那我問你中研院的事情,中研院的錢是院長管,還是誰在管?
    翁院長啟惠:我沒有在管錢,我們有會計……。
    鍾委員佳濱:其實主要的爭議就是在技轉的收益由誰在管。請問,目前以中研院來講,技轉產生的收益是歸中研院哪個部門主管?
    翁院長啟惠:好像是智財處主管。另外,我們有一個科研基金,收入就放到……。
    鍾委員佳濱:很好。我就擔心你連這個都不知道。其實我們的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六條,有規定技轉相關的程序應該分別訂定辦法。
  • 翁院長啟惠
    對。
    鍾委員佳濱:因此,行政院訂定了一個辦法,中研院也定了一個辦法。科技部針對科技部本身補助、授權產生的研發成果也定了一個辦法。之所以這麼複雜,是因為中研院屬於總統府管的,行政院管不到;行政院又分成科技部主管與非科技部主管的。所以,單單是技轉的相關規定就有這三個層次。你說,你們技轉之後的收入要歸給科學研究基金。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對。
    鍾委員佳濱:目前這個科學研究基金每年透過技轉收入的錢,大概有多少金額,你知道嗎?
  • 翁院長啟惠
    大概有幾千萬元吧。
    鍾委員佳濱:人家用手指跟你比1,可能超過一億元吧。
    只有一千多萬元哦!那這個金額跟我們剛剛所聽到浩鼎案的金額簡直不成比例。中研院透過技轉取得的收益放在你們的科學研究基金收支保管辦法當中,一年大概只有一千多萬元。我們就很疑惑了,難怪今天社會大眾會感到納悶。今天生物科技若是如大家所問的,可以幫民營公司、股市創造那麼多的收益,為什麼中研院相關的技轉只能夠拿到1千萬元呢?誰能回答這個問題?
    翁院長啟惠:我想跟委員解釋一下。我們每一個技轉都有一個授權金,就是有一個開始時……
  • 鍾委員佳濱
    那個錢是放到科學研究基金?
    翁院長啟惠:對。然後,有一個里程,就是你達到某一個里程時,又給……
  • 鍾委員佳濱
    這個一千萬元是每年常態性收的?
    翁院長啟惠:這部分就我的瞭解,是幾千萬元。
    鍾委員佳濱:顯然,錢都不歸你管。因為我看你,家裡的錢你也不太清楚,中研院的錢你也不太清楚嘛!
    翁院長啟惠:對。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是權利金,可能剛才處長講的是權利金沒有去好好算。權利金是你有產品的時候,在專利範圍內……
  • 鍾委員佳濱
    現在我就直接下結論了啦!
  • 翁院長啟惠
    好。
    鍾委員佳濱:我似乎可以不用提臨時提案了。院長,既然你還在院長任上,你就承諾中研院在一個月內比照我上次提的一個臨時提案提供資料,我還透過臨時提案請科技部提這個資料。目前我們科學技術法當中規定的,有兩個基金,一個是行政院的,另一個是中研院的。
    我上次要求科技部將科技基本法第六條有關所謂技轉,包括成果的歸屬、運用,提出查核。根據科學技術法、科技基本法以及政府的科學技術研發運用辦法所稱的這些資助機關有哪些?有沒有訂定相關規範?清查資助計畫、項目名稱、預算金額?我要求比照這個格式,請中研院將你們相關的內容資料,提交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其次,根據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你們所成立的中研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過去這十年來的授權金、常態性的一定收益,把這樣一個內容提交到本委員會來。你可不可以做到?
  • 翁院長啟惠
    可以。
  • 鍾委員佳濱
    我的問題就是這樣。我只單純地希望知道過去中研院怎麼管這個辦法?你們怎麼運用?
    因為今天剛好科技部也有人員在場列席,同樣的道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你們也是根據科技基本法第十二條成立的。這個部分也是比照中央研究院的方式,把過去自從成立科技部以來,你們管理的這個基金相關資料送到本委員會來。可不可以?
    報告主席,對方點頭,這樣算可以了吧?因為那位女士點頭,我也不曉得她是誰啊!
  • 主席
    你決定。
    鍾委員佳濱:我決定我延長質詢時間5分鐘。開玩笑的。因為我的問題很單純、也很簡單,你又說私人的事不能問太多,我就問公務的。顯然,你對中央研究院這些技轉來的錢如何運用,還是等到資料送過來我們才能進一步follow。所以,有可能在你還在擔任中研院院長的期間,本委員會針對中研院與科技部送來的資料,會作後續地追尋。好不好?
  • 翁院長啟惠
    好。
    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我要談談中央研究院院長遴選辦法,我知道,大家都說科學界的科學家很執著。聽說有一位科學家,我忘了他叫什麼名字。等我講完他的故事,看你記不記得。他們家有養大貓和小貓,每次貓要出去的時候就抓門,後來,他乾脆挖了兩個洞,一個大洞給大貓鑽,另一個小洞就給小貓鑽。有人就說:「你乾脆挖個大洞不就好了,因為大貓、小貓都可以鑽大洞。」你有沒有聽過這個典故?
  • 翁院長啟惠
    沒有。
    鍾委員佳濱:副院長,你知道這是哪個科學家的典故?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王副院長瑜: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哪個科學家,不過,我聽過這個典故。
    鍾委員佳濱:我google了一下,大家都說是愛因斯坦。顯然,大家都會覺得,幹嘛大貓鑽大洞,小貓鑽小洞?結果你們現在告訴我們,你們的遴選辦法當中,如果是第二任屆滿前一年發動的遴選機制,現在進行中了。但是如果翁院長現在辭職,這就會變成第三項的辭職或出缺造成需要遴選,由於你們第二項已經發動進行了,翁院長如果請辭造成出缺的話,你們就必須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我想請教一下,你們現在組的遴選委員會和假設翁院長因為辭職或其他原因出缺所要組成的遴選委員會是不是一個大洞、一個小洞?有這個必要嗎?原先的遴選委員會選出來的是大貓,翁院長辭職後所組成的遴選委員會選出來的是小貓,已經挖了一個大洞給大貓鑽了,如果翁院長請辭造成出缺,根據第三項你們要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要挖個小洞給小貓鑽,請問翁院長您到底是大貓還是小貓?你們要挖一個大洞還是小洞?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不知道。
    鍾委員佳濱:你不知道,因為你不是貓嘛!
    翁院長啟惠:對,不過中研院院長辭職的時候是由執行長去發動臨時評議會,執行長現在是王汎森副院長。
    鍾委員佳濱:簡單講,你們根據定期改選的遴選辦法在一年前所組成的遴選委員會送交的這3個候選人,萬一您個人現在造成院長出缺,這3個人的遴選程序就自始無效,要根據第三項重新發動遴選委員會,您的意思是這樣子嗎?
  • 翁院長啟惠
    不是我的意思。
  • 鍾委員佳濱
    那是誰的意思?是總統的意思還是愛因斯坦的意思?
    翁院長啟惠:是有一些人在講這個,但是我確定的就是執行長他是當然評議員,他如果是聘任評議員就不一樣了。
    鍾委員佳濱:就是評議員聘任的話,那個機制就不一樣。
    翁院長啟惠:對,如果是聘任的話,就還是執行長,假如我辭職的話,當然評議員兼執行長這個職位就沒有了。
    鍾委員佳濱:那我請求主席,是不是可以由委員會作成決議來要求行政院或是以哪個法規來解釋?不要讓中研院困擾,免得他搞不清楚他是大貓還是小貓,到底鑽的是大洞還是小洞,可以嗎?
  • 主席
    提臨時提案。
    鍾委員佳濱:好。院長的意思是說因為出缺的發生條件不同,所以遴選委員會組成的成分也不一樣。
  • 翁院長啟惠
    可能會有改變。
    鍾委員佳濱:所以現在以定期遴選方式產生的遴選委員會的組成成分與萬一目前院長出缺所產生的遴選機制的評議委員可能會不一樣,因此推論上可能遴選出來的3位候選人也會不一樣。
  • 翁院長啟惠
    對。
    鍾委員佳濱:你們科學家非常重視這個程序,發生要件不同可能產生的成分不同,結果就會不一樣,是不是這樣子?
  • 翁院長啟惠
    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要告訴國人,中研院如果根據前面的遴選委員會,它挖的是大洞,選出來的是大貓;萬一您辭職了,我們要重新挖一個小洞,選出一隻小貓,是不是這個意思?
    翁院長啟惠:對。另外,有很多行政職都是研究員兼的,事務官大概只有人事、會計和政風,其他都是研究員兼職,假如院長辭職的話……
    鍾委員佳濱:好,這一點我慢慢理解了,如果以選舉來論的話,你們的選舉人的基礎會不一樣,這一點請中研院會後用新聞稿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大眾具體的說明,免得到現在我們始終不能理解為什麼院長要堅守崗位到最後一刻。最後我還是重申一遍,請中研院和科技部對於剛才的要求依據承諾在1個月內把相關的資料送上來,以便本委員會繼續探討這個議題,謝謝院長。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外界對於院長在禮拜一早上到總統府和馬總統見面是高度的關注,基於很多的理由大家原本以為你會辭職,結果你不辭職當然引起社會一陣譁然和撻伐,社會大眾對於你這樣的決定高度的不認同,所以批評的話到處都傳開了。對於這件事,你當然講了很多,但是你要不要說明一下你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外面不斷的說,中研院院長有始以來都沒有被搜索過,有始以來都沒有被列為背信貪污的被告,你是第一人,光這樣子,大家就認為你應該要下來,你要不要說一下你堅持不下來的中心思想是什麼?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我清白啊!
  • 賴委員士葆
    就這樣?
    翁院長啟惠:很簡單的中心思想。我不辭職是考慮到制度面的一些規定,說實在,評議會之前辭職和評議會之後是不一樣的,在評議會之後我們已經有選出3位院長候選人給總統,之後如果我辭職的話,以我的認知,我們的……
    賴委員士葆:那3個就不算了,是不是?
    翁院長啟惠:我不知道,所以現在會產生一些困擾,依照文字上的規定,中央研究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由執行長啟動臨時評議會,然後推舉臨時主席,選出新任的院長。
    賴委員士葆:好,你今天講得很清楚,和外界原本的預估剛好是opposite。
  • 翁院長啟惠
    可能外界不知道我們……
    賴委員士葆:我把你說過的話一個字一個字的唸,你說「院長遴選過程與結果意外發生外界之諸多紛擾,職恐此時辭職,不但造成人事極大動盪,也引起國際關切,甚而影響我國際聲譽。」外界那時候看到這段話,包括我在內,我們都以為你是炮打李遠哲。
  • 翁院長啟惠
    沒有啦!
    賴委員士葆:因為李遠哲突然改變這個辦法,就像boxing要比賽之前,拳擊賽要開始打以前,突然說以前的辦法不算要重新來,要重新投票,我們原本以為你是炮打李遠哲,這是給總統出難題,因為有爭議所以總統不會批這3個人的其中一個,外界的認知是這樣子。
  • 翁院長啟惠
    我想是誤解了。
    賴委員士葆:現在剛好是opposite倒過來,是你在保護李遠哲。
    翁院長啟惠:也不是,我沒有考慮到這些。
    賴委員士葆:你順著李遠哲,讓他改完以後,讓馬總統趕快勾第一位,第一位是廖教授是不是?現在你的原意變成是這個樣子。
    翁院長啟惠:不是,我是說那個制度面會造成後面這個結果,所以我考量到中央研究院的穩定……
  • 賴委員士葆
    對嘛!你現在不辭就是為了讓院長順利產生。
  • 翁院長啟惠
    與李遠哲無關。
    賴委員士葆:好,那就與李遠哲無關,是為了讓你們評議會選出來的這位廖姓教授能夠順利出線,是這樣子嘛!
    翁院長啟惠:沒有!沒有!我們選3位,我們有時候要……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但是名字都曝光了,總統no choice,他一定要勾第一個,他怎麼敢勾第二個?第三個已經跑掉了。
  • 翁院長啟惠
    以前也是3位都有排序。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但是以前的名單不會release,你10年前那時候有被release嗎?沒有啊!
    翁院長啟惠:有,所以我在美國就很難過日子。
  • 賴委員士葆
    你說10年前就很難過了?
    翁院長啟惠:我連候選都曝光,就很難過日子。
  • 賴委員士葆
    但是你不知道你第一名嘛!
    翁院長啟惠:不是,候選的時候就曝光了。
    賴委員士葆:對,但是你第一名沒有曝光。
  • 翁院長啟惠
    有啊!
  • 賴委員士葆
    第一名曝光了是吧?
  • 翁院長啟惠
    當然曝光啊!
  • 賴委員士葆
    所以從那時候就很難過到現在。
    翁院長啟惠:不是,因為你的服務單位壓力太大了,在服務單位要繼續下去,光是候選人的階段就非常難過了,所以我說候選人被揭露,我很遺憾,這個是道德問題,我們一再叮嚀這個候選人不應該……
    賴委員士葆:可是在選舉之前把選舉辦法改成排序的,你對這個不會有意見嗎?
    翁院長啟惠:我可以接受,因為那個只是……
    賴委員士葆:副院長來解釋一下,你一副要解釋的樣子,你也是評議委員?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王副院長瑜:主席、各位委員。我是遴選委員的召集人,在我們整個遴選過程,翁院長並沒有經手,也完全不知道。
  • 賴委員士葆
    翁院長是不是遴選委員?
  • 王副院長瑜
    不是。
  • 賴委員士葆
    李遠哲前院長是不是?
    王副院長瑜:是,可是遴選委員是由評議會在去年10月選出來的,也是評議員,選出9個人,我們就組成了這個委員會,委員會以後就徵求……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細節不管啦!現在是請你針對媒體這樣的報導,在投票以前李遠哲讓你們的選舉辦法改變,以前不是這樣,現在變成排序。你們以前怎麼做?現在怎麼做?
    王副院長瑜:其實辦法沒有改變,以前的辦法就是每人至多投3票同意,在當場其實提案人也不是……
    賴委員士葆:現在有改變啦!以前是勾3個,張三、李四、王五,現在是第一名張三,第二名李四,第三名王五,當然有改變,怎麼沒有呢?
    王副院長瑜:對,現在改變方式,可是無記名是一樣的,當時提這個案也不是李院士。
  • 賴委員士葆
    是誰?
  • 王副院長瑜
    我想我不必在這裡講誰。
    賴委員士葆:好,不是李遠哲就對了。
    王副院長瑜:當時提案的原因是說這樣子投票的話,一人一票可能我們4個人投了3個人都是65票,沒有辦法分辨……
    賴委員士葆:不會啦!如果都是65票就取兩個再投一個,這種東西沒什麼了不起,就讓總統勾嘛!
  • 王副院長瑜
    不過當時的評議員……
    賴委員士葆:副院長不必再講,你是越描越黑啦!立委們什麼本事沒有,我們搞選舉都知道選舉是怎麼選的。
  • 王副院長瑜
    我希望我們的遴選過程……
    賴委員士葆:用一、二、三和都打勾是不一樣的,遊戲規則有重大的改變,不是沒有變,是大改變。我不管這是出自誰的手,即便不是出自李遠哲的手,可是媒體上有報導,這是什麼時候改的?
  • 王副院長瑜
    當時有人提案以後……
    賴委員士葆:當場改啊?太可怕了,terrible,難怪人家現在罵死中研院了。
    王副院長瑜:不是,還沒有投票的時候,大家說這樣子……
    賴委員士葆:拳擊賽還沒開始出拳就改變規則然後開始打,拜託,這個不是民主啊!中研院一直標榜多民主,現在為了這幾件事情真的聲譽一塌糊塗,怎麼中研院到現在為止還敢大剌剌的去defend你們改了這個呢?改這個當然不對,你們怎麼可以改變成一、二、三呢?本來每一個候選人都是equal weight,這三個都可以,現在改成這樣就沒有意義了嘛!你們要改可以,要按照一定的程序,你3個月前改,不能當場改啊!
    王副院長瑜:有,有按照程序,我們還是……
    賴委員士葆:你們是當場改的,對不對?
  • 王副院長瑜
    我們還是有經過評議員三分之二通過。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在當場嘛!在當天改的,沒有人這樣做啦!
  • 王副院長瑜
    因為評議會也還是同樣的……
    賴委員士葆:你是副院長,我告訴你,沒有人這樣做,如果今天在立法院絕對掀桌的啦!
  • 王副院長瑜
    我們當場也有懂得法律的所長在。
    賴委員士葆:不能這樣做,我告訴你,這樣子很難看啦!你請回吧!本席比較有興趣請教翁院長,現在有一個大的key,外界不斷的質疑你贈與給女兒的那筆九千多萬是不是真的贈與,是不是真的是你交給女兒的錢。
    翁院長啟惠:這個資金是來自父母,請委員不用擔心,但是因為在調查……
    賴委員士葆:你把資料攤出來,大家就「惦惦」,就閉嘴,zip。
  • 翁院長啟惠
    那個我都講過了。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把資料攤出來大家就zip了嘛!
    翁院長啟惠:資料不在我手上,在律師那邊,我們不要介入司法調查,委員就相信我,這個資金是來自父母。
    賴委員士葆:好。外界有另外一個說法,生技產業發展條例明明規定公家的研究機構,絕對是指你中研院的研究人員,你就是研究人員。
  • 翁院長啟惠
    對。
    賴委員士葆:可以取得10%的股份,也就是說可以很光明正大的取得,10%其實是很多的。
  • 翁院長啟惠
    對。
    賴委員士葆:然後你不要,可是外面又覺得你現在是面子、裡子都要,你表面上是沒有,可是外界一直質疑你骨子裡有,外界對此打一個很大的問號,你要不要藉這個機會再澄清一下?
    翁院長啟惠:好。其實我股票是滿多的,在美國尤其是創辦Optimer,那些股票我在回來之前都把它家庭信託,受益人就是兩個小孩,回來之後我年紀也大了,我覺得不必再拿這些,所以就給小孩。另外,我的考量其實也很為難,假如是我個人持股的話,大家看到翁院長持有浩鼎股票,他又是這方面的專家,我擔心會有一些效應,譬如說大家會跟著去買。其實我女兒的持股在2012年就公開了,因為持股一定要公開公告,每一次增資她的名字都在那邊,只不過我沒有對外說這個人就是我女兒,那這一點我道歉。其實我們在美國是不能公開成年子女的財務狀況,因為我服務單位很多時間是在美國,所以兩個地方的差異我沒有仔細去……
    賴委員士葆:現在有一個狀況,原先你在美國打電話給總統要辭的時候……
  • 翁院長啟惠
    那時候的心境是不一樣的。
    賴委員士葆:不是,那時候你有傳一份傳真過來,有辭職書,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有。
  • 賴委員士葆
    如果現在總統把那一張拿出來批呢?你作何感受?
    翁院長啟惠:我想我還是自己體會比較,因為總統已經批不要我辭了,不能夠再拿出來……
    賴委員士葆:以前就有一個總統做過這種事,在抽屜放很久再拿出來批。
  • 翁院長啟惠
    那是因為還沒有批。
    賴委員士葆:他現在可以拿出來批,你要注意這一點。
  • 主席
    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浩鼎案已經嚴重影響中研院的聲譽,甚至於污名化了所有生技產業的發展,這段時間媒體一直在披露、報導,檢調也介入,當然先前翁院長因為浩鼎案也來本院做過報告,但是檢調單位當時還沒有介入調查,在檢調真正介入以後,最後檢方以貪污和背信把你列為被告,李遠哲前院長認為翁院長應該要辭職來配合調查,民進黨和國民黨也有一致的看法,畢竟中研院是國家最高學術研究機構,今天案情發展到這種程度,未來每一次只要出庭調查的時候,你還是以院長的身分帶職出庭,你認為會不會影響到整個中研院?你是最高研究機構的首長,如果沒有列為被告還沒有問題,但是你已經列為被告,我認為社會大眾包括很多藍綠立委都有共同的看法,院長應該把現職辭掉,然後好好去蒐集對你最有利的證據,因為你一直認為自己是清白的,你應該要找出具體的事證來闡述,讓檢方能夠瞭解這中間絕對沒有任何的貪污和背信等問題,來洗刷你的罪名,你的看法呢?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我完全同意,我也一直在思考中,只不過我的想法很單純,就是怎麼樣讓我的決定能夠穩住中央研究院,對國家有最大的利益,我絕對不會眷戀我的職位,剛才我已經說明這個過程,也請委員見諒。
    林委員德福:但是您也特別提到要是有新任的院長產生,你願意和他做職務的交接,其實新任的院長和你現在的位置是兩碼事。
    翁院長啟惠:這是兩碼事,我只是有這種很單純的想法,因為我們並沒有規定一定要10月19日才能上任,我提前卸任也不是不可能,這只是一個很簡單的想法,希望能夠趕快讓我卸任去處理屬於個人的事情,因為這件事對中央研究院也造成相當大的困擾,所以我的想法都是一致的,只不過要考量怎麼做能讓中央研究院穩定以及國家的利益能夠照顧到最好,我和總統對話的時候是在談這些事情。
    林委員德福:翁院長,如果你辭職靜候司法調查,你就可以去蒐集很多的證據,這是朝野的共識。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瞭解。
    林委員德福:我相信對你來講,對中央研究院來講,讓它能夠恢復正常的運作應該是好事一樁,不然的話,每一次你只要出庭,因為你還有院長的職務在身上,外界的觀感就會不一樣,甚至整個中央研究院從上到下都會覺得有一點蒙羞啊!
    翁院長啟惠:對,我想對他們也很不公平。
    林委員德福:院長,我今天是對事不對人,我們是針對問題來探討,本席認為翁院長在這方面應該要好好的慎思考量,個人不當的行為如果涉及違法,當然整個中研院會遭受名譽上的損害,中央研究院的院士是終身名譽職,是不是這樣子?
  • 翁院長啟惠
    對。
    林委員德福:您是不是認為一定要等到三審定讞,到最後如果判決無罪對你來講是一個洗刷,要是真的有罪的話,你才要辭去你中研院的院士和院長的職位。
  • 翁院長啟惠
    絕對沒有這個意思。
    林委員德福:翁院長,其實不管是研究員也好,院士也好,研究員每個月領國家多少薪水?
    翁院長啟惠:我的薪水我不是很清楚,我是特聘研究員的薪水。
    林委員德福:未來你會不會和李遠哲的模式一樣?因為李遠哲卸任以後每個月還領50萬,翁院長要是堅持不辭院長,那就一定會等到10月,你在10月卸任以後是不是會和李遠哲的模式一樣,未來一樣有特聘研究員的身分,一樣領那麼多的薪水?會不會有這種狀況?
  • 翁院長啟惠
    這方面是不是請副院長來回答?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王副院長汎森:主席、各位委員。李院長兩次退休都是一次領退休金,上一次退休的時候是領兩百五十幾萬,這一次也就是去年12月退休的時候領了一百五十幾萬,所以他沒有月退俸。
    林委員德福:他沒有每個月再領幾十萬,那外界怎麼一直在講這檔事?確實沒有?
  • 翁院長啟惠
    沒有。
    林委員德福:他就是領兩次,領完退休金就沒有再領了?
    王副院長汎森:一次領約250萬,另一次領約150萬。
    林委員德福:你們對外界要說清楚講明白,因為媒體也一直在披露這檔事。
    翁院長啟惠:對,那個不正確。
    林委員德福:對於不正確的事,我認為站在中央研究院的立場。當然應該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 翁院長啟惠
    對。
    林委員德福:我看今天在座的委員不分在朝在野,很多都是圍繞著翁院長應不應該知所進退的議題,因為一般來講,一個首長如果被起訴,起訴的理由是背信、貪污等,正常的情況下都是首長先辭職,然後去找對自己最有利的證據來洗刷清白,這一點在朝在野都有一致的看法。本席認為翁院長應該好好去省思,如果你一直帶職,我剛才也特別提到你每一次出庭都會變成很大的新聞,每出庭一次對中央研究院上上下下就會有一次的衝擊和蒙羞,所以翁院長應該好好的去考量這個問題。
    翁院長啟惠:好,我也希望能夠趕快釐清。
    林委員德福:對啊!我認為你辭職以後可以去蒐集對你最有利的證據來澄清,如果你堅持你的想法,那就把這些證據都提出來,而且一次就讓檢調單位知道你確實沒有犯罪,但是當下檢調要是沒有找到一些證據,沒有蛛絲馬跡,他是不可能以背信和貪污把你起訴,對不對?你應該要去洗刷你自己的罪證,好好的做一個處理,你認為呢?
  • 翁院長啟惠
    謝謝指教。
  • 林委員德福
    謝謝。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我到現在還是要對院長過去在學術上的成就以及發展台灣生物科技所投入的心血表達尊敬和感佩,本席看了您呈給總統的這封信,第一個,您就過去浩鼎解盲案的發言以及未主動揭露女兒的持股引起社會的疑慮,讓檢調介入調查之後重創了中研院及個人聲譽,所以基本上您也承認本案對您個人和中研院的聲譽產生重大的傷害,你也承認這一點。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對。
    曾委員銘宗:在道德倫理的層次你也道歉,基本上我也尊重。我要向您討教第二個問題,上個禮拜在這裡您提到早期曾經有一筆資金交給張念慈先生去投資,後來我追問您的結果是這筆資金有可能投資浩鼎,經過一個禮拜的時間,你有沒有查出這筆資金是不是投資浩鼎?金額多少?買了多少張?
    翁院長啟惠:這個已經在調查,律師已經有相當清楚的交代,我在這裡不做回應,我當初只說他投資什麼我不是很清楚。
    曾委員銘宗:我要請教法務部章主任檢察官,剛才院長的說法成不成立?並不是一句「偵查不公開」就可以迴避相關的質詢,我想主任檢察官對這方面應該很清楚,這個有包括偵查不公開的範圍嗎?
  • 主席
    請法務部章主任檢察官答復。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法務部對於個案的內容向來不介入,所以這是不是屬於他個案的內容我們也不清楚,如果是屬於個案的內容,其實依照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被告可能也是屬於偵查不公開的範圍。
    曾委員銘宗:不是,這部分不一定有涉及到本案的情況,假設這樣的話,每一項都會涉及偵查不公開,本席是希望院長澄清,因為上個禮拜你在這裡也提到有可能,有可能就表示有很大的空間,簡單講,章主任檢察官也不確定這個是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範圍。
  •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
    我不瞭解。
    曾委員銘宗:你不確定,所以是院長自己判斷這個是屬於偵查不公開的範圍,主任檢察官在這裡都不確定,院長自己判斷這個屬於偵查不公開,所以這部分也連同相關的資料送給檢調是不是?好,我不為難你。另外,院長向總統特別保證說「絕對沒有內線交易、操弄股價,女兒購買浩鼎股票的資金也來自父母,更無賤賣中央研究院技術或貪瀆情事。」你用了「絕對沒有」這幾個字,所以院長非常有信心,絕對不會涉及到內線交易、操弄股價或者是貪瀆的情事,您非常有把握。
    翁院長啟惠:對,在我的瞭解,我非常有把握。
    曾委員銘宗:好,那可能就要問主任檢察官,這個問題會出在哪裡?會出在檢調哦!檢調已經把院長列為被告限制出境,他又用「絕對」這個用詞,今天讓主任檢察官來評論個案會有不合適的地方,但是就學理上來看,這個會不會成立?一個人被列為被告限制出境,他又對總統用「絕對」的用詞做保證,那問題是出在檢調哦!今天您代表法務部來列席,我不為難你,從你過去的經驗,因為你做到主任檢察官,從學理上或者從你過去的學養,你的評論是什麼?不要針對今天的個案,怎麼會有這種情況發生?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第一個,在這裡所為的發言,從學理上我不瞭解委員要詢問的目的是什麼。
    曾委員銘宗:我剛才講得很清楚,院長說絕對不會涉及到本案刑事的問題,對總統用「絕對」的用詞作保證,一方面他又被士林地檢署列為被告限制出境,這兩個你不覺得有太大的反差或是矛盾嗎?從學理上,不要用個案。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我不知道在學理上是有什麼樣的問題,因為我才疏學淺,我不太瞭解這個在學理上有什麼……
  • 曾委員銘宗
    那是檢調有問題哦!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因為一個是案件的偵辦,一個是行政系統上的處理。
    曾委員銘宗:我只向你討教,檢調把他列為被告限制出境,要不要有一定的合理懷疑?我問這個問題就好。
  •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
    我想檢察官對每個案件都有他的考量。
    曾委員銘宗:考量不能隨便考量啊!尤其是針對中華民國最高學術單位的翁院長,假設對普通人你可能有50%的考量,你對院長要有百分之七、八十的考量,你不能隨便考量啊!我只是說從學理上,從你過去當主任檢察官的經驗來看合理嗎?我只問你合不合理,有沒有衝突?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很抱歉,這個我沒有辦法評論。
  • 曾委員銘宗
    為什麼?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因為這個案件法務部沒有介入,而且不是我個人偵辦,所以我不瞭解這樣到底合理或不合理,真的是很抱歉。
    曾委員銘宗:從您法律上的專業素養來判斷,合不合理?你不敢評論還是無從評論?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其實每個案子的狀況不太一樣,所以我沒辦法用一個抽象的標準去評斷。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我不為難你。
    翁院長啟惠:我想剛才這個對話,我的認知是這樣子,但是檢調的看法不一樣,真的是有落差啦!這個要用法律來釐清,我只能夠這樣說。
    曾委員銘宗:對,我相信您也和你的律師商討過。
  • 翁院長啟惠
    對。
    曾委員銘宗:而且今天從早上到現在,我聽到您一貫的說法是對你來講很不公平,好像你也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但是你在信裡向總統提到在這段期間你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釐清相關真相。
  • 翁院長啟惠
    對。
    曾委員銘宗:我要請教主任檢察官,假設院長從早上進來到現在都覺得偵辦對他不公平,他有委屈,他說要全力配合檢調釐清真相,本席問一個偵查上的程序,院長能不能攜帶所有的事證到士林地檢署去主動說明?化被動為主動,在偵辦程序上可不可以?這個總可以回答吧!
  •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
    這個在法律上並沒有限制。
  • 曾委員銘宗
    可以吧?
  •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
    它並沒有限制。
  • 曾委員銘宗
    您今天代表法務部來總要有一些貢獻嘛!可不可以?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我說得很清楚,法律上並沒有限制說不可以。
    曾委員銘宗:那就是可以,你就乾脆一點嘛!所以我建議院長,假設你覺得委屈,覺得不公平,那就帶著你所有的事證在2點半會議結束之後主動出擊,您就到士林地檢署把事證攤開來看,讓真相能夠儘快釐清,院長贊不贊成?
    翁院長啟惠:不過我現在已經有律師,我覺得還是要透過……
    曾委員銘宗:你不要自己去,讓你律師帶你去啊!
    翁院長啟惠:對,因為我們學科學的什麼事情都要講求證據,證據會說話,所以證據要齊備,這個要確認。
  • 曾委員銘宗
    到現在還沒有齊備哦?
    翁院長啟惠:當然有,但是我還是要透過那個管道,不是我自己跑去。
  • 曾委員銘宗
    我說你自己去當然是帶著律師一起去。
    翁院長啟惠:對,當然律師要同意。
    曾委員銘宗:律師怎麼會不同意呢?化被動為主動,因為什麼你知道嗎?就如同剛才假設的,你每去一次,對你個人和中研院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所以要主動出擊,儘快在短期間釐清相關事實。
    翁院長啟惠:感謝委員的建議,我想還是尊重我和律師的考量,好不好?
    曾委員銘宗:我覺得你要儘快,不要拖,謝謝。
  • 翁院長啟惠
    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秉叡質詢。(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國昌質詢。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的案子進入了司法檢調的程序,我相信大家都尊重司法檢調最後調查的結果,但是有一個側面是本席非常關心的,就是有關中研院在整個技轉規範上面的改革,按照我對中研院組織分工的認識,應該是楊處長對於這件事情最清楚,所以我要就教於你,如果等一下中研院其他同仁有進一步要協助楊處長的部分隨時都可以上來。我看到自由時報在4月15日的一篇報導,說中研院智財技轉處針對外界所關心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做出了解釋,當然這個是分別針對院長兩次的技轉在時間點和法規適用沒有溯及既往的部分做出解釋,本席現在比較關心的是下面的部分,你說「當事人在執行技轉過程中,未與受移轉公司發生利益衝突,就不必揭露。」請問這篇媒體的報導是不是你的原意?如果不是的話,你要不要先澄清一下?
  • 主席
    請中研院智財技轉處楊處長答復。
    楊處長富量: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一段有一個很完整的邏輯論述,那是從我們的規定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一直講下來。
    黃委員國昌:對,你現在對大家講你的邏輯是什麼。
    楊處長富量:如果要很完整的說明,因為我們當初也花了半小時到1小時,但是我現在可以用很簡短的話來說明,能不能請委員給我1分鐘把資料找出來?
    黃委員國昌:你慢慢找,我順便說明我為什麼會這麼介意這件事情,因為作為一個念法律的人,看到這樣子的說明我覺得非常驚恐,為什麼我會說非常驚恐?我們在利益迴避規範上面,基本上只要利害關係人有利害關係就要揭露,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揭露以後有沒有利害衝突要由一個獨立的組織體去判斷,那應該就是我們利益迴避的那個委員會,本席現在看不出來為什麼在第一階段不是有利害關係就要揭露,而是要判定有利害關係衝突才要揭露,這違反了利害關係迴避揭露法規整個法律規範的設計,這個很重要,因為我現在關心的不是只有翁院長的個案,誠如本席所說的,這個案子進入司法程序,我們尊重司法檢調的調查,但是中研院目前真的是按照這一套規則在運作嗎?是判定有利害關係衝突才要揭露,還是只要有利害關係就要揭露,揭露完以後是否有衝突就由相關的委員會去認定?
    楊處長富量:對於這件事情,我以中央研究院智財技轉處─業務主管單位的立場來回答您,我們這個工作一切都必須按照法規和契約,法規和契約是我一切思考的邏輯重點,我可以用一句話來說明,當初我有特別去調了我們的案子,在翁院長填的利益揭露表上面有聲明,它直接就說,當事人應向本院研究成果管理委員會揭露本人或關係人可能自業者及其相關的實體,直接或間接獲取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我們的利益揭露表上面寫得非常明白,必須要自業者取得,也是因為這個事情我們才回去看後面的那些規定,但是不管怎麼樣,簽名的地方我要特別強調……
    黃委員國昌:本席還沒有和你談到那個表的部分。剛才我說的那個原則,也就是有利害關係就要揭露,至於有沒有衝突是由一個獨立的組織體來判斷,一般在法律設計利害關係揭露的時候,規範的狀況是這個樣子,以中研院目前的規範,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與我講的那個規範架構是一樣還是不一樣?
    楊處長富量:在這個地方我們有兩個依據,一個是處理原則,處理原則的解釋在後面有它一整套的邏輯,但是我必須再強調一次,以我業務承辦單位的主管,我們只認定簽名的地方它聲明的事項是什麼。
    黃委員國昌:你還是沒有針對我剛才的問題回答,剛才我說的那個原則有那麼複雜嗎?
  • 楊處長富量
    這個處理原則要請我們的法律或者是諮詢專家還有我們外面的……
    黃委員國昌:中研院負責主管法律的人是誰?不好意思,不要耗費太多時間,因為這件事情太重要了,這件事情沒有釐清的話,你們今天犯的錯誤以後會繼續犯下去。
  • 主席
    請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梁特聘研究員答復。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主席、各位委員。以前在設計這個利益衝突迴避的時候,我有參與做委員,但是我現在沒有任何的職務,我向委員說明,那時候我們在設計的基本精神,比方說我們做技轉有拿到股票的時候,這個利益可以不要認為是一個利益的衝突。
    黃委員國昌:你先停一下,也就是說有沒有利害關係是一回事,有了利害關係以後有沒有利害衝突是另外一回事,剛才我說的是在利害關係衝突揭露的法制當中非常基本的原則,但是本席看了技轉處處長的發言,我有一點擔心中研院目前運作的原則是自己認為有利害衝突再揭露,認為沒有利害衝突就不用揭露,是還是不是?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我們本來的設計是如果有中央研究院不知道的,比方說我們以前做過技轉有股票,那些你可以不要揭露,因為中央研究院已經曉得了,那個時候的基本精神是這樣。
    黃委員國昌:你們兩個從上來到現在,沒有一個人回答我剛才那個問題,沒有關係,本席可以下次再問,你們回去的時候和法律所的同仁商量好,看我剛才說的那個對不對,去問所長也可以,問中研院內部的人也可以。院長先休息沒有關係,你今天站一天累了,但是這件事情我一定要搞清楚。主席可以再給我30秒嗎?
  • 主席
    你還有2分鐘。
    黃委員國昌:太好了。剛才處長講的,也就是大家在爭議的,2013年這個函的填表說明,你告訴記者說「漏列子女的部分,是基層法務人員的行政疏失。」這是你說的嘛!
  • 楊處長富量
    是。
    黃委員國昌:我越看這個內容越覺得糊塗,我不知道當初為什麼會寫那個東西上去,所以本席做了一個表,您看一下,黃色的部分是那個表上面有寫的,藍色的部分是沒有在那個表上面列出來的,我現在問一個很直接的問題,當初列出來的這些項目到底是例示還是列舉?你的認知是什麼?
  • 楊處長富量
    列舉。
    黃委員國昌:你的認知是列舉,好,當初基層法務人員把這個表簽上去的時候,他的直屬長官是誰?
  •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
    那個時候是我在當公共事務組的主任。
    黃委員國昌:好,他把函簽上去的時候,他的直屬長官,我現在只問兩個問題,你們兩位在公文上有沒有蓋章?
  •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
    我有蓋章。
  • 黃委員國昌
    楊處長呢?
  •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
    他那個時候還沒來。
    黃委員國昌:所以那個時候你沒有蓋章?沒有,就跟我講沒有,我要的是一個肯定的答案。當初公文層層遞上去,上面每個人都蓋章了,現在出問題了,你們卻推給基層法務人員,本席很難接受,還說這是列舉,不是例式。本席上次質詢的時候,針對這個附表有哪些人看過,它是透過什麼樣的決定機制產生的,要求中研院提供相關文件,但是一直到今天,我都沒有收到,所以請你們會後補送。
  •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
    好的。
    主席:委員需要的資料,請你們儘快補上。
    現在請陳委員宜民質詢。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是否記得五年前,科技部曾邀請IAVI一位director來台?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我不記得……
  • 陳委員宜民
    好像是您陪他一起到科技部、外交部去訪問。
  • 翁院長啟惠
    是什麼名字?
    陳委員宜民:名字我也記不起來,因為院長後來好像也有執行一個國際合作計畫,做愛滋病的研究,是科技部給的經費。
    翁院長啟惠:一開始是Bill Gates,我跟何大一院士,那時候陳委員好像還在陽明大學,您是這方面的專家。Bill Gates之所以停下來,是因為……
    陳委員宜民:我知道,我們長話短說。那個時候我曾陪同李主委到紐約回訪,回來後我們國家決定要和IAVI合作,好像有一個100萬美金的國際合作計畫是由您執行的?
    翁院長啟惠:那個有幾個人參與,因為我當院長……
    陳委員宜民:您是計畫主持人,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我不記得,當院長的時候很多情況……
    陳委員宜民:時間很久遠,不過我要說明的是,因為我的名字也被你們放在計畫裡面,而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計畫書,發生這件事情之後,有一位審查委員告訴我:「你在翁院長的愛滋病計畫裡面是共同主持人。」我很納悶,因為我都沒有看到計畫書,於是打電話給科技部生物處的承辦人員,他說:「可能翁院長太忙了,可能是他下面的post staff prepare的計畫書,所以沒有請陳老師看過。」他會跟post staff也會跟翁院長聯繫。問題是,我們從未接獲任何的解釋。雖然事過境遷,但我總覺得是不是院長太忙,下面的人員做了計畫申請,然後把我列為共同主持人,可是計畫也都不給我們看,我們也覺得不太好,這種事情就這樣發生了,其實這裡面就牽涉到學術倫理的問題。
    問題是,中研院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名單,一直都不公開,我們都不知道這些人是誰。3月31日、4月17日、4月25日,本席辦公室三度行文,要求中研院提供該委員會的名單及主席是誰,你們都拒絕提供。
  • 翁院長啟惠
    我知道評議委員會……
    陳委員宜民:我說的是學術倫理委員會;為什麼中研院的學術倫理委員會不公開?其他學術機構如台大、陽明、高醫等大學的學術倫理委員會都是公開的,像medical center也一樣公開,它們分別要報到教育部、衛福部。學術倫理很重要的一部分─當有不恰當的事情發生時,總要有申訴的地方,沒有主席的名字,也沒有連絡電話,請問要跟誰申訴?
    我說的事情不是指我剛剛的那件事情,而是指這次中研院有13位研究員連署,包括吳茂昆特聘研究員在內,他們希望由學術倫理委員會來處理翁院長的事情,還他一個清白或公道,問題是該委員會的主席在哪裡,名字是誰,我們都不知道。你可以告訴我是誰嗎?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 王副院長汎森
    主席、各位委員。學術倫理委員會係由另外一位副院長督導……
  • 陳委員宜民
    那你為什麼上來?
    王副院長汎森:因為我知道制度,所以就由我來說明。一、中研院學術倫理委員會的名單不只外面不知道,連我也不知道……
  • 陳委員宜民
    問題就來了……
    王副院長汎森:為了保護學術倫理委員會的委員,它所有的案件都是密件……
    陳委員宜民:案件是密件,但是名單應該公開,這是一個普世的原則。
  • 王副院長汎森
    這個我們可以檢討;二、這次委員……
    陳委員宜民:如果這個委員會有operation,中研院在運作的時候,這份名單可曾送哪個單位備查?
  • 王副院長汎森
    這個我不清楚。
    陳委員宜民:哪一位清楚,可以來告訴我們?三位副院長都沒管到這件事情嗎?總是要有人來管理這件事情啊!三位都不管,怎麼就讓執行秘書來管?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王副院長惠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架構裡面有學術組,學術倫理委員會歸學術組處理,名單方面,我也不記得……
    陳委員宜民:你也不知道?所以發生倫理傷害時,不曉得要向誰申訴?
  • 王副院長惠鈞
    有啊!
    陳委員宜民:那要怎麼申訴?案件要怎麼遞進去?是遞到院長室嗎?應該是跟倫理委員會的主席,或是主席之下的secretary,總要有個地方可以遞件,對不對?
    王副院長惠鈞:我們有一個倫理委員會,所以任何的案件,不論是要申訴還是怎麼樣,我們第一個要求是不能匿名申訴……
  • 陳委員宜民
    我知道;問題是要遞到哪裡?
    王副院長惠鈞:就到倫理委員會,它會送到我們的學術組,學術組就會分……
  • 陳委員宜民
    委員會主席也是由各委員推選出來的嗎?
  • 王副院長惠鈞
    主席的推選應該是由委員……
    陳委員宜民:這件事情嚴重暴露出中研院在administration上面的問題,國內其他學術機構倫理委員會名單都是公開的。
  • 王副院長惠鈞
    這部分我們可以去參考。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們從沒有一個單位可以管這個東西?它可以再往上呈到哪裡?會呈到總統府嗎?
  • 主席
    請中研院李執行秘書答復。
    李執行秘書德章: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中研院有三種不同倫理委員會,兩種與IRB有關,一個醫學,一個人文科學研究,這兩個都有公開,像IRB就要送到衛福部……
  • 陳委員宜民
    這個我知道。
    李執行秘書德章:另外有一個倫理委員會是從學術倫理委員會衍生過來的,它只接受有檢舉案件的時候,看它有沒有違失;因為是檢舉案,為了不讓委員受到外力的干擾,所以這個委員會一向都沒有……
  • 陳委員宜民
    我知道;但是……
    李執行秘書德章:當然任何人都可以檢舉,在院方核定之後,倫理委員會就會啟動……
    陳委員宜民:有關技轉部分,中研院技轉處聘鄭哲民律師為法律顧問,據了解,他有美國律師資格,但不具台灣律師資格,請問法務部,具有美國律師資格的律師可以在台灣開業、執業嗎?他可以代表中研院,執行律師的業務嗎?我們查遍法務部網站,沒有這個人的名字。
  • 主席
    請法務部章主任檢察官答復。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沒有台灣的律師執照,也沒有登錄,當然不能夠執行律師業務。
    陳委員宜民:如果不能執行律師業務,為什麼他可以用鄭哲民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標得中研院兩個標案?中研院用保護性的限制性標案讓他得標,分別為46萬、48萬新台幣。
  • 主席
    請中研院基因中心梁特聘研究員答復。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主席、各位委員。他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來投標時,我們沒有去查證有沒有這個律師事務所……
    陳委員宜民:這代表你們的行政流程是有問題,怎麼沒有去查?在標案說明裡面,不就應該要有這張文件?他是在李遠哲院長時代聘任的,對不對?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很早以前就聘了,聘請他的目的,是因為我們有一些國外技轉的英文……,
    陳委員宜民:就算是國外技轉的案子,他在國外可以代表中研院嗎?他在國外有律師事務所嗎?也沒有啊!他就是游走在兩國法律邊緣,不是嗎?
  •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
    委員講的沒有錯。
    陳委員宜民:他在台灣沒有律師資格,在國外也沒有律師事務所,如果中研院有一個違反pattern law的東西,他是不是兩邊諮詢,兩邊拿錢,本席不知道,但是基本上,他根本沒有資格代表中研院來處理這件事情。為什麼在本席上次質詢過後,他還可以在風向新聞裡面把他的美國律師執照show出來,大言不慚的說他可以做這件事情?
  • 梁特聘研究員啟銘
    這個我們就不清楚了。
    陳委員宜民:請問法務部,他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法?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我所了解,在台灣執行律師業務就必須要有台灣的律師執照,還得向律師公會登錄。我不了解中研院這個案子是什麼情形,也不知道他執行的是不是律師業務?
    陳委員宜民:他開了一家鄭哲民律師事務所,這就好像沒有醫師執照的醫師開了一家診所,因為他沒有執照,就另外聘有執照的醫師,在那邊欺騙大眾。我覺得這樣做是不對的。這裡面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我們可能要再了解,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執行的是不是律師業務。
    陳委員宜民:透過這些事情,本席要再重申一點,我們一定要痛定思痛;翁院長如要繼續擔任院長,不能只以科學家的身分來坐這個位置,你必須回頭好好地審視,中研院究竟有多少問題需要趕快解決。你的supporting's type也搞不清楚狀況,都已經一個月過去了,倫理委員會究竟要不要接這個案子,應該往哪裡申訴,還是一樣沒有解決。本席很沈痛的希望翁院長能夠知所進退。
  • 翁院長啟惠
    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質詢。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剛剛在回答委員質詢時,你說很多意見要問一下律師,請問院長,究竟請了多少律師?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個也不便回答。
  • 李委員彥秀
    這個也不便回答?
  • 翁院長啟惠
    我有律師在幫忙。
    李委員彥秀:所以今天是跟律師研究好,才來面對立法院?
    翁院長啟惠:沒有,這個沒有跟律師談。
    李委員彥秀:包括陳宜民委員剛剛提到的這些議題、技轉條例利益迴避規範等等,令媒體與全民訝異的是,一、這個最高學術研究單位竟然在法律面會漏掉子女欄的部分;二、從李遠哲時代,中研院的專任律師是用限制性的招標,找了一個在台灣沒有律師資格的律師。中研院一直本是國人心目中最重要的學術單位,卻因為浩鼎案,在國人心裡留下很多的問號,包括陳委員剛剛的兩個問題,你們有太多的議題都是不能公開、不能公布。院長自95年10月上任後,任內總共完成、通過多少個技轉案?
  • 翁院長啟惠
    我不知道。
    李委員彥秀:我告訴你,有72個,浩鼎只是其中一案。現在很多人質疑,總統府每年編150億預算給中研院,在這些由人民納稅錢所研究出來的個案裡面,還會不會有類似浩鼎案這樣的問題。本席向你們調資料,可是你們的答復是本院無法提供個案之保密資訊,包括簽約單位、金額、權利金等等;在這72個個案中,有專利的、有限制性的、有專屬授權的合約性質、有優先的或選擇權。對於這72案,是不是有一個委員會來決定要給A公司或是B公司承接這個產品?有沒有這樣的委員會?
    翁院長啟惠:我想有,尤其專屬授權必須要有一個……
  • 李委員彥秀
    是有一個委員會嘛!對不對?可否提供該委員會的名單?你會跟我說不行嗎?
    翁院長啟惠:這應該是可以的,委員有要求名單,是不是?
    李委員彥秀:現在大家的疑慮是,為什麼與A公司合作的權利金是5千萬,與B公司合作就收1百萬,它應該是有一個機制,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對。
    李委員彥秀:這個機制是如何估算出來的?自浩鼎案之後,大家對院長任內所通過的這72個技轉案例,開始有了很多的疑問。過去大家都視翁院長為台灣之光,本席也對您非常的尊敬;但是在浩鼎案後,難免會對您任內所經手的70幾個案子,產生很多的問號,這也是很多國人想要了解的。過去很少立委會對中研院每年150億的預算有意見,現在開始大家會拿大鏡去看每一個環節,這才發現問題重重,我看到媒體報導,你到文科院去視察的時候,也問文科院有沒有什麼專利可以申請。
  • 翁院長啟惠
    什麼文科院?
    李委員彥秀:你特別去視察文科院,在一場座談會當中,你還這樣問。
    翁院長啟惠:是人文社會組,是不是?
    李委員彥秀:應該是,我從媒體報導看到的,你特別關注他們有沒有什麼專利可以申請。或許這是因為院長非常關注研究院到底有哪幾項研究結果可以有比較具體的成效出來,但你有沒有說過這句話?
    翁院長啟惠:我們那時是在討論智慧財產,而人文方面的智慧財產不太一樣,比較著重版權。
    李委員彥秀:我當然不知道細節,但你有沒有說過這句話?不管是智慧財產或是其他科學方面,你到底有沒有說過這句話?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忘記了,我們的確是在討論智慧財產。
  • 李委員彥秀
    可見院長對於專利非常重視。
  • 翁院長啟惠
    因為要技轉一定要有專利。
    李委員彥秀:那我就要提醒院長,不管這件事是不是事實,但中研院的研究人員就開始批判,中研院曾幾何時變成一個銅臭味十足的單位,什麼都以專利來賣?這就是從李遠哲卸任、翁院長接任之後,中研院內部發生一連串問題,沒有人監督、沒有人瞭解,因為你們是隸屬於總統府之下的中研院。
    翁院長啟惠:對於監督我是贊成,但說中央研究院銅臭,這個我絕對不接受。我們要造福人類健康,一定要透過技轉。
  • 李委員彥秀
    我們從來沒有否定過你在專業領域上的成就。
    翁院長啟惠:我是說專利是必要的,技轉一定要……
    李委員彥秀:不是我個人批判你,是你底下的中央研究院同仁用這句話來講你。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不接受。
    李委員彥秀:你不接受是你個人的問題,過去你講你沒有任何浩鼎股票,但後面發現你也是有,現在你的很多說詞會讓大家有很多問號。我現在是在跟你詢答,並不是指你一定如此,但這一連串情形讓大家發現你過去的言行跟事實相對照,大家認為是有出入的。從這兩天的媒體報導我也看到,你們未來針對中研院所有的案子要調整方向,你也提到未來你們可能有三個委員會要對技轉做個檢視,請問會不會針對過去70幾個案子都拿來run一次?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都同意,但這方面是不是請王副院長說明?因為這是他在負責的。
    李委員彥秀:好,請王副院長回答。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答復。
  • 王副院長汎森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也是我們檢視的範圍。
    李委員彥秀:王副院長,我要請你以放大鏡來檢視,因為中研院每年150億的預算,過去有這麼多研究案是產、官、學合作,無論賣出專利或是後續如何執行,立法院都監督不到。譬如每項研究結果有專利授權,為什麼是專利授權?哪些公司可以接受專利授權?為什麼這家公司有優先權?這些方面難免大家都有很多問號,會不會有第二個浩鼎在裡面?我們不知道!甚至對於你們成立的這三個委員會,大家還是有很多問號,這三個委員會未來要如何讓民眾放心,在立法院監督之下可以完成,拿回中研院應有的聲譽,我覺得這很重要。
    王副院長汎森:我們這些委員會的成員,有很多都是院外的人。
    李委員彥秀:我也希望在這個階段翁院長能知所去留,如果再這樣走下去,我覺得對於中研院所有研究同仁會有很大壓力。如果在這個階段,當藍綠兩黨都對你有問號、有質疑時,你還留在這個位置,恰當嗎?你要靜下心來思考,不要讓馬英九解聘你,你自己要知所去留。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吳委員焜裕不在場。
    請王委員育敏質詢。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請看我手板上這幾個字,你知道它的意思嗎?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 翁院長啟惠
    主席、各位委員。瞭解。
    王委員育敏:「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請教翁院長,到目前為止,你認為你的所作所為對得起中研院院長這個頭銜與職稱嗎?從浩鼎案爆發以來,你真的認為你的所言所行對得起地位如此崇隆的中研院院長這個稱號嗎?你對得起嗎?
    翁院長啟惠: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但是我對不起中央研究院,因為我的事情造成了紛擾。
    王委員育敏:好,你承認你對不起中央研究院。本席要請教你,現在我們已經看到民進黨要求你下台、準總統蔡英文主席也說話了、李遠哲前院長也希望你接受檢調的調查後必須請辭,國民黨的立場更是非常清楚,要求你必須下台,但是為什麼到目前為止,你還戀棧在這個職務上面,不肯請辭?更荒謬的是,你不請辭還想要用請假來規避整個立法院對你的監督,你要如何對自己的行為做出合理的解釋?大家都還記得,當初浩鼎案爆發時,有人說你的女兒擁有3,000張浩鼎股票,第一時間你在美國,你不敢回來,你還傳真給馬總統說你一定要辭,而且不只一次,是兩次,說非辭不可。當時你非辭不可,現在你竟然打死不退,說你不辭了,即使檢調已經將你列為貪污被告,你還是不肯辭,你要如何自圓其說?當時的你為何非辭不可,現在的你又為何非留不可?我很想聽聽你的解釋。既然今天你趕到立法院來了,你要不要很坦誠的把辭與不辭的理由講出來?
    翁院長啟惠:我想剛才我已經解釋過,我完全沒有眷戀職位,我只不過……
    王委員育敏:那就現在請辭下台呀!沒有眷戀為何還不請辭?為什麼弄了一個28天的請假,這不是算計是什麼?你算到6月3日,到底要做什麼?是等520新政府上台就沒事嗎?會這樣嗎?
  • 翁院長啟惠
    沒有這個……
    王委員育敏:而且從頭到尾這兩件事,一個是你的司法責任,現在檢調要去追究,你說你要證明你的清白,就讓檢調證明你的清白,好好接受檢調這方面的調查,如果你沒有罪,我相信司法也會判你無罪,如果你有罪,就必須接受司法審判。但你別忘記,中研院院長這個職務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政治道德方面的責任,就像你剛才講的,除非你過去的聲明不是你真心誠意的聲明。你過去的聲明中一再道歉,姿態非常低;既然你一再道歉,你也坦承你現在留在這個職位上,對中研院是一個傷害,會讓它的聲譽持續蒙塵,為什麼你不做出最好的決定,現在立刻請辭下台?你要傷害中研院的聲譽到什麼時候?你現在跟浩鼎案牽扯不清,檢調在調查你,你不知道只要你在位一天,這樣的傷害就會持續下去嗎?這並不是對中研院好啊!你的聲明還說是忍辱負重,是這樣嗎?要不要問問全國民眾,你現在在這個職務上到底是忍辱負重,還是持續讓中研院蒙塵、持續讓中研院必須跟你綁在一起,無法脫鉤?今天出版的壹週刊還特別提到,中研院如果要改革,希望翁院長的請辭是中研院改革的第一步。你有沒有看到這篇社論?
  • 翁院長啟惠
    我沒有看到……
    王委員育敏:對於社論做出這樣的評價,您自己的感覺如何?上面寫你請辭的話,說是中研院啟動改革的第一步。您認同還是不認同?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的指教,我一直在思考,怎麼樣做到讓中央研究院能夠穩定、把國家的利益擺在優先,這一點我一定是在思考……
    王委員育敏:是啊!但你也已經思考夠久了吧!事實上,您禮拜一去晉見馬總統的時候,應該就要帶著辭呈去的,但結果卻讓大家非常失望。禮拜一您去的時候花了長達一個小時的時間,完全不提你個人的去留,甚至外界都說你是算好了,還刻意把新的院長圈選跟你個人的去留統統綁在一起,然後……
    翁院長啟惠:這是誤解,我也必須要說……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也認為應該脫鉤,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當然啦!當然。
    王委員育敏:所以要如何處理你的請辭案就非常清楚嘛!從浩鼎案爆發到現在,如果你個人覺得對社會是有虧欠的,因為引發這麼大的一個爭議,所以你願意用辭職來負起你該負的政治、道德責任,這樣不是會讓各界對你還留有最後的尊重嗎?
  • 翁院長啟惠
    對、對。是不是請我們的秘書長解釋一下請辭的程序是什麼?
    王委員育敏:不需要秘書長再解釋,就請辭的這件事情,本席早上已經聽得非常多了。為什麼外界跟您的觀感會有這麼大的落差?大家都認為你的請辭對中研院是好的,在程序上不會有太多窒礙難行、無法處理的問題,如果今天你的這個說法成真的話,你當時在美國口口聲聲說要辭,還二度請辭,你當時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問題嗎?如果當時這個問題是問題的話,你當時的請辭又做何解釋?本席要指出來的是您的前後矛盾之處,除非您是一個很衝動的院長,當時心情不好、覺得不敢面對,就說自己要請辭,而現在你又變得很有責任感了,現在又說:「不行啊!我不能一走了之啊!因為後續還有很多的行政程序。」到底哪一個才是你真正的想法?本席今天要問的就是這個。因為你前後的態度轉變太大了,從原來非常地迴避問題、根本也不想到立法院來,然後一變再變,你那時候的理由其實已經讓大家覺得非常地錯愕了,立法院已經安排要報告了,突然間你才說身體不適,而且之後你又很快地跟總統府說因為你沒有辦法到立法院報告,身體不適,你要趕快請辭,要跑了、一走了之。你前後的態度轉變得也太大了,你不覺得嗎?而你今天又提出來說要留下來是忍辱負重,因為後面有很多行政規則!您當中研院院長多久了?這樣的理由,當你在美國的時候會不知道嗎?
    翁院長啟惠:我很清楚,評議會是4月16日才開,是選擇新任院長的人選,我在美國的時候突然發生這件事,一時無法一一回應,也不知道詳細的情況。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當時是懦弱,想要閃躲,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不是,委員,不是這樣講。然後……
    王委員育敏:是你自己講的啊!你當時發的聲明,自己都忘記了!
  • 翁院長啟惠
    不是……
    王委員育敏:你當時說「中研院院長是國家名器,其地位重如國士,臺灣承受不起一個怯懦逃避的中研院院長。」這是你個人說的。
    翁院長啟惠:這個是我回來的時候講的,我是在講,我請辭的時間點是在3月29日,是我在美國的時候,由於發生這麼多事情,我沒有辦法及時一一回應,在27日的時候我進入急診室,因為壓力相當的大,我又趕不回來,立法院決定31日要開會,這個我倒是後來才知道,因為我請假到4月14日,我覺得既不尊重立法院,自己的身體也不好,所以就跟總統請辭。那個時候我們……
  • 王委員育敏
    你都沒有考慮到你現在考慮的這些因素?
    翁院長啟惠:當時總統是希望我恢復之後趕快回來跟他還有國會報告,其實我最大的一個任務就是評議會4月16日要開會,那個是很重要的事情,就……
    王委員育敏:但是你當時在講請辭這件事情,根本腦中也沒有想到評議會,也沒有想到後續要怎麼樣交接的問題……
    翁院長啟惠:對,評議會之前請辭……
    王委員育敏:事實上當時在你的腦海裡面,這些問題都不存在嘛!
  • 翁院長啟惠
    對。
    王委員育敏:現在這些問題統統都回來了,而現在狀況又有所轉變,當時檢調並沒有把您列為是貪污的被告,最大的關鍵是這個。不管將來在司法上您是不是有罪,但現在您是史上絕無僅有被列為貪污被告的中研院院長,面對這樣的一個情況,您真的還不辭嗎?因為您說「臺灣承受不起一個怯懦逃避的中研院院長。」
    最後我要告訴翁院長,臺灣一樣容不下一個已經被列為貪污被告的中研院院長。希望您自重,而且請辭愈快愈好。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徐委員永明、陳委員明文、賴委員瑞隆、鍾委員孔炤、張委員麗善、黃委員昭順及陳委員瑩均不在場。
    現在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從去年啟動,開始選新的院長,評議會總共開過幾次會?
  • 主席
    請中央研究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記得去年10月開評議會的時候,選出院長遴選委員,那時候我記得是有9位,因為各組是3位,遴選委員就選出了一個召集人,我沒有介入這一些過程。
  • 費委員鴻泰
    開過多少次會議?
    翁院長啟惠:評議會是去年10月召開,再過來就是今年的4月16日。
  • 費委員鴻泰
    只有開這兩次?
  • 翁院長啟惠
    評議會不能經常開啊!
  • 費委員鴻泰
    那委員會開了幾次?
  • 翁院長啟惠
    是不是請遴選委員補充說明……
  • 主席
    請中央研究院王副院長答復。
    王副院長瑜: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去年10月成立遴選委員以後,前後應該開過5次會吧!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 費委員鴻泰
    都是誰主持的?
  • 王副院長瑜
    是我。
    費委員鴻泰:在開委員會或評議委員會的時候,你也會在場?
    王副院長瑜:評議會的部分不是我,我只是遴選委員會……
    費委員鴻泰:開評議會的時候,你在不在場?
    王副院長瑜:有,我是評議員。
    費委員鴻泰:有沒有人說過,4月16日把3位新院長候選人的名單選出來以後,希望翁院長過了520以後再把名單送到總統府?有沒有人講過這個話?
    王副院長瑜:4月16日沒有,我們一開始就……
    費委員鴻泰:4月16日那天當然沒有,我是說之前!應該是在1、2月份的時候。
    王副院長瑜:我們就是只有10月開一次,然後就是4月。
  • 費委員鴻泰
    那是評議會。
  • 王副院長瑜
    對。
  • 費委員鴻泰
    委員會呢?
    王副院長瑜:委員會中,我們不會討論這個,這個是評議員的職責。我們遴選委員……
    費委員鴻泰:院長,有沒有人跟你講過這個話?你們4月16日選出來,通常是要1個月以後送總統府嘛!由總統從3個人裡面勾選1個。有沒有人跟你講過,希望520以後再送?
    翁院長啟惠:討論的時候,可能有一些想法,不過我們都是依照慣例,就是選出來之後,經過幾天的程序,我們就要送……
    費委員鴻泰:講這個話的是誰,你知道嗎?
    翁院長啟惠: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講這種話,就是有……
    費委員鴻泰:有!我利用質詢的時候要問這個問題,就是李遠哲!李遠哲跟你講……
  • 翁院長啟惠
    我沒有這個印象。
    費委員鴻泰:希望你們4月16日選出來後,拖到5月20日之後再把名單送到總統府。
  • 翁院長啟惠
    我倒是沒有……
  • 費委員鴻泰
    中研院總共有幾個所?
    翁院長啟惠:有31個單位,包括24個所、7個研究中心。
  • 費委員鴻泰
    與化學相關的有幾個所?
    翁院長啟惠:有1個生物化學研究所,以及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包括基因體研究中心、生醫所,甚至應用科學研究中心也有做一些化學的相關工作。除了化學所之外,其實化學科學分布在相當多的所。
    費委員鴻泰:目前大家的感覺是中研院好像只有一個所,就叫化學所,好像跟化學無關的話就不夠資格當院長……
  • 翁院長啟惠
    這個不能這樣講……
    費委員鴻泰:對於李源哲先生之前要教改,我是有很多意見,但畢竟他要教改還不是為了自己,可是現在是選院長,他會講這樣子的話、那麼樣地投入,真的讓人匪夷所思。
    院長,我上個禮拜一請教你,你說你捐給女兒新臺幣9,300萬,約300多萬美金,是從你的戶頭裡捐的。那天我沒有帶到資料,今天我把資料帶來了,2013年所申報的是2012年的資料,2012年至2013年你的存款或各種基金是有增無減耶!包括美國的退休基金都在這上面,這些錢到底是……
  • 翁院長啟惠
    2011年跟2012年是差異最大的……
    費委員鴻泰:你買股票是在2012年嘛!所以2012年的資料會顯示在2013年裡面,但2011年至2012年也沒有減少多少耶!也沒有新臺幣9,300萬那麼多!有減少一點,但沒有減少多少耶!
    翁院長啟惠:國稅局有在問這一些資料,這個我們都有提供,因為這個也有關聯,請委員不要……
    費委員鴻泰:這個你必須得回答,不要告訴我什麼「偵查不公開」,這是公開的資訊啊!
    翁院長啟惠:對,那個申報是實在的……
    費委員鴻泰:在監察院是公開的資訊!我直接拿給你看,這不叫做隱私喔!
    翁院長啟惠:對,裡頭有一個家庭信託,那個改變最大,從2011年至2012年……
    費委員鴻泰:你剛剛好像講錯了,家庭信託沒有那麼多。
    翁院長啟惠:有啊!2011年是超過10,2012年變成9左右,
    費委員鴻泰:就你剛才所講的,可不可以把你的資料再說一遍給我聽?
    翁院長啟惠:就是2011年的申報數,現在我也忘記正確的數字了。
  • 費委員鴻泰
    院長現在不該忘記。
  • 翁院長啟惠
    數字我怎麼會……
  • 費委員鴻泰
    待會兒我會公布這個資料。
  • 翁院長啟惠
    那個是公開的資料。
    費委員鴻泰:沒有像你講的少了那麼多,你是在2012年12月4、5日買了3,000張股票,所以財產登記申報絕對是在2013年嘛!2011年至2012年也沒有少那麼多。
    翁院長啟惠:不是,我們每年都是年底要申報財產,就是2012年,大概在12月底我才送到監察院。
    費委員鴻泰:院長,這個講不清楚啦!
    上次我也請教你,你在日本見了哪3個人?
  • 翁院長啟惠
    我的律師有到日本找我。
  • 費委員鴻泰
    律師叫什麼名字?
  • 翁院長啟惠
    我不方便在這裡講。
  • 費委員鴻泰
    3個都是律師嗎?
  • 翁院長啟惠
    2個律師。
  • 費委員鴻泰
    還有1位呢?
  • 翁院長啟惠
    這個我不便講。好像有1個TVBS的記者一直跟著我。
  • 費委員鴻泰
    有1個TVBS的記者?
    翁院長啟惠:對,甚至……
    費委員鴻泰:另外2位是律師。為什麼我們會關心這個?有兩個原因,當你見了他們以後,感覺上你講話就非常的沈穩,也井井有條,我可以合理的懷疑他們是教你怎麼講,甚至教你怎麼去串供。
  • 翁院長啟惠
    沒有這一回事啦!
    費委員鴻泰:如果你心裡坦蕩蕩,就直接回到台灣……
  • 翁院長啟惠
    因為我經過日本啊!
  • 費委員鴻泰
    你還住了一個晚上。
    翁院長啟惠:沒有,那個是接機,我從聖地牙哥直接飛到日本,要接機到臺北,因為我住在聖地牙哥,所以只有那個班機,從聖地牙哥飛……
  • 費委員鴻泰
    你在日本住了多久嘛?
  • 翁院長啟惠
    就是過夜啊!
    費委員鴻泰:在座很多人也常常到美國去,從美國回來。一般人如果急著要回來,很少……
  • 翁院長啟惠
    從聖地牙哥沒有直飛臺北……
    費委員鴻泰:沒有直飛,也可以趕快去接上一台飛機回來啦!不需要在那邊住一夜嘛!你現在誠實說出有2位律師,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對……
  • 費委員鴻泰
    還有1位是誰?
  • 翁院長啟惠
    還有1位不是律師。
  • 費委員鴻泰
    是誰嘛?你一定認識嘛?
  • 翁院長啟惠
    其實是第一次碰面……
  • 費委員鴻泰
    我朋友的朋友看到你。
  • 翁院長啟惠
    我第一次認識。
    費委員鴻泰:第一次認識的話,他就要跟你講話喔?他就要教你那麼多喔?
    翁院長啟惠:沒有教,是關心。主要是律師來……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之前大家對你也不會用這樣的方式,只不過你從聖地牙哥回來以後,感覺上你的轉變實在是太大,現在凡事都是把律師當成你的擋箭牌……
  • 翁院長啟惠
    因為已經進入司……
  • 費委員鴻泰
    用律師講的話來唬弄我們全中華民國的人。
  • 翁院長啟惠
    絕對沒有這個意思……
    費委員鴻泰:同時我也要跟中研院的朋友講,中研院淪落至此,你們自己都應該要好好的要求,公開要求院長應該要下台了。
  • 主席(柯委員志恩代)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明才、許委員淑華、高委員金素梅及林委員俊憲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應該很慶幸自己今天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我也都跟人事單位研究過了,總統沒有准你的假,如果你也不來立法院備詢,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連續曠職4日或一年達10日,可以記兩大過免職,或者是依照公務人員懲戒法,可以把你移送公懲會,因為你廢弛職務,要你的長官給予撤職處分,但是這幾個狀況都沒有發生,因為你來了。
    未來立法院如果繼續排質詢,你會不會謹守自己現在還是中研院院長的身分、還是會來立法院報告跟備詢?
  • 主席
    請中央研究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還是會,假如沒有其他事故。
    陳委員學聖:就這一點,我想先謝謝院長對立法院還是保持一個尊重的態度。
    前一次你在答詢的時候,很多事情都推說不清楚,要回去了解,今天我聽到最多的話就是你提到「偵查不公開」、「我要請教我的律師」。我要在這邊特別提醒院長,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所謂「偵查不公開」指的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所以,院長不適用「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我特別再跟你說明一下。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中說明得非常、非常清楚。
    翁院長啟惠:不過檢察官問的問題相當廣泛,也是涵蓋委員提問的……
    陳委員學聖:對,但是檢察官問你之後,他聽取你的說明,不能對外轉述,但並沒有表示你不得對外轉述,尤其是來到立法院的時候,有些事情對院長個人的聲譽來講是非常重要的。
    有幾個問題我還是要特別請院長再次說明,你不能再用「偵查不公開」的說法來予以迴避。前一次質詢的時候,已經有委員提到你和張念慈之間的關係,我還記得很清楚,當時你說自己和張念慈之間有一個fund,可能是你借錢給他,但是他怎麼操作你不清楚,你當時是這樣回答的,對不對?今天又有委員問相同的問題,但你回答的是偵查不公開,你要問你的律師。我現在就很簡單地請教院長,你和張念慈之間的這個基金,到底有沒有投資過浩鼎?我不問有沒有投資過其他的,只問有沒有投資過浩鼎。經過這麼幾天,你應該只要問他一句:過去這段時間,你和我之間的金錢借貸、你投資的基金到底有沒有浩鼎?就這麼簡單一個標的物,有沒有投資浩鼎?請不要用偵查不公開或者要問律師來回答我!院長,請問到底有沒有?
    翁院長啟惠:我過去有講過,我有資金給張念慈,由他負責去投資。我是知道這個公司的名字,當時不是浩鼎啦!但是經過這一番的瞭解,我才知道那個公司其實有去投資浩鼎。
    陳委員學聖:你再說一次,這非常關鍵。
    翁院長啟惠:就是我的資金給張念慈,我的瞭解是他投資兩家公司,這兩家公司去投資什麼我不知道,當時……
  • 陳委員學聖
    但你現在知道他有投資浩鼎?
    翁院長啟惠:我會知道是因為,在調查的時候,我才瞭解他投資的內容。我一直不管,因為是很久的朋友嘛,所以我一直沒有去瞭解他到底投資什麼,但是這次因為調查,需要把這些……
  • 陳委員學聖
    那你有沒有因為這個基金投資浩鼎而獲益?他最起碼每年要告訴你相關的損益嘛!
    翁院長啟惠:我的瞭解是財務都很清楚,絕對沒有他給我什麼利益,或者我給他什麼,完全是非常清楚的。
    陳委員學聖:但最起碼今天院長也就公開揭露了,你和他之間不管是借貸或怎麼樣,確實有一個基金,而且這個基金曾經投資過浩鼎。針對這點,我想請教章主任檢察官,像這樣的資訊揭露算不算有違反相關的法令規定?
  • 主席
    請法務部章主任檢察官答復。
  •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意思是資訊揭露……
    陳委員學聖:剛剛所提到的,因為這是今天第一次提到的事情。
  •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
    委員的意思……
    陳委員學聖:因為翁院長之前都說他名下沒有浩鼎的股票,後來說他女兒名下有,而今天提到的是,在他和張念慈的基金裡面有投資過浩鼎,這會不會列為檢察官偵辦案件的重要證據?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向委員報告,很抱歉,因為這是個案,我不瞭解偵辦的檢察官是不是會把它列為重點,因為這件事情我並不是很清楚。
    陳委員學聖:好,你請回。
    但是院長今天願意公開揭露,表示你講的,你說你很坦白、很坦蕩,……
    翁院長啟惠:對,這是……
    陳委員學聖:最起碼你今天講了。委員們追了那麼久,你今天總算說出來了,不管這到底有沒有構成違法行為,起碼你今天說了,你為這個事情負責嘛!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對、對、對。
    陳委員學聖:第二個我要請教的也是大家很關心的,因為你和張念慈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大家才會談到你和潤雅之間的關係。因為這涉及檢察官偵辦中的背信的問題,所以我要請問智財處楊處長這到底是常態還是特殊的案例。潤雅是張念慈和一些企業界朋友投資的公司,他們曾經和中研院簽過合作的備忘錄,對不對?
  • 主席
    請中研院智財技轉處楊處長答復。
  • 楊處長富量
    主席、各位委員。我不太曉得「合作的備忘錄」是什麼意思。
    陳委員學聖:就是你們簽了合作的備忘錄以後,潤雅公司的人才會進一步去中研院參觀,對不對?
    楊處長富量:不是,那不是合作備忘錄,而是我們要技轉的備忘錄。
  • 陳委員學聖
    是你們要技轉的備忘錄?
    楊處長富量:是的。那裡面已經明確規範到我們技轉的金額、時程等等的有效期限,它基本上就已經等於……
    陳委員學聖:等於幾乎已經談到要結婚了,是不是?
    楊處長富量:是、是、是,完全就是這樣子。
    陳委員學聖:也可能就是兩家要聯姻的時候,家裡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會鉅細靡遺地告訴對方,對不對?
    楊處長富量:是,因為我們已經有專利的保護。
    陳委員學聖: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們等於已經鉅細靡遺地告訴潤雅自己所擁有的專利,對不對?
    楊處長富量:專利我們是一定會告訴人家的,甚至於……
  • 陳委員學聖
    告訴他們以後會不會涉及技術外流的問題?
    楊處長富量:我想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的技術非常困難,而且我也要跟委員報告一下,像我們以前在公司裡面服務,如果有人來你公司看過你的專利,而且有留下紀錄的話,將來他們運用這些技術等等,都會有侵害營業機密的問題,所以我們通常會避免去做這些事情,包括我們簽confidential,就是那個……
    陳委員學聖:所以你有信心?潤雅已經跟你們談到技轉,也去參觀過你們的實驗室,但是你可以保證絕對不會技術外流?因為這涉及院長的背信罪會不會成立。
    楊處長富量:我覺得不是說會技術外流,而是只要你有留下紀錄,就不可能把這個資料或技術拿去做商業運用。
  • 陳委員學聖
    和你們合作的廠商有沒有發生過這種案例?
    楊處長富量:我覺得一般來說是滿常發生的啦,因為……
    陳委員學聖:你對這點一定要舉證清楚,不要單憑印象,因為這是院長的背信罪會不會成立的關鍵因素。如果這不是單一的,而是還有其他的案例,院長可能可以脫罪,但是如果沒有其他的案例,而是只有這個案例,院長就要很小心了。
    楊處長富量: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沒有辦法確定有沒有其他案例,我只能說,同樣的,如果我是當事人,有人要求我,說要來參觀我的實驗室,我一定會給他看。
    陳委員學聖:我不要這樣子的回答!我特別跟處長講,你要好好整理一下,有沒有類似即將要結婚,雙方卻突然毀約的案例?這中間會不會涉及技術外流?這點是我要特別提醒處長的。您請回。
    第三,我要請院長提供一份資料,這對你也算是一個保護,就是你提過的你和你女兒之間的贈與,包括資金的流向。經過一個多禮拜,我想請教國稅局副局長,你們有沒有查到翁院長有任何逃漏稅的情形?
  • 主席
    請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王副局長答復。
    王副局長玠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整個立場是這樣,這個事情我們現在也不敢武斷地說翁啟惠先生有贈與,因為我們依法行政,必須實事求是。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是翁郁秀小姐,我們希望他來說明,也已透過外交體系,找到翁郁秀小姐的地址和通訊信箱並發函給他,這是當事人的部分。當然,翁啟惠先生夫婦是相關人,我們也有請他們來協調。目前翁郁秀小姐還沒有來跟我們接頭,但是翁啟惠先生上禮拜五已經委派律師來跟我們接洽,他在25日(禮拜一)寫了一封申請書,告訴我們因為有很多資料必須處理、蒐集,希望我們給予兩個月時間,因為不能要求他馬上提供整體的資料,所以我們同意給他兩個月的時間,讓他來跟我們做一個說明。
    陳委員學聖:我建議院長不要拖到兩個月,這是你的清白的捍衛戰,你既然不辭,就留在這裡了,但這對我們來講是煎熬,因為現在從總統以下,沒有任何人可以讓你辭,你懂嗎?
    院長,對於你可以配合的事務,我希望你儘快處理,包括給國稅局的資料。我也拜託王副院長,我建議你們還是主動啟動你們的倫理委員會,不要等到人家來檢舉,因為社會上已經沸沸揚揚這麼久了,等於是公開檢舉了,對院長來講,我相信你也願意接受這樣的檢驗。我特別站在愛護中研院的立場提出這一點,也請院長自己能夠深思,好不好?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 主席(陳委員學聖)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院長,在3月30日之前、4月25日之後,當時你一開始是自己想要辭職,後來你覺得不需要辭職,你覺得你的心路歷程是什麼?
  • 主席
    請中研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早上我有稍微說明,當初在美國的時候,我說……
    許委員智傑:時間比較短,請把握時間。
    翁院長啟惠:就是突如其來這些很多、很多的指控,……
    許委員智傑:引起社會很多的動盪,……
    翁院長啟惠:對,……
    許委員智傑:為了平息這個動盪,你覺得其實你個人對職務不是那麼在乎,所以你願意辭職,對不對?
  • 翁院長啟惠
    對。
    許委員智傑:後來因為已經從他字案被列為被告,所以你認為你要捍衛你的清白,如果辭職,會被人家認為是畏罪潛逃,所以你還是要留著去捍衛你的清白,是不是?
    翁院長啟惠:我想不只這樣子,因為4月16日有一個評議會要召開,我擔心假如我沒有親自主持的話,這個會有一些問題,……
  • 許委員智傑
    4月16日的評議會?
  • 翁院長啟惠
    對。
  • 許委員智傑
    時間已經過了。
    翁院長啟惠:對,已經過了,但是過了之後,我又看到本院評議會的議事規則,就是院長辭職之後要怎麼、怎麼走……
    許委員智傑:院長,坦白講,我從頭到尾都很挺你。
    翁院長啟惠:對,感謝。
    許委員智傑:之前你有3,000張股票,我認為要保護台灣的科學家、要保護台灣的生技業、要保護台灣的生技,所以我寧可相信院長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後來還要去查金流、贈與稅等等問題,這交給司法去處理。
    在第二個階段,院長有10張股票、賣了10張股票,坦白講,當時我也是很挺你,我覺得借券借了幾千張才是股市禿鷹,10張顯然沒有犯罪動機,所以我還是認為院長要堅守住台灣的科學界及台灣的生技業。
    在第三個階段,剛才陳學聖委員也有問到,就是你還有跟張念慈可能買到浩鼎的股票,我覺得這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來講。你一開始的思考是擔心引起社會動盪,但是現在引起社會的動盪更大,所以我覺得你應該開始思考是不是辭職的問題。其次,如果人家認為你有罪,你才辭職,我覺得這對你來講可能很冤枉。
  • 翁院長啟惠
    對。
    許委員智傑:因為很多政、事務官到最後獲判無罪的案例很多,所以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或交由檢調單位去調查,如果最後院長還是無罪,我們也希望你能夠全身而退,但是現在引起的社會動盪不會比第一階段引起的社會動盪還小。其實我只認為院長有一個小瑕疵,就是你跟張念慈在合作的時候,一開始你有3,000張股票,其實一開始不管你分到5,000張、6,000張,這是科學家應該要有的權利,我都舉雙手贊成,因為你是原始股東,本來就有你的股票,這個部分我都還贊成,所以我認為前兩個階段不需要你辭職。但是在第三個階段,我發現如果當時你就跟張念慈說,你們一起做任何投資都沒有關係,但是不要碰浩鼎,因為你是原始股東,這是你的智慧財產權,這是跟中研院有相關,跟你的職務也可能會有相關,……
    翁院長啟惠:那個我真的不知道,是很久以前……
    許委員智傑:我知道,我現在是跟院長討論,其實我形容你是生活的低能兒,並不是罵你,而是認為身為科學家,你很專心於工作,但是對於生活的細節、法律的狀況、社會的觀感,也許你都沒有去注意。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假設最後這個案子確定院長還是沒有罪的,能夠全身而退,但是你這一陣子跟張念慈去投資浩鼎的股票,類似有一點股市禿鷹的感覺,……
    翁院長啟惠:沒有,那是很久以前的,……
    許委員智傑:我知道。事實上,歷任的中研院院長大部分都是兩袖清風,院長算是最有錢的,其實你有3,000張股票已經算是很有錢了。我覺得今天翁啟惠如果辭職,是因為:第一,你相信自己還是無罪的,並不是因為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所以一定要堅守住這個崗位;第二,因為社會已經產生這麼大的動盪了,所以你要專心面對司法;第三,從社會觀感來看,你已經很有錢了,其實不需要再去賺更多的錢,就像有人愛吃魚翅、鮑魚,也有人愛吃肉粽、蒜泥,科學家不需要那麼多錢。基於上述的理由,我現在建議院長可以辭職,專心面對司法,而且我希望你最後可以全身而退,而辭職的理由是因為社會的動盪,讓現在的中研院已經不勝其擾,也希望院長如果辭職面對司法,最後可以全身而退,這也是我們的期待,不要冤枉了沒有犯罪的人。院長,也許你是一個很好、很優秀的科學家,但是因為對這些社會觀感的不清楚或者sense比較低,才造成社會這麼大的動盪。
    上次我還不希望院長辭職,這次我很明講,雖然我不希望院長辭職,但是基於以下的理由,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接受,就是你可能最後是無罪的,但是你可能又跟張念慈買了這些股票,也許你是不知道的,你也沒有犯罪,但是已經造成社會這麼大的動盪,所以你辭職的理由是因為後者,而不是因為前者,不知道這樣子院長可不可以接受?
    翁院長啟惠:我想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會仔細思考。
    許委員智傑:這個問題的確是滿大的,希望院長可以思考一下,不要再讓大火一直蔓延下去,其實對社會真的不見得是好的。
    翁院長啟惠:對,但是我絕對是清白的,請委員放心。
  • 許委員智傑
    絕對是什麼?
  • 翁院長啟惠
    我是清白的。
    許委員智傑:絕對是清白的。其實我也是希望你是清白的,而且我認為你是清白的機會也很大,就是因為你對這些生活的細節可能沒有那麼在意。
  • 翁院長啟惠
    對。
    許委員智傑:你只注意到有沒有違法,如果沒有違法就好,其他都交給別人,我要說的是,……
    翁院長啟惠:不是其他都交給別人,因為我跟張念慈……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其實如果我有3,000張股票、1億元,生活算是過得去了,我會專心去做科學研究、專心提升國家的研究、專心顧及中研院的名聲,其實這個比較重要。
    翁院長啟惠:3,000張是給女兒的,不是我……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5,000張、6,000張我都不care,因為你是原始股東,你是發明者。
  • 翁院長啟惠
    對。
    許委員智傑:我希望科學家有自己一定的利潤,對於合理、合法的利潤,我們都不會反對,但是你已經有了,其實就不需要再去……。你要告訴以後任何投資者,針對你自己的發明,有關於浩鼎的股票就不要再去碰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這樣子才能夠避嫌,才不會引起社會那麼大的動盪,但是現在事實已經造成了。所以,第一、假設你最後有可能是無罪的,我們也希望你能全身而退;第二、你在第一個階段都願意辭職,第二個階段造成的動盪更大,我覺得你可以專心去面對,在第三階段,你剛才提到你跟張念慈可能有買到浩鼎的股票,以後你要避嫌,要這樣操作的話,就不要去操作你發明的東西,比較不會被人家卡在一起。基於這樣的理由,我還是建議院長可以好好地思考一下。
    翁院長啟惠:我沒有去操作我發明的東西。發明的話,當然,技轉就有……
    許委員智傑:反正張念慈有去操作,不是你操作的。其實投資就是我相信你,讓你投資,但是以後我會交代,以後你做任何投資都好,就是不要碰我發明的東西。院長,你知道我的意思嗎?這樣你就不會瓜田李下,被卡得這麼嚴重。所以我寧可相信你是沒有罪的,我寧可相信你不是惡意的,但是這些東西就會讓你卡在一起,才會引起這麼大的動盪。所以你最後如果被判無罪,我會恭喜你,也希望你是這樣子,但是引起這麼大的動盪,事實上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讓中研院可以平靜一點,好好地去做學術研究,這是我衷心的建議。我在第一個階段曾經不希望你辭職,現在我希望你辭職,我講出我的道理讓你參考。
  • 翁院長啟惠
    謝謝。
    許委員智傑:希望院長真的可以考慮讓中研院可以平靜一點,讓你最後可以全身而退,這是我們的希望。讓我們國家的生技業、國家的經濟、國家的科學家都能夠為這個國家做更多事,讓台灣更好,這不是很好嗎?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 許委員智傑
    希望院長慎重考慮。
  • 翁院長啟惠
    謝謝。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鄭委員麗君、許委員淑華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鄭委員麗君書面質詢

    一、這次浩鼎案爭議,大背景是一再被討論的學術單位技轉問題。或更嚴格地講,是技轉時的利益迴避、學術倫理問題。不管中研院或是全國各研究機構進行技轉,長期以科技技術基本法特別是其中第5條與第6條,作為法律依據。因為現行法僅有原則性規範,我國技轉制度是以大量的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甚至行政慣習構成,既缺乏法律的對外性,與其他法令亦缺乏體系關聯。經過這次風波,個人責任與資本市場秩序外,中央研究院作為全國最高學術機關,必定要對技轉制度全盤修正擔起責任。中研院開始做了嗎?誰負責?預定進度為何?
    二、如果從全球技轉制度的發展來看,已開發國家學術單位的研究支出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占全國整體研發支出的比重快速上升。然而許多研究者創新的成果,必須要透過技術轉移方式來實用化,但早期各國都採取出資者(通常即政府)掌握專利權的模式,最後結果就是除了軍事航太等高度國安敏感性的產業以外,學術單位與產業都沒有技轉的誘因。因此從美國Bayh-Dole法案開始,大學、研究機構與小企業能夠擁有政府補助研發的專利,而藉由Stevenson-Wydler科技創新法案,美國所有聯邦實驗室均須以技術移轉為目標,單就數值來看,企業得到技術而研究機構的財政也大為改善,超過200所大學成立技術移轉辦公室,研究機構專利有300億美元的產值與25萬人的就業。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歐盟以及我國,皆走向此一模式。但再正面的制度,往往還是會有不討喜的副作用,院長認為有哪些負面副作用?副作用發生了嗎?中研院是否應該負起責任,帶頭建立因應策略?
    1.舉例而言,目前社會的討論主要聚焦於資源在個人與制度間的分配,但研究單位與整個學術機構乃至學術社群間又如何分享資源?所謂「賺錢」與「不賺錢」的系所,對於一個完整的大型研究機構都是重要的,若在其間短視地過度以技轉績效傾斜而忽略綜合機構規模的支持與綜效,長期來看將產生嚴重惡果,而且國內不少學術單位已經有此跡象。但此事並非不能透過制度改善,中研院的想法是什麼?
    三、這次的浩鼎風波與院長的長期休假,對中研院院務還是會產生影響。本席想知道,這些影響對於正在進行中的臺北南港生技園區及臺南中研院南院籌設,是否產生衝擊?兩項計畫的最新進度為何?分層負責各由何層級推動?對於即將選出的新院長,針對此二案的推動,院長會給其什麼建議?
  • 許委員淑華書面質詢

    翁啟惠的浩鼎案演變至今,已經慢慢讓人從震驚、失望,變成了一齣哭笑不得的鬧劇。翁啟惠完全不計毀譽,只逞私欲的表現固然讓人咋舌,放眼中華民國政府上下,竟無人治得了他。浩鼎案爆發,翁啟惠人在國外,說不回國就不回國。為了閃避立法院監督,還祭出請辭這一招。請辭不准,他才百般不願的回國。面對媒體,躲躲閃閃。在立法院的說明,更是不清不楚。接著大家要他辭職,他卻又提出「請假不辭」、「提前交接」的條件,交換圈選有爭議的新院長。今天他再以「偵查不公開」名義,試圖躲避立法院監督。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中研院祕書長吳金洌表示並不清楚此事,表示翁啟惠的行程歸院長辦公室管理。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晚表示,翁啟惠今日下午突然來函總統府,請求自4月27日起至6月3日止,請假共28天。
    陳以信表示,翁啟惠以「偵查不公開原則及為利院務有效運作」為原因請假,但總統府認為現在請長假不宜,且由於立法院已經邀請翁啟惠明日前往報告並備詢,如果府方此時准假,反而會有協助規避國會監督之嫌,因此無法同意。
    ➢中研院國會聯絡人昨天一早就到立院運作讓翁啟惠明天不去立院。是誰授權國會聯絡人這樣做的?中研院的上司總統不准假,仍堅持不來,是否算曠職?怠忽職守?不要臉的人最大?
    ➢翁寫給馬總統的信,說怕辭職後副院長得跟他一起進退、院內會產生人事極大震盪,但這根本講不通。為何副院長一定要跟翁進退?總統可以指派暫代業務啊!
    ➢翁啟惠堅不請辭,只說要提早交接,也不去立院,背後一定有很大的政治力量在支撐;「政治斧鑿太過分」,從浩鼎案到院長選舉,整個過程「政治涉入學術實在太嚴重」,中研院是否已被利益團體牽制?翁啟惠這也拒絕、那也拒絕,是看準馬英九不會fire他嗎?乾脆以拖待變,用「提早交接」來綁架自己這個利益團體要的院長人選上任,這樣以後就算翁不在院內,是不是「在院裡處理事情也容易多了」?直到下屆院長產生,翁才會去職吧?無縫接「鬼」嗎?
    ➢翁啟惠認為這時他不宜辭職的理由竟是,「院長遴選過程與結果意外發生外界之諸多紛擾」,故而他若不挺住,一會人事動盪,二會引起國際關切,三會影響我國際聲譽。其言下之意難道是:總統如果對院長遴選有意見,我留著,可以協助以時間換取操作空間?這是什麼樣不堪的政治交易?問題是,四月十六日的中研院評議會是由翁啟惠所親自主持,整個評議過程是六十五位評議委員以民主程序多數通過,這是反陷評議會於不義?
    ➢為什麼下屆院長前兩名最高票是剛當選的新院士?現在負責選院長的評議會,成員一半以上是院長指定,另一半是誰安排出候選人名單的?院士只能就現有名單勾選評議員,這些名單根本就是翁院長屬意的人選?!本席要求,下屆院長應重新遴選,而且未來院長必須由所有院士投票,才能大破大立。
    根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
    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進入總統府,這是他被檢調約談後,首次與總統馬英九會面,原本外界預期他會向總統請辭院長職務,卻在會面過程中未提及,僅表示願意配合提前辦理交接,並在給總統的信函中強調,絕對沒有內線交易、操弄股價、女兒購買浩鼎股票的基金來自父母,更無賤賣中研院技術或貪瀆情事,讓各界相當詫異。
    但檢調四月二十日搜索翁啟惠位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住處、中研院院長辦公室及潤泰集團子公司等七個場所,最後將翁啟惠改列貪污罪被告,並限制出境,最關鍵的原因,就是檢調查不到翁啟惠出資購買三千張股票的金流,翁啟惠僅口頭向檢察官表示,女兒的三千張股票確實為他所贈與,但卻無法提出相關的金流文件讓檢調信服。最誇張的是,檢調在搜索約談當天,已查到浩鼎涉嫌滅證串供,最後卻沒有據此聲押翁啟惠等任何一名被告,令人相當不解。
    浩鼎解盲未達標,股價遭到禿鷹追擊,從700多元斬腰到25日收盤345元,禿鷹已經大賺,《工商時報》報導,空方目前採取回補態度,上週五已經有高雄大戶釋出500張股票一次被承接。
    ★浩鼎技術主要來自中研院長翁啟惠的研究,因為內線交易疑雲,檢調搜索浩鼎,法人憂檢調,「攜走浩鼎大量資料,包括公司許多智財、技術和研究數據,這些數據是否會外流?甚至賣到大陸等其它國家?
    ★理論上,總統是翁啟惠的直屬長官,面對這種局面,應該最有出手的正當性。不過除了「與社會期待不符」、「請再考慮」這種冠冕堂皇的話。而全民選出的新國會,上週翁啟惠到了立院,也是全身而退。難道翁啟惠不來,教委會就自廢武功,放棄監督義務?難道翁啟惠不來,教委會不能直接更改議程,殺到中研院「實地考察」?難道翁啟惠不來,教委會不該以共識決,通過對翁啟惠的譴責案?翁啟惠到現在可能仍是「請辭」狀態,馬總統仍有「准辭」的空間。還有上述那些立法院的手段可用,誰說真的治不了翁啟惠?
    東方思想講究群體關係,常以小我、大我為區分,由內在修為出發,而至社會國家,崇尚服膺大我,小我即可能死而不死;西方哲學則有本我、自我、超我構成完整人格之說,強調的是本能與道德之間不斷地折衝與協調。不論從哪個途徑來思考「我」的問題,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都給我們上了很艱難的一課。
    ★翁啟惠,是擁有國際聲望的卓越科學家,他在台灣完成了完整的大學教育,並在美國取得博士學位,一路潛心學術,特別是醣分子合成及醣蛋白研究,擁有卓著成就,成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他在生化領域獲致的獎項,已是諾貝爾獎級的地位。這樣一位傑出的人物,在十年前回到台灣領導中研院至今,相信社會上多數人應會同意:翁啟惠給這塊土地帶來的貢獻,大於他在行事判斷上的疏忽、甚至錯誤。
    二月二十一日,浩鼎的抗乳癌新藥0BI-822解盲結果公布,這兩個多月以來,不只對翁啟惠、中研院,或是台灣社會,都是很不愉快的經驗。這個案子不僅案情本身牽涉複雜,需要逐一釐清,其所外溢的效應,更是多面而廣泛,包括政治、產業、技轉、法律、倫理,都被放在檯面上審視。
    ★一個社會在區別進步或是落後,很關鍵的指標是:大家究竟是藉由這次的事件論辯出更完善的可行制度,以及共同信守的價值規範?或者降格為政學圈的派系械鬥,不排除今後還要延續、複製與反撲?
    如此一位優異的科學家,當他在面對專業領域以外的生活常規與生命價值時,他居然是以低於常人的自制力,把「我」放到無限大,等同台灣的國際聲譽,不惜踐踏他者、我群,光這行徑,他已令最高學術機構中研院為之蒙羞,足以構成總統將之免職的充分理由。
    主席:關於今天議程作如下決定:對委員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特別向翁院長再說明一下,就像我們剛剛提到的,請不要以偵查不公開,就不提供有些委員要的資訊,好不好?我們還是希望資訊能夠更加透明,請翁院長能夠遵守。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報告委員會,現在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
    1、
    有鑑於「浩鼎案」已嚴重影響中央研究院聲譽,甚至污名化生技產業發展,涉入「浩鼎案」之中研院翁啟惠院長之前雖已就「浩鼎案」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惟關鍵問題卻又刻意迴避未能釋疑。翁院長今既已遭檢方以貪汙、背信罪列為被告,中研院李前院長遠哲表示「翁院長應辭職配合調查」,民進黨亦表態「翁院長已不適合繼續擔任院長,應該儘速辭去院長職務」,朝野均一致認為,翁院長應立即辭職,靜候司法調查,讓國家最高研究機構儘快回復正常運作。
  • 提案人
    吳志揚  林德福  吳思瑤  蔣乃辛  黃國書  陳學聖  柯志恩  蘇巧慧
    主席:請問委員有沒有補充意見?院長,您的態度都應該很清楚了,就不需要再贅述了。本案就通過,好不好?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說明。
    王副院長汎森:主席、各位委員。可是「刻意迴避」這4個字應該刪掉吧,院長沒有刻意迴避。提案提到「關鍵問題卻又刻意迴避……」。
    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好,那就刪掉好了。院長,你就好好認真去面對。
    進行第2案。
    2、
    請總統府與中央研究院分別針對中央研究院院長遴選辦法之解釋疑義於一週內提出書面,說明因任期屆滿或院長辭職等因故出缺之不同因素,導致在不同狀況遴選新任院長之法定程序之適用時機及樣態。
  • 提案人
    鍾佳濱
  • 連署人
    許智傑  柯志恩
  • 主席
    請問委員有沒有補充意見?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說明。
    王副院長汎森:主席、各位委員。主席,「一週內」太快了,而且我們能要求總統府嗎?
  • 主席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當然知道目前能要求中研院的除了本院之外就是總統府,因為目前中研院院長遴選辦法是根據評議委員會訂定的,是中研院院裡面訂的。這個辦法不是總統府訂的,也不是立法院訂的,遴選辦法是中研院的評議委員會訂定的,就跟校長遴選辦法一樣,各國立大學校長的遴選辦法也是由各大學自己訂的,但是當大學校長遴選辦法在發生疑義的時候,通常會請教育部釋疑。現在中研院不歸教育部管,而是歸總統府管,總統府第1局第3科就是管中研院的。
    所以我建議中研院先自己找出遴選辦法的解釋,釐清在不同狀況之下你們適用的時機,你們要有新的主張。如果你們對自己的主張沒有把握,可以請示總統府;如果你們請示總統府之後,總統府來不及在1週內給你們函復,我不計較,但是我希望中研院在1週內,就你們內部所訂的遴選辦法在不同狀況之下的樣態要如何適用,向本會提出說明,好不好?因為本院也沒辦法對總統府提出要求,我們只能審查他們的預算。至於如何請示總統府,請中研院自己看著辦,但是中研院本身的說明至少要在1週內拿過來。以上說明。
    主席:中研院王副院長,可以嗎?請你們盡力去了解,也函請總統府……
    王副院長汎森:可是要函請總統府函復,1週內的時間不夠。
    主席:但是你們該做的動作要在1週內完成,至於總統府的函復時間,我們就不算在裡面。不然給兩個禮拜好了,好不好?
  • 王副院長汎森
    好。
    主席:本案就改成兩個禮拜,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並請中研院研究辦理。
    進行第3案。
    3、
    此次浩鼎事件引發大眾對中央研究院之質疑,尤其係涉科學技術移轉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第12條、第13條與相關法規匯入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與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等議題,請中央研究院與科技部分別於兩周內就下列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說明:
    針對受國家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所衍生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歸屬、運用,提出相關查核、監督之統整改革報告,須包含:
    一、近十年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各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資助機關所資助之計畫,提供項目名稱、預算金額等原始資料。
    二、上開研究計畫所獲得之技轉收益,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2條及第13條分配至「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及「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金額,依照年度、單位、計畫名稱及分配比例提供。
    三、前項收益,未分配至前述基金的部分項目其說明原因。
    四、本書面報告之資料統計至2016年4月30日止。
  • 提案人
    鍾佳濱
  • 連署人
    蔣乃辛  柯志恩
  • 主席
    提案委員有沒有補充意見?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統計的資料是不是到4月30日就看他們的能力所及,因為我們要求在兩週內提出。
    關於這個期程,我可以同意由中研院及科技部自行訂定,到什麼時候截止,請他們抓個期程。至於其他的內容就很單純,我們想知道過去10年來我們國家投入可以資助的科研計畫大概是哪些項目、投入了多少錢。其次,根據科技基本法第六條所產生的技轉收益,應該再根據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分配到兩個基金會裡面,不是全部,是有的要分配進來,我們想知道分配了多少進來。最後,沒有分配到這兩個基金的原因是什麼,也請說明。
    簡單講就是以下3個部分:一、國家資助的科學計畫到底是哪些計畫、項目、名稱、預算?二、這些計畫產生的技術收益、應該拿回來的錢到底是多少?是怎麼分配到這兩個基金會的?三、沒有分配到這兩個基金的部分到底是什麼原因才不用放到這兩個基金?過去中研院大概1年只有1,000萬元的技轉收益放到這個基金,所以我很訝異,希望科技部及中研院分別說明之。謝謝。
    主席:說明欄第1行可能漏列了兩個字,在「針對受國家科學技術研究發展」的後面要不要增加「基金」兩個字?
    鍾委員佳濱:國家預算產生的技轉收益才會歸到基金,不是拿基金去支持技轉。
    主席:不是,好像漏列兩個字。
  • 鍾委員佳濱
    漏列哪兩個字?
  • 主席
    「針對受國家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基金」。
    鍾委員佳濱:我覺得可以把「科學技術」拿掉,改成「針對受國家預算支持所衍生」,我主要是關心受國家預算支持的部分。
  • 主席
    請法務部章主任檢察官說明。
  • 章主任檢察官京文
    主席、各位委員。時間是到去年年底。
    鍾委員佳濱:到去年2015年嗎?好,到2015年年底,我可以接受。
  • 主席
    請中研院王副院長說明。
  • 王副院長汎森
    主席、各位委員。能不能改成近5年?因為近10年的資料非常多。
    鍾委員佳濱:好,改成5年也可以。至少我們可以從5年內的資料看得到一些內容。
  • 王副院長汎森
    那時程能不能稍微延一下?因為這些資料非常多。
    鍾委員佳濱:好,1個月。
    主席:好,改成近5年、1個月,可以嗎?
  • 鍾委員佳濱
    到去年年底。
  • 主席
    請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許副司長說明。
    許副司長增如: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假設是近5年,全部計畫的項目會非常、非常多,剛剛提到技轉的部分,技轉的部分其實每年大概計畫……
    鍾委員佳濱:就是因為國家資助產生技轉的部分才要,如果有國家資助卻根本沒有技轉收益的,就不在我的追究範圍內。謝謝。
    主席:大家都很清楚了。本案改成過去5年、在1個月之內提供相關資料,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並請中央研究院研究辦理。
    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各位。
    休息(13時20分)
User Info
吳志揚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