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 @ 本院議場 (主席::現在開會,因程序委員會未審定本次會議議事日程,依例由議事處編製草案,提報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民進黨黨團則提議照原草案通過。現在分別進行處理,先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請議事人員宣讀國民黨黨團提議之內容。)
  •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長 林志嘉
    秘書長:報告院會,出席委員85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因程序委員會未審定本次會議議事日程,依例由議事處編製草案,提報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民進黨黨團則提議照原草案通過。現在分別進行處理,先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請議事人員宣讀國民黨黨團提議之內容。
  •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6)次院會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4案(如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其餘所列議程草案均照原議事處編制草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 提案人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以下之宣告:國民黨黨團提議報告事項增列部分照案通過,其餘均照議程草案通過。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1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 項目
    二、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行政罰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5人擬具「檢察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一、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二、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四、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五、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2人擬具「森林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六、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七、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四十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八、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九、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6人擬具「住宅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一、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1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二、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1人擬具「森林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三、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1人擬具「國家公園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四、本院委員蕭美琴等19人擬具「國家公園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五、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8人擬具「共同管道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七、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八、本院委員徐榛蔚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九、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4年度決算書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104年度決算書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04年度決算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工作成果報告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4年度決算書(含工作執行成果)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三、行政院原子能委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04年度決算書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四、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4年度決算書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五、考試院函,為修正「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二、附表三,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六、司法院函,為修正「法院庭長遴任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分類」,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編制表」等26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就公費生培育應檢討公費醫師招生、分發服務及福利待遇保障制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重點科別公費生養成計畫對於挹注偏鄉醫師人力及留任措施之相關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之二規定沒入追繳違法所得之食品業者」,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中放射性核種之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送「治療淺股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中抗氧化劑之檢驗方法-多重分析方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耐熱溫度標示符合性試驗方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送有關離島病人轉診支援服務機制與提供接續式、連續性服務之說明,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四、法務部函,為修正「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非法廣播電臺聯合取締小組」105年第1季執行成果統計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廢乾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04年水污染防治方案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函,為「機器腳踏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名稱修正為「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三、財政部函送該部及所屬105年度第1季於各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明細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四、財政部函送該部及所屬105年度第1季獎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五、內政部函送「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七、內政部函送「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八、文化部函送105年1至3月份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九、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如何協助我國樂器產業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所屬博物館科技應用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一、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應高速網路時代,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與影視音產業之相關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5年度第1季補助地方政府及獎(捐)助團體、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七十三、勞動部函送該部及所屬105年度第1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四、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258(67)決議案「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修正案」,修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空氣污染證書」,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相關附件,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七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客船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七、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五十八),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八、交通部函,為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105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來屢次參與該部之相關工程標案,其承包標案之決標金額大部分均與標案底價金額相同之調查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七十九、客家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未來發展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4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4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5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檢送「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截至104年第4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四、行政院函送105年第1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五、行政院函,為本院各黨團於第9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發表之共同聲明,檢送外交部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六、教育部函,為修正「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七、教育部函送「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八、教育部函,為修正「運動彩券經銷商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認定標準」,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六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教育部函送「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第十三條條文及第十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食用禽蛋運出家禽飼養場之防疫措施」,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四、審計部函,為修正「審計機關審核公私合營事業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輸入石油探採石油及製造石化原料工業副產石油製品售與石油煉製業之石油基金收取金額」,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各部會所屬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已達三分之一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七、科技部函送105年4月份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八、國防部函送「國防部部長兼任中科院董事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九、國防部函送「國防部對中科院監督作法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國防部函送「中科院董事及監事遴選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密)外交部函送巴拿馬共和國國會通過肯定我國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及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意願之決議,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管理費用」之「公共關係費」凍結75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業務支出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業務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專案計畫支出─招標─醫事人才教育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勞務成本」之「管理費用」凍結38萬8,000元,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政府補助支出」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 項目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等九家財團法人105年度預算決議,針對各財團法人「業務支出」中政府補助經費凍結十分之一,檢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及醫藥品查驗中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現在繼續處理剛才通過的報告事項增列部分,宣讀第一案。
    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二、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及第一百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報告院會,有關增列報告事項相關議案記載於議事錄之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繼續報告。
  • 項目
    一○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反托拉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供應事業及能源用戶達應辦理能源管理法規定事項之能源供應數量、使用數量基準及應儲存之安全存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請更正前送「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第九條附表一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科技部函送「駐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簽署完妥之臺斯科學及技術協定」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3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5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5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2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洪慈庸等16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3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5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4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3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2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二九、本院人事處函,為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委員鄭麗君及李應元2位委員均自民國105年5月20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事項第一○九案以下各案,均准予備查。
      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 項目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兩岸經貿未來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金融科技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網際網路已是日常生活接收與傳遞信息時,最常利用的傳播媒介。平時應建立起「資訊安全、人人有責」的務實態度與良好習慣,並藉由綿密的教育宣導及標準化作業程序,使用網際網路及資訊媒體設備,以確保資訊及相關系統之機敏性、完整性與可用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四、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氣候因素影響水果產量,請儘速研擬對策以協助農民度過難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五、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榛蔚就儘速檢討紅十字會相關法規並進行修正,使其得更適切符合現行國情需求與國際規範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六、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榛蔚就基於區域均衡發展為優先考量,研議於各區域機場之外新增大額退稅據點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七、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榛蔚就國內電子煙迄無相關法規予以規範,爰要求應以世界衛生組織規範為準則,儘速研擬管制電子煙之法規、訂定並落實相關管理政策,以維國人健康並防堵其游走於法律之灰色地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八、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志榮就爭取合理的護病比、減輕護理人員負荷、降低人員流動率及爭取住院護理費給付,建議從降低護病比、嚴格執行「護病比與住院護理費給付連動制度」、減輕護理人員行政作業負擔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應將「活化老人生活」列入政策思考乙節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是否開放含瘦肉精之美豬進口及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一、行政院函送余委員宛如就建議將區塊鏈之議題納入國家發展層級計畫,並成立統籌網路資訊相關議題之窗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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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主計總處提出之國富統計結果,期許能對其所言及未盡之言的危機儘速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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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國道一號中清交流道塞車頻繁,增設中清系統銜接台74線計畫至今尚未動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近年頻頻發生的遊覽車事故,已凸顯交通旅遊安全若再不積極改善,必將嚴重影響我觀光產業前景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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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榛蔚就花東地區大眾運輸系統,增加「台灣好行」副線,並加強推廣自行車服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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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行動電源於飛機上自燃事件,應研討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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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振興經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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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大坑風景特定區計畫訂定落日條款屆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Cosplay角色扮演已成為時下年輕人流行的表演藝術,其性質逐漸發展成為新世代的藝術表演及產業,然我國政府目前並無負責的主管機關,文化部表示業務僅此於漫畫出版,衍生出的表演行為不在管轄內。爰此,為保障Cosplay角色扮演者應有的權益,文化部應製訂管理事項與協助辦法,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研擬相關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新政府自520上任來,各部會猶如飆車似地競相倉促宣布攸關重大民生,卻缺乏溝通配套措施的爭議決策,不但讓國人對政府喪失信賴感,同時也暴露出部會首長急欲建功而忽略國家利益、漠視人民權利以及缺乏內部縱向聯繫已招致民怨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張廖委員萬堅,鑒於基於建立完整中醫師臨床訓練制度,衛生福利部設有「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惟該計畫不夠周延,自民國一百零三年實施迄今,新進中醫師受訓率不到七成、二百四十六位中醫師無法獲得受訓,反而造成中醫師薪資與人力條件下降,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立即檢討「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之獨佔認定資格,參照牙醫之一般醫學訓練(PGY)制度認定訓練機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有關大學退場機制,新教長提出兩項措施,一是私校退場後的校產須公用,絕不讓私校董事會從中謀取任何私利,二是設置50億元基金,處理大學退場後,如何活化學校資產,同時解決師資面臨失業的問題。但這在可行性上有待商榷,最好還是由教長召集各大學校長及有招生危機的私校董事長共同會商合理的作法。高等教育應朝自由化和鬆綁處理,給大學足夠的彈性,大家都可以找到生存的方法。否則教育部規畫得愈多,大學可以做的事愈少,在少子化浪潮之下,對高教發展不是好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教育部長甫上任就宣布將儘快達成高中職「全面免試、就近入學」方案,包括擴大高中職優先免試、鼓勵就學區或縣市試辦全面免試入學,及採計國中生在校成績,推動「類繁星計畫」等,引起教育團體強烈反彈。就政策的推動程序來看,教育部在完全沒有跟社會溝通的情況下,也沒有提出相關的配套措施或說明,就貿然宣布改革,且考試入學或許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卻是公平的制度,捨棄公平的制度將使弱勢家庭的學生競爭力降低,且出現連鎖反應,教育部應考量弱勢家庭學子就學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年來台灣的食安問題,始終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台灣現行法規對逾期食物既未詳加規範,對通路商亦無課以溯源管理要求,端午節將至,如何避免過期食品與材料重新包裝、更改標籤之後再上市,進而讓國人可以吃得更加安心,應該是新政府上台之後首要面對的課題,且相關單位應就國內食品原料過期管理,通路商逾期食品管理、食品商或食品工廠的逾期原料管理、熟食或即食食品逾期管理等問題擬定對策,以免不肖商人藉此謀利,危害民眾健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教育部修訂有關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增列「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學校是教育的最前線,生活教育是學校教育的核心,教育部應該信任學校、尊重學校,並協助學校辦好教育,把學生教好。以學生服裝儀容為例,這是學校本位管理的項目,教育部不應該隔空下指導棋,不應該自己扮白臉討好學生,卻要學校扮黑臉去得罪學生,在修改規定之前,也應該聽聽學校的意見,特別是訓導人員的心聲,不能突然一聲令下就要求全體適用。教育部既違反民主精神在先,卻轉身要求學校要遵行民主機制,明顯違背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的古訓,日後對於其它校規教育部也不應再插手,以免情況更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灣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正在逼進14%,2025年將達20%,養老送終將是國家大事。台灣人的平均餘命約80歲,現階段有許多長輩在壽終正寢前,約有7、8年是處於臥病在床需要照顧狀況,衛福部推估,87%的老年人屬身體健康或是稍有小毛病的亞健康狀態,其餘13%需要長期照顧。但衛福部統計,2017年時照服員缺口將達3萬人,民團與立委都指出,若不能全盤規劃,提高照服員薪資、工作條件、社會地位、職業成就等,讓更多年輕人投入,將來就算有錢也請不到人,更可能出現「服務員挑案主」,病愈重、失能程度愈高的個案,愈沒人要照顧的狀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老舊社區都更是住戶們的美夢,尤其在地震頻傳的台灣,都更簡直是一種拯救,於是,拒絕合作的釘子戶就成為其他住戶的眼中釘。但無論釘子戶多自私貪婪可恨,私有財產受到《憲法》和法律保障,仍是不可剝奪的權利。為了市容和預防大地震,公共利益是否應高於私產,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機關研擬相關措施,以維私有財產與公共利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甫在日本伊勢志摩閉幕的七大工業國高峰會(G7 SUMMIT)、以及即將在6月6日舉行的第八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將對全球下半年的經濟、特別是人民幣匯率穩定,將帶來決定性的影響。因此要求行政院必須針對全球經濟在人民幣匯率穩定的環境下可能逐漸走向復甦的道路,研擬因應措施以促進我國經濟回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高鐵南港站訂於七月一日通車啟用,高鐵公司宣布自該日全面調整班表。高鐵班表優化是整體公共運輸服務品質提升的重要一環,而優化的背後涉及增車增員的長期規劃、跨國產業合作與技術輸出、觀光與交通服務、以及高鐵、台鐵與地方捷運和客運整合,要求行政院應責成交通部與高鐵公司能以更宏觀的思維協力合作,讓民眾更願意使用公共運輸,享受低碳出行的優質服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新政府一上台,便立刻下令撤回海巡和國軍艦艇在沖之鳥礁海域的護漁行動,因此要求行政院不能以密室協商的方式來操作台日外交,甚至犧牲漁權、開放福島食品來交換不知所以的政治利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國發會祭出三大策略,稱之為「促進民間投資的三駕馬車」,在台灣面臨工業生產指數年增率連12黑、外銷訂單年增率連13黑、對外出口年增率連15黑的光景下,無論是生產或外需都十分疲弱,基本上這三大策略在方向上和力道上都值得肯定。對於這三駕馬車,我們一方面寄予厚望,另一方面則有所憂心。因此要求行政院對「三駕馬車救台灣」計畫內容及定義要更加明確、對內及對外溝通要有效落實、計畫執行要貫徹始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教育部今年編列一億多元預算,補助各縣市政府為學校設置電子圍籬,為有效維護校園安全,本席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請警方加強校園內部及周邊巡邏,提高見警率,各級政府也應通盤檢討校園安全防護工作,檢視校園安全死角,整合家長、社區力量,布建完整的校園安全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今年第1季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率仍為負0.68%,導致主計總處調降了今年經濟成長率預估,由原先的1.47%降為1.06%,雖然減少了0.41個百分點,但卻勉強「保1」。事實上,經濟成長的正本清源之計,還是要促進投資,因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機關,鼓勵民間,國內和國外的投資,並解決五缺─缺工、缺地、缺水、缺電、缺人才問題,提升官員待遇及素質、大力調整法規、改變預算體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受到全球金融海嘯衝擊,台灣失業率一度攀升。二○○八年一月總體失業率為百分之三點八,到二○○九年七月攀上百分之六點零四高峰,去年平均失業率則降到百分之三點八九。至今青年就業問題依舊嚴峻,青年薪資問題也在社會中引起諸多討論。在畢業季節,要求行政院應從各個層面協助青年就業,讓青年獲得合理的待遇。青年有希望,台灣就有希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主席
    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
  • 主席
    現在請行政院林院長報告。
    林院長全:(10時34分)蘇院長、蔡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5月20日,蔡總統、陳副總統就任第14任總統、副總統,本人於同日就任行政院院長。今天,本人應邀到貴院作施政方針報告,備感榮幸,更深感責任重大。
    本人瞭解,蔡總統及全國民眾對於新內閣的施政有高度的期望,希望政府能夠儘速推動各項政策,帶領大家走出這幾年來社會失落與經濟停滯的困境。面對與日俱增,而且層出不窮的經濟、社會與環境問題,我們設法跳脫舊思維,嘗試以新模式來解決現階段的問題。因此,我們依據總統的施政藍圖,以「創新、就業與分配」3項原則,來引導臺灣新的經濟方向與發展模式。並且以3個「5大計畫」為綱領,分別從經濟、社會與政治等三個面向來解決臺灣現階段所面臨的問題。
    在這些施政原則中,最重要的是強調創新是引導臺灣新經濟與發展模式的核心價值。我們希望透過創新,不管是製造技術的更新、產品價值的提升,還是營運模式的改善,都可以讓產業用更少的資源,創造更高的附加價值,維持企業的競爭力。透過建立五個適合創新創業的產業聚落,才能集中資源與創新研發的能量,緊密結合產學、吸引國際人才來臺(留臺),提高廠商生產力,帶動區域經濟成長、擴大就業機會。
    我們強調以創新來解決問題,同時也需要鼓勵民間投資,來作為解決目前臺灣低薪與高失業率的重要方法。除了改善投資環境以外,我們也要透過簽署投資及貿易協定,或是加入區域經貿組織,來提高企業投資意願。讓臺灣企業能夠走向國際,並以全球為市場,才能發揮經濟規模。
    此外,我們也需要第三部門的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與社會企業,深入社會弱勢地區,參與公共與社會服務的提供,增加就業機會。
    在強調創新與就業之外,我們並沒有忽略以制度創新,來維持一個公平社會的重要性。因此,我們將落實「五大社會安定計畫」,來建構永續、公平、安全的社福體制,做為新社會的基礎。計畫內容包括:推動安心住宅、加強食品安全、社區照顧、確保年金永續以及維護治安等。
    第三個計畫是配合行政院以外的其他各院,推動「五大政治改革計畫」來確保民主、自由、法治的價值,做為未來新政治的基礎。計畫內容包括:實踐世代正義、革新政府效能、啟動國會改革、落實轉型正義、推動人權保障、憲政及司法改革等。
    以上是我們依據總統的施政理念與國政藍圖所擬具的施政策略,具體的施政方針已經印成書面,於日前送達貴院,敬請參閱。
    以下,謹就未來施政的五個重點方向,作一扼要報告。
    一、全面轉型升級,再創經濟動能
    (一)五大產業創新聚落,吸引人才留臺
    針對當前國內產業困境,我們規劃了五大產業創新聚落來吸引跨國投資合作、取得先進技術、帶動國內產業升級,增加就業機會。為了配合新興產業的發展,因此,有必要對許多不合時宜法規制度,以及教育科研體系等進行全面檢討。
    我們所推動的五大創新產業,涵蓋綠能科技、物聯網、生技醫藥、國防產業、精密機械等五大創新研發計畫,都需要聚集許多不同專業背景的跨國人才、資金與技術。
    因此,人才的延攬與制度保障非常重要,我們必須讓外籍人士能夠納入我們的社會安全體系,並且提供一個友善的租稅環境,吸引國際人才安心留臺、安全工作。
    (二)推動生活產業,提升生活品質
    除了五大創新研發計畫之外,我們也將大力推動新農業、觀光休閒產業、防災技術、住宅改造、照顧產業及海洋產業等「生活產業」,有效擴大在地就業機會,提升國人生活品質。
    為協助農業提升競爭力,讓農業成為一個有發展、能賺錢、足以養活自己和下一代的產業,政府除持續推動各項農民福利措施外,也將針對環境和農地友善的生產方式提出獎勵,並引進農業保險制度,降低農民風險,安定農民生活。
    為了提升農產品品質,以具有完整的生產履歷、透明的食安管理機制,來重建從產地到餐桌的農業價值,讓消費者吃得安心、健康,並且讓臺灣農業行銷全球市場。
    在提升臺灣觀光產業品質方面,發展電子簽證申請系統,簡化在臺旅遊手續,讓國際遊客能夠便利來臺,深入臺灣各地魅力景點,深度休閒、安全購物。
    (三)重建財政紀律,改革年金制度
    為具體管控國家財政狀況,我們將在現有的預算規模上,全面檢討財政資源的有效使用。未來每一會計年度不再依照慣例逐年延續,均將歸零思考,嚴格按照施政優先順序分配資源。重大計畫的經費分配,必須經過嚴格的政策效果評估,以減少浪費。
    中央政府的公共建設,也將以跨縣市的區域為優先投資目標,有效地促進地方政府的資源分享及效益共享。為解決地方財政問題,將積極檢討中央與地方權責,把法律義務支出的財政資源直接下放,強化地方治理能量,並鼓勵地方政府間建立協調機制,整合資源共同解決跨域事務。
    針對現行中央補助地方的運作機制,增加開源節流的誘因,並合理縮小直轄市與非直轄市財政分配的落差,避免不同區域人民享有的公共資源過度懸殊。
    年金改革攸關國家永續與世代正義,必須由不同職業、階層、世代一起參與。政府將組成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由跨黨派的學者專家、雇主、受僱者、政府代表共同組成,研擬可行的年金改革方案,並召開年金國是會議,和社會溝通以凝聚共識。
    二、維護社會安定,人民安居樂業
    (一)興辦社會住宅,推動社區照顧
    政府除了提出安心住宅計畫,來杜絕房市炒作、健全租屋體系,讓國人都能找到一個負擔得起、又有居住品質的房子之外,也將推動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政策。
    社會住宅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選擇合適的地點,透過興建、空餘屋,以及容積獎勵等方式,預計在8年內提供20萬戶的社會住宅。
    為了因應少子女化、高齡化的社會趨勢,我們將推動「托育、長照、就業」三合一照顧政策。
    以社區為單位,整合托育、照顧及醫療資源,減輕家庭照養的負擔,並提供在地婦女二度就業機會;並且要推動長照2.0計畫,發展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的服務體系,推動「社區健康照護管理中心」,打造在地健康照護網絡,縮短長照的城鄉差距。
    長照制度需要穩定的財源作為後盾,政府將以指定稅收辦理長照服務,並依據長照需求衡量財政狀況,決定服務範圍與補助額度,以符合長照資源運用的公平與效率。
    (二)強化治安維護,防制毒品犯罪
    政府除了持續掃黑幫、掃黑槍、反詐騙及保障婦女幼兒人身安全外,並已將毒品防制列為治安最優先項目。因此,我們將增加毒品防制專責人力,建置全國性的毒品犯罪資料庫及跨區域的毒品聯防體系,並設置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機構,建立完整流向管控。並且,必須加強跨國合作,強化邊境管理與毒品查緝,全面阻斷毒品來源。
    此外,也將推動社區警政,結合第三部門的非營利組織與非政府組織、企業、保全、志工等民間資源,做好校園反毒工作,減少青少年接觸毒品的機會。
    (三)健全醫療環境,保障國民健康
    為增進基層醫療照顧的功能與品質,我們將適當的把醫療保健支出分配到公共醫療體系,以及基層公衛人力之上。這樣才能對偏遠地區、弱勢族群,提供高品質的預防保健、防疫、社區照護等醫療服務。
    為了積極保障醫事人員的勞動權益,我們將修正勞動法規,使受僱醫師與勞工受到同等保障,並推動健保護理費用與照護品質連動支付,確保服務價格能合理回饋至護理人員。
    (四)完善食安管理,確保國民健康
    為提升食品產業的品質及競爭力,重新找回國人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我們將從食品生產的環境改善、有效杜絕污染著手,做好食安把關工作。
    首先,將建置「毒物管理機構」,從源頭全面監控、追蹤有毒物質,並重建食品的生產履歷,讓每一個生產階段都有清楚紀錄、資訊公開透明。
    此外,也要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製造黑心食品的廠商課以更重的法律及賠償責任,督促生產者自主管理,同時提高檢舉獎金及嚴密保護檢舉者安全,加強監督力量。
    (五)改善勞動條件,提升勞工權益
    保障所有勞工在「尊嚴勞動」的職場環境持續發展,是政府的責任。為改善勞動條件,我們將縮短勞工的年總工時,維護勞工健康,讓勞工的工作、休閒與家庭生活獲得平衡,同時創造內需休閒觀光服務業的發展。
    對於勞工低薪的現狀,我們將改變基本工資的審議程序,將最低生活所需及參考的社經指標入法,使制度更為健全。
    在促進就業方面,將推動就業與技術傳承的世代合作,整合「職涯輔導」、「就業媒合」及「職業訓練」三大專業體系,來協助失業青年就業。
    三、改革教育文化,族群共存共榮
    (一)提升教育品質,強化人才培育
    為積極培育下一個世代所需人才,政府將分別針對現行幼兒教育、國民教育、技職教育、高等教育面臨的問題,對症下藥提出解決方案,讓學生得以快樂學習,並減輕家長負擔。
    幼兒教育方面,將擴大幼兒托育的公共化,改善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提供價格合理、品質有保障的托育服務。
    國民教育方面,將鼓勵就近入學,投入資源提升社區國中小與高中的教學品質。
    技職教育方面,將全力縮短學用落差,讓第一線實務工作者能在學校傳授經驗,使學生透過學習與實作,趕上業界腳步。
    高等教育方面,將配合國家與區域發展策略,在保障現有學生受教權與教職員權益的前提下,推動大學的轉型與整併。
    同時,也要加強產學合作,建立大學與地方產業的夥伴關係,讓大學成為地方產業研發或人才技術的培育中心。
    (二)豐富文化涵養,厚植文化國力
    文化的施政應回歸「以人為本」的思維,讓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到生活的幸福感。首先,我們將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方式,讓文化治理與藝術創作回歸專業與創意。並且,強調以在地文化涵養社區生活,以社區的「地方學」與文化資產保存、博物館及學校教育,來構成傳承世代記憶的四個支柱。
    為重建和再現土地與人民的共同記憶,確保文化多樣性,將推動「文化基本法」,並鼓勵青年創意及新銳藝術,給青年世代更豐厚的文化土壤。
    此外,我們將善用文化軟實力重返國際社會,運用文化外交讓世界重新認識臺灣,因此,我們將針對現行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提升文化經濟當中的文化涵養,進一步創造經濟產值。
    (三)照顧各個族群,協助多元發展
    為促進整體社會女性地位的提升,我們將積極落實性別主流化,促使性別平等的原則充分落實到每個職業領域。
    原住民自治必須有實質的基礎與意義,包括財務自主、土地支配及固定組織。我們將循序推動穩健、實質的原住民族自治,並活化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原住民族互助銀行」的模式,建構符合族人需求的融資、微型保險及創新育成機制,協助原住民族產業發展。
    另將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與公私部門合作,創造更多原住民在地就業機會;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強化學校課程中的原住民族觀點,並建立專任族語教師制度,有效傳承原住民族語言、歷史及文化。
    針對目前客家鄉鎮的發展,必須透過「文化」提升觀光經濟內涵,而非僅靠節慶活動刺激消費。桃竹苗地區客家人口比例全國最高,其中又以台3線保持了最完整的客家文化,我們將串連台3線16個客家庄,從桃園平鎮、龍潭到臺中石岡,打造一條具備歷史縱深的「國家級台3線客庄浪漫大道」。以旅遊及客家文化加值產業為火車頭,帶動地方的新型農業發展,同時也創造客庄青年返鄉的就業及創業機會。
    對於新移民的部分,我們將研議修正「社會救助法」,使新移民得到更平等的社福待遇,並解決其就業時所遭遇的不平等對待與生活困境。同時,也要鼓勵新臺灣之子妥善學習母親的語言,使這群熟悉東南亞語言的人才,成為政府推動東南亞合作的重要先鋒。
    在身心障礙者權益方面,將增加科技輔具的研發、製作與生產,使其充分運用科技輔具,並訂定非都市地區大眾運輸的無障礙化改善時程,提升其行動自主性,促進社會參與。
    四、推動政治改革,均衡區域發展
    (一)促進國家團結,提升政府效能
    臺灣歷經數十年的威權統治時期,雖然曾經造成許多違背憲政民主的舉措、侵害人民的權益與生命財產、不同族群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但是,政府應該正視轉型正義的問題,並致力還原真相,促進社會和解,最終促成整個國家的凝聚與團結。
    政府效能是國家競爭力能否提升的重要關鍵,為改革政府效能,必須強化政策鋪陳、溝通以及執行能力,並做到資訊公開透明,使政府決策更貼近人民。
    在做好跨部會橫向、縱向聯繫及整合,提升服務速度及品質之外,也要審慎地運用財政資源,更有效率地達成新的政策主張。
    (二)跨域聯合治理,落實區域均衡
    針對未來整體的國土規劃及區域發展,我們將強化島嶼生態鏈的保護。針對災害潛勢及環境敏感地區進行深入調查及資訊統合,避免國土超限利用。
    對於區域發展落差的問題,我們將大力推動區域聯合治理的模式,發展成為各具特色的經濟體。北北桃基宜的首都圈,將是臺灣國際經貿的重鎮;桃竹苗將發展成為客家文化與科技元素為特色的生活圈;中彰投將以完善交通路網串聯,成觀光與產業活動的國際都會;雲嘉南是臺灣重要糧倉與先進農業的發展基地;南高屏則是以陽光及海洋相關產業為重心的南臺灣門戶,並與澎湖建構更緊密的生活網絡;花東與金馬在相關條例的支持下,將維繫在地特色並發展成為生態資源及休閒旅遊的勝地。
    五、鞏固外交兩岸,拓展國際參與
    和平、穩定與繁榮,是政府外交政策的基礎。因此,必須要強化與我友好國家的雙邊關係,來營造長期、永續的夥伴關係。
    在臺美及臺日關係方面,我們期盼與美國、日本強化夥伴關係,除拓展雙邊經濟與文化連結外,並就區域安全和經濟整合進行實質對話,包括爭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同時,也要加強推動人道援助、災害救援、疾病防治、減緩氣候變遷,以及透過非政府組織開拓更多新興領域,如創新、高科技、綠能、青年等計畫,來深化與世界各國的交流,展示我們對國際社群的責任。
    東協和印度即將成為世界上強大的經濟體,本院將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深化與東南亞及印度的關係,除貿易與投資外,更將建立雙方的民間交流、文化、教育研究等多方面的連結。
    此外,政府將致力維繫臺海和平,持續兩岸和平發展,並在對等與尊嚴的基礎下,改善兩岸關係,促進更多的協商與交流。我們相信穩定的兩岸關係才是海峽兩岸雙方的共同利益。
    另針對貴院委員關心的含萊克多巴胺美豬、日本食品輻射安全及沖之鳥海域3項議題,本院說明如下:
    有關含萊克多巴胺美豬議題,政府會在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的權益下來討論,因此,我們提出下列四項主張:
    一、確保食品安全,全力執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確保國人食的安全。
    二、於近期內提出振興養豬產業的具體方案,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確保豬農權益。
    三、落實風險評估並與國際規範接軌,且應考慮國人消費習性。在未進行科學證據的風險評估之前,我們反對國內與進口豬肉含有萊克多巴胺,因此,也沒有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開放與否的問題。
    四、建立全方位溝通機制,隨時與生產者、消費者及公民團體進行溝通。
    針對日本食品輻射安全問題,目前對於日本輸臺食品,政府仍採用產地證明及特定產品輻射檢驗雙證明。另外,亦持續觀察日本國內檢驗情況,以及世界各國輸入日本食品相關的規範和檢驗結果。
    我們將持續進行監控與風險評估。未來如有食品安全危害增加之情事,將依風險管制原則來加強管理;若經科學方式風險評估後,日本食品的輻射安全可以信賴時,將適時予以調整必要的管制措施,絕對以國人健康為最優先考慮,但我們必須強調,到目前為止並沒有鬆綁日本輻射食品的規劃,也沒有時間表。
    關於「沖之鳥」相關海域的爭議問題,我們的看法與立場如下:
    一、沖之鳥為日方所擁有,國際上沒有爭議。
    二、沖之鳥是島或礁的爭議,目前「聯合國大陸礁層界線委員會」(CLCS)尚未做出完全結論,故為爭議海域。行政院認為,日本對於沖之鳥周遭水域的權利主張是存有爭議的,這個立場從未改變。
  • 三、臺灣對沖之鳥海域爭議的立場是

    第一,沖之鳥不得作為日本主張200海哩經濟海域的基點。臺灣漁民得在該海域擁有漁權,政府會全力捍衛漁權。
    第二,為期永久確保臺灣在沖之鳥周遭海域的漁權不受干擾,臺灣願與日方儘快展開對話與協商。為能順利進行對話與協商,我們期待雙方相互釋出善意,避免採取相互挑釁的言詞與行動,以期後續協商順利。
    本人深切瞭解民眾心聲,以及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與責任。目前國家正面臨國內外嚴峻的挑戰,不但需要政府快馬加鞭,展現高度的執行力,同時也需要立法部門的支持,協助通過相關法案與預算案,以使各項施政工作順利推動,在最短的時間內提振臺灣的經濟動能,為國家開創新局。
    行政團隊未來將就各項施政與貴院及社會大眾進行充分的溝通與對話,並儘速提出各項優先法案,敬請各位委員先進大力支持。我們深信,只要兩院通力合作,全民同心協力,我們一定可以成為一個更民主、更富裕、更公平的美麗國家。
    最後,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也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大家!
  • 主席
    謝謝林院長之施政方針報告。
    在進行質詢之前,先作以下兩項宣告:一、施政方針報告之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如以兩議題進行質詢,每一議題為15分鐘。採用聯合質詢時,依其人數合併計算詢答時間,但不得超過3人。二、依登記次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時,其中質詢委員如不在場,亦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
    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秘書長報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行政院林副院長錫耀本日上午因公請假;內政部葉部長俊榮本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因公請假,由花次長敬群代表列席;法務部邱部長太三本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因公請假,由陳次長明堂代表列席;外交部李部長大維本日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因公請假,由侯次長清山代表列席;經濟部李部長世光本日因公請假,由沈次長榮津代表列席。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質詢,第一位請黃委員國昌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 質詢:黃委員國昌:11:00

  • 黃委員國昌
    (11時)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 質詢:林院長全:11:1

  • 林院長全
    (11時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黃委員國昌:這個禮拜折騰完了,今天終於順利完成施政方針報告。對於目前國家所面臨的困境,蔡總統和院長在施政方針提到,這個國家如果要有未來就必須讓年輕人有未來,對這個理念,我非常認同。所以在今天總質詢的第一部分,我先邀請院長戴上虛擬實境頭套,和我一起感受台灣年輕人的科技力,透過這樣的方式我們來討論3個讓年輕人有未來非常重要的主題,包括世代正義、居住正義及勞工權益。
  • 林院長全
    可不可以允許我坐下來使用這個東西?
  • 黃委員國昌
    可以。
    院長,現在OK嗎?
  • 林院長全
    可以。
  • 黃委員國昌
    請院長先按第1下。請問院長有沒有看到一個年輕人被非常重的箱子壓得喘不過氣?
  • 林院長全
    看到了。
    黃委員國昌:這就是您在施政報告當中揭示的世代正義有關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的問題,台灣年金改革問題,特別是在軍公教這一塊,所得替代率高達9成以上,這簡直是讓人難以想像。因此,蔡總統的五大社會安定計畫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目標,就是要打造一個永續的年金制度,千萬不要讓我們這一代造成的負擔、爛攤子丟給下一代處理。我想請院長能夠具體向大家承諾,我知道你們要成立一個關於年金改革的委員會,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和方向必須要先確認,那就是讓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朝向OECD會員國的水準,至少要往70%邁進,如果能夠進一步邁進60%的話,將更能夠符合你們所揭示的理想─打造公平長久的年金體系,院長如果贊成的話,是不是可以請您再按一下?
    林院長全:好,我已經按了。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是有關居住正義的問題,在五大社會安定計畫當中也曾經提出希望能夠打造20萬戶社會住宅,讓我們的年輕人能夠有可以負擔的房子,朝只租不買的方向邁進。但是我相信院長應該知道,陳建仁副總統在去年的副總統辯論會曾經提出台灣所得房價比已經高達13倍,距離OECD國家的5至8倍非常非常遙遠,我們就更不用講台北市的房子是讓年輕人高不可攀。因此,在居住正義這個主題上,是不是可以請院長承諾,除了要打造20萬戶的社會住宅之外,房價所得比也朝向OECD國家的標準,我們盡努力的降低,好不好?
  • 林院長全
    好的。
    黃委員國昌:請院長再按一下,你有看到一個年輕人被13倍的房價所得比壓得喘不過氣來嗎?
  • 林院長全
    有。
    黃委員國昌:請您再按一下。我們藉由政府的扶助讓這個年輕人可以站起來,把房價所得比往5至8倍的方向邁進,健全不動產買賣及租賃市場,讓年輕人不再為居住煩惱。
    下一個問題也是蔡總統在去年競選總統時所提出來的,那就是要保障勞工權益。目前基本工資只有20,008元,基層勞工和年輕人目前實質所得薪資水準根本就沒有辦法負擔起基本生活,讓很多年輕人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我希望院長在任內能夠具體落實蔡總統提出要制定最低工資專法的政策宣示,透過制定最低工資專法讓我們國家的最低工資能夠符合一個勞工及其受扶養的親屬滿足最低生活需要的要求,不曉得院長是否可以承諾?
    林院長全:我們會訂定最低工資法,至於實際內容,是不是建議在我們訂法的時候再來討論?
    黃委員國昌:好。我可以告訴院長,從去年在討論最低工資的時候,非常多現在執政的民進黨委員都已經提出,按照現在最低生活費的計算,最低工資必須達到26K才有可能滿足本席剛剛所講的那個目標,讓勞工和他一起生活的家屬能夠在社會上滿足最低生活的需求。希望院長未來在擬定最低工資法時,計算的公式除了揭示您在施政報告中提到把各項基準明確列出來以外,也可以滿足我們在制定最低工資法的時候所要達成的政策目標,院長如果願意承諾的話是不是可以再請你按一下?
    林院長全:好,我已經按了。
    黃委員國昌:謝謝院長,可以請院長把設備拿下來了。
    事實上,我本來希望在今天的總質詢能夠和院長以互動的方式操作,但是因為立法院在連接網際網路上有一些安全性的考慮,所以我們必須透過兩台個別的機器進行。透過剛剛那樣的互動方式,我要跟院長展現的是,台灣未來的產業發展方向要脫離過去黑手、代工製造業低產值的產業,促進產業升級以及促進產業轉型,讓台灣的軟實力、讓台灣的人才能夠藉由他們的創意與能力獲得更好的工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讓台灣的年輕人進一步看到未來。
    沿著這個脈絡,我想要繼續請教院長的具體問題是,院長知不知道剛才我們操作的虛擬實境AR/VR產業,可說是今年世界上非常多網路科技大廠,包括Google、Intel都鎖定要極力推展的方向?按照美國專業產業雜誌所評估出來的,接下來會有1,500億美元的產值。我想要請教院長,在你們推動的五大創新產業計畫當中,針對不再過度依賴硬體發展,往軟體方向邁進,你們有沒有什麼具體計畫?
    林院長全:跟黃委員特別報告,在五大創意產業中,特別是有關亞洲矽谷的規劃,我們的這項規劃目的就是希望未來能將自動化、sensor及網路等加以連接。
  • 黃委員國昌
    亞洲矽谷何時可以上路?
    林院長全:我們針對亞洲矽谷已經有一些初步的規劃,國發會未來會提出更具體的構想,況且亞洲矽谷屬於帶狀的區域,我們希望未來能夠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並能充分發揮臺灣現有的軟、硬體實力,更希望未來能夠讓亞洲矽谷發展起來。至於詳細的具體計畫及時間點,目前我們尚未定案,如果黃委員認為有需要的話,我們可以請陳主委向委員做更具體的說明。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現在新內閣剛上路,我相信大家對你們有著很高的期許,也願意給你們時間努力執行。今天是林全院長第一次在立法院進行施政總質詢,在下個會期我們再度見面時,我希望院長針對亞洲矽谷計畫能夠提出非常具體的時程。
    林院長全:好的。我期待不需要一個會期的時間,我們就能夠把亞洲矽谷的想法做得更具體。
    黃委員國昌: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進一步要提醒新的執政團隊,過去我們曾經走過的路、犯過的錯誤,就不要再犯,包括政府曾經推動兩兆雙星及發放消費券等政策,我相信這兩項具體的政策,從事後的performance與許多人的評論,這些都可以看得出來到底過去我們犯了什麼樣的錯誤。日前新政府提出五大創新產業,希望往那個方向邁進,我個人與時代力量都認同這件事情,但是,我們希望政府在推動相關施政,不要流於口號。臺灣社會已經聽了太多的口號,我們希望看到的是實際的作為、實際的措施與實際的效益。當然,對於任何政策的評估,在一開始推動及事後檢證之間,總是會有一些落差,這點我們也瞭解,但我們更關心的事情是,政府在進行每一項施政計畫之前,是否真的有做好評估與計畫,以及從過去的錯誤經驗學習到什麼樣的經驗,未來政府施政時才能夠少走一點冤枉路,這也代表在幫全體納稅人多節省一些納稅錢,不要辜負國人對新內閣的期待。
    林院長全:謝謝黃委員的指教。有關委員垂詢的問題,我們都會特別注意,或許大家對於公共政策會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我們一定會儘量讓它的執行是有效率的。
    黃委員國昌:請問勞動部郭部長,對方才院長承諾的最低工資法,勞動部現在所採取的態度為何?
    郭部長芳煜:我們是採用正面的態度,希望在今年年底之前能夠提出一項草案,以做為討論的基礎。
    黃委員國昌:現今各黨團紛紛提出相關草案,勞動部也正在研擬最低工資法草案嗎?
  • 郭部長芳煜
    是的。
  • 黃委員國昌
    你們何時會提出?
    郭部長芳煜:這個月我們正在蒐集全世界各國的立法範例做為參考,之後就會召開專家學者的諮詢會議,希望在今年年底之前能夠提出相關草案。
  • 黃委員國昌
    在今年年底嗎?
  • 郭部長芳煜
    是的。
  • 黃委員國昌
    今年行政院會不會啟動調漲最低基本工資的審議機制?
    郭部長芳煜:在相關草案尚未制定完成之前,我們還是依照現行機制,將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但是,我們在6月份就會先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黃委員國昌:如此說來,立法歸立法,今年應該討論的基本工資審議,勞動部還是會繼續討論嗎?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是採用雙軌併行的方式。
    黃委員國昌:勞動部針對基本工資議委員會討論調整基本工資的部分,能否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及世界各國先進的立法例,讓你們今年有關基本工資的審議討論,能夠符合讓一位勞工與其受撫養的親屬,在臺灣能夠享受到最低基本的生活需求?
    郭部長芳煜:我們會尊重工資審議委員會所有委員的決定,因為我們委員會的成員都是來自產官學界……
    黃委員國昌:既然部長提及此一問題,我就進一步請教部長,過去有關基本工資的審議討論都遭受非常多的詬病,我相信相關的批評,部長都有耳聞。
    郭部長芳煜:是的,我瞭解。
    黃委員國昌:有關今年基本工資的審議討論過程,能否做到公開、透明?我所謂的「公開、透明」是指,最後基本工資的數據到底是如何計算出來?
  • 郭部長芳煜
    我們一定會有明確的交代。
  • 黃委員國昌
    你們會有明確的交代?
  • 郭部長芳煜
    是的。
    黃委員國昌:好的。我們在螢幕上看到這張圖片是歐巴馬總統於2014年向美國國會發表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演說,提到提高最低基本工資對美國經濟的影響。本席要提醒部長,目前許多基本工資的調漲及最低工資法的討論,有非常多資方所做的論述是,在調漲基本工資之後,反而會傷害勞工、增加失業率,但是,從美國歷次調漲基本工資與失業率所造成的影響,學術界都有提出非常嚴謹的研究報告,包括《美國經濟評論》(AER)第一輯經濟學期刊─院長只要詢問經濟學者就可得知AER所代表的意義。根據AER所呈現的研究結果,有關調漲基本工資反而增加失業率的迷失,在美國已經有非常清楚的實證研究戳破了這項迷失。我希望勞動部能夠改正過去勞動部所犯下的錯誤,在有關基本工資的問題上,你們能夠與勞工站在一起。好不好?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有關正、反兩面的意見,我們都有蒐集。
    黃委員國昌:現在本席只要你給我一個承諾,以前的勞動部有個綽號是「資動部」,你有沒有聽說過?
  • 郭部長芳煜
    以後不會有了。
    黃委員國昌:部長承諾以後絕不會再發生嗎?因為今天是第一次對林全院長進行施政總質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所說的話,我都非常的信任,也都給予尊重,但是,我希望你們要做好做滿,接下來我們會有4年的時間可以檢證。凡是立法部門需要提供的協助,我們一定會全力支援,但是,我希望行政部門不要讓大家失望。
  • 郭部長芳煜
    謝謝委員。
    黃委員國昌:院長,雖然你在行政院施政方針報告中約略提及,但我沒有清楚看到行政院有具體規劃的事項如下:第一、核電、核廢的處置;二、租稅改革;三、黑箱服貿;四、憲政改革;五、324事件處理。
    有關核能的部分,能否請經濟部部長及原能會主委上台協助院長答復?首先,請問經濟部李部長……
    沈次長榮津:委員,我是經濟部政務沈次長。
  • 黃委員國昌
    為何今天經濟部李部長未列席?
  • 林院長全
    李部長出國參加APEC會議。
    黃委員國昌:沒關係。針對核四我提出非常具體的問題,請問目前行政院對核四的態度為何?核四是否將繼續封存?
    沈次長榮津:就現階段而言,我們會做好核四封存的工作,至於後續部分,我們在等到政策明朗之後再計畫……
    黃委員國昌:既然沈次長提及政策問題,請院長回答核四政策為何?政府有無重啟核四的準備?
  • 林院長全
    目前沒有任何重啟核四的計畫。
    黃委員國昌:院長可知光是核四封存,一年需要花費多少錢?
    林院長全:雖然我並不知道詳細的金額,但是我知道……
    沈次長榮津:3年大約需要三十幾億元的封存費用,平均一年要花費十幾億元。
    黃委員國昌:請問每年花費這十幾億元封存費用的目的為何?如果我們確定要走向廢除核四的道路,那麼政府每年花費這十幾億元封存費用的意義何在?當初馬政府執行封存是準備重啟核四嗎?如果新政府有決心不重啟核四,試問:政府每年花費這十幾億元封存費用要做什麼?這豈不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嗎?
    林院長全:黃委員,這部分我們會再做檢討。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要提出一個很嚴肅的問題,經濟部長上任不久就召開記者會,當時散發出來的訊息是核四要往廢止的方向走,2025年非核家園的目標一定會達成;但是在昨天的核四檢討會議中,經濟部派出的代表竟然告訴台電好好做好封存,以因應未來可能的重啟。請問經濟部昨天派出去的代表是誰?
    沈次長榮津:是我們的技監,過去能源局的……
  • 黃委員國昌
    他憑什麼講這種話?是不是代表新政府的立場?
    沈次長榮津:那是代表他個人的意見,不代表經濟部的立場。
    黃委員國昌:他跑去參加這麼重要的會議,一個事務官可以講個人的意見嗎?
    沈次長榮津:這部分,昨天我們已提醒他了。
  • 黃委員國昌
    他過去擔任什麼職務?
    沈次長榮津:過去是能源局副局長,現在調任經濟部技監。
  • 黃委員國昌
    他過去對核四所抱持的立場是什麼?
  • 沈次長榮津
    他過去是核四辦公室主任。
    黃委員國昌:包括封存計畫及當初核四所引發的軒然大波,他都算是裡面最主要的角色,對不對?
    沈次長榮津:昨天的發言不當,我們已提醒他要注意。
    林院長全:關鍵在於核四還需不需要再封存,我們會檢討,如果不需要封存,我們就會停止這個計畫。現在進行中的封存,目的當然是要維持它的可運作性,就這點而言,並沒有什麼錯,其實只要政策決定了就好,我們會檢討這個政策。
    黃委員國昌:我剛剛說過,行政部門現在接了很多爛攤子,接下來要面臨的改革考驗非常嚴峻,在此情況之下,你們需要的協助,我最起碼可以代表時代力量跟院長保證,我們在國會裡面一定會全力協助,但是你們做出來的承諾、該做的事情,就要一步一步做。不過,我要特別提醒你一件事情,上面的政務官或許都換了,但是你要注意,你所換的政務官叫不叫得動下面的事務官。政府絕對不可能只靠政務官去推動政務,因為這是一個很龐大的機器,因此希望各部會推動政策的時候,對他所領導的事務官在各個場合中到底是陽奉陰違還是真的朝改革的方向邁進,要特別注意。
    林院長全:謝謝黃委員指教,兵隨將轉,我們還是要把我們的政策方向掌握住,同時要能貫徹這個政策。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部分是核廢問題,這個會期第一次總質詢時,我跟前院長提出三個原則,分別是:核四中期朝向集中式貯存的方向邁進;對於場址的選擇,要建立獨立公正的組織體,透過公開程序讓民眾參與;在客觀的標準下,完成這一項作業。這三個要件是過去馬政府所犯最大的錯誤,院長能不能承諾接下來對核廢的處理也會往這個方向邁進?
    林院長全:我不敢完全跟你承諾,主要是因為大家對集中式處理到底可不可行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可能會兩路並行,既思考集中式處理,也思考傳統的做法,最後再看看哪一種比較可行,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解決。
    黃委員國昌:院長剛剛講的方向,同時加以思考,我可以接受,但不管是兩案同時思考或集中式貯存、最後場址的選擇,接下來政府在這件事情的決策上能不能做到我剛剛講的三個原則?
  • 林院長全
    這部分我們還是尊重原能會主委的意見。
    謝主任委員曉星:有關核廢終極貯存部分,委員提供了相關意見,基本上,我們都是朝這個方向做,原能會基本上就是做相關的……
    黃委員國昌:主委,之前你來拜會的時候,這件事情我已經跟你講得很清楚,現在我只需要一個答案,有關核廢的處置,這三個原則可以說是世界上先進國家所共尋的基本原則,我現在只要一個承諾,有這麼困難嗎?我沒有告訴你要設在哪裡,也沒有告訴你一定要怎麼做,但這不是標榜透明、公開的政府理性討論公共決策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嗎?
    林院長全:黃委員這三個原則,後面兩個都是最基本的東西,應該沒有問題,但獨立公正組織要如何組成方面,恐怕有爭議,所以我現在不敢給你承諾,但是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邁進。
  • 黃委員國昌
    今天最起碼可以承諾後面這兩項嘛!
  • 林院長全
    對。
    黃委員國昌:接下來是有關稅改的問題,昨天在委員會質詢時,我已跟新任的許部長交換過意見了,你們提出很多方向,包括跨境電子商務營業稅要開始建立課稅制度,防止海外避稅方面,昨天部長承諾,會把法人的CFC及個人的CFC全部納入,而且這個會期會推動修法,這個我統統贊成,我現在要講一個很直接的問題─遺產贈與稅,去年蔡總統在選舉的時候表示要改革遺產贈與稅,但是我在院長的施政報告裡面沒有看到,這個競選承諾是不是有變化?
    林院長全:目前沒有變化,遺產贈與稅會列入討論,主要是長照的財源問題也涉及遺產贈與稅。
    黃委員國昌:我昨天已跟部長交換過意見,長照的財源和遺產贈與稅的改革沒有必要連結在一起,院長之前當過財政部長,這個數字你應該很熟,目前每年都呈現赤字,有關遺產贈與稅,當初說要用公平來換效率,這不是我自己捏造的數字,而是從財政部財政資料中心裡面抓出來的,每年課徵的遺產稅都一路往下滑,公平犧牲了,但效率完全沒有達到,遺贈稅涉及公平正義,過去這幾年,遺贈稅的稅率一口氣從50%調到單一稅率的10%,已經很多人提出批評,包括這次入閣的朱澤民主計長,今年3月,他幫財政部所完成的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方案中,也提出了非常具體的方案,希望新政府能履行蔡總統競選的承諾。
    許部長虞哲:遺產稅雖然有慢慢減少,但贈與稅卻慢慢增加,從整體稅收來看,遺產稅的稅率雖然從50%降到10%,但稅收並沒有減少。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下一次到委員會討論遺產稅和贈與稅兩個稅之間的差別,以及它對世代正義所造成的影響和意義時,我會進一步拿更細的資料出來跟你討論,但因施政報告中完全沒有提到遺贈稅的事情,所以我非常擔心,去年說好的公平正義,今年會跳票,所以我特別提出來提醒你們。
    對馬政府簽好的服貿,請問院長的立場是什麼?
    林院長全:截至目前為止,服貿並沒有在立法院通過,所以我們會等兩岸監督條例通過後,看兩岸監督條例有沒有適當的規範,再重新檢視服貿。
    黃委員國昌:這是本院的責任,我們要通過有關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監督的條例,最後的版本是什麼,這真的是立法院的責任,但是我要問行政院的是,對於馬政府時期行政部門當初針對服貿所提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院長和部長滿意嗎?行政部門洽簽任何FTA都要提出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你們應該贊成吧?
    對馬政府所提出來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這個所謂所有太陽花運動的年輕人引為笑談的Z>B這個公式,請問新的政府對於那一份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的立場是什麼?
    林院長全:我們會重新檢視,等到兩岸監督條例通過之後,我們會重新檢視。
    黃委員國昌:為什麼要等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之後?我的意思是說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以後,馬上就要針對服貿進行處理,一旦進行處理服貿的時候,我可以先跟院長報告一件事,我們會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把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交出來。如果沒有交出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的話,請問立法院要如何有意義的進行服貿審查?
    林院長全:好的,在那之前,我們會重新檢視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而且會把我們認為合理的衝擊評估報告提出來。
    黃委員國昌:接下來,院長在施政報告中說我們要努力加入TPP,對嗎?
  • 林院長全
    是的。
  • 黃委員國昌
    你知不知道現在美國總統大選兩位總統候選人對TPP看法是什麼?
  • 林院長全
    我知道他們二位對此都有保留或是反對意見。
    黃委員國昌:我希望有關TPP的部分,衝擊影響評估要趕快做,我看到你們TPP的專屬網站上面所做出來的衝擊影響評估,拜託院長去跟美國做出來的或甚至是馬來西亞做出來的,做一些基本的比較,再重新去思考當我們說要加入TPP的時候,我們對各個產業的衝擊影響評估做好了沒有、準備好了沒有,這樣才有討論的基礎。
  • 林院長全
    好的。
    主席:謝謝林院長的詢答,林院長在詢答的時候可以坐著,沒有關係。
    請曾委員銘宗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曾委員銘宗:(11時32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質詢的主題是「臺灣優先,經濟第一」,請問院長認不認同這個理念?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把臺灣所有國民的福祉視為第一優先,經濟發展當然也是在社會福祉裡面非常重要的一項,我們也會把它當成非常重要的工作來處理。
    曾委員銘宗:我希望您領導的內閣,能夠以臺灣優先為前提,為臺灣創造更大的利益;希望您領導的內閣,能夠少一點政治考量,多一點政治作為,為臺灣發展經濟,您贊不贊成?
    林院長全:我想政治和經濟都是我們要注意的問題,我們不會偏廢,委員提到有關經濟發展的部分,我們絕對會視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處理。
  • 曾委員銘宗
    請問您是行憲以來第幾任的行政院長?
    林院長全:抱歉,我沒有統計,我不知道。
  • 曾委員銘宗
    您是第31任的行政院長。請問您未來的施政目標是發展經濟、縮短貧富差距或是推動轉型正義?最優先要施政的目標是哪一項?
    林院長全:我想彼此並沒有必然的衝突啦!只要我們能做的,我們都會來努力。
    曾委員銘宗:假設要您選擇,您要選哪一項?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我不認為只能選一項,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全面、全方位來處理,至於關心經濟發展,這個我完全同意。
    曾委員銘宗:院長可能不曉得,您是這31任院長裡面唯一的經濟學博士,既是經濟學的博士,又當過主計長跟財政部長,所以我希望您把發展經濟納為施政的第一個目標。唯有發展經濟才是台灣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出路,假設經濟不好,還談什麼轉型正義?還談什麼縮短貧富差距?事實上,經濟沒有發展好,其它也確實都做不到。您是31任行政院院長中唯一的經濟學博士,希望您能把發展經濟列為您施政上最重要的目標。
    林院長全:發展經濟確實是目前台灣最需要的,我也會把它當成最重要的施政工作。
    曾委員銘宗:既然您把促進經濟發展作為最重要的目標,今年第一季的經濟成長率為-0.68%,預估今年全年經濟成長率為1.06%。在您尚未接任院長之前,你認為保1不可能也做不到,因此本席要請教部長,今年的經濟成長率保1有沒有可能?能不能做到?
    林院長全:我曾在媒體面前提到保1有相當大的困難,但也不是一定做不到,至少主計總處到目前為止的估計是1.06%,惟趨勢仍然向下,所以這部分還是要非常小心。
    曾委員銘宗:因為您是31任院長中唯一一位經濟學博士,假設政府和院長都沒有信心,企業和民眾哪有信心?希望院長拿出信心來,不但要保1,還要超過1。接著,本席要請教院長,如果要保1,現在可有什麼工具?
    林院長全:若要擴大經濟成長的需求,目前最可行的還是從投資面著手,至於其他的部分,有些是我們能做的空間有限,有些則要完全取決於國際經濟的變化。
    投資的部分則可分為民間投資與政府投資,在政府投資的部分,在第一次與第二次行政院院會我都提到,希望各部會檢討目前預算中落後的公共投資計畫,並加速執行,在相關的政府支出部分,該做的我也會要求他們儘快地進行;至於國營事業的部分,我也希望能增加目前投資計畫的執行速度;而民間的部分……
    曾委員銘宗:您提到要增加公務支出,而您也擔任過主計長及財政部部長,因此我要請教院長,台灣的財政到底好不好?
  • 林院長全
    目前是非常不好。
  • 曾委員銘宗
    院長用什根據判斷為「非常不好」?
    林院長全:因為過去這段時間,我們的財政赤字都維持在相當高的水準。
    曾委員銘宗:您認為很高,但我要請您看看台灣與國際間的比較,現在台灣的債務餘額占GDP的37.1%,日本是248%,美國是105%,新加坡是98%,法國是96%,而我們只高於韓國。另外,因為每個國家的債務定義不同,本席曾正式問過財政部,財政部也正式函文給我,以國際上的定義來說,我國的債務餘額是占GDP的42%。請問以42%和其他國家比起來,是低還是高?
    林院長全:您的計算可能未含潛藏負債,如果把潛藏負債全都包含在內的話,我們的數字應會介於日本與美國之間。
    曾委員銘宗:我知道,也知道您要跟我講「潛在負債」,雖然我們的潛在負債有18兆,但別的國家也有潛在負債,院長有沒有請主計長查查其他國家的潛在負債?在這裡我用的是國際上對debt的定義,所以我的要求是……
    林院長全:但我認為真的要看潛藏負債的金額,因為我們的年金差額相較於世界各國來說是最嚴重的,也許不能講「最嚴重」,但也是「相當嚴重」,再加上未來少子化的問題以及過去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等潛藏負債,這些都是其他國家沒有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還是非常憂心目前的財政狀況。而且您提到的是債務累積的金額,這些數字都是歷年累積下來的,如果您看的是當年度財政赤字的話,我國的財政赤字還是滿嚴重的。
    曾委員銘宗:本席贊成由主計總處和財政部去釐清這18兆的潛在負債中到底有哪些符合國際定義是要納入的,這樣在國際比較才有意義。
  • 林院長全
    問題在於其他國家的潛藏負債並沒有我們的這麼嚴重。
    曾委員銘宗:不是,過去我也曾研究過這個定義,其實有些是我們刻意不納入的,因此本席請主計總處和財政部於四個月內去釐清。因為如果你們不釐清我們的債務究竟高不高,就不會曉得我們的財政空間還有多大,所以你們要一開始就釐清這個部分。
    林院長全:如果這有定義不對的部分,我們當然應該立即更正,如果這個更正之後,潛藏負債要包含在統計數,到時我們可以提供一個參考指標,讓全國大眾都能瞭解,好不好?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既然你們的財政政策做不到,至於貨幣政策,這也很清楚,現今每個國家都從降息到QE再到負利率,幾乎他們的貨幣政策都有其極限性。請教院長,你要以何種方式「保1」或拚經濟?貨幣政策有其極限性,對於財政政策,你又不願意做,討教院長,你要以何種方式救經濟?
    林院長全:貨幣政策的效果通常都會有某種程度的限制,而我們認為要改善台灣經濟的話,長期來看,要能增加民間的投資和生產力、競爭力,這是最核心的,政府是有順勢推動的效果……
    曾委員銘宗:院長,假如您使用您說的這些措施,使用產業政策,等你們做出效果,四年已經過去了,本席相信屆時你也已經不在任了。
    林院長全:我們國家的財政和經濟狀況是長期結構性的問題,本來就不能期待靠政府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能完全扭轉,這必須從結構性、體質進行改善,相信曾委員一定也同意這個說法。因此我們會短期和長期一起進行,關於短期作法,政府在適當期間特別在景氣蕭條時採取有限度的財政和貨幣政策仍然有一定的幫助,可是還是要面對長期結構性的問題,我們是希望長短期一起進行。
    曾委員銘宗:本席贊成,穩健的財政是國家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但是在急迫性、必要性時,你還是要就當前的經濟採行相關的因應措施。
    林院長全:是的,這就是我們之所以會特別檢討目前政府和民間投資的金額是否還有再增加的空間的原因。
    曾委員銘宗:不過,本席真的希望院長要「保1」就要拿出具體措施,即使不用傳統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也要有其他更創新的作為,你們不能等。關於你提出的那些產業政策,我真的不騙你,那些產業政策做完之後,你已經不在這個位子上,而且這還不一定會發生效果。
    林院長全:應該這樣說,產業結構改變的政策是不可能解決今年經濟不好的狀況,所以要設法提振今年的經濟確實要靠一些短期財政政策或包含一些貨幣政策,但是這個部分能增加的效果必然也有限,這是我們必須認知的,這並沒有特效藥。然而我們也確實瞭解,適當改善目前的投資環境,讓民間投資增加,這也是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因為民間的潛力畢竟還是比政府大很多。
    曾委員銘宗:必要時,你們有沒有可能考慮追加預算?
    林院長全:我們現階段並沒有考慮,因為政府在9月就會提出年度預算,而且今年只剩半年,執行期間很短。2000年我在行政院主計處時,曾經由於景氣的問題提過追加預算,但是金額很有限,而且最後我們認為那個效果也不見得一定好。當然假設景氣真到很不行時,我們也許會有這個考量,可是我們現階段還是就現有的預算進行檢討,可增加的金額還是相當多的。
    曾委員銘宗:還是那句老話,院長是31任院長中唯一的經濟學博士,面對當前台灣在短期、中長期的經濟發展困境,本席希望你能儘快提出具體措施,以提振台灣的經濟。
    林院長全:謝謝曾委員指教,這個問題確實讓我們很憂心,我們也非常嚴肅看待這個問題,希望能儘量緩和這個問題,讓台灣經濟不致在面對目前全球不景氣的情況受到太過度的衝擊。
    曾委員銘宗:好,第二個要跟你討教的是低薪問題,為什麼會低薪?基本上這是教育政策失靈,二十年來增加了101家大學,從83年的23家到103年的124家,這是長期結構的問題。在80年時,老闆們把50%盈餘分享給勞工,到103年只剩下43.9%,大部分盈餘所得是保留在老闆身上。我們看今年最新的報告,大專畢業生薪資只有28K,倒退16年,現在國內所有880萬員工中,薪資3萬元以下的占38%,4萬元以下的占68%,如果在台北過生活,基本上還要繳付房租,生活根本就過不下去。
    另外,根據商業周刊調查,11.4%的年輕朋友願意留在國內工作,有62.3%願意出國工作,綜歸他們願意出國的原因,89%認為台灣薪水太低,76%認為台灣的發展機會太少,年輕朋友已經用腳在投票,就這個問題,請問院長,你如何解決台灣長久以來低薪的問題?
    林院長全:台灣目前的低薪問題,如果要有所改善,第一是希望增加就業機會,勞動市場需求增加,就能帶動薪資成長,我想這是最好的方式。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是產業結構的改變,希望能夠以產業創新帶動勞動生產價值,這樣也比較容易讓我們的薪資提升。除此之外,我們也希望能鼓勵企業,就像剛剛委員提到的,儘量把盈餘用來照顧員工,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我們希望就這幾個方面來鼓勵。
    曾委員銘宗:希望院長能夠儘快提出具體措施,針對院長剛才提及的解決辦法,半年內能夠有具體措施嗎?
    林院長全:有些部分是不容易,譬如剛剛提到把產業創新能力提高,或是讓整個勞動市場需求增加,這部分要靠我們去改變目前的整個產業結構和競爭力,要讓新興產業能夠出來,這也是為什麼我會提出創新產業、新農業政策,或是讓石化業轉型,目的無非就是希望我們整個市場就業機會可以增加,這當然需要一些時間努力,但我們會把相關計畫提出來讓各位參考,大家集思廣益,凝聚共識,一起朝這個方向努力。
    曾委員銘宗:本席希望可以儘快,我也知道這是多年累積下來的問題,但希望院長能夠具體提出解決方案。
    林院長全:可以,沒問題,我們也會跟各個產業溝通,政府和民間有個共同目標,然後在每個產業發展上一起努力。
    曾委員銘宗:好,下一個要跟院長討教的是學貸問題。2009年金融海嘯期間,有高達81萬7,000人背負學貸,後來逐年下降,到現在有57萬5, 000人,這些背負學貸的學生中,80%是私校學生,剛剛我也提到,大專畢業生的起薪是2萬8,但私校畢業生的起薪又更低,在這種情況下,基本上他們是10年都還不完,這個問題我就不請教院長了,部長,請問現在學貸利率多少?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1.62%。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但會不會太高?
  • 潘部長文忠
    所以政府有編列預算協助學生利息負擔。
    曾委員銘宗:部長談到編列預算,從過去幾年的數據來看,要協助這57萬5,000人的利息負擔,每年編列的補助經費是30億9,000萬,每人補貼5,373元,教育部每年的經費超過2,000億元,只補助30億9,000萬元會不會太少?你會不會對不起這57萬5,000人,尤其他們80%都是私校生?我跟你講喔,私校畢業生起薪都低於2萬8,000元,他們來台北或者是大都會工作,根本連存錢都存不了,你還要讓他們背學貸,難怪他們會對臺灣社會不滿,難怪會產生更多的學運、太陽花學運,這個問題不解決,以後會有更多的太陽花學運。
    1.62%要不要往下調整?比如說,過去5年500億的拔尖計畫拔了什麼?在世界上的排名越來越低!5年500億拔了什麼尖?你跟我講!拔了什麼尖?這500億我也不要求你拿出250億,你拿50億出來就好,你要照顧這57萬5,000名非常弱勢的學生。你一年只有補助他5,373元,而這些人是來自低薪家庭耶!這件事情我也不為難院長,部長,你要不要承諾?1.62太高了啦!你要挹注更多的預算來協助這57萬5,000名比較弱勢的學生,而且這裡面有80%來自私立學校耶!部長,你願不願意答應?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會先從緩繳本金和延長時間來讓這些學貸的還款負擔做更大的延長,我想這個部分事實上也是從……
    曾委員銘宗:延長緩不濟急,因為利率太高,房貸都差不多是這個利率,而且它是政策性貸款。
    部長,你一年只有編列30億9,000萬元,這些總共有57萬5,000人耶!你願不願意挹注更多的預算來協助這些弱勢的學生?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
    曾委員銘宗:好,我不問你。我請教院長。
    院長,你願不願意挹注更多的經費?
    林院長全:我們會特別就這個問題做檢討,不過這也要跟銀行協調,再者,也要考慮到他的學貸過去逾放的情形是怎麼樣,銀行會考慮這個問題。我想我們會儘可能在這個前提下,讓有學貸的學生能夠減輕負擔,好不好?
    曾委員銘宗:好。院長畢竟當過財政部長,你還會考量它的逾放比率,我可以跟院長說,它的逾放比率不高,所以我希望1.62%要往下調,另外還要擴大補助的範圍。
  • 林院長全
    就是讓銀行不要在這上面有賺到什麼錢啦!好不好?
    曾委員銘宗:對,因為這是政策性的貸款,我們也不能一味要求銀行往下降,但是教育部要編列更多的經費來補助,而且57萬5,000人當中有80%是私立學校畢業生,他們找工作本來就不容易。你看,他背了大概三、四十萬的學貸,到30歲都沒辦法還清,哪還會願意結婚?怎麼可能結婚?對這個社會哪會滿意?這個社會哪會穩定?我希望從這個政策面去考量。
    接下來,有人問我今天要不要質詢你二次金改的問題。我要特別跟你提到,你說過你是受害者,你被司法檢調調查,我跟你報告,我也是一樣。我擔任合作金庫總經理的時候賣了國泰世華的股份,特偵組一樣把我清了一遍,我也是受害者,但這是過去的事情。我也知道這不是你的原意,但是你是執行者,所以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跟你討論。我們希望審慎地檢討、客觀地檢討,能夠記取這個教訓。
    我在擔任財政部次長的六年期間仔細看過,其實這裡面有幾個缺失,第一、府院強力介入金融監理。第二、在限時限量之處理原則下,未經審慎評估,任意處理國家重大公股股權。第三、處理過程違反法定程序也未公開透明。相信您也知道,當時由行政院吳副院長召集的會議,均未留下任何會議紀錄。請問這是不是事實?
    林院長全:這一點請允許我用多一點時間來澄清。首先,我不認為方才委員所提與二次金改有一定的關係,因為二次金改所涉及的公股銀行跟外面所講的,比如說中華開發或元大復華合併等都沒有任何關係,二次金改只有涉及那12家銀行的整併,在12家銀行中,目前唯一一個跟民營銀行之間有整併的就是台新彰銀案,在台新彰銀案裡面,我們沒有出售任何股權,只是把經營權交給台新來經營,因為當時彰銀有很高的逾放比,台新是在公開競標的情況下,以溢價一百多億來取得經營權。
    曾委員銘宗:院長提到彰化銀行這個案子,請問在程序上有沒有問題?
  • 林院長全
    我不認為在程序上有任何問題。
    曾委員銘宗:但是有些業者提及,為什麼不合併報表?台新進來標彰銀,同意它不合併報表,為什麼前一天它對外公布?
    林院長全:這部分是當時金管會的權責,不是我的工作,所以我不了解,您曾擔任過金管會主委,應該會了解這個狀況。
    曾委員銘宗:我不講哪些金控,他們說,因為不透明、程序沒公開,所以導致只有台新進來標,他們到現在還在講,如果不相信,你可以去問問看,假設當時公開說可以不合併報表,他們也會進來標。
    林院長全:說實話,當時有公開也徵詢過所有業界意見,事後我聽到的這些意見,並沒有人或是哪家企業說他當時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沒有進來。
    曾委員銘宗:假設是公開、透明,那我要請教您,為什麼您在7月21日不批那份公文?
    林院長全:那份公文並不是我批的,其實我已經說過很多次,那天我去植牙所以不在,雖然我不批,但我承認這是我們的政策,我並沒有逃避,然後認為這不是我們的政策。
    曾委員銘宗:我也當過部會首長,在座也有很多部會首長,有哪位部會首長因為植牙而不批公文?我還沒聽過。
    林院長全:那天我請假不在,當然是次長決行,按照體制就是如此。
  • 曾委員銘宗
    那是唯一一件公文。我在中華民國台灣……
  • 林院長全
    那天不可能只有那件公文。
    曾委員銘宗:我在這裡當公務員當了三十幾年,我還是第一次碰到部長去植牙而不批公文,是請署長批。
    林院長全:因為那天我請假不在,當然是次長代行。
  • 曾委員銘宗
    你是在哪裡植牙?在台北植牙吧!你不會出國去植牙吧!
    林院長全:那是植牙後的第二天,我因為身體很不舒服而沒有去辦公室,所以請假,就是這個樣子,你可以去查所有紀錄。
  • 曾委員銘宗
    我有查啊!
  • 林院長全
    這部分連檢方都已經查過了。
    曾委員銘宗:因為去看牙科,所以那天部、次長不看公文,這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我也當過金管會主委、財政部次長。
    林院長全:我已經講過了,那天我請假,我不在辦公室,所以請次長代行,我想按照……
    曾委員銘宗:你請假了,若你人在台北市,難道不用看公文?這個我還沒聽過。另外,你是否同意將彰銀併給台新?
  • 林院長全
    我沒有同意彰銀併給台新。
  • 曾委員銘宗
    以後同不同意?
    林院長全:彰銀併給台新不是當時我們的招標案,當時我們的招標案只是讓彰銀取得經營權,至於併不併,那是彰銀和台新的事。
  • 曾委員銘宗
    所以你以後也不會把彰銀併給台新?
    林院長全:我已經講了,彰銀要不要併台新是彰銀和台新的事,不是政府機關的事。
    曾委員銘宗:希望行政院或財政部不要預設立場,將彰銀併給台新。此外,關於長照,每個國家都有每個國家的制度,包括保險制、稅收制,請問我們未來要採哪一個制度?
    林院長全:目前我們的規劃是先用稅收制,主要是指定稅收,指定稅收是因為保險制要推動必須馬上普及,因為現在整個長照產業還沒有建立起來,所以推動是有困難的,反而會讓這個制度扭曲到另外一個方向,也就是變成大家用錢去買外面的服務,其中也包含外勞在內,這都不是一個很好的鼓勵方式,我們希望國內的長照產業能夠起來,讓國內有就業機會,所以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希望用稅收制來逐步推動。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初步希望採稅收制,但是……
    林院長全:但是這個稅收制推動到一定程度之後,我們會來檢討,在全面推動時要繼續維持稅收制還是採取保險制。
    曾委員銘宗:基本上我們現在評估,稅收不足以因應,譬如國外的情況,像荷蘭、韓國、日本跟德國原來皆採稅收制,現在已經慢慢調整為保險制,另外就財源來看,目前台灣需要照顧的有76萬人,假設從低估計,每年15萬人,一年總經費要1,140億,若依照衛福部的預估,到120年有120萬人需要照顧,經費高達2400億,這樣的情況,稅收制有辦法因應嗎?
    林院長全:不管稅收制或保險制都是人民的負擔,如果是保險制的話,也要花同樣的錢,所以稅收和保險只是財源的方法不同,就負擔上來看,並沒有任何差別,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讓長照保險下的資源用得最有效率。
    曾委員銘宗:所以院長現在是先用租稅來支應,中長期以後可能調整為保險制?
    林院長全:應該這樣來講,我們用稅收制來建立我們的長照產業,讓長照產業建立到某個程度之後,我們再來考慮長久全面推動應該採取稅收制還是保險制,這兩個部分到目前為止,並不需要在這個時候決定,所以我們會把這件事情留到以後再來決定。
    曾委員銘宗:最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現正積極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這裡面有4大任務,其主要職責的第四條規定,可以派相關人員到各機關調查或勘驗,另外對毀棄、損害相關保存的文書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還可以調動憲警來協助,請問院長,是否贊成這項草案?
    林院長全:目前這個法案要待立法院立法通過之後,我們才會執行。
  • 曾委員銘宗
    你贊不贊成這個版本?
    林院長全:我認為轉型正義應該要做,至於立法的內容,我們尊重立法院最後的決定。
    曾委員銘宗:譬如說,你領導的整個團隊已經執政,當該條例通過之後,還可派人到各機關去查,或假如損失毀滅的話,還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些都是長期……
  • 林院長全
    那些都要按照法律來執行。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
    主席:質詢的時間已經到了,謝謝林院長。
    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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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12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