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6月1日(星期三)9時至14時40分 @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1日(星期三)9時至14時4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育敏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5年5月30日(星期一)9時至12時6分
    14時7分至17時4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楊 曜 林靜儀 吳焜裕 王育敏 洪慈庸 劉建國 鍾孔炤 蔣萬安 吳玉琴 陳曼麗 陳宜民 李彥秀 林淑芬 陳 瑩 黃秀芳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 黃昭順 吳秉叡 王榮璋 盧秀燕 江啟臣 林麗蟬 柯志恩 徐榛蔚 吳志揚 李昆澤 張麗善 賴士葆 曾銘宗 黃偉哲 林德福 王惠美 鄭運鵬 陳歐珀 蔣乃辛 劉櫂豪 徐永明 陳怡潔 何欣純 陳明文 蘇震清 蔡易餘 林俊憲 林昶佐 高金素梅 管碧玲 賴瑞隆 許毓仁 陳超明 陳雪生 周陳秀霞 呂玉玲 羅明才 費鴻泰 許淑華 顏寬恒 陳賴素美 陳學聖 林為洲 楊鎮浯
    (委員列席45人)
    主 席:王召集委員育敏
    專門委員:趙弘靜
    主任秘書:劉錦章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研 究 員 鄭翔勻
    簡任編審 黃維郎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江建逸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衛生福利部部長、外交部次長、經濟部次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委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下列事項,並備質詢:
    (一)衛生福利部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
    (二)我國代表團參加2016年世界衛生大會(WHA)及與美、日等國雙邊會談之過程檢討、成果檢視及未來衛生防疫政策規劃。
    (三)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對國人健康風險影響及相關管制措施之可行性評估。
    (本日會議針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請假未准且未應邀出席一事,委員李彥秀等10人分別提出程序問題與會議詢問,後經林委員靜儀等7位委員(林靜儀、陳曼麗、吳焜裕、黃秀芳、吳玉琴、楊曜及鍾孔炤)提案:「茲為遵守憲政體制和立委行使職權,請儘速進入今日詢答議程。」後,由衛生福利部林部長奏延、外交部李次長澄然、經濟部楊次長偉甫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翁副主任委員章梁等列席報告並備詢。委員吳焜裕、王育敏、蔣萬安、洪慈庸、楊曜、黃秀芳、鍾孔炤、陳曼麗、陳宜民、李彥秀、林靜儀、林淑芬、陳瑩、吳玉琴、林昶佐、徐榛蔚、江啟臣、高金素梅、張麗善及黃昭順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林部長奏延暨各相關主管、外交部李次長澄然暨各相關主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翁副主任委員章梁暨各相關主管及經濟部楊次長偉甫等即席答復。)
  • 決定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有鑑於開放日本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台,事關國人健康與生命安全至鉅,惟目前日本輸台食品仍存有輻射疑慮,且在日本輸台食品源頭把關、邊境查驗結果等資訊尚不透明之狀況下,不應貿然解禁。爰此,衛生福利部應提出公開查驗、源頭查核等相關紀錄,並於公佈日本食品輸台需檢附產地證明與無輻射檢測證明之執行情形報告之前,維持現行禁止日本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台之限制,以捍衛國人健康。
  • 提案人
    王育敏
  • 連署人
    陳宜民  蔣萬安  李彥秀
    二、日本五縣市食品管制,事關國人健康,惟目前日本輸台食品仍在加強檢驗之狀況下,不應貿然解禁。爰要求衛生福利部繼續加強邊境把關,並將輻射檢驗結果公開,提出日本食品輸台需檢附產地證明與無輻射檢測證明之執行情形,維持現行禁止日本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台之限制,以捍衛國人健康。
  • 提案人
    吳玉琴  陳曼麗  林靜儀  鍾孔炤  黃秀芳
  • 有未通過提案1項

    依憲法第67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8條:「國家安全會議及其所屬國家安全局應受立法院之監督,……。」
    鑑於蔡英文特使林奏延衛福部長於WHA大會上,經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所擬,最後由蔡英文總統拍板的講稿,隻字未提台灣,只自稱是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過去馬總統時代,皆以此名稱參與,並多次提及台灣,現今的蔡總統「馬規蔡隨」卻無隻字提及台灣,致台灣主權無法彰顯。對比當年葉金川署長首赴WHA,遭「出賣台灣」之辱,昨是今非,標準何在?蔡總統應向葉金川道歉,國安會更有必要對國人說明是否為明年WHA的入場券,自我矮化。此次林部長參與WHA之行,為蔡政府首次登上國際舞台的起手式,國人不僅高度期待,國際更是高度關注,特別涉及兩岸互動部分。國安會秘書長拒不出席說明參加WHA的決策過程、會議經過及發言內容,完全違背蔡英文總統之前所謂「最會溝通的政府」及「謙卑、謙卑、再謙卑」的要求,國人如此高度關注的國際會議,難道不該向代表全國最高民意的立法院說明嗎?吳秘書長如此傲慢的態度,執意藐視國會,摒棄向國人說明,規避國人監督,給予最嚴厲之譴責。
  • 提案人
    李彥秀
  • 連署人
    王育敏  蔣萬安  陳宜民
    (本案係經委員林靜儀、鍾孔炤、吳玉琴、吳焜裕、洪慈庸、黃秀芳及楊曜等7人提案:「提議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之規定,進行點名表決。」)
    點名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 贊成者
    蔣萬安、陳宜民及李彥秀等3人
  • 反對者
    楊曜、林靜儀、吳焜裕、洪慈庸、鍾孔炤、吳玉琴、陳曼麗及黃秀芳等8人
  • 另有散會動議

    會議時間已屆5:30,提案散會。
  • 提案人
    吳玉琴  陳曼麗  陳 瑩  吳焜裕  鍾孔炤
  • 決議
    照案通過。
    (在場委員8人,進行舉手表決,贊成委員6人,反對委員2人,贊成者多數。)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勞動部就「新政府擬推動勞工全面週休2日、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彈性加班工時配套、調整基本工資時薪計算公式、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政策措施、實施期程及修法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 主席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陳怡潔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

  • 一、審查(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陳怡潔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
  • 審查(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 二、審查(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主席:請勞動部郭部長報告,時間為10分鐘。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同仁。以下謹就三個部分作報告。
    壹、今天 大院召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針對「新政府擬推動勞工全面週休二日、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彈性加班工時配套、調整基本工資時薪計算公式、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政策措施、實施期程及修法規劃」案,本部有機會應邀列席報告,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教益,深感榮幸。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部業務的關心與建言。以下謹就擬推動政策措施、期程及修法規劃等重點提出說明:
  • 一、勞工全面週休2日及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

    勞動基準法第30條所定法定正常工時,自本(105)年1月1日起修正縮減為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期達成「週休二日」之目標。本部亦配合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包括刪除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之規定、修正延長工作時間之定義、明定出勤紀錄之記載方式、國定假日補假原則及國定假日為全國一致並保留勞動節(由19天調整為12天)等,同步自本(105)年1月1日施行。惟因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後,仍有部分企業要求勞工以每天正常工時6小時40分、每週工作6日的方式出勤,未能落實「週休二日」,爰前開修正案業經大院決議並於同年4月20日要求本部更正或廢止。本部將遵照大院決議處理,儘速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恢復勞工國定假日為19天。
    由於本次國定假日之爭議,係因未能落實「週休二日」所引起,為有效落實「週休二日」之立法意旨,本部將邀集全國性勞雇團體、學者專家及有關機關研商修正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並將依法制程序,儘速提出勞動基準法第36條等有關條文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議。
  • 二、彈性加班工時配套

    法定正常工時已自本(105)年1月1日起縮減為每週40小時,為兼顧勞工健康福祉並考量企業營運需求,有關每月延長工時之調整,已有將每月延長工時上限由46小時調整至54小時之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正草案於大院待審。因各界仍有應適當調整加班彈性規定之建議,考量到此一議題涉及勞工之健康福祉與權益,本部將透過民意調查,進一步蒐集勞工之意見,審慎評估。
  • 調整基本工資時薪計算公式:

  • 三、調整基本工資時薪計算公式

    104年7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20,008元,每小時基本工資120元;當時之法定正常工時為兩週84小時。然自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平均每月正常工時由182.66小時減少為174小時,每小時基本工資之計算方式如按原與每月基本工資連動之算式計算,應為126元(20,008÷174×110%),此一落差,雖係縮減工時後所造成之基本工資時薪換算問題,惟仍涉及基本工資議題,將提送本(6)月召開之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會議,由勞、資、學、政四方委員共同討論,如具共識,且同意由行政機關處理,將依相關行政程序公告實施;如認為涉及基本工資調整,將一併於本年度第3季所召開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討論。
  • 有薪家庭照顧假:

  • 四、有薪家庭照顧假

    勞工若因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受僱者為家庭照顧假之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之規定,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因此,請家庭照顧假時,除雇主有優於法令之內部規範外,對於勞工的生計來說,確實有所影響。
    有鑒於大院委員已有多項提案擬修正家庭照顧假為有薪,本部經蒐集各國資料,其中,日本、加拿大、英國等國之家庭照顧假並未給薪;澳洲、荷蘭及愛爾蘭等國由雇主給薪;新加坡由雇主及政府公積金共同負擔;德國則由健康保險按薪資之八成給付津貼;美國各州多數為無薪,僅加州、新澤西州及羅德島州由社會保險給付部分薪資。為提升勞工福祉,勞動部將朝「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與外界溝通,至於對象、事由、天數以及財源等細節,因涉及勞工權益、雇主人力調配、雇主及政府財務負擔,均需通盤考量,本部將審慎研議。
  • 結語:

  • 五、結語

    勞工乃國家發展之基石,本部當積極推動良善之勞工政策,促進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建立更為良善之勞資互動環境,以兼顧勞動政策與經濟發展。
    貳、貴委員會審查王育敏委員等18人、陳怡潔委員等18人及李昆澤委員等17人所提「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合計3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部性別工作平等業務的關心與建言,並為勞工爭取福利。對於委員所提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謹提供本部意見如下:
    一、王育敏、蔣乃辛委員等18人所提,明訂受僱者因法定或新興傳染病、天然災害停止上課,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就讀國小以下子女時,得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期間工資減半發給,並得請領家庭照顧津貼。本部意見如下:
    (一)有關明訂家庭照顧假請假事由部分,受僱者若因法定或新興傳染病、天然災害停止上課,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就讀國小以下子女時,已可依現行規定請家庭照顧假。
    (二)有關請家庭照顧假期間工資減半發給,並得請領家庭照顧津貼部分,因涉及是否符合就業保險促進就業之目的、就業保險制度各項給付之衡平性、財務安全及保險有限資源分配等疑慮,爰所提家庭照顧假給薪及發給津貼,宜衡酌勞工權益、雇主人力調配、雇主及政府之財務負擔等面向,進一步凝聚共識,建議審慎考量。
    二、陳怡潔、林俊憲委員等18人所提,家庭照顧假由7日增加至10日、5日應支給全薪。本部意見如下:
    (一)有關增加家庭照顧假至10日部分,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於所有受僱者,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因適用對象廣泛,對於僱用人數較少之小型企業,恐有較大之影響,宜審慎評估。
    (二)所提家庭照顧假5日薪資照給部分,因涉及增加雇主財務負擔,宜進一步凝聚共識,審慎研議。
    三、李昆澤委員等17人所提,天然災害納入家庭照顧假範疇、5日應給予全薪。本部意見如下:
    (一)有關天然災害納入家庭照顧假請假範疇部分,依現行規定,受僱者若因天然災害而有親自照顧家庭成員之必要,已可依規定加以運用。
    (二)所提家庭照顧假5日薪資照給部分,因涉及增加雇主財務負擔,宜進一步凝聚共識,審慎研議。
    四、為提升勞工福祉,本部將朝「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持續與各界溝通,至於對象、事由、天數以及財源等細節,因涉及勞工權益、雇主人力調配、雇主及政府財務負擔,均需通盤考量,本部將審慎研議。
    參、有關王育敏委員等18人所提「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呂玉玲委員等19人所提「就業保險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也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部就業保險業務的關心與建言,並為勞工爭取福利,至感欽佩。對於委員所提之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謹提供本部意見,供各位委員參考:
    一、王育敏委員等18人所提「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增列發給家庭照顧津貼相關規定部分:
    (一)就業保險主要用於照顧失業勞工及促進勞工穩定就業,家庭照顧津貼與前開目的之關連性不大,且揆諸國外制度尚無由就業保險支應之作法。
    (二)經查104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支出84億餘元,佔總給付48.7%,已超過失業給付66億餘元(38.3%),外界多有提出就業保險制度衡平性問題。又考量就業保險費率僅計收1%,資源有限,學者專家多建議宜以擴大就業相關給付為優先考量,以善用保險資源。
    (三)近年就業保險年度收支雖有結餘,主要係因就業景氣平穩,惟就業保險給付支出易受景氣變動影響,以98年金融海嘯為例,當年支出即達280億元,為前一年支出之2.8倍。未來經濟情勢未明,就業保險年度收支及基金仍須保持一定安全準備,以避免發生大量失業時,影響失業勞工給付權益。
    (四)綜上,考量委員所提因涉及是否符合就業保險立法目的、就業保險制度各項給付之衡平性、財務安全及保險有限資源分配等疑慮,允宜審慎。
    二、呂玉玲委員等19人所提「就業保險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符合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特定對象失業者,於申請失業給付及失業認定時,提供之求職紀錄為一次以上部分:
    (一)失業給付之目的在於讓失業勞工安心尋職,以利其及早再就業。又為便利失業勞工提供求職紀錄,實務上無論以親自面試、郵寄履歷表或網路求職等方式,均可列為失業勞工求職之證明,已考量各類對象之需求。
    (二)又職能弱勢失業勞工主要面臨困難在於不易求職成功,相較一般失業勞工更需要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就業協助,如再減少渠等求職之機會,惟恐延後其重返職場之時間,不利其及早再就業,允宜審慎。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接下來進行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但提案委員除本席以外均尚未到場,稍後本席在質詢時會說明,因為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先不說明提案要旨。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質詢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12時處理臨時提案。
    首先請洪委員慈庸質詢。
  • 洪委員慈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部長是第一天來本委員會……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不是第一天,以前曾來過。
    洪委員慈庸:是您上任後第一天來本委員會進行報告。關於第一個問題,昨天晚上我看到一則新聞是有關勞動部公布薪資調查報告,小英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曾提及,現在年輕人處於低薪的處境,人生動彈不得,對未來充滿茫然,這是政府的責任。關於昨天公布的調查報告,請問部長知不知道大學畢業生平均起薪是多少?
  • 郭部長芳煜
    2萬7,655元。
  • 洪委員慈庸
    你認為大學畢業生這樣的基本起薪合不合理?
  •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洪委員慈庸:我出社會迄今大概有10年的時間,我剛出社會的起薪水準也差不多是這樣。這16年來,台灣的GDP不是沒有成長,但為什麼大學畢業生平均起薪水準還是停留在十五、六年前?你覺得原因為何?
    郭部長芳煜:原因相當多,我們也曾做過一個研究,大體而言有幾個主要的原因,包括現在勞動市場過度資本深化,以及人力資源管理二元化,即現在很多企業傾向以派遣人力取代非核心的人力。此外還包括產業結構改變、全球化影響,現在很多企業投入許多研發與教育訓練,反而就不會加薪,以及大學教育普及、外籍勞工僱用、勞資關係弱化等,我們大概整理出這八點是過去造成低薪的原因。
    洪委員慈庸:此外,小英總統也說她沒有辦法馬上幫年輕人加薪,但她會立刻展開行動。對於小英總統所說的這些行動,目前勞動部立即要做的事是什麼?你覺得什麼樣的行動可以立即幫助到年輕人?
    郭部長芳煜:是,低薪的問題的確不是勞動部單一一個部會可以處理的,它是一個跨部會的問題,新政府馬上要面對,要處理,在勞動部的部分,我們第一個是從邊際勞工開始處理,希望能夠檢討基本工資,訂定最低工資法,我們希望能夠強化工會功能,使其具有能夠跟資方議價的功能,對已經在職的人員,要加強職業訓練,提升技能水準,使其具有就業的競爭力,才有能力去跟雇主要求比較高的薪水。在外勞的部分,我們要趕快制定外勞的警戒指標,希望外勞引進在一個適當的數目之下,不要影響薪水的調整。對於青年出入職場時的教育訓練也很重要。我們勞動部能夠處理的大概就是這些部分,我們要加強。
    洪委員慈庸:部長提到這些部分,我希望部長能夠展開連續行動。
    部長剛剛有講到基本工資和最低工資,部長應該知道我們時代力量黨團已經提出相關法案的草案,前兩天中國國民黨開了一個記者會,說他們也要推這樣的草案,其實我們非常樂見這樣的事情,勞動部的草案什麼時候完成?
    郭部長芳煜:我們目前正處於收集資料的階段,大概一個月內可以把國內外的資訊收集完整,希望在今年年底以前會有比較完整的草案,可以做為我們討論的依據。
  • 洪委員慈庸
    所以一個月是收集資料?
    郭部長芳煜:對,目前在收集,已經在整理當中了。
    洪委員慈庸:希望能儘快,時代力量已經在5月1日之前推出草案,至今已一個多月了,國民黨也應該會非常快地提出草案。看到一個場景,我覺得很荒謬,剛剛離開備詢台的前部長陳雄文,在2015年10月才說基本工資調到25K,老闆負擔不起,12月份他還拒絕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但是他下台之後馬上跑去開記者會,說基本工資應該調到3萬元,針對這件事,新任的郭部長怎麼看?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任何人提出的建議,我覺得都是善意的,所以我們都會收集,我們要遵照程序正義,這些意見都會在未來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中充分討論。
    洪委員慈庸:我個人看到這樣的情況,我覺得非常荒謬,陳前部長當時在台上一直在捍衛資方的權益,不管是7天假或基本工資的問題,他都認為若依照委員的想法去做,雇主都沒有辦法負擔。回到7天假的問題,當時陳部長不願意處理,而您現在說會趕快提出修法,可能會針對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來修法,您一上任就馬上處理這件事,我非常肯定您的做法,您也有承諾你們會在一個月內會提出修正案,送到行政院,那就看行政院處理的進度,希望能儘快送到立法院來審查。您提出這個方案,您說您有跟勞資雙方做過協調,如果照您所說的,真的達到週休二日,工時減少,勞工也可以拿到加班費,我相信勞工應該還算滿意,不過資方現在態度如何?
    郭部長芳煜:7天假的恢復,完全要遵照大院的決議,因為大院不予備查,所以我們一定要先恢復。
    關於勞基法的修法,目前我們還在溝通當中,過去我們跟勞團、工商團體做過很多溝通,現在還在繼續進行當中,我們希望在2週左右的時間內把法案提出,經過本部法規會的審查後,送到行政院去審議。
    洪委員慈庸:這樣的修法當然會造成資方的反彈,如果接下來資方還繼續說要出走,或說因為無法經營而要裁撤員工,你要如何處理?
    郭部長芳煜:以溝通來化解疑慮很重要,我不覺得資方很不理性,在溝通的過程裡,資方也很大器,他們也認為週休二日的落實是他們可以接受的,甚至也認同國定假日全國一致這個目標,到目前為止我們溝通的過程都還算順利,媒體報導有很多工商團體揚言要出走,我都一一去拜訪過他們,其實經過我們詳細說明用意和目的以後,大家都很認同,在這個問題上歧見不大。
  • 洪委員慈庸
    所以你認為未來推動這個政策時資方的阻力不會太大?
    郭部長芳煜:我們還要繼續溝通,溝通永遠不會有止境,但是我們真的很誠懇地跟七大工商團體溝通過。
    洪委員慈庸:在104年勞動部勞動檢查結果的專案報告中,我們發現有很多違反勞基法的案件,就以工讀生為例,有57件不合格,原因有工時過長或沒有給加班費等等,總共開罰131萬,平均每件罰不到3萬元,罰得這麼低,對於財力雄厚的企業會有嚇阻效果嗎?
    郭部長芳煜:我們的機制好像是可以連續罰,但處罰不是我們的目的,很多企業是經過這個過程後瞭解勞基法規定的標準是什麼,他們以後就會遵照勞基法的標準來執行,所以我們再繼續宣導、輔導,最後有加以檢查,情況應該會越來越好。
    洪委員慈庸:這個問題可能還需要多一點時間討論,而我的時間已經到了,但我要跟部長說,你說給他們訊息,讓他們知道不能做這樣的事情,過去也一直在勞檢,也一直在開罰,但是違法的還是一樣多,所以我認為罰鍰金額太低了,很多企業寧願被罰,也不願遵守勞基法。我要提醒部長,勞檢的罰則要再加強。
    郭部長芳煜:是,我們會注意,謝謝。
  • 洪委員慈庸
    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靜儀質詢。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促進台灣年輕人就業是不是勞動部未來很重要的責任?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一定是。
    林委員靜儀:今年到現在這半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已經辦了3場大型就業博覽會,對於這3場大型就業博覽會的成效,您有什麼想法?
    郭部長芳煜:就業博覽會提供剛畢業的年輕人就業媒合平台及就業資訊,從過去以來就是他們選擇職業的一個場合,我覺得這對他們幫助很大。
  • 林委員靜儀
    就業博覽會的對象是在校的年輕人還是畢業後要轉職的人士?
    郭部長芳煜:其實並沒有特別規定,但是大部分是在校的應屆畢業生,不過因為訊息是公開的,所以如果是去年畢業的,或是打算轉業的人都會前來參加。
    林委員靜儀:這對轉業或是未來打算就業的年輕人來說個重要的時間與活動。另外,對於最近這3次舉辦活動的媒合比例,您覺得狀況好不好?
    郭部長芳煜:3場中有2場的比例大概是百分之四十幾,分別是40%與46%,比較高的一場是桃竹苗地區的70%。
    林委員靜儀:就像剛剛部長所說的,這3場活動的媒合狀況,至少以數字來看是還不錯的。不過,要請教部長的是,這3場的活動時間分別是在週間還是週末?
    郭部長芳煜:第一場的高屏澎是辦在禮拜六,桃竹苗是辦在禮拜天與禮拜六,而北基宜花則是辦在禮拜四。
    林委員靜儀:因為您剛才表示這個活動主要是希望給在校應屆畢業的年輕人或是在思考轉職的人參加,雖然我也知道你們有很多考量,但是對於在校學生或目前已就業卻打算轉職的人來說,禮拜四應該不是他們方便參與就業博覽會的時間吧!
  • 郭部長芳煜
    我完全同意。
    林委員靜儀:可不可以說明,為何這一場要辦在禮拜四下午?
  • 主席
    請勞動部勞發署劉署長答復。
    劉署長佳鈞: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在台大校園裡面,我們還是鼓勵周邊的大學應屆畢業生參加……
    林委員靜儀:雖然我也知道大學生上課不太認真,但你們的目標就是應屆畢業生,所以是要他們下午不要上課,來參加就業博覽會嗎?
    郭部長芳煜:未來我們會考慮這個問題,我覺得用同樣的資源辦理此事,就一定要選擇最有績效回收的場合,所以我們一定要考量這個因素。
    林委員靜儀:謝謝部長的想法,就像您說的,既然要辦活動,而且會對年輕人的就業有促進的效果,就要把錢花在刀口上,把活動辦在方便大家來參加的時間。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會特別注意此事。
    林委員靜儀:部長有沒有看過這幾場活動的招商內容,其中對於男性與女性的就業有沒有比較友善或有利的項目?
    郭部長芳煜:我還沒看到相關資料,所以請署長答復您。
    劉署長佳鈞:因為我也還沒看到細節的報告,所以在總共的職缺數方面,高分署辦理的職缺數是將近三千個,桃分署辦理的大約是八千多個,至於北基宜花的部分,北分署在台北辦的時候則將近有4,600個職缺。
    林委員靜儀:請教部長與署長,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的性別主流化政策是何時開始實施的?部長早前在行政院任職,不就應該要知道嗎?
    郭部長芳煜:時間記不起來,好像是91年。
    林委員靜儀:性別主流化的國家政策是從2005年開始實施的,部長要再上一下性平課程,你的學分一定不夠。性別主流化的國家政策是要求行政院的各部會能瞭解1995年聯合國婦女地位論壇所共同提倡的性別主流化政策。請問部長知不知道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的工具有哪些?簡單來說,基本的推動工具包含性別統計、性別分析、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以及性別意識培力。我之所以提起此事是因為我看到最近你們在台北辦理的機器人創意大賽,過去對機器人的傳統思想好像是認為男生才會對它比較感興趣,然而我們也知道目前許多女生也會對長照機器人或智慧輔具感興趣,或是很多女生對機器人本來就會感興趣。在政府的預算中,如果從2005年開始就實施性別主流化國家政策的話,至今已是第11年了,所以我建議貴部在辦活動的時候就要考慮我剛才講到的那幾件事情,包括性別影響評估、性別統計以及性別預算。在辦理活動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思考到來參加活動的人是男性多還是女性多?當然我們是希望都有,但是對於民眾感興趣的職缺、職種抑或提供年輕人就業機會的這些活動,你們有沒有考慮到性別,這是很重要的思考,因為考慮到性別才能做到真正的性別平等,不曉得部長能不能對這個部分有點想法?
    郭部長芳煜:謝謝委員的指教,顯然我們真的要加強性別主流化的這個部分。
  • 林委員靜儀
    看來性平會對貴單位有點意見。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會加強。
    林委員靜儀:因為我們曾向你們要過資料,你們給的答案都是「參加活動是不限性別與年齡的,所以沒有統計分析」,我承認,每次我們向各縣市索取性別統計資料的時候,他們就會說「男生參加了38人、女生參加了26人」等,但這些數據並沒有意義,所以我希望看到的是,日後你們辦理活動時,能思考到活動的性別影響評估,就像行政院有很多案子都要寫性別影響評估那樣,在做這樣的評估的時候,你們要請專家幫忙評估這個活動對某個性別有沒有幫助,或是否有助於改善性別分流的問題,不要只有「男生理工、女生人文」的思維嘛!活動要可以做到鼓勵女性從事男性為多數的行業,或鼓勵男性從事女性為多數的行業,相信這樣就能讓設計案更具有性別平等的思考。
    郭部長芳煜:謝謝,我們一定要加強,雖然我們現在已有性平委員會,但這樣看來顯然仍不夠落實。
    林委員靜儀:因為在政策工具裡就有性別影響評估,所以你們未來的計畫案例寫好後,可以請性別影響評估的專家幫你們看看,他們會給你們很好的想法。
    郭部長芳煜:好,謝謝。
    林委員靜儀:最近我們談了很多休假的問題,在各位辦理的活動中,廠商都釋出很多訊息,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勞保與健保算是員工福利,還是勞工權益?
    郭部長芳煜:是權益,本來就應該是權益。
    林委員靜儀:對,它本來就是基本權益。另外,像我們現在在談的,未來要全面實施的週休二日、年假、產假、育嬰假等,這些假是屬於權利還是福利?
  • 郭部長芳煜
    只要是法定的應該都是權益。
    林委員靜儀:我之所以要這樣問是因為我們在看你們提供的招商資料中,這些公司其實都寫了很多,有些公司會說自己所提供的福利包括勞健保。因為這是與政府合作的招商案,所以政府就應該要指出,他們所寫的都只是基本權利,不能算是福利對不對?所以如果A公司把週休二日、勞健保、勞退金算進員工福利,但這些其實應該都是基本權利而不是福利,所以,這家A公司並沒有提供福利,甚至還把基本權利當作福利來看。另一家C公司就比較不錯,最少還會提供教育訓練、給予婚喪喜慶的補助以鼓勵員工結婚以及分紅等,所以這些才比較像勞動部規定的權利之外的福利嘛!在政府未來舉辦招商的資訊裡,可不可以要求這些來招商的廠商搞清楚所謂的基本保障是什麼,把福利的部分再另外寫出來,不然就會讓勞工也搞不清楚,以為雇主給予的勞健保就是福利,但這樣其實是違背勞工政策的,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謝謝委員提醒,未來如果活動是我們辦的,而廠商也是我們找來的話,我們一定會事先和他們溝通,希望在資訊上不要以不當的方式加以呈現。
    林委員靜儀:既然我們是政府單位,就要鼓勵友善職場,像友善生育職場之屬,對於比較希望公司提供的福利項目就特別標示出來,政府還可以幫他們背書,證明有這樣的職場才是好公司,請大家到這樣的公司上班,如此便能正面促進勞工的友善職場。
    郭部長芳煜:我完全同意,謝謝委員。
    林委員靜儀:最後一點,在活動上我們其實是喜歡請原住民朋友來表演的,但是請教署長,投影片上的原住民朋友分別屬於哪幾個民族呢?
    劉署長佳鈞:抱歉,我不清楚。
    林委員靜儀:署長不清楚,我也不清楚,因為我看完後分不出他們是哪幾族的原住民,因為其中有些是混搭,有的甚至沒穿原住民的標準服飾,像在520的就職典禮上也出現這樣的問題。不過我認為,既然這是勞動力發展署辦的活動,對於原住民朋友的認知方面,我覺得要尊重他們的文化。
  • 郭部長芳煜
    應該的。
    林委員靜儀:既然要來表演,就要標準一點,不要這樣混雜的處理。還有,既然有原住民的表演,勞動部在招商現場是否有提醒大家,我們有原住民歲時祭儀假?署長,有沒有提醒?
    我們剛才講那3個應有的勞工基本權益之外,有沒有哪個公司寫出來,有提供原住民歲時祭儀假?雖然現在只有1天,我們希望未來可以變成3天。
  • 劉署長佳鈞
    應該是沒有。
    林委員靜儀:沒有嘛,你們辦了一個不適當的原住民表演,又不提醒在場所有的原住民朋友,每年有1天的原住民歲時祭儀假,就是把他們的權益忘記了!我覺得這些都很重要。既然勞動部做了這麼多好的事情,也要讓廠商把這些重要的態度和觀念都拿出來。
    郭部長芳煜:謝謝委員指教,以後我們辦理時會特別注意。
  • 林委員靜儀
    謝謝部長和署長。
  • 主席
    請吳委員焜裕質詢。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早,郭部長早。今天討論的是假期問題。郭部長從事勞工運動相關行政的工作這麼多年了,你覺得安全健康比較重要,還是假期福利?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都重要。
    吳委員焜裕:如果要選擇,哪一個比較重要?
    郭部長芳煜:安全,先有安全才能夠去休假。
    吳委員焜裕:是啊,這是很簡單的問題。部長不要連這麼簡單的二選一問題都沒有勇氣回答,不然我會懷疑你當部長的資格,所以不要這樣。
    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健康比較重要。大家辛苦賺錢是為了顧生活,可是如果沒有命要怎麼顧生活呢?
  • 郭部長芳煜
    對。
  • 吳委員焜裕
    部長請回座。本席要請教職業安全衛生署劉署長。
    署長早。前幾天高雄發生工安問題,造成2死5傷的事件。不曉得你對營建工安事件的看法怎麼樣?
  • 主席
    請勞動部職安署劉署長答復。
    劉署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營造業發生工安意外的比率,比起其他行業還要高。
    吳委員焜裕:您既然知道了,那麼過去做了哪些改善工作沒有?
    劉署長傳名:過去我們做了非常多的作為,第一是加強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的檢查;第二,對於營造的高危險作業設有通報機制,還有落實整個營造業危險意識的三層管理制度。另外,我們也配合做了一些營造工地的檢舉作為,和縣市政府共同舉辦中小企業的輔導措施,大概是這樣子。
    吳委員焜裕:好,您做了這麼多工作,聽起來真的很辛苦,也投入了很多的心力。確實啦,我們看到做了這麼多的工作,但到底有沒有去評估是否有效?
  • 劉署長傳名
    委員的意思是說……
    吳委員焜裕:做這麼多工作,效益如何?公務人員不應該像駝鳥一樣悶著頭啄虫子,一直啄、啄、啄,到底啄得到虫子嗎?不知道!
    我們也知道你們確實做了很多工作,包括開罰了4次,檢查了無數次,停工2次,但為什麼工安事件還是發生?
    劉署長傳名:報告委員,我們當然希望職災是零災害。檢查是一種手段,會發生事故當然裡面有很多因素,包括人為因素或廠商不按照法令來執行等。我想,這些因素都會做為以後檢討改進的措施。
    吳委員焜裕:改進這麼多年了,你不也做了很多的工作?每年做這麼多工作,都沒有改進嗎?
    劉署長傳名:從職災千人率來看,營造業的職災千人率大概從12降到11了。其實它是有一些顯著的績效,不過,我們當然還要再繼續努力,讓營造業的職業災害發生率能夠降低。
    吳委員焜裕:你說有很多因素,到底哪幾個因素比較重要?
    劉署長傳名:這裡面有很多是人為上的原因,疏忽……
    吳委員焜裕:署長,你如果要這樣模糊化,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要解決問題,必須先知道問題在哪裡,造成的因素在哪裡。
  • 劉署長傳名
    請委員指教。
    吳委員焜裕:不,那就換人做了,哪有署長叫立委告訴你哪些因素比較重要!拜託,勞委會一年花2、3億元做研究,職業安全衛生署到底每年有多少預算,你現在還叫我指教!你是堂堂的署長,手下有那麼多工作人員,要去瞭解問題,解決問題啊!如果你沒有這樣的精神,不主動積極,那我們就會很懷疑到底您適不適任。
    您說職災發生率有降低,可是你看本席帶來的資料,每年營建工程墜落職災的死亡人數,這4年來沒有什麼改變,統計上並沒有顯著的差異。如果做了那麼多事情,花了那麼多經費,結果沒有改進,那就是亂槍打鳥的方式。你沒有抓到要害,沒有抓到最重要的因素。本席問你到底有哪幾個因素比較重要,你告訴我「委員指教」,讓我有「難怪沒有辦法改進」的感覺。
    劉署長傳名: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我們做了一些措施……
    吳委員焜裕:對啊,做了很多工作,我很敬佩你……
  • 劉署長傳名
    因為它裡面發生的因素非常……
    吳委員焜裕:不要像駝鳥一樣悶著頭猛做,我們要找出問題點,看哪些因素是重要的,然後來改善。我們要解決問題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找出影響危險性的最大因素,先解決這個因素嘛。這是很簡單的事情。
    我們知道因素一定很多,但是看哪些因素是重要的,它的權重就要比較重一點,這是管理的基本原則。署長是主管,就是要做管理,如果你連這也沒有辦法管理,那也太扯了。我不知道你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幾年了,這幾年當中有哪幾年的事件是屬於你任期內發生的。你不要告訴我,你是最後這2年才擔任署長,那我看這些資料會覺得很傷心。
  • 劉署長傳名
    我是104年6月到任的。
    吳委員焜裕:那這些看起來不屬於你的責任範圍,但是……
  • 劉署長傳名
    不是這樣說啦。
    吳委員焜裕:但是麻煩你去瞭解一下問題。你來當署長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去瞭解問題,瞭解重要的影響因素在哪裡。這樣才能掌握,才能管理,否則那些因素像整串棕子那麼多,你要怎麼管理?一定要抓到最重要的因素,像抓住繩子提起整串棕子一樣,才有辦法去管理啊,所以麻煩你改善一下。
    我們再來看法規。其實也沒有什麼法規,就是現場需要專業的技術人員,有經驗的人員。請問這個資格要怎麼去認定呢?
  • 劉署長傳名
    我們有相關法規去做一些規範。
    吳委員焜裕:對,這有法規。法規這樣寫是沒有錯,但是要有專業技術的人員、有經驗的人,那這個資格要怎麼去認定呢?
    劉署長傳名:報告委員,從這次大林的案子看起來,我們認為,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人為因素。第一,他沒有按圖施工;第二,他的人員訓練不足,因為要做連壁桿的時候,大概……
    吳委員焜裕:署長,我想你真的不瞭解營建業。營建業的勞工,當然就是經驗不足的勞工,因為很多都是拉臨時工來做的,所以你要去瞭解問題點。你說人員經驗不足,我也知道。但不能只知道人員的經驗不足,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才是比較重要的。
    劉署長傳名:現場監工人員的素質必須要加強,另外就是……
    吳委員焜裕:所以跟職業安全衛生署沒有關係就是了,只有監工人員的問題?
    劉署長傳名:沒有,我們要加強這些監工人員的素質。監工人員都有很多的訓練……
    吳委員焜裕:這些監工人員是廠商聘用的,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所聘用的人。
  • 劉署長傳名
    他有很多地方需要專業的證照和訓練。
    吳委員焜裕:對,他需要很多證件和專業,但到底有沒有符合專業,要怎麼去認定呢?
    劉署長傳名:他有取得相關的證照,因為必須要有相關證照,才能從事相關的營建工地主管業務。
    吳委員焜裕:對,他合法。
    劉署長傳名:現在問題是它有沒有落實監工跟營造,還有工地主管……
  • 吳委員焜裕
    是啊!那有沒有落實是誰的責任?
  • 劉署長傳名
    我們就是加強檢查啊!
    吳委員焜裕:除了加強檢查,還有沒有其他辦法?
    請看下一張,有關鷹架的安全性要怎麼鑑定?
    劉署長傳名:我們現在都有安全規範,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 吳委員焜裕
    但是新聞報導說這是因為鷹架「軟腳」倒塌的耶!到底是什麼因素造成鷹架「軟腳」?
    劉署長傳名:當然,它在搭建鷹架時,第一,沒有按圖施工;第二,鷹架跟建築物主體的連壁桿沒有按照規定處理。
    吳委員焜裕:有沒有辦法事先預防?鷹架並不是當天才架設的,你說你去檢查那麼多次,而且罰了4次、停工2次,既然如此,鷹架有沒有按圖施工、有沒有連壁?檢查時有沒有辦法抓出來?
    劉署長傳名:因為這是屬於危險性的工作場所,所以對於鷹架的搭建,按照我們的規定,必須要做通報並進行精準檢查。
  • 吳委員焜裕
    是啊!
    劉署長傳名:這次榮工公司沒有通報,所以我們沒有接獲它要搭建鷹架的訊息;不過,委員點出重點,就是以後我們必須加強通報作業……
    吳委員焜裕:這是政府的採購案,以後像這種案子就直接連線嘛!既然有大數據,只要電腦連線馬上就會知道,何必還要等它通報?再說,榮工公司也是退輔會成立的啊!為什麼一定要通報而不能主動發掘?
    劉署長傳名:沒有,它在施工時,我們就要它通報,不然的話……
  • 吳委員焜裕
    沒有錯……
    劉署長傳名:連線也是一種通報,如果它不跟我們連線,我們也沒辦法。
    吳委員焜裕:所以以後政府的採購案,你們可以用大數據的方式就連線上去,這有何不可?要主動改善嘛!不要老是等著人家來告訴你,否則問題永遠無法解決啊!
    劉署長傳名:這個我們可以研究一下,謝謝委員。
  • 吳委員焜裕
    謝謝。
  • 主席
    請鍾委員孔炤質詢。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是老朋友了,所以我問起來會有點卡卡的。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不會,沒關係,應該問的。
  • 主席
    你就放膽去問啦!
    鍾委員孔炤:那就請主席多給我2分鐘,我是配合你們,因為李彥秀委員有事,所以讓我提早質詢。
    主席:好,儘量問。
  • 鍾委員孔炤
    但是我也不會為難部長啦!
  • 郭部長芳煜
    謝謝。
    鍾委員孔炤:言歸正傳,當初為了恢復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大家在這裡有著不同的意見跟討論,也因為這樣,讓我見報率提高,那天好像突然出名,我本來是很低調的,所以希望媒體讓我低調一點。
    今天我主要的問題是,在整個報告中,提到恢復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包括彈性工時的配套、調整基本工資的計算公式等等,這些部長在上週均已特別提示過,可是今天我們可能會討論到性平法第二十條,這部分總共有5個版本,包括王育敏委員、陳怡潔委員、李昆澤委員、李彥秀委員及本席都各自提出一個版本,所以是否會在下午一併討論?可能要請主席裁示。
    主席:我們今天是先進行詢答,有關法案的部分,等你們的版本進來之後再一併討論。
    鍾委員孔炤:這7天的國定假日當初之所以被刪主要因為事涉週休二日,而現在勞工不僅可以週休二日,而且又恢復7天的國定假日,因為新政府要推動全民週休二日,所以恢復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包括彈性放假及家庭照顧假的部分。因此,我想請部長在本委員會中再說明一次,針對7天的國定假日,勞動部是如何規劃?
    郭部長芳煜:勞動部必須遵照大院「不予備查」的決議,將原本要修正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恢復到原狀,所以在期限之前,也就是6月21日以前我們要公告,恢復7天的國定假日。
  • 鍾委員孔炤
    所以接下來就要研議週休二日的部分?
    郭部長芳煜:是的,已經在研議。
    鍾委員孔炤:方才部長答復洪慈庸委員時提到,對於週休二日這部分,未來可能要找一些雇主團體溝通;當然,你們也很努力,所以這段時間也找了一些雇主團體及學者專家,希望能夠落實週休二日的立法本意。請問你們研議相關規定的時程及計畫,何時可以提出?
    郭部長芳煜:我們最近正在密集進行最後階段的溝通,好比6月7日我們會召開一次溝通會議;至於跟相關勞雇團體的個別溝通也正在進行當中,等到6月7日整個溝通過程結束,就會把這個草案提到我們的法規會,法規會通過之後就會報院,到時院裡面會由政務委員來進行審查。
    鍾委員孔炤:有關勞基法的修正,不止是第三十六條落實週休二日的部分……
    郭部長芳煜:是,不止第三十六條。
    鍾委員孔炤:還包括第三十條第三項所規範的8週彈性工時及第三十條之一所謂的2週變形工時。尤其是第三十條,不管2週、4週或8週,其實最沒有影響的大概就是4週;而會有影響的,就是為了配合週休二日,2週變形工時跟8週變形工時都要一併調整。
    郭部長芳煜:對,委員很內行,原本我們對外大部分都是講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二十四條是重點,其實還牽涉到第三十條及第三十條之一。
    鍾委員孔炤:如果第三十條及第三十條之一不一併修正,那原來的週休二日就會跟變形工時有所衝突。
    郭部長芳煜:是,我們會把這兩條納入,做為整個修法的配套。
    鍾委員孔炤:不止是變形工時這部分,勞動部也要針對勞動條件當中不合理的輪班作一檢討,因為你們之前提出的修正條文,是從46小時拉到54小時……
    郭部長芳煜:就是加班,延長工時的部分。
    鍾委員孔炤:對,在第8屆委員任期時,你們送來這樣的修正案,包括每個班次之間的休息規定,都有考量到勞工的健康福祉。因此,我要特別要求,在整個修法過程中,彈性工時事涉輪班、排班及每個班次之間的休息規定,因為原來的規定無法落實週休二日……
    郭部長芳煜:過去是集中在第三十四條的修正,這次我們想要專門處理週休二日及相關問題,所以延長工時的部分,剛才報告裡面有提到……
    鍾委員孔炤:我們之所以特別重新提出勞基法的修正,最主要是希望能夠考量勞工的健康福祉,以兼顧勞工的家庭生活,同時避免產生過勞的風險,這些都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
    郭部長芳煜:對,這部分還要廣納勞工意見,所以我們還在徵詢當中,未來除了傳統的座談會、公聽會之外,我們可能會採用一些比較廣泛的作法,譬如進行民調之類的。
    鍾委員孔炤:另外,社運團體也提到要調整基本工資,而這次修法僅是配合工時縮短的一個換算,並不涉及工資的調整,我是指時薪部分,本席是支持把時薪拉到126元,這個什麼時候可以做?
    郭部長芳煜:我們認為還是要充分尊重程序正義的原則,所以既然我們有……
    鍾委員孔炤:我現在不管週休二日啦!過去每兩週84小時的工作時數,換算每個月的工時是182.66小時,而現在法定工時已經改成每週40小時,換算每個月的工時是174小時,這已經是事實,因此,是否可以讓在場的媒體記者了解這174小時是怎麼換算出來的?還有,為什麼我要支持把時薪調整為126元?
    郭部長芳煜:我向各位報告一下,其實我們的解讀是一種公式的換算,原本我們是用全年的總工時,因為當初是1週42小時,1年有52週,但是52週也才364天,還少1天,所以我們用42乘以52之後,還要再加8小時,得出的數字是全年工時,再除以12,就是每個月的工時,以此做為分母,分子就是20,008元,所得的商數再乘以1.1,就是時薪120元。之所以要再乘以1.1,係因時薪的工作密度壓力會比較高,這就是原本120元時薪的由來。
    鍾委員孔炤:部長剛才說這部分可能涉及到法令修正,其實不用,我們可以直接把時薪調為126元。
    郭部長芳煜:我們不敢妄自做這種決定,因為既然有工作小組,而且還有審議委員會,所以我們還是一樣要把它提出去……
    鍾委員孔炤:為什麼會有174小時?就是總工時2,086,除以12個月等於173.8小時,四捨五入之後就是174小時……
  • 郭部長芳煜
    沒錯。
    鍾委員孔炤:以174小時來計算時薪,每小時就是126元,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對。
  • 鍾委員孔炤
    那跟週休二日有什麼關係?
    郭部長芳煜:沒有關係,這是另外一個議題,因為有勞工朋友向我們陳情……
    鍾委員孔炤:既然每週工時改為40小時已經是事實,那我們對於時薪的部分就要即時反應,這樣民眾才會有感。部長,你只要邁出這一步,腳步就站穩了,我們主席也會給你掌聲啦!
    郭部長芳煜:謝謝,但這個政府強調的是溝通,所以我已針對這個議題跟勞資雙方溝通,大部分的意見還是認為應該提到工作小組裡面充分討論,因為那是勞資政學的一個平台,所以我覺得還是經過討論之後做成決定會比較穩當一點。
    鍾委員孔炤:所以你還是認為把時薪改為126元,不宜現在直接宣布?
  • 郭部長芳煜
    我沒有預設立場……
  • 鍾委員孔炤
    我的立場是希望這部分能儘速處理……
  • 郭部長芳煜
    我了解委員的意思。
    鍾委員孔炤:另外,今天我們要審查性平法第二十條修正草案,這是涉及家庭照顧假的問題。事實上,當初之所以會有家庭照顧假,就是希望勞工跟公務人員取得一致,就像你們剛才一再強調,國定假日要一致,所以相對的一些公平正義,也應該給予勞工朋友,畢竟原本的家庭照顧假,就是對勞工不公平。
    剛才我說過,性平法第二十條修正草案,總共有5個版本,分別由陳怡潔委員、王育敏委員、李昆澤委員、李彥秀委員及本席提出,內容多所差異,所以稍後進入審查時,大家可以各自提出修正意見,包括經費來源、適用對象,都可以放寬來做調整。基本上,個人的想法及見解是認為,性平法中有關家庭照顧假的問題,最主要牽涉的就是我剛才提到的公平正義。主席,等一下我們會針對性平法修正草案進行討論嗎?
    主席:還在等你們的版本,因為你剛才說你和李彥秀委員都有版本,所以我們今天只進行詢答,不做處理,等到你們的版本進來,再一併逐條審查。
  • 鍾委員孔炤
    所以稍後還有時間要進行詢答?
  • 主席
    沒有了。
    鍾委員孔炤:那你剛才不是說要讓我暢所欲言,多給我兩分鐘的質詢時間嗎?
    主席:因為你剛才說你有版本,李彥秀委員也有版本,所以我告訴你為了等你們的版本,今天不進行逐條討論;如果你需要再質詢2分鐘,那是可以的,因為你是勞工專家。
  • 鍾委員孔炤
    我要請你多指教。
    請看下一張,這是有關就業保險給付的部分,它牽涉的是家庭照顧假的經費來源。自從就業保險法中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後,現在我們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已經支出84億。從整個表格來看,勞工育嬰假從92年開始實施,到98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上路。就業保險法中的保險給付可分為5種,除了失業給付之外,其他還包括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失業之後的全民健保保費補助,這些全是從就保基金支出。部長,如果你也同意要給勞工5天的家庭照顧假以示公平,那就保基金還撐得住嗎?
    郭部長芳煜:對此我比較持保留態度,因為還是要多聽取委員的意見,但就我了解,目前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從就保基金來支付這筆錢;當然,有關這個財源的問題,每位委員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們還是要……
    鍾委員孔炤:以各個委員的版本來看,基本考量就是要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
  • 郭部長芳煜
    所以我們是朝有薪的方向在做規劃。
    鍾委員孔炤:不管從哪裡來支應,都要經過多方考量;不過,我要請教部長,98年發生金融風暴之際,我們在失業給付這部分給了多少錢?
  • 郭部長芳煜
    200多億。
  • 鍾委員孔炤
    你認為接下來的失業情況會改善?還是不會改善?失業給付會增加?還是會減少?
  • 郭部長芳煜
    都值得考慮。
    鍾委員孔炤:所以我特別提出這部分,希望部長多方考量。
    郭部長芳煜:是,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玉琴質詢。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想跟部長討論有關家庭照顧假給薪的議題,我所準備的投影片中也列出一些相關條文,在這些相關條文中,除了包括性平法第二十條之外,還有委員提到家庭照顧假如果是有薪,就要從就保基金支應,所以也會涉及就業保險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的修正。現在我要請教部長,就保基金的法定用途是什麼?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重點大概有兩個:第一是照顧失業者;第二是促進穩定就業。
    吳委員玉琴:剛才鍾孔炤委員已經針對就保基金的經費發放情況做了說明,其實從數字上來看,現在有些偏頗,因為著重的部分原本應是失業及促進就業,可是育嬰津貼顯然占了將近5成……
  • 郭部長芳煜
    百分之四十八點多。
    吳委員玉琴:接近50%,所以看起來有點失衡,有些學者專家也已提出警訊。到底未來台灣的經濟發展及失業情況真的會愈來愈好嗎?還是要預留空間,甚至在失業給付這方面擴大範圍?我想勞動部一直是比較保守的……
    郭部長芳煜:學者專家給我們的意見是,如果要調整的話,應該優先考慮是否要放寬失業給付的條件,而不是再去打開另外一扇津貼的門……
  • 吳委員玉琴
    就是包括給付的……
    郭部長芳煜:還有對象是不是要增加,也要考慮進去。
  • 吳委員玉琴
    這應該是就保基本的……
  • 郭部長芳煜
    原來的立法初衷。
    吳委員玉琴:可是現在好像變成這邊有錢,大家就什麼都往這邊來想,所以我認為針對這部分我們要審慎評估,亦即就保基金是否適合這樣使用?
    另外,依照性平法的規範,已將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但它的基本概念是不給薪,也就是從14天的事假當中扣除這7天,等於是比照事假由勞工自行請假,把家庭照顧假視為勞工的責任,由勞工自己來負擔請假後果。
    請看下一張,以公務人員來說,也有7天的家庭照顧假,而且有5天可以支薪,但勞工沒有,勞工7天的家庭照顧假形同事假,必須自己負責。這點就是民間團體和本席長期以來覺得勞工不值的地方,殊不知公務人員的薪水大部分是勞工納稅而來,但他的家庭照顧假是有薪假,勞工卻是無薪假,這在公平正義上的確需要檢討。各位想想,同樣是請家庭照顧假,但公務人員照常領薪水,勞工卻沒有薪水可領,這公平嗎?對於公務人員享有這樣的優惠,從過去我在民間團體時就覺得非常不舒服,所以應該要檢討的是,能不能讓勞工朋友享有跟公務人員一樣的5天有薪假,以展現公平正義?
    郭部長芳煜:就我們理解,所有委員提出的版本,都是朝有薪的方向,所以我們也接受,認為以這樣的方向來規劃是沒有問題的,但必須考慮到財源……
    吳委員玉琴:對,所以接下來我要跟你討論的就是家庭照顧假是不是一個社會責任?請看下一張,在這個社會責任裡面,我們有幾個部分必須檢視,包括給付範圍如何?由誰負擔成本?當我們進入細部討論時,真的要理性來討論這些問題。首先,以給付範圍來看,對孩子的照顧是屬於父母的親權;而對老人的照顧則是孝道,如果都交給勞工來負最大責任,那請問企業的社會責任在哪裡?企業是否也應分擔這種家庭照顧的壓力?
    請看下一張,有關家庭照顧假的範圍,現在可以分成幾個樣態,其實在性平法裡面也提到,因為家庭成員有需要,可以請照顧假,這就是第一種樣態;第二種是防疫,像腸病毒、流感等,都有防疫的需求,所以如果家裡小孩因為疫情蔓延而停課,那麼家長就必須請假在家照顧小孩;第三種是天災,好比因為颱風來襲小孩不上課,但大人要上班,那這時小孩留在家裡要怎麼辦?到底是誰的責任?部長是否認為這幾種就是我們現在討論的範圍?責任分屬又是如何?第一種是家人有需求、第二種是防疫、第三種是天災,形態不太一樣。
    郭部長芳煜:是不一樣,但防疫好像有其他相關的規定,譬如請公假的情況;像天災其實也有啦!所以我認為這些必須綜合考量,最後再回歸到我們這裡來找財源,看看到底是哪個部分需要由企業負起社會責任?還是由國家或是保險等等來負責?
    吳委員玉琴:以防疫這部分來說,因為這是因應防疫需求而必須在家陪伴小孩或是照顧有需要的人,所以我認為疾管署應該要出面處理;至於天災部分,到底是要政府出錢?還是雇主出錢?這是不是雇主的企業責任?這些問題也可以再討論。現在我比較想跟部長討論的是有關嬰幼兒及老人的部分,這些成員若有照顧需求時,政府是否也有責任?也就是不應全由勞工自行負擔而不支薪,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是否也有討論空間?當然,眼下最重要的就是錢從哪裡來?勞動部是否有備案或方案?
    郭部長芳煜:我覺得這個階段還是要讓不同意見能夠進來,然後我們再做最後的綜合考量並決定政策走向;不過,因為這牽涉到第一,對象到底要放多寬?第二,事由是否要有限制?第三,天數是多少?必須計算出來之後,才能決定財源的多寡,多的話,要怎麼去考慮?少的話,是不是比較容易處理?凡此種種,到目前為止尚無定論,所以我們還是要廣納不同意見,然後再做綜合考量。
    吳委員玉琴:如果本席要求照顧12歲以下的兒童及老人,必須課以企業責任,那是不是就要跟企業對話?
  • 郭部長芳煜
    一定要的。
    吳委員玉琴:我想這是可以討論的部分,包括政府要扮演什麼角色,也是可以討論的。
    另外,剛才部長提到了,一旦有這個照顧假時,到底費用如何支應?如果由政府支出,會不會有道德風險?當然,如果由雇主支出,道德風險就會低一點,但如果是從政府的資源,也就是由就保基金支應,可能就會產生一些道德風險……
  • 郭部長芳煜
    這也是必須要考慮的。
    吳委員玉琴:所以相關的配套及給付範圍都要經過仔細討論才能定調,是嗎?
    郭部長芳煜:是,我們現在也在蒐集世界各國相關的情況,結果是不一而足,有無薪的,也有一半、一半的,像新加坡是前3天雇主支付、後3天公積金支付,然後他們還把育嬰和顧老分開,類似這種情況很多,所以我們蒐集完畢之後會做一些整理。
    吳委員玉琴:為了因應各種不同需求而請的照顧假,確實不是勞動部單一部會的職責所在,像剛才提到的防疫、天災等等相關議題,應該要有更多的對話,所以本席希望我們能有更多的社會對話並取得共識,在此之前,本席是非常支持家庭照顧假應是有薪假,但是錢從哪裡來?範圍如何訂定?未來的配套如何?不同部會之間要如何對話?還有,跟企業的對話又是如何?這些問題我們都要一起討論,俾讓這個法的修正更趨周延。
    郭部長芳煜:是,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質詢。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恭喜部長榮升,由於你長期在勞動部,所以對你來說,應該沒有新舊政府交接過程中所遇到的銜接問題,也就是說,對於很多議題,你心中應該已有定數要如何處理,包括你剛才回答幾位委員時,我都覺得你在勞動部這麼久了,照說每件事情都應該很嫻熟,其中當然包括就保基金後續要如何處理的問題。
    現在我要延續剛才幾位委員的問題,然後再回頭來問我的主要問題。有關性平法第二十條修正條文所涉及的家庭照顧假,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我們馬上面對的就是颱風季節來臨,而腸病毒也即將進入高峰期,最近重症案例開始慢慢出來了,一旦腸病毒疫情蔓延,孩子就必須在家裡待上7天,由於現在都是雙薪家庭,所以這個修法看起來朝野是有共識的,也就是家庭照顧假的部分,本委員會儘速修正完成之後,送到院會應該也不會有藍綠的問題,這個議題是有機會儘速調整的,但是關鍵就在於財源在哪裡?我認為勞動部應在這個會期之內,進行內部的通盤考量,當然,我們委員後續會做監督,但你們也要有最專業的判斷。回過頭來,現在大家都在講說如何把勞工跟軍公教拉到齊平的一條線上,對此我也同意,畢竟我不希望造成社會階級對立,但是如何拉到齊平的一條線上,是我們大家追求的共同目標。眾所周知,目前勞工有14天的事假,如果因為腸病毒、颱風來襲而請家庭照顧假,我不知道後面的補助要從哪裡來?還有,去年柯文哲說學校放假、孩子放假,但勞工不放假,像這樣的事情還有可能再發生嗎?可見後續如何處理,關鍵就在我的版本中所提到的7天照顧假必須是在14天事假之外加上去,而且其中5天要比照軍公教給薪。針對這部分,部長是否支持?因為14天顯然不夠,譬如我有兩個小孩,一個因為腸病毒在家7天,結果7天之後,另一個馬上又被傳染了,這時就算把事假算進去也不夠,何況流行性傳染病愈來愈多,像今年2月過年時流感盛行,而現在腸病毒又在高峰,後面可能還有登革熱,所以我們是全國性的關注這些流行性的病情,因為它可能影響到未來照顧家庭的照顧假。不知部長對於這件事有何看法?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我說過,照顧假的4個重要因素分別是對象、事由、天數及財源,這4個因素可說是環環相扣,所以非常需要一個澈底的對話,因為……
    李委員彥秀:新政府一直自詡是最會溝通的政府,我當然知道這件事要透過溝通,但你心裡也應該要有自己的定見和版本,而不是只有對話,就算你要對話,也是由你去說服別人,那你的版本是什麼?
  • 郭部長芳煜
    到目前為止……
  • 李委員彥秀
    沒有想法?
    郭部長芳煜:不是沒有想法,而是沒有預設底線在哪裡,因為現在看起來……
  • 李委員彥秀
    還是要折衷幾位委員的版本再取出一個?
    郭部長芳煜:只要大家有共識,我覺得……
  • 李委員彥秀
    那就是你沒有想法嘛!
    郭部長芳煜:我們過去有想法,但是……
    李委員彥秀:過去有想法,現在沒有想法?
    郭部長芳煜:現在大家的要求和過去並不一樣,所以如果對象跟事由……
    李委員彥秀:你的意思是委員常常在變嗎?換了一個政府,委員也都變了?
    郭部長芳煜:不是委員變,而是整個社會期待都在變。
    李委員彥秀:社會期待是希望勞工跟軍公教的福利能夠一樣,這是有共識的;但是目標沒有改變啊!我就搞不清楚……
  • 郭部長芳煜
    如果對象、事由、天數……
    李委員彥秀:因為你換了位置,所以你變了嗎?
    郭部長芳煜:我過去不會去做政策決定,現在我要做政策決定時,當然要考量很多……
    李委員彥秀:部長講這樣的話很不負責任耶!過去你雖然不會做政策決定,但你是專業的事務官,所以對於很多議題,照說你應該……
  • 郭部長芳煜
    我在政策研擬過程……
    李委員彥秀:我不想浪費時間跟你進行太多答詢,但是把軍公教跟勞工的家庭照顧假拉到同一個齊平點上,是藍綠共同的目標,所以我認為應該在14天事假之外再加上7天照顧假,因為像腸病毒疫情一停課就是7天,如果家裡有兩個小孩接連感染,要怎麼辦?加上還有颱風、登革熱等等,所以我們當然應該統整的去做更多思考來討論這個修正草案。
    以上是我針對家庭照顧假的想法跟意見,在此我也要再次提醒部長,照說你應該要有定見,對於你說你沒有想法,然後以我們的想法為主,那我就不知道你的專業跑去哪裡了?
    另外,在這次蔡英文總統的六大政見當中,勞工還是比較關心幾個重大議題,包括部長一直在媒體上說有關勞工週休二日的部分未來要修法,請問你要如何修法?目前軍公教對於7天的國定假日是只紀念不放假,而在還沒有修法之前,勞工也是沒有放假,請問你修法是要把勞工跟軍公教拉成一致嗎?你要以哪一個為主?是軍公教比照勞工?還是勞工比照軍公教?
    郭部長芳煜:我們修正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未來要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規範……
  • 李委員彥秀
    我聽不懂。
  • 郭部長芳煜
    意思是全國適用內政部的標準。
  • 李委員彥秀
    那這7天假日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郭部長芳煜:會加1天五一勞動節,就是12天……
    李委員彥秀:就是沒有,所以是媒體報錯了?
    郭部長芳煜:媒體沒有報錯,那個7天是……
    李委員彥秀:可是前一陣子我看到媒體報導,你上任時說未來要恢復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啊!
    郭部長芳煜:講法不是這樣,而是被刪的那7天,經大院決議不予備查,所以我們一定要恢復,因為我們必須遵照決議辦理,但是如果我們完成了……
  • 李委員彥秀
    你不要兜來兜去浪費我的時間!
    郭部長芳煜:週休二日完成修法之後,就沒有這7天的問題。
  • 李委員彥秀
    本來目標不是週休……
    郭部長芳煜:週休二日嘛!但因沒有落實,大家還是週休一日,所以勞工抗議為什麼你告訴我是週休二日……
    李委員彥秀:目前一週工時是40小時,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對。
    李委員彥秀:勞工本來就是一週40小時,這是之前陳雄文部長說的嘛!但是現在我只跟你討論假日的部分,你卻兜來兜去浪費我的時間……
    郭部長芳煜:實務上,他們透過時間的調整,還是週休一日,因為他們每天就少個30分鐘……
    李委員彥秀:部長,請直接告訴我,未來週休二日修法通過後,勞工到底還有沒有這7天的假期?只要告訴我有或沒有,現在媒體都在等你這個答案。
    郭部長芳煜:修法之後,勞工一定可以落實週休二日,但是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就是……
  • 李委員彥秀
    有還是沒有?
  • 郭部長芳煜
    就是比公教加1天……
  • 李委員彥秀
    19天改為12天嗎?
  • 郭部長芳煜
    沒錯。
  • 李委員彥秀
    就是沒有這7天假日了?
  • 郭部長芳煜
    就恢復到全國一致了。
  • 李委員彥秀
    是不是只有12天的假期?
    郭部長芳煜:這7天就沒有了,但是回到週休二日,他有多52天的禮拜六。
    李委員彥秀:部長,以後進行業務報告或面對媒體時,請你把話講得精準一點,我不知道是你講錯?還是媒體報錯?我看到勞工都是拍拍手……
  • 郭部長芳煜
    我從頭到尾都是一樣的講法……
    李委員彥秀:另外,蔡英文總統說要限縮責任制,就是有關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部分,所以最近我也看到華航工會在抗議。請問你要如何限縮責任制?要限縮誰的責任制?這個版本要怎麼改?
    郭部長芳煜:現在已經用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就逐項去檢討……
  • 李委員彥秀
    怎麼檢討?要把哪一部分拿掉?
    郭部長芳煜:就是一項、一項檢討,不需要的部分就把它刪掉……
  • 李委員彥秀
    你們有跟資方溝通過嗎?
  • 郭部長芳煜
    每一項都有溝通。
  • 李委員彥秀
    他們都同意?
  • 郭部長芳煜
    現在有些項目已經拿掉了。
    李委員彥秀:部長,對於蔡英文總統的六大政見,我們要協助落實,但令人遺憾的是,民進黨這次所提出的優先法案中,沒有一個是勞動部的版本,號稱最重視弱勢團體的勞工,但是這一次民進黨提出這個會期要優先修正的法案裡面,沒有一條是你們的部分,所以我就覺得你不夠努力去爭取!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我要澄清一下好不好?因為要有版本……
    李委員彥秀:但是我看沒有這個版本,那你今天……
    郭部長芳煜:因為要有版本在裡面才能定優先順序,因為版本還沒有送到……
    李委員彥秀:那你就不夠積極、不夠努力!我再告訴你,這六大條是蔡英文總統主要的政見,但是不只民進黨重視弱勢勞工,我想在現場的每一位委員,大家不分黨派,都非常重視勞工的權益。
  • 郭部長芳煜
    是。
    李委員彥秀:所以我不認為你有銜接的問題,你對業務非常熟悉,應該非常專業,你也非常有定見,我拜託你,這幾條重要的法條,我會要求你……
    郭部長芳煜:好,我一定會。
    李委員彥秀:在一個禮拜之內把時程訂出來,我要時程表,我來協助蔡英文總統落實她的勞工政見,拜託你把時程表提給我。
  • 郭部長芳煜
    謝謝委員。
  • 李委員彥秀
    我每個會期都盯你!
    郭部長芳煜:好,謝謝。
    主席:謝謝李委員彥秀。剛剛李委員彥秀質詢中間有一段,如果媒體聽得不夠清楚,我再告訴大家,就是剛剛郭部長其實已經告訴大家,即使他上任之後,他的政策跟陳雄文部長的政策並無二致,有關於「勞工七天國定假期」這個議題,它事實上是一個假議題啦!他上任之後一樣把原來的國定假日要修得跟公務人員一樣,也就是說未來勞工還是有12天的國定假日,跟陳雄文部長之前送到立法院來的版本,事實上都是一樣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我不曉得為什麼之前媒體會下那個標題說「要正式恢復勞工七天國定假日」,這真的是一個假議題,請媒體聽清楚嘍!這是一個假議題!
    請陳委員宜民質詢。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之前你在5月24日就有講希望不僅7天國定假日要歸還給勞工,而且最低的時薪在7月就要調漲至120元嘛!本席今天也有聽到你的報告,還有看到你送的資料,你說是因為你們的計算公式改了,所以就會調到126元,那個計算公式為什麼可以改變呢?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從本來的2週84小時縮短為1週40小時。
    陳委員宜民:這個計算公式在陳雄文部長的時候就不能改嗎?你那時候是次長,你那時候沒有幫他算過嗎?你沒有提醒他其實是應該提高?
    郭部長芳煜: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看法是不太一樣,我們原來是認為說……
    陳委員宜民:你那個時候沒有那個看法,現在就有那個看法,是不是因為小英政府給你壓力、都要送民眾大禮?
  • 郭部長芳煜
    沒有人給我們壓力。
    陳委員宜民:每一個部會都必須要送讓民眾有感的大禮,所以在這邊亂提?
    郭部長芳煜:我們也沒有送大禮的壓力,我後來是自己檢討,認為原來我們的想法跟勞團……
    陳委員宜民:當了部長就會檢討,沒當部長就不會檢討?
    郭部長芳煜:勞團到我們那裡抗議以後,我覺得我們要看看人家的意見。
  • 陳委員宜民
    是你的次長給你的壓力?
    郭部長芳煜:沒有人給我們壓力,我們只是認為如果勞方……
  • 陳委員宜民
    次長今天有來嗎?
    郭部長芳煜:有,我們廖次長在這裡。
    陳委員宜民:好,請廖次長上台好嗎?請問你有給我們部長壓力嗎?
  • 主席
    請勞動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蕙芳: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完全沒有。
  • 陳委員宜民
    沒有?真的嗎?
    廖次長蕙芳:我上任十天以來,其實都是部長他們在帶領我,因為行政部分的業務我還在熟悉當中,但是政策部分我也還在熟悉。
  • 陳委員宜民
    真的嗎?是哪一個政次負責督管你的?你們沒有政務委員管你們嗎?
    廖次長蕙芳:那是林萬億委員,那個是在行政院。
  • 陳委員宜民
    我知道啊!林萬億委員有沒有下指導棋?
    廖次長蕙芳:沒有,就我所知這十天以來是沒有,完全沒有。
  • 陳委員宜民
    這十天沒有喔?事前有先跟你面授機宜嘛?
    廖次長蕙芳:之前我不知道,但是我上任十天以來是沒有。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們來看一下,其實在阿扁執政的時候,最低時薪其實都沒有什麼改變的,就是95元/小時啦!在馬總統、馬政府上台之後才開始每年都有在調時薪,最低時薪從98元/小時、103元/小時、109元/小時、115元/小時、120元/小時提高到現在部長所講的126元/小時,你看每年幾乎就是調5元跟6元嘛!不是這樣嗎?所以小英政府上台之後,你說是計算公式改變了,所以要調6元,可是過去也都在調啊!不是嗎?不是都在調嗎?
    郭部長芳煜:那時不一樣,這一次是因為我們認為那個公式配合到工時的調降,才發生這個事情。
  • 陳委員宜民
    瞭解。
  • 郭部長芳煜
    以前是整個基本工資調整的時候……
  • 陳委員宜民
    對。
  • 郭部長芳煜
    月薪調、時薪調。
    陳委員宜民:這代表之前是馬總統比較照顧我們的勞工,有考慮到他們的辛苦,所以每年調;而小英政府上台後是因為公式改變所以就調。所以態度不一樣是不是?思維不一樣、邏輯不一樣?
    那你要調這個工資,是不是應該要經過一個審議委員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審查才可以調,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基本工資的調整機制是這樣子的。
  • 陳委員宜民
    是這樣子嘛!那這個委員會的主席是誰?
  • 郭部長芳煜
    審議委員會的主席是我。
  • 陳委員宜民
    審議委員會的主席是你嘛!對不對?所以你說了算?
    郭部長芳煜:不是,因為有勞資政學四方面的委員,按照比例都有。
    陳委員宜民:瞭解,所以你跟他們協商過了嗎?這個開過會了嗎?
  • 郭部長芳煜
    還沒。
  • 陳委員宜民
    還沒有開會?
  • 郭部長芳煜
    是。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覺得沒有經過開會的東西就可以先講?
    郭部長芳煜:不是,因為是勞團到我們這裡來反映之後,我們認為應該要提到委員會……
    陳委員宜民:我知道啊!可是以體制上來講,就是要委員會通過的政策才能夠做,是嗎?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我從頭到尾都說要先提到6月份的工作小組,我標題是這樣寫,但是請你看裡面的內容,我們沒有第二種講法……
  • 陳委員宜民
    是。
    郭部長芳煜:就是先提到6月份的工作小組去討論,看看適不適合讓大家來做?如果大家都認為這個應該要提到8月份或9月份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陳委員宜民:好,瞭解。所以這個其實還沒定案嘛!
    郭部長芳煜:對,我從頭到尾沒有改變過講法。
    陳委員宜民:好,那如果最低工時調了之後,是不是最低薪資也會調?
    郭部長芳煜:哦!那個是另外一個議題,就是要在審議委員會裡面去討論。
  • 陳委員宜民
    那你能不能先告訴我們你們準備怎樣做?
    郭部長芳煜:這是委員會要審議的,所以我們不能有預先的立場,我想每一次開會都是這樣。
  • 陳委員宜民
    那為什麼最低工時就可以預設立場?然後到了最低薪資就沒有……
    郭部長芳煜:沒有,這個不是預設立場,我跟委員報告,這是因為縮短為40小時以後,在公式上的一個元素變化而已。
    陳委員宜民:一樣的道理嘛!還是必須經過委員會的審查,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所以我才說要尊重工作小組。
    陳委員宜民:是嘛!你要尊重,那你以前就沒有尊重嗎?
    郭部長芳煜:這種從120元到126元的情形,到底是一種公式的調整還是一種時薪的調整?所以我們完全尊重工作小組的意見。
    陳委員宜民:是啦!瞭解,但是你們就前面那個公式的調整就是硬拗嘛!因為這個公式的調整還是必須經過委員會的認可,要不然的話還不是一樣?
    郭部長芳煜:如果工作小組的意見跟委員的意見一樣的話,我們就一定要提到委員會去討論,所以我從來沒有講「我們勞動部可以做這樣的決定」,我從頭到尾都是這樣說的。
    陳委員宜民:好,瞭解。所以你甚至在新聞裡面提到你們希望將來(年底)要提出一個「最低工資法」,是不是?
  • 郭部長芳煜
    草案。
  • 陳委員宜民
    最低工資法草案?
  • 郭部長芳煜
    對。
    陳委員宜民:關於這個草案,你能不能稍微說明一下重點在哪裡?
    郭部長芳煜:這個月我們是在蒐集世界各國的資料,看有沒有這樣子的一個草案可以做為參考,不過內容大致上大概不外乎就是一些社經的指標、審議的過程與機制、完成核定的單位等等,具體的條文目前為止還沒有把它印出來。
    陳委員宜民:好。那這個東西跟現有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或者勞基法,會不會疊床架屋啊?
    郭部長芳煜:會有相當程度是辦法的內容,因為辦法畢竟還是一個行政命令。
  • 陳委員宜民
    對。
    郭部長芳煜:過去有很多人有批評,所以如果未來在訂最低工資法的時候,一定會相當程度把那個辦法的內容融進來,看看要怎麼樣處理。
    陳委員宜民:好。臺灣曾經存在一部最低工資法,但是已經廢除了,那是在民國75年12月3日經總統令予以廢除了,當時的行政院院長是俞國華。這個最低工資法你有聽過嗎?
  • 郭部長芳煜
    有。
  • 陳委員宜民
    有聽過嘛!
  • 郭部長芳煜
    是。
    陳委員宜民:廢除的原因是什麼?當初為什麼會廢除?就是因為疊床架屋,已經有了勞動基準法以及最低工資審議辦法,這些都有了之後才會把它廢除嘛!廢除的東西你們現在又要再提出來,這個不是疊床架屋是什麼!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答復。
    謝司長倩蒨:主席、各位委員。那時候是因為在73年8月1日勞動基準法施行之後,在勞基法裡面有另外明定一個基本工資,所以在當時……
    陳委員宜民:我覺得你說不清楚耶!已經廢除的東西為什麼又要再提出來?而且我們國民黨其實是有版本,就是「基本工資法」,「基本工資法」裡面所規範的,有一些是成立全國性跟區域性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依據各地消費的不同,建立「區域性特別基本工資」,5年內要調整基本薪資到3萬元,我們是有一個「基本工資法」,你們現在要提一個「最低工資法」,而「最低工資法」又早就在民國75年已經廢除了,那為什麼又再提呢?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國民黨這兩天提的案子我們當然尊重,而且到時候如果我們提出最低工資法,會把它一起納入考慮,但是……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
  • 郭部長芳煜
    現在要修的這些法跟以前一定是不一樣啦!
    陳委員宜民:請看下一張簡報。這是「消失的七天假」,你現在說要恢復嘛!這七天假包括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如果假期恢復,我們立法院會不會有部分黨團不讓它的助理在蔣公誕辰紀念日跟國父誕辰紀念日放假?如果這樣的話怎麼辦?
    郭部長芳煜:它其實不是一個恢復的概念,因為修法沒有通過。
    陳委員宜民:我問的是如果不讓助理放假怎麼辦,你注意聽我講嘛!
    郭部長芳煜:不會,這樣的話,他們應該要……
  • 陳委員宜民
    你們要去罰他們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如果要檢查的話,查到了當然是要罰。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我們強調的其實是目前的勞工跟公務員的待遇大不同,公務人員婚假可以放14天,勞工只放8天;分娩假公務人員可以放42天,但是我們的勞工是連續8週,也就是40個工作天;如果照這樣子來計算的話,假設今年2月5日有一個公務員請產假,公務員假如多請一天事假,他可以休滿11週,含週六、週日總共就會放了77天的產假,但是勞工卻僅有含週六、週日的8週,也就是56天。換句話說,公務員放了77天的產假,勞工只能放56天的產假,中間就差了21天!請問部長,為什麼勞工跟公務員休這個假有這麼大的不同?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因為假有太多種類別,長期以來就有一些不太公平的地方……
  • 陳委員宜民
    那怎麼辦?
    郭部長芳煜:站在勞動部的立場,我覺得像這種假應該要……
  • 陳委員宜民
    你們不是要讓它公平嗎?
    郭部長芳煜:應該要通盤去檢討,然後求取一個平衡。
  • 陳委員宜民
    對。
    郭部長芳煜:所以現在我們先處理的是週休二日還有國定假日,未來還有其他的產假、娩假、陪產這些,應該要……
    陳委員宜民:本席是不是可以要求你在一個月內給我們提出一個報告?請針對這個議題,研議如何能夠讓勞工的休假比照公務員。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提出勞動部的看法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其實不只是這樣,特休也是一樣,你可以看到特休的情形,以年資約10年的公務員來講,有28天的特休,勞工只有14天,相差了一倍,其實我們勞工是很辛苦的,但是勞工的放假是沒有辦法比照公務員啦!
  • 郭部長芳煜
    是。
  • 陳委員宜民
    所以我想這個部分還要請部長……
    郭部長芳煜:我們去做一些整理,然後看到底不一樣的是在哪些地方、怎麼樣去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宜民:好,你一個月內是不是可以提一個報告?
    郭部長芳煜:是,謝謝。
  • 陳委員宜民
    謝謝部長。
  •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黃委員秀芳質詢。
    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現在我們臺灣整個勞動力出現很顯著的一個變化,就是我們這幾年當中中高齡的男性勞參率一直在下降,在1990年我們男性的勞參率還有將近91%,到2014年的時候已經降到83%,可見我們的男性勞參率一直在持續下降當中,我想請教部長,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情形?它的主因到底是什麼?中高齡勞動力這麼早就離開勞動職場,它影響的其實不是只有一個人,可能是影響整個家庭,像這樣子的情形,我想請教部長,中高齡人力勞參率下降的最主要原因是什麼?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個原因可能很多,包括像雇主端對使用中高齡人力的刻板印象,認為可能他們的生產力會比較不夠等等。
  • 黃委員秀芳
    是。
    郭部長芳煜:對勞方來講,有些人可能就是因為退休制度改變了,所以希望早一點去享受他的第二人生。這整個現象,造成我們目前一直希望在中高齡人力這個部分可以有更大的著墨,讓他們可以繼續留在職場、晚一點退出職場。
  • 黃委員秀芳
  • 郭部長芳煜
    所以我們目前有一些措施是鼓勵中高齡人力能夠繼續在職場裡面。
    黃委員秀芳:好,我們知道中高齡人力其實在整個職場當中,他們的穩定性夠、經驗也夠。
    郭部長芳煜:對,他們的經驗其實可以……
    黃委員秀芳:女性的勞參率還沒有這樣子明顯的變化,男性的勞參率則是逐年在下降當中,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請勞動部針對中高齡人力這個部分,看看要採取什麼樣的補救措施?或者是針對這些中高齡男性做什麼樣的專業訓練,讓他們能有職場第二春?
    郭部長芳煜:是,我們目前在努力推動的是,因為有些中高齡人力在職場上會認為趕不上產業的變化,所以我們有一些特殊的職業訓練設計;其次是對職場裡面的一些現況設施,我們會補貼、補助雇主來加強職務再設計的機制,就是適合中高齡人力工作的一些場所的變換或是改進。
  • 黃委員秀芳
    是。
    郭部長芳煜:同時,我們也有一些僱用獎助的設計,譬如說雇主如果僱用中高齡人力的話,我們會有一些補貼,讓雇主願意來僱用這些中高齡人力。
    黃委員秀芳:是。其實我們也看到很多其他鄰近國家有一些鼓勵措施,讓中高齡人力不論是男性或女性,都能夠有職業的第二春;我們也希望勞動部可以針對中高齡人力就職的機會加以提高,讓中高齡人力中願意再工作的這些人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環境,也讓雇主願意去聘用中高齡工作者到他們的公司工作。
    郭部長芳煜:是,這是我們未來推動的重要政策之一。
    黃委員秀芳:好。另外,我前幾天有看到週刊報導,提到勞動部在馬政府時期交出今年的KPI成績,整個來看它算是在「放牛班」,因為部長你之前也在勞動部服務過很長一段時間,我想請教部長,針對這樣的評鑑結果你滿意嗎?
    郭部長芳煜:不滿意,不過那個週刊當初在蒐集這些資料的時候,其實我們有做一些說明,但是有些東西沒有被採納。我們倒也不完全像週刊講的是把某些KPI特別加以凸顯,然後把比較重要的就忽略掉了,其實也沒有這樣子,這個KPI的設計跟是否納入考量,其實都有一貫的作法。
    黃委員秀芳:對。部長上任之後已經有2個禮拜的時間,我們也希望可以再重新檢視勞動部的一些政策,讓民眾有感。現在大家普遍認為青年朋友的低薪現象比較讓人詬病。小英政府上台之後非常關心青年朋友低薪的狀況,她也希望能夠打造1個好的環境,讓年輕朋友的薪資能夠再提高一點。關於這個部分,勞動部是不是有什麼樣的策略目標?
    郭部長芳煜:委員提到怎麼樣讓年輕人能夠進入職場的問題,我們過去曾經做過一個調查,認為年輕人找不到工作的前3個最主要原因,分別是學用落差、技能不足及職涯的迷惘(不知道自己要做些什麼事情)。
  • 黃委員秀芳
    是。
    郭部長芳煜:針對這3個現象,像第1個學用落差的部分,我們就提早在他們畢業以前,用「特案」方式提供就業學程、一些輔導就業機制,先到校園裡面去輔導他們,希望早一點讓他們有足夠的技能而能夠出來就業。
    黃委員秀芳:我想請教部長,關於企業界需要什麼樣的人才,是不是透過勞動部轉知給這些年輕朋友?
    郭部長芳煜:是,我剛剛就講了,在就業學程的部分就是學校、畢業生要跟企業結合在一起,甚至於在學程裡面就規劃一些實際實習的設計,讓他們可以先有一個職場上的歷練。
  • 黃委員秀芳
    是。
    郭部長芳煜:像這樣子的構想,我們還有包括目前的雙軌制度,就是學校跟企業界簽約,還有產、學、訓的合作機制。其實這些目前在學校裡面都已經發揮一些效果了。
    黃委員秀芳:是。我們也希望能夠讓年輕朋友不是畢業之後還在培養第2專長。其實我們在基層也聽到很多聲音,很多企業寧願花3至4萬元去請一個高職畢業生,也不願意花22K去請一個大學畢業生!為什麼會這樣?其實很多企業界會認為有的大學生畢業之後可能沒有一技之長,他到這家公司之後還要重新學習;所以我們也希望勞動部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在他們還沒有畢業之前,關於目前企業需要什麼樣的人才,勞動部可以跟教育部能夠有所配合,我覺得橫向的溝通是非常重要的。
  • 郭部長芳煜
    是。
    黃委員秀芳:對!所以也希望勞動部能夠針對這個部分再加強,解決我們現在年輕朋友低薪的這種困境。
  • 郭部長芳煜
    是。
    黃委員秀芳:另外就是最近有很多人在反映,關於我們的勞動檢查措施,基層勞工局的勞動檢查頻率算是還滿頻繁的,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勞動檢查其實也讓一些勞工朋友滿困擾的,尤其是遇到勞動檢查的時候,可能有一些工廠就直接把鐵門拉下來,但是實際上勞工是在裡面工作的。針對這個部分,其實我也覺得一方面你們勞動檢查頻繁,當然對勞工的保障是好的;另一方面就是,這樣子的勞動檢查,是不是實際上有達到什麼樣的功能或者是什麼樣的目標?
    郭部長芳煜:我們的檢查有兩種,一種是勞動條件檢查,一種是安全衛生檢查,如果它是一種勞動條件檢查,而勞工還在裡面逾時工作的話,第一,企業如果規避檢查或是不讓我們進去,我們是有罰則的;第二,如果是像這樣的情況,勞工只要打一通電話來,我們隨時就可以去處理!所以現在的企業大概比較不敢明目張膽地做到不讓我們進去的這種地步。
    黃委員秀芳:當然也不是說明目張膽,就是說可能也知道你們要來勞動檢查,他就把鐵門拉下來假裝休息,但實際上還是在裡面工作嘛!類似這樣的狀況,其實一方面企業界也是滿詬病的,另外一方面勞工也覺得很困擾,尤其是有些工廠原本是敞開的,可能空氣還滿流通的,因為有勞動檢查,所以整個工廠的窗戶或什麼都全部關起來,也造成勞工的整個工作環境會變得很差!
  • 郭部長芳煜
    對。
    黃委員秀芳:我們的政策立意良善是沒錯,但是也要知道它實際的狀況,是不是真的有達到我們要的目標或目的?也希望勞動部針對勞動檢查的部分能夠再加強。
    郭部長芳煜:是,我們瞭解委員的意思,我們會特別注重檢查的技巧,還有不要為檢查而檢查,這樣其實會造成困擾。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 主席
    請蔣委員萬安質詢。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今天前面有很多委員在討論關於勞工7天國定假日的問題,首先我就針對這個問題跟部長討論。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也沒有那麼複雜,只是有沒有把整個事情講得很清楚而已,部長您之前面對媒體的時候也談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對於我們立法院之前把修正施行細則的案子退回去,針對後續的處理,部長是不是可以再說一次?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決議是「不予備查」、要我們「修正或廢止」,所以我們一定要遵照這個決議來辦理,因此在2個月之內(6月21日之前),我們就要公告第23條不予修正,就是回到原狀。
  • 蔣委員萬安
    回到原狀嘛!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對。
  • 蔣委員萬安
    所以就是目前勞工還是有這七天假?
    郭部長芳煜:對,但是……
  • 蔣委員萬安
    原本就有嘛!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但是我們同時也跟勞方或資方說明,這個配套,必須馬上去修勞基法,希望能夠達到全國國定假日一致,一致以後這7天就又還回去了,變成是回到原來的「1例、1休」,就會比過去多52天的禮拜六休息日。
    蔣委員萬安:當然現在部長很清楚地表明了勞動部的立場,就是在兩個月後的6月21日之前要公告該案不予修正、予以廢止。現在除了勞工團體朋友感到很正面、受到鼓舞之外,有一部分的雇主、資方團體也有一些聲音出來,當然最主要是擔心可能會有缺工的問題,甚至揚言企業要出走等等。部長您之前也說一直都有跟勞資雙方溝通、協調,但是對於資方部分,您在表達立場之前有沒有跟這些工商團體做過任何溝通?
    郭部長芳煜:是,我們在5月10日、5月13日連續開了3場溝通會,5月11日我們也跟雇主團體座談,到了5月16日我就很具體地把我們要修的條文跟雇主們說明過了,基本上他們認為,如果要達成國定假日全國一致,針對我們修訂勞基法的版本他們基本上是認同,所以希望能夠儘快在完成修法以後,把國定假日全國一致這個目標達成。
  • 蔣委員萬安
    好。部長您剛剛一直提到要讓整體勞工的國定假日跟公務員一致嘛!
  • 郭部長芳煜
    是。
    蔣委員萬安:現在勞工的假日是19天、公務員的假日是11天,您要達成一致是要怎麼做?可不可以很清楚地說?
    郭部長芳煜:就是我們修勞基法的第三十六條,以後週休2日當中,1天是例假日、1天是休息日,休息日可以調移,如果工作的話,過去是……
    蔣委員萬安:對,那19天的假跟11天的假你要怎麼達成一致?所以基本上也是要把現在講的這7天刪掉嘛!是不是?
    郭部長芳煜:對,修第三十七條,以後就全部回歸到內政部的規定。
    蔣委員萬安:所以現在講的這7天假,部長您是要刪掉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它自然而然就不見了,就回到……
  • 蔣委員萬安
    「自然而然不見」是要刪掉嗎?
    郭部長芳煜:就加1天,就是加「五一勞動節」。
    蔣委員萬安:五一勞動節,對,這7天就是要刪掉嘛!
  • 郭部長芳煜
    它替代的就是……
    蔣委員萬安:部長,為什麼媒體報導說您一上任送給勞工團體一個大禮物?您現在就已經規劃要刪掉這七天假,您覺得這是一個給勞工團體、所有勞工朋友的禮物嗎?
  • 郭部長芳煜
    週休二日……
    蔣委員萬安:刪除這7天假,你覺得這是一個禮物嗎?
    郭部長芳煜:我不敢講它是一個禮物,但是如果週休2日可以落實的話,對勞工的權益是……
    蔣委員萬安:是,部長您現在這裡說您準備要刪這7天假,您覺得勞工朋友聽到後會有什麼感覺?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不是我要刪掉,是在原來的規劃中,從過去到現在它的配套就是這樣。
    蔣委員萬安:您是主管機關,不是您要刪,那是誰要來規定?
    郭部長芳煜:原來在週休2日的規劃中,在送來的條文裡面就是這樣的規劃,就是要週休2日,但是國定假日是要全國一致的。
  • 蔣委員萬安
    所以部長你就是要刪這7天假?
    郭部長芳煜:我並沒有講,只是因為「不予備查」之後……
  • 蔣委員萬安
    確定不是這樣講?
    郭部長芳煜:對,絕對不是這樣講,我從頭到尾的說法都是……
    蔣委員萬安:好,就是一個問題,請問部長,現在是不是勞動部計畫要刪這7天假?是還是不是?
  • 郭部長芳煜
    我不能夠同意委員的講法……
  • 蔣委員萬安
    是還是不是?
  • 郭部長芳煜
    但是那個原來就是……
  • 蔣委員萬安
    是還是不是嘛!部長?
  • 郭部長芳煜
    原來就是到12天嘛!
  • 蔣委員萬安
    部長您不敢回答?
    郭部長芳煜:我不是不敢回答,因為沒有這樣的事實。
  • 蔣委員萬安
    是還是不是啊?
  • 郭部長芳煜
    我從頭說到尾就沒有這樣說「刪」這個字哦!
  • 蔣委員萬安
    喔?是要拿掉這7天假?這7天假到時候會不會存在呢?
  • 郭部長芳煜
    原來就不存在。
  • 蔣委員萬安
    不存在?怎麼會不存在?
  • 郭部長芳煜
    但是因為……
    蔣委員萬安:不是刪,那怎麼會不存在?
  • 郭部長芳煜
    因為週休2日……
  • 蔣委員萬安
    拿掉?部長要用哪一個形容詞?
    郭部長芳煜:在「週休2日」跟「52天的休息日」這樣之後,自然而然就沒有那7天啦!我們原來是週休1日,現在變成週休2日,所以在多了52天的休息日以後,大家過去的配套就是……
    蔣委員萬安:部長,我很遺憾你不敢正面回答。
  • 郭部長芳煜
    我敘述事實。
  • 蔣委員萬安
    拐彎抹角……
  • 郭部長芳煜
    我敘述事實。
    蔣委員萬安:我跟您講,您現在誤導所有勞工朋友說這個7天假好像要還給他們,其實您剛才也說不是,因為現行規定就是這樣嘛!現在您又不敢說您準備要拿掉這7天假。
  •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委員這樣子的說法有一點把那個焦點模糊了。
    蔣委員萬安:好,那應該怎麼說?部長,這7天假是不是最後就不見嘛?
    郭部長芳煜:這7天假恢復的原因不是說我要給不給,而是因為「不予備查」這個決議來了以後,我們就……
    蔣委員萬安:好,這個是同樣的問題。
    郭部長芳煜:問題的癥結在哪裡?是週休2日沒有落實,所以才造成大家認為這個7天有問題;週休2日落實了之後,大家對這個7天就沒有問題了,為什麼?已經涵蓋在原來52個禮拜六的休息日裡面。
    蔣委員萬安:部長。我想沒有任何人對於要落實週休2日有任何意見,這個絕對是一致的立場,當然後續我會再請教部長,不過現在我們當然要落實週休2日,所以之後這7天假是不是就會拿掉?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我永遠的說法都是「國定假日全國一致」。
    蔣委員萬安:全國一致?很清楚嘛!19天跟12天,是不是這7天假就會不見嘛?
  • 郭部長芳煜
    就一致啊!到12天就全國一致啊!
    蔣委員萬安:對,就變成12天,那這7天到哪去了?
    郭部長芳煜:原來的規劃就是這樣子,陳部長那時候就是這樣子的配套啊!
    蔣委員萬安:部長,我很遺憾啦!我原本期待部長您是非常專業的,因為您是從次長升上來的,對業務非常熟悉,可是您第1次到委員會來報告,充滿了政治語言,不敢正面回答。部長,我很遺憾,你就是拐彎抹角,問到「是或不是」,我想在座很多同仁在下面,也會看部長您在委員會的答詢是不是有guts、是不是敢說,我想媒體也在這邊……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我……
    蔣委員萬安:我很遺憾,你就是不敢正面回答。
    郭部長芳煜:不是正面回答,我就是……
    蔣委員萬安:很清楚,我想這邊所有同仁就是知道,這7天假未來就是會刪掉,部長您不敢說,我覺得非常遺憾!
    您剛剛提到要落實週休2日……
  • 郭部長芳煜
    是。
  • 蔣委員萬安
    怎麼樣落實週休2日?
    郭部長芳煜:就是透過修第36條,以後就規定週休二日,每週就是有1天……
  • 蔣委員萬安
    是7天之中有2天例假嗎?
    郭部長芳煜:1天例假、1天休息日,我們的規劃是這樣。
  • 蔣委員萬安
    1天例假、1天休息日?
  • 郭部長芳煜
    是。
    蔣委員萬安:其實我告訴部長,1天例假跟1天休息日,其實還是沒有辦法能夠落實週休2日,1天休息日,感覺上好像是可以讓他休息,可是實際上、如果雇主還是不讓他請假,勞工還是只看得到而吃不到。如果照部長的講法,要確實落實週休2日,為什麼不敢強制在7天之中有2天例假?
    郭部長芳煜:關於企業的彈性調整,如果資方跟勞方有協商而且勞方同意的話,必須保留1天讓他們可以調移……
    蔣委員萬安:部長現在又覺得有彈性,那到時候這7天假呢?
  • 郭部長芳煜
    不會啊!那7天如果同意的話……
    蔣委員萬安:現在是問到底能不能夠落實,又含糊其詞、又沒有辦法說落實?
    郭部長芳煜:一定會,如果照這樣的設計是一定會的,只是不一定是在禮拜六那一天,但是在所有的休息日裡面,它一定會落實到週休2日上;即使調移的話,在禮拜六那天上班,另外還要再找1天給他休息啊!
  • 蔣委員萬安
    所以部長您不敢說7天中有2天例假?
  •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這樣子沒有比目前的「1例、1休」好。
    蔣委員萬安:你覺得在「1天例假、1天休假」跟「2天例假」中,哪一個方式能夠確實落實週休2日?
    郭部長芳煜:我們的規劃是兩個都可以達到週休2日,但是「1例、1休」還有一些彈性上的好處,所以我覺得這個方向會比較好。
  • 蔣委員萬安
    彈性上的好處是什麼好處?對於這些資方有好處?
  • 郭部長芳煜
    針對調移……
  • 蔣委員萬安
    有彈性?
    郭部長芳煜:要勞方同意,勞方如果同意的話就會有double的薪資,以前是有加班費,現在是會有double的薪資。
    蔣委員萬安:對,您說的是如果1天例假、1天休假……
  • 郭部長芳煜
    對。
  • 蔣委員萬安
    休假的時候工作可以讓勞工有double的薪資嘛
    !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是。
    蔣委員萬安:所以您的最終目的是,因為雇主要付double的薪資,所以好像就不會要勞工……
  • 郭部長芳煜
    勞方也要同意啊!勞方要同意才可以。
    蔣委員萬安:當然,這個方式其實在實務運作上還是有上下其手的空間,對於勞工朋友來講,其實還是沒有辦法確實能夠達到跟公務員一樣,真的強制7天之內能夠休2天例假。所以對於這部分,我覺得部長如果真的有擔當一點,就直接告訴勞工朋友勞動部未來要怎麼做。
    我想大家很關心7天假的問題,就像主席講的「其實是一個假議題」,因為大家很明確知道,您剛剛也拐彎抹角不敢直接說未來就是要拿掉7天假。
    郭部長芳煜:因為事實就是這樣,我就……
    蔣委員萬安:部長未來還是有很多機會到委員會來,我希望你就事論事,對於我們所有的問題都能夠正面回答,不要拐彎抹角。謝謝部長。
    郭部長芳煜: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輪由本席質詢,請蔣委員萬安暫代主席。
  • 主席(蔣委員萬安代)
    請王委員育敏質詢。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本席整個早上聽了你的回覆,發現你有一個特點:你會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然後讓大家有一點聽不懂。以某種程度來講,其實就政務官的能力或是部長的能力應該要能夠化繁為簡,我不曉得你為什麼要把簡單的事情講得這麼複雜,本席就請教你一個問題就好,因為你一直都在勞動部,當時陳雄文部長送出這個版本,配合週休2日,把每週的工時縮短,從2週84小時改為每週40小時,因此必須去調整勞工的國定假日3.7天。請問你贊成不贊成陳雄文部長這樣的政策作法?贊成還是不贊成?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內部沒有徵求哪一位次長必須贊成或不贊成,討論的過程我們有,但是最後……
    王委員育敏:你現在是部長,我請問你,原來陳雄文部長這樣的版本,配合每週40工時,然後送出這樣的施行細則去做調整,去減少勞工的國定假日,把原來的19天改為12天,請問你對這樣的政策是贊成還是反對?
  • 郭部長芳煜
    我尊重陳雄文部長的決定。
    王委員育敏:所以是贊成,你並沒有反對,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我們尊重他,我們也從來沒有講……
    王委員育敏:請司長也上來。司長沒有換人嘛!原來陳部長的政策,你贊成還是反對?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答復。
    謝司長倩蒨: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當初在落實週休2日這個議題上面,在縮減法定工時的時候,我們的確是透過一些溝通,希望國定假日是全國一致的。
    王委員育敏:所以這個政策是有討論過的,不是盲目送出來的嘛?配合每週是40個小時,所以你們才做這個必要的調整,是不是?
    謝司長倩蒨:是全國一致的,但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是認為涉及到人民權益者應該要以法令定之,所以大院做成一個不予備查的決議。
  • 王委員育敏
    司長不需要解釋委員會的部分。
    部長,剛剛你並沒有反對陳雄文部長的政策,如果是這樣子,本席就會解讀成你跟他的立場是一致的,你支持陳雄文部長的版本,所以就任之後,未來一樣會把19天降至12天,你不喜歡用「刪除」這個字眼,但這就是減法,一樣是要把19天減為12天,對不對?因為你的立場跟陳雄文部長的立場並無二致!
    郭部長芳煜:對,但跟他不一樣的是,我們現在有修第三十六條。
    王委員育敏:那部分待會兒我再跟你討論。所以在這一點上並沒有不一樣,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對。
    王委員育敏:接下來,既然沒有不一樣,當時民進黨很多委員非常踴躍、熱烈地連署,把備查案改為審查,審查之後又大動作地退回,讓勞工誤以為被改掉的這7天國定假日要恢復了、有這樣的一個錯覺,包括新聞媒體也做了這樣的報導,您在接受訪問的時候其實也提到如此就會恢復這7天……
  • 郭部長芳煜
    我也特別講第三十七條……
    王委員育敏:為什麼我一直說它是一個假議題?因為你們還要再送版本進來,一樣是刪掉嘛!
    這件事情先到此為止。本席要問的是,如果你認同陳雄文部長的政策,事實上還有另外一個作法,6月21日以前,你們大可把同樣的版本再送一遍啊!現行的政策都不用改,也沒有什麼恢復後又再減回來的問題,你懂我的意思嗎?如果你剛剛說你認同陳雄文部長的政策,雖然立法院很多民進黨的委員都連署了,而且把原來的備查案改為審查、大動作地退回去了,你們還可以再送進來,不是嗎?根本就不會創造出一個假象、有恢復勞工的7天假,到6月21日以前你們都還有時間,同樣地把陳雄文部長的版本再送一遍,不行嗎?
  • 郭部長芳煜
    大概不能這樣子吧……
  • 王委員育敏
    為什麼不行?
  • 郭部長芳煜
    決議都已經告訴我們說這裡要刪……
  • 王委員育敏
    他們只是退回啊!
    郭部長芳煜:決議是刪除或廢止,而且決議的內容提及我們應該要把這些部分訂在母法裡面,討論的過程中我們都在。我再把它送回來的話,等於對委員會不尊重,明明就知道、全程都……
  • 王委員育敏
    那就在於你對理念的堅持啊!你剛剛不是說認同陳雄文部長的政策嗎?
    郭部長芳煜:我更應該要尊重委員會的決議吧!決議內容我們都看得懂,我再原案送回來的話,是把委員會的決議當成什麼!我覺得這個不妥吧!
  • 王委員育敏
    那就在於你對理念的堅持啊!剛剛很多委員就是在批評你對自己的專業理念沒有辦法堅持!
  • 郭部長芳煜
    我的理念是可以有更好的處理。
  • 王委員育敏
    其實結果統統都是一樣的。現在造成了什麼……
  • 郭部長芳煜
    結果更好。
  • 王委員育敏
    讓勞工誤以為你們要恢復7天的假、被耍得團團轉!
  • 郭部長芳煜
    不會、不會。
    王委員育敏:結果再送一個草案進來,一樣要刪除,跟陳雄文部長的版本是一模一樣的,最後的結果都是12天。為什麼要把勞工耍得團團轉呢?
    郭部長芳煜:委員誤會了,我們從來不會耍勞工,勞工很清楚啊!
    王委員育敏:對於民進黨我也要譴責,既然你們做了這麼大的動作,那就還給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做了這麼大的動作之後,結果再玩一遍、再玩回來,一樣是12天,大家是在詐騙勞工嗎?
    郭部長芳煜:這個話講重了,我們真的是沒有辦法承受這樣子的……
    王委員育敏:為什麼要這樣子繞了一大圈,但結果都是一樣的?為什麼陳雄文部長的方法不可行,我要問問民進黨,現在他們是最大黨,而我也要問問行政院啊!你們現在是整個執政團隊,有必要這樣嗎?最後的結果是一樣的。
    郭部長芳煜:有一點斷章取義了,第三十六條……
  • 王委員育敏
    沒有斷章取義!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同時要修正第三十七條……
  • 王委員育敏
    你可以再大聲一點!
    郭部長芳煜:對不起,我只是跟你說明一下,我們從來沒有欺騙勞工,從頭到尾……
    王委員育敏:你現在說要恢復,之後你就不要再改回來了!你為什麼還要再改回來?
    郭部長芳煜:我們的第三十七條寫得很清楚,第三十七條修正通過後就全國一致啦1
    王委員育敏:如果真的支持勞工朋友,你會不知道當時勞團抗議的是什麼嗎?他們要的是增加休假日,不是要減回來。
  • 郭部長芳煜
    請委員也特別注意我們有強調第三十七條。
    王委員育敏:他們希望維持19天,你有沒有聽懂勞團的訴求?
    郭部長芳煜:我跟他們溝通的時候,從來沒有隱瞞這一點,沒有騙他們說我要給假、然後再拿回來。我剛剛說第三十七條修正通過之後就全國一致了啊!
    王委員育敏:那麼是媒體被你騙了、媒體都下錯標?當時媒體下了多大的標題,你們有沒有發函去跟媒體澄清是他們報導錯誤?
  • 郭部長芳煜
    報導內容也有講到我們的第三十七條啊!全國一致……
    王委員育敏:第一時間媒體來問我,他們說新任的勞動部長要還給勞工7天假,我說:「是真的嗎?」
    郭部長芳煜:還沒有全面週休二日之前,先恢復到那個天數,是因為決議的關係。
  • 王委員育敏
    他們會放到那一天?
  • 郭部長芳煜
    就什麼時候週休二日做……
    王委員育敏:第一個規定到的是9月28日的教師節,你說有恢復,那勞工放得到哪一天?
    郭部長芳煜:如果9月28日以前這個修法還沒有通過的話,自然是恢復啊!
    王委員育敏:那立法院應該極力去阻擋,不要讓修法通過啊!讓勞工在9月28日教師節真的可以放到第一天的假,這樣好不好?
    郭部長芳煜:如果早一點通過的話,不是更好嗎?他們不是有更多的52天假……
    王委員育敏:可是他們現在已經有週休二日了,你在欺騙誰!
    郭部長芳煜:那個是加發1.33%、1.66%,我們是加發兩倍工資耶!
    王委員育敏:把那個圖show出來,每週40工時的政策就是要達到週休二日的目標,所以請部長在這邊講真話,你說沒有週休二日是在欺騙誰,有六成多的勞工早就是週休二日了!
  • 郭部長芳煜
    那是加發1.33%、1.66%工資吧!
    王委員育敏:這是一個修法的問題,郭芳煜部長版本跟陳雄文部長版本的差異到底在哪裡?有差很多嗎?你稱為「休息日」,陳雄文部長那時候說是「勞資約定之休假日」,實施每週40工時,照道理講就是希望讓勞工可以週休二日,每週40工時的部分是關鍵、這還是第8屆衛環委員會通過的!你現在唯一要處理的是,其實有部分的老闆還是調整成週一至週六上班,讓勞工每天工作6.5小時。現在早就是週休二日了,你還在說什麼週休二日!
  • 郭部長芳煜
    部分……
    王委員育敏:要調整的只有這個部分而已,講得好像是所有勞工都沒有週休二日,現在才要實施週休二日,這就是誇大其詞!
  • 郭部長芳煜
    但就第二十四條我們是真的不一樣、是加發兩倍工資。
    王委員育敏:新政府上台之後不需要這樣,所有的政策大家可以理性來討論,不是說前朝的政策統統都是錯誤的、陳雄文部長做的就是錯的,而郭芳煜部長做的才是對的。
  • 郭部長芳煜
    我從來沒有說他是錯的。
    王委員育敏:不是說陳雄文部長沒有實施週休二日,只有郭芳煜部長有實施週休二日,這些都是錯誤的。
    郭部長芳煜:我從來沒有這樣子講過,只是說要落實。
    王委員育敏:我不管你有沒有講過,就媒體的報導,事實上大家有收到這樣的訊息。
  • 郭部長芳煜
    媒體沒有報導我說陳雄文部長的政策是錯誤的。
  •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今天鄭重澄清了?
  • 郭部長芳煜
    是。
    王委員育敏:部長並沒有真的要把勞工的7天國定假日予以恢復,未來還是要刪除,對不對?這是實話,一樣是12天,你跟陳雄文部長沒有差別啦!是不是?
    郭部長芳煜:我們恢復為7天是因為決議的關係,落實了以後會修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這些都修正通過後就全國一致了。
  • 王委員育敏
    全國一致的話是幾天?
  • 郭部長芳煜
    就是12天。
    王委員育敏:好,就是這個答案。
  • 郭部長芳煜
    但是大家不要忘記我們有調整第三十六條啊!
    王委員育敏:所以郭芳煜部長跟陳雄文部長是一樣的,全部修完後就是放12天假。希望經過今天這麼清楚的說明之後,大家不要再有誤解。由於你釋放了這樣的雙重訊息,勞團空歡喜一場、企業大跳腳,結果你現在告訴大家自己跟陳雄文部長就是一模一樣、其實這部分的休假沒有做任何的改變!我也奉勸新政府及民進黨,如果大家的方向是一致的,不需要在這當中大做文章,當時就讓陳雄文部長的版本通過,然後配合你說的週休二日再送一個法案進來,一樣就能解套、達到同樣的目標,為什麼要立法院花那麼大的力氣,結果好像在打假球一樣、玩一場假的遊戲,這對勞工並不公平,我覺得每一位立委都要負起責任。我希望,新政府是怎麼樣的態度、有怎麼樣的政策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訴大家,要禁得起檢視,而且你要勇於為自己的政策辯護,這才是一個該有的態度,好嗎?
    郭部長芳煜:好,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曼麗質詢。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勞工們都非常關心到底什麼時候可以休假,勞動部在今年5月25日,也就是520之後發了一個新聞稿,內容讓大家覺得有一點點爭議,上面寫「國定假日依內政部統一規定為全國一致,以解決當前勞工國定假日19天與公務員國定假日11天差異之爭議。」勞動部發這個新聞稿是打算怎麼做,要不要再講清楚一點?
  • 主席(王委員育敏)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這大概不是新聞稿,因為新內閣就任以後,每個部會都會跟記者做一些說明。這些條文都還在草擬當中。
    陳委員曼麗:所以就這個新聞稿的正確度而言,要再修正嗎?
    郭部長芳煜:基本方向是這樣子沒有錯,我再說明一下。我們希望週休二日制度能夠落實,解決國定假日全國不一致的問題,那就要修勞基法第三十六條,明定週休二日。現行是週休一天,就是七休一,以後是七休二,但又為了保持彈性,所以這兩天裡面是一例一休,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休息日可以調移、工作,但過去是拿加班費,前兩個小時加發1.33%;後兩個小時加發1.66%等等,現在改成都跟國定假日一樣,並拿加倍工資,這是一個配套。同時也要修正第三十七條,讓勞工朋友知道,如果第三十六條修正通過了就恢復全國一致,除了原來的11天假日以外,就多加1天,國定假日5月1日……
  • 陳委員曼麗
    現在要修幾個法條?
    郭部長芳煜:修勞基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二十四條工資加倍的部分,主要是這3個條文,加上剛才鍾委員孔炤所提醒的第三十條、第三十條之一,要解決2週、4週及8週變形工時的部分。
  • 陳委員曼麗
    所以有好幾個法條要去修改。
  • 郭部長芳煜
    大概就這五個部分。
    陳委員曼麗:在修法之前,勞動部會再邀情勞工團體來做溝通嗎?
    郭部長芳煜:會,之前已經溝通過好幾次。最近還在規劃,希望在下禮拜溝通完成,之後就會提給我們的法規會。
    陳委員曼麗:所以下個禮拜就有結果,委員也會提出對應的版本。
    郭部長芳煜:是,謝謝。
    陳委員曼麗:接下來,這是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的資料,有關就業者每週工作的時數,依勞動部的規範是單週40小時,但在103年、104年、105年,即便到現在為止的調查結果,就業者每週工作的時數都是四十三點多個小時。
  • 郭部長芳煜
    43.1個小時。
    陳委員曼麗:現在跟之前比較的結果大概少了0.5個小時,主總計處調查的結果是如此,對於這個現象勞動部是不是很清楚?
    郭部長芳煜:其實我們也有掌握,這是1至4月份的調查,因為今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每週40工時的政策,如果要用這4個月去推論全部的情形,觀察期是稍微短了一點,我覺得應該要再觀察長一點的時間,比如說1年。但從整個趨勢來講,總工時有遞減的趨勢,所以我們再密切觀察看看未來……
    陳委員曼麗:勞動部有沒有做一些勞動檢查,或者是要用什麼樣的方法來做這件事情?
    郭部長芳煜:基本上勞動檢查是針對正常工時或加班工時的檢查。依調查結果,目前看起來每週工作時數大概是43.1小時,多出來的3.1小時就是加班時數,目前還在法定範圍之內、還OK,但就整個工時部分,我們大概也會去做勞動檢查。
    陳委員曼麗:這也是官方的數字,是主計總處統計出來的資料、配合勞動部這邊的狀況,我覺得針對這個數字要做一個解釋,要不然會讓大家覺得單週40工時的政策事實上是沒有落實的。
    郭部長芳煜:是沒有落實,我覺得要再觀察一陣子,如果可以進一步說明的話,我們就再說明一下。
    陳委員曼麗:現在勞動部已經加聘325位勞動條件檢查員,做好訓練了嘛?
  • 郭部長芳煜
    去年已經檢查了4萬9,000多個場次。
    陳委員曼麗:我們看到勞動部的公文,其中提到我國家是每一萬五千位勞工僅配置一位檢查員。但如果按照ILO的建議,其實應該是每一萬位勞工配置一位檢查員,所以我們跟國外的……
  • 郭部長芳煜
    開發國家的標準是1:10,000;工業化國家是1:15,000。目前我們是1:15,000。
  • 陳委員曼麗
    現在我們號稱是已開發國家還是……
    郭部長芳煜:以工業化國家的標準,但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能夠達到已開發國家的標準,就是1:10,000,這樣的話,可能就要再增加300位至1,000位檢查員,現在是700多位。
    陳委員曼麗:當然我們希望臺灣的計算方法跟已開發國家較為接近,如此才有可能讓勞工獲得全面性的保障。
    郭部長芳煜:我們有規劃準備、讓六都可以成立檢查處,這樣就會增加一些檢查員,不足之處我們就跟人事總處商量,看是不是可以比照那325位,酌加100多位?增加1,000位檢查員的目標達成以後,就可以符合1:15,000的標準。
    陳委員曼麗:好。至於家庭照顧假部分,是不是也能夠全國一致?按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他們每年有7天家庭照顧假,其中有5天是有薪假,可是一般勞工請假的話雇主可以完全不給錢,變成勞工的這7天假是沒有薪水的,但在公務員體系中5天是有薪假、2天是無薪假,勞動部也會往這個方向規範、調整為全國一致嗎?
    郭部長芳煜:我們有理解到,所有委員的提案都是朝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但我早上也講過有四個問題,包括其對象、事由、天數,最重要的是財源從哪裡來?所以可能要加強對話,看到底要怎麼湊錢。其實大家的目標都一致,但就這個問題可能要多做一些對話。
  • 陳委員曼麗
    對話的對象是誰?
    郭部長芳煜:首先,當然我們在這裡聽各位委員的意見,今天很多委員都有意見。財源部分,全世界各國的資料我們都蒐集了,不外乎就是雇主負擔多少、有沒有社會保險、政府能不能負擔等問題,這都可以集思廣益。
    陳委員曼麗:既然把這件事情談開來了,我們就繼續談下去,在作法上部長有沒有設定一個時間點,讓大家覺得已經全國一致了?
    郭部長芳煜:我們沒有預設時程,溝通後如果有共識……
  • 陳委員曼麗
    下一次溝通最快是什麼時候?
  • 郭部長芳煜
    你說家庭照顧假的部分?
  • 陳委員曼麗
    對。
  • 郭部長芳煜
    司長說5月份的時候開過一次會。
    陳委員曼麗:這已經過去了,是不是?未來什麼時候還會再開會?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想說能不能用公聽會或其他方式來蒐集大家的意見……
    陳委員曼麗:我希望你們快一點,好不好?可以的話,在這一、兩個月當中再開啟討論,因為大家對這部分都非常關切。
    郭部長芳煜:我們來規劃,看是辦幾場公聽會或用其他方式來蒐集大家的意見。
    陳委員曼麗:好。專家學者建議,最好能把家庭照顧假獨立化,就像公務體系一樣,不併入事假,因為有些時候事假的部分可能會影響到考績,家庭照顧假是一個特殊的狀況,可能有特殊的理由,例如氣候變遷會導致病源的產生,環境變得非常不穩定,所以我們希望這方面不要併入事假,免得勞工感到很困擾。還有7天的家庭照顧假和國定假日其實應該分開來討論的,不要混在一起,否則,勞工會覺得沒有受到合理的規範。
  • 郭部長芳煜
    這些意見其實都可以討論。
  • 主席
    謂楊委員曜質詢。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我們討論勞工週休二日、恢復勞工那9天國定假日及相關修法,本席在此提出幾個問題和部長討論:一、部長為了落實全面的週休二日,規定每一週有一天例假日、有一天休息日,大概只有這種作法才能落實每週40個小時的工時,這部分我們敬表肯定,但是還是有一些技術性的安排問題,希望勞動部及早準備。因為私人企業和公部門比較不一樣,公部門固定週一至週五上班,週六、週日就是休息,縱使按照目前這樣的規定,勞工也可能是每兩個禮拜最前面兩天和最後兩天排為例假日和休息日,有沒有可能?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有。
    楊委員曜:既然如此,部長有沒有什麼作為可以防止?
    郭部長芳煜:就是早上鍾委員提醒的,除了修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二十四條之外,可能也要考慮修正第三十條及第三十條之一,就是原來的2週、4週及8週的變形工時也要作一些配套的修法,有些彈性讓企業界處理。
    楊委員曜:有些彈性讓企業界可以處理是OK的,可是還是要落實保障勞工的健康,不要讓他們過勞。其實所有的政策大概都會有相對立的法益衝突,如何去取得……
    郭部長芳煜:有,條文裡面都有這樣的設計,譬如雖然給他們彈性,但是規定上限不能超過多少小時,對於變形工時還是有些限制的。
    楊委員曜:好,這部分還是請部長注意。
    二、因為基本工時縮短了,所以時薪可能就必須要調高,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對,按照過去的計算公式,是應該要調高。
  • 楊委員曜
    有沒有準備何時調高?
    郭部長芳煜:我們是接受這樣的看法,就是應該配合基本工時縮短調高時薪,但是大家意見比較不一致的地方是,這到底是一種公式的調整還是是基本工資的調升?如果是基本工資的調升,就應該送到審議委員會去討論,因為權責單位是審議委員會。為了妥慎起見,我們就先提工作小組,在6月份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看看勞資政學的代表有沒有共識,如果有共識可以調就調,如果大家認為還是要慎重起見,還是要送到8月份或9月份的審議委員會討論,我們也會尊重,畢竟程序正義還是相當重要的。
    楊委員曜:當然程序正義很重要,可是站在落實保障勞工的立場,還是必須迅速完成這件事。
    郭部長芳煜:是,但是還是要尊重這些委員的意見。
    楊委員曜:看起來調升基本時薪勢在必行,按照部長目前的講法,只是如何完備程序而已,還是希望部長能夠儘量去處理。
    郭部長芳煜:是,基本上還是先提到工作小組會議去討論。
    楊委員曜:三、有關有薪的家庭照顧假問題,各國有薪的家庭照顧假財源差異很大,像德國有10天,但是是由社會保險支出8成;新加坡甚至是由雇主和政府各自分攤,而且照顧的小孩的年齡也有差異;日本是無薪的。目前台灣大家的共識應該會朝有薪的方向。
    郭部長芳煜:對,目前大家比較傾向這個方向。
    楊委員曜:那部長認為最可行的經費來源在哪裡?因為我們可能之前都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現在要實施的話,財源在哪裡?
    郭部長芳煜:委員,這是一個大問題,我們可能要先確定一下需要多少錢,對象要開放到多大?條件如何設定?天數多少?這些都會影響到所需經費,大家要先有共識,這些確定之後,等金額估計出來再看看。不過,我們最基本的想法是,全世界各國大概沒有一個國家是由就保基金來出的,有由健保出的、有由社會保險出的,就是沒有由就保基金來出的,因為就保的立法目的其實不是保障這方面,它主要是失業給付和穩定就業。當然尊重委員有不同的意見,未來都可以談。我們想先確定額度,如果小的話,財源比較好找。
    楊委員曜:不管額度大小,總是一定要有經費來源,不管再怎麼小的支出,還是必須找出到底誰來付錢。
    郭部長芳煜:但是少的話,大家比較容易承擔,如果多的話,不管找誰,誰都負擔不起。
    楊委員曜:部長現在講的可能就是公部門方面的支出,假如是雇主的話,員工有限,雇主要負擔多少比較固定,只是要確定有薪的家庭照顧假範圍到底多大。對於有薪的家庭照顧假,本席敬表贊同,可是財源的部分還是必須要部長回去之後趕快設法。
  • 郭部長芳煜
    是。
    楊委員曜:總不能等到真的實施了,錢還不知道由誰來出。
    郭部長芳煜:我們會安排一些公聽會,看看大家意見,然後把對象、事由、天數確定下來,再來思考財源有多少可能由哪些方面支出。
    楊委員曜:對,要趕快處理。
    最後,我再問一個問題,勞動部有幾個創業貸款,譬如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它原本是有關婦女的部分,但是因為申請件數與人數從100年至104年逐年下降,為了要讓這個創業貸款的功能得以發揮,已放寬到45歲以上、65歲以下,且不分男女,因為鳳凰貸款原本只限女性申請。以離島的澎湖為例,澎湖的觀光因為淡旺季的區隔太明顯,每年可能只能做6到7個月的生意,造成很多想要返鄉創業的年輕人在向銀行貸款時碰到很大的困難,因此,本席曾經要求過把鳳凰貸款再擴大,讓離島的居民沒有年齡限制,一方面讓要返鄉創業的離島年輕人在資金上比較容易取得,另一方面,也讓我們的鳳凰貸款可以繼續很有效率地發揮功能。
    郭部長芳煜:委員講得有道理,是否讓我們研究一下,一個月內答復委員?
    楊委員曜:既然有道理,就是一個月內把它完成,讓它可以實施,因為這個你們已經研究過了。一個月之內把其條件放寬,好不好?
  • 郭部長芳煜
    署長說OK、沒問題。
  • 楊委員曜
    謝謝部長、主席。
  • 主席
    請王委員榮璋質詢。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有薪家庭照顧假部分,本席有幾個問題要跟部長討論。首先說明本席的立場,我支持有薪照顧假的立法,但是其中能否順利實施,重點在於相關的財源,因為有薪的話,這個薪要從何而來?如何來支應?部長剛才在答詢時也提到,這部分我們會廣泛地來討論,其中很重要的一項是與雇主的討論,在這樣的情況下,預期雇主最關心的會是自己要負擔多少,然後,有多少的機會要支出這筆錢?以我們過去的經驗或預估,在我們1,000萬的勞工之中,預計一年有多少人次會請家庭照顧假?總支出會是多少錢?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一個上限的數字,……
    王委員榮璋:我知道天數會有不同,可能是5天、7天、10天,假設是1天,其他的都是倍數,當然不會是一千多萬的勞工統統都請這個假,無論是5天、7天、10天,你們預估會是多少?
    郭部長芳煜:無薪的部分,我們過去一年來申請的情況平均是4.2天。
  • 王委員榮璋
    有多少人請?
  • 郭部長芳煜
    6%。
    王委員榮璋:所以大概是有60萬的勞工請這個假?然後,平均每人請4.2天?
    郭部長芳煜:那是無薪的部分,改成有薪的話,一定會大幅提高。
  • 王委員榮璋
    藍領、白領各是多少?
    郭部長芳煜:從統計數字看不出來,沒有這樣的項目。
    王委員榮璋:那以薪資所得來分呢?也看不出來嗎?沒關係,以您的專業和經驗而言,到底是藍領勞工請得多還是白領比較多?還是國營事業勞工會請得多?
  •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好像國營事業和白領會比較多。
    王委員榮璋:我的預估也是如此,如果要談全國一致的話,現在公教人員在這部分是有薪的,勞工部分是無薪,所以現在才要修法改成有薪,請問部長,公教有薪的「薪」是從哪裡支出?
  • 郭部長芳煜
    公務預算。
  • 王委員榮璋
    公保及退撫基金有沒有做相關的給付?
  • 郭部長芳煜
    沒有。
    王委員榮璋:公務預算支應就表示是我們納稅人出錢,就是雇主在出。換言之,如果全國一致的話,是不是應該由雇主來給付?如果我們立法通過改成有薪假的話,是否應該如此?
    郭部長芳煜:我們尊重委員的想法,但因還沒有討論……
    王委員榮璋:如果要全國一致的話,公教部分沒有從公保或退撫基金支付,因為那是被保險人的錢,我們現在如果從就保基金支出的話,其實就是被保險人共同負擔,如果被保險人要共同負擔的話,就邏輯而言,是否違反全國一致?
  • 郭部長芳煜
    財源的部分是沒有一致。
    王委員榮璋:所以如果就保部分要支出的話,事實上是沒有達到一致性,不是全部由雇主給付,反而是由被保險人各自負擔。此外,假設我們修法通過,改為由就保基金來給付,你有沒有想過將來要用什麼方式給付?無論是5天、7天、10天,若全部由就保基金來出或出一半、雇主分擔一半的方式,你們將來要用什麼樣的標準?是雇主造冊來,你們就付錢?還是要求他要附什麼查核資料?他們到底有沒有真的放他假?放假的員工是否真的做了家庭照顧的事情?你們有沒有思考過?
    郭部長芳煜:是,委員點到一個重點,行政上面是很大的負擔,我請局長來說明。
  • 主席
    請勞動部勞保局羅局長答復。
    羅局長五湖: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個部分一定要課責給雇主,就是我們一定要相信雇主所提出來的,如果要逐一查核,也是不堪其擾,我們也沒有這樣的人力。
    王委員榮璋:所以只要雇主造冊,你們就只好全部買單?
    羅局長五湖:他們造冊說他們有放假、有給薪,那我們當然就相信;但如果他們違法的話,就牽涉到刑責。總不能每一件都以不相信的態度來處理,我們給付的原則就是這樣子。
    王委員榮璋:本席剛才所提的問題都是未來在制度面或執行面可能遭遇到的問題,這也牽涉到一致性及公平性的問題,希望你們好好謹慎面對與思考,謝謝。
    主席:本席先宣告一下,陳瑩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我們就開始處理臨時提案,臨時提案處理完畢之後,我們先休息,下午一點半再繼續開會。
    現在請陳委員瑩質詢。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從你擔任公職以來,有沒有請過5天支薪的家庭照顧假?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陳委員瑩:這樣很好,應該給你鼓勵一下才對。你在勞動部已經待了很久,請問勞動部的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平均請多久的有薪家庭照顧假?狀況是怎麼樣?
    郭部長芳煜:很抱歉,我沒有掌握相關數據,我印象中好像也沒有太多,因為大家都相當的忙。
    陳委員瑩:沒關係,本席是有備而來,我已經都先看過了。部長講得沒有錯,以勞動部公務人員屬性的職員來講,大部分都沒有請到這樣的有薪假,但是像駕駛之類的勞工類別公務人員就有請滿的狀況,你覺得勞動部的公務人員會不會故意請這樣的有薪假?
  • 郭部長芳煜
    應該不至於。
    陳委員瑩:對此本席並沒有特定答案,只希望部長能夠小心回答。就性平法第二十條修正案而言,不論是哪一個版本,大致上都有要求5天支薪的家庭照顧假,如果維持現行條文的條件,包括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及其他重大事故需要親自照顧時,你覺得勞工會不會故意請這樣的假?
  •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有需要他們才會請。
  • 陳委員瑩
    這樣會不會增加雇主經營的人事成本?這些條件在實務認定上是不是會有困難?
    郭部長芳煜:如果是法定要給的假,對於雇主來講,他們應該早就已經估算進去,所以他們的勞動成本本來就有包括這部分。
  • 陳委員瑩
    所以他們已經算過了?
  • 郭部長芳煜
    對。
    陳委員瑩:現在委員提案當有傳染病或天然災害發生而發布停課,需要親自照顧未滿12歲子女時,應給予有薪家庭照顧假,請問對於需要照顧的高齡親長是不是也應該要同等對待?
    郭部長芳煜:目前確實有這樣的提案,在世界各國當中,也有其他國家有這樣的考慮,不過通常來講,別的國家大部分都是給假不給薪。未來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其實我們都不預設立場,委員如果對此有意見的話,也可以一起併案來討論。
    陳委員瑩:部長你個人認為當高齡長者需要照顧時,是不是也應該有同等的對待?
    郭部長芳煜:如果是有薪的話,就會牽涉到以後所要籌措的財源會增加……
  • 陳委員瑩
    所以部長是考慮到財源的問題?
    郭部長芳煜:對,還有……
    陳委員瑩:在一般正常情況下,你認為應該要有同等的對待嗎?一樣都是需要被照顧的親人啊!
    郭部長芳煜:基於人道立場及勞工的需求,或許有人認為應該要有同等的對待,但總是要考慮到訂定規則之後的可行性是怎麼樣。
    陳委員瑩:我接受部長的說法,因為你身為部長,除了必須照顧勞工之外,還得要考慮財源籌措的問題。
    另外,有關對於不請領家庭照顧假的勞工是否造成損失的問題,如果事業單位的勞工普遍不申請,一旦有勞工申請因而遭受不當對待時,勞動部是不是應該要修正相關罰則加以預防?
    郭部長芳煜:基本上,如果是法定的話,那它就不是一個福利事項,一定是要符合條件、有這樣的需求才會去請假,應該還不至於會讓那些沒有請到假的人會覺得眼紅,最起碼我覺得勞動部沒有這樣的現象。一定是有這樣的需要才會請這樣的假,所以我覺得應該還好。
    陳委員瑩:我是說如果他們有需要請領,但卻遭受不當對待的話該怎麼辦?
    郭部長芳煜:性平法有罰則的規定,我們就是……
  • 陳委員瑩
    是用性平法的罰則去處理?
    郭部長芳煜:對,就是罰鍰2萬至30萬。
    陳委員瑩:以目前就業保險的財務收支狀況來看,如果這次就業保險法修正時再增列發給家庭照顧津貼的話,你們有沒有做過財務衝擊的影響評估?
    郭部長芳煜:這方面還沒有定案,我們在書面報告當中也提到我們持比較保留的態度,因為沒有一個國家是由就保來支出這筆錢,尤其就保的財源有限,而且未來是一個不確定的狀態,說不定會有大量失業的情況發生,我們擔心等到要用錢的時候沒錢可用,所以這方面我們持比較保留的態度,也因此不會事先做這方面的評估。
    陳委員瑩:可是我們現在就要修法,而你們卻沒有做事先的評估,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郭部長芳煜:關於對象和事由是怎麼樣的情況以及一天要花多少錢,我們有估出這樣的數目,至於相關經費要從哪裡支付,可能還要進一步討論。
    陳委員瑩:本席不太認同部長的說法,我覺得每一個提案提出來的時候,你們就應該進行完善的評估……
  • 郭部長芳煜
    數量是有的……
    陳委員瑩:這不只是要花多少錢的問題而已,財務衝擊才是最重要的問題,你前面的回答都很好,結果這一點卻不加以評估,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郭部長芳煜:我剛才誤解委員的意思了,我們當然有針對各項負擔的情況進行評估,以委員剛才所說預防接種、天災、重大疾病等項目來說,一天大概要花費20億;如果完全不限制的話,那麼一天就要花費90億。
    陳委員瑩:我是說針對就業保險法的修正,如果增列發給家庭照顧津貼的話,你們有沒有做過財務衝擊的影響評估?
    郭部長芳煜:就是剛才我所講的,如果完全要由就保來付的話,一天大概要花費20億。以目前的狀況來講,收支相抵後一年大概還有50億左右,所以短時間或許還可以支付,長時間根本支撐不了。
    陳委員瑩:這部分你們應該要詳實報告才對,而不是只丟一個數字出來,究竟相關衝擊是什麼,你們應該要詳盡報告才是。
    郭部長芳煜:針對各種不同的假設情況,我們都會有一個……
    陳委員瑩:針對這次的提案,希望你們能夠用審慎負責的態度去思考,同時也要考量對各方的衝擊,不只要考量勞動力的供給,也要考慮財務的支出。
    再者,有關就服法第二十四條針對特定對象失業者應提供之求職紀錄次數,雖然在實務上從親自面試、郵寄履歷及網路求職都可以認定,但本席還是要提醒你們,基於歷史背景、地理及其他種種因素,原住民失業勞工朋友要獲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協助,相較之下還是比一般勞工困難許多。勞動部是不是可以考慮針對原住民的便利性,前往部落或都會區原住民聚集的區域給予巡迴就業服務之協助,以提高就業媒合的成功機會?
    郭部長芳煜:可以,我們願意來做。據我所知,原民會也有就業輔導員,我們會設法予以結合,到部落去……
    陳委員瑩:但是你們不要一聽到原住民,就把事情全部丟給原民會,那是一個非常弱勢的機關。
    郭部長芳煜:兩方面的資源可以結合在一起,這樣會有加倍的效果。
    陳委員瑩:之前我比較常質詢勞檢署劉署長,我發現這個部門的問題很多,一直到現在都還有問題尚未解決。本席要提醒你們,針對原住民的部分,過去勞動部做得不夠多也不夠紮實,現在我又回到立法院來,我還是會緊盯著這個部分。
    在此也要提醒部長,你在勞動部任職的時間很久,現在你擔任部長的職位,對於每一個主管或重要幕僚,究竟誰有能力、誰認真、誰在打混或有什麼樣的狀況,相信你都很清楚,到底職務上該做怎麼樣的調整,希望你能夠有魄力一點去執行。
  • 郭部長芳煜
    謝謝委員支持。
  • 主席
    現在開始處理臨時提案。
    首先進行第1案。
    1、
    李彥秀委員等,建請勞動部考量今年勞工團體勞動節遊行「爭勞權、要保障」,提出9大訴求其中一個就是「禁止非典型僱用」,但是我們卻看到中央政府的部會卻是非典型雇用最大宗。我們的前部長潘世偉,也曾經要求政府部門應該帶頭表率禁止非典型雇用。但是我們看到目前中央部會的派遣人力雖有下降,但是勞務承攬人力跟臨時人力卻不降反升。其中勞動部轄下仍有928個派遣人員、1,880個勞務承攬人力、521個臨時雇員。請勞動部考量帶頭做起,逐年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保障勞動權益。
  • 提案人
    李彥秀  陳宜民
  • 連署人
    王育敏  蔣萬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2016年3月10日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林靜儀委員垂詢有關各大專院校身心障礙者進用不足而衍生差額補助費轉嫁之情形,並以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一個月內徹查各大專院校,續由教育部據勞動部調查結果,要求大學檢討改進。
    據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050504521號函《大專院校是否向所屬單位收取經費轉嫁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差額補助費一覽表》,顯示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等四校皆足額進用,且未受勞政機關開徵差額補助費,卻謊立名目向校內系所及教員收取該費用,恐有詐欺及偽造文書之嫌。
    綜上,針對前開大專院校明顯違法事實,勞動部應立即開罰,並函轉、移送法務部,促請法務部主動調查前列不法情事。
  • 提案人
    林靜儀
  • 連署人
    洪慈庸  吳玉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
    請勞動部勞發署劉署長說明。
    劉署長佳鈞:主席、各位委員。本人建議倒數三行作以下文字修正:「綜上,針對前開大專院校行政管理措施不當情事,勞動部應立即函送教育部督導改善,並移送偵查機關主動調查前列不法情事。」
  • 主席
    第2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國人可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之資格為:被看護人應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學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病歷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經醫療團隊評估需24小時照顧者,或經鑑定為特定項目重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者。
    經查,實務上評估被照護者是否需24小時照顧者,通常僅需公立醫院或教學醫學院或精神專科醫院之單一醫師,開立失能診斷證明書,並不須經醫療團隊之綜合評估,此與國內長期照顧服務之申請者,須由醫療團隊及社工等相關專業綜合評估,顯為寬鬆,以致造成濫用外籍看護工之狀況不時所聞。
    另查,目前本國長期照顧資源未可謂充裕,以致使用本國服務所需費用往往較聘僱外籍看護工高出許多,且為一般家庭之經濟力量無法負荷,而造成民眾傾向以聘僱外籍看護工為優先考量,但若為高所得家庭,政府則應鼓勵其聘用本籍照顧服務員,以促進本國勞工就業。
    此外,據勞動部所提資料,低收入戶申請減免繳納就業安定費每年人數統計皆有數百人以上,但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最高之台北市為例,104年為14,794元,遠較目前家庭外籍看護工之法定薪資為低,就常理言,此類家庭豈有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能力?勞動部實應偕同衛福部澈查此現象。
    據上,爰要求勞動部應於一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部研擬統一評估機制、訂定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之「排富條款」,並啟動專案查察計畫,以有效維護勞工之勞動權益、避免台灣國際形象受損,並彰社會公義。
  • 提案人
    林靜儀
  • 連署人
    洪慈庸  吳玉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
    請勞動部勞發署劉署長說明。
  • 劉署長佳鈞
    主席、各位委員。本人建議將倒數第三行的「一個月內」改成「兩個月內」。
  • 主席
    第3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
    進行第4案。
    4、
    勞動部為有效落實週休二日之立法意旨,郭芳煜部長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將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修正案,增訂勞工工作每七天享有一天之休息日,並另訂相關彈性延長工時之配套,以因應法定工作時間下修之衝擊。因渠等法規之修正,涉及勞雇之間權利義務重大,爰此,勞動部應於一個月內研議完竣上開法律之修正草案,儘早送交立法院審查。
  • 提案人
    王育敏
  • 連署人
    陳宜民  李彥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5案。
    5、
    為建構友善家庭的就業措施,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女化社會,對於以雙薪核心家庭為主的現代社會,常為兼顧工作與家庭致身心俱疲,因此,家庭照顧假實有其必要性。許多家長為配合衛生部門之防疫需求,往往需在家自我隔離或配合停課,造成許多雙薪家庭之困擾。目前配合政府登革熱噴藥作業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給予公假,腸病毒與流感也屬法定傳染病,配合居家隔離停班停課者之勞工卻得自行請無薪事假處理,兩者都配合防疫待遇卻大不同。目前各界均有給薪家庭照顧假之共識,惟查家庭照顧假之需求天數往往因需求事由差異甚鉅,且其給薪對象、給薪事由、給薪天數、財源均仍需各界提供意見凝聚共識,勞動部亦應積極規劃相關方案,為求法案周延,爰要求給薪家庭照顧假須先於本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
  • 提案人
    鍾孔炤  陳曼麗  陳 瑩  吳玉琴  吳焜裕  林靜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案。
    6、
    就業保險法立法目的係為照顧失業勞工生活、促進其儘速回歸職場而訂定,而近年來在少子女化、政府全力拚生育目標下,適用660萬勞工的就業保險基金,主要給付項目已成為育嬰津貼,失業給付退居第二,早已偏離就保基金成立的宗旨,就保基金運用恐失衡。失業給付占比快速下降,顯示現行失業給付認定過嚴、給付期間太短,致發放比率竟比育嬰津貼少,已失去就業保險當初創始目的。勞動部應捍衛就保基金「促進就業」的核心價值,檢討現行失業給付是否過嚴或給付期間太短,而非一味配合原應由其他部會主管的人口政策。爰要求勞動部儘速研議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延長、檢討給付條件,以納入更多適用對象,確實保障勞工無工作收入期間基本生活之需,儘速重返職場。
  • 提案人
    鍾孔炤  陳曼麗  陳 瑩  吳玉琴  吳焜裕  林靜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案。
    7、
    目前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簡稱時薪)120元是以舊制雙週84小時所計算而來,惟自105年1月1日起,每週法定工時已下降為40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數已下降為174小時,因此,時薪也應該配合調整為126元。然勞動部卻未修正計算方式,讓打工族的時薪每小時少6元,此舉嚴重影響全台40萬打工族的權益。爰要求勞動部應儘速研議將時薪調整為126元,以保障打工族的基本勞動權益。
  • 提案人
    鍾孔炤  陳曼麗  陳 瑩  吳玉琴  吳焜裕  林靜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案。
    8、
    有關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項之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完全剝奪勞工更正錯誤之機會。
    爰請勞動部研議,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勞工申請給付時,勞工保險局之核准函應給予勞工審視察覺錯誤之期間。
    2.前開核准函應在款項撥付帳戶前以掛號信函寄達勞工收受。
    3.勞工應於審視期間期限經過前提出異議或更正申請。
    4.勞工保險局應於前開審視期間經過後再行撥款。
    以確保勞工權益。
    是否可行,提請公決。
  • 提案委員
    陳曼麗
  • 連署委員
    吳玉琴  林靜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9案。
    9、
    有鑑於護理師等醫事人員已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範圍多年,健保歷年亦累積投入111億元護理專款經費補貼醫院,護理人員卻仍血汗依舊,忙得像「戰鬥陀螺」,迭有醫院違法勞檢規定,嚴重影響病人安全與醫護勞動權益。究其原因在於醫院對於規避勞檢之排班及打卡手法推陳出新,非醫護圈內人實難稽查掌握。爰提案要求勞動部應於一個月內完成下列事項,並向本院社衛委員會報告:
    一、勞動部應調查各縣市歷年醫院勞檢違規名單公布方式,並要求全國採取一致標準,只要查獲違規就應該上網公布。
    二、各縣市醫院勞檢應勞檢引入基層工會、醫勞或病友團體擔任陪檢員,並加強吹哨人保護機制。
    三、勞動部應積極提出鼓勵醫院成立工會之輔導方案,強化協商與監督。
  • 提案委員
    陳曼麗
  • 連署委員
    林靜儀  吳玉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9案有無異議?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說明。
    謝司長蒨蒨:主席、各位委員。勞動部建議本案第一項第二行配合勞基法第八十條之一做文字修正,將「並要求全國採取一致標準,只要查獲違規就應該上網公布」修正為「並要求全國採取一致標準,只要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就應該上網公布」。
  • 主席
    第9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
    進行第10案。
    10、
    鑒於勞動部(勞委會)為因應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時,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勞資爭議,資遣勞工等等因素,於100年12月1日公告實施「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造成無薪休假成為企業面對景氣衝擊常見的因應措施。
    此外,這也使得企業趁機要求勞工同意放無薪假的目的,不再是避免財務危機,反而是提高企業盈餘。對企業而言,只要負擔基本工資的勞動薪資成本,隨時有已訓練可上工的勞動力。而這中間短差的工資損失,卻是勞工自行吸收,使得我國工時工資制度早已實質進入彈性化的階段。為協助勞工渡過薪資縮減的生活困境,建請勞動部研議取消現行僱用安定措施就業保險失業率連續3個月達到2.2%啟動門檻,並於就業保險法增列縮短工時津貼之修法,上述報告應於三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 提案人
    林淑芬  林靜儀  
  • 連署人
    陳 瑩  黃秀芳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11案。
    11、
    依勞動部提供之資料顯示,近4年來職災死亡勞工因為雇主未予投保,而向勞動部申請職災勞工保護法的死亡給付,每年平均達76件,然而只有不到15件申請案獲得核付,比例不到20%;此外,該法施行14年以來,由於未能順利獲得職災失能或死亡補助的訴願案已有256件,然而被駁回的案件高達213件,亦即83%的訴願遭到駁回。如此低的核付率與高駁回率,顯示該法的施行並不能真正達到保護職災勞工的立法精神,究其原因為何?是否屬執行層面的認定缺乏標準?或涉及修法才得以真正落實職保法的保障?請勞動部指示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儘速進行實證研究,於今(105)年12月底前提出成果報告送交衛環委員會參考。
  • 提案人
    陳 瑩
  • 連署人
    鍾孔炤  楊 曜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12案。
    12、
    有鑑於勞工與公務人員之假期差異極大,往往難以顧及家庭,亦無足夠之休憩時間。以特休制度為例,以年資約10年者來說,公務員有28天特休假、勞工僅14天,相差一倍,近乎所有假期規範都小於公務人員之假期,爰要求勞動部針對我國勞工休假制度是否可比照公務人員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提出針對勞工與公務員休假制度差異之通盤檢討報告。
  • 提案人
    陳宜民
  • 連署人
    蔣萬安  王育敏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的勞工是我國經濟發展站在第一線,付出最多、最重要的人,所以我們對於勞工的基本尊嚴及權益照顧,應該視同是自己的家人給予最基本的保障。針對有薪的家庭照顧假部分,目前已經有很多法案提出,包括本席、鍾孔炤委員等委員都有相同的提案,表示朝野都是共同支持的,最主要還是針對疾病的預防或颱風假等等,按照現行的上班上課管理作業辦法,其實公務員可以享有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但勞工目前並沒有,因此,有關勞動部對於有薪的家庭照顧假的基本態度,以及未來推動的方向是如何,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就我們的理解,目前院裡所有委員的提案版本,都是朝有薪照顧假的方向來提的,所以勞動部也是朝這個方向來規劃,但是因為這裡面牽涉到對象、事由、天數多少、財源等問題,所以我們覺得這件事情必須多聽聽大家的意見,然後再來做政策決定。
    李委員昆澤:像是對象部分就是一個很廣泛的討論範圍,社會上必須要有共識,也必須和勞工團體多所討論,不能由勞動部擅作主張,應該要積極與勞工團體對話。其實目前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主要還是針對疾病的預防、施打疫苗或天然災害,如同我剛才提到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作業辦法其實已有基本的規範,但只有公務員有得到國家較多的資源與照顧,勞工方面則是比較欠缺的。
    記得在上一屆的時候,本席曾經針對性平法提出修正案,讓勞工婦女、職業婦女能夠比照公務員享有8天的產檢假,最後在第6會期與勞動部多所討論之後,修正為5天,對於這樣的修正其實我是不滿意的,因為我們希望公務員與勞工都能得到國家同等的尊重及照顧,不過雖然不滿意,但本席還是勉為接受,畢竟修法後也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談到對象的部分,像是產檢假、未來施打疫苗或相關的天然災害,相信部長應該很清楚,國外所包含的對象其實更廣,包括家庭成員、懷孕、領養或初生嬰兒的照顧,都有列入家庭照顧假的範圍內,至於相關薪資計算的部分,則是採取各種不同的方式,包括日本、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等,都有不同的方式,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要參酌本國勞工目前的勞動狀況,不能以我們的勞動條件與其他國家比較重視照顧、重視勞工的基準去同等計算。因為我們的勞工面臨到長工時、低薪資及職災多的狀況,本席提出這三個方向,也是部長未來要去推動的重要勞工權益保障工作,這部分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郭部長芳煜:委員剛才所提到的部分,我們百分之百完全贊成。
    李委員昆澤:接下來,你們要做的相關工作及推動程序為何?
    郭部長芳煜:我們可能要多蒐集各方面的意見,包括勞方、資方等方面的意見,然後再看這些對象的範圍有多少,最後可能會估出一個財務負擔的額度,然後再參考各國的作法,例如委員剛才提到的日本、英國、加拿大、澳洲、新加坡,都是採取不同的方式在處理財源的問題,之後再看看能不能有一些共識出來,然後就可以做處理。
    李委員昆澤:本席再次建議部長,這些國家都是比較先進的國家,他們對勞工權益的重視,我們還是比不上,所以如果我們想要提升勞工的權益,還是要參酌目前勞工的工作狀況,例如我剛才一再向部長提起的長工時、低薪資、職災多的嚴重狀況,勞動部更應該積極的站在保障勞工基本工作權利的立場來推動有薪家庭照顧假,至於時間究竟是多少,或是相關薪水支付的比例,以新加坡來說,我記得新加坡前幾天是由雇主處理……
  • 郭部長芳煜
    前3天。
    李委員昆澤:後面幾天則是由相關的公積金來做處理,所以相關的部分,我們還是要站在勞工的立場來做處理,這是本席對部長的基本要求。
    郭部長芳煜:是,我們一定會這樣處理。
    李委員昆澤:另外,有關開放白領外勞的問題,目前的評點制經過朝野立委大家的努力,暫時擋了下來,但是有關薪資門檻及會商機制部分,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勞動部目前的態度是如何?
    郭部長芳煜:過去白領引進有兩個門檻,一個是47971,另一個是大學畢業、2年工作年資。有關工作年資的部分,過去10年來,我們都是透過會商機制,再輔以總量管制,效果還算不錯,所以我們才想說能否將47971這個項目納入會商機制,不過這部分還在做可行性評估。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要提醒你,勞動部必須站在保護本土勞工的立場,因為年輕人聽到開政府要放白領外勞,都對自己畢業後的前途憂心忡忡,所以不可貿然開放,我認為部長還是應該要審慎評估。
    郭部長芳煜:對,我們也不敢貿然開放,所以才會說先來進行可行性評估,然後我們會提到人才會報小組去做詳細的討論。
    李委員昆澤:希望部長對勞工權益保障能有更積極的作為,好不好?
    郭部長芳煜:是,萬無一失以後,我們才會來推動。
  • 主席
    請鄭委員運鵬質詢。
    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記不記得在第6屆立法委員的時候,也就是民國96年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改為性別工作平等法,12月12日就是在這個委員會進行審議,當時你應該是擔任副主委,你還記得那個場景嗎?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記得。
    鄭委員運鵬:當時有一個提案是本席與謝欣霓委員聯合提案的,你還記得內容是什麼嗎?那時候我們是針對陪產假的部分提案。你記得當時的陪產假是幾天嗎?那時候是2天,我的提案是要求延長為7天,我跟部長報告一下當時的狀況,人邁入中年以後,就會去回想9年前的事情。我們的提案日期是95年4月14日,審查日期是96年12月12日,相隔了一年半,在我們快卸任前,終於可以在本委員會通過。我看到部長一上任就解決了勞工7天假的問題,非常有魄力,但是當年我們在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裡的陪產假規定時,我覺得當時的你非常龜毛,因為我跟你盧了一個多小時,我不知道你記不記得那個場景,我的提案是7天假,在跟你盧了一個多小時後,你知道最後從2天變成幾天嗎?2天變成3天,當時你的職務是副主委。
    郭部長芳煜:如果我是擔任常任副主委,應該比較不會談論這件事情。
    鄭委員運鵬:你一直跟我說要通盤研究,所以我很期待在您升任部長以後,應該要有這樣的魄力,要有跟處理勞工7天假期同樣的魄力,所以今天特別來跟你請教這件事情,當時陪產假只有2天,您是勞委會常任副主委,您一直跟我說,如果單純調高陪產假的日數,對雇主而言負擔很重,如果可以的話,要通盤檢討。所以我剛才跟您報告那個提案過了1年9個月,您一直說要通盤檢討,檢討到本席任期快結束都還在通盤檢討,這個我沒辦法接受,在這裡盧了半天,最後是從2天變成3天。部長知道現在的陪產假是幾天嗎?
  • 郭部長芳煜
    5天。
    鄭委員運鵬:什麼時候通過的?103年11月21日通過陪產假從3天變成5天,那時候你有沒有表達過要通盤檢討?沒有?
    郭部長芳煜:因為那時候這個業務不是我督導的,所以應該不會……
    鄭委員運鵬:那個案子我有查過,楊瓊瓔委員和王育敏委員都有提,在7個月內,3天就變成5天了,勞動部其實都很「阿莎力」,但是在上次民進黨執政時,跟你們盧半天都過不了,你們都不體恤勞工。而在國民黨執政時,動作就很快,7個月內就多了2天。
  • 主席
    國民黨比較體恤勞工。
    鄭委員運鵬:國民黨也有進步的地方,不是所有政黨都是全好或全壞。
  • 主席
    謝謝你的肯定。
    鄭委員運鵬:本席要提醒部長,每次都說要通盤檢討,什麼都保守,這樣不是蔡總統所說能解決問題的好的政府。
  • 郭部長芳煜
    了解。
    鄭委員運鵬:我希望你的任內能秉持你在上任第一天解決勞工7天假問題這樣的魄力,好不好?
  • 郭部長芳煜
    謝謝。
    鄭委員運鵬:本席有一個提案,還是要處理有關陪產假的問題,部長有看過我的提案嗎?我現在不再跟你們拗日期、天數了,這次要解決的是無配偶婦女生育也應該有陪產假,您聽得懂嗎?婦女懷孕不一定有配偶,其實無配偶婦女最需要陪產,因為她們是最弱勢的婦女,這個您贊成嗎?這個您有沒有想過?9年前本席跟您在一個多小時的論辯裡面就有這樣的內容,您當時就說要通盤檢討,9年後你們通盤檢討得如何?在9年前的詢答中,你說你們要研究看看,不曉得你們現在研究得如何?
    郭部長芳煜:委員的資料是8年前的資料,好厲害!
    鄭委員運鵬:8年來在您主管之下,完全沒有理會委員所提出來案子?講歸講,到時候你們才準備?
    郭部長芳煜:不會啦!只要是這樣的承諾,我們業務單位都會去處理。
    鄭委員運鵬:請業務單位說明一下。9年前12月12日在委員會審查時,您回答說:好的。「郭副主任委員芳煜:好的,我們願意研究。」所以8年來沒有研究無配偶孕婦、產婦的陪產假問題?
  • 王委員惠美
    (在席位上)誰來陪?
    鄭委員運鵬:這部分稍後我會說明。你們完全沒有研究,對不對?部長,我不太相信政府說要回去檢討,沒有逼都不會做啦!我跟你報告一下數字,這20年來,包括早產、先生出差、服刑或往生等,這種沒有配偶的產婦大約占4%,從七千多人至一萬多人不等。目前政府鼓勵生育,是否應該在陪產假上照顧到最需要陪產的無配偶的產婦?你可以去看看這個數字,這部分占4%。這次本席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提案,就是希望對於這種無配偶的產婦,有配偶的產婦也可以,因為他先生可能服刑或出差,他們可以指定1人來陪產,1年最多5天,不能變成職業陪產人,這部分請你們通盤研究,好不好?
  • 郭部長芳煜
    好。
    鄭委員運鵬:不要拖一年半,好不好?讓最弱勢的產婦都可以得到陪產的照顧,我相信這個陪產假才是有意義的,這樣可以嗎?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請個證明,產婦可以指定1人,細部的部分則拜託你們跟內政部或其他政府機關通盤檢討,本席希望在您任內可以完成這樣進步的立法,讓台灣所有產婦都有陪產的照顧,這樣可以嗎?
    郭部長芳煜:可以,謝謝。
  • 主席
    請余委員宛如質詢。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跟部長請教性平法有關家庭照顧假的部分,主要是希望政策的推動能更往前一步。據了解,有高達25.3%的企業從來沒有同意過員工申請家庭照顧假,請問部長知不知道是哪些產業?為什麼沒有同意過?是哪些產業別不能夠同意這件事?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請統計處羅處長來說明。
  • 主席
    請勞動部統計處羅處長答復。
    羅處長怡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部分的調查沒有產業的區分,只是一個總數。
  • 余委員宛如
    之後可以做產業的調查嗎?為什麼會有近四分之一是沒辦法執行的?
  • 羅處長怡玲
    我們會根據相關資料做整理。
  • 郭部長芳煜
    下次統計時會把它分類清楚。
    余委員宛如:另外,高達5成員工不知道自己有1年7天家庭照顧假的權益,在這部分的推動上,勞動部做了哪些工作?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答復。
  •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每年我們跟各縣市政府會辦理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職場平權法令……
  • 余委員宛如
    你們有去了解這些勞工不知道或是不請這個假的原因嗎?
    謝司長倩蒨:我們有透過其他管道,縣市政府自己也有辦,我們有提供一些文宣或是在FB上面……
    余委員宛如:本席希望你們能檢討這部分,至少能再提高執行率,因為有5成員工不知道自己可以請這個假。此外,有請家庭照顧假的平均天數是多少?你們有調查過嗎?
  • 謝司長倩蒨
    平均是4.4天左右。
    余委員宛如:根據民間NGO所作的粗略統計,媽媽請家庭照顧假的平均天數多過爸爸1.4天。如何讓男女都能平等的使用這個假,你們有做過調查或努力嗎?
    謝司長倩蒨:根據我們的調查,女性是請4.5天,男性是請4.2天。
    余委員宛如:所以還滿接近的,跟民間的數據有點距離。關於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十一條,相信你們對此應該很熟悉,即通過促進建立和發展托育設施系統,使父母得以兼顧家庭義務和工作責任並參與公共事務。可是以98年至104年累積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情形來看,媽媽是遠大於爸爸,男性大約有三萬四千多人,女性大約有二十七萬三千多人,這不是一個好現象,因為托育的責任還是落在女性身上,而且請了假之後可能回不了職場,勞動部有沒有注意到這部分的數據以及如何來改變這件事?
  • 主席
    請勞動部勞保局羅局長答復。
    羅局長五湖: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目前請領育嬰津貼的資料,委員講的很對,大約八成多是女性請領,男性是一1成七,這一成七裡面只有一成五是女性請領,男性也請領。剩下的部分是男性請領,女性沒請領,女性可能是公務員或是沒有參加就保,我們的確有這個統計數據。不過,男性請領的比例有在提高,從98年到現在有逐漸提高。
    余委員宛如:希望能更提高,因為看起來托育的責任還是落在女性身上,重點是請了假之後很怕就會回不去了,最近有很多新聞都與這部分相關。
    另外,103年有針對60家私立幼兒園進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有高達21家幼兒園違法,請問其違法項目包括哪些?
  • 主席
    請勞動部職安署劉署長答復。
    劉署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關於104年的專案檢查,違反項目前三名是違反加班費給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沒有全額給付或是請領時間有遲延等。
    余委員宛如:這個比例的確不少,高達三分之一家是違法的,現在很多媽媽對於托育品質非常憂心,這是一個惡性循環,請問勞動部會提出哪些政策來改善這件事?血汗幼教人員間接會影響台灣的托育品質,以及爸爸媽媽工作時的安心程度。請問勞動部有沒有辦法提出改善的對策?沒有對策嗎?目前沒有相關報告嗎?可否於一個月內提交相關報告給本席?
    郭部長芳煜:我們來整理一下,看看有何有效對策,然後再跟委員報告。
    余委員宛如:好,謝謝。
  • 郭部長芳煜
    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施委員義芳質詢。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稍後本席會show幾張照片給部長看,部長,這張照片是在哪裡?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大林廠,這應該是事情還沒發生以前的照片,還有施工架。
  • 施委員義芳
    你知道發生什麼事嗎?
    郭部長芳煜:這兩天鷹架倒下來,造成2死5傷。
  • 施委員義芳
    他們有沒有跟你報告?
  • 郭部長芳煜
    有。
    施委員義芳:另外,這張照片的問題在哪裡?
    郭部長芳煜:署長有到現場,所以請署長來說明一下。
  • 主席
    請勞動部職安署劉署長答復。
    劉署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沒有到現場,但是我們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有派人到現場,會同高雄市政府來處理。這是施工架倒塌,倒塌的原因有很多,據我們初步了解,第一、他們沒有按圖施工。第二、操作時可能有人為疏失,包括連壁桿沒有按照規定設連壁,倒塌的原因主要是這樣。
    施委員義芳:這是一個救災現場,整個鷹架倒塌下來,接下來這張照片除了反映工安問題之外,現場救災人員都沒有戴安全帽。從101年至104年,營造業的墜落死亡人數並沒有減少,雖然職安署一直號稱他們很盡責在審查、督導、檢查,為什麼這個數字一直都降不下來?這次死亡的兩人,你們知道其中一位是幾歲嗎?
  • 劉署長傳名
    80年次。
    施委員義芳:才二十幾歲而已,所以本席希望署裡面在最近這段時間能好好檢討墜落的部分,101年至104年墜落人數完全都沒有降低,你們號稱很努力在督導,但是數字會說話,所以減災的工作必須要做。
    另外,關於從業人員的職業訓練,部長認為什麼樣的工種在目前營造工程裡面是最缺的?
  • 郭部長芳煜
    鋼筋工或板模工這種第一線工作人員。
    施委員義芳:對,板模工是最缺的。目前從業人員的職業訓練中,針對這方面辦理了多少?
  • 主席
    請勞動部勞發署劉署長答復。
    劉署長佳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比較沒有辦這個部分,但是針對營造業缺工的部分,目前有一個專案計畫,如果這些營造單位來跟我們討論,我們可以幫他們設計、討論出一個客製化的訓練及招募工作,這是目前正在推的。
    施委員義芳:近10年營造業的缺工問題相當嚴重,尤其是模板工,這10年因為缺工,所以導致許多工程delay,合約爭議也不斷,未來10年也是一樣。本席要請教部長,你知道現在在現場的模板工是幾歲嗎?
  • 郭部長芳煜
    年紀都偏大。
  • 施委員義芳
    偏大是多大?
    郭部長芳煜:他們沒有調查數字,不過,我想應該是偏高。
    施委員義芳:我在當工地主任時的模板工有20歲、30歲、40歲,也有50歲,現在的模板工的起跳年齡是40歲以上,這個問題已經相當嚴重,在部長的領導下,這些都是在室內吹冷氣的官員,這部分會影響到未來購買房子時延遲交屋的問題,因為缺工之後,營造工作做不起來。另外,目前營造業受檢的比例是多少?
    劉署長傳名:我們一年做安全衛生檢查場次大約有10萬場,去年營造業大概做了五萬四千多場,大約一半,50%是營造業的部分。
    施委員義芳:你的數字怎麼跟我的數字差這麼多?我的數字才5%,為什麼你的數字是50%?受檢數怎麼會差這麼多?這代表你還是很不用心。
  • 劉署長傳名
    一年10萬場次裡面有五萬四千多場……
  • 施委員義芳
    請你再提供細部資料給本席。
  • 劉署長傳名
    好。
    施委員義芳:最後本席要建議部長,職安署裡面要適才適用,本席希望最近你能針對這部分好好做檢討,謝謝。
    郭部長芳煜: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王委員惠美質詢。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新官上任三把火。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不敢。
    王委員惠美:你一上任就有3個重大政策方向,包括推動全面週休二日、化解7天假的爭議,很有魄力!還有基本工資時薪從120元調至126元,對不對?
  • 郭部長芳煜
    要提會討論。
    王委員惠美:然後給勞工5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這個還在建立公式中,因為財源的問題……
  • 王委員惠美
    還在建立公式中?那你講得很快耶!
    郭部長芳煜:我不是故意主動去講,因為大家很關心,有問及這個問題,所以我們要有基本的想法。
    王委員惠美:這樣一講嚇死人了,就我所知,本來有一家上市上櫃公司要到彰濱工業區投資,土地都買好了,預計投資60億,結果卻停止了,他說我不必做得這麼辛苦。現在我們國內的一些投顧公司在說,我們的前五十大不太想在台灣投資,他們投資漸趨保守,為什麼?因為缺工!剛剛你們在回答施委員時,我就聽不太下去了,你們可以請相關單位來研議,我們為他們打造一個專案,你們連現在的市場需求、哪裡缺工都不清楚,你們沒有辦法去設計所謂的職訓,把這些想要做但沒有工作的人號召進來,若市場上缺工,可以幫他們牽線過來,那你說我們的經濟怎麼會好呢?這些人怎麼敢投資呢?我希望你們的職訓能夠與現實吻合,這真的非常重要。另外,過去部長在擔任次長時,你也有參與7天國定假日的決策嘛?
  • 郭部長芳煜
    有參與內部討論。
  • 王委員惠美
    所以決定權不在你?
  • 郭部長芳煜
    在部長。
    王委員惠美:決定權在部長,跟你不相關,所以你上任後覺得那個政策是不對的,應該要還勞工7天的假。
    郭部長芳煜:也不是不對,立法院決議送來之後,我們就一定要這樣執行。
    王委員惠美:如果立法院退給你們,你們還是有權再送。
    郭部長芳煜:不行啦,送來的決議還有過程。
    王委員惠美:我懷疑當時你是否有摸著良心說:因為是部長作決策的,部長官大學問大,所以我就尊重部長。然後現在換你當部長後,你就覺得過去的決策是錯的,請問到底是過去的次長對,還是現在的部長對?
    郭部長芳煜:都對。我重來一次,有始有終、前後一貫。
    王委員惠美:所以行政人員還是尊重立法院,對嗎?
  • 郭部長芳煜
    這是一定要的。
    王委員惠美:請問你們的專業在哪裡?我最討厭行政官員說:委員怎麼講,我們就怎麼做。
    郭部長芳煜:因為這是有正式決議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執行,像這種不予備查的案子還不多,但如果決議過來了,我們就是要執行。
    王委員惠美:那你就執行吧!現在你所提的週休二日案,立法院不同意備查,你也沒有跟原本的勞團、工業團體、商業團體做討論嘛?
    郭部長芳煜:有,都有討論。
  • 王委員惠美
    所以他們認為7天假是OK的?
    郭部長芳煜:這是要有條件的,就是要將相關配套都做出來……
  • 王委員惠美
    你們現在的配套是什麼?
  • 郭部長芳煜
    就是修勞基法。
  • 王委員惠美
    從46修到54?
    郭部長芳煜:不是,是先處理週休二日的問題,7天假期的問題源由就在於沒有落實週休二日,所以一定要先處理週休二日,再處理7天假。
  • 王委員惠美
    週休二日的相關配套總要出來吧?
    郭部長芳煜:對,所以我才報告……
    王委員惠美:過去我們提的一直侷限在幾小時,但我們在走基層的過程中發現資方找不到工,勞工真的很缺,但如果要多引進外勞,又擔心會影響本勞的生計,所以又有所限制。為什麼很多企業都認為:又不是沒得吃,我乾脆收起來好了。當我們企業愈來愈不投資、愈來愈緊縮的狀況下,最後的結果是勞工找不到工作,沒有工廠可以去,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 郭部長芳煜
    我們也不願意見到這樣的情形。
    王委員惠美:現在也很好,為了勞動條件,你們用了二百多名約聘僱人員,不論是中小企業也好,公司也好,你們也一直再針對加班時數等工作條件部分做檢討。第一、很多中小企業的相關法令不足,麻煩你們先以輔導為主。
  • 郭部長芳煜
    好。
    王委員惠美:第二、我們現在也聽到另一種聲音,勞工告訴我們,他想加班卻不能加班。他說夫妻倆一個月大概有5萬多元的收入,需要買房子、養2個小孩,但我想加班卻不能加班。因此,我們能否有一個較綜合性、彈性的勞資雙方合意的做法,在沒有壓迫的狀況下送交工會或主管機關審核,他們總要幫忙看看會不會過勞死嘛!有個單位幫忙做審核工作,讓需要賺錢的人再去賺錢,讓需要接單趕時數的人盡快將貨做起來,不然這樣下去真的很糟糕,好不容易接到單,大月和小月的情形又不一樣,但政府卻一定要這樣規範,當廠商好不容易在大月搶到了一張單,卻無法如期交貨,如果都沒有工作的話,難道要放員工無薪假嗎?能不能有點彈性、有點調整,請你們從這個方向來思考看看。
    其次,如果真的不能讓勞資雙方合意,由第三單位來做核備的話,那是否可以從46提升到54後,再利用類似存摺的做法,就是如果這個月用不到那麼多小時,就留到下個月再用,總要讓這些想要為台灣經濟奮鬥的企業主找的到工吧!請你們思考看看。
    郭部長芳煜:我們有向委員會提出一個版本,之後討論時可以將這些意見一起納入討論
  • 王委員惠美
    我們一起努力啦!
  • 郭部長芳煜
    謝謝。
  • 主席
    請姚委員文智質詢。(不在場)姚委員不在場。
    現在請吳委員志揚質詢。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部長提出勞工全面週休二日一案,本席給你拍拍手,非常棒!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吳委員志揚:但我要問的是,你是玩真的還是假的?
  • 郭部長芳煜
    當然是真的。
    吳委員志揚:如果是真的,多久可以實施?
    郭部長芳煜:大概2個禮拜後我們就會將草案提出,並送到行政院按既定的程序來審議。
    吳委員志揚:你知道為何會有這個議題嗎?因為你們將工時自雙週84小時減為單週40小時後,開始有很多企業用像是畸零工時、砍假、扣減福利等各種奇怪的方式來迴避法規,可是我們發現,勞動部當初對於這種變形的做法好像都從寬認定,是嗎?
    郭部長芳煜:應該是說,當初沒有想到實務上會發生這些問題,後來經勞工朋友反映後,才知道原來有這樣的副作用。
    吳委員志揚:郭部長在以前勞委會時期就在那邊了,待了非常久,相信你很清楚勞工問題。
  • 郭部長芳煜
    有點了解。
    吳委員志揚:你應該看得出來,當規範立意很好但無其他配套措施時,雇主一定想盡辦法、在不增加成本的情況下去改變,針對這部分,你應該有相當大的經驗。
    郭部長芳煜:其實絕大部分的雇主是沒問題的,是從少部分的雇主開始,慢慢地大家口耳相傳後得知原來可以這樣變相處理,但其實大部分的雇主對勞工都不錯,都不會有這個問題。
    吳委員志揚:連午休時間都拿來動腦筋,他們把午休時間加長。
    郭部長芳煜:其實台灣大部分的雇主都沒有這樣的問題,他們都滿體恤勞工的,所以有問題的是少部分。
  • 吳委員志揚
    是少部分嗎?
    郭部長芳煜:對,慢慢地有人開始教其他雇主,他們漸漸地就會知道有這樣的情形……
  • 吳委員志揚
    工會也會串連嗎?
    郭部長芳煜:我不曉得,反正就是慢慢地口耳相傳。
    吳委員志揚:所以我們要訂一個很好的制度,讓他們沒有機會去做這些變形的做法。
  • 郭部長芳煜
    所以修第三十六條就是釜底抽薪。
    吳委員志揚:先前幾位總統候選人都有提週休二日的政見,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總統也有提週休二日。
  • 郭部長芳煜
    是有這樣的政見。
    吳委員志揚:這很好,你們打算何時將版本送上來?
    郭部長芳煜:再經過最後階段的溝通並送法規會後,就可以送出來,預計2個禮拜左右。
  • 吳委員志揚
    你有沒有注意到本席有提一個法案?
  • 郭部長芳煜
    有。
    吳委員志揚:這個法案就是建議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7日要有2天的例假日。這是我看過最簡單的修法,只加了一筆劃,從一日變二日,雖然只加了一筆劃,對勞工權益來說卻是大躍進,但是這筆畫下去很沈重,你會面臨非常大的壓力,所以我才問你,你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你的進度到哪裡?
    郭部長芳煜:絕對是真的,其實很多委員都有提出第三十六條修正版本,但對我們來說,只修第三十六條還無法解決全部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加上第二十四條及三十七條。
    吳委員志揚:之後你們將法案送上來進入審查時,我要看看你們會受到什麼阻力,不過本席要帶頭要求全面落實。
    郭部長芳煜:謝謝,我們一定會。
    吳委員志揚:但聽說你們將來提出版本中所謂的週休二日,其實只有一天是例假日,另一天是休息日。
    郭部長芳煜:對,一例一休。
  • 吳委員志揚
    休息日有週休二日嗎?
    郭部長芳煜:有啊,那天如果調移的話,就要換一天給他;如果換的那一天又工作的話,雇主就要給雙倍的薪資,比以前的加班……
    吳委員志揚:這不是真的週休二日,只要有機會用休息日出勤的方式加倍發工資,就是引誘勞方或資方,讓他實際只有休一日。也就是說,如果你們沒有配套措施的話,他可以壓低平常正常工作的工資,然後在變形加班的那一天再把薪資加上來,雖然總工資還是一樣,但實際上卻造成員工少休了一日,所以只要有開放空間,就有發生的機會,不管是雇主要求或是勞工想要多賺一點錢、想要配合,就會犧牲掉這一天。所以如果你們要提這樣的配套,要再想清楚,這與現在利用變形工時、亂用一些奇怪的招數去壓迫勞工其實是一樣的,所以本席非常擔心這點。
    郭部長芳煜:如同剛才王委員所提到的,目前職場上還是需要相當的彈性及空間,何況如果休息日那天要調移的話,還是需要勞方的同意。剛剛王委員也提到,或許有些人也需要加班,因此綜合這些考慮,沒有兩全其美的……
    吳委員志揚:我這樣說好了,過去的想法是工作時間就代表生產力,縮減工時好像就會降低生產力,這是勞資零合的關係。但現在並非如此,我們認為讓勞工真正擁有兩個整天休息,是為了讓他們身心獲得滿足,讓他們有機會休息、做想做的事,讓他們有機會促進家庭生活。然後休息2天後回到工作崗位,他有更大的生產力及更好的工作心情,所以這是在增加生產力。現在連中國大陸的部分省分都要規劃到週休2.5日,所以不應該再開一扇門想辦法讓勞工多做一點事,但實際上又沒有休到2天。
    郭部長芳煜:我們再了解一下,會多蒐集一點勞工的意見。
    吳委員志揚:同時你們也要有個配套,讓員工休息兩天,他們到底要做什麼事情?如果沒有鼓勵、輔導他們,他們可能就在家裡耗掉了,變成好像又失去生產力,又少賺了錢,如果這樣的話,就會引誘勞工要求想要加班。因此,麻煩您參考一下國旅卡,您做過公務員,公務員為什麼要強制週休二日,一方面是為了維護身心,一方面是要求他們去消費,促進內需。所以勞工週休二日後,這兩天不是放牛吃草,應該讓他們參加運動或文化創業的產業,讓他們去觀光休閒,當然政府也要補助,國旅卡都有補助啊。所以你們應該和文化部、教育部及體育署等各部門通力合作,讓這兩天不是白放假,讓員工覺得這兩天是值得的,而不是讓他們覺得寧願去多賺點錢,反正這兩天我不會安排。事實上員工已經夠辛苦了,還要他們去安排這些,其實很困難,所以我建議仿造公務員的國旅卡,好好幫員工規劃這兩天,我覺得強制週休二日是絕對值得的。
    郭部長芳煜:是,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徐委員永明、盧委員秀燕、曾委員銘宗、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歐珀、鄭委員天財、顏委員寬恒、林委員德福、簡委員東明、徐委員榛蔚、蔣委員乃辛、黃委員昭順、陳委員亭妃、陳委員明文、鍾委員佳濱、邱委員志偉、蘇委員治芬、林委員俊憲、張委員麗善、周陳委員秀霞、羅委員明才、吳委員秉叡、管委員碧玲、尤委員美女、賴委員士葆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接下來請林委員淑芬質詢。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特別把我的發言順序調到最後,不妨礙其他人的發言。我再重申一次,我上次對於廢棄物管理問題質詢了1小時,沒有一句話在作秀,沒有一句話是政治口水,我純粹就政策及法令提出質詢,甚至別的委員沒看到的部分,我也提出來質問行政部門。1小時不是在浪費誰的時間,而且我後面也沒有人登記發言,我都是最後一個,沒有人要發言了,我是善盡立委的職責,那1小時並沒有在浪費大家的時間,而是為了把關國家制度能否善盡廢棄物管理的責任。今天也一樣,我故意調到最後一位發言,我在立法院等整天,就是希望我們可以好好來談這些問題。
    部長,政府已經公布製造業的景氣對策信號,終止連續10個月的藍燈,回復到藍綠燈,但是製造業的萎縮是一個國際趨勢,也是一個事實。整個製造業接單接得那麼差,到底是景氣不好、大格局的問題,還是企業主能力不好,還是技術不好、不善經營,請問部長,你覺得問題是出在企業主能力不好,還是大環境景氣不好?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應該是綜合性的因素,但我覺得景氣問題占較大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目前休無薪假的企業類別有金屬製品、機械設備、汽車及其零件、電力設備等,看起來是台灣中小型的傳統產業居多,這些產業界所提供的就業人口是非常多的,所以在普遍景氣不好的狀況下,顯然受到衝擊的勞工是很多的,先提醒你這一點。另外,從薪資結構及工時的變動最能看出景氣的好壞,如果以縮減工時及無薪假等指標去檢驗失業問題,可能會比純粹的失業率還更精準,可是政府對於縮短工時或無薪假部分卻沒有精準的統計,也沒有賦予企業主必須強制登記來統計的法令依據,所以沒有統計就無法反映問題,沒有反映問題,政府就當然不用解決問題,是這樣子嗎?
    郭部長芳煜:當然不是,雖然現在沒有統計,但我們有通報制度,地方政府通報上來的數據應該跟實際情況……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通報制度本於哪裡?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中有罰則嗎?不通報有罰則嗎?注意事項中有規定何種狀況下才能夠休無薪假、縮短工時,如果企業不符合規範仍要休無薪假的話,企業會通報嗎?換句話說,如果企業不符合放無薪假的標準或門檻,可是企業仍然要放無薪假,他會去通報嗎?
  • 郭部長芳煜
    現在的通報是經由地方政府去了解……
    林委員淑芬: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都一樣,但哪一條法令規定雇主一定非報不可?哪一條法令規定如果不報會觸法、會付出代價、會有罰則?沒有啦!你這麼久了,不要再裝了,你明明知道沒有。我講這件事情是要告訴部長,景氣風險是誰的責任,景氣風險是雇主資方的責任還是勞方的責任?部長,依照現在縮短工時,你們允許、默認企業放無薪假,在這個制度下,景氣風險是由誰來承擔?如果放無薪假,是由誰來承擔景氣風險?
  • 郭部長芳煜
    最終是勞工。
    林委員淑芬:以前是誰的風險?在沒有無薪假之前,景氣好壞、景氣波動是誰的風險?
  • 郭部長芳煜
    雇主。
    林委員淑芬:為什麼讓雇主的風險轉嫁由勞工來買單?所謂無薪休假是一種明顯違反現行勞基法的違法用語,因為我國的勞基法,按照國際勞工組織工資保障公約的工資繼續支付原則,我們課以雇主在法定休假時仍有繼續支付受僱勞工薪資的義務,所以凡是法定休假,應該都是有薪休假,而不是無薪休假,更何況因為不景氣而要求勞工休假的是雇主,當然更應該由雇主買單,但是現在卻轉嫁給勞方了!在這樣的狀況下,勞工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這個代價就是動搖勞工家庭中基本的經濟穩定,因此也就動搖了勞工家庭功能運作的穩定,使得勞工的家不穩定,在這種不安穩的狀況下,很多人就選擇不成家,這是惡性循環,大家處於不敢期待未來有保障的狀況,每個人在這種情況下就如驚弓之鳥。
    國家沒有角色嗎?這就是我今天所要談的,國家角色的失能,讓老闆資方把景氣波動的風險轉嫁給勞工,本來是老闆要買單的,現在變成勞工買單。你們說要創造雙贏,老闆是不得已才叫勞工買單,請問國家沒有其他經濟安全網來幫勞工承擔這種景氣波動嗎?你剛才說過,這不是企業主能力差,而是大環境不好,但沒有配套的安全保障,讓個別勞工自身來承擔經濟不景氣,本來不是他的風險卻變成要他去買單,這就是國家角色失能。部長,對於這樣的失能,本席認為應該研議在就業保險法中增列無薪休假的津貼,請問這部分有沒有法源依據?
  • 郭部長芳煜
    家庭照顧假還是無薪假?增加無薪假津貼?
    林委員淑芬:是無薪假,而不是家庭照顧假。就業保險就是對失業衝擊救助的安全網,整個就保拿去發放育嬰津貼比失業給付還多,48%的就保都用於給付育嬰津貼已經很離譜了!本席現在要跟部長討論的是增列無薪假津貼,國家打造一個國家責任,給付景氣風險,幫雇主也是幫勞工,請問這部分有沒有法源依據?
    郭部長芳煜:目前就保沒有這樣的依據,但是我們動用的經費是就安基金,我們有一些幫助無薪假的……
    林委員淑芬:沒有啦!我問你就業保險法有沒有法源依據,你講錯了,其實是有法源依據的!
  • 郭部長芳煜
    促進就業穩定。
    林委員淑芬:是僱用安定條款,就業服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這就是所謂的僱用安定條款,必要時發給津貼或補助金,有法源依據啊,你知道為什麼現在發不出來嗎?而且勞委會透過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增列配套的僱用安定條款,明訂政府還要提撥20%的就業保險基金,作為辦理僱用安定、創業輔導、職業訓練等就業促進措施的經費。你知道為什麼不能夠執行嗎?
  • 郭部長芳煜
    因為沒有達到啟動條件的標準。
    林委員淑芬:啟動條件全世界都有設定,至於我國為什麼沒有達到啟動條件,是因為在啟動條件創設了全世界都沒有的機制。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的僱用安定條款完全不能夠啟動,是因為門檻怎麼樣?
  • 郭部長芳煜
    高。
    林委員淑芬:很高。你覺不覺得應該修正、拿掉?啟動門檻是就業保險失業率連續三個月達到2.2%以上,可是就業保險失業率曾經超過這個門檻,是在金融海嘯時期,2009年6、7月失業率曾經達到6.2%的狀況。照這種邏輯,沒有再一次的金融海嘯,就不可能達到啟動門檻。你們的意思是要等到哀鴻遍野嗎?當時你是勞委會副主委、勞動部次長。勞工要哀鴻遍野,這一條規定才能夠啟動,可是它違反了立法的基本核心精神。
    其次,你們沒有政策管制工具要求事業單位強制通報,結果政府掌握的無薪假數字藏有多少黑數,統統都不知道。看起來勞工休無薪假就不會被資遣,這是在降低政府的失業率數字。事業要不要通報完全看他們的意願,如果根本不能夠放無薪假卻放了,這種企業根本不會通報,即使不通報也沒有罰則,也沒有人會知道,所以大家都不通報,不符合規定還放無薪假,被知道了還得了,企業要面對社會壓力。無薪假的休假期間,只付最低基本工資就可以的話,中間短差的工資損失,形同叫勞工自行吸收,所以我說政府動搖了勞工家庭的穩定性。我國無薪假的管理方式,在沒有強制通報要求的狀況下,使得工時跟工資制度早就非常彈性,鬆得不得了。你們框定就業保險失業率要2.2%以上,才啟動僱用安定措施,這讓本條法律規定不能夠運作,架空了這一條法律。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會在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林委員淑芬
    請馬上提出。這件事情茲事體大。
  • 郭部長芳煜
    早上已經有一個提案了。
    林委員淑芬:那是我們的提案。每一個國家都有為因應景氣波動風險,設計縮短工時勞工人數的下限規定,全公司可能有1/5的人放無薪假,縮短工時了,人家就啟動僱用安定條款,外國都是這樣;工時縮短衝擊到10%、20%就啟動了,你們卻訂定就業保險失業率要達2.2%的高門檻,要金融海嘯那樣哀鴻遍野才可以用得到,這是不合理的。我國除了啟動僱用安定措施的就業保險失業率門檻高以外,另規定工時縮減在20%到80%之間的勞工,才可以獲得月投保薪資差額50%的薪資差額補助金。這個規定也應該放寬修正,改為經勞動部跟經濟部認定,確實因為經濟危機導致停工、減產或虧損的事業單位,其工時縮減10%以上的勞工,就可以獲得月投保薪資差額50%或更高一點的薪資差額補助金。這才是正本清源之後,就保的錢要發的地方。
    再者,你們看待失業給付請領者,是有道德風險或是依賴福利的人,並以這種有色眼光設計失業給付的請領制度,不斷透過繁複的程序,迫使失業給付申請人,一直處在焦急地參與的處境當中。你們讓就業保險的錢,淪為人口政策的補貼工具,都發放到育嬰津貼去了,占就業保險支出的48%,這樣不是正辦。現在政府核發失業給付非常嚴苛,設置重重關卡,假設對方是道德淪喪者,要避免他們成為道德淪喪和依賴福利的懶惰鬼,所以你們要他們執行尋職義務,並有預約制的尋職時間管理機制、強化尋職義務的失業認定機制、早期介入的個人化就業諮詢,而且失業者必需遵守更多尋職義務和就業諮詢義務,你們才願意給他們給付。在這種狀況下,你們緊縮資格條件的話,也許是防止失業者成為一個懶鬼,但是某種程度也是控制他們的一種手段。政府在加強促進就業,我們也知道你們是這樣設定的,可是現在就業不就業,不只是就業者願不願意,也不是企業經營得好不好的問題。事實上,景氣燈號連續12個藍燈,這已經是大結構的大問題,並且成為常態,它不是短期的,而是長期的。因應無薪假啟動僱用安定措施,補貼無薪假的休假津貼這件事情,你們要立即處理。
    其次,國民黨版的基本工資規定,看起來有兩個狀況很有問題,一個是基本工資最多可達新台幣3萬,但是是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分區基本工資;另外一個是主張本外勞脫鉤。首先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分區基本工資,對於中央政府還是中央民意機關而言,是一種卸責的行為,我們要扛起來,不要把責任、壓力推給地方政府。再者,宣稱要解決國內低薪的問題,卻讓本勞、外勞的基本工資脫鉤。這些事情真的是茲事體大。
    現在休無薪假的人數很多,失業率已經不能夠精準的反映勞工真實的工作情形,以及景氣的狀況到底怎麼樣。我們希望政府可以對於讓勞工放無薪假的雇主,課以法定責任,讓他非通報不可。我再講一個簡單的概念,一定要因應縮短工時的無薪假而進行給付,是因為無薪常態化,事實上,現在你們允許它常態化。如果我們要求政府提供替代給付,要拿錢出來的話,政府就會嚴格審查,這個時候,就會發現很多雇主非法放無薪假,這樣就可以回過頭回饋到政策管理面。換句話說,政府要發放無薪假的津貼,就要審查雇主有沒有真的達到放無薪假的門檻,看他是假借無薪假之名,非法放無薪假,還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就給津貼,假如是假的,非法濫用無薪假的話,正好可以課雇主法律責任。因應縮短工時的無薪假的替代給付制度,可以回饋到管理層面,真正好好的管理雇主非法濫用無薪假的問題。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的質詢。相關的勞動議題,我們都還可以安排專案報告,一併探討。
    本日的詢答全部結束。有關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以及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再審。委員劉建國、徐榛蔚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劉委員建國書面質詢

    1.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這裡所謂「嚴重之疾病」、「其他重大事故」,以及「家庭成員」的判斷標準為何?腸病毒算不算?地震算不算?同住一個屋簷下是否就可算為家庭成員?勞動部對此應說明清楚,以免勞雇雙方因認知不同所衍生的勞資糾紛。
    2.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又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停課標準:「當機構內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含兩名)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時,該班級應停課7天。」若以「腸病毒」這種特殊的流行疾病為例,依照疾管署的標準,停課標準是7日,若疫情嚴重,疾管署更改停課標準變成10日,這已超過法規所賦予的家庭照顧假7日。是否評估修正家庭照顧假7日的上限?其次,公務人員每年有5天給薪的事假,若勞工遭逢要請家停照顧假時,不只面臨工作績效的問題,還必須面臨經濟上的損失,是否比照公務人員的有薪事假?或有給薪,但減少給付?建請勞動部對此研議。
  •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勞動部就「新政府擬推動勞工全面週休二日、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彈性加班工時配套、調整基本工資時薪計算公式、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政策措施、實施期程及修法規劃」報告
    一、熟手上路無縫接軌請展現決心
    1.部長,首先恭喜榮任全國742萬名勞工大家長一職,因您係由次長升任,想必對於勞動政策應該相當嫻熟,加上您出身工會善於溝通協調,一定可以無縫接軌,立即上手。但現在有部分勞團擔心您過於保守、趨於守成、在開創性方面恐有不足,所以不期待您有積極表現,對此部長您的看法是?
    2.另外,因外界對於部長先前在處理重大勞資爭議時是較不積極的評價,因此預言勞動部極有可能在行政院長林全的「經濟內閤」中向資方靠攏,為了拚經濟而對勞工權益有所犧牲,甚至擔心您會變成影子部長,並戲謔說屆時勞工若有苦難要伸冤,搞不好還要上街頭「協尋」部長才可以表達心聲,部長您要不趁此機會向社會大眾或是勞團說明未來與您的溝通方式或是在重大勞資調處的立場?
    二、政策利多是否兼顧勞資雙方立場
    1.自新政府520上任以來,諸多部會首長都競相拋出攸關民生的重大政策,但後來大都因首長個人思慮不夠成熟或行政體系間缺乏橫向聯繫,造成越俎代庖或是朝令夕改的情形,讓原本蔡總統標榜最會「溝通」的政府淪為最會改口的「髮夾彎」團隊。基於相同標準,請教部長您確定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的做法,是您深思熟慮後的結果嗎?
    2.本席知道要在勞資雙邊取得平衡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就像您要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推動全面週休二日政策一宣布,立即引發企業界齊聲抨擊此舉將增加企業主2%成本,並表明這將造成台灣企業出走海外,至於走不掉的,只好砍人、減生產線,最後倒霉的還是廣大勞工。對於企業界反彈聲浪,部長有何因應解決之道?
    3.目前企業界認為台灣企業的問題在於嚴重缺工,因此先前勞資雙方已與前政府達成協議,要維持12天國定假日不變,但同事基於獎勵勞工假日加班的辛苦,企業主也已同意未來員工休假日加班,薪資將由1.5倍增加至2倍,期望藉由加班加薪來增加勞工的上班意願,但是部長,對於將來勞工一年國定假日有19天,比公務人員的11天假日還多,部長您認為這樣的安排是否公允妥當?
    4.您知道以「35小時超低工時」著稱的法國,大前天已經引爆今年第7次勞團大規模示威和罷工,因為超低工時對於有在法國工作過的人來說似乎只是一個美麗的神話,無法落實,部長您知道嗎?
    5.部長您認為在台灣,勞工跟公務人員的就業環境、薪資報酬有相等嗎?兩者是可以放在同一個天平上去衡量誰佔便宜、誰吃虧的嗎?究竟勞動部如此的做法是真心在為勞工爭取權益?還是為了炒短線而刻意製造的勞工假利多?
    三、勞工權益保障請勞動部以身作則
    1.先前蔡英文總統曾經表示,勞工是國家發展的支柱,勞工的工作條件和權益確保更是國家文明的指標。因此針對派遣勞工浮濫的問題,她希望以訂定「勞動派遣專法」,全面保護派遺勞工,並朝「管制、減量」目標方向來進行全面改革。加上社會長期以來對於派遣常以次等勞工視之,因此請教部長,對於派遣勞工的權益保障,有何具體措施與進展?
    2.既然要朝派遣勞工「管制、減量」的目標來努力,但是在台灣,派遣勞工是一種普遍用來降低人事成本的做法,政府是全台灣聘派遣勞工最大的雇主,因此對於政府派遺勞工的管制減量,勞動部要怎麼做?
    3.根據去年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統計,農委會、衛福部及勞動部運用派遣勞工人數依序為2,652、965及962人,高居前三名,對於口口聲聲要保障勞工權益卻又大量聘用派遺勞工的主管機關。部長,您怎麼說?
    4.昨天勞動部新聞稿指出,大學新鮮人起薪27,655元,逼近28K,較前年增加400多元,但是從學歷來看國中及以下增加850元,增幅達4.05%;高中職增加639元,約2.86%;專科增加520元,達2.14%。大學增幅為1.7%,研究所只有1.14%。學歷愈低,薪水反而增幅愈高,所以勞動部對此有無因應或建議?
    四、花東偏鄉勞動力外流問題亟需重親
    1.本席一直以來都極力呼籲政府重視臺灣東西部發展失衡的問題,因為花東地區,不像西部交通便捷,就業類別多,容易留住勞動人口,在偏鄉因就業條件、就業類別不如西部,往往造成青年人口、勞動人口的外流,請問部長對於花東偏鄉勞動人力外流及老化的問題,有何因應改善措施?
    2.再來針對上週環保署李應元署長天外飛來一筆,宣布將禁止亞泥繼續在太魯閣國家公園開採的「願景」政策,導致屆時恐會影響大量水泥相關產業的勞工失業問題,讓原本在偏鄉討生活就已相當困苦不易的勞工,更是面臨雪上加霜,一人失業全家受苦的慘況,對於他們後續的輔導轉業或扶助措施,不知部長是否有交代相關單位評估研議?
    3.最後要請教部長,就是本席曾在四月底,就花東居民最切身相關的在地就業服務,也就是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在花蓮縣的花蓮及玉里兩個就業中心,不知是因為組織精簡或業務考量,自今年起已近半就業服務台終止服務,並要求勞動部不能因此縮減服務能量乙事表達關心,迄今已經過了一個月,為此請教部長究竟有何具體補救或改善措施?
    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4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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