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 @ 本院議場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 書 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副秘書長:報告院會,出席委員80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上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2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 項目
    二、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5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八、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九、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一、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醫師法增訂第四十一條之六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三、本院委員徐志榮等23人擬具「礦業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四、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8人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五、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六、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5人擬具「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十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 項目
    十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 項目
    十九、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公益實物銀行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助產人員法第十二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三、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四、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五、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土地徵收條例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六、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1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七、本院委員林麗蟬等2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八、本院委員林麗蟬等2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二十九、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22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一、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6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二、本院委員李麗芬等24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三、本院委員王榮璋等27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四、本院委員徐國勇等17人擬具「商標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五、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六、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七、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八、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三十九、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4人擬具「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3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二、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四、第四十三條之五及第一百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五、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六、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體育團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4人擬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30人擬具「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四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四百零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 項目
    五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廢止「立法院點名表決辦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 項目
    五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擬撤回前提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撤回前提之「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救助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6項法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一)「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漁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森林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二)「農業金融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第九條、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五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行政院函請審議「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二、國防部函送105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調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三、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軍用車輛換領民用普通牌照案」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5年度截至6月止對國內團體捐助(含公益支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營業、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105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全球人壽承受國華人壽相關補助款運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八、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05年度第2季獎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案件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六十九、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05年度截至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經濟部函送中小企業處105年度第2季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案件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送105年4至6月執行政策宣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二、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及所屬105年度截至第2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軍公教退休人員轉任並支領高額薪資,檢送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七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七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老人人口比率高於全國平均值及資源不足地區,優先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六、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七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情形、該會主管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與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八、文化部函送105年1至6月份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七十九、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成立科技顧問室」需辦理事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文化部函送臺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截至105年6月底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一、文化部函送105年度第2季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二、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四),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三、僑務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四、勞動部函送勞工保險局105年第2季政策宣導廣告動支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105年第2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傳播內容申訴案件激增,辦理內容問責及業者自律未收實效之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八十七、內政部函送移民署105年第2季執行「自行及聯合訪視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及商務活動交流」統計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八、行政院函送105年第2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4至6月無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財政部函送中央政府債務基金105年度第3季預計債務還本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一、財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06年度預算案所編「賦稅服務續階計畫」及「電子發票服務躍升計畫」之備選方案成本效益分析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二、科技部函送105年6月份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三、科技部函送「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各項財務改善措施之執行成效」105年第2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四、科技部函送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彙整105年度第2季「加速行動寬頻服務與產業發展方案」執行情形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經濟、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經濟、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經濟、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五、司法院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帶決議,檢送該院彙總執行情況,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5年度截至第2季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與主管財團法人105年度第2季於各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八、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105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九、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105年度第2季獎補助經費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5年第2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外交部函送105年度第2季對國內團體、縣市政府等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一○二、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有關確保事業單位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一○三、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該部查核報告(含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與非營業部分),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一○四、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濟部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併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項目
    一○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100萬元乙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400萬元乙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00萬元乙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經濟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貿易局編列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相關經費乙案,業已備妥檢討報告」等271案(詳如附表),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之麵粉、澱粉、食鹽、糖及醬油食品製造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案」等1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文化部函送「博物館專業諮詢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私立博物館設立及獎勵辦法」、「博物館分級輔導辦法」、「博物館評鑑及認證辦法」及「博物館法施行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8人於第9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一二、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徐委員國勇自民國105年10月1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事項第一○五案以下,除第一○九案及第一一○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
    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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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院黃委員偉哲,針對日前臺灣大學發生古物遭竊事件,顯示台灣各縣市校園內的古文物與古書籍,未獲得妥善保存維護,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本院廖委員國棟,鑒於莫蘭蒂颱風造成臺東縣延平鄉紅葉村上方崩塌,引發大量土砂沖入部落,造成聯外道路阻塞中斷,28戶140位村民緊急撤離,雖無人傷亡,但居民事前屢屢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反映,部落後方土石有坍塌之虞,唯水土保持局均未予處理,致使部落慘遭土石流淹沒,為查明是否因人謀不臧釀成災禍,除要求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查辦外,並立即整合各機關資源投入紅葉村災後復原工作,回復台灣棒球故鄉─紅葉村的面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三、本院廖委員國棟,鑒於民國57年起,政府推動九年國民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是以每一鄉鎮,設置一所國中的原則。然而實施48年來,全國368個行政區,迄今仍有11行政區都沒有設置國中,其中有9個是在原住民鄉鎮。不僅如此,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市區,卻有30個僅有「一間」國中。然而,大部分學生住家距離學校遙遠,必須搭公車上學,卻因為公車是屬於偏遠路線,一天僅一至兩班來回,造成學生趕首班公車到學後,還是遲到,下午又要提早下課,趕最後一班車回家,長期遲到早退。至於沒公車路線的學生,就要跋山涉水走上遙遠的一段路,才能求學。為保障學生教育的平等權,以及避免上述情形發生,要求行政院於三個月內提出解決問題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四、本院廖委員國棟,鑒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日前公布新任族群委員名單,引發部分族群像是賽夏族、卑南族、卡那卡那富等族群反彈,認為不具代表性,非內部傳統機制產生人選,紛紛指責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破壞基層自治與傳統協議,族人強烈要求原民會撤換族群委員代表。針對原民會派任族群委員未採納推薦人選,造成各族之間和諧破裂等問題,行政院應尊重各族內部自主建立的慣例,儘速提出具體可行之因應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五、本院陳委員亭妃,有鑑於近幾年來物價調漲,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去年同月上漲,加上食、衣、住、行、育、樂等通通上漲,一般家庭經常購買的民生用品也飆漲驚人,外食漲亦創近年新高,諸多數據皆顯示增添國人經濟負擔。又,許多老農只是因為自身土地因為重劃中而無法過戶,卻因排富原因限縮而無法領取老農年金,導致於許多老農之基本經濟生活不易;建請行政院儘速總統府納入年金改革委員會議討論,並責成農委會等相關單位,並於兩週內具體答覆本席因應方案,以利因應社會經濟局勢,平衡社會福利資源之配置,保障我國老年國民之基本經濟生活,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 項目
    六、本院陳委員學聖,鑒於陸客減少來台使依靠陸客觀光財維生之業者叫苦連天,甚有旅行社因而倒閉,他國觀光客之基數和消費財不如陸客與其所能創造的觀光財,期冀政府正視此涉及人民生計和映照兩岸關係正發生變化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七、本院江委員永昌,有鑑於法務部矯正署辦理矯正相關業務成效有待提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八、本院江委員永昌,鑑於近來勞動基準法第36條「七休一」之爭議,勞動部於9月10日頒布之函釋,認定某些類型的勞工,可以在徵得勞工同意後,在二週期內調整原定的例假,其間隔甚至可以多達12天,而衍生之諸多疑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九、本院江委員永昌,鑑於行政院提出之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中,罰鍰數額之訂定及擴大沒收制度之設計與否,仍有疑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本院李委員彥秀,緣我國民法繼承編雖於98年修正改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然仍迭有聽聞民眾因未熟悉法律規定,致不知依法尚須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因而喪失限定利益負擔概括責任。故為保障繼承人之權益,建請內政部研議於民眾辦理被繼承人死亡登記時,加強宣導開具遺產清冊之重要性,並提供司法院書狀範例供民眾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一、本院廖委員國棟,鑒於行政院22日院會拍板增訂《野生動物保育法》,雖讓原住民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除罪化,但如果原住民獵捕到保育類野生動物,卻要面臨2萬到10萬元的罰鍰,不僅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範的原意,也違背蔡英文總統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二、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莫蘭蒂颱風重創台灣,其中高雄西子灣船隻漏油事件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因油漬會對如海葵、珊瑚等礁岩生物,造成永久性的傷害。雖然目前船隻漏油依法可處以30萬元以上罰鍰,然加強預防措施,提升環境保護比增加處罰效果來得重要。爰此,為保護台灣的大自然生態,事先預防與提升應變效率乃當務之急,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研擬相關措施,以便讓乾淨的環境永續長存,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 項目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國發會委員會議於去年底擬議廢止行之有年的年度經建目標,所持理由是為避免年度經建目標壓縮施政彈性,建請行政院重議此事,四年經建目標固然重要,年度經建目標更加重要,萬不可因為畏懼批評而讓這項制度莫名其妙的走入歷史,果真如此,非僅「大國發會」將成為歷史笑話,待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思想蔓延至各部會,政府施政能力至少將倒退十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在兆豐銀行遭美重罰後,銀行治理問題成為輿論焦點,固然可視為優化管理的契機,但金融海嘯至今的低利率時期過久、銀行滿手現金貸不出去,損及媒合資金供需的金融中介角色,令銀行經營面臨困境、貨幣傳導機制失能,乃至於拖累經濟成長率的問題,亦有迫切解決的必要。建請行政院可強化既有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基金機制,對有發展潛力的新創企業貸款進行擔保。在調高保證成數至九成構想之外,更應改變現行信保基金過於偏向製造業、營建業等審貸條件的設計,例如依業別特殊性酌情調整資本性及週轉性支出的保證額度,跳脫傳統銀行擔保品放款的窠臼,並放寬營運條件的要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近年來我國生技產業蓬勃發展,產值由2005年的1,600億元規模,增加至2015年成長為2,986億元。為了加速生技醫療產業升級轉型,要求行政院應提出因應策略,使產業的發展得以更扎實,使之有機會和電子資訊業並列為台灣未來的雙引擎產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新政府全力推動五大創新產業發展,推動「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應該檢視這種以提供租稅優惠,做為吸引中外資金投入誘因的操作模式,是否果真能發揮預期效應,有無出現怎樣的副作用,以及還有怎樣的精進空間。政策光只祭出租稅優惠,不只對企業界的吸引力會下降,同時累積下來還會造成租稅不公、影響政府稅收,以及激化社會對立等種種的副作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9月17日晚上,紐約發生一起爆炸事件,造成多人受傷。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國的移民署要明確及強化執法任務及有關資訊分析。同時,相關警務工作必須思考,如何由現行「社區導向警務」模式,轉向「情報導向警務」。行政院更應思考擬訂《國土安全法》的必要性,才能有效統合國內反恐工作,保護國人安全並善盡世界公民之責。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菲律賓訴中國南海仲裁案」在台北時間12日下午5時公布,仲裁法院判定中國在南海主張的九段線內歷史權利沒有法律基礎。因此,要求行政院在南海的因應作為上,切勿畫地自限,自廢武功,自南海撤退,更莫因陷入國內政治的「統獨」迷思,動搖1947年以來的「十一段線」主張,造成我國在兩岸關係及南海外交博弈中進退失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政府推新南向政策時,發生一件台塑越南鋼鐵廠事件,接著又出現中鋼投資印度鋼鐵廠再出問題,而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更如雪上加霜。顯示新南向政策可能比新政府的想像與預期更難、風險更高,要求行政院應該強化與新南向政策相關各國政府的關係,建立對口單位、協商出解決問題的機制,簽署需要的各項協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面對人口老化加速、慢性病愈來愈普遍,連帶迫使長期照護及醫療資源需求大增,加上政府財政逐年吃緊,在預算及醫療資源有限情況下,以及全球醫療資源與服務的擴充速度,趕不上人口結構變遷及醫療需求與日倍增的速度,已成為政府刻不容緩的施政重點項目。因此建請行政院,在面對社會結構轉變、老年人口的長期照護,運用智慧行動醫療平台,將可大幅擴大資源整合效益,創造最佳照護模式,提供居家更優質與更及時的醫療服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年金制度必須改革,但年金制度繁複,且不論何種制度都牽涉政府財政資源分配,無論如何分配皆恐產生分配不公的疑慮;何況為台灣永續發展著想,世代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也應有合理的安排。要求行政院應先釐清繁複的給付方式、保費分擔方式,並尋求社會共識提出可長可久的年金改革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南海仲裁案日前出爐,我國所擁有的太平島,被以莫名其妙的理由,與所有的島礁一樣,都被「判定」為礁,在此當然要力挺政府所持「不承認、不接受」的立場,並且全力支持政府所有保疆衛土的作為。然另一方面也要求行政院應該明確宣示,絕不接受在沖之鳥礁「指礁為島」的行為,並且在此一海域持續進行護漁,不容台灣漁民在此一國際水域,遭受霸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 項目
    二十三、本院廖委員國棟,鑒於農業缺工嚴重,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政府成立「農事服務團」應急,但對聘用「農務人員」的設限須為失業者,實際運作結果,對改善缺工效果有限。爰此,要求行政院應召開跨部會溝通,研議農務人員應召募在地或鄰近鄉鎮的新農村勞動力,包括婦女、新住民、原住民等,只要有意願投入農業,接受基礎的農事技能訓練後,即可上工,除提供當地居民工作機會外,也才能紓解農村缺工的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四、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計劃相關事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五、本院賴委員瑞隆,鑑於高雄市小港區中林路靠近中鋼公司南門附近,今(105)年9月30日下午4時左右再次出現路面塌陷現象,是繼日前9月12日又再一次發生坍塌事件,不僅影響當地交通,對鄰近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亦造成嚴重威脅,故爰要求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儘速查明事件原因和解決因應方案,並於一星期內針對去(104)年5月8日第一次坍塌至今之持續事件提出詳細書面調查報告,包括坍塌事件基本資料(坍塌時間、地點、面積、肇事原因)、責任歸屬、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以及解決之道等內容,俾利監督追究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 項目
    二十六、本院顏委員寬恒,有鑑於此次梅姬颱風造成中部地區農業災害,請農委會於最短時間內完成相關農業災害清查,並且公布農業災害補助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七、本院顏委員寬恒,有鑑於交通部針對UBER引發之問題,打算採用多元計程車方案來處理,但是在尚未與計程車工會形成共識前,實際上不宜貿然實施,應等到完全整合各方意見形成共識後,再做成相關政策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八、本院顏委員寬恒,有鑑於台鐵將小規模的車站設立成為一人車站或無人車站,但是有些觀光地區的車站平日雖然人煙罕至,但是每逢假日就會湧現大批觀光客,如果還是無人服務,常會引發糾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十九、本院周委員春米,鑑於莫蘭蒂以及梅姬等強颱重創台灣,致使台灣遭逢慘重的生命與財產損失及民眾生活的不便。尤其,目前電力傳輸系統仍以電桿等傳統地面設施方式設置,已經無法因應未來更形極端的氣候變化。爰要求行政院應檢討目前電力傳輸系統設置方式,並針對受災嚴重的屏東等縣市優先配合共同管道的興建,儘速完成輸配電纜地下化,以期在未來面對極端氣候環境時,能確保電力系統功能正常運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三十、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英國牛津經濟研究院發布「全球人才2021」報告,2021年台灣人才外流將達世界第一,每10人外流就有6名是專業人才,再籲請政府重視人才流失的嚴重性。這類的調查,已不只一次再加上人口老化與出生率偏低等問題難以解決,勞動力不足的情況已是必然,若人才又急速流失,對國家發展及競爭力提升,必將有重大影響!因此,在政府推動五加二產業,以及亞洲矽谷政策即將上路之際,正視人才短缺問題,積極招攬人才回流,應是政府應優先解決的課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三十一、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在野黨再次經人民選擇委託執政,但經月餘讓人民所見,依舊是新政府並沒有脫離民進黨的傳統衝突思維,沒有脫離民粹的綁架,也沒有開創新格局的意圖和視野。更糟糕的是,遇到真正的抉擇而必須做決定的時候,卻看不到有做出決定的準備和擔當。打著轉型正義大旗,竭盡清算和鬥爭,似乎根本走不出長時來因被害幻想症所生出的悲情和仇恨、衝突和報復。新政府一個多月以來在行動上的實質表現,凡涉及意識形態,一律勇往直前,追求衝突。但凡攸關民生的真正大問題能躲就躲,能拖就拖,坐實了「空心」的比喻。照這種趨勢下去,經濟何時才能復甦?兩岸關係由冷漸凍,真的有利台灣全體人民的權益維護嗎?國家整體競爭力的提升,不是喊出來的,振興內需需要財政真正改革才能振衰起敝,不是躲避就可以解決問題的。本席籲請政府,落實大多數人民對於新政的期待,拋棄傳統民進黨衝突、對立、仇陸思維,為中華民國和諧共生的精髓而努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三十二、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教育部原訂今年(105)8月底公布教官「尊嚴退出校園方案」計畫跳票,宣稱需要更完整規畫後再公布,又過了一個月,教師節也結束,方案卻石沉大海,也讓教官喊出「政府逼我們成為國道收費員」的怒吼!除此之外,家長、教師們也十分擔心教官離開後相關職責該如何分配?後續配套如何處理?導師權責更重、偏差學生管教該如何承接不出問題?本席要求,應於兩星期內提出相關配套計畫,勿讓克盡職守於第一線的教育工作人員人心惶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主席
    現在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詢答,本日會議未有部會首長請假。
    首先請孔委員文吉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孔委員文吉:(10時32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上任後,最近可說是風災連連,我們的國家是處於風雨交加的狀態。最近也有好多颱風來襲,嚴重造成原住民的災情,這個部分我稍後再談。
    院長,在兩岸與國際關係上,你有沒有什麼建樹?特別是在兩岸方面的大陸政策。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兩岸關係的改善是我們希望能夠看到的,但是這個改善一定要建立在雙方彼此善意互動的基礎上,目前我們確實是盡可能的希望能在現狀基礎下向對岸釋出善意,不過如果這個善意是單方面的,當然就沒有辦法看到明顯的改善。
    孔委員文吉:幾乎是沒有什麼建樹嘛!520之後,蔡英文總統認同有九二事實,也就是有九二會談的事實,但是她沒有表明這是九二共識,所以520之後的兩岸關係可說是處於冰凍、中止的狀態,毫無進展,也沒有任何建樹。
    國民黨時期認同九二共識,馬英九總統在97年5月20日上任後,第一次兩岸會談是在97年6月13日,剛上任不到一個月就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包機直航。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兩岸總共舉行11次高層會談,簽署23項協議,而且剛上任一個月就簽署2項協議。院長、主委,你們上任多久了,有沒有簽署任何協議?
  • 林院長全
    目前沒有任何協議。
  • 孔委員文吉
    沒有簽署任何協議嘛!問題在哪裡?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我請張主委答復。
    孔委員文吉:好,請張主委說明一下問題在哪裡。
    張主任委員小月:謝謝委員對於兩岸事務的關心,所有臺灣的民眾都希望兩岸關係是和平穩定的,最關鍵的因素就出在今年1月16日選舉結果,新政府上任了,政府的政策是要依據最新的民意,最新的民意也就是總統在就職演講中所說的維持現狀、和平穩定。我們持續希望能夠進行溝通與對話,但是溝通與對話不能設置政治前提,現在的問題就出在對岸北京提出了政治前提,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另一方面,我們還是持續堅持維持現狀的承諾,不會有任何的改變。我們也持續呼籲中國大陸要面對臺灣是自由民主社會,政黨輪替是非常正常的現象。
    孔委員文吉:你認為不應該設置前提,而目前的政策是九二事實,不是九二共識,但是在520之後,臺灣要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等國際組織活動遭拒,對於未來10月份舉辦的國際刑警組織及11月份舉辦的APEC經濟領袖會議等國際會議,我們對於臺灣的外交處境是感到非常的憂慮,特別是昨天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召開記者會,因為蔡英文總統指派他代表中華民國參加11月於秘魯舉行的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宋楚瑜說「若連宋楚瑜都不能接受,兩岸還有和平發展的可能嗎?」本席認為這個問題不是出在宋楚瑜,而是出在蔡英文。主委對此有什麼看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的問題本來就是非常的錯綜複雜,如果要處理兩岸問題,一定要用智慧、要有耐心與誠意,而且這個不是單方面能夠解決的,必須雙方面都要有這樣的……
    孔委員文吉:請問張主委,你上任之後到現在,對於大陸政策最大的建樹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我們這邊,我們從來沒有改變現狀,我們也持續釋出誠意與善意。
    孔委員文吉:只有釋出誠意與善意,沒有任何建樹嘛!沒有簽訂任何協議嘛!我在此提出一個解套辦法,再過3天就是國慶了,建議林院長去建議蔡英文總統,是否能利用國慶演說的機會正式宣布九二共識?
    林院長全: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尊重現在總統所提出來的主張與說法,這在她就職演說時就已經說的非常清楚了。
    孔委員文吉:我只是說你可以向總統提出建議,你分析一下目前的狀態,我們參與國際組織遭到拒絕……
    林院長全:剛才張主委曾提過,我們不希望有任何政治前提來做為兩岸交流的框架,這個部分並不符合現在國內大多數人民的期待。
    孔委員文吉:但是全民也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那就是兩岸幾乎是停滯在終止狀態!到目前為止……
    林院長全:我們希望雙方都能有一定的諒解,在現有基礎下能夠去……
    孔委員文吉:主委,你與國台辦還是用LINE來交流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中國大陸並沒有所謂的LINE,過去所謂的相關溝通是透過……
  • 孔委員文吉
    LINE交流是已讀不回!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有些並不是像過去這樣的順暢……
  • 孔委員文吉
    這樣我們還設置陸委會幹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這樣的狀況下,陸委會的設置更加重要。一方面要避免誤會、誤解與誤判,所以溝通是很重要的……
    孔委員文吉:主委,912有多少旅行社業者站出來,上次陸委會副主委在立法院曾針對此提出說明,但是以相關資料來看,陸客總體入境總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整體減少27%,團客部分減少45%,自由行部分減少1.4%,這個問題應該要去解決,很多旅行社業者、餐廳、旅館幾乎都面臨倒閉狀態,這不只是交通部的問題,也是陸委會的問題!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這個問題我們非常重視,院長也主持過好幾次跨部會會議,針對觀光客的問題,我們有短中長期的規畫,一方面歡迎陸客,我們也覺得觀光已經到了一個轉型的階段,當然這個過程是需要時間。
    孔委員文吉:大陸政策不能空口說白話,要拿出具體的行動,好不好?
    繼續請教原民會主委。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以國家元首的身分正式向原住民族道歉,我認為道歉的致詞很有誠意,我將之整理出來,有幾個蔡英文總統宣示的內容。蔡英文總統的第一個宣示,總統府設置「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蔡英文總統說他以國家元首的身分親自擔任召集人,以後每年8月1日,行政院都要向全國人民報告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的進度。本席請林院長要記得這個部分。
    蔡英文總統的第二個宣示,行政院定期召開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委員會,這跟現在總統府的原住民族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制度上會不會有疊床架屋之虞?請原民會主委說明一下。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不會有疊床架屋的情況,因為總統府這個委員會主要是總統就原住民族政策的大政方針做討論,行政院召開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委員會是就原基法執法的落實情況做立法工作。
    孔委員文吉:蔡英文總統的道歉致詞,這是國家元首首次正式向原住民道歉,但是還有很多人不知道為何總統要向原住民道歉,本席希望道歉裡面有一些具體的承諾,這些都是蔡英文總統道歉且對原住民的承諾。另外是建立具有原住民傳統文化敏感度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再來是狩獵的部分,這是本席最關心的。原住民族基於傳統習俗,非營利需要,狩獵非保育類動物,而遭受刑事起訴與判刑的案例,針對這些案例,蔡英文總統說我們來研議解決的方案。本席在此要表示沉重的遺憾,本席在立法院推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即針對原住民非營利打獵不被判刑,在經濟委員會已經一讀修正通過了,搞到最後動保團體找了民進黨的委員,要把案子拉下來黨團協商,到現在案子還在那裡。本席提出這個法案就是呼應、保障原住民獵人的權益,為什麼在我們自由民主的國家,原住民打獵還要遭受判刑、還要罰錢?這是相當不可思議的!因為動保團體的壓力,民進黨硬是把我的法案拉下來黨團協商,經濟委員會已經一讀通過了。請教內政部葉部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正有沒有什麼進展?原住民用自製獵槍會受罰嗎?
    葉部長俊榮: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正草案已經送到立法院了,未來希望在朝野共同努力之下能夠儘速完成立法。
    孔委員文吉:部長要拿出魄力,你是內政部的部長,要想想如何去呼應蔡總統所答復的,要落實對原住民獵人的保障。身為政務首長,真的要苦民所苦,疾民所疾,我們原住民獵人打獵打到一隻山羌還要被罰錢,原住民族基本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都是准許可以上山打獵,一定的季節、一定的數量、一定的種類,為了傳統祭儀需要、非販賣、非營利,這是准許的,本席希望真的要落實。
    另外是針對核廢料的部分,蔡英文總統也講了:「提出真相調查報告,在核廢料尚未最終處置之前,給予雅美族人適當的補償。」這部分也請院長要記得。
    最後是尊重平埔族群,蔡英文總統講:「我們將會在9月30日之前,檢討相關的法規,讓平埔族身分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地位。」本席是認為平埔族也是台灣原住民的大家庭,要如何去認定平埔族的身分?應該要有一個作業機制和SOP,不能只憑著一句「我是平埔族」,搞不好台灣有百萬人以上的平埔族。我們要作為一個原住民,都有嚴格的原住民身分認定標準,到現在為止,平地的老婆嫁給原住民的先生,這個平地的老婆還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因為牽涉到保留地和從政、參與政治的權利。所以到現在原住民身分認定標準的卡關很嚴格,今天不能講我是平埔族,我就講我是平埔族就好了,到時候可能有百萬人以上都是平埔族,主委要嚴格的正視這個部分,作為一個原住民都要有法律的依據,就是原住民身分認定標準。
    蔡英文總統還講:「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海域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將要送到立法院審議,在11月1日會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
    以上是本席辦公室所整理出來的資料,是蔡英文總統對全國原住民道歉之外所做的具體承諾,院長有什麼辦法去推動這些承諾呢?
    林院長全:委員所提的幾個部分,其實我們都有在進行中,包含平埔族身分認定的部分,已經請原民會和林萬億政務委員進行相關的討論,同時也會徵求各界的意見。至於相關立法的推動,或是委員會成立的籌備工作,目前都有在進行,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可以請原民會就委員關心的部分再作書面說明。
    孔委員文吉:是不是可以請原民會在2個禮拜內就如何推動蔡總統的承諾,給本席一份報告,可以嗎?
  • 林院長全
    好的。
  • 孔委員文吉
    謝謝院長。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黃委員昭順:(10時47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昨天拜讀院長接受《財訊》訪問的內容,院長對自己最近的民調非常不滿意,我看了整篇的內容,我感到非常難過,也非常同情你,因為院長整個工作是被架空的,你的職權是被架空的,行政院已經變成總統府的行政局,你已經變成總統府行政局的執行長,這是本席非常難過的一件事情。
    本席在此要提醒院長,為什麼民調會這麼低?從520開始,沖之鳥礁的「礁」不見了,太平島被仲裁,這是事關中華民國的主權,而院長對這兩件事都沒有拿出最高行政首長所應有的魄力。從南海仲裁之後,各國在南海投入大量軍費和建設,所強調的事情就是那是主權所在,而從那個時候到現在,我們不但沒有作為,而且是擺爛,更嚴重的是,我們把海巡署100噸的船艦撤回來。撤回來還不打緊,當時馬前總統為了宣示中華民國的主權而登上太平島,把所有可以向國際大力宣傳的全部都擺在海巡署的網頁中,可是,院長您知道嗎?現在你們不僅只是擺爛,而且還悄悄的下架!
    本席在此要強調的是,你們是否有受到美國、日本的壓力?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這是本席要問的第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不必請海巡署長回答,我是要請教院長。
    第二,在整個民調當中,有百分之七十幾的民眾希望院長、總統能夠強而有力的表達太平島的主權是我們的,但是在暑假那段時間,我們只看到內政部長和海巡署長悄悄的去、悄悄的回來,連國防部長和院長都沒有去。本席在此要請教院長,我們如何讓中華民國所有國民都能站出來大聲說,太平島的主權是我們的?院長要不要宣示?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0時50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黃委員的指教,針對你的第一個問題我特別做個說明,行政院長並沒有被架空,而委員方才提到的事情,不需過於擔憂。
  • 黃委員昭順
    我擔憂什麼?
    林院長全:第二,有關沖之鳥和太平島的問題……
  • 黃委員昭順
    為何要將那些網頁下架?是你下令還是誰下令的?
    林院長全:沖之鳥其實只有漁權的問題,沒有主權的爭議。
  • 黃委員昭順
    為何我們對國際表達主權所有相關的資訊要予以下架?
    林院長全:這部分本人逐一來說明,首先,沖之鳥只有漁權的爭議,並沒有主權的爭議,而太平島是在我們國家主權的範圍內,這部分我們有一再對外聲明,即太平島的部分我們是有主權的,而且主權的完整性是不容任何人挑戰的。至於委員所提海巡署網頁的部分,的確是由我經管,所以我請海巡署向委員做書面說明,好嗎?
    黃委員昭順:重點不在書面說明,而是他們一定有接到很多的命令,否則不會將其下架。
    林院長全:我不這麼認為,而他們可能有他們自己的考量。
    黃委員昭順:我不需要海巡署向我說明,這是我們國家的問題,而且我們也必須讓國際知道。無論如何,屆時海巡署提出業務報告時,我會再提出這個問題,因為不應該做出這樣的決定,甚至還把船艦都撤掉,而海巡署之前在那裡搭建的碼頭,現在船艦也不准停靠,這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 林院長全
    我相信船艦……
    黃委員昭順:當初越南船隻越界時,就是海巡署用100噸的船艦來向他們噴水,今天卻變成採用這樣的方式,所以本席質疑,第一,你們擺爛;第二,你們根本就是放棄太平島了。
    林院長全:沒有這回事!而且我可以在此向委員保證,海巡署對於太平島的駐防等工作,並不會有所減少或是減弱。
    黃委員昭順:現在連船艦都不能在碼頭停靠,這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本席在此鄭重的向院長抗議,如果你們不能在主權一事上大力主張,或許就會如今日報載,院長馬上就要被換掉,改去當中央銀行總裁。
  • 林院長全
    沒有這回事。
    黃委員昭順:很多高雄選出來的立委都在勤跑行程,因為極力想要競選高雄市長,你不要以為那幾天有委員站出來支持你就很開心,我現在告訴你其實他們是怎麼說的,讓院長能夠有所防備,即他們表示到年底馬上市長就要改選,所以民調一定要支持他們。下次我會把錄音檔送給院長參考,院長應該就知道你的地位是岌岌可危的。
  • 林院長全
    不用擔憂這樣的事情。
  • 黃委員昭順
    我希望沒有這件事情。
    林院長全:不用費心在這件事情上,還是應以政策推動為主,至於人事更替的問題,就不用擔心了。
    黃委員昭順:不是,我再拿一份報紙給你看,據昨日自由時報大篇幅的報導,即吳澧培表示,李大維心內無台灣,只因為他在立法院答復時提到,台灣名義入聯是不可能實現的夢想,結果我們的政務官卻被報紙、被綠營大老,也是總統府秘書長的父親,做了如此的批判。所以我要告訴院長的是,第一棵已經倒了,接下來該怎麼辦?外面傳言沸沸揚揚,希望院長能夠撐住,有人說「老藍男」要換成「老綠男」,現在坐在這裡的好幾位都被點名,馬上要下台了,包括優秀的內政部長也被點名了,如此一來,相關政務要如何推動呢?
    林院長全:跟黃委員特別說明,有關外界對我們的各種批評,其實公共政策都是需要接受批評、檢驗的,不需要特別把某個人的講法當成……
    黃委員昭順:不是某一個人的講法,而且是非常大篇幅的報導,大家都知道,整個人事幾乎都被他們架空了,所以現在有9人小組。
  • 林院長全
    所有人事任用都要經過我的同意。
    黃委員昭順:院長,從那天9人小組,然後一例一休在立法院演得非常脫序,立法院變成總統府的立法局,行政院變成總統府的行政局。現在樓上的協商是亂成一團,院長,你了解嗎?你們這樣蠻幹,只有讓你的民調再繼續下滑,這一次你蠻幹的是一例一休,下一次你要蠻幹哪一件事?蔡英文總統說,電業法一定要馬上修正通過,不能夠再拖了。請教院長,你們下一次要蠻幹的是哪一件事?是電業法嗎?
    林院長全:跟黃委員特別說明,不管是電業法、最近勞基法的修正或是其他法案,我們還是希望跟立法院所有黨團、委員作充分的溝通。
    黃委員昭順:院長,連勞動部長都沒有辦法報告、連答詢統統都沒有!
  • 林院長全
    溝通的方式有很多。
    黃委員昭順:你們自稱是一個最會溝通、最會協調的行政院,我覺得很可笑也很可悲。電力工會從南到北接力式的走了幾百公里到台北,然後很清楚的告訴大家:整個電業法的修正是要圖利財團,我們的電價也馬上要上漲了,而且連經濟部部長都還沒來立法院報告,請問這不是黑箱作業,什麼才是黑箱作業?
    林院長全:關於電業法,昨天我還在內部開會去了解目前經濟部的進度,我們有要求他們還要跟外界再作一些溝通,至於你們所擔心的……
    黃委員昭順:院長,在你還沒溝通完的時候,你可能已經去擔任彭淮南那個職務了,我覺得這是很可笑的行為,今天民進黨執政,他完全用黑手介入立法院,用黑手介入行政院,方才孔委員文吉在質詢時也提及,連原民會他都要插手,這是什麼世界?
    林院長全:不會啦!總統有總統的政策,行政院有行政院的……
    黃委員昭順:全部都拉到總統府,由9人小組來決定,那我們現在在這裡是在開同樂會?還是開同學會?我不懂也不了解,為什麼民進黨執政會有這麼多黑箱,會有這麼多脫序的行為?
    林院長全:我不認為這裡面有任何黑箱,其實我們做的每件事都可以公開、透明對社會大眾說明。
    黃委員昭順:這就是你們的公開、透明!此外,這兩天大家看到報紙報導都非常擔心,第一,日本核災地區所有農產品都要進來了;第二,關於美豬,現在TIFA正在談,美方也有提出來,但是從520開始、謝長廷於就任時曾說過一段話,我在這裡提醒院長,他說,如果過去曾經有意外就永遠不能進口,那這樣子福島的食品也不能來,這是他還沒就任時說的。為了這次核災區的農產品要進來埋下非常大的伏筆,這兩天大家都非常擔心,因為無風不起浪,不會沒有任何談判就會有這樣的結果,從7月就說台日要為漁業談判,包括上次被拘留的船、被扣的幾百萬,要在談判桌上談,事情已經過了4個月,到今天一點樣子都沒有,端出來的菜是告訴我們日本福島核災區的農產品要到臺灣來,而且美豬要進口,這讓臺灣人民情何以堪?
    林院長全:我特別向黃委員說明,有關方才您所提到的日本食品問題,目前我們的管制不只是對核災區食品有管制,對於非核災區部分也有一定的管制,至於管制的做法,我們會隨著時間評估,同時參考國外其他國家的做法。
    黃委員昭順:本席想知道的是,昨天報紙非常清楚寫著,連福島的農產品都要進來了,院長,那麼多學者專家,包括日本的醫生都認為福島的農產品不可以食用,你能否在此向我們保證,福島的農產品在這段時間,至少在民進黨執政過程中的這幾年絕對不會進入臺灣?你可以在這裡向我們保證嗎?或者你還是要再蠻幹?
    林院長全:我還是要跟黃委員說明,目前對於日本的食品,不管是核災區或非核災區,我們都希望以科學證據做為管理的依據,在這個情況下,我們會參考別的國家的做法。
  • 黃委員昭順
    所以你們不排除要開放是不是?本席嚴正向你抗議。
    林院長全:至於您剛剛所提到的核災區部分,我相信不管是目前的檢驗,或者是未來的……,我們還是會有一定的管制,不會沒有任何管制。
    黃委員昭順:你能不能跟我們保證絕對不會進來?院長,為什麼你的民調一直低?
    林院長全:我應該這樣講,若要說到能不能進來,其實還是要以一定的科學評估做基礎。
  • 黃委員昭順
    所以你們現在已經談了就對了?
    林院長全:應該說科學評估沒有做成之前,我們就是維持現制,不會讓它們進來。
    黃委員昭順:你們談到哪一個層級,能不能在這裡告訴我們國人?
    林院長全:沒有所謂談的問題,我們要做的是評估,對於目前……
  • 黃委員昭順
    你們已經在評估了嗎?現在評估的層級在什麼地方?
  • 林院長全
    我知道的是衛福部、農委會及原能會都有就……
  • 黃委員昭順
    全部都在評估?
  • 林院長全
    有就這部分做一些……
    黃委員昭順:本席在這裡還是要向你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如果你的民調要上來,如果你不能對美國、對日本說NO,只一味在立法院蠻幹……
  • 林院長全
    不會。
    黃委員昭順:我在這裡告訴院長,你的民調一定會被打到谷底。
    林院長全:我們所做的一定會跟別的國家制度對齊,不會比別的國家做的……
    黃委員昭順:我們希望總統的黑手不要伸入行政院和立法院,讓我們大家能夠有討論的空間。
    林院長全:這部分應該和總統沒有什麼關係,這是我們的政策問題。
    黃委員昭順:在這裡再次向院長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和建議,以上,謝謝。
  • 主席
    請施委員義芳質詢。
    施委員義芳:(11時4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仔細研讀院長最近的施政方針,並聆聽了報告,對於營造安全家園及推動都市更新部分,本席略有同感,也相當認同。但是這部分是屬於內政部和營建署的業務,此次本席就針對營造安全家園及推動都市更新約略作一報告。「安心住宅計畫」是要透過興建、包租代營民間空餘屋以及容積獎勵等方式,於8年內興建20萬戶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其次是「住宅法」修正草案要把社會住宅提供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率,提高為30%;再者是持續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並調整各項防災體系;還有在建築相關法規強化落實施工管理及監造;最後就是完備都市更新及都市再生法制。
    有關維冠事件,本席想要請教部長,自921至0206這段時間造成很大的建築物傷亡事件,不知道部長是否還記得這個事件?
  •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俊榮:(11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從921到0206是一段,另外一段是0206到現在,委員講的是921到0206之間,因為921所造成的地震為我們帶來相當多對於建築安全的反省,當時確實有做了一些努力,相關立法包括如何強化、監造及如何事權統一等等,但沒有如預期能夠將制度完全做好。
    施委員義芳:從0206以後,國內的建築法規有做什麼改善?
    葉部長俊榮:原來有些構想要透過修改建築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六條及第七十條,當時其實也經過行政院通過,後來也送到立法院,不過後來並沒有審議,整個修法就沒有完成。主要方向當然是如何強化建築安全的管理,尤其是如何加強第三單位的查證,對於這方面的努力,目前並沒有落地,但也是我們再來一定要努力、研議及推動的方向。
    施委員義芳:今天本席要以很沉重的心情向部長抗議,自以往迄今,國內私有建築物從來沒有落實全程監造,也就是說,部長和我所住的房子都沒有經過全程監造的工作,完全暴露在一個危險的環境裡。本席想就建築施工三級品管制度向部長報告,從這張圖表中,部長認為建築師的定位在三級品管制度中應該是哪一級?
  • 葉部長俊榮
    建築師的定位應該是第一級。
    施委員義芳:建築師的位置是在第二級,第一級是屬於施工人員,但我不怪部長。國內這幾十年來,二級監造已經被打亂了,在現有的機制之下幾乎沒有所謂監造體系。建築法第十三條「本法所稱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沒錯吧,部長?
    葉部長俊榮:對,這是建築法第十三條五層樓為界的分野,確實是長期以來一直都有所爭議的問題。
    施委員義芳:在過去建築物倒塌要追究責任時,監造就推給施工者,或推給業者,監造是一個模糊的部分,所以今天本席才會提到這個。從今天我質詢了部長以後,再有建築物倒塌,如果是施工的責任就應該由一級施工單位負責,如果是二級的責任,就應該由監造的建築師負責。因為在建築法當中,監造沒有其他人了,對於這個條文的解釋是不是這樣子?
  • 葉部長俊榮
    對。
    施委員義芳:此外,本席也有義務替全國人民的居住安全把關,希望從今天部長回答以後,二級品管能夠落實,因為在營建署的報告裡面,有關監造的部分,這幾十年來是不落實的,才會造成一些傷亡的家庭對司法判決不相信,這部分我希望部長能夠確實把它做好。
    此外,我要談安家固園計畫,維冠大樓的倒塌造成117人罹難、500多人傷亡。根據統計88年以前的建築物使用執照有120萬件,其中私有建築物有76萬件,以往公共建築物的耐震評估大概有40%左右建築無法達到耐震評估標準,這部分大概有31萬件。未來可能還會發生重大的地震,也可能有建築物倒塌,從救災角度來看,今天一幢維冠倒塌,國內就動員好幾千人救災,試問如果是10幢建築物倒塌的話,就會涉及國安方面的事情,不知道部長有什麼看法?
    葉部長俊榮:確實,臺灣的地震頻繁,維冠的例子給我們很多警惕,但它只是一個個案,如果有更多類似情形發生,我們當然必須注意。以現在的制度,委員剛才提到的安家固園計畫,是當時回應0206維冠的作法,預定第一年就要八萬多幢,因為是採取鼓勵、補貼方式,所以執行率並不是那麼高,大概只有5%左右。現在問題是,我們要怎麼強化它的耐震檢查?有幾種方向,第一個,維持既有的安家固園鼓勵性的作法,問題是有些人不願意,因為牽涉到屋況及對外的……
  • 施委員義芳
    這是一個政策執行的問題。
    葉部長俊榮:對,所以它是相當困難的。另外一種就是,不完全以耐震檢查健檢的方式,除了公共建築以外,我們覺得確實有危害之虞的私有建築,政府要怎麼樣主動介入?當然還有各種方案,現在都在思考,只是說安家固園計畫是原來的政府所框定的做法,現在是這樣推動,但未來有重新檢討、思考的空間,希望委員有好的意見讓我們在這個階段納入。
    施委員義芳:本席重申,現在我們是執政黨,任何重大計畫碰到困難,執政黨就必須解決,前朝無法解決的問題,執政團隊要更謹慎評估、提出完整配套。
  • 葉部長俊榮
    對。
    施委員義芳:前段時間,花次長提出買屋前要做健檢的事情,我想這是脫口而出的話,因為他沒有顧慮到,第一、小老百姓要先提出6,000到上百萬的耐震評估費用。另外,這個做完以後,後面還有補強的問題,也就是說他還沒有賣房子,就要先拿出補強跟耐震評估的費用,這情以何堪?所以在政策還沒有形成的時候,我想我們的政務官不應該在外面亂講話。
    葉部長俊榮:委員說的沒有錯,我們現在是完整的研究各種可能方案,而且也要考慮到民眾比較擔心的問題。另外,從公共安全的角度要怎樣強化。尤其是建築安全的強化。在這幾種思考之下,要如何提出一個財務上可行的計畫。至於老屋以後要怎樣更新、改建,要如何活絡這些,也是重要思考的部分,我們在做整體思考。
    施委員義芳:你要辦理耐震評估,就必須跟都市更新條例做結合,如果沒有辦法結合,這些老舊建築是沒有辦法都更的。試想,一個退休人員住在公寓裡面,要背負後面的房貸,他是不願意的。其次,他本來住的是30坪的房子,經過都更以後,有公共設施的問題,可能會變成二十幾坪。此外,營造成本增加也會造成他的困擾,所以要讓耐震評估能夠順利進行,我想內政部在都更條例的推展方面要加速。
    葉部長俊榮:委員非常專業,這方面的連動思考也是我們思考時要更謹慎、更完整的背景。
    施委員義芳:因為我看到院長提出要都市更新,所以未來內政部在都市更新部分要更加著墨,可以嗎?
  • 葉部長俊榮
    謝謝委員的關心。
    施委員義芳:另外,時間有限,我要詢問有關土木包工業的議題。現在的土木包工業是在營造業法管理之內,我想部長應該不太清楚,因為內政部營建署的授權,建築物的高度是授權給直轄市、縣市政府做規劃。
  • 葉部長俊榮
    是縣市政府訂定的。
    施委員義芳:在各縣市政府的規定裡面,本席告訴你一個數字,新竹市的建築高度可以到達18公尺,18公尺就是5層樓的建築,也就是說,只要一個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就可以一路的自己去蓋,不用工程師,也不用品管師,也不用安衛師,一個負責人就可以了。以後如果部長要蓋公寓或透天厝,土木包工業所建的危險建築物就在你家。這個問題本席曾多次徵詢營建署,都沒有辦法獲得解決,他總是回答:這部分已經授權給各縣市政府處理。部長對有什麼看法?
    葉部長俊榮:營建署的回答是現狀,沒有錯!在制度的安排上是規定由地方政府自行律定。可是有些縣市的要求比較高,像台北市的要求就比較高。不過,我們看這類問題,從個別縣市也許會看出哪些地方不是很適合,但是從制度角度去看,我們還是要尊重地方。
    施委員義芳:18公尺耶!18公尺是5層樓,以後要蓋5層樓的公寓都不用工程師,只要一個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就可以了,你要去思考的是這個問題,不是授權的問題!
    葉部長俊榮:對,所以剛剛講……
    施委員義芳:無視安全,讓專業退位,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葉部長俊榮:所以我剛剛才講,就現在的理解,制度面的掌握就是尊重地方政府的各自決定。但是中央政府還是要從果是否有過度偏頗的角度去注意,在基調上,我們不會把它拿回來由中央統一來定。
    施委員義芳:這樣做會造成整個營造業的安全大亂,建築物的安全沒辦法確保,你知道嗎?
  • 葉部長俊榮
    我們來注意。
    施委員義芳:其次,有關於營造業管理,現在的營造業有甲乙丙級跟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未來是不是可能把土木包工業變成丁級營造?這樣的管理是綜合式管理,怎麼會有土木包工業的亂象叢生,讓各縣市政府飽受壓力,才會訂出那個不合理的高度?
    葉部長俊榮:委員的意見很寶貴,我們來研議思考好嗎?
  • 施委員義芳
    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鎮浯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楊委員鎮浯:(11時19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還是要表示對院長的肯定和感謝,在院長上任之後,本席多次和你討論離島醫療後送直升機的問題,非常感謝院長理性看待這件事情,並給予離島鄉親最大的支持,院長,您知道目前的進度大概到什麼情況嗎?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目前已在進行招標,但是有一點時間上的落差,當然空勤總隊還是要把中間這段過渡時間補起來,好像做到這個地步了。
    楊委員鎮浯:沒有問題,基本上,政策方向已經定了,事情也一直在軌道上追蹤,所以本席在此再次感謝院長,因為這畢竟是多年來離島鄉親的痛,希望能夠在院長的手上得到解決。
    林院長全:我們一定會把它做起來,而且希望能夠有一個穩定、可靠的服務。
    楊委員鎮浯:除了這件事情感謝院長之外,也謝謝院長在上次莫蘭蒂颱風過境之後第二天就到金門勘災,坦白講,就像本席常說的,作為行政院院長或主要的領導人到災區去,事實上會對災區的居民產生一種心理安定的作用,同時對資源的分配也會比較有效。金門縣政府也提出了很多這次受損的狀況送到各部會,我也希望院長多關心此事,對離島因為這次風災受損的部分,在能力範圍內儘量予以補助,本席在此拜託院長。
    林院長全:好的,這部分我們會儘可能的從寬、從速來處理。
    楊委員鎮浯:謝謝院長。但是,院長,感謝和肯定之外,該批評的還是要。
  • 林院長全
    當然。
    楊委員鎮浯:本席來自金門,金門在兩岸之間其實一直扮演一個特殊的角色,金門鄉親對於兩岸的政策也非常關心,所以,針對兩岸關係,本席有些問題想就教於院長。這兩天最夯的新聞大概就是宋主席要代表台灣參加APEC,11月即將在秘魯舉行的亞太經合會議,關於人選的問題,院長事先知道嗎?
    林院長全:總統曾經跟我提到過此事,不過,那時候還沒有定案。
    楊委員鎮浯:按照宋主席自己的說法,是在8月中旬受邀入府會談,一直到最近他才答應。那院長感覺他從受邀、考慮那麼久到最後答應,其中最大的轉折點、他的考慮是什麼?
    林院長全:這件事情因為是總統的權責,所以我沒有多問,不過,我相信總統在考量這件事情的時候應該有適當的判斷,而且認為宋主席是一個很不錯的人選。
    楊委員鎮浯:是,我覺得總統還算滿有雅量的,你知道為什麼?因為今年1月的時候宋主席曾經說過,小英總統的兩岸政策神仙也救不了,所以我說小英總統還算滿有雅量的,很明顯宋主席跟他的兩岸政策的想法南轅北轍,當然宋主席也表示個人的想法是個人的,政府的想法是政府的,他有分寸,但是這樣南轅北轍的想法,政府派他代表台灣去參加APEC,你有沒有把握到時候他講的是個人的還是政府的立場?
    林院長全:我想他去那邊,總統事前應該會就這部分有一些適當的溝通和說明。
    楊委員鎮浯:所以,小英總統在這件事情上不僅有雅量,還有充分的信任,是嗎?
    林院長全:這部分我無權代表總統來說明他們之間的談話,但是我相信他們會有一個溝通。
    楊委員鎮浯:那幕僚單位陸委會呢?這樣看起來蔡總統是充分的信任宋主席,你們幕僚單位評估之後,也認為非常有把握他不會有個人立場,只會有政府的立場,是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相信總統和宋先生之間一定會有很好的信任,陸委會作為一個幕僚單位,在宋先生出發之前,我們會提供相關的資料,包括政府的政策、兩岸關係的現狀。
    楊委員鎮浯:我知道你們都會提供,我是問你們很有把握他講的一定都跟政府的方向一致?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當然相信是這樣的。
    楊委員鎮浯:好,希望你們的相信是可行的。宋先生的事我就不多說了,既然你們選擇了這樣一個人選,但是我實在不知道你們希望達成什麼樣的目的,或者希望傳遞什麼樣的訊息,所以,即便是完全不認同小英總統的兩岸政策、即便是認為小英總統的兩岸政策神仙也救不了,他依舊可以代表小英總統去參加這樣的場合,我覺得除了雅量、信任之外,你們還有很大的勇氣啊!
    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院長,你知道過去8年馬政府的兩岸政策大概以什麼為基調?就是三不,不統、不獨、不武,對不對?沒有關係,陸委會可以說明。
    林院長全:因為我那時候不在政府機關,不是百分之百瞭解,不過,我知道他強調的應該是九二共識。
    楊委員鎮浯:對,過去的基調大概就是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政治基礎上,在中華民國的憲政架構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過去台海也堪稱是六十多年來最和平、穩定的階段,也簽署了23項協議。我想我們今天不是要在這裡講些什麼,但是有些不錯的進展,我們還是可以肯定。不過,我知道主委不敢講,我每次問你,只要講到過去,你就一個字都不敢講,有時候講沒有關係,講過去不代表現在做得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謝謝委員,其實我們對於過去,就是從1992年到現在,兩岸因為互動、交流所達成的成果,我們都非常珍惜。
    楊委員鎮浯:主委,沒有關係,本席的時間很有限,你就不要再背這些東西了。我只是要提醒你,很多時候本席在問你有關過去8年兩岸的狀態,你不要怕到一句話都不敢講,因為講過去不表示否定現在,很多時候正視過去才能策劃未來,這應該沒有錯吧?院長!
    林院長全:當然,我們正視過去所有的歷史事實。
    楊委員鎮浯:對啦,鼓勵一下主委,不要每次問的時候,只要碰到過去就一句都不敢講。
    過去是這三個原則,但是現在政府則是「三必」和「三不」,「三必」是「逢中必反、逢西必轉、逢九二共識必閃」,什麼意思?「逢中必反」就是只要碰到大陸,譬如服貿、陸配的身分證6改4、陸配納入健保等等,就一定反;什麼叫「逢西必轉」?只要往西走,講到大陸,不管是2000年或現在,南邊就跑出來了;什麼叫「逢九二共識必閃」?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海基會董事長田先生講的「那四個字」,我覺得你的副主委那天在委員會講得還比較好,你可以講,怕什麼?講了又不表示支持,對不對?連「九二共識」這四個字都不敢講,你不覺得貽笑大方嗎?還要用「那四個字」來代替!所以第一個「三」是「三必」,「逢中必反、逢西必轉、逢九二共識必閃」;第二個「三」是什麼?
    林院長全:楊委員這樣解讀好像是太錯誤了,不至於到這個地步啦,我們還是很理性的去分析。
    楊委員鎮浯:院長,我希望你講的是對的,但是你要告訴你的閣員們,該講的時候就大方的講,不要閃閃躲躲。如果今天本席真的有錯誤,也是從很多接觸當中累積出來的印象。
    林院長全:我在這邊可不可以重申一下?第一、我們很希望跟對岸有一個善意的互動,我們不會逢中必反,當然兩岸之間有很多矛盾,還有一些不能釐清的政治問題,但是我們希望透過互動,互相諒解,才能更進一步往前推動。至於逢西必轉更不可能。
    楊委員鎮浯:其實本席就是要呼籲院長,以您的高度,真的要設法調整一下台灣社會的氛圍,就算你沒有逢中必反,可是有很多人是這樣。我想不管你喜不喜歡他,我們去仇視、輕視都不是好事,好不好?
    林院長全:當然很多人對於兩岸有不同的態度,但是我們希望站在穩健且健康的立場上去看兩岸問題。
    楊委員鎮浯:好,沒有問題。其次,本席要說的這個也是三不,但人家是「不統、不獨、不武」,你們的三不是什麼?叫做「不懂、不服、不努」。兩岸關係其實有很多「眉眉角角」,你們對兩岸關係的掌握和了解太少,民進黨跟大陸的接觸相對上沒有那麼多,對兩岸政策也是一知半解,當然你們有很多研究,但我必須坦白地說,你們對於實際的狀況未必了解,這是第一個,就是我剛剛所說的「不懂」。第二個是「不服」,對過去8年馬政府在兩岸方面做出的成績,你們不服氣,但又想不出對策,很多時候肯定過去、面對過去不表示就是否定現在啊!我一直強調這件事。第三是「不努」,就兩岸關係,現在你們所做的努力其實還很少,每次被問到的時候都是被動地回答,講的都是那一些,待會兒我還會提一下主委所講過的話。所以,一樣是三不,但是從「不統、不獨、不武」變成了「不懂、不服、不努」,在這上面還有很多要努力的空間。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我是不是也做個說明?第一個,您剛剛講馬前總統所講的「不統、不獨、不武」,陳前總統在任時應該就已經提到類似的說法嘛!所以也不一定是代表這部分就是過去時期主要的特色。當然我們也了解,兩岸之間在過去這8年來確實在某些關係上是有很多改善,但對於這種改善我們希望是建立在一個沒有特定政治框架的基礎之上,雙方應該有對等的尊嚴,只是後來在九二共識裡面所提到的變成是一中原則之後,國人有很多疑慮,我們也是根據這樣的情況,希望對岸跟我們之間的討論,在改善兩岸關係上能夠有一個更沒有……
    楊委員鎮浯:本席提這一些,其實都是希望兩岸關係不能再陷入目前這樣的僵局,不管你們的作法是什麼,但一定要有作法;不管你們的策略是什麼,但一定要有個方向。
    林院長全:其實也不是說現在沒有作法,現在的作法就是希望能夠建立在一些基礎之下……
    楊委員鎮浯:為什麼我要這麼講?主委,有關大陸的「十一」長假,現在所面臨的情況是陸客來得比較少,當然你們也一直重申歡迎從各地來的觀光客等等,對不對?但我記得您在某一個場合上面,當人家問到大陸觀光客減少的問題,你回答:「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是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楊委員鎮浯:這個是「努力」嗎?如果是這樣,還要行政官員幹什麼!那個產業不好,就跟他們說:「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作為一個政策部門的主管……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政府非常的努力……
  • 楊委員鎮浯
    院長同意他用這樣的方式來回答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政府非常的努力,我們對於……
    楊委員鎮浯:我是在問院長,您同意他用這樣的方式來回答嗎?
  • 林院長全
    我們還是希望所有產業在政府給予的一定環境下都能夠適度發展……
    楊委員鎮浯:是嘛!政府要給他們一些環境、引導。你們能夠跟他們說「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嗎?百姓們難道不會覺得「那要政府幹什麼」,這樣子叫做有「努力」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在轉型的過程當中是會碰到困難和挑戰的,對於產業、民眾……
    楊委員鎮浯:碰到困難和挑戰時,叫他們自己找出口,是不是?
    林院長全:我想張主委應該不是這個意思啦!因為整個大環境在改變,雖然政府在做一些努力,但他們也會自己去……
    楊委員鎮浯:我覺得院長好辛苦,發言人的話你要幫他解釋,主委的話你也要幫他解釋。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那個是外界刻意的扭曲、一種錯誤的解讀。
    楊委員鎮浯:這又是扭曲了?之前每次我問你,你都說那是媒體錯誤的報導;每次我們找出媒體的報導,你都說那是媒體亂講,而這一次也是媒體在扭曲!你講到「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但覺得這是媒體、外界的扭曲,好,沒有關係,你知道這句話是出自哪裡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請委員指教。
    楊委員鎮浯:你有沒有看過「侏羅紀公園」?裡面最經典的一句台詞就是「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之前本席只說您是跳針主委,您千萬不要變成恐龍主委,讓生命自己找到出口啊!
    院長,如果單一閣員是恐龍還沒關係,千萬不要變成恐龍內閣,這樣子跟百姓的期待會有很大的落差啊!
    林院長全:謝謝楊委員指教,我們一定會站在維護人民最大利益的立場去盡我們的責任。
    楊委員鎮浯:最後一件事,海基會又說了兩岸政策在大方向的一些努力上還沒有具體辦法,結果他們說要開通微博來跟大陸溝通。在微博上面註冊的時候要先選擇是「臺灣地區」,你知道嗎?現在這個公文已經簽到陸委會了,對於他們的作法,主委是批還是不批?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當然是不可能批准。
  • 楊委員鎮浯
    會批還是不批?
  • 張主任委員小月
    不可能批准的。我們會堅持……
    楊委員鎮浯:沒關係。主委說不可能批准,所以有關海基會說已經上簽至陸委會要開立微博,你們不可能批准。最後我要提醒院長,聯合報報導提到,陸委會表示對於有政治性的旅遊、觀光是不歡迎。我要提醒院長,身為閣員的一部分或是內閣的一部分,講話真的要深思,我們當然也知道背後的目的是什麼,但是你們這樣堂而皇之公開表示不歡迎,那麼請問有政治性的採購,你歡迎嗎?有政治性的一些其他東西,你歡迎嗎?這裡面不僅僅涉及到觀光,誰不知道有政治性,但是你們有必要這樣講嗎?接下來有政治性的採購以及政治性的活動,哪一樣沒有帶政治性?你們能夠講「採購如果帶有政治性,我就不接受」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認為應該回到市場的機制,不能夠接受中國大陸的壓力。
    楊委員鎮浯:沒有問題啦!本席其實都是善意的提醒,希望你們正視目前的現狀,謝謝。
    林院長全:好,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 質詢:鍾委員佳濱:11:36

  • 鍾委員佳濱
    (11時36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林院長辛苦了。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沒問題,謝謝。
  • 鍾委員佳濱
    能不能請院長用一句話來總結新南向政策主要的精神跟重點?
    林院長全:新南向政策的目的是希望能跟東南亞這些國家,或是南太平洋這些國家都能維持人員和經濟的交流關係,促成雙方互贏、互惠的基礎。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院長,你的一句話很長。我看到總統府的新南向政策,重點就是以人為本,這個以人為本就包含了人口的移動跟人才的交流,我想這是我們新南向政策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面向。我再請教院長,你有沒有聽過「生不如死」?台灣即將要「生不如死」,你知道嗎?
    林院長全:委員剛才提的應該是指出生率偏低,造成人口會減少的現象。
    鍾委員佳濱:沒錯。我們簡報上這個圖可以看到,民國70年台灣的出生率還將近25%,到了104年時,已經要接近死亡交叉,所以在109年時,台灣就正式邁入出生率不如死亡率的死亡交叉,人口就是淨的負成長。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來看一下,我們國家過去在發展的過程中,有一些重大的政策,民國57年時實施九年國教,台灣當時人口的中位數將近18歲,戰後的嬰兒潮團塊剛好是8至18歲,正是需要受國民教育的階段;到了民國84年全民健保實施時,人口中位數是30歲,戰後嬰兒潮的年齡剛好就是進入中年,這些勞動力需要醫療的保健;到了民國97年,要推行十年長照時,戰後嬰兒潮的父母剛好進入已經要老化的階段,他們本身還在壯年,但是他們的父母已經老化,進入養老的階段,所以政府開始在構思十年長照計畫;到了明年106年,長照法要實施時,我國人口的中位數已經是40歲了,戰後嬰兒潮要正式邁入退休的狀況。其實我要說的是,過去政府因應人口結構的變化所制定的重大政策,包括九年國教、全民健保、十年長照及長照法,這都是因應當年的嬰兒潮,可能也是院長所代表的嬰兒潮,我們所制定的重大政策。
    我再請教院長,院長知道什麼是人口紅利嗎?
    林院長全:人口紅利應該指的是,如果它是一個金字塔基礎的話,年輕人口上來,因為有比較多的年輕人可以扶養比較少的老年人,這時候所帶來的一個利益。
    鍾委員佳濱:好。我的簡報上答案也寫出來了,15至64歲的人民稱為勞動人口,勞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如果是趨於上升,就稱為人口紅利。從民國60年代到103年,我們人口紅利成長已趨於平緩,臺灣已經沒有人口紅利可期了。我們看一下鄰近國家,目前菲律賓人口中位數的年齡是23歲,相當於民國七十年代的臺灣,那個時候臺灣的出生率將近20%;越南目前人口中位數的年齡將近30歲,相當於民國八十五年的臺灣,當時我們的人口出生率還有15%;日本人口中位數的年齡是46.5歲,臺灣再十年就跟日本一樣達到人口老化。你知道現在日本的出生率是多少嗎?臺灣的出生率非常低,已經要跟他們追平了。
    其次,考量到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我在教育委員會的時候,質詢過我國到底需要什麼樣的人才,要培養什麼樣的人才,並要求相關部會釐清,結論是有三種,第一種是為本國所用的人才,第二種是為他國的本國人所用的人才,第三種是為他國所用的人才。目前的新南向政策主要是專注在第二類,就是在他國為本國人所用的人才,其中「他國的本國人」就是台商。換句話說,現在的新南向政策都專注在台商需要的經貿或是技術人力上。後來我們分析了什麼樣的人才需要什麼樣的語言,需要什麼樣的年齡的學生,需要什麼樣的教育訓練;這個表格資料我有提供教育部參考,也請院長參考一下。現在的新南向政策到底有沒有經過完整思考?政府不只是要幫台商訓練人才,也要在未來臺灣人口成長趨緩的情況下,吸引我們人口結構當中不足的技術人力,甚至要用臺灣的教育產業進行培育。我們當然也不排除在其他國家走來時路,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等新南向國家都比我們年輕,這些國家的建設及人口,可能需要臺灣非常具有優勢的、質量俱佳的教育,包括醫療等等,這都是臺灣的強項。
    部長知道目前移民署查處外來人口違法居留或停留的人數大概有多少嗎?
    葉部長俊榮:我知道占滿大的比例,有好幾十萬。
    鍾委員佳濱:這些人口當中,最大的類別是觀光、留學還是其他事由?
  • 葉部長俊榮
    主要當然是工作。
    鍾委員佳濱:就是我們所說的行蹤不明的外勞。這些違法居留、停留的人口當中,依國籍別來看,最大的國家是哪一個?總數是多少,你知不知道?
    葉部長俊榮:主要是越南,第二個是印尼。
    鍾委員佳濱:在臺灣違法居留、停留的外國人當中,主要的類形是行蹤不明的外勞,在國別當中,越南跟印尼的確也是我們引進外勞最多的國家。但是您知道嗎?目前在臺灣的中小學學生中,外配所生的新住民子女總數有多少?也許你不會知道,因為這是教育部管的。
  • 葉部長俊榮
    好幾十萬人。
    鍾委員佳濱:20萬人,這20萬人當中,越南媽媽生的孩子占了多少?
  • 葉部長俊榮
    相當高的比例。
    鍾委員佳濱:有8萬5,000人,占四成。在國內違法居留的外國人當中,越南的比例最高,臺灣的外配當中,越南的比例也是最高,在國中小就讀的新臺灣之子,由越南媽媽生的人數也是最高。現在政府鼓勵新南向政策,教育部希望利用這些新臺灣之子,運用他們母國的語言,讓他們成為台商在新南向政策中的經貿人才,同時也希望從越南引進學習華語的學生,讓他們成為國家或是台商需要的人才,但是越南學生為了來臺灣而需要申請簽證的時候,移民署告訴他們,越南人在臺灣有很多違法居留的狀況。你們移民署告訴外交部什麼,可不可以請部長告訴我?
    葉部長俊榮:對於從境外移入的人,確實會有面談,藉此確保基於婚姻移民或是各方面事由來台的狀況都能夠健全,所以……
    鍾委員佳濱:簡單講,外交部領務局曾經詢問過,你們的移民署告訴他們,越南的部分採取「從嚴審查,逐一面談」的方針,看起來沒有錯,但是造成連拿到臺灣的大學、華語班入學許可的越南學生,也要被從嚴審查,接受逐一面談的結果,導致新南向政策人才培育的困擾。院長覺得該怎麼辦?
    林院長全:這個部分我們可以請內政部就這個部分進行檢討,或者是不是有比較合理的作法。
    葉部長俊榮:委員,我來說明一下,針對這樣執行上的力道和執行的方法上確實需要再進一步檢討。我跟李部長也有在討論這個問題……
    鍾委員佳濱:你只有跟李部長,你們沒有跟教育部潘部長談?也沒有跟勞動部的郭部長談?
    葉部長俊榮:看是哪一個議題,單純只是面談這部分……
  • 鍾委員佳濱
    其實問題不是在面談。
    請教院長,我們國家有沒有人口政策?哪個部門負責人口政策?
    林院長全:有啊,國發會。
    鍾委員佳濱:過去我們的人口政策是內政部負責,內政部的人口政策委員會在59年到101年時,改由行政院設立了一個人口政策會報,但是104年時,行政院的人口政策會報提升為人口及人才政策,政府施政應有其連貫性,就你來看,人口政策會報變成人口及人才政策會報,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們國家的人口政策要從人才的吸引來考量,如果我們要吸引人才來充實我們的人口,下位的政策就是移民政策,我們移民政策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內政部主管的國籍法。葉部長,請你告訴我,台灣目前的國籍法對外國的人才來台灣,對我們吸引我們需要的人口親善、友善嗎?
    葉部長俊榮:有一個最重要的制度性障礙,也是我們最需要形成共識的,就是我們對於要能歸化取得我們國籍的外國人,我們要求他都要放棄他原來的國籍。
  • 鍾委員佳濱
    是的。
    葉部長俊榮:這個制度也不是說沒有道理,其實有很多國家也都是這樣,但是對於需求人才恐急的台灣,如同委員所說的,我們是那麼需要來自其他國家的人才,我們是否針對這個問題還要有一番思考?我想他可以當成是一個議題,不過現在國籍法的修改已經做了部分的突破,我們現在對於比較專業對於我們有貢獻的,其範圍很廣,不限於只有科技,我們已經有例外了,希望這個法能夠趕快通過。
  • 鍾委員佳濱
    我有看到。
    院長,你知道旅日棒球名將王貞治先生擁有什麼國籍嗎?
  • 林院長全
    他應該有日本籍。
  • 鍾委員佳濱
    他有沒有台灣國籍?
  • 林院長全
    有。
    鍾委員佳濱:他到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可是因為他在日本出生,父親是中國人,母親是日本人,在他出生當下就取得日本國籍,日本是單一國籍國家,但是他沒有放棄台灣國籍。
    蓮舫是怎麼取得日本國籍的?
  • 林院長全
    她應該是移民。
    鍾委員佳濱:日本是單一國籍,所以她必須放棄台灣國籍,讓她完全合法取得日本的國籍,她現在要參選日本首相,所以那天她就宣布放棄了。
  • 林院長全
    那在這之前應該有雙重國籍。
    鍾委員佳濱:日本是單一國籍的,我們看一下我們鄰近的國家,新加坡不是雙重國籍,但是新加坡的組成和其地理位置非常特殊,所以移民人口占將近一半,日本沒有同意雙重國籍,移民過來就必須放棄原國國籍,移民人口只有1.7%,美國是容許雙重國籍,所以美國在接納移民時,當他歸化為美國國籍時,不需要放棄本國國籍,所以其移民人口占4.5%,韓國很特別,韓國在2010年之前移民人口只占1.1%,但是在2010年開始之後,其將國籍法修改為要歸化為韓國國籍,不需要放棄原國的國籍時,它的移民人口馬上增加一倍。
    院長,韓國和台灣一樣都會走跟日本同樣人口老化、人口結構不足、生不如死的路,韓國已經開始了,我們要想一想台灣是不是要急起直追?到目前為止,我們對於國籍的取得還卡在這裡,我們看到那麼多的新台灣之子,母親來自東南亞,這些國家有的承認單一國籍,有的是雙重國籍,但是當他們的母親要歸化為本國國籍時,他們的越南、印尼、馬來西亞護照要剪掉,他的孩子自然而然無法取得他原來母國的國籍,試問一下,這些在台灣就讀國中小學的20萬新台灣之子,如果不只是擁有母親母國的語言能力,還擁有對方國的國籍時,這對台灣新南向政策在人才及人口的交流上是不是有幫助呢?
    林院長全:我想應該是有幫助才對,不過這部分應該還要評估一下,然後看看我們是不是要檢討這個制度。
    鍾委員佳濱:最後本席有兩項請求,雖然目前行政院是有一人口及人才的政策會報,但是開會的頻率卻很低,半年或3個月才開一次,就是季報或半年報,不過這需要的是一個工作層級的工作聯繫會報,並以工作平台來整合,包括內政部、外交部、經濟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在國家執行人口及移民的政策時,當上位的政策下來時,底下的工作平台就會去修改相關的規定。請問院長,是不是要成立這樣的工作聯繫會報?
  • 林院長全
    我來瞭解一下目前這部分的運作方式……
  • 鍾委員佳濱
    你知道這個會報多久開一次會?
    林院長全:據我的瞭解,最近……
  • 鍾委員佳濱
    誰主持?
  • 林院長全
    應該是院長或副院長。
    鍾委員佳濱:由副院長主持,幕僚部分的副召集人是誰?副召集人是國發會的陳政委。
    其次,本席要拜託院長責成部長,重新以新南向的思維來檢視我們國家的人口及移民政策,並好好將國籍法做必要的配合修訂。
    葉部長俊榮:雖然現在我們不是人口政策的主管機關,但在院裡的配合之下,我們律定相當多的政策來配合人口及人才的方案,其實那個機制並不是沒有在運作。
  • 鍾委員佳濱
    院長的意見呢?
    林院長全:剛才您提的幾個問題,我知道他們的那個委員會好像連名字都要重新調整,也要考慮將如何去運作。
  • 鍾委員佳濱
    謝謝。
    主席:謝謝鍾委員,謝謝林院長。
    請莊委員瑞雄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莊委員瑞雄:(11時52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接續前幾位委員的質詢,院長上台當行政院長之後,幾乎從520以後都讓本席有一種感覺,就是都在做一些災後重建的工作。520到現在的一百多天,有那麼多過去遺留下來的事情要去解決,我發現你非常辛苦。外面環境是很嚴酷的考驗,政壇裡面什麼都不多,就是八卦及謠言特別多,我看你答復一連串的質詢也很辛苦。不過本席要在這裡給你期許,你接了這個位子以後,哪怕是國事如麻或有那多要解決的事情,可是只有一件事情你能做:戴著鋼盔硬幹了,就只能做出成績啊!看到報導說年底要換人,這要嚇死人嗎?我要向院長特別指出,政績其實就是王道。過去政府有很多事情都沒有做好,新政府上台也是人民的期許,所以你要一直做下去就對了。
    至於,有關外面的傳聞,每一個人在政治上都要追求更高的位子,這也是人知常情。本黨有些立委都很辛苦,如果你不堅定自己的立場,假使年底換了閣揆,那是在開什麼玩笑啊!說不定很多人都要忙著去補選,高雄的立委就會忙死了。院長在這裡說明一點,有信心做得起來嗎?至少你也做4年,對不對?有氣魄一點!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林院長全:(11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跟莊委員特別說明一下,嘴巴長在人家身上,他要怎麼講,我們也不能控制。但是只要跟公共政策無關的,對我來說都不會有任何的影響。從520以來,我們儘量嘗試解決問題,我們也知道問題的面向非常多,有些問題非常複雜,不過過去4個月內我們陸續在解決很多問題,同時預期未來還有很多問題可以解決,我希望在我所規劃的時間表內能順利地完成。對外界的流言或沒有必要的人事上的猜測,對我來說是一笑置之,沒有什麼了不起。
    莊委員瑞雄:心頭抓得定,只要你做得好,我們這些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是你最堅強的後盾。但是有很多問題是過去無法解決的,往後要如何把資源做更好的規劃,本席在此要特別為屏東縣抱屈。每年的颱風那麼多,經過屏東就會造成很多的傷害,我們非常感謝林全院長到屏東災區巡視,甚至表示震怒,讓台電復電工程加速完成。可是這幾天財政部公布,按照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明年屏東的統籌分配稅款要減少3500萬元。對這樣一個資源本來就比較缺乏的縣市,還要再減少3500萬,這要叫屏東縣政府去哪裡找錢?3500萬元,不是小數字,對一個天災已變成常態的縣市來說,我覺得這要重新再做思考。
    林院長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過去分配是有一個基本的公式,但是我們對地方政府的幫助不只是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還有一般補助款和專案補助款。我看了報紙的報導之後,特別請主計總處把相關的資料拿給我看,主計總處也解釋說,其實統籌分配稅款加上一般補助款的部分,屏東整個收入和上年度相比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
    莊委員瑞雄:院長在這方面是專家,問題是用途不同。我要說的是,當天災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原本是我的救命錢,你卻砍了。
    林院長全:不是,補助款也是按照公式給地方的一般財政需要,一般補助款給下去之後,是由地方政府依既定項目分配。這部分加起來之後,屏東其實比以前多了一億四千萬,我可以把相關資料提供給莊委員參考。
    莊委員瑞雄:大家都知道,舊版的公式對弱勢的縣市是比較不公平的。台灣每年夏天或秋天常有颱風,院長多做幾年的話,每一年的颱風我幾乎都會在屏東看到你。這很現實,地理環境就是如此。從新園、東港一路台灣海峽到恆春,巴士海峽到滿州,還有太平洋。颱風一來幾乎都是從這個地方來,造成常態性的災害。所以本席建議,既然屏東因為地理位置遭受常態性的災害,每次都造成那麼大的農損,每年平均都是六千多萬;那麼行政院應該針對農業縣考量,舊版的公式既然不合理,是不是考慮加權?例如農林漁牧的產值指標作個加權,如果是合理的,那對縣市來講可以多一點經費。不要等到災害來臨,你們再出巡表達愛民之心。我覺得應該在制度上求取公平合理,對於我這個建議不知院長的看法如何?
    林院長全:謝謝莊委員的指教,您的動機和用意,我們都很認同,不過這裡面有些技術上的問題要向您說明。統籌分配稅款是指定一定的稅收,來做公式的分配,只要稅收的總額不變,一旦做了調整,就是有人增加、有人減少,這就變成政治上的衝突,因此歷年來修改統籌分配款都非常困難,也就是因為這個關係,所以我們希望用一般補助款來幫各縣市,特別是財政狀況比較差的縣市,希望給他們多一點補助。所以如果委員看到我們的補助,按照公式計算一般補助款,其實對財政狀況比較差的縣市是有比較大的幫助的。
    但是即使這樣來做,我們也必須承認,因為在過去、早期地方自治的基礎下,都市化比較高的地方所得到的統籌分配稅款確實是比較多,即使用一般補助款來做一個平衡,仍然是有差距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當然也知道要用幾種短期和長期的方法來做,短期的就是我剛剛講的,我們還是有一些救助的制度或其他的幫助,包含像委員剛剛提到的,如果有風災造成農損的話,農委會編列的預算或中央政府的第二預備金都可以拿來幫助地方政府,解決這種特殊狀況。長期來看的話,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去檢討現在譬如直轄市和非直轄市在財劃法上不均等的收支條件,我們希望能做個通盤檢討,讓直轄市和非直轄市的財政分配基礎是一致的。
    莊委員瑞雄:那當然,針對整個統籌分配稅款,我相信一定動不動就有很多縣市首長找你開座談會要錢,既然新版的公式要出來,又有那麼多人認為對弱勢縣市不公平,所以還不如從整個制度上重新檢討一下。尤其是對我們這些農業縣市、真的是資源比較少的,與其事後在那邊挪來挪去,還不如幫我們這些農林漁牧的縣市加一點,這樣不過分啦!院長,考慮一下啦!
    林院長全:我們會把這些公式納入考慮,不過我跟莊委員特別報告,這個問題在哪裡呢?就是統籌分配稅款如果總金額不變,再怎麼重分配都是有增有減,一定有縣市會跳起來,所以我們能做的是什麼?就是中央政府多拿一點錢到統籌分配稅款來,分配的時候讓大家每個都只增不減。可是中央政府能夠拿的錢也是有限的,因為現在中央財政狀況也不好,而且拿進來之後,21個縣市怎麼分配?弄個公式出來,能夠分配得讓大家都增加而不減少是非常困難的。為什麼我們每次要調,可是財劃法這十幾年來都沒有辦法談得出來,就是因為有這些技術上的困難,它都是建立在過去的制度,而且是一個地方政府財政地位不平等的狀況下。
    莊委員瑞雄:講到財稅,你就侃侃而談,因為專業就跑出來了。但是我要的是結果啦!
  • 林院長全
    結果也在改善。
    莊委員瑞雄:這個要拜託啦!農林漁牧、確實比較弱勢的地方就是一定要你幫忙,因為原來的就是不公平嘛,所以調整的時候要考慮進去,好不好?
    林院長全:好的,我想我們會在補助款或者統籌分配稅款裡面去做一個適當的考量。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
    另外,本席為什麼一開始說你是一個災後重建的內閣?因為有太多的事情過去沒有辦法解決,新政府上來以後,你就必須要去解決它!
    本席現在要談一個看起來好像已經被我談爛了的問題,其實我不是沒有事情可以說,我有一堆議題可以問,但是我認為老百姓的問題沒有解決還是不行。
    請內政部葉部長就備詢台。部長,你委屈一點,我又要說我的梅花鹿了。梅花鹿的問題不說不行,因為不說的話,我會被我們的蘇院長打屁股。
    請問院長,你去過滿州嗎?
  • 林院長全
    沒有。
  • 莊委員瑞雄
    部長去過嗎?
  • 葉部長俊榮
    我去過。
    莊委員瑞雄:那裡叫做台灣小瑞士,可是現在已經變成國家野生動物園和國家公園了。其實這些野生動物對當地造成很大、很大的困擾。
    我的選區滿州鄉位於太平洋邊,有三分之二的土地列管,農林漁牧都受制於國家公園法和動物保護法。我相信部長很清楚,從過去的政府到現在,因為台灣獮猴和梅花鹿肆虐造成當地很大、很大的傷害。梅花鹿的問題我昨天才跟部長說過,鄉長、代表會主席、代表和村長都帶人去跟蘇院長陳情,蘇院長要主持啊,所以我不來講不行。
    這個問題怎麼來解決?你看,這張照片是台灣獮猴在墾丁大街上演齊天大聖玩特技!我再給你看第二張照片,這隻是梅花鹿,滿山滿谷「趴趴走」,在路上也和人爭道。你說人要跟動物和平相處、要友善,部長,我沒話講;可是問題是,請你看這張照片,滿地都是他們吃剩的火龍果。昨天我問處長為什麼到現在還不賠,他說:要怎麼賠?梅花鹿一個晚上就把果農種的火龍果全部吃光光,該怎麼辦?800萬就不見了。除了火龍果,黑豆也是一樣。
    我認為我們一定要想出一套辦法來,從過去到現在我們都沒有辦法解決,只說要復育。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他們何辜啊!他們只能靠這些農作物吃飯、吃穿,該怎麼辦?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說不定院長哪一天有興趣也會去當農夫,假設你家有一塊農地,強盜進來要搶你家的農地、破壞你家的農作物,你都還可以正當防衛,拿石頭丟他,拿棍子打他;但是梅花鹿進來你家的農地,你卻不行,因為有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你連動都不能動,你一動牠,環保團體就會來,政府只能束手無策。本席要一個答案,給我具體的時間!
    葉部長俊榮:我跟委員說明,第一,這一方面當然是復育的成功,不過對民眾造成這些財產的損害也要重視,所以該有的勘查等等,我們會協調農委會處理,看看用什麼方式、有沒有什麼補償的方式。但是除了補償以外,還要在復育成功之後,比如節育、圍欄等等措施也要繼續進一步去強化。
    莊委員瑞雄:部長,那些早就應該做了!
    葉部長俊榮:我們會從兩個方向去做,謝謝委員的提醒。梅花鹿以前在臺灣到處都是,但是後來瀕臨絕種,我們能夠復育成功,我們先用積極的角度看待牠,再把牠可能造成的問題一個、一個來解決,謝謝委員的提醒。
    莊委員瑞雄:我可以認同你這句講法,但是當政府的政策把梅花鹿復育成功,造成當地老百姓的特別犧牲、要他們自己負責,本席認為這不對!
    葉部長俊榮:對,所以我們要從這個角度去處理。
    莊委員瑞雄:我質詢的時間所剩不多了,這個問題從舊政府研議到這個時候,大家都說要做圍網;但是民眾要的不是這些措施,民眾要的是這畝田的農作物種下去,卻被牠們吃光,應該要賠償他們,只是如此而已,這合理嘛!請院長、部長做一個裁示。
    林院長全:跟莊委員特別說明一下,就這個個案的部分,我們是不是請內政部及農委會研議之後在2個禮拜之內給你一個回覆,好不好?
  • 莊委員瑞雄
    好。
    林院長全:至於未來的做法,我們希望在下個會期前有一些具體的政策來處理這類的問題。
    莊委員瑞雄:他們的農作物被吃光光,要賠給人家啊!謝謝。
  • 林院長全
    謝謝。
    主席:那個梅花鹿的問題真的很嚴重,非常、非常嚴重。
    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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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山地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