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星期四)9時至14時23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星期四)9時至14時2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學聖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3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柯志恩 蘇巧慧 吳志揚 吳思瑤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鍾佳濱 何欣純 許智傑 李麗芬 陳學聖 高金素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蔣乃辛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蕭美琴 吳秉叡 林德福 鄭天財Sra.Kacaw 黃國昌 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張麗善 陳賴素美 江啟臣 黃偉哲 林俊憲 鄭運鵬 陳歐珀 顏寬恒 徐永明 孔文吉 馬文君 陳明文 邱志偉 呂玉玲 吳焜裕 黃昭順 王惠美 簡東明 羅明才 周陳秀霞 陳亭妃 Kolas.Yotaka
    委員列席30人
    主 席:陳召集委員學聖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朱莉華
    科 長 蔡月秋 專 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柯志恩、蘇巧慧、吳志揚、張廖萬堅、吳思瑤、黃國書、鍾佳濱、李麗芬、許智傑、何欣純、陳學聖、黃國昌、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高金素梅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蔣乃辛、林俊憲提出書面質詢。)
  • 討論事項

  • 處理(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0案。
  •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1,000萬元,提出研擬「核能安全與資訊透明法」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一、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1,000萬元,提出研擬「核能安全與資訊透明法」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原子能科學發展」800萬元,提出核能安全管制政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二、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原子能科學發展」800萬元,提出核能安全管制政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除辦理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後續健檢及長照服務諮詢580萬5,000元與員工核能體檢費15萬元外)1,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 三、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除辦理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後續健檢及長照服務諮詢580萬5,000元與員工核能體檢費15萬元外)1,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四、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能電廠安全管制法規與技術研究計畫」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五、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能電廠安全管制法規與技術研究計畫」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六、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輻射偵測中心歲出預算300萬元(含「環境輻射偵測」第2節「人造游離輻射偵測」98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 七、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輻射偵測中心歲出預算300萬元(含「環境輻射偵測」第2節「人造游離輻射偵測」98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 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八、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九、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能研究所」預算5,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 十、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能研究所」預算5,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 決定及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四、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0案,均處理完竣,決議如下:
    (一)第二案、第三案、第五案、第六案、第八案及第九案,經審查同意解凍,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二)第一案繼續凍結300萬元;第四案繼續凍結5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七案繼續凍結1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案繼續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均提報院會。
  • 通過臨時提案1項

    針就原子能委員會所公布資料,我國核電廠除役採用「立即拆除」(DECON),除役時限為25年。參考美國NRC(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資料,美國已除役之反應器,僅有3組採用「立即拆除」(DECON),卻有13組是採用「延遲拆除」(SAFSTOR),以「延遲拆除」(SAFSTOR)者居多。且放射性物質經過長時間衰變,輻射相對會減弱,不管對土地或是作業人員來說,安全性更高。有鑑於此,建請原子能委員會參考國外研究,比較「立即拆除」(DECON)及「延遲拆除」(SAFSTOR)(包含優劣、風險、預算花費等)以及台灣現有核電廠是否適用「延遲拆除」(SAFSTOR)提出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柯志恩  陳學聖
  • 連署人
    吳志揚
    散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由於目前8樓為了勞基法的問題,現在各黨的委員幾乎都在樓上,議事錄稍後再確認。
    進行今日議程。
  • 報告事項

  • 項目
    二、邀請教育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首長專題報告「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並備質詢;另邀請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上述相關主管業務列席備詢。
  • 討論事項

  • 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6案。

  • 一、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6案。
    (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2,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52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一般行政」中「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之補助學校推動多元升等制度與成效推廣觀摩研討及制度改進等55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原列1億5,174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推動大學評鑑制度」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1億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含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與建置及推動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相關工作)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8,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及辦理高教創新轉型業務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之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原列2,751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中「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師專業發展」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之實施,推動教師增能措施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社區教育」1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1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際及兩岸交流」中「鼓勵國外留學計畫」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原列3億4,393萬3,000元凍結之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及人文學院二館等新建工程新臺幣2億6,745萬9,000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購置圖書儀器設備原列6,758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社教機構及公共圖書館之輔導與充實」之補助國立圖書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共圖書館強化服務功能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特別費」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行政業務」中「體育行政及督導」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體育建設」中「推展競技運動」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

  • 二、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
    (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4,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3億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5億3,082萬5,000元凍結二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今天會安排這樣的報告,是因為大家非常關心這個議題,過去在審102年度預算以及審高級中等教育法的時候,有提到教官要在8年後退出校園,但有一個前提是要校園安全無虞,現在教育部只看到8年要退出校園,但是並沒有考慮到校園安全與否的問題,所以我們今天特別也請警政署來,至於配套措施裡面會涉及到教官未來的出入,所以我們也請國防部與退輔會一起來討論這個議題。
    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現在暫時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請教育部潘部長報告。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本日應邀列席報告「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深感榮幸。希望藉此機會,聆聽委員高見,敬請 各位委員對教育部繼續指正與支持。
    壹、前言
    立法院102年6月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1條附帶決議「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8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
    另依立法院103年度1月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事項「…教官應否退出校園,不應僅從意識型態而全盤抹煞教官對校園所貢獻的安定力量,要求教育部應審慎評估,以校園安定、學生安全為優先,不可率然處置,造成學校人員浮動,致影響校園安定、學生安全」,對於立法院前揭二項決議,本部均予以尊重,並在校園安定、學生安全無虞為前提下,規劃相關方案。
    提供優質教育環境,期許打造以學生為本的安全、自然、人文、科技與健康的校園,以利學生健康成長、多元智能發展為本部責無旁貸之責,本部除與警政、法務、社政、衛生各單位之聯繫,持續強化各項安全教育宣導,並督責各級學校,加強校園安全防護機制,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暴力、霸凌及不良組織進入校園,提供學子純淨健康之學習環境。
    為因應當前民主、多元、開放的教育環境,考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校園安全方面的需求,本部刻正針對校園安全與學務創新進行系統性的思考與規劃工作,使學生事務工作及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能獲得提升與保障;另社會大眾所重視與關心校園安全議題,本部將戮力做好預防措施,防患於未然,未來規劃措施分述如後。
    貳、校園安全與學生事務輔導創新
    因應立法院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1條附帶決議,本部據以規劃教官逐年離退校園後之人力缺額,規劃充實學務創新人力,工作項目包含「校園安全維護與危機處理」與「學務工作之創新與特色」等兩大面向,一方面培訓校安人力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工作之知能,有效維護校園安全;另一方面增聘學務創新的人力,辦理學校強化服務學習、學生社團、人權法治、生活輔導等學務服務相關工作,以健全學務工作之制度,營造健康、安全、溫馨的友善校園。(歷年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專業人力聘用情形詳見附表)其具體做為如下:
    一、持續強化校園安全作為
    (一)教官離退校園後,影響最迫切的校園安全,將會以校園安全與危機處理機制做為優先考量事項,並會持續強化各項作為,目前本部刻正規劃「高中職學務創新人力計畫」,針對校安人力將以聘有學務工作經驗者或積極培訓相關人力來遞補,以利學校銜接教官出缺之後所需之維護校園安全人力之需求;另強化替代人員服務效能,以提升學輔工作之品質與績效。
    (二)持續強化各級校外生活輔導會之功能,匯集地方治安、交通及社教機關等整體力量,促進家庭、學校、社會、生活教育之密切配合,共同推動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以維護學生健全發展;另與落實警政單位聯繫平臺機制等作為,以確保校安維護效能。
    (三)校安人力主為負責維護及促進校園安全與危機處理事務,必要時則協助推動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等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其工作範疇如交通安全、災害防制、霸凌防制、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反詐騙、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學生服務(學生兵役或急難慰助金申請)等相關事宜。
    二、提升學務創新作為
    (一)因應社會與校園之民主化,當前學生事務工作之理念與目標、策略及方法均應創新、精進,朝向重視學生之心理社會之發展,促進學生自治自律、獨立成熟,以及實現自我,並透過服務學習,使學生學習從課外活動、公民與民主參與活動,提升民主法治與公民素養等,學務工作之創新有賴不同專業人員的投入,教官離退校園後之人力缺額,本部規劃遞補學務創新人力,發展各校學務工作之創新與特色,以提升學務工作服務效能。
    (二)現行教官於校園所擔負之任務除校園安全維護、危機事件處理、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及機動值勤外,並兼負學務輔導相關業務,屬三級輔導中「發展性輔導」之一環,負責協助學生生活照護與輔導。另輔導室則負責學生心理、情緒、精神之個案諮商、團體輔導、心理衡鑑、轉介精神醫療、引入外部社政資源等,主責「介入性輔導」與協助「發展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服務,未來規劃遞補學務創新(含校安)人力,學校得視需求進用相關專業人力,除替代與維持原功能外,更要強化與創新學務與輔導工作之功能,強調增進學生良好品格、態度之培養,以提升學生的競爭力,並針對目前學生較常見或嚴重之問題,研擬改善對策,對症下藥。
    (三)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與學生朝夕相處的導師,平時負責學生生活、學習、生涯、品行及身心健康之教育與輔導,與偶發事件及申訴事件處理,為學務工作第一線的尖兵。導師職務除「高級中等學校訂定教師擔任導師辦法及聘任導師注意事項」規範之工作範圍外,更需積極落實中學生性向探索與生涯輔導,協助學生了解自我的性向與興趣,以引導多元適性升學或就業發展;同時,增加學生選修課程機會,均有賴導師在學務及輔導等工作的配合與投入,為激勵導師之士氣,強化學務工作之效能,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現行2,000元調整為3,000元,自106年1月1日生效。
  • 規劃校安人力培訓

  • 三、規劃校安人力培訓
    (一)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之人力缺額及需求,配合「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要點」、「推動國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要點」,自96年起辦理「大學校院校安中心儲備專責人員培訓」研習,迄今共培訓11梯次,培訓合格校安人員總計1,924員,另於99年起每兩年辦理校安人員在職訓練,以提升校安人員本職學能。
    (二)為配合推動高中職校學務創新人力,刻正研擬「校安中心儲備人員培訓實施計畫」,並擴大辦理校安人員培訓,未來規劃培訓期程每年辦理5梯次,每梯訓練約200人,並循序漸進滿足高中職校進用校安人員之需求。
    (三)經了解目前高雄市教育局自100年起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校安人員招考事宜,採一年一聘方式(定期契約),目前計進用10名校安人員,分派至10所市立高中職校,執行校安中心輪值、交通安全宣導、宿舍安全與管理等校園安全工作,其相關經驗可提供本部規劃校安人力運用之參考。
  • 強化校安人員與輔導人員系統合作

  • 四、強化校安人員與輔導人員系統合作
    (一)依學生輔導法第7條第1項規定,學校校長、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均負學生輔導之責任;且同法第6條及第12條規定之精神,學校教育人員應各依其工作內容及專業類別,協助、執行與共同推動學生輔導三級服務,爰將落實推動三級輔導機制,發揮校安人員(推動發展性輔導)及輔導人員(主責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各該角色功能。
    (二)為提升學校輔導能量,將持續依學生輔導法之員額配置規定,逐年增置輔導人力(含專任輔導教師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強化學校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服務品質,並協助發展性輔導服務。
    (三)持續規劃辦理校安系統與輔導系統之跨系統合作增能研習或活動,強化校安人員與輔導人員間之分工與合作機制,共同維護並精進校園安全與學生輔導工作。
  • 確保軍訓教官權益

  • 五、確保軍訓教官權益
    (一)軍訓教官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六條規定,得服務至各階最大年限或年齡,其工作權益應予尊重與保障。
    (二)軍訓教官晉任、遷調及學校軍訓主管派任等人事作業均照常辦理,以維護軍訓教官權益。
    (三)配套措施依個人意願「轉任校安人員」、「調行政單位(校外會)服務」、「回任國軍單位服務」,並鼓勵其參加「退前職訓」、「全民國防教育科教師培訓」、「轉考公職」、「轉任退輔會」。
    參、完善校園安全相關防護作為
    為防範校園安全事件發生,本部將繼續完善整體安全維護作為:
    一、校園安全法令、計畫
    (一)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正常學習生活,本部積極維護校園安全,除頒布「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外、函發各級學校「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要求各級學校據以訂(修)定校園安全防護相關措施;另本部國教署則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函頒「強化校園防護機制實施計畫」,以落實推動。
    (二)為建立學生安全、健康之友善環境,持續落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機制訂頒「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為防制學生偏差行為訂頒「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明定三級預防機制(教育宣導、發現處置、介入輔導)及處理流程圖,落實推動防制校園霸凌,並賦予學校及教育人員通報處理責任,作為防制校園霸凌具體作為之依循。
    二、中央、地方與學校三級安全平臺
    為防範校園安全事件發生,本部透過中央、地方教育與警政聯繫平臺,以建全完善校園整體安全體系。
  • (一)中央
    行政院治安會報、本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定期聯繫會議。
  • (二)地方
    各縣市定期召開治安會報及教育警政單位校安會報等。
    (三)各校:辦理各類校安研習,並與轄區警察分局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即時通報協處機制。
    三、校安通報即時協處突發事件
    教育部自91年4月成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持續實施24小時值勤制度,制定校安通報作業要點,律定專責通報處理單位,鏈結災防機制與救難機構間之橫向連結,及各級學校、地方政府與本部間之縱向連結,以完善損害管制及救援狀況掌握;另彙報本部相關單位協處(如傳染病事件)、追蹤輔導(如疑涉毒品案件)、緊急協處(如天然災害事件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必要協助)等方式辦理,以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及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四、校園安全防護措施
    為落實各校校園安全防護相關措施,本部於104年7月已函發各大專校院「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及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函頒「強化校園防護機制實施計畫」,要求各級學校據以訂(修)定校園安全防護機制相關措施,包括校園門禁管理、校園巡邏強度、繪製校園安全地圖、檢視監視與緊急求助系統及校園安全檢測規劃等諸般措施;並依部頒「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表」配合地方警察機關單位於每學期開學前完成檢核表備查,以減少安全死角及危安因素。
    五、綿密聯合巡查
    為強化校園周邊安全維護與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各級學校不定期編組相關人員於校園周邊學生容易聚集之場所,以及配合警察機關於深夜實施聯合巡查,對相關違規學生實施輔導,並由直轄市暨各縣(市)校外會函送相關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列管追蹤輔導學生;另結合少年隊警員、學校教官、學輔人員、教師實施校外聯合巡查工作,對在外行為偏差之高關懷學生,採取登記勸導及函請學校輔導,有效遏止學生校外違規行為。
  • 社區資源建立校園安全防線

  • 六、社區資源建立校園安全防線
    學校考量安全實況,並有效結合校園安全維護人力,負責校園門禁管制、校內、外安全巡察、學生通學安全維護及校安事件處理等,與學校周邊商店(家)保持密切聯繫,共同結合商家、愛心商店(便利商店)、建構安全走廊,並定期查訪安全現況,確保學生安全。
    肆、結語
    對於教官離退校園制度轉變過程,本部秉持應有周延妥適規劃,讓各級學校的校園安全,獲得更好的服務,教育部將廣納各界意見、妥慎考量規劃,以建構「家長放心、老師安心、學生安全」的友善校園環境。
    以上報告,敬祈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謝謝!
    另外,本次會議審議有關教育部預算解凍案29案中,有26項是當時決議書面報告凍結案,凍結金額是11億3,000萬元;另外專案報告的有3案,凍結金額是4.67億,因為年度將屆,學校各方面都需要很多的預算來給予支援跟協助,這部分也請委員大力支持,盡量讓這些預算可以及早的解凍,能夠因應學校目前的預算所需,謝謝。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呂副局長報告。
    呂副局長春長: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對本署及所屬業務上的支持與指導。今天謹就「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及校園自主原則」相關議題簡要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壹、前言
    維護校園安全一直是本署治安工作重點,以下爰就本署現行校園安全工作現況及校園自主原則提出專案報告。
    貳、校園安全機制聯繫現況
    一、目前本署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係沿革91年10月29日函頒「加強維護校園安全工作之策進重點措施」規定辦理,期間歷經多次修訂,於96年修訂為「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執行相關作為如下:
    (一)各警察機關指派專人認輔學校,並建立緊急聯絡電話單一窗口名冊。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每月派員主動與學校老師、教官、值日人員、警衛保持密切聯繫,掌握校園治安狀況。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協調轄區內各級學校實施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工作,促請學校加強校園安全軟硬體之門禁管制措施與監視(控)科技設備,針對治安顧慮地點,加強巡邏查察,提高見警率。
    (三)配合學校需求,定時或不定時進入校園協助安全維護,加強轄內各級學校周邊地區治安死角巡邏,對未設駐衛警察、保全之學校園區,特別注意加強早晨、中午、黃昏、深夜之巡邏勤務。
    (四)針對學生上學、放學所經路線,除編排警察巡邏路線外,並協請交通服務隊、義交、愛心媽媽,規劃學童上下學接送區及路隊編組,隨隊維護,共同保護學生上、放學安全。
    二、自95年起由本署與教育部共同推動各警察分局與轄內學校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強化通報聯繫合作,內容包括「約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範圍、支援項目、協調聯繫、約定事項」。
    三、自102年1月起,本署與教育部間、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與教育局處(校外會)間、警察分局(偵查隊)與轄內各級學校間設立三級聯繫機制,以強化橫向聯繫、縱向監督作為,另於第12、13、14、15次定期聯繫會議(104年10月23日、105年1月28日、5月3日及8月4日),針對防制校園安全問題進行研商。
    參、現行工作重點
    一、繪製治安顧慮斑點圖
    依本署與教育部104年6月16日第11次警政與教育機關定期聯繫會議決議,責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與該轄教育局(處)共同繪製學校周邊治安顧慮斑點圖,並於該地點,加強巡邏查察。
    二、協助學校實施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
    (一)本署責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協調轄區內學校實施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工作,並於每年四、十月底前,將評估成果函報本署備查。
    (二)教育部國教署於104年7月1日函頒「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案內訂有「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以下稱自主檢核表),為促請落實校園安全自主管理,依本署與教育部104年10月23日第12次定期聯繫會議決議,有關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工作,改由教育部所訂自主檢核表辦理,並由各級警察機關協助學校於每學期檢核1次。
    肆、校園自主原則
    校園內發生案件需要警方協助處理時,本署認為應基於「校園自主原則」,尊重學校自主與自治之立場,不宜主動進入校園。相關作法如下:
    一、基於尊重校園自主及自治之精神,於學校上課期間,警察人員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校園。惟為配合學校需求,定時或不定時進入校園,協助巡查有無不法,以防制校園暴力事件發生。警察人員進入學校時,則由校方派人會同。
    二、大專校院於校園安全遭受侵害,迫切需要警察機關進入校園協助巡邏時,請該校填具「請求警察機關派員協助校園巡邏申請書」,由轄區警察分局負責受理、審查,在警方許可範圍內妥適規劃勤務,調派警力,依其申請全力協助,並請校方派人會同配合執行。
    三、各級學校若發生校園暴力案件,促請學校應配合警察機關處理原則如下:
    (一)迅速將傷者送醫,安撫學生情緒,並通知警方協助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二)注意保全現場跡證,俟警察人員到場處理,不可任意破壞。
    (三)加害人如為校外不良分子,應記明歹徒之容貌、使用之交通工具款式及號碼、逃逸之方向等歹徒相關資訊,俾利警察機關查明滋事歹徒之身分,儘速緝捕。
    伍、策進作為
    一、增加校園周邊巡邏密度,提高見警率
    (一)責由各警察機關針對社區、學校周邊、車站及人潮聚集之處所,加強巡邏並實施重點守望,以維護公眾安全。
    (二)夜間警察執行汽、機車巡邏勤務一律開啟警示燈,以發揮嚇阻作用。
    二、配合學校建構校園周邊安心走廊
    教育部與內政部業於105年8月26日共同函頒「推動國民中小學周邊安全走廊之愛心服務站建構實施計畫」,會議計畫內容涉警政業管事項如下:
    (一)協助篩選評估愛心服務站(商家)資料:各警察局收受教育局所彙整愛心服務站(商家)資料表後,應逐一核對商家是否符合計畫中所訂安全標準,並將符合標準之愛心服務站清冊函復教育局續辦。計畫安全標準詳列如下:
    1.負責人非為家戶訪查類別記事一(即治安顧慮人口)。
    2.負責人非為違反強制性交罪、性騷擾、妨害自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素行人口。
    3.不曾遭查獲被利用為毒品或麻醉藥品吸食或買賣之場所。
    4.無其他不適宜作為愛心服務站之安全顧慮。
    (二)收受教育局彙整轄內已完成約定書簽署之各級國民中小學愛心服務站(商家)名冊後,函轉轄區各警察分局知照,加強商家周邊巡邏或守望勤務,如遇報案,緊急派遣警力處理。
    (三)依「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維護各國民中小學上放學安全。學校除運用老師、學生及志工導護安全外,如有必要得請警察局予以協助,個案派警為民服務。
    三、加強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降低危害風險
    近期發生臺北市北投區及內湖區女童遇害案,雖經警察機關迅速逮捕犯嫌並移送法辦,惟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觀感,關注兒童人身及校園安全維護等議題,本署加強要求下列作為,嚇阻不法行為,並預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一)強化應受採驗尿液人之採驗
    為降低校園危險因子,落實執行毒品等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及尿液調驗,對未到驗或拒絕採尿者,應即通報檢察官或少年法庭許可強制調驗,以防止再犯。執勤時發現高風險家庭或查獲毒品現行犯、通緝犯其家中有未滿12歲之幼童者,應落實查訪及通報機制。
    (二)增加治安顧慮人口查訪次數
    依據「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4條規定「治安顧慮人口自出獄日起一個月內,由戶籍地警察機關每個月實施查訪一次。必要時,得增加查訪次數」,各警察機關列管之暴力犯罪、妨害性自主、毒品犯罪(限定為有暴力傾向的施用毒品人口)治安顧慮人口,如經執行查訪發現疑似精神疾病個案,轉介衛生機關治療;另經評估有再犯之虞或危害社會安全秩序者,依規定增加查訪次數。
    陸、結語
    維護校園安全一直是本署治安工作重點,面對校園暴力事件,警察機關迅速反應及妥適處置可遏止危害擴大。惟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應促請學校結合民力,共同維護校園安全,達到校園安全自主管理目標。
    主席:副座,這不及格,我聽不下去耶!我是要問的是教官退出校園,對於校園安全有沒有影響?對警方來講會不會造成治安上的壓力?請你就這部分來回答。
    呂副局長春長:目前如果教官退出校園,我們會加校園安全的巡邏密度,應該還不至於有所影響,我們也會請學校多召集一些志工,來做校園安全的維護。
  • 主席
    政治正確!違心之論!
    現在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暫定10時30分休息,其他時間不休息繼續開會;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陳學聖主席安排這一次的主題報告,因為本席一直都在關心教官退出校園的議題,除了校園安全之外,我認為其實這是一個轉型正義的問題,因為當初把教官放進校園,主要的目的就是對學生進行思想的監督跟控制,我想我陳述這樣的歷史,部長應該不反對吧?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既然現在這樣的目的已經沒有了,但是教官還是存在校園當中,雖然大部分教官已經扮演維護校園安全的角色,這部分待會再跟部長討論。我們先來看我們不時的還是會看到教官在校園裡面,箝制學生思想的問題,舉例來說,今年228當天,政大「野火陣線」的學生就有被教官撕海報的情況,後來本席也有參加學生開的記者會。
    在2006年,當時也是民進黨執政的時期,就已經提到教官遇缺不補的政策,可惜沒有真正去落實;在2013年,立法院也做出決議,提出高中職大學內現有教官,在學生安全跟校園安定無虞的前提之下,8年內退出校園。我們要在2021年才能達成教官全面退出校園的目標,在這裡,本席有一個疑問,為什麼要那麼久?
    潘部長文忠:剛才委員關切的,我想教官在校園,是整個時代的發展、演繹過程的一個背景,目前以我們國家在整個民主、社會各方面的發展,當然在校園這方面,也希望能夠給學生是一個比較友善多元的環境。剛剛委員提到的時間,因為以現有的教官人數及他們服務的年資,所以當時立法院有8年的討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相信當時教育部跟立法院有提出來討論,但是我不知道8年是怎麼評估出來的,到目前為止,還有3,500位的現職教官,根據統計,在大學裡面的教官薪水平均是8萬,在高中是6萬,這樣加加總總,差不多占去教育部50億的預算,這不是教育的排擠是什麼?
    再者,從2013年到現在已經3年了,這之間教育部具體的作法跟配套的措施在哪裡?8月的時候,本席曾要求教育部針對教官退出校園提出規劃報告,你們回答8月底就會提出規劃報告出來,請問一下,報告在哪裡?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教育部一定尊重立法院的決議,而且兩次的決議都有提到,對於目前整個執行的進度,因為各界也關心校園安定、安全的問題,所以教育部從開始著手,尤其是520之後所做的相關規劃,都希望以這個為前提,目前相關的配套規劃已大致完成,但是因為各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意思就是當時你們給我開一個空白支票,說8月底就會規劃出來,那麼現在你們手上提出來的專題報告,就當作是你們的規劃嗎?
    潘部長文忠:這裡面所要去執行的部分,我想在8月確實有提出整個規劃的草案,但是因為也需要跟各界來做相關的諮詢,包含家長、教育人員也提了一些計畫,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想都是一個共同的目標,也回應當時立法院的決議─校園安全安定,但其間應該有一個期程,所以現在教育部也確實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學校提出教官退出校園,已經喊了非常多年,我相信部長非常清楚。
  • 潘部長文忠
    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現在我們的資源都已經在你們執政的民進黨手上,你們想要做什麼,應該可以雷厲風行,馬上就可以做到。怎麼會還要評估、還要做些什麼?難道過去沒有評估嗎?2013年、2006年沒有評估嗎?我這邊都已經提出你要趕快提出你們的規劃報告,不管是校園安全網絡的串連、輔導人力與教官權益等,都沒有相對提出來,現在才開始做是不是太晚了?
    再者,既然你們現在已經提出初步的規劃,本席認為大學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也要相對修改,上次本席曾經提過希望你們針對這個規定提出檢討而且現在這個條文裡面有軍訓室的規定,這在上次臨時提案也提過了,請問從上次檢討到現在,檢討得怎麼樣了?
    潘部長文忠:因為當時大院所作的8年規劃,其實也務實的看到現職教官未來在整個校園裡面的建程,也考慮到校園安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既然我們都已經提出要 教官退出校園,那表示這個規定已經沒有必要,我給教育部這個機會和時間提出檢討,結果你們卻連檢討都沒有。
  • 潘部長文忠
    在相關的法規或組織的編制也一定是在我們整個保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既然要做就做得徹底一點不要留一些尾大不掉沒有修正的規定,只會讓人家感覺我們的執政政府在糊弄大家。
    另外,也許有人會擔心教官退出校園之後的校園安全,其實目前已經有14所學校裡面沒有設置校官這個職位?
  • 潘部長文忠
    是的。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請問有因此而發生重大的社會事件嗎?
    潘部長文忠:這正是我要跟委員報告,以及要跟家長所提的,其實這幾年我們大學學務人員、教官退出已經開始有好的經驗……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表示教官跟校園安全沒有必然的連結,請問你認同本席這樣的描述嗎?
    潘部長文忠:應該這樣說,教育部和各級學校應該要把這樣可能的資源及安全的維護和學習一起做好,所以跟委員抱歉,當時八月所規劃出來,確實是因為跟各界討論的目標還是一致,相關的規劃也會依照大院的決議來進行,尤其是家長也會擔心如果不夠周延會不會有學生安全的疑慮,我想站在家長的角度我們可以理解,但這也是政府的責任。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剛剛警政署應該也有提出相關的配套措施。
  • 潘部長文忠
    這些也都在我們的規劃裡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者,有關你們賦予教官的責任,其實還加上學生的生活心理輔導,其實說實在的,學生的生活心理輔導其實都需要專業,教官本身是一個軍人,軍人的專業並不在此,而且你讓教官負責管理學校的服裝儀容和指揮學校的交通,其實也有損軍人的尊嚴。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高見,過去高中和大學所實施的當然是有點差異,但是校園裡面的相關需求應該是接近,從過去實施的私立大學為例,我們有461位的教官退職,補進來的相關人員就高達1,037位,這1,037位中除了大家所關心的校園安全專業人力,其實也增加了專業輔導各方面的人,等於說讓校園學生需要所給予協助的專業人士是擴充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樣本席所理解且部長也認同的,就是教官必須要退出校園。
  • 潘部長文忠
    我想立法院已經很清楚的做成決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其實既然這個情況已經沒有必要,誠如大家也聽過戒毒的時候會有一種戒斷狀況,就是大家倚賴毒品已經很久了,結果認為有毒品是美好的,可是我們要回到不正義、不必要的源頭,也因此希望教育部能大刀闊斧來解決這個問題,然後去處理之後教官退出校園的權益問題;去解決現在校園安全的問題;去解決現在學生生活心理跟輔導的相關問題,這樣的相關配套措施,不要只是一再研議,初步探討以及跟大眾討論,你們可以提出一個很好的規劃,因為專業在你們身上,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者,我研究教育部的組織發現有一個校安中心的組織,完整的名稱為校園安全暨災害防護通報處理中心,其實這個組織就在負責校園安全,從2001年成立到現在,已經有十多年了,過去這個校安中心是屬於比較任務型的,當初設計的目的也是為了校園安全,所以建議部長可以直接把校園安全的網路串連問題用現有的組織加以規劃,讓他變成常設的組織。
    此外,我也發現很多大學都是利用這個管道在聘請校安人員,經過本席的搜尋,目前的徵人啟事就有115位,表示這樣的作法是有一定的可行性,因此也請部長好好參考,建議教育部要整合現在所有的校安資源串連到未來的操作上,請問部長是否認同本席的建議?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建議,我想校安中心所扮演的功能真的是協助很多意外或緊急事件,包含我剛才特別提到的校外會,其實因為這都是社區跨校域的連結,在這兩大功能的部分,教育部都會給予強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但是本席還是要強調不要以為我們已經習慣了,就認為這件事是對的,希望教育部能夠積極處理,還有你們應該要提供給本席的報告,請盡快提供給本席,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我想這部分我們把意見規劃細節之後,就會跟委員提出。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你們原本答應八月底提出。謝謝。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麗芬質詢。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你今天提出的報告,今天的報告不只是談到教官要退出校園,其實有一個更遠大的想法是要建立一套高中職學務創新的人力計畫,所以是要聘用有學務工作經驗的人或是要積極培訓相關人力來遞補校安人力,這部分我覺得會讓校安工作更走向專業化,可是這麼多年來有很多教官們很努力地在進行校園安全的工作,也幫學生們排解了很多的問題,我知道有很多家長團體擔心校園在少了教官後,會不會因此變得不安全呢?在這邊我想請問部長,根據您目前的規劃是否可以保證校園絕對不會因此變得比較不安全。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李委員,社會各界包含大院所關注的學生安全、校園安全確實是非常核心的問題,過往教官在校園也扮演這樣的角色,但安全不能只由教官獨自來承擔,所以在學生輔導法的相關規範裡,也都希望高中職以上的體系應該要更能夠讓相關的教育人員還有專業人員來參與,所以這次教育部所做的規劃是以這樣的主軸,除了最基本、最核心的校園安寧之外,因為高中職以上的孩子在情緒跟想法上是需要一些專業協助與引導,包含生涯方面,所以就整體上來說,在人力結構上會有這樣多元的考慮,至於委員很關切的學生安全,不只是在校內,校外的部分也包括剛剛談到的校外會、校安中心機構,事實上,教育部與學校及警政單位間長期以來都設有緊急熱線以為支援,我長期在地方服務,故而瞭解該項機制所發揮的強大功能,未來也一定可以更強化。
    李委員麗芬:校園安全問題遠比教官退出校園來得廣泛,像國小、國中並無教官,卻一樣有校園安全需求,我認為應該從專職的校安人員角度出發,才能更完整地思考校園安全問題。剛才部長提到,高中階段比較屬於人生狂飆期,所以高中學生需要比較多的心理輔導與協助,至於國小、國中學生的需求可能不一樣,但別忘了,之前曾發生北投文化國小女童遇害事件。我認為各級學校的校園安全都需要仔細考量與規劃,請問在部長現行的校園安全藍圖中,是否曾針對各級學校安全有不同的規劃與方式?
    潘部長文忠:由於學生年齡層不同,有關校園安全的維護與規劃確實也需要有不同階段的因應與處理。我剛才一直強調,教官確實幫了學校很大的忙,但校園安全卻不能完全丟給教官去承擔。誠如委員所指教的,長期以來,國中小校園並無設置教官,但大家並不會因為沒設置教官而忽略國中小的校園安全。反過來,正因為這樣,所以國中小學校與社區的連結更加綿密,如設置愛心商店,以構成安全上學的環境,由此可以看出各界對孩子安全的關注,我認為這種力量才是真正的網絡,而非讓單一、少數幾個人去承擔此一安全網絡的建構。未來高中職以上,包含大學在內,將因為人力的多元化,也會有機會結合校安或各類型專業人力來加強校園安全,以教育部門的角度來看,如此方是根本作法。
    李委員麗芬:所以我們期待教育部能推動並維護各級學校的校園安全。剛才部長在報告中提到,積極培訓校安人員投入校安工作,但所謂的積極培訓為何?是否有具體計畫?相關的專業訓練內容究竟包含哪些?又該具備何種專業?
    潘部長文忠:過去大學校院中,已有部分學校計畫在教官離退後不補,而我們也據此進行了十一梯次校安人員培訓,共一千九百多位人員做專業的課程訓練。此外,我們也做了分級,讓校安或原來的教官幫忙處理發展性輔導,譬如偶突發事件、毒品濫用以及緊急事件的處理,這些都是為校安人員所做的課程設計。由於最適合培訓的時間為寒暑假,所以從下半年開始,寒假有兩個梯次,暑假則有三個梯次,每個梯次約200位。考量學校可能有地域及聘用上的問題,若一下子找不到校安人員,也可以先行聘用原本在學校服務但已離退的合適教官來擔任,之後再參加校安培訓計畫,好讓學校人力不致出現空窗期。
    李委員麗芬:現在有些大學已經有校安人員,但我更想瞭解的是校安人員的工作樣態,如工時問題、24小時值班問題,以及是否享有勞基法的勞動條件保障?我們希望能有更多人投入校安工作,而教官若願意的話,也可以轉職當校安人員。問題是,我們應該讓校安工作人員同樣能得到勞動條件的保障,請問部長,校安人員是否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抑或不在規定中?
    潘部長文忠:以學校的現況來說,有少數大學完全沒有教官,另外有五所大學原本有教官,後來也改為多元應用方式。就現況來說,教官與校安人員會合作執行任務,其中,教官享有軍人相關的權益與保障,至於校安人員則適用勞基法。我知道現行是採輪班……
  • 李委員麗芬
    24小時輪班?
    潘部長文忠:對,輪班才不會讓所有責任集中在少數人身上。針對各學校所提的計畫,我們認為可以多元應用,惟必須保有校安人力,同時也不能中斷學校原本即有的發展性輔導與輔助措施。目前大學已經這樣運作。
    李委員麗芬:我建議學校依照勞動部職安署所發布的職業安全衛生過勞預防手冊中有關職業性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確保校安人員身體健康,別讓其有壓力與工時過長的問題,從而導致過勞,也希望部長能做到對校安人員的照顧與保障。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指教,我們一定會據此來照顧並規範相關人員。
    李委員麗芬:教育部已經在規劃並建置各級學校校園安全網,但校園安全不能只單校安人員,應該有更多的人力支持,更重要的是,需要大家齊心合力方可達成。警察既是人民保母,那麼校園守護是否為警察的重要工作?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呂副局長答復。
    呂副局長春長:主席、各位委員。警察對校園安全工作責無旁貸,因此各分局會加強轄內各級學校聯繫。日前召開督導會報時,我也要求各分局偵查隊與各級學校校安人員以Line來聯繫,若有狀況可以隨時掌握,同時我們也會在學校周邊加強各項巡邏勤務,提高見警率,以維護校園安全。
    李委員麗芬:報告中提到,於96年頒布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並製作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協助學校檢視盤點校內安全狀況。請問各級學校都做這份檢核表嗎?
    呂副局長春長:校園安全自主工作檢核表是教育部頒訂的,我們會在每年的4月份與9月份開學時,要求各分局、派出所配合學校進行檢核工作,比如監視器有無損害?照明設備夠不夠?這些我們都會要求學校加強。
  • 李委員麗芬
    所以已經普及到每個學校?
    呂副局長春長:有,督察人員還會到各分局進行檢核工作,看分局有無與學校聯繫,並檢核相關紀錄。
  • 李委員麗芬
    包括高中嗎?還是只有國中小?
  • 呂副局長春長
    國中小比較多一點。
  • 李委員麗芬
    能否普及到高中?
  • 呂副局長春長
    是。
    李委員麗芬:畢竟現在是高中教官要退出校園,所以警政署是否也應協助高中學校進行相關檢核工作?
  • 呂副局長春長
    是。
  • 李委員麗芬
    我發現這份安全計畫是十年前所發布的……
    呂副局長春長:已經廢棄了,現在是教育部所擬定的新計畫。
    李委員麗芬:這份報告有一點讓我感到可惜,也就是不見少輔會的輔導人員與人力問題,因為我們知道各縣市少輔會做了非常多學生輔導工作以及偏差行為學生的協助,可是在這部分沒有看到你們有任何著墨,請教副局長,有關各縣市的少輔會對於學校安全及學生輔導部分的作為是不是可以重新評估,跟教育部有更好的合作?
    呂副局長春長:像六都的少輔會人力比較充沛,所以做得比較好,其他各乙等縣市,有些只有兩、三個,事實上人力都不夠,當初我去南投只有1個,後來縣市政府又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又多增加1個,希望各縣市政府能夠注重少輔會並增加編制,讓它將輔導工作做得更好。
    李委員麗芬:你們能不能回去努力,鼓勵縣市政府增聘輔導少輔會的人力?
  • 呂副局長春長
    我們也要求各縣市政府注重這項工作。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質詢。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事情都講過了,我就不再重複。潘部長,現在教育部有什麼明確的計畫讓教官何時退出校園?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大院的決議希望以8年的時間規劃,因為涉及校園學生安全,所以8年本來的用意就是一個漸進遞補的概念。
  • 吳委員志揚
    你們現在評估的時程如何?
  • 潘部長文忠
    就是依照大院的決議來往前……
    吳委員志揚:你那麼尊重本院,是嗎?請你尊重現在最新的民意!10月20日非常多來自各縣市的家長會長團體及校長團體,這是很難得的,一般而言,校長不太碰這些事,他們到教育部門口抗議,並說在沒有配套措施之前,暫時不要讓高中職的教官退場,這個聲音你聽到了嗎?
    潘部長文忠:當時102年立法院決議特別強調這部分,目前教育部所提的,也一定是以這樣的方向規劃,今天也特別感謝召委安排專案報告中的幾個面向,尤其家長及社會各界關注的是,教官依照退伍、離退件次的部分逐漸遞補、人員的培訓、相關安排及提供資源給學校……
  • 吳委員志揚
    你覺得你的配套是完整的嗎?你有沒有讓所有的校長及家長認同你的配套措施?
    潘部長文忠:教官對校園有很大的貢獻,但學生安全責任不能交給教官,認為這就是他的責任,剛才也有委員指教,國中小從來沒有教官,不過學生的安全也從來沒有人敢忽略。教育部的責任也正是希望以這樣的方式來規劃,所以對於今天跟大院所提的報告……
    吳委員志揚:我只要跟部長說,這個教育制度的使用者,除了學生以外,家長的意見是最重要的,聯合國公約都有提到,家長是最有權力自主決定要受什麼制度保護,所以你不要覺得過去的一切都是錯的!真的是這樣嗎?或這只是大家一種反對的心理?教官在校園,也許是台灣一個滿特殊的狀況,可是我們要從他的功能來檢討,如果教官真的如很多人給他冠上的一些刻板印象,例如箝制思想、壓抑同學,為什麼學生的父母、老師會不希望他們在沒有配套措施的狀況下就退出呢?所以這個是值得省思的!另外,網路上也有不是家長的公民團體自己連署,公民團體的聲音就更多元了,不見得是家長,現在有超過五千多人連署附議。請教育部也要正視這件事,不必因為幾年前的一項決議,好像一定得照這個時間,沒有照這個時間就完全不行,可能當時的政治氛圍、一頭熱的作法,後來好像可以再想想時間、方法,對不對?就像九二共識一樣,現在還是很有爭議,對不對?當時的氛圍覺得好棒,兩岸終於有一個架構可以好好談,但是現在可能很多人又有不同意見了。這是一樣的事情,所以你不必因為幾年前做了什麼事情,就好像被綁住了,應以制度使用者的意見為意見。
    大家都覺得教官就是校安,我認為不只是校安,我列出教官到底做了什麼事,這是教育部所公布的,目前學校教官的工作概略,他要做的事情,除了校安以外,還有輔導、生活榮譽競賽、反霸凌、性別平等、尿篩、火車站駐站輔導,光是這些有34項,另外還要參加校外會,我做過縣長我敢說校外會很重要。請問在高中階段,現在警察不能進入校園,我知道其實警察很想幫忙,但是礙於角色進不去,學校除了派教官以外,你覺得誰願意做這件事?說句實在話,沒有老師願意!現在要老師兼行政職,大家都躲的躲、逃的逃,還要做這種最難的校外會,你找不到人!校外會的工作執掌要辦理至少10種計畫,也因為校外會的關係,必須參加各種會報,包括跟縣市長開會,要開10種會報。你在哪裡找得到這樣的人,願意幫教育體系做這麼多事?部長,這段時間軍人很委屈,好像變成大家嘲弄的對象,但是我非常尊重軍人,原因在於他的養成,軍人的養成是責任、榮譽、使命感、倫理、忠誠,跟警察一模一樣,我目前在警專教書,我好喜歡我的學生。你要在哪裡、哪個氛圍裡面,可以教育出這樣的人,能取代並讓家長信任、學生安心,願意對學生那樣付出?
    現在很多老師中午陪著學生吃便當,他也覺得占用他的時間;早上要他站導護,他也覺得這超過他的時間,他們循勞基法的制度,這也無可厚非,慢慢地大家還是重視自己的生活。光是在學校值夜,有哪個學校老師願意呢?所以你要看他有這樣被訓練出的特質,不管是以考試或調訓,另外找的校安人員有受過這種訓練嗎?他受不了這個訓練的!本席再請教部長,校安人員是軍人、教職人員、臨時人員或是勞工,目前你們怎麼定位?
    潘部長文忠:剛才委員特別提到教官多年來對校園及學生的付出與貢獻,我想不只我個人,社會各界也都給予肯定,他們承擔很多事情,有時甚至是大家過度依賴,把責任都加在他們身上。至於委員特別提到校外會及校安中心的功能,在整體規畫中應該更加強化。因為委員擔任過縣長了解,這個組織是跨校及跨很多部門,它產生的功能也在我們的配套中會更加擴大及倚重,對於校安人員……
    吳委員志揚:我只問你,你覺得將來校安人員是屬於哪一種?他們的定位要清楚,是公務員、勞工還是臨時約聘僱人員?
    潘部長文忠:這10年來,大學裡面已經有相當多的校安人員……
  • 吳委員志揚
    是什麼?
  • 潘部長文忠
    他們是聘用人員。
  • 吳委員志揚
    你覺得聘用人員有辦法做到像軍訓教官那樣的程度嗎?
    潘部長文忠:過往的聘用人員有很多也是教官榮退之後再回來服務的,據我所理解,台大6位校安人員中有4位就是退伍後的教官願意再回到學校幫忙。
    吳委員志揚:你們現在要把年輕力壯的教官推出去,反而要用退休後再回來的人,好像覺得還是他們好用,這是什麼邏輯?
    潘部長文忠:這是多元,但不是唯一,我要特別提到的是這個,因為大家還是要把核心放在如何能維護好校園安全、學生安全,這才是最核心的。
    吳委員志揚:我知道當時希望教官逐步退出校園,是因為他們想到的是,過去他們的角色可能偏軍,他們可以能是以軍事與思想教育為主,尤其是思想教育,在藍綠對抗的時候,這是大家非常敏感的,所以當時才會有個決議要求教官退出校園,但是我個人認為你們應該注意到軍人的特質是難得的好特質,我們要給高中學生一個好榜樣。在大學部分,我倒是建議不要有教官,教官應該退出大學校園,除了全民國防課程臨時請他們以鐘點計費的方式來上課外,因為大學是開放式的,是與外界社會接觸的,而高中職還是集中、封閉、受同儕影響的,這時候教官就是很好的榜樣。我認為教官過去被人醜化的刻板印象,在解嚴及政黨輪替後,根本就不用去擔心。解嚴後,他們的重要工作就是校園安全、學生生活輔導及全民國防教育課程,還有我剛才提到的幾十項工作,所以他們根本沒有機會與時間去從事大家擔心的老舊思想的教育箝制,而且這也不是他們的工作項目。
    另外,我們過去很擔心教官會不會為特定的政黨與特定的人士服務,或是他們只效忠特定政黨與人士,我認為這個擔心是有道理的,但是我最近走訪各地學校,以目前學校這些教官的年紀,加上我們已經三次政黨輪替,在大家的概念裡面,軍人的明確定位是服務國家與人民,不是服務特定政黨與特定人士,部長是否同意本席的說法?
    潘部長文忠:是,教官在這些階段裡面確實也都充實了各方面,但是學校是教育場所,而軍人應該待在部隊。我一直覺得高中職的學生,很多是處於心理、情緒各方面急遽變化的時期,從教育的觀點來看,實在應該給予學校更多專業人員來協助與引導學生。
    吳委員志揚:部長,教官對於學校有沒有專業?
  • 潘部長文忠
    他們在某些面向絕對有貢獻。
    吳委員志揚:我們過去對教官的所有種種擔心,其實他們的工作內容可以重新由教育部來定義,如果擔心他們做出我們不喜歡的事情,就禁止他們做這樣的事情,或訓練他們不要做這樣的事情,但是他們的優秀特長,別人學不來的部分,讓他們繼續發揮又會怎麼樣呢?你應該讓教官成為幫手而不是箝制思想的打手,這樣的事情現在做不到嗎?照理說,以現在民進黨這種鴨霸的作為,我們藍軍反而要擔心教官會不會在學校裡面亂講、醜化國民黨,我們反而擔心這件事耶,但是我們是站在教育制度的使用者……
    潘部長文忠:委員,教官這個角色應該還是要從教育的專業上來看待,一些意識型態儘量不要加在他們身上。
    吳委員志揚:所以過去要求軍訓教官要馬上退出校園,不也是基於這種思想而來的嗎?現在已經政黨輪替三次了,解嚴了,我們就純粹以制度使用者──學校來看待問題,在你們配套完善之前,不要急著把他們趕出校園,而且在整個討論過程中,對軍人要存著感恩的心與尊重的態度,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一定。
  • 吳委員志揚
    我代表很多家長與教育人員表達心聲。謝謝。
    潘部長文忠:其實它就是漸進的時間,當時也是務實的看待。當然,對於在現職服務的教官,一定不能讓他們的權益受損或受到污衊,這是教育部最大的想法與規劃。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柯委員志恩質詢。稍後於蔣委員及本席質詢完畢後再休息。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完全是以過去7年來站在學務第一現場的角度來就教於部長與司長,我今天不談意識型態,只談教官退出校園,主體是教官,他們退出校園後,校園安全該如何維護,我用6個問題來請教二位。
    首先,在教官退出校園之後,你們提到要用很多學務創新計畫去做這個部分,請問這與目前推動的大專院校創新人力的差異在哪裡?高中職與大學在這部分的計畫有任何差別嗎?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在整個人力上,確實會比較多元,委員擔任學務長7年,最熟悉這個領域。過去10年來,大學的人力結構真的不同了,有更多……
  • 柯委員志恩
    我只問在這部分大學與高中職有什麼不同?
    潘部長文忠:學校有共通性部分,這種人員的人力專業與多元性是共通的。對於高中職的學生而言,他們的年紀、情緒、心理……
    柯委員志恩:所以人力配置上是差不多的。你提供的附件一條列了非常多的項目,其中在心理師與社工師部分,大學早就不是由教官來負責,而是另找專業人員了;在資訊行政部分,也都會找資工背景的人;至於社團部分,也都找大學剛畢業,對社團有絕對經驗者,教官根本完全就不用去!所以你在報告中提到非常多的教官在做這些事,其實沒有,教官做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危機事件的處理,頂多還有宿舍管理,但是高中職的宿舍比較少,所以大部分就只有教官那個層面而已。
    我剛才提出的是,在教官退出校園之後,有關危機事件處理部分由校安人力負責,這部分與教官最有關聯,接下來本席就要請教第二個問題。誠如剛才很多委員提到的,校安人力有70%都用退休教官,為什麼?剛剛部長也提到,台大6位校安人力中有4人是退休教官,清華大學有5位是退休教官,亞洲大學也都是,將近百分之七、八十,為什麼校安人力都要使用退休教官?
    潘部長文忠:有關校安部分,各大學也都是多元人力的運用,我回答委員的第一個問題,現在的差異度是因為我們希望能因應學校的需求,對於我們給予的資源……
    柯委員志恩:沒關係,我只問為什麼校安人力有百分之七、八十都要使用退休教官?
  • 潘部長文忠
    讓學校因應其需要去做人力的……
    柯委員志恩:所以他們都選擇退休教官,這就是很弔詭的地方,穿上軍服在校園中就說他們會箝制思想,思想可能有遺毒,在場的家長怎麼可能允許有遺毒的思想來迫害他們的小孩,但是這些教官脫下軍袍後就能變成校安人力,這時候就變得很OK,所以基本上是有沒有穿著軍服的問題了,因為大家都喜歡用教官,只是有沒有穿軍服而已,是不是這樣?
  • 潘部長文忠
    我還是回到……
  • 柯委員志恩
    請用數據來告訴我。
  • 潘部長文忠
    這部分是要讓學校因應自己的需求去聘用……
  • 柯委員志恩
    你同不同意學校都會選擇……
    潘部長文忠:學校可能因為某位教官之前都在學校服務,而且覺得是非常適合的……
  • 柯委員志恩
    為什麼會適合?
  • 潘部長文忠
    但並不是所有教官都在願意回到這個現場。
    柯委員志恩:當然是,我只是要突顯出來,即使是反對教官、非常有意識型態的大學,他們的校安人力也都還是使用教官,因為他們認為教官所涵蓋的DNA不是一般其他的人力所可以取代的,教官養成過程中有很多是這些人所沒有的。我們再看第三個題目,很務實的問題,你們說未來高中職的教官,只要退休一名,大概會補助75萬左右,以三班制來看,平均一個人的薪水不到三萬元,你認為它會做到什麼樣的品質?
  • 潘部長文忠
    教育部一定會在教官離開校園後做……
  • 柯委員志恩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委員在淡江大學服務過,一定也瞭解,無論公私立學校,每一個教官的階級不同,但教育部給予的待遇是相當平均……
    柯委員志恩:我只告訴你,你用這樣的方式來取代教官的話,本席會非常擔憂其聘用人力的品質。這裡面都是一年一聘,而且是約聘的人力,將來每年可能都在簽退職、離開的年輕孩子,因為他在學校完全沒有保障,所以流動率就高,你們所提的學輔創新人力計畫,對於這種不確定的人力,你要如何確保學校安全?因為他不是學校的正式人員,基本上就是一年一聘,因此這個問題可說是非常嚴重。還有你剛才所提到的補足教官缺額,可能一個人75萬,大學部分可能是100萬,部長,這可以補到何時?
  • 潘部長文忠
    這個一定是長久的配套……
    柯委員志恩:誰說的?什麼叫長久?我現在都不相信長久,我的人生只看後面三個月……
    潘部長文忠:過去實施十年,教育部無論是誰當部長,從來沒有發生過說哪一年突然不給學校經費了,這是一個……
  • 柯委員志恩
    這個問題……
    潘部長文忠:不管哪個黨執政,這個都是對家長、學校的責任,除非委員會把預算刪除,否則教育部不可能也不應該……
    柯委員志恩:委員會不會刪除,只是看你有沒有辦法提出一個可以說服我們的說法和作法。你說流動率高的問題要如何克服?
    潘部長文忠:現在各機關、地方及學校的聘任人員一年一聘方式是制度使然,但並不是因為一年一聘就是每年都重聘。過去實施的經驗裡面,除非學校也覺得這個人員不適合……
    柯委員志恩:不是不適合,而是因為那個人沒有受到保障,只要任何地方……
  • 潘部長文忠
    現在的聘用人員都適用勞基法相關的保障。
    柯委員志恩:你可以去查一下,學輔創新人力計畫裡面,他到底可以停留在他的職位裡面多少年,否則我就不會每一年、每一學期都在簽布這個部分,我在簽學輔人力時,一定比你更專業,相信我,好不好?基本上,你也提到很多有關輔導人力,所以我才說你的報告裡面把教官的角色全給mix起來,很多根本不是教官在做的,你只是要凸顯校園裡面的任何一個輔導方式,舉例而言,輔導人力與社工人力都是在事件發生之後的中後端來處理,第一線的部分,包括有人在教室發生解離的現象,他完全沒有存在感,在教室內突然抓狂,還有凌晨的自殺事件,這都需要第一線的處理,請問,這些是誰來處理?
    潘部長文忠:委員是專業,也很瞭解,因為現在在校園的學輔分為幾層,屬於這種發展性,亦即教官協助最多的就是這種偶突發事件,其實我們現在要留意的是這些……
  • 柯委員志恩
    我現在問你是誰在第一線處理?
    潘部長文忠:所以它就是第二層,屬於處遇性或介入性的輔導了。
    柯委員志恩:我只告訴你,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去面對的第一現場,我們花月薪3萬元請來的一般校安人員並沒有接受過這種訓練,我告訴你這部分跟我們想像的其實差距很大,我們的輔導人員也不可能跳到第一線,如果他要去處理凌晨上吊自殺的話,這些人自己都要被輔導了。所以,一定要有某種程度鋼鐵意志般的人才有辦法。部長,我只是用我所遭遇的一些事情就教於你,這是一個非常務實的問題,它絕對不是你說退一個人再用多少錢就可以補起來的這種用量的方法所可以解決學務工作的狀況,質才是最重要的。更何況,從報告來看,你們有真正顧慮到他的權益嗎?首先,你們說他可以回到國防部,在第6頁裡面特別提到這個,好像一定會確保教官的權益似的,若以校安人員部分而言,你是要他們脫掉軍袍,留在校園裡面?還是就叫他們解職再回來當校安人員?所以,本席就不太理解你們這裡所謂的校安人員是什麼。其次,公職部分,你們能保證他們考上公職嗎?再者,你們還特別提到軍職,今天也在場的國防部、退輔會都已經跟你打包票,這些人回不去了。還有校外會的部分,別忘了監察院還告訴我們校外會可能還是一個黑機關。而你說跟少年警察巡輔部分,少年警察沒有法源,教官沒辦法跟他們一起做這部分。顯然在第6頁所謂的教官權益維護方面,你們根本就沒有好好考量到他們的權益何在,我很擔心他們又變成另一批的國道收費員。
    潘部長文忠:不會造成這個狀況。我相信委員會當時決議做成8年時限絕對有委員們的考量,就是不用好像馬上就要把教官趕出校園……
    柯委員志恩:是,當然是要漸進……
    潘部長文忠:當時委員會這麼審慎地考慮也是為了希望教育部在規劃上要能尊重到教官,可以緩步且漸進地來做,因為教官有其軍階、服務時程,我想這8年應該是有其意義。
    柯委員志恩:你告訴我,假設教官不用提前退役的話,從現在開始,現任教官最年輕、最後一個退役的時間應該是何時?鄭司長,你應該有充分掌握這部分吧?
  • 鄭司長乃文
    (在台下)117、119……
    柯委員志恩:無論是117年或119年,表示還有13年,可是我們的教官幾年之後就要退出校園了?如果讓他自動退役的話,退役時間是119年,距離現在還有13年,你要他13年後才退役嗎?還是你另有時程?
  • 鄭司長乃文
    (在台下)教官可以依照他個人的生涯、規劃、意願……
    柯委員志恩:你們都這樣告訴我,可是你去把第6頁看清楚,你們並沒有針對教官權益去做好他未來的規劃,一看就知道。部長,現在已經有很多不同的聲音,請問部長,你走訪各地,你覺得高中職校長會對教官退出校園的看法是如何?
  • 潘部長文忠
    應該說維持學生安全、校園安全……
    柯委員志恩:不是,校長們會告訴你,他們一點都不想退出,你覺得家長會怎麼想?導師方面,如果是接導師工作的大學老師通常會說教官很重要,沒有接導師工作者則說:開玩笑,均權主義之下,教官絕對要退出校園,因為大學老師只要不接觸,都會從思考的角度來。你認為家長會怎麼說?
    潘部長文忠:教育部最大的責任應該細膩且周延地去規劃這方面,而不是躁進。大家一直誤以為教官是明年還是後年就要離開校園,並不是這樣子。因為當時委員會也提到它是退多補少,且是用8年的時間,大學方面過去實施了10年,也可以看到報告中的最後一頁,各位也可以看到,那個也不是說大學裡面瞬間就沒有教官的狀況。
    柯委員志恩:好,我只用最後的這個題目告訴部長,目前社會上還是存在著非常多這樣的一個聲音,在高中學務主任的一個會議上就有你們的官員在會場告訴他們,他不是來跟他們協商,而是來告知,所以就有這樣的圖形出現。我當然知道你受到非常多的壓力,你們某位顧問三不五時就要對你下指導棋,我也知道鄭司長你以教官退出校園當作自己最大的使命,且你還告訴大家,不要害怕改變來勸勉各位,但在整個過程中,我只是要告訴各位,以我當學務長的工作經驗,你如果在前面6個問題沒有澈底做到校園安全維護,我真的覺得共識度應該需要再更高一點,不然不會有這麼多的聲音出現,高中職的部分,我相信你會把校園安全的維護視為你最大的責任,但從你的報告來看,我個人覺得這個還是無法讓校園安全得到更多的維護,這是我非常質疑的地方,部長,希望這部分能夠得到最大的共識,我們最後的期望也不過就是希望你能開出最多的部分,我不擔心,我也同意不要躁進,應該要凝聚最大的共識,但重要的是應該要給我們一個更完善的規劃,這才是最重要的。謝謝部長。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陸生納保,你贊成嗎?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陸生到臺灣求學的過程中,在人權與健康的維護上,如果站在教育部的立場,當然希望他們也可以得到健康上的保障。
  • 蔣委員乃辛
    所以你贊成?這個案子是教育部還是其他單位提出去的?
    潘部長文忠:兩岸部分主要是陸委會在主導,但陸生部分是我們的權……
    蔣委員乃辛:可是陸生部分是教育部在處理的,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是。
    蔣委員乃辛:陸生的整個生活及學習情況都歸教育部處理嘛!所以這部分不是教育部提的,對不對?過去民進黨在野的時候是全力反對,現在總統拍版定案了,所以陸生可以納入保險。再請教一下,未來針對「三限六不」會不會開放?
    潘部長文忠:其實這部分有做過一些檢討、有很小幅度的調整,過往是一個歷程,跟一開始招收陸生之時所提的內容相較,也漸進地做了一些檢討。
    蔣委員乃辛:所以會開放,是不是?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陸續地檢討。
    蔣委員乃辛:基本上會朝開放的路線走,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是。至於哪一些面向會開放,我想應該是要做一些討論……
    蔣委員乃辛:不是你來決定的?就像陸生納保一樣,不是教育部決定的……
    潘部長文忠:不是,應該講……
    蔣委員乃辛:是由蔡英文總統在協調會中拍版定案的,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如果就陸生納保,從招收學生部分,跟學生在臺灣生活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如果「三限六部」可以解除的話,哪一個部分會先解除?
    潘部長文忠:我可能沒有辦法直接回復你。就像陸生納保,其實大家也討論過……
    蔣委員乃辛:部長剛剛已經講了,你們已經研討過了,看那些部分是可以先開放的嘛!
    潘部長文忠:不,它是漸進的,過往就是……
    蔣委員乃辛:哪些是第一優先、第二優先,漸進的嘛?
    潘部長文忠:剛才司長特別提到,因為我也特別就此一漸進發展的過程做過了解,目前學歷採認和留臺就學的部分,臺灣整個社會還是需要更多的討論,因為有相互的影響,其餘部分,過往幾年其實是從原來的……
    蔣委員乃辛:除了剛剛你講的那兩項之外,其他都可以開放了,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傾向逐步鬆綁,它倒不是從全有到全無的概念。
    蔣委員乃辛:從這上面看來,很多有關教育的政策不是教育部部長決定的,是總統來決定的。
    潘部長文忠:沒有,因為委員提的是兩岸的問題,就兩岸問題的高度,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上大概不是教育部直接就……
    蔣委員乃辛:昨天臺中市政府做出一個決議,有關課綱部分要觀課的問題,臺中市政府說不做,教育部表示希望他們尊重教育部的決定,可是決定權還是在臺中市政府。過去曾有民進黨的委員在教委會這裡講過,如果中央的政策地方上不配合的話,扣他們的補助款!請問部長會不會扣臺中市政府的補助款?
    潘部長文忠:媒體上所看到的那個協商內容,實質上其內容非常地多,但是不是像剛才委員所提到的,他們真正的決議就是完全地違背課綱政策,我聽彭局長提到的內容並不完全只是這部分……
    蔣委員乃辛:我是看報紙的,部長也是看報紙的。
  • 潘部長文忠
    我有請他們把詳細的內容提供出來。
    蔣委員乃辛:如果部長也是看報紙,顯現出來的是什麼?政策的部分是總統決定的,就教育部之政策要不要做是地方政府來決定的。那請問教育部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就像現在很多單位一樣,科技部有一個科技會報、文化部有一個文化會報,所有的重大政策權,總統從行政院手上抓過去了、由總統來決定;行政院就把部會首長的職掌拉過去,組成一個會報,由行政院來決定,而政策決定了以後,地方政府不實施的話也只能尊重。到底你是制定政策的部長,還是執行政策的司長、科長?
    潘部長文忠:委員所舉的這兩個例子,我要這麼說,臺灣跟中國大陸的關係這部分有上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不單純只是教育……
  • 蔣委員乃辛
    我知道……
    潘部長文忠:至於剛才委員提到臺中市的部分,其實它只是一個協議,並不像媒體報導的,其是不是有具體衝突、違反中央政策……
    蔣委員乃辛:今天的報紙有多少的校長投書!如果臺中市政府可以這樣做,其他縣市政府也可以這樣做,那你們的觀課政策要幹什麼、還可以存在嗎?
    潘部長文忠:107課綱是全國性且已頒布的課綱,剛然全部都要遵循啊!
  • 蔣委員乃辛
    107課綱還能夠實施嗎?
    潘部長文忠:當然可以,這個已經頒布了。
    蔣委員乃辛:如果大家都不觀課的話,107課綱要怎麼實施?
    講到今天的主題「教官退出校園」,會不會哪一天有家長到總統府前面去抗議,總統府的協調會又做出決策、拍版定案、政策大轉彎?你不敢講,我也不敢講。
    潘部長文忠:現在漸進規劃,當然就執行啊!
    蔣委員乃辛:會不會只有蔡總統知道,別人都不知道?
    潘部長文忠:任何人還是會尊重立法院的決議,這應該才是重點。
  • 蔣委員乃辛
    立法院的決議是在校園安全無虞的時候……
    潘部長文忠:是,現在的規劃也是朝這個方向在做。
  • 蔣委員乃辛
    現在校園安全是無虞的嗎?
    潘部長文忠:所以它是漸進發展的,並不是說明年教官就不在校園……
  • 蔣委員乃辛
    我知道啊!8年的時間慢慢來嘛!
  • 潘部長文忠
    我覺得委員會的這個規劃是很周詳的、很好。
    蔣委員乃辛:今天我是站在家長的立場,前面質詢的同仁也是站在家長的立場,我參加全國高中職家長會會長的群組,對於教官退出校園是一片反對聲浪,至少目前教育部及地方政府所有的措施都無法讓他們放心,所以站在家長的立場我們是全面反對。
    國發會網站有一個公共政策論壇的平台,裡面有一個議題,是建議將教官留在高中校園,以維護高中校園的安全,教育部有進去看過嗎?
    潘部長文忠:我也了解,因為就我的預期,那也是……
  • 蔣委員乃辛
    到現在有多少人連署?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超過5,000個人。
  • 蔣委員乃辛
    算不算多?國發會平台平常有誰會進去?
  • 潘部長文忠
    相關的議題只要達到一定人數……
    蔣委員乃辛:一般來講沒有人會進去看的!可是,短短的幾天時間竟然就有6,000多人連署,可見大家都很重視這個問題。
    我播放一張圖片給你看,這個是10月11日發生的事情,位於臺北市一所高職的門口,放學的時候,我們不講是黑道的人,反正有人要綁架學生,結果是誰把學生救下來的?教官。這是電視上面的新聞,部長有沒有看到這則新聞?
  • 潘部長文忠
    我有看到。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輔導人員,當場他們有辦法救下學生嗎?如果是校安人員,當場他們有辦法救下學生嗎?我相信不可能,只有教官有辦法,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這位教官的表現,當然大家予以肯定,但……
    蔣委員乃辛:不管是校安也好,學務與輔導創新工作人力也好,都沒有辦法百分之百地填補教官的功能。教官的職掌有哪幾項,你知道嗎?
  • 潘部長文忠
    有相當多細項。
    蔣委員乃辛:有幾項?你不要看司長,我是請教部長。我不講別的,就是實質上教官到底在做些什麼,光教育部自身所規定的這6項,校安人員及學務人員就無法加以替代。那誰來做?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10年來大學裡教官和校安人員、學輔人員的合作,其實也都在相當多的大學裡實踐,我想這些都是教育部應該再進一步來……
    蔣委員乃辛:部長,高中學生的輔導管理和照顧,跟大學學生的管理輔導照顧是不一樣的,對不對?絕對是嘛!
    潘部長文忠:應該有它的相似處,也有特別要著力的點。
    蔣委員乃辛:所以在大學裡面可以做的事,在高中職未必做得到,在大學不需要的事,在高中職郤很需要,我們不能舉大學的例子,大學10年中教官可以退多少、學務輔導人力有多少、進用了多少人,好像就把大學的問題統統解決了,但基本上,大學學生年齡大概都超過20歲,自主能力強,高中學生正值變化期,受外界影響非常大,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拿大學的例子來比高中嗎?這是沒辦法的事情!譬如反毒、反黑、反霸凌,校安人員會去做嗎?他拿2萬多塊薪水,會給你做嗎?學務輔導人力會去做這一塊嗎?不會做!他也沒有這個能力去做,那要怎麼辦?
    潘部長文忠:我們所聘用的校安人員,他們的權利義務跟專業都應該被清楚規範和認證,當然在薪資方面,我們會給學校資源,由學校視情形做薪資給予的彈性處理,當然,委員提到高中職的學生除了處於安全上的問題外,在很多心理、情緒各方面,包含職涯的發展,其實這都是台灣孩子現在更需要被關照的。
    蔣委員乃辛:對啊!請問,現在家長這麼焦慮,在整個過程中,部長有跟家長座談過嗎?有沒有聽聽家長的意見?
    潘部長文忠:是,在整個研商過程,目前當然還是在談論的過程……
    蔣委員乃辛:沒有!根本就沒有!我問過好多家長,教育部有沒有跟他們舉辦過座談會,讓家長了解目前的政策,又教官退出校園的話,要用什麼來填補?要怎麼做?有沒有?沒有!這些家長會長跟我講,都沒有!所以……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們也有跟家長……
    蔣委員乃辛:教育部應該要聽聽家長們的意見,尤其是高中職學生家長的意見,今天我就是站在高中職家長的立場來講話,當他們知道今天部長要到立法院就「教官退出校園」議題備詢時,多少高中職家長及會長跟我講,一定要反映他們的意見,請部長跟他們當面見面,聽聽他們的意見,然後再做最後的決定,部長,可不可以?
    潘部長文忠:我幾天前也跟家長團體見過面,當然不是專只談這個問題……
  • 蔣委員乃辛
    不只……
    潘部長文忠:不!他們是相當多……的家長,也是高中的校長……
  • 蔣委員乃辛
    你說的團體是哪些人?有幾場?全國的家長都有座談嗎?全國高中家長聯盟、全國家長協會有跟你們談過話嗎?沒有嘛!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大家都在關注這個問題,也提醒教育部,現在就是處於相關配套規劃的過程。
    蔣委員乃辛:部長,聽聽家長的意見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一定。
    蔣委員乃辛:開開公聽會,聽聽家長的意見,直接面對高中職家長,讓他們了解,也讓你們了解家長們的想法,好不好?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 主席(蔣委員乃辛代)
    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教官的議題,我的態度很清楚,不要因為上一代不愉快的經驗,影響到下一代孩子的人身安全,然後也請部長和負責的官員,不要選擇政治的正確,而輕忽家長和老師的心聲,這點我特別在此強調。我先放一張照片給部長看,這些家長是我上個禮拜在桃園召開全桃園的家長會長聯合會時,他們要我拍下的照片。在場的家長,有支持綠營的,有支持藍營的,全部都舉手表示一定要把這張相片讓部長親自看到,裡面沒有藍綠、沒有朝野、沒有黨派,只為了孩子的安全,他們請部長看著他們每個人舉手反對教官退出高中職校園,他們只要孩子的安全,他們願意把他們的影像讓部長看到,沒有黨派、沒有顏色,只有孩子的安全,所以我提醒部長,一定要把這個影像烙印在你的心裡面,不要堅持所謂的政治正確,剛剛蔣委員也提到了,有五千多個家長,代表有五千多個家庭跟你表示此時此刻校園安全還是有問題,你為什麼那麼堅持要教官退出校園?你剛剛講說不是此時此刻,不是明天,也不是明年,但是如果知道關鍵的人,就知道部長你在迴避問題,我就請教部長,從今年開始要不要繼續補新的教官?如果你不繼續補新的教官,就表示你開始讓教官退出校園,因為不會再有新的教官進來!你根本就忽視我們立法院的決議,立法院決議有兩個,一個是你一直強調的尊重大院決議,8年後教官退出校園;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決議,就是要在校園安全無虞、學生安全獲得保障的情況下,教官才可以退出校園,所以我也相信教官此時此刻不可能馬上消失,但是我請教部長,如果從今年起停止聘請新的教官,不再補新的教官,那就是開始讓教官退出校園了!家長的憂慮就開始發生了!請教部長,你們今年要不要補新的教官?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今(105)年已經考過一梯次教官,因為當時在討論這個的過程中,也是採漸進的作法,就是退多補少的概念,所以今年錄取了153位。另外,最近這二、三年教官離退,即使辦理招考,也出現員額出缺狀態,所以,我剛才也特別提到,教育部要規劃更多學校沒有補滿教官的問題,不要讓人力出現空缺。
  • 陳委員學聖
    明年要不要繼續補教官?
  • 潘部長文忠
    這就是一個階段性的研商。
    陳委員學聖:我跟部長講,我就是以你有沒有補教官,來看你有沒有尊重家長、學校老師及立法院委員的意見,請問,校園安全要不要繼續補強?如果你明年停止聘用教官,那就表示你真的忽略校園安全,我特別跟部長提醒,這些教官都是千挑萬選,是部隊覺得值得推薦的優秀軍官,是警方覺得值得合作的好夥伴,呂副局長,對不對?也是家長、老師最放心可以依賴的校園守護神,這些教官你要給他們最好的尊重,同樣的,你要讓這些教官繼續發揮他們在校園裡的安全影響力,我們已經很明白的表示了委員的立場,大學的部分,就讓大學自主,你不聘用教官要聘校安人員都可以,但是在高中職這一塊,我特別請部長一定要注意這些家長舉手想要讓部長把他們的影像烙印在心裡的意思,就是孩子的安全不能有任何的疏忽。
    我特別也要請教呂副局長幾個問題,因為你剛剛迴避了重要的關鍵問題,所以我只好很取巧性的再問你幾個你心中真正應該要回答的問題。請問,為什麼在路口指揮交通的義警,他們穿的制服要跟警察一模一樣?為什麼?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呂副局長答復。
    呂副局長春長:主席、各位委員。我雖然從警三十幾年,但這部分確實的原因我並不清楚。因為如果他換上別的衣服,沒有人會理他,因為他就不是警察,所以要穿得看起來像是警察才有威脅效果。今天教官退出去以後,這個教官你叫他穿得很像軍服的衣服就會有威嚇效果嗎?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問號。
    第二點,請教呂副局長,為什麼在那麼多警察的專屬隊伍裡面要有少年隊?
  • 呂副局長春長
    有專業取向。
  • 陳委員學聖
    專業在哪裡?
  • 呂副局長春長
    他們對少年的心理及事務比較了解。
    陳委員學聖:少年會有什麼狀況?為什麼國、高中畢業典禮時,少年隊要去學校裡面?
    呂副局長春長:怕有時會有毆鬥、尋仇,所以要作預防的工作。
    陳委員學聖:大學畢業典禮時,你們會派人去學校嗎?不會嘛!小學也不會嘛!國、高中這一塊為什麼會有少年隊介入,就表示校園安全是國家非常重視的一塊。這段期間少年血氣方剛,很容易逞凶鬥狠、拉幫結派,甚至可能和毒品、黑幫掛在一起。教官不是只有關心高中職,還跟國中、小連在一起,對不對?
  • 呂副局長春長
    對。
    陳委員學聖:我們希望青少年不要誤入歧途,在此時此刻,呂副局長應該大膽地講,如果沒有了教官,治安會出現很大的洞,對不對?
  • 呂副局長春長
    我們尊重教育部的決定。
  • 陳委員學聖
    教育部什麼決定?
  • 呂副局長春長
    繼續留在校園或退出校園。
    陳委員學聖:如果退出校園,你會不會覺得校園安全會出現很大的問題?
    呂副局長春長:校園內部由教育部負責,我們負責校園外部的加強巡邏勤務。
    陳委員學聖:好吧!副局長,你放心,你一定會升官的。校園安全絕對不容許有任何輕忽,下一張照片就是有人在校園門口要擄人。昨天也出了一件事情,苗栗有個護理學院,晚上十點多教官巡視校園發現護理大樓前傳來呻吟、哭泣聲,上前察看發現一位就讀護理科二年級的男學生躺在一樓無障礙坡道,頭部受傷,意識模糊,趕緊連繫消防隊將人送醫。該生因腦出血連夜進行腦部手術,目前昏迷指數8到10,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尚未脫離危險期。這名教官做自己職掌該做的事,保護了校園的安全。我希望部長一定要以校園安全為念……
  • 潘部長文忠
    一定。
    陳委員學聖:你不要把教官當作一定是支持國民黨的,今年3月份本席競選國民黨黨主席的時候,我跟部長及在座部分人的想法一樣,以為教官一定是支持國民黨的,我想他們一定是藍營中的深藍,一定是國民黨黨員。結果我打電話去拜票,他們告訴我說,他們一票都沒有,因為為了讓政黨退出校園,教官率先退出政黨。當時他們如果有幫我的忙,搞不好我就選上黨主席了。而他們沒有幫忙的原因是,他們也退出了政治活動。部長在處理校園安全的時候,大學部分就讓學校自己考量,剛才柯委員沒有提到,淡江是目前全台灣聘請教官人數最多的大學,超過了20位。柯委員也說,教官是最好用的,因為所有的疑難雜症,教官二話不說,在軍人服從的個性之下就勇往直前。有些學校的教官人數是減少的,但畢竟是大學,你就讓他們校園自主,這一塊不分藍綠朝野都沒有爭議。
    但是回到高中職這一塊,你一定要念茲在茲,孩子的安全不能有任何的疏忽。今天如果你把教官改成校安人員,會產生很多的問題。現在有些教官退下來以後改當校安人員,在部隊裡面學長、學弟制度是非常的明顯,因此當主任教官、總教官碰到校安人員時不知如何指揮,因為校安人員是他們的大學長。現在校園裡面改成校安人員就已經產生狀況,萬一以後全面改成校安人員,問題會更加嚴重。所以本席再次強調,教官問題是上一代的恩恩怨怨,就讓不愉快的經驗過去;在這一代,家長和老師看到的只是孩子的安全。請部長繼續補充新的教官,讓高中職的教官繼續留在校園裡面維護學生安全,你可以做到嗎?
    潘部長文忠:校園學生安全是家長最掛心的事情,教育部一定全力處理,對於配套措施,今天委員有很多指教,教育部一定會很縝密地、細緻地作規劃。我們是從教育出發,對任何人都不應賦予他用意識形態來誣衊教官,我覺得這是不對的。
    陳委員學聖:部長講這些話是今天最好的結語,就是不要用任何意識形態來誣衊教官,我們是在辦報育,以孩子的校園安全為第一優先,其他的政治考量都放一邊,好不好?這一點,我對部長有很深的期許,謝謝部長。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 主席(陳委員學聖)
    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請呂委員孫綾質詢。
    呂委員孫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題是「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我認為讓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中學習、成長是教育部的職責,所以部長一定要蒐集各方意見,以弭平各界的疑慮,並且讓小朋友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下成長,好嗎?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校園安全以及相關的規劃,本來就該讓家長有更多的了解,他們才能安心,尤其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呂委員孫綾:本席想請教有關偏遠地區中小學的問題,以新北市為例,我的選區有47所中小學,其中有21所屬於偏遠地區學校。全國偏遠地區學校平均值是三分之一,我的選區裡面偏遠地區學校的比例是高過於全國的平均值。在這個部分我想跟部長討教,第一個,目前各縣市偏鄉地區學校的認定標準是依據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的第二條與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的規定,授權給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此標準,因此,本席想請教部長,目前各縣市對於偏遠地區學校的認定標準是一致的嗎?此外,本席發現這個認定標準可以歸類出5個模式,第一個,以學校與縣市政府的距離作為標準。第二個,以學校與公共交通工具的站牌距離作為標準。第三個,以學校的規模做為標準。第四個,以教師的流動率作為標準。第五個,以收入戶學生的比率做為評比。因此,本席想就這個部分請教部長,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潘部長文忠:謝謝呂委員的指教!對於偏遠地區學校的認定確實一直都在演變當中,其實地方各縣市並不完全一致,這是過去一直存在的狀況,當然也有一些是因為環境的關係,譬如交通條件改變了,原本這所學校可能沒有公車抵達或是沒有設置公車站牌等等,所以它的條件是變動的。因為偏遠地區的學校發展是大家關切的問題,所以教育部也研擬了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即將送至大院審查。其中有一個剛才委員關切到的議題,那就是所謂偏遠地區學校的界定,而我們確實是從過往地方政府所做的相關界定中,希望能在條例草案中提出一個讓大家一致參考的標準,因此,在這個條例中也訂出了幾個指標,如此一來,不會再有委員剛才所說的狀況,有些縣市是這樣訂定、有些縣市是那樣訂定,如果這個條例能夠順利通過,全國就會有一致性的認定標準,我可以提供委員我們訂定的草案內容做為參考。
    呂委員孫綾:其實,本席知道部長對於偏鄉教育的標準相當關心,也知道教育部為了改善標準不一的情況,提出了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的草案,針對偏遠地區的學校予以定義,而本席也發現教育部版本對於偏鄉地區學校的定義,在第四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都訂定得非常具體,但是,第四目針對其他文化不利以及生活不便、經濟不佳等特殊情形,描述得非常抽象,是否會變成像現在一樣,最後到了各個縣市還是會出現不同的標準?因此,本席認為,偏鄉地區學校的認定標準是否應該要更具體化或更標準化?希望部長能就這個部分再加以思考,可否給一個更明確或是經過通盤考量之後的標準?本席認為,若是標準不一的話,訂定出來的法案仍然無法改變現狀。
    潘部長文忠:這麼長的一段時間以來,為什麼偏鄉學校的定義會一直不斷的演變,甚至早期還有所謂特偏學校的概念,因此,誠如委員所指教的,在教育部擬訂的偏鄉學校發展條例草案中,第一款的前面那些都是具體的定義,因為那是客觀的,但是,如果完全只有我們表列的這幾項,雖然是很客觀,卻也發現無法完全適用於22個縣市,而它確實是出現了所謂未來應該要去做偏遠地區的特別關注,因此,我們這樣做也是希望能留一點空間來因地制宜。不過,它還是有一個機制,而這個機制一定要由地方審議會來把關,也就是說,大體的原則由教育部規範,但是,當區域有差異的時候,能夠有一個比較因地的……
  • 呂委員孫綾
    彈性的部分。
    潘部長文忠:對,我也向委員做個補充報告,以過去對學生的午餐補助為例,屬於弱勢學生的部分是很客觀的,但是,最後發現還是有些孩子可能因為家庭中爸爸媽媽突然暫時沒有工作,即使不符合任何的條件,卻是真的在短時間內有困難,因此,當時有一個權宜的措施,希望由導師加以認知,讓孩子不要因為硬梆梆的規定而忽略了他吃不到飯的事實。同樣的,這個部分是有異曲同工的意義,雖然它有一個空間,但是,還是要經過地方教育審議會的審議,這也表示它會公諸於大眾,而非由學校的校長為了爭取資源而自認為是偏遠學校。這個條例的設計是大體的部分經由教育部相當的研議,卻也保留一點彈性,透過把關的機制,讓地方能夠有這個機會。
    呂委員孫綾:所以我們是希望能保留這個法律的彈性,適用於其他各個縣市,如果出現不同的狀況時,能夠再做研議。
    潘部長文忠:是,譬如談到文化不利這個東西就相當的主觀,此時就能拿出來讓審議會大家共同討論,說不定它就真的是存在的事實。總之,非常謝謝委員的關注,我們會在執行面上更加留意。
    呂委員孫綾:好。另外,偏鄉學校的教師其實也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們很容易會因為制度的問題而聘不到教師或留不住教師,因此,本席想請教部長,你認為偏鄉地區為何會聘不到教師?最主要的問題是出在哪裡?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關注!這個部分的因素相當多,有一些是環境的因素,畢竟這些學校都是地處偏遠,無論是交通或生活等等,各方面都是相對的不足,對於教師而言,尤其是那些有子女要就學的教師,可能就會有許多要面對的問題,另外一個當然就是教師本身的意願問題。因此,教育部針對環境的部分,這些年來持續編列了每年大約3億的預算,希望能夠協助學校改善教職員的住宿環境。另外,針對教師本身意願的部分,確實是應該要尊重教師個人的意願,但是,對於偏遠地區孩子的受教權益而言,可能每年都要面對不同的新教師,因此,在未來修正的偏鄉條例中,針對未來透過政府資源培養的公費生,在他們的服務年限上會有比較長的時間,大約是6年的草案規劃,原因是既然是由政府公費所培養的師資,對於長期師資不足的偏遠地區,確實是應該要維護這些孩子的受教權益,因此,我們也會從這些面向來做改善。
    呂委員孫綾:剛才部長也提到了一點,偏遠地區的孩子常常會遇到一個狀況,可能今年換了一個老師、明年又要再換一個老師,對於他們的受教權而言,其實是有相當大的損害。更何況,缺乏良好的師資會讓偏遠地區的孩子更加弱勢,同時也讓老師缺乏前往任教的動力,這樣就會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導致那些孩子缺乏良好的受教權,因此,本席希望部長能就這個部分再好好的思考,如何讓偏遠地區的孩子能夠受到更好的教育。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關心偏遠地區孩子的受教權。我也再向委員補充報告,教育部在今年暑假啟動了合理員額編制的措施,這個措施主要是針對偏遠地區人力的安排,希望能讓它更有彈性,而這個聘任的部分也是比較有機會留住相關教師的做法,我們一定會持續的努力。
    呂委員孫綾:就剛才本席所講的議題,希望部長能多多的留意,也要多花費一點心思,不僅是讓孩子能有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還要有一個良好的教學品質,甚至讓他們能在安全的環境中好好的學習,希望部長能在這個部分多多的費心。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來努力。
  • 呂委員孫綾
    謝謝部長。
  • 主席
    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請問你是否服過役?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有。
  • 鍾委員佳濱
    少尉預備軍官?
    潘部長文忠:對,我服的是預官役。
  • 鍾委員佳濱
    在部隊中帶過兵?
  • 潘部長文忠
    有。
    鍾委員佳濱:請問軍訓教官是否也服過役?與你一樣,也受過軍事訓練?
  • 潘部長文忠
    大部分是如此。
    鍾委員佳濱:大部分是如此,如果軍訓教官與你都一樣拿槍到部隊去帶兵打仗,你認為誰會比較厲害?
  • 潘部長文忠
    一定是受過訓練的軍人。
    鍾委員佳濱:當然是軍訓教官嘛!但是,如果不拿槍,而是到校園中帶學生,你比較厲害或是軍訓教官比較厲害?
    潘部長文忠:我自己是不敢這樣自誇,但是,教育畢竟是我的專業。
    鍾委員佳濱:副局長,警察值勤時帶槍是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警力在必要時必須使用槍械,是不是如此?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呂副局長答復。
  • 呂副局長春長
    主席、各位委員。是。
    鍾委員佳濱:如果警察沒有槍,在執行治安或取締犯罪時與一般民眾有什麼差別?
  • 呂副局長春長
    要看他是執行什麼勤務。
    鍾委員佳濱:但是,基本上,我們認為警察對於犯罪的最大嚇阻是因為他帶著槍,對嗎?
    呂副局長春長:是,帶槍的警察。
    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部長,教官在學校裡做什麼事情?
    潘部長文忠:過往教官的相關執掌,誠如剛才委員所言,我們在教育專業上稱為發展性的……
    鍾委員佳濱:他們有哪些工作需要帶槍?有沒有?如果他們所做的事情不需要帶槍,與接受過基本軍事訓練的你我有什麼兩樣?為什麼學校的老師對於這些工作就做得沒有教官好?他們的工作包括承辦軍訓教育、糾察、校外導護、生活輔導、學生的服儀及春暉、春風專案等等。請問徐次長,你是軍人嗎?
  • 主席
    請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徐次長答復。
  • 徐次長衍璞
    主席、各位委員。是。
  • 鍾委員佳濱
    這些穿軍服的是不是軍人?軍訓教官是不是軍人?
  • 徐次長衍璞
    軍訓教官是軍人。
  • 鍾委員佳濱
    這些在受訓的是不是軍人?
  • 徐次長衍璞
    也是軍人。
    鍾委員佳濱:請問,身為軍人,你希望過哪種生活?
    徐次長衍璞:說實在的,這是一個職業選項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我們尊重每一個人的職業選項。
  • 徐次長衍璞
    是。
    鍾委員佳濱:因此,本席相信,有的人寧可穿著軍服在學校站崗,他的選擇是因為若從事第一線的操演就可能難以兼顧家庭,他可能有他的人生規劃,所以我們尊重到校園擔任軍訓教官的選擇,你是否同意?
  • 徐次長衍璞
    同意。
    鍾委員佳濱:如果這些教官想要再回到部隊過部隊的生活,你是否歡迎?
  • 徐次長衍璞
    我們當然尊重他個人的意願。
  • 鍾委員佳濱
    有沒有這樣的機制?
    徐次長衍璞:目前軍訓教官的人數是比較多,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與教育部保持密切的聯絡,不過,目前是沒有軍訓教官回任的機制。
  • 鍾委員佳濱
    目前沒有?
    徐次長衍璞:目前沒有,但是……
  • 鍾委員佳濱
    有沒有前例?
  • 徐次長衍璞
    會有少數。
  • 鍾委員佳濱
    很少數?
  • 徐次長衍璞
    極少數。
  • 鍾委員佳濱
    最近有沒有?
  • 徐次長衍璞
    最近沒有。
    鍾委員佳濱:部長,你可知道目前最需要軍訓教官的就是私立高中職,他們的老師月薪大約是39K至53K,而根據教育部編列的預算,派遣到私立高中職的軍訓教官月薪大約是57K至74K。如果你是私立高中職的老師,要你去做剛才所提的那些事情,請問你會怎麼說?「他的待遇好啊!保障好啊!那就讓他去做吧!」,這就是為什麼高中職希望教官能留下來,因為他領得多、保障好、待遇比老師好,因此,也必須負擔更多的事情。現在我們就來超級比一比,老師是7點到8點半早自習到校,沒課就可以不必待在學校,薪水大概就是這麼多,不用留守,而且有寒暑假,但是,教官就不一樣了,他們相當的辛苦,上班時間是從早上7點到下午5點半,雖然薪水比較多,卻必須輪班顧宿舍,假日也要輪班,而且不適用勞基法,無論是一例一休或是二例,他們都不能休,隨時有狀況都要出勤,對嗎?教官真的很辛苦,我們給予他們肯定,但是,在他的職業生涯選擇上,為什麼不選擇在部隊擔任軍人?因為必須要配合部隊、要隨著部隊調遷,雖然待在部隊的薪水更高,但是,你的留守、你的寒暑假,真的與在學校中差不多,因此,為什麼軍訓教官選擇留在校園,誠如剛才次長所言,這是每個人對於家庭生活、對於職業生涯的選擇。同樣的,在學校裡面,基本上,老師與教官的分工也是反映在不同工不同酬的選擇上,部長,你是否同意?
    潘部長文忠:是,因為他們適用不同的制度,包括他們的待遇在內,然而,在校園中的共同目標確實就是教育與維護學生安全。
    鍾委員佳濱:現在私立學校很擔心的是什麼?私立學校教職員的退休保障沒有軍人好,如果今天將教官換成了校安人員,而這些校安人員的福利保障卻不如軍訓教官那麼好,他們很擔心校安人員是否還願意像軍訓教官一樣做那麼多多的工作,這就是目前私立高中職最大的擔心。因此,接下來,教育部,你要落實本委員會以及立法院的決議,在110年的時候,本席並不是說要軍訓教官退出校園,而是要讓軍人回歸部隊。如同本席剛才所言,軍訓教官不拿槍,那就與我們沒什麼差別,他做的事情比較多、他領的比較多,今天我們讓軍人回歸部隊、讓校園裡做原本教官做的那些事的人也享受同樣的待遇及保障,你認為找不到這樣的人?能否找到這樣的人?
    潘部長文忠:對於學校在這些人力上所需要的預算及資源,教育部是一定要給予支持,而且過往也都是一樣。
    鍾委員佳濱:你們花費這樣的資源絕對划算,為什麼?目前全國有3,500位軍訓教官,而我們的國軍開始從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到未來的勇固案,到時候我們的國軍部隊最多只有19萬人,其中的校級軍官是1萬6,559人,而教官就占了將近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部隊的高級軍官、中高級軍官的編階,次長,是不是如此?
  • 徐次長衍璞
    是。
    鍾委員佳濱:我們的國軍需要受過比我們更好的軍事訓練的軍官,讓他們在部隊中帶兵、帶著部隊備戰,結果我們卻把將近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人力放在學校,做著你我都可能比他做得好的事情,只要給予同樣的福利保障,因此,教育部要從這裡開始思考,這是國家資源的合理配置,不是目前軍訓教官做得很好、工作勝任,我們就讓他永遠做下去。
    目前軍訓教官的待遇不錯,教育部能否付得起這麼高的待遇,繼續聘請校安人員擔任這個工作?你付得出來嗎?上校的薪水是到7萬6,000元,少尉也有4萬5,000元,現在到教育部考專門擔任軍訓教官的人是為了什麼而來?他沒有去考陸軍官校,而是大學畢業來應考教育部的軍訓教官,原因就是待遇比擔任國小老師的待遇還好,是不是如此?但是,目前現職的軍訓教官,本席詢問過次長,現在的軍訓教官有兩類,一類是從國防部考進來的國軍,理論上,這些人可以再回去部隊,但是,在現實上沒有發生過,另外一類就是考進教育部的軍訓教官班,他根本不是職業軍人出身,而是大學畢業來考軍訓教官班,在官校受過一定程度的訓練之後就派去擔任教官,這些人能否回任部隊?
  • 徐次長衍璞
    當然是有困難。
    鍾委員佳濱:有困難嘛!因為他不是正規的軍人。這些進來的人就從少尉開始,我們知道在部隊要能領到終身俸至少都要升到少校,如果他進來時的位階是少尉,直到110年為止,還有8年至9年,是否有辦法做到領終身俸的少校?因此,上次本席就提醒過教育部,你們對於現職軍訓教官必須要從他的生涯規劃來思考,目前我們從根斷源,不再有這樣的招考,但是,現存這些教官的權益、未來的退撫,你要一個、一個的幫他好好的思考,能回部隊的就讓他做到能領終身俸的校官,不能回部隊的就必須在你現有的教官體制中,隨著高階教官的退休、離退而慢慢補上去,補到能夠升上少校的時候、可以領終身俸的時候,這樣才不會感覺是被教育部騙了,是不是如此?教育部能否在這個部分給予承諾,幫他們好好的精算一下,並且做好生涯規劃?
    潘部長文忠:謝謝鍾委員的提醒,我們在今天的報告中有談到,對現職教官權益的維護,當然委員談得更細,這也是教育部在規劃……
    鍾委員佳濱:不是我談得更細,而是你們應該做到那麼細。
  • 潘部長文忠
    也一定要這樣協助和維護。
    鍾委員佳濱:你有沒有委託司長處理這部分?在3,500位教官當中,有多少人不能回部隊轉任,必須留在軍訓教官體系,做到退休、領終身俸為止,你們有沒有統計?
  • 主席
    請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司長答復。
    鄭司長乃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統計數據,我們在83年曾經考過……
    鍾委員佳濱:部長,本席要你承諾一件事情,我希望未來軍訓教官逐漸離開校園的過程中,應該把空出來的缺、可以升遷的缺,留給專程考進教育部當軍訓教官的人,讓他們經過一定的時間之後,可以逐級升遷,領到當年考進教官來學校服務,所要領的月退俸,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這部分一定會處理。
    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我們看一下投影片中,你們對軍訓教官,做了哪些培訓?有防災、校安、預防宣導等等,我們很快帶過去。在大學、高中的部分,你們要做一些測試,包括跑步、智能測驗、校安通報等等,其實這些都很簡單,我覺得不需要再另外考,讓要離退的現職軍訓教官,回任就好了。我說過,我不是反對軍訓教官,而是認為軍人留在校園,是對前線官兵士氣的打擊,因為同樣是當軍人,一個要拿槍桿保衛國家,一個可以留在校園裡面,享受同樣待遇的保障,這是對國軍的一個傷害。但是你卸下軍服之後,有擔任教官的專業,也願意接受教育部的安排,同時具有這樣的專業知能,就可以繼續留在校園裡面。剛剛有人擔心,會不會像上個世紀一樣,因為我們唸大學的時候,是要求黨政軍退出校園,讓教官離開校園,因為在威權體制轉型的過程中,他是扮演思想箝制、政治偵防的工作。但今年政大發生的事告訴我們,軍訓教官在學校已經沒有從事政治偵防的能力了,現在的年輕人,不可能吃那一套,但是教官扮演的角色,包括專業輔導溝通、幫忙解決法律糾紛的部分,這些都還需要,但不需要穿著軍服,不需要帶著槍,您同不同意?
    潘部長文忠:剛剛委員提到的部分,尤其是對現役教官的維護網,教育部會確實替他們做出規劃。
    鍾委員佳濱:最重要是校外會要保持,因為校外會是教育部一條鞭,在各個縣市的一個組織,教官不會隸屬於甲校或乙校,每個縣市的教官,在校外是共同的集體,他們會互相支援,所以未來進用校安人員,千萬不要成為各校單獨使用的保安人員,這一點可不可以承諾與保障,繼續維持校外會的編制?
    潘部長文忠:不止是維持,應該要強化,因為校安中心跟校外會,確實在地方發揮非常大的功能。
    鍾委員佳濱:本席擔任副縣長的時候,地方的校外會是由我擔任主任委員,我手下有召集人、督導,他們在春暉專案、春風專案中貢獻很多,今天在校園裡面,防止藥物濫用、尿篩、校外稽查,都是靠原來校外會的成員,應該在此給予肯定,也希望教育部能夠維持。最後我用這個圖片告訴你們,今天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論調,美蘇冷戰結束之後,華沙部隊很多坦克送出來,沒有用報廢了,人民把它拿來當牽引機、耕耘機,不但馬力夠、好用又好開,但不能說拿掉砲塔的坦克,用來做農耕機好用,就繼續生產沒有砲塔的坦克,送到農地去當農耕機,有這個需要嗎?教官就像是一個沒有砲塔的坦克,雖然放在田地裡耕田很好用,但不需要浪費國家資源,我們希望坦克回歸戰場,農耕機留在田地,你同不同意?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的指教。
  • 鍾委員佳濱
    謝謝。
  • 主席
    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教官退出校園議題已經談很久了,今天大家比較關心的是「校園安全」這4個字,就是誰有能力、誰有責任,在校園安全分工當中,把教官原來擔負的工作確實做好,甚至把未來可能發生的校安事件處理好,這才是家長、學生及社會大眾普遍關心的。請問部長,校園安全的內容到底是什麼?你們有沒有澈底去釐清,大家所講的「校園安全」到底包括哪些事項?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從整體校園安全來看,涵蓋整個環境上的安全,包含硬體設施,都有可能造成學生安全上的問題,另外校內外一些人員,也可能對學生產生影響,更重要的是,學生在受教過程中,應有效給予心理、精神及各方面的協助,因為從安全的角度看,這也是不可被忽略的一環。
    江委員啟臣:聽你這麼說,過去的教官好像必須負責這些事,或這些事並非全部由教官負責?還是每個學校、每個教官不一樣?
    潘部長文忠:我剛才說的那些工作,從小學到大學都要面對,雖然過往國中小,並未設立教官制度,但這些事不能被忽略,也有一定的機制,包含校外警政相關機關的協助,所以教官在校內,也不是統包剛才所談的面向,因為學校的主體還是學生,教育人員應該有更大的責任。過去不管在高中或大學,教官也協助一部分的功能,以過去來說,比較以發展性的輔導,像處理偶突發、藥物濫用、交通安全維護等等,對於進入比較介入性或處遇性的輔導,則應交由專業人員負責。
    江委員啟臣:這表示也需要專業人員,但你現在想用校安人員,取代教官離開之後的工作,對不對?請問廣義的校安人員,到底是指什麼樣的人,才可以擔任校安人員?是一般保全公司人員嗎?還是你要再特別召募一批?或雷同過去教育部所招募的教官,只是名稱之前是教官,未來招募的不是叫教官,而是叫校安人員,雖然他的待遇、身分可能不一樣,但是工作都一樣。
    潘部長文忠:剛剛提到幾個面向,都是學校安全必須面對的,在校園組成裡面,高中職以上除了教官,其實還有相關的學務輔導,包含專業輔導人員、輔導教師,這樣才有辦法去做整體的工作。對於教官離退的人力補充,基本上,過去10年來,大學陸陸續續都有補充人力,只是補充的面向比較多元,其中校安人員是一定要聘用的,其餘的人力安排,我們則讓學校有因地制宜的空間。
    江委員啟臣:在生活輔導方面,可能是用生活輔導人員,假設你把校園安全窄化到環境安全維護這一塊,未來會外包給一般保全嗎?
  • 潘部長文忠
    不會。
    江委員啟臣:還是另外再招募?是要具備公務人員資格,還是用外包性質、約聘僱,或給學校經費,讓他們自己去找?在整個設計、規劃及配套上,我還沒有談到,離退教官要怎麼處理?我們先談,未來教官退出校園之後,這些工作拿誰來補?怎麼樣找到這些人來補?你確定這些人在人力市場上嗎?以目前的人力需求來看,我們能不能找到跟教官一樣qualify。
    潘部長文忠:我們過去辦過11梯次的培訓,總共培訓一千九百多位校安人員,這是有專業課程和認證的,也有很多應聘到大學校園服務,所以他們絕對不等於保全,也不是直接委外,而是 由學校直接聘任,屬於聘任人員,目前大學聘任的人數,到105年總共有593位。
    江委員啟臣:未來在高中職,你們也打算用這樣的方式?
    潘部長文忠:一定要經過專業培訓,再由學校視其需求來聘任,而且這些聘任人員,都要經過專業培訓及認證。
  • 江委員啟臣
    這些培訓是由教育部統一培訓嗎?
  • 潘部長文忠
    是。
  • 江委員啟臣
    他們有沒有回去複訓?多久要複訓一次?
    潘部長文忠:目前在職的部分,兩年會做一次回流培訓。
  • 江委員啟臣
    他們有沒有升遷?
  • 潘部長文忠
    就是按照聘任人員的機制。
  • 江委員啟臣
    你的配比是怎麼分配?就是多少學生配置一個校安人員?
    潘部長文忠:有一個最基本的原則,譬如大學已經有離退教官的缺額,目前一位離退教官薪資的整體待遇,平均大概是100萬,我們會給大學這筆人事費用。
    江委員啟臣:由大學自主,自己去聘用?
  • 潘部長文忠
    但是校安人員一定要經過教育部的培訓及認證。
    江委員啟臣:就是把100萬給他,至於學校要聘幾個,是他自己的事嗎?
  • 潘部長文忠
    但至少要有一位是校安人員。
    江委員啟臣:薪資或什麼,都由學校自己去談嗎?
    潘部長文忠:因為每個聘進來的人,其資格、學經歷未必完全一樣,學校也希望他能夠適用,不管是科技部的,或現在有幾個公家機關,在聘任人員上面的規準,我們把這些彈性都留給學校。
    江委員啟臣:現在開始要進行高中職這一塊,因為當初決定教官退出校園的時程要在110年完成。
  • 潘部長文忠
    以8年的期程來完成。
    江委員啟臣:現在剩下4年左右就要完成,讓所有教官離開校園,在家長不希望校安受影響的情況下,這部分的轉換工程,你們應該做好所有配套。但據我了解,好像有點一拖再拖,之前你們還滿樂觀的,可是到現在,並未清楚看到整個計畫,包括這些要離開的教官,他們的去處?譬如你剛剛提到,要回部隊根本不可能,這又產生未來上千人的工作問題,請問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
    潘部長文忠:大院教文會之前有做出決議,要用8年的期程完成,就是考慮到現職教官,在退離時程上所需要的時間,所以當時提到要以漸進、退多補少、維持現任教官晉升的方式,使教官權益充分受到照顧與維護,這也是政府應該有的責任。
    江委員啟臣:你剛剛提到,這是政府應該有的責任。
  • 潘部長文忠
    是。
    江委員啟臣:但你們跟相關團體的溝通顯然還不夠,所以才會產生以下狀況:第一,家長團體的質疑,他們懷疑未來校園安全工作能否落實?能不能跟有教官在校園的時候一樣?他們對此產生嚴重懷疑,至於為什麼會懷疑?我不知道是溝通的問題,還是你們配套不足,才讓大家產生懷疑,既然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你就必須趕快彌補這一塊。第二,教官團體也懷疑,他們不知道未來的去向,會被安置、安排去哪裡?這些都沒有很明確的答案,所以這2、3個團體,你必須趕快去做溝通。
  • 潘部長文忠
    是。
    江委員啟臣:最重要的是,不管由誰來負責,校園安全都不能打折扣,這是部長必須保證的。
  • 潘部長文忠
    是。
    江委員啟臣:你必須向大家保證,不管誰來當或誰來做,校園安全不能打折扣,這個你可以保證吧?
    潘部長文忠:是,這是教育部最大的責任。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很多委員都在質詢有關校園安全及穩定的問題,我必須重申,校園安全是最上位,也是大家要共同捍衛的,這是為了我們的孩子。不過,我再提醒各位,102年6月修法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當時我就在現場,第三十一條附帶決議中寫得很清楚,肯定軍訓教官這麼多年來,對校園安全、國防教育的付出與貢獻,但是依現代化學校教育的職能分工,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重點來了,在附帶決議中講得很清楚,教育部要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再來進行教官、軍人退出校園,逐年落實的政策方向,對不對?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是。
    何委員欣純:我再唸一次102年對於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時所做的附帶決議。當然,陳召委剛剛提到,他們也有一個附帶決議,那是102年審查預算時的附帶決議,但是在103年10月,同樣在審查相關預算時,所做的附帶決議,包括102年修法的附帶決議、103年審查預算的附帶決議,都是在前院長王金平主持下,朝野同意後通過的。103年預算審查的附帶決議也說,肯定教官對於校園安全、國防教育的貢獻,但是各項工作應該回歸專業任用。還是強調一件事情,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才來進行對軍訓教官的總量管制,採退多補少、循序漸進的方式,是不是?
  • 潘部長文忠
    是。
    何委員欣純:我必須坦白講,今天大家對於「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的問題確實都很關心,但我覺得在目前的狀況下,這是一個假議題,因為現在確實還有教官存在,不過也肯定教官很辛苦,同時肯定教官為了校園安全、為了我們的孩子,做了很多事。剛剛有其他委員也提到,很多事並非都要教官一肩扛下,教官也是人,24小時的工作,必須有人幫他分擔解勞,所以才需要引進專業人力,不管是輔導人力也好,或其他校園安全協防網絡也好,這個時候,就需要教育部好好告訴我們,我們能夠幫教官做什麼事情?如何讓家長、學校老師、校長安心,未來不管教官在110年或什麼時候轉換身分,在他們退出校園之後,對整個校園的安定及安全網絡,教育部要如何來承擔?如何讓它專業分工?本席給部長時間,請你把這些好好論述清楚,讓大家能夠安心。
    潘部長文忠:謝謝召委清楚講出當時決議的重點,這應該是整個社會,不管是教育部門、家長或學校,共同關注的部分,要在維持學校安定及學生安全的前提下來規劃相關的措施,既然給予8年的時間完成,一定是漸進的發展,這個漸進的發展,一方面對於我們未來要補充的人力,不管是校安人員,或是其他輔導相關等學校所需專業人員,也是逐步來銜接原來教官的工作,因為在教官離退後會有缺額,而教育部給予資源,這整個過程,從過去10年的大學就可以看得出來,它是在同時有教官、校安、專業人員的情況下補人進來,所以10年下來,多數的大學在這方面都有一定不錯的基礎。
    何委員欣純:部長,現在社會、家長、校長、老師期許的是,整個校園安全、各項專業分工的人員,能夠跟教官現在所身兼的各項業務無縫接軌,能夠順利的經驗傳承。
  • 潘部長文忠
    是。
    何委員欣純:然後未來能夠把校園安全及我們的孩子顧好,是不是這樣子?
  • 潘部長文忠
    是。
    何委員欣純:我們認為應該要逐年推動,包括現在教官身兼很多身分,這部分剛才鍾委員佳濱有條列出來,其中一項工作是學生輔導,我記得當初我們在討論學生輔導法時也曾經提到,我們期許教官可以朝專業輔導的知能、學程、學分去補足,補足以後,他們除了具備專業知能,未來當教官退出校園的政策方向落實的時候,就如同您剛才回答時所講的,退伍後的教官仍是未來校園安全非常重要的守護者,因為他們具備專業的知能,又有他們本身的經驗,而這項制度,我希望教育部必須要規劃好。
    潘部長文忠:是,誠如委員所言,我們對於校安人員的培訓,都是考慮到讓學校在聘用時是經過專業的培訓及認證,因為這樣才能夠放心,包含有些基本的條件我們都已經規範好了。
    何委員欣純:部長,所謂的認證你必須講清楚啊!因為這部分剛才很多委員都有提到,你是舉大專院校為例,不過關於大專院校校安人員的認證,你要不要舉個例子?告訴我們他們接受哪些訓練、認證過程是怎麼樣,未來高中職如果開始要比照辦理時,教育部認為適合高中職的校安人員應該怎麼樣去認證、培訓?我覺得這部分你必須講清楚才行,包括剛才其他委員所講的,教育部的配套必須要能夠讓家長、校長、老師安心。
    潘部長文忠:過往針對校安人員的培訓已經舉辦過11梯次的培訓,這些都是著重在我們賦予校安人員於發展性輔導上,也就是緊急事件、藥物濫用、校園安全緊急通報或交通維護等訓練,這些基本的訓練都是校安人員需要具備的,而且會透過教育部所主辦、規劃的訓練課程來進行,他們必須完成訓練、確實達到標準,才算是符合學校可任用的。
    何委員欣純:本席順著部長回答的話語來講,現在我們並沒有要讓教官退出高中職校園,對不對?現在教官還是在高中職裡面守護著孩子的安全嘛!
  • 潘部長文忠
    是。
    何委員欣純:只是在未來的政策方向上,高中職的校安人員培訓制度,還正在研擬、建立,未來會公告,未來會朝著專業、能夠守護孩子的安全、能夠守護校園的安全,以及各項專業知能、其他專業人士的進駐,同時配套才會真正讓教官退出高中職?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的補充,目前大部分的教官,除了因為退伍造成部分缺額外,其實都還留在校園。教育部對於剛才所提到的因應高中職學生,除了基本與大學相同有其特殊的部分外,都是專門為高中職校安人員培訓的對象,今年寒假會有2個梯次,明年暑假也會有3個梯次,每個梯次大概是200位,而且會因應學校所在區域的不同,甚至學校認為原先在學校服務的人,例如原來的教官做得非常好,只是因為退伍了,還是可以在聘用後再來接受我們的專業培訓及認證,其目的是不要讓教官的離退,導致校安人員的銜接產生任何的空窗或漏洞。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應該這樣講,校園安全不是只有教官的責任,校園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責任,這裡面有家長的責任、師長的責任,也需要讓各項專業人員能夠進駐校園,大家共同組成一個校園安全的防護網絡,這樣才是真正能夠守護校園的安全及孩子的安全,是不是這樣?
  • 潘部長文忠
    是。
    何委員欣純:在你們提供的報告裡面,其中有一項我覺得很納悶,當我們主張、認為社區應該共同來守護校園安全,但國中小的區塊引進社區志工的資源,比例相對很高,可是在高中職的部分,對於引進社區志工資源或協勤人員,或是引進社會資源來共同建構校園安全防護網的觀念與推動,比例上好像比較低,原因是什麼?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們確實應該要加強,可能是因為過去校園是由教官一肩扛起所有的相關事務,反而讓原來的教育人員或社區志工未能來共同參與,過去我們常常在提的安全網絡,其實在學校以外,仍會造成學生在安全上的疑慮,這部分在未來教官漸漸離退之後,學校應該共同去承擔孩子的責任,這才是真正的網絡。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要提醒你,我是從你報告中的數據看出來的,我覺得這是我們要去努力的地方。
  • 潘部長文忠
    是。
    何委員欣純:也要請國教署、各公私立高中職一起努力,大家共同來建構一個真正的校園安全防護網。
    潘部長文忠:是,我們會朝這個方式來努力。
    何委員欣純:因為現在地方政府針對國中小學童的校園安全防護網都做得滴水不漏,希望做到能夠守護到每一位孩子,不讓任何一件遺憾的事情發生。
    最後,我要提醒部長,很多計畫剛剛部長都講得很好,可是現在吸毒學生的年齡層持續下降,吸毒學生的人數也在攀升當中,年輕人的犯罪比例也在攀升,這些東西不是光靠寫計畫就可以防範的,我們不要永遠只是用量化的數字來呈現,而這些量化的數字有可能是各級學校,或是在各個層面裡面,只能夠看到局部的部分而已,我們真正應該去關注的還有很多很多,所以我希望教育部不要只會看數字,我們應該積極讓成效能夠質化來分析、檢討,以求更加精進,這樣才能夠真正做到守護我們的孩子,而且各級學校的校園安全防護網才能夠更周延,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去努力,過去我在台中市服務、擔任副市長時,我是每兩個星期就要求召開有關防毒的……
    何委員欣純:我是在提醒你,千萬不要出現你們給我們的報告中,各項指標都很好,包括警政署的數據也是如此,各項指標都很好,可是我們實際上面對的現況卻是,接觸毒品者的年齡層下降,接觸毒品的人數增加,甚至青年、青少年的犯罪率是上升的,所以我拜託各位,我們共同來為我們的孩子真正來做事,不要只看數字及量化,謝謝。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質詢。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教官真的好辛苦,教官辛苦了,我覺得這麼多年來,我們其實很是嚴肅的在檢討整體臺灣社會對於教官濫用、教官成癮的現象,就像我們人手一支iPhone智慧型手機,所有資訊只要透過智慧型手機一點一滑就可以看得到,以致大家都過度依賴,所以這是全臺灣、全社會都要面對教官成癮的問題,而我們認為教官真的是「耐操、好擋」,日也操、夜也操。因為教官實在太好用了,我真的覺得教官就像智慧型手機一般,讓大家不知不覺就對他成癮、依賴,而當你真正思考教官對自己人生的影響有多大、是否有更多選擇的時候,你很難戒掉這個癮頭。教官真的是辛苦了!過去我們都受過教官的照顧,教官真的是日也操、夜也操,記得我在高中念書時,每天教官都站在校門口迎接我們上學,但我要說的是,那時候教官每天站在校門口對我們做什麼?當女學生走過來,教官第一件事情就是拉開長褲,看看你有沒有穿花襪子;第二件事情就是要求女學生拉拉自己的領子,檢查頭髮是否長過領子,如果頭髮長過領子,就代表已經違反校規,要去剪頭髮,現在都什麼年代了!但我要說的是,教官真的很辛苦,在大太陽與下雨天都站在校門口要拉我們的褲子、看我們的領子,但如今與時俱進的時代已經來臨,我們不應該過度濫用教官,讓我們許多的教育專業性受到偏廢。
    為了解軍訓教育的沿革,我的助理很努力的找到國家建設研究委員會所編印「國民軍事教育之研討及改進」,當我翻開第一頁,我就讀不下去了。古語說:「好戰必亡,忘戰必危。」,當前我們所面對的是有思想、有組織、有武力的共產匪黨,因此,富國戰爭的特質就打造一個以武力為中心的思想總體戰等等。這本書欠缺與新時代的聯結,就是今天我們要很嚴肅地在講,過去黨國軍事教育的遺留可以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國防部在執行的軍事教育;第二部分是教育部執行的在校軍訓;第三部分是救國團,而此時此刻的台灣社會也在檢討救國團的轉型正義與定位導向,更何況在校軍訓教官當然要轉型,我們不要過度依賴教官。
    我們看到螢幕上是高中與大學的在校軍訓要如何進行,軍訓教育應該要與時俱進,我們要戒掉這個癮頭。教官是神嗎?教官當然不是神,但教官卻被高度神化。剛才有很多委員提到,教官要做太多、太多的事情,甚至他們還要與非常多的局處合作,還不只聽命於教育局,事實上教官不但要與衛生局、警察局、社會局等單位合作,每月、每季、每年要開的會非常多,教官不是萬能的,但是我們依賴教官而造成「沒有教官萬萬不能」的偏差,如今我們只是回到衡平的基準,教官不是神!不要過度的把教官神化,今天校園沒有教官了,就什麼都不能了嗎?錯了!教育是分工與專業的。
    如果教官如此萬能,被吹捧得如此重要,那代表我們的教育是嚴重的失能,這也正是2013年立法院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附帶決議,其實這是非常清楚的要求,以學校教育職能分工而言,各項分工仍應回歸專業任用,所以第一就是回歸專業。
    第二方面是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這也是讓國防的專業人才回歸專業。我想部長會同意我的論點吧?如果我們過度依賴教官是萬能的,那麼代表你所督導的教育是失能的。
    我確實看到教育部很獨立,在大學學務與輔導創新人力不斷補強,公立、私立大學離退的教官越來越多,創新人力當然也愈培訓愈多,創新人力不只有校安人員,還包括心理師、宿舍與生活輔導員、行政與資訊管理人員、社工師等等,這些都做得很好,我給你一個讚!
    在大學創新校安培訓人力中,我也看到教育部提出非常具體的校安中心儲備專責人員已培訓1,924位,連大學都做得到,那麼高中職呢?我給你一個吐苦水的機會,2013年立法院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附帶決議,高中職學校是最依賴教官的,為何在舊政府繼續執政近3年來,我們最該補強高中職校的創新人力或校安人員計畫,卻仍在紙上談兵?以致新政府上台、潘部長接任教育部部長之後,現在你必須坦白地告訴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們要立即啟動在高中職這一端的校安中心儲備人員培訓計畫,未來每年有5梯次,每梯200人,我們要想辦法在110年大限來臨之前,至少補強4,000人。部長現在就是在補破洞,舊政府留了這麼大一個爛攤子給你,102年立法院通過朝野協商的附帶決議,你告訴我,你接到的攤子是怎麼樣、你打算如何補強?正如同龜兔賽跑一般,無論如何這隻烏龜也要努力跑得快。請部長回應。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吳委員的指教與關心。全民對校園安全與學生安全都是最高共識,因此,所有準備工作應該要整體的展開,雖然自520之後……
    吳委員思瑤:你剛接任一打開就發現這裡面什麼都沒做,現在你要怎麼辦?
    潘部長文忠:這些都是紮實的工作,也是回應當時立法院所達成的共識。
    吳委員思瑤:為何經過這麼久的時間,直到現在,教育部仍然在紙上談兵?
  • 潘部長文忠
    過往我比較難以說明。
  • 吳委員思瑤
    請部長說明你對未來的規劃。
    潘部長文忠:未來包含家長、學校所關注的是,希望教育部在教官逐漸退休離開校園的時候,應該要讓家長與社會知道相關人力培訓與專業工作即將展開,像這些……
    吳委員思瑤:這是擴大社會對話的過程,也讓大家慢慢去接受教育退出校園,其實我們是箭在弦上早就要發,而你現在則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既然教育部仍在紙上作業,我要拜託部長,現今高中職家長都非常關切校園安全的管理問題,只要將校安人力補足,包括你可以擴大到像大專院校一樣的學務與輔導創新人力,還包括更多的面向,不只是安全而已,我想家長是可以接受的。就是看你如何在110年大限來臨之前,趕快處理你所接到的這個爛攤子,這正是你要做的工作。
    潘部長文忠:是的,謝謝委員的指教。教育部一定還是以站在維護學生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之下來規劃……
    吳委員思瑤:現在你們只能補破洞,我也非常替你抱屈,因為你接到的是過去3年無法推動的爛攤子,所以你必須迎頭趕上。
    如今我們要求教官退出校園,但是教育部內仍有轉調、借調非常多的軍職人員,這是個問題吧?當我們要求教官全部退出校園,讓教育回歸專業的時候,教育部部長可知現今軍訓教官借調至教育部共有多少人?
  • 潘部長文忠
    目前應該有35位。
  • 吳委員思瑤
    現在變成35位嗎?
  • 潘部長文忠
    是的。
  • 吳委員思瑤
    政務次長辦公室不是也有借調軍訓教官嗎?
  • 潘部長文忠
    沒有。
    吳委員思瑤:國會組也有借調軍訓教官、新聞組有3位、政風處有2位、十二年國教專案辦公室也借調1位、高教轉型計畫辦公室也借調1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借調24位。方才潘部長告訴我,教育部有借調35位軍訓教官,國教署借調的軍職人員,也都是三十多位,包括兒少業務也在重用軍訓教官,軍務工作用教官則沒有問題,而且校園安全也多數由上校、中校擔任,還包括學校衛生科、國會聯絡組、學生事務輔導室等等,國教署就借調33位軍訓教官;換言之,教育部本部加上國教署總共借調70位軍訓教官,但根據我所獲得的最新資訊應有68位,這部分你們總要處理吧!我看到次長在接受媒體專訪時在邏輯上是不通的,當我們要求軍訓教官全面退出校園,也就是讓教育回歸專業、軍人回到部隊,才能達成專業分工的目標。請問部長能否向本席說明,教育部要如何自己做好表率?過去教育部借調軍訓教官,也是因為軍訓教官好用,對他們日也操、夜也操,你們才會繼續用,本席認為這部分也要加以導正。
    潘部長文忠:方才委員提到102年立法院針對教官退出校園所作成的附帶決議,教育部在規劃上當然包含教育人員之任用,也會以漸進的方式來……
  • 吳委員思瑤
    這部分是不是也要在110年完成?
    潘部長文忠:對,我想我們會漸進地……
    吳委員思瑤:好,這部分要在110年完成,就是要跟教官退出校園一樣,因為我們的標準不是針對某些階級的人有特別的看法,而是讓教官回歸專業,所以教育部與國教署也要照約定,110年逐步戒掉對教官過多依賴的癮頭。
    最後我要提醒部長,教育部應強化校外會的功能,本席也支持應強化校外會的功能,但基本上校外會與各縣市聯絡處都一樣。到目前為止,各縣市聯絡處是使用政府的補助預算,每年各縣市政府編列一千六百多萬元,然後都掛在某個縣市轄下的某所高中職,所以我說它是神秘的401專戶。譬如新北市政府就掛在板橋高中;台中市政府則掛在台中高農,事實上教育部以補助款編列相關預算,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沒有透明、公開的資訊就其支用或分配,可以監督相關預算。當教官退出校園之後,校外會需要更壯大,未來你更需要借重他們,在此之際,教育部不妨讓校外會法制化,可以嗎?根據審計部要求各縣市聯絡處欠缺法制化,讓大家對於校外會的運作會有很多的猜忌,它是不是一個黑機關?我認為這些作法都會對人家造成不公平,他們確實很認真在執行多項工作,所以我要求教育部應立即補強法制化的部分,不要讓我們的預算流於黑箱,否則我們難以監督黑機關的預算,請部長承諾。
    潘部長文忠:我想委員剛才特別談到強化校外會功能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做處理。至於校外會與各縣市聯絡處的關係,以及各縣市聯絡處法制化的部分,我們會進一步做深入地檢討。
    吳委員思瑤:相關單位編列預算讓我們有更公開透明的機會,我們支持它更壯大,只要他們做得好,應該會給予更多的資源,所以相關單位應法制化與預算透明化是本席非常重視與要求的部分,好嗎?大家要一起努力,共同戒掉教官濫用的癮頭。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方才聽了陳學聖主席的質詢,坦白說,我認為他講的不是沒有道理,但是鍾佳濱委員與吳思瑤委員講得更有道理。雖然我知道「爾愛其羊,吾愛其禮」,但現今我們所面對的問題要從某個高度視之,我們總要讓台灣的教育環境得以正常化,也希望台灣的校園安全與輔導問題能專業化,我們要從這個角度看待教官退出校園的問題,不能再沿襲舊慣、貪小便宜,只因為教官好用就繼續用,卻不曉得要用到什麼時候?我們都把教官當成小叮噹,簡直是無所不能,但我都很擔心教官再繼續做下去會過勞。以此前提來看,既然部長認為教育部在設定教官要轉型、校安要回歸專業人力的考量,請問你所領導的教育部有沒有意識形態的問題?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教官的議題在過往也常常被討論,現在從立法院的決議中,教官退出校園要讓一切回歸教育專業與需求的發展,在相關規劃中,我們之所會說校園安全與學生安全一定列為第一,但是讓校園所需要的專業人力應在政府提供一定資源之下……
    黃委員國書:教育部在推動轉型政策時,有沒有政治正確的問題?主席說你這是政治正確的問題而一直在指責你,所以我要詢問部長,到底這部分有沒有政治正確的問題?也就是說,你在推動政治政策的背後,腦海中有沒有想到政治正確?
    潘部長文忠:我是從事教育工作者,我想教育專業才是我最堅持的。今天早上我不只報告過往10年的教育轉變,如果學校是一個教育場所,在引導孩子多元需求發展的情況之下,在校園人力上應該回歸教育之所需。大家都知道高中職的學子正處身心巨變階段,也是面對人生比較茫然的階段,因此,不只要著重在維護學生的人身安全這一項重點上,更需要對他的心理、情緒能夠有更好的引導,這是教育而非訓練。
    黃委員國書:教育部推動教官轉型政策引起一些團體的疑慮,而我聽來聽去,唯一的疑慮就是,教官退出校園之後,未來校園安全要由誰來維護?當遇到校園安全問題時,要由誰來解決?本席認為部長要做清楚說明,才能讓大家安心。
    潘部長文忠:現今國中小校園沒有教官,國中小的校園安全是由教育人員、家長和社區等機制共同協助維護,至於高中職是因為教官在校園有一定的貢獻,這點大家都不會否定,但是在學生安全的面向上,其實它不會有異於國中小應有的措施。目前教育部所做的規劃,除了人力上做到無縫銜接及專業上的驗證之外,其實我們更要強化校外會的功能,讓校安中心能夠達到很好的統籌。
    另外,今天也有委員指教,針對學校以外的部分,其實這部分也不是由教官或哪一個單位負責,而是由一個社區網絡,包含警政聯繫……
    黃委員國書:正因如此,我們需要更專業的分工,不是嗎?
  • 潘部長文忠
    是的。
    黃委員國書:我們需要訓練更專業的人才以處理校園所可能遇到的挑戰。剛才我們聽到幾位委員都有描述,現今教官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我們將如此眾多的艱鉅任務交給教官處理,本席認為大家不能再便宜行事,我們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力進入校園協助處理,所以我認為應該站在這樣的角度來思考。剛才鍾佳濱委員說得很好,我們不能再用過去坦克車的機具來耕田,現今耕田就應該要用農耕機,這就是專業。我們回過頭來思考一個問題,到底教官的法源依據為何?教官的法源為全民國防教育法第七條,當時為了推動國防教育,才會要求高中職、大學的學生必須上軍訓課。此外,根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不足時,得由教育部認可經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培訓合格之軍訓教官擔任。」,由此可見,當時是為了要補充人力,而現在卻把所有任務都交給教官處理,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把制度導向正常化發展,當時教官的艱鉅任務就是要到校園內推動國防教育,所以其主要任務是要上軍訓課。但現在我們看到學校把所有工作都交給教官,忽略了其他必須還要有專業人力的養成與補充,才會造成今天這樣的問題。
    剛才吳思瑤委員也提到教育部還有非常多的軍職人員,即其原本的身分是教官,根據我的資料顯示,包括學務特教司、國會組、政風處、新聞組、中小學師資課程教學協作中心內都有非常多這類人員。我們的國教署教官是有法源的,該署的教官是根據國教署組織法第五條規定的可以充軍職人員派充之,而其他教育部內部的教官完全沒有法源,所以部長可否帶頭,讓教育部聘用的、沒有法源依據的教官回到原來的單位?我想他們應該都是從校園而非國防部來的吧?
  • 潘部長文忠
    他們是借調來的。
    黃委員國書:既然是從校園借調過來,就讓他們回歸校園,因為他們主要的任務是在做全民國防教育,而我們卻讓他做與他過去所受訓練、職務毫無關係的事情。所以部長,你應該帶頭示範,讓分配在教育各個單位中沒有法源的軍訓教官回歸校園,國教署的部分是有法源,所以留著無妨。
    潘部長文忠:剛才委員也特別指教教育部借調相關教官同仁來協助,過去的確是因應業務、人力上的需求,不過基於大院之前所做決議中的漸進期程規劃,教育部會以身作則來檢討,我也會朝這樣的方式來研處。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至少教育部有具體的行動,因為刮別人鬍子之前,要先刮自己的鬍子。
    其次,請問技職司司長今天有沒有在場?我們有臺灣國際技能競賽的選手,國內每年也都有選拔,這些選手都要參加國際技能的競賽,可是他們參賽時可能也因為要面臨兵役問題而無法專心受訓,其受訓與參賽的期程可能也會因此而中斷。上一屆臺灣選手獲得5金、7銀、5銅,成績斐然。我們的體育競技選手服兵役時是有優惠12天的補充兵役,但技職國手服兵役卻沒有相關的配套,我覺得這一點非常非常可惜,針對這一點,教育部可否幫忙?同樣是非常重要的國際賽事,而且依照臺灣目前的政策也應該要鼓勵技職選手在國際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以激勵、協助這些有專業的技職選手在其本職專業上有很好的發揮,政策就應該是要協助他們,兵役絕對是一個令他們非常困擾的問題,你們是否可以協調國防部?現在的政策是可以讓體育競技選手當12天的補充兵役,但技職國手卻沒有相關的配套,教育部過去已經為體育國手爭取到這項優惠,但技職國手卻沒有,部長認為我們是否應該為他們請命?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今天這項提醒,我會朝委員提的機制去研議,至於天數多少,我們會再跟內政部役政署討論,只是不要……
    黃委員國書:韓國為了鼓勵技職教育,他們的技職選手是完全免役,因此,我認為就這件事而言,你們應該要積極去幫他們處理,如果無法完全免役,至少也應該比照國家體育代表隊的待遇。現在有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的服補充兵役辦法,你們就把技職選手加進去該辦法就好了,這樣一來,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換言之,技職選手比照體育選手的辦法來辦理,而且該辦法也不需要經過立法院修法,只要教育部更改裡面的規定就可以解決問題了,今天國防部的代表也在場,是否請教育部技職司跟國防部協調,去修改此辦法,將技職選手也納進去,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我們來做跨部會協調,因為事涉內政部役政署的規範。
    黃委員國書:好,我瞭解,一起商量。
  • 潘部長文忠
    謝謝。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特別安排教官退出校園的議題,本席認為教育部的報告內容非常空洞,我看到的一個重點,就是教官趕快離開校園,但卻沒有任何的配套,你們要教官如何退出校園?你們要安置的校安人員又在哪裡?校安人員要如何徵選、培訓?對象是誰?有做出來嗎?尤其是在教官退出校園的議題上,在上一屆每年審預算時,本席跟時任立委的鄭麗君委員(現任文化部部長)都曾提出主決議,她提出教官要退出校園,本席則提出在校園沒有絕對的安全的情況下,教官絕對不能退出校園,大家就在這個問題上一直有爭議,最後只好送協商,在王金平院長主持協商之下,兩人都撤案,就是因為教官的角色非常重要。今天本席跟所有家長擔心的都一樣,我們擔心的是校園的安全,部長,你也是校長出身,所有的校長、老師、主任、家長全部都支持教官要繼續留在校園內,因為教官擔任了非常多的工作,但是其工作並不會像其他委員所講的會過勞,因為他們也是有責任分配,全國的教官服務全國的學生,365天、24小時的機動待命,服務我們的學生,包括學校的交通安全、生活輔導、甚至於學校周邊的巡邏,以及寒暑假時的校外輔導,因為很多事件的發生都跟校外有關,尤其是黑幫、毒品、霸凌等反制的工作。我們為什麼對教官這些貢獻漠視且不予尊重呢?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沒有人會去否定教官過去在校園的努力與貢獻……
    呂委員玉玲:今天你們不用他了,就叫人家離開?
    潘部長文忠:現在高中職的教官都還在校園,立法院102年及103年所做的決議中,最大的共識就是要求教育部一定要在校園安全、學生安全無虞的前提下來規劃……
  • 呂委員玉玲
    所以你們的配套呢?現在安全了嗎?
    潘部長文忠:因為當時委員會決議要求的時間是8年,主要也是希望此事不要躁進,且相關的人力培訓、銜接,就是要穩步地往前走。
  • 呂委員玉玲
    你們就是退多補少啊!沒有一對一的無縫接軌!
  • 潘部長文忠
    不會啦!
    呂委員玉玲:現在有的學校三個教官中退了兩個之後沒有補人,剩下的這一個教官就得做三個教官人的工作!所以他們根本不如歸去,因為不受尊重!
    潘部長文忠:現在退的教官確實是比較多,徵選進來的相對少……
  • 呂委員玉玲
    你們106年度就開始不徵選了!
    潘部長文忠:105年度剛徵選了153位,現在應該是要把有缺額的部分盡快透過專業的培訓,讓學校能夠進用到這些人員,而不是由2個教官去承擔原本5個教官要做的事情,配套的漸進也是朝這樣的方向去規劃。
    呂委員玉玲:部長,本席要提醒你,為什麼校長、主任、老師、家長都希望教官留在校園?教官的重要性,本席剛才也已經陳述給你聽了,你有沒有肯定他們的貢獻?
  • 潘部長文忠
    當然……
    呂委員玉玲:你肯定就表示他很重要,他的重要性並不是校安人員、心理輔導師可以取代的,例如,八仙塵爆事故當時,就是因為有教官一條龍的體系,互相通報,知道受傷學生所就讀的學校而可以馬上通知家長、學校到場處理,包括高等教育中的大學生在校外租房子,有發生任何事情時,警察局在第一時間也會通知教官,教官也在警察趕到之前做了安排與處理,因此,教官之重要性可想而知。但今天你做出這樣的決定,而且教官有3,500人,5年後教官退出校園後,有一千多人的年資尚未滿20年,你要如何安置這些人?屆時又像國道收費員一樣,你有沒有尊重其工作權?這些在在都讓人憂心。再者,現在毒品入侵校園,國、中小內都有人販賣,甚至於黑幫也入侵了國中、小,教官是威嚴,不是威權,他站在校門口時,學生都會規規矩矩的,但是,將來一旦用校安人員,按照勞基法規定要受8小時的限制,他就沒辦法像教官一樣24小時,隨時在待命,尤其事情這麼多,學生暴力、偏差的行為、校園安全事件這麼多的情況下,我不知道你們是如何徵試校安人員?例如有人持刀進校園,通知警察、警察未到,校安人員、保全可能跑得比你還快,但他是向後跑。而教官懂搏擊術,可以馬上反制這樣的情況,而且你是教育部部長,應該有很多人告訴你,校園裡很多這種暴力、黑幫、毒品氾濫的情況都是教官在處理的,因此,本席希望你審慎考慮,尤其今天我要請學特司的代表統統都上台,換黨執政,你們就換腦袋了嗎?就可以玩兩面手法了嗎?本席的主決議是跟學特司有關,在場的相關人員就有兩位,這是我們一起寫出來的主決議,你們當時要我幫忙,因為你們也支持教官要留在校園,我一個人替你們跟鄭麗君委員戰了四年,也知道家長和學校的需求,結果今天換黨執政,你們就換了腦袋,玩兩面手法了!找你們時統統失聯,這是什麼態度?為什麼不一樣了?
  • 主席
    請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司長答復。
  • 鄭司長乃文
    主席、各位委員。我9月1日才接現在的職務。
    呂委員玉玲:你後面的科長呢?當時為什麼找我寫這個主決議?包括部長、學特司都肯定教官對學校的貢獻,學校也非常需要教官,他們可以及時、馬上處理所有的校園事件,無論是急難救助、突然發生的危險、留學生發生意外等,都是因為有教官的通報系統,可以立即知道學生就讀的學校,互相通報,才能在第一時間處理。連外交部都辦不到的事情,他們統統都可以處理。今天我們要讓家長放心、學生安全,就要留下教官,部長,你說可不可以?
    潘部長文忠:立法院102年的決議其實是考量到學校是一個教育場所,在學生安全維護為第一的核心考量之下,教育部更重要的責任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做好讓家長、學生放心的配套措施。所以,這個漸進的作法裡面……
    呂委員玉玲:你說有配套,我卻沒看到配套。包括校安人員、心理輔導師都是你們另外要進用的約聘僱人員,生活輔導組組長才是高考進來的,請問,每個學校都有高考進用的輔導師嗎?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些教官在高中職和大學還有責任區域,還要照顧到國中、小。所以,本席在此強烈要求,面對不只是教官的工作權,還有學校的安全,你們不能敷衍了事,把事情交給校安人員,徵選校安人員時,請問除了考試,高考項目有測驗搏擊術嗎?有考空手道嗎?心理輔導師就只能輔導學生在校的情形,校外的部分,他有沒有辦法去輔導呢?這一連貫的全國教官系統可以服務全國的學生,反觀校安人員,他是單一學校聘用的,只負責該校學生校內的部分,校外的事情他統統不管。是不是因為教官好用,你們就可以無限使用?教官的責任感、使命感是要為學生來努力的,所以,你不要輕視了教官,既然你肯定教官,就要好好地研議此事,絕對不能讓教官退出校園,才是你部長應該做的事情。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指教,關於委員的建議,我會請同仁做細部的研議,且確實在那個原則下來處理。
    呂委員玉玲:但是,你今天因為意識形態而要讓教官退出校園,這是非常不理智的。
  • 潘部長文忠
    立法院的決議是由委員共同決議的……
    呂委員玉玲:但是協商時我們都已經撤案了。你們用轉型正義來處理這件事,校園安全與轉型正義有何干係?可見這就是意識型態作祟,而且你們說所有的退休教官,只要脫下軍服,就可以回聘到學校擔任校安人員,這無異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2013年6月26日,教官8年回歸國防體系的落日條款是我們在修高級中等教育法時所做的附帶決議,對不對?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是。
  • 管委員碧玲
    這個決議的位階是什麼?
  • 潘部長文忠
    這是一個……
    管委員碧玲:它是法律位階,修法時所做的附帶決議形同法律,所以它跟呂委員剛才所講的其他決議之位階有所不同,這是第一點。第二,呂委員很關心反毒的問題,本席剛好也非常關心反毒,在我過去曾經做過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統計裡面,我們以兩年前為基準往前推十年,我發現十年來臺灣的孩子初次染毒(第一次吸毒)的人數十年內增加十五倍,而那十年就是我們還保留教官體系的十年,所以若說有毒品的問題就非要教官不可,這樣的邏輯由此一事實來看就可以知道是不成立的。今天本席回來就是要回顧過去我做過的3件事:2006年12月12日本席所提教育基本法第八條與第十五條的修法三讀通過,台灣進入全世界第一百多個免體罰的國家,這是我修的,修了以後我念茲再茲要替教育現場的老師們植入專職專業的心理輔導體系,所以我在2011年1月12日時又再度修了國民教育法第十條,專職專業的心理輔導體系從此進入了校園,我用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補充我們成為免體罰國家之所需。剛好今天討論的2013年6月26日這個附帶決議也是本席所提出的,後來鄭麗君委員和我成了共同的提案人,事實上在討論的過程中,這是我所堅持的。
    現在大家擔心校安怎麼辦,部長,我們來看看,免體罰至今多少年了?10年了。有沒有完全免體罰?
  • 潘部長文忠
    可能還是部分有。
    管委員碧玲:但是,典範是不是已完全不同了?請問部長當時擔任什麼職務?對於10年前的你,你還記得嗎?我還記得,因為那時你到過立法院,你應該知道。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在國教署。
    管委員碧玲:本席當時修這部法的時候,要面對社會的憂慮、家長的質疑、老師的不安,更高於今天教官退出校園所造成的疑慮與不安,這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其嚴重性甚至還高出10倍,可是我們走過來了。如果我們要教官轉型,這很好,可是我們更要教育轉型,我們既要教官轉型,也要教育轉型,但怎樣才是真正的教官轉型?就是讓他們回歸專業、發揮所長、保家衛國。如果他們適合擔任學生的心理輔導老師,那麼就讓他們走這個體系。現在已有學校輔導法,他們就走學校輔導法、就走國民教育法第十條的體系,讓他們轉型;如果他們適合當老師,就讓他們走教師法的體系以教師任用;如果他們真的適合發揮軍人的特質,那麼就讓他們回到軍職的體系,這才是真正的教官轉型對不對?
    今天我要讓部長瞭解,免體罰的路走了10年,請問有沒有完全落實?還沒有。校園的心理輔導有沒有專業地落實?還沒有,稍後我給你看一個案例。我們往後還有幾年?2013年加8年,距今只剩5年,往後的5年,我們該做什麼準備才能讓這條路走得比另一條順遂?說不定,我們所需要的是校園安全維護法,用校安條例或用校安維護法把教官退出校園之後的所需補起來。就如同當年本席提案免體罰,讓體罰退出校園一樣,本席就以心理輔導體系的相關法律補進來。當本席再度讓教官退出校園的時候,請讓校園的法治體系進來好嗎?對此,我也會努力,同時我也希望教育部能開始研議,好嗎?在我們還來得及準備的時候趕快準備。我們知道,要走這條路的時候,大家都有疑慮,就如同當初我要求體罰退出校園時一樣,大家都非常疑慮。現在我們要讓教官退出校園,大家一樣有疑慮,可是回顧過去走過的路,證明了我們還是要走。
    現在我要舉一個例子讓大家知道這條路不是那麼安穩、迅速與順利的,要走這條路必須全民一起努力。請看投影片,這是本席輔導轉學的案例,該生非常可憐,從2015年10月19日到2016年7月15日,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被記了34支警告,最後他待不下去了,於是我輔導他轉學。我先講結論,轉學以後他馬上就進入軌道,適應得很好,可是他帶著這34支的警告。這34支警告是什麼?當發展到2016年5月以後,老師和學生是瘋狂地對立,這名孩子在2016年6月21日一天之內被處罰了4次,記了5支警告;他在6月15日一天內被處罰了兩次,記了3支警告;他在6月27日一天內再度被處罰了4次,記了5支警告;7月6日亦被處罰了3次,記了4支警告。他曾經在一天之內因為國文作業缺交屢勸不聽被記了2次,同一件事在一天之內就被記了兩次各一支警告;他也曾因英文作業缺交屢勸不聽,一天之內被記了兩次兩個警告,請問其中是出了什麼問題?這個案子一看就知道,媽媽明白他是位輕度過動的孩子,當我們在校園裡遇到輕度過動的小孩,他上課在吵鬧、作業無法按時交的時候,本席所提的國民教育法通過至今已經5年了,他還是遭受到這樣的待遇。我要給部長和大家看的就是,任何一個校園的轉型與新的改革,這條路都會走得很漫長,這條路要走到讓在教育現場的家長、老師與學生都能內化,這是一條很漫長的路,我們要慢慢地、踏實地、一步、一步地好好走。
    這件事情告訴我,這個案子、這間學校已依國民教育法建立了專職專任的心體輔導體系了,但部長知道嗎,這個案子沒有轉介,學校就是擺著沒有落實也沒去用,為什麼?因為轉介的手續非常繁雜,要填非常多表格,因為太複雜了,還是老師處罰比較快,若要交由心理輔導的體系輔導,大家還麻麻痺痺地不曉得該如何運作。
    我要交代兩件事,第一,請好好檢討,心輔已實施5年了,為什麼仍無法落實?為什麼案件還這麼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應轉介而未轉介的案件?還有家長會的會長告訴我,「都嘛是我們家長在處理」、「都嘛我們在協調」、「哪有什麼心理輔導體系?」,大家還不知不覺,還沒有真正上路。所以本席今天提案,請貴委員會支持做出檢討,好讓它能好好地落實並簡化程序,最後提交一份檢討報告予本席好嗎?
  • 潘部長文忠
    好。
    管委員碧玲:第二,這些警告必須設法銷掉,由於只能在假日時從事勞動服務才銷得掉這些警告,但這名孩子轉到一間新學校後,他適應得很好,可是如果所有假日全都要到校勞動服務,他將會被標籤化為「我們班上來了一位新的壞孩子」,對此我無法接受。若不這麼做還有一條路,就是後功補前過,我要讓部長知道,他在往後一年多的學校生涯裡都無法以後功補前過的方式補掉這34支警告。我們都很清楚這34支警告就是不當的處罰,因為孩子是需要被輔導的,他是位輕微過動需要被特別教育的孩子,可是學校卻以懲罰的手段讓他帶著這34支警告。部長,請中辦下去瞭解,原學校的這34支警告必須建立在它是一個被不當處罰的結果的基礎之上,讓它銷掉!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有關個案的部分,麻煩委員將相關的資料提供我們瞭解。剛剛委員提到幾個重要法治的落實,因為之前在地方服務,特別是在輔導人力進入校園的時候,我自己上任後曾請學特司進行全盤的檢討,也看到人力上能不能發揮實質功能的問題,所以這部分感謝委員的提醒,我會處理。
    管委員碧玲:好,最後我們還是要感謝教官的奉獻與服務,但是要走這條路的時候,我們要一起攜手往前走,希望部長今天經過本席的質詢後能瞭解我的用心,我們要好好地把這一切都規劃健全好嗎?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因為今天開始開會的時間比較晚,有些委員下午還有事,我們就一直質詢下去,部長質詢晚一點可以嗎?
  • 潘部長文忠
    (在席位上)可以。
  • 主席
    請徐委員榛蔚質詢。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今天的主題是教官退出校園,但在此之前本席要針對幾項關心的議題與部長討論。今天內政委員會討論陸生納入健保的問題,請問教育部對陸生納保有何看法?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陸生這些年自兩岸開放有學術交流以來就一直備受困擾,從學生健康或人權的角度來看,他們從中國大陸到台灣來確實應該受到更多協助與支持,所以在納保的議題上,如果這次有機會可以讓他們參與的話,我想這對兩岸學生未來在交流互動上,或他們到台灣來就學時的健康都有幫助,父母也會更放心。
  • 徐委員榛蔚
    所以這是一個肯定的支持。陸生納保對教育部裡會有什麼影響?會有影響嗎?
  • 潘部長文忠
    如果陸生的保費等各方面是由他們自己負擔的話……
  • 徐委員榛蔚
    保費其實不關教育部的事。
    潘部長文忠:對,這與我們的預算無關。
    徐委員榛蔚:所以這個部分與教育部無關,您也不用修法……
    潘部長文忠:如果從學生的健康維護來講,此事絕對正面。
  • 徐委員榛蔚
    我知道教育部對陸生有「三限六不」的原則。
  • 潘部長文忠
    這是之前就定下來的原則。
    徐委員榛蔚:而且也一直堅持執行下去了,無論現在與未來的狀況如何,陸生的部分還是維持六不,也就是不加分、不影響招生名額、不提供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不可考照以及不可續留台灣就業。這部分是不是一樣會堅持下去?
    潘部長文忠:開始招收陸生後因此政策已定,不過在這個階段也會陸陸續續出現鬆綁與檢討,目前比較大的規範就是在醫事學生的認證,以及留台工作等部分,因為這會涉及整個社會彼此競合的問題,所以不純然為教育上的問題。
  • 徐委員榛蔚
    你支持陸生納入健保嗎?
  • 潘部長文忠
    支持。
    徐委員榛蔚:本席上次質詢時有提到關於強化家庭教育中心的部分,相信部長也非常重視,但最後由於經費與人員的不足,我真的很希望部裡可以給全國的家庭教育中心全力支持。如果家庭教育沒有強化的話,未來孩子進入校園後,校安一樣還是有問題,所以教育部是不是可以給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在廳舍方面的協助以及人事和人員的培力?
    潘部長文忠:因為委員之前質詢時曾特別提到這個部分,當時我也向委員報告了目前的狀況,內容除了有我個人對家庭教育的推動,還有推動的實質績效以及現在遇到的問題。因為曾在地方服務,都能直接接觸,因此我能以之前遇到的困難,回過頭來看現在我們所碰到包含家庭教育法的修正與家庭教育中心的狀況。目前的階段是正在檢討這個機制,後續當然就是修正家庭教育法,另外就是我們的中長程計畫,過程中會與地方政府討論,希望討論出來的內容確實有效,避免像過往一樣出現有單位在那裡,但卻很難發揮其功能的問題,這是我自己很在意的。
    徐委員榛蔚:其實以花蓮而言,我們的人和經費是不夠的,所以困境還是需要部裡的支持。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們會再加強,希望檢討的機制能將它變得更有效。
    徐委員榛蔚:部長也知道,花、東兩縣是偏鄉,所以我們每年提出改善校舍與教育環境所需的經費需要部裡支持,就像花蓮這次提出的19所學校,其實都已經是到了非報不可才報的程度。大家都知道中央的部裡辛苦,但是地方也辛苦,所以才不得不報,然而報了之後,現在部裡面又因為這次有全國性的嚴重災損,所以不知對花、東兩縣這種財政比較艱辛的縣市能否給予全面的支持?畢竟教育環境對孩子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潘部長文忠:設施的改善有兩大項,明年開始會有一個長達3年且縣市絕對無法負擔的計畫,這是屬於老舊或耐震……
    徐委員榛蔚:您現在說的是明年的部分,但是今年的部分可以今年先執行嗎?
    潘部長文忠:我是說3年會有180億元,這180億元是用作重大工程,這部分基本上都是由中央政府負責。至於委員所提的,由於教育部原本所編的就是像最近3次的大颱風,幾個南部的縣市,比如像台東,我第一時間會去那裡就代表當地真的是災情慘重,如果年度有餘的話,委員幫地方考慮的內容,我們也會努力。
    徐委員榛蔚:請部長想想看,年度可能會有餘嗎?這真的是在講笑話,年度有餘是不可能的。
    潘部長文忠:今年3次的大風災,真的損傷很大。
    徐委員榛蔚:我還是要拜託,今年該給的還是要給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今年會再努力。
    徐委員榛蔚:一定是很辛苦的學校才會提報嘛!另外,還請支持花蓮的智慧科技圖書館。你也瞭解,智慧科技圖書館是我們報花東基金的部分,我們需要教育部的支持,15%的配合款在主計長那邊,如果部裡支持的話就絕對可以編列,而花東基金也沒有問題,所以只要有部裡的支持即可。在圖書的推動方面,以去年的成績來看,花蓮拿下了全國的三冠王,這可是桂冠,所以真的希望部裡能全力以花東基金支持智慧科技圖書館好嗎?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部分我會再行瞭解,因為過程的部分我瞭解得並沒那麼深入。經費是來自花東基金而不是教育部的預算直接支應嗎?
  • 徐委員榛蔚
    部裡也要支持15%。
    潘部長文忠:好,委員,我會去瞭解。
  • 徐委員榛蔚
    你還不瞭解這個案子嗎?
  • 潘部長文忠
    我沒那麼深入這個案子。
  • 徐委員榛蔚
    請問部裡有哪位主管知道?
  • 主席
    請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黃司長答復。
    黃司長月麗:主席、各位委員。花東基金的部分,教育部要負擔15%。我們當時對這個案子有提審議意見,曾請花蓮縣政府再修正。
    徐委員榛蔚:這部分基本上用的是花東基金的錢,尤其花東基金本來就是照護花、東兩縣的偏遠地區。由於智慧科技圖書館本身並無實體藏書,而是一個智慧科技城的概念,尤其是「Trunk」的部分其實是整合起來的,所以這個部分還是希望部裡多支持。
  • 潘部長文忠
    我再了解一下審議的情況。
    徐委員榛蔚:請全力支持。另外,剛才其他委員有說到,有關校關退出校園部分已經在法律位階,所以就一定要繼續往前執行,沒有辦法停下來?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立法院102年有那樣的決議,對於未來校園符合學生需求的人力規劃的方向,除了要穩健外,也要做到以校園學生安全維護為主的情況下來規劃。
    徐委員榛蔚:因為家長非常、非常的反對,連台大校長都表示意見,像台大這麼開放、開明的學校都反對教官退出校園,雖然很多委員都覺得還有8年時間才要施行教官退出校園,可是部裡應該審慎評估一下,這8年要怎麼走?這些教官的心情是忐忑不安的,尤其是校安問題,無論意外事件、行為偏差、暴力偏差或安全維護,教官和一般學校安全人員的功能差異度和力度是相差很多的,部裡的說法是,他們已經受過70個小時的訓練,然後再自己到學校找工作,教育部什麼時候變成職訓局了?
    潘部長文忠:校安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認證是教育部為了相關人員的專業素質所做的培訓,當然任用上也要考慮到學校所在的區域及所需的人力。
    徐委員榛蔚:再談到這3,500名教官的部分,有哪幾項規劃是現在可以推動的?像是回歸國防部,但國防部直接打槍,他們不願意啊!所以這一項就要劃掉了,是不是?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當時委員會之所以決議比較長的時間,其實也是希望,因為有些教官到了一定的階級和服務年資後也會退休,而目前的狀況是,這種退休的……
  • 徐委員榛蔚
    要慢慢讓他們新陳代謝退掉。
    潘部長文忠:所以在這種過程中,也希望能尊重教官個人意願,不論是選擇退休或是過程中轉任,基本上當時之所以訂8年的時間,就是希望在校園內努力的現任教官的權益能受到維護。
    徐委員榛蔚:畫面上那麼多的選項中,哪一項是現在教官可以開始找出路的地方?也就是說,他們不但可以實際上請調,而且還可以很順利的直接到那裡。
    潘部長文忠:這是依照教官意願的選擇,但就政府來說,教官依照政府的任用到學校來服務,其權益和未來的進階、遷調等部分本來就該予以維護,絕對不可能讓現職教官既不能退休也不能做其他選擇,然後就讓他們退出校園,這絕對不是政府該做的事。
    徐委員榛蔚:我希望你們真的能好好處理,也好好慎思這8年要如何安置這3,500名教官,好嗎?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提醒。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質詢。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們今天討論的是102年6月修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條所做的附帶決議,這是一個有法律位階的決議,也得到朝野之間的共識,當時民進黨還是在野黨。這個附帶決議中提到,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顯示當時的決議也對於教官過去在校園中就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的貢獻持肯定的態度。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是。
    張廖委員萬堅:另一個決議也提到,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請問這個決議通過後3年,你們做了多少?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在520接任後,委員也陸續在委員會中表達關切,經我了解後發現,過往時間所應做的基礎工作之進度是比較緩慢的。
    張廖委員萬堅:好。其次,決議中有提到,要與國防部會商於8年內讓教官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因為已過去3年了,過去在推動決議的進度是緩慢的,而目前剩下5年的時間,但又有家長或學校對於我們積極推動此決議有疑慮,大家認為學生安全不是無虞,而是有虞的。相信大家都不會懷疑過去教官在校園安全及關心學生的投入上所付出的努力,但因為時代變遷,不可否認在多元民主價值觀念下,其實教官某些角色也會引起質疑,所以才會有要回歸專業的決定,剛剛鍾委員講的那句話真的是名言,他說如果過去稻田是用坦克車,現在要回歸用農耕機,因為即使再怎麼好用,也不可能再用坦克車,還是要讓它回歸部隊。同樣地,到底教官過去在校園擔任什麼角色,為何他們離開後,校長會這麼擔心、家長會這麼擔心?我想就是因為過去教官在校園內的工作包山包海、「百百款」,什麼都管,不論是國防教育上軍訓課、生活輔導、學生心情不好陪散心以及執行校規抓服儀,甚至還要到校外協助緊急處理車禍等,這些我們都知道,也很肯定。大家也提到,甚至有校外幫派問題,尤其是高中生,然後教官還要去救學生回來,這些我們也都給予以肯定。但既然朝野已經有那樣的共識,3年前修了相關法令,雖然主席說,3年後說不定情勢轉變,所以也可以再討論。但我覺得情勢是有轉變,其轉變在於應該要落實3年前的決議,讓臺灣往前走。其實臺灣過去解除戒嚴時,有人說社會很亂,為什麼要解除戒嚴?難道要恢復軍管嗎?不太可能。這條路我們已經往前走了,這是一個價值觀,但是我們要不要去面對家長擔心的部分?請問部長,你有沒有機會或計畫要和軍訓教官座談,或是舉辦座談會和家長、學校溝通,讓他們了解政府要如何落實102年的附帶決議?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立法院當時的決議在相當程度上也思考到各自以專業的方式來運用、任用相關人力去做相關服務,對於後續教育部所提的相關配套,包含家長們最關切的,同時也是此議題最大的核心,就是校園安定和學生安全,這種情況……
    張廖委員萬堅:我簡單地說好了,我剛剛提到兩個重點,一個就是學生安全和校園安定的問題,我們要做。剛才管委員碧玲講得很好,他認為應該推動校園安全維護條例等,我覺得這部分可以好好來討論,這也許也是一個方式。另一個重點就是,要如何確保軍訓教官的權益。剛剛很多委員問到,你們在報告中第6點中提了3項,按照附帶決議,離退的規劃是在民國110年,但很多現任軍訓教官目前並未退職,其服役年限也尚未屆滿,其實還是有升遷的機會,而你們在報告中也提到,他們的升遷、派任等人事作業都要照常辦理,部長剛剛也答復其他委員說,有的教官可能會到117年或119年,最晚是不是可能會比較久?
    潘部長文忠:這8年的期程給教育部做縝密的規劃,我想主要也是希望能夠漸進,雖然之前在近程上有稍稍不足,在現職人員方面,我們要謝謝國防部,其實像是教官的升遷等部分,也是有國防部的協助,至於會中委員們一直關注的校安中心或校外會的運作,其實大家都希望能夠有更好的……
    張廖委員萬堅:針對這3,500名教官,剛才有人提過,搞不好教官會變成國道收費員,但依照過去教官在校園所扮演的角色,我認為大概還不至於,但因為政策的改變,事實上也關係到他們個人的權益,因此,我覺得應該要針對這3,500人的離退規劃做逐一分析,也就是說,到什麼期程他們可以自然離退,如果到110年的過程中有一些伸縮的空間,教育部是否願意去承擔這樣的責任?簡單來說,110年是一個期限,但因為事關教官的工作權益,或者說過去因為政策的關係,使他們產生1年、2年、3年、4年、5年,那你們有沒有給一些彈性的空間呢?
    潘部長文忠:在現任教官的權益維護上,我們一定不可能造成這樣的現象,因為現在有幾個路徑,也有跨部會,包含教育部在強化的功能中,也都會考量到如果教官還未到離退的年齡等問題,這些部分我們會再來強化。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現在國防部、退輔會表示教官不可能回去,這樣的情況顯示你們還沒有做這樣的規劃。部長剛剛提到,雖然決議至今已經快3年,但520之前對這件事並沒有很積極地在規劃,如果新政府上任後要落實這個決策,要讓這個價值觀繼續走,就必須針對這3,500位現職教官做分析,因為他們的來源不同,應該針對其離退、工作權益要如何安排做逐一分析,我覺得這是有其必要的。部長能否承諾你們一定會做逐一分析,針對要如何安置、如何轉任,並顧慮到他們的工作權益。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指教,針對委員剛剛的建議,教育部一定會來做後續的研處,對於現職教官的權益……
    張廖委員萬堅:如果你們能夠好好地面對,好好地去做,因為新政府上台,他們會認為過去不積極推,現在卻積極推,所以就會影響他們的工作情緒,校園安定會產生問題,他們將來權益會被剝奪。這些東西政府必須要去面對,既然要覺得要貫徹這樣的決議、要往前走,你們就必須去承擔這個責任,我提醒一下部長。
  • 潘部長文忠
    這是政府的責任。
    張廖委員萬堅:其次我要強調的是,教官的角色用校安人員來替代,有關校安人員培訓與就業,教育部的資料中提到,從96年起辦理「大學校院校安中心儲備專責人員培訓」研習,迄今培訓了1,924人,其培訓時間到底多久?是採認證的方式嗎?有沒有學分?要怎麼認證?
  • 潘部長文忠
    用時數的方式和課程……
    張廖委員萬堅:到目前為止經過了快10年,培訓了一千九百多人,可是目前在私立大學和公立大學服務的是593人,換句話說,在任率不到31%,差不多只有3成。政府培訓了這麼多人,為何這10年來現職的只有3成左右?這代表什麼?是因為校安人員在取代教官角色時面臨到很多問題,還是待遇有問題,所以離職率很高,或是學校對於校安人員定位不清楚,導致校安人員在學校被當成保全人員用,沒有尊嚴等等,你們有沒有探討過這樣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從這張表中可看出,在我們要求學校所提的轉型計畫中,一定要有校安人員,但也希望給學校的職員能多元使用……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軍訓教官和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所負擔的工作是差不多的,甚至危機管理人員在徵選、儲備時,你們給予的角色還更多,還包含很多專業的角色。剛才很多委員也提過有關教官和校安人員的待遇,以上校、中校、少校為例,大專教官的月薪,包括專業加給和平均本俸大概9.8萬,中校是8.3萬,少校是6.5萬左右,但在教育部學特司的網站中,校安人員最高待遇只有3萬2,最低待遇3萬,多數都寫面議。也就是說,一位上校教官的薪水可以聘3位校安人員,中校大概可以聘2位,少校大概也可以聘2位左右,以這樣的標準看目前已經實施的校安人員的角色,我覺得你們也要好好地檢討,政府培養了一千九百多人,卻只有五百多人在職,在任率大概3成左右,是否顯示這角色地位上是有問題?還是政府必須要檢討?
    剛剛管委員講得很好,我們是不是要落實角色的轉置,是不是能夠訂立專法,給這些人保障嘛!如果將來還有年輕教官要轉任,對他們也有保障啊!剛才大家講很多,我提醒部長這兩點,請好好思考現職人員未來的規劃,到底110年是不是牢不可破,還是有一個彈性空間可以來處理?還有,校安人員的待遇保障是不是差太多,因而導致校安聘任時流動率太大?大家還是擔心校園安全的問題,所以這兩點請部長好好地思考,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王委員惠美質詢。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前部長杜正勝曾說過一句名言,教官留在校園是法西斯主義的餘毒。法西斯主義這幾個字不太好聽,但顯然他認為教官是非常地獨裁、非常地權威的,部長能不能認同他這句話?現在教育部也滿積極地將教官趕出校園,這到底是政治力的考量,還是實際上有什麼專業考量?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教官在校園內的貢獻及對學生的協助,相信大家都了解……
  • 王委員惠美
    部長對前部長說的話有什麼看法?
    潘部長文忠:從早期過往到現在,教官本身也在轉型,這是一個變遷的過程。
    王委員惠美:等於說從那個時代到現在,教官在角色上確實有很大的改變嘛?
  • 潘部長文忠
    除了軍人的本質沒有改變外……
    王委員惠美:除了職業外,教官過去的職業是軍人。
  • 潘部長文忠
    但教官還是學校職員。
    王委員惠美:沒錯,但他們至少不像以前都在軍中,而是跟這些年輕人在一起嘛!
    潘部長文忠:針對立法院102年的決議,那是一個朝野的共識,在決議的共識中,非常清楚的要求……
  • 王委員惠美
    110年嘛?
  • 潘部長文忠
    是102年的決議。
    王委員惠美:102年開始,110年要退出嘛?
    潘部長文忠:是,他們希望給教育部8年的時間做比較漸進、細密的規劃,這個概念主要也是回歸到軍人回部隊或學校所需的專業人力,但是這都有一個前提,校園的安全和安定,教育部一定要去做。
    王委員惠美:本席就是滿納悶的,現在要教官退出校園,然後讓校安人員進來,但是退職的軍人還是可以來,顯然並沒有否認教官本身的職務,只是因為他過去是軍人的角色而已,對不對?問題是,現在有很多媽媽跳出來,為什麼?因為他們真的滿擔心孩子們在學校的安危,擔心孩子在學校學壞,因為從非常多的數字統計來看,毒品、黑幫這些東西確實在校園裡越來越氾濫,所以非常多的家長很擔心。本席請問部長,針對這些所謂毒品、幫派、霸凌等問題,未來會由誰處理?
    潘部長文忠:教官的制度並不是在各階段學校都有,國中小一直以來也沒有所謂的教官,大學這些年來,也做了滿多……
    王委員惠美:叛逆期是在高中時期,部長也是教育界出身,應該知道其實現在國中生不太好教,部長知不知道一個現象,就是現在國中校長要找一個所謂生教組長是很難的,為什麼?你有沒有考慮這個問題?
    潘部長文忠:教官的貢獻不應該否定,但是維護學生身心安全是所有教育人員要去做的,不能統統都丟給教官……
    王委員惠美:所以我們希望國中到高中這部分能夠再考量,大學我們不要求,因為大學生畢竟已經18、20歲,已經成年了,有他自己的判斷能力,但是高中、國中這個階段的學生,真的是懵懵懂懂,又血氣方剛,這就是為什麼非常多的家長希望教官能夠繼續守護他們的原因。剛剛張廖委員的意見很好,他並沒有堅持110年以後教官要完全退出,還是有一個彈性空間存在,因為現在教官角色轉換得還不錯,所以我們希望在這個部分你們可以多多評估。現在的執政黨有非常多的政策髮夾彎,民眾罵得要死,但是我相信教官能夠留在學校的這個髮夾彎,應該會有非常多的家長給你們鼓勵。
    剛剛提到有關教官權益等問題,現在很多教官是回不去了,你要叫他回軍中,但軍中一樣有它的編制,在他還沒有辦法退役之前,要他回去哪裡?這要怎麼處理?
    潘部長文忠:委員會做成8年時間給教育部細部規劃的決議,其實也完全有考量到現任教官……
    王委員惠美:你根本沒有考慮到教官幾歲之後不能來學校啊!沒有這個考量啊!現在有的年輕教官來學校,時間一到,你叫他回軍中,但軍中已經沒有缺了。
    潘部長文忠:委員關切現任教官的權益,這也是教育部在整個方案中非常重要的一點,今天的報告中也提到,現職教官的晉任、升遷、調動,不能讓教官受到權益上的損害,因為這是漸進離退。我也跟委員報告一些數據,這幾年確實教官年資到了離退的,跟有意願進來當教官的,其實是有落差,這也表示這種漸進方式不會讓教官在2年內、3年內一定要資遣或什麼的,這是不可能去做的。
    王委員惠美:這等於說如果在110年還沒有找到職缺,也有可能繼續留在學校,直到他退伍,是不是?
  • 潘部長文忠
    這部分在我們整體規劃裡……
  • 王委員惠美
    規劃好了嗎?還是還在規劃中?
    潘部長文忠:像強化校安會、校安中心功能這部分的配套,是大家非常期待的,而這部分在這些年的確也對學生校外安全的維護和緊急事件的通報發揮了很大功能,這些都是未來教育部思考教官可以協助相關事項的重要措施和任務。
    王委員惠美:本席還是要拜託部長,最近校園毒品事件真的是越來越多,我們希望教育部針對這個區塊,能夠再多用一點力。
  • 潘部長文忠
    是。
    王委員惠美:另外,國發會有一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人提議把教官留在高中校園,短短3天就有5,000多人連署,也成功成案,因此主管機關必須在12月21日前做出回應,請問部長,教育部打算如何回應?這是現在新政府的想法,就是公民意見、公民立法,未來也會傾向有一定的認同、有一定數量的民眾支持,就可能拿來立法院討論,如果以這樣的立論點,有可能把當年(102年)那個結論再推翻掉,這是有可能的,像這樣的狀況,已經有5,000多人附議,你們打算怎麼回應民眾提出來的意見,包括專業輔導人力及校安人員取代教官,而這些人員你們到底規劃了沒有?經費編列了沒有?他們可以像教官一樣,隨時待命嗎?可以協助學校從早上7點開始就來督導嗎?可以到下班之後5點多還繼續督導,甚至晚上10點多孩子們發生事情時,還可以趕來關心嗎?部長,請針對這些所謂公民的意見一一回覆。
    潘部長文忠:公民的意見在國發會這個平台上,政府是一定要確實來研處,而且是有期限的,當然這個議題和今天大院委員們所關注的議題是相同的……
  • 王委員惠美
    差不多啦!這是民眾自發性的附議。
    潘部長文忠:是,大家還是那個概念,教育部面對未來教官離退校園的相關規劃措施,還是要回到那個最大原則,就是家長們關心的是孩子在學校安全的問題,而這也是教育部最關心的事。今天除了跟大院委員報告外,這些意見我們也都會再來研議,在12月回覆這些公民,讓他們更了解我們的作法。
    王委員惠美:希望你們可以儘快規劃,讓這些公民能夠安心,我想他們的意見也可以列為你們重要的施政參考。
    再者,我覺得這次整個過程還滿特殊的,以前校長對很多政策都是不置可否,支持也好,反對也好,通常校長是不至於站出來大聲疾呼,但這次連校長都出來大聲疾呼,表示真的有其考量性,當然,這是102年做成的決議,但隨著時代演變,就像我剛才講的,教官從過去非常權威的法西斯概念,到現在已經變得非常親民,有點像我們的大哥或爸爸、媽媽那樣在照顧小孩,我想父母是會更安心的,所以在此我要拜託教育部以學生的安全為考量。如果對於教官扮演的角色你們一定要轉移,也務必讓這些轉移的職缺分得很清楚,像剛剛提到的校安人員,他們的職責到底是什麼?希望你們能夠明文規定,不要說有一個意外或怎樣,導致學生的安全問題,好不好?加油!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感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因為委員發言非常踴躍,所以今天就不處理預算案跟臨時提案。
    請李委員彥秀質詢。(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上一屆4年都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這一屆則是第一次到本委員會質詢,因為現在是新的一屆,很多委員都非常認真,每次我想來質詢都沒有機會,因為都排到中午以後,剛才我在樓上開黨團大會,所以就順便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看一下,沒想到再過一個委員就輪到我質詢了,所以我是很幸運的,能夠到教育委員會質詢,真的相當不容易。
    部長,本席非常重視原住民族的教育,在場的司長可能比較知道這個問題,就是上一屆時,我們通過了原住民族語鐘點費,你知道原住民族語鐘點費增加多少嗎?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一個鐘點?
    孔委員文吉:對,一個鐘點,所以部長也不了解啊!
    潘部長文忠:是有調整過,以前比較少,現在好像是從320元調到360元。
    孔委員文吉:那是國小,國中呢?
    潘部長文忠:據我了解,不同的計畫有不同差異,原民會的好像比較高。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族語鐘點費,是所有族語包括閩南、客語等族語中,唯一增加的,增加的理由是因為聯合國認定台灣的原住民語言是瀕臨滅絕的語言,所以之前的教育部長吳思華就只增加我們原住民族語的鐘點費,國小從320元調高到360元,國中從360元調高到400元,這個政策我還曾經跟吳部長一起開過記者會,全國950多位原住民族語老師都非常高興,但高興之餘,還是有很多老師沒有領到鐘點費,也就是發放時間有落差。我特別舉新竹縣為例,新竹縣尖石鄉和五峰鄉,這個部分晚發了近半年,一個這麼好的政策,但延誤許久大家還是沒有領到鐘點費,難道一定要立委下去開協調會,才能領到鐘點費嗎?請部長關心一下我們原住民族語鐘點費,希望可以準時發放,就算延遲,也儘量不要差太久時間,有老師從今年1月到10月都還沒有領到,新竹縣尖石鄉就有這樣的問題,請部長一定要去改善,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來留意,當然,這個跟地方政府比較相關,但我希望跟局處長這邊一起做同步努力。
    孔委員文吉:第二點,我想請教國教署邱署長。邱署長從科長、專門委員一直到新竹縣政府教育處擔任處長,後來又到台中市,我看你一路步步高升,現在是國教署署長,之前也經常在委員會以專門委員身分回答很多有關原住民教育的問題,所以我想你對整個原住民教育有很深入的了解。請問署長,原住民族教育法已經修正,原住民教育的預算本來是1.2%,現在提升到多少?
  • 主席
    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邱署長答復。
  • 邱署長乾國
    主席、各位委員。1.9%。
    孔委員文吉:部長知不知道,中央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的預算,包括原民會和教育部,從1.2%調高到1.9%,這樣是增加多少預算?
    潘部長文忠:如果以現在兩個部會加總起來,今年(106)送到大院審議的是42億元,相較於105年,大概增加將近4億元。
    孔委員文吉:我上次算是差不多增加3億,現在是4億,這個4億得來非常不易,請問這4億元主要要用在哪裡?你不要說這4億是要拿去做教室漏水等改善工程,本席認為這個預算應該用在我們原住民教育最需要的項目上。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關注,確實原住民族教育所增加的經費,原來的設備、設施不應該再占其中的比率,所以這次增加的預算,應該會放在最重要的原住民族民族教育上,這當中也包含實驗教育跟語文教育。有幾位原住民籍委員其實長期都在關注這個問題,大家的目標也都很接近,希望對部落學生教育的推動,能夠符合原住民族多元智慧和民族主義的教育,尤其國教署在經費的匡列上非常多,因為主要在國民教育階段,國教署是最能協助原住民族教育的。
    孔委員文吉:本席是認為這4億的預算,除了軟體經費,硬體經費也應該稍微再加強,好比語言教室的設備或學校周遭環境的改善。現在原住民學校大概都還是硬體經費不足,軟體經費則有原民會支援,剛才部長說要用在實驗教育、語言教育以及學校周圍環境的改善、美化,請教署長,你有沒有看到什麼跟以前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原住民教育經費增加了4億,你覺得最有成效的是在什麼地方?
    邱署長乾國:這4億大概會用在原住民的實驗教育上,這部分有2億元,原民課發中心有500萬,原住民學生住宿及伙食費增加約4,000萬,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增加1億元。原住民實驗教育的推動經費是2億元,這部分不只針對國小部分,幼兒園、國中、高中部分也都會增加,在整個住宿……
  • 孔委員文吉
    請問現在有多少所原住民國中小實驗學校?
    邱署長乾國:現在有7所原民實驗小學,包括屏東的長榮百合、地磨兒;台中的博屋瑪、台東的南王以及宜蘭的東澳。
  • 孔委員文吉
    全國只有7所嗎?
  • 邱署長乾國
    目前原民的實驗國小有7所。
    孔委員文吉:這2億的經費如果是要用在實驗教育,就要把成效做出來,不會只有這7所學校在享用吧?
    邱署長乾國:不只,現在我們還要做整個區域課程教材的發展中心。
    孔委員文吉:其他像教室、操場、跑道設備等等,現在情形如何?
    邱署長乾國:現在整個預算的編列上,在老舊校舍的改建部分,也包含了部分原民的經費,再來就是宿舍的改建,一年大概會有3,000到4,000萬經費,另外,廚房設備等改善工程,原住民地區的學校也都有在進行。
    孔委員文吉:部長,本席上次也參與修改原住民族教育法,就原住民地區國中小師資的任用,要求至少三分之一必須任用原住民籍老師,這部分有沒有列管?
    潘部長文忠:有在列管,不過這部分確實難度很高,現在我們相關的措施,尤其是公費生的培養,也都有考量到原住民籍師資的養成,這部分我們會持續來努力。
    孔委員文吉:這是有法律規定的,不是徒具條文,緩衝時間是5年,現在這個法通過也快5年了,你們要好好檢討,請問,到現在為止,還有哪些縣市政府沒有達到三分之一標準的?因為大概明年還是今年就是最後一年了。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的提醒,現在縣市政府在開缺、甄選老師部分,針對這個部分,也都會提出一定名額……
    孔委員文吉:法令制定到現在已經是第4年還是第5年了,你們增加進用多少老師?有沒有數據?
  • 潘部長文忠
    會後我們再把最新學期的數據提供給委員。
    孔委員文吉:這個條文通過之後,到底又多進用多少原住民籍的師資?我想這也可以解決流浪老師和代課老師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好,詳細數據我們整理後再給委員參考。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指教,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志偉、顏委員寬恒、張委員麗善、羅委員明才及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
    請蘇委員巧慧質詢。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從早上9點到現在已經快要2點了。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的。
    蘇委員巧慧:今天的議題是「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首先請問部長,你覺得校園安全的定義是什麼?範圍又是什麼?
  • 潘部長文忠
    從學生的角度來看……
  • 蘇委員巧慧
    誰是校園中的危險?
    潘部長文忠:環境一定會影響到學生,人際互動包括校內外……
    蘇委員巧慧:很多因素,校內、校外都有。
  • 潘部長文忠
    學生身心這部分從教育端來看也是要顧到的安全。
    蘇委員巧慧:教官的身分是軍人,就我們的認知,軍人要保家衛國,國家的危險是指敵國外患,如果軍職人員在校園,理論上應該是處理對外的狀況,也就是防止校外不良人士的入侵,來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但是依據教育部頒定的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教官的主要工作是強化高關懷學生輔導、防治學生藥物濫用、校園暴力霸凌與涉入不良組織、關懷中途輟學學生。請問部長,這些是軍職教官要對抗的危險嗎?你覺得這樣合適嗎?
    潘部長文忠:從學生的需求來看,有很多學生尤其是國高中學生正處於身心急劇變化的過程,在人際的互動上需要更多專業人員來協助。
    蘇委員巧慧:每個工作面對的目的和狀況不同,應該受到的專業訓練也就不一樣。軍職教官在處理這些案件時仍然是依據教育部訂定的相關原則,啟動通報和輔導機制,也許有很多教官做得很好,我們應該要肯定,但是在這個時代除了「怎麼做」,有時「誰來做」也很重要。例如前陣子我們看到憲兵去搜索民宅,帶給人民的感受是人權倒退、白色恐怖。今天我們在談教官是否要退出校園,事實上它確實是威權時代的產物,是不是應該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有價值觀的改變?從威權到民主,我們希望校園能夠更開放、更民主,建構一個讓下一代學習的空間。這個職務之所以應該要離開校園,並不是他個人做得不好,而是一個整體價值觀的選擇。如果他原來處理的事務有不足之處、有尚待處理之處,我們應該是讓配套做得更完備,不知部長是否贊同本席的態度?
    潘部長文忠:剛才委員所提的觀點是從教育的專業角度來提出建議,學校本身是引導學生發展的一個場域,學生各面向的需求,尤其是尊重差異,讓他們有多元適性的……
  • 蘇委員巧慧
    這已經不是一個威權、講究服從的時代了。
    潘部長文忠:這個環境應該有機會讓學生真正回到教育本質,接受個別差異,作多元的引導。
    蘇委員巧慧:本席非常贊成讓教官這個職務退出校園,部長有信心能完成這個校園的轉型嗎?
    潘部長文忠:這個議題從102年在立法院有這樣決議的共識,這也符合教育上專業發展和社會環境變遷,最主要的是從學生發展的概念,尤其是高中以上的學生面對的不只是身心安全,還有心理及未來職涯發展的引導,這是重點。
    蘇委員巧慧:既然部長也認同這樣的概念,剩下的就是配套的部分。我們來看現在教官到底擔負了哪些工作?根據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辦法,教官的職掌其實非常多面向,涵蓋了校園安全、學生輔導、國防教育。這三項工作在我看來是各有專職,需要不同的特質和訓練,把這三項工作放在同一個人、同一個位置身上,合適嗎?
    潘部長文忠:這是很不容易的,任何人都有他的專業,要做到多面向是相當不易的。
    蘇委員巧慧:我今天的主張是,教官退出校園是價值的選擇,但是我希望教育部對這三項工作,能依循其不同的職掌、不同的目的,讓三項工作都各由專職的人來負責,這樣才能讓教育回歸專業。部長從早上到現在,對校園安全已著墨非常多,我們看得出來在教官退出校園之後,教育部已經有非常多的配套,讓校園安全可以大幅提升,維持學生的安全。在此本席也想提醒大家,除了已經有教官的高中職、大學之外,我們也可以看看國中小的情況,他們現在並沒有教官,但校園有因此而比較不安全嗎?其實從統計數字來看,國中小如果真的有比高中職不安全的地方,大概只有疾病事件。由此可見,一個學校到底安不安全跟有沒有教官不見得有直接的連繫關係。未來教育部若對於高中職因為教官職務的退場而補足更多的校安,部長是不是可以承諾對國中小的校安也能夠加強呢?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建議,在看待……
  • 蘇委員巧慧
    國中小的總人數其實更多啊!
    潘部長文忠:對國中小,我們除了在既有的基礎上,在這一波的討論,我們也接收到社會很多的建議,國中小部分我們會再作強化。
    蘇委員巧慧:校園安全是一個更上位的概念,不是只有教官退場後的高中職,本席在此要求教育部對國中小的校安未來要一併考量,這才是教育部應該負起的責任。部長,可以吧?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
    蘇委員巧慧:在校園安全之後,我們再來看看第二項學生輔導事務,我並不認為教官過去受到的訓練能夠完全勝任。部長,你認為修過師資培育課程的合格教師會比較勝任輔導的工作,還是教官比較勝任?
  • 潘部長文忠
    如果從專業訓練……
  • 蘇委員巧慧
    教官的訓練有輔導嗎?
    潘部長文忠:這幾年教官隨著環境變化有在努力,作些專業職能的補充。
    蘇委員巧慧:教育部在104年就頒定教育部軍訓教官教育及輔導知能學分班作業要點,要求所有的教官在3年內(亦即107年前)完成教育及輔導知能學分班的研習。這表示教育部也認為應該重新訓練,以增強教官這方面的知能,請問現在的辦理進度到哪裡了?有多少教官還沒有完成?
  • 潘部長文忠
    詳細的數據再請同仁跟委員……
    蘇委員巧慧:我們的數據已經統計出來,其實離百分之百完成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如果部內的決策是希望教官在轉任的時候也能夠擔負輔導這方面的工作,那麼部長應該催促,讓教官的訓練更加速完成,這樣才有轉任的可能。但比起這樣的項目,我更贊成的選擇是讓合格並受過專業輔導訓練的教師來做這項專業的工作,不曉得部長的態度如何?
    潘部長文忠:我完全認同委員的提醒,因為術業有專攻。除了大家關切的教官議題之外,從學生輔導法和國民教育法的修正,目前也有專業的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會依法逐步在校園內做更專業的……
    蘇委員巧慧:我想還是回歸專業比較好。教官要處理的第三項事務是國防教育,教育部的報告對校園安全和學生事務輔導都有提及,偏偏獨漏國防教育這部分。請問部長,是因為國防教育不屬於教官的業務範圍或者是因為它不重要?
    潘部長文忠:全民國防教育是課程的一部分,過去都是由教官同仁來協助。從這樣的配套裡面,我們有幾個管道,就是現職教師去修國防教育,其實國防教育不等於軍訓教育,而是一個全民國防的概念。
    蘇委員巧慧:正因為它同樣是專業的課程,所以我想提醒部長和教育部,根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要求國防教育要由相關的合格教師擔任,只有在師資不足的時候才由教官擔任,可是現在很明顯的是把例外當作原則。
    總之,我認為教官離開學校是價值觀的選擇,是我們必須前進的方向。這不是因為這批人做得不好,所以對於他們的轉型,我們必須照顧到他們後續的發展。更重要的是,從學生的角度來講,不論是校園安全或是輔導甚至是全民國防教育,本席認為教育部應該在配套的方向上提出由專業的師資來擔任,讓教育回歸專業,部長可以承諾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議,委員剛才提到的幾個面向,包含全民國防教育的師資培訓,教育部已在展開中,10月份就會有專業的培訓課程。
  • 蘇委員巧慧
    所以是無縫接軌就對了?
    潘部長文忠:是,目前尤其是高中職,多數教官都還在校園,是以漸進的方式來無縫銜接。
  • 蘇委員巧慧
    本席贊同用漸進的方式。
    潘部長文忠:教育部在規劃時都是依照這樣的想法,有些家長會擔心教官突然不在,又沒有相關經過專業……
    蘇委員巧慧:身為家長最關心的還是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到底安不安全,學到了什麼?如果部長可以承諾校園安全無虞,授課的又都是專業的老師,我想家長應該會支持。
  • 潘部長文忠
    我們也用這樣的原則來做後續的規劃和推動。
  • 蘇委員巧慧
    謝謝部長。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亭妃、盧委員秀燕、林委員俊憲、蕭委員美琴、陳委員怡潔、陳委員明文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部長和國教署署長就任以後,我們有很多的溝通和對話,但是都是在本席的辦公室,今天我還是要在國會殿堂上把我們討論過的問題請部長再說明一下。
    第一個是族語老師的薪資問題,國教署署長很清楚,目前還有很多族語老師領不到薪資,新竹縣的情形最嚴重,甚至有人兩年沒有領到,請部長說明未來你們會如何處理?現階段沒有領到薪資的老師能不能趕快把薪資補足?以後有這種情況發生,你們要如何處理?要怎樣預防類似情形的發生?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切,讓族語老師一直沒有領到或很緩領到薪資,在行政上要檢討,尤其講到新竹縣,過去邱署長曾在那裡服務過。我會請國教署把緩發的因素找出來,我們和各縣市處長都有很好的連繫,因此我們除了自我檢討之外,也會和局處長討論出比較明快的作業。我們先檢討到底是哪個環節慢了,然後和地方……
    高委員金素梅:你現在手上有沒有數字?除了新竹之外,還有哪幾個縣市是如此?
  • 潘部長文忠
    應該還有屏東和苗栗。
    高委員金素梅:你知道嗎?這些族語老師滿懷著熱血,把族語文化延續下去,公部門在薪資和交通費上面卻是如此對待,再有熱情的老師也要面對生活的困頓。在今天質詢結束後,這種事情不准再發生,部長可不可以承諾?
    潘部長文忠:是,這一定要來檢討改進,並且跟地方政府緊密連繫。
    高委員金素梅:你不能統統交給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不做,教育部有什麼可為之地?原住民族語老師的經費是專款專用,可不可以用代收代付、預撥或其他方式管控?學校和教育部是不是能直接連繫,排除掉縣市政府?
    潘部長文忠:這是政府一定會支付的錢,只是行政作業把它緩下來……
  • 高委員金素梅
    兩年喔!部長!
    潘部長文忠:對老師很抱歉也很不公平,我們除了和縣市連繫之外,如果能用墊付的概念就會快很多,這部分我們有一些腹案來加速處理。
    高委員金素梅:好,今天我會把我跟部長的詢答用Line、FB的方式傳給所有的族語老師,讓他們看到、聽到部長的承諾。第一個承諾是以後不會再發生這種事情,第二個承諾是教育部馬上行文給所有的教育局,請他們以後不准再發生這種情況。教育部一定要有所為,可不可以?
  • 潘部長文忠
    這是應該要做的事。
    高委員金素梅:好,請馬上行文到各縣市政府,謝謝。
    第二個是關於原住民族語經費預算,現在你們給我的只是把教育部一大本預算中有關原住民教育經費的細項和細目彙成一本,但是細項的說明都沒有寫出來。我們需要了解的是原住民族教育預算中,教育部的三分之二,原民會的三分之一,你們到底是怎麼分工?怎麼處理?準備怎麼做?所有細項的說明都要一一列出來,包括計畫的期程、申請的時間、截止的時間或是資格、條件都要詳列。我跟你們討論時,你們說因為立法院尚未核定預算,所以不可能有細部的計畫,本席不接受這樣的說法。就算是預算還沒有通過,至少這些科目已經存在,你要讓各學校或機關清楚知道未來會有多少錢、要做什麼事情。你也要讓學校的老師清楚知道,他們可以在什麼時候開始寫計畫再送到教育部。如果有科目,卻沒有明列計畫的期程、申請的時間、截止的時間或是資格、條件等等,這樣不是很好的做法。我要提醒部長,我們還沒有審到你們的預算,現在只是處理上一次的解凍案,你們在預算送審的時候必須把這些細項弄好,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委員關切的問題,我們會彙總,把原民會的預算整理,架構已經成立了,後面更細的部分,我也會請同仁準備。未來每年我們整理時也希望有一個比較清楚的模式,這部分也請委員進一步指教。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現在開始做真的滿辛苦的,因為以前我們要求教育部做,他們從來不這麼做,真的很皮。我希望新政府有新氣象,部長和國教署署長都是從基層上來的,應該非常清楚要怎樣整理資料。我覺得這件事不難,難的是你們不願意把它說清楚,不把它透明公開化;因為一旦透明公開,就看到裡面有非常多的問題。譬如耐震和原住民的民族教育有什麼關係?以前的教育部就把學校耐震這筆錢放在原住民所謂的專案、專款下面,這都是我們抓出來的。所以部長,我曾經整理出本辦公室抓出來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也交給你們了,我也曾經交給審計部,請你們辛苦一點,麻煩一下,把所謂的1.9%、依照原教法通過的原住民預算清清楚楚地列出來,看看該怎麼執行、該怎麼做、要做些什麼,不要再用以前匡列的方式來騙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部長,你可以做到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目前我們也在往這個方向做,如果有一些地方表達得還不是那麼具體、明確,請委員不吝指教。
    高委員金素梅:另外,針對教育部提出的新增計畫,像校舍耐震能力設施設備計畫、公共教保服務計畫、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以及實驗教育專班計畫、原住民族各族語課程發展中心5年期計畫,本席要求你們提供這些計畫的細項計畫說明,因為這些細項的計畫說明沒有出來的話,我們就不知道這些預算未來是要怎麼執行。還有,這些計畫要去執行的時候,你們怎麼跟地方縣市政府或者是學校連結、合作?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一併說明,否則屆時可能會涉及跨部會的分工,譬如教育部和原民會怎麼分工?和文化部又是怎麼分工?這些東西沒有出來的話,其實我們都沒有辦法清楚知道相關預算未來的執行成效如何。部長同意我的說法吧?
    潘部長文忠:在預算書上可能比較沒辦法寫得這麼細,但是我們每個計畫確實都有細部計畫,我想這部分我們再來……
    高委員金素梅:對,譬如你們匡了這筆錢準備要給幾所學校,這幾所學校要怎麼申請、怎麼做,這些東西應該都要在裡頭,而不是這麼不負責任地只是匡列一筆預算在那裡。
    另外,我也要請召委幫忙針對原住民教育經費的檢討和說明安排一次會議,讓教育部和原民會就執行原教法所賦予的責任和義務好好地來說清楚、講明白,因為原教法已經通過快20年了,可是原住民民族教育的建構還沒有完成,根本連預算的執行都有問題,所以本席是不是可以要求召委請教育部和原民會來做一次說明?包括預算和原教法現在遇到的困境,該修法的我們來修法,預算方面該如何改進,也請他們今年來做預算報告的時候做個說明。請問召委,可以嗎?
  • 主席
    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好,我替我的原住民族人在這邊謝謝你。本席希望從現在新任的部長開始,尤其是小英總統也跟原住民族道歉了,他說原住民的文化、族語很重要,我們希望部長在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裡面能讓小英的道歉不要那麼廉價,要讓他的道歉從教育、文化開始做起,所以部長的責任很重,讓我們一起來完成歸還我們原住民的尊嚴和文化的延續。
    其實教育是最重要的,所以部長和署長,我先在這邊給你們掌聲。坦白說,以前我們也曾向好幾任部長提出這個要求,卻都一直沒有獲得落實,所以現在尤其是國教署,要如何把原住民的族語和十二年國教連結在一塊兒是很重要的,不能各做各的,如果各做各的,民族教育永遠做不了,必須把族語和一般教育、十二年國教串連在一塊兒,民族教育才能真正扎根、真正完成。部長同意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高委員金素梅:好,辛苦了,我們努力一下,相信很快就可以看到成果。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主席:因為我們今天不會處理解凍案和臨時提案,所以就在下下禮拜本席擔任主席的時候安排委員建議的專案報告,順便排解凍案,好不好?
  • 高委員金素梅
    謝謝。
    主席:另外,因為待會兒本席有重要行程,會請鍾委員幫忙代理一下,也謝謝各單位。
    請林委員靜儀質詢。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部長還沒吃飯,不過現在很多議題都很急,所以想跟部長做一些討論。
    請問部長,如果您看到臺灣這段時間以來的彩虹意象,大概會想到什麼樣子的東西?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長期都在關注性別平權等各方面的議題,對於這方面,其實多元的尊重是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價值。
    林委員靜儀:相信部長也瞭解,臺灣在論述多元性別認同或者是尊重多元性別的時候,會以彩虹做為符碼,所以進入校園的性別課程或者是性別教育也有一些相關的團體,例如彩虹生命教育,部長聽過嗎?
  • 潘部長文忠
    請委員指教。
    林委員靜儀:尤其是國小,關注性別教育,特別是促進教學多元概念的人大概都聽過這個團體,它俗稱彩虹媽媽。對於以國小六年級為主之青春領航課程,它特別提出一些他們可以在學校裡面幫學生上的性別多元內容。簡單這樣看的話,部長會覺得它對於性別課程或多元性別的態度是友善還是不友善的?
    潘部長文忠:我大約看了幾項,應該是友善的。
    林委員靜儀:都還好嘛!這些內容包括認識你的身體、打破刻板印象,看起來是友善的。
    另外,尤其是有關性別教育課程的特色,他們的第一條還寫它符合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所訂能力指標,涵蓋性教育、情感教育和同志教育等面向的教材。在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裡面有特別提到要結合社區資源、促進教學多元,這個部分我都非常肯定,因為可以讓社會提供更多面向的訊息進來。不過我們還要看一下他們的課程和師資。他們在網站上寫的都是這個團體所提供的課程符合教育部性別平等的相關課程和課綱,但是我們找了很久,進入師資的部分去看才發現一件事情:他們表示,擔任老師的人必須認同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價值。請問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裡面有沒有提到必須認同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價值?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沒有特別……
    林委員靜儀:沒有提到這一塊嘛!教育部的資料有講到安全的性,在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的能力指標有提到要講避孕、性跟愛等等,在2-4-10的部分也有提到認識安全性行為並保護自己,所以整個教育部的課綱並沒有提到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我們當然不是鼓勵大家有婚前性行為,但至少在課綱裡面是沒有這個的,而他們對師資的要求卻是要認同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價值,也就是他們的課程必須是這樣。
    剛剛部長說您不知道這個團體,不過根據我們所得到的訊息,他們對外宣稱自己已經跟全臺灣四分之一的國小合作了。因為這對學校來說幾乎是一個志工的課程,就是會有一群人叫做彩虹媽媽,他們提供的叫做生命教育,會進入學校,每個禮拜幫學生上一堂課。根據他們提供的訊息,因為是全臺灣四分之一的國小,所以他們可以進入600所國小,和5,000個班級的同學互動,一個班級如果以20至30名學生計算的話,他們可以影響10到15萬名學生。我想對學生來說,這在國小的性別教育裡面應該是很大的一個族群了。
    他們的師資除了剛剛講的條件以外,招募時老師們必須填一個表,如果你要成為彩虹媽媽,必須簽署一份師資訓練的信念檢核表,內容包括我認同拒絕婚前性行為、傳達以拒絕婚前性行為是唯一重點的性教育、絕不會搭配綜合性教育或安全性教育的方案一起教學。請問部長,在教育部的性別平等課綱裡面,是不是有說要教安全性教育?
  • 潘部長文忠
    是的。
    林委員靜儀:有說要教安全性教育、要談各種的性教育嘛!可是這個團體按照他們自己說的,涵括了全臺灣四分之一國小的所謂的生命教育、彩虹媽媽,他們的老師必須簽署自己絕對不會教教育部要大家講的安全性行為!其次是他們的師資必須填一份同意書,表示自己認同婚姻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所以,教育青少年發生性行為的時機就是要在一夫一妻制裡面忠誠的婚姻關係才可以。請問這個部分有沒有符合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課綱的重要能力指標?
    潘部長文忠:因為課綱是一個大的概念,而且這個大的概念是在性別平權這個最主要的普世價值裡面,它不會去表列到非常細節,因為它本質上還是存在一個多元尊重的價值。
    林委員靜儀:對。所以本席要跟部長說,根據我們現在查到的資料,國小的小朋友幾乎都知道那一群人叫做彩虹媽媽,它涵蓋了全臺灣將近四分之一的國小,而且志工人數以每年10%的速度在繼續成長,他們所提供的課程完全違反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課綱所規定之需要告訴學生的價值。教育部所列的價值有提醒大家要尊重不同文化的家庭型態,可是他們的師資標準是,在他們的認知裡面,只有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才是所謂的正常家庭。
    本席跟您介紹一下這個團體裡面的一些老師,他們的創辦人在2011年針對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綱提出了非常多的質疑,他的質疑就是反對教育部的性平教育。說實在地,因為這些資料要一個、一個查,所以今天部長不曉得,我也不會怪你。我只是要提醒您,如果按照他們宣稱的,占了全臺灣四分之一國小的生命教育和性別教育的志工,他們是反對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綱的。
    另外,我們查了他們現任理事長的名字,發現今年選舉時很紅的一個政黨叫做信心希望聯盟,當然我們都知道,任何一個團體的創辦人都可以是政黨的參與者,也可以是政黨的候選人,不過這樣我們就不意外為什麼去年選舉的時候,國小的小朋友會在下課後拿回一份政黨的連署書,上面寫的是要他們的家長去連署一個公投,而這個公投的目的是未來如果立法委員要針對民法修法的話,要經過他們的同意。小朋友在去年選舉時從學校拿回這張通知單,老師跟他們說我們要消滅同性戀,來源就是我剛剛跟部長介紹的這個叫做彩虹媽媽的團體,而這個彩虹媽媽剛剛我們看到了,它的師資養成和師資要求都違反了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綱。
    最後本席要跟部長分享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做法,因為他們已經被這類為宗教所把持的性別平等課程困擾很久,甚至還有一些相關的團體到學校去播放已經不是現代會發生的殘忍的墮胎影片去恐嚇女學生,所以他們在2012年直接發函要求各級學校慎選相關團體,注意這個團體是否要安排宗教信仰的相關課程,而不符合性別平等教育課綱。
    本席最近甚至已經看到精神科的醫師在緊張,因為他們家的小朋友也跟他說:媽媽,我們這個學期來了一個團體,叫做彩虹媽媽。所以這個精神科的醫師說,他已經在等他的小朋友告訴他同性戀是有病的,要一夫一妻才正常。所以是不是可以麻煩教育部在一個月內發函給各級教育機構,請他們重新檢視目前合作的所謂性別平等教育的相關團體是不是真正遵守或尊重教育部的性別平等多元課綱,而不是照他們自己說的,有講性別或有講性就是性別教育?請問教育部可不可以在這一個月內把這件事情完成?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同時也麻煩委員,因為委員剛才提的那些資訊我確實還沒有那麼深入,所以要請委員提供給我們參考,好讓我們來研處,並做後續的必要處置。
    林委員靜儀:謝謝部長,因為我們知道有很多團體很認真在做性別平等教育和性別多元教育,所以我並不是要打翻所有的團體,但是這個團體的資源、來源和它的主觀認同其實都違反了教育部在性別平等課綱上面的思考,所以本席要提醒部長,也請相關團隊參考。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 主席(鍾委員佳濱代)
    請余委員宛如質詢。(不在場)余委員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因為許委員智傑為了我們非常懷念的郭金發先生,特別從高雄趕來,我們給他5分鐘的詢答時間。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特地趕過來質詢,是要請問: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這個部分希望部長能再注意一下。你在報告裡提到102年的附帶決議希望教官在8年內回歸國防體系,根據我們在高中職的經驗,教官也真的發揮了不少作用,很多高中職的家長一直很擔心,教官全面回歸國防體系固然是個方向,但是這樣做之後,校園安全到底誰來顧?請問部長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102年貴委員會所做的決議其實有考慮到要以安全、漸進的方式,所以當時給了8年的時間……
    許委員智傑:教官都離開之後,學校的安全怎麼顧?
    潘部長文忠:既然是漸進的,就是教官離退、出缺一定要有相關專業的人力來做銜接,不能出現空窗……
  • 許委員智傑
    專業人力是誰?
    潘部長文忠:其實在大學校院已經有將近10年在部分教官離退後,從學校和學生需求的角度進用校安和其他類型,包含心理專業等類型的人力。過去大學離退的教官初步統計大概有五百多位,但是用各種型態遞補進來的大約有將近1,500位,其中校安人員占了滿大的比例。
    許委員智傑:103年至104年大專和高中職校園發生安全維護或行為偏差的案件高達一千多件,甚至四千多件,數字非常高。現在說要訓輔合一,以前完全採用訓導的觀念,現在已經不合時宜了。早期教官有兩個重要的觀念,一個是訓導,一個是威權,這也是導致大家希望教官回歸部隊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但是在高中職裡面,坦白講,我們也覺得教官有他滿重要的功能。剛才部長提到有一些教官是限齡現役,因為限齡現役,他可能還很年輕,卻因升不上去而必須退役,根據我們目前所知,這些教官退役之後很多都去當保全或警衛。對這些教官來講,他們接受國家栽培,也受了那麼多的訓練,卻只是去擔任保全或警衛,一方面是大才小用,二方面是與他們自身的榮譽感也會產生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要給教育部一個很具體的建議,就是將來訓輔合一,如果進來的校安人員完全採用警衛的角度,幫助、輔導學生的功能可能會不足。部長剛才也提到,包括心理衛生師和以前退任的教官,如果他們進來學校服務是用校安人員這個名稱,我覺得他們能夠發揮的功能可能有限,所以本席希望也許可以參考研究採用文職教官的名稱。文職教官的理念是,所有穿軍服或者是具軍人身分的人回到部隊是回歸他原來的地方,但是像我們去參加救國團的活動或者是一些訓練營、育樂營,擔任訓練工作的人我們也稱他為教官,這個名稱事實上我覺得還不錯。所以本席具體建議如果用類似文職教官這樣的名稱,讓所有已經退伍的教官有機會優先來考,或者是心理衛生師要來做輔導,這樣的地位會比校安人員還要高一些啦!
    總之,在教官離開之後,為了讓家長安心,也讓輔導工作有具體的成效,教育部是不是可以具體思考採用文職教官這樣的名稱?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來研議看看。
  • 許委員智傑
    希望你們儘快研議。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主席:今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林委員俊憲、余委員宛如、李委員彥秀及徐委員榛蔚提出書面質詢。
  •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1.教官安置問題
    高等中學教育法在2013年6月27日於立法院臨時會院會通過,其中朝野黨團達成共識,做出「8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的附帶決議,也就是說2021年教官將全面退出高中職;部長,距離2021年還剩下5年,台灣還有3500多位教官,要如何在五年內安置他們?你們在8月底提出的具體措施方案有哪幾種?(配套措施依個人意願「轉任校安人員」、「調行政單位(校外會)服務」、「回任國軍單位服務」,並鼓勵其參加「退前職訓」、「全民國防教育科教師培訓」、「轉考公職」、「轉任退輔會」。)請問部長,這種大規模的轉型,你們跟各部會前前後後預計開幾次會?已經開了幾次會?有什麼具體的規劃?有現役教官代表參與?
    2.學生安全問題
    依據教育部92年10月20日台軍字第0920146958號令「教育部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每間大學都必須設立校安中心,但是許多大學卻讓退休教官擔任校安人員,只是因為軍人受過災害應變訓練,學校因此認為不必向外招募。請問部長,這樣的轉變,真實落實轉型正義了嗎?還是換湯不換藥呢?再來,許多家長團體對教官全面退出校園感到憂心,因為教官具有威嚴性,發生意外校園毒品以往多半都是教官衝第一個,教育部表示將由校安人員取代教官,建立一套培訓方式。請問部長,你們自96年起辦理「大學校院校安中心儲備專責人員培訓」研習,至今已經有11梯次,那麼具體的培訓方式是什麼?由什麼單位負責培訓?各級學校增聘校安人員名額如何訂定?(一年一聘定期契約制一所學校分派10名校安人員)可以參與校安培訓人員的資格是什麼?你們會繼續聘用非軍職的退休教官進入校園嗎?另教官在學校通常扮演著管束及嚇阻校園毒品氾濫等的作用,請問這些培訓之校安人員是否有足夠能力可確實的取代教官?
  • 余委員宛如書面質詢

    面對2020失業潮,程式教育必須現在向下扎根
    無可否認的,數位發展成為強勢的全球化,未來人工智慧將會應用在不同的產業上,取代人力,而這次的產業革命、經濟革命,不同以往工業革命,因為人類學習的速度將趕不上機器的速度,因此預期將有大量的失業發生。本席就幾個面向,向教育部提出質詢:
    一、美國白宮聲明表示:「我們的經濟正在快速轉型,無論教育者或是商業領導者,都愈加認同電腦科學已經成為經濟機會與社會流動中的『新基本技能』」。根據歐巴馬關於「Coding要成為基礎教育」的觀點:
    ˙從教育角度來看,歐巴馬希望更多人掌握撰寫程式的技能,進而擁有更好的工作,擴大美國中產階級的數量。2014年Glassdoor發布調查報告總結了美國15家薪酬最高的公司,其中有7家是科技企業。
    ˙從美國政府角度來看,如果「美國製造業回流」將是未來美國一項基本國策,那麼美國本土就必須提供更多相關的人才,而Coding作為一項高精尖行業必備的職業技能,必將得到重視。
    ˙從行業發展角度來看,未來美國的經濟活力有賴於科學、技術的創新,而這方面的創新,從歷史角度來看,有賴於中小企業的參與和推動。而足夠的人才儲備,將為創新提供充足的動力。
    二、世界經濟論壇的一個重點主題就是人工智慧,根據論壇所做的研究,在2020年之前人類會有500萬個工作機會被消滅。人們轉業的學習速度跟不上機器學習的速度,當失業人口不斷增加的時候,社會嚴重不穩定,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將會面臨永久性失業的惡夢。在這新一代工業革命的過程當中,將會有210萬份新工作誕生,包括科技業、專業服務、資訊媒體。教育必須提早因應跟上世界社會的腳步。
    三、資訊科學可能是世界上最開放、創新速度最快、最樂於與人合作的學門,我們有最多的開放資源、最多的創新、影響遍及各領域,因此學生提早接觸這個領域,應該有機會感染到這些文化。這樣的文化,是台灣最缺乏的,如果資訊科學能為中小學注人新動力,那能從根本觀念改善解決問題的思維能力。
    質詢一:教育部把程式教育編入107年課綱程,草案課程大綱與內容、目標是什麼?不要只是訂出課綱,推廣的決心?政策推動進度?
    台灣大多數的小學、國中都有資訊課程,但深人了解後,發現幾乎所有學校都沒抓到程式教育的精髓,忽略了邏輯思維、問題解決、表達等軟體人才需要的抽象能力。甚至許多學校的資訊課程,只教他們使用Word、Excel,甚至資訊課變成了「電玩課」。台灣的核心價值是人才,真的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107課綱草案,預計等到新政府上路後,教育部將會重組「課審會」進行審議。根據既定草案內容,程式設計屬於科技領域的一部分,國中、高中階段列為必修課程,但在國小階段,則可依照學校資源條件與學生特性,進行融入性的教學規劃,也可成立社團提供學生學習。
    教育部說要推動數位經濟跨領域人才培育,扎根數位能力及推廣程式設計教育中有包括:扎根小學程式設計及資訊教育課程,請問政策配套措施是什麼?人才政策的願景是什麼?盤點資源、整頓師資、統一窗口、政策宣傳?如何打破現在教育分流的嚴重問題,培養出具有跨界思考、整合資訊的能力?
    質詢二:如何讓社會清楚知道資訊科技課程不是僅僅為了培育資訊科技界所需的人才,而是它有可能在未來的世界中,扮演著比考試的科目更為重要的角色?
    試問,今天有哪一門科目能夠做到?
    數學,往往流於機械式地背誦公式和解題方法,沒什麼機會讓學生培養創造力;自然科學,也是多以理解知識為主,缺乏應用導向的思維訓練,而且受限於數學能力,12年國教所學到的自然科學,根本無法做什麼開創性的應用,連設計電路的能力都沒有。
    如何讓中小學的資訊科技課程不被考試科目邊緣化?如何不讓這些課程因為缺乏師資和教材而砸掉口碑?本席認為在願景層次上,應優先關注「學用合一的人才戰略」。對創新科技在產業界的普及而言,各種新興科技的應用,往往不是一朝一夕能實現的。其中包含了新舊技術間的融合與取捨,也包含了新舊人力之間的學習與磨合。「學用合一」的效益,不應只被解讀為是供給方單邊的責任,而應是供需雙方基於對創新求存的共識所共同努力的結果。
    對教師而言,如何加強對各行各業科技化需求的理解,才能給予適才適性的教育內容?對產業界而言,如何活用政府的輔導資源,將科技創新的能量藉由新進學子的參與,由外購、外包內化為自行設計,例如由外購套裝軟體,轉為量身訂作最佳化的資通環境等,都是充分落實學用合一,進而提升整體產業軟實力所應具備的戰略性思考。
    本席期望政府在推廣程式教育的同時,真的能夠理解台灣孩子未來所面對的威脅與挑戰,將程式適性教育的相關配套,回歸思考程式設計教育的本質,而不只是形式的追求,並與民間緊密合作,為人才培育推動教育改革,越快越好。同時,相關配套措施,一定要盡可能解決城鄉差距。請教育部兩週內,針對以上質詢,提供本席辦公室一份報告。
  • 李委員彥秀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李彥秀委員,針對近日要求教官退出高中職校園之議題,面對教官退出學校後有關校園治安之空窗及死角該如何解決,校安人員是否能代替教官之功能等情形,就此提出質詢,詳如說明。
    說明:
    一、近日不時聽聞黑幫、毒品滲透校園之事件,可見校園治安惡化之情況日益嚴重,亦有聽聞不明人士欲在校門附近強擄學生幸賴教官阻止之新聞,可見教官已成為學生從家庭到學校之間的保護者,學生在家庭生活中有父母保護、在學校中有老師及校方的保護,而在校門到家門之間通常則仰賴教官之積極主動。傳統觀念中部分人士認為教官是威權體制下之設計,帶有濃厚之軍方色彩,惟未考量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教官已經從管理學生之角色轉變為保護學生之角色,對於教官定位應具備新思維。
    二、教育部對於高中職教官退出校園的配套措施係轉由保全制度來維持校園治安,然由保全人員所建構之校安體系是否真能填補教官之空缺則有所疑慮,校園治安與一般民間公司、社區所需求之程度不同,教官之職務除須維持校園空間上之安全外,更深入至與學生間之互動,係學生第一線之保護者甚至是第二線之心理輔導者,一般保全制度並不具備如此全方面功能。
    三、校園的學生安全不應該打折也不應該被犧牲,應以學生之安全為第一考量,在未能準確評估出日後校安體系之範圍前,不應貿然作出教官退出校園之決策,教育部應考量高中職學校對於保護學生之責任,待提出完善之評估及配套措施後再討論教官與校園共存之議題方為妥適。
  •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教育部長「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專題報告詢答
    部長好,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設軍訓教官,源自民國38年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當時的總統蔣中正厲行文武合一教育,軍職教官因而走進校園。戒嚴時期,監控學生壓制學潮是教官主要工作,教官也成了威權象徵。隨著政治解嚴,教官已逐漸轉型,不再監控學生,而是校園安定的訓導力量。以下本席就針對要教官全面退出校園的配套措施和後續衍生問題來請教部長。
    1.新政府上台後為落實校園轉型正義,宣布將「積極執行」92年立法院決議要讓高中職、大學內現有教官在「學生安全、校園安定無虞」前提下,在110年底前全面退出校園。所以本席首先要請教部長的就是,既然您是教育主管機關的大家長,依您的標準和瞭解來看,現在「學生安全、校園安定無虞」的條件是否已經成就?
    2.部長,就讓我們以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簡稱校安中心)所能查得到最新103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為例,在當年度校安事件區8個主類別中,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在安全維護和暴力偏差行為的校安事件通報統計分居冠亞軍,因此您要不要再思考一下,我們的學生、校園真的是安定無虞?
    3.再請您看看,在暴力及偏差行為與學制分析表中,光是只有高中職部分就已經占去一年總通報數的近半了,這還是有通報統計的部分,通常黑數都是實際情形的數倍到數十倍之譜,可見得高中職階段的學生由於年輕氣盛、思想人格發展未臻成熟,極易行差踏錯。部長,數據會說話,看到這樣的情形,您還會堅持要教官全面退出校園嗎?
    4.本席知道部長您本身出自教育界,儘管對於教官退出校園有所疑慮,但因背負新政府「轉型正義」之名而有不得不為的壓力,所以對於教育部所宣示原本預計8月底要提出讓教官「有尊嚴」地退出校園的配套方案,時至今日十月底卻仍是付諸闕如,因此目前各界僅知教官退場的初步規劃為回歸國防部、參加考試轉任公職、接受師資培訓轉任全民國防專科教師、轉任退輔會,擔任探索教育教練等四種。雖然口口聲聲說絕對會保障教官工作權,但卻沒有一項禁得起檢驗。光是蔡次長先前表示教官薪資較高,少請一個教官可以多聘1.5到2名校安人員,如此把教官功能矮化的說法,部長,您認為這樣會讓教官感到「有尊嚴」嗎?
    5.首先從要讓教官回歸國防部說起,教育部8月份提出這樣的初步規劃,結果不到一個月立即遭到國防部的打臉與拒絕,其理由為因為考量到教官所學與專長已與現行軍力不符,同時軍隊內部的相關職務也已達飽和,故校園軍訓教官退出之後無法回歸軍隊。部長,您認為國防部這樣的說法是否合理?您能接受嗎?
    6.部長,當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的遴選、介派,都需經教育部會同國防部組成軍訓教官遴選小組共同辦理,而且教官是現役軍人。國防部在520新政府上台後,曾主動宣示將「研議後備軍人短期入營服勤」,並認為此舉既可以分攤部分軍事任務,甚可減少國防成本。既然後備軍人都可以回役了,那現役軍人豈有不行的道理?部長您說是嗎?
    7.再者,國防部此番校園軍訓教官因所學與專長與現行軍力不符,所以無法回歸軍隊的說法不啻是在自打嘴巴。因為項是前國防部長湯曜明一級上將就曾是實踐大學的教官回役,而前總統府戰略顧問戴伯特二級上將更是當過台北市立成功高中的軍訓教官,所以部長,您願意承諾會盡力爭取教官回歸國防部嗎?
    8.另一個教官退場機制的初步規劃是要教官參加考試轉任公職,這乍聽之下似乎不失為一條出路,但是請問部長,對於脫離公職考試已有一段時間的軍訓教官,您要他們重新拾起書本參與公職考試謀取公職,這談何容易?除非教育部要補助3,500名退場教官的公職補習費或生活津貼,不然憑什麼要已經通過教育及國防兩部共同遴選審議任職的教官,為了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的政策變化,再去重新應試來保全其工作?部長,您說這有沒有道理?
    9.至於要退場教官接受師資培訓轉任全民國防專科教師的規劃,這似乎是截至目前比較可能也可行的方式,但是依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八條有關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人員規定中,皆載明「師資不足時,得由教育部認可經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培訓合格之軍訓教官擔任。」而現在全國合格教師中,仍有8萬多人未取得正式教職,部長,您這不是存心要讓教官們空歡喜一場嗎?
    10.至於教官轉任退輔會,擔任探索教育教練的規劃,這根本就是教育部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因為退輔會為因應政府組織瘦身、員額精簡,要求自身及所屬事業員工提前辦理優退或資遣都來不及了,怎會有可能還要接收軍校教官動輒上千名的轉任,更何況退輔會中也無所謂探索教育教練的編制,所以說穿了,根本就無路可走,也無處可去。不然部長您認為還有哪一條路可以讓這3,500名的校園教官有尊嚴的退場?
    11.的確要讓全部的教官退出校園有相當的難度,但是真正困難的卻是教官全面退出後,校園安全要交由誰來維護的問題。看到教育部已經逐步用校安人員漸漸地取代存在已經超過五十年的教官制度,大家不禁在心中浮起教官與校安人員是否能劃上等號的疑問。部長您知道校安人員和教官的差異在哪裡嗎?
    12.部長,參閱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安中心儲備人員培訓實施計畫可知,一個校安人員只要接受四大類包括專業知能、校安實務、體能訓練以及其他合計70小時的儲訓,在取得結業成績合格證明後,便可自行參加學校之甄選作業。依此來與教官的養成與動輒上年的培訓過程,部長您認為何者比較可以讓家長、學生及社會大眾安心託付?
    13.教育部為因應蔡英文總統主張「十八歲畢業後不一定要急忙上大學」,於日前提出試行三年,共需財政支出七十二億元的「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每年將提供5,000個名額,要讓高中職學生可以先到職場試驗歷練,再決定是否重返校園。但是不知道部長您有沒有想到當這些有社會歷練經驗的學生重返校園時,也許會讓原本單純的校園增添幾分較為複雜的因素,屆時的校安人員不知是否可以擔當長久以來教官負責的安定、安穩角色與功能?
    主席: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和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6案』及『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另定期處理。」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4時23分)
User Info
李麗芬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