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星期一)9時4分至14時36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星期一)9時4分至14時3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2時2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柯志恩 吳志揚 李麗芬 蔣乃辛 陳學聖 何欣純 張廖萬堅 吳思瑤 蘇巧慧 黃國書 鍾佳濱 許智傑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徐永明 邱志偉 呂孫綾 黃偉哲 江啟臣 林俊憲 盧秀燕 陳怡潔 顏寬恒 管碧玲 徐榛蔚 王惠美 李彥秀 孔文吉 呂玉玲 張麗善 鄭天財Sra.Kacaw 羅明才 陳明文 陳亭妃 蕭美琴 鄭運鵬 林靜儀 余宛如 陳曼麗 劉世芳
    委員列席26人
    主 席:陳召集委員學聖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朱莉華
    科 長 蔡月秋 專 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邀請教育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首長專題報告「教官退出校園,安全誰來顧」,並備質詢;另邀請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上述相關主管業務列席備詢。
  • 討論事項

  • 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6案。

  • 一、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6案。
    (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2,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52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一般行政」中「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之補助學校推動多元升等制度與成效推廣觀摩研討及制度改進等55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原列1億5,174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推動大學評鑑制度」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1億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含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與建置及推動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相關工作)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8,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及辦理高教創新轉型業務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之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原列2,751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中「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師專業發展」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之實施,推動教師增能措施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社區教育」1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1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際及兩岸交流」中「鼓勵國外留學計畫」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原列3億4,393萬3,000元凍結之十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及人文學院二館等新建工程新臺幣2億6,745萬9,000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購置圖書儀器設備原列6,758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社教機構及公共圖書館之輔導與充實」之補助國立圖書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共圖書館強化服務功能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特別費」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行政業務」中「體育行政及督導」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體育建設」中「推展競技運動」2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

  • 二、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
    (一)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4,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3億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5億3,082萬5,000元凍結二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李麗芬、吳志揚、柯志恩、蔣乃辛、陳學聖、呂孫綾、鍾佳濱、江啟臣、何欣純、吳思瑤、黃國書、呂玉玲、管碧玲、徐榛蔚、張廖萬堅、王惠美、孔文吉、蘇巧慧、高金素梅、林靜儀、許智傑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呂春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俊憲、余宛如、李彥秀、徐榛蔚提出書面質詢。)
  • 決定及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6案及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另定期處理。

  • 四、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6案及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另定期處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討論事項

  • 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0案。

  • 一、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0案。
    (一)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綜合規劃業務」中「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原列4,784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含青年人口推動各項文化事務永續發展之規劃4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推動與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理「各項特展、主題展及巡迴展之規劃、執行、延伸教育推廣、展演活動、文宣品編印等及規劃完善之公共服務與行銷推廣活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十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十二),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十三),檢送預算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4,956萬9,000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高畫質影音推展計畫」原列2億元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藝術銀行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一),檢送有關攝影文化中心建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二),檢送有關國立臺灣交響樂團預算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交流業務」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原列5億2,918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含「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流行音樂數位互動提升計畫」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一般行政」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傳統藝術中心業務」之「跨藝匯流傳統入心─跨域加值發展計畫」5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國立臺灣美術館文化平權及數位導覽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案。

  • 二、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案。
    處理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原列5億3,2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報告業務概況及解凍案。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至感榮幸,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邀,前來就本部業務工作提出報告並備詢,在此代表本部同仁,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事務的支持與期許。
    文化是國家的底蘊與軟實力,而軟實力應該是來自人民的主體性,因此文化的建構應由下而上發展,文化的發展也更應重視札根的工作。
    為使我國文化底蘊更扎實,文化扎根的工作將為本部重要施政工作。本部將從三方面進行,第一,文化要從歷史扎根。從文化保存做起,無論有形文化資產或更多長期被忽略的無形文化資產都應被保存;再者,要從教育扎根。讓文化體驗融入孩子的教育,同時培養未來的文化欣賞人口,讓文化產業可以永續發展;第三,要從在地文化扎根。發揚在地文化,展現自我特色,文化產業將更富特色,進而形塑國家品牌,帶動價值輸出。
    以下謹就本部「現階段重要施政成果」、「106年施政重點」進行簡要報告。
    貳、現階段重要施政成果
    一、研擬文化法案及預算執行與編列
    研擬文化法案方面,刻正規劃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以確立國家文化發展基本方針與原則,確保文化政策的穩定與持續,及文化公民權的實現。同時,本部業成立國家語言發展科,將研提「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以促進多元文化永續發展、創造友善語言環境。另,研擬「文創院設置條例」草案,本部將持續諮詢各界意見,使未來文創中介組織運作模式具備專業、效能及彈性等優點,並得透過明確的監督機制以確保其公共事務任務遂行。
    新修正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業於105年7月27日經總統公布生效,本部已著手研擬相關子法之修訂。又,刻正研擬「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子法包含施行細則等共9項子法,預計於105年12月9日完成。
    文化預算方面,本部主管105年度預算數166.4億元,106年度預算案編列194.5億元,較105年度預算增加28.1億元,成長約16.9%。另106年度預算案占中央政府歲出總額0.97%,較105年度之0.84%,明顯成長。
    二、打造文化公共體系,提升文化近用
    行政院業於105年7月5日發布「行政院文化會報設置要點」,並於9月7日召開行政院文化會報第1次會議,由行政院長林全擔任召集人並親自主持,彰顯政府對整體文化施政之重視。該會報業將總統文化政見的7大目標重新架構歸納為5大政策主軸,以及31項具體施政項目,希望各部會據以推動相關計畫,並將強化相關部會橫向業務聯結、資源盤整及共同參與,俾發揮文化會報功能。
    文化設施整備方面,截至105年9月,南北二座流行音樂中心軟硬體計畫均執行中,未來落成營運後,將朝整合流行音樂產業形成聚落,扮演臺灣流行音樂國際行銷之媒介。此外,場館提升及營運方面,本部辦理「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推動各文化中心朝「劇場」型式營運;辦理「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促進團隊與在地場館連結,深耕在地觀眾。
    為落實多元文化平權,於105年4月15日公告「文化部一百零五年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本年度計補助34案。另截至105年9月底,本部暨所屬機關共補助原住民族相關活動計254案。為發揚客家文化,截至105年9月底,本部暨所屬機關共補助客家民族相關活動計117案。為推廣新住民文化,截至105年9月底,本部暨所屬機關共補助新住民相關活動計23案。
    持續推動「國民記憶庫」計畫,截至105年9月已累計蒐錄故事逾1萬1,700則,瀏覽量累計逾670萬人次,並補助辦理「博物館創齡行動深根計畫」,回應高齡化社會之需求,降低年長民眾參與文化活動之限制。另,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平等參與活動之權利,規劃適合兒童及少年參與之文化活動及推動文化服務措施。
  • 活化文化資產保存,再造歷史現場

  • 三、活化文化資產保存,再造歷史現場
    因尼伯特颱風造成臺東地區部分文化資產受損,本部業核定補助臺東縣政府辦理「製糖產業文化資產再生計畫」及「臺東縣歷史建築『專賣局出張所宿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等。復因莫蘭蒂颱風於105年9月14日重創高雄、屏東及離島金門等地。截至9月24日止,計有122處受損,除臺南市及澎湖縣表示因損害程度不大,可自行辦理修繕工程或納入執行中之修復規劃設計外,本部已函請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及金門縣政府儘速提報緊急或搶救修復計畫。又,梅姬颱風於105年9月27、28日重創全臺,截至9月28日止,初步清查計有8處國定古蹟、6處直轄市及縣定古蹟、9處歷史建築共23處文化資產遭颱風損壞較為嚴重。本部為此業成立緊急風災緊急應變處理小組,從優從速協助受災縣市搶救文化資產。
    「再造歷史現場」作為重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包含有形文化資產的空間治理,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再生。第一階段已核定10個縣市政府11案計畫,目前正針對其他縣市所提計畫,進行第二階段審查。未來輔導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過程中,將緊密結合當地歷史脈絡與區域發展紋理,於生活中再現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同時進行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等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與再生,研擬推動國家救援與公共化計畫、創業培力計畫等,作為人民建立深刻文化內涵及思維之基礎。
  • 建構地方知識網絡,扎根在地文化

  • 四、建構地方知識網絡,扎根在地文化
    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協助館所充實專業能量,發揚在地文化特色。核定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公告「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鼓勵青年結合退休黃金人口協力投入社區公共事務、召開「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審查會議,分類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社造及村落相關計畫,擴大引動及深化在地,達到社區深耕文化及凝聚共識之目標。
  • 提振文化經濟,行銷臺灣價值

  • 五、提振文化經濟,行銷臺灣價值
    (一)扶植文創產業
    除辦理「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文創產業補助計畫外,透過多元資金挹注政策,如,文創產業優惠貸款、共同投資等機制,活絡文創產業之資金活水。在產業輔導及媒合部分,截至9月底,「文創咖啡廳」成功媒合537件。就產業群聚面,除核定補助16個文創聚落計畫外,又以華山、臺中、花蓮、嘉義及臺南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為基地,串連區域產業。在產業拓銷方面,以「2016臺灣文博會」實踐「城市即展場,展場即生活」之概念,藉由體驗行銷深化臺灣價值,並規劃以「Fresh Taiwan」臺灣館及補助個別文創業者至海外參展。
    (二)振興出版產業
    台北國際書展為每年臺灣出版界最盛大的活動,106年將藉由「降低展位費用」、「延長開展時間」、「改造展場空間」、「延伸閱讀場域」、「強化出版專業」等五大改革,再造書展新風貌。又,鑑於長期以來國內公部門圖書採購屢見低價搶標,影響出版產業之合理利潤及發展,本部修訂之「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中文圖書採購應注意事項」,業獲行政院支持,並已函知各機關學校作為辦理中文圖書採購之依據。
    為提高跨界合作與多元應用,補助製播文學電視節目及表演戲劇作品,推出「閱讀時光II─文學改編戲劇」系列影片;並補助數位出版品及創新營運或數位閱讀模式、國內業者出版及推廣行銷我國優良漫畫,以及建置國際版權資訊平臺。此外,規劃輔導業者參加相關國際書展活動與前往中國大陸、港澳等華文地區參加書展活動,拓展華文市場,行銷臺灣優質出版與文化價值。
    (三)提升影視音產業
    影視及流行音樂是國家文化的體現,也是國家重要戰略產業,將重新定位輔導政策,從多元資金、中介組織設立、拓展通路、連結公廣集團培育人才等面向加強提振,以兼顧文化的基本面與產業的市場競爭力。在多元資金方面,並將採獎補助與投融資雙軌制,以符合影視音文化產業的多元需求。
    在電影方面,除持續補助拍攝國片外,藉由於各大國際影展設置「臺灣電影館」專區,並舉辦「臺灣之夜」酒會為臺灣參展影片造勢,提升我國電影國際能見度。在電視方面,為因應數位匯流與新媒體科技發展,持續辦理相關培訓課程,強化產業人才專業知識與技能;在流行音樂方面,本年辦理流行音樂企製發行補助,鼓勵業者共同提升音樂錄製品質,以增進臺灣流行音樂產業動能,豐富流行音樂文化創作力,輔助流行音樂業者參與國際唱片展及音樂節活動。
  • 推動文化科技,拓展文化外交

  • 六、推動文化科技,拓展文化外交
    文化科技應用產製文化創作方面,推動「建構智慧型博物館:漫遊在史前和現代的交界雲端整合計畫」、「推動科技與工藝創意產業結合旗艦計畫」、「文化資產科技調查與空間資訊應用計畫」。加值運用方面,執行「公立美術館典藏美術類文化創意資源流通計畫」、辦理「文化雲共通系統推動服務計畫」。授權取得方面,執行「國立歷史博物館文創產值躍升計畫」。近用體驗方面,辦理「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科技藝術方面,辦理「2016臺灣科技藝術節」、「補助科技與表演藝術結合創作計畫」、「新媒體與表演藝術跨域輔導計畫」等。
    拓展文化外交方面,推動南向合作計畫、與法國在臺協會合辦「2016臺法文化科技工作坊」、執行跨國跨領域合創專案輔導青年文化園丁隊深入國際藝文社群等,達成國際合作在地化。持續於美國華府、紐約、洛杉磯、休士頓、法國、西班牙、德國、英國、馬來西亞、日本、俄羅斯及香港等12個海外文化據點推動文化交流外,及續辦「臺灣文化光點計畫」與辦理促進東南亞雙向交流「翡翠計畫」等,達成在地文化國際化。
    另,持續輔導業者組團參加國際重要影視市場展,鼓勵藝人及劇組前往行銷宣傳,帶動產業輸出。此外,辦理「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計畫」等,促進兩岸文化交流。
    參、106年施政重點
    一、優化文化治理、推動成立專業法人中介組織
    持續透過行政院文化會報,整合文化資源,促進文化發展。未來除了正式會議外,另於會報下設5個專案小組處理特定議題,參採公民論壇意見形成政策議題,並將視議題需要邀請 相關機關(構)與地方政府代表、專家學者、民間機構團體代表列席參與討論研議,以促進民間參與文化事務。
    規劃召開全國文化會議,並將文化白皮書及文化基本法草案納入討論議題,廣納各界意見,使制訂之法律與政策更符合民間需求。另為強化文化公共參與體系,擬於全國文化會議之後,規劃辦理常態性文化公共論壇,持續累積民眾參與文化事務之能量。
    政府創設行政法人制度,期使組織更具彈性、專業性,並能減少政治力量干預。本部成立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業納入之國家兩廳院、國家交響樂團及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未來,透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北、中、南三館所的輻射能量,整體帶動區域表演藝術發展,落實藝文中介組織之專業治理政策理念。
    另一方面,刻正研擬新設中介組織,並完成文創院設置條例立法,期由專業組織發揮研發調查、多元資金統籌、通路拓展、人才培育及國際連結等功能,形成協力推動文化經濟之體系。
    二、訂定國家級文化保存政策及推動策略
    辦理再造歷史現場示範計畫,規劃從單點的文化資產保存結合地方文史、文化科技,並跨域結合中央部會發展計畫或各地方政府整體計畫,整合為線或面的區域保存,重新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文化保存整體政策,落實文化保存於民眾生活。目前第一階段已核定推動,後續將滾動式檢討並進行第二階段計畫評選。
    擬具「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草案)」,執行期程為106年至115年,本部已與交通部達成共識,以「共同合作」方式推動成立臺北機廠鐵道博物館,並採「全區整備、分區修復、分區開放」的模式進行,達到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目標,並成為國內首座利用文化資產空間活化轉型為鐵道文化體驗場域。
    保存與活化文化資產後,規劃統籌以國民記憶庫為基礎,串連各種地方文史研究資料,鼓勵民眾書寫自己之故事,並將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立法,落實與發揚多元文化特色。
    三、推動地方知識,協力地方文化發展
    重視以在地知識為主體的地方學,本部以社區營造為基礎,結合對文化資產的擴大投資、新科技的運用與社區文化工作者、教育部門以及地方政府的串聯,作為傳播與累積在地知識的量體,並強化在地人、文、地、產、景資源的行銷及運用,輔導社區及教育機構推動合作方案,形塑系統性的在地知識學習網絡,以利民眾及學生之學習認識。
    在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方面,106年起將擴大計畫範圍,協力地方文化發展以「在地知識」為核心,利用現有之「MLA」(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資源,擴大到地方文化的不同領域,包含地方視覺與藝術表演空間、地方影音聚落、地方知識網絡、地方文化節慶等各種有形、無形的領域,增進大眾對於文化、歷史及生活環境等面向的瞭解,成為建構公民社會的文化基石。
    四、整備創作環境,支持藝術發展
    未來的藝術發展政策,將推動沃土工程與健全藝術生態系的政策系統整合。在沃土工程部分,著重藝術史等歷史重建、文化保存、文化記憶庫、在地發展,以豐富藝術創作的文化根基。在表演藝術生態系永續發展部分,將串連團隊、場館、觀眾三者關係連結與共生。
    爰此,本部對於藝術補助的挹注,不應僅止於補助團隊,政府必須政策性引導與協助,讓團隊、場館、觀眾三者共生循環,同時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培養下一代多元的欣賞及藝術能力;並進行場館輔導升級,導入藝術總監制,以維持生態系的健全及永續發展。在視覺藝術部分,將強調提供創作者創作平台空間與創意發展的支持。
    五、打造文化實驗室,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
    研擬「文化實驗室」推動方式,提供年輕、新銳創作者展演平台,並打造良好通路,健全產業環境,達到提振文化經濟的目標。將以「展望21世紀臺灣文化產業」為定位,結合文化創意的上中下游,成為創意、製作、展演、媒合資金與通路的場域,將引進文創先進國家之文化機構進駐設立文化據點,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連結周圍支援夥伴,串連學術與民間單位等資源,以延伸外溢效果。
    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擘劃「建立基礎、加值題材、在地體驗、國際輸出」等四大推動策略,打造型塑國家品牌的基礎循環。萃取在地文化元素進行產業開發及題材加值運用;針對目標分眾市場整合行銷;結合地方政府、社區、文創園區與聚落,豐富臺灣文化路徑深化觀光內涵,推動政府及民間採購文化品牌,創造就業機會並活化地方,進而以在地文化支援臺灣品牌拓展,循序漸進地向外傳播臺灣的文化影響力,達到「打造臺灣成為世界品牌島」之發展願景。
    六、厚實文化內容,健全影視音、動漫產業環境
    規劃推動「全國閱讀日」活動,以423閱讀日為核心辦理全國閱讀活動,並扶植「閱讀推廣平台」發展,藉由電視、新媒體及報刊專欄等平台,推薦各式類型的優良圖書、漫畫等,並且介紹我國優秀的創作者,帶動閱讀及藝文消費風潮。
    為提供臺灣文創產業強而有力的故事後勤,扶植內容發表平台,鼓勵打造本土原創IP、培養具備跨界發展潛力的IP。此外,本部業已擇定臺北市華陰街36、38號建物作為漫畫基地使用,包含創作支援、跨域媒合、展示行銷及發表平台,作為漫畫家交流聚會及跨域媒合之場域,激盪創作靈感,透過亮點媒合平台鼓勵文學改編為漫畫,促增IP跨界產製與推廣,提升漫畫產業之創作能量。
    因應電視產業發展潮流,將協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產製高品質節目,以豐富本國文化內涵,培育專業影視人才,進而引導國內影視產業升級;並持續推動對電視內容製作產業之挹注,以投資及補助雙軌機制,運用投融資、利息補貼機制及補助,輔導內容產製及人才培育,以充實廣電產製能量及人才。
    為提升國片產製質量,持續強化「階梯式」人才養成輔導機制,協助促進跨界應用與結合,發揮一源多用之文化資源效益。在產製方面,鼓勵應用數位科技,協助產製具特殊美學或臺灣特色風格之類型電影。在資金方面,未來將協助擴大媒合,吸引民間企業及創投等多重資金來源。在通路方面,將精進現行「國產電影片國內映演補助」機制,拓增國片映演空間及通路,擴大國片觀影人口。而針對流行音樂產業,賡續推動金曲獎系列活動國際化及市場化,辦理B2B商業性展覽之金曲國際音樂節,另為活絡流行音樂國內演出市場之發展,將進行國內展演場所之軟硬體設施、專業人員等盤點作業,整合流行音樂多元展演需求。
  • 文化科技施政計畫

  • 七、文化科技施政計畫
    訂定更完整的文化科技發展策略,並提出文化產業科專計畫及博物館近用體驗整合計畫,以跨世代、跨境、跨領域、跨虛實整合及補足關鍵斷鏈策略,將文化納入產業推動概念以創新價值鏈服務。在產值面,聚焦文化內容的產業發展,扶植產業深化技術,推動內容的一源多用與複製擴散;價值方面,運用科技協助文化公民平權與近用體驗,應用於博物館、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地方學、科技藝術創作、科技演藝等場域。
  • 多元文化交流與合作

  • 八、多元文化交流與合作
    推展文化外交,持續促成國際機構(組織)來臺設點或進行合作;執行跨域跨國合創計畫,補助藝文團隊與國際專業藝文機構合作,創製新作品;邀請國際藝文人士,進行文化觀光,以建立臺灣文化國際知名度及連結性。另,將持續辦理臺灣藝文團隊海外巡演交流及區域性專案合作計畫,促進臺灣與中南美洲、西亞、南亞洲等區域雙向文化交流。同時,強化多元新南向文化外交推動力道,並鼓勵新住民參與及推廣南島文化外,更將策略性扶持文創、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布局南向市場。又,整合部會資源,續以海外專業藝文機構為合作對象,推動臺灣文化光點計畫,辦理具臺灣特色之藝文系列活動。此外,促進兩岸交流,積極展現臺灣民主價值及產業輸出,並協助藝文及產業界進入大陸地區參與文化交流活動及拓展市場等。
    肆、結語
    在行政院的指導下,行政院文化會報業於105年9月7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林院長期勉各相關部會,文化事務是扮演「基礎」、「內涵」的功能,文化施政與推展不只是單一部門之責任,而應包含政府施政的所有面向,必須透過跨部會資源整合,促進整體施政文化化。
    同時,本部106年的預算亦獲行政院支持,增編多項新興中長程個案計畫,以及推動相關法案之經費,較105年度預算大幅成長16.9%。未來本部將會更積極推動各項工作,期盼各位委員能指正賜教並懇請持續支持文化預算的成長,俾提升文化施政動能。
    以上是業務概況的簡要報告。繼續報告解凍案的部分。
    本次會議安排解凍的項目有21項,包括預算凍結的部分20案以及專案凍結1案,書面報告都已經依據決議函送大院,相關辦理情形也以書面資料呈送委員會,希望委員參考,支持相關預算解凍,俾使本部今年的業務能夠順利進行。謝謝。
  • 主席
    謝謝部長。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徵求在場委員同意,因為今天要處理預算解凍案以及預算相關案子,本會委員每位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每位詢答時間為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視質詢時間決定中午是否休息。委員若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蘇委員巧慧質詢。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管是立法院、行政院的會議上,或者是部長參加民間的座談或會議論壇中,部長都在在提到,為了振興影視音產業及文創產業,你將推動的是獎補助和投融資的雙軌制度。很可惜的是,不管在部長的業務報告或是口頭報告中,對於投融資的部分,也就是文創院的部分,我們所看的著墨並不多,因此本席想請教部長這個部分。部長說已經在草擬文創院設置條例草案了,請問相關的期程為何?預計這個制度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部裡已經研議文創院設置條例草案了,我們會送行政院,如果行政院核定,將會送到立法院,我們期待明年上半年,如果大院……
  • 蘇委員巧慧
    明年上半年就有機會實施?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這個會期送進來,但是送進來之後也要尊重立法院的審議,如果明年上半年能夠完成,我們明年有編列文創院的籌備中心的預算,明年就能夠進行籌備。
    蘇委員巧慧:既然知道期程,大家就知道如何討論這件事情。但本席要提醒部長和文化部,其實有關這部分在過往有一些不太成功的案例,例如在2010年的時候,我們的國發基金提出一個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實施方案,以100億元的預算成立信託專戶,加強投資文創產業,採限制性招標,但結果如何?相信部長完全知道我所要舉的例子。當時的12家廠商因為沒有利益迴避,沒有總總的限制,所以其實是風風雨雨,對得標廠商不公平之外,其實也沒有真的補助到該有的產業。請教部長,你是否能夠用30秒時間簡答,你對文創院到底有何信心可以做出和過往不同的格局呢?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正在針對國發基金過去投資文創的部分進行檢討,我們希望整個投資評估的模式、制度及相關的管理方式能夠轉型,目前我們正在進行。過去我們有一些不是很成功的經驗,我們要檢討,在經過檢討之後,我們也希望國發基金在近期重啟影視的投資。但是在文創院的部分,我們希望未來比較能夠進行的是循環基金的設立,就是比照法國或韓國的振興院,有相關的基金能夠來持續、穩定、長期的協助影視產業的發展。
    蘇委員巧慧:部長,我們當然都認同這個方向,但是我們真的需要更多的細節,而且本席要提醒部長,我們的投資畢竟不是慈善事業,一定要有利可圖,可是在有利可圖的前提之下,要怎麼樣維持國家政策的方向也能夠和這些投資者一致,我想這是部長未來要特別為我們把關的部分。再者,如果我們要下個會期才有機會來審議這個投資,那我們就要更好好嚴格的來看看現在最主要的獎補助機制,尤其獎補助機制其實占了文化部近5成的預算。既然獎補助決定了哪些作品是我們國家要鼓勵的方向,那我們真的要來看看,第一,本席認為,我們現在的獎補助標準其實非常的不一致,我們沒有辦法很明確的在文化部提出的所有項目當中清楚的看到國家支持的方向,因為每一個獎項或補助項目的定義並不十分明確,所以可能有重複補助的項目,也會有漏失掉還沒有被振興到的部分。同時,就算是單項的項目,也可能因為每年評審不一樣,有時候今年是鼓勵大公司、明年就變成鼓勵小新創,有時候今年是鼓勵商業類型、明年是鼓勵藝術文化。部長,你怎麼看這個標準呢?在這種標準不一致的狀況之下,身為一個業者,我要怎麼知道我今年來申請這個獎補助是否有機會可以申請到呢?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所提到的這個標準就涉及到我們這些獎補助的政策方向,對於政策方向,我們應該要更整體的從獎補助跟投融資的整個組合來思考……
    蘇委員巧慧:本席想讓部長知道一個例子,其實在貴部提出跨界補助的項目當中,光是一個跨界補助,文化部就有7種不同的標準,有些補助的對象是跟主管機關有關、有些又是跟主管機關的業務無關;有時候是補助單一的公司、有時候是兩邊雙重補助。如果對獎補助的標準能夠重新的爬梳,並且明確的定義及向社會公告,我覺得會對整個企業界有明確的幫助。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也正在進行這項工作,在我上任之後,我們其實對獎補助都已經有訂定要點並公告……
    蘇委員巧慧:那什麼時候可以提供資料給我?其實我有去要過資料,但是似乎還沒有整理好的資料。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基於公告要把它執行完,但是我正在針對明年的獎補助……
  • 蘇委員巧慧
    所以到底是什麼時候?
    鄭部長麗君:我們正在進行檢討,在檢討完之後,會針對明年的獎補助作業……
  • 蘇委員巧慧
    那在年底以前可以提出嗎?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應該要在年底以前完成明年獎補助的相關作業。
  • 蘇委員巧慧
    要全面的爬梳清楚。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正在進行。
    蘇委員巧慧:部長,本席就當成你承諾在今年年底之前會就各個項目的補助整理出明確的定義並向社會各界公告。再者,本席要提出一個資料,就是文化部對業界補助的核銷非常低,但是當核銷率低到這個程度的時候,本席其實並不認為是執行單位的效率不彰,我會認為是這個核銷制度出了問題。部長,如果妳自己有填寫過補助案件核銷的相關文件,妳就會知道,因為審計制度的關係而導致核銷程序非常的繁瑣,和國藝會只要提出結案報告來相比,就會知道業界都覺得核銷真的是令他們痛苦不堪。本席認為這並不全然是文化部的問題,但是本席要請部長將這個問題列入待改善的環節。
    鄭部長麗君:剛剛局長跟我說這是因為有些是跨年度的關係,所以不一定在一個年度裡面完全核銷,但是關於委員所提的這個問題,我一定會全面檢視。
    蘇委員巧慧:由於核銷太過繁瑣,所以本席希望能夠簡化核銷的行政程序,也請部長將此列入改善環節的一部分。
    鄭部長麗君:好,獎補助整個行政程序的簡化是我們的一個大方向,我們會整體來思考。
    蘇委員巧慧:好。再者,關於友善的資訊平台,本席雖然看到貴部針對所有的獎補助有一個資訊網,在裡面公告了所有的規程及審理的結果,但是對於年輕人或任何單位來講,計畫書要怎麼撰寫,其實這才是最困難的部分。如果沒有能力參與這個遊戲規則的話,即使遊戲規則定得再好,對我來說都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狀況。部長,友善平台除了要有完整的資訊之外,如何協助年輕的業者真正申請到這些項目,這會是一個重點。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關於網站的相關介面,我們會加以改善來提升其友善度,不過委員提到了一個重點,就是如果國家的政策方向清楚,我們評估的重點很清楚,其實不應該把計畫書的撰寫當成像作文比賽一樣,我希望就這個大方向做一個修正,就是政策要清楚、評估的重點也要清楚,該支持的就支持,我們會就這個大方向來做整體的討論。
    蘇委員巧慧:部長,不管制度如何,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評審,高品質的評審才是一切的根本,因為在這整個制度的設計中最後把關的人員就是評審,可是請部長看看我們的評審,不管是長片輔導金或任何其他的項目,案件數都非常多,可是審一遍可能只有數百元這樣的代價,甚至審查的時間都非常短。本席認為,只有安心、放心的評審才有辦法有高品質、為國家預算把關的人員。所以本席在此具體提出要求,請部長考量現在的評審制度,如何讓評審有足夠的經費、給他們足夠的代價,因為他們並不是志工或義工,不是在為國家犧牲,應該讓他們在做這個工作的時候真的可以全心全意,不需要再去外面接其他的case,因為這是他們的專職,有足夠的待遇,讓他們可以完成為國家把關的這個工作,部長,你們可以重新檢討評審制度嗎?
    鄭部長麗君:評審制度應該要納入整體的思考,我們的政策目標要更清楚,而且在評審之前要達成共識,就是政策目標和評判標準的共識,我會就這一點來努力。
  • 蘇委員巧慧
    而且評審要公開。
    鄭部長麗君:關於評審的公開,我們也已經訂定了獎補助作業透明化的措施,在近日內就會公告,所以我們會思考一切與獎補助有關的體系。
    蘇委員巧慧:好,本席就期待部長在年底之前提出來,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
  • 主席
    請柯委員志恩質詢。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發言時間少了2分鐘,所以我們要快問快答。部長平常看電視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最近因為工作及帶孩子,所以比較少看,不過有機會就會看。
    柯委員志恩:NCC說要用黃金時段強制播出我們自製的節目,你認為的黃金時段是什麼時候?
    鄭部長麗君:對於黃金時段,各國有不同標準,目前NCC……
  • 柯委員志恩
    我問的是你自己認為的黃金時段。
    鄭部長麗君:一般來講,有些國家是8點到10點,有些國家是8點到11點。
    柯委員志恩:基本上,我問我的學生時,年輕人是「越夜越美麗」,所以他們的黃金時段是到10點到12點,但過去的定義好像是6點到11點。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有了黃金時段做自製節目,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提高自製部分,文化部對此有什麼要配合的措施?
    鄭部長麗君:我想我們要配合的就是在產製面加強輔導,因為有了訂定自製比例,某種程度打開本國自製節目的一些……
  • 柯委員志恩
    所以你會多增加很多經費?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應該要增加產製端的輔導能量。
    柯委員志恩:你們預算書第32頁提到,你們編了3億3,000多萬,加上另外的5,000萬,大概也只有3億8,000萬,如果一集的製作費以120萬計算,一年大概也補助不到350個小時,這樣的經費很難讓自製產業界得到非常大的成效。我們認為整個電視產業最重要是來自於廣告及收視費的部分,但是很可惜,按照文化部2014年提出的數字,不管韓劇、日劇或什麼劇都一樣,收視率平均大概都在1%左右,表示最多也不過是30萬人口,這30萬人口就誠如你我一樣都很忙,沒有時間看電視。更可怕的是你知道有線電視到目前為止每年的退訂率是多少嗎?是10%,也就是有線電視業者一年有20億的錢是賺不到的;而20億當中又有10億是屬於收視費。根據資料顯示,與上半年度相較,廣告費低了15%,以一整年推估,可能會比去年減少50億。這50億廣告費加上10億的退訂率,造成目前很少人看電視,業者就經營得非常困難。
    部長看過這張投影片上的圖片嗎?你知道這是什麼嗎?你去光華商場逛一圈就會知道,這叫小米盒子或是Apple TV,通常只要一、二千元或三千元,功能不定,最重要的是它不是大陸製,而是本土製,還是本國製的,只要插到電視上,馬上就可以無線上網的看到非常多的節目。我們的廣告費為什麼會流失?我們收視費的退訂率為什麼會這麼高?因為我們有太多這樣的機器,讓很多人可以直接解碼看到很多網路,即使NCC規定黃金時段要播自製節目,也無法抵擋這部分。請問你們有沒有什麼可行方法來遏止電視產業不斷進入冰河,甚至到凍河的階段?
    鄭部長麗君:NCC是提升自製通路的保障,文化部第一點是加強輔導,除了委員提到的公務預算,我們希望投融資也要進場,包括國家投資、促進金融體系投資,我們已經跟金管會協調壽險基金的加入。第二點是這涉及數位匯流時代網路,很多廣告流失是因為收視媒介進行改變,這是一個時代的趨勢,所以此次我們不能就電影、電視進行單項輔導,應該要以數位匯流時代來整體加強輔導,要直接切入網路部分,協助網路本國自製節目相關的產製。
    柯委員志恩:我們要特別提出,它其實已經被大舉入侵,但我個人還是認為整個電視節目的品質最重要,像我們這種年紀的人,如果有好的電視節目可以看,就不需要看那小小的電腦,所以這部分還是非常重要。
    鄭部長麗君:還是有它一定的市場,要一起整體進行。
    柯委員志恩:電視內容非常重要,再來看看電影部分,目前到處都在蓋所謂的影視基地,上次我們偉大的李安導演也特別提出要設在臺南。我們來盤點一下,臺中霧峰、臺南沙崙、臺南白河目前已經有一座;臺南安南區部分,賴市長已經答應魏德聖導演;臺北的士林已經垮了;桃園、高雄也聽說要蓋;新北有個台影園區;有這麼多的影視基地,不知道文化部對此的看法如何?是要出錢補助嗎?特別是林全院長特別責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對沙崙部分研究規劃,進度在哪裡?文化部的態度如何?
    鄭部長麗君:關於國內的影視產製基地,民營的集中在北臺灣,其餘則由地方政府在規劃中,我們認為文化部要進行的是統整的思考與規劃。
  • 柯委員志恩
    所以你們是給錢補助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把需求端與供給端做整體規劃,需求端包括國內產業的需求及國際來台拍攝的潛在市場,然後再就公民營整體供給面做整體規劃,文化部會協助地方政府……
    柯委員志恩:協助的部分是給錢嗎?特別是臺南沙崙部分,是給錢嗎?
    鄭部長麗君:目前中臺灣是由臺中市政府編列預算,我們也會考慮政府未來是不是促進民間投資或政府也來參與。
    柯委員志恩:所以目前為止,文化部就是給錢?
    鄭部長麗君:目前還沒有,我們希望未來是中央、地方、產業這三方協力,我們的概念是不同基地有不同功能,臺灣應該整合成一個以全臺灣為範疇的整體影視產製服務的生態系。
    柯委員志恩:我是說你很難拒絕各地方政府為了當地產業發展而紛紛提出這樣一個需求,我比較擔心的是目前文化部並沒有提出預算,只是輔導而已,到時候就像臺中歌劇院一樣,蓋好之後全部丟給你們去養。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來協調需求端與供給端的整體規劃,所以我們會引導與協調。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還是要提醒你,孩子都快生出來了,你們還停留在生育計畫,這有點太慢了。我贊同你說要全部盤點,但這麼多的影視基地,對我們的影視發展是不是好的?所以部長一定要長期去做。
    關於文化實驗室與文創部分,我完全贊同你對於文化實驗室的推廣,但建議部長改個名字,不要叫「文化實驗室」,而應該叫「文化實踐室」,因為「實驗室」的感覺好像是拿公家的錢不斷在做實驗。另外,你們想利用空總的基地來做文化實驗室,目前土地的撥用有沒有已經打點好?到底是有償、無償?八字有沒有一撇?空總所在的仁愛路是個高級地段,不知道部長目前的規劃是如何?
  • 鄭部長麗君
    空總目前還是經濟部工業局在管理使用。
  • 柯委員志恩
    是國有財產局的。
    鄭部長麗君:土地是國有財產局所有,目前是由經濟部工業局管理,但我們有開始逐步參與進來,正在跟工業局討論未來空總在既有的創新基地基礎上,能不能更強化文化的主軸。現在還在討論中,所以並沒有土地撥用的問題。
    柯委員志恩:但是不要忘記了,你們的預算已經編了一億元。
    鄭部長麗君:我們編列的預算包括實體的文化實驗室及虛擬的概念,虛擬的概念是,希望過去許多文創產業的聚落未來能有文化實驗室與文化創意發展的具體支持,而不只是空間的管理。
    柯委員志恩:但是我要提醒部長,文化實驗室和文創籌設計畫的預算是合併編列的,顯然違背預算法要求分隔編列的規定,而且你們的預算書裡面並沒有具體的預算及基準,只有一些規劃及大概的雛形,這一億必須提出更明確的方針和方式。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提供最新進度的書面報告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10月20日我們還提到空總文化實驗室整體發展規劃的採購案,這個案子花了550萬,我一直以為這是你個人及整個國家大的政策,怎麼還要花550萬請外面的公關公司比案。
    鄭部長麗君:那是先期的規劃,希望能引進民間專業人士來協助,並不是找一個公關公司來經營管理。
  • 柯委員志恩
    你有自己的想法吧?
    鄭部長麗君:那是先期masterplan結束的規劃,政府的政策一定要有自己的核心目標,以強化專業的團隊來協助這個專業規劃。
    柯委員志恩:部長非常看重文化實驗室,所以你們編列的每一筆預算都要讓大家清楚了解,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嚴格監督。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跟委員補充說明。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質詢。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6月6日我就跟部長請教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四條中有關補助學生觀賞藝文展演可發放藝文體驗券一事,總質詢時,我也問過林全院長有關整合藝文體驗券、體育利用券、旅遊利用券的問題,這是仿照韓國文化樂享卡的概念,我記得當時你對文化體驗券的方向是認同的,現在已經過了幾個月,請問目前規劃情形如何?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大方向文創法已經提供了法源,目前正委託研究中。
  • 吳委員志揚
    行政院的文化平台有沒有討論這件事情?
  • 鄭部長麗君
    行政院文化會報?
  • 吳委員志揚
    對。
    鄭部長麗君:行政院文化會報未來會成立5個小組,其中一個小組就是文化體驗教育小組,未來會在文化體驗教育小組裡面進行細部協調,部裡是支持的,但需要跨部會協調。
  • 吳委員志揚
    這個議題開始討論了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已報請行政院核定5個專案小組,近期會儘速展開會議,並納入協調範圍。
    吳委員志揚:部長,一定要把這個議題納入這個小組的討論項目。
    鄭部長麗君:之前因為委員支持,這個大方向已經委託相關單位進行研究了。
    吳委員志揚:有列入就好。去年啟用的桃園市立圖書館龍岡分館的設計,大家滿喜歡的,在臉書打卡的人數也很多,這是本席擔任桃園縣長時補助興建的特色圖書館,屬於鑽石級的綠色建築,它的設計很像許多本書堆疊擺放的感覺,外觀就像一本書,因為當地有很多新住民,所以該館蒐集了很多有關泰國、印尼等7個國家的館藏,這是該館的特色。眾所周知,比爾蓋茲並沒有念完大學,他曾說:真正培養出他今天的成就的,是家鄉一個小小的圖書館;由此可見,圖書館真的很重要。10月中,台北市推動了你家隔壁就是圖書館活動,本來是全家就是你家,現在是你家隔壁就是圖書館,部長知道這個計畫嗎?
  • 鄭部長麗君
    知道。
    吳委員志揚:我覺得這個計畫非常酷,剛剛上網發現這個計畫的使用者不限台北市民,只要辦借書證就可以在三大超商系統借到書,台北市這個做法滿先進的,對資訊取得相對弱勢的民眾而言,這是一大福音,因為透過網路就可以知道哪裡有書,而且可以在隔壁的超商取書、還書,這是很棒的服務。這張圖是目前六都的館藏數量,台北市目前有754萬冊,新北市601萬冊,高雄市556萬冊,這是前三名,但也是六都之一的桃園市只有232萬冊,與前三名相差甚多,遑論其他沒有升格的縣市,非六都的縣市整個加起來只有370萬冊,不到台北市的一半,這是不是很大的差異?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服務可以讓其他縣市的民眾透過網路借到台北市豐富的藏書,然後在各地的便利商店取閱,對知識近用權和文化平權非常有幫助,可以彌補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但是這個案子推出後,引起出版業很大的反彈,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對。
  • 吳委員志揚
    出版業在反彈什麼?
    鄭部長麗君:出版業界也到部裡表達他們的看法,基本上,促進知識的傳播、文化近用這個大方向,公民社會都會認同,但是業界希望政府能顧及出版產業的永續發展,兩者不一定是零和和對立的,所以政府推出政策的時候,一定要思考周全、完整,對此,文化部會成立一個專案小組統整各方面的看法。
    吳委員志揚:這件事是最近的導火線,圖書館和出版業本來是合作的夥伴,但最近的趨勢好像有一點對立,他們這次的第一個訴求是,圖書館採購圖書採最低標的做法要改變,對此,剛剛部長已經報告過了。
  • 鄭部長麗君
    已經有一個作業要點。
  • 吳委員志揚
    9月的時候有一個作業要點。
    鄭部長麗君:已經公告,並函知各機關及圖書館了。
  • 吳委員志揚
    從現在開始的採購……
  • 鄭部長麗君
    可以依據這個作業要點採用最有利標。
  • 吳委員志揚
    是「可以」還是「一定要」採?「得採」還是「必採」?兩者是不一樣的。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我們會全力督促相關行政機關落實。
  • 吳委員志揚
    原則是最有利標?
  • 鄭部長麗君
    對。
  • 吳委員志揚
    例外呢?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我們希望都是最有利標。
    吳委員志揚:過去的採購原則都是最低標,如果要採取最有利標,要先寫報告,經過批准後,才可以採最有利標,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我們這個作業要點就是來協助落實。
    吳委員志揚:部長,這點我非常贊同,我自己當過縣長,知道採購不是採購數量的問題,如果採購一堆廠商庫存的東西,根本就是壞帳,用2折、1折的價錢購買,雖然很便宜,但不是我們要看的書,而書的價值也不在於價格,在這個辦法出來之前,已經有桃園、高雄的圖書館採用7折價,我認為這還是不對,因為根本就不應該與價格直接做連結。如果是7折價的話,那還是以價格來買,結果買到的明明是很差的書,何況最低標有可能可以拿到3或4折,現在卻要以7折去買,這等於是白白讓人家賺了錢,然後還是買到不好的書。
  • 鄭部長麗君
    這不是價格標的概念。
    吳委員志揚:雖然要堅持最有利標,可是你應該去協調一件事情,由於城鄉差距非常的大,學校買書的預算是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編的,公文一發下去,所有學校都會收到。我相信他們收到之後會很困擾,因為他們還在衝學校的基本收藏量,如果沒有同步去配合你們有關圖書的指令,即從中央到地方關於圖書採購的預算要跟著增加的話,我認為有些地方正好會適得其反。例如偏鄉小孩原本就不是有什麼能力買書,由於你採取最有利標,預算不足的學校所採購的書就會變少,加上學校館藏再縮減的話,屆時他們會變成世襲閱讀的放牛班。我們最擔心的就是這件事情,雖然最有利標是正確的方向,但是你要如何彌補取得書籍的弱勢者呢?這件事情請部長要好好考慮一下。
    其次,關於出版業者提到公共出借權的概念,就是要比照英國等國家的作法。現在有兩種可以讓出版業者能夠稍微有點回收的方式,即圖書館每借出一本書就要給出版業一點類似補償金或權利金的錢,這也叫做出借權。另外,還有一個概念就是公閱權,就像買公播權的卡帶或CD一樣。由於是放在圖書館,當然大家都可以借,而圖書館買的那種書是比較貴的,一是內含,另一是外包,因此我希望你們應該與圖書館及出版業作釐清……
  • 鄭部長麗君
    研究討論。
    吳委員志揚:感覺上好像是圖書館在占便宜,我認為應該是互相合作,同時要採取體驗經濟的方式。圖書館就是要大家培養閱讀的習慣,讀者自然就會去買書,不然大英圖書館不會上面借書,下面卻在賣書。本席認為文化部所聽到的意見夠多了,其實不用再開公聽會了,請部長作個決定,將兩邊原來劍拔弩張的關係變成合作的關係。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非常好的建議。
  • 吳委員志揚
    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質詢。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過部長的施政報告之後,提出以下幾點來與您討論。有關明年度的預算及相關法令的研修及訂定,本席都很贊同你們的方向。鄭部長在當立委時,就非常重視文化基本法的概念,而明年度的預算高達194.5億,也只占總預算的0.97%。在部長上任之後,您積極推動跨部會的文化會報,並將擬訂文化基本法。新政府對文化部的地位及預算都算是非常正面的給予支持,而且在預算短缺的情況之下,文化部好不容易多了28.1億,可是占總預算還不到1%。針對文化基本法的部分,將來會召開文化國是會議來凝聚共識,您贊不贊成將文化預算的比例作一至少性的規定,就像教育預算一樣呢?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將此議題納入文化基本法的討論,也希望能與社會一起來討論,即是不是能有法定預算的編列呢?
    張廖委員萬堅:為什麼我會提到這點?在您的報告中可以看到最近都是在提振影視產業,也表示過去的輔導政策,比如輔導國片的機制就給錢,現在你們要採獎補助及投融資的雙軌制。文化部有很大的比例是獎補助費,除了各地縣市政府打造的各種計畫之外,很重要的就是文化及影視產業的相關補助,過去只是補助,而投融資也都是交給國發會。在您上任之後,9月7日是第一次的文化會報,第三個討論題目就是要提振影視產業。
  • 鄭部長麗君
    影視音產業。
    張廖委員萬堅:對您個人及新政府來講,這都是非常重要的產業,很可惜的是那次會議,經濟部竟然沒有代表到。
    鄭部長麗君:經濟部是文化會報的固定成員,主秘應該有到。
  • 張廖委員萬堅
    我看出席紀錄裡面是沒有的。
  • 鄭部長麗君
    正副首長才會列入出席人員。
    張廖委員萬堅:15位首長其實只去了5位而已,其他都是次長,而經濟部也只是派主秘而已!本席為部長叫屈,文化會報很重要,部長要提文創院的設置條例,這大概是仿造及類似韓國的振興院,包括製作、支援及資金投入等目標,過去是採獎補助,以後將會採投融資的方式,還有產業技術平台的分享、後製人才的培養、進軍國際市場及媒合臺灣優良作品。韓流很強勢的壓境,我們台流很可憐,現在已經進入冰河期了。
    本席為什麼會提到經濟部沒有參加文化會報?明年你們就要成立漫畫基地,漫畫是原創最重要的元素,出版的部分歸文化部管,可是動畫及動漫卻是經濟部主管。如果您要成立文創院,是否考慮過要與經濟部協商,並將類似及相關的產業結合起來呢?過去漫畫每年都有金漫獎在頒獎,動畫在每年的金馬獎也有獎項,可是近20年來,動漫獎項在臺灣幾乎都是從缺,只有2部得過獎,甚至是連續9年從缺2次,部長知道是哪2部得獎呢?最近得獎的那部是在12年前啊!
    我們的漫畫歸屬於文化部,動畫、動漫及ACG產業的產值相當驚人,韓國振興院在成立時,就是整合在一起。
    鄭部長麗君:在文創院裡會把它納入,ACG……
    張廖委員萬堅:會把它納入?這是好消息!如果我們真的有心要做,應該要把它納入。
    另外,上禮拜三NCC特別公布了一個政策,就是規定黃金時段本國自製節目至少要達到5成以上,部長知道這個事情嗎?
    鄭部長麗君:本部和NCC有經過幾次的會談,我們一直希望能夠和NCC一起訂定子法,所以我們很高興NCC跨出了第一步。
    張廖委員萬堅:很多影視產業相關業者都很正面看待這件事,甚至認為這是新政府振興影視產業一個很重要的措施,也就是開了第一槍。無線電視與衛星頻道播放本國自製戲劇的相關草案是有一些規定,對於這些規定我們當然都樂觀其成,無線電視戲劇類節目每天晚上8點到10點所謂的黃金時段,限制一定要達到50%自製節目,部長知道現在國內黃金時段本國自製節目的比率是多少嗎?
  • 鄭部長麗君
    目前是偏低。
  • 張廖委員萬堅
    有沒有到一半?
  • 鄭部長麗君
    沒有。
    張廖委員萬堅:不到一半!好,對於境內衛星頻道有關兒童戲劇、電影和綜藝部分,這裡指的當然是晚上5點到7點時段,限制自製節目必須達到25%,其中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規定,就是新播率要40%以上,為什麼?因為現在很多節目都是大量重播,所以這個很重要。
    根據文化部調查報告,我們的電視劇自製時數從前年(2014年)開始下降,從2011年的3,259小時、2012年的3,625小時,到2013年3,713小時達到最高峰,之後,2014年降到3,492小時,部長,你知不知道2015年,也就是去年,我們電視劇的自製時數是多少嗎?
    鄭部長麗君:過去幾年大概都是3,000多個小時,這是嚴重失衡。
    張廖委員萬堅:NCC目前雖然沒有公布細部規範,但根據我們初估,目前無線電視頻道大概21個,計算下來,大概需要3,780個小時的本國自製劇。NCC要求黃金時段自製節目數要占50%,也就是180天乘以2個小時黃金時段,大概是360個小時,然後50%就是180個小時,而無線電視頻道21個,相乘下來,就是有3,780個小時的自製節目需求。同樣的算法,以衛星頻道來看,也要3,240個小時。但我們看文化部每年補助電視節目製作金額,從102年到104年為止,分別是2億7、3億、3億2,補助的小時分別是309小時、411小時及104年的513個小時,部長,這也是為什麼我一開始就提到將來除了補助外,還要有投融資的投入,這非常重要,因為我們看到現實的環境是這樣,我們補助的時數大概就是在這個時數左右,占不到2成,對此,部長有何回應?
    鄭部長麗君:我也覺得不夠,雖然106年會增加,但是整體產製量政府的輔導仍然應該要加強,所以我們希望包括投融資可以進場,除了政府資金外,也要帶動民間資金,包括冠名、置入性行銷,對本國自製節目的放鬆……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結論是NCC開出第一槍,文化部也要努力,從法律面、從政策面、從資源面……
  • 鄭部長麗君
    多元資金的導入。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的環境要如何塑造起來?如果保護是讓我們的產業越來越發達,這是好事,但如果保護政策的相關配套措施不足,我很擔心那種邊拍邊播……
    鄭部長麗君:品質問題,也就是產製量要提升,品質也要提升。
    張廖委員萬堅:NCC已經開出第一槍,我相信文化部的行動力,以部長一上任就積極推動文化會報、爭取預算增加、制定文化基本法、振興影視產業,所以我希望相關配套措施應該趕快提出來,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個第一槍是在整體政策討論中形成的,也就是跨部會應該都有共識了。
    張廖委員萬堅:我了解,相信你一定也是重要的推動力量。
    鄭部長麗君:對!因為是經過跨部會的幾次協調,所以相關配套與規劃都一直在進行中。
    張廖委員萬堅:要規劃好,我很擔心現在自製節目的時數就只有這樣……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是整體政策,我們一定會推動。
  • 張廖委員萬堅
    需求大於供給了!
    鄭部長麗君:是,會一併推動。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很擔心如果沒有好好鼓勵,因為需求大於供給,最後變成粗製濫造。剛才也有委員提到,因為有太多選擇,現在不是只有保護黃金時段就有辦法讓國內的戲劇產業起死回生。
  • 鄭部長麗君
    對!所以產製和通路一定要一併進行。
  • 張廖委員萬堅
    對!這需要相當的配套。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質詢。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政策包山包海,尤其部長做為一個強勢的文化部長、專業的文化部長,我們都非常期待。從預算的爭取上來看,部長確實強勢的爭取了更多的文化資源,這是非常好的,從政策的導入來看,你也確實強勢的在行政院成立院級的文化會報,這都是好事,但我現在要跟你談論一個比較輕鬆的話題,也就是生活面上的設計議題,其實這也跟你有關。台北市的2016世界設計之都昨天剛好是世界設計大展閉幕日,部長有沒有到松菸去看這個展覽?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吳委員思瑤:非常可惜!世界設計之都到底是終點了?還是只是個開始?其實部長也不必因為沒有看這個展覽而覺得遺憾,當然我是覺得滿可惜的,但是如果我們把它定位成這是一個全民參與公民設計的開始、開端,其實你的介入此其時也,一切都來得及,所以我個人對於設計之都的定位,我認為它是個起點,而不是終點,它是一個全新的開始,而且是由下往上公民設計的開始,我想這點你應該也認同。
    蔡英文總統參與了10月13日這個國際級世界設計之都的開幕,當天就揭示設計是一個重要產業,設計力就象徵國力,而未來要全力在政策導入,讓設計成為臺灣不可忽視的國力。首先破題的部分我想請問部長,因為那天在設計之都,我看到陪同總統出席的是經濟部李世光部長,當然目前來講,設計產業的定位,如果從產業發展扶植的面向來看,確實是經濟部,而且過去都是工業局在扶植,但我想問部長,這是個大哉問,全臺灣的設計界也在問,包括很多跨界的藝術家也在問,設計到底應該屬於什麼部會?部長,你可以跟我分享一下你的觀點嗎?
    鄭部長麗君:目前設計產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但其實有一些又是跨部會,譬如建築跨內政部,對於文化部而言,我們是文創法主管機關,所以它又被列在文創法的輔導範圍,文化部也應該要給予關懷,所以的確它是有委員指出的分散在各部會的現象,未來應該積極整合……
    吳委員思瑤:我們應該統籌在文化會報上講清楚,我認為文化部的適度介入也是現在,因為文創院的設置條例,很多設計的扶植發展都跟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在你研議推動文創院設置條例時,其實可以把設計的元素納進來,我們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讓設計作為臺灣不可忽視的國力,文化部不可缺席。
  • 鄭部長麗君
    是。
    吳委員思瑤:謝謝你的參與。我協助一群年輕的設計師成立了「未來戶政事務所」,非常可惜地,院長沒有去參觀。這群年輕的設計師說,設計應該是一場運動,一場由下而上(bottom-up)的公民運動,所以他們成立了這個「未來戶政事務所」。為什麼是採戶政事務所的模式?因為他們要讓每一位公民從出生到死亡的各個階段都有設計的元素長相左右。我也去參加了這個戶政事務所,拿到的未來公民註冊登記是35號,而參與註冊以後就可以拿到一個未來公民的身分證。這是一個模擬的議題,但是我們希望和年輕設計師一起努力,讓設計在我們從生到死的過程當中是in,而不是out,在我們的生活之外。
    「打開皮夾就發現設計之都」,這是這一群年輕設計師所提出來的呼籲,「未來戶政事務所」這個新概念是要讓陪伴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各類證件,不管是身分證、健保卡、職員證、學生證、護照和交通票證都可以有設計的元素,而它不只是視覺的設計而已。這就是這一屆世界設計之都非常特別的元素,和世界各國曾經舉辦的設計之都不一樣,我們在臺北啟動了一個公民設計,所以年輕朋友就開始做這個「Taiwan Redesign」的工作。
    證件可不可以重新設計?高鐵票的字體小、不清晰,很多長者看不清楚,所以年輕設計家就設計出新的高鐵票,可以給高鐵局參考,但是現在看起來,高鐵局並不認為原案不好,這就是問題所在。
    其次,悠遊卡當然可以重新設計,我剛才拿的未來市民身分證其實就是悠遊卡的重新設計。至於員工證,像柯文哲市長就認為臺北市政府本來的員工證有夠難看!花花綠綠的。我們可以讓設計導入,改變成投影片右邊這個清晰又相對簡約的員工證。
    目前「Taiwan Redesign」的網站正在啟動公民設計的徵件,反應非常踴躍,已經有二十幾件公民設計師參與設計的作品,這兩頁投影片放的都是公民設計的元素。而我們看到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就是公民參與設計之後對於自我認同的影響。在護照上,我目前沒有看到任何一件作品上面不是寫「臺灣」的,這也是一個公民運動額外、新生的意義:藉由設計來強化我們的自我意識和認同。
    現在內政部正要啟動身分證的全面換發,部長,我們現在用的身分證好看嗎?作為文化部長,你自己覺得呢?內政部正要啟動全面換發身分證,現在就是一個機會。當天我陪同小英總統去看世界設計大展時,我親自為小英總統導覽了這個「未來戶政事務所」,我問總統,現在內政部要啟動身分證的換發作業,總統是否支持讓公民參與設計就從身分證開始?我非常開心,因為總統給了我們一個正面的回應:「是啊!是啊!我們的身分證真的要好好重新設計了。」
    部長,文化會報是一個好的運作機制,目前24個部會都要參與6個月召開1次的會議,而且你可以設立專案小組來協調推動特定專案。
  • 鄭部長麗君
    對。
    吳委員思瑤:你也主張為了促進民間參與文化事務,可以採公民論壇的意見來形成政策議題。而我現在提出來的證件再設計「Taiwan Redesign」,不管是交通部的高鐵票、內政部的身分證、健保卡、甚至是外交部的護照,其實都可以納入公民參與證件設計的概念,而且現在已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這個東風就是一個跨部會的運作。我左思右想,雖然在業務釐清之前,設計不歸你管、和你還沒有關係,但文化會報就是一個好的機制。
    部長,不好意思,我今天講得比較多,我希望你利用文化會報平台,盤點各部會可以啟動公民設計的各類素材,用政策來引導,讓設計能夠導入常民生活,就從我們皮夾裡的各類證件開始。請你回應一下。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的確也希望文化會報能引入公民參與,所以未來會設定公共論壇,委員的建議我們都會納入一起推動。有關設計產業的整合,政府的部分是行政文化會報,未來文創院成立之後,我們會來思考如何進行產業合作平台的整合。
    吳委員思瑤:所以你在設計界扮演的角色和責任是越來越重,我期待在文化會報裡頭,可以針對「Taiwan Redesign」設計師提出來的各類證件成立一個專案來討論,或是彙整各部會可以進行的素材來做。
    鄭部長麗君:或者是藉由既有的專案小組平台來協調,我們都很願意參考民間的意見。
  • 吳委員思瑤
    那能否以此作為一個專案嘗試推動?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把這個議題納入討論,也希望能和民間的公民參與接軌。
    吳委員思瑤:好,那我要提醒部長,現在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設計之都執行辦公室針對這類「Taiwan Redesign」證件再設計已經有非常完整的資訊,也舉辦過非常多場公民論壇,只要文化會報一啟動,成立專案小組,我們有10萬大軍可以參與,真的!設計界的10萬大軍都準備好了。
    鄭部長麗君:是,誠如委員所言,由下而上的參與是很重要的。
  • 吳委員思瑤
    那我期待在文化會報可以看到這個「證件再設計」的全新討論和啟動。
  • 鄭部長麗君
    先啟動社會參與。
    吳委員思瑤:好,勞煩你了,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 鍾委員佳濱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任多久了?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從5月20日到現在。
    鍾委員佳濱:好,才半年。你當媽媽多久了?
  • 鄭部長麗君
    2年4個月。
    鍾委員佳濱:這沒有涉及隱私,小朋友開始在牙牙學語了?
  • 鄭部長麗君
    對。
    鍾委員佳濱:你能不能和我們分享一下,你在家裡和他都用什麼語言交談?
    鄭部長麗君:孩子同時會學中文、台語,現在他也透過YouTube看很多動畫,有各式各樣的語言,都混在一起學。
    鍾委員佳濱:父母親是孩子們學習語言最重要的一個環境,我知道你是留法的,次長也是留法的,你有沒有想過未來讓孩子學法語?
    鄭部長麗君:順其自然,因為語言是他浸淫在那個生活環境當中,他就可以自然學習而來的。
    鍾委員佳濱:好,那我們請部長看一下投影片,臺灣有很多媽媽為外國籍的新生兒,這些新臺灣之子的母親是來自於其他國家,所以我還是要不厭其煩地重述,從76年到100年的統計資料來看,生母為越南籍的占了8.5萬人,其次為印尼、泰國、菲律賓及柬埔寨。請問部長,在這些國家中,你會說哪一個國的語言?應該都不會啦!
  • 鄭部長麗君
    不會。
    鍾委員佳濱:我也不會,沒有關係。我們來看一下,到目前為止,所謂的外籍新娘、新住民,也就是來自其他國家的婚姻移民高達17萬人,剛才所說的新臺灣之子也有11萬人。這些國家的人口非常多,越南有將近1億人,印尼有2.5億人,泰國有6,490萬人,是臺灣的兩倍多,菲律賓超過1億人,柬埔寨稍微少一點。換言之,在臺灣,這些新住民、新臺灣之子的母親國家所使用的語言人數不少,你知道目前使用華語的人口有多少嗎?華語就是指我們現在講的普通話,你知道有多少人嗎?
  • 鄭部長麗君
    全球使用華語的人口……
    鍾委員佳濱:現在我們講的這種話,對岸稱之為普通話……
  • 鄭部長麗君
    Mandarin。
  • 鍾委員佳濱
    使用Mandarin的人口大概有多少?
  • 鄭部長麗君
    請委員指教。
    鍾委員佳濱:我也不知道,但絕對不是你想的13億人。因為如果你真的去過中國大陸,只要離開了北京,他們講什麼話,你大概都聽不懂。嚴格來講,現在真正使用普通話的人口可能還不如使用越南語的人,可能也不如使用菲律賓語的人。
    為什麼我今天刻意提這個問題?因為在你的業務報告當中,你提到未來有幾個重要的立法案,請問未來你有哪些重要的法案要推?
  • 鄭部長麗君
    目前正在訂定中的有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及文創院設置條例等。
  • 鍾委員佳濱
    還有公視法。
    鄭部長麗君:那是修法,我們也希望推動公視法的修法。
    鍾委員佳濱:文化部長很有企圖心,除了一般所想像得到的文化基本法之外,你也把國家語言發展法放進來了,現在投影片上放的這個是……
  • 鄭部長麗君
    草案。
    鍾委員佳濱:不是你們部版的草案,也不是院版的……
  • 鄭部長麗君
    是立法院的草案。
    鍾委員佳濱:是過去管碧玲委員曾經提出來的草案。請問部長,國家語言發展法的主要宗旨是什麼?
  • 鄭部長麗君
    國家語言的概念就是……
  • 鍾委員佳濱
    國語嗎?
    鄭部長麗君:在這個土地上所有的母語都應該被視為國家語言,平等對待,我們希望能夠營造有利於國家語言發展的環境。消極面是不希望它流失;積極面是希望這些母語及其文化能夠持續發展。
    鍾委員佳濱:部長說得非常好,人家很容易誤以為國語發展法就是要保存國語,錯!單單哪些語言是國語就講不清楚了。我們不是要保存國語,而是要保障這個國家內各種被使用的語言,進一步達到剛才部長所說的積極面;除此之外,我們還要用這些語言來發展我們的國家。
    國家要發展語言,那為什麼語言可以發展國家?從最近推動的新南向政策,我們就可以看到語言如何幫助國家發展。目前教育部和經濟部正如火如荼地找尋熟悉東南亞語的人才,要積極培養他們,幫助臺灣和這些國家的交往與經貿交流,部長同不同意語言也可以幫助國家發展?
    鄭部長麗君:是,回過頭來,語言可以讓國家有更多元的競爭力。
    鍾委員佳濱:是,所以本院委員曾經提出,外國人及他國移入本國並取得國籍者,應尊重其使用該國語言的權利。請問這要怎麼保障呢?我試著來考一題。我的外語很差,不會拼音,部長能拼出投影片上這句話嗎?這要怎麼講?我不知道對不對,我猜是這樣講:「Peh-ōe-jī kiám-tēng sī chók-gí tèng-kin ê khí-pō.」,這是不是它原來拼音的念法?我不會。這句話翻譯成華語是「白話字檢定是族語釘根的起步」,部長能拼拼看嗎?是這個發音嗎?還是要講成「Peh-ōe-jī kiám-tēng sī chók-gí tèng-kin ê khí-pō.」?不曉得在場各位能不能區別我剛才念的這兩種發音,顯見得我們國家對於拼音系統是不太熟悉的。所以我要請教部長,未來在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當中,會不會把拼音納入你們的思維當中?
  • 鄭部長麗君
    這應該是台羅系統。
  • 鍾委員佳濱
    是不是我剛剛念的?我是用河洛話念的。
    鄭部長麗君:對,台羅是台語的羅馬拼音。
    鍾委員佳濱:這裡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人家可能會說這個問題應該去問教育部長啊!剛好相反,這個題目我不想問教育部長,因為一問教育部長,就會涉及到課程內容所選定的版本到底是漢語拼音還是通用拼音。有關漢語拼音和通用拼音,部長知不知道它的癥結點到底在哪裡?
  • 鄭部長麗君
    這的確是多年來的政策爭議……
    鍾委員佳濱:可是我覺得爭議這個意義不大,因為拼音只是一個中性的工具,如果我們的孩子從小就能夠熟悉拼音系統,學習不同的拼音系統應該不難吧?部長,根據你的經驗,你學法語時會覺得學它的拼音很難嗎?對我來講都一樣難,英語拼音和法語拼音都很難,所以我希望我們能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接下來,我要談的第二個重點是公共電視法。報告中提到,過去公共電視法要求適度提供地方語言的教學節目,請問部長,站在文化部的立場,你要如何讓各種語言都能夠得到平等的對待?我認為有一個很重要的方式是透過拼音系統的推廣,甚至讓這個拼音方式能夠呈現在各種影視內容產業的製作物上。未來部長能否朝這個方向去思考,把這兩個需求同時結合在國家語言發展法和公共電視法當中?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納入考量。我們希望公廣集團能夠提供多元語言的服務。
    鍾委員佳濱:除了語言的服務之外,我也希望文化部能擺脫過去意識型態的爭議,提供拼音系統的範本。部長,我最近去了泰國一趟,當地的臺商跟我講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好萊塢的電影在臺灣播,我們會配中文字幕;同理,好萊塢的電影在泰國播放也會配上泰文字幕。但是他們發現配上泰文字幕沒有用,他們還會用泰語發音,你知道原因是什麼嗎?因為泰文的書寫方式很長、很長,沒有辦法把一句話完整地在螢幕上呈現出來,後來他們發現,配上字幕,他們光是看泰文,那個畫面就過了,所以乾脆讓所有的好萊塢巨星都講泰國話。
    我要說的是,未來我們的大眾影視產業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既然目前公廣集團有這些頻道,可以服務這些族群,那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從公廣集團開始?在字幕的表達上,不見得只能出現中文字幕,在臺灣的新住民可以透過中文字幕和他們所熟悉的拼音系統,習得臺灣使用的通用語言。同理,如果未來公廣集團在製播和這些新南向國家相關的節目時,也能夠配上拼音字幕的話,相信對我國國人了解他們的語言也是有幫助的,請問部長是否同意?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可以請公廣集團來討論。
    鍾委員佳濱:我必須再次提醒,公廣集團當中有一個非常特殊的角色叫做華視,目前華視有不到10%的民股,如果我們希望未來華視……
  • 鄭部長麗君
    百分之十幾。
    鍾委員佳濱:對,百分之十幾。我們知道公共電視基金會接受的政府基金捐助和預算補助有一定的規範,我們希望未來在修法時能夠合理地調整這個限制。我要請文化部特別正視,作為一個商業電視台,未來華視的定位為何?要怎麼和公廣集團其他頻道互補?能否考慮將民股收回,透過適度的預算補助,幫助公視基金會能夠完全掌握華視的股權,以配合國家政策之運作?
    鄭部長麗君:是,華視的確需要再定位,所以未來公視法修法時,我們會研議納入華視專章,用比較清楚、完整的法條將華視重新定位。方才委員建議買回民股,這是選項之一,不過還是要請委員讓我們再重新思考它的定位,朝對公廣集團發展最有利、對未來臺灣影視產業發展最有利的方向來做整體思考。
    鍾委員佳濱:好,我先表達,如果有預算上的需要,我會支持,也會請其他委員支持。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對文創產業而言,10月份最熱的話題是什麼?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10月份,剛才吳思瑤委員有談到設計之都,我們有金鐘獎、週六頒金音獎……請委員指教希望側重哪一個重點。
    蔣委員乃辛:10月2日你有參加一個餐會,對不對?林院長擔任主人的……
    鄭部長麗君:是!報告委員,是院長和李安導演的一個餐敘。
    蔣委員乃辛:對,當時有說要文化部去籌劃國際影城,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有談到,在這個餐會裡面,院長有向李安導演請教臺灣影視產業的發展,因為我們在文化會報有提出一個全面的政策,所以就針對其中幾項重點政策請教李安導演的意見,之一就是包含臺灣是不是發展國際影視製作中心的概念。
    蔣委員乃辛:所以10月18日媒體就報導了,臺南市要設一個國際影城,是天馬電台的影城基地;然後是在10月20日,臺中宣布在霧峰要設立中臺灣影視基地,而且開始破土;然後是10月21日,新北市林口的影視城計畫第二期都市計畫通過。所以光是一個十月份,在臺灣至少有3座國際影城要進行,那文化部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我上任之後,在推動整個影視政策的轉型當中,就有提出一項臺灣可以思考是否發展國際級影視製作中心的概念,但是它是否一定限於一個基地?其實是不一定。
  • 蔣委員乃辛
    嗯!
    鄭部長麗君:我們目前既有的是集中在北臺灣的一些民營製片廠,而剛剛提到的臺中的影城,是已經推動5年的一個計畫,它要在霧峰設置。近來媒體所報導的沙崙希望也設置新的影視基地,這都是其中幾項規劃中的計畫,所以我們文化部希望能整合需求面跟供給面,來進行整體規劃,引導各個影視基地互相互補,讓資源不要重疊,目標是讓不論國內影視的製作或國際的拍攝計畫,來臺就可以整個完成。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講到的「整合」這兩個字就是重點!我今天質詢的重點就在整合,就是文化部你有沒有再去做整合?各地都要設國際影城,他們有沒有各地的區隔?他們的功能是否能互補?
    鄭部長麗君:是,目標就是這樣子。
    蔣委員乃辛:我們臺灣目前國片的需求市場,有沒有達到那麼大?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希望在需求面掌握國內需求及國際潛在來臺拍攝的市場,在供給面則是互相功能不要重疊,進而整合出以整個臺灣為範疇、一站式……
  • 蔣委員乃辛
    臺南的那個影城中央要不要補助?
  • 鄭部長麗君
    目前沙崙影視基地會是中央和地方協力發展的計畫。
    蔣委員乃辛:對,以經費來講是全部由中央負擔呢?還是各付多少百分比呢?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中央、地方、產業來協力,也希望促進民間投資,政府也會參與投資,這個是三方協力。
  • 蔣委員乃辛
    那臺中沒有?
    鄭部長麗君:臺中的部分是5年以來由臺中市政府在推動,他們有編列預算。
  • 蔣委員乃辛
    未來呢?
    鄭部長麗君:未來我們會納入整體的評估,我想我們近期會在年底前就進行整體的規劃。
  • 蔣委員乃辛
    那新北市呢?
    鄭部長麗君:新北市目前像新北媒體園區是由市政府和民間參與投資,也有民營的像阿隆片廠,而臺北市也有臺北市政府的計畫,所以我們會進行整體的規劃,我也希望……
  • 蔣委員乃辛
    將來會不會各縣市都有一個影城或是一個影視基地?
  • 鄭部長麗君
    不會。
    蔣委員乃辛:就像大學一樣,當時一開放大學,大概有一百六十幾所大學,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們會避免這樣的情形。
    蔣委員乃辛:像地方文化館一開放,就到處都是文化館,對不對?然後呢?觀眾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希望彼此間功能儘量互補,讓整個前、中、後的製作過程可以在臺灣整體完成,但是功能是互相互補、資源不要太過度的重疊。
  • 蔣委員乃辛
    那我們這些影城是要針對國內的製片讓他們在這裡拍嗎?還是能夠吸引到國外的製片到臺灣來拍呢?還是說做後製的工作?還是怎麼樣?還是說是一個觀光的地方呢?我們文化部有沒有做一個整體的規劃?
    鄭部長麗君:有,我們正在進行整體的規劃,我們有。
  • 蔣委員乃辛
    所以還沒有出來?
    鄭部長麗君:目前正在進行,就是國內業界需求以及國際潛在市場,而所謂完整的製作是指前製的拍攝製作以及後製,我們希望發展成以臺灣為全範疇、一站式的產製服務生態系,所以它是一個生態系的概念,而不是一個、一個影視基地單獨去設立。
  • 蔣委員乃辛
    這是我們的想法、我們的希望嘛!
  • 鄭部長麗君
    是。
  • 蔣委員乃辛
    那我們國內的製片有沒有這麼多人會在臺灣拍片?國外的片商會不會有這麼多人跑到臺灣來?我們有什麼樣的魅力吸引人家來拍?
  • 鄭部長麗君
    所以經營團隊……
    蔣委員乃辛:我們有什麼樣的人來製造,讓我們國內的生產能夠提升?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提到的這個是重點。
    蔣委員乃辛:因為從過去來講,我們從旗艦計畫第一期一直到第二期,我們國片的產量、國片的市占率到底是在上升還是在下降?如果是依照文化部的統計資料,是在下降,並不是在上漲啊!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國內部分是產業需求、國際部分是潛在市場,兩者我們會並進;另外我們也希望軟硬體並進,不是只有硬體的影視基地,必須要有經營團隊以及配套的政策……
  • 蔣委員乃辛
    對啊!
    鄭部長麗君:去鼓勵、吸引,我想這是一個整體的產製服務生態系,包含軟體、經營團隊、鼓勵的政策、配套的誘因,我們認為這是文化部的角色所在。
    蔣委員乃辛:如果以民國100年來看,國片在市場上的票房市占率還有將近19%,可是文化部最新的統計資料是到103年,103年國片的市占率只有到達11%。
    鄭部長麗君:104年是13%,那大概就是在9%至13%之間徘徊。
    蔣委員乃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從100年到現在為止
    ,包括九十幾年時投入的旗艦計畫,我們投入了多少的經費在裡面,可是市占率一直往下,這個問題在哪裡?原因在哪裡?現在你說大家要看電影,美商八大廠就占了市占率85%以上,大家都是看它們的,所以對於我們自己來說,我們要扶持國片,可是我們國片的政策在哪裡?我們扶持的是國內製作的電視節目,雖然NCC現在講國片黃金檔有一個一定的比例要訂出來,可是我們的產出在哪裡?
    所以這個我們必須要有所規劃,那我們現在要蓋那麼多的影城、要投入那麼多的資金,我們有沒有去好好地規劃?到最後一家廠商也沒有來,然後變成蚊子館,這才是重點!我們要投入那麼多經費在裡面,我們有沒有好好地規劃,達到我們預期的產出,這才是最重要的。就像北流,我們要投入幾十億元的經費在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就有人講,有沒有辦法?當然將來北流弄完以後,除了流行音樂的演唱會之外,對於電視台有關流行音樂節目的製作,全部就在北流做,我們把北流裡面的設備做成最好的設備,這樣各電視台就不需要再各自增加他們的設備,就全部集中在北流來做,這樣子北流也可以充分運用……
  • 鄭部長麗君
    是。
  • 蔣委員乃辛
    對不對?而且電視台又有最好的設備。
    鄭部長麗君:對,委員的建議目前已經納入在推動了。
    蔣委員乃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讓北流也能夠充分運用,這是在……
    鄭部長麗君:是,所以北流不是只有硬體,它也會是產業基地。
    蔣委員乃辛:所以相對的,這些影城的設置,我們不要一窩蜂地去做,例如新北市也要做、臺中市也要做、臺北市也要做、臺南市也要做、高雄市也要做,每一個縣市都做,做完了以後呢?對不對?就像我們的五大園區,五大園區到現在真正能夠有幾個園區在做?一個是華山、一個是臺中,其他的園區能夠達到當時預期的規模嗎?也沒有嘛!所以我今天質詢的重點,就是希望文化部要好好地規劃,我們不要隨便、任意地去蓋影視城,既然要蓋,我們一定要充分地利用,不要把資金投入進去之後,蓋好硬體就認為是我的成績;而是最後看我產出的東西到底是怎麼樣的等級,我的產品、我的市占率、我對國片的扶持,到底達到什麼樣的程度,這才是我們文化部應該要訂出的目標啊!
    鄭部長麗君:是,報告委員,我們的大方向就是如委員所說的,在產製面是多元資金、拓展通路,通路包括電影、電視及未來的OTT,要一併來思考,以及設立仲介組織、國際行銷。而影視基地我們一定是整體規劃,需求供給的一個整體思考,並且軟硬並行、經營團隊的催生。
  • 蔣委員乃辛
    文化部什麼時候可以把它規劃出來讓我們瞭解?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行政院文化會報已經有提過一次報告,未來會有專案小組儘速進行協調,所以我想年底以前我們會有一個初步的整體規劃。
    蔣委員乃辛:我想文化部應該儘早規劃,讓地方政府這些影視城好好發展。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引導、會引導。
    蔣委員乃辛: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光輝十月的最後一天,不知道今天是什麼節日?中正紀念堂的主任有來嗎?今天有沒有什麼慶祝活動?
  • 林處長慧芬
    (在席位上)今天早上就是大家……
    黃委員國書:既然講了,那就請問你今天有什麼活動?
  • 主席
    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林處長答復。
    林處長慧芬: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沒有什麼活動。
  • 黃委員國書
    你剛剛不是在那邊講一大堆嗎?怎麼到這邊說就沒有活動?
    林處長慧芬:沒有,就是只有早上開門的時候鞠個躬這樣而已。
  • 黃委員國書
    鞠個躬?好。
  • 林處長慧芬
    謝謝。
    黃委員國書:沒有關係,今天我不是要講中正紀念堂,部長我看你也一個頭兩個大啦!今天是光輝十月的最後一天,我們小時候多喜歡十月啊!因為十月一天到晚放假,我最愛十月啦!十月其實就是過去中華民國舊政府時代非常重要的節慶活動月份,每一次到了十月,我們都可以看見到處都有好多牌樓,這些牌樓其實在中華民國政府來臺灣以後就設計成這個樣子,我們到今年的光輝十月牌樓還是一樣,只不過是字有一點改了,這是總統府前面現在還放著的,這是今年雙十國慶的字樣,你看它上面有寫「臺灣有你真好」,就是這樣,這麼棒的字眼,搭配一個這樣的節慶牌樓,總是覺得哪裡不對勁、怪怪的!
    部長,我為什麼要講這個?這個是過去舊政府時代的慶典美學,中華民國的慶典美學,其實是繼承過去的威權傳統過來的,不只是呈現在慶典上,其實在建築風格上也是這個樣子,它就是北方宮廷美學,其實就是跟紫禁城一樣的美學,所以我說這是紫禁城美學。我們戰後在臺灣蓋的建築,比如說國民大會那個中山樓,大概也是蓋那個樣子;我們的圓山飯店也是蓋成那個樣子;我們的忠烈祠大概也是設計成那樣;我們的殯儀館也是這樣的風格,而30年前我們推動的國家兩廳院,也是設計成這個樣子,不是嗎?這些都是北方宮廷美學,當然兩廳院劇場的技術是很好的。
    我要特別提到,我們新政府上來以後,其實應該要有一些新的美學思維,至少這樣子的牌樓設計應該要有一些改變了吧!當然這個不是文化部發包的,而是總統府發包的,問題是全中華民國的各個政府單位,全部都做成這個樣子,讓我覺得可惜了!這個是戰後國民政府來了以後當時政府官方的美學風格,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有一些改變,那改變成什麼呢?這一次的總統就職典禮其實有一些改變了,我們就職典禮上有一些設計,包括請柬的設計、紀念酒的設計、郵票的設計,我們開始有了一些不一樣的思維,這很好;但是在今天這個光輝十月的最後一天,我覺得比較遺憾的就是,我們國家的慶典美學沒有改變。所以我在這裡可不可以建議部長,你是文化會報的執行長,是吧?還是叫執行秘書?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執行秘書。
    黃委員國書:你可不可以在文化會報上大膽建議行政院,通令各級機關、各政府部門(包括地方政府)不要再沿襲過去那一套威權體制象徵的美學?我不能說它醜,但是可不可以有重新設計的可能?部長你可不可以在文化會報提?
    鄭部長麗君:委員提到的這個美學概念,我想大家可以討論,委員的意見我們也期待跟社會來討論,不過國慶活動是不是總統府發包我不是很確定,因為它是籌委會在辦理的。而我們文化部所參與的,其實是民間系列活動,像國臺交的國慶音樂會等等的舉辦,我們沒有直接參與,不過我想委員提的美學議題是沒辦法充分討論的。
  • 黃委員國書
    我們可不可以從「臺有」的美學開始改變起?可不可以?
    鄭部長麗君:我想還是讓社會大家來討論,我想先從討論開始。
    黃委員國書:好,我今天拋出這個議題,請部長在文化會報的時候提一下,接下來的一個重要慶典就是元旦,我們希望在元旦時有機會能做一些改變,我們臺灣有非常多的設計人才,針對這些設計人才,其實我們應該給他們舞台、給他們機會,彰顯當代、彰顯我們臺灣世代的精神,當代的精神不是宮廷美學,這一點給部長……
    鄭部長麗君:鼓勵公民參與、社會討論,我想我們文化部都樂觀其成。
  • 黃委員國書
    很好。
    鄭部長麗君:不過有些籌委會並不是文化部主導,像國慶的籌委會應該是立法院;其實各個機關都有各自的籌委會。
    黃委員國書:好,我們一來努力啦!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我希望社會來討論、大家來討論。
    黃委員國書:包括各個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各機關,其實我們都應該要來討論,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大家來討論,交由社會先討論、先行。
    黃委員國書:這點對你的壓力應該不會太大,比中正紀念堂的壓力小一點啦!
  • 鄭部長麗君
    中正紀念堂也是……
  • 黃委員國書
    好啦!再來討論、再來討論。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是如之前回答委員的,從社會討論開始。
    黃委員國書:部長把文化部的預算從160億元變成190億元,增加了30億元,很好!接下來我們就要來看,部長上任以後文化部可以改變什麼事情。當然我們面臨很多、很多的挑戰,我們應革的事項非常多。我覺得我們過去這些重要的場館,未來也要推動,現在臺中歌劇院已經開幕了,未來還有衛武營、北流、很多電影中心,部長,我們的挑戰是很大的,我們很擔心花很多錢蓋了很多場館,結果民眾的參與度不夠,這個我們也很擔心。
    我們現有的將近20個場館,像國北館、國家文學館、生活美學館等等,我們有非常多的場館,這些場館部長可能要去瞭解一下,有一些民眾的參與率很高,有一些則是偏低的,比如說像國立藝術館,其實過去這些場館都是國家藝術殿堂的象徵,但是時代改變了,我們都希望會有文化近用的概念,我們希望這些場館是可以讓民眾來參與的;這些場館不再只是一個威權體制下藝術殿堂的象徵,不是國家的象徵,它是要為民眾所用的,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去要求各個場館去設定你們的KPI(績效目標),也就是說要想辦法讓場館的參與民眾人數逐年增加,是不是應該要有這樣的概念呢?當然每一個場館的屬性不同,我們不可能要求他們都要跟科博館一樣那麼多人、像故宮那麼多人,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你至少要讓自己改變想法、要有新的思惟、新的作法,讓民眾可以來參與,可以吧!部長?
    鄭部長麗君:鼓勵文化近用、文化平權、縮減近用的落差是我們政策的大方向,不同場館所屬的管理單位不同,像兩大表演中心是屬於新成立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行政法人,由它來經營管理,而本部的角色是,希望國表藝能夠思考由這些大型場館帶動中臺灣、南臺灣的藝文發展,那我們就會輔以配套的鼓勵藝文近用,來帶動、提升文化近用。至於其他的場館,我們文化部也希望協助場館的專業升級,讓它更能夠促進整個藝文的發展,以及透過文化體驗教育來培養藝文欣賞人口,或是帶動文化近用,整體地來推動。
    黃委員國書:我要告訴部長,其實這是一個概念,我們所有的場館都必須要思考如何接地氣啦!凡是場館所在的地方,就要跟地方整個文化發展有一些結合。
    鄭部長麗君:對,要帶動,做為一個引擎來帶動。
    黃委員國書:不再像過去一樣是個冷衙門,過去冷衙門的概念要開始改變,要能夠接地氣,要跟地方團體、地方文化脈絡的發展相結合,同時要思考如何透過各種活潑的方式、活潑的行銷讓民眾喜愛到這個藝文空間來,這是新政府必須面對的挑戰。
  • 鄭部長麗君
    是。
  •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很多委員都誇獎部長是最專業、最有影響力,也應該是最強勢的部長,剛才吳委員思瑤也這樣講過,文化部的預算增加這麼多。
    接下來我就以下一個議題考驗部長對其他部會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鄭部長說很希望文化部不是只有一個部會,而是希望各部會都成為文化部。我以下一個議題來考驗鄭部長是否真的是最專業、最有影響力、最強勢的部長。
    你們要將桃園國際機場變成一個文化保障走廊或是商業掛帥的賣場?請教鄭部長,你出國時會在機場逛免稅商店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我在登機前會看一下。
    陳委員學聖:逛免稅商店買一些菸、酒、化妝品或包包都可以,但你有沒有在那邊看到史博館、故宮的展場?
    鄭部長麗君:有,我出國時也希望帶給國際友人具有臺灣特色的小禮物。
    陳委員學聖:對,我們都很忙,不見得有機會去故宮或史博館,我出國時不見得會去免稅商店逛,但一定會去史博館或故宮展場看,一方面是監督他們,另一方面是看他們有沒有好的、新的,可以帶給朋友的小禮物,裡面有很多複製品讓我看了很感動。
    部長知道故宮和史博館的展場在12月31日就要消失了嗎?機場公司以商業掛帥所以請史博館和故宮展場走路,從12月31日開始,你我都會去逛、你我都很喜愛的故宮和史博館展場就要消失了,就為了多賣菸、酒、化妝品和包包,鄭部長強調的文化掛帥現在要變成商業掛帥,你忍看這種情況發生嗎?
    鄭部長麗君:委員關切的也是我關切的,我也很關心這點,我不會讓他們消失,我已經和交通部賀陳部長初步討論過,我們雙方都會努力,我們會全力協調。
  • 陳委員學聖
    我實在不太瞭解為什麼要讓這麼好的地方消失。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放心,我不會讓他們消失。
    陳委員學聖:除了希望部長繼續讓這個地方留下來之外,我還到台東看過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我也看過中研院,我看到非常多精彩的文化寶藏,但它們都歸縮在自己的館藏裡面,如果那些寶藏可以讓很多人看到的話,會對臺灣文化產生很多加分的效果,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會去故宮、史博館、中研院或台東的史前博物館,很多人可能是因為在過境、轉機的等待時間內而有機會經由機場展場看到我們的文化而去瞭解臺灣文化,新政府在轉型過程中要善用機場可以產生的文化價值。
  • 鄭部長麗君
    大方向上我非常認同。
    陳委員學聖:這次交通部和機場公司要討回這個地方,部長很明白的告訴我要捍衛、保留下來,我希望不要讓我在1月1日到機場時看到全部都是菸、酒、巧克力、包包,就是沒看到我們的文化,這樣會讓我很擔心這是不是去中國化的開始?從12月31日開始,很多東西都要去中國化,事實上應該是有些不好的要去,好的要留下來,文化是歷史越悠久,其價值度越高。
  • 鄭部長麗君
    我完全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陳委員學聖:這個地方在1978年剛設立時名為「中華文物陳列室及畫廊」,令人擔心的是可能會有人翻經據典的說,我們現在不是要臺灣化,怎麼還有中華文物陳列室及畫廊,這樣不符合政治正確。部長,文化沒有正不正確的問題,在文化裡面,文化才是最高準則,歷代朝廷、歷代帝王都會過去,只有文化才會讓人感覺到歷史和時間的偉大。我很擔心的是有人翻出來對鄭部長說,既然要去中國化,還有中華文物不好吧?
    鄭部長麗君:沒有同仁這樣對我報告,委員不必擔心,多元化是臺灣文化的特色,在國家機場門面呈現文化特色是非常正面且重要的,我已經和賀陳部長談過這個問題,賀陳部長也認同,所以我們會積極的和機場相關作業單位及未來的廠商協調。
    陳委員學聖:我請部長善用這個空間的原因是我擔任文化局長時和二航站的彩虹公司也是免稅商店合作,其負責人是來自桃園平鎮的一位女企業家,希望能回饋臺灣,她將每年4檔的展覽保留一檔給桃園,讓桃園的在地文化能有機會被大家看見,因為桃園的在地文化常被忽略,就像臺灣很多精彩的文化都被忽略,當國外人士來到我們門前時就要讓他們看得見,因此,我擔任文化局長時就和彩虹公司合作,每年4檔的展覽一定留一檔給桃園,今年就有一檔做為桃園小朋友猴年畫展,即使是不認識臺灣的人只要經過這個畫廊就會非常感動,他們會感覺原來在臺灣連小朋友都有這麼好的文化蘊藏。這種連結完全是將空間做最好的使用,這種做法不是以有價來看而是以文化無比的價值來看待。如果鄭部長能捍衛成功,我就同意吳委員思瑤所說的部長是最專業、最有影響力、最強勢的部長,你把交通部壓下去。
  • 鄭部長麗君
    不是壓下去。
  • 陳委員學聖
    那就是把商業壓下去。
    鄭部長麗君:其實賀陳部長是非常有文化價值的部長,所以我們一談,他立刻完全的支持。
    陳委員學聖:這個公文是10月19日機場公司發給史博館和故宮的,要求他們退出去。
    鄭部長麗君:同仁已經向我報告了,所以我在上星期已經和賀陳部長交換過意見,在行政院相關的其他專案協調會議上也就此議題討論過。
    陳委員學聖:史博館張館長可以放心了,你快退休了,你也不希望你退休後史前博物館展場因為去中國化而被去掉。史前文化博物館張館長難得來此,請張館長講幾句話,沒有去看過史前博物館鎮館寶藏真的不瞭解臺灣。
  • 主席
    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張館長答復。
  • 張館長善楠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很希望史前文化博物館的一些國寶、非常豐富的臺灣史前文物可以在機場展出。
    陳委員學聖:你介紹一下你們有什麼珍藏的文物?有什麼鎮館之寶?今天我的問政越來越溫和,因為我們走對了一條路。
    張館長善楠:我們有五件臺灣的玉器國寶,其中一件人獸形玉玦是鎮館之寶,我平常都帶著,但今天沒帶,好可惜。
    陳委員學聖:你沒想到會被質詢,因為你都被偏忽了。我要特別拜託部長,我們都有一致的想法。
    鄭部長麗君:我去看過了,都是非常棒的文物,我們過去對他們關注太少,我也請史前博物館大力的促進研究,將館中的文物介紹出來,也希望能走進世界,和世界分享我們的史前文化,我認為我們的南島語族文化是臺灣給世界的禮物,我們應該好好的發揚。
    陳委員學聖:透過這樣的介紹會讓大家知道臺灣多元文化之美,這點特別拜託部長。
  • 鄭部長麗君
    是。
    陳委員學聖:接下來我接續蔣委員乃辛剛才的議題。台南、台中、新北都在搶影視園區,我聽到的是台中以7億換部長的15億,我只是要向部長證實林佳龍先下7億綁架部長,所以你那天去開工但不敢講話。
  • 鄭部長麗君
    我有致詞。
    陳委員學聖:對,但你不敢承諾。
  • 鄭部長麗君
    沒有綁架多少億的事情。
    陳委員學聖:他是先做了再說。台中就是有這種問題,之前台中先蓋了一個台中歌劇院,硬要叫文化部吃下來,現在又要弄台中影視園區,先投7億說是他們自費,然後要文化部買單後面的15億。
    鄭部長麗君:沒有這個問題,據我瞭解,台中市政府推動這個計畫已經5年,因為造浪池設置在水湳機場,他們希望把這個造浪池留在台中,然後發展一個影視基地,這個影視基地目前移到霧峰,由此可見這是他們推動很多年的計畫,並不是今年10月開始然後再來爭取。
    陳委員學聖:現在大家都說先佔先贏,再加上政黨輪替,不只是文化影視園區有台南、台中、新北在搶,原住民博物館也有新北、桃園、花蓮在搶,到底有幾個中央政府?有幾個史博館?有幾個影視園區?請你們想清楚,不要讓地方說他們自費投入,到時把你們綁下來,台中歌劇院就是一個最好的案例。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整體規劃、整體評估需求與供給。
  •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麗芬質詢。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一直在強調文化是一種軟實力,最重要的核心就是創作者與藝文工作者。部長也知道現階段這些創作者與藝文工作者的工作條件不是那麼好,所以我今天最主要的目的是請部長一起關心他們的工作實況。
    我們先聽一下幾位年輕創作者的心聲:第一個是去年蔡總統參加臺灣年輕漫畫創作者見面會時的年輕漫畫家Big Gun,他提起青年漫畫家工作處境時忍不住哽咽、掉下眼淚。第二個是動畫產業導演感慨的說不知他們的下一步在哪裡,臺灣動畫產業何去何從。最近有則新聞報導,肯特動畫創辦人張永昌先生提到目前的動畫都是靠年輕人的熱情進入這個產業,但光燃燒這種熱情是不夠的,不可能長遠,臺灣很多人才都出走到中國,這對我們而言是很大的損失。
    這裡有兩份調查報告,其中一份提到視覺藝術家平均月收入約兩萬元,另外一份是2013年劇場人員收入調查,平均收入在兩萬元以下者佔了64%,顯示這些藝術家、創作者、表演者通常無法靠文化表演工作維生,他們都需要兼職。這是臺灣藝文工作者的現況。請問部長,面對這樣的問題,明年的預算中編列了多少經費支持這些藝文工作者?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從ACG產業到藝術─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的發展都面臨從業者低薪的問題,其根源在於文化經濟需要進一步的提振,除了政府在創作端相關的獎補助及扶植,更重要的還是催生這個生態系,讓它有永續循環的可能,所以振興文化經濟是我們重要的工作項目,包含振興文化內容以及報告中提到的促進整個藝術的永續發展,場館的專業化、團體的創作扶植、藝文人口欣賞的培養等等,我會整體的思考如何創造此一生態系。至於相關的文化內容,如ACG或影視音產業,我們希望未來設立文創業中介組織全力協助、促進內容產業的發展。
    李委員麗芬:這些確實都是很需要推動的政策,但其推動可能需要長時間,由政府提供直接的獎補助其實是目前比較快速的方式。我就106年的預算做了一些統計,明年度的預算比今年度的預算增加了28.1億,但大部分的預算還是和工程、產業有關,包括南北流、台南美術館、衛武營以及一些場館的提升計畫,與創作者、藝文工作者補助相關的預算大概是三億五千多萬,相對而言是比較少的。我們再細看補助項目,雖然明年度的整體預算是增加的,但對這方面的補助,105年度和106年度的預算相較其實是維持一樣的並沒有特別的增加。對影視局和國藝會的補助,其中有可能直接給予個人的補助有兩項,一項是4,500萬,一項是一億一千多萬,這些與文化部的部分相加大約是五億,部長對這樣的經費滿意嗎?
    鄭部長麗君:這個數字應該不限於這個部分,例如表演藝術相關計畫增加的幅度是28%,視覺藝術增加的幅度是21%,所以全部的創作扶植預算不會只有幾億,我們會把進一步的詳細的書面計畫提供委員。部裡整體預算增加幅度是17%,藝術發展的部分增加的比例超過整體增加的比例。
    至於南北流工程,有些工程是減列的,因為它已經接近完工,差不多同幅度的工程預算是減列的,所以是有增加也有減列,整體看來,軟體部分的預算是增加的。我再把詳細的數字提供給委員。
    李委員麗芬:我相信很多文藝創作者很關心這個部分,也希望得到政府大力的支持。除了低薪問題外,新政府上台之後有個很重要的政策就是年金改革,有些藝術創作的朋友感覺年金改革好像和他們沒有關係,他們似乎已經被忽略了、被忘記了、被邊緣化了,這是目前他們的心聲。我相信部長大概知道,現在一個工作者想要做表演藝術,還是視覺藝術或是文學家等等,他若要成為一位專業的創作者,我想請問部長,你覺得他應該加入哪一個保險?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藝文工作者,還有許多是部分工時的非典型勞動。關於非典勞動,我也期待未來包括勞動權益的保障與退休制度等,都能有整體的通盤考量。
    李委員麗芬:誠如部長剛才所講的,他們是非典型的,所以當他們有工作、有雇主時,當然可以加入勞保,如果沒有的話,可能就會落到國民保險裡。
  • 鄭部長麗君
    可是兼職人員應該要有勞健保。
    李委員麗芬:對。然後有些人可能會加入職業工會,目前看起來,他們以加入職業工會的方式來加入勞保,是一個最好的方式。我們大概統計了一下,目前全國跟藝文有關的職業工會大概只有4個,包括音樂、演藝、歌舞與彩繪。我們去查詢勞動部的工會名冊,大概只有這4個。比較基層的地方,大概就是台北市的紀錄片工會,還有藝術創作者,其他縣市大概也很少。目前我們看到的是,如果這些藝文工作者要透過工會來參加的話,可能還是有類別的限制。我們也看到有些人是藉由不同的工會或公司來加入勞保,但是有一個問題,就是一旦產生職災時,他是藝術工作者卻加入跟工作無關的保險,雖然也是勞保,但職災的部分就會產生問題。本席在此呼籲部長,我們能不能鼓勵各個不同的藝術創作或不同的行業,能多設立工會或協會,這個部分能不能由文化部來支持?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工會應該還有,可能不只這些。我們會整體來瞭解,包括全國性的和地方性的,在我印象中應該是還有。
  • 李委員麗芬
    不只這些嗎?
    鄭部長麗君:應該不只這些。我們會整體思考,對於藝文工作者有許多是兼職或部分工時的部分,即使是全職,包括他們的低薪、勞動權益的保障及退休制度,希望未來能跨部會,大家整體來思考。
    李委員麗芬:關於勞保的部分,我們都知道最後可以拿到的其實還包括勞退與勞保年金。事實上,加入職業工會沒有勞退的部分,因為沒有雇主幫他提撥百分之六,所以我要建議文化部,在相關補助方面,不管是勞務採購,還是對一個年輕創作者的相關補助,有沒有辦法把百分之六的補助項目放進去?
  • 鄭部長麗君
    這個部分我們再與勞動部來橫向討論。
    李委員麗芬:好,希望部長能重視這些創作者與藝文工作者的工作條件。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 主席(吳委員思瑤代)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剛才聽到部長回答鍾佳濱委員問題,你說身為一位母親,你的小孩現在開始在學習,為了多元學習他還在上YouTube對不對?很少看電視。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希望他少看一點,但是孩子有時會搶我的iPad。
    何委員欣純:我們很多家長都會面臨與你相同的處境,面對小孩學習的需求,3C碰觸很多,尤其是在平日,隨著年齡的增長,應該是越來越長。
    關於YouTube的內容,尤其在現在大量的影音串流平臺裡,內容是屬於文化部影視方面,在其他方面是屬於NCC。我們希望文化部在影音串流的內容與NCC的相關規範,能有一個暢通的平臺。我現在是為很多家長和孩子請命,就是在我們的影音內容裡,是不是有一些是不利青少年兒童的。雖然我們現在不能去管制言論自由,因為這是一個網路自由的範疇,但是有一些不利孩子去接觸的內容,我們應該有何種因應方式?
    鄭部長麗君:關於橫向的機制,其實我們與NCC有次長級的固定溝通工作平臺,還有文化會報的內容產業振興小組也可以溝通。剛才委員提到的網路自由,其實還是有兒少保護的底線,依據兒少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是有相關的防護機制。
  • 何委員欣純
    你們和NCC有討論到具體的因應方式嗎?
    鄭部長麗君:依據兒少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要依照防護機制,訂定自律規範採取可行的防護措施。由業者來自律,但是公(協)會會訂定自律的規範,政府會看他們的自律規範是不是符合兒少法的目標,所以還是有一個機制在。
    何委員欣純:是,我只是提醒部長,現在的孩童接觸網路非常的頻繁,時間也越來越久,當然也有賴家長自己對小孩的互動與關心,還有互相學習,但最重要的是政府的溝通平臺是不是能注意到這個問題,而且能有具體落實的方式,我想這樣才會讓家長安心。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有兒少法,應該各部會都會依據……
    何委員欣純:講到兒少法,剛才很多委員都在關心,NCC跨出第一步,在黃金時段要有百分之五十的國內自製節目,在兒童的時段是25%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那是在衛星的部分,衛星就是……
  • 何委員欣純
    是衛星的部分?
  • 鄭部長麗君
    對。
  • 何委員欣純
    部長知道現在的小孩在看什麼樣的節目嗎?我想這已經討論很多了。
  • 鄭部長麗君
    我的孩子會看「天線寶寶」。
  • 何委員欣純
    「天線寶寶」是哪一國的節目?
    鄭部長麗君:BBC,因為他會從iPad上面看。
    何委員欣純:我的小孩比較年長一點,你的小孩從「天線寶寶」開始看起,我的小孩也是從「天線寶寶」開始看起。還有「佩佩豬」也是國外的,現在他們看的「小魔女DoReMi」是日本的,「喜羊羊」是中國的,最夯的「妖怪手錶」也是日本的,「Dora歷險記」是美國的。我現在舉的例子是我的小孩從一、兩歲看到現在是小一與小四,其實我們的小學生長年以來所接觸到的卡通,幾乎都是國外的。如果以NCC現在告訴我們的,兒童時段希望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國內自製影片的話,第一,我不知道國內的自製影片在哪裡?我覺得這個內容才是問題,保障這個時段不是問題,不是只有時段的保障問題而已,是內容的問題。這也牽涉到剛剛很多委員所關心的,當我們在發展動漫時,要有基地,又要培訓人才,還要培訓製播的能力,但是到目前為止,國內對於動漫,尤其是這些孩子們,包括小學生、幼兒園的學生看的這些動漫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問題我也非常關切,因為我發現我的孩子除了看BBC「天線寶寶」,最近還看俄羅斯語的「瑪莎與熊」,有時我都說他會不會開始學起俄羅斯話。我覺得本國兒童節目的影音內容,需要政府更進一步來促進發展,雖然現在在經濟部的輔導下,有補助相關的兒童動畫,我知道公視也有製播相關的兒童節目,但是我感覺整體的能量還是有待提振。
    何委員欣純:部長,這就是我要提醒你的。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非常積極的關心,未來內容產業振興小組會……
    何委員欣純:當我們在關心動漫文化的時候,我們所看到的動漫,不是只有成人和青少年看的動漫,裡面還包含給更小的孩子們看的動漫。而這個整個動漫文化體系的建置,以及製播能力的培植,都是我們影視音產業中很重要的一環,真的不要忽視與邊緣化。
  • 鄭部長麗君
    是。
    何委員欣純:我希望既然大家都有提到,我們有一個文化會報,代表我們對文化有跨部會的重視,我希望他真的是一個跨部會的溝通平臺,可以針對我們每一個文化產業中每一個環節好好的討論。有網友和外界在批評,文化會報半年一次,一次100分鐘約2個小時,到底可以講到什麼?我注意到今年的文化會報,其中一個討論的議題就叫影視音產業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對。
    何委員欣純:可是討論時間多久?發言的人能說多久?重視深入的程度又到哪裡?其實有很多的問題。包括剛剛吳思瑤委員在講,「設計」是我們國力的展現之一,設計也應該在文化會報中當做一個平臺,好好的論述,跨部會的溝通與協助。
    鄭部長麗君:半年的會報是由院長主持一次,但平常我們有5個專案小組,若有必要,未來專案小組都可彈性調整。這5個專案小組就是常態性協調,會議也都還有幕僚作業,所以請委員放心,我們不會半年才開一次,我們會密集的運用這5個專案小組。
    何委員欣純:我可不可以建議當你們這5個專案小組在跨部會密集協調的時候,能否把每一個議題好好的深入討論,包括制度、人才,還有提升整個產業的培植能量,我覺得這個很重要。
    鄭部長麗君:是,應該是要這樣。
    何委員欣純:當你們經常性跨部會協調這5個專案之後,雖然文化會報半年一次是由院長來主持,但是我也希望你們能提醒院長,主持文化會報不要流於官僚跟形式化,不要只是幾個部會提出報告,甚至參與討論的內容都付諸闕如,這樣很多人就會批評說新政府的魄力在哪裡?跟以往的文化會報也沒什麼兩樣。所以我還是建議,即使是每半年,如果可以的話我覺得要再加開,每一次文化會報所下的結論應該強而有力、有魄力和革新,對於文化產業、文創產業、影視音產業有積極的作為。我認為這樣才會讓所有相關產業的從業人員或是一般關心的老百姓真正有感。
    鄭部長麗君:是,報告委員,這5個專案小組也都會由行政院政委召集,其協調就具有相關效力,我們會充分的運用這5個專案小組。
    何委員欣純:我再建議,首先,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預算書中,無論是文化會報、全國性文化會議,包括剛剛很多人關心的文創院,這些在我們預算說明中的定位是什麼要說清楚。第二,這些預算的細目,到底是支持各項會議的執行還是其他?我覺得文化部的幕僚單位跟同仁們要注意,請你們不要在預算書上或是給我們的回復裡面寫「本計畫尚不清楚」,怎麼會這樣子回答我們呢?部長你知道嗎?你們在文化會報的備註裡面寫「本案尚無計畫書」。
  • 鄭部長麗君
    應該是都有在運作。
    何委員欣純:然後全國文化論壇,你們說明的第一點是「本案尚無計畫書」,接著全國文化會議的備註裡面,也僅僅提供撰寫文化白皮書跟籌備全國文化會議需求與評選說明書。我的意思是,部長,其實我們願意給錢,願意支持,然而我們希望文化部甚至是行政院,對於文化相關的產業,我剛所說的文創、影視音,還有很多,包括出版,以及最近大家在談論的文化會報,抑或各級與全國的文化會議,我們希望能積極且具體的回應各界的要求,展現魄力來革新與推動,可不可以?
  • 鄭部長麗君
    應該是要這樣。
    何委員欣純:所以最後再回歸到,請製播、請扶植、請培訓,讓這些人可以讓我們的孩子看到很多優質的節目。
    鄭部長麗君:我們一定會加強輔導,配合自製比例,讓配套措施一起進行。
    何委員欣純:好,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好久不見,你知道「浮士德遊戲」在愛奇藝放映這件事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 許委員智傑
    現在後續狀況如何?
  • 鄭部長麗君
    這部分能否請影視局局長做說明?
  • 許委員智傑
    是。
  • 主席
    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答復。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因為該案為行動寬頻的補助案,基本上我們會依照他們當初與我們簽訂的契約,看他們是否有依照契約執行,來做結案的審查。
    許委員智傑:我們先來看法規,我們自己的補助要點,行動寬頻的首播到底是國外、國內皆可,還是僅限於國內?還是沒有特別限制?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的規定是他的首播要包含國內,所以並不是國外不可以,而是他的首播裡面至少要包含國內。
    許委員智傑:所以只要包含國內,就是國外、國內一起播是可以的?
  • 鄭部長麗君
    可以。
    許委員智傑:按照我們現在的規定,應該是准「浮士德遊戲」在愛奇藝播放,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當時浮士德這個案子的播放計畫書裡是有包含LINE TV臺灣台,但是後來他的首播沒有依照他的計畫書執行,所以我們有兩個標準:一、我們的辦法是至少應包含國內;二、後面的計畫要按照計畫書走。所以後續我們會就這兩點來進行評估。之前我們的同仁是善意提醒他們原來自己提出的計畫書的內容。
    許委員智傑:在法規上,這邊是「應包含」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對。
    許委員智傑:「應包含」就是剛才部長提到的,只要國內、國外同時播就符合我們現在的規定,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對。
  • 許委員智傑
    現在他們有違反契約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正在審查,初步就是同仁先善意提醒他們,他們原來提出來的自己的計畫書是有包含在國內平臺,但是後來首播時並沒有。
    許委員智傑:將來文化部的補助也都會比照這樣,不會更改嗎?只要國內、國外都一起播就可以了。是不是應該首播都要以國內為優先?
    鄭部長麗君:這是目前的輔導要點,105年有進行業界的諮詢,目前新公告的要點是這樣。
    許委員智傑:將來他們若都在國外設公司,進來臺灣申請補助,然後國內、國外一起播,就可以從國外賺錢,這樣好嗎?
    鄭部長麗君:對業界而言,他們當然希望增加作品的曝光率,在不同的平臺都可以播出,但是我們也希望兼顧國內平臺有更多的內容,所以我們將其納入,當成一個包含的項目,但不是一個充分的條件。目前我們的作法是這樣,但是要兼顧業界希望能在更多通路都看得到他們的作品。
    許委員智傑:我的意思是,總公司在世界各國,只要在臺灣設立一個分公司,就可以申請文化部的補助。事實上,他們重要的幕後都不是臺灣人,但一樣都可以申請。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平臺和作品是不同的,委員剛才提的可能是平臺的經營業者,我們補助的是產製端,是作品本身的產製。
  • 許委員智傑
    對啊!作品也一樣。
    鄭部長麗君:所以是作品本身的業者,是針對國內的。
  • 許委員智傑
    我們現在補助國內的作品。
    鄭部長麗君:並不會因為我們表面上補助國內的產製業者,事實上則是在國外設置的平台業者,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們主要補助的對象是國內的業者,是不是?
  • 鄭部長麗君
    應該是國內內容的產製業者。
    許委員智傑:他們製作的產品不論在國內外播出,只要其首播的一集在國內播出者,我們都給予鼓勵,對嗎?
    鄭部長麗君:因為他們也希望所產製的內容既能在國內與國際的平台上播出,這也算是輸出,畢竟網路無國界,所以,我認為現行的補助要點應屬可行。
    許委員智傑:以OTT來說,他們若有國內的平台,我們是否也應幫助他們?
    鄭部長麗君:對,這是屬於平台的輔導,至於現行補助要點主要是針對內容產製的部分。
    許委員智傑:國內影視業者所拍出來的作品,其未來播出的平台也以國內為主,你們補助他們是不是更好?
    鄭部長麗君:委員所關心的可能是平台的輔導,這跟上次的OTT專案一樣,我們會思考國內也需要強本,所以,我們對國內平台的輔導一定會加快腳步。
    許委員智傑:如果現行補助辦法可以修改,本席提出一個修改的方向,譬如影視業者所拍出來的作品,首播的平台其總公司必須設在臺灣,也就是說,它的首播是以設在臺灣的平台為主,他們就給予補助,以鼓勵這些國內平台能做得更好。
    鄭部長麗君:對整個獎勵補助政策,我們可以再做整體思考,畢竟政府的資源並非僅來自這項補助要點,針對OTT的部分,我們需要有一個完整的政策來給予全面的協助。至於產製端,未來的影視內容不論是一元多用,或是考慮從IP文本的階段我們就開始協助,我想這部分很難畢其功於一役,必須透過現有補助要點來完成,恐怕會有事實上的困難,我們要做整體的考量。
    許委員智傑:過去我們只考慮到影片的製作,並未做整體的思考,包括本土的OTT產業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鄭部長麗君:OTT的本土產業,我們也要促進其發展。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具體建議你們應該朝以下幾個方向去研究,第一個方向是,其首播的平台其總公司必須設在臺灣,而非在國外的公司,譬如目前OTT發展得很好,但我們要思考其總公司是否在國外,或是來自國外的資金,如果他們是來自國外,對臺灣OTT產業的發展當然就非常不利,所以,OTT平台的總公司必須設在臺灣。
    第二個方向就是限制時間,我們認為,業者不可能無條件一直留在臺灣,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對外輸出,所以,我們可以考慮規定業者在台首播一個月或兩個禮拜,這樣才能帶動臺灣OTT產業的進步。至於以後因為片子叫好叫座進而銷到世界各國,我們當然表示歡迎。
    以上兩個修改的方向,我們除了站在幫助國內製片業的角度之外,還希望幫助國內OTT產業及相關平台能做得更好。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請委員讓我們從整體面來思考國內OTT產業未來的發展,畢竟我們對輔導影視產業的政策也不是僅限於這一項。
    許委員智傑:本席提出以上建議,希望文化部能做整體的思考。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的是,部長知不知道去年拍的卡通電影「小小兵」已被列為保護級?
    鄭部長麗君:很抱歉,對這件事我並不是很清楚,請委員指教。
    許委員智傑:這部片子本來是要拍給小朋友看的,結果經過審查的結果竟然被列為保護級,所以,12歲以下的小朋友都不能看,這樣一來,不就是把它給砍頭了?另外一部「露西」的影片也遇到類似的情況。
    大家都知道國內電影有分級制度,也有審查的制度,現在我們要討論的是審查結果,若與製作者所拍的原意有很大的落差時,能否給他們一個申訴的機會?
    鄭部長麗君:在審查的程序上,我們也有複審的規定,委員剛才提到的「小小兵」好像就經過兩、三次複審。坦白說,根據電影法第九條規定,我們必須推動電影分級制度,對於一個制度是否符合現實所需,大家都可以討論,我們也會定期諮詢大家的意見,至於個案的審查都是由委員會照制度進行,我很難以部長的角度來判斷哪部影片應該屬於哪一級,因為制度已經存在,當然社會對於制度的意見,我們都會定期思考,是否把社會更多元的觀點與共識納入制度中,我們都可以考慮,如就個案的部分希望部長能影響審查的結果,我想是比較困難的。
  • 許委員智傑
    今天我不會請部長影響這個個案。
    鄭部長麗君:有關錄影節目帶的分級,目前是業界自律,這是依據最新分級管理辦法的規定,所以,這部分跟電影之間是屬於不同的層次,至於其他放映的場合,也是由業者進行自律,至於自律規範的本身,政府會審核其是否符合兒少法的精神。
    許委員智傑:現在我都是跟部長談一些制度上的問題,先前的問題是有關如何幫忙影視的製作,使其與OTT產業在臺灣的發展取得一個平衡,在此前提下,我們在制度上應該做怎樣的修改,接下來我提到現行電影審查制度,如何讓一些有不同意見或覺得受委曲的業者有一個具體的申訴管道……
    鄭部長麗君:關於電影分級制度的檢討,我們都會定期邀請社會各界意見領袖共同參與。
    許委員智傑:包括審查制度在內,我們都必須進行檢討,俾讓不同意見或覺得受委曲的業者有一個正常的申訴管道。
    鄭部長麗君:事實上,申訴與複審的制度都已存在,這一點請委員放心。
    許委員智傑:針對以上兩個問題,請文化部找個時間到本席辦公室跟本席報告制度上該做哪些修改。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 主席
    請文化部就許委員提到的部分跟許委員作一報告。
    接下來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都知道,文化部所掌管業務的面向非常廣,包括社區營造、藝術發展、文資保存、影音發展、文創產業及出版業等等,可以說種類相當繁多,猶記得我們在審查105年度文化部預算時,看到第一次編列預算的「原住民青年村落計畫」,本席很感謝當時身為委員的你也支持這項預算,雖然這筆預算只有2,000萬,但我覺得意義深重,因為原住民青年跟村落之間的聯繫就從這筆預算開始做起,對這筆預算我現在要跟部長討論幾個面向,因為過去文化部橫向的聯繫中,只要碰到原住民的議題,就需要跨處室甚至需要進行跨部會的協調,所以,有時候文化部的政策碰到原住民的議題,反而比較難推動,對本席的看法,請問部長是否同意?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原住民的文化發展,誠如委員所說,原住民青年村落發展專案補助計畫是一個重大突破,未來我們一定會全力繼續推動,當然,支持對原住民文化的支持,我們也不會只有這個計畫而已……
  • 高委員金素梅
    我知道它有跨到很多部會。
    鄭部長麗君:至於其他業務面向中牽涉到原住民的部分,我已請同仁進行盤點,藉以了解我們可以投入的能量是否足夠。
    高委員金素梅:我希望你們儘快盤點一個結果出來。坦白說,一談到原住民的預算,大家只會想到原民會,可是在原民會的預算中可以用在文化方面的預算其實只有5,000萬,若在加上文化部原住民青年村落發展專案補助經費2,000萬,就是我們在總預算中比較能看到整體原住民文化發展的預算,剛才部長在回答本席質詢時提到,你還要整合文化部裡有關我們原住民文化方面的預算,惟目前行政院裡面已設跨部會的文化會報,在此情況下,部長在這個會報中如何將原住民文化發展的業務跟其他部會做跨部會的整合?
    鄭部長麗君:除了對部裡做整合之外,文化部也跟原民會有一個合作的平台,成立部落文化發展小組,未來在行政院文化會報則設立五個專案小組,其中四個是屬於範疇性質,另外一個則是多元文化與文化多樣性小組,是一個具原則性的小組,用來檢視所有施政必須具備多元化,基於上述,將來我們除了要求自己部裡之外,也希望其他部會的施政都可以把多元文化的概念放進去,其實,就是希望大家共同協助促進原住民文化的發展。
    高委員金素梅:可是若從多元的角度來看就不太可能專注於原住民文化的發展,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當然,原住民文化是我們最重要的根。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我要在這裡清楚指出原住民並非包括在多元文化內,換言之,絕對不能把原住民跟新住民等放在一起,如果再把樣的思維放進你們施政的項目中,恐怕又會把原住民排在最後了!本席的建議就是每個原住民族各自成立一個文化發展單位,要不然就是在部裡面成立專管中心。
    鄭部長麗君:其實,部裡現在就有跟原民會成立「部落文化發展小組」。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部長,這個小組是做什麼事情?
    鄭部長麗君:我們盤點部裡面所有跟原住民相關的預算與計畫,並跟他們就預算如何落實進行工作分組,定期召開會議,從103年到現在我們已召開過好幾次會議,透過這個會議,讓我們了解要怎樣落實執行預算方能更符合原住民的需求。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進行的工作分組既已召開會議,請問有哪些人參加?
    鄭部長麗君:由部裡文資司跟原民會教育文化組共同進行工作分組,我們是以文資司為窗口,除了整合部裡面所有與原住民文化發展相關的計畫之外,到目前為止,我們已開過5次的工作會議。
    高委員金素梅:他們在舉行會議時,部長是否有看過?
    鄭部長麗君:我會針對工作會議詳細的項目,請同仁以書面報告方式送委員參閱。
    高委員金素梅:好。其實,跟原住民文化發展議題有關的部會,除文化部之外,還有在勞動部的「多元就業成果展」,原民會則有「部落成果展」,農委會有「農產精品展」,交通部有「觀光成果展」,其實,以上都是屬於文化創意的部分,在文化部裡面針對文化創意有成立「育成中心」,請問部長是否知道該中心究竟在做哪些事情?
    鄭部長麗君:知道,育成中心主要是協助一些小型或微型企業在文創方面的輔導工作。
    高委員金素梅:據本席了解,育成中心都是委託學術單位或大學來辦理的,在制度上它是屬於非常僵化的單位,部落裡面很多文化工作人對它都有一些微詞,他們認為育成中心本來應該是扮演媒合原住民文化發展的單位,但最後卻變成很多文創工作者在教育育成中心的人員,文化工作者在這裡好像變成在替育成中心上課一樣,角色扮演上似完全顛倒,照理說,育成中心應該是輔導原住民文化發展與市場的媒合與接軌,可是到現在為止,育成中心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所以,請部長是否檢視一下育成中心的業務,同時也請部長思考如何讓部落跟育成中心的聯結更為緊密?
    鄭部長麗君:是,我來做個檢視。
  • 高委員金素梅
    可不可以不要委託學術單位或大學來辦理?
    鄭部長麗君:針對育成中心既有執行的情形,我會進行檢視與檢討。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認為他們在執行面是有問題的,而且文創發展法的推行已經快要7年的時間,文化部對該法執行的成效有無做過檢討?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做檢討。
    高委員金素梅:其實,對文創工作者來說,他們最需要的就是小額的資金及行銷的平台,然而文化部育成中心這個平台跟文創產業顯然是脫節的。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有針對微型文創產業有特別給予協助,至於委員提到整體效果上可能有一些問題,我們會照委員提的進行檢視。
    高委員金素梅:接下來我就來檢視文化部的部落青年發展計畫,在105年度核定的計畫中,有好幾個縣市是沒有的,譬如宜蘭縣、南投縣、高雄市等,這3個縣市就跨了7個原鄉,他們都沒有提出案子,請問部長是否知道箇中原因?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進一步了解,是否需要在提案的前端就要進行了解部落青年的實際需求,然後再加以推廣,這是未來我們要努力的方向。
    高委員金素梅:現在只針對有提案的進行審查或成立輔導的團隊,可是前端實地了解部落青年的需求卻付之闕如。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是新上路的計畫,有些部落還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後我們會加強這方面的宣導,並提供協助。
    高委員金素梅:這個計畫既名為「部落青年發展計畫」,顧名思義就是希望把都會地區與原鄉的原住民青年結合在一起,如果事前沒有一個很好的輔導機制,就會發生剛才提到有3個縣市沒有提案的情況。
    鄭部長麗君:我們計畫的名稱是「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所以,不限青年人人都可以參與,至於委員提及另外一個「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這的確是針對青年所提出的計畫,不過,我們會好好宣導,鼓勵原鄉的青年或族人都可以運用這些相關的計畫來發展原住民的文化。
    高委員金素梅:我跟部長提出這些問題,主要還是希望文化部能對原住民的文化發展成立專管中心,舉個實例來說明,原民會跟勞動部之間就有針對多元就業、培力就業、活力部落計畫成立一個專管中心,而針對原住民文化的推動與發展所要做的工作,正如剛才部長所說主要是前端的輔導,讓熟悉文化部各單位預算及計畫的專管人員,能針對部落的需求媒合輔導提案,這樣也才能真正解決部落的問題,不知道部長是否同意本席的看法?
  • 鄭部長麗君
    我會思考慮未來是否設立一個如委員提到的機制或是窗口。
    高委員金素梅:文化部能否在106年度匡一筆預算,規劃一個像原民會與勞動部之間所設立的專管中心,並設法把專管中心所有與原住民相關的預算、計畫落實在原住民的部落裡面。
    鄭部長麗君:這個機制是否沿用中心或是用其他方式,讓我先了解其他部會的作法之後再作一思考。
  • 高委員金素梅
    部長可以先了解原民會與勞動部之間所設立專管中心這個機制。
    鄭部長麗君:同時,也就文化部計畫的性質與預算的規模來思考這個機制要如何配置。
    高委員金素梅:好的。如果未來是以中心的型態設置,我們希望這個中心能真正看到原住民的問題所在,這樣才能據以執行相關計畫,真正解決原住民部落所存在的問題。
    另外,有關育成中心執行的成效,也請部長實地去看看,因為執行成效非常差,所以,目前很多文化人都不願意去上課,嚴重浪費公帑。
    另外,一些朋友投書給本席,內容中有提到:搶救臺灣戲劇節目,公共電視責無旁貸,要像韓國電視的領頭羊KBS,惟目前公共電視自製節目非常弱……,因為本席質詢時間已到,所以,沒有辦法跟部長繼續探討這篇文章,我就拿給部長請你好好看一下。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禮拜本席與林委員昶佐共同舉辦音樂產業的現在與未來的公聽會,不曉得影視局長有沒有向部長報告當天與會者的相關意見呢?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都知道現在的狀況是中國的磁吸效應,讓華語音樂市場都座落在中國,可是不管是製作上、創意上及美感上的軟實力,其實都是來自臺灣,這也沒有辦法被中國所複製,所以我們更應該好好去培養這些人才,甚至還要透過這些人才將臺灣流行音樂的環境營造起來。
    首先,本席要提到小型展演空間,除了是孕育表演者及相關幕後工程人員的重要基礎之外,也是培養音樂市場聆聽人口的所在地。部長之前在青輔會已經做過很多研究,甚至包括政策的修訂及與音樂圈的人對話,針對早期小型展演場地的問題,部長應該非常熟悉。從2007年一直到2016年已經10年了,部長可以去協助的權力也更多了,您可不可以儘快去處理現在不合時宜的法令的問題,以使小型展演空間不再以小吃店的名義來做,並讓小型展演空間可以有機會合法化呢?
    鄭部長麗君:我擔任青輔會主委時,就非常關心像Live House等小型展演空間的發展,當時我也向文建會主委爭取Live House專屬的商業登記,中央相關的法規……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有哪些法規要跟隨著去修訂呢?
    鄭部長麗君:後續也有協調內政部去進行相關法規的修訂,就我看起來,大概中央法規的突破是有進展的,現在是地方相關的管理規定,到底要如何為Live House來做一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文化部是主管機關,你們應該去監督這件事情。
    鄭部長麗君:未來有機會的話,我們願意與地方政府一起再來討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感謝部長,也希望部長能為音樂圈的人著想。
    其次,文化部在南北有兩個流行音樂中心,明年度文化部有一百九十幾億的預算,其中有30億將花在流行音樂中心。南部的海洋流行音樂中心有包含12,000名觀眾的戶外表演展場,以及6,800席室內大型的表演場,還有6個小型展場,這麼多的場館要如何經營,我們的藝人能夠去支撐這些場地嗎?你們是不是應該重新詳加規劃,文化產業不是只花錢蓋場館而已,因為花那麼多錢蓋場館可能會排擠更多培養軟實力的預算,我們是不是已經具備這些軟實力的條件,而那些硬體設備會不會也變成更大的超級蚊子館呢?本席希望文化部重新再思考一件事情,就是30億這麼多的預算,你們是不是就內容及金錢去思考一下,相對而言,在軟實力上的補助是不是有效呢?
    鄭部長麗君:兩個場館的年度興建經費是27億,的確不能只是硬體而已,何況我是非常重視軟硬並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本席會這樣提,主要在於我查了一下資料,影視局辦的影視音旗艦計畫從99年到105年,7個年度總共投資了80億的預算,可是請看此計畫的成效是什麼呢?從100年之後,101年到103年的3年都是連續負成長及衰退的。簡單來說,文化部影視局投資的這些經費,多年來的計畫成效未必與民間需求有契合,可是文化部明年度的各種補助預算又占了47%,是不是越補助越沒有效果呢?
    鄭部長麗君:委員所談是過去幾年執行狀況的檢討,流行音樂應該是沒有到80億,大概是二十幾億。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接下來文化部會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這是到103年,我也認為需要整體再做檢討,未來影視音會擴大獎補助及投融資的雙軌,並且設立中介組織,硬體工程也會陸續完成以提供專業場館,但是軟硬會並行。在軟體的部分,我們已經跟北流及南流有相關的工作計畫及橫向連結在進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整體的規劃及成效方面,希望文化部隨時提供給本席。
  • 鄭部長麗君
    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剛才有委員提到最近的一部紀錄片,就是「祝我好孕」,我們都知道該片主要是強調女性生育的自主權,其實是正面及正向的,也是用正確的方式來看待生產,然而為什麼會與評審的看法南轅北轍呢?因為它被評定為「輔十二」。我知道部長沒有看過,不過在這裡要強調的事情,就是臺灣電影分級的審核過程是不是應該更公開、透明及更有深度的討論呢?目前的審查機制沒有討論及改善的空間,舉例而言,比如複審階段可不可以加入當事人陳述的機制呢?以去年來講,過去的審議分級有679部,其中有21部提出複審,這對評審人員的工作量也不會太大,請問文化部可不可以啟動相關的檢討機制?
    鄭部長麗君:我還沒有看過這部紀錄片,不過它的概念是非常正面的紀錄片,然而身為部長,我無法就個案來介入分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沒關係,本席提到要公開、透明及有對話。
    鄭部長麗君:委員提到分級制度的檢討,我們都會定期檢討,未來也會邀請各界的相關意見來參與,而複審亦會邀請當事人來陳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其實有關電影分級,我們還是需要公開的理由,可是這部紀錄片在一開始,本席是查不到理由的,而是親自打電話去跟影視局確認,才會知道有這種情形。我認為民眾有權利去瞭解分級的理由,除了「祝我好孕」之外,過去還有很多片子的分級結果也沒有放上去,比如「築夢編境」、「生命事務所」等都沒有,這都是程序方面的問題,但是有規定必須要公開。
    鄭部長麗君:所有審查結果都應該公開在影視局的電影片分級資訊審議查詢網,還包括要公告審查的理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上網查是沒有的,希望文化部不要做違法的事情。
    鄭部長麗君:不會,一定會公告,不會審議結果不公告,因為還要陳述委員的理由。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都已經要上映了!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沒有用部的新聞搞去代為說明理由,而且資訊也都在網站上。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能不能讓大家都明瞭這個機制?
  • 鄭部長麗君
    我請局長再回去檢視一下。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您剛上任時,有提出針對遺址考古人員的培訓,關於原住民遺址技術人員的培訓,部長在報告中也有提到推動文化資產學院,然而對我們的技術人員來講,還要去上這個學院嗎?其實我們只需要有一個培訓的機制,因此針對原住民的部落族人參與遺址考古的機制,應該單獨拉出來規劃設計,而不是跟文化學院綁在一起。
    鄭部長麗君:針對原住民遺址的部分,我們會另行專案來思考,同時也會邀請原住民各界來討論。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謝謝部長。
  • 主席
    請蘇委員治芬質詢。
  • 蘇委員治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應該知道總統府之下有一個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對。
  • 蘇委員治芬
    現在行政院還有一個人權促進小組嗎?
    鄭部長麗君:我不是很確定,還要進一步來瞭解。
    蘇委員治芬:近代民主學者會說,臺灣民主的轉化過程已經有20年了,過去在陳水扁時期有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行政院則有設人權促進小組,後來在馬英九時期,這整個層級都降低了。2011年由當時的文建會著手處理成立三級的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而層級也就降低了,並將綠島及景美園區納入專責管理項下來推動人權的相關業務。現在總統府的人權諮詢委員會還存在……
    鄭部長麗君:這應該是不同的層級,從文建會到文化部所籌備的是國家人權博物館,而設立相關的委員會是針對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籌備委員會,因此行政院及總統府是不同的委員會。當時一直希望國家人權博物館是三級機關與四級籌備,即目前籌備處是四級,但未來成立時會是三級。
    蘇委員治芬:最近總統府的人權諮詢委員會在8月26日有開過一次會,部長知道會開得怎麼樣嗎?
  • 鄭部長麗君
    沒有完全瞭解。
    蘇委員治芬:總統府下設人權諮詢委員會,所以是總統的幕僚的單位,蔡英文總統在選舉時提出攸關人權的政見,我想諮詢委員會會提供諮詢給總統,然後再提出未來如何具體去執行總統所提出的政見。
    現在大家都鎖定在轉型正義及人權博物館,部長在10月15日有出席臺灣北社,也宣示將以最快的速度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請部長再說明一下。
    鄭部長麗君: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已經成立4年,現在正邁入第5年,我認為已經經過多年的籌備,希望能夠儘速從籌備邁入成立。我們爭取在今年的7月,由行政院核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的中程計畫,未來希望能夠儘快去推動成立。目前我已經擴大籌組推動成立的委員會,並結合民間的意見,大家一起來規劃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成立。
    蘇委員治芬:取名為博物館,從家屬的心情來講,其實感受是不好的。部長可不可以思考改為紀念館或記憶館,我提供此一意見給部長思考。
    現在先將名稱界定為「國家人權博物館」,我們對國家人權就應該有系統性的思考,館舍不管是火燒島或景美的人權園區,硬體上都已經有了,以後的策展及展設如何提供參訪者來做人權的系統性思考呢?比如一位外來者,在進入館舍之後,他就能夠理解臺灣民主發展的過程及過去的歷史,這都是需要系統性的思考,部長的看法是什麼呢?
    鄭部長麗君:行政院先匡列初步的中程計畫,不過組織法還要立,這就會涉及到名稱、定位、任務及目標,因此我正在重新思考及研議組織法,未來將會送到貴院,屆時也都可以重新來思考,包括相關政治受難史料的整理及研究,還有建立歷史真相。原本是希望以博物館的研究、典藏、展覽及推廣的專業功能,讓過去的歷史與當代來對話。當然還包括人權教育、人權開展及人權落實,其實我們可以思考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機構底下來涵蓋各種可能。因此人權博物館對我而言是一個機構,不只是一個博物館而已,最後名稱一定會經過社會討論,也會尊重大院的共同決定。
    蘇委員治芬:我想部長有看過吳乃德這位老師所寫的文章,談到全世界比臺灣更落後的國家,可是他們對人權及轉型正義卻處理得非常好,所以我們不能以臺灣民主發展不夠成熟來當成一個理由。從這個時代的關口來看待的話,未來國家人權園區所應該扮演的角色到底是什麼?至於歷史上的缺口要如何還給當事人或其家屬,以及臺灣人的意識及國家是需要他們的,如果不知道過往的歷史及不認識、不認同或不肯定他們的話,我想很多傷口就很難彌合了!
    部長肩負的責任很重大,可是你在業務報告中,對這方面的著墨並不多。有關106年度文化部的業務執行報告,本席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現在文化部太著重於「生活文化」。我們的文化有沒有檢討的力量呢?至於所建構出來的生活文化,這將會建構出很淺薄的臺灣人文化。因此我對部長有很大的期許,如果臺灣人沒有培養出檢討能力,而且面對過去也沒有揭發真相的能量,那國家未來的競爭力也將會……
    鄭部長麗君:我簡短回應委員,籌備工作及成立都是我非常重視的,在我當立委時也請籌備處去調查全國所有的不義遺址,我希望未來的博物館或人權園區不會只有景美或綠島,應該統合所有轉型正義的一切,以建立歷史真相,但最重要的是要與當代對話,並凸顯人權及公義的價值,還有也要進行人權教育。除了公務預算以外,我們爭取了中程計畫、公共建設及專案計畫,未來還會送組織法,我會全面來進行,也會從歷史紮根做起。
    蘇委員治芬:我非常肯定不義遺址,但是我必須提醒你,目前包括景美及火燒島,以目前臺灣公務體系的能量,我們要佈展及策展,其實這方面的人力是很缺乏的。
  • 鄭部長麗君
    應該補充專業能力。
  • 蘇委員治芬
    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
  • 主席
    現在休息1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石雕藝術與石材創作在花蓮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文化藝術領域,我們有許多非常著名的國際藝術家最近紛紛碰到一些問題,尤其是藝術創作的製作權保護的問題。我想用幾張圖片來舉個例子,臺灣本土雕刻藝術家林忠石先生的創作,隔了幾年之後被中國的藝術家袁毅用跟他非常雷同的藝術作品來到臺灣展示,看起來這些作品每一個幾乎都有雷同之處,而且臺灣的藝術家在好多年前還曾經去中國跟他作過交流,交流完的結果就是他作出雷同的創作到臺灣來展示,這個對臺灣會不會有影響?這對藝術家本身會有非常大的影響,因為藝術家作品的價值在於它是獨一無二的創作,以及創作的原創性,有時候我們很難用金錢去衡量,所以如果在別的地方呈現跟藝術家雷同的作品,恐怕會影響一般收藏者對於他的作品是否為原創的質疑。現在涉及相關著作權保護而進入智慧財產法法院所進行的訴訟有時候會曠日廢時,而且也非藝術專業人士在認定。其實藝術作品的認定可能會有一些灰色地帶,請問部長,我們該如何斷定何者是仿冒、不是原創的作品?我們該用什麼樣的機制來保護本土的藝術家,讓本土藝術家的原創作品能夠保存該有的基本價值呢?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對於藝術家本身的原創性的確是很大的影響,著作權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智財局,不過基於維護國內的藝術發展,我們會積極地跟他們橫向討論,看看能不能有更積極的作為。其次,這也涉及兩岸的盜版、仿冒問題,我們會請陸委會參與協助。尤其現在有兩岸共打的機制,政府應該更全面地加以關心,我們很願意積極參與。
    蕭委員美琴:藝術文化的保護、尤其著作權的保護,也是我們應該積極去捍衛的。
  • 鄭部長麗君
    這是很核心的問題。
    蕭委員美琴:另外,現在很流行討論影視產業園區,好像每個縣市都在要求,但是這個機制並不是很明確,這個該由公部門出資來建置,還是該由民間的資源來投資?雖然其他國家幾乎一面倒都是運用民間的資源做投資,但是有些國家會用公部門的資源協助整體產業的發展,對於相關的硬體設施或園區本身的規劃,我們要用什麼樣的標準?之前有媒體報導行政院核定將在臺南沙崙建置影視產業園區,但是其他縣市事實上也有相關的規劃,我認為不應該被排除在外,例如東部是其他產業相當欠缺的地區,而西部其他的工業產業領域則非常多元。影視產業算是相對低碳、又可以促進地方觀光產業發展的重要產業,有民間業者提出以花蓮作為「花萊塢」計畫的想法,甚至已經與其他國際相關的影視產業集團擬訂了合作計畫,他們如果用民間的資源投資,政府應該有一些既定的配套,包括國內影視人才的培訓、與國際的技術做一定水準的搭配及交流,以及外籍演員或高階專業工作人員在臺灣的生活機制,比如家庭、子女、教學、生活、就業,此外還有器材、道具、佈景的進口,有的是短期的,有的是直接投資的相關關稅、進口的問題等等,對於上述許許多多的配套,我感覺現在還沒有做一個全方位的盤點及到位。在整個政策的研擬上,我們有什麼樣的戰略構想?還是就讓臺灣百花齊放,大家都可以來爭取?我們有沒有一些重點的方向呢?
    鄭部長麗君:如委員剛剛所說的,它涉及的不只是在一個城市基地的硬體工程,還涉及一個產製服務生態系,除了有拍攝的製片廠基地,有時候也要後製,這些都需要豐沛的人才、相關的配套鼓勵政策,以及入駐的拍攝期間相關的生活服務配套等等,所以國內的發展需要中央政府進行整體的統籌,建立一個產製服務的生態系。花蓮的部分是民間在進行,臺中是市政府在推動,我們期望有一些功能能夠彼此互補,在全國組合出一個從前製、拍攝製作、後製到周邊配套及鼓勵政策的整體產製服務生態系,我們的責任就在於進行整體的規劃及統籌。
    蕭委員美琴:謝謝。我希望在整個規劃當中不要侷限在某個單一的地點,尤其公部門資源的運用也有東西發展平衡的整體規劃責任。當然,其他相關的配套及各地不同的條件、優勢、劣勢也都應該納入考量,協助地方做整體產業的發展。
  • 鄭部長麗君
    是的。
  • 蕭委員美琴
    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張委員麗善及盧委員秀燕均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自鄭部長就任以來,本席第一次到此質詢,過去我們都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上一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裡面,不管是對文化部或教育部的監督,部長可以說是非常認真,而且有自己的理念。第一,你對文化部的預算很堅持。第二,你有很多理念,當了部長之後,你有什麼政策?實現了沒有?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從520到現在,我們初步要先建立整個文化治理的架構,做更全面的展開,所以組成了行政院文化會報,我們有把預算增加,現在正在進行很多基本法規的新訂或新修落實法律的子法。
  • 孔委員文吉
    人事的部分有沒有做一些調整?
    鄭部長麗君:人事最重要是要搭配未來新的任務及政策做必要的調整;其次,為了因應一些人員的退休,也進行了局部的調動。
    孔委員文吉:請問一下,當了文化部部長之後,您對原住民文化的保存、推展及發揚方面有沒有什麼與前任部長不一樣的地方?
    鄭部長麗君:除了今年上路的原住民村落的文化補助要點以外,我現在正在請部裡盤點其他業務面向,把原住民相關的業務進行整合。另外,我們也與原民會組成了一個村落文化的推動小組。第四,在由院長主持的行政院文化會報之下有5個專案小組,其中的多元文化與文化多樣性小組會檢視所有政府的施政,作為一個上位的原則性小組。所以我非常重視,臺灣多元文化裡面的原住民文化是我們大家共同的根……
    孔委員文吉:有沒有新的政策、新的部分?你剛剛講的可能都是舊的,像部落亮點、村落文化補助。
    鄭部長麗君:這個是105年度現在正在進行的計畫。我剛剛提到的後續部分都是新增的部分,比如在文化會報裡面的小組……
    孔委員文吉:但是我覺得前任部長對原住民文化比較重視的部分,可能你還是要繼續推動。
    鄭部長麗君:那當然,一定都會繼續推動。
    孔委員文吉:接下來我想問一個比較細的問題。請問部長,你知不知道現在原住民族紋面的人瑞有多少人?
  • 鄭部長麗君
    請委員指教。
  • 孔委員文吉
    前任的洪部長上次還特別去看了幾位人瑞。現在大概有幾位人瑞?
  • 鄭部長麗君
    有6位紋面的耆老。
    孔委員文吉:花蓮縣秀林鄉及苗栗縣泰安鄉,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苗栗有2位。
    孔委員文吉:當時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本席都提議洪前部長在卸任前去拜訪這些人瑞,那個時候我沒時間陪他去,但是有另外一位委員帶著洪前部長去看他們。洪前部長去看這些人瑞,想要給他們一個獎勵,但是花蓮縣秀林鄉從事人瑞研究的田貴石先生卻覺得自己沒有受到尊重,因為不管哪位委員陪著部長去看,都應該尊重研究原住民人瑞的學者,但是當時他反而沒有被邀請,讓他覺得很不平衡,你知道嗎?這些事情是小事情,但是要有一些文化的敏感度。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提醒了,我們會特別注意。
    孔委員文吉:第二,文化館有沒有做一個盤點?有多少是蚊子館?今天的報紙也有登載,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非典型的人力派遣所占的比例是254%,都是用約聘、派遣人力、臨時人員、勞務承攬人員,這個問題是鄭部長以前最堅持的,但是現在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非典型人力的派遣比例竟然高達254%,這個問題要去解決。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史前博物館有在檢討,有在減少中,我未來會關心史前博物館的人力編制,包括南科的分館,所以我在請增人力。
    孔委員文吉:部長,我記得你以前當委員的時候就針對派遣人力提出批評,現在史前博物館非典型人力的比例占那麼高……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放心,相關博物館要充實的是專業的人力,所以我也在協助史前博物館進行人力檢討,我會積極請增相關的人力。
    孔委員文吉:第三,本席最關心原住民族文化的古戰場遺址,以賽德克的戰場遺址來說,霧社事件在今年10月27日才剛過了86週年。請問局長,現在原住民族古戰場遺址的計畫到底推動得怎麼樣?
  • 鄭部長麗君
    我們請局長說明一下。
  • 主席
    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答復。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南投縣政府已經提報一個計畫上來,我們也已經補助了,至於金額是多少,我可能沒有詳細的……
    孔委員文吉:對於原住民族的戰場遺址,像霧社事件的戰場,我已經講了好幾年了。
    施局長國隆:跟委員報告,現在新的文資法修訂完以後,新增了史蹟的部分,也許它可以用史蹟的身分來登錄,我們就可以協助,這個沒有問題。
    孔委員文吉:還有一個本席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原住民族的電影事業,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突破?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未來影視的輔導會有獎補助及投融資的雙軌,我們的獎補助會更朝向促進文化面的發展,投融資的部分則是促進產業面的發展,所以未來在多元文化及文化多樣性方面,我們會積極納入鼓勵本土文化特色,並在文化會報之下內容產業振興小組裡面進行跨部會的討論,原民會也會一起參與。
    孔委員文吉:最後,對於剛才我提到的原住民族電影事業、原住民族文化館及史蹟遺址,部長上任之後如何交代同仁予以落實?這些都是本席以前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4年一直所關心的議題,到現在為止只做了半調子。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都有積極在推動,我會請同仁把書面報告整理給委員。
  • 孔委員文吉
    我希望在你任內能夠有一些不同的新做法及新氣象。謝謝。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今天本委員會很熱門,很多委員登記質詢,謝謝各位的支持。
    請劉委員世芳質詢。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教鄭部長兩件事情,第一件是有關於文化部與國防部之間眷村保存計畫相關的問題。我知道大高雄地區的鳳山陸軍官校是全區保存,目前左營海軍的部分或岡山空軍的部分有沒有朝著全區保存來發展,還是另有計畫?相關的人員也可以回答,沒關係。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請文資局施局長回答?
    劉委員世芳:好,沒問題。
  • 主席
    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答復。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這兩個地方都具有文化景觀的身分,那個時候鳳山的部分朝著全區保存的方向去規劃,所以擴大了文化景觀的面積,從這部分來講,我們也是朝著全區保存的方向來做。
  • 劉委員世芳
    左營也是嗎?
  • 施局長國隆
    是的。
    劉委員世芳:全區保存是滿大的,因為它已經有一部分是眷村改建。
  • 施局長國隆
    它先從明德新村來處理。
    劉委員世芳:明德的部分與明建的部分已經處理了,那其他的呢?
    施局長國隆:其他的部分還沒有提出來,但是現在國防部還是有意見。
    劉委員世芳:國防部並沒有意見,國防部的意見就是如果你們要做文化保存的話,相關的經費最好是由文化部來支出,你聽我講完。
  • 施局長國隆
    我知道。
    劉委員世芳:至於其他的部分,如果是土地或房舍,他們願意讓出來讓文化部做裡面的整理,而不是把土地賣給你們,沒這件事情,所以我覺得還是需要再協調一下。我覺得如果越不保存的話,經過整個夏天3、4次大颱風,越老舊的部分就壞得越快,你們現在講了半天,等到2年或3年以後才確認要全區保存,東西都已經壞掉了。
    施局長國隆:跟委員報告,實際上我們在上個禮拜有去辦現勘,它提出一個第2期的新興計畫,經費將近2,880萬元,就是針對這次風災眷村裡面需要修繕的部分,我們已經辦理現勘了,最近會核定下去。
    劉委員世芳:好,麻煩你把時程告訴我,好嗎?
  • 施局長國隆
    是的。
    劉委員世芳:好,謝謝。再請教鄭部長第二件事情,非常謝謝您在剛上任之後就馬上處理左營舊城的文化遺址,現在有新的部分已經出來了,但是比較不幸的是,928梅姬颱風把一部分的舊城垛吹落,感謝文化部願意補助建城計畫2,000萬元進行整修,但是我建議不要只整修門面。現在地方與中央的分攤都講好了,我沒有意見,重要的是,在進行建城計畫裡面已經毀掉的城牆保存前,一定要記得做水文評估。坦白講,那個地方是因為下雨下太大,原來的排水系統受到影響,這個排水系統曾經修理過,但是修的不好,所以它是再一次的崩壞,如果沒辦法先做好裡面的水文評估,我保證下次大颱風,這2,000萬就泡水了,不曉得部長的想法……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提醒,我們會非常重視,也會一併來進行。
    劉委員世芳:另外,左營地區很多文化界的朋友也希望部長有時間可以下去看一下,原因不是想跟部長要經費,請你不必緊張。可能在行政院文化部務會議裡面已經提到這一塊,它確實有非常大的重要性,包括消失百年的西門城牆出土,還有它的遺址及考古,這對地方而言真的很不容易,現在正在慢慢收整它的歷史記憶,所以部長如果可以與相關的部內同仁一起下去看的話,更能夠感受到這個地方其實真的非常值得保存,尤其是很多西門、南門、東門等等,不曉得部長的看法如何?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左營舊城建城計畫已經納入本部再造歷史現場裡面很重要的計畫,其實我剛剛上任就有南下跟當時的文化局史哲局長會談這個計畫,雖然沒有整體完整全面走一圈,但是有會談了,它已經納入了,未來在執行過程中我們很願意有機會就多到這個地方進一步更詳細的討論。
    劉委員世芳:謝謝。在地很多歷史學者也希望能夠參與,不只是硬體建設的整建或挖掘出來,還包括以往已經回溯到明清以前的部分,這個部分可以大幅翻轉左營的歷史記憶,在地很多左營人也提過這樣的想法,部長是否可以抽空在你忙碌行程之後過來看一下?
    鄭部長麗君:當然,我們也期待這些再造歷史的現場能有民間學者專家組成專業團隊來協助,我們都會積極連結相關關心的力量。
    劉委員世芳:因為連結起來後會變成另外一個觀光文化非常重要的景點,更有趣的是,旁邊剛好就是眷村,這樣的連結非常有意義,因為反差很大,如果歷史記憶與文化反差相當大,就更具有其意義存在了。
    我在此還是先謝謝部長與部內同仁的幫忙,繼續加油。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徐委員榛蔚質詢。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來自花蓮,大家應該可以很清楚且明顯知道本席要問漢本段怎麼處理的問題,因為時間不多,我們就速問速答,好嗎?如果部長沒有辦法簡潔清楚的答復,就請文資局來答復吧!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漢本遺址,我請施局長就最新進度向委員說明。
  • 徐委員榛蔚
    請簡短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答復。
  • 施局長國隆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9月26日召開第6屆第4次遺址審議委員會……
    徐委員榛蔚:不要講那麼多,現在要怎麼處理?
    施局長國隆:有關P3S及P3N墩柱間已經核定了,所以就不下挖,只做一些文化現象的複製後就會回填,到時候就可以落樁了。
  • 徐委員榛蔚
    直接回填落樁?
  • 施局長國隆
    是。
    徐委員榛蔚:這個考古遺址什麼時候可以趕快弄好,讓漢本段也能趕快動工?
    施局長國隆:這個部分的進度是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我們只是審查施工計畫,他們已經通過了。
    徐委員榛蔚:審查計畫?文資局的考古部分還有期程要進行,不是嗎?
    施局長國隆:是啊,公路總局會安排,因為考古隊是他們聘請的,我們只是審查考古隊的計畫,計畫通過後,他們就可以施行……
    徐委員榛蔚:有個訊息可能要請部長去瞭解一下,有關漢本遺址的認定,審查委員會有一位教授,您應該也知道,之後主持這項考古計畫的也是同一位教授,這樣會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為了避免瓜田李下,審查委員會委員在身分上是不是應該審慎評估,之後再進行重新審議?有關這個部分,請部長以書面答復,因為我實在沒有這麼多時間。
  • 鄭部長麗君
    好。
    徐委員榛蔚:局長,上禮拜六林全院長來到花蓮,也到漢本遺址視察。本席在此提出相關說明,11月份一個基柱可以直接覆土,會先完成一個基座,明年4月會將第二個基座立起來。在6月30日合約到期後,因為漢本遺址的關係,要到明年4月才有辦法再次啟動動工,也就是說,整個工期因為文化部的關係而延後一年……
    施局長國隆:委員,我是不是可以說明……
    徐委員榛蔚:我們還是要謝謝文化部釋出善意,給予公路總局的協助與支持。
    施局長國隆:委員,那個在縣定遺址時就朝這個方向了,我們只是將其提升為國定遺址,但整個操作程序都沒有改變……
    徐委員榛蔚:沒有錯,瞭解。
    施局長國隆:我們只是再給予肯定而已,所以並不是因為文化部將其變為國定遺址才變成這樣。
    徐委員榛蔚:在6月30日,其實縣定遺址的履約已經到期了,這將近一年的耽誤時間,讓工程人員必須24小時不斷加班,可見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在此本席還是要拜託大家,在文化保存及事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行的安全、安全回家的路產生競合時要如何衡平,拜託大家尊重生命,這是人道。
    再來,本席要感謝文化部舉辦花東文創生活節,顯示出文化部推動花東文化的用心,但是有關花東文創部分,我們必須要有中期、長期的規劃,而不是急就章。本席很理解部長的個性是穩紮穩打慢慢來做,但是未來在短、中、長期方面要如何規劃,請部裡面給花東兩縣及本席一份計畫書,好嗎?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提供計畫書給委員。
    徐委員榛蔚:另外,以東臺灣縣市文化局所轄場館面積的統計數字來看,台東縣的藝文空間總面積比花蓮多9.5倍,宜蘭更多,比花蓮多13.5倍,花蓮縣縣民所享受到的藝文空間是每人只有0.008,這個比例非常非常低,尤其是花蓮在發展文創、觀光及農業時,這個比例真的太低了!
    還有花蓮縣石藝城的部分,為了讓花蓮的石藝能蓬勃發展,所以向花東基金提出石藝博物館的方案,有關石藝博物館的部分,本席要請文化部多多支持,縣政府非常希望能趕快興建,以擴大內需、促進內需市場,讓很多藝石連動性產業及觀光在推動時,有真正足具代表花蓮石頭故鄉的場館。對此我們也提出了應對方案,在花東基金裡,文化部必須負擔15%配合款,縣政府願意幫文化部負擔這15%配合款,就是希望文化部能趕快通過這個計畫,並送國發會審議,以便能儘速進行,因此本席真的希望部長不要再猶豫了,請全力支持,讓國發會盡快審議通過這個方案,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剛才委員提到藝文的資源分布,部裡面正在進行文化生活圈的盤點,我們會來檢視區域間的落差情況。有關於……
  • 徐委員榛蔚
    區域間的落差很清楚、明顯啊!
    鄭部長麗君:委員提供的數字,我們都會重視,也會列入參考。至於剛剛委員提到的計畫,目前正由文資司審查評估中,我們會儘速瞭解這個地方的期待……
    徐委員榛蔚:你們都不用付錢了,還要評估嗎?這個案子已經躺在文化部一年多了,11月8日國發會就要開始審查,請文化部支持,趕快讓國發會審議通過這個案子,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國發會排定會進行審查,所以我們會……
    徐委員榛蔚:請文化部全力支持,好嗎?你們都不用付錢了,不要再猶豫,好不好?沒有用到你們的錢啦,可以嗎?
    主席:謝謝徐委員,沒有用到誰的錢還是用到人民的錢了。
    徐委員榛蔚:沒有用到文化部的錢,而且花東基金本來就是支持花東兩縣的!
    主席:好,我們支持花東,謝謝。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南向政策部分,本席認為各部會在推動南向政策時,一定要有戰略觀。請問部長,您報告中的南向政策為何稱之為翡翠計畫?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原本既定的計畫,部裡面……
    邱委員志偉:是原來就有的計畫,然後冠上新南向之名?
    鄭部長麗君:不是這樣,雖然這是既有計畫,但我們的南向計畫是將既有計畫進行整合之外,更強調其中的一些重點,包括影視音海外發聲與展演計畫,協助影視音進入東南亞市場,還有出版產業及公益,當然我也很重視南島語族的文化交流。
  • 邱委員志偉
    這些活動或是比較零碎的計畫……
  • 鄭部長麗君
    這是目前的方向。
    邱委員志偉:現在新政府推出新南向政策,各部會也要積極去推動,所以必須有戰略觀。我覺得可以從政府間的協議來著手,政治協議有困難,經貿協議可能也有限制,但是政府間文化協議的彈性與空間比較大,在經濟方面有ECA(經濟合作協議),文化上有沒有可能簽定CEA(Cultural Exchange Agreement)這種政府間的協議,積極的去跟東南亞國協10國或南亞6國談文化交流協議?本席指的是政府與政府間的協議,透過文化部去推動協議的簽定,這樣可以把臺灣的軟實力有系統的深入東南亞國協國家。
    過去龍部長時代曾提到海外11顆珍珠,部長還記得海外11顆珍珠嗎?日本、香港、歐洲等地的文化中心,但是一個點是沒有辦法發揮線、面的效果,所以沒有辦法累積,應該要改弦易轍,把所謂臺灣軟實力透過基金推動到重要國家,我不曉得文化部有沒有相關基金,像日本有個Japan Foundation,在23個國家設立24個office,只要當地國要舉辦與日本文化相關的藝術活動,就透過這個基金給予補助與支持,所以辦得很成功,那70億是由政府出資,當然也能夠永續維持,所以在主要的23個國家長年性都有關於日本藝術文化的活動。我們可以copy這個模式,在東南亞國協成立幾個辦公室來推動,透過這個基金的建置取得基金,補助東南亞國協的國家辦理臺灣文化藝術相關活動,部長的看法呢?
    鄭部長麗君:委員提到要積極思考Agreement相關作法,我們都會積極來思考。
    邱委員志偉:應該要有個國際談判小組,國際處境的突破並不是只有在政治與經濟方面,這部分要突破可能會有難度,我覺得在文化交流方面可能比較容易突破,這個部分應該要找到著力點,組成工作小組來積極推動。
    鄭部長麗君:目前部內有組成相關文化交流的推動委員會,我們會把南向部分當成重點來進行。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想辦法請行政院支持這個基金的設置,透過這個基金在東南亞國協成立office,有系統的去補助這些國家的藝文團體來推動與辦理臺灣文化或藝術活動,這部分提供給你們去思考。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請部長或相關單位去做評估,之後再把評估報告及可行性研究提供給本席。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在評估之後提供報告給委員。
  • 邱委員志偉
    我覺得這部分是可以去做的。
    另外,對於出版產業的協助方面,目前公共圖書館透過超商提供借閱書的服務,這對出版產業會形成一定的衝擊。我一直有個夢想,我想開間書店,但我怕書店會倒,我是想以我有限的經濟能力在社區開書店,讓社區的學生或愛書者能以比較便宜價錢買到書籍,例如一本書進貨成本100元,只賣80元,我自己貼20元,我希望透過這種半公益性質在社區中建立公益性的書店,但我怕書店會倒閉。部長,如何協助出版業能從危機中脫出,再重振臺灣的出版業,我覺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拿出具體對策,我擔心出版業真的有一天會整個產業都消失掉。
    鄭部長麗君: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基礎,推廣閱讀是最長遠的工作,在推廣閱讀方面更積極投入……
    邱委員志偉:每個人都看書,但都是看臉書!現在每人平均買2.8本書,與過去相比差了很多,所以實體出版業者受到很大的衝擊,未來這個產業有可能會沒有了!
    最後,有關金馬獎、金鐘獎及金曲獎,我要特別拜託部長,除了要南北平衡,也要國內的文化南向,金馬獎、金鐘獎或金曲獎是不是能在高雄舉辦?不要每年都在台北舉辦,都沒有在南部舉辦,南部人想要參加還要搭高鐵,搞不好還有住宿問題。部長,是不是請您承諾,未來一、二年之內,三金裡有一、二場可以在高雄舉辦?
    鄭部長麗君:辦理各獎的主辦單位不太一樣,金馬獎有執行委員會,部裡一向尊重執委會的意見,至於部裡面舉辦的獎項,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納入做整體評估。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質詢。(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賴委員瑞隆質詢。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這是我第一次來這裡質詢,其實我一直很關心這些事項,不過也一直沒有什麼特別機會來質詢。今天我想談流行音樂產業部分,我知道部裡面針對流行音樂產業從2009年到2014年有一些相關規劃,當時希望總產值能在5年達到200億的規模,對此也設定了一些目標。今天部長報告裡提到的還是比較瑣碎、零散,不知道部長對流行音樂產業這一塊有沒有比較整體性的規劃?我覺得這個部分對臺灣很重要,因為這部分不只有產值,未來還有潛力,如果政府有政策方向,再加上適當的資源,是有機會讓這個部分成為我們很有潛力的發展方向。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到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過去推動的成效,上一期計畫是99年到103年,新的第二期計畫是從104年開始。根據我的瞭解,第一期計畫比較重視出版製作端,而且是以國內市場為主;第二期計畫就開始轉向新媒體及數位匯流時代的因應,重視數位的趨勢,還有人才、海外市場的開拓,以及我上任後積極推動的獎補助投融資的多元資金、設立中介組織,我們也會協助空間盤點,除了大型流行音樂中心之外,現在國內還缺中小型相關展演空間的整備。我會多面向整體來進行政策能量的強化與促進政策的轉型,希望能夠對影視音產業有所幫助。
    我們非常重視流行音樂是因為臺灣目前還維持整個流行音樂規格的領導力,我們希望讓它繼續保持領導地位,並且能帶動其他產業的提振。
    賴委員瑞隆:我看了一些報告,也彙整相關資料,其實這幾年來這一塊並沒有成長,若以其他有些國家進展很大的部分來看,我們這一塊的進展並不多,甚至這一、二年還有微幅下修,當初提到5年200億的目標似乎也沒有達到。原先設定流行音樂產業第一期旗艦計畫目標,包括一、創新產製能力以維持臺灣流行音樂在華語市場的龍頭地位,這個目前是有的,但未來的挑戰一樣很艱鉅,這部分未來應該要更有競爭力;二、在日、韓等亞洲地區取得流行音樂發展之領先優勢,這一點我看並沒有達成;三、在歐、美先進地區國家提升臺灣流行音樂之專業形象與品牌知名度,這一塊我也覺得成效不彰。也就是說,這5年來,我覺得這個部分還有很大的進展空間,我很認可剛才部長提到的,包括人才的養成與展演空間,大到可容納1萬人的巨蛋或是體育場館這種……
  • 鄭部長麗君
    中小型的。
    賴委員瑞隆:中小型展場的設置也越來越多,包括流行音樂中心成立後有很多中小型的展場,但是Live House也是另一個問題,針對Live House的問題,我認為應該要想辦法找一些方式去解套,如果沒有良好的培養階段,很難一下從小跳到大。繼續我要談及人才的部分。本席看部長的報告,慢慢有導向一些專業性質比較強的課程,但是我認為這個部分還不是很足夠,國外會開設一些專業的流行音樂課程,從詞曲創作到錄音、混音,甚至相關的行銷策略等等,他們有一套很完整的東西,如果要讓我們厚植更多的實力,可能不能只寄望每年幾個名額,或是開設幾個班,我認為要更有系統的培育人才,才能夠厚植我們的實力。
    鄭部長麗君:向委員報告,這已經導入我們的常規教育,不管跟學校體系,或是專業訓練,我們未來會再檢討,希望能夠形成更完整的培育過程。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能夠更大一點,不只是一些學程或是系所而已,要用更大、更具規模企圖心的方式去營造,才能夠導入這些人才,甚至很多民間優秀的專業人才,比如詞曲創作、演唱會製作或是行銷人才,他們都是實務上的專業人才,不一定能在學院裡面有辦法教授,但是如果能夠藉由這些專業人的經驗來傳授,也許他們一方面到國外進修,可以跟國際接軌,另一方面可以在國內把經驗傳授給學生,這樣才能夠養成一套更完整的人才培育系統。
    鄭部長麗君:是,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努力。
    賴委員瑞隆:另外,臺灣市場的產值下降,其實在實體的唱片是全世界都遇到衝擊,整個數位內容當然陸續會提升。我想提及另外一方面,就是目前我們具有競爭優勢的演唱會市場這部分,現場展演這部分,其實我們具有競爭的優勢,希望部長未來能加重這方面。
    鄭部長麗君:委員說產值下降,所謂第一期計畫500億目標沒有達成,因為當時統計的是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如果單向就流行音樂產業,其實它並沒有萎縮,我要報告的是,其實它的狀態……
  • 賴委員瑞隆
    不過也沒有達成什麼成長啊!
    鄭部長麗君:當然我們認為成長還可以更多,但是整體並沒有萎縮,其實我們還是有信心。
    賴委員瑞隆:我們對部長有很高的期待,希望對流行音樂這部分能夠更大力的支持。
    鄭部長麗君:當然,這是個戰略產業,謝謝委員。
  • 賴委員瑞隆
    謝謝部長。
  •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質詢。(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姚委員文智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明才、江委員啟臣、林委員德福、鄭委員運鵬、陳委員亭妃、林委員俊憲、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歐珀、管委員碧玲、王委員惠美、黃委員昭順、陳賴委員素美、顏委員寬恒及簡委員東明均不在場。
    請Kolas Yotaka委員質詢。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部長的報告可以看出您強調文化平權,請完整的闡述您心中對文化平權的藍圖。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答復。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文化平權就我的概念,文化是一個基本人權,不應該因為公民的社經地位、所處區域、族群、年齡或身心條件等等而有所落差,政府應該致力於縮減文化近用因為任何因素所產生的落差。
    Kolas Yotaka委員:如果在臺灣要體現在一般民眾的生活中,所能感受到的文化平權的環境可能會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例如身心條件的因素,比如身心障礙的朋友,因為文化設施而產生空間的限制,而沒有辦法達到無障礙環境,就影響到他的文化近用。再如視聽文化的近用,像視障朋友、聽障朋友是需要無障礙協助,才能夠享有文化近用,這些文化設施以及軟體文化資訊的服務,都應該有平權的概念來做檢視,盡可能逐步做到無障礙。
    Kolas Yotaka委員:委員講的沒有錯,我也非常支持,我知道部長對文化平權的堅持。尤其在這個會期稍早,當您還在立法院擔任立委的時候,其實很感謝您跟我一起共同提案修正選罷法,讓候選人可以在選舉公報上用羅馬字,即讓原住民族選民看得懂的羅馬字來書寫政見,讓國家的選舉環境就如您所說的,創造一個文化語言無障礙的空間,用選民可以由更親近性去閱讀選舉公報的環境,讓看得懂原住民族文字的選民可以看得懂。三讀通過之後,果然在今年的花蓮市長選舉,我們就看見尊重文化平權的候選人同時使用漢字和羅馬字來登錄政見,這個部分也感謝部長在擔任立委時與本席共同努力。
  • 鄭部長麗君
    有幸能夠參與委員的提案。
    Kolas Yotaka委員:接下來要請教部長,在您的業務報告中有提及今年文化部針對南向政策或是翡翠計畫的成效,也提到明年還要繼續編500萬來推動南島原住民族文化交流,以及1,500萬的翡翠計畫和珊瑚計畫等等。這些計畫的名稱都非常南向,非常的太平洋,但是這些預算或是相關的計畫,其實理論上是最可以凸顯臺灣作為一個島國,臺灣的多元民族,尤其是臺灣的原民是最質樸,也是最local的文化。但是1,500萬加500萬,在文化部主管100多億的預算裡面只占0.16%,部長是否能再翻一下預算書,證明您剛才所說文化平權的概念,體現在這本預算書裡面,我們看見了多少?
    鄭部長麗君:另外,我們正在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就是希望在這個土地上,每一種母語都是國家語言,要縮減語言發展上的落差,所以它會是全面性,如果立法通過可以檢視政府所有的施政,我覺得這非常重要。
    有關南向政策,我們非常希望推動南島語族的文化交流,跟南向國家共同促進跨國研究,並且向世界積極介紹南島語族的文化。委員期待在預算上的檢視,我們會整體在各單位的預算,有關原住民文化發展,我們現在有一個專案補助,對於原住民村落的計畫,我們也會在各個單位檢視所有原住民相關施政的預算來進行整合。
    Kolas Yotaka委員:其實文化部過去幾年,就年度性一年補助一次的計畫性補助,在本席有限時間所找到的資料,過去10年只有2次,一個是八八風災過後,當時的文建會對於莫拉克風災重建區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重建補助作業要點;另外就是105年原住民族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要點,而且這個要點寫得非常清楚,起訖的時間就是那一年,從1月1日到該年年底。本席要重複問一個問題,就是翻開這本預算書,到底文化平權的概念可以體現在哪裡?到底有沒有可能有改善的空間?
    鄭部長麗君:我希望能夠進行整體的盤點,目前我們自己部裡也成立文化平權推動的委員會,未來在行政會文化會報下也會有「多元文化與文化多樣性小組」,我們是希望透過委員會或是小組,定期而常態性的去檢視所有的施政。多元文化其實像是性別主流化,過去曾經在所有的施政裡面做一個原則去檢視,其實多元文化應該也是一個原則,而不只是一項補助的要點,所以它應該作為上位原則,去檢視所有的施政裡面要含有多元文化,以原住民文化是我們共同的根這樣的概念去落實未來各個面向。
    Kolas Yotaka委員:最後要跟部長分享,過去長久以來,行政院的分工始終讓人覺得只要跟原民有關的東西就全部都丟給原民會,本席希望文化部可以扛起傳承或是營造、創造新臺灣文化的責任,所以在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忘記南島文化其實是臺灣推向南向,以及臺灣為自己樹立文化特色的一個重要元素。
    鄭部長麗君: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一定會非常重視。謝謝。
  • Kolas Yotaka委員
    謝謝部長。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尤委員美女、周陳委員秀霞、蔡委員易餘及徐委員永明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質詢完畢,姚委員文智及徐委員榛蔚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姚委員文智書面質詢

    1.部長您辛苦了,在發展與保留人們的記憶的拉鋸戰中,文化部往往必須向各方據以力爭,力保前人的豐富遺產與兒時的記憶,為的是讓後代能夠了解前人的過往。而一座城市之所以偉大,之所以令人心神嚮往,往往不只在於它往前邁進了什麼、發展了什麼,而在於它在向前邁進的過程中,保留了什麼樣的過去、傳承了這個城市長久以來所維繫的精神與價值。
    巴黎之所以令人敬佩,就在於這座城市維繫了百年來藝術風範;京都之所以令人嚮往,就在於它有意識地守住了歷史、傳統。臺灣在過去數十年來的經濟發展中,我們時而會忽略前人所留下來的歷史足跡。無論它是必須記取教訓的、令後代子孫榮耀的、令人懷念充滿兒時記憶的,過去的臺灣,曾經對於文化的傳承與保障,尤其在有形文化資產,例如宅第、聚落、遺址的保存,往往不是放任其頹圮,不然就是無力阻止有心人士為了一己私利,一把火摧毀殆盡,以至於,我們的城市缺乏了一種歷史感,難以向後人訴說故事、向觀光客展現精神。
    文化部日前為了推動文資保存,推出了「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且初步核定了10個地方政府,共11個示範現場作為起頭。包括:金門「瓊林蔡氏千年聚落風華再現」、台中「歷史空間再造專案計畫」、桃園「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園區調查研究暨先期規畫」、雲林「虎尾眷村文化特區(建國一、二村)歷史聚落保存再現計畫」、嘉義縣「蒜頭糖廠歷史現場再造計畫」、台南「烏山頭水庫暨嘉南大圳再造歷史現場中長程計畫」、基隆「大基隆歷史場景再現整合計畫」、苗栗縣「苗栗出磺坑礦業歷史現場活化發展計畫」、臺東縣「臺東市民權里日式建築文化園區修復再利用計畫」、高雄「左營舊城見城計畫」與「興濱計畫─哈瑪星港濱街町再生」。可惜,唯獨缺乏首善之都─台北。
    事實上,台北市境內,受文化部與台北市文化局列管的歷史建物、文化古蹟,多如繁星。而為什麼台北市亟待復舊的歷史資產這麼多,卻未見任何一案列入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本席詢問文化部的結果,是台北市並未提報;而報載,台北市文化局日前曾澄清,說是因「相關計畫公布時間太短,本次並未提案,未來會與文化部進行後續討論。文化部確實有與北市府討論,並提出建議合作的案子。」部長在今年8月初,與前台北市文化局長謝佩霓也曾見面討論,並主動請北市府積極將「前南菜園日式宿舍群」、「北投生態博物館」與「草山御賓館」等文化資產,納入「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補助。本席也曾於8月前往草山御賓館會勘,眼見草山御賓館任其傾圮,盼文化部應與相關單位加速維護。
    本席認為,一座偉大而智慧的台北城,不僅僅要有成為亞洲的智慧城市聚落代表的企圖與野心,它的都市治理,更需要兼顧文化的傳承與思維,盼部長多協助台北市。
  •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部長好,文化部作為統籌規劃國家文化建設施政的最高機關,在全國性和地方性的文化發展工作上,扮演政策規劃與推動者的角色。以下本席就針對近來大眾所關切文化部管轄的事項來請教部長。
    一、院長允諾蘇花改如期完工,文化部如何接招?
    1.首先要請教部長的是關乎東臺灣六十多萬居民通行安全的蘇花改究竟能否如期完工的問題。雖然新政府上任後,包含自林全院長以降,交通部長、次長、公路總局長等,都一再對國人宣示蘇花改將如期於108年底全線完工通車,但原應於6月底結束考古挖掘的漢本遺址,卻遲未讓工程團隊復工。姑且不論外界一直有質疑國定遺址審查委員會委員和搶救挖掘團隊有球員兼裁判之嫌的聲音,才會在搶救合約一到期便立即在隔天7/1就獲得國定遺址的認定。部長,現在已經進入十月了,請問文化部目前對於漢本遺址的態度與規劃?
    2.部長,蘇花改是一條命願多舛的回鄉路,初期已因為賀陳先生與賀陳部長在立場上所有不同,造成時程多所延誤,所以本席不禁也要對原本應為民喉舌、爭取建設的鄭委員與現今的鄭部長是否立場一致感到憂慮,因此請問部長,您是否也會如賀陳部長因職位角色的轉換,而對公共建設有不同的想法與立場?
    3.部長,這邊有一則可能是為了蘇花改要如期完工的壓力,有兩名負責觀音隧道工程的外勞,就連在梅姬颱風全台停班課的期間疑似趕工,以致在熬夜下班後,恐因精神不濟加上路基淘空,連人帶車被沖落河床,迄今都還未尋獲的新聞報導。因此本席要傳達給部長的,就是希望別讓文化部對於漢本復工的遲未決定,造成蘇花改進度落後,最後讓無辜的包商和近兩千名的施工人員背負趕工甚至是日夜加班的壓力。部長,我想這樣因趕工而發生的悲劇,並非是大家所樂見的吧?
    二、花蓮藝文空間相較東部縣市明顯不足
    1.再來本席知道上週文化部才邀請八位花東地區的原創藝術家們來到台北,特地要為「2016花東原創生活節」暖身。所以對文化部推廣花東文創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的用心,本席在此表示感謝與肯定。但本席想進一步請教部長,您知道目前在東臺灣宜花東三縣市,其藝文空間配置的情形?
    2.根據東臺灣各縣市文化局所轄場館面積統計,單就藝文空間所佔的總面積來看,臺東縣為花蓮縣的9.5倍,宜蘭縣更是花蓮縣的13.5倍。換個角度來看,花蓮縣縣民每人所分到的文藝空間僅約0.008坪,遠較東部三縣每人的平均值0.068坪為低(臺東縣0.076坪/人,宜蘭縣0.108坪/人)。本席就以此數據請教部長,您認為這樣藝文空間資源配置的現況是合理的嗎?文化部是不是應該朝向資源平均分配的方向來努力?
    3.既然部長已經知道東臺灣藝文空間資源分配如此不均的問題,因此本席請教部長,如果有機會可以對藝文空間明顯不足以及結合在地觀光旅遊資源而有所改善和貢獻的話,您是否願意給予地方政府支持與協助?
    三、花蓮縣石藝蓬勃,興建石藝博物館名符其實
    1.在部長這即將屆滿5個月的任職期間,不知您是否有注意到在花東基金岸二期─花蓮縣綜合發展方案中有個提升藝文空間發展及擴大利用在地特色的場館興建計畫─石藝博物館新建案,因為審查主管機關文化部一直針對計畫細節有諸多意見,導致進度卡關而無法有所推展?
    2.部長,花蓮是玉石的故鄉,其特殊地理環境,所造就的多樣地質及獨特礦藏,也擁有現存數量最多的開工礦場,占全台目前開工礦區的43%,其中尤以高達3千億公噸的大理石蘊藏量最為豐富,因此花蓮縣的玉石種類與開採量,堪稱全台第一。所以縣政府規畫要興建石藝博物來結合推廣傳統的石材業及石雕藝術與觀光旅遊產業。為此本席請教部長,若依縣府規劃對照文化部所公布的施政理念,包含深化社區營造、發揚生活「所在」的在地文化、以提升文化內涵來提振文化經濟、開展文化未來新篇、創造國際連結等,是否有所扞格?
    3.部長,在瞭解過花蓮縣政府與 貴部雙方審查的修正往返過程後,相信您和本席會有相同的想法,那就是部裡對於花蓮文化藝術園區─石藝博物館的興建案,根本是採取先射箭再畫靶的處理方式,在既定的立場上,任由縣府再怎麼修正說明也是枉然。舉例來說,文化部曾對該計畫15%的經費配合款表達有其困難,縣府便立即同意將自行編列預算來支應,如此配合到底的做法竟都還無法獲得文化部的支持,請問部長,這其中到底存在這什麼問題?
    4.目前花蓮縣內共有12個石藝協(學)會,因此玩賞玉石人口高達上萬人。以去年為例,石藝相關展出就有5個,展期更高達300日,參與展出的藝術家總計超過500人,可見賞石文化已深入民間,也是縣民文化生活的重要內涵,更為興建石藝博物館創造了成熟的氛圍和需要。因此請教部長,如果提到玉石工藝和賞玩風氣,您認為全臺還有哪裏會比花蓮來的有代表性?
    5.再來,由於學術研究功能向為博物館運作中之重要環節,所以該計畫還擴大與在地東華大學、慈濟大學、臺灣觀光學院、大漢技術學院等大專院校進行產學合作,以「玉石工藝」為專門研究領域,要透過產、官、學的合作方式來充實場館永續經營的內涵,試問部長,地方政府如此這般與學界緊密合作研究的規劃設計,難道還不夠用心嗎?
    6.最後本席要向部長懇切拜託,雖然自520以來,自大陸地區來台的觀光人數減少,但新政府不是一直強調要拓展日、韓及新南向的觀光客源來彌補和取代嗎?所以促進觀光相關建設的腳步還是要持續向前,不容懈怠。而目前花蓮縣所規劃興建的石藝博物館係以玉石工藝觀光基地、工藝創作發展基地和文創產業育成基地等三大面向,作為促進地方產業發展觀光的主軸。所以請部長在此結合產學資源來開拓藝文空間及塑造觀光新亮點的興建案,要求部內予以支持協助,讓地方可以感受新政府對於資源均衡分配的善意?
    主席:繼續進行討論事項。討論事項第一案是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0案,這些解凍案都是檢送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各位委員有問題就提出來,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予以解凍,現在逐案來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一)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 柯委員志恩
    本席對本案有異議。主席處理的速度這麼快!
  • 主席
    因為時間的關係啊!
    柯委員志恩:總共21案,我只對7個案子有意見。針對第(二)案,我所要強調的是,文化部必須針對上一任委員所提出的問題做說明。第(二)案是文化部對於青年人口推動各項文化之說明,其實你們提出的東西跟當時提案委員的案由不太相符。另外,有關成果的部分,你們也必須說明為什麼文化部要減列文化產業情報趨勢的經費,是文化部認為對趨勢已經蒐集完畢,沒有繼續的必要?還是因為成效很差,所以要刪除?我覺得對於要積極發展文化產業的文化部而言,這是滿奇怪的決定,所以請文化部針對本席的質疑做一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做說明。
  • 鄭部長麗君
    請綜規司洪司長說明。
    洪司長世佑: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當時是說提出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我們已經委託台經院在執行。執行的部分包括3個,第1個是有關青年參與文化事務和文創產業的調查研究;第2個是大專院校青年涉獵文化活動的現況追蹤調查;第3個是青年文化輿論的大數據分析。以上3個研究案主要是針對青年參與文化事務和文化政策,用以作為我們未來制定文化政策的參考數據。
    柯委員志恩:我瞭解,但是當初蔣委員和何委員所提出的……
    主席:柯委員,我是提書面報告之後就可以動支了,他們已經提出書面報告了。
    柯委員志恩:他們提出書面報告,你認為可以嗎?
    主席:我OK,如果柯委員認為還有需要補充說明的地方,請文化部再為委員補充說明,好嗎?
  • 柯委員志恩
    好。
    主席:對第(二)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三)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本席對第(五)案還是有一些疑義,雖然只有100萬,當初黃委員國書是質疑臺灣歷史博物館的預算中有關宣傳文宣及推廣等經費跟文化部所編列的部分有重複編列之嫌,但今天我們從文化部的報告中只看到你們做了哪些文宣,完全沒有解答委員的疑惑,而且對於非典型人力問題的說明是闕如的,這是最主要的部分。
  • 鄭部長麗君
    請臺灣歷史博物館王館長補充說明。
    王館長長華: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最主要凍結的原因不是針對我們博物館跟文化部重複編列,最主要是針對博物館的行政跟公共服務組、展示組在預算書裡面的行銷用詞有所重複,向委員報告,這三個不同組的工作各不相同,但是可能在編制預算書……
    柯委員志恩:但是你給本席的報告說明裡面並沒有你剛才陳述的內容,我們只根據你提出的文字內容做比對,進而決定是否予以解凍。
  • 主席
    請把剛才的說明內容送一份簡要報告給柯委員。
    王館長長華:是,謝謝委員。
  • 主席
    對本案還有沒有其他意見?
  • 柯委員志恩
    黃委員對於非典型人力的部分怎麼都沒有講話?
    主席:黃委員沒有意見了,他有說了。
  • 柯委員志恩
    你OK了嗎?
    主席:黃委員接受了,大家也可以接受,本案同意解凍。
    請問各位,對第(六)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陳委員學聖:本案跟後面幾個案子都有關係,是屬於創投的部分,前段時間因為樂陞案,有人質疑炒股,也有人說文化部在創投過程中也涉及到類似有一點官商勾結,你們查的情況怎麼樣?
    主席:陳召委,針對這個議題,你以後質詢再問嘛,現在是處理解凍案啊!
    陳委員學聖:解凍案跟這個有關,這幾個案有關創投,不能講一下嗎?當時講得沸沸揚揚,說我們的創投裡面有護航之嫌,本席只是問你們查得怎麼樣?
    主席:我另外針對這個議題排專案,好嗎?
    陳委員學聖:不是,現在就可以回答啊!
    主席:當初我是講文創創投基金的問題,我再另外排專案啦!
    陳委員學聖:召委,你處理的速度不能快成這樣子啦!
    主席:不是啦,我們就是按照慣例,只要檢送書面報告始得解凍嘛!
    陳委員學聖:但是我可以問,我只問這個案子,因為這個案子涉及到過去的創投裡面到底有沒有官官相護。
    主席:這個書面報告的這個案子跟你講的樂陞案並沒有關係,好不好?
    陳委員學聖:本席也當過主席,主席如果這樣的話,就不好做了。
  • 主席
    我只是建議嘛!
    陳委員學聖:我只是請他們回答而已嘛!我只問一個案子,我也不問第2個案子,接下來我只問藝術銀行,就不問別的了,你總不能讓我不發言吧!
    主席:有,我讓你發言了。
    陳委員學聖:我現在請你們講,對樂陞案你們在創投的時候到底有沒有官官相護?我只問這麼簡單的問題,因為當時爆發樂陞案時,你們講得好像證據鑿鑿,我想問現在查得如何了?
  • 主席
    請鄭部長簡單說明。
    鄭部長麗君:因為它是發生在101年、102年,是樂陞的子公司轉投資的蘑菇案的相關投資,當時是跟一個創投公司政府對等投資,我上任之後進一步瞭解,當蘑菇案倒閉之後,其實部裡在104年是有請這個創投公司提起相關調查,要進行法律行動,我已經要求創投公司加速進行法律行動,還是要維護政府的權益。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就是委員提到相關的投資的過程,評選委員應該是創投公會當時被委託的單位提出來的,司長已經在進行瞭解,這些過程我們都會詳加瞭解,也會加速法律行動,這是我上任以後我們這邊在進行的兩項工作。
    陳委員學聖:我不是很滿意。樂陞的股票已經變成壁紙,當時事情發生的時候,你們說是官官相護,說得罪證確鑿,然後說是一個空頭公司,是一個詐騙集團。查那麼久,今天為什麼不給我具體回答說有,說就去防堵……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不是投資樂陞,本部不是投資樂陞。
  • 陳委員學聖
    是投資一個蘑菇案……
    鄭部長麗君:不是,不是,蘑菇案是有接受樂陞投資,它也有接受創投公司和政府的投資。我們是針對蘑菇案的後續法律處理及後續經過進行調查,並不是針對樂陞,這兩個案子的情況不太一樣。
    陳委員學聖:你就簡單回答,一個禮拜跟我講答案。
    鄭部長麗君:如果委員垂詢,相關的調查我們都會定期來說明。
    主席:相關的資料及相關的調查進行程序,在一個禮拜之內……
    鄭部長麗君:未來會進行國發基金的投資,我現在已經請部裡針對整個投資的評估的模式及制度,做比較全面性的檢討。
    主席:我之前有建議過部長,國發基金的評估及評審委員的遴選、聘用、審核機制要再改進。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正在進行檢討。
    主席:好,第(六)案准予解凍。
    繼續處理第(七)案。
    請問各位,對第(七)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本席還是要質疑一下,在第(八)案的部分,訓練報告只看到量化呈現,像參展的單位、國家數、參觀人數、滿意度這些數據,是我們以前在評論當中最不想看到的,完全看不出效益,當初委員就是希望能夠看出在整合之下到底有多少提升產業的綜效,可是這裡面都是數字、數量,我還是得要看到有哪些具體做法,可以告訴我們明確的效益,而不是給我們最簡單的人數和滿意度的數據,那是最容易達到的,最容易呈現的,我們完全沒有看到績效,我覺得這部分還是需要主席裁示,需要告訴我這些事情怎麼做。
    主席:剛才部長說好,會後再趕快把剛剛柯委員要的相關資料送給柯委員,不要量化的資料。
    蔣委員乃辛:請問,文博會的產業效益是怎麼算出來的?
  • 鄭部長麗君
    我請文創司司長來說明。
    陳司長悅宜:報告蔣委員,文博會的產業效益是在文博會現場當中及後續談成的訂單當中,我們會去洽詢所有廠商,業者會提供給我們所有數據,然後我們加總起來,所以這是根據現場的交易和後續的訂單所產生出來的數據,數目是4.77億。
  • 蔣委員乃辛
    可是上面寫的是3.93億。
    陳司長悅宜:是第19頁,寫的是4.77億。
  • 蔣委員乃辛
    可是我看的是這個。
    陳司長悅宜:那是去年的,今年是4.77億。
    蔣委員乃辛:你桌上那份是什麼時候給我們?開玩笑!我們這幾天天天看你們去年的資料,然後你現在告訴我不對,要看現在的資料,這資料怎麼是現在才拿來的呢?這是關係文書上面寫的東西欸!
    主席:請相關單位與時俱進,把到目前為止的正確資料提供給本委員會委員。
    蔣委員乃辛:這是不是開玩笑?我們是看關係文書,然後你今天報告拿出來是另一個東西,那以前送來的關係文書算什麼?我們這段時間準備審查今天的解凍案,都是看關係文書,關係文書又不算數……
    陳司長悅宜:對不起,報告蔣委員,因為後續的訂單是陸陸續續一直增加,我們陸陸續續一直統計,所以才有4.77億這個數字。抱歉,抱歉,可能那個時候……
    蔣委員乃辛:如果有時間差的話,你一開始應該講關係文書上寫的是多少,現在是多少,否則的話……
    主席:蔣委員的話是對的,請各位官員注意,送到立法院的每一份文書、每一個時間點、每一個數字都要寫清楚,即使有時間差,也要明白地讓委員知道。
    鄭部長麗君:可能關係文書送來的時候時間比較早,因為同仁有update新的數字,不過應該把關係文書上的數字再重新登錄。謝謝委員提醒,這一點我們以後會注意,讓委員瞭解數字的時候……
    蔣委員乃辛:禮拜六、禮拜天我都在看這本關係文書,花了兩天的時間看完以後,你告訴我這本不算數。
    鄭部長麗君:也沒有不算數,是有時間落差,因為文博會剛辦理完,數字還在累計中,以後我們會把關係文書的數字也一併說明。
    蔣委員乃辛:我提到這個問題,我只是想知道,現在每年都在辦文博會,文博會到底只是一個大拜拜,還是真的有提升產業的效益?所以我想要瞭解這個評估是怎麼算出來的,現在給你的數字資料是不是到最後真的有簽約,是不是真的有訂單,還是只是當時一個意向而已,這個都應該去深入瞭解。說實在的,關係文書我都看過了,可是我覺得每一篇好像都在強調自己做得多好,可是我們的問題都沒有寫出來。像剛剛處理的第(二)案,我來得晚,案子已經通過了。
    主席:蔣委員,你需要的資料,我請他們會後再補給你。
    蔣委員乃辛:我當時提的問題,在這個關係文書上都看不到。
  • 主席
    剛剛柯委員有幫你問。
  • 蔣委員乃辛
    都沒有啊!
    所以你們要針對這個地方寫書面報告時,應該要看一看我們當時凍結預算的提案內容,希望你們知道我們要瞭解的是什麼東西。你們在寫的時候就應該針對我們提案的一些疑問,把它寫出來才對。
    主席:蔣委員講的這個是對的,請各位官員在回答每個委員在凍結案,做書面報告時,請針對問題來解釋說明清楚。
    蔣委員乃辛:主席,所以我講的有道理,對不對?
    主席:有道理,所以我請他會後再補更完整、更符合您的問題、更符合您需求的報告給蔣委員。
    好,既然本案已經沒有問題,就同意解凍。
    處理第(九)案。
    請問各位,對第(九)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蔣委員乃辛:對於第(十)案,我真的無法同意解凍,因為所有的問題在關係文書上的說明只有3行字,有關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這筆預算只有3行字,然後把你們一些業務名稱統統寫上去而已,包括金馬獎、影視法規的修訂、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南北流行音樂等等,就把你們工作的大項目全部寫上去而已。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請影視司局長來補充說明。
    徐局長宜君:報告委員,當初這案子被凍結的理由是因為希望我們在博物館給學生優待票的案子不取消,我們主要的說明是在研商的情形,當初這部分是放在我們的預算下被凍結,主要目的不是凍結影視司的內容,所以我們才把重點放在怎麼處理當初解凍的理由這部分去做說明。
  • 蔣委員乃辛
    是凍在這個地方啊!
    徐局長宜君:不是,是當初……
    鄭部長麗君:已經處理過了,是針對學生優惠門票的具體項目,同仁說已經協調處理完成了。
  • 主席
    協調完成了嘛?
  • 鄭部長麗君
    所以不是針對影視音的業務。
  • 蔣委員乃辛
    那影視司和影視局什麼時候要合併?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蔣委員乃辛:你的報告上面寫的,關係文書上這樣寫啊!你們決定要這樣子做,只是修法而已啊!
    鄭部長麗君:從上一屆委員會,大家有這個期待……
  • 蔣委員乃辛
    你們這樣子寫啊!對不對?
    主席:我們有期待,請部長趕快斟酌研議,然後來專案報告。
    蔣委員乃辛:既然這樣子寫,要我們解凍,我當然要問你們準備什麼時候修法,準備什麼時候做嘛!
  • 鄭部長麗君
    目前部裡面正在研議中。
    蔣委員乃辛:在龍部長的時候我就提過,你們的關係文書上講104年12月23日及104年12月31日兩次會議已經決定要朝這個方向去做,要準備修法了,可是現在都已經是105年10月了,什麼時候修?我只是想知道。
  • 鄭部長麗君
    目前我們都會在部裡面研議。
  • 主席
    我們負責任的鄭部長會再研議。
  • 蔣委員乃辛
    這個東西還要研究?
    鄭部長麗君:因為涉及合併後未來這個司要怎麼運用,藉由這個機會,會再就文化部的組織做一個整體的檢討,需要一些研議的時間,我會儘速推動。
    蔣委員乃辛:部長,影視司和影視局應該要合併了,一個管政策,一個管執行,然後司、局之間又有點矛盾,所以司、局合併成為一個署應該是未來的方向,至於原來的司,如果要放棄,你們文化部當然不會願意。
  • 鄭部長麗君
    我們當然不願意放棄。
  • 蔣委員乃辛
    那你們要趕快想你們要做什麼事。
  • 鄭部長麗君
    是有想法。
    蔣委員乃辛:想兩年了,到現在還是在研議。
    鄭部長麗君:讓行政院來協調好了,因為我要跟行政院協調,所以我都在努力中。我擔任委員的時候,我跟蔣委員大家都有這個共識,所以我會積極來協調。
    黃委員國書:乃公講的那個是大哉問,最近如果要做文化部的組織調整,要一併調整,除了影視局、影視司之外,還有文資局、文資司,也要變成文資署,我要幫文資局講話,要全面性調整。所以這是整個制度的問題。
  • 主席
    所以下次我們再就文化部的組織編制調整排專案報告。
    這個預算和那個大哉問的議題不太一樣,我們就同意解凍。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覺得你對鄭部長太好了。
  • 主席
    沒有啦!
    蔣委員乃辛:我們就這麼一點點時間,不多給我們一點時間。
    鄭部長麗君:召委是非常慎重的,本來這幾個案子是送書面報告就能解凍,召委非常慎重,透過委員會來處理,絕對不會偏厚文化部這邊。我們尊重召委的安排。本來是送書面報告就解凍,我們非常尊重召委安排,尊重委員會的意見。
    陳委員學聖:我有問過,大院交下來以後就是送交委員會處理,處理不表示就是備查,所以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其他案子,由我負責的部分,就沒有這麼快。
  • 主席
    我們是有效率。
    陳委員學聖:你看,主席都沒有坐下來。
  • 主席
    我們是有效率。
    如果大家對書面報告不滿意,文化部就再補充說明。
    蔣委員乃辛:雖然有書面報告,但是我們還是沒有同意解凍啊!
    主席:關於這個案子,剛剛大家針對書面報告有一些疑問,我們請文化部再補充更完整的書面報告。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同意解凍,繼續處理下一案。
    蔣委員乃辛:主席,鄭部長是我們過去的同事,所以解凍案時你比較熱心一點,但是審預算時拜託你不要一直站著。
    主席:不會,不會。
  • 蔣委員乃辛
    我也希望文化部在我們審預算時準備的資料能夠詳細一點。謝謝。
    鄭部長麗君:隨時告訴我們,我們會補進度。
    主席:好,審預算的時候我會更謹慎。
  • 蔣委員乃辛
    不能站著。
    主席:不會,我會坐著。但是就像您所說的,我們會請文化部下次審預算時一定要把明年度的預算相關說明說明清楚。
    現在處理第(十一)案。
    請問各位,對第(十一)案預算解凍,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我認為書面報告如果沒有符合委員的要求,還是可以退回重寫。
    關於第(十一)案,有兩個部分要請教,第一,公視委製的節目超過六成,感覺起來公視好像是一個發包的單位,針對這個狀況,到底要祭出什麼手段來改善?我一定要在報告中看得出這個東西。
    第二個部分也沒有辦法解答我們的疑惑,行政院核定的高畫質推展計畫已經在104年結束,現在這個高畫質影音推展計畫到底差別在什麼地方?雖然我同意公視能做出非常好的節目,但是它也不能永遠由政府不斷地去補助,重點在於到底要建立什麼樣的環境讓業者可以投資,民眾願意收看,光是這個層次,這份報告書沒有我們需要的解答。就這兩個問題就教於公視。
    鄭部長麗君:這兩個問題是不是容我先請同仁回答,我再補充?
  • 柯委員志恩
    好。
    王司長淑芳:高畫質是現在的主流,而超高畫質是未來的趨勢,這兩個計畫還是有點不太一樣,我們還是希望未來讓公視就超高畫質的部分做一些人才培育及提升轉播設備的工作,在高畫質部分的經費挹注,我們還是希望能讓節目能夠有更多元的創意,滿足不同的族群。
    鄭部長麗君:關於自製和委製的部分,委員的意見,我讓公視來討論,因為委製的目的也是希望透過公視的資源帶動整體影視產業,所以究竟自製比較好還是要有一定比例委製,這個問題我們請公視董事會來……
    柯委員志恩:這個問題涉及公視的定位,其實公視的人力、人才非常多,如果公視真的淪為轉包單位的話,非常可惜,這部分應該要慎重檢討。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意見我們轉給公視,這個問題涉及公視之於影視產業之間的合作關係及其帶領的角色定位問題,委員這兩點意見,我們都請公視來進一步討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關於超高畫質的部分,董事長今天來拜訪時提到有一部OB車已經太小了,我現在要問,你們的OB車真的有在兼顧不同族群、不同地區的需求嗎?其實沒有,這一年來使用OB車的執行率到底是多少?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也涉及公視的董事會,我們某種程度還是要整體規劃,他有他的看法,所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今天編出了這個預算,到底有沒有辦法使用?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是不一樣的,它是超高畫質……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這是去年凍結今年度的預算……
    鄭部長麗君:高畫質的預算是用在節目製作,並不是OB車的採購。影音推展是節目的部分。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你有提到有關辦理的情形嘛!
    鄭部長麗君:對,這是節目製作的經費,以高畫質的方式來製作影響相關節目。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也是要搭配新的轉播。
    鄭部長麗君:轉播會是在其他計畫,是在超高畫質示範製作中心相關設備建置計畫,這兩個預算不太一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此外,你們在處理高畫質中心,不管是攝影棚或其他相關的部分,過去公視1920的狀況就是不整合採購系統,我希望公視自己要檢討過去所發生的事。
    主席:高潞.以用委員的意見就請文化部轉達給公視的董事會,還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然剪輯及製作中心觸控室的系統是不一樣的,這就是過去公視所發生的問題。
    主席:還有委員所提到有關公視在執行方面一些細節的問題,請在會後馬上把資料提供給高潞.以用委員,也請公視再次向委員說明。針對第十一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二案。
    陳委員學聖:當初龍部長提這個案子,我就說不要到時候「人去政息」了,這些字我都記得很清楚。現在已經換了新部長上台,藝術銀行要繼續做嗎?當時你我都反對,我是強烈反對!他花了5,000萬元修一間房舍,真正的關鍵是怎麼讓典藏的這些畫流通?怎麼讓全世界看得到?你們現在只有收藏,但是沒有行銷,所謂的行銷只是放到各部會、各公共場所,那是沒有用的!要專業的人來做,所以我問會不會「人去政息」?你怎麼編列下年度的預算?
    鄭部長麗君:當時我也質詢過,當初是以公共出租的方式,尤其是國公有的相關先行。據我了解,其實同仁已經改善了,將出租的部分多元化,我希望未來不只是出租,更希望進出都要有更多種流通的可能,包括它不僅要出租,也可以跟民間市場結合,甚至結合國家典藏制度。所以別讓藝術銀行進入作品只有單一種流通的可能性,對委員的這個提醒,我記得了,會請藝術銀行接下來的計畫能夠更整體地檢討,並且確保藝術品透過藝術銀行進來,能夠促進進流通,讓它有更多被欣賞的機會與更多種多元的可能。
    陳委員學聖:我簡單的切入,11月有一個臺灣最大的藝術市場交易會─台北藝博,我如果是你,一定會讓藝術銀行參加,因為既然支持台北藝博,當然要有空間把年輕藝術家擺出來。照你剛才的回答,你們真的沒有抓到我要講的,你們是公部門,但要有畫廊經營畫家的精神及專業,不然畫家被藏在倉庫是沒用的!
  • 鄭部長麗君
    我請館長來補充說明。
    蕭館長宗煌:基本上,因為台北藝博會以銷售為主,所以參展單位的重點都在銷售。
    陳委員學聖:我要打你的屁股了,我真的很生氣!你們還有一個區塊。
  • 蕭館長宗煌
    made in Taiwan。
    陳委員學聖:對,就是文化部支持藝術性演講,你還給它一個區塊。我講的話都是有所本,你就回答我!
    梁司長永斐:第一個是我們把藝術演講的部分加入處理,第二個是明年ARTTAIPIE的MIT部分已經進入第10年,我們找來所有年輕的藝術家作一個專區,甚至我們規劃以後讓這些年輕藝術家能夠在各個場館有展覽的機會,這部分明年會有一個專區。
    陳委員學聖:不只這個,你們今年在高雄也辦得不錯,台中也有,我覺得文化部真的不要只有公部門的想法,你們要跨出去,而且文化部有支持補助的案子就相對要求給年輕藝術家有露出的機會,今年的預算我就讓你們過了,至於明年的預算,我一定看你們最近的作為,可以嗎?
    主席:可以。剛剛部長講得很有道理,我支持你,所以我們同意解凍,但是也請文化部針對剛剛陳委員說的幾個部分,對於藝術銀行未來計畫的修正以及未來的方向應該要調整等等,陳委員今天這樣的發言深得我心,我想大家都同意,決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三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四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五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柯委員志恩:我個人覺得第十五案的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它的據點及成效如何,我真的沒有看到,而且到底目前有幾個據點,我覺得這種實體文化目前有6處是不是要做租賃的經營,到底達成率是多少?這些東西有點太空泛、抽象,讓我抓不到主軸,你們要不要稍微花個時間來陳述一下,這夯不啷噹也是1,000萬!
    主席:謝謝柯委員。當初很多委員質疑全球佈局專案辦公室在幹什麼,所以我們希望文化部說明這個辦公室的功能以及未來定位的調整,這是以前龍應台部長最自豪的政績之一。
    鄭部長麗君:因為已經有一些調整,容我請司長來說明一下。
    吳司長紹開:我們全球總共有12個駐點,但是已經沒有專案辦公室了。
  • 主席
    柯委員要問的是你們對全球的佈局、駐點、功能及角色定位的調整。
    吳司長紹開:有關現在全球的佈局,事實上有12個駐點,我們都有年度計畫,全部都在執行,而且目前業務執行率已經達119%。
    鄭部長麗君:因為全球佈局是一個中程計畫,不是今年提的,所以是從好幾任前首長就有的一個長年的中程計畫,它的目標很宏大,的確在執行面上要強化能量。我已經請我們的駐點進行轉型,也就是要在國內建立一個交流的中央廚房。除了連結文化部各單位的業務,也要跨部會連結,國家政府做為一個中央廚房,每個駐外的點要針對當地的文化發展與文化產業市場深入了解,換言之,什麼樣的文化價值我們可以介紹過去輸出,什麼樣的文化產業適合切入,我們會針對每個當地國進行設計。當然也會對針對洲的特性選擇重點,譬如南向、歐洲的部分,所以會有必修課,也有選修課,也就是會有一些各國都要推動的共同項目,以及針對當地國進行橫向的文化交流、文化輸出、價值輸出與產業輸出,我會進行比較深入的文化外交體系整體檢討。
    柯委員志恩:鄭部長比較能夠抓住我剛才所要問的點,你可不可以在報告上說明,否則我們只能在預算上好好地監督,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預算的部分我們會提出來,謝謝委員。
    主席:我再提醒一下,你們回給我們的報告與說明,可以不要是很形式、官僚的數據報告嗎?請多給我們切合問題的方向、策略、佈局,還有很多能夠讓我們比較看得懂,也可以有感的說明,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我會請同仁加強將現在進行及未來的方向更清楚地說明。
    蔣委員乃辛:雖然是書面報告,可是好像都在寫文章一樣,寫得都很亮麗,但沒有實質的感覺。譬如哪一筆預算、辦了多少場次、多少人參加,然後呢?預算的目的並不只是讓你們辦活動,多少人參加而已,人來了以後,後續的效果是什麼?如果是產業,產業有沒有因此提升?如果是文資,有沒有因為辦活動讓文資保存得更好,這才是我們的重點,而不是辦多少活動、有多少人,我覺得這部分能在這次審預算稍微修正一下。
    主席:我們都很期待,把頭腦裡面制式化、數字化的官僚形式上的東西修正一下,期待看到不一樣的說明,謝謝蔣委員。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六案。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第十六案真的太答非所問了!這不是委員當初所問的問題,廣播電視事業的輔導是包山包海,雖然委員的題目也是非常多元,但是提出這麼多案由,文化部卻輕輕鬆鬆告訴我們,補助製作高畫質電視幾案、辦理電視作業幾案,數位內容則是辦多少研討會,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到底知不知道我們要問的重點?重點是你們現在經費不足,而且方向有一些偏差,產業又有一點脫節,所以你們希望在這個過程當中,面對這麼多演員外流、產業環境這麼惡化,要提出一些檢討。到底你們有沒有說明?沒有!都是給我幾例、幾案,我覺得第十六案,對不起!真的是最答非所問的一案,我一定要強烈提出!
    鄭部長麗君:局裡給委員的數位報告有說明未來的方向,這是比較簡要的辦理情形,不過我們會後再陳送一次給委員,因為書面報告提到成效的檢討及未來工作的重點方向,有比較詳細的說明。這部分是我很重視的未來政策轉型,後續的書面資料再進一步補充給委員。
    主席:請將完整的書面報告再送一份給柯委員,至於柯委員所要求的未來政策方向與執行成效,成效不是只有量化的數字,而是希望還有質化的探討及推廣。請針對這個部分再補充,送給本委員會的其他委員。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八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十九案。
    陳委員學聖:新館何時會開幕?不見得跟館主任有關,但是很多人在罵,因為很多人期待開幕的戲,結果現在好像要移到台中演,是不是?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 鄭部長麗君
    容我請主任說明。
    方主任芷絮:目前臺灣戲曲中心正在試營運,原先是因為劇場設備周轉不靈,事實上,目前大表演廳的設備有問題,所以原來國光劇團的演出,包括國樂團、豫劇團的部分,因為現在大表演廳的廠商有問題。
  • 陳委員學聖
    那怎麼辦?什麼時候會好?
    方主任芷絮:目前正在積極處理當中,本來預計是10月底,因為已經無法進行,我們現在預計11月底看看整個情形再決定。
    陳委員學聖:看你講得有氣無力、拖泥帶水,不太像是你的個性,你一向是快人快語!
    鄭部長麗君:部裡的要求是要如時如質,尤其劇場又是非常專業,現在是關鍵的專業設備廠商財務出問題、周轉不靈、倒閉,所以第一個是專業的部分一定要補強,第二個是我還是要求完成整體公共安全的推演,因此我覺得如時如質與安全是最上位的原則,所以我還是會責成戲曲中心將這幾個原則抓好,當然時程也非常重要,針對節目安排的衝擊,我一定會請他們兼顧演藝團隊的收入以及觀眾權益的替代方案,所以在兩個面向,我都會要求全面來兼顧。
    陳委員學聖:等我們審查106年度預算時,希望有好消息,當時你及洪前部長都以為要開演了,很開心!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已經責成楊子葆次長常常到現場去看。
  • 陳委員學聖
    安全第一!
  • 鄭部長麗君
    我會全力督導。
    主席:我們祝福,希望下次考察時已經統統完成了。
  • 陳委員學聖
    下一屆了!
    主席:時間沒有那麼長,不需要那麼久!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現在處理第二十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解凍。
    二十案解凍案均已處理完畢。繼續處理討論事項第二案,有關「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李彥秀委員說一定要替他轉達他全力支持,要我們不准反對!
  • 蔣委員乃辛
    這個是上次鄭部長提的案子。
    鄭部長麗君:這是整合所有委員提案一起處理,當時所有委員都有提案。
  • 蔣委員乃辛
    你當時提的案由現在有沒有做到?
    鄭部長麗君:當時是很多人都有提案,也說要實地查看,所以召委已經安排考察了,委員都非常關注。
    蔣委員乃辛:我只是想請教,鄭部長還是鄭委員時提的案子:「文化部如何跨部會發展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之潛力進行研議後,再向委員會就檢討成果,就中心後續經營提出專案報告。」
    鄭部長麗君:現在這個提案最重要的是強調軟硬併行,所以軟體要促進,流行音樂不是只有場館,而是要做產業基地,包含中央……
    蔣委員乃辛:我不希望只有硬體,軟體的部分一定要配合。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經濟部與台北市政府有成立小組,針對這部分進行未來的規劃,謝謝委員。
    蔣委員乃辛:我再請教一下,北流當時的設備規劃設計是找唱傳統戲劇的專家,並非找流行音樂的專家,所以音響流值的時間跟歌劇不一樣,所以當時歌劇的專家說應該要按照歌劇去做,可是流行音樂跟歌劇不一樣!這個有沒有……
    鄭部長麗君:因為一開始是以表演藝術的專業設備思考,已經納入流行音樂界了。
    蔣委員乃辛:還有一些在學校教流行音樂的老師建議,將來北流完成以後,是不是可以推策流行音樂教育的場地?錄音間是不是可以提供學生租用來培育人才?
    鄭部長麗君:這兩點納入名人館並與教育接軌,因為除了演出以外,都可以提供出來給業界製作、錄音及學校培育人才使用,這個已經協調,也都會納入。
  • 蔣委員乃辛
    尤其是學校的人才培育問題。
    鄭部長麗君:我們非常重視委員對於北流的意見,我都會積極關注有沒有納入推動。
    陳委員學聖:我完全支持北流,但它周遭的地一定要先整合,發揮強勢部長、專業部長及有影響部長的特質,如果你能夠納入旁邊中華電信那塊地,透過以地易地,整個發展都不一樣。
    第二個,大陸交流事務部分,你們已經做了微調,我不想多問,但是,106年度你們要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關於北流周邊,我們已經跟台北市都發局反映過,也會持續跟北市政府橫向協調。
    主席:北流部分的這個預算案,大家就沒有意見了?好,本案同意解凍。
    報告委員會,針對本日議程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或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有關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部分解凍案20案及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案,業已處理完畢,請依處理結果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有10案。進行第1案。
    1、
    人權與自由是全世界普世的價值,也是臺灣重要的軟實力。文化部直屬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於民國100年10月19日成立,100年12月正式掛牌運作。期能以博物館群為概念,納入全國各縣市不義遺址,建構臺灣公共歷史資產面貌,建立全面的臺灣人權史觀。建請文化部參酌世界各國轉型正義與博物館案例,提出國家人權博物館未來常設展規劃構想,期能以成為亞洲指標性的人權博物館為目標,爰請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張廖萬堅
  • 連署人
    蘇治芬  吳思瑤  何欣純
  • 主席
    請問文化部對第1案有無異議?
    鄭部長麗君:因為是常設展,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推動都必須與民間人士尤其是受難前輩、相關協會一起討論,所以,是否讓他們有比較長的時間如6個月……
  • 主席
    半年。
  • 張廖委員萬堅
    好啦!半年。
  • 鄭部長麗君
    常設展的部分。
    主席:好,改為半年,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2案。
    2、
    文化為一個國家軟實力核心,為提升國民美學觀念、培養具有豐富人文素養和創新能力的新公民,結合教育部及縣市政府現有藝文資源共同規劃「文化教育體驗計畫」,建請文化部綜整國內藝術文化資源並廣納各界意見,評估涵括藝術、音樂、美學、閱讀、人權、建築、社區文化、文化資產等多元層面納入文化教育體驗計畫,俾利此案計畫推動,爰請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張廖萬堅
  • 連署人
    蘇治芬  吳思瑤  何欣純  蘇巧慧
    鄭部長麗君:關於本案,本部業已與張廖萬堅委員討論過,有關文化教育體驗計畫,我們在行政院會報下會有一組,我們會有先導計畫,但完成整個規劃需要一點時間,所以,已跟委員討論過,看看能否改成半年?
    主席:好,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為了拯救臺灣戲劇、振興我國影視產業發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日前宣布將修法強制無線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在黃金時段播送本國自製節目,此將創造大量自製節目的需求數,光是無線電視頻道就可能高達3,000多小時。
    惟我國影視產業因長期欠缺足夠資金,願意投入戲劇製作者越來越少,根據文化部統計,電視劇自製的時數,從前年(2014年)開始下降(-5.75%)。即便文化部每年補助製作資金,但每年能補助製作的時數最多513小時,無法滿足現行頻道多、節目時數多的需求。為使影視產業能有充足資金能用於製作優質戲劇,建請文化部研議籌設是具自償性、獨立性與專業性的影視基金之可行性。
  • 提案人
    張廖萬堅
  • 連署人
    陳學聖  李麗芬  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柯志恩  何欣純  黃國書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 主席
    文化部有無意見?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 主席
    現場所有委員統統加入連署。
    鄭部長麗君:謝謝,因為設立基金也是本部的政策立場,感謝委員會支持。
  • 主席
    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4案。
    4、
    1.長期以來政府於國家大門桃園國際機場,邀請故宮、歷史博物館等博物館進駐文創商店,作為我國行銷文化軟實力及推行文創產業的領頭羊。如今故宮及史博館,被迫於年底面臨文創商店撤櫃的命運,然而商場已不缺一菸一酒一名牌包,文化部應秉持文化至上的態度,與交通部進行溝通,共同讓桃園機場公司非一昧以商業掛帥。
    2.當博物館進駐國際機場已成為世界潮流的時候,我國桃園國際機場卻反其道而行,讓博物館撤離機場。因此為保障我國文化及文創產業,應在機場以「文化寶藏走廊」為概念,除原有故宮及史博館外,並邀請史前館、中研院等其他博物館或研究機關共同加入,展示文化研究成果或複製展品,讓機場不再是機場,而是我國獨一無二的文化大門,讓沒有機會深入接觸臺灣文化的國外旅客,有機會能夠在機場欣賞、認識臺灣文化精采之美。
  • 提案人
    陳學聖
  • 連署人
    何欣純  蔣乃辛  柯志恩  張廖萬堅  蘇巧慧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吳思瑤  李麗芬  黃國書  鍾佳濱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非常認同這個概念,所以我們遵照辦理,全力推動。
  • 主席
    本案照案通過。現場各位委員統統加入連署。
  • 黃委員國書
    審計部有意見。
    主席:我們通過我們的提案,審計部不能有意見。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已經跟交通部賀陳部長討論過,大方向都有共識,只是在落實的執行面上還要做細部的協調。
  • 主席
    好。照案通過。
    進行第5案。
    5、
    文化權為基本人權,不應排除老人、身心障礙或其他行動不便者,故文化部應積極改善展演場館的無障礙空間,諸如進出口與聽眾的座席、上下表演舞台的空間,且文化部舉辦或補助辦理之活動皆應比照辦理。舉例來說,10月29日金音獎頒獎典禮,獲得最佳民謠專輯獎的郭明龍先生,他是拄著拐杖慢慢爬樓梯上去頒獎台上領獎,顯現相關文化空間的不友善。
    爰建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盤點我國藝文空間中無障礙空間與服務,並檢討改善措施,俾落實文化平權,塑造友善閱聽人與表演者的環境。
  • 提案人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 連署人
    李麗芬  鍾佳濱  陳學聖  張廖萬堅 吳思瑤  何欣純  蘇巧慧  黃國書
    主席:對於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這個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部裡面已經在進行這項工作,但一個月的時限有點太趕,是否可以給我們三個月的時間?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一定要做。
    主席:好,本案修正通過,現場所有委員統統加入連署支持。
    進行第6案。
    6、
    2016世界設計之都強調以公民設計、社會設計為基礎,以政策引領,讓設計導入政策推動及常民生活,以達總統揭示「讓設計成為臺灣不可忽視的國力」之目標。
    年輕設計界自發串連「Taiwan ReDesign臺灣再設計」運動,期待由每位公民日常生活出發,邀請民眾一起審視生活物件與規範,納入公民設計。其中,已優先啟動「證件重再設計」方案,從高鐵票、悠遊卡、身份證、護照、健保卡等,皆發起公民徵件,獲得設計界踴躍響應。
    此一公民參與「證件再設計」運動與行政院「文化會報」為促進民間參與文化事務、由下往上形成政策議題之運作方式相符,應予結合,跨部會推動。
    請文化部擴大與台北市世界設計之都辦公室合作並提供協助,利用文化會報平台,盤點各部會可啟動「公民設計」之素材,如將內政部即將全面換發之身份證納入討論議題,召開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具體讓設計導入政策推動及常民生活,以扶植公民設計,提升設計國力。
  • 提案人
    吳思瑤  張廖萬堅
  • 連署人
    蘇巧慧  何欣純  陳學聖  李麗芬  黃國書  鍾佳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主席:文化部方面,OK嗎?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現場委員統統加入連署,共同支持。謝謝。
    進行第7案。
    7、
    針對國內影視音產業之獎補助制度修正與改善部分,在九月份由黃國書委員辦公室主辦之「影視音產業補助政策調整與轉向公聽會」中,與會影視音產業無論是創作端或是運營端從業人士均反映,文化部應以具影視音產業戰略高度之政策規劃,重新調整影視音產業補助政策,並結合文化部未來規劃之「投融資、補助」雙軌制之方向,引導並確實協助臺灣影視音內容產業與國際對話。
    回顧在鄭麗君部長上台之後,即與電影從業人員一起就「電影法票房公開」的議題進行公聽會,博得各界好評。反觀在上次公聽會後,對於獎補助政策友善化與事權統一部分,文創司、影視局迄今仍未見動作,顯見文化部轄下單位依然尚未走出過去高高在上的恩給式補助心態,不願走下雲端跟國內創作人一起思考臺灣未來影視音產業發展的「策略」。是故,爰建議文化部於兩個月內,協助安排鄭麗君部長分別與影、視、音產業從業人員就獎補助政策優化與國家影視音產業政策之規劃,舉辦公聽會或座談會,展現文化部與影視音從業人員共同思考產業未來方向的用心。
  • 提案人
    黃國書
  • 連署人
    張廖萬堅 何欣純  陳學聖  李麗芬  蘇巧慧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個提案希望我來主持召開公聽會,尊重民意,這個非常好,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現場委員統統加入連署,共同支持。
  • 鄭部長麗君
    希望委員一起來參與。
  • 主席
    各位委員有空一定都要來參加。
    進行第8案。
    8、
    為活化閒置場館─台中市大里區「兒童藝術館」,台中市府預計結合在地文化以纖維工藝、版印藝術、漆藝藝術等工藝,規劃轉型為台中市第一座博物館「纖維工藝博物館」,並保留結合兒童教育之空間。104年10月19日曾安排前文化部考察現勘,今(105)年度文化部視察兒藝館申請解除閒置場館之列管,台中市政府於10月28日重新啟用,並舉辦「花漾染織─臺韓天然染織國際交流展」,顯見台中市政府活化該場館之決心,規劃相當完善,結合在地能量、展覽安排與整合資源皆規劃在內,致力發展台中市第一座市立博物館,不論改建或營運之軟硬體資源需求,皆須文化部之協助與經驗之傳承,於營運上方得完整,爰要求文化部就「台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案,予以協助營運規劃及預算補助。
  • 提案連署人
    何欣純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黃國書  陳學聖  李麗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蘇巧慧
    鄭部長麗君:關於本案,本部遵照辦理,我們同仁已經在進行作業中。
    主席:好,謝謝。本案照案通過。也請各位委員支持,在場委員統統加入連署。謝謝。
    進行第9案。
    9、
    有關文化場域中,「非典型勞動」屢見不鮮,如劇場工作者、視覺藝術工作者等,其工作性質,不論就薪資偏低或需另外兼職,或未能受工會或保險之保護,其權益、聘僱與勞動情況,長期不受重視。爰要求文化部一個月內會同勞動部,研議通盤檢討文化產業之「非典型勞動」型態及其權益保障與退休制度。
  • 提案連署人
    何欣純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陳學聖  黃國書  李麗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蘇巧慧
    鄭部長麗君:由於此需要跨部會檢討,是否給我們三個月的時間?
    主席:好,改為三個月,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10案。
    10、
    臺灣的影視工業日漸萎縮,長期以來缺乏行銷和資源有效的整合;而「影視園區」之設置,除營造國內影視產業環境、有助於培養人才、累積專業經驗,更由民間或地方政府視其需求、條件、能量,規劃設置影視基地強化影視產業產製能量。由各縣市提出需求,文化部予以整體評估規劃,係推動影視產業與在地連結之重要政策;台中市與臺灣電影發展的深厚淵源,加以氣候適宜,早期有許多製片廠和電影文化城設置於此,近年來更有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一把青等知名作品在台中拍攝取景。台中市發展影視園區有其完整規劃,除霧峰水景主題拍攝基地、水湳中臺灣電影中心,更持續爭取擴大計畫、更完整之中臺灣影視基地,結合附近學界影視人才培訓,爭取軟硬體同步發展,成為臺灣影視發展的基石。爰要求文化部針對全台影視生態系之願景,協同各部會積極協助中臺灣影視園區之建構。
  • 提案連署人
    何欣純  張廖萬堅 黃國書  吳思瑤  蘇巧慧  陳學聖  李麗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鄭部長麗君:報告召委,我們遵照辦理,因為建立全台影視生態系就是我們的目標,我們會積極評估、協助。
    主席:謝謝部長支持,也需要行政院及在場各位委員的支持。
    本案照案通過。陳委員,你要不要加入連署?
    陳委員學聖:放在台中,我心裡……
  • 主席
    我說的是全台影視生態系。已連署了?謝謝您的支持。本案照案通過。
    所有提案均已處理完畢。本日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各位。
    休息(14時36分)
User Info
蘇巧慧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新北市第5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