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星期四)9時7分至15時6分 @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席::因為G15案的提案委員尚未到場,先進行G36案至G38案。)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星期四)9時7分至15時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致政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國防部預算已經審查兩天了,今天繼續審查未完部分,全部審查完畢後才散會。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因為G15案的提案委員尚未到場,先進行G36案至G38案。
    G36、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106年度編列3億7,454萬4千元。惟105年度之預算至今凍結尚未解凍,影響各年度預算執行,又其「後續量產階段」之經費遲未揭露,不利監督。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原列3億7,454萬4千元,全數凍結,俟國防部完成調查並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適應  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王定宇  羅致政
    G37、
    有鑒於陸軍司令部委中科院建置「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因國軍目前使用中科院研製的國防部「衡山指管系統」、海軍「大成指管系統」等均無法有效具有互通能力,除影響作戰訊息傳遞時效及增加人員配置外,在國防預算捉襟見肘之際,各系統研製過程中造成重複投資,且各系統均有各自後續維護費用,浪費國防資源。為樽節支出,改善並提升國軍自行研製指管系統互通能力,爰提案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陸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凍結「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3億7,387萬6仟元二分之一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66萬8仟元二分之一,俟國防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後續指管系統研製通用軍規標準」及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 提案人
    馬文君  王定宇  蔡適應  江啟臣  徐志榮  羅致政
    G38、
    中華民國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分支計畫「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本年度編列373,876千元,由於「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尚未解決因通資技術的更新而造成作戰需求變更之現況,建請凍結二分之一,經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1.「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本年度計畫委託中科院執行系統工程設計,指管軟體開發、行動寬頻保密裝備研製及教育訓練模擬系統規格訂定。
    2.由於「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尚未解決因通資技術的更新而造成作戰需求變更之現況。
    3.爰提案要求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適應  馬文君  王定宇  羅致政  江啟臣  徐志榮
  • 主席
    請陸軍先說明G37案。
    全參謀長子瑞:從G36案到G38案都是有關迅合專案的提案,特別跟委員先做個說明,迅合專案是地面部隊專屬的指管系統,可以整合海軍、空軍還有迅安各系統,建立一個共同作業平台,是提供我們作戰區含以下的部隊指揮掌握、快速決策的系統,也是中科院國防自主的一部分,前述很多系統都是向美軍軍購的。目前軍團含以下就是聯兵旅以下的系統都是數位、類比各半,是屬於上一代的系統,已經採用十多年了,因為科技的發展迅速,尤其是通信的部分,這個迅合專案就是要跟迅安專案結合在一起,是一個全數位化的通信指管系統,就如同民間從2G、3G一直進步到未來成為一個高速大寬頻4G以上的系統。為了降低風險,我們特別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是從105年到110年的先導階段,這個部分的預算總共是23億元,明年我們編了一個軍團作先導實驗,等於說先有一個驗證的單位,之後再由六軍團驗證,下面包含兩個聯兵旅、15個營級、77個連級,還有各式戰甲砲車490餘輛。上次我也到委員辦公室針此去針此做專報,委員給我們很多指導,比如說增加360度的擴增實境鏡頭、穿戴式的生理監測系統及3 D立體圖台等等總共17項,中科院已回報會朝目前通資方面高科技的方向來執行,這幾個案子懇請委員能夠多支持。
    主席:這三個提案基本上都是凍結案,請江啟臣委員發言。
    江委員啟臣:這也是馬委員很關心的案子,105年的預算還在凍結中,還沒解凍嘛!所以問題就來了,105年還沒解凍,還續編106年的,就算解凍了,期程要不要調整?這個部分你剛才沒有說明。
    全參謀長子瑞:這部分我們還在持續請求解凍中,如果沒有的話,中科院已經做工項調整,明年的預算3億7,000萬元,我們會把工項調整到這部分裡面,中科院已經在預做規劃了。
  • 江委員啟臣
    你們打算什麼時候就105年度的預算提請凍結?
    何副司令安繼:其實這整個問題的重要性是在於我們有迅安以後,原來的迅安系統是有圖像的,但到了下面部隊就只能有通話的功能,致使整個平台及作業戰管指揮的系統沒有辦法連結,如果把這個系統建制完成後,不但陸軍一直到營連的作戰系統,從作戰中心衡山指揮所就可以同步掌握,同時也可以跟海軍大成系統、空軍強網系統連結,這樣才可以發揮聯合作戰的效果。有關今年預算沒有解凍的部分,我們會在今年完成委製書的修訂,完成後會跟委員報告,明年就開始要推行,再不推行,晚一天就有晚一天的風險。
    江委員啟臣:今年預算的執行其實都還有一些問題,也還沒有解凍,我們現在就審查明年的,不管明年會有什麼狀況,但照預算審查程序安排,今年還沒解凍,明年其實會出現一些不確定的狀況,所以我們才提出明年的預算也先凍結的建議,等今年的預算解凍了,程序完備了,明年提出報告後再解凍,否則明年度的預算不凍結,等於我們要求現階段凍結是沒有理由的。
    主席:因為這部分105年度預算是全數凍結,所以他們完全不能動。
    江委員啟臣:可是他們沒有來要求解凍,就代表有問題嘛!
    主席:有啦!他們有去拜託過,江委員現在只建議凍結大概不到一半,表示原則上江委員也同意他們開始啟動這個計畫。
    江委員啟臣:本席可以同意凍結一半,但是他們今年的預算尚未解凍,且解凍後也不代表整個計畫完成,明年還有很多變數,所以在預算控管上我們必須要凍結。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你們剛才的說法是現在系統還不可以互聯,可是每次提出報告的時候都說可以,當初建迅安的用意就是希望可以聯合作戰,衡山的系統其實已經是30幾年的老裝備,也大概用了30幾年,所謂的在各系統之間可以互通其實不完全正確,可能有些可以。從兩個方向來看,一個是軍隊的符號,這個部分在各系統之間都有做介面,所以在衡山系統可以看到寰網、大成這些符號,迅安也看得到,但是另一個指管訊息,也就是文字的部分其實是沒有辦法的,各系統之間沒有辦法用介面轉換,可能是格式不同的原因吧!目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如果要下命令到海軍的飛彈陣地執行作戰,相關的命令不能從衡山系統直接傳送,只能透過指揮中心的大成系統傳輸。除了迅安以外,大部分的系統都由中科院執行,我們要強調的是既然要建立這個功能就一定要發揮出來,否則所有的訊息如果不能連結,作戰下達命令時,文字的訊息就沒有辦法立即傳輸,這個是我們最大的疑慮。這部分已經討論過很多次,去年的預算如果想要解凍的話,我們要求陸軍一定要跟中科院重簽委製協議書,因為剛開始請中科院做什麼我們完全都不知道,也沒有內容,就如同買一棟房子,需求的明明是三房二廳,可是在合約上完全都沒有寫,只說要買一棟房子,這樣合理嗎?所以我們要求,中科院必須達到陸軍的需求,如果去年的預算要解凍,必須要做到這個程度,這樣繼續執行後續的預算才有意義,照理說中科院已經做過那麼多,所有的系統其實都是中科院執行的,沒有理由統統沒有辦法改進跟提升。
    主席:馬委員講的有道理,她已經開了一扇門給陸軍,如果要解凍今年105年的預算,就提出這樣的說明,委製的條件、內容……
    馬委員文君:委製協議書應該要重簽,而且要簽清楚,因為以前只是他們開會討論,應該要作成會議結論。
  • 主席
    重簽有問題嗎?請陸軍或者國防部說明一下。
    何副司令安繼:剛剛已經說明過已和中科院協調好了,在年底之前,相關委員要求和指導的項目,以及我們的需求跟未來比較先進的項目,都會列在委製協議書內,讓這個系統可以跟現代的系統結合。
    主席:你們就拿這個東西來跟委員報告,再來同意要不要解凍。
    馬委員文君:因為這是很新的東西,一直在轉換,兩年就有新的,跟手機一樣。民間的能量都這麼強,沒有理由我們要用到5年,可是你們編的先導計畫是5年,做出來時人家都已經淘汰了,所以這個部分要講清楚而且要隨時更新。
  • 何副司令繼安
    我們在裡面有逐步更新及滾動修正的機制。
  • 馬委員文君
    在委製協議書中就白紙黑字寫清楚嘛!
    主席:來得及的話,今年就把委製協議書重簽完送到立法院,再看看要不要解凍預算。這是今年的部分,明年的部分,兩位委員是否同意部分凍結就好?
  • 何副司令繼安
    是否可以把今年解凍的部分和明年解凍的部分綁在一起?
  • 馬委員文君
    你先提出來啦!
    主席:一碼歸一碼,不一樣。
  • 江委員啟臣
    不同年度的預算不能這樣處理。
  • 何副司令繼安
    今年解凍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完成。
    馬委員文君:我們一個一個來,如果很緊急可以用比較迅速的方式,沒有理由綁在一起,我們還沒看到第一個成果。
  • 主席
    切割處理啦!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今年沒有解凍再編明年的預算確實有問題,江委員講的確實是對的,馬委員關心的則是適不適用、合不合用,本席的建議是第一、將委製合約書的文字寫清楚,今年底以前提供給馬委員參考,因為今年不處理解凍就沒辦法解決江委員剛才提出的問題。第二、明年的預算是不是可以凍結五分之一,等那個部分處理好……
    馬委員文君:去年的都還沒有解凍,給他們明年的預算其實沒有意義,照理說應該要全數凍結,如果是這樣的狀況我們就凍結二分之一,只要他可以提出來。因為這個牽涉到未來陸軍要用的迅合,總金額高達百億耶!只是先導型的編了二十幾億元而已。
  • 主席
    凍結1億元好嗎?
  • 馬委員文君
    就凍結二分之一啦!明年總金額多少?
  • 全參謀長子瑞
    明年3億多元。
  • 馬委員文君
    同意。
    主席:G36案、G37案、G38案就併案處理,凍結1億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昨天保留G15案要和G39案一起處理,現在進行處理。
    G39、
    工兵部隊有多重任務特性,可藉由各式工兵機械與傾卸車搭配發揮作用,然國軍歷經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工兵部隊編制與任務已不若以往,完整的工兵部隊編制僅餘北中南三個工兵群,實無須分年(106-109)編配預算高達7億元餘購置92部傾卸車,且購置後又需編高額之維管費用支應,值此國家預算拮据,國防預算亦嚴重排擠社會福利等預算同時,國防部予應依據編制單位、任務部署、人員現況等謹慎配置,再者傾卸車又非軍規特種車輛,戰時需求再予以動員編管車輛即可。爰此,建請明年(106)凍結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傾卸車所需業務費128,802千元,待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傾卸車配屬單位及任務與動員車輛使用之研析』,經同意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 連署人
    江啟臣  林昶佐
    主席:G15案是全數凍結,G39案是凍結1億2,800多萬元,請陸軍說明跟委員溝通後的結論。
    全參謀長子瑞:傾卸車總共是92輛,委員說總量刪8輛,明年是10輛,平均下來明年我們自己調配刪2輛或幾輛。
    馬委員文君:原本籌獲數是92輛,我們希望可以至少減8輛,大概用四年估算,你們自調,8輛的經費約6,440萬元。
    主席:原則上減8輛,金額部分請國防部趕快算完再報給我們。
    主席:G15案和G39案就這樣處理,傾卸車部分減8輛,經費多少算出來後報告給我們,科目自行調整。
    馬委員文君:另外我們有凍結30輛喔!這30輛要規劃清將後將計畫送給委員會,因為之前我們認為不需要那麼多。
    全參謀長子瑞:我們刪了懇請委員不要凍結,這樣我們沒有辦法執行……
    馬委員文君:你先聽我講完,我們是刪減8輛,這是總數,所以還有八十幾輛,因為你有些還可以用。另外我請你們再去評估,是不是真的要這麼多?如果分年,明年凍結的數量大概也是7輛而已,我希望他們可以提出一個需求報告,老實說傾卸車對我們不是這麼重要,像之前在移撥直升機的時候,當初陸軍說有太重的負擔,你的理由說,增加陸軍維保的負擔,今天你們一次買那麼多車輛,等一下還有,要占用維保的經費有多高?你們這樣自相矛盾,所以我認為他們應該去評估,是不是真的有這樣的需求?如果真的有需求,隨時可以解凍,我是希望可以做到這樣子,要不然明年直升機根本不應該考慮。他們當初的理由就說,對陸軍造成很大的負擔─在很多維保管理上,花費很多經費他們吃不消,沒有理由你們又買那麼多車輛,而且還不是必須,戰備極需直升機是用戰備極需的預算去買的,這個還不是。
    劉委員世芳:我想請教一下,傾卸車尤其在中南部,如果有碰到天災的時候,其實是很有用,我們在地方勘災時,非常謝謝國軍的幫忙,我知道。剛剛馬委員有提到要凍結30輛的部分,我想直接詢問一下,剛剛已經有刪減8輛,第一年的時候,大概預計……
  • 何副司令安繼
    10輛。
    劉委員世芳:凍結30輛不在今年度凍結裡面,還是先凍結30輛,這樣子兜不起來,譬如今年做10輛,也許凍結的部分是在未來提出來,針對為什麼要凍結的理由,你們提出書面報告。
    馬委員文君:他們根本還沒有買,其實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就是他們去調整,如果有需求就提出來。
    劉委員世芳:但是我們講的是今年的預算,馬委員提到凍結30輛的部分,我就會搞不清楚,你這個凍結的部分是凍結整體的預算,還是凍結今年度的預算?如果是凍結今年度的預算,應該等比例凍結。
    何副司令安繼:等比例會超過,明年就有10輛,如果明年少買2輛……
  • 馬委員文君
    你就全數買……
    何副司令安繼:然後30輛分4年,一年大概只買7到8輛,這樣就全部都沒有了。
  • 馬委員文君
    其實我們討論過。
    劉委員世芳:對啦!我就會覺得搞不清楚,到底要凍結多少?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我建議一下,這些車輛我看平常應該是以救災為主,救災對偏鄉、中南部很重要,剛才已經達成協議的8輛,我們就不要更動,年度你們自行調整,你要放在第一年或最後一年。跟馬委員討論看看,是不是凍結20輛,一樣由你們自行調整,等你們那個報告出來就解凍,她講的沒有差別。
  • 馬委員文君
    因為明年是16輛。
    王委員定宇:凍結20輛,但是哪一年度要凍結,你們自己去調整。
  • 主席
    可以吧?你們明年初可以先補齊10輛就先補齊。
    王委員定宇:你們可以先補齊,把凍結的壓在後面,等你報告來就解凍了。
    馬委員文君:明年是16輛,不是10輛,你們算錯了。
    主席:原則上刪減8輛,凍結20輛,金額部分再算一下。
  • 何副司令安繼
    謝謝委員!
  • 主席
    G15案跟G39案就這樣處理。
    現在進行G40案。
    G40、
    為支援三軍各營區擔任消防戰備任務,陸軍分年(106-108)統購40輛消防車,預算高達9億元餘,購置後又需高專人員及編高額維管費用支應,且編配消防車對單位或增加訓練困難及維護壓力,若所屬部隊駐地偏僻,遠離消防單位地區或高機敏管制性營區實屬有配置需要,餘駐地單位平、戰時均應由警消防單位支應,值此國家預算拮据,國防預算亦嚴重排擠社會福利等預算同時,行政院予應檢討,通盤考量國家整體資源勿重複配置,而國防部亦勿以自給自足為考量,妥適運用全民能量。爰此,建請明年(106)凍結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國軍消防車籌購所需業務費100,740千元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消防車所需業務費200千元,待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消防車配置有無與資源重疊及其必要性』,經同意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 連署人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請陸軍全參謀長說明一下。
    全參謀長子瑞:關於消防車與傾卸車,這兩天我們都跟委員報告過了,總數量是94輛,分成3個年度,委員說先刪減3輛、凍結3千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如果這樣子,我們就……
    主席:刪減,還是凍結?要跟馬委員說明。
    何副司令安繼:消防車都是在我們油彈庫,都在第一線維護安全的,消防車從89年開始買的到現在,都是老舊了;油彈庫裡面的消防車直接跟安全有關,同時油彈庫周邊民眾也跟彈庫安全有關,有關安全的部分,請委員能夠支持。
  • 主席
    現在到底刪減……
    馬委員文君:安全的部分我沒有意見,油彈庫或其他居民的一些處所,跟鄰近沒有消防單位的,我們都列入考量,各營區如果有油彈庫這些比較危險設施的,我沒有意見。當初我要求你們要算出來應該配置的部分,有些距離消防隊大概5分鐘的路程,今天你們不像消防隊,其實我問過很多地區、各縣市與很多地方的消防隊,你們跟他們都有簽互相協議,就是在緊急狀況的時候,是由他們以最快速的時間出來救災的。平常的消防車你們過去都有,現在有二百零幾輛的編制,目前你們已經有二百十幾輛的,舊的汰換掉我沒有意見,你把它放在比較危險或沒有消防隊的地方,我也認同,可是像龍潭那個地方,距離消防隊只有5分鐘。
    大家都知道防火服是最重要的,雖然你們有消防車,但是防火服才6套,而且大家的身材不一樣,大家都知道消防隊在救火的時候,每個人是自己一套衣服,在他們沒有任何裝備的情況下,有消防車有什麼用?這幾年來營區發生了狀況,都是消防隊去救火的,我已經問過很多地方了,所以消防車是不是有必要買那麼多,這是我質疑的部分,如果你有需要,我同意,超過25年太老舊的部分我同意。
    你剛剛已經說過,其實我們已經討論過很多次了,以前你們都拿來當灑水車,你們應該比我清楚,那也沒有關係,就是有必要的,大概算出來以後,可能有69輛需要汰換的,那個我同意,其他的先刪減3輛。而且你們的金額可能要稍微注意一下,水箱車1至5噸是250萬元到400萬元,這是一般消防隊在買的;水庫車6至12噸的,400萬元到500萬元;化學消防車是800萬元到1,200萬元,你們購買的平均1,000萬元。我不知道你們買的裝備到底怎麼樣,當然裡面的裝備是有差異的……
  • 何副司令安繼
    我們主要……
    主席:馬委員主動提供一個方式解決,先刪減3輛,可以嗎?
    全參謀長子瑞:可以,我們撙節使用。
  • 主席
    就是刪減3輛?
  • 馬委員文君
    總共69輛是你們自己算出來的。
  • 主席
    你剛才不是說刪減3輛?
    馬委員文君:是今年,今年3輛,總共69輛去配置比較危險的區域,因為他們目前總共還有二百多輛,有些營區是不是要放?譬如集集兵整中心也有放,發生火災的時候是消防隊去救的。
    主席:今年的部分先刪減3輛有沒有問題,以後再說,看你們實際的需要。
    馬委員文君:你們來講的跟現在的完全不一樣,你們早上才講的……
  • 主席
    106年度刪減3輛?
  • 全參謀長子瑞
    沒有問題。
  • 馬委員文君
    你們自己說你們的需求是69輛!
    主席:陸軍同意了,就是明年度刪減3輛,好不好?
    馬委員文君:沒有,他們說總數,其實我是說,如果有需要去買,沒有關係。今天你們如果變成69輛,其他的錢拿去買防火服,真的要救火的時候,那些人是有衣服可以穿的,才能讓他進火場啊!
    全參謀長子瑞:報告委員,先刪掉……
  • 馬委員文君
    你們早上講的……
    全參謀長子瑞:我們會撙節使用,但是我還是跟你報告,軍中的消防車是在彈庫、基地、飛機場……
    馬委員文君:這個就是你們算出來的,彈庫、機場、港口,還有營區的……
    全參謀長子瑞:對,統統都有,這些都是高危險度的……
    馬委員文君:這是你們算出來的,所以……
  • 全參謀長子瑞
    他在作業的時候旁邊都要有消防車……
  • 馬委員文君
    那個我們同意。
    全參謀長子瑞:我們不能每一次要作業的時候就叫民間消防車來,這是一個必須裝備……
    馬委員文君:對啦!這個我們同意,所以你們算出來……
  • 全參謀長子瑞
    要94輛。
  • 馬委員文君
    聽我講完。
  • 全參謀長子瑞
    是。
    馬委員文君:你們算出來是69輛,這是你們算的,我們考慮到你們在油彈庫或其他比較危險的地方必須自備,所以我們才同意,其實,我們不希望你們把這部分弄得太大,而且為什麼一定要買?甚至連跟誰買,你們也都知道。
    陳委員亭妃:誠如馬委員所說,消防這一塊的確需要專業,國軍不是把消防服穿上、坐上消防車就可以進行擔任消防救災的工作。本席認為,你們要對消防服及消防車未來的必要性好好檢討,特別是出勤的人次與時間,你們都應該加以記錄,否則,一旦發生火災,若都是請鄰近的消防隊來支援,就表示鄰近消防隊比國防消防單位確實要來的專業,對這部分或許我們就可以減列;但對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光是請外地的消防隊來救援,在時間上就差了一段時間,所以,我希望你們提出配置圖,再據以做經費上的運用,這樣可能比較能說服大家;至於明年度的預算,本席建議先減3輛。
    主席:可否照陳委員的提議,明年度先減3輛?
    全參謀長子瑞:是,我們可以撙節使用。
  • 馬委員文君
    請問你們原來編列的總數是多少?
  • 全參謀長子瑞
    我們原來編列的總數是94輛。
    馬委員文君:原來的預算僅有陸軍才有編列,總數為69輛至於其他海軍跟空軍則是未列在這4億元裡面。
    陳委員亭妃:是不是請馬委員同意他們對整個國軍消防服及消防車未來的必要性與需求進行檢討,至於明年度的預算,我們要求先減3輛。
    馬委員文君:當初你們為何要把直升機撥給內政部?既然你們認為他們比較專業,那麼,就請你們把所買的消防設備拿給消防隊使用,今天你們在設備都沒有的情況要國軍去救火,殊不知他們很少做過這方面的工作,本席的意思是希望你們要做全盤考量,今天你們買了一堆的消防車,箇中原因為何?當初你們說好需求是69輛,現在為什麼又統統改變?
    王委員定宇:其實,軍中購置消防車輛不見得真的出事情才用,有時候進料與出料車子都要伴隨在旁邊,加上現有的消防車都已經很老舊,所以,我贊成照馬委員的提案先刪減3輛;至於明年度購置94輛跟你們原先提出的69輛,之間的差額就用凍結的方式處理,請你們先做出配置圖,我們認為確實有需要時再決定是否解凍,這樣也不會有浪費的情形。
    主席:馬委員所在意的有兩點,其一是明年度的實際需求,其一是總數究竟刪多少,根據國防部原先提報的需求是94輛,之後變成69輛,我們現在是不是再回到這個數額?
    全參謀長子瑞:我們在委員辦公室都已跟委員報告過,總數以69輛這個數額,我們沒有問題。
    主席:既然你們已經跟委員溝通過,明年度就先刪3輛,未來再逐年減量,以69輛為目標,這樣可以嗎?
  • 全參謀長子瑞
    沒問題。
    陳委員亭妃:既然陸軍已經提出69輛的需求,就逐年編列預算,明年編列的10輛,現在馬委員要求先刪3輛,你們認為沒問題,後續我們就視你們實際需要照總量69輛的標準來做處理,這樣不是很好嗎?
    全參謀長子瑞:照委員所提的方式處理,我們都沒有問題。
    主席:原則上,這個案子要附帶決議最終的總數為69輛,國防部應視實際需求逐年編列,至於明年先刪3輛。
    馬委員文君:若確有需要,國防部當然可以編列,但根據你們明年所配置的需求,就只有我們所說的這樣,你們就應該照這樣編列預算。
    主席:馬委員的建議非常合理,對這個案子原則上我們附帶決議總數就是69輛,分4年編列,明年度編列的預算先刪3輛;至於後面的年度如何編列,請國防部視實際需求作一調整,除將實際需求與如何配置提出說明之外,並於事先跟委員做好溝通。
    蔡委員適應:剛才馬委員還講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你們買消防車有無配置消防相關之救生設備,包括消防服等等,你們是否有這些配備?
    全參謀長子瑞:這些配備我們都有,並已跟委員辦公室提報過3次。
    蔡委員適應:對這部分,我們也可以加在附帶決議內。
    馬委員文君:有關消防配備方面,你們可以多編列一些經費購置,因為根據你們的說明,廠商只有送6套而已,但事實上每位消防員的身材都不一樣,所以,對國軍消防單位需要的安全裝備,我們都會同意。
    主席:針對G40案,就照本席剛才做的結論處理。
    接下來進行G41案。
    G41、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直升機作戰訓練系統(HTTS)所需作業費」原列250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
    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直升機作戰訓練系統(HTTS)所需作業費」編列250千元,查該計畫預計107年始辦理主裝備硬體及組裝測試,明年應僅需外購作業費,而編列250千元之模擬儀器費用用途不明,並國防部有意將陸軍使用之直升機撥交空軍,屆時空軍也需要採購而造成陸軍模擬儀器閒置,爰全數刪除250千元,待國防部擬定確定之政策後明年重編相關預算。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全參謀長子瑞:有關直升機的部分,我們也是從空軍移撥15架才建制起來的,對委員提議刪減的部分,謹作以下說明:
    有關直升機作戰系統的訓練系統,我們是從106年與110年分年建制在航特部,事實上,陸海空軍所有直升機相關的訓練都是在這裡進行,基於國防自主的原則,由中科院承製,模擬器的直升飛機乃是採分潛隊、戰鬥隊型模式模擬戰場的實際景況進行戰術的對抗。
    106年是全案執行的第一年,作業費僅編列25萬元,主要用於履約督導、驗收、專案管理會議及場地整理等相關費用。至於裝備款項的部分編列975萬元,主要是設計6種直升機的空電武器、導航、敵我目標模擬系統、頭盔、桿系及推進系統等項,基於上述,首年的預算也不算多,以後執行時還是需要繼續使用這套系統,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本案為呂玉玲委員等所提,此與G43案是同樣一件事,預算總共1,000萬元,呂委員提議全數刪除,在此我可不可以跟呂委員建議兩案併案處理?
  • 呂委員玉玲
    好。
    主席:G41案與G43案併案處理,現在請全參謀長繼續說明G 43案。
    全參謀長子瑞:G41案與G43案是針對同一個預算科目,一是作業費,一是裝備費,建請委員免予刪除。
    呂委員玉玲:因為他們對這個計畫的相關資料統統都沒有送給我們,所以,我們對計畫的內容完全不知道,你們計畫購置直升機模擬的儀器,但一下子空軍撥給你們幾台,一下子內政部又撥給你們幾台,你們現在所購買的儀器配備是要等到107年才使用,所以,你們現在到底有沒有這樣的戰備需求,實不無疑問。請問參謀長,未來這些直升機是不是統統都會撥出去?
    全參謀長子瑞:這次購買6型直升機主要是建制各式戰術訓練系統,計畫到110年完成。
    呂委員玉玲:可是你們買的只是模擬器而已,不是嗎?
    全參謀長子瑞:所謂模擬器就是戰術訓練系統,供平常訓練用途。
    呂委員玉玲:但這套系統必須等到107年才使用,對不對?
    何副司令安繼:我們這次所編列的部分,主要是前置作業費。
  • 呂委員玉玲
    我知道這是作業費的前期規劃費。
    何副司令安繼:我們這次所購買的跟一般模擬器不一樣,一般模擬器大部分提供試飛及實際操作,而我們所買的模擬器則是屬於戰術整合系統,可以讓4架飛機同時在上面進行戰術的演練,跟一般模擬器相比,這是屬於完全不同的戰術系統。
    張院長冠群:報告委員,這個模擬器不是一般的模擬器,是像飛行員一樣,實際在地面做飛行模擬的作用,所以它的教育訓練非常重要,也可以節省大量的訓練費用。這是從107年開始,但它不是現貨,而是必須根據飛機特性做設計規劃,雖然中研院有很多經驗,但由於這是新的,所以必須有一些規劃設計費用,請委員支持。
    主席:因為這個案子的金額不多,但是也不要讓它完全沒辦法推,我建議是不是酌刪一點?比方說現在總案為1,000萬元,如果刪十分之一就是100萬元,這樣可以嗎?
    呂委員玉玲:那你要把所有的先前計畫給我,就先凍300萬元,刪100萬元,等計畫做過來,好不好?
    張院長冠群:還是刪100萬元,我們另外將書面報告給您?
  • 呂委員玉玲
    好啦
    主席:就酌刪100萬元,科目自調,不要凍結。
    G41案及G43案合併處理,刪100萬元,科目自調。
    現在進行G42案。
    G42、
    鑑於英國於1980年代即發展模擬訓練館,而我國遲至2009年方發展多功能模擬館模式,落後近30年,如今世界各先進國家訓練模擬的方向均朝向VR、AR、MR發展並已完成建置,結合定位及雷射導向,陸軍的訓練將更能結合小單位場地、降低訓練干擾、增加訓練評率等,惟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仍辦理及建立『實兵模擬接戰系統』及其庫儲設施採購,顯有檢討需求方向需要。爰此,建請凍結訓練模擬器168,472千元,待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實兵模擬接戰系統與虛擬實境訓練模式優缺點及可行性評估』,經同意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主席:徵求馬委員及呂委員同意,我們可不可以把G44案及G45案合併?因為刪除理由皆相同。
    請宣讀G44案及G45案。
    G44、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訓練模擬儀器」─「實兵模擬接戰系統」原列158,722千元,全數凍結。
    說明:
    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一般裝備」分支計畫「訓練模擬儀器」─「實兵模擬接戰系統」編列158,722千元,惟查該筆費用係新增計畫,而預算書內亦無詳細說明,對該筆計畫毫無所悉,爰此全數凍結該筆經費。待陸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羅致政  徐志榮  蔡適應  江啟臣  王定宇  馬文君
    G45、
    中華民國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分支計畫「訓練模擬儀器」辦理「實兵模擬接戰系統」,本年度編列158,722千元,由於本案藉由建置「實兵模擬接戰系統」,結合戰場模擬作戰環境與人員訓練,僅適合於小部隊攻防訓練使用,與國軍作戰構想不符,建請凍結二分之一,經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1.藉由建置「實兵模擬接戰系統」,可提供模擬實戰戰損的安全模式,同時結合戰場模擬作戰環境與人員訓練,達到驗證部隊訓練、戰術戰法及準則等目標。
    2.由於本案藉由建置「實兵模擬接戰系統」,結合戰場模擬作戰環境與人員訓練,僅適合於小部隊攻防訓練使用,與國軍作戰構想不符。
    3.爰提案要求本科目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羅致政  徐志榮  蔡適應  江啟臣  王定宇  
    全參謀長子瑞:這個案子我們分106年、107年及108年三年執行,總經費為九億多元,明年是首年,經費為1億5,900萬元。實兵模擬接戰系統主要是一個訓練模擬器,用於陸軍營級含以下戰術階層實兵對抗,它是透過雷射發射取代實彈射擊的一種有聲光效果、各式模擬的戰場景況做出的實戰模擬系統,是一個迎擊的系統。至於委員在提案中提到VR、AR及MR等技術,關於虛擬實境、擴增實境及混合實境的狀況,我們實際與美方及新加坡互訪過,其中只有美國和德國在試行AR,使用VR的國家也很少,只有美軍及澳洲使用,其他各國現在還是使用虛擬實境,絕大部分還是使用實彈雷射的技術,現在各國的步兵部隊都在使用這套技術,我們的這套技術也是由中科院研製,這套系統包含戰鬥、戰術層面,我們統計過,有29個國家都在使用這套系統,也算是新的技術之一,如果有這個系統的話,我們將來的演訓對抗能更接近實況演訓,請委員能夠支持。
  • 主席
    委員有沒有要要求他們進一步說明?
    馬委員文君:其實現在的發展大概也不太會用實際的器具去操作,我們希望中科院及國防部去看看各國的情況,你們要充分瞭解美國、新加坡等其他各國現在發展到什麼程度,再要求中科院做到這樣的程度。因為現在技術進步得很快,以飛機為例,有些12D的椅子很輕便,戴上去之後全境都可以看得很清楚,這樣的訓練我們認為是需要的。但是中科院做出來的東西不要都是落後的,然後還自以為做的很好,現在臺灣有些民間也做的非常好,所以應該要充分結合。對於凍結的部分,希望你們可以提出比較具體的報告,然後再去執行。
    主席:其實委員沒有不想讓你們發展這個東西,只是要你們提出更好的計畫。酌予凍結,對於凍結數目你們有沒有什麼想法?
    全參謀長子瑞:因為明年的經費是一億多元,懇請委員凍結100萬元或200萬元,我們提出書面報告。
    呂委員玉玲:不行,凍結2,000萬元。因為你們整個建置、規劃及執行的進程我們統統不瞭解,對於這方面的技術你們有沒有去觀摩其他國家讓技術更為精進我們也都不知道,所以你們要把這些規劃及執行的進程都給我們。
    主席:陸軍講200萬元太離譜了,我們用比例凍十分之一好不好?這樣以後比較好談。
    全參謀長子瑞:那麼凍結1,000萬元,我們提書面報告。
  • 呂委員玉玲
    凍1,500萬元。
    主席:就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G42案、G44案及G45案合併處理,凍結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現在進行G46案。
    G46、
    陸軍司令部所列「手持式無線電機缺裝補充」案,已完成開(決)標。爰針對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通電裝備」項下「手持式無線電機缺裝補充案」之「業務費」─「0266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987萬9千元中,減列標餘款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 主席
    減列標餘款100萬元應該沒有問題啦!
  • 全參謀長子瑞
    這沒有問題。
    主席:G46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調。
    現在進行G47案。
    G47、
    中華民國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分支計畫「一般通電裝備」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陸航基地塔台(通信)換裝,本年度預算100,106千元,由於遲未能提出設備整合,建請凍結二分之一經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1.本計畫分三年度執行,總經費424,144千元,104年核定,由於規劃及投標未能依進度,納入106-108分年預算。
    2.本案陸航規畫欲想要併案進行,進度落後,且國內無一家有承製所有設施經驗,往年太康台與塔台設備都是分開購置。
    3.爰提案要求本科目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全參謀長子瑞:這個案子也是106年、107年及108年三年的案子,總共4億2,000餘萬元,明年我們編列1億10萬元。我們原來的系統是類比式的,已經使用16年,尤其是太康台、歸航台等塔台都是人工類比,這些數位化的裝備已經進步很多,明年我們希望汰換兩個塔台及一些裝備。特別向委員報告,新建系統能夠解決全界面的整合系統,把太康台及歸航台整合在一起,經中科院研究這是非常好的系統,敬請委員支持。
    李次長廷盛:這個建案與飛行安全有關,尤其是塔台太康及導航數位鏈路,因為新興兵力要避免任何危險,所以在飛行員安全的導航方面務必請委員支持這個案子。
    馬委員文君:改成主決議,這部分要能夠鏈結做到安全。
    主席:這個案子免予凍結,但我們提出主決議,要求軍方對於安全的部分列為第一優先。
    現在進行G48案
    G48、
    海軍司令部多項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未依預算法第37條、第39條等規定列明全部計畫內容,多項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並未揭露應有之購製數量資訊,爰無從知悉平均每單位購製成本,不利本院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國防部允應妥予檢討改正預算書表編製內容。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之「業務費」─「0266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19億4,845萬9千元中,減列1,000萬元。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羅致政  林昶佐  
    主席:因為蔡委員這案與整個科目有關,所以我們先討論後面比較細的部分,再回過來處理。G49案一樣也是與整個科目有關。
    現在進行G50案。
    G50、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籌獲美派里級巡防艦所需作業費」原列1,682千元,凍結1,682千元。
    說明:
    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籌獲美派里級巡防艦所需作業費」編列1,682千元,查菲律賓免費自美國免費獲得相同等級之巡防艦,而我國總共花費5,565,822千元,顯示海軍談判未能發揮功效,造成國家財政困難,爰建議凍結1,682千元,待海軍說明為何交易條件相距甚遠以及兩國船艦設備比較,經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 主席
    請海軍司令部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這部分可區分為三個面向,第一個面向是針對造價的部分,這次我們獲得的價款是以美方最優惠的價款,他針對剩餘物資是以50%到5%,我們這次獲得的價款是5%。第二個面向是在裝備的差異上,這次除了載台完全恢復它原設計的全功能,包括它的戰鬥系統(含水下戰鬥系統),而且在所有價款裡還包括相關的訓練、零附件等。第三個面向是針對現在菲律賓方面是否有獲得相關的兵力,根據我們分別向駐菲及駐美人員求證的結果,目前他們尚未獲得相關派里級的兵力,在此三項做說明,懇請委員針對此項預算予以支持。
    主席:因為這案子是編列168萬元,呂委員是提議全數凍結,對於剛剛海軍司令部的說明,呂委員可以接受嗎?
  • 呂委員玉玲
    不堅持啦。
  • 梅參謀長家樹
    謝謝委員。
    主席:好,G50案就撤案。
    現在進行G51案到G54案。
    G51、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部分,總計畫經費358億5,185萬9千元,分106-114年執行,106年度編列38億8,136萬3千元。惟查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案所涉金額龐鉅,得標廠商技術取得及財務管控能力尤為計畫成敗關鍵,然執行迄今進度顯有落後,且因支付廠商高額預付款而大幅調整預算執行方式並緊縮交艦期程,全案預算編列是否允當,是否能如期完成,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海軍司令部原列38億8,316萬3千元,凍結5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蔡適應  徐志榮  羅致政  馬文君  王定宇  呂孫綾  
    G52、
    依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內容,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執行進度落後,且因支付廠商高額預付款而大幅調整預算執行方式。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之「業務費」─「0266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8億7,496萬6千元中,減列500萬元。
  • 提案人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  陳亭妃  劉世芳  
    G53、
    獵雷艦得標公司慶富造船,該公司負責人的3董1監,持有公司股份都為0,與常理不符且有脫產疑慮,經查該公司董事長原於本年(105)4月左右尚持有25萬5千股,目前出脫全部持股,後其他董事也相繼出脫持股,變成0持股,另該案也因延誤相關期程遭本院預算中心提出風險警告,獵雷艦為國艦國造的指標案件。爰此,提案凍結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業務費所列「辦理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業務費(一)設計服務費3,874,966千元,待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獵雷艦履約風險評估及階段驗收具體做法』,經同意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蔡適應  江啟臣  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呂孫綾  
    G54、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所需作業費」原列1,144千元,凍結1,144千元。
    說明:
    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所需作業費」編列1,144千元,查日前海軍挪用空軍F16性能提升經費支應籌或獵雷艦相關作用,顯示籌或獵雷艦作業程序相當混亂,作業進度控制不佳,爰建議凍結1,144千元,待海軍確定籌獲獵雷艦進度落後確實情況後,經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蔡適應  王定宇  徐志榮  江啟臣  羅致政  馬文君  呂孫綾  
    主席:這幾案都和獵雷艦有關,請海軍司令部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感謝各位委員在這段期間對於海軍獵雷艦整體進度、預算支用及慶富公司等事項對海軍有諸多指導,除了委員的指導外,其實預算中心也將此案列為高風險的警告,所以我們也做了相關的風險評估。有關全案的風險評估,大概可區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針對首艘艦在義大利Intermarine船廠的風險評估,第二部分是針對國內自製第二艘跟第五艘艦的風險評估。針對第一艘艦的風險評估,我們有評估出兩個風險,一個是當時的輸出許可交付延遲5個月的時間,但是在合約上,並沒有因為輸出許可的延遲而遞延交船的期程,一樣是在109年的第四季,因此就牽扯到慶富公司要如何趕上進度,雖然慶富公司也提出他的趕工計畫,且現在進度也有比原計畫微幅超前,但是仍可能會有進度落後的狀況。另一個風險,也就是大家非常關切的慶富公司的財務運用狀況,因為跟Intermarine船廠及其戰系承商─洛馬公司彼此間剛開始必須要有相關的合約關係,以及後面二至第五艘艦的裝備籌獲、他本身對於所有建造的需求,還有履約保證金等,所以如何能有餘裕的金額,雖然該公司已與第一銀行完成205億元聯貸案簽約,但是我們認為第一艘艦在這部分仍是一個重要的風險,而我們這次的預算38億元主要是針對第一艘艦合約的支付。
    至於第二部分,也就是第二艘至第五艘艦的風險評估,其中最重要的兩個風險,一個是興達港的部分,該公司預劃是要獲得土地,並且興建廠房,這攸關第二艘艦是否能準時開工,按照預計的進度,該公司應該在107年7月1日要完成廠房的興建,這樣第二艘艦才能正式開工,所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察節點,也是一個風險。另一個是因為我們國內沒有建造獵雷艦的經驗,這是我們首次建造獵雷艦,也是我們國艦國造非常重要的指標,所以慶富公司現在有人員在義大利進行相關的學習,但技術轉移的成效是另外一個關鍵,因為第一艘艦都是由洛馬公司和Intermarine公司來執行相關的建造和戰系裝備的整合,而後續就必須由我們慶富公司所派的人員來執行,所以如果技術轉移不如預期,也同樣會發生後續國內建造第二至六艘艦的問題。因此,經綜整這兩階段的各項風險後,我們認為每一個風險都必須要有管制的作為,所以我們也一直向慶富公司提出,並在各個定期會議時,將每一個項目都列為高風險項目的管控的作為,因為他的內容比較多,在此就不做後續的報告。
    這件案子是國艦國造非常重要的指標,相信各委員也非常殷切期盼這案子能夠順利推動,所以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這4項的預算。
  • 主席
    提案委員有什麼意見嗎?請江委員發言。
    江委員啟臣:國艦國造只能成功,不能失敗。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江委員啟臣:所以針對你們是否有能力去監督慶富公司整個工程和技術的轉移,事實上我們是有疑慮的,因為看來慶富公司的財務是有問題的,我也不曉得你們有沒有定期去檢討或追蹤、有沒有做專案的提報?你剛剛報告了整個過程,但問題在於這個總經費高達358億元的獵雷艦計畫,如果一開始就有進度落後且公司財務不是很好的狀況發生,請問後續要怎麼走下去?這不像在菜市場買菜,如果這個買不起就到另一家,這個一投下去就不得,就是3、400億元砸下去了,如果中間又衍生一些合約的糾紛,如果只是糾紛就算了,重點是你們拿不到我們要的艦艇!立法院支持國艦國造,但是過程我們必須嚴格監督和審慎,所以在預算的把關上,我必須說慶富公司的問題大家都知道,這個也都是檯面上的事,也不是檯面下的,我們必須要做某種程度上的預算管控及監督,所以本席在此提出凍結。
    劉委員世芳:剛剛聽過海軍參謀長的報告,我們所有人當然都支持國艦國造以及國機國造,關於第一艘與義大利合作的部分是否能如期交船?
    梅參謀長家樹:如果目前的趕工計畫都能實踐的話,交船目標就是訂在109年第四季。
    劉委員世芳:關於監督,你們與慶富造船是多久開一次會議?剛剛提到了幾件事情,首先,我們擔心的是你們的履約保證強制力有多高?萬一無法做到履約保證的話,我們在技術轉移上就會很吃虧。其次就是它的財務風險以及建艦能力的風險,如果你們在這個部分無法提出比較好的說明,難免許多立委會擔心。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劉委員世芳:我們都知道萬事起頭難,不過本席認為從技術層面上來看。如果第一艘沒有問題的話,第二艘到第五艘應該就會比較好。因此,能否請參謀長再補充說明一下,如果我們現在就懷疑它有許多問題,又沒有做好實際上的監督,那麼其實海軍也要負相當大的責任。
    梅參謀長家樹:是,海軍責無旁貸。
    劉委員世芳:關於這個部分在外面已經有許多傳聞,本席認為,如果海軍沒有一次說清楚講明白,也許人家的疑慮會更高。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劉委員世芳:像羅致政委員提到獵雷艦第二階段,海軍在這個過程中雖然是高額度,卻無法說清楚講明白,因此減列500萬元,本席贊成以這樣的作法處理獵雷艦的部分。接下來是否就請參謀長提出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關於委員剛才所提的管制作為,我們現在每週都有週管制會議、每個月會有副司令以上的層級執行月管制會議。第二點,關於財務,包括今年的7月、11月,我們也都去函慶富公司要求它在財務方面要公開,而第一個就是目前這個案子專款專用的使用狀況、第二個就是它已經投資在全案案款上的金額。其實,慶富公司也願意提供這個部分的相關資料給海軍,建立彼此之間的互信基礎,但他們也強調,因為這是屬於公司的經營內容,彼此也要保證這些內容不會有洩露之虞。第三點是關於履約保證的部分,一開始就有所謂的履約保證金17億元,除此之外,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規定,為了擴大內需並使國內產業得以承接重大工程,因此,我們也運用了預付款保證金的機制。預付款保證金的最高峰,也就是在第六期首艦交艦時,如果它無法達成首艦交艦,或是有任何違約狀況,履約保證金都會對我們已付款的金額提供保障。雖然有所保障,但這個案子若是無法順利達成,無論是對慶富公司,甚至是我們海軍,或是整個國艦國造,對於後續廠商及民眾的信任,可能會是最大的影響,報告完畢。
    主席:這個案子還在進行當中,目前廠商好像也還未出現履約不行的問題,但萬一它的財務出狀況,卻歸咎是我們沒有付錢或是拖延,到時候就會有扯不完的問題。江委員與其他幾位委員的建議非常正確,由於這樣的風險是存在的,因此,本席建議這個預算要適度的凍結,而且海軍確實也有監督的責任,以預算刪減作為適度的懲罰也是必要的,只是凍結的部分可能不宜全數凍結,適度凍結即可。本席建議,比照之前的部分,仍然刪減500萬元,凍結的部分則改為十分之一,這樣可以嗎?
    馬委員文君:我們也希望能夠促成,尤其義大利的Intermarine與洛馬是非常好的,能夠拿到這個並不容易。基本上我們希望能夠促成,希望它能成為未來國艦國造的重要指標。
    梅參謀長家樹:是,委員一直都是如此指導我們。
    馬委員文君:在不影響海軍的情況之下,明年至少要交給他們多少預算金額?
    梅參謀長家樹:現在的38億元都是第一艘船的合約款,也就是第二期與第三期要支付的部分。
    馬委員文君:我們也不希望影響到進度,但在此要先提醒,除了第一艘船之外,後續的部分,因為慶富已經無法掌握自己的財務狀況,所以你們必須要先有因應的做法。
    梅參謀長家樹:是,委員也是如此指導我們。
    馬委員文君:後續會發生什麼樣的情況,相信你們也很清楚,本席並不認為興達港的船廠可以順利進行,因此,對於後續合約的控管,你們必須自己去掌控。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馬委員文君:原則上,本席對於主席及其他幾位委員建議減列並沒有意見,但是,我們希望凍結2億元,因為……
    主席:那就凍結2億元,我們尊重馬委員的意見。
    呂委員玉玲:對於剛才參謀長提出的報告,本席有一些疑問,為什麼整個進度一直控制不佳、一直拖延?是不是他們技術性的拖延這個問題?而且你們每一年編列的預算都是繳回保留,102年編列了5千萬元,結果繳回了4600多萬元,103年編列15億元、104年編列19億元,結果保留18億元,105年編列4,400萬元,還全數繳回,這樣看來,這筆預算根本就沒有執行,因此,我們才會要求全數凍結。再者,今年的第二期支付款支付了33億元,對嗎?
  • 梅參謀長家樹
    第二期是33億元。
    呂委員玉玲:為什麼墊付14億元?墊付了什麼?我們也會擔心,在慶富財務不佳的情況下,為什麼你們還墊付金額出去?你們必須將所有的進度通通說明清楚,以及後續如何改進,不然,我們真的是很擔心!
    主席:參謀長,現在要凍多少?
    梅參謀長家樹:我們有非常詳細的資料,之後一定會提供給委員。
  • 主席
    順便補上資料。
  • 梅參謀長家樹
    我們都有資料。
  • 江委員啟臣
    十分之一啦!
  • 主席
    十分之一。
    呂委員玉玲:你們都沒有提供資料,所以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 主席
    那就凍結十分之一。
    江委員啟臣:剛剛呂委員所講的也正是本席的疑問。102年你們的計畫預算是17億元,實際撥付的只有5千萬元;103年計畫預算是17億元,實際撥付是15億元;104年計畫預算是34億元,實際撥付是9億元;105年計畫預算是39億元,實際撥付是4,400萬元。我們審了好幾天你們的預算,這種狀況都一直存在,你們的計畫預算與實際上動用的落差實在太大,而我們也都完全無法了解,為什麼會這個樣子?撇開廠商有問題的部分不談,光是你們自己的計畫預算與實際撥付預算之間的落差真的太大。
    主席:在書面報告中一定要針對這個部分提出說明,原則上,這個部分就是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調,並且凍結十分之一,也就是3億8,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馬委員文君
    本席再補充一下……
  • 主席
    你要凍結2億元?
    馬委員文君:本席要再次強調,第一艘是原廠建造,我們認為一定沒有問題,只要付了錢,一定沒有問題,但是後續的5艘也是決定國艦國造成敗的關鍵。
    梅參謀長家樹:是,沒錯。
    馬委員文君:因此,對於後續的成敗,希望海軍能預先因應。
    梅參謀長家樹:是,之前我們就已將委員的指導列入了。
    主席:G51案至G54案併案處理,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調,並凍結十分之一,也就是3億8千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進行G55案與G56案。
    G55、
    建案目的在於提供部隊快速、機動完成野外炊事,以提升部隊整體戰力,然作戰環境為在於一個高大建築物櫛比鱗次且密集堅固,有相關設施完需的環境或山地、困難地形等作戰為主,後勤做為或錙重應結合現地與實需,採購野戰炊膳車作戰需求過於牽強,且如真有部分需求,台灣近年來快速發展相關「行動麵包車」,應以動員簽證相關功能車輛為主。爰此,提案建請刪除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業務費所列「150104辦理野戰炊膳車」業務費42,289千元及「150110採購及外購軍品」業務費項下117千元,合計刪除42,406千元,以撙節預算。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G56、
    野戰炊膳車主要提供外地駐紮熱食的功用,部隊訓練視同作戰,訓練人員應簡便乾糧,不需此種用車,但考量部隊救災時,災民需要熱食,故酌情予以刪減。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野戰炊膳車」之「業務費」─預算編列42,289千元中,減列21,000千元。
  • 提案人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
  • 主席
    請海軍司令部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首先是採購的必要性,第一個原因,陸戰隊是我們在國內救災的第一線兵力,同時也是國軍重要的救災兵力。之前發生風災時,我們也了解到官兵及災區災民在必要時的炊膳需求性,這是我們的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我們的陸戰隊在聯勇基地時都是非常落實的訓練,而且有長達好機週的野營訓練,不會回到營舍住宿休息,完全處於野炊的狀況下,為了提升目前野炊的能量,希望能夠照顧官兵。第三個原因,這個裝具的機動性非常好,現在只能用車輛載運,後續可以運用空中的機動方式,投入各個作戰所需要的地方,進而提升整體資源的能量,以上是有關於它的必要性說明。其次,這整個案子都是以國內廠商訪商的相關價格,希望能落實國內自製的能量,報告完畢。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我們大概有兩個營,以台灣的現況而言,除了在高山上不太方便之外,所有的區域其實都非常方便,即便是發生災害的時候,譬如921地震時整個地區像個死城一般,又譬如八八風災或是其他的災害。老實講,真的會到沒有東西吃的情況是很少的,而且災民通常也不是吃國軍煮的東西,因此,這個部分的預算是否有必要這麼多?本席認為應該要再做考量。以三軍聯訓中心為例,最長也是3個月,而埋鍋造飯本來就是訓練的一環,沒有理由以前使用的通通都不行,一定要使用這樣的車輛,尤其是你們當初所提的某些車輛是使用於特殊的狀況,但是,這些車輛要上去也真是不容易,因為它是從車子再掛上一輛車子。
    梅參謀長家樹:是,拖車型的。
    馬委員文君:如果是那些買不到食物的地方,這些車子其實也是上不去的,是否真的有必要買到這麼多輛,本席認為應該再做考量,因此,本席建議刪掉4輛,放2輛在聯訓中心。
    主席:本席是砍一半,因為你們暫時不會使用到,暫時不可能再野炊,平時是訓練時有需要。不過你們的訓練場所與一般民眾可以供應的地方並沒有太大的距離,但在救災這一塊確實是很重要,尤其是在災區時,我們的官兵主要是依靠這個。你們編列了6輛,然而台灣也不大,那就北部2輛、南部2輛,這樣就有調動的可能性,所以本席是建議刪除2輛,也就是給你們4輛,分別是北部2輛、南部2輛,讓你們可以機動調配,這樣可以嗎?
    馬委員文君:好,有時候也要尊重主席的意見。
  • 主席
    謝謝。
  • 梅參謀長家樹
    謝謝委員。
    主席:刪減2輛野炊車,但是剛剛參謀長提到很重要的一點,我們希望是國內的廠商,尤其是不能購買大陸的。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主席:那就刪減2輛,詳細數字就再計算一下。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主席
    進行G57案。
    G57、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部分,總計畫經費144億3,444萬7千元,分106-114年執行,106年度編列5,100萬元。惟查第一艘沱江號成軍後,傳出有浮力、耐波力與航行震動等問題,是否影響後續量產計畫,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海軍司令部原列5,1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 主席
    請海軍司令部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關於沱江艦,也就是現在的第一艘原型艦,它是以原型艦的設計作為後面量產艦的一個驗證,在驗證完作戰測評之後,該艦是已經符合我們當初的作戰需求,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現在這個案子是沱江級的後續艦,我們將針對幾個點作為它後續很重要的精進,包括它的測試驗證結果、船上實際使用者的建議、中科院對於戰系裝備發展的進程。我們後續會在幾個面向做精進:第一個,提升它的滿載船速;第二,精進主機與電機的效能;第三,強化防空作戰能力;第四,改善機艙操作與維保的空間。等到精進完畢之後,這一型船艦的能力將比現在的沱江級艦更為優異,以上向委員做個說明,報告完畢。
    江委員啟臣:現在這個是原型艦,是嗎?
    梅參謀長家樹:在我們要進行量產之前,必須先做精進設計,將前面可以再精進的部分進行精進設計,之後就可以開始量產,而且我們是小批的量產,絕對不會大批,避免同時屆壽,我們會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及後續的裝備……
  • 江委員啟臣
    小批是多少?
  • 梅參謀長家樹
    這次只有量產3艘艦。
  • 江委員啟臣
    3艘?
  • 梅參謀長家樹
    對。
  • 江委員啟臣
    這3艘是先針對原型艦的問題加以改善?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江委員啟臣
    像是耐波力與航行震動等等的問題?
  • 梅參謀長家樹
    都會改善。
  • 江委員啟臣
    都會改善?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江委員啟臣
    第一次量產2至3艘?
  • 梅參謀長家樹
    我們的第一次量產是3艘。
  • 江委員啟臣
    幾年內完成?
  • 梅參謀長家樹
    我們到114年完成。
  • 江委員啟臣
    114年?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江委員啟臣
    量產的經費是144億元嗎?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江委員啟臣
    這個全部都是量產的經費?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主席
    不要凍了啦!直接看是要刪或是怎麼樣?
  • 江委員啟臣
    本席只提凍結而已。
  • 梅參謀長家樹
    我們是否就將後續精進的計畫向委員提出報告?
    江委員啟臣:其實你們應該要來向我們說明整個專案內容,以及後續究竟要如何改善。
    王委員定宇:原型艦本來就是要改善的,你就不要凍了。
    江委員啟臣:只是凍結而已,還是要來提出報告,因為這是蠻大的國艦計畫。
    主席:十分之一,可以嗎?5,000萬元的案子,凍500萬元啦!
  • 江委員啟臣
    好!
    主席:這個案子就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梅參謀長家樹:是,謝謝委員。
  • 主席
    進行G58案至G60案。
    G58、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7億9,774萬3千元,現階段以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另闢途徑重頭開始,恐有重複投資,浪費國家資源之虞,海軍司令部應說明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提出專案報告。爰提案減列5億元,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 提案人
    馬文君  蔡適應  王定宇  江啟臣  呂孫綾  林昶佐  羅致政
    G59、
    106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計編列「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第2年度「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兩部分共7億9,774萬3千元,惟該等期潛艦國造計畫除所需經費龐鉅外,亦涉及若干關鍵技術需倚賴他國、國內相關技術人才是否足夠支援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應合軍需等問題,於資源投入前允應審慎評估。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5年度提出「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案,希能於108年度獲得潛艦之「設計藍圖」及「技術移轉」,計需29億9,770萬8千元,其第二階段─潛艦建造(規劃完成原型艦乙艘)所需預算及時程尚待「另行規劃」,爰無從知悉全案之經費需求,而在實作上面臨之困難,國防部亦坦承計有柴油主機、主發電機、空氣淨化系統、逃生系統、消磁系統及陰極防蝕系統等6大關鍵系統無法由國內自行研發製造;另國內船廠特殊專業建造技術不足部分,尚需「自力提升相關工技能量或聘請國外專業技術人員來台指導」,且「國內對關鍵性系統整合,仍待整合提升」。
    我國如欲自製潛艦,部分關鍵技術需賴外國協助,然在潛艦係初次嘗試國造情況下,國內有無足夠已具備相關技術基礎或經驗之人才支援,以利自行研製所需配備或於製造過程中進行技術學習及移轉,恐有疑慮;又該等精密機艦之建造涉及多種系統設備之整合,從規劃設計到製造完成往往需耗時多年。
    綜上,國防部對潛艦購置需求欲採國造方式以達國防自主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發展,立意良善,惟仍宜務實就經費、技術、人才及供需時程等各項影響因素審慎評估。鑒於國艦國造計畫需用經費龐鉅,對國家財政負擔之影響深遠,爰針對「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所需業務費796千元凍結百分之二十,請國防部就該計畫各階段經費需求、規劃時程、辦理事項及執行結果,以及潛艦國造性能評估、是否可有效面對中共武力嚇阻、滿足國防需求等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說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昶佐  江啟臣  蔡適應  馬文君  王定宇  呂孫綾  羅致政
    G60、
    潛艦上的特殊設備,世界上生產廠商有限,且均受該國政府輸出許可的管制,無廠商的合作意向書,僅用調查或有關廠商口頭表達有意願的邏輯,合約設計絕不應進入實質合約設計階段,且海軍所辦理的相關國內廠商能量研討會應予公開接受檢視,避免黑箱疑慮,另經查海軍合約設計作業期程應可以年度為階段,然均非以年度為節點,允應檢討或調整,預算中心亦提出:「關鍵技術需倚賴他國、國內相關技術人才是否足夠支援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應合軍需等問題」,允應於資源投入前允應審慎評估。爰此,建請凍結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項下辦理潛艦國造第一階段所需業務費200,000千元,待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合約設計風險評估及專案管理期程暨作法』,經同意始得動支。
  • 海軍第一階段合約設計作業期程(預付款105.12)─(準備階段105.12-106.2)─(構想階段106.2-106.8)─(初步設計106.8-107.2)─(合約設計107.2-108.2)─(細部設計108.2-109.11)。
  • 提案人
    馬文君  蔡適應  江啟臣  羅致政  呂孫綾  林昶佐  王定宇
    梅參謀長家樹:馬委員文君所關切的是重複投資及無廠商合作意向書,林委員昶佐關切的是關鍵技術及人才,以及國內廠商之能量,我在此向委員綜合說明。現階段,我們預計在下禮拜11月22日就要執行潛艦合約設計開標,如果順利,我們預劃在12月就能有潛艦設計的主合約商。由於現在已經接近開標階段,所以我先把合約內容中與關鍵技術有關的部分向各位委員報告。依照本軍現在潛艦國造委託規劃設計之需求整體規劃,在合約商契約生效9個月之後,契約商必須將主次裝備之選用計畫書遞交給海軍,而契約商這時就要在計畫書中先行提列可以用在潛艦上的相關裝備、含關鍵裝備。提供之後,海軍也會針對選商條件,包括是否有輸出許可在內,都會列入後續裝備擇定的重點。在交付給本軍之後,本軍會在初步設計階段、也就是契約生效開始之後15個月內,完成相關裝備之分析與選定。這在潛艦設計階段中,是非常重要的重點,如果這項工作沒有完成,會影響後續計算,像王委員定宇在這方面就非常專業,知道後續計算上就會產生問題。由於目前已經要進入合約設計階段,我們希望全案能夠順利執行。整體來說,不只是海軍從100年執行這項能量建置,經濟部也針對國內商源做過非常多次分析,國內船廠也積極在這方面努力,大家都在朝這個方向前進,相信在明年進入合約設計階段時,一開標出去,就有這樣的方向與機會,完成合約設計指標,懇請各位委員支持。
    馬委員文君:在106年度預算中,有一筆首期款是105年保留的,金額3億多元,106年也編了,合併計算,大概是11億8,000多萬元,那這個部分應該可以直接進行了,對不對?
    梅參謀長家樹:主要是要我們與合約商在12月簽約之後要支付的款項,包括首期款,以及委員剛才提到的保留款、構想設計……
    馬委員文君:照理說,明年這些都可以執行?
    梅參謀長家樹:是,這些都要執行。
    馬委員文君:這次潛艦合約在設計上其實有很大的問題,也就是海軍合約都是跨年度編列,但事實上,所有預算都是以年度為主,因此,針對106年12月一項1億5,000多萬元的預算,我建議刪除,因為那不算是明年的預算內容,已經跨到107年了。另外是設計顧問部分,對於要怎麼排除後門程式,目前國內都沒有相關能量,那你們是不是有量身訂做?我希望你們提出專案報告,因為潛艦國造是非常重大的案子。
    設計顧問首期款與定期款大概有1億1,200萬元,我建議凍結。至於其他你們明年要執行的預算,我沒有意見,希望你們順利推動。我建議刪減1億5,794萬元,等於是明年底要支付的那一筆;凍結的則是設計顧問預算,希望你們提出專案報告,我們再予以解凍。
  • 主席
    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針對G59案,大概幾位委員都有一些希望進一步了解的地方,後來海軍司令部提供了一些報告,也到我的辦公室說明。我主要是請海軍針對各階段經費需求、規劃時程與辦理事項提供報告,而海軍對於這一塊其實報告得也滿清楚的,我也要肯定你們,感謝你們整理這些資料給我。
    另外,我們在提案中也提到,整體來講,我們希望知道潛艦在整體海軍軍力部署上的定位是什麼?至於未來,我們當然都希望它可以有效保衛國家、有效嚇阻中共的武力,也希望可以滿足我國整體國防布局,因為這是在策略上我們需要潛艦的原因。雖然我們現在主要訴求是既要省錢、也要強化自造能力,但是在策略部署上,能不能麻煩你們進一步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是,我會再提供書面資料,向委員說明。
  • 林委員昶佐
    好。
    徐委員志榮:我想請教梅參謀長,軍方對於主合約商有沒有特別的資格限制?譬如說,需不需要是國內廠商?
    梅參謀長家樹:是,肯定。
  • 徐委員志榮
    這樣國艦國造才有意思。
    梅參謀長家樹:是,技術一定留在我們自己身上。
  • 徐委員志榮
    我了解。
    劉委員世芳:對於關鍵技術,尤其是與作戰系統相關者,我想,短時間之內,國內船廠大概不太可能做到,但這卻是海軍最重要的部分。目前海軍的關鍵技術是從國外引進、使用中科院的系統,還是從國內其他系統取得?
    梅參謀長家樹:我先簡單報告,至於細部情況,可能後續再說明。主要是我們會從國外引進,也會請中科院同步製造,這是我們目前的方向,而且,中科院將來會名列主合約商之下,成為次合約商,針對最重要的戰鬥系統加以整合。
    劉委員世芳:戰鬥系統?那我們要求的技術移轉百分比,在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與第三階段怎麼配比?
    梅參謀長家樹:在設計階段,並未涉及裝備技術移轉之供合,而現在就是設計階段。
  • 劉委員世芳
    所以是全部外購嗎?
    梅參謀長家樹:沒有,我們自行設計。
  • 劉委員世芳
    只是外殼而已嗎?
    梅參謀長家樹:我們設計藍圖,但會設計技術留在國內,而這是國內目前缺乏的。最重要的就是設計技術,有了設計技術,將來我們就可以設計出……
  • 劉委員世芳
    要花多久?
    主席:有些部分涉及機密,其實這種預算真的應該編在機密預算,不宜在這裡說明時程,所以我建議另外安排機密報告,也就是說,針對馬委員等人關心的問題,軍方一定要安排一次報告,因為本案編列這麼大的數目,一定要有機密報告,但形式是凍結預算加上機密報告,這個程序一定要有。至於刪減部分,馬委員堅持,而我聽起來也是有道理的,所以,請軍方討論一下要酌刪多少,再徵求委員同意,該凍結的部分也要凍。
  • 馬委員文君
    我就是酌刪跨年度那一筆。
  • 劉委員世芳
    提案上是要求減列5億元。
    主席:我知道,就是要把數字講出來。
  • 劉委員世芳
    減列5億元太多了吧!
    主席:後來改成1億5,000萬元了,是不是?
    馬委員文君:我刪的部分是1億5,794萬元,因為這筆預算的合約設計不是以12個月計算,而是15個月,這樣的合約寫法很奇怪。
  • 主席
    這樣就到下一年度去了。
    馬委員文君:對啊!下個年度還重複跨2個月,這是什麼意思?我不清楚,所以我主張這個部分必須刪除。
    主席:這樣好了,多出來的拿掉,刪減1億元好嗎?
    馬委員文君:不,那筆預算很清楚,不是可不可以刪1億元的問題,而且留下那些幹嘛?明年度預算是11億8,000多萬元,這部分沒有問題,但明年12月多了一筆跨年度預算,用在設計,這部分不是合理的。
    主席:就算要編,也應該編到下一年度。
  • 梅參謀長家樹
    我們會編列在下一年度。
  • 主席
    那明年預算就拿掉吧!
    馬委員文君:對啦!而且這筆預算在每一年都是跨年度編列,是很奇怪的編法。
  • 主席
    請把具體數字提供給我。
    馬委員文君:1億5,794萬元,我要求減列這個部分。
    主席:好,減列這部分。
    馬委員文君:然後,我也要求凍結設計顧問費用,因為我們希望潛艦國造的能量可以發揮,所以軍方應該就這個部分提供專案報告,向委員會報告以後再解凍。總之我的要求就是兩點,其中之一是凍結1億1,200萬元。
  • 主席
    刪除部分是1億5,794萬元。
    梅參謀長家樹:向各位委員報告,這個合約設計不是逐年,而是在廠商完成特定文件,我們驗收之後才付款,而且不是按年度付款,一定要廠商給我們完整的文件,依照每個階段不同,一個階段可能有幾十份文件,甚至上百份文件,經過海發中心、潛修中心完成認證之後,我們才會付款。
  • 馬委員文君
    你現在說的是哪一部分?
  • 梅參謀長家樹
    合約設計部分。
    馬委員文君:所以,你認為跨年度是可以的?你要保留這項預算嗎?
    王委員定宇:沒有,他不是講這個。第一,潛艦從設計開始,廠商大概就已經決定了,所以一定要召開機密會議。因為,沒有廠商,根本畫不出設計圖,而潛艦的配重比是非常精細的,所以一定要召開秘密會議,我也要附和剛才召委講的,這筆預算應該編為機密預算,因為這是機密中的機密。
    第二,跨年度那1億5,000多萬元預算刪除,大家沒有意見,軍方也同意。
  • 劉委員世芳
    所以對於凍結沒意見、但減列有意見?
    王委員定宇:他們對減列沒意見,而是對凍結有意見。對於減列的跨年度預算,軍方可以到下年度之前再編出來,所以馬委員這部分的主張沒問題。但有一點要討論一下,因為這項計畫還在運作過程中,對於其他案子,我大致上都尊重委員的決議,但針對這件案子,我願意相信海軍,多給他們一點授權,因為不容易,真的有很多細部問題要談。所以我建議凍結金額小一點,不是完全不要凍結,而凍結部分就等機密會議開完之後再解凍。因為很多東西一旦現在點破,就徒勞無功了。
    馬委員文君:我要凍結的不是這個部分,相信軍方也很清楚,潛艦的設計顧問會決定潛艦未來要由誰執行、由誰製造,請軍方對這個部分提出說明與報告,我相信所有委員都很關心。軍方在機密會議上怎麼報告都沒有關係,其實圖從哪裡來,本來就已經是完成式了,就看怎麼凍結。
    主席:馬委員,我想跟你確認一下,7億9,000萬元預算中,現在刪掉1億5,794萬元的初步設計費用,原因是跨年度;扣除這些錢之後,凍結1/10,可以嗎?
    梅參謀長家樹:不一樣。我做一個建議,我這邊有一項表格,是關於機密預算,我們可不可以凍結……
  • 馬委員文君
    就是設計顧問部分。
  • 梅參謀長家樹
    可不可以凍結5千……
  • 馬委員文君
    那就凍結1/2。
    梅參謀長家樹:1/2就是5,000萬元,這樣設計顧問的前段還可以繼續進行。我也建議委員,後面的預算,我們會在秘密會議報告。
  • 馬委員文君
    凍結設計顧問費用中的5,000萬元凍結。
    主席:好,設計顧問部分凍結5,000萬元。
  • 馬委員文君
    跨年度那筆預算刪除。
    梅參謀長家樹:是,否則我們無法做後續採購。
    主席:幾位委員都參與了討論,請大家連署提案。對於前面幾個案子,大家都有討論,基本上也都支持凍結,尤其國機國造與國艦國造,未來都一樣,所以我建議幾位委員都加入連署,給軍方這個機會。提案委員也沒有意見了吧!我來確認一下,本案減列1億5,794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外凍結5,000萬元。
    劉委員世芳:還要開秘密會議,這一點要寫進連署中。
    主席:對,要安排機密報告,不!機密專案報告好了,這一定要專案報告。也請國防部特別注意,這類案子都應該編列在機密預算下,尤其是未來的案子。
    進行G61案、G62案,兩案併案處理。
    G61、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部分,因受美方知會國會程序影響,執行期程較原訂投資綱要計畫延後。海軍司令部雖已著手修訂投資綱要計畫,調整執行期程,但尚未奉核即編列於106年度預算書中,不利監督。又106年度規劃執行國內車堡工程及美方招標、備料程序,美方是否順利完成招標尚不得而知。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海軍司令部原列13億8,421萬元,凍結2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G62、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業務費」─「辦理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原列1,384,210千元,凍結600,000千元。
    說明:
    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業務費」-「辦理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編列1,384,210千元,惟查我向美方購製36輛AAV7兩棲突擊車,原定今年下半年開始交貨,卻於交貨期前,美方告知需延緩三年半交車,且無任何原因說明,造成我海軍戰力受到嚴重影響,爰此凍結600,000千元。海軍司令部應要求美方具體說明,並將相關書面報告呈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獲同意後,始得動支,在未獲解凍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不得交付任何相關款項予美方,以維合約之信。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 主席
    請海軍司令部梅參謀長針對AAV7的案子再說明一次。
    梅參謀長家樹:關於這兩位委員的提案,江委員啟臣關切的是美方招標、車堡工程以及投綱修訂進度,我在此說明。美方招標原預定在106年執行,現在已經提前在10月28日公告,公告完成之後,就會擇由廠商執行備料,準備開始施工。車堡工程進度正常,今年年底會完成車堡設繪。至於投綱修訂,我們已經奉國防部11月10日之投綱修訂正式令釋,完成投綱修訂。
    其次,呂委員玉玲認為本案延遲,但我也要向各位報告,全案原定時程是104年至108年第四季,後來因為輸出許可的關係,只能往後展延。起始時間沒變,仍為104年,但展延至110年第一季。也就是說,整體順延時間其實只有1年1季,差不多就是輸出許可所延遲的時間。現在各項計畫都按照進度執行,也已經有超進度的狀況,我們相信,車輛可以照建案節點完成交車,懇請委員支持。
    呂委員玉玲:所以這項計畫就是如同媒體報導,延遲了3年?
    梅參謀長家樹:全案原定是在108年第4季,全數車輛要完全交車,現在因為輸出許可必須往後延,但也只延到110年第1季,所以中間相差的是……
  • 呂委員玉玲
    1年半?
  • 梅參謀長家樹
    1年3個月。
    呂委員玉玲:差不多嘛!其實,這項計畫原本就有延緩了,所以你在發價書上就加上了延遲的時間?
  • 梅參謀長家樹
    是必須加上去。
    呂委員玉玲:我要你們保證,現在訂好時間之後,就不會再延遲?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呂委員玉玲:如果你們可以保證,我就同意不凍結。
    梅參謀長家樹:有,美軍在發價書就已經把時間訂出來了,最佳時間是在110年第1季。
  • 呂委員玉玲
    那應該可以保證不會延遲了?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呂委員玉玲
    好。
  • 主席
    所以不予處理?
    呂委員玉玲:對於江委員啟臣的G61案,我剛才聽海軍解釋,他們現在的進度並非如同江委員疑慮一般會延後,所以我建議凍結部分不予處理。
  • 主席
    G61案、G62案撤回。
    現在休息,回來之後再繼續討論。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繼續審查。剛才有幾項提案因為刪減金額已經有結果,我向各位報告,G15案與G39案,也就是傾卸車的部分,減少8輛,總計減列6,440萬元。G40案關於消防車提案,減3輛,總計減列3,022萬2,000元。G55案及G56案野戰炊膳車減2輛,總計減列1,000萬元。以上都是科目自行調整。另外,在凍結部分,G15案與G39案凍結20輛,由於是跨年度預算,沒辦法凍結具體數目,所以改列決議。G40案與G47案是決議事項,具體文字等議事人員整理之後再向各位報告,請問各位,授權議事人員處理,這樣可以嗎?既然沒有意見,先確認這個部分。
    現在進行G63案至G65案,併案處理。
    G63、
    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項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3億3,891萬3千元,本案預算尚未審查即先簽署軍售發價書(LOA),海軍司令部採購程序不合法,為確保國軍建案依法行政與財政紀律,爰提案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項下減列「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3億3,891萬3千元中3億3,891萬2,000元。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1.本分支計畫經費高達101.59億元之多,規劃106-114年執行,然依預算法規定,應明列全部計畫之內容,此計畫對購置數量均未載明,無從知悉平均每單位購置成本。
    2.BLOCK 1B方陣快砲分為向美國購置新砲及現有BLOCK型回運美國原廠執行性能提升兩類,均未依規定列明於預算書中。
    3.本案依據海軍說法,原編101億元,因為美方表示可以省12億元,所以先簽發價書(L.O.A),建議海軍應將全案預算減列12億元,於分年預算數自行調整。
    馬文君  林昶佐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G64、
    106年度海軍司令部於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編列新購BLOCK1B方陣快砲,全案106至114年計需101億5,936萬2千元。經查,海軍司令部已與美方於今(106)年7月簽署發價書,並協議該發價書於106年經我國立法院預算通過且支付首期款後,始生效執行;惟依據國防部部頒「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之規定(伍、二、(一)後段),對美軍購投資建案「嚴禁由各司令部(單位)自行對外協商,另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前,亦不可簽署發價書」,本項建案流程已明顯違反規定。對此,爰針對106年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新購BLOCK1B方陣快砲」106年度預算338,913 千元,凍結百分之三十,並就簽署發價書之內容、過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
    G65、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部分,總計畫經費101億5,936萬2千元,分106-114年執行,106年度編列3億3,891萬3千元。然「BLOCK 1B方陣快砲」籌購數量中,分為向美國購買新砲及現有BLOCK1型回運美方原廠執行性能提升至BLOCK 1B型兩類,諸此均未依規定列明於預算書中,不利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且此預算案八月底才送至立法院,尚未經過立院審議通過,國防部在今年七月二十日已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發價書,且已議定履約金額及期程,恐有侵犯立法院預算審議權之虞。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海軍司令部原列3億3,891萬3千元,凍結2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 主席
    請海軍司令部梅參謀長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馬委員文君、林委員昶佐、江委員啟臣三位對海軍的指導,也就是我們在今年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同意明年支付首期款一事上未按程序執行,我們做出下列檢討。首先,本部確實有作業上的疏失,經過我們的檢討,明明有建案程序,是我們自己不熟稔。第二,我們的作業程序周延性不夠完備。第三,我們本身在業務資訊上也沒有善加妥處。第四,預算編製亦未完備,經委員指導,部分資訊確實不甚清楚。這些都是我們在此事上的疏漏,本軍將引為借鏡,本軍司令也特別要求我們務必將這些重點納入標準作業程序。另外,所有裝備,包括方陣快砲1B Baseline 2在內,最主要是要為本軍目前含有方陣快砲之各型艦艇做性能提升,畢竟我們的方陣快砲中,最老的已經有40多年,所以我們希望提升性能,讓海軍的能力予以強化。還有第二個目的,就是後續新一代兵力,也就是國艦國造兵力主要裝備的籌獲,對海軍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武器裝備,若是明年首期款未予以支付,對海軍會有非常大的影響,可能面臨到的就是要重新開始本案。海軍在本案中確有疏失,我們也坦誠面對,希望各位委員予以支持。
    馬委員文君:這應該算是非常嚴重的疏失,因為,這件案子本來是不應該執行的。
    明年首期款要付多少?
    梅參謀長家樹:按照現有發價書,明年首期款是832萬7,441美元,而我們是以106年匯率1比32.45概算,約合台幣2億7,022萬5,000元。
    馬委員文君:所以,若是以不影響進度為前提,這一筆一定要付,對不對?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馬委員文君
    原本明年是編3億3,000多萬元吧!
    梅參謀長家樹:是,其中有一筆是第二期款。
  • 馬委員文君
    如果要不影響使用……
    梅參謀長家樹:委員,我們可以從內部調節。
  • 馬委員文君
    怎麼調?
  • 梅參謀長家樹
    我們再去談談看。
  • 馬委員文君
    第二期款先凍結?
  • 梅參謀長家樹
    第二期預計年底支付。
    馬委員文君:因為你們犯下很嚴重的疏失,照理來說,不應該同意這筆經費通過,因為我們不是橡皮圖章。你們是在事情過了以後才報告,而且跟我們連談都沒有談就簽了。
    梅參謀長家樹:是,這是我們的錯。
    馬委員文君:既然首期款必須執行,那就讓你們先用,但其他部分先凍結。
  • 主席
    所以是第二期款凍結吧?
  • 馬委員文君
    對。
    另外,海軍又說在整體執行期程中,總共可以省下12億元?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馬委員文君
    那明年會花多少?
    梅參謀長家樹:這涉及原報價與發價書之間的差異,也就是說,我們是以報價書編列預算,與最後發價書之間會有差異。
    馬委員文君:事實上,我們通常會寬列,不是對方開價多少,我們就同意給多少,而且軍方一開始宣稱我們買得比較便宜,但如果跟別人比起來,那根本是笑話!所以,針對寬列的部分,算起來,你們明年可能至少可以減列6,000萬元,這部分應該也沒有問題!因為你們說整體上可以省12億元,那以比例區分,明年至少應該可以省下這個數字,因為你們應該分年度扣除啊!
  • 梅參謀長家樹
    可不可以就建案年度去分?
    馬委員文君:可以,你們可以分年度調整。
    梅參謀長家樹:對於您現在提出針對明年的預算,我們還是要計算一下,因為對於明年的期款以及預編的預算,我們可能還要精算一下是不是要分年扣除。
    馬委員文君:你們已經把明年要付的錢算出來了,就是3億3,891萬元,這是要付的錢,已經很清楚,可以扣掉了。如果這樣你們還有問題,那就從頭開始講,包括違規偷跑的部分。那些原本是應該刪除的,因為你們自己也同意減掉了。要是有問題,你們就自行調度啊!
    梅參謀長家樹:由於發價書已經簽署了,所以我們在明年經費的編列上,就只照第一期款與第二期款核實編列,沒有多出那6,000萬元。
  • 劉委員世芳
    沒有辦法減列了?
    梅參謀長家樹:如果凍結6,000萬元,再減列6,000萬元,我們就連第一期款也會付不出來。我要向委員說明,明年預算真的是核實編列。
  • 馬委員文君
    那這筆錢到時要用在哪裡?
  • 劉委員世芳
    我來表達意見一下好嗎?
  • 主席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針對海軍的L.O.A.案未事先向立法院報告一事,我們都非常不高興。我想為你們都了解,這件案子是7月通過,而在中央政府總預算送到立法院之前,我也詢問過你們,你們承認都沒有向三、四個黨團的總召報告過,等於押著我們背書。在這件事發生時,民進黨委員,包括我與王委員定宇在內,都曾要求你們先交出行政懲處報告,因為如果不照做,會影響到未來多項軍購案。至於發價書問題,你們不能一收到美國的發價書就馬上同意,這是對立法院不尊重。我比較在乎的是,程序上一定要處理好,所以我已經提案要求軍方先做出懲處報告。
    另外,既然提到Block 1B方陣快砲,現在因為時間關係,所以美國開價不像我們原先購置時那麼高價。我建議不要減列,至於凍結,我可以接受。現在請海軍再回答一下,懲處報告現在如何處理?
    梅參謀長家樹:在預算中心提出報告之後,其實海軍就在檢討,也完成了懲處報告,承辦人、承辦組長、承辦處長以及我本人都在懲處之列,我們內部已經做完相關行政懲處建議了。
    劉委員世芳:但是懲處報告還要從海軍送到國防部、再送到行政院,在這個過程中的進度如何?
    梅參謀長家樹:本案跟行政院沒有關係,104年這個時間點只是處理預算之匡列。整個事情其實就是以海軍為主,海軍主動向國防部提出先行簽署的要求,也就是說,在國防部外購物資核定書上的建議,是由海軍建議的,因此,主要的責任就是在海軍。
  • 劉委員世芳
    那海軍現在自行提出要懲處的是哪些人?是業務單位?
  • 梅參謀長家樹
    就是承辦人、承辦組長、承辦處長以及我本人。
    馬委員文君:要輕輕帶過?我認為不能只到你們這個層級而已。要與美方簽署發價書,不可能只到海軍層級而已。如果你們以為這樣輕輕帶過,只凍結第二期款,就可以不經國會同意通過這筆預算,那我要求從頭開始算帳。就連一般超速,也是從以前的處罰600元、1,200元,現在已經要罰到3,600元,這件事情沒有經過部長同意是不可能的!我主張刪行政費,包括部長、海軍司令。要說這件事情沒有上報總統,那也不可能!你們自己做錯事,還可以宣稱預算沒有多編,甚至連刪也不能刪,那我們就從頭開始討論,國會不該為這種事背書!
    王委員定宇:馬委員,我也覺得這件事情在程序上就錯了,錯在違反預算監督原則,所以軍方應該再自行調整懲處層級。我看了今天討論的預算,對於剛才馬委員講到的其中一個部分,我也贊成,就是第一期款的發價書已經送過去美國了,馬委員也認為第一期款可以不凍,但不可能都不刪。我建議從整體預算101億5,936萬元中砍掉12億元,馬委員,你看如何?因為軍方也一直強調這樣可以省12億元嘛!至於科目則由軍方自行調整。
    柏次長鴻輝:這樣不行。委員,因為這還牽扯到匯率換算,你們不能砍得那麼精實。
    馬委員文君:你們就拿國會決議去跟美方談!你們當初買直升機是怎麼省下49億元的?當時還修改了5次發價書,其中一次還是因為受到某些單位特別關切以後,你們才去改、去談。
    王委員定宇:這只是建議,大家可以討論看看。
    馬委員文君:如果軍方要這樣算,那就從頭開始討論這件案子,其實根本不應該買!
    王委員定宇:由於發價書已經確定第一期款,儘管軍方做錯了,我們也不能沒有信用,剛才馬委員也表示體諒。但後面的款項要是也都不砍,我想,不只她不能忍受,國會也不能接受。既然軍方自己說你們省了12億元,那就從101億5,936萬元的預算中刪掉12億元,你們自己去調整,看要在哪一期扣除,就這樣處理。至於懲處名單,你們另外再提出來。馬委員,你覺得這樣可行嗎?
    馬委員文君:刪這樣的數字,就只有下面的人會被懲處。嚴格說來,層級應該是很高的,因為沒有人可以隨便跟美方簽發價書。
    黃代主任希儒:報告委員,海軍上呈這項建議以後,國防採購室經過綜合評估,才跟各級長官這樣建議,所以國防採購室也會列入懲處名單,沒有問題。
    馬委員文君:我要的不是你們,這件事很嚴重耶!
    樸副參謀總長兼執行長澤春:您剛才也講了,海軍當時是為了省那12億元,所以犯了這個錯,而他們也都承認了。當然國防部有責任,我們也會檢討。但問題是這12億元已經不包含在現在的發價書裡面,也就是說已經扣除了,如果不是在那時候簽,而是跟美方說明年再簽,或者等國會同意以後再簽,那這12億元還可以扣。
  • 馬委員文君
    你們就去談嘛!
  • 樸副參謀總長兼執行長澤春
    現在已經沒在談了!
    馬委員文君:我已經把其他國家的資料給你們了,如果可以談,你們就繼續再談;如果你們連這樣的決心都沒有,對方說減價12億元,就真的是少算嗎?其實方陣快砲是成熟產品,是不需要團購就可以買到的,軍方竟然還可以拿這個當理由,說你們已經減列預算?
    樸副參謀總長兼執行長澤春:這是簽了發價書以後可不可以執行的問題,剛才委員也表示體諒了。
    馬委員文君:你們執行沒有問題啊!我們已經同意給你們第一期款了,你們當初來說明的其實就是你們連談都沒有跟美方談,就好比對方第一時間說要賣你這項產品,還說價格原本是1萬元,現在他們自動算你9折,你就很高興,連談都沒有談,對不對?這不是小錢耶!我們的預算比其他國家高了近乎一倍,你連談都不用談、價也不敢減,還會出錯?而且,怎麼會不能比價?韓國就是這樣講價來的!你們今天談到省49億元的那一筆也是這樣談下來的,可見你們這次根本沒有人去談。省啊!刪啊!
    王委員定宇:對於這件事,我們要兼顧執行面與未尊重國會兩個層次,兩者要平衡,做到預算的監督,所以我剛剛才會那樣提議,馬委員也覺得這樣可以。既然第一期款牽涉到承諾問題,所以整筆預算101億5,936萬元就減列12億元,至於減列的款項要放在哪一期,就由軍方自己調整。至於懲處名單另案處理,先不要綁在這上面,看各位覺得這樣處理如何?
    劉委員世芳:我覺得減太多了,我還是比較在乎程序上的不正義,所以希望軍方先提出懲處名單,如果大家還是不同意再說。至於這樣刪減,我覺得刪太多了,這樣不好,因為他們也是為國家省錢。
  • 馬委員文君
    根本沒省到錢。
    江委員啟臣:軍方有沒有對此作專案調查?我不曉得是否真的是行政部門為了省錢才做這個決定,還是有其他我們不知道的原因,這要調查。到底誰下的令?誰主張同意違反採購程序?這不只是程序正義問題,還是違法的問題,因為已經違反規定了。至於違反規定要怎麼懲處?就請他自己付這筆錢去買啊!我不是反對這筆軍購,但想不照程序買,就自己出錢去買,以茲懲罰啊!如果有人硬是覺得這與砍預算沒有關係,可以,那就請違法採購的人自己付錢,我也不背書,請他自己付錢。我可以同意把明年的預算給你,但是違法採購的部分,請違法的人自己付,可以嗎?如果軍方可以同意,那明年的預算我既不刪、也不凍。要不要?
    劉委員世芳:軍方講的L.O.A.有沒有附加條件,例如須經國會通過才能付款等?因為我記得他們的合約上有這樣註明。
    梅參謀長家樹:海軍司令部將外購物資核定書報到國防部,國防部最後核定以後,海軍司令部當初在請求事項中曾經表示一個事項,我們上次在委員會也報告過,本案就是為了加速購案遂行,提前辦理,於106年度中央預算完成法定程序之後,對於105年首期款,美軍已同意於106年再行支付,本案請准於106年預算書核定之後再予支付首期款。這是海軍當時報到國防部時的請求事項。
    主席:由於本案看來仍有爭議,大家的看法不完全一致,保留到後面再處理,請海軍趕快給個說法,以及研究可以凍結和刪減的數目,我們待會再回來討論。本案先保留。
    進行G66案至G68案。
    G66、
    105年度前,海軍對於潛艦籌獲方式採雙軌作業與研究發展,鑒於7月後,政府及國防部多次公開表示潛艦國造決心,既然政策方向已決,且前年度辦理柴電潛艦預算均繳回狀況下,明年(106)仍持續編列赴美辦理柴電潛艦第一階段籌購作業費用500千元實有不當,應予檢討。爰此,建請刪除辦理柴電潛艦第一階段費用500千元,以樽節開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G67、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柴電潛艦第一階段」部分,總計畫經費117億元,自96年起編列,因未獲美方國會授權,遲無法支用相關預算,自101年起至106年僅編列作業費50萬元。時過境遷,國防策略因新政府上台已有所改變,潛艦國造已成目標,是否仍有對美軍購柴電潛艦之必要,本計畫之續存與否令人質疑,國防部應重新檢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柴電潛艦第一階段」,海軍司令部原列作業費50萬元,全數減列。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G68、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柴電潛艦第一階段所需作業費」原列500千元,凍結500千元。
    說明:
    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柴電潛艦第一階段所需作業費」編列500千元,查海軍辦理籌獲潛艦自96年開始到明年剛好滿10年,迄今一事無成,依據海軍說明明年預算之執行成果係為儘早確認潛艦構型及合理價格,經過10年連構型都還沒確定,相關作業費明顯浪費,爰建議凍結500千元,待海軍報告潛艦構型需求確實情況後,經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 主席
    請海軍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這就是所謂柴電潛艦的第一階段,也就是在2001年小布希政府所提出,售予我國潛艦案執行的起始。所以我們從那個時間就開始編列相關預算,以維持本案之持續推動。原預劃之獲得與結案時間是114年,所以在那個時間點,我們在前置作業上,每年都會編列部定行政作業費。目前的整體潛艦籌獲策略是以軍購與國造並行,但現階段還是以潛艦國造為第一優先之選項,並持續編列作業需求經費,也希望我們在推動潛艦國造時,美方能在協助我們獲得潛艦的承諾下,提供我們技術支援。以上,懇請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數目不多,刪除後科目自行調整,可以嗎?
  • 梅參謀長家樹
    可以。
    馬委員文君:我們既然已經下決心要潛艦國造,也編了30億元預算,為何還保留這筆外購預算?這是96年小布希時代就設置迄今,雖然預算只有50萬元,但你們似乎是當成與美國的窗口,既然如此,我認為大可以放在潛艦國造項下!我認為兩者是相衝突的,到底是要國造,還是要外購?現在國造已經編錢了,但外購的預算卻還留著?這樣不合理。這部分沒有很多錢,照理說……
  • 主席
    那就刪掉。
    劉委員世芳:主席,對於刪除預算我沒意見,但因為國艦國造所以無須和美方繼續洽購柴電潛艦這點我有不同意見。我們在軍事武器或船艦的獲得上必須永遠有分散風險的概念,現在所謂的新政府不只是蔡英文總統,還包括川普在內,而川普的共和黨黨綱有特別提到柴電潛艦這點,代表共和黨可能對我們會比較有幫助,所以我認為必須儘量保持與美方的友善與溝通,更不能因為錢刪掉了,就不談這件事,這點提供給海軍與國防部參考。
    呂委員玉玲:我的是G68案,原本是凍結,現在改為刪除。
    主席:那就刪除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進行G69案至G70案。
    G69、
    海軍司令部所列「各式靶機具採購」案,已完成開(決)標。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各式靶機具採購案」之「業務費」─「0266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116萬7千元中,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劉世芳  林昶佐
    G70、
    海軍年度計畫籌購各式靶機具因應訓練實需,惟參考相關前案決標單價均低於預算編列金額。爰此,提案建請減列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業務費所列「150104辦理各式靶機具採購案」業務費5,000千元,以樽節預算。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這是104年至108年的持續案,全案預算為1億7,000餘元。我們在104年至108年分四個階段進行與射擊相關的靶具採購案,並委由中科院與民間代理商執行,希望能延續我們在靶具與戰演訓上的需求,懇請委員支持,謝謝。
  • 主席
    馬委員建議刪500萬元。
    馬委員文君:把標餘款減掉,標餘款是多少?你們自己講。
    梅參謀長家樹:這點我們絕對誠實且明確的,我們今年所分配的標餘款為501萬元,建議委員刪除500萬元。
  • 主席
    海軍那麼大方?
  • 馬委員文君
    因為這是標餘款。
    主席:G69案及G70案刪除500萬元,蔡委員的刪減案就併入,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併案進行G71案至G72案。
    G71、
    有關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海軍司令部「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採購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73萬5千元,因廠商產製能力與產品性能備受質疑,恐有浪費國家資源之虞,為提升國軍建案品質與財政紀律,應請海軍司令部就採購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提出專案報告。爰提案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項下「採購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減列73萬5千元。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徐志榮
    G72、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海軍司令部「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採購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73萬5千元,因廠商產製能力與產品性能備受質疑,恐有浪費國家資源之虞,為提升國軍建案品質與財政紀律,應請海軍司令部就採購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提出專案報告。建請凍結三分之一,經向外交與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先就這次的特種作戰突擊艇採購向委員做進度報告。之前貴委員會於質詢時,曾有委員對投標廠商資格提出質疑,我們也非常審慎地看待這問題。經審查,我們發現第一次開標時,投標廠商所提協議書內的產品性能及能力不符本案招標文件所需,故10月9日上午已由國防部採購室廢標!為使本案能持續進行,我們於11月15日上午辦理邀商說明會,以公正、公平、公開方式來說明招標內容,而各廠商也提出相關建議。我們會依照相關採購規範與程序完成招標,並執行後續的採購作業,懇請委員支持該項預算,謝謝。
  • 劉委員世芳
    我可以接受。
    馬委員文君:之前有問題的部分已經解決了,希望你們後續能嚴謹一點,我同意……
  • 劉委員世芳
    撤案……
    主席:好,謝謝。
    現在併案進行G73案及G74案。
    G73、
    海軍司令部所列「淨水車」案,已完成開(決)標。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備購製」項下「淨水車」之「業務費」─「0266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606萬5千元中,減列標餘款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G74、
    建案目的在於提供部隊較高飲水品質,然台澎金馬防衛作戰環境及歷年國防部長所述作戰期程,作戰單位使用淨水車支應作戰顯不如前進囤儲戰備用飲用水,所編列預算籌獲之單輛淨水車價值竟高達約一千六百餘萬元。爰此,提案建請刪除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業務費所列「150104辦理淨水車」業務費16,065千元,以樽節預算。
  • 提案人
    馬文君
  • 連署人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淨水車是我們的一個持續案,分別於105年及106年執行,並於105年3月29日招標,由國內廠商得標。我們總共採購兩部淨水車,以汰換現有已維護不易,且超過使用年限的淨水車。一部淨水車的使用年限為八年,但我們已經使用快二十年,故希望能汰換。我們後續會將兩部淨水車部配置於66旅和99旅,以作為救災、官兵訓練及戰時使用,懇請委員支持是項預算,謝謝。
  • 主席
    請馬委員發言。
    馬委員文君:這是延續的案子,不然淨水車買起來……
  • 主席
    這是救災上有需要。
    馬委員文君:救災根本不需要這個!現在用礦泉水更方便,沒人會用淨水車啦!一旦發生災害,請問淨水車要抽哪裡的水?況且有的事故地點在山上,河水、山泉水需要淨化嗎?以前在外島、離島需要抽海水來做淨化,現在根本就直接蓋淨水廠。但既然這是延續性案子,所以我建議刪除標餘款即可。
  • 主席
    多少?100萬元?
  • 馬委員文君
    應該是200萬元。
  • 梅參謀長家樹
    200萬元。
    主席:那就刪除200萬元的標餘款,但淨水車還是讓你們買。
    G73案及G74案併案處理,刪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進行G75案及G76案。
    G75、
    中華民國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計畫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分支計畫,辦理機動飛彈車採購,本年度編列191,816千元,採購資訊內容未依規定明列,建請凍結二分之一,經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1.本分支計畫經費高達136.83億元之多,規劃106-112年執行,然依預算法規定,應明列全部計畫之內容,此計畫對購置數量均未載明,無從知悉平均每單位購置成本。
    2.計畫內容除產置射控指管車、飛彈發射車、尚包括陣地籌建工程、飛彈產製及飛彈壽限件換裝,均未清楚載明內容。
    3.爰提案要求本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G76、
    鑑今年七月間海軍發生艦艇雄三飛彈因操作人員未遵守作業紀律造成飛彈誤擊事件,非但造成無辜漁民死亡亦造成兩岸緊張,事後檢討除海軍作業人員未遵守紀律外,亦有中科院飛彈防險設計缺失,考量國軍數款現用與目前交由中科院委製的飛彈與海軍雄三飛彈均為中科院承製。爰提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項下「機動飛彈車」1億9,126萬6千元項,若操作人員稍一不慎將造成人民財產損失及兩岸緊張。為免飛彈誤射事件再發生,爰提案減列1.5億元,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這是海軍整體不對稱作戰中的一項利器,乃一新增案,執行期間為106年至112年,委託中科院完成相關陣地建設、裝備及飛彈產製與換裝。明年度所編列的是營區部分整建、委製及相關裝備內容。委員指教我們在採購資訊未具體提供這部分,我們也親自向委員辦公室做說明。其次,委員關切雄三飛彈誤射後是否加裝安全裝置一事,跟委員報告,不管軟、硬體,除了本軍現行飛彈載台以外,其餘均做了缺改,在後續新增案部分,也都納案精進,因此,在這部分我們已把相關精進措施含括在內,報告完畢,懇請委員支持。
    馬委員文君:我知道有36台車,而原本機動飛彈車要裝雄三,對不對?
    梅參謀長家樹:為區分高低配方式,所謂高低配,是因為我們現在會把固定陣地,我想委員都瞭解……
    馬委員文君:當初我們所在乎的是你們買車不買彈,我建議刪2,000萬元!
  • 主席
    可以嗎?
  • 馬委員文君
    還是太少?
  • 主席
    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這個案子都是國內廠商與我們合作、製造,所以是不是能刪1,000萬元?
    馬委員文君:2,000萬元,這是已經討論過的。
  • 主席
    等於刪減原預算的十分之一……
  • 馬委員文君
    還是要高一點?
    主席:就刪2,000萬元,科目自調。
    進行G77案。
    G77、
    中華民國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計畫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分支計畫,辦理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本年度編列1,326,778千元,採購資訊內容未依規定明列,建請凍結二分之一,經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1.本分支計畫經費高達62.97億元之多,規劃106-110年執行,然依預算法規定,應明列全部計畫之內容,此計畫對購置數量均未載明,無從知悉平均每單位購置成本。
    2.爰提案要求本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這是一個新增案,執行年度為106年至110年,也是國艦國造的里程碑,待船舶完成後即可取代現在仍在使用的中字型艦,這些是已經使用七十年以上的艦型。我們會做數量上的管控,而所汰換的數量與後續完成艦艇,都會在高效率的狀況下使用。106年主要是執行主合約商的簽約,與主合約商的物料籌備有關。在此做報告,懇請委員支持國艦國造計畫,謝謝。
    馬委員文君:兩棲船塢運輸艦,刪500萬元。
  • 梅參謀長家樹
    謝謝委員!
    主席:部長回去要檢討一下海軍,居然這麼大聲?未戰先降嗎?很多項目都砍很多!
    馬委員文君:那是因為刪太少了,所以才會回答得這麼快!
  • 劉委員世芳
    壓力太大了!
  • 主席
    這代表你們編列預算時確實有浮編……
    梅參謀長家樹: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會做相關調整。
    主席:那就刪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馬委員文君:不要一直追究他們責任啦!他們壓力已經很大了,一直追究他們不合理!
    主席:馬委員在幫海軍講話!馬委員,後面還有案子。
    現在進行G78案。
    G78、
    中華民國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計畫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分支計畫,辦理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本年度編列1,400,335千元,採購資訊內容未依規定明列,建請凍結二分之一,經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1.本分支計畫經費高達61.1億元之多,規劃106-109年執行,然依預算法規定,應明列全部計畫之內容,此計畫對購置數量均未載明,無從知悉平均每單位購置成本。
    2.爰提案要求本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這是新增案,於106年至109年執行,針對輕快兵力或陸戰隊實施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本案對海軍戰力提升會有直接關係。明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依照發價書來支付首期款,就整體推動而言,我們希望能完成相關經費支出,所以懇請委員支持是項預算,謝謝。
    馬委員文君:因為缺乏品項數量,請你們提資料給我,至於預算就先凍結。
    梅參謀長家樹:數量無法列在書表上,這樣會讓人一下子就瞭解我們的戰力狀況,可否由我們給委員書面說明?
    馬委員文君:同意,做成決議就好。
    主席:本案就不凍結,做成決議,之後再處理。
    王委員定宇:主席,程序問題。剩下的案子不多,我建議今天中午不休息,儘快把案子審完,畢竟我們得回選區處理事情。請各位委員中午留下來吃午飯。
  • 劉委員世芳
    但今天有太多混戰了!
    主席:沒關係,劉委員有事就去處理,我們會繼續審查。大家辛苦一下,今天中午就不休息,繼續討論。請幕僚準備便當,大家自行找時間吃便當。
    進行G79案。
    G79、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一般通電裝備」─「業務費」─「辦理基地通信遙控系統提升案」原列106,563千元,刪減2,000千元。
    說明:
    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一般通電裝備」─「業務費」─「辦理基地通信遙控系統提升案」編列106,563千元,較105年度增列近4倍,惟該筆預算雖大幅增列,在預算書內卻無具體說明,與105年度預算書敘述內容大似雷同,似有浮編之嫌,爰此刪減2,000千元。海軍司令部應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這是一個持續案,呂委員所提增列四倍這問題,在此向各位委員說明。105年為執行該計畫的首年,所以105年所著重的是提交相關管理計畫書及後勤支援計畫書等書面資料,因此在預算編列上會比較低,不過106年必須開始繳交部分裝備,價款也會跟著提高,這是其中的差異所在。至於海軍所未能具體說明的內容部分,我們會提書面資料給委員參考。
    呂委員玉玲:資料已經送到我辦公室了,所以不堅持。
    主席:G79案撤案,免予減列。
    進行G80案。
    G80、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海軍司令部「一般通電裝備」及「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艦艇導航雷達換裝案」7,279萬9千元,有鑑於海軍司令部辦理艦艇導航雷達換裝案。因全案規劃採購低功率導航雷達及一般商用導航雷達換裝,採購單價高於市場行情,恐有浪費國家資源之虞,為提升國軍建案品質與財政紀律,應請海軍司令部就艦艇導航雷達換裝案提出專案報告。建請減列5,000萬元,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請說明。
    梅參謀長家樹:本案與海軍艦艇上的低功率導航雷達有關,所謂低功率導航雷達就是低攔截率的雷達,以提供海軍艦艇在海上時獲得更佳的防護能力。現階段海軍的導航雷達非全為一般商用導航雷達,因為我們有幾個考量:第一,符合海軍艦艇需求,包括戰術運用功能在內,如警戒、範圍設定、目標避碰;第二,我們希望能中文化,並擁有良好的人機操作介面,便於操作手操作;第三,必須與我們很多裝備介接,包括電戰裝備、戰術桌、戰鬥系統、直升機導航系統,或許還牽涉到類比轉換為數位的技術性整合問題。本案於開始建案時,也詢問過現貨市場的導航雷達後發現,如要重新開發上述功能,需付出更多的研發代價。考量中科院在海軍雷達發展,亦即低功率導航雷達成果上具有非常良好的系統整合專業,亦熟悉海軍裝備,所以我們委由中科院執行。經評估,單價不會高於市面現有單價。懇請委員支持是項預算,謝謝。
  • 主席
    請馬委員。
    馬委員文君:其實你們定出來就是商用雷達,相信你們自己也很清楚。只要上網查就知道,現在日本的是最好的,像中共最新的中華神盾174合肥艦,也是採用這種產品,可見真的很好。所以市場上已經有了,只要上網就查得到。我認為我們的單價偏高,所以這部分要減列。
  • 張院長冠群
    跟委員報告……
  • 馬委員文君
    你們又要自己設計?
    張院長冠群:委員剛剛講的,我們都已經訪查過了,日本雷達有用到中共的元件。其次,這套系統中有兩個雷達,67套是一般商用雷達,12套是低功率LPI雷達……
    馬委員文君:商用雷達估價比較高,剛剛參謀長有說導航要中文化,但海軍是國際軍種,為何需要中文化?商用雷達的介面非常明確,根本不需要研改,如果我們大量採購,應該會比網上買更便宜,畢竟網上是一個一個單價賣。你們現在價格已經比人家高了,所以先詢價清楚後再說!我認為這裡面有刪減的空間。
    主席:不要委制給中科院,而中科院又外包?
    馬委員文君:人家已經做得很好了,也是我們要的東西……
    張院長冠群:中科院做的雷達不會比人家貴,我們有把價格提供給海軍,海軍也做過比價,畢竟雷達不是拿來就可以用,還必須與船艦整合,而外商的報價中,並不包含系統整合,且他們的報價通常都很高……
    馬委員文君:商用雷達在很多船艦上都有用,至於到底要用幾套,算一下就有。我認為這價錢偏高!
    張院長冠群:我建議酌刪1,000萬元,讓我們可以執行案子?
  • 馬委員文君
    同意。
    主席:G80案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進行G81案至G84案,併案處理。
    G81、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新式高級教練機」部分,國防部建案總經費686億3,901萬7千元,分106年至117年編列,106年度編列5億5,502萬5千元。惟其籌獲期程、籌獲方式國防部未提出具體說明,任憑外界猜測,對國防戰力之影響評估亦未見說明,不利預算監督。
    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練機」原列5億5,502萬5千元,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王定宇  呂玉玲  徐志榮  蔡適應  羅致政  
    G82、
    有鑒於空軍現有F-5及AT-3使用年限、壽期等因素,恐無法再有效執行空軍基礎飛訓,須採購「新式高級教訓機」以符所需。原空軍規劃6年完成換裝,以維飛訓安全,現因「國機國造」政策須延長換裝期程為12年,且目前國內仍在設計階段,是否能如期如質交機執行戰訓任務,恐有疑慮。在不增加預算之下,於換裝期間確保飛訓安全及避免戰備空窗期,爰提案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空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凍結「新式高級教訓機」5億5,502萬5仟元二分之一,俟國防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 提案人
    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陳亭妃  王定宇  
    G83、
    空軍現有F-5型機及AT-3教練機因年限、壽限等因素,擬分別於民國109、110年開始全數汰除,而空軍為免飛訓任務有空窗期,故擬採購66架新型新式高級教練機,並其全案之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於105年8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惟依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十億元以上非極機密新增個案之投資綱要計畫,需於目標年度12個月前完成建案程序,並於目標年度9個月前陳報行政院審核,故本案之投綱暨總工作計畫雖奉行政院核定,惟近兩年來國防部對於將採購案之機型、規格如何、採全自研自製亦或關鍵組件採國際合作等等,未見定案。另自研自製,雖有利於提升我國航太產業之研發能量,但考量目前國內可能之合作商,其現有實績、技術能力、研發能量、關鍵零組件可否取得、能否協助台灣航太相關業者進軍國際軍用及商用市場、能否接軌國際上最新技術等等,不無疑問。考量未來敵我情事之演變、新機研發風險、產業升級、空軍現有教練機妥善率之戰力維持以及現有F-5戰機及AT-3教練機汰換時程等因素,漫長的研製時程及屆時能否符合空軍需求,不無問題。建議國防部應先確認相關規格、需求,以及考量未來是否要與國際廠商合作,俟國防部定案後,再予以審酌本案,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之─預算編列549,095千元中,凍結529,950千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徐志榮  蔡適應  馬文君  王定宇  江啟臣  羅致政
    G84、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新式高級教訓機所需人事費、業務費、設備及投資」原列5,930千元,減列1,000千元。
    說明:
    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新式高級教訓機所需人事費、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編列5,930千元,查採購高教機為空軍司令部之職掌之一,原本就編制有專責人員負責,並且又編列按日按件計酬及一般事務費等經費,明顯浮濫編列預算,爰建議刪除1,000千元。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王定宇  蔡適應  江啟臣  馬文君  羅致政
    主席:這幾個案子都與高教機、國機國造有關,請空軍范參謀長請說明。
    范參謀長大維:空軍使用F-5與AT-3已經超過三十年,而機隊維持成本會隨著機齡逐年增加。為了降低每年的維持成本,並解決消失性商源問題,加上現階段,官校已從原有的基本組、戰鬥組、部訓隊三階段、三機種,易化、簡化成三個階段兩機種,以簡化訓練流程,讓訓練銜接更為流暢。在此前提下,我們參酌了軍備局所提供經濟部對國內產業承製能量評估報告後認為,有關國內商源對新製高教機相關執行經驗、履約、專案管理規劃均可以滿足本軍需求。另外,中科院在105年國機國造技術能力現地查訪報告中也說明,已完成國內產業能量盤點,其結果可以滿足本軍需求。因此本軍依據國防法第二十二條國防自主及國機國造政策前提下,辦理此次購案,採自製方式籌購,這部分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 主席
    請江委員。
    江委員啟臣:我一直搞不懂這686億元怎麼算出來的。上次質詢後,國防部拿了一張表來解釋,但我還是認為這樣的編列有問題!你們預計在兩年內製造出原型機,對不對?
  • 范參謀長大維
    大概是108年。
  • 江委員啟臣
    現在是105年……
  • 范參謀長大維
    108年9月。
    江委員啟臣:照理說,成本計算應該是原型機出來後,才有辦法計算後續的66架要花多少錢。我知道你們有去市場上訪價,再透過公式算出來,得到686億元這個數字。我認為這筆預算編列不符合實際狀況,此其一。第二,就算不談686億元的問題,你們明年編了5億元,請問這5億元要做什麼?
  • 范參謀長大維
    5億元是專案的開辦費。
  • 江委員啟臣
    開辦費?開辦費用到哪裡去?是給漢翔還是中科院?還是給誰?
  • 范參謀長大維
    有一些是先期配合款……
  • 江委員啟臣
    何謂先期配合款?這點你們並未在預算書上說明。
    張院長冠群:第一年的5億元多有一些是設計費,有一些是採購預付款……
  • 江委員啟臣
    譬如什麼?
    張院長冠群:引擎的訂購、彈射椅等都需要預付款。交貨期雖是明年後,但預付款必須先支付。這金額不會很高,但必須有經費才能啟動。
  • 江委員啟臣
    都是預付款嗎?
  • 張院長冠群
    還有設計費用。
  • 江委員啟臣
    所以明年高教機製造就是停留在設計階段?
    張院長冠群:高教機墊基於IDF上,並非從零開始,而主要裝配件的規格我們也都很清楚,明年開始是設計與之後的關鍵模組籌措、試製,雖不是從零開始……
    江委員啟臣:686億元是你們算出來的,還是空軍?
  • 范參謀長大維
    空軍提出的。
    張院長冠群:由空軍提出,我們double check。
    江委員啟臣:真正瞭解成本及預算的應該是中科院及漢翔,並非空軍,畢竟飛機是你們製造的。但在提列預算過程中,卻未見中科院及漢翔有任何著墨,連這5億元的用途都沒寫,讓我們根本不知道預算到底用去哪裡!遑論686億元是怎麼得來的!未來是不是真的扣掉5億元後,再除以66架,就是每一架飛機的造價?
  • 范參謀長大維
    當然不是……
    張院長冠群:還包括地面的模訓系統、地面裝備與一般後勤,這些扣除後才是飛機的造價。
  • 江委員啟臣
    你們現在算出來一架要多少?
  • 張院長冠群
    7億3,000多萬元。
  • 江委員啟臣
    一架要7億3,000多萬元?
    馬副院長萬鈞:關於細目問題,這包含五大部分,因為高教機需要地面模訓系統,所以從飛機本身到地面模訓系統都包含在內。其餘還有整體後勤、廠房這些東西,而高教機本身預算是530億元。
    主席:我想大部分的委員都沒有被告知這686億元到底怎麼算出來?第一年5億元怎麼編的?我認為有必要凍結一部分,另外再排專案報告與考察,請國防部與中科院前來說明後,再予以解凍。
    徐委員志榮:我也主張全數凍結,預算審查本就很正經嚴肅,我記得有委員質詢高教機問題時,部長曾答復等預算過了再說明,但我們實在有很多地方不瞭解,譬如高教機在戰時可否掛載武器且具有作戰能力?這些我們都不瞭解。我在提案中寫得很清楚,我覺得部長的回答不太正確,怎麼會預算過了才說明呢?我想我應該沒記錯,因為立法院是有錄音的。我剛剛說這是個很正經的審查場合,但因為昨天呂委員說要小刪,我馬上說我也要小刪,我不是存心要講這句話,結果有人打電話給我老婆,說我在立法院講要小三。為此,我今天不只要小刪,我要大刪!我說的是刪除的刪,他們卻講到一二三的三。我認為不能預算過了才跟我們報告,我們也很注意空防,也知道不能出現空窗期,更不是不支持,但這種說法對委員實有不尊重之處。
    蔡委員適應:江委員提到,原本空軍是希望外購,所以才有六百多億元這個價格出現……
  • 范參謀長大維
    我們是先到現貨市場去問過……
    蔡委員適應:但為了國防產業自主,故而詢問中科院意見,中科院也認為可以以六百多億元的預算完成……
  • 范參謀長大維
    可以完成。
    蔡委員適應:關鍵在於能否如期如實完成!我建議排專案考察,到中科院看看。其次,時間點必須很清楚,也就是說,中科院到底能否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如若不行,這個案子還要繼續執行下去嗎?那天空軍說,原始規劃是在108年9月原型機出廠,109年6月原型機首飛,110年10月宣導型。我建議可以做註記,如果中科院無法在期程內完成,那麼空軍就得檢討是否繼續委託中科院,還是由其他的來?我認為這點要寫上去,否則會讓高教機的訓練產生空窗期。
    其次,剛才很多人講到,根本不清楚這六百多億元到底是怎麼編的?細節又是如何?我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並到現場看,再請空軍給我們完整報告,同時做成附帶決議,要求中科院必須如期如實依照進度時間完成,不然會讓我擔心根本無法繼續做下去。
    馬委員文君:我有幾個疑問,原型機必須測試成功後才可以量產,但你們卻現在就直接估出全案預算?我認為你們實在太過樂觀!過去IDF測試時,就曾發生很多狀況,相信空軍很清楚這點。再者,當初設計IDF的人才後來都被韓國與新加坡聘走了,所以人都不在漢翔了,至於中科院的人才應該更少。既然現在中科院會在預算審查時搶著回答,那麼以後中科院也得常常來,不能每次找你們都不來!中科院現在算是廠商,如果真的沒辦法、做不下去,那麼我們就得考量是否要這樣執行?新政府上台後,國機國造變成主要政策,這當然沒問題。不過也因為這樣,讓義大利廠商狂降100億元,504億元就願意把東西賣我們,而他們原本要價六百多億元!你們現在估計近七百億元,卻不見得可以做得出來,那麼我們當然也得審慎評估與考量了。另外,明年的設計費是5億元……
  • 張院長冠群
    還有一些預付款。
  • 馬委員文君
    預付款是多少?
  • 張院長冠群
    一半一半。
    馬委員文君:依照期程來說,明年設計圖可以出來,也就是半年時間,代表很簡單,是不是用IDF去修改?
  • 江委員啟臣
    他們是要用IDF沒錯!
    馬委員文君:既然用IDF去修改,還需要花5億元嗎?用IDF修改,而且半年就可以設計出來,憑什麼要花5億元?請問關鍵能量何在?我認為一定要凍結,還不能凍太少,這畢竟涉及後期預算執行及國機國造政策,因此提出關鍵能量是很重要的!半年就賺5億元,還滿容易的!
    張院長冠群:真的不好賺,因為這個挑戰非常大。
  • 馬委員文君
    你就不要太樂觀啊!
  • 張院長冠群
    我沒有樂觀。
  • 主席
    不好賺就給別人賺啊!
    馬委員文君:你現在就可以編出七百多億元,我們都還沒有經過測試,你可以量產嗎?
  • 張院長冠群
    這樣我們專案報告好了。
  • 馬委員文君
    那是非常平順的狀況之下。
    張院長冠群:我現在簡單講一下,初期的時候大概產製4架飛機,第一個是結構的疲勞事業……
  • 馬委員文君
    那跟設計費沒有關係。
    張院長冠群:一個是結構前段強度設計、兩個原型機這些基礎,剛剛你講的那些,前面發生的事情基礎,我們都……
    江委員啟臣:院長,這些技術性的我們先不在這裡談。不過我倒是有建議要給部長,我看部長滿無聊的。
    主席:不會,部長都很認真聽的。
    江委員啟臣:部長,你是空軍出身的,也待過漢翔,我真的建議,國機國造與對外採購這兩個軌道,某種程度上要交叉運用。我們願意讓漢翔、中科院去承製、開發、培養能力,編列預算給你們也沒有問題,但是你承諾2、3年內原型機要出來,就一定要出來,就算最後你弄不出來,這些錢給你們,我們也認了。我們不能說萬一,你也不敢保證百分之百,只要有1%的機會沒有成功,我們會不會有空窗期?這個部分你也必須去部署。
  • 馮部長世寬
    是。
    江委員啟臣:假設在這個過程裡面,人家願意減1、2百億元給你,那些錢就可以拿來給他們研發了,但是我們一樣可以獲得我們要的,來彌補空窗的高教機。
    主席:江委員講的對,要有備案。
  • 范參謀長大維
    我可不可以花幾分鐘跟委員報告?
    江委員啟臣:我的意思是說,其實我們現在審的預算,比較著重的是未來兩年研發要投入的錢,至於後面的5、600億元或6、700億元,那個沒有什麼意義,因為變動性太大,甚至會不會執行都不知道。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把預算放在未來兩三年要投入的研發、製造和那一架原型機。同時,要請部長考慮一下,外購與國造如何交叉運用?確保國家最大利益。
    主席:因為大家有共識,原則上要凍結一部分,解凍的條件就是,要我們安排去中科院,做一個專案的考察和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接下來是凍結多少的問題,有委員是全數凍結;有委員主張凍結2億元、5億元都有,剛才蔡委員提議,照前面的例子凍結十分之一。
    蔡委員適應:我建議一下,因為之前空軍有跟我講,我做一個主決議,大家聽聽看。
    為了落實國機國造及空軍高級教練機換裝訓練順利,因此要求空軍及中科院需按照高教機的時程,不得延誤,即108年9月原型機出廠;109年6月原型機首飛;110年10月先導生產。如中科院無法按程序完成,空軍應有後備的方案,為了避免高教機換裝延誤,影響整個訓練;而且我們要要求中科院,原來申請的經費應該加以追回。這樣就沒有什麼凍結的問題,只要做這個決議就可以了。
    范參謀長大維:感謝蔡委員對於國防自主的支持,蔡委員所講的部分,我們回去會把幾個截點弄出來,最後的時間點是多少,剛好可以結合江啟臣委員的建議,什麼時間點必須脫鉤變成採購,把這兩個案子串在一起,到最後如果這個時間點中科院沒有辦法做出來,預算由中科院這裡想辦法吸收,後面一樣用我們的原預算去走其他的行程。我們把這個時間點跟中科院商量以後,把它算出來,所以我在這邊建議,酌量凍結以後,懇請所有委員一起到中科院做考察,由中科院做能量的簡報,順便我們也把備用方案與幾個截點的作法一起跟委員報告,這時候再來解凍。
    馬委員文君:我補充一下好不好?其實設計圖的期程,大概只有半年就可以做得出來,如果如期做出來以後,我們讓它繼續執行才解凍。老實說,所有的都是外行人,去中科院看一看就把預算解凍,這樣也太簡單、草率了一點,既然你們的期程半年就可以做出來,如果你的設計圖可以如期做出來,你要解凍沒有關係,不過,我認為不應該太早,反正你明年的執行,我看期程都很順利。
  • 主席
    半年設計圖就出來了?
  • 馬委員文君
    它的期程是6個月啊!
    江委員啟臣:如果設計圖不出來,大概也做不出來耶!
    張院長冠群:我們還有一些預付款要付,所以凍結數不要太高。
  • 江委員啟臣
    預付款多少?
  • 張院長冠群
    我們大概有一半、二億多元。
  • 江委員啟臣
    我們凍結1億元好不好?
  • 馬委員文君
    我要凍結二億多元耶!
  • 張院長冠群
    10%好不好?
    馬委員文君:沒有,太少了。
  • 江委員啟臣
    10%是5,000萬元。
    馬委員文君:我本來要凍結一半,我們不是要聽報告,因為它本來設計圖……
  • 江委員啟臣
    檢驗它的時程……
    馬委員文君:如果設計圖都做不出來,老實說,你能夠按照期程統統執行完成,我們認為是有疑慮的,不然你就應該審慎一點。
  • 江委員啟臣
    好啦!1億元。
    主席:1億元,中科院可以啦?
  • 江委員啟臣
    有一個壓力好不好?
    張院長冠群:好,謝謝委員!
    主席:其實你看得出來,委員關心的是你的速度跟……
    徐委員志榮:現在講的就是,到110年決定國機國造,還是對外採購?
  • 范參謀長大維
    我們會把這個報告提出給委員報告。
  • 徐委員志榮
    就是蔡委員說的。
  • 范參謀長大維
    對。
    主席:大家不只關心那個設計圖要出來,也關心未來的進度,所以剛剛蔡委員那個決議我再唸一次給大家聽一下。為落實國機國造及空軍高級教練機換裝順利,因此要求空軍及中科院需按高教機的時程,並不得延誤,即108年9月原型機出廠;109年6月原型機首飛;110年10月先導生產。如中科院無法按時完成,要求空軍應有後備方案,避免高級教練機換裝,影響訓練。這樣可以嗎?
  • 徐委員志榮
    就是110年的時候才……
    主席:要先導生產,凍結案與連署案請所有委員幫忙簽名一下,就是有這個決議。
  • 蔡委員適應等提案

    為落實國機國造,及空軍高級教練機換裝順利,因此要求空軍及中科院,需按高機教練機的時程,並不得延誤,即108.09原型機出廠,109.06原型機首飛,110.10先導生產。如中科院無法按時程完成,要求空軍應有後備方案,避免高教機換裝業務,影響訓練。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王定宇
  • 連署人
    劉世芳  呂孫綾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羅致政  林昶佐
  • 馬委員文君
    凍結的部分呢?
    主席:一樣,就是凍結1億元。
  • 徐委員志榮
    其實凍結1億元還是少。
  • 主席
    大刪是不是?
    徐委員志榮:我要講一下,當初我們在國艦國造的時候,有說潛艦3、4年的設計怎麼樣?那時候我有問空軍,空軍說已經設計好、畫好了,那時候他說不用3、4年的時間,已經設計好了。
  • 劉委員世芳
    沒有。
  • 徐委員志榮
    有。
  • 主席
    哪一個空軍?
  • 劉委員世芳
    哪一個人找出來。
    徐委員志榮:我記得他有這樣講,不用花這個時間。
  • 主席
    把人找出來。
    馬委員文君:主席,我……
    徐委員志榮:在委員會詢答的時候問的,我沒有冤枉人呢!
  • 馬委員文君
    要再重唸一次嗎?
    主席:第一,先凍結1億元,然後安排專案的考察與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另外,我們有一個決議作為預算的附帶決議,就是為落實國機國造及空軍高級教練機換裝順利,因此要求空軍及中科院需按高教機時程,並不得延誤,即108年9月原型機出廠;109年6月原型機首飛;110年10月先導生產。如中科院無法按時程完成,要求空軍應有後備方案,避免高教機換裝業務,影響訓練。
  • 馬委員文君
    蔡委員剛剛提的第一個版本不只這樣子!
    主席:他要求撤回,就拿掉了,追回那個預算的文字就拿掉。
    馬委員文君:中科院應該要吸收、要負擔一些成本,不然比人家貴啊!
    張院長冠群:今年是第一年,我們每年都要來,每年我都要到立法院來。
  • 馬委員文君
    執行有加錢的嗎?
    主席:不會,他們還要交後面更大筆的。決議的3個時間點我再講一次,108年9月原型機出廠;109年6月原型機首飛;110年10月先導生產。這樣可以嗎?
  • 徐委員志榮
    性能要比IDF好。
    主席:還要加個條件─性能要比IDF好?這一定的,時代在進步了。凍結案與決議文都請各位幫忙簽一下,這個案子就這樣處理。
    第81案至84案併案處理;第85案至87案併案處理,我們一併把提案唸一次。
    G85、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部分,106年度編列69億7,713萬9千元。查106年度預算書所列之辦理依據為「全案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奉國防部100年9月2日國備計評字第1000012742號令核定,計畫以軍購方式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等,全案計需110,000,000千元,納入101-112年度編列。」對照105年之預算書所列106年度需求為139億1,880萬元,實際編列僅原訂半數。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原列69億7,713萬9千元,凍結10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G86、
    空軍司令部所列「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案,因美方調整部分零附件交運時間,並修訂原發價書內容及付款期程,致年度需求額度下修。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F-16型戰機性能提升」之「業務費」-「0266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69億5,389萬4千元中,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劉世芳  林昶佐
    G87、
    第5目「一般裝備」─「150104-F3 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所需軍購款」原列6,953,894千元,凍結1,000,000千元。
    說明:
    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一般裝備」─「150104-F3 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所需軍購款」編列6,953,894千元,惟查空軍擬指定採購ALQ-131A電戰莢艙,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早有決議,要求空軍不得指定廠商,且該型夾艙目前尚在研發測試中,美國空軍日前已決定取消F-16 C/D機隊性能提升計畫,即中止對該型夾艙挹注研發金額,加上目前只有我國指定向美採購該型夾艙,等同於我國必須獨立負擔龐大的研發金額,在未來壽期保養維護更是一筆龐大的支出,如此將造成大筆公帑耗費,爰凍結該筆經費1,000,000千元,待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針對ALQ-131A採購提出詳細說明,並將現行類似選項型款夾艙,與ALQ-131A做詳細評估報告,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 主席
    請空軍說明。
    范參謀長大維:這個預算我們去年本來編了139億元,今年調整到69億元,那是因為今年年初4月份在美國開的BMR會議裡面,美國專案辦公室調整了我們交貨的期程,本軍就跟著把所有的付款期程調整。最主要目的是,避免大量的國防預算在專案帳戶裡空轉,撙節使用國防預算,間接也是幫忙我們國家預算做最佳的調整、運用,這個部分還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 主席
    請提案的江委員或呂委員發言。
    江委員啟臣:我這邊是提議凍結10億元,你們說101年啟動到現在,所有的付款都有超前?
  • 范參謀長大維
    是的。
    江委員啟臣:美方的執行進度,之前我有問過,為什麼總預算的編列在計算上有一些落差?
    范參謀長大維:這個案子我們有兩方面,一個是軟體的部分,在美國愛德華空軍基地同步在做;另外一個硬體的部分,是跟漢翔公司簽約,我們在漢翔公司生產線,用技術轉移的方式由漢翔公司來承製。這兩方面是同步進行的,目前所有的交貨進度,以硬體這邊來講都是正常的,目前稍微延誤的就是軟體驗測這部分,因為目前鳳展案的性能提升,是全世界第一次的F-16性能提升,有些東西在實驗階段,必須在實驗室做完實驗、做整合的部分。
    江委員啟臣:現在原列數是139億元,但是現在編列數是多少?
  • 范參謀長大維
    69億元。
    江委員啟臣:將近差了一半以上,我才會覺得,到底代表進度落後,還是有變便宜了?
    范參謀長大維:不是變便宜了,是它的軟體測試時間、期程不如理想,但是並不會影響我們交機的情況,因為硬體的生產線一直在走。
    江委員啟臣:軟體沒有辦法跟上,你要怎麼交機?
    范參謀長大維:現在硬體一樣,航材包、器材包一樣送到漢翔公司,明年元月份開始進去做硬體的組裝,等到軟體部分驗證沒有問題的時候,把軟體灌到硬體上面……
  • 江委員啟臣
    什麼時候?
    范參謀長大維:目前最快的是明年(106年)有4架會出廠,必須在明年年底之前把軟體……
  • 江委員啟臣
    全案整個升級什麼時候完成?
  • 范參謀長大維
    全案整個升級要到112年。
  • 江委員啟臣
    還有6年的時間?
  • 范參謀長大維
    是的。
    江委員啟臣:這個部分我想凍結一些,然後你們來做報告。
    范參謀長大維:因為這個案子我們明年1月份就開始有飛機要進廠,而且這69億元也是我們跟中央辦公室談過,已經壓到最低底限了。
    江委員啟臣:我的意思是,當然你該花多少,這是我們的升級計畫,我們都瞭解,實際上大家也很確定要花多少錢,一定會花的。我的意思是說,你必須掌握期程,到底你們明年花多少錢,什麼時候可以如期?因為老是出現一些進度落後,或者我們沒有辦法掌握的狀況,所以在預算編列上就會發生與原本的預估落差非常大,從外界的角度會覺得,是不是進度跟不上,你原本要編列139億元,現在只要編69億元就夠了。
    范參謀長大維:專案管理我們真的做得很確實,還每半年到美國做一次考察、專案會議,每半來他們要來臺灣,一起開專案會議,這就是因為我們在專案會議裡面……
  • 江委員啟臣
    整個升級都在漢翔那邊?
    范參謀長大維:升級硬體的部分,還有生產線在漢翔那邊,現在我講的實驗室是在美國,它是在做整合……
  • 江委員啟臣
    硬體的升級漢翔這邊都沒有問題吧?
  • 范參謀長大維
    沒有問題。
    江委員啟臣:進度照常,現在就是差你講的那個軟體部分?
  • 主席
    那是軍購案?
    范參謀長大維:是,而且持續,明年1月16日我們就要進飛機了。
    主席:呂委員也有提案,請發言。
    呂委員玉玲:剛剛我們講的是F-16的升級,但是這個沒有包含電戰夾艙,聽說電戰夾艙你們已經有指定要用哪一種了,還是沒有?明年6月才會簽發價書?
  • 范參謀長大維
    是的。
    呂委員玉玲:我是要求,你在明年6月要簽發價書之前,要做一些評估,不能指定13、1A、184211,不能指定型名,要針對13、1A、184211這三種做評估;如果要簽發價書之前,你還要告訴我們,為什麼你要選擇哪一個。
  • 范參謀長大維
    沒問題。
  • 呂委員玉玲
    是什麼原因?要選擇哪一個。
    主席:呂委員,電戰莢艙是另外一個案子,這個案子我們先不解……
  • 呂委員玉玲
    我在這裡面一起的。
  • 范參謀長大維
    它是第三個案子。
  • 呂委員玉玲
    我是一起的。
    范參謀長大維:因為立法院在101年的決議事項裡面有一條,就是確保未來裝備應用、維護要跟美國空軍裝備是一致的。
  • 主席
    已經有決議了?
  • 呂委員玉玲
    可是你要同意……
  • 范參謀長大維
    沒問題。
    呂委員玉玲:發價書之前要來跟我們說明、報告,選擇哪一型的,原因是什麼?
  • 范參謀長大維
    是。
    主席:這樣就可以,免予凍結?
    呂委員玉玲:不能先簽約,簽約前要先跟我們報告。
    主席:要簽LOA之前,要先跟委員講一下。
  • 范參謀長大維
    沒問題。
  • 主席
    我們免予凍結。
  • 范參謀長大維
    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G88案至G89案,兩案併案。
    G88、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中「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部分,106年度編列51億6,375萬6千元。惟查依據106年度預算書所列之辦理依據為「全案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奉國防部101年12月27日國備計評字第1010020432號令核定,計畫辦理IDF戰機性能提升,計需16,726,574千元,納入103-107年度編列。」對照105年度預算書所列之辦理依據為「全案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奉國防部101年12月27日國備計評字第1010020432號令核定,計畫辦理IDF戰機性能提升,計需16,726,574千元,納入103-106年度編列。105年、106年分別編列4,966,518千元及5,58269,0千元」執行年度及預算分配顯有問題。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原列51億6,375萬6千元,凍結10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G89、
    空軍司令部106年度一般裝備計畫下「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編列5,163,499千元,國防部於101年12月27日核定該案投綱暨總工作計畫並納入103-106年度編列。依據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投資個案預算金額調整達原始奉核投綱計畫之總計畫金額20%(含)以上,十億元以上建案,需重新召開投資綱要計畫審查會議;未滿十億元建案則應修訂投綱計畫。本案未經該規定循程序重開投資綱要審查會議,即逕行變更原奉核計畫,違反建案規定及紀律,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之─預算編列5,163,499千元中,凍結5,163,379千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徐志榮  蔡適應  呂玉玲  王定宇  羅致政  馬文君
  • 主席
    請空軍說明。
    范參謀長大維:翔展2號是針對我們尚未購改的427聯隊IDF戰機做性能提升,另外還有43聯隊已經完成構改的做一個追溯修改的項目,有二個項目是AVDR跟CSMU,一個是空用的錄影機,一個是殘存記憶體。這件案子是持續案,在106年會有36架的部分,這是持續案,還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今年已經是第三年度了。
    江委員啟臣:IDF戰機的升級計畫,你們預計什麼時候全部完成?
  • 范參謀長大維
    107年。
    江委員啟臣:所以剩下2年的時間,那現在的總體進度是百分之多少?
    范參謀長大維:總共127架,目前計畫已經執行78架。
  • 江委員啟臣
    所以才六成左右嘛!
  • 范參謀長大維
    目前都按照進度在走。
  • 江委員啟臣
    所以每一年大概是處理幾架?
  • 范參謀長大維
    104年是39架、105年是45架。
  • 江委員啟臣
    一年?
  • 范參謀長大維
    今年是45架。
  • 江委員啟臣
    那明年呢?
  • 范參謀長大維
    明年是36架。
  • 江委員啟臣
    那最後一年呢?
  • 范參謀長大維
    2架。
  • 江委員啟臣
    最後一年剩2架?
  • 范參謀長大維
    是。
  • 江委員啟臣
    所以基本上明年就完成百分之九十幾以上了?
  • 范參謀長大維
    是。
    江委員啟臣:好。這個部分之前你們是不是有餘款?全案是167億元,漢翔是161億元得標,那剩下的6億元拿去哪裡?
    范參謀長大維:最後一年的6億元,還有2架。
  • 江委員啟臣
    原本你編167億元啊!可是他得標是161億元。
    范參謀長大維:因為我們後來的工匠增加了,所以把那筆錢挹注在最後一年來使用。
    江委員啟臣:工匠增加,所以是他得標以後,你再附加給他,但是附加的東西是做什麼?編在原本的投標項目裡面就好了啊!
  • 柏次長鴻輝
    報告委員……
    主席:拿麥克風,聽不清楚。
  • 江委員啟臣
    原型機啊?
    范參謀長大維:我跟委員報告整個情況,102年的9月25日原型機從中科院納到本軍來,所以在102年12月本軍就把它納到427聯隊裡面,這個進來我們要先作需,我們是在103年10月份修完作需核定,但是簽約是在103年的8月簽約,所以當初167億元裡面並沒有這兩架飛機,這也是我們為什麼在有餘款的情況下沒有先做調整,而是我們繼續修投綱,投綱核定以後,把這2架飛機加到總價款裡面,現在是總價款沒變,但我的數量增加了2架,所以107年度有2架的原因在這個地方。
  • 江委員啟臣
    那2架你說是原型機嗎?不是吧!
    范參謀長大維:翔展2號之所以有開始,是因為之前有2架翔昇飛機,它構改了十幾個項目,我們空軍認為這幾個是屬於空軍需求,其他就不需要構改了,就只挑那幾個,譬如機背油箱是我們不需要的,我們只留我們所需要的來做性能提升。因為那2架飛機的一些構型跟現在的構型不一樣,譬如它有機背油箱,我要讓它回到翔昇機的構型裡面去,所以這2架本來是中科院的財產,又回編到我們空軍來。
  • 江委員啟臣
    所以這6億元是花在那裡?
    范參謀長大維:是的。財產是給我們,但是構型跟我們作戰構型不一樣,我要讓它變成我的作戰構型,所以要把它修改回原來的作戰構型,所以飛機有增加2架。
    主席:徐志榮委員也有提案,要不要說明?
  • 徐委員志榮
    用江委員的就好。
    江委員啟臣:我是覺得那部分不是很清楚,然後你剛剛講說你們有修改相關的投綱?
    范參謀長大維:是,修了投綱了。
  • 江委員啟臣
    那修改有沒有經過核定?
  • 范參謀長大維
    國防部在今年10月24日核定的。
  • 江委員啟臣
    怎麼到今年才去修啊?
    范參謀長大維:因為在整個過程中,國防部也很嚴謹,審查也退了三次要我們呈附意見,所以我們一直到今年10月份才奉國防部的核定。
    劉委員世芳:我來幫忙講一下,這個案子已經不是新建案,所以它的投綱有按照規定來處理,但是比較嚴謹,並不是完全沒有按照投綱計畫來處理,因為它不是一個新建的原始計畫。當然是可以凍結,但是我覺得不需要凍結那麼多,就是表示對他們有比較強力的監督。
  • 江委員啟臣
    凍1億元?
  • 劉委員世芳
    徐委員有沒有意見?凍1億元啦!
    范參謀長大維:建議委員凍1億元,我把整個前因後果……
  • 江委員啟臣
    因為你們也快完成了。
  • 范參謀長大維
    書面報告給委員。
  • 江委員啟臣
    好。
  • 范參謀長大維
    我們會用書面報告跟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報告完後再解凍。
    主席:好,原則上G88案和G89案就併案處理,然後凍結1億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劉委員世芳:這個書面報告是預算上的執行,還是有比較機密性的東西,如果有比較機密性的部分,我是建議要用機密喔!好嗎?
    范參謀長大維:是,謝謝委員指導。
    劉委員世芳:因為你是性能提升的部分,恐怕會涉及一部分機密。
    范參謀長大維:是,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發一下便當,休息10分鐘給大家吃便當,這是血汗委員會,但是跟其他委員會比起來,我們已經不錯了,今天我們不是爐主。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因為下禮拜呂委員有排審查外交部的預算,為了比照現在國防部的做法,希望大家把預算提案先提出來。所以先跟呂委員報告,請各位委員如果已經完成外交部預算提案的,請儘快送給議事人員彙整,期限理論上是禮拜一下班前,但如果已經先完成的,就拜託先送,儘量讓議事人員有時間可以整理。國安局的部分還沒有要審,下禮拜是先審僑委會,僑委會的案子都提到了,外交部的部分就拜託在禮拜一下班前提出來,如果已經完成的就請儘量提前,讓議事人員有時間可以去做整理和影印的作業,才不會很亂,這樣會比較好處理。
    接下來進行G90案和G91案,併案處理。
    G90、
    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平衡戰力過渡機種」原列2,000千元,全數減列。
    說明:
    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分支計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辦理平衡戰力過渡機種」編列2,000千元,查空軍所有機型均為固定機型,F16及IDF升級案已編列相關預算支應,對於所謂過渡機型係明顯浮濫編列預算,爰全數刪除該筆經費,以符撙節。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G91、
    有鑒於空軍司令部前自96 年度起即編列預算,計畫向美國採購66 架F-16 C/D型戰機,惟迄今仍未獲美方同意供售,自101 年度起持續編列「平衡戰力過渡機種」200萬元預算,但卻又自101 年度起,另編列預算執行F-16 A/B型戰機性能提升,恐有浮濫編列預算之嫌。為撙節國防經費,維護國家財政紀律,爰提案減列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項下,「平衡戰力過渡機種」200萬元。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徐志榮
    主席:這個案子是編列200萬元,兩位委員都提出要求刪減200萬元,也就是全數刪除,請空軍說明。
    范參謀長大維:這個軍事投資的名稱叫做平衡戰力過渡機種,目的是在於現在的主力戰機運作到現在,在我獲得下一代主力戰機之前,中間的時間如果過長的話,將會面臨我的主力戰機機齡老舊,沒有辦法滿足空防需要,因此需要一個過渡的機種來平衡戰力,所以我們才會啟動這個建案。這個建案最主要是建立一個窗口,跟所有人透露我中華民國有自我防衛決心的訊息,以及強化自我防衛能力的政策立場。
    當然這幾年F-16、IDF戰機做了性能提升,可以增強本軍的戰力,但是本軍還有幻象2000的飛機,目前還沒有找到提升的商源,假以時日,如果哪天它的壽期到了一定程度以後,可能就沒有辦法再配合我們執行各項任務。我們自己內部評估的結果,還是希望能持續建立這個窗口,最主要是我有一個籌碼、有空間跟其他人來談這件事情並尋找商源。另外,我覺得還有宣示的作用,就是中華民國有自我防衛的決心。每年編列的200萬元,基本上如果沒有任何商源可以談,我們都是如數繳回國庫,並沒有浪費,也沒有流用,所以請委員能夠支持我們空軍,謝謝。
  • 主席
    歷年固定都編列嗎?
  • 范參謀長大維
    是。
  • 主席
    兩位提案委員的意見呢?不能流用喔!
  • 范參謀長大維
    我們現在還有幻象還沒有……
    王委員定宇:因為每年都編列200萬元,當然200萬元能不能顯示決心是另外一件事情,但要尋找商源,找得到對國家是好,找不到就繳回國庫。因為200萬元的金額也不大,其實就是一個尋找商源存在的可能性,所以這200萬元是不是留著讓空軍能夠去找,因為幻象也很多年了。
  • 馬委員文君
    你每年都繳回多少?
    范參謀長大維:200萬元,找不到都沒有用,我們沒有浪費,也沒有流用的問題。
  • 馬委員文君
    照理其實是不用再編了……
    王委員定宇:這是一個找的過程,找不到就繳回,這200萬元我是覺得……
  • 主席
    200萬元是幹嘛?機票加什麼嗎?
    范參謀長大維:沒有,我們從96年開始建到現在,其實當初編的預算是1,450億元,我們都沒有用。這只是一個窗口,並沒有流用的問題。
    呂委員玉玲:你編了你就會去用它,這個都……
    范參謀長大維:委員可以查一下,我們每一年都繳回庫了。
  • 呂委員玉玲
    200萬元可以買什麼嘛!對不對?這根本就是浮編在那邊放著備用的啦!所以這個應該要刪掉。
    范參謀長大維:因為我們還有幻象的戰機,未來機齡老舊,目前還找不到適合的商源能夠性能提升。
    馬委員文君:幻象如果真的有了,其實再編都沒有關係,跟這個沒有太大關係,因為這樣對海軍不公平啦!剛剛……
    范參謀長大維:報告委員,那我們就按照委員的指導提早結案,但因為明年是最後一年,已經沒差了。
  • 馬委員文君
    好啦!
    主席:那就把200萬元留著,明年就結案了嗎?
    范參謀長大維:是,因為案子本來明年就是最後一年。
    主席:好,反正你也不用流用。那G90案和G91案就撤案。接下來進行G92案和G93案。
    G92、
    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政裝備業務,因國庫財源匱乏,自當秉持勤儉建軍之立場,且相關說明未臻詳盡,故針對歲出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之分支計畫「政戰裝備」減列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
    呂孫綾  劉世芳  王定宇  陳亭妃  羅致政  蔡適應
    G93、
    有鑑於現階段我國政府財政狀況仍有待改善,國防預算應有輕重之分,應優先將有限預算用於軍事投資或科學研究等對國軍戰力提升效益較高之部分,另,相較於政戰業務所需之藝術宣慰特種車輛(演出巴士、道具車、電源車等),有限預算應優先投資於與官兵業務及生活較為直接相關之設備;且現行國軍政治作戰業務所使用、製作之宣教內容,其中諸多部分仍保有大量過去威權時代之封閉思想或大中國之意識形態,落後於今世之民主開放精神,並與兩岸所維持之現狀不符,諸如陸軍官校校歌仍有「黨旗飛舞」等黨國不分字眼,為敦促國軍重新檢討政治作戰規劃及方向,使之與時俱進,具體提升部隊精神戰力,爰針對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政戰裝備」項下之「設備及投資」─「0305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19,044千元中,減列2,044千元。
  • 提案人
    劉世芳  蔡適應  呂孫綾
  • 主席
    請問聞局長同意嗎?
    聞局長振國:報告委員,因為車輛確實是老舊,我們建議可否不要刪這麼多,刪100萬元或是104萬元都可以。
    劉委員世芳:聞中將有來跟我解釋,當然我們還是同意要做宣慰的部分,但是宣慰的對象和內容要避免以往過去的狀態,要能夠真正落實軍隊國家化,所以我同意減列104萬元。
  • 主席
    可以嗎?
  • 聞局長振國
    是。
    主席:好,那G92案和G93案就併案處理。呂委員原來是刪150萬元,現在調到104萬元可以嗎?
  • 呂委員孫綾
    好。
  • 聞局長振國
    謝謝委員。
    主席:好,那就刪104萬元,然後科目自調。接下來進行G94案至G96案。
    G94、
    國防部軍備局「一般裝備」中「輪型迫砲車」部分,總經費4,263萬3千元,自106年起執行三年,規劃以「雲豹甲車」底盤系統作為基礎,重新製造2輛底盤系統,結合81公厘(含)以上車裝迫砲系統,完成2輛輪型迫砲車研製。然其執行方式未清楚揭示,且有雲豹甲車之研發及採購之前車之鑑下,本計畫能否順利執行,不無疑慮。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輪型迫砲車」,軍備局原列4,263萬3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徐志榮  王定宇  蔡適應  馬文君  羅致政
    G95、
    有鑒於國防部軍備局建案之「輪型迫砲車研製案」,因先前底盤動力系統使用大陸劣級零件弊案及中科院研製之30公釐鏈砲於測試時撞樹砲管歪損等,致使國人對國軍建案有所疑慮。為能確保本建案後續能在符合國軍建軍需求及標準規範下執行,並避免弊案再生,爰提案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國防部軍備局「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凍結「輪型迫砲車研製案」4,258萬3仟元二分之一,俟國防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違約賠償及相關人員議處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G96、
    爰針對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之預算編列4,258萬3千元中,減列四分之一。
    說明:
    有鑑於軍備局於103年研發八輪迫砲甲車,因甲車懸吊系統過高,影響兵員操作,遭陸軍司令部拒絕購買,全案宣告失敗,預算盡付闕如,顯見軍備局設計武器心態、品質草率,未如計畫參照我國國軍使用之需求,致使計畫失敗、預算付諸流水。
    為督促國防部軍備局善盡工作職責,有效利用國防預算,爰擬針對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項下之預算編列4,258萬3千元中,減列四分之一。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王定宇  馬文君  羅致政  蔡適應
  • 主席
    請軍備局說明。
    張代局長忠誠:有關這三個案子,它是軍備局生製中心研發的輪型迫砲車的研製案。有關動力底盤的問題,簡單跟各位委員報告,昨天已經把我們的因應做法和後續作為、人員懲處等方面跟委員報告了,我就不再補充。另外,有關質疑迫砲車的發展,陸軍沒有需求不買單,這絕對是子虛烏有的事情,在此做個澄清。這個案子陸軍已經列入五年兵力整頓計畫裡面了,當然我們軍備局生製中心一定要完成IOT作戰測評之後,陸軍才會下達採購的決心。第三是有關輪型迫砲車研製案,它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取代現在陸軍的CM22、CM23、81或120迫砲履帶車,這些已經老舊了,我們取代之後,我們更改了動力系統、電力系統、伺服系統、射控系統,使得我們未來的81或120迫砲更具機動性、便利性和準確性,做以上報告。
  • 主席
    提案委員有沒有進一步想要求軍備局說明的?
  • 馬委員文君
    我們這一次要研製的是什麼?砲塔、機砲?
    張代局長忠誠:對,81迫砲口徑以上的輪型迫砲車。
  • 馬委員文君
    你們之前有做過的是什麼?
  • 張代局長忠誠
    已經做過40公釐雲豹甲車。
  • 馬委員文君
    那個有做過了嘛?
  • 張代局長忠誠
    對。
    馬委員文君:後來你們機砲做不出來,又給中科院做了第二次對不對?
    張代局長忠誠:其實不是做不出來,就是大家互相共同合作。
  • 馬委員文君
    後來中科院是用買的?
    張代局長忠誠:用30鏈砲,他們……
  • 馬委員文君
    因為還是做不出來嘛?
    張代局長忠誠:砲管的部分,其他的部分都是由中科院自己做。
    馬委員文君:其實砲塔之前我們自己已經做出來了,可是你又給了中科院一次預算,中科院做出來的砲塔還是一樣啊!你們幾乎已經做90%了,可是你再給中科院的時候,其實砲管還是做不出來,而且採購的價格還不低,然後你現在又要再做一次,你第一次做的時候是用什麼經費?
  • 張代局長忠誠
    是我們生產製造中心的……
  • 馬委員文君
    基金嘛?
    張代局長忠誠:對,花二千多萬元。
  • 馬委員文君
    那這次為什麼要用預算?為什麼不用基金去做?
  • 張代局長忠誠
    因為這一次我們要做兩輛雛形車……
    馬委員文君:那個跟幾輛沒有關係吧?你第一次用的是基金,為什麼這一次要用預算?而且你們已經有做出來了喔!
    張代局長忠誠:跟委員報告,因為第209廠目前也是用公務預算來走,基金先期投入一億多元,81迫砲的迴旋系統……
    馬委員文君:你們還是重複了,第一次是用基金的預算,可是砲管並沒有做出來,而砲塔也是好的,你們第二次給中科院做,他們做出來的成果也一樣。你們已經做了90%,所以會有一點重複。現在又要做第三次,而用的是公務預算,我要問的是為什麼你們不用基金呢?我感覺你們好像是要把經費補回來。本席認為應該要凍結。
    何副司令安繼:原本是因為25機砲太貴了,我們自行研發,可是只能做到20機砲,由於效率不夠,後來就用AKK公司的30鏈砲,除了砲管之外,目前我們做的基礎測試都沒有問題。其次,現在我們做的是81砲及120砲與車身結合的研發,因為現在我們的車輛……
    馬委員文君:你們用基金做了兩次都做不出來,現在還是一樣的問題,所以你們才用買的嘛!在還沒有釐清之前,何況科目也有問題,第一次是用你們自己的基金……
    何副司令安繼:原來的81砲車,去年的研發是用基金,我們這樣也是在節省公帑。現在比較成熟了,在研發完後,我們要做……
  • 馬委員文君
    還要研發嗎?
    何副司令安繼:這是不同的砲,30鏈砲是車上的直射武器,81砲及120砲是曲射武器。
    馬委員文君:你們的問題是砲管,不管什麼都是一樣的東西嘛!
    何副司令安繼:報告委員,您真的是誤會了。
  • 馬委員文君
    你們做不出來是因為砲管的關係。
    何副司令安繼:砲管沒有問題,那個預算是不一樣的預算。
    馬委員文君:我認為應該要凍結,因為一直沒有解釋清楚,等報告後再說。
  • 何副司令安繼
    我們會完成書面報告。
  • 主席
    凍結多少?
    馬委員文君:凍結二分之一,你們說清楚就很容易解凍,我們認為你們是重複使用,而且已經是第三次了。
    何副司令安繼:這個武器確實真的是不一樣,現在我們用的CM22、23是履帶車輛,可是我們已經將8輪甲車配到部隊,因而運兵車是輪車,可是支援的砲車卻是履車,根本就跟不上速度,所以我們要將砲車變成8輪甲車,未來在作戰運用上也可以配合。如果這個案子停下來,未來研發的案子就會有問題。
    馬委員文君:如果不凍結,就全部從基金支出。
    何副司令安繼:就用凍結的方式,可不可凍結少一點?
  • 呂委員玉玲
    我的案子是減列四分之一。
    馬委員文君:如果有什麼差異,請他們講清楚,因為預算已經用第三次了,假使你們認為沒有問題,那就由基金來出。
  • 張代局長忠誠
    我建議凍結1,000萬元。
    馬委員文君:不行,凍結二分之一,你們要講清楚,我們最在乎的就是重複浪費的部分。
    主席:G94案到G96案併案處理,凍結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
    進行G97案。
    G97、
    為防空飛彈指揮部有關愛二性能提升、採購愛三飛彈,及陸基防空飛彈系統案,因涉及飛彈系統轉換,及飛彈基地調整,但說明未臻詳盡,故針對歲出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之分支計畫「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凍結1億元,伺其向本委員會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孫綾  蔡適應  王定宇  劉世芳  陳亭妃  羅致政
  • 主席
    請飛指部說明。
    謝指揮官嘉康:G97案是我們軍事投資的一個持續案,明年總共編268億元,其中174億元是疾風專案,94億元是陸基專案,有關執行及部署規劃的部分,我已經親自向呂委員報告過,請委員支持免予凍結。
    呂委員孫綾:飛指部有來本席辦公室說明,我不會凍結你們的預算,可是希望未來針對飛彈基地的調整過程,你們必須向委員說明。當初有委員曾經表示,當地都不明白飛指部的調整的過程,如果未來有類似這樣的情況,你們一定要做改善,就是要與委員溝通。
    謝指揮官嘉康:是,謝謝委員。
    主席:飛指部在泰山,你們要與在地委員好好溝通一下。
    呂委員孫綾:他們非常用心,敦親睦鄰方面也做得非常好。
  • 主席
    這個案子就撤回。
    現在處理保留的G63案至G65案,這是有關方陣快砲的案子,然後再處理G48案及G49案。
    馬委員文君:他們做錯那麼多,對於明年不影響第一期的部分,我們同意先行使用,至於第二期就應該要凍結。其次,你們認為跳過國會就會比較便宜,針對6,000萬元的部分,我們要求必須減列。還有我想刪部長及海軍司令的行政費,因為超出太多了!
    主席:那部分已經過了。海軍會被檢討,不要這樣,海軍會被拔官!
    馬委員文君:我很慎重提出來,我不贊成都處分底下的人,如果這件事不是上面的人的授意,下面的人也沒有辦法這樣去做,因此處分下面的人是不恰當的,你們應該做整體的檢討。如果今天處分到你們,下次預算就不讓它過。
  • 梅參謀長家樹
    沒有啦!
    馬委員文君:因為基層沒有這樣的實力。大家在追究很多事情的時候,包括很多案子,比如甲車等的案子,假使都由下面來承擔,我認為是很不恰當的。如果你們有疏失或錯誤,你們就應該做整體檢討,不是只有處分下面的人,因為找人來墊背是不合理的,本席要特別提出此點。
    主席:針對G63案至G65案,先凍第二期款的部分,即凍6,851萬9,000元,並刪明年的6,000萬元嗎?
    陳局長國勝:明年總共才編3億3,首期款為2億7,000萬元……
    主席:就是刪6,000萬元,並凍6,851萬9,000元,科目自調,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現在回到G48案、G49案,這主要是針對整個科目的部分,蔡委員適應要刪1,000萬元,劉委員世芳要凍7億4,154萬元。目前針對這個科目,我們已經刪了3億7,960萬2,000元,並凍8億3,851萬9,000元,這樣應該夠了,所以G48案、G49案就不予處理。這個科目都處理完畢,G的部分結束。
    現在進行H01案、H02案。
    呂委員孫綾:由於軍備局有來向本席說明,本席就不予凍結,而蔡委員適應的部分則由他自己來說明。
  • 主席
    H01案、H02案撤回。
    H01、
    為國防部軍備局辦理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等相關業務,因業務內容龐雜且影響地方及國家未來發展,其中包括配合都市發展及區域計劃實施、小營區歸併大營區、配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以利充分發揮土地利用之效益,然預算相關內容說明未臻詳盡,故針對歲出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分支計畫「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項下預算金額,凍結三分之一,伺其向本委員會充分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孫綾  劉世芳  蔡適應  陳亭妃  王定宇  羅致政
    H02、
    國防部所屬空置營區及空屋為數仍多,年需高額巡管及環境清理費用,允宜檢討儘速釋出以供活化利用。爰針對軍備局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項下之「設備及投資」─「0331投資」─預算編列18億6百42萬4千元中,減列100萬元。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呂孫綾  林昶佐
    呂委員孫綾:由於軍備局有來向本席說明,本席就不予凍結,而蔡委員適應的部分則由他自己來說明。
  • 主席
    H01案、H02案撤回。
    現在進行J01案、J02案。
    J01、
    因我國特殊歷史及社會變遷等複雜因素,全台各地至今仍有諸多民占軍地、軍占民地之情事,關於前者,軍備局動輒興訟處理,並未考量軍地遭占用之背景脈絡,且多未於興訟之前盡力與對造協商,便逕行興訟,增加軍民對立,關於後者,國軍經過多次精簡後,已有諸多空置營區,軍備局卻未積極研究將占/租用民地之營區搬遷至上述空置營區之可能性,致使必須每年重覆編列大筆租金支出,或與前者狀況相仿陷於軍民訴訟中,有鑑於此,營產管理之業務應重新通盤檢討,爰針對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項下之「設備及投資」─「0301土地」─預算編列493,364千元中,減列93,364千元。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蔡適應
    J02、
    軍備局106年度土地購置計畫下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編列493364千元,惟相關計畫說明付之闕如。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並非機密,軍備局卻吝於將相關說明副於預算書表中,不僅不利立法院審議,且有藐視立法院之嫌,爰針對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項下之─預算編列493,364千元中,凍結493,364千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徐志榮  馬文君  江啟臣  陳雪生
    主席:由於提案人劉委員不在,他已經徵詢呂委員及蔡委員的同意,他先去開黨團會議,等他回來後再處理J01案、J02案,我們就先保留。
    現在進行J03案。
    J03、
    爰針對國防部直屬單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預算編列編列5億0,597萬6千元中,凍結二分之一,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軍事設施整建計畫預算未編列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之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說明:
    106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5億0,597萬6千元,較105年度之2億0,308萬3千元大幅增加3億0,289萬3千元,增幅達149.15%,惟其中所列多項軍事設施整建計畫預算依其工程屬性核未依規定由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編列。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所編列多項軍事設施整建計畫預算,按其工程屬性依規定應由營改基金編列。
    爰此擬針對國防部直屬單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預算編列編列5億0,597萬6千元中,凍結二分之一,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軍事設施整建計畫預算未編列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之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 主席
    請軍備局說明。
    張代局長忠誠:關於委員所提,為什麼這件工程沒有放在營改基金?由於營改基金是有限的,本部的政策是要照顧官兵及其眷屬的生活,因此營改基金主要是投注於改建及興建相關宿舍及營舍上,而放在營建工程裡的主要部分,就是不包括基金用途的戰備支援等工程,而且也都是以此科目來編列。明年度(106年)有湳湖彈庫、東山彈庫、左營港二擴建、空軍各基地興建塔台工程及佳山洞庫系統整建等,以上都是戰備支援的工程,我們都統一放在工程項下來做一區隔。由於我們是將營改基金投注於於照顧官兵及其眷屬的生活上,所以還要請委員多多支持,謝謝。
  • 主席
    請呂委員發言。
    呂委員玉玲:今年這部分是編5億元,與去年相較增加了3億元,我們認為是不是用基金來支出就可以呢?
    何副司令安繼:這是延續案的問題,按照國軍營舍及措施改進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第五條,國軍營舍整建支出不包含主要的武器、戰備、支援系統及裝備研發等具有戰備時效性的功能,所以我們沒有納入基金來運用,在此也請委員支持。
    呂委員玉玲:你們沒有說明清楚,我可以不堅持,可是你們要將所有改善、規劃及執行的計畫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所以先凍結1億元。
  • 何副司令安繼
    數字稍微大一點。
  • 呂委員玉玲
    我沒有凍到二分之一。
    何副司令安繼:這是持續案,請委員支持。
  • 呂委員玉玲
    提書面報告就可以同意動支。
  • 何副司令安繼
    少凍一點。
    主席:J03案凍十分之一,即凍5,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現在進行J04案至J06案,合併處理。
    J04、
    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項下之預算編列13,761千元中,全數凍結,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評估報告及預期說明」後,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海軍司令部106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續為「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編列第11年度預算332萬3千元,計畫繼續辦理PCM專案管理、環境監測、委託規劃設計等作業。該案自95年度建案編列預算執行迄今已歷11年之久,卻仍處於規劃設計、環境監測等評估及設計階段,尚未進行實質建設工程,由於計畫執行停滯多時致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預計至114年度始能完工,其計畫之提出與評估顯過於草率。
    海軍司令部指出,在左營軍港現有大型軍艦停泊席位不足情況下,左營軍港現有設施已不敷使用,有闢建第二港區極具必要性。惟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且未來能否順利按預定進度完成招標及施工,並依修訂後期程於114年度完工亦尚有諸多不確定性,其計畫執行延宕甚久,益顯計畫提出前之評估有欠周妥,必要性與急迫性恐受質疑。
    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項下之預算編列13,761千元中,全數凍結,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評估報告及預期說明」後,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徐志榮  江啟臣
    J05、
    空軍司令部所列「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案,考量台東地區商源不足,執行進度具遲滯風險。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項下之「設備及投資」─「0303公共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3,908萬3千元中,減列108萬3千元,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
    呂孫綾  劉世芳  王定宇  陳亭妃  蔡適應  羅致政
    J06、
    空軍司令部所列「佳山洞庫系統整建」案,已完成開(決)標。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項下之「設備及投資」─「0303公共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9,345萬7千元中,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劉世芳  林昶佐
    J07、
    基隆市海光一村因臨時管理委員會與正式管理委員會在適法性有爭議,惟政戰局仍未願與住戶協調妥適處理,造成國軍袍澤情感受創。爰針對政治作戰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補助眷村重建原眷戶購宅」項下之「獎補助費」─「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預算編列1億6千8百41萬4千元中,減列100萬元。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羅致政  林昶佐
    主席:雖然J04案至J06案是同一科目,可是凍結理由都不一樣,請海軍說明一下。
    梅參謀長家樹:延遲大概有幾個簡單的原因,第一是土地回收的爭議,第二是物價上漲,第三是重大工程的協調費時,第四是相關的法規,海軍於此的延遲。103年起經國防部核定我們所有的投綱之後,國防部都是由副部長來編組及主導全案的推動。我們在明年所編列的預算已有專案管理的履約款,如果加以凍結的話,在履約上會有一些爭議,也請委員支持。
    呂委員玉玲:你們就是拖太久,才會物價上漲,對不對。
    梅參謀長家樹:是,我們已經盡力在做。
    呂委員玉玲:從95年開始評估,97年就編列17億元,歷經8年時間,你就是延宕這麼久才會物價上漲,所以你們的執行率非常差,所以希望你們能提供一些改善的報告給我們,我們先凍結一部分。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呂委員玉玲:先凍結500萬元,俟你們完成改善與執行報告,好不好?
  • 主席
    可是全案才1,300萬元。
    梅參謀長家樹: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履約款的問題……
  • 呂委員玉玲
    你們都延宕了8年。
    梅參謀長家樹:我們真的積極在做,由副部長來督導我們來做。
    呂委員玉玲:好,那凍200萬元?
    呂委員孫綾:主席,我建議我們凍100萬元。
    主席:那是另外一個案子,先處理他針對海軍的提案。
    呂委員玉玲:凍200萬元,好不好?
    梅參謀長家樹:是,謝謝委員,我們一定會積極來做。
    主席: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200萬元,這是空軍部分。
    海軍部分是凍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接下來J05、J06都是空軍的部分,好像都跟委員溝通過了,對嗎?
    呂委員孫綾:維持現狀,J05、J06各減100萬元。
  • 主席
    J05減100萬元、J06減100萬元?
    呂委員孫綾:好,OK。
  • 范參謀長大維
    謝謝委員。
    主席:J05減100萬元、J06減100萬元,科目自調。
    進行J07案、J08案。
    J07、
    基隆市海光一村因臨時管理委員會與正式管理委員會在適法性有爭議,惟政戰局仍未願與住戶協調妥適處理,造成國軍袍澤情感受創。爰針對政治作戰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補助眷村重建原眷戶購宅」項下之「獎補助費」─「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預算編列1億6,841萬4千元中,減列100萬元。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羅致政  林昶佐  
    J08、
    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眷村重建等相關業務,因業務內容龐雜且須充分發揮土地利用之效益,然預算相關內容說明未臻詳盡,故針對歲出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預算金額,凍結四分之一,伺其向本委員會充分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孫綾  劉世芳  王定宇  陳亭妃  羅致政  蔡適應  
  • 主席
    J07案、J08案合併處理。
    請聞局長說明。
    聞局長振國:這兩個案子都講同一件事情,我們都已經跟委員報告過了,最主要這是收支並列款,因為土地都已經由國產署完成處分,也已經以歲入的方式繳納國庫,所以這次在將他編列歲出預算來辦理結報歸列內政部的住宅基金,此案實在沒有減列的空間,所以我們建議免予減列,報告完畢,謝謝。
  • 主席
    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既然不能減,我就改凍,我之所以要凍結,就是為了等你們把我要求的事情處理好再來跟我講。
    聞局長振國:報告委員,我們已經在處理了。
    主席:那就凍100萬元,處理的方式跟蔡委員溝通,蔡委員同意之後我們就……
    高處長士桓:報告委員,我是眷服處處長,請容我說明一下。您上個禮拜交代的事情,我們已經跟內政部營建署以及基隆市政府已經約好下個禮拜三,我們將召開協調會。
    主席:你處理好,但是我們明年度解凍。
    蔡委員適應:我們幫你向內政部施壓,你要怎麼謝我?
  • 高處長士桓
    謝謝委員。
    J08呂委員的案子,他不堅持,所以基本上兩案併陳之後凍結100萬元,提出報告之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接下來進行J09到J16案,我們併案處理,都跟車輛採購有關係。
    J09、
    陸軍司令部預計購買1.8小客車等6種車型共72輛,其中小客車1.6型8輛,1.8型2輛,經評估後小客車通常為高級長官座車,軍中行政建議多人合併行程使用8人坐客貨車,節能減碳,況且政府財政拮据,建議將該車型預算予以刪除。爰針對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7,475千元中,減列10,000千元。
  • 提案人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  陳亭妃  
    J10、
    海軍司令部預計購買1.6小客車3輛,小客車僅供4人座,軍中行政建議多人合併行程使用8人坐客貨車,節能減碳,況且政府財政拮据,建議將該車型預算予以刪除。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7,135千元中,減列2,000千元。
  • 提案人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  陳亭妃  
    J11、
    海軍司令部106年度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項下編列17,135千元,辦理汰換逾齡之車輛,惟依照國防部104年決算資料,交通運輸及設備項下,其決算數僅占預算數之92.87%,為撙節經費,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預算編列17,135千元中,減列135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J12、
    空軍司令部106年度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項下編列29,605千元,辦理汰換逾齡之車輛,惟依照國防部104年決算資料,交通運輸及設備項下,其決算數僅占預算數之92.87%,為撙節經費,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預算編列29,605千元中,減列2,406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J13、
    106年度編列1.6小客車等3種車型共9輛,軍中行政建議多人合併行程使用8人坐客貨車,節能減碳,況且政府財政拮据,建議將該車型預算予以刪除。爰針對後備指揮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預算編列4,745千元中,減列1,000千元。
  • 提案人
    羅致政  陳亭妃  呂孫綾  
    J14、
    軍備局106年度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下編列6,885千元,辦理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案所需設備及投資,為依照國防部104年度決算資料,交通運輸及設備項下之執行率為92.87%,為撙節公帑,爰針對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預算編列6,885千元中,凍結560千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徐志榮  馬文君  江啟臣  陳雪生
    J15、
    軍備局106年度計畫籌獲1.6小客車等4種車型共計5輛,軍中行政建議多人合併行程使用8人坐客貨車,節能減碳,況且政府財政拮据,建議將該車型預算予以刪除。爰針對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預算編列6,885千元中,減列1,000千元。
  • 提案人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
    J16、
    106年度軍情局計畫購買民用型車輛1.6轎車、1輛8人客貨車1輛及1.75噸貨車1輛,由於情報蒐集大都使用租賃車,行政可用8人客貨車,故予以刪減1.6轎車預算。爰針對軍事情報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之預算編列1,845千元中,減列1,000千元。
  • 提案人
    羅致政  呂孫綾  陳亭妃
  • 主席
    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我的理由很簡單,案由裡面也寫得很清楚104年的決算數也只不過達到九十二點多,所以我認為還有一點減列的空間,如果覺得我減列的金額太大的話,那也無妨大家來……
    尚次長永強:謝謝委員。其實我們這批車輛是汰換老舊的車輛,委員的指導是希望合併使用八人座車,刪除小型車,其實當初這個案子我們自己也有考量,明年106年我們買66輛八人客貨車,小客車才23輛,大概是1比3,全部買八人客貨車的話,有時候少量的運量,反而會造成浪費,我們尊重委員的指導,謝謝。
    主席:這樣子好不好,我們不用去斟酌看哪些軍種要刪,哪些不刪,我們就統刪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這樣好不好?
    尚次長永強:好,謝謝委員。
    主席:這部分刪減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進行J17案、J18案。
    J17、
    陸軍司令部所列「國軍衛生部對勤務裝備整備」案, 其中「四輪傳動城市型救護車」採購案, 已經完成開(決)標,爰針對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醫療設備」項下之「設備及投資」─「0305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089萬7千元中,減列100萬元。
  • 提案人
    王定宇  呂孫綾  蔡適應  陳亭妃
    J18、
    海軍司令部106年度編列醫療設備費用3千3百餘萬元,其中運輸設備費高達15,543千元,惟依照106年度該項工作計畫概況說明,僅計畫籌購心臟電擊器等6項121件衛勤設備,並未購置城市型救護車,為撙節公帑,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醫療設備」項下之─預算編列33,549千元中,減列2,000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馬文君  呂玉玲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我剛才跟徐志榮委員商議過,這些都是民脂民膏,我們兩個合起來刪減100萬元,至於刪減哪個軍種由你們自己去調整。
    主席:可以,J17案、J18案併案處理,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調。
    進行J19案、J20案。
    J19、
    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分支計畫「軍事教育設備」下「辦理兵科訓練指揮部(中心)106-110年充實專業教育設備(施)」原列70,180千元,全數凍結。
    說明:
    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分支計畫「軍事教育設備」下「辦理兵科訓練指揮部(中心)106-110年充實專業教育設備(施)」原列70,180千元,惟查該筆費用係新增計畫,而預算書內亦無詳細說明,對該筆計畫毫無所悉,爰此全數凍結該筆經費。待陸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J20、
    有鑑於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專責進行通信、電子訊號偵蒐及情報蒐集之極機敏單位,肩負我國國軍對外來威脅之通信電子訊號監控以了解有關狀況之重大責任,理應以最為慎重之態度建置並執行對內、對外之反情報保防機制;然今年(2016)8月卻發生曾經就讀於南京大學之古姓中尉持私人USB隨身碟插入電展室之電腦,並自國軍內部軍網及電展室內部網路抓取檔案之機密外洩事件,儘管該員隨即於離開營區時遭哨衛及保防官發現,但其以USB隨身碟插入電展室電腦時,理應發揮監控作用之終端機系統竟未回傳入侵警告訊息至監控主機,形成嚴重系統漏洞,爰針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軍事教育設備」項下之「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6,783千元中,凍結6,783千元,俟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就此次事件全面檢討內部網路監控及防火牆系統之設立、運作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蔡適應
  • 主席
    先請陸軍說明。
    全參謀長子瑞:跟委員說明一下,這項費用是分5年,上一次建案的時候是97年,我們總共有化工通、後勤、航特部等總共8個訓練單位所統籌,明年預算是8千萬元,這8千萬元牽涉到這8個訓練中心所有的資訊設備、教學設備、圖書、光碟、教育設施、採購,八個單位共8千多萬元,平均下來其實沒有多少錢,細目的話,有機會再給委員過目,懇請委員能夠支持。
    呂委員玉玲:好,你把詳細的報告、汰舊及所有的資料給我,那我就先凍一點……
  • 全參謀長子瑞
    先小凍一下100萬元或者是……
  • 呂委員玉玲
    先凍1千萬元。
  • 全參謀長子瑞
    總共才8千萬元。
    呂委員玉玲:先凍1千萬元,你把詳細的報告補給我們。
  • 全參謀長子瑞
    是。
    主席:凍800萬元,不刪了?
    蔡委員適應:劉世芳的提案我替他講,因為第一個已經有凍了,第二個請國防部電訊室加油,所以第二個就把他撤掉。
    主席:J20案撤案,J19凍8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
  • 蔡委員適應
    是。
  • 主席
    那你代表他。
    現在是否要回到J01案、J02案的部分?因為我們都連署了。看是要一起到最後再處理,還是現在處理都可以。那我們就繼續往下走,J01案、J02案保留的部分,我們最後再回來,現在繼續進行K01案、K02案、K03案。
    K01、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科學研究」中「軍品研發」部分,106年度編列300萬元。主為辦理國家軍品研發工作,然國防部擬推出「臺灣DARPA」,預計將由資源司科技企劃處擴編人力為「國防科技處」,未來再升格為國防部直屬的「國防科技室」,主導未來國防科技發展。其與各軍現行之軍品研發工作業務重疊,不無疑慮,更可能取代軍備局現行之業務。爰針對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中「軍品研發」,陸軍司令部原列300萬元,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K02、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科學研究」中「軍品研發」部分,106年度編列164萬元。主為辦理國家軍品研發工作,然國防部擬推出「臺灣DARPA」,預計將由資源司科技企劃處擴編人力為「國防科技處」,未來再升格為國防部直屬的「國防科技室」,主導未來國防科技發展。其與各軍現行之軍品研發工作業務重疊,不無疑慮,更可能取代軍備局現行之業務。爰針對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中「軍品研發」,海軍司令部原列164萬元,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K03、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一般科學研究」中「軍品研發」部分,106年度編列175萬元。主為辦理國家軍品研發工作,然國防部擬推出「臺灣DARPA」,預計將由資源司科技企劃處擴編人力為「國防科技處」,未來再升格為國防部直屬的「國防科技室」,主導未來國防科技發展。其與各軍現行之軍品研發工作業務重疊,不無疑慮,更可能取代軍備局現行之業務。爰針對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中「軍品研發」,空軍司令部原列175萬元,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 主席
    請國防部資源司劉副司長統一作說明。
    劉副司長靖中:向委員報告,K1案到K3案都是同一個事由,但是由不同軍種的預算來管制,現在由資源司統一報告,謝謝委員對國安科技研究的關心與支持,本案分兩部分做說明,一個是科技前端,我們叫學合會報,科技的後端稱為軍品研發,學合會報的內容是以武器系統發展為基礎,應用的研究為目標,委託國內外大學執行,軍品研發的目的是以現有的武器裝備做研改,由各軍種自立來執行,鼓勵軍種以少量的預算解決實務的問題,性質與學合會報是不太一樣的,裡面除了語音系統的基礎與研究之外,還有小型軍品的研發,針對現有的武器做研改,解決部隊實務執行的問題。學合計畫是訂定國防科技研發的能量所進行的基礎研究,小型軍品研改是以現有的裝備性能來做使用壽限的延期。
    再者,預算額度都不多,陸軍是300萬元,海軍是164萬元,空軍是174萬元,如果凍結的話,將會影響到後續一些關鍵技術的發展與實務的研改,所以建議委員是否可以不要凍結,讓各軍種的預算能夠如期去做關鍵技術的研發。
    主席:因為這三案都是全數凍結,江委員不在,其他連署委員是否要發言。
    馬委員文君:江委員有特別提到,因為你剛剛說的是學合與小型的軍品研改,老實說,這麼少的預算會影響到整個發展也太慎重了,因為江委員對這部分還有疑慮,所以希望還是能凍結部分,然後做一個比較完整的報告,例如成效在哪裡以及有什麼功能?也讓他能夠理解,你們自己提好了。
  • 劉副司長靖中
    那是否凍十分之一就好?
    馬委員文君:因為你們這部分的經費很少,不是每個都要凍十分之一,因為這筆經費只有一百多萬元,所以六分之一就好。
    主席:這樣好不好,因為三個軍種總計起來六百多萬元,六分之一,就100萬元。
    劉副司長靖中:是,了解。
    主席:好,那K01案、K02案、K03案就併案處理,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進行P01案、P02案。
    P01、
    陸軍司令部「230101環保設施維護」,106-107年度編列金防部「碧山靶場」土壤汙染改善895萬1,050元,其中106年度編列135萬元,因環保局審查指導,預判將延後整治期程,需遞延至107年驗證通過解除管制後,始可辦理付款,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3,627萬5千元中,減列135萬元。
  • 提案人
    王定宇  呂孫綾  蔡適應  陳亭妃  林昶佐
    P02、
    海軍司令部106年度環保業務計畫項下,寬列1億8千餘萬元辦理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漂流木清運、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等等,為撙節經費,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81,204千元中,減列1,204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馬文君  呂玉玲
    主席:P01案、P02案併案處理,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P01案、P02案,我與徐志榮委員兩者合併,減列100萬元。
  • 主席
    這樣可以嗎?
    全參謀長子瑞:是,可以,謝謝委員。
    主席:好,P01案、P02案就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調。
    接下來進行P03案。
    P03、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環保業務」中「環保設施維護」部分,106年編列2億8,157萬3千元,然預算是否在「零基預算」精神下籌編,令人質疑。查物品費編列1,235萬元,較105年增列461萬1千元;一般事務費編列7,399萬6千元,較105年度增加3,182萬6千元;辦理本軍各營區資源回收場及廢木區整修等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930萬7千元,較105年度增列908萬7千元;雜項設備費編列1,197萬4千元,較105年度增列1,161萬9千元。各項預算大幅增加、用途不明,未有具體說明,易淪為單位流用之標的;且國防部推行業務簡化工作,輔以國家財政拮据,應撙節支出。爰針對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境設施維護」,空軍司令部原列2億8,157萬3千元,減列5,000萬元。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徐志榮
  • 主席
    請空軍說明。
    范參謀長大維:跟委員報告,P03案、P04案、P05案跟P06案都是同一個科子目、問題,所以在此統一跟委員報告,環保的預算最主要是用在噪音補助,大約編列一億兩千八百八十三萬元,其他的都是各連隊,總共有14個單位的廢棄物清運,土質污染的處理與復原,還有在各地方都有噪音監視系統需要做性能提升和噪音監視系統的裝備要做維護,以及汙水處理廠等,這些加總起來的部分就是這樣,所有的內容我們都到過委員辦公室跟助理報告完畢了,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主席:江委員不在現場,其他連署的委員有沒有要做說明,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P04案之前就被檢討過,那就不提了,已經與縣政府談好了,P04就沒事了,至於P05的部分,比起105年的數字是加了五百多萬元,我這邊有寫減列,我也可以把400萬元酌減……
    范參謀長大維:跟委員報告,委員剛剛所關切的66就不提了,68這部分所增加的預算是因為官校的監測裝備受環保……
  • 主席
    是P05案還是P06案?
    范參謀長大維:是P06案的部分。因為官校的監測裝備被環保署說要性能提升,所以增加了1,175萬元,這個價錢跟去年相較起來,比較多的地方在這裡。
    主席:范參謀長,P04案的部分,徐委員已經撤回,P05案跟P06案的部分已經合併,……
    范參謀長大維:是否建議這兩案合併減100萬元,讓我們能夠繼續做環保工作?
  • 主席
    徐委員可以嗎?
  • 徐委員志榮
    好。
  • 范參謀長大維
    謝謝委員。
    主席:P03案江委員的提案部分,有沒有其他委員要補充意見?如果沒有,我們就不處理。謝謝。
  • 范參謀長大維
    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P05案跟P06案的部分,就併案處理,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P03案不處理,P04案撤回。
    現在進行P07案。
    P07、
    憲兵指揮部部106年度環保業務計畫項下編列3,206千元之一般事務費,主要辦理營區廢棄物委外清運及環境清潔所需一般事務費,惟105年度僅編3,035千元,且104年度決算環保業務之業務費,決算數占預算數98.28%,顯見106年度預算過於寬列,為撙節經費,爰針對憲兵指揮部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206千元中,減列206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 主席
    請國防部說明。
    徐委員志榮:你如果可以接受,就不用說明了。
    主席:20萬元,可以嗎?
  • 馮參謀長毅
    還是要說明一下。
    主席:你接受的話,就不用說明了。20萬元,可以嗎?好,謝謝委員吧!
  • 徐委員志榮
    這樣子比較快。
    主席:P07案就刪減20萬6,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進行P08案。提案的江委員不在場,其他委員是要求一起討論還是不處理?好,那我們就不處理。
    進行P09案。
    P09、
    軍備局106年度環保業務計畫下之環保設施維護編列500千元之物品費用,辦理環境清潔、消毒及環保設施等所需物品費用,惟105年度僅編列375千元,106年度預算說明與105年度相同,預算卻成長3成,顯不合理,且鑒於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逐年增加,編列預算實有必要本於撙節原則,核實估列,爰針對軍備局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業務費」─「0271物品」─預算編列500千元中,減列100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馬文君  陳雪生  江啟臣
  • 主席
    請軍備局說明。
    張代局長忠誠:其實P08案、P09案、P10案討論的都是環保業務,我們編的六千兩百多萬元中,6,100萬元最主要是執行205廠的土污包括地下水的整建相關工程,此工程主要是針對205廠搬遷案,我們預計從104年到111年,用8年的時間來搬遷,配合搬遷的時程來做土污的環保作業,相關事務費部分,考量配合205廠的搬遷,建請不要刪減。
  • 主席
    請提案的徐委員發言。
  • 徐委員志榮
    不要說都不能刪減啦!
  • 主席
    10萬元啦!意思一下。原列數是50萬元。
    徐委員志榮:我知道,現在講的是P09案。
    張代局長忠誠:報告委員,5萬元啦!
  • 主席
    5萬元……
  • 徐委員志榮
    主席也說5萬元……
    主席:P9案就是刪減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進行P10案。
    P10、
    軍備局106年度環保業務計畫下編列6千164萬5千元之一般事務費,係為辦理205廠材處所等4區域污染整治復育、環境清潔、廢棄物處理等,惟相同業務105年度僅編列3千174萬7千元,預算增長幅度超過一倍,顯不合理,且鑒於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逐年增加,編列預算實有必要本於撙節原則,核實估列,爰針對軍備局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645千元中,減列30,000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馬文君  江啟臣  陳雪生
  • 主席
    請軍備局說明。
    張代局長忠誠:誠如剛才所講的,這六千多萬元就是要配合205廠的搬遷案,110年要搬遷完成,我們將配合整個工進,包括相關環保、土壤污染整治、綠化期程,依照搬遷期程逐步完成相關整備。106年度編了六千多萬元,最主要是數處的土壤改善工程、地下水的改善工程及整治工法,包括抽出處理、土壤開挖、土壤清洗、翻轉稀釋、委外處理等工作,土壤的工程,我們預劃在110年全部完成,請委員支持,配合搬遷案,支持我們的整個計畫,報告完畢。
    徐委員志榮:主席,減列164萬5,000元。
  • 主席
    這樣可以嗎?
  • 張代局長忠誠
    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就減列164萬5,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報告委員會,預算部分還有幾個保留案,包括B40案、J01案、J02案,希望國防部先利用時間去跟委員協調看看,稍後回來優先處理這部分,再進行決議案的處理。
    馬委員文君:主席,你今天生日,心情不錯,可是,有些案子可能忽略掉了。本席再次重申我們每個案子都要經過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對,只要是有凍結預算的提案,都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文字上都要補進去。
  • 馬委員文君
    謝謝。
    主席:我們先休息到下午2時,休息後回來馬上處理B40案、J01案、J02案,之後我們再處理今天的決議案。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各位委員,剛才有幾個案子保留,現在回來處理。首先回頭處理B40案,陸軍有跟呂委員溝通過,呂委員有沒有什麼進一步的要求?
    呂委員玉玲:針對B40案,我們一開始查這件事情,就希望陸軍也好、國防部也好要愛護所有的國軍,因為逐一往上報的時候,隨便一個單位,只要幾個人,就可以這件事情隱瞞,上面都不知道,就是這樣子隱瞞,你們給部長錯誤的資訊,他才會在備詢台上說錯。所以我希望你們一定好好把督導的制度健全起來,國防部已經有自己的監察單位,這個監察單位要落實,把所有事情了解清楚,不要到時候再重來、重查一次,不要浪費這個時間。
    而且我要再次強調,你說國軍手心、手背都是肉,針對澎防部的事情,連長及中士都是我們的國軍,不能因為是連長,就官官相護。如果你們今天有投訴的管道,他們的壓力不會大到要去自殺。B40案中特別提到督導的一些作業,對於這筆預算我統統不動、不刪都可以,但是所有調查報告的結果要給所有委員會的委員,要報告清楚,好不好?
    主席:好,就免予減列……
    全參謀長子瑞:謝謝委員,我們會特別認真地做這件事。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確實地檢討,提出檢討及調查報告之後給委員做說明,好不好?B10案就免予減列。
    接下來回頭處理J01案及J02案,剛才已經宣讀完畢了,提案委員劉委員有沒有進一步要求他們說明?
  • 劉委員世芳
    就是那個軍備局的提案嗎?
    主席:對,就是減列9,000多萬元。
    劉委員世芳:我知道軍備局的弟兄有來跟我解釋,但是我的原意是,第一個,我覺得軍備局與民眾之間的興訟太多,表示軍備局都是單方向在做有關於土地收購及糾紛的處理。當然,你們配合國家的建設,譬如劃設出去變成公共建設的話,我沒意見,但是地方政府的考量可能會配合包括都市計畫的部分,我覺得軍備局應該更積極。現在都市計畫的部分如果有土地交換或容積轉移,甚至可以給軍備局有一些部分的歲入,而不是單純地給與不給、要不要撥用等等,這些其實在地政或都市計畫的專案裡面都可以知道,但是我覺得現在軍備局的處理方式太傳統、太保守,所以就造成這些土地對你們來講好像是一個麻煩,如果有占別人的地,或別人占你們的地,動輒就用律師來興訟,而且這些律師對於行政法律的了解都很闕如,幾乎只有用刑法及民法這兩個部分來處理。我覺得軍備局在這方面的專業、處理態度,或者創造雙贏的土地多元利用,並沒有做的很好,所以才想透過提案減列餘額9,300多萬元的方式,要求軍備局:第一、未來不能興訟,如果現在有興訟的話,我建議把興訟的訴訟費用刪掉;第二、現在國防部在做營舍的改建、甚至興建比較好的現役軍官住宅時,也是要用到你們的土地,這些土地可能可以跟國產局或地方政府交換,都沒有關係,可是你們沒有提出方法,就非常被動。
    我主要是希望未來在土地的管理方面,第一、減少興訟;第二、管理方面能夠更多元,其實現在的法令已經提供相當多的可能性,可以創造地方政府與軍區或軍備局之間的雙贏。
    主席:所以不刪,還是……
    劉委員世芳:哪有!訴訟費用一定要刪掉。我的意思是,軍備局覺得律師只有一種,不是刑法,就是民法,但是事實上我剛剛講了,你們所聘請的律師應該熟悉包括土地法令、財務法令的行政訴訟方面。我從左營眷村改建的經驗就可以知道,你們動不動就說人家是霸占、侵占,都沒有考慮到以前的歷史根據,這個不是只有在本島,在離島也相當多,你們不能占地為王。我們不讓別人占地為王,可是我們自己有的時候會覺得土地是我們的,就動不動興訟。國防部去告一個小老百姓,在地方上來講,這是一種多霸凌少、大霸凌小,這個部分真的是需要處理。
  • 主席
    軍備局要不要說明一下?
    張代局長忠誠:首先,軍備局要非常謝謝委員對於我們多元利用的指導,軍備局以後會朝這個方向來走。但是軍備局在這邊還是要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軍備局絕對不會主動以跟老百姓興訟為目的,在這邊還是要做個說明。
    有關於民占軍地的部分,我們軍備局絕對是採取多次的柔性勸導、溝通的方式來協調。如果跟民眾協調不成,經過3次會議不成的話,我們軍備局一定會找鄉鎮公所來進行調解,儘量減少訴訟,我們都朝這個方向來做,我在這裡感謝委員指導。
    另外,有關民地的問題,針對我們的購置費,軍備局在這邊很希望委員不要予以減列,讓我們趕快把這個土地以購買的方式來減少民怨,懇請委員支持。
  • 主席
    酌刪多少?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我很贊成劉委員剛才針對案由的說明,其實我的提案本來是要凍結的,因為我們對他們的計畫說明都不是很了解,經過說明以後,我的凍結案可以撤案,但是既然劉委員的提案要減列,我們就再談減列多少。
    主席:好,就併在一起用減列的方式處理,好不好?
  • 劉委員世芳
    2,000萬元。
    張代局長忠誠:軍備局想儘量趕快還地於民,希望酌減500萬元。
    主席:好,1,000萬元。
  • 劉委員世芳
    1,500萬元。
    徐委員志榮:1,500萬元,就這樣子。
    張代局長忠誠:報告委員,我建議1,000萬元,好不好?
    主席:好,刪1,000萬元,好不好?
  • 張代局長忠誠
    謝謝委員。
    主席:那就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各位委員,預算部分審查完竣,本日刪減3億9,150萬3,000元,連同前兩次的審查,總共刪減5億96萬4,000元。凍結的部分,本日總共凍結9億51萬9,000元整,連同前兩次的審查,總共凍結20億1,552萬5,000元,這些凍結案基本上要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具體有多少案,我們再整理一下。請問各位,對以上審查的部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是決議案的部分,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進行的方式,宣讀完畢之後除非委員有特別要補充的,否則我們就請問國防部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該案就通過了,如果有委員要加入哪一個決議案的連署,請舉手表示一下,就把委員的名字加進去。
    現在開始進行決議案的討論,因為案子很多,我們還是逐案討論,如果有些案子可以併在一起的,我們就一起處理,好嗎?R01案與R19案、R20案要併案嗎?關於決議案,我們還是一案一案處理。
    進行R01案。
    R01、主決議
    國防部依國防自主政策,並在蔡英文總統一聲令下,辦理國機、國艦國造計畫,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利益良善,但相關計畫所需經費龐大,以國家目前財政狀況,相關核心技術以潛艦為例,柴油機、主發電機、空淨化系統、逃生系統、消磁系統及陰極防蝕系統等六大關鍵系統無法由國內自行研發製造,相關魚雷、聲納、武器等亦都須仰賴國外購置,更嚴重的是根本無法取得,國防部長更大言不慚表示值得投資,要求針對辦理國機、國艦國造計畫,相關風險評估、計畫期程、關鍵技術取得方案、經費需求、後續為管經費規畫、財政需求影響評估、須辦理事項、執行結果,應每半年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 主席
    請國防部資源司劉副司長說明。
    劉副司長靖中:有關於決議的內容,我們沒有意見,但其中提到「應每半年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這在R19案也有提到同樣的議題,是每2個月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所以時間點是否統一決定,例如3個月,以求取一致性。
  • 主席
    你們要3個月嗎?
    劉副司長靖中:R19案所訂的期限是2個月,我們建議每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之前有提案2個月,是嗎?
  • 劉副司長靖中
    建議半年。
    主席:我們先確定時間,內容以後都同樣比照,國防部可以多久?
  • 劉副司長靖中
    每半年。
    主席:我們原則上都照第1案,每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後面如果處理到同樣的案子,都以半年來處理。R01案通過,時間就照馬委員建議的,每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進行R02案。
    R02、主決議
    國軍志願役人力增加緩慢,招募人數未盡理想,國防部因此調整募兵制計畫期程延至105年底,並已調薪、降低招募目標人數,來達成目標,但106年度志願役預算員額距目標仍有兩萬人,募兵制計畫持續未能募足所需員額,與國防部向社會大眾傳達志願役兵員招募成效良好,訊息落差頗大,加上蔡英文總統對募兵制很多的批評及意見,要求針對募兵制政策國防部的未來方向為何,關係年青學子人生的規劃,應該要對外明確表示,不能再因為蔡英文總統一句話又出現髮夾彎,而且針對募兵制計畫的目標,包括:人數目標落後、優質人力參與低落、戰鬥部隊現員不足、兵力間隙問題,應如何解決,國防部應於三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徐志榮
  • 主席
    國防部有沒有問題?
    劉副司長靖中:建議刪除6個字,亦即「人數目標落後」刪除「落後」2字;「優質人力參與低落」刪除「低落」2字;以及「戰鬥部隊現員不足」,刪除「不足」2字。
  • 主席
    這有重要嗎?
  • 劉副司長靖中
    我們一樣會提出報告。
    主席:照原來的文字,這沒什麼,文字不修改。
    劉委員世芳:主席,不修改文字?但提案內容對蔡英文總統有很多批評和意見,像「蔡英文總統對募兵制很多的批評及意見」,還有「因為蔡英文總統一句話又出現髮夾彎」。
    主席:劉委員,有什麼意見?
  • 劉委員世芳
    你們很堅持是不是?
    馬委員文君:這沒有什麼特別,你們寫的提案,我們也不會特別評論,像「退將」這些用詞……
    劉委員世芳:「退將」還好,就是退休將領。
    馬委員文君:那是我們提的,也不是你們寫的,沒關係……
    劉委員世芳:但我們還是要表達一下,要不然會被吃排頭。
    主席:劉委員是黨團的幹部。R02案原則上通過,劉世芳委員的意見就列入紀錄。
    進行R03案。
    R03、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國軍人力持續精簡,致國防部所屬部分營區閒置或過剩,依軍備局統計。102年至105年6月底,累計核定移管釋出營地件數計767件,面積1,120餘公頃。而為了管理空置營區、空屋環境清潔及委外巡管所需費用不貲,其中環境清理費已從102年度之296萬2千元,驟增至104年度之793萬3千元;委外巡管(保全)經費亦從102年度之422萬8千元,大幅增加至104年度之1,243萬6千元。綜而言之,國防部所屬迄今空置營區及空屋為數仍多,年需2,600餘萬元巡管及環境清理費用,除公帑支出外,亦不利國家資源進行有效率之利用,爰此建請軍備局於兩個月內,檢討加速釋出空置營區(舍),以供活化利用,促進國家資源之效益。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羅致政
  • 主席
    軍備局有何意見?
    張代局長忠誠:這個案子的相關說明,昨天有經過委員指導,就讓我們提出書面報告,一起來做檢討。
    主席:國防部如果沒意見,就說沒意見不用解釋那麼多。R03案通過。
    進行R04案。
    R04、主決議
    一、外界質疑,空軍司令部106年度為辦理「軍事單位裝備保修」業務編列預算128億0,827萬7千元,為近年來最高?如以該項預算近年最高實支數92.59億餘元,加計106年度新增偵蒐雷達等裝備保修需求費用18.01億元估算,所需額度尚不逾111億元,所編列預算額度容有過裕?
    二、建請國防部向外界清楚說明,以供國人瞭解。
    ※資料來源,空軍司令部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05案。
    R05、主決議
    一、海軍司令部前於102年度「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新增「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全案總經費達358億5,185萬9千元,原預計自102年度至113年度分12年編列預算籌獲6艘獵雷艦,嗣因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於105年6月修正延長計畫期程至114年度。
    二、海軍司令部就該計畫於102、103年度各編列5,000萬元及15億3,433萬2千元;104、105年度賡續編列第3、4年度預算各19億0,063萬7千元及4,400萬5千元。在計畫期程延後1年下,後續各年度預算額度當可望較修正前降低,惟106年度編列數38億8,250萬7千元卻反較計畫修正前原預計數35億5,569萬1千元增加3億2,681萬6千元,建請國防部說明編製內容。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06案。
    R06、主決議
    一、海軍司令部106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續為「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代稱:「威海計畫」),計畫繼續辦理PCM專案管理、環境監測、委託規劃設計等作業。惟,該建案編列預算執行迄今已久,卻仍處於規劃設計、環境監測等評估及設計階段,尚未進行實質建設工程,由於計畫執行停滯多時、期程延宕甚久,預計至114年度始能完工,顯計畫提出前之評估有欠周妥。
    二、國防部宜就該案說明清楚,並督促海軍司令部嗣後確實執行。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劉委員世芳
    這是指威海計畫嗎?
  • 主席
    對。
    進行R07案。
    R07、主決議
    一、海軍司令部106年度於「一般裝備」業務計畫編列各項軍事裝備購製計畫案達34項,預算總額127億4,154萬元,其中屬106年度新增者計13項、36億0,266萬1千元。該等新增案多屬分年性計畫,期程跨越多年,既列為公開預算允應依規定列明計畫內容以利審議。
    二、惟,海軍司令部就該等軍事裝備籌購案採購數量資訊,僅列計畫總經費及分年預算額度,致無從得悉計畫購製品項之單位購置成本以評估所編預算之合理性。
    三、其次,海軍司令部106年度多項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未列明計畫內容,建請國防部說明編製內容。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08案。
    R08、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海軍金江艦雄風三型飛彈誤射事件,揭露國軍基層長期為了演訓成績,私自先將參數設定好,此等作弊造假之情況。
    為免國軍未來又因演訓成績投機取巧、作弊造假,致生危害風險之情事發生,斷送無辜基層官兵或國人性命,國防部應嚴查演訓期間作弊取巧之行為,杜絕上級軍官為求榮譽、規避責難,視基層士官兵及民人安全而不見之情事發生。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吳副總督察長寶琨:跟委員報告,第一段所寫「揭露國軍基層長期為了演訓成績,私自先將參數設定好,此等作弊造假之情況」,針對這段文字,我要提出說明,事實上我們國軍的演訓都是非常精實的,至於雄風三型飛彈誤射是由於該名飛彈中士求好心切,所以在操作台模擬操演,而不是私設參數,基本上我們所有國軍幹部不會為了演訓的成績,有作弊造假的情況,所以第一段能否刪除,再將第二段文字做一些修正?本席建議修正的文字內容為:「有鑑於國軍近年來演訓偶生維安意外,造成人員裝備損失,未來國防部應嚴查演訓期間投機取巧行為,杜絕類似案件再度發生。」,謝謝。
  • 呂委員玉玲
    同意
    主席:呂委員同意?好。就照國防部方才建議的文字,文字請你們寫好之後送過來。
    進行R09案。
    R09、決議
    今(106)年五月美國眾議院通過《2017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7),包含多項與台灣有關的補充提案(amendment),其中一案將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環太平洋軍演(RIMPAC)。因應全球區域統合之趨勢,台灣政治地緣位置敏感,不能置身亞太地區整體軍事安全之事外,請國防部就本法案及相關補充提案對台灣的影響評估,併同國防部當前全球軍事戰略參與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昶佐  王定宇  江啟臣
  • 主席
    請問有無異議?
    許代司長朝銘:有關併同軍事戰略提出書面報告部分,因為軍事戰略在明年年初就會提出,報告部分可否分開?我建議,倒數第二行的「併同國防部當前全球軍事戰略參與規劃」部分,可否刪掉?
  • 主席
    所以你們會更早提出?
    許代司長朝銘:對,分別報告。
  • 主席
    就是把「併同國防部當前全球軍事戰略參與規劃」一句刪掉?
  • 許代司長朝銘
    是。
    主席:提案的林委員不在場,王定宇委員及江委員有無異議?若無異議,反正他們會提前提出,那就把那一句刪掉。
  • 許代司長朝銘
    謝謝委員。
  • 主席
    進行R10案。
    R10、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後,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惟監督業務卻由軍備局辦理,與法不合,且相關體制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經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自103年4月16日施行後,中科院自此已不再隸屬於國防部軍備局,而為直接接受國防部監督之行政法人,甚至該院設置條例第7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分別明定:「本院設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由國防部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本院置董事長1人,由國防部部長兼任。」、「董事長對內綜理本院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本院;……。」改制後之組織型態,與其原為中央三級機關下設之軍事機構顯已不同。
    然實際上該等監督業務卻仍由軍備局辦理,除與法不合外,其相關體制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綜上,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後,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監督業務當由該部直接辦理,惟實際卻由軍備局負責執行,除與法不合外,由軍備局局長出任該院當然董事之體制設計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國防部應檢討修正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利中科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11案。
  • R11、主決議

    一、中科院改制行政法人後,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監督業務當由該部直接辦理,惟實際卻由軍備局負責執行,除與法不合外,由軍備局局長出任該院當然董事之體制設計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二、上開疑義存在多年,建請國防部宜說明將如何處理,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利中科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12案。
    R12、主決議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為行政法人,依設置條例,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目前監督業務卻由軍備局辦理,與法不合,且相關體制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且由軍備局長出任當然董事,體制設計與法不合,要求國防部檢討修正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以利中科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13案。
    R13、主決議
    依國防法第31條第一項明定「國防部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軍事政策、建軍備戰及軍備整備等報告書。」然至目前為止,國防部皆為就上述規定將相關報告書提供立法院,要求國防部應於三個月內盡速提出,爾後並應於每兩年定期向立法院提出。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請戰規司說明。
    許代司長朝銘:最後一行的「每兩年」部分,我們要提出的報告書包括每年的中共軍力報告、五年的兵力整建及施政報告,每兩年會提出國防報告,每四年是提出QDR,針對軍事戰略報告部分,以往都沒有提出過,在委員的要求及指導之下,我們預計明年年初將首次提出,爰將最後一行的「每兩年定期」改成「依法定期」。
  • 馬委員文君
    明年年初要提嗎?
    許代司長朝銘:軍事戰略部分,明年年初就會提出。QDR也是。
    馬委員文君:好,同意。
  • 許代司長朝銘
    謝謝委員。
  • 主席
    即將「並應於每兩年定期向立法院提出」修正為:「並依法定期向立法院提出」?
  • 許代司長朝銘
    是。
    主席:好,R13案照以上文字修正通過。
    進行R14案。
    R14、主決議
    一、國防部本部106年度於「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工作計畫編列1億8,736萬8千元,並分3項分支計畫辦理,各為:「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6,812萬1千元、「國防資源管理」7,813萬3千元、「法務及督考」4,111萬4千元,其計畫預期成果略以:「1.辦理戰略研析、建軍規劃、國防政策、組織編裝、國防評估等業務。……。(2)完成『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書』,持續宣導國防施政理念與建軍戰備成果,促使國防事務透明化,達到全民參與及全民支持國防事務之目的。……。」。
    二、惟,國防法第31條第1項明定:「國防部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軍事政策、建軍備戰及軍備整備等報告書。」,然,經洽國防部卻無法提供渠等報告書過往向立法院提出之紀錄,對此,國防部宜須說明。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15案。
    R15、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國軍歷經「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等三大裁軍方案後,人力大幅縮減,基層官兵反應業務業務不減反增,甚至國防部交辦各單位執行「簡併業務」,並無有效達到業務簡併,只是原有應作業之業務,增加一項「簡併業務」之業務項目。
    為有效縮減國軍內部繁雜業務,要求國防部編列相關研究經費,委託部外研究單位,進行國軍內部意見調查,彙整基層軍士官兵意見,製成研究報告,分析國軍內部繁冗業務及業務失衡實況,做為日後業務精簡、人力效率利用及防止國軍弟兄過勞發生之政策改良方向。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 主席
    請戰規司說明。
    許代司長朝銘:針對本提案,分兩部分建議,首先,在第二行的「等三大裁軍方案後」,我們建議修改為「等組織結構調整後」,避免「裁軍方案」四個字讓外界有不同解讀。
    主席:呂委員,可以嗎?
    呂委員玉玲:好,同意。
  • 許代司長朝銘
    謝謝委員。
    主席:修改為「等三大組織結構調整後」,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許代司長朝銘:另一個建議,有關委員要求編列經費部分,我們的組織涉及特殊性及機敏性,如果要委由單位做研究的話,會有一些在網站被訓練及兵力部署的問題,懇請將倒數第四行的「研究」二字及「委託部外研究單位」10個字刪掉,國軍的檢證業務就由我們國軍來翔實檢討,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 主席
    呂委員有無異議?
    呂委員玉玲:好,同意。
    主席:好,本案除前述修正外,再將「要求國防部編列相關研究經費」的「研究」二字及後面的「委託部外研究單位」刪掉,後面文字都不動。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R16案。
    R16、主決議
    一、國防部組織法明定國防部需進用一定比例以上之文職人員,國防部應當積極落實俾符法制。惟該部文職人員之任用,長年均未達法定最低進用標準,除請該部確實依法辦理,並應依業務需求及可達成目標核實檢討所需預算員額,俾降低政府資源之閒置與浪費。
  • 二、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編制員額三分之一

    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其立法意旨,乃在於期藉由公開考試制度篩選,廣納優秀文官,為軍中注入新活力、新思維,改變軍中舊有文化及習性,以強化國防部國防政策運籌擘劃能力。
    三、國防部本部文職人員長年未依法足額進用,宜請該部確實依法辦理國防部本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制規劃為609人,依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現行國防部組織法修正公布實施前之舊法即有相同限制規定,惟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如,101年度至104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55人、170人、173人及181人,占各該年度最低法定應進用員額比率為79.41%、83.33%、85.22%及89.16%;是項占比雖逐年增加,然截至105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僅176人,尚較104年度之180人為低,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仍不足27人。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17案。
    R17、決議
    依據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國防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 制規劃為609人,依上揭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
    惟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如101年度至104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55人、170人、173人及181人,占各該年度最低法定應進用員額比率為79.41%、83.33%、85.22%及89.16%;是項占比雖逐年增加,然截至105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僅176人,尚較104年度之180人為低,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仍不足27人。國防部本部長年未依法足額進用文職人員,致每年均有高額人事費賸餘數。
    國防部組織法明定國防部需進用一定比例以上之文職人員,國防部應當積極落實俾符法制。惟該部文職人員之任用,長年均未達法定最低進用標準,除請該部確實依法辦理,並應依業務需求及可達成目標核實檢討所需預算員額,俾降低政府資源之閒置與浪費。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亭妃  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劉委員世芳:本席想再問一個問題,國防部好像也有身心障礙者進用不足的問題,我沒有要修正決議文內容,但可否說明之?
  • 許代司長朝銘
    有足額。
    劉委員世芳:有足額嗎?好,那本席沒意見。
  • 主席
    好。
    進行R18案。
    R18、主決議
    國防部本部106年度於「一般科學研究」工作計畫項下「軍品研發」分支計畫編列國防科技學術研究(學合計畫)預算,全數捐助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明顯違背落實國防科技植基民間之政策,且中科院已經改制為行政法人,過去研究成果僅65%應用於後續關鍵技術發展及武器系統研發專案,且學和專案並未建置網站,對外資訊公開,要求國防部應要求中山科學研究院,將學合計畫經費,與中央部會相關機構、學者專家或民間頂尖業者,建構共同研發平台,結合民間技術能量,提升國防科技研發成果。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19案。
    R19、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國防自主產業為國家重要政策,其中國機國造、國艦國造為主要項目,而國機與國艦國造需鉅額經費挹注,然目前國機、潛艦之若干關鍵技術,非我國能力所及;且有無具足相關技術之人才支援,以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符合需求,國防部相關單位均應審慎評估,以免政策震天嘎響,但成果闕如。爰此,建請國防部責成相關單位於兩個月內,提出為落實國防自主產業當前所面臨之窒礙與解決方案之規劃評估報告。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20案。
    R20、主決議
    一、據國防部105年8月18日所發布新聞稿,將「優先配置……主要武器裝備維持妥善及對美軍購案款等所需經費,並落實『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及國防科技研發等政策……」其中,為落實「國機國造、國艦國造」方面,國防部106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之「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新增編列多項軍機、船艦軍事投資案,第1年度預算,包括空軍司令部「新式高級教訓機」5億5,502萬5千元、海軍司令部「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沱江級艦)」5,186萬7千元、「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13億2,677萬8千元、「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一階段合約設計」2,465萬元及「快速布雷艇」3,408萬元;並持續為海軍司令部「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及「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兩案,分別編列第2年度及第5年度預算7億9,774萬3千元及38億8,250萬7千元,合計66億7,265萬元。
    二、惟,該等期以國造方式籌獲之機、艦(艇)若干關鍵技術是否需倚賴他國?國內相關技術人才是否足夠支援及製造時程與性能能否應合軍需……等疑問?建請國防部向外界清楚說明,以供國人瞭解。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21案。
    R21、主決議
    國防部原先規劃82年底前出生的義務役男,104年將最後一次徵召,全部規劃改服替代役。國防部日前完成年度募兵員額總決算,因募兵未達計畫員額,仍決定105年繼續徵集82年次前出生尚未服義務兵役的役男。
    本席建議未來國防部盡早於明年上半年公開說明該年度是否仍需要徵集82年次以前之義務役男,以便尚未服役之役男,進行生涯規劃。
  • 提案人
    羅致政  劉世芳  呂孫綾
    主席:國防部有沒有意見?這是上半年喔!要說到做到,否則到時候又麻煩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22案。
    R22、主決議
    查為增加誘因以促進募兵成效,行政院於104年3月27日同意國防部所報志願役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待遇調整案。其中留營慰助金之發放目的在於激勵基層志願士兵留營誘因,然查105年各軍發放情形未臻理想,預算執行率不佳,究為105年預算編列時對留營人數之預估失準,或以此作為誘因之政策無法發揮預期效果,應予檢討。如何提升基層志願士兵留營之意願,國防部應持續檢討。爰此,要求國防部於三個月內針對志願役士兵申辦留營之各項措施提出檢討報告及策進作為。
  • 提案人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23案。
    R23、決議
    經查,國防部轄下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嚴重偏低,據資料顯示,105年8月底陸軍外島步兵部隊及機步部隊編現比各僅56.59%及58.67%,尚未及6成,與同劃屬戰鬥部隊之空軍防砲部隊及陸軍防空飛彈部隊分別達84.85%及88.36%之編現比相較,差距頗大。
    現行戰鬥部隊加給發給方式,係不分任何戰鬥部隊種類,採同一額度之齊頭式給與,對於其中相對較為艱苦、較無人願往之部隊,欠缺進一步之激勵、補償機制;又該加給僅以官兵服役部隊別認定發給,並未考量其在該部隊服役年資之長短而有所差別。如此作法,顯與「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所定,希能達「長留久用」及「依服役年限,採取級距發給」之意旨未符,恐無助於有效改善類如陸軍外島步兵部隊、機步部隊等單位現階段編現比偏低現象。
    綜上,國軍目前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偏低,戰力堪憂,現行戰鬥部隊加給之發給方式恐無法有效加以改善,國防部允宜進一步檢討使該項加給之發給更趨合理,以增進該等戰鬥部隊兵員之招募及留營誘因,並就相關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24案。
    R24、主決議
    為增加誘因以促進募兵成效,行政院於104年3月27日同意國防部所報志願役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待遇調整案。惟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發放標準不定,例如同為戰鬥部隊之海龍兩棲偵察營,未列其中,第一線作戰部隊,如化學、工兵、通資電等,亦未列其中是否因此影響志願役士兵留營意願,容有檢討之必要。爰此,要求國防部檢討戰鬥部隊加給發放之成效,於三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之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提案人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25案。
    R25、主決議
    為促進募兵成效,建請國防部應參照其他勤務加給之發給方式,增訂戰鬥部隊加給之支給規定,並依部隊勤務相對艱苦程度及職責輕重再作更合理之給與額度區分,且使支領該項加給之官士兵,得同時支領其他各項勤務加給,以收實質增加其待遇、增進募兵誘因之效,爰要求國防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 劉司長靖中
    建議「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 主席
    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本案跟剛才的案子不一樣吧!
  • 劉司長靖中
    類同。
    主席:好,那「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 劉司長靖中
    謝謝委員。
    主席:改為「三個月內」,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R26案。
    R26、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陸軍關渡指揮所軍士官移防岡山時,因駕駛夜間疲勞駕駛導致傷亡事件,要求國防部應落實安全駕駛宣導,並禁止官兵夜間移防,以防憾事再生。
    經查陸軍關渡指揮所4名軍士官移防岡山時,因駕駛夜間疲勞駕駛,移防車輛追撞大貨車,導致車上一名上尉連長遭拋出車外慘死,其餘三名乘客分別受輕重傷。
    根據基層官兵反應,上級皆以「夜間行駛車輛較少,較不易發生交通事故」為由,要求駕駛官兵於夜間進行駕駛任務。雖依照規定上夜間駕駛任務之駕駛,應休足一定時數以免精神不濟,惟軍中人力短缺、業務繁重,常有駕駛官兵於當夜有駕駛任務,仍必須執行當日業務,導致夜間駕駛因視線不良、精神不濟,因而引起交通事故意外。
    爰此要求國防部應安全駕駛宣導,「夜間駕駛」非因車輛較少即為安全駕駛行為,反而是視線不良、容易精神不濟之高風險駕駛行為,並全面禁止官兵於夜間出任駕駛任務。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尚次長永強:後次室次長有兩點報告,第一,由於我們要培養官兵日、夜間之作戰能力,所以平常執行戰與訓任務時,實在無法避免夜間訓練。第二,本部已經透過重要命令宣達,要求駕駛在出勤前要有充足睡眠,並且要身心狀況良好,才可以派勤;長途駕駛時,要規劃休息點,每駕駛50分鐘須休息10分鐘,並且以一車兩駕駛的方式選派。這個部分,我剛才已經向呂委員報告,建議作以下修訂:第一段「並禁止官兵夜間移防」改為「並強化預防作為」;最後一段「爰此」之後全部修訂,改為「爰此請國防部除演訓外應盡量避免夜間行車派遣,並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強化安全作為,以維行車安全。」。
    主席:呂委員,這樣可以嗎?
  • 呂委員玉玲
    同意。
    主席:好,本案作如下修正,第1段第3行「並禁止官兵夜間移防」改為「並強化預防作為」,最後一段「爰此」起3行刪除,改為「爰此請國防部除演訓外應盡量避免夜間行車派遣,並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強化安全作為,以維行車安全。」修正通過。
    進行R27案。
    R27、決議
    國軍歷年來自殺、霸凌、歧視及侵害人權案件層出不窮,國防部各單位每年都誓言全力改善,惟仍不見成效。嚴重影響軍中士氣及國軍之社會形象。國防部應針對其所有所屬單位包含各及軍事學校之人權、法治及衛生教育進行全盤的檢討與改進,勿再淪為敷衍塞責之形式作文。因此,國防部應就上述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昶佐  王定宇  江啟臣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28案。
    R28、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國軍軍中內部霸凌事件頻傳,國防部應擬定「反霸凌主題宣導活動計畫」,並定期舉辦反霸凌宣傳週,鼓勵基層軍士官兵就單位霸凌事件勇於舉報,揪出潛藏在基層單位作威作福之土皇帝。
    於反霸凌週活動期間,國防部就1985專線、官兵權益保障會體系之申訴情報,國防部應成立專案人員,積極派人調查處理,以達「將土皇帝趕出國軍」,重拾以往軍士官兵上下相親相敬之榮景。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國防部,「將土皇帝趕出國軍」這樣的文字,你們也接受啊?
    吳總督察長寶琨:可不可以將「以達『將土皇帝趕出國軍』」刪除,改為「積極派人調查處理,重拾以往軍士官兵上下相親相敬之榮景」?
    主席:呂委員,應該可以吧!就是把「將土皇帝趕出國軍」刪除,這樣意思也到了啦!但我們去調查誰是「土皇帝」也很奇怪!
    呂委員玉玲:我還是覺得要留著,任他們為所欲為不好。
  • 主席
    R28案照案通過。
    進行R29案。
    R29、主決議
    有鑑於國軍內部軍士官自縊事件層出不窮,今年4月至今已發生11起輕生事件,軍隊心輔機制功效不彰,遇到同袍或長官長期刻意刁難,團體排擠,軍方無法深入了解及解決,造成當事人心理狀態不佳,最後發生不幸,建議國防部將原心輔機制做檢討,將團體霸凌及長官刁難等事件列入優先輔導排除計畫,避免部隊軍士官兵發生相同憾事。
  • 提案人
    羅致政  劉世芳  呂孫綾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30案。
    R30、主決議
    一、外界質疑,後備指揮部106年度於「軍事行政」業務計畫項下「軍眷服務」工作計畫之「獎補助費」科目編列,主要係新增「國軍因戰公傷殘退役官兵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預算所致,而該項給付發給對象為因作戰或因公傷殘之退役官兵。
    二、惟該等官兵除已依軍人撫卹條例按殘等標準每年給與撫卹金外,本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規定需予輔導安置並發給就養給付者,國防部亦另行增訂發給項目及金額?
    三、建請國防部說明編製內容?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李參謀長世國:非常感謝委員在會議審議時針對國軍傷殘官兵之照顧,陳委員主要關切的是退輔會是否有相關給養給付,而我們查過,根據退撫會的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沒有發放這項三節慰問金,所以,我們非常感謝陳委員對國軍傷殘官兵的照顧,而我們剛才也在會議審議時報告過編列情形,以上是補充報告。
  • 主席
    所以國防部同意囉?
  • 李參謀長世國
    是。
  • 主席
    R30案照案通過。
    進行R31案。
    R31、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85年實施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致使諸多不同意改建戶不僅其權益不如違占(建)戶,且須面臨強制執行,返還房地。考量目前眷改條例中,針對不同意改建戶之相關權益之修正法案,已於立法院經政黨協商完畢,待二、三讀。爰此,建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暫緩強制執行,並對不同意改建戶,進行逐戶之修法後說明,以使軍眷袍澤瞭解修法後之權益。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聞局長振國:對於本決議,我們建議在倒數第2行「對於不同意改建戶,進行逐戶之修法後說明」後加上「並依相關法定程序辦理」,再接「以使軍眷袍澤了解修法後之權益」,建請委員同意。
    劉委員世芳:這點沒有問題。但是我要報告召委,決議中有關二、三讀的部分,但相關修正案上個禮拜已經三讀通過。
  • 主席
    所以文字要改一下嗎?
    劉委員世芳:對,要以「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代替「已於立法院經政黨協商完畢,待二、三讀」,好嗎?
  • 主席
    好。
  • 劉委員世芳
    政戰局也沒意見吧!
    聞局長振國:是,沒有意見。
  • 劉委員世芳
    好。
    主席:本案修正為「針對不同意改建戶之相關權益之修正法案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對不同意改建戶,進行逐戶之修法後說明,並依相關法定程序辦理,以使軍眷袍澤瞭解修法後之權益。」後面刪除。
  • 聞局長振國
    是。
    主席:劉委員,這樣可以嗎?
  • 劉委員世芳
    可以。
  • 主席
    我也加入連署。
    進行R32案。
    R32、決議
    針對106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美金兌台幣匯率以1:32.45計算,明顯高估匯率造成國庫籌資壓力,爰建議匯率以32.1計算。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陳局長國勝:報告委員,相關匯率都是按照行政院訂頒之標準,所以是各部會統一、一致性的,我們也就這部分向委員報告過了,依照委員的指導,我們建請做文字修正,最後一句改為「爰建議配合行政院通案檢討辦理」。
  • 劉委員世芳
    同意。
  • 主席
    本案將「爰建議匯率以32.1計算」改為「爰建議配合行政院通案件檢討」。
    由於這幾項案子都是類似的具體建議,所以R33案與R34案也比照修正,這樣可以嗎?
    R32案、R33案與R34案皆為有關建議匯率以32.1計算之決議,建議匯率皆改為建議配合行政院通案檢討辦理。
    進行R35案。
    R35、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屏東縣政府為促進地方發展,推動「變更屏東都市計畫(「機十」機關用地為住宅區、樂齡產業專用區、運動休閒健康專用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配合大武營區遷建計畫)」,其中大武營區變更範圍內土地權屬(23.65公頃):其中縣有土地約佔54.76%;軍備局土地約佔44.90%;國有財產署土地約佔0.34%。然根據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分別於104.03.26、104.05.06及104.05.28函復,表示該營區現為陸軍航特部特訓中心正常駐用,考量營區人員住用、訓練場地及各類裝備、物資眾多,無法先行調遷至周邊營區共駐;因應「大武營區」搬遷作業,該部現已展開「大聖西營區新建工程」整建工程,將依期程於105年執行規劃設計,預定於110年完工,該營區將於是年完成搬遷。如此進度,與屏東縣政府期待實有落差,且軍方於媒體上疑似指控縣府為「惡房東」,為融洽軍民關係,故建請國防部於2個月內,縝密規劃其他營區搬遷方案、縮短搬遷期程之相關措施,並與屏東縣政府協商,盡速完成營區搬遷,促進地方發展。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陳亭妃  蔡適應  林昶佐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張代局長忠誠:軍備局報告。本提案倒數第4行提到「且軍方於媒體上疑似指控縣府為『惡房東』」,我們建議刪除,因為我們目前還在為了大埔營區與屏東縣政府密切協調當中,過程中氣氛都很好,我們建議為了避免後遺症,請把這句話刪除。
    劉委員世芳:前面提案中的「土皇帝」可以留著,為什麼「惡房東」要排除?我覺得很奇怪,國防部有兩套標準喔!
    張代局長忠誠:事實上,我們沒有稱呼屏東縣政府為「惡房東」啦!
    劉委員世芳:不是啦!問題是「土皇帝」比較難聽,還是「惡房東」比較難聽?
  • 張代局長忠誠
    都不太好。
  • 劉委員世芳
    可是報紙上都登出來啦!
  • 主席
    沒關係啦!
    劉委員世芳:不好意思啦!我剛才看到,報紙已經刊出來了,好嗎?
  • 張代局長忠誠
    是。
    劉委員世芳:不然就要兩種稱呼都刪掉,否則我建議留著,我是沒意見。
    張代局長忠誠:委員,那我建議兩者都刪掉。
    劉委員世芳:我反對!討論過就是過了,為什麼要這樣改?
  • 主席
    就通過吧!兩案都通過吧!
    張代局長忠誠:好,沒意見。
  • 主席
    「土皇帝」和「惡房東」都留下來。R35案通過。
    進行R36案。
    R36、主決議
    據統計,截至105年6月底,國防部仍有191處空置營區,為辦理空置營區、空屋環境清潔及委外巡管,每年編列鉅額預算執行,為減少該等經費支出,國防部應積極檢討有效利用各該閒置營區之方法,以使獲得活化。爰要求國防部於三個月內針對主管空置營區、空屋之活化利用方法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提案人
    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37案。
    R37、主決議
    針對國防部隊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動輒有因故辦理保留、延長計畫期程等情事,探究其原因,或因事前評估作業部週,或因執行過程,人謀不臧,以陸軍司令部「裝步戰鬥車(代稱:迅馳專案)」計畫為例,執行期間因原型車及小批量產製之雲豹甲車陸續發現車身鋼板出現裂縫,無法通過驗收,致原訂計畫由103年度完成,延至110年,國防部卻未能進行檢討,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直至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發現甲車「動力底盤系統」以大陸廉價零件裝置混充,整案始攤在陽光下,要求國防部針對近年來對於執行狀況不如預期之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應建立評核檢討機制,尤其軍品採購數額動輒上億,更應機動依執行情形進行調整修正,對相關人員更應進行失職調查、懲處或主動移送司法單位調查,針對辦理預算保留及延後計畫期程之分年性計畫1.陸軍司令部「裝步戰鬥車」計畫、2.陸軍司令部「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案」計畫,於三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國防部有沒有意見?
    張代局長忠誠:關於動力底盤相關方面,軍備局已愷切檢討,建議將倒數第2行「提出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馬委員文君
    同意。
  • 主席
    本案照文字修正通過。
  • 主席
    進行R38案。
    R38、主決議
    針對國防部隊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動輒有因故辦理保留、延長計畫期程等情事,探究其原因,或因事前評估作業部週,或因執行過程,人謀不臧,以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計畫為例,得標廠商不僅未能依約完備開工,當年預算辦理保留,而招標作業延遲,首艦完成時間距最初規劃已延後四年,卻僅修正延後計畫期程一年,國防部卻未能進行檢討,追究相關失職人員,103年給付得標廠商第一期款(15.2億),在未履行任何合約事項,105年又再度給付第二期款項(33.22億),且以大幅調整預算執行方式,要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相關執行狀況不如預期之分年性軍事投資計畫,應建立評核檢討機制,尤其軍品採購數額動輒上億,更應機動依執行情形進行調整修正,對相關人員更應進行失職調查、懲處或主動移送司法單位調查,並要求針對辦理預算保留及延後計畫期程之分年性計畫1.海軍司令部「S-70反前直升機性能提升」計畫、2.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計畫,於三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 主席
    國防部有沒有意見?
    梅參謀長家樹:海軍司令部報告。在這件事情的執行上,我們一定會依法行政。我們知道,委員一直鼓勵軍方的基層承辦人員,他們也很辛苦,第6行與倒數第4行,關於「追究相關失職人員」以及「移送法辦」等文字可否刪除,讓我們的承辦人員能夠專注在工作上?我們一定會把呈送報告。第二,最後一行「專案報告」建議修訂為「書面報告」。
  • 馬委員文君
    同意。
  • 主席
    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R39案。
    R39、決議
    國防部為落實聯合國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近年已做出許多改善。惟女性高階軍官之晉升人數近年卻未見相對合理提高,尤其是女性將官最多僅1人;且女性校官亦逐年減少中,其至105年8月底止為1,044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6.6%,人數與比率於近年來持續降低,似顯女性軍職人員於軍中之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又國防部女性軍職人員之職務分派仍過偏於非戰鬥部隊,亟待改善。國防部當秉持促進性別平等理念,並就上述事項之規劃及改善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昶佐  江啟臣  王定宇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40案。
    R40、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已達1萬7,134人,為近人年來最高。惟女性階軍官之晉升人數上,近年卻未見相對合理提高,且女性校官亦正逐年減少中,其至104年8月底止為744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是7.1%,人數與比率均為近年最低,似顯女性軍職人員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且職務派遣亦過偏於非戰鬥部隊,同時既然強調男女平權,即應避免較艱苦任務皆由男性擔任,較安逸工作則由女性負責之「差別待遇」或「同酬不同工」情況發生,國防部就適當秉持促進性別平等之理念,就上述現象積極朝性別平權方向加以改善。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41案。
    R41、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國軍軍人自我傷害案例頻傳,根據2013年洪仲丘事件發生後,國防部統計自2000年到2012年,國軍死亡人數高達2,088人,其中自殺死亡有332人佔16%;而自2012年至今,四年半來因病停、退除役者,共有11,776人,其中48%為因心理疾病退役,而志願役官、士、兵因病退除役有1,826人,心理疾病便佔了近八成的1,440人,顯見許多軍人不適服而無退場機制,只能如報載之一名因心理疾病退伍的軍官向媒體所爆料,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九成以上都是裝病!」爰此,建請國防部責成人事、軍醫及其他相關單位,於一個月內研擬完畢國軍軍人不適服之退場機制,避免所謂裝病退役以及自我傷害一再發生,損害國軍形象。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陳亭妃  林昶佐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劉司長靖中:我們對決議文沒有意見,但時間可否比照前面幾個案子,改為3個月內?
  • 主席
    劉委員有沒有意見?
    劉委員世芳:可以,但是還要改為「不適服役」,原文少一個「役」字。
    張代局長忠誠:了解,沒問題。
    劉委員世芳:至於改為3個月,我沒意見。
    主席:好,時間就改為3個月。
    陳副局長建國:報告委員,對於倒數第4行與第3行「只能如報載之一名因心理疾病退伍的軍官向媒體所爆料,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九成以上都是裝病!』」,我們建請委員將這段刪除,對於委員所提事項,我們會特別注意。
    劉委員世芳:可是我在提案裡已經註明是「報載」啦!如果報載內容錯誤,你自己要澄清啊!你如果覺得不是事實,那就自己去澄清啊!我主張保留原案內容。
    主席:本案改為「於3個月內研擬完畢國軍軍人不適服役之退場機制」,加個「役」字。我也加入連署。
    進行R42案。
    R42、決議
    為國防部電訊發展室與軍事情報局,成為情蒐大陸和預警情報的重鎮,為中共國安情治單位謀我日亟之軍事情報機構,更需謹慎恪遵各項保防安全之工作紀律。惟國防部電展室與軍情局日前發生違反工作紀律、甚或遭中共吸收成為共諜情事,顯見其管理必有加強之處,故要求國防部針對此二攸關軍事情報單位,督促其管理改進,並將其相關精進作為向本委員會報告說明。
  • 提案人
    呂孫綾  劉世芳  王定宇  陳亭妃  蔡適應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43案。
    R43、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南海海域爭議,致使我國領土太平島遭受領土主權矮化危機,要求國防部應將海軍陸戰隊重新佈署於太平島,宣示我國太平島領土主權及南海不可放棄之決心。
    自民國88年國防部撤離太平島後,太平島交由海巡署駐守。惟近年中共、越南、菲律賓等國家,皆覬覦太平島領土主權,危機一觸即發。基於領土保衛、主權維護之因素,要求國防部派遣海軍陸戰隊重返太平島,與海巡署聯合駐防。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唐助理次長華:國防部建議,將第2行「將海軍陸戰隊重新佈署於太平島」刪除。另外,最後一行「要求國防部派遣海軍陸戰隊重返太平島,與海巡署聯合駐防」修訂為「要求國防部增加海空軍偵巡(運補)兵力及巡護密度,與海巡署共同維護太平島防務」。
    主席:呂委員,你有看到相關文字嗎?
    呂委員玉玲:你的意思就是不能去太平島駐防,只能加強在當地巡邏而已?
    唐助理次長華:要重新駐軍與否,屬於國家政策,至於我們現在建議修改的做法,則是國防部做得到的。
  • 呂委員玉玲
    不是聽說已經做了一些部分?
    唐助理次長華:現在在太平島上的駐軍是海巡署的兵力,國軍確實也有部分兵力在島上,比方說氣象觀測人員。而我們現在已經在做的,就是在整個南海地區加強偵巡密度以及強度。
    主席:呂委員,我建議文字都不要改,唯獨把「要求」皆改為「建請」,可以吧?
    呂委員玉玲:好,改為「建請」喔?
    主席:就是決議文其他所有文字都不改,只把「要求」皆改為「建請」,修正處有2處,一是第2行的「『要求』國防部應」,其中的「要求」改為「建請」,再來是倒數第2行「要求國防部」中的「要求」也改為「建請」,可以嗎?
  • 唐助理次長華
    國防部沒意見。
  • 呂委員玉玲
    同意。
  • 主席
    R43案修正通過。
    進行R44案。
    R44、決議
    國防部近年來協助災害防救,經移緩濟急、先行調整年度預算墊支之災害防救經費,據詢從未獲得歸墊。經統計,98年度至104年度國軍支應災害防救之各類費用累計共達16.93億餘元,國防部在先行移用其他經費墊付災害防救之需,嗣後卻無法獲得歸墊情況下,自需自行緊縮調節原有計畫經費,恐致有應辦事項未辦或減(緩)辦之情事,對正常戰備整備任務勢必產生不利影響。
    國軍部隊在災害防救方面依法係扮演支援或協助角色,國防戰備事項方為其本務。國防部年度預算皆係為戰備整備業務所需而編列,為協助災害防救而先行墊支之經費,除少數尚可依況在演訓相關科目下勻應外,絕大部分當應在一合理之計價基礎下獲得歸墊,方能無礙年度戰備整備計畫之推動。爰在現有「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之經費分攤規定下,國防部允應協調相關機關增訂需歸墊經費之公正核計及限期歸墊機制,以利未來在無所爭議下落實執行,並待歸墊機制完成後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45案。
    R45、決議
    國軍針對東南沙官兵、特種勤務、高山、特戰、聯合警衛憲兵之副食物補助,係依照97年12月1日實施之國軍副食實物補助費支給要點,惟消費者物價指數97年12月基準為97.99,至今年(105)9月為105.46,成長高達7.47,但是國軍還是沿用97年的標準,顯不適宜。爰建議國防部參酌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每三年修改國軍副食實物補助費支給要點規定,以維護基層官士兵權益。
  • 提案人
    徐志榮  馬文君  江啟臣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46案。
    R46、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颱風救災期間,花蓮空軍401旅前進第一線救災,花蓮地區未有交通中斷致生補給困難之情況,卻發生花蓮救災士兵需吃白飯配罐頭之情況。
    雖當地村長稱便當店沒開,才導致有一餐吃罐頭。惟軍隊第一天挺進災區,視同作戰,卻發生第一天就因為買不到便當而吃罐頭的狀況,顯見該國軍於作戰時後勤補給有很大的問題,第一天就斷炊。
    爰此要求國防部就演訓作戰期間補給作業做通盤檢討,以免日後發生作戰第一天即斷炊之荒謬情事。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尚次長永強:國防部跟委員報告,有幾個字要修改,第一個就是第二段最後的「第一天就斷炊」等字刪掉,並建議將最後一段「通盤檢討,以免日後發生作戰第一天即斷炊之荒謬情事」刪除。
    呂委員玉玲:好啦!你要顧面子,就給你們面子。
  • 尚次長永強
    謝謝委員。
    主席:好,「第一天就斷炊」等字刪掉,最後一段修正為「以免日後發生類似情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謝謝呂委員給他們面子。
    進行R47案。
    R47、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國軍內部裝備老舊,造成一個水壺使用超過25年,內部鏽蝕不堪仍在使用,致生健康安全疑慮。
    要求國防部整頓基層單位裝備補給庫存清點工作,將各項裝備訂定汰換退除時限,督促軍品裝備保持一定之品質,阻礙營外不肖業者販賣軍品裝備牟利,以達我國軍士官兵使用國軍官方補給發放之軍品裝備,能免於健康安全風險之疑慮。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呂委員孫綾:主席,針對R47案,我其實也關注裝備的問題,所以我希望我也可以成為提案人。
    主席:好,那請呂委員也連署一下。謝謝。
    進行R48案。
    R48、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為因應戰場部隊之偽裝需求,強化國軍戰鬥部隊偽裝欺敵能力,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三廠自民國99年4月1日起執行「國軍個人裝備數位迷彩研製」計畫,耗用經費441萬餘元,並於民國100年7月研製完成。
    惟依陸軍司令部於民國99年6月8日呈報國防部之國軍數位迷彩服需求研究成果報告陸、一略以:迷彩服材質優劣,首要考量為材質抗褪性,攸關衣物色澤改變,直接影響偽裝效果及單兵戰場存活率,其次為耐磨性及拉力強度,影響人員穿著及單兵身體機能狀況;同報告柒、三結論略以:共軍現行紅外線偵測儀器偵測波長為400至1,200nm,應納入新式迷彩服考量因素,以增加單兵戰場存活率。
    經查新式數位迷彩服研發後,雖已提升透氣度及戰場偽蔽效果,惟軍備局參考研析多國之野戰服特性,並非均具抗近紅外線功能,且同時考量抗近紅外線功能易隨時間經過、洗滌次數、陽光曝曬等因素,而漸次衰退及影響透氣度等問題,整體效益不佳,故現階段研改之數位迷彩服材質尚未具備抗近紅外線功能,與前述研究成果報告,迷彩服材質首要考量抗褪性及共軍現行紅外線偵測儀器偵測波長,應納入考量因素,以提升偽裝效果及單兵戰場存活率之建議不合,恐影響部隊夜間作戰匿蹤效果。
    綜上,現階段數位迷彩服已陸續換裝,要求國防部後續督促陸軍司令部持續蒐整使用情形及作戰任務實際需求,並就成本效益、布料印染關鍵技術及作戰場景等充分研析後,檢討評估可行之改善方案。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49案。
    R49、決議
    為中共部署之戰術彈道飛彈數量龐大且逐年增加,射程亦涵蓋台灣各地,對我心理威脅及抗敵意志之衝擊日益增加考量國軍為提升飛彈防禦能力,強化中樞地區重要政經及軍事設施,已有愛國者飛彈二型系統升級、並新購三型系統。依據國防部100年10月5日國備評字第1000014345號令核定相關提升與採購計畫,並納入96-110年度編列預算,惟因應提升或新購愛國者飛彈相關配合之工程,涉及民心疑慮及波動甚鉅,若未能儘早詳細溝通說明,一旦造成地方質疑,必將延遲國軍防空飛彈相關防禦工事部署進程,爰此,要求國防部、及國防部防空飛彈指揮部,應於各項工事啟動前,務必做好與地方各界溝通之各項準備工作,以利配合國軍整體各項國防安全之時程。
  • 提案人
    呂孫綾  劉世芳  蔡適應  王定宇  陳亭妃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50案。
    R50、主決議
    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需要,減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之房屋稅,以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83年實施以來,已累計達20億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於105年度提案,決議『要求主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制區做全國性調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式之基準概算,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然而,業務承辦機關主計總處未確實依立院之決議辦理,未盡行政機關查察、匡正施政缺失之責,致使本案停滯不前。為確保地方健全發展,爰要求國防部應主動審查、修正『國防部重要軍事設施敦親睦鄰回饋辦法』,實質補助或協助鄉鎮市地方政府進行建設,以避免因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限建等因素,而導致地方稅收不足,造成地方建設與發展之阻礙。相關之計畫辦理時程規畫表,請於二週內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完整之辦理計畫請於二個月內送交。
  • 提案人
    蕭美琴  陳亭妃  呂孫綾  劉世芳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陳次長曉明:已經獲得蕭委員辦公室及劉委員的同意修正,修正如下:從倒數第6行「要求國防部應主動檢討國軍重要軍事設施納入睦鄰捐助範疇的可行性」,倒數第3行「相關」以下的都劃掉,保留「並於三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委員都同意了。
  • 劉委員世芳
    有問過蕭美琴委員?
    陳次長曉明:有問過,委員辦公室同意。
  • 主席
    R50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進行R51案。
    R51、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及油料彈藥庫影響地方睦鄰工作要點」於104年度修正後,於「公益支出」增列「團體保險」乙項。然依據陸軍後勤指揮部函,團體保險契約內容之適用範圍,僅限縮於因國軍訓場、油彈場地等危險區域肇生危險所生之承保責任及負擔賠償之義務;此一限縮解釋並以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方式執行,致使105年度僅有高雄左營、桃園龍潭二區提出計畫,建請陸軍司令部於一個月內研擬放寬適用範圍或依一般行政機關辦理區域性民眾團體保險之標準,以更為符合睦鄰之精神。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陳亭妃  呂玉玲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劉委員世芳:我修改一下,我聽說陸軍司令部不能自己決定,要國防部才可以。
  • 陳次長曉明
    是國防部。
  • 劉委員世芳
    同意嗎?
    陳次長曉明:同意。是,沒錯。
  • 劉委員世芳
    把「陸軍司令部」改成「國防部」。
    陳次長曉明:建議「一個月」改成「三個月」,因為我們要找金管會保險局和各個保險單位,我們要做專業研究,一個月可能太倉促了。
    劉委員世芳:三個月的話,可能就跨到明年1月了,那我這樣子跟你講有什麼用?你的預算就過了。
    陳次長曉明:好,我們儘速來研究。
    劉委員世芳:我還是希望一個月,要不然就是二個月。
  • 主席
    年底以前啦!
  • 劉委員世芳
    二個月就是年底以前。
    主席:好,那文字再改為「建請國防部於年底前研擬放寬適用範圍」,中間要不要刪?
  • 陳次長曉明
    「放寬適用範圍的可行性」可不可以?
    劉委員世芳:不要這樣子啦!那個我們都研究過了,我們還是一樣,這是屬於跟地方敦親睦鄰的關係。
    陳次長曉明:報告委員,我們下去研究。
    劉委員世芳:你說下去研究,就表示不會過了。
    陳次長曉明:我們去研究,我們去研究。
    主席:「研擬」啦!好不好?文字都不改,就是「陸軍司令部」改成「國防部」,「一個月」改成「年底前」。
    劉委員世芳:等一下,呂玉玲要加入連署。
    主席:呂委員加入連署,我也加入連署。
    R51案修正通過。
    進行R52案。
    R52、主決議
    因應國防需求,國防部於全國各地設置多處飛彈陣地;然而飛彈陣地影響周邊居民權益甚鉅,不僅戰略考量上容易成為攻擊目標,亦造成地方發展受限,且平時營區演練車輛機具之移動及其噪音,更是民眾須長期承擔。現行國防部「睦鄰工作要點」,卻未將「飛彈陣地」列入睦鄰範圍內,顯然該要點有立即檢討之必要,故要求國防部檢討「精進民事工作」,研議「睦鄰工作要點」納入「飛彈陣地」相關規定。
  • 提案人
    陳亭妃  何欣純  呂孫綾  蔡適應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陳次長曉明:建議修正,最後一行「睦鄰工作要點」以下刪掉,改成「在適法及預算許可的原則下,另案評估飛彈陣地納為捐助對象的可行性」。
  • 主席
    所以你們不去改睦鄰工作要點?
  • 陳次長曉明
    我們主要研究它的可行性。昨天何委員談到那個問題。
  • 劉委員世芳
    但是何欣純委員同意你修改嗎?
  • 呂委員孫綾
    他並沒有同意。
  • 劉委員世芳
    他沒有同意。
    陳次長曉明:但是對飛彈陣地做睦鄰捐助,事實上還存在很多問題。
  • 劉委員世芳
    這邊有講捐助嗎?
    陳次長曉明:他是希望飛彈陣地都要做睦鄰,意思就是要多做捐助。
  • 主席
    沒關係啦!他只是要你研議嘛!就不要動了。
    劉委員世芳:是啊!他只是要你研議飛彈陣地可不可以成為睦鄰工作要點的對象,並沒有要你們捐助,捐助很麻煩耶!
    陳次長曉明:好,我們研議,我們研議。
    主席:文字都不動,好不好?
  • 呂委員孫綾
    文字保留。
    主席:文字都不動,好不好?保留原來的文字。
  • 劉委員世芳
    謝謝。
  • 陳次長曉明
    謝謝委員。
  • 主席
    R50案照原案通過。
    進行R53案。
    R53、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屏東三軍聯訓基地,每年於車城、枋寮附近演習,時有流彈波及民宅、危害當地生態環境之情事。為顧及當地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以及保護當地之生態多樣性,爰此,國防部應於各項軍事演習前,就演習範圍、生態保護、波及民宅之補償措施及其他相關規劃,與屏東縣政府溝通,以紓解民怨。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陳亭妃  林昶佐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54案。
    R54、決議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委員,有鑑於海軍金江艦雄風三型飛彈誤射事件,致使我含有機敏參數之雄風三型飛彈彈頭落於台灣海峽。
    國防部及相關單位雖有盡力打撈搜尋作業,惟對雄風三型飛彈彈頭遭中國大陸打撈之可能性過於鬆懈,至今未提出雄風三型飛彈機敏參數遭中國大陸取得後之風險評估。
    國防部應因應雄風三型飛彈被中國大陸打撈後,致使機敏參數外洩之風險評故報告。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R55案。
    R55、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有鑑於「威海計畫」自95年度建案編列預算執行迄今已歷11年之久,卻仍處於規劃設計、環境監測等評估及設計階段,尚未進行實質建設工程,由於計畫執行停滯多時致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預計至114年度始能完工,其計畫之提出與評估顯過於草率,復以海軍近期各式新型艦艇陸續成軍,對左營軍港之靠泊席位需求隨之增加,然自98年修訂計畫,竟至103年9月始獲國防部核定,致98年度至105年度均僅編列工程管理費,計畫進度多年來近乎停滯,計畫展延期程達8年之久,且未來能否順利按預定進度完成招標及施工,並依修訂後期程於114年度完工,仍難以確定,顯見計畫提出前之評估有欠周妥,建請國防部於一個月內就該案之檢討與後續執行,提出規劃報告。
  • 提案人
    劉世芳  呂孫綾  王定宇  蔡適應  陳亭妃  林昶佐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梅參謀長家樹:海軍司令部建請委員給我們三個月的時間,做出完整報告。
  • 主席
    劉委員有沒有意見?
    劉委員世芳:好,可以。
    主席:好,文字「一個月」改為「三個月」,修正通過。我加入連署。
    進行R56案。
    R56、決議
    國防部辦理各項軍事裝備之購製,所需預算規模與規劃籌購數量息息相關,經查海軍司令部106年度多項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未揭露應有之購製數量資訊(附表一),應明確載明數量,方有利本院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
  • 單位
    新臺幣千元
  • 提案人
    呂孫綾  蔡適應  劉世芳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梅參謀長家樹:海軍司令部報告,建請委員針對案名第4項「機動飛彈車」,我們會列裝備的主項,有關數量的部分,我們不會列在上面,以對重要資訊保密。
    呂委員孫綾:你的意思是說,機動飛彈車是機密,所以要我們不要列入……
    梅參謀長家樹:我們裝備主項會列上去,但是數量部分涉及飛彈數量及載台數量等資訊。
  • 呂委員孫綾
    可以私下再做報告嗎?
    梅參謀長家樹:報告委員,沒有問題。
  • 呂委員孫綾
    那就沒有問題。
  • 梅參謀長家樹
    把「建請」以下這一行刪掉。
  • 主席
    把表格裡的「機動飛彈車」拿掉。
  • 呂委員孫綾
    但是我要求你要再做另外一個報告。
    梅參謀長家樹:是,沒有問題。
    主席:你私下跟委員報告,好不好?
  • 梅參謀長家樹
    是。
  • 主席
    把表格裡的「機動飛彈車」拿掉。
    R56案通過。
    進行R57案。
    R57、決議
    空軍司令部106年度新增軍事裝備購製案中,總經費達686.39億餘元、預計於106-117年度辦理之「新式高級教訓機」案,未載明計畫籌獲數量,容有欠當。
    國防部允應就併同空軍司令部「新式高級教訓機」案及其他有類似情形之計畫預算,妥予檢討改正預算書表編製內容,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
  • 提案人
    林昶佐  江啟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林委員昶佐:改一個字,「高級教訓機」改為「高級教練機」。
    主席:「高級教訓機」改為「高級教練機」,R57案修正通過。
    進行R58案。
    R58、主決議
    有鑑於我國高階退休將領近日以從事觀光旅遊之名義赴中參加中國政府當局所舉辦的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時,不僅聆聽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訓示,更起身、擬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惟,中國對台仍處敵對狀態,習近平等官員亦數次發表對台恐嚇言論。基此,爰要求國防部會同國安局、退輔會於一週內查明上述赴中之高階退休將領名單,並依據國安法與個資法相關規定,提供本委員會並且聲明公告,俾利提升國軍士氣,以正視聽。
  • 提案人
    陳亭妃  林昶佐  王定宇  呂孫綾  蔡適應  羅致政  劉世芳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劉副司長靖中:資源司向各位委員報告,建議將「會同」修改為「協助」,因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退休國防事務的涉密人員到大陸去申請的程序是由當事人在離退未滿三年的時候,事前向內政部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申請,再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和陸委會共同審查,審查合格之後才能進入大陸地區,這裡面並沒有國防部的角色,所以建議改以協助的方式協助國安局和退輔會在一週內查明。
    另外,「並依據國安法及個資法相關規定,提供本委員會並且聲明公告」這幾句話,建議刪掉,因為涉及個資法的因素。報告完畢。
    主席:我把修正的部分唸一次給大家聽,「爰要求國防部會同國安局」改成「爰要求國防部協助國安局」,因為主辦單位是國安局,「並依據國安法及個資法相關規定,提供本委員會並且聲明公告」修正為「並依據相關規定,提供本委員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劉委員世芳:改成「提供本委員會」,是嗎?
    主席:就是沒有「聲明公告」,因為公告就會涉及個資法的問題。
  • 呂委員孫綾
    提供委員會是做書面報告嗎?
  • 劉委員世芳
    是書面而已嗎?
  • 主席
    書面提供給各位。
  • 劉委員世芳
    我可不可以加入連署?
    主席:好,謝謝。本案就照國防部的建議文字修正通過。劉世芳委員加入連署。
    進行R59案。
    R59、主決議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生物偵防車採購案」,但投標文件有偽造之虞,偵檢車的核心配備「生物偵檢器」,恐無法偵測小於PM5的病毒、細菌、孢子等生物微粒,且檢舉招標弊端爭議連連,讓上億的「生物偵檢車」可能變成廢鐵,為釐清爭議、避免造成國軍軍備品質低落,要求國防部三個月內全面檢討本案爭議項目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報告。
  • 提案人
    陳亭妃  蔡適應  王定宇  呂孫綾  林昶佐  劉世芳  羅致政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全參謀長子瑞:建議「一個月內」改為「三個月內」,「進行專案報告」改為「進行書面報告」。
    主席:「一個月內」改為「三個月內」,「進行專案報告」改為「進行報告」可以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全參謀長子瑞
    謝謝委員。
    呂委員孫綾:主席,R48案我要加入連署。
  • 主席
    好。
    (協商結束)
    主席:謝謝各位,三次審查大家非常辛苦,國防部106年度預算(含機密部分)業已審查完畢,送交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請問委員會,院會審議前是否要經過黨團協商?不須經黨團協商,直接送院會處理。院會處理本案時,推派羅委員致政補充說明。預算中若有科目誤植、金額差異,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現在散會。
    散會(15時6分)
  • 附錄

    P04、
    空軍司令部連年於環保業務計畫下編列高額獎補助費給空軍各機場所在之縣市政府,惟屏東縣政府卻要求索討大武營區土地,並揚言提告國防部。為避免國防部睦鄰美意被地方政府誤會,且國軍與屏東縣政府如有法律糾紛之際發放睦鄰費,恐易生困擾,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28,830千元中,減列10,650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P05、
    空軍司令部106年度環保業務計畫項下編列12350千元之物品費,主要辦理環境清潔、衛生消毒及噴灑消毒劑所需物品,惟105年度僅編7639千元,且104年度決算環保業務之業務費,決算數占預算數98.28%,顯見106年度預算過於寬列,為撙節經費,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業務費」─「0271物品」─預算編列12,350千元中,減列4,000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P06、
    空軍司令部106年度環保業務計畫下編列高額雜項設備費,且106年度所編經費較105年度高出33倍餘,為撙節經費,爰針對空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環保設施維護」項下之「設備及投資」─「0319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1,974千元中,減列10,000千元。
  • 提案人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R33、決議
    針對106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美金兌台幣匯率以1:32.45計算,明顯高估匯率造成國庫籌資壓力,爰建議匯率以32.1計算。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R34、決議
    針對106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美金兌台幣匯率以1:32.45計算,明顯高估匯率造成國庫籌資壓力,爰建議匯率以32.1計算。
  • 提案人
    呂玉玲  徐志榮  江啟臣  馬文君  
User Info
江啟臣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臺中市第8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