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7時32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7時3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超明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5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12時
    下午2時5分至5時13分
    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2時30分
    下午2時9分至5時3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俊俋 徐榛蔚 黃昭順 賴瑞隆 趙天麟 陳其邁 Kolas Yotaka
    莊瑞雄 洪宗熠 林麗蟬 吳琪銘 陳超明 楊鎮浯 陳怡潔 姚文智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黃偉哲 江啟臣 賴士葆 鄭天財Sra.Kacaw 張麗善 徐永明
    孔文吉 陳亭妃 陳明文 鍾孔炤 劉世芳 蕭美琴 呂玉玲 何欣純 邱志偉 王惠美 周陳秀霞 簡東明 羅明才 林德福 陳歐珀 林俊憲
    高金素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羅致政 鄭運鵬 盧秀燕
    陳賴素美 顏寬恒
    委員列席30人
    主 席:趙召集委員天麟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主管收支部分。
    二、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主管收支部分。
    三、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部分。
    四、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收支部分。
    五、繼續審查106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預算書案。
    六、繼續審查內政部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3案。
    七、繼續審查內政部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3案。
    11月28日
    壹、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主管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9項 內政部125萬6,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4項 內政部原列4,200萬4,000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中「審查費」200萬元,改列為4,400萬4,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75項 內政部433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72項 內政部1億0,158萬4,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7款 內政部主管
    第1項 內政部原列236億7,343萬3,000元,減列第2目「民政業務」63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含「公民參政暨政黨政治」5萬元、「禮制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事務」38萬元),第4目「地政業務」項下「測量及方域業務」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平均地權及土地利用」之「維護土地徵收作業系統」20萬元,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項下「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713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6億6,630萬3,000元。
    本項提案6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106年度編列之辦理員工慶生、自強活動及各項競賽等文康活動費149萬元,較105年度增加2萬4,000元。惟政府財政拮据,增加文康活動費經費實有未洽。為撙節開支,爰減列文康活動費之1/5。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Kolas Yotaka
    二、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文康活動費」所需經費149萬元,查「員工文康活動」經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減列上開預算50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三、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然日前爆發總統下鄉與地方人士餐敘享受高級法國料理,而部會首長卻以特別費支應,導致私人行程請客,卻由全民買單之情事。首長特別費以全民資源建立首長個人關係,實應以撙節為原則,然以現今景氣不佳及社會薪資標準,內政部長特別費一個月竟高達3萬9,750元,比大學生起薪22K高出甚多,次長特別費每月亦有1萬9,500元,為避免形成浪費,建議刪減20%。
    提案人:徐榛蔚 陳超明
    連署人:林麗蟬
    四、內政部106年度預算案第一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37萬4,000元,查「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上開預算全數減列,計437萬4,000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五、因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缺乏法源依據,行政院已決議自明年起若月退俸高於兩萬五千元,將不可再領取節日慰問金。為撙節開支、並遵守行政院決議,爰將437萬4,000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Kolas Yotaka
    六、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8億2,827萬7,000元,其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8.對退休退職人員給付之三節慰問金」原列437萬4,000元,提案減列319萬8,000元。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本項通過決議31項:
    一、查104年內政部派員出國際計畫實際執行64件,出國報告所提建議199項,惟內政部採行項數僅68項,僅占整體建議項數34.17%,相較其他部會,內政部採行比率明顯偏低。出國報告所提建議事項採納情形不佳,顯示內政部派員出國計畫執行效益有待商榷,應審慎研提出國計畫,避免浪費政府預算。為督促內政部改善派員出國計畫之效益,爰凍結內政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12萬元,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精進規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二、蔡總統承諾要於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然我國綠電尚未成熟,若未來不使用核能發電,恐將面臨缺電危機,因此政府各相關部門實須以身作則,帶頭做好節能減碳,爰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之水、電、郵資及電話通訊等費用10%,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含近3年使用情形及筆數)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三、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租賃影印機及非全時公務車輛經費172萬7,000元。查行政院「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中「106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均超出編列標準,並與「中央各主管機關編制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等相關規定不符。鑑於近年來我國面臨全球經濟景氣衰退、區域經濟整合與產業競爭劇烈等外在挑戰,且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撙節預算運用考量,爰凍結預算10%,俟經行政院審核計畫無浮報浪費情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四、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統計業務專案計畫」凍結50萬元,請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編印統計書刊所需業務費96萬4,000元,政府一方面花大錢致力建立電子化政府,但對於傳統紙本印刷之預算卻仍年年編列,可說是相當矛盾,應檢討改進,減少傳統紙張,保護地球。另辦理內政統計各項調查計畫所需業務費編列355萬9,000元,其中委辦費有一項計畫是「民眾對內政部施政滿意度調查」編列79萬8,000元,然而內政部業務繁多,包括民政、戶政及地政等業務,若綜合調查恐難以得知真相,容易失焦,對於針貶施政或提供意見之效益亦不大,故該項調查似無必要性;其次,「各級人民團體活動概況調查」編列158萬4,000元,內政部對近來爭議之人民團體─婦聯會一直拿不出具體解決辦法,有失權責,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二)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統計業務專案計畫經費」共編列565萬3,000元,惟查內政部每年均舉辦內政部施政滿意度調查,據接受調查民眾表示,該調查過程中,訪問員為求問卷完成度高,均會要求民眾任意填選答案,故其所得結果並不準確,導致該調查淪為無效調查,為求調查正確,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調查方式檢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三)辦理內政統計各項調查計畫編列355萬9,000元,較去年度增加27萬9,000元,其中包括內政部施政滿意度民意調查,已成為每年之例行性公事,已缺乏鼓勵或警惕之效,為撙節政府預算,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Kolas Yotaka
    (四)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統計業務專案計畫」,其中「辦理內政統計各項調查計畫所需業務費」355萬9,000元,較上年度增加27萬9,000元,為撙節預算,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林麗蟬
    (五)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統計業務專案計畫」編列委辦經費委託辦理各級人民團體活動概況調查經費158萬4,000元。查內政部因應職業團體及社會團體蓬勃發展,團體數快速增加,為有效管理全國性職業團體及社會團體之會務運作,已建置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且經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未依規定運作或相關異動未申請核備,亟待試法檢討研議改善」等缺失事項,顯見內政部已建置人民團體資訊系統上線管理,然106年度本目再編列委辦調查經費158萬4,000元,似有浮報浪費情事,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陳超明 楊鎮浯
    五、按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十四條揭示,被告一律有權平等,如不通曉或不能使用司法體系所用之語言,應免費為備通譯協助之。鑒於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若因語言溝通限制,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未能充分意思表示,恐嚴重影響當事人後續司法訴訟。鑒於許多新住民團體反映,我國東南亞語言通譯制度不甚完善,導致基層員警時常私下請託新住民充當通譯,無法確保當事人司法人權,雖然移民署亦執行相關通譯業務,然警政署與移民署之間之橫向資訊流通與橫向連結仍不完備,有待內政部協調。爰此,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綜合規劃業務專案計畫」編列495萬7,000元,凍結10%,俟內政部針對新住民及外籍移工通譯需求以及提升部內相關單位橫向資訊流通,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六、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公民參政暨政黨政治」編列208萬元,以辦理各項修法公聽會及座談會、學術研討會或相關活動等等。目前我國外籍配偶及陸籍配偶取得身分證、有投票權者約21萬人,新住民為我國國民,其公民參與的權利應受到保障,內政部亦應透過各種管道增進宣導、培力之效果,以協助新住民之公民參與,目前內政部之作法尚不明確。爰此,凍結5萬元,俟內政部針對促進新住民之公民參與提出政策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七、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禮制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事務」之「業務費」原編列1,895萬3,000元,凍結50萬元,俟內政部研議並檢討中央遙祭皇帝陵典禮及鄭成功祭典,宜尊重臺灣各族群之歷史脈絡,修正祭詞,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莊瑞雄 洪宗熠 李俊俋
    八、內政部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宗教事務推動與發展」之「辦理推展臺灣宗教文化活動」編列370萬元,作為增修及翻譯相關宗教文化宣導資料,藉此提升國人宗教文化意識,然我國國人對於宗教文化意識已有相當之認識,實不須花費太多預算做無謂之宣導。爰此,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針對前述預算之效益性及合理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九、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地方行政工作」凍結500萬元,請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內政部98-101年度編列預算10億5,389萬5,000元執行「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及修繕四年專案計畫」,102-107年度接續辦理總經費20億元「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本計畫自開辦以來屢有工程發包流標、變更設計,或地方政府規劃設計進度緩慢等,致102-105年度已編列預算共計17億1,557萬1,000元,至105年7月底止已實現數僅9億0,330萬5,000元(累計執行率約52.65%)、賸餘數1億4,149萬9,000元,尚有可支用預算數6億7,076萬7,000元待執行,實際執行情況未如預期。
    該計畫部分補助案件經核定後因未完成工程發包、變更規劃或建物用途、未完成預算程序,或興建土地涉及都市用地變更等問題,每年度均有無法執行而需辦理註銷之案件,其中104年度註銷件數及金額比率均高逾2成
    故檢視該計畫歷年每年實踐數從未逾4億元,至105年7月止尚有可支用預算6億7,076萬7,000元待執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二)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計畫下「地方行政工作」分支計畫,編列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經費7,630萬元,以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基層公共設施。惟查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自102年度開辦以來,執行已逾3年,迄至105年7月底止,累計執行率僅52.65%,實待改善;且查計畫自102年度迄今,每年度均有註銷已核定補助計畫之情事,實不利預算資源之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爰此,除要求內政部應強化相關補助案件之審核外,亦應嚴加控管追蹤後續執行進度,俾期各項補助工程能如質如期完工外,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三)「民政業務」項下「地方行政工作」之「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編列7,630萬元,經查該計畫自102年度至105年度,預算執行率僅52.65%,實屬欠佳,內政部應檢討該計畫執行情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四)內政部「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自102年度執行以來,迄至105年7月底止共計核定補助計畫144件、補助金額6億9,554萬元,惟部分補助案件經核定後因受補助單位遲未完成工程發包、變更規劃或建物用途、未完成預算程序,或興建土地涉及都市用地變更等問題,致每年度均有無法執行而需辦理註銷之案件,實不利預算資源有效配置。另審計部於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亦對內政部補助各地方政府興建及修繕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之相關補助計畫訂定、申請案件審核、案件執行管控及後續成效追蹤等,有未盡周妥情事提出重要審核意見,請內政部檢討改進,顯見本計畫之執行尚有諸多層面待改善。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提出具體有效之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五)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地方行政工作」分支計畫,編列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經費7,630萬元,以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基層公共設施。經查,本計畫自開辦以來屢有因興建工程發包流標、變更設計,或地方政府辦理規劃設計進度緩慢等因素,致102年度至105年度已編列預算共計17億1,557萬1,000元,惟迄至105年7月底止已實現數僅9億0,330萬5,000元(累計執行率約52.65%)。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如何控管該計畫規劃與執行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黃昭順 徐榛蔚
    (六)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地方行政工作」中「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編列7,630萬元,經查該計畫自102年度至105年度,預算執行率僅52.65%,實屬欠佳,內政部應檢討該計畫執行情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林麗蟬
    十、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殯葬管理」凍結20萬元,請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近年我國對殮、殯、奠、祭等禮節已逐漸減化,亦因居住環境之改變,在家治喪不便,民眾逐漸將過去治喪之繁文縟節簡化。但因公立殯儀館空間有限,多數民眾選擇將親屬遺體冰存於殯儀館內,就近在周邊之民間會館治喪追思或供喪家之親友前來弔念,出殯之日再至殯儀館進行告別式及火化等儀式;長期來確實緩解公立殯儀館設施不足之問題。為解決公立殯儀館設施不足之問題,殯葬管理條例於民國99年修法放寬禮廳及靈堂得單獨設置,地方政府得規劃、設置殯葬專區;然而因殯葬設施設置條件嚴格、土地取得不易,加上即便依法申請仍恐面臨民眾抗爭及周遭地價下跌等因素,殯儀館周遭之殯葬業者開設的殯葬相關產業幾乎皆因法規之不適切而遊走於違法地帶,該條文形同具文。而實務上民眾針對殯葬設施忌諱產生鄰避情節之主因為存放遺體或骨灰(骸)之場所,衡酌一般僅供親友前往追思、祭拜、慰問之場所,並無擺放遺體、棺木等民眾忌諱之殯葬相關設施,亦無對外之告別儀式活動,使用強度遠低於殯儀館、禮廳及靈堂,其適法性應重新檢視及思量入法,修正殯葬之可能性。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殯葬法規上與實務上之落差提出相關檢討與法規修正,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二)內政部106年度預算編列「民政業務─殯葬管理」272萬5,000元,用於辦理研討會、研習班、業務評量,以及辦理環保化葬法(樹葬、海葬、花葬)之推動宣導。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公布,截至105年5月底,全國可實施環保自然葬之地點:公墓內已有29處,公墓外2處,服務民眾累計超過2萬名,然此數字以全國每年往生人數相較仍屬偏低。此外部內目前並無分年度之環保自然葬使用人數之統計,無法據以分析使用環保自然葬之民眾是否增加或減少,檢視其實施成效產生困難。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提升環保自然葬之推動宣導能量並令外界能檢視其推動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三)原住民族地區常遇有殯葬用地規劃不足,甚至肇生遷葬爭議(諸如:卡大地布部落、加路蘭部落及三地門部落),爰凍結內政部「民政業務」項下「殯葬管理」部分預算,請內政部調查原住民族各族喪葬習俗,另制定相關法令敦促各級地方政府於遷葬時,應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及第23條。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洪宗熠 李俊俋 莊瑞雄
    十一、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戶政業務」凍結1,000萬元,請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內政部「戶政業務」共計編列1億6,961萬7,000元,其推行之各項計畫中,其預期效果為「維持人口合理成長」,然眾所皆知,我國當前社會結構除了邁向老年化外,少子化情形亦日趨嚴重,顯見過去內政部推行之人口政策,實有待檢討加強,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如何改善少子化及建構合理之人口政策,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二)總統業於105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承諾「在尊重平埔族群的自我認同、承認身分的原則下,我們將會在九月三十日之前,檢討相關法規,讓平埔族身分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地位。」按上開裁示,內政部應儘速建立平埔族群基礎資料庫,由相關機關積極推動制定平埔族群相關政策。是以,應先瞭解精準平埔族群潛在人口數,俾能規畫完整及完善平埔族群身分及權利政策。 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承諾事項部會分工表由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政,爰凍結部分預算,請內政部於六個月內研議並確實澈底調查戶口調查簿中註記「熟」或「平埔」之人及其直系血親為平埔族群之潛在人口數,俟調查完竣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洪宗熠 李俊俋 莊瑞雄
    (三)我國98年至102年辦理「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五年總經費20.89億元,預算至102年起業已編列完畢,103年起再連年編列系統運作維護與軟體設備維護兩項預算,103年兩項預算共計1,645萬5,000元,自104年起大量增加,104、105、106年分別為1億3,828萬2,000元、1億4,811萬1,000元、1億4,807萬3,000元,其編列預算龐大,所使用內容未加說明,恐不利立法院監督其執政成果;其次,有關資訊軟體建置之預算編列,其空間彈性均較一般硬體建設大,又戶役政資訊作業及管理計畫辦理全國戶役政資訊系統軟體維、系統運作支援、系統管理、電腦操作等系統運作維護工作所需費用,及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等費用近五年預算編列情形,相關明細表及建置成果報告亦應提供參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四)現行身分證之印製,未考量使用傳統名字原住民之父、母及配偶欄位,內政部第3目「戶政業務」項下「戶役政資訊作業及管理」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研議各族群(尤其是原住民族傳統名字)之名字需求,改正身分證之格式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洪宗熠 李俊俋 莊瑞雄
    (五)因地方戶政事務所人員更換速度頻繁,為確保辦理原住民身分登記之戶所人員為確實參與原住民身分課程之人員,不因人員調動而減損服務能量,請內政部研議各級戶政機關建置至少一名具備專業知能之人員。此外,常有基層戶籍人員因臨櫃辦理變更名字之人為原住民,錯誤援引原住民身分法之規定,使得臨櫃人員及戶籍人員無所適從,務必請內政部加強培訓相關法令之適用。內政部第3目「戶政業務」項下「戶政人員之培訓」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加強培訓及規劃各級戶政機關應有具備原住民身分法、姓名條例及戶籍法等專業知能之承辦人員,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洪宗熠 李俊俋 莊瑞雄
    十二、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地政業務」項下「測量及方域業務」凍結1,000萬元,請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內政部作為我國國土疆域之主管機關,卻對於嚴重損害我國南海主權之南海仲裁案之因應,未符民眾期待,其中內政部部長更是在仲裁案一個月後,才登上太平島,對於捍衛南海主權缺乏積極態度。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未來如何維護南海主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二)內政部「地政業務─測量及方域」辦理國土測量、海域調查及建置全國性海域基礎資料,掌握國際及鄰國海域劃界等相關業務。惟近日,日本沖之鳥礁問題及南海主權爭議,負責測量國土及海域礁島調查之內政部,竟對於相關爭議問題,立場反覆、刻意迴避,未敢勇於主張我國傳統對於南海海域之11段線或U形線,對於沖之鳥礁態度反覆,明顯有損我國之主權與經濟海域之國家利益。顯見相關測量及調查未給予首長正確之資訊參考,相關業務成效不彰,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林麗蟬 陳超明
    (三)許多原住民族地區之地名為原住民族傳統語言發音之直接中譯,諸如:烏來(Ulay)、太魯閣(Truku)、金崙(Kanadun)及三地門(Timur)等。惟當地路標或地圖卻將又將中文再行轉譯為漢語拼音:Wulai、Taroko、Jinluen及Sandimen,造成多次現行英譯與翻譯原住民族傳統語言發音之落差。因此,請內政部確實落實「標準地名譯寫準則」,盤點各縣市原住民族地區地名之中譯及原住民族語言書寫方式,並邀請相關部會通盤處理。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研議整合教育部、交通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地名之中譯、並列原住民族書寫系統及路牌,提出符合原住民族在地特色之標示方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洪宗熠 李俊俋 莊瑞雄
    (四)內政部「地政業務」項下「測量及方域」計畫內容包括:1.辦理國土測量,2.辦理海底電纜線路舖設許可、海域及標準地名管理,3.辦理國家基本測量管理維護工作,4.辦理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5.辦理空間測繪應用研究發展計畫,6.辦理國土測繪圖資更新及維運計畫。106年度「測量及方域」編列預算3億1,629萬4,000元,占地政司年度預算3億9,971萬6,000元之79.16%,為地政司主掌主要業務,然其各分支計畫委辦費合計1億8,758萬元,委辦費平均高達業務費之70.99%,占地政司年度預算之46.93%,比例偏高,不利立法院之監督,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近三年相關委辦案內容、委辦單位及執行成果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五)內政部106年度於「測量及方域」項下「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分支計畫,編列第3年所需經費1億2,500萬元,辦理海域調查與更新、海域資訊整合管理與應用、及海洋事務技術交流與成果宣導等工作。經查,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為6年期計畫,然而執行第1年(104年度)就有高達10項工作受到規劃作業時程影響未能完成,導致年度執行率僅67%。本計畫成果為我國家海洋主權劃界及海洋事務規劃之重要參考依據,應謹慎管控規劃與執行進度,如期完成。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如何嚴格控管該計畫規劃與執行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六)第4目「地政業務」項下「測量及方域」中「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編列1億2,500萬元,該計畫104年度執行率僅66.98%。其中,共有10項工作未完成待105年度執行,截至105年7月止達成率為62.01%,惟本計畫成果為我國家海洋主權劃界及海洋事務規劃之重要參據,內政部應妥善管控進度並檢討執行情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七)鑑於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近幾年預算執行狀況皆不佳,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僅達66.98%、105年度迄至7月底止僅達62.01%,且104年度該計畫甚有多達10項工作未完成,顯見該計畫之執行進度控管實有瑕疵,惟該計畫成果為我國家海洋主權劃界及海洋事務規劃之重要參據,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吳琪銘 Kolas Yotaka
    (八)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地政業務」項下「空間測繪應用研究發展計畫」編列2,568萬8,000元,本計畫係辦理發展基本測量大地觀測、航空測量遙感探測、移動載台測量製圖及三維影像地形圖資、測繪及空間資訊基礎科研等5大項工作。本計畫所需總經費1億1,154萬5,000元,分4年辦理,除105年度已編列2,000萬元外,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568萬8,000元。經查該計畫與內政部以前年度所辦理「應用先進航遙測技術發展空間資訊計畫」內容似有雷同,且「應用先進航遙測技術發展空間資訊計畫」實際編列數僅為預計總經費不到50%,計畫達成效益亦欠佳。鑑於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樽節預算運用考量,避免政府預算虛擲,將國家財政資源重複挹注於類似之研發計畫。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十三、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項下「內政圖資整合應用計畫」凍結200萬元,請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內政部106年度預算編列「內政資訊業務─內政圖資整合應用計畫」3,500萬元。經查,TGOS平台之建置計畫目標是建置國土資訊系統資料中心,並協助中央、地方政府、產業界及學術界參與加盟,藉由提升圖資收納之質量,達成圖資相互流通共享目標,加速GIS(地理資訊系統)相關產業之發展。然,截至105年7月底止,TGOS平台累積完成圖資整合加盟點共79個單位,政府單位就佔62個,民間單位14個,學術界僅3個,民間推廣成效有限,加速GIS資料整合應用之目標尚待加強。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如何輔導中央與民間機構參與加盟,以達成圖資相互流通共享目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黃昭順 徐榛蔚
    (二)「內政圖資整合應用」分支計畫包括:辦理社會經濟空間統計資料庫建置、流通及推廣計畫;資料標準制度規範及審議計畫;國土資訊系統資料倉儲及網路服務平台建置與營運作業計畫;國土資訊系統計畫,綜合規劃及應用、管考查證等4大項工作。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本計畫延續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中對TGOS平台(國土資訊系統資料倉儲及網路服務平台建置,又稱地理資訊圖資雲服務平台)之建置、推廣及營運作業,迄至105年7月底止,TGOS平台累計已完成圖資整合加盟節點共計79個單位,其中中央及地方政府62個(占比78.48%),學術界自98年度加入3個後即未再新增,而民間單位之參與亦屬有限,期藉由輔導鼓勵政府機關、學術與民間單位圖資加盟TGOS平台,據以推動共通底圖,加速GIS資料整合應用,並促進民間創新產業發展之目標尚待加強。綜上,TGOS平台之建置係為減少資料重複建置成本及解決不同單位間資料整合問題,使國土資訊圖資收集、供應、流通與加值媒合有單一入口,並推廣中央、地方政府、產業界及學術界參與加盟,藉由提升圖資收納之質與量,達成圖資相互流通共享與加值應用,進而加速GIS相關產業之發展,惟目前學界與民間產業參與加盟節點數仍有限,內政部宜加強推廣並輔導,俾利目標之達成。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十四、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項下「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凍結200萬元,請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第七代身分證已換發屆滿10年(自民國94年12月),依照十年改版身分證之慣例,內政部研議推動「多卡合一」之晶片身分證(eID),係為達到網路便民服務,整合各政府機關,完整建構電子化政府系統,令多卡合一之晶片卡可順利推動,惟推動時程緩慢。另國人身分證從出生地、父母、配偶到役別俱全,幾乎成了「身世證」。考量到部分國人為單親及家庭因素,建請未來內政部應妥善研議,針對身分證改版隱藏與辨識個人無關的欄位,以免對單親或父母不詳的孩子造成困擾與傷害。鑒於晶片身分證推動時程緩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政委員會提出多卡合一之晶片身分證進度時程及研議身分證改版隱藏與辨識個人無關之欄位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二)為推動電子化政府之基礎建設,內政部歷年來已耗資逾7.93億元辦理自然人憑證發證及相關應用推廣計畫,惟實際普及率仍低,且使用戶多集中在高科技產業,可鑒於內政部並未針對自然人憑證之優點加以宣傳推廣,以至於只有熟悉科技之業界樂於使用。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三)鑑於迄至105年7月底止,內政部辦理自然人憑證相關推動計畫將屆15年,耗資約7.93億元。惟至105年8月底止,全國自然人憑證發卡數為541萬5,897張,約僅占18歲以上人口27.75%,普及率與使用率均未臻理想,離達成電子化政府之目標尚遠。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鎮浯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四)內政部「內政資訊業務」項下之「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分支計畫經費5,300萬元,自然人憑證之推廣係為延伸政府之服務據點及延長服務時間,並降低文書謄本之使用量,然內政部自91年推動相關計畫以降,投入金額逾7.93億元,但普及率偏低、民眾使用頻率尚待加強,在全民健康保險卡納入網路報稅功能後,恐衝擊自然人憑證新申辦及續卡意願,內政部應積極圖謀改進方案。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五)內政部自90年起,即辦理核發自然人憑證相關作業,91-96年辦理「自然人憑證發證計畫」,97-100年辦理「自然人憑證發證及應用推廣計畫」,101-105年辦理「自然人憑證創新應用服務推廣計畫」,總計15年期間,耗資逾7.93億元,至105年8月止自然人憑證發卡總計541.59萬張,扣除到期張數105.85萬張,加上續卡71.27萬張,有效卡數507萬張,僅占18歲以上公民人數1,951.44萬人之25.98%,國人持卡普及率偏低。據自然人憑證使用概況暨服務滿意度電話訪問調查,103年結果63.23%使用者,平均每年使用1次,並以網路報稅為主;104年結果55.39%用以網路報稅。顯示自然人憑證推動15年,民眾持卡率偏低,且大多數用於一年一度的網路報稅。國稅局自105年起已將全民健保卡增納為網路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憑證,未來更加衝擊未來自然人憑證普及率之增加,內政部對此應檢討原因加以改進。且內政部自106年起延續上述措施,新增「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計畫期程4年,總經費3億1,390萬元,106年度編列第1年所需經費5,300萬元,辦理項目包括推廣宣導、辦理窗口訓練、擴充資訊系統、系統開發等,既未檢討過去成效不佳原因,亦未訂定新增計畫目標。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六)內政部自電子簽章法於90年11月14日公布起,即規劃辦理核發自然人憑證相關作業,總計迄至105年7月底止,內政部辦理自然人憑證相關推動計畫將屆15年,耗資逾7.93億元,自106年度起又以「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106-109年)賡續辦理。惟就自然人憑證普及率觀之,迄至105年8月底止全國自然人憑證累計發卡數為541萬5,897張,相較於同期全國18歲以上人口為1,951萬4,370人而言,普及率約僅27.75%,與付出的預算數顯不符比例,實須加強改善。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提出如何提升人民使用自然人憑證之具體改善專案報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七)內政部106年度預算編列「內政資訊業務─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5,300萬元,俾用於建立自然人憑證行動化服務平台;建立自然人憑證介接晶片身分證服務,並結合其他晶片卡,達成多卡合一目標;積極協調各部會相關單位從需求面開發民眾所需之關鍵性應用系統等目標。經查,全國18歲以上之人口約1,951萬人,至105年8月底止全國自然人憑證累計發卡數約541萬張,普及率僅27.75%。根據內政部104年度電話調查指出,未申辦者中79.23%係因不知道自然人憑證或沒使用需要,故未申辦;而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仍以網路報稅為主,應考量網路報稅憑證增加全民健康保險卡後之影響程度,並研謀因應。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如何增加自然人憑證之民眾使用率及便利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黃昭順 徐榛蔚
    (八)內政部105年度單位預算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計畫下新增辦理「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分支計畫經費5,300萬元,係承續101年度至105年度所執行之「自然人憑證創新應用服務推廣計畫」。然查「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係內政部配合「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106年至109年)」於106年度新增辦理計畫,計畫期程4年,總經費3億1,390萬元。惟內政部自然人憑證開辦迄今將屆15年,普及率約僅27.75%,民眾應用系統之到期續卡率亦僅不到7成;顯示內政部近年推廣民眾應用自然人憑證之成效有待改善。為免預算虛擲,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九)「自然人憑證創新應用服務計畫」編列5,300萬元,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截至105年度8月底自然人憑證發證量為541萬5,897張,以18歲以上人口數1,951萬4,370人相比,普及率僅27.75%。申辦服務項目又以網路報稅達55.39%為最高,顯示民眾應用自然人憑證仍以網路報稅為主,惟自105年起全民健康保險卡已可網路報稅,對每年僅用於網路報稅的自然人憑證使用者而言,恐降低其到期續卡之意願,自然人憑證被使用的機率又更低,因此推廣計畫預算更應完善,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如何提升民眾申辦自然人憑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十)新增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本年度編列5,300萬元。經查自91年起,內政部已耗資約7.93億元於自然人憑證業務上,但依104年度內政部之委外調查,已申請自然人憑證者佔成功受訪者之比率僅為32.43%,而已申辦者中高達84.35%每年使用10次以下,長年推動,使用率卻仍明顯偏低。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十一)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項下「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編列5,300萬元,係依據行政院105年1月18日院臺科會字第1050000364號函核定,配合「各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106-109年),持續辦理「強化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計畫」相關工作。所需總經費3億1,390萬元,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300萬元。惟自然人憑證自92年開辦迄今已13年,民眾應用系統之使用人次仍偏低,根據內政部調查僅約不到20%民眾申辦自然人憑證,其中高達60%使用者,平均每年僅使用1次,並以網路報稅為主,顯示政府花費數億元建置之自然人憑證在創新應用服務方面仍有不足,為避免有預算虛擲且多頭馬車之情形,內政部應盡速檢討改進措施。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十二)據統計截至105年8月底止全國自然人憑證累計發卡數為541萬5,897張,相較於同期全國18歲以上人口為1,951萬4,370人而言,普及率約僅27.75%。又內政部調查結果發現,使用自然人憑證者超過五成使用於網路報稅,惟國稅局自105年起已將全民健康保險卡增納為網路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憑證,恐導致自然人憑證普及率只降不升。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十五、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內政部主管全國社會、工商、自由職業團體與全國4,324個合作社共計86,469個非營利組織,內政部建有「公益資訊平臺」提供各組織如組織名稱、立案狀態、負責人姓名、會員人數等基本資訊。人民團體因與社會互動密切,其財務使用狀況屢受質疑。依據人民團體法第35條:「人民團體應每年編造預算、決算報告,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內政部亦訂定的「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必須強制向內政部申報年度預算、決算等財務資料,顯示人民團體對主管機關負有申報財務資料之責任,而內政部亦應積極督導並適度公開其財務資訊。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二)鑑於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數至104年底止,共1萬5,077個,惟截至105年7月底止,僅137個團體使用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比率甚低,連1%都未達,顯見推廣之成效不彰,無法達到建置該系統之簡政利民及環保等之設定目標。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鎮浯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三)內政部每年編列輔導人民團體辦理各項重要紀念節慶及重要業務等活動之預算,惟內政部實際執行狀況,經查104年度有對同一申請單位補助多次之現象,且核准項目之辦理內容與增進社會公益或改善社會風氣並不相符,有違所訂作業要點之基本原則,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檢討相關捐補助資源集中於少數團體狀況及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四)內政部106年度預算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項下「健全人民團體組織及推行改善社會風氣」,編列「輔導人民團體辦理各項重要紀念節慶及重要業務活動」等經費329萬6,000元。根據「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申請作業要點」,補助項目應與辦理重要紀念節慶、改善社會風氣,或增進社會公益等活動有關,且同一申請單位每年度以補助1次,每案最高額度以10萬元為原則,然過去仍曾有多次補助部分團體之情事發生,有違所訂作業要點之基本原則,內政部應檢討改進,避免相關補助資源集中少數團體或流於浮濫。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如何避免該預算流於浮濫,增進公平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五)內政部106年度預算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項下「健全人民團體組織及推行改善社會風氣」,編列「輔導人民團體辦理各項重要紀念節慶及重要業務活動」等經費329萬6,000元。惟查近年來內政部補助之民間團體經費資料,部分補助活動與「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申請作業要點」所定之「同一申請單位每年度以補助1次,每案最高額度以10萬元為原則」以及「補助項目應與辦理重要紀念節慶、改善社會風氣,或增進社會公益等活動有關」之規定不符卻仍予補助,實有未洽。為避免相關捐補助資源集中於少數團體或流於浮濫,且考量政府預算應撙節支出,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於90年至97年間,將1.7億盈餘分配給故宮員工一案,雖已修正合作社法,但仍無法拘束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內政部、法務部、監察院,早就已經認定將盈餘分配給消費合作社員工違法;從2014年許多部會和立委就開始追查此事,但應屬國庫的1.7億到今天仍然沒有歸還,落入私人口袋。內政部為合作社組織管理機關,未能謹慎考核、稽查,及落實管理與防範漏洞,致故宮爭議於今未解。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針對追回此筆款項之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十六、近年來政府相關部門為防制毒品氾濫,多年來已投入龐大社會資源,惟仍難有效降低其危害。隨著國際毒品犯罪情勢不斷變遷,以及國內社會日益開放,新興毒品不斷出現,危害層面擴及各階層,毒品犯罪防制工作益發艱鉅,然為確保全民健康及國家福祉,遏止毒品危害,政府責無旁貸責任。
    又,行政院為防制毒品危害及統合各相關機關,自95年起設置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然因非常設之建制單位,亦無專責之幕僚單位,負責幕僚作業之法務部業務繁重,人力有限,無法專心全力投入。又各部會權責分散,缺乏密切交流合作,認知不同,各自為政,加以預算有限,故毒品防制會報之統合、督考、協調力道嚴重不足,致反毒成效不彰,毒品問題日趨嚴重。建構完整有效之毒品防制體系上,核有怠失、相關主管機關於橫向聯繫上亦須加強力道;警政署在公布資料上又未臻明確,無法令監督機關確實掌握查緝毒品之力道。爰要求內政部應針對實務上毒品防制體系中之缺失部分提出修正意見,俾檢視整體查緝力道。
    提案人:趙天麟 李俊俋 洪宗熠
    十七、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係國際上重要之人權公約,我國自98年4月22日制定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10日施行後,行政院旋即於當年全面實施性別影響評估機制,要求各機關於訂定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時,均需進行性別影響評估。然近年台灣社會性別平權意識高漲,內政部雖為我國民政及戶政業務主管機關,惟其106年度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之性別預算操作定義編列性別預算360萬元,僅占其106年度歲出預算236億7,343萬3,000元之0.02%,納入性別影響評估範圍實屬有限,恐難藉由性別預算之編列充分反映政策對性別平權之具體落實程度。可內政部之性別預算評估作業未具全面性,相關預算亦編列不足,實待改善。爰此,建請內政部確實檢討性別預算編列不足之情形,並提交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十八、我國人民團體法第34條:「人民團體每年編造預算、決算報告,提經會員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明定人民團體之之預決算必需每年申報,內政部並訂有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明訂政黨及政治團體每年之申報期限、受理申報機關限期補正,及未依規定申報或補正者得註記公告於網路。
    內政部95.11.16發布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以來,每年僅消極發函通知全國政黨及政治團體申報,對於未於期限補正者皆未積極處理,內政部民政司「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網站亦僅公告申報者財務,以104年度為例,287個政黨中僅公告38個申報者,46個政治團體中僅公告8個申報者,國人對政黨及政治團體之財務未明,連每年有哪些有效政黨及團體皆未可得知,對於公民參政之資訊嚴重不足,有礙政黨政治之發展。
    政府對於政治團體之監督不足,致使連其鉅額財務之來源皆無法得知,尤其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於84年自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更名以來,其財務狀況更諱莫如深,除86年捐助16億元成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外,其餘財務狀況皆無法得知。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自威權時代即接受勞軍捐、興辦大量軍宅等財務之來龍去脈應對社會有所交待,倘若繼續拒絕申報,應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予以處分。
    因此,內政部除應積極追查公告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財務報告並依法處分外,對於其他政黨與政治團體之財務公告事項亦應依據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於三個月內完成辦理。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十九、基於維護海洋主權權益,確保海域資源永續發展,避免我國海洋權益遭周邊鄰國侵吞,內政部自95年度起分別辦理「我國大陸礁層調查計畫」(95-99年度,編列預算7億6,318萬7,000元)、「我國大陸礁層與島礁調查計畫」(100-103年度,編列預算3億5,974萬8,000元),104年度賡續辦理「我國海域調查與圖資整合發展計畫」(104-109年度,總需求經費13億0,963萬元),然該計畫104年度法定預算數1億5,013萬1,000元,迄至104年底實現數為1億0,055萬2,000元,執行率66.98%,待105年度執行(105年度預算數1億5,853萬9,000元加計保留數4,877萬1,000元,可支用數合共2億0,731萬元,迄至105年7月底止實際支用數為1億2,855萬7,000元,達成率62.01%),本計畫成果為我國家海洋主權劃界及海洋事務規劃之重要參據,內政部應積極嚴加管控規劃與執行進度,俾利如期如質完成,故內政部須每半年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執行進度之書面報告,俾利追蹤監督。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二十、各級政府常以土地徵收方式,解決都市發展所需用地問題,然耗費巨資徵收後之土地,常有長久閒置之問題,顯示各級政府對於土地徵收案件之提出、審核、後續開發追蹤均未確實。監察院調查各級政府已徵收土地中,計有132案、面積137餘公頃,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後,未依核准興辦事業或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合計耗費公帑逾58億餘元,內政部亦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身為土地徵收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爰要求內政部於六個月內就137公頃徵收土地後續列管狀況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Kolas Yotaka
    二十一、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為避免不必要或不當之土地徵收案件,內政部於104年度編列135萬4,000元開發建置「土地徵收管理系統」,供需地機關至該系統登載各徵收計畫之工程進度等相關訊息,並統一資訊公開之內容及格式,期藉以提升各需地機關揭露土地徵收計畫後續工程之透明度。為賡續健全該系統,內政部於105年度及106年度分別編列預算50萬元、90萬元以調整及新增系統管理功能。然該土地徵收管理系統於104年度建置完竣後,內政部即於105年1月函請各需地機關自105年2月起,於申辦各類型徵收案件送審前,須先至該管理系統進行案件登錄及取得案件編號,俟徵收案件核准後,應自徵收土地計畫書所載開工日起,每3個月於該系統覈實記錄計畫進度概況及使用現況等相關資料。迄至今(105)年7月底該系統已建置一般徵收案件計33件,並於同年8月15日開放供民眾瀏覽查詢,惟目前可供查詢功能僅核准日期、公告年度、行政區、需地機關、工程徵收計畫等項目,對社會所關切104年度以前已核定徵收案件目前之工程進度與使用情形等相關資訊,尚付之闕如。故為提升使用率,內政部應儘速回溯建置,以完備系統管控功能。綜上,為有效控管各土地徵收案件之工程進度,保障民眾財產權,內政部已建置之土地徵收管理系統,鑒於目前開放供民眾查詢之案件資訊仍屬有限,故內政部應儘速完備系統資訊並公開,以發揮管控功能並利全民監督。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二十二、鑑於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係為期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不動產價格哄抬,為政府推行不動產政策逐步實現居住正義利器之一。惟實價登錄制度政策自推行迄今,於不動產業界、專家學者及社會輿論間,迭有議論將申報登錄義務回歸真正掌握實際交易價格之買賣當事人,且實價成交資訊之申報登錄程序應與買賣案件併案辦理,將符合追求成交資訊揭露時效性之社會期待。內政部應盡速研議,讓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及房地產市場健全發展。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二十三、鑑於地政士法自2002年4月24日起施行,迄今已有十餘年,惟地政士法第49條及第50條中關於所謂「擅自以地政士為業者」之規定,因現行內政部102年12月2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2564號函令、103年10月1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1301441號函令對於認定「為業」標準之函釋意旨(即非具地政士資格者得於同一年內於同一登記機關申請不逾二件,或曾於同一登記機關申請超過五件……云云等意旨),均顯與地政士法第一條「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建立地政士制度」即政府推行專業證照制度之立法意旨明顯悖離,使地政士法施行已十餘年之久,但無照業者仍可代行地政士業務,令合法地政士面臨劣幣驅逐良幣之困境,亦影響不動產之交易安全與秩序,並屢聞諸多重大交易糾紛之發生。依據內政部前開二函釋意旨已變相為無照業者之所用,造成推動洗錢防制工作上之漏洞。
    爰此,為健全地政士專業證照制度之建立,以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併同時為落實實價登錄制度之政策推動,以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及房地產市場健全發展,建請內政部應針對未具地政士資格者代理申辦土地登記案件盡速研議改進方案。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李俊俋 賴瑞隆
    二十四、查內政部及所屬歷年來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公共設施案,迄今尚有4件、總建造金額3.67億餘元,目前多處於完全閒置或低度使用狀態,顯示內政部於審查補助興建計畫時有未臻嚴謹之處,有待改善。故為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造成國家預算虛擲,要求內政部除應積極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活化、提高使用效益,以降低國家資源浪費外,未來亦應強化對於地方政府申請計畫型補助之相關審查機制,以避免再度發生公共設施閒置,虛耗國家資源之情事。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二十五、密室逃脫是一講求團隊合作、解開謎題逃出密室的新興娛樂行業。然而,密室逃脫店家的逃生品質參差不齊,許多店家在密室內沒有設置逃生標示、逃生指引、滅火器、緊急照明燈、廣播及緊急按鈕,且店家在讓民眾進入密室前,並不會說明當災害發生的時候,逃生的方式或如何使用逃生器材。
    許多店家為了講求氣氛跟主題,亦將密室製作得陰暗,也少有透氣設施。而許多店家為避免玩家使用計算機等工具,也會要求玩家把手機交出,也因此,在火災、地震等災害發生的時候,密室現場停電,現場即可能處於一片漆黑的狀態,且無任何對外聯繫或求救的方式,如果現場沒有任何照明、逃生標示,門又被鎖住,極可能無法把握黃金逃生時間,發生遺憾。
    爰此,內政部應積極扮演橫向聯繫角色,參與相關部會之協調會議並督導相關單位輔導店家落實安裝逃生疏散之設備,以維護消費者生命財產之安全。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二十六、內政部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1目「社會保險業務─農民保險業務」計畫項下共編列社會保險負擔經費208億4,676萬9,000元,主要補助農民參加農民健康保險現金給付部分之保險費、補助農民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之保險費及撥補虧損,然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之統計,截至105年7月底,月平均農業就業總人數約55萬7,000人,實際補助農保人數卻高達125萬5,000人,代表未實際從事農作,卻參加農保的人高達70萬人,造成政府財政負擔沉重。爰要求內政部須會同相關單位就「農保之主管機關、被保險人資格之認定及減輕農保財政負擔」進行通盤檢討,並於二個月內提交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吳琪銘 趙天麟 楊鎮浯 陳超明 林麗蟬
    二十七、現行身分證之印製,未考量使用傳統名字原住民之父、母及配偶欄位,請內政部研議各族群(尤其是原住民族傳統名字)之名字需求,建請內政部於六個月內研議並改正身分證之格式。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洪宗熠 李俊俋 莊瑞雄
    二十八、有鑑於今年適逢三年一次的地價調整年度,全國各縣市地價稅平均漲幅高達3成,部分縣市行政區漲幅超過一倍以上,乃1994年以來最大的調幅,地價稅暴漲嚴重增加民眾財務負擔。目前以自用住宅課徵的僅有300萬戶,但政府評估應該有800萬戶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高達500萬戶以上民眾權益受到減損。在地價稅開徵前,財政部未加強宣導在前,導致民眾稅負遽增,稅額差達五倍引發民怨,雖然財政部已緊急展延30天至11月30日止,但仍有數百萬戶民眾無從得知適用優惠稅率之申請已展延或未能及時申請,導致權益受損,爰內政部應與財政部詳估展延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申請至年底12月31日為止之可行性,並加強宣導。
    提案人:黃昭順 林麗蟬 陳怡潔
    二十九、針對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婦聯會)鉅額財產來自國家徵收之勞軍捐,卻迴避政府監督,遲未依「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申報財務,該會經內政部催告仍拒絕提供,爰要求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予以處分: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或解散。
    提案人:陳其邁 賴瑞隆 莊瑞雄 Kolas Yotaka李俊俋 洪宗熠 吳琪銘
    三十、殯葬設施為地方民眾人生最後一程最重要的基礎民生建設,興建殯葬相關設施常受到當地民眾反對,以致部分縣市未建立公有相關殯葬設備,地方民眾處理先人後事極為不便,引發民怨。為避免民生基礎設施建設不足,城鄉差距擴大,建請內政部應於107年度起向行政院爭取恢復編列補助地方縣市政府興建殯葬基礎設施相關補助預算,以鼓勵地方縣市政府持續推動興建公有殯葬基礎設施。
    提案人:陳超明 黃昭順 楊鎮浯 陳怡潔 林麗蟬
    三十一、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以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為主要目的。目前農村建築多為老舊,都市內老舊建物可以依據都市更新條例進行防災型都市更新,並獲取容積獎勵,反觀農村建築多不被政府所重視,無法獲得政府的獎勵以推動改建。全國老舊建物應一視同仁,審酌農村社區老舊建物以及生活環境不如都市,內政部應加強推動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作為老舊農村改建的解方,並將於一年內相關法令作整合配套修正以利推動。
    提案人:陳超明 楊鎮浯 林麗蟬 吳琪銘 李俊俋
    貳、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萬2,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1萬2,000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0元,照列。
    二、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萬2,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1萬2,000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0元,照列。
    三、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85萬1,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101萬4,000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6萬3,000元,照列。
    四、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1萬8,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43萬4,000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31萬6,000元,照列。
    參、106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結果: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4,364萬2,000元,照列。
    (2)支出總額:6,205萬5,000元,照列。
    3.本期短絀:1,841萬3,000元,照列。
    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
    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陸、106年度「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趙召集委員天麟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11月30日
    壹、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主管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60項 營建署及所屬3,402萬4,000元,照列。
    第66項 建築研究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5項 營建署及所屬原列1億1,626萬元,減列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中「金管處翟山坑道門票收入」60萬元,改列為1億1,566萬元。
    第60項 建築研究所3,123萬8,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76項 營建署及所屬7,517萬9,000元,照列。
    第82項 建築研究所4萬2,000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3項 營建署及所屬5億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73項 營建署及所屬4億2,893萬2,000元,照列。
    第79項 建築研究所10萬6,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項 營建署及所屬243億4,160萬元,照列。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案第4目「一般行政」分支業務「辦理員工慶生、自強活動、登山健行及各項競賽等文康活動」,每人編列2,000元,共計編列172萬2,000元,近年國家財政困窘,應審慎時度撙節開支,爰提案減列「辦理員工慶生、自強活動、登山健行及各項競賽等文康活動」費用二分之一,計減列86萬1,000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賴瑞隆 陳其邁
    二、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預算案第4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87萬元,查「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上開預算全數減列,計387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賴瑞隆 陳其邁
    本項通過決議21項:
    一、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3,000萬元,請營建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編列14億5,116萬5,000元。查各國家公園近年違規行為件次仍頻,主要係違反國家公園法、進入危險或未開放地區、違反公告禁止行為、違規設攤等等。國家公園是推廣民眾親近自然生態之重要據點,惟違規行為頻傳,如民眾隨意丟棄雜物垃圾(尤其塑膠製品),除汙染環境外,更嚴重損害珊瑚礁群及魚類繁殖等,各國家公園均應再檢討及強化管理機制,有效遏止不當行為發生。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確實檢討及獲具體改善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二)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編列14億5,116萬5,000元,係辦理國家公園園區內經營管理、解說教育、保育研究及資產設備購置管理等工作,存在下列問題:
    1.依據各國家公園園區內違章建築處理情形,部分國家公園園區內違章建築濫建情況嚴重且數目不斷增加,如截至105年8月底止,陽明山國家公園有1,092筆違章建築待處理,較104年底新增45件違章建築數,其他墾丁、金門等國家公園,亦存在違章建築,數量還有逐年增加現象,公園管理處允宜積極處理並拆除違章建築,俾維護園區內自然生態環境。
    2.各國家公園園區土地遭占用情形,陽明山國家公園104年底遭占用土地20筆,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18筆,顯示資產管理機制略為消極,有加強改進空間。另各國家公園近年查獲違規行為及處分情形,截至105年8月底止,墾丁國家公園有267件違規行為,太魯閣國家公園則有125件等,各國家公園應加強巡邏取締及違規處分,盡力遏止不當行為發生。綜上,營建署應盡速檢討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制度,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三)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編列2億4,809萬3,000元。查各國家公園園區內違章及濫建情形,墾丁國家公園近年度違建新增數高於拆除數,肇致違章建築數由103年底止1,017筆增至105年8月底止之1,054筆,另園區土地遭占用有5筆(面積2.8751公頃),顯然資產管理機制及違章建築拆除績效,檢討與改善空間仍大,應予積極處理。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確實檢討及獲具體改善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四)「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106年度編列2億4,809萬3,000元,然截至105年8月底為止,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列管的「墾丁國家公園計畫」,預算達成率僅40.15%,亦即剩餘近59.85%的預算進度需在4個月內執行完畢,執行力有待加強,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五)墾丁國家公園截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1,092筆違章建築待處理,且墾丁國家公園近年度違建新增數高於拆除數,致園區違章建築由103年底止1,017筆增至105年8月底止1,092筆,公園管理處應積極處理並拆除違章建築,俾維護園區內自然生態環境。墾丁國家公園海灘遭民眾丟棄大量塑膠製品垃圾,嚴重損害珊瑚礁群及魚類繁殖等情事不斷發生,公園管理處應加強巡邏取締及違規處分,有效遏止不當行為發生。為督促內政部營建署改善上述情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改善,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六)「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編列2億4,809萬3,000元。經查墾丁國家公園截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1,621筆違章建築待處理,且墾丁國家公園近年度違建新增數高於拆除數,致園區違章建築由103年底止1,017筆增至105年8月底止1,092筆,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七)「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辦理梅花鹿復育區經營管理經費編列500萬元。經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管理梅花鹿失當,造成附近農民損失慘重,為維護農民權利與梅花鹿生存權,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可行性財源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八)「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辦理土地購置計畫,編列560萬元。經查墾丁國家公園此一費用主要用於購買國家公園內私有土地,但有鑑於今年墾丁即將進行第四次通盤檢討,是否有需要購買土地仍為未知數,爰凍結部分預算,俟通盤檢討後,若有需求,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九)「玉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106年度原列1億3,012萬1,000元,然截至105年8月底為止,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列管的「玉山國家公園計畫」,預算達成率僅39.31%,亦即剩餘近60.69%的預算進度需在4個月內執行完畢,執行力有待加強,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十)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多屬布農族人之傳統領域。查營建署106年度預算中,玉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費用編列1億3,012萬1,000元,包括解說教育計畫經費、保育研究計畫經費、並增列辦理人文保育推廣生態影片拍攝等。然而,在玉山國家公園的整體經營中,完全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的部分,排除當地布農族人的自然主權,甚至造成多次衝突。為落實國家公園與在地族群之共管,建立共存共榮的生態與人文地景,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相關共管計畫擬定並實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林麗蟬 Kawlo.Iyun.Pacidal
    (十一)「玉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業務費」編列4,730萬9,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且凍結項目不得調整原住民相關經費,俟營建署提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與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合作之相關計畫、項目與金額及共同管理會審議紀錄,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賴瑞隆 洪宗熠
    (十二)「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編列2億1,347萬4,000元。查各國家公園園區內違章及濫建情形,陽明山國家公園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1,621筆,年拆除件數與實存違建數差距極大,由資料顯示:104年新增19件,拆除44件;105年迄8月底止新增11件,拆除12件。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之拆除作業似未如以往積極。另園區土地遭占用有18筆(面積4.2614公頃),顯然資產管理機制及違章建築拆除績效,檢討與改善空間仍大,應予積極處理。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確實檢討及獲具體改善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十三)「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106年度原列2億1,347萬4,000元,較105年增加4,991萬3,000元,增幅逾3成,然截至105年8月底為止,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列管的「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預算達成率僅42.65%,亦即剩餘近57%的預算進度需在4個月內執行完畢,執行力有待加強,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十四)「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106年度原列委辦費1,604萬元,較105年增列150萬元,舉凡中長程規劃、園區內自然、人文、地質、棲地生態調查、遊憩乘載量推估及現況分析等核心業務卻長年委外辦理,委辦成果效益亦不明,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呂孫綾
    (十五)陽明山國家公園截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1,621筆違章建築待處理,公園管理處允宜積極處理並拆除違章建築,俾維護園區內自然生態環境。陽明山國家公園104年底遭占用土地20筆(面積4.7425公頃),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18筆(面積4.2614公頃),相較太魯閣國家公園104年底遭占用土地14筆(面積0.0619公頃)已於105年8月底前處理完畢之成效,資產管理機制似略為消極,容有加強改進空間。為督促內政部營建署改善上述情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改善,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十六)「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編列2億1,347萬4,000元。經查陽明山國家公園至105年8月底止仍分別有1,092筆待處理,且另有18筆(面積4.2614公頃)土地遭占用,資產管理機制似略為消極,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十七)「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經營管理計畫」預算8,858萬8,000元,較105年編列數6,182萬5,000元增加2,676萬3,000元,增列的部分主要是「委辦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園區及道路公共設施清潔維護」三項,增長幅度不小,另第35項「陽明書屋資料蒐集、訪談耆老」乙項與保育研究課的委辦計畫內容重複,似有浮編之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呂孫綾
    (十八)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經營管理計畫」編列預算8,858萬8,000元,惟根據營建署資料,陽明山國家公園園區土地遭占用情形嚴重,至105年8月底為止,陽明山國家公園園區仍遭佔用土地有18筆面積為4.2614公頃。此外陽明山國家公園內違規行為頻傳,104年度查獲違規案件數為118件、105年至8月為止也查獲89件,從土地佔用至民眾違規損害生態資源等情事,顯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管理成效有待加強,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如何積極處理土地佔用和改善民眾違規事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十九)「太魯閣國家公園經營管理」106年度原列2億1,051萬5,000元,截至105年8月底為止,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列管的「太魯閣國家公園計畫」,預算達成率僅27.45%,亦即剩餘近72.55%的預算進度需在4個月內執行完畢,執行力有待加強,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二十)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多屬太魯閣族人之傳統領域。查營建署106年度預算中,太魯閣國家公園經營管理費用編列2億1,051萬5,000元,包括解說教育計畫、保育研究計畫等。然而,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的整體經營中,完全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的部分,排除當地太魯閣族人的自然主權,甚至造成多次衝突。為落實國家公園與在地族群之共管,建立共存共榮的生態與人文地景,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相關共管計畫擬定並實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林麗蟬 Kawlo.Iyun.Pacidal
    (二十一)「太魯閣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編列2億1,051萬5,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且不得調整原住民相關經費,請營建署詳實檢討太魯閣國家公園境內是否適宜開採礦業、歷年許可考量之因素,並研議如何處理賡續採礦事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賴瑞隆 洪宗熠
    (二十二)「太魯閣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經營管理計畫」之「業務費」編列6,23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且凍結項目不得調整原住民相關經費;請營建署提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與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合作之相關計畫、項目與金額及共同管理會審議紀錄,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賴瑞隆 洪宗熠
    (二十三)「太魯閣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106年度編列委辦費943萬元,較105年增列99萬元,然預算書未詳細揭露新增的委辦項目、經費明細和用途,以「保育研究計畫」為例,預算編列數980萬元,委辦費就佔了743萬元,包括「進入生態保護區及其他管制區入園許可之執行業務,包含入園審核及相關委外人員作業費用」,政府機關漸將核心業務推動委外辦理,委辦成果效益卻不明,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二十四)雪霸國家公園範圍多屬泰雅族人之傳統領域。查營建署106年度預算中,雪霸國家公園經營管理費用編列1億5,556萬6,000元,包括解說教育計畫、保育研究計畫等。然而,在雪霸國家公園的整體經營中,完全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的部分,排除當地泰雅族人的自然主權,甚至造成多次衝突。為落實國家公園與在地族群之共管,建立共存共榮的生態與人文地景,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相關共管計畫擬定並實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林麗蟬 Kawlo.Iyun.Pacidal
    (二十五)「雪霸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經營管理計畫」之業務費編列5,572萬3,000元整,凍結部分預算,且凍結項目不得調整原住民相關經費,俟營建署提出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與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合作之相關計畫、項目與金額及共同管理會審議紀錄,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李俊俋 賴瑞隆 洪宗熠
    (二十六)「金門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編列2億2,517萬4,000元。查各國家公園園區內違章及濫建情形,金門國家公園至105年8月底止仍有59筆,由資料顯示:金門國家公園近年違章建築數有明顯增加趨勢(105年迄8月底數據顯示:新增18筆僅拆除6筆),應予確實檢討改善並加強防制機制及採積極拆除作為。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確實檢討及獲具體改善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二、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凍結200萬元,請營建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國土計畫法》已於104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發布定自105年5月1日施行。鑒於《國土計劃法》後續相關子法訂定影響層面甚廣,內政部應謹慎處理,強化與地方政府及社會溝通工作。為督促營建署落實《國土計畫法》,盡速完善子法修訂,避免引起爭議,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國土計畫法子法修訂之期程及社會溝通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二)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編列3,075萬1,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尤其是山地原住民族地區)土地使用需求切實檢討非都市土地資源分區檢討變更,並加強協助縣市政府土地開發許可及非都市土地變更業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三、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凍結5,000萬元,請營建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對特種基金之補助,新增編列撥補住宅基金10億2,943萬9,000元,用於辦理社會住宅政策,包括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包租代管試辦計畫。惟據政府「整體社會住宅政策」之基金財源規劃,應以提撥部分房地合一課稅收入或籌措其他特定收入作為住宅基金財源。查營建署106年度社會住宅政策推動經費來源仍由「國庫撥補」,明顯不符所得稅法增訂房地合一課稅之立法意旨。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就「整體社會住宅政策」之基金財源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楊鎮浯
    (二)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住宅計畫、住宅政策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其中「獎補助費」編列10億2,943萬9,000元,其用途為撥補住宅基金辦理社會住宅,惟社會住宅政策為全國關注,內政部僅推動住宅法修正,未就各縣市社會住宅需求量及價位進行詳細評估,恐不利後續政策推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三)社會住宅之目的為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因此,社會住宅應兼顧各族群之需要。根據住宅法第二條第二款,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所謂「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根據同法第四條共有12種身分,原住民族即為其中一款。有別於非原住民族者,原住民族具有特殊的文化需求,故應就原住民的社會住宅需要為詳盡調查與規劃,以提出合適的住宅規劃。然目前卻未執行此等作業,忽略原住民族,使得族人在都會地區流離失所,顯有不妥。此外,目前至少三處都市原住民族部落有社會住宅之需求,但營建署身為社會住宅主管機關,卻未見協助搬遷、補助等作業程序,有怠忽職守之嫌。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陳其邁 林麗蟬 Kawlo.Iyun.Pacidal
    (四)蔡總統提出「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其中12萬戶由政府興建,其餘8萬戶採「包租代管」方式,引導民間空餘屋轉為社會住宅。此外,我國租屋市場因法制面闕漏,長期處於地下經濟模式,房東逃避稅負,租屋糾紛頻傳。為落實總統政見,內政部曾對外宣示將於今年內提出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租賃專法」,前者已於本會期送立法院完成初審,惟「租賃專法」至今只聞樓梯響,未見內政部提出立法草案。為督促內政部營建署儘快研擬「租賃專法」,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擬具「租賃專法」草案送行政院討論,並針對法案內容及社會溝通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五)「住宅計畫、住宅政策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項下「獎補助費」編列10億2,943萬9,000元。經查其用途為撥補住宅基金辦理社會住宅,社會住宅政策為全國關注,為符合全國國民利益,營建署應就各縣市社會住宅需求量及價位進行詳細評估,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呂孫綾
    (六)「營建業務」項下「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之撥補住宅基金10億2,943萬9,000元,用於辦理社會住宅政策。經查該計畫資金來源為參據「整體社會住宅政策」作為之一「檢討充實住宅基金財源」,內容包括「研議提撥房地合一課稅之一定比例,挹注住宅基金,另研議其他籌措擴大住宅基金財源之可行性,俾充實住宅基金財源,使住宅政策永續經營。」規劃提撥部分房地合一課稅收入或籌措其他特定收入作為住宅基金財源。然106年度預算仍由國庫撥款補助住宅基金辦理社會住宅政策,未落實前揭整體住宅政策。營建署說明因目前房地合一所課徵稅收不如預期,而行政院主計總處表示暫不撥補住宅基金,以後年度視基金財務狀況循預算程序撥補。但住宅計畫為落實國人居住正義之重要政策,為確保此計畫順利進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可行性財源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四、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城鄉風貌型塑計畫」凍結5%,請營建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城鎮風貌型塑計畫」續編列經費13億5,00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60億0,400萬元,分年辦理,102至105年度已編列44億9,116萬3,000元。惟查該計畫各年度預、決算執行情形未臻理想,104年度執行率更僅37.08%。顯見該計畫自102年執行起即問題不斷,主管機關未能有效妥處,對全般計畫品質顯然已肇致影響,為避免持續浪費公帑,應即深入務實檢討,建立有效管理機制。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准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楊鎮浯
    (二)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城鎮風貌形塑計畫」預算編列13億5,000萬元,存在下列問題:
    1.較上年度決算增列3億8,809萬8,000元,然參據「城鎮風貌形塑計畫」10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其執行率不彰,僅37.08%。
    2.本分支計畫執行目的係在改善城鎮景觀,型塑城鎮新風貌,然屢遭外界抨擊,部分計畫執行前溝通不夠完善,導致古蹟被破壞,爰要求主管單位應加強提案審查,以及計畫執行的監督。
    3.再者,本分支計畫常因缺乏美學觀念或整體考量,未達預期效果,且營建署亦應提供城鎮形塑前、後照片,或相關成果報告,俾供檢視。
    綜上,營建署應盡速建立妥適管理制度,並進一步檢討該預算配置比例,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三)「營建業務」項下編列「城鎮風貌形塑計畫」106年度經費13億5,000萬元,主要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相關工作,然各年度預算執行率欠佳,104年度僅達37.08%,應務實檢討並建立妥適管理機制,以提高計畫執行率,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四)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編列13億5,000萬元,經查該計畫歷年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02年度73.13%、103年度79.97%、104年度37.08%,預算執行表現有欠妥適,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提出檢討及建立有效管理機制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五)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編列13億5,000萬元。惟參據內政部營建署「城鎮風貌形塑計畫」各年度預、決算執行情形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02年度73.13%、103年度79.97%、104年度更僅37.08%,該計畫已例行性持續辦理多年,然執行成效皆偏低,使預算分配未能妥善,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提出有效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六)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編列13億5,000萬元,惟根據營建署預決算執行情形資料,各年度執行率分別為102年度73.13%、103年度79.97%、104年度更僅37.08%,預算執行成效不彰,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就提升該計畫執行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七)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預算「營建業務」項下編列「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經費13億5,000萬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相關工作。參據「城鎮風貌形塑計畫」各年度預、決算執行情形,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02年度73.13%、103年度79.97%、104年度更僅37.08%,主要原因為部分縣市發包作業延遲,致預算執行落後。為督促內政部營建署改善「城鎮風貌形塑計畫」執行狀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就該計畫執行過程可能出現問題與狀況,務實檢討並建立妥適管理機制,提高計畫執行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八)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25億8,444萬8,000元,該項預算下編列「城鎮風貌形塑計畫」13億5,000萬,經查詢近三年之決算書發現,該計畫之預算執行率不佳,於102年度至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為73.13%、79.97%與37.08%,該署說明執行率低落之原因為部分縣市發包作業延遲,顯見該計畫之管理機制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洪宗熠
    (九)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業務」項下編列「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經費13億5,000萬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城鎮風貌形塑計畫相關工作。查「城鎮風貌形塑計畫」各年度預、決算執行情形,該計畫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02年度73.13%、103年度79.97%、104年度更僅37.08%,實待改善。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檢討該計畫經費運用情形與改進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呂孫綾
    (十)有鑑於內政部營建署「城鎮風貌形塑整體計畫」其中分項計畫「建築物騎樓整平示範計畫」之獎補助費,因部分縣市發包作業延遲,致預算執行落後,為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各補助計畫執行作業,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就建立妥適管理機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吳琪銘 Kolas Yotaka 呂孫綾
    五、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項下「國家重要濕地復育」凍結5%,請營建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預算「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項下編列「國家重要濕地復育」之「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預算編列1億2,620萬元,存在下列問題:
    1.「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迄今未經行政院核定,應盡速完成計畫核定程序,查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19日函示略以,該計畫106年度所需經費1億7,470萬元暫匡列以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待營建署重新檢討該計畫再行報行政院。該計畫迄10月13日止仍未完成核定程序,該署應儘速辦理計畫相關檢討修正作業,俾符預算規範。
    2.該計畫為「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0-105年)」延續性計畫,然參據「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0-105年)」各年度預、決算執行情形,執行情況欠佳,難謂良善。
    3.106年度預算編列委託各地方政府辦理事務,包括管理及基礎調查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國家重要濕地生態復育、巡守、監測、經營管理等,合計經費共9,307萬元。然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該計畫105度預算執行因部分地方政府尚未同意接受委辦重要濕地經營管理事宜,延遲相關作業,營建署宜先加強與各地方政府間進度管理與問題解決機制。
    綜上,為撙節支出,營建署應盡速檢討過去預算配置比例,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二)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項下編列「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經費1億2,620萬元,包括委辦費9,347萬元及獎補助費2,503萬元等支出。查該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先編列預算,與預算法顯有未符,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三)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項下「國家重要濕地復育」編列1億2,620萬元,係為執行國家濕地保育計畫,經查該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編列預算,核有未當;又國家重要濕地劃設後將影響區域內土地使用情形,易引發區域內居民擔憂工作生計受限或財產權益受損,營建署應就國家保育及民眾生計如何衡平提出具體計畫,並研擬溝通協調及輔導機制,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四)濕地保育法自104年2月2日公告實施,濕地保育措施陸續上路,據此,營建署作為濕地保育的主管機關,應就濕地採取積極保育措施。根據濕地保育法第四十條:「……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第十二條第一項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並予檢討;……」是以,對於暫定濕地亦須予以相當之保育措施。然針對暫定濕地保育,主管機關卻欠缺具體執行措施。舉例而言,高雄市茄萣暫定濕地面臨道路開發割裂濕地完整性之問題,引發居民強烈反彈,但在過程中卻未見主管機關之角色,顯失允當。因此,對於暫定濕地或濕地之保育,宜有進一步改進措施。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陳超明 林麗蟬 Kawlo.Iyun.Pacidal
    (五)營建署「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經費編列1億2,620萬元,然該項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且前期計畫預算執行率不佳,100年為65.56%、101年為62.37%、102年49.18%、103年為50.04%、104年為51.78%,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就提升該計畫執行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六)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之國家濕地保育計畫,原編列1億2,620萬元。惟參據「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0-105年)」各年度預、決算執行情形,100年度至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5.56%、62.37%、49.18%、50.04%及51.78%,預算執行管理不佳,又106年度營建署國家濕地保育計畫預算又編列1億2,620萬元,然該計畫之前期計畫預算執行欠佳,計畫報核與預算執行之進度控管均待加強;再者,近來時有地方民眾抗爭重要濕地劃設,相關溝通與宣導作業未足,實須改進,以利國家重要濕地復育工作之推動,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七)內政部營建署提報行政院「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分5年期辦理,總經費12億2,847萬元,本年度第一年經費1億2,620萬元。惟前期「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0-105年)」100年度至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5.56%、62.37%、49.18%、50.04%及51.78%,預算執行管理明顯不理想。國家重要濕地劃設後將影響區域內土地使用情形,易引發區域內居民擔憂工作生計受限或財產權益受損,反對重要濕地劃設,如台南市七股區及將軍區等民眾反對劃設曾文溪口濕地;宜蘭縣頭城鎮、礁溪鄉等民眾反對「竹安濕地」劃設,皆因民眾擔心濕地劃設將嚴重影響渠等之鹽田及漁業使用權益,杯葛行動致目前相關濕地作業程序延宕。為督促內政部營建署改善「國家濕地保育計畫」執行情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濕地劃設建立社會溝通協調及輔導機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八)「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項下編列「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經費1億2,620萬元,包括委託費9,347萬元及獎補助費2,503萬元等支出。經查104年度預算執行落差係因部分委託研究案受政策未確定及前期工作成果尚未完成等影響,招標進度延宕,另補助案因部分成果報告尚未通過審查及地方政府尚未完成單據核銷,致進度落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九)營建署106年度預算編列「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經費1億2,620萬元,鑑於該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前期計畫預算執行率欠佳,100年度至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5.56%、62.37%、49.18%、50.04%及51.78%,顯見計畫預算執行之進度控管有待加強;另營建署規劃之重要濕地劃設常有地方民眾抗爭之情事,可見相關溝通與宣導作業不足,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針對改善計畫執行成效及加強與民溝通宣導工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吳琪銘 Kolas Yotaka
    六、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凍結1億元,請營建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原編列50億元,惟參據營建署各年度之預、決算執行情形,104年度流出10億1,155萬4,000元(占預算比率17.18%),稱流用於歸墊航港建設基金;又105年截至8月底止亦流出1億4,326萬7,000元(占預算比率2.19%),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受災危險建物拆除工程經費,另該計畫104年度決算數47億2,034萬元,其中實支數31億7,520萬1,000元、保留數15億4,513萬9,000元,執行率僅53.93%,顯見該計畫編列鉅額預算未執行,流用於其他項目,足見該計畫各年度預算編列過於寬濫,為提升資源之合理配置及運用效益,該計畫經費估列實有檢討需求性之必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提出合理說明及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二)「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編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經費50億元。經查今年計畫雖已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15億4,303萬6,000元(減幅23.61%),但104年度流出10億1,155萬4,000元(占預算比率17.18%),稱係專案簽報內政部同意將該計畫之設備及投資未支用數,流用於歸墊航港建設基金(原臺灣省交通建設金)墊付營建署(前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興建重陽大橋、永福橋及福和橋銀行貸款本息(用途別科目為設備及投資)。105年截至8月底止流出1億4,326萬7,000元(占預算比率2.19%),移緩濟急調整支應「0206震災補助危險建築物拆除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受災危險建物拆除工程經費。該計畫已連年鉅額預算未執行,流用於其他項目。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三)「道路建設及養護」106年度項下編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經費5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15億4,303萬6,000元,然該計畫連年鉅額預算未確實執行,且流用於其他項目,預算執行率亦偏低,顯見預算編列浮濫,宜檢討計畫經費之合理額度,俾強化資源分配與運用效益,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就檢討計畫經費之合理額度,俾強化資源分配與運用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四)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編列經費50億元,惟該項計畫經費多次被挪做它用,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顯示,105年度截至8月底已流出1億4,326萬7,000元(占預算比率2.19%),係依據行政院105年3月22日「0206震災重建小組第4次會議」決議及105年4月1日行政院函示,移緩濟急調整支應「0206震災補助危險建築物拆除計畫」。再者,104年度決算數47億2,003萬4,000元中,其中實支數31億7,520萬1,000元、保留數15億4,513萬9,000元,執行率僅53.93%。此外,公民團體反應,「生活圈道路計畫」經費把關非常隱密,僅由營建署、公路總局透過內部審查機制做核定,過程中缺乏民眾參與空間,再者,內部審查委員僅憑書面資料核定大量經費,過於粗糙。綜上,該計畫經費連年鉅額流用於其他項目,且預算執行率低落,加上計畫內容缺乏透明化,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五)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預算「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編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經費50億元。惟該計畫連年鉅額預算流用於其他項目,且預算執行率偏低,預算編列浮濫,允應檢討計畫經費之合理額度,俾強化資源分配與運用效益。為督促內政部營建署檢討改善「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置計畫(市區道路)之預算編列情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依各年度計畫實際執行需要,核實編列預算,減少鉅額預算流出他用情事,提高預算執行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徐榛蔚 黃昭順
    (六)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編列預算50億元,惟根據營建署預決算執行情形資料,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連年鉅額預算流用於其他項目,104年高達10億0,155萬4,000元流用於興建重陽大橋、永福橋、福和橋銀行貸款本息,相關經費高達該年度預算數17.18%;105年至8月底為止,又流出1億4,326萬7,000元支應地方政府辦理受災危險建物拆除工程經費。此外,根據決預算執行情形資料,104年執行率僅53.93%,執行率不佳,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就該計畫預算流用其他項目執行率偏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七)道路生活圈計畫僅透過內部審查機制核定,欠缺民間參與機制,外界對於道路建設的必要性和公益性,均無從置喙。許多道路工程甚至過度徵收私人土地、農田和房舍,而未優先使用公有土地,嚴重侵害民眾之權益。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林麗蟬 Kawlo.Iyun.Pacidal
    (八)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編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經費50億元,該計畫總經費300億元,辦理期程為104年度至107年度,截至105年度已編列124億3,369萬1,000元。查該計畫已連年鉅額預算未執行,流用於其他項目,該署說明工程發包施工後,預估工程節餘約占工程費10%,部分經費流出對整體計畫執行尚無實質影響,足見該計畫各年度預算編列過於寬濫。查營建署104年度決算執行情形,決算數47億2,034萬元,其中實支數31億7,520萬1,000元、保留數15億4,513萬9,000元,執行率僅53.93%,過高之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形同當年度財政資源未被有效運用,實不利國家整體政策之推動。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檢討該計畫經費運用情形與改進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九)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編列61億6,583萬7,000元,其中「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原列50億元,鑑於內政部營建署執行之「98至103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補助作業,遭監察院105交調0007字號調查報告糾正指出,該計畫本應以行政院核定之原生活圈計畫道路為補助範圍,卻有以各地方縣市提報之非生活圈計畫道路為補助對象之情事發生,除有違補助要點外,執行該建設計畫補助審查時,亦未依補助執行要點之規定,故無法有效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工程品質與進度之確保,均查核有重大違失。為免新一期「104至107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亦有相同疏失,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營建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吳琪銘 Kolas Yotaka
    七、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預算編列8個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經費分別為:墾丁2億4,809萬3,000元、玉山1億3,012萬1,000元、陽明山2億1,347萬4,000元、太魯閣2億1,051萬5,000元、雪霸1億5,556萬6,000元、金門2億2,517萬4,000元、海洋9,964萬4,000元及台江1億6,857萬8,000元等,總計14億5,116萬5,000元。經查,部分國家公園園區違章建築濫建情形嚴重,如陽明山國家公園及墾丁國家公園截至105年8月底止仍分別有1,092筆及1,621筆違章建築待處理,且墾丁國家公園近年度違建新增數高於拆除數,致園區違章建築由103年底止1,017筆增至105年8月底止1,092筆;另金門國家公園近年違章建築數有明顯增加趨勢,由103年底41筆增至105年8月底止59筆,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允宜積極處理並拆除違章建築,俾維護園區內自然生態環境。次查部分國家公園土地遭占用情形嚴重,如陽明山國家公園及墾丁國家公園於105年8月底止,分別有18筆及5筆土地遭占用。爰此,要求營建署全面檢討國家公園違章建築處理與積極查驗土地運用情形,並於二個月內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八、查各國家公園104年度查獲違規行為較多者分別為:太魯閣國家公園(246件)、墾丁國家公園(162件)、金門國家公園(129件)及陽明山國家公園(118件)等;截至105年8月底止,則以墾丁國家公園(267件)及太魯閣國家公園(125件)較多,上述違規行為主要係違反國家公園法、進入危險或未開放地區、違反公告禁止行為、違規設攤、違反建築法等。又國家公園是推廣民眾親近自然生態之重要據點,遵行園區參訪規範及保護生態環境是旅客應有責任,惟違規行為仍頻傳,如近來太魯閣國家公園之熱門景點白楊步道遭民眾隨意丟棄雨衣,造成環境汙染;及墾丁國家公園海灘遭民眾丟棄大量塑膠製品垃圾,嚴重損害珊瑚礁群及魚類繁殖等。爰此,要求營建署就「如何提高國家公園巡邏取締成效」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於二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九、高雄「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都會國家公園」,截至目前組織尚未核定,人力、經費均由相關單位挪用支應,長期以來相關設施殘破不堪,使用堪慮,106年度預算更不合比例大幅減列。國家公園平日為高雄地區民眾休憩重要場所,為維護民眾休憩安全,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都會國家公園」組織法草案,在組織法未通過前應由中央專案撥款先行修繕,並針對修繕進度安排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現地會勘。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楊鎮浯
    十、為落實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需要,內政部函報行政院爭取自106年度起逐年由國庫編列50億元撥補住宅基金,營建署及所屬106年度預算「營建業務」項下「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新增編列撥補住宅基金10億2,943萬9,000元,用於辦理社會住宅政策,包括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經費9億9,943萬9,000元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包租代管試辦計畫經費3,000萬元。為有效督促內政部社會住宅業務,營建署應將此項業務計畫列為重要管考項目之一,定期追蹤,並將每季辦理進度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十一、配合政府推動綠能政策,兼顧我國海岸管理宗旨,因缺電問題在即,恐嚴重影響人民之公共利益與福祉,相關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應屬合於海岸管理法第31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得於近岸海域或公有自然沙灘設置。內政部應研議於必要時納入相關子法明文規範。
    提案人:陳超明 楊鎮浯 林麗蟬
    十二、我國都市環境雜亂,行人順暢行走不易,公共通行權係任何人都能在公共空間通行無阻之權利,為確保該權利,就必須考量最弱勢者如視障者、身障者等之需求。關於人本交通環境的推動,過去雖曾推動示範性工程建設,然應建立普遍之機制或規範,營建署應與其他各相關部會如交通、勞動、教育等部討論如何使相關預算產生最大效益。由公部門所設置而阻礙行人通行之街道設施,各負責單位應善加盤整並研擬對策,爰要求營建署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十三、查海岸管理法之立法意旨為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惟依該法劃設「海岸保護區計畫」及「海岸防護區計畫」,造成鄰近區域內居民憂心財產權益有受損之虞,且其劃設確實有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遷移之強制力,難以達到海岸地區永續發展之目的。尤其平地原住民族地區如阿美族、葛瑪蘭族、撒奇萊雅族、布農族(長濱鄉)、卑南族等確有以捕撈魚類之傳統慣俗,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意旨,若政府或私人從事影響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之行為,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徵詢並取得原住民族之同意。是以,依海岸管理法「劃設」海岸保護區計畫之行為,即該當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需經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之事項。爰請內政部營建署於劃設海岸保護區計畫之時,考量當地原住民族之需求,並與當地民眾建立有效溝通宣導及凝聚共識;倘若牽涉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之地區,確實踐行原住民族同意權機制,降低當地民眾疑慮與不安,以達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之目的。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十四、請營建署就規劃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及計畫時,切莫落入現行分區管制之填空應對,宜從零基規劃,整體考量爾後各國土分區之發展。尤其宜於相關子法及計畫中,特別考量山地原住民族地區承受地目編定錯誤及長期土地需求不足之情形,尋求分層、分級控管之道,以免屆時各地方政府,忽略山地原住民族地區之需求,將建地、可耕地、公共用地,過度集中,使原住民族仍然處於無地可用、法外之民的境地。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十五、查重要濕地劃設將影響區域內土地使用情形,易引發區域內居民擔憂工作生計受限或財產權益受損,而反對重要濕地劃設,諸如:台南市七股區及將軍區等民眾,擔心將嚴重影響渠等之鹽田及漁業使用權益,反對劃設國際級的曾文溪口濕地,致目前相關濕地作業程序延宕;另於原住民族土地上辦理濕地保育利用計畫之擬訂、審議、變更、廢止、公告及實施等行政行為,皆屬於影響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之行為,自當確實依濕地保育法第7條第4項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爰請營建署與當地民眾建立有效溝通宣導及凝聚共識,並與地方政府及當地民眾建立良善之溝通協調及輔導機制,降低當地民眾疑慮與不安。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十六、濕地保育法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及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仍請營建署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議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後段補償基於限制所生損失、同條第3項提撥一定比例之營利所得,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或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2條建立共同管理機制。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十七、目前全國土地開發之建築執照核發,營建署身為中央主管機關,卻未敦促、監督各級政府或私人依循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請營建署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議相關開發案件如何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十八、營建署為提升各縣市汙水下水道系統之普及率,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之預算佔該科目之98%;而各直轄市及縣(市)復以政府採購法交由廠商施作。因此請營建署本於業務主管機關之權責,加強向各直轄市及縣(市)及其承包商宣導勞工施作之安全守則,並視情況由各級勞動機關進行安全檢查,以免發生憾事。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十九、請營建署務必於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或相關法令中,研議行政機關或拆除人與拆遷戶間之評估、協商及執行之程序,不但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要求,亦協助各級政府有明確程序得以依循,以解決迫遷爭議。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二十、查內政部營建署自行政院96年1月30日以院臺建字第0960002218號函核定「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後,為求事權統一,主政並整合各類型之住宅補貼措施。後於102年依住宅法第8條第1項規定,辦理補貼住宅之貸款利息、租金或修繕費用,並且不分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全盤規劃住宅政策及執行。據此,內政部營建署主掌住宅計畫及住宅政策之推動等相關事項。惟因職業或身分之不同,爰請內政部營建署規劃相關住宅政策時,宜適度考量生理、心理、教育、種族、醫療需求之特殊性,並積極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協商,以利妥善規劃適宜之社會住宅等相關政策,以達符合兩公約的居住權之精神,保障居住人權。
    提案人:Kolas Yotaka 賴瑞隆 洪宗熠 李俊俋
    二十一、密室逃脫是一講求團隊合作、解開謎題逃出密室的新興娛樂行業。然而,密室逃脫店家的逃生品質參差不齊,許多店家在密室內沒有設置逃生標示、逃生指引、滅火器、緊急照明燈、廣播及緊急按鈕,且店家在讓民眾進入密室前,並不會說明當災害發生的時候,逃生的方式或如何使用逃生器材。
    許多店家為了講求氣氛跟主題,亦將密室製作得陰暗,也少有透氣設施。而許多店家為避免玩家使用計算機等工具,也會要求玩家把手機交出,也因此,在火災、地震等災害發生的時候,密室現場停電,現場即可能處於一片漆黑的狀態,且無任何對外聯繫或求救的方式,如果現場沒有任何照明、逃生標示,門又被鎖住,極可能無法把握黃金逃生時間,發生遺憾。
    爰此,營建署應積極檢討相關法規之適用,參與跨部會之協調會議並協助相關單位輔導店家落實安裝逃生疏散之設備,以維護消費者生命財產之安全。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黃昭順 楊鎮浯
    第8項 建築研究所6億1,438萬5,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凍結2,000萬元,請建築研究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編列5億3,277萬6,000元,包括獎補助費2億9,804萬元,惟查歷年來皆受建築研究所獎補助鉅額經費之「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其理、監事任期早已屆滿卻遲未改選,協會運作遭人長期把持,建築研究所卻仍給予該協會鉅額獎補助經費,實屬不當,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清查受其補(捐)助之建築相關機關、學校、財團法人、公會、學會、協會等團體組織是否皆依法正常運作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鎮浯 陳超明 黃昭順 林麗蟬
    (二)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單位預算編列「委辦費」計1億3,641萬元,包括智慧化環境科技發展計畫等,以委託辦理及委託研究等方式進行建築研究相關業務。查其委辦費占業務費2億2,678萬3,000元之比率高達60.15%,係近年新高,亦較104年度委辦費決算數1億0,756萬5,000元,增加2,884萬5,000元,增幅26.82%,顯示建築研究所法定職掌業務逾6成均委外辦理,自辦業務偏低,儼然成為業務委外發包中心,允宜檢討改進。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莊瑞雄 洪宗熠
    (三)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建築研究所係辦理建築政策、建築規劃設計、建築智慧化等之研究發展,建築研究所本身即為研究取向之單位。惟106年度建築研究所合計2億1,256萬7,000元之業務費中,委辦費為1億3,641萬元,比例高達64%,機關法定職掌業務委外辦理比率偏高。且105年與104年委辦費佔業務費比例分別為59%與55%,大量委外情形未見改善反而提高。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四)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中編列「委辦費」1億3,6 41萬元。有鑑於101-105年度建築研究所之委辦費占業務費比率都超過50%,106年度更超過60%,表示建築研究所法定職掌業務過半均委外辦理,自辦業務偏低,顯然不符合建築研究所以研究為本職之執掌,反而成為業務委外辦理發包機構,應檢討改進。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針對委辦費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洪宗熠
    (五)「都市與建築減災與調適科技精進及整合應用發展計畫」,106年度預算案於「建築研究業務─安全防災」計畫項下編列1,107萬9,000元。經查實施以來,協助實施現地勘查與輔導社區情形甚為零星,且集中於北部地區,有區域失衡之虞。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六)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項下「安全防災」中「都市與建築減災與調適科技精進及整合應用發展計畫」編列預算1,107萬9,000元,辦理因應極端氣候變遷,都市中廣域性重大災害研究。惟100年度至今,協助實施現地勘查輔導集中於北部地區,南部地區與中部地區次數甚至零,明顯區域失衡。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李俊俋 Kolas Yotaka
    (七)為強化綠建築產業發展,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06年度於「建築研究業務」分支計畫「環境控制」編列4億2,540萬3,000元,辦理包括「創新低碳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智慧化環境科技發展推廣計畫」、「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及「性能實驗中心試驗服務計畫」。查101年度至104年度綠建築標章認證通過之件數介於203件至279件之間,占同期間使用執照核發數比率0.70%至0.97%之間;101年度至104年度智慧建築標章認證通過之件數介於2至9件,占同期間使用執照核發數比率0.01%至0.03%之間,顯見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認證通過之比率明顯偏低,智慧綠建築之推廣成效仍待提升。為督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改善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認證通過之比率,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黃昭順 徐榛蔚
    (八)依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項下「環境控制」中「辦理創新低碳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等案」計編列4億2,540萬3,000元。經查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內政部規劃辦理推動智慧綠建築方案,查有「未將既有建築物(屋齡3年以上,約占所有建築物97%)納入管制範圍,亦未訂定相關輔導獎勵措施,影響整體建築節能成效,且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認證通過之件數尚低」;顯見建築研究所亟待檢討研謀改善相關缺失事項,以期提升政府施政績效,杜絕浪費情事。另創新低碳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及智慧化環境科技發展推廣計畫等經費6,590萬2,000元,較上年度減列844萬8,000元,係屬跨年期繼續經費,卻未依行政院「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規定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中完整揭露,與規定不符。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九)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建築研究業務」項下「環境控制」中「創新低碳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及「永續智慧城市整合推動方案」,分別編列2,474萬元及3億5,290萬元,合計3億7,764萬元,存在下列問題:
    1.鑒於京都議定書之簽署與地球環保運動之推行,國家發展委員會將綠建築納為城鄉永續發展政策之執行重點,查建築研究所90年起推動多項綠建築相關方案經費(含未來年度需求),高達51億7,128萬9,000元,金額龐鉅,其中包括綠建築標章及候選人綠建築證書推廣。
    2.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為判斷建築物是否符合環保永續概念之評估基準,然查據歷年資料,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主要以政府相關單位申請通過為主,建築研究所應分析民間推廣情形不佳之相關原因,俾改善計畫執行效益。
    綜上,建築研究所應檢討綠建築推動成效不佳原因,重新配置預算比例,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十)建築研究所歷年推動綠建築相關預算經費高達51億7,128萬9,000元,106年度編列3億7,764萬元。然申請綠建築標章之政府單位和民間單位通過情形相對偏低,推廣成效不彰,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針對如何提高推廣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十一)「建築研究業務」分支計畫「環境控制」下辦理「創新低碳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編列2,474萬元及「永續智慧城市整合推動方案」3億5,290萬元,合計3億7,764萬元。經查施行以來之推動成果,幾由政府相關單位申請通過為主,民間申請通過情形相對偏低,推廣成效欠佳,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十二)建築研究所自90年起推動多項綠建築相關方案經費(含未來年度需求),高達51億7,128萬9,000元,其中包含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推廣,惟自施行以來之推動成果,幾乎皆由政府相關單位申請通過為主,推廣社會大眾實施情形偏低,實須加以改善,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分析說明民間推廣情形不佳之相關原因及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林麗蟬 黃昭順
    (十三)建築研究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項下「環境控制」中「辦理創新低碳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等案計編列4億2,540萬3,000元。查「辦理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3億5,290萬元,惟鑑於地方政府屢因計畫報核程序延遲及工程執行能力等因素,致計畫時有鉅額保留款等情事。建築研究所允應加強執行面之控管,並審酌實際執行量能合理編列預算,且應依地方政府實際執行進度撥付補助款項,以避免鉅額資金長期滯留地方政府。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建築研究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超明 林麗蟬
    貳、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38億4,330萬2,000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84億8,319萬8,000元,減列「住宅基金」項下「行銷及業務費用」43萬8,000元、「新市鎮開發基金」項下「行銷及業務費用」10萬元,共計減列53萬8,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4億8,266萬元。
    3.本期短絀:原列46億3,989萬6,000元,減列53萬8,000元,改列為46億3,935萬8,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5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66萬3,000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4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住宅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之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案之外包費編列540萬元,主要辦理合宜住宅、社會住宅、住宅補貼、租屋服務平台整合等業務,根據內政部105年度「租屋服務平臺你租我管試辦計畫」報告指出,103年11月至104年2月即達成媒合目標。然經查所謂達成媒合目標數,卻僅有25件,且報告竟表示雖然在整個租屋市場來看數量非常少,說服力不夠,但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已有初步的成效,未來租屋市場相關條件較為成熟時,或許成效會有顯著性成長。綜上顯見該計畫執行成果成效相當不佳,更未見檢討改進原因,考量該預算為落實與健全社會住宅之推動,預算編列與執行應更為有效運用以提高執行率,基此,爰凍結該預算5%,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二、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住宅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補助地方政府「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預算計9億9,943萬9,000元,其中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之先期規劃費及部分工程費用或用地撥用費計8億8,860萬元,雖該預算為加速落實居住正義及興建社會住宅,惟查該預算執行成不佳,104年度執行率僅有26.1%,105年度至8月底執行率僅55%。然該預算未見先檢討執行成效,106年度卻又較105年度增列6,740萬7,000元。考量該預算為落實與健全社會住宅之推動,預算編列與執行應更為有效運用以提高執行率,基此,爰凍結800萬元,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三、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住宅基金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租屋服務平台試辦計畫」695萬8,000元。然查102年度起補助地方政府試辦租屋平台計畫,惟根據營建署所提供資料,各年度辦理成果並不理想。102年度預計建置平台數為40,但實際僅建置16個平台,預計媒合1,000件,最後僅媒合18件。此後,103年度與105年度實際媒合數量更極為不彰,有浪費公帑之虞。此外,行政院所提出的「住宅法修正草案」中,已於修正第54條的說明中指出,將由租屋服務事業取代租屋平台辦理相關服務,卻仍然編列租屋平台預算。爰凍結租屋平台試辦計畫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Kolas Yotaka 李俊俋
    四、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住宅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包租代管試辦計畫」凍結30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住宅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包租代管試辦計畫」3,000萬元,透過提供誘因引導民眾釋出空餘屋,當作社會住宅使用,協助弱勢民眾承租合法房屋。惟根據調查顯示,將近六成民眾,不願意將房屋釋出作為社會住宅使用,其中,擔心承租人繳交不出租金的受訪者占47.1%最高;其次是擔心租金不符合期待占26.6%;另外擔心未來房屋出售時,價格會下跌的比例則占23.3%,可見該計畫誘因仍顯不足,恐無法達成一年一萬戶之目標。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二)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住宅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包租代管試辦計畫」3,000萬元。經查該計畫透過提供誘因引導民眾釋出空餘屋,當作社會住宅使用,協助弱勢民眾承租合法房屋。根據調查顯示,將近六成民眾,不願意將房屋釋出作為社會住宅使用,其中,擔心承租人繳交不出租金的受訪者占47.1%最高;其次是擔心租金不符合期待占26.6%;另外擔心未來房屋出售時,價格會下跌的比例則占23.3%,可見該計畫誘因仍顯不足,恐無法達成一年一萬戶之目標,影響國民權益。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連署人:趙天麟 姚文智
    五、營建建設基金為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之「作業基金」,依據該法同條作業基金為「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然查106年度營建建設基金分預算住宅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各項住宅貸款利息差額及租金補貼共46億7,138萬1,000元,同屬無自有財源而無法回收之支出,由住宅基金辦理,違反預算法之相關規範,應回歸營建署單位預算辦理,爰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賴瑞隆 Kolas Yotaka 李俊俋
    六、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億4,5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營建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其他業務費用」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億4,500萬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更新發展計畫等業務,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十八第一項條規定,為積極推動都市更新事業,設置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另內政部為加速推動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工作,使民眾擁有適居的居住環境,內政部於105年部務會報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經耐震初評結果應進行重建、整建或維護的建築物,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得優先核予補助,另也增訂地方政府得依地方財力額外增列補助經費,增加實施誘因,以加速民間自主推動都市更新,建構安全且具防災機能的居住環境。
    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有關104年度至105年度補助都市更新計畫等之執行情形,104年度各項目之執行率僅5.9%至72.3%,整體執行率未及4成,執行成效不彰。尤以都市更新重建先期整合作業、輔導成立都市更新會及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104年度與105年度皆低於10%,顯見都市更新中最重要的先期整合及都更戶權益宣導業務成效相當不彰,致使目前推動都市更新相當困難。另根據內政部調查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高達368萬餘宅,政府應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工作,透過「公辦都更」、一般民間「自辦都更」及住戶「自主都更」三種方式並進,全面性推動都市更新。考量該預算為加速老舊住宅的都更改建,內政部應提出更具體強化誘因,然該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存有落差,為監督該預算能更有效運用,基此,爰凍結500萬元。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二)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09解釋宣告違憲已逾3年,尚未完成修正。行政院於今(105)年7月撤回「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至今仍未提出新版修正草案。為督促內政部盡速研擬修法,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並針對法案內容提出社會溝通規劃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楊鎮浯 陳超明 黃昭順 徐榛蔚
    二、內政部主管「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1億3,420萬元,照列。
    2.基金用途:1億3,361萬2,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58萬8,000元,照列。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係106年度新成立之基金,依國土計畫法第44條規定成立,106年度預算為1億3,420萬元,年度計畫包括:
    (一)全國國土計畫:辦理全國國土計畫委外專題研究、辦理國土計畫座談會、公開展覽、公聽會及配合審議程序相關作業
    (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三)國土功能分區圖推動計畫
    (四)相關子法立法計畫
    國土永續發展牽涉整體國土規劃利用、企業發展、農業發展、工業發展、林業發展以及各種生產,生活型態等內容,故內政部須積極督促該基金106年度計畫妥善規劃執行,以發揮基金最大效益,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報告執行概況及成果,以利追蹤監督。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參、106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預算書案審查結果:
    一、「106年度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1億6,799萬6,000元,照列。
    2.支出總額(含所得稅):1億6,669萬6,000元,照列。
    3.本期稅後賸餘:13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1.查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6年度業務總收入編列1億6,669萬6,000元,來自政府委辦及補助經費計6,917萬6,000元,占總收入41.50%。次查該中心103年度至106年度收入主要來自政府委辦計畫及補助收入,介於6,418萬2,000元至6,917萬6,000元之間,占總收入之比率介於36.92%至41.50%之間,呈現逐年攀升情形。爰此,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及其主管機關應研擬加強其經費自籌能力,俾利其業務發展健全以及長久存續,並於二個月內提交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莊瑞雄 洪宗熠
    二、「106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1億2,801萬元,照列。
    2.支出總額(含所得稅):1億2,801萬元,照列。
    3.本期稅後餘絀: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1.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係政府百分之百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根據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五點:「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捐助機關應指派若干董事;其所占全體董事名額之比例,依捐助機關捐助基金占第一次登記財產總額時之基金總額比例為之,並不得少於全體董事名額二分之一。前項財團法人應置監察人,並由捐助機關指派若干監察人;其所占全體監察人名額之比例,依捐助機關捐助基金占第一次登記財產總額時之基金總額比例為之,並不得少於全體監察人名額二分之一。」
    惟經內政部營建業務類財團法人專區資料顯示,現任第12屆董事(13名)及監察人(3名)卻全無政府派任代表,顯見臺灣營建研究院捐助章程選任董監事規範及現任董監事組成方式,與主管機關內政部規範不符,該院董監事組成之專業管理階層全無政府遴聘代表參與,恐將不利捐助單位監督,內政部應儘速改善現況,以維權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李俊俋
    三、「106年度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6,282萬元,照列。
    2.支出總額(含所得稅):6,072萬元,照列。
    3.本期稅後賸餘:210萬元,照列。
    四、「106年度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920萬9,000元,照列。
    2.支出總額:882萬2,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38萬7,000元,照列。
    肆、繼續審查內政部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3案。
    (一)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04年度第2季補助縣市政府、團體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明細表。
    (二)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04年度第3季補助縣市政府、團體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季報表。
    (三)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04年度第4季補助縣市政府、團體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季報表。
    決議:以上各案准予備查。
    伍、繼續審查內政部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3案。
    (一)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04年度第2季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
    (二)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04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
    (三)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04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
    決議:以上各案准予備查。
    陸、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主管收支部分、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收支部分審查完竣。
    柒、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捌、106年度「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趙召集委員天麟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玖、討論事項第六案及第七案,均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林委員麗蟬代):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8案。

  • 一、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8案。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企劃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法政業務」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經濟業務」分別凍結200萬元及四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港澳業務」凍結3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聯絡業務」分別凍結新臺幣500萬元及四分之一,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教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編列1億8,623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獎補助費」500萬元,俟檢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補助辦理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並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 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 三、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6年度預算書案。

  • 四、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6年度預算書案。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困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5案。

  • 五、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困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5案。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3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4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1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3季該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 六、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4年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5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5年第2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5年第3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請問陳主席跑去哪裡了?
  • 主席
    陳召委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提案說明。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程序發言。
  •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程序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根據主席方才所說,陳超明主席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提案說明,本委員會今天所排定的議程是審查陸委會、海基會、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預算,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上次就已經沒有來列席,今天會議還是一樣沒有來列席,而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今天也沒有來列席。
    請主席說明他們今天為什麼沒有來列席?照慣例是一定要這樣的。
    主席:黃委員,不好意思,陳召委剛好要去進行提案說明,所以請我暫時代理主席。我看到桌上有請假明細,我不知道原因,也不知道陳主席……
  • 黃委員昭順
    什麼人請假?
  • 主席
    海基會董事長。
  • 黃委員昭順
    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也請假嗎?
  • 主席
    對。
    黃委員昭順:本席對此有意見!主席,請你宣告會議休息,並派人去請陳超明主席下來處理。你是代理主席,而你搞不清楚狀況。我們已經多次進行預算審查,而且很重要的一點是大家對田弘茂董事長有所質疑,也可以說是他有許多工作與對岸有直接關係,媒體也陸續報導過,就算他是無給職,但海基會董事長是非常重要的職務,而他在很多企業體與關係上都與對岸有直接關係,所以我認為他必須來這裡報告,而且要經過更透明、公開的方式來處理。
    其次,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也請假了嗎?他是以什麼理由請假的?他也是無給職嗎?我們不允許民進黨用這種方式,以無給職的方式占一個位置,然後做出一些不負責任的行為,甚至不用來立法院向國會報告,連預算審查都不來!所以我建議主席宣告會議休息,請陳超明委員下來處理。以上,謝謝。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本席也要求程序發言。
    主席:有關這個問題,稍後再向大家解釋與說明。
    請李委員俊俋程序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同仁。有關今天的預算審查的議程,其實是處理預算解凍案與審查106年度的預算案,這裡有二個程序,第一,任何人要請假都必須經過召委同意,據我所瞭解,他們的請假是經過召委同意的,至於召委同意的理由則應該去詢問召委,但召委現在不在,當然沒有辦法處理,而林委員麗蟬目前只是代理主席。第二,更重要的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二星期前才做成決議,未來海基會董事長只需要在兩岸簽署協議前後才需要來內政委員會報告,並沒有要求他在審查預算時要來列席。這是我們自己通過的決議,今天不能推翻這個決議,這是非常清楚的,內政委員會一向都是如此,過去江丙坤擔任海基會董事長時,我們也沒有邀請他來進行預算報告啊!這本來就是內政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我們應該依照決議來進行。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瑞隆程序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同仁。內政委員會的主體是由15位委員來開會,而董事長的請假也是經過召委同意的。召委是國民黨籍,現在的情況是國民黨籍的召委准假後,國民黨籍的立委又說不開會,請問15位立委的時間就要耗在這裡嗎?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我是要求先休息。
    賴委員瑞隆:休息之後要等到什麼時候才開會?我認為既然召委之前就已經同意官員的請假,會議就應該繼續進行,不然所有來這裡開會的官員與立委是笨蛋嗎?我認為應該建立相關程序,不然以後只要國民黨召委准假後再由國民黨立委提出反對,那麼會議就不用開了,那內政委員會還能進行嗎?所以我反對因為這樣而休息,至少稍後的程序即將進入報告與詢答,我不知道其他委員的情況如何,但是我質詢的內容並沒有要詢問海基會,所以我認為今天會議應該持續進行,這樣才是尊重所有委員的權益。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程序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其實在內政委員會,大家都知道現在是國會暴力,只因為在國會是多數,就經常在這裡做出違反過去預算審查過程的許多決議。他們說那是內政委員會通過的決議,其實怎麼做決議都是一樣的!但是田弘茂先生不斷的,包括今年12月2日川普宣布退出TPP時,他也提出許多對臺灣嚴峻考驗的論調,而且他在自己企業體中的作為,媒體上也有提出許多疑慮。
    另外,我從來沒有說不開會,所以大家不要在這裡亂扣帽子!我們只是希望有權有責的人必須在國會清楚負責,沒有理由占了這麼重要的位置卻不來國會報告,就算是不支薪,也必須對國會負責,因為事關兩岸關係,尤其是這幾天,國際情勢有許多變化,我們更應該謹慎小心的處理。因為林代理主席完全不知道陳超明委員是為何同意他們請假,所以我具體建議請主席宣告會議休息。
  • 主席
    請莊委員瑞雄程序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同仁。我覺得不要再吵了!林麗蟬委員今天是代理陳超明委員擔任主席,就把議事槌敲下去,不管誰要來提出程序上的質疑,都請他「惦惦」,因為之前就曾做過決議了。
    美麗的主席,這是你的提案,我都不好意思跟你講,因為我看你對業務是那麼的認真。
    國家一些分官設職的單位當然要經過國會的監督,問題是內政委員會已經做成決議,要求海基會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要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當我們做出這樣的決議時,難道沒有意識到以後內政委員會要如何邀請相關單位或被決議所限制的單位首長出席?當時沒有考慮到這樣的後果嗎?所以不要開玩笑了,會議就繼續進行吧!尤其林麗蟬委員又只是代理主席,陳超明委員是跑去哪裡了?
    主席:你跟他是「麻吉」,你打電話給他問問看,每次你們兩個都……
    莊委員瑞雄:我們雖然是「麻吉」,但他是你們那個黨的,他是叫你代理又不是叫我代理啊!
  • 主席
    我們倆個都是他的好朋友嘛!
    莊委員瑞雄:就讓會議繼續進行就好了,不要讓他在那裡吵。我跟你說,他溜掉了啦!
  • 主席
    沒有啦!
    莊委員瑞雄:我還覺得是你們兩個套好了,一個「童乩」、一個「桌頭」……
  • 主席
    我心機才沒你那麼重!
    莊委員瑞雄:之前通過的這個決議就在這裡,你們在會議一開始就吵這件事情,吵這個有什麼意思?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烏白來」!
  • 莊委員瑞雄
    就是你「烏白來」啊!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你「烏白來」!
  • 莊委員瑞雄
    決議就在這裡啊!你都用吵的!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誰用吵的?
  • 莊委員瑞雄
    要監督是對的……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國會暴力啦!
    莊委員瑞雄:但你每次都用吵的,你這是言語暴力!哪有你一個人想要怎樣就怎樣,能這樣嗎?開什麼玩笑!不想開會,你就自己出去嘛!今天不是所有應列席單位都沒派人來,膽敢如此大膽,就要他們以後都不要進來!問題是我們自己做成決議,要求以後在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要來,這是我們做成的決議,我們應該愛惜自己的臉皮!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那是你們自己寫的!
  • 莊委員瑞雄
    我們應該愛惜自己的臉皮……
  •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國會暴力!
    莊委員瑞雄:我們通過的就是國會暴力,難道都要順你的意思,聽你們在那裡「烏白痟」,你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當初你們執政時要怎樣就怎樣,這個是要尊重整個國會的!
    黃大委員,不要這樣,整個委員會是大家的,國會也是大家的,選輸了,下次再選好就好了,老百姓的民意會流來流去的。
    誰不知道官員應該受到監督,大家都很清楚,但我們做出這樣的決議,裡面寫得清清楚楚,你說這是我們通過的,你有沒有看過這是誰提案的?是今天代理主席林麗蟬委員提案的耶!我認為他提的這個案子很棒,應該給予鼓勵,人家才當一下代理主席,你就吃醋了!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你把那個提案唸一唸啦!
    莊委員瑞雄:好,我來唸一下,我覺得這個提案非常棒。105年11月7日臨時提案第二案,是由林麗蟬委員、陳超明委員、楊鎮浯委員及徐榛蔚委員共同提案,內容是「鑑於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為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條的規定成立與運作之機構,接受政府唯一授權與委託,直接與中國大陸方面涉及公權力行使的事務進行聯繫和協商,又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法定基金總額為21億4,300萬元,政府捐助16億元,比例高達76%,實有受國會監督之必要,爰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林麗蟬委員提的這個案子多漂亮,多有深度,所以陳超明委員、楊鎮浯委員及徐榛蔚委員幫他連署為共同提案人。而當天決議是:句末修正為「爰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田弘茂董事長日後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餘照案通過。
    白紙黑字還有什麼好講的,所以不要這樣,有關國會的運作,你們可能認為亂一亂,給鏡頭拍一拍,等一下就散會,誰不知道你們最愛這樣,但這樣對嗎?
    主席:我必須要說明一下,黃委員請讓我講完,因為這個提案有講到我的名字,我必須要做說明。的確,那天我的提案經過共識修改過,但那天總統沒有打電話給川普,現在是非常時刻,我真的……
  • 莊委員瑞雄
    (在席位上)不要說是川普的原因啦!
    主席:好,我的意思是,有一些非常的……
  • 黃委員昭順
    本席要提程序問題。
    主席:就因為立法不足,所以當時我的提案是經過大家的同意做修正,但現在黃委員的訴求也沒有不對……
    黃委員昭順:主席,請大家不要模糊焦點,就算有那天的提案,跟今天的狀況也不一樣,今天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為什麼沒有來?主席,從剛才一直到現在,你根本不清處陳委員超明同意他不來的理由是什麼?過程是什麼?我要很不客氣的講,前兩個禮拜審預算的時候,審查預算到最後每天下午就只剩我們幾個人在審查,有時候甚至是國民黨的人數超過現場人數,但我們還是一樣在審查。請大家不要模糊焦點,也不要推諉責任,今天這麼重要的事情,而且整個國際情勢變化這麼得大,你們在逃避什麼、在迴避什麼?其實今天也有很多民進黨的人質疑田弘茂先生在對岸的許多企業上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什麼他不用到國會來負責?請主席處理,請宣布休息,好嗎?
    主席:好,現在我只是代理召委,不清楚他們是什麼理由請假,我已經請助理通知召委,他說馬上就會下來,所以我們先休息,等召委來的時候再做說明及處理。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陳委員超明)
    現在繼續開會。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非常抱歉,我還是要把預算法再唸一次,第五十三條明定:「總預算案於立法院院會審議時,得限定議題及人數,進行正反辯論或政黨辯論。各委員會審查總預算案時,各機關首長應依邀請列席報告、備詢及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拖延。」,剛才民進黨委員拿出11月7日專案報告時的提案,當天的狀況也是董事長沒有來,我們的提案講得很清楚,因為政府捐助16億元,比例高達76%,必須接受國會的監督,所以提案要他們來報告,當天民進黨委員說:「專案報告跟預算審查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今天十幾億元的預算待審,而且我們不允許任何的黑箱作業,兩岸關係必須要透明公開,我剛才聽說主席答應他們可以請假,我想請主席在委員會說明准假的理由,而且預算法規定得很清楚,你們還要用護航方式進行,我在這裡要提出最嚴正的抗議!
  •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同仁。預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得非常清楚,對象是機關首長,對民間團體、財團法人沒有規範,海峽交流基金會本來就是非常特殊的財團法人,我們也在內政委員做了這樣的決議,就應該做這樣的處理。今天有兩個重點,第一,主席已經准假,所以應該遵照主席的裁決處理。第二,回到內政委員會的決議處理。不能因為今天某人不高興,或者是誰沒有來,會議就不要開了,但今天是主席已經准假了啊!國會殿堂有一定的規矩、議事規則跟程序,應該照這樣的規則一樣、一樣進行處理。所以結論是:第一,今天主席已經准假,至於為什麼主席會准假,可以請主席向大家說明;第二,內政委員會對海峽交流基金會什麼時候要來、什麼時候不來,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並做成決議,這是內政委員會大家同意的結果,不是表決通過的結果,所以我們應該要照這樣的程序進行,否則立法院國會殿堂就會沒完沒了,我們要追求真正的國會殿堂的秩序,就該遵照議事程序進行。以上。
  • 主席
    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同仁。這個實在很有趣!我們已經在11月7日內政委員會做成決議,這個決議還是經由朝野協商大家同意的結果,可是今天我們竟然不能開會,真的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什麼叫做多數暴力?這個決議協商的當事者,包括陳超明委員、楊鎮浯委員都還在現場,原始提議就是預算監督的問題,最後大家合議改為「當兩岸協議簽署前後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這個決議是委員會經過朝野協商的結果,按照議事規則的規定,當時沒有來或者沒有反對意見委員有異議時,應該在下次會議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可是沒有復議,而且決議也按照朝野協商的結果通過,今天你又來杯葛議事進行,讓我覺得真的很有趣!
  • 主席
    我們現在進行處理。
    陳委員其邁:主席,上次你沒來要請假……
    主席:我瞭解,我會處理。我有來啊!
    陳委員其邁:前一次你沒來,是別人直接幫你主持會議,我也是尊重主席,所以委員會開會,除了按照議事規則外,內政委員會的議事文化大家也要彼此尊重!假如大家打破彼此的尊重造成委員會議事沒辦法進行,責任在誰是非常清楚的。
  •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主席,我們不能夠曲解立法院預算法的規定,如果按照他們的講法,民進黨護航到這種地步,我認為期期不可,有多少個財團法人的預算送到立法院,全部的董事長都必須要到院報告備詢,此其一。第二,我再針對11月7日的提案做說明,其實提案不能違反預算法的規定,這是只要當過一天立法委員的每個人都知道的事情。第三,為什麼當天會有這個提案?當時是因為希望董事長來做專案報告,希望董事長一定要來,所以當時的決議講得很清楚,是因為捐款16億元,比例高達76%,必須受到國會的監督,所以當時的協商是預算法是另外一件事;這一件事是,只要是報告案,董事長都必須要來,結果今天連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也沒有來!
    我覺得我們的國會現在是怎麼了?現在的國會真的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嗎?現在的國會真的變成總統府的立法局嗎?所有的東西都是他們說了算嗎?所有的東西你們都要護航嗎?我在這裡提出最嚴重的抗議!
  • 主席
    接下來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同仁。我想剛剛已經講得很清楚,11月7日當時有人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田董事長弘茂於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應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結果是照案通過。當時的提案人是林委員麗蟬、陳委員超明、楊委員鎮浯以及徐委員榛蔚,雖然提案有做過修正,但是當時是無意見通過的。其次,過去在江董事長丙坤時代也沒有列席立法院,所以在過去慣例或是在體例上也都有這種情形。此外,據瞭解,田董事長今天有跟主席請假,主席也准假了!我從剛剛聽到目前為止,只有黃委員昭順1人反對。如果委員會的所有委員以及官員都已經到達現場,準備進行今天會議的時候,光1個人的聲音就可以把今天會議的進行拖延的話,這恐怕是1人暴力,如果因為1個人的抵制就可以影響委員會、拖延無法進行會議,我認為這反倒是國會非常大的危機,所以我希望主席能夠儘速處理,讓今天的會議繼續進行。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 陳委員怡潔
    主席、各位同仁。我想請教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今天有沒有來?
  • 主席
    路董事長沒有來。
  • 陳委員怡潔
    我看你們有請他列席。
  • 主席
    對。
    陳委員怡潔:我現在質疑的是,上一次田董事長請假,召委也有准假,本席不知道這次他的請假理由是什麼?如果田董事長認為自己已經沒有實質功能,不應該接受監督或是備詢,我們予以尊重,但如果把自己看得這麼沒有功能,我們只能對兩岸關係及台商給予相對祝福,但今天還有這麼多的預算及重要會議要進行,如果我們花這麼多時間質疑一個空心的海基會董事長,到底有沒有意義呢?他認為自己不重要,都默認自己沒有實質的功能,我們在這裡質疑這些,有何意義?該來列席備詢的也沒有來列席,我不懂為了這個空心海基會董事長以及一個不願意來這裡做說明的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我們在這裡吵什麼?做為立委的我們,到底有沒有失職呢?其次,現在的兩岸關係是如此低迷,主委是不是應該要勸田董事長應該要來這邊說明清楚,做最好監督呢?就像今天海霸王買了一大篇廣告,跟當下的政府做切割,這部分跟田董事長有沒有間接關係?我覺得他應該要來說明,為什麼他可以不來呢?現在跟執政政府關係這麼好的企業都要做切割,其他的台商要怎麼辦?我不懂,該列席的不來列席,認為跟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就算自認這是個「空」的職務,難道你不用對台商或是兩岸經貿政策作說明、受監督嗎?這部分我不認同,但是我們有沒有必要再繼續花時間質疑一個空心的董事長,為什麼沒有來列席,這部分也是我們要考慮的,好不好?
    主席:洪委員宗熠發言之後,還有沒有委員要發言?
    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同仁。今天開會又有問題了,每次開會都有問題,這就很奇怪了!我想是因為召委不在的原因,召委不在幾分鐘,問題就這麼大條!剛剛很多委員講過,當初江丙坤沒有備詢的原因,是因為他是無給職;林中森是有給職,所以他要來本院備詢,現在的田弘茂也是無給職,11月7日林委員麗蟬的提案,是經過大家協調之後,所得到的結論是:爰要求財團法人海峽基金會董事長田弘茂在兩岸會談前後、簽署協議前後,要到內政委員會報告。這個決議寫得非常清楚。
    主席,是否記得林委員麗蟬提案的那天,誰是主席嗎?就是你,那天針對這個決議你說了甚麼話?我唸給你聽,以下是你的講話:我記得是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列席。當初你還提議前董事長林中森不要領薪水,當時是國民黨執政,國民黨委員建議他不要領薪水,這樣就可以不要到立法院被糟蹋,這是那天議事錄所記載你的講話。主席准假,一定有合理的理由,你當委員這麼久,准假一定有理由,等一下請也你做說明。我認為今天這個會議「攄」到現在,當然是反對委員在罵民進黨為什麼前後標準不一致呢?但是他們也罵國民黨,因為是國民黨4位委員提的案子。我的印象很深刻,當時提案的國民黨委員,有林委員麗蟬、楊委員鎮浯以及本席,幫忙協調的是楊鎮浯委員,那天楊委員一直拜託大家要好好地講,我的印象是這樣!
    主席:我們都瞭解,現在請最後一位委員發言。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楊委員鎮浯:主席、各位同仁。今天一直被其他委員點名,不站起來說話,好像說不過去,本席在立法院被點名,次數最多的就是今天。其實那天的情況是這樣,當天是有一個專案報告,專案報告的過程中,我們提出這個臨時提案,原意是希望他能夠來作報告,這就跟民進黨還沒有執政以前,不管國民黨怎麼解釋,民進黨還是希望海基會董事長要來報告。我想角色互換後,這個要求很正常及合理,我們沒有要否定民進黨以前的要求,同樣的,我們的原意也是跟你們以前一樣,當天經過協調、協商之後,產生了這樣的一個協商結果,之所以協調協後有這樣的結果,當然是因為朝野角色互換,我想這個理由非常清楚。但我這裡要講的是,雖然是朝野互換,但現在的局勢跟國民黨執政時的兩岸局完全不同,常常會有突發狀況,兩岸局勢也相對比較詭譎多變,比如我覺得剛才陳委員怡潔講得非常好,現在台商的權益在大陸容易受到令人擔憂的情況,這時候海基會的角色能夠扮演到什麼程度?所以我在這邊奉勸陸委會,可以先溝通看看,我覺得雖然朝野角色互換後是按照互換之後的角色進行,但是隨著局勢改變、兩岸情勢的險峻,心態及思維必須要做調整,遇到重大事項時,最好還是來國會報告,以示尊重,謝謝。
    主席:剛才有委員說現在內政委員會開會有問題,本席要說開會有問題是很普通尋常的事,否則上會期內政委員會怎麼會被稱為血汗委員會呢?因為這裡是個觀念和思想比較有衝突之處,同時也可從此發現有兩個政黨可以引發良性競爭,而兩黨輪流執政也有好處。今天這個結果主席當然要擔起來,黃委員昭順提出預算法第五十三條「各委員會審查總預算案時,各機關首長應依邀請列席報告」之規定,這點在法律立論上是非常正確的,但李委員俊俋同時提出要將「各機關首長」挑出來,這樣在定義上就會有些模糊,這就是本席剛才說的兩黨執政人才輩出,每位委員都有自己的理解,都很能找出問題,本席等一下會說明當時允許路平董事長不用出席的原因。剛才又有人提到本席擔任召委時所做的決議,我當時是說林中森董事長當初不領薪水就不用來這裡受到民進黨委員百般的質詢。這是當時實際的情形,大家都不要講假話,聽到今天大家各自發抒理念和論點,以後召委就比較好處理,身為召委,不僅要清楚議事規則,還要懂預算法,本席只做到了一半,還需要學習和努力。
    對於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路平董事長,本席一直堅決要求他出席,陸委會也為此來拜託我,並聲明他並未領薪水,但我說他領不領薪水不關我們的事,可是審查預算時他最好要出席,彼此不要那麼對立,他表示是因為要到印度參加一個早就預定出席的會議,實在有困難,他昨天晚上10點鐘又打電話給本席,我考慮到這是已經預定的行程,所以勉為其難的同意,可是他同時也保證下一次內政委員會召開任何有關陸委會的會議,他一定會出席報告。本席已將相關情形跟委員會做了報告,請問各位,是否可以繼續開會?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對於繼續開會沒有意見,但如果我們在此對機關隨意切割或護航,那麼所有財團法人的董事長都可以不用到立法院列席了,對於自行閹割我們應有的權責和國會應有的監督,本席有意見。所以本席具體建議,我們繼續開會,但是這兩個財團法人的預算擇期再審。
  •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認為今天應該繼續開會,因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路董事長未列席,所以本席在此代表民進黨同意其預算下次再審查。至於海基會的預算,上次楊委員鎮浯問到海基會預算如何處理時,張主任委員表示向來都是由海基會秘書長出席,這已經是內政委員會作的決議,也是一向的傳統作法,且海基會秘書長今天在場,所以今天並沒有不審的理由,本席建議依原來的議事程序進行。
  •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同仁。今日議程預計僅進行到討論事項第一案,即審查陸委會凍結預算案和106年度陸委會主管收支部分,請主席遵守開會通知,進行既定議程。其次,下次進行審查時,請務必依照預算法規定,要求相關機關首長列席,不能曲解專案報告時所做臨時動議的決定,在這裡護航,對此,我們絕對不允許!我們立法院絕對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本席希望主席下次要准假時,請遵守立法委員手冊的相關規定。
    主席:謝謝各位委員提供寶貴的意見,本席早就預估今天上午的氣氛不會很平和,所以預定僅處理解凍案和進行預算案的詢答,下次再進行協商,處理陸委會106年度的預算,今天只處理解凍案和詢答,各位委員若無異議,就這樣決定。
    現在先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就105年度預算解凍案及106年度預算一併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推動之支持,敬表謝忱。大院第8屆第8會期審議本會105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預算凍結10案,今天謹就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前言
    總統520就職演說強調,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同時在既有事實與政治基礎上,致力海峽兩岸關係維持和平穩定的現狀,建立一致性、可預測且可持續的兩岸關係。為持續推動兩岸政策及相關工作,本會業於今(105)年2月17日及3月14日分別函送各解凍書面報告,期能獲得大院同意解除相關預算之凍結。
    貳、105年度本會預算凍結項目辦理情形
    本會105年度預算凍結案,金額總共7,072萬5千元,解凍報告內容詳如附件一至附件八,敬請各位委員參閱,茲分述重點如下:
    一、「獎補助費」凍結 500萬元
    本會為增進各類補助案件之最大效益,業於102年及今年完成二次通盤檢討,並修訂補助辦理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明定申請活動屬性及申請團體消極要件、明確補助標準與原則、強化各類補助案之「事前審查」、「事中查核」及「事後核銷及成效評估」審核機制、公開補助案資訊及成效等,期使補助作業更加完備嚴謹。為持續協助民間進行各項兩岸交流活動,傳遞臺灣多元價值及軟實力,提供政策規劃重要參考,各項補助費之支出確有必要性。
    二、第 2目「企劃業務」凍結 200萬元
    本會為兩岸事務主管機關,須隨時掌握兩岸情勢變化、中國大陸對臺政策作為,並研擬因應對策,以穩健推動兩岸關係。本會致力維護現有機制之溝通順暢,也將持續關注對岸策略作為,務實妥處兩岸事務,維護國家利益及保障民眾權益,以實際行動落實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三、第3目「經濟業務」凍結200萬元有關日前發生金馬「小三通」我方出口貨物在大陸通關緩慢問題,本會經會同財政部、經濟部與中國大陸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後,已大致恢復金馬「小三通」出口大陸貨物正常運作,財政部透過「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聯繫窗口,亦可即時反映、協處業者問題。另本會及海基會針對臺商服務分工明確,各有服務對象及功能,係透過分工及合作方式,強化對臺商的服務,無疊床架屋情事。
    四、第4目「法政業務」凍結500萬元
    有關大院關切行政院海巡署函送13件中國大陸船舶抽砂案件,本會前已經由兩岸兩會聯繫管道及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兩岸官方聯繫管道,促請陸方儘速處理,據陸方回復資料,相關主管部門已於去(104)年12月作出處罰。另,面對陸方採取單方措施,我方亦積極與陸方溝通協調,雙方同意對於涉及兩岸重大措施應強化溝通,政府並強化操之在我相關策進作為。為落實兩岸投保協議成效,保障民眾與臺商權益,未來本會也會賡續協助海基會,透過協議聯繫平臺,促請陸方加強協處臺商陳情案件,確保臺灣人民權益福祉。
    五、第5目「港澳業務」凍結300萬元
    策進會為臺港官員互動及商談公權力議題之重要平臺,與本會及駐港機構業務相輔相成,並無工作內容重疊問題。另由於本會駐港澳機構係位於中國大陸特別行政區,考量機敏性,相關預算仍宜合併編列。又為符預算法精神,本會已於本年度預算增列急難救助經費細目,並已積極研訂追償機制。至洽簽臺港食品安全協議部分,臺港正持續就合作備忘錄進行洽商,本會並已依衛生福利部所提供之資料,就近3年香港進口至臺灣豬油來源提出說明。
    六、第6目「聯絡業務」凍結500萬元
    本會「聯絡業務」溝通說明經費之編列與執行,均本撙節務實原則辦理。另本會為統籌處理兩岸事務之主管機關,涉及機敏之國家機密文書除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或「機密」外,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則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第49條之規定列為「密」件等級。為使政府資訊更加透明,本會已逐年減少列為密件之委辦案件,亦將委辦案件之辦理情形定期彙送大院內政委員會參閱,涉機敏性質之委辦案件,並以適當方式提供參閱並說明相關內容,以達實質監督及強化資訊公開之效果。
  • 第 9目「文教業務」凍結 200萬元

  • 七、第 9目「文教業務」凍結 200萬元
    中國大陸對於媒體及網路控管嚴格,近年更實施多項管制網路、新聞、出版之法令,有進一步限縮資訊自由傳播的趨勢,不利中國大陸民眾從傳媒管道認識民主多元臺灣。為對中國大陸民眾傳播臺灣軟實力,增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本會主動規劃兩岸新聞及媒體交流計畫,辦理兩岸新媒體論壇,兩岸新聞人員交流、媒體觀摩、專題採訪、安排中國大陸大傳研究生來臺實務交流等活動,並藉由運用廣播、出版、傳媒交流等多元管道,加強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新聞自由及民主、法治等資訊,以改善兩岸新聞及傳播媒體資訊交流失衡的情形。
  • 第 3目「經濟業務」凍結四分之一

  • 八、第 3目「經濟業務」凍結四分之一
    本會業透過委員會議跨部會平臺,持續協調相關部會研議處理兩岸政策及事務,致力維護臺灣主體性與安全性,動態調整兩岸經貿政策,協助企業因應中國大陸經貿環境變化,為臺灣之經濟發展創造更大利基,為民眾創造更大的福祉。
  • 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凍結四分之一

  • 九、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凍結四分之一
    海基會為政府大陸工作體系重要一環,也是唯一由政府依兩岸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委託處理兩岸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民間團體。該會在辦理兩岸協商、交流與服務業務均著有成效,在現階段兩岸關係中,仍具有不可取代之功能與地位,尚不宜將其受委託辦理之業務回歸各政府機關(構)或另行委託其他民間單位辦理,因此本會持續編列預算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仍有必要。
  • 第6目「聯絡業務」凍結四分之一

  • 十、第6目「聯絡業務」凍結四分之一
    本會為兩岸政策之統籌及協調機關,主動向各界人士說明政府相關政策與作法乃職責所在,隨著兩岸各項重要政策議題持續發展,兩岸交流業務日益增加,各項溝通工作須同步進行,溝通方式也更為多元。由於「聯絡業務」項下溝通說明經費占全會溝通說明經費達93.9%,倘經費凍結,勢將影響本會對各界人士進行兩岸政策溝通及說明之整體效果,也將影響人民瞭解政策之權利。
    參、結語
    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是國人的殷切期盼。未來政府推動兩岸政策將落實傾聽民意、決策透明及遵循民主原則與臺灣普遍民意,堅持和平原則及利益共享原則,以創造民眾在兩岸互動中的長遠福祉。爰此,兩岸事務穩健推動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懇請大院准予解凍並同意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展。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支持。謝謝!
    有關106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案,謹作以下報告:
    今天很榮幸應邀前來大院,報告本會業務概況與明(106)年度之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承蒙各位委員一直以來對本會的支持,特在此表達感謝,以下謹提簡要口頭報告,尚祈指教。
    壹、前言
    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是建構我國家安全及區域穩定的重要一環,也是國人的殷切期盼。520以來,政府在民主機制運作及主流民意的基礎上,以前瞻積極的作為維持現狀,致力建立具一致性、可預測、且可持續的兩岸關係,期創造人民福祉與尋求雙方共同發展路徑的新契機。政府兩岸政策主張、遵循法律規範與採取具體作為,均展現落實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和積極推動兩岸良性互動與交流的立場。此一政策立場是明確、一貫且堅定的,並獲致八成以上國內民意的支持,及國際社會的肯定。
    貳、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計畫實施成效
    本會105年度法定預算數9億3,129萬元,截至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7億6,230萬1千元,累計支用數6億9,682萬2千元,執行率為91.41%。謹就重要工作成果臚列如下:
    一、致力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現狀,敞開溝通對話大門,保障民眾權益
    蔡總統就職演說強調,尊重既有事實與政治基礎,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致力兩岸關係維持和平穩定的現狀;同時,持續敞開兩岸溝通對話大門,致力維繫兩岸現有機制,主動向陸方聯繫重要事務,包含兩岸突發、緊急事件、天然災害及協議執行等問題,以妥善處理兩岸事務,確保民眾權益福祉,充分展現我方務實處理兩岸事務的態度與決心。
    二、檢討兩岸交流規範,以符合交流趨勢需要
    因應兩岸關係發展及交流呈現新的互動情勢,就兩岸交流趨勢需要及交流秩序維護,檢討研修相關規範,包括:
    (一)配合總統就職演說揭示之政策方向,包括經濟結構轉型、強化社會安全網、社會公平正義、區域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在外交與全球性議題上做出貢獻等,重新檢視、檢討兩岸條例及相關法規,保障民眾權益,建構穩健有序兩岸互動關係。
    (二)業會商相關機關,研提兩岸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收養制度)及港澳條例第29條之1(臺澳避免雙重課稅法案),送請行政院核轉大院審議。未來將持續配合整體兩岸政策及兩岸交流情形,適時檢討並推出修正草案。
    (三)會同各主管機關持續檢視兩岸條例授權之相關配套子法,務使其能與時俱進符合兩岸政策及實務運作需求。截至今(105)年10月底,政府共檢討修正20項相關法令,未來本會亦將會同各機關持續而即時研修相關子法。
    (四)為落實總統就職演說揭示「區域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政策方向,並持續推動深化兩岸人員往來交流、累積彼此善意、增加雙方互信基礎,在確保我國家安全之前提下,本會會同內政部及相關機關,檢視中國大陸人民來臺相關法規,並配合兩岸人員往來交流現況,強化安全管理機制與配套,以期建構便捷、友善的環境,確保兩岸交流安全有序進行。
    三、檢視協議執行情形,確保民眾權益與福祉
    兩岸協議執行運作攸關雙方人民權益福祉,政府將在過去累積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協議穩健運作,與陸方保持積極聯繫、善意互動。對於兩岸已簽署生效的21項協議執行情形,除召開跨部會會議,會同各協議主管機關共同檢視及研議因應對策,並定期掌握協議執行情形,以確保民眾權益與福祉。相關執行情形如下:
    (一)兩岸兩會自97年6月以來已簽署並生效之21項協議,包括兩岸三通、中國大陸人民來臺旅遊、兩岸金融合作、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兩岸經濟合作、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兩岸海關合作、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兩岸氣象合作、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兩岸食品安全,及兩岸核電安全合作等,政府持續透過雙方依協議建立之業務主管機關聯繫機制,推動及執行協議內容(各協議執行概況如附件一)。
    (二)針對近期陸客來臺數量減少,本會持續表達歡迎陸客來臺觀光的立場不變,並呼籲雙方儘速在兩岸旅遊協議基礎上,就兩岸旅遊相關議題進行對話或溝通,勿片面設置政治前提或作區隔對待,才能真正藉由兩岸觀光增進雙方相互理解及認識,有助兩岸關係長遠發展。本會亦配合行政院專案會議,研議因應方案及措施,包括:協助觀光產業開拓多元市場、創新產品穩固陸客市場、輔導旅遊業者調整結構及轉型、擴大鼓勵國內旅遊,以降低陸客持續減量對國內觀光相關產業所造成之衝擊。
    (三)有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迄今年10月底,透過相關情資交換,我方相關機關與中國大陸方面合作破獲185案,逮捕嫌犯8,829人,其中屬詐欺案件計88起、6,904人,有效降低臺灣詐欺案件發生數與受害金額,保障民眾財產安全。為進一步強化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本會與法務部等機關組成跨部會平臺,整合各部會力量,分別從國際、國內、兩岸等不同面向,設定目標及工作項目,推動相關防制作為,期能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
    四、持續推動及處理兩岸經貿協商議題
    兩岸貨貿協議攸關我相關產業利益,政府將持續推動協商,爭取我方關切項目。為落實「公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原則,將俟大院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後,依該條例相關規定,推動後續協商工作。針對兩岸已簽署但尚未生效之兩岸服貿協議及兩岸租稅協議,將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依相關規定,進行檢視及後續處理。其中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後之執行,須增訂兩岸條例第25條之2作為法律授權依據,本會已會同財政部重新檢視法案內容,將報請行政院重行送請大院審議。
    五、掌握整體情勢發展,研議政策及因應策略
    透過多元方式,持續研蒐兩岸互動及中國大陸情勢動向、經貿政策等相關資訊,俾研議對策及因應方案。包括:
    (一)為利掌握兩岸互動、中國大陸內部及區域等相關情勢動向,結合產官學界能量,透過委託學者專家進行兩岸議題相關研究、與國內外智庫合作辦理國際研討會等,強化和學者專家間的互動與諮詢對話,研蒐與評估整體情勢發展,作為政府研議政策及因應對策之參考。
    (二)中國大陸近期積極推動「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經貿政策及措施,具有整體政治和經濟戰略意涵,本會與相關機關已密切關注及研究,並以委託研究或座談等方式,瞭解其對我產業及經濟發展之影響,並評估分析可能之挑戰及機會,研擬相關因應方案。
    六、推動兩岸青年交流,促進兩岸青年互動與友誼
    陸生來臺就學與交流,可增進兩岸青年學生互動與友誼,本會歡迎陸生來臺就學,希望中國大陸青年學生有機會來臺與我學生相互切磋學習。透過兩岸青年學生交流互動,真切體驗臺灣社會自由民主多元發展,分享中國大陸發展的經驗,有利於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
    為促進兩岸青年學生充分互動,賡續辦理「臺灣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兩岸青年學生志願服務研習營」、「兩岸法律研究生論壇與研習」及「兩岸大眾傳播研究生實務交流」活動,透過對臺灣多元文化的實地瞭解及實際參與社會服務過程,促使兩岸學生進一步了解臺灣公民社會意義,體驗臺灣社會與多元文化特色。
    七、傳播臺灣社會民主、多元文化價值,增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
    兩岸資訊交流,可增進雙方人民相互瞭解。本會持續推動兩岸資訊交流相關計畫,包括辦理「兩岸新聞交流─來臺專題採訪」,邀請中國大陸新聞人員來臺深度報導環保綠建築與濕地保育等議題,展現臺灣公部門與民間共同推動環境保護及低碳綠能之成果與經驗;與大學院校合作邀請中國大陸大眾傳播研究生來臺交流及觀摩媒體,使其親身領略臺灣媒體監督公共政策及新聞自由價值。舉辦兩岸新媒體論壇活動,由兩岸專業人士分享新媒體於傳媒產業的多元運用資訊,並凸顯臺灣新媒體自由開放特色。
    八、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
    為協助臺商在大陸投資經營,並落實照顧臺商子女教育,持續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包括:
    (一)賡續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協助提升競爭力:賡續辦理「陸委會臺商窗口」服務工作,加強提供臺商資訊、諮詢及在地服務,截至今年10月底止,包括「大陸臺商經貿網」累計瀏覽人數達3,076,149人次;「臺商窗口」專線今年累計提供346件一般諮詢,「臺商張老師」計畫已提供307件專業諮詢服務;另持續補助國內民間團體在中國大陸舉辦教育訓練及經營管理等活動,落實臺商在地服務,截至今年10月底已補助民間團體與中國大陸臺商協會合作辦理26場次的臺商「在地服務」,提供中國大陸臺商教育訓練及經營管理輔導等課程。(二)強化中國大陸臺商子女與臺灣文化之認同與連結,運用中國大陸臺商學校平臺傳遞臺灣核心價值:為落實照顧臺商子女教育,本會賡續與教育部輔導臺商學校學生返臺接受補充教育、協助臺商學校推動辦理認識臺灣等相關活動,並補助海基會辦理臺商子女返臺夏令營活動,以強化臺商子女與臺灣教育課程接軌、增進臺商子女與臺灣連結互動。
    九、持續推動與港澳合作議題之溝通,促進雙方合作交流
    今年政府持續推動與港澳就雙方合作議題進行溝通,並深化各層面之交流與互動關係,另亦針對港澳最新情勢,研擬分析報告以為政策參考。包括:
    (一)持續推動與港澳合作議題之溝通工作:臺澳雙方於去(104)年12月在既有之備忘錄基礎上簽署「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並續就食品安全等攸關民眾福祉議題進行溝通;在臺港合作議題方面,雙方持續就經貿合作、法律合作、智慧財產權合作、食品安全合作,以強化對國人權益之維護與保障,並促進與港澳官方之良好互動。
    (二)關注港澳情勢發展,作為政策規劃參考:針對港澳情勢之重要議題,委託學者專家進行短期研究,撰擬專題文章,以及委託國內民間團體或邀集學者專家舉辦座談會,聽取相關建議並進行研析,以為政策規劃之參考。
    (三)賡續推動臺港澳交流活動,促進互動關係:持續推動臺灣與港澳經貿、文化、教育、環保、體育及青年學生等之交流互動,本會今年1月至10月協助與接待港澳各界來訪人士,以及協助國內各界人士赴港澳交流總計97團共1,948人次。
    (四)研修港澳事務法規,完備相關規範:配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等條文於去年6月17日修正公布,續修訂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並於今年1月11日發布施行。為進一步完善國人在港澳急難救助協處機制與借款追償作業,於今年2月2日修正發布「國人在香港澳門急難救助實施要點」。
    十、掌握民意脈動,增進各界對兩岸政策的支持
    為貼近民意、促進國內外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的瞭解與支持,本會積極主動蒐集民意及輿情,俾使政府施政與民意相結合,並加強說明政府施政的理念與內涵。包括:
    (一)為落實政府傾聽民意之施政理念,本會委託民調單位辦理兩岸相關議題民意調查,掌握民意脈動,提供政府政策參考;另因應兩岸地方交流新情勢,安排拜會縣市政府,瞭解推動兩岸事務情形,並主動提供協處,以提升本會與縣市政府合作夥伴關係,增進政策推動效能。
    (二)運用多元溝通管道,透過網路、電子、平面、面對面溝通說明等各種方式,擴大徵詢及蒐集意見的層面,尤其是強化網路新媒體(例如迄今年10月底,本會臉書粉絲團已傳遞政策資訊333則,共觸及465萬餘人次),以及辦理面對面溝通活動等(例如迄今已辦理大專院校師生來會座談18場次)。未來仍持續以各類溝通方式說明政府兩岸政策,以提升社會各界人士對政府兩岸政策之認同與支持。
    (三)配合政府兩岸政策,以舉行記者會、說明會等各種與媒體互動形式,或發送新聞稿及參考資料等方式(迄今年10月底,已舉行記者會等活動共39場次,發布新聞稿及新聞參考資料共104則,媒體專訪8場),透過媒體報導,有助於民眾即時瞭解兩岸政策議題的正確資訊,以強化政策說明及溝通,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支持與瞭解。
    (四)聯繫及安排國際訪賓至本會拜會、派員赴海外出席重要場合或進行參訪交流活動、接受國際媒體採訪、提供英文文宣等方式,向各國官員、智庫、學者專家等各界人士說明兩岸政策及兩岸關係進展,並持續加強與各國訪賓、僑界及各國駐華館處之互動交流,以提升兩岸政策議題在國際社會的能見度,深耕國際間之友我力量。迄今年10月底,已安排拜會及交流活動計177場次,赴海外政策溝通說明活動計2團次,編譯外文政策資料計70則。
    (五)配合大院對兩岸政策議題及相關事務進行瞭解及問政之需要,持續赴大院進行業務報告、專題報告等,或列席公聽會、協調會及各項會議,並拜會立法委員及各政黨黨團幹部,提供政策資訊、諮詢或進行意見交流,加強國會溝通及聯繫,以爭取委員對兩岸政策及法(議)案之支持。迄今年10月底,已列席各項報告及會議超逾100場次。
    參、106年度預算編列主要增減情形
    本會106年度預算配合施政需要,並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及實施效益,審慎檢討編列。茲分述如下: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編列66萬6千元,較105年度增列6萬1千元,包括資料複印費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變賣回收物資收入及雜項收入等。
    二、歲出部分
    歲出預算編列9億5,105 萬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976萬6千元,約增幅2.12%。倘扣除基本行政維持、捐(補)助海基會、駐港澳機構等支出,可用於兩岸事務經費僅2億1,435萬7千元(詳如附件二)。其主要增減項目(詳如附件三)如下:
    (一)減列捐(補)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業務1,810萬9千元。
    (二)增列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經費437萬7千元。
    (三)增列臺灣與港澳交流服務工作相關經費1,875萬元。
    (四)新增完善禮賓接待環境及購置車輛等經費772萬5千元。
    (五)新增規劃辦理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活動398萬元。
    (六)新增透過多元管道提供急難救助資訊等經費200萬元。
    肆、106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本會依據行政院106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6年度施政計畫,其工作重點與預算配置如下:
    一、企劃業務方面:編列3,079萬8千元(占3.24%),工作重點為掌握及研判內外部情勢、兩岸互動發展及中國大陸對臺作為,研議政策建議;推動兩岸良性互動與對話溝通,辦理兩岸談判幕僚培訓;持續與國內外學術機構、專家學者合作進行相關議題研討與研究;辦理兩岸相關議題民意調查,及強化中央與地方兩岸事務整體聯繫與協調等。
    二、經濟業務方面:編列2,972萬6千元(占3.13%),工作重點為研擬兩岸經貿互動策略及推展重要經貿協商議題,並因應情勢發展,持續調整兩岸經貿相關政策及交流,以促進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加強中國大陸經濟情勢與兩岸經貿發展之蒐整及研析,以切實掌握動態;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以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增強與社會各界溝通兩岸經貿政策,以擴大凝聚社會共識。
    三、法政業務方面:編列1億9,502萬2千元(占20.51%;其中捐補助海基會年列1億6,298萬4千元,占17.14%),工作重點為檢討研修兩岸條例及相關子法規定,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完善人員往來機制,強化公務員赴中國大陸管理;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及食品安全、醫藥衛生合作等法政類協議之落實執行,提昇協議執行成效;強化國人赴中國大陸旅行及人身安全,並完善旅遊警示機制,透過多元管道便利民眾獲取往來兩岸服務資訊;協助海基會提升服務效能,落實執行政府委託事項。
    四、港澳業務方面:編列1億7,602萬2千元(占18.50%),工作重點為加強掌握港澳重要情勢發展,作為政府港澳政策之研究與規劃;強化推動臺灣與港澳青年交流及各層面之互動,因應各項交流所衍生之相關問題;增進與港澳官方聯繫與溝通機制,持續推動攸關民生福祉磋商議題;強化在港澳當地之服務工作,提升我駐港澳機構之服務效能。
    五、聯絡業務方面:編列5,031萬6千元(占5.29%),工作重點為運用多元管道方式,在政策推動的各個階段,加強對各界說明及溝通;深化與媒體溝通,有效傳播政策資訊;安排與國際訪賓互動交流、赴海外參訪等國際文宣事宜;透過適當場合或方式,持續強化兩岸政策議題及交流事務之國會溝通及諮詢聯繫工作。
    六、文教業務方面:編列4,531萬2千元(占4.76%),工作重點為因應兩岸情勢發展,規劃及研議兩岸整體文教交流政策及策略;辦理兩岸學術、文化、教育、科技、體育、大眾傳播等交流業務之審議、協調及聯繫等事項;發揮政府導引功能,協助並推動民間團體辦理兩岸文教交流及資訊對等流通相關活動,展現臺灣民主自由及多元文化發展優勢;協助中國大陸臺商學校發展,強化臺商子女對臺灣文化的認同與向心力。
    七、一般行政、交通設備及第一預備金:編列4億2,386萬元(占44.57%),主要係人事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資訊管理與維護、汰換購置公務車等,以提升施政效能。
    伍、補(捐)助計畫及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辦理情形
    一、本會訂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補助辦理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理捐(補)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計畫審核與經費核銷作業注意事項」、「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理捐(補)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審核與經費核銷作業注意事項」、「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作業要點」等規定,據以辦理各項兩岸交流活動相關補(捐)助作業,俾有效配置有限資源。謹檢附本會104年度「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詳如附件四)。
    二、自101年度起,本會按月於網站公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並按季函送大院在案。謹檢附本會104年度第4季至105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詳如附件五)。
    陸、結語
    政府推動兩岸政策將持續遵循臺灣普遍民意和最大共識,堅持和平原則及利益共享原則,以創造民眾在兩岸互動中的長遠福祉。本會秉持此一施政理念,各項預算均本撙節支出、效能為先的原則覈實編列,期能發揮兩岸政策最大效用。
    本會106年度歲入及歲出預算表(詳如附件六、七),敬請各位委員參閱,賜予指教並鼎力支持。謝謝!
  • 主席
    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報告。
    張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大院邀請前來報告海基會106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至感榮幸。以下謹提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壹、前言
    本會主要業務包括協商、交流、服務三大範疇;除執行政府委託處理日常事項9大類52項外,另有政府委辦兩岸協商相關事項及各項兩岸交流活動等,反映在本會預算上,係以維持必要之業務運作及行政人事費用,以符合兩岸事務的各項需求。
    貳、105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計畫實施成效
    本會105年度收入預算數編列2億6,237萬3千元,截至1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億2,561萬9千元,依原計畫項目截至11月29日累計實收數1億8,744萬餘元,執行率約83.08%;支出預算數為3億734萬1千元,截至1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億5,588萬4千元,截至11月29日累計支出數1億9,829萬餘元,執行率約77.49%。經費運用均本撙節開支之原則辦理,並與計畫密切配合。謹臚列部分重要工作成果如下:
    一、文教業務
    (一)辦理大陸臺商子女學校教職員座談會及感恩餐會,由陸委會、教育部等主管機關人員、東莞、華東、上海等三所大陸臺商子女學校的校長、副校長、主任及老師等220餘人出席。
    (二)為獎勵在大陸3所臺商子女學校就讀,表現優良之應屆畢業生,以本會名義提供獎學金,並發給獎狀,以表達本會對表現優良學生之鼓勵。本年度受獎同學共計36位。
    (三)辦理暑期「大陸臺商子女夏令營」活動3梯次,計有517位來自大陸各省市就讀當地學校臺商子女參加。
    (四)辦理「105年大陸臺生座談聯誼活動」,計有大陸臺生82人參加;辦理「臺生研習營」,計有大陸臺生及家長104人參加。
    (五)辦理陸生座談聯誼活動北部場次1梯次,計有陸生124人參加。
    (六)派員赴中國大陸參加「2016海峽兩岸著作權(版權)論壇」。
    (七)協處陸方派員來台參加彭麗媛大舅李新凱先生告別式案。
    (八)協處兩岸人民發生之人身安全等緊急事件並維護民眾權益,包括協助返鄉、探病、奔喪、失蹤協尋、證照與入出境問題,以及旅行意外協處等。重要者包括:中國大陸遼寧旅遊團遊覽車事故案、高雄福客旅行社旅行團遊覽車福建遭土石流沖倒翻覆案,以及南部大地震案等重要案件之協處,本會接獲訊息後,均積極聯繫瞭解並即時通報、協處家屬與官員工作組儘速趕赴當地、派員探視與慰問並提供相關協助等。本年截至10月底,緊急服務專線計7,192通來電,其中屬於緊急者計2,707通。
  • 二、經貿業務

    (一)本會與陸委會、經濟部於本年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均邀請各地臺商協會負責人數百人返臺參加座談聯誼活動,藉此表達政府對臺商之關懷與肯定,說明政府兩岸政策,並聽取台商建言,本會另邀請大陸臺商代表返台參加國慶活動,增進政府與臺商之交流互動,凝聚臺商向心力。
    (二)賡續發行「兩岸經貿」月刊,每月發行量達11,600冊。每期針對政府最新大陸經貿政策、兩岸經貿情勢,作深入淺出分析。
    (三)協助國人在大陸發生急難事件時,即時與政府、海協會或當地臺商協會取得聯繫,採行適當的應變措施。
    (四)辦理「兩岸經貿講座」,定期於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等地由本會臺商財經法律顧問、專家學者主講大陸投資經營管理議題與因應之道。本年截至11月底已辦理40場次,1,439人次參加。
    (五)對臺商提供諮詢服務,由本會臺商財經法律顧問於每個月「臺商諮詢日」來會駐診,免費提供臺商更專業、優質的諮詢服務。本年截至11月底已辦理22場次。
    (六)為深入瞭解台商在大陸投資的現況、問題及發展趨勢,本年上半年委託東華大學高長教授主持「大陸金融體制改革和股匯市等金融情勢對台商之影響及因應建議」短期研究案,下半年委託史芳銘會計師主持「兩岸稅制變革趨勢與大陸台商的因應」短期研究案,作為政府制定兩岸經貿措施的規劃基礎及本會服務台商工作之參考。
    (七)「臺商服務中心」於94年8月30日揭牌運作,101年4月9日起整併至本會「聯合服務中心」。其服務項目包括:人身安全救助、經貿糾紛協處、投資經營諮詢、臺商服務聯繫等。截至105年10月31日止,諮詢案件服務總數共計196,092件(包括臺商人身安全急難救助16,624件、經貿糾紛協處17,610件、經營專業諮詢10,121件、臺商聯繫服務43,546件及其他78,191件)。
    三、法律業務
    (一)為關懷在臺大陸配偶及其家庭,並協助渠等儘早適應在臺生活,本會於本年3月25日、7月28日分別在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及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舉辦「關懷兩岸婚姻親子座談會」,邀請婚姻親子諮商專家為大陸配偶授課,另並邀集相關主管機關人員與大陸配偶進行座談,針對大陸配偶所關切問題提供解說。
    (二)本年4月14日至19日,本會派員參加中華救助總會籌組之「2016年關懷兩岸婚姻家庭參訪團」赴大陸四川省、重慶市等地參訪及座談,與大陸有關單位就兩岸婚姻相關議題進行交流。
    (三)本年9月起,本會分別派員參加移民署舉辦之台南市等8縣市關懷新住民行動服務列車活動,與陸委會及移民署共同關懷慰問大陸配偶。
    (四)為加強聯繫,提昇服務品質,本會建置「海基會會本部義務律師」、「海基會中區服務處義務律師」、「海基會南區服務處義務律師」、「海基會愛心志工」Line群組;與陸配團體負責人建置「海基會陸配姐妹」Line群組,可有效即時互通訊息、提供優質服務。
    (五)本年協處兩岸重大、突發事件,如大陸遼寧團國道事故案、我方旅行團福建車禍案之死傷者文書驗證以及國人在肯亞、馬來西亞、柬埔寨、亞美尼亞涉電信詐騙罪遭遣送大陸等案。
    (六)近期於本會聯合服務中心,提供民眾免費WiFi以及賡續辦理志工代有需要之民眾填寫申請書表等工作;另規劃推行以藍芽設備為民眾列印身分證件,以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
    (七)本年迄11月底止,法律服務案件共315,606件,其中文書查驗證150,358件、諮詢服務(包括法律服務專線、義務律師諮詢及兩岸婚姻親子關懷專線諮詢)147,475件、司法及行政協助16,449件、人身安全協處1,038件及民眾函件服務286件。
  • 四、綜合業務

    (一)近年來兩岸關係穩定發展,國內外各界對於兩岸互動現況與本會業務功能甚為關注。本年截至10月底止,本會接待之國內外及大陸訪賓達93團,人數近千人,就兩岸關係發展進程及互動情況相互交換意見,並協助政府宣導大陸政策。
    (二)賡續發行「交流」雙月刊,迄本年11月底止,計發行149期,除邀請學者專家撰文分析兩岸及國際政經情勢外,並適時報導兩岸交流互動現況及製作「臺灣之美」、「人物札記」等軟性專題,介紹臺灣軟實力及正向人物。
    (三)結合學者專家,提升會務人員專業能力,共同蒐集及研析兩岸關係資料及議題,掌握兩岸整體情勢、提供政府決策參考及推動會務。迄11月底止,委託中國大陸海外研究室撰寫11篇研究報告;每2個月召開顧問會議,計辦理5次,就兩岸情勢相關主題交換意見與提出建言,均彙整送主管機關參考;辦理9次教育訓練,邀請學者專家講授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以提升會務人員本職學能。此外,每月亦撰寫專題報告,就兩岸交流情勢進行分析,供政府相關部會參考。
    (四)為確保資通安全並撙節預算及考量人力狀況,委外進行網路SOC監控,辦理個人電腦作業系統升級暨環境建置,並採購防火牆等4項重要資安系統合法授權,以強化全會資安環境;另委外辦理會務資源等11項重要資訊系統維護及透過自動化資訊系統精進本會各項值班管理,有效提升行政執行效率,確保本會業務永續經營,並積極推動為民服務工作。
    (五)為加強本會服務深度、廣度,趕上網路時代趨勢,確保民眾即時獲得相關正確資訊,深入了解各項政策規定與執行內容,在既有人力、預算與資源,同時在未增加經費支出情況下,增設多媒體行銷專案小組,以更靈活多元的表達方式,落實為民服務工作。
    參、106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
  • 一、一般行政業務
    計編列新臺幣2億1,111萬4千元。工作重點為:辦理政府委託事項支援性及共同性之人事及行政費用。
    二、文教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303萬元,工作重點為:
    (一)兩岸文教、交通交流、聯繫與服務。
    (二)辦理國人子女在中國大陸就學相關業務。
    (三)兩岸青年交流、聯繫與服務。
    (四)兩岸人民人身安全文宣、聯繫與服務工作。
    (五)兩岸旅行文宣、交流、聯繫與服務。
    三、經貿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422萬元,工作重點為:
    (一)辦理臺商座談聯誼活動。
    (二)加強對外溝通與聯繫。
    (三)發行兩岸經貿月刊。
    (四)發行臺商大陸生活手冊等刊物。
    (五)舉辦大陸臺商管理講座並提供相關服務。
    (六)參加經貿議題之溝通協調或交流活動。
    (七)赴中國大陸參訪了解臺商經營情況。
    (八)調查研究兩岸經貿交流及臺商經營情況。
    (九)協處臺商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
    (十)加強臺商服務中心運作,對臺商提供諮詢服務。
    四、法律業務:計編列新臺幣648萬元,工作重點為:
    (一)辦理兩岸文書驗證。
    (二)海基會聯合服務中心志工。
    (三)地區服務處業務費。
    (四)法令諮詢與關懷協助。
    (五)司法及行政等公務協助。
    (六)協議簽署後後續業務交流活動。
    五、綜合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360萬元,工作重點為:
    (一)進行兩岸情勢研析及相關資訊之蒐集,並與國內外學者專家、團體、機構交流和參訪,同時辦理本會綜合性出版品之出版及發行事宜。
    (二)加強國會、媒體、國內外訪賓、中國大陸人士與相關團體之聯繫、交流,以配合政府政策進行說明,增進外界對兩岸關係與本會業務之瞭解。
    (三)辦理各項資訊系統規劃、建置與維護、資訊設備購置與維護,及網路相關服務建置與租用。
    (四)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及研習。
    六、兩岸協商及交流業務:計編列新臺幣970萬元,工作重點為:辦理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活動,以促進兩岸和平及區域穩定。
    七、設備費:計編列新臺幣613萬8千元,工作重點為:
    (一)加強各項行政作業數位化,以提昇為民服務效率。
    (二)強化資訊作業系統之功能,以確保資訊設備穩定運作。
    (三)強化網路安全,以避免本會資料外洩。
    (四)配合業務需要,購置各項設備。
  • 八、預備金
    計編列新臺幣100萬元。
    肆、106年度收支餘絀概況
    一、收入方面,全年計編列2億2,201萬4千元,其中政府補助1億6,298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億6,237萬3千元,減列4,035萬9千元,減幅15.38%。按來源別分配如下:
  • (一)業務收入
    2億301萬4千元。
  • 1.勞務收入
    3,622萬元。
  • 2.政府補助基本營運收入
    1億6,298萬4千元。
  • 3.其他業務收入
    381萬元。
  • (二)業務外收入
    1,900萬元。
  • 1.財務收入
    1,200萬元。
  • 2.其他業務外收入
    700萬元。
    二、支出方面,全年計編列2億7,528萬2千元,其中政府補助1億6,298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億734萬1千元,減列3,205萬9千元,減幅10.43%。按工作計畫別分配如下:
  • (一)業務支出
    2億7,528萬2千元。
  • 1.勞務成本
    2億222萬2千元。
  • (1)一般行政
    1億4,778萬2千元。
  • (2)文教業務
    1,303萬元。
  • (3)經貿業務
    1,422萬元。
  • (4)法律業務
    648萬元。
  • (5)綜合業務
    1,101萬元。
  • (6)兩岸協商交流
    970萬元。
  • 2.管理費用
    2,607萬2千元。
  • 3.其他業務支出
    4,698萬8千元。
  • (1)一般行政
    3,726萬元。
  • (2)綜合業務
    259萬。
  • (3)設備費
    613萬8千元。
  • (4)預備金
    100萬元。
    三、收入、支出相抵絀數5,326萬8千元。
    伍、結語
    本會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兩岸協商、交流、服務業務,各項預算之編列,均依本會基金狀況及政府補助情形,力求撙節,並考量業務必要及迫切性之原則辦理,期能在政府挹注經費下,減緩基金動本,並妥善運用。106年度,本會仍將在政府委託授權下,全力推動兩岸工作,秉持高效率、有系統、具專業的敬業精神,期使民眾的權益可以獲得更周全的保障,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奠定更良好的基礎。
    兩岸事務的有序推動與穩定成長,需有必要的經費支應,懇請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與預算鼎力支持。謝謝!
  • 主席
    請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張副董事長報告。
    張副董事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本會今天應邀前來 大院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本會業務重點、工作成果、預算編列情形,簡要提出報告,尚祈各位委員指教。
    壹、本會業務重點及過去(99年~104年)工作成果
    一、業務重點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簡稱「策進會」)於99年成立,以促進臺港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協助政府處理臺港相關事務為宗旨,非以營利為目的。主要業務包括協助臺港政府協商事項、臺港政府交流合作及官員互訪,以及促進臺港民間交流。
    二、過去工作成果
  • (一)協助臺港政府協商事項

    1.臺港雙方已簽署「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航空運輸協議」,並持續協助政府推動「避免海運事業雙重課稅協議」、「食品安全合作備忘錄」等協商事宜。
    2.我政府駐港機構由「中華旅行社」更名為具官方性質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港府也在臺設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並相互給予辦事處便利安排。
    3.實施港澳居民網路申辦來臺許可「不發證」、「不收費」之簡化措施,也促成港府實施「臺灣居民網上預辦香港入境登記」,使國人可自行上網免費申請。
  • (二)協助臺港政府交流合作及官員互訪

    1.本會與香港「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簡稱「協進會」)共已召開過6次聯席會議,雙方協助政府推動共同打擊犯罪、貿易便捷化、關務、旅遊、教育、文創、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執法人員合作、氣象服務交流、因應土石流及洪水災害、都市更新、智慧財產權、濕地保育、瀕臨絕種野生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物種管理、推廣節約用水等近20項議題之交流、互訪與聯繫合作。
    2.本會經由與「協進會」建立之平臺,安排雙方高層官員會晤及互訪,持續提升臺港實質關係。
    (三)促進臺港經貿及文化交流:本會下設「經濟合作委員會」與「文化合作委員會」,與港方「協進會」下設之「港台商貿合作委員會」與「港台文化合作委員會」共同舉行6次「臺港經貿論壇」及5次「臺港文化合作論壇」暨2屆「青年文創營」,議題包括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旅遊、綠色經濟及物流等合作交流,本會亦曾辦理生物技術、物流服務業、金融業、觀光醫療服務業等產業之交流研討會,並促成臺港雙方就文創、出版及印刷、設計、音樂、電影、動漫等逾10項文化產業之跨界交流,激發出更多元的合作契機,增加臺港民間交流互動頻率。
    貳、105年度(已過期間)之工作成果
    一、協助臺港政府協商事項
    持續協助政府推動「避免海運事業雙重課稅協議」、「食品安全合作備忘錄」等協商事項。
    二、協助臺港政府交流合作及官員互訪
    本會持續透過與香港「協進會」秘書長聯繫機制,協助政府推動公權力議題之合作及官員交流互訪,維繫臺港實質關係之發展。本會已協助包括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法務部及交通部氣象局等相關單位,分別就都市更新、教育、文化、執法人員合作及氣象合作等議題,與港府主管部門進行交流。至今年策協聯席會議召開一事,因受兩岸客觀環境影響,港方態度略顯保留,本會已持續與港方溝通,期於年底前能順利召開。
    三、促進臺港經貿及文化交流
    (一)為強化臺港經貿合作交流之深度與廣度,本會經濟合作委員會本屆新聘網路、金融、物流、中小企業等領域之實務界人士擔任委員。本會經濟合作委員會並訂於12月9日在臺舉辦第7次「臺港經貿論壇」,邀請臺港業界人士共同探討臺港物流業在運用大數據及物聯網技術方面之合作。
    (二)為強化臺港文化交流之深度與廣度,本會文化合作委員會本屆新聘影片、舞蹈、藝術、出版、建築、文學、行銷等文化與實務界人士擔任委員。本會文化合作委員會已於11月12-13日於高雄及屏東舉辦「2016臺港青年文創營」,以臺灣原住民視覺、表演、美食與文創結合為主題,邀集臺港學員逾40人共同參與,學員們透過文化探討與交流,為未來雙方的合作創造契機,深化彼此的關係與好感;另規劃於12月7日與港方文化合作委員會辦理「臺港文化論壇」邀請兩會委員及臺港文化界人士,以「文化融合與蛻變」為主題,進行交流,進一步增加對雙方的了解。
    (三)編製發行文化旅遊導覽小冊《走台步》,介紹具有在地特色的臺灣景觀與人文風采,以吸引港澳朋友來臺感受臺灣之美,自100年8月創刊以來,計發行20期。另為迎合網路時代來臨,《走台步》將改採以臉書方式呈現,以擴大宣傳效果,使經費獲致更有效之運用。
    參、105年度迄11月底預算執行情形
    105年度陸委會補助本會新臺幣(下同)6,500千元,加上基金孳息收入,本會實際可用收入為6,878千元,截至11月底累計分配數6,346千元、支出數3,825千元,執行率約60.28%,主要係因相關會議及論壇等專項業務辦理時間尚待敲定或延遲所致。目前主要支出包括:新任董事、經濟及文化合作委員會委員屆期改組等相關會議、編印臺灣文化旅遊導覽手冊《走台步》、一般行政事務等費用。
    肆、106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
    一、業務計畫重點
    (一)協助臺港政府協商事項:本會將在陸委會的指導下,持續協助各業務主管機關推動洽簽臺港「避免海運事業雙重課稅協議」、「食品安全合作備忘錄」等協商,以強化我海運事業競爭力、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二)協助臺港政府交流合作及官員互訪:本會將持續協助政府推動公權力議題之合作及雙方官員交流互訪,維繫臺港關係往正面方向發展。主要合作議題包括:旅遊合作、文化及文創合作、海關合作、執法人員制度化合作、食品安全合作、智慧財產權合作、消費者保護合作及都市更新合作等。
    (三)促進臺港經貿及文化交流:本會將出席港方在港辦理「臺港經貿論壇」、「臺港文化合作論壇」等活動,冀能持續促進臺港產業交流及音樂藝術、文化創意等相關範疇之互動與合作。
    二、預算編列情形
  • (一)一般行政業務

    1.人事費:含薪資、勞工退休金、保險、加班值班費等,共530千元。
    2.日常業務費:含辦公室租金、水電費及管理費、通訊及郵電費、辦公費、油料費、車輛養護費,以及董事、監察人、各種專業委員會議之車馬費及聯繫運作費用等,共1,300千元。
    (二)專項業務:計編列3,670千元,工作重點為本會赴港參與第8次聯席會議,臺港經貿、文化交流論壇及互訪活動,並致力行銷臺灣,吸引香港朋友來臺旅遊、就學、就業等,增進渠等對我民主自由及多元社會的正面認識,進一步深化臺港關係。
    伍、結語
    本會仍將遵循主管機關陸委會的指示,在臺港既有的合作基礎上,持續協助政府推動協商事項、增進臺港官方互動,並促進臺港經貿及文化交流與合作,為雙方民眾創造福祉。各項預算之編列,均以精簡及必要之原則辦理,期能以最少經費,發揮最大工作效益。敬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並不吝指教,謝謝。
  • 主席
    現在休息1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綜合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11時10分截止發言登記。早上綜合詢答至12時30分,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第一位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等了2個小時才上備詢台,辛苦了!最近大家都很關心蔡英文總統及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在2日通了電話,您是長期外交官出身的官員,您對此事的看法及評價是什麼呢?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用平常心來看待,不過我要強調台灣跟美國之間,原本就有非常好的長期關係,因此這一塊的經營是很重要的。另外一方面,我們與對岸的關係也很重要,應該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及發展。我們認為上述兩件事情並沒有衝突及矛盾之處,我們也不會拉攏其中的一方來對抗另外的一方,因此是追求雙贏及多贏的格局。
    賴委員瑞隆:台灣跟美國的總統都是民選的,而且也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互相恭賀也是應該的。台灣有政治實力能在國際上發聲及得到尊重,這是台灣人民心裡會感到高興的地方,至少全世界可以看到台灣的存在,我們也得到應有的尊重。其實不是只有美國而已,我們在全世界都有很多各方面的關係在進行當中,因此格局應該要拉開,我也很樂見這種狀況,就是台灣要不斷走出去。今天川普又發了反諷的文,難道中國的政策也要問美國嗎?主委對這句話的看法及解讀是什麼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美國及中國大陸的關係,通常我們會仔細關注,但是不會有太多的評論,我們也有一個要求,就是美國及中國大陸在交往時,絕對不能犧牲台灣的利益。我們理解美國及中國大陸是會交往的,可是另外一方面,我們希望發展台灣及美國的良好關係,當然也希望發展台灣及對岸的良好關係。我們一再強調,兩岸關係不會走回過去衝突、對抗及矛盾的老路,而會走一條和平、和諧及合作關係的道路。
    賴委員瑞隆:美國及中國是國際上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國家,他們互動的狀況會影響到台灣,我們必須很審慎來處理及回應。
    從前幾天中國大陸外交部長王毅的發言,或是國台辦安鋒山的發言,看起來都有一些緊張的氣氛,陸委會如何研判此一事件對兩岸關係的影響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隨時在注意相關的情勢,兩岸關係的走向確會受到國際的、中國大陸內部的及我們自己情勢的影響,因此我們呼籲中國大陸要用平常心來看待,畢竟美國與我們是長期的盟友。我想這樣的電話,即由小英總統來向美國總統當選人表達祝賀,我們會呼籲對岸不要做過多的解讀。
  • 賴委員瑞隆
    主委擔不擔憂中國大陸在這方面會做一些比較是報復性的作為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會隨時及仔細關注相關的情勢,內部也都有開會,針對可能的發展來做各種沙盤模擬及推演。
  • 賴委員瑞隆
    目前有掌握到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都在我們的預期當中。
  • 賴委員瑞隆
    目前沒有特殊異樣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岸的發言都在我們的預期當中。
    賴委員瑞隆:今天海霸王集團刊登這樣的廣告,就是他們支持兩岸同屬一中及雙贏意志沒有動搖等。前幾天張志軍主任在會議上有發言,而媒體也有在傳,是不是有在打壓一些比較親綠色或台獨的廠商,甚至是採用一些稽查食品安全的方式,主委對此的掌握狀況是怎麼樣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看到張志軍的一些發言,他不希望台商一方面賺大陸的錢,在另外一方面,又有不同的政治傾向,我們對這樣的發言感到非常遺憾。在中國大陸的臺商不是只有賺錢而已,臺商對他們的經濟發展有非常正面的幫助,包括創造很多就業機會,也帶去最先進的技術及管理模式,可見臺商在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我們呼籲對岸,不要給任何臺商貼上政治標籤,既然臺商是在中國大陸,對岸就應該落實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所以要對臺商提供相關的關心及保護。我們所接觸到的臺商,他們都非常支持臺灣,也非常認同中華民國的存在,並希望兩岸關係能夠保持和平穩定,而且還要追求發展,因此我們希望對岸要用前瞻務實及不貼政治標籤的方式來處理。
    賴委員瑞隆:我聽到主委剛才有講遺憾,如果真的有刻意打壓某些臺商的事情,甚至是殺雞儆猴或造成寒蟬效應的話,這是不是非常錯誤的作法呢?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是一種非常粗暴、非常野蠻、非常拙劣的行為。
  • 賴委員瑞隆
    我想這對兩岸關係絕對是一個重大的傷害。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是非常負面的一種行為。
  • 賴委員瑞隆
    而且對臺灣也是一個重大的傷害。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賴委員瑞隆:我也認為任何的政治都不應該介入經濟,特別是用臆測、想像的方式去做,我想,這對兩岸之間很多經濟上的往來都是非常重大的傷害,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企業願意花這樣的錢跟時間去刊登這樣的版面,顯然他們是承受到非常大的壓力。我們先不管這家企業的用意,我認為不管是哪一家企業都不應該承受這種狀況,這很明顯就是因為政治力的介入,才會讓企業產生恐慌和擔憂,所以才必須要在政治上做表明,我認為這對兩岸的互動關係跟整個經濟都是非常大的傷害。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完全沒有任何的幫助。
    賴委員瑞隆:如果他們真的有做這樣的行為的話,我認為這是非常錯誤的一件事情。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賴委員瑞隆:不管是在剛才提到的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或是在他們的廣義發言裡面都有提到,他們認為這是臺灣的小動作。當然,這個剛剛主委也提到很多,說這個不是小動作,但是我看了一下,在安峰山的發言裡面,他再次強調:「我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立場堅定不移,我們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夠的能力遏止任何形式的台獨。」,很顯然的,他們是把蔡英文總統跟川普的這通電話視為臺獨的行為,主委你也這麼認為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那完全是一種錯誤的解讀,我們只是想要表達對於川普總統當選人的祝賀之意,同時也是想要強調臺灣跟美國雙邊關係的重要性。
    賴委員瑞隆:好,對於他們這樣錯誤的解讀,我們必須要清楚而明確的告知他們,我們認為國臺辦這樣的解讀是錯誤的,這樣才能避免未來有更多誤判的狀況發生。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未來主委在這方面還是要採取不卑不亢的態度,我們希望兩岸的關係能夠持續的往好的方向走,但是我們也希望大陸能夠尊重臺灣的作為。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賴委員瑞隆:美日中的這個大三角關係也是臺灣未來很重要的一個課題,我們現在可以看到,包括美國的川普也試圖要跟臺灣建立更多、更好的互動,包括日本也是,所以我們當然也希望中國大陸能夠重視。其實從520之後,我們跟中國大陸有很多的交流、互動都慢了下來,我認為這對兩岸其實是不利的,我們希望主委能夠更加的努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好的。
    賴委員瑞隆:當然,這在主觀上不全然都是我們能夠掌握的,但是我希望主委這邊還是要率領相關的同仁再努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好的。
    賴委員瑞隆:另外,我看到主委在11月17日的時候有提到,其實這半年來我們有很多的事情、很多的作為,國臺辦好像動不動就把它無限上綱視為臺獨的行為,我看到主委有提到,其實中國應該要擺脫舊的思維跟對臺制式的作為,主委要不要把這個東西再說得更清楚一點?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推動兩岸政策的法律基礎當然是中華民國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且我們也主張兩岸必須要溝通跟對話,我們也有不斷的釋出善意,但是對岸顯然還沒有掌握到這樣的訊息,而且對我們國內的很多事件都無限上綱的把它解釋成陰性的臺獨或者是文化臺獨,我們認為這樣一個扭曲的解釋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而且對兩岸的關係也沒有幫助,其實政府的立場很明確,就是會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來處理兩岸關係,而且也一再的強調了,我們不會用對抗的方式來製造相互間的衝突跟矛盾,因為我們覺得兩岸之間應該要溝通、協商跟對話,要走上和平、和解、合作的道路。
    賴委員瑞隆:主委,你認為新政府上來後這半年來,有哪一項作為是屬於所謂的臺獨行為?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沒有看到有任何的作為是屬於臺獨行為,我們要一再的強調,我們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賴委員瑞隆:我也認為這半年來,蔡英文總統跟新政府上來後的作為都沒有這樣的說法,所以我在這邊也要呼應主委的說法,我認為中國大陸應該要放開心胸,不要把所有的作為全部都視同臺獨,這樣會匡住自己,也會匡住兩岸之間的發展,我認為這對兩岸的互動關係其實是不利的。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沒有幫助的。
    賴委員瑞隆:我也有注意到,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的劉國深所長他有注意到你的發言,所以他說他對兩岸未來的關係感到樂觀跟信心,他也有注意到主委認為中國不應該對這一塊有負面的解讀的這個說法,包括將臺獨無限上綱的這個說法。我覺得大陸有很多學者的研判其實也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希望未來陸委會對於這一塊能夠多加溝通,包括周志懷也有提到,其實兩岸未來可以尋求新的共識,所以我覺得未來不管是二軌溝通或其他方面應該都有可以努力的空間,主委你對此不曉得有沒有什麼想法?包括周志懷跟劉國深他們的講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首先,我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官方的、本來就已經有的這個兩會的溝通管道,我們希望能夠恢復,至於民間智庫間的交流,我們本來就非常贊成,我們認為兩岸本來就應該要有多層次、多元、多面向的各種溝通管道。
    賴委員瑞隆:周志懷有一個說法,就是兩岸可以尋求新的共識,也就是九二共識以外的新共識,我不知道這方面主委有沒有思考過,未來其實應該要再找出新的方式去跟中國大陸做友善溝通,找出一條讓雙方未來都可以持續走下去的路,不管是在大的互動關係或是兩岸關係的互動上,我認為這對臺灣才是比較有利的方向。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我們認為溝通對話最重要,但是要怎麼樣打開這扇門?我想陸委會……
  • 賴委員瑞隆
    陸委會要去評估、思考未來的新共識。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各種的可能性我們都會推演,任何的可行性我們也都會來嘗試。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主委能夠率領陸委會優秀的同仁繼續努力,希望能夠讓兩岸關係儘早穩定下來,讓兩岸的互動發展能夠更好。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好的。
    賴委員瑞隆:謝謝主委,謝謝。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謝謝。
  • 主席(林委員麗蟬代)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其實這2天最熱門的議題就是川普跟蔡總統通上電話,請問主委認為這通電話會對中美臺的關係帶來什麼樣的改變?是像報紙上所說的,它會有2種可能,它是有助於我們反制中國,還是會置臺灣於險境?到底是怎麼樣呢?主委,你的看法是什麼?到底這是象徵什麼意義?主委,你是不是可以說一下?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剛才已經有稍微的提了一下,對臺灣來講,我們當然是要追求國家利益,我們認為兩岸關係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也認為我們跟美國的關係很重要,我們的政策設計從來都沒有想過要拉一方來打另外一方,我們希望追求的是良好的臺美關係,也希望兩岸關係能夠走向一個好的方向,我想我們對於這通電話就是用平常心來看待,我們也希望對岸不要過度解讀。
    陳委員怡潔:主委,你剛才不斷的在強調的是,希望對岸能夠用平常心來看待,不要過度解讀,不過從主委你的回應中我們感覺到,這通電話好像是讓我們開心了10分鐘,可是卻間接的把臺灣推向一個險境。你說希望對岸能夠用平常心來看待這件事情,但是我想要請教的是,那我們臺灣自己有沒有用平常心來看待?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要用平常心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政府內部都有做相關的評估,譬如對未來臺美關係的影響、對未來兩岸關係的影響,我們內部都有做相關的評估。
  • 陳委員怡潔
    那我們有沒有用平常心來看待這件事情?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內部當然會有各種相關的沙盤推演,這些我們都已經做了。當然,以現在來講,美國的政策是不是已經有了改變,這個我們還要再觀察一段時間,尤其美國國務卿的人選還沒有出來,通常它的政策……
    陳委員怡潔:主委,你呼籲對岸要以平常心來看待,可是我們臺灣自己卻沒有以平常心來看待。另外,川普在推特上還稱呼蔡英文為臺灣總統,你認為這樣對臺灣到底是加分還是減分?川普上任之後,我們跟他之間的通訊也好、兩國任何的交流也好,他會不會還是稱蔡英文為臺灣總統?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臺美未來的關係,我就不做任何的臆測,因為這要等到美國檢討對臺政策後,我們才會知道。不過,我覺得我們的存在有一個很重要的價值,首先,我們跟美國同樣都享有自由民主的價值;第二個,我們的經濟在全球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我們的半導體供應鏈是非常完整的;第三個就是臺灣的戰略地位,所以我們的存在、我們的籌碼就是我們自己的價值。
    陳委員怡潔:主委,你剛才有談到臺灣在戰略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你也不斷的在談三方的關係,就是中方、臺灣跟美國,那到底川普這樣的作法是在預告中美將要走向新冷戰?還是川普要冒險的在亞洲擾亂一池春水,要把臺灣當作槓桿點,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張主任委員小月:美國的政策我不便發言,因為我們還是要看是由誰來當美國的國務卿,甚至我們還要等誰是助理國務卿或者誰是處理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要等到那個時候,整個政策才會比較明朗。不過針對這2天所發生的事情,我們自己內部和國安會都已經召開會議來做相關的模擬跟因應,所以這個時候來做任何的臆測都是不理想的,不過,政府已經有完整的掌握了,也會做出最適當、最好的處理,我想最重要的還是臺灣自己的利益。
    陳委員怡潔:既然模擬、掌握、沙盤推演你們都做了,那你們有沒有評估過中共後續會不會有任何的打壓動作?還是會有任何的反撲動作?為什麼我會這樣子講?因為兩岸的經貿交流有沒有可能再限縮?當過外交官的主委你也應該知道,我們會不會因為這樣的熱線開心了10分鐘,但邦交國卻可能剎那間完全都沒有了?因為你們都評估了,也沙盤推演了,也講了這麼多,我想應該也有具體的答案了,你認為中國後續會不會有打壓的動作?還是會有反撲的動作?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也在我們的評估當中,就是要看對岸是怎麼樣來反應,不過我們認為,現在的國際情勢都是走向和平、和解跟合作,而不再是過去的冷戰跟針峰相對。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覺得不會有打壓?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是呼籲中國大陸要用平常心來看待,我們認為,其實有很多國際事務是可以用雙贏、三贏各種的方式來解決。
    陳委員怡潔:問題是現在人家不想讓你雙贏跟三贏,你們的沙盤推演應該有假設最壞的立場,請問最壞的狀況是什麼?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相關的狀況我們都有做沙盤推演跟模擬。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他們會不會有反撲的動作,會不會對我國的邦交國、外交也會有所影響?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都有相關的研擬,不過……
  • 陳委員怡潔
    那你們是朝什麼方向去研擬?
    張主任委員小月:政府已經胸有成竹,我們會有好的方式來因應,不過我還是要呼籲中國大陸要用平常心來看待。
    陳委員怡潔:主委,你已經repeat了,你不斷的在兩岸關係議題上跳針,現在又再跳針另外一個。你現在只要回答我的問題,如果我剛剛沒聽錯,對於中共後續可能會有的動作或是反撲,你們都已經做好最完善、最完全的準備了,你剛剛好像有這樣講是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相關的我們都會來因應,事實上520到現在,對岸對我們並沒有善意的作為,這樣的打壓一直都是存在的,但我們還是會不斷的釋出善意。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認為他們會反撲,也會有後續的動作,但是陸委會已經做好最好的準備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從520到現在,這樣的打壓一直都是存在的,所以我們不會掉以輕心,我們會審慎的加以因應。
    陳委員怡潔:如果主委認為你們對於中共後續的打壓跟反撲都已經做好最好的準備了,那我們也期待當他們打壓我們跟反撲我們的時候,陸委會都有拿出相對應的對策。
    接下來是有關海霸王的事件,現在只要被發現是綠色的臺灣企業,就有可能會受到大陸的打壓,所以我想請教一下主委,你們有沒有掌握到還有別的企業受到大陸的打壓?就是除了海霸王之外,還有沒有下一家?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從來都不知道在大陸的臺商有所謂的藍色或綠色,我們所接觸到的大陸臺商都是非常的支持中華民國、非常的認同臺灣、非常的關心兩岸關係,希望……
    陳委員怡潔:對於海霸王所說的他們是under在一中原則下,你是怎麼看的?它好像是特地去跟執政政府做切割,這部分你是怎麼看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臺灣是民主的社會,我們只能說,每一種言論我們都會加以尊重,我們不會特別加以批評,但是我在這邊我要講,國臺辦這樣的發言是非常不恰當的,這是一種粗暴、無禮、拙劣的作為,他們不應該對臺商貼上任何政治的標籤,就我來看,我就沒有看到藍或綠,隨意貼標籤是一種非常不好的作為,這對兩岸的關係也沒有任何的幫助。
    陳委員怡潔:好,你認為國臺辦非常的粗暴、野蠻跟拙劣,那我想請教,在這個過程中,海霸王有跟陸委會求救過嗎?還是今天陸委會有伸出援手?你也說了,如果繼續這個樣子,因為政府本來就應該要保護臺商、協助臺商,而且大陸也不應該用政治意識來檢視臺灣到大陸經商的企業,如果有必要的話,如果大陸用政治來干擾臺商的話,陸委會也會採取必要的措施,到底必要的措施有哪一些?海霸王有跟你們求救過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個案的狀況我個人不是很清楚,我可能要回去問一下我的同仁或是海基會的同事,但是我想要強調的是……
    陳委員怡潔:他們那麼急著跟執政的政府做切割,那你們會拿出來的具體的、必要的措施到底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這個個案我們就不特別的來加以評估,但是……
  • 陳委員怡潔
    是不方便評估還是不好意思評估?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要講的是,臺商在中國大陸為中國大陸創造了很多的經濟發展,其實不是只有賺錢。
    陳委員怡潔:主委,這些你剛才在回答我的問題時我都已經聽過了,我現在問的是必要的措施,就是針對保護臺商的必要措施有哪一些?我要聽到有哪些必要的措施。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些到時候你就會看到,如果我們的籌碼全部掀出來的話……
    陳委員怡潔:現在是我們在請教你,因為與臺商有關,你不能說這個不能說,因為你總是要安定臺商的心。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我們一定會有辦法的。
    陳委員怡潔:對啊!你們不能等到最後事情發生了,才要把東西拿出來,像是給小朋友糖果吃一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當然一定會有辦法的,請委員放心。
    陳委員怡潔:請先讓我了解一下,必要的措施有哪一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如果現在講出來的話……
  • 陳委員怡潔
    大的方向可以說嗎?是不方便說、還是不能說、還是根本就沒有必要的措施?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也不是沒有籌碼,兩岸之間的交往絕對是互利互惠的,不會說都是我們這邊受益,他們那邊受害,這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
    陳委員怡潔:所以主委,你是有籌碼,但是不方便說、不能說?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當然不會沒有籌碼。
    陳委員怡潔:你這樣的說法是不是相對的在恐嚇、挑釁大陸說:有種你就放馬過來,反正我也不是沒有辦法?是不是這個意思?主委,我現在要聽的是,我們不想要讓臺商聽到空話,我們要知道執政的政府要如何保護臺商跟給臺商什麼樣的保障,而不是你今天在這裡喊空話,臺商就要被迫來買單。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臺灣跟中國大陸有簽訂投資保障協定。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現在要問你,你們的政策是什麼?必要的措施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跟對岸本來就有簽訂投資保障協定,對岸現在……
    陳委員怡潔:可是現在這個投資保障協定全部都是空的,臺商被打壓是事實。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們現在沒有照著遊戲規則走,我想這只是反映一個事實,就是讓我們跟中國大陸……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認為這是陸方沒有照著遊戲規則走?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其實這樣會引起更多……
    陳委員怡潔:那你應該要在這裡譴責陸方,因為他們沒有照著遊戲規則走,而是間接的在打壓臺商、沒有保護到臺商,這變成不是你們的錯,主委,這個不是你們的錯,所以你在這個當下應該要站出來跟臺商說,我們是站在你們這邊的,要給他們定心丸,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我們也會支持臺商。
    陳委員怡潔:不要讓我們看到的都是空話,都是一個大餅,我看不到有任何東西來保護我們,我們的保障是在哪裡?對不對?所以主委你在這邊是不是應該要信心喊話一下?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我已經一再的講了,我也呼籲對岸不要給臺商貼任何標籤,因為我就看不到臺商有分什麼藍或綠。最主要我們認為兩岸交流不應該預設任何的政治前提跟條件,設定前提對兩岸關係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陳委員怡潔:主委,我這樣聽下來,我真的聽不出你有什麼樣的措施,你這樣的說法好像也是另類的在恐嚇跟挑釁大陸,好像是說有本事他們就過來,反正我們也是有籌碼在的,但是這樣子的空話,我相信對臺商不是保障,也不是臺商能夠接受的,究竟要如何做到完全的保障臺商,而不是讓臺商只能夠悶著,就像啞巴吃黃蓮一樣,只能夠悶著被打、被迫買單,這不是執政政府應該有的態度。
    接下來我想要請教一下,大陸最高領導人宣示對臺的方針不會因臺灣的新政局而有所改變,那兩岸高層的熱線為什麼依然停擺?譬如你說要以平常心來看待,但卻也不斷在喊,我們都已經斷交37年了,現在中美都已經展開川蔡熱線了,那現在雙張熱線到底有沒有必要?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認為非常有必要,我們也一再地呼籲,我們這邊溝通對話的大門永遠是敞開的,不過委員您也很知道,現在因為對岸設置了一個政治框架跟前提,所以責任不是在這我們這邊。
  • 陳委員潔怡
    在這裡我想要……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會持續地努力。
    陳委員潔怡:我剛剛聽你說大陸都沒有對我們釋出善意,520之後兩岸關係這麼冰凍,其實大陸要全權負責,包括打壓臺商等等,剛剛聽到的都是這樣;那我想請教一下,最近大陸的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所長周志懷提出兩岸新共識的說法,陸委會到底有沒有去研究?而且是怎麼看待的?因為很多人說這有可能是相對釋出善意的說法,那陸委會怎麼看?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想不管是委員也好,或是臺灣的民眾,其實對岸很多學者及民眾也都很關心兩岸議題,我想他釋出這樣的訊息,就是表示……
  • 陳委員潔怡
    所以你覺得是相對釋出善意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表示兩岸關係其實是有可為的,其實只要對岸改變心態跟想法,我想我們這邊都準備好了,溝通協商大門都是開著的。
    陳委員潔怡:你準備好了,但是對方沒有打算要前進,我覺得這也是停止。剛剛我想跟你強調的是,食品安全其實是國內大家非常重視的一個議題,關於海霸王的事情,針對一些新聞資料所顯示的,到底他們的食品安全有沒有問題?這個你瞭解嗎?到底他們在食品安全上有沒有問題?你應該有看……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個我不是很瞭解。
    陳委員潔怡:主委,對於您的高度,我覺得應該要相對去瞭解一下,因為新聞資訊都有,如果今天海霸王是因為食品安全的問題而被稽查,並不是因為政治意識而遭到所謂的脅迫、打壓,那食品安全是沒得討價還價的;如果是這樣,我想請問主委,你願意替海霸王背書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細節我們必須要加以瞭解,但是我們最大的原則……
    陳委員潔怡:如果它今天有食安問題,你願意替它背書嗎?還是一樣的說法是它受政治迫……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如果是因為食安問題,那就另當別論;但是我們要強調的,就是不能夠……
  • 陳委員潔怡
    所以你絕對不會做任何綠色臺灣企業的背書者嘛!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不知道它是怎麼樣的一個企業……
  • 陳委員潔怡
    如果今天有食安問題呢?我們假設問題是說……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認為最主要的應該是從企業本身的經營、從符合相關的法規……
    陳委員潔怡:主委,你講的範圍太大了,我現在只要一個答案,如果今天確定它是有食安問題的一個綠色臺灣企業,您願意替它背書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想食安大家都非常重視……
  • 陳委員潔怡
    願意還是不願意?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如果是食安有問題,我們是不可能背書的,假如是食安的問題,我們是不可能背書的。另外,我想我們不要……
    陳委員潔怡:那我建議你去看一下新聞資料,應該是食安問題有……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不要隨便貼標籤說哪一個臺商就是支持臺獨或者是不支持臺獨,我覺得……
    陳委員潔怡:主委,我現在跟你討論的不是希望說……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個政治的大原則還是非常重要。
    陳委員潔怡:我希望主委不要去模糊,我覺得海霸王這件事情有點把它模糊掉了!基本上,反而是今天陸委會主委跟我們說這都是政治性的打壓、脅迫、很野蠻,但是……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個是張志軍自己……
  • 陳委員潔怡
    明明相關新聞資料都顯示它有可能是有食安問題的。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是張志軍公開講的,不是……
    陳委員潔怡:如果是食安問題,走到哪裡都不應該、都不可能有容許值,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不是我們這樣講,是張志軍公開的一個談話。
    陳委員怡潔:主委,我很高興聽到你說「如果它今天有食安問題,是不容許去替它背書的」,因為食安不應該有容許值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認為食安是非常重要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不能因為有任何的綠色臺灣企業,而造成今天新的執政政府需要來替它背書。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個我贊成。
  • 陳委員怡潔
    我是我們強烈的要求。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不會因為食安的問題。
  •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早,辛苦了!今天大家都在關心蔡英文跟川普的這通電話,我先問一下主委的意見,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是。
  • 李委員俊俋
    美國也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吧!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 李委員俊俋
    兩個主權獨立國家的領導人互通電話很正常吧?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是,特別是如果他剛當選總統,打個電話給他,禮貌性地恭賀一下,這也很正常,是禮貌性的而已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就像如果有國民黨委員今天娶媳婦,我也會打電話給他恭喜啊!這就是平常禮貌性的往來嘛!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我們再看大家從這通電話以後,開始在討論這會不會對美中臺的關係產生影響,其實我剛剛聽到主委的意見,認為應該是用平常心來處理嘛!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是的,美臺不會因為這個關係就有大幅度的進展嘛!還是要依照程序、制度,特別是依照未來川普的人事、川普的政策來慢慢地進展,沒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還需要來觀察,是的。
    李委員俊俋:還需要觀察,那美中也一樣嘛!對不對?那中國跟臺灣也一樣嘛!我們還是要依照正常的程序來處理彼此兩岸關係的發展嘛!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李委員俊俋:所以對這通電話有太多的解讀,其實都沒有必要,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是的,所以也不能因為這樣而說「啊!我就要對你產生報復或是怎麼樣」,這其實都是小鼻子、小眼睛的作法,沒有錯吧?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李委員俊俋:好,沒有錯,所以這個非常正常,就是國際間、國跟國之間的領袖互相打電話、互相恭喜的一個禮貌嘛!對不對?就像蔡英文總統今年年初當選的時候,美國也有透過管道來恭喜啊!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的,有。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個是禮貌性往來,是國際常見的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李委員俊俋:沒有必要因為這樣對美中、美臺或是中臺之間的關係,產生任何不必要的期待或不必要的打壓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更重要的是,臺灣不能有人說「啊!因為這樣,所以我們以後都不要跟美國往來、不要跟日本往來」,應該是這樣吧?我們應該依平常心、照著原來的制度走,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而且臺美關係非常重要,一定會加強來往。
    李委員俊俋:對,而且更重要的是,剛剛陳怡潔委員提到如果是食品安全的問題,就以食品安全的問題來處理啊!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
    李委員俊俋:如果是無聊地打壓臺商,不管是藍或綠,只要打壓,我們就應該站出來捍衛臺商的權益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要依照所謂的兩岸貿易協定,沒有錯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投保……
  • 李委員俊俋
    那現在沒有依照貿易協定的是誰?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岸。
    李委員俊俋:那就非常清楚,所以這個其實也沒有太多可以討論的。
    其實今天我要談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有關現在陸委會、移民署及國安局的聯審機制,我們來看這個聯審機制的問題,其實它的法律依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包括相關的事務必須提出申請,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李委員俊俋:我想主委非常清楚,我們最近發生37位退將到中國去的事情,總共有63顆星星,這件事你知道吧?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知道。
  • 李委員俊俋
    這些退將為什麼沒有經過聯審?為什麼?
  • 張主任委員小月
    他們可能已經過了……
    李委員俊俋:有一部分是超過了3年的期限,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有一部分其實還有經過聯審的制度,事實上是規定退職未滿3年的人員必須受到限制,已經超過3年的就沒有這樣的限制,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但是其中也有提到國防、外交、科技、情治等涉及國家機密的業務,事實上雖然超過3年或甚至超過6年,還是有可能涉及國家機密的業務,有可能嘛!所以這個部分是我們討論的一個空間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李委員俊俋:另外一部分是大陸地區的人來這邊觀光,我們也有一個許可辦法,沒有錯吧!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有的。
    李委員俊俋:根據許可辦法第十六條第3點,請問現在中共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關任職人士可不可以來台?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要經過聯審機制。
    李委員俊俋:要經過聯審會同意嘛!我們來看這張照片,這個照片是「歡迎統戰部XXX到臺灣來訪問」,請問這個統戰部的人來有沒有經過聯審會的同意?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部分我可以請我們蔡處長說明。
    李委員俊俋:好,請處長說明到底有沒有?
  • 主席
    請陸委會法政處蔡處長說明。
  • 蔡處長志儒
    主席、各位委員。這應該是有經過內政部的聯審會。
    李委員俊俋:有經過聯審會同意?我們回到剛剛上一張的圖片,其中不是規定現在中共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關任職的都不可以嗎?為什麼統戰部的可以來?
    蔡處長志儒:這邊的規定是「得不予許可」,還是要看個案。
    李委員俊俋:得不予許可?所以你們聯審會還是許可了嘛!你們認為他雖然是統戰部的,但是在聯審會還是許可了嘛!沒有錯吧?
    所以我再請教主委,我現在有4種樣態,請主委判斷一下。第1種樣態就是經過聯審會的核准,把行程報給聯審會,結果聯審會同意了,但是他臨時不去了、臨時不見了,這個是在高雄發生的所謂中國踩線團的問題,這是第1種樣態。第2種樣態是,這個行程沒有在原先提報的範圍內,聯審會沒有審查到,結果他沒有去佛光山,而是跑去國民黨的高雄市黨部,這個聯審會沒有准他,他卻跑去了。第3種樣態就是,利用來臺灣的期間,沒有報行程,然後在吃飯的時間找我們的政府官員去談事情;請問主委,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不是規定得非常清楚,任何政府官員跟中國談判,必須有陸委會的授權,沒有錯吧!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李委員俊俋:那沒有陸委會的授權,這個人要怎麼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不能夠進行談判或者簽署協議,只有經過授權才可以。
    李委員俊俋:他不能簽署協議,也不能做任何交代嘛!但是過去陳保基就去啦!過去陳保基在那個場合講什麼?講農業的進口啊!這個就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啦!接續剛剛的問題,第4個樣態是什麼?中國的留學生來,他如果要參加研討會,照理說要用「專業交流人士」的名義,結果他用什麼呢?他用自由行的方式來。這當然沒有經過聯審會,他本來就可以來,但是我要請教主委的是,前3項是不是聯審會都審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而且如果他沒有按照行程來走,之後我們會提出……
  • 李委員俊俋
    罰款或是處理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會提出要求。
    李委員俊俋:好,這就是我要問的問題。所以其實我們聯審會的機制有2個部分,第1個是臺灣地區人民到中國去,這個有的部分、有的人士要經過審查對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這是第九條的規定。第2個是中國的特定人士來臺灣,這個也要經過審查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李委員俊俋:所以去也要審查、來也要審查,這都有嘛!根據你們的統計,去年大陸地區黨政人士以開會理由來臺灣的有3萬1,187人,而經過聯審會實際審查的大陸黨政重要人士有200個。我現在要問的問題是,你們有一個許可辦法,許可辦法規定「經主管機關會同國安局、法務部及陸委會」,這裡指的主管機關是哪裡?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內政部。
  • 李委員俊俋
    其實是內政部移民署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 李委員俊俋
    法務部、國安局及陸委會有一個聯審機制嘛!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李委員俊俋:包括從我們去及他們進來的,都需要經過這個聯審機制,這都有法律依據的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要經過聯審。
    李委員俊俋:所以問題來了,這個聯審機制的依據是依照這兩個規定來的,而聯審機制的召集機關是內政部移民署,我現在要問的問題是:如果這個聯審機制作了決議,說他們可以照這樣的行程來、也可以照這樣的行程去,結果到時候他們都沒有照行程去走,或者是走了以後統統沒有詳細的審查,請問聯審會怎麼處理?
    張主任委員小月:如果沒有照行程走,內政部移民署會去糾正他們。
  • 李委員俊俋
    你們有罰款過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詳細的狀況……
    李委員俊俋:請把近2年來有關違背原先申請行程而被罰款的資料提供給我們內政委員會,好不好?
    蔡處長志儒:向委員報告,大陸人士進來以後,如果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目前沒有處罰鍰的規定。
  • 李委員俊俋
    目前沒有處罰規定嘛!對不對?所以……
    蔡處長志儒:不是沒有處罰規定,而是……
    李委員俊俋:所以我如果告訴你說我要去佛光山,審查也通過了,我說我要到佛光山參觀旅遊,結果後來跑去國民黨市黨部,這個算不算違反規定?這有沒有許可?
    蔡處長志儒:這就是從事跟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相關處理規定是:第1個,他如果還在臺的話,就可以把他強制出境;第2個就是說……
    李委員俊俋:如果還在臺可以強制他出境,如果沒有就是以後可以不准他來嘛!
  • 蔡處長志儒
    對。
    李委員俊俋:但是你們現在到底有沒有這樣做?處長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現在要問的問題就是這個。我們的聯審機制到底是不是形同虛設?就是「不要緊啦、隨便啦!反正形式上有審查就好了」?所以這個問題在哪裡?真正的問題是有關這個聯審機制應該做什麼樣的處罰、應該怎麼做?這個聯審機制應該要有一個明確的設置要點;第2個,這個審查機制到底怎麼落實?如果違規的話要怎麼處理?不是像處長說的,如果他還在臺灣就把他驅逐出境;如果已經離開了,那以後就不准他來。根本沒這回事,你們聯審機制就隨隨便便統統開放啦!這個就是真正的問題。第3個,要釐清責任的歸屬,現在聯審機制是一個合議制,而且由不同的機關來處理,那到底誰該負責任?最後根本沒有人負責任!
    所以我在這裡要求主委,陸委會是有關兩岸事務的主管機關,你們應該針對聯審機制規定一個明確的設置要點,然後要有明確的審查機制,並且釐清責任歸屬,這樣才能真正落實所謂的聯審審查機制。請問陸委會,可不可以這樣做?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謝謝委員對於這個議題的關心,我想我們確實必須落實相關的聯審規定。
    李委員俊俋:因為你們沒有落實的話就形同虛設,愛來就來、愛去就去,要找陳保基來就找陳保基來,如果沒有找到陳保基,就到高雄市黨部找他,這樣我覺得太離譜了,這完全失去原來設立聯審機制就是有涉及國家安全問題考量的原意,連統戰部的人都大而皇之地來這裡!其實那張照片是在我們嘉義拍的,當時竟還找我去,我說:「莫名奇妙,我跟你統戰部吃飯幹什麼?」
    今天我要告訴主委,剛剛這個部分請你們回去研究。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好的。
    李委員俊俋:今天是有關預算的解凍,我還是要提這個問題,其實你們今年的預算大致上有成長,我真正要關心的是你們的委辦費用,你們的委辦費用其實在我們內政委員會關心了好幾年,對於委辦費用我們委員最沒辦法接受的,就是裡面有很多都是「密不錄由」,什麼叫「密不錄由」?請解釋一下。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接受委託的這些專家學者為了研究的方便,不希望他們的身分曝光,不過私底下我很願意把相關的……
    李委員俊俋:其實應該這樣講,如果是兩岸情勢的分析或研討,這其實沒有什麼「密不錄由」啦!如果是未來的走向、未來我們要做的方式,這個才有「密不錄由」的理由,現在更重要的是國會的監督,我們每年編給你們這麼多預算,我們應該可以監督得到,但是你們密不錄由的比率其實還是在繼續成長,這個是我們國會議員認為你們必須跟我們說明清楚的!如果有太多「密不錄由」的東西,我老實講,這個預算我們很難無條件地給,所以這個部分希望陸委會在審查的時候,能夠提供給我們內政委員會相關資料,我們可以用秘密會議或是其他方式,在委員會看清楚就好,那也沒有必要把太多東西都訂為「密不錄由」,請陸委會特別注意這件事情,謝謝。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37年來,美國總統當選人竟可以跟我們的總統通上電話,這在全世界其實已經造成一定程度的震撼,剛才看到我們委員質詢時叫我們用平常心看待,我常常在這裡看到陸委會跟民進黨委員一直在「往內互打」,或者是在這裡跳針地回答,其實我期期以為不可。我在這裡要提的是,沒有任何一個人在我們臺灣這塊土地不會說我們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想這是一個非常輕而易舉的問題而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有關美國總統跟蔡英文總統打電話的這件事,剛才李委員說要用平常心看待,如果我們要用平常心看待的話,我想請問主委,你們為什麼要開國安會議?你們在什麼時間點開了幾次的國安會議,能不能讓我們知道?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心,我想的確這通電話……
    黃委員昭順:你什麼時候開的國安會議?你不要迴避問題、重複一直跳針,請你就告訴我們,什麼時間開了國安會議?開了幾次國安會議?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想這是屬於我們自己內部的一些事情……
  • 黃委員昭順
    我想這絕對不是內部的問題……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應該是我們本來……
    黃委員昭順:這是我們整個國家非常關心的問題,什麼時間開國安會議?請告訴我,這不是秘密。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最重要的就是我們對於相關的狀況都有很好的掌握……
  • 黃委員昭順
    什麼時間開的國安會議?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當然週末我們也沒有閒著……
  • 黃委員昭順
    你們什麼時間開的國安會議?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的意思就是說這種會議可以有好幾種方式,譬如說人員直接在現場,另外透過我們的保密電話……
  • 黃委員昭順
    有多少人員在現場?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想我們隨時都……
    黃委員昭順:主委,有多少人員在現場?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想這種都是隨時就相關的狀況,我們隨時……
    黃委員昭順:所以主委,我想今天……
    張主任委員小月:都會溝通、會連繫,我們都隨時掌握到最新的狀況。
    黃委員昭順:你一直在迴避我的問題!主委,你一直在迴避我的問題!
    張主任委員小月:請委員放心,我們對於兩岸關係……
    黃委員昭順:剛才我就已經講過,你們就一直跳針、跳針、再跳針,然後就一直「往內互打」!
    我想這無助於整個國際情勢上面對我們國家的幫助。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知道委員對這件事情很重視,大家也都很重視。
    黃委員昭順:我把幾個問題在這裡提出來,很多媒體都有報導,包括CNN就講了,它指出這會不會中美之間的問題再引爆到我們臺灣來?我覺得這個部分是我們非常關心的,包括今天早上川普的副總統當選人已經出來講話,他說這可能是一個禮貌性的電話;但是他講完話後,川普馬上又講,他說中國亂搞也沒有先問過美國,他就提到了幾件事,包括美國進口的貨物被課重稅,或者是南海蓋一堆軍事設施的時候也沒有問過美國。
    本席今天要講的是,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我們這個國家能不能承擔得起他們兩邊對打結果犧牲了我們?這是全世界都很關心的,國內的每一個人民也一樣,如果僅止於是為了一通電話,我想我們當然很高興讓臺灣浮出水面、讓全世界看到臺灣,但是我們想知道的是,我們可能必須要付出多少代價?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各種評論都有,有的人覺得很正面,有的人覺得很負面,這個其實都是在……
    黃委員昭順:所以在國安會議的討論過程當中,是很正面或是很負面?
    張主任委員小月:相關的狀況我們都有加以沙盤推演,可是我想強調一點就是,我們珍惜臺灣跟美國的雙邊關係,我們也非常重視……
    黃委員昭順:我們當然珍惜,我們不僅是要珍惜雙邊的關係,我們更要珍惜兩岸能夠進一步,我想從你上任一直到現在……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完全贊成。
  • 黃委員昭順
    都是冰點、都是冰點。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完全贊成委員講的話。
  • 黃委員昭順
    所以你把責任全部都推掉也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其實兩岸的關係是非常的重要。
    黃委員昭順:我們真的是進入冰點,所以有人講在亞太局勢當中,川普會不會是麻煩的製造者、會不會是一隻黑天鵝?大家都在看,那我們自己怎麼樣莊敬自強,能夠在美日以及對岸的關係當中,取得我們國家的最優勢,這才是我們想要的。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贊成。
  • 黃委員昭順
    我們想要的是這個。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贊成委員的說法,的確就是說我們……
    黃委員昭順:你不能再在那裡對每一個都講你贊成、你對,這個也對、那個也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就是說我們是從臺灣的……
    黃委員昭順:你都沒有主張、沒有回答,我想我們要的不是這個東西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從我們的角度、從我們的利益出發,我們知道美國跟中國大陸他們一定要保持一定程度的連絡,但是我們更重視的是美國跟臺灣關係的加強,我們也非常重視臺灣跟中國大陸……
    黃委員昭順:我想美國跟臺灣關係的加強,當然是必須要做的。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兩岸關係一定要改善。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在這裡一直跳針好不好?拜託主委!我的時間被你跳完,跳得我都有一點緊張了!我想我們必須要非常嚴肅地面對,因為我們也不怕美國、我們也不怕對岸,我們必須要在這兩邊當中取得我們國家自己的優勢。今天早上我看到海霸王這張聲明的時候,其實我非常難過,內心五味雜陳,我要講的是,這是當時蔡英文總統在台上講的話,我把它念一次給你聽,跟今天海霸王集國的聲明有一點出入,她說:「很高興在海霸王跟大家聚會,不瞞各位說,這是我家的產業啦!」,這是蔡英文總統當時的發言。對照今天海霸王集團的聲明,其實她在作切割。看到這一段切割,其實我有一點難過。如果就像張志軍所講的,他說如果「在這邊賺錢,然後你們回去就搞臺獨」,他就怎麼樣、怎麼樣,我們也不是被恐嚇長大的,但是看到非常親綠而且是蔡英文家族很有關係的一個企業,都在這裡作切割,它甚至說「堅定支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和平雙贏的心志從未動搖」,這對我們來講是何其大的一個打擊啊!主委,你認同我的講法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不想給海霸王區分到底它的政治立場是如何,因為臺灣是自由民主的社會,我們不要隨便給任何一個企業貼標籤……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沒有對它貼標籤,這是蔡英文總統當時在電視上所講的話,我把它節錄下來。大家都知道海霸王跟蔡英文總統的關係何其深厚,我只是把他講的話節錄下來。今天我要凸顯一件事,跟國家政府有相當關係的企業,連他們都面臨選邊站的抉擇,而且他們選擇的結果讓我覺得心痛,我們從來不認為在國內會有這種主張,裡面是寫堅定支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對國內來講是多麼大的一個打擊!臺灣2,300萬人民一定不會同意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對兩岸政策而言是非常嚴重的打擊。這件事是否為巧合,我很難想像它可以跳脫出來,如果是因為那個電話而有這樣子的一個聲明,我覺得這很不應該。在國安會議當中,對於對岸的臺商要給予什麼樣的協助,你們考慮過了沒有?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臺商的協助很重要,這是陸委會的工作……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再重複我說的話了,好嗎?我已經有點受不了了。你們有什麼具體的辦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之間有投資保障協定,我們會透過各種相關的方式……
    黃委員昭順:大家都知道,你剛才也跳針般講了很多次。現在就是沒有辦法突破,你能不能告訴我們,在沒有辦法突破的情形下,你們要怎麼做?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關係需要有耐心,而且還要雙方……
    黃委員昭順:喔!還要有耐心,就像我現在接受你一直跳針地回答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雙方溝通需要務實、理性……
    黃委員昭順:務實、理性?今天你大概講了一百次。我不太能夠接受主委這樣的回答,如果要這樣子回答,隨便叫個小朋友來都可以回答!
    再來,今年外交部改變網頁內容,針對中國大陸阻撓我國進入國際空間的事例,列了大概有12項。就這個網頁的設置,陸委會跟外交部當時有做過討論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外交部只是做一個事實的陳述,我們完全同意,沒有任何不同的意見。
  • 黃委員昭順
    你們有跟他們做過任何的討論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沒有任何反對的意見……
  • 黃委員昭順
    你們有一起討論過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尤其我們認為,中國大陸應該要理解我們民眾對於參與國際組織、國際社會的一個期待。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我現在問的是,他們要做這個網頁的時候,有沒有跟陸委會這邊的任何官員做過任何的討論?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認為這個事情,外交部本於權責就可以這樣子做。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我再重複一次問題,陸委會現在坐在這裡的官員,有任何一位曾跟外交部那邊一起坐下來討論過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想外交部本於權責做這樣的一個事情……
  • 黃委員昭順
    你們有一起討論過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並沒有任何不恰當的地方,當然我們希望中國大陸對我們的打壓將來會愈來愈少。
  • 黃委員昭順
    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陸委會有沒有參加這個討論?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希望中國大陸對我們的打壓未來愈少愈好。
    黃委員昭順:請你不要再跳針了,可以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不認為……
    黃委員昭順:請你不要再跳針了,可以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不認為中國……
    黃委員昭順:我現在講的是,就這個案子,當時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有沒有跟陸委會的任何一個官員一起坐下來討論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外交部是本於權責來處理這一件事情……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們沒有參加,是不是?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表示尊重。
  • 黃委員昭順
    你們有沒有參加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外交部本於權責的事情,我們表示尊重。
    黃委員昭順:主席,請你停止計時,他一直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陸委會有沒有任何一位官員……
  • 主席
    請主委回答。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沒有。
  • 黃委員昭順
    沒有任何一位官員去參加他們的會議?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沒有。
    黃委員昭順:主席要把時間加還給我,因為剛才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占用我的一大堆時間,沒有這種事情!
    當然我們不同意對岸在國際事務上對我國的打壓,我們都不願意看到這件事,但是如果我們僅止於訴諸網頁,這樣做有幫助嗎?還要不要更進一步用任何的方式,讓對岸有壓力?你能不能告訴我,你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處理?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公諸於世就是讓大家知道中國大陸對我們的打壓是無所不在的。
    黃委員昭順:所以在外交部做完這件事之後,陸委會沒有任何動作、也沒有任何方法?因為外交部都已經做了,我們已經把它提到國際上去,陸委會這邊沒有任何動作以對這件事做任何的支援?
    張主任委員小月:陸委會一再地公開強調,臺灣的民眾……
    黃委員昭順:所有公開強調的論述我都聽過了,你有沒有任何具體的方法可以做?臺灣人民都在等,你不要每天在這裡跳針,我真的是受不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請委員給我們指教,謝謝。
    黃委員昭順:我可以給你指教,我也可以有耐性地來……
    張主任委員小月:委員一定有更好的方法,我們也歡迎委員給我們指教,謝謝。
  • 黃委員昭順
    但是臺灣人民沒有耐性!
  • 主席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聽黃委員在質詢,我的感觸也非常多,蔡總統跟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的一通電話怎麼會引起這麼的風波!我相信全國的民眾都很清楚,有兩種情緒,簡單來講,為什麼昨天全世界的輿論都在討論蔡總統跟川普的這通電話?第一個,就是覺得很震撼嘛!站在國內同胞的立場,中國長期打壓臺灣,美國又長期扮演穩定臺海關係的重大助力之角色,那當然蔡英文總統跟川普的一通電話就會引起大家的討論啊!所以國內同胞的第一個想法就是:「不錯耶!好像關係大有進展、有突破。」,這樣想合理嘛!第二個,大家馬上又會想到的是,這個野蠻、不理性的中國到底會做出怎麼樣的一個反應,這其實也很合理,所以在黃委員剛剛的質詢裡面,我可以感受得到。
    可是,最悲哀的是什麼?當中國那麼蠻橫、似乎要施展報復的時候,國民黨的委員卻是這樣子,這就讓我非常失望了。張主委一直在講,這一、兩天中國的言行、舉措粗魯、粗暴,我認為這是一個有擔當的陸委會主委的講法,反而是國會議員奈何不了中國,卻對我們自己的主管機關大肆抨擊,這才是讓我感到失望的!
    但是,我也要請教主委,對於蔡英文總統跟川普的這通電話,中國那邊「見笑轉受氣」是非常有可能的,你看對岸的黨媒,就是環球時報在3日下午就立即在網站刊出社評警告臺灣當局,指出就任何出格之舉,中國大陸有能力予以懲罰。好像是任何打破現狀的一個舉措,他們都說我們要付出代價。大家實在是不知道中國的腦袋瓜在想些什麼!習近平跟馬英九兩個人可以進行馬習會、中國的高幹跟國民黨的高官之間好像大家都很親密,但全世界都不能講話?蔡總統打一通電話跟川普對上了,他們不知道在生氣什麼,讓大家覺得他們用不合理的方式對待臺灣!主委,說句實在話,對此我們確實要做防範。
    黃委員剛才提到海霸王,我看那個電視台刊出蔡總統受訪的畫面,講了那些話,其實那不是受訪,是當場在講,那個場合我剛好在旁邊。蔡總統是在講海霸王也沒有錯,說場所是他們的,被海霸王租去了,底下還講了一句,說任何人到這邊來都沒有辦法打折啦!就少了這麼一句話,每一個人都一直在講前面的,都沒有講後面的部分,無聊!像晶華酒店前面的噴水池,本來就是他們的。我反而會覺得,國會議員本身有其焦慮,問題是,我要指出來,今天海霸王這樣的一個聲明確實是讓人感到憂心,海霸王這樣的企業,你要說他們是偏綠,笑死人!我也不認為他們偏綠啦!生意人就是生意人,有什麼藍綠之分,他們賺錢就好了,什麼偏綠!他們談到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信念,並為促進兩岸經濟合作發展而努力。這句話在國民黨的立委聽起來,哪有什麼好生氣的!你們現在的黨主席洪秀柱就是主張兩岸同屬一中啊!所以國民黨本身才是在誤黨。
    所以我反而覺得,主委,就這個議題,在國內本來就會有兩極的看法,除非對於中國那樣的不理性,我們就跟他們蠻幹,不可能!委屈求全我們知道,你說要跟他們「唱注」,這樣又怪怪的。我知道你窮盡一切思考就是在找突破之道,兩岸很為難,在中國跟美國之間,就我們的立場,確實要考驗我們的智慧。
    但面對這麼多問題,就陸委會跟海基會,很多事情我也必須要拿出來談一下,兩岸之間在冷凍期,總是會有人在那邊穿梭,你聽過中華救助總會嗎?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請我們的同仁來回答,好不好?
  • 莊委員瑞雄
    好。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請文教處回答。
    莊委員瑞雄:處長,你知道中華救助總會嘛?
  • 主席
    請陸委會文教處華處長說明。
  • 華處長士傑
    主席、各位委員。是。
  • 莊委員瑞雄
    理事長是誰?
  • 華處長士傑
    現在是張正中。
    莊委員瑞雄:你知道他是誰嗎?我跟你介紹,他以前是國民黨臺中市黨部主委、臺北市黨部副主委。那些都沒關係,是哪一黨的都沒有關係,裡面的成員、常務理監事都是哪些人,你知道嗎?你自己去看一下,你聽過簡漢生嘛?
  • 華處長士傑
    是。
  • 莊委員瑞雄
    你聽過許歷農嘛?
  • 華處長士傑
    是。
    莊委員瑞雄:你聽過高銘輝嘛?你自己去看一下這些名單。這樣的一個組織來跟你們申請經費的時候,你們也要注意一下。中華救助總會從民國64年到現在,在信義區就占了19塊土地、無償使用,你知道市價是多少嗎?77億元。光每一年的經營事業收入就高達2億多元,所以國產署跟他們追討5年租金,討價還價後,就1億6,000萬元到現在只繳了3,000萬元。黨產會現在就說他們是中國國民黨的外圍組織,正準備要沒收,陸委會還繼續補助他們,海基會在報告裡面還寫得很高興、補助他們錢,這樣對嗎?像話嗎?要檢討。
    華處長士傑:是,我們會檢討。
  • 莊委員瑞雄
    真的要檢討。
    另外,之所以會成立海基會,當年陸委會委託他們執行公權力。
    張副董事長,其實你們叫做白手套,對吧?說實話你們就是白手套,從成立到現在你們本來就是要當白手套。
    兩岸關係有它很特殊之處,可是除了陸委會補助他們去中國的一些活動以外,現在很多活動是不是由於你們本身推展不了,所以就必須透過外包的方式?這個也都合理。可是我看了一下,你們補助中國港澳之友協會,他們成立到現在我看也只換過一個會長,主委,這個要檢討,你知不知道?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好的。
    莊委員瑞雄:政府的任何補助,你說補助這個協會去辦活動,事後也要去考核,以了解你們補助該活動的成果為何,如果到最後是補助到人家的人事費用,那就誇張了!每年都補助100萬元以上,像人事費、內部場地費、行政管理費,這種資本支出的經費政府部門沒有在補助的!可是我看了一下,你們怎麼會連續十幾年一直在補助,而且所辦的都是一些招待、論壇的活動,要辦什麼活動,如果成功的話,我們倒沒意見,可是相同的成員怎麼又弄了一個中華領袖菁英交流協會,繼續又來申請?這也好奇怪。真的要檢討啦!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來檢討。
    莊委員瑞雄:我認為這個要檢討啦!今天處理解凍案,像這個部分我就非常有意見,該給的預算執政團隊一定會支持,但像這種的就要唸你們一下了,我告訴你們就是要叫你們檢討,很讓人生氣啊!這是公帑,要花得有道理,讓人民可以接受。比如中國港澳之友協會的業務費,今年你們又增加了,我的看法是,像這種的就不能解凍啦!之前馬政府因為對岸的打壓,連個雨傘節的活動也不敢去聲援,所以我反而覺得這是綁手綁腳,你們增加這些經費,說不清楚的話,要叫我放行,我都覺得很為難。
    張主任委員小月:跟委員簡要報告一下,我們很重視跟香港、澳門的關係,因為要找對臺灣事務很了解的民間社團也不多,所以過去這麼多年都有補助。不過,委員有這樣的關切,我們會再來檢討、調整。
    莊委員瑞雄:我也不能跟你們說可以去用別的名目,不能這樣講,錢本來就要花在刀口上,但還是要遵守我們的一些規定,港澳那邊當然較特殊,但就內部的事情,從我過去當臺北市議員到現在,很難去想像,補助組織辦活動、委託他們做什麼,至於他們請多少人,像人事費用這類的資本支出,甚至別的單位裡面要予以明文禁止,比如搞文化的就有很多組織……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部分我們會加以檢討。
    莊委員瑞雄:主委,一定要去做個檢討,甚至那種太過於明顯的部分,我剛剛談到的,像許歷農先生、簡漢生先生這些,他們在辦活動,你們又補助他們去中國的經費,確實讓人感覺很不舒服,你們今天寫在報告上面,那是別人不在,別人會認為你們是跟他們挑釁,你知不知道?像這樣的一個活動,你們大剌剌地寫在上面,我認為連補助都不應該,要檢討,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會通盤檢討,謝謝。
  • 主席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楊委員鎮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在內政委員會是最紅的,光坐在那裡,就被點名十幾次,我最喜歡在莊委員發言之後發言,心情不知有多好!
    請教主委,剛才大家都很關心蔡總統和川普通電話的事情,你也一直多次強調,這是一個正常的問候,不必要有過多的解讀;但是事情很顯然,包含剛才莊大委員,還有許多民進黨的好朋友們,甚至某報紙在昨天和今天都以數十篇文章這麼多篇幅的報導肯定這個突破,同時要我們觀察後續可能對美中台關係產生的變化。請問主委,這是您過度樂觀或過度單純?還是剛才這些委員們,或報紙上這些專家們長篇累牘的猜測報導都純屬不必要,這個情形究竟是如何?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台美斷交37年來首度我們的總統和他們的總統當選人直接通話,所以會引起國際媒體和國內相當的關注;而我剛才已經一再強調,我們覺得台灣和美國、台灣和對岸的關係都很重要……
    楊委員鎮浯:對於主委剛才說的這些,我都知道,我是問你,你一直要大家不要過度解讀,這只是一通電話;但是似乎所有民進黨的好朋友們,還有報紙的長篇累牘,甚至全台灣社會的觀點好像都和你不一樣;只有你一個人說不要刻意解讀,我們究竟是要聽你說的,還是要聽大量民意的社會觀感?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想因為這是第一次發聲,所以各界都很關注,至於未來會有何種影響……
    楊委員鎮浯:但是這個關注包含某報紙還指出這是美中關係的大突破,會帶動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從此不會再有既有框架等等。總統府發言人也說,過去我們都被馴化了,才會在看到這樣的事情時,感到很訝異!這個發言人真是還未被馴化,才會如此牙尖嘴利,我想總統府的發言人在發言時,仍然必須注意高度和用辭。
    我特別認同主委剛才說的,國際關係之間存有很多「鋩鋩角角」,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說,有些事情就算高興,也不要敲鑼打鼓。我認同主委的態度,但是我們還要觀察後續許多要因應的地方,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楊委員鎮浯:所以不要逞口舌之快,也不要利用外圍的媒體一直放話,好像要鼓舞民心士氣,這些都屬不必要。像是主委這樣穩穩的,不管大家如何詢問,都指出不要過度解讀,我反而認為這是在這件事情上的最好態度。
    再者,請問你覺得這樣算不算破壞現狀?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您說的破壞現狀是指……
    楊委員鎮浯:川普稱蔡總統為台灣總統,這讓大家士氣大振,你覺得這算不算破壞現狀?
    張主任委員小月:總統是民選的,我們當然認為他是中華民國的總統……
    楊委員鎮浯:我沒有說他這樣的稱呼不對,只是問你,你覺不覺得他這樣是破壞現狀?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沒有覺得有任何現狀被破壞,不過,未來……
    楊委員鎮浯:沒有關係,對於川普稱呼我們總統為台灣總統一事,我並非要彰貶他這個稱呼好或不好,只是就你的觀點,並不覺得這有任何破壞現狀之虞,對不對?
    剛才我聽到陳怡潔委員提到,大陸會有許多後續動作,他們表示有足夠的能力、充分的信心遏止任何形式的台獨等等。之後你告訴他,你都準備好了,只是不能說。這讓我回想到上個會期本席有一次質詢你時,你告訴我,你們已經準備好了,請大家拭目以待。但是本席真的要告訴你,我擦到眼睛都快脫窗,還待不出什麼,時間經過已經快要半年,我拭目以待待到兩岸真是像新政府一開始揭櫫的「維持現狀」,都沒有改變。主委,雖然有些事情不能說,但是這個拭目以待到底有沒有一點盼頭?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是比較審慎樂觀的,對於兩岸關係,我們有自己的堅持,可是也有相當的彈性,亦即主張隨時都要溝通對話。
    楊委員鎮浯:你要大家拭目以待,又告訴大家,你們已經模擬好全部劇本,但是我們還待不出什麼。你知道這讓我回想到誰嗎?當然我無意對這位先生不敬,只是要舉例說明。你記得張國政嗎?當初他說要買復興,也說他的資金都準備好了,人才都準備好了,但是就是不告訴我們。你不覺得這二個場景很像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其實兩岸關係需要……
    楊委員鎮浯:最後,搞得大家一頭霧水。沒有關係,本席期待你們真的準備好了,但是不要讓我們看到要用到那些劇本的一天。
    另外,今天也有很多委員關心海霸王這件事情。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楊委員鎮浯:對於海霸王綠不綠,要發出何種聲明,我還是回到那一句話,我們不用過度解讀。請教主委,假設現在有一個陸資企業合法到台灣經營,同時對台灣的GDP做出貢獻,他們的經營也完全守法,結果他們天天高唱統一,你歡不歡迎他們?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覺得國內的各種言論都有……
    楊委員鎮浯:我要問你,請你簡單告訴我,假如有一個陸資企業來台灣經營,他們一切合法,也對台灣的經濟發展、GDP做出貢獻,但是滿口都是統一,你歡不歡迎他們?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台灣的未來是由2,300萬的民眾決定……
    楊委員鎮浯:對,但是陸委會歡不歡迎這樣的作為和言論?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是自由民主的社會,對於各種言論……
    楊委員鎮浯:所以如果他們要這樣做,我們是不反對的,會尊重他們。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可能要視相關的法規規定,對於對岸……
    楊委員鎮浯:照目前的法規,我們有沒有禁止這樣的言論,你知不知道?陸委會有哪一位同仁可以解答,現行法規有沒有禁止這樣的言論?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因為您說的是一種假設性的狀況……
    楊委員鎮浯:我們不要說這是假設性的情況,這樣好了,我們不談企業,你剛才也抨擊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指他不應該說出不歡迎有其他特定政治傾向的台商到大陸。我贊同你的講法,他不能說這種話。反之,我們要不要說不歡迎有政治傾向的陸資企業到台灣?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希望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
    楊委員鎮浯:我們歡不歡迎有政治傾向的陸資企業到台灣?陸委會對此的態度如何?總不能連一個態度都沒有,你今天不回答,說不定明天就有陸資企業在這裡宣稱主張統一,這樣的話,你們要怎麼辦?
    張主任委員小月:大陸企業在台灣有一定的規範必須遵循,而且……
    楊委員鎮浯:就我所知,如果他們在這裡發表類似言論,涉及政治,我們是不歡迎的、是禁止的,對不對?沒有錯吧!因此,這就很好笑!陸資企業經過合法申請,獲得允許,之後到台灣,而且對台灣的經濟、GDP作出貢獻,但是如果他們提出統一,我們便要趕他們回去,因為我們不歡迎他們這樣作為;反之,當張志軍說,反對台灣的企業到大陸講台獨,你們卻說要制止他,認為張志軍這樣是粗暴無理又蠻橫,如此會不會雙重標準?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的立場是不要貼政治標籤,不要用政治條件……
    楊委員鎮浯:主委,我們台灣大聲說,即使大陸企業來台合法經營,他們就是不能說這些言論,但是當張志軍不希望我們的企業到大陸說這些言論時,我們便罵他手段粗糙、拙劣,這樣好嗎?我覺得應該要如同你所說,商業歸商業,陸委會不要在這種事情上摻和,好不好?因為這樣繼續摻和對陸委會不是好事,你們應該把心思放在創造好的、穩定的環境,讓企業朋友們可以單單純純、安安心心做生意,讓兩岸往前走,不要摻和在這些事情;有時要想想自己說的話,再看看別人說的話,既然我們不可能歡迎他們來台灣說這些話,他們來台灣說這些話,我們一定不歡迎,但是人家不歡迎我們在那裡說,我們就有意見,這樣好像也怪怪的,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是說,希望他們不要隨便貼標籤。
    楊委員鎮浯:沒有關係,我們一起努力,希望兩岸能往前走,讓企業界的朋友能開開心心、單單純純繼續做生意,好不好?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完全贊成。
    楊委員鎮浯:其實我今天講這些只是要提醒大家,固然我們要顧到自己的立場,但是有些事情不該我們著墨的,我們就不要著墨,而有些事情要堅持的,我們就要堅持,譬如上次你到金門去,跟我談了很多金門的議題,我就會很堅持。上次主委到金門,我有跟你提到接電以及自由經濟示範區,這都涉及到兩岸。因為金門只靠一個金門酒廠,坦白講,這個財政是有風險的,所以我希望在推動的過程中,特別是電的部分,因為金門的發電規模不夠,導致成本高漲,又按照離島建設條例,每年要補貼金門將近20億元的電價來維持跟本島居民一樣的電費負擔。所以這實在是有必要,不必為了政治的因素,譬如像接電這件事情,據我所知,大陸那一頭是樂觀其成,但是我們這一頭卻是一直不同意,這個也沒有國安的疑慮,技術上也完全可行,既能夠幫中央政府省20億元,又能讓離島的居民感受到溫暖,我覺得這些好的事情,我們務實一點,不要再去講那些政治,務實一點來把這些事情處理好,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知道委員是從金門經濟發展的角度來出發,因為也牽涉到兩岸的議題,所以的確還要跟相關的部會再溝通、再討論,以及國內大家要有共識,我想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來研究。
    楊委員鎮浯:我當然知道這也不是陸委會一個單位就能處理的,但是我的意思是,希望陸委會至少是持一個比較正面的態度來協助離島地區的發展,特別是金門的地理位置跟角色比較特別,如果沒有特殊政治意涵的這些案子或是一個政策,我認為我們自己不要無緣無故將它冠上政治的東西。我們要很務實的從經濟民生的角度以及百姓的需求來看,好不好?
    另外過去金門大橋在施工時,行政院曾經有專案核准大陸的機具跟技術人員可以過來協助施工,我們要面對一個現實的情況,其實台灣的市場規模相對較小,不是說我們小,我們就比較「漏氣」,不是如此。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不同的特色,我們規模小,所以導致很多大型投資,譬如機具、船舶,我們不會去投資,因為可能投資之後,10年、20年就只做一單生意,這樣的投資就不划算,所以國內很多廠商沒有建置這些專門的或特殊的機具,但是大陸因為市場比較大,所以他們的廠商在投資上都具備這些機具了。所以過去金門大橋在施工時,行政院也核定了,允許這些機具及人員來協助金門施作。今後如果金門有這些類似的重大工程時,不論是基於期程的提早、基於品質效率或是成本,本席也希望陸委會還是保持正面的態度來協助,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我們會儘量來協調相關的部會,從正面的角度來加以思考,謝謝。
    楊委員鎮浯:好,謝謝主委。
  • 主席(楊委員鎮浯代)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一整個早上下來,大家關心的重大新聞都是有關於小英總統跟川普的這通熱線電話。根據媒體的報導,我們也知道小英總統在通電話的時候,旁邊有外交部長、國安會秘書長跟總統府代理秘書長,但是並沒有看到張主任委員在那邊做見證。本席想要請教主委,要打這通熱線電話之前,你是否有掌握?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國安會對於整體的情事都有非常好的掌握,我不在現場也是理所當然,因為這牽涉到外交的事務,是台灣跟美國之間的事情……
  • 林委員麗蟬
    所以主委不在現場?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沒有在現場。
    林委員麗蟬:第二個問題,有關這個重大的外交動作,我相信總統一定開了很多次的國安會議,但是我不知道有沒有開國安會議,綜合來講,包括國際的情資、台灣的利益以及兩岸關係的因素等等,總統的每一句話應該要經過精心設計,要講什麼或是不應該講什麼,因為每一句話都會變成分析國際關係的重大因素。站在陸委會主委的立場上,你有針對對話中有關兩岸關係會產生哪些影響,給予總統相關的建議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國安團隊應該都有很好的評估……
    林委員麗蟬:可是國安團隊不是陸委會。所以主委有給建議嗎?我現在是針對「您」,不是國安團隊,也不是外交部,請您回答我。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整個國安團隊包括陸委會、外交部……
  • 林委員麗蟬
    陸委會有給建議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相關的狀況,其實總統都有非常好的掌握,這個部分要請委員放心。
    林委員麗蟬:陸委會有給總統建議嗎?針對這通電話之前,國安會大概開過幾次會?
    張主任委員小月:前前後後都有完全的掌握,對於未來可能的影響也都有做相關的評估。
    林委員麗蟬:你的建議是什麼?你會建議總統什麼應該講,什麼不應該講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對於整體的兩岸關係及台美關係的掌握,我認為總統的掌握是比任何人都要好、都要清楚。
  • 林委員麗蟬
    會比您還要好?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當然比我還要好。
    林委員麗蟬:您都不用給建議,老闆都知道?老闆要講什麼都知道?國安局、外交部以及陸委會都認為總統都知道,所以不用給總統建議?她都比你們還厲害?主委大概給總統哪些建議,可以跟我們講一下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總統事前會聽取相關單位的一些分析跟建議,她會做出一個……
    林委員麗蟬:陸委會也是相關單位之一,主委給總統什麼建議?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涉及到國家安全的議題,也涉及到兩岸以及台美,這都有相當高度的敏感性。所以我在這邊要跟委員說這個部分我們沒有辦法進一步加以說明。
    林委員麗蟬:好,這是屬於機密。我要跟主委說,其實台灣跟美國的關係、跟其他國家的關係與其他亞洲國家跟美國的關係都不太一樣,因為如此,才會有陸委會這個單位出來。台灣對外的互動交流,其實每一個動作都會牽動很多層神經,包括國安、國土界線及經濟發展等等。所以小英總統這通電話打破十幾年來外交的慣例,這是十幾年來我們總統第一次直接跟美國總統對話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從1978年斷交以來,這是第一次。
    林委員麗蟬:這是第一次,所以也打破了這個慣例。有關兩岸關係的工作關聯,就是主委必須要知道,雖然陸委會跟中國大陸那邊最近可能有一些停擺,我不知道到底要停多久,但是我必須跟主委說,這種動作會牽動到台灣的安全以及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蔡總統在競選之前曾經提出有關兩岸關係的三個原則,不曉得主委是否知道是哪三個原則?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一致性、持續性,而且是延續跟持續、一貫性……
    林委員麗蟬:這表示主委沒有掌握,所以您真的是不合格的幕僚!我跟主委講,蔡總統提到三個原則是「有溝通,不挑釁,沒意外」,對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林委員麗蟬:有關這通電話,看這個狀況,中國大陸應該是沒有掌握,因為他們知道之後,他們在12月3日閉門會議開了6小時,中國大陸的外交部才出來回應,他說我們台灣這邊搞了一個小動作,他們的解讀是認為「相當意外」。所以這個對應總統選前所講的「沒意外」,因為意外會影響台灣人民的安全跟穩定,包括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不論是經濟還是人的交往。主委覺得這是不是一個意外?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不認為這是一個意外。
    林委員麗蟬:不意外?從斷交以來,第一通打給美國總統當選人的電話,這件事情不意外?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是以平常心來看待,我們對於對岸,也沒有任何的挑釁,或者要製造衝突……
    林委員麗蟬:我必須告訴主委,為什麼我們國民黨的委員從早上到現在一直去談這個部分?我也代表國民黨的委員,我永遠站在兩岸穩定的立場而擔憂,我永遠站在人民的立場而設想,我不會隨便做任何動作,導致可能傷害到兩岸人民和平穩定發展的關係,我必須要強調一次,國民黨委員為什麼今天會問這個問題?因為我們認為總統當時說兩岸關係的原則是「沒意外」,但是現在又有意外,主委是說不意外,這只是基於禮貌性,可是全世界的報紙都非常關注這個議題,人民也一直在回應,包括我坐在那裡,我也看到Line裡面,有很多人針對這件事情都覺得意外,可是陸委會主委卻說平常心,只是打個招呼而已,這個並沒有什麼。所以陸委會似乎是關起門來,不是兩岸冰凍,而是主委在辦公室裡面冰凍回應,您不覺得嗎?我為什麼會擔心這個問題,我必須要跟主委講,您是不是都關起門來在辦公室裡面冰凍而已?
    張主任委員小月:完全不是這樣的狀況。其實兩岸關係跟台美關係完全沒有任何衝突跟矛盾存在,我們跟……
  • 林委員麗蟬
    所以這通電話不會造成任何衝突跟矛盾?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我們會持續關注相關的發展,同時……
    林委員麗蟬:既然有關注就表示你們也會擔心,所以就不單純。主委在回應很多問題時,應該要嚴謹的回應,明明主委也會擔心,你還說這只是普通的打招呼而已,你心裡明明知道這不普通,你就把真心話說出來。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我們要了解未來美國對兩岸政策的走向,現在我們還要持續關注。
    林委員麗蟬:我更擔心的是什麼?我站在一個國會議員,代表新住民的立場,我更擔心的是因為我們知道這兩天整個事件一直在發展,如果兩岸關係不好,你知道牽動到的是什麼嗎?因為我們也知道你一直覺得兩岸關係就是人的交流,那你知道人的交流對我來說,我非常關心的是哪個部分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知道委員非常關心陸配、陸生,還有……
    林委員麗蟬:對,國際情結會牽動兩岸關係,那麼會不會影響到陸配在台灣的權益?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委員跟我的想法是一樣的,我們非常努力來捍衛,也非常珍惜,也希望兩岸關係要和平穩定跟發展。對於陸配,我們也落實對陸配的照顧,所以針對這一部分,我想我們已經注意到了。
    林委員麗蟬:所以我們陸配在台灣的權益不會因為兩岸關係有一點緊張,而受到影響?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其實兩岸關係就是陸委會……
    林委員麗蟬:我不希望陸配姊妹變成兩岸關係的犧牲品,我只是要強調這件事。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希望對岸也聽到委員所講的這些話,我贊成委員的話。
    林委員麗蟬:對,所以我覺得兩岸關係所謂人的交流,一定要好好照顧我們的陸配,不管您怎麼想,對我們陸配而言是人的交流、是人權。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既然他們來台灣,他們就是我們的新住民。
    林委員麗蟬:從主委上任以來,針對陸配姊妹的相關照顧,主委有提出哪些做得不錯的項目嗎?您可以跟我們講一下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的。上一次我特別到屏東跟陸配的朋友座談,了解他們在台灣生活的狀況……
    林委員麗蟬:除此之外,還有什麼?上次我也曾質詢過您,還有什麼東西嗎?就是上次我們在金門考察時……
    張主任委員小月:譬如陸配朋友在台灣工作權的放寬,只要不是公家機關編制內的人員,我們有放寬這一部分的工作權利。
    林委員麗蟬:我們在金門那次的考察,其實也感謝陸委會,因為在2007年扁政府時代就發兩函禁止陸配姊妹取得身分證未滿10年者從事清潔工跟廚工,這次考察最好的成績就是,陸委會已經發了一個解釋函。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有一個解釋函,放寬這個工作權。
    林委員麗蟬:但是主委知道這麼多年來,行政部門或是NGO團體都針對扁政府時代發的那兩函,其實影響很大,雖然陸委會已經發解釋函了,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本席上一次質詢主委時,我也請主委辦幾場說明會,主委也答應了,不曉得你們辦說明會了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有幾種方式來做,一是我們會通函給各機關,請各機關也通函其所屬的各單位……
    林委員麗蟬:那一天主委是答應要辦說明會,不是發通函,因為他們收到通函,放在他們那裡,放一放就沒有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譬如在這一次屏東的座談會裡面,我們也特別提出來。未來我們也會持續……
  • 林委員麗蟬
    你們有辦理的時程嗎?大概會辦幾場?在哪些縣市辦?
    張主任委員小月:只要有機會,我還有陸委會的同仁……
    林委員麗蟬:不要說「有機會」!主委可不可以明確告訴我,你們要辦幾場?大概在多久的時間完成?因為我都可以辦很多說明會,為什麼一個陸委會,現在兩岸交流已經是冰點了,唯一的兩岸交流就在我們陸配身上,你們又不認真做?那麼陸委會的經費是不是都要砍掉?
    張主任委員小月:只要有可能,我們都會儘量跟陸配朋友交流。
    林委員麗蟬:我要一個時程,幾場?什麼時候?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我們儘量來做。
    林委員麗蟬:陸委會在這個月大概辦了幾場,可不可以在一個月內回應我?請再告訴我,你們後續要辦幾場?
    再來,不是只有公部門而已,我們知道很多新住民姊妹參加很多協會,我希望陸委會也可以邀一些民間團體辦幾場說明會,針對陸委會這個解釋函以外,還有陸委會做了哪些照顧我們陸配姊妹的措施?雖然兩岸交流是所謂互打不通、是冰點的狀態,針對這一塊,至少陸委會要有一點點成績,好不好?如果您都沒有成績,我絕對會在預算上提出凍結跟刪除。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對陸配生活面的照顧……
    林委員麗蟬:可是照顧要有實際的數據,不能只是嘴巴講要照顧而已,也不能你們發函出去了就說這樣是照顧陸配,但是我們陸配姊妹卻感受不到。尤其是最近的局勢,我們也會擔心,所以希望主委一個月內告訴我,陸委會辦了幾場說明會,再來又要辦幾場。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相關的宣導活動,我們都會持續進行。
    林委員麗蟬:公部門及NGO都要辦,好不好?儘快給我相關資料。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謝謝。
    主席:下午2時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總統給川普打電話的話題,一直到今天還延燒,所以我要繼續請張主任委員釐清幾個問題。首先總統給川普打電話之前,主委知道嗎?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說整個國安團隊事前、事後都有很好的掌握。
    Kolas Yotaka委員:另外一個問題,目前我們跟中國方面還有沒有熱線?最近一次熱線是什麼時候?
    張主任委員小月:並沒有,最近一次是在夏前主委時代,而我們也一直期盼,希望兩岸間的熱線能夠越快恢復越好。
    Kolas Yotaka委員:聽起來台灣跟中國的熱線已經變成冷線,反而跟美國好像熱線起來了。今天一整個上午我也聽主委說到,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國設定一個框架,但我們不能接受,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次,中國設定的前提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要我們接受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針對一中原則,其實我們有不同的立場和看法,對於兩岸關係,我們主張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所以我們希望對岸不要設定政治框架和前提,雙方能夠坐下來就任何議題溝通協商。
    Kolas Yotaka委員:這點我個人也非常支持,因為我們完全同意決不在中國設定任何可笑的前提之下,跟對方溝通。稍早我也聽見你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面對蔡總統和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通電話,你說至少到目前為止,中華民國的立場就是不拉攏任何一方,不走對抗的老路。第一時間中國指控台灣總統打電話叫做搞小動作,雖然我們這邊說不走對抗的老路,但似乎在台灣跟美國通話之後,我們強調不對抗也不拉攏特定對象,但中國想要跟台灣對抗的情緒似乎是特別高漲,包括透過媒體表示台灣要付出代價,還說這是搞小動作,話講的很難聽,主委對此有什麼樣的想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一直希望追求的是所謂雙贏或三贏策略,其實我們覺得兩岸關係非常重要,所以我們還是持續不斷釋出善意,希望維持兩岸的和平穩定及發展,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很重視跟美國的關係,畢竟美國是這麼多年來我們傳統的好朋友,我們覺得這兩個都很重要,也再一次呼籲中國大陸用平常心看待這一通電話。
    Kolas Yotaka委員:就在川普第一次推文,表示他和蔡總統通電話後,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網很刻意的刊登一篇中國的立場,新華網說,川普必須了解北京可以是美國在亞太地區的合作夥伴,但前提是華盛頓(美國)要尊重中國和平發展權利,包括中國在台灣跟南海事務的核心利益,也就是說,美中台三角關係,在我們看來,就如你剛才所說,我們是希望雙邊和三邊都是利益共生,可是在中國眼中,只有美國和中國的利益是最大考量,台灣閃一邊去。對此,你有什麼想法?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於中國大陸這樣的做法,我們當然是沒有辦法同意,畢竟我們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所以我們對於兩岸關係的原則和立場,是會堅持的,可是我們也希望兩岸關係是個和平、和解的局面,我們不會採取挑釁的做法。另外,我們也可以理解美國必須跟對岸發展相關關係,這部分我們也不會去碰觸,但是我們要求美國在和對岸發展關係時,絕對不能犧牲台灣的利益,所以未來我們還是要尋求和美國關係的持續深化和鞏固,跟對岸的關係,我們也希望能夠朝著和平、和解、合作這條路進展,我們認為這並不是衝突矛盾的事情,這中間其實是有很大空間的,畢竟國際社會都是走向和解的道路,而不是對抗的道路。
    Kolas Yotaka委員:其實今天大家應該也都注意到,台灣時間今天早上,川普又twitter一則po文,最主要是回應新華網的這篇報導,他很有趣,又幫台灣跟美國講話,一連發了兩則twitter表達他的意見,他說中國要貶人民幣時,有先問我們美國同意嗎?中國對美國進口課徵重稅或是在南海擴建軍事設施,有問過我們美國嗎?沒有吧!顯然川普對中國這種不斷的騷擾非常不以為然,而且支持川普挺台灣的人還不少,因為以我們掌握到的訊息,這一則twitter他po了之後,當然正反面意見都有,可是按讚的人也有上萬人。針對川普對台灣、美國和中國三角關係的第三次po文,你現在也看到了,剛才你說了你的立場,但在此我要請你評論的不是美國、中國關係,而是請你評估這樣的對話,對接下來的兩岸關係,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影響?你有沒有評估過?上午你說其實我們有沙盤推演,也推敲過、評估過,在你可以說的範圍內,可不可以再清楚的告訴台灣人民,讓台灣民眾安心,就是政府並不是手足無措、毫無準備,面對整個局勢的發展,包括共和黨的全面執政,陸委會目前掌握到的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美國和中共的關係的確會影響到兩岸關係,不過現在要評論美國對中國大陸政策,可能我們還要再等一等,還需要再觀察,畢竟我們要等他的國務卿、副國務卿以及主管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人選出來,到時候他們的對華政策檢討才有可能完成,屆時我們也才能看到一個比較清楚的圖象。對於兩岸關係,我們知道中國大陸初步的回應是非常負面的,所以我們才會公開呼籲,希望對岸以一種平常心來看待,畢竟我們也很重視兩岸關係,我們從來就不想採取任何挑釁或對抗的作為。
    Kolas Yotaka委員:主委,你剛才提到還要再觀察,但是我要讓你看看幾位共和黨重量級人物的看法。不只是川普,在川普的twitter之後,共和黨重量級政治人物Ted Cruz,他在共和黨黨內初選時,也想要爭取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他也提到,寧願川普跟蔡總統講電話,也不願意他和古巴的卡斯楚或伊朗的總統魯哈尼講電話,所以他認為跟蔡總統講電話是美國的進步。主委剛剛提到美國國務卿人選還未確定,我們還要等、還要觀察,可是你一定也掌握到,除了朱利安尼跟羅姆尼,另外一個最近一兩天才被川普點名的人選──John Bolton,也被視為可能的國務卿人選,他也是共和黨人,曾經公開表示,中國沒有權力指揮美國要跟誰講話、不跟誰講話。在川普當選的第二天,我在外交委員會質詢時曾經表示過,我個人強烈譴責川普的種族主義和性別主義,包括他看不起原住民、看不起女人,這點我個人完全不能接受,可是共和黨這個政黨的立場非常清楚,就是右派、保守、反動,強烈反對共產主義,導致這個政黨基本上對台灣是相對友善,我想主委也是一位資深外交官,對這件事應該非常清楚,我要講的是,當然我們不必太過興奮,認為美國現在要挺台灣,但是我們也不必太過憂鬱,認為台灣和中國的關係會惡化,但是請你要更清楚的說明,這樣子的發展,到底對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可能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我們必須再仔細觀察跟評估,另外,委員剛才也提到,其實我們在美國耕耘很多年,在共和黨裡是有很多支持台灣的好朋友,最主要是我們和美國有同樣的價值理念,就是支持自由民主。
    Kolas Yotaka委員:今天中國的官方媒體環球時報也提到,中國才是可以界定兩岸關係的一方,如果台灣想做任何改變現況的動作,都要付出代價。請問主委,你接受這種恐嚇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不會在任何壓力下低頭,不過要強調的是,我們的兩岸政策,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
    Kolas Yotaka委員:川普說中國強暴美國人的工作權,這是今年5月他在競選活動中最被人引用的說法,他很痛恨中國,這是他個人基本立場。他說中國強暴美國人的經濟,但我要說中國也強暴台灣的主權,強說我們是中國的一省,中國強暴台灣人的認同,強暴台灣的原住民不准自稱原住民,而要叫做少數民族!這樣的國家,國際社會要予以譴責。至於海霸王事件,首先我要對海霸王集團的聲明表示遺憾,不管你是自願還是被迫,這都是傷害台灣人民的一份聲明,但這也再次證明中國強暴台灣人的認同,這是一個血淋淋的案例。主委,最後再請教你,針對海霸王事件,你有什麼看法和立場?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希望對岸不要對在中國大陸做生意的台商任意認定他們是藍色或綠色,不要貼任何政治標籤,我們呼籲中國大陸應該根據兩岸投保協議,保障台商在大陸的經營權,因為台商在中國大陸造就他們的經濟繁榮,如果沒有台商,我不相信中國大陸會有今天的繁榮,如果台商撤出,其實對對岸而言,也是非常不利的。
  • Kolas Yotaka委員
    謝謝主委。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謝謝。
  • 主席
    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真的為主委冒了一身冷汗!上星期六,我們總統和川普對話,早上很多委員也問了這個問題,美國未來的準總統川普稱小英總統是台灣總統,其實這真的是在賣軍火耶!川普先生真的在賣軍火耶!真的!川普先生的個性,我想大家都知道,媒體也一再報導他是商人本性,要求使用者付費;他也不想再做國際警察,所以蔡總統打電話給川普先生,你認為川普不會接嗎?他一定會接啊!你知道我們國防部一年的軍購費用有多少嗎?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主席、各位委員。幾十億元。
    徐委員榛蔚:不只幾十億元,你講的幾十億元是美金啊!其實台灣是美國的提款機,所以他怎麼可能不接呢?而且他還丟了一個炸彈給台灣,我們自己還沾沾自喜。因為中國大陸是美國最大的債權國,美國欠最多錢的國家就是中國大陸,所以他也在試探中國大陸的底線在哪裡?我們台灣政府還沾沾自喜,認為打破了數十年來的限制,國家元首可以直接跟美國未來的元首通話,主委對於未來兩岸以及美國和台灣的關係,有何看法?美國對台灣的立場,是以一個中國為原則,在兩岸維持和平穩定,以取得美國最大利益。取得美國的最大的利益是什麼?我們是環太平洋島鏈,我們是他的防衛軍,然後又是他的提款機,是不是?所以對這三方,你的看法如何?
    張主任委員小月:首先我要說的是,軍事採購部分,我們必須要有充足的國防武力來捍衛整個台海安全,所以軍事採購非常重要,這部分我想我們還是一貫的……
    徐委員榛蔚:軍事採購,只要是跟美國買,就好像吃嗎啡一樣,買了之後,就年年得買,還要買維修及周邊配備,所以就像吃嗎啡一樣,年年增加,不可能減少,所以很多人說台灣是提款機,本來就是提款機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採購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必須要有充足的國防武力來捍衛台灣的安全,此外,未來我們在跟對岸談判時,我們總不希望是處在弱勢立場,所以充足的武力是我們談判中很重要的籌碼,採購必須的防禦性武器,對台灣來講,絕對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我們覺得美國、中共和台灣三方,我們要追求的是一個大家都贏的局面,所以我們不認為這樣的一通電話是一種挑釁或是一種破壞兩岸關係……
    徐委員榛蔚:現在台美的關係以及台灣和中國大陸的關係,都是雙贏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個就是我們努力追求的一個大戰略的布局。
    徐委員榛蔚:主委,你真的是冰雪女王,兩岸從520之後急凍到現在,完全沒有進展,有關兩岸的問題我們到底要如何解決?你現在完全處於被動狀態,完全沒有任何聯絡,我們的產業界、觀光界備感壓力,一片哀嚎,大家都快活不下去了,我們還在被動!我們不是最會溝通的嗎?現在到底兩岸關係你要怎麼讓它進步?還是昇華到誰也不睬誰?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委員的關切也是我們非常關心的議題,所有台灣民眾都非常期待兩岸……
    徐委員榛蔚:你只要告訴本席,陸委會有什麼積極的作為?520之後,你們做了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真正的問題出在我們這邊是有善意,有誠意,我們溝通對話的大門永遠打開著,現在可以感受到對岸對於新政府還沒有辦法充分的信賴,所以一時之間……
    徐委員榛蔚:他不動,你動不動呢?你還是不動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當然持續不斷的動,所以我們持續不斷的呼籲,這樣的善意並沒有任何的……
    徐委員榛蔚:你的動是「冰凍」的「凍」,而且我們看這次的總預算案,兩岸關係是停擺的,民間所有民生經濟哀鴻遍野,但現在的總預算比105年度還要多,這有道理嗎?搞不好你們有些局處都要被裁撤掉,陸委會的企劃處、還有很多處,其實都應該裁撤掉了,聯絡處完全沒有任何聯絡的功能,不如全部移到疊床架屋的組織、黑機關去,只剩下陸委會主委就好了。海基會可以留著,因為台商、兩岸有很多糾紛是必須解決的,但是陸委會完全沒有功能,你們的預算還增加,這是令人很難理解、匪夷所思的事情。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520之後對岸對我們設的政治框架及前提,我們認為在各種狀況……
    徐委員榛蔚:您都說是政治框架及前提,可是您完全沒有去突破,完全坐以待斃,讓2,300萬同胞不知道何去何從,所有的民生經濟不曉得該怎麼辦。而新南向也是一個空的口號,現在所有的預算編列統統靠向新南向去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跟委員說明,其實陸委會同仁絕對沒有坐在家裡完全都不動,相反地,我們嘗試透過各種方式、各種可能,而且這樣的方式我們從來都沒有放棄過。
    徐委員榛蔚:好,再問您也問不出任何的積極作為。我們看看陸客自由行有增加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一個減少的狀況,從今年1月到現在,一整年大概減少10%的自由行……
    徐委員榛蔚:現在屏東有很多自由行的背包客,您原來要開放而且延長背包客來到台灣的簽證日期、天數,您的用意是在哪裡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鼓勵、也歡迎對岸的民眾到我們這邊來自由行。當然,在配額方面,我們從每天的5,000人提高到6,000人,這部分各機關都……
  • 徐委員榛蔚
    那現在多少人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現在是5,000人,只要行政程序完成之後,我們很快就可以實施。
    徐委員榛蔚:現在屏東警方抓了好幾起假觀光、真打工的案件,就是背包客透過自由行的途徑,以訪親、探友的名義來台灣做短期的工作。對於這個部分,陸委會及觀光局又表示現在要推動兩岸的背包客增加、讓大家自由行,但是這與那些案件是不是有所牴觸?你們在這個部分有跟警政署做任何的溝通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們如果是來旅行的話,絕對不能從事與相關目的不符合的事情,假如是這樣的話,我們政府相關的機關都會有處罰的規定……
  • 徐委員榛蔚
    現在有什麼作為、做法呢?現在警察都覺得業務量又再增加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內政部移民署及警政機關都會落實執行,所以一方面要推動觀光,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容許藉著觀光的名義從事與相關目的不符合的行為。
    徐委員榛蔚:還有,兩岸溝通只剩下媒體放話。520之前對於肯亞將我國涉嫌電信詐騙的國人遣送至大陸一事,在野黨很多委員大力地抨擊,但是520之後兩岸共打的機制還有維持對話嗎?還有繼續在互動嗎?為了維護我們台灣人的權益,到底有沒有在互動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部分的互動,但是對於這樣的互動,我們並不滿意,我們認為應該要更積極,就發生的這些電信詐騙案……
  • 徐委員榛蔚
    你說的互動在哪裡?
    張主任委員小月:就是相互的通報,還有……
  • 徐委員榛蔚
    實際上的互動、接觸呢?完全沒有?
    張主任委員小月:實際上,我們希望雙方能夠針對把這些電信詐騙案犯遣返的問題坐下來談,很遺憾地,到目前為止我們雖然釋出很多善意,但是對方還是沒有回應。
    徐委員榛蔚:主委,您永遠都說你們釋出非常多善意,對方完全都不回應,所以您很有積極的作為,但是對方還是不回應。除了這些積極的作為,您還有其他的作為能改善兩岸的關係嗎?這是最基本、很簡單的問題,您有什麼積極的作為可以打破兩岸的僵局?
    張主任委員小月:最重要的就是應該要有溝通及對話,而不要有政治前提……
  • 徐委員榛蔚
    否則陸委會就沒有存在必要了嘛!你完全沒有辦法打破僵局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還是非常重要,因為我們認為維繫兩岸關係及整個台海情勢的和平穩定是非常地重要。
    徐委員榛蔚:另外,針對陸方要採買8縣市3,000噸的水果,陸委會竟然說違反市場經濟,難以長久。您是在恐嚇陸方,還是在抵制這8個縣市的農民種出優質農產品的外銷?
    張主任委員小月:台灣好的農產品非常多,中國大陸要來採購,我們很歡迎,不過,採購不要以政治前提作為先決條件……
    徐委員榛蔚:政治前提是我們陸委會說的,您這樣等於變相的恐嚇,尤其對於其他的縣市首長為了幫老百姓謀一條生路,您還用公部門的資源大力地抵制,說不能如何云云。市場的機制是非常自由且公開的,所以公部門如此地放話,陸委會真的該裁撤掉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同意您說的一點,就是應該完全尊重市場機制,如果是一種政策性的採購,過去也曾經發生過,後來就造成了很多問題,所以我們覺得應該完全遵照市場機制來處理。
    徐委員榛蔚:主委,我們真的要提出可以化解兩岸關係的方案,請您請示蔡總統、請示大老闆該怎麼做,否則兩岸的冰封完全沒有辦法化解,被犧牲的只有2,300萬同胞的福祉及利益,老百姓過不下去了,民怨四起,中央政府還在做什麼呢?還關在閣樓裡嗎?現在全國民眾針對反對福島核災食品的進口統統都在公投連署,您知道有多熱烈嗎?擋不住的!所以真的不要把自己封閉在自己的高塔裡面,要走進民間,看看民間的需求,趕快化解兩岸的關係吧!
  • 主席
    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據我了解,臺灣時間12月2日(禮拜五)晚上23時(美東時間上午10時)川普總統當選人和4個國家的元首通電話,但是他的Twitter只貼了中華民國臺灣總統蔡英文和他通話的訊息。第一則是說蔡總統向他恭喜,而他也恭喜蔡總統在今年1月當選臺灣總統。因為華府外交圈和中國對此事感到訝異,所以川普馬上又在他的Twitter貼了第二則訊息,他講到雙方有軍購或區域安全的合作事項,所以他很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有不同的反應。爾後,由於CNN等各大媒體以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都陸陸續續發表談話,質疑他的決策,所以他在今天早上也回應了,他說中國讓人民幣貶值、對美國進口貨品課以重稅,中國也沒有徵求美國的同意;此外,對於中國在南海擴建軍備,川普也非常不以為然,所以他最後說:「I don't think so !」,意思就是反正中國也沒有告訴我,所以我和臺灣中華民國蔡英文總統通電話,中國有什麼權力向美國表達不同的意見?川普傳達的訊息非常清楚,不曉得主委對此有何看法?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川普的訊息,我們都看到了;相關的國際評論,我們也都看了,不過我們對此事的評論,我還是私底下向委員說明好了。
    陳委員其邁:好,大家私底下談。那我就問你官方的立場,你說中國要以平常心來看待這件事情。而前美國駐聯合國大使,也是國務卿熱門候選人John Bolton,他在接受福斯新聞網訪問時特別提到,美國總統和誰接觸,中國無權置喙;當然,這通電話只是一個禮貌性的拜會,但這是事實,中國不用惱火、也不用傷心(原文為heartburn),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事實。他還提到,北京沒有任何人可以要求、教導或主導我們的總統要和誰談話。John Bolton講得非常清楚,所以就有人說,中國的玻璃心碎了。主委,你叫人家要以平常心看待,那我要問你,什麼叫平常心?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希望對岸要有平常心,希望中國大陸要有平常心。
    陳委員其邁:第一個「平常心」是,美國總統和誰接觸,中國無權置喙。請問臺灣總統和誰接觸,中國有沒有權力置喙?中國有沒有權力對我們臺灣的總統或對中華民國下指導棋?
    張主任委員小月:沒有,這完全是我們和美國的雙邊關係。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告訴中國的「平常心」是不是指,我們臺灣的總統要和誰通電話、要和誰接觸,中國無權置喙?你是不是也要傳達這個訊息給中國?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 陳委員其邁
    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沒有錯。
  • 陳委員其邁
    這是第一個「平常心」。
    第二個「平常心」,川普在Twitter上的貼文特別稱呼蔡英文是臺灣的總統。對此,Bolton表示,臺灣有2,300萬人民、有民主制度、自由經濟,所以川普稱蔡英文為臺灣的總統。而錢尼的資深國家安全顧問葉望輝特別提到,這對一般美國人、中國人、臺灣人而言,是再明顯不過的一件事情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這是一個事實。
  • 陳委員其邁
    所以外國的總統稱呼蔡英文為臺灣的總統……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陳委員其邁: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站在陸委會的立場,你是不是也要告訴中國,這應該以平常心來看待?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
    陳委員其邁:沒有錯吧!所以我要談另外一件事,上次馬總統去馬來西亞訪問時,他的頭銜從原來的「臺灣前總統」被改為「臺灣前領導人」,後來又改成「世界華人領袖」,最後不曉得是什麼名稱,反正不是叫他「臺灣前總統」,不是川普稱呼蔡英文的「臺灣總統」。那馬前總統就很納悶啊!他說這件事情的發展令人納悶,看得出來是中共駐馬來西亞大使館介入,才有這麼大的風波,我實在搞不懂這樣做,他到底準備釋放什麼訊息?
    馬總統當了8年的總統,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之後,還搞不清楚中國準備釋放什麼訊息。過去國民黨執政時主張「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馬總統出訪卻不能被稱為「臺灣前總統」,而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中國準備釋放什麼訊息,主委,那你告訴他好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中國大陸一向堅持臺灣是它的一部分,這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當然,我們也很遺憾,這次馬前總統前往馬來西亞,卻因為中國大陸的打壓,所以主辦單位無法稱呼他為「總統」,我們覺得這樣的做法非常不好,我們非常希望……
    陳委員其邁:他現在不是要聽你唸新聞稿。馬前總統當了8年總統,還是很納悶、搞不清楚為什麼他會被打壓,所以你要告訴他答案啊!你剛才講得很好,稱呼「臺灣總統」是再清楚不過的事情,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啊!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
    陳委員其邁:作為臺灣的總統卻不能被稱為「臺灣總統」,那你要告訴馬總統,問題出在哪裡?
    張主任委員小月:癥結在於中國大陸堅持我們是他的一部分,而這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
  • 陳委員其邁
    那會不會因為他主張「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他與中國的關係特別好或是他們有私人的管道而有所影響?
    張主任委員小月:所以在臺灣,大家對於「九二共識」有不同的立場和看法。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不方便說,大家的立場不同,但是馬總統受到打壓,顯然「九二共識」是無效的。川普稱蔡英文為「臺灣總統」,我相信假如馬總統去美國訪問,無論是私人管道、私人會議、閉門會議或是其他有可能公開的會議,只要我們和美國有實質、穩定的雙邊關係,他還是會稱馬英九為「臺灣前總統」,不是嗎?所以關鍵就在於我們臺灣向對方、邦交國或是在國際上所展現的實力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
    陳委員其邁:問題是出在這裡嘛!你剛才說中國要以平常心看待,對於稱呼「臺灣總統」一事也不用有太激烈的反應,我們和誰接觸是我們的事情。但是中國的反應並非如此,環球日報特別提到中國準備軍演,甚至揚言準備發展核子武器、快速擴張軍備,以利中國談判,你的看法為何?
    張主任委員小月:中國大陸這種過激的反應是完全沒有必要的,畢竟我們希望的是和平穩定的關係,軍演會造成區域緊張,我想國際社會也不樂見這樣的狀況。假如他有軍演的話,我們國防部都會隨時監控、掌握相關的情況。
    陳委員其邁:剛才有不同黨派的委員說,通了一通電話會怎麼樣?我的看法是,你要回去問你的大老闆,你的大老闆是蔡英文總統,臺灣人民共同的意見就是臺灣要維持現狀,中華民國作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要有我們自己的外交政策和國防政策。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陳委員其邁:我們的大老闆絕對不是中國啦!對方沒有權利主張:你能不能打電話、你打電話會怎麼樣、你不能稱「臺灣總統」等等,我們的大老闆絕對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完全贊成委員的說法,完全同意!
    陳委員其邁:第一點,我希望未來不管是臺美關係或兩岸關係的推動,都要基於臺灣的利益和我們國家的利益。
    第二點,我還是要回歸到臺商的部分。海霸王的聲明,我想你也看到了,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看到了。
  • 陳委員其邁
    這是個案還是通案?
    張主任委員小月: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個案。
  • 陳委員其邁
    都沒有其他案例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到目前為止是這樣。
  • 陳委員其邁
    最近我們所收到的訊息是這樣?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到目前為止是這樣。當然,我們也注意到國台辦張志軍的發言,我們覺得那樣的發言非常不恰當,我們認為把臺商分成藍綠是一種非常粗暴的作為,也會影響到兩岸關係。
  • 陳委員其邁
    這是政治在干預經濟嘛!簡單地講是這樣。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
    陳委員其邁:你早上在答復委員時也特別提到,我們陸委會有籌碼。我先不提籌碼的問題,我想知道假如個案變成通案,你要怎麼辦?因為張志軍在「2016年全國台協會長座談會」中特別提到綠色臺商,從他的發言來看,個案有可能會變成通案。我當然不贊同海霸王在報紙上所登的廣告內容,但是萬一變成通案怎麼辦?你處理的機制是什麼?你告訴我,你處理的機制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之間有投資保障協議,臺商在大陸對中國大陸是有好處的,中共這樣的作為,自己會受害比較多。
    陳委員其邁:主委,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第三條投資待遇的部分特別提到,「公正與公平的待遇」是指不得對另一方投資人拒絕公正與公平審理,或有明顯的歧視或專斷性措施,這個部分是……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都會透過相關的管道去接洽。
    陳委員其邁:在投資保障協議裡頭,這個部分是必須要排除的。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陳委員其邁:現在有爭議,怎麼辦?對方違反投資保障協議,明顯以政治干預,對我方投資人查稅、進行食安或環保檢查,那怎麼辦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每一個臺商面臨的狀況不同,所以我們是根據個案的狀況個別加以處理。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啦!因為你不是海基會,這也不是在做選民服務,你是代表政府啊!我們是簽約方,對不對?我們和中國大陸簽約,對於可能涉及到公平公正待遇的通案,我們怎麼處理?我們的機制是什麼?我現在要問的是,機制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就要透過相關管道和對岸談,我想要強調,我們不是……
    陳委員其邁:投資保障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爭議解決必須按照ECFA第十條的規定辦理,這就是爭端解決機制啦!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陳委員其邁:關於爭端解決機制,雙方本來應該是以爭端解決協議來處理,但是現在沒有簽嘛!所以你只能透過ECFA所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去處理,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陳委員其邁:假如中國不理你怎麼辦呢?你又不能打電話給川普,叫他幫我們處理啊!不行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臺灣不是完全沒有籌碼,在兩岸互動當中,都是各有……
    陳委員其邁:主委,這我知道,但你就是要按照機制去處理,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 陳委員其邁
    你有籌碼是以後的事情啊!你現在就是要按照投資保障協議裡面的爭端解決機制去處理啊!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陳委員其邁:這是我們簽的,難道過去馬政府簽的這個協議沒有用嗎?這個變成廢紙一張嗎?我們當然是按照這個協議去處理嘛!所以你要求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出面處理;假如他再不處理,主委,ECFA的文本裡面從來沒有排除過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啦!所以我建議,假如他採取這種政治性、限制性的規定,違反投資保障協議的公正與公平待遇原則,我們就要求ECFA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去處理;再不行,那我們就向WTO申訴啊!不是這樣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陳委員其邁:回到我一開始所講的,兩岸是平等、對等的政治實體或國家,我們面對不合理的待遇時,當然要主張我們的權利,好不好?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好。
    陳委員其邁:我們期許陸委會能夠保障臺商相關的投資權利,這對兩岸來講都是正面的事情,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徐委員榛蔚暫代主席。
  • 主席(徐委員榛蔚代)
    兩岸事務好像應該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主委,大家說你辛苦了,但是我不覺得你辛苦,因為你沒有事情可以做,很輕鬆。今天大家問的問題都非常敏感,我只請教你,政治和經濟有沒有關係?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可以說有關係,也可以說沒有關係,當然不可能……
  • 陳委員超明
    沒有關係啊?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兩種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陳委員超明:外交官答話答得模稜兩可,我也不曉得你是講真話還是講假話。我要教你一件事情,政治就是資源分配,無論是國與國之間或地區與地區之間,政治、經濟是互有關連的,我們不要迴避這個問題。今天很多委員提到臺商的問題,中國時報報導中國施壓臺商,要求互相舉報綠色名單;報紙一登出來,海霸王馬上發表聲明,完全脫離關係。這個問題你覺得很普通,但是我覺得很嚴重,中國大陸真的有向臺商施壓嗎?有沒有?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我們還必須要加以了解,不過……
    陳委員超明:或者只是報紙寫一寫,讓臺灣人感到恐懼,認為中國大陸很恐怖、很霸道、不講道理?
  • 張主任委員小月
    不過我們有注意國台辦張志軍的發言……
    陳委員超明:我也注意到了。我再問你一個問題,有多少中國到臺灣投資的案子被我們投審會擋下來?只要牽涉到中國大陸,就被指稱有政治關係,是中國大陸要來收買臺灣,那些大老闆苦不堪言,只好用其他的方式轉進臺灣,如果用更好的價格賣給他,中國大陸會籌措更多的資本來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你表面上說兩岸要和諧,但所有的發言卻是一片辱罵、一味地要求,你有沒有用同理心來處理兩岸之間的問題?這是臺灣危機之首現啊!大街罵人、小巷握手,不要為了選票講這種話,會把臺灣害慘!所以你要很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我們把大陸來投資當成洪水猛獸;卻認為臺商去那邊投資是應當的,如果你是習近平總書記,你會採取什麼做法?不要單方面要求,大家要互相體諒,不管是大國、小國或是大地區、小地區,我們要有應對的方式。從你的發言來看,國民黨委員問你,你講一種話;民進黨委員問你,你又講另一種話,你很適合當外交官,但是兩岸關係不是外交官能夠解決的,有很多問題,我們要很仔細、細心地去處理,你的看法呢?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臺灣和中國大陸的比例非常不一樣,所以我們相關的政策就一定要……
    陳委員超明:你已經承認不一樣了嘛!其實我們都曉得,面對這個問題,嘴巴硬沒有用啦!自己的實力最重要。我現在不是說我們要屈服、要妥協,而是要好好溝通,不要人家講什麼話,你就反過來講。我今天把經濟問題提出來,你們好好想一想,你敢不敢嚴厲地制裁他?你說我們有籌碼,那你也要讓我們曉得籌碼是什麼;不要只是講話講得很大聲,要了解事實的狀況,面對事實,溝通協調。我覺得你沒有以同理心來回答問題,執政以後只出一張嘴巴,沒有實際的作為,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對於退職高官赴中,你說要延長管制年限、擴大對象,現在要怎麼解決?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一部分,院長有指示,由林美珠政務委員找相關機關來共同討論。
    陳委員超明:又是做給臺灣人看啦!真的要當小偷的人,會到中國大陸當小偷嗎?他們不會飛到日本當小偷嗎?不會飛到美國當小偷嗎?不會飛到泰國當小偷嗎?你絲毫不信任公務人員,我以前就講過要溝通、協調,軍人有軍人的風格,文官有文官的風格,你們認為以前國民黨的高官都會通敵,犯了嚴重的思想偏差和錯誤。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各相關機關大家會一起來討論、研究。
    陳委員超明:主委,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問你們這些部長有沒有去過中國大陸,行政院長和立法院長就說行政院的首長不能舉手。做事情要知己知彼,要去看看人家的情況,只要你心中有信念,就不會受到他們引誘。這表示民進黨執政很怕受到中國的誘惑,所以沒有官員敢去中國大陸了解情況。在執政之前也沒有實地去了解,只是看書,跟著美國人、日本人的腳步走;日本像我們的老爸、美國像我們的爺爺!中華民國真的沒有國格耶!我跟你講,這裡面牽涉到的問題很多,現在執政黨的閣員在怕什麼?自己都不信任自己、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去了解才能提出對策。現在這些負面的報導讓全臺灣人看得很爽,但是那又怎麼樣?你們根本沒有去了解情況。我跟你講,張副董事長是把實際的情形告訴大家,我們要面對問題,不是嘴巴硬就能填飽肚子。
    第三點,現在中國大陸的戰機在四方巡繞,那代表著什麼?雖然他們沒有越界,但你敢不敢提出嚴正的抗議?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一部分,國防部都能有效掌握,我們也隨時在監控;另一方面,我們覺得加強自我防衛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這樣才能確保國家安全。同時,我們也主張對岸不應該用一種……
    陳委員超明:官方的答案就是這樣子。其實中國大陸已經在顯示他們的力量了,這是在警告你,他有控制全局的能力。當然,我們不隨便屈服,但是現在民進黨的政策是抱著美、日的大腿,把我們的鄰居中國看成敵人一樣,話都講得很好聽,實際作為卻不是如此。
    還有一點,你們的政策經常在變,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說要加入RECP、要爭取東南亞;蔡英文執政的時候說要加入TPP;現在川普放棄TPP了,你要往哪邊靠?我們臺灣的執政方向一下子往左、一下子往右,到底要往哪邊走?我們要有實力,不偏不倚,學一學菲律賓,要他所要的。我也不懂這些,但我看到的是你們執政之後,兩岸的氣氛從來沒有和緩,你們只會在暗中加強對立。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不是我們的政策,我們也沒有要打美國牌、日本牌來對抗中國大陸。
    陳委員超明:唉!就是這樣嘛!事實就擺在眼前,臺灣人都懂,只有你們不承認而已。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也是從我們國家的利益出發。
    陳委員超明:其次,是蔡英文總統打電話給川普的,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陳委員超明:這真的是你們所講的歷史突破,但是我看了一篇文章,福禍相倚,是福是禍還不知道,這牽動的層面非常大,你們大家耀武揚威,認為這是外交的突破;但川普是何方人士,他有智慧,我們可能是被當作談判的籌碼而不自知。蔡英文總統就職時曾經表示,我們要溝通、我們不挑釁、我們不製造意外……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一向是我們的政策。
    陳委員超明:這對中國大陸也是一種意外。這是擦槍走火,還是小人的動作?或者你就是要和美國正式聯絡,不甩中國大陸,認為他不敢提出嚴重的抗議和制裁?像陳其邁委員所講的,你用了多少籌碼來運作這件事?我今天仍然要講一句話,你們現在的實力不夠,你要遠交近攻,但是遠火救不了近火,敦親睦鄰很重要,我們要在某種狀況下維持我們的生存,發展我們的實力,把臺灣帶到更好的境界……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就是要廣結善緣啦!我們要和大家保持良好的關係。
    陳委員超明:歐美、日本都不敢得罪中國大陸,只有臺灣人像狗一樣天天吠,「草蜢仔弄雞公」!我不是自我矮化,也不是看不起臺灣,我們要平靜、我們要和平,我們的經濟要進步……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也是我們的政策,完全正確。
    陳委員超明:今天大家談到川普這通電話代表了很多含意,但是我只相信一點,他在未正式就任以前是民間人士,生意人剛踏入政治圈,可能還不習慣有人在旁邊提點,反正臺灣一年向美國買幾十億美元的武器,我就接一下電話。雖然這也把臺灣這個問題凸顯出來,但是永遠不誠懇、不實在,政治是現實的,政治是各方角力、競爭的舞台。
    質詢快要結束了,主委,報告你們的大總統,中國有一句流傳千年的古話:「千金買屋、萬金買鄰」。永遠、永遠記得這句流傳千年的古話!它告訴我們要如何做人、如何處事。在我們還不是很強的時候,我們要有對策;當你很強之後,講話就可以大聲一點,屆時再提出你的理念、拿出你的實力。「千金買屋、萬金買鄰」,你會向總統報告這句話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你寶貴的意見,我們都會向……
  • 陳委員超明
    真的會轉達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其實我們的政策就是……
    陳委員超明:如果你有轉告,請總統打一通電話給我,說主委有和他講過「千金買屋、萬金買鄰」這句話,他有聽進去,好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就是我們的政策,我們從來……
    陳委員超明:不要去挑釁啦!這是流傳千年的古話,老前輩教我們的智慧,我們要學習,如果政治人物旁邊住了一個惡鄰居,他天天都會受到騷擾。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很贊成,就是說……
    陳委員超明:你很贊成,表示有同感。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就是要和對岸保持一個很好的關係。
    陳委員超明:不要遠交近攻了啦!敦親睦鄰,對大家都好,對臺灣更好,好不好?謝謝。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就是要追求這樣的關係,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張主委曾在其他政府機關服務過,現階段擔任陸委會主委,對此,你有什麼心聲?
  • 主席(陳委員超明)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有很多事情要做,也覺得要更加努力。
  • 鄭委員天財
    國際現況你應該最清楚嘛!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略知一二。
    鄭委員天財:略知一二,這樣講太客氣了。現在是陸委會最清閒的時候,你認同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完全不贊成,我要向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平常都是非常忙碌的,也隨時在思考要如何突破兩岸關係。
  • 鄭委員天財
    一直忙碌於「已讀不回」的事情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針對兩岸關係的現況,我們希望能夠找出一條可行的道路,我們都持續在努力當中。
    鄭委員天財:臺灣邀請大陸的相關團體來參訪或進行文化交流,他們不是第一次來,是第二次或第三次,結果因為陸委會現在太清閒了,很多案件看得非常仔細,仔細得過頭,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忙碌嗎?這個部分我們就不爭論了,畢竟前任主委和前前任主委都非常、非常的忙碌;陸委會的同仁更是如此。
  • 張主任委員小月
    這我完全贊成。
    鄭委員天財:漢人的文字遊戲,我們原住民族不了解,請問這些文字遊戲如何能夠促進和平?基本上,在你過去的工作崗位上,應該就是要朝這個目標前進,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這是我們一直在追求的目標。
    鄭委員天財:「九二共識」、「九二會談」、「九二歷史事實」,就是因為這些漢人的文字遊戲,才讓兩岸關係停滯到現在。陸委會曾在89年6月28日(蔡總統時任陸委會主委)發布新聞稿,文中提到「雙方曾針對如何解決『一個中國』問題進行具體討論,但無法獲致任何結論,因此我方建議以『口頭上各自表述』的方式,暫時擱置此一爭議,中共稍後也致電我方,表示『尊重並接受我方的建議」。』,這些文字夠清楚了吧?這是蔡總統時任陸委會主委所發的新聞稿。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
    鄭委員天財:兩岸願意以口頭各自表述來處理,對不對?兩岸願意各自表述,這樣的文字是他自己用過的,是陸委會發布的。新聞稿後面還提到「各說各話最終成為兩岸共識……」,各說各話就是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嘛!「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各說各位最終成為兩岸共識」,這樣還不算是九二共識嗎?有這麼大的魔咒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大家對於九二共識有不同的解讀,所以我們新政府用一種更回歸到歷史事實的方式來說明1992年……
    鄭委員天財:主委,問題是現在停滯不前,兩岸無法正常往來嘛!這一則新聞稿不是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嗎?「因此我方建議……」,我方指的是誰?中華民國,對不對?「因此我方建議以『口頭各自表述』的方式,暫時擱置此一爭議,中共稍後致電我方,表示『尊重並接受我方的建議』。」,這是蔡總統擔任主委的時候自己講的啊!蔡總統說:「所謂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就是我方描述此一過程的用語。」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兩岸走到這個時刻,身為陸委會主委,你要設法處理這個問題,不然你忙什麼呢?這個機關既然存在,就要設法去處理這個問題,不然乾脆就裁撤或把人員暫時移到其他部會;海基會的預算也暫時擱置,把人員全部移到其他部會,我們的外交部和大使館說不定很缺人啊!蔡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提到,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沒有錯吧?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沒錯。
    鄭委員天財:此外,他兩次提到「維持現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是什麼?「國家統一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也提到「國家統一前」。馬英九總統在第一任就職演說中都還沒有提到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他只是說:「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蔡英文總統連這樣的話都敢講出來了,為什麼不敢承認「九二共識」?而且他自己講得很清楚,「九二共識」是各說各話的共識、是各說各話的兩岸共識嘛!我不懂你們漢人的文字遊戲,但就我這個原住民族來看,反而更糟糕!他還提到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啊!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規範兩岸人民往來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們根據這個條例來處理兩岸之間的事務。
  • 鄭委員天財
    你的業務不就是在處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鄭委員天財
    如果沒有這個條例就沒有陸委會了嘛!
    張主任委員小月:至於其他的解讀,那就超過我陸委會主委的權責範圍了。
    鄭委員天財:馬英九前總統在第一任就職演說中還提到「不統」喔!「不統」及「一中各表的共識」也就是蔡總統所講的「各說各話的兩岸共識」。因為我們在野黨的人數少,所以你們的預算一定會通過,既然陸委會和海基會都還存在,你們就要好好地思考,向蔡總統提出建言。請問主委,你多久以前見過蔡總統?我講的是只有你們兩個人會面喔!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總統主持國家安全會議時,我們都會在場。
  • 鄭委員天財
    那是開會。所以你們要好好談啦!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想要強調一點,我們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另外,委員講到的其他事情超越我的職權範圍,所以我們不做任何衍生性的解釋。
    鄭委員天財:沒有超越你的職權範圍啊!你既然來了就要聆聽人民的聲音,雖然我們在野黨的人數少,但是也代表了人民的聲音,我們要把人民的聲音傳達出來。
    張主任委員小月:當然,所有的意見我們都會納入考慮。
    鄭委員天財:好,謝謝。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在場)徐委員不在場。
    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從早上備詢到現在,說實話,會不會累?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不累,謝謝。
  • 洪委員宗熠
    那你有喝口水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有,謝謝。
    洪委員宗熠:你如果覺得累的話,我可以請副主委來詢答,因為副主委是發言人,我發現他的回答非常精準,所以我覺得可以請他代為回答,你休息一下、喝口水,我發現你從早上被問到現在好像真的疲倦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沒有問題,由委員來決定你要質詢哪一位。
    洪委員宗熠:那還是請副主委來詢答好了,副主委是發言人,我覺得他回答得都非常精準,所以請他來代答,讓你休息。是讓你休息,不是我不問你喔!
    副主委,有關12月2日蔡英文和川普的電話對談,總統是在總統府打給他的,是不是?
  • 主席
    請陸委會邱副主任委員說明。
  •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 洪委員宗熠
    現場與會的有哪些人?
  •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
    有國安會吳秘書長和外交部長。
    洪委員宗熠:根據媒體報導,還有總統府劉代理秘書長和發言人。
  •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
    對。
    洪委員宗熠:蔡英文總統打給美國的準總統川普,我認為它是一個外交議題,我們是以臺灣的立場打給美國。目前聯合國有193個會員國,和我們臺灣有邦交的國家有幾個?
  •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
    目前是22個。
    洪委員宗熠:對,那臺灣總統打電話給美國總統,要不要先告知這22個國家?需不需要告知他們?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我們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我們……
    洪委員宗熠: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早上11時55分黃昭順委員也特別強調,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你有聽到嗎?
  •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
    是。
    洪委員宗熠:這是他早上講的,所以我認為我們臺灣總統打給美國總統,不需要知會22個邦交國,也沒有必要知會中共,是不是?
  •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
    是。
    洪委員宗熠:難道我們打電話給美國之前,還要向中國報告,問他是否同意我們打電話給美國嗎?我覺得這是一個多餘的問題。
    另外,11月30日國台辦宣稱,對岸的企業要向我們採購3,000噸水果,你說不歡迎政治性的採購,本席認為你的回答非常好,你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充分地說明一下。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報告委員,臺灣各縣市都有非常優質的農產品,我們非常歡迎中國大陸來臺進行農業交流和採購,但是我們不歡迎有區別對待的政治性採購。因為根據我們的經驗,這些政治性的採購往往不會持之以恆、無法長久,反而會因為違反市場的供需原則而傷害到更多農民,所以我們要提醒,我們不歡迎這些政治性的採購。
    洪委員宗熠:對,我們不希望它是短期的政治性採購,如果是短期的話,它有可能擾亂我們國內的市場,甚至傷害到農民,這對臺灣農業的發展不一定是好事。因為他並沒有說明是長期或短期的,所以我們必須告訴他,不要做政治性的採購,本席認同你在11月30日的發言。
    另外,12月2日國台辦張志軍表示,他拒絕有臺獨立場的臺商,不允許臺商在中國賺錢之後,回到臺灣來搞臺獨。針對張志軍的發言,你也有一些回應,你可以再說一下嗎?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我們的臺商在中國大陸有很多投資,對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做出很大的貢獻;同時,臺商的投資經營是兩岸和平穩定的重要成分,隨著最近中國大陸的市場經營比較困難,再加上這些不必要的差別對待或是要求臺商表態,使得臺灣在中國大陸投資多了一些政治風險,我想這是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洪委員宗熠:對,損人不利己,所以我們不希望中共有這樣的說法,它可能會造成臺商心裡更加反彈,只是他們不一定會表達出來而已。
    今天主委回答了很多問題,但是本席看到這類議題多半是由陸委會副主委對外發言,所以今天特別請你再次說明,謝謝副主委。
    請問華處長,我們針對學生舉辦了很多研習營,對不對?
  • 主席
    請陸委會文教處華處長說明。
  • 華處長士傑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洪委員宗熠:我們在105年舉辦過3場,你可以說明一下嗎?
    華處長士傑:是,第一點,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大陸「三中一青」的統戰政策,所以在預算上,我們必須要有所對應。
    第二點,105年的活動有三種不同樣態,第一種是兩岸關係研習營,這是針對我們臺灣的學生所舉辦的。第二種是臺灣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第三種是志願服務研習營,後兩者都是在臺灣舉辦,臺灣學生和大陸學生均可參加,是超過6個梯次、4天3夜的活動。我們辦理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活動,把臺灣的軟實力,尤其是我們自由民主文化的優勢傳布開來,以上報告。
    洪委員宗熠:這三個研習營都是在105年度舉辦的,你希望有800位學生參與。本席看到第一個活動有240人、第二個活動有300人、第三個活動有260人,合計800人。這些學生參與研習可以得到更多的資訊,更了解我們政府的作為,但是你們在106年又增加了一個活動,可以說明一下嗎?
    華處長士傑:是,因為我們看到現在兩岸之間的資訊不是很對等,所以我們希望舉辦兩岸青年公民新聞研習營。臺灣有很好、很好的公民新聞訓練,如PeoPo、苦勞網,有別於傳統媒體,這些都可以把我們的優勢呈現出來,所以我們希望舉辦這樣的研習營,讓兩岸青年能夠更關心公共議題。
    洪委員宗熠:處長,本席私下得到一個消息,但是沒有求證。有參加過的學生向本席反映,說這裡面有一點點政黨色彩,你知道這件事嗎?
  • 華處長士傑
    我們是委託……
    洪委員宗熠:我知道,有學生私底下這樣抱怨,你們知道這件事情嗎?
  • 華處長士傑
    這件事情我們會再去了解。
    洪委員宗熠:這是國家舉辦的活動,所以我們不希望有政黨色彩介入。另外,也有參加過的學生向本席反映,他們希望我們舉辦的活動是全國性的,要南北均衡,不要只侷限在北部或某些學校,否則全國的學生不一定都有辦法參加,希望你們可以改進。
    華處長士傑:是,我們一定改進。
  • 洪委員宗熠
    謝謝處長。
    請問胡處長,我們舉辦了滿多場研討會,對不對?
  • 主席
    請陸委會企劃處胡處長說明。
    胡處長愛玲: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辦了很多研討會。
    洪委員宗熠:研討會辦完之後,相關資訊有沒有公開?
    胡處長愛玲:因為我們也有辦閉門的研討會,如果是公開的研討會,我們……
    洪委員宗熠:根據本席看到的資料,好像多數都是閉門的研討會。
    胡處長愛玲:沒有,如果我們有補助的,一定會全部公開。例如今年在美國舉辦的國際研討會,我們也會寫報告、上網公開。
    洪委員宗熠:可是有學生去搜尋之後發現,要取得這些資訊不太容易,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今年9月15日你們不是有在華府舉辦「蔡英文政府的兩岸關係」國際學術研討會嗎?這個沒有公開耶!
    胡處長愛玲:對,因為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案,我們去參加的同仁都會寫報告,結案之後也會放到網路上。
    洪委員宗熠:像去年11月6日、7日舉辦的「變動中的亞太情勢」研討會,相關資訊也只能在現場影印、取得紙本而已,我不知道去年底你有沒有參與這項業務,你知道這件事嗎?
    胡處長愛玲:我回去會再了解一下。一般國際研討會,我們大概都會公開,因為來賓也有在現場發表論文。
    洪委員宗熠:本席接到的訊息是,你們公開資料的手續可能比較繁雜。雖然你剛才說美國華府這個研討會還沒有結案,你們還不太清楚,但有人去調其他資料調不到,所以本席希望你們去了解一下。
    胡處長愛玲:好,謝謝委員。
    洪委員宗熠:最後,張主委,你要不要總結一下?你今天很辛苦,本席真的很體諒你,因為你是我們彰化的女兒,所以本席讓你休息一下。你應該有喝茶了,那你做個總結好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關係的確是需要兩岸一起來努力,我們這邊不斷地釋出善意,也希望對岸能夠用善意的態度來回應,未來陸委會會繼續努力。這兩天和川普通電話一事引起了很多討論,兩岸關係很重要,對美關係也很重要,我們一定是從臺灣的利益和角度出發,絕對不會選邊站,我們會爭取對三方都有利的政策。
    洪委員宗熠:主委,你這樣講就不是跳針了,本席聽得很清楚,辛苦了,加油!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葉委員宜津及林委員俊憲均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蔡英文打了一通電話給川普,引起了兩岸的波瀾,雖然這通電話有很大的影響力,不過我想可能就像王毅部長講的,沒有辦法改變中美關係,所以我們臺灣也不用太高興。儘管蔡英文打了一通電話給川普,可以說是歷史性的突破,從中美斷交以來,這是唯一一次,但不代表這通電話會改變中美關係或兩岸關係,所以大家不要高興得太早,高興一天就好了。
    這通電話當然也反映出未來美國的總統川普做事比較不按牌理出牌,而這通電話好像也給了執政黨一個很大的安慰,覺得我們和美國的關係變得非常好,似乎忘記民進黨從5月20日執政到現在,搞了很多天怒人怨的措施,包括一例一休、核災食品輸臺都被擺在一邊了,好像這通電話就可以解決蔡英文很多罩門、很多施政上的錯誤,我覺得不必高興得太早。
    我看了幾個報紙的分析,認為這通電話不會影響中美關係,但是可能會影響兩岸之間緊張的關係。如果美國總統又有唐突的做法,美中關係可能也會受到影響喔!北韓的問題、氣候變遷、南海的議題可能會更加複雜,很難處理,所以大家都在猜測未來川普總統的外交政策到底是什麼,包括對兩岸的政策、對大陸的政策、對臺灣的政策,到底會對中國好,還是對臺灣好?大家都拭目以待。
    請問主委,未來川普總統的政策,尤其是對臺灣以及兩岸的政策,你覺得是會對臺灣有利,還是會對中國有利?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川普先生還沒有上任,所以我們很難了解他的大陸政策和對臺灣的政策,這部分的全貌我們還不是很清楚。我想講的是,臺灣的戰略地位很重要,我們和美國本來就有傳統、良好的友情,所以我們也期待未來臺灣和美國的雙邊關係能進一步鞏固、增進與加強。
    不過另一方面,我們從來、從來就不想要打所謂的美國牌來牽制中國大陸,因為我們覺得臺灣要從自己的角度和利益出發,改善與對岸的關係,追求互利雙贏,希望兩岸關係能夠和平、穩定、發展,尤其我們也強調,不會對中國大陸進行任何的挑釁,不會有任何的衝突。
    孔委員文吉:不會對中國大陸進行挑釁?可是今天報紙報導,蔡英文總統將在明年1月出訪尼加拉瓜,會過境紐約,你會不會希望蔡英文總統在紐約有一個「蔡川會」?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我想外交部一定會有很完整的評估,因為這涉及到臺灣與美國的雙邊關係,應該留給外交部來回答。當然,一方面,我們作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推動對外關係是全體民眾的期待;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強調,我們要和中國大陸維持和平、穩定的關係,兩者之間並無任何矛盾。
    孔委員文吉:假定總統府有安排蔡英文總統試圖與川普陣營或川普總統在紐約會面,你是否樂見這樣的情勢發展?會不會影響、觸怒中國大陸的神經?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知道從過去到現在我們無論跟美國的共和黨或民主黨都有非常深厚的關係,也認識很多的好朋友,所以如果總統在紐約和川普陣營有相關的接觸的話,我本人不會感到任何的意外。畢竟從台美關係的角度來看,雙方的接觸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 孔委員文吉
    你認為不會激怒中共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不會。因為本來我們是要推動對美關係,我們一再強調,我們要追求的是雙贏和多贏的格局,其實這中間並不是零和的競賽,並不是我們和美國關係好,跟對岸的關係就不好。
    孔委員文吉:主委剛剛提到不想激怒中共,但一通電話就已經搞成這個樣子,如果在紐約進行蔡川會,難道不會激怒中共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部分我不是很理解,不過我覺得我們也不要做任何的臆測,還是等總統府公布相關出訪的行程比較恰當,不過我認為台美關係非常的重要,其實我們的駐美代表處或外交部和川普陣營本來就有滿多的聯絡。當然廣結善緣一向也是政府的外交政策。
    孔委員文吉:本席希望你們要謹慎,當然我們也希望促成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特別是現在還處於冰凍、僵持的狀態。請問主委,在你們上任之後貴會的處長有沒有單獨和大陸的朋友見面或交談過任何有關業務的推展?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岸的國台辦官員和我們處長級官員倒沒有面對面的接觸。
  • 孔委員文吉
    都沒有任何接觸?你們的企劃處、秘書處、港澳處、經濟處和文教處這幾個月都沒有跟國台辦有任何的聯絡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最主要是因為中國大陸中斷了兩岸溝通對話的管道,但我們這方面非常的歡迎……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你們真的要檢討,剛剛大家還在批評馬前總統,但馬前總統早就卸任了,現在是蔡英文當總統。我們認真來比較一下,馬英九在2008年520上任不到一個月就簽訂了兩項最重要的協議,就是包機直航和陸客觀光,反觀你們上任到現在已經幾個月了?有簽訂任何一項協議嗎?在已經簽訂的23項協議中,前面兩項協議是馬英九在上任不到一個月就簽的,也就是最重要的陸客觀光和包機直航。你們已經上任那麼多個月了,竟一項協議都還沒有簽,可見你們還要繼續努力,否則人家會說你們都沒事幹。現在大陸人士來臺訪問,你們甚至連他們到哪一家餐廳吃飯都要問,這是你們的待客之道嗎?譬如孔文吉立委要請貴州團吃飯,陸委會移民署竟然問他們要到哪一家餐廳吃飯,我想這不是待客之道,所以你們要好好地檢討。謝謝。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謝謝。
  • 主席
    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亭妃、羅委員明才、張委員麗善、林委員德福、邱委員志偉、劉委員世芳、陳委員雪生、簡委員東明、鍾委員孔炤、呂委員玉玲、周陳委員秀霞、陳賴委員素美、蕭委員美琴、江委員啟臣及陳委員歐珀均不在場。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早上到現在,許多委員都有提到川普和蔡總統通話一事,這確實可以增加臺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也是近三十幾年來的頭一遭,這是非常好的事,藍、綠兩黨和臺灣人民都應該予以肯定。但這件事情也引發兩岸的問題,其實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都非常重要,過去我常常,兩岸的熱線、溝通絕對要暢通,這幾天大家都在討論海霸王的問題,其實我們要去了解它到底是政治介入,還是單純的食安問題。如果是單純的食安問題,自有其食安處理方式;反之如果是政治介入,當然陸委會方面就要予以協助。因為現在並非只有海霸王事件,還包含很多臺商和藝人的問題,過去我們的發言人也有提過,有很多臺商和藝人在中國大陸遭受打壓,請主委針對這些問題予以回答。
  • 主席
    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於海霸王的問題,我們也一再強調,其實臺商在大陸創造了很多的就業機會,對中國大陸是有好處的。所以我們主張對岸不應該用藍、綠來區隔我們的臺商,而且我們認為大部分臺商都支持中華民國並認同臺灣,也希望兩岸關係是和平穩定發展的關係。其實貼任何政治標籤或打壓破壞,對兩岸關係沒有任何的好處,這是我對海霸王事件之看法。至於臺灣和美國和對岸的關係,我們認為兩岸關係很重要,要和平穩定發展,臺美關係也非常重要,我們要在兩者當中儘量求取最大的公約數,而不是因為和某一方發展好的關係,就去影響到另外一方的關係,我們認為兩方都非常重視。我們是從臺灣的利益和角度出發,希望能夠爭取到兩岸關係的改善,還有臺美關係的加強。
    吳委員琪銘:針對中國社科院台研所周志懷所長在兩岸學術論壇上提到,除了九二共識以外,兩岸還是可以尋求一個溝通的管道,這部分應該是陸委會要努力的目標。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吳委員琪銘:所以並非我們的官方都停擺,其實民間、學術界己有很多人透過這項交流來取得平衡點與溝通的管道,替我們的台商解決無法解決的問題。你們是不是要朝這個方向來走才比較適合?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也是陸委會努力的目標,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要溝通和對話,當然一定要在對等和尊嚴的原則之上。對於周志懷的相關談話,我們都看到了,不管是臺灣或者對岸學者也都反映了,希望兩岸要有溝通和對話,希望這樣的溝通管道,能夠繼續努力,希望有一天能夠打開溝通對話的管道。我們很贊成學術機構之間的交流活動,不過我們覺得溝通對話最主要還是陸委會對國台辦、海基會對海協會官方授權的管道,這才是能夠解決兩岸問題最重要的管道。
    吳委員琪銘:謝謝主委,希望你們朝這個目標努力。我從預算書中看到你們有很多預算,希望兩岸交流的經費一定要用在刀口上,絕對要促進兩岸的溝通管道,這些都是你們未來要努力的。主委辛苦了。
    張主任委員小月:好的,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
    吳委員琪銘:接下來請教海基會張副董事長。春節將至,過去海基會和海協會都是在10月份及11月份召開兩岸溝通工作會議研討會,討論春節包機一事,今年包機的問題,會不會因為新政府和對岸溝通停擺而受到影響?包機有沒有問題?
  • 主席
    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說明。
    張副董事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包機部分已經談好了,主要是民航局談的。
    吳委員琪銘:海基會要站在協助者的立場,不要造成台商的權利受損或不便,因為每年春節大家都要返鄉團圓,所以新政府對於包機一事絕對要更加注重。對此,海基有何看法?
  • 張副董事長天欽
    我們全力辦理。
  • 吳委員琪銘
    不會有問題吧?
    張副董事長天欽:目前都談好了,沒問題。
    吳委員琪銘:我們非常肯定海基會,尤其是兩岸認證方面,由服務案件的數字來看,顯示海基會真的有在做事,未來兩岸問題要解決,都要透過海基會協助。
  • 張副董事長天欽
    我們同仁都戰戰兢兢、全力以赴。
  • 吳委員琪銘
    本席再次給予肯定、感謝之意。
  • 主席
    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從川普的電話一事談起,主委知道川普和蔡總統通電話,在世界各國的領袖中是排第幾位?
  • 主席
    請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他是在第二波,可能是第8位。
  • 姚委員文智
    我是指川普當選美國總統以後。
  • 張主任委員小月
    總共有幾位?這方面的數據我們還要再查看看。
    姚委員文智:其實應該是在29到30之間,這是媒體公布的資料,私下打的則不知道。大概就在第一波和第二波之間,其實當選當天就有很多國家通話道賀,CNN有列表。蔡總統和川普通話在全世界100、200個國家裡面算排在很前面,當然也引起很多的討論。在通電話之前你知不知道?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應該是國安會整個國安團隊事前與事後都有完全的掌握。
    姚委員文智:所以對於中國的影響與反映,陸委會也很清楚?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我們都有加以評估。
    姚委員文智:中國對此事評論為臺灣的小動作,今天甚至有一些媒體開始威脅指出,你們通話10分鐘就拿掉幾個邦交國,你覺得這種事情會不會發生?
    張主任委員小月:中國大陸用這種方式對兩岸關係沒有任何的幫助,國安團隊內部對於未來的外交和兩岸關係的影響都有做相關的沙盤推演。我們就不要用這種公開的方式來回答,私底下我願意向委員報告。
    姚委員文智:沒關係。針對這樣的報導,我在此要加以譴責,主委當然有各方面的考慮,但身為臺灣的國會議員,我希望川普也加入譴責的行列。其實我知道陸委會的態度是希望創造雙贏或者多贏,我們和美國的關係好並不代表我們要跟中國開始交惡,完全不是這樣,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是的。
  • 姚委員文智
    我希望陸委會要做好全面的、完整的因應與準備。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好的。
    姚委員文智:馬前總統到馬來西亞訪問,事先有經過申請,所以陸委會之前對於他的頭銜、規格,以及人家對他的安排等都完全清楚?
    張主任委員小月:他去馬來西亞一事並不是陸委會的業務範圍,所以這部分我們並沒有參與,這應該是總統府核準的。
  • 姚委員文智
    誰瞭解此事?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應該是外交部。
  • 姚委員文智
    之前你們並不清楚?
    張主任委員小月:陸委會本身並不知道,因為他是到馬來西亞,所以這部分屬於外交部業管的業務。
    姚委員文智:但他事後表示,從這件事情來看,他不解中國在釋放什麼訊息,陸委會可以幫他回答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因為中國大陸一直認為我們是他們的一部分,所以也認為臺灣沒有辦法、不應該去從事或參與國際活動,但是我們要強調的是,其實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像馬前總統的出訪,都是正常國家很自然的外訪行程,我們認為中國大陸的打壓是非常不恰當的做法。
    姚委員文智:馬前總統有召開記者會表達抗議,我覺得他當然應該抗議,同時也跟他過去執政期間,大家對他的評價是一致的,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好像所有人都知道就只有他自己不知道,他去馬來西亞之後才終於搞清楚,中國對臺灣的打壓不會因為他一昧的傾中或者跟中國示好,就能得到任何的空間或喘息。坦白講,我想藉這個機會告訴大家,我過去完全不同意馬英九的作法,也認為他是一個非常昏庸無能的總統。但當我看到國家卸任總統需要自己寫名牌、別名牌,需要在國際場合用上如此方式時,我認為未來若馬前總統要再出國,陸委會應該要參與意見,這點請主委回去向總統府轉達,因為不管走到哪裡,我們的外交都會受到中國打壓,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小月
    對。
    姚委員文智:從520到現在,不管參加任何會議,舉凡國際勞工組織或FAO、UNFCCC、ICAO都是如此,馬英九怎麼可能避免?
    張主任委員小月:對,中國對我們的打壓是無所不在的。
    姚委員文智:即使我們不同意馬英九,但作為前總統,要嘛就不要再出國,若要出國,那麼我希望陸委會能做好完全的掌握與叮嚀。坦白說,前總統出去受辱的事不應該再發生,即使他是馬英九!所以對這類事情,我們對中國的工作體系應該要掌握。其實在我看來是不太可能的,難道他會像川普一樣佛心來著,說馬英九是臺灣前總統嗎?我們不可能寄望這點,要不就請馬前總統打電話給習近平吧?現在有蔡川熱線,也許可以有個馬習熱線,請他想辦法解決名牌的事。
    另外,海基會大樓蓋得非常漂亮,我們去參訪過,覺得裡面的空間安排非常好,又是綠建築,建議召委可以去看一下。如果台北市所有的房子都這樣的話,那麼台北市就不再是一個醜陋的城市了。請問三、四樓是不是租不出去很久了?
  • 主席
    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說明。
    張副董事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從102年1月開始規劃迄今,已經流標六次。
  • 姚委員文智
    租金從每坪2,000元降到1,200元?
    張副董事長天欽:1,250元,因為當時有限定必須為機關或者是公設財團法人,所以我們希望能解禁。
  • 姚委員文智
    這是誰訂的辦法?誰訂的限制?
    張副董事長天欽:由陸委會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決定的規則。上任後,我與董事長都非常重視此案,故希望能改變規則,好讓這兩個樓層儘快出租出去。
    姚委員文智:張副董事長、張大律師來自民間,應該很清楚問題所在。因為每個月有686坪……
    張副董事長天欽:我調出權狀看過,大概有886坪閒置。
  • 姚委員文智
    所以只要付686坪的錢就可以使用……
    張副董事長天欽:我會要求依權狀承租,不過會給車位。
  • 姚委員文智
    也就是你可以幫海基會多賺點錢就是了?
    張副董事長天欽:能夠租出去才是賺錢,如果租不出去就沒用。
    姚委員文智:海基會有海基會的考量,我覺得可以採用兩種方式:一個是副董事長所說的解禁,畢竟對樓層做那種限制的意義實在不大,因此慎選房客,做好……
  • 張副董事長天欽
    如果委員有適當對象也可以推薦。
    姚委員文智:我看過辦法,原本想租下來當競選總部。
  • 張副董事長天欽
    那我來改辦法好了!
    姚委員文智:只要辦法沒改,我就沒辦法承租,因為我也不想替你們找麻煩。我剛剛講過,第一個辦法是解禁,至於第二個方法,我想給海基會一點建議。現在有兩個單位可能需要這空間,一個為了大力推動都更而設置的專責機構,我覺得設在這裡還不錯,空間大小滿適合的……
  • 張副董事長天欽
    是政府的專責機構嗎?
    姚委員文智:當然是政府的。另一個就是亞洲矽谷,這點副董事長知道吧?
  • 張副董事長天欽
    是政府機關或公設財團法人嗎?
    姚委員文智:當然也是政府機關,你無須那麼緊張。
  • 張副董事長天欽
    不然就得改辦法了!
    姚委員文智:你當然可以改。我認為行政院在亞洲矽谷計畫上要多加把勁兒,並設立專責辦公室,雖然未來的方向是設在桃園,但在桃園要蓋又緩不濟急。以這個時間點來說,你們與各單位的橫向聯繫或許不足,我認為租給政府機關就不用算得那麼仔細,但租給民間,每一坪就要斤斤計較……
    張副董事長天欽:抱歉,我們還是要經過招標程序。
    姚委員文智:我只是提醒你,因為三、四樓已經三年沒收租了,按理,每個月應該有120萬元的房租收入,對不對?
  • 張副董事長天欽
    不只。我們在102年1月就開始規劃。
    姚委員文智:所以你們已經四年沒有收租了,加起來每年損失近六千萬元。
  • 張副董事長天欽
    謝謝委員。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徐委員榛蔚、趙委員天麟及江委員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也請另以書面答復。
  •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1.上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是否接受『九二共識』,關係到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是檢驗台灣當局所謂『善意』的試金石」,還說「台灣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雙方就不可能進行良性互動。」!張主委,你跟蔡總統都不只一次說,尊重92歷史事實,還有「求同存異」的精神,張主委請問新政府的「求同」是求什麼同?新政府的「同」跟對岸大陸的「同」是大大不同,失去了92共識的基礎,是要求什麼?求到的就是陸客銳減、農產品銷大陸衰退,甚至連陸生來台就讀的人數都減少了,政府現在才說要將陸生納保,還自己認為是向對岸釋出善意,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不是嗎?
    2.張主委,你還說過「520對台灣來說是分水嶺」,沒錯你說的對,對台灣的觀光產業來說,確實是個明顯的分水嶺,今年來台的陸客人數,從5月的分水嶺之後,就一路呈現下滑的趨勢,而且越來越大!為了92共識搞得民不聊生,這是什麼政府?新政府上台一直在拚政治,為什麼不能先顧民生,先顧經濟呢?
    3.現在整體陸客來台減少,團客大幅減少,自由行人數卻小幅增加,政府還沾沾自喜說陸客來台沒有減少很多,張主委知道為什麼嗎?據本席了解,其實這些增加的自由行陸客都是虛的,根本不是來觀光、不是來消費的,本席最近接到基層民眾及員警的反應,現在許多自由行來的陸客,很多都是來台短期打工的,現在政府要研議自由行來台天數從現行15天延長到30天,基層員警反應,若延長到30天,恐怕會助長假觀光真打工行為,所以本席認為,陸委會和移民署及觀光局在研議放寬陸客停留天數,吸引大陸年輕人及背包客的同時,也應該要注意假旅遊真打工的行為,看如何來防止,好不好?
    4.兩岸急凍,陸委會的大陸地區事務,不管是政治或是經貿等的推動都大幅萎縮,甚至停滯,張主委上次連中共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是哪七位,台商最多的是哪幾個省份,都不知道!顯示我們陸委會的工作,不但兩岸停擺,連對岸資料收集,幕僚作業都荒廢,但是陸委會除了法政業務之外,幾乎各項業務科目預算都增加,憑什麼在業務減少的同時,預算反而還比去年增加了近2千萬?
    二、兩岸溝通只剩媒體放話?
    1.張主委,因為新政府上台不承認92共識,導致兩岸關係陷入僵局降至冰點,對岸已讀不回,兩岸現在是如何溝通?
    2.上週,馬來西亞遣送21名台灣籍詐騙嫌犯到中國大陸,陸委會表示向陸方表達嚴正抗議,是透過什麼方式表達抗議?開記者會、發新聞稿,然後呢?政府有什麼具體作為嗎?有派員去探視這些被遣到中國的嫌犯嗎?有想辦法透過合作來保障國人的人權嗎?
    3.就本席來看,陸委會和國台辦,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溝通聯繫機制已經形同虛設,連今年的春節返鄉加班機,也只能以傳真方式來進行,所以張主委,你們所謂的多元溝通方式就是除了傳真之外,就是透過媒體相互放話了,是不是?
    4.今年4月的時候,當時我國詐騙嫌犯從肯亞被遣送到大陸,當時執政的馬政府被當時的在野黨嚴厲批判,現在呢?我們陸委會,我們政府只有開個記者會表達抗議嗎?然後還被對岸國台辦虧說:「陸委會應該想一想,為什麼5月20日以後,雙方警務部門的人員沒有再就合作打擊犯罪事宜進行會面和接觸,為什麼這些台灣電信詐騙嫌疑人由於屢屢被輕縱,導致受害人權益不能受到維護」,還要陸委會反思台灣的有關規定和政治文化。張主委,國台辦的說法等於證實了,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協議與機制,也跟著停擺了,是不是?新政府不是很行,過去肯亞案罵的兇,不是很厲害,現在呢?本席奉勸政府,不要只會放話,喊口號,拿出具體方法,好不好?
    5.日前,中國農經訪問團日前來台考察、洽商農產品的合作,更有意向台灣採購3千噸的水果,可是我們陸委會不但不負起責任,不思改善兩岸關係,讓農民生計得以維持,讓我國農產品銷陸,還反過來恐嚇說:「違反市場機制的政治性採購不會長久,政府也不歡迎兩岸交流採取藍、綠區別對待」,甚至媒體報導陸委會高層透露,陸方難以略過綠營縣市,而僅向藍營縣市採購水果。這根本是恐嚇不讓陸方採購,什麼叫市場機制,不是一個願意買,一個願意賣,自由選擇向誰買,不是嗎?
    6.張主委,陸委會的放話才是違反市場機制,企圖以行政干預人家採購的自由,不是嗎?未來,陸方廠商,若只向特定縣市採購,陸委會是要阻擾,還是聯合其他部會抵制、不准?
    7.中央不負起改善兩岸關係的責任,各縣市政府努力自救,推銷自家的農特產品及觀光,陸委會還要破壞,像話嗎?本席嚴正要求陸委會,千萬不要干預市場機制,不要企圖以政治干預陸方的採購,否則影響台灣經濟及農民生計,一定會遭民眾唾棄!
    三、英川通話,激怒大陸,突破困境?還是被當籌碼?
    1.星期六,蔡總統與川普越洋通話,張主委事前知不知道這件事?對於川普直接稱蔡英文為總統,直接挑動大陸最敏感的神經,對於大陸的反應,陸委會有分析及追蹤嗎?英川熱線,這對於兩岸關係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
    2.川普尚未就任總統,所以他的言行目前是代表他個人,而非美國的國家政策,但是此一行為已經引起全球的關注,更像在試探大陸的底線,雖然台灣的能見度因此提升,甚至政府可以沾沾自喜的說台美外交的重大突破,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台灣會不會同時也被川普利用了,被當成川普對大陸政策的籌碼?
    3.張主委,你認為美國有可能因為台灣關係,改變對大陸的政策嗎?在我們沾沾自的同時,世界各國媒體卻擔心潛藏多重危機。台灣的對美外交與國際處境,與中美關係,恐怕都是短多長空,陸方可能強烈回應,包括公開及私下警告美國,以免日後再出現類似情事,那我們會不會最後反而落得,台美關係及兩岸關係兩頭空?這樣試探對岸的底線是相當危險的,我們陸委會都沒有做好相關幕僚及對岸可能反應的工作,顯然失職,不是嗎?
    4.張主委,陸委會功能在520之後已經大幅減少,現在連兩岸局勢分析及掌握都沒辦法,那陸委會明年還編9億5千多萬的預算必要在哪裡?
  • 趙委員天麟書面意見

    美國總統大選結束,跌破專家眼鏡及主流媒體預測,由共和黨川普勝出,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劉正山於今年11月初分析,選舉結果對台灣的影響是,美國對防衛台灣的決心,可能會因為川普的上台而減弱,所牽動的是台灣尋求國際認可的聲音,將因美國轉為現實考量而被壓制,也就是台灣民眾對美國的信心短期內會下降。而川普當選前後針對中國大陸之相關政策發言,亦是令國際局勢十分緊張。
    又12月2日蔡英文與川普進行電話談話,創台美斷交37年後的首例,而後川普更在網路平台推特上發布「The President of Taiwan CALLED ME today to wish me congratulations on winning the Presidency. Thank you!」此舉更是引起國際矚目。對此,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出席2016年國際形勢與中國外交政策研討會後表示,川普與蔡英文通話,「只是台灣方面搞的一個小動作,根本不可能改變國際社會已經形成的一個中國格局。我認為,也不會改變美國政府多年來堅持的一個中國政策。一個中國原則是中美關係健康發展的基石,我們不希望這一政治基礎受到任何干擾和破壞。」中國外交部亦表示已與「美國有關單位」提出「嚴正交涉」,呼籲謹慎處理此議題,以避免兩國關係的不必要滋擾。
    而目前正時值中國涉及中共高層人事安排的中共「十九大」籌組時期。在即將換屆之際,任何之動盪對中國而言草木皆兵,台美關係與兩岸關係在如此之國際局勢之下更應提高關注;爰此,要求陸委會應針對美國總統川普當選與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對我國於兩岸關係及台美關係之影響提出評估報告。
  • 江委員啟臣書面意見

    主委,今天要討論陸委會105年度的預算凍結案與收支預算等,但是本席相信外界更關心的是兩岸關係在川普跟蔡英文總統的10分鐘熱線後,兩岸關係究竟是解凍、凍結、刪除還是朝哪個方向發展?
    首先想請問一下主委,外界解讀說川蔡這通熱線是繼1972年美國當時尼克森總統與中共領導人毛澤東會面、發表關於台灣地位的上海公報以來最震撼外交現狀、打破中美台三方格局的10分鐘,主委的看法是什麼?這樣算不算改變現狀?現狀還需不需要維持?
    根據紐約時報引述美國前駐中國大陸大使洪博培談話指出,這通「川蔡熱線」應該是由台灣方面所安排的,主委事前對於這通電話是知情的嗎?陸委會內部在先前有針對電話後的兩岸關係有開過會議來預期可能的走向嗎?陸委會有透過機制在川蔡熱線後跟大陸說明我方針對川蔡熱線的內容與立場嗎?大陸有透過機制回應嗎?還是持續已讀不回?
    本席看到陸委會在前天(12月3日)的回應,仍然維持過去一貫的「跳針」,還呼籲大陸應該「平常心」看待,既然是新形勢,陸委會怎麼還是舊回應模式?雖然川普還沒正式上任,但是以目前川普的影響力,「黑天鵝川普」已經成為兩岸關係中重要的變數,陸委會還能夠平常心?這不是國人所要的吧?
    另外,洪博培前大使是可能成為川普國務卿的人選,他也提到,過去二十年間台灣不是美國與中國複雜關係中的頭號引爆點,美中關係通常是在貿易、網路安全、中共南海強勢行動等比較急迫的議題角力之後,才輪到台灣議題,但是現在一通10分鐘對話,可能將台灣問題重新拱上檯面。而川普身為商人,習慣在任何關係中找到有利於談判的槓桿,台灣就成了對中談判有用的槓桿;外交家雜誌認為台海危機的可能性將因此提升。上一次(十月27日)本席在這裡質詢主委有關兩岸關係時,特別是提到海基會董事長田弘茂說「兩岸關係要死不活,未來幾個月會持續走下坡」,主委的回應,以及受訪時回答「樂觀的人發明飛機,悲觀的人發明降落傘」,經過這10分鐘的川蔡熱線後,主委對兩岸關係還是抱持樂觀態度嗎?
    有外交人士認為,川蔡熱線痛踩中國大陸紅線,中國大陸應會找機會報復,但陸方不會得罪即將上任的美國總統,推測會向台灣下手,會直接衝擊兩岸關係,針對台灣將成為美國對中談判籌碼,陸委會有評估過所有可能嗎?最壞的結果是什麼?這樣的質疑不是悲觀態度,而是務實與審慎;陸委會不應該只有主委樂觀,也應該要讓國人一樣抱持樂觀或是至少有心理準備,陸委會有準備好相關的「降落傘」來確保台灣不會在美中角力中被犧牲嗎?
    因為現在也在審理106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本席必須要了解究竟陸委會從上次10月27日到現在一個月來,海陸兩會作了哪些事、哪些交流,有改變兩岸自520以來的官方交流中斷的狀況,達到您受訪時所謂的「妙手回春」嗎?外界對陸委會520以來一直認為外界最無感的部會,主委也被媒體封為「最神秘的閣員」,這樣的印象跟兩岸關係現在急需,不敢說改善但至少不要持續惡化的現況似乎相違背,很多人都戲稱說乾脆把陸委會的預算刪到剩下一個發言人、一部傳真機,主委有什麼看法?其實從520之後的格局來看,更應該建立熱線、避免誤解的應該是兩岸之間!由於川蔡熱線打破過去的兩岸格局,兩岸關係更形關鍵,如果兩岸還是維持一貫的「已讀不回」,對於兩岸之間的變數更是充滿不確定的危機,陸委會有什麼因應?還是一樣隔空喊話?持續一貫的說法?如果陸委會已經意識到亞太新形勢,在兩岸溝通上有沒有什麼新的突破來因應新的形式?
    還有,想請教主委,中國社科院台研所所長周志懷在11月30日在兩岸智庫學術論壇表示,在不違背「一中原則」內涵下,兩岸可在「九二共識」外,另尋新共識,呼籲兩岸在一定條件下,進行傳話或相關接觸,主委對於這樣的「新共識可能」看法如何?在經過這10分鐘川蔡熱線後,這樣的方向還有推動可能嗎?剛剛主委回答質詢說,陸委會已經準備好了,是如何準備?有研擬建立新共識的可能嗎?新共識的具體內涵是什麼?新共識的前提還是「一中原則」嗎?
    另外,想請問主委/海基會董事長,在520後兩岸交流中斷後,目前陸委會與海基會針對台商的服務與輔導機制如何進行?還是保持順暢嗎?海霸王事件被外界解讀陸方準備開始「清算綠色台商」;海霸王集團登廣告聲明,要切割跟蔡英文的淵源關係,是不是顯示中國的打擊已經奏效?當然,海霸王事件可能牽涉到食安問題,但是台商圈都已經感受到「敲山震虎」;然而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的許勝雄出席海基會董監事會議時受訪表示說「不曉得,沒有這個消息」,是不是顯示陸委會與海基會在事前的資訊掌握上慢半拍,也是看報紙才知道?我們還能指望海基會「妙手回春」嗎?
    既然已經得知大陸的相關政治動作,陸委會/海基會的因應是什麼?川蔡十分鐘電話後,陸方相關的動作會加快嗎?如何避免台商在陸商業行為被政治干預?另外,中共推出陸版的「肥咖條款」(《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宣告將對境內「非居民」的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查,台商首當其衝。針對這部份陸委會、海基會有沒有掌握相關法案與執行狀況?當發生爭議時,要如何保障台商權益?
  • 主席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一。
    一、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8案。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企劃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法政業務」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經濟業務」分別凍結200萬元及四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港澳業務」凍結3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聯絡業務」分別凍結新臺幣500萬元及四分之一,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教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編列1億8,623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說明:以上各案係105年3月18日第9屆第1會期第5次院會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獎補助費」500萬元,俟檢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補助辦理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並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說明:本案係105年4月1日第9屆第1會期第7次院會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計八案。首先是(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企劃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請陸委會說明。
    胡處長愛玲:有關企劃處被凍結200萬元之詳細說明,載於解凍報告書第11頁。這200萬元為辦理參與APEC作業經費,其中142萬8,000元是國外旅費與幕僚行政費用,另外57萬2,000元為處理兩岸事務首長互訪溝通之大陸旅費與行政經費,總計200萬元。考量撙節經費與兩岸實際狀況,加上今年APEC會議業已舉行完畢,即使獲得解凍,要於年底前執行完畢也確有困難。
    林委員麗蟬:現在都12月了,就算解凍了他們也無法執行完畢,所以本案就無須解凍了。
    主席:剛剛說與APEC相關的可以取消,但其他經費不可以取消……
  • 胡處長愛玲
    因為有部分與兩岸事務相關……
  • 主席
    這部分現在沒有了。各位是准予動支嗎?
  • 林委員麗蟬
    就繼續凍結。
    主席:既然你們老實報告了,那本案就繼續凍結。
    處理(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法政業務」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請陸委會說明。
    蔡處長志儒:本筆預算凍結500萬元,但法政處的業務一年才2,000多萬元,所以凍結500萬元的比例可說相當高。法政處負責有關國人赴大陸的簡訊服務,每年編列855萬元,費用並不足夠,因為我們前兩年都支出900多萬元,爰此,希望這500萬元能解凍。另外,這500萬元也涉及法政處對海基會的補助,故希望給予解凍。
    陳委員其邁:第24頁提到,裁罰罰款金額高達2億1,478萬元,這是你們所收到的?
  • 蔡處長志儒
    這是從101年開始的。
  • 陳委員其邁
    今年多少?給我看一下。
  • 蔡處長志儒
    今年的部分等一下提供給……
    陳委員其邁:裁罰金額我質詢過很多次,還有罰金與罰鍰,其中一個是刑事罰,另一個是行政罰。
  • 蔡處長志儒
    這部分是行政罰。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像竊盜、侵占國土之類判刑確定且收到罰金之後,陸委會所開出的罰款就會自動取消,所以我想知道你們實際所收到的罰款金額是多少。我上次有請你們與法務部、海巡署就地方執法的問題做檢討,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經修法提高罰鍰,但是就執行來說,若法院或金門地檢署的刑事處罰規定了,當然還是以刑事處罰優先,因此,你們的行政罰就會看得到卻收不到,對不對?
    蔡處長志儒: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條之一屬於行政罰,至於委員所提的刑事罰……
    陳委員其邁:那個叫罰金,行政罰叫罰鍰?處長是讀法律的嗎?
  • 蔡處長志儒
    是啊!
    陳委員其邁:怎麼好像我講的你聽不懂?我上次就說過,要你們與海巡署、法務部協調,看到底用何種方式來開罰,因為他們都用罰金,以致於你們收不到罰鍰。這件事我提過好幾次,你們總該告訴我與法務部協調的結果吧?又是怎麼分工的?否則你們要怎麼收到罰鍰?
  • 楊委員鎮浯
    現在不是扣船嗎?
    蔡處長志儒:對,1月至9月大概4,295萬元。
    楊委員鎮浯:在我的印象中,現在不都是扣船嗎?等該裁罰、該處分與該繳納的金額全部清掉後才能離開,所以為什麼會收不到?
  • 蔡處長志儒
    現在不會有收不到的情況。
    楊委員鎮浯:所以裁罰的金額、罰款都必須繳清後才會放人,對不對?
  • 蔡處長志儒
    對。
  • 楊委員鎮浯
    這樣不就很清楚了?
  • 蔡處長志儒
    這應該是執法手段的不同……
    主席:何時會出現執法手段不同?你說現在沒有,就代表以前有,這是何時改變的?
    楊委員鎮浯:這應該分成兩部分,譬如海巡扣了一條船,那麼海巡會先做行政裁罰。行政裁罰結束後移轉到法院,由法院做出判決,看是否還需要罰金之類的。通常這兩部分處理好了,才會讓人、船離開,是這樣嗎?
    蔡處長志儒:如果是越界,就只有行政處罰。
  • 楊委員鎮浯
    越界只有行政罰?
    蔡處長志儒:若涉及刑事,也就是有電魚、炸魚之類的非法漁業行為,此時才會有刑事罰則問題。一般如果是單純越界,並不會……
    楊委員鎮浯:你們說函送中國,但後續懲處沒下文是指哪部分?
    蔡處長志儒:去年一共有13件函送陸方處理,海協會有就這13件回覆,表示中國大陸已經做了處理……
    楊委員鎮浯:可以這樣理解嗎?在我方的部分,應該課的罰金、罰鍰等類,全部都繳清了才讓他們走;在對岸的部分,海協會也回函說有作了相關懲處。
  • 蔡處長志儒
    對。
  • 楊委員鎮浯
    好。
    黃委員昭順:我還是有問題,不管是抽砂的或業界的漁船,在那段時間我們都做了比較強硬的手段,包括扣船、罰錢、予以遣送等等。但前一段時間我們又看到新聞,大概是這1個月……
  • 蔡處長志儒
    前不久的時候。
    黃委員昭順:對。他們大概是放毒什麼的,所有的壞事都做盡了,讓我們幾乎5年不用捕魚,結果我們束手無策。你們跟海巡署、陸委會怎麼處理這個部分?
    蔡處長志儒:520之後,海巡署跟大陸的邊防還是有保持相關的聯繫,雙方也同步執法,一共進行了5次之多。委員上個月月底看到那個新聞,我們跟金門的海巡隊進行了解,確實有這樣的情況,他們集結了大概20艘的漁船,越界到我們這邊來捕漁,我們的海巡人員很努力處理,這部分我們也要提醒海巡方面,可能要跟大陸的邊防再進行相應的合作。
    黃委員昭順:不僅是越界,而且是集結挑釁,如果我們都沒辦法處理,給這個預算要幹什麼!他們越界、集結,而且還挑釁我們的公部門。為什麼這段時間他們會變本加厲,而我們完全束手無策?你總該跟我們說明一下吧!
    蔡處長志儒:我還是要補充,海巡那邊也滿努力,剛才報告過,今年1月至9月裁罰金額達到4,200多萬元,海巡那邊也在積極努力,但可能涉及到他們的編制或執法的能量問題,這部分更需要委員的大力支持。
    陳委員其邁:大概有兩個部分,一個是我們跟大陸要怎麼談,上次我質詢時就提醒你們要跟大陸交涉,看看要怎麼執法,不然福建當局認為金門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來這邊盜採海砂的人,回去以後受大陸那邊裁罰的不多,這部分你們要跟他們交涉。看你們的報告,是海上共同執法,違規的案件那麼多,我們海巡人員要抓的話他們就跑過去那邊、這樣就沒事了,或者是處比較輕的罰鍰,所以他們還是有恃無恐,而中國的海砂又賣到臺灣來,這很不公平。跟大陸怎麼談,這部分你們還是要持續去強化兩岸聯繫的機制。
    還有一個部分,上次我也講了,你們要跟法務部、法院以及金門縣政府、海巡署等執法單位一起開會,涉及行政不法、刑事不法,罰鍰會被罰金吸收,罰鍰很重,但因為罰金優先,就會變得很少。像食安問題,地方政府一開罰都是十幾億、二十幾億元,而罰金則是一億、兩億元,結果都是走比較輕的那一邊。上次就請你們大家開會,討論未來的分工、要怎麼處理,對不對?現在罰金罰個一、兩百萬元,他們也不怕你們,在行政罰的刑度上,上次立法院有配合修法,已經把罰鍰提高,但沒有用啊!,我稍微算了一下,一個案件平均要80萬元,假如這個數字是正確的,那也不高!預算部分我沒意見,但你要承諾我,1個月內跟法務部開會,大家就這件事情把分工的部分處理好。開完會以後再讓我看一下會議紀錄,才知道你們以後要怎麼做。
  • 蔡處長志儒
    1個月內……
    陳委員其邁:你們不這樣處理,預算三讀的時候我會再回來找你,說真的!好不好?這部分也質詢好幾次了,寫這種……
    主席:請教一個問題,剛剛黃委員問到最近「變本加厲」,怎麼會這樣?
    蔡處長志儒:因為休漁期剛過,包括合法、非法的各種船都出海,他們那邊也有漁民生計的問題,但就非法的部分,我們的海巡還是會強力執法,不過海巡的能量也相對有限,這點要特別提出來報告。
    楊委員鎮浯:這個業務我管過幾年,所以我來講一下,你說到休漁季,事實上是因為兩邊魚貨的價格相差太多,海上抓的一條黃魚在那邊動輒賣到幾萬塊臺幣,所以他們常常為了追逐魚群而越界,這在金門廣泛地引起了民怨。我必須坦白講,海巡也是疲於奔命,因為目前他們的配置、人員各方面都很有限,那些人就一直跑給他們追,漁民報警,海巡人員趕到這邊時,那邊的漁船就又冒出來了。陸委會站在一個政策單位的高度,要去統合各部會以解決這個問題,也不只是你們在這邊研究政策、只是海巡人員在那邊疲於奔命,你們要負起責任,包含跟對岸,如果還能溝通的話,或者你們站在政策協調及執法單位的角度,應該像陳委員剛才講的,把一個比較具體的可行方案報出來,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盜採砂石的情況非常嚴重,金們的海岸線一直在崩塌、後退,如果大家有印象,以前有一個鄧麗君的播音牆,那個紅土斷崖可能再過沒多久就會整個崩落了,都是因為被盜採砂石的緣故。
    這兩個問題,我們跟陸委會反映了非常久,不管是以前或現在,一直都沒有看到有效的措施,我覺得這就是因為我們內部沒有一個整合的具體作法,所以希望陸委會要扮演起這個角色,好不好?
    主席:各位委員,對剛剛的報告有沒有什麼意見?
    黃委員昭順:如果他們在這件事上面不能夠有任何的突破,而且讓對岸的漁船更越界、更集結,甚至攻擊我們的公務船,這樣的預算我們不應該讓它通過。如果連這些事情我們都不能堅持,他們就更變本加厲,在捕獲量上讓我們的漁民幾乎5年不用捕魚,不只金門,包括澎湖也一樣,甚至用電魚的手段,我們還要忍受這樣的狀況嗎?
    主席: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黃委員說繼續凍結500萬元。因為兩岸現在都沒有在協調、溝通,不曉得各位委員的看法為何?
    李委員俊俋:你們的報告第23頁提到「多次促請陸方儘速處理,據陸方回復資料,相關主管機關已於去年12月作出處罰。」可不可以把陸方的回復和我方處罰的資料提供給我們參考一下?
    蔡處長志儒:陸方是在決議之後,在去年底做了回復,表示他們已經針對那些部分作出處罰,但是作出了什麼樣的具體處罰,其實並沒有細部說明。
  • 李委員俊俋
    我們只要看回函……
    蔡處長志儒:是,沒問題。
    主席:我建議,解凍250萬元、繼續凍結250萬元。因為兩岸也沒有什麼來往、聯絡啦!兩岸一定要有協調溝通的管道在,他們回復有處理了,但說實話也不曉得處理的情形為何。
    黃委員昭順:主席作的決議我當然要尊重,可是我們上一次提案的內容,後面是寫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機制形同虛設,成效有待改善,所以凍結部分經費。就這部分都沒有下文,剛才李委員希望你們提供他們回復的公文,能不能請你們拿出來給我們看一下?如果他們的公文是這樣寫,而那些人依舊變本加厲地做這些犯罪行為,那我期期以為不可。
    主席:就兩岸協調機制而言,兩岸差不多有10年沒有來往了。解凍300萬元、繼續凍結200萬元,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昭順:你剛剛說解凍250萬元,我表示尊重,怎麼又變成解凍300萬元?
    主席:黃委員,現在大陸也已經不甩我們,這是要補助你們的,我不想多講了……
  • 陳委員其邁
    12月解凍沒有意義……
    主席:陳委員,已經12月初了,整個給他們也……
    第(二)案解凍300萬元、繼續凍結200萬元。
    處理第(三)案。
    蔡處長凱萍:第3案是屬於「經濟業務」,我們被凍結了四分之一,總共是697萬8,000元。凍結的原因,第一個是因為小三通之前在通關的部分有一些阻礙,但經過相關機關共同去跟陸方溝通之後,今年1至9月已經比去年同期成長84%。第二個原因是認為陸委會的臺商窗口跟海基會的臺商服務窗口功能有所重複,在我們的解凍報告裡頭第15頁至第20頁有一些說明,就是服務的對象及內容仍然有一些區隔。第三個原因是覺得陸委會在經貿部分沒有發揮協調的功能,在我們的報告書裡頭也有提出一些相關數據,我們總共召開23次會議。
    實在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我們被凍結的數字比較多,是697萬8,000元,在年度預算的安排上面,原來赴大陸的差旅費200萬元我們就都沒有用,因為實務上也沒辦法用。另外,有一個對經貿團體補助的部分是150萬元,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進行,如果這兩個部分解凍的話,照時程也很難在今年完成。但我們還是希望原來凍結的347萬8,000萬元能夠解凍,這是做兩岸經貿政策評估的部分,希望配合新南向政策,包括大陸紅色供應鍊的問題,我們可以提前做一些研究,作為後續政策上之準備。
    主席:處長報告完畢就好,不要再加上「新南向」,兩岸的政策跟新南向政策有什麼關係,有時候你們愈講我就愈糊塗,我本來要放手讓預算通過,把你剛剛講那兩個部分凍結,其他予以解凍,你卻講到新南向政策,你們真的沒有工作可以做啊!難怪有些委員聽到都會生氣,讓我不曉得要如何幫助你們!
  • 蔡處長凱萍
    不好意思……
  • 姚委員文智
    馬總統去馬來西亞的事情……
    主席:那是讓你們消遣的,到時大家都碰得到,現在執政了、講現在的就好,還在罵過去的人!
    你剛剛說那兩個部分,因為已經到了12月份,加起來……
    蔡處長凱萍:加起來是350萬元,因為有200……
  • 主席
    四分之一是多少?
  • 蔡處長凱萍
    四分之一是697萬8,000元。
    主席:350萬元,等於扣下來是340萬元……
  • 蔡處長凱萍
    347萬8,000萬元。
    主席:他很老實講,但以後不要講新南向政策,講了就會有人全力反對。
    蔡處長凱萍:好,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繼續凍結200萬元,其他的解凍,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有意見。在整個經貿政策上,包括協商部分,兩岸之間幾乎是停擺的、完全沒有進展。你剛剛講到新南向,新南向應該不是你們這裡的業務,應該是經濟部還是國發會等的業務,不會輪到你們來做。剩不到1個月的時間,我們給那麼多經費要做什麼?
    張主任委員小月:兩岸經貿政策評估,我們認為這個非常重要。
    黃委員昭順:兩岸經貿政策評估當然必須要做,尤其最近的變化非常大,但是也用不了這麼大的一筆錢,因為現在我們很擔心自己會不會變成川普的棋子、就這通12分鐘的電話到底我們要付出什麼代價,所以我們當然要評估,這個我能理解。但今天是12月5日,只剩3個禮拜的時間,我們要給多少經費你們才夠用,必須要算一下,而不是說把這筆錢入到什麼新南向政策裡面去,笑死人了,那是很奇怪的事!
    楊委員鎮浯:裡面有提到小三通的貨運部分,這個業務我也主管了幾年,上一次內政委員會到金門的時候我們應該有討論過這個議題,你們這裡的數字顯示出有成長,是因為去年的基期實在太低,最高的時候,如果以貨物價值來講,衰退了將近90%,貨物的價值從50億元變成大概二、三億元,衰退的幅度很可怕。這裡面有很多結構性的原因,不適合在這裡講,我們都知道業界存在的一些狀況。我反而希望陸委會基於協助小三通的立場,畢竟它是蔡總統當時所initiate的政策,所以應該利用金門在兩岸的關係協助業者轉型,至於原本結構性的問題,我相信大家心裡都知道它的問題在哪裡,這是某個特定時空下的產物,現在已經需要轉型了。在「經濟業務」項下,請陸委會進行相關研究報告的時候,也把協助金、馬、澎地區小三通貨運業轉型發展的這一塊一併放進去,謝謝。
    主席:「經濟業務」項下分別凍結200萬元及四分之一,其中凍結200萬元的部分是關於小三通,凍結四分之一的部分是針對「建構互利雙贏的兩岸經貿關係」部分。小三通的部分予以解凍,至於「建構互利雙贏的兩岸經貿關係」部分,老實講,台灣現在的執政黨並不希望兩岸的經濟發展關係太好,反而是民間自己在努力,所以2,000多萬元凍結四分之一(600多萬元)的部分再凍結300萬元,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給他們太多了,他們用不完。
    主席:沒關係,徐委員……
    姚委員文智:主席,照他的意思啦!看要凍結多少……
    林委員麗蟬:主席,我請教一下陸委會,今天已經12月5日,這筆預算解凍之後,能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把這些預算花完嗎?如果花不完,預算辦保留,然後呢?
  • 張主任委員小月
    明年執行。
    林委員麗蟬:但是明年又有明年的經費,不是嗎?
  • 張主任委員小月
    不大一樣。
    林委員麗蟬:所以明年又有編不同的預算,不會有這筆預算。你們有增加人嗎?如果沒有增加人,錢變多了,加上明年又有新的業務或做法不一樣,這筆預算還是會留到明年執行。我覺得很矛盾的是,12月5日才解凍那麼多錢,一定用不完,表明你們就是要留到明年執行,是這樣嗎?
    蔡處長凱萍:我剛才有報告,希望兩岸經貿政策評估的部分可以做一個解凍,譬如347萬8,000元,在年初的時候我們本來就準備要做紅色供應鏈的部分,也已經有相關的想法,並且做了初步的規畫,但是因為沒有這筆經費,所以一直還沒有做。如果這筆預算給我們的話,我們就可以馬上做一些處理,可能在今年可以撥第一期款,剩下的第二期及第三期就留到明年再來支用。
    主席:現在已經到了年底,所以有時候也很難處理。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我可以了解召委對陸委會的監督及鞭策,所以排到比較後面處理,希望讓他們要再更加油,跟中國大陸保持更多的互動。我也回應一下林委員,你剛才的問題會有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但是沒有關係,你已經表達你的意見,我們也尊重你的裁示,不過我們希望把必要的預算給他們,讓他們可以繼續研究兩岸經貿的部分,所以我支持你的決定,是不是就……
  • 主席
    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我想請問一下,剛才主席裁示改為凍結300萬元,現在是697萬8,000元,我們剛才有減掉差旅費200萬元及交流費用150萬元,變成347萬8,000元。剛才主席說要凍結300萬元,是凍結347萬8,000元的300萬元,剩下47萬8,000元,是嗎?
    主席:這筆預算的四分之一是多少?2,891萬元之中凍結四分之一,等於凍結697萬元,現在已經是12月初了,即使要用也很難繼續執行,因為楊委員非常關心小三通的部分,我們就解凍200萬元的部分。至於凍結四分之一的部分,我們把它解凍三分之一、200多萬元,繼續凍結三分之二,跟你們的要求差不多。還剩下那麼短的時間,我已經拜託他們了,你們就勉為同意。這筆預算解凍250萬元、凍結447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 張主任委員小月
    謝謝委員。
    主席:好,李俊俋委員同意了。
    「經濟業務」項下,凍結200萬元部分予以解凍,「建構互利雙贏的兩岸經貿關係」部分繼續凍結447萬元、解凍25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楊委員鎮浯:副主委,我剛才講的小三通業者輔導轉型的部分,請你們帶回去研究。
    主席:繼續處理第(四)案有關「港澳業務」凍結300萬元部分,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
    杜處長嘉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5目「港澳業務」凍結300萬元部分,520之後雖然有受到兩岸關係的影響,但是我們與香港之間策進會及協進會的互動還是有定期的工作會議在召開,也有就相關的免稅、食品安全等問題持續磋商當中。這筆300萬元的預算主要包括策進會及協進會聯席會議的83萬元、我們與澳門官方及立法會議員之間補助台澳論壇60萬元、輿情座談22萬元、差旅費74萬元、分攤及辦理國際活動61萬元,最後一個部分因為國慶已經結束了,所以這筆61萬元不能再規劃使用。至於聯席會議、台澳論壇及輿情座談,我相信各位委員最近也看到香港的情勢,包括他們的議員宣誓風波、我們與香港之間公民團體互動的情況,所以對於香港情勢的掌握及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還是要規劃有關諮詢專家學者對於香港情勢的意見,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以上的說明。
    主席:你剛剛說好像有3筆預算可以不要用了,有哪3個?加起來多少?
  • 杜處長嘉芬
    其實是2個……
    主席:剛剛講3個,怎麼又變成2個?這樣不夠意思哦。
    杜處長嘉芬:是2個,一個是策進會及協進會的83萬元,這是要辦的,另一個是台澳論壇的60萬元,還有輿情座談的22萬元。另外,有關差旅費的部分,因為現在已經到了12月,有74萬元。最後一個是分攤及辦理國慶活動的61萬元,因為國慶活動已經結束了,現在也沒辦法再規劃辦理。差旅費的部分,因為香港有很多支持我們國人的台商鄉團體,他們有很多活動也是在年底召開,希望我們陸委會能夠過去支持,這筆預算有74萬元。
    主席:已經到了12月初,再過幾天就是聖誕節了,香港也放假了。各位委員,我們商量一下,再過幾天就是聖誕節,香港是很洋化的地方,到時候也要放假了,我建議這筆預算解凍150萬元、凍結150萬元,這樣會不會有困難?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想了解那個台澳論壇什麼時候辦?邀請了哪些學者專家?他剛剛說他們辦了幾個論壇等等,我想要了解這個部分。
  • 杜處長嘉芬
    那個台澳論壇主要的參加成員……
  • 黃委員昭順
    請給我書面的東西。
    杜處長嘉芬:好,委員,我們等一下馬上送過去。今年台澳論壇預計在12月中旬辦理……
  • 黃委員昭順
    台澳論壇還沒有辦?
    杜處長嘉芬:對,還沒有辦,12月中旬要辦。
  • 黃委員昭順
    那去年呢?
  • 杜處長嘉芬
    去年是在澳門辦理。
  • 黃委員昭順
    去年是什麼時候辦的?
  • 杜處長嘉芬
    去年是在7月辦理。
    黃委員昭順:今年要到12月才辦,馬上就要聖誕節了,你怎麼辦台澳論壇?
    杜處長嘉芬:今年原來預訂在8月的時候辦理,後來因為有一些緣故而推遲了,現在我們與澳門……
  • 黃委員昭順
    什麼原因推遲了?
    杜處長嘉芬:原來今年8月是要在澎湖辦理,但是後來澳門方面表示因為籌備不及,所以就延到12月中旬才辦理。
  • 黃委員昭順
    在什麼地方辦?
  • 杜處長嘉芬
    在台北。
  • 黃委員昭順
    所以不在澎湖辦了?
    杜處長嘉芬:對,現在去澎湖好像也不太適合,因為天候的因素。
  • 黃委員昭順
    你們確定的時間、地點能不能拿出來給我們參考?
    杜處長嘉芬:好,我可以把行程給委員參考一下。
    主席:好,報告通過。第(四)案相關預算凍結150萬元、解凍15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五)案。「聯絡業務」分別凍結500萬元及四分之一,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這個四分之一的總金額是多少?
  • 許處長君如
    1,147萬4,000元。
  • 主席
    請解釋一下。
    許處長君如:這筆費用主要是政策說明及溝通的部分。基本上,對於會裡的政策說明及溝通,委員及外界都有很多期待,這部分預算編列的方式及執行的方式大致上有百分之九十幾是統編在本處之下做規劃及執行。今年在預算解凍之前,委員指示我們要加強網路等等各方面更多元的管道,使溝通的對象更多元、更全面,我們都有努力處理。在預算解凍之前,我們有先針對比例上或預算分配上做了一些規畫及後續的執行處理,可是委員也很了解,不管是在管道上或相關的內容上,政策的說明及規畫在執行上面都需要一些時間,所以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們會尊重這次召委及各委員討論的結果。
    另外一個部分是,凍結當時有提到,委員向我們索取資料的時候,今天李委員也有指教,就是在委辦費上面我們有一些密件的方式,對於各位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審慎地研議、考量。雖然最後預算解凍結果由委員來考量,但是委員所要求的事情,我們都會儘量處理。以上報告,謝謝。
  • 主席
    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
  • 黃委員昭順
    他不是說要把有關密件讓我們看?
    許處長君如:不是,我是說當時我們預算被凍結的原因,是我們委辦的案件裡頭有一些列為密件,未來委員有一些指教,對於我們後續的密件提供方式,我們都會研議。謹作以上補充說明。
  •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有關密件的部分,其實我早上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你們從103年到105年密不錄由的件數,企劃處有76%,文教處有25%,經濟處有24%,法政處有33%,港澳處有65%,我們希望這個數字能夠降下來,但是我們沒有看到具體的作為。目前這筆預算凍結500萬元,我建議解凍300萬元、凍結200萬元。
    主席:後面還有被凍結四分之一。我建議這個500萬元的部分予以解凍,凍結四分之一的部分是1,147萬元,凍結的500萬元是含在裡面的。決議六的部分予以解凍,決議十二就凍結二分之一、解凍二分之一。
    黃委員昭順:你在講什麼?你告訴我總數,我覺得你都在作弊,把預算拆一塊、拆一塊來看,你跟我講總數是多少就好了。
    主席:好,凍結500萬元的部分予以解凍,凍結四分之一的部分凍結500萬元。
  • 黃委員昭順
    現在500萬元的部分凍結多少?
    主席:500萬元的部分予以解凍。凍結四分之一的部分,解凍……
    李委員俊俋:解凍500萬元,其餘繼續凍結。
    主席:對,解凍500萬元,其餘繼續凍結。
    黃委員昭順:現在到底凍結多少,你告訴我。
    主席:繼續凍結647萬元,解凍5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林委員麗蟬:總金額就是四分之一再加500萬元,一共1,647萬元?
    主席:不是,這個500萬元已經包括在四分之一那一目裡面,所以是500萬元部分解凍,四分之一的部分繼續凍結647萬元?大家沒有意見的話,就照這個通過。
    繼續處理第(六)案文教業務凍結200萬元。
    蔡處長志儒:文教處凍結200萬元是在兩岸資訊對等交流推動部分,因為我們辦理的事項都會涉及到政府採購法,需要公開上網招標,再由專家評審開會議價。我們判斷105年已經無法執行,安排會有困難,為了撙節公務預算,我們建議這200萬元繼續凍結。
    主席:處長的報告很實在,但是我要提醒一件事情,對於兩岸學生的交流,如果中國大陸來的,你們就說是統戰,台灣學生去那邊呢?大家平等,都是在交朋友,我們也在鼓勵年輕人多交流,為什麼一直要講這裡面有統戰?以後不要再提統戰,其實彼此都在統戰。
  • 蔡處長志儒
    是。
  • 主席
    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本席想要索取一些資料,但是這部分滿敏感的,因為與兩岸的新聞交流有關,包括要鼓勵他們的人來,所以我們在附件7第45頁看到委辦事項,請問委辦給誰?由誰來辦?還說過去曾經辦過,成效良好,成效究竟如何良好?另外,本席在第46頁看到過去曾邀請中國大陸新聞人員來台進行專訪,可否也說明他們回到大陸之後是用什麼樣的角度做報導?這裡還說他們回去之後,在他們所屬的媒體網站也報導他們來台所見。
    蔡處長志儒: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都有資料,可否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 Kolas Yotaka委員
    麻煩你們提供。
    主席:請注意以後用詞不要傷害到兩岸關係,一會兒要兩岸穩定和平,一會兒又說人家統戰,其實兩岸都在統戰對方,看誰比較厲害;不要一味的說人家來就是在統戰。第(六)案文教業務部分繼續凍結200萬元。
    繼續處理第(七)案「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1億8,623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
    劉主任益誠:跟委員報告,這一筆1億多元凍結四分之一是4,227萬3,000元,主要是陸委會補助給海基會,因為海基會一般正常業務還是要繼續進行,不論是人事費的支出或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文教處還要辦理台商子女夏令營、經貿處也有台商糾紛的處理,或是法律處的文書送達、文書驗證等等都一定要做。現在唯一執行上有困難的,大概是兩岸的協商,因為兩岸目前的關係,兩岸協商和兩岸交流部分真的沒辦法做,這部分的補助款有1,120萬5,000元,我們同意凍結。其他部分如果不解凍的話,就變成我們要用基金會的老本,基金會的老本用完之後,就沒有了,所以我們希望其他的3,406萬8,000元可以解凍。
  • 主席
    兩項加起來是多少?
    劉處長益城:協商部分是537萬5,000元,交流部分是583萬元,一共1,120萬5,000元。
    黃委員昭順:本席有意見。在兩岸急凍的狀況下,大多數的業務都已經停擺,沒有在做,加上現在已經12月,而海基會也不到立法院報告,立法院審查預算的時候,也不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給它預算?
    主席:審查新年度預算時一定要來,舊年度的預算已經到年底,請問人事費用占多少?
    張副董事長天欽:人事費用有8,647萬2,000元是在凍結數4,527萬元裡面,人事費、行政業務費、資訊服務費都是無可避免的,因為有的已經簽約了,有的是員工要領錢,都包含在3,406萬元裡面。
    比如我剛剛報告過,我們的驗證文書服務就有四十萬件,這些都是在人事行政維護費用裡面,協商交流1,120萬5,000元部分,我們就召委所指示的,把它都清出來,其餘3,406萬8,000元希望能予以解凍。其實剛剛在答詢的時候,大家對海基會的服務也都滿肯定的,這筆錢如果刪掉的話,我們真的會有傷害。
    吳委員琪銘:有關海基會的業務費用包括它的文書驗證,真的辦得不錯,很多民眾都是透過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事宜,我們不僅要予以肯定,也要支持他們繼續推動。
    黃委員昭順:我再唸一次當時的提案內容,我們就知道當時的環境比現在還要好,現在的環境比起去年要差得太多了。該提案說「有鑑於近年兩岸制度協商機制已逐步建立,除談判角色逐漸移轉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政府相關各部會,所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並不承擔實際談判任務,而且兩岸談判上所扮演的角色,也日益淡化。鑑於兩岸談判,主要將由政府部門主導,並以事前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各部會完成前置作業後,才能簽署相關協議。所以,值此之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應審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設置功能。請陸委會回去檢討,以免每年編列超過1.8億元維持其業務作用,將來海峽交流基金會主要業務僅剩文書驗證及大陸地區台商服務。」,本席覺得這段話講的很貼切,它的業務只剩下文書驗證及大陸地區台商服務,而且現在做的也比以前還要差,所以預算就再繼續凍結!
    主席:我們大家彼此體諒,本席提一個折衷方案,凍結2,000萬元,其餘則予以解凍?這樣好嗎?
    黃委員昭順:太少了!就剩下一個月了。我很少看到文章寫得這麼好,內容貼切又很實際,我們若不支持,那要怎麼辦?
    主席:我們都了解它的來龍去脈;有時候立場不同,講的話也不同。可否就凍結2,000萬元,其餘予以解凍?
    黃委員昭順:如果要解凍這麼多,本席覺得自己很沒有原則……
    主席:你不要考我,你跟我爭執,我都不介意;我現在發覺台灣的價值都不一樣了,真的是此一時也、彼一時也,如果大家能站在彼此的立場……
    黃委員昭順:我沒看過你們的提案寫得這麼好,這麼完整,我現在支持……
  • 李委員俊俋
    支持主席。
    主席:本案繼續凍結2,000萬元,其餘予以解凍。
    繼續處理第八案凍結獎補助費500萬元。
    許處長君如:有關本會的獎補助費被凍結500萬元,主要是委員希望我們對要件標準原則有關事前的審核及事中、事後的一些處理建立機制,對此,我們也修了補助要點,強化這個部分;基本上,這需要兩岸民間團體自己提出申請,我們再依據這樣的要點機制來審核,現在這個時間點上,會有執行上的困難,特別跟各位委員做以上的報告。
    主席:所以這500萬元可以繼續凍結,因為剩下的時間很短,你們也沒辦法辦理。我喜歡你這樣老實!是不是就繼續凍結?
  • 黃委員昭順
    好啦!就繼續凍結。
  • 主席
    你們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 許處長君如
    是。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承辦單位也很誠實,今年繼續凍結,本席沒有意見;但我希望獎補助這一塊,明年度可以考慮補助陸配第二代,看要如何去協助他們。有很多東西,不一定要團體申請,由第二代自己直接申請會比較方便,請就這部分去研擬一下。
  • 主席
    本案繼續凍結500萬元。
    (協商結束)
    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第(一)案繼續凍結200萬元;第(二)案法政業務繼續凍結200萬元;第(三)案經濟業務繼續凍結447萬元,其中200萬元准予動支;第(四)案港澳業務繼續凍結150萬元;第(五)案聯絡業務500萬元部分准予動支,其餘繼續凍結647萬元;第(六)案文教業務繼續凍結200萬元;第(七)案捐助海基會部分繼續凍結2,000萬元;第(八)案獎補助費繼續凍結500萬元。
    有關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均已處理完畢,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關於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六案,106年度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及財團法人預算案均另定期進行處理,委員如有相關單位預算之提案,請於處理二日前送內政委員會彙整。
    本席要在這裡請大家幫忙,請海基會董事長於處理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時,依據預算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務必到場,沒有質詢……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意見,其實大家今天早上已經講得很清楚,有關策進會的部分,我們下次在預算審查時要求董事長來海基會的部分,就依照往例及內政委員會的決議──除了林中森以外,所有海基會董事長沒有來這邊報告過預算案,預算部分都是由秘書長處理,內政委員會所做的決議也是如此,亦即海基會董事長只有在簽訂協議前後要來。如果要這樣的話,以後內政委員會的決議一切都沒有效?所以還是要依照內政委員會的傳統,依照內政委員會的規定,我們決議這樣,就應該這樣處理。以上報告。
    主席:李委員,我曉得,但是上次是專案報告,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今天原本大家還說他沒有來要去質詢;但我覺得,海基會董事長最起碼要來讓我們大家認識,我們沒有要對他質詢,只是在預算審查的時候,來這邊坐一下,給大家認識一下,這也不會破壞慣例。照預算法的規定,他應該是要來的,我們暫時不對他質詢,就是在審查預算的時候,來跟大家認識一下。
  • 李委員俊俋
    大家都認識啊!
    主席:說真的,我還不認識!他也沒有打過電話給我,就是在審預算的時候來,我們沒有要質詢。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這個部分非常清楚,這是內政委員會做成的決議,自己再去推翻是很奇怪的!預算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非常清楚,要來列席報告的是機關首長,而海基會是財團法人耶!就因為它的特殊性,所以內政委員會從過去到現在要做這樣的決議嘛!過去從江丙坤董事長沒有任何一個人來報告,除了林中森以外,為什麼?因為林中森堅持要領董事長的薪水!所以我們應該依照內政委員會的傳統與規定,這個也是內政委員會在這裡由大家做成的決議,如果這個決議可以隨便推翻的話,以後內政委員會都不用做決議了!
    主席:我是不隨便去推翻的,但是上次開會的議程是專案報告,李委員,憑良心講……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那我要求現在針對這個案子來表決!你不能根本無視內政委員會的決議,除非有新的提案才能處理!
    姚委員文智:(在席位上)主席,不用在這裡做結論嘛!下次再說啦!
    主席:所謂下次再說,下次開會……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沒這種事啦!
  • 姚委員文智
    (在席位上)下次再說啊!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不能因為一個人就改變內政委員會的決議,本來就是這樣,不然就提出新的提案來處理啊!
  • 姚委員文智
    (在席位上)你不能用下結論的方式來推翻決議嘛!你要改變以後再說嘛!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要改變要有提案嘛!
    林委員麗蟬:(在席位上)這個基金會是否有政府捐贈的經費?副董事長可以解釋一下嗎,董事長可不可以來?
  • 姚委員文智
    (在席位上)剛剛就有幾個條件啊!
    主席:我如果要這麼堅持,下次就會很熱鬧了,來跟大家認識一下,因為上次是專案報告,所做成的決議是要求董事長在兩岸會談前後或簽署協議前後要來報告,那時並沒有討論到審查預算的情況,但是預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得很清楚……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那時候都有說啊!
    主席:你也知道當初的情況啊!李委員,如果你能體諒一下……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我能體諒,但我沒辦法接受一個人的意見改變內政委員會的決議!
  • 主席
    這個決議……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可以提案由大家來討論,但不能用主席宣告的結論來涵蓋過去!
    主席:我沒有涵蓋過去,我還詢問大家有沒有意見。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有意見啊!
    主席:有意見沒有關係,我們繼續討論嘛!但是預算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是「應」而非「得」,現在的困難點就在這裡,人家把法條拿出來了,那個是決議,而這個是法律條文,現在產生矛盾了,他們還要求……
    林委員麗蟬:(在席位上)主席,我可以講一下話嗎?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針對程序發表看法,今天我以身為立法委員的立場,基於幫忙監督人民捐給海基會的錢,可不可以請海基會董事長來到現場?能不能?預算與專案報告絕對不一樣,預算是立法上的、制度上的所謂專案報告,審查預算是要替人民把關好每一分錢,難道身為最高決策者的董事長沒辦法出來跟我們講一下這筆錢有沒有必要嗎?
    主席,我可不可以請副董事長說明,我能不能代表人民監督人民的每一筆錢?可不可以?
  • 主席
    請海基會張副董事長說明。
    張副董事長天欽:主席、各位委員。我自己是法律人,預算法的規定是「機關首長」,剛剛李委員也講得非常清楚了。
    至於我所看到的11月7日會議議事錄,其中臨時提案第二案中提到「政府捐助16億,比例高達76%,實有受國會監督之必要」,海基會當然有受國會監督的必要,但是並不是說一定需要董事長來,其他人也可以來列席報告。上次的決議是要求在這二種狀況下田弘茂董事長要過來,這是白紙黑字……
  • 林委員麗蟬
    (在席位上)上次是跟預算有關的決議嗎?
  • 張副董事長天欽
    那是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 林委員麗蟬
    (在席位上)第11次是什麼會議?請你講一下!
  • 張副董事長天欽
    第二案就是鑑於……
    林委員麗蟬:(在席位上)是專案報告還是預算報告?請問你,那次是專案報告還是預算審查?
  • 張副董事長天欽
    第二案的白紙黑字上並沒有提及其前提是專案報告。
  • 林委員麗蟬
    (在席位上)是不是跟錢有關的?
  • 張副董事長天欽
    我要跟您……
    林委員麗蟬:(在席位上)我不懂法律,我只是……
  • 張副董事長天欽
    決議上面沒有寫說……
    林委員麗蟬:(在席位上)我只是覺得董事長來讓我們認識一下嘛!召委這麼辛苦,我看到他在主席台上拜託大家……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我等一下解釋給你聽嘛!
    林委員麗蟬:(在席位上)拜託大家讓董事長來認識一下,我們也不會為難他啊!像章主委坐在這邊,我們也沒有為難他啊!他來一下,讓我們認識一下,讓召委也好交代嘛!現在召委很為難,希望大家能體諒他!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不是他的問題啊!本來從頭到尾就都不是他的問題啊!
  • 林委員麗蟬
    (在席位上)他真的很為難啊!
    姚委員文智:(在席位上)林委員,會議紀錄寫得非常清楚,楊鎮浯委員還特別詢問「如果是預算呢?」,當時的決定是秘書長來就可以了,今天副董事長都已經來了,這很有誠意了。
    主席,你今天不要做結論就好了嘛!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你就不要做結論,如果他們有意見,就另提新案來進行表決。
  • 姚委員文智
    (在席位上)還是可以討論。
    主席:休息10分鐘,協商一下。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報告委員會,我接受姚文智委員的意見,今天暫時不討論這件事。
    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7時32分)
User Info
黃昭順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