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2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5分 @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2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4時3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黃國昌 曾銘宗 賴士葆 盧秀燕 余宛如 王榮璋 邱泰源 施義芳 費鴻泰 陳賴素美 江永昌 羅明才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鄭天財Sra.Kacaw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陳亭妃 許毓仁 蔣乃辛 蔣萬安 黃昭順 呂玉玲 廖國棟Sufin.Siluko 張麗善 鍾孔炤
    委員列席12人
    主 席:賴召集委員士葆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簡任編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高珮玲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討論事項

  •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一、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二、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銀行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4案。

  • 三、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銀行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4案。
  •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四、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審查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2案。

  • 五、審查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2案。
  •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六、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等3案。

  • 七、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八、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3案。
  • 審查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 九、審查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經委員曾銘宗、余宛如、賴士葆、許毓仁等人說明提案要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李主任委員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吳秉叡、黃國昌、曾銘宗、賴士葆、盧秀燕、余宛如、王榮璋、邱泰源、費鴻泰、施義芳、陳賴素美、許毓仁、江永昌、羅明才、鍾孔炤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李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四、委員余宛如所提金融科技業者相關意見資料,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決議

    一、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等3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等3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銀行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等3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等2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等3案。
    七、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等3案。
    八、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等3案。
    九、審查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以上第一項至第九項共25個法案提案及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人所提修正動議1案、委員余宛如等人所提修正動議9案、委員陳賴素美所提附帶決議1案(均宣讀完畢),均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鑑於中央銀行為外匯業務主管機關,對不當銷售TRF商品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分之銀行,且未積極處理客訴案件者,請中央銀行暫緩核准其相關業務申請。
  • 提案人
    曾銘宗  吳秉叡
  • 連署人
    賴士葆  盧秀燕  費鴻泰  羅明才
    二、為帶動上市(櫃)公司加薪良性循環,解決目前嚴重低薪問題,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導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於6個月內公布上市(櫃)公司之平均薪資水準或平均福利前50名及後50名(可去識別化)排序名單,俾利解決低薪問題。
  • 提案人
    曾銘宗
  • 連署人
    盧秀燕  賴士葆  費鴻泰  羅明才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

  • 一、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有審查106年度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草案,這是經濟委員會已經完成審查的部分,以及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我們先進行審查總報告草案的審查,再進行海關進口稅則。請議事人員宣讀審查總報告草案。
    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草案
    壹、審查緣起;
    貳、預算編製政策方向及原則;
    參、重要內容;以上請委員自行參閱審查總報告草案第1頁至第11頁。
    肆、審查經過及總結果,請委員參閱審查總報告草案第11頁至第13頁。
    本案經本院議事處105年10月3日以台立議字第1050705036號函請財政委員會將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一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復將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司法院及所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等機關陸續函送之106年度單位預算勘誤表,函請各相關委員會併案處理,並由各委員會之召集委員擔任主席,函請各有關機關首長列席說明答復委員質詢及提供書面資料。本案經各委員會審查結果,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迄105年12月6日尚未將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外,餘經濟委員會已提出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由財政委員會綜合整理,並於105年12月12日舉行全體委員會議討論後,完成公務預算部分審查總報告,現將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分別詳列於後提請討論外,茲有應先行說明者如下:
    一、歲入部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列歲入總額為1兆8,456億5,555萬6千元,審查結果,增列1億3,316萬3千元,減列75億元,增減互抵後,計淨減列73億6,683萬7千元(詳見表六、七),茲因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先行審議單位預算,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歲入總額暫改列為1兆8.382億8,871萬9千元(俟院會審議通過後,再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依照各款、項、目分別調整計列)。
    二、歲出部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列歲出總額為1兆9,979億9,552萬元,審查結果,共計減列7,166萬7千元(詳見表六、八),茲因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先行審議單位預算,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國庫增撥額等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歲出總額暫改列為1兆9,979億2,385萬3千元(俟院會審議通過後,再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依照各款、項、目分別調整計列)。
  • 融資財源調度部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74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及債務之償還金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2,263億3,996萬4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均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 三、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74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及債務之償還金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2,263億3,996萬4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均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結果,歲入歲出總額如有差短及經常收支如有不平衡時,送院會處理。

  • 四、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結果,歲入歲出總額如有差短及經常收支如有不平衡時,送院會處理。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先行審議單位預算,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 五、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先行審議單位預算,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政事別部分,隨同歲出機關別審查結果予以調整。

  • 六、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政事別部分,隨同歲出機關別審查結果予以調整。
    表一至表八請委員自行參閱審查總報告草案第14頁至第22頁。
    伍、各委員會審查結果
    請委員自行參閱審查總報告草案第23頁至第241頁。
    主席:請問各位,對審查總報告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審查總報告草案做如下決議:一、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照草案通過,提報院會討論;二、有關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7個委員會的審查報告,俟該等委員會送達本委員會後,授權議事人員彙總整理,進行提報院會,併案討論。請問各位,對審查總報告草案之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進行海關進口稅則的審查,請財政部許部長報告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正內容。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承邀列席,至感榮幸。本次修正係採行世界關務組織(WCO)發布之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2017年版,確保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分類與國際同步;另為減少徵納爭議,調整部分稅則號別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以下謹就修正草案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壹、修正內容
    一、配合HS2017年版修正部分
    (一)增訂、刪除及修正1,328項,主要係配合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加強糧食安全管理需求、化學武器公約列管物質之國際動態蒐集及資料比對、鹿特丹公約規定之危險化學品、斯德哥爾摩公約規定之持久性環境有機汙染物等有害化學品及殺蟲劑產品之控管、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局對製造麻醉藥品前驅物貿易情形之監控;另因應科技發展及國際貿易型態改變,反映目前貿易實情等修正部分稅則,例如,擴大鯉魚、食用魚雜碎、遠洋魚類及熱帶樹類等之涵蓋範圍;增訂混合動力車及電動車等專目。
    (二)稅則稅率配置採中性轉換,稅率原則維持不變,對於稅率不一之數項稅號轉換合併成一項稅號時,合併後之稅則稅率,採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之方法,按轉換稅號中最低稅率者、貿易值最大者或貿易加權平均稅率,並參據產業主管機關意見訂定。本次修正涉及數項稅號合併成一項稅號者24項,其中採最低稅率者5項、貿易加權平均稅率者2項、最大貿易值稅率者17項。
    二、減少徵納爭議修正部分
    (一)增訂、刪除及修正93項,主要係為符合HS分類架構、HS原意及配合國內法令變更,調整部分稅則號別之編排架構、修正部分稅則貨名、分章名及增註,以減少徵納爭議;另配合電影法及廣播電視法刪除電影事業及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制規定,修正稅則第85章增註六規定等。
    (二)增訂「甜杏之核及仁」及「苦杏之核及仁」稅率比照現行「去殼甜杏仁」及「去殼苦杏仁」稅率訂定部分,涉及稅率調降,預估關稅損失約新臺幣340萬元。
    貳、修正結果及效益
    本次增訂、刪除及修正1,421項,其中類註、章註、目註及增註規定異動59項;稅則號別異動1,362項,將使我國商品分類、進出口貿易、關稅等統計資料符合國際最新規範,有助加速國際經貿談判,落實追蹤監控國際組織或公約所要求之糧食安全、環保生態及管制化學品等貨品之國際動態,並利於海關執行稅則分類事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及友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每位委員質詢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程主要是審查進口稅則,這次的修正重點主要是比照國際上的規範,進行國內稅則的相關修正,基本上我沒有意見。接著要跟部長請教相關的問題,依照今天的媒體報導,財政部為了拼經濟,會在明年3月底前提出稅改方案,尤其川普上台以後,要進行一系列的減稅;英國政府也有相關的政策提出,也會修正相關的減稅措施。請問這樣的報導是不是事實?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虞哲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草案應該是在5月才會送到立法院。
  • 曾委員銘宗
    但是3月可能就會報到行政院?
    許部長虞哲:應該不會那麼早,還要委外研究,應該4月下旬才會出來。
  • 曾委員銘宗
    那財政部什麼時候會報到行政院去?
  • 許部長虞哲
    大概是在5月初或是4月底的時候。
  • 曾委員銘宗
    那你是5月底要送到立法院來?
    許部長虞哲:我們希望是這樣子,因為這中間的過程,我們要跟各界說明,也包括要跟委員報告。
    曾委員銘宗:您可以確定您送出的法案行政院都不會改?5月初送至行政院,5月底就送到立法院來,這個程序您這麼有把握,行政院的審查也需要時間啊!
  • 許部長虞哲
    對。之前我們當然要把整個架構先報告。
    曾委員銘宗:OK。至於具體的方向、內容,你當然一定會講說還不確定,但是至少涉及的稅目,總能確定吧!譬如涉及到營所稅?
    許部長虞哲:對,應該有。
  • 曾委員銘宗
    綜所稅有沒有涉及到?
  • 許部長虞哲
    對。
  • 曾委員銘宗
    還有沒有其他稅目?
  • 許部長虞哲
    證交稅應該不會在5月份的時候。
    曾委員銘宗:您是不調,還是以後才會調?還是更前面會調?
    許部長虞哲:證交稅的部分,上次我有跟金管會的主委見過面,他提到二項,其中有一項是有關股利課稅的部分,當然會併到5月份提出來……
    曾委員銘宗:對,那個是……
    許部長虞哲:當沖的證交稅部分,我們在年底之前會有一個評估。
    曾委員銘宗:對於證交稅要不要降,或是當沖要不要降,我已經做成主決議,要求您必須去做委外研究,希望研究的結果能夠看得出來在台灣買賣股票的交易成本,跟鄰近國家譬如香港、新加坡做一個比較,我真的不希望政策上說要不要降,卻沒有一定的法令依據。當然您會講說您是考量整個經濟發展的情況、相關的稅務行政和租稅公平,但是要做這種決策的時候,我真的拜託部長要依照主決議,您要有法令依據,除此之外,還要有數據當基礎。我希望您能儘快做委外研究,不然到時候您送到立法院來,您要怎麼說服所有在座的委員,您要有比較的數據,所以我希望您能儘快委外做研究。
    許部長虞哲:好,我們會來處理。
    曾委員銘宗:營所稅的部分,主要是哪個部分?
    許部長虞哲:營所稅主要還是牽涉到目前我們營利稅的所得稅率是17%,在全世界的比較上是屬於偏低的,至於會不會調整,因為還在評估階段,現在還不曉得。
  • 曾委員銘宗
    所以您認為現在的17%是偏低的?
  • 許部長虞哲
    對。
    曾委員銘宗:那簡單講,就是不可能會往下降,只可能會往上調,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有可能,當然現在還不曉得。
    曾委員銘宗:對,但是往上調的機率是高的。
    許部長虞哲:因為要併同綜合所得稅一起來考量,假定如委員所講的,調高營所稅使稅收增加,我們會希望儘量在租稅改革的方案之下,對租稅的稅收變動能以最小為原則。
    曾委員銘宗:所以初步的方向是營所稅的稅率可能會往上調,我是說可能,基本上是這個方向。另外,綜所稅的主要方向是什麼?
    許部長虞哲:主要是股利的部分,另外我們也會考量稅率的部分。
  • 曾委員銘宗
    稅率的部分會是……
    許部長虞哲:因為現在的稅率是45%,45%在全世界來講是算中上的。
    曾委員銘宗:所以簡單講,稅率最高的部分可能會降到原來的40%?
    許部長虞哲:這個我不曉得,因為還在委外研究中,我想委外研究單位在期中報告後,會陸續發布他們自己的研究範圍,然後再徵求各界的意見。
    曾委員銘宗:所以邊際稅率最高的部分,很可能會往下調,是不是這個方向?
    許部長虞哲:當然是有可能,尤其明年1月20日美國的川普政府上台以後,他所提出的稅改方案,當然多多少少也會對我們有影響。
  • 曾委員銘宗
    所以您會參考美國川普的稅改方向?
    許部長虞哲:對,最後當然是以他們國會通過為準。
    曾委員銘宗:綜所稅除了邊際稅率的45%可能會往下調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您想改革的項目?
    許部長虞哲:當然主要是股利,因為現在很多人提到內資跟外資的稅率是不太一樣的,所以我們也希望對於這個部分能夠有所更動。
    曾委員銘宗:所以股利的部分有可能會進一步調整,讓內、外資比較趨於合理的方向?
  • 許部長虞哲
    對。
    曾委員銘宗:那還有沒有其他像是列舉扣除額的部分要調,或是這次剛通過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裡面,基本生活水平的部分不要扣稅,那會不會配合調這個部分?
    許部長虞哲:目前有關免稅扣除額的部分,現行的制度碰到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3%的時候,就自動調整了,那個沒有問題。
    曾委員銘宗:這次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修法通過之後,你們不會做任何的調整?
    許部長虞哲:沒有,當然也會做調整。等整個配套方案以後,我們會看看到底稅收調整是怎麼樣,這次稅改的幅度會相當大。
    曾委員銘宗:除了剛剛所講的,還有沒有其他的項目正在研議,可能會提出來的?
  • 許部長虞哲
    股利會牽涉到兩稅合一。
    曾委員銘宗:好。另外,本席要跟您討教,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到底什麼時候要提出來?
    許部長虞哲:有關財劃法的部分,我們希望大概明年年初能夠找各地方政府和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大家若能有新的共識,將來法案送到行政院,甚至到立法院時,才不會造成像上次每個地方政府都有意見的情況,而讓法案延宕好幾年,甚是可惜。
    曾委員銘宗:財劃法已經17年沒有修正,六都成立至今也已經六年多,該法沒有修正,致使現在各級政府每年的歲出差短大概3,000千億元到5,000千億元,負債則超過6兆3,現在都只能透過中央提供的一般性的補助和專案補助,但這些都是指定用途,地方政府幾乎沒有財政上的彈性,假設現在要修法,預估你已經有初步的想法,請教部長主要的修正原則為何?
    許部長虞哲:中央會釋出部分財源,但因為財政收支劃分對於像一般補助款、統籌分配稅款的部分還涉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目前我們正與其密切進行協調,希望年底有初步的方案,以期能在明年1月初找專家學者、地方政府進行溝通。
  • 曾委員銘宗
    所以主要的方向是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
  • 許部長虞哲
    另外我們也釋出中央的部分稅源。
  • 曾委員銘宗
    你們會將直轄市和縣市的分配基準劃一嗎?
    許部長虞哲:這也是很多地方政府的共識,我們會儘量朝此方向來執行。
  • 曾委員銘宗
    另外也會有強化地方政府財政努力的誘因及相關機制嗎?
    許部長虞哲:這個也會,畢竟稅款再如何分配,老實說還是有部分的地方政府即使把全部中央的稅收都給它,可能連人事支出都還不夠。
    曾委員銘宗:沒錯,所以本席希望財政部儘快提出財劃法的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
    許部長虞哲:大概等1月座談會後的結果,希望能有一個很好的基礎,等大家有初步共識後,一定會送到行政院和立法院。
  • 曾委員銘宗
    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此次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法,主要是配合國際規範及行政院法案的推動,基本上,本席贊成,並無特別的意見。但其中有趣的一點是,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通則,而海關進口稅則是唯一不以此原則命名的法規,雖肇因關稅法第三條,但仍請研議法規名稱是否要統一修正,不然此名稱一直不改,其唯一存在的價值,本席認為只剩高普考會考這個無聊的問題,除外無任何效益。
    上次我們去基隆關看邊關查驗作業時,本席對於緝毒犬在查緝毒品時發揮的功能印象深刻,最近調查局跟海關相互合作,也破獲很多大宗的毒品交易案,關務署同仁及法務部調查局都有功勞,本席給予高度肯定,行政部門把事情做對、做好,該給的肯定是絕對必要的。本席也大概去了解目前海關緝毒犬服勤、培訓的狀況,也調查了過去這幾年海關執行緝毒犬、培養犬隻的數字和緝毒犬平均服勤的年限,本席注意到2014年到2015年時,海關緝毒犬經費最後的決算數都高於原來的預算數,是否因預算編列不足以致不夠用?請署長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緝毒犬在台中后里有培訓中心,培訓完到各關區有管理中心,這些費用都是用於緝毒犬醫療、飼料和管理中心清潔、保全等等,我們都是很嚴謹的編列,只是到最後還是有被刪除。
    黃委員國昌:103年和104年本來各編1,600萬元,到2015年的決算是1,800萬元,本席相信你們沒有浮報,且緝毒犬在整個緝毒作業當中扮演積極的功能,請部長在內部編列預算時能夠多支持。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關務署本身在預算編列上應該會有優先順序,謝謝委員指教。另外還有緝菸犬也是未來的培訓重點,甚至我們還接受國安機關的偵爆犬,所以海關正在……
    黃委員國昌:本席支持緝毒犬也好、緝菸犬也好,不是因為狗狗很可愛,而是實際上他們發揮蠻重要的功用。所以部裡的預算要儘量多給予協助。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黃委員國昌:繼續本席要問上週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署長有看過嗎?
  • 廖署長超祥
    看過。
  • 黃委員國昌
    你認同監院對你們提出來的糾正和指責嗎?
  • 廖署長超祥
    有關報告內對於我們實務作業上……
    黃委員國昌:報告中有一個很大的指責,是針對整個查驗及取樣的方式沒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也沒有相關的紀錄。另外一個指責是批發價1,300萬元的中國蒜頭,卻只用800多萬元的保證金就放行,這樣的說法對嗎?
  • 廖署長超祥
    應該是跟法定的執行有出入。
    黃委員國昌:但事實上你們用800多萬元放行,人家講的對嗎?
  • 廖署長超祥
    因為我們用的是進口輸入的價格。
    黃委員國昌:監察院說要用批發價,你卻用進口價,人家監察院講的也不是沒道理,就是要以市場上賣出可得的利潤來定保證金,以進口價來當標準的話,這部分是否有進一步調整的必要?還是你認為到目前為止你們做的都沒錯,是監察院胡說八道?
    廖署長超祥:這部分我們有跟農委會協調,是有在檢討。
    黃委員國昌:所以本席就是問你們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是覺得自己沒有做錯,是他們胡說八道,還是講得有道理,以後會按照他們的建議改正?
  • 廖署長超祥
    我們是要檢討。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在公務體系當中,做對了,大家給予掌聲,有錯的就檢討,不要硬拗,本席認為只要以這樣健康的態度,即使在過程中有一些疏失和錯誤,只要發現後能改正,大家都會給予支持。
    現在我們在查蒜頭來源到底是泰國還是中國的,過程中可能都有些狀況。但現在大家最關心的就是輻射食品檢測,之前原能會說除了檢測銫134、137以外,針對「鍶」的部分,因為測量時間要7天之久,食品會腐敗,所以他們沒辦法檢測。但本席要請教衛福部,簡報的左邊是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性標準值,是提供給一般民眾看的,也包含銫134、137的標準。右邊簡報是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二十二條要求主管機關必須進行商品檢測而訂定的「商品輻射限量標準」,其中第二條的適用範圍包括飲用水,而第四條規定飲用水內總貝他濃度的限值每立方公尺1,800貝克,鍶90濃度每立方公尺300貝克。標準都訂出來了,但本席看之前原能會與衛福部的說明,有關「鍶」的部分,你們真的有按照此標準進行檢測嗎?
  • 主席
    請衛福部食管署蕭技正說明。
    蕭簡任技正惠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商品輻射限量標準的權責主管機關是原能會,而委員所提可能我們會後要再跟原能會討論。
    黃委員國昌:其母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商品對人體造成之輻射劑量,於有影響公眾健康之虞時,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實施輻射檢查或偵測。此部分的有關機關應該是衛福部沒錯吧?
  • 蕭簡任技正惠文
    沒錯。
    黃委員國昌:因為訂了標準後,代表就要檢測,如果沒有測,訂標準是訂好看的嗎?本席的問題很具體,針對商品輻射限量標準到底有無執行檢測?還是目前為止只是寫在法條上面,實際上從來沒有進行檢測?
  • 蕭簡任技正惠文
    目前原能會並沒有會同本部進行此部份檢測。
    黃委員國昌:所以是原能會的問題?這個標準內所訂的其他器品跟你們無關,本席現在問的是有關飲用水的部分,上面寫得非常清楚。有兩個問題,第一、這裡的標準跟衛福部所頒發的標準兩者是否合致?第二、你們到底有無依照商品輻射限量標準進行檢測?按照你剛剛的說法,原能會從來沒有會同衛福部檢測,對嗎?
    蕭簡任技正惠文:我修正一下講法。衛福部沒有特別針對「鍶」的部分特別去做抽驗,但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每一年對於市售監測的部分,是否容許會後再跟原能會確認?
    黃委員國昌:請你們補提的資料有二:第一、商品限量輻射標準跟衛福部頒佈的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兩者之間的標準是否一致?第二、按照商品輻射限量標準必須要檢測的事項,原能會找衛福部測過幾次?還是從來沒有測過?如果有找你們測過,分別在何時?測了幾次,結果為何?請會後提供書面資料。
    按照上次在基隆關衛福部的報告內容,過去你們查驗出有微量輻射商品的縣市,本席在簡報中的日本地圖上用紅色框標示出來,而現在有爭執的包括福島、千葉、群馬等五個縣市,本席用綠色框標示。之前查驗出微量輻射商品的縣市跟日本的地圖結合後,有個清楚的樣式,本席是滿驚訝的,就是地圖中間五個綠色的縣,現在之所以沒有測出是因為根本就禁止進口,但是旁邊的縣包括埼玉、東京、神奈川、宮城、山形、長野、靜岡,過去統統都有查出微量輻射商品,針對這樣分布的狀況,我們要開放福島五縣市的食品進口,衛福部的政策立場到底為何?是支持、反對還是戒慎恐懼的態度?
    蕭簡任技正惠文:有關於日本食品輸入調整的政策,目前還是在風險溝通和評估的階段,所以衛福部沒有特定立場,就看接下來的公聽會,透過和所有的公民團體和民眾理性溝通的結果,才會去做政策的決定和評估。
    黃委員國昌:這是非常重要的議題,不管是在這裡或其他場合的公聽會,都還有進一步請教衛福部的機會。
  • 蕭簡任技正惠文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台下聽取有關財政部長提到稅改的時程,一方面期待,但一方面也很憂慮,因為稅改動輒為社會關注的大事,研究細節如果沒有完全成熟,內部並未溝通清楚之前,就怕有很多猜測跟資訊干擾,政策尚未端出前,就會被口水淹沒,部長會有此憂慮嗎?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當然,草案目前正在委外研究中,財政部明年5月才會提出。
    吳委員秉叡:過去揭櫫的幾個原則,比如對於內資和外資的稅率差距不能過大,本席以前就跟前任部長張盛和提過,這就是為何股市那麼多假外資的原因。另外也要建構一個能讓台灣商家能和外國商家比拼及公平競爭的機會,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原則不在此討論,本席認為有關這方面的發言要更為謹慎,希望部長能夠參考。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吳委員秉叡:另外談到統籌分配稅款的部分,本來要在第8屆時修改,但後來沒修成,雖然當時中央政府也是說要把餅做大,跟你現在的說法是一樣的,但有關這塊餅要怎麼分,大家還是很多意見。如果最後要在立法院比實力,很糟糕的是,直轄市的立委席次常常是較多的,反而有些財政困難的縣市在立法院的席次相對少,比如說過去被認為財政有困難,已經出現紅燈或違反規定的苗栗、被點名過的嘉義、宜蘭,他們的席次都很少,席次多的都是在這幾個直轄市,所以如果沒有整套的說法和完整的稅理,依本席的經驗,修法要通過真的非常困難。像臺北市從第6屆以來就表明他們是首都,所以應該要當櫥窗,本來就要比較優惠,當時的台北縣與其競爭時已是這樣的說法。現在地方制度如果無法劃一,光財政收支要劃一,真的也很困難,因為業管的範圍不同,在直轄市裡高中大部分是市政府管的,縣政府沒有管高中,縣政府現在還有鄉鎮市公所,還有代表會,但直轄市沒有這些,所以我覺得你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恐怕還要考慮到整個地方制度搭配的問題,這麼大的課題,今天也很難一次說清楚,反而問題更細了。苗栗縣政府超聘一千七百多名約聘僱和技工工友的問題解決了嗎?
    許部長虞哲:現在還在逐步解決而已,並沒有一下子……
  • 吳委員秉叡
    現在解決到哪裡?
  • 許部長虞哲
    細節部分請國庫署來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 阮署長清華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大概減少了五百多人。
    吳委員秉叡:減少了五百多人,所以還有一千兩百多人嘛?
  • 阮署長清華
    它逐步在減少。
    吳委員秉叡:這指的是超聘喔!超聘的約聘僱和技工工友還有一千兩百多人,所以對苗栗縣政府的財政而言,我認為是雪上加霜。因為以前超聘一千七百多人時,如果不計退休,每年光人事成本就超過六億多元,快7億元,而現在它減少了五百多人,如果照比例來算,每年還要超過四億多元,快5億元,以一個這樣財政的縣,光人事經費要這樣的吃,怎麼有辦法讓財政健全起來?所以在第8屆的時候,我就一直問財政部這個問題,你們說:沒有關係,我們會要求它,會在財政政策上要求它,讓它逐步減少。徐縣長上任至今也快兩年了!
    阮署長清華:苗栗縣是我們現在業務的工作重點,它104年度編的預算是259億元,到105年度已經降到190億元,等於降了將近60億元。
    吳委員秉叡:雖然它的總經費降,但人事成本卻減得不多,顯示苗栗縣政府的預算光花在養人上就占了很大的比例,你們要進一步去了解它的細節,如果苗栗縣政府的財政狀況現在是這樣子,它的地方建設要怎麼處理?其實這個問題早就爆了,到第8屆立委的時候,就一直告訴我們會逐步改善,但我認為逐步改善很困難,能夠止住血、不要繼續惡化就很難了,我覺得現在應該還在繼續惡化當中。你想想看,一個縣政府的超額約聘僱和技工工友還有一千兩百多人,我以前在台北縣政府當機要秘書的時候,如果不計老師、警察同仁、消防隊員或清潔隊員等人員,縣政府的正職員工也才七百多人。將近20年前的台北縣政府也才七百多人,但光一個苗栗縣政府的超額約聘僱和技工工友就有一千兩百多人,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即使統籌分配稅款切給它再大的餅,它都不夠吃啦!所以,這是涉及到財政紀律的問題,這個紀律當然不只是你剛剛講的地價稅是否要加收等問題,像這樣亂花錢的情形呢?你可能會說,這和主計、審計有關,但最後錢是要找你們要,所以這個問題要想辦法解決,好嗎?
    再兩年又要選舉了,如果他再出去答應說:你來幫我的忙,如果將來沒有工作,再來這邊當技工工友。一個縣市政府為何會有那麼多超額的約聘僱和技工工友?如果用簡單的邏輯來推測,這個因素應該占滿大的比例。
    最後,你們要針對大戶欠稅再延長5年的追徵時間,這部分我是贊成的,但這麼多年來,事實上是從一開始徵到現在,都沒有徵到,我相信你們對這些案件都有送行政執行署吧?
    許部長虞哲:都有,規定一定要送。
    吳委員秉叡:沒有錯,因為我了解那個程序。行政執行署執行不到,他們窮盡各種可能去查,或是你們去查,只要這些欠稅大戶有財產資料,你們都會提供給行政執行署去進行行政強制執行的程序嘛?
  • 許部長虞哲
    對。
    吳委員秉叡:這麼多年來都執行不到,那我就要先問個問題,雖然這個問題與我支持是背道而馳的,但還是要請你回答。延長5年之後,你認為可以追得到多少比例?我認為延長5年後,能夠追到的也是杯水車薪,因為原本就連他們的財產在哪裡都查不到了。
    許部長虞哲:除了延長以外,我們也要了解欠稅人,因為拘提管收也是一個方式,另外……
    吳委員秉叡:拘提管收的法律要件是,他要隱匿財產或是要他申報,他做不實申報。
  • 許部長虞哲
    對。
    吳委員秉叡:我先做個假設,當然,如果有少數是如同你說的情形,那麼把他管收是合理的,但假使他確實沒有財產,你們也無法將他拘提管收。
    許部長虞哲:對,確實沒有財產的話,我們也無法管收。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的問題就在此,事實上這些欠稅大戶都欠很久了,不是才剛欠兩、三年,還有一件欠了十幾年啊!然後你們又要再延5年。我的意思是,十幾年來你們也查不到他的財產,也無法對他拘提管收,難道延長5年後,你們會突然發現他的財產或是發現他有符合拘提管收法定要件的機會,然後去對他拘提管收嗎?這些都很難!唯一的優點就像署裡說的,至少讓這些人不敢過奢華生活。所以,你們還是懷疑這些人有隱匿財產嘛?
    許部長虞哲:對,當然。
    吳委員秉叡:如果他完全沒有財產,是沒有辦法過奢華生活嘛!
    許部長虞哲:這5年之內,我們會想辦法由國稅局或行政執行署各方面盡一切可能看他有沒有隱匿財產的機會,如果有,我們就會執行。
    吳委員秉叡:這次延長5年,我是贊成的,但從學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個追徵期間有它的意義,如果十幾年來你們都做不到,再延這5年,在一樣的法定程序要件之下,我認為你們做到的比例應該也不高,困難也大。同樣的邏輯,5年後你們還要再延嗎?
    許部長虞哲:一般的徵收期間是15年,因為有的期間還沒到,所以我們只能儘量做到一致而已。
    吳委員秉叡:所以從邏輯來看,是執行上要努力,你們要趕快去努力,而不是靠著一次又一次的延長。
    許部長虞哲:不會啦,因為15年也差不多了。
    吳委員秉叡:好,大家加油。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委員。我們不知道海關在把什麼關?不知道食管署在把什麼關?這兩天看到輻災食品,即輻射區域的食品已經流竄到市面上,不曉得有多少人已經吃了多少了?像是在吉野家的納豆醬油成分中發現有輻災食品,今天黨團記者會馬上就要開了,不要說其他四縣,現在還發現福島產的蕃茄湯底也進來了、也看到了!請問部長和署長,你們是怎麼把關的?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虞哲
    主席、各位委員。這牽涉到疑似輻射食品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不是啊,是產地!
  • 許部長虞哲
    這部分衛福部要把關。
    賴委員士葆:你們海關怎麼連福島區的都讓它進來了?難道這和海關沒關係嗎?海關都在做什麼事,是閉著眼睛讓它過嗎?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在海關的申報上,產地只有申報到國家。
    賴委員士葆:對啊,但它產地是福島啊!
  • 廖署長超祥
    但是沒有到縣市。
    賴委員士葆:縣市沒有,所以只申報到日本?
  • 廖署長超祥
    現在食品上面的安全、品質及標示是由衛福部食藥署來處理。
    賴委員士葆:我要問的是,它現在已經進來了,也看到福島旁邊的四個縣市的產品進來了,像是櫪木、茨城等都有看到,現在連福島的也進來了!難道這和你們都沒有關係?你們看到「日本」就讓它進來了?那我們要海關做什麼?
    廖署長超祥:因為他們檢查完後會發一個合格證明,只要合格的,我們海關就會放行。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們不管產地?沒有啊!上次我們去海關看的時候,味噌上就有寫「東京」,怎麼會沒有寫產地,明明就有寫啊!不是只寫日本,而是有寫產地啊!請食管署長官來說明一下。
  • 主席
    請衛福部食管署蕭簡任技正說明。
    蕭簡任技正惠文:主席、各位委員。食管署在邊境查驗的時候,原則上關務署的長官講得沒錯,他們產地的管控只到國別,但是食管署有特別針對日本進口的產品,將其產地管控到都道府縣。像納豆這個產品是類似一個組合商品,它是以納豆為主體,然後有芥末包和醬油包等調味包附在產品裡,所以它進口向食管署申請查驗時,是以納豆這個完整產品來向我們申請查驗,它向我們申報的產地是神奈川,其提供的產地證明也是神奈川。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們被呼嚨了,是不是這個意思?你的意思就是告訴我們,你們被呼嚨了,你們不知道產地標得是什麼,因為包在裡面,所以他們騙你們,你們就被騙了,你們很容易被騙,你現在告訴我們的答案是這樣子耶!就是中華民國衛福部的長官很容易被日本人騙,因為它包在裡面!各位知道現在不只有納豆醬油而已,而是納豆醬油包,比如說我吃麵時,附在日本麵裡面的包,就像你剛剛說的,它就呼嚨在裡面,然後你們就給它進來了,所以我們早就在吃了!早就在毒害我們台灣的老百姓了!而且是正在進行式,毒害台灣人民健康是正在進行式啊!日本的輻災食品,包括福島以及政府下個月馬上就要開放的縣市,政府不顧人民的死活、不顧人民的聲音、不顧人民的反對,馬上要開放進來的福島旁邊的四個縣市,像是千葉、櫪木、茨城等,但其實這四個縣市的產品早就進來了!可憐的台灣老百姓早就不知被毒成什麼樣了?大家可能會想說:欸,我吃了都沒事?對不起,各位不要高興太早,半衰期是30年啊!輻射物在體內停留30年才衰退一半,全部衰退要60年!也就是說,你現在的歲數再加上60歲,我們的主席那時候都已經一百多歲了,所以要全部衰退就是100歲以後的事!技正,你不覺得你們太草菅人命了嗎?請問你們有沒有管制啊?
  • 蕭簡任技正惠文
    其實我們邊境查驗的同仁每天都很認真在執行邊境查驗的業務……
    賴委員士葆:但是檢驗不到啊!為什麼都有呢?因為日本厲害,它藏在裡面啊!我們道高一尺,日本魔高一丈!它藏在裡面就進來了。
  • 蕭簡任技正惠文
    謝謝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
  • 賴委員士葆
    對吧?我說的沒錯吧?
    蕭簡任技正惠文:對,我們之前對於日本產品通關報驗的形態是,如果它是以組合包等方式進來,以納豆這個案子為例,確實我們之前是沒有查核到……
    賴委員士葆:對嘛,你們沒有查核到!
    蕭簡任技正惠文:對,所以現在針對這樣子的產品,我們已經在邊境啟動加強查驗的機制,對於後市場的產品……
  • 賴委員士葆
    請問你們要怎麼要求?準備要怎麼做?
    蕭簡任技正惠文:就是現在這種類似組合包的產品,同仁在書面審查時,如果基本申報資料表看得出有組合包的情況時,同仁可以把它列為現場查核,他們可以到現場去看這項產品,就可以得知裡面是否還有其他產地的部分。
  • 賴委員士葆
    請問邊境檢驗有多少人?
  • 蕭簡任技正惠文
    現在總共有69人。
  • 賴委員士葆
    人數夠嗎?
  • 蕭簡任技正惠文
    我們現在可以針對高風險的產品實施強度較高的邊境查驗。
  • 賴委員士葆
    多強?
    蕭簡任技正惠文:就是每一批去查核它,以這個案子為例……
    賴委員士葆:你們現在要做到,你說這個案子怎麼樣?
    蕭簡任技正惠文:比如說,針對類似納豆這種以組合包型態進來的產品,我們可以在邊境實施逐批的查核。
    賴委員士葆:那是一回事,是你們未來打算怎麼做,但現在要怎麼辦?現在老百姓每天在吃的要怎麼辦?台灣人又特別喜歡買日本的東西,我們食安法已經通過了,你們要不要做個預防性下架?
    蕭簡任技正惠文:以吉野家為例,太冠進來的所有產品,只要其產地有疑慮的,目前一律已經做預防性的下架。
  • 賴委員士葆
    新光三越呢?
  • 蕭簡任技正惠文
    一樣。
  • 賴委員士葆
    SOGO呢?
  • 蕭簡任技正惠文
    一樣。
  • 賴委員士葆
    還有呢?還有沒有其他的?再多講幾個吧!
    蕭簡任技正惠文:只要是它有進口到太冠這支產品的,太冠一律會通知它所有下游廠商做預防性的下架,而且要停止販賣。
    賴委員士葆:我這樣講,你告訴我同不同意。你們是不是要告訴全國老百姓,百貨公司或超級市場裡,只要是味道比較濃厚的日本食品,都可能有有類似的情形,所以應該統統預防性下架,我這樣講沒錯吧?
    蕭簡任技正惠文:我們不排除可能還有其他,所以我們會針對市面上類似的產品同步啟動專案稽查和查核。
  • 賴委員士葆
    什麼時候可以做完?
  • 蕭簡任技正惠文
    我們稽查的同仁都已經在做了。
    賴委員士葆:3天能不能做完?而且要馬上公布,馬上公布,大家才知道啊!針對你剛剛點名的幾家,像是吉野家、新光三越、SOGO等等。
    蕭簡任技正惠文:報告委員,資訊公開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做,我們昨天就已經有接受媒體訪問,而且我們也有主動發布新聞稿,所以將來如果有查獲類似的東西,我們都會做資訊的公布。
    賴委員士葆:再請教部長和廖署長,日本食品有90%是從基隆關進來的,所以我希望基隆關可以好好把關,你們把這部分撇得乾乾淨淨,說跟你們沒關係,可是你們也可以請食管署要多加注意,不然大家都認為海關就是屬於財政部關務署管轄的,大家直覺就是想到這個,不會想到那麼細節、那麼複雜的東西,大家都把矛頭指向你們。
    廖署長超祥:如果貨物抽到要查驗的話,有關衛福部的部分,我們會請驗貨員加強查驗。
    賴委員士葆:好。再請教許部長,現在大家在說股市量太少,雖然這不是你管的,可是矛頭都指向你。現在有人說:是因為過去有什麼稅、什麼稅,也有人說:不是、不是、都不是,是因為財政健全方案把錢都抽光光了,一次多了六百多億元啊!所以你們今年稅就超收了1,200億元,你自己也公開講了好幾次,說主要是因為財政健全方案,讓國家突然爆肥,好多錢進來,幾百億元進來啊!是不是?前幾天有人在吵要當沖之類的,但後來想:不對、不對,真正問題在財政部。就是許虞哲部長要負最大責任,財政健全方案你怎麼defense?請你defense。
    許部長虞哲:當初之所以提財政健全方案,就是因為我們的歲入不夠,都要發行公債,是這樣來的。
    賴委員士葆:不對,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當時在強調公平正義,說要強調公平性嘛!你不要責任推給張部長,那時候真正操刀的是你,你當時是次長,難道不是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我只是常任官而已。
    賴委員士葆:你一直沒有回答我問題,你同意這種說法嗎?就是現在股市動能快要完蛋了,快要變僵屍化了,是因為財政健全方案錢收太多、課稅課太多嗎?你同意嗎?你要講你的看法,你剛剛都沒有強力defense!
    許部長虞哲:目前量沒那麼好,不能完全怪罪它,事實上世界各國的量能都是往下調、沒那麼好的。
    賴委員士葆:我的發言時間到了,我不願意浪費後面發言委員的時間。最後一個問題是,當沖的證交稅確定要調降了嗎?
    許部長虞哲:目前還沒有,還在評估中,不過這部分我想我們會……
    賴委員士葆:大概是往那個方向走,幾乎確定了?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徵求各界意見,包括委員的意見、財委會委員的意見……
  • 賴委員士葆
    什麼時候可以確定?
  • 許部長虞哲
    年底之前一定會確定。
  • 賴委員士葆
    好。
  • 許部長虞哲
    謝謝。
  • 主席
    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週施董事長提出對股市五大現況的針貶及三帖藥方。這個五大結構性問題包含大戶不回頭、台股成交值與國際不同步、企業不願意上市、減資加速增加、外資占成交比重越來越高、股市交易人口老化,而三帖藥方包含小額投資免稅、檢討股利稅費、調降當沖交易稅。當媒體以施董事長的三帖藥方詢問財政部許部長的時候,部長還是抱持上次與金管會主管見面時一樣的態度,就是有點冷處理,所以我想請教部長,你對於施董事長提出的台股五大病灶及三帖藥方是如何看待的?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虞哲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尊重施董事長提出的意見。
    余委員宛如:請問部長,你認同這五大病灶或三帖藥方的哪些部分?
    許部長虞哲:我們只能尊重他,因為這是他的結構性分析。站在租稅主管機關的立場,我們針對租稅的部分提出意見。
    余委員宛如:是,可是現在整個市場的矛頭都指向稅,就是部長的權責,所以部長還是要有一個全盤的看法及計畫。我想問一下,現在是不是正在評估調降當沖的交易稅?
  • 許部長虞哲
    這部分正在評估中。
  • 余委員宛如
    什麼時候大概會實施?
    許部長虞哲:我們年底之前一定會定案,而且最近我們也會徵求財政委員會委員的意見、了解你們的看法,假如多數有一致的看法,我們當然可能就會採行。
    余委員宛如:我們知道當沖交易稅的調降是一刀兩面,好處是可以刺激、活絡股市的交易量,發揮帶頭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又怕過於鼓勵投機的行為,因為畢竟它是避險用的。我想請問部長心裡有沒有想法?假設當沖交易稅上路之後,你怎麼去評估?大概幾年會去評估?這個政策會推動多久?你心裡有沒有想法?
    許部長虞哲:第一個前提是多數財政委員會委員支持這個措施,這是很重要的,假如絕大多數的委員不支持的話,我們不會採行,更何況世界其他採行當沖的其他國家也有證交稅、印花稅,並沒有任何租稅優惠措施。
    第二,假定多數委員認為有需要,一定是短期的,最多1年。以稅的東西來看,不能太長期。當然,觀察1年來看看,包括量有沒有增加、稅有沒有減少,這些都是考量因素。假如量有增加,稅也增加了,我們或許可以再延長。所以假如財委會的委員多數認為是可行的話,我們一定是先採行短期措施。
    余委員宛如:好。接下來我想繼續請教部長,以近年台股的成交狀況來看,成交金額從2013年開始急凍,去年(2015年)仍較2011年為低;就成交股數分析,去年為近5年來最低;而證券交易稅收的部分,這兩年也是節節下滑,去年降到僅剩820億元,較證交稅風暴前的2011年足足短少了120億元。我們從2013年開始推動證交稅,可以看到台股近年的成交金額到了2013年來到最低,台股近年的成交量也在去年來到最低,今年可能還會再繼續下探,而政府的稅收也從2011年到2015年大幅地減少了120億元。
    請問部長,你預估證交稅可以收到多少?明年股市成交量有多少?全年證交稅收又是多少?部長有沒有預估?
    許部長虞哲:根據我們目前的預估,今年證交稅大概收不到820億元,這應該是可以確定的,不過整體的租稅、包括國稅、全國的租稅、中央稅一定是超徵的,雖然證交稅是短徵的。
    余委員宛如:我從第一題問到第二題,希望部長能夠看到現在股市的結構性問題,就像施董事長提到的。作為一個財長,擁有最多的工具,如何透過稅收以均衡及健全的方式來拯救我們的股市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股市是帶動台灣經濟很重要的支柱。
    其次,上個禮拜財委會討論過監理沙盒的部分,請問部長知不知道什麼是監理沙盒?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委員也提了很多法案,但是好像最後只要透過修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就可以處理了。
    余委員宛如:但是監理沙盒是什麼概念,為什麼今天很多委員要提出相關的法案,部長清不清楚?
  • 許部長虞哲
    主要是針對監理方面來處理。
    余委員宛如:其實主要是隨著數位科技的新興發展、數位經濟產業的發展,我們發現金融也在數位匯流,最大的資訊平台可能也是最大的金流平台,銀行可能不再是過去的實體,而是變成一種交易的行為。今天推動監理沙盒,最主要是希望能夠為台灣的悶經濟開一個窗口,容許數位金融科技的創新,讓科技產業與金融產業能夠對話,政府部門也能夠主動參與,這是監理沙盒最主要的真義,就是希望能夠開放實驗性的範圍及場域,這就是監理沙盒。未來金融的數位匯流可能會影響財政部的賦稅預算及稽徵方式,其實部長應該清楚地知道,很多方面是收不到稅的,對不對?
  • 許部長虞哲
    對。
    余委員宛如:財政部對於這些數位科技的發展有做過評估,它對於我們財政衝擊的影響是什麼?
    許部長虞哲:上禮拜五三讀通過有關跨境電商的修法很重要的就是跟這個有關係,因為今天假如沒有金流的話,要掌握跨境電商事實上是……
    余委員宛如:不只是通過一個法案,然後課人家的稅,重點是未來你們如何稽查稅,對不對?
  • 許部長虞哲
    對。
    余委員宛如:所以你們對這部分有沒有做過全體的評估?有沒有想像過未來5年、10年的情況?現在全球的金融環境在劇烈地變化,我們不可能再死守原本的作業方式。
  • 許部長虞哲
    一定要有所改變。
    余委員宛如:但是我在很多研討會的場合、尤其是與金融科技有關的會議,比較少看到財政部的人出席,也希望部長能夠多注意。
    許部長虞哲:有關新的議題及如何課稅,我們當然都要掌握。
  • 余委員宛如
    也希望未來財政部在賦稅議題的研究能夠把相關的議題也納入。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余委員宛如:另外,監理沙盒裡面有很多不同的新興業種,有些我們根本沒有辦法想像。部長還沒有對監理沙盒表過態,請問部長,企業在申請監理沙盒6個月的實驗期裡面要不要課稅?
    許部長虞哲:目前我還沒有特別去研究,因為基本上有銷售勞務本來就要課營業稅,有所得要課所得稅,應該是這樣,除非稅法裡面有明文規範哪一段期間可以免除,譬如前一陣子財委會通過公司債、金融債券的證交稅可以免掉。除非有明文規範可以免稅,否則只要符合課稅項目,我們都要課稅。
    余委員宛如:說實在話,很多新興業種可能是新創的小型公司,又是在實驗期,說不定根本課不到稅,不然部長乾脆大方一點,直接宣布監理沙盒試驗的6個月期間就不要課稅,鼓勵大家創新。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評估研究一下,好不好?
    余委員宛如:好,沒問題,謝謝部長。
  • 許部長虞哲
    謝謝。
  • 主席(曾委員銘宗代)
    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教部長,我們創設不同稅則專號的目的是什麼?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關稅占財政收入並不多,大概1,000億元左右而已,但是它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就是配合主管機關,事實上,隨著時代的演變,當初稅收是占第一位的,現在所占的比重慢慢變得不高。當初海關進口稅則修正的時候,也洽詢過所有主管機關的意見,這次倒是比較少針對某些貨品應該如何降稅,主要是配合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2017年版而做修正。
    王委員榮璋:不同種類貨品的進出口管制、產業保護事實上在需求上面是不一樣的,所以分別適用不同的稅則,個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本席認為,合併稅則專號是必要的,但仍然也應該統計其所造成的種種影響。
  • 許部長虞哲
    對。
    王委員榮璋:根據關務署的意見,這次就原料化學品及成品列出稅則的專號,有助於流向的控管,但是根據HS2012的產品項目表,這些成品似乎本來就有特定的稅則,為什麼減少稅則種類之後,可以有助於流向的監控?能不能請關務署廖署長做進一步的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時代不一樣,常常有變動,會有新的化學品或新的產物出來。
    王委員榮璋:原來是各自有專號,現在予以合併、減少,對於化學品及其成品在流向監控的部分會是更有利的嗎?
    廖署長超祥:是更有利的,因為有的東西是混在一起,現在各自分離之後,對貨品流向的掌握……
    王委員榮璋:我們現在是減少它的種類,原來是各自有專號,現在則是予以合併。
    廖署長超祥:如果減少,可能是因為那個東西已經沒有生產了,像有一些冷媒已經管制不能使用,工廠也都禁止生產了,所以要把它合併起來。
    王委員榮璋:對於這樣的理由及原因,我可以接受。再進一步請教,今天委員對這個稅則的修正都沒有意見,修法之後,關務署需要做什麼樣的配套,使修正的結果能夠更順利地運作?這次稅則修訂之後,你們有沒有什麼樣的工作要進行?
    廖署長超祥:國際碼是到6碼,我們增加了2碼成為8碼,作為課稅的基準。其次,增加的2碼是作為貿易統計及該貨品的管理之用,所以這次稅則修正通過之後,貿易管理方面就要趕快做2碼……
  • 王委員榮璋
    這些準備工作都做好了嗎?
  • 廖署長超祥
    都做好了。
    王委員榮璋:所以一旦通過,包括電腦的系統修正等等都已經完成,可以配合了?
    廖署長超祥:都完成了。只要大院通過,我們的機制馬上可以執行。
    王委員榮璋:所以關務署非常有信心在立法院可以得到充分的支持,否則如果有調動,你們大概就要另外處理。
    廖署長超祥:報告委員,這是我們必要做的,我們希望新舊之間一定要無縫接軌。
    王委員榮璋:謝謝。再請教部長,根據WTO的規範,稅則專號合併以後的稅率就按照該等轉換稅號中稅率最低者、貿易最大者或貿易加權平均稅率做調整。以調整的結果來看,我們整體的稅收會減少多少?今天的報告只有列出甜杏及苦杏,我們預估會損失340萬元,這是單一項目的部分,但是總體來講我們會減少多少?
    許部長虞哲:甜杏及苦杏的部分是我們自發性的修正,至於其他的部分則是因為HS改版的關係,事實上我們的稅收只有增加一點點,也就是百分之三點多。
  • 王委員榮璋
    總的來講增加一點點?
    許部長虞哲:增加一些些。剛才委員也提過,在轉換的過程中,好幾個貨品如果稅率不一而轉換合併成一個稅號的時候,可能會有點調整,不過基本上還是中性的,因為整個關稅規模約為1,000億元,這次調整只增加了3,000多萬元而已,所以影響很小。
    王委員榮璋:就是有增有減之後,我們可以增加3,000多萬元。好,謝謝。
    接下來我想請教經濟部的代表。12月初WTO全面免除關稅的綠色商品清單談判沒有結果,從相關報導可以看到,經濟部等等相關部會對這個結果感到失望。在這些綠色商品清單中,哪些是台灣有競爭優勢的產品?哪些是我們可能會受到衝擊的產品?對於這些受到衝擊的產品,我們是不是有做衝擊影響評估?
  • 主席
    請經濟部工業局陳副組長說明。
  • 陳副組長慧英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講的是不是有關環境商品清單、EGA的部分?
  • 王委員榮璋
    是。
    陳副組長慧英:不好意思,我代表經濟部工業局,我不是非常清楚EGA的談判,因為那是另外一個單位負責的。
  • 王委員榮璋
    所以你們今天沒辦法回答?
    陳副組長慧英:對,不好意思。我只知道好像是中共有一些……
  • 王委員榮璋
    有做準備嗎?
    陳副組長慧英:我聽永續組的同仁說,他們還會再繼續溝通。
  • 王委員榮璋
    所以您今天不能回答這個問題?
  • 陳副組長慧英
    對。
    王委員榮璋:請以書面回覆,好不好?
    陳副組長慧英:好,我們會以書面回覆給委員。謝謝。
    王委員榮璋:最後,我再請教部長,營業稅及貨物稅都是在進口時課徵的相關稅目,目前都是由海關代徵。
  • 許部長虞哲
    進口的部分是由海關來代徵。
    王委員榮璋:按照目前的申報模式,營業稅及貨物稅是在同一張申報單裡面,還是分成兩申報單?
  • 許部長虞哲
    是在同一張申報單裡面顯現出來。
    王委員榮璋:如果發現申報不實,是分別由海關與國稅局裁罰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基本上進口的部分還是由海關裁罰。
  • 王委員榮璋
    所以都是由海關裁罰?
  • 許部長虞哲
    對。
    王委員榮璋:因為營業稅與貨物稅都申報不實,所以罰二次,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都是由海關來裁罰。
  • 王委員榮璋
    所以是同時做處罰?
  • 許部長虞哲
    對。
    王委員榮璋:因為在同一張申報單中,所以如果是不實申報,就是同時對兩項稅務都不實,對不對?所以就會一次處以二項裁罰,這樣是不是一罪二罰?
    許部長虞哲:不會啦,因為一個是關稅的處罰,營業稅部分是營業稅的處罰,事實上罰則不一定一樣。
  • 王委員榮璋
    如果還有貨物稅呢?
    許部長虞哲:對,還有貨物稅,貨物稅條例也有所規範,所以這部分要看違反哪個法律的規定,事實上,每個稅法中對於輕微的行為也可能不處罰,所以每個案子都要個別去看。
    王委員榮璋:我瞭解這是目前的作法與程序,但我希望你們還是能做些檢討,看看有沒有一罪二罰或一罪多罰的情況,這樣是否符合處理程序或相關要求,或許財政部相關同仁可以與法務單位再去做些檢討。
    許部長虞哲:有關處罰部分,都是朝著比較輕微的方向走,主要是說……
    王委員榮璋:不一定要輕,只是對於這樣的方式是否合宜、合法,希望你們能去做一些檢討,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就今天的主題先跟部長請教,雖然我國非HS(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公約之簽屬國,亦非WCO(世界關務組織)會員國,但臺灣是重度依賴貿易的國家,所以與國際HS接軌是相當重要的,這可以減少進出口相關業者之運輸與過關障礙。本次貴部提出「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是為了配合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2017,本席支持貴部提出之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排入審議。
  • 主席(王委員榮璋)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HS大概五、六年會修正一次,我們就要改版一次。
    邱委員泰源:不過本席有個小小疑問想請教部長,WCO是什麼時候確定HS2017的細項內容並公布呢?
  • 許部長虞哲
    預計明年1月1日要實施。
  • 邱委員泰源
    本席問的是什麼時候公布呢?
    許部長虞哲:103年6月公布的,這會有個緩衝時間,讓各國能夠予以配合。103年6月公布後,106年1月1日才實施,讓各國能去修正相關法律。
    邱委員泰源:部長對此非常瞭解。本席看到一份資料顯示,中美洲各國經濟部次長於104年召開第74屆中美洲經濟部首長會議,會後簽署第372-2015號決議,施行中美洲關稅制度第6次修正:配合世界關務組織2017轉版及調整中美洲各國之HS編碼至10位碼,彌補原來8位碼產品細項部詳盡之缺點。這表示中南美洲各國於去年就已經針對HS2017做出相關因應措施,財政部為什麼直到現在才將修正稅則的相關資料送至立法院?畢竟這次修正明年1月1日就要上路了。
    許部長虞哲:有關這個部分,事實上去年我們就召開過跨部會的會議,請相關主管一起來研討,因為這部分的幅度相當大,本來有8,000多項貨品,現在變成9,000多項,多了135項貨品,雖然只是改版,但變動還是滿大的,所以這部分舉行跨部會的會議也歷時一年多。
    另外,這部分也需要宣導,讓公會瞭解,讓官員瞭解,所以總共舉辦10場宣導會、座談會之類的。
    邱委員泰源:如果修法通過後,是不是還要繼續宣導?
    許部長虞哲:當然,這一定有需要,我們希望在法律通過後……
    邱委員泰源:明年1月1日就要開始實施,未來是不是能把期程提前?
    許部長虞哲:有關這個部分,之前與公會與官員舉辦宣導座談,事實上就是根據這個版本,萬一有少許修正,我們配合修正部分再加強宣導應該就可以了。另外,我們也會設置單一窗口,針對個別的疑問、疑義給予解決。
    邱委員泰源:本席還是要鼓勵你們,上次是實施年度屆至時才送來本院審議,這次看起來有些進步了。
    許部長虞哲:我們總是希望能事先讓業者瞭解,方便業者實施,畢竟要跟國際接軌,提早送出來、提早實施總是比較好,能有所因應。
  • 邱委員泰源
    請繼續加油。
  • 許部長虞哲
    謝謝。
    邱委員泰源:另外,上週五立法院已三讀通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案」,未來跨境電商業者須繳交5%的營業稅,這對台灣的電商業者是一個好消息,這樣才是一個公平公正的稅賦環境。
    許部長虞哲:感謝財政委員會委員的支持。有關這部分,因為我們要建立平台,也要制定相關子法規,所以希望在明年5月1日能夠上路。
    邱委員泰源:部長曾經指出,因為跨境電商的金流都在國內,只要透過外交部進行國外送達,就能從銀行端的金流強制執行,對於金流進行假扣押。聽起來似乎是可行的方式,請問財政部是否已經將如何追討跨境電商逃漏稅相關辦法的SOP做出來了?
    許部長虞哲:那部分是說他們不配合的話,我們才有對國外送達問題,如果他們來這裡辦理稅籍登記,來這裡繳稅,就沒有這個問題了。那個部分是有委員提問到,萬一他們不配合要怎麼辦?我們才透過那個方式,那當然比較複雜一點。一般正常情況,像是韓國、日本,大概有五、六十家的跨境電商在日本、韓國辦理稅籍登記了,這些跨境電商在全世界各地做生意,我們希望在臺灣做生意、從事銷售勞務的跨境電商也能在臺灣辦理稅籍登記,這樣就沒有那個問題了。
  • 邱委員泰源
    這樣就沒問題了?萬一還是有問題呢?
    許部長虞哲:對,那是指如果他們不配合的話,我們才需要把罰單送到國外去。
    邱委員泰源:所以那是依照以前的方式,沒有新的標準流程SOP?
    許部長虞哲:有,這是新的,因為辦理稅籍登記後,我們就能就地課稅了。
    邱委員泰源:有人很關心後續的作法,如果你們研議清楚之後,請提供一份相關資料給本席。
    許部長虞哲:會,在5月1日之前,一些相關的平台建置的差不多之後,我們會向委員報告。
    邱委員泰源:其實我們本土業者不怕跟外國的業者競爭,只是怕在一個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打仗。
    許部長虞哲:對,現在其實就不太公平。
    邱委員泰源:既然已經立法通過,就應澈底執行,讓本土業者能更安心發展。
    另外,上次提到跨境電商稅務時,本席曾稍微提到Uber,這間公司在臺灣的資本額只有100萬元,但聽說相關帳務非常多,現在對他們開罰的很重,看起來大家都有共識,如果他們不玩了,會不會有相關債務發生但卻要不到?會不會有這種情況?
    許部長虞哲:有關這個部分,Uber應該會去評估,因為他們在全世界各地都有做這方面的生意,有提供勞務,我想他們也會看重臺灣的市場,事實上,他們現在不只做運輸,連送餐都在做了,表示我們有這個市場,因此他們應該會好好評估的,尤其明年5月營業稅法實施後,他們應該會很樂意,之前我們舉辦了6場座談會,這些跨境電商都找代理業者與會,他們很關心這個法案,如果到時候通過且施行,他們應該也會很樂意的來辦理稅籍登記,來這裡繳稅。
    邱委員泰源:好,這個部分可能要以預防與輔導的觀念來處理,謝謝。
  • 許部長虞哲
    謝謝委員。
    主席:稍後於費委員鴻泰發言完畢,我們休息10分鐘。
    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曾待過國稅局與賦稅署,對於海關業務應該很熟悉吧?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實務部分,我只在擔任常務次長時有督導過,所以相關實務方面,並不像稅務這麼瞭解。
    施委員義芳:上星期五監察院公布一份調查報告,是有關今年5月進口大陸蒜頭一事,據悉,該業者是以泰國大蒜申請入境的,但海關竟在該批大蒜品種鑑定未明前,同意業者押款放行後領走使用,請問部長,是不是有這回事?
    許部長虞哲:對於這個部分,剛才署長提過了,有關保證金部分,我們可以進行檢討。另外,很重要的是,業者提出的申請是從泰國進口的大蒜,但真正的產品是大陸的還是泰國的?我們也與農委會商量,可能要用同位素方式來認定,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否則從外表來看或許看不出來,但若以科學儀器來鑑定,就會知道那個到底是從哪裡來的了,因為土壤各方面都不太一樣。
    施委員義芳:我想部長對於這個問題已經深入了解了,不錯。今年5月份蒜頭的價格大概是1公斤150元左右,……
    許部長虞哲:對,那時候臺灣真的缺貨,現在價格降下來一點了。
    施委員義芳:那時候的價值大約是1,200多萬元,當然關務署有保證金的機制,業者也繳交了800多萬元的保證金,剛才部長說過,有關於保證金繳交方式是否合理,應該要做個檢討。
  • 許部長虞哲
    我們會檢討。
    施委員義芳:另外,部長提到有關於農委會認定的部分,目前認定是外觀的部分,因此現在就產生了產地認定的問題,未來與農委會是不是應該有什麼協調機制?
    許部長虞哲:對,我想這個很重要,如果認定不一樣或者認定不是從原來真正的產地進口,確實對業者也不太公平,所以我們的認定要很清楚。去年這件案子發生時,我也曾與農委會主委聯繫過,他說以同位素來鑑定可能還需要一段期間,未來若能建立,將來這種爭議就會減少。
  • 施委員義芳
    這個案子應該不是時間過去就算了。
    許部長虞哲:不會,這個一定要處理,因為蒜頭價格會隨季節而有波動,現在可能平穩一點了,但明年、後年可能又會漲上來了,所以這方面……
    施委員義芳:不過有關採樣部分,包括高雄關要送農委會品質鑑定等,監察院報告也提到,當時的取樣過程與數量竟然沒有相關紀錄以供核對,請問是不是有這件事?
    許部長虞哲:針對這個問題,我請關務署來詳細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群: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我們的取樣,當時應該是有會同農委會鑑定人員來現場取樣,所取的樣品,依照現行規定,都會做取樣紀錄,所以應該是有的,現在監察院可能需要我們要提出更具體的紀錄,這個部分,我們會去處理。
  • 施委員義芳
    是否可以送一份紀錄給本席參考?
  • 廖署長超群
    好。
    施委員義芳:我要提醒部長的是,未來海關對於任何產品的取樣應該要有一個SOP,從本席所接獲的陳情案件中也可以看到,這些取樣的標準程序似乎並沒有建立的相當完善,這部分幾乎都是學長、學弟的經驗傳承,未來部長針對海關人員的訓練,不只是稅則方面,他們還必須要去認定商品,你們未來有沒有相關的培訓計畫?
    許部長虞哲:誠如委員所說,不只是職前訓練,在職訓練也很重要。有關這個部分,有一套認定標準讓官員有所遵循應該是更重要的。
    施委員義芳:臺灣是個海島國家,主計總處會針對進口產品去核對數量與價值,然後進行密切追蹤,但是從螢幕上的資料顯示,進口食品的主管單位很多,例如蒜頭入關就有農委會、關務署、經濟部,食品入關則有食管署與關務署,至於菸酒入關,財政部本來就有所謂的菸酒管理法,沒錯吧?
  • 許部長虞哲
    有。
    施委員義芳:但是衛福部也有菸害防制法,明明是個很簡單的酒類進口,認定這是什麼樣的酒、要適用什麼樣的稅,搞得很複雜,對業者來說也是一種折磨。本席認為在未來進行各單位協調時,財政部應該採用簡政便民的方式。
    許部長虞哲:我們一定會朝這方面去做,委員剛才指教的菸酒部分,是國庫署有菸酒管理機關沒有錯,但是這畢竟會牽涉到國民的健康,所以這部分我們會主動協調。
    施委員義芳:對於簡單的行政事務,不需要讓業者無所適從,現在每個單位都很大,每個單位都有意見,這些業者真的苦不堪言,新政府要有新的作為,這部分應該要有所改進,讓人民感受到政府在協助而不是刁難,這樣可以吧?
    許部長虞哲:可以,謝謝。
    施委員義芳:接下來我要談一個讓你加分的議題,最近要幫財政部加分,所以我要談一下貨物稅的問題。請問部長,為什麼會有貨物稅?
    許部長虞哲:貨物稅其實是對特定物品另外課徵貨物稅,事實上,任何商品銷售都有營業稅了,只是針對貨物部分,另外再課徵貨物稅。
    施委員義芳:以前課徵貨物稅時,是因為有些產品不是很普及,為了增加或抑制對某種商品的需求,例如奢侈品。但是過去幾年為了促進經濟或特殊需要,所以就辦理一些貨物稅的減免,例如98年低底盤、天然氣公車、復康巴士等,100年的油氣雙燃料車每輛也減徵2萬5,000元,還有最近免徵電動車輛貨物稅期限也從106年1月27日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等。針對這些部分,未來有沒有任何調整貨物稅的規劃?
    許部長虞哲:有關這個部分,主要還是要配合產業主管機關,因為電動車輛對整個產值是有幫助的,但這個案子經濟部是12月1日才給財政部,因為時間即將到期,所以我們就儘快報行政院,行政院應該會在下禮拜四的院會通過,然後就會儘快送到立法院,既然已經認定電動車輛對我們整個產業是有幫助的,即使免稅期間很快到期,我們還是願意繼續延長實施。
    施委員義芳:既是新政府就應有新的作為,在上台前新政府好像有針對貨物稅部分提出一些改革的方向,請問部長有無此事?
    許部長虞哲:貨物稅係包括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等等,所以,貨物稅在目前整個租稅收入中是具有滿重要的地位,我們若要對其進行改革,必須很審慎;像遊戲類大家認為跟能源稅有點關係,還有二氧化碳的部分也要納入考量,另外,對我們整個環境也有影響;至於飲藥品的部分,有很多國家沒有課稅,不過,最近一段期間倒是有個新趨勢,就是含糖類的飲料,當初並沒有課貨物稅,如今基於維護國人健康起見,我們開始對含糖類的飲料進行課稅。至於加入電器用品的部分,早期它都被視為奢侈品,如今已變成家庭必須品,所以,未來我們要再做進一步評估,因為目前我們課稅的模式不僅進口要課,國產也要課稅。
  • 施委員義芳
    目前國內電視的普及率也非常高。
  • 許部長虞哲
    幾乎每個家庭都有。
    施委員義芳:國人擁有電視的普及率大概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記得民國60年我們要看史艷文布袋戲的時候,還要跑到有錢人的家裡坐在地上看電視;如今這些家電用品已不再是奢侈品,基於上述,本席建議部長應對貨物稅的部分進行通盤檢討,並尋求改善的對策。
    許部長虞哲:我剛才已強調過,未來我們會以很審慎的態度來看待貨物稅的問題,尤其是針對電器類等幾類貨品,事實上,在較早之前我們有研擬能源稅等相關配套,到時候要刪除的部分包括電器類、平板玻璃及橡膠輪胎等貨品。
    施委員義芳:美國新選出的川普總統都已開始在做減稅的動作,我期許部長未來也能做一些幫新政府加分的動作。
    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我們也要考慮政府財政收入的平衡。
    施委員義芳:好,謝謝部長。
  • 主席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正,其中有所謂去殼的甜杏仁及去殼的苦杏仁,據聞這兩種貨品的稅率會讓我們稅損高達340萬元,請問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甜杏仁是屬於糕餅類的原料,為降低業者成本負擔,所以,這次我們有對其稅率的部分稍作修正;至於苦杏仁則是屬於中藥材,一般而言,國人不會成天吃它,惟根據農委會的說法,它對我們也有好處,所以,我們也調降其稅率,依照我們的統計,兩者所造成的稅損也只有一點點而已。
    費委員鴻泰:既然這兩項稅損在整個稅收中所占的金額並不大,本席對你們這次修改的稅則也沒有什麼意見。
  • 許部長虞哲
    謝謝。
    費委員鴻泰:接下來本席想談的是大家非常關心日本福島地區核災食品開放進口的問題,從這兩天吉野家所爆發的事件來看,海關居然推說這是歸衛福部主管的範圍,所以他們完全不知道;衛福部則推說不關他們的事,請問部長,這難道是老百姓的錯嗎?既然海關跟衛福部兩個單位都說他們沒有錯,在此情況下,錯是出在老百姓,請問部長,這個說法究竟是對還是不對?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財政部海關主要是負責稅的稽徵與查緝走私,對於一些食品類……
    費委員鴻泰:到底要怎麼防範日本核災食品進來國內,照你方才回答委員的詢問好像是說食藥署有問題,請問事實是不是這樣?
    廖署長超祥:這些貨品是從邊境進入國內,而這一塊主要是由食藥署負責檢查。
    費委員鴻泰:請問衛福部食藥署,造成這次吉野家事件到底是誰的錯?
  • 主席
    請衛福部食管署蕭簡任技正說明。
    蕭簡任技正惠文: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進口商應負起第一道把關的責任,但食藥署也不迴避我們應該要負的責任。
    費委員鴻泰:根本就是你們的錯,哪來迴避或不迴避的問題!本席以為,對部分不肖進口商,你們甚至要把他們當賊來看,否則,你們為什麼還要進行抽檢?對這個問題,海關不承認有錯,而你們食藥署的說法好像是進口商的錯,本席認為,你們乾脆說進口商都很善良,他們完全是被日本人給騙了,對於曾吃過核災食品的民眾,你們的回答則是民眾應該看清楚食品包裝上的說明,你們這些回應與說法,實令人無法認同。
    過去大家看待食安事件,包括地溝油事件等等,業者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馬上把相關食品全部下架,自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好像什麼事都不要做了,民眾個個是無敵鐵金剛,即使吃了核災食品也都不會有問題,我們質疑新政府怎麼會墮落至此!以前民進黨對有食安疑慮的食品不都是要求趕快下架,一定要等到檢查沒有問題時才能讓其再上架,這樣人民就可以安心地到每個向政府繳稅的商店購買這些食品,等禮拜四你們出席行政院院會時,請部長把本席的話講給行政院各部會聽,這樣做才是正辦,不是嗎?
    許部長虞哲:剛才食管署已表示目前發現到的核災相關食品,一定都會要求業者下架。
    費委員鴻泰:不是只有被發現的這些食品要下架,本席以為,凡是從日本進口的食品統統都要下架,也許這樣講太誇張,我們調整為凡是從福島五縣市進口的食品都要下架,老實說,不是現在我們才要求這樣做,過去不都是以這種方式來做處理的?過去政府在面對黑心廠商,不論其政治立場是支持哪個政黨,也不管負責人到底是男的還是女的,抑或來自北部、中部還是南部,我們的標準都應該是一致的,本席覺得政府若要在民眾心中建立公信力,首先就要確保民眾吃下去的食物是不會有問題的,政府對食安的政策不能因為考慮到對日關係而有任何改變!
    至於食管署該負責的部分,在此我也不想再講你們什麼,畢竟以你的層級在這裡也不能做出什麼決定,不過,我會找個機會到衛環委員會問問衛福部長,他的心到底是不是黑的?如果他的心還是紅的,就應該做出對人民有利的決策。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許部長,據了解,財政部最近準備實施租稅特赦,舉凡欠稅在1,000萬元以下的應該沒事了,對這個原則,本席提出兩點質疑,其一是特赦的額度怎麼會訂在1,000萬元?為什麼不訂在500萬元?其一是名單究竟是怎麼列的?在你們列的名單中我看到侯西峰這個名字,以前政府對欠稅大戶最管用的一招─管收,侯西峰在外面闖蕩了將近20年,你們居然從來沒有對他用過這一招,難道在財政部或法務部裡面有跟他交情很好的朋友,才會讓他這20年來在外面都沒事,部長可不可以先跟我們講講侯西峰的事情?
    許部長虞哲:這個案子拘提與管收的部分,係由法務部負責執行。
  • 費委員鴻泰
    可是你們也可以提出要求。
    許部長虞哲:當我們發現當事人有隱匿財產情況的時候,我們可以通報行政執行署處理。
    費委員鴻泰:我不太願意舉個人的名字,台灣大哥大以前的老板,他有一個非常有名的女兒,女婿生意也做得非常好,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隱匿財產,但你們曾經管收他2次,最後是他女兒拿錢出來的,而這個人的待遇就和侯西峰不一樣。我先聲明我與侯西峰不認識,但是看到這個名單,我覺得很刺眼,都已經20年了,這個人還在名單上,據我了解,他的事業做得不錯。可以給我一個答案好嗎?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根據我們手上的資料,目前拘提的有71人……
    費委員鴻泰:你先就侯西峰的部分,給我一個答案。
    許部長虞哲:個案部分,我想……
  • 費委員鴻泰
    我已經直接點名他。
    許部長虞哲:會後我們去了解一下,符合拘提管收要件或是核發禁奢命令的話……
    費委員鴻泰:請你們去跟法務部弄清楚,一個星期之後告訴我,你們為何不管收他?有沒有去追查、跟蹤過他有沒有做過奢侈浪費的事情?本席要看調查資料,這樣才公平。
    許部長虞哲:好的,個案部分我們會再去跟法務部了解。
    費委員鴻泰:日前施俊吉說,股市不振有幾個原因,除財政部提的證所稅問題之外,他還提出三貼藥方,本席在這裡問過李瑞倉主委,發現這三貼藥方都是針對你們的錯誤,包括財政部該降的稅、不該收的稅而提出來的。
    許部長虞哲:財政部既然是租稅主管機關,在這個部分,我們會儘量去檢討、改善;但股市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除了租稅方面……
    費委員鴻泰:你告訴我這個藥方對不對?如果這個藥方是對的,本席建議以後交易所或是櫃買中心的董事長就由賦稅署署長或副署長擔任,因為他們對稅負比他清楚多了!說真的,我看不到他的專業!我在幫你講話吧!
    許部長虞哲:對!我想從證交所或是櫃買中心的立場來看,他們當然希望股市量能能夠好一點,這個出發點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各國的稅制多少都會有一些不一樣,我來開兩個藥方,一是我們的產業沒有成長,當經濟活絡時,大家對未來有信心,市場會活絡,股市也會活絡。這十年我們為什麼會落後韓國,韓國的GDP每年都超過台灣2個百分點,十年下來就有20個百分點,如果以複利率計算,就超過台灣四分之一,原因即在於經濟成長。還有一個,不論誰當院長,本席都會奉勸他:政府的法規政策不要變來變去,從林全當財政部長一直到現在,我們的稅法改得太快太多。在景氣不好的時候,不要動不動就從稅上來思考,政府缺錢的時候,又是從稅上來想,殺雞拔毛,也要先把雞養肥才行,牠才會循環生長,也就是說經濟要成長,政策要穩定,要抓對方向,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好的,未來我們會配合。謝謝。
  •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麗善、李委員彥秀、黃委員昭順、鄭委員天財、陳委員亭妃、邱委員志偉、簡委員東明、何委員欣純、顏委員寬恒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現在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說下午要對綜所稅的免稅額做調整,因為104年相較於100年的物價指數,增幅已達3%的標準,請問部長在這個部分要調整多少?影響會有多大?會不會連課稅級距也跟著調整?
  • 主席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根據稅法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3%的時候,免稅額、扣除額會做調整,免稅額的部分由8萬5,000元……
  • 江委員永昌
    綜所稅個人免稅額的部分是……
    許部長虞哲:現在是8萬5,000元,106年將調整為8萬8,000元,上漲3.06%,所以107年在申報106年的綜所稅時,就會做調整。另外,超過70歲以上的納稅義務人或是扶養超過70歲以上的納稅人,免稅額增加50%,目前是12萬7,500元,將來一併調整為13萬2,000元。
    江委員永昌:所以下午你們公布之後,它其實是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的所得,於107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免稅額從8萬5,000元變成8萬8,000元,老人家的扶養免稅額增加50%。
  • 許部長虞哲
    對。
  • 江委員永昌
    所得級距或所得級距的稅率也有調整嗎?
    許部長虞哲:按規定,這部分上漲3%的時候也要調整,像第一個級距本來是0至52萬元,現在調整至54萬元,總共有6個級距都要調整。
    江委員永昌:45%以上原本是淨額1,000萬元以上,現在改成多少?
    許部長虞哲:現在改成1,031萬元以上,等於每個級距都會調整。
    江委員永昌:接續我要問食管署日本食品進口臺灣的相關禁止規定。日本的食品當然有產銷履歷,只是「產地」不符臺灣現在開放的地點,我們就不讓他們的食品進口到臺灣。請問這個「產地」是指加工地,還是那個食材出產的原產地?這個疑慮很大,可不可以請食管署說明一下?簡單講,我們現在對福島是完全禁止,可是如果果青森的農產品到福島加工的話,到底可以進口還是不可以進口?福島的食品跑到青森加工還比較不可能,福島的食品可能到東京加工,這個該怎麼辦?
  • 主席
    請衛福部食管署蕭簡任技正說明。
    蕭簡任技正惠文: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有關產地認定,主要是以產品製造的終產地作為認定的方式,這個作法跟目前國際上各國對產地認定的規範是一致的。
    江委員永昌:但是這樣就危險了,我們不講福島,假如周遭四縣市─群馬、櫪木、茨城跟千葉有養乳牛,牠們生產出來的牛奶被製作成奶粉,這個奶粉可能是在東京加工,結果我們認定產地是食品加工的地點,這樣產地就變成東京了。東京在現況有產地證明、無輻射證明就可以進口到臺灣,可是牛隻卻是在我們禁止的區域。這個要趕快想辦法看怎麼處理,你不要跟我講國際的標準,因為台灣距離日本這麼近,我們跟世界上的其他國家相比,更仰仗日本農產品的進口,民眾的心裡當然會有更高的疑慮。我發現這裡有漏洞,希望食管署趕快將漏洞補起來,好不好?
    蕭簡任技正惠文:好,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對這個部分會持續努力。
    江委員永昌:依產銷履歷,從生產到製造、加工,只要有一段經過我們禁止的縣市,按照目前現行的辦法,全部都應該禁止進口到台灣來。
    其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要求食品要標示「原產地(國)」,但是2015年4月15日,你們公告日本輸入的食品要附產地證明文件,這兩者有一點落差。我的意思是既然你們規定輸入日本食品要附產地證明,為什麼不要一步到位,要求在包裝上標示產地,不要只有國別,可以嗎?
    蕭簡任技正惠文:沒有錯,現在食安法規定原產地標示只要求標示到國別,但是在進口的時候,因為我們有禁止五縣的關係,所以會要求日本食品進來的時候,產地證明要詳細到標示都道府縣。關於現在日本進來的食品包裝,產地要不要詳細到標示都道府縣,之前食管署也有針對目前日系的超市或百貨做過市售狀況的調查,得知消費者在目前比較經常性販賣日本食品的超市,大概可以從80%的產品看到都道府縣的相關資訊。
    江委員永昌:現在我手上有兩包食品,這一包是咖哩,它只有標示到日本,另一包沖繩的米果則有標示日本及沖繩。反正你們的證明文件就要求標示到產地的都道府縣,你們就用這個標準作為包裝標示的要求,好不好?
    蕭簡任技正惠文:好,謝謝委員。
    江委員永昌:另外,有關納豆內部的醬油包,這裡面現在有兩個問題,首先,產品進來海關接受檢驗的時候,到底要不要拆開,還是只有這樣子?
  • 蕭簡任技正惠文
    我們現在在海關查核都會打開來檢查。
    江委員永昌:你說「現在」,請問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表示以前沒有嗎?
    蕭簡任技正惠文:因為業者之前是以組合包的方式進口,所以我們也是以整個產品的外包裝標示進行查驗。
    江委員永昌:所以這也是另外一個漏洞。根據我調查的資料,還有你們回覆的內容,其實日本在今年4月份以前,納豆等食品內部的醬油包、調味包,在包裝標示上是不用附產地證明的,可是今年4月1日開始有要求。日本從4月開始對國內都已經這樣要求了,對我們來講,以前的錯誤之處就是沒有完全打開食品。你們在檢驗、抽驗的時候,要完全打開,這樣才會知道裡面這一包上面到底寫些什麼,而不是只有看外面。你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做的?你說「現在」,意思是已經開始做了嗎?
  • 蕭簡任技正惠文
    是。
    江委員永昌:如果我現在拆開這一包,萬一裡面不一樣的話,不是對食品檢驗造成很嚴重的傷害跟打臉嗎?
    蕭簡任技正惠文:我們把產品整個拆開完整檢查,如果有疑似五縣進口的產品的話,目前都是違反法規的,他們必須依照法規做相關的處理。
    江委員永昌:食品外面的這一張紙還是另外再貼過的,這一包沖繩的食品,雖然有寫「沖繩」,但是上面的紙也是重新貼過的。請問標籤重新貼上去,是在進口前、過關前,還是國內廠商重新貼的?這個東西要怎麼防制?裡面這一包上面寫的都是日文。
    蕭簡任技正惠文:原則上,現在我們港口的同仁在查驗的時候,不是只看中文標示,他們會比對、查核中文標示還有原文標示。
    江委員永昌:今天大概整理了幾件事情。我不知道你講的「現在」是哪時候,至少從此刻起,你們都要拆到裡面的那一包,是不是?
  • 蕭簡任技正惠文
    是。
    江委員永昌:現在有一個問題,日本是4月才規定產品裡面的調味包要有產地證明,可是4月以前,已經從日本合法進口到臺灣,而且有疑慮的食品,其保存期限超過1年,現在可能還會在百貨公司或是賣場上架。如果現在去稽查,將食品打開,那一包是沒有標示產地的,因為它是在4月以前進口,保存期限是超過的,請問這一些怎麼辦?
    蕭簡任技正惠文:如果我們在稽查或是在港口,發現有一些資料或是文件必須進一步查核,依照食安法第三十二條,我們都可以請業者提供相關的產證資料,然後進行查證。
    江委員永昌:你們因為納豆的醬油包事件,現在也積極要到各賣場查辦,裡面一定會有4月份以後進來的食品,上面有標示產地,你們就可以看產地符不符合;另外一個是4月以前就已經進來,保存期限比較長的食品,可能還在上架。這裡面還包括該懲處或不該懲處,以及消費能不能退貨的問題,我希望你們努力的做好這個事情,不要再造成國人對日本食品的疑慮。
    蕭簡任技正惠文:是,謝謝委員,我們會持續努力。
    江委員永昌:你來不及答復相關作法的部分,請在會後給財委會一份書面報告。
    蕭簡任技正惠文:好,謝謝。
  • 主席
    謝謝江委員。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正,其實國人最關心的就是安全問題;事實上,進來國內的日本核災區附近的食品已經很多了,不曉得你們有沒有在市場上認真、嚴格的查察?每次都推給衛生福利部。請教關務署,現在從日本進口的貨物,一年大概有多少?進來的貨品是以什麼方式查察?是嚴格審查,還是東西進來的時候,只是行政上的paperwork做一做而已,有沒有實質的控管能力?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以重量而言,現在從日本進口的食品占比大概不到2%。
  • 羅委員明才
    這大概有多少金額?又大致是何種貨物?
    廖署長超祥:其中大部分屬於加工的糖果或是零食,這些比較多。
  • 羅委員明才
    您說的2%大約是多少金額?
    廖署長超祥:關於這個部分,不知衛福部是不是有進行完整的統計。
    羅委員明才:好,請衛福部說明。
  • 主席
    請衛福部食管署蕭簡任技正說明。
    蕭簡任技正惠文: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金額,衛福部沒有進行特別的統計,但是我們可以和委員報告,以重量而言,目前日本食品輸入台灣占全部食品進口台灣的比率大概是1.35%。
  • 羅委員明才
    剛剛署長是說2%……
  • 廖署長超祥
    以下。
    羅委員明才:既然如此,假設全部進口有100億元,日本食品就進口約2億元,而一年進口的貨物起碼都有上千億以上;這樣的話,表示大約有幾十億的貨品已經悄然入台,包括剛才說的糖果、小朋友吃的零食等等,這些早已一步一步被台灣小孩吃到肚子裡。
    進一步請教衛福部,你們上次提到有十幾個人在控管,請問這十幾個人的控管可以嚴格把關,讓所有核災食品不入台嗎?
    蕭簡任技正惠文:目前食藥署在邊境查驗的人力有69人,我們會視整個業務狀況彈性調整人力,以做好邊境把關的責任。
    羅委員明才:這六十幾個人的人力再加上週休二日等等因素,請問你們真可以在第一線防疫的人力不會有百密一疏嗎?眼前已發生活生生的例子,核災食品已經入台,早已被台灣的小朋友和許多人吃下肚。請問這些核災食品吃下肚以後,人體會有何影響?
    蕭簡任技正惠文:原則上,輸入台灣的所有食品都應該符合食安法的相關規定,所以目前可以進口到台灣的日本食品都符合衛生福利部訂的相關衛生標準。
    羅委員明才:對,衛福部有訂定規定,但是百密總有一疏;如果這些食品進口台灣的過程有漏洞,你們總共才六十幾個人,我們無法相信這六十幾個人可以抵擋得過幾十億的物品入台,你們可以逐顆糖果檢查嗎?可以逐包零食檢查嗎?我們知道,日本的零食都很好吃,他們的包裝、口感都非常好,可是甜蜜的糖果內全是毒素,有人吃下肚的話,怎麼辦?
    蕭簡任技正惠文:跟委員說明,對於日本進口的九大類食品,我們目前還是採逐批查驗輻射殘留值;至於其他加工食品,我們也有相關的抽驗機制;再者,自去年至今年,在我們抽驗檢測的輻射產品裡面,加工品並沒有微量檢出。
    羅委員明才:我想請教,為何你們非得從日本進口這些?為何要拿國人的健康開玩笑,將未來國人的健康、小朋友的健康當作賭注?為何非得進口日本的食品不可?在尚未釐清這些疑慮之前,為何這些不能全部限制進口呢?
    蕭簡任技正惠文:跟委員說明,現今世界各國的貿易進口或食品進口就是一個市場機制。
    羅委員明才:如果這樣,為何美國限制日本核災災區所有食品進口美國?為何你們的標準不和美國一樣?
    蕭簡任技正惠文:對於日本輸入的產品,現在美國的管制採行和日本同步,亦即以特定產品的管制為主;反觀台灣,目前我們的管制採行地區管制,亦即福島及其周圍四縣這五縣的產品統統不准輸入,因此,我們管控的範圍相比美國更大。
    羅委員明才:雖然你說我們是管控地區,但還是難保這些日本食物不會運輸或流竄到其他地區,在其他地區進行更進一步的使用或是不知情的使用,請問你們如何對這些深加工、次加工的食品做進一層的管制?
    蕭簡任技正惠文:核災產品本身在日本就有限制流通的管制,這些在日本統統不准上市,亦即真正受到輻射污染而有安全疑慮的食品在日本就有第一道把關;而目前衛福部在邊境處理的是輸台食品必須檢附雙證再搭配我們的逐批查核和抽樣檢驗。
    羅委員明才:你講的這些作為總是百密會有一疏。在這最後一分鐘的發言時間,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福島附近的魚不小心游到東京灣,被東京地區的漁民捕撈,此時牠們的出口產地是東京,這樣的話,請問你們抓還是不抓?你們對此有沒有限制?請回答。
    蕭簡任技正惠文:關於現在進口的冷凍或冷藏漁產品,我們對每一批都會抽樣檢驗。
    主席:羅委員,您的發言時間已經結束,謝謝。
    羅委員明才:我只是舉例,如果漁產品都可以魚目混珠,其他的醬油或小零件、小東西、小食品難道不會流竄到東京嗎?請你們思考這個問題,謝謝。
    蕭簡任技正惠文:好的,謝謝委員,我們會持續努力。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盧秀燕、林德福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詢問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詢問中要求提供的資料也請在期限內送交各個相關委員。
  • 盧委員秀燕書面意見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日本核災地區食品已悄悄輸入台灣的情形,如日系商場的食品標示產地雖多來自日本非核災地區,但仔細查詢工廠地址等相關資訊,便可以發現來自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遭魚目混珠輸入我國市場,造成國人的恐慌。爰此,本席要求財政部關務署進行檢討,未來我國海關應更加嚴格檢驗從日本輸入台灣的食品,以保障我國人民食的安心。
    說明:
    一、核能所產生的輻射將會造成人體傷害與物種基因突變;福島核災已超過五年,但當初所測出的輻射量以鍶90與銫137為最多,且兩者的半衰期長達30年。至少要經過三十年後,輻射的影響才會減到最低,所以核災食品對國民的健康危害存有隱憂。
    二、我國海關在人力資源有限情形下,若調度大部分人力查驗來自日本核災地區食品,將壓縮到海關例行檢查的工作。本席建請財政部關務署增加人力支援海關業務,確保我國的海關業務能運作順暢。
    三、爰此,本席要求財政部關務署進行檢討,未來我國海關應更加嚴格地檢驗從日本輸入台灣的食品,保障人民食的安心。
  • 林委員德福書面意見

    問題一、
    為了避免企業在免稅天堂設立紙上公司避稅,立法院已在今年7月12日三讀通過「反避稅條款」,但當時財政部說實施「反避稅條款」有個前提,要等「兩岸租稅協議生效」。請問財政部,這個前提是否有改變?是否已經確定要脫鉤處理,讓「反避稅條款」可先適用於非大陸地區的境外所得來源?
    問題二、
    許虞哲部長在擔任「財政部常務次長任內」於104/12/15曾前往大陸,向大陸台商說明「兩岸租稅協議」,當時與會臺商有95%支持協議生效。但是,現在國內情勢與兩岸氣氛,涉及「重複課稅」相關的「兩岸租稅協議」,需要等到「兩岸監督條例」上路後才能生效,總統府或行政院是否有告訴財政部何時要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三讀?未來「兩岸租稅協議」遲遲不生效,是否會因為「重複課稅」加速廠商外移?
    問題三、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政策主軸是「美國優先」,希望美國企業回到美國生產、增加就業機會,川普更在選舉期間點名台灣「搶美國人工作」。根據財政部統計,我國對美貿易出超,自2011年的87.9億美元逐年下降,今年前11月出超44.5億美元,台灣以「資通訊產品」對美出口最多。台塑與鴻海也增加在美國投資,請問財政部,如果美國採取「貿易保護主義」,是否會拖累台灣出口?
    問題四、
    財政部日前公布全國賦稅收入統計,全年估計可超徵1,200億。今年前11月就累計徵得2兆855億元。行政院長林全曾說若稅收超徵幅度超過250億元以上,就不會執行釋股預算。財政部本來打算106年度編列釋股預算288億元,包括合庫金、兆豐金,中鋼、中華電信,請問財政部長,釋股計畫是否會繼續執行?
    問題五、
    南韓利用稅賦減免政策,成功提高南韓「行動電子支付率」。南韓在2015年時,「行動電子支付」佔「個人消費支出」比率就高達77%,高於香港的65%與大陸的56%,更遠高於台灣的20%。南韓透過「行動電子支付普及政策」,提升「交易透明度」來縮減「地下經濟」,促使稅基擴大、稅收增加,並帶動南韓GDP成長。「地下經濟活動常以現金做為交易工具,相較之下,「行動電子交易」可追蹤,逃漏稅情況較不易發生。」
    對於行動電子支付的推廣,金管會是否有向財政部建議採取稅賦減免加速行動電子支付普及?財政部是否會贊成推動「行動電子支付」來降低我國地下經濟活動,促使稅基擴大?
  • 主席
    繼續進行法案的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稅則修正內容。請宣讀。
    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第3章 魚類、甲殼類、軟體類及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
    修正 章註一、增註二及四。
    修正 第030193、03021、03022、03023、03024、03025、03027、030273、03028、03031、03032、030325、03033、03034、03035、03036、03038、03043、030451、03046、030493、030520、030531、030544、030564、03074、03078及030781目等28目之貨名。
    修正 第03052020、03055990、03061910、03074922、03074932及03075910號等6項之貨名。
    修正 第03074921及03074931號等2項之稅率。
    刪除 第030290、030390、03062、030621、030622、030624、030625、030626、030627、030629、030741及030789目等12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03028940、03028983、03028991、03028992、03028993、03028994、03029010、03029020、03038940、03038983、03038991、03038992、03038993、03038994、03039010、03039020、03055910、03055941、03055949、03055950、03062111、03062112、03062113、03062210、03062220、03062230、03062410、03062421、03062429、03062430、03062440、03062510、03062520、03062611、03062619、03062620、03062630、03062711、03062719、03062721、03062729、03062730、03062911、03062912、03062919、03062921、03062929、03071910、03072910、03073910、03074110、03074120、03074911、03074912、03077911、03077912、03077913、03077914、03077919、03077920、03078911、03078912、03078920、03078931、03078932、03078940、03079941、03079942、03079943、03079944、03079945、03079949、03081910、03082910及03082920號等75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030249、03029、030291、030292、030299、030359、03039、030391、030392、030399、030447、030448、030456、030457、030488、030496、030497、030552、030553、030554、03063、030631、030632、030633、030634、030635、030636、030639、03069、030691、030692、030693、030694、030695、030699、030712、030722、030732、030742、030743、030752、030772、030782、030783、030784、030787、030788、030792、030812及030822目等50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03024910、03024920、03024930、03024940、03024990、03029110、03029120、03029200、03029910、03029920、03029990、03035910、03035920、03035930、03035940、03035990、03039110、03039120、03039200、03039910、03039920、03039990、03044700、03044800、03045600、03045700、03048800、03049610、03049690、03049710、03049790、03055200、03055310、03055390、03055410、03055420、03055430、03055490、03055971、03055972、03055979、03063100、03063200、03063310、03063321、03063329、03063400、03063510、03063520、03063610、03063620、03063910、03063920、03063990、03069110、03069120、03069210、03069220、03069310、03069320、03069400、03069511、03069519、03069520、03069910、03069990、03071200、03072200、03073200、03074210、03074221、03074229、03074310、03074321、03074329、03074923、03074933、03075200、03077210、03077220、03077230、03077240、03077290、03077900、03078200、03078310、03078320、03078400、03078710、03078720、03078730、03078740、03078810、03078820、03079210、03079220、03079230、03079240、03079290、03081200、03082200及03082900號等10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4章 乳製品;禽蛋;天然蜜;未列名食用動物產品
    修正 章註四。
    第5章 未列名動物產品
    修正 章註四。
    第8章 食用果實及堅果;柑橘屬果實或甜瓜之外皮
    修正 第08021目之貨名。
    修正 第08021110、08021120、08021210及08021220號等4項之貨名。
    刪除 第08052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08052010、08052020及08052090號等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08052、080521、080522及080529目等4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08052110、08052190、08052200及0805290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12章 油料種子及含油質果實;雜項穀粒、種子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芻草及飼料
    修正 第1211節之貨名。
    修正 第12112010、12119012、12119016、12119017、12119025、12119031、12119041、12119044、12119050、12119053、12119059、12119070、12119091、12119092、12119093及12129980號等16項之貨名。
    刪除 第12112021、12112022、12112031、12112032、12112041、12112042、12112043、12112051、12112052、12119014、12119015、12119020、12119021、12119022、12119026、12119027、12119028、12119032、12119033、12119055、12119056、12119058及12119061號等2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121150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12112020、12112030、12112040、12112050、12115000、12119071、12119072、12119073、12119074、12129951及12129952號等11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13章 蟲漆;植物膠、樹脂、其他植物汁液及萃取物
    增訂 第130214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130214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16章 肉、魚或甲殼、軟體或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等之調製品
    修正 目註一。
    修正 第160414目之貨名。
    修正 第16021010及16041420號等2項之貨名。
    刪除 第1604202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160418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16041800及1604194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18章 可可及可可製品
    修正 第18069020號之貨名。
    第19章 穀類、粉、澱粉或奶之調製食品;糕餅類食品
    修正 第190110目之貨名。
    修正 第19011000及19059030號等2項之貨名。
    第20章 蔬菜、果實、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之調製品
    修正 目註一及二。
    修正 第20051020、20089992、20081910、20098940及20099020號等5項之貨名。
    第21章 雜項調製食品
    修正 章註三。
    修正 第21042010及21069040號等2項之貨名。
    第22章 飲料、酒類及醋
    修正 第2201、2202及2206節等3節之貨名。
    修正 第220210及220600目等2目之貨名。
    修正 第22019090、22021000及22042900號等3項之貨名。
    刪除 第22029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22029011、22029012、22029013、22029014、22029015、22029016、22029017、22029019、22029021、22029022、22029023、22029024、22029025、22029026、22029027、22029029、22029030及22029090號等18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22029、220291、220299及220422目等4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22029100、22029911、22029912、22029913、22029914、22029915、22029916、22029917、22029919、22029921、22029922、22029923、22029924、22029925、22029926、22029927、22029929、22029930、22029990及22042200號等2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27章 礦物燃料、礦油及其蒸餾產品;含瀝青物質;礦蠟
    修正 目註四。
    修正 第270750及271091目等2目之貨名。
    修正 第27075000、27109110、27109120及27109190號等4項之貨名。
    第28章 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之有機及無機化合物
    修正 章註七。
    修正 第1至6分章名。
    修正 第2853節之貨名
    刪除 第2848節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281210、284800及285300目等3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28121010、28121020、28121090、28480010、28480020、28480090、28530010、28530020、28530030、28530040及28530090號等11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281112、28121、281211、281212、281213、281214、281215、281216、281217、281219、285310及285390目等12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28111200、28121100、28121200、28121300、28121400、28121500、28121600、28121700、28121900、28531000、28539011、28539012、28539019、28539020、28539030、28539040、28539050及28539090號等18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29章 有機化學產品
    修正 第1至13分章名及第12分章貨名。
    修正 第2939節之貨名。
    修正 第292214目之貨名。
    修正 第29221400號之貨名。
    刪除 第290490、291470、292213、293050、293500、29399、293991及293999目等8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29049000、29147000、29209041、29209042、29209043、29209049、29221300、29221900、29305000、29319040、29350000、29399100、29399910、29399920、29399930、29399940及29399990號等17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290383、290393、290394、29043、290431、290432、290433、290434、290435、290436、29049、290491、290499、291050、291462、29147、291471、291479、291817、29202、292021、292022、292023、292024、292029、292030、292112、292113、292114、292215、292216、292217、292218、292330、292340、292425、292640、293060、293070、293080、29313、293131、293132、293133、293134、293135、293136、293137、293138、293139、293214、293392、293510、293520、293530、293540、293550、293590、29397、293971、293979及293980目等62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29038300、29039300、29039400、29043100、29043200、29043300、29043400、29043500、29043600、29049100、29049900、29105000、29146200、29147100、29147900、29181700、29202100、29202200、29202300、29202400、29202910、29202920、29202930、29202990、29203000、29211200、29211300、29211400、29221500、29221600、29221700、29221800、29221910、29221990、29233000、29234000、29242500、29264000、29306000、29307000、29308010、29308020、29313100、29313200、29313300、29313400、29313500、29313600、29313700、29313800、29313900、29321400、29339200、29351000、29352000、29353000、29354000、29355000、29359000、29397100、29398000、29397900號等6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0章 醫藥品
    修正 章註三。
    增訂 目註一及二。
    修正 第300320、30033、300420、30043及300450目等5目之稅號及貨名。
    修正 第30032000、30033100、30033900、30039071、30042000、30043100、30043200、30043900、30045000及30049061號等10項之貨名。
    刪除 第300210、300340及300440目等3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30021000、30034011、30034012、30034013、30034019、30034090、30044011、30044012、30044013、30044019、30044091及30044099號等1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0021、300211、300212、300213、300214、300215、300219、30034、300341、300342、300343、300349、300360、30044、300441、300442、300443、300449及300460目等19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30021100、30021200、30021300、30021400、30021500、30021900、30034100、30034200、30034300、30034900、30036000、30044100、30044200、30044300、30044900及30046000號等16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1章 肥料
    刪除 第31031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310310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1031、310311及310319目等3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31031100及3103190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7章 感光或電影用品
    刪除 第370510及370590目等2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37051000、37059011、37059019及3705909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70500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370500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8章 雜項化學產品
    修正 目註一。
    增訂 目註二及三,現行目註二順移至目註四並酌作文字修正。
    修正 第382482目之貨名。
    修正 第38248210及38248290號等2項之貨名。
    刪除 第380850、381230及38249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38085000、38123010、38123020、38249011、38249012、38249013、38249014、38249015、38249016、38249021、38249022、38249023、38249024、38249025、38249026、38249031、38249033、38249037、38249038、38249041、38249042、38249043、38249046、38249051、38249052、38249053、38249060、38249070、38249080、38249091、38249092、38249093及38249099號等3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8085、380852、380859、38086、380861、380862、380869、38123、381231、381239、38248、382484、382485、382486、382487、382488、38249、382491及382499目等19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38085200、38085910、38085920、38086100、38086200、38086910、38086920、38123100、38123910、38123920、38248400、38248500、38248600、38248700、38248800、38249100、38249911、38249912、38249913、38249914、38249915、38249916、38249921、38249922、38249923、38249924、38249925、38249926、38249931、38249932、38249933、38249934、38249941、38249942、38249943、38249944、38249951、38249952、38249953、38249960、38249970、38249980、38249991、38249992及38249999號等45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9章 塑膠及其製品
    修正 章註二及目註一 。
    修正 第1及2分章名。
    刪除 第390760及390930目等2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39076000、39093010及39093090號等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90140、39076、390761、390769、39093、390931及390939目等7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39014000、39076100、39076900、39093110、39093190及39093900號等6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40章 橡膠及其製品
    刪除 第40116、401161、401162、401163、401169、40119、401192、401193、401194及401199目等1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40116100、40116200、40116300、40116900、40119200、40119300、40119400及40119900號等8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401170、401180及401190目等3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40117010、40117090、40118010、40118090及40119000號等5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44章 木及木製品;木炭
    修正 章註一。
    刪除 目註二。
    修正 第4418及4419節等2節之貨名。
    修正 第44013、44034、440391、44072、440791、440792、440793、440794、440795、44083、441231及441239目等12目之貨名。
    修正 第44013900、44034900、44039100、44072900、44079100、44079200、44079300、44079400、44079500、44083990、44123110、44123120、44123910及44123920號等14項之貨名;第44083990及44089090號等2項之稅率。
    刪除 第440110、440310、440320、440392、440610、440690、440710、441232、441871、441872、441890、441900及442190目等13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44011000、44031000、44032010、44032090、44039200、44039911、44039912、44039919、44039990、44061000、44069000、44071010、44071090、44079911、44079912、44079919、44079990、44081021、44081022、44081090、44083121、44083122、44083190、44083921、44083922、44089021、44089022、44123210、44123220、44187100、44187200、44189010、44189090、44190000、44219010、44219020、44219030、44219040、44219050、44219060及44219090號等41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44011、440111、440112、440140、44031、440311、440312、44032、440321、440322、440323、440324、440325、440326、440393、440394、440395、440396、440397、440398、44061、440611、440612、44069、440691、440692、44071、440711、440712、440719、440796、440797、440922、441233、441234、441873、441874、441875、44189、441891、441899、44191、441911、441912、441919、441990、44219、442191及442199目等49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44011100、44011200、44014000、44031100、44031200、44032100、44032200、44032300、44032400、44032500、44032600、44039300、44039400、44039500、44039600、44039700、44039800、44039900、44061100、44061200、44069100、44069200、44071100、44071200、44071900、44079600、44079700、44079900、44083910、44089010、44081000、44083100、44092200、44123310、44123320、44123410、44123420、44187300、44187400、44187500、44189100、44189900、44191100、44191200、44191900、44199000、44219100及44219900號等48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48章 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之製品
    修正 章註四及八。
    修正 第4802節之貨名。
    修正 第480262目之貨名。
    修正第48026120、48026210、48026220及48026290號等4項貨名;第48010000號之稅率。
    第54章人造纖維絲;人造紡織材料之扁條及類似品
    修正 第54021及540220目等2目之貨名。
    修正 第54021100、54021900及54022000號等3項之貨名。
    增訂 第540253及540263目等2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54025300及5402630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55章 人造纖維棉
    刪除 第55020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550200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550210、550290及550640目等3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55021000、55029000及55064000號等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57章 地毯及其他紡織材料覆地物
    增訂 第570420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57042010、57042020及57042090號等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60章 針織品或鉤針織品
    增訂 目註一。
    刪除 第600531、600532、600533及600534目等4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60053110、60053120、60053200、60053300及60053400號等5項之稅號、稅率及貨名。
    增訂 第600535、600536、600537、600538及600539目等5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60053510、60053590、60053610、60053620、60053700、60053800及60053900號等7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61章 針織或鉤針織之衣著及服飾附屬品
    修正 第6115節之貨名。
    修正 第61152目之貨名。
    修正 第61152100、61152200、61152910及61152990號等4項之貨名。
    第63章 其他製成紡織品;組合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破布
    修正 章註一及二。
    增訂 目註一。
    修正 第1至3分章名。
    增訂 第630420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63042010及6304209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68章 石料、膠泥、水泥、石棉、雲母或類似材料之製品
    修正 章註一。
    修正 第6802節之貨名。
    第69章 陶瓷產品
    修正 第1及2分章名。
    修正 第6907節之貨名。
    刪除 第6908節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690710、690790、690810及690890目等4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69071000、69079000、69081000及6908900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69072、690721、690722、690723、690730及690740目等6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69072100、69072200、69072300、69073000及69074000號等5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71章 天然珍珠或養珠、寶石或次寶石、貴金屬、被覆貴金屬之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鑄幣
    修正 第1至3分章名。
    第15類 卑金屬及卑金屬製品
    修正 類註一。
    第72章 鋼鐵
    修正 第1至4分章名。
    第74章 銅及其製品
    修正 章註一。
    第82章 卑金屬製工具、器具、利器、匙、叉及其零件
    修正 第8205節之貨名。
    第83章 雜項卑金屬製品
    修正 第8308節之貨名。
    第16類 機械及機械用具;電機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
    修正 類註一。
    第84章 核子反應器、鍋爐、機器及機械用具;及其零件
    修正 章註一、二及九;增註五。
    增訂 目註一及三,現行目註一順移至目註二,目註二順移至目註四。
    修正 第8442及8473節之貨名。
    修正 第841430、841510、841581、841582、841583、84601、84602、846630及847350目等9目之貨名。
    修正 第84143010、84143020、84151010、84151090、84158100、84158200、84158300、84601900、84602900、84663000及84735000號等11項之貨名。
    刪除 第842481、843230、843240、845610、845940、846011、846021及847310目等8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84148020、84181000、84248100、84323010、84323090、84324000、84561010、84561090、84569020、84594010、84594090、84601100、84602100、84690010、84690020、84690031、84690039、84690040、84690051、84690059及84731000號等21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84244、842441、842449、842482、84323、843231、843239、84324、843241、843242、84561、845611、845612、845640、845650、84594、845941、845949、846012、846022、846023、846024及846520目等23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84145920、84181011、84181012、84181013、84181090、84244100、84244900、84248200、84323100、84323900、84324100、84324200、84561110、84561190、84561210、84561290、84564000、84565000、84594100、84594900、84601200、84602200、84602300、84602400、84652000、84729070及84734020號等27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85章 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以及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
    修正 增註六。
    增訂 章註三,現行章註三至九順移至章註四至十,並修正章註九部分文字。
    修正 第8539節之貨名。
    修正 第85284920、85285920、85286910及85286920號等4項之貨名。
    刪除 第852841、852851及852861目等3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85284100、85285100及85286100號等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852842、852852、852862及853950目等4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85284200、85285200、85286200及8539500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17類 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
    修正 類註二。
    第87章 鐵道及電車道車輛以外之車輛及其零件與附件
    修正 增註四、九、十一、十二及十七。
    修正 第870110、870210、87032及87033目等4目之貨名。
    修正 第87011000、87021090及87039020號等3項之貨名。
    刪除 第87019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87019010、87019020、87019090、87021030及87029020號等5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87019、870191、870192、870193、870194、870195、870220、870230、870240、870340、870350、870360、870370、870380及871160目等15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87019110、87019120、87019190、87019210、87019220、87019290、87019310、87019320、87019390、87019410、87019420、87019490、87019510、87019520、87019590、87022010、87022020、87022090、87023010、87023020、87023090、87024010、87024020、87024090、87029030、87034000、87035000、87036000、87037000、87038000、87116010及87116020號等3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90章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查、精密、內科或外科儀器及器具,上述物品之零件及附件
    修正 章註一及二。
    刪除 第900610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90061000、90069110及90069190號等3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90065920及9006910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92章 樂器;與其零件及附件
    修正 章註一。
    第94章 家具;寢具、褥、褥支持物、軟墊及類似充填家具;未列名之燈具及照明配件;照明標誌,照明名牌及類似品;組合式建築物
    修正 章註一。
    刪除 第940151、940381及940600目等3目之稅號及貨名。
    刪除 第94015110、94015190、94038110、94038190及94060000號等5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940152、940153、940382、940383、940610及940690目等6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94015210、94015290、94015310、94015390、94038210、94038290、94038310、94038390、94061000及94069000號等1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95章 玩具、遊戲品與運動用品;及其零件與附件
    修正 章註一。
    第96章 雜項製品
    增訂 第9620節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962000目之稅號及貨名。
    增訂 第96200011、96200012、96200019、96200020、96200030、96200040、96200050、96200061、96200062、96200063及96200090號等11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 主席
    現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1案。
    鑒於日本核災食品進口台灣,是否影響民眾健康,引發大眾疑慮。爰此,建請財政部關務署、食藥署加強檢驗,保障民眾食安。
  • 提案人
    羅明才  江永昌  王榮璋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稅則修正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對本項臨時提案有無異議?
    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關務署認為加強核災食品之檢驗係屬食管署之權責,能否將「關務署」的部分予以刪除?
  • 主席
    請衛福部食管署蕭簡任技正說明。
    蕭簡任技正惠文: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食管署沒有意見,因為邊境的查驗及輻射抽驗、檢驗確實是食管署的權責。
    主席:本案刪除「財政部關務署」等文字,並於「食藥署」之前增加「衛生福利部」等文字後修正通過。
    針對審查結果作如下決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有登記發言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今天的會議進行到此為止,散會。
    散會(12時25分)
User Info
曾銘宗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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