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6時2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今天從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03項下有關出版事業之輔導第172案至第182案開始,1億2,433萬9,000元整。)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6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本日議程是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以及繼續審查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
    我們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今天從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03項下有關出版事業之輔導第172案至第182案開始,1億2,433萬9,000元整。
    柯委員志恩請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來暖場。本席是提第177案,針對文化部每年都有編列450萬元做出版業的調查,我們總要看到調查成果,你們的統計資料顯示,還有一筆2013年的出版年鑑、2011年的出版產業調查,花了這些錢到底成果如何?針對這些成果所做的分析,有無提出更具體的方式?另外,每年編列預算的海外推廣活動,本席需要這些報告來告訴我成果為何。
  • 主席
    請文化部回答。
    朱司長瑞皓:有關柯委員關心產調的部分,2013年以前我們是2年調查1次,2014年以後是改1年,調查上年度的。
  • 柯委員志恩
    有發現什麼嗎?
    朱司長瑞皓:有發現到產值在下降。所以從出版端到消費端,我們有制定相關的出版政策,希望從閱讀開始扶植整個產業提升。明年會按照委員所提來改進,原本是做前一年度的調查會改為當年度的季報,或半年出一次調查結果,尤其是針對消費者的調查,會改為以季或半年為單位公布調查訊息結果,讓業者能參考。
    柯委員志恩:每一年都編這些預算做研究,資訊就要更新才能提供業者當年度的立即訊息,我們才會知道業者看到這些資訊後可以做哪些具體措施,才是花這些錢最主要的目標。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們在辦公室溝通時就有提到,感謝你們願意將年報變為季報。本席提兩項,扶植閱讀平台的建置之具體有效的作為及規劃為何?本席覺得資料有點少。有關4月23日全國閱讀日是新的措施嗎?大家都很關心,雖是支持但到底要如何規劃?應該也不只有一天吧!包含獨立書店,你們怎麼串連?請說明。
    朱司長瑞皓:原來閱讀的推廣方式都是以塊狀為主,明年是規劃為帶狀,從台北國際書展開始就推廣全市的閱讀,我們會跟臺北市周邊的獨立書店和圖書館串連,另外配合4月23日世界閱讀日而推動「全國閱讀日」,從4月23日到5月7日止,這段期間將舉辦名人領閱讀,並帶動全國100家書店一起來做閱讀推廣,全國各縣市圖書館也一起配合,5月後是金鼎獎選拔和頒獎典禮,得獎的作品之後也會巡迴展出。
    鄭部長麗君:4月23日是文化部第一次和全球一百多國一起推動世界閱讀日,司長剛才也報告了相關的活動,我們希望從2月的台北國際書展開始營造閱讀氛圍,以延續到4月23日。當中有特別安排邀請社會各界來擔任閱讀大使,我們之前已邀請侯孝賢導演,他也已經答應並希望能邀請影視各界友人一起來擔任。選擇他的原因是因為每次和他請益電影政策或電影教育時,他首先都提到希望讓孩子從小培養閱讀習慣,因閱讀文字時人的想像力是最好的影視意象,透過閱讀想像力是無限的,比影像更能激發想像力,雖然是向他請教電影政策,他反而建議我們要更重視孩子的閱讀推廣,讓我們非常感動,所以就邀請他擔任閱讀大使,他長期有帶領孩子閱讀的習慣,也需要社會各界一起努力。
  • 主席
    支持。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本席對閱讀有很高的期待,所以希望有更完整的報告,本席本來提出凍結四分之一,在此之前司長和次長有來做說明,報告部分可以改書面提出,本席主要是希望透過書面報告,更能掌握文化部更明確的作法,口頭報告聽了都覺得很好,但聽完後就沒了,所以希望用書面方式呈現,所以那幾個專案報告可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是否請各位委員支持這項預算?
    吳委員思瑤:本席拜託司長,因為我們來自縣市政府及市議會,其實縣市政府文化局對於推廣文學閱讀的這方面是很邊陲的,感謝文化部願意當領頭羊用全國串連的方式推廣,雖然本席有點不好意思也很感謝,因為台北市還是占較大的重心。本席覺得縣市政府的文化局對於如何引領閱讀方面較無實際作為,也不知道如何著手,本席建議你們串連全國閱讀日的活動可以預早準備,因為明年上半年就要辦理,可先召集各縣市政府的文化局,盤點他們對於推廣閱讀現有的方案,比如說臺北市政府對於獨立書店也有扶植計畫,就可做資源連結,給予他們一點引導。本席拜託再拜託,要去串連地方政府的資源,臺北市都是如此,其他縣市政府更是需要文化部的奧援。
  • 主席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本席這邊共有第179案、第180案、第182案,關於金鼎獎、金漫獎頒獎的部分,文化部已經有來跟本席解釋,獎勵的部分其實是高於典禮籌辦的部分,所以本席接受文化部的說明,我不堅持。第182案也說明過了,亦可。第180案是對出版產業的調查,經查102、103年的產業調查是在105年才公布,顯然時效過慢,文化部的說明表示已發現此問題,對於時效與品質提升,最後的結論是會加強注意,但本席還是覺得過於空泛,故藉此場合請文化部再次說明並承諾。
  • 主席
    他們改為每季了。
  • 蘇委員巧慧
    從何時開始?
  • 主席
    106年開始。
    蘇委員巧慧:大家都是希望時效可以加快,這樣對產業才真正有幫助,本席就不堅持並支持。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請發言。
    黃委員國書:今年的國際書展人數應該是創下15年來的新低,文化部每年也有花錢補助給台北書展基金會1,700萬元,請問明年的人數會不會比今年更低?
    鄭部長麗君:不會,要努力。
    黃委員國書:真的不會?那本席就支持這項預算,但要怎麼知道不會呢?
  • 朱司長瑞皓
    有五大改革。
    黃委員國書:好,你們可能要提出一些的作法……
  • 鄭部長麗君
    參展的家數目前已經增加了。
  • 主席
    請提書面報告跟未來的檢討方式。
  • 黃委員國書
    本席明年會看喔!
  • 鄭部長麗君
    民眾的部分我們就是用串連推廣的活動。
    黃委員國書:人數越來越少了。本席很擔心到最後會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 主席
    不會啦!部長保證了。
    黃委員國書:你們可能已經有所準備,但本席提供一些建議,有一些非政府組織辦了一些公民書報的部分。
  • 鄭部長麗君
    這部分有特別協助。
    黃委員國書:還有規模較小的出版社,都應該給予……
  • 鄭部長麗君
    文化部都有專案協助。
  • 黃委員國書
    因為攤位滿貴的。
  • 鄭部長麗君
    關於非政府組織的部分文化部有專案協助。
  • 黃委員國書
    請你們提供計畫的相關資料!
  • 主席
    請提供書面報告。
    鄭部長麗君:我先重點說明,全部的攤位降到7折,文化部針對公民書區和非政府組織有特別支持,空間也有所改革,開放時間也會延長,現在就是要連結和做推廣活動,從台北書展起跑,到4月23日全國閱讀日整體來營造閱讀氛圍。
    黃委員國書:好,部長連這個都知道太厲害了。
    主席:回給我們的書面報告說明要寫得像部長說得這樣生動有趣,而且要講重點,還要有觀念和理念及改革的方向。
  • 黃委員國書
    就把剛剛部長的回話記下來當書面報告。
  • 主席
    文化部回給委員的預算說明回應稿都很官方、八股。
    蘇委員巧慧:本席要提出一個請求,從昨天到今天,文化部已經要提出很多報告回應不同委員的需求,是否可以提供給每個委員?
    主席:當然,本委員會的委員都一定要給。請李委員麗芬委員發言。
    李委員麗芬:本席是提第178案,主要是關心統一書價,文化部有回復說明已經委託政大教授進行研究,在年底會有期末報告將結案,昨天部長也對整個出版業該如何提升做出很多說明,這部分本席就不堅持並支持,同意預算照列。但在提醒一個是有關最有利標的部分,但這幾天在台北市議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所以可能還要繼續跟地方溝通。
    鄭部長麗君:有關圖書採購採最有利標是文化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並發函給所有的行政機關跟公立圖書館,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相關的廉政原則配套,我們會一併推動,並不會產生如臺北市議員害怕最有利標是否有圖利之嫌,像吳委員思瑤等委員都很關心像這樣的文化採購其實有必要從品質去思考,尤其是最低標都下殺到只剩下51折、47折,讓書商血本無歸,對創作和出版都是非常不利的,要救出版應該從政府自己做起,我再度呼籲,希望地方議會能夠支持這個新措施。
    主席:文化部應該統整各縣市政府,因為他們都有預算採購公共圖書館的藏書,對出版業來講是很大的支持,結果現在都用最低標、統包的方式,完全削弱出版社的利潤,壓低價格,中間的利潤都不是給真正的出版業者或創作者,請文化部積極努力,各縣市都有這個問題存在。這部分的預算請各位支持,文化部也要針對各委員提出質問與關心的部分,詳實回應並提供書面報告。陳委員學聖也點頭支持,謝謝,預算照列。
    再來處理第183案至第189案有關「04出版產業振興方案」,預算是9,661萬2,000元整,提案委員有陳委員學聖、蔣委員乃辛、吳委員志揚、柯委員志恩、吳委員思瑤等。振興方案其實跟剛才提到的採購是非常相關的。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本席是凍結二分之一,蔣委員乃辛是凍結全部。出版業是需要振興,但傳統的出版業碰到的問題並非無人創作,而是創作後的通路問題,就是數位出版的問題,全世界都很慘。本席最近也出了一本書,也是很慘。
  • 主席
    你沒有送給各位委員?
    吳委員志揚:因為印書很貴啦!本席看到此預算內容是振興出版業而不是振興創作,我覺得創作是不缺的,每個人臉書整理一下都可寫好幾本書,只是在數位出版上沒有培養專門的人才,所以我發現它的補助內容都比較偏向於創作和閱讀這兩端,對於專業出版人才以及數位出版產業要如何跟創作做結合,這部分比較沒有著墨,我覺得如果要做振興方案的話,應該是振興這一塊,所以我才會不敢減列,我只是凍結,希望文化部針對數位出版相關的振興方案能夠提出一個專案報告,教委會同意後再予以動支。
  •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補助青年創作計畫300萬元,說實在的,錢是不多啦,我不知道要怎麼去補助?怎麼去找青年創作家?是從網路上去找網路作家嗎?還是怎麼樣?我只是說你們要好好踏實去做,因為這個錢得來不易,你們好好做計畫,我就不刪了。
  • 主席
    部長要簡單回應一下嗎?
  • 鄭部長麗君
    請司長補充說明。
    朱司長瑞皓:有關數位出版人才培育的部分,我們放在「03出版事業之輔導」項下,有關數位人才培育的部分,我們也都跟電子書協會和數位出版聯盟一起合作,我們都會跟他們一起做人才培訓。另外,我們明年會強化補助中小型出版社,對於數位出版以及版權授權給數位電子書出版,我們會增加這個部分。
  • 主席
    青年創作方面呢?
    朱司長瑞皓:有關青年創作的部分,我們會給作家補貼,希望出版社共同推薦作家……
    陳委員學聖:你們怎麼徵選?跟哪個出版社合作?一個字給多少錢?一年給多少生活費?我不用問了啦,因為這方面我比你內行。司長,加油啦!
  • 朱司長瑞皓
    是。
    吳委員志揚:我還要請問一下,03和04所編科目的主要業務有什麼區別?感覺上,03是出版事業之輔導,就是一般例行作業,細項就是金鼎獎、金漫獎,對這些出版產業的獎勵。至於產業的振興,這應該是在04嘛,對出版業需要振興的是這一塊,你看現在重慶南路的書店幾乎關光了,要怎麼樣協助他們轉型到數位?這是你們要去做的。至於創作的部分,其實你們有其他的管道去鼓勵,振興出版業不是要振興這一塊,現在要叫出版業幫你出書也很難,因為業者覺得出一本就是賠一本,基本上是出一本賠一本。所以,創作是可以多予補助,不是創作不用補助,只是不是補助在出版業振興這部分,我覺得你們對這個部分要說清楚,對一般出版業的輔導,那是一般例行要做的,而要特別去振興它的話,要從數位出版這一塊,你們具體的作法一定要出來,所以我覺得還是要部分凍結,甚至是減列,你們要說清楚。
  • 主席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從剛才到現在,大家對於閱讀出版是沒有問題,都會全力協助,但不要忘記,閱讀基本上就是很大一個文字上的表達,你要思考怎麼樣把這樣的活動各方面串連起來,而為什麼大家都會想要凍結,甚至是減列?原因就是你們所提供的資料裡面,即使有非常多活動的事實陳述,但是就如何做方面,也就是How的部分,我們到目前為止真的沒有看得很清楚,而這個東西不是像書展急於要在2月1日辦,我認為應該要做一些凍結,請司長提出一份規劃報告。再者,我也認為青年創作計畫只有300萬元是非常少,你們如何運用這300萬元,同時又要配合這樣的名稱,你總要給我們一個具體的作業方案,而不是只有活動報告而已。這部分畢竟是屬於所謂的振興方案,沒有那麼大的立即性,所以我們用凍結的方法,請他們提出比較好的規劃報告。
    主席:我們是不是就小小凍結300萬元,請他們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好不好?大家支持的話,我們就小凍300萬元,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
    繼續處理第190案至第194案,有關「05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預算數是5,000萬元。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第191案是本席的案子,主要是這個計畫還沒有經過行政院核定就編了,這跟預算法規是不符的,而且預算書裡面沒有訂出具體補助計畫跟資金如何運用,就一下匡出5,000萬元,我們是認為有點浮濫。所以,建議全數刪除,待行政院真正核定,而且要具體列出補助計畫及資金如何運用,你們再行編列。
  • 主席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請教司長,你們對這部分已經有徵集一些標的物了嗎?
    朱司長瑞皓:我們是有對象,現在正在跟對方協商當中。
  • 柯委員志恩
    所以目前為止還沒有計畫……
  • 鄭部長麗君
    有計畫。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有必要對這部分做一些說明,畢竟你們要用3,300萬元來辦理徵集、購置、保存等等,我還是只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有沒有特別鎖定一些標的物?
  • 鄭部長麗君
    有很多重要漫畫家的作品……
    柯委員志恩:請司長說明,顯然部長比你更清楚。
    朱司長瑞皓:比如葉宏甲老師、劉興欽老師及朱德庸老師等前輩漫畫家的作品,我們現在都準備要……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台中市政府對這個案子爭取滿久的,這個案子在行政院國發會也審查過,包括在前政府時期就開始規劃了,因為審查的因素,我們一直在爭取動漫的基地,因為之前也有一些動畫和漫畫歸屬權的問題,還是懇請同仁支持,我們台中爭取滿久了。另外,就整個ACG產業和整個漫畫端,你們是先做典藏,軟體先做,是否我們先凍結一部分,等計畫核定後再請他們來說明,說明後就予以解凍,好不好?
  • 主席
    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推動動漫的過程當中,其實台灣過去有非常棒的漫畫作品,像葉宏甲、劉興欽,以及今年的得主朱德庸先生,相信我們都看過《大嬸婆》等作品,只是我們沒有長期建構這些作品的歷史,包括更廣泛可以提供漫畫創作的所有圖像的歷史,我們很需要做一個整理,整理不僅是重建我們自己的信心,讓我們新一代的創作者在創作時可以汲取這些養分。所以就這個計畫,我們是先從軟體開始做起,這裡所編列明年的是要從典藏開始做,保存和數位典藏。再者,確實是有一個建構動漫館的計畫,因為地方政府有提出經貿園區相關的硬體空間設備,目前有研議一個計畫送行政院,行政院是希望我們修改,所以這個計畫還沒有核定,我知道委員們都會要求,所以我們接受先凍結一部分或就先凍結,這個計畫應該在近期就會完成修訂,已經是最後一次修訂了,等計畫核定之後,再予以解凍。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漫畫到底是不是我們出版,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我想當然是的,這個部分在整個台灣的出版發展,其實它占有一定的地位。倡議要設立這個動漫館,其實已經準備多時了,我不曉得為何到現在行政院還沒有核定,但我知道最後一定會核定的,因為地方政府都準備好了。至於要設在哪裡呢?未來台中市最火紅的地段,就是在水湳經貿園區,它旁邊還會有市立美術館和中台灣電影園區。大家知道之前爭議很久的台灣塔,推動台灣塔要花八、九十億元,它已經胎死腹中了,不可能做了,而這個基地現在就是讓動漫館替代,其實動漫館更符合當前的文化發展需求。
    台灣會有第一個動漫館,我們對這個事情都應該樂觀其成,我相信陳委員學聖、蔣委員乃辛、柯委員志恩和吳委員志揚也一定都樂觀其成。我們就酌凍好了,至於凍結多少?我們再討論,請部長說明一下,這個案子一定會核定,只是期程問題而已。
    鄭部長麗君:其實這個計畫是從前政府就已經研議了,就已經形成計畫送行政院了,是因為我在瞭解動漫圈的意見和想法之後,我們再做修改,當時其實我們在編預算時,本來行政院已經要核定舊的計畫了,但是因為我們希望更貼近產業界和創作者的意見,所以我們自己做了修改,再報行政院,經費規模應該比原來的還要小,但是我們希望比較踏實的從史料典藏做起,未來再去思考產業界的需求。我如實的向委員做以上報告,也因此現在才會還在行政院核定中,我是有信心行政院應該會核定。
    主席:應該是說之前的計畫比較著重在硬體設施,結果被產業界和創作者罵翻了,大家都認為應該從軟體和人才培訓,以及對整個產業鏈的重建,這才比較能夠真正幫助動漫界,包括產業、人才創作者,所以現在新的修正計畫是比較朝向軟體的部分。
  •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本席簡單幾個問題:第一,這個動漫動畫能不能從經濟部工業局移過來?這是基本的,因為要是沒有改過來,後來都不用講了,因為你不是主導者,它的主事者是經濟部,他們會把它當作製造業在看,這點不改,我們怎麼編都沒有用。
    第二,不能夠各地方誰先搶就誰先贏,也就是不能誰先破土動工就選定這個為基地,我對台南美術館有意見的原因就在此,還包括一些電影中心,不能說我動土了,你中央就要補助我,就設定在我這裡,這一定要有全盤規劃。
    第三,要做國家動漫史料,請教起始點要從什麼時候開始?是從1949年之後的台灣?還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舉例說明,比如《老夫子》的創作者王澤,他出身在大陸,長居香港,後來到美國,後來又在台灣教書,你對時間點和起始有沒有一個想法?我可以細問很多問題,只是不想耽誤大家時間,因為每次只要涉及到史料,起始點就很重要。
    鄭部長麗君:我作兩點說明。第一,我們不會因為哪個地方先動土或是先啟動工程,我們就在那裡做,因此我才會修改計畫,否則其實前政府都已經研議了,我就是覺得需要軟體先行,要符合產業界和社會的期待,所以我修正了計畫,所以這點請委員放心。我們在昨天有報告,我們會回歸就整個文化生活圈、地方文化服務及國家政策走向來做整體思考。
    第二,史料就是完整的,它不僅是動漫,還會有圖像,事實上,有很多更早期是用圖像的方式,所以我們會建構整個歷史。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我對台中沒有意見,我看了幾個案子,我認為重點是這種模式要改變,感覺上,這好像是台中市政府提出的,像有很多中心其實都是全台灣各地在做,然後分散了力量,當然如果台中會爭取到,應該儘量把力量都放在這裡。但是像這種案子,我覺得應該像民間自提BOT的概念,當有人自提BOT以後,你不能就給他做,必須公開拿出來讓所有人都有機會做。像這個東西,也許新北市也認為由新北市來做比較好,我也認為桃園來做比較好,對不對?如果有人提出這個案子,比如你讓六都都來提案,結果發現其實是哪裡的條件比較好,或者是想到它欠缺了哪一項設施,如果能夠這樣做的話,也許就不會因為誰最先提出案子就很快的通過了,其實台灣並不大,這樣會欠缺完整文化設施的思考。我覺得審查這幾個案子時都有一點這個樣子,應該要有整體的戰略思維,而不是誰先叫了就先給他。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基本上,對於動漫的部分,我們都支持,可是我們要想今天是審預算,而且是106年到111年的預算,而106年是第1年。這個動漫基地,未來我們要做5年,我們必須要思考的是:第一,到底要做些什麼?我們不知道,沒有這個資料;第二,到底要花多少錢?我們不知道,也沒有這個數字,預算書也沒有顯現出未來這5年要匡列多少錢,包括要做什麼樣的東西,要做保存動漫還是人才培育、要培育到什麼樣的程度、到底怎麼做等等,這些在資料上都無法顯現。
    說實在的,有關動漫的問題,我老早在洪部長的時候就提過了,日本在台灣設動漫補習班,學費高得驚人,可是還是有很多人報名,為什麼?就是當你學完之後,你的作品受到日本業界的認可,人家就把你請到日本去,繼續在日本培養你,並且提供日本的薪水。台灣到底有多少人因這個補習班而被網羅到日本去?當時我就在想,日本可以在台灣設立補習班,我們為什麼不能自己培養人才,進而讓我們的人才留在台灣?所以,如果今天我們是以人才培育為主,能夠把人才留在台灣,基本上我是支持的,可是我們要看到內容、計畫。
    說實在的,我並不會分哪個政黨,我在國民黨執政時也是講同樣的話,我想部長也聽過我講很多次,就是在行政院沒有核定的情況下,你要立法院先通過這個預算,我認為不應該這樣要求立法院,因為行政院核定的計畫是什麼我們都不知道,如果現在我們通過這部分的預算,但是到時候行政院沒有通過你們原先的計畫,立法院不是很尷尬嗎?立法院會變成行政院立法局,完全在配合行政院了!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完全不分黨派,不管由誰執政,我都站在立法院的立場,我一向都強調這樣的立場,對於科技部、教育部是這樣講,對於文化部,我也是這樣講,以前這樣講,現在仍然這樣講,這個部分我一直希望能嚴守立法院監督行政院、站在人民的立場替政府看緊荷包,所以一定要先瞭解這個計畫到底要匡列多少錢、5年的總經費是多少錢、要做些什麼東西、未來能達到什麼樣的目標、人才培育能做到什麼樣的程度,這些都是我們需要知道的事情。
    蘇委員巧慧:我順著前面委員所說,大家的關心是一致的,但是我還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第一是有關於事權統一的部分,整個動漫產業上下游連結起來,除了與經濟部、工業局有關係之外,文化部內部也已經是跨司的狀況,除了與出版人文司有相關之外,跟影視音也有相關,我覺得如果文化部認為跟經濟部洽談比較複雜,也許就這個產業,部內可以先進行事權整合的工作,讓產業可以進行得更順暢。
    第二,剛剛各位委員關心的都是內容部分,史料館到底要做什麼?如果從陳學聖委員所說的,史料的起始點很重要,可以購藏的圖書非常多,但是換個角度來想,坦白講,真正是臺灣的原創作品也沒有多少,在臺灣原創作品不太多的狀況下,有時候我也懷疑一個館就這麼幾部臺灣原創本土作品,真的夠豐富嗎?所以我建議我們酌凍部分預算,請他們提出具體內容,讓我們更加瞭解,這個業務也就可以推展了。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來補充一下,在前政府時期,洪部長與蔡炳昆次長知道中部水湳經貿園區的場館很多,而且本來的計畫也不是要去做硬體設備,而是要做個6年計畫,針對這個計畫,我們也曾安排過專案報告並提出質詢,當時我把質詢內容PO上FB時,有很多原創漫畫、動畫的創作者就質疑為何要花這麼多錢,他們覺得是硬體,那時候是個動漫博物館園區……
    主席:對,是動漫博物館園區,我記得經費高達19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對,19億元。後來進行審查,國發會提出自償率問題,市政府也提出硬體是他們要出的,這個計畫並不是要蓋硬體,而是要做人才培訓及軟體建置,以及類似的史料收藏等等,是有一連串的計畫,我看了很詳細,其實是有點要振興動漫產業的味道,當時還提到法國、韓國及中國大陸的經驗,後來那個計畫一直在修正。新部長上任後,我也提過這個部分,鄭部長對此也很重視,目前這個案子一直還在審查中,動漫界人才都希望能從人才端給他們一些幫忙,所以我建議酌凍部分預算,因為他們也懷疑為什麼典藏過去的作品要花到5,000萬元,所以這也不是沒有什麼問題,我不是說這個毫無疑問,但是站在扶植產業的觀點,也不適宜再拖下去,因為從明年度開始就要去做了,我知道整個預算要編列18億元來做很多階段性的規劃,6年,所以我們酌凍部分預算,請他們提出說明,也看一下行政院核定通過的計畫如何,向委員會報告後再准予動支。
    主席:我建議預算酌凍十分之一,請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因為這個計畫是往大家期待的方向在修正,行政院的最後決定也快要出爐了,是不是可以支持這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及行政院核定之後,始得動支。
    鄭部長麗君:這個計畫的確在修正中,因為我自己也有不同的意見,所以就報修這個計畫,目前行政院還在審查中。無論如何,不管未來動漫館或基地建構的規劃如何,史料典藏與整理是一定要做的,不管有沒有館,對國家而言這些都是要去做的,所以明年是必要的預算,但如同蔣委員及其他委員所說的,這個計畫還需要核定,所以委員可以考慮要凍結多少,但是請讓我們明年的史料工作有一部分可以先展開。
  • 主席
    那就……
  • 吳委員志揚
    二分之一啦!
  • 張廖委員萬堅
    五分之一。
    主席:五分之一,好不好?如果認為我建議酌凍十分之一太少,那就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謝謝各位支持。這部分預算酌凍五分之一,也就是1,000萬元,待行政院核定及文化部提供完整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06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捐助」,第195案至第198案一併處理,預算數編列2億9,957萬4,000元。這部分的提案人分別是吳思瑤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蘇巧慧委員及黃國書委員。
    吳委員思瑤:有關中央通訊社部分,我有幾個小意見,上次招攬廣告業務行銷的事情,我看到委員提案都有提到,後續的調查懲處是什麼,我覺得有必要向委員會做個說明。
    其次,我長期關心中央通訊社,雖然他們很努力的試圖說服我,但我認為海外駐點還是要投資、派人,要加強與國際的連結,尤其是重要的國際節點。雖然中央通訊社很努力的向我說明,現在方式都是跟海外數位匯流與通訊社相關的結盟,但我認為丟出去的新聞部人力還是需要的,就我所知,歐洲幾個大城市,例如柏林,有沒有我們的人?
  • 樊社長祥麟
    剛辭職。
  • 吳委員思瑤
    剛辭職?所以柏林沒有!布魯塞爾有沒有?
    樊社長祥麟:柏林的剛辭職,現在正在補人,至於布魯塞爾是有的。
  • 吳委員思瑤
    什麼時候有的?
    樊社長祥麟:原來就有,江今葉特派員一直都在。巴黎、倫敦、羅馬也都有。
    吳委員思瑤:強化海外佈點部分,你可不可以把各地駐點人數、城市的資料提供給我?
  • 樊社長祥麟
    可以。
    吳委員思瑤:至於預算部分,則看大家的意見,我覺得大家對於中央通訊社可能會有不同的思維,對於其業務的拓展,真的是我很在乎的。
    另外,我向部長報告一下,也要求一下,中央通訊社有非常多的職員工宿舍現在都是閒置的,在我的選區,我服務處旁邊就有,我每天從那裡經過看到時都覺得非常可惜,很多職員工可能已經往生了,現在由其遺族繼續居住,甚至我服務處旁邊那一區,幾乎都沒有人住,都變成地方麻煩的治安死角,里長都很頭痛。我覺得這是國家的資源、資產,所以我要求盤點一下中央通訊社職務宿舍使用的狀況,如果有可以收回的、已經沒有當事人在使用的,閒置在那裡是非常浪費的。我服務處旁邊那一塊就在社區裡面,如果可以與市政府或其他單位合作,做為托育、長照或藝術家駐村工作室都非常好,所以我希望中央通訊社能去盤點一下職務宿舍使用狀況,我服務處旁邊那一塊不管是用來做為托育、長照或藝術家的創作空間,都是非常好的,我非常樂意帶部長去看,我每天在那裡左思右想,但中央通訊社都表示,依權責他們有居住的權利,但是我服務處旁邊的幾十戶只剩下一戶在住,我覺得這非常浪費,所以我要求你們去盤點,請你們提出盤點的檢討報告,至於預算,我希望能酌凍,畢竟國有財產就是要有效利用,謝謝。
    蔣委員乃辛:我要提出權宜問題。昨天審查預算,到下午時我的頭就很不舒服,結束審查並跑完行程後回到家裡,我的頭一直在痛。
  • 主席
    辛苦你了。
    蔣委員乃辛:我很奇怪為什麼會如此,結果剛剛一抬頭,就看到會議室裡的二氧化碳濃度高達1509PPM,剛剛還超過1550PPM,我們室內的二氧化碳濃度高達1509PPM,依照環保署的規定,二氧化碳濃度達700PPM時就會引起不舒適感,超過1000PPM就會對人體造常傷害影響,現在會議室已經超過1500PPM了,數值還在上升,本席認為室內空氣的部分,應該要想辦法去改善。
    主席:對,我已經請他們把門都打開了,但是文化部相關單位與科室人員太多了。
    蔣委員乃辛:否則這樣審查預算,到下午就會頭昏腦脹,回到家都頭痛得一塌糊塗!
  • 主席
    辛苦你了。
    蔣委員乃辛:不是辛苦我,而是為了大家身體的健康,我覺得這個問題一定要想辦法處理,讓二氧化碳的濃度能夠降低。
    主席:有,現在二扇大門都已經打開了,請把後面那扇門也打開。
    蔣委員乃辛:剛剛超過1550PPM,門打開後有稍微下降一點,現在又上升了,對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一定要儘快處理,否則到下午審預算會很難過。
    主席:請議事人員聯絡一下,看看這棟大樓有沒有空餘的會議室,還沒有審到預算的各司處與其他附屬單位人員可以先到空的會議室休息,我們分散一下人群。這部分的預算處理完,先休息10分鐘,讓他們去處理會議室的協調問題。
    現在繼續處理預算。
  • 吳委員思瑤
    要說明一下嗎?
    樊社長祥麟:有關房舍部分,我向吳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的房舍總戶數是109戶,在102年之前,歷任社長都不去處理,我反而積極去處理、去提告,委員應該鼓勵我們這樣積極的處理,我們現在已經歸還56戶了,您看到很多空屋其實都在國產署手上,並不在我們手裡。
  • 吳委員思瑤
    北投實踐街口……
    樊社長祥麟:對,我們在北投的有承德路、士東路、實踐街這三塊,在85年改制前,也就是中國國民黨黨營文化事業時,那時候允許他們居住,當時是從政府播遷就給他們房子居住的,當時就已經同意居住到當事人或配偶死亡,比照現在公有宿舍的處理方式。我們85年改制之後,對於權利義務關係需要繼承,所以現在沒有辦法要求他們搬遷,只能等他們死亡後才能處理。現在我們處理方式是每半年查核一次,當發現沒有居住事實時,就立刻提出訴訟來解決,所以現在已經歸還56戶,最近還有3戶要歸還,但是其中有1戶已經把門窗與牆壁都打穿了,法院點交時也當場嚇了一跳,我們要向住戶提出訴訟要求其賠償時,還要國產署授權,必須國產署授權給我們,我們才能與住戶打官司,現在國產署正在授權中。
    吳委員思瑤:社長,我是鼓勵你們去活化,就以我每天替你們顧門的那一塊來說,你們可以去釐清一下法律關係,因為大家都覺得很奇怪,都覺得違反常理。另外,請問收回來的部分,你們是怎麼處理?
    樊社長祥麟:收回來後是由國產署決定怎麼處理,上次委員提到那部分的里民希望做為里民活動中心,我們當時就與國產署及委員辦公室聯繫,他們現在已經同意那部分可以使用。
  • 吳委員思瑤
    所以你要給我後續你們很努力處理的相關資料。
    樊社長祥麟:我們一定會提供,但是您提到的……
    吳委員思瑤:因為Seeing is believing!我每天看到的就是一個閒置、破敗的地方,我們的里長還要請人去打掃、巡邏,現在只剩下1戶,居住在那裡的遺孀都覺得心理壓力很大,因為旁邊幾乎有如鬼城!
    樊社長祥麟:我們也請國產署提供房屋,讓我們能讓他們搬遷,國產署後來給我們師大路那裡,但當事人又不願意搬。
    吳委員思瑤:今天審查預算,我要求針對這個部分要去做執行檢討、全面清查,然後向委員會報告,我要酌凍預算,因為我要鼓勵你們正向的處理,請你們去活化、善用珍貴的國有土地,就這樣。
    樊社長祥麟:我們已經都在執行,現在都在打官司了!
  • 吳委員思瑤
    好幾年還是……
  • 主席
    執行不力啦!
    樊社長祥麟:委員,我不可能掐著人家脖子,我們有一次執行搬遷時,當事人把癱瘓成為植物人的父親放在客廳,他說我們有辦法把他搬走處理掉,就把房子還給我們,所以我們也沒有辦法去處理。
    吳委員思瑤:我還曾經去看過那些住戶的信箱,每個信箱都或多或少都貼了水電多久沒繳費的通知單,很多都是幾年幾個月沒繳,貼了厚厚一疊,我都有資料,這代表你們的清查沒有到位或者閒置確實過久!
    樊社長祥麟:我也希望委員能夠瞭解,實際上,這些空戶都已經移轉給國產署了,國產署不處理,我們也沒有辦法,我們都是配合來做的。
    主席:你就提供詳細的檢討報告,有幾戶歸還給國產署,地方政府可以向國產署撥用或是去做活化處理。
  • 樊社長祥麟
    30戶全部都給他們了!
    蔣委員乃辛:其實在我選區裡面也有中央通訊社的宿舍,我們周邊的社區提出希望中央通訊社的閒置空間能與社區結合,中央通訊社就同意了,……
    吳委員思瑤:真的,那代誌大條了,為什麼北投部分就不同意?
    蔣委員乃辛:所以中央通訊社的宿舍樓下的花園就讓社區去美化,所以中央通訊社還是有在做事的,可是有時候因為樓層分配問題,有些可能不太容易,至少在大安區,師大路快到羅斯福路的那一棟,這個……
  • 吳委員思瑤
    你們那一棟是什麼時候處理的?
    蔣委員乃辛:去年吧。樓下院子就讓社區做使用,這個部分要給中央通訊社肯定一下。
    吳委員思瑤:北投有三個地方。既然有能力處理,就應該都要去努力處理,就是給社區可以做公益性、公共性的使用。
    樊社長祥麟:這個可以,委員提出來的,上個月我們就依照委員的意思與國產署協調過了,國產署同意……
  • 吳委員思瑤
    同意?
    樊社長祥麟:同意了,所以現在變成當地里民活動中心了。
    吳委員思瑤:那個部分可否做為藝術家駐村空間?我原本就是這樣想的,但一直等不到。
    樊社長祥麟:可以,不過要請委員與國產署那邊協調。
  • 主席
    請文化部、國產署與立法院教委會吳思瑤委員開個協調會。
    鄭部長麗君:委員關心的話,中央通訊社的房舍是109戶,士林、北投部分有30戶歸還國產署,中央通訊社還在使用的有53戶;社長剛剛提到一些訴訟的歷程,請通訊社給部裡面一個報告……
  • 樊社長祥麟
    一切都有報告。
    鄭部長麗君:讓我了解之前的訴訟歷程、法律處理狀況之後,再會同中央通訊社來跟委員詳細說明。
  • 主席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吳思瑤委員提到的是非常具體的個案,但我想把問題回到文化部的層次。除了中央通訊社這段時間以來的爭議,讓我們看到國家傳媒還是會有一些不妥適的部分,對此,文化部也做了處理;不過我們還是要回到「國家通訊傳播的定位在哪裡」的這個問題上?其實像公視、中央通訊社及央廣,也都屬於同樣的狀態。本席當初之所以提案凍結,就是要請文化部思考這些公共媒體的角色,未來要對它們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因為茲事體大,請文化部提出書面說明;也請主席裁示。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本席是記者出身,從預算編列可以看得出來,中央通訊社有一部分仍肩負著國家責任,對於它的預算,我們當然要支持;不過就其定位及內部管理也應該要弄清楚,所以本席同意凍結一部分預算,並且要提供書面讓委員了解。
  • 主席
    可否請各位支持……
    黃委員國書:沒問題,不過報告的部分可否針對中央通訊社違反新聞倫理一事,提出妥適的改善作法。對於這個事實,文化部已經調查了嗎?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因為先前已有委員關切中央通訊社是否有違反新聞倫理以及獎勵金的財務分配及流向問題,部裡面先前也責成會計師、律師及同仁實地進行查察。本於權責,我們本來就有年度的查察,所以就合併一起邀請律師、會計師前去查察,中央通訊社也配合調查。我們發布過一次新聞稿,說明初步調查情況;並根據初步調查情況,請中央通訊社予以改進。
    另外,我們也還在進行第二階段更詳細的調查。第一階段的調查比較著重於違反新聞倫理的部分,第二階段是針對財務部分的處理是否違反預算法,有沒有併決算等等,必須進行比較專業的調查。後續如果有比較明確的調查結果,我們會隨時向社會及委員說明。
  • 黃委員國書
    就凍結五分之一。
  •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也是媒體出身,但我不希望中央通訊社淪為過去的公視,所以在做任何處理的時候,不要有任何的政治考量,就讓中央通訊社建立成國家通訊社應該有的制度,維持它的超然。在過程中,不要有任何的政治想法與算計,本席就只有這樣一個建議。
    黃委員國書:我們剛剛從頭到尾都沒有講政治,如果要講的話,可能要講兩個小時。
  • 陳委員學聖
    本席只是要特別提醒!
    主席:對於這筆預算,本席建議酌凍五分之一,並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包括吳思瑤委員及蔣乃辛委員所關心─閒置公有宿舍、廳舍應如何活化、管理的問題,還有國家通訊社的定位、內部營運及財務狀況等等,都必須提出完整的說明,供社會大眾檢視。另外,也包括部長剛剛提到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內部調查的時程與結果。
    有關「06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捐助」2億9,957萬4千元凍結五分之一,提書面報告。有關委員提案部分,就依細項預算處理。
    另外,我們的議事人員已另外借到802會議室,請預算還未審到的司、處代表,先到該會議室等待,在那裡也可以看到我們協商的實況轉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會議室裡面的二氧化碳指數已經降下來了,情況好很多。感謝各位委員這麼認真的來審預算,也要謝謝文化部所屬各單位及各場館人員都來到現場。
    現在處理「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第207案至第211案。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有關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原本上年度的名稱為「人權史蹟點保存維護再利用計畫」,請問變更的理由是什麼?內容是否有一些更改?
    王主任逸群:謝謝柯委員,主要是國發會在審議時,認為兩個名稱有一點雷同,內容完全一樣,所以名稱部分就依國發會的建議……
  • 柯委員志恩
    所以就只改名稱而已?
  • 王主任逸群
    對。
  •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本席關心的是這個國家人權博物館未來的組織定位,我對這一點很堅持,請部長至少要有三級機關這樣的定位。
    鄭部長麗君:跟陳委員報告,我一定會主張三級機關,不會是四級機關,也不會是行政法人,我會依大家的期待向行政院爭取。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第207案至第211案有關國家人權博物館部分,預算照列。
    回頭處理第69案至第71案有關台南市美術館部分,我們已經要求文化部提供台南市美術館的組織及整個計畫書給各位委員。現在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雖然自己的好同仁也在座,但我還是要說該美術館在預算編列上有一點狀況,第一、在典藏的部分,每年的典藏經費只編1,800萬元,黃國書委員也非常清楚,以陳澄波的1號作品來講,大概是60萬元到80萬元,這樣算起來的話,簡單講,你買不起,所以要靠台南新藝獎來補充它的典藏作品,台南新藝獎還比不上國家級的一些美術獎,甚至跟桃園的美展是同一等級。所以它只是屬於台南市市民的美術館。第二個,它的財務計畫,乃公跟我都非常關心,它的一年收入是3,376萬元,門票收入部分,台南市民全部免費,還預計一年要有50萬人參觀,全部的門票收入只有350萬元,其他收入是靠停車場收入2,760萬元,這還是最理想狀態。它的一年開銷保守估計要3億3,765萬元,假設總收入3,376萬元的目標都有達到,它一年最少要補貼3億元,這個錢未來會不會變成文化部要支付?如果再加上典藏經費,這個費用非常得驚人。
    再者,我們要談它的定位,部長提到台南美術館有它的歷史定位存在,在台南美術館的報告裡面,它給高雄市美術館的定位是「以台灣地區美術發展史美術館為旨向,達『國際本土化、本土國際化』」為目標,所以台南美術館要怎麼跟高雄美術館說,你們兩個是不一樣的?你說不出來嘛!最後,我們都做過民意代表,也做過政府官員,我從來沒有看過,行政院核定後,立法院還沒通過,工程經費還沒有到位就已經動工,你可以先匡列預算,但要經過立法院同意以後才能夠動工,可是現在預算還沒有經過立法院的同意!假設我們把這個8億元的預算全部都凍掉,回歸給台南市自己做市立美術館,要用台南市自己經費來做,中央頂多給5,000萬元或1億元的支持,已經算很多了,因為它是定位於台南市的美術館,而且它在設計時還講說,是以城市網絡活化型的市民美術館為目的。所以從頭到尾不是像部長所講的,以一日生活圈的跨區域的美術館,因為在它的報告裡面寫得很清楚。
    我覺得陳亭妃委員坐在這裡我的壓力很大,可是站在預算支應、美術館未來定位,以及從國家級的角度來看這個美術館,它頂多是一個台南市自己的美術館,所以台南市要負擔自己的費用。尤其我剛剛談到的財務支出部分,一年最理想的收入只有3,376萬元,但支出卻要3億3,760萬元,這還不含典藏的費用,請問這個美術館未來要怎麼營運,要怎麼吸引一年50萬人到來?而且台南人還是免費的,我以上說明。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昨天提到有關自籌率要30%的部分,事實上你們根本做不到,它只有門票及停車場收入,所以它每年的營運都沒有辦法擺平,自籌率30%要怎麼做?依照評估報告,市政府都說它的自籌率只有10%,還不是30%。至於什麼時候可以達到30%呢?要十幾、二十年以後,還要看將來的營運狀況是不是能夠達到30%。昨天我就一直強調,美術館係屬社教機構,行政院要求社教機構自籌率要30%以上,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連它的評估報告都說自籌率是10%,在十幾年以後才會達到15%,至於什麼時候可以達到30%,就要看整個營運的狀況。換句話說,根本就是不太可能的事。第二、依照台南市政府的預算,它的預算是18億多元,從103年就開始,一直到106年還在編列預算,預算書並沒有顯現中央補助是多少錢,所以整個經費到底是多少錢呢?是18億多元,再加上中央文化部補助的8億多元,一共26億多元?還是18億多元裡面有8億元是文化部的補助?到底是哪一個,我們也不清楚。
    說實在的,我昨天也看過資料,它裡面幾乎沒有商業設施,所以收入才會是停車場跟門票嘛!在這種情況下,我真的很懷疑,將來它的營運要如何維持?在它的財務報告當中,真的看不出來。
    主席:好,等一下請文化部做詳細說明。
    剛剛陳學聖委員質疑預算未通過就開工的部分,我記得昨天部長講得很清楚,它分為兩個階段,中央的補助預算,還沒有開工,也還沒有動用。至於自籌率部分,昨天部長也有說明,他們跟中央爭取自籌率可以彈性調整的空間,我想這部分請部長統一說明。
    陳委員學聖:最後給台南立委跟市長做一個建議,應該把整個台南當作一個美術館或是博物館,就像我們在審文資法的時候,管委員等幾位委員為了熱蘭遮城,有一個天花板條款,就是為了熱蘭遮城的徵收,讓它可以超越市價,為什麼?因為這樣才可以恢復整個舊貌。它有一個法定基礎在,就是預算徵收沒有上限。所以我覺得賴市長不應該花錢再弄一個硬體建設,因為它沒有典藏能量,它的最大典藏能量就是周遭所有的歷史建物,整個城就是一個博物館,我寧可把8億元給賴清德去做整個台南舊城區,包括孔廟等地區,要將經費用在整個歷史建物古蹟的恢復,我們都把天花板打開了,他要把整個城市變成博物館,這才是台南該走的路,而不是去蓋一個美術館,蓋好了,可是它的典藏沒辦法吸引人,就跟故宮南院一樣,蓋好的建築物很美,可是收藏的茶藝、佛像、絲織品等比不上其他國家,這樣就吸引不了太多的人。所以我建議8億元可以給台南,但是請不要蓋美術館,如果要蓋美術館,請台南市政府自籌經費,中央給它一點補助就好了,好不好?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之後,陳委員亭妃發言。
    吳委員志揚:我並沒有每一頁看,大致看了一下台南美術館的報告,我看到第4-26頁,非常羨慕台南,真的是一個很棒的地方,我們非常喜歡去,它的氛圍很棒。我的感受也是這樣,這一棟建築其實應該用謹慎的角度,去把它古蹟的角色維護好,我贊成文化部要多補助一點經費,把這棟建築的本身保存好,以及做好周邊氛圍的營造。你看第4-26頁的圖,整個區域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博物館群概念,裡面不需哪一個館要大到國立的程度,這整個區域就代表台灣的一個古都,我們大溪也有一個木藝生態博物館,裡面沒有什麼鎮店之寶,但是整個氛圍非常好。
    其次,我看了一下,它的典藏定位真的是不清楚,即使是不清楚,我還擔心它的來源不夠豐富,我覺得它除了是古蹟以外,它要展示的是原本這棟建築物的歷史跟把相關的人事時地物做很好的典藏。如果還有一些展覽的話,例如台南當地美術家的重要作品也可以在這裡展覽,至於有沒有必要弄到國立美術館的這件事情,我還是持保留態度,因為台南市美術館,我們要用行政法人的角度管理,這件事做下去後,我擔心我們在這裡審的預算補助進去不是很划算,也擔心會拖垮台南將來自己繼續經營的部分,不知道部長能否了解我的建議?其實這整個氛圍是很棒的。請問美術館最後的長相是變成封面這樣子嗎?如果是這樣子,搞不好還會破壞它與周邊環境的協調性,也許這只是示意圖,但與其變成這樣子,我認為還不如將原始建築好好做修整。
    主席:它有兩部分,一個是舊的古蹟部分,一個是新的建築物部分。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因為這個地方是我的選區,所以我對這個地方非常了解,如果有時間的話,我也邀請所有國民黨委員到我們台南來,我也可以幫大家導覽一下。這個區塊真的就是一個文化藝術博物館區,其實它除了美術館外,還有台灣文學館,台灣文學館加上美術館,再加上孔廟文化園區,之前我們為什麼一直在爭取將舊台南地方法院變成城市博物館,就是希望將它納入整個博物館群的概念,所以我們希望台南市立美術館真的就是台南市的美術館,而文化部是站在補助的角度,也就是說,文化部補助8億元來協助台南市做建物維護、建物新建或是未來的典藏,這部分都是協助的功能。
    至於典藏方面,大家可能會質疑典藏是否會有問題?其實台南市政府從103年度開始核定這個計畫後,就陸續在做很多典藏的蒐集,包括台南市立美術館籌備會召集人是請了陳輝東老師,相信大家都清楚陳輝東老師在我們美術界的地位,對於他的典藏及資源是絕對沒有問題的。甚至我們已經有一些藝術品的捐贈者,而且這些捐贈者目前在世界各國的典藏資格當中都有一定的地位。我們在103年9月11日做了統包的執行,並請了茂建築師來做很慎重的規劃,其實當時我們是開國際標,所以並不是期待所有問題都由中央給我們補助,而是希望藉由中央的協助來給予我們更大的力量,然後將台南市立美術館做更好的規劃。
    其實這個美術館有兩棟,現在到現場可以看到,原本屬於市警局(即日本警察署)的部分是古蹟,現在是保留的,另一塊當時是市警局的辦公大樓,是後來蓋的,它不是古蹟,所以現在都拆掉了。在這個未來的示意圖當中,剛剛陳委員學聖有提到,怎麼會蓋成這個樣子,到底有沒有保留其古蹟的原貌?其實這並不是古蹟,古蹟的部分,保留它古蹟原貌,本來就是個美術品、藝術品,所以我們不去動它,我們動的是原本這塊辦公大樓,辦公大樓不是古蹟,所以我們要把它做成一個真的符合美術品等級的東西。因為這部分真的是台南市非常重要的建設,也在我在選區,所以懇請委員們支持。
  • 主席
    請文化部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容我補充一下,我知道委員非常關心台南市美術館的定位,從文化部的角度來看,基本上它是一個台南市政府推動的計畫,它未來希望是以台南市行政法人的定位來進行營運。而行政法人的意思就是,它是一個公法人,介於政府和民間之間,所謂行政法人並不是指它要自負盈虧,因為我們自己也有國表藝,其實政府對它還是有編列預算的責任,但其責任的主體是在台南市政府,但是它可以有自己的營收,所以它的定位是一個這樣的行政法人。因此,從文化部的角度來看,等於是地方政府想要興建一個美術館,因為它的定位是行政法人,所以未來台南市政府對它還是會肩負一定的責任,但是它可以創造營收。
    至於蔣委員乃辛關心的30%自償率的部分,我昨天有解釋過,這是國發會核定時的期待,但是國發會原則上也同意文化部就文化設施自償率30%有彈性,所以未來我們會本於權責機關的職責,讓它從起步階段到未來的自償率有個階段性的規劃,所以這點不會那麼僵化,就是一定要遵循30%的標準,這是行政面的組織定位。
    另外大家最關心的是,為什麼國家要支持它?我昨天有提到,其支持的理由在於,台灣的視覺藝術需要建構藝術史,整個藝術史的建構非常重要,但是以我們國美館的能量,我覺得我們自己都要擴展;再從高雄市立美術館和台北市立美術館來看,其實他們也都能量不足,當中很重要的一點,同時也是陳學聖委員所提的,就是典藏的預算真的不夠,所以我也責成國美館要提出擴大典藏,甚至要思考整個空間要如何突破的計畫,因此連我們自己都要努力了,現在既然地方政府願意做,所以我是予以支持的。
    從我的角度來看它的典藏計畫,它是有兩個館,是從近現代的美術史做起,擴及當代典藏的展演,所以它在近現代的部分特別有前輩藝術家的專室,要有前輩藝術家一個一個常設展的展示空間,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且是我非常予以肯定的部分。至於委員關心到典藏預算一年只有1,800萬元,到底夠不夠?我當然期待更多,但其實1,800萬元目前只僅次於國美館和市立美術館,所以是我們自己不夠,我們都要迎頭趕上,既然地方政府願意花1,800萬元來典藏,基本上我先予以肯定,當然我也期待它更多,我們國家自己都要努力。
    另外,陳學聖委員提到前輩藝術家一幅都多少億元,但事實上它的典藏計畫從100年就開始做了,到103年底它共獲捐贈一千多件作品以及46件從其他館所移過來的作品,所以購買不是它唯一的來源,我相信他們典藏委員會是非常努力去進行的,所以它會購買,且購買的作品主要以新銳為主,所以預算數沒那麼高,而其他部分則是接受捐贈及其他館所的移轉,也就是說,雖然它是從104年開始購買,不過其實從100年就開始在典藏,基本上它的努力我們是予以肯定的,所以我們是從這樣的角度來補助部分的預算,但是對於未來的營運,其實市政府是有其責任在的。因此,如果是從建構國家藝術史的角度來予以支持,我想應該是非常符合國家政策的目標,所以懇請委員能夠支持,這也是國家應該要做的事。
  • 主席
    依序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陳委員學聖、吳委員思瑤及黃委員國書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剛剛也花一點時間在看這份報告,我建議當有委員提出質疑時,你們在提出預算案之前,應該要早一點給我們看這裡面的資料,因為我在看這份資料時發現,台南市政府的野心真的不小,它裡頭規劃的東西不只是從美術館出發,連台南的生活圈都包含其中,甚至連陳委員剛剛提到應該要讓城市是一個美術館的概念,其實也在這個計畫當中,所以我會覺得這是一個很棒的報告。當地方行政法人公共事務要去推動美術館時,我們要從幾個層面來看,首先就是規劃報告的計畫案,再來是人事及財務等,我認為整個規劃的說明寫得非常詳盡,他們除了針對台南美術館之外,還有更宏大的理想,可是人事組織卻編列得有點少……
    主席:這是台南市政府的事情,不是中央的事情,我們只談預算,就是看要不要補助他們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我在看預算就是要看報告,他們編列得有點少的原因,如果……
    主席:那就請你支持,給他們8億元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沒有說我反對,請聽我講完,這是很好的計畫,你們為什麼會認為我在質疑什麼呢?
    主席:不是,委員提到人事的部分是台南市政府的事情,台南市議員要去市議會質詢台南市長嘛!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難道我們不用仔細看這8億元嗎?
  • 主席
    這是中央及地方權責的劃分問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由於今年才通過,這也表示是沒有過去經驗值的法人形式,難道我們就不用監督嗎?
    主席:你可以監督行政法人,現在為了節省時間,請你說明重點即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就是這個監督機制,在這裡是設定為台南市政府,而文化部有講要在5年裡讓台南市政府提出報告,這也並沒有錯。其次,是不是能有一個機制來讓文化部做為介入的基準呢?以上正是我要提出的問題。
    主席:等一下再請部長回應,先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談文化事務的原則很清楚,就是廟不在大,有神則靈,如果有廟無神的話,也無法吸引人家來。部長提到要給台南美術館一個定位,就是希望以「後近代史」為重點。當時高雄美術館在發展時,設定的目標是以台灣地區美術發展史作為定位,這與台南美術館很接近,而國立台灣美術館之所以籌設的原因,黃國書委員也非常清楚。從明清時代的台閩文獻到日治時期,還有現代主義時期及戰後多元發展之當代藝術作品都在典藏之列,雖然國立台灣美術館是在台中,可是原本就是我們國家的美術館,所以不應該再設您剛才提到的台南後現代史美術館,因為這都已經涵蓋在國立台灣美術館之內。
    其次,我一直很關心典藏經費,你們說1,800萬元買不到東西,然後還說會有人捐,捐給台南美術館的東西不在於多,比如說有人捐了1,014件,而我在做桃園文化局長時,也有很多人要捐給我,可是我都不敢收,因為沒有達到該有的水平。台南美術館從民國100年開始籌劃,人家捐贈的典藏作品有哪些是有份量的呢?報告不能只寫「包括台灣明清時期的珍貴書畫及我國前輩藝術家作品」,報告中唯一能寫出名字的是日本的小早川篤四郎的油畫,其他都沒有名字,請問你們典藏了什麼?我並不清楚啊!
    最後,這個案子不是現在才冒出來,從民國101年文建會時代就開始提出了,文化部在105年1月時的態度是什麼?為什麼到了105年6月以後才完全轉彎,並快速通過呢?對不起,這個過程為何?8億元不能這樣處理,如果文化部要通過,也不能從101年拖到現在,中間一定有什麼轉折,請文化部告訴我在105年1月的最後審查時,你們的態度是什麼?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是台南子弟,所以很關心故鄉的發展。今天非常謝謝這麼多委員給台南市政府提出很多建議,包括未來典藏的擴增等,這都是台南市政府以後在修正或run美術館營運時很正向的提議。我相信大家對於台南美術館的期待,市長已經在台南市議會進行過非常完整的討論。今天在立法院的這個場域,我很難去要求文化部部長,當地方政府願意很努力出大部分的錢來興建文化場館時,如果文化部部長站出來擋的話,這樣做是好的嗎?我覺得不要為難文化部部長啊!
    就我看待台南美術館這件事情而言,文化部應該從高位去協助及指導,並應落實文化平權與提高公益性及公共性。誠如剛才部長所說,這是要去補台灣近現代文化方面的歷史串接不足之處,包括國美館、台北市立美術館等做得不夠的部分,如果能有另外的場域願意來分攤這樣的文化功能,當然就應該要去鼓勵嘛!
    現在台北市政府也在做台北市立二美館的規劃,如果大家的邏輯是:既然已經有很好的一美館了,何必需要二美館呢?這是大哉問,目前大家都在做城市博物館計畫,希望整個城市是無牆的博物館,可是還是要回到因地制宜的部分,即在地的政府、民意、文化及傳承功能需要什麼樣的龍頭文化場館,並能扮演及定位其該有的角色。剛才有提到典藏經費不夠的問題,過去我當議員也常在說台北市立美術館的典藏經費不夠,事實上它的經費已經是最多的。未來台南美術館的典藏水平會慢慢向台北市立美術館看齊,如果我們願意支持他們,就可以要求台南市政府多放一點預算在典藏的經費上,這是我們可以提出的正向建議。
    最後,大家不要忘了南藝大就在台南,整個台南美術館的建置、定位及操作等,其實南藝大團隊參與了非常多的討論。基於藝術文化的培植及文化平權的概念,為什麼台南市不能有一座近現代美術館的可能性?我懇請大家能夠支持。吳志揚委員及陳學聖委員多次在本委會表示,為什麼桃園沒有一座國家級的美術場館,我們同樣也會予以支持。如果其他縣市的地方政府願意站出來做文化工作的話,就中央的立場而言,我們應該要協助,如果有該給的提醒及指導,我們就應該要給。我是台南的女兒,希望大家對這個很好的計畫能夠給予正向的鼓勵,當然也會給其應有的監督。以上是我的態度及立場,也請大家能夠支持。
    主席:地方政府願意提出計畫,中央都會全力支持。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各位委員都講得非常有道理,陳委員學聖的確非常關心這件事情,而且他的專業也令人很敬重。針對這件事情,我們應該很清楚去區分台南市政府及文化部的角色,文化部不可能去介入經營及管理,如果今天是文化部的場館,我們審到明天都沒有問題,包括廁所可以容納多少人,我們都可以拿出來檢討。今天這是台南市政府的一個案子,文化部對此事只有一個角色,就是補助預算。剛才陳委員講到一個觀點,我也非常認同,整個台南市就是全台灣最有能量去建構一個史蹟博物館群的地方,台南市美術館的地點在哪裡呢?我告訴大家,它的斜對角就是我們昨天剛審完預算的台灣文學館,另外一個對角是孔廟,而文學館的邊邊是葉石濤文學紀念館,還有非常多的古蹟,像是天壇、延平郡王祠或是林百貨,這些都在陳亭妃委員的選區。本席要說的是,台南需不需要有一個美術館?我們現在先思考這個問題,本席不會因為台中有國立台灣美術館,而且就在本席家的隔壁,因此就認為其他地方不需要有美術館,本席不會這樣想,而是應該要視各地的需求,如果在這個史蹟博物館群中,台南市目前沒有美術館,如果可以帶動整個博物館群的豐富性,這個部分就可以認真的思考。其實,原本的計畫是要用既有的市定古蹟,也就是原本日治時代的警察署建築,只要一到那個地方應該就會想到要活化它吧!以它的精美程度而言,應該是文藝復興風格的建築,所以我們必須思考如何去活化它,而台南市政府也想到了一個很好的活化策略,就是將它變成台南市的美術館。這個主意固然是很好,但是要讓它成為一個大型的美術館,在空間上一定不夠,於是就利用旁邊的公用停車場用地,而且找了2014年普利茲克建築獎的得主茂,不過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好好的了解茂這位建築師,過去他之所以成名是因為他善用紙類的設計,譬如南投的紙教堂,這個就是茂的作品,我們當然希望讓這位獲得普利茲克建築獎的日本建築師能有機會在台灣呈現他的作品,就像我們台中歌劇院的伊東豊雄一樣。其實,整件事情發展到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它是有道理的在發展,並不是憑空掉下來的東西,這個美術館的需求,包括現在要運用原有的警察署官舍以及周邊古蹟博物館群的建構,而且以國際競圖的方式找了茂與他的作品,整體而言,確實是有一個脈絡讓我們來思考這件事情。
    現在回過頭來,今天審查的預算是文化部要不要對這件事給予補助而已,至於未來的行政法人、未來的營運、未來的典藏,這些都是台南市政府要去傷腦筋的事情,文化部並沒有要在未來的典藏計畫與營運管理上給予任何的協助吧?沒有吧?
  • 主席
    只有督導行政法人。
    鄭部長麗君:未來台南市政府會去處理它的定位與營運,因為行政法人也肩負一部分的公共責任,所以這個角色的主體是台南市政府。我做個簡單的的回應,從國家的角度而言,我們有必要建構整個藝術史,尤其是近現代與當代的部分都需要充實,目前國美館的空間能量不足,我自己都還是要去面對這個問題,只有台北市立美術館與高雄市立美術館,我認為這樣是不足的。事實上,我們等於只補助了8億元,然而,以台南市政府目前的規劃而言,它是由市政府承擔並且催生一個行政法人,也就是說,國家花了8億元得到一個幾乎快達到國家級層次的美術館,而且是由市政府肩負它未來營運的責任,我認為這樣做對國家而言絕對是正面的,身為部長,我絕對不會去反對這樣的事情。
  • 主席
    部長是全力支持。
    鄭部長麗君:無論它在台中、它在台南或它在桃園,對我而言是一樣的,今天台南市政府啟動了典藏、開始做這件事情,身為部長的我當然給予肯定,未來也會基於同樣的原則,看待其他縣市合作的計畫,所以我的角色非常的清楚。未來本於權責機關,我也會去review它的計畫是否符合當時我們所期待的大方向在推動。
    葉委員宜津:剛才部長所講的與本席的方向大同小異,其實,台南市原本也希望能在安南區或其他區能有一大片空地蓋一個全新的、夠大的美術館,問題是這樣做恐怕會花費更多的經費,而且要文化部支持也會有相當的困難。再者,一旦蓋出更大的美術館之後,就像剛才陳學聖委員所講的,就算外觀蓋得很漂亮,如果裡面沒有吸引人的內容,還是無神不靈!因此我們經過幾番的討論,甚至也與藝術家們以及老師們做過討論,決定將現有的歷史建築物,包括原台南的警察署與嘉南大圳的事務所以及公11基地,整個蓋成一個美術園區,誠如剛才黃國書委員所言,它的附近還有台灣文學館與孔廟等等的歷史建物,整個就變成了美術、文化與歷史的園區,其實它的建築物本身就相當的有價值,包括了美學上與文化上的價值。剛才陳學聖委員也講到了一個重點,裡面到底有什麼東西?本席在此也向各位做個報告,雖然裡面沒有辦法立刻有大家所期待的內容,不過我們台南有林朝英這位被國際認同是台灣250年間唯一的藝術家,到目前為止真正被國際肯定的一位,除此之外,我們現在的典藏還有陳澄波、郭柏川及林玉山等人的作品、甚至像廖繼春或顏水龍等都是在台南美術教育、在台灣的美術教育占有相當的分量。你問本席裡面會有什麼東西?其實有許多人表示願意捐給台南市政府,但是,沒有一個可以讓他們放心的存放、保存地點,對於他們的捐贈意願會有折扣,我們並不樂見這樣的情況,而且現在問裡面會有什麼,因為我們尚未確定這筆補助款、也尚未確定可以成立這個美術館,其實也沒辦法讓這些藝術家承諾要捐,這是雞生蛋與蛋生雞的問題,所以我們要特別拜託各位!
    更何況,放眼全世界的美術館,不單單只有畫作,還有各種的雕塑等等,也算是美術的一部分,其實台灣早就有很活躍的雕塑歷史,而且台南因為歷史的關係、因為淵源的關係,在這方面是最豐富的,包括5萬年前舊石器時代的早犀牛、猛瑪象等等,在左鎮、在許多地方、甚至在南科都有挖到這些東西,將來都會與台南美術館做一個非常好的連結,因此還是要特別拜託各位,謝謝。至於經費的部分,如果願意給我們更多一點錢,讓我們能有更好的收藏,當然是更加的歡迎了。
    主席:陳學聖委員請你再簡要的發言。陳委員發言後,我們就先請部長提出說明,再來處理預算的部分,現在的時間已經是11點了。
    陳委員學聖:本席要先向召委道謝,難得預算有一個公共政策的辯論,後面本席就不再發言,因為本席就把時間都用在這個案子。事實上,這個案子代表的意義非常重要,這筆錢也不是小錢,總經費也不過才17億元,但是,中央就給了它8億元,等於是中央參與了一半。
  • 鄭部長麗君
    19億元啦!
    陳委員學聖:本席也特別向部長提過,台南的財務狀況不是那麼理想,而且本席也上網去看過,根據2015年天下雜誌所做的調查,所有的縣市中財政狀況最不好的第一名是苗栗,比它好一點的是台南市,由負債年減率與自籌財源年增率來看,台南排第二名、倒數第二名。再來是關於美術館的部分,剛才本席已經講過,一年的總收入只有3,376萬元,門票收入只有350萬元,其他要靠停車收入,最理想也不過是3,376萬元,一年需要3億3,765萬元、一年就短缺了3億元,未來短缺的部分不會向文化部要嗎?
  • 主席
    等一下請部長來回答。
    陳委員學聖:本席也特別再次強調,為什麼我們修文資法時會將熱蘭遮城條款定進去的原因,就是希望將整個台南變成一個非常棒的、活化的博物館,然而,這個美術館的所在地,由於本席常去台灣文學館,對附近相當的了解,包括後面忠義國小那裡的武德殿都做得非常好,因此是否一定要蓋一個美術館?如果美術館的典藏品不夠好就很難呈現出來,本席昨天舉了一個例子,3年前高雄在50大樓的台灣50美術館開幕,它花了近40年的時間收藏1895年之後50年與台灣相關的一些日本工藝家、美術家的作品,花了40年的時間收藏才有今天的成果,今天台南市在短短幾年與1,800萬元的典藏費就要成為國家級的美術館,很難!如果是稱呼它為台南市或台南市立都沒有關係,因為台南市的高度並不在於美術館,而是在於它整個城就具有最大的價值,對於今天兩位要參選市長的委員,本席都預祝你們能夠當選,但是錢要用在刀口上,因此這筆8億元可以給台南,不過這個美術館是台南市長賴清德好大喜功的結果,本席只是要提出這個結論而已。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是本於文化在看待,至於大家擔心明年補助4億元、整體補助8億元,以後它在營運上的困難是否會由文化部負擔等等,其實依照相關的法規,等一下可以請處長說明,非常的清楚,我們本於主管機關核定地方政府的行政法人,基本上,它就要負責,我可以請處長來做補充說明,這個部分是有相關規定的,我們本於主管機關核定地方政府的行政法人,它就要自行負責,請處長來說明一下。
    主席:你就把處理原則給各個委員,我們就來支持預算、處理預算,好嗎?
    陳委員學聖:你還沒有回答本席,105年1月文化部最後的建議是什麼,因為政黨輪替之後,到了6月、8月整個意見就翻轉了?
    鄭部長麗君:其實昨天楊次長與我都已經做過說明,它涉及到兩個部分,一個部分就是……
    陳委員學聖:你告訴本席,105年1月文化部的建議是什麼,請告訴本席?白紙黑字,告訴本席?講完之後,本席這個預算就可以處理了。
    主席:第一,105年1月這個部分有沒有審查過?
  • 陳委員學聖
    有啊!
    主席:第二,審查過的意見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對於審查的意見,剛才我們已經完全如實報告,基於它的整個典藏以及未來要協助建構國家藝術史的角度,我們給予支持。第二個,基於組織的運作,後來要送行政法人,對於我們而言也是一個很大的考量,既然它是以台南市行政法人的身分,那麼台南市就要肩負它的營運責任,這是我們很重要的一個考量。
  • 主席
    一個轉折。
    鄭部長麗君:對,一個轉折。
    主席:另外一個就是自償率,本席記得部長有講過。
    鄭部長麗君:在自償率方面,我們也爭取放寬,因此台南市政府要面對它以後要承擔的責任,這是很重要的考量。
    陳委員學聖:部長,你講的是6月、8月的部分,但是本席問的是105年的1月?
  • 主席
    1月那時候她並不是部長。
  • 鄭部長麗君
    所以我回答的是在我上任之後的考量。
    陳委員學聖:文化部是延續的,這個案子是誰處理的,告訴本席之後就可以處理預算,105年的1月?
    鄭部長麗君:1月的時候不確定它的組織定位、不確定中央與地方的角色分工,這些都是在520我上任之後整個釐清,自償率也是在520我上任之後才去爭取放寬。即使自償率是30%,其實許多文化建設計畫做出來的財務規劃,我都認為不夠務實,為了達到國發會的30%,於是就勉強的寫出30%,基本上,卻不一定能夠達到,所以520之後我爭取30%的放寬、經資門七比三的放寬,這是非常重要的,對於所有文化界建設計畫能夠務實規劃的一個原因、一個要素。
    基於上述兩點,我認為應該給予支持,所以我非常負責的在此向委員報告,我們補助一年4億元、兩年8億元,對於國家建構藝術史,絕對是正面的,而且它之前就在籌備軟體,如果我們現在著手要做,恐怕也要好幾年的時間。我必須說出我內心最重要的考量,許多前輩畫家的家屬、許多前輩畫家告訴我,台灣美術館不夠、台灣的美術館空間不夠,不夠重視這些重要的作品,他們很擔心以後是否要捐給其他國家的美術館,這是我內心感到非常急切的一件事情,因此召委隨時要我們來報告,對於美術館未來的重建及建構,我都非常願意與各位委員共同討論。基於這樣的一個焦慮感與迫切感,地方政府已經投入了心力要推動,我身為部長沒有理由不支持,所以我非常懇切地拜託委員支持。至於委員擔心它以後的營運,希望典藏預算更高,我都很願意本於權責、本於主管機關去提醒、去建議,因此是否能微凍一部分,讓我們未來可以提醒它,規劃要做得更完善,我認為這樣是會非常正面的。
    陳委員學聖:關於這一點本席不太能認同,你不要把台南準備籌設美術館說得那麼偉大,既然你說沒有人做過,那麼本席就念給你聽,李石樵師事日本的岡田三郎助教室、廖德政則是師事南薰造教室……
  • 鄭部長麗君
    這是民間的努力……
    陳委員學聖:本席必須告訴你,不要為了要讓台南美術館的預算通過,你就講了許多的理由,它本來就是一個……
    鄭部長麗君:陳委員,你不是第一天認識我,對於協助建構台灣的藝術史,我認為是非常核心的工作,包括明年也會增加出版的數量,協助建構、重建歷史就是我的一個大主軸,這個部分真的需要依靠這些具體的美術館空間,例如我認為台南的台灣文學館與台南州廳就是一個很好的結合,長期以來它每天做的就是建構一個台灣文學史,而且是與日俱增,每一天每一天的建構,不是只把歷史重整一下而已。昨天你也提醒我要去關心它的庫房、它的典藏,基於同樣的心情,剛好是這樣的計畫回應了我的焦慮,因為我擔任部長只有幾個月,著手做這件事還要花好幾年的時間,因此真的是要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陳委員,支持一下,拜託啦!我們就凍結,再請部長來報告,好嗎?
    鄭部長麗君:同樣也是前政府拍定的事情,我也做了修改,例如剛才那個台中的動漫館,前政府都拍板了,我自己還把它做了修改、把它縮小,回歸史料的建構,我也主張軟體先行,所以我的態度立場是一致的。
    陳委員亭妃:我是站在地方的角度而言,基本上,剛才陳學聖委員所提的建議,本席相信在台南市議會絕對都已經討論過,因為它不只是19億元,而是超過20億元的未來規劃,現在我們看到的只是目前的一個工程以及到目前為止的典藏費用加在一起的經費,如果真要到能夠開館,絕對是超過一個20億元的預算,並不是只有18億元,而中央就補助了8億元,不是如此簡單的一個加減數字而已,真的,它是一個精神,因為台南縣市合併就是用文化的精神,然而,這個文化精神真的很重要,所以就拜託陳委員了。
    鄭部長麗君:陳委員,新北市電影文化中心這個計畫閒置了多少年,在我上任之後也是積極努力協調與朱市長簽約,所以請你相信我,不分任何執政的政黨、不分任何地方,我們會本於國家政策的需要,對於未來電影中心的進駐,我們也送出了行政法人組織條例,其實我們整個構想都是一致的,關於這一點,請你要相信我。
    黃委員國書:本席建議陳委員去競選台南市的市長,只要選上之後就會改變你現在的想法了。
    主席:我們現在就來處理預算,本席建議凍結一部分,剛才都是凍結十分之一,這個案子就提出專案報告,好嗎?
    吳委員志揚:本席給台南市與文化部各一個建議,就這個案子而言,剛剛本席也講過,這個程序是很棒的,新蓋的部分要注意與周邊環境的協調性,不要為了蓋一個大的,就把原來的氛圍給破壞了,這是第一個。至於文化部,你一直強調典藏很重要,那麼文化部自己主動做的典藏計畫是什麼,總不能都依靠縣市去做吧?
    鄭部長麗君:沒錯,委員所講的正是我內心的期待,其實,明年度我們國美館自己的公共建設計畫在行政院沒有過,我內心感到非常的遺憾,所以我會再接再厲的提出107年的公共建設計畫。
  • 吳委員志揚
    自己要做啦!
    鄭部長麗君:我們必須要與整個政府溝通一件事情,經資門這個限制比例在文化建設方面應該要放寬,典藏也是一種為國家未來資產的投資。
    吳委員志揚:這是文化部應該做的事,因為地方政府的經費已經夠少了。
    鄭部長麗君:無論是用公務預算或是用公共建設計畫,我都會再接再厲的提出來。
    主席:我們來處理預算的部分,剛才本席是提議凍結十分之一。
    陳委員學聖:凍結1億元,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陳委員,我們就統一凍結五分之一,並且提出專案報告?
  • 陳委員亭妃
    十分之一啦!
  • 陳委員學聖
    好啦!8,000萬元。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並且提出專案報告,這個案子的預算就如此處理。
    陳委員學聖:好啦!今天本席的發言時間都已經講完,後面就不講了,這樣可以嗎?希望主席多給我們這種公共政策辯論的機會,不要只會趕進度,好嗎?
  • 主席
    不是啦!本席是擔心大家模糊了焦點。
    陳委員學聖:謝謝陳亭妃委員跟葉宜津委員,祝你們心想事成!
  • 主席
    接下來處理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
    第212案總的預算處理先保留,我們先處理01的第213案及第214案。01的數字不是很大,是否能請大家連02的第215案、第216案及第217案一起討論?
    柯委員志恩:關於第214案的部分,特別提到針對產業調查及出版的成果,最主要是在你們的網站上根本沒看到這些資訊的揭露,很難令人看到成效,所以本席才會提出凍結。
  • 主席
    黃國書委員應該都支持啦!
    黃委員國書:本席這裡有一個案子,關於表演藝術的部分,藝發司可能要去了解,目前的表演藝術發展是否有什麼樣的瓶頸及困境?現在有非常多人在大學時期學習表演藝術,對於這個部分還具有相當的熱情,然而,我們提供什麼樣的機會,讓這些年輕人願意再投入表演藝術?你們過去是否盤點過一些問題,譬如創意技巧不足、資金取得不易、缺乏適當表演場地、缺乏演出機會或智慧財產權不易保護等等,本席想要了解一下,這些都是問題、每一年都會有這些問題,但是,我們的改善策略是什麼?可能要請藝發司提供書面報告,包括許多地方可能有閒置的空間,是否有讓他們實現小劇場的可能性?有機會吧?有吧?
    主席:好,提供書面資料。
    黃委員國書:以上是本席簡單的意見,不只是空間而已,整體的資源如何給予協助?過去藝發司有許多的預算都是用於補助的政策,但是這個補助政策當然需要檢討,除此之外,你們還有政策制定,也就是說,包括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與其他各種面向的藝術,在發展上遇到什麼問題,本席認為應該整體性的做一個盤整,請你們提出下一個階段台灣表演藝術發展具體可行的策略?
  • 主席
    請你們針對黃委員的意見提出書面報告。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就先請藝發司的梁司長提出說明。
  • 主席
    請簡要說明。
    梁司長永斐:關於柯委員所提的部分,今年105年的預算做的是表演藝術的部分,目前表演藝術的產業調查已經完成,也正在結案當中,印好之後會送交給委員。明年則是視覺藝術的部分,也會提供給相關團體做為參考。
  • 主席
    請將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委員會。
  • 梁司長永斐
    好。
    主席:黃國書委員要求你們提出整體政策方向的書面報告,也請你們完整的提供給我們。
  • 梁司長永斐
    好。
    主席: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213案至第216案的預算均照列,謝謝各位委員。
    第217案至第223案,也就是02與03的部分,02是台灣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03是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
    柯志恩委員表示OK,其他委員呢?還有蔣乃辛委員、吳志揚委員、吳思瑤委員及黃國書委員?
    吳委員志揚:本席提的是第220案,其實本席在後面有許多提案都與這個案子有關,對於你們的「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中程計畫」,本席後來發現這個科目散布在許多案子中,但是在本席的印象中似乎沒聽過部長對這整個計畫做過任何一次比較清楚的說明,而且我們不了解這個科目為什麼要散布於各個地方,整體的大戰略是什麼?整體的策略是什麼?這個部分很重要,因為台灣的文化可能要靠我們的軟實力輸出,但是這個部分個別來看,不知道是要幹嘛,究竟整體是什麼概念,請你們說明一下?
    另外,我們也一再告訴部長,有一個東西很重要,雖然你們對於電影的部分都做了處理,但是在電視節目方面還是要多用心一點,本席發現你們對於電視節目這一塊比較沒有著墨,也請說明一下。
    鄭部長麗君:全球佈局是一個連續性的中程計畫,它是由交流司負責統籌,總共有14項行動計畫,分別由我們的各業務司推動。一個國家的文化要走出去,絕對不是只靠單一的類型,一定要是累積的,所以會由各個單位分別執行,譬如文學、出版,在這邊就是我們的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我也相信委員能感受到我們的表演藝術近年來在國際上是持續性的嶄露頭角,而這個部分也回過頭來帶動我們表演藝術的成長,因此全球佈局計畫在我們的各單位都會有,我也會請交流司將整體14項計畫盡快提供給委員作為補充。
    第二點就是委員提到的影視的部分,這是我在裡面新增,而且列為重點的項目,由我與次長直接的國對國,希望我們的影視內容能夠進去,關於這點突破,我是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可以看到一些成果,因此,是不是……
    吳委員志揚:關於影視的部分,本席特別講的是電視節目這一塊。
    鄭部長麗君:沒錯,關於電視節目的部分,我們會再思考用什麼方式可以切入當地國,事實上,電視這個部分也被我們列為重點努力的項目,這點請委員放心,希望在明年的上半年能夠看到一些成果。
    吳委員志揚:剛才你說有十幾項子計畫,電視的部分是放在哪一塊呢?
    鄭部長麗君:事實上,電視的部分比較重要的是要去切入市場,還要再談,還要與業界整合。
  • 吳委員志揚
    還沒有具體的計畫?
  • 鄭部長麗君
    目前應該是在我們預算計畫書中的通路拓展裡面。
  • 主席
    應該是在影視司與影視局。
    鄭部長麗君:影視司的預算,昨天已經審查過了。
  • 主席
    等一下會審到。
  • 鄭部長麗君
    等一下在影視局的部分還可以再做討論。
  • 吳委員志揚
    影視局寫的是電影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有,我把電視也列為重點,現在已經在談。雖然沒有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裡面,但是它是我新增的部分,現在已經在積極的洽談、跨國的洽談,目前還在進行中,也許我再找時間到委員辦公室向委員報告,好嗎?
  • 主席
    柯志恩委員呢?
  • 柯委員志恩
    到第223案嗎?
  • 主席
    對。
    柯委員志恩:第223案是關於藝術銀行的部分,雖然本席肯定藝術銀行的概念,但是它的整個執行策略還是需要再加強,誠如我們剛才所提到的,當初是用政府機構租賃許多的藝術品,到目前為止,這樣的概念執行起來,其實租賃的部分是蠻弱的,雖然剛才你告訴本席,在價碼上有70萬元、100萬元,但是平均下來大概也只有10萬元左右,對於許多的藝術家而言,他們真的覺得被低估了,而且比較起來,租賃費率大概只有作品購入價的0.4%,雖然你提的是與國外比較的部分,但是本席必須強調,還是有非常多的藝術者針對這個部分有一些意見,無論是成效部分或是你們出價的部分,其實並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價錢對於藝術品而言,某種程度上就代表著它的價值、代表著藝術家本身的聲譽,因此政府若是真有機會要這樣做的話,是否能在價錢上做得更高一點?當然你們有所謂的藝術團隊可以根據這個部分去做,但是站在鼓勵的立場上,既然有許多藝術家都特別提出來,而且你們也擺明是藝術銀行,個人認為文化部,在租賃的價碼上是否能釋出更大的善意,而且在租賃的數量上是否也能再做一些提升,這才是當初設立藝術銀行的初衷。
    主席:柯委員的建議與指導非常的好,你們就提供書面報告給柯委員做為參考。
    第217案至第223案,有關「臺灣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及「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的預算,是不是請大家支持預算照列?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預算就照列,謝謝大家的支持。
    接下來處理第224案至第226案,「04展演藝術之推廣與應用」,此外,第227案是「05臺灣科技融藝創新計畫」,我們就把04與05放在一起討論,提案的有柯志恩委員、李麗芬委員、吳志揚委員、蔣乃辛委員,請就第224案至第227案提出說明。
    李委員麗芬:本席提的是關於網路劇院的部分,文化部的同仁已經向本席做過解釋,你們在105年要改版,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本席並不堅持。但是本席還是要提出,文化部相關網站所有的東西真的太多,在技術方面卻無法趕上,因此你們真的要去盤整,有些不應該再做的東西,真的就要即刻喊停。
  • 主席
    部長已經答應要盤整了。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發表意見?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第224案至第227案,也就是04與05項下的預算照列。
    再來處理06的第228案至第232案,打造視覺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1,385萬3,000元。
    柯委員志恩:對於這項計畫,大家當然都支持,但是這也是蔣乃辛委員常常就會特別提出來的部分,它又是一項連續型的計畫,雖然已經核定了,但是106年至109年的中程計畫,期程總經費都未說明。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已經重複非常多次了。
    鄭部長麗君:因為在520之後為了預算重新調整,所以慢了一、兩個月。
    柯委員志恩:還是一樣,106至109年每個期程、經費等,都是一樣的問題。
    鄭部長麗君:它是有一個依據計畫,但是這邊沒有寫入時程跟額度是因為今年520政權交接,所以預算重報,我們有許多中程計畫、公共工程計畫都重報,行政院再核定,但是預算書一定要在8月底如期送到立法院,因此它會初步先給我們核定,至於細部的分配經費再後續補給行政院。所以有關這些資料我們也會趕快再補給委員。
  • 柯委員志恩
    什麼時候補給我們?
  • 鄭部長麗君
    只是因為預算書編列當時作業時間的落差。
  • 主席
    什麼時候補給委員會?
    柯委員志恩:你先告訴本席,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
  • 主席
    請你們馬上去調。
  • 鄭部長麗君
    這是文創司的中程計畫。
    柯委員志恩:你們每一年的計畫、經費以及做哪些事情,全都有嗎?
    鄭部長麗君:這是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的中程計畫,昨天文創司……
  • 柯委員志恩
    都有嗎?
  • 鄭部長麗君
    都有。
  • 柯委員志恩
    提供給本席一份。
  • 主席
    那就給我們委員每人一份。
    蔣委員乃辛:其實像「全球佈局」的計畫也是一樣,昨天本席已經提過,到底全球佈局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到底有哪些單位?到底有哪些預算?每個單位的預算是做什麼?說實在的,昨天本席都講過了。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是不是把這些中程計畫都補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本席只希望,以後在審查預算的時候,如果是已經定案的東西,雖然在預算書上沒有,但是也請提前交給我們,否則我們哪有時間看,關於這一點要特別拜託一下。
    主席:我們委員會就做出這項決議,要求各部會,即使在預算書中沒有說明清楚,但是已經核定或可以提供短中長期的計畫,包括它的時程以及每個時程的詳細預算數與計畫資料,請提前在審查預算之前補給各位委員。
    針對06第228案至第232案的1,385萬3,000元,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這筆預算就照列,謝謝。
    接下來是07的第233案至第235案,「07攝影文化中心建置計畫」,預算為1億3,060萬元,提案的有黃國書委員、蔣乃辛委員及李麗芬委員。李麗芬委員沒有意見。
    請文化部說明一下。
    蔣委員乃辛:請針對整個工程進度說明一下,因為它是一項連續型的預算,到底現在做到什麼樣的程度,尤其是古蹟的部分,到底是怎麼樣?
    主席:請針對蔣委員的問題,詳實的回答。
    梁司長永斐:有關於目前古蹟修復的部分,文化局那邊已經審核過,整個工程也已經在11月底發包出去,因此這筆1.3億元,明年一定會按照進度執行。
    主席:關於進度的部分,你要稍微講一下。
    梁司長永斐:今年整個經費的進度差不多都達成了,明年的部分就是要發包、要去做處理,因此古蹟修復的部分最主要是攝影中心的修復工程案,我們已經招標出去,預計在106年1月底開工。至於攝影中心的部分,它有許多的內容,包括攝影中心的資產搶救、修換保存以及建置攝影資產的資料庫等等,一發包出去之後,各方面的研究人才、研究以及授權的機制,全部都會進行、整套的配套都會進行,因此懇請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關於時程的計畫,是否也能提供給委員?也就是目前攝影文化中心的進度,即時更新給各個委員,而且要是完整的,謝謝。
    請問各位委員還有沒有意見?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的話,07項下的預算就照列。
    接下來是08的第236案至第239案,「08縣市藝文場館營運升級及示範計畫」,預算數是2億1,000萬元,提案的有蔣乃辛委員、鍾佳濱委員、許智傑委員及吳思瑤委員,請提出說明。
    蔣委員乃辛:有關輔導地方政府辦理藝術節慶國際化編列2,000萬元,是不是就跟昨天所講的有一個單位3,000萬元、有一個單位2,000萬元、有一個單位1,000萬元?
    主席:這是補助給地方的,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多元場館。
    主席:多元場館,協助地方的場館可以升級。
    鄭部長麗君:是,這其實就是要符合多元場館,協助地方既有的一些空間,不一定要蓋新的,把既有空間的設備升級變成專業化的空間,我們會導入藝術總監制,因為空間如果只有行政管理,事實上其內涵底蘊是不足的,所以我們是希望有示範計畫導入藝術總監,如果成功的話,我們會推廣到其它的空間。
    主席:好。第236案至第239案,如果大家都支持的話,預算數就照列。
    剛才第212案是本席的提案,總預算數就如剛才其他細目預算的處理方式。
    報告各位委員,因為台東史前館館長要搭乘飛機,有飛機時效性的問題,是不是請大家可以同意先處理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的預算?提案是第462案至第465案。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剛從近代跳到史前,時間實在是跨越幾千萬年,所以大家需要花時間找一下。有關史前文化博物館的部分,我個人提出來的主要還是工程的層面,因為有三度的修正,所以那個進度比對起來的確是延宕的,所以我認為我們有必要了解這個狀況。而且進度這麼落後,你們到底有沒有辦法在106年如期試營運?因為我們很害怕為了要符合你們當初所訂的時程,反而讓這個工程還沒有辦法完成就匆匆忙忙試營運。這樣的經驗,我們就不必再贅述,但是我們比較害怕的是在這個部分。你們在106年11月才開始試營運,但是這個項目卻是估列全年的需求,整個看起來似乎欠缺合理。而我當初又特別提到有關臨時人員酬金等等,提案都寫得非常詳細。我想最主要還是針對工程延宕的部分,還有時程,你們如何配合?
    主席:謝謝柯委員,等蘇巧慧委員及吳志揚委員發言之後,再統一回應。
    蘇委員巧慧:我也是一樣的問題,就是有關工程的問題,我只是要提醒館長,我們確實是因為一直在追進度,所以你今天講的就會是一個承諾,請你想好了,你到底要什麼樣的時程,因為你現在坐在我對面講的話,跟你來向我報告時所講的好像不太一樣。我請你想好再回答,因為我們以後就照著這個時程追,如果可以說明清楚,我們當然就支持,因為沒有錢也不能做事。
  • 主席
    請吳志揚委員發言。
    吳委員志揚:第463案及第464案都是跟剛才提到的全球佈局的計畫有關,我們一直看著,看到眼睛都花掉了,所以召委等一下也會碰到好幾個類似的,因為它散在十幾個……
  • 主席
    散在很多地方。
    吳委員志揚:我的想法是這樣,如果已經散在個別的中心,我們可以同意不要刪,但是統籌的應該是交流司,我覺得交流司欠我們一個很完整的說明,所以要凍結一部分,然後做整體的說明。
    主席:稍後審查交流司的預算時,我們再來處理,請他們做一個完整的說明。
    請張館長簡要回復委員的問題跟說明。
    張館長善楠:謝謝柯委員跟蘇委員的提醒,當然也感謝吳委員要統一處理我們全球布局的方案。兩位委員主要是關心南科館的進度,還有我們編列九百多萬元要怎麼使用,為什麼要提前編。首先簡單的跟委員報告進度,我們預定的進度是76%,原來在委員提的時候,進度是42%,現在已經達到60.8%,等於當時是落後26%,到12月8日為止,只落後15.6%,我們會繼續以這樣的速度往前推進,所以預估在2017年(106年)10月份要完全完工,後面兩個月要試營運。柯委員剛才有提到只有兩個月試營運,為什麼要編列一整年的經費,原因是我們籌建南科很久了,不只是蓋館而已,我們有很多文物要整理,包括人骨、陶器、骨器等九百多萬件物件要處理,同時我們已經在做教育推廣,另外有關人力的部分,我們不是那兩個月才開始進用人力,我們是在半年前就要教育培訓了。所以這九百多萬元是經過覈實的計算之後,特別請部長支持我們的,而且在105年以前,我們有爭取南管局的經費支應,他們也是專案到105年就停止了,我們必須要有這樣的經費來推動試營運之前的許多業務。請委員支持,謝謝。
  • 主席
    謝謝館長。楊次長要補充說明。
    楊次長子葆:有關工程的事情,因為我到現場監工,它其實是一個很清楚的狀況,亦即低價搶標,廠商的執行能力不好。我們在初期,尤其是從6月發現外牆的石塊因為設計監造的要求品質很高,所以他們從福建運來,每次運來,初期的合格率只有6%,所以我們嚇壞了,因為進度就落後很多。至於為什麼後來進度可以超前,就是因為我們直接請設計監造和現場監工直接到福建原場的打石場監工,不合格就直接退件了,不用再運過來了。
    柯委員志恩:所以經過你們這樣監工之後,你們整個進度情形是如何?
    楊次長子葆:執行進度從原來只有百分之十幾,到現在已經達到百分之六十幾了。
    主席:從原來落後百分之二十幾,到現在只落後15%。應該說已經追趕進度,趕了百分之十幾的進度了。
    楊次長子葆:請委員放心,我們這裡下了軍令狀。我們明年10月會完工。
    主席:我們上次去南科考察時有看到那個建築物啊!就是工地啊!希望我們明年10月去考察時,已經可以看到完整的……
    鄭部長麗君:楊次長有工程專業的背景,他非常認真的協助史博館,並且也去督導工程。
    主席:請各位委員支持,好不好?明年10月他們的工程即將完成、開館試營運之前,我們可以再安排考察一次,好不好?謝謝各位委員支持。
    第462案至第465案,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40案。第240案是有關「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這是一個總體的預算,先處理第241案至第243案有關「01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與發展」。
  • 黃委員國書
    他們剛剛有說明了。
    主席:他們有說明了,所以大家也支持,那麼「01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與發展」預算數2億5,109萬8,000元整照列。
    現在處理「02國立國父紀念館營運與發展」,提案為第244案及第245案。因為吳思瑤委員也能夠支持,所以預算數照列。
    現在處理「0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提案為第246案至第249案。
    柯委員志恩:我的提案是第246案,我還是要凸顯一個問題,有關表演藝術中心,不要忘記上次曾經發生以「賣座」來封后的事件,我覺得這是凸顯專業人力的層面。另外兩點我要特別提出來的是,譬如廖瓊枝以及唐美雲,他們的票房基本上都不到五成,其實這也不是只有反映出台灣的問題,幾乎在所有東南亞的部分,整個的文化人口基本上是大量的,這個素養不夠,所以在票房上很難做提升。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只是要做一個提醒,中央跟地方政府的整體配合如何妥善處理這個部分,這才是我們最需要處理的部分。可是目前為止,你看從過去到現在,票房真的都不好,可是不要忘記了,每一次只要是免費的,幾乎都是場場客滿。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到底有沒有一些比較具體的措施,我想這個問題已經存在非常久,而且這一、兩年是更加、更加的嚴重。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要特別凍結這個部分,希望你們能夠提出一個更積極的作法,我想你們都很努力,但是顯然這個部分如果不改變的話,永遠都是靠免費來增加票房,卻都沒有真正好的票房,你們又提不出具體的方案,然後在宣傳時又要搞出一大堆讓大家覺得有點荒腔走板的方式,我覺得這個部分還是要做一些處理,好不好?
    主席:在委員發言前,我再提醒大家,第246案至第249案處理完之後,因為國表藝中心是一個行政法人,各位桌上還有一本行政法人的預算提案彙整表,我們稍後要一併處理,因為這是國表藝中心的問題,它是一個獨立的行政法人。
    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之後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也有同樣的問題,其實我們編了很多公部門的預算,國家的資源在推動藝術表演這方面都沒有問題,但是在行銷時會想出用票房來凸顯演出者受歡迎程度的這種方式,這到底是那個部門想出來的?我們藝術行銷的專業性到底為何?其實我們都很尊重國表藝行政法人的專業性,我們給它獨立預算,讓它獨立運用,但是怎麼會想出一個讓我們非常驚訝的方式,而且大喇喇的這樣做?雖然後來經過觀眾及藝術界反應之後就撤了、修正了,但是有這樣的情況,我覺得滿不可思議的。我們用那麼多的資源來處理,不要只是把它當成一個個案,所以要趕快把它處理掉,我覺得整個藝術行政在推動時,是不是遇到了一些問題,到底是專業人力不夠的問題,還是在僱用這些藝術行銷專業的方式有問題?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跟我們說明,否則的話,增加三億多元的預算,包括台中歌劇院、衛武營,這個我們也可以支持,可是在制度性、在整個政策上,我們如何避免這樣的情況?
    主席:吳思瑤委員發言之後,依序為蘇巧慧委員、柯志恩委員。
    吳委員思瑤:我真的很關心,雖然我不是台中選區,但是我常常去台中歌劇院,如同「走灶腳」一樣,我很喜歡去那邊,確實有一些不錯的音樂性節目。我具體的提出重點,請主席裁示,我想具體針對台中歌劇院補助的部分提出凍結一部分,然後請他們提出專案報告。我想王總監也都很清楚,我調閱了你們非常多的資料,有關於整個空間的使用,大家都有一些共同的觀感,有人比喻好像進入了一個菜市場,有人比喻進入了百貨公司。基本上我覺得進入那個空間,對於過度密集的商業化行為,壓得我透不過氣來,我到那裡是要欣賞藝術的,當然我非常肯認,我們要把這個空間形塑為每個公民都可以自由進出的一個空間,它不是只有音樂、不是只有藝術的場域,它更有常民生活乘載這樣的功能,這些我都同意,可是太過了,所以我開始去調閱了你們很多的資料,其中有很多合約的不合理,如果我要一一檢討,我希望能有個專案報告。其實這些部分,部長很難知道這麼多,包括我們租給這些廠商的,有的年限很奇怪,有的五年一約,有的三年一約,有些有權利金,有些沒有,有租金高的,也有租金低的,回饋金有2%、3%及5%,大概都是某一間在經營,我對這一家沒有意見,但是我要說的是,我們希望大家來到這裡是讓大家回到藝術的本質,而不是一個商業的賣場,而且我在那裡看得到的所有東西,就在台北的松菸文創逛到的商場是一樣的。所以我特別跟你們調閱資料,想要了解你們特別扶植了多少的台中文創、台中的新銳、新創,你們努力找給我四個櫃台,針對這個比重,我們不要在這裡浪費大家的時間,如果能夠有個專案報告,我們好好來檢討,這樣run的方式,當然我知道你們很辛苦,但是方向上,大家來討論。
    主席:好,支持。
    吳委員思瑤:所以我是針對國表藝台中歌劇院4億5,000萬元,要求凍結五分之一,提出專案報告。
  • 主席
    五分之一……
  • 柯委員志恩
    已經開始處理了嗎?
    主席:這是建議案。請蘇巧慧委員發言,之後依序為柯志恩委員及黃國書委員。
    蘇委員巧慧:我想表演藝術工作真的是很辛苦,尤其是現在這樣的時節,我個人可以表示最大的支持其實就是我在這個章節並沒有提案,但是不代表不監督。剛才大家都談到從票房的問題來做檢討,大家認為我們不應該用票房來做為檢核的依據,但是問題是如果不用票房,那我們又要用什麼來檢核呢?這也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其實這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常常到各個表演中心看很多場表演,包括兩廳院等等,其實我個人比較在意的是節目的選擇和規劃到底有沒有辦法讓更多元的種類進去?當然國表藝是獨立的法人,文化部不見得可以涉入,但是如果我們在影視音的部分都會強調要有類型劇的開發,要有不同的形式,讓各式的人才都可以得到發展機會,那麼我們在表演藝術的這個領域是不是有更多元的可能性?譬如說要鼓勵年輕人,問題是年輕人的類型很多,我就不舉單獨的劇碼了,但是如果太侷限於一個種類,這會是我們希望的狀況嗎?我覺得李總監真的非常用心,我也很肯定,而像衛武營這邊,有簡總監進去,我相信一定能有更多新創的作法,針對這一點,我是非常的期待。所以未來我的監督方向,可能就會變成是展演類型的部分,不然確實沒有一個檢核的依據,我覺得我們也很難監控。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柯志恩委員發言,之後為黃國書委員、吳思瑤委員。
    柯委員志恩:我剛才除了提到專業人力以及藝術人口的提升之外,我覺得包括剛才討論台南的8億元等等,其實夢魘都還是來自於台中歌劇院,因為那時候是被硬逼下來的,台中歌劇院一年虧損2億876萬元……
  • 鄭部長麗君
    那是因為行政法人要自籌……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我知道是行政法人,我是說大家會很害怕這件事,因為這個人力沒有辦法提升,所以大家會很怕這件事情發生。我今天只是要特別表達有關於最頂級的國家音樂廳出現異音的問題,那部分到底要如何解決?還有,你們已經增加了兩億一千三百多萬元,但是你們的預算說明卻跟去年一樣,我對這個部分是有點意見。
  • 主席
    說明不夠如實。
    請黃國書委員發言。
    黃委員國書:台中歌劇院在爭議中開幕,當然後來也惹了非常多麻煩,那些麻煩都算了啦,一筆勾銷,不然怎麼辦?現在我們來思考、面對及處理一些瓶頸,請問中劇場、小劇場開幕了嗎?都開幕了。這個歌劇院在有限的空間內擠了三個劇場,包含大、中、小的劇場,其實它當時有一個重要的想法,這個中劇場跟小劇場其實是為了因應在地的一些表演藝術團體,所以我們也希望了解在扶植在地表演藝術團體這件事情上,台中歌劇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這個部分當然要來檢討了,雖然我認為歌劇院到目前為止,其實是讓台中人或是很多的外地人非常喜歡的一個表演藝術空間,人其實是滿多的,但是不代表在營運上都沒有問題,其實還有非常多要處理的事情,包括我們有一個重大的角色,亦即這個歌劇院跟在地表演藝術的文化發展的連結為何?你們可能要思考這個部分,它不只是一個提供給各個最傑出的劇團、表演藝術展出的空間而已,假使是如此,那就只是一個中山堂的升級版而已,我覺得我們還負有非常多的任務。所以如果有一些報告,未來是不是可以把如何跟在地的表演團體連結、在地文化藝術發展納入你們的報告裡?以上建議。
    主席:吳思瑤委員還要再補充,是嗎?
    吳委員思瑤:我希望你們補一個資料,其實我手上有看到租出去的相關資料,就以「好樣」來講,一樓有「好樣」、五樓有「好樣」,五樓還有餐廳、六樓還有啤酒吧。我們租出去的空間,每坪多少錢都不一樣,有的是每坪500元,最高樓層的啤酒吧每坪收1,800元,但是問題是一樓跟五樓的空間,「好樣」就變成二房東,它還是有租給很多文創者。我請你們提供給我資料,你們一直沒給我「好樣」再租出去的價錢,這就是我過去在追台北松菸誠品那一棟,我們發現國家提供這麼多的資源,結果二房東又用很高的錢出租,我們扶植文創相對就有執行的落差,我很不希望台中歌劇院也是這樣。目前我看到王總監提供給我的資料,我要求的資料,你們有儘量提供了,但是再轉租給各櫃位的收費,這個部分是現在缺漏的好大一塊,這其實就是我最關切的部分,請你們將資料補給我們,我們來看看是不是造成這些小型的新銳、新創很難負荷,我聽到的是如此,但是我希望能看到相關的數據,好不好?
    主席:有關各位委員的提問,我們請國表藝中心的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國慈:我首先利用這個機會感謝委員們過去三年給國表藝的各種指教,因為我今年年底就卸任了,所以我特別代表我自己跟各位道謝。剛剛委員提的這麼多的問題,其實都是國表藝中心一直在關心的事情,針對台中歌劇院的部分,因為是一個新的館,所以我想有很多人的期待及很多的想法,不一定到最後可以實現,因此也提供了很多的意見,台中歌劇院雖然會有專題報告的部分,但是我是很希望可以由王文儀總監針對台中的部分,就幾位委員所提的重要問題,例如空間的規劃和處理,以及有關行銷的部分,可能可以做一個初步的說明,讓委員了解一下我們經營的理念。
  • 主席
    謝謝陳董事長。
    請王總監發言。
    王總監文儀:有關於用票房行銷,當時我們在同仁推出這個計畫時,確實是我們最忙的時候,我們內部檢查的機制因此洩漏出來,我們可能在這個案子上,因為同仁壓力有點大,年紀有點輕,所以用這個方式來處理。當然各位委員提到有關於文化行政跟人力上、內涵上的訓練,我們也因此展開了,包括所有專家學者的參與以及內部訓練的加強等等都已經展開了,而訓練的展開,目前看起來也確實獲致成效,譬如剛才柯委員所提到有關於廖瓊枝老師及唐美雲老師,因為我們發生事情的時候大概是7、8月,後來我們用一種比較文化行銷的方法,而且民眾對於我們做的節目,其實信心也增加了,所以目前的票房大概都是八成四,那兩位老師最終也是賣完了,尤其是唐美雲老師在兩個禮拜之前才剛結束,其實獲致了非常好的成果。這是在藝術的層面上,請各位委員放心,因為我們團隊對於藝術的掌握以及藝術成就上的追求,其實是我們自我的要求,但是在空間上的安排,我們也不是自我創造,也不是我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在空間的安排上,其實我們所有空間的規劃,大概都獲得伊東先生的首肯,這時候我們才能進駐這樣的空間規劃,這是流程上的事實。
    主席:我打岔一下,伊東先生連你的空間有哪些是賣場,哪些是什麼規劃,他都要備以諮詢?我不相信。你不要把伊東先生拖下水!
    王總監文儀:我沒有說謊,而且我說的事情都是事實……
    主席:我們沒有說你說謊,但是不要把伊東先生這位國際的建築大師拖下水。今天立法院教委會,包括吳思瑤委員,大家想知道的是你們空間的配置所衍生出來的商業化,受到大家的質疑。好吧!就算伊東大師有規劃哪些空間要做展示,或是做其它的文創區,但是這中間的行政程序是你把這些空間委外出去、出租出去,這些行政程序是你們所做的,怎麼會跟伊東大師有關係?
    王總監文儀:我沒有在講伊東先生的行政程序,我指的是空間安排上……
  • 主席
    我們今天審查預算是要求你要說明行政程序有沒有違法之嫌。
    王總監文儀:當然我會願意提供所有的說明。後續所有經營管理的部分,譬如4億5,000萬元用在歌劇院上面,我們也希望委員們能給予支持,這個廳因為有它不同的建造方法,所以我們光館銷的部分,包括保全、清潔等等,大概都需要三億多元,4億5,000萬元減掉三億多元,大概剩餘一億出頭,是用在軟體的費用,所以有任何的刪減或凍結,事實上就是剛才委員們所強調的,不論是中部團隊的合作上、軟體的挹注上以及教育規劃上的行為,大概都會有所影響,所以希望各位委員能夠給予支持,我們該報告的一定會給予報告。
    主席:請陳學聖委員發言。陳委員發言後,再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很遵守規定,封口很久。
  • 主席
    你不是說你都不講話了。
    陳委員學聖:但是對於台中歌劇院,我只有一個拜託,如果不講,我會覺得很遺憾。既然台中歌劇院已經設計成這樣了,我要拜託部長,這個經費要給它支持,讓它回到藝術的純然,讓營業面積減少到最小,不要每進來一次,藝術家就覺得被糟蹋一次,觀眾來一次就後悔一次。我跟部長拜託,回到台中歌劇院藝術的純然,我只有這個拜託,這個經費要給多少,我覺得政府都要給它支持,好不好?拜託!
  • 主席
    好。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吳委員思瑤:總監,剛剛大家在說海報的事情,本席都忍著不講話,而你的說詞是「相對年輕的幕僚,而且在大家最忙的時候……」任何一個節目單做出去的時候,都是在Opening期間,請問你們不需要把關嗎?如果這樣的話,我對國表藝的經營真的很擔心。
    其次,對於這些商業空間,我也不喜歡你說這都在伊東先生的認可下,他也許會在最初的建築規劃裡面告訴你,這一區可以做什麼空間,但是把東西擺得密密麻麻,絕對是你們的事,我甚至要說是「好樣」再轉包出去的事!所以你們要去監督「好樣」,對於這些櫃位的安排,它當二房東扶植了哪些文創,這是我們關切的焦點。未來在做專案報告的時候,如果你還是這種態度─是年輕的幕僚、是伊東先生說yes的,我們要如何監督你們?
    同時我也要跟陳學聖委員說,鄭部長一定支持國表藝,可是這件事情要講清楚,我們剛剛一直在談行政法人,因為我們較少有機會對行政法人表示意見,只有在審查預算的時候……
    陳委員學聖:行政法人是我和林濁水委員一起提出的,所以我了解……
    吳委員思瑤:所以,我們難得有這樣監督的時間,有更多的對話,但這些東西不是鄭部長去處理的,所以我堅持要總監說明,帳要算清楚,誰做得好,我們就給掌聲,誰做得有問題,就要檢討。這是我對國表藝的期待。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國表藝是一個行政法人,陳學聖委員當時曾參與整個立法。為什麼需要行政法人?因為我們希望專業治理,在通過國表藝設置條例的時候,除了一些委員主張將台中歌劇院併入國表藝外,本人是提案設置藝術總監制的提案者。其實董事長也跟我深談過,國表藝的運作結構、組織結構應該在設置條例裡面規範得更完整,但是當時的立法時間較為緊迫,沒有專章,只有藝術總監的部分。我覺得由專業來治理,大方向是好的;也因為是行政法人,它跟國父紀念館是不一樣的,非文化部所屬,所以在專業節目策劃上,身為部長,我非常的尊重藝術總監;當然我們也希望藝術總監在專業治理上,對於委員的建議,可以吸收的部分儘可能來吸收,以符合社會的期待。
    在預算編列上,我對台中歌劇院的支持是相當高的,而它的預算比例也高於兩廳院,因為它才剛起步,我不認為它才剛起步就要求它的自償率;因為它是行政法人,所以它沒辦法像國父紀念館或其他所屬機關百分百用公務預算,如果這樣它就不是行政法人。因此董事長和董監事們就會很辛苦,可能要去募款,尋求其他的財務來源,事實上,我個人也在幫忙募款,希望結合民間的資源,我們還在摸索行政法人那套制度,大家一起來努力。
    不過我個人也認為,不能因為財務上的壓力,而在裡面有過多的文創商品,對於委員提到的這一點,我很願意跟國表藝一起來思考,需要修正的部分,我們來修正,我想國際級的劇場還是要以本業為主。對於這4.5億元的預算,要請委員全力支持,雖然我們給國表藝較高比例的預算,但是劇院的設計、基本管銷、運作都很需要,之後還有優化的工程需要進行,不足的部分,部裡面還在思考如何去支持。
    另外我們也準備了公務預算要投入中台灣,進行文化藝術教育,就是如柯志恩委員所提議的,要帶動、扶植在地的藝文人口,帶動藝文表演,所以除了觀眾之外,還要讓在地的藝文團體也能夠參與,才能夠整個帶動表演藝術產業及欣賞的人口,我們除了有一些預算是在協助推動中台灣的文化教育,另外也成立了中台灣藝文發展小組,由楊次長召集,希望與中台灣所有文化機構及地方政府來一起努力。
    主席:現在處理246案至249案,吳委員思瑤主張對台中歌劇院4億5,000萬元的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並專案報告……
    鄭部長麗君:很抱歉,召委,我非常尊重委員的決議,但是凍結五分之一,對台中歌劇院真的會有影響,因為它有很多節目屬於跨國性質,很多節目需要長時間策劃,凍結五分之一會影響到它的節目策劃。
    吳委員思瑤:壞人由我來當,就凍結八分之一,趕快安排專案報告,預算就解凍。
  • 張廖委員萬堅
    十分之一啦!
    主席:台中歌劇院4億5,000萬元預算凍結八分之一,加專案報告,針對委員剛剛提到場館內部展示空間及營運充滿商業化的疑慮,提出檢討報告;另外,扶植在地藝文活動及藝文團體的努力上,亦包含在專案報告內容裡面。其餘部分,預算照列。
    本席所提240案就其整個預算16億7,330萬6千元部分,就依剛剛的細項討論來處理。
    繼續處理委員就文化部監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提預算案及主決議部分。現在處理主決議案4、5、6、7、8案。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建議,我們都儘量尊重……
    在場人員:針對主決議第7案第3行「7成為自製節目」,媒體在報導的時候,是依據今年我們是公布明年的外租檔期,國家劇院明年休館1、2月沒有用,我們自己主辦的國內節目比例用掉以後……
    主席:你不用跟我解釋那麼多,只要告訴我有沒有跟委員溝通,要怎麼修正……
  • 在場人員
    我們希望把例如有表演團體或工作……
  • 主席
    有沒有跟張廖委員溝通?
  • 在場人員
    有跟主任報告。
  • 張廖委員萬堅
    有啦!
    主席:第7案中之「例如有表演藝術團體……僅占整體15%」刪除,修正通過。其餘4案、5案、6案、8案均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文化部監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委員所提案1、2案部分。
    李委員麗芬:第2案為本席的提案,可以改成主決議,希望他們能去評估外溢效果。
    主席:若要改成主決議,就要趕快寫出來……
    李委員麗芬:那就不用了,提報告就可以了。
    主席:好,那就照列……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的第1案就照我們剛剛的討論,本席就不刪減。
  • 主席
    第2案也照列。繼續處理第3案。
    李委員麗芬:本案是關於售票系統,他們現在已有改善了。
    主席:既然有改善,照列。
    繼續處理第9案、第10案黃委員國書的提案。
  • 黃委員國書
    照列;但是下不為例。
  • 主席
    照列。國表藝中心預算照列……
    黃委員國書:不過本席還是要提醒,歌劇院現在犯的一些錯誤,衛武營開幕之後要避免犯同樣的錯誤,請簡總監去問王文儀如何改善,以後就不要犯這樣的錯誤。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對預算進行協商,處理第7目相關提案,即第250案至第257案。
    黃委員國書:國立台灣交響樂團現在在中部地區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至於台中國家歌劇院,我們認為歌劇院現在最該做的一件事就是與在地文化連結,也就是所謂的「接地氣」,可是從成立迄今,卻看不到他們與地方政府機關和在地的團體有什麼敦親睦鄰的作為,但本席認為這是很有必要的。之所以提到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是因為他們在這方面做得非常好,我們常常可以在政府單位各個大小活動中看到國台交,是一個非常友善、親民的國家級藝術團體,本席的想法是由國台交與台中國家歌劇院合作,也就是以一個很活潑、很親民的國台交協助國家歌劇這個冷衙門去做一些事,兩者若能結合,共同推動一些計畫,相信一定會有加成的效果,本席支持你們的預算,但是請往這個方向思考,看看該如何規劃。
    主席:部長表示全力支持,本席記得當初還有讓國台交在台中歌劇駐團的想法。
    黃委員國書:其實在當初還未興建完成、尚未移撥給文化部時,曾經有過與國台交合作營運的想法,所以本席認為在台中歌劇院這部分,國台交應該可以扮演一些角色。
    鄭部長麗君:如果劇院在設計規劃時有納入這個想法當然是非常好,可是當初的規劃並非以音樂廳為目標,所以未將此納入,如果要做調整尚須費些功夫,因此現在只能如委員所言先促進一些合作,其實歌劇院試營運的第一場表演請的就是國台交,所以我認為國台交應該會非常樂意與歌劇院密切合作,部裡也會促成此事。
  • 黃委員國書
    還可以順便行銷歌劇院。
    鄭部長麗君:對,國台交真的做到與在地結合,同時也在國內推廣了音樂。
    主席:讓國台交真的成為台灣的門面,是國家的交響樂團。
    黃委員國書:請你們去規劃,擬出詳細的計畫。
    主席:第250案至第252案是有關國立交響樂團的提案,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的話,國立交響樂團的預算就照列。
    第254案是有關獎補助的部分,就通案處理,現在處理有關衛武營的部分。
    柯委員志恩:對於衛武營,大家關切的還是工程延宕的問題,請問現在的狀況如何?
    鄭部長麗君:衛武營的工程現在已有一些改善,細節部分請主任說明。
    盧主任本善:謝謝柯委員對衛武營的關注,在上次跟委員報告之後,我們對工程進度做了全面盤點,並請工程單位盡力趕工,目前進度已經達到98%,今年有兩個標可以報竣,其他重要的機械設備,我們會要求廠商於明年10月前全部完成。
  • 主席
    也就是明年10月報行政院全部完工。
    鄭部長麗君:是竣工,我們一定要先掌握工程進度。
    李委員麗芬:本席提案主要是提醒你們需注意兒童及老人的安全,之前你們有來說明過會注意及此,所以這部分就不凍結。
    主席:第253案及第255案至第257案的部分委員均表支持,那就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部分,第258案和第259案是針對整個科目的提案,等一下再處理,現在先處理第260案至第264案,有關「01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部分。上午吳委員志揚提醒你們應該針對這個全球佈局行動方案提出完整說明,請文化部就分散編列在各司處的全球佈局行動方案預算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給本會每位委員。
  • 柯委員志恩
    還是要凍結一部分。
    主席:那就針對「01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1億7,615萬3,000元凍結1/10,並提出完整具體的書面報告。
    現在處理「02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部分,即提案第265案至第268案,這幾個提案的內容都差不多,若各位委員均無異議,「02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1億4,662萬8,000元就同樣凍結1/10,並提出書面報告。第258案及第259案是針對整目的提案,就依照剛才的決定,凍結1/10。
    現在處理第9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01國立歷史博物館」部分,即蔣委員乃辛所提第269案,因為蔣委員不在場,且文化部表示已與蔣委員溝通過,各位委員若無異議,本項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主決議提案,若文化部同意遵照辦理就照案通過,若有異議,請先跟提案委員溝通,提出修正意見,大家再進行討論,現在先處理第270案。
    鄭部長麗君:有些提案已跟委員溝通過,修正文字亦經委員同意。
    主席:若有文字需做修正,就提出大家討論,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第270案是照案通過。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但此一修正尚未獲委員同意。
  • 主席
    為何你們的同仁會跟議事人員說這案可照案通過呢?
    現在休息5分鐘,請文化部弄清楚。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問第270案及第271案有無異議?
    鄭部長麗君:一個月的時間比較趕,接下來又遇到休會,是不是可以改為三個月?
    主席:部長建議第270案的「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你們有跟陳委員學聖溝通過嗎?
    鄭部長麗君:陳委員並未表示同意,第270案要徵詢委員會的意見。
    主席:本案的連署委員蔣委員乃辛和吳委員志揚均不在場,那就修正通過。
  • 柯委員志恩
    陳委員學聖說你們沒有人去跟他溝通。
    主席:我們先將處理模式講清楚,通常我們會事先提醒行政單位要針對主決議部分一一拜訪提案委員,徵求他們的同意,如果不用做文字修正,就照案通過,如果要做修正,需將修正後文字事先給提案委員過目,如果委員同意修正後文字,就照修正後版本通過,若不同意,大家再在委員會中進行討論、協商。
    鄭部長麗君:報告召委,第一、同仁有去溝通,如果有疏漏之處,很抱歉!有些可能沒有約到時間,以致沒有去報告,但是我想我們同仁大部分都有報告,其中有好幾案的修正文字,委員是同意的,已經同意的部分,我們早上已經送給召委一份,其他有些修正意見委員沒有同意的,原則上我是請同仁儘量不要修改委員的提案,也就是委員沒有同意要修正的,我們儘量不修改,但是我們會在此提出來討論,看委員能不能同意。
    柯委員志恩:我的案子是我沒有不同意,是你們沒有來跟我溝通。
    鄭部長麗君:柯志恩委員的提案可能我們有疏漏,沒有約到時間。
    主席:事實上我們很多委員是很好溝通的,只要你們有來溝通,通常都會支持你們建議修正文字。
    鄭部長麗君:有可能柯委員的辦公室後來在聯絡上有疏漏,所以很抱歉。
    柯委員志恩:可是我人在這裡,你早上可以來跟我講啊!
  • 主席
    我從昨天開始就一直在跟你們講主決議的事情。
    270案因為陳學聖委員一直沒有同意文化部的建議修正文字,所以本案照案通過,還是維持一個月。
    處理271案,柯志恩委員的提案。
  • 柯委員志恩
    應該沒問題。
    主席:沒問題,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272案。
    鄭部長麗君:272案柯委員說我們沒有事先溝通,就遵照辦理。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這個意義都一樣,只是你們不希望在裡面有一些什麼……
    主席:好,沒關係,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273案。
  • 鄭部長麗君
    同意。
  • 主席
    273案照案通過。
    處理274案。
    鄭部長麗君:274案,是否建議委員改書面報告,然後改為三個月?
    主席:我們沒有274案,因為你告訴我們是照案通過,沒有人跟我講要改。你們提供給委員的資料和給部長的不一樣哦!
  • 柯委員志恩
    274案並沒有說要修改。
    鄭部長麗君:委員沒有同意,所以我們現在建議是不是可以改為書面和三個月?
    主席:部長,我只是跟你釐清,你給我們的和你手上拿的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看到的274案是照案通過。你們業務單位到底有沒有針對這個提案啊?
    在場人員:就是我們給召委的資料是和委員辦公室有溝通過的,委員辦公室說同意,但是有可能某些案子有聯繫上的問題,所以沒有同意。還有另外一種案子是委員拒絕不同意的,部長可能提一下……
    柯委員志恩:274案是我的案子,對不對?
  • 在場人員
    對。
  • 鄭部長麗君
    委員沒有同意。
    主席:我從昨天就一直提醒業務單位,今天早上也提醒你們,包括進行的方式,這時候你們不要陷部長於不義,這不是部長的問題。你們今天給我的和你們給部長的就不一樣哦!
    我們釐清了,現在就一案一案來處理,剛才我們的議事人員也寫錯了,我們自己要弄清楚。
    處理274案。
    鄭部長麗君:是否建議委員改書面報告,然後改為三個月?因為接下來一個月要休會了。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75案。
    鄭部長麗君:一樣,也是三個月,其餘文字都尊重委員。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76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277案,高金素梅委員的提案,目前她不在現場。
    鄭部長麗君:「彙編」改為「彙整」,因為不能單獨有預算書,所以改為「彙整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預算書……」,然後「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一個月」改「三個月」。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78案。
  • 鄭部長麗君
    蔣委員要求不改。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279案。
    鄭部長麗君:一樣,「一個月」改「三個月」,蔣委員有同意。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0案。
    鄭部長麗君:一樣,改「三個月」。
    主席:蔣委員,改三個月,可以嗎?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1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282案。
    鄭部長麗君:一樣,是否改「三個月」?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3。
    鄭部長麗君:蔣委員同意改「三個月」,其餘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4案。
  • 鄭部長麗君
    蔣委員同意改「三個月」。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5案。
  • 鄭部長麗君
    蔣委員是否同意改「三個月」?因為一、二月碰到休會。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7案。
  • 鄭部長麗君
    「文化部應逐年降低獎補助費比例」是否可以改為「評估資源配置」?
    蘇委員巧慧:可以,我同意,這有溝通過。
  • 鄭部長麗君
    還有改提書面報告。
  • 蘇委員巧慧
    可以。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8案。
  • 鄭部長麗君
    也是請改書面報告。
  • 蘇委員巧慧
    可以。
    鄭部長麗君:改為六個月,蘇委員也同意。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89案。
  • 鄭部長麗君
    建議改書面報告。
    蘇委員巧慧:可以,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290案。
  • 鄭部長麗君
    是否改六個月和書面報告?
  • 蘇委員巧慧
    好。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91案。
  • 鄭部長麗君
    蘇委員是否同意改書面報告?
    蘇委員巧慧:可以,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292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293案。
    蘇委員巧慧:其實就是293和296案,請部長先說明一下。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提案精神我們都認同,遵照辦理。
  • 蘇委員巧慧
    照原來的文字嗎?
    鄭部長麗君:對,在可執行的範圍內,我們儘量不修改委員的意旨。
    主席:部長當過立委,知道立委的主決議不容許行政單位片面式的修改。
    鄭部長麗君:所以,柯委員的提案可能就是因為我有一個儘量不要改太多的原則給同仁,所以就沒有送。
    柯委員志恩:可是我兩天都在這裡,不要告訴我說我不同意或沒看到,我人就在這裡。
  • 鄭部長麗君
    抱歉!抱歉!
    主席:好,處理294案。
    鄭部長麗君:294案有一點修改,因為電影法已經有第十三條了,現行條文就是「電影片映演業」,而不是影視局應建置,所以就是「電影片映演業應建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惟未能提供業界參考資訊,文化部……」,然後是「建置具公信力之電影票房機制」,是不是可以這樣修改?
  • 蘇委員巧慧
    是按照現行的法條嗎?
    鄭部長麗君:對,現行法是課以映演業建置系統的責任,我口頭報告過說這幾天就上路了。
    蘇委員巧慧:有,這兩天有聽部長報告。
    鄭部長麗君:透明化這兩天就上路了,方案已經完成了。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295案。
  • 鄭部長麗君
    也是改為書面報告。
    蘇委員巧慧:好,可以。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296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297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298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299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00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01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302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03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04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05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和三個月。
  • 蘇委員巧慧
    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06案。
  • 鄭部長麗君
    建請改三個月。
  • 蘇委員巧慧
    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07案。
  • 鄭部長麗君
    請改書面報告。
  • 蘇委員巧慧
    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08案。
  • 鄭部長麗君
    是不是能改六個月?
    蘇委員巧慧:這也同意,我幫文化部說一下,這部分他們有來溝通,所以我這邊是OK的。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09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10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11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12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13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14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15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書面報告和三個月。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16案。
  • 鄭部長麗君
    也是改書面報告和三個月。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17案。
    鄭部長麗君:有文字修正,最後三行能不能改成「協助國內外拍片需求,與花東地區在地資源進行連結,以發揮在地優勢」?
  • 蔣委員乃辛
    你有沒有跟他溝通過?
    鄭部長麗君:據我瞭解,花蓮已經有一個民間投資案在進行,政府可以協助他們資源連結,和我們的配套一起連結。因為原提案是希望我們促進地方政府設立影視基地,這和原來在進行的方向比較不一樣,我們可能沒有辦法去請花蓮縣政府去設影視基地,否則,反而會造成競合,所以就是我們可以改成「協助國內外拍片需求,與花東地區在地資源進行連結,以發揮在地優勢」,就是軟體營運的部分靠政府來協助。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18案。
  • 鄭部長麗君
    建議改書面報告和三個月。
    主席:好,你們有沒有跟黃國書委員溝通?
  • 在場人員
    有。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19案。
  • 鄭部長麗君
    黃委員同意將「公告」二字刪除。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317案,請與陳學聖委員溝通一下。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20案。
  • 鄭部長麗君
    黃委員也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21案。
  • 鄭部長麗君
    黃委員同意改為六個月。
    柯委員志恩:317案,請誰跟鄭天財委員溝通一下。
  • 鄭部長麗君
    我請影視司司長去。
    主席:好,317案,請文化部相關單位去跟鄭天財委員和陳學聖委員溝通一下。
    那321案就修正通過。
    處理322案。
  • 鄭部長麗君
    黃委員同意改為六個月。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23案。
    鄭部長麗君:黃委員剛剛同意我們的修正文字,就是把倒數第三行改為「將部轄之國台交協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推廣業務及相關地方行銷事宜,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24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25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26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27案。
    鄭部長麗君:有文字修正,張廖委員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28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29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30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31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32案。
  • 鄭部長麗君
    改三個月和書面報告。
    主席:高潞委員,可以嗎?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33案。
    鄭部長麗君:改三個月和書面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34案。
    鄭部長麗君:有修正文字給高潞委員,不知道委員同不同意?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35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就照案通過。
    處理336案。
    鄭部長麗君:有修正文字就是「協助桃園推動動漫產業及相關活動」,吳委員沒有同意,但是看是否提請委員會討論?
    主席:連署的有柯志恩委員、陳學聖委員、蔣乃辛委員,都在現場,因為提案人不在現場,看蔣委員要不要幫他說明?因為主軸還是要桃園市政府提出來,文化部是協助。
  • 蔣委員乃辛
    他不同意嗎?
    鄭部長麗君:不是不同意,他沒有表達同意,我們還沒有爭取到他的同意。
    在場人員:有,有去徵詢。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37案。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有向吳思瑤委員提出修正意見。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38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39案。
  • 鄭部長麗君
    改六個月和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40案。
  • 鄭部長麗君
    改三個月和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341案。
    鄭部長麗君:341案可否修改為「文化部依105年10月26日與各出版公協會研商決議,針對公共出借權訂定公閱版、圖書售價等議題做可行性深入評估,並於完成後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342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43案。
  • 鄭部長麗君
    提書面報告。
    主席: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44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45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 主席
    吳委員OK啦!修正通過。
    處理346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47案。
    鄭部長麗君:建議將倒數第3行「跨部會合作,盤點……報告。」刪掉,改為「跨部會合作,讓設計導入常民,於三個月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修正通過。
    270案之「一個月」改為「三個月」,修正通過。
    處理348案。
    鄭部長麗君:委員同意改為四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四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49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350案提案委員同意撤案。
    處理351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52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53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54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55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56案。
    鄭部長麗君:可否將「行政責任」四個字刪除,將兩個月改為三個月?
    主席:好,那就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357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358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蘇委員巧慧:本席插隊一下,本席同意293案、296案改書面報告。
  • 主席
    293案、296案修正通過。
    處理359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60案。
  • 鄭部長麗君
    建議末句修正為「2017年12月31日前提送書面報告」。
    主席:好,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361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62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63案。
    鄭部長麗君:改為三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64案。
  • 鄭部長麗君
    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改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365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 主席
    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文資局歲入部分,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366案至368案,高潞委員和蘇委員巧慧所提367案、368案做通案處理。現在處理吳委員志揚所提366案。
  • 蔣委員乃辛
    就比照文化部的方式處理。
    主席:蔣委員建議照文化部昨天所做的決議處理─凍3,000萬元,減列100萬元,問題是它們的預算總共才2,000多萬元,預算沒有這樣處理的,那只是個原則……
    施局長國隆:事實上,我們的預算很少……
    主席:可否請蔣委員同意,不要減列,也不要凍結,就照昨天我們審文化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部分,針對委員的意見,提出完整的書面檢討報告。
    施局長國隆:是,謝謝。
    主席:第1目一般行政部分預算照列,請文化部在做臨時人員派遣人力通案檢討時,將文資局人力檢討部分一併納入報告中。
    繼續處理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部分,369案再371案稍後再回頭處理。現在處理01項下372案至375案。
    蔣委員乃辛:我這個案子,最重要的就是,很多被認定為古蹟、文化景觀保存、歷史建物的地方,都沒有做維護的工作,就讓它風吹雨打,讓它損壞,文資局如何去督導地方文化局,並對弱勢文資保存給予協助?因為我到外面去看,還是有很多地方沒有做。本席那天質詢的時候,還把照片放出來給你看,說這已經列入歷史建物,結果還是變成這樣,而且在我的選區中就有好幾個。本席那天提的煥明新村,質詢完到現在,也沒有任何動靜,只有個別的文史工作人員跑去看一看,代表他個人的研究之外,臺北市沒有處理,文資局也沒有處理,但那些壞了真的很可惜,那些要怎麼處理?所以我提出凍結5,000萬元。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請局長再向委員說明一下?他們現在有新的作法,都要持續上路,所以需要一些時間,才能看到成效。
    施局長國隆:現在各縣市政府,包括文資局的人力都不足,文資局一直在做行政指導,除了編一些書,也編一些獎勵來輔導,但是就像委員所講的,這部分效果不彰,所以現在補助每一個縣市政府找一個專區服務中心,也就是找一個學校來協助他們做管理維護,然後由我們補助他們。目前文資局在中央,有找到5個分區,我們覺得應該落實在每個縣市政府,所以希望給予協助,補助他們經費成立一個小分區,然後由這個小分區來督導他們。
  • 蔣委員乃辛
    經費就在這個裡面嗎?
  • 施局長國隆
    是啊!
    蔣委員乃辛:就是因為古蹟或歷史建物所有人,根本沒有善盡保管責任。
    施局長國隆:依照文資法,應該要他們處理。
    蔣委員乃辛:文資局要怎麼處理?文資法也是你們在執行,不講別的,除了台大、師大及國防部之外,還有好多,像我剛剛講的煥明新村,就是交給台科大,可是都沒有整理,讓它風吹雨打,統統壞掉。
    施局長國隆:我們現在有一個平台,也會請各部會編列預算,所以這次文資法第八條有修法,在國定古蹟的部分,文化部可以補助到44%;在非國定古蹟的部分,可以補助到30%,以鼓勵各縣市編列預算,同時在行政院開過會,政委也指示,將由各部會優先編列管理維護及修護。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想節省時間,就凍結四分之一,專案報告。
  • 主席
    好。
  • 施局長國隆
    書面報告啦!
    蔣委員乃辛:不要,書面報告送完,就沒有動作了,要專案報告,因為從上次質詢到現在,我講的那幾個案子,都放在那邊,一個都沒有做。
    鄭部長麗君:我非常感謝各位委員在我還是立委的時候,就大力通過新版文資法,其實大家對文資法的了解,真的不夠,所以我們朝兩方面去做。首先,次長跟局長這邊,有提出文資防災守護方案,希望鼓勵地方政府,在既有的文化局之下,成立專業的文資服務中心,然後加強平時管理;同時,引入建構防災整備體系、科技防災工具,並串連警消、警政等單位。換句話說,先建構守護方案,再藉由建構守護方案的過程來強化,因為依照現行文資法規定,所有機關要負起管理責任,並編列預算,但過去大家都不編,所以局裡會提供相對補助,他們出一部分經費,我們也補助一部分,就是由大家一起管理,但主要責任會依文資法規定,要求各所有機關負起責任。
    另外,我們也會跟行政院協調,未來請行政院從政策面指導,要求各所有機關必須負起文資管理的責任,所以已經逐步在強化公有文資的相關管理,相信一段時間之後,就會看到成果,所以在此向委員請命,不要凍結那麼多,因為他們預算成長相當高,人力卻沒有成長,文資又需要搶時間去做,請委員多給文資局鼓勵。謝謝。
    蔣委員乃辛:好,不用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才凍結2,000萬元而已,你們急什麼?
    主席:其實,蔣委員凍結的不多。
    蔣委員乃辛:我原本凍結5,000萬元,現在只剩下2,000萬元,你們還緊張什麼?
    主席:蔣委員的提案凍結五分之一,然後提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如果覺得太少,我就凍結5,000萬元。
    鄭部長麗君:因為,怕他們不編列預算,我們是要相對補助。
  • 蔣委員乃辛
    凍結1,500萬元。
    主席:那就凍結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進行02─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有376、377、378等3案,預算數8億5,320萬元,蔣委員和本席都有提案,不過我凍結很少,8億多只凍結4,000萬元,請文化部先說明一下。
    施局長國隆:有關匠師的部分,就像剛剛何委員所講的,目前具有傳統匠師資格者有662位,就是上次何委員所提的那部分,但實際上,有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文化部認定的重要保存者,也就是人間國寶有12位;第二款的部分,也就是屬於臺閩地區,當時內政部所屬的有305位;由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指定的有將近345位,這些在提供給委員資料的第2頁。另外,有關傳統匠師的部分,目前也有做人才培育訓練。
  • 主席
    這個很重要。
    施局長國隆:在保存技術者的部分,我們已經在做分級;在核定保存匠師方面,也都有按照這個計畫做,所以目前已經有很好的處理機制。
    主席:之前,有很多其他委員,也發現幾個案例,都是把古蹟修復得不成原形,甚至跟原貌差異滿大的,當初在招標過程中,主持修復工程的都是你們所謂專家,或是具有專業資格的人,但還是修得亂七八糟,可否請文化部好好檢討一下?
  • 施局長國隆
    好。
    蔣委員乃辛: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你們是怎麼做的?譬如遴選補助大專院校,辦理人才培育計畫,你們是怎麼做的?
    施局長國隆:我把一些成果給各位委員看,目前有組一個文資學院,是以虛擬的方式,從前兩年就開始了,並且跟各個學校合作,由學校開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課程,也就是由他們提出來,我們再協助他們開課程,對於選修的學生,我們會補助其學分費,現在已經進行兩年,成果非常好,有將近二十幾所學校配合,目前好像有八千多位……
  • 主席
    你們有把資料給蔣委員嗎?
    蔣委員乃辛:現在有很多文化資產古蹟修復工作,請問在修復期間,有學生在旁邊看嗎?
    施局長國隆:部分是有,但大部分沒有。
    蔣委員乃辛:本席以前有建議過,譬如你們可以跟學校合作,讓修文資方面的學生,可以到整修補建的現場看,甚至可以算學分,而且在修復過程,學生也可以攝影,把整個錄下來,這就是一個很好的課程,即使沒有到現場見習的學生,只要觀看影片,也可以做某種程度的了解。我覺得應該多培養這方面的人才,才能夠落地生根,否則幾個大師級人才一個一個沒有的時候,你們連修補的人都沒有了。
    施局長國隆:現在有兩個方向,一個是剛剛委員所講的部分,但我們並沒有全部實施,只有對比較大的國定古蹟,包括日式宿舍、嚴家淦故居,都有要求營造廠在修復屋頂時,如果有從日本找人來協助,我們會叫他們開班,像鐵道部辦修復的時候,也有叫他們開班,並把學生跟匠師一起找來觀摩、見習,此其一;第二、在文資學院也有一個產學合作的部分,但這個剛發展出來,現在還沒有成形;至於剛剛所談傳統匠師的部分,我們也有在做,這是雲科大在幫忙我們做,並且擬定一個機制,也會更廣面的要求學生參加,所以可以照委員的意見去做。
    蔣委員乃辛:其實那麼多案子,基本上就是:第一、你真的要把文資好好保存;第二、如何培育人才,才能傳承下去,這是最重要的,但是這幾天,本席都沒有看到這部分,包括我以前建議的,也是很多文資系的老師向我提出的建議,就是政府在修復古蹟的時候,可以跟學校配合,他們可以把學生帶到現場去觀摩、見習,甚至有些學攝影的學生,可以在古蹟修復時,把它變成微電影。
  • 主席
    要跟教育部合作。
    蔣委員乃辛:就算學生沒有到現場去,也可以從電影上看到,古蹟是怎麼修復的,這可以成為一個教材。
    主席:對,這樣很好。
    蔣委員乃辛:可是文化部都沒有做,這次光是02這一項,就有八億多的預算,要看看怎麼去結合,好不好?
  • 施局長國隆
    是。
    蔣委員乃辛:你們準備怎麼結合?請給我書面資料,然後凍結十分之一。
    施局長國隆:委員,我可以給你書面,但不要凍結啦!
    主席:凍結少一點,我的提案是凍結4,000萬元。
    施局長國隆:書面資料可以給委員,這個沒有問題,包括未來的具體措施,也可以提供給委員,因為這些文資預算,大部分都落實在地方政府,所以能否不要凍結?我們會非常努力執行預算。
  • 主席
    凍結少一點啦!
    蔣委員乃辛:預算是8億5,000萬元,我就凍結5,000萬元。
    鄭部長麗君:我們剛才提到,如果各地設立文資專業服務中心,我們很多人才都有……
    蔣委員乃辛:好,凍結3,000萬元。
    主席:第376~378案,凍結3,0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但書面報告要納入本席剛剛的提問,還有蔣委員所關心的和教育功能結合,跟教育部建立跨部會平台。
    現在處理高潞.以用委員所提03─古物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是有關考古遺址現地保存計畫,對於遺址的部分,大家也非常清楚,考古學者都認為,現地保存是他們最優先考量的,可是我們看到工程在進行時,如果遇到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七條,有關遺址的情況時,我們選擇的維護措施,往往是進行搶救挖掘,導致有非常多考古遺址沒有辦法好好被保存,希望文資局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之一遺址的部分,以法定方式優先考量,就是以現地保存為優先,這樣可以嗎?
    施局長國隆:可以,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做。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那我就少凍結一點。
    主席:既然他說OK,就不要凍結了,好不好?
  • 施局長國隆
    我們也是認為有這個問題。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你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施局長國隆:在子法修法完成之後,就會提出來。
    主席:你把修法跟配套統統寫一個書面報告,提供給高潞委員及本委員會,好不好?
  • 施局長國隆
    是。
    主席:這樣不要凍了,好不好?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好。
    主席:第379案的預算照列,謝謝高潞委員的支持,請把完整的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及高潞委員。
    進行蔣委員乃辛所提04─文化資產跨域發展計畫。這部分謝謝蔣委員的支持,第380案的預算照列。
    進行05─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台中文創園區部分,提案有381、382、383三案。
  • 鄭部長麗君
    文創司有審過了。
    施局長國隆:這是文創司的,我們是附在文創園區裡面的。
    主席:對,05的預算,就支持照列。
    進行06─文化資產保存調查與智慧場域計畫部分,蔣委員乃辛有提案第384案。
    施局長國隆:這是科技計畫已經核定的,因為文資局特別認真,所以跟科技部要了兩筆經費來做,我們是配合部長的政策,推動文化科技,所以特別去跟他們要的。
  • 主席
    第384案是智慧場域。
  • 蔣委員乃辛
    這是連續計畫、還是年度計畫?
    施局長國隆:在科技部是連續型計畫,但我這個是一年的。
  • 主席
    是其中一個子計畫。
  • 施局長國隆
    我跟科技部要到錢。
    主席:好,蔣委員支持,這筆預算550萬元,就照列。
    進行07─國家鐵道博物館部分,提案是從第385~388案,有蘇委員巧慧、張廖委員萬堅、吳委員思瑤、蔣委員乃辛等提案。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這是業務費的土地租金,文資局已經向我說明過,還滿完整的,所以對於租金部分,就沒有太大的疑問,本席可以支持。不過,在你們說明之後,我反而有另外一個問題,現在要設立鐵道博物館,但是有沒有籌備處?籌備處的期程和細目是什麼?針對這部分,未來可否有一個書面說明,好不好?
  • 施局長國隆
    好。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看了說明之後,也可以支持,因為當時是10年度65億元的預算,前幾天行政院已經核定了,這個滿重要的,我的意見跟蘇委員巧慧一樣,希望有一個統籌單位,因為那個預算是長達10年的計畫,總共有六十幾億,又要跟交通部及行政院協調,所以我們都很關心,這是一個很值得期待的計畫。謝謝。
    鄭部長麗君:有關臺北機廠案,是要規劃國家鐵道博物館,行政院已經核定了,是不是懇請委員能夠支持我們預算的編列?
  • 蔣委員乃辛
    將來門票是250元一張嗎?
  • 鄭部長麗君
    這只是初估。
    蔣委員乃辛:你們財務計畫上是這樣寫,雖然我沒有全部看,只翻了一下,但是故宮門票都沒有250元,你們這裡卻要250元,請問你們自償率多少?又是30%,然後全票250元、半票150元,是不是?我看你的報告是寫全票250元、半票150元,是不是?這樣10年以後也不可能達成啊!鐵道博物館一張全票250元,誰會去看?故宮都不到250元,這邊要250元,比故宮還要貴!
    施局長國隆:因為我們現在編的10年計畫是65億元,國發會要求我們自償率要達到30%,所以我們初步是以門票250元來做財務規劃。因為園區有十幾公頃,而且現在台北機廠是亞洲最完整的鐵道博物館,我們都去看過,日本人、外國人來看也都覺得非常棒,所以如果我們能在10年內把這個計畫完成,250元的票價我覺得沒有問題啦!我們現在是希望臺鐵局儘快把那個園區交給我們,因為現在預算還沒過,計畫也才剛過,尚未核定,今天預算通過之後,我們就會和臺鐵局簽合約,請他們移交給我們,我們會先做管理,全區準備、分區整修、分區開放,希望能在3年內做出具體成果。目前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去做。
    蔣委員乃辛:依照博物館法,博物館具有典藏、展示、教育的功能,一張門票250元要怎麼達到教育的功能?根本就沒有人去嘛!
    另外,你說自償率30%達不到,這是事實,這絕對不可能做得到的,那你將來要怎麼辦?因為將來你是要用營運收入來填補,你現在說你做不到,將來怎麼營運呢?這會不會影響到營運的方向和績效?
    再者,有關土地的問題,一開始是免費嘛!
  • 施局長國隆
    對。
    蔣委員乃辛:可是後段呢?要怎麼處理?什麼叫做合作推動?這一做下去就是幾十億元,方向上我支持,我也贊成成立鐵道博物館,可是在支持之餘,我們也要想想看未來要怎麼營運。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委員們都非常關心台北機廠案,因為大家都一起去考察過。我們是在行政院政務委員的主持下,多次與交通部協調,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前3年文化部編列租金預算給臺鐵,啟動修復和規劃作業;之後就進入共同合作推動。所以原則上,沒有土地取得的問題,因為是兩個部會共同合作推動。行政院也同意我們兩個部會協調的結果,因為他的核定函就是同意照辦,我們對於兩個部會的合作有信心。
    其次,我要和委員分析為何交通部和文化部能夠達成共識。其實全世界的鐵路交通事業單位都了解,鐵道文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資產,也是一個文化財。很多國家的鐵道博物館經營得非常成功,創造很多話題,因為它所展示的不只是技術史,還包括所有的記憶、鐵道文學、鐵道故事,甚至還能結合觀光與文化藝術的發展,所以它經營得非常成功,包括歐洲也是。以臺灣鐵道文化的豐富性,交通部和我們對於鐵道博物館的規劃是有信心的。其實交通部能夠一起合作推動對臺灣鐵路管理局是好事,因為它等於是企業的升級轉型,所以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正面的事情。
    其次,門票的價格是初估啦!自償率的部分,我們也向委員報告過,其實國發會有給文化部一個彈性,但是我們也會思考如何讓它可以永續經營,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一定會善盡職責。
    主席:好,請各位委員支持這筆預算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說實在的,針對社教單位自償率30%一事,我覺得文化部和教育部一定要向行政院反映,絕對不能做表面工作,提出30%的自償率,然後就把這個爛攤子丟到後面去,等到真正營運的時候,根本達不到30%,對不對?你想想看,一張門票250元,誰會去?沒有人去嘛!我跟你講,剛開始100元都會被嫌多,怎麼可能訂250元?
    主席:對,這個要檢討、要調整。
    蔣委員乃辛:所以要務實一點,尤其是這麼大的一個合作計畫,六十幾億元,如果自償率無法達到30%的話就應該要下調,你在核定的時候就要考量財務收入,不能先把這個計畫推出來,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處理,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就像臺南美術館,自償率30%也根本是做不到的事!除非你要營業,做商場、經營旅館,這樣才有可能啊!所以當時國發會針對空總開發案召開公聽會的時候,才會撥出那麼大一部分來做商場、旅館,可是當地居民全部都反對啊!這哪裡是創新基地?根本就是做商業行為!所以我才會說在規劃定案之前一定要和居民溝通,因為居民已經有了刻板印象,你一定要改變他們的想法,讓他們了解不是那種狀況,民眾才會接受,否則他們一定會抗爭的。
    主席:好,謝謝蔣委員,你們要記得蔣委員的提點。
    蔣委員乃辛:主席,這個部分我們做一個主決議。
    主席:好,有關自償率30%部分,社教單位的自償率不可以訂得這麼僵化,麻煩寫一個主決議,等一下來處理。
    請各位委員支持這筆預算,7億8,070萬元,預算照列。
    接下來處理第389案、第390案、第391案,這是有關文資局的主決議。第389案的提案委員是陳學聖委員。
    在陳委員發言之前,我宣告一下,第360案至第371案總的預算處理比照細項預算的處理方式。請陳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要特別建議部長,現在有一些私有建築物、歷史建物是願意配合我們進行修復的,這些建物有時候會涉及到各房之間的意見,要達成共識很不容易。像桃園有一個光點叫源古本舖,中央給他4,000萬元的補助,但是按照規定,他自己要負擔10%,也就是400萬元。他已經沒有做什麼營業行為了,卻還要再負擔400萬元,這對他來講是一種變相的懲處,所以我建議文資局和部長,如果他接受我們的修復計畫而無法負擔自付款的話,只要他願意提供一些公眾服務或搭配其他條件,我們能不能也予以支應?不然你補助他越多,會造成他越大的困難。這有一點像「一把青」的情況,曹瑞原獲得6,000萬元的補助款,他還要再自籌6,000萬元;如果他籌不到6,000萬元,這6,000萬元的補助款就都沒有了。關於這一點,部長能不能去努力看看?
    鄭部長麗君:這好像是行政院的規定,不過我們也很願意去研議和爭取。
    陳委員學聖:我有向局長建議過,你去訂一些相關的……
    鄭部長麗君:其實行政院不是針對文資,而是對於地方財政補助有一個統一的規定。
    陳委員學聖:對,但是我覺得文資這一塊要拉出來,因為它變成歷史建物或古蹟以後,用途已經受到限制了,如果他願意配合做一些公眾……
    鄭部長麗君:我了解,所以就文資的部分,我們會提出來向行政院爭取、研議,好不好?
    陳委員學聖: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但是要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因為1個月之後就休會了,謝謝。
    主席:好,第389案照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390案,這是張廖委員的提案。
    張廖委員萬堅:本案倒數第5行「且本案……未盡合理」那一段刪除,你們就比例部分向我們說明一下就好了,主要是不要……
  • 主席
    提書面報告啦!
    張廖委員萬堅:對,書面就可以了。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張廖委員。
  • 主席
    本案照張廖委員所提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391案,這是蘇巧慧委員的提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91案照案通過。
    昨天審查預算時還有2項主決議待處理,現在我們來處理。
    先處理第1案。
    1、主決議
    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已奉行政院105年8月9日院臺科字第105002942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20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6年至109年,為健全我國公共電視之發展,行政院應於本案執行期間,在不排擠文化部預算之前提下,依核定總數額實核予文化部,以利公共電視依計畫製播優質多元之電視節目。
  •          提案及連署人
    蔣乃辛  何欣純  鍾佳濱  吳思瑤
                    陳學聖  吳志揚  李麗芬  蘇巧慧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李麗芬  蘇巧慧  黃國書  張廖萬堅
                    柯志恩
  • 主席
    這是依據昨天大家的共識所提出來的主決議。
  • 鄭部長麗君
    我們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項主決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2項主決議。
    2、主決議
    央廣具有13種語言之節目製播優勢,應善用該優勢提供該台包括東南亞語言在內的優質節目於國內廣播,服務包括新住民、外籍人士的聽眾。爰於設置條例賦予法源前,請文化部協助協調與國內公營電台合作播出。
  •          提案及連署人
    蔣乃辛  陳學聖  何欣純  鍾佳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吳思瑤  李麗芬  蘇巧慧  吳志揚
                    黃國書  張廖萬堅 柯志恩
  • 鄭部長麗君
    我們遵照辦理。
  • 主席
    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影視局的預算。歲入部分共有2案,都是許委員智傑的提案,許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的歲出。第1目「一般行政」有2案,是黃國書委員和蘇巧慧委員的提案。第395案的三節慰問金是通案,這部分通案處理。第394案黃國書委員不在場,請連署委員支持,預算照列。
    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
    第396案是總的預算,等一下再來處理。第397案至第405案都是「01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的提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筆預算很多人都有提案,主要的原因是我們看到國片的市占率越來越低,以去年為最,這真的有檢討的必要。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在檢討,全力檢討中。
    主席:部長有回應,正全力檢討中。
    鄭部長麗君:我們從5月20日到現在,每一天都在思考,很多政策即將要上路了,不過我想產製量的提升需要一些時間,請支持影視局的預算。
    主席:有啊!影視音的部分我有排過,有需要他們檢討之後再排一次專案報告?是否請各位委員支持?
    蘇委員巧慧:我支持,因為剛才部長說,票房的部分12月底就要出來了嘛!已經有……
    鄭部長麗君:就這幾天,現在已經12月中了。
  • 蘇委員巧慧
    對啊!所以我表示支持。
    鄭部長麗君:12月中票房系統透明化就會上路;資訊準確性的改善方案是月底會提出來,這都有如期在做。擴大影視投資明年初就會上路;當然,輔導金也有增編預算。至於協助電視電影拓展通路的部分,我們也在同步努力中,希望能爭取國片實體院線,但是這些都需要一些時間,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我們凍結十分之一,請部長針對之前宣示要檢討、重建制度等等進行專案報告,好不好?凍結十分之一,進行專案報告。
  • 柯委員志恩
    多少的十分之一?
    主席:5億0,012萬7,000元,輔導金啊!就是他要針對補助的機制進行檢討和改變,並向本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柯委員志恩:從第396案看下來,我覺得應該是凍結五分之一,而非十分之一。
    蘇委員巧慧:柯委員,這部分我要幫電影從業人員講話,已經很少了,不要再凍結了。
    柯委員志恩:好啦!凍結十分之一。你看各黨派每個委員都提案凍結,大家看一下,黃國書委員多棒!他還提案減列2,000萬元,我一定要特別把他提出來。
  • 蘇委員巧慧
    所以我叫他不要來啊!他今天不敢來啊!
    柯委員志恩:你看多好!各位,許智傑委員提案凍結2億元耶!
    蘇委員巧慧:不行!這個我一定要支持,全力支持!
    柯委員志恩:不是,許智傑委員就提案凍結1億元耶!你看這共識性多高!
    張廖委員萬堅:剛才許智傑委員和黃國書委員跟我講,他們支持預算。
    柯委員志恩:沒有,我們的召委也凍結5,000萬元耶!
    主席:對,就是凍結十分之一啊!
  • 蔣委員乃辛
    那就照黃國書委員的提案。
    柯委員志恩:對,我們加入他。他是這裡面最負責、認真的人,一定要讓他的提案實踐一下。
    蔣委員乃辛:如果你要我特別幫他講話,我會答應加入連署。
    主席:柯委員,你要支持我凍結5,000萬元,我也同意啊!
    柯委員志恩:真的!你看,你們其他三位委員都覺得有必要做這樣的處理啊!
    張廖委員萬堅:對於部長在電影部分的回應,我很滿意。
    主席:好啦!凍結十分之一,大概就5,000萬元,請文化部來做專案報告。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做專案報告之前,拜託先去和行政院溝通一下,確定他答應給你的錢會不會如數支付。例如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匡列了25億5,000萬元,到時候他會不會如期給你?因為第一期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並未完全執行,甚至只編了一半就結束了,你要先確定這一期旗艦計畫的預算,他會不會如數給你,如果如數給你,你要怎麼做?如果不給你的話,你又會怎麼做?請於專案報告時一併說明。
    主席,有關電影中心的補助,我們之前的決議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那已經在法制化了,所以我們要全力讓它可以去發揮……
    主席:我記得那個部分沒有處理,就照列。
  • 蔣委員乃辛
    都照列了嗎?
  • 主席
    都照列了。
    蘇委員巧慧:第408案和剛才提到的全球佈局行動方案有關,早上有說文化部要針對全球布局行動方案提出報告,那影視音產業的檢討報告能否一併納入?我認為影視音的部分也要納入到全球布局方案的檢討報告中,這樣就可以了。
    鄭部長麗君:因為影視音沒有涵蓋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中,我們會在國際通路的部分另外加一個報告。
    主席:針對第406案、第407案和第408案,大家支持預算照列嗎?因為黃國書委員和吳志揚委員不在場;至於蘇巧慧委員的提案,剛才部長也同意全球布局行動方案要納入影視音的部分,所以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409案「03」的部分,許智傑委員不在場。
  • 鄭部長麗君
    「03」主要是對電影基金會……
  • 主席
    有和許智傑委員溝通了嗎?
    徐局長宜君:有說明過了,就是到中國大陸……
  • 鄭部長麗君
    就是兩岸相關電影基金會之間的交流。
  • 主席
    有溝通就好。第409案252萬元照列。
    現在處理「04電影片分級審議及電影事業管理」,許智傑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
    第411案「05國產紀錄片國際交流」是蔣乃辛委員的提案。
  • 蔣委員乃辛
    電影中心有要法制化嗎?
    主席:有法制化,已經開始了。
  • 蔣委員乃辛
    現在的定位到底是什麼?
    主席:行政法人,已經在處理了,所以蔣委員也支持,同意文化部……
  • 蔣委員乃辛
    我從組改之前就講到現在了。
    主席:電影中心已經在法制化了,要朝設置行政法人來努力。第411案1,500萬元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412案和第413案黃國書委員和蔣乃辛委員的提案,「06推動電影產業應用數位特效加值內容」,這是新的計畫。
    徐局長宜君:這是106年的新計畫,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透過數位特效加值,讓我們電影的內容更豐富多元;另一個部分是協助國內的特效業者能夠做國際接單。所以我們會分為這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補助特效業者去做國際接單,另一部分是提升電影的豐富度。
    主席:陳委員學聖說他好久沒講話了,但是你也不要講太久哦!
    陳委員學聖:沒有,我是要給他鼓勵啦!局長,你知道嗎?有一個好萊塢特效公司「數字王國」,它在臺灣已經有後製的廠,一個在內湖、一個在桃園,你知道嗎?
  • 徐局長宜君
    知道。
    陳委員學聖:你有沒有辦法利用這個管道進入好萊塢的特效圈?你不要自己悶著頭做,好不好?我要特別提醒你,他們已經發現臺灣的產業有這個能力;換言之,好萊塢和我們之間已經有連結了,你不要只靠自己摸索,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陳委員講得非常、非常準確,其實臺灣的視效、特效人才是有優勢的,李安導演也非常稱讚我們的視效,所以他覺得臺灣可以發展影視服務的生態系,不只是基地,包含整個後製、視效……
    陳委員學聖:對,他們已經在內湖和桃園做後製,很低調在做,我希望局長能夠掌握產業動態,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有,我們司、局都有相關的聯繫。
    陳委員學聖:好,我會支持預算。
    主席:陳委員,我一直看著你,希望你支持。特效人才的培訓和產業鏈的建立,在臺灣已經有基礎了。
    陳委員學聖:不是,我們現在給工作人員的薪資太低了,留不住人,很多人在這邊訓練完就去上海工作,現實的環境就是如此。
  • 主席
    這是文化部要加油的地方!
    陳委員學聖:有一點要拜託部長,你能不能把臺灣這幾家特效公司組成一個小聯盟,一起到海外去接單,不要讓他們個別去做這件事情。
  • 鄭部長麗君
    這筆預算就是要做這件事情。
    柯委員志恩:我承接剛才那個部分,其實有一些民間的影視業者和我們提過,我們臺灣的特效做得非常好,很多都可以外銷,也因為如此,目前有非常多的場景可以用特效來取代,那我們的影視基地還有沒有成立的必要?因為很多電影人都特別提到,現在特效做得非常好,很多東西都可以用後製的方式完成,你要什麼場景幾乎都可以做得到。既然特效已經可以達到這樣的層次,我們臺灣還要花那麼多錢去蓋影城等等,這和電影產業的接軌是有落差的;我只是要提醒你,或許你要特別強化這一塊,不要再圈地、蓋硬體,這已經落伍了。特效已經可以做得很好,大家都看過婚紗,人根本不用到那個地方,後面就馬上可以呈現出你要的東西。當影劇特效已經發展到這個層面的時候,我們也要參考業界的說法,這部分的落差不要太大,好不好?
    主席:對,而且人都可以拍得很美,身材也很好。
    柯委員志恩:所以回應到剛才的主題,有沒有必要設立那麼多的影劇中心?我們那時候有條列出來,全臺灣有那麼多影城,是否有此必要?我覺得要跟這個趨勢稍微做一個連結,以上提醒。
    蘇委員巧慧:我對特效的部分當然是非常支持,但是不好意思,我要岔題回到許智傑委員第410案電影分級的部分。預算上我是支持的,只是我在主決議也有提出此事,所以我必須趁這個機會請部長和局長表示你們的態度。
    我們目前的電影分級制度是比較僵化的,它會產生幾個問題:第一個,在商業片部分,評審的費用很低,所以大家不願意出席,認為審議的過程很冗長,大家也無法聚在一起討論。第二個比較麻煩,但是應該很容易改變,你們可以思考一下,就是有關影展片的分級,這兩天已經討論很多了,我們有非常多的影展,可是影展的片子不一定有上映,所以影展片的分級就是由每個影展自己去認定,導致同一部片在不同的影展中需要被多次審定,這就是一種浪費;甚至同一部片在不同的影展中可能會有不同的分級,那當然更是不合理。我覺得這是很容易改變的狀況,我有做成主決議,建請文化部檢討。
    徐局長宜君:由於電影法第十條有明訂,影展片的部分,我們要另外依照規定予以限制,所以這可能不是我們目前可以調整的。因為法律有明訂,這必須要修法,立法院……
  • 蘇委員巧慧
    那文化部的態度是什麼?
    徐局長宜君:基本上,影展的部分,我們目前是依照法令的規定來執行。影展片之所以每次都要送來做分級審議,是涉及到授權給他的版權單位或許只授權在這次影展播出。剛才委員提到分級的部分,我們會告訴委員前一個影展的分級,讓它儘量能夠一致化,我們會把分級提供給委員作參考,這部分可以改善。
    不過剛才委員提到的那個期間,這要回到版權單位授權給他的放映期間,我們可能沒辦法放寬,否則會違反當初授權的條件。
    蘇委員巧慧:沒關係,這個問題我覺得還可以再作更細緻的討論,我是做成主決議,希望文化部可以討論這個問題。局長和部長都是專家,對這個部分可以再細究,今天不用在這裡花時間討論。
    鄭部長麗君:分級制度是電影法課以文化部的責任,所以他就必須要處理分級的事宜。當然,委員是期待審議能夠更有共識或深入討論,這部分沒有問題。其實我們是有討論的,不過我們會再請委員深入討論,有需要複審的,也都會請當事人儘量來說明。
    主席:謝謝。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第414案是整目的部分,先保留。
    柯委員志恩:我們應該要支持第415案黃國書委員提議的減列5,0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要強烈地支持他!你看,他的意見和我完全一樣,而且我是整目減列5,000萬元,他在「01」就減列5,000萬元,這一定要好好地支持他。
    在提案說明裡面有提到,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執行率,這可能要做個說明,審計部認為旗艦計畫的執行率欠佳,只有78.23%,而且賸餘金額還比「一般行政」科目決算數高,為什麼會這樣子?此外,第一期旗艦計畫大幅縮減59.13%,現在又編了這麼多,到底是為什麼?我想這都需要做個處理。對於整個預算的合理性,我需要一個詳細的說明。
  • 主席
    等一下!等一下……
    蔣委員乃辛:主席,為了表示我的善意,第416案我就撤案,轉而支持黃國書委員的提案。
  • 主席
    黃國書委員已經羞愧到不敢出席了。
    蔣委員乃辛:因為他對這方面真的是比我們深入,我很佩服他,所以我覺得應該用他的提案來討論。
    為什麼電視補助案的撤案率會這麼高?這應該要檢討啊!是因為他當時是隨便提案、我們隨便審查,後來他發現實際情況不對,只好撤案?還是怎麼樣?為什麼撤案率會這麼高?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要考量一下。
    雖然電視和電影有雷同之處,可是電視的性質和電影還是不太一樣,而且說實在的,現在電視產業面臨的困境,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我們的自製率一直在下降,沒有人要自製節目,我們現在打開電視,幾乎都是外國片,臺灣自己製播的電視劇很少、很少,那我們要怎麼辦?再者,這個旗艦計畫也不是第一期、不是剛開始執行,到現在已經8年了,為什麼8年了還是這樣子?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我真的覺得應該要好好地檢討一下,而不是編列那麼多錢去補助人家,人家拿到補助費之後又放棄,那沒有任何意義嘛!去年的撤案率是百分之十幾,你想想看,五億多元的百分之十幾就將近1億元了耶!對不對?撤案率這麼高的話,這1億元要擺到哪裡去?最後是要繳庫,還是計入下個年度?我們也不知道。所以針對電視產業的部分,我覺得我們真的應該要好好思考,如何推動國內多多自製電視劇。另外,有關OTT的問題,我們要怎麼辦?
    主席:謝謝蔣委員。柯委員,第396案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總的預算就如同我們剛才的細項處理,好不好?
    柯委員志恩:沒有問題,我剛才只是提出有關電影發展的問題。
  • 主席
    好。再回到電視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剛才提到執行率和撤案的問題,我簡單說明一下,先前可能是電視台自付經費的比例相對高,他做不到而撤案,所以明年的補助要點我們已經做了檢討,請電視台在提案時要說明他的需求和規劃,我們也會請委員全盤考量。今年有溝通,明年我們會注意這個情況,讓整個計畫是可執行的。補助的比例我們會衡平考量,稍微集中資源,讓一些可執行的計畫或提案得到足夠的支持。
  • 主席
    一樣做專案報告啦!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電視產業的部分絕對也需要做專案報告,因為過去臺灣的電視產業在亞洲是號稱第一的,我們都是輸出,輔導韓國、泰國發展電視產業,怎麼現在會變成這樣的慘劇?商業的價值大家都會去考量,我們現在該做的是把這個環境建置好,而不是只有補助,因為我們永遠補助不完啦!還是要把群眾想看的東西帶回來,提高收視嘛!你看看,現在越來越慘,都是政論節目,連一個綜藝節目都看不到,我覺得一定有一些方式可以改善。我同意這完全是商業性的環境,所以我比較希望看到的專案報告是如何建構這整個環境,讓它可以運作。其實我們有很多本土的電視台,像三立就做得很好,可是他現在也在裁員啊!所以這是整體性的問題,我們是不是酌凍一些,請他們來做專案報告,好不好?
    主席:第3目就整體討論,好不好?
    蘇委員巧慧:整體的話,那我就加入討論,不管是書面或專案報告,你們就一起說明啦!我的提案是第419案和第420案,針對第419案,你們有沒有鼓勵電視業界製作多元、不同類型的劇碼?
  • 鄭部長麗君
    有。
    蘇委員巧慧:有,你們第一次的報告已經有說了,那就繼續執行。
    第二個衍生出來的是OTT,我們在補助時,OTT這種新型態的產業是否也能夠獲得發展?這當然也是其中的一環。
    第三個,你們在書面報告中有寫到你們會去開發新興的市場,但是篇幅有限,我們希望你們能提出更多的說明,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
    鄭部長麗君:蘇委員提到的這三點都有在執行了。剛才柯委員提到,最重要的是去整備環境和營造那個生態系,這就是我努力的目標,我們都很願意去做,所以我們會提出報告向委員說明。
  • 張廖委員萬堅
    做專案報告。
  • 鄭部長麗君
    我也覺得只有輔導、補助是不行的;只有補助輔導金是絕對不夠的。
    柯委員志恩:在報告之前,你們有沒有和目前幾家……
  • 鄭部長麗君
    都有和他們討論。
    柯委員志恩:你先和他們討論,有了共識之後再來處理,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都有在做了。
    主席:各位委員支持這筆預算的話,第3目凍結十分之一,做專案報告,就如同剛才「電影事業輔導」一樣。
    現在處理第4目「流行音樂產業輔導」。
    柯委員志恩:我加入黃國書委員的提案,減列5,000萬元就好。
    主席:以同樣的方式來處理好不好?第4目「流行音樂產業輔導」,蔣委員提議凍結十分之一,做專案報告。就如同大家所建議的,請文化部針對影視音與新型態的OTT產業做一個專案報告,這個專案報告必須要納入補助機制的檢討、改變以及未來要發展的方向;我們的政策在於建置更優質、更好的產業環境,培育相關人才等等。
    第4目凍結十分之一,做專案報告。
    現在處理主決議。第437案。
    鄭部長麗君:第437案建議作文字修正,倒數第3行修正為「……可研擬協助業者加強與平台合作……」。
    主席:有和陳學聖委員溝通了,本案就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蘇巧慧委員的第438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438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439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439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440案。
    鄭部長麗君:蘇委員,我們建議倒數第4行「近年來……」刪除,接「爰建請影視局與教育部,研議於大專校院針對編劇企劃相關人才提出跨界培育計畫」。
  • 蘇委員巧慧
    同意。
  • 主席
    第440案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441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441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442案。
  • 鄭部長麗君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442案照案通過。
    還有一個主決議要徵求大家的同意,第317案是鄭天財委員、陳學聖委員、柯志恩委員和蔣乃辛委員的提案,文化部有和鄭天財委員、陳學聖委員溝通,他們也同意作文字修正。倒數第3行「檢討……」後面刪除,修正為「協助國內外拍片需求與花東地區在地民間影視基地進行資源連結,以發揮在地優勢。」第317案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歲入預算。第443案,柯志恩委員提議「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規費收入」及「其他收入」要增列。
  • 柯委員志恩
    你們應該積極一點吧!好啦!修正為50萬元。
    主席:柯委員,我要請求你的同意,因為你是分為「規費收入」和「其他收入」。
  • 柯委員志恩
    就一起啊!
    主席:好,合計增列50萬元。第443案增列50萬元。
  • 鄭部長麗君
    是不是可以50萬元都增列在「其他收入」部分?
    主席:好,「其他收入」部分增列50萬元。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有黃委員國書和吳委員志揚的提案。黃委員不在現場,吳委員的提案,連署人柯委員、蔣委員有沒有意見?等一下,吳委員的提案有關「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部分,主要在檢討派遣人力、臨時人員編制的問題,我們就統一在文化部本部之前討論過的檢討報告中一併檢討,預算就照列。
    處理第2目,第446案到第450案一併討論。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請說明傳藝跟台藝的分別?傳藝中心都在宜蘭,對不對?
  • 吳主任榮順
    對。
    柯委員志恩:現在好像傳藝中心在台北也有一個辦公室,是不是?
  • 鄭部長麗君
    是戲曲部分。
    柯委員志恩:其實當初傳藝中心設在宜蘭,是考量到文化平權,希望後山居民也可以享受到文化的薰陶。現在傳藝中心是交給統一經營嗎?
  • 鄭部長麗君
    全聯。
  • 柯委員志恩
    目前還是跟他們繼續合作?
    鄭部長麗君:才剛簽約。報告委員,這是我上任前招標的,就是今年上半年才招標的。
    柯委員志恩:主任才上任1個月,你就叫他來這裡備詢……
  • 吳主任榮順
    沒有問題啦!
  • 鄭部長麗君
    他很熟啦!吳主任長期都有關注這個部分。
    柯委員志恩:好,扣掉委外不算,台藝中心正式營運之後,傳藝中心會有多少人留在台北?台藝中心又有多少人?
    吳主任榮順:宜蘭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雖然在之前已經做了ROT,但現在我們的人力大部分都還是留在宜蘭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只有劇發組有兩個科目前是在台北的……
  • 柯委員志恩
    所以大部分人都還是在宜蘭?
    吳主任榮順:都在宜蘭,包括主計、人事等,都還在宜蘭,這個是沒有問題的,至於ROT出去以後,現在我們也正在跟全聯討論原來的行政大樓希望有一層可以回到我們中心來,這目前都還在協商中。
    柯委員志恩:可不可以提供你們這兩部分的人力配置資料給我?我還是需要這樣的資料,我要強調的是,你們好像又把一些重點轉回台北,讓當初設計的初衷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所以針對這部分,我需要你們的人力配置資料。
  • 吳主任榮順
    沒有問題。
    主席:請提供詳細書面資料給柯委員,尤其是柯委員所關心的宜蘭本部和台北人力配置的資料。
    吳主任榮順:好,沒有問題,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
    主任你是剛到任嗎?
    吳主任榮順:對,到任1個月。
    吳委員思瑤:就是剛從方主任手上接手,那新任國樂團團長劉麗貞今天有列席嗎?
  • 吳主任榮順
    沒有。
  • 吳委員思瑤
    今天不是也有審國樂團的預算嗎?
    吳主任榮順:是,但是因為今天國樂團正好有指揮的比賽。
  • 吳委員思瑤
    他有沒有請假?有沒有跟委員會請假?我有問題要請問他。
    吳主任榮順:委員,我可以回答。
  • 吳委員思瑤
    他今天是主持什麼樣的比賽?
  • 吳主任榮順
    就是中港兩地國樂團指揮的比賽。
    吳委員思瑤:沒關係,我是新科立委,過去台北市TSO也發生過總監遴聘的問題,現在我到中央來,發現中央國樂團也有類似問題。請問現在的音樂總監到底是公開甄選?還是直接聘任?是哪一種狀態?
    吳主任榮順:目前總監閻惠昌先生也是指揮,之前是用公開甄選方式聘任。
  • 吳委員思瑤
    什麼時候開始改變?
    吳主任榮順:現在已經是第5年,他的合約到……
    吳委員思瑤:前幾天剛好有某個媒體做了個專題,我想你們也知道,我覺得非常遺憾,就是溫以仁先生的事件。過去因為甄選問題衍生出許多風風雨雨,現在這個官司也已經定讞,當初國樂團有人不實爆料,質疑溫先生的學歷,法院給了他平反,他的學歷經由奧地利辦事處確認,等同於博士學位,這件事情衍生出什麼問題呢?我說我很痛心,過去我在台北市議會,看到TSO的甄選也是這樣黑函來、黑函去。其實溫先生這件事發生在好幾年前,他為了自己官司的平反,現在準備考律師。好,我們就制度來論制度,針對這樣一個案子,還有你們的檢討報告,請提供給本席。
    部長,我想知道制度上的檢討跟改革是什麼?當初請溫先生來的時候,本來是直接聘請,一年後改為公開甄選,他也OK,當初甄選的條件沒有學歷這一項,後來又加上學歷這一項,然後又發生有人對外不實爆料他學歷造假,事後看來,就是一團疑雲,該懲處的人沒有懲處,請問,後來國賠到底由誰賠?你們有沒有編列預算賠錢?
    賴主任秘書銘仁:沒有編預算,我們是跟當事人……
    吳委員思瑤:後來當事人,就是做不實爆料的劉寶琇女士自己要賠40萬元,也已經賠了,你們內部對於團員這樣的行徑,以及對自己前團員做不實的攻擊,有做任何懲處嗎?
    賴主任秘書銘仁:有。在這個事件爆發以後,我們是有收到一些檢舉信函,在法院判決之前,我們就已經認為劉寶琇老師,也就是這個團員的處理模式有問題,所以召開人評會討論,最後記他一支申誡。因為這個案子總共告了4個到5個,基本上,本來溫指揮是求償1,000多萬元……
    吳委員思瑤:後來變成50萬元、40萬元,那個「落落長」就不必講了。
    賴主任秘書銘仁:事情發生之後,我們就依照國賠方式,跟劉寶琇本人索賠,劉寶琇也提出異議,認為他賠應該,因為他的官司輸了,但這部分他已經被罰了,就不應該一罪兩罰,就是之前已經行政懲處,現在又國賠,目前公部門的行政程序是處理到這個階段,但因為司法案件還有一庭在處理,所以我們會等到整個完備後,再做最後處理。
    吳委員思瑤:部長可以不可以做個要求,因為主任換人了,團長也換人了,對於這個案子,我是新科立委,我覺得當中有很多管理層面的問題及制度缺失,我在這邊不針對任何人,我看到過去TSO的經驗,實在不願意台灣國樂團又發生這樣的狀況,針對音樂總監遴聘制度,我希望是一個正面制度化的檢討,所以我需要兩個部分的報告,第一,針對溫以仁的案子,我覺得這是台灣的遺憾,一個台灣在國際樂壇的台灣之光,因為內部不實的爆料,毀了他的人生,事實上毀的不是他個人的人生,而是台灣在國際樂壇的一個巨星,這是台灣人的損失。所以針對這整個案子的檢討以及內部調查結果,我要一份完整報告,就我所知,並沒有一個嚴謹的調查過程,因為你們剛上任,我希望我可以信任你們,主任和新任團長可以把這個事情做個完善檢討,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國樂團的音樂總監跟團長的職責分別是什麼?其實每個樂團都會碰到同樣問題。又總監的甄選制度,以前是什麼方式?現在又改成什麼制度?為什麼要改?請針對這部分制度面的改良做一份報告。就是這兩件事、兩個報告,一個是檢討這個案子,該調查就調查;第二就是提出新的制度,不要讓以後再發生同樣的情形,也就是在甄選過程,把資格講清楚,不能從來沒有要求學歷的,突然又要求學歷,人家的學歷也沒有造假,郤被你們內部的人說是造假,一個人的人生毀了,台灣的樂團之光毀了,這是大家共同的痛,我要求這兩部分的報告。同時,也希望麗君部長多去了解這件事,這等於是錯殺了一個樂團年輕優秀的指揮家。
    吳主任榮順:委員,那個真的是多年前發生的事,現在這個藝術總監到明年(106年)合約就結束了,之後,我們就會面臨新的局面,初步的構想會把團長、藝術總監及指揮三個分開,把責任區分清楚,在下一次遴聘時,就會有個重要分野,就像剛剛委員說的,台灣的樂團常常就是藝術總監兼指揮,破壞了整個團體分際,沒錯,以後我們會把這三個部分區分清楚,團長就負責行政,整個樂團的走向由藝術總監策劃,然後交給指揮在每一場的音樂會表演,就是把責任分清楚……
  • 吳委員思瑤
    還有遴聘制度。
    吳主任榮順:對!遴聘制度過去確實是有兩種,一種是公開甄選,但是台灣所有學者專家大都希望是直接遴聘,所以就出現兩種聲音,各有優缺點……
    主席:沒關係,你就把這兩份書面報告儘快提供給委員會及吳思瑤委員。
    吳主任榮順:會,我們會把事件從發生到現在處理方式述明清楚,提供給委員。
  • 主席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還是要問一下剛才有關宜蘭傳藝中心的問題,你們現在是要把大部分都搬到台戲中心去嗎?
  • 吳主任榮順
    委員是說人員嗎?
    柯委員志恩:我現在比較質疑的是,整個傳藝中心現在是全部要委外,像你們那個行政大樓本身也是委外,你們好像只留一個圖書館,而這個圖書館典藏好像也不對外開放。我要強調的是,傳藝中心當初是有傳承功能在,現在只剩下一個部分擺在那個地方,其他全部委外,然後一些最精髓的部分,譬如人才培養等等,目前為止都沒有在執行,所以我要請問你們,是不是已經把大部分心力都擺在台戲中心去了?
    吳主任榮順:沒有。跟各位委員報告,最近我們有看到邱坤良校長寫了三、四篇文章……
  • 柯委員志恩
    文化界都非常關切這件事。
    吳主任榮順:是,其實現在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在新的ROT出去以後,並沒有像外界所說的,只剩下一個圖書館,當然,行政大樓過去確實是按照合約委外出去,但是15年下來,裡面很多東西都要維修,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現在重新回頭檢視相關合約,事實並不是這樣子,譬如大表演廳、小表演廳都還在我們手上,裡面也還有一棟宿舍沒有委外出去,都還是在我們的管理之下。
    柯委員志恩:好,其實不只邱前校長關切這件事,很多人也都相當關心傳藝中心未來走向,我還是要強調剛剛提到的設立初衷,你現在因為經營的關係,大部分都委外出去,好像全部只剩下一個殼,然後把最大的樞紐完全轉到台戲,針對這部分,並不是只有邱校長質疑,所以,是不是請你們給我一份更完整的說明,包括我剛剛要求有關人力配置的資料,我只是要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
    吳主任榮順:好,沒有問題。
    主席:請各位委員支持傳藝中心的預算,這部分預算照列,剛剛吳委員及柯委員所要求的書面報告,請儘速且詳實送交本委員會及相關委員。第2目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主決議一案。
  • 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主決議

    主決議
    關於公共建設計畫自償率之訂定,考量文化部相關文教設施內容多具高度公共性、教育性及文化性,有別一般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建議行政院應檢討文化類別之計畫自償率以不超過10%為上限。
  • 提案人
    蔣乃辛
  • 連署人
    蘇巧慧  張廖萬堅 何欣純  柯志恩  吳思瑤
    主席:文化部建議上述主決議最後一行修正為「計畫自償率,由文化部評估設定後報行政院核定。」這是文化部的建議,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公共建設計畫最後都還是要經過行政院核定,其實每個館所自償率的設定不一樣,所以我是建議不一定要拉出一個標準,而是由文化部評估,讓行政院給我們這樣的彈性。
  • 主席
    那是不是要把自償率的彈性寫進去?
    蔣委員乃辛:由文化部評估可以,但後面可以再加上「以不超過10%為原則」。
  • 張廖委員萬堅
    有原則比較好。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行政院現在都是定在30%,這樣規定當然對我們很好,但我是建議按照剛才的修正建議,不一定要有個數字,因為既然我們要爭取這個彈性,就會是在規定的30%以下。
    蔣委員乃辛:如果這樣堅持,可能所有責任都在文化部身上。
    鄭部長麗君:為原則是OK,沒問題的。
    蔣委員乃辛:以不超過10%為原則,這樣責任就不在文化部身上,否則,照你那樣修正,責任就全部在文化部身上。
    主席:好,我再唸一次,請大家注意聽。主決議修正為「關於公共建設計畫自償率之訂定,考量文化部相關文教設施內容多具高度公共性、教育性及文化性,有別一般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行政院應檢討文化類別之計畫自償率,由文化部評估設定後報行政院核定,以不超過10%為原則。」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謝謝大家一致的支持,因為文化預算一定要支持。
    接著討論國立台灣美術館預算。歲入部分有柯志恩委員提案,就是「雜項收入」部分要求增列200萬元。請蕭館長說明。
    蕭館長宗煌:對不起,能不能比照傳藝中心,就是一樣減半?
  • 柯委員志恩
    好啦。
  • 主席
    第451案「雜項收入」部分增列100萬元。
    再來處理歲出部分。第1目第452案是黃委員國書的提案,黃委員不在場,第1目「業務費用」照列。
    第2目美術館業務部分,有柯委員志恩的第453案及吳委員志揚的第454案。
    柯委員志恩:我可以只要求凍結,請他們來報告。
  • 主席
    凍1,000萬元嗎?
  • 柯委員志恩
    十分之一好不好?
  • 主席
    請館長說明。
    蕭館長宗煌:這個案子本來是價值產值化的4,000多萬元,然後挪到文化品牌,基本上這就是我們數位化展覽的經費,就是從傳統的現代美術館進入到當代,我們有個數位藝術方舟,所有的展覽其實就是這部分的經費,每一塊錢都是真的實際上用掉。
    主席:凍少一點啦!凍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蕭館長宗煌:好,尊重委員,謝謝。
    主席:第453案凍結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第454案是吳志揚委員的提案,請文化部在全球佈局的整體報告中一併提出,預算就不處理,照列。
    接下來處理工藝中心預算。
    柯委員志恩:工藝中心我的說明已經講的很清楚,就是所謂加值應用發展成效不佳,我們也有提出相關數據,所以我認為應該減列部分預算。
  • 主席
    請許主任說明。
    許主任耿修:這個案子有三個方向,一個是工藝推廣,一個是工藝科技計畫,一個是工藝增值計畫,委員所列的部分,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2011年和2012年大幅成長到1,500多億元,是因為連續兩年金價上漲,我們在文創統計報表中也提到,2012年時金價大跌,其實也是整個下滑的最主要因素。
    此外,在行銷通路的建立上,其實103年建駐寶島時代村半個多月後,我們發現那邊的營運有問題,所以我們在這兩年的行銷通路上,已經在新光三越和遠東百貨公司都分別有駐點……
  • 鄭部長麗君
    家數是有在成長的。
    許主任耿修:對!家數是有成長,事實上,這兩年的金額又拉回來了,又成長回來了。
  • 主席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幫工藝中心說句話啦!其實我們在鶯歌就很需要工藝中心的協助,這幾年已經從7億元一直減到現在剩2億元……
  • 鄭部長麗君
    上次委員還質詢說預算不夠。
  • 蘇委員巧慧
    對!我們那邊真的是……
  • 許主任耿修
    ……但是我們還是滿認真在做的。
  • 鄭部長麗君
    產業的家數是有成長的。
  • 柯委員志恩
    好啦!
    主席:柯委員很nice,他很支持的。工藝中心的預算照列,謝謝委員支持。
    許主任耿修:謝謝委員,謝謝召委。
  • 主席
    處理國立台灣博物館預算。歲入歲出一起討論。
    第458案柯委員要求增列80萬元,行政單位沒有問題,這部分就增列80萬元。
    第459案和第460案是「一般行政」部分。
    蘇委員巧慧:第460案是我的提案,這部分就是有關台博租金問題,我想這也是老問題了,其實不只是部長要知道,連今天的主秘等等,應該對這個問題都非常清楚,就是管用不合一的痛苦,雖然後面有報告說是台北市政府不同意所致,但我還是很想知道,文化部打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這個問題不只是租金部分,對於博物館的營運也有很大的影響,說白了,就是為難你們,他們地不給你們用,你們要如何辦活動?或是哪個地方協調不好,就突然漲租金,這也不是沒發生的事情,變成整個預算完全受到排擠,這就是受制於人的困擾,好,這要如何處理?
    鄭部長麗君:針對這部分,我們一定專案跟台北市政府好好協調,好不好?
    蘇委員巧慧:最好是有期程,可以加速辦理……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儘速。
    蘇委員巧慧:要趁著文化部現在這麼有衝勁,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謝謝蘇委員關心跟提醒,我們會儘速來協調。
    主席:好,請文化部尊重蘇委員的提議,趕快去進行,預算就支持。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的提案說明很清楚,到105年9月20日止,你們的預算1億3,600萬元完全沒有執行,是全數未執行,表示你們計畫沒有完全核定前就開始編列預算,導致鉅額預算完全沒辦法執行,所以本席才會提案要求凍結預算。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改善,請新任館長說明。
    洪館長世佑: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是屬於第三期,目前行政院已經通過,我們目前也已經竣工,所以執行率可以達到96.35%。委員,這是延續性計畫,施工已經3年,而且還得到工程會的金質獎、優等獎。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擔任立委時也有去視察這個地方,他們的修復真的做的不錯,修復工程也得到金質獎,之前的執行率是因為行政程序的問題,不是同仁執行的問題,現在克服以後,他們的執行狀況都很好。
    蘇委員巧慧:有啦!其實台博真的做的很好,我們真的要給他們鼓勵。
    鄭部長麗君:蔣委員把關的很嚴格,行政程序我都是依照委員的期待在進行,像台北機廠也都核定了。
    蘇委員巧慧:台博館真的是做的很活潑,教育功能做的很好,這是真的。
    主席:如果各位都支持,預算就照列。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一案。
  • 陳委員學聖臨時提案

    有關彰化縣「李棟材宅/大新鳳梨商事會社」、「吳蘅秋石油殼牌會社代理店」、「杜錫圭故居」,因有拆除之危機,建請文化部文資局先至現場勘查了解,如必要時,採取緊急措施,將之列為暫定古蹟。
  • 提案人
    陳學聖
  • 連署人
    柯志恩  吳志揚  蔣乃辛
  • 主席
    文化部OK嗎?這是建請案而已!
    鄭部長麗君:建議增加幾個字,就是「採取緊急措施」之後,增加「依文資法相關程序」等字。
  • 主席
    那是當然啊!
    鄭部長麗君:因為要列為暫定古蹟,還是要依文資法程序,不是文化部就可以逾越文資法。
    主席:文化部建議最後一行「採取緊急措施……」,修正為「採取緊急措施,依文資法相關程序將之列為暫定古蹟。」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報告委員會,文化部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審查結果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做為決議,列入紀錄。
    關於文化部主管預算案審查作如下決議: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何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各提案如有委員要補簽名,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6時2分)
User Info
柯志恩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