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星期四)9時至12時36分 @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高委員志鵬代):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議程所列今日之討論事項。)
  •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星期四)9時至12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主席(高委員志鵬代):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議程所列今日之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主席:現在進行審查,依據預算法第十條及相關規定,作業基金部分照業務計畫、業務收支、解繳國庫淨額、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國庫增撥基金額等逐項審查;特別收入基金部分照業務計畫、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及解繳國庫等逐項審查,現在請宣讀今日審查項目與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
    壹、審查項目:
  • 農業作業基金部分:

  • 一、農業作業基金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請參閱)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4億4,340萬5千元
    2.業務總支出3億9,098萬8千元
    3.本期賸餘5,241萬7千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億121萬6千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8,924萬元
  •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部分:

  • 二、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請參閱)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458億2,180萬1千元
    2.基金用途402億2,569萬8千元
    3.本期賸餘55億9,610萬3千元
    (三)解繳國庫部分無列數
    貳:委員提案:
    1、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銷售項目包含各種玉米種子、台中5號高粱種子、油菜種子、埃及三葉草種子、苕子種子及各種番茄種子等13項,查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種種子銷售情形,以綠肥種子銷售數量為最多,玉米種子次之,一般性種子之銷售數量為最少。惟政策性種子為配合政策推廣,單位訂價及毛利均較低,為增加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收益,允宜在不排擠政策性種子之產銷情況下,加強推廣利潤較高之一般性種子,以增加其銷售量,爰提案增列業務收入─銷貨收入預算1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2、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銷貨收入7,665萬元,查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種種子銷售情形,以綠肥種子銷售數量為最多,玉米種子次之,一般性種子之銷售數量為最少。惟政策性種子為配合政策推廣,單位訂價及毛利均較低,為增加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收益,允宜在不排擠政策性種子之產銷情況下,加強推廣利潤較高之一般性種子,以增加其銷售量。爰提案增列銷貨收入10%。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3、
    種苗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外收入─財務收入」編列利息收入1,103千元,主要係以銀行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作為管理運用管道。經查,業務外收入除了上述銀行定、活存利息收入外,僅有雜項收入200千元,是以代加工、類料出售等獲取,未有其他資金運用方式,資金運用太過於消極保守。依上所述,該項目預算目標明顯低估,為提高預算執行效能,爰提案增列「業務外收入」200萬元。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4、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為配合畜禽育種、生理、營養、經營、加工與飼料作物品種改良等試驗,及為保存並開發固有畜禽種原之需要,辦理畜禽繁殖飼料、保種與作物栽培等業務,依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近年各種營運項目銷售情形,銷貨收入占比以肉豬、牛乳及飼料為主(106年度3項目銷售金額占比共77.92%,且以飼料為最多),惟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單價及單位成本計算各銷售項目之毛利率,肉豬、牛乳及飼料之平均毛利率卻僅分別為5.71%、18.43%及4.60%,在該基金各銷售項目中屬毛利率較低之品項,至種豬、種仔豬、小型豬及兔隻毛利率則較其他銷售項目高,平均毛利率分別為45.83%、54.01%、55.74%及39.51%,然此4種品項於106年度預計銷售金額僅占銷貨收入8.31%,為考量基金收益,爰提案增列業務收入─銷貨收入預算10%,以加強推廣高毛利率之營運項目。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5、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外收入─財務收入」編列利息收入3,373千元,主要以銀行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作為管理運用管道。經查業務外收入除了上述銀行定、活存利息收入外,僅有其他業務外收入965千元,是以財產交易賸餘、違規罰款收入與雜項收入等獲取,未有其他資金運用方式,資金運用太過於消極保守。爰上所述,該項目預算目標明顯低估,為具體要求農委會提高預算執行效能,提案增列「業務外收入」300萬元。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6、
    根據屏東農業科技園區所提資料,截至105年度8月底,園區進駐廠商共102家,仍低於預計招商數120家,復查園區土地及廠房等建物運用情形,已出租廠房用地比率為78.21%,惟已出租實驗農場用地比率僅56.49%,又標準廠房出租比率為70.71%,除虎躍館及動物疫苗專區出租率達100%,其餘均未達70%,亞太水族營運中心出租率甚至僅39.46%,另園區建物面積運用情形,已出租建物比率為79.85%(非營利性質之政府機構承租面積比率占25.40%,依上開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非營利性質之政府機關免予收取管理費等),顯示進駐廠商仍不足,致使園區土地及廠房建物使用效益欠佳,爰提案增列業務收入預算10%,以促使園區土地、廠房建物得以有效運用,增進成本回收。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7、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於勞務收入、銷貨收入、租金及權利金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項下之雜項業務收入編列各項管理服務費及租金收入共1億6,236萬7千元,有鑑於農業科技園區招商未達預計家數,肇致園區土地及廠房建物未能有效運用,允宜改進。據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資料,截至105年度8月底,園區進駐廠商共102家,仍低於預計招商數120家,復查園區土地及廠房等建物運用情形,已出租廠房用地比率為78.21%,惟已出租實驗農場用地比率僅56.49%,又標準廠房出租比率為70.71%,除虎躍館及動物疫苗專區出租率達100%,其餘均未達70%。爰提案上述項目均增列5%,以積極招商,活化園區資產。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8、
    106年度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387,217千元,雖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1,977千元,約0.51%;然前年度決算數184,607千元,較前兩年度預算數減少五成,顯示該業務成本有浮濫編製之嫌。尤其以「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15,00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9,157千元增加63.87%,而其他科目亦多所增加預算編列。為求預算編製目的在於掌握行政機關業務務實、確實執行,爰此,酌予減列「業務成本與費用」80,000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蕭美琴  徐永明  王惠美
    9、
    106年度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編列387,217千元。經查先前年度決算數分別為102年度191,345千元、103年度179,913千元、104年度184,607千元,顯示106年度編列387,217有欠覆實,爰此,提案減列200萬,以撙節支出。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林岱樺
    10、
    農業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業務外費用3,771千元,惟102年度至104年度決算數分別為718千元、163千元、1,133千元,顯示預算編列有欠覆實,爰提案減列20萬,以撙節財源。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11、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使用材料費1,064萬4千元,較105年度增加28.88%,使用材料費明顯增加主要係因台農1號玉米種子及台中5號高粱種子庫存不足,配合其銷售期間及耕作期程,故於106年度編列較多預算採買。為避免種子庫存數量過多或不足情事再發生,允宜檢討各類種子存貨及採購狀況。爰提案刪減使用材料費100萬元。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2、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銷貨成本5,817萬2千元及外包費437萬9千元。依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單位成本,有多項品項發生決算數高於預估數情形,包含油菜種子、亞蔬6號番茄種子、亞蔬21號番茄種子及亞蔬22號番茄種子連續3年實際單位成本均逾預算數。政策性種子因訂價較無彈性,為使其毛利不至於過低或為負值,允宜積極研謀降低購買種子成本策略;至一般性種子雖毛利較高,惟仍須考量自行種植或委外栽種成本之高低,以最適採種方式取得,增加渠等種子收益。爰提案刪減上述預算各10%。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3、
    依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單位成本,有多項品項發生決算數高於預估數情形,包含油菜種子、亞蔬6號番茄種子、亞蔬21號番茄種子及亞蔬22號番茄種子連續3年實際單位成本均逾預算數,另台南24號玉米種子、油菜種子、亞蔬6號番茄種子及亞蔬21號番茄種子單位成本自102年度起持續攀升,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說明,油菜種子(綠肥種子)均向國外進口購買,玉米種子則因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種植面積及人力有限,多為委託台糖公司等種植,故2類種子成本深受國外廠商訂價及受託單位種植成本影響,至番茄種子多數係由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自行種植(少數委外栽種),然因番茄種子須大量人力栽種,故採種不易,導致其單位成本上升。為衡酌自行種植及委外栽種成本孰高孰低,調整該基金各類種子種植及對外採購策略,爰提案減列業務成本與費用─銷貨成本預算10%。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4、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銷貨成本─農林漁牧銷貨成本,共計編列58,172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722千元,該項預算連年上升,其成本管控顯有加強必要,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分基金「銷貨成本」5%。(P1-11)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王惠美  蕭美琴
    15、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銷貨收入7,665萬元,編列銷貨成本5,817萬2千元,相較於105年度預算數分別增加309萬8千元、272萬2千元,增幅為4.21%與4.91%,顯見銷貨成本之增幅大於銷貨收入,且查該基金統計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單位成本,有多項品項發生決算數高於預估數情形,顯見應加強檢討其銷貨成本擴增原因,以合理提高銷貨毛利率,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基金106年度「銷貨成本」預算30萬元,以惕勵檢討成本控管。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16、
    農業作業基金106年預算年度在種苗改良繁殖場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之成本彙總表之製成品成本中的購入農產品44,325千元。建議預算酌減5%之預算,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P.1之3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邱志偉
    17、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共計編列9,228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41千元,該項預算連年上升,其成本管控顯有加強必要,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分基金「業務費用」200千元。(P1-11)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邱志偉
    18、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共計編列3,895千元,惟前年度決算僅3,308千元,則預算編列恐未敷實,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分基金「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300千元。(P1-11)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孔文吉  王惠美  邱志偉
    19、
    根據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實際產銷情形,其中肉仔豬3年度毛利均為負值(104年度毛利率更達負19.41%),另104年度亦有多種品項毛利為負,包含肉仔豬、淘汰家禽、土雞、天鵝及種鴨。104年度上開單位研究目的變更,故減少或以較低單價購置肉仔豬;然畜產改良作業基金飼養肉仔豬成本仍須繼續支出,使其毛利為負值,允宜檢討肉仔豬產銷規模及訂價策略;至於淘汰家禽、土雞、天鵝及種鴨等禽類品項部分,主要因104年度爆發禽流感,撲殺較多家禽,肇致相關飼養成本由剩餘家禽分攤,使其銷貨成本攀升,造成其毛利成為負值,為避免禽流感影響禽類飼養情形,應儘速因應減少損失。爰提案減列業務成本─銷貨成本預算10%,以敦促預算效益極大化。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20、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銷貨成本1億0,002萬6千元,辦理畜禽及飼料作物銷售。據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實際產銷情形,其中肉仔豬3年度毛利均為負值(104年度毛利率達負19.41%),另104年度包含肉仔豬、淘汰家禽、土雞、天鵝及種鴨等毛利為負。該基金說明,肉仔豬係因主要銷售對象為醫院及政府等研究單位,須配合其研究目的採購不同年齡等狀況之肉仔豬,104年度上開單位研究目的變更,故減少或以較低單價購置肉仔豬,惟畜產改良作業基金飼養肉仔豬成本仍須繼續支出,使其毛利為負值,允宜檢討肉仔豬產銷規模及訂價策略,爰提案減列100萬,以撙節銷貨成本。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21、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成本─服務費用,共計編列8,159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29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增加811千元,有連年上漲之趨勢,應加強成本管控,爰提案刪減159千元。(P2-24)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王惠美  蕭美琴
    22、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於其他業務成本、行銷及業務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等項下編列材料及用品費6,249千元、600千元、96千元,係包含原料、物料、燃料、油脂、辦公事務用品、化學藥劑與實驗用品等支出,查前年合計決算數僅4,971千元、314千元、81千元,差距甚遠,顯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減上述項目各10%。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3、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其他業務成本之材料及用品費6,249千元,係包含原料1,790千元,物料3,000千元,燃料1,105千元,油脂122千元,辦公事務用品146千元,化學藥劑與實驗用品86千元,查前年合計決算數僅4,971千元,顯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減上述預算10%。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陳超明  孔文吉 
    24、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成本─材料及用品費,共計編列6,249千元,然前年度決算僅4,971千元,則其預算編列恐未敷實,不利其成本管控,爰提案刪減5%。(P2-2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王惠美  蕭美琴  
    25、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共計編列7,291千元,然前年度決算僅4,199千元,則本項費用之編列顯有高估,且有逐年上升之趨勢,對其成本管控恐有不利,爰提案刪減200千元。(P2-26)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王惠美  蕭美琴  
    26、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共計編列2,436千元,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增加225千元,亦較前年度決算增加456千元,且本項費用有逐年上升之趨勢,對其成本管控恐有不利,並有浮濫編列之虞,爰提案刪減5%。(P2-2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王惠美  蕭美琴  
    27、
    機關(單位)名稱: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業務成本與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177,249千元
    提案:增列數【 】
    減列數【%】
    凍結數【 】
    說明:
    經查該基金106年度編列之勞務成本、銷貨成本及出租資產成本分別為2,758萬1千元、956萬2千元及7,899萬6千元,與該基金編列之相關收入預算相較,除出租資產仍有賸餘,其餘營運事項均為短絀,倘若加計各項管理及總務費用等,短絀情形恐將加劇,爰提案減列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10%,以降低成本,減少不必要開支,增進成本回收。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28、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之勞務成本、銷貨成本及出租資產成本分別為2,758萬1千元、956萬2千元及7,899萬6千元,與該基金編列之相關收入預算相較,除出租資產仍有賸餘,其餘營運事項均為短絀,倘若加計各項管理及總務費用等,短絀情形恐將加劇。106年度編列之本期賸餘2,886萬4千元,倘無國庫補助收入4,336萬元,將發生短絀1,449萬6千元,允宜審慎研謀改進。爰提案勞務成本刪減10%,以維基金收支之平衡。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9、
    106年度編列「管理成本」18,000千元,其中「一般服務費」13,500千元係勞務承攬外包業務,含園區標準廠房及住宅宿舍區域公共設施環境清掃整理與園區環境景觀植栽維護等費用,然該景觀植栽所用農業與園藝用品及環境美化費,如景觀樹木及花草更換等均另編列於材料及用品費500千元,似有重複編列之疑。再者,出租廠房、出租住宅均各有編列農業與園藝用品及環境美化費用,顯示本勞務承攬費用應可再撙節使用,爰此,減列1,000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黃偉哲  王惠美  蕭美琴  徐永明  
    30、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之勞務成本、銷貨成本及出租資產成本分別為2,758萬1千元、956萬2千元及7,899萬6千元,與該基金編列之相關收入預算相較,除出租資產仍有賸餘,其餘營運事項均為短絀,倘若加計各項管理及總務費用等,短絀情形恐將加劇。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自92年創設迄今已逾10年,進駐廠商家數亦逐漸成長,又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屬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之作業基金,似宜重新檢討各項收費標準是否合宜,使相關成本得以回收,避免該基金嗣後年度發生短絀,須仰賴國庫支應。爰提案銷貨成本刪減10%,以維基金收支之平衡。
    提案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31、
    經查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5年度及106年度編列之給水銷貨收入均低於給水銷貨成本,該園區給水銷貨收入訂價,較園區外自來水公司之標準訂價(平均每度10.1元)為低;然按106年度給水銷貨單位成本為每度13.19元,又較自來水公司平均標準訂價高。主因恐為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招商家數與預期進駐廠商仍有差距,致給水銷貨收入未能彌平相關成本。此外,該園區擴充計畫尚有增建淨水廠,俟竣工後將增加折舊費用等固定成本,給水銷貨毛損恐將更趨惡化,且後續淨水廠所需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亦將逐漸增加,爰提案凍結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銷貨成本─給水銷貨成本預算25%,俟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32、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出租資產成本7,899萬6千元,辦理園區土地、廠房及宿舍出租事宜,截至105年度8月底宿舍區出租率為53.97%,別墅型出租率甚至僅有6.67%,出租率明顯偏低,以致收入不敷支出,為避免園區多功能生活服務區擴充完工增加之折舊費用使宿舍出租短絀更趨惡化,允宜檢討出租率低落原因並研謀改善,且應積極招商增加園內從業人員,藉以提升住宿人數。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廠房及宿舍出租收支餘絀較差,又未來相關折舊費用及設備維護費用恐將持續增加,為避免其收益再下降,允宜積極招商及檢討出租率偏低原因並研謀改善。爰提案刪減本項預算10%。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33、
    106年編列「出租廠房成本」中的「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500千元,用於農業與園藝用品及環境美化費,含景觀樹木及花草更換等支出,然,出租廠房之景觀維護允宜由承租業者負責維護美化。爰此,全數刪列「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500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蕭美琴  黃偉哲  王惠美  徐永明
    34、
    106年編列「出租住宅成本」中的「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200千元,用於農業與園藝用品及環境美化費,含景觀樹木及花草更換等支出,然,出租住宅之景觀維護允宜由承租業者負責維護美化。爰此,酌予減列「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200千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蕭美琴  黃偉哲  王惠美  徐永明
    35、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分別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250萬元與公共關係費50萬元,委託廠商辦理國內外招商及拓商參展、辦理廠商服務及施政措施溝通等。惟園區招商為公務機關負責,委託廠商辦理國內外招商之專業服務費似無必要;又園區發展政策策略係由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負責,相關措施溝通似不應由該基金辦理,且同屬農業作業基金之其他2個分基金亦未編列公共關係費,顯見預算編列之合理性有待商榷。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及公共關係費共計3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36、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計420萬元,經查其中訴訟及法律諮詢等法律事務費,計20萬元。另,「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也編列10萬元作為相同目的使用。爰此,提案減列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20萬元。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37、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預算年度在固定資產建設作業基金須16,700千元,建議預算酌減5%之預算,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P.1之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蕭美琴  王惠美
    38、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797萬6千元,據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1年度至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之執行情形顯示,自101年度起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未達80%,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執行率甚至未達50%,顯見預算執行不佳。爰提案刪減上述預算10%。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39、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797萬6千元,為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惟查該基金101年度至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之執行情形不佳,自101年度起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未達80%,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執行率甚至未達50%,多為工程延宕所致,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基金106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00萬元,惕勵其檢討各項固定建設改良擴充資金運用計畫並有效使用。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40、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797萬6千元,為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經查,該計畫用以辦理學人宿舍房屋修繕、種公牛舍飼養管理設施等事項,均編列為一次性項目,惟自101年度起之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80%,105年度更僅有4.36%,顯見預算執行成效不佳,為避免預算有超浮編列情形,爰提案減列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41、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797萬6千元,為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經查:自101年度起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未達80%,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執行率甚至未達50%,顯見預算執行不佳,原因大多係因房屋及建築預算未能於1年度辦理完竣,肇致後續機械及設備等固定資產之購買規劃受到影響,其中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於103年度甚至決議不興建原先規劃之堆肥舍、開放式豬舍及鴕鳥舍修建計畫,顯見前期規劃尚有欠妥,爰此提案減列100萬,以期財務妥善規劃。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林岱樺
    42、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編列106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預算,辦理學人宿舍房屋修繕、種公牛舍飼養管理設施、孵化室隔間及排水系統、羊舍新增相關設施工程、畜舍水溝蓋及及卸貨平台建置等事項,均編列為一次性項目。經查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1年度至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之執行情形顯示,自101年度起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未達80%,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執行率甚至未達50%,顯見預算執行不佳。為使規劃得以如期完成並有效使用,爰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5%,俟檢討改進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情形並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43、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原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6年度,投資總額為33億4,659萬元,該計畫原由農委會籌辦,自105年度起改由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辦理,105年度前已編列6億6,920萬5千元,復查103年度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情形,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5%,累計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率亦僅有3.49%,計畫執行明顯欠佳。為促使園區有效開發利用,爰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5%,俟提出使現有廠房有效運用及提升廠房出租率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44、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計256,240千元,經查園區土地及廠房等建物運用情形,已出租廠房用地比率為78.21%,惟已出租實驗農場用地比率僅56.49%,又標準廠房出租比率為70.71%,除虎躍館及動物疫苗專區出租率達100%,其餘均未達70%,亞太水族營運中心出租率甚至僅39.46%;另園區建物面積運用情形,已出租建物比率為79.85%,顯示進駐廠商仍不足,致使園區土地及廠房建物使用效益欠佳,允宜改善。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張麗善  孔文吉
    45、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為辦理「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106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繼續計畫預算2億5,624萬元。經查: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原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6年度,投資總額為33億4,659萬元,該計畫原由農委會籌辦,自105年度起改由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辦理,105年度前已編列6億6,920萬5千元,復查103年度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情形,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5%,累計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率亦僅有3.49%,計畫執行明顯欠佳。爰此提案凍結10%,並請於一個月內提交計畫報告,以利計畫妥善執行。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46、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繼續計畫預算2億5,624萬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原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6年度,投資總額為33億4,659萬元,該計畫原由農委會籌辦,自105年度起改由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辦理,於105年9月13日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9點第3款規定:「因執行方式或執行內容變更,致總經費增加或計畫總期程變更」報請行政院辦理修正,將計畫期程延長至108年度,惟迄今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顯示該計畫前期規劃及前置作業核有欠妥,致後續執行進度延遲,允應檢討改善。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帶提出完整說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陳超明  孔文吉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提案表
    47、
    農業作業基金增撥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做為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出租土地面積及興建多功能倉儲區等工程使用。廠商進駐率雖已85%,惟實驗農場及廠房尚有約2~4成面積待出租,目前店後廠僅5家企業進駐,園區營運效能尚待提升,爰提案凍結,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256,240千元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通盤檢討及通關服務誘因,使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蘇震清  蕭美琴  蘇治芬  王惠美  徐永明
    48、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為辦理「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106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繼續計畫預算2億5,624萬元;惟查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103至105年度之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5%,累計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率亦僅有3.49%,顯見其計畫執行欠佳,且查將報請修正計畫期程延長至108年度,顯示該擴充計畫前期規劃及前置作業恐有欠妥,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基金106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預算10%,俟農委會將該計畫修正檢討辦理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49、
    單位名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p.3-25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專案計畫: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預算數:140,000千元
    建議【 】刪: 【V】凍結數:50,000千元
    案由:爰提案規劃農委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專案計畫固定資產中房屋及建築部分106年度預算140,000千元,凍結50,000千元。
    增刪理由:
    1.為落實國家綠能科技政策,要求農委會對於所屬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固定作業基金固定資產中房屋及建築部分,再生能源發電量至少達到10%回饋於所用房屋建築。
    2.農委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固定作業基金固定資產中房屋及建築部分106年度預算140,000千元,凍結50,000千元。待農委會收集足夠基礎資料、研擬建物用電量規劃以及確認至少再生能源發電量10%回饋設施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及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蘇治芬
    連署人:陳明文  邱志偉
    50、
    查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畜產改良作業基金及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截至105年度8月底現金餘額分別為2億1,765萬8千元、3億4,441萬5千元及4,441萬3千元,顯示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及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現有資金充足,惟園區擴充計畫倘有資金不足則以對外舉借債務方式籌措,預計106年度不足金額6,700萬元。農業作業基金允宜妥為衡酌3個分基金間財務調度,使農業作業基金資金有效運用。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51、
    依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單位成本,有多項品項發生決算數高於預估數情形,包含油菜種子、亞蔬6號番茄種子、亞蔬21號番茄種子及亞蔬22號番茄種子連續3年實際單位成本均逾預算數。考量玉米種子及綠肥種子為政策性種子,訂價較無彈性,為避免其生產成本增加致使其毛利過低或甚至為負值,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宜積極尋求研發國內適合栽種之綠肥種子替代品,並多方探訪得以較為低價又符合該基金採種需求之栽種玉米種子單位,以降低購買種子成本,請於一個月內提交研究報告。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52、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銷貨收入7,665萬元。經查: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種種子銷售情形,以綠肥種子銷售數量為最多,玉米種子次之,一般性種子之銷售數量為最少。惟政策性種子為配合政策推廣,單位訂價及毛利均較低,為增加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收益,允宜在不排擠政策性種子之產銷情況下,加強推廣利潤較高之一般性種子,以增加其銷售量。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53、
    針對106年度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編列銷貨收入7,665萬元,經查,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種種子銷售情形以綠肥種子銷售數量為最多,玉米種子次之,一般性種子之銷售數量為最少。政策性種子為配合政策推廣,單位訂價及毛利均較低,為增加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收益,允宜在不排擠政策性種子之產銷情況下,加強推廣利潤較高之一般性種子,以增加其銷售量,為維護基金之永續發展,爰提案要求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應加強推廣利潤較高之一般性種子。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54、
    針對106年度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編列銷貨收入1億2,095萬4千元及銷貨成本1億0,002萬6千元,辦理畜禽及飼料作物銷售。經查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近年各種營運項目銷售情形,銷貨收入占比以肉豬、牛乳及飼料為主(106年度3項目銷售金額占比共77.92%,且以飼料為最多),若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單價及單位成本計算各銷售項目之毛利率,肉豬、牛乳及飼料之平均毛利率卻僅分別為5.71%、18.43%及4.60%,在該基金各銷售項目中屬毛利率較低之品項,至種豬、種仔豬、小型豬及兔隻毛利率則較其他銷售項目高,平均毛利率分別為45.83%、54.01%、55.74%及39.51%,但此4種品項於106年度預計銷售金額僅占銷貨收入8.31%,為增加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營運收益,爰提案要求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應確實檢討問題癥結並加強推廣高毛利率之營運項目。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55、
    針對106年度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2,797萬6千元,為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自101年度起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未達80%,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執行率甚至未達50%,顯見預算執行不佳,爰提案要求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應確實檢討問題癥結並研謀對策改善,以利政府政策之順利推動。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56、
    針對106年度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於編列租金及權利金收入1億3,116萬2千元及出租資產成本7,899萬6千元,辦理園區土地、廠房及宿舍出租,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創立迄今已逾10年,招商數仍不足,肇致園區土地及建物運用效益未能極大化,爰提案要求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應確實檢討問題癥結,以利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永續營運。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57、
    針對106年度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項下「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繼續計畫預算2億5,624萬元,查103年度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情形,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5%,累計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率亦僅有3.49%,計畫執行明顯欠佳,爰提案要求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應確實檢討問題癥結,提高計畫執行率。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58、主決議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為調製各種銷售種子,106年度編列銷貨成本5,817萬2千元及外包費437萬9千元。依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統計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單位成本,有多項品項發生決算數高於預估數情形,包含油菜種子、亞蔬6號番茄種子、亞蔬21號番茄種子及亞蔬22號番茄種子連續3年實際單位成本均逾預算數,另台南24號玉米種子、油菜種子、亞蔬6號番茄種子及亞蔬21號番茄種子單位成本自102年度起持續攀升,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說明,油菜種子(綠肥種子)均向國外進口購買,玉米種子則因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種植面積及人力有限,多為委託台糖公司等種植,故2類種子成本深受國外廠商訂價及受託單位種植成本影響,至番茄種子多數係由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自行種植(少數委外栽種),然因番茄種子須大量人力栽種,故採種不易,導致其單位成本上升。而政策性種子因訂價較無彈性,為使其毛利不至於過低或為負值,允宜積極研謀降低購買種子成本策略;至於一般性種子雖毛利較高,惟仍須考量自行種植或委外栽種成本之高低,以最適採種方式取得,增加渠等種子收益,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陳超明  張麗善  孔文吉
    59、主決議
    根據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所提資料,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實際產銷情形,其中肉仔豬3年度毛利均為負值(104年度毛利率更達負19.41%),另104年度亦有多種品項毛利為負,包含肉仔豬、淘汰家禽、土雞、天鵝及種鴨,據該基金說明,肉仔豬係因主要銷售對象為醫院及政府等研究單位,須配合其研究目的採購不同年齡等狀況之肉仔豬,104年度上開單位研究目的變更,故減少或以較低單價購置肉仔豬,惟畜產改良作業基金飼養肉仔豬成本仍須繼續支出,使其毛利為負值,允宜檢討肉仔豬產銷規模及訂價策略;至淘汰家禽、土雞、天鵝及種鴨等禽類品項主要因104年度爆發禽流感,撲殺較多家禽,肇致相關飼養成本由剩餘家禽分攤,使其銷貨成本攀升。為避免近年來禽流感疫情影響禽類飼養情形,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以因應疫情,減少損失,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60、主決議
    根據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資料,截至105年度8月底,園區進駐廠商共102家,仍低於預計招商數120家,復查園區土地及廠房等建物運用情形,已出租廠房用地比率為78.21%,惟已出租實驗農場用地比率僅56.49%,又標準廠房出租比率為70.71%,除虎躍館及動物疫苗專區出租率達100%,其餘均未達70%,亞太水族營運中心出租率甚至僅39.46%,另園區建物面積運用情形,已出租建物比率為79.85%(非營利性質之政府機構承租面積比率占25.40%,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創立迄今已逾10年,招商數仍不足,肇致園區土地及建物運用效益未能極大化,又園區收取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之標準似有欠妥,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園區發展及提升招商率檢討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61、主決議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原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6年度,投資總額為33億4,659萬元,該計畫原由農委會籌辦,自105年度起改由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辦理,105年度前已編列6億6,920萬5千元,復查103年度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情形,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5%,累計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率亦僅有3.49%,計畫執行明顯欠佳。據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說明,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於103年8月5日始獲行政院院核定,經規劃設計委託營建署辦理相關作業,於105年1月13日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同年3月18日備查),另開發計畫則係於105年8月11日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同意辦理,肇致擴充開發工程無法如期展開,103年度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率因而不如預期,爰於105年9月13日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9點第3款規定:「因執行方式或執行內容變更,致總經費增加或計畫總期程變更」報請行政院辦理修正,將計畫期程延長至108年度,惟迄今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顯示該計畫前期規劃及前置作業核有欠妥,致後續執行進度延遲,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陳超明  張麗善  孔文吉
    62、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按農業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案,106年底預計現金餘額為7億3,289萬5千元,其中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為2億4,894萬2千元,目前現有資金之運用主要為存放銀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並未依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規定,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顯見現有資金充裕,且106年度均未編列解繳國庫預算,應妥善運用餘有資金,妥善規劃資金運用計畫。並應依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農委會應負責下設各基金間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復依同法第7條規定,農業作業基金下設各基金之資金,得於各基金間以轉撥計價方式互相調撥,因此農業作業基金項下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辦理園區擴充計畫資金仍待籌措,園區擴充計畫倘有資金不足將以對外舉借債務方式籌措,應優先考慮由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調度運用,以節省公帑利息支出。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63、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依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近年各種營運項目銷售情形,銷貨收入占比以肉豬、牛乳及飼料為主(106年度3項目銷售金額占比共77.92%,且以飼料為最多),惟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單價及單位成本計算各銷售項目之毛利率,肉豬、牛乳及飼料之平均毛利率卻僅分別為5.71%、18.43%及4.60%,在該基金各銷售項目中屬毛利率較低之品項,至種豬、種仔豬、小型豬及兔隻毛利率則較其他銷售項目高,平均毛利率分別為45.83%、54.01%、55.74%及39.51%,然此4種品項於106年度預計銷售金額僅占銷貨收入8.31%,為增加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營運收益,應與時俱進調整並加強推廣高毛利率之營運項目。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64、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按農業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案,106年底預計現金餘額為7億3,289萬5千元,其中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為3億1,810萬1千元,目前現有資金之運用主要為存放銀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並未依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規定,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顯見現有資金充裕,且106年度均未編列解繳國庫預算,應妥善運用餘有資金,妥善規劃資金運用計畫。並應依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農委會應負責下設各基金間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復依同法第7條規定,農業作業基金下設各基金之資金,得於各基金間以轉撥計價方式互相調撥,因此農業作業基金項下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辦理園區擴充計畫資金仍待籌措,園區擴充計畫倘有資金不足將以對外舉借債務方式籌措,應優先考慮由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調度運用,以節省公帑利息支出。
    提案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65、
    查農業作業基金設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自105年度成立後,該基金之資金主要由國庫編列預算增撥基金及補助收入,106年度分別編列1億8,924萬元及4,336萬元協助辦理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與營運,並由公務機關將其財產供該基金代管營運使用,另園區擴充計畫倘有資金不足則以對外舉借債務方式籌措,預計106年度不足金額6,700萬元。茲依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農委會應負責下設各基金間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復依同法第7條規定,農業作業基金下設各基金之資金,得於各基金間以轉撥計價方式互相調撥,其作業程序,由農委會另定之。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畜產改良作業基金及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既同屬農業作業基金之分基金,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及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現有資金尚屬充裕,且對現金運用規劃不足,又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園區擴充計畫尚須資金填補,對外舉債恐需較高之財務成本,為利該基金資金籌措,並減少利息費用支出,允宜妥為考量農業作業基金下設3個分基金間之財務調度及運用,以節省公帑之利息支出。
    提案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66、
    查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創立迄今已逾10年,招商數仍不足,肇致園區土地及建物運用效益未能極大化,又園區收取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之標準似有欠妥,允宜審慎檢討妥為規劃,106年度編列之本期賸餘2,886萬4千元,倘無國庫補助收入4,336萬元,將發生短絀1,449萬6千元,允宜審慎研謀改進,以利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永續營運。
    提案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67、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銷貨收入7,665萬元,成長4.21%,編列銷貨成本5,817萬2千元,成長4.91%,可見銷貨成本成長幅度偏高,且查該基金統計102年度至104年度各營運項目單位成本,有多項品項發生決算數高於預估數情形,甚至連續3年實際單位成本均逾預算數情形,成本控管能力顯有待加強,鑒於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擔負配合「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冬季休閒期綠肥作物推廣計畫」等種子供應政策任務,為穩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營運效益,應再積極檢討該基金種子庫存及採購策略,以合理控制銷貨成本,提升基金營運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68、
    有鑒於近年來禽流感疫情影響我國禽類產業健全發展甚鉅,政府僅為因應今年初疫情所需防疫經費及撲殺補償費即估計高達8億2千萬元,畜產改良作業基金主要業務既包括研究改進各種畜禽飼養管理自動化及辦理區域性繁殖推廣與技術指導等業務,應針對如何加強禽場禽防鳥設施暨相關生物安全措施等防疫及整備工作,優先建置示範禽場並協助農民改善畜養方式,落實推廣密閉式或非開放式飼養輔導工作,以利農民儘速建置良好的畜養環境,讓畜養的禽類減少接觸病毒的可能性,避免國內禽流感病毒危害。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69、
    有鑑於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自92年創設迄今已逾13年,進駐廠商家數逐漸成長,近三年更因入區投資量增加而有擴充計畫,惟查該基金106年度編列之勞務成本、銷貨成本及出租資產成本分別為2,758萬1千元、956萬2千元及7,899萬6千元,與該基金編列之相關收入預算相較,除出租資產仍有賸餘,其餘營運事項均為短絀,倘若加計各項管理及總務費用等,短絀情形恐將加劇,顯示實際進駐廠商仍有不足,園區土地及廠房建物使用效益欠佳,仍應加強檢討改善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各項基礎設施、軟體服務與招商規劃,以利農業科技園區永續營運,發揮產業群聚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70、
    為提供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內廠商用水,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給水銷貨收入480萬元及給水銷貨成本956萬2千元;惟查該基金105年度及106年度編列之給水銷貨收入均低於給水銷貨成本,且查自來水公司屏東縣現有水源無法負荷園區用水,尚無法考慮以裝置自來水管取得水源,僅能以園區淨水廠供應用水,既無法改善該基金給水銷貨持續虧損情形,亦使園內廠商無法安心用水,爰請農委會加強檢討改善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用水規劃,以利園區健全營運。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71、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於其他業務費用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448萬元,辦理園區事業科專補助計畫及衛星農場補助計畫,其中衛星農場補助計畫自105年度起由公務預算移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負責,科專補助計畫106年度則同時編列公務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辦理;惟查上述兩項補助案件申請條件有所不同,審查機制亦恐有差異,然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自105年度及106年度起接續公務預算辦理衛星農場補助計畫及部分科專補助計畫以來,相關辦理補助要點內容或補助原則尚待檢討訂定,實應儘速配合附屬單位預算及補助計畫性質修訂要點及建立規範,俾利有效推動辦理此兩項補助計畫,以因應園區事業投入創新技術之研究發展及為園區事業大量生產之需要。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72、
    有鑑於104年度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閒置資金約2億1,100萬元,104年8月5日農種改字第1043526060號函附件,104年─109年資金規劃運用分別為「例行性營運週轉」7,000萬元、「產品品種權之更新準備」2,000萬元、「因應緊急需求」6,000萬元、「機械設備汰舊換新」9,310萬元,合計2億4,310萬元。105年度8月底現金餘額為2億1,765萬8千元,目前現有資金之運用仍為存放銀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妥善運用餘有資金。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73、
    有鑑於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應負責園區之維護、管理及各項作業服務等事項,然經查該基金106年度編列之勞務成本2,758萬1千元、銷貨成本956萬2千元及出租資產成本7,899萬6千元,與該基金編列之相關收入預算相較,除出租資產仍有賸餘,其餘營運事項均為短絀。另按106年度編列之本期賸餘2,886萬4千元,倘無國庫補助收入4,336萬元,將發生短絀1,449萬6千元,園區收取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之標準似有欠妥,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慎檢討妥為規劃,以利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永續營運。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74、
    有鑑於農業科技園區土地及建物使用效益欠佳,據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資料,截至105年度8月底,園區進駐廠商共102家,仍低於「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預計招商數120家,復查園區土地及廠房等建物運用情形,除虎躍館及動物疫苗專區出租率達100%,其餘均未達70%。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評估計畫,以利改善園區使用效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7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為普及優良家禽推廣,改良品種、繁殖,近5年來主要營運項目中,家禽種雛雞、淘汰雞隻、淘汰鴨隻、淘汰鵝隻、淘汰火雞、土雞、種鴨等年度單位成本自101年度決算48.8元、102年─104年約58元,105年度增至97.24元,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允宜檢討成本擴增原因,以提高銷貨毛利率,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王惠美  蘇震清  
    76、
    查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2年度至106年度營運項目毛利明細中,肉仔豬、肉豬、山羊及土雞等四項毛利率偏低,其中肉仔豬連三年呈現毛利率負值,銷貨成本明細未有明顯調節。爰此,為增加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營運收益,宜檢討飼養禽畜進貨數量及成本,並調節產銷營運策略。
    提案人:邱議瑩  蘇治芬  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徐永明  王惠美  
    77、
    查104年度業務外費用暴增739.26%,係受到無產值之經濟動物死亡報廢及雞鵝隻因禽流感予以預防性淘汰所致;104年度業務外收入預算分配已大幅調高167萬1千元,漲幅仍高達208.69%,導致相關飼養成本需由剩餘家禽攤提,為避免禽流感提高禽類飼養成本及染疾風險,允應厲行禽場檢疫、克阻禽流感以減少損失。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蕭美琴  黃偉哲  王惠美  徐永明  
    78、主決議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計256,240千元,經查園區土地及廠房等建物運用情形,已出租廠房用地比率為78.21%,惟已出租實驗農場用地比率僅56.49%,又標準廠房出租比率為70.71%,除虎躍館及動物疫苗專區出租率達100%,其餘均未達70%,亞太水族營運中心出租率甚至僅39.46%;另園區建物面積運用情形,已出租建物比率為79.85%,顯示進駐廠商仍不足,致使園區土地及廠房建物使用效益欠佳,允宜改善。爰提案要求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方案。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張麗善  孔文吉  
    79、主決議
    有鑑於玉米及油菜種子(綠肥種子)均列為我國政策性種子。前者因苗改場繁殖作業基金種植面積及人力有限,後者因需向國外進口,因此二者訂價較無彈性。為避免因其生產及進口成本過高而導毛利過低或甚至為負值的現象,爰建請苗改繁殖作業基金之主管機關,調整此二類種子種植及對外採購策略。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高志鵬  王惠美
    80、主決議
    有鑑於自105年度起「農業作業基金」項下增設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惟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設置於屏東縣,東部發展以農業及觀光產業為主,卻無類似的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顯然使東、西部農業發展嚴重失衡。東部地區具有獨特的海洋深層水資源,適合低溫養殖和多種生技產業發展,爰此,要求農業作業基金主管機關積極研議輔導東部深層海水園區活化發展。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高志鵬  王惠美
    81、
    依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農委會應負責下設各基金間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查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畜產改良作業基金及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既同屬農業作業基金之分基金,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及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現有資金尚屬充裕,足以支應基金正常營運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且未有其他規劃運用,然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6年度為辦理園區擴充計畫尚須對外舉債籌措資金,對外舉債恐需較高之財務成本。爰此,為利該基金資金籌措,並減少利息費用支出,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妥為衡酌3個分基金間財務調度,使農業作業基金資金有效運用。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82、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自92年創設迄今已逾10年,進駐廠商家數雖逐漸成長,但仍未達預計招商數,導致園區土地及廠房建物未能有效運用,使用效益欠佳,又園區管理費等收費標準未能回收其成本,致營運事項均為短絀,倘若加計各項管理及總務費用等,短絀情形恐將加劇。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審慎檢討妥為規劃,以利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永續營運,避免年度發生短絀,須仰賴國庫支應。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83、
    查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直接材料費1,064萬4千元,較105年度增加28.88%,據悉係因台農1號玉米種子及台中5號高粱種子庫存不足,配合其銷售期間及耕作期程,故於106年度編列較多預算購買。惟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近年政策性種子實際單價有低於預算情形,顯見該基金種子存貨銷售與採購評估情況不佳,為避免種子庫存數量過多或不足情事再度發生,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檢討各類種子存貨及採購狀況。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84、主決議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6年度編列銷貨收入1億2,095萬4千元及銷貨成本1億0,002萬6千元,辦理畜禽及飼料作物銷售。主要目標為輔導農民,學習新技術,提高農家收入以及市場競爭力。以高雄種畜繁殖場為例,加強推廣高價值黑毛豬,輔導中南部豬農進行飼養,並開發特色化飼料降低成本,展現黑豬肉風味特色。確實提升農民收入。
    爰提案要求主管機關盤點目前畜產改良技術,研擬適合各縣市風土環境的畜禽品種以及加工技術,以座談會、農會的管道加強推廣,以增加農民產銷規模。
    提案人:管碧玲  邱議瑩  邱志偉
    85、主決議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編列預算研發各種農產品改良品種,肩負生產國內政策性的種苗種子。惟目前該基金庫存種籽量調節機制失衡,部分種籽庫存過多或不足,無法充分供給農民所需。爰提案要求農委會重新盤點農業縣市的種籽市場需求,推廣有利農民高經濟價值的種苗或種籽,讓民眾充分了解最新的產品資訊,並確保能供應充足的種苗種子。
    提案人:管碧玲  邱議瑩  邱志偉
    86、主決議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近五年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欠佳,究其原因,係因房屋及建築預算未能於1年度辦理完竣,使得後續機械及設備等固定資產之購買規劃受到影響,查該等房屋及建築計畫多為飼料廠及家畜宿舍等興建或整修工程,於每年度編列預算時,均列為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然卻時常發生建照申請延滯或前置作業未盡周全等原因,讓相關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預算須保留至以後年度執行等情形。爰提案要求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應妥善規劃前置作業,並應盤點固定資產建設擴充改良預算是否應編列為多年期預算進行辦理。
    提案人:管碧玲  邱議瑩  邱志偉
    87、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106年預算年度在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之農政收入編列67億7,834萬9千元,較上年度之收入預算73億5,140萬元,減少甚多,考量政府財政收入應努力創造,建議預算等同去年之預算收入,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P.19)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88、
    查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其他勞務收入─輸儲收入」項下編列森林鐵路之客、貨運收入總計1億3,195萬元,支出於「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項下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及臺鐵協助森鐵之營運計畫2個科目合計編列3億3,998萬7千元,預估該線鐵路本年度短絀2億0,803萬7千元。檢視該線鐵路由林務局自行營運時,101年度收支短絀1億0,347萬4千元,102年度台鐵局協助營運後,員額大幅擴增,收支短絀卻逐年擴大。分析其用人費用逐年攀升亦為主因,相關人員進用雖均依規定辦理,然營運績效未相對提升,人員進用之合理性及員額擴編效益,仍宜審酌及詳加評估。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89、
    查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其他收入─雜項收入」項下編列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收入5億元,檢視近年回饋金收入不斷攀升,由101年度之8億5,691萬1千元,增加至104年度之10億9,706萬6千元,該年度回饋金大幅超收6億9,706萬6千元;基金雖不斷提高回饋金收入之預算編列數,惟每年度依舊大幅超收數億元,其中除102年度以外,各年度超收幅度均達1倍以上。鑑於我國位處颱風地震頻繁地帶,以往曾發生多起大規模山坡地災害,主管機關允宜通盤檢討目前山坡地開發政策及相關法令,包括回饋金計收標準、山坡地開發利用範圍及減免標準等。俾免山坡地被過度開發利用,對國土保育及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更大危害。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90、
    查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編列基金來源157億5,856萬元,包括國庫補助157億4,856萬元、雜項收入1,0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22億8,446萬元,金額龐鉅。各計畫補助應以農漁村發展實際需求為主,由下而上推動,以達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之基金成立宗旨。本年度賡續補助之農村工程案宜謹慎評估可行性及實質效益,避免因無法取得居民共識導致工程無法施作或進度延宕;施作內涵建議妥予考量軟體配套措施,結合當地農漁村文化保存、產業活化、人才培育、生態保育、休閒農業等計畫補助案,俾深化第2期計畫實施效益。105年由農委會成立農村再生辦公室,使農在業務決策程序不明、執行步驟紊亂,民眾無所適從諸多抱怨,應立即改善此決策不明、執行成效低落之情況。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5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91、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106年預算年度在各項費用彙計表,專業服務費之支出編列9億9,310萬8千元,較上年度之支出預算7億5,560萬9千元,多出2億餘元,且前年結算僅5億餘元,建議預算等同去年之預算支出,以上所擬是否有當,提請審議。(P.19)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92、
    一、按農委會自62年起推動專案農貸,包括農發基金承辦19項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辦理1項低利貸款,範圍涵蓋農、林、漁、牧經營、農民家計週轉及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等用途。目前農發基金辦理之專案農貸利率為年息1.29%,由農漁民向農漁會信用部辦理後,政府再給予承辦行庫利息補貼至年息2.72%~4.845%,以使農漁民得以取得經營農業所需低利融資資金。然依農業金融局統計,近年來貸放戶數逐年遞減,由101年度5萬3,545戶,減少至104年度4萬1,336戶,減幅逾2成,該年度總計貸放207.17億元,貸放率76.74%,亦未達年度目標值80%,執行效率顯有疑問。
    二、次按農業金融局提供資料說明,目前各信用部辦理專案農貸之平均實收利率4.19%,已較一般農貸利率3.0488%加計查驗成本1.4767%後之利率4.5255%為低。惟上開查驗成本數據係如何得出卻未見詳細說明,且各農、漁會協助農委會承辦多項業務,亦未見另外加計成本,上開說法即非無疑。
  • 再按,上開補助項目雖為利息差額補貼,但政策目的係為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農業產業發展,則各信用部受有利息差額補貼之用途亦應與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農業產業發展或是填補所謂查驗所付成本為妥,不應直接挪至他用。

  • 三、再按,上開補助項目雖為利息差額補貼,但政策目的係為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農業產業發展,則各信用部受有利息差額補貼之用途亦應與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農業產業發展或是填補所謂查驗所付成本為妥,不應直接挪至他用。
    綜上,爰凍結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本年度預算數26億3,824萬1千元之二分之一,待農委會檢討歷年貸放率、查驗成本依據及必要性、利息差額補貼經費是否限定用途等問題,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王惠美
    93、
    農委會自62年起推動專案農貸,包括農發基金承辦19項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辦理1項低利貸款,範圍涵蓋農、林、漁、牧經營、農民家計週轉及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等用途。然依農業金融局統計,近年來貸放戶數逐年遞減,由101年度5萬3,545戶,減少至104年度4萬1,336戶,減幅逾2成,該年度總計貸放207.17億元,貸放率76.74%,亦未達年度目標值80%。綜上,近年來農民組織及農企業興起,農業工作者對於購置相關設施(備)之資金需求日增。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20~30億元專案農貸之利息差額補貼,以協助農漁民能以較低利率取得所需營運資金。然專案農貸戶數逐年下滑,大力推動農業創新轉型之貸放戶數亦甚微,爰提案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預算25%,俟提出檢討現行機制,並調整農業節能減碳貸款、青年從農創業貸款等貸放機制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94、
    機關(單位)名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業發展基金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糧政業務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13,356,405千元
    提案: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
    說明:
    農委會自105年第2期作起於全國6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稻穀保價收購之雙軌制,期導引農民種種良質米並培養自產自銷能力,以提升國內稻米產業之競爭力。惟目前僅6鄉(鎮、市、區)先行試辦,對整體公糧收購影響尚微。農委會應儘速調查統計選擇新制之農民比率、分布區域、年齡層及繳交公糧比率,據以調整下年度稻作直接給付價格誘因並評估增加試辦區域,俾逐年減少公糧收購及保存財政支出,爰提案凍結糧政業務計畫預算15%,俟農委會提出調查及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95、
    查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設有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該基金於「糧政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收購糧食經費73億6,278萬8千元,農委會自105年第2期作起於全國6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稻穀保價收購之雙軌制,期導引農民種種良質米並培養自產自銷能力,以提升國內稻米產業之競爭力。惟目前僅6鄉(鎮、市、區)先行試辦,對整體公糧收購影響尚微。允宜調查統計選擇新制之農民比率、分布區域、年齡層及繳交公糧比率,據以調整下年度稻作直接給付價格誘因並評估增加試辦區域,俾逐年減少公糧收購及保存財政支出。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96、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糧政業務計畫─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206,392千元,較前年度決算多出105,447千元,則此項預算之編列恐未敷實,有高估浮濫之虞,爰提案刪減10%。(P1-1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97、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糧政業務計畫─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5,313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0千元,惟查前年決算僅2,853千元,本年度編列較前年決算高出2,460千元,顯然此項有高估浮濫之現象,爰提案刪減10%。(P1-1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98、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糧政業務計畫─服務費用─保險費,共計編列1,389千元,惟查前年決算僅338千元,本年度編列較前年決算高出1,051千元,顯然此項有高估浮濫之現象,爰提案刪減10%。(P1-1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99、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糧政業務計畫─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共計編列290,428千元,較前年決算高出60,849千元,恐有浮濫編列之現象,爰提案刪減5%。(P1-1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100、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糧政業務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54,337千元,較前年決算高出10,732千元,恐有浮濫編列之虞,爰提案刪減5%。(P1-1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101、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糧政業務計畫─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共計編列12,377千元,較前年度決算高出6,847千元,恐有浮濫編列之虞,爰提案刪減10%。(P1-1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102、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糧政業務計畫─材料及用品費─用品消耗,共計編列7,027千元,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288千元,顯然此項編列有高估之虞,爰提案刪減10%。(P1-18)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103、
    106年度農發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預算18億2,437萬5千元,其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18億1,279萬3千元,主要用於辦理化學肥料價差補貼及作業資訊化及辦理減少化肥使用量配套措施等。基於政府推動減少化肥使用,推廣有機質肥料使用之政策目標,爰提案刪減106年度農發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104、
    106年度農特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5,875萬5千元,針對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適時辦理產銷調節處理,以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經查102年度、104年度計畫執行情形分別為10.80%、8.40%,並且部分農產品價格屢見暴漲暴跌,顯示著重生產端控制產量及預警之輔導作為成效有限,現行產銷調節機制亟待檢討,爰提案減列500萬元,以撙節財源。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林岱樺
    105、
    查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設有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農發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5,875萬5千元,惟「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農糧署雖每年訂定生產目標,以掌握作物之生產動態,於產量過剩時發布預警機制,輔導農民調節耕種。然由生產端控制產量,遇有颱風天災等因素導致農產品供給量大量短缺時,卻無法有效整合農作物災損資訊及生產資訊,難以發揮平抑農產品價格之功能。觀之梅姬颱風過後1個月餘菜價仍居高不下,導致民怨四起,政府顯無積極作為,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2億元,對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辦理產銷預警與調節措施。然部分農產品價格屢見暴漲暴跌,顯示著重生產端控制產量及預警之輔導作為成效有限,現行產銷調節機制亟待檢討。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5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06、
    「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其中荔枝、椪柑、豬肉連續2~3年採取耕鋤或收購加工補助,然相關調節措施僅具短期價格穩定效果,部分農產品價格仍屢見劇烈波動。以大宗蔬菜為例,農糧署雖每年訂定生產目標,以掌握作物之生產動態,於產量過剩時發布預警機制,輔導農民調節耕種。然由生產端控制產量,遇有颱風天災等因素導致農產品供給量大量短缺時,卻無法有效整合農作物災損資訊及生產資訊,難以發揮平抑農產品價格之功能。觀之梅姬颱風過後1個月餘菜價仍居高不下,導致民怨四起並質疑政府無積極作為。顯見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2億元,對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辦理產銷預警與調節措施。然部分農產品價格屢見暴漲暴跌,顯示著重生產端控制產量及預警之輔導作為成效有限,爰提案凍結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07、
    106年度農發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5,875萬5千元,與105年度預算數相同;惟查「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且每年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2億元,對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辦理產銷預警與調節措施,然部分農產品價格仍是屢見暴漲暴跌,顯示其預警輔導成效有限,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2,000萬元,俟農委會就如何整合強化農產災損及生產資訊,以有效掌握農產品追溯與流量監控資訊,並建置與公平會及法務部等跨部會合作機制,以杜絕農產價格遭人為不當操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108、
    基於國土保安政策,農委會農糧署自96年度起辦理「輔導檳榔廢園轉作計畫」,97年度及98年度共執行經費2億0,700萬元,約減少全國檳榔種植面積2.83%;其後停辦多年,103年度重新開辦後輔導面積卻僅有9.2公頃,執行成效甚為低落,爰提案減列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預算10%,並要求農委會應研商更多樣化且高經濟價值轉作作物,協助農民契作生產並完備供應及銷售之產業鏈,以使農民廢園後有穩定之收益,俾提高申請本計畫意願。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09、
    106年度農發基金「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編列1億4,155萬元,較上(105)年度預算數1,410萬元,大幅增加1億2,745萬元,主要係增加辦理檳榔廢園轉作計畫。經查:102年度農發基金於「輔導菸農轉型計畫」項下編列輔導菸農轉作1億3,895萬7千元,惟僅執行3萬8千元,經費幾乎未執行;103年度及104年度再編列1億2,121萬8千元及1,531萬7千元,決算數亦僅為223萬4千元(執行率1.84%)及210萬6千元(執行率13.75%);「輔導轉型休閒農業計畫」於102年度及103年度各編列4,000萬元,亦全數未執行。顯見農發基金所編列相關計畫預算執行效率低落,預算編列有欠考量。爰提案減列500萬元,以撙節財源。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110、
    查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設有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編列「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1億4,155萬元,較上(105)年度預算數1,410萬元,大幅增加1億2,745萬元,惟近3年度輔導菸農轉型計畫之執行率最高僅1成多,其中102年度農發基金於「輔導菸農轉型計畫」項下編列輔導菸農轉作1億3,895萬7千元,惟僅執行3萬8千元,經費幾乎未執行;103年度及104年度再編列1億2,121萬8千元及1,531萬7千元,決算數亦僅為223萬4千元(執行率1.84%)及210萬6千元(執行率13.75%);「輔導轉型休閒農業計畫」於102年度及103年度各編列4,000萬元,亦全數未執行,顯見本計畫執行成效不佳。鑑於以往計畫推動時農民轉作意願並不高,建議油茶技術服務團宜加強高屏及花蓮等重點產區之說明會及轉作技術輔導工作;研究團隊應賡續研商更多樣化且高經濟價值轉作作物,協助農民契作生產並完備供應及銷售之產業鏈,以使農民廢園後有穩定之收益,俾提高申請本計畫意願。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2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11、
    機關(單位)名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業發展基金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161,000千元
    提案: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25%】
    說明:
    國內禽流感疫情仍不斷發生,102年度發生H5N2、H5N3亞型禽流感疫情,104年度更爆發歷年來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自1月7日屏東蛋雞場檢出高病原性H5N2亞型禽流感,未及半個月共計7縣市水禽場、陸禽場及屠宰場均確認檢出H5亞型禽流感,病毒傳播極為迅速;至3月初已撲殺家禽逾400萬隻,國內農業損失相當慘重,尤以養鵝產業受創最深,約8~9成鵝隻因禽流感遭撲殺,禽傳人之疑慮更造成國內民眾惶恐不安。今年農委會雖祭出最長禁載禁運措施;但全國各地主要農業縣市仍疫情頻傳,顯見農委會在疫情預警及檢測養禽業者落實禽場生物安全防護等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爰提案凍結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近年禽流感疫情防治缺失及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12、
    查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設有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農發基金「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100萬元,禽流感疫情不斷發生,顯見相關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農發基金每年度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強化家禽疾病防疫工作。惟104年度國內卻爆發歷年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近9成鵝隻遭撲殺,農業損失相當慘重,106年度短短2個月餘撲殺禽隻達百萬隻之縣市有雲林縣、屏東縣,撲殺超過50萬隻者有彰化縣、嘉義縣、高雄市等,顯示疫情預警及檢測養禽業者落實禽場生物安全防護等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鑑於國際間禽流感風險仍持續發生,除應加強防疫措施外,近年度銷燬之疫苗及試驗藥品數量不低,允宜妥適規劃購置量並加強庫存之管控,以免逾期銷燬數量過多而浪費公帑。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2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13、
    106年度農特基金「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1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2,200萬元,增加3,900萬元。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提供資料顯示,101年度至104年度累計銷毀H5與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數量分別為4,000萬劑及2,500萬劑、總金額3,948萬3千元;另103年度購入H5與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各1,000萬劑及500萬劑、總金額854萬元,亦已屆效期,顯見逾期銷燬數量過多並且浪費公帑。爰提案凍結10%,請於一個月內提出疫苗購置管控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114、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緊急防疫疫苗儲備,共計編列23,709千元,然依防檢局統計,往年採購之疫苗多未施用即過期銷毀,主委亦宣示將今年度將不再採購,則本項預算已無須編列,爰提案全數刪除。(P1-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超明  王惠美  邱議瑩
    115、
    106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千1百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2千2百萬元,增加3千9百萬元。經查,106年度「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材料及用品費2千3百70萬9千元,主要為儲備H5及H7等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所需化學藥品與實驗用品等所需經費。惟依農委會提供資料顯示,目前我國不准許使用禽流感疫苗,各縣市之家禽場皆未使用禽流感疫苗,但101-105年每年H5及H7亞型禽流感實體疫苗分別為1,000及500萬劑,加上H5疫苗銀行3,000萬劑,累計至104年度已銷毀H5及H7亞型禽流感疫苗分別為4,000萬劑及2,500萬劑,實有浪費公帑之虞。爰此,擬刪減農業發展基金項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緊急防疫疫苗儲備2千3百70萬9千元的二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高志鵬  王惠美
    116、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案編列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有關緊急防疫疫苗儲備計23,709千元,經查,截至105年底,歷年疫苗均未曾使用,累計已達1,500萬劑,且逾期即全數銷毀,此次禽流感疫情亦未曾使用疫苗防範,顯見疫苗購置與使用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農業委員會針對禽流感疫苗購置與使用情形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117、
    為穩定金融秩序,100年12月29日農委會承受金融重建基金(簡稱RTC)處理農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209億7,427萬9千餘元,接續處理經營不善之農漁會信用部。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處理農會漁會信用部計畫經費,對有可能處理之經營不善農漁會信用部,先督促其落實執行自救計畫,根據農業金融局105年8月農漁會信用部經營概況統計表顯示,全國農漁會信用部平均廣義逾放比約0.91%,資本適足率13.48%;惟查,尚有多家金融機構之資本適足率及逾放比率未達法定標準,綜上,農發基金自100年底起接續處理RTC移交之經營不善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計畫業經執行多年,目前仍有多家農漁會信用部之資本適足率或逾放比未達法定標準,爰提案凍結處理農會漁會信用部計畫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更為有效輔導方式並提出協助信用部改善放款品質及催收債權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118、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全民造林計畫」編列404,353千元,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全民造林計畫檢測等相關業務費用。林務局所有林班地大多位於原住民地區,應對原住民族地區優先回饋,該辦法完全缺乏對原住民地區之回饋辦法及運用說明,獨重觀光遊樂事業經營,漠視原住民地區社區發展及撫育造林。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黃偉哲
    連署人:陳超明  王惠美  張麗善
    119、
    為確保造林成果,每年度林務局由羅東等8個林管處派員實地抽測各地方政府之造林計畫執行情形。然103年度現場勘查732件、勘查面積1,031.29公頃,其中不合格45件、面積83.57公頃,不合格件數比率6.15%,面積不合格率8.10%;104年度現場勘查671件、面積911.70公頃,其中不合格54件、面積36.83公頃,不合格件數比率8.05%,面積不合格率4.04%,並以屏東林管處及花蓮林管處之不合格件數居多;另104年度不合格面積雖低於103年度,惟不合格件數增加9件。據林務局表示,103年度抽測結果經導正後,仍有成活率或造林面積不足者,故列入不合格;104年度抽測結果亦尚有部分機關未導正完成,刻正催辦改善。農委會為厚植森林資源,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度編列5~6億元造林獎勵金。但各林管處每年度實地派員抽測地方政府造林計畫執行情形之比率僅約3%,實為偏低,爰提案凍結全民造林計畫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連署人:張麗善  孔文吉  
    120、
    查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全民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全民造林業務所需經費4億0,435萬3千元,103年度現場勘查732件、勘查面積1,031.29公頃,其中不合格45件、面積83.57公頃,不合格件數比率6.15%,面積不合格率8.10%;104年度現場勘查671件、面積911.70公頃,其中不合格54件、面積36.83公頃,不合格件數比率8.05%,面積不合格率4.04%,並以屏東林管處及花蓮林管處之不合格件數居多;另104年度不合格面積雖低於103年度,惟不合格件數增加9件。詢據林務局表示,103年度抽測結果經導正後,仍有成活率或造林面積不足者,故列入不合格;104年度抽測結果亦尚有部分機關未導正完成,刻正催辦改善,顯見造林政策確有加強督導之必要。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21、
    為厚植森林資源,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度編列5至6億元造林獎勵金。然各林管處每年度實地派員抽測地方政府造林計畫執行情形之比率僅約3%,實為偏低,並有成活率或造林面積不足之造林案尚未改善,林務局應督促儘速完成並審酌適度提高抽測比率,並確保造林成果之達成。爰提案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全民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全民造林業務所需經費4億0,435萬3千元減列10%,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獎勵輔導造林業務所需經費2億8,759萬6千元減列10%。
    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陳超明  
    122、
    查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獎勵輔導造林業務所需經費2億8,759萬6千元。為厚植森林資源,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度編列5~6億元造林獎勵金。然各林管處每年度實地派員抽測地方政府造林計畫執行情形之比率僅約3%,實為偏低,並有成活率或造林面積不足之造林案尚未改善者所在多有。允宜督促儘速完成並審酌適度提高抽測比率,以確保造林成果之達成。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23、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67,500千元,較上年度預算高出53,750千元,惟前年度決算僅781千元,本項預算連年暴增,顯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20%。(P2-17)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24、
    阿里山森林鐵路為我國珍貴文化資產,每年度吸引本國及外國遊客近200萬人次,然收支皆呈現短絀。應充分發揮員額擴編效益,提升行車安全,以使旅客回流,俾免財務缺口不斷擴大。爰提案「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編列1,049,743千元,減列20%。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孔文吉  張麗善  
    125、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區服務」計465,807千元,經查104年度遊客人次達501萬人次,105年度遊客預計目標為456萬元,上半年僅達成210萬人次,106年度遊客預計目標為482萬人次,明顯連兩年無法達成104年實際人次,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張麗善  孔文吉  
    126、
    106年度單位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服務費用」編列296,022千元,應凍結經費30%。
    說明: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服務費用」編列296,022千元,辦理森林遊樂區修護、管理業務及勞務承攬等業務。林務局部分遊樂區位於原住民地區,應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優先招募優秀之原住民員工與原住民廠商,且位於原住民鄉鎮之森林遊樂區未與原住民地區產業、人力、社區發展密切結合,無助於地方產業發展。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黃偉哲  
    連署人:陳超明  王惠美  張麗善  
    127、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服務費用─郵電費,共計編列3,314千元,然而本項支出前年度決算為2,622千元,本年度預算較前年度決算高出692千元,恐為浮濫編列,爰提案刪除5%。(P2-1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128、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9,485千元,然而本項支出前年度決算為7,155千元,本年度預算較前年度決算高出2,330千元,恐為浮濫編列,爰提案刪除5%。(P2-1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徐永明  蘇震清  王惠美
    129、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4,531千元,然而本項支出前年度決算為2,532千元,本年度預算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999千元,恐有浮濫編列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P2-1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0、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共計編列146,533千元,較上年度高出3,280千元,更較前年度決算高出23,818千元,顯見本項支出逐年提升,恐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P2-1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1、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39,506千元,較前年度決算高出5,203千元,恐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P2-1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2、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購置固定資產,共計編列275,685千元,較上年度增加67,828千元,較前年度決算高出48,415千元,本項預算恐有浮濫編列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P2-1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3、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台鐵協助森鐵之營運─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5,223千元,較前年決算高出773千元,則此項編列恐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P2-16)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4、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台鐵協助森鐵之營運─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2,035千元,較前年決算高出1,287千元,本年度預算足為前年決算之2.7倍,則此項編列顯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P2-16)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5、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台鐵協助森鐵之營運─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共計編列44,096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1,400千元,更較前年決算高出35,841千元,本年度預算更為前年度決算之5.3倍,則此項編列顯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20%。(P2-16)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6、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台鐵協助森鐵之營運─服務費用─保險費,共計編列449千元,然前年度決算僅26千元,本年度預算為前年度決算之17倍,則此項編列顯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20%。(P2-16)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7、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台鐵協助森鐵之營運─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共計編列6,706千元,較上年度增加760千元,則此項編列顯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P2-16)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8、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台鐵協助森鐵之營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11,438千元,較上年度預算高出4,412千元,更較前年度決算高出10,126千元,則此項預算編列顯有浮濫之嫌,應就需求敷實編列,爰提案刪除20%。(P2-16)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王惠美
    139、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編列2億1,771萬6千元,較104年度決算1億8,811萬3千元增加2,960萬3千元,增幅15.74%。該項預算主要用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檢測相關業務費用與核發造林獎勵金。惟獎勵造林計畫實施以來,部分造林人因放棄造林、造林面積不足或存活率未達標準等各項因素,致目前政府必須向申請造林人催收追繳補助經費,顯見獎勵補助計畫過度寬鬆,應有檢討之空間。爰提案刪減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140、
    106年度單位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編列1,400,501千元,應凍結經費30%。
    說明: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編列1,400,501千元,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用以災害救助、專案補助、貸款利息差額補貼,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執行。唯今(105)年1月22日起,全台灣受到百年寒害,造成許多原住民地區高山作物損失慘重,又因農損認定標準過高,許多原住民部落族人根本無法申請農業天然災害補助,災害過後政府不能發揮人溺己溺的精神,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黃偉哲
    連署人:王惠美  張麗善
    141、
    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06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項下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費用7億7,261萬8千元,補助各縣市發放受災農(漁)民之現金救助金所需經費,以協助受災戶儘速辦理災後復建及復耕。依據農委會105年9月梅姬颱風農業災情報告,全台農林漁牧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金額33億5,882萬元(統計至10月3日止),其中雲林、彰化及嘉義3縣市損失金額合計占5成,農作物受損則以二期水稻及香蕉為最大宗,農損金額屢創新高,顯示農業風險更甚以往。農委會應責成地方縣市政府辦理補助事項應秉持從簡、從優、從速之原則,以協助受災農民盡速復耕並補助受災之損失,惟往往未能秉持上述原則,導致農民求助無門之情況,應加強檢討改善。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42、
    機關(單位)名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漁業發展基金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漁業發展補助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18,513千元
    提案: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20%】
    說明:
    計畫自95年度執行至105年8月底止,媒合成功且上船服務計有34人(不含6人尚在受訓中)、培育4位具一等船長資格及6位具一等船副資格者,並有1位同時具一等船副及一等管輪資格;累計核發獎勵金5,800萬元,占預計核發獎勵金7,700萬元之75.32%,計畫成效未臻理想。據該署表示,因部分初次上船服務人員面臨船上作業適應不良因素,可能中途離職轉業或返回國內,未於境外遠洋漁船持續服務滿1年,致未符合請領獎勵金資格。截至105年度8月底,仍在船上服務且具有請領3年獎勵金資格者計有18人;爰以推估並編列106年度獎補助費1,400萬元,預計核發14人、每人100萬元獎勵金。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實施10餘年,參與計畫人數僅40人,累計媒合成功並上船服務僅34人,留任率約6成,實難彰顯本計畫培育我國漁業新血及優秀幹部人才之成效。爰提案凍結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預算20%,俟農委會提出如何加強與職訓中心及漁業公司合作,以吸引學有專精或受完訓學員投入遠洋漁業工作,並定期追蹤參與學員於漁船工作情形,以提高留任率及往後各年度之媒合率之改善計畫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43、
    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編列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共1,472萬9千元。經查: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實施自95年度執行至105年8月底止,參與計畫人數僅40人,累計媒合成功並上船服務僅34人,累計核發獎勵金5,800萬元,占預計核發獎勵金7,700萬元之75.32%,惟計畫成效未臻理想,留任率約6成,實難彰顯本計畫培育我國漁業新血及優秀幹部人才之成效,爰提案減列500萬,以撙節財源。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林岱樺
    144、
    查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編列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1,472萬9千元,包括用人費用62萬5千元、服務費用10萬4千元及獎補助費1,400萬元,獎勵金發放資格為服務每滿12個月為1期,發給獎勵金新臺幣100萬元,最高以3期為限。經查計畫成效未臻理想,且因部分初次上船服務人員面臨船上作業適應不良因素,可能中途離職轉業或返回國內,未於境外遠洋漁船持續服務滿1年,致未符合請領獎勵金資格,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實施10餘年,留任率約6成,實難彰顯本計畫培育我國漁業新血及優秀幹部人才之成效,應落實赴各水產海事學校宣導,增加學生上漁船工作興趣;並應加強與職訓中心及漁業公司合作,以吸引學有專精或受完訓學員投入遠洋漁業工作,定期追蹤參與學員於漁船工作情形,以提高留任率及往後各年度之媒合率,發揮本計畫培育我國漁業新血之成效。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145、
    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漁業發展補助計畫─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14,729千元,經查計畫實施10餘年,參與計畫人數僅40人,累計媒合成功並上船服務僅34人,留任率約6成,累計核發獎勵金5,800萬元,辦理成效有限,應重新檢討該項政策宣導與辦理方式,爰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146、
    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編列補助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14萬1千元,以補助國內學者專家出席漁業相關源保育等國際會議。經查:(一)歷年來預算執行率均未達8成,各年度補助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人數介0~3人,難以彰顯計畫成效(二)另,本計畫與漁業署106年度「漁業科技研究發展─國際漁業科技合作」計畫編列獎補助費180萬元,補助民間團體或學術研究單位辦理邀請具資歷及經驗之學者專家出席國際漁業會議,二者辦理事項雷同,允宜由公務預算併同辦理。爰提案減列全額,以撙節財源。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147、
    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編列補助學者專家出席國際會議14萬1千元,以補助國內學者專家出席漁業相關保育等國際會議,惟經查,該基金100年度至104年度累計編列補助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計畫經費83萬8千元,累計執行數58萬4千元,執行率僅69.69%,5年總計補助10名專家學者,各年度補助0~3人,計畫金額及補助人數均不高。又該計畫與漁業署106年度「漁業科技研究發展─國際漁業科技合作」計畫編列獎補助費180萬元,補助民間團體或學術研究單位辦理邀請具資歷及經驗之學者專家出席國際漁業會議,二者辦理事項相同,應由公務預算併同辦理。爰此,提案刪除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補助學者專家出席國際會議」預算14萬1千元全數。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148、
    查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編列補助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14萬1千元,以補助國內學者專家出席漁業相關源保育等國際會議。歷年補助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之預算執行率均未達8成,且與漁業署相關業務雷同,宜由公務預算統一辦理,以呈現計畫全貌並提升成效。爰提案刪除本項預算50%。
    提案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149、
    機關(單位)名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
    【 】歲入 【V】歲出
    款 項 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8,260,651千元
    提案:增列數【 】
    減列數【 】
    凍結數【25%】
    說明:
    行政院於101年11月核定農委會「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102-105年)計畫」,辦理活化休耕農地、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及擴大經營規模等工作。本計畫以發放獎勵金方式,鼓勵農民多將休耕農地轉(契)作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有機作物及產銷無虞之「地區特產」等作物。然歷年來種植綠肥面積均較翻耕面積高出數倍,顯示農民翻耕農地誘因不足,轉作作物則以硬質玉米、青割玉米及牧草居多,大豆面積雖有成長,惟占比仍低(詳附表2)。復查,本計畫經行政院評核結果由103年度甲等,降為104年度乙等;其中推動契作進口替代作物等工作皆未達目標。爰提案凍結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如何配合農糧政策,滾動調整各項補助措施,以提高農民轉作雜糧誘因,擴大耕作面積,有效活化休耕農地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連署人:張麗善  孔文吉
    150、
    針對106年度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編列82億6,065萬1千元,辦理休耕農地補助及活化工作。本計畫以發放獎勵金方式,鼓勵農民多將休耕農地轉(契)作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有機作物及產銷無虞之「地區特產」等作物。但歷年來種植綠肥面積均較翻耕面積高出數倍,顯示農民翻耕農地誘因不足,轉作作物則以硬質玉米、青割玉米及牧草居多,大豆面積雖有成長,惟占比仍低,且行政院對本計畫地評核結果由103年度的甲等降為104年度的乙等,顯見成效不彰,爰提案要求凍結預算2億6,065萬1千元,俟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新版活化農地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51、
    106年度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編列「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稻作直接給付」284,510千元,經查,該計畫可能產生削價收購,導致民間糧價大跌,為避免穀賤傷農,實有加強了解之必要。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農業委員會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完整配套措施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152、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於106年度編列「農村再生基金」預算71億5千7百零3萬7千元,用途包含「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及「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然而,過去農村再生計畫是由水保局來推動,各社區農村計畫之執行也有很好的成果。惟自106年開始,農村再生計畫改由地方縣市政府整合提案推動。為避免讓此基金淪為地方政府變相綁樁之小型工程款,爰此,擬凍結「農村再生基金」預算十分之一,要求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主管機關重新檢討農村再生計畫提報及審查辦法,使其確實符合農村長期需求。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高志鵬  王惠美
    153、
    查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計畫」項下編列990,388千元,主要辦理農村再生培根計畫,開設關懷、進階、核心、再生四階段課程,惟農委會設置農村再生辦公室之後,與水保局之業務劃分不明、權責不明,105年各社區所提農村再生計畫核定時序延滯,民怨四起。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5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54、
    為協助農村結構轉型,農委會水保局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第30條規定擬定農村再生培根計畫,採由下而上推動,針對農村社區辦理關懷班、進階班、核心班及再生班等4階段培訓課程,結訓後由社區自主研提農村再生計畫,以辦理後續整體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及產業、文化活化等,逐步實現各農漁村之特色,落實社區自主目標;然而,截至105年8月底止參與培根計畫社區增加至2,369個,占全國4,232個農漁村社區之56%;惟當中完成4階段培訓課程並提出農村再生計畫經審核通過者,僅619個社區,占14.6%;又新竹市、連江縣、嘉義市、金門縣等4縣市列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均為0個,整體計畫執行成效與目標有不小差距。爰提案凍結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如何提升培訓內容品質,加強農業經營管理實務課程並與地區產業密切結合,以提高居民參與培根計畫意願之檢討規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55、
    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項下編列「農村規劃及培力」5億4,507萬8千元,包括辦理農村再生培根工作之農村人力教育推廣5億1,327萬8千元,及強化農民產業應用與農地生產力結構分析3,180萬元。查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自93年度實施迄今已超過10年,截至105年8月底止參與培訓計畫之農漁村社區計2,369個,占全國農漁村社區4,232個之56%,不滿6成。又當中完成4階段培訓課程並提出農村再生計畫經審核通過者,僅619個社區,佔總體14.6%,整體計畫執行成效與目標有不小差距。爰此,提案減列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項下「農村規劃及培力」預算5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邱議瑩  邱志偉  王惠美
    156、
    查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項下編列農村規劃及培力計畫5億4,507萬8千元,包括辦理農村再生培根工作之農村人力教育推廣5億1,327萬8千元,及強化農民產業應用與農地生產力結構分析3,180萬元。惟參與培根計畫社區比率占56%,經審核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僅有14.6%,至105年8月底止參與培根計畫社區增加至2,369個,占全國4,232個農漁村社區之56%;惟當中完成4階段培訓課程並提出農村再生計畫經審核通過者,僅619個社區,占14.6%;又新竹市、連江縣、嘉義市、金門縣等4縣市列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均為0個,整體計畫執行成效與目標顯然差距極大。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5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57、
    106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農村規劃及培力計畫」編列545,078千元,係辦理辦理農村再生培根工作之農村人力教育推廣及強化農民產業應用與農地生產力結構分析等業務,經查,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實施10餘年,全國雖有56%農漁村社區參與人力培育計畫課程,惟仍有將近半數社區未參與,經審核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亦僅14.6%,實有檢討之空間,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158、
    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項下編列農村規劃及培力計畫5億4,507萬8千元,此計畫實施10餘年,每年度農村再生基金均編列5億餘元推動相關工作,惟迄今全國雖有56%農漁村社區參與人力培育計畫課程,仍有將近半數社區未參與;且經審核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亦僅14.6%。爰此,提案凍結20%,請提交計畫報告,以提升培訓內容品質,加強農業經營管理實務課程並與地區產業密切結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159、
    針對106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項下編列農村規劃及培力計畫5億4,507萬8千元,每年度農村再生基金均編列5億餘元推動相關工作,迄今全國雖有56%農漁村社區參與人力培育計畫課程,仍有將近半數社區未參與;且經審核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亦僅14.6%,其中新竹市、連江縣、嘉義市、金門縣等4縣市列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均為0個,顯見整體計畫執行成效與目標仍有差距,爰提案凍結4,507萬8千元,俟農村再生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有效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60、
    爰提案規劃農委會農村再生基金之創新農業推廣106年度預算184,860千元,凍結10,000千元。
    增刪理由:
    1.配合落實農村再生條例,希望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活化再生,提出農村再生基金計畫,其中對於創新農業部分,無明確對於於改善農村高齡者及農家生產與生活部分提出相關細項說明,並如何強化農產永續提出具體做法與預期成效。
    2.為撙節預算,避免失去其預期之作用或因準備不足而難以成就,爰提案規劃農委會農村再生基金之創新農業推廣106年度預算184,860千元,凍結10,000千元。待農委會收集足夠基礎資料及相關說明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及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徐永明
    161、
    農村再生基金計畫第1期(101年度至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雖有逐年改善,然各年度補助工程件數達數百件至千件以上,迭遭外界批評計畫補助偏重硬體建設,相關工程無助活化農村經濟及帶動更多人口回流。根據水保局統計,101年度至104年度核定補助工程案分別為913件、895件、1,196件及917件,總計3,921件。數量之多,因工項繁雜、前置作業未完善或無法取得社區共識等,導致執行進度時有落後,各年度保留款均達10億元以上。為達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之基金成立宗旨。本年度賡續補助之農村工程案宜謹慎評估可行性及實質效益,避免因無法取得居民共識導致工程無法施作或進度延宕。爰提案凍結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預算25%,俟農委會提出如何具體深化第二期計畫實施效益之檢討規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連署人:張麗善  孔文吉
    162、
    106年度單位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再生社區發展及環境改善─農村再生計畫─農村再生總合發展計畫」編列340,000千元,應凍結經費30%。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再生社區發展及環境改善─農村再生計畫─農村再生總合發展計畫」編列340,000千元,辦理培力及社區總體計畫,並積極結合各縣市政府的力量推展,藉由縣市政府的餐與級主定規劃,不僅持續沖失社區必要之公共設施,更藉由總合發展計畫串接各縣市轄內農村社區產業、觀光、文化、生態等,落實社區建設及加值發展。原本農村再生計畫全數經費皆用於社區,對原住民部落有極大助益,目前卻有一定比例保留於農再辦公室,為求有效利用經費,須將目前保留經費釋出。且本計畫理應軟硬體並重,於預算計畫說明中卻完全無法顯示,未來執行產生疑義。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王惠美  黃偉哲  陳超明  張麗善
    163、
    爰提案規劃農村再生基金: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之農村社區土地重劃106年度預算61,139千元,凍結5,000千元。
    增刪理由:
    1.政府為落實農村再生條例,希望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活化再生,提出農村再生基金計畫,其中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基金用途於106年度預算較105年度增加13億1,603萬7千元,對於規劃以現有農村社區為核心,結合農村再生進行整體考量,此政策有對土地所有權人要符合現代化生活機能及防災安全等考量之其他必要公共設施用地做規劃。但無明確針對如何進行農村區域防災安全提出具體相關內容。
    2.為撙節預算,避免失去其預期之作用或因準備不足而難以成就,爰提案規劃農村再生基金: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之農村社區土地重劃106年度預算61,139千元,凍結5,000千元。待農委會收集足夠農村地區防災安全等相關基礎資料及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及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徐永明
    164、
    106年度單位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農村在基金」項下農村發展及活化(一)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編列1,668,935千元,應凍結經費30%。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發展及活化(一)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編列1,668,935千元,用以促進農村永續發展農村活化再生,維護農村生態及文化。唯目前原住民部落有非常多原住民特色產業及特色作物,且近幾年也盛行原住民自然農業,落實傳統生態保育與維護部落生態資源,提升部落整體體質頗有成效,唯農村再生基金未見如旨揭提昇原鄉農業與發展,遑論原鄉農業永續發展!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黃偉哲
    連署人:王惠美  張麗善
    165、
    查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發展及活化─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項下編列輔導大專業農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及農村從農青年企業化經營計畫等業務所需經費7,424萬4千元,本計畫為原小地主大佃農政策,106年度賡續辦理輔導農民承租農地擴大經營規模、協助大專業農及青年農民企業化經營、補助購置生產設備,協助機械化生產及辦理農地利用改善與農地監督管理等工作。然計畫實施多年,核定補助大佃農平均年齡略有增加、栽種作物亦以水稻為大宗,顯示減緩農業人力高齡化及導引栽種稻米以外之作物成效尚待提升。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50%,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66、
    針對106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農村發展及活化─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項下編列輔導大專業農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及農村從農青年企業化經營計畫等業務所需經費7,424萬4千元,全數為獎補助費。該計畫實施多年,核定補助大佃農平均年齡略有增加、栽種作物亦以水稻為大宗,顯示減緩農業人力高齡化及導引栽種稻米以外之作物成效尚待提升,爰提案凍結824萬4千元,俟農村再生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有效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67、
    查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及活化」項下編列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7億7,064萬2千元,為新興計畫。包括服務費用6,700萬元、獎補助費7億0,364萬2千元,係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國土計畫法之農業發展地區規劃作業」3,000萬元及補助國內團體辦理「新農業示範計畫」6億7,364萬2千元,占計畫預算數之87.41%,惟有關工作項目、目標、審核考核標準及管理規範等均不明。是以目前相關作業規範及年度執行方式尚無法提供。本計畫預算數7億7,064萬2千元,為農村發展及活化業務第2大項計畫;尚未核定即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第34條:「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規定未符。爰提案全數凍結本項預算,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68、
    針對106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及活化」項下編列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7億7,064萬2千元,為新興計畫,但計畫尚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第34條:「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規定未符,爰提案凍結7,064萬2千元,俟農村再生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69、
    查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服務費用─編列67,000千元,包括:交通及運輸設備修護費2,000千元;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及查詢費3,000千元;委託專業服務團隊,協助執行資料整理、現場查核、績效評估、考核及相關管理事項,以及媒體宣傳及推廣等62,000千元。其中,委託專業團隊以及媒體宣傳及推廣所費不貲,且現前網路媒體發達,宣傳成本大幅降低,編列六千兩百萬有欠覆實,實應撙節經費,爰此提案減列500萬。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林岱樺
    170、
    查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及活化」項下編列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1億元,為新興計畫,預計補助對象為山村地區之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社團組織、基金會、文史工作室等非營利性質團體,由受補助單位自主提案,每案補助金額以200萬為上限,計畫執行期程至108年度止,為跨年期計畫,預算未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列明。爰提案全數凍結本項預算,待提出完整說明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71、
    106年度單位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編列100,000千元,應凍結經費50%。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編列100,000千元,辦理鼓勵山村(社區、部落)作為實踐綠色經濟轉型的示範單元,並強化原住民就業與自然資本維護及林業綠色轉型。目前原住民部落有非常多原住民特色產業及特色作物,且近幾年也盛行原住民自然農業,落實傳統生態保育與維護部落生態資源,提升部落整體體質頗有成效,唯本計畫仍要透過「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與「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等政策限制,由於這些法令限制重重,與部落族人的認知差距甚大,以至於本計畫難以施行。且本預算計畫說明空洞,未來執行產生疑義。爰建議相關經費凍結5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王惠美  張麗善  黃偉哲  
    172、
    針對106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及活化」項下編列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1億元,為新興計畫。該計畫執行期程為106年度至108年度,卻未按預算法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編製規定,列明107年度及108年度待編列預算數呈現整體計畫之經費需求;另106年度僅訂定創造就業人口至少200人之目標值與協助5~10個部落(社區)發展產業,預算效益過低,爰提案凍結預算1,000萬元,俟農村再生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73、主決議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其他收入─雜項收入」項下編列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收入5億元,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為造林基金來源之一,檢視近年回饋金收入不斷攀升,由101年度之8億5,691萬1千元,增加至104年度之10億9,706萬6千元,該年度回饋金大幅超收6億9,706萬6千元;基金雖不斷提高回饋金收入之預算編列數,惟每年度依舊大幅超收數億元,其中除102年度以外,各年度超收幅度均達1倍以上。山坡地有無被過度開發利用及對水土保持造成破壞情形,存在隱憂。請於一個月內提交分析報告,以利維護本國山坡地水土保持。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174、主決議
    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基金來源編列144萬1千元,基金用途編列1,851萬3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1,707萬2千元。經查:漁業發展基金設立宗旨為藉由計畫之推動,提高漁民知能,增加漁民收益,改善漁民生活,並促進漁業永續經營。惟檢視該基金106年度收入預算僅編列144萬元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63萬3千元,減少19萬2千元;近3年來基金收入總額僅約100餘萬元,且全數為利息收入,功能萎縮現象明顯,符合上開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立及存續原則第5點「業務單純、規模過小,無設置必要」之基金裁撤要件。爰此,請於一個月內提出是否撤裁漁業發展基金之相關報告。
    提案人:徐永明  高志鵬  黃偉哲  
    175
    針對106年農業發展基金項下「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編列26億3,824萬1千元,辦理專案農貸之利息差額補貼。經查,近年來貸放戶數逐年遞減,由101年度5萬3,545戶,減少至104年度4萬1,336戶,減幅逾2成,該年度總計貸放207.17億元,貸放率76.74%,亦未達年度目標值80%,爰提案要求農業發展基金應確實檢討問題癥結並加強推動辦理,以利政府政策之順利推動。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76、
    針對106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糧政業務計畫」編列收購糧食經費73億6,278萬8千元。經查,近5年來預計收購公糧數量由101年度21萬1,000公噸,逐年調高至104年度25萬3,000公噸;各年度實際收購數量介於29萬9,948公噸至48萬9,161公噸,年年超收4成至1倍以上。105年度再調高公糧收購目標至29萬1,000公噸,截至105年8月底已收購36萬3,978公噸,實際支出公糧收購經費87億9,407萬3千元,已超支15億0,667萬3千元,爰提案要求農業發展基金應擴大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稻穀保價收購之雙軌制,逐年減少公糧收購及財政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77、
    針對106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5,875萬5千元,經查,該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其中荔枝、椪柑、豬肉連續2~3年採取耕鋤或收購加工補助,相關調節措施僅具短期價格穩定效果,部分農產品價格仍屢見劇烈波動,顯見該計畫難以發揮平抑農產品價格之功能,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儘速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4條規定制訂全國農業產銷方針,由源頭管理全國農產品之生產及供需秩序;並強化農產災損及生產資訊之整合,及跨部會合作機制,提供具體完整之農產品追溯與流量監控資訊予公平會及法務等單位,以杜絕農產價格遭人為不當操控之外界質疑。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78、
    針對106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100萬元,但國內禽流感疫情仍不斷發生,102年度發生H5N2、H5N3亞型禽流感疫情,104年度更爆發歷年來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自1月7日屏東蛋雞場檢出高病原性H5N2亞型禽流感,未及半個月共計7縣市水禽場、陸禽場及屠宰場均確認檢出H5亞型禽流感,病毒傳播極為迅速;至3月初已撲殺家禽逾400萬隻,國內農業損失相當慘重,尤以養鵝產業受創最深,約8~9成鵝隻因禽流感遭撲殺,禽傳人之疑慮更造成國內民眾惶恐不安。由於104年度疫情快速傳播蔓延,「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所編經費不敷支應,雖超支1億2,231萬6千元,疫情仍無法遏止,顯示相關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爰提案要求農業發展基金除應加強防疫措施外,更應妥適規劃疫苗及試驗藥品購置量並加強庫存之管控,以免逾期銷燬數量過多而浪費公帑。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79、
    針對106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編列1億4,155萬元,較105年度預算數1,410萬元,大幅增加1億2,745萬元,主要用於增加辦理檳榔廢園轉作計畫。為逐年縮減菸葉及檳榔種植面積,爰提案要求農業發展基金除應加強嘉義、高雄、屏東及花蓮等重點產區之說明會及轉作技術輔導工作;更應賡續研商更多樣化且高經濟價值轉作作物,協助農民契作生產並完備供應及銷售之產業鏈,以使農民廢園後有穩定之收益,以提高申請本計畫意願。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80、
    針對106年度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編列基金來源14億6,501萬6千元、基金用途17億5,996萬1千元,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2億9,494萬5千元;加計期初基金餘額後,預估期末基金餘額56億1,962萬3千元。經查,基金未來有2項金額龐大之或有負債及承諾可能須支付,分別為支付有償移轉北門多功能使用車站費用10億元及造林計畫未來年度所需獎勵金28億餘元,為免基金餘額耗盡,爰提案要求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應儘早作好財務規劃,以確保基金永續營運。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81、
    針對106年度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全民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全民造林業務所需經費4億0,435萬3千元,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獎勵輔導造林業務所需經費2億8,759萬6千元。經查,103年度抽測面積1,031.29公頃,占年度造林面積3萬0,067公頃之3.43%,104年度抽測面積911.70公頃,占年度造林總面積2萬9,741公頃之3.07%,抽測比率偏低,爰提案要求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應提高抽測比率,以確保造林成果之達成。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82、
    針對106年度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其他勞務收入─輸儲收入」項下編列森林鐵路之客貨運收入總計1億3,195萬元,支出於「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項下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及臺鐵協助森鐵之營運計畫2個科目合計編列3億3,998萬7千元,預估該線鐵路本年度短絀2億0,803萬7千元。阿里山森林鐵路為我國唯一高山林業鐵路,具有獨特文化及觀光吸引力,移交給台鐵局經營之後,短絀狀況卻持續擴大,顯不合理,爰提案要求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應確實檢討阿里山森林鐵路的經營狀態,避免財務缺口持續擴大。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83、
    針對106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項下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費用7億7,261萬8千元,補助各縣市發放受災農(漁)民之現金救助金所需經費,以協助受災戶儘速辦理災後復建及復耕。依農委會統計歷年來農業天然災害損失情形,104年度農損金額160億7,396萬8千元,創下歷年新高紀錄;政府核定救助金額僅占實際災損約2成5,農民須自行承擔逾7成損失。又依數據顯示,每年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費用均不敷支應(除100年度之外);其中101年度及102年度不足數皆由農委會公務預算調整支應,103年度動支第一預備金,104年度則再由該會公務預算調整支應及動支災害準備金。農損金額屢創新高,顯示農業風險更甚以往,開辦農業保險制度日趨急迫,為減少農民農損損失,爰提案要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擴大農作物保險項目,以提高品項納保覆蓋率。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84、
    針對106年度漁業發展基金「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編列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1,472萬9千元,經查,本計畫自95年度執行至105年8月底止,媒合成功且上船服務計有34人、培育4位具一等船長資格及6位具一等船副資格者,並有1位同時具一等船副及一等管輪資格;累計核發獎勵金5,800萬元,占預計核發獎勵金7,700萬元之75.32%,計畫成效未臻理想,爰提案要求漁業發展基金應確實定期追蹤參與學員於漁船工作情形,以提高留任率及往後各年度之媒合率,發揮本計畫培育我國漁業新血之成效。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85、
    為推動農村永續發展,農業再生條例第7條規定政府應設置農村再生基金1,500億元,106年度國庫補助157億4,856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22億8,446萬元,累計國庫撥補該基金數額已達753億1,173萬元。該基金自101年度至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1.74%、48.5%、61.08%與72.26%,預算執行成效不彰,爰提案要求農村再生基金未來各項計畫應結合當地農漁村文化保存、產業活化、人才培育、生態保育與休閒農業等,方能提升實施效益。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管碧玲
    186、主決議
    「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其中荔枝、椪柑、豬肉連續2~3年採取耕鋤或收購加工補助,然相關調節措施僅具短期價格穩定效果,部分農產品價格仍屢見劇烈波動。以大宗蔬菜為例,農糧署雖每年訂定生產目標,以掌握作物之生產動態,於產量過剩時發布預警機制,輔導農民調節耕種。然由生產端控制產量,遇有颱風天災等因素導致農產品供給量大量短缺時,卻無法有效整合農作物災損資訊及生產資訊,難以發揮平抑農產品價格之功能。顯示著重生產端控制產量及預警之輔導作為成效有限,現行產銷調節機制亟待檢討。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評估制訂全國農業產銷方針之可行性,以期由源頭管理全國農產品之生產及供需秩序;並提出如何強化農產災損及生產資訊之整合,及跨部會合作機制,提供具體完整之農產品追溯與流量監控資訊予公平會及法務等單位之改善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87、主決議
    102年度農發基金於「輔導菸農轉型計畫」項下編列輔導菸農轉作1億3,895萬7千元,惟僅執行3萬8千元,經費幾乎未執行;103年度及104年度再編列1億2,121萬8千元及1,531萬7千元,決算數亦僅為223萬4千元(執行率1.84%)及210萬6千元(執行率13.75%);「輔導轉型休閒農業計畫」於102年度及103年度各編列4,000萬元,亦全數未執行。本計畫執行成效不佳,主要係因臺灣菸酒公司之菸葉收購政策仍持續辦理;故農委會農糧署雖擬定輔導菸農轉作之相關補助項目及基準,惟菸葉保價收購收益穩定,致菸農轉作或轉型意願普遍不高;104年度農委會總計輔導4戶菸農離菸,轉作面積僅0.727公頃。爰提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出更多樣化且高經濟價值轉作作物,協助農民契作生產並完備供應及銷售之產業鏈,以使農民廢園後有穩定之收益,俾提高申請本計畫意願之檢討改善報告後,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88、主決議
    國內禽流感疫情仍不斷發生,102年度發生H5N2、H5N3亞型禽流感疫情,104年度更爆發歷年來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自1月7日屏東蛋雞場檢出高病原性H5N2亞型禽流感,未及半個月共計7縣市水禽場、陸禽場及屠宰場均確認檢出H5亞型禽流感,病毒傳播極為迅速;至3月初已撲殺家禽逾400萬隻,國內農業損失相當慘重,尤以養鵝產業受創最深,約8~9成鵝隻因禽流感遭撲殺,禽傳人之疑慮更造成國內民眾惶恐不安。今年農委會雖祭出最長禁載禁運措施;但全國各地主要農業縣市仍疫情頻傳,顯見農委會在疫情預警及檢測養禽業者落實禽場生物安全防護等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爰提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近年禽流感疫情防治缺失及檢討改善報告後,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89、主決議
    農委會自62年起推動專案農貸,包括農發基金承辦19項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辦理1項低利貸款,範圍涵蓋農、林、漁、牧經營、農民家計週轉及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等用途。目前農發基金辦理之專案農貸利率為年息1.29%,由農漁民向農漁會信用部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後,政府再給予承辦行庫利息補貼至年息3.54%~4.26%,以使農漁民得以取得經營農業所需低利融資資金。然依農業金融局統計,近年來貸放戶數逐年遞減,由101年度5萬3,545戶,減少至104年度4萬1,336戶,減幅逾2成,該年度總計貸放207.17億元,貸放率76.74%,亦未達年度目標值80%。綜上,近年來農民組織及農企業興起,農業工作者對於購置相關設施(備)之資金需求日增。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20~30億元專案農貸之利息差額補貼,以協助農漁民能以較低利率取得所需營運資金。然專案農貸戶數逐年下滑,大力推動農業創新轉型之貸放戶數亦甚微,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規劃調整及現行缺失檢討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90、主決議
    穩定金融秩序,100年12月29日農委會承受金融重建基金(簡稱RTC)處理農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209億7,427萬9千餘元,接續處理經營不善之農漁會信用部。根據農業金融局105年8月農漁會信用部經營概況統計表顯示,全國農漁會信用部平均廣義逾放比約0.91%,資本適足率13.48%;惟查,尚有多家金融機構之資本適足率及逾放比率未達法定標準。綜上,農發基金自100年底起接續處理RTC移交之經營不善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計畫業經執行多年,目前仍有多家農漁會信用部之資本適足率或逾放比未達法定標準,農委會應積極列管並記錄渠等機構之每個月營運變化情形,並採取有效輔導方式協助其改善放款品質及催收債權,以提升整體風險承擔能力。爰提要求農委會二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91、主決議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編列基金來源14億6,501萬6千元、基金用途17億5,996萬1千元,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2億9,494萬5千元;加計期初基金餘額後,預估期末基金餘額56億1,962萬3千元。經查,該基金未來有可能需支付有償移轉北門多功能使用車站之費用約10億元以及林務局辦理全民造林計畫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案件為授益之行政處分衍生約28億元。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底預估基金餘額雖尚有56億1,962萬3千元,惟或有負債及造林計畫未來年度所需獎勵金等經費高達38億餘元。檢視該基金105年度及106年度收支相抵後均預計短絀,為免基金餘額耗盡,爰提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未來財務規劃,以確保基金永續營運,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92、主決議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其他勞務收入─輸儲收入」項下編列森林鐵路之客、貨運收入總計1億3,195萬元,支出於「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項下森林遊樂之經營管理及臺鐵協助森鐵之營運計畫2個科目合計編列3億3,998萬7千元,預估該線鐵路本年度短絀2億0,803萬7千元。阿里山森林鐵路為我國唯一高山林業鐵路,具有獨特文化及觀光吸引力,然每年卻入不敷出,收支均為短絀。為改善財務狀況,適度反映鐵路經營成本,林務局與台鐵局研商多年之票價調整方案終於自105年5月1日起實施,為森鐵20年來首次漲價;最高票價漲幅達1倍,為阿里山站至神木、沼平站由原價50元調整至100元,其餘各站票價漲幅亦有5~6成間,同時取消各車種去回票之優待折扣,期能增裕該線鐵路收益。106年度並訂定遊客人數目標值182萬5,800人次,包含本國及外國遊客分別為70萬7,600人次及111萬8,200人次。然105年7月起尼伯特至梅姬等數個颱颱風接連來襲,森林鐵路數度停駛,恐將衝擊遊客人數及票價收入。為確保珍貴資產之永續發展,爰提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未來財務規劃,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連署人:張麗善  孔文吉
    193、主決議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為造林基金來源之一,林務局用於造林工作以降低山坡地開發利用行為所造成之衝擊。檢視近年回饋金收入不斷攀升,由101年度之8億5,691萬1千元,增加至104年度之10億9,706萬6千元,該年度回饋金大幅超收6億9,706萬6千元;基金雖不斷提高回饋金收入之預算編列數,惟每年度依舊大幅超收數億元,其中除102年度以外,各年度超收幅度均達1倍以上。顯見山坡地有無被過度開發利用及對水土保持造成破壞情形,存在隱憂。爰提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通盤檢討目前山坡地開發政策及相關法令,包括回饋金計收標準、山坡地開發利用範圍及減免標準等。俾免山坡地被過度開發利用,並將相關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孔文吉
    194、主決議
    漁業發展基金設立宗旨為藉由計畫之推動,提高漁民知能,增加漁民收益,改善漁民生活,並促進漁業永續經營。惟檢視該基金106年度收入預算僅編列144萬元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63萬3千元,減少19萬2千元;近3年來基金收入總額僅約100餘萬元,且全數為利息收入,功能萎縮現象明顯,符合上開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立及存續原則第5點「業務單純、規模過小,無設置必要」之基金裁撤要件。農委會表示將擴大基金運用效益,與該基金106年度預算實際編列情形容有未符。且該基金原辦理漁業用油補貼計畫,因性質屬公務業務,經檢討後已於101年度回歸漁業署辦理;致基金收入逐年銳減至僅賸下國庫撥款及利息收入,102年度以後國庫亦不再撥款補助該基金,103年度迄今僅賸百萬元左右利息收入,復未有效開拓其他業務,年年入不敷出,收支均呈現短絀情形。也因國庫自102年度以後已不再撥款補助漁業發展基金,近年來該基金來源僅賸下利息收入,106年度編列基金來源預算數僅144萬1千元,顯無法達成「提高漁民知能,增加漁民收益,改善漁民生活,並促進漁業永續經營」之原設立宗旨。爰提要求農委會研議是否比照漁產平準基金併入農業發展基金模式,將漁業發展基金整併至其他基金之可行性,並將相關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連署人:張麗善  孔文吉
    195、主決議
    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發展及活化─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項下編列輔導大專業農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及農村從農青年企業化經營計畫等業務所需經費7,424萬4千元。經詢問農委會,計畫為原小地主大佃農政策,106年度賡續辦理輔導農民承租農地擴大經營規模、協助大專業農及青年農民企業化經營、補助購置生產設備,協助機械化生產及辦理農地利用改善與農地監督管理等工作。然計畫實施多年,核定補助大佃農平均年齡略有增加、栽種作物亦以水稻為大宗,顯示減緩農業人力高齡化及導引栽種稻米以外之作物成效尚待提升。106年度農委會推動「輔導大專業農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及農村從農青年企業化經營計畫」,延續原政策辦理相關輔導及補助措施,應建構吸引青年從農之經營環境,並深入探究有機作物栽種面積大幅銳減之癥結,有效導引耕作,俾發揮計畫預期成效。爰提要求農委會二週內提出未來預期執行成效以及過去缺失檢討相關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連署人:張麗善  孔文吉
    196、主決議
    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及活化」項下編列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1億元,為新興計畫,係為提高保護自然資源地區居民之福祉所致。惟本計畫執行期程為106年度至108年度,應按預算法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編製規定,列明107年度及108年度待編列預算數,以呈現整體計畫之經費需求;另106年度預計協助5個部落(社區)發展生態旅遊產業及協助10個部落(社區)發展林下經濟或混農林業產業,卻僅訂定創造就業人口至少200人之目標值,與協助5~10個部落(社區)發展產業似未成比例,宜酌予提高,俾強化本計畫達成原住民就業與自然資本維護及林業綠色轉型之連結與效益。爰提要求農委會二週內提出未來該計畫預期成效以及實際執行計畫等相關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王惠美  陳超明
    連署人:張麗善  孔文吉
    197、
    茲有農業發展基金之「糧政業務計畫」,農委會自105年第2期作起於全國6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稻穀保價收購之雙軌制,期導引農民種種良質米並培養自產自銷能力,以提升國內稻米產業之競爭力。惟目前僅6鄉(鎮、市、區)先行試辦,對整體公糧收購影響尚微。允宜調查統計選擇新制之農民比率、分布區域、年齡層及繳交公糧比率,應據以調整下年度稻作直接給付價格誘因並評估增加試辦區域,俾逐年健全公糧收購並確保我國糧食自給率。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98、
    查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設有農業發展基金,其「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農糧署雖每年訂定生產目標,以掌握作物之生產動態,於產量過剩時發布預警機制,輔導農民調節耕種。然由生產端控制產量,遇有颱風天災等因素導致農產品供給量大量短缺時,卻無法有效整合農作物災損資訊及生產資訊,難以發揮平抑農產品價格之功能。觀之梅姬颱風過後1個月餘菜價仍居高不下,導致民怨四起,政府顯無積極作為,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2億元,對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辦理產銷預警與調節措施。然部分農產品價格屢見暴漲暴跌,顯示著重生產端控制產量及預警之輔導作為成效有限,現行產銷調節機制亟待檢討,農委會應整合各方資訊,設置有效預警及調節機制,掌握生產動態,避免農民、消費者均輸的情形一再發生。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199、
    茲有農業發展基金之「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惟近3年度輔導菸農轉型計畫之執行率最高僅1成多,其中102年度農發基金於「輔導菸農轉型計畫」項下編列輔導菸農轉作1億3,895萬7千元,惟僅執行3萬8千元,經費幾乎未執行;103年度及104年度再編列1億2,121萬8千元及1,531萬7千元,決算數亦僅為223萬4千元(執行率1.84%)及210萬6千元(執行率13.75%);「輔導轉型休閒農業計畫」於102年度及103年度各編列4,000萬元,亦全數未執行,顯見本計畫執行成效不佳。鑑於以往計畫推動時農民轉作意願並不高,建議油茶技術服務團宜加強高屏及花蓮等重點產區之說明會及轉作技術輔導工作;研究團隊應賡續研商更多樣化且高經濟價值轉作作物,協助農民契作生產並完備供應及銷售之產業鏈,以使農民廢園後有穩定之收益,俾提高申請本計畫意願。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00、
    禽流感疫情不斷發生,顯見相關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農發基金每年度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強化家禽疾病防疫工作。惟104年度國內卻爆發歷年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近9成鵝隻遭撲殺,農業損失相當慘重,106年度短短2個月餘撲殺禽隻達百萬隻之縣市有雲林縣、屏東縣,撲殺超過50萬隻者有彰化縣、嘉義縣、高雄市等,顯示疫情預警及檢測養禽業者落實禽場生物安全防護等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鑑於國際間禽流感風險仍持續發生,除應加強防疫措施外,近年度銷燬之疫苗及試驗藥品數量不低,允宜妥適規劃購置量並加強庫存之管控,以免逾期銷燬數量過多而浪費公帑。
    提案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201、
    林務局辦理全民造林計畫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案件為授益之行政處分,一經作成核准處分,政府即負有長期之公法上給付義務務;核發造林獎勵金及造林義務期限為自核准造林起算20年。依該基金106年度預算書所揭,推估全民造林計畫自106年起至獎勵期限屆滿,即107年至112年可能需支付造林獎勵金及行政費用約10億1,907萬元;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自107年起至獎勵期限屆滿,即107年至125年可能需支付造林獎勵金及行政費用約18億2,125萬元;二者共計28億4,032萬元,金額龐大,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底預估基金餘額雖尚有56億1,962萬3千元,惟或有負債及造林計畫未來年度所需獎勵金等經費高達38億餘元。檢視該基金105年度及106年度收支相抵後均預計短絀,為免基金餘額耗盡,應儘早作好財務規劃,以確保基金永續營運。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02、
    依據農委會105年9月梅姬颱風農業災情報告,全台農林漁牧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金額33億5,882萬元(統計至10月3日止),其中雲林、彰化及嘉義3縣市損失金額合計占5成,農作物受損則以二期水稻及香蕉為最大宗,農損金額屢創新高,顯示農業風險更甚以往。農委會應責成地方縣市政府辦理補助事項應秉持從簡、從優、從速之原則,以協助受災農民盡速復耕並補助受災之損失,惟往往未能秉持上述原則,導致農民求助無門之情況,應加強檢討改善。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03、
    查漁業發展基金近年來國庫不再撥款,基金來源僅賸利息收入,近3年來基金收入總額僅約100餘萬元,且全數為利息收入,功能萎縮現象明顯,且符合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立及存續原則第5點「業務單純、規模過小,無設置必要」之基金裁撤要件。農委會表示將擴大基金運用效益,與該基金106年度預算實際編列情形容有未符,顯無法達成「提高漁民知能,增加漁民收益,改善漁民生活,並促進漁業永續經營」之原設立宗旨。允宜參酌漁業平準基金併入農業發展基金模式,整併至其他基金,俾撙節行政成本及簡化帳務處理。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04、
    農委會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攸關休耕農地活化及提升我國雜糧作物自給率之成效。然計畫執行後經行政院評核由103年度甲等降至104年度乙等,其中推動契作進口替代作物等工作皆未達目標。106年度延續推動本計畫,允宜參照行政院評核意見並配合農糧政策,滾動調整各項補助措施,以提高農民轉作雜糧誘因,擴大耕作面積,加強輔導並提高原水稻休耕地區農民轉作旱作農作之比率,俾有效活化休耕農地。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05、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實施10餘年,每年度農村再生基金均編列5億餘元推動相關工作。迄今全國雖有56%農漁村社區參與人力培育計畫課程,惟仍有將近半數社區未參與;經審核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亦僅14.6%。應提升培訓內容品質,加強農業經營管理實務課程並與地區產業密切結合,以提高居民參與培根計畫意願,有效保存各農漁社區之特有文化、技藝及建築物,逐步推動全國農村再生發展。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06、
    農村再生基金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補助大佃農租賃農地及辦理低利貸款,以擴大農業規模效益。然計畫實施多年,核定補助大佃農平均年齡略有增加、栽種作物亦以水稻為大宗,顯示減緩農業人力高齡化及導引栽種稻米以外之作物成效尚待提升。106年度推動「輔導大專業農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及農村從農青年企業化經營計畫」,延續原政策辦理相關輔導及補助措施,應建構吸引青年從農之經營環境,並深入探究有機作物栽種面積大幅銳減之癥結,有效導引耕作,俾發揮計畫預期成效。
    提案人:張麗善  王惠美  孔文吉  陳超明
    207、
    106年度農發基金「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1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2,200萬元,增加3,900萬元;惟查近5年(102年至106年度)來儘管農發基金累計編列「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5億7,255萬4千元,然而國內禽流感疫情仍是不斷發生,104年度國內更爆發歷年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導致近9成鵝隻遭撲殺,106年度截至目前業因禽流感疫情估計花費防疫經費及撲殺補償費高達8億2千萬元,顯示禽流感疫情每每造成我國農業與經濟重大損失,農委會應加強檢討國內疫情預警及檢測工作,並落實追蹤養禽業者禽場生物安全防護等防疫措施,儘速建置有效之邊境管制與自主管理,提升我國相關產業防疫能力。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08、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糧政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收購糧食經費73億6,278萬8千元;鑒於近年來每年度公糧收購數量及經費均大幅超過目標值,促使農委會自105年第2期作試辦稻作直接給付,於全國6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稻穀保價收購之雙軌制,鼓勵農民生產優質稻穀並自產自銷,不依賴政府之保價收購制度,惟因目前試辦區域有限,農委會應再積極調查評估試辦情形,統計選擇新制之農民比率、分布區域、年齡層及繳交公糧比率,據以調整下年度稻作直接給付價格誘因並評估增加試辦區域,以期逐年減少公糧收購及有效運用農業資源。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09、
    106年度農發基金「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編列1億4,155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億2,745萬元,主要係增加辦理檳榔廢園轉作計畫;惟查農發基金近3年度輔導菸農轉型計畫之執行率最高僅1成多,另查農糧署自96年度起辦理「輔導檳榔廢園轉作計畫」,97年度及98年度共執行經費2億700萬元,約減少全國檳榔種植面積2.83%,然其後卻停辦多年,103年度重新開辦輔導面積僅有9.2公頃,執行成效亦甚為低落,爰此農發基金106年度新增辦理「檳榔廢園轉作計畫」1億2,745萬元,應確實檢討以往執行缺失,並針對屏東地區等檳榔重點產區,加強推動相關輔導措施,提升申請計畫之審查與執行效率,並有效輔導農民廢園後得以有穩定收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0、
    為厚植森林資源,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全民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全民造林業務所需經費4億435萬3千元,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獎勵輔導造林業務所需經費2億8,759萬6千元;惟查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度雖編列5至6億元預算作為造林獎勵金,然而各林管處每年度實地派員抽測地方政府造林計畫執行情形之比率僅約3%,顯見抽測比率偏低,且103、104年度尚有成活率或造林面積不足等造林不合格案件未能完成改善,爰請林務局應適度提高抽測比率,並強化造林後續追蹤輔導措施,以確保造林成果。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1、
    依據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推估,全民造林計畫自106年起至獎勵期限屆滿,即107年至112年可能需支付造林獎勵金及行政費用約10億1,907萬元,另因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自107年起至獎勵期限屆滿,即107年至125年可能需支付造林獎勵金及行政費用約18億2,125萬元,二者共計28億4,032萬元,然造林計劃屆滿後之林地利用規劃卻未見落實評估,恐讓配合造林農民無所適從,為避免計畫期間屆滿之林地遭到大量砍除,破壞原有造林計畫意旨,爰請林務局應儘速評估我國林業發展需求,研議相關林地利用規劃,並配合推廣林下產業經濟輔導措施,俾利造林計畫林地得以有效管理、永續經營。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2、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06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項下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費用7億7,261萬8千元,補助各縣市發放受災農(漁)民之現金救助金所需經費;惟查政府核定救助金額僅占實際災損約2成5,農民須自行承擔逾7成損失,且查每年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費用均不敷支應,104年度農損金額160億7,396萬8千元,創下歷年新高紀錄,105年度尼伯特、莫蘭蒂及梅姬3次颱風亦造成農損金額近50億元,顯見現行依賴政府預算支應之災害救助制度已不足以分擔農民生產風險,爰請農委會應加強檢討政策性農業保險及農作物保險辦理現況,擴大其他農作物及漁產保險項目,以提高品項納保覆蓋率,藉由保險承擔機制分擔農業風險,協助建立農業經濟穩定收益基礎保障。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3、
    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編列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1,472萬9千元,包括用人費用62萬5千元、服務費用10萬4千元及獎補助費1,400萬元;惟查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實施10餘年,參與計畫人數僅40人,累計媒合成功並上船服務僅34人,留任率約6成,顯見本計畫培育我國漁業新血及優秀幹部人才之成效不彰,除應加強與職訓中心及漁業公司合作,以吸引學有專精或受完訓學員投入遠洋漁業工作,亦應一併檢討改善我國漁業勞動環境,定期追蹤參與學員於漁船工作情形,以提高留任率及往後各年度之媒合率,以期有效發揮本計畫培育我國漁業新血之成效。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4、
    106年度農損基金「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編列82億6,065萬1千元,辦理休耕農地補助及活化工作;惟查該計畫近年度計畫執行結果,經行政院評核由103年度甲等降至104年度乙等,其中小地主大佃農總體經營面積及推動契作進口替代作物等兩項工作未達預期目標,各項作物獎勵誘因亦待通盤檢視,以提升整體計畫執行成效,是以106年度該基金延續推動本計畫,應滾動調整各項補助措施,以提高農民轉作雜糧誘因,擴大耕作面積,俾利有效活化休耕農地、提升我國雜糧作物自給率。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5、
    有鑒於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實施10餘年,每年度農村再生基金均編列5億餘元推動相關工作,而106年度農村再生計畫進入第2期第2年,該基金於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及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共計編列購建固定資產8億7,901萬3千元,相較第1期計畫每年度補助固定資產建設經費逾20~40億餘元,軟硬體計畫經費比重失衡問題已有調整,然為深化第2期計畫實施效益,並實現社區自主目標,本年度賡續補助之農村工程案仍應謹慎評估其可行性及實質效益,配合當地農漁村文化保存、產業活化、人才培育、生態保育、休閒農業等需求,避免因欠缺地方共識而導致資源錯置,爰請農委會就農村再生基金第二期計畫推動辦理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6、
    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農村發展及活化─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項下編列輔導大專業農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及農村從農青年企業化經營計畫等業務所需經費7,424萬4千元,全數為獎補助費;惟查農村再生基金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補助大佃農租賃農地及辦理低利貸款,然計畫實施多年,核定補助大佃農平均年齡略有增加、栽種作物亦以水稻為大宗,顯示減緩農業人力高齡化及導引栽種稻米以外之作物成效有待提升,有鑑於此,106年度推動「輔導大專業農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及農村從農青年企業化經營計畫」,應建構吸引青年從農之經營環境,並深入探究有機作物栽種面積大幅銳減之癥結,以期有效導引耕作,確實發揮計畫預期成效。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王惠美  
    217、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案」之漁業發展基金業務收入預算編列1,441千元,較上一年度1,633千元,減列較上一年度減列192千元,減列幅度達11.76%。此項收入為存款利息,並無其他收入來源。扣除106年度基金用途預算18,513千元,餘額約為226,934千元,倘若後續無任何收入來源,漁業發展基金恐有用磬之時。此外,該基金用途為強化漁業體質、創新產業價值以改善漁民生活,但現行辦理項目全數為補助相關院校畢業生上船服務培養優秀幹部船員、推廣漁業出版品、補助專家學者參與國際會議及改善漁業電台通訊設施等等,補助人數、件數不僅受到年度預算限制,近兩年無任何專家學者申請參與國際會議之補助,更無任何創新之舉,實難看出基金辦理之成效。為使漁業發展基金得以存續,並達成促進漁業永續發展之目標,請農委會針對如何提升基金收入及資源運用效率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王惠美  蘇震清  
    218、
    105年度受寒害及頻繁颱風等天災影響,國內農業災損嚴重,供需失衡,各項農產品價格紊亂。而災害後搶種作物之情形頻仍,近日多項蔬菜如高麗菜、芥菜等,因產量過剩,價格慘跌,農民血本無歸。多年來農政機關無法解決產銷預警與處理機制失靈,導致農產品供需失衡已非一日之寒。未來因應極端氣候變遷,農產品減產恐成常態,因此產銷調節更顯得重要。關於106年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農業發展基金項下「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58,755千元,預算書內並未清楚說明辦理措施,亦無創新措舉,更未見政府宣示將現代科技導入產銷調節系統之作為。請農委會針對如何改善農產品產銷調節系統以達成供需平衡,維護農漁民生計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王惠美  蘇震清  
    219、主決議
    近年來天然災害及疫病發生之強度及頻率不斷增加,105年度尼伯特、莫蘭蒂及梅姬3次颱風造成農損金額近50億元,遠超過當年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預算,凸顯現行依賴政府預算支應之災害救助制度已不足以分擔農民生產風險,實施農業保險制度日趨急迫。然現行已試辦之農產品僅高接梨、梨與芒果等作物,種類有限,爰要求農金局應積極擴大試辦之農產品種類,研擬試辦保單,於二週內就研擬進度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王惠美  
    220、主決議
    農發基金每年度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強化家禽疾病防疫工作。惟104年度國內卻爆發歷年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今年初(106)的禽流感災情造成我國須以史上最長之禁運禁宰七天措施嚴加因應。鑑於國際間禽流感風險仍持續發生,農委會防檢局應持續加強防疫作為,除加強輔導禽類密閉式養殖、在地屠宰外,另加研擬在地化製之可能性。於一個月內送交評估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蘇震清  邱志偉  王惠美  
    221、
    依104年農業金融局年報,104年度專案農貸前5大貸放項目分別為農家綜合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農民經營改善貸款及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其中以農家綜合貸款之貸放金額100億6,560萬元居冠,占比達5成以上。反觀近年來大力推動之下列農業創新轉型專案農貸,僅貸放312戶及金額9億9,130萬元,受益農漁民人數微乎其微。近年來農民組織及農企業興起,農業工作者對於購置相關設施(備)之資金需求日增。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20至30億元專案農貸之利息差額補貼,以協助農漁民能以較低利率取得所需營運資金。然專案農貸戶數卻逐年下滑,大力推動農業創新轉型之貸放戶數亦甚微,有錯置政府預算之虞。
    爰要求農委會檢討調整農業節能減碳貸款、青年從農創業貸款等貸放機制,俾有效發揮專案農貸政策導引國內農業朝向創新轉型發展之目標並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陳超明  
    222、
    農委會自105年第2期作起於全國6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稻穀保價收購之雙軌制,期導引農民種種良質米並培養自產自銷能力,以提升國內稻米產業之競爭力。惟目前僅6鄉(鎮、市、區)先行試辦,對整體公糧收購幾乎沒影響。105年度預算數7,287,400千元,至8月底執行數達8,794,073千元,超支數1,506,673千元,超支比率20.68%。
    爰要求農委會應針對選擇新制之農民比率、分布區域、年齡層及繳交公糧比率進行詳細估查,據以調整下年度稻作直接給付價格誘因並評估增加試辦區域,以逐年減少公糧收購及保存財政支出並於二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陳超明  
    223、
    農發基金每年度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至2億元,對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辦理產銷預警與調節措施。然部分農產品價格屢見暴漲暴跌,顯示著重生產端控制產量及預警之輔導作為成效有限,現行產銷調節機制亟待檢討。爰要求農委會針對1.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4條規定,制訂全國農業產銷方針,由源頭管理全國農產品之生產及供需秩序;2.強化農產災損及生產資訊之整合,及跨部會合作機制,提供具體完整之農產品追溯與流量監控資訊予公平會及法務等單位,以健全農產價格管理。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說明:
    1.「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其中敏感性農產品連續2~3年採取耕鋤或收購加工補助,然相關調節措施僅具短期價格穩定效果,部分農產品價格仍屢見劇烈波動。
    2.以大宗蔬菜為例,農糧署雖每年訂定生產目標,以掌握作物之生產動態,於產量過剩時發布預警機制,輔導農民調節耕種。然由生產端控制產量,遇有颱風天災等因素導致農產品供給量大量短缺時,卻無法有效整合農作物災損資訊及生產資訊,難以發揮平抑農產品價格之功能。觀之梅姬颱風過後1個月餘菜價仍居高不下,導致民怨四起並質疑政府無積極作為;農委會表示,已每日調配釋出倉貯蔬菜200公噸並增加進口蔬菜作為因應,惟與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統計每日蔬菜到貨量上千金噸相比,顯無法補足供需缺口。
    3.香蕉更是由105年10月底至106年3月半年來,價格高居不下。因天災導致農產品供給量異常短少時,已成立之台灣國際農業開發公司號稱將可透過政策性專案自國外直接進口蔬果,避免被貿易商從中拉抬,造成市場蔬果價格飆漲難降情形,但目前毫無成效。
    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陳超明
    224、
    農發基金每年度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強化家禽疾病防疫工作。惟104年度國內卻爆發歷年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近9成鵝隻遭撲殺,農業損失相當慘重,養鵝產業幾乎斷鍊消失,卻因105年未有大規模之禽流感疫情,防疫工作又見鬆懈,106年入秋以來氣候偏暖,更讓防疫人員、養禽業者毫無警戒,終於在一波寒流來襲後爆發高病原性且會禽傳人的H5N6禽流感的嚴重疫情,全台11個縣市都淪陷,更創下連續7天的禁宰禁運!並在之後仍有零星疫情,甚而被譏花了三億多元,防疫還是破功!顯示疫情預警及檢測養禽業者、落實禽場生物安全防護等防疫工作亟須檢討落實。
    爰要求農委會針對於105年秋季進行禽場環境消毒措施提出檢討並研擬未來防範禽流感之有效預防病毒潛伏及散布措施,另對於每年國際間禽流感疫情仍持續發生,更應加強疫苗及試驗藥品之控管,但近年度銷燬之疫苗及試驗藥品數量不低,應妥適規劃購置量並加強庫存之管控,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陳超明
    225、
    為逐年縮減菸葉及檳榔種植面積,農發基金106年度除賡續辦理原有輔導菸農轉型、轉作工作之外,新增辦理「檳榔廢園轉作計畫」1億2,745萬元。鑑於以往計畫推動時農民轉作意願並不高,爰此,要求農委會油茶技術服務團應加強高屏及花蓮等重點產區之說明會及轉作技術輔導工作;研究團隊應賡續研商更多樣化且高經濟價值轉作作物,協助農民契作生產並完備供應及銷售之產業鏈,以使農民廢園後有穩定之收益,以提高申請本計畫意願。
    說明:
    1.由於台灣菸酒公司停止保價收購,台灣各地的菸葉種植今年陸續走入歷史。菸產協進會理事長參加嘉義中埔菸農的最後收成時,興沖沖招呼農友合影,卻遭到菸農悍拒並吐槽:「沒拿菸草桿打他就不錯了」,「菸產協進會理事長,卻叫我們不要種菸,這樣對嗎?」
    2.從主流觀點看,政府要求農民停種菸草,當然是「政治正確」,也是「社會意識正確」。台灣菸酒公司今年3月開始,不再契作收購,菸葉產業沒落,菸農轉型何去何從?
    3.目前台灣菸酒公司還在產製各種香菸,台灣也還在大量進口外國香菸供癮君子消費;甚至還有國外菸商直接登台設廠生產,直接在台銷售,藉此省下關稅負擔。從這些現象看,廢菸田便顯得「順序不正確」。政府一方面對跨國菸商無技可施,甚至對其投資設廠極盡迎合;一方面要求國內菸農禁種,卻又無法對其出路提出可行之計,兩相對照,這豈非媚外而苛內?不要菸田,反映了只會「說不」的蔡政府在新舊經濟中兩頭落空。
    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陳超明
    226、
    農發基金自100年底起接續處理RTC移交之經營不善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計畫業經執行多年,目前仍有多家農漁會信用部之資本適足率或逾放比未達法定標準,應列管並記錄渠等機構之每個月營運變化情形,並採取有效輔導方式協助其改善放款品質及催收債權,以提升整體風險承擔能力。
    提案人: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陳超明
    227、
    近年來天然災害及疫病發生之強度及頻率不斷增加,105年度尼伯特、莫蘭蒂及梅姬3次颱風造成農損金額近50億元,遠超過當年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預算,凸顯現行依賴政府預算支應之災害救助制度已不足以分擔農民生產風險,實施農業保險制度日趨急迫。行政院日前將農業保險法草案列為與民生攸關的重大優先法案,據媒體指出,農委會將這項專法提報政院多日,但始終難以下定決策是否要推出。目前傳出行政院決定將《農業保險法》草案退回農委會再作審慎評估。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於三個月內針對下列爭議點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1.農業試辦農保項目有限,僅高接梨、梨、芒果、釋迦、水稻等,品項過少,且資料不足,目前即進行決定是否風險過大?開辦農保恐變成另一錢坑法案?延長擴大試辦?至106年底再決定是否訂立專法?
    2.農金局針對農業保險平均補助保費50%,有些品項較低,同時地方政府也可加碼補助保費,預估農民負擔1/3~2/3。惟農委會規畫設立農保基金50億元,但是這50億元是否足夠?是否排擠其他農業預算?
    3.政府負擔一半保費,國會會同意嗎?地方政府沒有財源時,是地方請客中央埋單?
    4.除了母基金、中央、地方補助經費外,災損基金需負擔勘損費用,虧損賠付金,還有行政費用,開辦初期若不強制,天然災害救助現金補助能停辦嗎?如政府支出費用遠高目前支出災損平均現金救濟占總災損25%以上時,可行嗎?
    提案人:孔文吉  王惠美  陳超明  張麗善
    228、主決議
    有關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之執行,101至104年間總計補助3,921件工程。因每年度補助工程件數眾多,工項繁雜或需由社區取得共識後方能施作,前置作業階段冗長,故時有進度落後情形;101年度及102年度「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均不到5成,103年度及104年度工程進度落後雖稍有改善,然相關工程施作是否均符合農村實際需求,迭遭外界質疑。
    且農村再生基金各年度預算編列過於偏重資本門等硬體工程建設經費支出上,相對產業發展、人才培育及濃農的輔導回鄉、農業教育的紮根推廣經費付之闕如,以致未能有效振興農村經濟及帶動更多青年人口返回農村進行農業發展。爰要求農業委員會就上述農村社區發展問題,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備質詢。
    提案人:孔文吉  王惠美  陳超明  張麗善
    229、主決議
    有關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之預算執行,自本(106)年度起,農村再生業務由農委會水保局主辦移至農委會本部之農村再生辦公室執行,並責由地方政府進行預算之執行。但是原住民族地區(30個山地鄉、25個平地鄉)地方基礎建設需求孔急,例如:野溪整治、灌溉水圳、農路及水路等建設。但是地方政府對其轄內之各農村社區,常歸咎地方政治生態、民選首長之好惡評斷,讓該筆預算經費的執行滋生紛擾及增添更多不確定性。爰針對原住民族地區之基礎建設需要,要求農委會應匡列是項經費預算,並就上述農村社區發展問題及相關計畫,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備質詢。
    提案人:孔文吉  王惠美  陳超明  張麗善
    230、主決議
    林務局─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森林遊樂及森林經營管理計畫,係提供國人生態旅遊、休閒、自然體驗、森林鐵路等計畫。林務局轄下的森林遊樂區部分位於原住民地區,應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2條規定:「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但目前位於原住民鄉鎮之森林遊樂區未與原住民地區建立相關共享機制,也未原住民地區產業、人力、社區發展密切結合,無助於文化與地方產業發展,請林務局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231、主決議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全民造林計畫,係厚植森林資源,增加綠地面積,並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全民造林計畫檢測等相關業務費用。惟林務局所有林班地大多位於原住民地區,應對於原住民族地區優先回饋,該經費卻大多獨厚平地造林,缺乏對原住民地區之回饋辦法及運用說明,漠視原住民地區社區發展及撫育造林,請林務局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建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陳超明  王惠美
    232、主決議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度預算「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森林遊樂區服務」計465,807千元,經查104年度遊客人次達501萬人次,105年度遊客預計目標為456萬元,上半年僅達成210萬人次,106年度遊客預計目標為482萬人次,明顯連兩年無法達成104年實際人次,實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農業委員會針對上開情形,於兩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233、主決議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06年度預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補助」計772,618千元,經查歷年來農業天然災害損失情形,104年度農損金額160億7,396萬8千元,創下歷年新高紀錄;政府核定救助金額僅占實際災損約2成5,農民須自行承擔逾7成損失。農業發展條例第58條明定:為安定農民收入,穩定農村社會,促進農業資源之充分利用,政府應舉辦農業保險。105年度尼伯特、莫蘭蒂及梅姬3次颱風造成農損金額近50億元,遠超過當年度編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預算,凸顯現行依賴政府預算支應之災害救助制度已不足以分擔農民生產風險,實施農業保險制度日趨急迫。為督促政府及早規畫辦理,爰要求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農業保險制度規畫期程與立法研析結果。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234、主決議
    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漁業發展補助計畫─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14,729千元,經查計畫實施10餘年,參與計畫人數僅40人,累計媒合成功並上船服務僅34人,留任率約6成,累計核發獎勵金5,800萬元,辦理成效有限,應重新檢討該項政策宣導與辦理方式,爰要求農業委員會針對改善媒合率及留任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將檢討結果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235、主決議
    106年度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編列「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稻作直接給付」284,510千元,經查,該計畫可能產生削價收購,導致民間糧價大跌,為避免穀賤傷農,實有加強了解之必要。爰要求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稻作價格影響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236、主決議
    106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農村規劃及培力計畫」編列545,078千元,係辦理辦理農村再生培根工作之農村人力教育推廣、強化農民產業應用、農地生產力結構分析等業務。經查,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實施10餘年,全國雖有56%農漁村社區參與人力培育計畫課程,惟仍有將近半數社區未參與,經審核為農村再生計畫社區亦僅14.6%,實有檢討之空間,爰提案要求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針對上開情形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237、主決議
    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案編列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有關緊急防疫疫苗儲備計23,709千元,經查,截至105年底,歷年疫苗均未曾使用,累計已達1500萬劑,且逾期即全數銷毀,此次禽流感疫情亦未曾使用疫苗防範,顯見疫苗購置與使用實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農業委員會針對禽流感疫苗購置與使用情形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將檢討結果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238、主決議
    為逐年縮減菸葉及檳榔種植面積,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及維護國民健康,106年度農業發展基金「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項下新增辦理檳榔廢園轉作計畫1億2,745萬元。經查,2011-2016年花蓮縣檳榔種植面積由3,989公頃些微減少至3,342公頃,農民轉作意願並不高。爰此,要求農委會針對油茶技術和其他經濟作物加強東部(尤其花蓮)等重點產區之說明會及轉作技術輔導工作,並且研商更多樣化且高經濟價值轉作作物,協助農民契作生產並完備供應及銷售之產業鏈,讓農民廢園後有穩定之收益,以提高申請此計畫之意願。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高志鵬  王惠美
    239、主決議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為造林基金的來源之一,經查101-105年期間,每年的回饋金收入皆大幅超收,對於山坡地有無被過度開發利用及對水土保持造成破壞情形實有疑慮。雖然農委會於102年修訂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8條,明定山坡地開發利用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繳交回饋金,但每年回饋金仍大幅超收,顯無法達到藉由付費制度,抑制山坡地開發之目的。有鑑於我國地處多颱風地震區,以往也曾發生多起大規模山坡地災害,爰此,要求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主管機關重新檢討目前山坡地開發政策及相關法令,避免山坡地被過度開發利用,對國土保育及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高志鵬  王惠美
    240、主決議
    有鑑於「農業發展基金」用途包含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然東部、西部肥料價格不一致,東部肥料價格高於西部,造成東部農民負擔增加。爰此,要求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主管機關補貼東部、西部肥料價差,以確保東部、西部農民使用肥料價格一致。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高志鵬  王惠美
    241、決議
    有鑒於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損現金救助,以水稻為例,一年兩季,現行救助辦法一季只能一次,原意是要協助農民儘速復耕,然全球極端氣候,颱風、豪雨根本時常侵襲,一季一次根本不符實際所需,水稻受到天然災害(含遲發性災害)時,無法像其他短期作物可迅速復耕,更甚者可能當期「完全無收穫(益)」。現農委會只救助1萬8千元不敷成本,在無法復耕之情況下,救助根本杯水車薪,無法彌補農民的鉅額損失。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儘速修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5項」,刪除或修正「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之規定,並研議提高水稻的現金救助金額,以減低農民受天然災害之損失。
    說明:
    一、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損現金救助,以水稻為例,一年兩季,現行救助辦法一季只能一次。然全球極端氣候,颱風、豪雨根本時常侵襲,一季一次根本不符實際所需。
    二、「水稻」項目的現金救助金額g前為1萬8,000元/公頃,但是水稻生產成本包含整地、秧苗、肥料、生產管理、收割、烘乾等平均約7-8萬元/公頃;而假設以平均10割(6,000公斤)來說,每公頃收益約16萬元。收益扣除成本,每公頃僅約獲益約7-8萬元。可是當水稻受到天然災害(含遲發性災害)時,無法像其他短期作物可迅速復耕,更甚者可能當期「完全無收穫(益)」。現農委會僅救助1萬8千元連成本都不夠。在無法復耕的情況下,政府救助根本杯水車薪、差距過大,完全無法彌補農民的鉅額損失。
    三、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儘速修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5項」,刪除或修正「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之規定,並提高水稻的現金救助金額,以減低農民受天然災害之損失。
    提案人:陳超明  徐榛蔚
    連署人: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242、
    鑑於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我國農民面臨天然災害如颱風、豪雨、寒害等衝擊將可能更趨嚴重,但我國現階段對於農林漁牧業受天然災害之救助方式,大多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以辦理現金救助、補助及低利貸款等方式,協助其復耕、復建為主;惟政府相關救助過程申請手續繁複,對農民復耕幫助不大。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檢討現行災損認定標準及加速辦理程序,加強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評估處理、災害鑑定、防止搶種等規範,並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研議建立完整之農業保險制度,以逐步健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體系及安定農民收入。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43、
    106年度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全民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全民造林業務所需經費4億0,435萬3千元,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項下編列辦理獎勵輔導造林業務所需經費2億8,759萬6千元。為確保造林成果,每年度林務局由羅東等8個林管處派員實地抽測各地方政府之造林計畫執行情形,惟每年度抽測地方政府造林計畫執行情形之比率僅約3%,實為偏低,並有成活率或造林面積不足之造林案尚未改善,爰提案要求林務局應督促盡速完成尚須改進之造林案,並審酌適度提高抽測比率,以確保造林成果之達成。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44、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6年底預估基金餘額雖尚有56億1,962萬3千元,惟根據預算書說明,未來可能需支付有償移轉北門多功能使用車站之費用約10億元以及支付造林獎勵金及行政費用共計約28億4,032萬元2項或有負債及承諾保證可能須支付,金額高達38億餘元。考量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近年來收入及賸餘均呈現遞減趨勢,105年度及106年度收支相抵後均預計短絀。為免基金餘額快速耗盡,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提早作好財務規劃,以確保基金永續營運。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45、
    106年度農發基金「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100萬元,用以辦理相關防疫工作,包括全國養畜禽場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及畜牧場生物安全輔導等項目,惟國內禽流感疫情仍不斷發生,106年至今以來已發生多起禽流感確診案例,顯示相關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落實相關疫病預警與檢測措施,落實加強事先防疫措施,避免國內養禽業再遇重大打擊。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46、
    106年度農發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5,875萬5千元,用以針對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透過產銷預警與處理機制,適時辦理產銷調節處理,以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然相關調節措施僅具短期價格穩定效果,部分農產品價格仍屢見暴漲暴跌情形,顯示現行對於生產端控制產量及預警之輔導作為成效有限,爰提案要求檢討現行產銷調節機制,強化農產災損及生產資料整合,以杜絕農產價格遭人為不當操控之外界質疑。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47、
    鑑於我國農業人口呈現高齡化與流失趨勢,農村高年齡農業經營者比率偏高,亟待活化農業人力。而為增加青年農業就業人口及提升其農業經營實務能力,農村再生基金亦配合農委會所推之新農政策,辦理多項促進青年返鄉從事農業生產與經營之措施,然執行成效仍有待再精進,農業人力結構亦仍待積極改善。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再積極研議提高青年返鄉務農之誘因,以鼓勵青年返鄉務農,活化農村人力。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48、
    為推動農村永續發展,政府依農業再生條例第7條規定設置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106年度國庫補助157億4,856萬元,累積國庫撥補該基金數額已達753億1,173萬元。惟經查,成立後整體預算執行率均不及8成,主要計畫執行成效亦不佳,補助農村工程是否符合農村實際需求亦屢遭質疑,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未來應加強計畫之評估、溝通及進度控管,並適時檢討各項計畫,滾動式調整目標,以達成立該基金之「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目的。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49、
    近年來隨著國人健康意識提升,對農產品安全之關注及要求與日俱增,為確保農產品食用安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每年於「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編列安全用藥講習、宣導及農藥殘留檢測相關預算,然不論稻米、水果或茶葉抽驗之不合格案件均以驗出不得使用之農藥居多,顯見農產品食用安全及農民安全用藥觀念實待提升。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加強對農民宣導農產品用藥安全,以維護民眾權益。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50、
    鑑於近年來國庫不再撥款漁業發展基金,106年度基金來源預算數僅編列144萬1千元,近3年來基金收入總額僅約100餘萬元,且全數為利息收入,顯已無法達成「提高漁民知能,增加漁民收益,改善漁民生活,並促進漁業永續經營」之基金成立宗旨。爰此,建請主管機關研議比照漁業平準基金併入農業發展基金模式,將漁業發展基金進行整併,以撙節行政成本及簡化預算編製與帳務處理。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邱議瑩  王惠美
    251、
    106年度農發基金「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100萬元。其中編列材料及用品費2,370萬9千元,主要為儲備H5及H7等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所需化學藥品與實驗用品等所需經費。但歷年來疫苗購買以後皆未使用,全數銷毀,雖經農委會開會討論決定106年不再購入,改對鴨隻送屠宰場前進行禽流感檢驗,惟相關經費如何使用,以加強防疫措施,避免下一波禽流感爆發。爰建請主管機關於一個月內送交防疫措施經費運用報告與本委員會。
    提案人:管碧玲  邱議瑩  邱志偉
    252、
    106年度農發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5,875萬5千元,其中,該計畫102年度及104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僅1成左右;其中荔枝、椪柑、豬肉連續2~3年採取耕鋤或收購加工補助,但相關調節措施僅具短期價格穩定效果,部分農產品價格仍屢見劇烈波動。
    以去年夏季颱風大宗蔬菜價格為例,農糧署雖每年訂定生產目標,以掌握作物之生產動態,於產量過剩時發布預警機制,輔導農民調節耕種。然遇有颱風天災等因素導致農產品供給量大量短缺時,卻無法有效整合農作物災損資訊及生產資訊,難以發揮平抑農產品價格之功能。爰提案要求農委會制訂全國農業產銷方針,由源頭管理全國農產品之生產及供需秩序;並強化農產災損及生產資訊之整合,及跨部會合作機制,掌握具體完整之農產品追溯與流量監控資訊。
    ※註:1.資料來源,農委會農糧署。
    提案人:管碧玲  邱議瑩  邱志偉
    253、
    為照顧農漁民生活及協助農業產業發展,農委會推動多項農、林、漁、牧專案貸款。106年度農發基金於「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編列26億3,824萬1千元,辦理專案農貸之利息差額補貼。惟依104年農業金融局年報,104年度專案農貸前5大貸放項目分別為農家綜合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農民經營改善貸款及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其中以農家綜合貸款之貸放金額100億6,560萬元居冠,占比達5成以上。反觀近年來大力推動之下列農業創新轉型專案農貸,僅貸放312戶及金額9億9,130萬元,受益農漁民人數微乎其微。爰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加強改善,照顧青年農民,茁壯農村發展。
    提案人:管碧玲  邱議瑩  邱志偉
    254、
    農業試驗所2014年研發出有「黑糖芭比」之稱的「台農三號」蓮霧新品種,為保持育成新品種的高水準,遂採授權限量、專區的方式進行輔導栽植,台農三號為非專屬授權,係針對這項新品種的保護,專區種植可有效栽種管理,且保障新品種維持高品質,也避免濫種造成量產滯銷,而管控數量以避免盜取至他國。授權金將部分提撥至研發單位,對國內研發體系的維持及鼓勵卻有助益。智慧財產權及授權付費的觀念建立需要一段時間的宣導,爰提案要求水果產業結構調整計畫透過產銷班及農會列入長期宣導計畫,以建立發展精品特色水果,建立品質基準、輔導共同品牌行銷等制度。
    提案人:邱議瑩  蘇震清  黃偉哲
    255、
    為期四年的社區農村再生計畫自106年起,持續原培力及社區總體計畫,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審查核准。鑒於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應派遣人力到各地方辦理說明會,以有效解除有意申請計畫者之疑慮。
    提案人:邱議瑩  蘇震清  黃偉哲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先作以下宣告:本週五,也就是明天下午4點以前,經濟作業基金和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的預算提案請送至經濟委員會辦公室,超過時間就不予收件。
    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協商時會把相同科目的提案併在一起處理,比如說提案第1案、第2案和第3案都和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的業務收入有關,這幾個提案就一併討論。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業務收入部分一共有3個提案,分別由王惠美委員、張麗善委員、陳超明委員等人所提出,這3個提案一併討論。首先請種改場張場長說明。
    張場長定霖:主席、各位委員。第1案和第2案是要增加本作業基金的銷貨收入,除了常規的政策性種子供應之外,針對委員提案建議增列的部分,我們希望將來針對尤其是蕃茄或健康種苗的部分來加強,但是這個部分如果過度擴張的話,我們怕會有與民爭利的問題,所以建請委員免予增列。再者,這個部分如果過度擴張的話,種苗商也會抗議,所以我們希望是在加強健康種苗的情形下來增加供應,拜託各位委員能夠……
    管委員碧玲:你們應該是強調研發角色,而不是去做生意,重點應該是在這裡才對。增列銷貨收入會與民爭利這點我們瞭解,但是你們的研發要加強,好不好?
    張場長定霖:這點我們絕對會來做。
    主席:委員們覺得怎樣?我覺得如果增列的話,確實……
    張委員麗善:我覺得種苗的控管非常重要,因為產銷的部分最好是能從種苗做源頭控管,此外,品質的提升也是我們非常重視的。本席和王惠美委員及陳超明委員都希望要增列,至於增列的額度,你們認為多少才可以?10%嗎?如果10%不行的話,200萬元可以嗎?
    張場長定霖:增列的問題有兩點,第一是如果要提高價格,怕會傷害到農民,第二,不然就是要減少成本付出,但是替我們採種的也是農民,這樣我們會覺得非常心痛。不過我們絕對可以向委員承諾的是,馬鈴薯在委員的選區有非常大的供應量,我們可以加強它的品質和安全檢驗,至於是不是要增列10%、700多萬元的收入,我相信在兩頭都是農民的情況之下會很沉重……
    張委員麗善:有困難。
    張場長定霖:對,有困難。
    張委員麗善:好,那你建議怎麼做?
    張場長定霖:是不是可以修正文字,改為「加強推廣利潤較高的一般性種子,以增加其銷售量,提高基金業務收入」,這樣好不好?
    主席:請管碧玲委員代為主持一下。
    主席(管委員碧玲代):用決議案啦!是不是?
    張場長定霖:是。
    主席:張委員,好不好?
    你們先去修改,再拿給張委員和孔委員看。
    張委員麗善:你們修改之後再給我們看一下。我們當然也不希望這樣,因為前後都是農民,受傷的也是農民啦!
    張場長定霖:是的。
    至於第3案的部分,業務外收入有兩個來源,第一是基金的利息,第二是替種苗業或農會代工,像大雅農會的大麥、小麥生產,我們有代為調節的收入,但是要增列200萬元收入目前是做不到的,因為我們是服務性質,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們很難提高價格,說下次1公斤要多收50元,所以還是請各位委員高抬貴手,這個部分的增列我可能做不到。謝謝!拜託!
    主席:好啦!但是研發部分委員都很關心。
    張場長定霖:這部分我們會儘量來做。
    主席:像張委員、孔委員、徐委員和蕭委員,一定都很關心研發的部分。我們高雄的龍膽石斑是民間發明的啦!並沒有和繁殖相關的實驗室,而是委託市政府的動保處耶!
    好,你們寫一個決議案,改成決議案。
    接下來是第4案和第5案。有辦法增加歲入嗎?請畜產試驗所鄭所長說明。
    鄭所長裕信: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是一種非營業基金,剛剛……
    主席:沒辦法就對了?非營利要怎麼增加?
    鄭所長裕信:我們不是以營利為目標,主要是配合試驗、研究,我們試驗、研究出來的技術、成果大部分都是提供給酪農、豬農、禽農來利用。另外是這個基金要自負盈虧……
    主席:基本理論不要多講!在這裡的都是資深的委員,就告訴我們今年是不是有辦法增加!
    鄭所長裕信:整個要提高是有困難的,我們內部為了要提高盈餘,曾花了一整天的時間去檢討,總之,我們真的是很務實地來編列這些……
    主席:檢討不出來嗎?
    鄭所長裕信:是的。
    主席:各位同仁,我也覺得看起來是很難增加,畢竟他們跟事業機構是不太相同的,所以就照原列數,好不好?好,謝謝。
    鄭所長裕信:謝謝委員。
    主席:針對第6案及第7案,請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張主任說明。
    張主任淑賢:我們的作業基金106年的收入已經較105年增加了1,200萬元,當然,委員希望我們繼續努力提升園區進駐率,以增加相關的收入,所以我們在檢討之後,希望第6案、第7案各項的收入都各增100萬元,共增加300萬元。
    蘇委員震清:主任尚未接任前,我就有問過農科宿舍出租率的問題,請問這部分是否有改善?
    張主任淑賢:公寓的宿舍因為租金比較便宜,剛開始我們只允許園區的廠商才可以進駐,後來改成相關從業人員都可以進駐,增加它的範圍,包括合作的廠商、興建廠房的這些,要租也可以;我們自己的員工也可以照同樣的租金來租,另外……
    蘇委員震清:現在出租率是多少?
    張主任淑賢:另外我們也先提供傢俱,總之,這部分是有提升的。
    蘇委員震清:提升到什麼程度?
    張主任淑賢:公寓的部分,48間當中已經出租31間,所以陸續都在增加。因為園區內大部分都是屏東、高雄在地的員工,所以1,500多名員工中,來租的人數並不多,總之,我們會繼續努力。
    蘇委員震清:人數有增加總是好的,不然也是空在那裡。
    主席:所以有在積極任事,但是兩案……
    張委員麗善:為何還是沒有辦法達到70%以上的進駐率?
    張主任淑賢:其實進駐率已經比預算書送來立法院之前還要增加了,現在讓廠商自建廠房的93公頃多出租率已經有81.3%,加上一部分預租的,出租率就達9成以上了。標準廠房整體的出租率……
    主席:所以就是百分之八十幾和……
    張委員麗善:所以你就任以後整個業績量有在提升?
    張主任淑賢:有在提升。
    張委員麗善:應該要給你嘉獎。
    張主任淑賢:之前就有提升。我不敢說是我的功勞,而是大家都很努力。
    主席:兩案各增加100萬元的話,為何最後會變成300萬元呢?
    張主任淑賢:有勞務收入等3項收入……
    主席:委員本來希望增加200萬元,結果你們要增加300萬元,很好、很認真?
    好,第6案、第7案合併,增列300萬元,就是3項業務收入各增列100萬元。
    歲入部分處理完畢。接下來處理「基金用途」。第8案至第10案是通案的部分,我們放到最後再來處理。
    現在處理第11案。請說明。
    張場長定霖:這個部分包括了材料費、銷貨成本等,其實在生產過程中,像玉米等種子,是2年前甚至是5年前就已經生產好在那裡了。
    主席:這部分是1,000多萬元,所以針對張委員的案子,你們可以怎麼做?若不能減就說不能減,如果可以減,就說可以減多少。
    張場長定霖:不能減啦!因為東西已經在那裡了。
    主席:張委員,這部分就1,000多萬元而已。
    張委員麗善:說明一下我們就清楚了。
    主席:第11案預算照列。
    張場長定霖: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第12案至第18案。
    張場長定霖:第13案也是針對銷貨成本的部分,王委員建議減列10%,所以可否像前一案不要予以減列?
    主席:可否予以凍結,然後要求你們來報告?
    張場長定霖:我們就按照實際執行的情形……
    主席:這部分在場的蘇委員及張委員都有提案。
    張場長定霖:這都是關於銷貨成本的部分。
    蘇委員震清:這部分就不要凍結,但基於實事求是及結果論,我們就來看年度最後的結果。種苗的部分的確是很重要,就不要予以凍結或是刪減,希望你們能夠做出成績給大家看。
    張場長定霖:是。謝謝。
    主席:第12案至第18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19案至第26案。請說明。
    鄭所長裕信:這些其實都是銷貨成本跟一般服務費用,包括購置原料做成加工品、檢驗飼料時使用的檢驗試劑、化學藥品,還有牧草生產時的一些費用,所以請委員高抬貴手,讓我們務實來編列。謝謝。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好,第19案至第26案依原預算數照列。
    鄭所長裕信:謝謝委員。
    主席:處理第27案至第31案。
    張主任淑賢:我們的業務成本就是園區提供廠商的服務,包括倉儲、物流、園區景觀維護;銷售業務支出的部分,就是園區提供淨水、海水以及廢污水的處理,這些都需要成本;出租成本的部分,則是包括土地租金及房屋建築的折舊,總之,這些部分我們已經非常努力了,所以可否讓我們照列,然後我們會撙節使用?且方才收入的部分我們是增加的,相對來說成本也是會提高。
    主席:提案委員當中只有張委員在場,請問張委員有何意見?
    張主任淑賢:第27案至第31案是關於園區成本的部分。
    主席:這與成本有關,比較不好刪減。現在的問題是,方才增列了300萬元的歲入,所以再刪也是很奇怪。
    張主任淑賢:是。
    張委員麗善:我知道你們很努力在做,但我們還是要仔細審查並要求你們改進。
    張主任淑賢:是,像委員有提到我們銷貨成本高於出售成本,其原因主要在於水,園區的水要靠地下水的淨水,然後海水的部分要從外面買進來……
    主席:張委員,這是很基本、很重大的需求,就依這樣的金額讓他們來使用……
    張委員麗善:好啦!我看他們也是很努力在做,不過相關的細節我們還是要再評估一下。
    主席:對於委員提案內容所提到的事項,你們要加強改進。
    張主任淑賢:是。
    主席:第27案至第31案合併,預算依原列數照列。
    處理第32案至第36案。
    張主任淑賢:材料、消耗品的部分都有其用途,並沒有重複編列。
    主席:各位同仁,這部分只有幾十萬元,可能沒辦法減列。
    好,第32案至第36案預算照列。
    繼續處理第37案。請說明。
    張場長定霖:因為我們的機器都很老舊了,所以需要自動包裝機來因應大糧倉計畫的推動,這樣我們的速率、效能可以增加,所以可否照列?
    主席:有明確的計畫嗎?
    張場長定霖:有。
    主席:有跟委員解釋嗎?黃委員不在場,第37案如果在場委員沒有意見,預算就照列,因為提案委員也不在。
    處理第38至42案。
    鄭所長裕信:第38至42案是畜產實驗所固定資產投資的部分,在101、102年的時候,因為我們做了重大投資,包括蓋飼料廠,還有小型豬等生醫用途的畜禽舍整個翻修改建。我們的小型豬現在已經獲得「國際實驗動物管理評鑑及認證協會」(AAALAC)的認證,延宕的部分我們在103、104年已經陸續完成了。這個部分還是希望委員能不跟我們減列和凍結,讓我們能夠順利地來做一些固定資產的投資和擴充。謝謝!
    主席:你們的總預算也很少,不知道要怎麼刪減。
    徐委員永明:主要是你們之前的執行率過低,你也講說你們後來又弄了。可是比如說103年你們規劃了什麼堆肥舍、開放性豬舍與鴕鳥舍,後來又決定不弄,這樣你們的整個計畫是否妥善?
    鄭所長裕信:因為基於安全、衛生、防疫的考量,開放式的豬舍我們後來還是決定暫緩執行;鴕鳥舍因為有做了業務的調整,將豬舍改成鴕鳥舍,因為鴕鳥在花蓮種畜繁殖場暫時還沒有那麼多的數量,所以那幾項有做一個調整。
    徐委員永明:這樣你們的預算不是就節省下來了嗎?
    鄭所長裕信:對,那些就節省下來,延到後面的投資案。
    主席:徐委員還有意見嗎?他這樣說明可以嗎?
    徐委員永明:我們提案減列100萬元,你們可以撐得起來嗎?
    主席:有辦法嗎?
    徐委員永明:你們的計畫變來變去,而且又延宕,所以我覺得還是要有一點效果在……
    主席:意思是你上年度的預算有保留?
    鄭所長裕信:讓我們會回去檢討,看哪一項可以延緩投資,好不好?
    主席:讓他們自行調整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所長,我提的是刪減10%,因為你們現在執行率都沒有達到50%。你剛剛說你們的規畫,聽起來好像都很周詳,也很認真在執行,但是數字會說話,目前你的執行率還是不到50%。
    鄭所長裕信:那是101、102年的投資案,我們已經在103、104年追趕上來,都有完成,因為那是一個重大……
    張委員麗善:進度追趕上來?
    主席:如果你的部分被刪減,就要用主委的預算去填補,聽聽主委怎麼說,好嗎?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最近看業務單位都在彙整明年度的預算,昨天在會中已經做一個要求,如果過去執行率不佳,而且沒有提出檢討、精進的方案,我明年度一定不會讓他們再列。對於各位委員關心的,如果這些單位過去的年度執行率不佳,事實上他們現在有相關的計畫,我會負責來督促。我同意各位委員的提案,是不是先做一定比例的凍結,再讓他們來說明,這樣各位委員可以善盡監督之責並避免資源浪費?這個部分我來負責。
    王委員惠美:就通過我的凍結25%好了。
    蘇委員震清:沒有啦!我跟委員拜託,剛剛我們聽到主委在講,他也明確要求各單位主管,我是覺得,林主委剛上任,我們就放手讓他去做,看年度最後的執行率如何,如果不好,明年大家再來拚輸贏。
    王委員惠美:你們每次都這樣!7個月換一位主委!上次你也這麼講……
    蘇委員震清:不會啦!
    王委員惠美:現在主委自己講,就是一部分凍結……
    主席:王委員,這個不一樣。
    王委員惠美:不然就凍結10%。
    蘇委員震清:你要凍結10%,就乾脆不要讓他們做,不然就凍結5%就好了!
    王委員惠美:主委自己講可以,你們還在這邊護航,不會護得太離譜嗎?
    孔委員文吉:我問一下。
    蘇委員震清:我不是護航,是要給你們……
    王委員惠美:表示主委還是有期許,他們要有一點點壓力。
    蘇委員震清:孔委員你先講。
    孔委員文吉:你說你們有追上,103至104年度執行率是多少?
    鄭所長裕信:89%。
    孔委員文吉:105年到89%?那就凍結一點點吧!
    張委員麗善:凍結啦!讓主委表現看看。
    主席:好,凍結5%,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10%啦!好歹尊重我一下!凍結25%我已經很勉為其難,現在又降了15%,你還要改成5%,那個沒有道理吧?
    主席:因為他們這個錢很少。
    王委員惠美:10%啦!
    蘇委員震清:10%是多少?
    王委員惠美:沒有多少,才多少而已!
    主席:好啦!凍結200萬元,10%。
    王委員惠美:好啦!凍結10%就好啦!
    主席:200萬元。
    王委員惠美:200萬元而已,打一個噴嚏就……
    主席:好,凍結200萬元。
    鄭所長裕信:謝謝委員!
    主席:處理第43至49案,提書面報告。
    張主任淑賢:這個部分我跟委員報告,就是我們去年度整個計畫都通過了,包括多功能倉儲、多功能生活服務區,已經陸續開工,像多功能倉儲今年上半年就會完工,多功能生活服務區明年3月會完工。另外,我們的擴區工程165公頃部分,整個開發計畫在去年已經完成,同時行政院也在今年1月初允許我們整個計畫延長到108年。所以現在整個都在積極趕工當中,懇請委員支持我們的預算,因為這個預算凍結了,我們也沒有辦法如期施工,好不好?
    主席:凍結10%沒有問題吧?
    張主任淑賢:我們改提報告。
    主席:凍結10%沒有問題吧?
    張主任淑賢:還是有困難啦!
    徐委員永明:主委也在這邊,其實這個情況一樣,就是執行率實在太低,年度執行率都不到5%,累計到105年8月底執行率只有3.49%!
    張主任淑賢:我們105年度的執行率已經是39.12%,103到105年累計的執行率是60.58%,我們今年會按照整個進度來做,現在擴區工程規劃標已經完成了,年底之前也會開工,我們整個工程預計108年底全部完成。今年度的預算其實編列的已經有限,我們會在這個預算,還有工程進度上如期如質完成,所以還是懇請委員,讓我們這個預算可以照列……
    王委員惠美:主席,我建議……
    張主任淑賢:我們提報告,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主席,我建議凍結10%,我們安排一個考察。
    主席:等一下,王委員,我剛剛聽主秘說,基金的預算跟公務預算不一樣,公務預算我們都會如期,甚至最晚到年底或1月份就會讓它三讀通過;可是基金的預算是到了年底甚至年底最後還沒有通過,所以只要我們凍結,他們就不能用了。現在是出這個問題,因為你要求凍結10%,那10%會凍結到年度到底了,都還沒有三讀通過。
    王委員惠美:你這個都發包了沒有?
    張主任淑賢:都發包了……
    主席:用決議案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只是差規劃而已!
    張主任淑賢:不是,已經規劃了,我們都規劃了。
    王委員惠美:發包了沒有?
    張主任淑賢:發包了。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是發包之後才拿來這裡審查就對了?
    張主任淑賢:不是,它只是……
    主席:它不是新增預算,是延續性的,現在是執行……
    王委員惠美:通過了要是做不好,我們怎麼監督你?
    張委員麗善:就直接刪除好了,要不然要凍結到什麼時候?
    張主任淑賢:後面有主決議,我們要報告。就是提整個改進與工進,這個部分我們提改善的報告;後面委員的主決議是要求我們1個月內提報告,我們來提報告。拜託委員,這個工程已經在……
    王委員惠美:你的執行率可不可以?
    張主任淑賢:都可以,絕對是如期……
    王委員惠美:你確定?要不要拿烏紗帽來保?
    張主任淑賢:我拿我的烏紗帽保。
    主席:這個女官員有guts。
    王委員惠美:這樣有guts,我欣賞你,真的。
    主席:我們欣賞。張委員,好嗎?
    王委員惠美:好,我們排一次……
    主席:我們去考察……
    蘇委員震清:我們排考察啦!
    王委員惠美:不然錢怎麼花的我們都搞不清楚。
    張主任淑賢:歡迎委員來考察。
    蘇委員震清:來我們屏東縣的長治鄉考察。那是我的故鄉,我邀請各位去考察,我也希望你們做得更好。
    主席:我們如果做決議希望考察的話,就拜託召委,召委應該會幫忙。
    蘇委員震清:對,請召委安排。
    主席:今天召委都不在。
    蘇委員震清:還有,主席,不好意思,這個就不要凍結,但是剛剛已經講的畜產試驗所……
    主席:所以剛剛那個200萬元要回來,好不好?
    蘇委員震清:畜產試驗所那個可能也一樣交報告,我們也不凍結……
    主席:我們復議回來。
    蘇委員震清:照原列數,好嗎?不過真的要執行,林主委的責任很重,我們真的要看後面的執行計畫。
    主席:第38至42案預算照列,第43至49案預算也照列,謝謝!
    你們要照委員所關心的事項確實執行、負起責任,然後做出成績。
    通案第8、9、10案不予處理。
    接下來是決議案,請問各位對第50案有無異議?
    請農委會會計室楊主任說明。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你們注意一下裡面所有的文字,都看過了嗎?
    楊主任順成:我們都有先看過。
    主席:第57案通過。處理第5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5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0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68案。
    鄭所長裕信:本案第6行「加強禽場」後面多了一個「禽」字,建議應予刪除。
    主席:針對第68案,除將第6行「加強禽場」後面的「禽」字刪除之外,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繼續處理第6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0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7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80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8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8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8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8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8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處理第8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
    農業作業基金到此已審查完竣。接下來處理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委員提案部分,從第87案開始處理,請農糧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建斌:第87案主要是針對農糧署在賣公糧。去年我們總共賣了57億元,今年我很勇敢地加上10億元,所以,我們編列67億元,拜託委員不要再加了。
    主席:你這樣說,等於在向我們「討拍」,就是希望我們給你鼓鼓掌。
    陳署長建斌:感謝委員,希望維持67億元就可以了。
    主席:好,這項預算就照列。
    繼續處理第88、89案。請林務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華慶:關於第88、89兩案主要是針對森林鐵路的預算部分,因為巡查、維護等業務都是屬於非常耗費人力的工作,去年我們有做過票價的調整,今年因為無法做到全線通車,所以,我們在鐵路的兩端以郵輪式列車進行營運。我們一直很積極地在改善營運,如果這部分的預算遭到凍結,一定會影響到相關員工薪資的發放,同時,對每日例行的維護也會造成影響,基於上述,懇請免予凍結。
    孔委員文吉:坦白說,農委會對森林鐵路的經營並不是很好,阿里山森林鐵路不也是你們在經營嗎?
    林局長華慶:這幾年阿里山都有颱風來襲,並造成崩塌的情況,所以……
    孔委員文吉:目前鐵路沿線的狀況都不是很好……
    主席:最近一日來回的國民旅遊被取消之後,森林鐵路的營運狀況可能也都會受到影響。
    林局長華慶:因為前年一個颱風造成阿里山森林鐵路到現在仍無法全線通車,但我們還是在兩端……
    孔委員文吉:請問烏來台車目前營運的情形如何?
    林局長華慶:烏來台車的修復今年可以完工。
    孔委員文吉:從蘇迪勒颱風重創烏來之後,你們對台車進行修復,搞到現在已經快要兩年的時間仍無法通車,烏來地區的民眾都反彈說你們幾乎都沒有在做相關的修復工程。
    林局長華慶:我們都持續有在做,只是工程進行得不是很順利,甚至去年還是持續有受災。
    張委員麗善:你們現在跟臺鐵合作後,整個營運狀況是否更好,還是更差?
    林局長華慶:有關跟臺鐵的合作事宜,我們將在今年3、4月間跟他們做個明確的討論,究竟是按照過去以臺鐵為主體完全移轉給他們,抑或有其他合作的方式,將由行政院居間協調;當然,在這段時間對現有森林鐵路的營運還是有很多地方值得檢討,我們一定會很確實地對這部分進行檢討。
    張委員麗善:你們的確需要檢討,所以本席還是建議凍結預算10%。
    林局長華慶:可否請委員免予凍結,因為它會影響到……
    主席:因為這部分是屬於歲入預算,我們可能沒辦法凍結,畢竟收入會源源不斷進來,我們沒有辦法讓它不進來,所以請委員等審查到歲出預算時再做刪減。
    孔委員文吉:建議酌刪一點。
    王委員惠美:以目前森林鐵路營運的情況,會有辦法進來這麼多收入嗎?
    主席:提案人張委員是認為這筆歲入預算有虛列的情況,你們的看法如何?
    王委員惠美:到底有沒有辦法進來這麼多收入,你們可以進行評估,否則,若達不到你們所列的水準時,我們又會怪你們執行不力。
    林局長華慶:對這部分預算的編列,我們當然會給自己一些期許,尤其今年也提出一些新的方案,如果委員認為沒有那麼樂觀,我們也會給予尊重。
    主席:如果我們減列這部分的預算,不啻是要他們不要認真做生意,這會出問題的。
    張委員麗善:目前兩岸關係是這樣的渾沌不明,來台觀光的人數也正在大量減少當中,對未來營運是否會受到上述因素影響,你們是否有做過這方面的評估?
    主席:針對這項歲入預算,我們無論減列或做凍結都會有問題,所以只好照列,因為……
    孔委員文吉:我們為什麼不能減列?
    主席:如果我們減列這項預算,就是要他們不要做那麼多生意,但事實上,他們的確很認真地想把營運做得更好,而且這是歲入預算,不是歲出的部分,等我們審查到歲出預算時,再來考慮給予酌減;正因為這是歲入預算,錢一直會進來,所以,我們也沒辦法做凍結的動作。
    蘇委員震清:行政單位若真的很想用心去賺錢,對人民來說,這是一件好事。
    孔委員文吉:本席所關切的阿里山森林鐵路、烏來台車的復駛,你們一直拖到現在都沒有做好,如果你們不能……
    主席:如果我們減列他們的預算,無疑是要他們減量營運,這會讓外界覺得很奇怪,因為我們一方面要求他們營運得更好,一方面卻要減列他們的收入,這樣做不是很矛盾嗎?
    孔委員文吉:從蘇迪勒颱風重創烏來之後,你們對烏來台車的修復,到現在也差不多搞了快兩年的時間,不是嗎?
    林局長華慶:烏來台車工程本身在今年4月底可以完成,其他部分則是牽涉到執照的問題,因為……
    孔委員文吉:烏來台車工程之所以一直不能完成,主要是因為鐵路旁邊有下陷的情況,而此係屬台北水資源特定區,你們說要找河川局研商解決之道,結果到現在還沒有弄好。
    林局長華慶:那個問題已經解決了。
    孔委員文吉:如果這筆預算不能做減列或凍結,本席建議請主管機關來本會做專案報告。
    主席:我們請召委排定專案報告會議。
    林局長華慶:好,謝謝委員。
    徐委員永明:有關烏來台車復駛執照的部分,問題是否出在地方政府?他們的理由是什麼?
    林局長華慶:這個問題在行政院出面協調下已經獲得解決。
    徐委員永明:所以執照應該很快就會發下來,是嗎?
    林局長華慶:今年內應該可以拿到。
    徐委員永明:請問這個問題的癥結點在哪裡?
    林局長華慶:因為它牽涉到當地土地的分區使用、水保、建築法等相關規範,所以行政院才出面協調。
    徐委員永明:因為地方政府也牽涉其中,所以請委員也居間協調一下。
    孔委員文吉:我們已經為此協調兩年的時間,但到現在還未協調出個結果。
    主席:第88、89兩案預算照列,但針對委員提案所關心的問題,包括烏來台車業務執行效率不彰等事項,請召委安排專案報告。
    繼續處理第90案,請企劃處蔡處長說明。
    蔡處長昇甫:根據農再條例規定,我們必須在10年內編足1,500億元,這筆錢對我們工作的推動相當重要,所以,請各位委員支持。
    王委員惠美:請問你們今年上半年的工作績效為何?
    蔡處長昇甫:我們今年度編列76億元的預算……
    王委員惠美:這76億元執行到現在有何成績出來?
    蔡處長昇甫:去年的執行率是86.44%……
    王委員惠美:執行的效益如何?
    蔡處長昇甫:去年我們針對擴大多元參與、創新合作、友善農業及城鄉合作等項目做了一些舖陳的預備作業,所以今年準備全力推動。
    王委員惠美:也就是說,你們去年既未達成預算目標,今年又多編預算,這些多編的預算有可能讓你們把事情做得更好嗎?今年你們根本是打算丟給縣市政府綁標,不然,以你們的速度怎麼做得起來?當他們做不好的時候,誰又該負起責任?因此,本席建議照張麗善委員的提案凍結50%。
    蔡處長昇甫:我們是大家一起合作,也就是中央與地方政府一起來讓農村得以永續發展。
    王委員惠美:那要改變到什麼程度?錢砸下去就有了嗎?
    蔡處長昇甫:其實我們還有一些輔導與監督機制。如果地方政府做得不好,我們會先輔導,要是再不行,我們會親自強力處理。
    張委員麗善:請問處長,企劃處現在有多少人力?
    蔡處長昇甫:企劃處人員總共有40位。
    張委員麗善:這40位是從水保局調來的?
    蔡處長昇甫:不是,企劃處執行許多綜合性業務,例如農地管理、政策統合規劃、經濟研究等等,農村再生辦公室是本處業務之一。
    張委員麗善:農村再生辦公室的職掌大概包括多少預算?
    蔡處長昇甫:我們106年編列……
    主席:我們去他們辦公室看一趟,好不好?
    蔡處長昇甫:好。
    張委員麗善:去看辦公室幹嘛?重點是執行情形。
    主席:我們去考察啊!請他們選擇定點讓我們去看。
    張委員麗善:你們的亮點計畫……
    主席:我向各位委員報告,這是公務預算撥給他們的,已經三讀通過了,所以也只好照列啦!
    蔡處長昇甫:是,請委員多支持。
    主席:第90案預算照列。
    第91案是通案,所以先處理第92案與第93案,但第93案已經撤案,所以現在處理第92案。
    提案的蘇委員沒有意見,第92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94案到第102案。請說明。
    陳署長建斌:第94案這筆錢很大,有130幾億元,這就是農糧署向農民收購稻穀的錢。其中王委員提到我們現在有兩軌制度,也就是農民可以領1萬5,000元,自己賣給民間單位,其實這個期作比例已經提高到20%,至於下個期作,我們已經規劃要達到40%,所以正在大步進展。拜託委員,因為這是給農民的錢,能不能免予凍結?
    張委員麗善:署長,你報告時要看提案人是誰啊!因為你在講我都沒聽到。
    目前對於公糧收購,你們是採對地補助,對不對?
    陳署長建斌:是兩軌進行,原本收購稻穀的途徑也照舊。
    張委員麗善:整體糧食自給率有沒有因為你們的政策受到一些影響?
    陳署長建斌:糧食自給率方面,我們現在是推大糧倉計畫並增加雜糧,因為採用這樣的做法,將來比較容易提升自給率。
    張委員麗善:也就是增加雜糧的耕種?
    陳署長建斌:對。
    張委員麗善:你們的政策包括對地補助、公糧收購,說這是雙軌並行,再加上目前氣候的影響,你們因為政策性地要求農民休耕……
    陳署長建斌:我們沒有要求農民休耕。
    張委員麗善:有啊!你們現在就不鼓勵農民種水稻啊!
    陳署長建斌:不是,我們是鼓勵農民轉作。
    張委員麗善:水利署日前就說已經與農委會談好了。
    陳署長建斌:我們絕對不鼓勵休耕,而是鼓勵轉作。最近水利署的政策是針對桃竹苗給予節水獎勵金,也不是要求農民休耕。
    張委員麗善:是設定區域嗎?
    陳署長建斌:不是休耕,水利署也沒有獎勵休耕。
    張委員麗善:好。在節水方面,如果因為天災造成政府政策性請農民休耕,農民的補助款會增加嗎?畢竟農民是配合政府的節水政策啊!
    陳署長建斌:到目前為止尚無停灌,但我們鼓勵農民,如果休耕,水利署會多發2萬5,000元。
    張委員麗善:水利署有多給他們2萬5,000元?
    陳署長建斌:對,那是水利署給的。
    張委員麗善:我認為還是應該繼續活化農地,活化農地的政策不能少。
    陳署長建斌:我們正在繼續活化,而且有大糧倉計畫,就是希望農民少種水稻,儘量種植雜糧,以減少進口。我們有轉作津貼,例如改種豆子,一甲地補助4萬5,000元,這樣作算是有誘因。
    張委員麗善:我知道,梅姬颱風以後,政府鼓勵農民種植黑豆、黃豆這些雜糧,所以產量也有增加。
    陳署長建斌:對,雲林就種得很好。
    張委員麗善:我還是主張本項預算凍結10%,農委會要整體說明清楚。
    主席:這是基金耶!
    陳署長建斌:這筆錢是給農民的,真的不宜凍結,以免農民不安。
    張委員麗善:我的目的不是要讓農民不安,而是要加強監督預算是否合理運用,凍結的目的就是要你們更嚴謹,對於該怎麼做、怎麼執行,要讓我們大家都清楚。
    主席:張委員,這就是剛才的問題,基金要三讀以後才能排解凍案,所以有問題。
    張委員麗善:那就刪除吧!
    主席:好,100多億元全刪喔!
    張委員麗善:要是連凍結都有問題,那何必審預算?如果你以基金不能凍結為理由,那我們是不是都不要審查了?
    主席:那你們就不要杯葛嘛!難道要杯葛到會期結束,都沒辦法三讀?
    張委員麗善:我們沒有杯葛啊!最重要的是請行政單位好好說明一下,例如做專案說明。
    主席:我覺得,下個年度開始,基金預算還是要在上會期審完,現在的做法是壞習慣,而且都違反預算法。
    陳委員超明:主席,你不要這樣說,凍結已經很客氣了;雖然你說全部不要,就這樣過去。但是我跟大家講,以前到處都有預算凍結,今天張委員還比較客氣,只要求凍結10%,而且就算凍結了,只要再來報告就可以動支,為什麼要在此計較、爭執?大家都有這個權力嘛!
    主席:請官員再向委員說明清楚。現在主要問題在於這是基金,如果沒有三讀,就不能排解凍案,如果我們現在凍結,譬如經行政單位專案報告之後才能解凍,但預算如果未經三讀,我們就無法安排解凍案,因為在預算三讀之前,我們沒辦法安排議程讓預算解凍,而現在已經是當年度的3月了,如果這個基金會的三讀……
    陳署長建斌:現在是3月,而5月就要收購稻穀,就要用錢了,所以請委員高抬貴手。
    張委員麗善:署長,我相信我們的目的都是要照顧農民,當然希望預算真的用在農民身上,而且是有效率地使用。那你認為該怎麼做,讓我們可以負起監督之責,你也可以把你應做的工作做好?總不能要我們來這裡審預算,卻什麼都不能做吧!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想張委員最重要的主張是,所有作物耕作的首要重點就是糧食自給率不能下降、耕作面積不能下降,要增加農民收入,張委員的意見就是我們要推動這項計畫最重要的目標。至於執行率以及是否能讓農民及時得到這項政策幫助,我會來督導。我剛才問了楊主任和王主秘,一旦這筆預算凍結,而這筆預算三讀通過的時間要到年底,就會影響業務單位推動的計畫,但因為我們必須尊重大院經濟委員會,這個部分的預算就不能動,那就會導致農民直接受到損害。陳委員,你們的目標都是希望這些錢一定要讓農民直接受益,而我們的政策目標也是如此,如果委員會希望我們更清楚地報告執行情形,我們也可以請農糧署來專案報告,向經濟委員會說明。
    王委員惠美:好啦!主委那麼有誠意,我就不凍結了。
    主席:謝謝王委員、張委員、陳委員、孔委員以及徐委員等各位委員。
    張委員麗善:主席,照你這樣主持,只要審查的是基金,我們豈不是幾乎無法凍結任何預算?對不對?
    主席: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們沒辦法預期什麼時候會三讀。
    陳委員超明:我第一次聽到基金預算不能凍結,那大家就照法律算。
    主席:這是因為基金的解凍案要三讀以后才能排。
    陳委員超明:70幾億元預算中,我們只要求凍結7億元而已,其他的錢到底是用得完、用不完,還是不夠用,都還有問題。我還不知道基金不能凍結也不能刪減這種事,哪有這種道理?
    蘇委員震清:陳委員,我們的意思是給新主委一個期許,我們也知道團隊正在做……
    張委員麗善:上個主委只當了10個月,這個主委要當幾個月還不知道耶!
    蘇委員震清:我是很希望明年度來跟主委一決勝負,到時真的要審視執行率。我們可以看到主委上任以來一直想做事,我們就給他們機會啦!
    陳署長建斌:可不可以由本署向委員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主要關鍵在於項目,而這一項又特別茲事體大,因為涉及糧食。如果是後面的提案,例如第108案到第110案那種,我覺得我們的處理方式對於業務推動以及社會造成的傷害是我們可以承擔的,也就是說,就算我們凍結之後到年底還不能三讀,我們還是可以承擔。所以最主要的關鍵在於項目,這個項目是糧政業務,我們還是謹慎一點。
    張委員麗善:署長,去年執行率是多少?
    陳署長建斌:去年執行率超過100%,我們去年花了140億元。
    張委員麗善:140億元?
    陳署長建斌:對啊!
    張委員麗善:那今年為什麼只編列73億元?
    陳署長建斌:因為主計單位通常不會讓我們編足。我只能據實以告。
    主席:他們都超過啦!他們的所需預算一定會超過,我們還刪減,實在很奇怪。
    張委員麗善:去年的決算金額總共是140幾億元?
    陳署長建斌:去年超支併決算,我們的會計主任也在場。
    張委員麗善:那你們怎麼會愈編愈少?
    主席:超支併決算的案子我們實在不能刪。
    陳署長建斌:主計單位從來不會讓我們編足的。
    張委員麗善:好啦!那就請你做一個完整報告,讓我們知道這些錢如何使用。
    主席:謝謝。第94案至第102案預算照列,但是對於委員所關心之提案內容、要求應予以改進事項,希望主委善盡監督之責,並且在1個月內完成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
    處理第103案。
    王委員惠美:農委會要如何穩定肥料供需,請說明一下。農民最近都在抱怨啊!
    陳署長建斌:事實上,肥料供需維持得很安定,價格統統沒動。最近有一種新的肥料,是台肥公司推出的黑旺特,效果很好,但一包貴40元。我們已經在協調,打算補助20元,這幾天就會宣布。
    王委員惠美:現在的肥料是散狀還是顆粒型?
    陳署長建斌:都是顆粒型。
    王委員惠美:散狀的肥料都不做了?
    陳署長建斌:還是有,但新的化肥都是顆粒型。政府現在的政策是希望鼓勵農民少用化肥,儘量改用複合肥、有機肥或微生物肥。
    主席:那你們有辦法減多少預算?有辦法刪減嗎?
    王委員惠美:本項預算還有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用,到底是用在哪裡啊?
    陳署長建斌:報告委員,那只是項目名稱。我們的錢都用在補助農民。這些都是會計規定項目,不是我們寫的,會計科目名稱就是這樣。
    主席:所以你們都沒有用到那裡去?
    陳署長建斌:我們的錢只有一項用途,就是補助農民。
    主席:全部、百分之百都在補助農民嗎?
    陳署長建斌:對,我們不補助台肥公司,而是補助農民。
    主席:好啦!這筆預算就給他們用吧!
    王委員惠美:補助是以人計算還是以土地計算,還是有其他計算方式?
    陳署長建斌:以包計算,例如農民買一包肥料,我們就以包為單位來補助。
    林主任委員聰賢:問地區農會就知道,我們是直接撥給農民。
    王委員惠美:每包都補助多少?
    陳署長建斌:我們都有設定額度。
    王委員惠美:那是多少?
    陳署長建斌:視肥料種類不同,從20元到40元不等,每種肥料的補助金額不一樣。不過農民很內行,他們都知道。
    主席:這筆錢是補助肥料,就讓他們用,謝謝。
    第103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104案至第107案,是「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的部分。
    陳署長建斌:對於產銷調節這筆錢,昨天有委員質詢,老實說,這筆錢備而不用,除非發生非常重大的產銷事件才會動用。這筆是保命錢,請委員留給我們。
    王委員惠美:那請你舉例,過去在什麼時候用過這筆錢?
    陳署長建斌:過去收購大蒜時用過這筆錢。
    徐委員永明:最近3年有什麼重大事件?你講的蒜頭應該是很久以前的事。
    陳署長建斌:那是103年的事,也算最近。我當署長還不到1年,至於在前任署長任內,據我所知收過大蒜。
    徐委員永明:可是這幾年的執行率都很低,代表基本上都沒在使用。
    陳署長建斌:對,報告委員……
    徐委員永明:我懂你的意思啦!這筆錢就是保命錢,最好不要用啦!
    陳署長建斌:執行率低就代表安泰,保平安啦!
    王委員惠美:可是面對物價上漲,你們也不處理!
    陳署長建斌:這筆1億5,000多萬元的經費也不是農糧署專用,漁業和畜牧業需要的錢也都在裡面。
    張委員麗善:署長,我昨天請教你,這筆錢在產銷失衡時動用,目的就是要穩定包含菜價在內的所有價格。
    陳署長建斌:我現在想起來了,去年寒害死了很多魚,漁業署就有動用這筆錢,所以這是保命錢。
    張委員麗善:那現在菜價完全崩盤,這筆錢不應該拿出來用嗎?
    陳署長建斌:現在價格是4塊多,農民沒賺錢,這點我們了解……
    張委員麗善:是賠錢,而不是沒賺錢!
    陳署長建斌:這是用其他預算,而不是用這筆錢。我們另外有自己的農產加工經費。這筆錢我們儘量不用。
    張委員麗善:那農產加工收購預算怎麼處理?怎麼協助農民?
    陳署長建斌:我們訂了一項辦法,加工廠收來冷凍保存時,每公斤就補助2元。
    張委員麗善:那你們收購的是什麼種類的蔬菜?
    陳署長建斌:高麗菜啊!
    王委員惠美:我們就要求農糧署調控好各個產業,不要用到這筆錢吧!
    陳署長建斌:我們儘量不用,這是保命錢。
    主席:好啦!儘量備而不用,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你們還是要嚴格地把調節機制做好。
    陳署長建斌:有,無論是內銷、外銷,我們都先使用其他經費,這筆錢儘量不動,所以拜託委員同意我們留下這筆預算。
    張委員麗善:現在的菜價那麼低,你們還是要體恤民意。
    陳署長建斌:現在菜價已經在最低點了,但是下個月菜價就會升上來了。
    王委員惠美:你自己也講出來了,行政單位其實藏了很多錢,可以這邊動動、那邊動動啦!
    張委員麗善:菜價大概多久會回升?
    陳署長建斌:清明。
    張委員麗善:清明就會回升?
    陳署長建斌:一定回升。
    張委員麗善:因為到時候就沒菜了吧!
    主席:第104案至第107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108案至第110案。
    王委員惠美:雖然檳榔產區不在我的選區,但也請農糧署稍微讓我們了解一下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相關計畫的現況。
    陳署長建斌:這可以分兩個部分來說,原本菸農還在觀望,但現在因為台灣菸酒公司確定不再收,所以這項計畫今年推展起來可能會比較順利。我們過去只做了8甲,成果不好,但我們徵得行政院同意,從今年起檳榔也要開始使用這筆預算,而且是山坡地與平地檳榔兩者都可以使用,只要農民砍掉檳榔,1甲地就補助15萬元,如果轉作水果,再補助5萬元的種苗,總共是20萬元。這項措施今年剛要開始,所以請委員支持。
    蕭委員美琴:在地方上要多宣傳。
    陳署長建斌:有,我們已經在地方上宣傳了。
    張委員麗善:現在全省還有多少菸農?
    在場人員:菸農還有1,600戶。
    張委員麗善:聚集在哪個地方比較多?分布在哪裡?
    在場人員:大概在台中、南投、花蓮與屏東。
    張委員麗善:雲林比較少了喔!
    徐委員永明:請問,台灣菸酒公司現在是不是因為政策轉向進口,所以不再向菸農收購?
    在場人員:這是基於成本考量。
    徐委員永明:成本考量?所以在政策上,種植菸草就不是未來發展的方向了?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也是為了國民的身心健康。
    主席:改為決議吧!這項提案比較不需要討論那麼多。
    蘇委員震清:拜託各位,這筆預算要照列,不然……
    王委員惠美:不,這筆預算可以照列,但要拜託農糧署輔導農民轉型。
    主席:還是要盡力做好輔導轉型、積極從事輔導轉型工作。
    第108案至第110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111案至116案。請防檢局黃局長說明。
  • 黃局長 㯖昌
    第111案的數字有誤差,106年以來,在短短2個月內,全台因為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到2月底為止,已經撲殺……
    主席:委員提案凍結預算,請你儘快說明你們的困難何在即可,也就是說重點,或是說明你們認為預算可以減列多少。
  • 黃局長 㯖昌
    不要減列啦!昨天討論的儲備疫苗,我們去年年底本來就決定今年不買,因為以前也沒用過。
    王委員惠美:所以這2,370萬元可以全數刪除?
  • 黃局長 㯖昌
    不是,是移到禽流感防疫處置費用那邊,因為……
    王委員惠美:編在本預算還是編在基金?
  • 黃局長 㯖昌
    在基金。
    王委員惠美:哪裡可以砍掉?
  • 黃局長 㯖昌
    基金中關於禽流感的部分不要砍,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這個項目呢?
  • 黃局長 㯖昌
    這個項目就移到防疫處置費項下,因為今年撲殺的場數比較多。
    徐委員永明:請問一下,昨天詢答完以後,你們的副主委下午出面表示你們自己要研發疫苗,那是代表你們還要繼續發展疫苗嗎?還是那是假新聞?
  • 黃局長 㯖昌
    大概是在必要時可能會評估,但現在全世界在處理禽流感疫情時,最重要的就是生物安全;另外就是在疫情發生以後採取所謂的stamping out,或者稱為culling,就是撲殺。基本上,我們認為OIE並不鼓勵施打疫苗。
    徐委員永明:那副主委昨天幹嘛出來說你們要發展疫苗?
  • 黃局長 㯖昌
    他只是在談一些學術上的理論。
    黃委員偉哲:來立法院講什麼學術理論!搞錯場合了吧!
    徐委員永明:喂!這和政策有關耶!
    王委員惠美:那你們到底主不主張打疫苗?
  • 黃局長 㯖昌
    我們不主張。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副主委昨天應該像你們主委講的一樣,就說停止研發了、預算項目也刪掉,以後也不會去做,而不是出來放空氣說以後要自製疫苗、不再從國外採購。
    第二,你們不只過去4年編列4,000萬元而已……
  • 黃局長 㯖昌
    對,民國94年就開始。
    主席:麻煩黃委員偉哲暫代主席。
    徐委員永明:我後來查了一下,你們過去8年花了1億多元耶!
  • 黃局長 㯖昌
    應該是。
    徐委員永明:這8年來從未檢討?
    蕭委員美琴:對於這8年來花的1億元誰要負責?
  • 黃局長 㯖昌
    我上任以後就開始檢討了。
    徐委員永明:你什麼時候上任?
  • 黃局長 㯖昌
    去年6月21日,其他都是以前的政府做的。
    蕭委員美琴:可是你們的預算細目還是照舊編列啊!
  • 黃局長 㯖昌
    我把它移一下,好不好?因為今年的撲殺處置費會提高比較多。
    張委員麗善:現在病毒變異相當快,之前的疫苗都無法運用,第一個原因可能是你們所預測的病毒與感染的不一樣,就像流行性感冒疫苗一樣,今年預測的也許是北京A型、雪梨A型,事實上罹患的卻又不是這種,所以你們就不予施打;加上病毒變種又非常快,所以你們才會銷毀疫苗嘛!
  • 黃局長 㯖昌
    對。
    張委員麗善:現在因為專家學者也認為打疫苗對於對抗禽流感並沒有非常好的效率,所以你們要變動這整筆經費,對不對?
  • 黃局長 㯖昌
    對。
    張委員麗善:如果用在最基層的防疫呢?
  • 黃局長 㯖昌
    就是要移到最基層防疫之用。
    張委員麗善:好,我昨天也問了,在最基層防疫上,消毒水其實就可以達到99%的效果,結果你們不用,寧願等到事情發生以後,再花兩、三億元做最後的處置。所以我認為你們就是基本的源頭管理都沒有做好嘛!你們不要覺得消毒水看起來好像沒什麼用。
    主席(黃委員偉哲代):張委員,我要跟你做學術探討。對抗家畜、家禽疫病,用疫苗並不是正辦。
    張委員麗善:所以我才那樣講啊!其實像大陸……
    主席:所以不能因為疫苗效果多好,就先打疫苗。例如接種口蹄疫疫苗以後,現在沒有辦法拔針。
    張委員麗善:以大陸為例,用了疫苗以後,抗體反而愈來愈多,疫苗永遠無法跟上。
  • 黃局長 㯖昌
    對,所以OIE強烈建議不要使用疫苗。
    王委員惠美:假設不用疫苗,要怎麼預防?
    主席:我們現在是在做學術探討。
  • 黃局長 㯖昌
    預防方面現在有很多措施啊!包括生物安全的飼養方式,還有獨棟的……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們現在打算把這1億6,000多萬元改用在生物安全飼養方式?
  • 黃局長 㯖昌
    不是,現在談的其實是2,500萬元那一筆預算。
    蕭委員美琴:是後面那2,300多萬元的提案。
  • 黃局長 㯖昌
    我們打算把那筆預算移為爆發疫情禽場的處置費用。
    主席:問題是預算名稱寫著「緊急防疫疫苗儲備」啊!
  • 黃局長 㯖昌
    那個就不買了啊!
    蕭委員美琴:你們的預算項目就是這樣編的,預算可以這樣移動嗎?
    王委員惠美:要做修正吧!
    主席:原來你們文官都是這樣流用預算的?
  • 黃局長 㯖昌
    我們是懇請各位委員支持……
    主席:你們的經費都這樣流來流去的哦?
    王委員惠美:對啊!然後又說不可以刪!
    蕭委員美琴:照理說,不能因為這個項目不做了,就移到其他項目去!
    徐委員永明:局長,你說要流用到另一個項目,但該項目應該本來也有編列經費,對不對?
  • 黃局長 㯖昌
    但那個經費不夠,因為……
    徐委員永明:就算不夠,也是你們編的啊!
  • 黃局長 㯖昌
    因為當時沒有預測到今年的疫情會這麼嚴重。
    主席:我們要釐清爭議。主計總處有人列席嗎?經費可以這樣流用嗎?
    王委員惠美:主計人員在哪裡?說明一下。
    蕭委員美琴:還有另外一個疑義,你們現在主張不打疫苗,卻同時花錢由國內自行研發疫苗,這不是很矛盾嗎?
  • 黃局長 㯖昌
    目前沒有。
    徐委員永明:所以副主委講的疫苗研發目前沒有在做?
  • 黃局長 㯖昌
    沒有,那是針對人的。
    張委員麗善:我昨天也發現,你們106年消毒水的費用都被刪除了。
  • 黃局長 㯖昌
    我們編列了300多萬元,但事實上因為去年還有儲備,今年1、2月之間,我們就提供了5,000多桶消毒藥水給各防治所。
    張委員麗善:我剛才也講了,防疫從基層做起是最有效果的,除了加強宣導,所有養雞場周遭、內外環境都要加強,那你們可不可以把這筆錢撥到消毒水的部分?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向各位委員報告,我想,大家的立場都一致,我們也要向社會文代,如果……
    主席:我們是希望農委會把事做好,問題在於預算名稱寫的就是「疫苗儲備」。
    林主任委員聰賢:因為這筆2,300多萬元的預算項目寫得這麼明顯……
    主席:等一下,主委,我們先問問主計總處,了解這筆預算可不可以如同剛才黃局長講的方式流用,如果可以流用就部分保留,如果不能流用,我們……
    王委員惠美:主席,你自己提案要求將這筆預算全數刪除,主委也同意了,你現在怎麼又有意見?防檢局都說現在不用疫苗了,留這筆錢做什麼?還是政策又不定?到底要不要用疫苗?
  • 黃局長 㯖昌
    就不用了,我保證。
    王委員惠美:既然不用,那留這筆錢要幹嘛?
  • 黃局長 㯖昌
    如果可以流用,就用來處理發生疫情的禽場。
    王委員惠美:可是你們還有一筆1億6,000萬元的經費啊!
    主席:怕會不夠啦!
  • 黃局長 㯖昌
    這2,500多萬元就包含在1億6,000萬元之內。
    主席:現在的問題在於這筆疫苗儲備費用可不可以流用為撲殺費用,我們正在問主計總處,撲殺、消毒嘛!
    徐委員永明:主席,我覺得有個立場要講清楚。防檢局編列這筆預算原本就是為了疫苗,對不對?
  • 黃局長 㯖昌
    對。
    徐委員永明:其他項目你們本來應該也有編預算……
    主席:怕會不夠啦!
    徐委員永明:不能以其他預算可能不足為理由流用,因為那是你們預算編列上的問題。
    主席:我這樣裁示好不好?我們把科目留下來,經費則刪到最少,如果撲殺費用真的不夠再追加,不要……
    王委員惠美:撲殺也是用這筆錢嗎?
  • 黃局長 㯖昌
    不是,但也在1億6,000萬元裡面。
    王委員惠美:那今年撲殺花了那麼多錢,錢從哪裡來?
  • 黃局長 㯖昌
    我們去年估計今年只有42場需要撲殺,但今年國際疫情很險峻,國內到現在已經撲殺91場了。
    張委員麗善:局長,我覺得你們在防疫上本末倒置,只想著怎麼撲殺與事後消毒,為什麼前端的源頭工作不做?
  • 黃局長 㯖昌
    我們也有主動監測、消毒。
    張委員麗善:疫苗的作用是防疫,如果你在從事防疫工作的同時挪用這筆經費,我覺得還可以,但你們不是,而是挪為後端撲殺工作之用,我覺得這樣做事不對,應該將傷害減少到最低,而不是等到事後才補救。
  • 黃局長 㯖昌
    撲殺也是防疫的手段之一,今年雲林撲殺了60幾場,差不多占6成……

    王委員惠美:你們這次撲殺總共花了多少錢?應該給人家多少錢?
    主席:到目前為止。
  • 黃局長 㯖昌
    如果連補償費在內,今年估計在5億元左右。
    王委員惠美:好,那這5億元從哪裡來?
  • 黃局長 㯖昌
    以前都是從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中動用統籌分配款中的地方稅款。
    王委員惠美:你們自己應該先籌措一部分,不夠的再用其他預算嘛!
  • 黃局長 㯖昌
    如果是補償部分,通常是由行政院支應。但是撲殺過程中要動用很多人力,還要花費運輸費用,這部分就是由防檢局買單。我們原本估計今年要撲殺42場,但國際疫情非常險峻,韓國撲殺了3,500萬隻家禽,我國目前也撲殺了80萬隻左右。
    主席:我做個裁示。我剛才問過主計人員,由於項目上已經寫明為「緊急防疫疫苗儲備」,既然是要用在疫苗儲備,就不能流用到撲殺經費。既然如此,我們就把這筆經費刪除。
    張委員麗善:全數刪除啦!
    主席:但我也建議,一旦刪為零,將來就不能再補,這個科目也就沒有了,所以我建議留下10萬元,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局長,你可不可以查一下,你們在過去8年買了1億多元的疫苗,都是來自同一家廠商嗎?還是不同廠商?
  • 黃局長 㯖昌
    我當時還沒上任,但據我了解大概來自2家廠商。
    主席:請你查一下再回復委員。
    徐委員永明:全都來自2家廠商嗎?
  • 黃局長 㯖昌
    是3家。廠商必須有許可證。
    主席:是有門檻的啦!
  • 黃局長 㯖昌
    對,疫苗不是我們自己製造的,要投標的廠商必須具有許可證。
    主席:必須是合格藥廠才能生產。
  • 黃局長 㯖昌
    對。
    張委員麗善:現在製造作疫苗的有多少家廠商?而且這是比較特殊的疫苗。
  • 黃局長 㯖昌
    台灣自己的廠商都沒有製造疫苗,都是進口的,也就是「進」字號。
    主席:由於本委員會有進度壓力,拜託各位委員,這2,370萬9,000元的「緊急防疫疫苗儲備」就刪減2,360萬9,000元,剩下10萬元,把科目留下來,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那就刪到剩下1塊錢吧!
    主席:你要刪到剩1塊錢喔?
    徐委員永明:對啊!就是完全……
    主席:留9,000元好了,刪個整數啦!這筆預算刪減2,370萬元。
    徐委員永明:就留9,000元啦!反正主委的政策方向很清楚,從專業上來看也不需要。
    主席:對啦!今天就不做學術探討了,我們繼續處理提案。
    第117案撤案。
    處理第118案至第121案,是關於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之下的全民造林計畫,經費4億多元,請林務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華慶:關於孔委員提出的第118案,全民造林計畫的實施地點完全都在山坡地,而不是平地,所以有36.5%位於原住民保留地。這項計畫從民國94年開始實施以來,已經給付給原住民的相關造林獎勵金有33.68億元,也就是說,幾乎有將近4成投注在原住民族地區,這部分如果刪減,恐怕會有問題。
    孔委員文吉:這個基金中有多少錢用在造林撫育與每年補助給原住民的禁伐補償?
    林局長華慶:今年是2億多元。
    孔委員文吉:現在原民會是希望全部由你們的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來補助。
    林局長華慶:沒有,他們之前是希望行政院另設專款。
    孔委員文吉:好。
    現在林班地在原住民地區占多少比例?
    林局長華慶:國有林班地是153萬多公頃,至於占原住民族地區之比例,必須另外套圖計算。
    王委員惠美:你們現在有沒有什麼造林政策是跟以前不一樣的?
    林局長華慶:由於全民造林或這筆基金都適用山坡地地區,過去這30年來主要政策是禁伐,以造林為主。但是禁伐30年來,很多地方的人工林必須進行疏伐撫育,因為已經經過二、三十年。
    主席:我知道,我唸過育林學。
    王委員惠美:所以可以砍了?
    主席:要進行疏伐,砍了以後,小樹苗才能繼續長高。
    林局長華慶:對,主要工作會從造林轉向為撫育與疏伐。
    孔委員文吉:在原住民地區,每公頃造林撫育費只有2萬元。但原住民地區造林都在集水區上游,我希望你們檢討,一公頃補助2萬元根本不夠。平地造林的補償可是4倍喔!所以,這個部分必須檢討。
    主席:平地造林計畫最近愈來愈少了,因為平地造林……
    林局長華慶:報告孔委員,您說平地造林補償4倍,是因為當地還有休耕方面的其他費用。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他們有休耕啊!
    主席:以撫育費科目補助的金額是一樣的,外加的是休耕等補貼。
    林局長華慶:對,還有其他補貼。
    主席:那就不歸林務局支出了。
    林局長華慶:對。
    張委員麗善:對於造林不合格的部分,林務局怎麼處理?
    林局長華慶:後面會提到檢測率的問題,現在所有新的造林都是由地方政府作為第一線,地方政府會做全面性的檢測,全面檢測合格之後,才會進入第二年開始的抽測。
    主席:孔委員,原住民可以支領到的不只是撫育費,還有禁伐補助。
    孔委員文吉:禁伐補償是去年才通過的,也是一公頃補助2萬元,而且禁伐補償與造林撫育不一樣喔!
    主席:所以,這跟剛才提到平地造林可以領到休耕補助與造林撫育是兩回事都是一樣的道理。
    孔委員文吉:我要凍結這筆預算,現在可以全部談嗎?
    主席:全部一起談。
    孔委員文吉:所以,凍結這筆預算也牽涉到森林遊樂區的經營嘛!森林遊樂區的經營包括阿里山、奧萬大等森林遊樂區,我提案主要是因為你們偏重觀光遊樂事業的經營,卻漠視原住民地區的社區發展、回饋與撫育造林,所以如果這一筆預算要統統談的話,我建議凍結30%。
    林局長華慶:這個部分完全是給付給農民、包含原住民在內的撫育獎勵金。至於您剛才提到的原住民社區發展,在後面討論其他預算時,我還會補充說明。
    王委員惠美:我可不可以做個建議?我提的第119案是針對全民造林計畫,當地縣市政府第一線工作人員的素質似乎需要加強和訓練。你們做了很多造林工作,可是後來抽測之下,每年都有不少件不合格,不合格率大概都有8%,在第一線的縣市政府人員素質是不是有點問題?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應該加強?
    林局長華慶:地方政府在第一線的工作是全面檢測,包含樹種或株樹,對於不合格者會輔導至百分之百合格為止,之後才會進入抽測。目前抽測是3.5%,雖然看起來比例不高,可是抽測的合格率達到95%以上。剩下四點多個百分點的不合格率其實也不是株數不符,問題大多出在文書登載,因為農民可能比較不擅長這方面,或者是樹種登記錯誤。
    主席:所以經過改正就……
    林局長華慶:對,這很容易……
    王委員惠美:樹種登記錯誤?
    林局長華慶:對。
    主席:例如原本要種Hinoki卻種成別種樹木。
    王委員惠美:我覺得這些理由都不太合理,是不是人員素質有問題?是不是農民種了以後你們就全部概括接受?
    主席:不是,是他們抽查之後發現農民的樹種登記錯誤,所以要輔導農民。
    林局長華慶:這是部分原因,有些是表件登記不完全。
    王委員惠美:可是現在科技很方便耶!照個相、比對一下不就OK了嗎?怎麼會弄錯?
    林局長華慶:我們今年會完全資訊化。
    孔委員文吉:造林撫育的執行也是成效不彰,你說要造林,結果農民卻在種田,導致你們現在要跟農民打官司。
    林局長華慶:我們這個部分都是針對山坡地,不是平地。
    孔委員文吉:就算是在山坡地,他們也不是造林啊!
    主席:孔委員,主委在、局長也在,請你講講看,針對第118案至第121案的全民造林計畫,你可以接受凍結多少?
    孔委員文吉:凍結30%。
    主席:不要凍結那麼多啦!
    林局長華慶:一旦凍結30%,馬上就會影響到我們發放獎勵金的進度,現在是3月,已經開始要發放了,農民一旦晚領到,後續整個……
    孔委員文吉:我是不想講局長講得太多,但是你對我們原住民,還有上次討論野生動物保育法,真的有問題。
    主席:局長才上任不到半年啦!
    孔委員文吉:不,我後面還有很多事情要講他。
    好,那就凍結20%。
    林主任委員聰賢:我向孔委員及各位委員報告,現在包括禁伐獎勵在內,都需要林務局配合地方政府協助原住民區域進行查察,剛才幾位委員其實都提到一個關鍵,針對過去造林撫育的督導頻率或監測方式,委員會已經做出決議,要求林務局在今年內完成什麼樣的普查、做什麼樣的監測。孔委員關心的應該是原住民區域權益的促進,對於這個部分,現在大家都在協調,包括傳統領域、相關權益促進在內,我們會全力協助。其實這幾個提案都與現有發放中的獎勵有關,造林獎勵不容易,這些都是持續的工作,也會持續關係到用戶的權益,所以如果凍結這筆預算,會影響的其實是這些造林戶的權益,而不會對業務單位造成什麼樣的壓力,所以請各位委員同意。委員可以要求我們業務單位在哪些工作上要積極改進,我這邊的督導工作也會配合委員會要求,做好相關的行政監督,我想,對我們監督的規格與頻率做出要求才是比較好的。
    孔委員文吉:主委,既然你這樣講,我同意再少凍結一點,但還是要凍結,那就凍結10%。
    林局長華慶:我們可以提出完整的說明與報告,但是……
    孔委員文吉:那就等你們提出完整說明嘛!
    張委員麗善:主委,我實在很佩服你,現在可以說明得這麼清楚,代表你很快進入狀況喔!
    主席:這樣好不好?對於這4億435萬3,000元,凍結其中435萬3,000元,等到提出報告再准予動支。
    孔委員文吉:凍結10%。
    主席:10%是4,000多萬元耶!
    孔委員文吉:就請林務局到時候提出書面報告嘛!
    主席:提書面報告吧!
    孔委員文吉:我們到時再了解一下嘛!
    主席:本項預算按照王惠美委員與孔文吉委員的提議,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張委員麗善:主席,凍結10%是根據我的提案耶!
    主席:依照他們的建議,並依張麗善委員的提案凍結,請林務局提出書面報告。
    第121案的第二部分「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與第122案、第123案、第139案一起處理。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的經費是2億8,759萬6,000元,請說明。
    林局長華慶:這是抽測部分,我剛才已經作過部分說明。一開始是由在第一線的地方政府全面抽測,一定會輔導造林戶到百分之百合格,接下來才會進入每年的抽測。我們是以每年3.5%的比例來抽測,到目前為止,每年的抽測合格率都在95%以上,至於不合格的原因,我剛才也做過說明。以目前這樣的抽測率來說,應該是非常可行的方式,如果太過頻繁,對農民來說其實也是很大的干擾,因為他們必須……
    王委員惠美:抽測標準為何?是用電腦亂數抽出,還是有其他方式?或者事先指定要去哪幾個地方?
    林局長華慶:就是取樣。
    王委員惠美:你們的取樣方式公不公平?有什麼方向?這都是需要檢討的,抽測就是這樣。
    林局長華慶:都是亂數抽出,再去計算株數。
    主席:針對這個部分,各位委員能否接受局長的說明?
    張委員麗善:這部分從頭到尾都是你的提案耶!
    主席:沒有啦!我的只有一部分啦!
    王委員惠美:大家也要看第139案喔!
    主席:那就照原列數,因為後面還有很多可以刪。
    王委員惠美:你不會讓大家刪的。
    主席:不,我一定會讓大家刪。
    第121案的第二部分「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與第122案、第123案、第139案預算照原列數。
    處理第124案至第138案,有關森林遊樂區的預算。剛才孔委員很有意見。
    孔委員文吉:這部分我最堅持,我想先聽一下林局長的說法,你們編列森林遊樂區服務費用2億9,600萬元,這筆森林遊樂區的服務費用是服務什麼?
    林局長華慶:這不只是服務費用,還包含人員、清潔維護、環境、行銷等等,總共有18項業務。
    孔委員文吉:那你們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和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有沒有進用當地人力?進用比例是多少?你們在原住民族地區有沒有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來任用?
    林局長華慶:總共有63位原住民。
    孔委員文吉:奧萬大的進用比例可能高一點,那阿里山呢?
    林局長華慶:針對奧萬大,我向委員說明一下,我們不但……
    孔委員文吉:不,阿里山遊樂區的原住民人力占多少?
    林局長華慶:除了直接僱用原住民之外,我們在這幾座森林遊樂區都已經開始與周邊部落結合。
    孔委員文吉:你說跟周邊部落結合,但根據現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規定,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的公家單位與公營事業單位至少要有1/3進用原住民。奧萬大進用得可能多一點,那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的進用比例是多少?
    主席:請孔委員直接揭櫫答案吧!
    孔委員文吉:我認為,林務局的森林遊樂區目前在原住民地區等於是獨立王國,與原住民地區的社區發展沒什麼結合,你們只是在搞自己的事業,偏重觀光、遊樂事業的經營,你知道嗎?
    林局長華慶:委員,我們今年有一項全新的計畫,請您相信我們今年絕對會推出跟周邊原住民社區結合的計畫。
    主席:會增加僱用啦!
    林局長華慶:不只是僱用,還會與周邊社區結合。
    孔委員文吉:這是我長年來在經濟委員會所談的,奧萬大森林遊樂區在仁愛鄉,我一次也沒去過……
    主席:孔委員,新人新政,他既然要增加……
    孔委員文吉: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在阿里山鄉,它老是發展鐵路經營、觀光事業,靠遊客收入,有沒有與原住民地區合作、研究如何促進社區發展、促銷原住民農特產品?沒有啊!我說你們沒有結合,指的就是地方產業的發展與結合。
    林局長華慶:有。
    主席:以前的局長沒做,現在新的局長要做了。
    林局長華慶:在奧萬大,我們結合了周邊3個社區……
    孔委員文吉:那阿里山現在情況怎麼樣嘛?
    林局長華慶:在阿里山,我們與鄒族有共管機制。其實,鄒族的海拔比較低一點。
    孔委員文吉:我還是要求凍結,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改善。
    主席:第124案至第138案要凍結幾個百分點?
    蕭委員美琴:我再補提一件事,除了剛才提到的奧萬大等幾個遊樂區,在花蓮的林田山,林務局也應該與萬榮鄉的太魯閣族與布農族討論如何參與林田山的相關經營與後續維管。
    林局長華慶:會。
    張委員麗善:主席提的第136案提到今年編列的保險費是去年度的17倍,不曉得這筆保險費是針對哪些對象?
    林局長華慶:包含遊客、場站、車輛。我也說明一下,所謂17倍是因為台鐵局前一年剛接手,有一部分業務來不及辦理,所以由嘉義林管處以另外的經費代為執行,才會導致當年基期較低,正常數字應該是現在這樣。
    主席:是為遊客增加一些保障。
    林局長華慶:這些費用每年都有,只是……
    張委員麗善:針對遊客的保險,遊客自己應該也有繳費,門票就內含保險費啊!
    林局長華慶:還有另外的,包含員工、場站、車輛,也就是人與硬體的所有保險全都包含在內。
    張委員麗善:如果民眾是去洽公,沒有支付門票費用,就沒有繳到保險費,對不對?
    林局長華慶:對。
    張委員麗善:如果洽公的人發生意外,有沒有給付?
    林局長華慶:就看他個人……
    林主任委員聰賢:那要看場地有沒有保險,例如設施保險。
    張委員麗善:這就是一個漏洞,也就是說,你們雖然編列了這些保險費,但有些屬於公務機關的往來,洽公人員沒有買門票就進去洽公,結果發生意外,這可是有實際例子的喔!
    主席:公務員執行公務時就有保險。
    張委員麗善:要是他在當地發生意外呢?
    主席:如果公務員沒買門票,自己去玩,那就沒辦法。
    林局長華慶:我上次向委員報告過,會收10元的保險費。
    張委員麗善:可是洽公人員沒繳。
    林局長華慶:我們現在都會要求。
    張委員麗善:我以醫院到偏鄉執行醫療業務為例,有醫院派人到阿里山香林國小執行醫療業務,他們不算公務人員,但因為是醫院派出去的,仍屬於洽公,結果他們發生意外,卻因為沒有買門票因此也沒繳保險費,所以就沒辦法受到補償。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在阿里山公路還是阿里山遊樂區的場域裡面?
    張委員麗善: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有醫生在當地走失,8個月之後才找到,但他是去阿里山洽公,所以沒買門票。
    主席:他本來是去醫療,怎麼會走失?
    張委員麗善:因為他在當地過夜,隔天還要繼續治療,他為了執行業務,住在衛生室。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於這起個案,我們可以研究看看怎麼協助。
    張委員麗善:這起案例已經過了10幾年,我現在只是要告訴你,有的案例沒買門票,因此也沒有付保險費,當他遭遇任何意外,你們就沒辦法給予任何意外給付。
    主席:對於這個部分,我同意剛才孔委員講的,就凍結一小部分,請他們提出整體、完整的書面報告,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好。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要凍結多少?
    孔委員文吉:我是建議不刪除,但凍結30%。
    主席:不要啦!是多少錢的30%?100萬元的30%嗎?
    孔委員文吉:全數的30%。
    主席:全數是10億元耶!
    林局長華慶:這30%真的會影響到我們的營運,懇請委員幫忙。
    主席:凍結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等提出書面報告之後才能解凍,好不好?
    孔委員文吉:凍結1億元啦!10%。
    主席:可以嗎?那就凍結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待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解凍。
    第124案至第138案統整處理,凍結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待提出書面報告之後解凍。
    第139案已經處理了。
    處理第140案與第141案。請輔導處洪處長說明。
    洪處長忠修:輔導處說明第140案與第141案,這兩項提案主要是針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委員很關心對原住民鄉鎮的救助,根據我們統計的結果,在民國105年,這筆基金針對37個原住民族鄉鎮總共核發了2.57億元的救助金,所以對原住民鄉鎮的照顧其實與平地鄉鎮是一模一樣的。今年從年初到現在有數波低溫,造成部分地區災損發生中,由於這筆經費涉及對民眾的救助,所以懇請委員不要凍結。
    在第141案中,委員也關心到地方政府在救助過程中是否延遲,以105年的梅姬颱風來看,農委會採取很多簡化措施,例如修改客觀指標,讓它更貼近事實,也做出一些開放,例如部分急於復耕的地區可以先行向公所申報。所以我也有一項數據可以向委員報告,梅姬颱風災損的補助從9月28日公告到10月11日截止受理,後續我們大概只用了100天左右就辦理完成。這個數字比起過去,例如104年的蘇迪勒颱風大概花了150天左右,提早了1個半月以上。
    張委員麗善:所以,你的意思是從去年梅姬颱風災後到現在為止,受損農民已經百分之百拿到補助款了嗎?
    洪處長忠修:是的,截至1月5日的統計結果大概是百分之百,所有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戶全都拿到了。
    王委員惠美:這件事要有SOP,就是循這樣的模式,而且應該還要更快。
    此外我要拜託主委回去之後再檢討一下,大村葡萄一年是兩季,可是之前先是凍傷,後來又遇上颱風,農民成本真的全都下了,行政部門卻認定只是一次傷害,所以只給一次補助,而且金額只有1/10,對於這種情況,農委會可不可以再檢討一下?
    林主任委員聰賢:對於天然災害救助,大家當然希望將來採用保險制度能夠可長可久,不過現階段針對這種延遲性的傷害,如同剛才王委員或各位關心的,根據過去的經驗,同樣的作物一年只能補助1次,發生不同的災害,當然就會降低補助的成數。由於許多果樹遭到延遲性的傷害,所以我們將來會把延遲性的傷害也列入補助考量。所以,除了天然災害,還有資材的相關輔導,也就是會有兩種策略。各位關心的就是對農民的支持,農委會會盤點所有資源,做法一定會到位,因為各位委員在選區也是關心會不會到位。
    孔委員要求我們對原住民區域要有一些不同的套案,由於平地農民的種植成本與種植規模都比較具有一定的效益,所以,在原住民區域,我們會保障特殊作物與特殊產區,我也會請農糧署與相關單位提出做法。我在新年度的相關計畫中都會要求各單位,將來對於本會的企劃處、輔導處,我都會請他們專案提出相關精進計畫,讓各位參考,這點請各位放心。
    孔委員文吉:我有一項建議要向主委說明。我們日前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當時每一位委員都很支持我的建議案,就是對於農民的農田,不論是種梨子、柿子還是水蜜桃,田地一旦被獼猴或山豬破壞,都準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予以補助,大家都很支持。主委能不能考慮修法,把動物損害農民應收成作物的情況也納入補助?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點另外討論,好不好?因為牽涉非常廣泛,非常複雜。
    孔委員文吉:我有在主決議的最後一案中提出。
    林主任委員聰賢:沒關係,我們將來再個案處理。
    孔委員文吉:我的主張在主決議最後一案喔!
    張委員麗善:我想請問主委現在天然災害救助的客觀審核標準。例如剛才王惠美委員講的葡萄,還有我之前講的筍子,你說都是一年多次收成,補助之後,一旦再遭遇風災、水災等損害,可能就不予補助。當然,後來政府針對筍子有以專案處理,但不曉得農委會針對現行天然災害救助的客觀標準有沒有進行修改?
    林主任委員聰賢:這些都會列入。我剛才特別提到一個專有名詞──延遲性的傷害。過去沒有這個標準,而是一次性,也就是對於同樣作物,就只給一次補助,但我們現在已經把延遲性的傷害納入,委員講的這些情況都算。
    孔委員文吉:你們的執行率是多少?
    林主任委員聰賢:都超過10倍啦!我們編列10億元,結果大概都花了超過10倍,例如去年就用了將近100億元。
    主席(高委員志鵬代):孔委員、張委員,我看就不要凍結了,照列好不好?
    張委員麗善:好。
    主席:處理第142案至第148案,是漁業發展基金之下漁業發展補助計畫的相關提案。
    王委員惠美:我請問一下,這1,472萬元可以鼓勵多少人上船?又預計要留下多少人?
    徐委員永明:王委員,我繼續跟進你的問題。請問漁業署陳署長,我看過去11年的情況,大概是對每位上船服務的人補助100萬元,對不對?
    陳署長添壽:是。
    徐委員永明:過去11年,這項計畫總共補助了快要6,000萬元,代表應該補助了將近60個人,你們有沒有評估過這60人中,現在有多少人留下來?
    陳署長添壽:整體來講,從民國95年至105年,有40人參與,目前有29人留下。
    徐委員永明:是58人參與啦!我都幫你算出來了。
    陳署長添壽:58人中有些人中途離開。至於全程參與的40人當中,目前有27人還在服務。
    徐委員永明:是27人還是21人?
    陳署長添壽:有27人現在還在漁船上服務。
    徐委員永明:但我問到的資料是21人喔!你要查一下。
    我的意思是,花費了6,000萬元、11年,現在卻只剩下21人在服務,你覺得這個做法效果如何?每人100萬元的獎勵金是給誰?給學生嗎?
    陳署長添壽:給水產院校畢業生,我們的漁業發展基金主要是……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啦!錢是給學生還是給船公司?
    陳署長添壽:學生。
    徐委員永明:一名學生100萬元?
    陳署長添壽:就是用來獎勵幹部。我們培養幹部3年,如果上船,每滿1年就給100萬元,主要是為了培養幹部。
    徐委員永明:所以其中有很多人次是重複的嘛!
    陳署長添壽:對。
    王委員惠美:等於是船公司給學生薪水,政府又給100萬元,對不對?是不是這樣?
    徐委員永明:給了6,000萬元,11年來卻只剩21人!至少我的資料是21人。
    陳署長添壽:是27人。這可能有一點時間差,因為我們去年……
    王委員惠美:21和27差沒有很多啦!
    徐委員永明:這有沒有效?
    陳署長添壽:其實這些人都是在比較大的漁船上工作,那都是在遠洋,比較屬於技術密集的幹部……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啦!對於6,000萬元、21個人、11年的投資,你們自己的績效評估是怎麼樣?
    陳署長添壽:以當前漁業勞力的狀況來看,我們怕以後幹部會斷層,所以一定要有這些幹部,雖然有十幾個沒有在船上,但他們還是會在陸上,甚至有的在開漁業公司,總之,遠洋漁業這一塊的幹部是非常迫切的。
    王委員惠美:這100萬元是以人頭計算,還是以年度計算?
    陳署長添壽:是按照年度。要在船上做滿一年,我們就……
    王委員惠美:最多給幾次?
    陳署長添壽:給3次,就是可以連續領3年。
    張委員麗善:3年領完就走人嗎?
    王委員惠美:船公司呢?船公司給多少?
    陳署長添壽:船公司也要給。
    王委員惠美:給多少?
    徐委員永明:你們有沒有要求啊?
    陳署長添壽:有、有、有。
    王委員惠美:給多少?
    徐委員永明:給多少?
    陳署長添壽:這是按照合約……
    徐委員永明:不是啦!你們有沒有要求說你們給100萬元,船公司也給100萬元?
    王委員惠美:你們不會給得比船公司還多吧!搞不好就真的是這樣喔!
    陳署長添壽:沒有,船公司的合約基本上絕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但是這些……
    徐委員永明:不是啦!基本工資……
    王委員惠美:這有道理嗎?這樣你們就是在圖利船公司了!
    陳署長添壽:沒有、沒有,他們還有分紅等等,會再加上去,應該是等於我們……
    王委員惠美:你們有沒有算過船公司平均一年給他們多少錢?還是政府補助的比船公司給他們的還多?
    陳署長添壽:這部分我再提供詳細資料給委員。
    徐委員永明:署長,通常是這樣,什麼叫match fund?我給你100萬元,你那邊也要出100萬元,所以有200萬元,這樣他們留下來的意願就會比較高,如果是我出100萬元,你那邊卻是最低工資,那他當然做到一半就走了啊!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們要繼續編這個預算,就要有效果嘛!一定要要求船公司,否則你不只是像剛剛委員講的圖利,也會讓這些人覺得:這100萬元就是政府的,而且只有3年,之後我怎麼可能願意繼續做下去?對不對?
    王委員惠美:我建議先凍結起來,再叫他們來做專案報告!
    徐委員永明:你們真的是要對船公司做要求啦!100萬元其實也可以引起滿強的動機,如果你們要求船公司也是match的話,這樣我上船就可以拿200萬元,至少前3年每年可以有200萬元,我想這樣動機會更強,效果才會更好。
    陳署長添壽:是的,瞭解。
    張委員麗善:署長,我比較重視的是為什麼他們3年期滿之後不留下來,問題在哪裡?我覺得你必須去瞭解,我們是要留住人才嘛!
    王委員惠美:錢領了啦!再待下去也沒有補助,所以不待了啦!
    張委員麗善:對啊!所以前面有這個誘因讓他們留下來,但事後是整個環境還是工作品質等各方面影響到他繼續留任的意願,這才是我們應該探討的。
    陳署長添壽:這確實和在海上工作有關,以我們觀察員流動率那麼高為例,因為在船上生活的時間很長,對於有家庭或者已經娶妻生子的人來講,他們沒辦法在船上待那麼久。所以對我們的漁業而言,目前最基本的就是要提供比較大的誘因把這些人留下來。對於剛才委員提到的船公司是否提供對等薪資的問題,如果做到幹部的話,我相信薪水都滿高的。我會把資料整理出來……
    徐委員永明:署長,這不是你「相信」的問題,而是要在契約和制度上做這樣的規劃。像我前面講的,如果可以100萬元、100萬元,總共200萬元的話,我相信他留下來的動機就會更強。好不好?
    陳署長添壽:我知道,這個我們再……
    徐委員永明:不要用你「相信」啦!你「相信」的情況是11年花了6,000萬元,結果只有21個人留下來!
    陳署長添壽:這個我們會在獎勵辦法裡面註明……
    張委員麗善:要成功是要相對提撥啦!要有同樣的誘因!
    本席想要請問署長的是,你們規定服務每滿12個月為一期,這12個月是要做足365天嗎?
    陳署長添壽:對。
    張委員麗善:一例一休之後有沒有受影響?你們有考量到整個政策改變以後的狀況嗎?
    陳署長添壽:漁業本來就有一個特性,只要一上船,「走水路」的時候他就可以休息,船隻停靠基地時他也可以休息,但是在海上遇到魚群時就會比較忙,整個來講有一個規範,就是最少要讓他們在一個禮拜裡面有多少休息天數,以現在新的規範來講,一天裡面要讓船員有10個小時的休息,這些都有……
    張委員麗善:好,我只是提醒你,現在政策改變,你們會不會觸犯相關規定?船公司會不會受罰?
    王委員惠美:你要跟勞動部建議耶!
    陳署長添壽:是的,我們會。
    王委員惠美:不然你們每次都很堅持,到現在院長還堅持不動,可是真的就各行各業一堆問題啊!
    召委,我建議這個部分保留。真的要先保留一下啦!等他們把整個契約搞清楚以後,要給再給!
    陳署長添壽: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有18個人在船上服務,而且現在已經3月了;上次有委員建議不要做到滿1年,應該讓誘因大一點,就是6個月或按季發放獎勵金,所以我們目前是每6個月發一次。現在的問題就是一滿6個月就要發了,所以……
    王委員惠美:你們有答應人家嗎?
    陳署長添壽:不是答應,而是……
    王委員惠美:在你們之前簽的契約裡面,有幾個人是這種狀況?
    陳署長添壽:沒有、沒有,那是有委員建議,在當時那個委員會……
    王委員惠美:那你現在一定要付錢的有多少人?
    陳署長添壽:18個。
    王委員惠美:要付多少錢?
    陳署長添壽:如果是一年,就要1,800萬元。
    王委員惠美:這樣你們編的也不夠啊!你們才編1,400多萬元啊!
    主席:好啦!就照張委員和陳委員的提案,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張委員麗善:署長,這樣可以嗎?
    徐委員永明:書面報告裡面要講一下你們是不是可以在契約方面有所改善。
    主席:提改善計畫的書面報告。主委,這樣可以嗎?
    王委員惠美:等一下,我要釐清一個問題。你說現在有18個人在船上,一個人100萬元,要1,800萬元?
    陳署長添壽:對。
    王委員惠美:可是你們的補助費用才編了1,472萬元耶!
    陳署長添壽:像去年,我們編了1,200萬元,但是真正領的是1,000萬元,為什麼會這樣?因為……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還留了200萬元在那邊要補這裡的洞就對了?
    陳署長添壽:不是、不是,這是怕這段期間船隻發生問題,或者是18個人裡面有人沒辦法做滿就離開……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們在編預算的過程中已經預估又會有人中途不做就對了?
    徐委員永明:流失率很高啦!我前面不是講過了嗎?你們過去11年補助了58個人,最後只有21個人留下來。
    王委員惠美:這樣我覺得你們這個政策真的要檢討耶!說真的,你剛剛那樣回答我們真的很不滿意!這樣好像船主用最低工資就可以把他們處理掉了,我覺得不太合理耶!你們怎麼遴選這些人?這些人是放到哪些船公司去?
    陳署長添壽:我們是不是在報告裡面把這些人……
    王委員惠美:不行、不行,這真的要追專案,不能用書面!沒道理!我跟你講,要專案報告,而且你們一定要要求船公司必須給多少!他們都不擔心沒人了,你還替他們煩惱什麼!
    陳署長添壽:我很煩惱,因為我們還要幫他們媒合,並不是我們把人送出去人家就要,有的船公司還會推辭,說這些人根本不能……
    主席:好啦!10%啦!如果沒有檢討,這10%就永遠用不到。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是署長這邊要硬起來啦!要對船公司做要求,否則我們會覺得編這個錢好像是在補助船公司,而且也沒有達到你們要讓這些船員或幹部本土化的用意嘛!
    主席:這真的要檢討啦!
    好,第143案至第145案就凍結十分之一,提出專案報告後再行動支。
    接下來是第146案至第148案,關於補助學者專家的部分。
    陳署長添壽:這主要是在培養人才,差不多一個、兩個,有時候參加……
    王委員惠美:培養喔?
    陳署長添壽:有時候參加多樣性或食品安全……
    王委員惠美:什麼人才可以來申請?是你們邀請的學者還是怎麼樣?
    陳署長添壽:有些議題也會透過專家或是相關產業團體推薦。這就是……
    王委員惠美:一個人而已?
    陳署長添壽:只能一個或兩個。
    徐委員永明:署長,這部分第一個問題是執行率低,表示你們這筆錢過去並沒有怎麼用,第二應該是你們想推薦學者出去,所以幫他們出這個錢,是不是?應該不是像委員講的,由他們來申請。
    蕭委員美琴:應該是你們邀請。
    徐委員永明:你們邀請他,希望他出去幫台灣漁業講話嘛!
    陳署長添壽:對,沒有錯。
    徐委員永明:可是這筆錢你們之前也沒有怎麼用啊!因為執行率很低!
    陳署長添壽:去年也是補助兩位,而且只補助機票和某些特定的項目,並不是完全補助。104年也是補助兩位……
    徐委員永明:現在一下子是黃牌的問題,一下子又是其他的問題,你們是需要有人去解釋,對不對?
    陳署長添壽:那是另外的部分,是我們公務預算裡面比較屬於談判……
    徐委員永明:你們還有其他的錢來做這個哦?
    陳署長添壽:對,這是另外的,比較不屬於那些會議或是科學家的會議。
    王委員惠美:要講清楚是什麼會議啊!
    蕭委員美琴:那我請問一下,例如有一些針對國際上各種海洋公約或各種漁權的國際會議,如果我們要派學者專家去參加,是用這個經費,還是你們另外有編列?
    陳署長添壽:如果是7個區域性漁業管理委員會裡面的鮪魚或是科學家會議……
    蕭委員美琴:你講的是我們已經參與的這些國際組織啦!但是除了這些既定的國際組織的會議,可能還有另外的,例如亞太的什麼智庫辦一個什麼南海漁權問題的會議……
    陳署長添壽:對、對、對,這個可以。
    蕭委員美琴:類似這一種的都可以嘛!
    陳署長添壽:對,多樣性……
    蕭委員美琴:所以它是從這裡還是從另外的公務預算支出?
    陳署長添壽:在這邊。
    蕭委員美琴:都是在這裡?
    陳署長添壽:對。
    張委員麗善:署長,如果都在這裡的話,表示你們編列的也太少了。
    蕭委員美琴:對啊!
    張委員麗善:而且達成率還不到8成!那在這個國際會議上,我們到底有沒有機會參與?
    王委員惠美:來啦!14萬元多的錢不要討論那麼久啦!我支持召委的提案,全數刪除啦!看你們要怎樣,趕快講一講,才14萬多元的錢而已,還講半天!
    陳署長添壽: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基金的餘額只剩2億多元,如果要辦得很大的話,就要有基金來源。以前這個基金是從漁民賣魚去扣的,所以我們是根據這樣的計畫去做預算的調配,是這樣的問題。
    張委員麗善:我想這樣,我不刪除,但是我要瞭解你們這14萬元怎麼樣發揮最高的效率。我們當然鼓勵你們去參加國際會議,台灣被矮化以後,不能什麼國際會議都沒有機會去參加!
    蕭委員美琴:我建議把過去兩、三年參與的狀況,包括是誰去參加什麼樣的會議,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
    張委員麗善:他們一次性的去參與以後,回來有沒有什麼會議紀錄或報告?
    陳署長添壽:有、有、有,一定有出國報告。
    張委員麗善:維持原列數啦!不刪除了!
    主席:好,預算照列,但是要提五年內……
    張委員麗善:要針對這幾年內……
    主席:五年內?
    張委員麗善:對,針對這幾年內出席國際會議的結論跟我們做一下報告。
    主席:好,將五年內補助的相關情形送本委員會。
    陳署長添壽:是。
    主席:預算照列。
    接下來是第149案到第151案,關於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的相關提案。請農糧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建斌:這個計畫的名稱是「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事實上這就是早期的休耕計畫,我們已經把它精進很多。這個計畫的成果非常好,休耕地已經從100年的12萬5,000公頃降到7萬5,000公頃,就如張委員強調的,儘量少休耕,讓農民去轉作、去種雜糧。到去年底,這部分已經增加到13萬9,000公頃,4年來總共增加6萬7,000公頃,就是把它活化起來了。尤其是去年以來,我們的雜糧成長得很好,大豆去年是1萬6,000公頃,今年成長了2,600公頃,而且這只是大豆的部分,整個雜糧耕種面積從之前的7萬4,000公頃成長到去年底已經有7萬9,200公頃了,所以理論上成效還不錯。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個計畫在民國100年花了120億元,去年才用70幾億元,所以老實講這個計畫做得很成功,拜託委員不要凍結。我們一年已經省下40億元了啦!
    張委員麗善:請問署長,現在活化的面積增加了,那麼糧食自給率提高了多少?
    陳署長建斌:糧食自給率提高得很有限,原因是我們的分母太大,台灣每年進口的「黃小玉」高達800多萬公噸,那麼大的分母一直在那裡,所以要藉分子的增加來提高整個百分比有點困難,如果能增加,也只是百分之零點零幾,所以我現在一直說要再增加雜糧的種植,如果我們的雜糧產量增加,進口就會減少,這是最有效的方法,所以請委員支持我們。
    張委員麗善:我真的要鼓勵你們增加雜糧的種植,尤其是黑豆,它可以接續種植,還可以延緩地層下陷……
    陳署長建斌:有、有、有,我們和委員那邊的「丸莊」配合得很好。
    張委員麗善:也不只「丸莊」啦!它不只能做醬油,還可以做黑豆茶等很多東西,而且它跟水稻比起來當然比較節水啊!對不對?
    陳署長建斌:對,而且它的價格現在有拉起來了,1公斤有的可以賣到60幾元,有的可以賣到70幾元,進口的只有二、三十元而已,我們已經給它市場區隔成功了啦!
    張委員麗善:好。
    主席:這樣預算就照列,但還是要向本委員會提出有效活化休耕農地的書面報告。這樣好嗎?
    陳署長建斌:謝謝委員。
    主席:第152案是通案,我們最後再來處理。
    接下來的第153案到第160案是農村再生基金的相關提案。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鎮洋:這個部分要拜託委員多支持,因為全台有4,000多個社區,經過我們培訓的已經達到一半以上,總共有2,511個,將近6成。這項計畫只做了6年,今年是第7年,一年培訓數百個社區是不容易的,所以請各位委員支持。
    王委員惠美:最近都停頓下來了啊!
    李局長鎮洋:我們還會繼續進行。
    王委員惠美:真的停頓下來了,所以真的是有問題啊!
    李局長鎮洋:不是啦!那個……
    王委員惠美:你看連你們民進黨的委員也說有問題啊!
    張委員麗善:主席,我們是不是請主委來說明?主委,這個計畫是曹啟鴻主委上任才改變的,林主委來自基層,應該非常清楚農村再生計畫的成效如何。現在你們把整個預算編到企劃處農村再生辦公室,事實上已經完成四階段課程,達到「農再社區」標準的這些社區對於未來要再加強上課的意願已經非常低了,因為他們覺得再上課也沒有用,預算還是一樣那麼低。以前只要達到「農再」的標準,就可以因應地區的需要,增加相關的設施,現在沒有了啊!全部都是200萬元!這樣誰有意願呢?所以我想請問主委,如果你能夠體恤不分黨派所有的立委,讓大家在基層和這些社區的民眾結合在一起,「農再」的計畫是不是要變更?政策是不是可以變更一下?
    林主任委員聰賢:各位委員可能都有誤解,認為還是留在水保局,全部都由他們來做。其實大家有一部分是同意,一部分不同意……
    蕭委員美琴:誰不同意給水保局做?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啦!我先說明一下大家關心的部分。已經完成「四階」的一點都沒有影響,剛剛講的我只在意一個,我想各位委員也一樣,就是如果農村再生做了太多水泥化工程,「農再」也不會成功,所以我們現在就跟活化耕地、青年返鄉,以及在地社區能夠引進部落生產文化互相調配。我前不久才問李局長,執行6年以來,有沒有做全面的檢討。各位委員所關心的「農再」是農委會推動振興農業和振興農村,也就是富麗農村最重要的基礎,這個部分我絕對不會分黨派,但是一定要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增加在地經濟和在地就業結合,只要跟這個結構有關的,我們這個「農再」就是要支持,因為這裡面我也在做一個調控。
    在昨天的會議中,我們的主管都聽到了,我們內部的單位不能因為公務預算有的,全部都要跳到「農再」,來這邊分享,反而是所有的計畫要跟這個搭接,這樣我們協助農民、協助農業的政策就會一塊變成三塊的作用,不要變成只是「農再」的部分做單獨的工作,然後相關部門做的又跟這個沒有關係,其實都跟生產、生活、生態或者是我們關心的農民、農地、農村有關,這才是「農再」的精神。
    所以各位委員,這個部分因為結構大概都差不多,大家關心的只是好像有一部分有一個「農再」辦公室。那我們要做什麼樣的調控?我不會去做那個像過去大家關心的基層建設的調控,但是有幾位委員會特別關心的,像部落裡面的產業道路或者是很多的農水路,那個又是另外的,我們會利用這個計畫來整合農水處和水保局相關的計畫。各位擔心的是有些給地方政府之後可能執行的品質會不一樣,該我們自己執行的,我們會要求水保局,他們這邊有一些可以採開口合約的方式,有一些可以就全面的個案去做整備。現在我們跟地方政府或者「社造」的社區及生產的農民團體之間的分工,是要把政府的政策做一個適當的調控。所以,大家關心的應該是同樣一件事情,就是這個基金不要浪費,錢要花在刀口上,這個部分我想我們會做內部的收歛。
    張委員麗善:聽主委這樣講,我覺得第一,你缺乏一致性,其次,你也沒有整體性,因為你完全切割,變成由很多單位來執行,我覺得這樣一定會效率不彰。你知道大家為什麼會認同水保局?就是因為他們到最後都有一致性!你剛剛也講了,就是要富麗農村、幫助農民的收益嘛!我甚至非常肯定他們最後是要做到智慧農村,智慧農村就是把農村裡面的特色和農產品結合到現在的雲端平台。這就是一致性,從基層的培根計畫一路上來,瞭解這個社區的需要是什麼,它跟社區是結合的。你現在切割成什麼農再辦公室啦!什麼企劃處啦!那麼水保局能做的又是什麼?專業領域的人沒有辦法做,反而弄了一大堆只做監控的行政人員!所以我想,你說反對的委員是什麼,反對的委員就是非這些社區的啦!大概都是都會型的。
    都會型的委員沒有跟社區結合在一起,他也不曉得社區來上這個課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因為我們農業縣市覺得這是政府的美意啊!可以縮短城鄉差距、讓我們農村的生活品質提升啊!以前很多公務預算沒辦法做的,透過這樣上課以後,就可以改善我們地區的整個生活環境和品質,所以我覺得,主委,我們當然希望以前好的應該要繼續採行,然後把它加強、強化、發揚光大。你現在把它切割再切割,說實在的,我們現在連對口要找誰都不知道耶!而且主委,你把你的權力下放到縣市政府,好,你撥了15億元給他們,那麼我們立法委員的提案權在哪裡?我們要爭取的是什麼?我想這是藍綠有志一同、共同的共識啦!你說有反對的委員,請問到底是哪些委員反對?可以舉例讓我們知道嗎?是不是就像我剛剛說的,他根本就不在第一線,也不跟社區的人結合,所以他沒有這樣的特別的需求,也沒有辦法反映所有的民意嘛!主委,你是不是要三思?
    蕭委員美琴:我再補充一下,剛剛主委講的理念都很好,大家也都肯定農村再生基金過去在部分社區整個環境改善或農民參與、甚至青農返鄉參與社區工作方面都有發揮一定的功能,我們現在質疑的不是主委剛剛講的理念和方向,我覺得我比較在意的是,現在整個執行上面忽然間疊床架屋,生出很多不同的單位在執行。過去水保局是一個系統,他們的基層人員頭幾年甚至從上課第一天開始就陪伴著這些社區,陪著他們、輔導他們,來形塑這個社區的共識,現在一下子有台北辦公室一群人,然後又有地方政府的人,而且在人力還不足的時候就要把一些責任丟給他們!生出這麼多單位在共同參與,會不會犧牲原來整個形塑共識的過程和執行的順暢度,反而變成把未來的一些案子切割得太細,變成地方的微型工程,而無法納入整體的、現在農委會要推動的這些大的、跨域加值計畫和長遠的願景當中?所以我現在的質疑主要是針對重新改制後的這個執行流程和方式,這真的造成了很多社區的困擾。我覺得這個部分當然不是不能檢討和調整,可是既然調整之後又衍生後續的問題,我們還是要去面對啊!
    孔委員文吉:農村再生條例是六、七年前在經濟委員會通過的,這個條例的精神就是要培育農民提出農村社區的再生發展計畫,所以它是有分階段的,有培根班,最後還有核心班,本來是4年,後來可以提前,而且剛開始推動的時候是由水保局派出農業相關科系的人到社區去宣導,它的精神最主要是由下而上,就是農村社區要提報一個農村再生的整合計畫,是由下而上的,要尊重社區居民的意願,不管是村落裡的一般產業或文化產業,甚至包括活動中心或公廁,軟硬體建設都很重要。因為我們的公務預算,特別像農水路就不足嘛!公務預算越來越少,而且水保局的農路預算就很少,是不是也可以從這裡面支出?所以我們上次討論的時候是希望軟硬體並重。
    我覺得還是要回歸農村再生條例當初的精神,由社區本身提出計畫。社區裡面也有分不同的派別啊!可以把它整合為一個版本,提出再生我們這個農村的計畫,我覺得這個精神是要予以尊重的。但是現在呢?曹啟鴻主委上來之後,保留了3成的預算在「農再」辦公室,現在水保局說相關經費他們這邊也越來越少,所以我們就不曉得該怎麼辦。今天在場的大多是來自農業縣市的立委,而我是來自原住民地區的立委,我跑的全國原住民鄉鎮部落比大家都多,花蓮縣、台東縣我都要跑,大家都希望有農村再生的訓練課程,可是搞到最後就是限額200萬元!所以我昨天有針對這整個政策質詢主委,不曉得你任內會不會就農村再生的方向有所更改。主委的意見我也很重視,但我還是希望軟硬體並重,而且要尊重地方的自主精神,讓他們報上來,回歸到農村再生條例。總之,我還是希望主委授權給水保局來做,因為他們最貼近基層,我的意思是這樣。
    王委員惠美:幾位委員講的我都很認同。農委會今年很有企圖心,去年才編大約58億元,今年一下子就要提高到71億元喔!是因為你們去年的執行率很好嗎?
    李局長鎮洋:接近9成。
    王委員惠美:今年增加十幾億元,人手有辦法因應嗎?你們勢必要再找相關單位協助嘛!就像剛剛蕭委員講的,農村再生的過程是非常辛苦的,好不容易進行到這樣一個階段,我們希望真的能夠落實讓農村好好地發展,不要又衍生出更多問題。雖然你們去年的執行率將近9成,可是我不認為你們一年就可以多執行十幾億元,所以看是要按照我的提案砍25%,還是你們要保留25%!
    張委員麗善:主委,其實大家對曹主委這個政策是有意見的啦!你上任以後應該要檢討這項政策本身的可行性,因為我們不希望最後變成零星工程。水土保持局是專業,結果他們現在只剩下15億元,其中5億元是在做培訓計畫,另外10億元左右是在做亮點計畫、跨域計畫,也就是「農再」升級以後是由他們做的,但是你知道水保局的專業是什麼?就是農水路這些基層建設工程!結果你們把它放在企劃處再生辦公室,再分到縣市政府也只有200萬元的預算,只能做一些零星的工程;你們說如果它的計畫超過200萬元也可以來執行,但是這樣就會犧牲到其他社區,不像過去只要上完農再四階段的課程,即可依地方需求,不論是上千萬元或上億元的經費都有可能執行。包括親民黨及高金素梅委員在內,我們都對這個計畫有很大的疑慮,希望能夠改變。
    蔡處長昇甫:事實上我們的作法已經有一些調整,我們並沒有把水保局原來的預算、工作移到企劃處,而是除了水保局之外,我們也將農糧署、輔導處的休閒產業單位及科技處的力量納進來;預算也變多了,原本是58億元,今年有71億元。我們認為,產業活化是農村發展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在過去這麼好的基礎建設之下,接著應該讓整個農村的活力往上提升,讓在地經濟可以繁榮起來。所以並不是企劃處去執行,而是企劃處去協調各單位,一起為台灣農村而努力,這部分除了中央之外,也需要地方政府的協助。對於各位委員的意見,我們一定會好好檢討,並提出完整報告給各位委員。
    孔委員文吉:在預算書裡面,農再有七十多億元的預算,本席想提原住民鄉鎮的農再計畫,他們卻告訴我沒錢,請問這七十多億元都花在哪裡?你們要怎麼解釋?
    李局長鎮洋:主委剛剛也說了,這七十幾億元裡面加了很多產業上的東西,可能農糧署、林務局都增加了預算……
    孔委員文吉:怎麼會牽涉到農糧署?
    李局長鎮洋:就是有一部分會分到那邊,還有社區建設的部分,如果它已經通過農再就繼續執行;為了讓縣市政府也能夠參與,就由縣市政府轉給各個社區,原則上各社區是以200萬元來編預算,如果它的需求比較多,縣長可以調整。
    孔委員文吉:可是他們說農再沒錢……
    張委員麗善:主委,農再應該是由下往上,可是現在鄉親都不知道該怎麼辦,連我們也都不清楚,一個議案提出來之後,是要找水保局還是農再辦公室?而且你劃分得這麼細,不僅沒有效率,包括農再辦公室、企劃處在內究竟有多少專業人員,這些專業人員還是得從水保局調過去……
    蔡處長昇甫:還有其他部門也會調人過來,農糧署也……
    張委員麗善:何必這樣呢?第一、沒有效率;第二、民眾所提計畫亦無法徹底執行,上課的目的和意義也都沒有了。現在全國各個社區裡面有多少已完成四階段課程?
    李局長鎮洋:已上過課的社區有2,511個,將近6成,完成四階段的有1,036個社區,約四分之一。
    張委員麗善:換言之,還有一千多個社區還在上課中,對這一千多個社區來說,未來也是不公平的……
    李局長鎮洋:他們仍繼續上課。
    張委員麗善:問題是他們沒辦法像之前上完課的這些人一樣,可以得到相對的建設……
    李局長鎮洋:他們仍然可以提計畫……
    主席:因為現在時間已經超過中午12點,我們就繼續審查到結束;原本是要處理153案至163案,但是大家都針對整個農村再生基金發言,我們就擴大範圍至172案,一併來討論,最後再就整個基金決定要凍結多少預算。
    孔委員文吉:現在不論是不是上過課或是完成四階段的,社區將農村再生整合計畫報上去,上面說沒有錢,因為你們現在的錢都給了農糧署和其他單位,這樣去上課又有何用?
    林主任委員聰賢:有這樣的案子,你來找我。
    張委員麗善:主委,我們全部都要找你,因為這樣的案例太多了!
    孔委員文吉:朝野兩黨都對這個部分有意見,本席建議這個基金先退回,請主委重新提出農再政策的方向和基金用途,因為我們的意見太多了!
    張委員麗善:支持!整個農再政策請主委重新檢討!
    李局長鎮洋:通過農再計畫1至4年的部分,我們請縣市政府依照目前的額度繼續支持社區,4年已經畢業的部分,就納入亮點計畫裡面,跨不同的社區,就跨區來做整合。
    王委員惠美:既然要讓縣市政府共同參與,就請他們也提出十分之一的配合款,這樣才合理。
    蔡處長昇甫:是這樣子沒有錯。
    主席:如果退回的話,已經申請的計畫就沒辦法執行;本席建議凍結10%,報告後始得動支。
    王委員惠美:凍結10%太少了!20%的話可以將多的14億先凍結下來,原本就有的預算讓它繼續執行,新增加的部分予以凍結。
    主席:就凍結15%,請主委通盤檢討並至立法院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樣好不好?
    孔委員文吉:可是我聽主委的意思,他還沒有改變……
    主席:昨天他有說要檢討,所以就凍結15%,通盤檢討,並至立法院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是對第152案所做的通案決議。
    繼續處理主決議案。首先是第173案,請農委會會計室楊主任說明。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74案。
    楊主任順成:漁業署對本案有修正意見。
    陳署長添壽:可否將「一個月」改為「兩個月」?
    主席:好,修正通過。處理第17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7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7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78案。
    楊主任順成:本案防檢局有修正意見。
    黃局長㯖昌:可以接受啦!但是剛才疫苗的經費已經刪除了……
    主席:本案就照案通過。處理第17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0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1案。
    楊主任順成:本案林務局有修正意見。
    在場人員:跟各位委員報告,可否維持原來的抽測比例,我們來提報告?
    林局長華慶:我剛剛報告過,3.5%的抽測比例其實很適切,因為它的合格率已經超過95%,不合格的部分主要都是因為表單或者是文書上面的缺失。
    主席:這樣啦!就將「要求」改為「建請」。好,第181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8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88案。
    黃局長㯖昌:因為我們昨天才專案報告過,可否將文字修正為「近期禽流感防疫強化作為之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188案修正通過。處理第18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0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6案。
    林局長華慶:建議修正為請林務局三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孔委員文吉:將「二週」改成「三個月」?
    林局長華慶:或是改為二個月?因為這部分才剛開始。
    主席:好,二週改為二個月,修正通過。處理第19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19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0案。
    黃局長
    昌:第200案可否撤案?裡面提到106年短短兩個月內撲殺達百萬隻的雲林、屏東,與事實不符,而且疫苗已經決定不買了,預算也被刪除。
    張委員麗善:所以本席寫的是「以免逾期銷燬數量過多而浪費公帑」。
    黃局長
    昌:這些預算都刪掉了。
    張委員麗善:好,撤案。
    主席:第200案撤案。處理第20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3案。
    陳署長添壽:建議將倒數第3行「允宜參酌」以下文字修正為「要求農委會研擬比照漁產平準基金整併基金之可行性。」,與第194案文字相同。
    張委員麗善:同意修改,因為漁業發展基金剩下的錢不多,不要再浪費人力管理,整併就好。
    主席:好,修正通過。處理第20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0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0案。
    林局長華慶:可否與第118案一樣,將「爰請」改為「建請」?
    主席:「爰請」與「建請」有何不同?不要浪費時間,就照案通過。處理第21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1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20案。
    黃局長
    昌:建議將文字修正為「三個月內」,因為在地化製不是小事。
    主席:請問各位,對此一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22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處理第222案。
    陳署長建斌:稻作直接給付計畫做得很穩健,可否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好,修正通過。處理第22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24案。
    黃局長
    昌:這同樣是疫苗問題,疫苗預算已經刪除,建議本案撤除。
    主席:王委員可以嗎?好,第224案撤案。處理第22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2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2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2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29案。
    李局長鎮洋:剛剛跟孔委員協調過,建議將倒數第3行以後文字修正為「要求農委會就上述農村社區發展問題及相關計畫,於二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修正通過。處理第230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3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3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3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34案。
    陳署長添壽:可否建議將「一個月」改為「二個月」?
    主席:請問各位,對此一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23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36案。
    李局長鎮洋:建議將「一個月」修正「二個月」。
    主席:修正通過。處理第237案。
    黃局長
    昌:建議撤案,因為疫苗經費已經刪除。
    王委員惠美:等一下,如果第237案撤案,就要回到第224案,因為該案後面有「秋季進行禽場環境消毒」部分,本席希望繼續保留。
    黃局長
    昌:這個部分在第255-2案裡面會提到。
    主席:好,第237案撤案。處理第23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3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0案。
    陳署長建斌:建議將「補貼」二字修正為「研議縮短」,因為主委已經出面協調,而且我們現在已經在補貼了,如果運費再補貼的話,會被審計單位質疑。
    主席:好,修正通過。處理第241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6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7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8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49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50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51案。
    黃局長
    昌:第251案建議撤案,因為與疫苗有關,預算已經刪除了。
    主席:第251案撤案。處理第252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53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54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處理第255案。
    楊主任順成: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現有新增提案2案,請宣讀。
    255-1、主決議
    有關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農村再生基金』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幫助及貸款利息差額補貼,以減輕農漁民災損負擔,協助其迅速恢復生產。
    惟農業委員會針對部分保育類野生動物,因其繁衍眾多,肇致侵襲破壞民眾所種植之高經濟農業作法,而林務局也僅消極防治因應,針對防治設施的設置貼予部分補助,長年未有積極舉措導致迭有民怨。有鑑於此,本(第9)屆立法院本(第三)會期於日前召開之「野生動物保育法」法律修正黨團協商會議裡,業於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中,增列第三項:「民眾因第一項第二款之情事致生損害時,準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予以救助。」未來,保類野生動物破壞民眾墾植之農作物,亦可準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爰要求農業委員會於二個月內進行辦法之修正,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該辦法配合研擬修正之內容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張麗善  蕭美琴  王惠美
    255-2、主決議
    查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設有農業發展基金,106年度農發基金「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編列1億6,100萬元,禽流感疫情不斷發生,顯見相關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農發基金每年度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強化家禽疾病防疫工作。惟104年度國內卻爆發歷年規模最大之禽流感疫情,近9成鵝隻遭撲殺,農業損失相當慘重,殷鑑不遠蔡政府卻未記取教訓加強宣導並全面整合各縣市禽場消毒工作,106年度短短2個月餘撲殺禽隻達百萬隻之縣市有雲林縣、屏東縣,撲殺超過50萬隻者有彰化縣、嘉縣、高雄市等,顯示疫情預警及檢測養禽業者落實禽場生物安全防護等防疫工作尚待檢討落實。鑑於國際間禽流感風險仍持續發生,台灣位處候鳥行經路徑,應加強事前的禽場防疫措施。農委會在105年12月初在台灣西部就有檢測到病毒蹤跡,但未見大幅宣導並且都以零星個案處理,太過輕忽,未加強全面禽場消毒,氣態二氧化氯可殺死99.9%禽流感、腸病毒、流感病毒,爰要求農委會應主動積極、加強整合各縣市禽場消毒工作,本項經費應提列消毒費用,以積極帶動防疫工作並有效防堵疫情蔓延。
    提案人: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黃偉哲
    主席:先回到陳明文委員提的第183案,本來是「爰提案要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擴大農作物保險項目……」,但因為這個基金的業務範圍沒有在做補助及農業保險,所以改成「爰提案要求農委會……」,只有把對象改成農委會,其他沒有改變,修正通過。
    第255-1案因為修法還沒過,建議改成「爰要求農委會俟修法通過後儘速提出辦法向本院報告」,這樣好不好?
    孔委員文吉:但是我還是希望農委會跟林務局……
    主席:還沒有修法啊!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我們上次為了這件事情討論很久,那你們現在有沒有開始做修法的動作或研議?
    主席:應該說辦法,如果修法過的話,那個辦法……
    孔委員文吉:好啦!
    主席:既然已經在研議了,那就改為「爰要求農委會俟修法通過後儘速提出……」。
    孔委員文吉:爰要求農委會積極研議修正,俟……
    主席:俟該法修正通過後提出,好不好?
    孔委員文吉:前面要有「積極研議修正」。
    主席:好,改為「爰要求農委會積極研議相關辦法,俟修法通過後儘速提出。」。第255-1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55-2案。
  • 黃局長 㯖昌
    建議修正部分文字,有關「106年度短短2個月餘撲殺……」,那其實是104年的事情,不是106年。另外有提到「農委會在105年……太過輕忽,未加強全面禽場消毒……」,其實事實不是這樣,我們那時候一直非常積極主動監測,有疫情就撲殺。
    主席:這又不是通過你們就會被送監察院,把106年改成104年就好了。
  • 黃局長 㯖昌
    好。
    張委員麗善:沒有,這樣不對啦!署長,我現在是講「106年度短短2個月」,你整個撲殺幾隻?
    黃局長㯖昌:大概有50萬隻左右。
    張委員麗善:那就改這個啊!短短2個月撲殺達五十幾萬隻。
  • 黃局長 㯖昌
    沒啦!我哪有說100萬,我是說差不多80萬。104年才是2個月撲殺444萬。
    張委員麗善:我是講現在,106年這2個月其實撲殺的百分之九十幾都是雲林縣的。
  • 黃局長 㯖昌
    90%。
    張委員麗善:對。
  • 黃局長 㯖昌
    到2月底的時候。
    張委員麗善:所以不是改成104年,而是改成「撲殺達50萬隻以上」。
  • 黃局長 㯖昌
    約50萬隻,到2月底。
    張委員麗善:改那個地方才對。
    黃局長㯖昌:其他其實都很少。
    主席:「達百萬隻」改成「約50萬隻」?
  • 黃局長 㯖昌
    是全臺灣,不是指……
    張委員麗善:你如果要改年度的話就是百萬隻,如果不改年度的話,就是看你106年這2個月撲殺幾隻。
  • 黃局長 㯖昌
    那最好是改年度,改年度比較好。
    主席:那就把「106年」改成「104年」,修正通過。
  • 黃局長 㯖昌
    我建議把「農委會在105年12月……太過輕忽,未加強全面禽場消毒……」的這一段刪除。
    張委員麗善:這不是事實嗎?
  • 黃局長 㯖昌
    那不是事實。
    張委員麗善:就是輕忽整個災情啊!
  • 黃局長 㯖昌
    沒有,像今年連中央的應變機制都啟動了啊!
    張委員麗善:你們的應變機制有比較慢啊!
  • 黃局長 㯖昌
    沒有。
    張委員麗善:而且有點隱匿疫情。
  • 黃局長 㯖昌
    沒有,完全沒有。
    張委員麗善:所以雲林縣撲殺那麼多,到最後是因為花蓮玉里的那隻死鴨,你們才緊急應變嘛!對不對?
  • 黃局長 㯖昌
    那也是我們主動監測出來的。
    林主任委員聰賢:儘量給他們有一點信心啦!情緒性的……
    張委員麗善:主委,不是情緒性,我們當然希望防疫工作是延續性,而且是非常基本的,結果我們看到你們完全是在做後端的部分。
  • 黃局長 㯖昌
    防檢局的同事跟地方防疫單位的同事真的是沒日沒夜,也沒有禮拜六跟禮拜天。
    張委員麗善:我很清楚,他們的辛苦我們當然知道,但是整個防疫工作要怎麼做,我們希望能有嚴格的監督機制,希望你們能做好。
  • 黃局長 㯖昌
    但是寫這樣我是覺得……
    張委員麗善:如果嫌難聽就刪掉,沒關係。
  • 黃局長 㯖昌
    難聽啦!好不好?
    主席:那就把這段刪掉?
  • 黃局長 㯖昌
    拜託把這段刪掉。
    主席:好,那就刪掉。
    (協商結束)
    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106年農業作業基金提案處理情形如下:
    基金來源部分,第1案、第2案及第3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並通過決議一項:將第1案最後2句修正為「依上所述,請加強運用基金設施利用,以提高預算執行效能。」,修正後通過。
    第4案及第5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6案及第7案併案處理,增列300萬元。
    基金用途部分,第8案至第10案不予處理。
    第11案,預算照列。
    第12案至第18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19案至第26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27案至第31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32案至第36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部分,第37案,預算照列。
    第38案至第42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43案至第49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決議部分,第50案至第86案,除第68案倒數第5行「禽」字刪除,修正通過外,其餘提案均照案通過。
    106年度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提案部分處理如下:
    基金來源部分,第87案,預算照列。
    第88案及第89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90案,預算照列。
    基金用途部分,第91案,不予處理。
    第92案,預算照列。
    第93案,撤案。
    第94案至第102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103案,預算照列。
    第104案至第107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108案、第109案及第110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111案至第116案併案處理,減列緊急防疫疫苗儲備費用2,370萬元,其餘預算照列。
    第117案,撤案。
    第118案至第121案的第一項部分併案處理,凍結10%,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121案第二項、第122案、第123案及第139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124案至第138案併案處理,凍結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139案前面已經併案處理過。
    第140案及第141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142案至第148案併案處理,凍結「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部分1/10,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149案至第151案併案處理,預算照列。
    第152案至第172案「農村再生基金」部分凍結15%,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決議部分:
    第173案照案通過。
    第174案修正通過,將「一個月內」修改為「兩個月後」,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第175、第176案、第177案至第180案均照案通過。
    第181案,將「要求林務發展」之「要求」修改為「建請」後修正通過。
    第182案照案通過。
    第183案,將倒數第2行「要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修改為「要求農委會」後修正通過。
    第184案至第187案均照案通過。
    第188案,將倒數第3行以下修改為「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近期禽流感疫情強化作為書面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後修正通過。
    第189案、第190案至第195案均照案通過。
    第196案,將提案中「二週內」之文字修改為「二個月內」後修正通過。
    第197案、第198案及第199案均照案通過。
    第200案撤案。
    第201案及第202案均照案通過。
    第203案,將倒數第3行以下修正為「要求農委會研議比照漁產平準基金,併入農業發展基金模式,整併至其他基金之可行性,俾撙節行政成本及簡化帳目處理。」後修正通過。
    第204案至第211案均照案通過。
    第212案至第218案均照案通過。
    第219案照案通過。
    第220案,將文內最後一句之「一個月內」修改為「三個月內」後修正通過。
    第211案照案通過。
    第222案,將最後一句之「專案報告」修改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第223案照案通過。
    第224案撤案。
    第225案至第227案均照案通過。
    第228案照案通過。
    第229案,將「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修改為「二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修正通過。
    第230案照案通過。
    第231案、第232案及第233案均照案通過。
    第234案,將「一個月內」修改為「二個月內」後修正通過。
    第235案照案通過。
    第236案,將「一個月內」修改為「二個月內」後修正通過。
    第237案撤案。
    第238案及第239案均照案通過。
    第240案,將最後倒數第2行內之「補貼」修改為「研議縮短」後修正通過。
    第241案、第242案、第243案至第247案均照案通過。
    第248案至第250案均照案通過。
    第251案撤案。
    第252案至第255案均照案通過。
    新增第255-1案,將倒數第3行以下,修改為「爰要求農委會積極研議相關辦法,俟修法通過後儘速提出。」後修正通過。
    新增第225-2案,將文中第8行之「106年度」修正為「104年度」,另將倒數第7行以下,「農委會在105年12月初在台灣西部就有檢測到病毒蹤跡,但未見大幅宣導並且都以零星個案處理,太過輕忽,未加強全面禽場消毒,」之文字刪除,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本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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