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星期三)9時至13時31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12人,已達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星期三)9時至13時3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柯委員志恩
    主席:出席委員12人,已達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3時5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柯志恩 許智傑 陳亭妃 吳思瑤 張廖萬堅 何欣純 蔣乃辛 李麗芬 蔡培慧 陳學聖 高金素梅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彥秀 林德福 陳曼麗 陳歐珀 鄭天財Sra Kacaw 吳志揚 黃國昌 盧秀燕 徐永明 孔文吉 廖國棟 賴士葆 曾銘宗 郭正亮 陳宜民 黃昭順 鍾孔炤 邱志偉 羅明才 簡東明 蕭美琴 江啟臣
    陳賴素美 張宏陸 呂玉玲 王惠美 顏寬恒
    委員列席27人
    主 席:柯召集委員志恩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科長 蔡月秋 薦任科員 葉芷宜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及內政部次長、法務部次長、衛生福利部次長針對「校園毒品氾濫之成因與因應對策」列席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蘇巧慧、柯志恩、許智傑、陳亭妃、張廖萬堅、吳思瑤、何欣純、蔣乃辛、高金素梅、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蕭美琴、蔡培慧、陳學聖、林德福、陳宜民、李麗芬、黃國昌、張宏陸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周文科、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衛生福利部次長呂寶靜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鍾孔炤、陳明文、吳志揚、王惠美、柯志恩、李麗芬提出書面質詢。)
  •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項目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散會
    主席:因在場委員不足法定人數3人,上次會議議事錄暫時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報告「體育署106年度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主席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3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一、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3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併案審查委員鄭寶清等16人及委員吳志揚等20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併案審查委員鄭寶清等16人及委員吳志揚等20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三、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審查委員許毓仁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審查委員許毓仁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審查委員吳志揚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六、審查委員吳志揚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主席:今天的議程有兩個,一個就是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報告「體育署106年度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一個就是審查各委員所提出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包括黃委員國書等提案、鄭委員寶清等提案、蔣委員乃辛等提案、許委員毓仁等提案、吳委員思瑤等提案及吳委員志揚等提案,今天僅詢答不處理。
    現在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旨趣,時間為1分鐘。
    請黃委員國書說明提案旨趣。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感謝柯委員志恩排案,讓體育議題可以持續在立法院讓大家來討論。體育改革千頭萬緒,針對單項協會的現代化、民主化、透明化,我們最近要處理國民體育法,現在已經在進行了,但是對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正,其實在台灣體育環境的整體發展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體育改革除了法制的健全之外,我們要協助各單項協會走向現代化、產業化,透過厚植運動產業做為協會經濟自主的發動機,而不再是像過去一樣,各個單項協會只能透過搶食政府預算的方式去維持運作,所以我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修正的目標,首先,我認為體育署對於運動產業的規劃有點消極,因此結合我對國民體育法的提案,我要求未來的政府應定期檢討國內運動產業現況,並調整發展策略。
    其次,鑑於國內運動產業的發展體育署多處於被動狀態,我也期待這次修法可以積極提供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及各國營企業參與運動產業及職業運動的法源,配合未來政府的運動產業發展政策,扮演第一波提供資本動能的參與者,這在國外是非常有效的長期經營模式。
    此外,當初沒有考慮周全,財團法人運動產業發展研究院其實是一個不太有具體功能的機構,我希望通過修正案,刪除相關的現行條文,避免過多無效機構的設置,轉而以運動產業基金的方式,具體配合政策,提供資金的支持。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其實非常重要,在面對整體產業的轉型當中,配合台灣對運動產業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法源,除此之外,唯有透過運動的產業化、職業化,才有可能落實體育改革的中心思想,讓單項協會有足夠的資源可以做到經濟自主。謝謝。
  • 主席
    請許委員毓仁說明提案旨趣。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知道體育可以展現一個國家的國力,過去我們看待體育產業,通常會用補助的方式來獎勵單項協會,但是我們都知道,在全世界體育已經變成是一個國家經濟最重要的驅動力之一,今天審議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有很多部分需要檢討及改進,如何用整體的方式把體育當成一個產業?透過減稅及刺激大家參與的方式,讓體育能夠健全發展,這是我這次提出修正案的原因。
    總體來說,我們希望把體育當成國家的軟實力戰略之一,促進國內運動產業發展,促進全民投入體育項目。
    本席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五條特別提出修正條文,個人如果捐贈體育用品或投資體育事業,可以減稅或抵稅,我認為體育產業不但需要政府和企業投入資源,也應該提供誘因給全民,讓全民可以參與,透過從事體育、消費體育及促進體育的方式,讓國家體育產生正向的循環。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說明提案旨趣。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台灣體育的推廣其實面臨資源患寡也患不均的困境,針對患不均的困境,我們在上會期提出國民體育法的修法,希望能夠強化、調整過去長期被單項協會壟斷各類補助的問題,朝建立一個有外部監督的機制、讓單項協會更透明、更民主、更公開的機制來處理,來回應患不均的問題,希望讓各項補助和資源適得其所,合理分配。
    今天我們審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事實上就是要回應所有運動資源患寡的問題。其實我非常樂見新政府上台之後公務部門的預算已經每年增加15億元於挹注體育運動設施發展,我們上會期通過運彩盈餘所得全數挹注於體育運動事業,如果再加上這部分,每年在公部門的公務預算會有高達110億元挹注於體育,相對於過去,已經有長足的進步,但是為什麼我們需要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提出修法?就是因為我們需要鼓勵民間投資,鼓勵民間的力量投入運動產業,但是好事不能做半套,我們來看看本席所提出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修正案,就是要改變現行的租稅優惠,營利事業捐助體育團體或運動員,得以享有優惠和減免,但是個人捐贈或投資卻無法一體適用,這是一個為德不卒的現象,所以個人提出第二十六條的修正案,讓個人捐助運動產業發展也得以納入列舉扣除額,並新增稅負優惠項目,使得營利事業及個人捐助體育事業都能享有均等的租稅優惠的適用權利,創造體育發展多贏的局面。我懇請所有委員支持這樣的修法提案。謝謝大家。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高興召委能夠排這麼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正案進入議程,我針對二條提出修正案,第一條是針對大家關心的電競產業,我們認為電競是比職業棒球還要複雜的一個產業,在後勤支援、公開行銷、組隊競賽、聯盟成立各方面都有問題,再加上參與者大概都有兵役問題、就學問題及退役以後的轉型問題,跟職棒很像,所以如果要將電競產業列入運動產業,我認為直接列為職業運動項目是最適合的。
    關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一,我要向署長道歉,我從第一個會期開始,每次總質詢都跟院長報告過,可能次長聽過很多次,您第一次聽我講,不過我看過你們的內容,你們好像同意,對不對?但是額度還採蔣委員乃辛的版本建議的2萬元,我們要謝謝,但是本席提這個案子一出去以後,我馬上就發覺漏掉一樣東西,所以我剛剛請召委和各位委員再寫一個修正動議,除了觀賞賽事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參加賽事,像參與型的運動,如馬拉松、萬人泳渡這些活動,我們也鼓勵大家去消費,這類活動的報名費也可以列入列舉扣除額,我有提出這樣的建議,希望各位同仁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在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請教育部蔡次長進行體育署業務報告,及就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進行報告。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應邀列席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體育署主管全國體育事務報告「體育署106年度業務概況」及併案審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聆聽委員卓見,深感國人對於國內體育運動發展的期盼。謹就本部體育署業務概況、推動政策、執行成果、未來規劃方向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並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指導及支持。接下來請本部體育署林德福署長進行今天的報告,謝謝各位委員!
    體育署刻正致力推動各項施政與革新,承蒙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與全力支持,讓體育運動政策規劃與執行得以日益精進,謹此致上誠摯的敬意與謝忱。
    以下謹擇要報告體育署重點施政成果及未來努力方向,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
    一、提升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員額
    落實國民體育法第十三條規定,依法聘任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另針對運動重點種類或項目補助增置巡迴運動教練,朝建置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永續發展制度。
    二、加強優秀運動人才防護及培育機制
    執行「運動傷害防護員3年計畫」,辦理區域性中小學運動人才培育體系學校巡迴輔導;推動選、訓、賽、輔一貫化培訓制度,暢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管道。
    三、推動學生水域安全,降低溺水人數
    定期召開中央及地方水域安全會議,持續補助學校實施游泳及自救能力教學、游泳體驗營及師資守望員培訓。
    四、優化體育課程與教學品質
    推動「學校體育課程與教學發展計畫」,建構完善學校體育輔導支援系統;鼓勵國小非體育專長教師參與體育教學模組認證研習,改善我國非專長教師比率現況;辦理體育教師專業增能研習,並組成策略聯盟,持續精進課程與教學專業知能。
    五、推動高中以下學生每週運動150分鐘
    推動SH150方案、強棒計畫、普及化運動(健身操、樂樂棒球、樂樂足球、大隊接力)等多元化體育運動,輔導學校蓬勃發展運動團隊,增加學生身體活動量與運動社團參與率,完善競賽制度。
    六、普及全民運動,強化國民體能
    推動運動i臺灣計畫,針對婦女、新住民、銀髮族、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外籍移工等不同族群,提供合適運動方案,扎根社區,讓全民養成「自發、樂活、愛運動」習慣,提升我國規律運動人口。
  • 帶動職場運動風氣,推動運動員指導制度

  • 七、帶動職場運動風氣,推動運動員指導制度
    辦理運動企業認證、體育專業人員檢定,鼓勵企業團體投入職工運動,成立巡迴運動輔導團隊與運動熱區,另推動機關企業聘請運動指導員推動計畫,促進體育專業人員就業,並推廣正確運動觀念。
  • 強化運動選手培訓,爭取國際競賽佳績

  • 八、強化運動選手培訓,爭取國際競賽佳績
    厚植各級運動人才,建立金字塔式選手培訓體系;推動浪潮、伯樂及千里馬計畫,建置奧、亞運競技運動人才接班梯隊,培養教練人才,推動運動科學選才工作;積極備戰2017年臺北世大運,完備後勤支援,達「保七搶五」目標,以及展開2018年亞運會培訓工作;輔導國訓中心達行政法人設立意旨。
  • 推動企業聯賽,整合棒球組訓參賽資源

  • 九、推動企業聯賽,整合棒球組訓參賽資源
    活化SBL超級籃球聯賽,以及排球、壘球、足球企業聯賽,朝向職業化模式發展,帶動國內運動產業發展及提升競技運動實力;建立棒球國家代表隊組訓分工機制,世界一級賽事將由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負責統籌辦理組訓參賽規劃,中華棒協則負責亞洲運動會及其他各級國際賽事。
  • 輔導體育團體朝四化方向改革

  • 十、輔導體育團體朝四化方向改革
    研修「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及「國民體育法」,輔導單項協會朝組織開放化、營運專業化及財務透明化方向改革,並將績效考核客觀化,另規劃建立體育紛爭仲裁機制。
  • 國際賽事接軌,推動體育新南向

  • 十一、國際賽事接軌,推動體育新南向
    爭取主流國際運動賽會在臺主辦,展現臺灣軟實力;輔導臺北市成功辦理本屆世界大學運動會,讓世界看見臺灣;鼓勵新住民、外籍移工參與全民運動,拓展體育領導人交流管道,加強辦理與新南向政策國家雙向體育交流。十二、形塑運動產業發展環境
    推動運動產業輔導相關措施,成立運動服務業專責辦公室,輔導運動服務業創新育成,獎勵產官學合作,擴增運動消費支出。形塑有利我國運動發展環境,鼓勵企業投資或贊助體育事業,建構「體育運動贊助資料庫媒合平臺」,完成合理分配審議機制、汲取民間資金共同挹助體育運動之發展。
    十三、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提升運彩銷售業績
    運行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臺,創造誘因,積極媒合企業贊助運動賽事、運動團隊及選手;主動拜會重點企業,擴增媒合案例,表揚體育運動推手;擴大運動彩券投注標的,提高民眾投注選擇及意願,帶動運動彩券銷售績效,使運彩盈餘挹注運動發展基金。
    十四、完備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訓練基地之興整建
    強化及完善我國運動選手培訓環境,規劃以分期、分區滾動式推行「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相關培訓基地之興整建為執行重點,並結合現有環境及學校資源。
    十五、完善運動場館環境,串連自行車道整體路網
    整合既有運動場館設施及自行車道資源,逐步建構符合國際賽會標準之運動場館網絡及自行車道路網,提升政府投入效益,營造優質友善運動環境。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自101年3月施行,係以產業輔導、經濟發展之多面向誘導為立法原則,並就制度建立、資金挹注、產業研發與輔導、擴大市場需求、租稅優惠、跨產業合作、基礎研究及人才培育等,分別從供給面、需求面及環境面三大不同面向制定。有鑑於迄今已運行5年,實有定期審視整體環境,滾動檢討之必要。為期導入民間活力與資源,開創運動產業更多附加價值與經濟效益,經妥慎會商研析後,修正方向摘述如下:
    為賦予地方推展產業任務,明確指稱中央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新增地方主管機關,並配合國民體育法調整文字。(修正條文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
    另採納委員部分建議,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共同投資職業運動事業,以期我國職業運動能蓬勃發展。(修正條文第七條)。
    為促進國內運動產業發展,鼓勵個人投資及損贈相關體育事業,採納委員意見,增列個人捐贈合於第一項各款所列者,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作為列舉扣除額列支,不受金額限制。(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增列第二項)。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我們支持與指教,各項施政重點及詳細內容,請參閱書面報告,並祝各位委員健康如意,謝謝!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報告。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教育部體育署106年度的業務概況報告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敬請委員參閱書面,本人在此提出幾點口頭報告。
    第一點,目前國民體育法的修法方向已經不只是國內體育的變革,而且也牽涉到國際體育,體育署將會展開多方的對話,廣納意見,審慎為之。
    第二點,運動產業是體育署的重點工作,為促進運動產業的發展,讓運動產業有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我們會秉持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立法精神,積極推動。我們會先選擇一些重點項目來推動,我們也相信民間很快就會跟上,而且會大加拓展。
    第三點,台灣的山與海的運動也將會是體育署發展的項目,我們有一些想法,會逐步落實。
    第四點,全國性的運動賽會及國際性的綜合型賽會,其舉辦的方式和地點,體育署會重新評估,並妥適規劃。
    第五點,為培育國家未來的主人,體育署將會為國中小規劃另類的體育活動。
    最後,跟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本人將帶領體育署同仁,為打造健康國人、卓越競技、活力台灣的目標來全力以赴。謝謝各位。謝謝。
  • 主席
    請財政部吳次長報告。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財政部謹就「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租稅議題部分,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
    關於運動賽事票價等消費支出得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部分,國稅局在實際查核的時候,如果這類支出要列入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就需要辨認購買者的身分,每筆支出憑證都需要載明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恐怕會增加交易及查核成本,納稅義務人也負有保存憑證的義務,在簡政便民的原則上,似乎有所扞格。但是委員關切的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的調整,財政部會在今年5月份的所得稅改革方案中,看我們是不是有足夠的財政改革空間,來整體檢討各項扣除額。
    關於建議個人捐贈體育團體的支出可不可以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的部分,向各位委員報告,現在個人捐贈經主管機關登記有案的體育團體,可以依照所得稅法的規定,在20%的限額之內來列報扣除。對於政府及公立學校捐贈的部分,可以全額扣除。至於個人是不是可以對個別的運動選手捐贈,我們有參考美國、日本、韓國等國的稅法,這些國家都沒有給對個人捐贈給特定個人的部分提供扣除額的租稅優惠。以上部分請委員參考。
    至於建議營利事業依照國民體育法草案所講的差額補助費可不可以列報捐贈費用部分,營利事業依法繳納的差額補助費依現行規定,可以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來全額列報費用的減除,所以這一點在實務上並沒有疑義。
    最後,為了協助運動產業的發展,並且提升國人參與運動的動能,委員所擬具的各項修正條文都有其政策上的見地,但是鑑於租稅優惠應該以達成合理的政策目的為限,委員的各項建議,是不是可以回歸到所得稅法的各項扣除額裡面來通盤檢討?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及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綜合詢答。出席委員每位質詢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每位質詢時間為6分鐘。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如果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我們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登記質詢第一位的蘇委員巧慧質詢。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我質詢體育署時,曾經問過署長,未來舉行棒球經典賽時,如果棒協和職棒聯盟有爭執,一級賽事是否都是由職棒聯盟來主導?因為有簽備忘錄,所以將來都不會再發生問題,你同不同意這個說法?有備忘錄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嗎?
  • 主席
    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有書面決議,又建立制度的話,應該比較沒有問題。
    蘇委員巧慧:可是它沒有任何罰則,也沒有後面的機制,這個問題怎麼解決?我當時提出一個問題,雖然棒協簽了備忘錄,萬一3年後進行同樣賽事時,棒協反悔、不認帳了,怎麼辦?如果協會不幫選手報名,怎麼辦?有解方嗎?備忘錄可以解決一切嗎?
    蔡次長清華:這和備忘錄的內容有關,事實上,體育署對各個協會還是有督導的……
    蘇委員巧慧:備忘錄能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我知道林署長真的用了很大的心力,上台第一天就解決了這個大難題,上次我已經對林署長的用心表示肯定之意,本席認為只有備忘錄還是不足以解決所有問題,否則,為什麼不讓所有協會簽備忘錄呢?次長,你剛剛的回答我不是很滿意,因為你沒有回答到核心問題。
    署長,如果備忘錄真的像你講的這麼有用,乾脆讓所有協會簽備忘錄好了。擊劍協會剛剛發生問題,你一定心裡有數,知道今天委員都會問這個問題,擊劍協會不幫全國排名第一的蔡曉晴選手報名參加比賽,請問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未來會不會再發生?擊劍協會有什麼權力可以不幫全國排名第一、願意自費出國比賽的選手報名?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可分二部分,一是擊劍協會這麼做是否適當?
  • 蘇委員巧慧
    是否適當?
  • 林署長德福
    有失當的地方。
    蘇委員巧慧:署長,你現在在台上反而客氣了,我記得當初詢問時,體育署表示擊劍協會的遴選辦法違法,體育署不予備查,會持續請他們改善。之前你說有備忘錄可以解決棒球的問題,既然如此,我們有那麼多協會,為何不請他們簽備忘錄?現在擊劍協會發生問題,雖然體育署表態了,但是協會還是不理你們啊!請問你們做了什麼事情?事實上,這位選手確實沒有出國比賽,未來如果修法了,我們可以因為新的國民體育法而有制裁方式嗎?
  • 林署長德福
    擊劍協會是我們國家對外的窗口。
    蘇委員巧慧:當然,協會的權責就是這樣。
  • 林署長德福
    所有人都要經過它報名才能去參加。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協會的權力就是這麼大。
    林署長德福:這次擊劍協會沒有報名世界青年錦標賽,確實不妥當,因為世青賽是一項錦標賽,是國際認可的正式賽會。
    蘇委員巧慧:所以呢?既然不妥當,你有什麼方法解決?顯然這是一個問題,希望國民體育法修法時能加以解決。署長任事非常積極,第一天上任就解決了棒球的問題,希望這個問題也可以解決,所有協會都有替選手報名的權力,大權在握,很難控制,體育署一定要想出對策。剛剛我們談到棒球,棒球很重要,所以棒球選手代表國家出國打精典賽為國爭光時,國家都會幫他們出機票錢,棒球這麼重要,其他運動重不重要呢?
  • 林署長德福
    當然都很重要。
    蘇委員巧慧:既然都很重要,前幾天出國參加世界冰球錦標賽的選手,為什麼不能享受同等待遇?世界冰球錦標賽就是冰球界的世界杯,一樣代表國家,為什麼棒球隊由國家出錢,打冰球要自己花錢?難道打冰球的和打棒球的不一樣?
    林署長德福:冰球隊團員表示他們都自費參加,其實並不正確,因為他們出不到一半的錢。
  • 蘇委員巧慧
    還是要自己出錢?
  • 林署長德福
    對。
  • 蘇委員巧慧
    其他賽事也是這樣嗎?
  • 林署長德福
    大部分。
  • 蘇委員巧慧
    其他國家代表隊也是如此嗎?
    林署長德福:除了正式的亞運、奧運以外,其他賽事大部分由體育署提供部分補助,協會還要向外……
    蘇委員巧慧:署長,如果我們要提倡體育,甚至把運動變成產業,本席強烈建議你們不要對不同的運動賽事大小眼。當選手披上國旗,代表國家出征時,我們應該對他們好一點,只要達到特定賽事的層級,就贊助他,甚至給予全額補助,其實所費不多,希望體育署好好想想我們的預算、經費可否往這個方向發展,以鼓勵選手代表國家參賽,這是本席強烈的建議。
    談到運動產業,我相信署長也知道,現在全世界很夯的運動就是馬拉松,參加馬拉松者,都是還沒有跑42K,就先花42K,署長,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 林署長德福
    要花很多錢。
    蘇委員巧慧:對,參加馬拉松的花費不只是運動部分,還包括相關的配備,如果能照一張相片放在FB上面,他自己也覺得很炫,根據美國媒體所做的調查,報名參加馬拉松,除了要準備衣服、裝備以外,還要準備營養補給品及醫療工具,平均花費4至6萬元,這是一個有很大商機的市場;如果到家鄉之外的城市比賽,可能還要住宿,除了住宿、機票、吃飯費用之外,之後的休閒娛樂費用其實更多。署長,你知道台灣一年舉辦多少馬拉松比賽嗎?
  • 林署長德福
    不知道。
    蘇委員巧慧:據統計,光是2016年就舉辦了512場馬拉松,平均一個禮拜就有10場,當然水準不一定一樣,但是台灣有一場馬拉松得到國際田徑總會認證,你知道是哪一個嗎?
  • 林署長德福
    萬金石嗎?
    蘇委員巧慧:對,真不愧是署長,資料都掌握得很好,我們的萬金石是台灣唯一獲得國際田徑總會同標認證的馬拉松,不但風景漂亮,又夠水準,所以得到國際認證,署長,我們有沒有辦法讓台灣舉辦的馬拉松比賽獲得更多國際認證?你的政策有提到這樣的項目嗎?馬拉松是不是你心中的項目之一?
  • 林署長德福
    是的。
    蘇委員巧慧:署長,你的回答都很簡要,難怪你剛剛的報告用不到5分鐘的時間。
    林署長德福:我有一個想像,台灣從南到北的山脈,整個繞起來大概七、八百公里,如果我們在比較高的地方……
  • 蘇委員巧慧
    在裡面跑馬拉松嗎?
  • 林署長德福
    是的。
  • 蘇委員巧慧
    這當然是非常好的想法。
    林署長德福:我們有很多林道,加上我們所做的步道,就可以把它串連起來。
    蘇委員巧慧:署長,你真的是一個很有創意的人,你擔任體委會主委時推動的小百岳政策,就是一個很好的政策,萬金石是最大的馬拉松,現在大約有一萬二千人參與,一共有六十多個國家來,因為它的標準、種種設施都夠完備;東京的馬拉松也是經過10年的努力才變成亞洲最大的馬拉松,亞洲第一的馬拉松有三萬五千人參加,將近我們的3倍,署長,這不是一句我有一個想法、要把台灣的山林串起來就可以完成的,我覺得真的應該要有一個讓社會大眾都瞭解的計畫,可能會是比較好的方式,而不是只有像現在提出這樣太簡要的、我們也不能理解的、還沒有看到決心的報告。當然署長在此是表態,我們也相信你,但是要提醒你這件事情。
    至於剛剛提到的山岳的部分,署長,我真的是要肯定當初小百岳計畫,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爬百岳、百岳太難,先從小百岳2,000公尺以下的山巒開始,真的很好。署長,你現在又回到這個位子,又有機會可以領導了,你剛剛提到山與海的政策,你只講了這一句,我們都不知道後面你還有什麼想法,你覺得現在的政策就已經完備了嗎?
  • 林署長德福
    還要加強。
    蘇委員巧慧:我覺得可以加強的地方太多了,第一、在政策面,總統說要推行體育政策,但是山岳活動綱領、政策白皮書,署長有沒有信心在一年內提出?
    林署長德福:我們現在在修政策白皮書,在滾動式的修正中。
  • 蘇委員巧慧
    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看到比較具體的藍圖。
    林署長德福:事實上,要做一些山岳活動,也不是一定要根據白皮書的第幾頁。
  • 蘇委員巧慧
    好。
  • 林署長德福
    這本來就是體育運動中很重要的。
  • 蘇委員巧慧
    那錢要不要花下去?
  • 林署長德福
    要。
    蘇委員巧慧:你知道現在每年編列的山野教育是多少錢?一共就是500萬元,分送各小學之後,一個學校大概就是10萬元,不管是政策面、財務面、人力面,如登山嚮導,現在完全只是能力認證,沒有用處,我認為也是可以大大發展商機的部分。
  • 林署長德福
    是。
    蘇委員巧慧:署長,我今天那麼具體的提出這些建議,我覺得你的想像一定很讚,但是我希望我們可以更瞭解,至少我就可以做到這樣具體的程度了,那我也期待署長的想像。
    林署長德福:好,謝謝。
  • 主席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蘇委員提到擊劍協會世青賽的資格爭議,我們都非常希望我們的選手不再因為單項協會的疏失而受到委屈,可是這個事件的緣起是來自於體育署2月發文給擊劍協會,認為這個國際正式的錦標賽不宜選手自費參賽,有沒有這回事?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協會從3月起就不再開放選手自費參加國際賽事,可是剛剛所提到的台灣排名第一的蔡曉晴,他過去都是以自費遴選的方式代表台灣參與賽事,甚至今年3月的亞青賽,他也是自費參賽,為什麼你們突然改成不能讓選手自費參賽?
  • 林署長德福
    這不是突然才這樣宣布的。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根本讓選手和協會措手不及。
    林署長德福:是因為104年有很多選手投訴,他們沒有錢可以出去,我們就這樣規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今天能不能自費參賽是體育署決定的,是不是?
  • 林署長德福
    是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的依據是104年因為有選手投訴,希望用公費,不要自費,那為什麼協會到2、3月收到你們的公文才知道呢?之前過程中的溝通機制在哪裡?程序上是否有疏失?有沒有徵詢擊劍協會選手的意見?
    林署長德福:一個正式的錦標賽有選拔的標準,在這個標準以內,協會才會報名出去,但是在參加的人員裡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清楚這個選拔標準,剛剛您說體育署2月份發文給擊劍協會,是這麼一回事,整個過程是從2月開始的,再來是你們單靠公文往返就決定這件事,您認為合理嗎?
    林署長德福:應該是這樣講,體育署作這樣的規定……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你這樣的決定造成整個台灣代表隊缺席今年的世青錦標賽。
    當然你們如果覺得用公費來cover選手的需要是不錯,可是重要的是選手的參賽資格,對不對?擊劍協會在報名前才告知蔡曉晴他沒有參加2016年的泰國亞青賽,因此他喪失了參加世青賽的資格,可是蔡曉晴才剛拿到全美的擊劍錦標賽女子組鈍劍的冠軍。
  • 林署長德福
    對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失去了一個這麼好的選手代表台灣參加世青賽,你們難道不會覺得可惜嗎?
    林署長德福:我們已經對擊劍協會更改了選拔標準,就已經不予核備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剛剛說得很清楚,因為你們不予核備,但是你們有考量到選手的權益、台灣的榮譽嗎?
  • 林署長德福
    當然有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輕輕鬆鬆的就說不予核備,那整個過程當中的疏失誰要負責啊?
    好,現在再來看一件事情,今天蔡曉晴沒有資格去參加比賽,主要的原因除了體育署的公文之外,就是協會的國手選拔辦法說改就改。當初舊規定是,青年組的參賽資格是國際擊劍總會新公告世界總排名前150名選手,結果今年報名、截止都是3月17日,之後你們才跟選手說,世界總排名前150名的條件沒有了,只剩下符合國家隊選手選拔中最新全國排名積分前8名的選手,然後你只採取國內排名的資格,難道不會覺得有問題嗎?
    林署長德福:我們對於協會更改了選拔辦法,就不予核備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但是你要考量一件事情,你從頭到尾都說不予核備,這就是體育署負責任的態度嗎?
    林署長德福:如果我們核備的話,蔡曉晴今天就不會放過我們了啦!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他現在連資格都沒有,到現在都沒有辦法參加世青賽,這不是放不放過你的問題,是我們認為從體育署到擊劍協會都有問題呀!你有就整個機制去思考公告的流程怎樣才合理、溝通的機制在哪裡?今天對蔡曉晴來講,整個過程是一個不公平的對待,而且你們底下的擊劍協會在亞青賽之後重新訂定了新的規定,你們不會覺得這是量身訂作、因人設事的作法嗎?
    林署長德福:協會對這件事情有失當的地方,但是他也有他的說辭。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可不可以直白的告訴我們,他們這樣的作法有沒有黑箱?
    林署長德福:譬如以這個選拔辦法的更改來說,就是不適當的,但是他們說沒有去保加利亞參加世青賽是因為考量實力的關係。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是考量實力的問題,新規定、舊規定說改就改,遴選過程沒有公告,新辦法也沒有公告,這樣不是黑箱,是什麼?
    林署長德福:對,選拔辦法的部分不適當。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署長,請你直接講,協會這樣的做法是不是黑箱?是不是因人設事、量身訂作?你前面提到必須是FIE(國際擊劍協會)世界總排名前150名的選手,後面就把條件這個拿掉了,這是不是因為剛好今年台灣的團體有拿到青年團體的銅牌,成績很好,為了他們量身訂作?今天如果所有的遴選辦法、選拔辦法不公平、不公開,也不正義,不管是對蔡曉晴或對台灣選手來說,都不公平、都不好。你再看一下,後來擊劍協會就要求體育署通過國家代表隊選手的產生辦法,後來你們不予備查、予以退回,你們退回之後的結果就是整隊都不用參加了。
    林署長德福:我們沒有要它整隊不參加,該協會表示不參加是因為考量到實力。世界青年比賽的強度是很高的,當然,蔡曉晴現在也不錯,在青年組的排名為114名。大家一直稱他是全美冠軍,事實上他是猶他州某個量級的冠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今天講的是你們突然把國手的選拔辦法改了,然後又不予備查……
    林署長德福:對,關於這部分,我們覺得協會是失當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現在選手們都不能出去比賽了,這個責任由誰來承擔?體育署對於這種單項協會有約束的機制嗎?並沒有嘛!接下來你們要怎麼改呢?不能讓這些十幾歲的選手年紀輕輕地就看到整個體育界的醜陋啊!
    林署長德福:不是,到保加利亞比賽到底要派幾個人,當然要協會來考量自己的實力,譬如擊劍有3個種類……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是,我們現在談的是程序正義的問題,整個流程、遴選過程沒有公開,新辦法也不公告。你剛剛說這是黑箱,現在又說因為是這個協會……
    林署長德福:這分兩件事情,一件是選拔辦法的部分,我講過該協會是不適當的,但是它要派隊去保加利亞到底要幾個人去……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覺得不適當,要怎麼解決?我只要問……
  • 林署長德福
    或者去不去……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選手最重要的參賽資格,國手遴選辦法的規定與公費有關,人家只要參賽資格,但是你們連參賽資格都不給,現在誰要承擔?誰要負責?
    林署長德福:事實上,亞錦賽或世青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體育署現在也沒有辦法說你們能負責,接下來未來所有單項協會發生問題了,該怎麼辦呢?我們能夠信任我們的國家、政府、教育部及體育署嗎?不行嘛!
  • 林署長德福
    你應該可以信任體育署。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現在都沒有辦法回答了。接下來我想播放一段蔡曉晴在海外的影片,時間約1分鐘多。老實說,我看了還滿難過的。我希望台灣的政府能夠看到現在選手的困境。
    (播放影片)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最後,我要講句實在話,這個是選手們的心聲,他們投注了青春及熱情,應該獲得應當的回報,公平才是台灣選手應有的對待。要讓對體育有熱情的人加入體育協會,而且體育協會要公開、公平,好不好?我還是希望體育署能夠為這件事情負責,而不是只表示協會有失當,就可以迴避一切問題。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質詢。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體育的事情很多,我還是focus在這次的修法。首先,我發現好多委員希望將電競產業列為運動產業項目,而體育署算是還滿能從善如流的。第二,大家認為將一些運動的相關消費納入列舉扣除,可以刺激相關產業的發展,基本上,體育署都有一些回應,我們希望修法過程能順利一點。
    事實上,關於電競產業,我一直希望體育署及教育部能夠釐清體育與運動是不一樣的概念,體育叫做physical education,運動叫做sports,運動的項目可能比體育大一點,體育大部分還是在學校的教育系統裡面。就電競產業的部分,其實體育署有時候前後講話是矛盾的,第一直覺是認為電競當然是運動產業,但是後來又覺得把電競體系放在教育體系裡面好像怪怪的。我曾經告訴教育部,沒有人規定一定要在學校教的運動項目才叫做運動,就像現在哪一個學校正常班級有教棒球的?為什麼棒球是運動產業?這是第一點。
    其次,如果要放到運動產業,電競產業到底要放到哪一款?這不是很容易。現在有不同的版本,我的版本是「職業運動(含電子競技業)」,加註括號是怕大家不承認。鄭寶清委員的版本是另外列一條,我覺得應該還不至於為了這一項需要特別列一個項目。我看到體育署的答復是不需要修,因為蔡總統已經表示要列進來了,但是你們放在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我覺得怪怪的,在你們的答復中提到你們有幫電競選手辦理文化替代役徵選。第二、你們還將電競技藝列為各校技職教育發展特色課程,第三、將電競技藝比照圍棋納入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中,其實我們爭取到的替代役,不管稱他是什麼替代役,我覺得都可以,但我個人認為應該是體育替代役。第二個,你們要將電競技藝納為技職教育發展特色,我覺得歡迎,但是這與產業是沒有關係的,不要一直把體育與運動產業混在一起,舉一個例子,我們有電影這個行業,有些學校會設電影系或相關的演藝系,但不表示電影業是教育服務業。再者,職業運動業的定義是從事職業運動及競賽行業,如職業運動隊伍、聯盟,以及個人職業運動員等,其實我們現在要幫忙的電競產業,就是屬於這樣的人,至於你講的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其實他所講的圍棋,並不是指下圍棋的人,在你們所寫的運動產業內容及範圍內,你們是說,凡是從事對群體或個人提供運動及休閒教育服務行業均屬之,所謂教育是指導的,指導你打棒球的那個人,才屬於這個行業,指導你馬術或下圍棋都屬於這個行業,至於如果圍棋本身已經變成職業運動或項目的話,就屬於競賽,就應該歸類在職業運動的範疇,不知道署長是否了解我的意思,所以將他放在教育服務業裡面是很奇怪的,只會變成教別人打電競的那些人才屬於這個行業。
    林署長德福:他屬於運動休閒也可以算,因為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這個行業比較寬廣,放在這裡面的range比較大,如果放到職業運動裡面的話,電競將來也有可能是業餘技藝。
    吳委員志揚:沒有關係,現在就是從事職業的就屬於職業運動,重點不是運動休閒教育服務,而是針對運動休閒提供教育服務的行業,所以它是教育服務業,只是針對運動休閒而提供,你看你後面所提供的例示,我們很謝謝體育署把它放在體育產業,所謂體育事業就是屬於運動產業,不要放在這裡,這樣不對,我建議這麼簡單的修法可以趕快修政通過。
  • 林署長德福
    我們會再通盤的研議看看。
    吳委員志揚:另外,您過去在擔任體委會主委時,建置很多極限運動場所,大約有32座,您現在又回來擔任署長,結果現在全國只剩下9座,而且地板下陷、破洞、翹起來等問題都出現,還有用鐵鍊封鎖起來,現在幾乎都很殘破,無法與香港、新加坡等地相比,極限運動也是現在青少年喜歡的新興運動,而且我們在世界比賽上是具有競爭力的,希望署長把過去做的豐功偉業,好好根據現在青少年的需要重新加以設計,但這項設計標準不要交給地方,地方政府沒有這個專業能力,玩極限運動的人說他們是玩極限運動,而不是玩自殺運動,你們這邊的設計不合格,他們就只好跑到中山堂或捷運出口,只能自己去找一些奇怪的地方玩,結果影響到公共安全,希望署長能把極限運動的相關設施重新做設計,相信花費不會很多,但是對青少年來說,將會非常受益,希望署長可以考慮,謝謝。
    林署長德福:好,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質詢。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聽了你針對前幾位委員的答詢,我們台下的委員在議論,你有如軟趴趴的棉花糖,我們發動的任何攻勢,打在你棉花糖的策略之下,好像就無效了,因為你都非常消極的回應,我關心世大運,而世大運開運在即,希望我以下的質詢,你不要再當棉花糖,而是當個棒棒糖,好嗎?讓我覺得你的回答很棒,今天我要破題的是,世大運開運在即,在台灣這樣的國際賽會,言論自由與賽會秩序如何兩全?在看了你們的業務報告後,確實在新政府上台之後,對於世大運非常的幫忙,我非常感謝,我個人要代表台北市政府對教育部與體育署的協助表示感謝,但是感謝之餘,我要提出非常深沉的提醒,關於言論自由與賽會秩序我們要如何兩全?署長,依據您過去的發言,以及我們台北曾舉辦過聽奧與高雄的世運,在這樣的國際賽會中,即便我們是用奧會模式Chinese Taipei,圖片下面所秀出來的就是我們官方使用的世大運會旗,但是在觀眾席國旗是可以帶入的,對嗎?請你清楚說明。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國際賽會,我們就是要遵守奧會模式,不管是在台灣舉辦……
    吳委員思瑤:對,在賽會內選手端與會場端確實用會旗,這在過去我們是尊重過去長期的協商。現在我是指觀眾席,如果比照台北聽奧或高雄世運,其實國人在觀眾席加油,自發性帶國旗是可以的,對嗎?次長在點頭,次長是否要代為回答?
    林署長德福:按照目前的規定是不可以,亦即依照FISU的儀軌是不能帶。
    吳委員思瑤:FISU的儀軌是規範會場,也就是會場文宣、選手得獎後上台頒獎,那時候要用會旗我都同意,但是菲署並沒有規範觀眾席的行為,這是你自己說過的,依照國際慣例會旗沒有問題,但是因為會旗不是我們的國旗,而且這次是在我們國家舉辦,所以也很難禁止人民帶國旗進去加油,請您再次講清楚,到底可否帶國旗進去加油?
    林署長德福:好,國旗可以。
    吳委員思瑤:最近我們的運動賽會場上不平靜,去年在高雄的亞洲盃足球賽,亞洲足球聯盟就判罰足協五千美金,只因為足協沒有制止人民放「台灣就是台灣」這樣的標語而被罰,去年8月31日在台中的亞洲青棒錦標賽發生年輕朋友同樣拿著「台灣就是台灣」的標語,結果被棒協很粗暴的拉扯旗子,學生就控告棒協毀損跟傷害,今年3月24日冰球錦標賽因為中國的代表隊看到「教育部體育署祝大會圓滿成功」,如此中性的標語,看在中國代表隊眼裡卻覺得很刺眼,他們覺得全中國只能有一個教育部體育署,因此在賽會當中就發生了非常不光榮的打人事件,結果就被禁賽了。最新的事件,就是右下角那個圖,這是今年發生的,同樣是亞洲盃足球賽,也是一樣,球迷帶了「All Hail Formosa」的標語為Formosa鼓舞、加油,這樣一個長年使用的標語也被要求撤下,所以才會有張廖萬堅委員陪著這些球迷開記者會抗議的事情。
    本席要提醒的是,現在運動場上不平靜,因為兩岸屬於非常怪異的狀態,所以人民的表意自由自然希望在體育場合當中獲得伸張,但是本席要先說一個原則,就是當家不鬧事,我們非常期待世大運在臺北、在臺灣舉辦時非常平順,所以應該事前強化對所有公民的宣導,要秉持當家不鬧事的精神,但是如何在言論自由和賽會秩序取得平衡?本席認為這是兩難,所以你們要事前因應。
    本席調閱了你們的資料,你們確實為了因應國際賽會民眾攜帶旗幟或政治性標語入場這件事做過幾次討論,最近一次是在去年9月底,那時候您還沒上任。對於這樣的方向,本席是支持的,也就是我們要設置防火牆,也要有疏洪網渠,防火牆就是指破壞任何可能涉及賽會秩序的事情,這些你們都要防範,不要影響到觀賽者的權益,更不要影響到場內比賽的團隊,所以絕對要有防火牆,而疏洪道是非常有建設性的規範,也就是設置一個意見專區,本席個人肯定這樣的初步結論。
    你們之前的討論就是為了做這個爭議事件處理檢核表,這樣的檢核表,本席認為應該也適用於世大運,它包括賽前準備、賽前宣導、賽中的處理,例如爭議事件發生了要怎麼處理,還有賽後的檢討工作等等。檢核表很明確的寫到要公告觀眾應遵循的規定,所以你們會事先規定禁止攜帶入場的物品清單,也會執行入場的必要查驗,就是檢查包包,除了安全、維安的疑慮,為了防恐之外,也擔心會有過當、過激的政治性標語被攜帶入場,這是你們提出的作業檢核表,基本上本席也支持。
    但是說好的意見專區呢?你們現在有防火牆,但是疏洪道不見了,這樣的檢核表是否適用於世大運?請署長正面回應,不要變成棉花糖。
    林署長德福:每一次賽會之前,我們都會召開會議規定這些事項。
    吳委員思瑤:如果這樣的檢核表適用於世大運的話,你們也會事前公告禁止攜帶入場的物品清單,嚴格執行必要的查驗,對不對?
  • 林署長德福
    是的。
  • 吳委員思瑤
    那意見專區在哪裡?舉辦世大運時要不要設置?
  • 林署長德福
    這個部分我們會視狀況導入。
    吳委員思瑤:言論審查有道理嗎?到底什麼是加油的標語?何謂政治敏感的違禁品?其實這真的是兩難,你們也很努力的討論。本席想要調閱一些開會紀錄,就是去年8月4日,你們針對世大運違禁物品清單、入場以及政治敏感事件所提出的處理原則,結果這個會議是機密,本席看不到紀錄,基本上本席尊重你們,所以沒有關係,畢竟很多事情會牽涉到政治敏感問題。
    但是世大運舉辦在即,你們4月17日要更加具體的針對世大運的違禁品清單等相關應變措施,請各部會表達意見,下個禮拜就要開會了,所以署長,這份會議紀錄,你們現在該解密了吧?本席提一個非常具體的問題,假設本席是球迷,帶了一個熊讚入場,手上還有一面國旗,這樣是可以的,對不對?但是如果本席帶一個熊讚入場,上面有「Taiwan is Taiwan」,可不可以?
    林署長德福:這個我知道,如果是足球協會,這麼做一定會被罰。
    吳委員思瑤:對,足球協會是不行的,那世大運行不行?你們要和FISU溝通嘛!對足球協會來說,「All Hail Formosa」是不可以的,那世大運可不可以呢?到底它是加油標語還是政治圖騰?標準何在?假設本席帶了一個熊讚,回應現在國際世界對中國人權的關切,要求釋放李明哲,把這樣的訴求放在熊讚上面,可不可以?言論自由是至高無上的權利,到底可不可以這麼做?你們這條線有劃清楚嗎?
    林署長德福:在國內辦國際性賽會時,我們還是要尊重國際性賽會的儀軌和規定。
    吳委員思瑤:署長,本席要點出來的問題是,我們應該勇敢面對這個兩難,一邊是言論自由,這是至高無上的價值,我們要捍衛基本人權,所以我們應該避免進行過當的事前言論審查,另外一端,因為我們是世大運的主辦單位,所以我們也不樂見任何鬧場的爭議行為,特別是嚴重針對中國代表隊,其實本席並不認同這麼做,大家應該要讓運動賽會只是一個純粹的運動賽會,讓體育的歸體育。
    本席覺得這是規範是否明確的問題,也就是當家不鬧事,因為維護賽場秩序是我們的責任,所以一定要把規則說清楚,你們必須即刻和FISU溝通,就像剛才足協的案例,世界足協不認可「Taiwan is Taiwan」,但是FISU是否認可?你們必須趕快強化和FISU的協商,得到一個具體的協商結論,並且趕快向全民宣導,讓大家知道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我們當家不鬧事,希望大家配合,不要讓臺灣身為主辦單位卻難做人,因為這是我們自己的國家,但是你們現在卻沒有這麼做。
    你們不能再曖昧下去,就像棉花糖一樣,應該趕快和FISU協商,進行國內的宣導,如果你們要做事前審查,其實也可以,哪些是可以帶的、哪些是不鼓勵的都要規範清楚,我們不鼓勵鬧事,但我們也絕對不能打壓言論自由,所以本席認為在世大運設置一個意見專區是好的、是正向的。你們可以劃定一個區域,讓想要藉由這個珍貴國際賽會表達言論自由的人在這個範圍、這個area裡頭表達,而不是進到賽會場地內侵犯參賽者的權益和觀賞者的權益,所以意見專區是可行的。請你正面回應一下,當個棒棒糖好不好?拜託。
    林署長德福:和FISU的溝通沒有障礙,我們……
  • 吳委員思瑤
    「Taiwan is Taiwan」或「All Hail Formosa」的標語可不可以拿進去?
    林署長德福:剛才委員也說過體育歸體育,體育不是陳抗區,至於是否設置意見專區疏導,這一點我們會考量。
    吳委員思瑤:你們可以事前溝通,除了有防火牆,也要有疏通區,最重要的是趕快和FISU協商,趕快向全民宣導,維護言論自由和賽會秩序都是政府的責任,本席期待你們有更明確的作為,並且要向全體國人宣示。本席要再次說明一個原則,就是當家不鬧事,本席也非常期待所有人民能夠理性、和平參與,為臺灣隊加油,為這個賽會順利舉辦加油,好不好?這個部分不能曖昧,要即刻處理,即刻給人民一個正確的遵循方向,意見專區確實可以考量設置,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質詢。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署長,剛才吳委員質詢的時候,希望你當棒棒糖,不要當棉花糖,你覺得自己是棒棒糖還是棉花糖?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都不是吧!
  • 張廖委員萬堅
    那你是什麼?
  • 林署長德福
    我是體育署的署長。
    張廖委員萬堅:回來擔任署長這一個多月,你覺得和過去擔任兩年多主委時有什麼不一樣?
    林署長德福:非常不一樣,我就任還不到一個月,就已經來這裡報告兩次,可見體育事務受到非常大的重視。
    張廖委員萬堅:沒有錯,以前沒有人管體育方面的事,現在大家都在注意你們。署長,現在環境不一樣了,大家希望各方面都要有所改革,十幾年前我們就在推動這方面的事,例如運動資源、人力、關注度等等,但是時機並不是那麼成熟,現在大家非常重視這件事。本席3月27日和黃委員一起開過記者會,也提出很多剛才委員們提到的問題,本席真的期待署長好好面對,現在的環境和你十幾年前擔任主委時完全不一樣,所以你一定要拿出魄力。當然,你一上任之後,本席覺得你還是有魄力的,因為馬上就面對棒協終止申辦2017年經典賽的問題。
    可是本席要告訴你,3月27日的時候,本席個人曾經針對排協提出問題,關於排協這個事件,本來是要求一個禮拜後回答本席,後來你們在兩個禮拜後總算回答本席,也就是4月10日星期一的時候,本席收到體育署的說明,有關U18亞洲女排錦標賽,我們的女排帶了不能上場的兩位國手去參加,而且還是主力選手,但是去了之後卻不能上場。這是教練和麗台運動報說的,他們說影響了整個球隊的士氣,造成很大的遺憾,所以外界就質疑排協是否不了解最新的規則。
    現在國體法要修法,所以需要討論很多問題,包括財務透明、營運專業、組織開放等改革方向,這時候大家就質疑排協是否專業,如果當時為了很多東南亞國家而更改規定,因為聽說他們會冒名、更改年紀,所以只要報名參加U18、U17、U16、U15,就是只能參加一次。所以大家就問了,你們不了解這個規則嗎?為什麼還讓這兩位選手去?結果你們的回答是都知道,而且是去年11月就知道了,並沒有狀況外,只是要讓那兩位選手去見習,增加國際賽經驗,並不是當加油團,是要去看看我們的對手如何。署長,真的是這樣嗎?
  • 林署長德福
    是的。
  • 張廖委員萬堅
    是這樣嗎?你相信排協的說法?
  • 林署長德福
    我相信排協的說法。
    張廖委員萬堅:那我們來看男排的部分,你說你相信他們的說法,但男排3月28日到4月5日的賽事也發生同樣的狀況,也是知道他不能下場比賽,但還是讓他報名參加。
  • 林署長德福
    因為他們是同時進行培訓。
    張廖委員萬堅:是這樣嗎?這是亞洲排協官方網站有關男排U18的專頁,當時亞洲排協推出的隊長是焦璿誠,總共派了16位選手,你們的回復也是一樣,就是其中4位不能上場,他們只是去見習、增加經驗。結果3月18日對中國的第一場比賽,這是3月27日官方網站的內容,請你們注意看一下,穿20號球衣的叫焦璿誠,就是不能上場那一位,另外這是12個人的名單。真的是這樣嗎?署長,請你回答本席,你相信排協的說法嗎?這是12人的正式名單,比賽前一天就公布在亞洲排協的官方網站上。
    林署長德福:你突然問我這個,我沒辦法回答。
    張廖委員萬堅:突然換人了!3月28日和中國代表隊進行第一場比賽的時候,我們換了隊長,他叫黃士展,我們又補了一個球員上去,如果排協早就知道規則,怎麼還會讓焦璿誠當隊長,而且還是12名先發球員之一呢?署長,因為你剛上任,所以本席不為難你,請問你們組長知道嗎?你和這些協會的來往密切,應該最清楚,為什麼會這樣?你是否了解狀況?這裡面有人說謊。
    林署長德福:委員,排協之前就到國外比賽過,最近怎麼還會發生這樣的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這就是問題嘛!這就是為什麼本席會說,你現在回來擔任署長的責任重大,不是只有國體法修正而已,如果只要修了國體法,什麼都可以改變,那還不簡單,這個法令早就修改了。其實政府可以有很多行政作為,對於單項協會,政府的督導角色真的發揮功效了嗎?我們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本席相信在這些單項協會裡面,也有很多認真在推動國家運動的專業人員,只是既然接受國家的補助,就應該要受到監督。以這個事件為例,如果你們相信這樣的說法,本席真的不知道要相信誰。
    本席看了那篇報導,體育署的官員告訴我們,這個報導是記者亂寫的,你怎麼知道這個記者寫的是真是假?因為記者並沒有去參加。這位許記者說,受限於亞洲排球聯合會「同一球員不得參加兩次U18」的新規定,讓前往中國重慶參加亞洲青少女U18排球錦標賽的中華隊,少了陳昱潔和劉雙菱兩位大將,全隊陷入低氣壓。他人在臺北,一定是打電話採訪教練和排協相關人員,當時他們就是這麼說的,結果外界就產生質疑,但你們相信排協的說法,所以你們的態度已經不是棉花糖的問題了。
    林署長德福:排協在重慶比賽時發生這樣的事情,怎麼可能3月28日的時候,也就是最近又發生這樣的事情,這部分我們會去查。
    張廖委員萬堅:是啊!如果你們相信他們說的是合理的,就是帶四個人去見習、拍照、看對手,這也沒有什麼不合理,問題是這樣的說法是在說謊,還是真的?但你說你們相信他們,本席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林署長德福:我是說,在重慶時是第一次發生,怎麼可能3月28日還會再發生一次?
    張廖委員萬堅:這是第二次,4月5日比賽完。
  • 林署長德福
    對啊!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從去年開始,大家就在討論單項協會的改革,本席對任何單項協會都沒有意見,而且本席也曾經擔任棒協的理事,所以我們希望對事不對人,這13個協會當中,根據去年12月體育署稽查的結果,在18項指標裡面,13個單項協會平均只有9.7個項目是合格的,其他的都不合格,如果換算成分數,就是只有53分而已。署長,這該怎麼辦?
    那是在你上任之前的事,我們只稽查13個協會,但包括亞奧會在內,做為國際賽事單一窗口的單項協會有43個吧?43個協會才查了13個,就已經發現這樣的問題,所以國體法修正與否有沒有關係?
  • 林署長德福
    現在就可以處理了。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有行政作為?那麼請署長告訴本席,你們要怎麼處理?
    林署長德福:剛才那個完全是財務方面的稽核,我們當然也要看18個指標是不是有很嚴重的缺失。
    張廖委員萬堅:要不要本席把18個指標唸給你聽?那18個指標都非常專業,包括有沒有定期做預算,有沒有定期公布,職員的薪水有沒有提供代表大會,理監事有沒有審過等等,這些都是最基本的啦!本席要告訴署長的是,其實這43個單項協會,包括亞奧會在內,本席看了他們的財務報告之後,說實在的,本席看不懂,本席也看過日本排協的財務報告,他們的內容鉅細靡遺,包括預算、決算、政府補助多少、民間捐贈多少等等,每一張票都非常清楚。
    所以本席覺得很奇怪,既然去稽查了,也要求他們經常性在網站上公布帳目,因為這13個協會後來都被糾正,結果卻只有5個單項協會開始在網站上公布收支帳,可是那個收支帳真的讓人看不懂,只有一項本席看得懂,就是政府的補助都超過七成,如果扣掉報名費,以及參加各種比賽要交的費用,甚至有單項協會超過九成都是體育署和政府的補助。
    假設補助幅度這麼高,但是對於這些單項協會的改革,例如排協,你們解決的方式就是要求他們寫報告說明,而且不管他們寫什麼,你們一律覺得就是這樣,認為他們說的是對的,那本席就要問你了,如果他們說的是對的,為什麼又發生男排U18的問題?如果你們覺得很奇怪,難不成又是要求他們寫報告,只要解釋合理就算了?署長,你們會這樣處理嗎?這件事情就讓他們不斷的寫報告、不斷的合理化,然後就結束了嗎?這樣改革不會有成效啦!署長,請你告訴本席,你要不要拿出魄力好好的面對?
  • 林署長德福
    我當然會全力以赴。
    張廖委員萬堅:去年12月底查了13個單項協會,半數的評鑑指標都不合格,這是平均數,怎麼辦?你們查核以後要怎麼辦?已經過了三個月,有什麼作為?
  • 林署長德福
    你是說財務收支那部分嗎?
    張廖委員萬堅:是,你們負責的同仁手上都有資料,哪個項目合格,哪個項目不合格,甚至也有連預算、決算都沒提出來的,這些真的都要等到國體法修法之後才能做嗎?本席不相信。政府每年補助他們這麼多錢,幾乎有七成、八成、九成都是靠體育署補助,但政府對他們的財務稽核,難道只是這樣而已嗎?署長,之後要怎麼辦?
    林署長德福:我們會和協會溝通,因為他們以前都沒有做的事情……
    張廖委員萬堅:你能不能在這邊承諾,如果有不法就立刻移送法辦。
    林署長德福:如果有不法的話,我們當然會移送。
    張廖委員萬堅:這是一個宣示,你們要好好查,不要查了以後又自圓其說,然後就沒事了,因為這是用政府的錢去補助的。
  • 林署長德福
    畢竟體育團體也是公益性的團體。
    張廖委員萬堅:是啊!請署長加油,謝謝。
  • 林署長德福
    謝謝。
  •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體育署林署長,剛才張廖委員很明確的要求,去年年底對各單項協會的財務稽核出現這樣的結果,已經三個月了,你們卻沒有積極的作為,你剛才有正面回應張廖委員,如果查有不法要移送法辦,但是在這句話之前,你是說要和各單項協會溝通,這和你後面說的,如果查有不法當然要移送法辦,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態度。請問署長,你的態度到底是什麼?是先溝通再移送?還是馬上查,如果有不法的話就移送?這兩個態度差很多。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有說過,關於要求公布財務收支這件事,其實他們也有很多怨言,他們說有很多人就是要支持協會,但是不欲人知。
    何委員欣純:不是啦!如果不欲人知,其實可以用另外的做法,例如在收支預算表設其它預算科目,或者在捐款收入上備註不欲人知。剛才張廖委員強調的是,這些單項協會的財政收入有七成、八成,甚至九成以上是來自政府補助,署長,這些也要不欲人知嗎?
    林署長德福:我是指公布財務報告這件事情,剛才張廖委員說的是如果有查到不法,我們會包庇還是會……
    何委員欣純:不是啦!署長,你不要打太極拳,上任之前說的很大聲,好像很嚇人,但是做到現在卻是笑死人,也就是雷聲大雨點小,前後態度差很多。我們今天說的是去年年底對各單項協會的財務稽核已經有初步結果,就如同大家所質疑的,財務不公開、不透明,沒有按照現在對一般團體的規定,例如人民團體法,要求所有收支、預算、支出都要公開明細,不僅是理監事會要通過,甚至要經會員大會通過。
    在還沒有修國體法之前,人民團體法就有這樣的要求,你們現在就可以藉這個法令祭出行政作為,可以要求他們,所以張廖委員才會問你,去年你們已經有初步的稽核結果,已經過了三個多月,現在是4月初,你們要怎麼做?你剛才說要溝通,但這有什麼好溝通的?依法他們本來就要公布,但你又說他們有怨言。所以本席真的非常不明白,難道政府補助他們七成、八成、九成,這些通通不用公開,通通都可以黑箱作業,這樣對得起國人嗎?這是新任署長應該有的作為嗎?
    林署長德福:我一向都如此,也不會一上任就雷聲大……
    何委員欣純:所以請你告訴本席,你說要溝通,那麼要怎麼溝通?難道要繼續輔導嗎?好吧!如果你們要繼續輔導,請問你們還需要多久的時間輔導呢?
  • 林署長德福
    這部分我們會儘快去做。
    何委員欣純:多快?已經過了三個多月,現在是4月了,你們還需要多久的時間?
    林署長德福:關於查核的部分,就是他們沒有依照程序作業,那部分很快就可以補足程序。
    何委員欣純:本席不是要求補足程序就好,而是要求他們要公開、透明,政府補助他們七成、八成、九成,甚至有的協會幾乎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結果他們卻連帳目都說不清楚,這樣交代的過去嗎?
  • 林署長德福
    我們會查……
    何委員欣純:如果他們的帳目沒辦法在網路上公開、透明交代清楚,請問他們是如何向體育署核銷、交代?
    林署長德福:要求他們在網站上公開,包括到底要公開到什麼程度,這部分我們要和他們談,不要說在網站上……
    何委員欣純:既然你們說要溝通,那你們的態度就要明確一點,假設現在他們還沒有辦法公開、透明的在網站上公告,請問你們還需要多久的時間進行輔導、溝通?總不能讓國人無限期的等下去吧!或者是等今年年底再做一次財務稽核,然後告訴我們,不好意思,結果就是這樣,但是同樣沒有任何強制作為。如果署長是抱持這樣的態度,你們的行政作為是這麼消極,那麼即使國體法在這個會期修正通過也沒有用啦!因為你們現在明明就可以做了,但你們卻不敢做。
    林署長德福:關於協會的財務公開,到底要公開到什麼程度?不要到時候公開了,你們又說看不懂,這部分我們會和他們溝通、協調。
    何委員欣純:署長,你擔任過公務人員,之前是體委會主委,你應該知道公務體系有一定的核銷制度,政府要求所有團體都要遵循這套核銷制度,為何對各單項協會沒辦法做這樣的要求?就算不會做,他們也可以問、可以學吧!各部會補助的其他團體,難道也做不到嗎?本席不相信啦!如果你們連輔導、溝通還需要多少時間都回答不出來,本席實在很難相信你們能夠有所作為。我們就等著看,因為你說會儘速處理,但是看到你們這樣的態度,本席實在是很不想繼續問下去了。
    林署長德福:主辦人告訴我,他們還要經過理事會、會員大會的同意,我在這裡承諾兩個月內做到。
    何委員欣純:好,兩個月內。要經過理監事會和會員大會的同意,這一點不用你說,本席剛才就告訴你了,因為所有的人民團體都是這麼做,為什麼他們之前沒有按照法規規定去做?這就是你們失職啊!今天主席安排審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本席上次質詢署長的時候,針對棒球的部分,請你們提出一份完整的報告,結果你們只給本席一份只有三頁的報告,讓本席很失望。
    因為本席不是只針對經典賽的檢討而已,本席上次要求的是,棒球從基層到國手的培訓,應該要有系統性的作為。現在新署長到任,因為你過去有經驗,自己也是選手出身,所以我們對你寄予厚望,本席希望新任署長可以告訴我們,關於棒球,我們不是只因應一次的經典賽,棒球是我們的國球,我們要系統性、紮根性的向國人宣示整套計畫,恢復過去的榮光,因為棒球就是我們的國球。
    所以本席要拜託署長,本席再給你們時間,請你們再給本席一份報告,不要只有簡單的三頁而已,本席等一下拿給你看,你們同仁是怎麼用三頁的報告來搪塞、唬弄本席。第二個,署長,剛才也有委員問你,在你擔任體委會主委時,曾經推動過極限運動場,對不對?
  • 林署長德福
    對。
    何委員欣純:吳委員的數據和本席的數據不太一樣,根據本席查到的數據,民國91年在你任內的時候,全臺灣新建24座,你們補助了17座,總共給地方政府三億多元。但是根據我們的清查,目前全臺報廢了12座,剩下的12座有的挪做他用、有的轉型,有的不知道該怎麼維護管理。署長,極限運動是在你任內推展的,現在你又擔任體育署署長,針對這樣的情況,你要怎麼盤點、怎麼幫助地方政府?
    林署長德福:當時興建極限運動場所用的材質本來就不是耐久性材,因為設施的形狀還是要改變,如果一直不改變的話,玩久了他們就不想玩了、就不新奇了,當時是因為有很多飆車事件,在91年的時候。
    何委員欣純:本席知道,但是在政策性推動這件事之後,也花了這些錢,但是地方政府卻沒人、沒專業可以管理,就像你說的,到底什麼才是專業的極限運動?怎麼樣才是安全的極限運動設施?到目前為止報廢了12座,錢就像丟到水裡一樣,「咚」一聲就沒了,你知道嗎?剩下的12座,有的轉型了,轉型的還算好,有的卻閒置了,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要怎麼辦?
    林署長德福:這些都不是體育署的,是屬於縣市政府。
  • 何委員欣純
    但這些都是你們補助的。
    林署長德福:不能怪補助的單位,這都是縣市政府的……
    何委員欣純:你不能這麼說,當初你們做了政策性宣示,也給了政策性的補助,但是地方政府不會管理,因為沒有專業,也沒有人,你們是中央體育行政的主管單位,總要去盤點一下,並且協助地方政府,難道真的要任由那12座也跟著荒廢,都不管理嗎?
    林署長德福:如果報廢,那就可以拆掉了。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應該去盤點嘛!本席給你們時間盤點,需要多久的時間?二個月好不好?
  • 林署長德福
    好的。
    何委員欣純:為什麼本席會提到這個部分?因為這次國體法要修正,未來安排審議的法案當中,本席也有提出一個建議,因為極限運動包含很多高危險性、高風險性的運動,媒體上也報導過,例如夜市裡有自由落體、人體雲霄飛車,還有玩鐵板,或者靠繩索、揹帶在山裡玩高空的刺激性運動,甚至也有飯店設置了高空彈跳設施,現在這些事到底歸誰管?本席問了很久,沒有人能夠告訴本席到底歸誰管,中央、地方互相踢來踢去。請署長告訴本席,當年的極限運動是你推動的,極限運動包含高空彈跳、攀岩等高危險性運動,現在是由誰管理?
  • 林署長德福
    這部分目前還是體育署在管理。
    何委員欣純:體育署用什麼法令管理,你知道嗎?就是應注意事項。
  • 林署長德福
    對。
    何委員欣純:應注意事項是行政指導原則,並沒有明確的法律位階,所以地方政府不會管,也沒有能力、專業去管。因為你們對這部分純屬行政指導性質,完全沒有罰則,所以我們要求修法,署長是否同意?
  • 林署長德福
    你是說把這個部分放到國體法嗎?
  • 何委員欣純
    未來。
  • 林署長德福
    我們會審慎考慮。
    何委員欣純:應該要把它納入,讓它有法源基礎,然後搭配施行細則、辦法,而且還要有罰則,對於這些高風險性的運動,包括剛才本席告訴你的,關於極限運動場的安全性,你們通通都要去盤點,不要等到發生人命傷亡時才告訴受害者,你們可以透過民法、刑法處理,等到有人受傷、死亡再來處理就太遲了,應該要積極預防,好不好?所以這部分要修法,我們要求體育署要硬起來,把專業、安全放在最上位,請署長務必記得。
  • 主席
    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署長,你和本席同名同姓,現在總共有三位林德福,一位是立法委員,一位是體育署署長,另外一位是臺電發言人,所以民眾經常搞不清楚,甚至連坐在這裡的許智傑委員也是一樣,當初發布由您擔任體育署署長的時候,他在立法院碰到本席,還問本席是不是要去接體育署署長了,你等一下可以問問許智傑委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甚至媒體報導你的時候還誤植了本席的照片。請問林署長有沒有遇過有人把你誤認成本席的經驗?有沒有這種案例?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不會啦!因為委員比較英俊。
    林委員德福:你比較「古椎」啦!署長,前陣子有人用Line傳訊息給本席,因為他誤以為本席是體育署署長,這個訊息本席現在還留著,就是希望本席關心一下南投旭光高中體育設施的補助案,請問林署長,你是否了解南投旭光高中這個案子?
  • 林署長德福
    不了解。
    林委員德福:本席希望教育部體育署如果同意補助的話,也要把辦理結果向南投縣的委員報告,你們同仁應該有提供資料。
    林署長德福:有的,他們要蓋一個空手道館,我們同仁說最近會去會勘。
    林委員德福:因為有人在關心,還用Line傳訊息給本席,所以本席當然也要傳達,本席認為只要體育賽事、體育館能夠提升地方的體育風氣,讓他們有機會提升能力、學習,其實這也是好事。再請教署長,現在天氣開始轉熱,很多學生常會去戲水,依據104年度校園事件統計分析報告顯示,104年溺水事件有42件,78人溺水,有22名學生溺水死亡。其中以國中生發生的機率最高,有32人,國小的部分有17人,大專的部分有15人溺水。
    本席希望教育部要持續加強水上安全教育宣導,因為有很多熱點容易發生溺水事件,本席相信可以協調消防單位、社區志工,甚至是紅十字會,他們每年都會派很多志工到熱點地區防止溺水事件的發生,署長,你有什麼看法?
    林署長德福:第一個,對於學童游泳的能力與在水中自救的能力,我們也編列了相當多的經費去推展,另外,在這些熱點地區,也會由地方或社區組成自救隊或巡邏隊。
    林委員德福:本席也了解,但是,本席一直認為,站在體育署的立場,應該讓學童在小學之後就開始學習游泳,萬一遇到狀況的話,該如何求生救生,這點相當的重要。前總統馬英九也是希望游泳能成為每位小朋友的生活基本技能,不過,本席發現到許多偏鄉有游泳教室的問題,站在體育署的立場,應該鼓勵那些閒置的教室或空間改為簡易式的游泳池,讓偏鄉的孩子有機會能夠親水、讓他們能夠學習體驗,對水不會感到恐懼,你有什麼看法?
    林署長德福:關於委員剛才所講的那些,目前我們都正在做。
  • 林委員德福
    都有在做嗎?
    林署長德福:對,針對偏遠地區……
    林委員德福:既然都有在做,你就把相關的資料提供本席。
  • 林署長德福
    請我們的同仁在會後提供給委員。
  • 林委員德福
    你在會後要提供資料給本席。
  • 林署長德福
    好。
    林委員德福:尤其是學習水母漂的基本能力,坦白講,學童若是在求學期間或成長過程中溺斃,對於家庭、對於家長真的是永遠的痛,因此,本席一直認為,無論是在任何位置,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只要能做的就多做一點,尤其是你擔任體育署署長,可以做很多的好事,既然我們同樣名為林德福,那就多積一點善、多積一點德。
    另外,本席要再請教最後一個議題,我們冬天的冬運要是沒有做好熱身,容易造成運動傷害,尤其是許多高緯度的國家,在春天的時候一樣還是很冷,並不適合做運動訓練,最近韓國的職棒就選擇到台灣進行移地訓練,主要是氣候及場地等等的考量,其實,我們台灣當地的棒球打擊訓練等等也都很強,不過,除了棒球之外,你認為我們對於其他任何球類是否也能做這類的宣導擴張?
    林署長德福:大概這一、兩天亞洲輕艇協會的總會長要來與我拜會,他們就是想在台灣設立激流標竿的場地,因為有許多參賽國家位於高緯度,相當的寒冷,所以他們希望能讓2020年東京奧運的一些參賽國家到台灣進行移地訓練。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我們可以接受移地訓練,不過,必須要安排好時間性、時段性,不要因為他們的移地訓練而排擠到我們自己的選手。
  • 林署長德福
    應該不會。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很重要,因為時間的關係,下次再請教你,謝謝。
    林署長德福:好,謝謝。
    主席:謝謝兩位林德福委員及署長,現在輪到許委員智傑質詢,等一下在李委員麗芬質詢完畢後就休息5分鐘。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這個真的是一個笑話,那天本席看到林德福委員,還以為他要辭掉委員去接任署長,害本席嚇了一跳!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你很容易受怕喔!
    許委員智傑:不是,本席很容易受驚!
    署長,請問你平常最常做的是什麼運動?
    林署長德福:老人的運動,大概就是疏疏筋骨之類的。
    許委員智傑:舒舒筋骨,是嗎?
  • 林署長德福
    對。
  • 許委員智傑
    次長呢?
  • 主席
    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 蔡次長清華
    主席、各位委員。我大概就是慢跑。
  • 許委員智傑
    你都是慢跑?
  • 蔡次長清華
    對。
    許委員智傑:現在本席做一個調查,大家就在底下回答即可,財政部吳次長,你平常都做什麼運動?
  • 吳次長自心
    (在台下)健行。
    許委員智傑:賦稅署宋副署長,你都做什麼運動?
  • 宋副署長秀玲
    (在台下)散步。
    許委員智傑:綜規司謝副司長,你呢?
  • 謝副司長淑貞
    (在台下)爬山。
    許委員智傑:學前署戴副署長,你呢?
  • 戴副署長淑芬
    (在台下)我打太極拳。
    許委員智傑:署長,目前整個國中、高中以及大學的體育教育是否需要有比較大的改革觀念?
    林署長德福:我在今天的口頭補充中也提到,我們對於國中小將會有另類的體育活動,至於現在的體育課程,可能會受到學校制度的影響,不過,我們還是會提出不同的體育活動。
    許委員智傑:既然你提到體育課程,本席就先拿一份資料給你看,關於中小學生的體育課時數,在全世界各國之中,台灣幾乎是吊車尾,再者,年級越高體育課的時數就越少,而且有四成的台灣中小學生認為體育課的時數不夠。事實上,我們可以發現愛運動的孩子會更聰明,現在我們就來檢討台灣的整個體育教育,大多是以競技型為主、大多是以升學導向為主、大多是以成績名次為主,簡單的講,全都是以功利化為主,體育難道是這樣子玩的嗎?
    我們看看這幾位體育名人,署長,你知道第一位名人的名字嗎?
  • 林署長德福
    你是說底下寫的高雄小金剛嗎?
    許委員智傑:不是本席啦!他不叫高雄小金剛,高雄小金剛是本席沒錯,但是,這位球員不是本席,他是美式足球的球員,曾經打過5次超級盃的冠軍,而且入選明星賽,美式足球史上最偉大的球員,Tom Brady,你知道他是哪所學校畢業的嗎?
  • 林署長德福
    不知道。
    許委員智傑:他是密西根大學組織理論的學士,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第二位,這個人你應該認識吧?
  • 林署長德福
    是。
    許委員智傑:你知道林來瘋是哪所學校畢業的嗎?他是哈佛經濟系畢業。我們再來看第三位,你認識這一位嗎?他也是相當有名的足球員,Wenger,在他所待的球隊大概有20年幾乎都在歐洲盃中保持前四名,所以又有一個綽號叫做保四總隊大隊長,你知道他是哪所學校畢業的嗎?法國史特拉斯堡經濟學的碩士。
    本席之所以舉出這3個例子,其實是想告訴署長,無論是球員或教練都應該要有自己的專長,然而,我們台灣的球員都是以打球為主,這是我們台灣的體育教育制度。之前陳偉殷曾經講過,在美國打球與其他球員聊天時,發現他們的球員講的是數學、講的是原子與分子,當時他真的是鴨子聽雷,根本聽不懂!這個例子要告訴署長什麼,到底台灣的體育教育是否出了問題?本席有一個朋友從小棒球就打得不錯,如果他打得不好只能選擇其他的路,那也就算了!問題是他打得都還不錯,從國中打到高中、從高中打到大學、從大學畢業後就去打業餘棒球,但是,他打不進職棒,最後該怎麼辦?現在他就去做水泥工,並不是說當水泥工不好,這個職業當然也有它的好,只是,他與國外的明星球員比較之下,到底台灣的體育制度是否需要改革?今天你既然擔任了體育署長,難道要讓台灣的體育制度繼續這樣下去嗎?有沒有改變的空間?
    林署長德福:當然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我也會再努力。
    許委員智傑:簡單說明一下,你打算怎麼改?
    林署長德福:就讓運動是有前途的,關於這個部分,體育署也會去做。
    許委員智傑:你要做什麼前途,讓我們的球員有機會?
    林署長德福:以美國為例,他們並不像我們有國光獎章之類的獎勵,不過,他們的運動員一旦出名,在商業上就會有人請他們去拍廣告等等,如此一來,他們就會有很多的收入,然而台灣並沒有這樣的情況,所以大家都會希望國光獎章的獎金能夠多一點,但是,這樣做也是無濟於事。主要就是……
    許委員智傑:請你先說明,目前在學校中是否有機會做體育制度的改革?
    林署長德福:體育是要普遍性的,在小孩子的階段讓他玩、在國中階段讓他學、在高中之後才讓他練。
  • 許委員智傑
    制度呢?你打算改什麼制度?
    林署長德福:針對體育班的制度,最近我們也在檢討。
  • 許委員智傑
    也就是你現在還不知道要怎麼做?
    林署長德福:有很多人都在問,但是,不可能一刀就切斷。
    許委員智傑:請次長也注意一下,其實,這個部分的問題很大,以國中體育班的課表而言,幾乎都是專業的課程、都是體育的課程,除了國英數之外,每天下午幾乎都在練球,這樣算是還好的,到了高中之後,以麥寮高中的體育班為例,它對學習成績的及格標準只有40分、50分,也就是隨便啦!只要體育科目學得好即可,其餘的科目學得如何都沒關係!我們再來看體大的課程,每天下午都是運動專長訓練,至於早上的課程也都是與運動有關,只有幾堂比較不同的課程,像是國文、英文與營養體育教育按摩。這樣的一個制度培養出來的孩子,他已經被你們的體育教育制度全部綁在這裡,只要踏出這個範圍就不知道要做什麼。而且教育部的體育班越來越多,體育班合併的人數每年都是遞增,對嗎?越來越多人念體育班、越來越多人接受這種狹窄的、窄化的體育訓練,將來他們出社會之後要做什麼?沒有那麼多人都可以當職業選手、也沒有那麼多體育老師的職缺,包括各個縣市的專業教練,次長,你也擔任過高雄市教育局的局長,許多體育教練在外面根本沒有工作,每個月不是去當義工、就是兼任幾千元的工作。本席認為,在台灣的教育制度下、在台灣的體育制度下,這些運動員真的很可憐!今天我們希望教育部、希望體育署能夠讓體育發揮得更好,如果這個部分沒有做調整的話,本席真的替我們的孩子感到可悲,而且未來的體育發展也一定會受限。林書豪是以他的體育專長進入哈佛大學就讀嗎?
  • 林署長德福
    當然不是。
    許委員智傑:當然不是,哈佛沒有以體育專長進去念書的例子,但是,為什麼他的球可以打得這麼好?因此,包括學校教育、包括社區教育,就以本席舉辦的港都盃少棒賽為例,我們並沒有向教育部申請補助,全部都是自己去募款,從各縣市來參加的總共有9個隊伍,其實,這個就是所謂的社區運動、社區棒球、社區籃球。再以金剛盃為例,我們還舉辦了一個跆拳賽,這個部分要謝謝體育署的幫忙。舉出這些例子,用意在於該如何讓體育變成社區的運動、該如何讓學校培養讀書的必須要運動、運動的也必須要讀書,而不是讀書的不愛運動、運動的不愛讀書。整體究竟要怎麼改,本席就先拋出這個議題,希望署長與次長回去後能與部長好好的思考一下,台灣的體育教育制度的確是有很大的問題,需要做一個徹底的改變,至於要如何改變,教育部與體育署需要1個月或2個月的時間提出來?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你們真的要好好的想想,到底要怎麼改,需要多久的時間?
  • 林署長德福
    我現在就可以講了。
  • 許委員智傑
    你現在就可以講嗎?
    林署長德福:目前體育班的制度不宜一刀就切斷,但是,在教育方面必須要改為全人格的教育,不能太過偏頗。
  • 許委員智傑
    你在教育制度上要如何改革?
  • 林署長德福
    譬如它的課程……
  • 許委員智傑
    包括升學、包括課程?
    主席:署長,許委員問的是一個範圍相當廣的問題,還是建議你要有一個時間,從整個教育面去思考,並不是現在立即就能夠回應的,你需要多久的時間去做全面的了解?
  • 林署長德福
    我們在2個月之內討論看看。
    許委員智傑:剛剛說現在就可以講,現在又變成2個月?
  • 林署長德福
    剛剛主席已經說要更完整的檢討。
    許委員智傑:本席就是要你做更完整的檢討,1個月的時間,針對教育部從小學到大學的體育班教育制度,到底要如何改革?不是想想而已,而是真的要去執行,要真的落實在當前的教育制度,讓它真的有改變,而非只是書面報告而已。書面報告沒有作用,這樣好不好?一個月之內交給本席一份報告,並要明確說明落實的時間點。
    主席:接下來請李委員麗芬質詢,李委員質詢結束後,休息5分鐘。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比較關心銀髮族運動的議題,上次也曾就這個議題質詢過署長,這次也想與署長繼續討論。首先請署長看螢幕上的這張照片,您覺得這兩個人哪一位年紀較大?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左邊那位年紀比較大。
    李委員麗芬:你是說左邊那位身材比較好的年紀比較大?正確答案是兩位同齡,只是一位有運動一位沒有運動結果我們看到的差別這麼大。本席想就這張照片強調運動對銀髮族而言,真的非常重要,目前各縣市都有設立國民運動中心,對銀髮族提供了免費時段與入場票價的優惠,除此之外,請問署長認為我們還可以為這些銀髮族做些什麼?
  • 林署長德福
    應該可以開些課程。
    李委員麗芬:本席記得在上次的質詢當中,已提過目前對銀髮族的體適能所做的運動處方執行效果沒有很好,無論是硬體或軟體部分,都有需要加強之處。本席原本很期待這次的業務報告能夠對銀髮族的運動多一點著墨,但比較遺憾的是,在這次的業務報告中用「銀髮族」做關鍵字來搜尋,只在第14頁等數頁中搜尋到共20字,整份報告共計18,000多字。換言之,我們銀髮族運動只得到體育署0.01%關愛的眼神,但目前銀髮族65歲以上的人口已將近14%,本席希望體育署能就銀髮族運動如體適能部分再多做一些努力,可以朝此方向努力嗎?
    林署長德福:會的,因為我也快要是銀髮族了。
    李委員麗芬:所以署長應該很清楚運動對身體健康的重要性了。體育署在民國103年曾公布一份「國民運動中心規劃參考準則」,其中第二點為要提供「民眾日常運動、休閒、活動之場所」,第六點也提到要「增強國民健康體適能」,請問這兩個部分是否有針對不同的年齡層,有不一樣的規劃?目前有做到這麼細緻嗎?還是這只是一個準則而已?
    林署長德福:應該是符合大眾需求,沒有特別再細分。
    李委員麗芬:所以目前只是提供運動中心這些方向,但並未針對分齡與適性運動提出細部建議,是嗎?
  • 林署長德福
    每座國民運動中心規劃重點以及強調的地方都不盡相同。
  • 李委員麗芬
    所以還沒做細部規劃?
    林署長德福:例如溫水游泳池,年輕人可以使用但對中老年人也是很好的選擇。
    李委員麗芬: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目前是讓各個運動中心各自發展,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銀髮族往往是被忽略的一群。另外,該準則第五點提到「培養運動產業、專業人才」,但本席認為這應該不是運動中心的工作,設立運動中心的目的應該不是培養運動專業人才,而是增加運動產業專業人才的就業機會。所以,請問署長,目前有無需求各個運動中心要配置一定的傷害防護員或體能指導員?
    林署長德福:現在的國民運動中心大概都是辦理OT,一定會有一些規範,但有關規範的內容,我現在手頭上沒有資料。
    李委員麗芬: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要由體育署來負責,既然已經要把產業專業人才納入國民運動中心了,就應該要去確認它的規模大小、運動人次多寡,以搭配適量的防護員與體能指導員。本席認為體育署有責任去做這方面人員配置的制定,是不是體育署可以馬上來做?
  • 林署長德福
    好的。
    李委員麗芬:謝謝署長。另外,我們也看到國內相關研究都指出,銀髮族的運動障礙主要是運動環境不佳、擁擠、沒有獲得相關資訊或是覺得設施的安全性不足,這幾個都是國民運動中心應該要去考量的。本席先舉例供署長參考,日本有一座政府核可的私人運動中心,他們將運動中心開設的課程寫得非常清楚,明確標示課程適合的年齡,比如說是適合15歲以上的人參與等等,甚至還有更多相關的描述,例如針對簡易太極拳24式,他們就指述論可透過和緩的動作,配合呼吸,讓身體的負擔減少,達到全身運動的目的,歡迎15歲以上的男性及女性來參加,他們把對象標示得非常清楚。反觀台灣的運動中心,寫得就非常簡單,往往沒有標記適合的年齡層。剛才署長提到運動中心應規劃更多課程供銀髮族使用,如果在課程設計中預先設想不同年齡層需求的話,就可以從課程介紹中讓人更清楚了解可以提供使用的對象、運動項目以及運動內容,本席謹提出此點供署長參考。
    另外,請問國民運動中心是否有年齡的限制?是否有規定禁止幾歲以上的人進入運動中心?
  • 林署長德福
    沒有。
    李委員麗芬:本席肯定是沒有年齡限制的,但又擔心如果沒有年齡限制,那相關的安全措施有沒有做到?本席為什麼提到這一點?是因為在2010年時,前立法委員沈富雄因超過70歲而遭私人運動中心拒絕加入會員;今年3月,台中一位王阿嬤之前長期在運動中心運動,但她超過75歲時,這個運動中心就拒絕讓她繼續加入會員,他們的考量是擔心安全設施無法達到維護老人家運動安全的標準。本席覺得這些都是過猶不及,國民運動中心沒有考量安全問題,而私人運動中心卻因考量安全問題而限制了老人家的運動權與維護健康的權利。因此,本席希望體育署能要求運動中心針對銀髮族的運動提出一套指引,讓超過65歲的銀髮族不管是在國民運動中心或私人運動中心,都能夠安全地運動。有關這部分,體育署是否可在半年內提出一份「指引」,以供公營運動中心與私人運動中心參考?
  • 林署長德福
    體育署現在就有編列銀髮族運動寶典……
    李委員麗芬:可是本席現在講的是「指引」,就是硬體應該有什麼以及適合老人家的運動項目有哪些等等,加以結合起來。
    林署長德福:我們會發函給所有的運動中心,請他們做參考。
    李委員麗芬:現在應該沒有這樣的「指引」吧!也就是65歲以上民眾在相關運動設備中應達到如何的安全標準?以及哪些運動項目適合他們?哪些不適合?例如我們也常看到一些醫生建議年紀較長的老年人不適合做蒸氣浴或在烤箱待很久,這些都是我們應該要規劃納入的部分,不知體育署是否現在有類似的規劃與指引可提供給這些運動中心做參考?
  • 林署長德福
    這些都有規範。
  • 李委員麗芬
    都有規範?可否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參考?
  • 林署長德福
    好的。
    李委員麗芬:如果都有規範的話,那為什麼這些私人的運動中心還是在擔心安全的問題呢?
    林署長德福:剛才提的是我們蓋的國民運動中心,至於私人的部分,可能就是在一般的私人場所。
    李委員麗芬:沒錯,所以我現在希望體育署要去做的是提供一套「指引」,在我們國民運動中心可以做得到的部分,對私人的運動中心,也應該協助他們營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讓銀髮族還是可以去運動,而非年紀大了就不讓他們去運動,本席期望的是這個部分。我認為體育署應該尚未擬定這樣的「指引」,所以我給體育署半年的時間,希望好好規劃與做「指引」,讓銀髮族朋友不會因為年紀大了,就無法繼續享有運動的權利,可以嗎?
  • 林署長德福
    可以。
    李委員麗芬:本席期待體育署能在半年內完成這份「指引」,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之後再繼續進行質詢。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蔡委員培慧質詢。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體育是非常重要的,非常多位委員都反覆提醒這件事情,但是我們都知道,很多體育設施大概都會偏向設置在人口多的都會區,在偏鄉地區或原住民部落,不管是體育設施或學校設施,相對而言都是比較有問題或比較破舊的。本席在3月2日針對教育部長質詢時,就特別提到南投旭光高中的教練早在921時,就針對具備空手道能力的孩子開始做空手道的培訓,確實在這幾年也獲得非常好的成績,不管是亞運金牌或是最近在荷蘭的空手道公開賽,也有另外一位選手獲得了銅牌。但是,如同本席之前質詢時所提,他們的設施非常破舊,而且因為設施不完善,甚至需到鄰近的鄉鎮公所借用地下室訓練。您身為體育署長,看到孩子們在拼貼的地板上訓練,本席相信你大概也會不放心。我很感謝教育部長在本席3月2日的質詢過程中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並承諾願意來支持。除了那次的質詢,我們也請了旭光高中校長一起提案,也曾與潘部長做了多次溝通,在署長就任前我們就很努力,也相信您就任後會持續努力。但這件事是不能停頓的,我最近持續與旭光高中討論,希望加速興建,因為明年空手道就會列入奧運正式比賽項目,所以我們希望這些有機會成為台灣奧運選手的孩子們可以得到最好的訓練。請問署長,在潘部長允諾之下,您什麼時候去現勘?什麼時候開始提供這筆經費讓當地可以啟動計劃?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前兩天有接到由南投縣政府轉過來的正式公文,一個禮拜內就會去場勘,也就是下星期就會去。
    蔡委員培慧:我相信這件事對於旭光高中及很多運動的孩子們都是好消息,既然您下禮拜要去場勘,我們很期待您去,而且希望能夠加速興建,如同本席剛才所說,東京奧運會已將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接下來我們就來花點時間,讓數據來告訴我們,在偏鄉地區現在仍然存在體育課程上的落差。第一點就是偏鄉小學體育設施的缺乏,偏鄉小學的校舍普遍老舊,像南投國中的例子,我們之前就討論過了。本席一講出去之後,不只南投,還有很多包括苗栗和屏東等很多偏鄉地區的國中小學與本席聯絡,他們覺得他們在爭取經費這個過程當中,卡到一個環節,就是體育署容或要補助,但也希望縣市政府要有自籌款,可是這些設施之所以會做得不好,就是因為這些偏遠縣市政府經濟相對而言比較困頓,本席相信署長一定會說:「好,我們來解決」,可是你要怎麼解決縣市配合款不足,致使工程延宕的問題?
  • 林署長德福
    中央對各縣市財政的分級有一定的規定。
    蔡委員培慧:那是當然,那我們可不可以一起來向中央表示任何孩子都是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不管他是生活在南投、台北、屏東或台東,但為何只因為縣市政府的預算夠,所以都市的孩子就可以享有比較好的設施,而偏遠地區的孩子們就無法享有比較好的設施呢?這樣的自籌款分級,是不是應該要檢討?
    林署長德福:當然可以,這是自籌款的問題。
  • 蔡委員培慧
    那署長覺得這樣的分級是不是應該檢討?
  • 林署長德福
    自籌款的問題也不是體育署可以……
    蔡委員培慧:這點我當然知道,也相信這不單是教育部體育署的問題,但是我們應該設法改善,因為我覺得孩子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不應該因為就學的縣市差異,讓他們受到不允當或不妥善的對待。
  • 林署長德福
    是的。
  • 蔡委員培慧
    所以呢?
    林署長德福:我看了照片之後也很難過,所以想明天就趕快把他做好。
    蔡委員培慧:好,那就來做吧!
    林署長德福:但是縣市配合款的部分,不是體育署所能決定的。
  • 蔡委員培慧
    我們是不是應該共同來跟行政院反映呢?
  • 林署長德福
    這還是請委員來協助比較適當。
    蔡委員培慧:對於讓孩子們能有比較妥當的設施這件事,我相信您跟我們想的是一樣的,但是制度面該怎麼解決,我覺得這才是關鍵。
    關於這件事情,坦白講,教育部有相對應的經費,你們要地方政府拿配合款,他們就是拿不出來嘛!他們拿不出來,我們可不可以去要求,比如企業界的贊助,這也是一種方向;譬如我們可以做跨校的整合,來做家長的捐款,這也是一種方式;或者是我們可以做跨縣市的合作,要求比較有經費的縣市來協助偏鄉地區,這也是一個可能性。我的意思是,各式各樣的可能性都要去嘗試,當然最好是經費預算的統籌配合款,可以在教學設施上不要有那麼高的比例,這當然是最好的突破。
    接下來,我還有一些數據上的問題要向您請教,而且這些事情是應該要解決的。我發現103學年度教育部的統計年報,專業師資的比例只占43%,非體育專業擔任體育教師占56%。這是教育部的統計,你們已經告訴我們了,你們在教學師資上面,並沒有達到專業需求的把持。關於這點,不管是剛剛徐委員提到的,我們是不是有一些運動選手教練最後沒有工作了,我們應該轉介,協助他們訓練。
    另外,還有一個統計數字,統計數字會說話,這也是體育署的統計,就是現在在學校的訓練有學用落差。你們看,藍色表示相關大學與體育相關學校的畢業人數,紅色的表示他們的就業人數。這樣的學用落差,每年都是5,000人以上。我們再看上一頁,現在擔任非體育專業的師資占7,849人,每年的學用落差有5,000人。你們大可以好好訓練這5,000人,當然並不是說他們全部都去當老師,可是你們應該花時間讓他們訓練,不管他們是在都市的綜合體育館,或者他們應該去填補這種專業的落差。你有什麼計畫,應該怎麼做?您來說說看。
    林署長德福:剛剛看到的非專業的部分,是因為小學的體育老師也可以是一般老師,他們是包班制的。
  • 蔡委員培慧
    我瞭解。
  • 林署長德福
    剛才講到一年可能有好幾千名體育大學出來的……
  • 蔡委員培慧
    每年都有5,000人以上的落差。
  • 林署長德福
    而且他是每年的。
  • 蔡委員培慧
    對。
  • 林署長德福
    這部分我們今天也有一個議題就是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 蔡委員培慧
    這應該趕快做。
    林署長德福:就是我們應該去發展運動產業,否則失業也會愈來愈嚴重,每年都有差5、6千個以上。公家的部分,譬如說專任運動教練,那是到學校裡面去,我們每年都會開放1、2百個。我們現在也請企業能夠多進用體育專業人員,這部分也都有在做。
    蔡委員培慧:可是你忽略了一點,我大概在兩個多月前到一個長老教會,他們找了非常多的老人家,但是他們開的班,可能那個教會是在都市,比較不是供餐的問題,他們開的班就是運動,運動的訓練。我還滿佩服這間長老教會的,其實離這邊很近,在林森南路跟長安東路那裡,他們設計了非常多老人的運動模式。換句話說,將來的長照我們不能把老人家都當做是病人對待,他們其實應該要健康有活力。無論是健行或是室內的運動,有人陪伴、有人協助,不是更可以促進他們的健康嗎?這樣的需求,那個量體是非常大的,因為我們的老人人口愈來愈多。既然量體非常大,說不定你們在做體育專業人才培訓的時候,應該也有把一部分的人力運用在長照的體育型態。你剛剛講了很多,可是我覺得你應該要再加上這一項。
    林署長德福:銀髮族運動也很重要,這部分我們跟國健署也有合作的關係。
    蔡委員培慧:對,但是國健署代表的是食跟健康,您是體育署,您也應該加強訓練方面,因為我覺得如果每年的學用落差都是5,000人的話,其實是忽略了這些孩子們在專業訓練之後,未來就業的機會跟可能性,這一點我希望你們可以有具體的方案,並提供書面。然後我們共同來研商,怎麼樣去協助孩子們的就業,怎麼樣去促進高齡者的健康,怎麼樣讓孩子們在學校的體育課,可以得到專業的訓練。
    我要再講一個有關體育的經費,大部分都用於都會型的城市,城鄉分配不均,無論是旭光高中或是國中小的設施,硬體設施已經是如此了,現在再一次的反映確實如此。這一點體育署長難道不覺得,如果您去仔細的衡量台灣在國際比賽取得優勢的孩子們,很多都是從偏鄉培訓出來的,可是反而在偏鄉地區的經費是最有落差的,這不是很矛盾嗎?最好的,訓練最多的孩子在偏鄉,可是相對應的經費落差卻這麼大。你要不要做一些檢討?而且這個檢討很可能與未來體育署編列相對應的經費有關。我知道因為時間的關係,針對這個學用落差,請你們將方案計畫提供給我們,讓我們來共同商議。另外,對於偏鄉相對經費跟資源比較少的地方,你們也要提出解決的方案,謝謝。
  • 林署長德福
    好。
  • 主席
    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我想各單項我們都很關心,所有的單項委員會,從過去到現在,他的財務狀況都是我們所質疑的。因為我們來自基層,我自己擔任地方的單項委員會主委也已經15年了。其實一直以來,我們都覺得中央的單項委員會跟地方的單項委員會是有落差的。也就是說要成績的時候,都是地方的單項委員會提供給中央,但是都是中央在跟中央拿經費,到地方的幾乎是零,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大家對於全國的單項委員會,會有那麼多的質疑。
    剛剛署長也有說要去溝通,我想署長的意思應該是說,很多全國性的單項委員會,說真的,很多是靠著企業界的捐助或個人的捐助,但是這個要把它公開,有些人是不願意的,所以你所謂的溝通,應該是在這一個區塊。我們也知道很多全國的單項,有部分他們確實接受到很多個人跟企業界的贊助,他才能夠經營,除了我們中央和教育部給他的還不夠,還是要有一些個人跟企業的贊助,但是我們都希望這是一個體育的風氣,有更多人的捐助跟贊助,這一項的單項才會往前走。
    剛剛我聽署長在講,我覺得應該是在這塊有落差,至於財務狀況,我們把它公開應該是沒有問題,只是說公開的程度,也就是有部分的人不願意公開的時候怎麼辦?但是我覺得支出要透明,支出要非常透明,到底錢花到哪裡去,或許有部分的捐助可以用無名氏這樣的稱號跟代表,我們不一定要公開每一個人的資料,也就是說,收到的捐助可以用所謂的代表號來做處理。因為支出跟收入一定要有所對等的公布,我們才知道你的錢花到哪裡去,這樣對贊助單位是一個比較好的透明化的交代。
    關於這個部分,剛剛署長有說2個月,我們希望這2個月能確實把這些溝通好,也就是公開的資訊要公開到什麼程度,最基本的支出到哪裡去一定要透明,不能沒有監督機制。然後我們補助他們,又不知道他們把錢花到哪裡去。他們每次都說錢不夠,那到底不夠在哪裡?公開之後,或許大家就知道,原來每一樣單項在捐助所謂選手的培訓,或是任何鼓勵出國的方向,都有很大的金錢支出跟訓練培育費。署長,我覺得公開這個部分,是有他的必要性。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陳委員亭妃:到時再麻煩署長,我們希望起碼能夠看到支出面一定要非常清楚,收入面的細項要怎麼公布我們尊重,可是收入整大筆跟支出的部分與內容,細項可能要比較清楚一點。
    我再請教一下署長,因為署長剛來,但我們還是要幫你發現問題,發現問題之後,你們也比較能夠瞭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辦公室跟體育署調了2017年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的預算,在這個預算當中,中央的協助經費占的比例比較高,我們當然就要來監督。我們看100年的部分,基本上只是初步,所以預算是比較少的。我們看到從104年開始編了18億元,105年編了16億元,累積已編列的預算數在104年是28億元,105年是45億元,但是累計的實支數,104年是12億元,105年是17億元,等於整個執行率才39.05%。這是在去年,今年現在才4月份,我們看到你們給我們的資料的保留數是104年11億元,105年是10億元。因為104年這裡沒有寫累計保留數,只有寫保留數,所以我要請問你,104年保留數是11億元,105年的保留數是10億元,這是不是代表,現在在我們的體育署裡面,有保留數是21億元?是這樣子的嗎?
  • 林署長德福
    看起來是這樣子。因為有很多場館可能都要蓋2、3年。
  • 陳委員亭妃
    是。
    林署長德福:據我所知,大概幾乎都會在4月完工。
    陳委員亭妃:我們預計在4月底,所以可能2、3期幾乎都是在今年陸續要撥款?
  • 林署長德福
    現在應該是付錢的高峰。
    陳委員亭妃:現在是付錢的高峰?所以目前如果依照我們的數字,這個數字分別是11億元跟10億元,共21億元。你們再去瞭解一下,我想這個主計單位可能會比較瞭解,署長可能不清楚這麼細項,我問一下我們的主計,你們給我的資料我再去問了之後,給我的資料總保留數是18億元,那到底是21億元,還是18億元?
    林署長德福:我看這樣好了,數字一定不會騙人,這部分我們再來確認看看好不好?
    陳委員亭妃:署長,我現在要講的就是……
  • 林署長德福
    一定會有一個正確的數字。
    陳委員亭妃:對,要正確的數字嘛!結果你們現在給我兩個版本的數字,11億元跟10億元,累計起來的保留數104年11億元,105年10億元,等於是21億元,但是你今天的總保留數是18億元。請問106年你們匡列了多少?你們匡列了30.9億元,現在撥出的款項是3,900萬元。30.9億元再加上我們所謂的總保留數18億元,總共是48億元喔!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這筆錢除了場館以外,重點會花在哪裡?
  • 林署長德福
    這其中有20億元是軟體的部分。
  • 陳委員亭妃
    所以在這30億元裡面有20億元是軟體?
  • 林署長德福
    是。
  • 陳委員亭妃
    有10億元是硬體?
  • 林署長德福
    對。
  • 陳委員亭妃
    所以等於硬體再加上我們之前的保留數……
  • 林署長德福
    之前如果是18億元或21億元……
  • 陳委員亭妃
    就是28億元。
  • 林署長德福
    對。
    陳委員亭妃:我現在必需講,每一筆錢都很重要,現在我們預計是在4月底完成所有場館。
  • 林署長德福
    是。
    陳委員亭妃:有沒有把握?現在我們跟台北市政府接洽的狀況,有把握?沒問題?
  • 林署長德福
    這個沒問題。
    陳委員亭妃:因為大家都在看喔!所以說今天的每一筆錢,我只是要讓署長知道,在之前他們編的部分,有很多都是保留下來現在要付款,也沒有問題。既然這是國家級的,而且是我們要帶動整個地方,甚至國際間的體育比賽,所以我覺得錢很重要,預算很重要,但是我們每一筆都要監督好,花在刀口上,這比較重要。
    我為什麼要提出這一點,其實我相信政府是一體的,也就是說今天台北辦世大運,我相信我們是全力支持,一次就編了70幾億元,45億元再加上30億元,總共編了75億元給台北市政府。所以國家是一體的,不會說你今天是前瞻計畫或是什麼樣的體育活動而有所差別,有重要的活動我們就是支持,有重要的建設我們也支持,絕對沒有偏頗。
  • 林署長德福
    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們希望這樣的預算,我們除了監督以外,也希望給他們更多的便利,可以怎麼監督又可以達到實質的效果,可能是體育署現在要做的。那麼我現在要來談世大運的目標,我們希望成績能保7,並且拿到11金,現在還提出上看16金,要搶第5。哇!這個目標非常大,我們有沒有信心?
  • 林署長德福
    這個都不是我講的。
    陳委員亭妃:我知道,所以我現在是用問號,但我們要有信心。那這些是誰講的?報派的?期待?
    林署長德福:有很多人講了以後,又有人會繼續加碼。當然這要看我們的實力,但有時候就算有實力也不一定會得金牌,還是要看臨場的表現。所以我希望我們國人能到場加油,這對臨場的表現是真的有效。
    陳委員亭妃:不要給選手太大的壓力,但也是要有壓力,也就是說要為國爭光,怎麼樣取得最多的金牌數,這是我們的目標,而且希望有主場優勢。
  • 林署長德福
    是。
    陳委員亭妃:今年在台灣舉辦,有主場優勢,我們更應該拿出比去年更好的成績,這是我們的期待,而且我希望除了透過體育做國民外交、國際外交以外,我們也希望能夠用體育來拿出我們最佳的成績。我相信每一個人能夠登上這樣的一個比賽行列,大家都是我們台灣之光,可是台灣之光怎麼向外發展,相信全世界的媒體都在看,所以2017年世大運,我們希望我們的成績比以往更好,不論是金牌數、獎牌數,都能拿到比以往更好的成績,這個目標一定要達成,而且一定要設定目標,當然我們也鼓勵大家一定要到場加油,因為我們有主場優勢,謝謝。
  • 林署長德福
    謝謝。
  • 主席
    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我發現你的人緣很好耶!不分政黨,每位立法委員對於你都輕輕帶過,因為你古意的微笑,讓大家都不敢下手,但本席並不這麼認為,你今天不是第一次做這個工作,你剛剛說你已經離開13年了,你在阿扁執政時,也是體委會主委,所以你對這個工作應該不陌生。從早上到現在好像次長都沒有發表過意見,所以我現在要請問次長,您是政務次長,要負責小英、民進黨執政後的所有政策,對吧?
  • 主席
    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政務官,督導體育方面的業務。
    高委員金素梅:為了落實小英的政見,行政院在行政體系也成立了一個黑機關─體育發展委員會。
  • 蔡次長清華
    行政院體育發展委員會。
    高委員金素梅:是由張景森政務委員跨部會主持,教育部部長是副召集人,署長,你在這個委員會中是什麼位子?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裡面的執行秘書。
  • 高委員金素梅
    未來所有的體育政策都是由這個委員會決策嗎?
  • 蔡次長清華
    這是一個跨部會的……
    高委員金素梅:我知道是跨部會的,然後還有民間的……
  • 蔡次長清華
    所以各部會的次長……
    高委員金素梅:還有以前非常優秀的體育界菁英也在其中,就是要執行小英的政見─體育行政優化、鼓勵企業投資體育、國際實事接軌、體育紮根、選手未來職涯的規劃,然後有三大口號,就是「健康的國民、卓越的競技、活力的台灣」。你們兩位都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你們希望花幾年的時間落實小英的政見?
    蔡次長清華:我們當然希望越快越好,不過,我們也不可能一次就達成,所以是逐步進行。
    高委員金素梅:給自己一個時間表,好不好?
  • 蔡次長清華
    要看……
    高委員金素梅:沒有時間表?好,沒關係。署長,你是執行業務的,目標很大哦!體育行政優化、鼓勵企業投資體育、國際實事接軌、體育紮根、選手未來職涯的規劃,「健康的國民、卓越的競技、活力的台灣」!勇敢的台灣人啦!你要花幾年?而且有行政院的張景森,他算是行政院最大的政務委員,再來就是有多位民間企業家,還有優秀的體育健將,都在這個委員會裡面,雖然它是黑機關,但是陣容算是很堅強。執行秘書,請問幾年可以達成目標?
    林署長德福:那是一個目標,是一個不斷的過程。
  • 高委員金素梅
    你們開過幾次會?
    林署長德福:你說現在有沒有活力的台灣,現在就是很有活力的台灣。
  • 高委員金素梅
    你們開過幾次會?
  • 林署長德福
    平均兩個月開一次。
  • 高委員金素梅
    你們都談了什麼?報告有沒有上網?還是你可以提供給本席?
    蔡次長清華:剛剛講兩個月開一次是大會,可是委員會針對每個主題,譬如紀政委員針對照顧運動員的……
    高委員金素梅:次長,我沒有問你這麼細,我只問你開會的結論有沒有上網?如果沒有的話,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本席?
  • 蔡次長清華
    是。
    高委員金素梅:我剛剛問你們幾年可以達成,……
  • 蔡次長清華
    我們逐步的完成。
    高委員金素梅:很抱歉!小英總統馬上又要選舉了,三年之後,如果沒有辦法落實的話,恐怕你們通通都要下台。
    現在回歸一個重要的議題,3月25日本席出席了全國原住民運動大會,部長和署長都出席了,次長沒有來,對不對?
  • 蔡次長清華
    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我要問一下署長,全國原住民運動大會其實是原住民體育選手最重要的舞台,在這個舞台上我們可以發掘非常多的原住民選手,你們在現場有沒有看到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
  • 林署長德福
    可以更具有原住民的特色。
    高委員金素梅:好,除了這個還有什麼?你如果講不出來的話,沒有關係,我來提醒您,本席認為你們的橫向聯繫不夠好,連續幾屆其實都發生了同樣的問題,也就是說運動會主辦機關雖然是教育部,次長,請你聽好,我希望下次不要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主辦機關雖然是教育部,可是你們和原民會、各縣市政府原民局處、各鄉區公所根本沒有聯繫好,導致開幕典禮的邀請名單出現了瑕疵,整個運動會部落族人的參與也非常低,如果體育署要推動運動產業,提升全民運動風氣,其實原住民運動會是很好的場域,可以展現出台灣美麗多元的彩虹畫面,但因為你們有很多細節沒有做好,所以發生了很多問題,也因為橫向聯繫不夠、人力分配不足,造成明顯的瑕疵。譬如活動空間、停車場根本就沒有規劃。橫向聯繫很重要,次長、署長同意吧?
    林署長德福:這當然很重要,因為……
    高委員金素梅:一個活動如果要辦好,細節是很重要的,對不對?
  • 林署長德福
    當然啦!
    高委員金素梅:這個細節絕對不是一個教育部或體育署就可以完成,對不對?需要各個部會……
    林署長德福:不能這樣講啦,基本上這個活動已經由新竹縣政府在承辦了。
  • 高委員金素梅
    然後呢?
  • 林署長德福
    當然他們要負起整個會場的規劃。
  • 高委員金素梅
    出錢的是誰?
  • 林署長德福
    我們有補助。
    高委員金素梅:對呀!次長,你覺得署長這樣講話可以嗎?署長,你今天一直在推耶!剛剛有幾位委員提到偏鄉很多學校沒有體育場,這也是我接下來要問的問題。還有一些縣市政府配合款的問題,你認為這都是縣政府的問題嗎?體發會在做什麼呢?不是每兩個月開一次會嗎?你們不是每兩個月都會跟張景森見面嗎?難道這個問題你們不該反映嗎?然後就通通推給縣政府。署長,你的態度本席不太欣賞。雖然你很古意,雖然你的人緣不錯,但是我今天要就事論事,你不可以推給新竹縣政府,因為錢是你們出的,縣政府有配合款,但是整個活動絕對不是一個新竹縣政府可以完成的,你同意嗎?
  • 林署長德福
    當然我們會協助啊。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不是協助。
  • 林署長德福
    他也是承辦單位。
    高委員金素梅:次長,如果你們的署長再繼續這樣回答的話,不要惹怒我哦!我們在這邊跟你們講的是非常嚴肅的問題,你居然是用這種態度!
    蔡次長清華:報告委員,我們確實有督導的責任。
  • 高委員金素梅
    是不是?
  • 蔡次長清華
    是。
    高委員金素梅:我剛剛這麼和顏悅色的跟你談這麼嚴肅的問題,你居然四兩撥千金的回答問題,署長,這不是你應有的態度啊!我希望你調整一下你的態度。
    我繼續要問的是,你們知道原鄉地區很多學校沒有操場嗎?有非常多的操場需要重建,這個問題不只有我在講,剛剛何欣純委員說你們對極限運動場地投資了這麼多,署長居然回答:「拆掉啊!」縣市政府沒有辦法維護,你居然說:「拆掉啊!」署長,這些用的都是人民的納稅錢耶!豈是拆掉可以解決的?我現在告訴你很多偏鄉的學校沒有運動場,這是台中市和平區的一所學校,次長,你知道是什麼學校吧?
  • 蔡次長清華
    原來的達觀國小。
    高委員金素梅:對,現在是政府的實驗小學,看看實驗小學的操場長得什麼樣子!一場風災之後,操場沒有了,學校不斷的在募款,非常多偏鄉、原鄉的學校都是靠著校長募款才有操場。達觀國小的操場就是停車場兼籃球場,次長,你看了很心痛吧?署長,剛剛也有委員拍了一些照片給你,你說看了很心痛,你覺得要不要解決?這不關你的事嗎?也是縣市政府的事嗎?署長,如果你不能回答,請你回座好了。
  • 林署長德福
    有關城鄉的……
    高委員金素梅:次長,我要跟您建議,原住民地區或偏鄉的學校操場,不僅是學生最基本的運動場,其實也是社區居民的運動場所,現在有很多學校沒有操場或操場需要重建,你們一直在講前瞻計畫,可是我們連學生最基本的運動場所都沒有,請問你們如何滿足國人的運動需求?所以,本席要再次請問次長,因為今天部長沒有來,我們有前瞻計畫,對不對?
  • 蔡次長清華
    是。
  • 高委員金素梅
    教育部有多少錢?
    蔡次長清華:體育署有100億元,還有社區運動設施方面也有一部分經費,所以你剛剛提到的這一點我非常同意,因為事實上學校也是社區的活動中心。
    高委員金素梅:在前瞻計畫中,體育署4年有100億元,要做什麼?要營造休閒運動環境,普及運動設施和場地,利用水岸、綠地、高灘地等既有的資源,配合步道、自行車道等整體規劃,要結合保育、生態和休閒,建構優質的體育運動設施來滿足國人的運動休閒需求。次長和署長,我剛剛看了非常多原鄉、偏鄉的照片,長期以來財政最弱的縣市因為沒有配合款,所以無法改善這些學校,但是我剛剛說過,學校的運動場其實就是社區很重要的交誼、交流的地方,前瞻計畫能不能夠解決這些問題?
    蔡次長清華:如果能夠跟前瞻計畫所要達成的目標結合的話,當然是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那我剛剛說的這些呢?因為長期以來越窮的縣市越拿不出配合款,然後這些學校、社區根本沒有這些設施,像極限運動的設施,署長剛剛說如果沒有人維護那就拆了,我們能不能藉著這次的前瞻計畫把這些設施改善好?次長可以承諾嗎?
  • 蔡次長清華
    我們會評估。
  • 高委員金素梅
    只有評估嗎?還是承諾可以做到?
    蔡次長清華:不是,一定要評估嘛。
    高委員金素梅:好,能不能在兩個月之內提供給本委員會?相信這也是本委員會委員所關心的問題。
  • 蔡次長清華
    委員是指極限運動場地嗎?
    高委員金素梅:前瞻計畫你們有4年100億元的經費要來改善偏鄉學校的運動場、運動設施及社區的體育,可以嗎?兩個月提出?
    蔡次長清華:是,可以。
  • 高委員金素梅
    謝謝。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質詢。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今天質詢還是會聚焦在經典賽之上,其實我們的代表隊是3月10日回國,棒協那時宣布初步規劃在3月17日召開檢討會議,隨後檢討報告會送到體育署,因為體育署不只是主管機關,而且補助了五千多萬元,請問署長,這個檢討會議有開嗎?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有開,但是報告還沒有過來。
    徐委員永明:有開?是什麼時候開的,確定有開嗎?
  • 林署長德福
    上個禮拜開的。
    徐委員永明:體育署有沒有去參加,是誰代表去參加?
  • 林署長德福
    體育署的視察代表參加。
  • 徐委員永明
    是否可以講一下參加的成員有誰?
  • 林署長德福
    他今天不在場。
    徐委員永明:署長,當時是講3月17日要開,結果你們是上個禮拜開,是4月幾號開的?不知道?署長,經典賽這個事情影響很大,臺灣民眾也非常關心,我們擔心鋒頭過了,檢討會議有沒有開呢?為什麼我這樣問,因為當時是講3月要開,我們知道是因為總教練身體或是其他問題,所以延後召開,這是可以的,可是你們到底有沒有開,開會結論是什麼?署長有沒有初步印象,結論到底是什麼?報告還沒有來?
    林署長德福:對,報告還沒有送過來。
    徐委員永明:什麼時候會送來?球員工會有沒有去開會?署長,我不是看新聞以後才問這個問題,球員工會直接來跟我們講,第一、他不知道檢討會議有沒有開。現在你說有開,但他們的確沒有去參加,所以本席才會問參加成員有誰,體育署在裡面的角色是什麼,只是旁聽嗎?我們沒有一個政策立場在那裡嗎?
    林署長德福:那是檢討會,檢討當然要有相關的人員,比如教練等。
    徐委員永明:署長是否記得你是什麼時候上台的?就是經典賽有爭議的時候,大家覺得體育署應該對大刀闊斧的改革,你應該記得嘛!
  • 林署長德福
    記得。
    徐委員永明:你是一個很好的人選,要針對這件事情好好地做檢討,我不希望你上台以後就把經典賽拋到後面去了,不要在幾年以後經典賽又來了,我們再重新討論這些老問題,球員工會直接跟我的辦公室反應檢討會議沒開。而你現在說上禮拜有開。我講得難聽一點,你們是不是偷偷摸摸地在開這個檢討會議?體育署的角色是什麼?球員工會沒有去,你知道他們的反應是什麼?體育署補助棒協辦理經典賽經費5,351萬元,針對這部分我有行文體育署去詢問,棒協用世界棒球經典賽中華隊臺灣區熱身賽的名義辦了這5場比賽,有賣票,全票300元,優惠票200元,其中還有中華代表隊跟古巴的2場熱身賽─世大運中華隊跟古巴,世大運中華隊跟中華代表隊。
    請問署長,體育署跟這個事情沒有關係嗎?我行文給你們,你們說查本活動並非本署核定補助辦理的活動事項,所以跟你們沒關係,你們也不監督?署長,球員們反應有賣門票,請問門票的收入要分給誰?
  • 林署長德福
    就是主辦單位啊!
    徐委員永明:主辦單位跟你們申請5,000多萬元辦比賽,你們要去問他們也沒有辦法問,你們不關心嗎?
    林署長德福:委員是要我問他們,門票賣多少錢,還是怎麼樣?
    徐委員永明:我要問的是,他們辦這個比賽跟體育署的關係是什麼?一點關係都沒有嗎?
    請問球員在比賽中受傷,cover的保險是由誰付?是體育署付的嘛,對不對?我們今年爭取到保險計畫653萬元。署長,這些事情跟球員權益有關係,我不只是問收入,我是問這個比賽的經費分布是如何,體育署都不能介入嗎?
  • 林署長德福
    體育署補助的5,000多萬元是部分補助。
  • 徐委員永明
    我知道。
    林署長德福:還有一些不足的部分,比如,給球員的激勵金等等。
    徐委員永明:對,棒協可以自己用籌措,我想經典賽……
  • 林署長德福
    所以他們賣門票可能會有一些收入來支付補助金贊助的不足部分。
    徐委員永明:我們辦公室的問題是,這些門票的收入要怎麼分配,有沒有照顧到球員?體育署應該可以主動去問一下,我的意思是,就算你們不是補助全部,你也是最大宗嘛!
    林署長德福:是。那一天球員工會也有提到這部分,我覺得還滿合理的啦!
    徐委員永明:對,合理,但署裡有沒有去做,有沒有去問呢?我是在3月21日發文,你們回文說這跟我們沒有關係。
  • 林署長德福
    這是說以後……
  • 徐委員永明
    以後?這場就這樣算了嗎?
  • 林署長德福
    因為當時他們沒有談到這個部分。
    徐委員永明:檢討會議也不能問?所以我才問你檢討會議沒有開嘛!棒協利用國家代表隊的名義賺了很多錢,國家隊的組訓賽業務其實是跟各個協會的祖產一樣,他們賣票,跟古巴隊打,大家會不看嗎?協會把它用來斂財,我講難聽一點,真的是這樣!球員有沒有照顧到?球員在問署長這個問題時,署長說:「那是過去,未來要……」,所以我才會問你,檢討會有沒有開?署長要好好地想一下,經典賽的爭議是什麼?棒協的經典賽打成這樣,我們就另外再講了,但是在過程裡面,這是一個招牌,是一個資產,國家隊是一個資產,你現在不能說:這個事情已經過了!所以我才會問你,是不是可以將檢討會議報告送到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讓大家看一下呢?
  • 林署長德福
    可以。
    徐委員永明:署裡面除了檢討會議,不能全盤接受,你們是不是可以進一步的主動要求瞭解經費分配的狀況是如何?我講的不是下次的經典賽,是這次已經打完的經典賽,可以嗎?
    林署長德福:這一次的財務狀況,我們會瞭解。
    徐委員永明:不是瞭解,球員有去見過你,我在這邊也針對經典賽質詢,你可不可以幫他們爭取球員權益?像這樣的門票收入,球員不應該可以分配到嗎?其實是球員在打球,經典賽是國家的,全部的資源都在棒協手上,難道棒協不能重新做分配嗎?你不要只是瞭解,可不可以呢?球員去找你,你也說合理啊!
  • 林署長德福
    我還是要去瞭解一下啦!
    徐委員永明:署長,你不要怕棒協啦!
    林署長德福:不是怕他,我們給他的經費本來就不足……
    徐委員永明:我還是一句話,你可不可幫球員爭取一點權益?
  • 林署長德福
    當然會。
    徐委員永明:保險我們已經爭取到了,門票的收入,可不可以?它掛的是經典賽的名字啊!
    林署長德福:我要看門票收入在抵掉不足的經費以後,是不是還有剩下。
    主席:署長,徐委員是希望你們能夠提供這次檢討會的報告,你們也已經承諾要提供他了,至於是不是可以再要求他們剛剛委員建議的部分,請他們做回應,是不是這樣?
    徐委員永明:對,謝謝召委。
    主席:我建議你們要針對徐委員的要求,說明的部分與報告一併送給他?
  • 林署長德福
    好的。
  • 徐委員永明
    謝謝召委。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你的報告指出學校學生不含學校體育,每週規律運動有150分鐘,已經達到74.6%,將近75%,這個數字好像很高對不對?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經過學校組統計的資料。
  • 蔣委員乃辛
    學校組統計過的?
  • 林署長德福
    是。
    蔣委員乃辛:可是為什麼你們的統計資料的數字會不一樣?這是從你們的統計資料裡面摘錄下來的數字,兩個數字完全不一樣啊!
    本席覺得很奇怪,從網路上抓到的統計資料是國小只有三分之一,國中只有四分之一,高中只有五分之一。可是你們今天的書面報告寫得是這樣的數字,讓我們覺得很奇怪,到底哪一個數字是正確的?兩個數字有什麼不一樣呢?還是這個數字是體育署內部暗槓的數字,然後對外講:國小只有三分之一,國中只有四分之一,高中只有五分之一。這樣的話,其他時間他們都在做什麼?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今天為什麼要……
  • 在場人員
    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是……
  • 蔣委員乃辛
    有什麼問題嗎?
    林署長德福:我想請問委員,那個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是指合格的,或是有做150小時的資料?
    蔣委員乃辛:是你們在網路上寫的資料,你們的統計資料寫得清清楚楚,這個數字一直在下降啊!每週累積運動,不含體育課程超過150分鐘的比例,在國小約三分之一,國中四分之一,高中降為五分之一,這是你們的資料,標題是「中等以下學校網路成癮、視力不良比例仍高,國內的運動人口只占三分之一」
    林署長德福:委員,我的同仁說您拿的資料是屬於規律人口的部分,亦即有經常這樣做的人口。
  • 蔣委員乃辛
    對!那你們的資料是什麼?
  • 林署長德福
    它是屬於333的那個部分。
  • 蔣委員凱新
    是什麼?
  • 林署長德福
    就是規律的30%。
  • 蔣委員乃辛
    我的這個也是規律的。
  • 林署長德福
    但是我們的是……
    蔣委員乃辛:你們的是不規律的,但是問你們的時候,你們就會說:我們有這樣的數字,平常都按照規律的方式去做,是不是這樣?
    林署長德福:不是這樣,150是課後在學校裡面的……
    蔣委員乃辛:這個也是150方案,上面寫的是150方案耶!拜託署長去瞭解一下好不好?
  • 林署長德福
    我去瞭解一下。
    蔣委員乃辛:你身為署長不能不瞭解你的內部所做的統計資料是什麼,你不能不瞭解真實的狀況!時間是150,你們今天的報告寫的到底是真的,還是統計資料是真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席相信統計資料是真的,這裡寫的是假的。
    林署長德福:同仁說是兩個不同的案子,一個是333方案,一個是SH150方案。
    蔣委員乃辛:你的統計資料寫的是150。署長,這個部分一定要弄清楚。
  • 林署長德福
    我來瞭解一下。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我今天要瞭解這個數字?你是否知道現在小胖子特別多?請問署長,以國中來講,現在的肥胖者有多少?三分之一,國中跟國小都是三分之一。國小學生血糖超過標準的比例有多少?
  • 林署長德福
    我這裡沒有資料。
    蔣委員乃辛:你不曉得?將近30%,血脂肪超過將近20%,國中也差不多是這樣的數字。
    為什麼我今天要問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國中、小的孩子們體適能越來越差,身體越來越差!我們常講體育就是國力,今天培養出來的國中小學的情況是這樣,小學有三分之一的血脂肪、血糖超過標準,小孩子的肥胖率是三分之一的話,我們怎麼辦?所以運動非常重要,對不對?
  • 林署長德福
    是。
    蔣委員乃辛:我要請問次長,十二年國教107課綱對於學校學生體育運動的部分,夠不夠?
  • 主席
    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 蔡次長清華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時數是不是?
  • 蔣委員乃辛
    對。
    蔡次長清華:我想每一個科目的老師都會覺得時數不夠,所以大家都會要增強有限的時數。
  • 蔣委員乃辛
    那怎麼辦?把學生的體育課減少……
    蔡次長清華:這個不可能,我們一定要捍衛學生在課堂上足夠的運動時間,然後再搭配剛剛提到的SH150,在學校有4種樣態在推動SH150,有時候是晨間,有時候是大課間的活動,有時候是課後的活動,由老師帶著同學做運動,讓學校根據他的特色來開發課後的運動時間。
    蔣委員乃辛:次長,我認為問題不完全是在體育署,體育署只是運動中的一部份,就教育部來講,你剛剛聽到我國肥胖、血糖及高血脂的比例數字,是不是覺得很驚訝?
    蔡次長清華:對,確實很嚴重!
    蔣委員乃辛:我請問教育部有什麼方案、措施,把血糖、血脂及肥胖的指數降下去,你們有何目標?
    蔡次長清華:我認為要雙管齊下,一個是運動,第二個是飲食習慣方面,包括營養午餐攝取食物量的方面、讓學生不要再吃過油膩、油炸的食物。
    蔣委員乃辛:本席在委員會好幾次質詢中指出,學校都會延聘營養師,學校在課綱方面有沒有排營養課程,建立孩子們正確的營養及多運動的觀念,你們有沒有這樣排?
    蔡次長清華:是,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裡面就有。
  • 蔣委員乃辛
    有沒有落實呢?問題就在這裡啊!
    蔡次長清華:對!老師這方面的專業素養可能還不夠,我們要持續……
  • 蔣委員乃辛
    那怎麼辦?
    蔡次長清華:事實上很多學校都有營養師的編制,這些營養師可以針對老師進行一些專業方面知識的傳遞。另外,對於每個學校的營養午餐,我們是要求他們每天在12時以前他一定要上傳他的食材。
    蔣委員乃辛:次長,當你看到現在的肥胖孩子們的狀況,我們有沒有訂定一個目標,讓他的肥胖率下降,哪一年要降到哪一個百分比,有沒有?本席告訴你,依照衛福部的統計,國小的孩子30%血糖超過標準,體內血脂20%超過標準,教育部有沒有一個目標,要在幾年之內降到哪一個百分比?次長,教育部有沒有……
    蔡次長清華: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目前沒有這樣的……
    蔣委員乃辛:你一定要訂出這個目標,才能夠落實地去執行,如果只說:我要檢討,我們有這個課程,我們應該要做些什麼,那只是在這邊答復而已,回去以後就忘掉了,對不對?你沒有辦法落實,然後每一年孩子們的體檢出來以後,還是一樣的數字,這個數字不會下降,只會往上。
  • 蔡次長清華
    我們會針對這個問題跟衛福部、營養方面的專家以及體育署在課程方面來研擬。
    蔣委員乃辛:次長,我認為學校的教育課程除了知識傳授外,學生的體育、體能、體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所以我覺得107年的課綱真的要加強才對。據本席側面的瞭解,根本就不夠,我私下詢問過國教署、體育署,他們都說不夠,不夠怎麼辦?就讓孩子們繼續胖下去嗎?讓孩子的血糖繼續升高嗎?等將來他長大以後,我們的健保費用一年會增加多少?我們的醫療支出一年要增加多少?所以次長,一個是觀念問題,要如何讓孩子們有正確吃的觀念、運動觀念?不但是孩子,還包括家長。第二、有關經費的問題,今(106)年補助學校運動設備經費有多少錢?
  • 蔡次長清華
    這部分可能要問一下。
  • 蔣委員乃辛
    你不知道?
  • 蔡次長清華
    1億8,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全國有多少學校?就以國中、國小來講,全國有多少間學校?
    蔡次長清華:大概四千多所,接近五千所。
    蔣委員乃辛:平均一所學校拿4萬元,4萬元能買什麼?四千多所當中,你們在105年只補助了110所,那個零頭還不夠,其他學校根本沒有。你們能不能增加這樣的預算?我相信署長一定希望增加,可是教育部給不給啊?教育部現在開始編列107年預算了,對不對?
    蔡次長清華:是,我們正在籌編。
    蔣委員乃辛:針對學校運動器材補助,107年你們籌備多少錢給體育署?次長能不能讓我知道?
    蔡次長清華:我們會檢討並儘量寬列,可是這個也沒辦法……
    蔣委員乃辛:我最怕當鈴聲一響時,官員答復對此我們要檢討,接著主席就站起來,這就表示沒有任何答案,時間到了、鞠個躬,大家就下去了,這件事就到此結束,這是我最怕的,雖然現在主席站起來了,我還是當做沒看到!我仍然想聽聽次長答復,你們現在編列107年有關學校體育的預算會不會增加?
    蔡次長清華:我們的目標是8年內倍增體育經費,倍增的部分包括公務預算及運彩基金盈餘,針對這些部分,我們都會增加。8年內倍增的經費一定有一部分要放在學校體育裡面,不過我現在無法向委員很明確地報告數字大概是多少。
  • 蔣委員乃辛
    前瞻基礎建設裡面有沒有學校體育部分的預算?
  • 蔡次長清華
    有。
  • 蔣委員乃辛
    多少錢?
  • 蔡次長清華
    我記得4年有25億元。
    蔣委員乃辛:增加的或扣除現有的以外,再增加25億元?
    蔡次長清華:因為那是特別預算,特別預算不是現有的!
  • 蔣委員乃辛
    學校體育一年有25億元?
    蔡次長清華:不是放在學校而已,還包括社區。
    主席:次長,你可以把資料很清楚地給蔣委員,並非只有說了算,讓他明白這樣的經費……
  • 蔡次長清華
    我們會以比較詳細的數字向委員報告。
    蔣委員乃辛:孩子們才是國家真正的基礎,孩子是未來的主人翁,若不好好地從小培育一個健康的孩子,將來國家會如何?前瞻基礎建設裡面有關教育及孩子健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項目,如果政府沒有編列,教育部應該趕快爭取,假如有你剛剛講的,請你把數字給我。
    主席:請把數字告訴蔣委員,順便把……
    蔣委員乃辛:何時可以給我?如果有的話,本週可以給我吧?
    蔡次長清華:兩週,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次長,拜託,既然你說有的話,已經是現成的資料,竟然還要兩週?
    蔡次長清華:可以給,因為……
  • 主席
    本週給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本週五給我,好嗎?
    蔡次長清華:好,謝謝。
    主席:本席宣布,剛剛我們已經與次長溝通,本次質詢持續到結束為止。接下來,我要做出一項裁示,考量議事人員的辛苦,我已經決定嚴格執行時間,6分鐘一到,無論如何,我就直接請下位委員開始質詢,現在開始以這樣的規則,每位委員上台前,我都會特別提醒這一點,6分鐘一到,本席就會請委員下來。
  • 主席
    請蔣委員萬安質詢。(不在場)蔣委員萬安不在場。
    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競技組洪組長,針對去年度(105年)各單項協會的考評,競技組是不是已經完成?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競技組洪組長答復。
    洪組長志昌: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已經完成了,因為……
  • 黃委員國書
    請問公告了嗎?
    洪組長志昌:現在資料已經送過來,我們向署長簡報完後,就可以進行公告的事,等完成行政程序即可。
    黃委員國書: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都在進行考評,我們太想知道各單項協會目前的考評結果內容為何。今年2月8日你們就已經召開檢討會議了,3月17日你們就已經準備辦理公告上網事宜,你們也提出3月底要將43個單項協會公告於貴署網站,今天已經4月中了,為什麼還沒有公告?
    洪組長志昌:因為並非一位訪查委員訪查所有的單項,所以文字上的潤飾及指標的對照,我們分為3組進行確認。
    黃委員國書:你說要給署長看過才公告,請問給署長看過了嗎?
    洪組長志昌:還沒,要向署長簡報。
  • 黃委員國書
    已經簡報了嗎?
  • 洪組長志昌
    還沒。
    黃委員國書:為什麼還沒?你答不出來嘛!署長,為什麼你的屬下還沒向你簡報?你明明已經公告周知,3月底就要公告上網了,洪組長現在用這個理由,說還沒有向署長簡報,這是理由嗎?我再問洪組長,你何時要向署長簡報?
  • 洪組長志昌
    安排下週向署長簡報。
    黃委員國書:何時可以公告考評結果?既然下週向署長簡報,下下週可以公告了吧?可不可以?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德福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 黃委員國書
    確定?下週簡報完就可以了。
    今天主要討論的是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我的版本有非常多的條文,我覺得最核心的條文是第七條。現行第七條條文規定:「為促進運動產業之發展,政府得捐助設立財團法人運動產業發展研究院」,請問現在體育署有運動產業發展研究院了嗎?
  • 林署長德福
    沒有。
    黃委員國書:條文有,但是你們沒有設立,沒有設立也好,你們設立了以後,也是一個蚊子院,沒有用!體育署至今連子法都沒有,你說這條條文要不要改?署長,要改了吧!我認為第七條條文的研究院應該改掉,改設立運動產業發展基金,同時我認為要促進職業運動產業發展,應該讓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可以配合國家整體政策,進行職業運動投資。
    上週中華郵政翁董事長表示想買兄弟象,沒有買的原因是後來被中信買掉了,其次是沒有法源,他很想買。現在中華郵政的儲金有7兆元,國、公營事業有非常多的經費,他們卻沒有運用他們的資源來投資職業棒球,太可惜了!
    請問國營會吳科長,如果這次修法納入政府及公營事業來投資職業運動,你們的看法如何?
  • 主席
    請經濟部國營會吳科長答復。
    吳科長學基:主席、各位委員。如果立法通過,經濟部會配合辦理。
  • 黃委員國書
    確定嗎?
  • 吳科長學基
    是。
  • 黃委員國書
    經濟部的國營事業有多少?目前有哪些?
    吳科長學基:目前有4家,包括中油、台電、台灣自來水及台灣糖業。
    黃委員國書:對你們而言,這是好消息。只要立法通過,國營事業就願意來配合,所以這個有機會。舉例而言,日本仙台有一支職業足球隊設立以來,帶動整個仙台的足球發展,他們培養了國際級足球巨星─香川真司,就是從這裡訓練出來的,他當時在這裡踢U18,現在已經變成國際巨星。這個球隊宮城縣出資24%、仙台市出資23%,總資本額4億多元,大概台幣1億多元的預算。如果按照這樣來算,宮城縣出不到3,000萬元,仙台也出不到3,000萬元,對地方政府而言,這不是一筆很大的經費,但是此舉可以帶動各級球隊發展,影響層面太大了,效應也很大,這造就了仙台市的整體足球發展。其次,以泰國為例,泰國有幾支以國營事業投資的足球隊,包括國營菸草、電力局及港口局等等,提供你們參考。國營會也有具體的回應,這提供給你們參考。
  • 林署長德福
    謝謝。
  • 主席
    請劉委員世芳質詢。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的重點跟剛剛黃國書委員非常像,因為上個會期我提到要修正國民體育法,我認為我國發展體育及運動產業,必須能夠結合企業。但是我們自己的國、公營事業幾乎沒有帶頭,剛剛我們提到國民體育法中有一個只是宣示性的意見,希望500人以上的產業能夠投入相關資源,事實上卻都沒有。譬如經濟部裡面真正幫忙的只有台電,財政部裡面真正有幫忙的只有兆豐金控、台灣金控及後來的彰銀、合作金庫,交通部則是很少。請教署長及次長,你們認為在國民體育法或運動休閒產業的法律中,要不要直接規範,如果沒有達到500人以上要有約聘僱的體育專業人員,須以其他繳納金額,比照外勞的補充部分來繳納,將其投注到體育發展基金,因為我看過署長的簡報,請問你的看法如何?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之前因為沒有罰則,以後如果有罰則,我們就按照通過的條文來執行。
    劉委員世芳:你現在是站在行政的立場,所以同意用這樣的方式,是不是?
    林署長德福:但是最後條文文字到底如何,還是要經立法院審議。
    劉委員世芳:當然。請教蔡次長,你的態度如何?
  • 主席
    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 蔡次長清華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同意這個方向。
    劉委員世芳:但是其他的國營會會不會同意,你們可能就要積極爭取,我剛剛提到交通部門、財政部門及經濟部門,如果這些都沒有投入,對我國未來體育發展而言,怎麼可能先要求民間企業投入這麼多,假如你們自己都沒有投入,可以嗎?
  • 蔡次長清華
    這也就是之所以要先從公營事業開始的原因。
    劉委員世芳:請你們強力要求,好嗎?
  • 蔡次長清華
    是。
    劉委員世芳:我剛剛向署長及次長提到,國民體育法或相關的體育休閒條例中,將國、公營事業必須要投注資源變成強制性規定,如果沒有,必須補差額或繳納關金額,請問財政部及經濟部的立場為何?
  • 主席
    請經濟部國營會吳科長答復。
    吳科長學基:主席、各位委員。經濟部主管中油、台電、台水及台糖,對於劉委員的意見,我們表示尊重,如果立法通過,我們當然會配合辦理。
    劉委員世芳:我剛剛提到經濟部裡面只有台電真的達到聘僱人數,中油、自來水、台糖及唐榮等等幾乎沒有,你們自己是國、公營事業,雖然沒有強制規定,可是目前為止還是零。經濟部管理相關國、公營事業的速度太慢,也沒有強制性,你們也是樂觀其成嗎?
    吳科長學基:如果有通過,我們會配合辦理。
    劉委員世芳:針對幾個金控公司,財政部的看法如何?
  • 主席
    請財政部賦稅署宋副署長答復。
  • 宋副署長秀玲
    主席、各位委員。財政部會尊重委員的決議及法律規定。
  • 劉委員世芳
    到時候你們會不會說我們老闆不同意?
    宋副署長秀玲:如果法律規範了,沒有所謂老闆不同意的情況。
    劉委員世芳:那我們就真的要這樣推行,因為金控公司很少有賠錢的,賺錢的金控公司滿多的,我覺得有一部分可以挪出來幫忙,不管競技類或非競技類,對於我國國民體育發展,其實相當重要。本席要請教育部大力協調,包括經濟部、財政部及交通部底下的幾個國、公營事業能夠投入,並把它變成強制性規定,那我們立法就來幫幫忙。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盧委員秀燕、江委員啟臣及陳委員怡潔均不在場。
    請周委員春米質詢。
    周委員春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發會在104年針對藍色經濟整合發展構想,即以東港大鵬灣及小琉球為示範區域,就是要推動水域運動整體發展計畫。去年(105年)國發會也確定了大鵬灣是一個示範地區,並進行國家帆船訓練中心的籌設事宜,本席想瞭解現在教育部及體育署針對這個部分如何規劃及執行?
  • 主席
    請教育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我有一點瞭解,因為大鵬灣水域計畫用地在去年都還有一部分在水底,另外有一部分還在填土當中,所以無法執行。
  • 周委員春米
    有公文依據嗎?有實際現場瞭解嗎?你確定嗎?
  • 蔡次長清華
    我親自去過。
    周委員春米:我早上問過觀光局,他們表示這個計畫已經發包了,7、8月就可以完工。有關大鵬灣的部分,我們向觀光局瞭解過了,而且大鵬灣馬上就要進行清淤計畫。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我擔任體委會主委時在大鵬灣辦了第一屆的海洋運動嘉年華,也算是滿成功的。
    周委員春米:對,很成功。
    林署長德福:當時清光蚵寮以後,第一次辦的……
    周委員春米:我們現在不要談過去,好不好?我現在要向你瞭解的就是……
    林署長德福:我是指當地是一個很好的水上活動基地,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規劃。
    周委員春米:現在我要瞭解的是,這是國發會在104年做的一個建議方案,也要求教育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各單位來配合、規劃,105年8月你們也召開相關會議,早上我們向觀光局大鵬灣風景管理處瞭解,剛剛講的整地清淤工程也在進行中,而且7、8月就會完工。現在這個案子還在嗎?我們得到的消息是教育部撤案了!請告訴我理由。這是國發會的一個研究結論,也交辦下去了……
  • 蔡次長清華
    容我責由組長說明。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運動設施組許組長答復。
    許組長馨文:主席、各位委員。去年我們進行水域計畫時,編了12億元的預算,希望第一年執行3.5億元,等到4、5月我們提報計畫時,那塊土地有4公頃要給我們。其實那個土地還在水裡面、還在填土,據瞭解現在雖然已經填好了,但是我們目前……
    周委員春米:既然填好了,就可以交給你們啊!
    許組長馨文:我們接管時會有執行上的問題是因為填完土以後沒辦法做我們的帆船訓練中心,所以我們那時就跟國發會說去年無法執行這個水域計畫,可不可以讓我們做完全國的水域調查以後,再來……
    周委員春米:等一下,我先瞭解一下。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我們也是看公文來瞭解各個行政單位做到什麼程度。105年8月國發會發函,表示教育部已經跟大鵬灣管理處取得初步共識,近程將先以濱灣公園現有場域設施進行試辦,這就是我們現在講的地方嘛!這不是一開始教育部就跟大鵬灣管理處會勘並取得共識的嗎?都已經執行了,怎麼會回過頭來又說不適合呢?
    許組長馨文:現在不是濱灣公園那一塊,濱灣公園現在有另外一個屏東當地的帆船委員會在那邊執行,未來裡面也有一些會招商營運。現在給我們的大鵬灣的地是另外一塊4公頃的地,本來是要做高爾夫球場,後來環評沒有過,就切割了一塊4公頃的土地給我們,但是我們評估以後,包括基礎建設的話,可能4年內都完成不了,所以我們現在……
    周委員春米:具體個案就講到這個部分,我現在要跟你們討論的是行政程序方面的問題。國發會做了一個結論,其他部會也都在積極配合,去年也是這樣子,為什麼教育部去(105)年10月說撤案?撤案地方政府不知道,國發會也說他們不知道,行政程序是這樣跑的嗎?
    許組長馨文:它不是撤案。10月7日行政院有核定一個公文,要我們進行全國性的水域調查,把……
  • 周委員春米
    所以不是撤案?
    許組長馨文:不是,不是撤案。
  • 周委員春米
    那為什麼我們聯繫的結果是撤案?
    許組長馨文:是這個水域計畫在國發會的公共建設中撤案,但是我們現在已經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提出,大概也是4年會有10億元的經費去進行全國的水域調查,大鵬灣也會在裡面,此外還有台南和宜蘭,我們都會陸陸續續進行水域的發展。
    周委員春米:之前的結論是我們要以大鵬灣為示範區來發展水域運動,請問這個結論和方向有沒有變更?
    許組長馨文:沒有變,還是會繼續做。我們預計今年推出水上嘉年華會,就是在大鵬灣舉辦,也有國際賽會。
  • 周委員春米
    會後是不是可以把你們針對這個部分的具體執行方向和程序告訴我?
  • 許組長馨文
    可以。
  • 主席(陳委員學聖代)
    請柯委員志恩質詢。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你3月11日上任時特別講了一段非常感性的話,到現在我印象都還非常深刻,你說你現在頭髮白了、皺紋多了,而且你已經62歲了,將在體育署貢獻自己的餘生,所以你是重作馮婦。今天大家都很辛苦,請問你現在心情怎麼樣?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 林署長德福
    主席、各位委員。很平靜。
    柯委員志恩:好,那你覺得你現在還有足球夢嗎?我問這個問題的原因你大概也知道,陳水扁總統曾經宣示2002年是足球元年,當然這件事情不能全然怪你,不過那時真的是鬧得轟轟烈烈,也就是我們花了10萬美金請塞內加爾的球員來,結果他們不僅不願意下場踢球,還爆發集體醜聞。如果2002年是足球元年,今(2017)年就是足球16年了,所以我要特別提到這件事情。請問署長,你對我們的足球還有夢嗎?
    林署長德福:足球是全世界運動人口最多的一項運動,臺灣要走向國際的話,足球是一定要的啦!
  • 柯委員志恩
    你覺得我們的足球代表隊目前在全世界排名第幾?
  • 林署長德福
    159。
    柯委員志恩:沒有啦,錯了啦,目前是191啦!
    林署長德福:沒有,是159。
    柯委員志恩:去年排名創新低,是191。
    柬埔寨是184,你們可以比對一下。其實一百五十幾或一百九十幾都不重要,因為那並不在顯著差距之內。我的意思是,從那個時候就說要好好發展我們的足球,而且你也同意這是全世界最多人看的球類運動,可是16年來,你應該會很感慨,因為我們的足球顯然並沒有太大的進步,包括足協也爆發了一些醜聞,這些我們今天就不細說了。我現在只是要提醒,體育署過去常喜歡弄一個很響亮的口號,給我們非常大的夢想,實際作為上卻都沒有完全實踐。這就是我今天要提出的第一點,請署長務必謹記在心,我們真的不能再用口號來治國。
    就像剛剛很多委員提到的協會,對於協會的問題,歷任體育署長都不斷說自己會加強監督、加強監督、加強監督,即使我們修改了國民體育法,請問你覺得你和過去的署長在監督方式上會有什麼不一樣?話講的都一樣啊!都說要加強監督,請問你的作為會有什麼不一樣?
  • 林署長德福
    委員是說我會跟以前的署長做法不一樣?
    柯委員志恩:對啊,監督和考核啊!你的決心會放在什麼地方?
    林署長德福:當然一樣還是監督、考核,然後還是溝通啊!
    柯委員志恩:所以我們會來檢視。萬一有任何協會再爆發任何一次弊案,或者因為選手之間的關係的話,這點因為今天大家質詢得非常多,屆時我們可能就會好好地來對署長做出更多的批評和建議!
    接下來,請問你對柯P所主導的世大運到底有沒有信心?自從柯P摔了一跤之後,大家好不容易又對世大運有印象了,目前為止你覺得如何?
  • 林署長德福
    他漸入佳境啦!
  • 柯委員志恩
    你說柯P漸入佳境啊?
  • 林署長德福
    對。
    柯委員志恩:目前為止,整個硬體部分的完成狀況為何?
    林署長德福:硬體方面,大部分的場館都是在4月份就可以完工。
    柯委員志恩:目前我們得到的資料是53座當中有49座已經完工了。我比較擔心的是,世大運8月19日開幕,為期13天,那正好是颱風最多的時間,雖然你們說選手村餐廳的帳篷可耐13級風,但是強颱來襲的話,你是要叫選手吃泡麵,還是搭建臨時帳篷來抗颱?你有沒有其他的備案?
    林署長德福:相信台北市都有備案啦,他們有備案!
  • 柯委員志恩
    你相信台北市啊?
    林署長德福:當然相信,因為他們是主辦城市,他們有很完整的餐飲計畫。
    柯委員志恩:好吧!我發現署長很相信,你相信排協,也相信台北市,你是一個非常會相信的人。
  • 林署長德福
    相信就會有力量嘛!
    柯委員志恩:好啦,現在大家肚子都餓了,署長說相信就會有力量,我也相信大家肚子不會餓啦!我們就繼續詢答吧!
    本席還要另外提醒署長一件事,紀政前國手有特別提到,目前有很多團體在舉辦台灣奧運會旗的票選活動,他希望票選出來的旗子可以帶進世大運的會場,請問署長支持嗎?
    林署長德福:這要和FISU做個協定,也就是要談清楚,就像早上也有委員提到哪一種可以、哪一種不可以,所以要把它……
  • 柯委員志恩
    所以你現在還不確定民間票選出來的旗子是不是可以帶進去?
    林署長德福:因為我沒有看過那個旗子,也不曉得FISU會做什麼樣的限制,所以還是要談一下。
    柯委員志恩:不是談一下,而是你要非常確定!我只是要提醒,世大運其實就是所謂的小奧會,而且我們也要求比照奧會模式,所以觀眾可以帶國旗到觀眾台上,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民間的旗子可不可以?你要百分之百確定。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提醒?因為你也要很清楚地告訴我們的觀眾,他可以帶國旗到觀眾台上。體育署遇到這種狀況不要就擺出一副不鼓勵也不禁止的態度,因為這個消息的明確度要很高,我們是鼓勵可以的!但是我們到底要禁止哪些?這些規定你都要非常明確地讓大家知道,不要一副非常模糊的態度,這樣到時候會出很多問題,而且違反奧會規定可能就會讓我們喪失未來參與國際賽事的機會,這也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
    接下來,今年3月在板橋體育場舉辦了一連4天的青年杯田徑錦標賽,署長應該知道這件事情吧!今年創歷史新高,有4,900人參加,可惜遇到鋒面,選手在濕答答的場地上比賽,非常狼狽。所以本席要提醒署長,全台灣有沒有一個有天幕的室內田徑競技場?
  • 林署長德福
    國訓那邊即將會有。
    柯委員志恩:國訓那邊即將會有一個有天幕的室內田徑場?這種田徑場造價只要兩、三億元,我不要拿什麼先進國家來比,你看,連中國大陸和越南都有室內田徑場,而且歷屆體育主管很多都是田徑出身,因為田徑基本上是大家最關切的,可是我們現在連一座室內田徑場都沒有!署長,你不要每次都說我們不奢求什麼國際級的運動場,只要你今天能當著所有人的面,承諾你的經費可以幫大家蓋一座室內的、有天幕的田徑場,大家都會感謝你,而且這個東西不會淪為蚊子館啦!一天到晚都在講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會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這個起碼不會淪為蚊子館。請問署長有沒有辦法往這個方面去努力?
  • 林署長德福
    改善運動設施也是……
    柯委員志恩:我不要你說那麼多空泛的東西,我只要一個室內的、有天幕的田徑場。
  • 林署長德福
    有適當的場地……
    柯委員志恩:有、有、有,我可以提供你非常多適當的場地,包括台北體育大學在內,很多田徑專業人士都提出這樣的建議了。
    林署長德福:田徑是所有的運動之母,反正田徑我們一定會支持到底,請委員告訴我們誰願意,或者我們也可以直接去找縣市政府談,我來設法。
    柯委員志恩:我告訴你,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如果可以在你任內完成,一定是大功一件。
    剛剛蔣委員特別提到體育活動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而你們在今天的書面報告中指出,102年這方面的達成率是18.14%,104年驟升至74.67%,署長,你覺得這有可能嗎?
  • 林署長德福
    我覺得怪怪的。
    柯委員志恩:我也覺得怪怪的,可是怪在哪裡?這個數字提升得太快了?
  • 林署長德福
    就是進步太多。
    柯委員志恩:沒錯,所以你可不可以回去看一下?中山大學做的調查統計數字平均只有58.55%,而且都是學生自陳的,58.55%和你們說的74.67%差距很大,我也不大相信,何況這還是扣除體育課以外的運動時間!所以,所謂體力就是國力,真的是要從最基礎的地方做起啦!我告訴你,現在真的沒有啦!你們講的和實際狀況真的落差太大了啦!你可不可以去瞭解一下?
    林署長德福:好,我瞭解一下。
    柯委員志恩:你要去瞭解一下啦!這不是在紙上做運動而已啦,可是你們都在紙上做運動,這樣沒效啦!好不好?
  • 林署長德福
    好。
    柯委員志恩:最後是有關運動指導員的問題,剛剛也有很多委員特別提到。目前專任運動教練有6,000多位,這些都是具有專長,並由教育部根據很好的標準評估過的,可是被正式聘用的只有600多位,也就是有將近5,400位是候用的。按照你們編的預算,建立機制還要300萬元、專業輔導要100萬元、委託廠商聘請運動指導員要3,300萬元、文宣還要200萬元,你們都已經有這麼好的機制了,還要花這麼多錢!我覺得你們是亂編一通耶!
  • 林署長德福
    運動指導員這一部分我會調整。
    柯委員志恩:你是說預算會調整,對不對?
    林署長德福:對,預算上我會調整,都會用在運動員身上。
    柯委員志恩: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可是你們把預算編成這樣,我真的不曉得錢到底是花在什麼地方,因為這裡面很多東西都是不必要的,所以請你務必做個調整。而且並不是500人以上的企業才需要運動指導員,因為我們有很多中小企業,5個人、6個人就可以大力推動。此外,誠如剛剛劉世芳委員講的,國營企業就應該帶頭示範,因為蔡總統也認為體育非常重要,由國營企業帶頭示範,並採取更強力的補助和獎勵方法,才有辦法帶動全民體育。署長,可以嗎?
  • 林署長德福
    很好。
    柯委員志恩:所以呢?本席的詢答時間只剩4秒鐘了,請趕快說明。
    林署長德福:很好,所以這一條在我們修國民體育法的時候要通過啊!
  • 柯委員志恩
    請你儘量鼓勵。謝謝。
  • 林署長德福
    好。謝謝委員。
  • 主席(柯委員志恩)
    請鍾委員孔炤質詢。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這麼多委員期待體育署的就是強國必先強身、體力就是國力,所以對體育署的期待特別多。
    今天本席就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相關問題來就教於體育署。關於體育署在今天的報告中所提到的幾點,本席要和署長做個研議。以棒球為例,大家都知道棒球是我們的國球,署長在業務報告中特別提到未來會有一些專項教練,請問這些專項教練是指單獨的,譬如棒球教練或專門在游泳體育班教游泳,其他譬如有關健身、肌力或體能的教練都不包括在裡面嗎?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專項教練主要的專長是在那個專項,但是他對於體能訓練的部分應該也會懂。
  • 鍾委員孔炤
    也會在裡面嗎?
    林署長德福:他應該還會有第二專長,譬如球類也不會是單獨一個,單獨一個的是他的專項,他還會有其他的……
    鍾委員孔炤:所以你還是會協助其他方面的發展,不管是肌力或體能,都會有一些多元化的做法,而不侷限於單項?
    林署長德福:不會啦!因為他們以後要教學生,也不能沒有其他的……
    鍾委員孔炤:署長,你有沒有發現太早將單項選手做分類,相對而言他們受傷的比例也比較高?譬如棒球,小學的投手都很厲害,到高中就不行,到大學就壞掉了。
    林署長德福:我們都知道,他們小時候肌肉還沒有長成,大概到高中才可以練球;小時候我們都比較喜歡讓他們玩球。
    鍾委員孔炤:按照你們今天的業務報告,未來要成立單項運動選手的體育班,請問這是要設在國小、國中還是高中?
  • 林署長德福
    現在應該是要比較注重高中。
    鍾委員孔炤:比較注重高中,所以國小還是會有?
    林署長德福:國小就是讓他們玩一玩,讓他們認識,這比較重要。
    鍾委員孔炤:所以在國小是要讓他們從事多樣的運動,不會集中在一個專班?
    林署長德福:對,因為……
    鍾委員孔炤:你相信嗎?你看那些國小棒球選手,打得比較好的學校幾乎都是專班。
  • 林署長德福
    對啊!
    鍾委員孔炤:但他們就是因為太早投入單項的運動項目,所以受傷的比例占72%到93%,而且會隨著年齡提高越來越容易受傷。面對這個問題,你說要發展棒球和其他體育項目,又說只有高中,國中、國小只是讓他們玩玩,但是台灣的體育發展趨勢好像不是只讓他們玩玩而已耶!
    林署長德福:對,他還是要練球……
    鍾委員孔炤:說不定練球的時間比讀書時間還多,或者其他項目……
    林署長德福:這點以後會規定得比較詳細,如此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天天練,以致小時候就把手練壞了!
    鍾委員孔炤: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希望能避免菁英化,畢竟菁英化班級,也就是體育班在高中才會出現。所謂的體育正常化,就是要去菁英化、集中化,希望在國中小以前除了多元自由發展外,也同時要增加更多的運動人口,不是嗎?
  • 林署長德福
    對。
    鍾委員孔炤:運動的人口越多,相對的,老人的身體也會更好,有助於長照,所以體育署除了強身強國外,也要讓老年人更健康,這點就寄望在你身上了。
  • 林署長德福
    我會努力。
  • 鍾委員孔炤
    署長是否認為體育署對未來長照的老人其實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 林署長德福
    所以我們對銀髮族的運動也非常重視。
    鍾委員孔炤:就積極性而言,包括減輕長照負擔、延緩老化等等,可否請署長舉例?
  • 林署長德福
    我們也有編書……
    鍾委員孔炤:編書?讓老人家看書,告訴他們怎麼做運動?
  • 林署長德福
    對。
    鍾委員孔炤:像屏東鄉下的老人已經七、八十歲了,你還要他去翻書看怎麼運動?我們自己看都會搞錯,甚至還會做錯……
    林署長德福:請孫子教就可以了。我的意思是,除了書以外,我們也請各縣市政府擬定競爭型計畫……
    鍾委員孔炤:因為主席站起來了,所以我不能再繼續講。但我要說的是,拿書給老人家看,要孫子教他怎麼運動,萬一孫子還沒念幼稚園不識字怎麼辦?又要怎麼教?何況我還沒孫子呢!
  • 主席
    謝謝鍾委員。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是難得的歡樂時刻。之前我坐在主席台上,聽署長答復柯委員志恩提問就讓我覺得,你不太像署長,比較像宗教司司長在傳道,給大家鼓勵。委員問到你的心情,你說你心情很平靜;問到柯P在世大運的準備工作,你說相信就會有力量;萬一柯P執行錯了,或失敗了,你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在讓我覺得重回位置的你心境改變很大。2012年我重新當選立委,坦白說,立委離開立法院,想重回立法院不難,但官員想重回位置就不同了。我從政快30年,很難得看到一個人離開後又回到同樣的位置,雖然你從主委變成署長,但你一定有很多感慨,也會想當初為什麼會換掉?還有哪些夢沒有完成?剛剛柯委員提到,對你當年的足球元年有許多期許,但我認為那件事對你的從政生涯是一個不愉快的過去。請問署長,當年的足球元年夢想到底對不對?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林署長答復。
    林署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發展足球是很多人的夢想,但人生苦短,夢想如果拖得太長……
    陳委員學聖:你看,所以我才說你像宗教司司長!
    林署長德福:真的是這樣!有人說足球要從小練起,否則看不到明天。對足球我雖有一套方法來達到一定目標……
    陳委員學聖:你要不要再賭一次?瀟灑走一回,再賭一次?
    林署長德福:但隨隨便便也得花上五、六年以上時間,譬如足球十年計畫,就必須投注很多心力,才能換得十年的一點小成。
    陳委員學聖:所以署長放棄了?不再作夢了?要務實一點?我為什麼要談這個?因為我想鼓勵署長,不要因為足球元年事件而失意!沒錯,外界是給了你很多撻伐,還說你外行來搞專業,才會搞出紕漏,可是我認為你當初的方向是對的,因為我曾恭逢其盛。現在立法院內有看到當年足球元年的立委不太多了,而我也是離開立法院後再次回來的,所以我想告訴署長,環境改變了!2002年推動足球元年時,立法院並沒有幾個委員關心足球,我是少數其中幾個。2012年我重回立法院,還被邱志偉抓去踢足球,和外交使節PK,那次我不敢踢,只敢守門,怕腳拐到受傷,畢竟人生苦短,隨便一晃,人就老了,萬一腿再受傷,承擔不起啊!但這個夢想還在。2002年我是立委,2012年重回立法院,看到新的一批立委在推動足球。這幾年我在教育委員會,我發現很多委員都很關心足球,足球經講得朗朗上口,對足球賽事也很熟悉,和當年隨便講講不太一樣,這是一個很大的改變。當立法院在改變的時候,署長也在改變,你退縮了!我要告訴你,現在足球的觀賞人口不僅增加,且年輕化,雖然我們屢踢屢輸,但鬥志出來了,也有足球明星出現。和2002年相較,大環境正在改變,所以署長要有信心。2002年我當立委時推動足球,其時日本、韓國足球也才起步不久,大陸足球亦然,可是現在足球已經超越他們過去所重視的籃球、棒球和排球。現今大陸球迷最多的球賽是足球,已經超越籃球,變化不可謂不大!至於我們有沒有基礎?2002年的推動之所以讓人慨嘆的原因在於,我們在青少年國際足球分齡比賽往往都獲得冠軍,但青少年之後就默默無聞了!其實足球要的不是選手長得高,而是身材適中,體能良好,過去我們是大環境欠缺,但現在立法院生態改變了,觀賞人口也改變了。過去美國被稱為足球沙漠,如今美國也推足球運動,而非只有美式足球,可見改變有多大!我認為現在署長比任何人都有這個機會,既然重回立法院,重回這個位置,那麼不管你會在體育署多久,我都希望你能重新拿回來足球夢。過去也許犯了一些錯誤,也許地氣接得不夠,但正好藉此重新開始。不可諱言,台灣要走出去,在政治、經貿上都有一定瓶頸,唯有透過運動才能讓大家看得見,而這也是最好的實力。我百分之百支持政府砸重金發展一個全世界觀賞人口最多運動─足球,立法院有很多委員也願意支持。在我講了這麼多話後,署長有沒有多點信心?
    林署長德福:我和委員做著一樣的夢,我是講真的。對於如何振興足球,我有想法……
    陳委員學聖:你有何想法?你剛剛說我們的排名是第157名,還說你很重視數據管理,既然如此,可否請署長告訴大家,幾年內可以讓我們的足球排名往前?比賽最重要的是就是排名,這不僅證明實力,也告訴大家「我在長大」。署長說還有夢,那我們就一起來做夢,希望你告訴我們,在你任內,一年可以從現在第157名往上升到多少?兩年後到多少?請這樣告訴我們,讓我們來支持足球,讓我們開始有夢!
  • 林署長德福
    是可以用這種方式。
  • 陳委員學聖
    有沒有信心?多久時間可以排名進入100?
  • 林署長德福
    大概五、六年。
  • 陳委員學聖
    需要花多少?
    林署長德福:且我們需要成立常設的國家隊,到世界各地參加FIFA認可的國際賽,不斷進行征戰,拼積分。此外,在國家隊底下必須有四至六隊的企業隊,企業隊底下則需設置大學足球聯賽,如此大學就會到高中找選手。
  • 陳委員學聖
    所以這次是從上游開始?
    林署長德福:像天母有十幾隊的社區足球隊,可見有很多人在推展足球。
    陳委員學聖:這點我親眼所見,為何我會請署長重拾足球夢?因為時間點真的已經到了。我要特別建議署長,台灣的外勞人口近百萬,這些移工中有些在其母國時踢的是國家代表隊。去年我在桃園銘傳大學球場看到來自東南亞幾個國家移工所組成的足球隊,他們甚至有自己的小聯盟,自行利用假日互踢,水平非常高,實力甚至接近國家代表隊,為何我們不也組成國家代表隊來和他們切磋呢?當彼此開始PK時,就會帶動兩邊的球迷觀賽。像越南和泰國踢球時,越南和泰國的移工與新住民就過來球場支持加油。我們暫且不論舉行國際比賽與否,至少可以先以球會友,不要讓他們覺得來這裡只能工作。在我們發展國民體育的同時,請不要忽略這100萬在台灣的移工!既然他們有很好的體育才華,何不把他們當成練兵對象?我看過他們踢球,我認為觀賽球迷的熱情會帶動台灣人的熱情,無須太多成本。署長可以和中央廣播電台合作,透過外語廣播請他們來參加,甚至還可以請公視轉播!如此,署長的夢不需四、五年,台灣的足球觀賽人口即可迅速往上提升。我和署長一樣是有步驟有想法的,今天也有點像宗教司長來鼓勵署長。
  • 林署長德福
    謝謝委員。
    陳委員學聖:大家一起來圓夢,可以嗎?
  • 林署長德福
    好。
    陳委員學聖:署長預估要花四、五年時間達到排名100,如此要花多少錢?
    林署長德福:這需要再做估算,目前尚未估算到錢。
    陳委員學聖:那就好好估算,這是一件你該做的事。
  • 林署長德福
    好。
    陳委員學聖:我要特別拜託署長,大家一起來圓夢。其次是單項協會的事,今天有委員提到擊劍選手,體育署或許是為了維持公平性,我認為大家都不去參加雖然是公平,卻是假公平,讓優秀選手無法出去比賽才是真正的不公平!體育署說涉及獎金、兵役、升學等,故不宜開放選手自行參賽,但體育署應該先看看是不是我們所認可的國際競賽?若是,選手也願意去,那麼即便是自費都要去,體育署畢竟不可能包山包海,所以何不讓優秀選手去比賽呢?這就如同署長說要組成足球國家代表隊四處比賽一樣。針對單項協會問題,我希望能在署長任內做出績效,如此你這署長不會白做,可以嗎?
  • 林署長德福
    我會的。
    陳委員學聖:好,要有信心一點,你對柯P都有信心,對自己竟然沒信心?柯P摔一跤讓世大運的宣傳整個起來了,這不正是署長說的漸入佳境?一下子就紅了,所以署長要有信念。針對單項協會我給署長一個建議,不管網協、羽協,在一連串事件下來後,讓選手在單項協會裡更加弱勢,萬一選手有委屈或提出申訴時,希望體育署能設置申訴機制作為應對,讓選手受到正視,好不好?
  • 林署長德福
    好。
    陳委員學聖:請署長一起來加油圓夢,謝謝。
  • 林署長德福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鄭委員運鵬、陳委員明文、廖委員國棟、林委員俊憲、陳委員歐珀、鍾委員佳濱、徐委員榛蔚、周陳委員秀霞、王委員惠美、許委員毓仁、陳賴委員素美、羅委員明才、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學聖委員的一席話讓我聽了很感動,也覺得很溫暖,讓我在立法院推動足球運動時不會覺得那麼孤單,起碼這會是一個跨黨派的共識。過去五年多,我在立法院院會總質詢及委員會針對足球運動發展提出質詢最少超過十次。足球運動是全世界運動人口最多的項目,而世界杯足球賽的規模與收視人口更遠遠超過奧運,因此,我們可以說,足球是一種共通語言。在立法院有很多接待外賓的機會,只要來自中南美、歐洲的足球強國,譬如今天上午我接待了來自巴西的國會議員,我就提到足球外交,希望能透過他們的足球實力來協助我們的足球發展,促進雙邊足球交流。只要一有機會,我就努力推動足球運動,因為足球可以興國,可以強國。試想,若我們球隊在世界杯舞台上打進前32強,那麼全世界都會知道台灣,對台灣來說將是何等光榮與成就啊,連作夢都會笑!爰此,我認為我們不能停留在做夢階段,要共同努力,讓美夢成真!針對足球發展,我覺得必須有戰略思考,把足球發展提升至國家戰略層次來思考。我參加過FIFA年會,FIFA有202個會員國,大家群聚開會時的場景和聯合國大會差不多,很多國家足球協會的理事長或主席均為當地國政要,譬如體育部部長、內閣總理之類的。為何他們會如此積極參與?因為足球運動在世界上扮演了重要角色,足球甚至可以成為一種產業,可以站上國際舞台表現,但過去我們不重視足球運動,導致排名每況愈下,也讓選手感到很無奈!台灣足球在小學、中學的分齡比賽中,都可以獲得不錯的成績,不管是歐洲或美國,凡是高中以下的比賽,台灣幾乎都是冠軍!現在的高中聯賽還有一百多個球隊,但高中往上變成大學隊後,出現了嚴重斷層,因為足球運動沒有產業化,無法當作職業,故而使得選手放棄其足球生涯,轉往他途。我認為發展足球必須有完整的足球發展國家戰略,用國家戰略層次從預算及人才培養來支持台灣的足球運動發展!1992年日本成立職業足球,在成立職業足球之前,他們的國家排名與臺灣差不多,我們的實力也與他們差不多,但現在我們望塵莫及了!他們成立職業足球協會後,帶動了整個觀看人口,也帶動了從小到大的足球產業發展,現在觀賞職業足球的人口已經超過棒球,他們是從1992年開始的。反觀我們卻是原地踏步,甚至是退步了,所以我們在亞洲已經是排名倒數的,大概與蒙古差不多!本席認為必須是政府有所作為,才能讓足球運動振興,我強烈期待署長能提出全盤的戰略思考,而不是象徵性、應付性的來委員會報告,要提出切實可行的計畫,財源面、人才培育、產業化及職業化等各環節都要做全面的思考。
    剛才署長說五、六年要進入世界排名前100名,這是很大的挑戰,請問我們現在排名多少?
  • 林署長德福
    159。
  • 邱委員志偉
    這是最新的排名嗎?
    林署長德福:對,最新排名。
    邱委員志偉:一下子要提升60名到前100之內,這個難度非常高,所以你要拿出積極的作為。
    剛才陳學聖委員提到,之前我曾找他參加足球比賽,那個時候蔣部長也下場跟我們踢球。如果休會期間有時間的話,我再來辦一場,到時候找吳思瑤委員、主席一起來參加,我們共同來提振足球運動,請署長與部長、次長也一起來參加,還可以邀請駐台使節,駐台大使的足球球技都非常好,我們要透過實際參與來宣示、提振足球運動。
    署長,關於足球運動的發展,你有沒有什麼具體說法?
    林署長德福:就是剛才所講的,到大學以後就沒有了,要讓他們有一點願景。
    邱委員志偉:我做個總結,你要提出具有國家戰略層次的足球發展計畫、足球發展綱領,而不是虛應故事的來委員會做簡單報告而已。請問多久能夠完成?
    林署長德福:明天就給你,請你幫我看一下。
  • 邱委員志偉
    明天就給我?國家戰略可以幾個小時就做完?
    林署長德福:其實已經寫好了,我們有個足球十年計畫。
  • 邱委員志偉
    我來召開個公聽會。
  • 林署長德福
    請你幫我先審定看看。
  • 邱委員志偉
    我們一起來討論。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另有蕭委員美琴、黃委員國書、廖委員國棟及徐委員榛蔚等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有關今日會議,做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
  • 運動教練
    基層學校教練薪資跟聘用資源
    我國基層學校的教練薪資及大多聘用資源皆嚴重不足,以棒球為例,基層學校棒球教練薪資不固定,經費來源多為募款或贊助,再以鐘點費用方式支付,雖然根據國民體育法第13條規定,學校設有體育班者,每校至少置專任運動教練一人,其每年級均設有體育班二班以上者,至少置專任運動教練二人。但因專任運動教練需有體育班的學校才能申請,花蓮地區僅有14所高、中、小學有體育班,大部分學校皆無法符合資格申請。
    爰此,建請體育署研擬於目前相關補助計畫(例如:棒球優先區、深根基層棒球紮根工作於計畫等)中,訂定固定比例做為教練薪資之可行性,以及比照原住民委員會之原住民族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研擬以固定薪資補助教練辦法之可行性。
  • 黃委員國書書面質詢

    鑒於林全院長在去年八月奧運後,針對體育改革提出了「組織開放化、財務透明化、營運專業化、考評客觀化」,也宣示了要去清查「補助500萬以上的協會」的狀況,然卻出現體育署僅查察13個協會後便請其餘協會以自評表方式提出,然體育署卻尚未公告相關「自評」結果。是否可請體育署說明為何後續改採「自評」方式進行,以及自評表內容,並且於兩周內公布相關結果?
    鑒於105學年度中等學校花蓮高中與北門高中賽事,出現嚴重誤判情事,而賽後在技術委員會中竟出現要求當事球隊教練不要申訴,並消極處理相關誤判狀況,造成對於學生球員之嚴重錯誤示範。考量到體育署作為相關賽事之主管機關,且相關賽事影響學生升學甚鉅,為避免賽事之公正性與透明性遭受質疑,是否可請體育署於兩周內重啟調查了解相關判決是否有誤,以及針對裁判之後續處置是否太輕,此外對於現場及時更正嚴重錯誤判決的機制、賽前領隊會議長期停辦、體總推諉卸責等問題?
  • 廖委員國棟書面質詢

    原住民的體能是天生
    一般人對於原住民的印象是:輪廓膚色較深、歌聲高亢動人、酒量一級棒,一定還有一項就是運動都很強,唸書時體育班、體育系就有很多人是原住民。為什麼原住民朋友體能大多都很好?這可能是因為他們身上帶有特別的血型,使得原住民擁有較一般人更好的體能,促使他們在體壇上發光發熱。
  • 原住民體能厲害原因
    血型
    馬偕醫院的許淳欣博士團隊是研究米田堡血型多年的專家,而他們對米田堡血型的研究成果也在2009年登上了國際權威的《血液》期刊。而擁有米田堡血型的人,可以把紅血球內部二氧化碳、酸鹼度等等的平衡調節得比較好,更能適應身處高山、劇烈運動等等變化。而米田堡血型陽型的人在全球所占的比率很低。歐美白人、日本人、北方漢人陽性的比例都不到萬分之一,泰國約7%,台灣大概有3~6%;但是達悟族有34%、卑南族有21%,而阿美族的陽性比率甚至高達95%,是世界最高,所以原住民在運動方面能有斐然的成績,不僅僅是後天努力,還有一部分是天賦。
    原住民地區運動資源相對缺乏
    Stevenson研究加拿大和英國運動員成為精英運動員的過程時發現,精英運動員背後都有兩個潛在的過程。首先,有一個支持的招募(sponsored recruitment)過程。隨著時間的推移,運動員一步一步地,透過他們生活中的重要關係接觸到運動。因此他們決定嘗試這些重要關係經常支持和鼓勵的運動項目。其次,有一個對運動發展承諾的過程(developing a commitment)。但在原住民地區以上兩者是很缺乏的。
    例如玉里國小棒球隊約有30名隊員,每個小球員都熱愛棒球運動,然而球隊一年的訓練、比賽、食宿大約需要台幣100萬元,校方經費不足無力負擔,且隊員大多是低收入戶家庭學童,家長無力贊助,為了要讓棒球隊可以繼續存在,小球員每周三一大早都會到稻田裡幫忙種菜和養雞,等到收成時,學校再以成本價向農民購買稻米,經過包裝後進行義賣籌措球隊經費,雖然這是2013年的新聞,但玉里國小的情況,就是目前原住民地區的寫照。
    選手離開運動場,是否仍有舞台
    絕大多數的原住民運動選手,最初投入運動,是希望能改善家中環境,因為參與這項運動可以賺獎金,是為了家裡、族群,也為了信仰與榮譽而戰。
    每次奧運,都是一回喚醒大眾關注國內運動選手的機會,相較於頒發國光獎金、歌頌奪牌選手的榮耀時刻,改善國內運動環境的路,卻仍然走得緩慢。然而這些所謂的「台灣之光」,或更多投入在賽事與培訓,卻未在奧運會場上建功的運動員,離開運動場後,往往不再是鎂光燈的焦點。固然,有些運動員順利轉任教練,或往教育圈、政治圈發展,但消失、沉寂的,卻還有更多更多淹沒在歷史長河中。
    對運動員應有適當安排與期待
    帶領台灣棒球成為「國球」的「紅葉少棒隊」,但有誰知他們中年以後不再璀璨甚至黯淡的生活。去年5月一代田徑名將古金水的逝世,讓台灣開始省思國內普遍對退役運動員缺乏關懷。台灣的體育產業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只求運動員奪牌,但是當他們退下運動員光環後,又有誰保障他的退休生活?
    有多少原住民運動員能像「陽岱剛」在國外發光發熱?有更多的原住民運動選手是窩居在學校,領著微薄的薪水,為著信念與榮耀努力的培育新一代的原住民運動明星。
    讓運動員的未來不再只是運動員
    教育部體育署,主管國家體育行政事務,負責編列預算、分配經費,並參與國際競賽的運動選手培訓事宜,不應該只是單純以獎牌論功行賞,更應該思考,如何輔導運動員有更寬廣的未來生涯。
    我們也該對運動有更多想像,而運動發展既然不只是為國爭光,政府應協助導入國營事業資源,並引導民間企業的挹注。當國家與民間整體真正重視運動,真正看見運動員的努力,也願意支持他們,甚至自身樂在其中—或者,運動員的出路,不只是教練、教育、從政,甚至能經商從而能遍及各行各業。而不是如同現在,讓這麼多的原住民選手領著微薄的薪水去學校培訓人才,他再有熱誠終究會被現實生活壓垮,無助台灣運動產業的永續發展。
  •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一、請重視花東運動風氣推廣,協助偏鄉體育發展
    1.潘部長,長期以來花東地區的運動發展資源相對缺乏,但我們的花東子弟卻仍非常爭氣,多年來出了許多非常優秀的選手或國手,其中有很多都是我們優秀的原住民鄉親,其領域橫跨棒球界、足球界、跆拳道等運動項目,因此投資我們花東運動產業的發展、運動選手的培力,以及促進花東鄉親運動風氣的提升非常值得,您認同嗎?
    2.為打造運動島,提升全民運動風氣,教育部體育署於104年提出「運動i臺灣」105至110年全民運動推展的中程計畫,共分四大專案,包括「運動文化扎根」、「運動知識擴增」、「運動種子傳遞」、「運動城市推展」,沒錯吧?然而,本席初步檢視106年度體育署核定給花蓮縣的「運動i臺灣計畫」的補助經費,本席認為還有加強的空間。
    3.我們來看體育署今年度核定給花蓮的補助經費,可分為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分別為349萬元及919萬元,總補助經費約1268萬元。
    4.首先,單從公務預算補助來看,今年體育署編列「辦理106年度運動i台灣計畫」補助經費就有6841萬9千元,但卻只給花蓮349萬元,僅占核定全國總經費的5%左右。
    5.事實上,我們花蓮過去屢屢拿下「最喜歡運動」及「運動環境最友善」二項排行的A級城市。其中在運動環境友善度的評比上,它是綜合八項指標,如運動場所足夠度、運動場所設施滿意度、運動場所交通便利度、舉辦體育活動頻率、參加體育活動的比例及其滿意度、接收體育訊息的頻率,以及縣市長重視民眾運動等,花蓮縣大部分都可名列A段班,而相對體育署給花蓮補助的預算規模,潘部長您不認為還可以再多給予支持嗎?
    6.再來,我們看到體育署今年核定補助「花蓮運動i臺灣計畫」活動經費為1268萬元,但實際上我們花蓮提報申請體育署分攤或經費補助是1477萬6050元,落差大約為209萬元。而在這落差的209萬元當中,大多是來自花蓮縣提報的「運動知識擴增專案」中,有關「原住民族傳統運動樂活計畫」活動。我們花蓮共申請補助497萬元,卻只核定314萬元,落差約183萬元。潘部長,難道這就是蔡政府對原住民族道歉後的誠意嗎?我們不是應該鼓勵及培養更多優秀、有潛力的原住民鄉親投入運動事業嗎?
    7.本席肯定教育部體育署為鼓勵國民參與運動、提升全民運動風氣的用心。但我們花東地區在有限的體育資源的運用之下,還能維持友善的運動環境實屬不易。本席希望潘部長能再多多支持花東地區的運動發展,協助並鼓勵更多花東鄉親參與運動,特別是我們的原住民族傳統運動,以發揚原住民族的傳統運動文化,好不好?
    二、請體育署核定「規劃興建花蓮運動觀光園區計畫」
    1.隨著國人觀光旅遊量的增加,其追求旅遊品質的需求也逐步提昇,未來觀光旅遊將不止以單純的觀光旅遊而滿足,將追求更具附加價值的觀光體驗,而運動觀光將是未來國人參與觀光旅遊的另一種重要選擇。潘部長,您認同嗎?
    2.事實上,目前國際上運動觀光的發展已趨成熟,雖然近年來台灣在運動觀光產業開始受到政府的重視,但本席認為,教育部體育署對於運動觀光政策的推動,仍需更為開放與積極。
    3.我們花蓮具有豐富的自然景觀及人文資源的優勢,為發展運動觀光產業,我們花蓮縣政府觀光處於104年時,透過花東基金提出「規劃興建花蓮運動觀光園區計畫」。期盼藉此打下基礎,透過跨界結盟的模式,能吸引國內外各賽會、職業運動團隊、選手及運動愛好者等來造訪聚集,進而帶動周邊地區的發展,形塑花蓮中區的新亮點。
    4.當時行政院的綜整意見表示,由於縣立田徑場、國福棒壘球場等場館,因產場館位置及維運管理狀況較差而有使用率不佳的疑慮,而國發會要求縣府考量國內整體運動環境之發展,永續營運維護管理等面向再審慎評估。
    5.縣府於105年行文給教育部體育署卓示意見,體育署仍表示依國發會綜整意見修正後再行送審。此外,甚至還請縣府針對一些閒置球場進行整合就好。而事後縣府教育處也已針對閒置球場或場館進行活化的工作,再由觀光處來重新提出計畫補助申請,但至今仍沒有得到相關回覆意見。潘部長,難道請體育署協助我們花蓮發展運動觀光有這麼困難嗎?
    6.潘部長,其實我們地方只是期盼能先核定該計畫的先期規劃案350萬元,至少能先起個頭,讓縣府能先進行後續規劃,以利花蓮甚至整個花東地區的運動觀光整合與發展,本席在這裡拜託教育部,能不能請潘部長與林署長,儘速來核定該計畫的先期規劃案,可以嗎?
    三、推動花蓮德興棒球體育園區,促成職棒深根發展
    1.潘部長,您是否有看過《KANO》這部電影嗎?那您知道花蓮有一支棒球隊比嘉農更早到日本比賽嗎?那就是早在1923年,於花蓮成立的「能高團」,由我們「台灣棒球史第一人」林桂興所創,而主要的球員都是由我們花蓮地區的阿美族青年所組成,當時全台的棒球風氣興起,更引發一股棒球狂潮。
    2.雖然我們花蓮子弟具有優秀的棒球天分,但就是沒有較具規模的運動園區,不足以吸引職業球隊進駐,甚至是吸引日、韓、美國等國際職業球隊來花蓮春訓,在缺乏運動資源的投入之下,我們的職棒運動在花蓮的發展也因而受到限制。
    3.我們花蓮德興棒球場於2001年落成,於2002年進行了第一場職棒球賽,後來由於球員坐車來回不方便,觀眾席位較少,再加上設備較為老舊的關係,以致每年中華職棒球團安排在花蓮球場的場次非常少。甚至於2009年至2012年期間,有長達三年的時間沒有任何職棒賽事在花蓮舉辦。16年下來,平均每年大概是4.5場次的比賽,去年的8場比賽還是歷年來最多的一次。潘部長,您有看到花蓮棒球發展的困境了嗎?
    4.過去我們地方為了讓職棒回到花蓮比賽做了相當多的努力,包括於2013年力邀中華職棒重返花蓮舉辦例行賽;於2015年更建置全台首座全彩LED電子看板;甚至去年縣府在接獲職棒球員反映場地不平、排水不佳等問題之後,馬上編列球場各項設施的改善經費,進行修繕工程。也終於順利爭取到今年七月,中華職棒聯盟明星賽於花蓮棒球場比賽。
    5.職棒賽事的舉辦不僅能帶動地方基層棒球的發展,也能促進地方的觀光發展,但僅靠地方經費預算來維護球場真的非常有限,也非常的辛苦。目前我們花蓮縣府於前瞻基礎建設的特別預算裡,有提出德興運動園區運動設施的改善計畫,本席希望教育部及體育署能多多支持,以促成職棒深根,並促進花東基層棒球的發展,好不好?
    四、台灣足球沙漠,請協助花蓮足球發展
    1.台灣一直以來,將棒球視為國球,是國家重點培訓項目。足球發展在台灣相對弱勢,連要有一個像樣的場地都難上加難,光是草皮的保養,就讓地方政府吃不消,經費不足、投入資源少,以至於人才培養不易。
    2.潘部長,您知道木蘭女子足球隊嗎?木蘭女子足球隊是我們的國家隊,成立於1975年1月,成立不久便在1977、1979、1981年三奪女足亞洲杯冠軍。在1990年的北京亞運會上,木蘭女足獲得第4名。而在1991年女足世界杯上,她們更是歷史性地挺進八強。部長,您有看到我們女足的潛力嗎?
    3.但在2000年以後,我們的政府不再對木蘭女足隊員提供退役後保送上大學或安排工作的特殊優待,越來越少的孩子願意選擇從事足球運動,以致於優秀人才進不來,進而影響木蘭女足的成績表現不盡理想。
    4.潘部長,您還記得本席於上次質詢時提到的王湘惠及余秀菁兩位中華女足隊的球員嗎?兩位球員皆已旅外,赴大陸參加「中國女超足聯」,過去都在台灣木蘭聯賽,屬於我們花蓮台開隊核心球員,也是優秀的花蓮子弟,都是在花蓮地區刻苦訓練培養出來的優秀體育人才。同樣的因為國家沒有給予一個完善的培訓與未來的規劃,而必須赴大陸發展。
    5.事實上,我們有許多的優秀球員都是赴大陸發展,參與中國職業足球聯賽,為什麼?因為台灣足球沒有職業聯賽,只有城市聯賽,但聯賽每年都有,卻每一年的時間都不固定,所以球員為了提升技能及未來的發展,只好紛紛旅外發展,體育署究竟為我們台灣優秀的足球人才做了什麼?
    6.其實我們的原住民子弟,在足球方面其實很有潛力,甚至曾經得過青少年世界足球冠軍,但到了成人足球,我們在國際足總排名卻只有159名。其中很重要一個原因,是因為經費有限,又缺乏實戰經驗。本席請潘部長是不是能多重視台灣足球的發展,並能夠多給予我們花東偏鄉學校,在足球運動發展方面,多一些支持,可以嗎?
    五、保障運動國手退休生活,促進基層運動發展
    1.最後,本席要為我們花東子弟的國手來請命。一個運動職業選手最重視的就是延續他(她)的職業生涯,並能在退休後獲得工作與生活上的保障,潘部長您認同嗎?
    2.但很多國手在代表國家出去比賽之後,可能在比賽過程中受傷因而影響其職業生涯,使得這些國手不得不提早面臨退休的情況。而退休之後國家又不聞不問,導致這些為國爭取榮譽的國手們在生活上面臨困頓,無法再將他們的所長回饋給基層。
    3.多年來我們花蓮培育出許多優秀的運動選手及國手,為國家也爭取不少的榮譽。本席希望教育部跟體育署能不能透過運用運動發展基金或花東基金,以約用的方式,協助退休國手到花東地區的學校擔任專任運動教練,並能在花東地區來巡迴教學。很多國手跟本席反應,其實他們只要一個月三萬出頭的薪資,他們就很願意來傳承經驗、回饋基層,能不能請潘部長跟林署長儘速來協助?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計4案。
    1、
    田徑為運動之母,田徑賽事與選手人數在競技運動中皆名列前茅,但至今國內無一設備完善的室內田徑場館,遠遠落後於國際水準。舉例,今年3月於新北市板橋體育場舉辦全國青年盃田徑錦標賽(共有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組),參賽人數創下歷年新高的4,900人,但因受鋒面通過影響,四天賽程皆於濕冷低溫狀況下進行,不僅影響選手表現,賽事畫面亦狼狽不堪。亞洲各國如日本、中國大陸、卡達都有極佳的室內田徑場館,體育成績比我國落後的新加坡、越南,亦有設備完善田徑場館。國內每年二、三月皆有大型田徑賽事,室內田徑場可作為運動會舉辦和選手訓練之用,使用率高,不會淪為蚊子館,造價只需2、3億元,但可創造極高的使用效益。建請體育署於兩個月內研議於國內北、中、南各一或優先於冬季溼冷的北部興建室內田徑場館之可行性評估,俾有助於我國田徑運動之推展。
  • 提案人
    柯志恩
  • 連署人
    吳思瑤  蘇巧慧  陳亭妃  張廖萬堅
    2、
    有鑒於大學原住民社團與學生會對族語學習之需求,自主籌組族語課程學習團體,惟其經費來源目前來自於教育部對原住民學生資源中心之補助,缺乏完整之直接補助計劃,且經費來源不穩定。爰此,為利民族語言文化傳承,並鼓勵學生自主學習,建請教育部於一個月內,研提補助大專校院鼓勵原住民學生族語自主學習團體之相關計畫。
  • 提案人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 連署人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陳亭妃
    3、
    鑒於體育署長期行政怠惰,國民體育法第八條及第十八條於去年五月份三讀通過後,迄今仍無相關子法嚴重影響選手權益。建請教育部主動針對體育署相關組長級以上失職人員進行調查,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懲處名單。
  • 提案人
    柯志恩  黃國書
  • 連署人
    蔣乃辛  吳思瑤  陳亭妃
    4、
    鑒於教育部依據蔡總統於105年8月16日召開對外經貿戰略會談通過之「新南向政策」政策綱領,擬定「新南向政策─人才培育」推動計畫,以擴展並深化東協、南亞等重點國家之國際合作交流管道之政策,教育部體育署亦提出「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作為配合。然考量到基層學校球隊與各該新南向國家並無賽事聯繫窗口,為使政府美意得以落實,建請教育部主動協調外交部了解目前新南向國家可能之賽事資訊,並主動提供至各基層學校。
  • 提案人
    柯志恩  黃國書  
  • 連署人
    蔣乃辛  吳思瑤  陳亭妃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
    蔡次長清華:有關第1案,本部建議於倒數第三行「建請體育署於兩個月內研議」修正為「建請體育署邀集相關地方政府於兩個月內研議」。
    主席:沒問題,第1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2案,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
    蔡次長清華:有關第2案,本部建議倒數第2行修正為「建請教育部會同原民會於二個月內,研提鼓勵大專校院原資中心補助原住民學生、社團或學生會辦理族語自主學習相關計畫。」
    主席:對於這個建議修正文字,高潞.以用委員也同意?
  • 蔡次長清華
    是。
    主席:好,第2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3案,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
    蔡次長清華:有關第3案,本部建議修正文字如下:「國民體育法第八條及第十八條於去年五月份三讀修正通過後,迄今仍未落實執行,嚴重影響選手權益。建請教育部督促體育署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吳委員思瑤
    這個有跟黃委員溝通嗎?有OK嗎?
  • 蔡次長清華
    有。
    主席:好,第3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4案,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各提案若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於議事錄。
    報告委員會,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31分)
User Info
蘇巧慧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新北市第5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