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日(星期一)9時3分至17時33分 @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日(星期一)9時3分至17時3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馬委員文君
    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分;
    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時25分;下午3時3分至5時24分;
    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57分;下午3時至4時12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適應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 李彥秀 王定宇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何欣純 邱志偉 呂孫綾(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孔文吉 吳志揚 陳明文 鍾孔炤 蔣乃辛 劉世芳 周春米 林奕華 周陳秀霞 林德福 羅明才 顏寬恒 曾銘宗 蔣萬安(列席委員14人)
    主 席:邱召集委員志偉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11月26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本次會議採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公開方式進行。國家安全局局長彭勝竹報告,委員蔡適應、羅致政、黃偉哲、李彥秀、林昶佐、王定宇、江啟臣、林麗蟬、呂玉玲、馬文君、何欣純及邱志偉等12人質詢,均由國家安全局局長彭勝竹、副局長陳國恩、副局長柯承亨、副局長陳文凡、特勤中心副指揮官周廣齊、第三處王處長、第四處許處長、第五處張處長、第七處王處長、人事處謝處長、主計處許處長、政風室劉處長、總務室陳主任及法務室趙主任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家安全局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呂孫綾及陳明文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11月28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決議:107年11月29日繼續審查。
    11月29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國防部所屬歲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5項 國防部所屬6億3,584萬5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6項 國防部所屬225萬9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7項 國防部所屬
    原列7億9,645萬9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陸軍司令部23萬6千元、第3目「廢舊物資售價」500萬元,共計增列523萬6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億0,169萬5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4項 國防部所屬
    原列9億5,698萬6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7項 國防部所屬11億0,794萬2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國防部所屬原列3,071億3,742萬2千元,減列:
    第1目「軍事行政」
    一、陸軍司令部
    「人事行政」中「業務費」130萬元(含「物品」30萬元)、「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300萬元。
    二、海軍司令部
    「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50萬元。
    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
    一、陸軍司令部
    「教育行政」中「業務費」240萬元(含「權利使用費」40萬元)、「動員整備」100萬元。
    二、海軍司令部
    「動員整備」中「業務費」250萬元、「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100萬元。
    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
    一、陸軍司令部
    「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1,500萬元、「營產管理」5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3,000萬元。
    二、海軍司令部
    「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200萬元、「一般作戰設施」200萬元、「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500萬元。
    第5目「一般裝備」
    一、海軍司令部
    「政戰裝備」─「國軍政教視聽器材」52萬2千元。
    第13目「環保業務」
    一、陸軍司令部
    「環保設施維護」200萬元。
    以上科目除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陸軍司令部─「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權利使用費」外,餘均自行調整。
    本項通過決議74項:
    (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551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其中,依據預算書說明,108年度新增辦理「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編列1,000萬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該項計畫之辦理內容及預算金額明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77萬5千元辦理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然國防部並未說明採購項目、所需設備、服務等相關細項,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執行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1案,分年編列(108-111年)8,000萬元執行,108年度編列1,000萬元,老歷資料數位化已為一般業務歸檔技術,預算編列計價的依循為合?何以老歷資料數位化須採高額辦理?另採用開放式合約辦理此案而非採量計價或逐年勞務採購應予釐清。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較107年所編1,502萬5千元增加。其中為辦理「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編列1,000萬元,查該案需求經費8,000萬元,預算是否高估,不無疑義。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5.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有關「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預算編列1,077萬5千元辦理新增案「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案。經查,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頒布「中央政府各機關用途別科目分類及執行標準表」,一般事務費僅能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專項費用」,例如押金、印刷、獎牌製作、廣告、環境佈置、清潔、保全、接待外賓、訴訟、制服等作業費用,並不包含採購、招標費用。陸軍司令部編列「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竟編列1,077萬5千元作為採購作業費。又於預算書第129頁其他項編列108年1,000萬元採購預算,兩者為相同分支計畫名稱,金額卻不相符合。若非預算書編寫錯誤,則實為重複編列或虛報浮編,應予減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6.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55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加2,083萬2千元,其中「通訊費」、「一般事務費」及「國內旅費」均大幅增加,其中「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案之經費高達8,000萬元,雖分別於108-111年執行,然未見該計畫之詳細說明,恐不利立法院預算審查;另每年均編列之辦理人事行政所需相關物品,恐有浮編預算之嫌,陸軍司令部應秉持惜物愛物原則,宜推廣無紙化會議,有助於節能減紙政策的落實,為撙節政府有限預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辦理推展性別平等正確觀念教育與宣導。經查,107年9月監察院以「106年7月間國防部陸軍五六四旅性騷擾案件」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提出糾正。糾正理由其一為陸軍司令部將「軍風紀案件調查」與「性侵害性騷擾調查」處理混為一談,誤認前者即為後者。導致調查過程粗略草率及嚴重違反保密規定,更使本案受害人因身分曝光而身心受創,顯見陸軍司令部各級單位對性別平等案件處理準則毫無知悉,其性別平等案件處理觀念有待改進。爰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143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國內旅費」有關「辦理全軍內部管理督導、招募作業、募兵制輔訪、人事業務講習、會議、演訓、督訪等所需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143萬4千元,惟查陸軍107年風紀違紀案件不斷,性騷擾、自殺、酒駕案件層出不窮,內部管理顯然失當;且陸軍募兵成效不彰,編列高額督導國內旅費,是否能達到預期成效,質疑甚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將各類業務所需國內旅費之相關使用之改進、未來提升績效之具體策略,提出精進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國內旅費」有關「辦理各級士官督導長至各單位督(輔)導、瞭解基層士官兵生活實務及驗證精進士官制度等所需國內旅費」編列261萬1千元,惟查107年7月,爆發軍士官變賣軍廢品貪瀆弊案,裡面大多為士官階級,甚有士官督導長涉案,陸軍編列高額士官督導旅費,卻沒能找出此問題,反而需爆發後才予以得知,而事後陸軍亦並未公開調查報告,更加看出陸軍敷衍了事的消極心態,士官督導制度形同虛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情報及測量作業,編列敵情管制室保養修護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用;然相關內容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編列861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525萬元,惟查國軍107年軍風紀違紀案件不斷,其中不乏違法亂紀之案件,其相關法制教育是否確實落實宣導,顯見有非常大的改進空間,爰凍結100萬元,俟陸軍司令部對於法治教育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編列4,570萬元,惟查107年陸續發生盜賣軍廢品採購弊案、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採購弊案,陸軍雖有督導制度,卻未能洞燭機先、防患未然,反而讓媒體大肆報導,傷害國軍形象甚深,督導制度形同虛設,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74萬6千元辦理軍隊(校)史館文物陳展維護、史籍編印等計畫。然國防部並未說明為何同樣計畫項目108年度所需預算數額較107年度高出150萬元,似有浮報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人事軍務處職司史政作業辦理相關史籍編撰、史料蒐集、業務講習,然未能積極或落實對優良史蹟或陸軍文物蒐集及保存或舉證歷史,怠忽相關工作。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7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25萬6千元辦理史政編纂、建軍史料蒐集及檔案整理等相關業務。經查,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屏東大聖西營區公共藝術招標案文字當中,使用「臺灣總督府基於『理蕃』上的需要……」之相關歧視文字,且招標文案當中又提及「日本陸軍飛行第八連隊」時,卻漏未提到該連隊於1930年於莫那魯道主導之霧社事件中投擲炸彈及毒氣彈用以屠殺賽德克族之相關文史資料,事後因涉美化日本軍國主義引起巨大爭議。顯見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對我國建軍史之見聞不足,有待加強其文史教育。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4.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在屏東新闢「大聖西營區」傘兵基地,由於該基地的公共藝術區,將日治時期駐紮屏東的日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納入紀錄,但該基地公共藝術未提及該日軍單位,曾在霧社事件投彈轟炸原住民之事。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蔡適應 羅致政
    5.軍事史料蒐集及編纂,為國軍傳承光榮歷史、保家衛國歷史記憶之重要工作。陸軍司令部每年均編列相關預算用於史政作業;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6.陸軍近期為屏東大聖西營區公共藝術招標,徵選主題之一包括呈現當年駐紮在屏東的日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相關歷史與文化,招標書以正面肯定的語氣說明第八聯隊背景,卻隻字未提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當年以毒氣彈對付南投霧社的抗日原住民,根據淡江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曾令毅在2012年發表的「二次大戰前日軍在台航空兵力發展初探」論文,日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在霧社事件時,前後派遣4架飛機,對事件發生區域進行大規模偵察與轟炸,自10月28日轟炸開始,到當年11月21日飛行部隊撤退為止,使用瓦斯彈等各式炸彈,投彈近千枚,由此可見陸軍史政作業資料收集不盡周全,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7.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較107年編列392萬元增加150萬元,未說明詳細用途,難以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經查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並無衛生連、工兵連之編制,儘管於戰術上關渡地區指揮部屬於衛戍旅,與其餘打擊性質之聯兵旅有所相異,惟在平時勤務中,相關業務有所需求時,資源、人力投入時效性恐有所不及。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針對第六軍團指揮部衛生、工兵等單位訂定例行輪調關渡地區指揮部之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劃管理作業」預算編列441萬5千元,辦理軍制編裝、建軍備戰、綜合系分等業務作業,然陸軍「國軍多功能雷觀機」已因備料不足而於108年度緩列預算,陸軍辦理計畫修訂或緩列預算,似顯其在倉促辦理下之決策品質堪慮。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查本分支計畫主用「執行本軍後續兵力規劃計畫整備、調整規劃、年度各梯次組織調整、編裝訪查、輔導、驗證及接受與陪同國防部定期、不定期督訪、效力文件(編裝表、組織系統表、編裝計畫教則修頒及其他規範文件等)製發、系統維管及其他行政與人事作業經費需求等工作,達成國防部賦予本軍階段組織調整政策與階段目標」。然陸軍原規劃107-110年採購國軍多功能雷觀機,但108年卻未持續編列預算採購,是否影響國軍兵力,不無疑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410萬6千元,較107年編列900萬元增加510萬6千元,是否確有需求,增加之目的、任務為何,預算編列之合理應予說明,且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可透過視訊方式減低會議物品成本。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512萬元,係辦理各級單位行政事務及改善官兵生活設施等所需雜項設備費,惟相關行政事務費用已於「行政事務」項下編列,在此編列亦無敘明用途,恐有重複編列之嫌;另改善官兵生活設施,如修繕營舍,應循正常管道建案計畫編列,以便追蹤績效進度,不應如此含糊草率,爰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23萬4千元,辦理軍風紀相關督察業務。經查,107年6月陸軍六軍團206旅新訓中心,1名軍事訓練役新兵霸凌另1名同梯同袍,強逼對方喝穢水、自瀆。陸軍六軍團表示,單位主動察覺該案後,完成行政調查,依法究辦,並已依「刑懲併行」原則嚴懲,後續將援引為案例,加強4個月軍事訓練訓員法紀及性別平權教育,防杜類案再生。惟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出,該名霸凌新兵對同期新兵作威作福,同期新兵敢怒不敢言已久,案發後受霸凌新兵向長官通報,營級長官認為茲事體大,始轉報憲兵隊偵辦。其陸軍六軍團新訓中心未能察覺及掌握新兵相處情況,自霸凌事態嚴重時,始移交憲兵隊處置,係僅能「事後處理」,並未能「事前防範」,督察作業有其不周。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9億3,288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9億3,288萬5千元。107年9月20日針對「2017年7月間國防部陸軍裝甲564旅性騷擾案件」,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楊芳婉的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王美玉、楊芳婉指出,國防部陸軍裝甲564旅在處理性騷擾案件時,未能釐清軍風紀案件調查與性侵害性騷擾調查處理差別,誤認軍風紀案件調查即進行性騷擾案件調查,調查過程粗略草率及嚴重違反保密規定,肇致本案被害人A女因身分曝光而身心受創嚴重。在調查處置未盡周延下,10餘天期間就認定行為人違反軍紀核予2大過、2小過,以行為人1年內累計記大過3次為由予以撤職停役,損及行為人權益;又因陸軍裝甲564旅將「軍風紀」及「性騷擾」案件重複調查,導致證人重複陳述,不勝其擾,且案件疑遭軍方洩密,致媒體大幅報導。陸軍裝甲564旅對本案調查處理錯誤百出,傷害當事人隱私與人格尊嚴甚鉅,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除了性騷擾案件之外,陸軍司令部的調查處理具有不小瑕疵,對被害者是二度傷害,陸軍司令部的調查手段及模式,實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2.鑑於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已針對辦理「錄音著作公開播送暨傳輸概括授權」、「衛星轉頻器訊號使用權」、有線電視收視等所需權利使用費編列預算,陸軍司令部仍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法務及法制作業」、「計畫管理作業」、「行政事務」乃至「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權利使用費」編列多筆預算,建議此費用由政戰單位統一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辦理學校教學大樓、體育館及活動中心等建築養護,編列相關費用;然經費使用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435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之「神鷹(弓)操演熱源遙控靶機」預算編列1,843萬8千元,惟查該項預算並無細目說明,針對籌獲原因、籌獲進程、採購商源、交貨期程、預算分配皆無說明,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相關兵科學校近期均有對外招聘僱員教官,過去除飛行類教官較難留用與爭取外無發生相關情形,陸軍司令部相關單位責無旁貸應規劃教育訓練人才的培養與晉任用,並予以檢討。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342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有關「教育訓練用彈及戰備彈藥購置:……」預算編列17億2,889萬9千元,係辦理標槍飛彈、M18黃色煙幕手榴彈及35公厘縮設練習火箭彈,惟未有細目說明其3項彈藥採購之必要性,且該筆預算較107年度增列3,308萬6,300元,無法得知增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有關「逾限彈藥及廢彈處理」預算編列3億8,746萬元,惟查107年屢有民眾發現廢彈事件,除造成驚慌,易讓外界對於陸軍相關廢彈處理是否完備,容有質疑,爰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針對廢彈處理程序、外包廠商處理業務、廢彈統整、後續銷毀事宜提出詳細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凍結4,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軍種所需一般彈藥均委軍備局採製,然相關報價竟由生產單位訂定及複審後核定無法真正反映成本或降低預算,淪為基金單位獲利來源,虛擲預算。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將採購美國M1A2主力戰車,但M1A2戰車主砲口徑為120mm之滑膛砲,與目前陸軍CM-11、CM-12、M60A3主力戰車之105mm旋膛砲完全不同,陸軍目前尚無製造120mm滑膛戰車砲彈以及砲管維護之能量。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建立120mm戰車滑膛砲彈以及砲管維護生產能量,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加2億8,020萬元,然逾限彈藥及廢彈處理等相關費用高達3億8,746萬元佔比將近該預算2成,陸軍司令部應審酌彈藥實際需求,以降低逾限彈藥之數量,撙節逾限彈藥及廢彈處理等相關費用。委託執行一般彈藥購製、維護與銷爆毀所需費用每年高達20餘億元,應擴大技轉由國內生產比例及運用彈藥推陳、效期彈藥射擊等手段來降低採購及銷爆毀金額。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2,58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8年度辦理人員公路委商運輸、公務車輛臨時租賃、外離島間軍租包船等等業務之租金較106年大幅成長接近1倍,惟陸軍尚未針對如此大筆之成長提出說明,預算恐有浮編之疑慮。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1億2,048萬6千元,增列1億4,004萬6千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辦理項目,與106年度辦理項目相似,且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107年與108年預算說明內容相似,惟預算額度暴增1倍有餘。國防部對此並無詳細說明,有規避預算審查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十九)國防部107年度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改善委商運輸項目應增列高鐵運輸乙節,經陸軍司令部與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協商後尚無定論,事涉官兵權益與撙節國防開支,國防部允應儘速達成跨部會協議,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運費」預算編列1億7,593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二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28萬元,凍結3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28萬元,數額係107年度編列之18倍有餘。國防部對於此項預算數額未有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28萬元,較107年所編18萬元大幅增加。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二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6,658萬2千元,凍結400萬元(含資訊服務費100萬元及一般事務費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後勤資訊系統整合勞務委外案」採購、裝備後勤(補保)支援、防(救)災整備等後勤業務資訊系統軟體升級、委外維護、資訊作業等相關所需預算高達1,683萬元,將後勤資訊委外是否有資訊保密、安全維護疑慮應予釐清,又因此衍生權責單位作業費148萬6千元,顯有虛擲預算之嫌;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68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142萬7千元。經查,107年6月陸軍第八軍團裝甲564旅辦理械彈清點時,發現彈藥庫中「40公釐榴彈槍音效練習彈」數量短少30多發,雖該類軍品是訓練用彈,不具殺傷力,仍見陸軍司令部對械彈武器裝備維安管理有欠改進。陸軍後勤指揮部應針對械彈武器庫儲維安管理加強教育。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將採購美國M1A2主力戰車,M1A2戰車體積與現有陸軍履帶、輪型車輛有所不同,屆時後勤勤務勢必須配合軍用鐵路運輸,惟目前陸軍軍用鐵路無法運輸M1A2,相關能量應事前建置,以免時程遭到拖延。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6,6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建立M1A2之鐵路運輸能量,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790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790萬9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431萬3千元,增列359萬6千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辦理項目,與107年度辦理項目相似,且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790萬9千元,108年度預算額度較107年度增加359萬6千元。此項目於說明欄僅增加辦理危險機工具作業,其內容模糊不清,不利於預算審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二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216萬7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2,437萬4千元,增列3,779萬3千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辦理項目,與106年度辦理項目相似,且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爰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二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12億2,939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我國位於天然災害頻發之區域,尤其近來氣候變遷加劇、地震周期臨屆,因此政府設施之災害防救至為重要。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作之研究計畫,全台大規模崩塌點超過1千處,可見災害防救之急迫性。陸軍近來正進行老舊營區整建及設施更新,相關作為是否有引進其他部會之災害潛勢調查,及複合型防災思維,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億2,873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12億2,939萬3千元。所做工項、成本估算不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二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預算編列8億8,605萬2千元,較107年8億7,705萬2千元,增加900萬元。然查海軍司令部之水電費較107年減少,空軍司令部與107年編列相同預算額度,何以陸軍水電費有所增加,應予說明。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二十六)國防部107年度因迅安系統無法鏈結等疑慮,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部分預算,經業管檢討後提出相關精進作法,惟鏈結尚有未克服的項目及尚未提升人員巡管率、教育訓練頻率等,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億1,128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二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辦理資訊(安)管理及通資勤務作業相關機電及儀器維修保養所需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374萬1千元,惟查107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標餘款約60餘萬元,則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6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二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辦理各式通資系統軟硬體維護,編列有相關資訊服務費及租金;然經費使用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億3,363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二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編列1,858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電腦兵棋作業系統為現代化軍隊訓練之重要裝備,陸軍司令部編列相關設施提升之設備費用;然相關計畫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740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編列1,858萬2千元,其中大幅編列辦理兵棋教室及裝訓部模擬訓練館等建築室內地磚、浴廁、門窗、燈具、電力及防漏處理等修繕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320萬元,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三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其中辦理AH-1W、OH-58D、CH-47、AH-64E旋翼機等航空裝備相關採購,較106年增列3億1,867萬7千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AH-64E直升機於102年返國迄今宣布成軍已逾5年,成軍後整體訓練時卻已超過保固期,造成維保費由106年3億餘元激增為9億餘元,相關項目及技術移轉未能於採購前談定獲得,亦衍生如今高額維保費用及送美維修,占去陸軍航空特戰指軍部各型機總體預算四分之三,造成新飛機排擠舊飛機所需預算,顯見相關裝備維護及預算編列待改善,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更新我國地面部隊個人戰鬥裝備,自106年度起,全軍逐步換裝新式「地面戰鬥個人裝具」,預計至108年度換裝完成;然相關換裝後之測試評估,攸關未來裝具之改良,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52億4,54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三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7年軍援外交修復悍馬車費用每部單價高達80萬元上下,已激近新車價購款三分之一,相關悍馬車車禍事件頻傳造成人員傷亡,每年編列高額零附件籌補,卻不思精進作法、加快整併修車輛以降低預算,顯有虛擲公帑。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7億2,293萬9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1億8,917萬8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25億9,917萬8千元,增列5億9,000萬元。因預算書並未詳細說明新增預算金額之用途,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各型戰甲車等裝備維修,其中裝備總交委民間廠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等單位辦理,然其中針對消失性商源未能管控衍生委商後無法履約的爭議,且顯見消失性商源在認試制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開發上顯有違失,產生之爭議亦有違法之虞,亟待國防部改善;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1億8,917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零附件購製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惟相關預算投入超90億元,金額龐大,陸軍應先提供歷年實際支用狀況統計,以利監督。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7億2,293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養」預算編列90億5,493萬5千元,辦理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所需之業務費,然目前陸軍最大的問題並不是裝備太過老舊,而是妥善率維持不佳,且國軍裝備購入複雜,每遇到不同長官便有新的建軍規劃及軍備需求,未來陸軍加入新型主力戰車後,缺料待修的情況是否更嚴重。國軍的問題關鍵應是如何改善國軍的反登陸、反裝甲戰力,且陸軍屢次發生發貪瀆弊案,可見管理能力有嚴重瑕疵。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7億2,293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三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專用服裝等103項委製及飛行兩棲特戰跳傘等委商採購,其中國防部針對戰鬥個裝進行委製案,然其中特戰裝備與戰鬥個裝項目趨近卻採委商採購,高空跳傘項目雖國防部軍備局尚無能力製發,但委商採購後如何維護?採購的方式待商榷,陸軍司令部應採取妥當的方式以滿足作戰需求,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0,442萬9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四)KY-32野戰數位交換機(958套91年交裝)、KY-1000A固定數位交換機(62套82年交裝)已屆汰除,仍編列3年預算維護金額高達6,709萬7千元。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0,442萬9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8億4,430萬2千元,惟查107年陸續發生軍廢品私賣弊案、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採購弊案,顯見相關庫儲管理有缺失,才讓不肖份子有機可趁,爰凍結3,000萬元,俟陸軍司令部提出庫儲管理精進方案,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8億4,430萬2千元,惟查106及105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餘款逾上億,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3,000萬元,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就「陸軍司令部等14個單位伙食人力委外」、「補給庫儲管理人力委外」、「通基廠庫儲管理人力委外」、「汽基廠庫儲管理人力委外」委外高達2億6千餘元,儼然成為發包公司,顯見陸軍人力缺口不斷增加,委外項目已由伙食擴增到作戰時的後勤必需,國防部應妥善管制撙節預算並保持後勤的常態戰力,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8億4,430萬2千元中,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編列74億8,454萬8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經查陸軍建案「新型通用直升機」有預算進度控管不佳、建案規劃相互矛盾之狀況,該計畫係預計於97至109年度編列經費847億3,786萬7千元,向美方採購60架UH_60M型通用直升機,俾利汰除UH_1H型老舊直升機。惟其計畫所購置60架直升機中,前已規劃移撥15架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又於105年度再將其中15部移撥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致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所留UH_60M型通用直升機僅為原規劃數之半數,建案至今僅剩半數留於陸軍使用,與當初陸軍建案規劃「戰備急需」之理由相互矛盾。鑑於國防部不當流用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採購UH_60M通用直升機年度預算4億5,000萬元支付海軍獵雷艦第3期款項,顯見陸軍預算編列浮濫,又因僅剩半數留於陸軍使用,後續預算中所指建立訓練能量、整體後勤支援、教學設施與美方支援服務、各式備份料件及國內相關配合款等費用亦應減半。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通用直升機」預算編列1億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2.陸軍當初建立UH-60M通用直升機採購案中,原先欲採購90架,但最終核定數量為60架,以替代老舊之UH-1H,惟購得後卻因為政策因素,移撥15架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15架予空軍,造成陸軍龐大預算投資不僅浪費、更無法滿足其最低戰訓整備需求,更讓原先老舊之UH-1H無法順利除役,不僅本末倒置,更衝擊同仁安全。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航機隊維保能量整合案」之「業務費」有關「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億7,085萬5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三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33億2,211萬2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30裝步戰鬥車於107至108年編列50億餘元,依核定金額應獲得49輛,然迄今尚無交車1輛,預算編列錯誤及建軍期程嚴重延誤,其中更有移交車輛依緊急缺裝補充為由,未採集中採購方式獲得逃避監督,迄今亦未能交車。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預算法第37條、第39條規定,預算編列須列明全部計畫內容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惟查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計劃採購裝步戰鬥車部分,僅列計畫籌補638輛,未詳列108年度購製數量資訊,且未區分30公釐機砲裝步戰鬥車、40公釐榴彈機槍裝步戰鬥車及指揮車,立法院無從知悉每單位購製成本,不利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108年度預算書表編製內容亦未依107年度立法院預算審查意見進行修正。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33億2,211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3.國軍擁有近千輛履帶型主力戰車,但履帶車行進緩慢,近年漢光演習發現,陸軍機械化步兵旅整體機動性卻沒提升,執行跨區增援出現困難,台灣道路資源豐富,裝甲車已成為陸軍各機械化步兵旅快速機動主要戰具,步兵乘車快速抵達所望地區,下車戰鬥,成為步戰協同的新模式,且陸軍機械化步兵旅過去被賦予「三軍聯合截擊作戰與跨區作戰」等戰術運用的火力支援任務,但國軍戰術風向如今又改變為「固守區域」,主體戰略未能確定之下,該裝備恐成為國軍大型裝置藝術,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33億2,347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四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陸航基地塔臺(通信)換裝」執行期程106至108年預算編列4億2,414萬4千元,108年編列2億1,572萬4千元。查本案106年未招標執行,預算報繳,107年決標後,部分裝備廠商尚未取得輸出許可,無法如期交件,已申請展延,致107年預算將再辦保留。108年是否可如期取得,應予說明。爰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3億1,976萬6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107至109年計需8億3,327萬8千元,108年度編列3億1,976萬6千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甫於97至104年籌補新式戰砲甲車車內通話系統1,630套5億7,092萬1千元,使用迄今僅3年餘,現以缺裝補充案採購1,267套8億3,327萬8千元,單價過高,顯見新式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建案作業草率,有浪費公帑之虞。為嚴格監督國防預算管理與財政紀律,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3億1,97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執行期程107-109年預算編列6億4,420萬元,108年編列3億1,976萬6千元。查本案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經詢107年僅可能獲得1套,未如預算書所示107年籌購234套、108年710套、109年323套。預算執行為何出現缺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是否提出延宕之檢討,委其採購有何利弊,應一併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3億1,97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提升化生放核防護研究,預計籌獲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相關所需裝備;然裝備規格性能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化生放核防護研究中心儀器裝備整備」預算編列1億4,176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四十三)陸軍司令部辦理特戰部隊武器裝備採購品項繁雜且分年獲得,然預算書內未能將分年預算所需情形詳於備載,應思改善;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四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部隊武器裝備」107-108預算編列4,989萬6千元,108年編列1,590萬4千元。經詢107年預算執行率不佳,委製單位無法如期交貨,預算將辦保留,應予檢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部隊武器裝備」預算編列1,590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7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辦理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統由空軍採軍售管道辦理,採購美軍現役R11型油罐車(六千加侖)、其中陸軍採購12輛補實缺裝,然陸軍因應作戰需求及作戰環境,作戰編制為2600加侖型,空軍統購卻採統一型號與建案需求不符,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辦理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所需業務費」預算編列709萬6千元,查該預算由空軍統一建案採購,107年5月已遞交相關發價書予美方,惟至今尚未獲得美方回覆,相關預算執行其呈顯有緊繃狀況,對預算執行顯有困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整相關說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經詢本案未向國內採購以促進國內產業商機,亦非採國際標自行採購,而係透過美軍對美國內採購,獨惠美方產業,何以採此執行方式,應予說明。又縱屬對美軍購,亦尚未取得美方發價書,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預算編列71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智慧型運輸系統」預算編列1,053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辦理「智慧型運輸系統」預算編列1,049萬9千元。經查陸軍司令部於工作計畫「一般裝備」下有30項採購計畫,其中有13項為108年新規劃案,其餘為持續預算。惟近年新規劃案中,例如「沐浴機」、「傾卸車」、「多用途橋車」、「保修收集站工程車研改案」、「新型手槍」、「油壓工具組」、「爆破成套工具」、「國軍輪型油罐車籌購案」等8案,皆以現有裝備已逾使用年限,急需汰換為由進行籌購。惟「智慧型運輸系統」此一新規劃案並非替換舊有裝備,僅係精簡作業時效,其促進提升效能並無其急迫性,亦不見其建軍規劃之前瞻性,實難認有其籌購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智慧型運輸系統」執行期程108至110年預算編列4,876萬5千元,108年編列1,053萬5千元。然何謂智慧型運輸系統,使用對象、方式、監控能否發揮效益,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1億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陸軍辦理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採購3套武器設備含1組聯合指揮管理系統,編列預算高達3億9千萬餘元,然其中的機砲、砲座、遙控系統等均為歷年國軍現有或預算所支持及研發的關鍵項目,裝備採購價顯然有浮報、重複投資之嫌。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據108年度預算書所示,為因應敵情威脅及考量外島(河防)反登陸及灘岸作戰能力,陸軍新增建案籌購「進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然其計畫內容與作戰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預算編列3億9,764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3.募兵制正式上路後,招募狀況不易,部隊人員數持續下滑,因此為配合人力改變以及科技進步,相關裝備之設計皆朝向自動化方向精進。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於其他國家行之有年,該系統不僅有效縮減人力,亦可避免人員過度暴露於敵砲火威脅中,砲塔操作、射擊精度等狀況亦大幅改善,惟陸軍108年度僅編列採購6套,數量過度有限。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之「業務費」有關「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億9,764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提出更具規模之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規劃,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執行期程108至110年預算編列7億2,524萬5千元,108年編列3億9,814萬4千元。查本案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委製協議書,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成果是否已成熟,測評結果是否符合需求,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說明四六「辦理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31萬元。惟查陸軍未來將採購「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與金門馬澎花東(東引),擇點試辦,相關戰訓使用用途不明,且建案採購數量與真正需求差距甚大,無法看出具體需求效果,爰凍結31萬元。俟陸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執行期程108至111年預算編列9億4,450萬8千元,108年編列50萬元採購作業費。經詢本案將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委製協議書,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籌採購事宜,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為研發單位,非採購組裝單位,以此方式執行是否適宜且可有效協助陸軍籌獲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預算編列50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五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雷射標定儀採購,單向品項已高達千萬元,但在陸軍功能驗證時卻發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之裝備標得到目標卻在熱顯像時看不到標定點,嚴重影響作戰效能,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表示已取得關鍵裝備於108年9月可驗證相關功能,然初次測評即發生如此嚴重缺失,若於108年9月份驗證再次發生功能不彰,將影響建軍備戰。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736萬2千元中,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60億0,746萬4千元,惟查107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標餘款約3,400餘萬元,且觀之近3年該工作計畫之預算使用,每年皆有千萬元以上的標餘款,則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3,000萬元,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五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航特部隊辦理籌購狙擊槍、夜視鏡頭戴式12具等軍事裝備及設施,其中頭戴裝置及無線電裝備已於C4ISR案內編列預算執行中,重複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於現貨市場採購,顯有怠惰及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60億0,746萬4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三)陸軍目前砲兵部隊主要使用M-109A2/A5自走砲、M-114輪型牽引砲、M-110A2八吋自走砲等武器,上開裝備年限已久,性能多半屬於上一世代,恐無法應付現今戰場所需。M777牽引榴彈炮、M-109A6等裝備世代較為新穎,重量輕量化、人員配置減少,更可透過許多車輛、直升機運載,相當適合台灣之環境,台灣期冀更新砲兵裝備許久,但陸軍卻連最基本之規劃建案都缺乏。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514萬3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五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6,019萬5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陸軍近年來投資相當資源於訓練模擬儀器,包含直升機作戰訓練系統、八輪甲車模訓系統等等,惟部分裝備成效與預期效益之比較尚屬未知,且使用頻率偏低。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6,01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提出各項訓練模擬儀器之說明、歷年使用狀況及成效分析,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陸軍辦理訓練模擬儀器,108年多項裝備進入系統整合測試、細部設計審查等項,相關完整架構尚未明確,相關預算及已動支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已具備相當高之採購案風險;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6,01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億4,654萬1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3億4,605萬4千元,增列2億0,048萬7千元。經查107年度辦理籌購手持式無線電機及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相關設備數量大幅增加,然預算書未說明增購之理由,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羅致政 何欣純
    (五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主副食與口糧」預算編列48億5,387萬1千元,惟查107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餘款約7,000萬元,且觀之近3年該工作計畫之預算使用,每年皆有千萬元以上的餘款,甚有上億元之餘額,則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3,000萬元,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呂孫綾 何欣純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東山彈庫興建工程」預算編列2,089萬1千元,然該計畫106年招標進度嚴重落後,僅完成專案管理簽約,無法清楚說明本項工程106年度之執行進度及預算執行情形,僅能按預算書表臚列,不利國會監督。爰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五十八)陸軍編列16億餘元興建陸軍航空指揮部豐年基地及清泉崗基地,其主要因應基地訓練、強化飛訓質量及戰力保存,兩地基地計畫需求不同但建設項目相近,分別編列高額設計費用且另行編列預算支應審查卻未能納編專業的業管單位(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甚至於作戰設施工程內納入裝置藝術費用;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4億4,268萬8千元中,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之「105-109年陸軍官校充實基礎教育設備(施)」預算編列8,454萬5千元。然查國防部日前正式公告「107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受到106年國軍各軍官學校106學年度各校錄取分數已下修4至5分,且今年起首度開放高職畢業生以「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報名,「統測生」有34個名額。國軍各軍事院校招生狀況,106年度正期班獲得率最低者是陸軍軍官學校及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其獲得率僅46.91%及46.35%,卻仍無法招滿額的情況下,國防部106年大幅刪減107年各軍官學校的招生總名額高達144人,其中陸軍官校刪減173人,刪減幅度最大,嚴重影響國軍新血之補充,未來恐有軍官素質低落問題,連帶影響預算編列及設備採購之實際需求性。爰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六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48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482萬元,惟查國軍近年募兵成效不佳,且基層幹部嚴重招募不足,導致基層幹部勤務加重,甚至傳出自虐、自殺等情事,相關募兵推動顯有疏漏,且108年人事行政費用較107年增加逾百萬元,以過多資源去執行績效偏低專案,是否有其必要性,猶待商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司令部針對招募績效偏低,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2.107年8月11日海軍陸戰隊現役簡姓士官,被警方攔下臨檢,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級毒品一粒眠及分裝袋以及改造手槍,嚴重打擊國軍形象,對招募國軍士官兵有嚴重影響,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482萬元,相關募兵績效不彰,國防部應針對官兵素質改善、端正軍中風氣,以及募兵動能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如招募誘因、福利待遇、入營方式、訓練及服勤內容等要項提出具體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六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205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95萬元,辦理海軍反毒之相關業務。經查107年8月,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步二營1名士官,於休假期間與同行友人深夜開車期間遭警方攔下臨檢,並在車內搜出20包安非他命、4顆一粒眠、分裝袋、磅秤,遭警方懷疑有販毒嫌疑。事後,海軍司令部對相關單位進行安檢、驗尿皆未發現持毒、吸毒之情事,而該涉案士官除送交司法調查外,海軍司令部已給予撤職處分。惟國軍各單位長期不定期進行尿液毒檢,應能有效防範吸毒人員入侵營區,卻仍有吸毒人員能規避尿檢,顯見國軍現今防毒措施仍有若干漏洞,海軍司令部應研擬檢討並提出策進方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辦理輔導訴訟、貪污治罪、酒後駕車等法制教育等國防法制化、毒品防制等所需國內旅費,預算編列61萬1千元。然國軍酒駕、攜帶毒品事件層出不窮,107年8月11日警方於台北市羅斯福路、辛亥路口攔下一名海軍陸戰隊現役簡姓士官,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級毒品一粒眠及分裝袋以及改造手槍,國軍106至107年官兵違反軍紀案件的狀況,在統計500個案件裏,吸毒就占3百多件,其次則是酒駕的109件,可見宣導及督導手段不足,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205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六十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每年編列200餘萬元在編列文宣史籍費用,既不環保又浪費公帑,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2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六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負責海軍相關預算審核重要單位,然對於預算編列未依照裝備獲得期程、及委製成本審查等工作未臻周延,亟待建立改善的方式,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1,30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六十四)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預算編列717萬6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98萬4千元,辦理海軍風紀督導及監察相關作業。經查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戰車營反裝甲連服役之1名一兵,於107年8月4日酒駕返營途中遭警方查獲,6日上午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戰車營營長為展現軍紀決心,下達「軍紀操」整飭軍紀。而事後海軍陸戰隊卻以「作法違反規定」為由,將營、連長等相關人員記過處分、調離現職並移送法辦。惟國防部於104年廢除軍法系統後,部隊基層人員經常反應軍紀整治無力,僅能以「操演」、「訓練」作為紀律約束,而本次海軍陸戰隊懲處相關營、連長一事,使部隊基層對軍紀整治之唯一手段更加生怯。海軍司令部督察長室主管軍風紀相關業務,卻對基層整飭軍紀之執行戕害阻擾,基層軍官針對軍風紀管理已無所適從,海軍司令部應針對基層主官如何執行軍紀整飭提出說明作為海軍整飭軍紀手段之統一標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預算編列717萬6千元,而臺灣透明組織曾針對國軍士官兵抽樣做民調,有67.4%的受訪者不同意國軍本身就能做好反貪污、廉政的工作,且認為國軍的反貪污廉政工作需要引進公民團體來參與軍方的反貪污工作,顯見國軍的財務督察的確有改進空間;且海軍近1年來風紀案件亦有耳聞,相關督察作為竟未能事先警覺,影響國軍聲譽甚深,督察制度形同虛設,國軍106至107年官兵違反軍紀案件的狀況,在統計500個案件裏,吸毒就占3百多件,其次則是酒駕的109件,可見宣導及督導手段不足,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六十五)為提升國軍士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政戰綜合作業中編列文宣心戰作業相關費用;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3,037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何欣純 羅致政
    (六十六)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137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137萬5千元,其中通訊費、權利使用費、資訊服務費、其他業務租金、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物品、一般事務費等皆大幅增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137萬5千元,其中多項項目預算數額皆較106年增加。然於預算書中未有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六十七)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2,190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艦艇對空射擊訓練租賃空中勤勞務服務,編列租金2,600萬餘元,繼1994年誤擊事件後2016年雄三誤擊事件,造成的原因均為感應目標針對更大更熱的目標源所產生人員傷亡,應思考現今無人機發展完整,如何取代相關演訓模式,降低人員傷亡又能撙節每年高額租金的方向辦理,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682萬6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海軍多數大型軍艦配置有直升機飛行甲板或直升機機庫,而海軍反潛航空大隊目前共有27架直升機,惟直升機與軍艦之機艦組合次數過少,且多半非於任務執行中之配合,無法發揮有效戰力。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2,19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六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9億5,904萬元,其中辦理「雄風二型BLK II飛彈籌購」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編列5億2,800萬元,惟查該筆預算項目與107年度預算比較,其在計畫總經費增列2億餘元,顯見該筆計畫相關執行顯有變動,然預算書內未敘明原因,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1億元,俟海軍司令部針對雄風二型BLK II籌購委製案提出預算變更之緣由、申請程序與相關核可公文之說明、目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進度,及後續辦理期程變更之敘明,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六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348萬8千元,用以辦理「海軍後勤資訊整合系統」委製案、後勤資訊作業已逾壽限電腦及印表機汰換等。然執行方式、成本估算不明,有再說明之必要。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七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編列3億7,944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該計畫辦理營區綠化、營區修繕等整修工程,然國軍營舍老舊、軍方因人力不足或管理欠周,常有閒置營區雜草叢生、環境髒亂,國軍尚需精進軍官住宿品質及周邊環境維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為辦理大直營區、威海營區及淡海營區等營舍與生活設施整修工程,編列房屋建築及設施養護費;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所做工項、成本估算不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與維護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係辦理電腦主機、周邊設備、網路設備及軟體維護等後勤資訊系統維護,惟查該業務107年度賸有1,600餘萬元標餘款,似有可撙節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5.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與維護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然預算書中對於所欲修繕之工程項目、成本均未詳列,不利於預算審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七十一)海軍124艦隊承德艦傳出敏感的軍事機密外洩案,艦上負責資訊系統維護的洪姓士官長,竟將大量軍事機密文件複製存入個人電腦硬碟,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懷疑他違法刺探、收集國防軍事機密,法務部調查局、憲兵隊搜查洪男住所、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隊辦公室等3處地方,並將洪男及同袍共12人帶回偵訊,編號1208號的海軍承德鑑原型為法國的拉法葉級巡防艦,屬於海軍一級艦,主要任務是防禦台灣海峽,執行防空、反潛、護航、反封鎖及聯合水面截擊作戰,該事件顯示海軍對於資訊安全控管有極大漏洞。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3億6,025萬1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七十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分支計畫中,就「銳鳶系統委修」委製案,於「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元。國軍現有無人飛行載具包括銳鳶無人機及紅雀無人機均編配於海軍,無人飛行載具具有避免人員傷亡、精巧靈活、隱密性高、維護費用少、機動性高及戰術運用特性等多項優點,為我國發展「創新/不對稱」戰力之關鍵項目之一。惟近年國軍無人飛行載具失事事故頻傳,機具損失不輕,各年度事故發生原因,無論係因引擎轉速異常墜海、飛行高度不足撞山、高度保持不足碰撞河堤,或因瞬間陣風過大而墜海,多與人為操作不當、環境評估欠妥或機具維修保養欠佳等因素有關,實顯無人飛行載具之操作人員訓練及機件維修等作業顯待加強;又銳鳶無人機操作人員具有相當專業性且培育不易,目前取具合格證照之外部操作手人數有限,人員培訓工作亦顯刻不容緩。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134億3,181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七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億5,719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餘元。其中N1補給品及服裝購置相較於107年大幅增加。然預算書中未與詳細說明,不利審查。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0,254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0,254萬4千元。其中N1補給品及服裝購製之雜項設備費大幅增加,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億5,719萬6千元,惟查該業務107年度賸有逾1,400萬元標餘款,且觀之歷年預算使用,皆有千萬元以上不等的標餘款與餘款,相關款項編列有撙節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億5,719萬6千元,惟查107年陸續發生軍廢品私賣弊案,顯見相關庫儲管理有缺失,才讓不肖份子有機可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司令部提出庫儲管理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四)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向美國籌購新型MK48型重型魚雷潛射長程重型線導魚雷恐無法與劍龍級戰鬥系統整合,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長程潛射重型魚雷依美方提供發價書而於107年5月25日修訂計畫,將辦理期程由6年調整為11年,總經費增列7億5,624萬3千元;「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因受美方輸出許可、武器系統整合期限等問題,亦於107年6月8日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將計畫期程由5年調整為7年,似顯其在倉促辦理下之決策品質堪慮,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長程潛射重型魚雷」預算編列1億1,070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中「長程潛射重型魚雷」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1,058萬4千元,惟查該計畫至107年10月相關執行進度為零,主因為美方調整發價書執行期程與價款,顯見該計畫執行顯有落後與變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司令部提出具體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
  • 主席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遺漏或錯誤?(無)無遺漏或錯誤,確定。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先審查公開部分,宣讀預算數。
    (進行協商)
  • 主席
    進行歲入部分第1案。逐案宣讀。
    羅委員致政:主席,蔡委員表示第1案要撤案。
    主席:好,第1案撤案。
    進行第2案。請宣讀。
    羅委員致政:這案我也是提案人,好像跟僑委會講好了,改成增列40萬元,沒錯吧?
    主席:好,第2案增列40萬元。
    進行歲出部分。第3案到第14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羅委員致政:報告主席,能否請他們先說明?
  • 主席
    請業務單位說明。
    林主任渭德:在一般行政方面,我們大概分成幾類,第一個是第3、4、5、7、8案有關檔案庫房租金的部分,我們很負責任的跟委員報告,從去年在審查今年度(107年度)預算時,委員長就有答應庫房租金部分會積極地向國產署爭取,同時我們也要檔案減量,所以給我們的期限就是到108年底止就不再續租,而這段時間我們大概有幾個努力的方向:首先,有關檔案減量的部分,包含檔案的數位化及全面檢視永久保存和未屆保存年限的檔案,因為以前核給的檔案年限保存可能會比較久,或是有併案的,我們會重新檢視這些檔案,如果期限到了,就可以銷毀。其次,雖然行政院現在沒有規定一定要線上簽核,但我們會內有要求各處室同仁配合提高線上簽核的比例;此外,我們也積極地向國產署辦理檔案移轉和銷毀。
    在檔案庫房方面,我們也積極的接洽國產署,從去年審查到現在大概有10件以上的公文往返,我們首先把我們的地區擴大到基隆,也把坪數從以前的250坪減少為150坪,不過國產署前面兩份公文答復我們還是沒有適當的地方,為此我們也安排我們的常務副委員長去拜會署長,請他儘量幫忙,因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對我們有諸多要求。後來,國產署以兩份公文回復我們有幾間適合的房舍,其區位大概在新北市(包含板橋、中永和、新店)及台北市的一部分,但是這些房舍都屬於公寓,平均坪數是21~28坪,且大多是50年以上的建築物,再加上公寓有隔間,也都隔成很小間,對檔案庫房的使用很不利。後來,國產署給我們一個泉州營區的選項,由於這個地方很適合,所以有4個單位去爭取,後來國產署將泉州營區劃分給化學局,他們也以公文回復我們,表示他們知道我們的需求,如有適當地方會優先給我們。
    有鑑於此,希望各位委員能夠容許我們108年最後一年編列,我保證且用很負責任的態度說:109年我們一定不再使用租金。有些委員有提案凍結,凍結數不等,如果最後凍結且未順利解凍的話,我們大概會有3~5個月的租金付不出來,所以能否請委員體諒,把凍結數減為25萬元,我們會很積極地繼續來辦理?
    主席:因為這部分包括業務租金及庶務費等,項目比較多,既然剛剛有先解釋第3案到第8案租金的部分,我們就先討論這幾案。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我的是第7案,僑委會說他們很負責任、很積極,我們也相信,因為呂副委員長在今年5月就有請求國產署協助,你們和國產署溝通要找尋房舍後,也分別在5月17日和6月1日函覆我們目前中和、永和、板橋、士林等6戶房地與新店等8戶國有房地都已經過評估,但是有兩個地方是分散在不同區域,坪數也非常小,你們表示因為隔間等各方面的問題,不適合拿來做庫房,針對這一點,我們認為這空間很有限,也不易管理,所以還是要請你們再積極尋覓。
    其次,你們在7月11日要求國產署提供中央機關的閒置房舍,讓你們找尋更適當的地點,有關軍備局內泉州營區的閒置房舍,經過你們的評估,你們是不是想使用那個地方?但是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農委會林務局和臺北市選委會等4個機關都有在爭取撥用該地,目前你們爭取這塊地的意願如何?
    林主任渭德:我們當然很積極,把我們的需求、把我們使用……
  • 呂委員玉玲
    那個地方都有人在爭取嘛?
  • 林主任渭德
    都在爭取。
  • 呂委員玉玲
    你們可能爭取得到嗎?
    林主任渭德:沒有,現在國產署已經分配給環保署毒物化學局。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們還沒有找到嘛?雖然你積極的說明年不再使用租金,但是你們還沒有找到,據我們了解,還要再找嘛!所以在目前都還沒有固定地點之前,你提到希望我們支持你們編到108年,109年你們就不再編列了,雖然你們確定不再編列,但是就我們看來,你們至今都還未從國防部或國產署那裡找到合適的地點,既然你講的那麼有自信,就請你提一個詳細的報告給我們,我們就先凍結,好不好?
  • 林主任渭德
    是。
    呂委員玉玲:我提議凍結50萬元,把你們詳細的報告提出來,因為據我所知你們都還沒有地點,所以我希望你們把尋覓的地點及可行性再詳細地提供出來,好不好?
  • 主席
    所以是凍結50萬元嗎?
    羅委員致政:我的案子併到這裡,也一樣是凍結50萬元。
  • 主席
    好。
    林委員麗蟬:其實我覺得除了庫房要找尋場地外,你們所蒐集到的資料也要變成網路資訊化,也是一個資料庫,這部分你們有去規劃嗎?可以說明一下嗎?
  • 林主任渭德
    委員指的是檔案數位化嗎?
  • 林委員麗蟬
    對。
    林主任渭德:有,我們現在……
  • 林委員麗蟬
    大概多久可以整個檔案數位化?
    林主任渭德:我們每天產出的檔案都有數位化,至於歷史檔案的部分,我們追溯到去年底發現有13萬多件沒有處理,所以我們去年馬上就做……
  • 林委員麗蟬
    就完成了嗎?
    林主任渭德:沒有,到今年底預計完成6萬件,剩下的七萬多件預計明年底會完成。
  • 林委員麗蟬
    所以你們的檔案資料要到明年底才能整個……
  • 林主任渭德
    全部都有數位化。
    林委員麗蟬:這部分也請你們提供書面報告給本席,並經同意。因為我也是主張凍50萬元,所以也可以併案來處理。
    主席:本席的提案是第6案租金的部分,有鑑於僑委會為配合2030年公務車輛全面電動化目標,108年度有編列新購電動汽車一輛,電動汽車的電池是採月租的方式辦理,但電池租金一個月高達1萬元,若依公務車輛使用年限達10年才能汰換的規定,未來逐年編列租金的費用高達120萬元!當然我們也希望可以配合這樣的政策,但因為它還沒有非常成熟,所以在這部分,我們還是希望各項的支出要力求節約,因此建議減列10萬元,至於凍結部分,則跟其他委員一起併案處理。
    林主任渭德:可否容我說明一下,這是行政院的環保政策,它有一個共同性的編列標準,說實在的,因為我們預算很少,整個運輸雜項設備才編列了159萬3,000元,如果按照行政院的標準,買含電池的車子就要150萬元,所以全年度的預算,可以買雜項設備只剩下9萬3,000元;我們就是因為窮人家,所以只好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亦即買不含電池的99萬元電動汽車,電池租金則是用其他業務費支應,我們是在有限資源下,發揮最大的效用,能否請委員體諒,或請行政院把共同編列標準合理化。
  • 林委員麗蟬
    你們買不含電池的電動汽車跟租金是分開嗎?
    主席:對,它是分開的。它是租電池,電池租金1個月高達1萬元,電動車通常會用10年以上,以10年來計算,光是電池的租金就120萬元,這部分其實應該要做整體的考量,因為你們後面還會買電動機車,而且這不是只有僑委會會遇到,其他部會也會做全面的汰除,就會有新購買的問題,所以這部分可能要統合考量,因為它的租金太高,對我們整體的預算其實是很大的負擔;我們如果加油的話,最高平均一個月三、四千元,這只是一輛車,未來若有10部車,對我們的預算會非常吃重,如果現在要買,就必須考量這些因素。
    何委員欣純:本席請教僑委會兩件事,第一,有關環保車的預算編列,你剛才有提到行政院的編列要點,你再講清楚一點,如果這個要點確實有錯誤,你們要負責任啊!僑委會要跟行政院講啊!說它的編列要點不對,讓你們很難編預算啊!你怎麼會在立法院講呢?不然當初就不要送這個預算。第二,既然在行政院的編列要點還沒有修改之前,你覺得不合理,那按照行政院編列要點來編這個預算,你就要講清楚,是你自己預算編列的調整不對?還是行政院的編列要點不對?你都還沒有清楚地回答委員,這個預算編列到底是怎麼編列的?為什麼要這樣分期編列?你就直接把過錯推給行政院的編列要點不合理,這樣對嗎?我覺得不對吧!
  • 吳委員長新興
    請主任澄清一下。
    林主任渭德:我再跟委員澄清,其實我一開始就有報告,因為僑委會是小戶人家,預算有限,編列雜項設備總共只有159萬3,000元,如果按照行政院的編列標準,要買含電池的電動車,一部就要150萬元,所以全年度只剩下9萬3,000元,不足以支應辦公室其他購買的一些設備;如果買不含電池的電動車需要99萬元,因此我們打算編列99萬元,至於電池租金部分,我們也知道每月租金10萬元真的非常貴,但是我們現在只有一部,而且租金是另外編列,並不是編在「雜項設備」項下。
    主席:我再說明一下,今天就是因為沒有買電池,所以未來你們每一年都要付租金,你說買含電池的電動車一部要150萬元,不含電池的電動車要99萬元,今天不會只有一輛車,未來如果增加,包括外交部、退輔會或其他部會,這些姑且不說,既然你們是小戶人家,未來的租金可以負擔得起嗎?你現在就要去考量,你買一個電池要五十幾萬元吧?
  • 林主任渭德
    對。
    主席:五十幾萬元你都覺得負擔不起了,未來每一年的租金高達10萬元,這只有1台,你還有其他的機車喔!你可能明年或後年還會再買新的,因為你在逐步汰除嘛!未來的租金你們有沒有算進去?你吃得消嗎?這是我們今天要討論的重點,不是只編明年過得去就好了,未來呢?每年都要編這麼高的租金怎麼辦?如果你當初認為行政院的規定有窒礙難行之處,你們必須要共同提出來,要不然你在這裡審預算,只過了明年,那後年、大後年怎麼辦?
    陳專門委員莉惠:我是代表行政院主計總處,我要說明一下電動車電池編列基準,目前電動車的電池因為技術問題,所以里程數……
    主席:那個我們很清楚,我現在講的是未來必須一直不斷地付租金,即使再便宜,還是要每個月付租金。
    陳專門委員莉惠:馬委員,因為……
    王委員定宇:你先不用說明,第一,你們的成本怎麼計算的?電動車的電池保固多久?相較於你們現在用油料的成本比較費率差多少?你們一丟出來就說10萬元,計算基礎是什麼型號?什麼電池?人家Toyota的電池都已經保固20年了,你們租電池要花費10萬元,我提出這個問題,是希望你們覈實計算,告訴大家你們怎麼算的,譬如1部車1個月的油料你們大概花多少錢?然後總數跟你們現在編列的預算差距是多少錢?
    第二,我們國家到底要不要往進步的方向走?如果大家認為PM2.5是問題,預知未來30年能源的供應確實需要轉型,初期會比較貴,但是長期來講,是國家應該做的方向,而且不只台灣,連中國各省份都在推動電動車,因為大家都知道未來這種燃油的發展會有極限、會有問題,如果今天僑委會編列的預算,不是根基於計算出來貴一點,但是長期攤下來之後呢?就像以前買液晶電視1吋要1萬元,現在32吋液晶電視5,000元就有了,它有個長期的成本計算,你們到底有沒有去看這個東西,如果不知道的話,可以去問能源辦。
    第三,編電動車的預算不是一個交通工具的概念而已,而是國家要帶頭解決台灣嚴重的移動污染源問題,從政府做起,而解決移動污染源的問題,是在可以負擔成本的狀況下,就像我們招標的時候,綠色標章雖然貴一點,但會優先採用,納稅人會理解這個是對的,你們如果回答是行政院編列的要點,我們就沒有辦法,會覺得很無奈、不合理,我覺得僑委會的預算,不是這一筆,就是全部統刪,留人事費用就好了,因為你們都是根據作業要點編的,如果編得這麼無奈的話,就留人事費,我也沒有意見,看哪個委員要提案,我來連署。
  • 何委員欣純
    我支持。
    林主任渭德:報告主席,我再說明一下。
  • 王委員定宇
    連政策辯護都辯護成這樣子。
  • 林主任渭德
    不是啦!跟委員報告。
  • 何委員欣純
    你剛剛沒有說你們是小戶人家?你剛才沒有講是行政院的編列要點不合理?這有錄音錄影耶!什麼不是這樣子!
    林主任渭德:我們知道委員對這方面的要求,是否能容許我們所有的雜項設備,明年就買一部150萬元含電池的電動汽車,至於其他部分,我們就儘量節儉?
    主席:還有很多部會都有這個問題,其他所有部會都是用租的,所以你現在提出來,為了這樣你要買電池,其他包括外交部、退輔會或其他的部會也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 林主任渭德
    所以我一開始建議行政院是不是能夠通案處理。
    主席:那先跟行政院討論完以後,你們再提,就如其他委員說的刪除……
  • 羅委員致政
    這個不急嘛!這輛車有那麼急嗎?
    王委員定宇:我再說一下僑委會有多不用心,汽車用電池有的保固10年或20年,你們現在電池用月租方式,你是不是跟租電池業者是親戚?哪有人這樣做事情的?買斷要100萬元或120萬元,你們現在不買斷,還用1個月10萬元租電池,明明電池已經保固達到10年,比車子還長壽,但你們告訴我們沒錢,是小戶人家,所以用租的,這是不對的,其實你們用租的是大戶人家,是慷納稅人之慨,去圖利租電池業者;如果在7年前或5年前說用租的還算合理,那時候電池的半衰期速率很快,電池常常要換、不穩定,可是現在汽車用的電池,高密度都已經到這個狀況了。
    你們現在的問題在於這個預算的編列是用什麼樣的思考方式,還是只是應付一下?我再強調一次,電動汽車是世界發展的潮流,德國輕軌電車已經用氫燃料電池,不是鋰電池,中國的省份都有公共運輸載具的綠電發展要點,為什麼?因為你現在不做,將來會後悔。台灣還加上中南部PM2.5的問題,所以我支持電動車的採購,政府的態度是對的,可是僑委會對預算編列的方式,用租是錯的,辯護的方式也是錯的,你們現在能夠怎麼改變?你們自己想清楚,這個沒有人用租的,「頭殼歹去」才用租的,而且你是租幾顆電池,1個要10萬元。
  • 主席
    1個月1萬元。
    王委員定宇:1個月1萬元,1年12萬元,你們租的是什麼電池?我們整個委員會……
  • 主席
    有些還有3輛。
    王委員定宇:不管黨派,其實我們不是反對往綠電或電池的發展,而是僑委會在預算編列上有問題啦!這個有問題,你們接下來每一筆預算都有很大的問題!
  • 羅委員致政
    我好像沒有看到別的部會編列一定要用電動車。
    主席:有,退輔會也有。
  • 羅委員致政
    都是買車子然後租電池的這種方式嗎?
    主席:有的用買的,有的用租的。可是租的還要買充電樁,而且電池租金很貴,因為1年要12萬元,光僑委會1輛、外交部3輛、退輔會好像2輛,這樣加起來光是1年的租金就好幾十萬元,將近百萬元,還要再加上充電樁費用。我們支持你們整個政策的考量,在進步的過程當中可能要付出比較高的成本,可是如果現在用這樣的方式,對未來預算會造成很大的負擔,以後大家要怎麼做呢?
    羅委員致政:我再確定一下,你們是為了配合行政院的政策只好買1台,還是你們真的有需要買1台?這個要講清楚!
  • 主席
    是配合政策買1台。
    羅委員致政:那就不要,反正我們砍了也不會怎樣。
  • 主席
    它只要汰換就必須……
    王委員定宇:主席,羅致政委員問了一個核心問題,你們有沒有缺車?如果不缺車的話,就統統刪掉。
  • 何委員欣純
    那就刪掉啊!
    王委員定宇:有一個原則是,如果有缺車現在要汰換、汰舊,買車子要往沒有污染的方向走,OK!而且我贊成用買的,不要用租電池這種笨方式,若不缺車,那買車子要做什麼?
    呂委員玉玲:如果是配合行政院才編列的話,表示你們沒有需要,那就先全部刪掉。
    主席:我們先刪,這個明年再說好了!
  • 呂委員玉玲
    到時候跟行政院作討論……
    何委員欣純:好,先刪啦!有需要的時候再編啦!也趁這個時間,你們自己去溝通,因為你們是行政院的部會之一,如果你們認為行政院的編列要點不合理,就內部去溝通,好不好?
    主席:這個不是叫立法院去跟行政院講,剛才講的這一句話是非常不恰當!叫我們立法委員去跟行政院講,是非常離譜的事情!
    吳委員長新興: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我們主任剛才表達的不是很清楚,其實他沒有那個意思,各位委員不要生氣。各位委員講得很好,我們評估如果明年先不需要的話,我們就舊有的車子再勉強繼續使用好了!我們再跟行政院溝通。
    何委員欣純:他們現在沒有需要,既然沒有需要硬編,就刪掉,因為我們要把關、要節約。剛才有其他委員提到,如果明年有需要,在你們編列的時候,我們還是希望環保政策、電動車的政策可以繼續持續下去,但是請用經濟效益等考量來購買這一台電動車,不要像你講的,只是配合什麼、什麼而已。對不起,召委,我再補充一下,剛才定宇委員講的,我再跟各位分享,很多租的車子或電池,如果在一般實務經驗或民營企業裡面,這些公司是為了設備投資、為了節稅、為了可以申報,所以用租賃的方式,可是行政部門需要用租賃來節稅嗎?不需要啊!為什麼你們的思考是這麼樣的僵硬,我只能這樣子講,如果你們覺得不合理,請好好去溝通,好不好?
  • 吳委員長新興
    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就遵照委員的指示。
    王委員定宇:委員長,我救你一下啦!你現在說你們不需要,其實就會很荒謬,你為什麼編一台不需要的車輛來讓我們花錢,我們會刪掉,自己想清楚要怎麼回答,你們如果不需要這台車,硬要弄一台出來,那是很誇張的事情!
    林主任渭德:不是,我們這輛公務車是做短程的公務使用,它是93年8月購置,到現在已經十多年了,按照標準,明年滿17年之後,就不能再編養護費用,所以如果今年沒編新車購買,這輛公務車大概到期就不能再使用。我再跟委員報告,我們絕對沒有說行政院編列的共同標準不對,我的意思是很多單位可能都有這樣的問題,是不是我們從行政院編列標準再做一個考量。
    王委員定宇:你這樣的說明是對的,你不要跟我說你們不需要這輛車,是為了配合綠能才編出來,這個就很嚴重了!所以你們現在講的是明年有1輛車滿17年,不能再編維修費用、保維費用,所以才需要一輛新的車子;既然要買新車,你們現在決定要買綠能電動車,但是採租用電池的方式,委員會認為不妥,所以把這個部分退回去或減列;否則你說我們不需要就省下來,就不要了,你如果編了一筆不需要的錢,後面的每一筆經費就會被質疑,我提醒委員長,這部分自己要注意!
    主席:我先補充一下,行政院相關規定108年度仍然可以購置燃油車,不得購置油電混合動力車及燃油機車,並優先購置電動車,它裡面還提到未來視電動車跟電池發展情形,再檢討增加購置電動車的比例,換言之,是優先購置電動車,並沒有一定要購置電動車,但你們預算的支撐度不夠,在未來預算的考量上,都還沒有考慮清楚,現在就要買電動車,行政院說今年度其實是還可以買燃油車的,這個部分就先減列這部車的預算,好不好?
  • 王委員定宇
    有需要再提出來。
    主席:對,你們有預算再提出來,減列……
  • 呂委員玉玲
    不是全部減列嗎?
  • 主席
    連車跟……
    王委員定宇:因為你的提案減列數字沒有那麼多,我們大家一起共提一個案子,請助理擬個案子,大家一起共同提案,全額減列……
  • 呂委員玉玲
    現在不買了嘛!連車連電池共281萬元。
  • 王委員定宇
    全額減列。
    呂委員玉玲:對,全部是281萬元。
  • 王委員定宇
    不可能買車沒電池嘛……
  • 呂委員玉玲
    就全部啊!不然是多少?
    王委員定宇:金額多少不知道,就是把車子的購置費用及電池的租金統統減列掉。
    呂委員玉玲:所以是電動車99萬元,加上電池5萬元,總計104萬元,是嗎?
  • 何委員欣純
    對啦!
    王委員定宇:我們重新提一個案子,把這個部分減列掉。
    僑委會後面的說明我可以接受,就是先講需求,你們所有預算一定要告訴大家為什麼需要,為什麼採取這個方法,也就是最佳化的選擇,有沒有其他選擇,這就是攻防要點,你絕對不要說這個預算可有可無或應付政策,如果這樣講,你們每筆預算都很危險,一定先把需求講清楚,然後你們提出的方法是最佳方法,委員會有不同意見,大家再來討論、攻防,這樣會比較清楚,這是我要提醒僑委會的。
    主席:好,我們把這個提案的文字寫出來。
    李委員彥秀:對,寫出來,大家共同提案。
    何委員欣純:現在藍綠委員都支持把它刪掉,看你們說明得多糟糕!
    吳委員長新興:主席,我可不可以再講一下?坦白講,買車這個事情是很細的問題,我沒有掌握得很清楚,剛剛聽了主任報告及各位委員的指教,剛剛召委也把公文都唸出來了,明年不一定馬上就要買油電混合車,還是可以買傳統的車輛,如果僑委會公務上有需要,我們明年就先不要買油電混合車,而是買傳統的車子就好,這筆104萬元還是給我們買車,好不好?我們有事實上的需要,並沒有亂花錢,只是同仁不察,以為要買油電混合車,但委員剛剛唸的那個幫助很大,就讓我們還是買一部燃油車好了,這樣可不可以?
    何委員欣純:以後你們坐前面的統統不要來回答委員的問題,都叫下面的來,因為你們都不瞭解細節嘛!
    李委員彥秀:主席,這個等第二輪再回來處理,先保留,好嗎?
    主席:好,這個部分先保留。
  • 吳委員長新興
    謝謝委員。
  • 主席
    剛剛有幾個凍結部分……
  • 王委員定宇
    把這個案子挪到後面?我的第5案凍結……
    李委員彥秀:挪到後面再來討論,他們私底下再溝通一下。
    王委員定宇:主席,要不要照順序來?我的提案是第5案,國家有閒置的國有房舍,但僑委會卻以高額租金去租庫房……
  • 何委員欣純
    已經減列掉了。
  • 王委員定宇
    沒有吧!還沒有處理啦!
    本席針對這個部分提案凍結100萬元,我覺得這100萬元的凍結,一方面不影響運作,二方面是鞭策僑委會在租賃時要把公帑更審慎的運用,所以我希望能如數凍結。
    羅委員致政:主席,本席的提案是第4案,呂委員的提案是第7案,都是凍結租金的部分。因為僑委會已經有簽租約了,該給還是要給,但是我們每次問到這個問題時,你們都說已經到處去找,找了很多地方,本席認為至少要提出報告讓我們知道,你們在這段時間做了什麼努力,看過多少地方,結果怎麼樣,不然每次都是口頭應付一下說有找過,例如你講的那個地方,你們至少要告訴我你們去洽談的相關資料等,至於金額部分,我覺得可能不需要凍結到100萬元,我跟呂委員的提案都是凍結50萬元……
    王委員定宇:羅委員,我提一下,要不然請僑委會現在向我說明一下,國有財產署明明有提供空間給你們,為什麼不合使用?總要有個說明嘛!今天國家有提供閒置國有房舍讓你們放檔案,你們不用,卻花高額租金去租別的地方,我還是那句話,難道租地方給你的是你親戚喔!除非國有財產署提供房舍的樓地板載重力不夠或是提供的根本就是爛地方,你要有個說明,如果沒有說明,凍結100萬元這部分我很堅持,我覺得沒有必要多花這筆錢,我還留一些錢讓你們去付租金了,如果國有財產署有提供場地你們卻不使用,一定要有個道理,哪有自己免錢的地方不使用還花錢向人承租,這說不過去!
    林主任渭德:我再說明一下,國產署提供給我們的都是建物超過50年以上,而且都是21坪到28坪不等的公寓式房子,有的隔成三間有的隔成二間,當然樓地板的載重重量也絕對不夠。他們後來有釋出泉州營區,我們也積極去爭取,有4個單位爭取,後來國產署分配給環保署的毒物化學局。國產署給我們的公文也提到,他們知道我們需求殷切,也會優先列入考慮。
    另外再向各位委員報告,現在少子化,很多國中、小教室有閒置,我們也積極在接洽新北市及台北市的學校。是不是容許我們提出書面報告,就像剛才羅委員所說的,我們把這段時間所有的努力與作為提出書面報告。至於凍結數部分,因為租金每個月還是要付出,萬一解凍案沒有順利在明年7、8月通過的話,我們的租金可能會付不出來,所以凍結數是不是可以稍微再減少一點?以上。
    呂委員玉玲:主席,對於這個問題,我剛剛都已經說過了,你們這段時間有努力沒錯,但是還是找不到地點,包括國產署、國防部都已經回絕你們了,你們信誓旦旦的說租金只要編列到108年,109年就不用了,你前面的努力都不用講了,我們都知道了,我要你去努力的是你付完108年的租金後,109年就不用再付租金了,請問你要去哪裡找房舍?找哪些地點?請提供給我們並提出說明。你們之前努力過的部分都不用講了,我們都知道了,我要求的是先凍結部分預算,等你提出報告,告訴我有哪些地方具有可行性,我要具有可行性的,不可能的都不要再講了!
    羅委員致政:話不要講得太自信,你現在說109年不要編列,表示你現在心裡已經有地方囉!
  • 林主任渭德
    努力是操之在我……
    羅委員致政:萬一下年度找不到,109年的預算又要編列,到時候這句話就成為呈堂證供,你就編不下去了!
    另外,我建議王委員,凍結100萬元我也沒有意見,但我們自己要考量一下立法院的開會時程,如果凍結100萬元,等於是三分之一,那麼7、8月就一定要解凍,否則他們會有租金付不出來的問題,不然就是要早一點,在5月份就要解凍,但是5月份解凍等於沒有凍結一樣,還要配合他們來予以解凍。因為7、8月是休會期間,預算沒辦法解凍,所以不是之前就是之後,因此我建議凍結50萬元左右,因為大概要等到9月新會期開議才有解凍的機會,7、8月不上不下的,會有點問題啦!
  • 王委員定宇
    解凍的條件要設定好。
    有關努力的過程,呂玉玲委員,我還是覺得他們努力過的地點還是要列出來讓我們看一下,到底那些地點多爛,我們搞不好還可以幫你們向國有財產署質疑怎麼會給僑委會這麼爛的地點,蚊子館的閒置是民眾所厭惡的,但台北市這種精華區不見得找得到這樣好的地點,所以你把它列出來,大家才會理解公、私兩方面都努力過了,沒有辦法,一定要花錢去租。至於預算,我們不可能不解凍,因為那牽涉合約問題。凍結數額的部分,我可以接受羅委員建議的50萬元,但是解凍條件的報告內容要寫清楚。
    何委員欣純:蔡適應委員所提第3案我有連署,我與蔡委員的意思是,第3案就在這個項下併案處理,我們尊重凍結數額。
    主席:第3案、第4案、第5案、第7案及第8案併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6案保留,之後再討論。
    接下來處理第9案。第9案是本席的提案,因為「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物品、購置辦公用物品及公務參考用報章雜誌」等所編列之預算,較107年度增加,顯然有違行政院訂頒「一百零八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中希望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執行,所以本席在這個部分建議刪減1萬5,000元。
    林主任渭德:向委員報告,一般行政的錢本來就都不夠,這不是報章雜誌,主要是辦公物品。
  • 主席
    為什麼明年比今年高?
  • 林主任渭德
    總共也才……
    主席:這不是多多少的問題,而是因為那不是我們的錢,那是全國人民的納稅錢,每一塊錢都很重要,不要認為只是小錢,重點是為什麼增加?你要讓大家知道為什麼增加,這樣的預算是否適合或是否需要?而不是錢多少的問題。
    林主任渭德:當然,一塊錢也是錢,因為我們原來的預算,107年度一般行政統刪的結果造成經費不夠,今年編列108年度預算時,我們這樣編列……
  • 主席
    你們是把它補回來?那其他的呢?
    吳委員長新興:主任,這個就不要再講了,主席如何裁示我們都配合辦理,這個部分就減列1萬5,000元,但科目自行調整,可以嗎?
  • 主席
    好。
    接下來處理第10案至第12案。有關一般事務費部分,請說明。
    林主任渭德:第10案是有關增加機密封套部分,這也是一般行政費用,有關機密文件部分,原來一年大約是四百多件,現在統計今年1~11月就已經超過6,000件,所以我們要印的封套及一般行政維持的經費大概都要增加。
  • 主席
    請呂玉玲委員發言。
    呂委員玉玲:本席的提案是第11案,這部分的預算去年審查時就曾經提醒過,辦理公文、繕打及文書處理等工作都應該要用公務人員,因為文書與公文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他們都是僱用臨時人員,去年審查預算時就已經提醒過要逐年降低,結果我看到今年送出來的預算並沒有做到逐年降低,我覺得都委外處理服務預算不是很具正當性,希望他們提出報告,如何減低臨時人員的聘用,讓公文、行政作業能在正規體制下運作,所以本席要求凍結50萬元。
    羅委員致政:主席,是不是可以請僑委會說明清楚?第一,這個工作到底是什麼?是資料的整理、裝訂等等,還是所謂數位檔案資料檔案的相關部分?工作內容請先說明清楚。第二,所謂委外,是委外給一家公司、一個單位還是就是用聘僱人員?第三,到底是幾個人?又是怎麼編出來的?請把這三個問題先說明一下。
    林主任渭德:我們是按照行政院一般性事務委外辦理與員額精簡的政策,非核心業務就用勞務承攬方式來委外辦理。目前委外辦理大概分為二種,一種是主計室的帳務處理,包含帳務登錄、傳票整理處理等,這是二個人力,每個月含勞健保、勞退準備金等大約是3萬元。第二種是委外辦理檔案整理部分,這包含兩部分,一種是日常每天產生的檔案點收、編目、建檔、上架及列印目次表、檔卷標示、印貼等,預估數量大概是5萬5,000件到6萬件,每件大約10元,所以費用大概是550……
  • 呂委員玉玲
    五萬多件是一整年?
  • 林主任渭德
    對。
  • 羅委員致政
    這部分是論件計酬?
    林主任渭德:對,論件計酬。另一部分是掃瞄,包含除釘(釘書針),掃瞄後要將電子檔案上架,這個大概是70萬頁到77萬頁,每頁2元,所以大概是一百四十萬多元。另外一部分是舊檔案的處理,因為我們要積極進行檔案瘦身,庫房空間要減少,所以包含銷毀及移轉舊檔案的處理,大概是5萬5,000件到6萬件,每件3元,所以大概是150萬元到165萬元,這6個人大概每個月算起來是2.9萬元到3.2萬元,這是整個委外的。以上總共8個人力,合計一年大概是282萬元到302萬元之間。
    呂委員玉玲:這些人力都是例行常規性所需要的人力,對不對?
  • 林主任渭德
    因為現在要整理……
    呂委員玉玲:雖然現在是委外,但這都是例行常規性所需要的員額,為什麼不把需要的固定員額在人事上去編列?你剛才講的幾項,包含公文歸檔、銷毀等,公文歸檔有很多都是當下重要的公文,如果委外由臨時人員去歸檔,機密性或公文流出的安全性,你們有沒有考量到?這類工作應該以正式常規性去編列所需要的員額,你們可以去向行政院爭取,不要再委外了。至於銷毀的部分,因為檔案時間已久,保存期限可能過了7年、10年,在安全性上比較不危險,所以可以同意委外。你剛才講的三類型,其中公文當下的歸檔就很重要,所以我才希望你們逐年減低委外,去年審預算時你們有答應要逐年減低,但是這些員額聽起來與去年的編列是一樣的,對不對?
  • 林主任渭德
    經費有稍微再減低。
  • 呂委員玉玲
    人員有減少嗎?
  • 林主任渭德
    人員沒有。
    呂委員玉玲:沒有嘛!你們在這分類中有三項,有一項比較重要的,我希望你們去爭取正式員額來處理公文的安全性。
    黃主任弘君:有關這部分,之前各部會都有一致的共識,有開會決議,也經過行政院核定,要求預算編列員額要運用在政府的核心業務上,至於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裡有規定,像是電話總機、清潔、檔案管理、駕駛、電腦維修、公文傳遞、資料登錄、遊憩館所民眾服務等8項業務類型應改採勞務承攬方式辦理,這是經過各部會開會的共識,所以實際上現在有關檔案管理、公文傳遞、資料登錄等部分,都要改採勞務承攬方式處理。至於勞務承攬部分,我們跟一般公司簽約後,在契約中會明定這些派駐在我們這裡的勞工的權益與待遇,還有加班的延長工時、特別休假計算、健保、勞保以及年終獎金的計算方式,我們都會在契約裡面明訂。另外,有一些採購案,像我們的勞務承攬是用最有利標的方式,我們會先評選他們的員工福利跟員工訓練有沒有達到評審的標準,再去做採購的動作。如果這部分用預算員額方式來處理的話,因為僑委會的業務也是與日俱增,我們會把預算員額核心的部分完全配置在業務處理上面,至於屬於這這8類型的業務,我們會儘量依照大家的共識改採承攬方式辦理,以上。
    羅委員致政:主席,這個案子是我提的,僑委會做這樣的說明就比較清楚了,就是它實際委外的情況是怎樣?簡單講,就是兩個,一個是固定約聘僱,即你們自己的約聘僱,第二個就是委託外面的勞務公司,是論件計酬對不對?
    我建議做適度的凍結,但請你們把剛剛講的這些東西,是怎麼編列、工作內容等,你剛剛講是逐年下降對不對?因為現在檔案很多都數位化了,這部分你們做說明以後就予以解凍,好不好?
    主席:我們就3案凍結50萬元,好不好?
    林委員麗蟬:主席,我可以再說一下嗎?有關你們內部的2個跟委外的6個約聘僱人員,是每年都有這樣的約聘僱人員嗎?每年都會聘嗎?還是每年都有委外嗎?
    黃主任弘君:約僱人員的部分是我們正式核心的人力,是屬於人事經費裡面運用的。
  • 林委員麗蟬
    每年都有編嗎?
    黃主任弘君:約僱人員的部分是的,他是人事費預算員額。
    林委員麗蟬:請委員長說明,我們一直鼓勵降低約聘僱人員,如果是你們長期需要的人力,那能不能把他變成正常人力呢?這也是剛剛呂玉玲委員談到的,因為各部會都說要簡約,要減少約聘僱人員,如果你們長期有需要人力,就應該以正職人員聘僱,這樣對整個台灣的勞動福利來講,可以全面照顧到。
    第二,8項裡面有1項是帳務管理,帳務管理也是委外嗎?
    賴專門委員慶純:我做補充說明,可能是他表達措辭不清楚,我們是帳務資料登入而已,不是管理,管理的部分還是正職人處理,只是純做登入跟憑證整理。
    林委員麗蟬:主委可以說明,你們歷年都有聘這些約聘僱,就表示長期業務需要正職人員,你沒有考慮要把約聘僱轉成正職,減少約聘僱人員嗎?
  • 吳委員長新興
    這部分可能還是人事室主任比較瞭解約聘僱人員相關的規定。
    黃主任弘君:基本上,約僱人員是做比較基層的工作,目前來講,我們沒有辦法跟行政院申請正式職員去處理。實際上,約僱人員也是依照行政院約聘辦法進用。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但我們一直期待各部會要降低約僱人員,委員長可以承諾降低約僱人員嗎?
    王委員定宇:林委員,我替他們說明,現在全國公務人員的員額是管制的,連學校的員額都不能增加,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各地方政府或中央機關都有約聘僱人員做支援性的工作,也就是替我們的公務體系人力不足的地方來做支撐。有的約聘僱人員是做長期的,現在你把他改成員額之後,他反而不能作業,因為他要考上公務員資格才可以。這還有第三層的問題啦!我是建議,因為這都行之有年,表示這些員額一直在做支撐性的工作有其必要性,如果行政院人事總處這邊要給你們正式員額的話,那是另外一件事情,因為給正式員額就代表這個約聘僱人員是不是要拔掉,這是第二個層次的問題。這個約聘僱人員的心情會是怎樣?因為他們不可能轉為正式,他們在資格上是不符合的啦!
    林委員麗蟬:這是另一個層面要討論的事,現在各部會首長都在討論這件事,我們希望約聘僱人員可以降低,協助代課老師變成正職,也是我們討論的項目。
    我聽到是約聘僱,才想把這個問題丟出來,委員長也可以做一些思考。這個案我沒有提案,只是聽到約聘僱的員額一直保持這個數量,我覺得你們必須思考一下。
  • 吳委員長新興
    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約聘僱已經行之有年,應該避免的是人力派遣部分。
    第10案至第12案,併案凍結50萬元,俟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通過。
    繼續處理第13案。是有關運費的部分,請行政單位說明。
    林主任渭德:一般行政的這一個編列較107年度增加55千元,主要是對照郵局的函件郵資,它分為很多項,平均漲幅57.53%,我們是因應郵資的調漲,所以這部分增列。
  • 主席
    本席同意撤案。
    繼續處理第14案。是特別費的部分。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委員長,你就不用說明,我來講好了!
    其實特支費就是委員長的經費,我們其實應該給予支持,第一是我們要撙節,就僑界、僑民、僑團來講,因為委員長常常去,這個特支費就等於是公關費,但今年發生一個我們覺得很不好的事情,就是歐華年會停辦,而且我們感覺到僑委會幫委員長做的澄清新聞稿好像變成常態性工作,變成你們的業務。我認為這方面需要改進,我們的工作是協助僑界、僑團、僑民及僑商等,這是我們的工作,如何打好我們的情感,他們才可以在國外替我們做一些外交關係,但是僑委會在這方面的努力顯然是不夠的,連歐華年會都沒有辦法辦,我們希望你們要再努力、精進,看要怎麼溝通,不然我們整個僑界、僑團被中國大陸趁機操作的話,我們的外交會更加辛苦。
    我可以不用減列,我凍結一部分,請僑委會針對要怎麼跟整個僑界互動、交流,看要怎麼精進,請他們多協助這方面的業務,請他們做業務報告,好不好?我就小凍20萬元。
  • 吳委員長新興
    可以10萬元嗎?
  • 主席
    不減列了!
  • 吳委員長新興
    凍結10萬元?
    呂委員玉玲:好,凍結10萬元。你們一定要改善,不要把澄清新聞搞成常態的業務好嗎?
    吳委員長新興:謝謝委員的指教,服務僑胞是僑委會上上下下的工作,我們要做得更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當外面的訊息不是那麼明確的時候,僑委會還是要做說明,免得大家誤會,主要原因是在這裡。
    呂委員玉玲:其實我們都有駐處,國外僑界的聲音,第一時間你們都聽得到,事先做好溝通,不用事後處理,就很好處理了,當結果發生以後,你要去圓滿就很難了,好不好?
  • 吳委員長新興
    好。
    主席:第14案就凍結10萬元,提書面報告,俟同意後始得動支。要書面報告嗎?
  • 呂委員玉玲
    對!要書面。
    主席:現在進行第15案及第16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主席:第15案及第16案就是我們方才提及購買電動汽車的部分,因為這些車輛的使用年限,都必須達到10年以上才會汰除。另外,第16案也是有關購買電動機車的經費,主計總處也發現各部會都有發生相關問題,因為你們購買電動機車要連電池一併購買還是要用租的?如果你們採租用電池,未來你們要使用交換電池還是要購買充電樁?直到現在,你們並未針對這部分進行整體性的考量,對於各部會可能也形成很多的預算負擔或影響其未來發展等問題,這一案是否就依照我們剛才所講的減列……
    王委員定宇:因為我們剛才有關汽車的部分都沒做處理,請你們要研究有沒有電池可以不用花錢?所以這部分我們就保留到後面一併討論。
    主席:第15案及第16案先保留,等到後面再處理。
    進行第17案及第18案。第17案及第18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請林主任說明。
    林主任渭德:謝謝主席。有關預算增加的部分,係因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自民國81年啟用,但是民國80年即已設置電梯,近年經常發生電梯關人或電梯停止之後會自動上升或下降等危害安全的因素,經過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6個進駐機關共同討論決定,在明年(108年)度先汰換4部電梯;109年度再汰換另外4部電梯,所以我們增加的經費,全部是由6個單位分攤這4部汰換電梯的經費。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這部分我有提案。依照林主任的說法,汰換這4部電梯需要花費2,200萬元,沒錯吧?
  • 林主任渭德
    對。
    林委員麗蟬:這4部需要汰換的電梯是由6個部會分攤經費,但是僑委會在這6個部會中需要分攤多少錢?
    林主任渭德:由於這些經費是由6個部會分攤,我們是依照各部會人數與樓地面積,它會有一定的分攤比例……
  • 林委員麗蟬
    僑委會需要分攤多少錢?
  • 林主任渭德
    我們大約要分攤742萬8,000元。
    林委員麗蟬:根據林主任的回答,這需要742萬8,000元嗎?
    林主任渭德:對,這是我們需要分攤的經費,也是我們在108年度比107年度增列預算的部分。
    林委員麗蟬:換言之,後年你們還要再編列相關預算?
    林主任渭德:後年則是編列汰換另外4部電梯的經費,我們總共需要汰換8部電梯。
    林委員麗蟬:在6個部會中,僑委會要分攤三分之一的經費,對不對?
    林主任渭德:沒有,我們是依照持分比例分攤經費,而我們的持分比例為五十六分之十二。
  • 林委員麗蟬
    好。
    呂委員孫綾:主席,我想請問林主任,方才你們的說明是,增加這筆預算要用於分攤汰換電梯的經費嗎?
  • 林主任渭德
    是的。
    呂委員孫綾:除了這筆經費最主要分攤汰換電梯的費用之外,還需要分攤哪些經費?還是沒有需要支付其他的經費,而這筆經費最主要在分攤汰換電梯的費用?
    林主任渭德:本年度增加預算的部分,正是分攤汰換這4部電梯的費用。
    邱簡任視察慧燕:最主要我們管理小組的預算在前一年度會列出隔年所需經費,這兩千兩百多萬元主要用於汰換4部電梯的經費,電梯編號為5號到8號。僑委會依照持分比例計算分攤經費,而我們的持分比例占五十六分之十二,這筆預算是占最大宗的經費。至於其他部分則是一般例行的維護保養經費,我們都會列出年度維護保養計畫的部分。以上。
    呂委員孫綾:好,理解。謝謝。我是第18案的提案人,針對這部分我就不堅持。謝謝。
  • 主席
    請問林委員有無意見?
    何委員欣純:好,那就照列啦!
  • 主席
    第17案及第18案照列。
    進行第19案及第20案。第19案及第20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請資訊室白主任說明。
    白主任中光:報告委員,相較107年度預算來看,我們在108年度增加編列約20萬元資訊服務費,主要為了因應今年5月份歐盟公布比較嚴格的個人資料保護規範(GDPR),以及明年年初即將施行資通安全管理法,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加強整體個資系統。事實上,僑委會本身有5個業務單位,再加上資訊室,總共有6個屬於持有個資業務量較大的單位,所以我們希望明年各單位能夠投入2個人天的資安服務費,俾能好好的檢視本會保有的個資及整體資安流程,以及本會在蒐集、持有、處理、利用、銷毀及傳輸等相關程序上,是否符合更嚴格的個資保護?事實上,僑委會自行保管的個資,亦包括歐盟等國家在內,以6個單位每個單位大約需要投入2個人天來計算,依照每個人天的報價計算,大約1萬7,000元至2萬元;換言之,這12個人天所需總經費約在20萬元至24萬元之間,所以我們是取一個低標為基準。因為本會資訊預算確實不足,我們是以額外增加20萬元專門加強個資的保護。以上報告。
    呂委員玉玲:因為白主任一再強調需要投入12人天,而且這部分確實需要做個資維護,所以我同意本案預算照列。
    主席:由於第19案及第20案兩案理由相同,所以第19案及第20案照列。
    進行第21案。請宣讀。
    主席:由於第21案提案人蔡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請問有委員需要補充嗎?
    呂委員孫綾:主席,我是第21案的連署人,因為第21案也是在討論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所以這一案能否併到後面一起討論?
  • 主席
    分支計畫通案也要納入嗎?
    呂委員孫綾:對,第21案也一起併案處理。謝謝。
    主席:好,那第21案就併入。
    進行第22案至24案。第22案至第24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處理第22案。第22案提案人黃委員偉哲不在場。
    處理第23案。第23案提案人為林委員麗蟬。
  • 林委員麗蟬
    能否請資訊室白主任說明?
    主席:好,請資訊室白主任說明。
    白主任中光:第22案至第24案主要有下列三個重點:第一,僑委會「僑務資訊系統」的僑民資料之所以會重複,因為僑民不像一般國民有國民身分證,包括可以單一識別的主鍵,就是資料庫上所謂的key,所以一般僑民和僑委會在互動時,他可能同時存在不同身分,可能是僑團幹部、商會組織或是一般學員,所以我們在輸入資料時,就沒有辦法很簡單的根據姓名或國家別就知道他是不是同一個人,所以在我們的資料庫裡,僑民的資料一定會重複,這是第一點。
    第二,既然資料會重複,那僑委會有沒有在做歸戶呢?跟各位委員報告,有。我們大概每半年會跑一次報表,檢視其重複的程度,如果我們認為重複程度超過所有資料量的2%左右,也就是只要超過2%,我們就會啟動,把所有的資料弄出來,請業務單位協助我們歸戶,這都是routine的事情,我們每半年都會做。
    第三,委員有鼓勵我們要提升僑務資訊系統的功能,在過去半年,僑委會資訊室及各業務單位都有配合建置一個大數據資料庫,這可以很有效地提升僑務資訊系統上的功能,這些任務和工作我們都有持續在進行,所以我們是非常努力來維持這個系統的效用。
    林委員麗蟬:你說每半年都會再重新確認一次,是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重新確認嗎?
    白主任中光:是,跟委員報告……
    王委員定宇:等會請你一併說明好了。其實你們重複整理會很麻煩,舉例來說,台南過去有一群人移民到阿根廷,其實他們本來是想移民到美國,後來進不去美國,只好移民到魁北克,所以在魁北克有個叫做台南阿根廷加拿大魁北克同鄉會,那有夠複雜的!所以他們就有好幾本護照,我也看到有些在波士頓的人後來移民到歐洲去,所以就像剛才林麗蟬委員提的,你們的資料要時常確認,但是要如何確認?別國的公權單位不一定會理你們,即使你們用護照號碼編碼都很難避免重複,因為他可能有兩本、三本甚至四本護照,所以很難迴避重複,而你們一直花人力去篩選重複與否,到底達到什麼目的?有時候如果管理成本大過問題本身,其實有一個名詞就是不管了!就是重複與否對你們的管理或支出預算沒有影響,反而你們要花一大堆人力每天在追蹤吳新興到底在哪一國、有幾本護照,還有這個XIN-XING,WU和那個WU,XIN-XING是不是同一個人?如果你們整理這個並沒有實質上的管理意義,到底還要不要花這種精力去整理?這部分請你一併說明。
    白主任中光:非常謝謝委員的提示,事實上我們也知道以管理學或整個企業組織來講,如何做客戶管理,也就是所謂的80/20法則,其實現在僑委會不會整個資料庫做重新歸戶,而是主要鎖定在對僑委會的業務上最有貢獻、最有價值的20%,我們有這樣的概念。所以我們現在歸戶大概都是鎖定跟僑委會互動比較頻繁或是曾經加入我們榮譽職的,可能大概接近1萬筆資料,我們是鎖定那些真正跟僑委會互動比較頻繁的人,這也是我一直提到的,我們不會把所有精力散在比較疏離等部分,我們也沒有那個精神去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以整個歸戶來講,對於曾任榮譽職或經常互動的僑領、僑團幹部或僑商組織等所謂重要人士,我們會加強把他們的資料庫弄完整,並加強跟他們的聯繫。
    林委員麗蟬:這樣聽來,第一,我之所以提減列是因為你們每年都會有餘額,大概3~5萬元,所以我覺得應該把你們剩下的部分先減列。第二,我覺得你們應該要整個去檢討的是,如果你做大數據的整合,而且每半年再重新確認一次,這是你講的;其次,你所謂僑團或僑領的資料只是全部僑民的20%而已,而且這些人都是和僑委會比較有接觸的,既然如此,你們應該要做系統性的分辨,而不要每半年就重複整理,花那麼多人力,其實現在有很多資訊都可以做系統性的整合,連臉書都可以將你曾經看過的東西,只要看三次以後就會常跑出來,所以你們應該要做系統性的整合,而不是浪費人力和資源去做這件事。
    白主任中光:謝謝委員指教,其實在管理上,僑委會所有的資料都會有註記,如同剛剛我向各位委員報告的,只要跟會裡面活動比較頻繁的這些人士,我們都會註記,將來如果做歸戶,就會鎖定這些與我們活動比較頻繁的人士,我們要確保他們的資料不要重複,且資料非常完整,我們的功夫是下在這裡。
  • 林委員麗蟬
    現在有降低嗎?
    白主任中光:有,現在已經降低了。
    林委員麗蟬:沒關係,我覺得要減列是因為你們長期以來都有多出3~5萬元,我覺得這是可以減列的。其次,請你們針對要如何系統化提一個檢討,我覺得這是我們比較期待的,也可以降低你們每半年再重複去整理,或許你們要改變你們大數據的團體或是更換一些資訊,而不是用舊模式以人力來核對,其實這是浪費很多人力的,好不好?
    白主任中光:是,我們會照辦。
    主席:所以林委員是提減列3萬元,呂委員是提議凍結嗎?
    呂委員孫綾:我的案子是第24案,在現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其實網路攻擊的狀況也非常明顯和頻繁,針對這部分,相信僑委會也有配合行政院資安稽核辦理弱點掃描及滲透測試,但是我希望僑委會可以進一步說明這個部分,所以我提議凍結50萬元,說明清楚之後就可以予以解凍。
  • 主席
    還是你們要併案?
    林委員麗蟬:也可以併,就是一個凍,一個減,都有。
  • 主席
    要連同第21案、第23案、第24案……
    王委員定宇:跟呂委員溝通一下,他們的資安預算是200萬元,如果你凍50萬元(即四分之一)的話,其實他們就沒辦法運作了,所以我建議將兩案合併,剛才林麗蟬委員是提議減列3萬元,如果減3萬元、凍3萬元,然後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樣可以嗎?
    林委員麗蟬:人家本來是凍結50萬元,你突然砍了47萬元。
  • 王委員定宇
    我是建議啦!因為資訊維護的部分本來金額就不大……
    呂委員孫綾:我一直以來都非常支持資安維護的部分,也非常嚴格要求各部會要將這部分做到最好、最嚴密,既然第21案蔡適應委員也提了類似的案子,我可以將凍結金額下降至10萬元,可以嗎?
  • 白主任中光
    謝謝委員。
    呂委員孫綾:林委員要不要一起,就是第21案到第24案我們就合併凍結10萬元,讓他們再進一步說明?
    林委員麗蟬:可以啊!就凍結10萬元、刪3萬元,提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這樣好嗎?就是剛剛3萬元已經確認是OK的,其實你們編的不止是這個啦!
  • 主席
    好啦!
    白主任中光:報告委員,可不可以科目自調?
    主席:第21案、第23案、第24案併案處理,第23案減列3萬元,科目自調,第24案凍結10萬元。
  • 呂委員孫綾
    第21案和第24案合併。
    主席:就第21案、第23案、第24案合併處理,減3萬元、凍1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因為到第25案第一目就結束了,所以第25案處理完畢後休息5分鐘。
    進行第25案。
    呂委員玉玲:請主席同意,第25案屬於勞務承攬,後續有很多案子也都是勞務承攬,總共有9案,可不可以一起合併處理勞務承攬部分?第25案、第50案、第72案、第87案、第105案、第117案、第148案、第171案及第186案等9案,都是勞務承攬,可不可以一併處理?
  • 主席
    可以請呂委員再講一次嗎?
    呂委員玉玲:總共有9案,包括第25案、第50案、第72案、第87案、第105案、第117案、第148案、第171案及第186案。可不可以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這9案?
  • 主席
    一併進行以上9案。請宣讀。
    主席:先說明,好不好?
    黃主任弘君:這部分剛剛有提到就是與各部會有一定的共識,今年7月18日行政院有訂定新的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裡面要求實際辦理的業務項目如果是屬於電話總機、清潔、檔案管理、駕駛、電腦維修、公文傳遞、資料登錄等8項業務類型,應該採取勞務承攬方式辦理。目前我們在這9個科目編列勞務承攬,主要就是檔案管理、公文傳遞及資料登錄等3類,這部分委員凍結198萬元,我們會依據各部會的通案共識進行勞務承攬。實際上,若要以自聘處理,因為依據行政院規定是聘用臨時人員,臨時人員不能超過96年當時進用臨時人員的人數。因為僑委會並沒有臨時人員這樣的人力,如果要用自聘方式,我們基本上不能運用臨時人員。如果要用預算員額補實,因為我們105年到現在也依照通案裁減的相關規定,兩年內已經被減掉8個預算員額,針對這部分,我們也考量到僑委會的業務與日遽增,我們會把預算員額的核心人力配置在僑務業務上,所以一般性事務委外的部分會較傾向依照各部會通案,改以承攬方式處理。至於委員關心這些人員的權益,剛剛也向委員報告,我們在契約都有明訂固定薪資、年終獎金、勞健保、勞退、延長工時及一些相關措施,這個部分我們都會明訂在契約裡。如果廠商要核銷,我們一定要看到他確實有依照勞基法規定覈實給付員工薪資之後,我們才會按月核銷。至於採購部分,我們也採用最有利標,會把員工福利、員工訓練都納入評選項目,所以我們會儘量保障這些派駐員工的權益。
    呂委員玉玲:剛剛說明都會照顧勞權,這是很重要!但是現在公務人員的派遣人員行之有年,尤其行政院已經宣示兩年內派遣人員要歸零。既然這是行政院的政策,所以各行政部門也要趕快完整盤整及改善。不論是自然人或者非自然人,很多勞務工作都要訂定契約,也會影響勞工相關的待遇及權益。政府部門卻用最多派遣工,很多員額不在正當的、正常的員額下分配工作,反而用派遣工。不管是自聘或者是外聘,政府部門應該率先保障他們的權益,所以請我們的政府與自然人或者法人簽訂契約時,對於相關的勞務承攬與勞工的傷害是否很大,都要好好關心。尤其是自然人,他們必須負擔自己的勞健保;若是企業,他們也會降低薪水,甚至沒有達到基本工資,對勞權傷害很大。雖然你剛剛解釋你們會關心,但是我們收到的陳情還是沒有照基本工資給付,這個你們是看不到的!我們希望僑委會進行勞務承攬時,不管你們聘用一個還是兩個,他們只要擔任一般的行政工作、公務人員需要做的工作,你們就應該以正規的方式聘用。你們現在聘用進來的人不是做一般公務人員在做的工作,公務人員可以升遷,派遣工或勞務承攬人員完全沒有升遷的保障,你們就沒有保障這樣的權益,勞權就會受到影響。我現在提的這9個案子是在一般行政及勞務承攬所編列的經費,我要求行政部門必須與政府政策同步來規範兩年內派遣工歸零,你們是否完整盤整之後,做出一份精進改善報告讓我們了解,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這部分的總經費並非很高,全部9個案子凍結198萬元,我可以改成100萬元,讓你們進行盤整。
  • 羅委員致政
    在不同的分支計畫裡面嗎?
  • 主席
    在不同目!
    羅委員致政:我建議比較簡單的方式,就是每個項目都凍結十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 呂委員玉玲
    每個都凍結50萬元好了。
    主席:照比例,因為金額不一樣。
  • 羅委員致政
    十分之一……
    呂委員玉玲:好,照比例都是十分之一。
  • 主席
    不然每個計算的金額不一樣。
  • 羅委員致政
    分支項目可以併嗎?
    賴專門委員慶純:可不可以併成一案?因為其實都差不多,這部分就留著,勞務承攬整個預算數……
    呂委員玉玲:那就全部加起來凍十分之一,198萬元。
  • 林委員麗蟬
    但它是不同項目。
  • 主席
    是不同目。
  • 呂委員玉玲
    你們可以合併嗎?
  • 主席
    是1~9目。
  • 賴專門委員慶純
    我們用僑委會。
    王委員定宇:他們現在是以更上位去統凍、統刪,科目讓他們自己去調。
    賴專門委員慶純:對,拉到「款」就好了,一案統案。
    呂委員玉玲:好,可以。
    林委員麗蟬:主席,我還是要問一下。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剛剛我有提到約聘僱人員,7位中有5位是委外派遣的。現在我要問的是,僑委會各單位到底用了多少委外廠商派遣進來的人員?約聘僱人員又用了多少?可以給我一個數據嗎?如果按照行政院的規範,兩年內要歸零的話,雖然聽起來是委外,但也是外面廠商以人力派遣的方式用的啊!他的勞務可以保障嗎?第一,我認為不穩定。能穩定委外人力的工作嗎?第二,如剛剛呂委員所提年資的部分,公務人員有年資升遷的問題,但委外人力做10年也一樣是這些而已。所以,怎麼證明他的勞務工作是有被保障的?
    黃主任弘君:這部分跟委員說明一下,僑委會並沒有派遣人力,目前是以承攬的方式。派遣和承攬的差別在於,派遣的管理單位在政府,運用單位在公司,此時當事人權益是沒有辦法保障的。為什麼派遣要歸零?就是要杜絕管理單位和運用單位的權責不符,導致當事人權益大幅受損的情況。所以,現在的承攬是包含管理和……
  • 林委員麗蟬
    年資?
    黃主任弘君:對,年資全部都在……
  • 林委員麗蟬
    都可以升遷嗎?
  • 黃主任弘君
    都在那個公司……
  • 林委員麗蟬
    在那個公司?
    黃主任弘君:對,就在那個公司。
    林委員麗蟬:還是那個公司嘛!他派人進來,那公司要不要收派遣的費用?要嘛!所以,一樣是派遣,只是用不同名稱把它美化而已。承攬和派遣一樣都是由那個公司把人派進來嘛!
    王委員定宇:我說一下。第一,僑委會沒有辦法處理勞基法的事情。第二,我們都反對派遣人力,因為派遣人力產生的問題,其實是在用人的單位不負責他的福利,派人的公司才負責他的福利。承攬是另外一個概念,承攬其實是承包商,是B to B的概念,所以可以要求僑委會不要用派遣工,但不能要求僑委會不用承攬的,因為招標都是承攬的意思。
    林委員麗蟬:王委員,我不是說不要用或是用不用的問題,剛剛問的是,整個僑委會除了公務人員以外,有多少不是僑委會編制內的人員?
  • 王委員定宇
    那是約聘僱人員。承攬、派遣和約聘僱這三個是不一樣的東西。
    林委員麗蟬:有多少不是僑委會的公務人員?讓我們知道未來整個人力到底缺多少?如果行政院規定派遣人力兩年內歸零之後,你們該怎麼去處理?把人力數據給我們好不好?
  • 主席
    請僑委會……
    羅委員致政:都已經凍結了,提報告。
  • 主席
    對啊!請提相關的數據報告給林委員。要凍多少?100萬元?好。
  • 陳主任瑞美
    我們會……
    呂委員玉玲:所以,這9個案要在第25案統凍100萬元,那你最好報告要做好,兩年內的派遣工歸零。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去約束私人企業對員工升遷和年資保障等等,所以政府應該率先做好工作勞權的保障。
    主席:所以其他的都解凍,就只凍第25案了。
    羅委員致政:說明的時候,其他一起說明。
  • 主席
    他們現在意思是其他一起說明。
    呂委員玉玲:就9案包括在一起統整說明清楚,9案一起解凍,為什麼就只有在第25案呢?那我金額要提高了哦!
  • 羅委員致政
    你就拉高到上一個那個──整個僑委會一起。
    主席:拉到整個僑務委員會項下的業務費,9案全部一起,不然只在第25案,這樣怎麼處理?
    第25、50、72、87、105、117、148、171、186案共9案,因為分屬第1目至第9目,所以第16款僑務委員會主管第1項僑務委員會項下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會議開始。進行第26案。請宣讀。
  • 主席
    請先說明。
    王處長映陽:報告主席及各位委員,僑務委員會議主要是能夠讓僑務委員回到國內反映當地僑情,並且透過委員會議相互交流、凝聚共識。同時,他們回到國內,實地了解國內的政經情況發展,未來可以凝聚成為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的力量。僑務委員會議也依照委員的指教,朝精進、撙節使用的方向努力,在旅館費用、數位化提升及委員機票等方面,我們都減列了預算。
    今年我們的預算已經刪減了188萬2,000元,刪減的幅度是15%。為了達到效益,也確實在委員會議召開前,於僑居地召開事前會議,凝聚他們的提案,也做成相關決議並且追蹤。所以在賡續辦理時,一定會顧及品質及預算執行面上,加以提升效率,以上報告。
    主席:因為現在情勢的變化,每年定期舉辦僑務委員會議。不過,在106年第5屆全球僑務會議時,大概邀請了298位海外代表,在五星級的高檔酒店入住3天2夜,其實這些內容和僑務發展的性質都不太相符。所以,我們也希望應該力求節約,並在整個業務推動上,其實可以更趨近實務發展,所以我們要求減列50萬元。
    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我提的第27案其實是一樣的,剛才有聽你們解釋。要提醒一下委員長,其實我這個案子已經提出有2~3次了。你應該知道我不是一個囉嗦的人,會一再提的原因很清楚、簡單,因為這是以前老的方法承襲下來,到底開會的目的為何?如果能將他們的意見好好地整理出來,對未來的僑務改革、改變會有幫助,那為何過去這兩年沒什麼改變呢?僑務除了第一年以外,這兩年的改革、精進很有限。我們真的希望他們給的意見對我們很有用,也能造成僑務的改變,而且過去這兩年應該已經展現出這個改變。
    其實這個會議是過去長久持續的,如果只是要增進僑領互相之間的感情,而不是期待對僑務有所幫助,那有沒有必要花這麼多錢?精進僑務歸精進僑務,聯絡感情又是另外一回事。要如何聯絡感情?有各式各樣的方法,一定要住這樣的酒店,一定要這樣的遊程、旅程嗎?我覺得這是整體要重新思考的。
    吳委員長新興:跟各位委員報告,僑務委員會議是僑務委員會組織法裡明定的。並沒有馬委員所說的298個海外代表,僑務委員最多只有180人,其餘一百多位是他們的眷屬,眷屬是跟著他們與會的,但住房沒有增加預算,都讓他們和代表一起住。現在的電影欣賞、資訊講座活動也都取消了,所以可否請馬委員不要減太多?
    另外,謝謝林昶佐委員的指教。委員講的沒有錯,過去這幾年僑務委員回來開會,第一是因為他們都是海外的椿腳,在幫我們推動工作,請他們回來搏感情。第二,長久以來都是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是慣例、遊戲規則,當然也不方便停掉。但委員們回來有提出很多寶貴的意見,我們都會採納。當然因為經年累月下來,很多意見也都採納得差不多了,所以現在很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搏感情。在這種情況之下,委員說凍結100萬元,是不是可以少凍一點?我們會儘量照委員的指示來精進年度的僑務委員會議,讓我們在制度上能夠運作,請委員指教。
    林委員昶佐:呂委員是提凍結200萬元,所以綜合來看,我是在中間,所以應該保留我的數字。
    主席:我們現在是處理第26案,第27~29案還沒有,還是要……
  • 王委員定宇
    一併。
  • 主席
    現在進行第27~29案。請宣讀。
    林委員麗蟬:可以就針對委員所提的嗎?因為雖然是同一個科目,但分屬不同的提案理由,可否一一說明?
    吳委員長新興:跟各位委員報告,這4個案子有點類似。馬委員所提第28案有關第5屆全球僑務會議的部分,因為僑務委員會每年有例行性的僑務委員會議,共計180人,但是每次政府輪替之後,平均10年會開一次全球性的僑務會議。除了180位僑務委員以外,我們會再額外增加一百多位全球各國的代表來參加,這是10年才一次的擴大舉辦,是比較特殊的情況。
    剛剛也特別跟各位委員報告僑務委員會議的目的及功能,我們也認同委員的建議,應該撙節預算,不要亂花錢,我們都會照委員的意見多加注意。有關凍結的部分,請不要減,凍結就好,但是讓我們提出報告,各位委員同意後解凍,這樣是否好一點?拜託大家。
    主席:我提的是第26案,現在還有第28案。第28案的僑務委員會議在去年舉行,10年才舉行一次。但我的意思是把僑務委員會議的功能最大化,這是最大的目的,不管它多久舉辦一次,即使是10年一次,也希望它是成功的。如果預算該用,我們也贊成。但是在議事安排上,比如僑務論壇特別邀請全球具代表性、優秀的華僑4位,其中包括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國際知名分子生物學家洪明奇院士、大洛杉磯臺灣會館林榮松董事長及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青商會邱臣遠會長等等。可是,大家風塵僕僕來參與,而且都是在其專業領域享有國際知名的代表性人物,結果安排的演講卻只有10分鐘,甚至有主講人抱怨這大概是他一生中時間最短的演講。花了這麼多錢,邀請了這麼多人,又請了專業、具代表性的優秀華僑代表,結果只安排了10分鐘,感覺上就是流於形式。
    所以,在很多方面都還有精進的空間,而且感覺上好像是大拜拜的做法,雖然是10年一次,不應該只是邀請人家來看熱鬧,請人家演講卻只給10分鐘的時間,連我們講的都不夠。所以,還是希望在整個會議的進行上,未來還有很多相關的活動,如何更有精進的空間?所以還是希望酌減酌凍,好嗎?因為還有第26案啊!剛剛有說要酌減的部分,就請委員長提出,就酌減酌凍,再看其他委員的意見。
    吳委員長新興:謝謝召委的指教。事實上,此次全球僑務委員會議擴大舉辦,這4位的演講不是10分鐘,因為時間有限,每個人是20分鐘,雖然我覺得還是時間不夠,但這4位委員在分組討論時,還是表達了很多意見和看法。當然還是有改進的空間,未來如何把它辦得更好?幾位委員的高見我們都感受到了,那酌減或凍結的數額可以少一點嗎?王處長認為酌減可以減到多少?
  • 主席
    酌減酌凍好不好?
    王處長映陽:報告委員,敬請支持凍結50萬元,減20萬元,因為這項業務是以精簡的方式編列預算,真的是沒有空間,敬請委員支持,我們會非常努力地……
    主席:沒有空間的話不要在這裡講,這怎麼會沒有空間?
    王處長映陽:報告委員,今年把旅館的費用降低了,同時把委員回來的機票補助由九成五降到七成,在設備的費用部分也都降低,總共降低了188萬元,敬請委員支持這項預算,讓會議能夠順利進行。
    林委員麗蟬:所以這是每年都編?本席與呂玉玲委員有共同提案,你們在107年的時候就有181位,但106年是300位,那是10年一次的擴大會議。那時候的擴大會議跟你們現在提到的,不管是機票或是飯店住宿的補助,加上人數就已經在減少了,即上述這些費用都降低了,可是還是有很大的……
    王處長映陽:106年擴大會議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的預算,而107年的預算跟明年編列的預算,同樣是以180位僑務委員為基準來編列的話,這樣是有降低了188萬元。
    林委員麗蟬:你們這部分的業務,包括每年相關論壇、會議做完之後,你們都有蒐集他們提出相關的意見嗎?你們有去進行分析嗎?或是研擬下半年或是下個年度將推動的業務時,有加入整個會議中所蒐集到的意見嗎?
    王處長映陽:是,所有委員的提案我們都有列管、追蹤,若涉及其他部會的話,我們也會交給個別部會去參考,至於本會的部分,我們也會按照他們的提案內容,作為未來精進方案的參考。
    主席:第26案至第29案減30萬元、凍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吳委員長新興
    好。謝謝。
  • 主席
    進行第30案至第33案。請宣讀。
  • 主席
    請說明。
    王處長映陽:我們今年回國的僑胞人數是5,930人,與往年的人數是相當的,另外我們在精進10月慶典活動方面也做了很多的措施,比方說我們賡續辦理總統盃混聲合唱團觀摩賽;在海青班跟3加4技職專班的部分,有邀請僑生的家長回來做懇親;我們也配合農委會辦理了農特產品展售;同時我們也跟衛福部辦了醫療體驗;在僑胞卡的部分,我們也增加了特約商店的數目,讓僑胞能夠實際運用僑胞卡回國消費,相信我們這些精進的措施,能夠吸引他們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換言之,我們希望有一個更好的凝聚力,讓大家回來參加國慶的活動。此外,對於各個僑胞回國後所反映的意見,我們也會以之做為未來精進、改革的參考,敬請委員支持我們這項預算。謝謝。
  • 主席
    第30案提案人不在場。
    第31案是本席的提案,就是針對我們十月慶典活動,雖然在105年的時候人數是最少,大概是3,800人,不過後來106年、107年是有恢復到五千九百多人,雖然總數是維持的,但在洲別上彼此的差異卻是很大,不管是美洲、歐洲、大洋洲、非洲,這些地區的人數都在下降,唯一增加的就是亞洲,就是我們新南向的部分而已,其他洲別的人數則全部都是下降的,這個部分可能我們需要更加努力,因為在其他地方僑務的推動,其實還是很重要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還是建議凍結,看看如何讓其他洲別也可以同步成長,我想這是比較重要的。
    至於第32案,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其實我滿認同主席方才說的,就是僑胞回來參加相關慶典活動一事,目前新南向國家僑胞回來參加的人數是成長的,其他洲別的僑胞,我們也不能忽視,然後馬委員也提到,其他像美國、歐洲、大洋洲、還有非洲等四大洲回國參與人數大幅下降的原因是什麼,或者其實人數並沒有變動,只是很明顯的就是新南向國家人數有增加,然後導致其他洲別的人數看起來好像是下降的,所以請相關單位說明一下。
    第32案是本席的提案,其實我們非常支持僑胞回國參加我們的國慶慶典,僑胞回來參加慶典等於就是支持我們國家任何的活動,所以這部分相關預算我都非常支持,但是我們看到108年度的預算比107年度少了200萬元,是否可以就這個部分請相關單位說明一下,就是方才提到的兩個部分,包括馬主席方才的疑問,我還想要再多了解一點。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第33案的部分,去年我們邀請回來的是5,939位,今年只剩下5,930位,少了9位。再來,關於洲別的部分,人數也有在減少,只有亞洲的人數是增加的,而且國別也不太一樣,那你們怎麼去決定這些邀請的洲別跟國別呢?
    還有,3加4的部分,你們有提到會邀請家長來懇親,據了解,在整個懇親的國別中,也只有邀請兩個國家,就是越南跟印尼,但在場可能還有來自緬甸或是其他國家的同學,當他們看到其他同學的爸爸、媽媽來了,但自己的爸爸、媽媽卻沒有來,我的意思是說,你們必須去思考如何讓孩子知道今年度可能要邀請哪些國家來懇親、明年度會再邀請哪些國家,而不是歷年來你們都是邀請同一個國家,老實說,其他國家的孩子也會想他們的父母親啊!
  • 主席
    請簡單說明。
    王處長映陽:我們會努力加強這方面的工作,希望各洲都去努力推動,讓這些僑胞願意回國,至於3加4的學生或是海青班的學生是由……
    吳委員長新興:沒關係,林委員的意見我們聽到了,就讓我們來努力。
    主席:好,第31案、第32案及第33案併案,凍結150萬元,提書面報告。
    吳委員長新興:提書面報告,就不要專案報告了。
    主席: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吳委員長新興
    謝謝。
  • 主席
    第34案至第36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請說明。
    王處長映陽:關於編列華僑經濟年鑑一事,今年開始我們將其改成台商經濟年鑑,同時是由東南亞六國開始,一般來說,這個經濟年鑑編列的方式對國內相關機關、政府或是其他學術研究單位都有所幫助,據我們調查的結果,從78年到現在,至少在碩博士論文方面已運用華僑經濟年鑑的篇數有80篇,所以實際上是有其效果的。再來是我們從107年開始就改為台商經濟年鑑,希望藉此可以掌握台商相關的經濟發展以及希望對台商未來的永續經營能夠發生效益,敬請委員能夠支持我們這個案子的經費。謝謝。
    林委員麗蟬:所以你們做這整個案子的經費是二百多萬元,而且是厚厚的一本,然後可供研究單位來引用,方才你提到共被引用了80篇,但如果只被引用了80篇,表示其效益真的很低,畢竟我們也不是沒有做過學術研究,而且整個案子做完後你們應該要分析其成效跟效益,照理應該要更大才對,而不是編成這樣一大本就好了,如果只是這樣,卻還要花那麼多錢去做研究,還有相關資訊經過分析後如何連結到你們實際業務的推動,這部分稍後可能要說明一下,因為這個案子其實每位委員都有一起共提,我覺得還是應比照第34案來做一個處理。
    主席:針對第35案,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第35案是本席提案,關於台商經濟資訊的部分,其實我們都很希望僑委會在這個部分能夠協助台商,以促進海內外的交流合作,所以僑委會要蒐集、編纂台灣台商經濟資訊,這些我都非常支持,但是這項業務從108年度從僑商處轉移至綜合規劃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變動,我想要聽一下僑委會的說明。
  • 主席
    請說明。
    吳委員長新興:事實上,僑委會是一個行政單位,不是一個學術機構,但是從民國78年開始,僑委會就有一個傳統,就是彙編華僑經濟年鑑,而我上任之後,我的看法也跟林麗蟬委員一樣,這本專書其實學術界引用的並不多,表示華僑經濟年鑑的效益在學術上是值得檢討、反思的,所以今年我們就要務實一點,因為我們不可能做到全球華僑、台商都有所掌握,所以就改成專注在台商經濟年鑑,即便如此,我還是要向委員誠實的報告,即使我們有了這樣的做法,但這項工作還是要委外亦即委託給學術界來做,僑委會同仁本身並沒有這方面的學術專業能力,畢竟這也是一項很大的工程,因此我們打算今年及明年做了之後,再來檢討做得好不好,若我們真的沒有能力做好,後年如果各位委員也贊同的話,我會取消這項工作,因為我們沒有能力去做這樣的學術工作,如果是這樣的話,再繼續委外也沒有任何意義,換言之,這兩年會有上述這樣一個轉變。
    再來是因為綜規處是負責研究、規劃、企劃及政策研究,所以我們才會把這項業務從僑商處轉移至綜規處,如此才比較符合綜規處政策研究的定位,所以就是有這樣一個調整及轉變,背景大概就是如此;總之,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所以可否給我們小凍一下,讓我們能夠有所改進?謝謝。
    林委員麗蟬:本來是華僑經濟年鑑,現在改成台商經濟年鑑,如此可說是縮小範圍,即本來是廣泛去看待海外僑胞相關的經濟發展,現在則是縮小到只做台商的部分,就是只做台灣本地出去的台商而已,我覺得這個必須要去思考一下,像呂孫綾委員也在問同樣的問題,即你的範圍已經縮到非常小了,但相關效益也還沒有提出來;總之,我覺得你改了這個名稱後,就已經縮小你們要經營的所謂僑胞的範圍了。
    吳委員長新興:事實上林委員、呂委員也是行家,在研究台商這一塊,今年我們是委託中經院來做,而他們的初稿提出來後,我們也發現並不是掌握、處理得很好,的確這是不太簡單的事情,就是這項工程是有很大的難度在,方才我有提到,今年我們嘗試改變,明年會再繼續做,如果確定僑委會真的沒有能力做,我會建議將其停掉不要再做了,也不要再浪費公帑了,所以可否今年就稍微凍結一些?
    主席:第37案至第41案是關於獎補助的,第34案至第36案是關於業務費,這兩部分委員提案內容應該都差不多,所以第37案至第41案也一併處理。請宣讀。
  • 主席
    請說明。
    吳委員長新興:關於第38案的華僑經濟年鑑,我們已經將其停掉了,然後改成台商經濟年鑑,所以這是同一件事情,並沒有重複。另外,僑委會年鑑及僑務統計也是在一起的,統計的部分就是我們年鑑的附件,兩個是併在一起的,這也是我們精簡的項目之一,讓其更有效率。其他的部分方才我已向各位報告過了,就是為什麼會做這樣一個改變。至於第40案提到的台商經濟年鑑,事實上經濟部投資業務處他們並沒有做這一部分的研究,我還是要強調,如果委員覺得今年或是明年我們做得不好,而且我們自己也會檢討、反省,如果真的做得不好,我們可能就會主動把它停掉,就不要再浪費公帑了。
    還有對其他大專院校補助的部分,就是希望各大專院校對於僑務工作、事項也能夠重視,所以我們鼓勵他們寫碩博士論文、給他們開課,大概就是酌予補助,這部分金額都不是很大,所以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第37案及第40案是本席提案的,大概就是針對一些大專院校所舉辦的相關學術研討會,如果其內容跟我們的僑務相關,或是如方才委員長提到的,一些工作可以請大專院校來做相關的推動,那是可以的,不過銘傳大學好像已經有兩次,其主題大概都是制度變遷與民主實踐的現況與展望,跟我們的僑務好像沒有太大的關聯性,可能不是很需要僑務委員會補助這樣的講座或是研討會,所以我覺得相關的內容應該可以更廣泛的,但如果仍然是這樣的議程內容,可能就沒有辦法達到具體的效益,畢竟我們的預算也很有限,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就是剛剛講到的華僑經濟年鑑,不管名稱是華僑也好、經濟也好,因為這是從1958年開始彙編的,過去的年代因為很多資訊都不發達,如果需要相關的資訊,就必須由政府來彙整、提供,但那是過去的年代,現在已是網路世代了,其實相關的資訊都非常的清楚,包括經濟部在相關資訊的提供上,比如說亞洲各國投資環境的介紹,還有我們台灣本身投資環境、經濟發展的條件及環境等等,其實從網路取得這些資訊會比從這些年鑑取得都還要來得快,而且你們還要印出來、寫出來,其實人家更新的資訊都已經出來了,本席認為這個部分要與時俱進,看看要如何才能提供更清楚的資訊;總之,現在這部分業務已經不需要我們做了,所以大家可以考量一下。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僑委會只有提供補助項目及補助對象等資料,我們看不到你們補助之後的實際效益及辦理這些研討會後的成效等相關資料,而且就我所看到的,裡面一些題目其實在很早以前的一些研究中就已經有所呈現了,我們也看到很多次了,這並不是不好,只是我看不到你們要呈現的效益是什麼,還有你們事實上的相關資料是什麼我也看不到,然後這個部分今年度又增加了200萬元,沒有嗎?
  • 王處長映陽
    沒有。
    林委員麗蟬:好,所以相關的實際效益等資料可不可以也提供給我們?既然有這個補助的話,你們也應該定有一定的目的及要求的效益,包括你們補助的單位他們實際發揮的效益有沒有符合你們要求等等,而不是題目定好然後一年就過去了或是補助完然後就沒事了。
    羅委員致政:我的第51案與現在討論的內容有關,請問可以併案討論嗎?
  • 主席
    好。
    羅委員致政:本席的考量也是一樣的,事實上你們連那個網站都拿掉了,即現在都是交給經濟部來做,而且你們蒐集的資料最後也都是交給經濟部,這樣也是不斷重複做一樣的事情,所以本席建議減列一定的數額,否則做這些事情都沒有意義啊!充其量就只是內參,而且也會讓人質疑彙編這些年鑑有何用處。
    吳委員長新興:我完全同意召委及羅委員等等的建議,僑委會真的沒有能力去做這種學術研究,以前這是稱為華僑經濟年鑑,現在則是改成台商經濟年鑑,但我認為這項工作應該讓外面的學術界來做,如果委員同意的話,明年開始我們也不做台商經濟年鑑的研究了,因為我們沒有那個能力,而且也必須委外,老實說,這是沒有意義的。換言之,我們了解自己的不足,也同意委員提出的看法,其他像僑委會年鑑、僑務統計,這是每個機關應該要做的,要留下一個歷史的紀錄,所以還是有需要的。
    再來就是對於學校辦理學術研討會的補助,雖然主題看起來跟我們沒有什麼關係,但是裡面可能有一個session跟僑務是有點關係的,不瞞大家說,有時也是學術界來請我們幫幫忙,像銘傳大學舉辦的研討會中,就有探討新加坡華人社會、民間組織的發展趨勢等等與僑務相關的問題,所以我們就酌予補助,金額並不多,約只有兩萬元,所以還請委員能夠諒解。謝謝。
  • 主席
    所以可以減列多少?
    林委員麗蟬:我的第53案跟羅委員的案子也是相似的,好像是你們將其編到不同的科目中,也就是放到綜合規劃業務項下,這部分稍後看看要怎麼處理,本席建議就一併處理,好不好?
    蔡委員適應:主席,現在正在談綜合規劃業務,我看大家的提案都是凍結,但本席和主席是提案減列,方才大家都發言過了,看起來共識度還滿高的,所以建議我和馬委員就溝通出一個金額好了,主席覺得多少比較好?
  • 主席
    250萬元。
  • 蔡委員適應
    減列250萬元?
    主席:關於這項業務,所有委員都認為可以給其他學術單位,那我們就把它減列掉,好不好?減列250萬元。
  • 蔡委員適應
    若僑委會沒有問題的話……
  • 吳委員長新興
    我們就不做……
    蔡委員適應:請問一下,方才我看了這本華僑經濟年鑑,這是僑委會委託中正大學做的?
    吳委員長新興:對,過去這幾年委託他們做的。
  • 蔡委員適應
    這本要多少錢呢?
  • 主席
    95折後551元。
  • 蔡委員適應
    這本要500萬元?
  • 吳委員長新興
    委員是問市售價格?
    蔡委員適應:不是,我是說委託的預算是多少?
  • 吳委員長新興
    270萬元。
  • 蔡委員適應
    因為我看其內容有一半都是抄自經濟部年鑑。
    吳委員長新興:我要誠實跟各位委員報告,僑委會這部分並沒有做好,所以接下來就不要做了。
    呂委員孫綾:我們就把這部分預算減列,但是針對台商或是華僑在經濟方面所做的研究,我認為還是不能夠少,方才蔡適應委員也點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這本年鑑當中,其實有很多都是引用經濟部的資料,所以就算預算減列了,希望僑委會、經濟部還是要再繼續進行這部分相關的合作,好嗎?
    吳委員長新興:經濟部他們還是會去做相關的研究,至於鼓勵大專院校學者撰寫碩博士論文時能有相關研究的部分,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也會繼續去做。
    王委員定宇:請問一下,中正大學承攬的部分,每年都是他們在做還是每年委託的對象都不一樣?
  • 吳委員長新興
    過去這幾年好像都是中正大學做的。
  • 王委員定宇
    是固定的老師還是不固定的老師?
  • 吳委員長新興
    固定的班底。
    王委員定宇:我們都帶過研究生,若要他們來彙整資料,其實只要把data放進去貼一貼就好了,然後就可以拿到二百多萬元的補助了。
  • 主席
    所以這個部分減列好了。
  • 吳委員長新興
    我是贊成應該減列。
    蔡委員適應:再請教一下,僑委會有一些工作是其他部會沒有辦法取代的,首先就是全球台商及僑務的動態,如果把相關經費減列了,則這兩項工作未來怎麼做?還是有辦法做嗎?
    吳委員長新興:關於我們跟經濟部的分工,現在討論的這部分純粹就是研究(research),以後就交給經濟部去處理,我們就不做研究了,至於對台商動態的掌握,我們都有建檔,而相關的資料庫我們還是會繼續去做。
  • 蔡委員適應
    所以那部分就有點像是統計年報……
    吳委員長新興:對,該做的我們還是會做。
    蔡委員適應:我看了一下,覺得有些地方滿有趣的,方才提到這是委託中正大學做的,裡面提到某個國家的僑商做了什麼投資、做了什麼事情等等,我想那些資料應該是你們提供給他們的,是不是?
    吳委員長新興:有些是,有些不是。
  • 蔡委員適應
    那他們從哪裡取得這些資料?畢竟他們不可能現地研究啊!
  • 吳委員長新興
    是。
    蔡委員適應:如果他們是現地研究,當然這就具有一定的價值,但如果只是把資料蒐集並整合起來,那就是二手資料了。
  • 吳委員長新興
    就是將二手資料、三手資料加以彙整。
    蔡委員適應:好,那我就認為沒有什麼必要性了。
  • 吳委員長新興
    所以建議減列250萬元。
  • 主席
    還有第51案及第53案也要併案處理。請宣讀。
    主席:第34案至第41案、第51案及第53案減列250萬元,要不要凍結呢?
    吳委員長新興:可否不要凍結,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減列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進行第42案至第44案。第42案至第44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呂委員孫綾:主席,不好意思,第42案至第44案有談到海華文教基金會還有海外搭僑計畫,而第45案至第49案的分支計畫中,大家的提案內容也都是在談這個搭僑計畫,所以是不是可以一併處理呢?
    主席:好,第45案至第49案也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請說明。
    王處長映陽:關於我們的搭僑計畫,參加人數從去年的117人到今年的192人,成長率是64%,滿意度調查也是有達到九成以上。另外有委員指教有些學員對機票限制一事反應不佳,對此,我們當初是考量到學員的安全,所以採用團進團出的方式,但最後我們也根據學員的意見,由學員自行採購機票,未來我們也會積極妥適處理學員的各項建議。
    此外,明年我們規劃邁向國際化、邁向全球化,除了新增中南美洲跟非洲之外,我們也希望人數的部分能夠增加。換言之,目前規劃辦理18個國家、33個地區、參加人數要達到234人、成長率21.9%。
    至於委員關心弱勢家庭是否也包括在參訪計畫內一事,去年跟今年這部分有8名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我們全額補助他們的機票及簽證費,明年我們也匡列了10位保留給低收入戶學員,讓他們有機會可以赴海外參訪見習。以上報告,謝謝。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我的提案其實很有限,而這麼多案合併起來處理,在此跟各位同仁商量一下,這部分可否就照我的提案來處理?當然若是不同主旨的提案就有不一樣的處理。
    首先,關於搭僑計畫,其實這是讓台灣年輕學子到國外去增廣見聞、去跟僑居地做連結,也讓僑居地的海外僑民能夠有機會透過年輕人的視野去了解國內的發展,這是一個雙向的好事情,之所以提案凍結140萬元是因為滿意度的部分,在此提供一個網頁給你們參考,裡面的討論區好像還是有學生表示這中間還是有一些聯繫上的問題或是已讀不回的問題,方才你們說滿意度高達9成,可能我都是看到剩下那10%的意見吧!
    再來,這部分預算有稍微增加,但我們希望增加預算後,應讓精進的作為可以更明確,然後我也建議要有一定比例弱勢家庭學生名額,你們若限定低收入戶是全額補助,則我建議僑委會再增加一個欄位,就是有的不是低收入戶,但你要他們負擔到海外去的費用,可能就過於沈重了,基本上,應該讓那些過得比較辛苦的孩子更有機會去增廣視野,這才是國家在打破階層流動上一個具體的作為,就是針對低收入戶有一個法定標準,至於比那個高一點點的,比方說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是來自原住民家庭的小朋友,讓其能有一定的比例可以到國外增廣見聞,換言之,不是用人來決定,還是要找出一個法定的標準,所以我建議凍結140萬元,把這些精進作為文字化並提出書面報告後,我們就同意動支。總之,我認為這個預算多一點都沒關係,但之所以要凍結140萬元是希望在作法上能夠更精準、更清晰,像有些人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去非洲,說不定可以藉此機會到史瓦帝尼去看一下或是到東南亞國家看一下,就是幫助他們跟僑界來做連結,因此針對此項計畫,本席建議凍結140萬元,俟提出精進作為後我們也覺得OK了再予以解凍。
    林委員麗蟬:第43案是李彥秀委員及本席一起提案的,就是關於「僑校發展與補助」這個項目,可是現在你們把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活動經費移至「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請說明一下你們整個業務的分配。因為這一路審下來,好多業務都轉到綜合規劃處,好像整個僑委會只需要綜合規劃處就好了,其他的業務是已經簡化還是把業務移轉了?可以說明一下你們在轉移業務時的考量跟轉移之後可能會發生什麼副作用?
    吳委員長新興:這是屬於比較政策面的問題,所以我應負起責任來向委員做個說明。在馬政府時代因為僑委會組改,那時有要求每個部會都要設置綜規處,僑委會在組改之前並沒有設置綜規處,所以那時有一個比較大的挑戰就是綜規處到底要做什麼事情,過去這兩年我上任後發現綜規處的工作、定位、目標並不是那麼明確,而且本會同仁也曾向我反映綜規處業務相對來說稍微輕了一點,不像其他各處室的工作量都很重,在上述的情況下,本人身為首長,必須負起責任,基於勞逸均等的原則做了一些調整,事實上現在綜規處增加的業務我們認為是適當的,都是屬於政策的研究、設計、規劃,像這些工作我們都移轉到綜規處,而且相對於其他各處的人力,我們也移撥一些人力到綜規處,這樣的話我們會裡各處室就會覺得這是一個比較公平的分工,在此向各位報告這樣一個背景,希望委員能夠了解。
    林委員麗蟬:第43案本席建議凍結200萬元,至於最後凍結多少還有如何併案處理,就尊重主席的決定,但上述這個部分可能要提一個報告給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因為你們整個業務調整之後,你剛剛說各個局處……
    王委員定宇:林委員,第43案是凍20萬元,而不是200萬元。
    林委員麗蟬:不好意思,我多了一個零,但這也表示我們是很重視的,所以僑委會應將整個業務調整後的評估及檢討來向我們做個報告,像委員長剛剛提到連人員都有調整,所以這也是要清楚報告的,總之,請提出一份報告。
    再來就是第47案。這是本席提出的,針對搭僑計畫,就像方才王委員談到,就是你們的精進作法是什麼,還有整個規劃的內容,包括孩子去國外的時間只有1個禮拜而已,不管是去非洲還是東南亞,你們就只給其1個禮拜的時間而已,有時候光搭飛機可能就用掉兩天的時間,下機後可能還在調時差,你們就排了很多行程,而且有很多行程可能不一定符合孩子原本參與這個活動的想法,所以這個部分請僑委會把你們的改進計畫、精進計畫提出來,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第48案是我的提案,關於搭僑計畫,我們當然很希望年輕人有機會透過一些相關的政策或是計畫出國,然後可以有國際化、全球化的視野,不過方才也提到了,網頁上的討論區中,甚至有人說當成去玩就好了,就不會覺得失望,反觀你們說滿意度高達九成,可是看起來很多舉辦的活動都流於參訪、拜會或觀光旅遊,其實外交部也有國際青年大使類似的活動,本席建議你們可以仿效他們,比方說將志工服務或是對文化僑務的推展等等元素加進去,不要讓這些人覺得好像是去玩或者只是走馬看花後就回來了,所以這個部分也希望你們可以納入考量。
    因為第45案、第46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我們就併案處理,所以第42案至第49案凍結14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50案勞務承攬的部分已經處理過了。
    第51案也處理過了。
    進行第52案。請宣讀。
  • 主席
    請說明。
    王處長映陽:有關韓華的問題,僑委會在委員長……
  • 主席
    第52案提案委員不在場。
    第53案已經處理過了。
    第2目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進行協商。
    第54案至第56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主席:第54案之提案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不予處理。
    處理第55案。先說明好不好?
    郭處長大文:簡單報告,有關國旗、紀念徽章,每一次使用之後我們都有填表,請外館盡快地予以回收,有做一個調查,所以在使用的部分我們是撙節使用,在處理上絕對不會浪費。第二個,消費性的部分,因為這些國旗都會老舊,包括徽章,我們送給他們的都是由於參加活動而做為紀念,也可以提升宣傳的效果,所以這方面也請委員大力支持。
    林委員麗蟬:其實送國旗給僑胞我們很認同,我只是說,對於大國旗以及一些徽章,你們是做為展示之用,還是活動辦完以後會收起來,為什麼每年都一樣在購買這些,而且數量也不少,可不可以去盤點看看?因為國旗只會老舊,但樣式不會改變,你們不能夠說每年都編預算買一樣的國旗、徽章,也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用到比較多的小國旗、可能是送給僑民;至於大國旗是吊起來的,不可能說每年都要買大國旗、拿去藏起來吧!所以這部分我還是滿堅持要凍結,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就可以動支。
    主席:第55案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 林委員麗蟬
    好。
  • 郭處長大文
    可不可以凍結50萬元?凍結一半好了。
    主席:明年的國慶是在10月份,你們只要提出整體的檢討跟報告,就可以動支,好不好?
    吳委員長新興:好,我們尊重林委員的意見,凍結100萬元。
    主席:第55案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56案的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第57案至第66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是不是要先說明?
    郭處長大文:有關第57案至第66案,主要是專業僑團回國的部分,委員是認為跟僑商處的業務雷同、有所重疊。事實上優勢專業的項目包括醫師、律師、工程師、會計師,跟一般商業界是完全不同的領域。我們邀請6團、210人,取決於其專業知識技能上之交換、到臺灣跟僑社做出一點貢獻。
    第58案是有關李彥秀委員所指出的,這個計畫與我們遴邀菁英青年返國考察等項目相較,兩者是不是有重疊?跟委員報告,有關FASCA跟ITASA,還有TAP,都是以年輕人在北美地區……原則上是絕對不會重複辦理,也不重複邀請,希望委員大力支持。
    以下呂孫綾委員的提案也類似,我們特別強調,一團是規劃35人,有70人,平均每人2萬元,都是秉持零基預算的精神來處理。
    第61案羅委員的提案也是一樣,跟委員報告,除了臺商以外,其他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士我們是一起動員,也是6團、210人次,所以才會增列253萬元。
    江委員的提案也是一樣,我們強調不會重複,希望能夠爭取友臺力量的支持並聲援臺灣。
    第63案是林麗蟬委員的指示,跟上述所講的也一樣,像今年我們邀請了26位幹部,108年也是以6團、210人次為原則。
    第64案馬總召所提示的,主要因為在北美地區的臺僑占了6成,尤其是年輕人,僑青也是我們動員的最重要目標,89年到現在已經有700個專業青年在僑社服務。當然在東南亞地區也有大概30%幾的人數,我們請他們在僑社動員。
    第65案是林委員的提案,我們也據此來編列,跟我們算的基準稍微有一點不同,但事實上人數方面是有在增加的,而且增加了3團、32人,比例上成長了3.4%,各界代表也超過300人。我們有準備表格,如果委員需要,我們可以提供。
    第66案是馬總召的提案,我們也特別強調,就「聚僑固臺」是以零基預算為基準,規劃2團、70人,用84萬5,000元來做培育的工作。以上。
  •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李委員彥秀:就這一筆預算,我這邊說明得非常清楚,就僑青的相關計畫和活動我是支持的,但這兩個計畫有類似的項目,對不對?也就是說原計畫事實上預算是不敷使用的,在預算審查過程中,變成是主計總處砍了預算,現在你們又編了一個新的預算出來,這個是國發會補助的,是不是?
    郭處長大文:不是,行政院中長程計畫……
    李委員彥秀:但做的是類似的。你們那一天也有講到國發會,等於是新瓶裝舊酒,在預算項目的審查上我比較不希望看到這樣子,因為國發會給你們這個是希望你們不斷地去拓展。如果原計畫預算不足,我覺得你們應該就原計畫想辦法去做說明,跟僑青的聯誼是多麼重要,我們希望不斷地向下札根,讓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都有機會認同中華民國,對此我是絕對支持,看預算是多少,我想這都是不分朝野黨派的。而如果你們是做不同的業務也就算了,跟僑青互動,兩者分隔開來、有不同類型的活動,或者一個是就教育方面,另一個是讓他們認識中華民國、到臺灣來,這都沒有關係,但在我聽起來,兩筆預算做的是類似的項目,等於新瓶裝舊酒,依據預算法我覺得這樣的呈現是有問題的。
    郭處長大文:跟委員補充,我們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是採零基預算的精神,倒沒有想到要用舊酒裝新瓶的方式,事實上是考慮到由於執行的效果非常好,他們回去幫我們做了很多的工作,所以我們想擴大動能、增加人數,希望委員支持。
  • 李委員彥秀
    明年你還會這樣編列嗎?
    郭處長大文:如果增加人數後確實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我們當然還是會繼續編列。
    李委員彥秀:你這樣編列是不對的!上次大家已經在檢討你們預算編列的方法是有問題的,我們不能這樣子審預算!
    張主任秘書良民:主計總處仍然是把我們的預算統刪,因為所有部會都是一致的,我們的經費當然會減少。對我們來講,僑委會有兩個目標。一個就是要維持基本的動能,所以透過專案計畫而希望能夠增加經費;第二個,這個計畫裡面確實也是有創新、補強、擴大,不會說完全都是一致的。今年委員對於這個確實指教很多,明年我們編列的方式會改變,也更會做出區隔,但今年我們的這個計畫也不完全只是增加一個班而已,內容上確實有創新、擴大、補強的部分。跟委員報告,我們也不是另闢蹊徑,事實上是很努力地想要再爭取僑務的動能。
    李委員彥秀:最後的結論,我的建議是不刪減,可以改為凍結一部分,看你們明年怎麼編。要跟僑青互動、提升連結性,這沒有問題,但明年如果國發會繼續有補助的話,你們要凸顯出這個部分所做的跟原來的業務有什麼樣的區別,才能這樣子編列,否則的話,你們應該想辦法去跟主計總處強調這部分不能列為統刪的一部分。
  • 主席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我提的是第61案,先釐清幾個問題,首先,「辦理僑界專業人士回國」邀訪團,這個是新增的、過去沒有嘛!
  • 郭處長大文
    對。
    羅委員致政:對僑青的部分我完全支持,該增加的就增加,這是有關年輕人的部分,相對上資源及經費比較少,給他們更多的機會來臺灣,這個我同意。可是現在多了一個所謂的專業團體,這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就專業團體你們是以什麼為標準來界定?現在你說包括醫界、律師、會計師跟工程師,我還可以講出上百種專業團體,媒體也是,甚至學界也是啊!講白一點,就是任何人都邀請嘛!你們的說法是,去年辦了一個北美臺灣工程師協會的活動,有了靈感,所以有這個新的計畫。我先問一下,去年北美臺灣工程師協會的活動有沒有補助?沒有吧?
  • 郭處長大文
    有……
  • 羅委員致政
    有補助嗎?
  • 郭處長大文
    我們有宴請……
    羅委員致政:宴請而已,那不叫補助啊!自己出錢回來,沒錯吧?
    郭處長大文:對,機票都自己出。
    羅委員致政:工程師、律師、醫師什麼的,他們自己都有錢啦!不是說今天補助個兩萬塊他們就願意回來,這些人不是我們要邀請的。他們回來後,我們請客、招待國內旅遊,這個我都沒意見,但這些人各自在他的國家、社會當中,相對地其經濟環境應該是比較優渥的……
  • 郭處長大文
    計畫補助……
    羅委員致政:我知道,你說補助兩萬塊給他,這個團有210人次,所以你現在講的這些專業團體,事實上只要規劃好的活動,甚至於有一些不錯的訪問對象,照理講他們自己會願意出錢,至少你告訴我的是去年那一些人回來時,你們請他們吃個飯而已嘛!這個團也搞得很大、回來的人很多,一毛錢都不需要你們補助啊!補助這樣的對象,我對此是有保留的,因為補助年輕人,相對上比較……
  • 郭處長大文
    住宿……
  • 羅委員致政
    北美臺灣工程師協會訪臺有補助住宿嗎?
  • 郭處長大文
    落地接待。
  • 主席
    他們有需要你們這樣補助嗎?
    郭處長大文:我們補助住宿,落地接待的部分,基本上是因為我們仍然沒有編這個預算,是用其他的預算來補的,基於這個情況,今年我們才特別編列,所以去年是沒有單列這個預算的。
    吳委員長新興:落地接待的部分,委員想要知道,到底他們會讓我們接待的部分是……
  • 郭處長大文
    落地接待就包括住宿、交通的部分……
    主席:所以以後落地接待不要有區隔,對於有些人落地接待的話會被要求檢討。
    郭處長大文:是。比如臺籍僑團,有些就希望不要補助、他自己負擔。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就像我們講的,計畫規劃得很好的話應該人家都很有興趣。你說是因為主計總處那邊統刪的關係,我的意思是,如果這樣子的模式建立了,未來各部會、委員會是不是都用這個理由,在統刪的時候再提另外一個計畫進來,可是與原本的計畫都雷同,這樣的話會不會變成一個案例,未來在審預算的時候大家都可以這麼說?您說明一下。
    張主任秘書良民:我們這是一個專案計畫,計畫本質還是在於,就僑務工作在海外需要強化佈局的部分,包括僑民、僑團、僑生、僑商、僑教等做有效的佈局,所以它基本上是讓整個海外工作更為鞏固、做得更好的一個計畫,而不只是說把它統刪了以後,我們用這個把它補回來,變成一個通例,不會啦!
    林委員麗蟬:沒有啦!總處的統刪就是叫你們內部自己調整,應該是這樣嘛!
    張主任秘書良民:對,基於檢討……
  • 林委員麗蟬
    不是刪這個!如果你們覺得這個重要就不會把這筆錢挪掉嘛!
    張主任秘書良民:不足的部分我們要補強。確實今年各委員辦公室都一直在關心這個問題,我們也覺得,第一個可能是講的不清楚;第二個,雖然有擴大、補強,但創新度還是有不足的地方。
  • 林委員麗蟬
    是很不足啊!
    張主任秘書良民:所以我們明年絕對不會讓它變成是一個通例,一定是用全新的計畫來跟各位委員爭取。
    林委員麗蟬:另外,我們和江啟臣委員共提第62案,也是談到有重複的部分。你說沒有重複等等,是否能把你們邀請的團體或單位都列出來,提供書面報告給委員會的委員?如果因為統刪的錢拿掉,然後你要去補足這部分,就應該把更有前瞻性的計畫提出來,而不是以舊的東西應付,就像剛才羅委員講的,如果之前的參訪團沒有補助那麼多,只是請一頓飯而已,為什麼這部分就需要這樣的作法?只是加一個「專業團體」,就統統是專業嗎?請問你們邀請的哪一個團體不是專業?對不對?砌磚時,把堆疊磚塊當作砌磚,那也是專業啊!水泥工一天工資2,000元,變成砌磚專業,一個小時工資就要1,600元,那也很專業啊!所以要如何定義專業的部分?
  • 羅委員致政
    請問你邀請的是僑團還是僑界人士?
  • 郭處長大文
    僑團。
    羅委員致政:你們是鎖定某個僑團,邀請他們過來,而不是因為他是專業個人而請他過來,請問你們現在鎖定了哪幾個僑團?這210個是怎麼算出來的?
  • 郭處長大文
    有6團。
  • 羅委員致政
    區域分布或專業分布如何?
    郭處長大文:目前以北美地區為主,像北美工程師協會、北美醫師協會、北美會計師協會等,是以這些協會為主。
    主席:他們回來的目的是什麼?要媒合的內容是什麼?其實我們臺灣這一類的專業人士表現都非常好,而且特定僑團回來的專業人士,社經地位其實都屬於高端的,那麼我們編列這樣的預算,用意到底是什麼?剛才羅委員也提到,他們本身並不缺乏經費,如果我們請他們回來,有實質上的幫助,譬如他們有更好的專業可以讓雙方交流,我相信他們是不會在乎有沒有這樣的補助的。另外,就像剛剛講的,這樣的預算編列方式是不對的,第一,你沒有創新,而是用專案方式。當初是因為行政院統刪,然後你現在要把它擴大,而所謂擴大其實就只是做原來的事,然後要強化,但強化和擴大是一樣的,都是做原來的事情,卻把預算全部編列回來,這樣的編列方式是不對的。如果這是我們很重要的任務需求,我覺得你們應該積極爭取,在現有預算制度上,讓它如何不被減少,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的編列方式,坦白說,這哪是專案,只是多增加人而已啊!我們反對用這樣的方式編列預算,就這兩個部分,我們還是建議有減列和凍結的空間。
    呂委員孫綾:主席,我的提案是第59案和第60案,基本上,第60案是關於邀請僑界專業人士回臺灣訪問,並希望促進國內產業交流,這部分剛才已經有很多委員提出疑慮。至於第59案,則是有關新生代菁英青年返國考察計畫,希望藉由這個活動,鼓勵僑界青年同胞回來臺灣參與公共事務,我想這部分大家都非常關心。總結剛剛各位委員對於這個分支計畫的疑慮,大概可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針對預算的編列,大家認為編列方式不對。第二是針對僑委會邀請僑界專業人士回臺灣訪問,第一,受邀請人的定義、範圍是什麼?第二,成效是什麼?大家針對這兩個問題其實是有疑慮的,所以是不是可以就我的案子,建議凍結50萬元,要求僑委會針對僑界專業人士的邀請內容及每一團的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另外,凍結預算的目的,也是希望未來預算的編列要有所精進。至於減列預算部分,如果大家還有意見,我們都還可以討論。
    林委員麗蟬:我要求他們要提出精進計畫,所以我的提案並沒有提到刪減預算,只建議凍結150萬元,請你們提出精進計畫,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羅委員致政:主席,有關新增計畫我的提案本來是減列150萬元,但因為兩位委員一位凍結50萬元,一位凍結150萬元,那麼我就不堅持刪減預算,就以凍結方式處理。
  • 主席
    可是我要刪。
    羅委員致政:如果你要刪,那我就跟你一起刪,那就酌刪50萬元,凍結50萬元。
    主席:好,酌刪50萬元,因為我覺得針對高端人士……
  • 呂委員孫綾
    因為這個預算也只有250萬元……
  • 主席
    只有250萬元嗎?
    羅委員致政:是新增250萬元,不是全部啦!
    主席:對啦!是新增250萬元,這兩個全部加起來……
    羅委員致政:凍50萬元、刪50萬元,然後科目自調。
    呂委員孫綾:好啦!凍50萬元、刪50萬元,科目自調。
  • 主席
    這個預算是好幾千萬元耶!
    郭處長大文:剛剛主席提到實效部分,我們可以舉例子說明,像北美工程師協會,國立中山大學最近就跟他們簽約,把有關珊瑚養殖、萃取的產品轉移到臺灣的公司,顯見去年這樣的安排已經有成效。
    羅委員致政:我補充一下,其實我們都知道律師、會計師是最在地化的行業,一離開自己國家,根本就沒什麼要交流的,臺灣的律師到大陸去,要執業也沒有那麼簡單。或許工程師、醫師可以有交流,但對於鎖定律師、會計師這麼在地化的專業,我覺得對我們的幫助不大。除非是想要培養人脈,這些人未來可能從政,那就沒話講,但你說要促進兩邊交流,互相可以學習,我覺得這兩個專業不是應該鎖定的目標。本席建議凍50萬元、刪50萬元。
    呂委員孫綾:不然我建議凍結200萬元,但不要刪減預算,好不好?
    主席:我建議刪減50萬元,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呂委員孫綾:好,科目自調。
  • 主席
    對啊!因為經費也不少!
    第57案和第65案提案委員不在場。
    第58案到第66案,減列50萬元,凍結100萬元,科目自調,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67案到第74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第72案已處理;第74案黃委員不在場。請僑委會說明。
    郭處長大文:第67案李委員提到有關FASCA,基本上這是培養14~18歲學員,所以有返回和在地兩個計畫,學員各半,希望預算可以育成,因為14~18歲年輕人的培訓,是目前我們在僑社的初期養成計畫。
    第68案是呂委員的提案,跟委員回報的是,這個計畫也是分返台和在地培訓兩部分,主要是支援海外的僑務推動、文化推動及愛國活動,並配合外交工作。
    第69案是蔡適應委員及何欣純委員等提案,這部分要特別強調的是,台灣僑民在北美地區占有六成,從89年到現在已經培養了700人,如果以我們在北美地區、亞太地區及歐非地區的人數比例來看,來自歐亞、中南美以及各地的僑生有38名,占總人數101人的37.6%,所以人數上應該是比較符合現實,最重要的是,參與研習活動的學員不得重複。
    馬召委提到的第70案,質疑我們在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的僑團服務,好像不如北美地區那麼多。事實上,印尼、泰國、馬來西亞因為當地政治因素及政治環境緣故,所以不像北美地區。另外,因為這些地區有僑生到台灣就讀,所以僑委會在那邊的工作,基本上是以僑生業務為主,因此在資源的分配上,我們會酌予調整。有關僑團服務,的確是以北美地區較多,以培訓青年來講,107年有3,000人次以上。
    另外,呂委員第71案提到僑務志工人數連一半都不到的問題,這是因為委員在計算時,我們沒有提供他正確數據,事實上,106年及107年的執行率都有達6萬6,000人,所以人數應該是跟去年差不多。
    第73案黃委員提到有關榮譽職遴選過程,希望能消除民眾疑慮。事實上,僑委會的審核標準,是以多元性、功能性、代表性、衡平性、性別平等及年輕化為標準,所以我們都是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最後一案也是黃委員的提案,是有關台山寧陽總會館的案子。事實上,台山寧陽總館是親中的僑團,跟我們並沒有往來,所以他掛中國共產黨的國旗,那是他們的想法,與我們無關。至於友我僑團,我們還是會繼續努力,並爭取他們在掛國旗部分能夠繼續支持我們。以上說明。
  • 主席
    第67案、第69案、第71案、第73案及第74案提案委員均不在場。
    現在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第69案蔡適應委員為主提案人,但因為我是共同提案人,所以希望這個案子也可以併案討論。
    另外,剛剛第74案提到台山寧陽總會館改掛五星旗的問題,剛剛處長也做了說明,表示這個會館長期以來都沒有跟我們往來過,請問,他們曾經掛過我們的國旗嗎?
  • 郭處長大文
    68年以前有掛過。
    呂委員孫綾:從68年以後就沒有了,是不是?
  • 郭處長大文
    2006年以後就沒有了。
    呂委員孫綾:好,了解。另外,針對第69案,蔡委員質疑資源是不是過度擺在北美地區,剛剛處長也做了說明,表示北美地區人數占了六成,但是我覺得這部分還是需要檢討,因為每個僑胞我們都非常重視,對我們而言都是非常重要,所以有關僑胞培訓計畫,是不是可以拓展至其他地區?北美僑胞人數比較多,所以投注經費比較多,但是我想其他地區的僑胞也是非常重要,是不是就這部分再加強?
    羅委員致政:主席,我也是提案人之一,其實不只這個部分北美比較多,如果我們把之前所有項目統計在一起,就會發現北美地區真的是最多的,包括處長之前講的已經鎖定的工程界、醫界、律師等專業人士,還是以北美最多,所以這部分是不是過於偏重,僑委會應該要做調整。另外,對於所謂僑團人數的計算,一直有不同的爭議、看法,的確北美地區是有很多所謂的傳統僑團,可是一直以來我們不斷強調南向政策,如果從台商移出去的人數看來,東南亞應該是最多的,所以建議僑委會在整體資源的分配上,不要只是散落在各區,還是要有整體規劃,到底我們在北美這一塊花了多少錢,南向國家花了多少錢,這樣才知道比例夠不夠。事實上,大家的提案都差不多,並沒有要砍你的預算,而是藉由凍結預算,希望你們把更多資源放到非北美地區,尤其是南向國家,好不好?
    主席:建議這幾個案子合併凍結100萬元,提出……
    郭處長大文:可以,我們提出一個報告。
    林委員麗蟬:因為呂玉玲委員、江啟臣委員及李彥秀委員的案子我都有共同提案,所以……
  • 呂委員孫綾
    就併在一起嘛!
    主席:好,第67案到第71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75案到第79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主席:第75案、第76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請第77案提案人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僑委會每年都會邀請國內優質藝文團體或藝文人士到海外展演,其目的就是希望加深我們與僑界、僑胞間的連結度,甚至是讓臺灣的文化可以到世界各地表演,不僅讓僑胞知道,也讓僑胞在地國的國家民眾知道原來臺灣有這麼棒的藝文團體。過去僑委會可能在執行上或說明上不是那麼明確,所以並沒有顯著的效果呈現,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僑委會說明?
    榮處長幼娥: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每一年大概會派5個團到全世界各地訪演,誠如剛剛委員講的,除了跟僑胞聯誼外,每次我們的團隊到海外去,當地非常多主流人士,包括州議員、眾議員,甚至我們這次到中南美洲,巴拉圭的總統夫人還親自出席,這對主流人士認識臺灣,其實是有非常大的助益,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每年都會派團出去的原因。剛剛這幾位委員的提案,主要是針對我們規劃108年要到非洲巡演,增加350萬元經費部分。這部分這幾年(102年~107年)預算大概都在2,500~2,700萬元間,只能派出5個團,非洲因為比較遠,所以沒辦法派團過去,也就是從104年到現在,都沒有派團到非洲去,因此我們希望今年能爭取預算,讓團隊可以到非洲訪演,以衡平關照非洲僑民的需求。
    主席:第79案是本席提案,這次的經費仍然編列在「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中,而且我們在非洲的邦交國只剩下史瓦帝尼,雖然這次有增加一些經費,我們也支持,但還是建議酌刪50萬元,因為你們增加的經費全部都編在這個計畫項下。
    榮處長幼娥:跟委員報告,我們這次除了去南非外,還有賴索托及史瓦帝尼,並不是只去一個地方。
    主席:你們之前都沒有去非洲展演,我們原來是希望在原有預算中調整,不能非洲都不去,這樣很奇怪,可是你們現在卻把相關預算全部編在這個計畫中,所以本席建議刪減50萬元,留下300萬元,這樣應該還是可以運用的。
    呂委員孫綾:主席,我想了解一下,這邊特別增列的350萬元,是要使用在訪問非洲地區的經費嗎?過去沒有這筆預算嗎?
    榮處長幼娥:我們104年派了之後,因為沒有經費,就沒有再派了。
  • 呂委員孫綾
    104年之後沒有經費是什麼意思?
    榮處長幼娥:因為非洲比較遠,組團費用比較高,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派團到非洲去,就是我們現有的預算沒有辦法支應。
    呂委員孫綾:主席的意思是,在過去有限的預算之下,你們不能因為非洲比較遠就完全不去,還是應該平均分配,可能預算是1,000萬元,那麼就非洲、美洲、南美洲各去一團,而不是集中把經費用在某個區域,然後今天再來增編預算到非洲去。我想主席的意思應該是這樣,沒有錯吧?
    主席:對!因為過去經費有三千多萬元,你們每一年都沒有到非洲展演,有那麼多年,至少其中有一年要去啊!
  • 呂委員孫綾
    這是滿不合理的地方。
    主席:對!所以我們也支持,未來還是可以訪問非洲國家,也有增加預算,但我們酌刪50萬元好不好?
    呂委員孫綾:主席非常支持文化團體能夠到世界各國訪問,我們也給他們一個改善的機會,建議酌減10萬元,凍結50萬元,讓他們來做……
    主席:本來本席提案刪減350萬元,應該這樣就可以執行。
    林委員麗蟬:本席提案的部分,你們的經費每年都在增加,107年就增加了220萬元,108年又增加350萬元,逐年往上增加,你們說要到非洲訪問,但實際上4年來都沒有去過;請問,就亞洲國家而言,你們到底多少年去一次?
  • 榮處長幼娥
    亞洲國家每年都去。
  • 林委員麗蟬
    各個國家每年都去?
    榮處長幼娥:對,看他們的需求,我們每年都會去亞洲國家。
  • 林委員麗蟬
    你確定?
  • 榮處長幼娥
    對的。
  • 林委員麗蟬
    哪些國家你們沒有去過?
  • 榮處長幼娥
    我們大概去過菲律賓、汶萊。
  • 在場人員
    我們沒有去過汶萊。
  • 林委員麗蟬
    有去過柬埔寨?
  • 榮處長幼娥
    有的。
  • 林委員麗蟬
    何時去的?
    榮處長幼娥:前年,去年是因為柬埔寨的政局比較不穩定,他們……
    林委員麗蟬:每年都會到亞洲國家,只有非洲沒有去過?
  • 榮處長幼娥
    104年以後沒有去非洲。
    林委員麗蟬:既然你們選擇不去非洲,我們沒有任何意見,但你們每年增加經費的原因為何?
  • 榮處長幼娥
    我們沒有每年增加經費。
  • 林委員麗蟬
    107年的經費是多少?
    榮處長幼娥:102年是2,700萬元,107年也是2,700萬元,我們的預算大概是2,500萬元到2,700萬元之間的擺動,其實並不是逐年增加。
  • 林委員麗蟬
    有時候少、有時候多?
  • 榮處長幼娥
    對的。
    林委員麗蟬:反正你們編一個最高點,有時候少,有時候就多?
    榮處長幼娥:沒有,可能是因為有時候刪減或統刪的關係。
  • 呂委員孫綾
    經費是實報實銷對不對?
  • 榮處長幼娥
    對的。
    林委員麗蟬:本席提案凍結250萬元,馬委員提案刪減50萬元;本席改為凍結200萬元,刪減50萬元,反正你們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就可以動支啦!
  • 羅委員致政
    這是上半年還是下半年的活動?
  • 榮處長幼娥
    整年度的。
  • 張主任秘書良民
    上半年就要招商了。
  • 羅委員致政
    本席建議不要凍那麼多。
    吳委員長新興:懇請各位委員允許我做個建議,剛才我與召委交換過意見,謝謝召委的指導。
    我們先討論第77案、第78案及第79案等3案,建議刪減50萬元,不要凍結,讓我們比較好做事,可以嗎?
    羅委員致政:反正你們提出書面報告後也不用再經過同意就解凍了;本席建議凍結50萬元,刪減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就解凍了。因為這個已經滿清楚了,剛才他們也已經說明了。
    林委員麗蟬:你們已經說明過,表示提出書面報告我們可以接受,如果你們提出的書面報告是合理的,本席覺得還是要經同意。建議凍結100萬元,刪減50萬元。因為剛剛你們也討論過要凍結50萬元,刪減50萬元,但這是本席的提案,怎麼可以討論過又不採納本席的意見?
  • 主席
    好啦!
  • 吳委員長新興
    到時候再請林委員給我們……
  • 榮處長幼娥
    科目自調。
    呂委員孫綾:所以刪減50萬元,凍結100萬元;本席提案也是凍結100萬元;三案併在一起。
  • 吳委員長新興
    科目自調。
    主席:第77案至第79案,刪減50萬元,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科目自調。
    進行第80案及第81案。請宣讀。
  • 主席
    第80案提案委員不在場;處理第81案。
  • 羅委員致政
    併一起。
    主席:好,併在一起。僑委會為輔助僑教的發展,有購送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團(校)等國內優良刊物及圖書,協助僑胞瞭解國內訊息。可是我們在106年贈送紐西蘭僑團的圖書都是香港的武俠小說,我們要讓他們更瞭解國內文化的各項發展,應該提供國內的優良刊物,但香港小說占得不少,所以我們建議酌減預算。
    吳委員長新興:酌減20萬元,不要凍結。
    榮處長幼娥:其實我們購送海外圖書是極少的,我們購送海外書籍有兩部分……
  • 主席
    你們對刪減20萬元有意見?
  • 榮處長幼娥
    我可以將最近幾年的……
    羅委員致政:刪減20萬元,科目自調就好了。
  • 吳委員長新興
    科目自調就好了。
    主席:第80案及第81案,刪減20萬元,科目自調。
    進行第82案至第86案。第82案至第86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第82案、第85案及第86案提案委員不在場。
    請僑委會說明。
    榮處長幼娥:有關羅致政委員提案僑民社教業務較去年增加一百七十幾萬元的原因,增加原因有兩部分:第一,我們從106年度開始培育海外種子文化老師回國研習進階班,他們的機票補助款原來107年是編在機密預算,但因為機密預算極小化,我們考慮到機票是給個人,跟僑團的布局沒有關係,所以我們將機票補助款自機密移到公開,金額大概90萬元左右。第二,種子文化老師的在地培育,我們過去在北美推動了很多年,培育了很多種子老師,也看到了成效,今年我們想要推廣到大洋洲、中南美洲和亞洲,希望可以培育更多的種子文化老師,在地文化老師可以在地推展文化活動,不一定都要從國內遴派老師。這兩部分是我們增加預算的原因。
  • 羅委員致政
    種子老師部分增加多少經費?
  • 榮處長幼娥
    180萬元。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本席對提案沒有特別意見,不過本席要提醒僑委會,本席發現僑委會的預算規模,從100年至108年大概是13億元至14億元,雖然你們的預算整體規模沒有變動,但在僑校和社教的預算調降近50%;換言之,民國100年僑校的經費是3.81億元,到了108年變為1.4億元,減了2.41億元,你們的整體預算規模沒有縮小,但在社教和僑校預算分別降到9,500萬元和4,500萬元,這是分配的問題。如果是因為新南向,我們觀察到在新南向的幾個國家,不管是僑校和社教等等的業務其實並不多,反而是來這邊讀書的學生增加。你們整體預算已經偏少,本席要提醒僑委會,你們在僑校和社教的預算降比將近55%左右,對於僑界當然會有心理上的衝擊,在預算的支應上也會有實際上的影響。本席不反對你們著重由近而遠或者有區域性的考慮,可是你們在新南向部分又不是用這區塊的經費,事實上你們可以讓他們的規模維持原來的3.81億元,你們要有施政的輕重點,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而是直接砍55%至60%,整個往下掉,所以從預算的帳目來看,你們對於僑校和社教的重視減了55%至60%,這很難用新南向去解釋,因為新南向有另外的預算。
    由於你們的預算經費已經降下來,立委也無法做增加預算的建議,只希望你們在未來有關僑校和社教部分,在預算的分配比率上不要降得太多。其次,你們在現狀降得這麼多的狀況下,有沒有其他方法、資源去彌補或者要求同仁擴展在新南向相關國家的社教和僑校業務?以上是本席的建議,否則我們從你們的數據上就看得出來有些問題。
    張主任秘書良民:謝謝王委員關心,確實僑教預算比重有些調整。就僑委會而言,整個工作應該要同步發展,我們也會重視僑教的扎根工作。因為過去長年統刪的結果,有些地方譬如僑生部分,我們會強化招生……
    王委員定宇:這部分沒有統刪,本席剛才講的是,你們的預算規模13億元至14億元,已經沒有變動,差不多在那個範圍,但分配比率突然間在最近1、2年掉了一半以上,其實這是你們內部資源分配的問題。
    張主任秘書良民:也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本來的業務是在僑教處,而現在調至僑生處,尤其是在海外青年活動部分,大概有五千萬元、六千萬元調至僑生處。但王委員關心的這個趨勢,確實是值得重視的問題,也確實有這個問題,也許我們可以調整比重。
  • 王委員定宇
    請你們將移動業務的資料送給我們。
  • 張主任秘書良民
    好的。
    林委員麗蟬:呂委員玉玲提案第82案本席也有連署,針對師資部分,有關僑委會107年上半年共辦理27場夏令營巡迴教學,選派6位文化教師,相較於去(106年)年辦理66場夏令營,遴派16名文化教師,為什麼你們遴派教師人數落差這麼大?
    本席的提案重點是:你們在整體計畫的調整或移動時,會評估質與量嗎?會不會影響到整體的質與量?
    榮處長幼娥:文化推展必須與時俱進,因應海外的需求與環境的變遷。有關夏令營部分,因為台灣移民減少、少子化,相對他們的營隊選擇更多,我們確實看到夏令營人數在減少,這幾年我們除了遴派老師海外支援外,剛剛也提到我們培育了很多種子老師,因為我們遴派國內老師去支援當地文化種子老師,所以我們的老師人數會減少。再者,因為夏令營是短期的,我們就利用種子文化老師在當地辦理各項文化研習活動,而這是長期性的,所以可以參與的華裔青年及海外僑胞人數是更多的。我們可以提供這部分的資料給委員參考。
    林委員麗蟬:沒關係!這部分本席建議凍結一些,本席想知道,你們整體計畫調整後,質與量會不會有所變化?
  • 榮處長幼娥
    好的。
  • 主席
    第82案至第86案建議凍結100萬元。
    羅委員致政:凍結,不要減列。我要補充說明,這次僑委會最大的困難是,你們的業務移轉到綜合計畫處,有些則從僑民處移到僑教處,或從僑教處移到僑民處。我們要對照歷年的情況,今年可能剛好遇到這個問題,結果看到這份資料,感覺很混亂。
  • 吳委員長新興
    明年不會。
    主席:第82案至第86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87案已處理。
    進行第88案至第92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第91案及第92案提案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昶佐說明第88案。
    林委員昶佐:僑委會同仁有向我們口頭說明,本席建議維持凍結,但請你們將過去這一年的活動內容整理成報告提供給本席。我們在幾次的質詢都有提及,希望不要再像以前老時代留下來的活動、補助和推展的內容,因為臺灣是多元文化社會,有各個不一樣的面向,本席希望可以介紹更多元的東西給人家,如果像你們口頭說明的內容,本席可以接受,但本席還是維持凍結,你們只要將書面報告提供給本席就好。
  • 羅委員致政
    凍結200萬元?
  • 吳委員長新興
    請郭處長說明。
    郭處長大文:有關泰華文教中心部分,事實上,我們從107年開始就已經沒有泰華文教中心,它原來也沒有實體舉辦活動的空間,只是一間辦公室而已,真的是從泰華文教中心改成僑務組,僑務組也就是一間辦公室,我們並沒有在預算上有任何的增減,它跟其他16個文教中心比起來,並沒有活動的動能,只有辦公的功能。以上。
  • 主席
    我們在那裡都沒有活動的動能?
    郭處長大文:基本上舉辦活動都是在外面,而且附近有臺灣會館及中華會館,都很方便。
  • 主席
    林委員建議凍結多少?
  • 吳委員長新興
    林委員可否凍結少一點?
  • 林委員昶佐
    你建議一個數字。
    吳委員長新興:我建議凍結50萬元,再提書面報告給林委員。
  • 林委員昶佐
    好的。
  • 吳委員長新興
    謝謝林委員。
    林委員昶佐:其實你們將過去這一年來的圖文、文宣資料整理給本席,也不必寫作文,讓本席瞭解,這樣就可以了。
    吳委員長新興:好的,凍結50萬元。
    主席:併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吳委員長新興:好的,謝謝。
  • 主席
    進行第93案至第101案及第106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完稿/2018/僑務委員會預算提案/僑務委員會預算提案_頁面_106.jpg" \* MERGEFORMAT
  • 主席
    第94案至第96案、第100案至第101案及第106案提案委員不在場。
    請僑委會說明。
    呂副處長素珍:併案部分委員關心的有:僑生技職專班辦理成效問題、目標的達成度及生源的開拓,另外也很在意學生之權益,例如如何避免仲介等等。我在此簡單向各位委員說明,僑生技職專班從103年辦理以來,人數從281人增至105年的754人;我們105年在訂定106年目標值時,為了配合政府的新南向政策希望達成倍增效果,訂了1,500人的目標值,當年實際達成度是1,034人,雖然沒有達成原訂目標,可是我們106年整體預算編列人數是1,000人,去年執行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以上,107年整體目標稍微微調至1,200人,實際達成度是1,578人,較106年成長了53%。
    另外,委員很關心仲介的問題。其實僑生專班的申請不是直接由學生透過學校,而是必須透過海外的保薦單位報名,再透過駐外館處送到僑委會,由僑委會收件,統一聯合分發,不是直接對學生的。針對這部分,我們在簡章及各種宣導場合都有明確說明,避免學生直接向學校申請,中間可能會有仲介的疑慮,所以我們訂出這樣程序,也就是不會有此疑慮。
    針對學校辦理品質部分,我們在簡章明定嚴禁和仲介有牽涉,還兩度去函重申。整個建教專班必須符合教育部的建教專法,以及產攜相關規定,不管是開辦學校或實習廠家的部分都要經過審查委員會的嚴格審查。這些班辦理完成之後,僑委會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訪視,和學生座談,瞭解學生來臺灣的管道及經費補助情況。
    有關委員關心申請件數部分,雖然我們當時在統計時發現有四千多件,但整個僑生來臺管道很多元,據統計截至107年10月份止,申請件數有六千六百五十餘件,相較於106年成長大概一千多件。委員也關心宣導場次減少部分,我們在每年的招生期間都會協同國內辦理學校一起到海外宣導,時間大概7天至10天,可是因為時間有限,而且有些地方僑情的關係,以致我們無法入境,所以我們除了聯合宣導之外,還鼓勵在地辦理宣導,像馬來西亞的沙巴和麻六甲都自行辦理宣導,今年我們首次在柬埔寨試辦,因為是第一年試辦,所以我們也不想大張旗鼓地過去,而是由駐處在當地直接辦理宣導;由僑委會組團的聯合宣導,再加上在地辦理的宣導,整個場次加起來是高於去年。
    另外,委員很關心預算增加問題,其實回國升學部分增加的預算主要在於中程計畫,也就是明年3+4僑生技職專班預算增加六千六百多萬元,主要是因為明年3個年級的在學人數將超過4,000人,對於學生的學費補助,還有僑保及健保費用的補助,增加的大概是這些項目,因為這些學生都是經濟比較弱勢,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這部分的預算。
    林委員麗蟬:你只要簡單說明。第96案是本席與江委員啟臣一起提出來的,我們擔心辦理印尼輔導訓練班260萬元不足支應;今(107)年辦理了222人結業,預算支用三百三十二萬餘元,明(108)年度將招募200人,但你們只編了260萬元,本席的意思是,這樣編列預算,足以勻支嗎?
    呂副處長素珍:因為今年的學生還沒進來,所以我們編列明(108)年預算時,是以前3年,大概182、173、158……
    羅委員致政:林委員的意思是,立法院不能幫你們增加預算,這是我們的困難,我們只是擔心你們不夠用。
    林委員麗蟬:你們的人數和去年差沒多少,可是預算卻少編滿多的,你們編列這些預算足夠勻支嗎?你們應該予以評估。
    呂副處長素珍:印輔班預算有減少,我們是依照前3年平均數來編列預算,另外因為印輔班經費編列除了僑委會負擔費用,還有學生的自付額,到時候我們會做調整。
    林委員麗蟬:沒關係!請你們提出一份報告給本席。針對第97案,本席很支持僑生的學費、健保等相關政策之推動,因為他們都是我們的僑青,只是我們看到3+4僑生技職專班人數有增加,但海青班僑生招生人數卻減少,其原因為何?是因為他們來臺只能進修學程、修學分,是技術類型,也沒有學位,這是否為影響招生的因素?是否有來源國的問題?我們是支持的,但因為3+4僑生技職專班增加,海青班卻減少了。
  • 呂副處長素珍
    因為海青班剛辦……
  • 林委員麗蟬
    沒關係!請你們提書面報告給本席。
    吳委員長新興:好的,提書面報告。王委員好像有些指教。
    王委員定宇:本席提案減列6,000萬元,當然對於僑生的照顧是好事,剛剛你們也補充說明了一些數字,106學年度僑生部分,你們號稱1,500人目標值,預算按1,000人來編列,達成目標為1,034人。所以就號稱1,500人來看,達成率只有68%而已,可是你們表示預算是按1,000人來編列,又說達成率達99.91%。但我看不太懂,如果你們預算按1,000人來編列,來了1,034人,比率怎麼會是99.91%,應該破百,這是106年度部分。在107年度部分,我不知道你們號稱多少,你們在書面上寫的是預算按1,200人來編列,來了1,578人,比率應該也破百,所以你們怎麼算出百分之九十幾的?這是第一個疑問。第二,現在要討論明(108)年度預算,你們號稱多少人?按多少人數來編列?我們再來討論減列多少預算。因為你們比2018年增加了350萬元,預算規模達到1億2,452萬4,000元,你們是以多少人數目標值來編列的?你們剛才講達成百分之九十幾,到底是怎麼算的?
    呂副處長素珍:我們去年是用1,000人來編列,其實整體中程計畫是從440人到480人,逐年成長。
    王委員定宇:你們去年以1,000人來編列,來了1,034人,達成率應該破百,怎麼會是99.91%,你們太謙虛了吧!
    呂副處長素珍:因為去年經費撥助只能從僑委會學費補助和教育部的清寒助學金中擇一申請,所以有些學校是向教育部而沒有向僑委會申請。
    王委員定宇:教育部那邊有一筆,在做一樣的事情?
  • 呂副處長素珍
    兩個不一樣。
    王委員定宇:你剛剛一直提到這是補助僑界比較困苦的孩子,我們都贊成幫忙他們,他們可以向教育部申請,但申請後,就不能向僑委會申請,這兩邊成績單的計算有沒有重複的問題?
  • 呂副處長素珍
    這不是以成績而是以在學學生……
    王委員定宇:本席不是指學校成績,本席的意思是,你們達標率的計算有沒有重複?
  • 呂副處長素珍
    沒有。
  • 王委員定宇
    你們明年預算是以多少人來計算?
    呂副處長素珍:明年是以1,500人來計算。剛剛委員有問及今年的數據,其實今年是不夠的,因為我們是用1,200人來計算,所以我們……
    王委員定宇:你們106年度是以1,000人來計算,來了1,034人,你們寫達成率99.91%,表示這裡面大概有7%、8%的學生去領教育部的清寒補助,你們有這部分的數字嗎?
  • 呂副處長素珍
    我們有的。
  • 王委員定宇
    大概有多少人領教育部補助?動機為何?兩邊金額是否一樣?
  • 呂副處長素珍
    兩邊金額是一樣的。
    王委員定宇:那邊也有,這邊也有?他們是經由學校補助的?
  • 呂副處長素珍
    我們也是經由學校補助的。
    王委員定宇:比較特別之處是,同一件事情,兩個部會都有編一樣的預算。
    吳委員長新興:可能就是我們的預算編得不夠,因為學生的報到率我們無法抓得很精準。
  • 王委員定宇
    變成你們的預算藏在教育部。
  • 吳委員長新興
    我們要跟教育部情商借錢。
    王委員定宇:我也不堅持減列6,000萬元,你們看要減列多少?減300萬元?
    呂委員孫綾:主席,我想再請問一個問題。剛剛你們回答可以從僑委會和教育部申請,是不是只要申請過教育部的經費就不能再申請僑委會的經費?
    呂副處長素珍:這是專班剛開始辦理的情況,可是從今年開始,我們已向學校明定要向僑委會申請補助,而且在簡章都有明定。
  • 王委員定宇
    教育部就沒有補助了?
  • 呂副處長素珍
    現在教育部編列的是針對一般在學僑生的經費。
    羅委員致政:我再確定一下,你們編列的是僑生專班的經費,教育部則是針對一般僑生,假設僑生就讀僑生技職專班,他們可以申請教育部的補助嗎?
    呂副處長素珍:我們的經費編足之後,從這個年度開始就要向僑委會申請。
    羅委員致政:所以你們這邊編足之後,教育部就不會補助僑委會了?如果你們不編足,教育部還會繼續補助僑委會?
    呂副處長素珍:這與清寒助學金不同,其實學費的……
    王委員定宇:我聽不太懂你的邏輯,預算的秩序好像不是這樣,按照你的說法,你們這邊減列,反正教育部會幫你們出錢。
  • 呂副處長素珍
    不是的。
    王委員定宇:如果你們編足,教育部就不補助了;也就是說,清寒補助是一筆預算,另一個則是僑生的費用,所以現在變成教育部還有補助一般僑生,清寒補助部分則全部由教育部編足,你現在告訴我的是這件事情嗎?
    呂副處長素珍:不是,是建教專班部分。
    張主任秘書良民:因為教育部國教署針對建教合作涵蓋國內很大的部分,而僑委會建教專班部分也適用建教專法,所以他們也是補助對象。本來一開始學校可以向僑委會或教育部申請,後來我們覺得,如果我們有編列預算,到時候他們又跟教育部申請,可能我們在執行上會不知道如何保留,所以現在建教專班一律向僑委會申請,也就不會有重複的情形。
    王委員定宇:之前已經向教育部申請,後續全部都向教育部申請,還是……
  • 張主任秘書良民
    建教專班全部都要向僑委會申請。
  • 王委員定宇
    全部都移到你們這裡?
  • 張主任秘書良民
    對的。
    王委員定宇:既然全移到你們這裡,你們明年度預算又以1,500人目標來編列,有包含之前已經請領的,現在又撥回來從你們這邊請領的人?
  • 呂副處長素珍
    有的。
  • 羅委員致政
    所以這1,578包含在裡面?
  • 呂副處長素珍
    對的。
    王委員定宇:我們看不到另一部會的帳,你們又沒有提供,我們也就沒有辦法去做確認。原來本席提案減列6,000萬元,但經過你們說明後,本席認為不應該減列那麼多,但要適度減列。
  • 林委員麗蟬
    不要減啦!那是補助學生的。
    王委員定宇:每一筆都是補助學生的,最好這個單位的預算全部都通過,這邊哪一筆預算不是給學生的?
    林委員麗蟬:在僑生部分,我覺得不管是3+4或海青班都……
    王委員定宇:這涵蓋兩個部會的預算,我們無法看清楚這部分的帳目。第一,一定要提供書面報告;第二,本席不堅持減列6,000萬元,請委員長自己說要減列多少?本席是提減列案不是凍結案。
    吳委員長新興:謝謝王委員的指教。因為這些都是給學生的補助經費,我們不要減列,建議先凍結。我想委員要的是一個真相,一份詳細的書面報告,包括去年教育部貼補多少預算,我們會將這些資料一併彙整送給委員,讓大家瞭解,就凍結一點好了!
    羅委員致政:本席是提案連署人之一。其實這是實報實銷,有多少學生就發多少,也不可能多發給他們,一旦刪減之後,可能就有學生拿不到,即使多編列預算,學生沒有領到也就算了,就繳回國庫。
    王委員定宇:他們有多編,並不是編得剛剛好。
    羅委員致政:即使多編,他們也用不完,不可能說他們有錢就硬把它發完。
    王委員定宇:看委員長的意見,是否凍結處理?
  • 吳委員長新興
    凍結一下。
  • 王委員定宇
    凍多少?
  • 羅委員致政
    凍結200萬元。
    主席:從你們剛剛給我們這份圖表來看,其他國家變動都不大,為什麼越南有這麼多僑生過來?而且成長速度非常快,從103年的194人到現在107年度已經超過1,000人。我的意思是,其他國家都沒有變動,為什麼唯獨越南成長得這麼快、這麼多?你們舉辦了那麼多年總是瞭解原因吧!
    王委員定宇:你們這是建教班,所以跟台商的分布有沒有關係?因為建教牽涉到勞動力的問題。
    吳委員長新興:我試著回答委員的問題,我們去越南瞭解到,這幾年越南政府和臺灣的關係還不錯,對於我們去當地招生,基本上他們沒有過問太多;另外,王委員講得很正確,那邊的臺商很多,工廠需要人力,他們也會幫助越南的華裔子弟來臺灣讀書。我覺得每個國家的政經環境和背景都不太一樣,剛好我們提出的3+4技職專班符合越南的需求,所以他們的家長也就很樂意將小孩送到臺灣來讀書,我想這是越南僑生成長非常快的原因。
    羅委員致政:順便請問一下,從這份數據來看,泰國也怪怪的,好像是有人沒有完成學業就回國了?因為累計人數並沒有成長,甚至是大減。
    吳委員長新興:泰國情況又不太一樣,因為現在泰國的中國觀光客很多,他們的小孩都不太願意出國讀書,只要高中畢業去當華語導遊就會賺很多錢,所以現在不太喜歡出來讀書,每個國家的國情都不太一樣。
    林委員麗蟬:委員長,大陸觀光客到東南亞不只是去泰國而已,其實也有到其他國家,不管是召委或羅委員所提的,我們看到的數據顯示越南的成長最高,而全世界最多華僑的國家是印尼,可是印尼沒有成長這麼多,我覺得應該整個盤點,將預算均勻分布到有華僑的各個國家,這才是重點,好不好?雖然到泰國的大陸客很多,其實到各國的大陸客都非常多。
    呂委員孫綾:其實印尼的人數有成長,而且是……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有成長,可是因為主席講的是越南的成長比例很大,我的意思是相較於越南,從整個數據來看,其他國家包括菲律賓更少,緬甸的成長也不是很大。
    王委員定宇:根據這個數據我問一下,越南的學生有沒有集中於單一工廠,其人數很多的?因為這是建教合作嘛!
    主席:對,所以我想要了解為什麼越南這麼多啦!
    王委員定宇:所以我就直接問,這種數字有沒有集中在少數幾家公司介紹來的?
  • 呂副處長素珍
    沒有。
    王委員定宇:沒有集中在幾家大公司,而人數成長這麼多,很明顯在統計上對其他……
    吳委員長新興:為什麼越南來那麼多到3+4的學生,誰可以回答?
    呂副處長素珍:他是透過華校來這邊申請,他其實還是在學學生。
  • 王委員定宇
    建教班除了華校……
    呂委員孫綾:我們對於人數的增加當然肯定,也很高興這麼多人來到臺灣,但是103年至107年越南的成長速度非常快,快到讓人覺得是否有特定因素造成這樣的數字出現,現在要了解的是,之所以有這樣的數字出現,是不是散布在特定公司或是有其他因素,導致人數從103年的194人變成107年的1,068人,幾乎成長近十倍,我們現在要知道的是,為什麼會成長得這麼快?
    張主任秘書良民:如同委員長剛剛講的,這個方案契合越南的需要,因為除了都市以外,越南的鄉村很廣大,本來沒有機會讀大學的學生,如果透過這個方案半工半讀來臺灣讀高職,之後接軌4年科技大學,對他們來講,以半工半讀的方式,不必花很多錢即可完成夢想,對於翻轉他們的人生確實有幫助,透過我們在當地華校體系或臺商的口碑相傳,所以數字成長得還不錯。
    主席:請你了解更清楚以後再說,越南和其他國家的狀況差不多,你說越南的土地很廣大,可是其他國家的土地也很廣大,你的說明並不詳細,請提供比較精準且正確的說明給本委員會,我們要知道為何越南成長那麼多,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明顯差異太大,而且增加的幅度非常大,這部分請提供更詳細的說明。
    林委員麗蟬:我希望能照顧全世界的僑民,如果3+4專班是以東南亞為主的話,我期待整個東南亞國家的僑青都有被照顧到,這部分應該遍地而非單一,我希望都可以照顧到。
  • 吳委員長新興
    是否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
  • 主席
    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王委員定宇:凍結200萬元和凍結500萬元其實在你們的規模裡面差不多,請你們提書面報告,不要小看書面報告,這個書面報告其實滿複雜的,不能亂寫!
  • 吳委員長新興
    好。
    王委員定宇:因為我們對那邊臺商的狀況大概多少有所了解,我希望我們的預算支應對國家有幫助,又可以照顧在他國的僑胞子弟,這是Tier-2。而Tier-1,我們的利益在哪裡請你們說明,因為越南的數字在統計上實在太突出了,我不講突兀啦!主席,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的比例很低。
    吳委員長新興:那就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動支。
    主席:扣除提案委員不在的部分,第93案、第96案、第97案、第98案及第99案併案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林委員昶佐
    我可以講一下我要的書面報告內容嗎?
  • 主席
    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我的提案可以併案,但是給其他委員的報告我也要看。除此之外,相信委員長知道我的意思,過去我們對僑生的定義其實很籠統,我一直建議對僑生跟外生不要區分種族,不管來自馬來西亞或何處我們都不要追溯,老實說,他們國內的族裔如何是他們自己的事,馬來西亞來的學生我們就認定是馬來西亞人來臺唸書,但是如果目前業務上馬上要做這個改革有所困難的話,譬如去年我提出的,有人不知道他的祖先來自何處但是他家說客語,我們還教他亂寫來自哪個客家省或客家村,證明他是華裔,我認為不必如此。我的意思很簡單,如果那個人所在的當地國家有族裔的分別,他拿當地國家的證明來,證明他是華裔,他就是華裔,如果當地國家不分族裔,我們也不要幫他分,就建議他用外籍生的名義走教育部的路線,僑委會無法幫忙區分族裔。如果他的國家有分族裔,一定有當地國家的族裔證明,我們不要花時間幫他分族裔,我認為這些規定要法制化,而且要尊重當地文化語言的分類,我要的報告希望僑委會就這個方向思考,擬定可能性,不要介入他國的族裔區分,他國本來就有其文化上的分類,只要出具證明就可以僑生身分來唸書,如果沒有,也不幫他追溯,請他另以外籍生的方向來走,不要再管他家說的是客語或閩南語來幫他區分。請你們朝此方向擬定報告給我,讓一切法制化且制度化。
  • 主席
    併案處理第102案至第104案。請宣讀。
  • 主席
    請僑委會呂副處長說明。
    呂副處長素珍:這項預算增加的項目是對於學生工讀獎學金跟急難救助的部分,增加了三百三十幾萬元,委員關心跨部會協調的部分,我們會持續跟教育部召開定期會議,也會跟外交部召開會議,預定於12月11日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我們會在各項僑生活動蒐集留臺相關意見,持續反映給勞動部。針對委員關心的跨部會部分,我們會持續處理,將蒐集的意見反映相關部會,這邊編列的預算是針對二萬八千多位在學僑生的獎學金、工讀金及急難救助,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第102案及第103案的提案委員不在場,第104案是林委員麗蟬的提案。
    林委員麗蟬:我關心的是僑生留臺的部分,僑生留臺有一段時間和勞動部合作改為評點制,據本席所知,留臺制度現在考量加入新經濟移民法的保障裡面,而新經濟移民法對僑生留臺也有一定的門檻,僑委會如何因應?是否能反映到僑生留臺,增加其效應?待會請僑委會說明。
    另外,第103案是江委員啟臣的提案,和我的提案都是同一科目,希望待會一併處理。現在請說明你們對僑生留臺的因應方式。
    呂副處長素珍:針對新經濟移民法在僑生的部分是留用中階技術人力,也就是海青班畢業的學生及3+4技職專班的學生,這部分在跨部會協調會議我們都一直有提供相關意見,包括如何取得專業證照的認定,因為有些行業別是學校所學無法拿到證照的,希望能用其他方式來取代。
    林委員麗蟬:請把因應方式做一份更詳細的報告提供給本席,而不是只簡單提及納入中階勞動人力而已,新經濟移民法有一定的門檻,你們如何因應這個門檻以協助增加留臺的僑生?我建議和第103案併案,凍結100萬元。
  • 主席
    第103案和第104案併案凍結100萬元。
    呂委員孫綾:第102案我要共提,請併案處理。
    主席:第102案、第103案和第104案併案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105案及第106案已經處理。
    現在處理第107案至第118案,但不包括已處理完畢的第117案。請宣讀。
    主席:第110案、第114案、第116案及第118案之4位提案委員不在場,本席先就所提之第107案、第108案、第112案及第115案說明一下。
    僑委會108年編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權利使用費」500萬元,用來採購國內新聞稿來源提供海外華文媒體下載,但是106年決算報告已經指出海外華文媒體下載的使用率非常低,而現在手機非常普遍,可以即時收看全球各地新聞,不會有人再去看下載的媒體,所以是否有必要在這部分編列這麼多經費?我認為可將權利使用費移轉其他相關華文媒體承接,因為預算不多,不需要用太多預算在必要性很低的部分;第108案的情況也差不多,「僑務電子報網站」訪客造訪次數非常低,因為現在管道多元,大都不會看電子報的網站,這部分編列七百多萬元,我希望能做一個調整;第112案,107年宏觀電視停播,其預算約有一億多元,所屬網站內容移轉至僑務電子報網站,可是移轉後網站造訪人數減少2成,以現在網路的使用度、便利性和即時性而言,造訪人數反而降低,到底問題出在哪裡?請考量這部分要如何改善;第115案,有關辦理相關傳媒服務、新聞資訊及提供月曆春聯等,較上年度增加預算經費,照理說,在很多客觀因素下,我們應力求簡約才是。以上是我提案的內容,希望能審慎地做改善,請說明。
    陳社長奕芳:每位委員關心的地方大約是以下3點,第一點是僑務電子報,我承認僑務電子報不夠好,需要做很多改善,可是實際上從106年5月20日成立至今,我們把去年和今年的點閱率相比較,在unique visitor的部分及visitor的部分,其點閱率實際上是增加16%至20%之間,委員有提醒我們必須精進,我們也願意由多重管道刺激點閱率,譬如歡迎僑胞參與多多供稿,及主動把所做的報導以科學方式分送給僑務榮譽職人員,這個案子基本上已經發包出去了,在此先跟委員報告。
    第二點,月曆部分我們增加40萬元,因為今年年中紙價一直上漲,而且員工的部分我們要因應普遍調薪的結果,因為勞力成本增加,所以我們增加40萬元左右。
    第三點,委員提點關於華文媒體的部分,今年年中監察院給我們指教時,其實我們已經做了很多革新方案,包括50家採用我們稿源的媒體,大概半數以上每個月的使用率都在百次以上;另外,點閱使用機率比較低的媒體,我們在兩個月前就敦促它們好好利用我們提供的服務,如果年底做不到預定目標,在委員提醒下及我們自我的鞭策下,針對這個案子,明年我們會考慮縮編,也就是如果明年看到它們的情況不好的話,恐怕這500萬元的預算會往下縮減。基本上,海外正規經營的傳統媒體還是希望有一個正式授權使用的稿源,這樣它們報導臺灣的時候,有公信力比較高的媒體提供稿源。
    其次,僑務電子報是小本經營的媒體,雖然預算書上寫了1,600萬元,其實僑務電子報的預算才310萬元,因為只有310萬元,只要委員凍結超過百萬元,對我們支付第1期款都會比較困難,所以請各位委員諒解,這些案子全部都已經發包出去了。
  • 主席
    明年的預算你們統統發包了?
    陳社長奕芳:對,基本上我們的執行期是1月1日,如果12月不發包的話,僑務電子報就會斷炊,然後會對新聞稿源造成影響,海外媒體的稿源使用權被撤銷的話,它們會向我們表達很強烈的意見。
    王委員定宇:不會啦!是多強烈?川普都用Twitter了,你還在講一定要有一個電子報才叫做正確新聞稿源,講實在話,我提的第109案是就這個分支的計畫1,600萬元減列150萬元,不是在310萬元裡面減列150萬元,所以不必擔心,不會影響到讓你們傷筋動骨,你剛剛講到你們的點閱數量成長了16%至20%,數量total是多少?
    陳社長奕芳:我們基本上是用unique visitor還有visitor來看,不重複點閱數就是一個月看一次就算一個人,我們不用瀏覽數,跟page view是不一樣的。
  • 王委員定宇
    數目是多少?
    陳社長奕芳:到10月為止,月平均為3萬5,641次。
  • 王委員定宇
    僑委會粉絲頁的人數是多少?
  • 陳社長奕芳
    大概二萬多人。
    王委員定宇:資訊的傳播包括兩件事情,一是內容、一是載台,你剛剛一直在講內容,我沒有說你的內容不好,可是你的載台是電子報,現在連Front Page都沒人在用,不要說用電子報作為報導源,如果是讓海外來用的話,你們的Twitter、LINE@及Facebook粉絲頁要強化,那才是新聞來源,那個載台的流量會更大,而你的內容本來就是那些,只是看怎麼樣呈現在臉書或Twitter,或你想要導向的當地喜歡的社群軟體,那個叫做管道,而不是說僑委會要有比較正式的報導來源,否則它們會嚴正的抗議云云,新聞媒體有來源就好了,它們會以方便為準。
    有關內容的部分,扣掉吳新興委員長發表的談話,大概只剩下1%,以後就叫做吳新興電子報。至於你們的載台還拘泥於電子報網站,那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表示你們處於電子時代的恐龍時代,不是不給你們錢用,如果今天你們用Twitter或LINE@等種種方式弄得很熱鬧,針對越南丟出的訊息,告知如果是低收入戶的僑生會有全額補助,可以儘速提出申請,這些會用當地語言流傳嘛!美國不太用LINE,比較常用Twitter或Messenger把訊息丟出去,這個部分你們都沒有精進,只知道精進電子報,實在太落伍了。我不會直接在細項減列,但是我希望僑委會跟著時代進步走,我提案這1,670萬元減列8.9%即150萬元,如果按照現代科技來運用的話,其實不用花這150萬元,很多載台是不用花錢的,我剛才特別看了你們的粉絲頁,大概二萬二千人上下,如果你們的內容再精進一點,照理說應該會看到越南文或泰國文的留言,我說的不是殭屍而是真人的留言,我們在網路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文字都以為是殭屍,其實不是。照理說,你們遍布各地除了華文外,當地人會詢問一些僑青、海青或僑生的問題,可是看起來不太多,你們現在的管道就是丟給僑務委員或榮譽職寫文章po上網,然後自家人多按按鍵,點閱率當然就會成長,這不是你們存在的目的,所以我具體建議你們的管道要跟著時代走,且內容要活化,不能只有一種內容。本案分支計畫的1,670萬元項下減列150萬元,做為精進的要求。
  • 主席
    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我看每位委員都提出建議,這應是委員會的共識了,如果只是一位委員提出來,可能會覺得是他個人偏頗的意見,可是今天每位委員都覺得成效不彰,而且剛才你也說如果做不好明年會縮減預算,你都這樣講了,表示今年度肯定做得不好,預估明年會縮編。
    陳社長奕芳:報告委員,那是稿源。
    蔡委員適應:你們已經發包了,是不是?
  • 陳社長奕芳
    是。
  • 蔡委員適應
    發包的金額是多少錢?一毛不減?
  • 陳社長奕芳
    委員指的是稿源嗎?
  • 蔡委員適應
    你不是講那個預算費用嗎?
    陳社長奕芳:稿源的預算是450萬元,是中央通訊社跟自由時報,電子報則是聯合報。
  • 蔡委員適應
    我們講的是電子報。
  • 陳社長奕芳
    電子報310萬元。
  • 王委員定宇
    是不是去買那些稿源?
  • 陳社長奕芳
    對。
    羅委員致政:為什麼不能直接看自由時報,還要透過你們的電子報看新聞?
    陳社長奕芳:不行,如果它本身在海外,要編一些local新聞。
    羅委員致政:所以只供稿給我們,不給它們自己的電子報?
  • 陳社長奕芳
    不是。
  • 王委員定宇
    不可能啦!
  • 羅委員致政
    對啊!所以我覺得很奇怪。
    陳社長奕芳:它們不能隨便轉載,就是說正派的……
  • 王委員定宇
    你們的稿源只有聯合報、中央社還有什麼?
  • 主席
    只有中央社跟自由時報450萬元。
  • 王委員定宇
    其他的報紙不會問說為什麼我們家的沒有?
  • 陳社長奕芳
    我們都是公開招標。
    王委員定宇:它們給你們電子報的資訊,有沒有也在它們自己報社的電子報裡?
    王委員定宇:也有嘛!它們自家的報紙也有,然後一稿兩賣,賣給你們還可以收450萬元。
  • 陳社長奕芳
    可是轉載要授權。
    主席:我們在手機上面都可以看得到了,根本不用你花錢去買,大家都可以看得到,不用從你們的網站,你們現在在弄……
    蔡委員適應:主席,轉載有著作權的問題,因為不是民間,官方是不行的。
    呂副委員長元榮:剛才各位委員關切的有2個主要的議題,第一是關於我們提供海外的稿源,第二是關於我們的僑務電子報。稿源的部分,因為海外有許多華文媒體,它們在編輯報紙的時候,首先一定要有由它使用的著作權,因為中央社或自由時報所提供的稿源都必須付費,這是我們為了讓海外媒體有一個正確的新聞來源,而中央社是國家通訊社,我們希望它們引用稿源的報導對我們有正面的意義,所以這部分是要付費的,我們是經由公開招標,由各媒體投標後才和它們簽約。
    第二是電子報的部分,當然電子報有很多改進的必要性,也有一些方案可以採行,目前我們是委託聯合報系來經營,這部分指的是以僑務新聞為主,我們並不集中焦點在所謂的新聞性報導,而是一個全球各地僑務新聞的平台,希望在這個平台上各地都能互相觀摩,也能互相知曉各僑區發生的事情,這是一個特色也是重點。至於其他國際新聞或臺灣本地新聞,其實已經有很充分的來源,我們不強調這個部分。
    主席:你要特別強調你們是招標的嗎?過去你們的稿源很多,國內媒體統統都有喔!現在花了450萬元,你們的稿源只有中央通訊社及自由時報兩家媒體。
  • 王委員定宇
    有沒有聯合報?
  • 主席
    聯合報是僑務電子報。
  • 王委員定宇
    電子報交給聯合報去經營。
    主席:現在我們不想講這部分,可是你只特別重視這兩家媒體,實在很奇怪,過去是所有媒體都有,現在你們的稿源只有兩家媒體,而且很早就已經發包出去,這個狀況……
    陳社長奕芳:從88年開始,我們一直獨家採用中央通訊。
    主席:可是現在又增加了,對不對?
    陳社長奕芳:因為前年大院有委員要求我們把稿源自由化,所以前年我們開始對外公開招標。
    主席:對外公開招標的標準是什麼?如果要討論的話,你們招標的標準是什麼?
    陳社長奕芳:我沒有辦法詳細答復,不過其中一條是說……
  • 主席
    你是在開玩笑嗎?
    陳社長奕芳:重點是說,那家供應稿源的provider必須1天要出大概100則的新聞。
  • 主席
    其他媒體沒有辦法做到嗎?你說你沒有辦法清楚說明是什麼意思?
    陳社長奕芳:主要是說,1天能夠提供100則以上的新聞就有資格投標。
  • 主席
    其他媒體都沒有辦法?
  • 陳社長奕芳
    1天100則新聞。
    羅委員致政:你說不能跟我們詳細說明的說法有問題,我只要問幾個問題……
  • 陳社長奕芳
    最主要的部分是這樣子。
    羅委員致政:我問幾個問題,第一,是不是公開招標?
  • 陳社長奕芳
    是。
    羅委員致政:除了自由時報,有沒有別家媒體來標?你們不是限制招標嘛!是沒有來還是……
    陳社長奕芳:沒有限制性,是公開招標。
    羅委員致政:所以是公開招標,來的媒體只有自由時報?還是別的媒體有來,可是沒有標到?這不一樣喔!
  • 陳社長奕芳
    還有中央通訊社。
  • 羅委員致政
    只有這兩家媒體?
  • 陳社長奕芳
    對。
  • 羅委員致政
    中國時報及聯合報都沒有來標?所以是它們的問題嘛!
  • 陳社長奕芳
    對。
    羅委員致政:不是你們綁標或限制它們投標。所以其實有兩個部分,一個叫content的部分,講難聽一點就是買新聞,請它們供稿幫我們寫新聞,除了我們自己用之外,我們希望更多人用,而免費提供給別的網路用,所以事實上是買content,因為對於自由時報或中央通訊社來講,它們有太多新聞可以寫,不見得要寫僑界的新聞,只是僑委會1年要買多少則,對不對?
  • 陳社長奕芳
    1天要100則。
  • 羅委員致政
    幫你們寫100則?
  • 陳社長奕芳
    不是。
    羅委員致政:我是指標案,你們希望它們1年寫多少則新聞?
  • 陳社長奕芳
    倒是沒有跟它們……
  • 羅委員致政
    這不是很奇怪嗎?
  • 陳社長奕芳
    我們的規格裡面寫要來參加投標的廠商必須1天……
    羅委員致政:不是,你的標案有沒有要求1年寫多少則新聞,還是隨便它們不寫也可以?
  • 陳社長奕芳
    每天都要供應100則新聞。
  • 羅委員致政
    僑界的新聞?
    陳社長奕芳:不是,沒有限定僑界的新聞。
  • 林委員麗蟬
    那是什麼100則。
  • 陳社長奕芳
    各型各類的新聞100則。
    王委員定宇:剛剛副委員長講這是整合僑界的訊息,現在又講這100則不限定僑界的新聞,我不知道你們的標準是什麼意思?
    呂副委員長元榮:我補充一下,對不起,剛剛沒有說清楚,第一是關於新聞稿源,稿源是給海外的媒體用,例如我們在海外有一個甲媒體,需要知道譬如說最近行政院推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內容,它不要各處去找並不確實或不夠完整的資訊,中央社是國家通訊社,所提供的稿源是可以信賴的,我們希望的是有一個完整的報導,這是指稿源提供,稿源不提供個人只提供各華文媒體,華文媒體編輯報紙時必須要有一個完整的資訊,而且因為規模的關係,它們在臺灣不可能都派出特派員,這個部分是指稿源提供。
    至於僑務電子報指的是僑務新聞的平台,裡面包括各大洲的活動,以雙十節為例,各地慶祝國慶的活動在僑務電子報有充分報導,僑胞可以看到自己的新聞,這對於激勵僑胞的愛國心或團結各地僑界會有幫助,我們希望把這個部分提供……
    羅委員致政:我原本認為你們是委製新聞,然後提供電子報使用,不是吧?
  • 呂副委員長元榮
    不是。
    羅委員致政:顯然不是。好,現在是自由時報和中央通訊社。你們有沒有客製化新聞?
  • 呂副委員長元榮
    沒有客製化新聞。
    羅委員致政:只是買它們的新聞,提供華文媒體來轉用?
    呂副委員長元榮:是它們要使用,但是要付費。
  • 王委員定宇
    我們只是提供這個服務。
    羅委員致政:華文媒體向你們拿稿源要不要付錢?不用。你們買稿源給它們用,各地的華文媒體共有多少?
  • 陳社長奕芳
    50~55之間。
    羅委員致政:就是我們認為全世界中對我們友善的華文媒體,我們幫它們買版權提供它們使用。
  • 王委員定宇
    你們的網站也是招標的?
    陳社長奕芳:對,網站也是公開招標。
    王委員定宇:所以招標後,變成聯合報經營你們電子報的網站。
    蔡委員適應:我建議切兩個部分,從88年到現在,供稿稿源是國家政策需要,幾十年來都是如此,這個政策要繼續下去,但是我倒覺得僑務電子報有檢討的必要性,原因在於整個通訊社群的傳播途徑都改變了,你們發電子報應該是透過e-mail,對不對?否則你們透過什麼發電子報?
    陳社長奕芳:電子報是個網站,可是我們同時……
  • 蔡委員適應
    FB也是網站啊!
    陳社長奕芳:因為我們的重點在video新聞,所以我們同時在YouTube上面也建立一個頻道。
    蔡委員適應:YouTube頻道應該不花多少成本,我的意思是你們接觸的管道要改變,利用現有的FB或其他社群網站其實就可以達到效果,譬如僑務通訊社要出的新聞全部放在你們的新聞官網,瀏覽率自然會越來越多,我認為這樣效果更好,不必成立一個網站專責做這件事情,而且僑務委員會本身已有官網,如果只是要讓人看這些新聞,放在僑務委員會官網即可,為何另外成立僑務電子報?而且也分散了瀏覽率。你剛剛講編列的預算是310萬元,可是我看到的是420萬元,多了110萬元。
    陳社長奕芳:電子報三分之一的內容是我們自己編寫的,是以僑社為主,僑社裡面有志工供稿,我們必須要給一點車馬費。
    蔡委員適應:所以是標310萬元出去,另外的110萬元是內部自用。
  • 陳社長奕芳
    對。
    蔡委員適應:照你這麼說,我們就不能砍預算了?
    王委員定宇:我還是認為在分支計畫的1,670萬元中減列150萬元,讓你們去做精進,因為有些地方不應這樣花錢。
    蔡委員適應:主席,他講150萬元,我只講30萬元。
    主席:減列200萬元、凍結250萬元,好不好?
  • 陳社長奕芳
    太多了。
  • 主席
    很多嗎?
  • 陳社長奕芳
    很多。
  • 主席
    總共多少?
    王委員定宇:分支計畫1,670萬元,我提議減列150萬元是因為占8.9%接近10%……
    主席:因為有很多委員提,而且其實是不合理的,過去是中央社我們沒有意見,現在有很多的稿源,而且像剛剛委員講的,不能刪你們的預算,因為已經標出去了,等於不用審查。
    陳社長奕芳:報告委員,科目要是能夠流用的話,我們還可以撙節一下。
    主席:王委員是減列150萬元,我們……
    林委員麗蟬:我們增加50萬元,就是200萬元。
  • 主席
    減列200萬元、凍結200萬元。
    第107案、第108案、第109案、第111案、第112案、第113案及第115案併案處理,減列200萬元、凍結200萬元,提書面資料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科目自調。
    現在併案處理第119案至第127案。請宣讀。
  • 主席
    請僑委會說明。
    汪處長樹華:謝謝主席對僑商經濟業務的關心,首先要說明的是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的統計,今年1至10月核准僑外投資金額計美金79億7,812萬7,000元,較去年同期增加48.81%,投資件數增加8.16%,所以整體來說,數字是增加的。
    其次要說明的是01分支計畫共編列1,824萬元,較去年增加341萬元,主要原因在於:一、去年預算對僑商團體的培訓編列了四團,但因應青商所需,實際上需要再增加一個班,所以這次多辦了一個班,這些班分別是商會領導班、秘書長班和菁英班,這次增加的則是與青商有關的一個班,預計明年7月開辦。二、出國預算較去年增加91.6萬元,從去年的15人次增加為24人次,原因是各洲都有辦活動,本會首長及相關人員需前往參加台商會的各項活動,且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業管理協會也將於明年在國外召開年會,同時亦需加強與中南美洲各國的聯繫以及多前往新南向國家參與活動,且首長出國時本會各相關業務主管及同仁亦需隨行,俾增加對業務的熟悉度,這部分增加了9個名額。三、獎補助費用增列的90萬元中,有20萬元是用於辦理兩場青商活動,主要目的是與國內新創事業交流,今年7月在台中辦理的青商與國內新創團體簡單交流的效果非常好,甚至還覺得時間不夠,所以他們最後做了一個明年要擴大辦理的決定,希望僑委會給予支持。另外的70萬元則是用於辦理兩場商機媒合會,今年3月份,在北美洲台商總會長吳光宜先生率團來臺灣訪問時,我們辦了一場簡單商機交流會,他覺得非常好,本來希望我們能在今年到海外辦理,在瞭解他們有此需要後,遂於今年編列70萬元辦理兩場這類的活動。以上項目共計增加341萬元,簡單報告如上。
    林委員麗蟬:你們報告說會在明年度增加一場青商會的活動,僅這一場活動就增加了300萬元。
  • 汪處長樹華
    這場活動僅增加了100萬元。
  • 林委員麗蟬
    是用來補助什麼?
    汪處長樹華:主要是請他們回來,原則上是在明年7月,這些青商希望能發展事業,所以想來臺灣進行五天四夜的交流。
  • 林委員麗蟬
    他們是自費來的嗎?
    汪處長樹華:他們是自費前來,不過活動是由我們自己舉辦,共有四個主軸,一個是專題課程,讓他們瞭解國內整體經濟狀況、產業發展及兩岸關係,另外是商機交流、企業專訪及會員間的橫向聯繫。
    主席:本席也提出了好幾案,大都是針對「僑商經濟業務、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一般事務費」的部分,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的資料顯示,2018年1~6月核准僑外資來台投資的件數雖有增加,總金額累計約達3億0,332萬美元,但較去年同期銳減20%以上,和你們剛才報告的內容顯然不太一樣,因此我們認為這部分業務的效果不夠顯著,可是預算規模卻不減反增,故本席等提案建議刪減或凍結部分預算,希望以後能有精進的作為。
    汪處長樹華:經濟部投審會於今年11月發布的新聞顯示,今年1~10月核准的僑外投資金額共計79億7,812萬7,000元,較去年同期增加43.81%,這是最新的更新數據,換言之,下半年的投資大幅增加,已經往上追回來了。
  • 林委員麗蟬
    請問你們新增的青商活動與歷年所辦有何不同?舉辦活動的效益為何?
    汪處長樹華:我們對青商的輔導主要是在其組織的發展,平常多為進行幹部的培訓。
  • 林委員麗蟬
    你們所稱「青商」與臺灣本身的有何不同?
    汪處長樹華:是指在海外40歲以下的青年商業團體,我們主要是進行幹部培訓,稱為菁英班。
    林委員麗蟬:如果是指菁英班幹部培訓的話,依照第127案呂玉玲委員提案來看,今年度的參加人數是減少的。
    汪處長樹華:我們是在3月及9月各舉辦一次,今年參加人數共計160人,僅較上年度少一個人。
    林委員麗蟬:那還是減少了,既然預算數增加了,意思是你們預計明年度的人數會增加?其實不論是在中部還是北部舉辦,我們都看不到有什麼具體的成效。本席建議你們在提出書面報告之外,將來若要舉辦相關活動,應該邀請本委員會委員過去看看,這樣委員審查預算時才能瞭解與以往有何不同之處,否則會認為你們每次辦的活動都一樣,為什麼還要增加經費。
    呂委員孫綾:針對何委員欣純所提第125案,本席希望能成為共同提案人。處長剛才針對僑台商推展業務做了一些說明,我們當然都很支持僑台商能多和國內產業交流跟結合,但是預算逐年增加,投資成效卻好像沒有提升,故提案要求凍結200萬元,不過我們不堅持,看看大家併案討論決定要凍結多少。
    主席:那就第119案至第127案併案凍結3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吳委員長新興:可以,就這樣做。
  • 主席
    繼續進行第128案至第137案。請宣讀。
  • 主席
    請僑委會說明。
    汪處長樹華:「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分支計畫「02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共編列2,139萬元,較去年增加853萬3,000元,主要是因為我們每年都會辦理技藝研習班和產業邀訪班,前者是輔導海外僑商舉辦有關烘焙或餐飲等技藝活動,提升他們到海外創業的能力。根據統計,僑臺商參加這個活動之後,今年和去年兩年來在海外增加了18個烘焙店,也就是已有18個廠商自行創業,可見此一活動有相當的效益。另一個部分是我們在海外有舉辦臺灣美食巡迴講座,明年要編11條巡迴講座路線,共編列428萬元經費。另外一個預算數增加的原因是我們認為臺灣美食巡迴講座補助款預算的確不宜編列在機密預算中,所以將此198萬元從機密預算移至公開預算中,換算下來我們辦理培訓團增加了655萬元,再加上從機密移出的198萬元,總共增加了853萬元。
    王委員定宇:「僑商經濟業務」項下的「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共編列2,139萬元,較去年增加853萬3,000元,你們寫的計畫目標是增加80個人、4團次,目的是配合新南向政策擴大辦理經貿,不論他們來或我們去,所謂經貿的實質就是FDI,當然通常是吸引他們來臺灣做僑外投資,與105年度相較,106年度僑外來臺投資金額減少了30%左右,過去的預算執行看起來是不進反退,在這樣的狀況下,你們又在明年度增加853萬元的預算,本席卻看不到你們有什麼具體的目標和如何拉抬或促進成效的作法,也許你們會說還好有這些計畫否則會退得更多,或說你們現在知道過去的執行方式可能有問題,增加的預算可以提高FDI的投資狀況,總而言之你們必須要有個說法,否則根據績效來看,增加853萬元預算是不太合理的,因此本席等提議凍結500萬元,用意在要求你們針對本席剛才問的那些問題提出書面報告,藉以檢視花費這些經費是否值得,俟你們提出說明、我們認為OK後,再予以解凍。
  • 林委員麗蟬
    請說明這筆預算大幅增加的理由為何。
    汪處長樹華:預算增加的第一個原因是機密預算的198萬元移到公開預算中,剩下的655萬元是將去年計畫的7個團增加到14個團,因為辦理這些團是有效益的。就以今年1月至11月30日來看,進來的訪團達34團,我們帶去參訪的企業多達296家,並為441家廠商進行商機媒合,經後續追蹤,發現實際成交的商機媒合已達成11億元,也就是說我們辦理這樣的訪團是將人帶過來,讓他們認識臺灣的環境,然後直接面對國內的企業和商家再進行合作,這樣就等於是把資金帶進來,上述的11億元中有些是採購,有些則是將商機帶去國外,成為聯繫的通路,這是對我們國家發展有實際效益的,所以明年度會增加7個團。
    主席:本席對這個科目也有提出幾個提案,因為就以107年1~6月來看,不僅僑外來台投資金額減少20%以上,我們對新南向國家的投資更少了30%以上,雙向都是明顯的下降,剛才王委員提議凍結500萬元,本席等則提案建議刪減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汪處長樹華:是否讓我們提出詳細的書面資料,但是不刪減預算?
    主席:你們的績效不好,卻增加八百多萬元的預算,我想應該可以酌減一些。
    吳委員長新興:可以,尊重召委的意見,就是刪減50萬元、凍結500萬元。
  • 呂委員孫綾
    請問幾個案子併案處理?
  • 主席
    第128案至第137案併案處理。
    現在進行第138案、第139案及第146案。請宣讀。
  • 主席
    請僑委會說明。
    汪處長樹華:第138案提到的03分支計畫主要是在推動國內觀光,因為僑委會本身也是行政院觀光發展委員會委員之一,負有協助推動觀光之責,今年度編列的觀光預算是628萬元,我們基於零基預算的精神,明年度直接減少418萬元,只留下210萬元。其實這筆觀光預算是有成效的,今年雙十國慶回國人數就有將近6,000人,參加國慶旅遊活動者計有2,727人,較去年增加750人,這些團分別前往東部和中部觀光旅遊,為國內帶來商機,對這部分預算,還請委員多多支持。
    林委員針對獎補助費134萬元也提出提案,但其實這134萬元是兩個部分的經費,其中100萬元是利息補貼,即發生緊急災害啟動信保機制時補貼其利息,今年度編列的預算數是200萬元,明年度減少100萬元,只剩下100萬元,這部分是備而不用,還請委員支持。另外的34萬元則是因為僑委會有很好的海外通路,所以行政院賴院長指示我們協助國內新創事業拓展海外商機,因此我們要與國內一百多家新創事業結合,協助他們進行商機媒合,剛才郭處長提到有一家投資1,500萬元就是因此一媒合而成的,到12月13日,還有一家生產生技美髮產品的新創事業要召開記者會,他們也是依據我們的媒合才開拓了德國和奧地利的代理合作,因此特別邀請僑委會去參加他們的記者會,可見這是有其效益的。
    林委員麗蟬:這樣看來,僑委會好像什麼都做,包括招商、旅遊、促進觀光產業等,但本席認為僑委會應該反思一下,還是要以僑務工作為主,不要一直把別人的業務攬進來,工作愈來愈繁重,經費也愈來愈多,卻疏忽了自己本身的工作,所以未來對於預算的編列應該要先進行整體檢討,其他部會的工作就讓他們去認真執行,僑委會還是回歸僑務工作,好好的做整體規劃,對所遭遇的困境設法突破,本席認為這才是僑委會應該負起的職責,而不是觀光、招商、媒合統統都要介入,到底你們介入哪些部會的業務?是否會因此限縮僑委會的人力?僑委會應該提出說明。
    主席:第138案、第139案及第146案併案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進行第140案至第147案,第146案除外。請宣讀。
    主席:第141.1案、第142案、第143案、第144案及第147案的5位提案委員均不在場,我們就不予處理。
    現在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委員長,針對這項提案,你也知道本席的立場,這個基金最終還是應該給經濟部或原本的相關單位處理,訓練僑委會自己內部的人員,學習如何向人家追債,這樣真的不是一個長久之計。本席當然很希望僑委會今天能突然認為林委員說得不錯,乾脆明年就開始改變,不過從你現在的臉色看來,本席就知道你的意思了。因此,是不是有可能讓業務仍然屬於僑委會?但是該如何讓清償回收的狀況變好,可能就要委託經濟部或相關的行庫,而不是要他們來教怎麼做,畢竟這樣還是你們要出人力。更何況,僑委會哪有那麼厲害?什麼都要去學,真的是什麼都要學,就像剛才林麗蟬委員所說的一樣!有沒有可能真的就委託給他們,我們就幫忙向台商宣傳有這樣的錢,至於接下來專業的部分,如何與經濟部好好的討論,這個就交給他們去做,還可以節省多一點人力讓委員長使用,你認為有沒有可能這樣做?
    吳委員長新興:多謝委員的關心及好意,但是我要向委員報告,事實上,海外信保基金是我們僑委會推動僑務工作一個很重要的政策工具,現在坐在委員對面的那位女士就是董事長,她就是從金融界過來的,而且信保基金的人員都是專家、都是金融行業的人才,沒有我們僑委會的人,他們都是專家。坦白講,國內有那麼多大銀行,其實信保基金的錢很少,但是它存在的價值是什麼呢?向委員報告,它就是一個政策性的政策工具,表示政府關心海外的僑台商,重點大概就在於此。其實,林董事長及她的同仁都很用心在做,包括追債這個部分,他們也都很專業,根據我的了解,在林董事長擔任董事長的這兩年,績效相當不錯,因此請委員放心,給我們一點信任,讓我們信保基金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
    林委員昶佐:我們是不是就先保留凍結,請信保基金將過去五年的績效報告提出來,既然你說這兩年的績效不錯,那麼是如何解決的?包括與以前相比的狀況,不要只有數字,稍微講一下這兩年如何精進,讓我們知道我們的資源沒有重複運用,本身的效率績效就能提高的原因,我們再來做處理,好不好?
    吳委員長新興:是,董事長,應該可以吧?
    林董事長寶惜:謝謝委員的關心及委員長的幫忙說明,因為這個8,360萬元是屬於行政院挹注我們基金的部分,經過政府這兩年新南向政策的挹注資金,其實,在我們承作的業務上,銀行對我們資本充實的信心已經大為提高,也就是對我們保證能力的信心增加,因此,我們這兩年承作的業務量一直都有20%的成長。其實,我們是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最重要的就是資本要充實,我們有保證的能力,銀行才敢送保,還請委員支持。
    主席:扣除不在場委員的提案後,第140案、第141案及第145案3案併案,我們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146案除外,因為第146案已經處理了。第148案也已經處理了。
    第149案至第151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主席:因為3位提案委員均不在場,我們就不予處理,可以嗎?
    呂委員孫綾:主席,本席在第149案及第150案有共提,這兩個案子就併案處理,好嗎?
  • 主席
    可以。
    呂委員孫綾:針對第149案及第150案的部分,我們一直很關心的就是希望能針對邀請僑台商來交流的部分,我們都很支持、也很贊同,但是剛剛一直在討論的問題就是到底成效如何?我們在工作計畫第7目的部分也沒有看到列出活動舉辦的場次,而且我們也不希望有造成資源重複浪費的問題,所以要求僑委會能夠提出相關的計畫,並增加與其他部會的溝通及分工,這是我們提案的目的,不知道僑委會是否還有要再補充說明的部分?
    主席:我們看委員要凍結的數字,好不好?
    呂委員孫綾:好,這兩案就併案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主席:好,第149案及第150案併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152案至第154案。請宣讀。
  • 主席
    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關於第154案的部分,之前僑委會已給予本席過去兩年使用的最新一份教材,本席認為,有沒有辦法針對這些僑校做一個盤點?雖然現在有新的教材,並不表示使用端都已經在使用,因此,本席希望看的倒不是我們自己編了什麼新的教材,而是要稍微盤點一下……
  • 吳委員長新興
    user端的情況。
    林委員昶佐:對,user端的情況,如果他們還在使用舊的呢?因此,能否針對這個部分盤點一下,並將資料提供給本席?我們再來看要不要解凍,謝謝。
  • 呂委員孫綾
    第155案也在討論範圍之內嗎?
    主席:沒有,到第154案而已。
  • 呂委員孫綾
    到第154案喔?
    主席:對。林委員,你要凍結的數字?
  • 林委員昶佐
    500萬元。
  • 吳委員長新興
    凍結100萬元就好。
    林委員昶佐:可以凍結100萬元,但是那份資料要很清楚喔!
  • 吳委員長新興
    是。
    林委員昶佐:你要老實告訴本席,例如哪些還在用舊的,幾月幾日會趕快補新的過去,諸如此類等等,趕快進行盤點。
  • 吳委員長新興
    我們盤點之後再給委員報告。
  • 林委員昶佐
    好。
    呂委員孫綾:主席,我們現在只討論到第154案是嗎?
    主席:對,第152案、第153案及第154案。
  • 呂委員孫綾
    但是第155案至第159案的分支計畫不是都一樣嗎?沒有要合在一起討論嗎?本席看到蠻多委員後面的提案也都是針對僑校教材的部分……
    主席:沒關係,不然這3個案子先處理掉,因為也已經確定了,林昶佐委員就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至於後面的案子,我們再一起處理,這樣好嗎?
  • 呂委員孫綾
    好啊!
  • 主席
    第155案至第159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第155案、第156案及第159案的3位提案委員不在場。
    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針對第155案,本席希望可以做共提,要求僑委會能夠精進,除了印製書本教材之外,也必須提升數位學習資源。其實,我們這個提案與林昶佐委員的第154案有點類似,要求除了傳統書本印製教材之外,也必須提升數位學習資源,同時也要檢討過時的教材等等。
    主席:其實,大家的內容都差不多,認為這個部分還有精進的必要,那麼我們從第155案至第159案就併案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榮處長幼娥:因為第152案也是同樣的分支計畫、同樣都是編製教材,是否從第152案至第159案併案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之後解凍?可以嗎?
  • 主席
    那個部分剛剛已經處理過了。
    第160案至第162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第163案至第166案也一併宣讀。
    呂委員孫綾:主席,第162案是羅致政委員的提案,本席想要做共提,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僑委會在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方面有增列的預算,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替代役男已有大幅度的縮減,因此僑委會派遣替代役到需要去的地方是會有減少的狀況出現,而且派遣出去的人數也沒有達到去年的一半,所以我們認為在這個部分應該要撙節開支,以上。或者,僑委會還有什麼要說明之處?
  • 主席
    其他委員還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昶佐:關於第160案的部分,本席在質詢時也講過,真的是「有喙講甲無瀾」!本席本來就認為僑委會要越做越少,一直以來本席的主張都是如此,僑委會要漸漸地只處理僑務工作,其他的事情就交給其他的部門,現在你們卻又增加新的?本席一直認為,譬如現在又增加了一項檢定的業務,我們應該趕快與教育部討論,這樣的需求主要是讓僑校的老師有一點榮譽感、有一點歸屬感、有一點向心力,是否有辦法弄一個這樣的程度即可,讓他們去研究一下,至於你們只要想想如何幫忙宣傳即可?我們的經費每年在縮減,因此本席堅持這個部分一定要減列,如果僑委會堅持一定要自己做,反正第一年就是鼓勵性質,你們就做做看,不過本席希望你們同時也能去問教育部,這些老師有這樣的需求,教育部有沒有什麼樣的方法?譬如在這個檢定中有一個比較基礎階級的檢定,讓這些老師去考看看,可以這樣做嗎?
    吳委員長新興:我們要做這件事情之前一定都會做一些study,也與教育部先交換過意見,發覺教育部那套檢定系統是針對正規部隊,真正從中文系、教育系畢業,中文程度是很高的,而且是在各國主流學校、主流大學教中文,所以那是一套很嚴格的制度。然而,基本上,我們僑校都是游擊部隊、都是不正規的,因此那些老師的中文程度都不是那麼好,但是他們希望能有一個證明,拜託我們僑委會幫忙一下,即使我們要求教育部幫忙做,但是他們認為與他們的業務沒有關係,因為他們負責的都是正規部隊,而我們這些都是游擊部隊,自己去處理即可,因此我們是被迫幫他們建立這樣的制度,給予他們一個證書,這是基於僑校的需求。
    林委員昶佐:試辦第一年,本席就意思減列一下,好嗎?你們現在只是試辦第一年就要辦10場,老實講,本席還是認為教育部弄一個最低階的也不一定不行啊!你說已經去問過教育部,對於他們究竟是如何回答,本席也是存疑啦!他們辦理的當然是正規部隊,但是現在只是要一個很簡單的階段性認證,本席不認為他們沒有辦法幫忙。既然是第一年試做看看,是不是至少讓本席減列一些?我們現在的預算越來越少,不要想到什麼就要趕快加做一下,雖然百來萬元不算多,但是僑委會的預算總共才多少錢,對不對?
    王委員定宇:本席贊成要減列,不過本席要提醒委員長,不要用正規部隊或游擊部隊來形容這些老師,無論是中文或英文的各種檢定,其實都是有層級的,像師大與我們成大的語言中心其實是有分級的,因此是不是在某一級別能夠符合僑委會在泰北那邊的學校需求,我們就給予授證,譬如稱為中文檢定的level 1或level 2?至於你講的那個教正規的或正常教育的,可能就要到level更高的部分。採用這樣的分級,針對不同的區域,否則本席也不認為他們是游擊部隊,只是他們在那個區域的需求與我們其他的教育需求不太一樣,這是本席要提醒你之處。
    主席:關於這個部分,在我們質詢時是有提到,其實我們希望能培養更好的語文隊,只是你們自己在師資的部分將標準降低了,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逆向而行,因此委員對於這個部分要減列多少?
    林委員昶佐:對啊!我們就減列,既然你們是第一年試辦,那就去研究看看,同時也了解一下教育部那邊的狀況,說不定就像王委員所說的,說不定那個level 1或level 2剛好就符合,我們就可以讓他們來考這個檢定,錢也不必多花了,對不對?
    主席:我們就減列50萬元,並凍結200萬元,好不好?
  • 林委員昶佐
    好。
    主席:第160案至第166案併案減列50萬元,並凍結200萬元,科目自調,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167案。請宣讀。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本席對於這項減列相當堅持,第一個,基本上,本席認為對於僑校發展不應該再予以減列,剛才在前面已經告訴過你們,因為分配比例偏低,不過這裡並不是如此,請問僑委會,你們這個華語國際教學研討會是第幾次舉辦?
    張主任秘書良民:過去是從民國88年就開始舉辦,稱為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大概已經舉辦了10屆,然而我們從這一屆開始想以數位為基礎,但要擴及到其他的華語國際教學,所以它實際上是舉辦了11屆。
    王委員定宇:坦白講,教學並不是僑委會的強項,在本席的提案說明中有寫到,第一個,你們編列了785萬元在雲端學習這一塊,其中有辦理華語教學國際研討會編列250萬元,但其中的執行規劃、形式、預期成效為何,本席並沒有看到,那是說明的問題。第二個,目前我們已經有每年舉辦的亞太地區漢語教學學會此一國際研討會,也就是說,現在已有類似這樣的研討會,如果能夠與他們合辦的話,你們就會輕鬆許多,成效也會比較好。人家在漢語教學的部分已經有舉辦國際研討會了,甚至發表論文還有點數的,如果我們自己再辦類似的研討會,除了累之外,你們的經費也是有限,因此本席建議,這個研討會是不是尋求與漢語教學學會的合作,而且教育部那邊好像有一筆補助款補助他們辦這種研討會,我們可以與他們合作,不必再花錢自行舉辦,所以本席的提案是在這個項下減列125萬元,希望僑委會能夠接受。本席認為,你們要舉辦這個研討會,從原來的規模又放大到這裡,又與現有已邁入第十屆的重複了。
    張主任秘書良民:我們之所以舉辦這個研討會,因為僑委會負責僑教工作,然而不可諱言的,台灣的僑教工作與中國大陸彼此之間是在競爭,既然是與中國大陸在競爭,其實中國對於派遣老師或是各種海外僑教的補助,它的規模、它的經費支援,遠遠超過台灣很多,而台灣能與中國大陸匹敵的就是我們的數位,因為台灣有數位的教學技術、方法及觀念,與我們僑教結合起來,在海外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僑教的競爭力。當我們在海外台灣系統的僑教有數位來加持,讓具台灣僑教特色的這種教學能夠在海外的市場擴大,與亞太地區的漢學教學國際研討會純粹只是在理論上做一些漢學研討相比,其實它的作用及功能是不完全一致的。
    王委員定宇:關於數位部分編列了六百多萬元,本席並不反對,只是這個項下要舉辦的研討會是在線上研討或是找人來研討?
  • 張主任秘書良民
    是回台的。
    王委員定宇:第二個,依照剛才委員長所言,這些教學者有些連中文都講得不太好,本席現在不太懂,你們的研討部分是找那些僑教的老師來研討嗎?
  • 張主任秘書良民
    老師及校長。
  • 王委員定宇
    找校長一起來研討?
  • 張主任秘書良民
    對。
  • 王委員定宇
    過去你們舉辦10屆的經費是花費多少?每一年?
    張主任秘書良民:其實,我們現在的經費是越來越少,最早的時候還有六百、七百萬元,現在都是二百、三百萬元就將它解決了。
  • 王委員定宇
    現在更改成華語教學國際研討會是第一次?
  • 張主任秘書良民
    對。
  • 王委員定宇
    與以往的差別在哪裡?
    張主任秘書良民:我們還是會以數位做為基礎,但是現在整個教學也很難完全以數位去取代,因此以數位加平面加實體做一個總合的討論。
    王委員定宇:你們將成效給本席看一下,至於預算的部分,本席沒有意見。
    林委員麗蟬:主席,雖然本席所提的第169案在項目上不一樣,其實內容都是一樣的,因為本席有上過你們的全球華文網,全都只是閱覽的功能,不知道你們要如何運用這個全球華文網去連結在海外的華僑或僑生?究竟要如何去運用?這個華文網與他們的運用之間,你們做了哪些事情?因為本席進去這個網站僅能閱覽而已,可以說明一下嗎?
    張主任秘書良民:其實,我們全球華文網的內容豐富而多元,瀏覽當然是基本的,也就是說,海外的華文老師進行教學時一定要找到許多的教學資源,譬如我們的網站就提供老師們許多的教學教案或是如何教學的一些經驗,透過這個網站,其實老師們在備課時就不必自己去做許多的功課,可以從這個交流中找到許多的資源,因此這個部分對於老師們在海外實施教學,尤其是資源比較貧乏的地區,透過這個部分可以得到許多教學經驗的交流。譬如我們也有一些稱為Moodle的教室,老師可以在上面開課,那個Moodle教室可以讓學生透過數位的方式在裡面進行教學,因此瀏覽只是我們網站其中的一部分,主要是獲得一些華語教學的資訊,但是也有許多交流的部分,從網站上可以得到許多教學的經驗,幫助老師們在海外進行僑校的教學。
    林委員麗蟬:如果真是如此,本席可以簡單的說一下本席的理解,你在研討會中會去推廣這個全球華文網該如何運用、使用嗎?包括進去後必須下載登錄許多的會員資料,此外你也要思考一下,在海外的華人,無論是師資也好,他們使用我們的系統登錄會員,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很簡單就能夠登錄?不然它的系統無法下載,怎麼辦?你懂本席的意思嗎?
    張主任秘書良民:讓大家方便下載是必要的前提,如果這個部分有不盡理想之處,我們也會加以改進,但是我們是想讓這個部分成為僑校老師的教學平台,對於僑校應該是有幫助的,至於不方便的地方,我們會再做加強。
    林委員麗蟬:本席的案子應該可以與王委員的案子併案處理,雖然項目是不一樣,但是內容卻是一樣的,而且本席沒有刪減,只有凍結而已。本席認為,未來你們的華語教學國際研討會也可以把這個部分放進去,如何讓參加的人知道如何申請、如何加入會員、如何使用。
    主席:因為這幾個案子還未宣讀,現在先補宣讀第168案至第170案。
    主席:第167案至第170案4案併案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171案已經處理完畢。第172案至第179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 主席
    請說明。
    呂副處長素珍:針對業務租金的部分,其實,它是包括2個項目,一個是到海外宣導的場地及車輛租金、一個是在國內訪視辦理學校的場地及車輛租金。108年增加的12萬元是海外宣導的場地及租金,因為到海外去我們都會請外館協助僑團僑校安排場地,希望委員能支持這個部分。另外,委員們很關心的海青班生源集中的部分,其實,我們海青班招生的對象一向是來自全球,並沒有設定任何國家或地區,這幾年來大概有來自41個國家的青年朋友到台灣研習,之所以會集中在馬來西亞是因為當地升學管道受限的因素,再加上馬來西亞的華語程度比較好,其他國家像是印尼早期的排華、泰北的經濟因素、菲律賓早期學制無法與我們銜接、以及越南對於集會的管制等等,導致人數比較少。這幾年因為各國的情勢已有改變,而僑委會也加強對其它國家的宣導,再加上我們將馬來西亞的場次從六成減到四成,至於其他國家的場次差不多是60%,人數其實也有很穩定的成長,譬如緬甸就從1.9%提升至5.4%、印尼也從3.2%提升至6.9%,未來我們還會加強對其他地區、其他國家的宣導,希望委員能對這個部分給予支持,因為這些都是照顧在學的海青班學生所需之相關費用。
    林委員麗蟬:今年要宣導的國家別與明年及往後要規劃宣導的場次及國家,你們可以提出一個列表給我們。至於本席所提的第176案,你們在107年針對3+4的部分舉辦了2場次的座談會,我們知道成效也非常好,但是海青班的部分,我們就沒有看到了。本席認為,既然這些孩子過來了,我們若能變成一個定期性、常態性的辦理,或許是每年一次或兩次,僑委會對於這個部分可能要給我們一些承諾及說明。
    呂副處長素珍:我們規劃在明年3月,也就是新的一期進來之後,將會針對新舊的海青班學生,舉辦一場聯合的座談會。
    林委員麗蟬:對,本席認為,你們針對3+4舉辦的二、三場座談會是辦得還不錯,因為每一場本席都有參與,確實是每一場都辦得還不錯,後續也解決了孩子提出的像是沒有熱水瓶、沒有冷氣或颱風天沒有東西吃等等的問題,這些都是我們可以看到的,如果成效不錯的話,何不變成常態性的座談會,每次都可以看到孩子的需求,或許未來他們可以與我們更為親近。
    主席:關於這個部分,剛剛的說明也很奇怪,技職專班在越南的人數部分非常高,而海青班卻是馬來西亞的人數很高,而你們的說明好像會有一點衝突,因此,到時候請你們針對這個部分提出比較具體的說法,像你剛剛提到的語言或環境等等因素,它的人數都是很突出,這是在馬來西亞的部分,甚至最高時還高達92%,因此還是希望你們能針對這個部分提出比較具體的說明。
    呂委員,你有要補充嗎?
    呂委員孫綾:針對第173案的部分,因為是王定宇委員的提案,本席就列入共提,對於第173案及第178案的凍結金額並不堅持,不過,對於剛才主席提到的疑點,為什麼海青班是馬來西亞的人數比較多,3+4則是越南的人數比較多?這個當然是有其歷史背景存在,所以報名的人會受其歷史淵源的關係所影響,但是為什麼這個數字會如此的暴增,也是值得我們去探討的問題。其實,前提是我們每位委員都很支持海青班與3+4的專班,但是為什麼會出現這些問題,希望僑委會能進一步的檢討,謝謝。
    主席:針對技職專班及海青班的部分,希望能提出更具體的說明,第172案至第179案就併案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除了第186案之外,第180案至187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僑務委員會預算提案/僑務委員會預算提案_頁面_189.jpg" \* MERGEFORMAT
    主席:針對第180案至第187案,有許多提案委員都不在場。
    呂委員孫綾:主席,本席的部分是第184案,因為僑委會都有辦理各項海外青年來台研習參訪以及志願服務活動,本席是有看到這個效益,然而在其他的部分,本席希望僑委會能夠再具體的說明,對於凍結的金額並不堅持,但是本席要求針對僑委會所舉辦的各項海外青年來台研習參訪及志願服務活動的成效部分提出書面報告。以上。
    主席:關於這個部分,像其中的海青班還有開放各梯次人數5%以下的名額供非華裔的青年參加,與服務華僑的宗旨是不是會有一些牴觸?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畢竟我們也不是外交部,該如何更落實對華裔青年的協助,我們希望對這個部分也能釐清楚。
    我們就併案處理,除了第186案之外,第180案至第187案就併案凍結300萬元,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呂副處長素珍
    是不是可以稍微凍結……
  • 主席
    第188案與第189案併案處理。請宣讀。
    呂委員孫綾:主席,本席幫林昶佐委員說明一下,其實這兩個案子與前面第58至第66的案子是……
  • 主席
    是第51案。
  • 呂委員孫綾
    那就是併到前面的案子一起處理。
  • 主席
    林昶佐委員的第188案與第189案併第51案。
    現在先處理保留案的第6案及第15案至第16案。
    請僑委會先說明。
    吳委員長新興:謝謝召委及各位委員一天的辛苦及指導,關於我們購買電動車的案子,因為之前我們的訊息掌握得不是很清楚,也謝謝委員提供我們許多充分的訊息。但是我們那部車子的確已使用了17年,也無法再繼續維修,勢必要更換,至於是用電動車或是傳統的柴油車,行政院當然是往環保的方向努力,我們也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努力方向,不過,受限於預算的限制,我建議委員是不是就讓我們使用這個部分的預算,至於使用的方式,到底是要買電動車或是要買傳統的車子,能否同意就讓我們僑委會自行斟酌處理,好不好?
    主席:但是這樣會牽涉到電池的問題,你們要講清楚喔!你現在要先確定購買什麼車。
  • 吳委員長新興
    請林主任來說明。
    林主任渭德:以預算的規模而言,我們是希望直接買燃油車,這樣就沒有什麼租金的問題。
    主席:這個部分就購買燃油車,還是讓你們使用這筆預算,好不好?這是新車的部分,但是電動車的電池租金要全部刪除,也就是說,車子的費用照列,電池的租金要刪除,減列的部分要提出來啊!機車的部分也有喔!機車沒有嗎?
    邱簡任視察慧燕:機車的部分沒有租金,因為它是包含電池,與Gogoro一樣。
    主席:可是你們不買充電樁,不是嗎?但是你們有編列充電樁,對不對?你們要把那個部分剔除啊?就是把那個部分刪減掉,在哪一案?
  • 邱簡任視察慧燕
    租金5萬元。
  • 主席
    在哪一案?
    邱簡任視察慧燕:第6案,租金才5萬元。
    主席:第6案要減列5萬元,你們電動車充電樁的那個部分呢?
  • 邱簡任視察慧燕
    其實是從雜項費用硬擠的。
    主席:你們還是要把它減掉啊!既然不買了就要把它減掉啊!多少?在哪一案?也在這裡嗎?第16案啦!那個是10萬元,所以第16案減列10萬元,是不是?
  • 邱簡任視察慧燕
    12萬元是購車的費用。
    主席:你有一筆是充電樁的費用10萬元,所以你要把10萬元減掉,因為你們不買電動車了,也就是10萬元與汽車電池的5萬元要刪掉,在哪一案要講清楚啊!
  • 邱簡任視察慧燕
    第6案。
  • 主席
    第6案刪減5萬元。
  • 邱簡任視察慧燕
    還有第16案。
    主席:第16案刪減10萬元,對不對?
    第6案刪減5萬元、第16案刪減10萬元。
    處理主決議。第190案至199案。請宣讀。
  • 主席
    這個還要一案、一案的討論嗎?
    吳委員長新興:報告召委,委員所提的第190案,我們遵照辦理,沒有問題。至於第191案,對照表這邊有一個紅色的部分加了幾個字,我們認為這樣會比較完整,是否能允許我們就將它加進去?
  • 主席
    呂委員認為呢?
    呂委員孫綾:好。此外,提案委員還有一位羅致政委員,你們要將他列進去,因為在這個表格中並沒有寫到。
  • 吳委員長新興
    提案委員還有羅致政委員?
    呂委員孫綾:對,第191案。
  • 吳委員長新興
    我知道。
    呂委員孫綾:至於文字修正的部分,本席同意,謝謝。
  • 吳委員長新興
    第191案就OK了。
    第192案,我們也遵照辦理。
    第193案,是否能允許我們稍作修改?是不是能將「首長」改成「僑務工作人員」?也就是我們大家都要一起努力,這裡就照紅字稍微修改一下,好不好?
    主席:好,提案委員沒有意見。
    吳委員長新興:第194案,我們也遵照辦理。
    第195案,我們也遵照辦理,不過有兩個地方的「學期」修改為「學年」,這樣意思會更為完整,好不好?所以我們就加上2個「年」字。
    第196案,我們也遵照辦理。
    第197案,我們也遵照辦理。
    第198案,我們大概也加上幾個字,因為這裡有些部分與教育部有關,因此我們加上「協調教育部」。
    第199案,我們也遵照辦理。
    呂委員孫綾:好,同意。
  • 吳委員長新興
    謝謝。
    主席:現在改開秘密會議,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機密的部分,請議事人員清場。
    (清場)
  • 主席
    請議事人員宣讀108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機密部分之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以下密,略)
    主席:機密預算處理完畢,現在改開公開會議。請議事人員開放會場。
    報告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業已處理完畢,處理結果:公開預算部分增列數40萬元,刪減數769萬5,000元,凍結數4,410萬元;機密預算部分不予宣告。處理結果送請財政委員會彙整後送院會。
    請問委員會,院會審議前是否須經黨團協商?
  • 呂委員玉玲
    不需要。
  • 呂委員孫綾
    不用吧!
    主席:好,本案於院會審議前不須經黨團協商。
    請推派一位委員於院會審議時做補充說明。
  • 呂委員玉玲
    馬文君委員。
    主席:好,院會審議時,由馬委員文君補充說明。
    報告委員會,有關本預算審查時預算科目誤植或金額調整,授權議事人員處理。
    本次會議12月3日、5日及6日為一次會,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謝謝大家,辛苦了,謝謝。
    休息(17時33分)
User Info
呂玉玲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桃園市第5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