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7年3月19日(星期一)9時至13時15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19日(星期一)9時至13時1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鍾委員佳濱
    主席: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58分
    地 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鍾佳濱 蘇巧慧 李麗芬 黃國書 蔡培慧 高金素梅 吳思瑤 洪慈庸 柯志恩 陳亭妃 蔣乃辛 張廖萬堅 陳學聖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何欣純 許智傑 蔡適應 陳宜民 吳秉叡 張宏陸 余宛如 王育敏 吳焜裕 陳明文 鄭運鵬 王榮璋 李彥秀 曾銘宗 江啟臣 林德福 鄭天財Sra.Kacaw 黃國昌 孔文吉 劉建國 李昆澤 葉宜津 徐永明 林麗蟬 陳曼麗 吳志揚 邱志偉 施義芳 黃偉哲 馬文君 呂玉玲 林岱樺 郭正亮 林俊憲 賴士葆 黃昭順 許毓仁 徐榛蔚 蔣萬安
    費鴻泰 蘇震清 鍾孔炤 張麗善 蕭美琴 吳玉琴 柯建銘 周陳秀霞
    周春米 蘇治芬 徐志榮 陳雪生 江永昌 李俊俋 許淑華 賴瑞隆 林為洲 羅明才 段宜康 陳賴素美 邱議瑩 黃秀芳 劉世芳 楊鎮浯 尤美女 林淑芬 王惠美 廖國棟 劉櫂豪 楊 曜 陳素月 盧秀燕 鄭寶清 陳 瑩 蔡易餘
    委員列席74人
    主 席:吳召集委員思瑤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杏枝 科長 蔡月秋
    薦任科員 葉芷宜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暨「核二廠2號機大修後機組再運轉之安全管制」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經濟部就上述相關主管業務派員列席備詢。
    (本次議程有委員鍾佳濱、柯志恩、高金素梅、蘇巧慧、李麗芬、黃國書、張廖萬堅、吳思瑤、洪慈庸、陳亭妃、蔡培慧、李彥秀、黃國昌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經濟部部長沈榮津、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楊偉甫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蔣乃辛、陳學聖、王惠美、徐榛蔚提出書面質詢。)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變更議程共2案
    一、建請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同意核二廠2號機再起運轉」乙案召開公聽會,並於公聽會後邀請原能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核二廠2號機始得再起運轉。
  • 提案人
    洪慈庸  陳學聖
  • 連署人
    柯志恩  蔣乃辛
    決議:不通過。〔進行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2人(含主席),贊成者4人(洪慈庸、柯志恩、陳學聖、蔣乃辛),反對者6人(黃國書、蘇巧慧、李麗芬、蔡培慧、張廖萬堅、鍾佳濱),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二、建請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同意核二廠2號機再起運轉」乙案要求原能會及台電公司於新北市(金山及萬里等地區)召開地方說明會,於地方說明會辦理後原能會針對台電公司申請核二廠2號機再轉之重大審查案件程序方屬完備;並待前開審查程序完備後邀請原能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核二廠2號機始得再起運轉。
  • 提案人
    洪慈庸  陳學聖
  • 連署人
    柯志恩  蔣乃辛
    決議:不通過。〔進行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2人(含主席),贊成者4人(洪慈庸、柯志恩、陳學聖、蔣乃辛),反對者6人(黃國書、蘇巧慧、李麗芬、蔡培慧、張廖萬堅、鍾佳濱),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 通過臨時提案1項

    行政院提出非核家園目標,期望於2025年達20%(再生能源)、30%(燃煤)、50%(天然氣)之低碳潔淨之發電能源配比目標。鑑於非核家園目標不是一蹴可及,於總目標下,應有分年或分階段預計達成目標及工作項目,爰建請經濟部協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台灣電力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2025年核電占比調降時程計畫。
  • 提案人
    鍾佳濱  陳亭妃  蘇巧慧  黃國書  李麗芬  蔡培慧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洪慈庸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報告,時間為15分鐘。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本部提出工作報告,並備質詢,感謝各位委員過去對文化施政的協助與支持,以下謹就本部106年施政重要成果及107年施政重點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關於106年施政重要成果,首先在文化治理及發展藝文生態系之工作面向,去年延續文化會報的運作持續召開會議,希望落實「部部都是文化部」。最重要的是去年舉辦了闊別15年以來的全國文化會議,彙整各界50項結論,本部亦於會議中提出54項回應。另補助民間公民團體自主舉辦多元化文化論壇,依據會議結論,本部正在彙整文化政策白皮書,也將部分需要法制化之結論融入文化基本法,文化基本法已於今年1月陳報行政院。
    關於文化治理組織再造,去年12月13日公布施行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預計於今年5月掛牌成立。感謝大院完成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之修正,本部接續希望將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函送大院,並能夠得到大院的支持審查通過。
    在文化預算方面,去年度預算數總計188.5億元,決算數182億元,執行率96.5%。107年共編列預算178.3億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39.2億元,總計217.5億元,較去年增加20.6億元,增幅為10.46%。
    文化治理方面,本部特別希望落實文化平權的理念,故於去年召開「文化平權推動會報」,包括兒少文化權、身心障礙文化近用及多語言的語言平權文化服務等,本部均在逐一推動中。另為持續鼓勵文化多樣性及注重族群文化多元發展,本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持續補助、協助原住民族文化保存與推廣計畫,也配合客委會持續推動客家文化之保存與推廣,進行相關計畫的補助。
    在支持藝文創作並擴大展演能量方面,本部繼去年10月臺灣戲曲中心開幕,為臺灣傳統戲曲持續推出在臺北的重要櫥窗,我們也正在進行高雄左營中山堂的改造,希望做為高雄傳藝園區,藉由3個園區持續推廣傳統藝術。另預計於今年10月進行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之開幕,強化南臺灣藝文展演生態。
    在增進藝文欣賞途徑方面,本部持續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去年是實驗階段,成功媒合16所學校,內容涵蓋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閱讀、體驗教育、文化資產及影視音等面向,增進學生對文化藝術的感知與興趣。
    關於文化保存,本部致力完善文化資產維護與保存之體系,去年完成37項文化資產保存法子法發布,希望完善法規體系;水下文資的部分,目前調查目標物共有85處。另會同原民會、農委會訂定「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之主體性。在文資防災守護方面也補助縣市政府陸續提出文資防災計畫,並設立專業服務中心、陸續提出文物普查計畫,將傳統藝術無形文化資產納入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綱要。在傳藝園區推出接班人計畫及開枝散葉計畫,希望「以演代訓」培育傳統戲曲及音樂人才。文化保存最重要的旗艦計畫是再造歷史現場,本部已核定17縣市22案計畫,補助經費逾40億元,另正積極進行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與再生計畫,目前各縣市政府正在進行提案中。在旗艦型文資保存方面,特別是臺北機廠,持續以「全區整備、分區修復、分區開放」方式啟動修復,並且在過程中舉辦公民導覽,讓全民見證文資的保存。
    在語言文化方面,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已於今年1月經行政院院會審查函送大院,懇請大院能夠支持完成立法,且本部已優先制定語言多樣性友善環境補助作業要點。另外,我們希望重建臺灣藝術史,針對美術史、音樂史等已舉辦多場研討會及論壇,並持續出版家庭美術館及資深藝術家影音紀錄片等等,臺灣戲曲中心的臺灣音樂館亦於去年10月正式營運。
    第三個施政重點在持續深化社區營造及發揚在地文化,106年度輔導社造點共812處,挹注254處新興或文化資源弱勢社區,輔導48個鄉(鎮、市、區)公所推動進階社造工作,特別重視希望青年能夠回鄉實踐夢想,亦持續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希望能夠更落實資源公平分配,讓大家都有機會,最重要是透過組織堅壯化深化社造。今年也將召開社區營造全國會議,傾聽各界聲音,以精進政策。尤其對於花東地區之藝術家、工藝人才及多元創作人才,我們希望能夠強化扶植平臺。
    在文化資料部分,本部持續建構國家文化記憶庫,希望融入地方知識學,因此已與13個縣市合作,這是在縣市也主動有意願的情況下啟動合作,將地方文史資料等知識內容融合教育學習,計有73所學校及社區大學參與。我們的國家文化記憶庫希望參照Europeana歐洲數位圖書館開放運用模式,目前已初步規劃入口網站,也在研議資料開放與授權制度。我們在博物館、文化館方面持續協助專業發展,持續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之補助計畫,協助各館充實軟硬體,尤其要強化專業營運。
    第四個主軸則是提振文化經濟,首先要健全文化產業發展環境,在推出獎補助及投融資雙軌的政府資金挹注模式下成立「文化內容產業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主要希望催生文化金融體系,希望能夠導入民間投融資,持續以投融資方式扮演點火功能,透過國發基金、文創基金一、二期,於106年輔導52家新成立之文創事業,通過優惠貸款27案,共同投資機制審核累計通過52案,投資金額11.67億元,有6家上市櫃,8家還在輔導中。已經結清的8家當中,報酬率是12%,目前投融資情況已經走向獲利趨勢。
    去年文博會首先回歸文化思考,以「我們在文化裡爆炸」為主題,計有25個國家、600多家國內外業者參展,今年會持續以國際接軌的設計文化概念展來擴大展場設計及規劃。在生態系的部分,最需要政府和民間一起合作,所以我們希望從資金、產製、環境及通路4大面向,以打造影視國家隊的概念健全產業生態系。在電影、電視方面持續擴大國片映演通路,提升自製率,並持續推動相關產業交易創投之媒合,也鼓勵業者能夠因應數位寬頻製作行動寬頻相關節目,創新商業模式。在音樂方面也持續進行國際接軌,去年特別在東南亞地區進行策略聯盟,強化我們的軟實力輸出。在振興出版方面,繼去年國際書展「世界閱讀日」帶動閱讀之後,我們持續進行相關的多元化跨域推動,包括與中研院合作「CCC創造漫畫人才期刊出版計畫」等等,希望跨界發展振興內容產業,與臺中市政府合作在水湳機場智慧城打造國家漫畫博物館,目前正在進行史料徵集。
    最後是開展文化未來新篇,本部持續研議文化科技政策,已與科技部成立合作平臺,結合AR/VR智慧展演、互動技術等文化科技,促進臺灣在地原生素材,結合數位科技的流通與應用。至於文化未來性,我們去年年中開始進駐空總,希望在空總打造文化實驗室,該計畫採分區修復及整建,同步營運未施工之分區方式,希望112年能夠達成全區開放,但是相關組織建構及軟體活動在今年就會持續展開,因此於今年初引入公設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協力擔任營運單位,希望做為藝術家及國際鏈接平臺。
    我們積極支持國際文化交流,最重要的想法是希望在地文化國際化、國際合作在地化,持續引進INGO之相關藝文組織,包括促成Living Arts International(國際生活藝術組織)及OISTAT(國際劇場組織)等等來臺設立據點,協助讓臺灣加入國際網絡。我們也和美國、法國、英國及東南亞國家有許多合作,強化藝術節的參與、音樂節的參與及書展的參與,持續深化國際交流。我們在泰國已增設文化組,目前正規劃在澳洲派駐文化方面相關人員。
    以下再向各位委員報告107年施政重點。我們延續剛剛幾個主軸持續強化政策藍圖,首先在厚植文化治理體系方面,希望能夠在今年完備文化治理相關法規體系,包含完成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等立法。另外還有已經接近完成研議的公共電視法研修成公共媒體法,文化部組織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檢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檢討、文化藝術採購辦法之檢討也希望能夠在今年完成。
    我們會持續建構文化治理跨部會協力機制,完成文化政策白皮書,提報文化會報,並完備中介組織,包含文策院、國家文化資產中心、國影中心、國家鐵道博物館,以及強化多個公設財團法人之功能。希望能夠訂定文化科技施政綱領,包含創新研發、文化保存、智慧博物館等幾個領域。
    在深化文化保存方面,我們希望完善有形文化資產的維護與保存,在公有文化資產部分必須進行系統化保存,尤其要更重視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及技藝傳承,目前已登錄數量有523案,由於過去預算不足,我們希望今年之後能夠積極強化無形文化資產保存。今年將首度辦理全國文化資產保存會議,彙整各界建議,持續檢討文資保存制度,今年也將新提出世界南島文化平臺在臺灣計畫,希望能夠重建臺灣史前史。在教育扎根部分,我們將持續規劃推展文化體驗教育,並且在今年希望能夠完成文化卡計畫之規劃。在地扎根的部分,包含再造歷史現場及深化社區都是我們持續努力的方向。
    最後想跟大家強調的是文化產業生態系必須重建,若蒙大院支持設立文策院,我們將以國家隊的概念,透過政府已匡列60億元的文化內容投資專案計畫,扮演點火的功能,但是也希望引入民間資金壯大內容產業,積極進行國際通路的拓展,建立文化產業國家品牌,讓我們的創意人才有更多機會在臺灣發揮,並且吸引亞洲其他國家的人才,一起讓臺灣的文化更多元、更豐富,走向世界。以上向各位委員報告,謝謝。
  • 主席
    謝謝鄭部長非常豐富的說明。
    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登記發言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登記第一順位的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大家一直在討論的就是中國提出的31項措施,我們分析完之後發現這些措施是利中的、不是惠台的,完全是站在他們的角度,而且從過去到現在,光就文化政策而言,我們可以看到整個中國對臺灣的政策是步步進逼,若以文化部的角度,他們一開始是拋餌,然後是利誘,現在則完全是撈人。他們整個政策很清楚,影視產業方面包括臺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不受數量限制;大陸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臺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兩岸電影合拍立項申報費用,縮短兩岸電視劇合拍立項階段故事梗概的審批時限。
    其實在中國對臺灣的文化政策當中,影視部分並不是現在才在做,他們從2013年就開放臺灣的影片不受一年10部外片配額的限制。可是我們知道,從2013年開始,即使他們開放了整個外片限制的數額,也就是臺灣不受這個限制,但是臺灣的影片並沒有大量銷到中國,部長,是不是如此?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從ECFA之後,中國對臺灣電影進口就沒有配額限制,過去5年平均大概5部,少則1部,多可能超過5部,大概7、8部。我手邊有一個數字顯示,從ECFA之後,以總量而言,我們銷過去的大概有35部,他們過來的大概有69部,所以其實是過來的多於我們過去的。
    陳委員亭妃:我們一直在說,整個政策的開放,不論中國講得多好聽,其實對於臺灣整個影視的發展,說真的並不是利台,而是利中。依照現在的趨勢來看,中國輸臺的電視劇,去年總共是1萬集,臺灣輸中國的就只有79集。
  • 鄭部長麗君
    對。
    陳委員亭妃:從這個資料顯示,他們不是在開放整個文化產業的交流,而是在撈人,他只是透過這樣子的一個方向,希望吸引更多的導演、演員、監製及編劇去中國,可是部長,你認為它是自由產業嗎?
    鄭部長麗君:這些數字是本部提出的。過去的確是處於一個失衡的狀態,雖然電影沒有配額,可是中國負責進口的是一家國營事業,所以他就直接決定了能不能進去。
    另外,最重要是中國的審批制度,因為這個制度,很多臺灣的題材沒有辦法通過審批,尤其去年審批從題材深化到人員,像3月實施電影產業促進法以及9月通過對電視劇、網劇的若干措施,其實都深化審批到人員,所以他們一方面提出這些對臺措施,一方面其實是深化審批,因此我們的作品能不能進去還是存在很大的障礙。
    如同剛剛委員所說的,其實中國需要臺灣的創意人才,但從政府的角度來看,我們也希望要壯大自己的內容產業生態系,讓人才留在臺灣有機會發展。
    陳委員亭妃:所以怎麼讓人才留在臺灣,這是我們的重點。
  • 鄭部長麗君
    對。
    陳委員亭妃:如同剛剛部長講的,他們即使表面上說自己有多開放,實際上卻以審批制度做為關卡,所以我才會說他們在整個市場當中並不是自由市場。自由市場有自由的、開放的審批制度,但是他們並沒有,所以臺灣到中國的整個產品、作品根本是賣不動的,因為他們藉著審批制度去做了一道關卡,甚至做了一條阻礙線。所以我們一直在談,對於來到臺灣的中國作品,我們的審批制度又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我國人才當然希望有機會到其他地方發展,不管是中國或其他國家,但是政府要提醒他們,其實深化的審批對於參與製作或商業合作有極大的風險,因為隨時的政治審查可能會導致血本無歸。
  • 陳委員亭妃
    因為他是人治的國家。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還是要提醒。其實臺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我們有創作自由的環境,相對的,我們已經不像中國會進行這樣的內容審查。每個國家都會有它產業的相關措施,但我們並不是進行內容思想的審查,這是臺灣最大的優勢,也是兩岸最大的差異。
    陳委員亭妃:所以這就是兩岸之間在作品輸出入最大的不同,而且會有失衡的狀況,也就是說,中國是藉審批制度為關卡,可是臺灣的審批制度是開放的,所以為什麼每一次金馬獎結束後,大家就開始討論,到底我們的金馬獎是為誰設的?大概每一年都會有這樣子的討論。
    在106年第54屆金馬獎的參展作品中,臺灣總共有176部,中國有299部,香港有66部,其他國家有35部,因為臺灣在整個審查制度是開放的,我們不審查內容,所以我相信我們是開放的,對每個國家都是如此。
    可是中國輸入到臺灣的整個影視還有電影已經超出了我們所占的比例,包括參展的作品已經超過51%,開始時有人批評為什麼金馬獎入圍的中國電影那麼多,這是因為他們參展作品多、比例多,可以進到整個審查制度及評選制度的也多,這一次入圍的46部作品裡面,臺灣占了22部,大陸21部、港片5部,這就是比例的問題。
    這個部分我們該怎麼樣去做一個比較好的處理,開放是對的還是不對的?我們本來就在談應該要開放,因為這是臺灣基本的價值,可是他們開出31項惠台的策略之後,我們要改變一下說法,應該是利中的31項措施,這樣的失衡會不會更嚴重?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主要目的還是希望文化產業由內而外,壯大自己內容產業生態系,讓人才留在這邊有機會發展,但是每個國家對自己的產業輸出入都會有一些政策跟措施,例如我們也跟NCC提出了自製率比例的保障,讓我們國人的作品能夠在電視等方面有一定的通路,能夠被看到,當然我們也有對中國的……
    陳委員亭妃:部長不好意思,你說的這一段真的有嗎?
    鄭部長麗君:有,已經上路了,NCC……
  • 陳委員亭妃
    現在大家所看到的比例並不是如此喔!
    鄭部長麗君:NCC的規範已經上路了,現在要做的是怎麼樣協助我們國內的業界能夠落實,去提升相關自製內容,所以政府的幫忙也非常重要,文化部在內容產製的部分,會加強用獎補助、投融資來協助,跟NCC一起配合,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我們對中國還有相關電影的配額,我們的配額與他們相比,他們來的還是多,我們去的少,但是每個國家對自己的產業都會有一些相關的措施,不過我要強調的是,因為臺灣是一個自由民主開放的國家,所以我們不像中國進行的是內容思想的管制。
    另外,委員剛才提到金馬獎的部分,因為金馬獎目前是由獨立的基金會主辦,原則上政府是尊重他們執委會的運作,從過去……
  • 陳委員亭妃
    我要強調的是未來會不會更失衡?
    鄭部長麗君:金馬獎已經成為一個國際的平台,許多國家也有這種國際獎項,它過去是針對華人電影,現在變成一個比較國際性的平台,除了中國、香港,陸續開始有其他國家,像廣泛的華語概念的電影也一起來參展,所以我想我們最重要還是要壯大台片,壯大台流本身,我們也覺得台灣其實可以扮演一個國際性的創作自由的平台。
    陳委員亭妃:部長,問題是怎麼壯大?其實台灣有很多電影都得到非常好的成績,包括「幸福路上」榮獲2018年日本東京動畫大獎「最佳長片獎」,以及「大佛普拉斯」入圍紐約「新導演/新電影影展」,我相信這些都是台灣之光,台灣電影能夠如此發光發熱是不容易的,但是我們怎麼去保留這些人才?其實他們都很辛苦,每一部片子能夠得到的政府關愛眼神並不多,真的不多。我們還有評審制度,但是我們如何讓評審制度更開放,而且讓更多新銳導演能夠得到政府的協助,因為要踏上第一步真的很難,所以就需要靠我們政府的力量,如同剛剛部長講的,讓我們更多人才感覺台灣是有發展的,這個部分我們要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我想資金是最重要的關鍵,我們希望以政府的資金扮演點火,最重要是要建立民間文化金融體系,讓投融資進場,未來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送到大院,如果文策院能夠成立,我們會在這裡建立平台,作為政府與民間以及跟國際的連結,我們希望能夠輔導台灣的內容產業、企業的成長,但也希望能夠有一個平台來協助獨立製作的人才。
    陳委員亭妃:部長,投融資講起來很容易,可是對新銳導演來說是非常困難的,除非他在第一部片子就已經有成績,第二部片子可能多少會有人願意投資,所以第一步是最艱難的,怎麼樣開闢這樣的園地,讓更多新銳導演進入我們的協助平台,這可能是比較重要的。
    鄭部長麗君:是,在新人的部分我們會加強努力。
  • 陳委員亭妃
    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
  • 主席
    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延續剛剛陳亭妃委員的問題,最近大家討論這麼多中國對台31項其實可以說是統戰的措施,經過兩個多禮拜,上個禮拜行政院也召開記者會,並提出8大強台策略。在進到這個主題之前,我想要請問部長,經過這兩個多禮拜的盤點跟評估,你個人認為這31項措施對於我們現在的文化產業造成什麼樣的衝擊?你認為這樣的影響大不大?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31項措施裡面,屬於文化產業的部分只有項目,比如進入中國的數量會鬆綁、人才的比例等限制會放寬,可是還沒有具體的做法。像電影本來就沒有配額,至於像我們的電視劇,其實中國有 黃金時段不能播境外劇等嚴格的規範,所以目前還沒有具體做法,我們還要持續觀察。
    不過就政府而言,我們也希望我們的創意人才能夠有機會在台灣這個創作自由的國度盡情創作,豐富我們的大眾文化生活,並且讓我們的文化產業由內而外,進而國際化,所以我們政府永遠要做的就是強台政策,也就是壯大台流,讓我們的人才在台灣有機會。
    洪委員慈庸:部長剛剛說的這些,我們也有詢問影視產業,因為這很重要,剛剛部長也有提到。根據我們瞭解,在影視產業裡面的一些導演或製作人,他們對於現在所公布的這些措施,內心也認為影響沒有那麼大,不過不管影響大不大,對於文化部來說,加強發展影視產業本來就是要做的事情,而且是要很努力去做的事情。剛剛部長有講到台流的問題,那天記者會也有提到我們對台流是很有信心的,甚至說要跟韓流抗衡,我想要問部長的是,對於這件事情,你們有沒有評估過要用多少時間跟多少資源,我們才可以追趕上韓流?
    鄭部長麗君:我想每一個文化產業、每個國家基本上都是由內而外,一個國家的文化產業應該不會只是為了服務某國的市場,也不會只是對抗某一國的文化產業。文化首先做自己,在這塊土地上創作,有自己的風格,但最重要是這個產業生態需要健全,並且要有國際通路,到國際上之後能夠被其他國家的民眾所分享。我覺得幾乎每個國家的文化產業都是這樣的路徑,所以我們可以參考韓國相關振興內容產業的政策,但是文化風格必須是我們自己的,所以壯大台流是為了建構台灣的文化產業。
    或許委員或大家會問說要幾年?多少產值?但是我檢討、反省過去文化產業的困境,就在於我們欠缺完整的產業生態系,產業鏈有斷裂,所以也流失許多人才,最重要是產製量不足,產製不足的情況,人才自然就會往外走,所以我們最重要是要先健全產業生態系,提升產製量。產製一定有個轉型的期間,我想一部電影、一部電視劇的製作都需要兩、三年的時間,所以我希望一段時間,藉由打造文策院這個平台,引入投融資,讓產製量提升,讓我們的創作者能夠形塑台灣的文化風格,我們來積極努力做國際傳播,並希望經由這次的盤點能帶動整體發展。
    洪委員慈庸:因為部長還是沒有回答我具體的數字,到底時間要多長?資源需要多少?這些你沒有回答。我想這是業界常關心的事情,因為我們一直告訴他們剛剛部長這一套要從內做起的事情,我覺得業者沒有辦法等待跟慢慢去思考部長這席話。
    雖然部長沒有回答我這些問題,但我還是要回過頭來問資源的問題。剛剛部長也一直講投融資這一塊,其實政府在這個上面就是扮演輔導跟協助的角色。過去台灣在這一塊上面一直都是採取比較多補助的措施,現在你說要雙軌並行。有關投融資的部分,之前政府也說要鼓勵公股行庫投資文創產業或是提供融資,民營金控也有很多說要加入。可是今天我們看到報告有寫到,投融資再加上信保基金的貸款,106年也不過十幾億元,你認為這樣的數字有沒有達到你們的目標?以及這樣的數字到底是銀行端有一些問題,還是沒有好的投資案所造成的?
    鄭部長麗君:這是關鍵的問題,我跟委員補充,在資源的部分,其實我上任之前,我們有輔導金,也有國發基金一、二期,但當時投資的成效並不好,可能也跟投資的模式有關,因為當時跟創投業者是以委託的方式進行,由創投業者開發案子,政府比較被動地投,所以進度是比較慢的。我上任之後,第一個就是推動雙軌制,除了獎補助,我要強化投融資,並開始積極地推動文創二期。所以,去年開始有些成效,也就是我們一、二期總計40億元,大概投了11億元,但是我覺得還不夠,所以我想調整投資的方式,因此,今年2月國發基金管理會核定我們60億元的文化內容投資專案計畫,預計4月上路。我們希望這次改變投資模式,廣發英雄帖,除了創投金融機構、金控,最重要是平台通路要能夠進場,他們的進場就代表以後通路比較有可能,大家一起來投,而且政府是化被動為主動,所以我是期待4月上路之後,投融資政府點火的功能會比較強。但是我要強調,最終市場動能還是要民間的資金,所以去年以來我們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包含無形資產鑑價制度、信用技術評等模式及擔保品制度等,我想這才有助於未來民間投資者的專業評估。於此過程中,我們也會爭取資源進場,例如像前瞻基礎建設,未來三年我們有40億元的內容產製計畫,包含補助從輔導金到前瞻預算40億元,投融資從文創一、二期到加入文化內容投資計畫60億元,總計有100億政府資金進場。但是我也要強調這只是點火,產業不能永遠靠政府模式,最重要是要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引入民間資金。我們去年一年多以來已經整備了相關資源,二期投資也開始獲利,我們看到有6家上市櫃,8家輔導中,結清的8件案件報酬率有12%,去年二期投資有6成公司獲利,所以已經開始在進展中,我想還需要一段時間把這個產業的動能帶起來。
    洪委員慈庸:你剛剛說到過去的政府非常被動,所以過去的執行力是業者覺得最大的一個問題。其實國發基金在99年就已經匡列了100億元。
  • 鄭部長麗君
    但是投得少、投得慢。
    洪委員慈庸:6年多只有投資9億元,民間是無感的。你現在告訴大家說有100億元,大家還是在看政府的投資。
  • 鄭部長麗君
    我們這一次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整個規劃的投資模式不一樣了。
    洪委員慈庸:我要跟部長講的是,政府的執行力還是大家所期待的,到底能不能真的把剛才部長所說的這些都實現,是大家一直在看的。
    接下來我想要請問關於剛才部長所說的文策院,部長上任之後其實一直都在強調這個中介機構的概念,希望把藝文的資源分配權下放到這些中間組織。剛剛部長也講到這是一個國家隊的概念,要做一個資源整合的平台,但是我們文創產業的類別高達15加1類,光是主管的部會就包含文化部、經濟部、內政部,過去我們看韓國搞文創,可能是十幾個部會都動起來,未來我們文策院所扮演的角色是要做整合的工作,抑或並不是我想像的這樣?
    鄭部長麗君:我想最重要的是政府跟民間的整合,政府包含跨部會,所以我們會邀請經濟部、科技部等一起參與,跟民間的業界提供民間策略聯盟的平台,是多軌資金,包含政府、包含民間;我們也希望積極讓國際通路可以嫁接,來協助拓展國際通路。它最重要就是一個平台的整合、統籌多元資金、積極拓展國際通路,也加強台灣原生文化題材的開發,所以我們有國家文化記憶庫交給文策院營運,還有文化科技的運用等等來催生生態系,這都是它整體的工作。
    洪委員慈庸:這個條例如果送到立法院,我們還會有更多討論,但一開始大家不免還是會擔心這樣一個法人單位,過去在政府成立這樣的單位時,大家最後都會覺得它是一個發錢的單位,功能跟當時設立的想像可能都會有些落差。這些中間機構會不會有一些功能是重疊的、要怎麼樣加以整合?我想這是未來要好好做一些安排的部分。
    最後我想請問部長,你的報告裡面講到歷史扎根及文物保存的問題。其實我們台灣很可愛,也有一些傳說是只要被列為古蹟,它就會自燃,在還沒有拆之前,大家就會想說怎麼解決這個事情。其實文資法已經大修過了,現在的狀況還是一樣,仍然是無解,最根本的問題在於損失的補償。回過頭來講,如果這些古蹟或歷史建物的存在對於所有權人而言是有利可圖的,他當然就會盡力去保存,但如果覺得是一個損失的話,他就不願意保存它。文化部針對這個問題,到底有沒有跟內政部、財政部或是其他有這種大量古蹟建物的單位做過一些協調,看到底要怎麼解決這些問題?
    鄭部長麗君:我們其實很積極在努力檢討對於私有財的文資部分如何強化政策誘因,也在跨部會的協調中,我們希望在今年的全國文化資產會議當中匯聚各界意見,我們也希望在文化基本法等相關法律中,看能不能有所依據來強化私有財文資治理的政策誘因。另外一大塊就是公有文資的部分,需要文化部跟大家一起來努力,中央跟地方政府一起來努力。
    洪委員慈庸:這個問題需要趕快解決,不管是古蹟或是歷史建物,其實只要燒一棟或是拆一棟,就少了一棟。文化部也一直希望要做社區營造或是歷史現場再造的事情,如果這些文物或是建築一直消失不見,我們要做這些事情恐怕就更加困難,所以這是有急迫性的。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都積極持續在研議當中,最重要的是文化保存是一個觀念,我常說文資法是底線,最重要是觀念,我們希望政府跟民間一起基於文化價值是一個公共性的價值,來深化這個觀念,當然我們會檢討、強化政策誘因。
  • 主席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人文司朱司長,文學大師余光中先生在去年底過世,到現在還沒有獲頒褒揚令,這當然有很多不同的說法,有人說是因為政治不正確,但總統府說只要符合褒揚令的規定,由各單位依法請頒,總統府都會頒發。請問一下司長,你覺得以余光中教授的成就來說,符不符合被褒揚的標準?
  • 主席
    請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朱司長說明。
  • 朱司長瑞皓
    主席、各位委員。依照褒揚令……
    柯委員志恩:我現在是請問你,你覺得他符不符合?我的時間有限。
    朱司長瑞皓:關於余光中先生,我們還是維持對他在文學的成就……
    柯委員志恩:符不符合褒揚令的標準?我先問你,國家文藝獎的得主符不符合這個標準?
  • 朱司長瑞皓
    沒有說得到國家文藝獎就一定要頒發褒揚令。
    柯委員志恩:關於余光中教授的褒揚令,到目前為止,人文司為什麼不簽辦?還是你們已經簽辦,放在部長那裡?抑或是如何?我只請教你這個問題,人文司有沒有簽辦?還是你們有沒有討論過?
  • 朱司長瑞皓
    我們沒有簽辦。
  • 柯委員志恩
    你們為什麼不簽辦?
    朱司長瑞皓:依照褒揚令的作業規定,除了總統特頒之外,其他是由地方或當事人……
    柯委員志恩:對不起,今天李敖過世,當事人的家屬也沒有提出任何申請,文化部第一時間就說他是符合的。很多時候這是可以由行政單位的文化部來做的,總統府也特別提到並沒有接到你們的申請,否則只要符合規定,他當然可以頒發,但今天從頭到尾就是你們人文司並沒有簽辦,是不是?
  • 朱司長瑞皓
    對。
    柯委員志恩:你扛下這個責任嗎?你完全沒有簽辦,你的標準在哪裡?你完全陷部長於不義、陷院長於不義、陷總統於不義,從頭到尾就是人文司沒有做這件事。你的評斷標準在哪裡?你敢做這樣的事情嗎?
  • 朱司長瑞皓
    我們很推崇余光中先生……
  • 柯委員志恩
    那你為什麼不簽辦?所以人文司都沒有做這件事?
  • 朱司長瑞皓
    對。
    柯委員志恩:你完全沒有跟任何人討論,就是你自己個人決定不要做這件事?
  • 朱司長瑞皓
    我們司裡面有討論。
  • 柯委員志恩
    所以是你決定的?
  • 朱司長瑞皓
    可以這麼說。
    柯委員志恩:好,那我請教部長,連陳芳明教授都提到,這原本就該給余光中先生,因為這是在展現政府的氣度。部長,剛剛人文司司長已經特別提出來,很多媒體及藝文界人士也都在關注這件事,難道你沒有針對這件事與人文司司長進行討論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余老師辭世的第一時間裡,已經以新聞稿表達對余老師在文學成就上的推崇,我們也特別提到老師在詩歌、散文、評論等等有豐富的創作,這一定是我們文學史上銘記的一頁。
    柯委員志恩:所以為何獨漏余光中?部長,我還是要強調,自你上任開始,我幫你把獲得褒揚令的藝文界人士全部列出來,文化部的作法其實也讓很多藝文界人士包括往生者的家屬覺得受到很大的尊重,包括昨天(3月19日)過世的李敖李大師,部長都表達了哀悼,並要呈請總統明令褒揚,所以司長剛才說這要個人申請,根本是非常荒謬的事!
    為何獨漏余光中?這張畫面顯示的是近10年來國家文學獎得主辭世後頒發褒揚令的資料,請問其中的標準究竟在哪裡?如果你很肯定他的文學創作,如果不是因為政治因素,為何獨漏他?當然你們執政黨有很多人提出一些非常不友善的說法,但我們只問,這部分有沒有超越藍綠?這件事後續該怎麼解決?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沒有提出任何不友善的說法。我想委員提到的這些可能不是我本人或文化部所提到的。
  • 柯委員志恩
    當然不是你!我只問你:褒揚令這件事要怎麼解決?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在第一時間已以新聞稿表達,我的內心也覺得哀悼,到目前為止,我還是非常追思余老師。
  • 柯委員志恩
    褒揚令有沒有可能頒發?
    鄭部長麗君:歷來沒有啟動褒揚令的部分,為表示尊重,其實並不會特別說明,也沒有特殊的考量。委員可以這樣看,褒揚令就像國家的一個勳章,我們給予了,但是也沒有獨漏的問題。這部分有的有啟動,有的沒有啟動,歷來對於沒有啟動的部分,為表示尊重,我們並不會特別加以說明。
    柯委員志恩:所以對余光中的褒揚令,你們現在……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希望委員及外界不要過度地解讀。
  • 柯委員志恩
    所以你們也不會進行後續的處理?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在此要再一次地表達對余老師在文學上成就的推崇。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對褒揚令的問題不會有後續的處理,一切到此為止?
  • 鄭部長麗君
    其實我都會尊重各界的意見。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還要問惠台政策。請問你後續到底會不會處理這件事?到目前為止,文化部的態度就是不處理就對了,但會處理李敖大師的部分,這就是你們的標準?
    鄭部長麗君:不是這樣,委員……
    柯委員志恩:不用再叫我!部長,你只要告訴我……
    鄭部長麗君:李敖作家昨天過世,大家心裡都無限地懷念及追思,我們也很珍惜他在台灣思想資產上所留下的貢獻……
  • 柯委員志恩
    余光中的褒揚令部長處不處理?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希望委員,當我們面對逝者、面對前輩們這麼多的貢獻,我們以無限的追思來緬懷,希望委員大家不要過度做不必要的揣測。
    柯委員志恩:好,大家心中自有判斷。謝謝朱司長。我現在要詢問惠台政策!這個問題完全問不出來!我最後要說,這件事文壇都在看,我們並沒有過度解釋及解讀,只是你們引用的標準與昔日不同而已!反正這件事完全無解,我已經知道部長及文化部對這件事的態度了!請大家繼續觀察下去!
    惠台政策發布後,剛才已經多人詢問過相關的問題,我想部長也不需要重複,因為你已經特別提到,我也完全贊同台灣絕對是一個獨立自由、可以發揮的空間。面對惠台政策,大家認為部長可能會提出多項提醒,你也不斷地告訴大家,目前中國大陸還是有許多審批制度,我要說的是,其實中國大陸的審批制度不是只針對台灣,他們對韓國、好萊塢都有審批制度,縱使如此,他們的作品在大陸還是非常夯,所以審批制度並非最主要的因素。
    部長,到目前為止,大家都在問,針對這件事文化部該怎麼做?就文化部在上次的記者會當中特別提出的一項對策,與之前林全所主持的行政院文化會報來看,其實你們對於31項惠台政策所提出來的報告及方向,最大的公約數就是獎補助、投融資的雙軌制,電視劇方面則是自製率,是嗎?這是你們分別在1年前及1年後所提出來的所謂的策略方法,不管外界的說法為何,你們所得到的最大策略就是獎補助、投融資的雙軌制。
    鄭部長麗君:從我上任以來,就持續檢討我們的內容產業生態系,我希望做的是一個系統性的政策整備,包含組織、預算、投融資機制及通路、環境整備等全方位的振興內容產業。
  • 柯委員志恩
    你覺得效果如何?
    鄭部長麗君:這只做了1年多,我們需要跨部會溝通、爭取行政院的支持,目前政策已逐漸到位,包含文策院的設置條例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在投融資部分,除文創一、二期的40億元,再匡列文化內容投資計畫60億元,這部分已於2月核定,將於4月上路。
    柯委員志恩:部長,這些你之前已經報告過了。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持續規劃政策,逐漸到位,我覺得時機已經成熟了。當然,面對「對台31項」,我們也希望趕快加速給人才更多的機會,但我們準備的時機也成熟了。
    柯委員志恩:你真的需要時間,我完全同意這一點,但要怎麼辦呢?目前文化部所得到的資金真的非常有限,而且在惠台政策實施之際,文化部也受到監察院的批評,包括新南向這部分,雖然這是部長非常強調的業務,但是包括汶萊等十幾個國家,目前的績效其實非常糟糕,所以監察院才會特別提到這個項目的整體執行率不到8成。此外,中國大陸才是一個真正的大市場。本席曾跟多位業者談到,政府不斷提醒大家對岸其實是以統戰等各種方法來影響我們,業者一聽隨即回應我說,錢是他們的,他們比政府更知道危機為何物,他們更知道錢能不能這樣花。所以這種提醒他們完全謹記在心,但市場在他們的前面。
    我們就來看,雖然主動爭取,但卻無太大的產值,你看看這整個產業的結構面,我們就以最近這兩年的狀況來說,不管在後製、發行、映演等部分,其實產值都下降將近1成。部長,我同意你需要時間的說法,你完全需要時間,但是我們要問的是,包括業者都在問,文化部現在所提出來的這些策略,除了提醒及告訴大家對岸有很大的所謂利中的政策之外,到底還有什麼具體的作法?包括你剛才提到的文策院在內,有關文策院的組織,部長的作法應該比北農或農委會好一些,不會讓文策院充斥許多非專業人員,就這一點我對你還滿有信心的。但是面對這麼多的產值、投融資及你所提出來的策略,你到底如何讓產業能看得到春天?你去年說春天要到了,現在已經春天了,我們仍舊還沒看到產業的春天。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鼓勵,但委員看到的電影產業數字是2013到2016年的數字,這是過去產業生態系不健全的結果,產製量低,人才只能單打獨鬥,非常辛苦。至於委員所指教有關監察院糾正旗艦計畫一事,那是99年至105年的部分,其執行率低,也是因為產製過程很辛苦所致,但是同樣的這個計畫,我們105年及106年的預算執行率已經回到百分之八十幾與九十幾,我們在去年一整年所做的,就是要面對這個結果並健全整個產業生態系,從根本做起。我有信心去做,只要一段時間,因為產製一定需要時間。
    柯委員志恩:我完全同意要時間,但我仍要強調……
    鄭部長麗君:1、2年或2、3年之後,我們整個產業的動能會逐漸提升,我希望委員給我們的創作人才更多信心,大家應該支持他們,給他們信心……
  • 柯委員志恩
    我完全……
    鄭部長麗君:鼓勵民間投融資進場,我們希望給的是有信心的訊息。
    柯委員志恩:最後,我還是必須要說,過去本席也是媒體從業者,我對於我們的人才非常地有信心,我只是對政府所提出來的策略、作法或營造友善環境的這些部分,有著比較多的疑慮。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們會努力,你看到的是過去的一個結果。
  • 柯委員志恩
    我只看到2015及2016年的……
  • 鄭部長麗君
    這是過去產業生態系不健全之下的一個結果。
  • 柯委員志恩
    我現在只是比較2015年和2016的……
    鄭部長麗君:比如我上任前,出版業5年產值減半,但是去年已經止跌回升,所以,我們最重要要做的是營造對產業前景有信心,大家要進場投資台灣的文化。
    柯委員志恩:這點大家都會共同來努力,但是身為一個立委,對於文化部所提出的任何策略,我們必須監督到底符不符合產業界的需求,我們認為對於31項惠台措施,文化部不能再抱持過去講的只是一種提醒,然後不斷告訴我們那只是「利中」,我覺得應該要有更突破框架的思維……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們有非常具體的作為,委員放心,您的監督我們都會自我提醒,但是我們有非常具體的作為,最重要是希望系統性地打造政策環境,所以我們希望大院也能夠支持文策院趕快來成立……
    柯委員志恩:文策院只要合理,我們一定會支持。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柯委員志恩:但我還是要強調整個文化環境的氛圍,在現有的限制之下,我們應該有更大的突破。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委員提醒。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大家都在談利中、惠台,我覺得你的反應算快,第一時間有講到其實審批制度才是問題。但是剛才柯委員也講了,它的審批制度是對全世界,當然台灣因為語言比較相近的關係,加上特殊的文化背景,其實不是只有審批而已,包括對人,即創作者,像之前那個導演兼演員講了幾句話,表達對台灣社會發展的一些看法,他在中國拍片可能就被迫停止,其實這是滿嚴重的問題。不過我們還是來探討中國提出的所謂惠台或利中31項政策,其中有4項跟文化界相關,3項跟廣播、影視、電視相關,我覺得他們在漏我們的氣,這是有原因的,因為剛好在兩、三天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也提到了一點,我們可以檢討一下為什麼過去會有這樣的問題。
    剛才部長有提到,其實我們的產業人才及產業鏈斷掉了,從99年開始,文化部及過去的政府單位並不是沒有意識到問題,可是我們被監察院糾正的「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裡,第一期從99年到103年,當然那是前政府時期,當時也是被大家罵,規劃總經費說要50.24億元,結果五年下來的預算編列只有17.68億元,再加上執行不到80%,結果算起來差不多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為什麼會這樣?到第二期的104年、105年到106年,我們在105年上台,計畫的第二期也繼續在走,規劃的總經費剩下25.5億元,這三年實際編列也只有13.1億元,只執行9.46億元。當然,剛才部長有提到,最近這兩年的執行率有提高,我們也都有看到,但是預算的規模還是有限。你可以講過去的策略方向不太對、整體產業不健全,如果錢花下去沒有到位,其實等於是白花政府的資源,這點我也認同。有關監察院對過去這兩期「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的糾正案,我不曉得部長有什麼回應?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監察院的糾正案有兩個重點,第一是從99年開始的旗艦計畫,原匡列的預算為什麼編列不足。
    張廖委員萬堅:對,而且強烈不足,差不多三分之一而已。
    鄭部長麗君:第二是補助出去的執行率。我跟委員報告,其實已經匡列但編列不足是因為每一年的公務預算還是要重新由行政院核定,所以在總體文化預算過去幾年成長不易的情況下,原匡列預算沒有到位。身為部長,我從105年上任後也積極爭取,所以其實105年輔導金的預算是有增加的,也是從額度外的競爭預算持續爭取。第二、執行率在105年已經回到87%,106年的執行率是96%,所以執行率已經到位,但是對於匡列不足的部分,我特別在去年爭取前瞻基礎建設內容產製計畫,所以去年9月以後以及今年,因為前瞻計畫預算的挹注,其實我們的內容產製計畫在未來3、4年加起來有增加到將近40億元,之前不足的水位會回來並且超過。但是我覺得這還是基本獎補助的預算,我還是希望要有投融資,所以我們在國發基金的部分也進場,最終是希望引發民間資金,這才是市場永續的動能。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部長提出的策略都是一套的,其實在此過程中,我看到文化部很辛苦,不管是過去的文建會到文化部,國內文化預算的總預算事實上增加非常緩慢。
  • 鄭部長麗君
    因為還是要靠行政院核定。
    張廖委員萬堅:我為什麼要講這個?你看,當時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匡了那麼多預算,結果編了不到三分之一,再加上執行率,根本不到三成!如果連政府都是這樣,現在也有對政府信心的問題。剛才也有委員提到,對於扶植廣播電視及影視等內容產業,以前第一、二期的文創產業有40億元,現在一個60億元要來投資,政府把預算匡列出來了,每年都還是要審查及滾動式檢討,到底有沒有辦法到位?其實很簡單,過去我們不斷在質詢時提到韓國的振興院,就是我們現在要成立的文化策進院,要有人才、要有編制、要有錢,如果現在文化基本法也制定了、文策院也設立了,但編制、經費卻不到位,我們還是會走到過去的老路,監察院過幾年又來說你們還是一樣雷聲大雨點小。
    鄭部長麗君:因為過去的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是一種社發計畫,就是各部會先向行政院提計畫匡列預算,但每一年還是要重新核定,所以是一個不穩定的預算來源。為了爭取時間,這四年我們會用前瞻基礎建設來補足輔導金的資源不足,但最重要是要引入投融資的動能來點火,讓大家能夠創業,讓相關的企業能夠成長、獨立製作,未來我們會在文策院進行資源的媒合。
    張廖委員萬堅:對啦!其實整個產業的惡化絕對不是在這一兩年,而是長久以來的問題,網路就在講看跨年的節目覺得奇怪,怎麼大牌的影視明星全都不見了?原來都在參加衛星中國台的節目了。其實產業的惡化只是一個現象。部長,我也不認為往那裡跑不對,因為那裡市場大、給的錢多,當然是往那裡流動,如果日本願意聘臺灣人才去唱歌,給他更多錢,那也會造成人才流動,問題是相對於台灣國內的影視產業惡化的狀況,其實這次監察院的報告是針對電視的旗艦計畫,但是他們也問了一些相關人士、專家學者,部長有沒有看過相關的意見?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仔細看了,其實監察院的提醒是一個結果,即過去產業生態系破碎的結果。
  • 張廖委員萬堅
    它也點出一些問題。
  • 鄭部長麗君
    它點出的一些建議我們都會積極參考。
    張廖委員萬堅:比如它說我們去年9月核發補助金,某歌仔戲拿了7,420萬元,將近四分之一,資源這麼有限,又要同時兼顧到本土和國際市場是很辛苦的,如果政府能夠有長期並穩定的預算,有一定的期程,讓業者對政府有信心,他們也許賠一到兩年,第三年也會有信心,但是現在整個影視產業,感覺上從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被糾正這件事來看,從99年到現在8年了,看起來政府的補助其實是有一頓沒一頓,有時在補助後才發現有問題,沒辦法了,就算要給錢也沒人要來申請了。
    鄭部長麗君:是,所以我要努力的就是一個要穩定、永續、全面的政策,所以監察院提這個例子其實是希望政府的預算還要更提升,像歌仔戲需要這樣的資源,但事實上去年補助這個案子是跨域的,並不是只有電視影集,還有結合其他跨域的計畫,但是監察院的本意是希望整個國發基金的投資還要增加。我想這些建議都非常好,我們都會積極參考,讓獎補助、投融資更壯大資源,但最重要是要引入民間投資,市場動能才會起來,我們希望民間是基於對文化產業有前景,大家一起進場投資臺灣文化。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行政院通過了嗎?
    鄭部長麗君:在上上個禮拜的院會通過,已經要函送立法院了。
  • 張廖委員萬堅
    組織的編制有沒有照你們所想的?
  • 鄭部長麗君
    原則上人事總處及跨部會政委都給我們很多的建議……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今天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說得很詳盡,我舉一個例子─韓國的振興院,最近我很感謝國家漫畫館計畫設在水湳的中台灣電影館,準備要做數位典藏、發展下游更有產製的ACG產業。我非常感謝文化部能跟台中市政府合作,但有一個問題是,政府部門很可能礙於經費,所以它的人員編制是少的,可是你知道文化振興院相關的漫畫輔導編制有多少人嗎?
    鄭部長麗君:韓國的振興院有走過分設又整合的歷程,它之前是出版、漫畫、電影、電視分設的,,最後才整合,所以它有整合也有個別的部門,整體編制是相當大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先看監察院的糾正案,再來看現在影視產業面臨的問題,包括我所講的韓國振興院及我們現在要成立的文策院,我覺得就是要有人才、要有資源,但這真的是考驗。以前感覺是因為錢不夠,造成產業很慘、人才出走,所以我們就砸錢下去,結果錢砸不到三分之一,有一頓、沒一頓;現在我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部長現在有一套想法很好,要重新找合作對象,以前也有投融資,也是在投資啊!可是以前的對象是投資公司……
  • 鄭部長麗君
    就投資個別作品……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幾乎都是銀行再另外組一個投資團隊,它也不懂文化產業及影視產業……
    鄭部長麗君:是,投後管理也是需要建立專業。
  • 張廖委員萬堅
    也不曉得這個會不會賺錢。
    鄭部長麗君:真的是要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對文化產業有深入了解,建立評估工具之後,再進行投資。
    張廖委員萬堅:我看到新聞稿,發現你們最近的策略方向還不錯,比如說過去我們不應該是希望金融體系增加投資,所以就去找銀行,而銀行也不懂;你們現在是找網路平台及影音平台業者合作,有一些公司、財團已經注意到了,他們自己也在投注內容產業,像這樣的趨勢是對的。但我真的要提醒部長,你們的編制不要都弄得有殼、有樣、有法,如果架構、制度都有了,但是錢不夠、人不夠,到最後還是走不出來!我們要組國家隊、我們要打造文化生態系,這些我都支持,但是整個資源的運用,別人成功的原因是什麼?我們要學得像,而且人才、資源、策略都要到位,我想部長對此是有看法的。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很需要各位委員的建議,也有參考韓國振興院、法國CNC等不同國家的中介組織及設計,我們會再聽取業界的意見,完善化我們未來的組織規劃。
    張廖委員萬堅:我就提醒你,現在我們有60億元,投資計畫的合作對象及錢怎麼用……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廣發英雄帖。
  • 張廖委員萬堅
    會不會又跟以前……
    鄭部長麗君:這次我有信心,因為我們調整整個投資模式,廣發英雄帖,讓金融機構、創投平台、通路商等可以一起來做,這就是所謂國家隊的概念。
    張廖委員萬堅:我是要回應到我一開始問的,不管中國怎麼惠台或利中,我覺得我們自己要自立自強,我們的方向、人才、資源真的要到位,我們現在修法、立制度,但是資源一定要到位,包括人才、資金、方向、策略,我們都在看,也希望部長加油。謝謝。
  • 鄭部長麗君
    也請委員多支持鼓勵。謝謝。
  • 主席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其實是文化部在會期剛開始的業務報告,所以我想就整個文化部接下來的施政方向來向部長請教及討論。雖然我的題目跟剛剛幾位委員問的有點像,其實方向並不一樣。
    我們還是來看看今天的熱題─中國的對台政策,在31項對台政策當中,有高達8項、四分之一其實是跟文化和藝術有相關的,跟過往中國長期討論的經濟、民生、教育等面向有很大的不同,展現的是中國也開始了解文化其實是一個很有力的工具,甚至是對台相當好用且可以長期深化的工具,我想部長一定贊同這點吧!所以,中國開始用文化做為對台的一個重要的手段,但是我也完全同意部長所說的,這些對台政策當中,真正認真去檢視的話,和現況其實沒有什麼差別!比方大家都在談數量的鬆綁,其實現在就已經是這樣啦,所以數量並沒有因開放而和現況有所差別,反而是審批制度可能會更嚴格,就如同部長剛剛提到的,不只是內容的審查,甚至連人員。如果我們看林心如電影的案例,搞不好未來中國連資金的來源都會進行審批,只要作品當中有台灣政府所提供的資金,都有可能遭受被審查的風險。
    大家都講我們要投入更多資源來因應中國的對台政策,但我認為光講資源是不夠的,因為從數字上非常科學地來看,很清楚地,中國光是文化體育傳媒的預算就高達1兆5,000億元,而台灣整個中央政府總預算也不過才1兆9,000億元啊!了不起我們把台灣從中央到地方所有的文化預算統統加起來,也還不到600億元,要怎麼跟人家的1兆5,000億元來比較?這不可能嘛!所以我認為部長很有決心,也提出很多方法,甚至連國發基金,你都再要求了60億元,這都是好事,但我認為只講資源的分配是不夠的,部長同意這點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的想法,我非常認同。其實台灣最重要的,我一直強調我們是亞洲最自由開放的國家,這是台灣最大的優勢,也是台灣跟中國最大的差異,即在於我們的軟實力─創意人才自由奔放的創作能量,所以小國大戰略,我覺得我們要做的是營造一個健全的環境,讓我們的創作者能夠在台灣安心地創作,並且國際化,因此,政府要把這個平台跟環境準備好。
    蘇委員巧慧:從剛剛的對話當中,坦白講,我非常認同部長這次提出來的整個107年的施政方向,也就是厚植文化體系和健全法制環境、友善產業環境,我認為這些才是包山包海面對中國對台政策最根本的狀況。如果同意這個方向的話,我們就來一一檢視,從中央到地方,我覺得實在差距還太大!
    大家都會講厚植文化體系,我們光從中央部會來看,我這是幫部長做球喔!你一再表示,你們有召開文化會報,希望部部都是文化部,大家都要來討論文化政策!我幫你檢視了,文化會報依據設置條例應該是每6個月要開1次,第一次、第二次,到現在已經近7個月了,第三次還沒有開!更不要說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當中,部部都是文化部,大家好不容易有一個文化會報要出席,結果有將近一半的人都沒有到!我就直接說,在我們的文化策略裡面,傳播平台很重要吧!但是NCC主委兩次都沒有到啊!這樣這個文化會報的意義在哪裡?部長不用回答啦!我想你對於……
    鄭部長麗君:我還是跟委員補充一下,委員看的是大會的次數,其實文化會報之下有5個專案小組,5個專案小組也都分別啟動了好幾個,然後每個專案小組開好幾次會議,還有部會平常對個別議題的協調會議,所以文化會報其實是一個機制的概念,我們再把相關專案會議的資料提供給委員。
    蘇委員巧慧:沒關係,我要談的是大家到底重不重視啦!還有其他更多的例子,比如說這3年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因為沒有文化觀念,以致涉嫌抄襲的案件比比皆是,我就不一一指出了。如果是地方,像現在最流行的彩繪牆到處都有,我的選區也有,民眾都很習慣要打卡拍照,可是大家對圖像的授權觀念非常薄弱,所以抄襲的新聞所在多有。其實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去做一個平台,讓台灣自己的IP有露出的空間,比如說高鐵的彩繪列車其實可以用我們自己的漫畫原件、素材、人物來做,但它是和Cartoon Network合作。還有燈會,我們是用自己創設的圖像還是找一隻史努比來?這都是一些空間嘛!當我們要厚植文化體系的時候,是不是有這個空間可以去做?當然,這些是我在文化部協調中央和地方當中我可以舉出的案例,不過到頭來我認為最後的重點還是在文化基本法,所以本席非常贊同你把健全法規體系放在施政順序第一位,而且文化基本法就放在最上面,我相信未來我們在討論文化基本法的時候一定還有空間。
    部長,如果文化基本法是頭,然後往下這樣走的話,我想請教的是,你的預設期程是這個會期就有辦法通過嗎?第一個我要問的是文化基本法的期程。第二個,文化基本法一定有參考離我們最近的日本和韓國,可是日本和韓國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體系,以白話文來說,日本可以說是偏向文化保存、文化參與,而韓國是完全變成文化產業,讓文化來引導整個產業發展,請問我們是要偏向哪一種?
    鄭部長麗君:關於文化基本法的期程,因為去年的全國文化會議召開到9月,透過文化會議和各界的討論,我們在修訂之後於去年底函報行政院,政委已經召開兩次審查會……
  • 蘇委員巧慧
    所以有可能在這個會期?
    鄭部長麗君:對,我們希望這個會期能夠送進立法院,送來之後就尊重大院的審議程序。我的確非常重視文化基本法,它最重要的一個架構就是肯認文化的主體是人民,公民具有文化權以及文化權的多元平等原則和面向,最重要是課以政府文化治理的基本責任,透過法令來規範中央和地方的基本責任,包括文化預算和必要的相關獨立基金的來源,還有採購等等,在文化基本法裡面來規範這些需要文化優先的事項。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部長,你花了這麼多時間說明,我們就可以瞭解。現在的文化基本法草案有29條,它從100年的13條長胖,到現在成為29條,變成包山包海,把很多東西都含納進去。我沒有否定這個方向,但是本席要提醒部長,我在這個會期的第一次質詢就和您討論是因為文化基本法這麼重要,但它的方向到底是哪一種?我們要的是原本只有涵蓋最基本原則的13條,比較像是韓國這樣的版本,還是把所有制度都放進去的29條?
    在這個29條的版本中,就如同您剛才提到的,它甚至有放入很多的新制度,比如說我認為影響非常重大的第二十四條,這個文化影響評估的新制度一旦放進去,坦白講,目前有爭議的原住民傳統領域有很大一部分是杉原灣、美麗灣這樣的環境能不能與部落的文化做復育、保存,如果這個文化影響評估制度一進去,涉及傳統領域的部分可能就會有解方,但反過來講,它的影響非常重大,那這個東西要放還是不要放?這是第一個,有很明顯的例子。
    第二個是您剛才提到的採購法,如果把採購法的部分放入文化基本法,等於是中央政府採購法已經開了第一個後門,那到底是好還是不好?目前我也沒有定論,但本席在這裡要提出來的是,這個會期要審的最優先法案有可能是文化基本法,而部長上任之後提過兩個版本,內容也不太一樣,106年3月有第1個版本,現在是第2個版本。
  • 鄭部長麗君
    應該沒有。
  • 蘇委員巧慧
    文字上有略修啦!
    鄭部長麗君:應該沒有,所謂兩個版本是指當時召開全國文化會議……
    蘇委員巧慧:對,會議之後……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委託學界先提出一個草案供會議討論,大家在這個基礎上討論,然後根據委託學術單位以及會議的意見,部裡再做修訂,所以從頭到尾基本上是1個版本。最主要是委員所講的,重要的制度要從文基法來入法,這也是為了因應台灣整個文化治理的內外挑戰,我們透過文基法去協調其他法規和行政制度,它需要有效果……
    蘇委員巧慧:我們看這幾個版本,其實從第一條就完全不一樣了。
    鄭部長麗君:它必須在國內產生效果,所以要透過文基法入法,這些關鍵議題都會在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調和討論,取得共識。
    蘇委員巧慧:我們來看行政院歷年來所提出的4個版本,其實從第一條的立法宗旨就已經不太一樣了,這是為了因應環境的變遷,如果部長這個會期要把文基法拿出來討論的話,本席非常贊同,但我覺得文基法代表的是一個國家對文化價值的取捨和判斷,在沒有凝聚共識之前,到底要採哪一個走向真的非常困難,所以我在這裡要提醒部長,如果這個會期要討論文基法的話,可能要有更多的協調和空間。
    鄭部長麗君:因為現在文基法還在行政院審查,原則上我們還是要等待行政院的審查和跨部會的意見整合,也要尊重院會是不是會送到大院,但是文化部當然會善盡自己的責任去溝通、說明。
    蘇委員巧慧:好,最後我用30秒談一件事情。部長,今天這整份報告我都認同,但是對於無形文資的保存,在傳統技藝方面我認為偏重了表演藝術,可能是文字上沒有寫到,但我覺得工藝的部分其實是非常重要的,在本席的選區內有太多的工藝之家,我看到非常多的工藝老師。
    鄭部長麗君:在工藝設計的接軌部分,我們已經邀請經濟部和科技部,各部會會提出一個公共建設計畫,這是跨年度的4年計畫,所以您放心,絕對沒有偏廢。我們在文資局的本預算以外,還會有專案計畫跨部會的合作,一起來協助工藝產業的再生和再發展。
  • 蘇委員巧慧
    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李敖前輩昨天過世,他的犀利人生終究要謝幕。不過從昨天一直到今天,在我高中同學的群組有非常多的討論,大家都在討論李敖的歷史定位和功過。為什麼我的高中同學那麼喜歡討論李敖?因為他是我高中的前輩學長,大了我二十多屆。當時我們都喜歡到圖書館借書,我在這裡爆他一個小小的料,圖書館的書幾乎全都被他借光光,他都看過了,我們到圖書館借書,一看就知道這本李敖看過了。我們怎麼知道他看過這本書呢?因為他看完以後都會寫眉批,他不只寫眉批,還會簽名,大家相傳李敖寫的眉批比那本書的內容還好看。其實我們讀高中時還是戒嚴時期,在那個千夫諾諾的年代,像李敖這樣的諤諤之士是很少的。李敖的身分很特殊,他既是作家,又是史學家,他曾經是政治犯,也坐過牢,現在他的人生落幕了,我想聽聽部長如何評價李敖。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想評價不敢啦!但不管是從我個人或是身為部長,我覺得李敖先生是一個著作等身的作家和評論家,留予我們非常豐富的思想和文字的資產,他曾經對抗過威權,可以說是一代文人,同時也是台灣自由主義倡議的啟蒙人物之一,我的確是希望大家能夠共同來追思他。
    黃委員國書:其實當年看到他在那些書上的眉批,我們都覺得李敖很帶種,他很狂傲。
  • 鄭部長麗君
    我想許多台灣人都閱讀過他的文字。
    黃委員國書:對。昨天文化部也提出要為他申請褒揚令,這個部分我是尊重文化部,我尊重文化部在很多重要的文人作家身後提出褒揚的申請,但是以李敖的個性,我想他可能不會很喜歡國家給予這樣的榮典,這是我的判斷,我也沒有辦法代他發言,但是我覺得至少在過去那個年代,李敖並沒有幫當權者打壓過鄉土文學,以上。
    我今天要向部長請教的是,怎麼辦呢?我們如何救台灣的電視內容產業?上個禮拜監察院對文化部提出糾正,今天可能有很多人討論過了,「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第1期是在民國99年,那時候還是舊政府時代吧?還是文建會時代吧?
  • 鄭部長麗君
    這個計畫應該在新聞局。
    黃委員國書:對,還是新聞局的時代,在當時就提出了這個旗艦計畫,第1期規劃的經費是50.24億元,結果只編列了十幾億元,這十幾億元的執行率也只有百分之七十幾,那其他的錢用到哪裡去了?第2期也是,執行率都非常的低,當然這都是前朝政府留下來的。
    鄭部長麗君:委員可以看到從106年之後我一直在爭取預算,編105年預算的時候我還沒有上任,106年的預算其實我有在爭取。
    黃委員國書:對,我知道。
    鄭部長麗君:監察院的糾正是說原匡列預算為什麼新聞局或文建會、文化部沒有編出來,這是因為當時行政院匡列的是社會發展中程計畫,每一年的預算還是要行政院核,這也顯示了過去爭取預算是辛苦的,所以我在105年上任之後就積極爭取,雖然106年的輔導金預算有成長,但是我覺得還不夠,我們要特別感謝大院在前瞻基礎建設預算中也核定……
  • 黃委員國書
    我們放進來了。
    鄭部長麗君:對,內容產製計畫4年將近有40億元,希望能夠在獎補助的部分來強化。
    黃委員國書:我們一定要重視這個問題,因為內容產業在台灣目前整個電視產業裡頭是非常關鍵的,其實我們這幾年來碰到一個非常大的問題,就是人才流失,有非常多的影視相關人才到中國去發展,為什麼?他沒有辦法,因為他在台灣難以生存,對岸的市場大,現在又來了31項措施,未來這個情勢一定會更加嚴重,那我們的政策要怎麼來因應呢?
    我們整體電視產業的內外銷產值,內銷占了百分之九十幾,外銷只有百分之零點多,也就是說我們自製的電視相關內容產業幾乎沒有辦法外銷,只能留在國內內銷。問題是國內的部分人家也都進來了,現在也很難看到台灣自製的電視節目。本席要特別強調冠名權這件事情,中國的電視劇來台灣播出,但是冠名的是台灣的廠商,由他們贊助播出,是韓國的電視劇也都是台灣的廠商在冠名。當然,這個冠名的制度不是文化部在負責,而是NCC,
  • 鄭部長麗君
    這是根據NCC訂定的辦法。
    黃委員國書:當然是NCC,我知道。
  • 鄭部長麗君
    最近應該是有一些修正。
    黃委員國書:為什麼要講這個?其實我們提到要扶植台灣的電視內容產業,最大的困境是什麼?是沒有錢!即便是之前那個旗艦計畫,在舊政府時代也是五十幾億元而已,怎麼與對岸比?何況那五十幾億元最後只編列了十幾億元!我們好不容易在前瞻計畫放進來了,可能有多一點點錢,但是部長,錢還是不夠啊!那錢不夠怎麼辦?我們自己國內的企業界,國內廠商的冠名權都用在韓劇、中國劇。
  • 鄭部長麗君
    NCC應該有相關的規範。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他們有規範,但是廠商也有自由意願啊!
  • 鄭部長麗君
    NCC的規範應該是以本國節目為優先。
    黃委員國書:對,但是你隨便去download任何一個電視台、任何一個頻道的節目,有冠名的不是中劇就是韓劇,幾乎啦!這個比例太高了,部長,我為什麼要講這個事情?
    鄭部長麗君:委員,NCC的規範是有區分黃金時段和非黃金時段……
  • 黃委員國書
    這個我知道。
    鄭部長麗君:它可能是優先從黃金時段做過來,但是它也給本國的節目有冠名的機會。
    黃委員國書:對,有,但是人家不要嘛!先不要管NCC的制度,我們來講文化部,文化部是不是可以更積極的去思考,如何讓台灣的企業界願意來冠名台灣自製的節目?我們錢不夠,但民間的資源無限啊!那你有什麼誘因呢?他們為什麼要來冠名台灣的自製節目?他們為什麼要贊助?其實所有的文化活動和藝術活動幾乎都得靠民間企業的資源來做sponsor,全世界都一樣,所以文化部在電視內容產業必須要看到這一塊。很好,你們現在要推文策院了,文策院是不是有這樣子的功能?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未來會是一個平台,將文化金融體系或廣義的文化金融體系的資源導入,文策院可以扮演一個協調、媒合和整合的角色,所以委員這個建議很好,要怎麼樣媒合企業的資源,或者是企業的CSR等機制是不是可以納入藝文、影視、文化內容發展,我們都會在法規面還有文策院的角色來發揮。
    黃委員國書:部長,我非常認同你設立文策院的想法,但是不能空有想法,這個文策院不是一個研究機構吧?
    鄭部長麗君:不是,它是策進單位,促進產業發展,但是要從文化內容做起。
    黃委員國書:對,特別是內容產業的發展。
    鄭部長麗君:聚焦振興內容,因為內容力才是我們的軟實力。
    黃委員國書:好,那我要問幾個問題,如果是這樣子的功能,其實現在文化部底下有幾個單位,你們有影視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吧?
    鄭部長麗君:對,我們是先打造一個平台來協助……
  • 黃委員國書
    過去有這個嘛!
  • 鄭部長麗君
    對。
    黃委員國書:過去這個單位做了哪一些事情,可能你要去考慮看看。
    鄭部長麗君:我可不可以向委員簡單報告?它最重要的就是催生文化金融體系,短期我們會先做媒合,就是產製計畫進來之後,協助它完成更完整的計畫,然後做媒合,但是它中長期是協助投資者建立文化金融體系,未來會嫁接到文策院。
    黃委員國書:好。你們還有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這個名稱太長了。
  • 鄭部長麗君
    這只是一個科技計畫。
  • 黃委員國書
    它跟文策院的功能有關嗎?
    鄭部長麗君:未來它會在開發在地原生文化內容題材方面導入科技應用,例如像CCC漫畫的復刊,它會協助漫畫的跨界應用等等。
  • 黃委員國書
    瞭解。那文策院的人才哪裡來?
    鄭部長麗君:行政法人基本上不會受限於公務人力,它可以從民間引入專業人才。
  • 黃委員國書
    人才!人才太重要了!
  • 鄭部長麗君
    人才是最重要的。
    黃委員國書:真的,人才太重要了!
  • 鄭部長麗君
    用行政法人就是希望有人事上的彈性。
    黃委員國書:太重要了!部長,我再向你提一件事情,我們之前把教育部頂大計畫那些擋下來了,現在有一個高教深耕,其中關於藝術大學的部分,國內3所非常重要的藝術大學只分配到0.54%,非常可惜,也就是說,教育端對藝術人才的養成非常少,文策院設立以後也是會面臨這樣的問題,我們太需要人才了,所以我建議文策院未來的運作其實可以試圖跟現在非常優秀的這些藝術大學有一些合作的計畫,這是給你們的建議。
    鄭部長麗君:是,與養成人才的機制連結是必要的,委員的建議我們一定會來推動。
    黃委員國書:文策院接下來的關鍵就是在人才,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黃委員國書:以上建議,至於要不要褒揚誰,本席尊重文化部。
  • 主席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在這個地方曾經是同事,我也非常肯定你到了這個位置上,非常努力的要把文化部的業務帶好,可是根據我這幾年的觀察,我覺得你雖然有心,但是也非常的無力,本席今天就不針對你的無力,還有你在文化部所專注的議題來跟你討論,我只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先讓您看一段影片。
    (播放影片)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你看到的這個案例非常不合理,對不對?不過這件事情已經幫他解決了,教育部的國際司也解決了這個問題,就是針對每一所學校不同的制度,幫孩子來量身訂做一個契約。這個孩子是我們那瑪夏布農族的Biung(彼勇),因為我們幫他解決了問題,所以他繼續留在這個學校念書,而且這個孩子很努力、很認真,現在他在英國準備做一個策展,展覽的名稱叫做「剝奪:台灣原住民當代藝術的展演相遇」,倫敦大學的金匠學院以及倫敦全球原住民當代藝廊邀請這個孩子在那邊做策展,這應該是全球最具影響力的藝術機構,結果我們的文化部是怎麼對待他的?文化部應該有交流司或是國際司吧?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有文化交流司。
    高委員金素梅:好,請交流司吳司長上來一下。這個孩子很高興的把這件事情告知我們的駐外代表,結果駐外代表對他說:「很抱歉,我們沒有辦法給你相關的協助,我們只能請藝術家來吃飯。」Biung又說:「那這樣好不好?是不是可以透過我們外交部的文化組來幫忙宣傳?」我們的文化組人員說:「很抱歉,我們連宣傳都不能夠協助你,但是在你開展的那一天,希望你能夠隆重的邀請我們文化組的人去致詞。」這就是Biung心裡的感受。這個孩子經過了教育部的無情對待,現在好不容易表現得非常優秀,希望你文化部來支持。
    我們來看一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的官網,金融組有清楚的寫出要做什麼事情,教育組有清楚的寫出要做什麼事情,僑務組和科技組也是一樣,但是你們的文化組是空白的。部長,這就是你所說的創造台灣文化與國際的連結嗎?你說要利用駐外館處所具有的樞紐位置,提供所有文化協助介面的功能,可是部長,文化組是空白的!我知道你們的文化組或是交流司有補助他15萬元,他好不容易在這麼樣具有規模,在全球具有影響力的一個地方做策展,他只是個還在念書的孩子哦!結果你們用15萬台幣就要打發他,文化部是這樣處理的,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想這個補助不是什麼打發,我們都很希望有機會能夠多支持我們的藝術家走出去,尤其是原住民的藝術家,我們當然也希望支持。委員所指出來的這些事情……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我不想聽這些,我希望您告訴我怎麼解決。
    鄭部長麗君:委員所指出來的這些事情我還需要瞭解,因為這個網站……
    高委員金素梅:你不需要瞭解,我就告訴您這個網站是Biung這個孩子download給我的。
    鄭部長麗君:這個網站是代表處的網站,還是外交部的網站?還是本部的網站?
  • 高委員金素梅
    是駐英代表處的網站。
    鄭部長麗君:我來瞭解好嗎?包括委員所提到的第一線的協助以及網站,我進一步來瞭解。
    高委員金素梅:好。我還要告訴部長,您真的是日理萬機,這個小事情我來幫您揭發,你不需要瞭解,本席剛才講的都是事實。你們這位組長姓賴,賴組長明天就要和Biung接觸,我希望部長趕快去交代這位賴組長,而不是讓你們任何一個組的人這樣子回答,如果駐外代表處是這種態度,請問一下,我們優秀的孩子要找誰幫忙?難道要跟我們的漁船一樣,找中國的大使館嗎?部長,問題很嚴重,好不好?我還有其他的議題。
    鄭部長麗君:我進一步來瞭解有沒有這樣的回答,我想我們都是希望能夠全力來支持我們的藝術家。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我覺得您的回應非常的敷衍,Biung這個孩子是親自打電話給我,為什麼他信任我?因為我已經幫很多原住民的孩子處理了教育的問題……
    鄭部長麗君:是,我會來瞭解。
    高委員金素梅:而你現在看到的這個文化組,這是交流司的失職啊!今天如果我是你的話,我馬上就跟部長說:「很抱歉,我沒有注意這一國。」我們知道每個代表處都有各部會的人進駐,教育就有教育的,金融就有金融的,它是一個各部會的整合,而你們居然沒有看到部長所說的,要創造台灣文化與國際的連結。我覺得這有幾個問題,第一個,要不就是你們覺得原住民的文化不適合放在英國……
    鄭部長麗君:不會、不會,委員放心,不會。
    高委員金素梅:第二個,我覺得你們是放棄了英國和歐洲,你們只在乎新南向嗎?
    鄭部長麗君:不會,沒有,我們……
  • 高委員金素梅
    你們覺得原住民的文化只適合南島嗎?
    鄭部長麗君:不會,今年駐英組有許多計畫要推動,包括與主流的博物館以及美術館合作。委員,我會來瞭解,然後再向您說明。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這個網頁是我們download下來的,到目前為止,你們的文化組下面是沒有文章的!
    鄭部長麗君:我來瞭解,如果是這樣我會請同仁檢討。
  • 高委員金素梅
    只有檢討嗎?
    鄭部長麗君:當然是要檢討,這個我向委員來說明,我來瞭解。
  • 高委員金素梅
    誰要負責?多久了?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要先瞭解一下情況,但是不會有委員所講的我們不支持。這個一定有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只要碰到原住民的問題就會說交給原民會,我不希望是這樣子。
    鄭部長麗君:沒有,委員,我數次到您的辦公室或是在這邊的回覆,都未曾這樣子表達過。
    高委員金素梅:我給你1個禮拜的時間,把這整件事調查清楚。
  • 鄭部長麗君
    我會來瞭解。
    高委員金素梅:明天他就要和你們賴組長見面了,本席希望你能夠告訴賴組長要全力支持,而不是只有提供15萬元,謝謝。
    另外,關於時尚影視音整合計畫,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鄭部長麗君:目前部裡正在研議,要提出一個跨部會的時尚跨界整合計畫,這個計畫名稱有修改了。
    高委員金素梅:好,我非常肯定你們向科發基金要了這一筆預算,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第1期要2億元,次長,對吧?
  • 主席
    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連權
    主席、各位委員。是1億6,000萬元。
    高委員金素梅:因為我看到你們要整合時尚影視音,正好,這應該也是我的強項,所以我請次長到我辦公室來說明該怎麼做,講到第三個,他提到「閃電計畫」,這個「閃電計畫」就是讓目前非常優秀的時尚界人士在百貨公司裡面放4天到5天的櫃位,然後我就請教他知不知道在商言商?就算這些商人願意給你櫃位,他也絕對不會放在最好的位置。本席詢問過這個董事長,他說是,因為台灣曾經有一個非常著名的時尚業者要在他們國際品牌的位置做一個30週年的回顧展,這個董事長也覺得很好,可以鼓勵台灣時尚界非常優秀的人,結果回去開會之後,這個國際品牌就抗議,他說:「董事長很抱歉,我們有付你租金,而且還給你抽成,結果你要放在這個地方也沒有告知我們,我們不同意,請你退回。」這個董事長就非常挫折地對國內這位非常優秀的設計師說:「很抱歉,我不能答應你這件事情。」讓這位設計師也感到非常的沮喪。本席是舉一個小小的例子,我希望部長關心一下,既然我們要做就把它做好,這樣科發基金才會有第2期、第3期,而不是外行人引導內行人。
    我再讓部長知道,你們次長很用心找了很多人來,這些人來了之後就聽次長一個人在上面發言說他要做什麼,結果下面的人一聽,原來你找我來只是背書,他們提了幾個建議,我也看不到這些建議在過程當中有討論,所以部長,小心你的次長啊!好計畫不要因為次長的不專業而推翻了所有的事情,我也對您的次長說:「次長,我們是不是能夠再召開?」不是你來召開,而是我來召開,由我們來召開公聽會,讓這些國際知名的設計師來告訴你他們如何打進國際市場,他們的辛苦在哪裡,然後我們就比照辦理,讓解決這種辛苦變成政策,而不是你現在提供的政策。部長,您很忙,我希望你能夠瞭解一下這個「時尚影視音整合計畫」,可以嗎?1個月內把修正的資料提供給我。
    鄭部長麗君:我們這個計畫目前的名稱是「時尚跨界整合計畫」,除了影視音,還包含時尚週,希望結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原創的一個共同跨界計畫。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我比你清楚,但是很顯然你沒有看到次長給你的報告。
    鄭部長麗君:其實李次長很積極認真,希望結合跨部會的力量,我們部、次長會一起努力。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我已經肯定你們,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我還有另外的議題要問。你不要再講這件事情了,我肯定你們,但是希望你們聽專業的聲音,而不是次長在那邊亂講,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當然,各界的建議我們都會傾聽。
    高委員金素梅:接下來,文化部107年的預算是178.3億元,其中有64.5億元要做公共建設,這是報告書上寫的,很顯然公共建設花了很多錢。其實文化部的預算真的很不足,本席很希望你們不要再做蚊子館,南部的故宮現在就已經營運不下去了,你如果還要持續編那麼多錢在這邊的話,我覺得是期期不可的。我知道它是延續性的計畫啦!
    鄭部長麗君:對,它都是過去的計畫,我現在要把它完工。
    高委員金素梅:我知道,本席是希望文化部以後不要這樣做。
  • 鄭部長麗君
    我也希望未來能夠增加軟體。
    高委員金素梅:很好。再來,你這邊有講到原民會的部分,在你的217.5億元裡面,只補助了1億3,900萬元,明顯是不足的,我希望你能夠再努力,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要提出世界南島文化在台灣,還有東部的藝術家平台,我們會繼續擴大相關計畫。
  • 高委員金素梅
    請你把這個計畫提供給我好嗎?
  • 鄭部長麗君
    好。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另外,在您的報告書裡面說要有一個國家隊,是不是?很多委員剛才都提醒您了,我要講的是,你說106年有那麼多美麗的數據,難道裡面沒有需要檢討的嗎?我沒有看到你們的檢討。本席要提醒部長,你們在執行107年度預算的時候,不要只用美麗的辭藻,而是要務實的面對,106年在那麼多美麗的數據之下,難道沒有需要檢討的地方嗎?
    鄭部長麗君:不會,委員我……
    高委員金素梅:如果有的話,麻煩部長在1個禮拜之內告訴我你們的檢討在哪裡,107年度的預算如果要動用的話,是不是要先檢討,然後再用滾動的方式來處理?
    鄭部長麗君:是,報告委員,我對預算編列非常重視,現在已經啟動的108年度概算編列就是從預算重新檢討做起;我每年都會做這個工作,而且是提早作業,年初就開始做,因為我們內部……
  • 高委員金素梅
    本席沒有看到你的檢討報告書啊!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是內部的作業,我們正在召開會議來思考108年的預算籌編,如果有相關的結論我們會向委員報告。
    高委員金素梅:這樣子好不好?主席,我建議文化部在1個月之內提出檢討報告,因為部長今天來向我們報告,說你要有什麼國家的團隊,事實上你就應該把檢討報告書也附上,而不是說你106年做了多少、做得多好,難道這裡面沒有檢討的部分嗎?
  • 主席
    部長可以口頭承諾會後提供給委員。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高委員金素梅:麻煩在1個月之內提供,你們覺得106年度有什麼需要檢討的……
    鄭部長麗君:希望怎麼樣改善是嗎?好,我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高委員金素梅:然後本席希望你們在107年度是用滾動的方式來處理,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如何改善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 高委員金素梅
    謝謝。
    主席:請文化部在1個月內,將高金委員所需要的資料提供到他的辦公室,謝謝。
  • 高委員金素梅
    謝謝。
  • 主席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覺得部長上任之後給我們的文化政策帶來非常多的翻轉,我真的是打從心裡按了好多個讚。本席有特別去彙整,其實部長有兩個口號喊得震天響,一個是「部部都是文化部」,這個部分藉由文化會報的平台確實已經慢慢在導入。至於另外一個您對外宣稱的「館館都是文化館」,這個部分我今天要跟您做更多的提醒和探討,尤其當我們看到中國提出31項對台政策之後,大家都擔心人才會西進,但我是怎麼看這個問題?其實我認為這就是我們要壯大台灣,強化文化輸出的關鍵時刻,第一個要做的當然就是把台灣內涵、台灣內容的這些文化藝術的展現再強化。第二,與其擔心人才西進,前進中國,我更在乎文化部門能夠藉助什麼樣的支持系統來協助台灣的藝術創作者前進全球。我是這樣在看待這個議題,所以今天要跟您探討「館館都是文化館」這個部分要如何去精進。
    您有提到2018年的新做法是「國際合作在地化、在地文化國際化」,也有提出一些詳細的做法,我都非常認同。盤點2017年的作為,也確實有體現這些內涵,但是真的還不夠,所以我今天要提出一些新的思維來跟部長分享。
    我必須說,「部部都是文化部」的部分,內閣真的跨部會動起來了,可是「館館都是文化館」的部分呢?部長上任之後創建的文化會報這個平台有5個子題,各部會開了3次以上的會議以及很多緜密的小組會議,舉例來講,對於文資的保存、活化和修復,各部會就是善用文化會報這個平台,開始導入這樣的思考,讓「部部都是文化部」真的慢慢攪動了內閣跨部會的思維,但是「館館都是文化館」的部分即使在文化會報裡面也有一個子題,希望能夠focus更多能量來探討國際與兩岸交流,但目前相關作為在跨部會的部分真的比較少。請問部長同意我的觀察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去年形成這個概念之後,有先在外館導入一些實驗計畫,在楊次長的推動下,透過外交部和文化部的合作,把藝術家帶到我們的外館。當然,這只是一些先導性的實驗計畫,我們更希望的還是整個政策的接軌,就是我們的駐外單位和文化部門……
    吳委員思瑤:稍後我會提到駐外館處,再跟部長好好討論。
    我們目前有20個邦交國,以國家為單位的話,外交部派駐的共有114個單位,以「處」來講,則有高達155處。我特別花了一些時間彙整,發現在這155個處當中,經濟部派駐了57處、僑委會30處、教育部29處、科技部15處,文化部則只有13處,占全部的8%。也就是說,在「館館都是文化館」的部分,受限於現在的人力編制,目前看來在國際鏈結的部分,以外交駐點、駐館的方式,首先還是以傳統的經貿交流為優先,僑民服務次之,接下來是科技、教育等學術交流,最後才是文化層面的鏈結。
    這方面我看到你努力想去突破,包括已經在泰國新設。但我們必須嚴肅地來看,即便2017年在泰國增設,剛剛你在業務報告中也說2018年會嘗試在澳洲新設,這表示你有努力在做這件事情。在文化駐點方面,我並不是要求每個地方都要有文化館,而是希望能夠善用、整合現有的外館人力,但目前看來,在文化能量的部分還是既患寡又患不均!
    舉例來講,我們在北美地區挺強的,光是美國,外交部設有13處,文化部在北美地區就有4處。中南美洲是我們外交非常強的地區,外交部至少在6個國家設處,可是我們在中南美地區的文化館卻是零、完全沒有派駐!歐洲的部分還可以,設了4處;亞太地區近來努力增強,文化館舍有5處派人,而中東非洲地區都沒有!所以這是本席的期許,我希望部長能努力去調整或擴充。當然,如果做不到的話,就利用文化會報的平台,請各部會在外館裡頭多具備一點文化外交的sense和能量。
    我曾經提過我幫忙公民團體前進米蘭世博,結果我們駐米蘭的外交部人員跟這些年輕人、大學生說:同學,你們不要搞太大,中國會來抗議。這就是我們傳統外交人員的思維!如果我們在米蘭當地有文化組的人員,至少可以導正這種不正確的、受限於傳統外交發展瓶頸的困境,以更創新的思維來進行軟實力的外交,這是本席要提醒的。請問部長,在你的打算當中,外館部分還有沒有調整和擴充的空間?
    鄭部長麗君:雖然外交部對駐外人員有總量管控,我上任之後還是一直積極爭取,除了在既有的文化組和文化中心深化相關計畫資源之外,我們也爭取增設,包含駐泰的部分,現在規劃的是澳洲和印度……
  • 吳委員思瑤
    印度?
    鄭部長麗君:對。即使是沒有設置的部分,像歐洲雖然只在4個國家設有文化組,但他們會兼辦其他國家的業務,所以我們希望儘可能去涵蓋……
  • 吳委員思瑤
    如果都沒有的話呢?
    鄭部長麗君:如果都沒有的話,我們也有匡列專案預算,以專案交流計畫在進行。但是委員講得沒有錯,第二個層次其實還是我們的文化交流計畫要跟整個政策以及各部會接軌,所以我們自己的駐外文化單位還是要跟文化部的整體政策,譬如文化輸出的政策接軌,而不只是協助人民進行文化交流。
    吳委員思瑤:所以本席希望你善用文化會報,真正做到館館都是文化館、部部都是文化部!
    鄭部長麗君:對,接下來就是要和跨部會能量結合,所以我們去年就開始進行調研計畫,針對每個國家的主流藝文環境和主流市場等等進行調研,讓它的接軌能夠更完整。
    吳委員思瑤:部長,我點出問題,也知道你會積極地大力去做。
    接下來我要另外提出三、四個創新的作為,很快速地和你做分享。第一是博物館外交,文化部所有館舍106年度和各國博物館的鏈結總數有26次,比往年提升,但整體而言,還是著重在展覽的部分。和國際組織的交流方面,現在你呼籲要大力去串連,所以有慢慢在提升,但是和國際簽署協議或合作方案、進行學術交流甚至典藏的部分仍然比較少。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個數字可能要更新,像我個人就去法國簽署過MOU,我們的博物館也積極跟南向國家簽署MOU,還有文資局和工藝中心,數量應該超過過去幾年的總和。
    吳委員思瑤:好,請把資料補充給我,因為我調閱到的是這個數字。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資料可能是協議的部分,如果是MOU,其實數量相當多,就我印象所及,至少有5個以上。
    吳委員思瑤:好,沒關係,請把資料提供給我。
    好還可以更好,我要給你幾個建議:第一個我就不贅述了,這就是即使貴為四大博物館之首的羅浮宮都勇敢地做了兩件事,第一,他們可以輸出歐洲的宮廷文化,到阿拉伯國家去設一個分館,這件事當初曾經在法國文化界產生論戰,但是阿布達比的羅浮宮分館已經開幕了!第二,「蒙娜麗莎的微笑」1974年以後不再借展出國,現在羅浮宮認為要貫徹文化平權,法國的文化、歐洲的文化也應當讓全球的人共享。所以,即使是羅浮宮,也開始思考更多國際交流的可能和做法。
    我要提醒的是,我拚命督促故宮,故宮畢竟是台灣的博物館之首,他們在林正儀院長上任之後也努力和美國及日本締結了兩處姐妹館,這是好事。而我盤點了文化部轄下的各個博物館,到目前為止,有和各國締結姐妹館的是歷史博物館,他們從1975年開始,共有40處經驗;國美館有3處經驗,但是民國96年以後就不再做了;台灣博物館、史前博物館、台灣歷史博物館、文學館等等,在締結姐妹館、擴大交流的部分則都比較欠缺。我並不是說締結姐妹館去衝數量是唯一的價值……
    鄭部長麗君:我要跟委員報告,這個數字可能也要更新……
    吳委員思瑤:這是我調到的、最正確的數字啦,要不然就是你們給的資料錯誤。
    鄭部長麗君:因為有些是用姐妹館的名義,有些不是,譬如台博館,他們去年就和越南的國家自然史博物館合作;在我的印象中,工藝中心去年也簽了2個MOU。
    吳委員思瑤:MOU很好,姐妹館也可以考慮,好不好?我今天是提醒!
    鄭部長麗君:這是形式的問題啦!我想我再把資料整理給委員,像我自己就在法國和日本簽署過,台博館也簽了好幾個MOU,工藝中心也有MOU,文資局也有好幾個。此外,我們在台灣舉行了31項國際會議,國內外的國際交流展各有16項和24項。姐妹館有40個,簽署的MOU也有好幾項,我們會再把數字提供給委員。
    吳委員思瑤:沒問題。部長在這裡非常急切地要說明自己做了很多,我也相信你們真的有做,但是提供給我的資料可以再補強。
  • 鄭部長麗君
    我們也會把相關的新聞稿都提供給委員。
  • 吳委員思瑤
    沒問題。
    時間有限,我很快地把後面來不及講的部分先點一下,下次再好好討論。首先是博物館外交還可以擴大活化,其次是城市外交。「白晝之夜」是法國駐台代表處和台北市政府合作的,其中當然有文化部的全力協助,本席認為這樣的經驗可以再深化。
    此外我要提醒,從2017年到現在,我們努力把表演藝術的人才送到國際的festival,包括亞維儂和愛丁堡,但這都是單次的活動,而且以表演藝術居多。我想建議的是離台灣最近的日本瀨戶內海藝術祭和越後妻有藝術祭,這個藝術祭每年都吸引百萬的國際人潮,我們可以強化扶助台灣的藝術家參展。而且不是只有單點藝術家的部分。
    單點藝術家的部分,幾米已經前進了,這是好經驗;王文志和林舜龍也都是瀨戶內海和越後妻有藝術祭的常客。但是我要提醒,現在中國無所不用其極地去和日本這麼夯的大地藝術祭談合作,其中越後妻有藝術祭的策展人北川富朗只要求一件事:他不是要邀請個人去創作,而是要駐點,而且是長期。所以中國花了3年的時間,派一群藝術家去越後妻有藝術祭駐點,3年之後終於在2018,也就是今年即將上路的第7屆越後妻有大地藝術祭設置「China House」的常設館。
    我覺得它的影響非常大,目前澳洲和香港都有這樣的模式和經驗,我希望我們能有很多藝術家受邀到這裡參展和創作,而且是以國家之力來扶植。對照文化部努力把表演藝術家送到愛丁堡和亞維儂,我相信你們絕對有能量來協助我們這些當代的視覺藝術創作家,前進離台灣最近的越後妻有藝術祭或瀨戶內海藝術祭。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研議?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積極努力。去年訪日的時候,我也有跟相關的國會議員討論要怎麼樣深化我們在日本藝術季的參與。
    吳委員思瑤:那我就提出建議,對於這兩個世界知名的大地藝術季,請文化部強化扶植,我的期望是在那裡有「Taiwan House」,這是長期的,可以廣為世界各國所知的文化輸出、壯大台灣內涵的好機會。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我們來努力。
    吳委員思瑤:本席還有很多建議,下次再討論。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Google上面打「文化部」,再加上「振興影視產業」,部長知道可以搜尋出多少筆相關資料嗎?答案是142萬筆。如果換成「重啟核電」,則可以搜尋到24萬筆。由此可知大家對文化部的振興影視產業非常關心,所以一搜尋就可以搜尋到142萬筆資料。
    有關文化部要如何振興相關產業,從鄭部長上任那天,我的質詢就偏重在文化影視產業。在這次大陸提出的31項措施當中,對文化影視產業的部分也有非常多著墨,對此,部長的說法是有信心讓影視人才優先選擇留在台灣。我們剛剛也聽到部長答復其他委員質詢時表示,因為台灣是自由的地區,思想沒有受到限制,可以發揮很多創意,所以人才會留在台灣。
    這些年來,我每個會期的質詢都有提到如何把影視人才留在台灣。人才是根本,如果影視人才大量流出,台灣的影視還會有創作嗎?我們還會有影視內容嗎?這就是我過去這些年來一直關心、一直提醒政府注意的事情。
    其實大陸這次提出的31項措施,真正的重點就在人才,而不在作品!他們的政策和現在的一大差距就是影視作品輸入中國的數量不受限制、合拍不受限制、投資比例也不受限制,以及審批時間縮短等等,重點就是希望台灣的人才大量流出。
    我們的行政院對此提出四大方向、八大策略,其中有關影視內容產業的部分,最重要的就是獎補助和投融資雙軌制,以及國發基金匡列60億元,再加上原有40億元的文創基金,要以百億的規模來點火。部長,這給我的感覺是,這些獎補助也好、投融資也好、匡列60億元也好、40億元的文創基金也好,對「惠台」或「對台」31項措施而言,之前文化部都已經講過了,並沒有新的東西啊!有新的東西嗎?沒有嘛!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是2月底核定,我們4月要上路,獎補助的部分除了輔導金,還有前瞻計畫4年大概將近40億元的預算,所以我必須說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是新的。文策院的設置條例草案則是在上上個禮拜四的行政院院會通過,這些都是新的措施。但是我覺得,振興內容產業是整體的、系統性的,所以並不是區分新舊,因為我們的目的也不只是在因應對台政策。一個國家的文化發展就是要建立自己大眾的文化生活,並且積極傳播,就像委員所講的,希望在台灣讓人才有機會,這是我們始終不變的目標。
    蔣委員乃辛:公視3月初辦了一場說明會─天橋上的魔術師,參加者打破以往的紀錄,老中青都去參加了。為什麼?因為它有1.5億元的製作費,平均一集1,500萬元,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所以有這麼多人參加。1,500萬元一集在韓國、日本、大陸都很普通,可是在台灣卻是天價。台灣一般是一集一百多萬,兩百萬元就算很好了。現在我們的投融資真的能夠做到這樣子嗎?能夠有這麼多的資金用在上面嗎?理大國際多媒體公司的董事長說過:行政院匡列60億元預算,加上往年的40億元,共100億元補助影視產業,但錢會落到哪裡去?像是集團分贓,政府永遠看不到需要的人。這只會造成投機者為了符合政策而生產作品。我不曉得他講的是不是真的,相信文化部也絕對認為他的說法言過其實,可是畢竟這些話是從影視人員的口中講出來的。所以我們希望文化部未來的投融資不要做到這樣,而是要讓真正有希望的人能被看到。
    我想請教部長,2017年底的跨年晚會王力宏在哪裡唱?在東方衛視。蔡依林呢?浙江衛視。蕭敬騰在哪裡?湖南衛視。潘瑋柏在哪裡?江蘇衛視。張惠妹、S.H .E、羅志祥、林俊杰呢?這些人在台灣都算是金字塔上層的,在台灣是最受歡迎的,卻都在大陸跨年。反過來講,台灣舉辦的跨年晚會有沒有看到這些人?為什麼他們不在台灣跨年,反而在大陸跨年?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我就剛剛幾個問題,整體來向委員說明?第一、不管是獎補助或投融資,現在百億的國發基金進場,它是一個點火的功能,或是短期希望政府協助支持產製量的維持與提昇。但委員剛剛提到許多國家的影視產業或內容產業、文創產業,其實更重要是企業的投資、民間的資金,因為這才是真實的市場動能,我們建議點火功能是要建立文化金融體系中長期引入民間的資金。所以不會只有百億元就可以來振興,一定要中長期引入民間的資金。
    第二,在內容上我們要尊重專業。所以為什麼要成立文策院?它是做為中介組織。也就是文化部負責把政策支持架構做好,但在內容方面如何開發題材?如何連續產生催生品牌的動能?這些都需要策略與民間業界的合作,所以要用文策院做中介組織,引入專業人士的治理,才有辦法進入這種策略的設定。政府的角色沒有辦法直接去處理題材內容,它需要中介組織,我們會尊重專業治理。未來其實是希望人才在台灣有機會,最重要是建立我們的品牌,最後到多國市場。
    蔣委員乃辛:我今天詢答的重點就是如何把人才留在台灣。2017年年底還沒有31項,台灣第一線的人就全部在大陸跨年,等到31項實施以後,說不定第二線的人也通通去了,那台灣以後就沒有跨年的活動了。所以要如何把人才留在台灣?雖有補助內容,可是有人看內容嗎?有誰看到它嗎?沒有嘛!
  • 鄭部長麗君
    所以通路也非常重要。
    蔣委員乃辛:再好的團體,沒有通路,沒有市場,如何能夠……
  • 鄭部長麗君
    通路和傳播非常重要。
    蔣委員乃辛:所以我想請教部長,在台灣假設以3,000萬元的成本拍片,要付給戲院的管銷費用是多少錢?
  • 鄭部長麗君
    票房有一個成數。
    蔣委員乃辛:他要付戲院管銷費用6,000萬元,與成本加起來就是9,000萬元。
    鄭部長麗君:應該沒有那麼高,應該是收益的分配。
    蔣委員乃辛:這是產業人員告訴我的,也是一位導演告訴我的事。拍一部片子3,000萬元的話,要給戲院和管銷費用6,000萬元。
  • 鄭部長麗君
    我再把數字整理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所以必須要有9,000萬元。如果9,000萬元要回收的話,要多少個螢幕?至少要600個螢幕。台灣有600個螢幕提供給人家嗎?
  • 鄭部長麗君
    所以通路也非常重要。
    蔣委員乃辛:現在台灣的電影已經有8成被美國八大搶走了,韓國的外國片則只有3成,我們卻有80%只給八大,有沒有辦法把它拿回來?
    鄭部長麗君:委員講的是台灣加入WTO之後,電影開放以及相當比例的電視也開放,對通路產生威脅和挑戰,所以的確通路是重點。我也積極建議,要有文化傳播政策,在多元的通路上面,要積極布建通路,這部分我會持續努力。
  • 蔣委員乃辛
    但現成的電影院就那麼幾家啊!
    鄭部長麗君:我會努力,因為現在是多元……
  • 蔣委員乃辛
    都給八大拿走了啊!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努力拓展多元的通路。
  • 蔣委員乃辛
    為什麼韓國的國片可以拿到6、7成的……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去年也有盤點國片院線的政策,擴大國片院線鼓勵、票房的透明化,我也會持續觀察整個產製量及通路的比例。電視通路方面雖然有NCC自製率的上路,但我們還是要積極拓展線性的國際通路,未來OTT的部分也是要積極擴大。所以我想多元的通路都會持續努力,剛才委員提的資金及通路的確都是關鍵,也是我心裡最重視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台灣的影視,尤其是電影,如果沒有通路讓它在國內戲院上映,還談什麼振興電影?只有把八大的80%市占率收回,這就看政府有沒有本事啊!
    鄭部長麗君:我有持續在關心產製量、發行量和市占率的比例及相對應的關係。在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也鼓勵平台商、通路商投資,就是希望藉由投資合作的過程拓展通路。這些都會全面來進行。
  • 蔣委員乃辛
    總不能說國產的影片都要到國外去看吧!在台灣都看不到自己的吧!
  • 鄭部長麗君
    我當然希望國人能夠養成觀影的習慣。
    蔣委員乃辛:以電影投資人來講的話,也希望台灣拍的電影能在國內自己放,可是台灣放映的電影多是外國片啊!都被美商把持了啊!
    鄭部長麗君:委員所指教的,我都會持續觀察和關心。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是政府要特別做的事,要做出成果,讓戲院能夠多放映國產影片。這樣讓民眾相信政府的誠意,人家才會多去投入嘛!
    鄭部長麗君:去年國片院線的鼓勵政策有擴大,我會持續關注這個問題。
    蔣委員乃辛:請部長就如何將美商占那麼多戲院的比例降低,給我一份書面資料。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把相關措施提供給委員參考。
  • 主席
    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看你上任以來,就一直努力進行文化體制的基礎工作。這一年多來,包含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文策院設置條例及文化卡,經過一年多的準備與研議,今年應該會陸續送來立法院,也應該都會有重大的成果。所以我認為今年會是整個台灣文化治理非常關鍵的一年,本席在此對文化部與部長寄予肯定與厚望。
    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到中國的惠台31項政策,仔細去看,確實有一些部分是針對我們的藝文工作者及影視人員放寬去大陸工作的資格與優惠。其實這個部分我也看到部長您在行政院的記者會上做了很好的說明,包括雖然看到不少利多,但其實中國去年3月實施了電影產業促進法,明文規定中國企業、組織、人民不得與傷害民族感情的境外組織和個人合作拍攝電影。所謂的「傷害民族感情」非常籠統,也會造成審批制度嚴重影響創作者的表意自由。相對來講,台灣比較自由開放的環境,是國內的人才願意留在台灣,以及吸引國外藝文人才來台灣的一個重要關鍵。對於部長的回應,我是很肯定的。
    另外部長也提到台灣有多個作品得到國際殊榮,包括「幸福路上」獲得2018年東京動畫大獎的最佳長片;以及吳明益先生的「單車失竊記」也入圍了國際的曼布克獎等等,這些的確代表台灣在地風格正在形成中。部長也一直提到政府要做的是健全產業生態系,你在剛剛的回覆當中,也提到在投融資部分已經非常努力。你們的報告也提到影視音投融資辦公室未來要提昇為文化內容產業投融資專業協力辦公室。這些都是宣示希望能夠健全台灣藝文工作者的工作環境,在所謂的「保才」、留住人才的部分,文化部確實做了很多的努力。但對於人才的流動,除了要保才之外,我們也應該要有「攬才」的作為。所以我現在要和部長討論的反而是在「攬才」這一塊。
    過去對於藝文工作者來台工作的措施確實是比較保守的,所以去年就發生了兩件國外的藝術家來台交流,卻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開罰的情形。我知道文化部有針對這兩個案件召開了幾場會議,請藝文團體提供意見。後來有接受藝文團體的一些意見,就是取消工作場所……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場地的限制。
    李委員麗芬:對,取消一定要是藝文場所的限制。
    鄭部長麗君:對,放寬場地限制,我們也會同勞動部,把建議給勞動部。因為辦法還是勞動部訂的,但我們有分析大家反映的意見,建請勞動部放寬。
    李委員麗芬:對,我們看到有放寬。但除了放寬之外,還沒有辦法完全解決藝文團體的問題。之前有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依據該法第十條第二項,文化部在2月8日公告實施「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藝文團體對於這個辦法是寄予期待的,希望能夠放寬。因為藝術交流與其他行業其實是非常不一樣的,他們是很有彈性的,之前的案例就是這樣。一個團體邀請他來台灣分享、交流之後,其他的團體覺得不錯,想邀請他繼續做交流。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就不是單一雇主,而有可能是多個雇主,但當初申請他來台灣只有那位雇主,所以他接下來從事的活動就違反我國法律了。但文化部根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條第二項所訂定的辦法,其實看起來還是很嚴格的。對於表演及視覺藝術類,我們要求的是工作十年以上等等,還要有創見及特殊表現。其實我聽到藝文團體的講法是,如果這樣訂下去的話,有可能發生的情形是,這些人在國外可能已經有一些很優異的表現,我們國內團體很踴躍、樂意地邀請他們來,所以他們不須以有雇主申請的方式提出。反而是還沒有達到這個程度,但他有一些不錯的專長、經驗是可以來跟國內一些藝文團體交流的,可是他可能也沒有辦法適用之前的辦法。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會覺得對於藝文團體、人才的交流還是有困難的。不知文化部是否可以和藝文團體再多一些討論與交流?邀請國外人才來台,甚至不須邀請,他們可以自己申請、不用雇主,不要有這麼多的規定和阻礙。
    鄭部長麗君:我們其實是雙線在進行。剛才委員提到國際藝文人士來台交流,過去因為要檢具場所證明或有相關公司門檻等等,都逐一在檢討中,所以這部分還在持續進行。
  • 李委員麗芬
    還在檢討中?
    鄭部長麗君:對,勞動部第一波先放寬場地證明等等,後續都還在持續檢討中,我們和勞動部討論的機制都還在進行。第二個層次是外國專業人士過去需要雇主申請才能來台工作,現在因為專法放寬,不用經雇主申請而可以直接向勞動部申請,所以有會同本部訂定許可辦法。因為許可辦法2月才施行,所以初步先針對「特殊傑出」來訂定,未來會持續觀察施行的情形。當然,對於之前講的上一個主軸的工作,我們也會持續進行,兩者搭配來看。希望委員給我們一段時間,因為這個辦法2月才上路。這是一個行政命令,母法是授權可以開放,但「辦法」是行政命令,未來當然還可以持續檢討,不過因為它2月才上路,請容我們先來施行。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部長的回應。其實藝文人才彼此交流是常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所以我希望在相關的作法、辦法上面能夠採取比較放寬的方式……
    鄭部長麗君:但是因為外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除了交流與吸引國際人才來,還是要思考國內業者的工作權等需求與意見。現在法律已經授權了,未來我們會來觀察這個辦法的施行情況,並持續聽取大家的建議。
    李委員麗芬:謝謝部長。接下來我想與部長討論的是音樂網路傳播OTT平台的興盛。我看到公共電視去年有架設網頁OTT平台,今年會把這個平台做成APP,這部分其實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之前有發文去文化部詢問這個政策會怎麼做,你們給我的回覆是目前正在規劃整合民間資源,成立一個國際影視傳輸平臺。我看到今天的業務報告第47頁也有提到這樣的國際影視傳輸平臺,請問這個平臺的架構、功能和主要目的是什麼?是不是可以請部長說明一下?
    鄭部長麗君:這是二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公共媒體要因應數位匯流,當然要提供相關新媒體的服務,但未來還是希望在公共媒體法整體從法律的部分賦予它願景,就是因應數位匯流產業性、國際性兼具公共性的情況來規劃。
    另外有臺灣的民間業者提供OTT服務,我們希望看政府能怎麼樣地跨部會支持、協助OTT業者壯大,目前也邀請民間OTT串聯平臺,優先從著作權的保護做起,再來看怎麼導入政策來支持OTT平臺的壯大,也可以支持民間有相關內容的整合,成立國際行銷公司,積極把內容的作品輸出,我們會多管道來進行相關通路拓展傳播政策。
    李委員麗芬:這樣聽來就比較放心一點,因為我看到國際影視的傳輸平臺,很擔心你們要用政府的力量去做一個OTT平臺……
    鄭部長麗君:不是的,因為網路基本上還是應該要先壯大民間市場。線性平臺過去已經有公廣平臺,在各個國家的線性服務中,公共媒體扮演一個品牌化基本的、很重要的角色,我會搭配怎麼樣在線性傳播強化公共媒體的國際化,在網路的部分支持民間壯大OTT,但要協助他們進行著作權的保護。
    李委員麗芬:好,這樣我就放心了,因為剛開始看這個名詞,以為要成立一個OTT平臺,我就很擔心,因為政府主要的工作應該不是做這樣的平臺,要支持的應該是內容……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的文字說「國家級」,委員以為是政府,我們是說因應國際、面對國際時要以國家隊的概念,就是政府做後盾來協助。
    李委員麗芬:了解,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我一開始要問的問題跟文化不見得有關,但也涉及轉型正義的一部分,所以請部長按你內心的聲音來回答。
    你看一下這張照片,那時你還非常青澀,現在比以前漂亮很多。這是2012年5月的時候,就在這個場地,為了核二廠一號機錨定螺栓斷裂,台電希望啟動,原能會也來報告。當時在這個場地,你跟幾位委員當場撕掉這個報告書,現在你貴為部長,最近核二廠二號機又要重新啟動,我不知道你在內閣裡有沒有表達過自己反核的態度是一致而且從來沒有改變過的,所以你不希望核二廠二號機啟動,因為你在2012年5月就已經表達過強烈反對核二廠一號機的啟動,對於這點,我希望聽聽看部長的聲音。
  • 主席(蔡委員培慧代)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不是能源政策或核電的相關部會,所以我也不是有機會能參與相關的政策,對於核二廠二號機我不是那麼了解,但委員所指出來的過去核能相關政策,我的質詢與主張都是當時的想法,我的立場也沒有改變,網路上還是都可以找得到我當時的主張跟想法。
    陳委員學聖:對於核二廠二號機的啟動,你個人的看法呢?
    鄭部長麗君:因為委員所指出的照片是核二廠一號機,當時是安全的問題,我個人提案的是核一廠的一號機,核一廠一號機是我當時提的。其實身為文化部長,的確對於現在的政策我不是參與部會,我不太能夠代表發言,但對我個人當年對核一廠一號機的提案,印象裡很清楚的其實是燃料棒的連接鬆脫的問題……
  • 陳委員學聖
    是核二廠二號機錨定螺栓斷裂……
    鄭部長麗君:最重要的是燃料池滿池,就是燃料棒如果再用就退不出來,所以那個理由都可受公評,那是核一廠一號機,所以我只能跟委員重述我當時的主張。
    陳委員學聖:請部長回憶一下,那是核二廠二號機錨定螺栓斷裂,跟你講的不太一樣。
  • 鄭部長麗君
    核二廠錨定螺栓……
    陳委員學聖:對,所以部長……
    鄭部長麗君:不是核二廠,因為委員所指教的是二號機嘛,應該是不同的。
    陳委員學聖:不是,核二廠二號機是現在要重新啟動。
    鄭部長麗君:應該是委員提案的,應該不是我提案的。
    陳委員學聖:我要跟部長提的是當年你反對核二廠一號機啟動,因為錨定螺栓斷裂之後,你覺得再重新啟動,你不願意接受,而現在是核二廠二號機,你現在已經是部長了,所以我希望了解你的態度,如果你現在還是委員的話,你會不會支持核二廠二號機重新啟動?
    這好像在繞口令,本來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就是從頭到尾所有的核一、核二、核三,只要停過我就不讓它再重新啟動,部長你可不可以這樣承諾?當然我知道部長很難啦,你現在已經是內閣閣員了。
    鄭部長麗君:如果我有主張跟想法,我會在行政院內部提出來,但因為我現在不是決策的部會,我沒辦法現在回應你,但是對於過去我的主張,委員有需要補充的,我都可以說明當時的主張。
    陳委員學聖:我是不太想利用文化的質詢問這樣的事情,但這是一種政治選擇的問題,所以我會聞到一點味道,我們就預測看看,如果臺北市長民進黨要推候選人,我大膽預測你就是第一名,你等著看!從今天的回答,我深刻感覺到部長兼具文化的底,但也有政治的敏感度,所以我在這邊先做大膽的預測。我一直把這個案例放在心裡的原因是,你的態度向來都是一致的,所以我才想知道你的答案,當然你講你不是……
  • 鄭部長麗君
    我有建議會在行政院內部提出來。
    陳委員學聖:好,我希望你對於非核家園……
    鄭部長麗君:對於我過去的主張,委員如果需要資訊我還是可以再提供。
    陳委員學聖:有啦!我那天有唸給大家聽過了,我希望部長能繼續堅持。
    第二個,我要請教一個問題,大家都在談大陸的「惠台政策」,但我看到的是另外一個。在這次大陸開人大會議的過程當中,他們把文化部、旅遊局併在一起,你知道這個訊息嗎?
    鄭部長麗君:是,我有看到這個訊息,有些國家的文化部是跟旅遊、觀光部門在一起,有些是跟傳播部門在一起,看每個國家的組織安排。
    陳委員學聖:對,這點就是要請教部長,雖然很多人對大陸很不以為然,但當你看到大陸把文化部跟旅遊局併在一起的時候,它就開始轉變它自己的旅遊型態,非常強調自己文化的價值,強調自己文化的光榮感跟驕傲感。我自己做過地方文化局長,就像你講的,我們還有個觀光行銷局,兩個是不太搭軋的,我常問觀光行銷局:你要銷的東西,如果沒有文化局在,你能賣什麼東西給人家?如果人家來看大自然,比臺灣漂亮的也有不少,來過一次的,你用什麼方式吸引人家來第二次?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文化的底蘊。所以我這次看到大陸把文化部跟旅遊局併在一起的時候,我突然覺得它走在我們前面,以我在第一線真正執行的經驗,實在是感觸萬千。如果是部長,你會不會跟院長講,不要再把觀光局放在交通部底下?我跟你講,歷任的交通部長大多是以工程見長,現在又特別強調軌道工程,可是對於臺灣最迷人的地方,尤其從社區總體營造開始落實,讓臺灣的一些潛的過去沒有被看到的美開始浮現出來,但如果你把我們的觀光旅遊,尤其在國外那麼多的行銷,放在交通部底下,你知道,被硬體壓在底下的軟體是看不見的。
    所以我在想,這件事情不要說我們學大陸,我希望你跟院長講,可不可以把觀光局併到文化部底下。最起碼在安排臺灣全年十二個月重要的觀光季節的時候,文化部才有發聲空間。現在文化部好像只是拼圖裡面的一小塊,我覺得臺灣這樣的觀光旅遊看不出未來的觀光價值,尤其當陸客一抽離之後,突然臺灣的觀光業慘澹,這是因為我們沒有找到自己的價值,過去都是用低價在搶客人,但真正要讓人家願意來、願意長期來,尤其自由客願意來,我覺得這個重責大任你應該扛起來。
    鄭部長麗君:的確有些國家像馬來西亞等等,或是你提到中國最近的調整,有些國家文化部跟旅遊是在一起的,有些國家文化是跟傳播,甚至是跟體育,就看政府對於這些政策的目標跟組織的安排。其實組織是方法,目標才是重點,旅遊不管是在觀光部下或文化部下,最終我也贊成委員提的,要提升文化觀光,也就是以提升文化內涵來促進觀光,讓大家來看我們的軟實力。所以我們先從跨部會合作做起,像文化會報,我們希望部部都是文化部,先從跨部會做起。譬如我們也在規劃文化路徑,希望透過文化路徑來跟交通部觀光局或各地方政府合作,但委員的建議是大家可以討論的,未來組織安排怎麼樣更能整合,我想這是很可以討論的議題。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希望你展現一種強勢的決心。你知道所謂的文化路徑,地方的文化局在執行的時候,它的經費遠遠輸給觀光行銷局嗎?我們就只是意思意思辦一辦,我們就只是意思、意思辦一辦,沒有真正的行銷力量,所以我才說利用這次的刺激,我們自己把觀光旅遊局拉進來,尤其最近到故宮南院時,日本專家給我的建議是文化部要跳出來,如果你還是把故宮南院繼續留給故宮處理,它就救不起來了!它必需要文化部,還要結合觀光以及所有周遭的博物館,才有可能救得起來。
    部長,我是有節奏、邏輯地思考這個事情,我希望部長要捨我其誰,這不是去搶單位。我覺得今天把觀光局擺在交通部下面,真的已經不合時宜,你真的要有這個決心把它拿回來,我覺得這真的是功德無量,而且還可以馬上立竿見影。部長願意接受我的建議嗎?這沒有黨派,真正可以確實……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個議題值得思考、討論,我們先從跨部會做起,我的態度是開放的,其實我們正在檢討文化部組織法,最終理想是部部都是文化部,至於是不是每個單位都要到文化部,其實組織是方法,最終目標是每個部會都有文化視野,我們推動的政策都不一樣,但是組織是一個很重要的策略。我想委員這個議題我會持續思考,或許有機會我們也會跨部會來討論,我們會先從跨部會業務合作做起。
    陳委員學聖:兩年部長做下來以後,部長過去aggressive的企圖心不見了,真的比較像行政官,我希望你莫忘初衷,午夜思回時想一想我今天講的話。
    鄭部長麗君:不會!委員可以看這一年多來,我們的整個施政拓展,我們很希望為臺灣文化做長遠紮根的工作,包含法案、組織、預算、中介組織,我們都全面拓展中。
    陳委員學聖:你現在真的比較四平八穩,以前你做委員時比較有銳角。就像這次我們討輪外國人來臺灣從事藝術工作,當然我也謝謝文化部,在我們一起努力之下,就業服務法……
  • 鄭部長麗君
    我們也積極地跟勞動部合作。
    陳委員學聖:你學會的一點,就是搶我的話比較多一點!不過外國朋友……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想要讓委員了解,您的建議我們都在做啦!
  • 陳委員學聖
    你繼續在搶。
    現在你訂的辦法是2月要上路,對一般民間藝術家而言,這是違反藝術習俗及習慣的。就業服務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任何人不得媒介接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所以,即使你做了一些放寬,但是對這些藝術家以及一些民間團體來講,根本都不適用,因為基本上勞動部對他們就是歧視,覺得他們都是投機取巧,都在走法律偏鋒。如果我是文化部長,我會全部攬上來,文化部擔所有的重責大任。
    部長,不是把法修過,不是跟每個部來搶工作,而是要一起合作,部長真的要記得我所講的─捨我其誰,這個部長做下來就會唯我獨尊。
    鄭部長麗君:都在努力中!跨部會合作的部分,我們積極努力中,組織都是開放的,可以討論。
    陳委員學聖:部長的這句話,真的很像行政官回答的話。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陳委員學聖:繼續加油,謝謝。
  • 主席(鍾委員佳濱)
    請蔡委員培慧發言。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一年多經過你的擘劃,我確實看到文化部的進展,特別是文化內容的部分,將來不管是這些厚實的內容要反映在電影創作、網路世界,或者是上會期我積極希望你們針對過去社會進展的過程當中非常多對臺灣的影響,這些前輩都在逐一地凋零,這些社會運動的口述歷史進展,我們也看到文化部積極的在前進。我仔細看了你們的業務報告,印像中你提到未來這一年會由攝照年會舉辦,但是你沒有提到細節,我希望你們的局處首長來跟我做書面報告,因為今天的重點不在這裡。
    今天的重點在哪裡?我們往往會在藝術活動裡面看見美學,而這個美學呈現的形式不只是擊鼓那一刻,而是在鼓的製造,我們甚至也在公視看到你們有一些展出,會把臺灣文化或是移民文化,比如廣獅或是其他的都展現其中。這個廣獅雕琢,甚至最近我們希望重振的南投埔里地區─蝴蝶的故鄉,是一個蝴蝶美麗的盆地,你們跟林務局的綠廊帶建置蝴蝶的生產區域。當然,蝴蝶的美學絕對不是只在蝴蝶的身上,部長認為呢?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委員,有過去看了!
    蔡委員培慧:對!我知道,你有帶我去看這些工藝品的展現,那裡的工藝所也一起在做,這些一點一滴,不管是擊鼓、出獅或是這些蝴蝶,其實都是工藝師的展現。可是,我們常常會忽略這些常民工藝的累積,過去中部的工藝是建立工藝之家,我覺得這個很好,但我們往往了忽略,第一、他們跟常民文化;第二、他們跟博物館的連結;第三、他們跟國際連結。
    為什麼我會這樣講?今天我仔細看了你們的出版品,我覺得這種「熟手の慢工細活」把我們在荖濃溪、楠梓仙溪非常多常民工藝展現是非常好的,甚至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發現了斷裂,以前阿公、阿嬤會的,現在年輕人都不會了!那該怎麼辦呢?不知道!原因是我們太把這些工藝納入學校,我們有沒有方法把這些傳承跟精神形成地方的特色,跟地方連結?就如同觀光,觀光絕對不只是美景、美食,手藝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先來看影片,左邊是元泰竹藝社做的竹子吸管,現在我們都很環保,前陣子海洋污染嚴重,所以吸管也重要,它發展出竹子做的吸管,不是鋼構的,是竹子的,即使吃珍珠奶茶的寬度也是可以的。南投竹藝在巔峰時,年產有1,300萬根,這個竹子可不是隨便砍下來採,會有竹藝師去篩選又挺又直適合做工藝的竹子,長偏的竹子就可能用來做一般民生用品。他們有這樣的專業,但是我誠實跟你說,這種能夠鑑別竹藝的師傅也在瓦解當中!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文化部除了文化普查以及協助各縣市文化局提出的文物普查,比如交趾陶等跟工藝相關的之外,我提出四個建議,一個是些工藝跟生活鏈結的行銷策略;一個是建置不同的工藝,有一個凝聚基地─工藝之家;再來就是國際交流,要同時把展出跟博物館連結,您的看法是如何?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會積極來努力。其實過去工藝中心跟文資局對工藝文化保存跟傳承做了很多工作,近來工藝中心也積極協助我們的工藝品在國際上嶄露頭角。但是我覺得需要向委員所說的,更整體地把工藝知識系統重建、保存、傳承做好之外,要把整個產業再生、再發展,因為最重要是透過產業跟生活,不管是創作或者是整個產業鏈,跟地方經濟振興集合在一起,甚至是國家品牌的形塑、國際交流怎麼推動。我們會協助工藝中心,包括邀請經濟部,跨部會提出一個四年中程計畫,爭取專案預算來進行跨部會的合作。我也檢討了過去政策不足的部分,雖然同仁都很努力,但它需要跨部會更強的支持,我們近期已經在整合這個計畫,跟行政院提出爭取。
    蔡委員培慧:對。向行政院爭取時,如果需要我們再去做……
    鄭部長麗君:希望委員能夠支持,因為文化部的計畫跟預算爭取需要有相當溝通說服的過程。
    蔡委員培慧:我會爭取的很大原因,是因為我覺得工藝也是發展在地經濟的一個環節,因為很多時候我們會去追求GDP的成長,可是同樣的GDP能不能創造這麼多的就業機會,這中間其實是有迷思的。
    鄭部長麗君:它要的是在地的就業機會,而且它是在地的底蘊,我覺得最重要還是要產業生態的復育來振興它,需要跟經濟部合作,我們甚至也導入科技,我們希望跟科技部做跨部會合作。
    蔡委員培慧:我講一個很小的例子,最近我對農業比較熟悉,我們的休閒農場其實是有指標的,可是工藝之家卻完全沒有。我的意思是,雖然這是很小的差別而已,可是它的能見度及社會感知度就有落差,就因為這麼小的一件事。
    鄭部長麗君:可能因為我們是在工藝之家的家戶門口,委員可能是在說交通上面要怎麼結合。
  • 蔡委員培慧
    對。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擴大宣傳,這部分我們來強化,讓它的識別能夠更明顯。
    蔡委員培慧:我剛剛講的是竹藝,我只是舉個例子,其實我講的是,這些工藝要怎麼跟常民生活、社會利用能夠連結在一起,我相信我們剛看的吸管美學是絕對沒問題的。但是,由於我們過去的忽略,比如鹿港其實是很好的木工產業工廠,它在建置的過程當中,幾乎都是勞心勞力,它也很想升級,可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文化部並沒有給予升級的支持,因為工藝工匠不是技術升級而已,而是他在這個過程當中,是否可以透過教育、透過它的設備的調整。
    而且,設備調整這件事情可不是要它變成一個工廠而已,它整個形塑的過程,其實就是它的文化底蘊,甚至是跟宗教連結在一起的。所以,我認為當您要規劃未來四年計畫的時候,務必要對工藝廠區的提振以及所受的訓練給予支持,要放在你的計畫裡面。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這個建議非常重要,我們重視整個生態重新的連結,包括整個知識體系的建立,我會來努力。
    蔡委員培慧:對,我們常常講「百工百藝」,對百工百藝這件事情,有時候人們會覺得很能幹、很會做竹藝,但是卻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
    我剛剛講過,竹藝是從採收就開始了,我希望你們多花一點時間,針對百工百藝的形塑以及它的歷史故事,或者是一些耆老的經驗,這些可以成為一個故事的展現,我認為這也是文化內容的累積啊!
    鄭部長麗君:這些都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國家記憶庫最重要的就是要結合地方知識學,現在已經把國民記憶庫擴大成為國家級的文化記憶庫,它是來自於地方知識學的一個建構,我們會以地方政府、民間文史工作,以及在地文史記憶為主體來努力。
    蔡委員培慧:對。為什麼我今天的主軸是工藝?因為我有一個小小感受,我們大部分對於精緻、精英的很快就可以理解,可是我們對於素民、常民,可以提升生活美學的往往會忽略。今天我把你們的計畫跟相關的部分做一個整理,我發覺你們有在做,但是你們沒有一個整體規劃跟提振計畫。我聽到你剛才的回答,你們正在規劃一個四年計畫,坦白講,我覺得蠻開心,因為這件事情我們都注意到了,我認為這件事情要推展,還有很多細節可以仔細再討論。
    最後,這些工藝絕對不只是素民的使用,往往跟宗教、文化有關,比如東勢過去的林業非常發達,他們對魯班工,亦即藝師、木匠非常尊重,這件事情絕對不是各位看到的這個漆器而已,甚至它的宗教信仰、祭祀過程都有魯班公的展現,這也是我希望你們花時間去做的。
    另外一個是刀藝,芝蘭刀現在士林還在做,它並沒有瓦解,它的精緻度很高,我仔細看了以後,覺得我們在職人文化上面有所忽略,我們往往忽略各地這種傳承、展現,以及生活美學的記憶,我認為你們未來的四年規劃,最起碼有四件事情一定要做,第一個是在地經濟、工藝文史調查;第二個是工藝保存持續的支持系統,這個支持系統不管是教育、產業連結或者是地域的。比如,漆器為什麼在埔里,因為產生漆器的林相就在埔里,我覺得這件事情你們真的要花心思。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建議都非常好,我們會積極納入整個政策規劃裡面。
    蔡委員培慧:最後,往往我們談工藝時,都會認為這是鄉井小民的事,可是我說不是,我認為我們要怎麼展現臺灣,怎麼展現生活美學,就是要透過國際交流把這個美給展示出去,你們未來的四年計畫,我希望我們可以持續地討論,好好的進展。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蔡培慧委員,也謝謝鄭部長。沒想蔡委員對刀這麼瞭解,以後要對您更尊敬了!
    因為部長行政院另有要公,俟本席質詢完畢,部長可以先行離去,由次長代理備詢。
    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蔡委員培慧暫代主席。
  • 主席(蔡委員培慧代)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世界上最大的電影生產國是哪一國?
  • 主席
    請鄭部長麗君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就產值應該是美國吧!
    鍾委員佳濱:生產量,我已經暗示你了,是寶來塢,不是好萊塢。
  • 鄭部長麗君
    是。
  • 鍾委員佳濱
    你知道目前全世界最大的電視劇生產國是哪一國?
  • 鄭部長麗君
    請委員指教。
    鍾委員佳濱:我先賣個關子,今天大家都在討論中國的惠臺31項措施,我們看到大都是對廣播、電視、電影等這些,一共很多項。我想請教,中國惠臺措施當中,有沒有放寬網路視頻的內容呢?你有沒有聽到,在視頻網站放寬對臺灣內容產品的限制,有沒有?
    鄭部長麗君:目前他只有數量、項目,沒有看到實質的措施。
  • 鍾委員佳濱
    你可以讓局長去查一下。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看到他在去年9月把網劇的手機標準跟電視劇齊一化。
    鍾委員佳濱:沒關係,我先告訴你下一個答案,世界電視劇生產和播出的第一大國是中國,中國大陸的廣電產業在2014年,也就是三、四年前,是新台幣2兆1,131億元。電視劇及電視動畫出產那麼多,他的電視綜合人口涵蓋率已經快到100%,中國有13億人口,百分之九十八點多的人在看電視,所以他的電視生產量是非常得大。
    另外,中國大陸的新媒體─網路視頻,目前的使用人數大概有4.3億,手機視頻有3.1億多,手機電視比較少,因為他們的手機電視目前還在開發中,IPTV的電視用戶還在成長,估計視頻市場在未來可以達到新臺幣1,200億元。當然,相較他們的電視劇還不到他的零頭,遠遠超過兩兆元以上。
    我們來看這幾年的資料,我要幫部長澄清、雪冤,中國大陸引進臺劇的許可,從2009年高峰之後就逐年下跌,到2014年,你知道有多慘嗎?慘到什麼程度?
  • 鄭部長麗君
    最低。
    鍾委員佳濱:我跟你報告,那一年中國送到臺灣來的電視劇有1萬3,000個小時,臺灣送到中國的電視劇卻不到200個小時。所以,不是這幾年部長不努力,而是這幾年的蕭條,早就直線下滑。從2011年開始,臺劇占中國引進的總量,從25%下跌到個位數,所以是早在2009年臺灣就遇到問題了!
    我們再來看臺灣電視的年產值,2015年跟2016年比較,電視內容產業開始萎縮,從307億元降到301億,整個電視頻道的產值也下跌。其實電視頻道從2015年開始這兩個都下跌。臺灣從事廣電電視製作的家數,毫無意外,從2012年統統在萎縮,整個電視頻道的產值也下跌,從2015年開始,這兩個都下跌了。臺灣從事廣電、電視製作業者的家數,毫無例外的從2012年萎縮,所以這個趨勢早在2009、2012年就已經出現,產業的冬天也已經來了。台灣電視廣告的產值呢?廣告是另外一個電視的收入來源,它的總金額在2013年達到高峰,將近248億元,之後傳統的老三台、無線電視一路下滑,有線電視在2013年達到高峰之後也一路下滑。請部長猜一猜,廣告費被誰收走了?
  • 鄭部長麗君
    流到網路。
    鍾委員佳濱:沒錯,網路的廣告年產值到2015年之後死亡交叉,在2015年的時候,有線電視的廣告收入雖然微幅下跌,但是還在網路之上,可是網路從2012年持續往上追,到2016年已經超越有線電視的廣告收入,成為媒體網路最大宗的來源。請問網路收到的廣告費有付給內容產製業者嗎?部長想想看,是誰在網路上收廣告費?Facebook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平台。
    鍾委員佳濱:平台有沒有製作任何節目?我不要指明名稱,侵權使用我們的內容、作品的業者一大堆,這就是問題。臺灣的內容產業,尤其是我們的文創影視產業,過去有電影。好萊塢的產值是世界最大的,他們的電影產值有多少?他們基本上是靠門票收入。在台灣,好萊塢一年要收走多少門票收入?不知道沒關係,請徐局長回去查一下。我要說的是,臺灣一年貢獻給好萊塢的電影門票收入,政府補再多國片輔導金,我們的電影都很難搶回來,這個不能夠怪政府,它是世界的問題。另外,我們看的其他平面媒體─書、雜誌、報紙的廣告費占的比例很低,基本上是來自購買者的消費。你猜猜看,臺灣整個有線電視市場,消費者每個月付給系統的費用大概是多少錢?不知道沒關係,也請局長去查一查。目前有線電視主要的收入來源是靠訂戶的收視費。剛才講了,廣告費200多億元嘛,它在逐年下跌。請問目前有沒有人不曾透過網路收看影音產品?應該都有。請問有多少人有付費購買的經驗?大部分都沒有。請問業者怎麼賺錢?是廣告費。影視內容產業遇到非常嚴峻的挑戰,不見得是惠台政策。我現在告訴你惠台政策目前口惠實不至的地方。
  • 鄭部長麗君
    產業結構的變化。
    鍾委員佳濱:對,是產業結構跟市場規模的變化。在惠台政策還沒來之前,整個產值就已經萎縮了,主要不是因為中國對臺灣的打壓,中國對任何國家都打壓。2015年開始,中國要求電視劇要「一劇二星」,就是一部連續劇裡面最多只有兩名外國明星,網路上還有限外令。限外另有四個,我大概唸給你聽,第一個是數量限制,第二個是內容要求,第三個是先審後播,第四個是統一登記。網路視頻內容的四個禁令有沒有解除?沒有。為什麼中國不解除?因為他們在2015年看好中國網路視訊的內容產業及消費會越來越成長,他們幹嘛要放寬?目前放寬的惠台三十一項是要嘉惠台灣已經萎縮、一蹶不振、被打壓到谷底的影視產業嗎?哪來的惠?人早就死了,現在還要抬去埋嗎?
    事實上,中國的視頻─愛奇藝等目前還不能靠收入打平。別人是本益比,他們是本夢比,是靠大家繼續投資。愛奇藝估計未來收益最多到220至240億左右,這都還不足以支持他們維運。愛奇藝主要的收入都來自哪裡?他們的220到240億跟誰收?跟手機用戶嗎?錯,手機用戶都是付通訊費給系統業者,愛奇藝是收廣告費。請問愛奇藝用臺灣的影視內容有付錢嗎?沒有,問題就在這裡。今天台灣的影視產業要進入中國市場,可是中國最大的衛視,包括湖南衛視、浙江衛視、江蘇衛視、東方衛視,中國的電視觀眾看這些衛視要付錢嗎?你覺得要不要付錢?不知道的話請徐局長去查一下,因為他曾經在2015年去考查過,是不是這樣?中國的衛星電視為什麼這麼大?不是因為他們跟龐大的收視訂戶收費。有多少收視訂戶呢?目前中國有線電視的用戶,你聽了會笑掉牙,是2億2,400萬,到2016年成長到2億8,800萬,要是一個人收10塊錢人民幣,我就發了。抱歉,他們不付這麼多錢,這些衛星電視主要是靠龐大的民生消費力,廣告業主要上衛星電視播廣告,是捧著現鈔排隊,跟以前台灣老三台的時候一樣,所以現在中國的廣電市場方興未艾,主要也是靠廣告費的收入。他們的網路視頻也是靠廣告費收入,廣告費收入不會直接拿給內容業者,要靠法規。
    我現在要跟部長談的是下一個題目,你要關心一下,臺灣的節目製作商必須跟系統業者分,系統業者給他兩筆錢,一個是版權費用,一個是系統業者收到收視費和廣告費之後,分一些給他。很少有內容業者可以直接跟廣告商收費,因為不能夠蓋台。目前台灣有線電視系統是國家影視產業最大的消費市場,但是錢都是系統業者收去,廣告費也收,收視費也收。你知道誰在主持分配嗎?文化部有沒有主持分配?你覺得是誰負責分配?你們想想看。
    鄭部長麗君:委員整體的意見是,文化部或早期的新聞局、文建會的輔導政策支持內容產製,但是在……
  • 鍾委員佳濱
    市場跟產業結構。
    鄭部長麗君:在整個市場結構、數位匯流、後數位匯流裡,傳播政策的重要性在增加,關係到本國的傳播政策有沒有鼓勵本土自製的內容、有沒有提供這樣的環境。
    鍾委員佳濱:沒錯,你們在行政院傳播政策的partner是誰?
  • 鄭部長麗君
    目前NCC是監理機關。
    鍾委員佳濱:答對了,你認不認識詹主委?
  • 鄭部長麗君
    詹主委本人對產業非常有想法。
  • 鍾委員佳濱
    跟你的交情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其實常常討論,但是……
    鍾委員佳濱:很好,你知道詹主委最近要處理什麼事情嗎?要處理系統業者收費的分配機制。你要不要跟他打電話,約時間吃飯討論一下?
    鄭部長麗君:我們經常討論,但是……
  • 鍾委員佳濱
    有沒有討論到有線電視收費的分配?
    鄭部長麗君:我建議NCC本身的組織定位可以再思考,因為目前NCC是監理機關、獨立機關,但是國家應該賦予NCC更多政策機關的角色跟能量。
  • 鍾委員佳濱
    很好。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應該要有整體的傳播政策。
  • 鍾委員佳濱
    我們把徐局長的這個局撥給NCC好不好?他們是負責影視產業發展。
    鄭部長麗君:這個應該要整合,不是誰撥給誰,國家要有整體的傳播政策,甚至國際傳播政策。
    鍾委員佳濱:所以說,目前國家整體的傳播政策不是只有一個公共媒體法而已,還包括商業收費的媒體……
  • 鄭部長麗君
    市場結構的regulation。
  • 鍾委員佳濱
    以及市場結構怎麼樣分配這些收費。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委員指出的是重點,國家的regulation、政策要鼓勵內容產業,而且要有積極的國際傳播。
    鍾委員佳濱:我的時間到了,最後,我希望未來你們能夠跟NCC好好的研究一下,思考怎麼透過NCC主管的法令改變目前的產業結構,這樣文化部在後面培植、鼓勵、輔導才能夠有所著墨。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跟NCC有一個工作平台持續進行當中。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的建議。
    主席:謝謝鍾委員,謝謝鄭部長。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昆澤及邱委員志偉均不在場。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張圖是嘉義六腳鄉蒜頭糖廠的蒸氣火車頭,這輛火車頭有它的歷史,名字叫SL650,過去被稱為蒸氣火車頭的賓士。1928年8月出廠,於台糖服役了將近30年的時間。之後停役,由於台糖沒有所謂要去保存的想法,因此就賣給一位日本鐵道迷伊藤一己先生,當然他有好好保存這輛蒸氣火車頭。後來張縣長到日本看到這輛蒸氣火車頭,又將這輛蒸氣火車頭買回來,這部分是使用公務預算。這輛蒸氣火車頭可說是飄洋過海到日本,最後又回到我們台灣。
    將來我們會通過空污防制的相關法規,屆時這輛蒸氣火車頭可能不能上路,因為它是使用傳統的燃煤,這將會是很諷刺的一個問題。在此次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針對嘉義有一項打造五分車的觀光新亮點的計畫,五分車會從高鐵站接到蒜頭糖廠,未來還要從蒜頭糖廠接到故宮南院。如果這輛蒸氣火車頭可以跑的話,將會是未來觀光新亮點很重要的一環,結果卻與防制空污的相關法規有所扞格,即使有軌道也無法上路,次長對此種狀況有何看法?
  • 主席(鍾委員佳濱)
    請文化部楊次長說明。
    楊次長子葆: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非常關切這個案子,第一,文化部的價值很清楚,如果古蹟或歷史展物可以是活的話,我們希望它是活著而不是死的。
  • 蔡委員易餘
    活著的意思就是要讓它持續冒煙啊!
    楊次長子葆:我們有幾個作法,第一,如果它的活動不是頻繁而是節慶式的,那就可以特別提出申請,當然也會做特殊的處理使它可以合法。第二……
    蔡委員易餘:讓它合法,但目前的法律是不允許它……
  • 楊次長子葆
    特殊活動可以有特殊考量。
    蔡委員易餘:為什麼不在文資法上規定?我發現整部文資法都太重視古物,比如類似古蹟的保存等,不過對可動且有形的文化資產卻無法保護。本席認為如果可以訂定在文資法中的話,至少可以讓蒸氣火車頭在可以活動的情況下被保存下來,而不是當成古蹟晾在博物館那邊,當然也就不能動了。蒸氣火車頭一旦停止運作以後,事實上,沒幾年就會完全報銷掉。
    楊次長子葆:是,文化部對此案有一個短、中及長期的作法,您說的文資修法也不能立刻處理眼前的問題,當然長期是朝此方向去努力,至於短期則以活動節慶的方式來專案處理。我們會與交通部商量,由於這是珍貴的文資寶物,所以不能以交通工具為目的的方式來處理,因此我們希望在交通工具的相關辦法中也可以予以排除,這是中期可以處理的方式。
    蔡委員易餘:對,我同意這個案子可以用專案來處理。然而問題就來了,不只有蒜頭糖廠的火車頭,還有其他的物件也有類似的概念,首先就是阿里山的蒸氣火車,如果要復駛的話,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其次還有德陽艦、傳統巴士的金馬號及偉士牌機車等也都具有相當的歷史,我們要讓這種當代歷史終結在我們手裡嗎?由於現在有太多外在因素的限制,包括全面禁止二行程機車等,我對結束二行程機車沒有意見,當以後偉士牌機車變成古董時,它在路上就不能跑了,台灣要讓過去的文化完全變成零嗎?
    楊次長子葆:文化很重要,人的健康及生活環境也很重要,我們希望在之間能夠找到折衷。剛才您提到阿里山的蒸氣火車或蒜頭糖廠的蒸氣火車頭,我們有請工研院做研究,看看是否能有效降低其污染的狀況,比如有類似的觸媒或設施等……
    蔡委員易餘:現在大家在討論燃煤的技術,就是可以降低二氧化碳,而產生的大部分都是水蒸氣,我們是否能將此種技術來與蒸氣火車頭配合呢?
  • 楊次長子葆
    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蔡委員易餘:蒸氣火車頭就是要讓它冒煙,如果不冒煙而用電動的,那就沒有意義了。如果新科技可以促成這一塊,那就必須配合去做。比如有很多偉士牌的收藏家,他們可以帶動文化經濟,包括修理機車而能上路,一旦法令完全禁止之後,基本上,這台車就會變成古董文化,當然車子也會壞掉,自然就失去一代傳給一下的價值。
    楊次長子葆:我們有思考這方面的問題,可能無法讓其普遍被使用,因為與健康及生活環境有關,如果採用特定的場域及時間,並以專案去申請……
    蔡委員易餘:如果從現行空污法令來看的話,你不會有特定的場域及時間嘛!
  • 楊次長子葆
    文化部可以在這方面做努力。
    蔡委員易餘:你們必須講話,值此之際,空污是第一優先,沒有人會反對要降低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家都是贊成的。你們站在文化的第一線,部長也說台灣文化需要更多激進份子,假使你們對文化傳承退守了,屆時也不會有人來替文化講話。
    楊次長子葆:請委員不用擔心,文化部對活的文化絕對會讓它活下去,也絕對不會讓它死掉啦!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次長。
  • 楊次長子葆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本本席的問題都是要請問鄭部長,楊次長可以回答嗎?目前文化部有很多政策都必須要全面檢討,比如昨天報載你們補助旗艦影視產業的金額,其實都是一種分贓機制,關於扶植國內影視產業的計畫也是本席在前一屆所關心的重點,因為資源分配不均嘛!常常都是球員兼裁判,到最後錢都無法給真正需要的人員。你們有沒有針對影視產業去檢討評審機制及評審委員呢?上次我與龍部長撕破臉的原因也是在這裡。當時我有建議原住民的一個本土電影公司,他們想拍布農族的抗日影片,有點類似賽德克.巴萊,講了4年卻沒有辦法補助這些原住民人才。這是非常好的創作及構想,不過很可惜,文化部受限於評審機制,最後所有的資源還是只照顧那些你們認為比較有發展潛力的電影或電視,以至於接受補助的人員都是同樣的人。什麼叫分贓機制?你們不好好改革就會變成分贓!鄭部長上來之後,他有沒有去檢討這部分呢?
  • 主席
    請文化部楊次長說明。
    楊次長子葆: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在鄭部長上來之後,他最重要的一個政策之一,就是透明化及制度化。
    孔委員文吉:這是你幫他講的,我希望你講的相當於鄭部長講的。
    楊次長子葆:為什麼要透明化?這可以讓所有爭議都浮出來,我們遇到爭議也會一個一個來檢討。
    孔委員文吉:你不要跟我講題外話,你要怎麼檢討呢?所謂影視產業的旗艦計畫,有人可以領到1,000萬元或2,000萬元,你們補助賽德克.巴萊多少呢?有人需要你們補助經費,但卻得不到,這就會變成是一種分贓機制,你們要如何革除呢?我與前任局長張崇仁也為此吵起來,你們有沒有改進的辦法呢?最後,這些錢還是由那些知名製片廠商去分贓啊!我已經講了4年,你們這種制度真的是黑箱作業,也像是分贓一樣。
  • 楊次長子葆
    我請局長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在鄭部長上任之後,我們的獎補助措施都有重新改變。之前委員垂詢過關於制度透明化的部分,現在我們所有的要點都會要求所有審查委員都要公告,而且也有利益迴避的機制。
    孔委員文吉:你們真的有做到利益迴避嗎?你們怎麼知道你們的評審委員與外面的廠商,說不定是朋友關係等,到最後評審委員是投票給自己人,錢也給他們了。
    徐局長宜君:現在在公開之前,我們會要求所有委員要做利益迴避的切結。
    孔委員文吉:怎麼樣去認定利益迴避?上次我建議要用一位原住民的評審委員,後來有用一位,沒想到他是開電影公司的,他當然不希望布農族的抗日影片來瓜分資源,後來他極力反對,也私下跟評審委員說那家電影公司是詐騙集團,有這樣的評審委員啊!你們找的一位原住民評審委員,居然跟別的評審委員講那家電影公司是詐騙集團,所以布農族的抗日影片始終無法獲得你們的照顧及青睞。你們一定要守住,絕對不要變成仍然是分贓的狀況,結果需要照顧的卻得不到照顧,當然這個案子就不會過嘛!
    其次,上次大陸國台辦公布對台31項措施,你認為是惠台政策,還是害台政策呢?你們鼓不鼓勵台灣的影視產業去大陸發展呢?
    楊次長子葆:鄭部長在這個問題的立場非常清楚,不管如何,首先就是要強化我們自己的競爭力……
    孔委員文吉:我看鄭部長的觀念是很保留的,他說怕大陸會箝制言論自由,也說這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大陸對台灣影視產業優惠措施有很多項,包括台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不受數量限制等,你們將大陸當成管制言論自由的國家,所以是不太支持的,我看鄭部長的意思應該是這樣,你到底瞭不瞭解鄭部長的意思呢?
    楊次長子葆:我想鄭部長的意思是先不要看對台31項,而是要先看藝術創作的基本價值是什麼,當然就是自由,即自由表意及自由創作才會有更多生命力出來。在此前提之下,如果對方是用整批、審查及限制自由的方式來推動一種作法……
    孔委員文吉:你已經先入為主了,怎麼會知道大陸一定會對我們到大陸去拍片的業者橫加干涉呢?你們認為這是一種表意的自由,而大陸也不是尊重言論自由的國家,你們不能這樣預設前提嘛!
    楊次長子葆:不預設,我們希望中國大陸越來越好,這對大家也會更好。從過去的經驗讓我們會有這種疑慮,其實疑慮還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台灣的創作力及活力可以被激發起來,我們面對這個世界……
    孔委員文吉:台灣有很多歌手會在除夕春晚的跨年晚會表演,他們都去那邊發展及唱歌,這是抵擋不住的潮流。
    楊次長子葆:我們的歌手可以到中國大陸、其他國家或任何地方去演出,如果他們的表現良好,我們當然都會非常高興。
    孔委員文吉:今年5月份國家人權博物館要正式開幕,本席要提出抗議,到底有沒有原住民相關展示的固定空間呢?
  • 主席
    請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俊宏: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於5月份會與台灣文學館一起合作,在園區推動一項原住民特展。
    孔委員文吉:不要說特展,就是要有一個固定的展區,即國家人權博物館要有原住民的固定展出空間,我不希望採用特展的方式,因為2、3個月就撤掉了,所以必須有一個固定的空間。
    陳主任俊宏:現在我們在規劃園區常設展的重現,當然也會將原住民的議題納入常設展裡。
    孔委員文吉:就是要納入常設展裡,原住民的人權部分要有清楚的展示,所以也要有一個固定的空間。
  • 陳主任俊宏
    好。
  • 孔委員文吉
    謝謝。
  • 主席(蔡委員培慧代)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曾委員銘宗、呂委員玉玲、林委員俊憲、陳賴委員素美、吳委員志揚、賴委員士葆、林委員德福、李委員彥秀及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
    請高潞‧以用委員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部長不在,所以是統一由楊次長備詢就對了。
  • 主席
    請教育部楊次長說明。
  • 楊次長子葆
    主席、各位委員。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我們現在就來談一下藝文界影視產業的問題。最近台灣的文藝界在國外有很多斬獲,譬如「幸福路上」獲得了2018年日本動畫最佳長片獎,得到這麼大的殊榮,我們身為台灣人非常高興;「大佛普拉斯」入圍紐約新導演、新電影影展;在文學方面,「單車失竊記」也入圍英文世界聲譽最高的曼布克國際獎,這些藝文創作者的傑出表現都是台灣文化無上的榮耀。這幾部作品其實都是以台灣原創、原生的文化當作創作的主體、背景,這反映部長一上任一直強調的一件事,也是「越在地,越國際」最好的證明。不過其他委員有提到,中國提出31項惠台措施,如果我們用嚴格、狹隘的標準看這些惠台措施,會發現裡面有關文化保護跟影視內容的主題就占了快10項。近來有許多台灣的影視、文創人才都到中國發展,所以有很多人士疾呼,假如政府不再針對臺灣的文創、影視產業施予急救,恐怕我們就要瀕臨垂危,住進加護病房。其實賴清德院長在3月6日的時候曾經表示過,中國對台灣的手段會更靈活,因此我們要務實檢討31項政策,並提出相對的因應政策,調整現行制度。請問次長,從3月6日到現在,文化部部長、次長跟賴院長有沒有討論相關事宜?
    楊次長子葆:我們討論過相關事宜好幾次,文化部也做了準備。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什麼樣的準備?
    楊次長子葆:第一個,我要先表明,文化部的政策是要強化自己的體質,不只中國,整個世界都變動不居,如果我們不強化自己的體質,當外界有變動的時候,我們要適應或因應就比較困難……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所以我們還是要從培養在地的人才……
  • 楊次長子葆
    或者投資自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還有產業發展。我們第一個會面臨的一件事,就是中國的審批制度。非常多人講,兩岸的文化產業跟文化交流應該互相尊重,應該尊重我們任何一種創作的表意自由,可是這種審批制度一定會傷害藝術創作的自由。我們真正的創作、真實的文化自由碰到這種審批制度應該如何因應?這對兩岸交流會有幫助嗎?
    楊次長子葆:其實委員已經講到重點了,如果您不嫌我搶話的話,我想說一句,我前一陣子才碰到德國的表演藝術工作者、舞蹈徵選人員,他說他看臺灣的舞,覺得跟亞洲其他地方的舞不一樣,不一定是技巧特別好,而是在舞或舞碼的展現裡有一種叛逆性、挑戰現況的勇氣。其實就是您剛剛說的,這就是「單車失竊記」或紀錄片最大的特質,這個特質也是台灣最珍貴的財產。如果有審批、審查、扼殺自由的措施……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意思是這樣會傷害我們憑藉表意自由的藝術創作。
  • 楊次長子葆
    就是我們最核心的價值。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建議這樣的交流要不要更擴大,還是應該緊縮?
    楊次長子葆:作為行政人員,我們不會限制人民的自由,但是文化部最大的能力,第一個是讓所有的人有更多選擇,我們先投資自己,使自己壯大。我們有很多選擇,其實這個世界很大。中國當然很大……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非常多委員都看重這件事情。
    楊次長子葆:還有別的機會、可能性,只要我們做得好,市場應該會為我們……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意思是還是要優化我們自己的人才跟產業。
    其實施俊吉副院長也在上禮拜提出了四大方向,希望能夠從就學、就業,以及強化留才、攬才,維持台灣全球供應鏈的優勢。不管是深化資本市場、強化文化影視產業,這些八大強台策略中影視產業的部分應該要非常重視,而且這是文化部主責的,不能迴避,所以你們必須通盤思考。對於文化、影視、音樂等相關產業,文化部的支持方式都是用補助,的方式沒有很整體的、長遠的規劃。
    楊次長子葆:鄭部長上任以後有兩個很大的措施,一個是帶動、吸引投融資,第二個是改善整個產業的生態系,這兩個措施跟以往單一的補助不太一樣,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希望你們推動文化政策白皮書的時候,能夠從整體、長遠的方向思考。不管是面對國際、科技進步、中國的磁吸效應,這些都在在影響台灣文化產業的未來。
    其次,根據業務報告裡面的內容,行政院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表示未來將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這個談了兩年;所謂的專業中介組織也是要為台灣的文創產業建立國家隊,可是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到文策院的具體內容,我每次質詢的時候都有提到。不曉得文策院的組織職掌、功能還有文化戰略有什麼規劃?
    楊次長子葆:文策院的具體內容、計畫已經送到大院,如果您想要一份完整的資料,我們請同仁送過去給您。國家隊不是喊喊而已,我們對整體布局跟策略有很明確的規劃,我們希望可以把完整的書面資料交給您。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我還是沒有聽出什麼。
    我接下來想問的一件事是空總的文化實驗室,中介團體就是文策院,這個部分我看到一個東西,就是107年引入財團法人台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協力擔任營運單位,不過文化部丁次長同時是該基金會的董事長。當然,規劃空總的文化實驗室的路很長,只是我想知道這樣的安排究竟是為了什麼?次長同時身兼財團法人台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可能是認為合情、合理、合法,所以做這樣的安排,只是不免俗的,民間也會有一些異音。我前幾天才去空總看,現在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在那邊經營一小塊,裡面的狀況就是根本不知道怎麼去找新創中心。未來希望文創實驗室不要有這樣的狀況發生,應該要能真正的培力到我們所說的文化產業、創新產業。部長很厲害能要到這麼大的資源,可是這才是我擔心的,文創實驗室到底有沒有像我們想像中的那麼美好?
    楊次長子葆:針對委員提出的憂慮,我們會很努力地試著釐清並解決。我先代替丁次長回答,在經營初期,如果由次長兼任董事長,政策走向會非常明確,但此舉未必是長期的作法。尤其是初期,我們希望政策執行及政策理解是清楚的,所以目前的安排是我們認為推動文化實驗室或文策院必要的階段。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有關花蓮吉安菸場,非常多花蓮人很關注吉安菸廠的活化。過去一些地方的區域立委曾經提出要用花東發展基金,但是後來胎死腹中。花蓮吉安菸場對於青年及文創的交流非常重要,是一個很好的基地。本席不希望最後被都更、推平開發,就像東洋廣場的宿舍群,國產署不想修就推平了!文化部還是文建會時曾經推動花蓮文創園區,其實文化部有這樣的能量去做,文化部能不能承接下活化吉安菸場一事?
    楊次長子葆:容我們先了解,到底文資、歷史建築或者有意義的空間將來該怎麼被使用,有沒有更有效率、更有意義及對人民記憶更有幫助的作法,文化部要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請次長回去研究看看,我們再來進一步討論,好不好?
    楊次長子葆:我們再進行進一步討論,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鍾委員孔炤、林委員麗蟬、鄭委員天財、周陳委員秀霞、何委員欣純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表達肯定及我的感動之意,這大概是我第一次在中華民國文化部的業務報告看到,文化部重要的工作包括在台灣建構世界南島文化平台,所以要非常感謝文化部重視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而且台灣是南島文化原鄉非常重要的精神,也是我們共同追求的價值。我要請次長及文化部的朋友們來聽一首歌。
    (播放錄音)
  • Kolas Yotaka委員
    楊次長知道這首歌的歌手是誰嗎?請問丁次長知不知道?不曉得。
    這是來自台東馬蘭的盧靜子,也是台灣原住民,尤其是在1950年代紅遍亞洲非常有名的歌手,如果你問原住民,大概沒有人不認識他。我們稱她為原住民的「鳳飛飛」,他也是民國50年代的「阿妹」,因為那時候原住民歌手都想要隱藏自己的原住民身分,他跟阿妹一樣,從來不否認自己是原住民、山地人。他的創作力非常旺盛,他是自彈自唱、自己作曲,而且他受過日本教育,所以他使用的文字是日本的片假名。他做的歌結合了族語,阿美族的吟唱、日語及中文,所以他是非常有名的一位歌手。
    再來,另一位是來自屏東獅子鄉非常有名的歌手,完全不一樣的曲風。我們也享受一下,這首歌來自歌手蔡美雲,他是屏東獅子鄉的一位排灣族歌手。如果次長或文化部的同仁到南部排灣族的地區,大概不會有人不知道他,你看他的歌詞,他在1950年代出生,他也是自彈自唱、非常會創作的歌手,創作很多歌。我們現在欣賞一下。
    (播放錄音)
    Kolas Yotaka委員:次長,立法院很少有這種場面,但文化部的同仁及現場的同仁大概覺得非常新鮮或很奇怪。我要告訴大家的是,1950至1980年代有非常多歌曲,過去被叫做山地歌,用日語、族語或中文夾雜。這些歌非常多,這些歌詞有的是描述在林班地打工的景象,有的是剛剛聽到的男女情愛,有的是小女孩、原住民少女不願意嫁給外省人的痛苦,有戀人相戀,但是另外一方為了要出外謀生被迫分開,也有人是在外打工、做零工,而思鄉的情懷非常濃鬱、非常痛苦。這麼多的歌,現在如果到部落裡的部落卡拉ok點唱,有些可能還點唱得到。有非常多的歌,而且他們的唱腔很特別,剛剛次長有聽到,他們結合原民傳統的唱腔─吟唱的技巧,與現在的一些花腔,再加上一些現代歌、日本歌的唱歌技巧,所以具有非常特別的特色。我要告訴文化部,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歌曲分類,可是過去我們並不重視,現在連學術界都已經開始特別研究。因為這段時間所做的歌呈現的是那個年代台灣社會的歷史及文化,尤其對原民來說,我們原民在面對現代化及工業化發展的過程當中,歌曲與舞蹈一直沒有離開我們,但以不同的型態展現。這些歌也有當兵的歌,甚至還有政府在政令宣導的歌,各式各樣都有。請問文化部為什麼過去投注非常多預算建立流行音樂資料庫,可是我們始終沒有看見這個記錄獨特時期台灣歷史的歌曲類別?沒有被強調、沒有被重視!次長可能不知道對原住民來說耳熟能詳的歌手,你們卻相當陌生。我們希望可以有被文化部承認的特定類別,除了群星會時代的歌,除了鳳飛飛,除了鄧麗君,你們到底應該怎麼做?甚至於建立資料庫,讓裡面有用族語創作的歌詞,也可以成立人力及財力資料把這些東西都記錄下來,成為台灣珍貴的寶貝。文化願不願意這樣做?
  • 主席
    請文化部楊次長說明。
    楊次長子葆:主席、各位委員。你說的我們統統支持,剛好傳藝中心吳榮順主任在場,就我所知,他就在這方面努力,至少他的研究成果中有一部分是,容我責由他簡短回答。
    Kolas Yotaka委員:好,先簡短回答。
  • 主席
    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吳主任說明。
    吳主任榮順:主席、各位委員。傳藝中心轄下的台灣藝術館去年開始有一個計畫,這是部長要重建台灣音樂史計畫的其中之一,稱為「世代之聲─台灣族群音樂紀實系列」。像剛才委員提到的排灣族或者盧靜子,目前為止,已經有5個部落在做,上個禮拜才剛結束的「聽見牡丹」就與此相關。我們做的方式並不只是傳統的,而是當代所有的聲音都能夠在台灣戲曲中心演出,把這個聲音留下來。
    Kolas Yotaka委員:我想與次長討論的其實是這兩筆預算。有關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的計畫,我們希望這兩個計畫必須審慎納入這個類別。我再說一次,除了歌仔戲、戲曲、鳳飛飛、鄧麗君,我們希望針對那個年代,即60至80年代,所謂山地歌曲的特別文化歷史研究,本席希望文化部重視。
    楊次長子葆:當然,這是台灣歷史不能分割的一部分,我們一定會做。
    Kolas Yotaka委員:後續再與文化部繼續討論,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蕭委員美琴及王委員惠美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今天會議作成以下結論: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覆部分,請相關機關文化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鍾佳濱委員提出一個臨時提案,請宣讀。
    1、
    國內影視內容業者仰賴收視費來穩定營運,但是國內影視產業之收視費多數由系統業者收取,內容業者只能收取些許的版權費及廣告費作為收入來源,然而近年廣告流向網路的比例大幅提高,三年來每年皆以30%的比例流向網路市場,更加深內容業者的經營困境,造成國內影視產業產值萎縮,工作條件無法提升,導致國內人才外流。鑑此,文化部應結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改善影視內容產業流通過程之產業結構,不只是要補助內容業者,而是要建立一個有利於影視內容業者製作優質作品的市場,製訂影視保護政策,保障本土文化及國內影視內容業者。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鍾佳濱
  • 連署人
    張廖萬堅 蘇巧慧
  • 主席(鍾委員佳濱)
    請問在場委員對本案有沒有其他補充意見?
  • 李委員麗芬
    我要加入連署。
    主席:好,李麗芬委員要加入連署,蔡培慧委員也要加入連署。請問文化部有無意見?請文化部楊次長說明。
    楊次長子葆: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僅有一個小小的建議,建議文字修改為「建立一個有利於影視內容業者製作優質作品發展的產業生態系,保障本土文化及國內影視業者」;另外,希望提出書面報告能夠改成「兩個月」。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同不同意?倒數第五行少一個字,就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漏了「會」字也補上。如果沒問題,我們就按照修正通過。
  • 楊次長子葆
    謝謝。
    主席: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各提案如果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於議事錄。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15分)
User Info
陳亭妃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臺南市第3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