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7年3月22日(星期四)9時2分至12時6分 @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廖委員國棟)
  •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22日(星期四)9時2分至12時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廖委員國棟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
  • 項目
    一、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項目
    二、針對「民眾批評衛生紙漲價,公平會只能約談業者,無權派員搜索,未來如何改善」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報告事項所列議程合併詢答,請一併報告。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報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大院第9屆第5會期開議,美瑛奉邀代表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至感榮幸。首先,感謝 大院各位委員對本會各項施政及業務推動的支持與期許,美瑛藉此機會代表本會全體同仁表達由衷的感謝。
    本會為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主管機關,依法掌理擬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政策及法規,並針對違反上開2法案件進行調查及處分。美瑛於去(106)年2月上任,甫屆滿一年,在社會各界支持與本會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下,秉持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精神與態度,積極推動各項業務,無論在重大個案的查處、公平交易法制的完備、事業法遵的強化,以及國際交流的推展等方面,均已有成效,顯示本會執法團隊對於各項業務的用心與決心。
    以下,謹就本會近期重要業務及未來施政重點,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近期重要業務
    一、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一)案件收辦及裁罰情形
    在案件收辦方面,106年度本會收辦涉及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各類檢舉、申請、申報、請釋案,併計就影響重大公共利益與社會大眾矚目之情事主動立案調查案件,共計2,288件,如加計105年底未結案件294件,總計2,582件。其中,辦結案件計2,360件,當年辦結率91.4%。
    在案件裁罰情形方面,106年度經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規定而處分者共116件(檢舉案36件、主動調查案80件),計發出116件處分書,罰鍰金額達新臺幣(下同)235億1,635萬元。
    (二)查處重大涉法案件
    本會對於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行為,均依法嚴加查處,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確保事業公平競爭,進而保障消費者利益。近期查處的重大涉法案件,列舉如下:
    1.處分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高通公司)拒絕授權晶片予競爭同業等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之行為案。
    2.處分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佳訊視聽股份有限公司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頻道代理商未依本會處分書意旨改正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行為案。
    3.處分永佳樂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全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事業以低價利誘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行為案。
    4.處分香港商極進網路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對於參與相同採購案之廠商,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行為案。
    5.處分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登載全國壹大網資費促銷方案廣告不實案。
    6.處分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刊登「賀!台灣之星跨年網速實測三連霸No.1 」圖文等廣告不實案。
    7.處分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招募「美廉社」品牌加盟過程中,未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案。
    8.處分康軒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康軒歡樂聖誕大抽獎」活動,不當提供新竹縣市地區國中教師金錢及物品案。
    9.處分壹諾廣告行銷有限公司、風淩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層次傳銷事業,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及未依法辦理傳銷商解除與終止契約之退出退貨案。
    至於各界關切高通公司處分案之後續罰鍰收繳情形,該公司於107年1月21日罰鍰繳納期限屆至前,提出分期繳納罰鍰之申請。經審酌本件罰鍰金額為本會成立以來處分之最高罰鍰,且高通公司基於業務營運而有分期繳納之需求,並提出本票擔保,本會業同意該公司分60期繳納罰鍰,第1期及第2期款項並已於107年1月30日及2月27日入帳。另該公司已提出停止執行聲請及行政訴訟,全案刻於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中。
    (三)審查事業結合申報及聯合許可申請案件
    為防止事業藉由不當的結合或聯合行為,產生減損市場競爭效能情事,本會對於事業依法提出「結合申報」與「聯合申請」案件,均審慎評估處理。近期審查之重要案件包括:
    1.附加負擔不禁止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經常共同經營之結合案。
    2.不禁止Google LLC與世界通全球驗證股份有限公司之結合案。
    3.許可陽明海運公司等13家船舶運送業者申請聯合承運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聯合行為展延案。
    4.許可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事業申請聯合採購合船進口大麥聯合行為許可展延案。
    5.許可福懋油脂公司等32家事業申請聯合採購合船進口玉米聯合行為許可展延案。
    (四)查察不實廣告行為
    不實廣告行為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甚鉅,故本會向來均將查處不實廣告行為列為重點執法項目,除對有具體違法事證之廣告嚴予查處外,亦透過多元化宣導增進民眾對不實廣告之認知,敦促業者守法。近一年重要成果如下:
    1.積極查處不實廣告涉法案件,除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及其他機關、縣市政府移送之案件,更主動出擊,上網搜尋、檢視業者廣告情形,一經發現涉法廣告,旋即列案調查,依法嚴懲,106年總計處分不實廣告案件46件,罰鍰合計達3,595萬元。
    2.擇定網路廣告辦理「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主動舉辦本會對於網路廣告之規範說明會;並舉辦本會對於促銷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說明會及本會對於不動產廣告之規範說明會;另派員赴縣市政府及公會深入宣導不實廣告相關規範,增進業者自律及避免消費者受害。
    3.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增進本會執法標準化、透明化。
    (五)掌控重要民生物資市況
    為防止人為聯合操控物價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情事,本會持續運作「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針對重要農畜產品及各項民生物資市況變化主動進行監測,同時執行年節(如農曆春節等)前應景之重要農畜產品產銷市況查核計畫,掌握各項民生物資相關價格資訊與市況。又為因應農曆春節期間瓦斯業者可能聯合漲價,本會特別函請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應尊重市場機制,不得有違反聯合行為禁制規定等行為。同時也針對勞動基準法修法,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決議,對宅配業、速食及手搖飲料業可能造成之競爭問題,主動立案調查。
    另針對媒體披露衛生紙業者擬漲價乙事,本會旋即主動立案調查,並採行相關調查作為,包括:自2月23日起持續派員至各賣場訪查,瞭解備貨量及周轉情形;邀集三大衛生紙製造商及五大量販業者進行「倡議競爭及禁止聯合調漲衛生紙價格」會議,宣示絕對禁止業者聯合調漲衛生紙價格;持續發布新聞,並聲明若有業者以揭露部分訊息或不完整訊息,而趁機促銷或試圖拉抬民眾搶購心理,倘有違法事證,將併同查辦;密集約談衛生紙製造商及量販店業者,瞭解衛生紙產銷市況及訊息發布情形;對於民情反映意見均妥予回復,倘有反映特定賣場有缺貨情形,本會亦隨即派員前往訪查。
    日前就大潤發公司發布衛生紙漲價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誤導消費大眾,引發衛生紙商品突發性供需失調,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該公司350萬元罰鍰。至於衛生紙製造業者擬調價是否涉有不法聯合行為,本會刻正續行調查中。
    (六)實施特定產業重點督導計畫
    為促進國內產業良性競爭與發展,本會每年視產業需求及執法經驗,擇定攸關民生及大眾權益之產業,實施特定產業重點督導計畫,以規整產業競爭秩序。近一年重要辦理情形如下:
    1.加盟經營行為
    遵依 大院第9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就100家主要知名之加盟業主(擁有20家以上加盟店之業者)進行相關契約檢查,並擇定17家事業疑有加盟重要資訊未完整揭露之行為,主動立案調查。
    另為加強宣導加盟競爭理念,辦理加盟業宣導說明會或應加盟協會邀請,派員說明加盟經營行為之規範內容,以強化加盟業主對於本會法令之瞭解,促其遵法守法。
    2.有線電視
    持續監控有線電視相關事業之交易行為,並積極查察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是否涉及以低價利誘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競爭行為。同時,主動追蹤調查105年度本會所處分多家頻道代理商頻道授權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行為,後續業者是否依本會相關處分書意旨改正違法行為,並針對其中3家頻道代理商未改正其違法行為案,再次予以處分。
    此外,持續參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電信管理法草案或其他數位匯流相關法規之修法會議,適時提供意見。
    3.油品
    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持續記錄國內油價之調整及變動幅度,以掌握油價調整情形。另鑑於國內2大供油事業之調價行為向為輿論所關注,本會針對國內油品市場競爭態勢,主動立案調查,並密切注意浮動油價機制對國內油品市場影響情形。
    此外,亦持續辦理國內集團加油站業者經營概況調查,有效掌握及瞭解國內油品市場及加油站市場的產業現況及競爭情形。
    (七)管理多層次傳銷
    為避免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造成景氣狀況負面影響及引發社會問題,本會十分重視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監督與管理,並積極查處違法行為。經統計,106年度多層次傳銷處分案件中,處分最多之違法類型分別為傳銷事業於完成報備後,變更法定應報備事項,未事先向本會報備、未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檢具法定資料向本會報備、參加契約無應記載事項及未依法辦理傳銷商退出退貨。近一年重要成果如下:
    1.積極查處涉法案件,並針對涉有重大違法傳銷事業實施專案監管,防杜違法。106年計處分違法傳銷案件38件,罰鍰合計達1,580萬元。其中,因情節重大,罰鍰超過100萬元之案件計4件。
    2.辦理傳銷事業業務檢查計52家,發現有缺失者除輔導業者改進外,並針對涉有違法之虞情事,主動立案調查。
    3.賡續與檢察機關就變質多層次傳銷案件協調聯繫,共同打擊不法,106年針對涉及違法吸金移送檢調案件計28件。
    4.辦理年度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供各界參考;並於網站發布傳銷警訊,呼籲民眾提高警覺,注意防範。
    5.辦理傳銷法令說明會並派員赴各地深入宣導傳銷相關法令,強化業者及民眾正確法治觀念。
    6.賡續監督與輔導「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協助推動其業務運作。
    二、完備公平交易法規制度
    為突破蒐證不易的困境,有效偵破違法行為,本會106年5月研擬公平交易法第27條之1、第50條修正草案,增訂搜索扣押權限,並報請行政院審查。案經行政院審查會議決議,認為本案對於社會法益及人權有重大影響,仍宜謹慎為之。本會仍持續將「爭取搜索扣押權限」列為重要修法工作,一方面參考各主要先進國家之競爭法規定,並依行政院審查會議決議,參酌法務部等機關意見刻正進行修正草案內容之研議。
    此外,為因應經濟全球化之發展及各國競爭法制之變革,並加強本會執法之成效,本會持續檢討現行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俾使本會執法更臻周延完備。106年研修重要之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情形如下:
    (一)訂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液化石油氣分裝業與零售業垂直整合或共同經營之規範說明」。
    (二)修正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1.公平交易法第11條,將事業結合審查期限由「日曆天」修正為「工作天」,且明定非合意結合案件應提供申報結合事由予不同意方之事業,並徵詢其意見。
    2.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案件之處理原則。
    3.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電信事業之規範說明。
    4.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
    5.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數位匯流相關事業跨業經營之規範說明。
    6.「事業結合申報須知」之附件「事業結合申報書」。
  • 項目
    三、持續推動競爭倡議
    為協助各界瞭解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避免違法,本會106年在年度預算及機關執行量能內,賡續對政府機關、事業與一般民眾辦理各式倡議活動。106年本會自行舉辦或受邀參加的宣導活動共計81場。此外,服務中心提供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諮詢服務計6,999人次。近一年重要執行成果如下:
    (一)參與政府部門會議就競爭政策提出建議
    為營造自由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首要任務之一即是向政府其他部門倡議競爭的重要性,並在制訂政策時將競爭因子納入政策中,進而作成有利於競爭之政策決定。106年本會積極參與政府其他部門會議,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漲價議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訂定「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南投縣政府擬訂定「南投縣日月潭水域載客船舶收費標準」草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擬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刪除服務報酬標準規定、行政院「獸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交通部函詢有關「Uber於我國營運之爭議與發展及政府立場」等議題,本於權責提供意見並參與討論,將競爭政策導入產業政策,成效良好。
    (二)辦理產業宣導說明會
    本會對於不同產業訂有多項案件處理原則與規範說明,為使特定易生糾紛之產業均能充分瞭解並確實遵守法令規範,本會邀集相關業者,包括有線電視業、加盟業、國民中小學教科書業、藥品業、醫療器材業、液化石油氣分裝業與零售業等,舉辦相關規範宣導說明會,促使受規範對象都能知法、守法進而崇法。此外,本會並請縣市政府協助辦理地區性法規說明會,邀請當地工商業者及產業團體參加,講授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內容亦包括社會各界所關切之主題如加盟業主經營行為、網路廣告行為、不動產廣告行為等,期建立各界守法共識。
    (三)舉辦教育訓練活動
    為深植公平交易理念並培育優秀的種子人才,本會定期舉辦教育訓練活動,針對不同對象需求,設計適合之訓練課程,如辦理大學院校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國高中公平交易法種子教師研習營等,將公平交易教育工作向下扎根。另為強化事業自律遵法的觀念,106年11月本會特別於臺中舉辦「中部菁英公平交易法與案例研習營」,由本會委員及公平交易法專家學者擔任講座,向事業經理人、法官及行政機關主管等深入解說公平交易法規與案例,有效促進事業自律遵法。
    (四)運用各種媒體通路傳揚法規政策
    為有效傳達公平交易政策暨相關規範,本會除編印「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文宣資料,發送相關行政單位、各主要工商團體、一般企業、各大學院校及消費大眾參閱,並配合網路時代來臨,將本會重要施政及執法案件登載於全球資訊網站。同時發行中、英文版「公平交易通訊」及電子報,透過網際網路傳送最新競爭法規範及各類實務案例資訊。
    (五)建置「公平交易APP」
    為使民眾能不受時、地及設備等限制向本會提出檢舉,並隨時查閱本會主管法規、即時獲悉本會針對重大案件之說明、多層次傳銷之警訊、法令修正及專題演講等最新訊息,本會於106年開發建置「公平交易APP」,並於同年12月27日上架,內容包括:
  • 1.「檢舉信箱」
    提供民眾檢舉及資料上傳等功能。
  • 2.「法規專區」
    提供本會相關法規資訊、法規意見徵詢、結合案件徵詢及常見問題等資訊供民眾參閱。
    3.「宣導專區」:提供檢舉獎金問答集、傳銷報備名單、懶人包等資訊;另不定期辦理有獎徵答活動,引導民眾瞭解本會業務。
  • 4.「最新消息」
    提供本會新聞稿、最新消息(如多層次傳銷警訊)。
  • 項目
    四、精進經濟分析量能
    公平交易法的管制是以「市場」為核心,除法律面的爭議外,並涉及許多經濟分析的議題。為期本會執法能法律與經濟分析兼顧,乃仿傚世界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設置經濟分析專責單位「資訊及經濟分析室」,具體強化經濟分析在公平交易法案件研處中所扮演的角色,落實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近一年重要工作如下:
    (一)辦理產業調查及蒐集產業資料
    為掌握產業動態與市況,本會每年持續辦理產業市場結構調查,106年計調查製造業及水電燃氣業等約5,000家事業,同時也針對特定產業包括:連鎖式便利商店、集團加油站、多層次傳銷與電視及網路購物等事業經營概況,進行產業調查。另為有效運用各界之產業資料,包括蒐集其他政府機關發布之產業統計資料、連結國內各經濟情勢網站,及購置學術單位產業資料等,以完善本會產業資料庫,並作為經濟分析運用及執法參考。
    (二)辦理經濟分析教育訓練及研討會
    為強化案件經濟分析質能,精進競爭法經濟分析之運用與落實,本會持續辦理專題演講及教育訓練,培訓同仁專業知能。此外,106年9月首度舉辦「2017年反托拉斯經濟學研討會」,就垂直交易限制、結合、數位經濟及專利授權等經濟分析議題進行研討,促進國內經濟理論學術研究與公平交易法實務之相互交流,增進各界對經濟分析運用在競爭法的瞭解,更精進本會競爭法經濟分析方法之理論與實務應用。
  • 項目
    五、深化國際交流合作
    (一)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參與競爭法國際組織會議,推動競爭法國際交流,向為本會施政重點之一。我國現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委員會」參與者及亞太經濟合作(APEC)、國際競爭網絡(ICN)會員,本會亦固定參與前開組織會議活動,並透過主動提交報告、擔任評論人及爭取發言等,提升本會參與國際組織之質與量,業已展現相當成效。106年度本會參與國際重要組織活動或會議,包括參加OECD「競爭委員會」例會、ICN第16屆葡萄牙年會、APEC「經濟委員會」第1次及第2次會議,並出席「第13屆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第10屆東亞競爭法與政策會議」及韓國「第21屆競爭政策國際研討會」等。
    (二)強化競爭法國際交流與合作
    本會為持續強化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間之交流與合作,106年除藉由參與國際會議之便,與美國、加拿大、澳洲、新加坡、印尼等國家首長或高階官員進行雙邊交流,就本會執法經驗與競爭法未來發展趨勢等議題交換意見,並邀請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國際事務官員、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到會訪問,分別進行工作層級會談以及知識分享座談會。此外,本會亦派員參與臺澳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人員計畫,進行人才交流。藉由密切之交流與互訪,持續深化我國與其他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友好關係,並提升合作層面,建立專業、有效之國際合作發展模式。
    (三)提供專業技術援助
    技術援助為目前國際組織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所共同關切之議題。本會因執法頗具成效,與日本、韓國並列東亞競爭法技術輸出國,除依各被援助國家需求,派遣講師提供專業訓練課程外,每年並於東南亞城市舉行競爭政策及競爭法研討會,協助區域內競爭政策之發展與新興競爭法主管機關執法能力之建置。106年9月本會於新加坡舉辦「反托拉斯案件之經濟分析」國際反托拉斯區域研討會,計有10國競爭法主管機關代表共40人與會。前揭研討會有益於亞太地區競爭法之推展,亦累積本會於國際場域之貢獻,並與東南亞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進行實質交流。
    貳、未來施政重點
    一、強化案件查處效能,維護執法公信力
    本會將積極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並持續關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主動依職權進行調查,確保社會大眾權益。在公平交易法方面,除了加強查處涉及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等對市場競爭影響甚鉅之案件,並主動深入瞭解相關產業動態,及時發掘可能涉及違法情事,而能立即有效進行查處。在多層次傳銷方面,持續運用網路監控、關注輿情、民眾檢舉等多元管道,積極查處違法傳銷行為,並透過處理報備案件、實施業務檢查、進行傳銷監管及與檢調機關相互合作等方式,維護多層次傳銷交易秩序及傳銷商權益。
    此外,對於重大案件之處分,事業大多依法提出行政救濟,本會更將全力以赴,持續提升同仁專業知能,積極蒐集國內外學說與實務見解,強化訴訟上法律面及經濟面攻防與論證;另視個案需要,聘請學者專家提供法律與經濟分析之專業意見,戮力捍衛本會執法立場,並維護本會執法之公信力。
    二、檢討研修競爭法規,建構完備執法體系
    在經濟全球化、自由化的趨勢下,市場競爭較以往更為多樣化且複雜化,如何調整競爭法規,順應外在環境的轉變,是本會施政的一大挑戰。本會將賡續研究並推動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修法事宜。一方面檢視現有的法規是否切合社會環境需要,有無須檢討修正之處;另一方面續行研議強化執法的工具,以建構完善法規制度。
    公平交易法研議修法重點包括裁處權時效之停止、檢舉獎金之擴大適用、違法結合行為之處罰規定,以及是否針對情節重大之獨占、聯合行為案件強化調查手段或加重處罰等。另為加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執法力度,將持續蒐集並研析相關修法議題,俾使本會執法規範更趨完善。
    三、提升各界法遵意識,厚植自由競爭文化
    「競爭倡議」工作為落實執行競爭政策之重要一環,經本會積極施政與倡議,競爭之概念已逐漸為各界所接受,但廣度與深度仍有進一步強化之空間。未來,本會將賡續從「政府自覺」、「企業自律」、「消費者自醒」三方面積極倡議競爭。尤其在企業界方面,本會將強化事業法遵意識的培育,加強推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企業訂定反托拉斯遵法規章之指導原則」,激勵企業積極從事反托拉斯遵法建制工作,並將反托拉斯精神內化於事業營運活動中。
    在宣導工具方面,本會將賡續辦理倡議活動與訓練課程,另順應網路時代的來臨,本會亦將積極推廣公平交易APP,促使民眾利用此一便利平台,瞭解本會主管法規規範,俾有效傳遞本會施政重點及自由公平競爭理念。
    四、充實產業資料庫,深化競爭法經濟分析
    為提升本會案件的研析品質,本會不斷強化經濟分析理論的研究,並將研究所得實際運用於個案之中,包括市場界定、市場占有率的計算,及競爭法經濟分析等專業意見,以協助強化案件研析力度,有利於案件處分獲得法院的支持。
    未來,本會將配合經濟環境變化與業務需求,持續辦理產業市場結構調查,並蒐集相關單位產業資料,充實完備本會產業資料庫,提升產業資料運用效能。同時,本會也將繼續與專家學者進行競爭法相關研究計畫,並舉辦研討會、座談會及教育訓練等,強化本會對於競爭法經濟分析理論及具體實務運用之專業知能,厚植競爭法競爭分析量能,並提升本會執法品質及效能。
    五、拓展競爭法國際交流,提升國際地位
    緊密的國際合作對於有效查處跨國卡特爾案件是不可或缺的要件。另事業結合案件亦常常涉及多國企業,因此,國際合作成為競爭法主管機關必要之執法方式。未來本會將持續參加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際競爭網絡(ICN)、以及亞太經濟合作(APEC)等國際組織會議活動,以掌握國際間最新執法趨勢與動態。同時,透過該等場域,加強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之交流互動,促進合作機制,建立更多執法合作之機會。
    此外,本會亦將賡續辦理競爭法區域研討會,並對開發中國家提供個別技術援助,展現本會在國際競爭社群之積極參與及實質貢獻,提升我國競爭法之國際影響力。
    、結語
    各位委員、各位先進,本會作為我國競爭法主管機關,肩負著維護市場自由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之重責大任。尤其在經濟全球化效應下,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更能吸引國際企業的投資,帶動國內經濟發展,有助於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本會將加強同仁專業知能,審慎規劃調適競爭政策,完備相關法制,積極查處各類違法案件,期能發揮最大行政效能,建立符合時代需要的公平交易制度。今後,尚祈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本會批評與指教。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在質詢之前,援例作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8分鐘;非本會委員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的處理時間在11時。
    另外,今天還有一份「調查衛生紙漲價及調查權限之改善」的書面報告,方才主委只就業務部分進行報告,這部分就沒有報告了,還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列入公報。
  • 公平會書面報告

    承 大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囑咐,請本會就「衛生紙漲價只能約談業者,無權派員搜索業者之改善情形」乙事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謹在此對於各位委員關心社會民生經濟狀況及公平交易業務的推動,表達誠摯的敬意與謝忱。
    本會職司公平交易法,並據公平交易法第26條規定依檢舉或職權主動立案進行調查,專責查處事業關於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均以行政資源作最有效的運用,達成執法的最大利益,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的公共利益為前提。謹就本會針對衛生紙業者擬調漲價格行為之查處及無權派員搜索業者之改善情形提出報告如次。
  • 一、國內衛生紙市場競爭狀況

    衛生紙主要原物料為紙漿,係依賴國外進口,由CIP商品行情網資料顯示,106年1月至107年1月長纖紙漿進口價格由每公噸675美元漲至945美元,短纖進口價格由每公噸585美元漲至805美元,長、短纖價格上漲幅度約在4成上下。國內三大衛生紙製造業者為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豐餘公司)、英屬蓋曼群島商金百利克拉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金百利公司)、正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正隆公司)亦由國外進口紙漿,再於國內進行產製銷售,其中永豐餘公司經營品牌包括「五月花」、「柔情」及「得意」;金百利公司旗下所屬有「舒潔」、「可麗舒」、「可立推」等品牌;正隆公司則有「春風」、「情人」等品牌,另有通路業者家樂福、大潤發等亦推自有品牌與之競爭。衛生紙依韌性、基重、面積大小、抽數不同而有些微價差,惟就消費者使用習慣而言,仍屬同質品,各家銷售又以「抽取式衛生紙」為最獲消費者青睞之產品。衛生紙銷售通路以實體通路(賣場)為主,而電子商務通路(網購)所占比例低且所售多以「箱」為單位,宅配供應需求量較高之客群。
  • 二、本會就衛生紙業者涉有聯合調漲價格之相關調查作為

    (一)107年2月23日媒體披露衛生紙業者擬於3月中旬漲價乙事,本會旋即主動立案調查,除針對衛生紙製造商擬調漲價格行為是否涉有違反聯合行為規定進行調查外,調查過程中對於通路業者倘以揭露不完整訊息,而趁機促銷或試圖拉抬民眾搶購心理情事亦併同調查。相關案件已列為本會優先辦理事項之一,將以嚴格、嚴謹認事用法查處業者所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情事。
    (二)本會自2月23日起迄今無間斷派員至各主力賣場訪查,對於賣場貨源增補、周轉情形,均向各賣場人員進行暸解,倘有因民眾預期心理突增而有當日備貨不及情形,則於隔日再針對該賣場進一步執行輪動式訪查,據本會所掌握之市況,賣場多會定期增補貨源,且因衛生紙體積龐大,貨到即行上架,存食囤積機率不高。其次,本會已於2月27日邀集三大衛生紙製造商(金百利公司、永豐餘公司、正隆公司)及五大量販業者(大潤發、家樂福、愛買、全聯、好市多)進行「倡議競爭及禁止聯合調漲衛生紙價格」會議,宣達聯合行為違法構成要件,絕對禁止業者聯合調漲衛生紙價格,業者均熟知本會嚴格執法立場。
    (三)再者,本會於107年2月25日、2月26日、2月27日、3月10日因應輿情關切事項,數度發布新聞資訊對外說明,並針對各類民情反映案件,妥向民眾說明回復,以釋平其疑慮。另本會多次約談衛生紙製造商及量販店業者,暸解衛生紙產銷市況及訊息發布情形,並勾稽比對業者相關事證,同時對於此次業者所稱成本之關鍵調價因素,業已2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調閱紙廠之進口成本資料以進行交叉比對。
  • 三、目前具體查處成效及續行調查作為

    (一)本會調查過程中,比對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潤發公司)與上游衛生紙產製業者所提事證發現,大潤發公司為推銷該公司衛生紙促銷檔期,於107年2月23日上午以公關手機及電子郵件發送「衛生紙確定大漲30% 賣場業績急飆5倍」乙則訊息,內容均由該公司所撰擬並主動發送予各大媒體,惟上游衛生紙製造商均未與大潤發公司完成價格協商,所稱之確定調漲時點、調漲幅度區間均未有所憑,大潤發公司_始無法提供確定漲幅3成之佐證資料以實其說,大潤發公司以誤導消費者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導致衛生紙市場突發性供需失調之異常現象,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故本會即於107年3月14日第1375次委員會議決議予以處分,並處新臺幣350萬元罰鍰。
    (二)本會迄今仍持續約談業者,並接續訪查市場狀況,試圖掌握聯合行為之相關跡證。倘有民眾向本會反映特定銷售店家有缺貨狀況,除本會查訪或由南部服務中心協查,抑或連繫當地消保官協助或通知各賣場之客服中心予以瞭解,務求即刻解決民眾反映。至3月10日報載網購業者表示已調整衛生紙價格等資訊乙事,實則網購通路與實體通路業者無論就供貨來源、交易方式、促銷方案、包裝、客群等均有所差異,本會已對於網購通路併同瞭解中。
  • 四、約談衛生紙業者而無權派員搜索之改善情形

    本會現階段尚無搜索扣押之調查權限,對於到業者處所取得聯合行為合意之可能事證,例如公司內部存放於網際網路之訊息、內部員工之間交換與競爭有關之敏感市場訊息、或業者間相互傳達營業策略之文件等,即有未能於第一時間及時掌握相關事證之不足。惟就本案而言,本會針對衛生紙業者調價行為是否涉有聯合行為等違法情事,藉由比對上、下游相關事證、內部簽核紀錄、業者是否聚會等事實進行調查,並約談業者及關係人到會說明,甚至實地訪查市場等諸多查處作為,統整研判相關業者是否達成合意調價。本會將善用當前各類調查工具,以及調查人員對於產業掌握之經驗,相輔相成,期能於調查案件中發揮綜效。此外,為強化本會調查手段、增進執法效能,對於現階段雖無搜索扣押權,將持續與產、官、學各界協商討論,凝聚修法共識。
  • 五、結語

    本會職司公平交易法,目前續行針對衛生紙製造業者涉有意思聯絡或調漲價格之一致性共同行為進行調查,如掌握相關事證,將予以嚴懲,俾維護交易秩序與確保消費者權益;至公平交易法增訂搜索、扣押等規定,因所涉面向及法理宜求謹慎周妥,刻參酌各界意見以研擬未來修法方向。以上報告,謹懇請各位委員鑒察。謝謝!
  • 主席
    現在進行詢答。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的衛生紙之亂,你們也被搞得是人仰馬翻,據了解,你們從2月23日就開始調查這些問題,2月27日也有邀請三大衛生紙製造業者跟五大量販業者,跟宣導他們禁止聯合調漲衛生紙價格,從你們的新聞稿可以看到你們已經主動出擊追查業者有沒有聯合行為,所以目前調查到什麼階段?有沒有什麼樣的結果可以讓社會大眾知道?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聯合行為的部分,我們已對大潤發做成處分,因為他們違反第二十五條,有以不實訊息誤導消費者的欺枉行為,基本上,對於聯合行為的查處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因為當時這個訊息出來時,其實都還沒有漲價,這也是為什麼我們2月27日針對媒體散播的訊息,就先請三大製造業者及五大量販業者到公平會來,向他們宣達我們積極查處、禁止聯合漲價行為的執法立場,然後也告訴業者違法的構成要件。
  • 莊委員瑞雄
    這麼做有用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現正在比對相關查證資料,如果真的有構成聯合行為違法構成要件,就會做出處分,但是現在還在查證中。
    莊委員瑞雄:這種大通路商真的非常大型,現在你們在罰了大潤發350萬元,他們會怕你們嗎?我相信主委應該清楚他們相關的紀錄,常常被你們處分的人,就是利用這種相對優勢的地位,比方說透過不實的簡訊或是用公關手機去傳送一些郵件,內容是衛生紙確定要大漲30%或是賣場業績急飆5倍等等,這就是要來擾亂整個民心,所以並不是你們罰350萬元就可以了事的。事實上,他們前科累累,常常利用相對優勢的地位,向供貨廠商收取不當的費用,這些都是會影響整個交易秩序的行為,所以這家業者到底有什麼樣的前科,主委有去了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它有被我們處分過2次,這是關於附加費用的部分,詳細的部分,本人請呂處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公平會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它曾經因為上架費的問題被處分過,然後也有針對廣告不實加以處分,大概就是這兩次。
  • 莊委員瑞雄
    之前開這兩張單罰了多少?
    呂處長玉琴:因為那是很早期的案子,大概都沒有超過100萬元。
    莊委員瑞雄:你們就是罰太少了,我的意思就是說,平常沒事時,大家都不知道公平會是什麼樣的一個單位,但一涉及漲價或是廣告不實,大家才會想到你們,所以該你們展現獨立機關魄力的時候,你就應該展現出來啊!哪有一家廠商這麼可惡,刻意發布這種訊息,比方說它的業績已經漲了幾倍、衛生紙要漲多少等等,一般消費者若看到這種訊息卻不去買,那才有鬼咧!所以社會大眾一定會被這些有強大優勢廠商所發出的訊息而有所誤導,而它的用意就是為了賺錢,可是賺錢要取之有道,碰到這種強勢、相對優勢地位、足以影響整個社會秩序的大型廠商,老實說罰了350萬元他們也不會怕你們,所以以後碰到這種重大事件時,千萬不要手軟,他們真的很可惡。
    基本上,如果原物料價格是在上漲的,廠商去反映成本,搞不好社會大眾會認為這是合理的,充其量只是在立法院可能會有一些鬥來鬥去的情況發生。再來,2017年長纖紙漿價格,從每噸580美元漲價到900美元,漲幅有55%,短纖的部分則是從每噸470美元漲價到760美元,漲幅有60%,其實這已陸續帶動國內紙漿、紙價4波的調漲,漲幅約為25%到28%,當原物料在上漲的時候,其實稍微漲價社會大眾都可以接受,但是用這樣的宣傳行為,社會是沒辦法接受的,我相信政府機關,尤其是公平會主委,你一定不能接受,是不是如此?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找到源頭,原來就是大潤發散播這種不實消息,而且還引起軒然大波,並引起市場上的混亂,我們認為這個行為其實是相當的惡行。
    莊委員瑞雄:可惡啊!哪有這樣子的!竟然告訴廠商倉庫的東西全都賣光了,業績成長好幾倍,然後衛生紙要漲價30%等等,這就是在告訴社會大眾,價格要漲多少就是由大潤發來決定,可以這樣子嗎?所以你們就罰了他們350萬元。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處以罰鍰是根據……
  • 莊委員瑞雄
    最高可以罰多少?
  • 黃主任委員美瑛
    2,500萬元。
  • 莊委員瑞雄
    所以你們現在給它打折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有做一些考量,包括不實訊息出來後,大潤發在這個期間因為這個不法行為的利得,也是一個考量基礎,而相關的施行細則中也提到一些要考量的因素,所以不只是考量這一項而已。
    莊委員瑞雄:主委可能沒有感受到社會大眾的憤怒,方才你說最高可以罰到2,500萬元,如果你夠生氣的話,就應罰他們2,500萬元,其實很多你們該管的反而都沒有去管,公平會穩定物價或是社會有一些混亂的秩序,你們來加以匡正,這是一件好事,前提就是保障人民的權益,但是有時你們的作為卻剛好相反,反倒造成人民的負擔,像買教科書時本來可以送東西的,後來被你們一說變成全部都不行送,之後就漲價了,所以你們會不會管得太寬了?你們要求出版商不能贈送作業本,這或許還說得過去,但連自然科學課目中所談的星座圖,竟然你們也要求不能贈送,但之後就是很多書都漲價了,所以有時你們在做一些處罰行為時,也應考量到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可能小朋友沒有什麼感覺,可是家長一定是怨聲載道,不是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這點,其實這是教育部的規定……
    莊委員瑞雄:小朋友對於這部分沒有感覺,但家長一定是怨聲載道的。主委,難道不是這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這一點是教育部的規定,他們表示不可以贈送與教學無直接關聯的物品,至於與教學無直接關聯的認定還是由教育部開會討論,再告訴公平會相關結論有關該物品是否與教學有直接關聯。因此在這種討論之下,就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我們從來沒有說不可以贈送作業本。
    莊委員瑞雄:是啊!我的意思是這件事的結論就會變成這樣,因為廠商一定是想要賺錢的,在這些行為不可行後,他們就會從別的地方漲價,所以有時候你們也要好好的考慮!
    黃主任委員美瑛:今天在這裡向委員報告,如果推銷教科書的人員贈送學校的「特定」老師價值超過相關標準的物品,比如委員剛才提到很漂亮的星座盤,但廠商不是全面贈送,而是有意對有決定權的人給予特定的物品,以吸引他來選擇。所以我們是調查他們是否全面贈送,如果覺得作業本很重要,並且是與教學相關的物品,那麼就要全部附贈於其中,但他們不是,他們只是針對性的贈送。這種情況是使用與教學無直接相關的物品來爭取選用人的選擇,我們有些判斷準則,也就是依個案來認定。
    莊委員瑞雄:當然要依個案來認定。另外,我不知道主委有沒有時間可以常常上網,比如晚上使用電腦看全世界發生什麼事。你可以注意看一下,現在網路上很多廣告都是新聞化,我常常覺得很怪,突然看到一些訊息,比如螢幕所顯示的「『哇!』用這個洗一洗,白髮真的不見了,看上去年輕了10歲」,我就覺得很奇怪,怎麼這樣的訊息會出現在這個地方;或可以看到國際財經相關新聞,只要是比較多人瀏覽的網頁,可能會出現螢幕顯示的「耳鳴,聽不清,就喝耳舒茶」宣稱有什麼配方,喝了之後的效果如何;或是這則更誇張「黑苗寨族人的不老術秘笈,神奇醋黑豆洗髮液」宣稱30天白髮變黑髮等等,到處都是這種廣告,讓我們都以為這些是新聞,請問有人在管理這部分嗎?而且當我們點擊進去查看有沒有相關電話,結果都沒有,只有表示要先匯錢而已。主委,這部分要如何處理?
    黃主任委員美瑛:網路上的不實廣告目前是我們非常關注的重點,我們也積極地進行。
  • 莊委員瑞雄
    你們說明一下。
  • 主席
    請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說明。
    胡處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民眾都會碰到網路的不實廣告,我們會根據廣告所敘述的相關內容……
    莊委員瑞雄:我原本上星期就想要問,只是我沒時間可以問,我這次也是快要沒時間,只是拿出來想要提醒你們!
    胡處長光宇:我們與衛福部有分工,如果涉及一般食品、療效或其他相關宣稱,衛福部會針對這類廣告會進行相關的查處,我們碰到民眾檢舉這類案件的話,也會移請衛福部進行進一步相關的查處。所以這是有政府機關負責有關宣稱食品療效或是不實廣告的查處。
    莊委員瑞雄:好,有關這部分一定要再加油!網路有這種現象不好。在最後5秒我跟主委說,我跟你打賭,從聽到衛生紙要漲價時,我就請辦公室到立法院的福利社買衛生紙,你等一下可以去福利社看看,到現在連一包衛生紙都沒有,你知道發生多久了嗎?所以你們查的是大通路商,很多比較鄉下的地方或不是通路商的地方,民眾也是一樣買不到,你們可以去看看,好不好?我的意思是有時候你們還是應該要展現主管機關的魄力,不然作亂的還是那幾家而已,你們裁罰時又有點手軟。事件總會平息,我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波,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的,謝謝您的指教!
  • 主席
    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莊瑞雄委員提到衛生紙漲價的問題,我不曉得公平會有無掌握關於後續紙漿類相關的產品,或後續是否產生連動效應造成台灣整體物價跟著漲價風氣隨便亂漲價等相關訊息?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衛生紙漲價案,我們一開始立案時,就已經對他們所稱的成本導致漲價的因素進行瞭解,因此,對於紙漿成本上漲的幅度及業者的進口成本部分,已向國貿局取得相關資料進行比對,業者是否基於成本因素決定漲價,包括漲價幅度,以及為什麼這幾家業者於本身的成本漲價後在同一時間漲價等部分,我們正在進行……
    邱委員議瑩:我說明的是有沒有其他相關產品,像目前是衛生紙漲價,接下來使用紙漿製成的產品,比如尿布、衛生棉等等與紙類相關的產品會不會連動漲價。甚至你們提到這一波漲價是因為傳銷的問題,而大潤發的行銷策略會成功,另外推波助瀾的部分是因為媒體或有人在網路上大量散播不實訊息。但你們現在只罰大潤發,對於網路、媒體推波助瀾部分,比如紙漿調漲1.5%,媒體卻報導將來衛生紙會漲三成,而1.5%與三成間的差距有多大,他們造成的恐慌應由誰負責?公平會能否做一些裁處?
    黃主任委員美瑛:針對衛生紙搶購現象造成市場混亂,我們一開始調查的是有關訊息來源究竟從何而來,訊息是否真實,所以……
    邱委員議瑩:現在查起來很顯然這是不真實的,而且這是一個行銷行為,但你們只罰大潤發,而公平會要不要針對惡意散播訊息造成恐慌的部分進行調查?能不能查?這有無在你們的權責範圍內?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我們的調查過程,這是我們已經完成的個案,此案是由大潤發透過他們的公務手機及電子郵件主動發給所有的媒體記者……
  • 邱委員議瑩
    所以你們直接先罰大潤發嘛!
    黃主任委員美瑛:因為他們主動性的進行這種行為,後來造成搶購、消費者恐慌,這已經進入預期心理的部分。
    邱委員議瑩:我認為類似這種惡意傳銷應該要重罰。接下來,我要跟你討論的部分是關於在你們今天的報告中多次提到所謂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我不知道你們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能夠管到什麼?我手上拿的資料是前一陣子的新聞,關於有位女子吃直銷公司推薦的保健食品,結果去世,因為她拒絕正規的癌症治療,她以為吃了保健食品之後癌症就會痊癒,最後仍不幸去世。去年我陪溫翠蘋召開相關記者會,她妹妹得了乳癌,也吃類似傳銷公司販賣的保健食品,她也去世了。
    我想要請教一下公平會的立場,就這種傳銷公司推薦的保健食品或類似這種傳銷公司販賣東西的銷售行為,公平會能不能查察、罰款或有一些適當的處罰?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中,傳銷事業是向我們報備的,他們必須對底下的傳銷商制定相關規範,如果違反規定就會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針對邱委員所關心的最近出現的案子,公平會當然也進行瞭解,並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來看目前的狀況我們有沒有相關措施可以進行。相關部分我請胡處長向委員報告。
  • 主席
    請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說明。
    胡處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公平會對於多層次傳銷的管理是管理多層次傳銷相關的招募行為,比如目前要求傳銷事業對傳銷商訂定書面的參加契約,如果傳銷商退出,也有一些法定期限,讓他們可以百分之百的退出或以百分之九十價款退出傳銷組織,所以規範的是傳銷組織內部的行為。
    邱委員議瑩:所以你們規範的是傳銷組織的行為,但對於他們銷售、致人於死的部分,則不在你們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可以規範的,對不對?
  • 胡處長光宇
    事實上就這部分是由衛生福利部進行相關查察……
    邱委員議瑩:又推給衛生福利部!如果是這樣,公平會不需要將這個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之一,組織管理辦法這麼簡單,寫上去就好了嘛!誰會違反呢?比如他們這樣販賣、宣傳行為,結果沒有觸犯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胡處長光宇:這部分違反的是食安相關法規,所以如果傳銷商進行這樣的宣傳時,衛生福利部會處分傳銷商。回到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邱委員議瑩:有關傳銷商部分,你們罰過多少人?如果因為類似的案子,你們罰過多少人?現在我手上的case能不能罰?有沒有罰?
    胡處長光宇:關於這個case,我們現在立案調查中。
  • 邱委員議瑩
    立案調查?你們需要調查多久?
    胡處長光宇:第一,先瞭解麗富康公司有無進一步對傳銷商做行政處分,如果沒有或不夠,我們會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規定來處分麗富康公司……
  • 邱委員議瑩
    最重的處分可以到什麼程度?
  • 胡處長光宇
    最重的處分是500萬元左右。
  • 邱委員議瑩
    500萬元左右是處分傳銷商嗎?
  • 胡處長光宇
    處分公司。
  • 邱委員議瑩
    處分這個公司?
  • 胡處長光宇
    如果公司有一些相關不實的……
    邱委員議瑩:過去因為這樣的傳銷行為而致人於死或不實的宣傳部分,你們開過多少罰款?
    胡處長光宇:跟委員報告,關於不實的宣傳部分還是屬於衛生福利部。
    邱委員議瑩:類似這樣的宣傳,比如剛才指的是實體的傳銷。現在是關於網路部分,一打開臉書每天可以看到販賣與減肥相關產品、精油、讓睫毛生長、頭髮生長、牙齒美白等產品找一大堆名人,或他們盜用名人的肖像權,這些在不在公平會可以裁處的範圍之內?
    胡處長光宇:如果涉及盜用肖像權是著作權法規範部分,但如果他們販賣的產品比如剛才委員提到販賣化粧品、食品部分,事實上這些也是由衛生福利部來處理。我們在民國81年就有做過相關的分工,所以這部分也在……
  • 邱委員議瑩
    這樣你們公平會就不用做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沒有,我們對於……
    邱委員議瑩:主委,你們公平會很好做嘛!這些都跟公平會沒有相關!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先補充一下……
    邱委員議瑩:販賣假商品、做不實宣傳引起社會恐慌等部分都跟公平會沒有相關,那麼我不知道公平會存在的目的為何?你們只管傳銷公司的組織!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來補充一下,公平會處理的部分如同剛才委員提到宣稱可以減肥、增高等不實部分,公平會會處分,因為這些在我們的權責範圍內。剛才處長向委員報告的部分,比如化粧品的成分是否真的具有保養、美白效果,或藥品是否真的能治病等等,這些部分真的需要由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機關來判斷,所以這部分主要的主管機關不在公平會……
    邱委員議瑩:我當然知道這個需要相關專業機關來判斷,但我現在講的是這種讓人食用致死的傳銷方式,你們要等到別人檢舉,你們才去查察。你們向來很少主動地進行查察、裁處……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有主動立案調查。
    邱委員議瑩:都要等到別人檢舉,後續就沒有動作,比如你們最近幾年的裁罰金額是少之又少,看來其實公平會很好做。有關衛生紙之亂搞到臺灣變成國際笑柄,你們只罰大潤發350萬元,那麼對於製造恐慌的人呢?對於紙漿漲1.5%,到了電視台媒體卻報導漲價三成部分,你們要不要裁處?你們要研議、執行!否則大家都放出恐嚇的風聲,公平會每天涼涼,等人家檢舉你們才行動。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於處分部分我們需要有明確的事證才能作成處分,如果是……
    邱委員議瑩:主委,我剛才提到的事證夠明確了吧!像這些傳銷公司做出這種東西騙人,讓所有的傳銷公司到公平會登記,你們都要先去瞭解他們要販賣什麼東西,不是A來登記,你們就讓他們登記!他們賣保健食品,你們總要先行瞭解是販賣什麼樣的保健食品,這些東西有沒有在衛生福利部拿到核可字號,才能准許他們來登記傳銷販賣。我認為連這些東西都沒有的話,你們根本只是聊備一格,一點作用都沒有。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邱委員。
  • 主席(蘇委員震清代)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主委剛才的答復,如果你們有搜索調查權就可以主動去做,是這樣的意思嗎?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以衛生紙案而言,這還是在個案裡面,而我們強調搜索扣押是針對情節重大的案件才會發揮其顯著效果。就衛生紙案來看,如果我們懷疑會不會有業者的聯合行為,這需要透過內部的文件或電腦發送的資料來調查,如果沒有搜索扣押權可以在第一時間取得資料,後來就會像大家所瞭解的部分,都沒有相關事證。公平會是行政機關,仍需有明確的事證才能做成行政處分。
  • 廖委員國棟
    你們現在就是沒有搜索調查權。
  • 黃主任委員美瑛
    目前沒有。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們覺得好像沒有寶刀,是這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於這件事情的搜索扣押部分,我們仍努力進行修法,但是……
  • 廖委員國棟
    我看到你們有修法的計畫。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廖委員國棟:這部分有列在報告裡面,對不對?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廖委員國棟:第二,我看到一個現象,光是衛生紙就可以變成網路上民眾所稱的安屎之亂,這對你們造成職權的傷害,或實務的期待。這是不是有點像另類的詐騙集團?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不知道這個意思是什麼?
  • 廖委員國棟
    你又不是不知道什麼是詐騙?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但是……
    廖委員國棟:電信部分有個詐騙集團,而這種算不算是衛生紙的詐騙集團?這是聯合行為還是單一個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從外觀而言,一開始公平會馬上主動立案調查,確認有沒有業者透過傳播訊息,也就是從媒體傳播訊息蓄意造成可以聯合漲價的合意。因此我們一開始由外觀部分就是從這部分進行判斷及立案調查的方向。
    廖委員國棟:像衛生紙的漲價而引起其他物價波動的經驗,過去不是沒有喔!主委知不知道45年前剛好遭遇石油危機,臺灣物價飆漲,連小小的衛生紙成為帶頭漲價的關鍵用品,當時的行政院長是蔣經國,經濟部長是孫運璿。當時蔣經國發現物價上漲造成許多的軍公教人員、低收入的家庭負擔,所以他們強制管理。我今天要詢問的是,你們有沒有強制權?或與行政院物價督導小組一起面對這個問題?你們有沒有這樣的機制?
    黃主任委員美瑛:目前公平會能做的部分就是依公平交易法所規定的權限去調查有沒有違反公平法的規定,如果查有不法就做出處分。
    廖委員國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委員都會覺得你們好像軟弱無力嘛!你沒有一個寶刀可以使用,對不對?我剛才提到蔣經國和孫運璿的那個過程,當時經濟部長孫運璿召開記者會對全國發表:「根據調查,國內的生產能力毫無問題,這一波漲價主要是心理因素,少數投機分子哄抬物價,以及部分消費者誤聽謠言,盲目的搶購屯貨所造成。」用一個經濟部長甚至行政院長的高度直接就面對所有的消費者,告訴他們事實,你們這次有沒有這樣做?
    黃主任委員美瑛:賴院長有根據經濟部的資料了解到目前供應無虞,所以希望民眾不要因為心理恐慌然後去做搶購的行為。
  • 廖委員國棟
    有沒有效果?
    黃主任委員美瑛:在我們確認供應無虞之下,至少在購買衛生紙的這個部分,大家的心情會開始比較穩定下來。
    廖委員國棟:我們得知在安「屎」之亂之後,你們對大潤發開罰了,但是民眾搶購衛生紙的這種心態還是沒有平息,還是有很多人到好市多都買不到衛生紙,還發文問大家要什麼時候才能買得到衛生紙,類似的情形到現在也沒有停止,還是有人非常的恐慌。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更強而有力,由政府保證衛生紙的價錢是合理的、是合宜的,不會再漲價,你們有這樣做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如果是要介入一個單一物品的價格決定機制,那並不是依公平會的權責能夠做的,可能是整個政府的層面,公平會並沒有辦法去做這樣的決定。
    廖委員國棟:你們在會議中應該要向督導物價小組提出建議,你們有沒有共識說必須要由更高層次的政府人員告訴民眾供應無虞並請大家放心,無論什麼時候都可以買得到,要讓民眾產生這樣的信任。
  • 黃主任委員美瑛
    這要看政府對整個政策的決定。
    廖委員國棟:你們在開行政院院會的時候應該要建議院長對全國民眾講清楚、說明白,讓大家放心。
    最後,本席要跟你討論一個問題,剛剛有委員問是不是罰則太輕所以大潤發根本就不理你們,還是大賺其錢,罰就罰,但是可以賺更多錢啊!有人認為就是因為罰則太輕,你的看法如何?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剛才也有提到我們有一個施行細則,其中有規定科處罰鍰時應該考量的因素,其實有很多項……
  • 廖委員國棟
    你會建議修法來提高罰則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其實我們對各項規定可以有一些權數的考量,這是大家在會議裡面綜合考量出來的罰鍰金額。
    廖委員國棟:這一次你們要修競爭法,可以針對搜索調查權、罰則太輕一起來修嘛!你們有沒有什麼修法的計劃跟建議?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罰則規定的上下限,在104年修法時已經有往上調了,現在是在這個大範圍裡面,每個個案到底要罰多少,這還是必須綜合考量各項因素來決定。
    廖委員國棟:剛剛有委員提出質疑,罰350萬元對一家大企業來講根本就不算什麼,這是非常小的金額,不會產生什麼效果,你們有沒有建議要怎麼樣來修正?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就是看在這個期間內衛生紙因此而增加銷售的利益大概是100萬元左右,我們已經加到三倍半了。不過還有其他的因素,因為衛生紙占大潤發整個量販營業額的比率並不是那麼大,所以我們經綜合考量很多因素之後做出了這個決定。
    廖委員國棟:當然最重要的就是禁止他們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取得不當的利益,由於造成社會民眾非常嚴重的恐慌,在經過權衡以後,我個人認為應該要加重罰則,你們有沒有提出這樣的修法建議,還是你們覺得罰350萬元就夠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因為這個好像已經是一個裁量空間,而不是在修法裡面可以明定的,就是說……
  • 廖委員國棟
    我們就是授權你們去裁量了嘛!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我們是在委員會議裡面由大家共同討論出這個結果。
  • 廖委員國棟
    大家合議之後決定罰350萬元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就是綜合各項因素,我們已經也有加重,但是要加到多重,這個就是一個裁量空間了。
  • 廖委員國棟
    謝謝。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
  • 主席(廖委員國棟)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黃主委,這次你們罰大潤發新臺幣350萬元,理由是衛生紙漲價還沒有確定,大潤發的促銷標語過度誇大,這是一種欺騙,所以最後你們才對通路業者開罰。黃主委,Yahoo奇摩購物中心、PChome兩大網購業者證實,舒潔跟五月花衛生紙按品項不同已經有調漲價格了,調漲的幅度是落在10%到30%之間,你們公平會有沒有和行政院消保處一起去調查這些業者是否涉及聯合漲價的行為?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從3月10日的報導裡面看到網購業發布要漲價的訊息,就立即針對網購業者進行調查。我可以請張處長向委員報告關於網購業者的調查結果。
  • 孔委員文吉
    這就表示衛生紙漲價的風波還沒有完全平息嘛!
    黃主任委員美瑛:基本上,網購業者販售的衛生紙在整個通路裡面只有占10%,衛生紙也不是網購業者的主力產品,他們對於上游要決定價格其實完全沒有議價能力,所以就會直接反映出上游業者想要漲價的幅度。但是量販店業者則是還在協商中,之所以是一個不實訊息,就是因為上游的製造業者想要漲價,還在跟量販店協商中,在漲價的幅度跟時點都還沒有確定的情況之下,大潤發就因為要進行促銷而發出不實的訊息,引發整個市場的混亂,已經構成欺騙、欺罔的行為。
  • 孔委員文吉
    請說明關於網購業者的部分。
  • 主席
    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網購業者主要有Yahoo、momo、PChome,據我們了解,衛生紙廠商供貨是以大賣場為優先,所以網購有時候會處於一種缺貨的狀態,這是第一點。第二,他們的協商對一些部分已經有達成共識了,有些部分也還沒有達成共識,對於這個部分我們都有陸續在進行了解。
  • 孔委員文吉
    有沒有跟行政院消保處一起去調查?
    張處長恩生:我們跟他們都是隨時保持聯絡,因為不只是這個案件,以往多年以來大家都是互通聲息,可以說在溝通上毫無障礙。
    孔委員文吉:主委,針對國內三大衛生紙供應商,他們公司各自的進料成本、紙漿的進貨日期、產品結構不同,為什麼會在同一個時間、同一個月份聯合漲價?請問你們罰大潤發有用嗎?或只是殺雞儆猴而已?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第一個問題,因為他們在同一個時點,所以我們要查有沒有聯合行為,要去看他們的成本、在成本增加以後,為什麼會落在同一個時點,如果有聯合行為的事證,我們絕對不寬貸。至於罰大潤發是不是有用,我在這邊要趁這個機會表達,這一次民眾搶購衛生紙而造成恐慌,我們公平會在政府裡面也是負有穩定物價職責的機關,我們認為這是由於預期心理所導致的,應該要查清楚根源到底在哪裡。根據我們對相關業者、量販業者調查的結果,大潤發是為了促銷檔期而發出這個不實的訊息,當然他們是說不知道會造成搶購而導致這麼嚴重的問題,但是事實上已經形成了,所以他們的責任真的是無法被排除掉,一定是受到處分的命運。
    我們要向大眾說明並給大家一個交代,為什麼大家會搶成這樣,其實是因為有一則不實的訊息,因為現在網路訊息傳遞的非常迅速,又剛好碰上週末,電視新聞報導一天就播了100次,衛生紙的貨架都空了,於是大家都紛紛出門去買衛生紙,這是一個短期的、突發性的供需失調,就是因為一種預期,在經濟環境裡面本來在很多地方也都有看到這種現象。我們不敢疏忽,因為像報紙上寫的,這次可能是一個蝴蝶效應,所以我們不能疏忽這樣的現象,我們幾乎發動了全會的調查人力到各大賣場去查,記錄哪些賣場沒有貨或是有貨,如果缺貨,是過了多久才補貨。由於已經造成上游製造業者的生產也失調了,所以影響到整個交易秩序,這是一種重大的違法行為。
    孔委員文吉:現在衛生紙的供應商賺得荷包滿滿的,可是你們只有罰大潤發,本席認為公平會應該要繼續去追查上游的部分。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對於他們是不是有聯合漲價的行為,我們仍舊在調查中。
    孔委員文吉:最近我們經濟委員會都在討論缺電的問題,蔡英文總統在競選的時候保證台灣在10年內不調漲電價,而且也不會缺電,但是現在經濟部滿緊張的,因為可能今年一定會缺電或是跳電,甚至必須要限電。電價調漲在4月就要開始進行了,經濟部部長說如果不漲電價的話,大家都會浪費電,所以才會漲電價,這就是要以價制量,當然也是要反映出用電的成本。我想請教主委,您過去的背景是在大學教授經濟,據您一位經濟學者的了解,在電價上漲以後,我們國內的民生物資還有企業的相關成本是否會提高?特別是我們這次電價要調漲3%,主委有什麼看法?
    黃主任委員美瑛:電價是會墊高各業成本的一個因素,這是一定會的,但是至於電價提高到什麼幅度會影響到物價,我們的主計單位都會做明確的評估。關於電價,我想一定是由經濟部依電業法去做決定,電價到底多少才合理,是由電價審議委員會來審議,我們是在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裡面的一個機關,我認為在平衡電價上還是有一定的成本考量……
  • 孔委員文吉
    所以你認為電價調漲符合公平交易法的規定?
    黃主任委員美瑛:因為電業法是在經濟部的主管範圍內,公平會並沒有辦法參與決定電價調整是不是應該做或是能不能做。
  • 孔委員文吉
    你們對這個部分沒有辦法參與?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並沒有辦法對該不該漲價這件事情表達意見。
    孔委員文吉:由於可能要調漲電價,導致現在漲聲再起,連民生常用的藥物包括歐治鼻薄荷鼻噴劑、虎標萬金油、大幸正露丸還有保麗淨假牙清潔錠這些居家的常備藥要陸續調漲10元到60元,請問這些藥漲價的理由是什麼?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請張處長向委員說明。
    張處長恩生:這些藥品會漲價主要是因為衛生福利部從107年開始推動一個GDP的制度,就是藥品優良運銷規範,這個規範造成藥品的運輸、倉儲、物流成本增加,幾乎在各方面都產生推升的效果。
  • 孔委員文吉
    公平會跟衛福部有沒有先調查這是市場機制所導致的還是有聯合壟斷之嫌?
    張處長恩生:基本上,因為這關係到整體的背景因素,委員剛剛講的皮膚用藥萬金油、胃腸用藥正露丸、假牙清潔錠、鼻子用藥這些彼此之間並沒有替代性,並沒有競爭關係……
    孔委員文吉:因為沒有替代性,所以你們可能沒有辦法管理?
    張處長恩生:基本上,對於有替代性的,我們也是會去查、也會去關切,都有進行了解,但是主要的原因跟這個……
  • 孔委員文吉
    你認為這些藥品調漲10元到60元是合理的嗎?
    張處長恩生:廠商也要面對市場上同類商品的競爭,如果價格調得太高,消費者就會買別的廠牌了。當然這些都只是一般用藥,如果真正很嚴重的疾病還是要用全民健保去看病吃藥。
  • 孔委員文吉
    主委有沒有要補充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像這些都有一個成本墊高的因素在裡面,譬如說因為運輸流程的成本可能會增加,在成本增加的情形之下,如果我們質疑產品價格的上升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平法,我們就一樣是去檢視有沒有聯合的動作。我們只要看到媒體有相關的報導,就會立即立案調查,剛才有提到替代性,並不是萬金油跟正露丸一起聯合漲價,因為沒有替代性,所以這兩者不會有聯合行為的問題,但是個別藥品到底為什麼漲價,只要有成本墊高的因素,提供相同產品的業者如果沒有聯合的證據,那我們公平會也沒有辦法去做出什麼懲處。
    孔委員文吉:本席希望你們早一點啟動調查的程序,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我們已經立案了。
  • 孔委員文吉
    謝謝。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
  • 主席
    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邱委員有問到多層次傳銷的問題,包括在電視購物頻道還有網路上販售,我要請教主委,多層次傳銷的業者來向你們登記,你們是採什麼樣的審查方式?是實質審查還是書面審查?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主席、各位委員。是書面報備。
    蘇委員震清:現在有分實質審查跟書面審查,今天邱委員非常語重心長的跟你們講,我也希望你們能夠參考,你們說業者來向你們報備,為了經營這家公司所以向你們提出申請,然後你們就是看書面資料來決定有沒有通過,但是你們不一定知道他們是在賣什麼,而且不一定知道商品裡面的成分,對不對?因為你們不是衛生單位。如果是賣藥品,公平會沒有權責去管裡面的成分是什麼;如果是賣減肥藥品,是不是真的有減肥的效果;如果是賣生髮劑,是不是真的可以長出頭髮,這些你們不管嘛!對不對?剛才邱委員所講的重點,我希望主委……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來回應一下。
  • 蘇委員震清
    請說。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對於承銷商品是不是在我們報備程序裡面,合乎我們報備裡面的商品?傳銷商品也有一些商品是不准它報備的,至於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我們也有一定的程序,要衛福部去了解是不是合乎它的成分。
    蘇委員震清:我希望我們做到的,就是你們應該採實質審,所謂實質審就是你除了跟我報備、申請以外,我要多跟衛生單位聯繫,這個藥到底可不可以販售,它的成分是不是符合他所講的內容?主委剛才說,這個可能是衛生署的事,你們沒辦法插上手,沒有錯,或許公平單位這種事情插不上手,但是我要講的是,大家所關注的,如果你們可以在這個登記的這一線裡面,把它嚴格地管控好,我想日後產生的麻煩可能就會減少吧!主委,我講這樣有沒有道理?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我非常同意,蘇委員,我還是請處長跟你報告一下,如果傳銷事業要進行傳銷的商品是保健食品,本會現在在接受這個報備的程序裡面,對保健食品是有……
    蘇委員震清:好,處長,讓你說明。
  • 主席
    請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說明。
    胡處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傳銷是銷售方式的一種,所以市面上賣相關食品或保健食品是很多,不過,因為他進行多層次的傳銷,就要跟公平會報備,報備的時候他要提供商品的相關資料,我們如果看到這個商品是屬於食品的話,我們會把它的外包裝或宣傳送給衛福部,去做進一步的審思,它這樣的標示是不是符合衛生法令相關的規定。
    蘇委員震清:是,所以我要跟你們講……
  • 胡處長光宇
    所以我們是有一些合作的機制在裡面……
    蘇委員震清:當然這不是你們的權責,大家都知道,用所謂的藥品類審查,流程太久不一定能通過,所以大家都換一個跑道,就是所謂的食品,這個我們大家都知道。今天我要講的是,我們委員所關切的,我們只是希望公平會裡面能夠多一點積極,然後多一點效率、多一點聯繫……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蘇委員震清:不要每一次好像都是被動式的,甚至像剛剛召委說的,我們的衛生紙現在網路還有普遍的「安史之亂」都跑出來了,幸好我有讀過歷史,才知道安史之亂是指誰。我要講的是,感覺上是開玩笑的話,但是這種事如果你們多一點積極性,真的會差別很多啦!也有委員問到,你們只處罰大潤發真的有用嗎?是殺雞儆猴,還是真的是全面性地查緝?這些始作俑者怎麼辦?始作俑者在那裡散布不實的消息,沒有差別啊!真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正我就鑽法律漏洞,你就無可奈我何,所以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而且剛才孔委員有講的,包含居家藥品,不論萬金油、正露丸,這些真的都不會有聯合漲價的行為,因為那都不相同屬,也不一定同一家廠商,但是他們會不會私底下漲價?我要跟你講的這一個就是觀念問題,你們剛才講的,說因為衛生署的GDP問題、物流在運輸的過程中會增加成本。今天如果我是賣萬金油,你是賣正露丸的,我們私底下講好,剛好藉這個理由─墊高成本,所以大家都有這個理由,就是因為墊高成本,所以要漲價,我要漲30、50元有沒有道理?有,因為衛生署GDP的問題,所以它的物流一定加上運輸都會墊高成本。這一家廠商用這個理由,他們那些廠商全部漲價的理由是什麼?因為GDP的問題,因為物流運輸漲價,所以我漲20元是合理的,漲50元也合理,因為你們查不到我,為什麼?我的理由就如同你講的,我墊高成本,而且公司的藥品不一樣,但是同樣一個性質是什麼?全部漲價。我要跟主委講的觀念,是他們有沒有什麼?因為他們全部漲價,不是生意人不能漲價,虧錢的生意沒有人做,只是公平會的立場要看它的理由是什麼,如果你今天在這邊回答的,你已經替他們解釋了,因為墊高成本,還有什麼?因為不同公司不相同屬,所以應該沒有聯合漲價的問題。你們已經心中有了定見,如果換成我的立場,我說的是他們有沒有漲價可能?他們需不需要漲價?原本你的成本、運輸物流我知道本來就可以漲價,但是他們剛好借這個藉口,它漲它也漲,大家就一起漲,但是政府卻無法可管。
    主委,我的用意談的就是這邊,我相信我講的理論應該不會錯誤,你們現在的立場說墊高成本,已經先入為主─墊高成本,他們也知道用墊高成本的理由,政府就查不到我,但是A廠商就跟B廠商講,剛好利用這個機會,你漲價我也漲價,大家一起漲,那叫做萬物齊漲,這才是要正視的問題。我一直強調,不是做生意不能賺錢,是要有什麼理由去賺錢,剛好他用了這個墊高成本的立場,所以你找我,我找他,A、B、C加D加E,一直加下去,你們都看不見。在這邊我要跟主委講,反而是這個你們要更加仔細地查,如果每個人講的理由都是墊高成本,變成是政府幫助他們漲價,有沒有道理?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跟蘇委員講一下,其實個別事業的部分,他們如果漲價了,它其實要面對競爭,他自己要考慮他自己的……
    蘇委員震清:我跟你講,面對競爭是大家講的,我聯合你、你聯合我,這都沒有替代的,這不是聯合競爭的問題,是剛好用這個理由,因為衛生署的措施,導致所有廠商都用墊高成本去處理,但是它的成本墊高可能只有1元,可是一漲竟漲30元,你們卻無可奈何啊!我還是要強調,生意人當然要賺錢,但是政府的立場在哪裡,他剛好是藉這個理由、藉政府所允許的墊高成本,但是成本可以計算的。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蘇委員震清:我說過,你墊高成本,我也墊高成本,大家都利用這個理由全部漲起來,死了,沒有辦法收拾。主委,我做一個善意地提醒。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這是很重要的,要思考的問題。
    蘇委員震清:這個真的要思考一下,不要讓政府當幫手就好了。接下來,我要問的這個問題你們不一定能仔細地回答,不過還是要問。農委會輔助成立一個台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叫做台農發,也有人跟你們提出所謂的檢舉,當初政府設立台農發的目的,只是比較大的官股,希望協助小農有一個產銷平台,結果現在所有立委都反對,不是反對它成立這家公司,我們希望它能夠幫小農解決問題,但是它卻說,變成政府協助他們成立這一家公司,他們借用政府的名稱去跟台糖一次租土地,一次租好幾百甲地,你知道小老百姓要跟台糖租土地不但要去投標、申請,還要面臨競標,台農發不用,只要用一個行政命令頒布下去,政府就要配合著做。當初我們的目的是希望它幫助小農解決產銷平衡,對外貿易、對外行銷,現在它卻聲稱要種植、耕作,從承租台糖土地這裡再賺一手,農民只有耕作而已,當初的目的是要它幫小農賣東西,不是要跟小農搶土地的市場,這個我覺得主委應該去查一下。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於台農發公司的案子,公平會是有立案調查的,現在正在調查中。
    蘇委員震清:真的要調查,但是到現在他們還沒有很積極。我要講這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政府成立的目的,它到底有沒有照做、違背了當初的本意,但是講都講得很好聽。第二個要麻煩你的是,為什麼它一次可以承租到二、三百甲地,總共要租600甲的土地,那麼簡單,小老百姓要承租一、二甲地,甚至五、十甲地就很困難了,毛豆專區一次要承租只有幾十甲地,它一次就可以拿到200、500、600甲地,所以我覺得你們要去瞭解一下。但是我們的目的真的是希望,藉由這一次的質詢,也要讓台農發聽到,我們希望你是幫助小農解決產銷的問題,協助他們外銷,而不是來跟這些小農來競食產銷的大餅,這個是不對的。主委,希望你去查一下好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立案調查,如果有涉及跟競爭有關的問題,我們一定會……
    蘇委員震清:最後,剛才我問你們的那個問題,衛生署所講的這些居家必備藥品,真的墊高了成本,是不是需要到那麼大?我相信如果你們查絕對查不到壟斷行為,但是如果你們仔細回頭一想,難道這個都不是串聯性的嗎?是假借這個名義去做漲價的事實,但是它的幅度呢?希望你們能夠用心去查一下,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謝謝!
  • 蘇委員震清
    主委謝謝!
  • 主席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非常多的委員都在關注大潤發發布衛生紙漲價的訊息,接著又進行促銷,造成民眾買不到的恐慌,有非常多的消費者衝進賣場搶購衛生紙;公平會認為大潤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所以處以三百五十萬元之罰鍰;但事實上,從去年賴清德院長剛上台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聽聞衛生紙開始蘊釀漲價的訊息,到現在已經造成國人搶購風潮,消費市場一片恐慌,在此情況下,若單單只是找潤泰集團開刀,且僅開罰三百五十萬元,本席覺得政府在穩定物價上實難以杜悠悠之口,公平會不應該再置身事外,而是要儘速查明其他各項民生物資漲幅是否異常、是否有業者惡意囤積,或是有用各種方法進行聯合漲價的行為,俾給社會一個交代。這樣普遍的調查固然費時又費工,但公平會不能每次都以調查中來做回應。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高委員的指教,針對衛生紙漲價這一波,公平會在3月14日對大潤發進行開罰,有鑑於我們在調查過程中所取得的事證,大潤發均坦承不諱,相關不實的訊息都是他們主動以上百封電子郵件發給媒體,當部分媒體接收到這樣的訊息之後,隨即就把它發出去,因為正值週末,按照民眾的消費習慣,本來就想要到量販店去採買一些生活必須品,結果看到電視台一直報導這個訊息,於是引發市場搶購的亂象,導致市場上短期供需失調,影響所及,造成消費市場秩序嚴重混亂。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就是因為大潤發坦承不諱,所以,你們才給他們小小的處罰─處以三百五十萬罰鍰而已,是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誠如前面幾位所指教的意見,我們還是要根據大潤發在這段期間所獲得的利益,給予他們3倍的處罰,這乃是經過討論後所做成的決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次衛生紙漲價事件所引發消費市場嚴重的恐慌,我認為這應該不會是冰山之一角,其他各種民生用品如果也採用這樣的方式進行漲價,一定會導致民眾恐慌的心理,因此,公平會應積極就其他民生各項民生物資的漲幅是否異常持續給予監督,甚至應加強調查的力道。
    有關公平交易法對於事業囤積、惜售及哄抬價格的行為,我們都會積極進行探討;至於物價管理的部分,本席認為,我們應該仿傚韓國的立法,積極訂定物價管理相關的法規,尤其是針對國人民生消費物資,不管是我們作為主食的稻米或是日常使用的衛生紙,都應該積極給予管理,不要使一個原來公平自由競爭的環境變成一片混亂。
    剛剛主委定義大潤發散發漲價的訊息是屬於一種不實的訊息,請問你們做這樣定義的根據為何?
    黃主任委員美瑛:針對這部分,我們有在調查過程中進行了解,包括三大製造衛生紙的紙廠,他們對外所公布的紙漿成本,都一直告訴民眾去年紙漿成本上漲,且提出相關數據為證;剛才邱議瑩委員也提到紙漿成本上漲受到影響的項目,應該不是只有衛生紙這個品項而已,在此情況下,這三家紙廠的確蘊釀要漲價,所以,他們開始跟通路商協商,因為他們對漲價幅度、何時開始漲的確定都必須經過協商,而大潤發發出要漲價訊息的時候,這三家紙廠還在進行協商中,也沒有確定要漲幾成,須知,衛生紙在市場上是屬於非常競爭性的產品……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也就是說,在其他紙廠蘊釀要漲價的時候,大潤發就發布了要漲價的訊息,並將此訊息給了多家媒體,所以,你們也不認為這是不實廣告,對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這樣訊息的發布不應該說它是不實廣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如果他們並沒有直接跟消費者講衛生紙要漲價,可不可以講它只是做不實廣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他們並沒有在賣場廣貼這樣的告示,而是用電子郵件的方式散發這樣的訊息,所以,這的確是一則不實的訊息,至於算不算是一則不實廣告,對一個行為我們通常都是援引一個相關的法條來做認定,至於不實廣告的部分,必須引用另外一個法條。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但問題是大家認為這是一種透過大眾傳播的方式,誘導民眾對某一種商品或事項改變其行為,比如誘導民眾衝進賣場搶購,如果這還不算是形成不實廣告,本席認為這是有爭議的,因為就廣義的廣告來說,以這種方式來跟大眾散布訊息,應該也視為一種廣告。
    根據公平會報告中有關查察不實廣告行為的部分也提到,未來你們會持續加強監督,同時,你們在報告的第6頁公布了106年處分不實廣告的案件數,總共46件、罰鍰三千多萬元,本席認為,單從這樣的數據看來,你們查處的工作仍然沒有真正落實,如果是因為公平會本身人力不足,或是有其他方面的因素,公平會都應該提出解決的方案,因為現今科技進步日新月異,如果是商業廣告行銷的手法,也是已經在改變當中,虛偽不實或是語言錯誤的廣告,其實已經造成很多爭議與糾紛,也很難以處理。
    因為剛才主委有提到未來對不實廣告將加強督導,但過去公平會所採取的手段已經非常強硬,對不實廣告採取全面監控的方式,而且有具體提出主動調查電視媒體與網路不實廣告的方案,本席具體建議公平會應持續實施這樣的計畫,啟動對違法廣告的監控與查處,並擴大這方面的通報系統。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一直有在持續加強對不實廣告的相關宣導及查處的力道,是否請負責的處長跟委員報告我們現行的做法,以及未來還要繼續加強的部分。
  • 主席
    請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說明。
    胡處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廣告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看到或聽到,如果廣告不實,就會讓消費者誤判,進而造成整個經濟秩序的混亂,所以,本會一直將不實廣告的查處列為我們工作的重點,不過,我們考慮到廣告的態樣實在很多,所以,我們通常是就民眾所關切的事項,針對不同態樣的廣告進行調查,比如剛才委員關心到網路上的一些不實廣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因為你們有跟NCC或是跟……
    胡處長光宇:我們會跟網路上一些相關的平台做要求,當業者來刊登廣告時,可能要有相關的提醒機制,俾讓消費者在購買該項產品時會有一些警惕,一定要了解廣告裡面相關的內容。另外,我們也知道內政部警政署在這方面也設立一些相關的網站……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請問你們在這方面查處的實質效果如何?因為我在這裡所看到的數據,你們查處不實廣告的案件僅有46件,所以,人民的感受當然是不一樣。
    胡處長光宇:如果有具體的檢舉案件送進來,我們當然會馬上展開調查;另外,我們也會主動針對網路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如果是因為你們本身人力不足,或是還有什麼資源上的需要,請你們一定要提出來,因為就你們所提出的數據,106年只有46件,這樣少的查處案件數究竟是你們調查不力,抑或是因為科技進步,所以實在太難查了,若果如是,你們當然要改變查處的方法,基於上述,本席在此具體建議,如果你們想要確實全面監控不實廣告的行為,就應研擬具體改善計畫,包括方法上、設備上或人力上的改善,你們都應該明確提出來才對。
    胡處長光宇:其實,有關廣告的規範很多都是散落在其他中央機關所主管的法規中,就像剛才幾位提到有關食品或藥品等不實廣告,對這部分衛福部就會進行調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由此可見,這是一個牽涉到跨部會的問題,我希望你們趕快建構一個相關的平台,可以嗎?同時,請你們對如何改善與解決這個問題提出報告給本席參考。
    我們都知道,公平會是一個主管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機關,我認為你們除了要嚴守組織法的分際之外,不應該無限上綱主管權限,破壞市場秩序。但是另外一方面,你們在報告第13頁提到修正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五十條的修正草案,本席非常支持公平會,應該要將積極爭取搜索、扣押權限的相關修正法案,儘快送進立法院排入審查。今天公平會應該要可以打老虎,而不是打蒼蠅。剛剛你們在報告裡面提出來的數據,本席會覺得你們雖然真的很努力,但是可能你們手上的武器不夠,不曉得在修法過程中有遇到什麼困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部分我們繼續根據行政院審查會議的決議,並參考國外的經驗及法務部給我們的意見,我們會內繼續再做一些研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意思就是說你們提出這種修法方向,是有受到一些的阻撓還是什麼?
    黃主任委員美瑛:最大的一個要去調和的理念就是公平會因為是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要做的是行政處分,在法務部的認知裡面,搜索、扣押是刑事調查權限,這一部分要怎麼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您認為呢?我想你已經是參考非常多國家的立法例,才會提出這樣的修法方向。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也邀集學者專家開了兩、三次的座談會,也和法務部做過很多次的溝通,有關現況,我先請法務處長向委員報告。
  • 主席
    請公平會法律事務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翠鳳: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是行政機關,在搜索、扣押部分一定要用到檢調的力量,法務部認為刑事和行政的分際要非常嚴明,行政院也是這樣指示,所以未來的修法方向可能就是針對一些情節重大的案件,如何在立法上去跟檢調配合,我們還要再努力,謝謝。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意思就是說,你們提出的修法方向等於一點用處都沒有?還是說你們就是邀集專家學者做研究就好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也不是,也要解除法務部對於權限的疑慮,所以我們會鎖定情節重大的像獨占、濫用、聯合壟斷等案件,某種程度把它定位為刑事案件,看怎麼樣跟法務部再做一個溝通,讓我們對重大案件可以有這樣的權限。
  • 主席
    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
    周陳委員秀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好幾位委員都針對衛生紙之亂,提出了種種的問題,雖然公平會開罰了大潤發350萬元,但是其他的賣場都沒有被罰,剛剛主委的答覆是因為現在還在調查中,我相信這個聯合壟斷的行為絕對不只大潤發,對於其他的廠商,我請主委採取積極的作為向全民交代,不要只是說現在在調查中。這部分請主委積極一點,不要只是殺雞儆猴。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要漲價了一定是最上游的紙廠,在媒體現在不斷釋出的訊息當中,是不是有聯合行為的合意,我們到現在為止一直在蒐證、約談,要了解是否有要歸責於聯合行為的部分。
    周陳委員秀霞:發出不實廣告的行為其實也算情節重大,一包衛生紙就可以引起國安問題,這難道不算是情節重大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的,我們認為一定要積極查處,大潤發因為事證非常的明確,我們第一波先做出處分,並繼續在查處,看是否有構成聯合行為的相關事證,我們會儘速來辦理。
    周陳委員秀霞:有公平會的委員向自由時報透露高通案目前看來只能朝訴訟和解的方向走,你知道是哪個委員說的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沒有人承認是他說的。
    周陳委員秀霞:這個委員說,法院樂意讓雙方和解來解決問題,但是必須要公平會跟高通兩造同意,公平會會願意主動提出和解嗎?原本開罰234億元,公平會會主動提出和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不會主動,而且我們任何決策都要在委員會議上做成,所以在這裡沒有辦法做出直接的回應。
    周陳委員秀霞:去年10月底主委說高通案沒有和解的空間,而且你在施政報告裡面也說106年公平會施政成果行政訴訟的維持率是90%,所以本席不希望你們遇到老虎就退縮,不要只是打小貓、小狗啦!對於這一件事情,希望主委能夠拿出你的魄力來!
    黃主任委員美瑛:本會一定會依法行政,好好的來處理這個案件。
    周陳委員秀霞:彭副主委在1月底的時候說,為了突破蒐證不易的困境,並且能夠發揮拂曉出擊的奇效,會爭取搜索、扣押權限,這是公平會今年度重要修法的項目之一,但是我看了賴院長的施政報告,也看了行政院送來的法案,並沒有看到,請問賴院長對這個法案是支持還是反對?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公平會在去年的5月份有把案子送到行政院,整個進程到現在的情況,我請法務處處長吳處長跟您報告。
  • 主席
    請公平會法律事務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翠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去年5月送到行政院,行政院經過審查,認為搜索、扣押攸關人民權益,要我們再仔細跟產官學討論,並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例,充分了解之後再重新提案,所以我們現在還在繼續研議當中。
  • 周陳委員秀霞
    這算是重要的優先法案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但是這會期我們並沒有提出,因為還在作最後意見的彙整。
    周陳委員秀霞:主委去年初剛上任的時候就宣示要修法增訂搜索、扣押權,而且火速在3月就端出修法版本,增訂了公平法第二十七條之一,你的積極本席予以肯定,不過,修法版本中明定公平會在調查獨占、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差別待遇等所有限制競爭案件,查案第一時間就能申請搜索票,查扣關鍵證物,但是最後委員會議所通過的版本卻很明顯的畫地自限,請問是什麼原因?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個案子有來自正反兩方的意見,最主要就是在於公平會是行政機關,到底能不能進行刑事蒐控,後來經過討論,我們為了提高我們取得這個權限的可能性,就以情節重大的獨占、濫用、聯合壟斷為優先,因為這些案件如果沒有及時蒐證,真的是一個不足之處,我們先行推出和獨占、濫用、聯合壟斷案件有關的修正。
    周陳委員秀霞:對嘛!新的版本裡面只有針對涉嫌違反獨占、聯合行為這些情節重大的案件,如果有取得證物的必要,才會向法院申請核發搜索票,並且由公平會調查人員會同司法警察或司法檢察官實施,但是這樣在時間上來得及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聯繫上,如果這個法案可以順利送上來,我們在過程中,一定會談好一個聯繫方式,看要如何即時取得……
  • 周陳委員秀霞
    那怎麼樣才算是情節重大?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有一些認定標準。
    吳處長翠鳳:情節重大其實在我們現在的認定上,會認為他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市場競爭秩序,造成危害。
    周陳委員秀霞:對嘛!所以我剛才說衛生紙之亂,就是嚴重影響市場秩序,所以它也是情節重大,對不對?這就是重點嘛!
    黃主任委員美瑛:如果我們查紙廠業者有沒有涉及聯合壟斷或聯合行為,那就可以被納入,但是如果以第二十五條來看,像大潤發這樣的行為,是欺罔行為,那就不在裡面。
    周陳委員秀霞:去年3月公平會以統一超商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在締結加盟經營前,以書面向加盟主充分且完整揭露加盟經營情形,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統一超商提起不服的行政訴訟,現在判決了沒有?
  • 吳處長翠鳳
    還在訴訟中。
    周陳委員秀霞:處分書裡要求立即停止,並於2個月內改正前項違法行為,這些行為都有改善了嗎?
  • 主席
    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已經改正,在去年8月9日我們已經確認他們整個改正了。
    周陳委員秀霞:好,謝謝。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周陳委員。
  •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曾委員銘宗發言。(不在場)曾委員不在場。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一般民眾對公平會這個單位實際上是滿陌生的,通常都是遇到像物價漲價,或是有一些爭議性、壟斷性的漲價行為,大家才會注意到這個單位,所以我不知道你們平常到底有沒有做一些預警工作?還是預警工作就交給行政院物價小組,你們單純就是處理公平交易上可能產生的問題,也就是站在事後端,是不是這樣?以最近個案來看,譬如衛生紙事件,這件事政府自己跑出來說3月中以前不會漲,你認為這種說法妥當嗎?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主席、各位委員。那是消保處在訪查以後所做出的聲明。
    江委員啟臣:你會建議他要怎麼講比較好?因為政府發出這樣的聲明,從公平會的角度來看,政府這種作法,是不是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市場?
    黃主任委員美瑛:說實在話,我們並沒有去評估他說這樣的話的後續效應,因為那也不是公平會能夠去做什麼樣……
  • 江委員啟臣
    公平會不是應該去注意市場上可能引起的一些紛擾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先不論消保處的這個部分,公平會對於這個案件倒是非常積極主動的查處。
    江委員啟臣:我認為政府那樣的說法,也的確引起了一些搶購,對不對?你說3月中以前不會漲,那3月中以後呢?所以大家就拚命搶在3月中以前。那3月中以後呢?有沒有漲?現在有沒有漲?公平會有沒有去查?
  • 黃主任委員美瑛
    現在的市況我們有持續訪查中。
  • 江委員啟臣
    有沒有漲?有沒有漲所謂的30%?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個30%,當時絕對是一個不實的訊息。
  • 江委員啟臣
    不實嘛!那不實……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未經證實,當時是未經證實。
    江委員啟臣:請問第一時間,行政院有沒有跟你們聯繫,請你們要有所作為或採取一些處置作為?
    黃主任委員美瑛:就像剛剛委員提及的,其實我們的案件成立,有時候是有民眾檢舉,要不然就是我們看到媒體報導,就會立即進行調查了解。衛生紙事件是我們在2月23日看到媒體出來了這樣一個訊息,馬上主動立案調查。
  • 江委員啟臣
    立案調查多久內有結果?
    黃主任委員美瑛:2月23日媒體第一次出來後,我們就立案調查,後來發現市況混亂,因為我們本來也沒有預期這樣的訊息會演變成一個搶購的情形,所以馬上加派調查人力,積極查訪各大賣場,27日馬上把三大製造業者和五大量販業者請到公平會。
  • 江委員啟臣
    27日你們請製造業者跟通路業者一起到公平會?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我們是宣達執法立場,就是不得有聯合漲價行為出現。
    江委員啟臣:消保處也是政府機關,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我們的人力都派出去,消保處下面有消保官,他們也都出去進行市況的了解。
    江委員啟臣:消保處在講這樣的話之前,沒有徵詢你們的意見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他並沒有跟我們說要發布這個訊息。
  • 江委員啟臣
    你們查的結果有沒有告知行政院?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都會適時發出新聞稿,因為這個事件已經是一個廣受民眾重視的議題,所以,我們會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
    江委員啟臣:雖然你們叫獨立機關,但是你們也是政府的一員,這件事情,照理講跟政治沒有任何關係,所以也不用獨立到這種地步吧!你們應該適時告訴行政院!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是本於職責範圍去做相關的調查。
    江委員啟臣:我知道啦!不要老是拿你們的業務職掌、職責範圍來框定自己該做的事,你們應該主動積極地去告訴政府相關部門你們調查的狀況如何、做了哪些作為,消保處說出「三月中以前不會漲」的話,不是會讓本來已經開始混亂的市場更加快速混亂嗎?現在3月中已經過了,到底有沒有漲價?
  • 黃主任委員美瑛
    那樣的一個報導其實就會……
    江委員啟臣:主委要小心用詞,今天之所以會有這樣一個報導是因為你們講的這種話,如果不是這種說法,那就會有另一種報導,可能就不會引起後續的不安和恐慌,否則何以區區一個衛生紙漲價會讓我們變成國際媒體矚目的焦點?讓其他國家的媒體看笑話,甚至是當成奇觀?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也感受到現在透過網路引起的效應真的非常大,對於相關的事情,我們要非常謹慎的處理。
    江委員啟臣:對於防止物價不當炒作,政府應該是一體的,不應該各自為政,消保處、物價小組和公平會各做各的。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行政院之下的穩定物價小組在統籌此事。
    江委員啟臣:對嘛!本席說的就是穩定物價小組,可見其中的溝通、聯繫出了問題,否則不會出現那樣的說法,那種說法真的是火上加油。現在大家更關心的是會不會有下一波漲價的可能,市場上已經出現一堆謠言,你們對此有處置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公平會若看到媒體有物價波動的報導,都會主動進行瞭解。
    江委員啟臣:他們提到的手搖飲、炸雞等,你們有去瞭解狀況了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手搖飲漲價這些,我們已經立案。
  • 江委員啟臣
    訪談了哪些商家?市場上市占率比較高的業者有去訪談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請本會處長就此跟委員報告。
  • 主席
    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對手搖飲部分,我們已經查訪了十幾家業者,重點放在他們是否共同合意進行調漲。
  • 江委員啟臣
    這十幾家都是市面上主要的、連鎖的手搖飲店家?
    呂處長玉琴:對,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店家。
  • 江委員啟臣
    你們調查的結果如何?他們的反應為何?
    呂處長玉琴:要調查有無聯合行為需要一點時間,我們現在正在積極進行。
  • 江委員啟臣
    還沒有查出結果?
    呂處長玉琴:還沒有,我們正在積極辦理中。
    江委員啟臣:根據你們的瞭解,這次的衛生紙漲價是哄抬還是聯合行為?抑或真的是因為成本上漲?
    黃主任委員美瑛:現在已經做成處分的是大潤發,因為通路商在尚未證實前就傳送此訊息。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查到他們的進貨價根本沒有漲而上架的貨卻已經漲價了,是這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其實在2月底這波很多都是促銷活動,還沒有真正的漲價行為。
  • 江委員啟臣
    那你們為什麼給予處罰?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給予處罰的原因是他們有欺罔行為,用尚未證實的訊息散播100封以上的電子郵件,導致民眾搶購,嚴重影響市場交易。
    江委員啟臣:這就回到本席剛才質問主委的「為什麼消保處講這樣的話」的問題,如果要說欺罔民眾、不實的訊息,消保處說的「3月中之前不會漲」這句話是罪魁禍首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後來行政院也出面說「供應無虞」,要大家不要緊張。
    江委員啟臣:但是畢竟他們這樣子和散播所謂的不實消息一樣,也有誤導市場的嫌疑,不是嗎?既然供貨無虞就老實說「根據政府查證的結果是供貨無虞,請大家不用擔心」就好,何必加一句「3月中以前不會漲」呢?那到了3月中以後,大家不就預期會漲價嗎?這樣不就造成搶購嗎?你們要不要為此懲罰消保處?
    黃主任委員美瑛:就公平會的立場,我們都是在查證屬實後以發佈新聞稿的方式來公告周知,這樣是一個比較周延的作法。
    江委員啟臣:這次的事件中,政府其實要負一部分責任,甚至是大部份責任,不論是廠商或誰在市場上放出這個消息,在政府的立場應該是要出來設法滅火,設法讓市場穩定,讓資訊透明,而不是加油添醋。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想他們的立意不是為了加油添醋,應該是強調供應無虞。
    江委員啟臣:政府可以在事後這樣辯解,同樣的,廠商也可以辯解啊!那你們有什麼理由給予處罰?本席的意思是你要以同樣的標準來檢驗影響市場的行為者。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真的是站在公允的立場,大潤發那是一種促銷活動。
    江委員啟臣:你們要對他們給予處罰,本席沒有意見,只是認為政府不要自己帶頭亂,連自己都搞不清楚的亂講話,這樣不是讓市場大亂嗎?事後又不出來道歉,公平會有對他們進行檢討嗎?既然你們說自己是獨立機關,那就更獨立一點,對政府哪個機關、單位就此事有不當發言進行檢討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為了讓民眾安心,他們在文字上使用的是「供應無虞」。
    江委員啟臣:大家都可以在事後作辯解,但你承不承認那句話的確引起市場上的慌亂?難道你認為那句話完全沒有造成影響嗎?主委,你要摸著良心說話。
    黃主任委員美瑛:公平會新聞稿的說法都會非常慎重,讓民眾確實瞭解我們處分的情況。
  • 江委員啟臣
    會不會如同外面謠傳的有下一波漲價?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認為衛生紙是非常特殊的情形,因為它是民生必須品且競爭性相當大,經常是賣場用做促銷的商品,這次引起市場這麼大的混亂和矚目,所以我們才會給予處分,至於一般其他物品,可能性質各有不同,公平會只要看到有媒體報導漲價或價格異常消息都會關注。
    江委員啟臣:其實漲價也有能源因素在內,且為關鍵因素,如果電價上漲,請問民生物資價格會不會跟著上漲?
    黃主任委員美瑛:能源有其一定的政策和專法,在特別法有規定的情況下,特別法當然優於普通法。
    江委員啟臣:假如物價隨者電價上漲而漲價,請問你們會如何處理?
    黃主任委員美瑛:假如電價上漲已經做成決策的話,主計單位會就其對物價的影響進行評估,那已經不在公平法範圍內。
    江委員啟臣:對電價上漲帶動物價波動等,你們有預期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現在已經限縮在住家部分的電價不會漲,如果有業者藉電價上漲為由漲價,且其為對民生有重大影響力的事業的話,我們會對其成本的增加和漲幅進行瞭解,若漲幅超額,公平會還是會介入處理的。
    江委員啟臣:還是要請你們多注意,畢竟這會影響老百姓的生活。謝謝!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委員。
  • 主席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 廖委員國棟等提案

    衛生紙漲價引發全台搶購熱潮,電價調漲方案緊接出爐,民眾已深刻感受到物價蠢蠢欲動的壓力;金融業者表示,民眾對近期物價上漲的「感受」及「預期指數」同步明顯攀高,推估與近期衛生紙調漲有關。根據國泰金經濟信心指數調查顯示,3月「物價上漲預期指數」為88.9,較2月的77.6相比,明顯提高11.3,創2012年6月以來調查結果新高;另外,民眾認為物價上漲「感受指數」同樣來到88.9,也創下近年新高水準。
    在面對惡劣人為操控物價,肇致人心恐慌情事時,目前公平會給老百姓的印象,只是僅能找可能業者喝喝咖啡,等風頭一過就又相安無事,最可憐的是一般消費大眾!求救無門!
    公平會表示現階段尚無搜索扣押之調查權限,對於到業者處所取得聯合行為合意之可能事證,例如公司內部存放於網際網路之訊息、內部員工之間交換與競爭有關之敏感市場訊息、或業者間相互傳達營業策略之文件等,即有未能於第一時間及時掌握相關事證之不足。更給國人無奈,感敷衍了事!爰針對公平交易法增訂搜索、扣押等規定,因所涉面向及法理權宜,公平會除求謹慎周妥之外,應更積極推動,要求該會應於第五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版本!
  • 提案人
    廖國棟  蘇震清  周陳秀霞 孔文吉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鑑於行政程序作業時間且需預告2個月,恐無法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正版本,但本會一定會儘速提出於行政院和大院,故建議作文字修正,將「應於第五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版本」修正為「儘速提出修法版本」。
  • 孔委員文吉
    (在席位上)「儘速」是指多久?第六會期?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下個會期前會提出。
  • 主席
    將「應於第五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版本」修正為「於第六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版本」。
  • 鄭委員運鵬
    (在席位上)建議將第三段「感敷衍了事」等字刪除。
    主席:將第三段末句「更給國人無奈,感敷衍了事!」刪除。本案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
    現在繼續進行詢答,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跟主委請教的是跨境電商對台灣業者不公平競爭的問題,這兩年來,我曾就此議題請教過很多機關,包括財政部、金管會、NCC及交通部等,卻找不到事主,所以今天先找公親來問問,看看你們會不會變事主。請問主委知道行政院計畫未來希望每年找出兩隻台灣的獨角獸嗎?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指教。
  • 鄭委員運鵬
    主委知道國際上對獨角獸企業的定義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就是指大的公司。
    鄭委員運鵬:就是推估市值大約超過10億美金的公司,國際上滿多的,這幾年由於資金亂投,很多國際獨角獸到處亂闖,本席擔心的是台灣水牛真的打得過國際獨角獸嗎?不要說台灣水牛有可能長成獨角獸,最可能的是還沒長大就被幹掉了,這是我比較擔心的事。現在本席舉出幾個案例向主委討教,不只是針對主委現在的身分,也基於您過去研究經濟和服務的背景,請主委給我們指出一個方向。過去很多金融電商既不用納稅,也不接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納管,就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課以罰款,他們也不繳納,對台灣業者造成很多不公平的競爭,雖然這些不公平競爭者並非公平會所屬,但本席希望你們能對此表示一些看法甚至能有些作法。不知道主委有無看到這個禮拜的鏡週刊刊載了PChome砸4億元重金反擊蝦皮有效的報導,這是從去年延續到現在的一個企業經營事件,本席認為露天及PChome應該算是台灣的水牛,這幾年遇到蝦皮的競爭,原本預計去年喊出要增資10億元,後來增資了4億元跟蝦皮進行補貼大戰,最後好像活過來了,業績還不錯。請問主委知道這個狀況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有一些了解。
    鄭委員運鵬:在他們要增資10億元時,本席認為他們可能岌岌可危了,如果真的在營運上出了狀況,對於中華民國政府來說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應該對境外不當競爭、不當補貼的行為有一些對策。綜觀這個從去年延續到今年的事件,蝦皮的第一枝箭也是被商週形容為最凶猛的一枝箭就是補貼,去年全年補貼免運費、手續費的金額至少花了3億元至6億元,當然PChome不見得拿不出這筆錢,但是打這樣的補貼戰利弊如何、最後倒楣的會是誰,大家都不清楚。媒體報導提到蝦皮的標題是「蝦皮補貼崛起模式很中國」,因為中國的企業這幾年流行用這種補貼大戰創造他在股票市場的市值,資金可能來自中國,也可能來自美國、新加坡、香港,就是用補貼去衝量,包括對Uber司機的補貼,再用市占率去搶股票市值,變成獨角獸,然後再去侵犯別國在地產業的領土,所以報導的標題是「Uber想要轉盈先控制補貼」;又比如淘寶,就對運費給予補貼,標榜差多少就補多少,以上這些例子都是在我們台灣找到的,不是在中國。主委可以看到這些事情的重點就在「補貼」,公平交易委員會查緝的多半是交叉補貼,但是上述這些補貼很顯然不符合成本,在沒有賺錢之前先把別人搞死,請問主委對這樣的狀況有何看法?比如Uber之前對他們司機的運費補貼,他的市場高於我們計程車的行情,倒楣的是個人車行的計程車司機,他們既沒有能力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也沒有辦法集結起來做些什麼,到最後就是修正公路法,將罰鍰修正為30萬元到2,500萬元。請問主委對於這種國際上(不止中國)用資金下去做交叉補貼、不圖賺錢先將在地產業打垮的事情算不算公平會的業務範疇?
    黃主任委員美瑛:先就我初步的看法向委員報告,現在已進入數位經濟的時代,所以會出現很多電子商務比如委員剛才提到的網路購物的問題,臺灣原本就有一些PChome、Yahoo、露天等這樣的網路購物平台,現在的狀況是有一個新進的業者想要加入,而目前對網路經營業者加入這樣一個電子商務網路平台來進行線上購物是沒有進入障礙的,所以他們很容易就可以加入網路購物市場,公平會的立場是對於新進業者為了趕上現有業者而推出免運費、免手續費措施,讓原本在PChome購物的消費者看到有一個比較優惠的價格,願意……
    鄭委員運鵬:主委說到這裡,本席聽到一個關鍵字眼「新進業者」,我很瞭解以前PChome和雅虎也是這樣做的,但至少那是國內互相競爭,現在卻是國際電商跟小叮噹一樣從異次元掏出資金,用的錢是美金、人民幣,消費者可能得利,覺得很爽,使得這些新進業者的市占率跑得很快,但是臺灣的業者會垮掉,你覺得這是公平競爭嗎?如果你們還是很保守的說讓新進業者來試試看,就會如同本席剛才說的Uber一樣,補貼對象是違法業者,倒楣的不一定是上市車隊,很大部分是計程車司機,請問這些司機要怎麼辦?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於新進業者,我們不會一開始就認為他們有違反競爭的行為,但是會繼續觀察後續狀況。
  • 鄭委員運鵬
    要觀察多久?曾經立案過或做過研究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去年11月。
  • 鄭委員運鵬
    哪一案?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就是對蝦皮購物。
  • 鄭委員運鵬
    結果如何?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請本會處長說明。
  • 主席
    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蝦皮是在104年進入的,我們在去年11月有針對蝦皮進行調查,據調查得知,雖然他們有施行這些措施,但去年4月即開始陸續取消,8月開始有手續費、信用卡等,因為這樣繼續做下去,他們自己也吃不消,而其在國內市占率也僅有5.22%左右,國內的PChome等的市占率遠大於他們。
    鄭委員運鵬:他的市占率雖然僅有5%左右,但已經搞得PChome要增資了。
    呂處長玉琴:不過據了解,他的優惠措施從去年開始就陸續取消。
    鄭委員運鵬:是因為你們立案所以他們只好收取手續費?還是這樣的補貼他們自己也撐不下去了?抑或因為市占率已到達一定程度、消費者回頭了,所以就開始對已經看到的收費?
    呂處長玉琴:在我們調查之前,他們已經陸續恢復收費了。
    鄭委員運鵬:那很顯然補貼並非其獲利來源,對一個不獲利的企業,你們就應該從本質上去思考他到底撐不撐得下去或有其他目的。
    黃主任委員美瑛:就網路購物來說,首先要爭取進入,然後要有顧客,當顧客人數夠多、成本壓低的時候,然後才能開始獲利。
    鄭委員運鵬:本席對這些理論很清楚,也看到你們對這些電子商務的研究,從2002年到2017年都在不斷的進步,但是你們一直侷限於他們是新進業者,並在有濫用獨佔地位、濫用關鍵設施、不當市場力延伸、掠奪性訂價、不當交叉補貼、增加競爭者營運成本這些行為時才認定其在台灣有壟斷性或獨占性地位,可是在臺灣來說是新進業者的可能原本在國際上已有這樣的地位,進入臺灣後只是造成臺灣業者無法跟他競爭而已,這種不公平的狀況層出不窮,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多加注意,將這一點列入研究範圍。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委員提到的是跨境業者。
    鄭委員運鵬:這就是傳統的商業行為,不要以為是在網路平台或數位平台上就認為是3C,錯!比如旅館業者也是利用網路配對,但是最後也是要入住,再怎麼說,Uber還是計程車,還是跟傳統商業行為一樣的結果,所以你們的研究不要被什麼3C、4C或什麼跨境電商、數位匯流限制住,不是這麼回事!這種跨境補貼真的會使台灣水牛還沒長大就完蛋了,更不要說什麼獨角獸了,補貼大家都能做,可是我們的口袋沒有這麼深。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會特別注意。
    鄭委員運鵬:公平會常常對國內網購業者、網路平台甚至是其他廣告業者在網路上播出的廣告以「不實廣告」為由開罰,且為公平會的大宗業務,沒錯吧?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好像有些是建商廣告。
    鄭委員運鵬:本席對建商廣告沒有興趣,但是要請主委看一個我在今天上午找到的一個案例,這個廣告很實在─很實在的告訴大家我侵權。號稱是「越獄版」的盒子,擺明告訴大家他違反著作權,在網路上銷售,臺灣沒有人要處理,NCC說這是網路商業行為,他們只負責射頻設施,也許這種越獄只有幾個月的生命週期,可是業者擺明告訴大家他違反著作權,公然在中華民國的網路上銷售,居然沒有人要處理?請問主委認不認為這是你們的業務?
    黃主任委員美瑛:如果有違反著作權,可依相關法規處理。
    鄭委員運鵬:你們只處理不得不當利用著作權要求對方作商業行為,對這種擺明了在中華民國境內違反著作權銷售盒子導致對合法、重視著作權業者的不公平競爭要不要處理?就算當事人提起告訴他也不甩,而且被侵權的還不只是臺灣。
  • 主席
    請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說明。
    胡處長光宇:主席、各位委員。著作權法對於侵權行為已有相關規範,且負有刑事責任。
    鄭委員運鵬:你們是怕著作權被濫用,造成本來可以的商業行為不能夠進行,但是現在是擺明了不顧著作權的行為,NCC也不敢給予處罰,閃得遠遠的,臺灣沒有人處理此事,就算著作權人提出告訴,但因公司在境外,根本來都不來,這不是網路言論自由,是真實發生在臺灣的不公平競爭,你們應該要注意。對於這種實在的、侵權的廣告,你們有做過調查或開過罰單嗎?都沒有,對不對?根本是無政府狀態!請你們對這部分研究一下。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大家都在談衛生紙,媒體的報導是「大陸大媽搶黃金台灣搶衛生紙別人搶人才」,看到這樣的報導,請問主委心中有什麼感受?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就趕快處理衛生紙漲價的案件,若是公平會職權可以處理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儘早加以澄清,並讓調查結果儘早出爐。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衛生紙之亂不是你們處理就有效,當然購買時的情緒及理性與否都有關係,不過,本席要告訴黃主委,今年類似這樣的事件將會層出不窮,這樣的管制效果並不大,我聽到多位委員提到這個不能漲價,那個也不能漲價,有漲就有跌,就像A家漲個30%,B家想爭奪市場所以不漲價,其中自然有調整的機制存在,所以公平會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考慮未來的方向。本席多位國外友人都表示在國外並無這種現象,對照自由民主國家而言,這是威權時代才有的現象,民主國家的市場是自由競爭市場,價格自然由這個市場所決定。你們常常大事不做,淨做些無聊的事,對公平會所做之事,本席深感遺憾,這是一般委員不敢提出來的,請問妳對此有何看法?。
    黃主任委員美瑛:公平會一向謹守我們權責範圍內的事務去進行,以此次衛生紙事件來說,大潤發確實違反「欺罔或顯失公平」的規定,因為他們散播不實的……
    陳委員超明:好,以後我不講就好,大家也都不要再說,連電視媒體都這樣報導,引發民眾的恐慌心理,百姓要理性,這其中我們可以發現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問題,發生這件事可以讓妳思考未來因應的態度及作法,你知道很多媒體報導都提到,2018年是震盪的時代,也是通貨膨脹的時代,尤其近日又加上中美貿易戰,這幾個因素加總起來,任何的資料都顯示通膨已然成形,這就會導致物價上漲,照道理我們的電價要漲40%,台電才不會虧錢,目前才漲3%,可能10月份再漲3%,這樣一漲上來,大家心裡都覺得不安,賴院長去年才說薪資漲了3%,轉眼間這項獲利就被通膨吃掉了,試問人心能不慌嗎?你們天天安撫這種事也不是辦法,所以我才說今年會是妳很頭痛的一年,面對萬物齊漲這種事,請問妳要怎麼去抓?還好沒給你們偵察權及扣押權,如果給你們這些權力,廠商也別想做生意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政府有穩定一般民生物價的責任,至於反映通貨膨脹的這個部分,其實另一面是我們的經濟成長,這是兩個互相要……
    陳委員超明:你們就儘量做,你們今年碰到的問題絕對會讓你們頭痛不已!報紙報導說公平會要求不能漲價,價格也不能調降得太厲害。我剛才看到一份資料,裡頭寫著國小教師以往採包套購買,其中包括作業簿及教科書,所以價格很便宜,於是就有廠商向你們告發說,有的廠商採調降價格的惡性競爭手法,難道書商想降價或漲價都不可以?台灣到底是什麼社會?只會說我們就是維持現狀,問題是沒有衝勁,市場的機制在調整,虧錢的生意沒人做,在這樣的狀況下,有人提出質疑,妳不去處理好像就不公正似的,像上述的教科書案件,家長現在變成要多花數百元去購買作業簿等的用品,樣樣漲也不得,降也不得,台灣什麼都不能動!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些報導其實並不盡然翔實,我們從未說過教科書不可以有作業簿……
    陳委員超明:因為公平會處罰了他們,所以那些優惠都被取消了!
  • 黃主任委員美瑛
    那是兩碼子的事。
    陳委員超明:再查清楚,不要說這是兩碼子的事,這是很確實的事。今年電價調漲,教科書價格也漲,萬物皆漲,妳就好好去抓吧!好好去罰吧!我覺得政府的制度很奇怪,方才鄭運鵬提到,本土廠商及外來的電商初始競爭時,兩者的架構不同,外來廠商就是財大氣租,此時看的是誰的口袋深,台灣廠商假如口袋不夠深,就被cancel掉、淘汰掉,這件事要注意。有很多觀念要改變,我現在在為妳宣傳,搞不好人家以為我支持漲價而責罵我,有些趨勢是無法避免的,我希望公平會各位官員能好好思考你們將會面臨的問題,請問妳對此事有何看法?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希望維持一個自由公平的競爭環境,不能說是在打壓各事業體,就是提供一個自由公平競爭環境,讓大家都能有成長。公平會並非物價管制機構,即使……
    陳委員超明:層層併購之後就形成托拉斯,而且此種併購行為是要強化企業體的競爭力,這是我們未來要面對的問題,你看看大公司併購其他公司,就是想取得獨占優勢……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會注意這個部分。
    陳委員超明:那是競爭力上的各種問題,你敢處罰他們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他們若想朝向獨占態勢,那會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陳委員超明:我希望台灣企業最好能夠做到獨占這件事,做到世界級的獨占事業體,那才是有真本事,我們還在這裡怕東怕西!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沒有禁止獨占,而是不可有獨占濫用的行為。
    陳委員超明:什麼獨占濫用?對電子業政策變來變去,話都是你們在說,時代已經來臨,千變萬化,這樣的潮流是無法避免的,所以要妥善應用,好好地協助台灣企業。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陳委員超明:不要亂打壓,亂扣帽子!你今年即將面臨的問題會讓妳很頭痛,公平交易委員會會變成頭痛委員會。謝謝。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想陳委員是在鼓勵而且支持我們。謝謝。
    陳委員超明:因為妳一直展現笑意,所以我不好意思說得很嚴重。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陳委員。
    主席:雖說陳委員的說法很另類,但非常合乎自由市場的精神。
    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蘇委員治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妳今天的施政報告中,提到本會為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主要管理機關,實際上,以公平交易法來說,很多商業活動因為該法而可以公平且良性地競爭,大家會覺得這樣的商業活動是有未來及潛力的,對此就會有這樣的期望值。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主席、各位委員。是。
    蘇委員治芬:但如果這樣的期望值因為外力的干擾,導致產業面臨極不公平的競爭情況,此時就有賴公平會人員的用心。請問主委對蝦皮購物有何看法?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是一個進行電子商務的事業,是跨境……
  • 蘇委員治芬
    你認為這是中資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處長曾就其背景做過瞭解。
  • 主席
    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其背後的股東確實是騰訊,他有在新加坡……。
  • 蘇委員治芬
    妳說他的背景如何?
    呂處長玉琴:他背後的股東確實是騰訊,他投資到新加坡商……
  • 蘇委員治芬
    這是Google可以看得到的資訊。
  • 呂處長玉琴
    對。
    蘇委員治芬:處長,他們到新加坡去設立,之後呢?
    呂處長玉琴:104年蝦皮才開始在國內進行相關的營業,他們一開始是用……
  • 蘇委員治芬
    蝦皮是屬於中資的哪個集團?
  • 呂處長玉琴
    公平會可能沒有瞭解這個部分。
  • 蘇委員治芬
    怎麼會沒有?
    呂處長玉琴:因為它是不是中資這個部分,其實要釐清的應該是……
  • 蘇委員治芬
    它是中資一個大集團下面的一個子產業嘛!對不對?
    呂處長玉琴:我是說那個部分的審核權責,通常應該是在投審會那邊,公平會看的是它在進入這個市場時有沒有做一個前行行為。
    蘇委員治芬:沒有哦、沒有哦!主委,我覺得蝦皮的背後是屬於什麼樣的財團?它就是到新加坡去,然後它這個集團又到美國去上市、上櫃嘛!對不對?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對。
    蘇委員治芬:我的意思就是它會過幾道水,也因為過了幾道水,所以我們在討論到底是公平不公平的時候,它就是會粉妝嘛!對於這個粉妝的過程來講,就是有賴於我們必須很精細地去看待它。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蘇委員治芬:你就是必須很精細地沿路去查它的背景。講到蝦皮大家都知道它背後就是騰訊,再來是當我們講到騰訊時,就知道它背後是Sea這個大財團,對不對?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蘇委員治芬:那我們就從Sea這個大財團下面來看騰訊,看完騰訊之後再來看蝦皮這個電商的買賣。蝦皮這個電商買賣來到臺灣之後,請問主委,對於它的交易活動、經營活動,你個人的看法是如何?
    黃主任委員美瑛:它加入了電子商務的行列,而我們國內本來就有很多大型電子商務的網路購物公司,在這中間就產生了一些競爭的問題。蝦皮它剛開始營運時免運費、免手續費,確實造成對Yahoo、PChome等電商很大的影響,大家只好硬著頭皮跟著以免運費、免手續費來跟它抗衡,這樣的情況在我們的解讀是「因為蝦皮購物是後來的新進業者」,就是剛才鄭委員提到的時候我們說的,因為它是新進業者,剛開始用比較低的價格服務消費者,這樣的行為我們會認為它是為了加入競爭。而電子商務是一個沒有進入障礙的平台,就是在跨國上市,所以我們從這個競爭的觀點來看,當時它這樣的策略,我們並沒有認為它有違反競爭的行為。
  • 蘇委員治芬
    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但是它這個行為並沒有持續很久,後來它就逐步自己取消了。
  • 蘇委員治芬
    它已經怎麼了?它在臺灣的下載次數已經破千萬了!
  • 黃主任委員美瑛
    破千萬?
    蘇委員治芬:所以它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我們都知道以電商的競爭來講,用戶突破千萬這個數字,其實就是取決於它在競爭上是不是公平嘛!電商的競爭最主要就是用戶的問題,所以在用戶形成的過程裡頭,雖然你認為它時間不夠長,但是在這個不夠長的時間裡頭,卻形成它用戶突破千萬的情形,這中間所用的手法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有沒有違反、違背?
    黃主任委員美瑛:從我們以前處理新進業者的狀況來看,按照以前處理的案例,對於新進業者用比較低的條件提供給消費者服務,我們沒有作過處分,就是認為這是新進業者要達到加入市場目的的行為。
    蘇委員治芬:對,我就是知道主委你一定會這麼講,所以請主委你要特別去留意從新加坡跨海來臺的蝦皮,它的資金就是「很中國」啊!只要到Google去查一下就知道,很多媒體的報導其實已經幫公平交易委員會做了很多功課,它的資金背景是「很中國」的,而它的快速崛起又「更中國」了!所以你看看,媒體已經不斷地在警告政府:它「很中國」、它「更中國」!它因為「很中國」,所以它的資金很雄厚;而它的「更中國」是怎麼樣呢?它就是不斷地對人家抄襲、模仿,或者是它的殺機不斷。所以就它這樣子的整個過程來講,你看看它在短時間內「燒掉」了幾十億元!它這樣威脅到我們本國的公平競爭,是威脅到誰?你認為以它威脅到我們本國的電商來講,最主要是威脅到誰?
    所以我們本土的電商產業為什麼會做起來這麼樣的累?就因為處在這樣不公平競爭的商場環境裡頭,我們本土的電商產業如果要崛起、要保有這個競爭力,就是非常、非常的困難,所以這個時候就是有賴於主委,你就是必須去剝絲抽繭,然後找出有哪些是我們行政機關可以去著手相助的地方嘛!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 蘇委員治芬
    這樣我們本土的電商產業才會因為這樣子而可以好好地做嘛!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蘇委員治芬:所以你來看看,它是屬於Sea這個集團,按照英國倫敦金融時報的報導,Sea這個集團在2017年的全年淨損較前年(2016年)增加了一倍,達到5.61億美元!所以這個代表什麼?
    黃主任委員美瑛:以公平會而言,在維持市場競爭的宗旨之下,現在關於透過網路交易的部分,是我們列為非常重點的業務,對於透過網路進行的相關行為,像是網路不實廣告或是網路銷售的議題,它涉及的層面其實還滿廣的,就我們在執法立場上要關注的點而言,今年才剛開始,我們這一年會積極針對網路銷售的問題,因為電子商務也是其中一環,我們其實對這部分會好好地……
  • 蘇委員治芬
    以後會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蘇委員治芬:主委,在面對你們公平會主管的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時,其中有提到「……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 蘇委員治芬
    那麼第二十條中有沒有哪一款是適用在蝦皮電商的?有適用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請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玉琴:跟委員報告,在第二十條當中唯一可能的是屬於低價競爭的部分,不過要適用第二十條的前提是「基本上市占率要達到15%以上」。目前在我們去年11月調查蝦皮時得到的資料中,可以看到它在國內的市占率只有5%多,所以還沒有達到這樣的條件。
  • 蘇委員治芬
    它市占率5%多就差一點把我們的PChome整垮。
    呂處長玉琴:不過後來它自己也撐不住,所以事實上它陸續恢復了手續費,相關的免運費措施也陸續地取消。
    蘇委員治芬:沒有,其實它就是在規避你這個……
  • 呂處長玉琴
    我們會密切地繼續觀察……
    蘇委員治芬:在規避你們第二十條的第三款,處長你就很清楚嘛!對不對?就是「以低價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之行為」嘛!所以難怪剛剛主委你也提到它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開始收上架費,對不對?它就開始有收運費……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就開始也收運費。
    蘇委員治芬:對,就是類似這樣的行為。所以我再提醒主委一點,你知道中國的設備廠商「太陽能華為」這家公司嗎?就你的理解,有沒有違背剛剛本席提到的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您說是那個……
  • 蘇委員治芬
    華為。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華為?
  • 蘇委員治芬
    嗯!你們有沒有人去研究這家廠商?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您說它也有涉及第二十條第三款的低價競爭嗎?
    蘇委員治芬:對、對、對,它是一個中國的設備製造商,名叫華為,它以逆變器(inverter)這個設備為核心,推出智慧太陽能系統的解決方案。它跟蝦皮有類似的中資,並且有對國內業者造成限制競爭的疑慮。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請我們業務單位好好去理解一下這個公司。
    蘇委員治芬:主委,也就是關於華為公司太陽能逆變器這個設備削價競爭的部分,你們目前是還沒有掌握就對了?
  • 主席
    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好像是有一個案子,但是不是就是跟這個案子有關連,我們回去再瞭解一下。
  • 蘇委員治芬
    好。
    張處長恩生:有一個案件我們已經有瞭解了,因為國內的一些廠商是有反映。
    蘇委員治芬:是有反映,所以就請特別注意一下好不好?
  • 張處長恩生
    是、是、是。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我們回去一定會去瞭解清楚。
    蘇委員治芬:好,謝謝。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蘇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鄭委員天財及呂委員玉玲均不在場。
    請高委員志鵬發言。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好!剛才很多委員大概都問到這次衛生紙漲價的風波,當然你們也罰了錢,結果搞到英國的BBC都還特別寫了一篇「臺灣衛生紙恐慌:為何島國會缺紙?」,也算是替臺灣打知名度啦!這次除了罰「大潤發」以外,主委也提到還有在對這些衛生紙廠商查證,繼續看他們有沒有聯合行為。這個時候主委會不會覺得沒有把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七條修到有「搜索扣押權」,像是沒有牙齒的老虎?這時候會有這種感慨嗎?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有,或許第一時間我們有搜索到直接證據的話,那麼對於查證聯合行為方面,應該可以提高我們的效能。
  • 高委員志鵬
    聽起來你們現在也放棄了啊!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啊?「搜扣」嗎?
  • 高委員志鵬
    對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搜扣」,我們已經決定在下個會期結束前,一定會再提版本到立法院來。
  • 高委員志鵬
    但是就不是「搜索扣押」的版本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是「搜索扣押」的修訂條款。
  • 高委員志鵬
    還是喔?
    黃主任委員美瑛:當然在提到立法院之前,一定要先通過行政院的審查。
    高委員志鵬:在修法之前,你們有沒有考慮像金管會那樣有駐會檢察官?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高委員志鵬:有沒有可能跟法務部來協調,以後也有個駐會檢察官?那搞不好只有一個,像金管會的駐會檢察官真的在金管會有辦公室,可能一起開會、一起討論一些具體的案件。你們有沒有想過直接跟法務部協調或是透過行政院來協調,讓公平會以後也有駐會檢察官?就一起開會,遇到類似像這麼大的案子,就請他帶隊直接去搜索就好了啊!檢察官自己去還不用開搜索票咧!有沒有考慮這樣?你們彭副主委以前是檢察官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搜索扣押」條款,我們到底要怎麼樣來尋求行政院跟立法院的修法支持,最後的版本其實我們還要在公平會的委員會議裡面,做非常詳細、審慎的討論。高委員提到的這個方式,其實我們之前也有考慮過,但是以金管會的模式來講,如果是金融犯罪,它一開始就是刑事的犯罪行為,所以他們可以有這樣的進駐;而公平在處理情節重大的獨占濫用或是聯合壟斷行為時,能不能做成這個條件,我想我們還需要跟法務部進行瞭解。
    高委員志鵬:或者是修法賦予它有一定的刑責,不是只有行政罰;它只要是刑事犯罪,當然檢察官就可以介入。
  • 黃主任委員美瑛
    這也是我們的思考方向。
  • 高委員志鵬
    這個可以思考一下啦!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對。
    高委員志鵬:才不會讓人家老是覺得你們是沒有牙齒的老虎,在發生這麼多的事情之後,至少像是這次的衛生紙事件,就不會那樣「塗塗」,只是在那邊被動地等待,要抓到聯合行為本來就是難上加難!
    另外,之前公平會對高通公司祭出新臺幣234億元天價的罰鍰,高通公司也提出行政訴訟……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是。
  • 高委員志鵬
    最新的發展是你們准它分期繳納是不是?60期、無息?
  • 黃主任委員美瑛
    對。
  • 高委員志鵬
    這個是第一次吧?以前有過嗎?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有。
  • 高委員志鵬
    你們公平會的什麼案子有過這樣子?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很多案件都有讓被處分的事業以分期付款方式來繳納罰款,最多也是5年(60期)。
  • 高委員志鵬
    有嗎?那是什麼案子?沒聽過啊!
    黃主任委員美瑛:就是給予的期限都是可以分到5年(60期)分期付款繳納,我們之前對民營電廠的裁罰,被處分的事業也是以分期付款方式來繳納。
  • 高委員志鵬
    所以不是第一次?
  • 黃主任委員美瑛
    不是。
  • 高委員志鵬
    也不是經濟部來拜託?
    黃主任委員美瑛:沒有、沒有、沒有。還有電容器案也是一樣,至少在我過去一年來的接觸中,我們有滿多都是以分期付款方式接受事業的罰鍰繳納。
    高委員志鵬:好,謝謝主委。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謝謝高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俊憲、何委員欣純、邱委員志偉、陳委員明文、鍾委員孔炤、蔣委員乃辛、陳賴委員素美及劉委員建國均不在場。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好!我用短短的時間,想跟主委聊一下聯合漲價這件事。過去我們公平會在針對國內這些商品壟斷、聯合漲價的行為時,只要公平會作了裁定後,幾乎所有的當事人一定會去訴訟,訴訟中有勝也有敗,其中像過去牛奶(鮮乳)的聯合漲價事件,後來法院判決公平會是勝訴的;針對咖啡的聯合漲價行為,法院後來沒有接受,所以最高行政法院後來就判公平會敗訴,所以是有漲、有跌。
    我現在要跟主委聊的就是菸商聯合漲價這件事情。我們知道去年為了配合長照制度的實施,所以我們把菸品健康捐調整了20元,後來菸酒公司因為已經多年沒有漲價,為了反映差不多2元多的成本,所以他們就一次性地把價格調整了30元,這是菸酒公司的情形,而菸酒公司是帶有官方色彩的。
    我們再來看下一頁的資料,這個當然是講公平交易法,主委一定是很熟的。好!那我現在就要講重點了,重點就是:菸酒公司漲價30元,那我們看到的其他進口商菸呢?我舉了這三個牌子的菸品,一個叫做登喜路(BAT),一個叫做萬寶路硬盒(PMI),還有一個是玫瑰涼菸(臺灣菸酒),我們可以看出從101年到105年臺灣菸酒所有菸的價格是沒有變動的,完全不動,一直到這一次漲30元,它為了反應成本,加上要取一個整數,這是菸酒公司給我的答案,所以他們用30元,避免以後又要再做調整,所以就漲了30元。
    我們看另外兩家進口的菸商,他們從99年到105年,他們不斷地在反應成本,一直漲、一直漲、一直漲,我講了3遍,因為他們漲了3遍以上,然後在105年就是前年漲20元的時候,又一次漲了30元。我要跟主委講的這個狀況就是,如果它是為了反應成本,跟臺灣菸酒公司用同樣的理由,它幹嘛要漲30元啊?沒有必要嘛!我覺得這個如果還沒有叫做聯合漲價,到底怎樣的行為才叫聯合行為?是不是請主委就我提出這樣簡單的案例,事實上我們如果看更多的菸品,都是同樣的狀況啦!主委,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 主席
    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公平會從105年開始,有針對擬議調漲菸稅20元開始,就已經對這個菸價的問題立案調查,也一直到去年整個106年6月12日菸稅漲了以後,持續去觀察這個菸價,大概有五大菸商菸價的變化,如果從公平會的職掌範圍內,對於有沒有聯合漲的事情,除了要有外觀的一致性之外,還要看他們是不是確實超出了它成本的漲幅?蔡委員也掌握得很清楚,菸商……
    蔡委員易餘:我們拿登喜路這一家,這一波它就是跟著台灣菸酒一起要漲30元啊!它漲30元到底理由是什麼?我想超過20元的部分,就是超出10元它要怎麼說明?也是反應成本嗎?如果要反應成本的話,它在101、104年都漲過了,漲了又漲,現在看到台灣菸酒公司這家指標性的公司要漲30元,當然我也跟著漲30元。雖然菸品只調動5或10元,但是對基層的勞工來講是很大的負擔,因為基層勞工一天可能要抽一包菸,一包菸的漲價相對剝奪感是很重的,這個又產生一個很大的矛盾,他們在抱怨政府要鼓勵做長照,然後又把菸價加這麼多;我們最近又看到了,實際上這一次健康捐在配合長照健康村發揮的效果,比預期的還差很多,表示國人都戒菸了,那也很好啦!這個本身的邏輯已經很矛盾了,可是我要講的,聯合漲價這件事,如果我們沒有去遏止的話,真的會讓我們社會最基層的人對政府沒有信心。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本來對正式調查有初步的結果,我是不是請處長簡要跟委員做一個回應?
    蔡委員易餘:好,簡單說一下。
  • 主席
    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件我們已經做了調查,但是委員會還沒有決議。
  • 蔡委員易餘
    對。
    張處長恩生:所以只能簡單地說明,因為整個菸有159種香菸,有所謂漲價這樣的問題,我們調查的方式基本上有瞭解,包含委員剛剛提到的,那些菸商內部是怎麼評估的,還有它的簽核紀錄,就是它內部的一些文件要提出來,還有它什麼時候通知下游通路來調價的?這些都可以作為……
    蔡委員易餘:處長,我跟你說,事實上你們都忽略一個很重要的。
  • 張處長恩生
    是。
    蔡委員易餘:因為他們現在就是說,有的漲25元,有的漲30元,就是有5元跟10元的差別,用這個理由在跟你們說,並不是所有的菸都漲10元,可是他們事實上有針對他們的消費市場,知道比較多人在抽的菸漲30元,比較少人抽的菸漲5元,漲5元的菸商就是要來向你們解釋的,所以你們在判斷這件事的時候,不能輕易被他們「唬弄」過去啊!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基本上還是有一個供需市場機制的運作,因為……
    蔡委員易餘:是啊!不過我觀察到就是這樣,他們對普羅大眾習慣在抽的菸就是漲30元,一次賺足,我覺得這件事要再繼續查,不要輕易地……
  • 黃主任委員美瑛
    我們對每一個品項的漲幅會去檢查、稽查一下。
    蔡委員易餘:好,再去檢查,我們還是期待主委、所有的同仁。謝謝!
  • 黃主任委員美瑛
    謝謝蔡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黃委員昭順、李委員彥秀、黃委員偉哲、蕭委員美琴及鍾委員佳濱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了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林岱樺、賴瑞隆、王惠美、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林岱樺書面意見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一、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針對「民眾批評衛生紙漲價,公平會只能約談業者,無權派員搜索,未來如何改善」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絕對可能已經觸犯聯合行為」】
    一、主委,二月底前因衛生紙齊喊漲造成民眾恐慌搶購,公平會邀請衛生紙製造商及量販業共八大業者「喝咖啡」開會,而且撂重話強調,此案已列急要且最優先案件,動員史上最多人力查案,公平會處長張恩生說,根據市場訪查與掌握事證,這案子「絕對可能已經獨犯聯合行為」,一查有違規,就將依法嚴懲。
    二、主委,因為張恩生處長的說法,2月28日各大報標題不是「已觸犯聯合行為」,就是「可能觸犯聯合行為」,本席請問主委,什麼是「絕對可能已經觸犯聯合行為」?
    【趁機拉抬促銷並非聯合行為】
    一、主委,結果3月15日媒體報導,公平會認定大潤發發布衛生紙漲價不實訊息誤導民眾,處以三五○萬元罰鍰。公平會指出,上游衛生紙製造商尚未和大潤發公司完成最終價格協商,大潤發所說的確定調漲時點、調漲幅度區間,都不算有所憑據。此外,大潤發自始至終無法提供確定漲幅三成的佐證資料。
    二、公平會決議,大潤發發布的新聞稿,是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因此處三五○萬元罰鍰。本席請問主委,公平會當初言之鑿鑿,「絕對可能已經獨犯聯合行為」,現在變成只有大潤發成立「趁機拉抬促鎖」之罪,而非「聯合行為」,當初被公平會邀請「喝咖啡」的衛生紙製造商及量販業共八大業者,顯然有七家可能是無枉之災。
    三、主委,公平會表示目前仍在調查中,如果握有事證與資料,不排除還會有第二波開罰。本席請問主委,調查結果如何?如果調查終止確定無聯合行為,公平會對於這七家可能受損的商譽,是否會適當表示歉意?
    一、主委,經公平會調查,上游衛生紙製造商都未與大潤發完成價格協商,大潤發對外所宣稱的調漲時間、調漲幅度區間也都沒有所憑,從頭到尾也無法提供確定漲幅3成的佐證資料……等等。本席請問主委,如果大潤發一切都確定才發布,是不是就不會受罰?主委,如果大潤發確認所有漲價訊息後才發布,您認為衛生紙搶購事件難道就不會發生嗎?
    二、主委,消保官在2月25日緊急開記者會表示將查訪賣場,但「僅能保證」衛生紙在3月中前不漲,請問主委,您認為這是不是在推波助瀾?由官方間接證實衛生紙必漲,造成民眾搶購的主要原因之一呢?
  • 委員賴瑞隆書面意見

    一、衛生紙搶購風波,影響社會人心至鉅且大,公平會應本於職責儘速查處
    今年春節過後各大賣場的衛生紙頓時變成洛陽紙貴,一包難求,每天新聞皆在報導民眾搶購衛生紙和賣場衛生紙販售區空蕩蕩的畫面,一時之間人心惶惶,影響無數人生活作息。對此,公平會於3月1日對三大衛生紙製造業者永豐餘公司、金百利公司台灣分公司、正隆公司已進行調查,3月14日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大潤發公司發布衛生紙漲價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誤導消費大眾,引發衛生紙商品突發性供需失調,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50萬元罰鍰。」對此,本席表示肯定,然而本次衛生紙漲價搶購風波事件影響太大,公平會應繼續進行調查並公布,以維護交易秩序,此請公平會說明後續查處情形。
    二、消費型態丕變,網路行銷日增,公平會對不實廣告應更主動積極,俾保護民眾
    公平會2017年總計處分不實廣告案件46件,罰鍰合計3,595萬元。而根據統計,2016全年五大媒體廣告總量為367億元;其次,臺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DMA)調查的《2016年全年度台灣數位廣告量》統計數字,2016年度台灣數位廣告量為257.18億,規模超越所有傳統媒體,相較於2015年整體數位廣告量的193億,整體成長率達33.69%,以廣告類型來看,社交媒體占比最高,占31.2%,2017年的手機/平板為主的行動投放占比亦來到68.5%,社群廣告力道強美妝、遊戲、生活消費品投放最多,金融產業成長大。故知,網路社群廣告占比愈來愈大,公平會應主動出擊、上網搜尋、檢視業者廣告情形,以保護民眾消費權益,此請公平會說明對此部分之工作重點及方向。
    三、完備《公平交易法》,應增訂裁處權時效停止、增列罰鍰處分及得按次連續處罰之規定
    公平會刻正就《公平交易法》有關調查程序及罰則部分進行檢討,修正重點包括:增訂裁處權時效停止規定,以避免壓縮重大案件處理時效;檢舉獎金由聯合行為擴大適用至限制競爭行為,以增進該法執法成效:並就事業違法結合經公平會處分後尚有部分未改正之情形,增列罰鍰處分及得按次連續處罰規定,以增加公平會裁罰手段選擇彈性。按:《公平交易法》之立法宗旨「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故上述修法符合立法宗旨,應儘速溝通完成草案並報行政院討論通過後送至立法院審議。
  • 委員王惠美書面意見

    今年農曆年後的衛生紙之亂;在公平會「調查」後,認定大潤發因發布衛生紙漲價的不實訊息,進行促鎖行為,誤導大眾引發衛生紙突發性供需失調,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開罰350萬元。
    ■此次的衛生紙風暴,在公平會調查後,僅認定大潤發一家業者有散步不實訊息,誤導消費者的情事;然而,是否只有大潤發如此?
    ■本席不曉得主委有多久沒有去大賣場;然而,在那段時間,只要進到大賣場,衛生紙的貨價上就是一個字「空」,怎麼會是只有一家業者有問題?
    ■這次的事件涉及兩個層次的問題;首先是在銷售端,國內主要的幾大通路業者,是不是有共同藉機炒作衛生紙即將上漲的消息?藉此製造消費者預期心理、進而搶購?
    ■第二個層次在於,國際只將物料上漲是事實,而俗話也說「無風不起浪」,如果沒有漲價的訊息,通路商採取「宣稱漲價」的操作,製造商不可能沒有聲音。請問公平會,這次的事件,究竟有沒有造紙業者聯合調漲的可能性?
    ☆此次的衛生紙事件;在行政院跟公平會等公權力的「關心」之下。本來號稱三月初就要調漲的衛生紙目前還沒有上漲;然而,雖然行政院試圖安定民心,而公平會也宣稱「積極調查」,但是衛生紙漲價的訊息還是屢屢出現。
    ■請問公平會到底調查到哪裡?還是處罰完一間通路商之後,就船過水無痕?
    ■公平會長期的問題所在,就是每每遇到問題,都要花很長的一段時間才會有結果;然而,向衛生紙漲價這類的民生問題,必須分秒必爭,否則民眾只能不斷恐慌!
    ☆藉著這次的事件,本席想跟公平會探討一個根本因素「聯合行為」;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所謂的聯合行為,是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或其他)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對於聯合行為的認定,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模糊且不易佐證的狀況;原因在於很難去認定有沒有「合意」的事實,這也導致為什麼許多案件「雷聲大、雨點小」!
    ■就像是這次的衛生紙事件;由於競爭者的數量不多,競爭者之間互相得知彼此商業行動的可能性高;同時,寡占市場業者之間有相互依賴之關係,任一方所採取的策略,例如漲價或調價時,其他競爭者避免對自己造成實質影響,因此常常會有未經溝通的價格跟隨現象。請問公平會,面對這樣的情形,公平會該如何?
    ■商人的嗅覺總是靈敏的,聞到哪裡不對勁了,一定會採取行動;只要有一家業者「蠢蠢欲動」,其他業者自然會把「罩子放亮」,各自調整價格。但是從結果來看,就好像是「大家講好」。請問公平會,對於「事實」的認定,公平會如何更加確實執法?
    ■這次不是第一次發生民生物品物價漲價的情況;回顧過去,鮮奶、研磨咖啡、石油的確有出現齊漲的情況,而公平會習慣從齊漲價的結果反推廠商的內心意思。請問公平會,公平會將透過間接證據來證明廠商間有聯合行為的合意,變成廠商要自己證明自己沒有做過這件事情。
    ■我們絕對不同意廠商透過聯合行為來訛詐消費者;然而,對於市場中的競爭利益我們也不能無限上綱。請問公平會,由於因事業間直接以正式契約或協議來為聯合漲價,實屬少見,再加以法條的合意或意思聯絡、市場狀況、服務特性等等,皆屬於極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能否有效防止聯合漲價?
    ■再則,依據法條所授權的推定,來裁罰業者有合意聯合漲價之行為,必會引發後續的行政救濟,則在司法實務對此爭議,仍未有客觀的統一見解,行政法院就未必認同公平會的推估方式,致難避免不知何時終了的長期訴訟。請問公平會,行政權與司法權的競合又該如何共處?
    ■從上述其實就凸顯出「公平交易法」看似完備的階段性防制體系,卻處處存有漏洞,成為必須檢討的問題。請問公平會,對於聯合行為的確實認定,未來公平會如何修正方向,使其更為明確?
    ☆公平會的業務,雖然不如消保處直接處理民眾的消費爭議;然而,公平會的業務將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源頭,避免更多的爭議發生。因此,除了調查的速度外,確實度的提升更是重要,請公平會審慎檢討現行制度缺失,讓相關的調查能夠更加確實、完備!
  • 委員劉建國書面意見

    一、公平會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06年調查案件,共計2,288件,如加計105年底未結案件294件,總計2,582件。其中,辦結案件計2,360件,當年辦結率91.4%。案件裁罰情形方面,106年度經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規定而處分者共116件(檢舉案36件、主動調查案80件),計發出116件處分書,罰鍰金額達新臺幣(下同)235億1,635萬元。這樣的執行率看起來很好,但是舉例幾個案例(附件),從事件發生到結案日期,整整花了一年多、半年時間,因為查案時間過久,其中若以此電信公司個案來說,業者在未受處份前,廣告繼續走,恐已嚴重影響民眾權益!故要求未來審理案件速度有待加強並提出檢討報告?另超過3個月以上案件請提出檢討!
    二、擁有數十萬名會員傳銷商的綠加利公司因扣發會員獎金,2月26日本辦公室陪10幾位受害者到立法院開記者,要求公平會應該立即介入調查!一周內查明,捍衛被害者之權益!如今已經過了三周以上(24天),仍未得到公平會的相關進度報告,建請一周內查清!
    三、從過年至今,各類商品相繼漲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漲聲不斷,建請公平會將這些漲價商品逐一了解徹查查清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規定。
    主席: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單位在一週以內用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所列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6分)
User Info
莊瑞雄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屏東縣第3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