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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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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公司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分享營運成果,產業創新條例於104年12月30日增訂公司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每人每年按取得股票時價計算當年度合計500萬元總額內之所得,得延緩5年課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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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留才攬才措施誘因,於106年11月22日再修正前開公司員工取得之獎酬股票,得於實際轉讓時依轉讓價格計算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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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進廠查核之廠區決議資料排序參考項目僅包含環保處分數、職安處分數、職安陳情數、事故頻率、停工數、化學品運作風險及民意關注度,等列項目之客觀性恐有不足。106年11月10日討論會議中戴基福理事長提出:「建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能源局等主管機關,加強督導、查核外,應建置重點KPI指標及檢查重點」,建議未來工業局應充分蒐集環保數據如空、水、廢、毒各種污染物種之量化數據及職安建議改善數作為考量。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7年4月12日(星期四)9時5分至11時36分 @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20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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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4月12日(星期四)9時5分至11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高委員志鵬
主席:出席委員20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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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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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首先請莊委員瑞雄代表民進黨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產創條例第一條第一項的立法目的寫得很清楚,就是為了促進產業的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的競爭力,而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都跟各該產業中的從業人員息息相關,產業創新條例特別用專章(第五章)就整個產業人才資源的發展來規範。本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係為協助產業留才、攬才,特針對產業及從業員獎勵員工股份基礎給付的緩課所得稅的申報做修正,期能讓整個條文更符合產業及從業員工實際所需,讓本法真正達到留才攬才的一個立法設計。
雖然我們也看到媒體或外界有一些不一樣的聲音跟批評,但此次最主要的一個修正重點是,規定公司員工選擇適用緩課所得稅的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自取得股票日起,持有股票且繼續於公司服務達二年以上者,於股票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開設之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時,得以其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日之時價,或以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的時價,以兩者「孰低價格」計算所得課稅。此一舉措一方面可以讓產業得以透過獎酬員工的工具來留才攬才,也在立法的設計上要求需要繼續在公司服務兩年以上才可以適用的規定做了修正。
另外一方面也考量到國內公司在集團內部進行人力調動,這個是屬於公司常見的一個經營方式,爰就「員工繼續於該公司服務累計達兩年以上」之規定來放寬適用做修正,藉此讓產業與從業員工互蒙其利,讓產業在實際運作上真的能夠藉由這樣的一個條文設計得以留才攬才,讓產業創新,提升競爭力,才不會淪為空有法令卻與實務脫節,致使成效不彰。
另,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就公司員工取得獎酬員工取得員工股份基礎給付,明定總額限制為500萬元,且本條例所定相關租稅優惠之施行已訂有落日條款,至108年12月31日止。即在總額及施行日均有規範之下,針對國內產業以本條例所定獎酬員工部分,以切合實務所需要,並訂定於該公司服務累計達兩年以上之要件計算所得課稅的一個修正,特請審查會予以討論,透過本條例的修正,讓產業得以留才攬才,我們一起為臺灣的經濟來打拼。謝謝。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報告。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感謝貴委員會給予本人機會,針對大院民進黨黨團所提「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在此向各委員進行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的指教,深感榮幸。
產業創新條例於99年5月12日制定,歷經3次修正。鑑於產業界非常重視人才外流問題,多次呼籲政府應強化留才攬才工具,爰本次大院民進黨團提案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有關公司員工取得獎酬股票得以較低價格計算所得課稅,對於國內產業留才攬才有所助益,本部敬表感謝。
以下謹就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員工獎酬股票緩課規定之修正沿革及本次修正案之研析進行報告;至於第七十二條則是配合上開條文一併修正施行期間。
壹、第十九條之一歷次修正說明 -
為鼓勵公司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分享營運成果,產業創新條例於104年12月30日增訂公司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每人每年按取得股票時價計算當年度合計500萬元總額內之所得,得延緩5年課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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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鼓勵公司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分享營運成果,產業創新條例於104年12月30日增訂公司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每人每年按取得股票時價計算當年度合計500萬元總額內之所得,得延緩5年課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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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留才攬才措施誘因,於106年11月22日再修正前開公司員工取得之獎酬股票,得於實際轉讓時依轉讓價格計算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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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強化留才攬才措施誘因,於106年11月22日再修正前開公司員工取得之獎酬股票,得於實際轉讓時依轉讓價格計算所得課稅。
貳、本次修法研析 -
一、修正重點
(一)查本次修正草案,主要增修公司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持有股票且繼續於公司(含子公司)服務2年以上者,得於股票實際轉讓時按「取得股票時價」或「實際轉讓價格」兩者孰低價格計算所得課稅。
(二)其餘包括每人每年500萬元總額、員工資格條件等適用要件均不變。
二、修法預期效益
(一)強化留才攬才措施誘因,有助於國內產業因應國際競逐人才現況及國際之競爭。
(二)從員工角度考量,提升員工潛在所得水準,有利於員工增加對公司向心力,與公司一起打拼。
(三)另為避免過度限制人才自由流動,修正條文適度訂有公司員工持股2年以上之要件,兼顧公司留才攬才工具誘因與員工權益。
、結語
產業創新條例是協助產業發展的重要經濟法規,鑑於人才是公司成長茁壯之關鍵,期藉由本次修法,強化產業留才攬才措施誘因,鼓勵優秀人才在臺灣打拼。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做以下宣告:因為會議要在11時前結束,每位委員的發言時間:本會委員4加1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上午9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就程序發言。今天是經濟、財政兩委員會聯席,每位發言只有4加1分鐘,怎麼質詢?
先請問部長,基本上,這個政策我是贊成,即員工持有股票,兩年內賣出的時候是以其取得時的價格或賣出時的價格孰低來課稅,政策上我是贊成,請問,其稅損是多少?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而言,我們也在檢討,整個的效益大概是增加1,243萬元。
曾委員銘宗:所以反而會增加稅收?我知道第一年的稅損是八百多萬元,最後則會增加稅收,此表示這個措施是很小的措施,能夠產生政策的效果非常有限,請教部長,5年內你們想留住多少人? -
沈部長榮津我們也正在跟這些業界在探討。
曾委員銘宗:部長,當然這個是立委的提案,但是你們今天來這裡之前,恐怕要先做政策的評估,5年內想要留住多少員工? -
沈部長榮津我請局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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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正華:主席、各位委員。過去我們有一些經驗,當初本來拿到股票就要繳稅的部分,因為104年後增訂這個5年緩繳的規定,在105及106年施行的成果上,受惠的員工已經達1,138人。其實這個未來5年緩課的部分是多了一個選擇的項目……
曾委員銘宗:對,所以,局長,大約有1,000到2,000人受惠? -
呂局長正華大概也是這樣的range。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局長。11點之後聯席會將審再生能源修正草案,請教部長有關國內再生能源的部分,政府2025年的目標是希望達到5.5GW,是不是? -
沈部長榮津是。
曾委員銘宗:現在歐洲1度是2塊錢,臺灣現在1度是多少錢?
沈部長榮津:大概是5.8塊錢。這是躉購的部分,跟委員報告,我們緊接著也會來開放2GW做競價,也作為日後躉購電價的參考。
曾委員銘宗:風力發電一成立之後,你們跟業者的簽約時間是5年?10年?還是20年?
沈部長榮津:我們現在是希望能到20年,讓國際的開發商願意把資金跟技術帶到臺灣來。
曾委員銘宗:部長,20年太長了,到時候中華民國政府一年要花1,000億元去買風力發的電。20年風險太高,現在外界一再質疑你們一簽就要20年……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世界各國差不多都是簽20年,……
曾委員銘宗:但是,部長比我還清楚,因為它整個效能會提高、技術會進步,一簽20年,風險會不會太高?其他國家都是如此嗎?
沈部長榮津:對,歐洲也都是如此。一開始會認為價格有點高,因為資金和技術要進來的話,這樣才有誘因,但是我們會開放2GW來競標,最重要的這也是我們往後在訂這些躉購價格的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因素。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們不要步上以前民間電廠購買價的後塵,你也知道那5家電廠後來的價格非常的高,導致台電付出了重大成本。我希望你是在仔細review其他國家情況下做這樣的決定,當然你要保障他的投資,但是,第一個,契約不能太長。第二,基本上,你要確保台電到時候有bargain的力量,假設超過一定利潤以上,我們可以重新議約。你們簽的這個契約必須是開放的,不可以被綁死20年,否則之後中華民國每年都要付出1,000億元去買再生能源。
沈部長榮津:謝謝委員提醒我,這一點滿好的,我們會考慮…… -
曾委員銘宗你們不要步上5家民間電廠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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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是。
曾委員銘宗:另外,4月5日到4月8日,世貿舉行美食展,廠商邀請了很多日本大廠來參展,這段期間其實非常成功,但是,4月8日下午4點一到,世貿馬上關燈,很多攤商都還未及收拾完畢,大部分外賓也都還在場,結果一關燈,許多日本大廠當場發飆說:中華民國怎麼會這樣子?希望部長回去查完之後給本席一份報告。
沈部長榮津:謝謝委員提醒,我會請貿協……
曾委員銘宗:在眾多日本廠商面前丟臉,4點一到,立即關燈,不讓人家有收拾攤位的時間,真的是不合理。
沈部長榮津:說不定關燈之後,後來又……
曾委員銘宗:沒有,人家反映說……
沈部長榮津:這樣的話是不合理,過去的經驗是先關燈,告知大家時間到了,然後後來會再……
曾委員銘宗:沒有,他們馬上關燈, -
沈部長榮津沒有再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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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沒有。
沈部長榮津:好,我來了解。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來經濟委員會答詢,有沒有同仁幫您做紀錄?
沈部長榮津:有,因為我都要定期review。 -
曾委員銘宗你還記得欠我什麼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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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我會請國會組同仁……
曾委員銘宗:兩週前在審核後端基金時,您說有關核後端基金用在其他用途及睦鄰基金的部分,一週內要給我一份報告。 -
沈部長榮津我會請國會組同仁……
曾委員銘宗:我還在等,看你們何時要給我。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們沒做好,我來……
曾委員銘宗:所以說你們坐在台下的同仁要幫部長做紀錄,搞了半天,一週都過了,我還在等,看部長何時給我資料。謝謝。
沈部長榮津:抱歉,我會注意。 -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報紙有一則頭條新聞是「國泰金本來要到馬來西亞去設子行,結果胎死腹中」,另外,你們中油本來要去印尼設廠,現在也不了了之。又,有一個專門生產面膜的知名化妝品品牌要跟隨政府的新南向政策,結果一片面膜都賣不出去。包括金融、產業、化妝品等等的產業要到新南向國家去發展,結果全面挫敗,請問,現在我們的新南向政策是不是只是一個口號?基本上,我們的業者要新南向其實是不是很困難?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有關中油運五輕設備到印尼的部分……
盧委員秀燕:你可否整體答復有關我們的新南向政策現在到底是不是到處碰壁?對於業者而言,……
沈部長榮津:我昨天還在review,也跟呂局長把新南向的團隊都找來談,無論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地區,最重要的還是談產業合作,因為產業合作最務實,我們知道它要什麼、我們又能給什麼,然後大家共創雙贏……
盧委員秀燕:所以還是喊口號嘛!你看所有的行業去新南向國家,生意都做不成啊!
沈部長榮津:不是、不是,去年(第一年)彼此交流完之後然後第二年就是扎根,所以…… -
盧委員秀燕所以現在還在簽意向書是不是?還是在作計畫?而真正做成的實質交易卻是少之又少。
沈部長榮津:昨天我已經向同仁說過,活動的部分並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真正的扎根計畫,這樣才能促進雙方實質投資合作,這才有意義、才能永續。
盧委員秀燕:從小英政府上台到現在已經將近兩年的時間,針對新南向政策,你到昨天還在召集會議,還在告訴經濟部同仁活動並不是你要的!
沈部長榮津:不是的,我們定期都在review,就是對於許多國家…… -
盧委員秀燕所以還在review階段?
沈部長榮津:在review之後,我們希望一個禮拜內能夠提出如何做這些扎根的工作的計畫。
盧委員秀燕:一般民眾的印象就是民進黨上台以後,因為兩岸對抗而丟了大陸市場,結果就用新南向四處碰壁的情形來換取,於是導致我們的經濟受限,這到底是愛台灣還是害台灣?
沈部長榮津:過去我們大部分都集中在大陸投資,我們希望藉由新南向來分散風險,尤其現在中美兩國爆發貿易戰,所以風險的分散有其必要性。
盧委員秀燕:包括本席在內,最近有不少委員都接到陳情案,因為現在美中貿易戰開打,尤其是關於鋼和鋁的部分,前不久經濟部突然限制不准從大陸進口鋼和鋁,臨時作這樣的限制導致人家已經簽單的生意沒辦法做,所以很多委員都在召開協調會,後來鄧振中也出面協調,才發現你們這樣臨時喊卡,不准人家從大陸進口鋼、鋁材料,會影響到人家已經簽約的生意,所以你們才又開放。開放之後,你們又說不久的將來可能還是要限制從大陸進口鋼、鋁材料,原因是擔心被美國處分,可是據向我陳情的呂姓業者表示,不讓他們從大陸進口便宜的鋁原料,而要他們向台鋁買,這他們沒意見,可是台鋁的價格是他們從大陸進口的20倍。也就是說,他們只能跟政府作生意,因為其他的鋁業廠商都無法符合品質要求,只有台鋁符合,但問題在於台鋁的價格是他們從大陸進口的20倍,在這種情況下,你們限制人家從大陸進口,等於是政府利用美中貿易大戰大賺一筆,而且聽說供應量不足,根本無法完全供應,所以還告訴這些業者說只能供應某些額度。不只價錢貴、供應量少,甚至還可能不夠,請問這該怎麼辦?
沈部長榮津:政府的一切政策都要考慮到產業界,所以我們會多跟產業界溝通…… -
盧委員秀燕你們有辦法要求台鋁、中鋼的價錢和從大陸進口原料的價錢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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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為什麼這次中國大陸的鋼品會遭受232條款……
盧委員秀燕:你先告訴我如果要用中鋼、台鋁取代的話,他們的價錢能不能和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價錢一樣便宜?
沈部長榮津:我們現在要求中鋼的六座高爐全開,在量方面一定要滿足需求,而且價格絕對不能藉機哄抬,我只要與中下游用鋼產業好好談這幾個原則…… -
盧委員秀燕包括台鋁。
沈部長榮津:好,這我會要求。 -
盧委員秀燕能夠保證和從大陸進口的價錢一樣嗎?
沈部長榮津:以目前來說,中國大陸被列為傾銷對象,這部分的品級不一樣,所以……
盧委員秀燕:換句話說,價錢一定會比較高,高幾倍呢?
沈部長榮津:性價比要合理,最主要是性價比。
盧委員秀燕:再者,你承不承認美中貿易戰開打,我們的鋼、鋁再製業者已經先受害?這是第一個受害的產業。
沈部長榮津:不是受害,我們會利用這次機會好好跟業者談,因為過去都是用廉價、傾銷的鋼料做成產品,現在世界各國都在處理這件事情,所以我們必須提醒業者要改變思維,生產高質化的產品。
盧委員秀燕:你們沒有辦法讓我們的業者豁免,反而配合美國政府去懲罰他們,不只價格高,又沒有辦法提供足夠的原料,甚至還限制他們進口,以此來懲罰他們,請問這樣公平嗎?
其次,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分級,如果是從大陸進口材料要銷售到美國去的,當然就會擔心他們遭受美國處罰;但如果是從大陸進口原料,經過台灣再製後是回銷到中國大陸或銷售至其他國家的話,根本就沒有美中貿易戰的問題,像這種情形,何必限制他們進口呢? -
沈部長榮津我們會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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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委員秀燕你承諾會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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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會分開處理。
盧委員秀燕:如果是從大陸進口原料再製後回銷到大陸或銷售至其他國家的話,根本不用擔心他們會遭受懲罰,這種情形就不應該列在限制進口的範圍內。 -
沈部長榮津明天我們會再和業者好好講清楚、說明白。
盧委員秀燕:像這種情形,根本不是要銷售到美國去的,那就不用限制他們進口對不對? -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們會分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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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委員秀燕至少我幫業者爭取到這一點。
如果是要銷售到美國去的話,當然就會擔心他們遭受處罰,關於這部分,你必須保證中鋼和台鋁的價錢不能高達20倍,即使是高10倍或3倍都不行,高20倍會嚇死人啊!
沈部長榮津:這方面要合理,等級、品質的性價比要一致,價錢不一樣、品質不一樣……
盧委員秀燕:我現在就是告訴你嘛!以民眾向我陳情的案子來講,你們限制他們從大陸進口鋁原料,他們當然可以向台灣其他廠商購買,但因為品質差太多,所以他們只能向台鋁買,但台鋁卻說供應量不夠,而且價錢高達20倍。
沈部長榮津:因為大陸的價錢是傾銷價,而且現在世界各國都要向大陸提出反傾銷…… -
盧委員秀燕但20倍不是高利貸嗎?這不是剝削嗎?
沈部長榮津:應該不是20倍。關於這部分,看看是哪一家,我們會再和他們好好談。
盧委員秀燕:不是哪一家的問題,許多委員都有接到陳情案,包括民進黨委員也有,所以鄧振中才會出面召開協調會。
沈部長榮津:委員是不是可以把名單給我們,讓我們去瞭解一下?
盧委員秀燕:首先,如果是回銷中國大陸的話,必須把這部分和銷售到美國的部分分開處理,而不能限制他們進口;其次,價格應該要一樣,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我都會用同理心來看待,我不是做官的,我是服務廠商的。
盧委員秀燕:說到就要做到,最重要的是美中兩隻大象在打架,結果台灣自我設限,我們先受害,這樣實在太不應該了。
沈部長榮津:不會這樣的,謝謝委員的提醒。
盧委員秀燕:最後本席要請教水情的狀況,昨天曾文水庫蓄水量只剩12%,創5年來的新低,你們說希望能夠撐到5月底梅雨季節來臨,儘量不要限水。身為經濟部部長,你瞭不瞭解今年梅雨到底會不會來?能不能撐到5月底?
沈部長榮津:關於這部分,水利署署長和氣象局都有保持密切連繫,現在我們就是要加強水的管控,每天只要做少量的管控就能把期程拉長,然後等待梅雨季的來臨。 -
盧委員秀燕今年梅雨會來嗎?雨量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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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我會請水利署再和氣象局……
盧委員秀燕:大地氣象是可以預估的,究竟今年是乾旱季還是梅雨季?雨量充沛嗎?如果你們都搞不清楚的話,請問撐到5月底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
沈部長榮津:針對這部分,水利署應該有跟氣象局保持連繫,所以他們才會朝這個方向說…… -
盧委員秀燕你們所說的少量管控也是限水的一種嗎?
沈部長榮津:沒有限水,比如在農業灌溉的時候大家節約用水,水壓稍微降低並不影響,只是這樣而已。 -
盧委員秀燕可以保證在5月底以前充足供水嗎?包括農業、工業、民生都會充足供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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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我們都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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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委員秀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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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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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劉委員建國代)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說要留人、留才,究竟我們的誘因是不是足夠?如果誘因不夠的話,人才根本不可能留下來。以AMSAG這家廠商來說,其實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非常認真,他們為了吸引業者進駐台灣花了一年的時間,而且非常努力在幫他們找土地,本來選在南科,但因為南科的腹地不夠,於是換到高雄園區。這家廠商主要在做手機臉部辨識,雖然他們現在在新加坡有工廠,但是產能不足,加上為了要分散風險,所以他們到亞洲各國尋覓投資地點,希望能夠再建廠,經過他們評估的結果,除了馬來西亞、泰國之外,最後他們找到台灣,他們發現台灣實在太好了,因為台灣有兩個優勢,第一個優勢是人才素質好,光電相關工程師都可以直接上場,因為他們有產能的問題,擴廠之後人員直接進駐就可以直接生產了。第二個優勢是我們的產業聚落太好了,上中下游可以直接整合,當然他們的技術是台灣所沒有的,就中端技術而言,我們有大立光、日月光等等,就前端技術而言,我們有台積電及相關的奈米技術,但我們並沒有面板堆疊技術,這項技術確實是台灣整個產業鏈當中付諸闕如的。但是他們來了之後,這一年來他們感到非常痛苦,為什麼呢?雖然台灣有這麼好的優勢,可是政府卻要課徵2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現在他們在馬來西亞所設的廠是5年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泰國則是8年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就我個人的理解,就光電科技業者及傳產的賦稅公平而言,不能讓光電科技業者再受利,所以稅率從17%調升至20%,這一點我們都能理解,同時本席也覺得在賦稅公平的原則之下,我們必須要有一定的立場和作為,但是我們所要推動的是擴展外資、吸引外資,試問台灣跟誰在搶生意?想要吸引這些國際一流大廠來台灣設廠,至少我們必須跟日本、韓國、東南亞等亞洲國家拚,在他們的評估當中,我們的彈性誘因是什麼?我們並沒有啊!在此本席想要提醒部長,你們的同仁都是依法行政,能夠有所作為的服務性工作都做得很好,這方面我打從心底給你們的同仁一個掌聲,尤其是招商投資服務中心及工業區等等,我都覺得做得很好,但是卻受限於法規,如果現在法令訂得這麼死,那還有什麼作為是我們可以跟其他國家PK爭取好的業者來台灣呢?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確實希望借重相關租稅獎勵,如此將有利於我們與其他國家爭取來台投資的機會。過去我擔任副局長的時候,爭取了一家光電廠,當天晚上甚至連場地也都搞定了,結果新加坡政府說台灣開什麼條件,他們可以再加碼,結果這個案子就沒有了。
林委員岱樺:就部長擔任公職的歷練,你也看到了這個問題,所以我要拜託你針對這個議題好好進行研究,如果不動到法的話,還有什麼優惠呢?
沈部長榮津:過去我們一直在爭取微軟,像昨天微軟要來跟我們談,我們就說不要再談稅的問題了,而是直接談到我們一起合作研發中心,所以他們就來了,而且把全球……
林委員岱樺:但是我所說的這家廠商並不需要研發經費,因為他們的技術已經成熟,他們的技術反而是我們所要學習的,最好是哪家廠商可以跟他們合作,把他們的技術學過來,他們說他們不需要技術,因為他們的技術是台灣所沒有的。據本席所知,他們光是設備就有150億元台幣,另外還可提供5,000個工作機會,這些都是現成的,他們連設廠的規模都規劃好了。換一個角度來講,剛才我已經說過我支持賦稅公平,但是在我們吸引外資彈性作為付諸闕如的情況下,坦白講,這也是讓國內大廠往外出走的原因,並不是我們爭取不到,而是如果不講賦稅這件事情的話,與各國相較之下,相關投資會因為種種限制而迫使國內大廠出走到國外去。
沈部長榮津:這就是投資環境所提供的誘因,這方面很現實,大家都在比較哪邊有利他們就往那麼走,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加以反映。
林委員岱樺:我覺得這是很嚴肅的問題,150億台幣的投資、5,000個工作機會都是現成的,官方同仁也幫他們找到路竹科學園區的土地,對於…… -
沈部長榮津這個案子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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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你們已經服務一年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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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啊!但最後這隻鴨子飛走了。
林委員岱樺:他們說他們不放棄,他們希望還有直達天聽的可能,我說我可以向部長反映、也可以跟行政院講,看看我們願不願意留住這樣的業者,如果他們是很糟糕、很爛的業者,當然就趕快讓他們出去。 -
沈部長榮津我會與招商中心設法找他們投資的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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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他們已經見過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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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我來跟他們談一下。
林委員岱樺:另外,今天的修法是為了提升公司配股課稅的彈性、加強留才的誘因,根據你們的說法,目前獎酬配股的本質在於分享營利成果,藉以留住優秀人才,但是這樣的作法有沒有牴觸有所得就要課稅的量能課稅精神?其實要分享營利成果有很多方式,包括員工現金分紅、分紅入股、現金增資認股、發給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等,這些方法都可以使用,而且不會牴觸量能課稅的精神,不知部長對此有何看法?除了目前法令所規定的方式之外,另外還有本席剛才所說的諸多方式,你覺得是不是有必要輔導企業好好善用?
沈部長榮津:我們會透過產業公協會來進行宣導,這些都是可以適用的方式。
林委員岱樺:希望未來你們還能有績效規劃,雖然今天的修法我也支持,但是我覺得這與量能課稅的精神有所牴觸,所以……
沈部長榮津:其實這也有在課稅,只不過因為時機不同,所以我們希望提供一些誘因讓人家願意留下來,不然的話……
林委員岱樺:我瞭解,我會支持。
沈部長榮津:如果又要講公平的話,可能人家都跑光了。
林委員岱樺:我知道,但是其他的方法你們也要多多宣導,那些不會牴觸量能課稅的方法,你們應該要多多宣導啊!
沈部長榮津:好的,謝謝委員。 -
主席(高委員志鵬)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留才及攬才的具體作為,坦白講,如果單純只靠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這兩項法條的規定,顯然是杯水車薪,不過這方面我們還是要做。在此我要提供一些背景資料讓部長和局長聽聽看:去年中研院院士謝長泰在2017年天下經濟論壇,談到台灣經濟面臨危機,處於緩慢垂死狀態,優秀人才外流是最明顯的訊號,加上中國惠台31項措施,有近四成企業擔心人才外流。根據國發會的資料,過去十年,我國每年移出約二萬至三萬的白領技術人員,已經造成專業人才及基層勞動力的缺乏。英國牛津經濟研究院甚至預估2021年,即不到三年後,台灣人才外流將是世界第一。人才外流危機主要包含這幾年新創公司的熱潮,雖然吸引很多人才投入新領域的探索,但是還沒出現世界級規模的頂尖人才,大家都還是選擇往海外走。
我大致分享這幾個背景資料,雖然我們今天透過第十九條之一和第七十二條條文的修法,但是顯然還是一個小小的範圍,這還是必須要去做的,我們當然支持,但是如果從幾個面向去看待,我們面對這麼多危機,甚至全世界很多團體也在對台灣提出警訊,我期待的是看到部長和局長可以有更具體的方式和方法。關於這些事情,我也曾請教過你們,賴院長上任就是為了解決五缺,五缺絕對包含這一塊,我們現在不只要解決五缺,我們還擔心人才外流。
沈部長榮津:現在五缺中有一個是人才的問題,這部分包含育才、攬才、留才,今天談到的就是關於留才,至於攬才的部分,國發會有一個攬才的方案,整個方案很具體。現在的會議是我今天開的第三場會,我從七點半就開始開會,聽取中小企業處關於創新和新創的報告,接著拜訪委員,再到現在這場會議,所以是第三場了。在此情形之下,委員所關切的議題,政府有整套做法,若您有時間,我再去跟您報告。
劉委員建國:好,感謝。我現在看這一條的條文,光是文字就嚇死人了,第十九條之一的部分,從以前的條文到現在的修正條文,幾乎多了一半以上的內容,這裡到底是要跟我們表達什麼意義?關於獎酬股票的過程,賦稅署署長可能要上來說明,我記得前幾天有一則報導,提到一位國外工程師回來,因為政府這樣的鼓勵政策,反而造成這位人才受到賦稅署追稅,他因為申報的問題與賦稅署的認知有很大的差距,變成被限制出境,後來走到訴訟途徑,請問署長知道這個案件嗎?新聞有報導出來,而且是用單元在做處理。 -
主席請經濟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那個案子應該是很多年前的舊案,大概是納稅人對於這個法規不是非常了解,以致於他在計算股票移轉價值時,在所得價值上產生錯誤。今天這個法案通過以後,我們一定會加強宣導,這個部分就是讓員工取得分紅配股或相關獎酬給付基礎的股票,他在處分時可以選擇緩課,將來賣掉時可以從低課稅,所以,這部分其實是對納稅人非常優惠的措施……
劉委員建國:我非常清楚這個法條的內容,誠如剛剛署長所說,那是好幾年前的案子,但是不管是多久以前的案子,他畢竟是一位菁英份子,對於台灣這樣的獎酬股票分配方式,居然在稅務上搞不清楚,最後必須走到訴訟、走到家破人亡,他後來是離婚的,因為他被限制出境,無法回去美國見他的太太,我看到整個單元是這麼做的。如果對於台灣的菁英份子,政府在做這些獎勵措施的情況之下,還導致這麼嚴重的事情發生,誠如剛剛署長所說的要好好宣導,不然這個法條修正後,如果你們不好好宣導,到時候又會遇到這種狀況。
李署長慶華:我們一定會加強宣導,因為主要都是一些比較有……
劉委員建國:有關這個事件的原委,我還是希望賦稅署讓我們委員會瞭解清楚,希望署長給我們一份書面報告。 -
李署長慶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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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謝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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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慶華謝謝。
劉委員建國:最後是關於都會區立體化的容積獎勵,非都會區呢?這兩天媒體有一個報導,行政院已核定工業區立體化方案,凡容積率在240%以下的工業區及科學園區,最高可獲容積獎勵50%額度,目前受惠的有44個工業區,如果以容積率210來計算,以基隆大武崙工業區為例,若某業者同時取得四種回饋工具,獎勵額度達到50%上限,改建後容積率可達到315%。
這是相關報導的數據,但是我要提醒部長和局長,六都與非六都的城鄉差距越來越嚴重,你們今天對這些都會區做了這些獎勵和改變,你們對非都會區怎麼處理?如龜山工業區、中壢工業區、南崗工業區、台南新吉工業區、宜蘭科學園區和后里工業區,這些都是位於非都市土地,所以不適用之。再者,由北至南,在彰化和雲林沒有任何一個工業區被納入,你們是希望這些工業區慢慢被淘汰嗎?不然為什麼朝向都會區而非都會區反而不做思考和因應?而且這些非都會區工業區的土地取得,價差是非常大的。
沈部長榮津:委員,我請局長向您說明。 -
劉委員建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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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正華:主席、各位委員。當初因為往天空發展的政策,所以有這個立體化方案,原本只有針對六都,後來在規劃過程中覺得台灣省政府附近的幾個縣市也要納入。剛剛委員所說的南崗工業區,都市計畫是有包含的,南崗工業區的非都會區則是不包含的,因為非都市計畫區是比較一般的區域,所以當初這樣規劃。如果試辦完都會區,非都會區還有這樣的需求,當然可以檢討,前次核定下來時,因為都市管理和土地管理的單位覺得要先適用於都市計畫區,所以我們先向行政院這樣報告,財政部也一起進來討論,因此目前的方案是這樣。
劉委員建國:我相信局長很清楚,臺中工業區一坪土地的取得是多少錢……
呂局長正華:是,價格不同。
劉委員建國:雲林、彰化的工業區每坪土地取得是多少錢,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我們在部會協商時說要從都市計畫區先進行,如果試辦成功,我們會再來爭取,我可以理解這部分。
劉委員建國:部長,別人可以這樣說,但是我覺得你不能這樣說,因為台灣現在的區域劃分確實是出問題的,六都與非六都的競爭已經是天地之差,如果繼續以六都、都市計畫區優先,對於非都市計畫區來說是很大的不利。
沈部長榮津:關於這部分,我們會再爭取。
劉委員建國:你們要爭取的相關規劃和期程要讓我們瞭解,不然真的沒有概念。 -
沈部長榮津好。
劉委員建國:要取得工業區的土地是非常困難的,您也很清楚。
沈部長榮津:我們來進一步反應,針對委員關切的部分,看看能否有更積極的做法。
劉委員建國:這是你們工業局本身要發動的,既然你們已經發起這件事情,是不是應該針對非都會區有個備案,規劃可以承接起來的時間?
呂局長正華:我們之前規劃的是針對六都,後來臺灣省政府的部分會納入,也是因為有委員提出相關建議,雖然現在省政府的地區也納入都市計畫區的部分,沒有包含非都市計畫區,剛剛說的南崗工業區裡,都市計畫區有納入,但是非都市計畫區沒有納入,我們再來努力,因為這與國土整體規劃有關。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委員的意思,就是……
劉委員建國:雖然你知道意思,但是要有具體的內容。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我們來努力。
劉委員建國:請在一個月內,針對非都會區,如我剛剛所說的雲林、彰化等區域,還有那些工業區,請你們說明期程是如何規劃的,好嗎?
沈部長榮津:針對這部分,我們會再進一步反應,跟他們說明委員的關切。
劉委員建國:整體規劃要銜接起來,你們既然針對六都已經發動了,針對非六都要如何處理?
沈部長榮津:這樣是工作只做到一半,我知道您的意思。
劉委員建國:一個月內給我們相關資料,好不好? -
沈部長榮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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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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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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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劉委員所提及的問題,其實本席也感同身受,之前本席也曾反映過企業說要到屏東來擴廠,他們第一個想法就會考慮到都會區的生活機能等等。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我會請局長注意這個問題,同時我也會和內政部溝通。
蘇委員震清:你們不要只是說「我們會想辦法看看」,這方面必須澈底執行,不然的話,像近十年來屏東已經流失了六、七萬人口。 -
沈部長榮津這是因為城鄉落差。
蘇委員震清:城鄉落差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我們跑行程時就可以發現在鄉下看太陽出來的都是那些歐吉桑和歐巴桑。 -
沈部長榮津現在確實越拉越遠了。
蘇委員震清:既然政府已經發現這個問題,那就應該趕快釜底抽薪嘛! -
沈部長榮津我們趕快來爭取。
蘇委員震清:現在情況已經越來越嚴重,政府難道沒看到嗎?雖然政府有看到,但是行政官員卻不做,光是一項交通建設,他們就說要作經濟考量,問題是越作經濟考量,屏東的情況就會越來越差。我們在屏東跑行程時,發現老人家都鼓勵他們的子孫外出讀書,小孩讀完書之後,他們也不會要求小孩留在屏東,因為屏東沒有就業環境,所以他們都會告訴小孩讀完書之後就到外縣市自立就業,根本沒有老人家會把子孫留在屏東,本席希望你們能夠重視這個問題。 -
沈部長榮津好的。
蘇委員震清:藉此機會我想請教部長,我們的南向政策現在到底有沒有問題?
沈部長榮津:就目前所推動的工作來講,我最在意的是產業合作交流及投資,這些最重要,因為這樣才能長久,現在這些工作都在推動,我可以逐一向委員說明。 -
蘇委員震清產業交流很重要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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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交流之後就進入投資階段了。
蘇委員震清:我現在要先問一個問題,請問中油五輕到印尼到底有沒有破局?
沈部長榮津:針對五輕的設備,印尼和中油有成立一個專案小組,經過他們評估之後,發現經濟效益不太好,所以現在這個案子先擱置下來,但是…… -
蘇委員震清他們認為划不來就對了。
沈部長榮津:對,IRR回收的部分划不來。 -
蘇委員震清中油五輕有沒有另外評估要輸出到別的國家?
沈部長榮津:有,之前還有其他國家在爭取,現在他們還在…… -
蘇委員震清還在洽談中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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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
蘇委員震清:這兩天新聞報導我們的國營銀行到馬來西亞也吃了閉門羹,之前還有報紙披載有一家知名企業到當地去做面膜生意,結果根本沒有辦法賣出去。本席的意思是南向是我們的理想,但就實際面來講,我們的農業要整廠輸出,結果和國營銀行遇到的情形一樣,農業金庫沒有在當地設分行,請問要如何協助我們的農企業?剛才部長提到一個重點,為什麼政府每次做事都只做一半?
沈部長榮津:產業必須先過去,等到產業過去扎根之後,大家才會覺得有效果,然後根本的服務就要跟著做起來。
蘇委員震清:政府是產業的後盾,但是我們的政府官員怕死又自縛手腳,每次都說法條規定怎樣怎樣不行,就像我剛才所講的,農企業要向農業金庫貸款,他們都不一次說清楚,一下子說要補資料,一下子又說必須在台灣有資產,最主要的關鍵是他們並沒有在國外設立分行,為什麼他們不一次說清楚?難道你們不知道這個問題嗎?其實你們早就知道了,但為什麼不先跟行政院、金管會及相關單位召開協調一起來處理?
沈部長榮津:以前我在經濟部中辦當主任受理公司登記案件時,櫃檯有一張紙寫明要申請什麼樣的執照或證明必須準備哪些資料,所有必須具備的文件都可以在那張紙上面打勾,如此一來,欠缺的部分就可以一次補足。
蘇委員震清:難怪人家會稱讚你,但是有多少真正的單一窗口?你知道現在有很多單一窗口變成是老百姓來詢問時,他們告訴老百姓該去找什麼樣的單位,其實單一窗口應該要直接對應服務才對。
沈部長榮津:台語說「糟蹋人的政府」,這等於是在擾民,我們應該做到服務型的政府才對。
蘇委員震清:你們都知道,但為什麼都沒有辦法改善?你們都知道民怨在哪裡,但卻沒有辦法積極去改善。
針對第十九條之一,你認為修法之後,真的對國內留才有幫助嗎?育才和攬才是另外的問題,稅損和稅增方面會不會有問題? -
沈部長榮津稅增1,200多億元。
蘇委員震清:修法之後,真的可以留住人才嗎?
沈部長榮津:起碼可以符合過去業界的期待,現在我們是順應民意。
蘇委員震清:只有興櫃和上市、櫃公司才有分發股票,請問台灣的中小企業要如何留住人才?有專業的人待不住,經營環境也不好,而這些法條規範都是針對大型公司對嗎?
沈部長榮津:就中小企業而言,在智慧化生產時代一定要先數位化,把這個廣度拉進來之後,整體競爭力就能提升。
蘇委員震清:我們希望提高競爭力,而整個產業經濟要蓬勃發展必須憑藉兩件事,一是人才,二是錢財,有人也要有錢,沒錢根本做不了事,因為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有關中小信保基金回存的問題,中小企業處已經召開會議,獲得的答案是金管會表示可能會將回存問題列入稽查範圍內,同時將在4月15日之前回文給中小企業處,請問如果金管會不將其列入稽查範圍呢?其實這是存在已久的問題,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只是不願意戳破它,為什麼不能戳破?其實這些企業是有苦無處訴,本席接獲許多陳情案都在投訴這件事情,就銀行端來講,如果他們發現有人去檢舉,那麼就不會把錢借給他,因為錢是由銀行在掌控,所以企業都不敢講話。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最後就是抽銀根啦!
蘇委員震清:這個問題確實存在,而且情況非常嚴重,雖然中小企業處已經在積極處理,儘管他們召開會議時希望金管會能夠將這方面納入稽查範圍,但是他們並沒有要求權,如果金管會不照辦的話,那該怎麼辦?站在經濟部的立場,應該要向行政院反映這件事情才對,這真的是很嚴重的事情。
沈部長榮津:我會找政務委員來協調,讓兩個部會坐下來談,看看該如何面對問題並解決問題。
蘇委員震清:信保基金能夠出借1億元已經算是很高的額度了,如果真的核准1億元,就必須回存兩成至兩成半,也就是必須回存2,000萬元至2,500萬元,這真的是很離譜的事情,本席希望能夠讓中小企業感覺政府真的有在照顧他們好不好?
沈部長榮津:好的,謝謝委員。 -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的修正案主要是要增修公司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持有股票且繼續在公司服務兩年以上者,得在股票實際轉讓時按照取得股票市價或實際轉讓價格課稅對嗎?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是取其低,可以選擇對擁有者比較有利的方式。
廖委員國棟:OK!剛才也有很多委員問過,就你自己的看法而言,這樣的修法會不會造成高收入者少繳稅?就高收入者而言,這樣是否有違租稅公平性?你認為真正拿到股票的人是低收入嗎?一定是高收入者!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說,我們針對這部分有做稅式支出評估,大概……
廖委員國棟:你剛才說增加1,800億元,是真的嗎? -
沈部長榮津是1,200萬元。
廖委員國棟:這樣訊息的差距過大。另外,我再說明一次,真正會分配到股票的人都是高收入者,一般的平民百姓不可能分配到股票,所以你們要有一個上限。
沈部長榮津:有,每人500萬元的額度,總量管制。
廖委員國棟:我覺得500萬元還是太高?會不會太高,還是太低?
沈部長榮津:不會,我們都有考慮過。如果沒有天花板,這樣就不好,500萬元會比較…… -
廖委員國棟如果真的有效。
沈部長榮津:對,我覺得…… -
廖委員國棟可是我們看到下面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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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符合產業界的期待。
廖委員國棟:產業界期待很多項,不是單一這個數字。
沈部長榮津:現在大陸有磁吸效應,我們還是要留才。
廖委員國棟:是,我接下來就是要跟你談磁吸效應的效果。大陸31項惠台措施有幾個特點,部長一定知道,但我還是要再說明一次。這是大陸重大行動計畫及研發計畫項目,涵蓋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影視等多方面領域,開放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我現在要問部長的是,在當前的全球化,你認為人才的特性是什麼?就是往高處跑,利益在哪裡,人才就往哪裡走!何況是商人,商人無祖國,哪裡有利就往哪裡跑……
沈部長榮津:所以像留才部分,我們可以做的就儘量去做,但是也不要影響到我們稅賦的徵收,對於這部分就是儘量合理處理。向委員說明,委員剛才所關心的惠台31項措施,其中要求如果要去大陸享受關於「2025」這些項目的優惠,第一,智財權及研發中心都要在地化,我們產業界對於這部分比較在意(concern)。
廖委員國棟:這是好多年以後的事情,問題是這些措施將會淘空台灣,這是我們必須要擔心的。
沈部長榮津:沒有,如果要享受這些優惠,所有的智財權都要到大陸,而且所有的研發中心都要在大陸設立,這樣的話,大家就會……
廖委員國棟:部長,你剛才提到擔心人才會被挖走,這是我們最擔心的地方,也怕資金被淘空,如同我剛才的說明。 -
沈部長榮津對。
廖委員國棟:但是,你認為台灣有這個吸引力嗎?可以留住這些人才嗎?我們有這樣的環境嗎?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比如現在這些所謂的Cloud、IoT、Big Data到AI,到最後智慧化的應用,可以看到我們一定要有新的產業,讓我們年輕人看到新的希望,讓他們願意留在這裡打拚。
廖委員國棟:這個只是希望,實務上……
沈部長榮津:比如昨天微軟跟我們討論,我們如何落實目前所有工業4.0跟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項目,在他們平台上長所謂的應用服務模組,而後帶動整個系統。
廖委員國棟:部長,你看到的是外面的人才要進來,但問題是我們的人才流失!
沈部長榮津:不是,國際大廠與我們國內的業者形成策略聯盟,在國際接軌之後,年輕人看到希望就會安心的在這裡來……
廖委員國棟:部長,這些是正面、好看的啦! -
沈部長榮津我們還是需要這麼做。
廖委員國棟:我們看到大陸的31項惠台措施,對台商是好事,但對台灣是壞事,我們看得非常清楚,你們不要專門說好話! -
沈部長榮津我不是在說好話……
廖委員國棟:對大企業而言,他們留在台灣投資或轉到外面投資?是哪裡比較好投資就往哪裡走了!
沈部長榮津:沒有錯,這比較現實。但我們就是儘量做,儘量改善投資環境,所以就五缺問題而言,賴院長一直在討論,我們就儘量做出來。
廖委員國棟:部長,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今年博鰲論壇期間於4月10日舉行蕭習會,同日廈門馬上針對31項惠台措施公布廈門60項配套措施,大陸表示31項措施內容已完全落地,如就醫、交通、就業、創業、居住、生活、學習、實習等各層面…… -
沈部長榮津對!他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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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國棟你認為這些不會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去嗎?
沈部長榮津:他們就是要求落地,要求你到大陸設立研發中心,看你敢不敢去! -
廖委員國棟業者會自行評估。
沈部長榮津:所以我也就這部分與業者討論,業者說有智財權的限制他們怎麼敢去,去的話就會全部到大陸了!所以我覺得大家都要互相、要有同理心,共創雙贏。
廖委員國棟:部長,你太好心了!你不能用同理心為由,希望國民的想法與你一致。我再強調商人無祖國,哪裡有利益就往哪裡走!
沈部長榮津:沒有錯!但是他們最後看到研發中心要落地的話,這真的會……
廖委員國棟:部長,如果今天我是業者,看準長期會有得利,管他什麼落不落地!我當然要往那邊走!
沈部長榮津:不是,像台積電的研發中心在台灣,我們去那裡利用他們的資源、市場,情況就不一樣了,也就是作法不一樣!
廖委員國棟:大陸的發展我們都看在眼裡,他們只會愈來愈大、愈來愈強,將來他們的吸引力不輸美國。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我們不能浪漫,要一步一步的進行。
廖委員國棟:當然不能浪漫!所以我現在也一再跟你強調,不要想得很美。
沈部長榮津:沒有,不是美……
廖委員國棟:台灣人才一定會留下來,絕對不會出去,這樣想得太美了!
沈部長榮津:沒有,我們要務實!而且像今天的留才也是……
廖委員國棟:這個很現實的!哪裡有利益就往哪裡走,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
廖委員國棟:今天討論產創條例的稅務,你們要從這些面向來思考。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注意! -
主席(陳賴委員素美代)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中美貿易大戰的情況是「火燒山連累猴」,台灣也捲入這場戰爭中。國貿局根據232條款調查鋼鐵項目,台灣的鋼材占總出口值13%左右,約13億美元;鋁的部分,美國是台灣第六大的出口市場,因此這次關稅所涉及的項目大概占我們總出口的6%,約4,400萬美元,就這部分不得等而視之。之前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要求經濟部針對鋼鋁部分釐清台灣鋼鋁有多少是「含中成分」。你們調查出來的嗎?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就這部分而言,貿易局有資料。
王委員惠美:好。後來賴院長又說一句話「降低對中國原料的使用」的結果,你們效率很高,經濟部一直要求業者在毫無準備、過渡期的情況下,全面禁用中國大陸的鋼鋁原料。部長有沒有想過這樣對業界的衝擊有多大?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不是這樣,我們沒有做這些事情。 -
王委員惠美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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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其中有誤會。
王委員惠美:你們有發出一件公文,你沒有看到這件公文嗎?要不要我印給你看?
沈部長榮津:沒有,跟委員報告,這是我們內部討論的……
王委員惠美:我在這邊強調,不是不能禁用,因為為了貿易生存,產業一定要配合,但你們完全沒有給廠商緩衝期。你們4月2日宣布,4月3日就開始禁用,你告訴我哪一家廠商應變速度是這麼快,哪一家廠商能夠無縫接軌?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這是當初與業者溝通時轉達不好,而產生的誤解。
王委員惠美:你們的配套措施在哪裡?院長單單就說一句「全面禁用」,你們就放任這些廠商自生自滅嗎?
沈部長榮津:現在有兩件事,一是碳鋼(黑鐵);另一是不銹鋼(白鐵)。就碳鋼部分,我們要求中鋼6座鍋爐全開,將量衝出來。我們也要求中鋼好好的跟下游廠商談、協調…… -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們有跟中鋼討論過了?
沈部長榮津:有,我要求董事長了。 -
王委員惠美你要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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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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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惠美中鋼會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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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一定配合!
王委員惠美:但是第一線廠商向我們反應,這幾年中鋼完全以獲利為導向,以營利為目的,根本就沒有輔導台灣的產業!
沈部長榮津:我交代董事長,量要衝出來,而且與業者一起談,並且價格……
王委員惠美:我們來看一下,我剛剛講的不是沒有道理。從中鋼最近的獲利來看,他們3月份的營收有339億元、年增6%;累計第一季營收有933.9億元、年增12.5%,顯然這段期間他們已經火力全開了。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以中鋼來說,他們是民營化的股票上市公司,只是官股持有股票占多數。 -
王委員惠美我們可以強制要求他們嗎?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我已經要求他們6座鍋爐的量能都要出來,而且交代他們不能藉機哄抬價格。
王委員惠美:對,我就是要求這一點。
沈部長榮津:這些我都已經交代好了,萬一量不夠……
王委員惠美:你們交代的事情,若他們沒照做,你們要如何處理?
沈部長榮津:若有業界工會來反應,我會請工業局跟他們協調。
王委員惠美:所以你現在可以跟這些廠商保證,中鋼會全力配合,而且不會有哄抬價格的狀況產生? -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們會要求。
王委員惠美:好。這也是預防措施之一,只是讓你們在談判的過程中更順利。不過,如果談判的過程又不順利,他們仍然對相關產業進行制裁的狀況之下,該怎麼辦?你們有沒有配套措施?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在談判的時候,我們要先瞭解世界各國是如何談判,譬如韓國或其他國家談判的情況。 -
王委員惠美你們現在抓到訣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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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們都有注意。
王委員惠美:你們很有信心,不會有任何問題?
沈部長榮津:我們要談什麼事情都要先知己知彼,才知道怎麼跟對方談,所以這5天連續假期,我們都在加班。
王委員惠美: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說這些貿易制裁可能對台灣比較有利,本席希望經濟部能做充分的準備,對於能轉化為嘉惠台灣出口相關行業,也讓台灣更有競爭力,比如說化學、機械及資通訊等行業要如何取代大陸的出口,你們要掌握機會。
沈部長榮津:是,謝謝委員提醒。
王委員惠美:另外,對於貿易遭受制裁的受害者,你們也要積極地有所作為,你們絕對不能「死道友不死貧道」,就將他們放牛吃草、擱置在一旁。 -
沈部長榮津開玩笑!我們不會這麼做。
王委員惠美:你們要挹注更多的資源,協助企業開拓國外市場。本席再次的提醒,現今保護主義的盛行,政府的措施到底該怎麼做,你們要先研擬出來,不要且戰且走,到時候會害到這些企業,最後因為國家處理不慎,而影響到他們的出口。而且你們不要抱美國的大腿,抱到最後連自己被賣了還幫人家數鈔票,那樣就很難看了。 -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們都會注意。
王委員惠美:因此,對於這些企業負有重大的責任,這部分的政策要研擬清楚。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謹慎處理,這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王委員惠美:這真的不是開玩笑!中美大戰「火燒山連累猴」,到時候我們就倒楣了。 -
沈部長榮津我們確實要很謹慎。
主席(高委員志鵬):接下來,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今天的修法,站在台灣的留才的角度,我認為應該不分朝野都會支持。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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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我個人是支持這樣的概念,我甚至覺得可以回到最早期的方式。 -
沈部長榮津對啦!
賴委員士葆:現在還不是最早期的方式,你們要一次到位,現在人都跑光光了! -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
賴委員士葆:我記得我還在政大擔任專任教授的時候,當時我擔任政大企管所所長,我跟企業團去拜訪日本官方及企業,他們都告訴我們,日本的企業之所以這麼有競爭力,原因是他們對於CEO的評估標準不是以今年賺多少錢,雖然賺多少錢也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替企業留住多少人才,對國家評鑑也是如此,人才最重要!
沈部長榮津:是!確實如此,這是國之根本。
賴委員士葆:我們現在來看,大陸提出惠台31項措施,結果廈門提出60項措施,從生到死都包了,這裡面最可怕的在哪裡?最可怕在於他們針對工作滿一年以上的高學歷人才提供補貼,而且是人人有分!其中,碩士是補貼人民幣3萬元,若按匯率一比四點五來換算約新台幣十四萬多元;博士是台幣23萬元;如果是特優人才是人民幣30萬元到150萬元,也就是台幣145萬到700萬元。什麼叫特優人才?我們望眼一看,台灣工研院一半以上的所長都是特優人才,經濟部也有一堆特優人才,所以台灣有一大堆的特優人才,他們只要在當地有工作就能獲得補貼最多700萬元,這才是最要命的。
因此,你們今天端的這盤菜,只能算是小菜,更何況沒有一步到位,你們路只有走一半,假設滿分是100分,你們今天只有60分,老實說這樣的獎勵措施是不夠的。依我來看,就統統回到最早期的方式,這才是真正的吸引人才。 -
沈部長榮津有啦!業界也有期待……
賴委員士葆:若有期待就應該如此!我現在告訴你,我們現在看到廈門提出60項的獎勵措施,其實我們也可以從碩士或博士之中挑一個當作補助的對象,鼓勵他們到業界工作,經濟部、教育部與財政部可以共同研擬一個計畫,或者經濟部自己訂一個辦法,反正經濟部也有經費可以編列。總之,為了鼓勵高端人才進入業界,也解決台灣年輕教授的出路都被大陸搶光光的困境,最簡單的方式是你們提出一個獎勵措施,比如博士只要在業界有人聘用,經濟部就補助每人每月5萬元,請問部長這樣可行嗎?每人每月補貼5萬元,一年也才60萬元,而廈門是一年補貼200多萬元,還不到廈門的一半,這部分請部長回應。 -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
賴委員士葆:部長,你不敢講喔?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們再考量看看,謝謝委員提醒。
賴委員士葆:我問你,這個方向可行嗎?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們來評估,因為這部分……
賴委員士葆:老實講上市、櫃公司不需要補貼,你們就全面鼓勵這些人才,才能將好的人才留在台灣。
沈部長榮津:所以,你說上市、櫃公司不用?
賴委員士葆:不用,他們自己就很有錢,針對上市、櫃公司以外的不管製造業、服務業,只要博士到任何的企業界就給5萬元……. -
沈部長榮津但是上市、櫃公司排除在外?
賴委員士葆:對,他們自己有錢! -
沈部長榮津他們籌資平台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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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啊!他們有錢。
沈部長榮津:委員提的部分,我們來研究。
賴委員士葆:現在人家已經推出這麼大的政策,所以要如何壯大台灣跟大陸搶人才,他們大陸現在是這樣搶人才,在他們原有的工作薪水之外給予補貼,針對博士是額外補貼人民幣5萬元、特優人才是是台幣140萬元至700萬元。若要跟大陸搶人才,我認為大陸給多少,我們就給Double把他們搶過來。不然我真的很憂心,台灣高等人才都會被大陸搶光光,現在已經是這樣…… -
沈部長榮津這叫搶人才大作戰!
賴委員士葆:對,我們的博士在台灣是找不到工作,而他們是全面開放,歡迎他們到大陸發展,並且給予這些獎勵措施。其實,這是有例可循,以前我從美國回來的時候,教育部有擴大海外學人方案,一個人額外補貼2萬元,一年就有24萬元。若是博士再多2萬元,等於是給雙倍,額外多50萬元。
沈部長榮津:這個方案我有印象,也謝謝委員提醒,感恩。 -
主席本次會議延長至法案審議完竣。
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如無意外的話應該會順利通過。此次修法除了在因應中國對台31項措施外,也是對企業留才、攬才的適度放寬,相信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會非常重要,因此還請各單位再費心些。
今天我另外要和部長討論無人載具的議題,無人自駕車是未來全球的趨勢,而它所運用的技術及需求,對台灣的汽車相關產業來說,提供了另一個展現技術的舞台,對經濟及外匯也將有一定的貢獻,因此台灣對無人自駕車這個議題勢必不能缺席。據本席瞭解,無人載具實驗創新條例最快將於本月送進立院審查,這部分若通過審查的話,關於後續的發展還請部長說明。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現在是請本部技術處處理的,這次的無人載具包含陸、海、空的車輛、飛機以及運輸船,所以是囊括了陸海空的三個範疇。 -
陳賴委員素美全都包括進去了。
沈部長榮津:對,就是要整個都做到很完備。 -
陳賴委員素美就是比較完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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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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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賴委員素美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工程。
沈部長榮津:這次我也要求同仁蒐集國外有關無人載具創新實驗的條例,看人家是怎麼立法的,之後再衡量我們的國情將中心思想訂出來。訂出來之後,做條例簡報時就會很清楚,知道國外是怎麼樣、我們現在的中心思想是什麼、該怎麼做、立法精神是什麼…… -
陳賴委員素美這也被行政院列為優先法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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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
陳賴委員素美:去年底原本拍板了科技部預告的條例,但是行政院經過思考後認為產業發展還是要由經濟部主責。 -
沈部長榮津是的。
陳賴委員素美:我也看到你們很迅速地提出了草案,且將原本疊床架屋而為大家所詬病的狀況都改善了 -
沈部長榮津都清得很清楚。
陳賴委員素美:3月底也已完成法規預告,對於經濟部在這方面的投入本席也樂觀其成。不過也有學者投書媒體,列出了自駕車發展應有的策略,於是本席就將重點摘錄出來:車聯網先行、先在封閉場域測試、道路環境整備、肇事責任歸屬以及車險求償機制,這些諫言似乎並不完全包含在此次經濟部提出的條例內容中。自駕車這項高科技的技術研發產業本身就很複雜,所以我好奇的是,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截至目前為止有無遇到障礙?
沈部長榮津:以目前來說,我們與各部會的溝通都還算不錯,因為在3月底時,各部會都前來參與,我在部裡聽簡報,大家都整合好了。
陳賴委員素美:那天看到經濟部提到針對自駕車的實驗,實驗前期的申請人要於模擬或封閉場域進行安全實驗,並建立雙重感測防護機制,工程人員也要受過安全事故排除訓練,同時申請人亦須規劃並提出投保責任保險。從這短短幾句話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到,自駕車的實驗條例是經濟部主責,如果要上路的話,又會牽涉交通部和地方政府,而模擬的封閉場域則在科技部,至於安全事故排除因牽涉到安全衛生,所以可能會涉及到勞動部,另外,在保險的部分,可能又與金管會有關。依我過去的經驗來看,多頭馬車通常都不會有好結果,請問部長怎麼看經濟部在無人載具正向推動的角色?要如何釐清權責及如何整合?
沈部長榮津:當時在訂定這部分的時候,已把各部會都找來了,對於我們認為真有困難的就會拉到院裡請政委協調,到目前都還算不錯,這部分是由吳政忠政委督導的。
陳賴委員素美:您剛才說目前的溝通管道都算暢通,如果是暢通的話,為什麼會發生去年底原本拍板的是科技部,經過思考之後又改為經濟部主管?這難道不是溝通上出狀況嗎?
沈部長榮津:之前這一段我不大清楚,是之後吳政忠政委說這跟產業未來的發展有關,先期的部分一定要配合,所以我就說「沒問題」我們就扛起來了。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要語重心長地提醒經濟部,絕對要上緊發條,無人載具的產業推動是必然的,但卻不是那麼簡單而輕鬆的事,因此後續還請經濟部提供相關的資料給本席好嗎?
沈部長榮津:沒問題,我會請技術處羅處長提供的,謝謝。 -
陳賴委員素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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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
本席改提書面意見。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次產創條例的修法係針對上市、櫃公司員工所持有的股票,改變緩課稅的方式,請問是怎麼個改法?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產業界反映留才要有彈性,過去是從緩課到取得股票的時價課稅,現在因涉及實際轉讓的價格,他們認為要擇低課稅,如此方對留有誘因,所以我們才順應民意進行這樣的調整。 -
孔委員文吉就是從其中一項進行課稅。
沈部長榮津:對,就是取其低,選擇對當事人有利的。 -
孔委員文吉這是指他的所得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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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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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你認為這樣就可以達到留才嗎?
沈部長榮津:這是期待,他們認為這樣才符合所謂的「誘因」。 -
孔委員文吉請問這是「誘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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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我是覺得不無小補。
孔委員文吉:這只是一個針對上市、櫃公司的修法,請問有沒有針對中小企業的留才措施? -
沈部長榮津這些都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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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也可以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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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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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不是只針對上市、櫃公司嗎?亦即針對500萬的……
沈部長榮津:對,都一體適用。
孔委員文吉:本席對此沒有意見,最主要是將人才留住。
沈部長榮津:要留住,因為現在政府要育才、攬才、留才,三者都要將它做好。 -
孔委員文吉這對提升台灣經濟競爭力有多大的效益?
沈部長榮津:如能通過這個措施的誘因,將有助於國內產業因應國際競逐人才的狀況,此其一;其二,從員工的角度來看,亦可藉此提高員工潛在所得的水準,因為這是對他們有幫助的,所以將有利於增加員工對公司的向心力,留在公司一起打拚。
孔委員文吉:我是希望能真的看到效果,不要為了……
沈部長榮津:因為這是產業界期待的,政府就是要做產業界期待的事情,如此對國家也有利,所以我們認為這一塊應該做…… -
孔委員文吉你們支持高科技產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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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這個部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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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委員文吉主要是針對高科技、半導體等……
沈部長榮津:不,是一體適用的。 -
孔委員文吉那機械設備呢?
沈部長榮津:都可以,包括傳統產業、批發零售與所有的服務業都可以用。 -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留才和攬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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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不分彼此。
孔委員文吉:國外的高科技人才都想留在國外,也沒辦法吸引他們過來,因為台灣的競爭力已一落千丈了。
沈部長榮津:政府也要塑造好的投資環境,透過好的投資環境解決五缺的問題,還要促進新的投資案、扶植新的產業,讓國外人才看到之後,願意進來,就像AI人工智慧這一塊……
孔委員文吉:部長,我覺得你應該學習近平總書記所講要改善大陸投資環境的四大措施,他也承認台商對於大陸的經濟發展力有所貢獻,習總書記承認台商在大陸剛剛發展時對大陸的經濟發展也有不可磨滅的貢獻;現在我覺得他們釋出的利多反而比我們更多,所以我們要多加鼓勵,要配合國際開放的潮流,關於這個部分,昨日我曾經特別質詢你,你則表示,我們要多元發展云云。部長,我覺得你們的措施真的無法為台灣的產業界注入一針強心劑啦!
沈部長榮津: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一直關注全球爭搶人才這一塊,現在院裡大概是從育才、攬才、留才三個方面整體看待……
孔委員文吉:部長,現在很多台灣的大學畢業生都到大陸發展,因為他們提出很好的高薪條件,他們的大學畢業生薪資大概都是4K、5K,為何我們的大學畢業生都想到大陸發展?我覺得這個要從根本上……
沈部長榮津:最主要是他們的經濟體比較大,規模(scale)比較大,現在他們正處在像早期台灣經濟起飛的階段,所以他們需要大量人才,他們這樣的作為類似於我們早期每四年提出一個國家經濟發展計畫的情形;不過,現在我們的新政府上台,在五加二的部分,都有相關配套,大家可以看到智慧機械、國防產業、生醫產業、亞洲.矽谷、IOT、AI等等,都在發展,現在我們要思考如何再加強,譬如產業界認為還要配合的就像今天這個留才的部分,我們隨時在傾聽產業界……
孔委員文吉:經濟部要提出一套強力的策略,不是針對一個條文進行修正,你們要提出攬才、留才、育才整體吸引人才的方案。
沈部長榮津:好,我們再將現有育才、攬才、留才整個相關資料給委員。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
沈部長榮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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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不在場)莊委員不在場。
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
周陳委員秀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李署長,針對大陸祭出的31項對台政策,財政部許部長在立法院強調,台灣的稅制競爭力不會低於大陸;他還表示,台灣的綜所稅稅率從45%降到40%,產業創新條例也已經規定,員工薪酬股票、技術入股等不限期緩課,只在轉讓時,才會課稅。既然如此,為何我們還要修法從低課稅,讓員工享受更多租稅優惠?這樣有沒有符合公平正義? -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這次黨團提出的法案是認為依現行法律,選擇緩課時,不公平的情況反而可能發生;舉例說明,譬如在你取得這個股票的時點,它的價格本來是100元,然後你選擇緩課,之後公司的前景不錯,這個股票在市場的價值增加為150元,這時你要處分這個股票時,要按150元課稅;事實上,你真正的所得應該是100元,但是轉讓的時點延後,這個股票的價值反而增加,增加的這個50元類似於資本利得的概念,它必須課稅;然而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持有的股票處分之後,中間的價差通常視為證券交易所得,它是免稅的;因此,委員認為,當員工取得這個股票,選擇緩課時,如果將來要照較高的價值課稅,就是中間的價差要課稅,反而不太公平!對留才會有點影響。至於這次修法,我們是覺得不管員工或股東持有這個股票,中間的價差能夠給予合理處理的話,也許是比較有利於留才的誘因。
周陳委員秀霞:好。事實上,國際化的資金及人才的流動是無可避免的,如果台灣有高薪且上市本益比增加,我相信這些資金和人才都會往台灣流動。 -
李署長慶華是。
周陳委員秀霞:我在想我們是不是已經想不出其他辦法讓經濟發展措施有再發展的空間,我們只剩租稅的辦法嗎?
李署長慶華:事實上,關於留才、攬才,行政院有整套的措施,包含國發會有一個留才、攬才的專法,這個專法不是只有租稅的部分,還有很多面向,它提供很多友善的環境及友善的措施,都是希望能夠留攬本國人才與外國人才,所以租稅不是唯一的工具。
周陳委員秀霞:好,我想政府要做的是制定一個有利成長的經濟政策,讓台灣的經商環境能夠永續發展,同時要留住高端人才,不然,人才要是出走,台灣就沒有希望了! -
李署長慶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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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陳委員秀霞謝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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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慶華謝謝委員。
周陳委員秀霞:接著請教經濟部部長,部長,現在台灣最大的隱憂就是投資不足,我們的超額儲蓄率從1990年的2%、3%提升至今年的超過12%,而且這些超額儲蓄連續5年都超過2兆元,企業儲蓄更是創下歷史新高,這表示國人和企業不願意冒著任何風險投資實體經濟與金融市場,部長可知他們不願意投資的原因?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投資環境最基本的投資要素是地、水、電、才、工,這是他們在意的,所以賴院長上任之後,針對這些問題,立即劍及履及提出五缺的解決方案,要讓業者感到他們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他們才會願意在台投資,這是最基本的問題。
周陳委員秀霞:希望你們能夠排除這些投資障礙,讓台灣的……
沈部長榮津:現在我們招商中心針對這些投資案都專案列管,而且專人專職專案服務。
周陳委員秀霞:希望能讓台灣的人流、金流和物流統統回流,補補台灣的元氣,要壯大台灣,這才是第一步啦!
沈部長榮津:對,感謝委員的關心及提醒。
周陳委員秀霞:另外,美國總統川普進入白宮之前,就發現美國製造業根基已死,他認為強大的製造業是美國推動技術創新的根基,製造業出走,產業鏈也會連根拔除,所以他非常積極號召製造業重返美國。今天台灣產業外移比美國還要嚴重,這個部分請部長……
沈部長榮津:過去他們會外移有下列原因,包括土地成本、勞工成本及環保成本,對於這三項,投資者會相互比較,最後他們會選擇去適當的地方,才會如此,所以這些問題最後還是要以五缺方案解決。
周陳委員秀霞:好,今天就問到這裡,其實我後面還有很多問題欲就教於部長,但是發言時間非常短,希望主席以後能夠讓我們的發言時間拉長些,我也希望能遵守時間,謝謝。
沈部長榮津:請委員能夠隨時提醒我們,我們會配合。謝謝委員。 -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如欲發展產業,就必須解決產業所面臨的問題,亦即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等五缺。其中有個環節,我們還落後國際很多,就是無形資產。我們現在面對三大問題,第一,如果是新創產業,就希望能夠募資、增資,但它若無評價,銀行就無法處理授信。第二,稅負問題。第三,當公司遇到訴訟問題,由於沒有預先的評價,就無法解決爭點。我們曾在104年至106年針對無形資產,將產創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八條做了修法,請問部長有何看法?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工業局一向主張要發展知識型產業,尤其是新創產業,必須建立無形資產的鑑價機制,關於此部分,請呂局長作一說明。 -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正華:主席、各位委員。去年11月22日立法院修正的產創條例第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四項分別授權了子法之訂定,第三項是關於無形資產評價之方法、程序、報告等,我們所訂定之子法,目前正在預告階段;第四項是規定關於無形資產人員及評價,須向經濟部進行登錄,並取得登錄證明等。我們已於2月22日預告,等二個月的預告期過後,我們會收集相關意見做修正,此為目前的進度。我們也希望基於產創條例母法之授權,將無形資產的評價做得更加完備。
江委員永昌:本席要點出幾個問題,希望你趕快處理。首先,美國發展無形資產評價機制已三十年了,台灣其實是落後的,據你剛才的說明,現在是依母法授權而增加了二個辦法,一是評價之登錄,訂出基準及資料庫;二是針對評價之人員及機構的子法。針對評價之人員,現在你們對此有沒有做證照的管理?依該辦法草案第二條所定,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應向經濟部進行登錄並取得登錄證明。則是否在它登錄之後,才可以做評價?但奇怪的是,你們所謂有資格向你做評價的人員,又須在兩年之內完成無形資產的評價案件達五件以上,到底是先登錄,再評價?還是先評價,再登錄?你有發現到矛盾之處嗎?
呂局長正華:向委員報告,在法律授權之後,當然必須建立遊戲規則,所以,我們目前與民間的中華無形資產及企業評價協會等,從事評價業務較有經驗的機構討論相關問題,以了解在評價時,子法的規範上應該如何做,才是一套完整的機制。要有一點經驗,又要做登錄,在以往,法律並未授權從事登錄的部分,所以,我們現是希望建立制度,若能確實趕上歐美先進國家,無形資產評價將能完備化,目前尚在預告階段,對於委員的指導,我們會納入考量。
江委員永昌:我只是問你,若它要來登錄是要先有評價過,但是你是規定登錄後才能評價,這中間是有矛盾的,請你回去做個研究。 -
呂局長正華是。
江委員永昌:另外,107年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推動證照制度,其實無形資產評鑑師也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但是在你們的一覽表中的文字,所述的是,若欲從事此一行業執行職務的話,毋須能力鑑定證明書之資格。你們一方面在推動制度,一方面又說從業人員不必遵守這個規範,這是什麼思維?
呂局長正華:這是因為需要有一些經驗,所以,我才與公協會討論執行面的問題,因為法規是現在才有的,但在以前已有些協會在進行了,誠如委員所言,無形資產在評價上,金融機關不易做出認定,所以,必須建立其公信度。
江委員永昌:簡單而言,以後在兩個辦法都落實時,你會開始以證照制度,來取代現在的做法,其實在從業時毋須能力鑑定,你是要如此做嗎?
呂局長正華:方向是這樣的,但是……
江委員永昌:因為,現在國外根本沒有嘛。我聽說你們的方向是,如果現在要做無形資產的評價,優先以國外有證照的為主,台灣再來慢慢地建立。 -
呂局長正華是。
江委員永昌:在緩衝期是可以如此思考,但是,你們應該清楚地說出目標及方向,是在國內開始要建立無形資產的證照制度。
呂局長正華:因為,現在國外有IACVA,由來已久,可以採認;在國內的部分,要考證照,並須具有公信力,過去的我們的基礎不好,所以,現在必須努力建立,在過渡期結束之後,若已經成熟了,當然可以做採認,這是我們的方式,感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在子法中精進。
江委員永昌:我們的基礎真的差,2016年12月舉辦初級的能力鑑定,報考者有1,560人,只有144人合格,而產業的需求不止如此。不知在2017年,這些初級合格者,有沒有來考中級?只有通過高級者,才有獨立製作評價報告的能力。
沈部長榮津:在此向委員報告,在評鑑之後,金融機構的採信度,才是最重要的事。自我在擔任局長時,即很注意此事,因為,從事者若無經驗,在他向銀行報告其價值如何如何時,不易被其接受。現在委員是提醒,在建立這個制度之後,其所展現的權威性,是極為重要的事,這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江委員永昌:我就是要問這個,金管會於96年5月3日,已經找了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委託其成立評價準則委員會,迄今已完成了十二號評價相關的準則規定,你們說明提升金融專業,則對於這十二號準則,你們是提升其位階?還是參考?或是有其他做法?
呂局長正華:我們在推動的過程,可將機制建立得更加完備,所以,經濟部的考照部分…… -
江委員永昌那些一號至十二號準則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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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局長正華必須與金管會協調。
江委員永昌:我的建議是,你們必須跨部會或跨地方,其實條文內容有些籠統,你們應該是要單一窗口,不是只有協調而已,你們就是主管機關。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我們是整個扛起來,若有困難,會請政務委員協調有關跨部會的問題。
江委員永昌:請在會後提供給本席,相關的進度及預定期程計畫。
沈部長榮津:好,會請局長配合。謝謝委員。 -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產創條例第十九條之一,企業分紅配股的問題,你認為在修正此條之後,會將台灣的人才留在台灣嗎?其效用有多大?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方面,主要是因為業界有所期待,希望能回復到過去的規定,但是,經由折衷,我們認為應該讓員工有選擇的彈性,在「取得股票」或「處分時」的市價取其低者適用。因為,現在正值世界各國搶人才大作戰,政府實有必要如此做。
陳委員超明:我說這個政策是「雞肋政策」,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你們只有小利,缺乏大開大闔的精神,來替台灣留才。其實企業與財政部的觀念是有衝突的,一般企業的想法是分離課稅,一隻牛不能剝二次皮,他有在此奮鬥、努力,公司有賺錢,分紅配給員工,是他們應得的,你卻課其稅,就以愛國獎券為例,若我中獎1,000 萬元,被抽了200萬元的稅,還有800萬元可以拿。如此做,大家才有向上競爭的動力,以及打拼的精神。
我常說執政黨要面子,又要裡子,會說他有在修法留才了,但是,請你去問業界,這樣做是沒人感動的,也沒有人感受得到,因為你們還是二重課稅,修法的助益會有多大?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我可以理解,委員是從經營企業的角度,來向我們提出建言,現在我們是單純地先就有共識的部分向前走,以後……
陳委員超明:你就是慢慢地走吧,這樣大家是沒有感覺的。
沈部長榮津:我是認為可以先走的一步就先走,至於您所提醒的部分,我們會再注意處理。
陳委員超明:現在台灣的投資環境非常不佳,而且非常不友善,外來投資數目連年降低,只比北韓多了一點點,其實台灣的地位及優勢,在這幾年的內鬥、民粹中,已經流失了很多。
沈部長榮津:最近微軟公司願意來台投資10億元,而且關於人工智慧,它在全球2,000人的佈局中,計畫在台招募200人的相關人才,就是看到台灣的價值所在。所以,他們昨日還來與我談,如何去落實。
陳委員超明:微軟公司來台投資,是因為我們的地方不大,人才很平均,有長期訓練的環境,生產鏈完整,以前,在世界上能夠在一公里內組成一台電腦,只有台灣做得到。但是,台灣的市場太小,若不往外發展,是沒有辦法成長的。
沈部長榮津:現在微軟公司就是看到這些優點,台灣在硬體的供應鏈體系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在人工智慧時代,如何讓軟硬體結合,才能成為台灣的優勢。
陳委員超明:這個我了解,對於未來的趨勢,你剛好抓對一項,你就宣傳這一項。我是要講一般普遍性的現象,其實投資環境是不佳的。
沈部長榮津:我要向委員報告,昨天我和他談的是全面的,所有的產業都要智慧化,是工業4.0的概念,所以,我昨天和微軟談的是要全面展開,智慧城市中的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節能及智慧醫療等。
陳委員超明:台灣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試驗工廠,有2,400萬人民,他們來這裡做,已有基本水準了,如果能將這些結合起來,就可以帶出去征服世界,台灣商人可憐,是遊牧民族,哪裡有錢賺,就往哪兒移動。而這些政治人物是植物,哪裡有選票,把他盯緊就會贏了,所以產生極大的差異,尤其是你們應該大刀闊斧地做,其實我今天談的很多,基本上,若不恢復技職教育,還是只有「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都要像我們的總統、行政院長、經濟部長等;一些人應該要去從事職業工作,有能力就可以做,不要只是讀了大學畢業,連文筆都不通,都是沒用的。
沈部長榮津:現在已在恢復技職教育了,也是我們的重點工作。
陳委員超明:我們很會自我陶醉,台灣很會夜郎自大,沒有看到別人的進步發展情形,我希望執政黨要改變心態,否則台灣會被拖垮、倒下,尤其是在能源政策上這樣子花錢的話,燒至未來的後果會很嚴重,應做適當比例地調整。你做官從國民黨到民進黨,但是,有時候做官也是要有良心。謝謝。 -
沈部長榮津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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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行政院今天所提產創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修正案,從修法說明中可以看到部長將歷史脈絡整理出來,是從104年增訂了500萬元額度內延緩五年,106年則針對配股部分,是以實際轉讓的價格計算,此次的修法,又更好了,只要服務滿二年以上,就可以選擇是以取得股票的時價或實際轉讓的價格計算。這個過程,政府都是站在一個想要更好的出發點,但是,就是無法一步到位。好像都是在適用之後,這些人才有了埋怨,他們想的是,都還未享受到收益,政府就先要來課稅,大家已經吵了很久,現在政府終於聽到聲音了,開始去修改。然後,他們又在吵有關價格的計算對他是不公平的,政府又聽到聲音了,此次政府又修法,讓他選擇最有利的價格計算,所以,部長是否覺得這樣很可惜?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有,我有感覺到。所以,我們都會傾聽業界的聲音,因為部會間都會有各自的考量。
蔡委員易餘:對,這就是問題所在,聽業界的聲音是很重要的。 -
沈部長榮津對。
蔡委員易餘:但是政府要給予人才的刺激點,就是在他們還未想到之前,我們就點出來,讓他覺得政府真的對他好,否則,我們永遠只是不斷地在後面做補救,以滿足他們的需求。
沈部長榮津:就是要有養雞計畫,才有辦法生雞蛋。
蔡委員易餘:是啊。所以,本席要再進一步探討,請看我整理的簡報資料,在99年通過產創條例之後,可以看到國人赴海外的工作人數逐年攀升,從66萬2,000人,到了105年增加為72萬8,000人。其原因是電子產業的毛利低,台灣又以代工為主,所以,台灣的科技新貴已變成科技新貧了。至於公司的實際狀況是,每年的配股造成股權被稀釋,對於公司的經營趨於不利,所以,紛紛選擇以分紅的方式因應。像這些公司的分紅比例幾乎都占10%至20%強,甚至有些達到30%。所以我要跟部長聊的就是,事實上,整個問題在於台灣的產業真的需要升級,我們真的需要符合台灣、又可以創造高價值的科技新貴,這樣才能真的讓人才留在台灣。我們一直沿用過去的傳統概念,也就是思考如何利用配股,因為人才得到公司股份就想留下來,問題是這家公司已經是低毛利了,或是毛利已不很高,對於員工來說,留在這裡也看不到前景,台灣產業的困境在此。部長,這一塊是否才是我們真正要一起好好想辦法的部分?
沈部長榮津:我向委員報告,最重要的是年輕人在這家公司工作到底有沒有看到希望與將來,對於這一點,我同意委員的看法,就是要看出這家企業和它所從事的產業有沒有將來性,員工才能決定要不要繼續待,這是很重要的一點。所以,我們在這個階段也推動所謂的新產業與產業創新,讓這些員工看到未來,這樣才有辦法留才。
蔡委員易餘:部長,我認為有一點也是要給你們讚賞,我知道中小企業處有一項促進公司產業創新的補助方案,根據這項方案,對於許多需要改變與成長的公司,政府會給予火種或火苗,讓他們從事創新。既然我們已經有這樣的動作,那就應該更努力地推廣,讓有心創新的公司更有能量。
沈部長榮津:中小企業對於SBIR的反應,普遍都認為不錯,我們會持續注意。
蔡委員易餘:好,這部分要繼續加強。
沈部長榮津:對於這些事情,我們會加強。 -
主席(賴委員瑞隆代)請施委員義芳發言。(不在場)施委員不在場。
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詢問的可能會以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為主,再給經濟部沈部長參考一下。今天處理產創條例修正,大概是希望去年11月所修正的員工配股可以透過更優惠的方式,加強留才力道,這個方向應該沒有錯。其實,本條幾乎是還沒實施就修正,速度很快,大概也符合產創條例的精神,那就是速度要快、要有效,也希望改了之後要有效。可是我發現問題在一個部分,也許我們的修法速度夠快了,卻不夠創新,這一點我要就教兩位。這次修法的標的是股票,有沒有錯?只有股票,不含現金,對吧!其他標的也沒有。所以,對於公司發行的員工分紅入股,不管是增資股、庫藏股、認購憑證或新股,標的都是股票,這一點可以確認沒錯,對不對?至於我要與經濟部沈部長討論的是,現在的金融工具已經不只是股票了,虛擬貨幣算不算?請問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虛擬貨幣在不在這次修法標的中? -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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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這次修法主要是以股票為主。
鄭委員運鵬:部長也認為不含吧!所以我要認真跟兩位討論,虛擬貨幣應該納入產創條例。至於為什麼?我向你們報告一下。比特幣可能是其中交易量最大、市值也最大的,政委唐鳳與蘋果公司談的條件據說就是比特幣,也就是時薪以比特幣計價,儘管比特幣價值會漲也會跌,要怎麼用也不知道,但是他的分紅或酬勞都是以比特幣計算喔!比特幣在過去2年6個月內的趨勢,波動很大,跟我們現在要修法的標的具有差不多的性質,差不多變成股票了。
還有以太幣,你們可以去看,台灣資訊工具很多,又有設備大廠,不只台灣的黑道,全世界的黑道都知道要挖比特幣,黑道在利用比特幣時,也有更多人在利用以太幣。以太幣與比特幣的性質不太一樣,以太幣可以做更多加值應用,有些人拿以太幣當平台,自己在上面加值,這點我相信兩位應該了解。這是第二種虛擬貨幣─以太幣的趨勢,看起來差不多,會有連同效果,倍率也都很高。
下一個,我就要向兩位報告趨勢了。這種AV幣你們有沒有聽過?日本一名AV達人,名叫加藤鷹,他說要開公司,而且該公司要發行AV幣,AV看得越多,公司給的獎勵愈多,他也希望AV幣不僅是該公司的貨幣,以後也可以變成統一規格。這種貨幣你們不知道吧!所以,大家都在瘋虛擬貨幣,在去年修正產創條例時,另外在12月29日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兩位應該知道吧!它幾乎是針對金融沙盒,以區塊鏈為工具,以後可能還有其他工具,而虛擬貨幣就是商品。這些新創產業如果真的是純創新,我們也希望加入台灣,因為世界上實驗期最長、為期3年的金融試驗場域就在台灣。所以,它應該是新創產業,沒有錯,也可能以虛擬貨幣作為酬勞、紅利或股份,跟所謂的股票就不一樣了。現在在全世界流通的虛擬貨幣,其匯率與股票已經差不多了,與實體貨幣也差不多,所以,我今天要給兩位一個建議,或許產創條例來不及修法,但是我認為虛擬貨幣馬上就會是創新產業與新創產業的主流交易工具,未來獎酬員工的基礎除了股票之外,也不能忽略虛擬貨幣,所以,可不可以請你們研究,讓虛擬貨幣適用產創條例?這有沒有問題?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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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我會請工業局先研究一下。
李署長慶華:基本上,目前虛擬貨幣的第一個問題在於到底誰是主管機關,第二,就其本身風險看來是偏高的。其實,目前本署也在研議虛擬貨幣之交易或平台上之課稅規定,但目前產生的問題在於虛擬貨幣到底是什麼性質,例如是數位商品還是支付工具。
鄭委員運鵬:這些我都知道。我只是要向你請教一件事,部長也可以表達意見。那就是虛擬貨幣對於新創公司,或者新創公司也沒有關係,是否具有類股票性質或薪資性質?像唐鳳就是這樣,有沒有可能?有嘛!
李署長慶華:當然有可能,但就要先看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主管機關是否認定它具備這樣的性質。
鄭委員運鵬:我有一個建議。我認為它適用產創條例,過去有很多傳統產業利用產創條例進行轉型,也都適用,至少在去年12月29日通過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中,新創產業應該適用吧!畢竟它最有可能因為以虛擬貨幣適用今天我們所談的股票性質分紅。畢竟虛擬貨幣波動那麼大,要擇高或擇低,我也沒有意見,如果這類事業不包含這種精神,或者還不適用,說實在的是為德不卒。所以我才說法修得很快,但在新創方面,可能尚未考慮到最新的科技發展,它應該是國家要力推的產業,畢竟它在我國的實驗期是全世界最高,如果不把它的可能性考慮進去,講真的,對於虛擬貨幣與金融沙盒等產業來說,我們真的只做了一半,也可能一半都不到。所以針對這一點麻煩兩位,請經濟部在3個月內評估看看可不可行,好不好? -
沈部長榮津好。
鄭委員運鵬:否則,說真的,要是新創公司不發行股票,都發以太幣或比特幣,到時政府會不知如何應付。 -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鄭委員運鵬剛才的發言,我認為很有道理,連洗錢防制法未來也要將比特幣納入規範,請問經濟部沈部長,你應該有聽到這個消息吧!未來連洗錢防制法也會納入虛擬貨幣,所以,這是趨勢,我們要未雨綢繆,產創條例也應納入比特幣。請問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對於這一點,你同意嗎? -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剛才鄭委員已經指教了,我們會配合經濟部工業局,一起研究這個問題。 -
邱委員志偉主管機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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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慶華產創條例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
邱委員志偉:但是,把比特幣納入產創條例,是不是需要金管會同意?需要金管會同意嗎? -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正華:主席、各位委員。貨幣部分可能確實需要跨部會討論,但是產創條例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內部還要再溝通一下,包括部會之間。
邱委員志偉:好,我認為這是個方向,提供給你們,做為未來政策規劃上的參考。
另外,請教部長,中油五輕輸出地本來是印尼,現在卻破局了。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主要是中油與印尼一家公司成立專案小組,而這個專案小組評估以後,認為對方在整體經濟效益IRR等各方面確實有不適合之處。
邱委員志偉:所以是印尼方無意願,中油評估之後也認為沒什麼利潤?
沈部長榮津:是雙方,也就是我方的中油與對方評估之後都如此認為。
邱委員志偉:那就要啟動替代方案,而且要與時間賽跑,時間拖得愈久,五輕就會成了廢鐵,而且土地也得空出來,所以,我們要做其他規劃。 -
沈部長榮津是。
邱委員志偉:那你們現在啟動了備用方案,備案內容是什麼?
沈部長榮津:我相信中油要給自己壓力,就是要快,因為跟後勁鄉親約定的時間就是年底。
邱委員志偉:不能一直拖,我們很急。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拖不是辦法,我會交代戴謙董事長,這件事要趕快處理。
邱委員志偉:有一點很重要,如果有其他買主,你們就趕緊去談,就算沒有其他買主,也要考慮如何切割標售,以及會不會有賤賣問題。
沈部長榮津:對於這些,我最後會尊重中油公司,對於如何處理能讓資產效益最大化,中油都要考慮。 -
邱委員志偉這是原則。
沈部長榮津:對,這個原則要抓住。 -
邱委員志偉而且時間上要快。
-
沈部長榮津是。
邱委員志偉:要追求時效,畢竟這塊土地是你們對後勁居民的承諾,拖得愈久,土地就會成為沒有用的污染物,成了阻礙。
沈部長榮津:對,不能這樣。
邱委員志偉:所以,在這部分,經濟部還是要給中油壓力,要求限期完成,而且要將資產價值極大化。 -
沈部長榮津對。
-
邱委員志偉備案預計什麼時候啟動?
沈部長榮津:這個部分尊重中油,因為它是事業體。應該是馬上就會啟動才對,因為要跟時間賽跑。
邱委員志偉:另外,我要請教新南向議題。新南向地區有18國,目前是國貿局在處理吧! -
沈部長榮津對。
邱委員志偉:在這18國中,主要是針對東協10國,此外,印度也很重要,位在南亞的印度市場非常龐大。但我認為推動新南向政策時,與印度的聯繫與政策力道略嫌不足。印度旁邊還有斯里蘭卡、孟加拉,以及巴基斯坦,但是,他們儘管被列入這18國,我們卻似乎沒有具體做法。
沈部長榮津:以眼前來講,我們是先針對越南、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度與印尼這六個重點國家,而且,對於這六個國家,我們其實也不是要推動什麼,而是要先了解對方需要什麼,我們又能給什麼,以取得雙方效益最大化的原則選擇項目,現在我們都朝著這個方向,這樣推動起來才能做到永續,畢竟對方對於要建立什麼產業有其期待。
邱委員志偉:我的建議是,針對這18個國家,你們要有政策目標。 -
沈部長榮津都有。
邱委員志偉:希望不要號稱有18國,最後卻只針對那6國做重點南向政策,其他只是聊備一格。針對這18國的產業屬性、市場特性,經濟部都要訂定政策目標,並且加以檢討,對所有國家都有要有進度,我的建議是如此。
沈部長榮津:是,這些都會列管。 -
主席(高委員志鵬)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費委員鴻泰、鍾委員孔炤、李委員彥秀、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明文、管委員碧玲、陳委員曼麗、陳委員亭妃、蔣委員乃辛、鍾委員佳濱、徐委員榛蔚、何委員欣純、林委員俊憲、周委員春米、王委員榮璋、黃委員昭順、馬委員文君與郭委員正亮皆不在場。
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修法其實與中國大陸31項措施有連動性,在行政院提到的壯大台灣政策有八大策略、三十九項中,涉及強化員工獎酬工具中的課稅價格選擇。對於這個部分,大家應該沒有太大問題。我想問的是,昨天廈門針對31項措施又提出六十條措施,而且更具體了,不同於31項只偏向大原則,廈門推出的措施更具體了,請問經濟部沈部長有什麼看法? -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從中國大陸這邊來看,他們也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措施加快台灣產業界落地,但產業想落地就要注意了,比方說大陸在談的2025中國製造,是要求一定要在大陸設立研發中心,而且智財權要落地,這些部分,我們與產業交換過意見,所以產業界在這部分就會相當謹慎。
賴委員瑞隆:他們的政策一開始就講得很清楚,就是2025中國製造,所以,最大的關切還是國家利益,對國家來說,仍須是好的企業、好的人才,他們才要,如果本身不夠好,他們還不一定要,因為他們希望吸納的是好的企業與人才,是他們在整體策略上的選擇。
我想請教部長,為什麼廈門第一個推動?有沒有地緣性或策略性等相關考量?
沈部長榮津:可能就如同委員所說,應該是有地緣性,至於其他考量,我就不大清楚。
賴委員瑞隆:部長比較客氣,應該是有。廈門過去也曾經推過平潭計畫,因為當地與台灣不僅在距離等各方面都近,語言也都相對相通,所以其實有一定的策略目的。對於大陸第一個挑出廈門,由廈門率先提六十條,我認為相當具有指標性與針對性,部長也同意這樣的看法嘛! -
沈部長榮津對。
賴委員瑞隆:請問部長,你認為平潭計畫成功嗎? -
沈部長榮津沒有成功。
賴委員瑞隆:很多台商投資進去的,都被綁在那個地方,陷入非常大的困境。在推動當時,大陸講得也都非常好聽,後來卻不是如此,平潭計畫後來並沒有成功,現在中國大陸又推出31項措施,包括廈門提出的六十條措施。
沈部長榮津:所以,我們與台商和企業交換過意見,業界也認為對方給我們什麼,但相對的也會要我們提供一些什麼,對方提供誘因,相對地,也會對企業有所要求,所謂的要求就是我一直強調的,包括到當地設立研發中心、智財權要當地化、在地化。對於這樣的看法,廠商相當……
賴委員瑞隆:部長,一旦去了,有沒有風險?不管是企業或人才,去了有沒有風險? -
沈部長榮津都有。
-
賴委員瑞隆什麼樣的風險?
沈部長榮津:你可以看到,我們被挖走的LCD面板人才只去1年,被用完就丟掉了,產業界也知道。
賴委員瑞隆:對方要你來,就會吸引你,一旦不要了,也可以瞬間拋棄,甚至企業想把資金調動回來,不管是調回台灣或離開大陸,大陸都會施加很多限制,所以風險也是相當高。同一時間,我們也在全世界搶人才,我認為經濟部對於企業人才面臨的風險這一塊,也應該適時給予提醒,畢竟我們面對的還是威權,不是民主體制,其實具有相當高的風險,而政府有責任提醒企業與老百姓他們可能面臨的風險。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委員提醒。
賴委員瑞隆:針對廈門提出這六十條,經濟部是否評估過,對我們有沒有產生什麼樣的風險?
沈部長榮津:由於還是這幾天的事,所以我會請本部同仁進一步了解。
賴委員瑞隆:所以會做更細的研議嗎?當時的31項是大原則,現在的六十條措施看來更細了,也更落實了,對於這部分,希望經濟部盡快完成相關評估。一旦第一項措施啟動了,後面當然可能有其他省市啟動。
我再請教部長,這裡面是否具有統戰意義? -
沈部長榮津應該也有這種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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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或多或少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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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部長榮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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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畢竟台灣與中國大陸還處於現在這樣的關係。
最後,我要問部長,包括媒體在內,都稱呼這是「惠台」,有委員說「對台」,比較中性,也有委員說是「利中」,部長怎麼看? -
沈部長榮津大概三個都可以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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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三個都有吧!
沈部長榮津:對,因為很具有針對性,用的就是「對台」,對他們有利,所以也叫「利中」,這些成分都有。
賴委員瑞隆:從剛才部長的部長說明看得出來,其實都有。「對台」當然比較中性,某種程度上好像對台灣人民有吸引力,但某種程度上對大陸自己也是相當有利的,裡面也存在非常多風險;有部分機會,但也存在風險。所以,希望經濟部盡快提出因應措施,同一時間也要提醒企業與國內人才必須謹慎,當然,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強化自己的經濟實力與攬才相關措施。
主席: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皆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議瑩、施義芳、高潞.以用、高志鵬、蘇治芬及莊瑞雄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書面質詢與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邱議瑩書面意見
產業創新條例第19-1條及第72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產業創新條例》第19條之1擬修正為員工獎酬股票於實際轉讓時課稅,以強化獎酬股票留攬人才之誘因,並以500萬元總額為課稅門檻,請問經濟部,獎酬股票為早年企業招睞人才方式,這批人現多為50歲上下的資深管理階層,本次修法預計受惠的人數有多少?優惠課稅前後的金額相差多少?是否真能有效達到留才攬才的實質效益?
二、現已無員工獎酬股票制度,政府與企業除了修正本法,因應他國祭出高額薪水吸引我國菁英海外就職的實際策略有哪些? -
委員施義芳書面意見
蔡英文總統於今年元旦指出,多年來22K的低薪現象,影響年輕人投入就業市場的態度,未來每月最低工資3萬元是她心中的夢想數字。今年政府將致力解決低薪,未來企業如果加薪,可能參照國外作法,包括給予津貼、或企業參與政府標案時,給予點數上的加權等方式獎勵。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改善低薪問題最有效方法是鼓勵投資,增加市場動能,工作機會增加,薪資就會提高;賴院長表示,因起薪不同、工資分布差異大,要提出多元解決方案,才能達到預期目標。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提出「將投標資格加上工人薪資不低於3萬元」的建議。
政府鼓勵加薪是好事,但目前實務上多數從事工程的基層勞工的薪資就都超過3萬元。中大型營造廠的行政人員、工程人員薪資也超過3萬元,即便是參與標案的外勞,薪資再加上食宿,月薪也都超過3萬元。
今年1月,行政院邀請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經濟部次長龔明鑫等,針對台灣低薪問題進行分析,並由行政院長賴清德、副院長施俊吉,於政委會議時進行報告與討論。 -
質詢問題
1.營造業近年呈現有錢請不到人的狀態,工地人員平均年紀偏高,標案3萬元工資已低於市場價格,請經濟部針對不同產業別調查實際薪資,會同主計總處、工程會、營建署等相關單位陳報行政院,調整未來有關政府標案勞工最低薪資政策。
2.請提供『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成果報告。
3.據媒體報導,經濟部今年1月,曾以經濟學角度向行政院分析台灣目前面臨低薪的原因,請提供相關簡報。
4.請提供最新低薪解決方案報告。 -
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書面意見
《產業創新條文》第10條與第70條.因為日月光汙染事件,在2014年6月18日通過實施以來,雖然通過「三年內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之公司」才能申請產創條例第10條「抵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規定,並且在第70條規定,若公司在近三年內有重大違法,不但不能申請產創條例租稅抵免,而且若通過還要追回。
時代力量在上次產創條例修法時,提出第10條、第12-1條與第70條修正草案,主張應該公開接受租稅抵免的公司名稱和金額,並應公開不得申請的公司名稱和追回的金額。因為我們認為,如果沒有公開資訊、公眾監督.產創條例第10條與第70條條文形同具文。
然而,經濟部主張,目前主管機關的審查機制已經相當完善,有重大違法的廠商在審查階段就會被排除,不需要再納入公眾監督。
當時代力量包括黃國昌委員與徐永明委員,多次在質詢時質疑為何從2014年修法通過以來,依據產創條例第70條追回的金額是0元時,經濟部仍告訴我們,經濟部每年都會發函給環保署、勞動部和衛福部,確認申請的公司是否有重大違法,而依據經濟部提供給我們的資料,在2014-2016年間勞動部和衛福部都回函說:申請產創租稅抵免的廠商清單中並無重大違法,而環保署認定重大違法廠商也已排除。
但根據時代力量調查,宏達電居然有在產創租稅抵免的獎勵補助名單中,而宏達電從2014年以來,光是被新北市政府和桃園市政府裁罰公告違反勞基法的次數就至少有16次,均為與工時休假相關的未備置出勤紀錄、超時加班、沒有依法休假、沒有七休一、沒給加班費等事項。其中2014年至2016年更被新北市政府連續裁罰5次最高額的30萬罰金。
而宏達電在2011年發生謝姓工程師猝死,死前半年加班平均逾65小時,2012年又發生孫姓女作業員猝死,2015年又發生連續2名主管猝死案件,雖然針對後兩案,宏達電對外均宣稱死者沒有超時,但因為宏達電長期有違反工時與休假相關法規的紀錄,而且長期「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仍讓人質疑前述案件實為過勞死的案例。另外,在2011年發生2死6傷的重大工安事件,2015年更發生大量解雇600名員工的爭議。
從宏達電長期違法傷害勞工權益,卻仍能接受產創條例租稅抵減補助的案例讓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經濟部等主管機關所謂完善的監督機制,實際上卻是違法廠商持續享有租稅抵減的溫床。因此,沒有公眾監督,產創條例在2014年的修法恐怕會形同具文。
因此,為落實國會監督,釐清主管機關針對享用我國抵減稅與獎補助優惠廠商的監督情況,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提供:
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70條規定,停止並追回產創條例租稅優惠之公司企業名單與金額。
二、針對如何強化產創抵減稅與獎補助監督機制,以及是否可以會同環保署、衛福部與勞動部,修訂《經濟部工業局研發投資抵減及補助案件申請公司或企業之資格有違法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的檢討報告。 -
委員高志鵬書面意見
產創條例當幌子 子法窄門擋天使
◆將員工獎酬股票在取得當年度依時價計算500萬元限額內,放寬為可選擇「取得時市價」或「轉讓時市價」孰低課稅。同時,員工持股必須持續服務二年以上,才可以出售,以達到留才目的。所謂持續服務二年,是指同一公司或同一企業集團。
1.上個會期修法通過了天使投資人減免的獎勵,不過相關規定還是規定在子法《個人投資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適用所得減除辦法》裡,辦法的第二條就規定所謂的高風險新創事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團隊須具有持續創新與開發能力;可提供目標市場新解決方案或創造新需求;團隊須具備有將其產品、勞務或服務市場化之能力。這個子法所訂的條件幾乎都是相當主觀,甚至是嚴苛,很多新創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實驗性質的,甚至要經過一段時間在市場驗證,這種幾乎是結果論的條件是不是要投資新創公司的天使投資人先觀落陰再來申請?新創在早期已經需要很多資金投入,產創條例好不容易幫新創開了一個門,現在行政機關自己訂的子法又要把這扇門關起來,在賴瑞隆委員跟余宛如委員共同開的公聽會副局長有承諾要修改這個草案,不知道工業局目前草案修改進度為何?
2.產創條例在上個會期修正後,除了新增鼓勵天使投資人的條文,還有對閒置的工業用地可以強制拍賣,再來就是跟這次修法有關,本來員工獎酬股票在500萬元內只有五年緩課的優惠,修改後改為500萬元內可以按實際轉讓時的價格計算課稅。天使投資人優惠跟強制拍賣的規定都是修法後新增的,為了解決很棘手缺地跟缺乏早期投資資金的問題,雖然有爭議,不過幾乎就是照各界的共識通過,但是員工獎酬股票改為在實際轉讓實際價課稅就有點奇怪了,本來這個規定是要為要「留才」,希望我們有更多的工具可以把好的人才留下來,雖然當初修法把可緩課五年的規定拿掉,可以避免股票持有者五年一到就可能為了要繳稅而「賣股繳稅」,可是院版在修正為依照股票實際轉時的價格計算稅額,又出現一個問題,有的產業需要好幾年股價才會起來,五年一過這些持有股票的員工反而要繳更多稅,本來用來獎酬員工的股票變成燙手山芋,讓人搞不清楚這個規定到底是一種獎勵還是懲罰。現在的修正案把課稅計價的時間點改為「取得股票時」或「實際轉讓時的價格」,那些持有股票的員工就不需要再負擔被課重稅的風險。這個優惠適用的員工要在該公司服務兩年,也可以避免這個規定被濫用,甚至進一步達到留才的目的。
3.3月的時候中國國台辦大動作公布對台措施,明顯就是要拉攏台灣的人才,雖然產創去年11月才修過一次,但本席特別把產創條例的修法優先排入議程,就是希望可以藉由修法後可以有惠於台灣的人才,讓他們知道留在台灣並不會比較差,甚至更好。行政單位對留才也要「給力」一點,不要一修再修,應該全面盤點需要修改的法律送交立法院,一次把該修的法都修完,不要讓立法院背黑鍋,被人家說立法怠惰。
都會型工業區容積率優惠
◆行政院已核定經濟部都會工業區立體化方案,凡是容積率在百分之二百四十以下的工業區、科學園區,藉由新增投資、能源管理、捐贈產業空間、繳納回饋金等四種方式,最高能獲得法定容積百分之五十的獎勵額度。
1.這幾天新聞一直在報導經濟部的都會工業區立體化方案,依照規定最多可以獲得法定容積率百分之五十的獎勵額度,這個方案看起來是蠻優惠的。經濟部要考慮在符合這個方案的44個工業區裡有的工業區是不是已經過度老舊,當初興建的時候公設不足、管線老舊、連外道路不夠寬等等的問題,現在提供容積率的優惠方案廠商申請後必定會增加新的人員跟車輛,周邊的硬體能不能負荷這些新增的人潮跟車潮,這些外部效果都是制定政策需要考慮到的,否則就算新增了用地面積,反而造成周邊的運輸問題,恐怕也不是進駐的廠商所樂見的。
2.這個方案新聞一出現,大眾就在質疑會不會又淪為炒地皮的工具,雖然經濟部有相關規定,完成使用前權利義務之移轉限制,及容積提升部分產權移轉在五年內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轉讓,可是在轉讓的部分還是開了一個缺口,五年內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就能轉讓,這部分的規定是不是要請相關部會快點訂出一個標準,怎樣的狀況下是可以轉讓的,避免有心人士大量購買這些工業區炒地皮。 -
委員蘇治芬書面意見
經濟部工業局作為台塑六輕主管機關,於去年開始陸續召開多次「台塑六輕二十年總體檢」會議,106年11月10日會議中本席提出「台灣檢測就那幾家,大家都不相信,檢測過程如何符合公平和獨立性,建議找德國、美國技師,找第三公證人士」。專家王振華也提出:「傾向製程安全管理KPI」。107年1月31日會議決議:「預計於三月份召開跨部會溝通平台會議,將邀集職安、環保、能源領域之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技術專家共同研商總體檢基線指標之細部作法,俾利挑選優先進廠名單及取得行前共識。」就此,本席就工業局對於六輕二十年總體檢執行期程進度及方向提出以下建議及質詢。
一、工業局應就目前執行方式提出說明,當六輕總體檢直接由技術專家進廠查核時應如區分檢驗及第三公證人士;另遴選專家委員機制之運作情形以及如何確保執行體檢之專家委員公正性。
二、台塑六輕園區因有門禁問題,在進行定期抽檢及不定期稽查時皆須由內部人員引導,有失數據檢測之公正性,工業局應要求台塑六輕自行提出排除疑慮的辦法。 -
首次進廠查核之廠區決議資料排序參考項目僅包含環保處分數、職安處分數、職安陳情數、事故頻率、停工數、化學品運作風險及民意關注度,等列項目之客觀性恐有不足。106年11月10日討論會議中戴基福理事長提出:「建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能源局等主管機關,加強督導、查核外,應建置重點KPI指標及檢查重點」,建議未來工業局應充分蒐集環保數據如空、水、廢、毒各種污染物種之量化數據及職安建議改善數作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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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進廠查核之廠區決議資料排序參考項目僅包含環保處分數、職安處分數、職安陳情數、事故頻率、停工數、化學品運作風險及民意關注度,等列項目之客觀性恐有不足。106年11月10日討論會議中戴基福理事長提出「建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能源局等主管機關,加強督導、查核外,應建置重點KPI指標及檢查重點」,建議未來工業局應充分蒐集環保數據如空、水、廢、毒各種污染物種之量化數據及職安建議改善數作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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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莊瑞雄書面意見
惠台31項到惠台60項 搶人大作戰開始 台灣進度?
Q:一個月前中國所發布的惠台31項,在蕭習會後,廈門再度端了惠台60項,連住到死都有優惠,雖然台灣也開始要搶救青年低薪問題,甚至端出了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鼓勵中小企業對基層員工加薪可以抵稅外,如果聘用24歲以下員工,可享再加成50%的租稅優惠。
但是在第一期實施後,成績卻是30萬家符合資格企業,只有2,001家申請適用租稅優惠。現在經濟部說還要再放寬資格,但是你們有沒有先檢討一下,成效這麼低的原因是甚麼?既然成效這麼低,難道還適合再延期嗎?是不是應該提出其他鼓勵企業加薪的對策?
Q:這個條文立意雖然良好,但在實際實施上卻有許多漏洞可以鑽。
舉例來說,不少雇主用低薪雇用大量年輕人,再以中小企業租稅優惠條文做申請,拿到大量租稅優惠與便宜的勞動力後,滿足該企業季節性需求、或是等到這些年輕人已超過24歲、不再享有加成50%優惠後就裁員。
也有雇主是假裝雇用自家未超過24歲的親戚在公司上班取得減稅資格,在勞動部勞動檢查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鑽這些漏洞簡直輕而易舉,政府美意反而遭到濫用,經濟部這邊有甚麼對策可以處理?
主席:現在進行逐條討論,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及臨時提案。 -
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第十九條之一 公司員工取得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於取得股票當年度或可處分日年度按時價計算全年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總額內之股票,得選擇免予計入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課稅,一經擇定不得變更。但選擇免予計入取得股票當年度課稅者,該股票於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開設之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時,應將全部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日之時價,作為該轉讓或撥轉年度之收益,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所得並申報課徵所得稅。
公司員工選擇適用前項規定,自取得股票日起,持有股票且繼續於該公司服務累計達二年以上者,於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開設之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時,其全部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日之時價,高於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之時價者,以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之時價,作為該轉讓或撥轉年度之收益,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所得並申報課徵所得稅。但公司員工未申報課徵所得稅,或已申報課徵所得稅未能提出取得股票或可處分日時價之確實證明文件,且稅捐稽徵機關無法查得可處分日之時價者,不適用之。
前項所稱員工繼續於該公司服務累計達二年以上之期間,得將員工繼續於下列公司服務之期間合併計算:
一、發行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資本額,超過該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者,該他公司。
二、他公司持有發行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資本額,超過該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者,該他公司。
第一項至第三項所稱公司員工,應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但不包括公司兼任經理人職務之董事長及董監事:
一、發行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公司之員工。
二、依公司法或證券交易法規定,發行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者,他公司之員工。
第一項所稱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指發給員工酬勞之股票、員工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股份。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轉讓,指買賣、贈與、作為遺產分配、公司減資銷除股份、公司清算或因其他原因致股份所有權變更者。
發行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公司應於員工取得股票年度或股票可處分日年度,依規定格式填具員工擇定緩課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送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公司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始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獎勵;其申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司員工適用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其發行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司應於員工持有股票且繼續服務屆滿二年之年度,檢送員工持有股票且繼續服務累計達二年以上之證明文件,送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公司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
第一項至第三項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緩課於所得稅申報之程序、取得股票及股票可處分日之時點訂定、全年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之計算、時價之認定、應提示文件資料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但第十條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條例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之第十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十九條之一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三日修正之第十條、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二;○年○月○日修正之第十九條之一施行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臨時提案
針對產業發展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於106年11月22日修法後即欲二度修法,本次修法目的在於面臨中國惠臺卅一項措施、國人人才不斷外流的情勢下,以提升公司配股課稅彈性的方式,加強國內企業留才之誘因。
獎酬配股的本質在於企業「分享營運成果」以「留住優秀人才」,而除此之外,企業分享營運成果以留住優秀人才,可行的方式包含員工現金分紅、分紅入股、現金增資認股、給員工庫藏股、給員工認股權憑證,或是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方式。
針對上述工具,主管機關是否輔導企業妥善運用,本席要求主管機關於兩週內提供目前具體實例與未來規劃。本席亦要求在本次產創條例修法完成後,主管機關針對修法成效的掌握與檢討計畫,於一週內提出具體報告。 -
提案人林岱樺 高志鵬 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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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處理臨時提案。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正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剛才已經向林委員岱樺報告,由於本法名稱是「產業創新條例」,所以建議將第一行「發展」二字刪除。此外,應該是中國「對臺卅一項措施」,也就是將「惠臺」改為「對臺」。又,委員主要是要求宣傳,讓廠商知道這樣的條例,但第三段提到「本席亦要求在本次產創條例修法完成後主管機關針對修法成效的掌握與檢討計畫,於一週內提出具體報告。」,由於修法完成後尚未實施,所以我們建議委員將最後一段這兩項,也就是從「本席亦要求」直到「於一週內提出具體報告」予以刪除,留下其他部分,也就是將第三段文字修正為「……主管機關是否廣為宣傳企業妥善運用,本席要求主管機關於修法完成後,兩週內提供宣導規劃。」,謝謝委員給我們指導。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臨時提案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對第十九條之一修正條文,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對第七十二條修正條文,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提出說明,審查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本會休息至13時,再繼續召開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現在散會。
散會(11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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