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2日(星期一)9時2分至13時21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2日(星期一)9時2分至13時2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昭順
    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昨天普悠瑪火車翻覆,造成重大的死傷事件,請現場全體人員起立,默哀1分鐘。
    (默哀)
  • 主席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7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12時55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趙正宇 陳怡潔 劉世芳 洪宗熠 張宏陸 鄭天財Sra Kacaw 蔣絜安 管碧玲 吳琪銘 林淑芬 黃昭順 姚文智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江啟臣 鍾佳濱 吳志揚 黃國昌 李麗芬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德福 蔣乃辛 邱志偉 徐榛蔚 陳明文 賴瑞隆 何欣純 葉宜津 鍾孔炤 蔡易餘 羅明才
    委員列席19人
    請假委員:楊鎮浯 張麗善
    委員請假2人
    主 席:管召集委員碧玲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辦 事 員 鄧瑋宜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內政部部長徐國勇、警政署署長陳家欽、海洋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法務部、財政部、教育部就反毒工作執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經委員趙正宇、劉世芳、陳怡潔、洪宗熠、張宏陸、鄭天財Sra Kacaw、吳琪銘、管碧玲、蔣絜安、林淑芬、江啟臣、李麗芬、黃國昌、賴瑞隆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常務副署長蔡長孟、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衛生福利部次長呂寶靜、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善助、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鄭乃文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鎮浯、林德福、黃昭順、吳志揚等4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暫時保留。
    繼續報告。
  • 項目
    二、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央銀行總裁、財政部次長、法務部次長、國家安全局副局長、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針對「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台商金流之濫權行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項目
    三、邀請內政部部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警政署署長、法務部次長針對「內政部於九合一投票日片面要求全體員警停休,如何確保憲法保障之公民投票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足,先確定議事錄。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今日有兩個專案報告,因為內政部長說9點半有消防科技學術研討會,所以現在請內政部徐部長先報告,讓他9點半先去參加學術會議,之後再回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內政部徐部長報告。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工作報告,深感榮幸。本次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警察維安任務繁重,為確保選舉達到「公平」、「平安」兩大目標,並因應投開票當日選舉維安及例行勤務運作需要,本次選舉循例警察人員停休,將規劃分梯投票,以保障員警投票權利。茲報告如下:
    壹、投開票日地方警力全數動員
    本次選舉合併公投舉行,維安任務較歷年複雜,且執勤時間更長,目前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現有員警5萬4,866人,投開票所1萬5,886所,規劃擔任警衛人員1萬6,307人(占29.7%),其餘員警(占70.3%)除負責候選人、競選總部、治安要點、選票及專案指揮所指參作業等維安任務外,尚需負責其他日常一般例行性勤務,維持社會治安與交通兩大任務順遂。
    貳、中央警力全面支援地方
    為防處選舉暨公投開票後,不滿結果民眾滋事陳抗,本部警政署規劃所屬中央警察機關機動保安警力,支援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並依據情資狀況,對於選情激烈或易生衝突地區增派警力,俾利即時應處突發事故。
    參、重視員警投票權益
    為保障執勤員警投票權益,本部警政署已通令各警察機關,應規劃於當日14時前分梯完成投票,以內勤支援外勤,或由機動編組人員代班方式接替勤務執行,並得配合各地方選委會規劃於工作地投票,以兼顧停休執勤員警投票權益及任務執行。其他戶籍不在服務地區,且距離較遠,無法即時往返完成投票之員警,例如有的員警之戶籍設在金門、馬祖或澎湖,而執勤地為臺灣本島,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規劃警衛人員時,將事先徵詢投票意願後派遣,以確保所有員警公民權益之行使。
    肆、補休或發給加班費
    本次選舉合併多案全國性公投辦理,投開票作業結束時間很可能延至凌晨甚至翌日,員警執勤時間恐達16小時以上,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因應維安任務遂行,依法援例全體停休,以前在全國性的總統選舉及地方九合一、六合一等選舉也同樣停休,但為照顧員警權益,將予以補休或發給加班費,並採從寬、從優及一致性原則辦理。所以員警休假的權利一定跟所有參加選務工作的人員一樣,在此特別向委員說明。
    伍、依法投票所工作人員得於工作地投票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同條第二項復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對於執行選務工作之員警之投票權,已有上開規定以資保障,這部分我們會根據員警的意願及工作地點、戶籍地點,盡量確保他們公民權利之行使。
    陸、不在籍投票尚待各界凝聚共識
    至於有關不在籍投票之規劃,本部前於107年5月25日應大院內政委員會決議,針對不在籍投票制度全面實施之可行性召開公聽會,與會代表對於以全國選舉人為實施對象、採行移轉投票方式,並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優先實施,較為可行,惟尚待各界凝聚共識,再行研議修法等作為,這部分我們會再向鈞院做另一研議報告。
    維護選舉治安,確保任務遂行,乃警察職責,全體警察人員秉持「依法行政、安全平順」原則,全力以赴,各項勤務規劃在維安任務無虞下,均採彈性機動辦理,確保員警投票權益之行使。以上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現在請陸委會主委開始第一案的專案報告,我知道剛才主委到達會議室時有接受記者訪問,今天媒體也有提到,可能有中資介入我們的選舉,我想這件事對我們的選舉還滿重要的,希望主委在報告時能夠具體說明,今天既然做這個報告,希望不要含糊其詞,也不要用影射的方式,要讓我們國人明確知道有什麼樣的狀況,請主委報告時能說明得更清楚。
    現在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臺商金流之濫權行為」進行專案報告,以下謹就涉及本會業務部分提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首先說明,第一點,兩岸金融往來情形正常,政府開放兩岸金融政策沒有改變,相關機關依既有規範及機制辦理相關業務,尚屬順暢,主要重點為:兩岸匯款概況及兩岸銀行互設分支機構現況。因為時間關係,這部分請參閱書面報告。第二點,政府積極協助臺商回臺投資,這部分也請參閱報告。
    今日報告的重點在於,第三點,依據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及相關國際規範辦理洗錢防制事宜,最近我們要爭取APG第3輪互相評鑑,為健全我國防制洗錢體系,重建金融秩序,有關雙方的匯款要基於此規範,在落實洗錢防制方面做了一些努力。有關剛才主席特別提及,境外、大陸的臺商等等,按照政治獻金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規定,大陸及港澳不可提供政治獻金,所以來自大陸方面的政治獻金是不允許的。另外,就金流控管方面,要落實洗錢防制,這部分本會並未特別針對某候選人進行查察,但是如果有相關個案,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我們不便在這裡做說明。簡單來講,按照政治獻金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大陸方面不管是個人或者組織團體是不能提供政治獻金,甚至第九款規定港澳也不可以。這是法有明文規定,也是大院通過的法律,所以我們會嚴加落實,但是針對偵查中的個案,基於偵查不公開,我們就不加以說明。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主委,我希望我們今天在這裡的報告是很明確的,不要再用什麼偵查不公開、防制洗錢的方式等等作為藉口,因為國人希望了解整個狀況到底是什麼,稍後在答詢的過程中,還是請主委能明確告訴大家。
    請金管會張副主任委員報告。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主席、各位委員。承 貴委員會邀請本會就「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台商金流之濫權行為」案進行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銀行防制洗錢風險管理措施議題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一、國際標準要求以風險為基礎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
    (一)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為國際防制洗錢標準之制定機構,其發布之四十項建議並為國際間評鑑各國防制洗錢機制之依據。FATF第一項建議要求,各國應進行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並針對所辨識之風險,採取適當抵減措施,以落實風險基礎原則。另金融機構亦應參考國家風險評估等資訊,評估所面臨之風險及採取相關控管措施。
    (二)我國之國家風險評估報告(NRA)係於本(107)年5月2日發布,依據NRA之評估結果,我國犯罪所得流出入較顯著之地區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及越南。
    (三)此外,FATF每年均會召開三次會員大會,會後並會發布高風險國家(地區)名單;另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每年亦會發布貪腐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CPI),公布各國排名。
    (四)金融機構於評估各地區之洗錢或資恐風險時,除國家風險評估報告外,亦會將上開國際組織發布之資訊納入考量。針對客戶資金往來涉及上述具較高風險或貪腐程度較嚴重地區者,均會考量其風險後依風險基礎原則採取適當措施,而非針對大陸地區。
    二、是否須對特定交易進一步檢視,仍須綜合其他風險因素,並未針對大陸台商
    實務上銀行並非對所有涉及大陸地區之交易均要求進一步檢視,而是綜合考量所涉地區、客戶背景及日常交易模式等因素,判斷是否有異常情形,再依據風險基礎原則執行相關管控措施。因此,銀行對於客戶資金往來的檢視,主要係考量相關交易之風險,而非針對大陸地區台商。
    三、實務上只要客戶配合提供合理說明及資料,並不會影響其資金之匯出匯入
    目前銀行針對異常交易或較高風險之客戶及業務,執行妥適對應之AML/CFT管控措施時,如客戶配合完成客戶盡職審查或對金流提出合理說明,對相關服務或交易之進行並不會產生影響。
  • 項目
    四、結語
    有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金管會將持續督導所轄金融機構,在符合國際標準之前提下適當執行,以協助檢調機關共同防杜洗錢或資恐風險。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及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金管會的報告,我剛才看了一下,也請辦公室查了,調查局局長今天應該沒有在立法院,能不能請調查局局長稍後也列席?因為我查過調查局局長沒有在立法院的其他委員會,如果他在其他委員會我大概就不會要求,請調查局請局長來本委員會報告。
    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報告。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前來貴委員會報告「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台商金流之濫權行為」,至感榮幸。以下謹就本行業務相關部分提出報告。
    壹、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之落實
    我國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以下稱APG)會員國,在民國85年間制定「洗錢防制法」時,為亞洲地區率先通過洗錢防制法專法之國家;洗錢防制法新法在105年12月再次修正並於106年6月起施行;今年則再次參考國際標準修正「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送貴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這些努力的目標皆為健全我國防制洗錢體系、穩定金融秩序、促進金流透明與國際接軌。
    因應APG即將於11月來臺進行現地評鑑,政府、金融機構還有其他非金融事業,皆在準備接受評鑑的過程中,審視自身與國際標準的落差,並積極落實各項法規。
    在對銀行業的防制洗錢監理方面,金管會訂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等法規,就客戶審查、紀錄保存、一定金額以上通貨及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訂定相關規範,以利銀行遵循。
    銀行辦理外匯匯款業務,首先應遵循前述規定。針對匯款電文部分,依金管會所訂定之「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規定,應依本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辦理。本行對銀行外匯匯款有關防制洗錢之規定,只有匯款電文應包含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一項。該項規定係充分符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建議第16項之要求。
    貳、我國外匯資金進出管理已自由化
    一、我國金融帳已開放,外匯資金進出相當自由。
    二、未涉及新臺幣兌換之純外幣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 三、涉及新臺幣兌換之資金進出方面

    (一)商品及服務貿易之外匯收支完全自由。
  • (二)投資
  • 1.直接投資

    取得主管機關經濟部許可之直接投資,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 2.證券投資

    (1)外資投資國內證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完成投資登記後,其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2)國人可透過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投信投顧業等金融機構投資海外有價證券。
    參、外匯申報及對大陸地區匯出入匯款
    一、銀行業辦理匯款時依「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後,再依本行訂定之「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理申報
    銀行業辦理匯款時依「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以及金管會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內控內稽等相關規定辦理客戶身分審查程序及執行匯款作業。若受理客戶辦理每筆結匯金額達等值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外匯收支或交易,再依本行訂定之「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理申報,相關申報內容則由銀行業傳送央行外匯資料申報系統,作為國際收支統計之用。
    二、銀行業受理對大陸地區匯出匯款及匯入匯款之申報,準用上述「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銀行業受理對大陸地區匯出匯款及匯入匯款之申報,準用申報辦法及其相關規定。相關貨款等無須經法令許可之匯出匯款或匯入匯款,完全自由。由於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屬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一環,依兩岸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如屬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例如經濟部主管的直接投資或金管會主管的證券投資之匯出入款,於檢附經濟部或金管會許可文件,經銀行業確認後,即得辦理。
    三、本行相關申報規定自106年3月27日修正以來迄今尚未修正,近期亦未對大陸地區匯出入匯款之申報有新增或修正規定。
    因此,資金匯出入依本行規定辦理結匯申報後,均可進行,本行並無管制之權限及措施。另個別銀行依其本身採行之風險控管措施,對個案匯款亦可予以強化審查。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惠賜指教,謝謝。
  • 主席
    請財政部阮次長報告。
    阮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就「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臺商金流之濫權行為」進行專題報告,本人承邀列席,深感榮幸。謹簡要說明如下,敬請指教。
    壹、前言
    近年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已成為國際間共同關注之重要議題,我國將於107年11月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實地評鑑政府各權責機關及金融機構之防制洗錢機制及資源配置是否有效調整等,若被列為加強追蹤名單,將影響我國資金之匯出入、金融機構海外業務及國人赴海外投資之審查,不利國際金融貿易之推展。
    貳、公股銀行跨境匯款辦理情形
    有關銀行辦理客戶匯款交易,係屬銀行對客戶服務範疇,係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中央銀行及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有關匯款事項相關規定辦理,並應遵循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等規定。
    本部公股銀行與中國大陸跨境匯款交易金額占比約2成,加上港澳地區則接近4成,對中國大陸跨境匯款交易檢視筆數相對較多。公股銀行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作業與強化措施係為「全面性」,並非特別針對中國大陸或臺商進行嚴格審查。
    、本部及公股銀行推動洗錢防制說明
    為順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國際趨勢,及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即將來臺進行第三輪相互評鑑,各公股銀行為符合相關法規並接軌國際,業建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及系統功能優化與新增部分相關強化措施,並積極推動員工教育訓練,定期辦理訓練課程及舉辦各類研習會、講座,以全面提升員工素質並深化洗錢防制觀念。
    至於有關公股銀行配合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理跨境匯款作業,依相關規定確認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完整無誤,審視客戶匯款交易,並了解客戶匯款目的及性質,對於高風險客戶或疑似洗錢表徵態樣者,將綜合考量客戶背景及日常交易模式等因素,適時請客戶說明資金及財富來源,倘仍認為有疑似洗錢或資恐之交易,即需申報可疑交易。
    本部多次透過金融業務研討會督請各公股金融事業機構依據金管會指導事項檢討改善,配合法令積極辦理,有效提升銀行洗錢防制體質,展現公股金融事業機構落實法遵及符合國際金融監理規範決心。
    肆、結語
    本部所屬公股銀行應依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等規定辦理跨境匯款作業,均無特別嚴格審查臺商企業對中國大陸匯款及收款,要求必須備妥詳細交易憑證,否則禁止匯出匯入等情事;本部為股權管理機關,原則尊重各銀行符合法令之處置作為,並將賡續透過相關會議督促各公股銀行依金管會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國際匯款等相關作業。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報告。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本次會議,深感榮幸,謹就「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台商金流之濫權行為」暨「內政部於九合一投票日片面要求全面警察停休,如何確保憲法保障之公民投票權」,與本部職掌有關部分報告如下:
    壹、如何防杜金錢、暴力介入選舉、公民投票部分
    一、前言
    本次107年全國性地方行政首長及地方民意代表的選舉,共計九項選舉同時舉行,預計將選出1萬1,047位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人數約1,920萬8,000人,加上年底數個公民投票案將與此次選舉同時舉辦投票,研判選情、選務及維安工作等複雜程度更甚以往。又近來社會陳抗活動增多,為避免幫派或犯罪組織藉由政黨名義滋擾或境外勢力、資金介入選舉等不法情形發生,本部及所屬各相關機關乃採取相關因應作為。
    二、境外資金介入選舉、公民投票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一)行政責任
    1.政治獻金法
    依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7款、第8款、第9款:「得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的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九、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的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第8條:「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不得收受前條所定得捐贈者以外對象之政治獻金」等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不得收受外、陸、港、澳資等捐贈者之政治獻金。違反前揭規定「捐贈」政治獻金者,依第29條第2項,按其違反規定之捐贈金額處二倍以下之罰鍰;違反前揭規定「收受」政治獻金之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該違反規定之政治獻金,依第15條、第30條第2項規定,不得返還,應於政治獻金會計報告申報截止日前,向監察院辦理繳庫,且得依法沒入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入時,追徵其價額。
    2.公民投票法
    按公民投票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從事意見之宣傳,並得募集經費從事相關活動,但不得接受下列經費之捐贈。……一、外國團體、法人、個人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之團體、法人。二、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三、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違反第20條第1項捐贈者,依第45條第4項規定,按其捐贈之金額處二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收受外、陸、港、澳資等捐贈者之捐贈,依第45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予查證,不符規定時,應於收受後2個月內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
    (二)刑事責任之處罰及免除
    1.政治獻金法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違反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7款、第8款、第9款及第8條收受外、陸、港、澳資等不得捐贈者之政治獻金,未依第15條規定之期限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擬參選人及為擬參選人收受或募集政治獻金之代理人、受雇人,依第25條第1項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政黨、政治團體之負責人、代表人或代理人、受雇人,依同條第2項規定,依前項之規定處罰。然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已依第7條第4項規定盡查證義務者,依第25條第3項規定,則不予處罰。
    2.公民投票法
    公民投票之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違反公民投票法第20條第1款至第3款收受外、陸、港、澳資等捐贈者之捐贈,未依第45條第1項前段規定期限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依同條項後段,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惟對於公民投票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捐贈,收受者已盡查證義務者,則不在此限。
    三、本部具體因應作為
    本次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工作,本部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前已訂頒「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工作綱領」及「107年九合一地方選舉強化查察賄選計畫」,各檢察機關於選舉期間加強與金融單位之聯繫,有效清查可疑資金流向,一旦接獲賄選犯罪情資,即立刻查辦,並依法追訴究責,避免賄選者以不法手段當選,影響選舉之公平與公正性。
    (一)建立「大額通貨交易申報資料」、「可疑交易申報資料」及「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帳戶」線上查詢機制,加速偵辦時效:
    本部已與本部調查局建立「大額通貨交易申報資料」及「可疑交易申報資料」線上查詢機制,無庸以紙本發函調取,檢察機關已可運用線上查詢大額通貨交易及可疑交易申報等資料,俾以即時掌握可疑資金流動之相關情資。又本部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利用單一窗口查詢OBU帳戶,在「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新增OBU帳戶查詢項目,預計將於今年10月底完成線上作業。
    (二)運用金流分析,及時追緝賄選犯行:
    本部已推行以電子公文向金融機構調取交易明細、開戶資料,金融機構應於7個工作日內回覆,金融開戶系統亦已新增保險箱查詢項目。檢察機關得加速取得金流資料查詢之速度,並妥適運用資金流向分析技巧與偵查情資,掌握資金流向以阻斷買票資金來源。
  • (三)避免境外資金介入選舉及公民投票案件之偵處

    1.政黨、政治團體及參選人或公民投票之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若有收取外、陸、港、澳資等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之行為,依上開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等規定,未依相關規定之期限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偵查犯罪時,如發現案件有上開違反規定之情事,將依法偵辦。另本部所屬各檢察機關辦理選舉查察宣導時,除強調政府查緝選舉賄選不法犯行之決心外,並適時提醒各公職人員參選人或公民投票之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應注意避免違反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等相關規定。
    2.鑑於地下通匯非屬合法之金融交易,且常被犯罪者作為犯罪所得之洗錢管道,危害金融秩序甚鉅,助長經濟犯罪滋生,並為避免境外資金以地下通匯方式入境,影響今年九合一選舉。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07年8月底邀請本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所屬相關地檢署,召開研商查緝「地下通匯」專案會議,並於107年9月間,執行二波專案查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之經營「地下通匯」業者,以維持金融秩序之健全並淨化選舉。
    四、目前執行成效
    依最高檢察署截至107年10月19日上午12時止之統計資料,本部所屬各檢察機關受理賄選情資件數共1,628件;受理與選舉有關之刑事案件共1,988件、3,967人,已結231件,羈押7人、交保58人。其中賄選案件共受理1,499件、2,971人,已結156件,其中起訴14件、33人、緩起訴5件、49人。選舉暴力案件共受理186件、238人,已結44件,其中已起訴4件、4人。分析目前賄選受理案件1,499件中,近七成案件之類型為現金買票、贈送禮品,分別為537件、516件;其餘餐會、旅遊等類型案件分別有163件、117件。
    貳、有關於洗錢防制部分
    一、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FATF)於西元2013年2月頒布之評鑑方法論,其中第10項建議要求金融機構應採取風險基礎方法,在洗錢/資恐風險較高情形,執行強化客戶審查措施。依循國際規範,106年6月28日修正施行之洗錢防制法於第7條第1項明定要求客戶審查程序之執行應以風險為基礎。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6條亦明定對於高風險情形,金融機構應採取合理措施以瞭解客戶財富及資金來源,並對於業務往來關係採取強化之持續監督,在新增業務關係時也應取得高階管理人員同意。
    二、依照國際規範,各國應依國家風險評估結果,確保現有機制足以處理相關風險,包括要求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採取強化措施,以管理及降低風險,或要求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確保此資訊被納入其風險評估。又在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部分,亦應採取適當作為辨識、評估及了解洗錢/資恐風險,包含客戶、國家或地區、產品、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等,製作風險評估文件、即時更新,並提供資訊予權責機關及自律團體。
    三、由於在相互評鑑程序中,各國應說明其風險評估及風險基礎方法之運用方式。為符合國際作法,且踐履我國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會員義務,我國已自106年起進行國家風險評估程序,期間分由曾任職於國際貨幣基金、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組織等加拿大籍專家、英國專家參與,風險評估結果並依國際規範要求陸續提供各公私部門納入風險評估流程中。
    四、依我國國家風險評估結果,非常高度及高度風險威脅犯罪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及智慧財產犯罪,金融機構應就非常高度及高度威脅之犯罪各種態樣進行相對應之抵減措施。目前之辨識中犯罪所得流出前五大國家或地區為中國、香港、澳門、馬來西亞及菲律賓(印尼及越南並列),而犯罪所得流入前五大國家或地區為中國、香港、澳門、越南及菲律賓。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依國家風險評估結果進行強化客戶審查及相關抵減風險措施,始符合國際規範及評鑑方法要求。
    參、有關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政公約)規範公民參與投票權部分
    按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憲法第17條定有明文。惟人民之權利並非絕對,如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非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憲法第23條規定可資參照。又按公政公約第25條固規定:凡屬公民,無分第2條所列之任何區別,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惟公政公約第4條第1項、第2項亦規定:除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1條、第15條、第16條及第18條之規定,不得依本條規定減免履行外,如經當局正式宣布緊急狀態,危及國本,本公約締約國得在此種危急情勢絕對必要之限度內,採取措施,減免履行其依本公約所負之義務。又公政公約第29號一般性意見第6段亦闡明:公政公約的一些條款在第4條第2項中被列為不可減免的條款,這一事實並不是說對公政公約其他條款可隨意加以減免,即使在發生對國家生命有威脅的情況下。將所有減免縮減到緊急情勢所嚴格需要的程度,這一法律義務,為締約國和委員會都規定一項責任,即根據對實際情勢的客觀評估,對公政公約的每一條進行仔細的分析。綜上,公政公約第25條規定之投票權既係一定條件下可以減免的權利。基此,為確保選舉順利與安全考量,規劃全體員警投票當天停休,內勤人員須支援外勤人員,在投開票所有緊急代班機制,並由內勤人員去支援外勤人員,讓外勤人員有時間去投票,縱然仍不可避免影響部分員警之投票權,然觀諸上開公政公約規定之精神,尚難認與公政公約有違。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 主席
    請國安局第三處王處長報告。
    王處長作虞: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臺商金流之濫權行為」提出報告,承蒙各位委員長期指導,並對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的重視與支持,表達萬分敬意與謝意。有關媒體報導「政府挾防制洗錢之名,嚴審臺商金流」情事,相關主管機關已對外有所說明,本局謹就我國金流管理運作機制、國安單位配合政府政策安全管理作為等進行報告:
    壹、我國金流管理運作機制與現況
    我國為展現與國際接軌及打擊洗錢資恐犯罪決心,於86年以創始會員國身分加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並成為亞太第一個通過「洗錢防制法」之國家,多年來遵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各項規範,參與國際性洗錢防制活動。
    行政院為因應本(107)年11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評鑑,於去(106)年3月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同時著手修訂「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等法案,並於本年5月發布「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標示出我國犯罪所得流出及流入之主要國家或地區,提供予金融機構針對客戶資金於該等地區往來時,評估及抵減洗錢與資恐相關風險,使臺灣金融機構作業更符合國際規範。
    另相關主管機關針對陸資、外資來臺投資及臺商赴陸、赴海外投資之前端審查、後續管理等工作,均建立相關審查機制,並持續進行訪視查察作業,以保障我國金融秩序與經濟安全。
    貳、本局配合政府政策安全管理作為
    本局為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向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相關法規規定,協調各國安單位注蒐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資訊,並視情提供權責機關參處;另配合權責機關審查機制,蒐集相關金流在臺違法(規)等異常資訊,提供權責機關參處,以發揮安全管理效能,維護國家安全。
    未來亦將配合政府機關政策規劃,在現有機制下,發掘異常金流線索及相關違常、違規經濟活動資訊,以協助政策推動,並維護國內經濟、金融等面向之秩序及安定。
    參、結語
    金融機構刻因應年底評鑑,善盡洗錢防制、打擊資恐責任,強化風險控管措施,依「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審查程序,俾使企業全球營運活動及銀行之海外發展得以順利進行。
    本局為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內金融市場秩序,將持續配合政府機關蒐集相關洗錢、資恐等犯罪資訊提供權責機關參處,以遏止對恐怖活動、組織之資助行為,俾發揮安全管理效能。
    敬請大院委員不吝指導,並對本局工作予以支持與協助,俾使國安工作更為精進。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今天舉行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列席就「內政部於九合一投票日片面要求全體員警停休,如何確保憲法保障之公民投票權」進行專題報告,深感榮幸。
    選舉權及公民投票權係憲法賦予人民之參政權,投票所工作人員係依法執行投開票工作之人員,亦為享有參政權之公民,本會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對於保障投票所工作人員之投票權向來極為重視,尤其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全國性公民投票,對於我國民主政治發展極具重要性,本會自當本於過去的作法於兼顧保障投票所工作人員投票權前提下,循序辦理各項選務工作,以順利完成投開票工作。全體員警亦為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本會高度重視其投票權。
    有關投票所工作人員投票權之保障,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復依公民投票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民投票之投票,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規定。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投票所、開票所置警衛人員,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洽請當地警察機關調派之。依上開規定,經調派擔任投票所警衛人員之警察,屬於投票所工作人員,可依上開法律規定申請工作地投票。
    至於未能於工作地投票所投票之投票所工作人員,為保障是類人員之投票權,99年9月10日本會召開「99年直轄市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選舉選務工作第1次協調會議」曾決議以:「各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於遴派工作人員時,應儘量將其分派至與戶籍地屬同一里別之投開票所,或儘量接近戶籍地之投開票所;另於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時應告知:倘未能申請工作地投票,則主任管理員應斟酌於投票人數較少之時段,給予30分鐘至1小時時間,供其往返戶籍地投票。」並以99年6月15日中選務字第0993100136號函請各直轄市選舉委員會查照辦理。以上為本會過去之作法,今年亦循往例辦理,盡量保障全國員警投票及公民投票權。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因為調查局表示局長將於40分鐘後到場,所以調查局報告部分等局長到場後再進行。其他單位有無補充報告?如果沒有,現在進行詢答。
    今日原本議程分為上午及下午,因行政單位要求,所以現將兩案併在一起進行綜合詢答。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若有臨時提案,請於11時前提出。
    首先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沒有選舉過,候選人參選的第一步一定是依據政治獻金法申請政治獻金,你知道要向哪個單位申請嗎?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主席、各位委員。內政部。
    趙委員正宇:監察院,不是內政部。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對不起。
    趙委員正宇:監察院非常嚴謹,申請後會給予同意函,同意候選人在其銀行帳號收取政治獻金,每筆金額入帳時需提供是哪一家公司行號的政治獻金,他們會開始調查該筆金額有無涉及外資,速度很快,時間大概半天,最慢時我碰過一天,如果認為有問題會請候選人說明;如果查到有外資就不能捐贈。其次,如果公司去年的營業額即利潤方面無盈利,沒有賺錢也不能捐贈,所以這兩種是他們核定的範圍。陸委會認為我們與大陸資金往來至今有無異常之處?會跟你們報告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想跟委員報告……
  • 趙委員正宇
    你們有跟監察院往來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就目前來講……
  • 趙委員正宇
    你們有跟財政部往來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一切的往來都是正常的。
  • 趙委員正宇
    沒有吧?
    陳主任委員明通:特別是政治獻金,今日提到的台商……
    趙委員正宇:我想政治獻金也不是一天、兩天。如果他們用現金,你們也不知道。現在查得又很嚴格,老百姓真的覺得很麻煩,比如領10萬元被問領錢的目的、存錢時被問錢是哪裡來的等等,每個都問,我的錢還要被問。很多民眾就開玩笑問我,因為他最近被詐騙三、四百萬元,錢被匯到大陸,雖然我們跟他們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但也沒有用。銀行怎麼沒有問為什麼要匯錢,有沒有查得很清楚?沒有嘛!詐騙時沒有查得很清楚,匯款時也不詢問,等到真的存錢、領錢時,卻被別人問來問去,導致民眾權益受損。洗錢防制法有點過頭,我想大筆的金額,到底是多少以上的金額仍須界定。
    就陸委會的角色而言,你們可能有這麼精準地知道大陸台商資金往來嗎?你們也沒有辦法控制?
    陳主任委員明通:沒有辦法,因為我們……
    趙委員正宇:你剛才將政治獻金法第七條規定說得很清楚,我覺得以陸委會的角色,還是要跟這些單位協調、瞭解相關狀況,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好。
  • 趙委員正宇
    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好,謝謝委員。
    趙委員正宇:中選會陳主委,已經開議1個月,你知道你做爐主了嗎?每次開會都是你們來,1個月3次。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
    趙委員正宇:這個月每天都看到你們。關於法院裁定「以核養綠」公投可以補件,我上次跟你說了,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趙委員正宇:現在法院已經裁定,你認為呢?因為黃士修之前認為資料可能會有些問題,被你們踢掉或怎麼樣,所以他要求補件,你們又說不行,為什麼?現在法院又裁定他們可以補件。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已經受理他們的補件資料,並送4個縣市的戶政事務所進行查對。
    趙委員正宇:已經受理、查對了,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已經在查對……
    趙委員正宇:這一定要收,你們就很奇怪,不足的部分可以補件,想要主動補足的部分就說不能補件,你有沒有覺得這個法律很奇怪?我上次跟你講過,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委員指教。
  • 趙委員正宇
    所以公投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保障之對象與規範期待……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有看到裁定內容。
    趙委員正宇:所以這個問題很多!而且你們說有造假、死亡連署,你們要去告人家,我想中選會的工作不是一天到晚告人家,而是解決問題,不要浪費時間在法院身上。
  •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委員。
  • 趙委員正宇
    有沒有問題?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都是本著促成公投案的精神來辦理。
  • 趙委員正宇
    你們清點完公投連署書了嗎?已經快要選舉了。還有選務人員補齊了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目前選務人員僅缺2萬5,000人。
  • 趙委員正宇
    2萬5,000人而已?
    陳主任委員英鈐:現在九合一選舉部分,僅缺四、五千人;公投部分則缺2萬人左右。
    趙委員正宇:你們的速度還不夠快,進度要快一點。
    陳主任委員英鈐:謝謝,我們會儘快招募完成。
    趙委員正宇:另外,想跟主委討論關於公投議題,文字非常複雜、不易理解,請主委看螢幕顯示的資料。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瞭解。
    趙委員正宇:即「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啊?文字寫得這麼複雜,如果老媽媽、伯父、伯母詢問,應如何解釋?是說「兩名查埔作伙生活、兩名查某作伙生活」這種比較簡單的說法?你是否同意?這樣的說法反而更簡單。剛才所述的文字是不是很複雜?
    陳主任委員英鈐:報告委員,因為這是法律規定。
  • 趙委員正宇
    現在網路世界都透過LINE傳訊這些訊息告訴民眾。
  • 陳主任委員英鈐
    瞭解。
  • 趙委員正宇
    你聽得懂嗎?這比你們中選會還認真。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確實覺得這有改進空間,但因為……
    趙委員正宇:連我們念都覺得很難念,何況一些年紀大的長輩……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但這是法律的規定。
    趙委員正宇:他們怎麼看這些文字,你們有沒有宣導?為什麼別人在宣導呢?不同意的人在宣導,那麼同意的人有沒有宣導?這要簡單地告訴民眾,你懂得我要表達的意思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
  • 趙委員正宇
    我講得有沒有道理?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有道理。
    趙委員正宇:你說明一下,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
    趙委員正宇:這樣的文字很複雜,整個網路世界、民眾都在傳這些訊息,因為都看不懂。你知道意思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知道。報告委員……
    趙委員正宇:每人都拿LINE問我,第12案是什麼意思?到底什麼意思,你知不知道?
  • 陳主任委員英鈐
    瞭解。
  • 趙委員正宇
    這很離譜。
    陳主任委員英鈐:最主要是法律沒有規定授權我們可以對公投案下標題,我們也不敢下,因為下任何標題都會讓別人認為……
    趙委員正宇:像我這樣的解釋有沒有比較清楚?你們要告訴選務人員向伯父、伯母解釋「兩名男性作伙、兩名女性作伙,你同意嗎?」,這樣的解釋有沒有比較簡單?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委員講得平易近人。
    趙委員正宇:不是平易近人,這是因為民眾搞不清楚、看不懂,文字寫得這麼複雜,連念都很複雜。我好像變成中選會,因為每個人都來問我這是什麼意思?我就跟他們解釋「兩名查埔作伙,你有同意嗎?兩名查某作伙,你有同意嗎?」,我就這樣簡單解釋。
    陳主任委員英鈐:可是如果我們下這個標題,我們就會被批評。
    趙委員正宇:我知道,但你們是否可以再簡化,讓這樣的文字口語化、平民化?他們看不懂這樣的咬文嚼字。
  • 陳主任委員英鈐
    瞭解。
  • 趙委員正宇
    這好像法律上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以後如果有立法建議時,我們會看如何改進,謝謝。
    趙委員正宇:另外,關於剝奪人民投票權,警察人數在駐地大約有8,000人至1萬人。你知道當警察的人,多數是哪裡人?大部分都是中、南部人。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趙委員正宇:你知道當軍人的人,多數是什麼人嗎?北部的人當軍人,中、南部的人當警察。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家兄弟有警察,也有軍人。
    趙委員正宇:我說的是大部分,你剛才有沒有聽清楚?你們家是聯合國,全部都可以。我提到這個是想跟主委討論戶籍問題,你說戶籍要在那裡才能投票,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他們也可以在工作地投票。
    趙委員正宇:在工作地投票的話,需要事先申請。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縱使沒有辦法的話,我們也是儘量讓他們的工作地離戶籍地近一點,主任管理員可以讓他們在比較空閒時回去投票。
    趙委員正宇:對。我講的意思是,他們的戶籍地幾乎都沒有在這邊,你懂我意思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趙委員正宇:都要事先申請,讓他們喪失其投票權,警員行使其投票權是很大的權益。我想總統選舉大概就是全國選舉,就是全國地區,可能如同你說的,不用申請,在哪邊都可以投票,但區域選舉時,比如議員、立委等部分就需要事先申請。總統跟一般民眾不一樣。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趙委員正宇:還有軍人、學生、在外國的人,現在美國已經開始透過網路投票,我們也可以朝這個方向處理,有沒有道理?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他們是海外的軍人採區塊鏈技術投票,這還屬於實驗性質,當然我們也高度關注中。
    趙委員正宇:選舉的方式還是要進步一點,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謝謝。
  • 趙委員正宇
    主委請回座。本席先請警政署長看一段影片。
    (播放影片)
    趙委員正宇:如果11月24日發生影片的狀況,影片中的人打了十幾分鐘,快打部隊在哪裡?影片還從下車開始拍攝,照到車子,對方的車也照出來,每台車都被打,還將影片po上網。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如果有民眾報案,我們快打部隊會儘快到場。
    趙委員正宇:不是,一定要民眾報案嗎?你們說見警率不好,如果……
    陳署長家欽:因為民眾沒有報案,所以我們也不曉得。
  • 趙委員正宇
    你們不曉得就沒事了嗎?
  • 陳署長家欽
    我們規定3分鐘內一定會趕到現場。
    趙委員正宇:今天網路上看到的影片,事件已經發生十幾分鐘,你怎麼知道沒有人報案?車牌都可以看到,現在影片中看到的是對方開的車。我現在講這件事……
    陳署長家欽:報告委員,影片的內容涉及毀損罪。
    趙委員正宇:等一下,你還不要答復。我還沒有講完,你不要這麼緊張。
    我的意思是,如果11月24日選舉當天發生這種暴力傾向的事件,你們的人力都在投開票所,人力比較少。事件發生已經十幾分鐘,你怎麼知道沒有人報案?還是沒有看到快打部隊。是不是?
  • 陳署長家欽
    我們選舉當天……
    趙委員正宇:治安的議題,這樣的影片上網隨便抓都有。署長應該會上網,上網隨便抓都有,LINE裡面都有,我們的治安就是這個樣子。你說打架是告訴乃論罪,你告訴民眾反正……
  • 陳署長家欽
    毀損也是告訴乃論罪。
    趙委員正宇:跟你講,這些都是告訴乃論罪,沒人提告就沒事……
    陳署長家欽:不是沒有告就沒事,有民眾檢舉我們還是會處理。
    趙委員正宇:你怎麼知道沒有人檢舉?我今天講的意思是,萬一那天的治安如影片般,民眾報警,警察要不要處理?一定是快打部隊到現場,對不對?快打部隊可能是該區好幾個派出所組成,或由鄉、鎮、區的警力組成,但其他人力又在執行選務工作,這樣是不是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可能沒有辦法馬上趕到,人力不足。
    陳署長家欽:委員,警衛工作歸警衛工作……
    趙委員正宇:署長,會不會有人力不足的問題?
  • 陳署長家欽
    人力可能會很吃緊。
    趙委員正宇:你們如何安排,調配任務?
    陳署長家欽:每個縣市的警察局及分局治安狀況不同,警力數也不同,會隨著調動編組機動處理小組。
  • 趙委員正宇
    你們有沒有機動處理?處理好了嗎?
  • 陳署長家欽
    8月份就開始規劃選舉勤務。
    趙委員正宇:我想治安非常敗壞,有吸毒的……
    陳署長家欽:委員,沒有人說治安敗壞,拜託!民眾都覺得治安很好。
    趙委員正宇:誰說治安很好?你講治安很好,還有……
  • 陳署長家欽
    不要因為這一件案子就說治安不好。
    趙委員正宇:治安本來就不好,要加強。
    陳署長家欽:最近美國彭博資訊公司調查適合居住地,台灣排名第9名,治安也是很好的。
    趙委員正宇:我告訴你,這是調查資料。
    陳署長家欽:沒有錯,這是民眾的感受。委員不要偏頗地說治安不好。
    趙委員正宇:我沒有很偏頗,我是民意代表,這是我在外面、基層聽到的。
    陳署長家欽:好,謝謝委員指教。
    趙委員正宇:我身為民意代表,這是民眾反映,我看到的事情就是這樣。
  • 陳署長家欽
    謝謝委員指教。
  • 趙委員正宇
    不要跟我講誰調查的?調查你們自己回去看就好了。
  • 陳署長家欽
    謝謝指教。
  • 主席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副主委,我手上有一份今年5月2日公布的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我們對洗錢威脅建置的結果發現,在非常高度與高度威脅的犯罪中,犯罪所得流出錢及流入錢的三大國家跟地區,分別是中國、香港跟澳門,而且我也從你們的書面報告有看到。因此,我們今天的主題到底是為了洗錢防制法的相關規定,還是以外資影響選舉之名,變相嚴查大陸台商金流之濫權行為?我想請你們做個說明。
  • 主席(鄭委員天財代)
    請金管會張副主任委員說明。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主席、各位委員。這完全是為了洗錢防制因應措施而做的,因為APG在11月份即將來評鑑,然後我們也需要跟世界接軌。我剛才在報告時有特別講,在做評鑑的時候,根據FATF的規定,建議必須要把所謂的國家風險納為洗錢防制風險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對於剛才委員所提的5月份報告,銀行就會參酌這樣的資訊,然後在風險基礎之下考量這些因素。以上簡單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阮次長說明。
    阮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主管的是公股行庫,基本上我們是負責股權的管理,有關銀行內部的洗錢防制作業,基本上我們是要求他們根據金管會、央行或相關銀行公會的規範來處理。這次公股行庫為了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的評鑑,我們也要求他們能夠積極配合金管會跟央行的相關規定來辦理。
    張委員宏陸:我們的公股行庫跟中國大陸的匯款交易金額,占比大概是多少錢?
    阮次長清華:目前據我們瞭解,大陸的跨境匯款金額占比大概是二成。
  • 張委員宏陸
    那再加上港澳呢?
    阮次長清華:港澳加上去大概是四成。因為我們跟大陸、港澳地區的資金活動比較頻繁,所以感覺上……
    張委員宏陸:如果是為了洗錢防制,然後這幾個地區又是危險地區,所以它的比例就比較高嘛!是不是這樣?
  • 阮次長清華
    相對比較高。
  • 張委員宏陸
    是不是這樣?
    阮次長清華:是。但是我要特別強調,我們的洗錢防制基本上是全面性的,不是針對特定的地區,不是針對台商或中國大陸,我要特別強調這一點。
    張委員宏陸:沒錯,你們在去年跟前年就一直講今年11月的評比對台灣很重要,在全球的金融秩序評比中非常重要,所以從那時候就開始一直推動了,是不是這樣?
  • 阮次長清華
    是。
  • 張委員宏陸
    金管會是不是?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的確是這樣,我還是要再強調,我們在做的時候,不管所涉及的地區是來自哪裡,我們都是以風險基礎去看。至於剛才委員所講的,如果以風險基礎去看的話,剛才我們舉的不法所得占前幾名的地區,當然它的風險權重會比較高。銀行業為了落實防制洗錢,它在抽查的時候,在風險權重比較高之下,加上次長剛才講的,在它交易量比較大之下,在交易當中,以統計的概念來看,它抽的件數也會相對比較多。但我的結論是,絕對沒有對大陸地區的台商做特別的處理,這是非常重要的。11月APG會來做評鑑,如果有偏頗的報導導致APG委員對我們有偏頗見解的話,那對我們的評鑑結果事實上是會有不利的影響。所以我在這裡要呼籲我們全體國人,對於我們金融機構,包括金管會及財政部,我們投入那麼多的資源在做洗錢防制的工作,應該多給予鼓勵。剛才我們有講過,這個評鑑如果通過以後,我們國家的整個reputation會整體的上升,我們的企業在世界各國做生意,包括我們的金融機構去設分行,還有我們的個人匯款等便利度都會增加很多。以上補充跟委員報告。
    張委員宏陸:簡單嘛!危險的地區本來就是加強去檢控,而且它占的比率又將近四成,第一個是量大,第二個它是危險的地區,所以它本來就是要嚴加審查的地區,而且它的量又大,所以造成它的比例會增加,對不對?就很簡單嘛!講人話給我們的民眾聽,是不是這樣?你們回答我是不是?
  • 阮次長清華
    是。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是。
    張委員宏陸:我這樣講是不是民眾比較聽得懂?第一個它本來就是危險地區,第二個,它的量占了將近四成,所以本來比例就會比較高。這也是為了11月的APG評比,對不對?那我再問一下,如果因為這些不實的報導等種種原因,讓我們11月APG的評比下滑,會對台灣造成什麼影響?請簡單回答。
    阮次長清華:目前我們是被列為追蹤名單,如果這次11月份的評鑑沒有過的話,就可能會被列為加強追蹤名單,就會影響我國資金的匯出入,金融機構在國外的業務或者是國人赴海外投資的審查,都會有所影響。
    張委員宏陸:很簡單啊!如果我們這一次被列入加強追蹤名單,不只是企業,連我們一般的市民要匯錢,譬如要匯錢去國外給小孩子唸書,或是有一些需要錢要匯出去,都會變得相當不方便,因為台灣就是被列入洗錢高危險的國家,是不是這樣?我還是要再說一次,請講人話,讓市民聽得懂、讓我們的人民聽得懂,是不是這樣?就簡單嘛!
  • 阮次長清華
    沒有錯。
    張委員宏陸:不然講那麼多術語,可是人民聽不懂啊!一般的人民要去匯錢,他哪知道你們的規定會那麼多,我再說一次,是不是就連一般的小市民都會受到很嚴重的影響,請簡單回答我。
    阮次長清華:對,會受影響。這次的評鑑如果沒有順利通過的話,對於我們的企業、對於國人的海外匯款或者是投資行為,一定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張委員宏陸: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大聲講,要讓我們的人民知道,因為這次11月的評比剛好又跟國內的選舉非常接近,我認為選舉是選舉,不應該讓不實的謠言影響到人民的生活跟一般私人的想法,雖然你們講了很多,但其實每個人都不是金融專家,你們講那麼多幹嘛?你就講會對他造成什麼影響,然後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不是很簡單幾句話嗎?好不好?謝謝你。
    接下來請教法務部次長跟調查局副局長,今天其實在媒體也有看到,我們講有中國的資金支持特定的候選人,還有很多人變相的賄選,從台灣過去到中國,全程中國落地招待,今天的媒體都有報導,我不知道法務部,尤其是調查局追蹤的如何?有什麼任何的進度嗎?
  •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是否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以及賄選的問題,因為這次相關的個案由最高檢、台高檢、各地方檢察署以及司法檢調機關偵察……
  • 張委員宏陸
    我沒有要你講個案。
    張次長斗輝:我們非常重視,如果有的話,我們都會依法偵辦。
    張委員宏陸:什麼叫「如果有」?今天報紙如果寫的是假的,那麼你要反駁,什麼叫「如果有」?報紙就已經寫得這麼清楚了,什麼叫「如果有」?
    張次長斗輝:因為牽涉到有些個案在偵辦中,但是因為偵查不公開,我們不方便在這邊透露。
    張委員宏陸:我當然知道,所以我剛才跟你講不要談個案,我只是要你回答對於這些情況,你們有沒有積極偵辦?
  • 張次長斗輝
    目前我們正在積極偵辦中。
  • 張委員宏陸
    哪一方面?
    張次長斗輝:有關於是不是違反政治獻金法或是賄選,針對這部分,檢警調都會積極偵辦。
    張委員宏陸:黃副局長,調查局這邊追蹤的進度如何?
  • 主席
    請法務部調查局黃副局長說明。
    黃副局長迪熹:主席、各位委員。中共用「落地招待」的方式吸引國人,藉以綁樁,調查局全部當在掌握之中。
    張委員宏陸:這種狀況不是只有今年才有,就我所知,兩年前就有很多了,在全台灣隨便找一位里民來問,都問得到這種狀況,這有這麼難辦嗎?時間已經這麼久了,我覺得證據都很充足,你一定要趕快辦幾個,遏止這種情況發生啊!
    黃副局長迪熹:中共用金錢來介入選舉,到目前為止,調查局掌握的,也都非常落實,他們是用不同方式金援,落地招待是一種綁樁,他們也有直接金援候選人,也有以間接的方式金援候選人。我們是根據現有的情資,有4件是用賄選人的形態已經移送到台北、雲林、彰化以及屏東地檢署偵辦。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絕對不只有你說的這4件。
  • 黃副局長迪熹
    我知道……
  • 張委員宏陸
    絕對不只4件啦!
    黃副局長迪熹:是,向委員報告,因為情資還是需要做一些查證,我們不可能只用一個單純的情資就移送至地檢署偵辦。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是你們要不要努力去辦而已,你們放任這種狀況,不趕快去辦,我覺得這一點,你們真的做得非常不好,你們隨便去路上問,很多人都知道,難道你們都不知道嗎?既然你們的情資有掌握,為什麼沒有積極去偵辦?你們有受到壓力嗎?還是你們不敢辦?
  • 黃副局長迪熹
    不可能。
    張委員宏陸:你說不可能,我跟你講,你剛才提到4件,連我知道的都比你說的4件還要多。
  • 黃副局長迪熹
    我知道。
    張委員宏陸:你們這樣做是非常不積極。你們要拿出態度,看美國政府的態度跟台灣現在你們偵辦的態度,你們真的太不積極了!而且今天報紙新聞都刊登得這麼大了,如果你們沒有積極偵辦,我覺得是打你們自己的臉,我希望你們趕快去做,好不好?
    黃副局長迪熹:是。我向委員報告,情資到線索、查處,再到偵辦,中間是有一段程序,我們要做查證工作,因為境外查證是有實質上的困難,這一點是我們的困境。
    張委員宏陸:如果你們積極辦案,我從來不相信這些都是困難,若是你們積極辦案,這都不會是困難,不想積極偵辦或是想要放水讓它過,這些都會變成你們的藉口,這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黃副局長迪熹:不可能,我們都是依法行政!
  • 張委員宏陸
    我覺得你們積極辦理就對了。
    黃副局長迪熹:其實情資都在我們的掌握中,但是最後還是要以偵辦為最終目標,中間整個的採證過程,真的需要時間。
    張委員宏陸:時間太久了!我剛才已經提過,這都多久了,從幾年前到現在都有,也不只是我當立法委員今天第一次問,其他委員也有問過,對不對?哪有一個案子辦了兩、三年,你們還只有掌握情資,掌握不到進度,也掌握不到證據?你說全台灣的人都能認同這種狀況嗎?我覺得是不太能認同,我希望你們積極偵辦,好不好?
  • 黃副局長迪熹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所謂的陸資滲透選舉,陸委會是否有全部掌握?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按照政治獻金法,我們是不允許大陸地區以及港澳人民團體提供政治獻金,而且在兩岸之間的匯款,兩岸條例有關匯款的規定,投資可以匯款,但是政治獻金是不可能的,這個部分在法律上是禁止的。
    陳委員怡潔:會不會如同你之前所說的,搞不好是另外一種統戰的方式?你不是很喜歡這樣說嗎?這會不會也是統戰的方式?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以前是哪一種方式……
    陳委員怡潔:反正大陸有任何動作,包括民間交流,你都覺得有可能是統戰,那麼現在這樣的方式,你覺得……
    陳主任委員明通:向委員報告,中國共產黨建黨三大法寶,其中一個就是統一戰線,第一個就是黨建,第二個是武裝鬥爭,第三個就是統戰,對他們而言,統戰是很平常的事情。
    陳委員怡潔:你覺得他們這樣的作為是很平常的,所以不需要透過這樣的方式?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這本來就是他們基本的三大法寶之一啊!
    陳委員怡潔:我之所以這樣問你是因為你曾經說過中資介入選舉,金援特定人,主委說陸委會有掌握,依照你們的掌握,這個特定人指的是一群人、一批人還是只有一個特定人士?
    陳主任委員明通:剛才調查局也提到有4個個案,但是基於偵查,我們不公開。
    陳委員怡潔:若是如此,我想請問你,會不會這樣辦了一輪下來,搞不好這是一個假消息,其實只是要打壓特定人或者只是想試圖影響選情?到最後會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建議委員這樣解讀,因為所有的偵查本身,正面反面的證據都會找出來,檢察官提起訴訟,最後還是會送到法庭,到法庭上就要看有沒有證據……
  • 陳委員怡潔
    所以我們在這裡可以說這絕對不是刻意的選舉操作?
    陳主任委員明通:當然不是,但是北京對台的統戰是無時無刻的,這一點我們一定要瞭解。
    陳委員怡潔:好。我再請教你另一個部分,類似這樣的相關案件,偵查不公開,那麼選前會不會有大動作?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什麼樣的動作?
    陳委員怡潔:這個是我要問你,不是你來問我啊!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因為委員懷疑我有什麼動作啊!
    陳委員怡潔:因為這個情資是你掌握,不是我掌握,你剛才說偵查不公開,既然偵查不公開,你應該有絕對情資,你也跟我說這絕對不是假消息,絕對不會是選舉的操作,不會run一輪下來之後什麼都沒有,其實只是影響選舉的選情。所以我現在問你,選舉前會不會有什麼特定的大動作產生,我請問你會不會有這些動作?因為我們要安定民心,我們不能跟民眾說:我告訴你,反正大陸就是要對我們統戰,不會透過選舉來控制我們。我們也可以這樣講啊!所以我現在請問你的態度,選舉前會不會有什麼樣的大動作?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不起,委員,我不太清楚你的邏輯,我剛才只是說有4個個案,調查局副局長方才也提到有4個個案已經送檢調單位,這個偵查不公開。
    陳委員怡潔:是我不懂你的邏輯,我從前面就問你有沒有掌握等等,你說偵查不公開……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說有4個個案,剛才副局長已經講了,有4個個案嘛!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就問會不會針對特定人,你說不會,我問會不會影響選舉,你說不會,一定是有證據,絕對不會是操控選舉或影響選情,這都是你剛剛回答的,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基於偵查不公開,有什麼證據辦什麼事啊!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才問你,你的態度、你的答案要讓民眾可以放心……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的答案是尊重整個檢調的程序,偵查不公開啊!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可以說不會刻意去影響選舉嘛!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政府部門當然不會……
    陳委員怡潔:但是這些話要由你來講,對不對?你沒講,我們怎麼會知道?我們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你做什麼事情,你不會跟我講,我也不會瞭解你。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委員……
    陳委員怡潔:另外,調查局說國台辦透過台商送錢給候選人,台商背後的金主就是國台辦,這是調查局說的,請問主委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政府是一體的,因為他們是負責……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知不知道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他們是負責檢調偵辦,我們是負責政策面。
    陳委員怡潔:所以台商背後的金主就是國台辦,你知不知道這件事?
  • 陳主任委員明通
    這個要靠檢調單位去……
    陳委員怡潔:你剛才不是說是一體的,你在那裡自打嘴巴、一直跳針,一下說這個話是調查局說的,我問你知不知道,你又說政府是一體的,那你到底知不知道?
    陳主任委員明通:他講了,我當然知道。
    陳委員怡潔:所以是用什麼樣的方式,你知道抑或不知道,還是知道了但不能說?我是問你,調查局說台商背後的金主是國台辦,而國台辦相關我當然是問陸委會主委,難道要我去問調查局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調查的事情當然是調查局的事情啊!比如說王炳忠案……
    陳委員怡潔: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有沒有全權掌握知道,其背後的金主是不是國台辦?
    陳主任委員明通:王炳忠案很清楚,後來就出現了一本書英文是指美金多少,日文一本……
    陳委員怡潔:因為依你的邏輯,這不是唯一的案例,也不是你們唯一在偵查的對象嘛!所以其他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明通:王炳忠的案子很清楚,調查局……
  • 陳委員怡潔
    我講的是你有沒有掌握其他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明通:有掌握,但是偵查不公開嘛!
  • 陳委員怡潔
    你不要一直跳針!我實在不了解你的邏輯!
    另外,請問調查局,如果台商送錢會被政府認為有問題,假如今天台商的金主後面是國台辦的話,你會覺得他相對有問題,即有沒有扯到所謂的賄選,抑或還有其他什麼樣的模式會被認定也是有問題的?
  • 主席
    請法務部調查局黃副局長說明。
    黃副局長迪熹:主席、各位委員。國台辦如果用金錢來支援特定候選人的話,它就違反選罷法。
    陳委員怡潔:除了金錢之外,還有什麼被認定是有可能違反的?
  • 黃副局長迪熹
    比如說它在大陸給予台商一些優惠的措施……
  • 陳委員怡潔
    優惠的措施指的是什麼?
  • 黃副局長迪熹
    例如讓他比較好找場地、特殊的待遇等都有。
    陳委員怡潔:如果相對到最後是你的解釋跟他解釋的方式不同,或許台商需要在當地有所發展,而必須要政府幫他找一個土地,到最後怎麼去認定?有沒有比較具體的範疇,可以說這個相對也是不被允許的?
    黃副局長迪熹:就是看它的目的是如何啦!如果它沒有違反國內法,我們當然……
  • 陳委員怡潔
    所以它優惠台商也有可能會被認定是有問題的?
  • 黃副局長迪熹
    這是一種統戰!
    陳委員怡潔:所以,調查局說優惠台商的方式就是統戰,主委有聽到嗎?這是他說的!
  • 黃副局長迪熹
    統戰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 陳委員怡潔
    現在是他說的喔!所以你以後不能說你站在台商這一邊……
    黃副局長迪熹:它就是結合不同的政團,為了達成一個目標……
  • 陳委員怡潔
    現在不管陸委會及調查局都覺得大陸不斷用很多的方式在統戰我們?即不單單只是所謂金錢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從民國38年以來……
    陳委員怡潔:等一下,我現在不是問你,我是在問調查局!
    陳主任委員明通:三分軍事、七分政治以來,統戰是它的三大法寶之一……
    陳委員怡潔:在你還沒有做陸委會主委之前,你也去了好幾趟啊!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去了解他們怎麼統戰台灣啊!
    陳委員怡潔:你去了那麼久,你去了解他們怎麼統戰台灣,那你站在這裡應該告訴我們:你身為陸委會主委,你可以保護我們不被統戰啊!而不是站在這裡嚇唬我們說他們現在要統戰我們了!這才好笑吧!
  • 陳主任委員明通
    王炳忠的案子就是很典型的案子啦!
    陳委員怡潔:你不要去講這些,台灣人不是被嚇大的!
  • 陳主任委員明通
    確實就是拿了人家的錢啊!
    陳委員怡潔:你身為陸委會主委,你是要保護台灣民眾,不是嚇唬台灣民眾、威脅台灣民眾嘛!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不是嚇唬!罪證確鑿啊!一本書英文是美金……
    陳委員怡潔:你不是說你以前去大陸是為了了解他們怎麼統戰,可笑啦!你今天站在政府部門,是要保護台灣人民,不是……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是在保護台灣人民啊!
    陳委員怡潔:好啊!我問你,你說你專程去了解統戰,那你告訴我……
    陳主任委員明通:像王炳忠的案子,我們是不是要舉發出來?當然要保護台灣人民……
    陳委員怡潔:那你告訴我,怎麼保護嘛?你不要再……
    陳主任委員明通:都已經罪證確鑿的事情了,檢調都提起訴訟了,這個要讓國人知道!
  • 陳委員怡潔
    你發洩完了嗎?calm down!你發洩完了嗎?
    主席,時間應該要先暫停,讓主委先冷靜一下。我們講的有錯嗎?等你先冷靜下來好了!等你冷靜下來,我們……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舉證也沒錯啊!
    主席:主委,雖然是起訴,畢竟還沒有三審定讞,我們還是無罪推定,好不好?
    陳委員怡潔:而且我先是在問調查局,除了金援或落地招待之外,還有什麼會被認定是不可行的或是踩了界線的,人家說如果給台商優惠也算,你就抓狂起來了!這跟你有什麼關係?界定是他在界定,又不是你在界定!
    你說你「走跳多年,雖然去大陸很可怕,沒有一處是安全的,但我陳明通為了大家,以前走跳是去了解他們怎麼統戰我們的」,那你今天站在這裡,你可以告訴我,你要怎麼保護我們?而不是告訴我們說我們隨時隨地都會被統戰,要小心一點!這個邏輯才有病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跟委員報告,王炳忠案就是了。
    陳委員怡潔:請問調查局,還有什麼是可以認定的?
  • 黃副局長迪熹
    如果今天我們聚焦在他們的金援是不是跟介入我們的選舉有關的話……
    陳委員怡潔:所以除了金援或落地招待之外,另外你提到優惠台商,我不懂什麼叫做「優惠台商」,具體的事項是什麼?
    黃副局長迪熹:剛才我誤會委員的意思,我以為只是做一個大的統戰,如果我們界定在選舉的話,當然還有其他的方式,它可以直接金援候選人,它可以用……
    陳委員怡潔:你不要一直跳針重複講「金援」!我是問除了金援或落地招待之外,還有什麼其他的?
  • 黃副局長迪熹
    就直接交付金錢給特定候選人。
    陳委員怡潔:所以只有「金援」的部分,這就是具體的啊!你要說明具體事項嘛!
    黃副局長迪熹:對,還有一些……
    陳委員怡潔:不然我們聽成優惠台商,那不是很可笑嗎?
    黃副局長迪熹:不是,所以我剛才說我誤會委員的意思。如果說……
    陳委員怡潔:你們政府部門只要一聽到大陸、統戰之類的,全部的人都抓狂起來了!
  • 黃副局長迪熹
    不會啦!
    陳委員怡潔:很可笑嘛!接下來,我要請問主委,19日你在中國大陸改革開放40年之展望與挑戰的研討會,你希望兩岸關係是改革開放的元年,請問主委希望兩岸關係做什麼樣的改革開放?你既然會用「元年」,是指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不然就不會用「元年」嘛!請問是做怎樣的改革開放,如果維持現狀是過去式,主委希望兩岸建立怎樣的新關係?這是你要說明清楚的,你剛才跟我大小聲喊說你要站出來保護我們,告訴我們你不會被統戰,現在你就應該說明清楚。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最重要的期望是兩岸能夠坐下來不設任何前提互談交換意見,因為兩岸外在的環境是越來越複雜,這時候更需要雙方坐下來談,只要能坐下來談,再多的誤會、再多的不了解,都能慢慢加以化解,所以坐下來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
  • 陳委員怡潔
    你覺得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陳主任委員明通:海基會的張董事長也呼籲跟海協會的張會長能見面,所以如果……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指的是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陳主任委員明通: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大家坐下來聊一聊,因為外在環境是越來越複雜,這時候更需要兩岸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坐下來尋找怎樣突破這個僵局。
    陳委員怡潔:主委,所以你覺得你相對對對岸釋出善意,即過去就讓它過去了,你現在釋出善意,是這樣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們一直都在釋放善意。
  • 陳委員怡潔
    所以是什麼樣的新關係?為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通:新關係需要雙方來談,因為兩岸不是單獨一方面,跳探戈也要兩個人。
    陳委員怡潔:為什麼我這麼說?你說過去就讓它過去,但你提到中華民國台灣是現階段最大公約數,又說這是底線,請教中華民國台灣的主委,「中華民國台灣」是你發想出來的,這是所謂的國民嗎?這後面有沒有一個刮弧?因為如果像呂秀蓮前副總統說「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民眾最大的公約數,不分黨派而且超越藍綠」,這個我們很好懂,中華民國超越黨派、超越藍綠,但是主委說你要創造一個新關係,可是你又說我們現在是中華民國台灣的論述,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新關係?而你的論述到底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通:按照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關係人民條例處理大陸的部分,基本上,中華民國台灣實質指涉的是在中華民國現在能夠有效統治就是2,300萬人。但是我們整個法律架構還是按照中華民國憲法……
  • 陳委員怡潔
    所以這不是我們的新國民嘛?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不是。
  • 陳委員怡潔
    你的論述我不懂啊!所以我才要問你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涉及國民、國號要有一定的修憲程序才能改,不是一個人隨便都能夠講的啊!
  • 陳委員怡潔
    所以這單純只是你陳主委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我們在形容中華民國現在有效統治就是台、澎、金、馬,就是2,300萬人啊!因此,才有兩岸關係人民條例,這是一個事實。
    陳委員怡潔:既然你認為是這樣子,下個月要大選了,現在大陸說他要幫忙台商來加開投票專機,協助台商返台,陸委會會不會有意見?我們會不會透過被包機又被統戰?我要問調查局,這樣算不算是賄選?
    黃副局長迪熹:在我的印象裡面,現在用交通工具接送去投票好像已經不算賄選。
    陳委員怡潔:所以不算嘛!請問主委會不會反對?因為大陸有說他們可能要幫忙加開投票專機,協助返台,搞不好最後載回來的人都是陳主委認為被大陸買好回來投票的啊!我們也被統戰了啊!主委會不會反對?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過去研究選舉很久了,台商的投票行為反應的是本島的投票行為。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覺得這沒有政治意圖?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沒有太大的差別。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他們沒有政治意圖?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是一個民主開放的國家,他本身有投票的自主性。
    陳委員怡潔:他協助我們辦投票專機是沒有任何的統戰行為,也沒有任何的政治意圖?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不是……
  • 陳委員怡潔
    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明通:他如果特別下達命令要支持誰,這個部分檢調單位要去查啊!
  • 陳委員怡潔
    我現在講的是投票專機。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投票專機是單純的交通工具。
  • 陳委員怡潔
    所以就沒有政治意向、政治意圖?
    陳主任委員明通:如果他有特別篩選什麼樣的人才可以登機,這是檢調要去調查的。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還是懷疑它有政治動機?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事情要分開來討論。第一……
    陳委員怡潔:你就是有懷疑嘛!我告訴你他幫忙我們加開投票專機,我們大家還要先簽切結書,說沒有影響我們的投票意向,我們才可以上機,這樣陳明通才不會找我們會面。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不曉得委員要誰簽切結書。
    陳委員怡潔:真的啦!我們的台商要上飛機就是照這個邏輯,說真的,我們只是要告訴你……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不知道要跟誰切結書……
    陳委員怡潔:到時候人家補助我們有投票專機,不要去剝奪人民的公民權,這是我在這裡要求的,不要到最後又變了一個樣。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沒有。
  • 主席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直接就今天的議題提出我的質詢,在你們10月22日的專案報告中特別提到,目前為止,我們查察選罷法和相關的賄選情資相當多,所涉及的案件大概已經有將近2,000件,人次已經將近3,967人,這個部分是法務部統計全台灣的結果,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相信這個數目一定會往上攀升。同時,有關你們處理的受理案件當中,有七成案件是現金買票、贈送禮品、餐會和旅遊等等,聽起來好像是現金買票、贈送禮品所占的比例比較高,但是我們大家也都不諱言,若餐會和旅遊都發生在國內,我們要查察比較簡單,但是如果沒有在國內的話,尤其是在中國大陸,其實在查察上就會碰到困難,對不對?
  •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 張次長斗輝
    主席、各位委員。對。
    劉委員世芳:次長這樣認為,局長是否也這樣認為?
  • 主席
    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 呂局長文宗
    主席、各位委員。是。
    劉委員世芳:問題是我們都有看到一些案例,加上在法務部的專案報告裡面也特別提及,犯罪所得流入、流出的前5名裡面,第一名都是中國。所以如果我們知道犯罪所得金流的流向,跟有可能到中國大陸去接受旅遊招待,也有可能涉嫌在選舉當中會企圖影響選舉的行為,是不是這樣子?
  • 張次長斗輝
    是。
    劉委員世芳: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們沒有辦法把選罷法的手伸到中國大陸的內部去,請問這個時候要怎麼處理?第一,這個案件已經經過法院認證,原來的台南市議長李全教,他在收買議員,這些議員裡面國、民兩黨、無黨籍都有,一票是2,500萬元,在當時偵查過程當中,速度比較慢是因為所謂的涉及2,500萬元並不是在台灣交付的,就是不是利用台灣的金融機構,不管支票或現金,聽說就是在對岸。我相信在這次的選舉裡面,高到縣市長、低到村里長,一定會用同樣的模式。
    同時,另一件案件也是傳媒報導的,中國在招待很多里長旅遊的時候順便搞選戰,在境外交付賄款,請問你們要怎麼處理?而且我相信這正在進行當中,譬如這位長得帥帥的是台北文山區的里長,叫做詹晉鑒,也許我有錯誤,不過因為我們是要提出我們的想法,新生代里長分析這一招其實非常的高級。這一招就是旅遊兼統戰,也就是有一個中華台北村里長聯合總會,以做為台灣的統戰工具,這一位里長在文山區萬興里,這套方法是運用四年級生的村里長,因為他們對中國比較不排斥,都是招待到大陸一些有經過建設的,這些非常好的地方,在潛意識裡面植入一個「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比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更優越」的想法,這是非常高級的統戰方式。
    這兩種方式,一個是資金交付沒有在台、澎、金、馬,另一個招待旅遊的時候不是只有落地簽證,還有落地招待或是這些村里長其實只要交200元當報名費,到那邊去被全部招待的時候,還會回贈一些資金,回來的時候其實就一直用統戰的方式來幫比較親中的里長或是其他候選人拉票,如果發生這樣的狀況,請問部長要怎麼查察?或是我先請教調查局局長,目前我們在查察的情資裡面,有沒有屬於這樣子的人數或者件數?請局長先答覆一下。
    呂局長文宗:有關外力介入選舉的情形,局裡到目前為止……
  • 劉委員世芳
    你所指的「外力」是什麼意思?是指美國、日本、中國?
  • 呂局長文宗
    就是中國大陸。
    劉委員世芳:我們幾乎都是指中國大陸,對不對?
    呂局長文宗: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情資蒐集累計有33件。
  • 劉委員世芳
    從什麼時候開始蒐集到現在累積有33件?
  • 呂局長文宗
    從開始進行選舉的時候。
    劉委員世芳:好,就是從法務部開始召集如何查察賄選的時候,到現在累積有33件。
    呂局長文宗:對,在這類的情資裡面,主要是以招待樁腳到大陸旅遊占大宗,其他也有透過金錢來……
  • 劉委員世芳
    來交付?
    呂局長文宗:對。當然在境外的查察有一定的困難度,但是我們調查局一定會利用各種方式,不管是金流的調查或者透過相關的管道,包括有去的人或是其他管道來了解、來蒐集相關證據,如果有涉及到相關的違法情形,我們一定會進一步調查偵辦。
    劉委員世芳:我們都知道需要做進一步的調查偵辦,但是如果選舉結果已經出來了怎麼辦?會照常公告當選有效?還是會按照既有的選罷法基礎……
    呂局長文宗:如果我們調查的結果會影響他的選舉結果,當然……
  • 劉委員世芳
    可能取消他的當選資格?
  • 呂局長文宗
    對啊!有可能。
  • 劉委員世芳
    所以是不是愈快愈好?因為這都是連動的。
    呂局長文忠:是,我們會儘快。
    劉委員世芳:九合一選舉都是連動的,而且這裡面包山包海,甚至我知道在山上的原住民部落也都有,我們也都聽過,可是都是風聞、傳聞,到目前為止沒有查到任何一項足以證實影響選舉結果,就會因此敗壞民主社會應該有的選舉風氣。次長,怎麼辦?你怎麼回應我所說的?時間方面要怎麼辦?
    張次長斗輝:實際上,法務部從這個月開始已經鬆綁檢察官辦案期限的管考,我們希望所有檢察官及檢調單位全力查察賄選,當然如果在大陸那邊,調查的難度會比較高,但是綜合其他相關的事證,其實以往也有查獲,這部分我們檢警調同仁一定會全力偵辦。
    劉委員世芳:我覺得我們應該對外講最重的時候還是會影響到選舉結果,這些人用各種不合法的方式,就是想要讓自己當選,企圖影響台灣的民主政治,這是民主政治所不應該發生的事,所以要防範於選舉日之前,其實才是最重要的。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絕對不會因人設事,也不會因黨然後就是隨便用不同的方式,還是要用一定的水平來處理,好嗎?因為村里長也很少跟藍綠有關,只要有人想要用不正當、不合法的方式,你們要努力查察,好不好?
  • 張次長斗輝
    我們一定盡全力。
    劉委員世芳:另外,最新一個會影響到選舉的就是網路的不實言論,這是警政署提供的,查察的困境是境外網路公司不在我們司法管轄權內,所以調閱資料非常耗時,我提出這樣的毀謗類的情資跟網路不實言論數,結果是台北市最多,高雄市只有3件跟1件,這個好像相反耶!跟最近網路發燒的狀況不一樣,法務部要怎麼處理呢?這樣的不實言論可能會影響到選舉,那怎麼辦?
  • 張次長斗輝
    今天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及調查局相關單位會就這部分進行相關的討論。
  • 劉委員世芳
    可不可以儘快告訴我們會用什麼樣的機制來遏止?
  • 張次長斗輝
    下午檢察總長會邀集相關單位進行……
    劉委員世芳:要愈快愈好,因為現在離選前只剩下三十幾天,同時我也要提出,如果有人以網路不實言論提出「假公文」,請問怎麼辦?我最近看到一個假公文,還特別標榜是kuso,把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改成「冥王進步黨」,內容寫著:「一、為了避免韓國瑜高票落選,轉而挾高人氣競選總統,造成本黨2020大選不必要困擾,即日起黨公職人員不得再打韓國瑜。二、為避免缺電問題持續延燒,造成本黨2020年總統大選時的損傷,桃園地區棄鄭文燦保陳學聖,台中地區棄林佳龍保盧秀燕。主席蔡英文、秘書長洪耀福決行」。這是什麼東西?這要怎麼辦?
    張次長斗輝:這涉嫌偽造文書,這有相關的事證,檢察機關會依法偵辦。
    劉委員世芳:除了假公文以外,另外你再看這些幾乎都是極權時代使用的方式,包括毒氣室、切腹、電椅、毒液注射、砲決、槍決、斬首、絞刑、火燒、凌遲、浸硫酸,這是屬於言論自由嗎?還寫禍國殃民,下台要全員處刑,誅及九族。坦白講,以我的年紀,我還不曉得九族有哪些人。另外,財產充公,永世不得從政,而且要流放,以謝國人。我不曉得我們要流放到哪裡,這個也在網路上流傳,這要怎麼辦?
    張次長斗輝:這可能還涉嫌到恐嚇罪,這部分有相關的事證,我們檢察機關……
    劉委員世芳:這兩件是不是都會影響到選舉的結果?是網路不實言論嘛!對不對?既然是網路不實言論,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儘快遏止?不管是用刑法或選罷法,或是其他任何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所不容許的,你如果沒有儘快把它查察出來的話,真的就是影響選舉結果。次長,對於這次選舉,法務部還是站在總其成的最高單位,包括警政單位、調查局等等,請問對於這種東西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張次長斗輝:今天下午檢察總長已經邀集相關單位,就這部分進行相關的討論,包括如何迅速調集相關的資料,針對這類的案件應該如何處理,下午會邀集相關單位進行討論。
    劉委員世芳:這是我們檢舉出來的,我相信其他沒有經過檢舉的,在網路的虛擬世界裡面一定是傳了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我相信經過不實言論的傳言,會影響到我們公民的一些想法,甚至用假新聞、假民調、假訊息的方式,一直釋放出來,這個對於民主政治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同時對於執法機關來講,更是非常大的諷刺,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在一定短暫的時間內,也就是在選舉日截止之前澄清,講白一點,如果沒有讓他繩之以法,或者讓大家看到以更高段的方式來執行民主社會應該有的言論自由跟網路規範。我也知道現行的法規無法可管,我問過很多單位,他們都告訴我只有兩個,一個是刑法,一個是選罷法,可是等到你把刑法、選罷法所有的規範都弄清楚,我告訴你,已經超過11月底了啦!那這樣子真的非常不好。我沒有特定指涉任何對象,我認為謠言要止於智者,可是我們老祖宗所留下來的這句話,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人做,所以造成網路上發燒到快爆了,這樣不對。麻煩法務部站在執法機關的立場,趕快找出方法,好嗎?謝謝。
  • 張次長斗輝
    謝謝委員。
    主席:剛才各機關首長報告時,調查局局長還沒有到場,現在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報告。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內政委員會,針對「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台商金流之濫權行為」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謹就本局職掌有關事項提出報告如下:
    一、本局職司國內安全調查及國家安全維護工作,歷次選舉均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原則,掌蒐影響選舉安全各項危安因素及預警情資,防制境外勢力、金錢、暴力介入,確保選舉安全無虞。
    二、依洗錢防制法及資恐防制法規定,本局負責受理申(通)報機構之可疑交易報告、大額通貨交易報告、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現鈔、有價證券、黃金、物品等入出境通報及資恐通報等金融情資,復依本局組織法及處務規程授權本局洗錢防制處負責該等金融情資之受理、分析及運用。
    三、本局若蒐獲可疑境外資金介選情資,或接獲申(通)報可疑交易報告,即依法啟動清查金流。
    (一)針對可疑資金情資或可疑交易報告,進行個案分析,視案件內容,調取其他金融、行政及執法相關資訊,與申報資料進行整合性分析後,製作分析報告分送權責機關或列為資料參考。
    (二)若認有犯罪嫌疑,或有穩定金融秩序、維護國家安全之必要者,即將分析報告依其性質分送檢察署、警政署、調查局、廉政署及監察院追查洗錢、前置犯罪、資恐或其他行政責任。
    以上報告,謝謝大家。
    主席:繼續請黃委員昭順發言。稍後本席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10分鐘。
    現在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今天排的這個案子其實非常重要,因為我們這一次的選舉跟以往不一樣,在全台灣都有藍綠決戰區,所以我們希望各相關單位不要介入這次的選舉,因為從以往一直到現在,大概選舉到最後用「漚步」的就是民進黨,我們高雄已經有兩次了,一次是假的錄音帶,一次是走路工事件,所以我聽到他們質詢的內容,我都覺得很好笑,而且是超級好笑,政權就是這樣騙走的。像黃俊英老師事件到今天所有高雄的市民都耳熟能詳,大家也都不會忘記謝長廷的事件,就是用這種方式在高雄市騙了20年、在高雄縣騙了三十幾年。今天選舉選到這裡,我們當然知道他們很害怕韓國瑜,全中華民國大家都在看「韓流」,但是你們不能夠用這種抹黑的方式或者是預設立場的方式,假借要調查金流然後造成大家的恐慌。我也不要講台商,我就講我自己的事情,因為我們立法委員沒有保險,所以我們都自己去投保,我在10月1日從我自己的薪水帳戶轉了一筆錢支付我自己的保險費,我至少接到十幾通銀行的電話,這不是恐嚇,什麼才叫恐嚇?這不是威脅,什麼才叫威脅?我跟他說我是要付保險費,他還問我:你是黃昭順?我跟他說我就是黃昭順,這些錢是要從我的帳戶轉到我的帳戶去。
    我今天在看了新聞以後就覺得很奇怪,調查局長呂文忠在接受特定媒體專訪的時候說有中資金援特定的候選人,我想候選人的錢必須要依政治獻金法申報,像我本人每年都必須要申報財產,甚至在我先生還沒有退休以前,我都還要把財產信託給國家,一直到今年我才不必再信託。所以我要請教調查局長,有中資金援特定候選人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你還說有人帶團到對岸去旅遊並由中國全程招待,因為我有疑慮,所以我對這個部分也要打一個問號。但是你說有中資金援特定候選人,你必須要在這裡講清楚是哪些特定候選人接受中資的金援,或者你根本就還沒有查證?請你說明。
  • 主席
    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說我們配合特定媒體炒作這個議題,我要跟委員報告,絕對沒有,因為我在上任的時候就有……
  • 黃委員昭順
    所有的媒體……
    呂局長文忠:對,我有邀請所有的媒體到局裡……
    黃委員昭順:你說有中資金援特定候選人,這是怎麼樣的狀況?你們掌握了什麼?因為你說有中資金援特定候選人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
    呂局長文忠:我剛才有報告過,我們到目前為止有蒐集了33件類似的情資……
  • 黃委員昭順
    只是情資還是已經有相當的證據?
    呂局長文忠:有些有比較具體的證據,我們已經有立案在偵查。
  • 黃委員昭順
    是藍色的候選人、綠色的候選人還是沒有顏色的候選人?
    呂局長文忠:關於這個部分,因為目前還在偵查中,我們不方便就具體的個案……
    黃委員昭順:局長,你這種指控是很嚴重的,因為這會直接影響到整個選舉,關於這樣的指控,你在多少時間內可以釐清這件事?
  • 呂局長文忠
    我們絕對沒有針對或指控特定的候選人。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再次提醒你們,大家非常重視投下的每一票,因為票票珍貴,上次黃俊英老師被走路工事件影響了一千多票,這是全國第一次差距最小的一個選舉,他就這樣落選,後來他就過往了,我們連要補救的機會都沒有,就是用影射他的方式。今天如果政府有充分的證據,而且這些證據顯示了非常明確的事實,你們必須要在3天內辦出來,要限期辦出來,因為現在離選舉只有30天。
    呂局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們會儘快的清查,委員要求3天,恐怕有困難,因為證據的清查有一定的……
    黃委員昭順:局長,請你告訴我每一個候選人要到哪裡去申報政治獻金?
  • 呂局長文忠
    監察院。
    黃委員昭順:沒有錯,監察院必須要掌控這些流向,現在監察院對這些東西掌控了沒有?
    呂局長文忠:我們主要是針對違法的部分,就是沒有依照正常程序申報或者是其背後其實是從大陸那邊來的資金。
    黃委員昭順:你貴為一個局長,你現在必須要答復本席你們在多少時間內可以把這些案子辦出來,因為只剩30天就要投票了!
    呂局長文忠:我想我沒有辦法跟委員保證哪一天可以辦出來,但是我們一定會儘快的偵辦。
    黃委員昭順:我非常遺憾聽到你這樣子的答復,因為非常清楚的在歷年每一次選舉時都有這個狀況,我們今天為什麼擔心警察不能投票、選務人員不能投票?因為每一票都會直接影響選舉的結果。今天你們假借假消息,我現在要請問警政署長,你認為由警察去抓假新聞合理嗎?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成立這個專案小組並不是主動去清查,而是當有被害人認為收到黑函或是在網路受到攻擊、妨害其名譽或公然毀謗,他們來報案,我們是被動受理然後才啟動調查。
    黃委員昭順:昨天段宜康說國民黨乾脆去提名殺人犯出來競選,你們對這個新聞要去主動偵辦嗎?
    陳署長家欽:沒有,如果有被害人認為他受到傷害、名譽受損或是損及他的利益,他來報案……
    黃委員昭順:署長,這個選舉是非常嚴肅的,所有假消息的製造者幾乎一開始全部都是民進黨,包括選舉的「漚步」也一樣。然後在整個選舉的過程當中已經有這麼多案子要辦的時候,有人告訴我可以藉著一些地方去轉發,那我們的警察有什麼能力去抓散播假新聞的人?你要讓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去抓這些人並關3天,是這樣嗎?
    陳署長家欽:這個不是假新聞,就是當被害人認為自己的名譽受損,他來報案,我們再啟動偵查。
    黃委員昭順:署長,民進黨當年說言論要自由、民權最重要。
    陳署長家欽:有人來報案,我們才會受理。
    黃委員昭順:本席認為這樣的狀況真的是很可恥。第二,你在全國各地掌握了多少賭盤?
    陳署長家欽:我們在9月份已經有一波的大掃蕩,我們在選前還會再做第二波的……
  • 黃委員昭順
    你們在哪些地方做第一波的大掃蕩?
    陳署長家欽:六都還有其他縣市,我想委員應該有看到這個新聞。
    黃委員昭順:我正好沒有看到,請署長告訴我。
    陳署長家欽: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有做第一波的掃蕩,成效很好,不排除在最近又會有第二波對賭盤的掃蕩。
  • 黃委員昭順
    是在全國各地不管哪一個縣市嗎?
    陳署長家欽:只要有情資,我們一定會報請檢察官來指揮並進行掃蕩。
    黃委員昭順:大家現在最關心的就是賭盤,因為賭盤甚至比民調還要準確,幾乎每一次都是這個狀況,所以本席希望警政署一定要中立,要維護言論自由。
  • 陳署長家欽
    我們絕對會中立。
    黃委員昭順:因為這是我們責無旁貸、必須要做的事情,你不能夠借用假消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打擊所有的言論。
    陳署長家欽:我在這裡要慎重地說明,絕對沒有這回事。
  • 黃委員昭順
    所以絕對不會發生?
  • 陳署長家欽
    不可能。
    黃委員昭順:好,第三個問題本席要請問中選會,當初我們主張要通過「不在籍投票」,但民進黨卻一直反對,所以今年還是沒有不在籍投票。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警察同仁本來就可以在工作地投票。
    黃委員昭順:他們可以在工作地投票,但是……
    陳主任委員英鈐:如果不行的話,我們也會儘量的安排他到離戶籍……
  • 黃委員昭順
    那工作人員呢?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工作人員也是一樣。
  • 黃委員昭順
    工作人員也是一樣?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都一樣,大部分的警察和工作人員都可以行使他們的投票權。
    黃委員昭順:這次的情況已經嚴重到讓大家非常的擔心,因為如果是在金門或馬祖工作的人,你要他回來高雄投票──我們也不要講金門或馬祖,我們就講花蓮好了,本席前2天也是搭乘普悠瑪號去花蓮,你知道從花蓮搭車回高雄要花多久的時間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不清楚。
    黃委員昭順:如果本席是直接搭乘火車回高雄,那就要花5個小時,但如果我是搭乘普悠瑪號到臺北,然後再從臺北搭高鐵回高雄,那差不多也是要5個小時,所以我們就不用講更遠的金門或馬祖了,所以這是會直接的影響到大家的權益的。本席在這裡要再次要求,什麼時候「不在籍投票」立法院才可以正式的立法通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這個我們會再跟內政部協商。
  • 黃委員昭順
    內政部長要不要上來講一下?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不在籍投票」我剛才報告的時候也有提到,我們已經對此召開過公聽會了,但是這部分大家還有不同的意見,最主要的問題是,在公聽會裡大家還是認為應該要從全國性的選舉來做為開始與處理才比較適當,目前這部分已經有共識了,所以我們會進一步的來研議與進行。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提醒你,2020年的選舉就是全國性的選舉。
  • 徐部長國勇
    沒錯。
    黃委員昭順:本席希望內政部與中選會要趕緊的在今年內將「不在籍投票」的草案送到立法院來,希望可以趕得及下次大選時用上,這是本席第一個希望你們能夠做到的。第二個,你是警政的大家長,但連假新聞都要叫警察去抓,這個很好笑。
    徐部長國勇:因為現階段的假新聞,像剛剛提到的那些假的民進黨中央黨部所發出的公文,那些很明顯都是假的,而且是偽造文書,意圖使人不當選,因為它明白的指出2個縣市,所以這個當然要辦,因為這個是犯罪,有犯罪當然就要處理。
    黃委員昭順:部長,有犯罪當然要處理,但現在有多少的假新聞?包括你那天在行政院發表假新聞的時候,你也都是引用假的新聞在回答。
  • 徐部長國勇
    我哪裡有引用假的新聞來回答?
    黃委員昭順:你那天就是引用假的新聞來回答,我們可以把資料調出來,你要不要先關3天?
  • 徐部長國勇
    我哪裡有引用假的新聞來回答?
    黃委員昭順:有,本席會請辦公室把資料調出來,你當天引用的數據都是錯的。
  • 徐部長國勇
    沒有啦!
    黃委員昭順:請你自己先關3天,那你才有資格說要抓假新聞。
  • 徐部長國勇
    不是這樣啦!
    黃委員昭順:是這樣的,你可以問一下在場的新聞記者,你那天就是引用假的數據,行政院竟然公然的用假的新聞來欺騙全國的人民,這樣不用先關3天嗎?
  • 徐部長國勇
    沒有這回事。
    黃委員昭順:怎麼沒有這回事,你可以把新聞調出來,本席等一下就把那個新聞調出來,如果調出來的新聞證明你有引用假的數據,那你要不要先關3天?
  • 徐部長國勇
    就沒有這回事啊!我為什麼要關3天。
    黃委員昭順:什麼叫做沒有這回事,行政院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中華民國是民主自由的國家,請不要恐嚇人民。
    徐部長國勇:沒有啦!哪裡有恐嚇,不會啦!
    黃委員昭順:當然不能犯錯,有犯錯當然就要處理,但是不能用這種態度和方式來做這件事情,本席待會就會把這個新聞調出來,如果你有用假新聞,請你自己先關3天,謝謝!
  • 主席(黃委員昭順)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和主委,相信你們對憲法都很清楚,人民有選舉的權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警察如果被派遣到投票所做相關執法及安全警衛的工作,那他們也算是投票所的工作人員,對不對?主委和部長,是不是?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 徐部長國勇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但問題是現在相關的配套措施仍然嚴重不足,中選會在78年時曾經提過:投票所工作人員在工作地投票,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縣(市)為限,而且還限定於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同時舉辦時。部長,你最近曾經提過,投票日當天所有的員警都要停休。
    徐部長國勇:是,都要停休。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全部?
    徐部長國勇:對,全部停休。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樣會影響到多少人?
  • 徐部長國勇
    大概八千多人。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八千多人?
  • 徐部長國勇
    對。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比例有多少?
    徐部長國勇:就現階段來講,大概是13%左右,我們希望能夠儘量降低這個比例。我要跟鄭委員報告,我這2天去金門跟澎湖時都問過同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地的員警有多少人?現在人數都超過八成,尤其是澎湖,現在有八成的員警都是在地的,他們的戶籍都在那裡,所以這些員警我們會機動的請內勤支援外勤,絕對不會影響他們使行他們的公民權。此外,會影響到的大部分以警官居多,因為警官是一直在調動的,但基層的員警大部分都是當地的居民,像澎湖縣警察局局長就是澎湖人,所以這部分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但是你之前在媒體上所講的數字是11%。
    徐部長國勇:對,那個數字是以前曾經有過的,我們上次的統計大概是1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是2016年的數據,那是全國性的大選,而不是縣市的選舉。
    徐部長國勇:對,縣市的選舉比例會再好一點。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不是這樣的,像2016年時就有8,528人因戶籍地及工作地不在同一縣市而不能採非在籍投票,這個比例高達13.7%,這個數字非常的高。主委,中選會跟內政部、警政署,尤其內政部還是選罷法的主管機關,也是警政署的上級機關,部分員警無法投票的這個問題,你們難道不能找出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嗎?
  • 徐部長國勇
    全國性的不在籍投票我們已經在5月時召開過公聽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先不談「不在籍投票」,因為「不在籍投票」這個議題過去民進黨一直是反對的,所以我們先不談,因為現在沒有法令,但是對於部分員警無法投票的這個問題,我們不需要正式的調動他們,但是有沒有可能用工作指派的方式在投票日那天或那2天,哪怕是3天,提前的將他們調動到他們的戶籍地去執勤?我們就先不談金門和馬祖,因為那個吃和住的花費比較多,住應該是比較沒有問題,因為警察都有宿舍,所以我們有沒有可能將戶籍地在花蓮但卻是在新北市工作的員警,提前3天或是2天,用臨時指派工作的方式把他調到花蓮去執勤,哪怕只有1天也可以?你可不可以規劃、思考這個可能性?本席相信這是可以做到的,如果你有重視每個人的投票權的話,畢竟這是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投票權,只是因為我們現在的法律不夠周延,所以才會違憲,在這種情況下,在不在籍投票還沒有修法以及立法之前,就用工作指派的方式來處理,當然這也要他有這個意願,本席認為這是可行的。
  • 徐部長國勇
    鄭委員的這個理想……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不是理想。
    徐部長國勇:我覺得這個理想還不錯,但在實務上、在執行時還是有困難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完全錯誤,部長……
    徐部長國勇:因為這個不是只有選舉投開票所的問題,地區的維安是一個團隊,如果那個團隊有一個人離開,那就等於是全國性的大調動,這將會影響到維安、交通等各項勤務的支援,這是相當大的一個調動,所以我們還是要……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這不是大調動,八千多人算是什麼大調動?
  • 徐部長國勇
    八千多人是一個很大的調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整個部隊都過去,這不是大調動,你說的大調動應該是把保一總隊全部都調動過去,但不是這樣的,更何況這個工作你們也經常性的在做,像臺北市就有很多的維安工作……
  • 徐部長國勇
    因為那個時候沒有選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這是一樣的,部長,像平常在立法院、總統府或是行政院,你們不是也經常的把外縣市的警察都給調動過來。
  • 徐部長國勇
    可是那個時候沒有選舉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連我們山上的警察都被調動來臺北市了,這個案例很多,這個答案你今天可以不用給我,但請認真、妥善、詳細的思考,因為投票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金門、馬祖和澎湖我們就先不談,因為距離比較遠,事實上若是要說距離遠,其實坐飛機的話,它比到花蓮或臺東都還要快,但先不要那麼複雜,請先就臺灣本島來規劃一下,這沒有那麼困難,你們有很多勤務也都是經常這樣在調動,像臺北市的維安。
    徐部長國勇:保一總隊都是整個部隊調動過來,保四、保五……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那個才是大調動。
    徐部長國勇:不是,那個調動後人都會回去,但委員現在所講的是這3個人調哪裡、那3個人調哪裡,搞不好保一總隊有人調花蓮、有人調臺東,這個比較複雜。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會,真的。
  • 徐部長國勇
    鄭委員所提的意見我們會來研究看看。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們一定要思考跟規劃。
    徐部長國勇:什麼都可以思考,但現階段要執行的確是有困難。其實不投票也是一種自由,因為有的員警就是不想投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他不願意調動,我們自然是尊重。
    徐部長國勇:有的員警就是不想回去投票,這是他的自由。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這個我們尊重,但是對於有意願的員警,我們就調動一下。
    徐部長國勇:每個人都有不投票的自由,而這也是現在全國投票率只有七成多的原因。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一定要有因應的措施。
    徐部長國勇: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參考,這個意見非常的理想,但實務上要怎麼做,我們還要再研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署長,本席是從事公職30年的老公務員,所以質詢時不會隨便亂說,這個很清楚,這個非常容易做。
  • 徐部長國勇
    這個我了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3位請回座。接下來本席要請問法務部次長和調查局局長,有關賄選的認定,從原住民族的角度來看,這個國家和這個政府一直是不一致的,本席的前輩林正二立法委員,他是在選舉的前一年在桃園跟他的幹部吃一頓飯,結果就變成賄選,結果就這樣離開立法委員這個職務,且終身不得再選。我們在部落的鄉親一有疑慮就找媒體來報導,但是林佳龍市長的梨山宴,雖然梨山是在原住民族地區,就是在臺中市的和平區,但當時參與餐會的人卻只有極少數人是原住民,大部分都不是原住民,那個餐會吃的都是山珍海味,但請問局長,你們有去調查嗎?
  • 主席
    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個案的部分只要有人檢舉,我們就一定會去蒐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個案已經很久了,為什麼我們的案子只是有人懷疑,結果新聞就報導了?但這個案子我們已經提出來很久了,媒體也都報導了,次長,這個還是個案?
  •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的了解,這個案件臺中地檢署目前已經在偵辦中了。另外,對於原住民族的風俗習慣,包括以往的殺豬文化,其實在最近歷次的選舉中,對於原住民族的文化,我們都有特別的提醒所有的檢警同仁要審慎地來做相關的認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布農族結婚時是不收聘金的,但他們會收什麼呢?結婚時他會收10頭豬、20頭豬或30頭豬,但是當這30頭豬或是20頭豬送到你家的時候、送到陳明通主委家的時候,這些豬你要怎麼處理?當然是分送給親戚朋友及部落鄉親來分享。而且這30頭豬、20頭豬還不是活的,是殺好才送過去的,但是哪個人家裡會有那麼大的冰箱?所以只能分送給部落的鄉親,這是一種文化。次長,請你回去查一查,花蓮縣萬榮鄉就曾經發生過這樣的案子,結果最後三審定讞,終身不得再選,這就是對文化不夠尊重,因為有太多這種例子,所以我們看了之後真的非常的不服氣、非常的不滿。陳致中要參選市議員所舉辦的那個餐會,報紙和電視都有報導,但他卻沒事,這部分警政署、調查局和檢察官真的都要好好地檢討。以上,謝謝!
    張次長斗輝:好,謝謝委員。
  •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鄭委員天財代)
    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先肯定中選會在上個禮拜三幫選務人員爭取加薪以及補休2天,而這個案子行政院也已經核定通過了,這真的讓人非常的高興。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吳委員琪銘:這是你們的努力,而且速度算是非常的快,但本席還是很擔心,因為近日媒體報導選務人員招募不足,現在還短缺46%的人力,以這個數字來看,這真的很嚇人,因為現在加薪以及補休2天的這個案子都已經通過了。
    陳主任委員英鈐:現在沒有46%這麼高,因為我們又招募到好多人了。
  • 吳委員琪銘
    那46%這個數字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英鈐:目前選舉的部分,我們已經招募到19萬6,934人,還差4,502人。公投的部分也已經招募到8萬9,927人,還差2萬1,022人,所以短缺的人力比已經不到10%了。
  • 吳委員琪銘
    是這樣子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對。
  • 吳委員琪銘
    但媒體報導的數字是46%。
  • 陳主任委員英鈐
    那是之前的數字。
  • 吳委員琪銘
    之前的數字?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對。
    吳委員琪銘:好,所以現在可以補休2天以及加班費這部分都沒有問題了?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感謝行政院的支持,這個案子行政院已經核准了,公文我們也都已經發函給各地選委會了,各地選委會也都認為這個政策對於招募選務人員是有很大的幫助的,所以每天的進展我們都滿樂觀的。
    吳委員琪銘:好。距離今年年底九合一的大選只剩下三十幾天,警政署等警政單位的勤務一向都非常繁重,但現在只要是候選人成立競選總部,警政署就要派員警去巡守,這樣會增加員警的勤務工作。而且投票那天,員警還要駐守在開票所裡來維持秩序,所以本席現在很擔心的是,這樣員警們的投票權會不會因此而受損?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問題剛才徐部長也跟其他的委員報告過了,如果那天內勤可以停休,那我們有規劃3個時段讓同仁去投票,等他們投完票後再回到工作崗位上。但如果是外勤或是在投開票所執勤的,根據選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只要戶籍地跟工作地在同一個縣市,那他就可以在工作地的投開票所投票,所以除了在遠地的或是工作地點不在戶籍地的,他們會因為交通或勤務不便而無法投票,所以僅有少部分的人會受到影響。歷年來都是這樣子的,不是這次選舉才這個樣子。
    吳委員琪銘:因為最近媒體報導警政署宣布投票日員警全部停休,這個爭議現在大家都在討論,所以請你針對本席現在所質詢的這點,對外的來做說明,讓民眾可以了解,雖然當天員警全部都停休,但這並不會影響到他們的投票權,本席比較擔心的是離島或偏遠地區,針對這部分你有什麼配套措施?
    陳署長家欽:離島或偏遠地區,像金門和澎湖的警察都已經在地化了,在地的員警就占了80%以上,所以這些人根本就不會受到影響,會受到影響的是一些比較年輕或是階級比較高的,就是被派到那邊去當幹部的,因為他們負責的是選舉或是投開票所的維安工作,所以他可能就沒有辦法可以返家投票,所以只有這部分的投票權會受到影響,但這是因為警察的工作性質特殊,而不是我們故意不讓他們回去投票。
    吳委員琪銘:署長,本席請問一下,這部分所占的比例有多高?
    陳署長家欽:今年的比例跟往年差不多,人數都在8,000人左右。
  • 吳委員琪銘
    那等於是有十幾%?
  • 陳署長家欽
    每年差不多都是這樣的人數。
    吳委員琪銘:好。現在選務人員可以補休2天,那警察是不是也比照辦理?
    陳署長家欽:投開票所的警衛人員會比照選務人員補休2天,但其他的非警衛人員,就是服一般勤務的,包括負責選舉維安及內勤人員,只要當天服勤滿16個小時,同樣比照辦理補休2天。
  • 吳委員琪銘
    也會補休2天?
  • 陳署長家欽
    對。
  • 吳委員琪銘
    那也有加班費吧?
    陳署長家欽:這部分會讓同仁來選擇,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的工作獎勵金,這份公文我們馬上就會發下去給各個單位,讓同仁們可以知道他們的權益。
    吳委員琪銘:對,都要比照選務人員,因為警察的勤務跟選務人員相比不見得比較輕,所以福利應該要一致,這樣才公平,謝謝2位。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陸委會主委。主委,最近大家都在討論美中2國所展開的這一連串的貿易戰,包括要加徵關稅等問題,上個禮拜媒體也報導,根據經濟部的統計,目前有三十幾家臺商有意回臺投資,因為協助臺商是陸委會的業務,所以未來你要如何的和經濟部建立窗口來協助這些臺商解決用地的問題?因為臺灣的土地現在都太貴了,所以你和經濟部會有什麼配套措施來輔導他們解決用地的問題?本席相信有很多臺商都是願意回來投資的。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知道委員長期以來都很關心在大陸經商的臺商,過去委員也對這方面花了很多的力氣,面對現在美中競逐、兩岸的外部環境愈來愈複雜,美方也有意要重組美國市場的供應鏈,所以現在有很多在大陸經營事業的臺商都希望能夠走出來,因為美國不斷地調漲中國產品的關稅,繼500億元的商品要加稅後,現在又再次宣布有2,000億元的商品要加稅,預計明年年初關稅還會再調漲25%,後續美國可能還會再增加2,670億元的商品,所以重組供應鏈已經是必須要做的事情了,臺商的生產基地必須要從大陸移轉出來,特別是以短鏈的概念來看的話,如果你的產品要賣到美國,那可能就要考慮在美國組裝;如果是要賣到東南亞,那可能就要考慮到東南亞組裝,除非你的產品是要賣到大陸,所以才要考慮到大陸去組裝。
    過去臺商都是臺灣接單,大陸生產,然後賣到歐美,但現在因為關稅調升等因素,生產線可能都要從大陸移轉出來,這部分我們已經和經濟部密切的合作,政府部門的五加二政策也會大量的把工廠用地都釋放出來。這方面我們除了會跟經濟部配合之外,我們還有海基會,海基會的臺商服務團隊會隨時掌握情資,委員過去也很關心臺商,所以應該知道海基會有這樣一個服務團隊,所以我們會密切的來跟他們合作,如果臺商願意將生產基地移轉回臺灣,那我們就會一條龍的來協助他們。另外,如果他們要將生產基地移轉到東南亞,我們也會協助他們,謝謝委員的關心。
    吳委員琪銘:謝謝主委,雖然媒體報導有三十幾家,但其實根本不止這三十幾家。
    陳主任委員明通:應該不止這三十幾家,陸續應該會有很多的臺商要移轉出來。
    吳委員琪銘:根據本席的了解,有很多臺商都想要回來臺灣,但是臺灣的土地價格太高了,所以陸委會有責任要和經濟部合組一個窗口來幫忙他們解決回臺後的用地問題,如果用地問題可以解決,那本席相信將會有更多的臺商願意回來投資。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最新的情況是,今天下午5點半國發會和政務委員陳美伶就會召集會議,跨部會的來討論歡迎臺商回臺投資的行動方案,就是會具體地把它落實。
    吳委員琪銘:好,因為這是臺商的心聲,他們希望本席能夠在這裡將他們的想法透露給主委知道,謝謝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通:好,謝謝委員長期以來都很關心在大陸經商的臺商。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想要先請教金管會張副主委和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請看一下第一頁,這應該是假新聞,請說一下你們的感受,「挾反洗錢之名,緊掐兩岸金流,蔡政府選前嚴審臺商」,你們都有看到這個新聞嗎?以你們這樣的身分和地位,你們看過這則新聞後有什麼感受?
  • 主席
    請金管會張副主任委員說明。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不實的新聞。
    管委員碧玲:好,嚴副總裁呢?
  • 主席
    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說明。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洗錢防制法,這是一個過程。
    管委員碧玲:你看到這個新聞後,你覺得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新聞?
    嚴副總裁宗大:它是一個報導性的新聞,所以我覺得……
  •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認為它沒有問題?它是一篇很公正的報導?是不是?你有沒有感覺?你是一個有感覺的官員嗎?這個新聞你看過之後?
  • 嚴副總裁宗大
    我覺得這是他們對流程有所誤解。
  • 管委員碧玲
    所以是誤解?所以也是不實?
  • 嚴副總裁宗大
    對。
  • 管委員碧玲
    但是你認為它的動機不見得是惡的?
  • 嚴副總裁宗大
    我沒有這個意思。
    管委員碧玲:你沒有這個意思,好,沒關係,我們來看一下中港澳犯罪所得的流出跟流入,從這個犯罪所得的流出跟流入中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犯罪所得流出跟流入的第一名都是中國,第二名則是香港,對不對?今天的主席就是根據剛才那則新聞安排了今天這個議程,但在本席看來,那是一則很徹底的假新聞,但本席很失望的是,你們在其位卻不敢去呼籲以及譴責這種不實的新聞,剛剛你們2位的態度讓本席非常的不滿,那則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的,現在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本席就用一個數字來幫你們澄清,請看下一頁。
    簡報上的這張圖表是這幾年來跨境匯入匯款前五大國家或地區的統計資料,其中中國大陸和香港近2年來的匯入金額,就以今年1月到9月來講,已經有1,469億美元,如果估算到年底的話,那將會有1,958億6,000萬美元,這個金額有沒有比去年多?比去年多啊!去年是1,658億美元,但今年將會高達1,958億6,000萬美元,所以用這個數字就可以昭然若揭,我們根本就沒有更嚴,他們匯入的金額更多了,對不對?是不是這樣?你們無法澄清?
    那你們是怎麼嚴查的?到今年年底為止,我們預估香港跟中國加起來的匯入金額將會高達3,719億6,000萬美元,這個數字相當於新臺幣多少?相當於新臺幣11兆1,588億元,這個數字還沒有將澳門這部分算入,光是中國和香港就匯入了11兆1,588億元,所以你們怎麼可能會有能力可以用人工的方式去撈出你們要嚴查臺商這種事情?你們有能力可以在11兆元裡面去撈出所謂的政治操作嗎?你們有這個能力嗎?一看這個數字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則澈澈底底、無知又惡意的假新聞,結果你們竟然沒有能力澄清,還要本席將這個數字提出來幫你們澄清,結果你們站在這裡竟然沒有比我更加忿怒,好,請回坐。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法務部、調查局和國安局,內政部請等一下。現在假新聞何其多?所以本席現在要澄清一件事情,這是剛才劉世芳委員所提到的那則假新聞,就是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和秘書長洪耀福覺醒的這則新聞。其實本席在12年前也曾經控告過中山大學一位教授,他也是用類似這樣的方法,用民進黨黨部的名義發出假新聞來告訴大家國民黨初選時要怎麼投票,而十幾年後,製造假新聞的方法還是如出一轍,還是用民進黨的名義發出假新聞去教選民要怎麼投票,這是假新聞,這有沒有犯罪的嫌疑?
  •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可能會涉及刑法的偽造文書,或是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的意圖使人不當選。
    管委員碧玲:好,謝謝!2位都沒有意見吧?看法有沒有不同?好,沒有不同。再來我們來看一下這則假新聞範例,本席在這裡面也被他們恐嚇要炮決,這個假消息有沒有涉及犯罪?
    張次長斗輝:報告委員,這部分會涉及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管委員碧玲:好,2位有沒有意見?都沒有意見,都認為這個涉嫌犯罪,對不對?我們再來看一下今天最新的資料,今天只要是有關普悠瑪號的新聞,上面就會有一個貼文,這是有人假造他是陳其邁委員的支持者所發的選舉貼文,這會讓人家很反感,如果這個查得出來,這有沒有涉及犯罪?因為他是在每則有關普悠瑪號的新聞上都發這樣的貼文,這有沒有可能是要意圖使人不當選?
  • 張次長斗輝
    這部分要經過調查。
    管委員碧玲:好,沒關係!本席要告訴各位的是,大家都說你們要查假新聞,但是你們在這裡卻都沒有好好的澄清,本席只有聽到內政部徐部長有好好的澄清,你們不是在查假新聞,你們是在查有犯罪嫌疑,且是當事人檢舉的假新聞,對不對?
  • 張次長斗輝
    對。
    管委員碧玲:到目前為止是不是這個樣子?既然是這個樣子,那為什麼不能做?為什麼你們不能理直氣壯、堂而皇之的說你們是為了民主的秩序做該做的事情?為什麼你們要在這裡不斷的被反對黨指控你們是東廠、西廠、綠色恐怖?
    張次長斗輝:報告委員,其實這部分我們一直都有依法偵辦,而且我們在歷次的委員會裡,我們也一直都有在宣示。
    管委員碧玲:對,但你們依法偵辦的內容是什麼?哪一類型的假新聞你們才會去偵辦?
    張次長斗輝:只要是不實的,有涉及刑法偽造文書或是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我們檢警調就會依法來偵辦。
    管委員碧玲:一定是有違法嫌疑的,對不對?那目前侯選人所告發的案例,是不是都是基於犯罪事實而向你們告發的?是不是?
  • 張次長斗輝
    對。
    管委員碧玲:可是這整件事情被社會抹黑成什麼?被抹黑成對美麗又優秀的小編、對廣大的網友要遂行控告,但這不是事實啊!如果美麗又優秀的小編他所製造的訊息並不是涉及犯罪的假新聞,到目前為止有沒有這種案例被控告過?
  • 張次長斗輝
    委員指的是……
  • 管委員碧玲
    你們受理的應該都是被指控有犯罪、有違法嫌疑的案件吧?
  • 張次長斗輝
    是。
    管委員碧玲:如果這個案件你們一看就知道沒有犯罪嫌疑,那你們還會繼續偵辦嗎?
    張次長斗輝:如果沒有犯罪嫌疑的話,我們就會把它簽結掉。
    管委員碧玲:是嘛!那到目前為止有沒有那種看起來就是沒有犯罪嫌疑、不是惡意的指控,但你們卻仍然在偵辦中的?
  • 張次長斗輝
    目前有些案件檢察官正在偵辦中。
    管委員碧玲:對,但那些案子裡面有沒有那種一看就知道沒有問題,但你們卻還是繼續偵辦嗎?
    張次長斗輝:如果一看就知道這個沒有犯罪涉嫌,那我們就會依法把它簽結掉。
    管委員碧玲:是嘛!所以今天哪裡是為了選舉而沸沸揚揚的在限縮社會的言論自由,有嗎?
    張次長斗輝:其實我們是相當尊重言論自由的,但是如果涉嫌違法的話跟言論自由就沒有關係。
    管委員碧玲:本席在這裡要問整個社會,如果是違法的行為,難道因為選舉就要讓它有法律假期嗎?選舉的時候違法行為就要給它法律假期嗎?如果只是針對違法的假新聞下去偵辦,這叫做東廠嗎?我無法接受現在反對黨這種瀰天蓋地的政治操作。
    接下來,請教徐部長及陳主委。
    本席關心今年選舉秩序當中下面幾件事情,在有限的時間裡面,我請兩位注意:第一件事情,公投法規定當天可以宣傳、選罷法規定當天不能宣傳,可是候選人跟公投法的領銜人身分重疊的時候,選舉秩序是莫大的困難。當天不是候選人本人宣傳的問題而已,如果公投法的宣傳志工當天穿的背心上面寫著「領銜人某某某拜託」的時候,而那個領銜人同時又是候選人的時候,等於當天候選人的姓名都還可以在每一個投開票所距離30公尺處出現,替公投案做宣傳。本席非常擔憂到時候會打架或雙方爭執起來,不知道選舉秩序要怎麼處理,這是公投法的疏漏,也就是當領銜人跟候選人身分重疊的時候,這種案當天還可以宣傳嗎?我們必須大選綁公投,可是當時我們的法律有這樣的疏漏,現在所有的投票及宣傳的規範還沒有出來,來不來得及修法讓這種現象不要讓發生?這種現象到底是要依選罷法查處,還是依公投法查處?現在問題來了,反對的一方也可以說:這一條請投反對,林佳龍拜託!盧秀燕可以說:這一條請投贊成,盧秀燕拜託!然後穿著宣傳的背心:第四題請投反對,某某某拜託!第四題請投贊成,某某某拜託!這都是在宣傳公投啊!所有投票所當天都還可以出現的時候,雙方走法律漏洞該怎麼辦?請兩位回去好好處理這件事好不好?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覺得選民也必須了解,像有利用這種法律漏洞的候選人,他的道德就會產生瑕疵,所以縱然法律沒有規定,我們在這裡要呼籲選民,如果有人要鑽這種法律漏洞,就像有人假借什麼方式做一些違法的宣傳或假新聞,像這一種在道德上我們就要唾棄啦!至於法律我們當然趕快來處理。
    管委員碧玲:道德跟選舉秩序是兩回事,你這樣呼籲能不能改變投票行為,本席是質疑的!
    第二件事情,你想想看一個投開票所要排4次隊,領九合一選票時要排一次隊,九合一投票又要排一次隊;領公投票排一次隊,投公投票又再排一次隊。問題來了,全國所有的投開票所所做的模擬,對於這種在有限的空間裡面的排隊部署,我真的不相信中央包括選委會所掌握的全國投開票所,他們都是以最惡劣的情況之下所做的秩序模擬?我現在問你,九合一選舉的投票,同一個里或同一個投開票所是兩間教室還是一間教室?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是一間教室,我們都會模擬最惡劣的狀況,譬如……
  • 管委員碧玲
    我不相信!本席真的不相信!每一間教室都有4個門嗎?我從這個門進去……
    陳主任委員英鈐:有些教室沒有4個門,有些只有一個門。
  • 管委員碧玲
    是!你會讓他們等多久?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會在門口控制進來的人數,裡面還有引導的人……
    管委員碧玲:你要告訴我,待投時間會多久?這是多可怕的事情,你想想看在一間教室裡面,公投要投9張票,等於公投的時間就delay到九合一投票的時間,就delay到後面排隊的時間,非常的可怕!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每個投開票所的人數不太一樣……
    管委員碧玲:你們要有專案小組好好處理這件事好嗎?必要的時候內政部要協助,因為你們警政是負責維護秩序……
    徐部長國勇:這類似高速公路的閘道管控器,怎麼讓他們保持順暢,我想我們警方一定全力配合中選會把這一個閘道管控做得更好,這一點來跟委員做報告。
    管委員碧玲:我們做得再好,恐怕排隊的時間都會很久。
    徐部長國勇:是,如果在高峰期的話。
    管委員碧玲:甚至連動線都有問題!那很簡單,只要是二樓以上的空間,本席是期期以為不可,你想想看那個排隊空間,從走廊到樓梯的擁擠狀況,所以二樓以上的空間用來做投開票所,你們真的要謹慎處理,好不好?謝謝謝。
  • 主席
    請蔣委員絜安發言。
    蔣委員絜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先請教陳主委,本席上一次質詢的時候有提到,年底公投綁大選,我們的選務缺口高達六萬多人。關於這個問題,在早上的詢答裡面,你有提到目前人力及選務人員的津貼都有提高,對不對?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是。
    蔣委員絜安:我在媒體上看到10月16日貴會陳副主委受訪時提到,目前選務人員達成率將近100%,缺額不多,請問這個情況是真的嗎?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目前選務人員缺4,502人,已經招募19萬2,432人,所以是將近100%沒有錯。很多縣市都已經完成招募,包括台北市、台南市、雲林縣、新竹縣、花蓮縣及基隆市,像嘉義市也有99%,所以幾乎是百分之百。
    蔣委員絜安:主委的意思是,年底辦好選務是沒有問題的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人員招募沒有問題。
    蔣委員絜安:因為這牽涉到,如果選務人員不足的話,有可能如同媒體所報導,將公投票當作鈔票數的情況,似乎有點便宜行事、敷衍的行為,這個部分要請陳主委特別的留心。
    陳主任委員英鈐:謝謝委員。我特別再重申一次,我們不會把公投票當鈔票數,我們一定會一張、一張數給所有監票人看。
    蔣委員絜安:另外,請教陳署長關於全國警務人力全面停休,這樣嚴肅的話題是不是屬實?今年投入全國投開票所的警務人力大概有多少?就我的資料來看是1萬6,307名,據了解全國員警總人數大概有6萬8,703人,按比例大概只有占23.7%。請教署長究竟有多少員警的投票權益會受到影響?我們如何補償這些員警的投票權益,以及休假的權利?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每一次選舉警察的工作就是最繁重的,而且是最忙碌的。選舉投開票當天也是警力最吃緊的,所以每一次選舉我們同仁的辛勞,我想社會各界都能了解。另外,就是負責投開票所的警衛工作,如果他的戶籍地是在工作場所,他可以在籍投票,但是有一些員警是在遠方不在籍的,他沒有辦法投票,這個是因為我們的工作性質造成這樣的影響,這個比例大概是8,000人左右,每一次選舉都是這樣。每一次選舉因為警力很吃緊,所以都投入整個選舉的維安工作,幾乎每逢選舉都一定要停休,否則警力調度不過來。
    蔣委員絜安:我們都知道警政人員配合選舉是非常辛苦的,我希望你們要做好適當的因應,不要引起員警們的反彈。
    接下來,本席最近在基層走訪常接獲鄉親反映,他們都非常擔心假新聞充斥,讓他們搞不清楚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這樣的假新聞已經造成人心惶惶,甚至有些假新聞是危言聳聽。
    今天我想要請大家一同來關心,臉書或者是網路的假新聞、假消息已經威脅到民主。我們看到在今年10月18日美聯社的這篇報導當中提到,川普意外當選美國總統後幾天,有一種說法是因為虛構的新聞影響選情,當時臉書創辦人扎克伯格駁斥,他宣稱選舉結果受到Facebook影響這樣的說法是非常瘋狂的。但是到2016年底的時候,臉書已經承認,有數以千計的俄羅斯特工提供虛假消息在選舉期間流竄在臉書之上,最近扎克伯格表示將Facebook的假消息定為2018年的個人挑戰。在這則美聯社新聞裡面提到Facebook已經成立戰情室進行修補的主要工作,它的技術借用了Facebook已經用來辨識「不真實」貼文和用戶行為的人工智慧(AI)系統。希望在10月28日巴西即將舉行的第二輪總統選舉,還有11月6日美國中期選舉之前,Facebook投入超過20個不同的團隊、超過2萬人的努力,致力於阻止假帳號、假新聞及防止其他的濫用行為。甚至還聘請包括美聯社在內的事實檢查員來審查其社交網路所發布的新聞報導。甚至連Facebook的全球政治和政府推廣主管凱蒂都表示:這是一場持續性的軍備競賽。
    部長,相較於國外的積極作為,我想要請教的是台灣假新聞的防治單位到底是哪個單位負責?內政部、法務部或中選會?還是檢調單位或新聞局?目前為止似乎找不到認養的苦主,難道因為假新聞議題是一個燙手山芋嗎?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現階段我所瞭解的是行政院羅秉成政委已經召開跨部會會議做相關研議,如果這個法案要推動一定會有主管機關,這個絕對跑不掉,至於是哪一個機關,就要看跨部會協商的結果。至於剛剛委員提到的那篇報導,Facebook一開始當然是否認,他們認為這是很瘋狂的、沒有假新聞,後來他也承認了。就我了解,他們現在僱用了很多人,一開始是用AI系統篩選,把一些假新聞先阻隔掉。此外,他們有事實檢查員或版主(moderator)在每一個版做相關的查核工作。
    事實上,我們也發現非常多的假新聞,最近最嚴重的一則假新聞是意圖影響選舉,而且是用犯罪的手法。有人偽照民進黨公文表示哪一個市或哪一個直轄市要棄保,這是很明確的、特定的、指明選舉的這個場所、這個候選人主張要棄保,而且假造一個政黨的名義,像這一種假新聞當然要偵辦,這是嚴重的犯罪,這一定要偵辦。類似這些還有恐嚇立委,我也認為期期以為不可,我想怎麼可以恐嚇立委,立委代表民意,他講出他的意見,尤其憲法有規定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相關質詢的言論不受法律追訴,他竟然用這種言論來恐嚇立委,我覺得更是不可以,所以這部分我們也必須要跟相關的社群媒體做相關聯繫,我們希望像類似這些言論,如果在他們社群媒體裡面傳的時候,他們都應該要阻止,這部分也是相當重要,大家一起努力,羅政委已經開始在做跨部會的協商。
    蔣委員絜安:剛剛部長舉的例子,很顯然網路假新聞已經公然挑戰政府的公權力,但是針對言論自由以及網路造假所引發的社會動盪、國安問題,甚至是犯罪行為,難道目前我們執政當局沒有積極的作為嗎?難道還只是被動、束手無策、無能為力嗎?
    徐部長國勇:有關偽造民進黨公文的部分,我們已經主動在處理,因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管是偵查主體或是偵查輔助機關,包括警察人員,他知道有犯罪事實都是可以主動偵辦的,像這種影響到國家治安,假借著自由,而事實上是在破壞自由,自由是有一定限度的,自由不是毫無限制的,譬如你在電影院,人家在看電影,你不能突然間喊失火,所以像假借自由來破壞自由,這部分我們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有犯罪行為該偵辦的,我們一樣會偵辦以後送給法務部,請檢察官再來指揮處理這些相關的事實,內政部都會處理。
    陳主任委員英鈐:臉書也認為這個假新聞已經是對民主的一大威脅,他們過去忽視對假新聞的處理,他的創辦人非常後悔,他一再對媒體承諾要來處理這個問題,所以他們現在盡很大的努力。中選會作為選務的主管機關,在這部分也要盡很大的努力。我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我們必須要把政治廣告或是政治議題廣告透明化,目前臉書在美國已經在做了,在英國他打算11月才做,可是英國選委會在前天又公布說在這個透明化措施沒有實施之前,他們發現有一個團體花25萬英鎊買了大量廣告,去督促1,100萬的英國人「硬脫歐」,他們覺得很可疑,所以他們也希望這樣的透明化措施能夠實施,站在選委會的立場,我們也希望在這方面能夠對於對抗假新聞起一個積極的作用,讓選民自己去判斷到底誰買了這個廣告?到底誰付錢?付了多少錢?到底他針對多少人在做這個廣告?謝謝。
  •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於這一部分,法務部非常重視,相關的個案都是由檢察官指揮相關警調來積極偵辦中;另外,今天下午檢察總長也會邀集相關單位,就這些假消息的案件偵辦進行相關討論。
    蔣委員絜安:我們尊重言論自由,但社會秩序還是要維護,這才是民主法治國家真正的價值,所以我也希望執政黨不要擔心被反對黨批評為「東廠」、「西廠」,要積極拿出作為去管理假消息、假新聞,以免造成社會民眾人心惶惶,那樣才是對民主社會最大的傷害,以上是我的質詢,謝謝。
  • 主席
    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距離上禮拜的質詢剛好一個禮拜,這一個禮拜之內很多委員在關心投票所缺人的問題,特別是在公投票的部分,你們現在還差多少人?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目前差2萬1,022人。
    洪委員宗熠:因為那時候是13日,內政委員會安排質詢,在15日你們也正式公告所有選務人員可以補休2天,這是一個利多。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而且可以增加工作津貼。
    洪委員宗熠:這次除了過去原有的工作費之外,特別在公投票的部分,我們也有再增加,以目前來講,因為非直轄市的工作費比直轄市多,非直轄市主任委員的工作費多少?
  • 陳主任委員英鈐
    5,000元。
    洪委員宗熠:所以5,000元,還有補休2天,如果是主任監察員呢?有沒有數字?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任監察員4,200元。
    洪委員宗熠:我算的可能少一點,主任管理員是5,000元,主任監察員是4,200元,管理員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英鈐:管理員是3,500元,監察員2,700元、警衛人員3,500元、預備員1,800元、監察小組委員3,500元、其他選務工作人員3,500元。
    洪委員宗熠:因為除了公務人員才有補假2天,其他民眾是沒有,但這也是一個利多。一般來講,像公務人員才比較有資格擔任主任管理員跟主任監察員,應該是這樣子吧!
    陳主任委員英鈐:那是法律規定的,主任管理員一定要是公務員。
  • 洪委員宗熠
    我覺得應該把這個訊息放出去。
    陳主任委員英鈐:因為民眾對於公教人員的信任度比較高,所以由他們擔任複雜的選務工作,可能會增加大家的信心啦!
    洪委員宗熠:所以我特別讓你講出來補假2天,主任管理員5,000元、主任監察員4,200元,這個數字是滿有誘因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曾經訪問過柏林,他們說他們一天只有30歐元,差不多一千多元,我跟他說我們有100歐元,他說你們怎麼那麼好,如果我現在跟他說我們有160歐元,他應該會嚇一跳。
    洪委員宗熠:因為你上次給我們的資料是9月30日統計的人數,包括你今天再統計的人數,在公投票的部分,你們20天之內大概招募了2萬人,我覺得成績是不錯的,離選舉剩下三十幾天而已,也希望你們趕快加緊腳步,目前還缺2萬人嘛!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不過我們感謝行政院的支持,因為這個政策確定之後,對於招募選務人員確實有很大的幫助。
    洪委員宗熠:你還是透過這樣的利多去做一下宣導,希望這些選務人員可以在最短時間之內趕快找齊。
    接下來請教陸委會陳主委,剛剛你在回答陳委員的時候,我覺得你是理直氣壯,不過你「氣」是有一點過「壯」了。在之前,外界質疑你對於中國人士來台審查有不一樣的標準,並舉出中國南京市市長跟上海市台辦副主任兩位的審查方式,針對外界認為你們有雙重標準,你可以說明一下嗎?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給我這個機會來說明一下,基本上,因為過去以來兩岸交流,尤其在政府部門的交流失衡,他們來的人很多,我們陸委會的官員,甚至海基會的官員都不能夠去,兩岸交流本身應該對等並且相互瞭解,所以一直以來,他們的人能夠來,我們……
    洪委員宗熠:我們的人不能去,所以不對等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所以我們在審查的時候,大家彼此共同有一個決議,如果他們來,我們能夠不拘形式的約晤這些官員就可以,但是有些層次區分,譬如省級或是直轄市就是由陸委會主委或副主委能夠不拘形式的約晤,因為上海是直轄市,南京不是直轄市,所以南京市這一團來,基本上是不到我這個層次啦!
  • 洪委員宗熠
    南京市長現在還在台灣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今天之後會回去。
    洪委員宗熠:就是明天,我看資料是17日到23日嘛!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是。
    洪委員宗熠:所以基本上我們對他們還是滿禮遇的,因為我們有准他們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其實我們都非常歡迎他們來,而且能夠不拘形式的彼此來交換意見,這是非常好的事情。
    洪委員宗熠:當時記者在問的時候,邱副主委有對外說明,但我想還是要瞭解一下審查標準到底在哪裡,你是不是可以再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基本上,如果是省級或是直轄市的,我們希望陸委會主委、副主委能夠有機會跟他們聊一聊,不然我們人馬也沒有那麼多,因為他們那麼多省,所以省以下的地級市或者副省級的,我們基本上就不是由主委、副主委約晤。
    洪委員宗熠:我有跟你們要了一個資料,從104年到107年現在,我覺得兩岸通緝犯遣返超級不對等,我方請求他們的人數達到516人,他們完成才99人,達成率大概20%左右而已,然後他們請求我們7件,我們7件都完成,是100%,這真的是非常不對等。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也是非常遺憾,這也是我們為什麼一直強調兩岸交流與互助要能夠對等,不要他拜託我們的,我們都百分之百完成,我們拜託他們的,相應不理。
    洪委員宗熠:我們拜託他們的,他們都不做,我覺得這樣子真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共同打擊犯罪是一個福國利民的事情,所以我也是在這裡呼籲大陸方面,我們一起來制止海峽兩岸的犯罪行為,因為我們過去也有簽訂共打協議,所以這一部分我們還是希望,政治上再怎麼爭執,對於福國利民的事情,雙方政府應該要好好來做。
    洪委員宗熠:我覺得有一個部分你們還是要再做一下統計,就是蔡政府上任之後,有多少中國人要來台灣被我們拒絕,你們有數字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嚴格來講,我們不是拒絕他,我們是歡迎他來,然後……
  • 洪委員宗熠
    我們是歡迎啊!除非他真的是有問題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然後不拘形式的聊一聊,後來大部分都是他們自己撤案,其實他們都是自己撤案。
    洪委員宗熠:有沒有我們台灣人要去中國,被他們拒絕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太多了,我們陸委會的官員現在要去都很困難啊!
    洪委員宗熠:所以你要做一下資料,這樣才可以瞭解雙方到底有多麼不對等,不然一直被外界誤解,我覺得這樣不好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在這裡也要呼籲大陸方面,我們願意採取一個交往政策,這對兩岸都是好的,這個交往政策能夠越順利,越能增進彼此瞭解,我一再強調,兩岸的外部環境越來越複雜,尤其是美中不管在貿易、安全議題上的競逐,這些都是增加新的變數,更需要雙方坐下來心平氣和地交換意見,共同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洪委員宗熠:主委,我最後還是建議你,跟委員在詢答的時候,你就理直氣「順」就好了,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明通
    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我人雖然在辦公室,但是仔細聽你的答詢,好像大陸資金有干預台灣選舉的事情,這是實際的事情還是你想像的事情?你能不能明確講清楚?你不能不清不楚講這個議題,是確有其事?還是傳說?還是有相關事證?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剛剛法務部調查局局長也在這裡公開講,我們現在有收集到33個案例,是不是請呂局長再進一步說明。
  • 曾委員銘宗
    這33個案例是台商還是中國大陸的政府機關或相關機構?
  • 主席
    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 呂局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態樣都有。
    曾委員銘宗:是不是絕大部分都來自台商?因為台商是中華民國的國民,跟來自中國大陸的政府機關或是相關企業,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態樣,而且完全不一樣,請教這33個案例裡面,絕大部分是不是台商?
  • 呂局長文忠
    委員的意思是錢匯進來?
    曾委員銘宗:對,這33個案例裡面,有多少是來自台商?
  • 呂局長文忠
    當然有很多是由大陸方面透過台商的方式。
    曾委員銘宗:這33個案例裡面,有一些是大陸透過台商進來的,那麼有沒有是純台商,而不是其他政府機關或是政府機構透過台商匯的?
    呂局長文忠:如果是純台商,他是可以做政治獻金,這個部分我們不會去做任何調查。
    曾委員銘宗:所以這33個案件裡面,都是涉及到中國大陸政府機關、機構或是公司的問題,沒有純台商的問題?
  • 呂局長文忠
    可以這麼說。
  • 曾委員銘宗
    這33個案例是不是已經立案在調查中?
    呂局長文忠:有一部分立案,我們目前情資蒐集總共有33件,因為要看每一個情資證據掌握的程度,如果比較具體的,我們就會分案。
    曾委員銘宗:所以這33個案例是情資而已,還不是真的。再請教:這33個案例裡面,真正立案調查有多少?
    呂局長文忠:我們目前沒有進一步統計,但是有。
    曾委員銘宗:有,但是因為你沒有真正統計,我不為難你,因為這也涉及到你的業務機密。也就是說這33案大部分都是情資,但有些個案已經立案在調查。
  • 呂局長文忠
    是。
    曾委員銘宗:這個有必要予以釐清,所以純台商的部分沒有問題,對不對?好,謝謝局長,也謝謝主委。
    接下來請教內政部徐部長,現在全國員警總共有多少人?
  • 徐部長國勇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有五萬八千多人。
  • 曾委員銘宗
    這麼少嗎?
    徐部長國勇:對不起,是七萬八千多人。
    曾委員銘宗:另外要向你討教一個數字,因為內政部要求11月24日員警全面停休,這個確定了嘛?
    徐部長國勇:是,按照往例也都是停休。
  • 曾委員銘宗
    歷年都是如此嗎?
    徐部長國勇:對,每次選舉都是如此。
    曾委員銘宗:警政署也好,內政部也好,有沒有數據是有關員警工作地與戶籍地不同者,在這七萬多人中到底有多少人?
    徐部長國勇:大概八千多人。一般而言,現在很多員警都儘量回到戶籍地,前兩天我到金門、澎湖去,譬如澎湖就有八成以上都是在地員警,所以投票都沒有問題。
  • 曾委員銘宗
    不只是這八千多人沒有投票權……
    徐部長國勇:不是沒有投票權,是沒有辦法投票。
    曾委員銘宗:對,那一天他沒有辦法履行他的投票權。假設以後每次選舉皆是如此,內政部有沒有研議何種方式讓他當天能夠履行投票權?
    徐部長國勇:其實我們一直希望對於員警的公民權能有所保障,所以希望將不能投票的狀況一直降低,本來是內勤支援外勤,現在我們也用機動式的編組,有些可以機動支援外勤,讓他們有時間去投票。但就我昨天在澎湖所了解的,有些警官在調動,他們要升官,所以有時候是從台灣調過去的;也有些員警是金門人、澎湖人,他是警官,總是要升官,所以調到台灣本島,升官的機會比較多,這種狀況下,他要回去投票真的是有困難。當然,也有一些是他選擇不想投票,這樣的也有。
    曾委員銘宗:希望內政部在值勤調動上,儘量考慮當天可以讓他履行該有的投票權。
    再請教中選會陳主委,針對「以核養綠」的公投,當時你堅持不讓他們補件,但是高等行政法院要你們讓他們補件,而且解釋文中特別提到,根據公投法,基本上是以通過為原則,不通過為例外,並認為公投法只是程序上的規定,很明顯的打臉中選會的決定。請問你們是要接受補件,對不對?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送去給戶所查對了,其實我們也是站在促成公投的立場辦理。
    曾委員銘宗:從第一天你站在那裡,我就問你,你講是這樣的講法,但實際作為並不是這樣。你們有沒有提出抗告?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準備提出抗告,因為這涉及的是制度問題。
    曾委員銘宗:這就跟你剛才的講法完全衝突。你既然希望促成公投案,卻又提出抗告,這是言行不一。
    陳主任委員英鈐:抗告的結果可能也不影響這個案子是不是會成立,因為我們已經送去查對,我們請查對的戶政機關在明天中午12時之前如果有查對完的就跟我們回報,他們目前是缺二千多份,只要戶所查對超過這個份數,我們就會公告該案成立。
    曾委員銘宗:其象徵意義非常重要,就像高等行政法院提到的,公投法是個程序法,原則上是要通過,例外才是不通過,基本上,中選會的立場要協助相關公投案的通過,尤其公投案是一個最直接、最有效率、能夠反映直接民權的方式。
    陳主任委員英鈐:美國最高法院有很多判決都寫到公投程序必須是orderly process,也就是有秩序的程序,所以今天不是個案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如果每個案子都這樣可以補件,戶所的查對期限就無法計算;如果每個案子都這樣補件,以目前我們整個公投法……
    曾委員銘宗:這跟你剛才講的不一樣,你每次都說你的立場是開放的,想促成公投案能夠通過。
    陳主任委員英鈐:確實是這樣,他們一送來,我們就送去……
    曾委員銘宗:但是連高等行政法院都已經裁定,你還是要提出相關的抗告。主委,希望你言行一致,而且要一套標準。
    陳主任委員英鈐:剛才已經跟委員報告過,我們提出抗告跟這個個案的結果應該沒有影響,但這是制度上的問題。
    曾委員銘宗:但是其象徵意義非常重要。好,謝謝。
  •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曾委員。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今天會議的名稱,我們先釐清一下所謂「全面停休」,剛才聽署長講本來就是全面停休,所以全面停休跟他停休但可不可以去投票是兩回事,是不是?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 徐部長國勇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可以這麼解釋。
    吳委員志揚:這個聽起來,我們會認為是全面不准投票,這就很嚴重了。
    徐部長國勇:沒有,不會這樣,所以我剛才特別解釋……
    吳委員志揚:你說過去歷年來,全面停休是正常的狀況。在全面停休中,歷年來員警因為勤務、工作,真正無法行使投票權的比率大概是多少?
    徐部長國勇:剛剛我之所以回答五萬多人,就是因為如果以直轄市、縣市員警來說,大概是五萬多人,但以全國包括警政署的話,每一個的比率都不太一樣,不過平均大概會有13%左右,有的比較低,會到9%左右,譬如是內勤的,就比較有機會去投票。
  • 吳委員志揚
    你17號說的好像是11%。
    徐部長國勇:那時有一個數據,譬如警政署裡面的,有的會降到11%。
  • 吳委員志揚
    歷年差不多就是這個數字。
    徐部長國勇:對,每個地方都不太一樣。
    吳委員志揚:不管是11%或13%,有什麼措施可以讓他們的公民權儘量不受影響?
    徐部長國勇:現階段我們還是按照以往方式,就是內勤支援外勤,因為內勤可以去投票的時段比較多。
  • 吳委員志揚
    而且可以很早就去投票。
    徐部長國勇:對,可以很早去投票,投完票之後,接下來就去支援在投開票所的員警,讓他們也可以去投票,現在的規劃是下午2時讓他們去投票。我們現在也用機動編組,機動的這些內勤人員也去支援,看是不是能在今年儘量把不能投票的數字降低。
    吳委員志揚:你有沒有一個目標,譬如整個低於10%?你剛才講的這些措施,以前也有在用嘛!
  • 徐部長國勇
    也有在用。
    吳委員志揚:用了之後才是剛才講的13%,所以你有什麼新的維護他們權益的方式,可以讓這個比率再降低?
  • 徐部長國勇
    這兩個禮拜我特別跑了金門、澎湖……
  • 吳委員志揚
    都是離島地區。
    徐部長國勇:對,我就是在看這些的比率如何,後來發現離島的都是在地員警,他們回到故鄉服務,其實警官的影響應該比警察更多。
  • 吳委員志揚
    警官不在籍的比較多。
    徐部長國勇:對,因為警官調動……
    吳委員志揚:我想這個事情講了很久,關於不在籍投票,你們到底推不推?
    徐部長國勇:關於不在籍投票,我們5月的時候辦過公聽會,現在基本上是希望從全國性的開始推。
    吳委員志揚:全國性的,這次來不及嗎?
  • 徐部長國勇
    這次是地方性的。
    吳委員志揚:所謂全國性,是全國性都在投票,無論投的是中央或地方,都叫全國性,你看你連對法律解釋都不一樣。
  • 徐部長國勇
    我指的是總統、副總統跟立法委員的部分。
    吳委員志揚:那叫中央級的,它還是全國性投票,因為全國都在投票。
    徐部長國勇:對,全國性的選舉人。
  • 吳委員志揚
    所以目標是2020年的投票?
    徐部長國勇:我們現正積極研議中,當然,現在還沒有完全達到共識。
    吳委員志揚:這是一個世界趨勢,全世界已經有八十幾個國家都有各種形式的,我們不敢講一定要哪種形式……
  • 徐部長國勇
    應該有60%左右。
    吳委員志揚:有60%,看是通訊投票還是怎麼樣的方式,但這要仔細設計,因為針對不在籍投票,其實就我過去的了解,執政黨及在野黨都會互相猜疑。
  • 徐部長國勇
    就是秘密的問題。
    吳委員志揚:秘密的問題,或是有沒有受到不當影響,另外如果是通訊投票,中間有沒有寄送的問題。你看這張照片,是去年12月22日拍的,當時在修公投法,我有一個訴求,就是全國性的公投是不是也應該實施不在籍投票。
  • 徐部長國勇
    這部分其實也可以做相關的……
  • 吳委員志揚
    你們5月的公聽會好像只有講全國性的投票。
    徐部長國勇:對,只有講公職選舉。
    吳委員志揚:現在每次講到公投,好像都要另外處理,因為按照規定是18歲就可以投。
  • 徐部長國勇
    這兩者適用的法律不太一樣。
    吳委員志揚:18歲就可以投,你要注意其中會有更多大一、大二的學生,他們通常都是住校,這一點是不是也要考慮進去?
    徐部長國勇:委員既然提到,我們在研議時也把它放進來,一起做相關的討論。
    吳委員志揚:所以全國性投票及選舉的不在籍投票,也都會考慮到員警?
    徐部長國勇:當然,這部分我們也要跟真正的選務機關協調,因為我們是選政機關,雖然這個法律是我們主管,但很多執行跟決定是中選會負責,他們是選務機關,我們要跟他們做相關協調。
    吳委員志揚:陳主委也是選務專家,你贊不贊成不在籍投票?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我贊成,但是剛才……
    吳委員志揚:對於公聽會結論的方向,你贊不贊成?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向來都是這個結論,如果只是以全國為單一選區,實施不在籍投票的話,技術上比較好辦。
  • 吳委員志揚
    你是說單一選區?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就是譬如總統……
    吳委員志揚:所以不是只有全國性投票而已,像這次也是全國性投票呀!
    徐部長國勇:精確一點的說,就是單一選區。
  • 吳委員志揚
    你的意思就是選票張數少一點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或是只有公投,公投也是全國都一致,這樣也比較好辦。可是如果公投綁地方選舉,地方選舉又有太多不同種類,選務就會複雜很多。
    吳委員志揚:2020年公投綁單一的總統、副總統選舉,如果屆時的總統、副總統選舉可以不在籍投票,屆時公投是否可以不在籍投票?這應該是一起的嘛!
    陳主任委員英鈐:如果只有總統、副總統選舉,要實施不在籍投票,技術上是可行,只是因為目前還不知道屆時是單獨辦理總統選舉還是要跟立委選舉合併舉行。
    吳委員志揚:我們不要講假設性的,反正有困難必須進行不在籍投票的人,當然也有困難要進行不在籍投公投票,這是不是一樣的邏輯?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吳委員志揚:所以你們要一起設計,你們要合作。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吳委員志揚:最後要提醒,為什麼我們如此在意不在籍投票,一方面是投票權的問題,一方面是我們發現2004年因為發生兩顆子彈的問題,當時不知道狀況如何,所以啟動國安機制,軍警都是全面備戰,大概有4萬名官兵因為留守在營區而無法投票。就這麼巧,留守四萬多名,最後選舉差距只有2萬9,518票,小於被命令要留守的人數,這當然是有國家安全的問題,但就這麼巧,只差了這麼少的票數。所以包括不在籍投票及剛才講的命令全面停休,其實我們也很擔心,還會不會再要求哪些人停休、哪些人也乾脆不要回去。
  • 徐部長國勇
    不會啦!不會這樣。
    吳委員志揚:因為2004年就有一個前例,讓大家擔心政治力會不會去計算這些,做很精密的切割。
    徐部長國勇:也有人另外解釋,那些人出來投票,搞不好差距更大。
  • 吳委員志揚
    所以就是一個可能性。
    徐部長國勇:對,可能性,比較頭痛的就是這樣。
    吳委員志揚:一個可能性,影響的有四萬多票,而差距剛好就在這個範圍之內。
    徐部長國勇:我們絕對要盡全力確保員警公民權的行使,所以不會用停休讓他們不去投票,我們絕對不是如此。
    吳委員志揚:本席要特別講到,上次是兩顆子彈,這次如果警察同仁大量的因為勤務關係又無法投票……
  • 徐部長國勇
    絕對不會。
    吳委員志揚:因為我們認為警察現職人員對於這幾年的年改非常不滿意,心裡有怨恨。
  • 徐部長國勇
    可是警察對於加薪也很滿意呀!
    吳委員志揚:如果執政黨在算計這個,做出一些比較不合理的限制……
  • 徐部長國勇
    不會!不會!
  • 吳委員志揚
    我先點破……
    徐部長國勇:員警對加薪3%及年功俸從500調到525,他們也很滿意。
    吳委員志揚:你少動這種歪腦筋,我先點破。
    徐部長國勇:不會這樣,這個不可能,我們會確保他的公民權。
    吳委員志揚:好,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在討論境外勢力影響台灣選舉的議題,特別是中資金援特定候選人或是中資進入影響選舉,這裡面所談的錢,大概都要談到黑錢或是洗錢的管道。我認為這個議題比較不用擔心,因為我們的金融體系對於洗錢、黑錢的防制,跟台灣其他領域相比,是相對完備一點的。境外勢力要影響台灣選舉,必須要有脈絡可以進來,而這個脈絡必須循著統戰組織的系統。關於統戰,我看過一篇論文,是有關對台的「五緣」策略,主委聽過嗎?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指教。
    林委員淑芬:「五緣」是中國對台策略重要的一環,「五緣」講的是親緣、地緣、神緣、業緣、物緣,其中以「緣」為紐帶的中國文化統戰策略,這是在文化統戰上的「五緣」策略。其中談到兩岸媽祖信仰社群網絡的政治經濟叢結這一篇,是由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古明君及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洪瑩發兩人所做的研究,他們是有訪問過的專業學術研究,其中講到在兩岸關係上,透過宗教交流角色,進而影響兩岸互動。中國廟宇組織、中國地方政府、對台辦系統與統戰部門,就是透過這些宗教信仰及台灣社會與政治人物互動,西元2000年之後,這些互動形成制度化的網絡關係,和政治經濟因素相互糾結,特定的台灣地方政治人物、台灣中央政治人物或廟宇的董事會成員,在這些網路當中占據著信仰買辦的位置,並且從中獲取不同的宗教紅利,接著就談到2004年中國官方以湄洲媽祖廟主導成立了一個什麼協會,請問主委知道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請說。
    林委員淑芬:就是中華媽祖文化交流協會。雖然世界各地都會去,但主要的對象都還是台灣信仰媽祖的廟方,其中的幹部都是由中國半官方,或是官方退休人員擔任,主委知道他們對台的對口單位是哪一個社團組織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請說。
    林委員淑芬:你是陸委會的,怎麼還要我向你報告?
  • 陳主任委員明通
    請委員指教。
    林委員淑芬:2001年鎮瀾宮組織了一個台灣媽祖聯誼會與他們對口交流,雖然並不是全台灣信仰媽祖的宮廟都會參加,但參加的的確相當多。聯誼會的屬性雖然是宗教聯誼,會員不一定有特殊的政治立場,但是台灣媽祖聯誼會的頭人、幹部以及領導階層卻是以大甲鎮瀾宮為首,所以是有特定政治立場的,比如像是親國民黨的,或是在馬英九等國民黨候選人舉辦造勢晚會時會支持其活動的,政治立場非常鮮明,在跨海進香或跨海峽從事信仰活動的時候,他們都著墨甚深。甚至在2015年到2016年台灣總統大選的時候,中國表面上沒有介入台灣的選舉,但事實上在大選投票前一個月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就來台灣,直奔大甲鎮瀾宮,和大甲地區29個里長會談,而且會談的內容都還不公開,請問你們有無掌握情資?
  • 陳主任委員明通
    相關單位是有所掌握的。
    林委員淑芬:你不知道,如果你不知道的話就是我們憂心的。你知道陳德銘後續又跑去哪裡了嗎?他跑去南方澳的進安宮、南天宮等媽祖廟,他不只拜訪了媽祖廟的廟宇,研究者實際訪談了各廟宇的委員會和里長得知,陳德銘雖於訪談中並未要求支持哪位總統候選人,但卻希望大家「考量兩岸關係,作出最佳選擇」,他們的態度會影響到台灣的體系,主委認為海協會會長這樣講對台灣有無影響?
    陳主任委員明通:當然會有影響,但這就像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比如說在2000年的時候,對岸總理朱鎔基也要台灣考慮別選出他們不願意見到的候選人,結果使得台灣全民群情激憤而有反效果。
    林委員淑芬:但是我告訴你,反效果是一回事,這些地方廟宇的頭人曾發言,像是台南新和順保和宮總幹事楊宗祐就表示,兩岸宮廟交流很久了,希望大家不要過度泛政治化,宗教交流、兩岸人民共同信仰是很難割捨的;另外像顏清標前立委在2017年大陸遊覽車火燒車之後接受中評社的訪問時也說,一定要給大陸民眾一個交代,在累積許多情緒後,大陸政府強硬是免不了的,所以政府一定要出來妥善處理。我也認為此事要妥善處理,但他在這裡講的不只是火燒車事件,還講了許多政治上耐人尋味的意涵。透過地方廟宇頭人的發言,塑造蔡政府在阻擋兩岸民間交流的印象,自從我們不承認九二共識以後,他們在每一個社會事件,包括火燒車事件等都不斷地暗示蔡政府阻擋了兩岸的交流,但事實卻非如此。
    陳主任委員明通:美國過去有位學者提到Karl Popper寫過一本書,書名為「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開放社會及其敵人),我們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尊重各方面的交流,可是對岸是個集權專制的政府,會利用這種開放的社會進行許多統戰的行為。
  • 林委員淑芬
    也要有人當買辦啊!我現在講的就是有人在當買辦。主委知道這些買辦人員的動力在哪裡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覺得這些動力其實是短見,並不是真正為台灣……
    林委員淑芬:你講得太簡單了,所謂的「宗教紅利」都是學者講的,今天我的質詢稿都是根據學者所言,大甲鎮瀾宮、北港朝天宮、鹿港天后宮是三間台灣信仰媽祖最重要的廟,他們在中國哪些地方蓋了分靈廟?大甲鎮瀾宮在天津、北港朝天宮在廈門、鹿港天后宮在昆山,因為是分靈廟所以涉及建廟、香火、捐款花用的信仰活動等,同時還涉及周遭土地的開發,有著龐大的利益。
    今天在講境外勢力影響台灣選舉,因為有黑錢洗到台灣進而影響台灣的選舉,接下來就要問調查局了。台灣整個金融體系對洗錢都規範得非常嚴謹,所以金融體系並不是漏洞最多的,副局長覺得台灣洗錢在制度面上最大的漏洞是在哪裡?
  • 主席
    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洗錢,委員的意思是……
    林委員淑芬:制度面最大的漏洞、最無管制的漏洞在哪裡?我前面舖陳了那麼多,就是在講這個。
  • 呂局長文忠
    應該就是境外資金。
    林委員淑芬:廢話,我在問的問題,你有沒有在聽啊?境外資金是透過什麼制度面的漏洞進而影響台灣的選舉的?要洗黑錢最可能是透過什麼管道?請你回答我。
    呂局長文忠:其實管道很多,但我們從情資上……
  • 林委員淑芬
    是什麼管道嘛!
  • 呂局長文忠
    各種管道都有。
    林委員淑芬:你就隨便講嘛!我剛才舖陳了10分鐘,全台灣洗錢最大的管道就是宗教財團法人嘛!宗教財團法人自財團法人法中排除管制,包括不用公布誰捐錢給你,也不用公布錢花到哪裡去。在宗教活動上,中國捐錢給我的分靈廟,分靈廟的會錢都在台灣,請問台灣的宗教團體有沒有可能用錢私下暗助候選人選舉?你不敢回答嗎?
  • 呂局長文忠
    有可能。
    林委員淑芬:陳主委,2000年總統大選的時候,當時大家就懷疑鎮瀾宮拿了中資暗助宋楚瑜選舉,但是顏清標卻說吃人一口還人一斗、有情有義,而且當時媒體就報導鎮瀾宮疑似拿中資的錢介入選舉。因此請教金管會,比較宗教財團法人在這一年與過去幾年,從中國把資金匯回台灣的有多少?鎮瀾宮把資金從中國匯回台灣,或是其他大型宗教組織,在這一年把錢從中國匯回台灣的金額有多少?成長率是多高?請回答我。
  • 主席
    請金管會張副主任委員說明。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本會對個別廟宇並沒有特別……
    林委員淑芬:我告訴大家好了,第一,宗教財團法人匯多少錢進台灣並沒有統計、沒有情資也沒有掌握,這是洗錢在制度面最大的黑洞與漏洞,全台灣目前可以合法洗錢的管道就是大型財團法人式的宗教團體,而政府卻一無掌握。今天講金管會要如何改進金融體系,都是在講假的,這個漏洞都沒有人檢討,也無從把握,所以請問主委,我剛剛講的這個是不是一個大漏洞?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是的。
  • 林委員淑芬
    這對台灣政治的影響是不是很大?
  • 陳主任委員明通
    非常大。
    林委員淑芬:好,金管會何時可以提供本席或立法院資料?請比較過去這4年,從中國匯錢回台灣的這幾個財團法人,整個匯款的水位成長了多少。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匯出匯入的職責並不在金管會,而是在中央銀行。
    林委員淑芬:央行可以提供嗎?我猜他們的答案是,這是一個自由的行為,所以不予管制。
  • 主席
    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說明。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各位委員。根據申報辦法,如果是政府機關,包括司法與檢調單位因業務需要來查詢資料,我們會提供……
  • 林委員淑芬
    哪個業務單位提出需求後你們會給?
  • 嚴副總裁宗大
    司法或檢調。
    林委員淑芬:財團法人法修法後已將宗教團體自財團法人中剔除出去,不要求他們主動公開財務,所以已無法源依據,請問政府要依什麼要求他們?又要用什麼立場去統計他們?沒有!請問央行,哪一個部會向你們要資料,你們會提供?如果是本席要相關資料呢?如果我不談個別的財團法人,只要你把全台所有的宗教財團法人在這4年中每年匯回台灣的總水位進行比較,請問你們做不做得出來?
    嚴副總裁宗大:司法或檢調單位如果認為這是一個問題,他們會向我們……
    林委員淑芬:我問最後一個問題,根據本席的質詢,調查局可不可以行文給央行,請他們就本席的質詢內容提供相關資料?如果今天真的要談境外勢力對台灣選舉的影響、如果局長今天主動報出有中資金援特定候選人,那麼制度面的漏洞就在這裡,所以你們今天敢不敢行文給央行?
    呂局長文忠:如果是個案的話,我們當然會……
    林委員淑芬:我沒有講個案,不管是個案還是通案,針對我今天的質詢內容,請你……
  • 主席(黃委員昭順)
    請以書面回答。
    林委員淑芬:請調查局行文給央行,並請央行將資料提供給你,你再提供給立法院可以嗎?
  • 呂局長文忠
    調查局只針對個案辦理。
    林委員淑芬:你看!這個國家還有人要管理嗎?調查局這樣回答,是不是要我舉出幾個個案給你才行?那就給我鎮瀾宮等四大宗教團體,不管是妙天還是其他媽祖廟,包括我剛剛質詢過的北港朝天宮、彰化的……
    主席:委員,時間到了。
    林委員淑芬:我今天要告訴各位真正的漏洞在哪裡,但政府不敢查也不願意查,可以做的都不願意做。真的有人在乎洗錢?真的介意中資介入台灣的選舉嗎?如果這些不做就全部都是假的!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昆澤及蕭委員美琴均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週五我在國是論壇有發言,你們剛好通過南京市市長藍紹敏一行11人來台灣參加了個什麼峰會?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主席、各位委員。是兩岸企業家峰會。
  • 孔委員文吉
    是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是台積電邀請的。
    孔委員文吉:我就很納悶,你們陸委會審查大陸官方團體到台灣,為什麼有人可以進來,有人不可以進來?之前在總質詢的時候我也質詢過你,你說只要來見你,你就會讓他們入境。但是台辦的都不想見你,南京市市長難道不是高官嗎?南京市台辦還是他的屬下呢!為何你就不用約見南京市的市長?可不可以告訴我,你為何不約見?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們的標準一直以來都很簡單。
  • 孔委員文吉
    標準是什麼?現在就是不曉得你們的標準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直轄市與省(省級)才是見我們陸委會主委或副主委,但南京市不是直轄市,所以還輪不到我。
    孔委員文吉:你說南京市不是直轄市,那這次南京市台辦會不會跟著南京市市長來?南京市台辦的主任或副主任會不會跟著藍紹敏市長來?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會。
  • 孔委員文吉
    為何南京市台辦就不用你接見?
    陳主任委員明通:因為南京市不是直轄市,只是副省級的。
    孔委員文吉:省市台辦的主任及副主任只要到台灣來你就要約見,這可是省市台辦。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講的是是直轄市,南京雖然是中華民國首都,但北京政府卻不認為它是直轄市。
    孔委員文吉:你講的話我聽不懂,南京市應該比昆明市還大吧?為何省市台辦的主任和副主任來你都見……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沒見昆明市的,我講的是「直轄市」,比如像上海,上海就是直轄市。
  • 孔委員文吉
    你可不可以把標準告訴我……
    陳主任委員明通:好,我再向委員報告一次好嗎?
    孔委員文吉:是見所有的市長?還是只見直轄市的市長?抑或只要是台辦的就一定要見?台辦一定要見,但市長就不見?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陸委會主委或副主委面對省級以及大陸的直轄市等層級,如有機會就會在不拘形式與業務的情況下見面,至於之下的,就不到我這個層次了,畢竟對岸有那麼多省以及直轄市。委員講到的昆明市……
    孔委員文吉:到底是哪些市長和哪些台辦主任要見,可不可以請你現在就講清楚?第一、省台辦主任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對。
  • 孔委員文吉
    主任要見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見陸委會主委或副主委。
  • 孔委員文吉
    那省台辦的副主任要不要見?
    陳主任委員明通:副主任算是,但見的人不是我,見副主委就好。
    孔委員文吉:如果是貴州省來的話,是貴州省台辦要見,貴陽市的台辦主任見不見?
    陳主任委員明通:輪不到我,畢竟太多了。
  • 孔委員文吉
    但陸委會要不要見呢?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一定是陸委會,但是相關的像是海基會或是……
    孔委員文吉:希望主委能把標準說清楚,因為人家說你有雙重標準、一國兩治。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沒有這回事。
  • 孔委員文吉
    你要把標準定出來。
    陳主任委員明通:上海是直轄市,但南京並不是直轄市。
    孔委員文吉:人家都合理懷疑,藍紹敏是因為台積電關說……
    陳主任委員明通:沒有,那個層次不夠。
    孔委員文吉:兩岸企業家峰會自2013年11月開始便於南京和台灣輪流舉辦,出席人士也都是重要的工商界大老,包括台積電,以及擔任大陸聯合會理事長的郭金龍。請問郭金龍是誰?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以前的北京市市長。
    孔委員文吉:我認為陸委會只要遇到大官就軟了,遇到小官陳明通就要見,不見我就休想入台。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沒有。
  • 孔委員文吉
    這樣有雙重標準。
    陳主任委員明通:委員誤會了,我剛剛講的標準很清楚。
  • 孔委員文吉
    你吃軟不吃硬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上海是直轄市,南京雖為中華民國的首都,但就北京政府來講,它仍非直轄市。
    孔委員文吉:陸委會把標準列表出來,好不好?不要說南京市長可以不見陸委會主委就能入台,這個邏輯人家聽不懂耶!請你把你們的標準訂出來。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大陸方面聽得很懂啦!
  • 孔委員文吉
    但是我們聽不懂啊!為什麼南京市長你不見?南京市長陸委會主委不是更應該見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因為南京不是直轄市啦!
  • 孔委員文吉
    這不是直轄市的問題嘛!他來參加會議……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南京市對我們中華民國很重要,它是中華民國首都沒錯,可是今天北京政府不認為它是啦!它不是直轄市啦!
    孔委員文吉:如果我是主委,我認為一定要見南京市長,因為他可以帶南京市台辦主任來啊!我覺得你們真的沒有一個標準、沒有章法……
    陳主任委員明通:如果每個都要見,那會太多,見不完啦!層次不一樣啦!
    孔委員文吉:你現在都要見啊!各省台辦主任、副主任你都要見,不見你的話,就不核給人家入台證,就是這樣啊!但是我就覺得莫名其妙,為什麼南京市長你不見?後面是不是有高人指點?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南京市是副省級。
    孔委員文吉:省台辦的副主任你也要見,不是嗎?
    接下來請教法務部,如果一位中華民國國籍的台商,想要捐助候選人政治獻金,這是合法?還是非法?
  •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單純的話,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目前都合法,但要合乎政治獻金法的金額限制。
    孔委員文吉:只要合乎政治獻金法金額規定,而台商也願意捐錢給候選人,那就是合法,對不對?針對今日議題,你們說要防範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這所指為何?
    張次長斗輝: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如果是大陸地區的企業或團體要捐獻,基本上是不可以的,包括港澳地區。
    孔委員文吉:大陸地區,包括港澳的企業和團體,都不行嗎?
  • 張次長斗輝
    這部分也不行。
    孔委員文吉:如果大陸地區的企業捐款不是政治獻金,而是慈善捐款,合不合法?
    張次長斗輝:每個個案不同,這個慈善捐獻是不是捐給候選人?如果不是候選人……
    孔委員文吉:不是啊!譬如莫拉克風災,當時大陸總書記胡錦濤捐給我們這邊某個團體1億2,000萬人民幣,要幫助中南部莫拉克風災災民,請問這合不合法?
  • 張次長斗輝
    這部分政治獻金法裡沒有相關規定。
    孔委員文吉:如果來自大陸地區的錢是為了捐助莫拉克災區,透過某個政治人物轉發,合不合法?
    張次長斗輝:基本上,政治獻金法裡沒有相關規定,是不是合乎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可能要看每個個案不同再去觀察。
    孔委員文吉:對於我剛才所舉的莫拉克風災捐獻的例子,是內政部主管的嗎?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要看他主觀上的意思及客觀上的行為,如果假藉災害之名,經由政治人物之手,而這個人又正在選舉,然後幫助的對象又是特定對象,譬如是他的選民,那就會引起很大的爭議。
  • 孔委員文吉
    是啊!
  • 徐部長國勇
    這就有爭議啦!
    孔委員文吉:當然這個事情已經過去了,我也不想再評論,當時我曾在內政委員會質詢過部長,但前內政部長表示這部分內政部管不到……
    徐部長國勇:如果不是特定對象,譬如台商要回來投票,他並沒有說一定要投給誰,也就是沒有特定對象,那就可以,但如果說回來一定要投給誰,然後由他們給予較便宜的機票,這當然在構成要件的認定上就不一樣,應該是這樣解釋啦!當然,最後還是要由檢察官做相關的認定。
    孔委員文吉:所以你們現在主要是針對非中華民國國籍,即大陸或港澳台企業,如果要政治獻金,那就是違法,是不是?
  • 徐部長國勇
    他們本來就不能捐啊!依據現行規定就不能捐啊!
    孔委員文吉:但像我剛剛舉的例子,你們就沒辦法防範啊!
    徐部長國勇:如果是假藉名義,到後來還是會有問題的。因為他是假藉,所以台商這個身分只是工具,那情形就不一樣,所以我也特別提到,像回台投票的機票問題,就是這樣認定,在這個認定上,如果針對特定對象,那就會有問題。
  • 孔委員文吉
    好。謝謝。
  • 徐部長國勇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呂委員玉玲、林委員德福、林委員俊憲、陳委員明文、何委員欣純、蔣委員乃辛、周陳委員秀霞、葉委員宜津、羅委員明才、陳賴委員素美、陳委員雪生及高金委員素梅均不在場。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兩岸關係惡化,好像連香港辦事處處長都沒辦法上任,是不是?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是的,現在還在等對方……
    江委員啟臣:他是8月1日派任的,所以現在是沒有人?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有代理人。
  • 江委員啟臣
    是誰代理?
  • 陳主任委員明通
    由綜合業務處代理。
  • 江委員啟臣
    處長不是在這邊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是辦事處辦理綜合業務的高組長代理。
    江委員啟臣:處長懸缺,到現在還沒辦法派任,原因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明通
    這個我們也在積極了解中。
    江委員啟臣:他們不發簽證,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對。
    江委員啟臣:主要是簽證不發,所以沒辦法過去,這部分你們沒有在談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們有積極在了解、交涉。
  • 江委員啟臣
    有管道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香港本來就有管道,有代表處設在那邊,本來就有管道。
  • 江委員啟臣
    理由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不曉得。
  • 江委員啟臣
    這部分要延宕多久?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儘量努力看看!
  • 江委員啟臣
    沒有任何期限?
    陳主任委員明通:儘量努力,因為跳探戈也要兩個人……
    江委員啟臣:香港算滿重要的地方,每天出入的國人很多。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知道非常重要,我們也期望、呼籲港府方面可以趕快核發簽證。
  • 江委員啟臣
    那到底多久會有結果?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也要看對方意願,跳探戈也要兩個人。
  • 江委員啟臣
    會不會永遠沒辦法上任?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應該不至於。
  • 江委員啟臣
    你有把握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我儘量努力看看。
  • 江委員啟臣
    有沒有一個日期?現在如果連香港辦事處都不給……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說不上來,坦白講,過去也曾經有13個月的紀錄。
    江委員啟臣:所以還沒13個月,沒有破紀錄就對了,是這樣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不是啦!我們當然也不願見到這樣的情況。
    江委員啟臣:接下來還有澳門辦事處,澳門是明年7月屆退嘛!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是。澳門上次也努力很久。
  • 江委員啟臣
    所以你認為這是常態?以前13個月是什麼時候?扁時候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是張良任的時候。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次你們認為還沒有到13個月,可以再拖一下?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我當然不願意這樣,也希望他能儘早赴任,但就像我講的,跳探戈也不能一個人跳啊!
  • 江委員啟臣
    那你要想辦法解決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也是努力在想辦法,每天都想破頭!
    江委員啟臣:真的喔!看樣子,主委也不好幹!
    陳主任委員明通:一向都是,謝謝委員的同理……
    江委員啟臣:不過這個不要再拖了,因為涉及旅港民眾的權益。處長一職懸缺那麼久,是不是可以把相關費用砍掉?反正也派不出去,可以把明年的相關預算砍掉,現在算一算還有幾個月,就把預算砍掉啊!本席希望你們還是要趕快,這會影響民眾權益,事關重大。
    接下來請教中選會主委,公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很清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你們現在有沒有在推這件事?馬上下個月就是修法後的第一次全國性公投,當然可能法律來不及修,但你們有沒有規劃未來?因為接下來明年底、後年初又有全國性大選,會不會再有公投案?肯定會有,然後後年初又有全國性大選,包括總統、立委選舉,至少總統是全國性選舉,你們總不能被動吧!這會影響到很多人權益,只要18歲以上的公民,都具備公投案投票權,而且法有明文規定得以不在籍方式為之,基於促成民眾公投權益的展現,你們是不是應該積極辦理這件事情?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我們就有跟立法院報告,如果是單獨辦理公投,實施不在籍投票,相對上比較容易,但一旦公投綁了其他選舉,假設是跟總統選舉綁在一起,那還比較單純,但若跟立法委員選舉綁在一起,因為立委有73個單一選區,情況就會很複雜,像這次是九合一選舉,那就更複雜。
  • 江委員啟臣
    所以你們認為技術上辦不到?還是怎樣?
    陳主任委員英鈐:不是辦不到,是兩個制度相矛盾。現在大家喜歡公投綁大選,如果單獨辦理公投,要不在籍投票就比較容易,但如果公投綁了一個複雜的選舉,那就會很困難。而且不在籍投票也不是都沒有問題,2016年奧地利總統大選就是因為不在籍投票,有了所謂的不尋常狀況,所以後來被他們的憲法法院判決無效重選。
  • 江委員啟臣
    你的意思是我們不應該推不在籍投票?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不是說不應該,而是每個制度都有其困難……
    江委員啟臣:我覺得主委是在找理由推拖,第一,不在籍投票有困難度;第二,其他國家也有被判違憲的案例。主委這樣是打臉當初立法院修得法喔!
    陳主任委員英鈐:不是,假設我們單獨辦公投,那麼不在籍投票很容易辦理,但假如跟其他選舉合併,就複雜多了。
    江委員啟臣:我不是問你技術性問題,我是問你的態度,你們到底要不要推?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也希望能推,但這有基本的困難。
    江委員啟臣:你不推,怎麼知道困難在哪裡?怎麼知道要如何解決?很多事情其實都很困難,當初在修公投法時也很困難,不是嗎?不然當初就不要通過啊!誰不知道不在籍投票實施有困難,而且是困難重重,但是不推、沒有討論、沒有設法解套,怎麼知道能不能辦到?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會專案再來討論。
    江委員啟臣: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要提出修法?條文明確指出「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意思是並不是你們行政上就可以作為,而是要提出法案,請問什麼時候要提出來?如果要配合後年的總統大選,會不會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或者就只在單獨的公投投票中實施?
    陳主任委員英鈐:選後如果提出公投法修法,再一併提出來。
    江委員啟臣:好,選後一併提出來,這其實就是你們對於公投的積極作為或消極態度的展現。
    另外,針對上禮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為什麼你們還要繼續提抗告?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因為這涉及制度的問題。
  • 江委員啟臣
    所以非得提不可就對了?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江委員啟臣:如果不提抗告,代表什麼?
    陳主任委員英鈐:不提抗告的話,我們覺得在現行制度下,我們很難運作。
  • 江委員啟臣
    什麼意思?你們一方面……
    陳主任委員英鈐:因為我們查對期間是30天,如果按照他們的意見是隨時都可以補,那戶政機關就不知道……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這樣,你們為什麼還要收呢?如果你始終認為你們是對的,為什麼在判決之後還要收呢?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是依據公投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委員會已經決議請他們補提,所以我們也把連署書送戶政機關查對。
  • 江委員啟臣
    基本上你還是不接受法院的判決?
    陳主任委員英鈐:所以我們要提出抗告,但是基本上……
    江委員啟臣:換言之,你們今天收件的理由,是用所謂的30天那個條文……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不是!我們是用公投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
  • 江委員啟臣
    就是30日內補提這一項。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啦!對啦!他馬上補提,我們就馬上送,基本上我們提抗告,對這個案件會不會成案或者來不來得及綁大選並沒有影響,我們爭的是制度的問題,攸關以後的運作。
    江委員啟臣:好,那這個案子目前你們審查的進度為何?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已經把連署書送給戶政機關查對。
  • 江委員啟臣
    預計什麼時候完成?必須在10月24日以前吧!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請戶政機關在10月23日中午12點前,如果已經查對完成,就通報給我們,因為只差二千多份,如果超過這個不足額部分,以法律意旨來看,應該就可以成案。
  • 江委員啟臣
    所以還有幾天?今天是幾號?
    陳主任委員英鈐:今天是22日,就是明天。
    江委員啟臣:明天就是最後一天,如果你們明天沒有確定他成案,他就來不及了!
  • 陳主任委員英鈐
    來不及還是可以成案。
  • 江委員啟臣
    我知道啦!是來不及綁下個月的選舉。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但是公投法規定,查對機關是戶政機關,現在戶政機關正在查對中。
    江委員啟臣:明天會公布,你們有去了解進度嗎?剛剛你說只差二千多份,基於你們過去查對其他案子的速度,我們核算過,平均一天大概可以一萬多份沒有問題!
  • 陳主任委員英鈐
    那都是各戶政機關在查的。
    江委員啟臣:我是說平均算下來,不管哪一個戶政機關啦!因為過去這9個案子……
    陳主任委員英鈐:那是全國戶政機關在查,才有這樣的進度,因為他這個是二萬多份,為了方便他們,我們並沒有送全國戶政機關,而只有送4個縣市的戶政機關。
  • 江委員啟臣
    4個縣市?什麼意思?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因為方便他們就近……
    江委員啟臣:他送上來的,難道只有這4個縣市嗎?不會吧!
    陳主任委員英鈐:不只啦!但我們是為了方便他們,否則如果還要送全國縣市,反而會拖延了查對進度。
  • 江委員啟臣
    那這4個縣市也可以查對?
  • 陳主任委員英鈐
    對!第一階段就是這樣。
  • 江委員啟臣
    會不會影響到他的速度?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是覺得這樣方便他們能更快速。
  • 主席
    這部分就請主委今天再去追相關進度。
    江委員啟臣:站在中選會促成公投案的立場,應該要今天就去了解整個進度,積極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剛剛有去了解,但還沒有回報,因為我們是說明天中午12點以前,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戶政機關回報。
  • 江委員啟臣
    4個縣市都沒有回報?這是發生什麼事情?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沒什麼事情啦!委員不需要懷疑戶政機關。
  • 江委員啟臣
    你們什麼時候送出去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上個禮拜三,就是17日。
  • 江委員啟臣
    17日到現在幾個工作天了?
    主席:理論上是應該會過,請主委再去追進度。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剛剛有詢問了,但還沒有得到回覆。
    江委員啟臣:如果只是這二千多份,而你們還要刻意拖延的話,外界是無法理解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沒有啦!我們也希望能成案,所以用方便他的方式處理,沒有送全國各戶政機關查對,而是比照第一階段方式,以就近又有能力查對的戶政機關為主,所以送了台北、新北、桃園……
    江委員啟臣:你不能比第一階段的速度還慢,如果最後計算出來比第一階段的速度還慢,那就是差別待遇了。
    陳主任委員英鈐:不會啦!第一階段有15天,我們都沒有要他們查15天啊!
  • 江委員啟臣
    所以24日以前會成案?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是希望他成案,現在就是送給戶政機關查對中。
  • 江委員啟臣
    幾點結果會出來?
  •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是跟戶政機關要求明天中午12點之前。
    江委員啟臣:主委,我覺得你不是很積極要促成,答案就是這樣子啊!大家都在看你的態度,就是公投案能不能讓人民展現公投權益,你的態度很關鍵喔!
    陳主任委員英鈐:報告委員,史上成立9案是第一次,明天這個案子如果成案,那就10案了,而且是在短短時間內,中華民國史上,沒有這麼快成立這麼多案的。
  • 江委員啟臣
    所以很了不起?
    陳主任委員英鈐:沒有!我只是在執行公投法,執行立法委員立的法律,我們絕對沒有拖延,我們是站在積極促成的立場上。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了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楊鎮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 委員楊鎮浯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楊鎮浯有鑑於「境外勢力是否正藉金流影響選舉」相關議題討論甚囂塵上,本院部分委員更數度要求法務部與陸委會開啟相關調查。據查法務部與陸委會已針對相關議題開啟調查,請問法務部與陸委會預計何時有初步成果?初步調查成果出爐時,是否有規劃公開相關資訊,以正視聽並杜不必要臆測產生之滋擾。另請問法務部與陸委會在過去選舉是否有類似的查核?若有,請提供相關調查結果。特此對法務部與陸委會提出質詢。
    主席:針對剛剛江委員所提的問題,中選會要確保戶政機關的進度,戶政機關回報後,請立即召開中選會的委員會議,以確認該案成案,避免以核養綠的案子又再被拖延。
    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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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正宇
性別
黨籍
無黨籍
選區
桃園市第6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