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11分至9時26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林委員為洲):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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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11分至9時2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為洲
張主任秘書禮棟:報告委員會,有委員推舉林委員為洲擔任今日會議臨時主席。
主席(林委員為洲):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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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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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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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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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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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本會召集委員2人。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有關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規定,各黨團同意以推選方式進行,宣讀各黨團書面同意書。 -
一、時代力量黨團推舉書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推舉張宏陸與林為洲委員,為第九屆第七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
二、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張宏陸委員為第九屆第七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鄭運鵬 -
三、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林為洲委員為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內政委員會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 吳志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
四、親民黨黨團推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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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親民黨團同意推舉林為洲委員為本次內政委員會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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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怡潔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黨團推選張委員宏陸、林委員為洲擔任召集委員之書面同意書,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現在宣告:推選張委員宏陸、林委員為洲為本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9時26分)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4分至11時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致政
紀主任秘書珠: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推舉臨時主席。
主席(羅委員致政):經在場委員推舉本席擔任本次會議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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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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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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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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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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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本院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案。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依規定進行選舉本會期召集委員2名,並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以無記名單記法進行票選。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1時;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現在請委員互推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 監票員。請林委員靜儀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蔡委員適應擔任記票員兼監票員。
請監票員檢驗選舉總數、票匭及黏貼封條。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上前領票及投票。開票結果以最高票及次高票當選,若票數相同,以抽籤方式決定。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依序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趙委員天麟代):報告委員會,投票時間截止,請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監票員及議事人員就位,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宣告選舉結果:出席人數12人,發出票數11張、有效票數11票、廢票數0票,空白票數0票。 -
得票結果如下
蔡委員適應4票、王委員定宇5票、呂委員玉玲2票。
由蔡委員適應與王委員定宇當選為本院第9屆第7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散會(11時4分)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1分至9時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超明
主席:現由本席擔任今日主席。出席委員6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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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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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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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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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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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為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如採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有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在收到各黨團的推舉書,請宣讀各黨團推舉書。 -
一、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賴瑞隆委員為第九屆第七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鄭運鵬 -
二、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孔文吉委員為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經濟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
三、親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孔文吉委員為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經濟委員會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周陳秀霞
中華民國108年2月22日 -
四、時代力量黨團推舉書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推舉賴瑞隆委員,為第九屆第七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照剛才宣讀的,各黨團所推舉的人選通過,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如下決議;委員賴瑞隆及孔文吉當選為本會本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
散會(9時4分)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2分至9時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郭委員正亮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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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本院秘書長函請查照「第9屆第7會期本院委員參加委員會及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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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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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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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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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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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主席:有關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經各黨團同意以推選方式進行,現均已提出書面同意書,請宣讀各黨團書面同意書。 -
一、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施義芳委員為第九屆第七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鄭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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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羅明才委員為第九屆第七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
三、時代力量黨團推舉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九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以推舉方式產生,推舉施義芳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院黨團 黃國昌
2019年2月22日
主席:宣布推選結果:經民主進步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同意,推選施義芳委員;中國國民黨黨團同意,推選羅明才委員,分別為第9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5分)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14分至9時1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鍾委員佳濱
主席(鍾委員佳濱):今日由本席擔任臨時主席。出席委員8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請問各位,對本會期本委員會召委以推選方式產生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場已取得親民黨、國民黨及民進黨黨團個別之推舉同意書。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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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本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提報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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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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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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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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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規定,並經各黨團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進行。
請宣讀各黨團之書面同意書。 -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蔡培慧為第九屆第七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鄭運鵬 -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
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
親民黨黨團推舉書
本黨團同意第9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由親民黨推選高金委員素梅擔任。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高金素梅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各黨團之書面同意書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宣告推選結果如下蔡委員培慧及高金委員素梅為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17分)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10分至9時1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昆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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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本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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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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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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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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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本院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並經各黨團以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進行。請宣讀各黨團之同意書。 -
一、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李昆澤為第九屆第七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鄭運鵬 -
二、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陳雪生委員為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交通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
三、親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陳雪生委員為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交通委員會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宣讀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宣告推選結果如下李委員昆澤及陳委員雪生當選本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12分)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5分至10時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樓會議室
主 席 段委員宜康
楊主任秘書育純: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6人,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公推段委員宜康為主席) -
主席(段委員宜康)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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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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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本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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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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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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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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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說明: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今日會議是進行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計13位,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應選舉召集委員二人,現在請各位委員推舉發票員兼唱票員、監票員兼記票員各一位,總共兩位。投票截止時間是中午12時,如本會全體委員均已完成投票,就提前截止並提早進行開票。吳委員,你們有沒有要推舉人選? -
吳委員志揚沒有。
主席:那就由周委員春米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由段委員宜康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現在就開始投票。請各位委員領票。
(進行投票)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會委員洪慈庸有送請假單到委員會,內容如下:本席因故無法出席108年2月23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選舉,請假乙次。所以應到委員13人,實到委員12人,發出票數12張,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現在開出有效票數12張,無效票數0張,委員得票數分別為:段委員宜康5票,周委員春米4張,沈委員智慧3張。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八條前段規定:「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票選行之時,以得票數較多數者依次當選」,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由段委員宜康及周委員春米兩位當選本會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0時8分)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星期六)9時23分至9時2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建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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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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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二、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委員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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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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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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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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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第9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得以推選方式行之。」第八條規定:「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之選舉以推選行之者,由各該委員會出席委員簽名,或由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簽名定之。」
另外,向委員會報告,經民進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等兩黨團同意,本會期以推選方式選出召集委員。
宣讀各黨團書面同意書。 -
一、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徐志榮委員為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
二、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劉建國為第九屆第七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鄭運鵬
主席:請問各位在場委員,對以上書面同意書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既無異議,本席宣告徐委員志榮及劉委員建國為第9屆第7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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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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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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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