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席:)
  • 提案人
    蔣乃辛
  • 連署人
    吳志揚  簡東明  柯志恩  李麗芬  費鴻泰  羅明才  曾銘宗  陳學聖  林奕華  蔣萬安  陳玉珍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56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
    第一位請林委員昶佐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昶佐:(14時30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總質詢應該有不少委員會提到與中國議題的問題,不管是亡國感、芒果乾,重要的是針對中國的議題。我相信院長與我的感覺相同,一直到最近,不管是NBA、南方公園、電競比賽等,國際上很多看似與政治無關的活動,均感受到中國透過經濟壓力及其他滲透手段來動搖很多國家原本有的民主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很多年前,我相信院長的感受應該一樣,過去國際社會或國際媒體在訪問我們時,常常會問:中國對臺灣的打壓多嚴重、滲透多嚴重,包括以經濟壓力讓臺灣藝人不敢表態,讓臺灣的體育活動,受到打壓、受到影響,那時我們接受訪問總說:不、這不只是臺灣的問題,總有一天你們會知道!有一天這會成為全世界的問題!現在我相信最近國際社會的討論看得很明顯了,而這也確實是全世界的問題!其實不只討論,近幾年全世界與國際社會也開始想方設法來阻擋中國對國際社會與民主自由的打壓及影響。以臺灣來說,過去幾年我們修改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組織犯罪條例等,這點其他國家亦然。就中國對臺灣所施行的諸多手段而言,院長認為我們有什麼地方掌握得不夠?抑或是有需要加強之處?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4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近來我們看到中國對香港的諸多打壓,但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乃中國的承諾,迄今不過才二十幾年,他們就拿著長短槍對著人民,甚至直接對人民開槍,打心臟、打眼睛。不過全世界也藉由香港看出中國這個政權不僅對待人民不擇手段,甚至可說殘暴!至於香港政府,理當回應民意,但整個過程中,香港政府不僅沒有回應,態度上甚至越來越堅持,手段也越來越殘暴!
    這次香港之所以能吸引全世界注意,乃因香港人仍可透過手機傳遞訊息,記者仍可到場採訪,反觀中國大陸,並非沒有類似情形,卻無法透過媒體傳遞出來。
    過去臺灣受到打壓時,很多人都認為與他們無關,因為只有我們在哇哇叫,但我相信現在大家都看到了,全世界都看出原來臺灣並非麻煩製造者,而且臺灣是站在第一線。過去大家對中國共產主義仍抱持幻想,現在大家終於瞭解原來政治可以無所不在!政治可以介入歌唱,可以介入演藝界,也可以介入體育,連周子瑜揮國旗都被逼到道歉,由此可知,政治真的無所不在!
    中國集權統治政權不只想拿下臺灣,連對自己人民所做的承諾也不想做到。這讓我想到二次大戰時,德國有一位牧師說:希特勒納粹政權抓共產黨員時,我沒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後來他們抓社會主義者,我沒出聲,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後來他們抓猶太人了,我沒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最後他們來抓我了,但已經沒有人能替我出聲!
    為此,現在全世界都應該為香港發聲,並捍衛人的基本尊嚴─人權與自由民主,這樣才有辦法。臺灣在四十年前甚或更早以前,藉由代代先人的打拚,一代又一代勇敢的臺灣人有的站上第一線,有的默默在後面貢獻心力,有的則投票支持,直到臺灣走向民主自由開放,注重人權,和全世界的民主自由國家站在一起,這是幾代的臺灣人犧牲打拚與堅持所得來的,所以我們必須要更堅持,絕對不要失去!
    林委員昶佐:我也認為中國的打壓與滲透日益嚴重,過去幾年政府也修改了國安法、組織犯罪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阻止中國對臺灣民主自由的滲透與動搖。現在國際社會也發現這點,也知道會影響很多層面,故而澳洲通過外國代理人法案,美國通過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可見大家已經開始想辦法,而不是只有臺灣。
    在此我有幾個案例想與院長及主委討論。
    我們雖然已經修法,但我認為漏洞其實仍很多,而這就需要院長協調跨部會來辦法解決。第一個案例發生在今年9月,當時國台辦發布一則評論後,臺灣隨即有23家網路媒體同步登載!試想,國台辦的評論出來後,竟有23家網路媒體同步登載?這還沒關係,當中竟然有15家媒體屬同一家公司所有,且該公司時常前往中國參與活動與會議,凡是國台辦的新聞他們就照本宣科全部登載,連錯字都一模一樣!類似這種公司算不算中共代理人?這種公司是否應給予嚴格限制?或者調查其經營狀況?
    蘇院長貞昌:委員雖是年輕人,但委員在藝術及歌唱上具有很好的能力與地位,更為了愛臺灣始終堅持立場,這讓我很佩服。至於委員所提,乃因中國主張臺灣為其所有,故而無所不用其極欲拿下臺灣。過去他們之所以能打倒國民黨,用的就是宣傳及滲透種種手段。現在中國在國際上打壓臺灣,壓逼臺灣,意圖縮小臺灣的國際空間,讓臺灣無法成為國際家庭的一份子,也沒有國際空間可以展現與發聲。為了能拿下臺灣,所以他們用各種滲透手段,滲入臺灣家庭、滲透島內、滲透家家戶戶,乃至滲透到人心裡,還透過媒體宣傳,利用臺灣的開放,利用臺灣的自由,利用臺灣的民主來破壞臺灣的自由與民主!政府為守護國家主權,我們要用各種方法來守護它,目前的法律如果仍有不足之處,我們會將它強化,讓我們的主權能夠守得住,這是政府的責任。
    林委員昶佐:關於外國代理人的法案,請問院長的看法如何?
    蘇院長貞昌:我們都知道中國想要滲透臺灣,而且滲透得非常嚴重,所以我們必須透過各種方式來防堵,既然我們知道中國想要拿下臺灣,怎麼可以允許他們在臺灣有代理人,所以任何行為如果違反自由民主,或者為中國政權說話,或是為了中國要拿下臺灣去鋪路,我們都要想盡辦法防堵,為了守護主權,我們一定要能擋得住它。所以現行的法律如果已有規定,我們就一定要好好去執行,如果法律規定不足,可以透過貴院的職權,看哪裡仍有做得不夠的地方,我們去把它做到足夠。
    林委員昶佐:在這裡我要提醒的是,我認為外國代理人法案應該要盡快審查通過。另外,有些是不一定要通過法案就可以去處理的,例如院長剛才所講的,其實之前我也將它點出來,今年5月中國海峽衛視進入臺灣,在臺北市的街路上採訪路人,但它採訪的內容卻是試圖引導路人回答他們想要聽到、想要拿回中國報導的答案。針對這件事情,我們的文化部原本就有針對香港、澳門訂定港澳媒體新聞記者申請駐臺要點,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如果要聘請臺灣人替他們訪問,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但對中國的媒體卻沒有任何規定,文化部對於中國並無相關的規定,我認為這個規定其實只是一個辦法而已,不需要立法院通過,政府可以比照對香港、澳門的處理方式,針對中國媒體採取同樣的規定,不一定要通過外國代理人法案。關於這個部分,我希望行政院、文化部能夠設法進一步去瞭解與處理。
    另外一件我覺得也必須盡快處理的問題,就是現在在國外包括美國、歐洲各國都已經開始處理了,因為中國透過科技手段掌握全世界的資料,更想辦法去影響通信秘密或蒐集通信內容。關於這個部分,其實過去臺灣在立法時也擔心會出現這種問題,所以我國個資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臺灣公司在業務上如果拿到個資要傳送至其他國家,主管機關如果認為對方國家對於database或個資保護不夠周全時,是可以禁止的。院長,你知道中央各部會中有哪幾個部會有真正去做調查的?
    蘇院長貞昌:臺灣對於香港、澳門,有制定一套針對香港、澳門的條例,針對中國也有另外一套相關對應的法制,如果對於防守臺灣主權,或者自由民主維護,或媒體自由不容的敵對勢力,政治力量滲透,進而對我們有不正當的運作,這些工作都應該要做夠,如果還有做不夠的地方,我會請相關部會去注意,感謝委員的指教。
    另外,隨著科技的進步,很多科技是利用科技的先進技術,用人為方式去取得任何個人的資料,所以資訊安全非常重要。對於如何維護資訊安全,我們訂有相關法律,行政院也由副院長負責召集小組,如果有哪些地方仍做得不夠,我們會去特別加強,感謝委員的指教。
    林委員昶佐:我可以告訴院長,只有NCC與金管會有去調查、禁止與限制,至於其他部分,其實大家都知道,很多部門所主管的民間企業或產業,他們在資料的傳送上,都有可能database與中國是相牽連的,現在的APP、軟體、硬體平台都是這樣,這些要如何管制?其實所有的部門都要檢查一遍,其實這在個資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就有規定了,所以這部分不需要等到外國代理人法案的通過,有些事情是將原本既有的法律落實就有辦法對中國做更嚴格的限制,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希望院長能加強。我剛剛所提到的問題,我也曾要求國發會必須要把螺絲拴緊,我也希望院長能就這個部分做跨部會的處理,因為這是所有部會都要一起動起來,一起去要求的。
    蘇院長貞昌:好,我覺得委員所提到的問題很重要,如果是現有法制就已經可以處理的,只是需要加強注意或加強運作的,我會特別來要求。如果還有哪個地方仍然不夠,我們一定會去加強,畢竟中國為了要拿臺灣絕對是無所不用其極,而且中國是用盡各種方法要來拿下臺灣,臺灣為了要守護自己的主權、維護國家安全及保護人民幸福,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感謝。
    林委員昶佐:好,院長,我們一起來打拚,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孔委員文吉:(14時46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這次的質詢想針對原住民族政策向院長請教,院長應該知道,總統蔡英文上任後,曾於105年8月1日向臺灣原住民族道歉,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讓全臺灣人知道,臺灣原住民是臺灣原來主人的地位。當時蔡英文宣示「今年的11月1日,我們會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我們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等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經通過了,這一點我要肯定原民會,對於全國原住民的母語文化、傳承及讓族語老師的薪資有個合理的待遇,這一點我是不吝於誇獎的,因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確實對原住民是有利的。另外原民會還有一個做得不錯的,就是南島民族外交,我知道夷將‧拔路兒主委非常認真在推動南島民族外交工作,這四年來,他曾代表蔡英文總統去當特使團的特使,當了二次的特使,本席也非常榮幸能夠陪同夷將特使一起前往,這兩點我先給予肯定。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4時48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放下藍綠,真的有做的,你就給予肯定。尤其上次我聆聽了國是論壇的發言,你從帛琉一回來,你馬上對特使團表示肯定,我覺得非常好。以委員的學養,剛好真的可以把原住民的事情,尤其是南島,原住民剛好在臺灣擁有特別的歷史地位,這個如果能夠發揮,也許對於臺灣突破國際困境是個好方法,我覺得委員的態度很值得肯定。
    孔委員文吉:一方面謝謝院長,一方面本席與夷將‧拔路兒主委曾當過同事,他也是我臺大的學弟,他擔任原民會主委做得很不錯,非常勝任,我特別先讚美這兩點,先讚美一下!
    另外,我想請教一下,蔡英文總統講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聽說這兩個法案還在行政院審查,還沒有送到立法院來,這個要作何解釋?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針對原住民族自治法,這一段時間我們已經完成對各個族群再次徵詢,委員也知道這個版本已經送進大院5次,我們最新的版本也已經草擬完成,現在是報行政院,正在請林萬億政委做跨部會協商。
    孔委員文吉:現在主要的關鍵點是什麼?實際上,我們原住民都知道原住民族自治法以前在立法院也審了3屆到4屆,因為屆期不續審,後來再送到這邊來,本來我認為民進黨執政可能會讓原住民族自治法通過或是有所突破,但是沒想到過了4年,現在是最後半年了,原住民族自治法還是沒有辦法突破。主要是在討論什麼?哪一點被卡在行政院?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也很清楚,過去十幾年來我們已經送進5個版本到大院,各種版本都送進來,但是最後都沒有辦法完成三讀,我想孔委員對這個情況的掌握比我更清楚。所以現在我們再重新研擬,到底我們要端出什麼樣的自治法草案,才可以讓朝野都可以達成共識,同時原民的立委也可以達成共識,這樣我們送到大院的法案才可以完成最後的三讀。
    孔委員文吉:有關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主委要怎麼解釋?這也是卡在行政院。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其實原基法第二十條,有關制定原住民法律的部分,過去我們也是送過4次版本到立法院,目前我們的作法是這樣,就是我們在107年已經送進原住民土地權利回復草案,我想孔委員也很清楚,現在這個法案已經在大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這是分流立法的第一個方式。
    第二個方式,我們要把原住民保留地管理辦法提升為法律的位階,目前這個草案的版本經過我們一年的草擬,已經有一個正式的版本,準備送到行政院審議。
    孔委員文吉:這4年來,我在第1年本來是抱持很大的希望,因為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要通過這些法案。但是有很多的法律修正案,包括非常小的一條、兩條修正案,居然在立法院受到民進黨的杯葛反對,我覺得非常失望,而且感到無力感。比如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這是保障原住民打獵的權益,另外還有反族群歧視法,當然礦業法的意見很多,立法院各黨各派都有不同意見,但是有些比較基本的像野生動物保育法居然也沒有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在大院表決13次,被民進黨杯葛跟反對,那我就不曉得為什麼民進黨對這個版本會這麼有意見,這是保障原住民打獵的權益。原來環保團體在後面有不同的意見,對開放原住民獵人打獵有意見,因為民進黨全部聽環保團體的,搞到現在原住民獵人的權益還是沒有受到保障。所以蔡英文總統雖然道歉,但是到了立法院,除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很多法案都是在立法院首先就受到民進黨團反對。很基本的原住民獵人權益的保障,我覺得各黨各派應該要支持,環保團體跟原住民團體要如何取得共識,不要偏頗的認為要保護動物還是要保護獵人,這兩者應該要兼顧才對啊!我們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19天就通過了,從內政委員會一讀審查到三讀通過才19天,但是其他大大小小的原住民法案幾乎都沒有通過,這是本席表達對原住民政策跟法案的一些意見。
    另外,我想再請教的是,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獎勵辦法是通過了,但是有些美中不足,現行原住民保留地的獎勵造林跟禁伐補償只是針對都市計畫區外的非都市土地,就是依區域計畫法授權訂定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編定為林用或農牧用地,但是都市計畫區域有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當地原住民族多次反映,原住民保留地位於都市計畫區內,因為土地編定是保護區或風景區,僅能造林使用,就沒有辦法享受到禁伐補償條例的補償。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在第9屆第2會期的時候,在105年曾經提案,希望能夠做修正,就是針對原住民保留地位於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分區編定為保護區、風景區的造林獎勵跟禁伐補償,希望能夠予以放寬,聽說原民會現在有在做這部分修正,請主委對此說明。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也很清楚,因為禁伐補償條例在3年前通過,這3年我們總共已經核定了30億禁伐補償給我們的族人。當然委員剛才指教的是,還有一些地區需要再做一些禁伐補償,包括國家公園內、非都市計畫區內或受到管制的區域,對此我們已經研擬修正草案,目前林萬億政委已經完成該草案的跨部會討論階段,我們很快會繼續往修法……。
    孔委員文吉:我們已經有版本了,但是行政院的版本現在還在行政院,還沒有送到立法院,是不是?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目前我們在做最後的條文確認,之後我們會正式報行政院院會討論,就會進行後續的立法工作。
    孔委員文吉:我拜託主委儘速進行,這是最後一個會期,那也來不及了,到時候又屆期不續審,可能就要等到下一屆了。
    最後,有關原鄉居住及長照據點建地不足一事,我知道原民會在106年1月19日有修正非都市土地原住民保留地住宅興建審查作業要點,這個要點有放寬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和林業用地,只要不超過330平方公尺,可以用興辦事業計畫,然後簡易水土保持,就可以興建建地,這已經在區域計畫法於106年1月19日通過。本席想請教的是,在通過了之後,原民會有沒有統計原鄉申請的件數、通過的件數及核准的面積?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目前我們已經建置了一個案件的登錄平台,已經放在網站了,我們會持續統計,就是透過各地方政府公所申請的案件,我們做一個彙整,會後我再提供委員詳細的資料。
  • 孔委員文吉
    這部分可能要擴大宣導啦。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是。
    孔委員文吉:因為現在網路有在瘋傳,說這個興辦事業計畫用地簡易水土保持就可以申請,內政部徐部長對這部分要補充一下嗎?
    徐部長國勇:我向委員補充報告,我們現在是經過縣市政府,在縣市政府核准以後,當然要先送到原民會,在原民會統計之後,內政部站在協助的立場會加以處理。所以統計資料是由原民會提供給委員,因為我們這邊的資料還是要由原民會提供。不過,剛才委員已經提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住宅興建計畫以後,就可以申請編定為甲種或丙種的建築用地,編定以後就會送到原民會做統整。
    孔委員文吉:這要內政部和原民會互相配合,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當然,我們一定會配合。
    孔委員文吉:針對國土計畫法,最近原民會都有到各鄉鎮去說明,可不可以解釋一下,國土計畫如果有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和海域,應該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來訂定。國土計畫法還是有一些限制,但是有設一個原住民族的特定區,而本席比較關心的是,因為現在全國原鄉部落的建築幾乎都沒有建照跟使用執照,有沒有辦法透過國土計畫法的原住民族特定區這個部分來解決我們原鄉建地的問題?我知道內政部營建署、原民會都有在處理,而將來這個部分要怎麼做?
    徐部長國勇:我們有分短期、中期、長期的做法,短期是用更正的方式,就是辦理更正後就變成一個鄉村區或是一個建築用地。就我們的了解,已經有10個部落完成更正,有4個部落現在正在循程序辦理中,換句話說,現在有14個部落在做。如果是短期的部分可以做的,我們就會趕快來做,但是有些是更正沒有辦法處理的,可能就要進入一個比較中期的計畫,此時可能所需要的面積大於1公頃,沒有辦法採用更正來使用分區或是使用地的方式來做更正的話,我們就用重劃的方式來處理,即中期比較就是採用重劃的方式。至於長期的部分,就是必須擬定一個區域計畫,這時就會從原住民的居住、耕作等等來做考量,進而整個來做區域計畫,而這個就是比較屬於長期的。總之,短期更正的部分,現有14個部落在進行。
    孔委員文吉:這可否解決部落很多沒有建照的問題?據了解,大概有80%以上是沒有建照的。
    徐部長國勇:當然,我們一定全力依法來處理,請委員放心。
  • 孔委員文吉
    主委有沒有什麼意見?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們跟內政部就是朝這個方向去解決原住民建地不足的部分去做相關區域的規劃。
  • 孔委員文吉
    謝謝。
  • 主席
    請童委員惠珍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童委員惠珍:(15時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近年來政府匡列很多的預算投入新南向政策,希望可以降低我們對於大陸的貿易依存度,所以我們每年都匡列很多預算,希望能夠往南向去做,這點沒有錯吧?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5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對於中國貿易,我們也是多歡迎互相往來,但新南向也是我們鼓勵的一個方向,經過投入經費後,可說是大有斬獲。
    童委員惠珍:但是經評估後,在過去扁、馬時代,我們跟大陸的依存度大概是39%、40%,可是這幾年施行新南向以後,我們對大陸的依存度反而增加,院長知道嗎?事實上都超過40%,甚至去年還是41.2%,所以這個新南向的成效到底好不好一事,就像院長剛剛講的,就是讓人家會覺得很疑惑。再加上每年經濟部都匡列很多這樣的預算,而且實施的成效也不是很好,院長可知我們往南協、東南亞進行推廣的時候,有參加很多的貿易參展,照理說我們這個新南向應該會做得不錯,但是事實上,我們對東南亞的貿易依存度反而是下降的。臺灣在前幾年對於東南亞整個的出口是下降的,但是對全世界反而是增加的,不知道院長是否清楚這樣的狀況?不過沒關係,我想要問院長的事情是,我們每年大概差不多編了六、七十億元的經費在新南向政策,但是預算執行率都不高,就以經濟部來講,經濟部每年編列的經費是最高的,在8個部會中,經濟部編了將近30億元,但是執行率大概只有6成,其他7個部會加起來,執行率也不會超過7成。所以我想請教院長,我們編了這麼多預算在新南向政策,但是每年預算的執行成效這麼不好,這個預算的編列是不是有值得檢討的必要?
    蘇院長貞昌:其實編列新南向的經費不是為了對付中國,而是基於一個原理,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而且世界是多元的,一些可以開發的地方,我們也會儘量來做,像現在中美貿易戰……
    童委員惠珍:既然新南向的效果不好,是否這項預算的編列要調整?
    蘇院長貞昌:像現在中美貿易戰,結果很多臺商外流,很多選擇回臺,但也有很多是到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所以剛好我們也接起來……
    童委員惠珍:院長,我的意思是說,編了這麼多預算給新南向,但是成效不好,你覺得這項預算是否有檢討的必要?
    蘇院長貞昌:可以看出很好的成效,包括來臺的觀光人數增加,學生人數也增加,貿易額也增加,甚至來醫療的都有增加。
    童委員惠珍:但是我們的出口是下降嘛,所以我才會問說我們有沒有檢討這個預算的必要。
    蘇院長貞昌:我們做每件事,做了之後都要檢討,好的繼續加強,如果做得不好就趕快調整。
    童委員惠珍:所以你也覺得檢討是必要的,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
    我都要求這樣。
    童委員惠珍:請院長看這張投影片,這張投影片是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談判代表傳給各部會的內容,裡面很清楚的講到,109年度的南向預算總額比108年度減少1.8億元,而新南向的預算如果減少,非常不利於行政院對外說明我們對新南向政策的重視程度,所以這個電子郵件講得很清楚,希望這8個部會能夠重新調整自己的預算、調整相關的經費預算,目的就是為了呈現出109年的新南向預算不會比108年來得少。我也向主計總處拿來相關資料,主計總處提供給我的數目是,109年編列新南向的部分是69.05億元,108年編列的是69.54億元,兩者相差不到5,000萬元,跟這上面我拿到的信件所提的1.8億元,顯然有很明顯的差距,表示這8個部會都有根據行政院的要求來調整這個東西。
    院長,你擔任過中央及地方的行政首長,你非常了解,以你的經驗來講,政府為了對外說明我們對於特定政策要來重視、護航,而不顧財政紀律和部會的實際需求,強勢要求這些部會要重新調整其預算編列,你覺得這樣的情況合不合理?
    蘇院長貞昌:委員,您那個信件是誰的信件?
  • 童委員惠珍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
  • 蘇院長貞昌
    因為現在的質詢……
  • 童委員惠珍
    沒有關係……
  • 蘇院長貞昌
    所以這個信件……
    童委員惠珍:如果他要對政策護航、做這樣的要求,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蘇院長貞昌:信件我不知真假,他們現在不在場……
    童委員惠珍:沒有關係,如果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你覺得合不合理?
    蘇院長貞昌:每一個部會在爭取預算時都會說他的最重要,這是很正常的,委員如果有當過行政首長,你會知道各部會要來爭取預算時,每個都會說他的最重要,如果有……
    童委員惠珍:沒有錯,但是如果說為了護航新南向,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調整得太低,這明明已經編列出來,然後因為預算有落差,還要求大家來配合,您是比我經驗豐富太多的首長,您很瞭解這是合不合理的情況。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有比你多的經驗,所以我知道有的人或者有的部會在爭取預算時就會講很多爭取的理由。
  • 童委員惠珍
    那合不合理?這樣合不合理?
  • 蘇院長貞昌
    每個部會認真爭取預算是好事啦!
    童委員惠珍:所以他就拼命匡列,只是為了讓中央好講話,對外面能夠說我們很重視這個,對嗎?
  • 蘇院長貞昌
    你如果有機會……
    童委員惠珍:沒關係,院長,我也沒有很多時間跟你講……
    蘇院長貞昌:我們主計長可以告訴你,原來好大一筆預算草案……
    童委員惠珍:我只是要請院長瞭解,因為今天我們的中央部會有很多說明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你們一再跟大家說,這是22年來第一次歲出、歲入是很平衡。
  • 蘇院長貞昌
    這是真的啊!
    童委員惠珍:我要提醒你,那是因為公務預算是平衡的,沒有錯,但是你忘記了,我們有前瞻預算,還有買飛機的特別預算,我們買了66架,花了2,500億元,都是特別預算,這些錢都沒有在你的公務預算裡面,所以……
  • 蘇院長貞昌
    馬政府……
    童委員惠珍:事實上,你知道嗎?我們中央跟地方的負債還是高達6兆多耶,人民要知道事實啊!
  • 蘇院長貞昌
    馬總統要買還買不到。
    童委員惠珍:院長,沒關係,我只是提醒院長,我覺得這是很不合理的現況。
    蘇院長貞昌:不會,預算都照這樣跑。
    童委員惠珍:我要請教院長,現在大陸停發來臺自由行簽證,對吧!已經停發自由行簽證……
  • 蘇院長貞昌
    所以你就知道它什麼都是政治掛帥。
    童委員惠珍:沒關係,不管你說他們有多可惡或者是他們說……
    蘇院長貞昌:沒有,不是可惡,是它的人民比較沒有自由。
    童委員惠珍:好,沒有錯,反正……
  • 蘇院長貞昌
    自由行都不能自由。
    童委員惠珍:說來說去都是政治因素,本席不關心,本席關心的是什麼?本席關心的是,現在兩岸的關係是不是已經進入到很不好的狀況之下?現在兩岸到底有沒有溝通的管道?我們人民的權益有沒有受損?尤其是今年9月份我們跟吉里巴斯斷交之後,院長,陸委會當然就出來譴責啦,我們痛罵大陸,這都沒問題,但是我想知道的是,我們過去這三年來跟大陸到底有沒有互通的管道、到底有沒有互通的機制?我們溝通的機制在哪裡?可不可以回答一下?
    蘇院長貞昌:我們貿易都持續往來,我們彼此之間,他們的來我們的去都是百萬人……
  • 童委員惠珍
    所以我們有溝通的管道嗎?
  • 蘇院長貞昌
    我不曉得你指的是政府跟政府溝通的……
  • 童委員惠珍
    當然啊!政府跟政府的溝通啊!
    蘇院長貞昌:如果有這個,我們APEC代表、國家總統領袖剛好就要去碰面了!
    童委員惠珍:所以就是有溝通管道就對了,是這樣講嗎?因為我希望陸委會在發言的時候要……
    蘇院長貞昌:你的溝通管道的定義不知道是什麼,所以我要指出這個現象……
    童委員惠珍:沒關係,接下來我會讓你知道我的定義在哪裡。我想要瞭解一下,陸委會有時候在發言的時候,可能要考慮一下,當然罵大陸我沒有問題,但是我想知道、人民也想要清楚地瞭解,國安會已經在清楚的告訴臺灣民眾,說明年ECFA(就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可能會被片面的停止,這個ECFA我記得在它執行的時候,我們的蔡英文總統還說,這個ECFA是包著糖衣的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那個時候民進黨是完全不贊成的。但是10月3日我們的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在例行記者會上說:ECFA是兩岸之間可以互相對人民可以免稅、互相經貿往來,對兩岸都有好處的一個架構協議。所以現在我想請教一下院長跟陳主委,到底這個ECFA我們想不想繼續下去?
  • 蘇院長貞昌
    請主委答復。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我們發言人講過,兩岸經貿對雙方有利,我們當然會繼續下去。剛剛提到有些學者的看法,他是按照原來的機制、原來的法規有這種可能性,但是就我們來講,主觀的意願上,我們當然願意兩岸的經貿交流能夠持續下去,你可以看到……
  • 童委員惠珍
    所以主委是贊成ECFA要繼續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雖然他對自由行給我們限制,但是我們並沒有限制我們人民到大陸去觀光啊!
    童委員惠珍:我是有一點迷惑,以前民進黨是不贊成ECFA,現在是覺得ECFA是可以繼續下去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以前講的主要是ECFA的內容,ECFA就是內容有很多爭議,才會引起太陽花學運,你不能說有這個ECFA……
    童委員惠珍:所以現在施行之後,你也認為對臺灣經貿、兩岸的往來是有幫助的?所以如果明年要斷掉……
    陳主任委員明通:就整體來講,這很清楚嘛,有助於兩岸的經貿往來的事情我們願意去做。不要忘了,委員,當初大三通是我去談的,小三通也是我們民進黨開出來的啊!
    童委員惠珍:謝謝主委,明白,我再請問一下,最近洛杉磯有發生一個大峽谷翻車事件,你知道嗎?前兩天在大峽谷有一個翻車事件?第一時間,我們的外交部、僑委會都有緊急救難協助,很多僑務委員也去協助,雖然今天外交部跟僑委會都不在,但是我要給予肯定他們做得非常好。
    蘇院長貞昌:非常謝謝,這是應該的。
    童委員惠珍:每次我看到國外有災難發生的時候,我立刻就想到什麼?我立刻就想,同樣的狀況如果發生在大陸,院長,如果這樣的情況,這個災難發生在大陸,我不知道我們的陸委會有什麼辦法能夠協助?是不是有什麼管道跟大陸聯繫?你剛剛講,我們互通的機制……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有海基會啊!海基會的功能還在啊!
  • 童委員惠珍
    所以海基會還是有溝通的管道可以幫忙我們在當地受傷的或災難的這些台商?
    陳主任委員明通:沒有問題,海基會基本上在人道救援方面都是相互的,海協會的人也曾經過來啊!像以前遊覽車事件,這沒有問題,人道救援沒有問題。
    童委員惠珍:所以兩岸還是有互通的管道,還是可以互相溝通,如果有狀況發生的時候,陸委會還是在第一時間可以去幫助我們受難的臺灣民眾。
    陳主任委員明通:沒有問題。兩岸的交流、經貿還是有很多所謂的「小兩會」。跟委員報告,很多小兩會還是有繼續互通的啊!
    童委員惠珍:我就是想知道,在這之下,陸委會一定會協助我們在大陸受難,不管是任何……
  • 陳主任委員明通
    這沒有問題。
  • 童委員惠珍
    都沒有問題……
    陳主任委員明通:大陸人在這裡受難或是怎麼樣,他們人來我們也是會從旁協助。
    童委員惠珍:沒有錯,我就是要瞭解,我們有互通的管道。我剛剛講,基礎在哪裡?互通的基礎是不是基於我們有兩會─海基會、海協會,還是有協助管道在幫忙他們?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基於過去長期以來建立的制度!
    童委員惠珍:所以有問題的話,陸委會、海基會、海協會還是會盡力幫忙。你覺得大陸在兩岸敵對的情況之下,還會盡力幫忙臺灣的人道救援?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很多事情是一碼歸一碼。
    童委員惠珍:我要請問院長,前一陣子你講,香港現在的狀況很混亂,臺灣人民如果到香港去,要特別注意對嗎?院長,我看到目前香港的狀況,有很多人用不同的名詞在講香港的情況,他們用「暴民」、「黑警」這兩個形容詞。院長,形容香港的反送中用這兩個名詞,你同意嗎?
    蘇院長貞昌:香港人民對於它的政府和警察,他們這樣對待他們的人民,人民做出來的名詞我都尊重。
    童委員惠珍:這不是做出來的名詞,這是我們內政部網站,前幾天它引用了網路上的言論,放在內政部的網站上面……
  • 蘇院長貞昌
    這就是香港人民彼此……
  • 童委員惠珍
    上面寫黑警跟暴民……
    蘇院長貞昌:委員,如果你有真的有關心,看他們舉的標語、拿的牌子,上面都寫得明明白白。
    童委員惠珍:沒有錯!但是院長,我想講的是,網路人民怎麼講、民眾怎麼講都不重要,但是你拿來我們臺灣的官方網站上面、內政部的臉書上面寫的是黑警跟暴民,我覺得這個用詞不適合放在臺灣政府的網站上,因為畢竟是屬於香港內部的事情……
    徐部長國勇:委員,這個是新聞的用語,我們是引述新聞用語,所以……
  • 童委員惠珍
    對。
    徐部長國勇:引述性用語我們當然要真實呈現,我不能改變它!
    童委員惠珍:我剛剛講,你引用,但不適合放在臺灣的官方網站,因為會讓大家誤解。我其實要跟院長……
  • 徐部長國勇
    其實應該不會誤解啦!
    童委員惠珍:其實我也是支持警察要強力執法,為什麼要強力執法?因為我們臺灣也曾經發生這樣的事情,院長知道嗎?
    蘇院長貞昌:我們以前在爭自由民主的時候,國民黨就常常這樣。
    童委員惠珍:沒有錯!好,請你告訴我,民進黨有沒有?
  • 蘇院長貞昌
    現在……
    童委員惠珍:2008年陳雲林來臺時,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情形?他們發生丟擲汽油彈耶!
    沒關係,院長,我要節省我的時間,我告訴你……
    蘇院長貞昌:你比較少在臺灣,不知道臺灣的警察不會拿長槍射人民,現在不會啦!
    童委員惠珍:我現在關心的是,臺灣接下去都會用這樣的方式……
    蘇院長貞昌:拿實彈從胸部開槍,臺灣警察不會!
    童委員惠珍:我現在要提醒院長,臺灣接下去……
    徐部長國勇:委員,我們的警察在集會遊行不會帶真槍啦!
  • 童委員惠珍
    請尊重我的質詢權好不好?
  • 徐部長國勇
    不會帶實槍啦!
    童委員惠珍:如果接下去臺灣發生類似這樣的狀況,民眾集會遊行過程當中,有不當使用汽油彈,甚至有持械傷人的事情發生,請問內政部要如何處理這樣的狀況?
    徐部長國勇:根據集會遊行法的相關規定,警察機關對於有一些超出集會遊行應該有的這些行為,警察可以警告、可以制止、可以命令解散,事實上……
    童委員惠珍:你們警告制止、命令解散都沒有達到,他們是拿汽油彈、持械攻擊,讓我們的警察跟警力……
    徐部長國勇:為什麼會有這個,因為我們的警察不會帶實槍,我們的警察不會用實彈,我們的警察在集會遊行從來沒有帶過槍!
  • 童委員惠珍
    警察是被打的嗎?
  • 徐部長國勇
    我們從來沒有帶過槍!
  • 童委員惠珍
    我們的警察碰到汽油彈怎麼辦?
    徐部長國勇:我們警察不會帶槍出去,我們的人民……
    童委員惠珍:我的時間到了,我要告訴院長,人民要的是一個平和的社會,好不好?請你們要保障大家的平和生活,謝謝!
    主席:尤委員美女的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尤美女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尤美女,就第9屆第8會期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提出書面質詢。
  • 質詢議題

    壹、我國反中共滲透的法規和執行機制應通盤檢討並改善,包括部會間合作、行政人力和資源、法規解釋適用、法規完備性。
    貳、推行數位身分證(New eID)前應先健全相關法制,勿因篤信數位化而忽略隱私與資安風險控制。
    參、同性婚姻之相關配套應盡速到位。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主席:請林委員為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為洲:(15時1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啦!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質詢:蘇院長貞昌:15:19

  • 蘇院長貞昌
    (15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你好。
    林委員為洲:我們今天來談一下關於消防,昨天我們才歷經一個下午的政黨協商,通過所謂的消防三法,就是要保障消防人員安全的三個修正條文。
    徐部長國勇:應該是消防法的三權,就是資訊權、調查權及退避權,結果應該是相當順利。
    林委員為洲:我們繼續來檢討。8年來,大概有38名警消人員殉職,我們歸納造成傷亡的幾個比較大的情況,有鐵皮屋工廠造成警消人員重大傷亡,另外一個是違章建築,這兩個條件可能會加在一起,又是違章又是鐵皮屋。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廠方未揭露相關資訊,所以當救災人員到現場,判斷到底該不該進去時,常常是很兩難,因為有沒有人在裡面、裡面相關危險物品的分佈如何、平面設計圖怎麼樣、哪裡有樓梯、哪裡有隔間、哪裡有電梯等資訊不足,如果要人員進入其實很危險。
    我們看2015年到現在的狀況,比較大的事件,像新屋保齡球館的火災,造成6位警消人員死亡;湖口光電公司的廠房火災,就在我的選區,有一位非常年輕的警消人員罹難;另外就是平鎮的敬鵬工業公司火災,造成6死;最近是臺中大雅百慕達餐盒工廠火災,造成2死。其中新屋這個案子跟大雅都是違章工廠、鐵皮屋,又是鐵皮屋,又是違章工廠。湖口跟平鎮的案例是在工業區裡面的合法工廠。我們看到違章工廠已經變成一個大問題,現在救災的基層消防人員都講,違章工廠是消防員的火葬場。我們從實例也看得到,違章工廠通常會造成重大傷害,這個問題我們要如何處理?現在我們通過消防法的三權,調查權OK,沒問題,基層的團體都能夠參與這個調查委員會,擔任委員……
  • 徐部長國勇
    調查會。
    林委員為洲:將來釐清事故原因會很有幫助。釐清原因不是為了究責,而是要防止將來繼續發生同樣的災難。
    徐部長國勇:是的,沒錯。
    林委員為洲:前面兩權中所謂的退避權,是指在某些狀況下我可以退避,它有一個前提就是確定裡面沒人,沒有人命危害之虞。
  • 徐部長國勇
    沒有人命危害之虞。
    林委員為洲:要投入高風險的救災行為時,在一些條件下可以不要進入,可以退避。
    另外就是所謂的資訊權,就是我在救災的時候需要相關的資訊,包括剛剛我提到的,裡面平面圖的狀況、危險物品的分佈等,這兩個權是相關的。雖然我們通過了這樣的法律,但是違章工廠還是存在。工輔法也通過了,工輔法通過之後,105年之前的違章工廠,我們給他們寬限20年,當然是中低污染的違章工廠,可以讓他們有20年的時間納管,申請合法化。我們通過這種政策的同時要注意,這中間的寬限期這麼長,如果再發生類似大雅工廠這樣的狀況,我們的資訊權還是空的,一樣沒有相關資料。關於我們給工廠的時間,工輔法裡面有提到他們2到3年要申請,一定要納管,所以最快也要2到3年,我們才能拿到相關資料。
  • 徐部長國勇
    委員講的部分是有臨登的。
  • 林委員為洲
    已經有臨登的。
    徐部長國勇:對,有臨登的部分。
    林委員為洲:符合工輔法,給20年讓他們合法化。
  • 徐部長國勇
    對……
  • 林委員為洲
    如果沒有呢?
  • 徐部長國勇
    可是有些是沒有臨登的。
  • 林委員為洲
    3萬8,000座違章工廠。
  • 徐部長國勇
    大概三萬多。
    林委員為洲:那就連這個都沒有,我們也沒有辦法在2、3年內要求他們。其實應該要拆除。
  • 徐部長國勇
    那個要拆除。
  • 林委員為洲
    那個要拆除……
  • 徐部長國勇
    但是我們有要求……
    林委員為洲:你們的對策如何?在這個期間中,如果再發生大雅這樣的事件怎麼辦?雖然我們有退避權、資訊權,但是依現有的法律,工廠不會提供嘛,哪來的資訊?
    徐部長國勇:現在資訊權的規定通過以後,他們一定要提供,因為有罰則。我們在10月4日也給了公文,說沒有臨登或是違章的工廠,不會因為我們去看他們的消防設施就變成是合法的,不是這樣的,我們去是希望縱然他們現在是違規,在還沒有拆除之前,他們也必須給我們充分的資訊,包括消防安全有沒有過,這些我們要處理。
  • 林委員為洲
    要在多久時間之內提供?
    徐部長國勇:我們有給各縣市公文,他們現在正在……
    林委員為洲:我認為是不足的,現有的法律是2到3年,工廠要在2年內提出申請,3年內開始管理。
  • 徐部長國勇
    委員講的是有臨登的。
    林委員為洲:我現在是講比較好的狀況,就是有臨登的。
  • 徐部長國勇
    我現在講沒有臨登的部分。
  • 林委員為洲
    沒有臨登的其實依現在的法律就把它拆除。
  • 徐部長國勇
    事實上是要拆除。
  • 林委員為洲
    事實上很難在短期內拆除。
    徐部長國勇:我們有讓縣市政府處理,縣市政府要處理。
    林委員為洲:包括有臨登的我們也認為不足,要2到3年才能提供相關的資訊,這中間如果再發生幾件這樣的事件,還是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就要判斷要不要救災,大家會很痛苦,是兩難,所以要改善。請內政部、消防署提出改善措施,有臨登的部分、沒有臨登的部分……
  • 徐部長國勇
    有。
    林委員為洲:你們多久可以取得資訊?基層的消防員想要知道的是,違章工廠那麼多,我們一出門不救災也不行,相關的法律給我資訊權,問題是多久可以提供資訊?目前我們都沒有很及時有效的罰則,比如強制措施,讓不管有沒有臨登的工廠,都可以在最短的期間內提供相關資訊。現在法已經在那裡,但是法有它的不足之處,請你們提供改善措施。
    徐部長國勇:昨天政黨協商已經完成,只要二、三讀通過以後就變成有罰則,它就有強制性,速度就會更加快。有臨登的部分……
    林委員為洲:以現有的法律,你說有臨登的工廠也要2到3年才會受到處罰,這個還是不足,2到3年我們會經歷幾次違章工廠、鐵皮屋的救災行動?我們不知道到底還要再犧牲多少基層的警消人員。
  • 徐部長國勇
    消防安檢包括危險物品等的配置……
  • 林委員為洲
    請你們提出有效的改善措施。
    徐部長國勇:會,我們會要求各個……
    林委員為洲:以我的標準,半年內提供都覺得要趕快,萬一半年內又發生類似的狀況,我們還是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所以請你們提出改善措施。
  • 徐部長國勇
    我們會立即跟各縣市配合。
    林委員為洲:關於消防人員不足的問題,我提出資訊讓你們改善,事實上,各縣市常常還有人員不足的情況。我現在接著要提一個議題,新竹縣科學園區管理局原來有消防分隊,在蘇院長任內的時候,讓科學園區管理局的消防分隊能夠回歸地方、法制化,將消防權交回地方政府,現在正在移撥。以新竹科學園區來講,有橫跨縣市,市的部分已經移撥,縣的部分今年才要開始移撥,包括人員跟配備。現在在移撥的過程中,我們碰到一些問題,第一個,移撥78項設備給新竹縣消防局,但是人沒有移撥,因為人是約聘人員,所以繼續由管理局去處理。
    徐部長國勇:對,科技部。
    林委員為洲:我們現在最擔心的就是消防落差,你知道新竹縣市的科學園區是我們新竹縣市的命脈,有多少就業人口您知道嗎?蘇院長,大概多少?新竹科學園區大概有多少就業人口?目前大概有15萬就業人口,每年創造一兆的產值,632公頃;我的意思就是說,它原來的消防分隊在管轄這632公頃、15萬就業人口在裡面就業,年創一兆產值這樣的一個消防隊,現在直接要移交給縣市政府,我們很擔心所謂的消防斷層跟落差,有空窗期。因為大家都知道,剛剛我們看的那個重大災變裡面,除了有兩個違章工廠之外,另外兩個就是所謂工業區裡面的工廠大火,造成了重大傷亡。雖然工廠的大火並不是很頻繁,但是一旦發生,通常造成相當大的災難,因為範圍大,然後裡面可能也有危險物品。我的意思跟重點是說,你這樣的移交過程,15萬就業人口的科學園區,它本來有一個獨立的分隊來做消防的工作,你現在直接移到縣政府,第一個是專業度夠不夠,因為它是針對專業科技廠房做消防的工作,跟我們原來的縣消防局所做的工作銜接上會不會有問題?這個是一個問題,人員夠不夠、專業度夠不夠、配備夠不夠?這個都是我們非常擔心的問題。
  • 徐部長國勇
    我先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為洲:好,給你一點時間說明,我的時間有限。
    徐部長國勇:我10秒鐘就講完,我們現在就是跟企業在合作,我們從去年開始推廣消防士,他有相關的知識,然後廠商自己來訓練,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保護別人,我們現在正在推廣,效果還不錯。
    林委員為洲:我要強調的就是,移交的過程縣市政府其實有點無奈,632公頃是一個小鄉鎮的範圍,15萬的人口在裡面從業,比一般鄉鎮的人口都還多。
  • 徐部長國勇
    是。
    林委員為洲:然後它有特殊的需求,特殊物品陳列在不同的廠房裡面,對於這個消防能量,縣市政府是膽戰心驚,想說怎麼會交給我,然後人也沒給我,錢也未必給我,有啦!現在的5年計畫,每年有給300萬元的訓練費用,但是我認為,你把原來的專業消防分隊裁撤掉,然後直接移交給縣的消防局,這樣子的過程當中,這樣子的能量轉換令人擔心。蘇院長,當時這個政策是你推動的,我覺得要好好地檢討,我們不希望在這之前就發生任何的不幸。
    徐部長國勇:我們從消防士這方面來跟企業做一個相關合作,救災有時候要從本身第一時間開始,所以我們竹山訓練中心對這部分有努力在做。
    林委員為洲:好,再加強啦!
  • 徐部長國勇
    謝謝。
    主席:現在請余委員天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余委員天:(15時3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韓國瑜今天對媒體講說明天要開始請假,他對媒體說,我們當今的政府帶給人們什麼樣的溫暖?什麼樣的希望?大多數的臺灣人民是傷心跟失望;當前的政府只會大砍最守法、最聽話的軍公教、警消的退休金和薪水,欺負沒有反抗力的勞工跟農民以及庶民;一個政府最後只會講酸話、恐嚇人民。他的這種講法,跟目前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有一樣嗎?你對他的這種講法有什麼意見?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5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做沒幾天就要請假3個月,還說市政優先,結果現在都丟掉了,自己跑去選舉;再來,除了不用上班,也不用批公文,也不用去議會答詢,本來說是平日市政,假日選舉,現在一請假,就全部都變假日了;進一步來講,對高雄市民的承諾全部丟掉,然後跑去別的縣市說要救臺灣,這說得通嗎?你會相信嗎?接下來,今天如果不是有政府在做事情,中國的非洲豬瘟病毒早就進來了,臺灣的豬早就撲殺光了,他一邊吃豬肉,一邊罵政府不會做事情,這就是「做到流汗,嫌到流涎」。他還說不符合民心民意,這也沒有符合事實。
    余委員天:我覺得臺灣所有人民應該都看得出來,大家都很聰明。
    蘇院長貞昌:還有他從明天開始的三天,我有看他的行程,很好,早上從11點才開始耶!
  • 余委員天
    這樣喔?
    蘇院長貞昌:晚上4、5點鐘就「收攤」耶!選總統有這種的?我當行政院長,早上7點半也在行政院了耶!
    余委員天:他自己有自信啊!你不用嫌他,他有自信啊!
  • 蘇院長貞昌
    對啦!
    余委員天:有一個問題要請教院長,從年初補選開始我就四處奔走,有碰到很多中小企業主,他們有跟我反映,但也不只是企業主,勞工也有在反映,他們說,自從一例一休開始施行以後,對中小企業的影響很大,因為現今國際市場變化很快,臺灣的中小企業主也努力在尋找訂單,好不容易找到訂單之後,雇主跟勞工就想儘快來完成這些訂單,一起分享成功的果實。但是因為一例一休的限制,當然一例一休是良好的,希望可以讓辛苦的勞工有休息的機會,可是後面衍生出一個問題就是,在特定時間內,雇主跟勞工希望延長工作時數,雇主可以準時交單、勞工可以賺取加班費,這是兩全其美的事,但是因為現在的一例一休無法造成雙贏。他們有給我一個建議,我講給院長參考一下,是不是可以在勞動基準法的母法架構下,針對特定彈性工時的模式,就是廣大的中小企業無法彈性工作的時候,在不違背母法的原則下,然後可以利用譬如解釋令、函釋或者是其他方法來幫助他們解決這個問題,請問有辦法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注重臺灣的經濟活動,注重勞工跟業主之間如何彈性的活用工時,這真的很有道理。過去就是以為一條法律定下去,就全部都要遵守,但是不可能啦!過去是說360行,但現在3萬6,000行都不止了。
  • 余委員天
    各行各業都不一樣。
    蘇院長貞昌:各行各業都不一樣,我舉例給你聽,譬如我們的遠洋漁業,漁船出航後要6、7天才有辦法到達遠洋,這6、7天裡面在船上都是在賭博、睡覺或是喝酒,等去到那裡開始要忙了,結果去了那裡時間到了只好回來,這樣該怎麼處理?第二點,委員選區的薑母鴨很夯,大熱天沒有人賣,不過現在開始要賣了,一旦開店,有時候就是整天整夜。
  • 余委員天
    他們沒在休息的。
    蘇院長貞昌: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適用,所以自從我上任之後,便針對這些不同的行業,蔡總統也指示,要就現有的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特別處理,因此我到東港向漁民宣布,總統交代遠洋漁業不適用一例一休的硬性規定。
    萬事有原則也有例外,委員剛剛講的很有道理,要按照不同的行業、在不同的時候,就要訂出彈性的……
    余委員天:要更有彈性,就像他們說的……
  • 蘇院長貞昌
    讓他們有變化……
    余委員天:他們的意思是,比如接了訂單之後,想趕又不敢要求勞工來,擔心他們會去密告,政府就來開罰;有些想多賺點錢的勞工也沒有辦法如願,老闆也不敢要求他們來。
    蘇院長貞昌:沒有錯,政府其實沒有辦法每件事都管得到,就是訂出一個大原則,在雙方同意的情形下,不讓人被欺負,也不能欺負人,這就是政府要維持的,我的觀念是這樣。
    余委員天:人家現在都問我,看看有什麼方法讓他們可以解套?
    蘇院長貞昌:委員也知道,這段時間以來都在檢討,過去的修法太過理想化,為了保護就把規定訂得太死,現在實際執行以後,我們會再檢討,所以很多規定現在已經在修改了。因為很多可能必須修法,不過有些可能不必修法,對於不必修法的,只要我們能做的,就儘量去處理、去改變;若是要修法的,也要等到整套都出來之後再送立法院才能處理。我們真的是好意,經過實務經驗以後,現在去執行就能做得很踏實。以我的風格來說,我認為應該要尊重各行各業,讓各行各業都有彈性,讓資方可以繼續經營下去,勞方也有照顧到,這樣才是政府。
  • 余委員天
    院長今天的答案讓我回去就能有所交代了。
    蘇院長貞昌:這裡都有錄影錄音,可以直接放給我們的老闆看。
    余委員天:對,這樣就能交代了,不然我拜訪基層的時候,每個人都在問我。
    蘇院長貞昌:要向選民老闆講,蔡總統已經知道了,對於過去訂得太死的地方,我們要來檢討、修改,現在能鬆綁就儘量鬆綁。另外一種情況,有時候訂得太細,或是想用這種辦法管理另一種行業這是不通的,因為有百行百業之分。以前都是工廠,現在有服務業,就算是工廠也分大小月,因此我們有了這個寶貴的經驗之後,絕對可以好好地把事項喬到好。
    余委員天:因為我們修法有時候無法設想到很多行業,但是各行各業是不一樣的,我們無法思考到那麼多。
    感謝院長的答復,請院長就坐,休息一下,沒你的事了。接下來我要請教徐部長了,部長,我從今年3月底就任時就問過你,關於里長的問題,你知道里長的責任是什麼?他們的工作有多少嗎?
  • 徐部長國勇
    他們的工作很零碎也很多。
    余委員天:大概是什麼,你知道嗎?
    徐部長國勇:有的人要證明,選民的服務也很多,像我所在的里,有人房子的屋頂出現了死貓,也要里長去處理,事情真的很瑣碎。
    余委員天:院長過去選舉的時候已經走訪很多遍了,他對里長可能比較瞭解,你可能比較不瞭解。
  • 徐部長國勇
    我也相當瞭解。
    余委員天:里長是最基層的公務人員,但他卻不是公務人員,只是在選罷法中的榮譽公務人員,什麼叫做「榮譽公務人員」,請你解釋一下。
    徐部長國勇:其實公務員有四種定義,包括最廣義、廣義、狹義與最狹義,以里長來講,其實他是屬於最廣義的公務員,因此很多里長不服氣地說,「好康的」他沒有,不好的事情,像貪污之類的規定,他們都要遵守。原因在刑法第十條中就規定他們是最廣義的公務員,但在公務員服務法中那種要銓敘的,就是最狹義的公務員。不過,因為他們是選舉出來的,不算最狹義的公務員,不是狹義,也不是廣義,而是最廣義的。
  • 余委員天
    你知道他們一個月的薪水是多少嗎?
  • 徐部長國勇
    他們其實沒有薪水。
  • 余委員天
    沒有薪水啊!
  • 徐部長國勇
    給他們的是事務費而不是薪水。
    余委員天:你也知道他們沒有薪水,同樣都是選舉選上的,但是議員或立委的事情,也不像里長那麼多、那麼複雜。
  • 徐部長國勇
    他們的事情很瑣碎。
    余委員天:家裡吵架、夫妻打架,就算是半夜2、3點鐘也要去幫忙解決,就算是狗走失了他們也要管。
    徐部長國勇:我大概知道委員想要問什麼,所以我就直接把答案告訴你好了。
  • 余委員天
    好。
  • 徐部長國勇
    若把4萬5,000元的事務費當作他們的薪水……
    余委員天:不是這樣,我知道這4萬5,000元是給他們的補助,只能用於文具等,所以補助是有規定的。
    徐部長國勇:所以千萬不能把它當作薪水,不然就要繳稅……
    余委員天:我就是要講這個問題,像我們這種民選出來的立委或議員,只要是民選出來的都有領研究費,獨獨里長沒有。你知道里長因為他們沒有薪水,如果要去貸款的話,是沒有辦法申請貸款的,因為他們沒有收入證明!
    徐部長國勇:里長是可以兼職的,一般公務員不可以兼職,在這一點確實不一樣。
    余委員天:我知道,雖然可以兼職沒有錯,就像立委也可以兼職,因為家裡的事業固定他在做……
  • 徐部長國勇
    因為立委是民意代表。
  • 余委員天
    但他們不是民意代表嗎?
    徐部長國勇:里長是「長」,他有關防。
    余委員天:這樣就差很多了,他甚至還要聽……
    徐部長國勇:性質就變得怪怪的,為什麼有人說里長是榮譽公務員,原因就在這裡。
    余委員天:他們明明就是一個「長」,為什麼沒有薪水呢?
    徐部長國勇:所以我跟里長們商量過,也向院長報告了,就等最後定案了。我們是不是可以把他們當作地方政府派出去的派出機關或代行機關,就是用這種性質來處理,好比民間有很多汽車修理廠,他們替人驗車,雖然他們也在行使公權力,但是他們一樣可以修理車子和兼職,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類似這樣的狀況,他們擁有公權力,驗車的時候他們說准就核准、說通過就過,我們用類似這樣的性質去處理。
    余委員天:其實民進黨是最照顧基層的,而里長就是最基層的,你聽得懂嗎?
  • 徐部長國勇
    是的。
    余委員天:看是固定一個月要給他們多少薪水,這些都是可以討論和立法的,而且我也連署修法了,就是要照顧這些最基層的人。所有的里長都跟我講,你知道嗎?
  • 徐部長國勇
    我瞭解委員……
    余委員天:我們執政的時候就應該照顧最基層、最弱勢的,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你知道嗎?
    徐部長國勇:如果印象中我沒有記錯的話,事務費應該是阿扁當總統後才開始有的。
    余委員天:里長要做的事情,本來有99項,現在縮減到剩84項,你看看事情有多少,你就知道。是不是我來提案修法,你別老是以經費問題來回應,我跟你說,其實也沒有多少錢,全國也才七千八百多人而已……
  • 徐部長國勇
    7,760人。
    余委員天:就算一個月給3萬元,一個月才花二億多元而已,一年難道擠不出二十幾億元嗎?我不相信!再多的錢都在花用了,照顧這些里長不用算成這樣。如果能讓他們有薪水,要他們做事,他們會比較甘願,也會認真打拚,對不對?里長從早年到現在,大家都做得半死,要「拖屎連」。遇到選舉,如果沒有這些里長,政府要派人來做這些事情,你看看要派多少人才夠,那些人難道都不用花錢嗎?
  • 徐部長國勇
    現在有幹事來相輔相成……
    余委員天:你可以考慮一下,我要提案……
    徐部長國勇:委員說的,我們當然會考慮。
    余委員天:我現在的意思是,你考慮一下……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考慮,有關他們的支給,就像立委有公費、稅費等,這些確實須要研議……
  • 余委員天
    為基層出點力是我們執政的目的好嗎?
    徐部長國勇:多謝委員指教,多謝!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簡委員東明:(15時50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院長應該記得,30年前我從教育界轉到行政界,當時我只是當一個地方的鄉長,獅子鄉的鄉長,我的第一位長官,當時的屏東縣長就是蘇縣長;現在30年後,等於是我最後一次的總質詢,下一屆我也不選了,就要結束我整個從政的工作,結果我所面對的是蘇院長,我們的緣份應該算不錯。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5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真的,人生是這麼奇妙,在我當屏東縣縣長時,你是屏東縣獅子鄉的鄉長,那時候你初入政壇,我也剛剛在政壇上努力;經過三十幾年,今天我們又在這裡相遇,你是監督我的國會議員、立法委員。我覺得當年我們一起從臺灣的最南部一起為地方努力,今天我們一起在國會殿堂上為全國努力,我很謝謝委員當年從教育工作者一直到地方的行政長官,那時候我走遍獅子鄉8個村,每天晚上開村民大會,從頭坐到尾都是你作陪,我特別謝謝。
    簡委員東明:謝謝院長。因為我即將要結束從政,整個從政的過程當中,特別是擔任三屆的立法委員,我有很大、很大的感觸,我非常盼望在最後這個階段,我們行政院能夠特別重視一點,就是關於我們原住民立法委員的選舉區這麼大,整個臺灣就是我們的選舉區。將心比心,各位應該都看得到,不曉得有沒有為我們著想過?在第六屆的立法委員結束之後,重新劃分選舉區,當時把整個選舉區變為單一選區,唯一只有原住民是複數選區,結果造成這麼大的選舉區,我總覺得應該有檢討的必要。既然憲法規定,原住民現在的名額是平原3席、山原3席,為了選出這3席,我們要跋山涉水,甚至到都市,都市還有一半的人口,甚至還有離島,連金門、馬祖都要跑、都有票。對於這樣的選舉區,不曉得院長的看法如何?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選舉區的劃分其實沒有說一定怎樣,臺灣的選舉區劃分也是分很多次、很多種,像以前臺北縣選立法委員,整個縣是一個區,17個名額。同樣,原住民族到底是要複數選區還是也改為單一選區,光我們原住民族的立法委員彼此意見就不一致,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所以內政部也曾經往這方面來徵詢大家的意見,但就是因為沒有辦法達成共識。以現行的方式,確實也讓每一個候選人特別辛苦,服務也會比較困難。
    簡委員東明:現在我已經不要選了,我以最公正的立場對政府提出建議,我非常盼望把我們原住民的複數選區制度改為單一選區的制度。因為單一選區的制度,以3席來講,把臺灣劃成三等分,縮小了很大、很大的選舉區。另外,將來所選出立法委員變成是單一的選舉區選出來的,到立法院絕對會非常的團結。因為選區重複,往往我們選出來之後很難充分配合,這個最後損失的是誰?還是我們的選民。為了達到提升服務的品質,而且在選舉過程中不要花這麼大的成本與勞力的情況之下,我在這個地方希望我們政府單位能夠重視這樣的問題。
    另外,我們過去不是沒有重視過,因為有很多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從101年開始,原民會曾經做過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制度的劃分研究,也有結案報告,這個報告這麼厚一本,而且是用勞務採購案實施,101年到102年就開始做了,裡面的內容寫得很清楚;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區劃分研究評估報告是104年2月原民會做的;105年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公聽會的紀錄內容都寫得非常清楚,每一個與會人員發言的都清清楚楚。這三冊這麼厚的報告,難道這是辦假的喔?裡面的結論夷將主委應該非常了解,夷將主委,你的看法如何?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原民會在101年跟104年所做的這個調查報告裡面,多數的原住民對打破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的劃分是有共識的,但這個部分要經過修憲來處理,才能打破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的劃分。
    至於現在到底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的立委選區要不要劃分,在憲法層次只是分為各3席的名額,是不是可以在選罷法裡做選區的劃分,這是屬於中選會的權責,是不是中選會可以跟我們一起來研議?
    李主任委員進勇:跟委員報告,誠如剛剛蘇院長所提,因為原住民分成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各有3個立法委員的名額,這是明文規定在憲法的增修條文,但是憲法增修條文裡面並沒有像我們區域立委一樣,按照應選名額再細分選舉區,沒有這樣的規定。所以選罷法的規定是山地原住民也好,平地原住民也好,就是以山地原住民是一個選區,平地原住民是一個選區,這是複數選區,該不該改成單一選區,過去有很多的討論,光是第九屆立法院第1會期105年6月到8月就開了5次的公聽會,這5次公聽會裡面各方的意見不一,尤其是我們原住民族的人士,這牽涉到他們本身參政的權利,他們的意見就很分歧……
    簡委員東明:主委,對不起,我很想聽你繼續講,但是我的時間有限,我是希望能夠解決問題。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最後的一個建議是,要先在內部,尤其是我們尊重原住民族的意見,因為這是參政權的保障,原住民內部要先形成共識。
    簡委員東明:裡面的研究報告,包括公聽會,這個是方案一,也有方案二,研究了那麼多年,我想這都是很好的方案,也不一定要按照這個,還有更好的方案。連蘇巧慧委員都很重視啊!他提過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的修正,他裡面所提出的是按照人口最少縣市的比例來規定原住民名額。現在連江縣的人口數是1萬2,756人,上面寫得很清楚,一席立法委員,按照這樣的人口數來定的話,原住民還可以到8席,還有7個族的人口數是高於1萬2,756人的。當然,這是要修憲,有它的困難度,我們是希望按照方案一、方案二的做法來做。
    另外,關於各界的意見,與會者大部分都是支持原住民立法委員應朝單一選區制來修正,包括夷將主委在擔任新北市議員時所講的話,你看都記在裡面,我都把它摘錄出來了,你還是贊成以單一選區為主,對不對?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當時我當議員被原民會徵詢意見的時候,我的意見也是這樣子,但是最後這個要不要變成單一選區,要由立法委員達成一致的共識才能解決我們共同的問題。
    簡委員東明:剛剛院長也提到,但是這一定要突破啊!不要因為立法委員的問題,應該以原住民全體鄉親所有的意見為意見,你們調查過,大概七成以上都贊成。下一屆是來不及了,但是希望在下下屆就能夠看到立法委員選舉不要再那麼辛苦。像屏東縣分成三個選區,他們跑1,000步的路,我們可能要走將近1萬公里的路;如果要插1,000個旗幟,我們中央山脈從北插到南,再插到都市,插到離島,我們的經濟也沒有平地立法委員那麼好,風險又大,所以我具體建議,希望行政院能夠重視這樣的問題,因為這也是我們原住民所期待的問題。
    另外,原住民鄉目前最大的需求是,政府單位要有建設、要做什麼,應該要有感。現在一再提到接地氣,我想夷將主委也知道,政府最近所有立法過程當中最有感就是禁伐補償,很多人都受益,現在盜伐森林的現象也沒有了。但是目前原鄉殯葬設施是最亟需改善的問題,原鄉飽和的狀況從我當鄉長開始30年前就已經是這樣,政府目前針對原住民改善的四年計畫已經實施第3年,但是完完全全沒有辦法滿足,因為經費實在太少了。從現在補助的情形來看,108年度申請的單位有19個鄉、38處,申請需要的經費是五億多元,只有補助1億元而已;109年度需要的經費要四億多元,才補助九千多萬元,不到1億元,這樣怎麼去改善?而已經改善的部分是照片這個樣子,過去亂葬的情形,甚至於已經是違章、違法的太多,改善之後,霧台的東川公墓變成這樣子;阿里山的樂野公墓變成這個樣子,這麼漂亮;再看到春陽村的示範公墓,這是改善過的,但是這只是部分,大部分現在都是飽和,有的還死無葬身之地。這個計畫已經是第4年,但只做了部分,我希望能夠繼續把它做好,讓原住民地區不再有亂葬或死無葬地的情形。不曉得院長看到這樣的狀況,有什麼想法?
    徐部長國勇:我先跟委員做個報告,剛剛委員有提到,四年計畫是從107年到110年,我們明年度一樣有核定一億一千七百多萬元,各鄉鎮公所都可以來補助,我們會盡量在最大的範圍內,把原住民部落裡的公墓做得更好。
  • 簡委員東明
    更希望能夠做全面的改善。
  • 徐部長國勇
    是。
    簡委員東明:完成之後,這個計畫才可以終止。
    主席:段委員宜康及蔣委員絜安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段宜康書面質詢

    民主選舉係指藉由自由而公平的選舉方式,來表達人民對政府權力的同意,此為民主政體的基礎機制。繼2018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後,明年1月將進行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因兩種選舉同時舉辦,故查緝賄選人力需求相對隨之增加,對檢察及警察機關而言,如何分配查察賄選人力,有效執行查賄工作,乃為這次選舉治安維護工作的一大考驗。
    選舉查賄的主要重點在於「傳統賄選的方式」、「查緝選舉賭盤」、「以金錢、暴力不法手段介入」及「查處假訊息」,通常上述工作檢警人員皆須提前佈線,強化佈雷深度與廣度,以利增加有效情資,進而長期監控,適時實施必要偵蒐與查辦之作為。雖近年來國人法治觀念提升、檢察及警察機關戮力投入宣導查緝賄選與相關法律制度的改變,賄選情形未如早期甚多,惟選舉有競爭之本質,故仍有若干僥倖之人,希望透過不法的賄選手段獲得勝選,故面對任何一次選舉,查察賄選工作依然仍不可偏廢。
    查行政院第3481次會議「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安全維護工作執行報告」指出,有關警政署查賄制暴工作成效為,查察賄選部分:蒐報各類賄選情資375件(含選舉賭盤133件,其中總統賭盤51件,立委賭盤82件),移送6件(含選舉賭盤3件,其中總統2件、立委1件)。防制暴力部分:蒐報各類選舉暴力情資128件,移送71件。另,2018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為(內政部2018年12月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內容),查察賄選部分:移送賄選案件630件3712人其中以現金買票332件1677人最多。選舉賭盤部分:查獲並移送15件共35人。防制暴力部分:移送562件共762人,其中以毀謗228件297人最多。依上述選舉查賄數據,可見警察人員須付出相當程度的心力,完成選舉治安維護工作,戮力達到「淨化選風,公平選舉」之目標。
    然2019年5月13日銓敘部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審查小組審查警政署提報2018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專案考績案時,決議:「考量與其他同為執行選舉維安工作案件之衡平性,敘獎人數以不超過2014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一次記二大功之人數(73人)為原則,並請業務司商請內政部(警政署)於1個月內研提具體方案後,再提下次會議討論。」。故案經警政署於2019年5月28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處銓敘部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警察機關執行總統副總統等選舉一次記二大功人數案」會議決議:「警察機關執行「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一次記二大功總人數,擬採定額方式辦理,人數分別為66人及73人。」。最後函轉陳銓敘部並於2019年8月13日由審查小組決議通過之。
    不論是地方或中央選舉,皆攸關我國政治發展與社會安定,且選舉結果備受關注,為落實選舉之公平公正,警察機關須投注大量人力於選舉治安維護,以達成選舉期間零重大維安事件目標。又以選舉維安工作需要相當的時間,加上目前科技網路串聯及訊息傳遞快速,賄選手法日新月異,對於警察機關執行維安工作造成重大影響,從先前情資蒐報、追蹤管制及臨時調處等,均須隨時機動因應,故選舉期間相關籌備、動用人(物)力,較一般專案性工作更為艱鉅。
    查有關治安維護及查賄制暴工作獎勵案,是出自於同一專案,意即由治安維護獎勵的總額度中,撥發名額給查賄制暴進行獎勵,對此,獎勵名額採比例模式是否合理呢?治安維護雖為重要,惟查賄制暴於選舉期間亦甚為重要,主要為確保競選過程公平合法,防止金錢及暴力介入選舉,進而影響選舉之公平性。
    然又以2012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專案考績人數為例,共有121位一記二大功敘獎,惟內政部警政署為符合2019年5月13日銓敘部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審查小組決議,有關敘獎人數以不超過2014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一次記二大功之人數(73人)之原則,卻擬議「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降至66人,減幅達45.5%。此敘獎人數減幅是否合理呢?是否對查賄績效卓越員警甚為不公平呢?是否降低警察人員士氣?影響選舉查賄工作成效?其實敘獎精神應採工作績效為主,凡是選舉查賄制暴功績卓越人員,政府應該給予鼓勵,而不是以定額比例方式來獎勵查賄有功的辛勞員警。
    綜上,警政署應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及施行細則有關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功之規定,提敘選舉查賄制暴有功人員。爰此,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應重新對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治安維護及查賄制暴等工作獎勵方式進行整體評估與檢視,並於2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
  • 委員蔣絜安書面質詢

    一、於今年九月二十三日,蔡總統參加「108年全國客家會議暨客家貢獻獎頒獎典禮」提及我國將舉辦世界首次的「世界客家博覽會」,而就本席在上一次總質詢所建議與綜整公聽會結論的內容而言,舉辦「世界客家博覽會」所需的經費規模約為30到40億元,而目前客委會的預算約為二十多億,不足三十億。視當前可能的經費來源,一是由國發會資助;二是由前瞻預算做支應,在正式確立舉辦「世界客家博覽會」後,行政院方面如何責成相關部會執行或對相關經費方面分配與進行?建請行政院方面儘速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二、「世界客家博覽會」必須有一個跨縣市層級的治理平台來協助。就目前「行政院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治理平臺」,是否因應未來將舉辦「世界客家博覽會」,而擴大成立跨縣市層級平台,串連桃竹苗「浪漫台三線」、高屏「靚靚六堆」與花東「幸福台九線」,點亮全台客家場域之特色?
    三、「客庄茶故事園區」、「桃園市乙未戰爭紀念公園地下停車場規劃設計暨工程案」,為確保兩案工程順利完工,並配合上「世界客家博覽會」預計舉辦期程,建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有效執行,活絡龍潭、平鎮地方建設。
    四、我國屬於一個擁有多元族群文化的國家,各群之間應該相互尊重,此應為人權保障之普世價值,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宣告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形式及現象之必要,確保對人格尊嚴之理解與尊重。以瑞士為例,瑞士境內存在四種族群、四種語言和兩大宗教其和平相處,相互尊重,但全體瑞士人不忘1291年列強環伺下建國的初衷,崇尚聯邦主義及直接民主,對國家擁有強烈的歸屬感。當人民擁有共同的價值觀和身分認同,便能視自己為共同體的一份子,引發愛國心。故本席於本會期也有提出族群平等法的相關草案,也受到許多委員支持連署,國家對於族群平等權之保障責無旁貸,盼行政院方面借鏡各國先進對其族群平等之規範,使台灣全體國人、族群和諧,建請行政院在族群平等維繫上,多加支持、並從小扎根教育做起、學習尊重各多元族群文化之精神,並提出有關族群平等法修案或相關保障措施。
    主席:報告院會,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6時6分)
    繼續開會(16時19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請徐委員永明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徐委員永明:(16時1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看蘇院長臉書上面講到打拚超過200天,並提到「To be continued」及很多重點,有一部分我想要更深入的與院長討論。守護國境剛好而已,主委,2018年中國居住證,當時講說要限制他們、要登記,然後投票權、公民權應該要有一些限縮,主委,這一次如果他拿了居住證,下個月可不可以登記參選立法委員?
  • 主席
    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明通:(16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原來我們在相關修法方面,在行政部門跟國會部門的協商過程中,有些國會委員、立法委員對於我們……
    徐委員永明:主委,目前的現狀是,他如果在中國拿居住證,下個月還是可以登記為我們的立法委員候選人嘛!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因為我們還沒有修法通過。
    徐委員永明:主委,不是沒有修法通過,是沒有動作啊!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向委員報告……
    徐委員永明:主委,我先把它講完,那時候是講說要修法禁止他參選、投票,然後上半年問說現在到底有多少人,當時不是說要登記,請問有登記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委員,讓我整個說明一下,好不好?因為這個在黨政協商過程,有些委員對我們行政部門所提出的限制……
  • 徐委員永明
    哪個黨的黨政協商?執政黨的黨政協商?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有些委員認為我們所提出的限制太寬鬆了,他們要求要嚴格一點。
    徐委員永明:所以嚴格的結果就是下個月你有居住證,還是可以選中華民國立委,可以選中華民國總統?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啦,你聽我講完嘛!因為這個還在溝通的過程當中……
    徐委員永明:明年1月可以投票?現狀是這樣嘛!主委,現狀是這樣嘛,你有居住證,還是有機會選中華民國總統啊!是嘛,現狀是這樣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委員,你聽我講完嘛!在協商過程中,有些委員要求更嚴格一點嘛!所以……
    徐委員永明:你的黨政會報,這是你們跟執政黨的關係,我現在問的是,去年信誓旦旦說參政權要限縮,要登記,請問主委,現在有人在登記嗎?有人跟你登記說他有居住證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向委員報告,這個因為……
  • 徐委員永明
    所以什麼事都沒有做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因為有委員要求要更嚴格,所以我們還要徵詢意見……
    徐委員永明:這些我不管啦,你們跟民進黨的事我不管啦,現在有多少人,在中國的臺灣公民領有中國居住證?你有沒有一個數字?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這是要透過各方的推估,基本上,我們推估目前大概有……
  • 徐委員永明
    所以你沒有數字嘛!
  • 陳主任委員明通
    9萬將近10萬。
    徐委員永明:沒有啊,這是你6月講的,你的理由是因為中國不再公布具體的數據,我方也無法到中國去調查。
  • 陳主任委員明通
    所以我剛剛跟委員報告是……
  • 徐委員永明
    所以我們既沒有登記……
  • 陳主任委員明通
    這是綜合各方的意見推估出來嘛!
    徐委員永明:有人拿了中國居住證還是可以選中華民國的總統,現狀是不是這樣?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因為還沒有修法限制嘛……
    徐委員永明:現狀,我就問你現狀是不是這樣?
  • 陳主任委員明通
    還沒有修法限制。
    徐委員永明:院長,一年前覺得這個事情很嚴重,現在的情況是你有居住證,你可以選立委,可以選總統,明年可以投票。到底我們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什麼?我們真的覺得對於中國的步步進逼,我們有一個策略嗎?
    院長,下一題,你有提到重罰酒駕,要您安心。這是我一直在質詢的,過去五年,公職人員,軍公職人員有一千多個酒駕,其中有33個很有趣,他們酒駕被抓,因為酒駕被抓,而當年度的考績是甲等。院長,當時我開記者會說,你如果被抓,當然酒駕有酒駕的處分,可是考績給甲等,而且全部都是主管,行政院可不可以做個宣示,只要公務人員酒駕,當年度的考績絕對不會是甲等?
    蘇院長貞昌:對於酒駕,我是覺得要零容忍,尤其在使用道路上。至於考績,則是考績的另外考量,是不是在年度內有某一種行為的人不該考績甲等,這個也可以來研究。
    徐委員永明:院長,酒駕是臺灣深惡痛絕的,立法院修法修得非常嚴,如果公務員酒駕,我們不要說公僕表率,如果他都已經酒駕被抓到了,結果當年度考績還甲等,會不會讓人覺得行政部門的「重罰酒駕要您安心」只是說說而已?
    蘇院長貞昌:我自己是學法律的,對於某一個行為,對該行為應該負責,所以對該行為應該給予怎麼樣的處罰,貴院怎麼樣修法,我都尊重,我也覺得零容忍。至於考績,是對於公務人員在工作上的表現給予核定,但如果要規定說,你雖然在公務上表現優良,但如果有酒駕,絕對不能考績甲等,這也是可以考量啦。
    徐委員永明:所以院長覺得如果公務員酒駕被抓,考績甲等也是合理?
    蘇院長貞昌:不是,不能這樣講,只是要不要把公務上的表現跟他的酒駕連在一起。
    徐委員永明:院長,其實這是一個宣示啦,對於酒駕,我想不只是安全的問題,造成別人安全的問題,也是對公務員形象一個很大的影響。我們有很多政務官之前酒駕,後來社會批評也非常多,我們甚至有駐新加坡代表因為這樣就沒辦法去了。如果酒駕被抓到,當年度考績又甲等,我想給民眾的觀感,是會覺得政府真的是把酒駕當一回事嗎?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徐國勇部長,陳主委可以回座了。
    院長,這些是統促黨的一些作為,我想何韻詩被潑油漆,真的是讓臺灣人民都很憤怒的,在臺灣這樣言論自由的國家,結果是這樣的情況。部長8月的時候說防制組織犯罪絕不手軟,結果人家9月時在嗆,張安樂在嗆部長。我看了一下過去的狀況,部長,黃之鋒來臺黑衣人暴力接機,有沒有查到、有沒有抓到?有抓到,但無罪釋放。台大中國新歌聲,統促黨暴打學生,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何韻詩事件當時大家都很氣憤,結果20萬交保,部長,我們有方法處理嗎?對於這種政黨跟暴力結合在一起。
    徐部長國勇:其實有關委員剛剛提到的判拘役,大家覺得有時候判輕了一點,還有說20萬元交保,但這些都是檢察官、法官在獨立行使職權,這個我不能去干涉,這是第一點先跟委員做說明的。
  • 徐委員永明
    我知道。
    徐部長國勇:第二點,就是說……
    徐委員永明:所以我們怎麼去處理它呢?如果一個政黨,打著政黨的名義,對臺灣的民主產生危害,你知道嗎?你的前任有講過,葉俊榮那時候講過,統促黨滋擾應該用政黨違憲解散,當時他認為其實在大法官職權裡面有這一項,主管機關可以聲請,只要它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你的前任認為應該可以發動這個……
    徐部長國勇:這是一個法律的規定啦,因為它經過審議委員會以後,提到憲法法院就可以解散。
  • 徐委員永明
    現在沒有審議委員會嘛!但內政部可以做啊。
    徐部長國勇:我再提一下,統促黨曾經在94年時登記成為一個政黨,這是當時就已經登記的,這個政黨事後是不是有假借政黨的名義,來從事一些不法的工作,我們當然要去蒐證,至於有沒有符合組織犯罪的這些問題,當然就要從我們的構成要件該當性這裡要去做相關的蒐證,所以我也要求警政署及相關單位都要努力去蒐證。
    徐委員永明:部長,就像你講的,這是檢察官跟法官在處理的,可是一個違憲解散是你可以做的啊,要求大法官來做這個,是你可以做的啊,這跟法官、檢察官沒有關係。
    徐部長國勇:瞭解。事實上,違憲解散也是要送到憲法法庭。
  • 徐委員永明
    你可以發起啊!
    徐部長國勇:對,發起後還有一個政黨審議委員會,也是……
  • 徐委員永明
    至少我們可以知道說政府的態度是什麼嘛!
    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們在積極蒐證,如果我們在這一部分……
  • 徐委員永明
    你是不是有做這個考量?
  • 徐部長國勇
    什麼?
  • 徐委員永明
    有沒有做過這個考量?
  • 徐部長國勇
    各種考量我們都有考量過了。
    徐委員永明:院長、部長,其實兩位之前都是大律師,很清楚知道,政黨不是一定是絕對存在的啊,它如果傷害到中華民國,傷害到民主憲政,是可以違憲解散的,內政部可以做這個事,你的前任葉俊榮也是這樣認為啊。
    徐部長國勇:他是就法律現有的規定去做解釋,他應該是這個意思啦。
    徐委員永明:對啦,我的意思是說,這是內政部可以做的。
  • 徐部長國勇
    他並沒有針對哪一個特定的政黨去做發言。
    徐委員永明:部長,高雄市議會質詢用抽籤的,結果我們黨團發文給你,認為內政部對於這個應該有一些意見跟態度可以處理吧?結果你的回文是什麼?地方制度法及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並無明文規定,由各直轄市議會依自律原則得自行決定。所以內政部沒有態度?對於抽籤質詢,內政部覺得可以?
    徐部長國勇:基本上,它是立法機關。就立法機關這部分,因為法律並沒有……完全是空白的,所以立法機關必須去做相關的處理,而且我們特別強調……
  • 徐委員永明
    部長知道有一個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嘛?
  • 徐部長國勇
    對!所以這個……
  • 徐委員永明
    你是主管機關!
    徐部長國勇:所以我在公文裡面特別提到,還必須注意議員代表人民行使權利以及社會的觀感,我特別提到這一點。
    徐委員永明:部長,當時修正準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七條是做什麼?讓地方議會公開透明直播,這個部分內政部部務會議通過就可以處理,當地方議會不願意公開、不願意直播,內政部通過部務會議就可以要求,結果他們用抽籤質詢,內政部說要尊重地方自治權,地方立法機關的權限……
    徐部長國勇:我跟委員特別說明,我沒有去背書,內政部不背書韓國瑜或是他們的議會要不要怎麼樣,這部分我們不去背書,我們絕對沒有背書高雄市議會……
    徐委員永明:沒有要你背書,你可以更積極啊!他們不肯公開直播,透過你們的部務會議就可以修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就可以要求他公開,對於他們抽籤,你說你們沒有權力?部長真的太小看你自己,你手上有很多權力。
    關於昨天大家在協商消防的退避權時,部長講得很好,說火場內沒人就不應該派人,可是基層消防人員說沒有這個規定,所以我們昨天想把它訂在這裡面,結果消防署、內政部都抗拒,說不能明文規定、說沒有人員危害就不衝到室內。
    徐部長國勇:我跟委員報告,昨天去協商之前,我就已經講清楚,因為在我們的準則裡面,提到搶救的目的及救災的風險,其實就是在講當火場沒有人時,依搶救目的與救災的風險比例原則就不應該進去,現在把它明定到法律……
    徐委員永明:我們後來妥協說好,那就訂定在立法理由裡面,把權限給內政部消防署來訂定,以後是不是可以明確地講?
    院長,這真的很慘痛!這是沒有人員受困,可是衝到裡面去的資料。各位可以看到有無人員受困部分全部都無,有沒有入室搶救?都有,總共12人殉職!殉職年齡有20歲、30歲的,年紀最大的是45歲,我們希望能給他們明確地規範,如果沒有人員有生命危險時,就不要入室搶救,但他們抗拒說不能明文規定,那我們在立法理由中把這些放進去。部長、院長可不可以宣示,這在未來是一個很明確的規範,給消防員弟兄一個安心。
    徐部長國勇:我想昨天的協商和我的態度都已經表達很清楚,我們的原則就是這樣子,如果在搶救的目的與救災風險之下,裡面沒有人,基本上我們不進去。
  • 徐委員永明
    我們是不是可以明確地講?
  • 徐部長國勇
    但是我們仍然要給指揮官一個……
    徐委員永明:像這邊講的,有無人員受困,無。你看,全部都是「無」,結果還衝進去?
    徐部長國勇:原則當然是這樣,因為火場瞬息萬變,指揮官要負責任,所以最後還是由在現場的指揮官根據火場的問題去處理。
    徐委員永明:部長,當時你講這個的時候,我覺得這是很好的SOP,可是基層消防人員說沒有這個規定,所以我們希望讓它入法。在法律不能明文規定時,就在立法理由說明,未來內政部是不是能把這個標準很明確,就是火場裡面如果沒有人員受困,不要讓我們消防員弟兄衝進去!
    徐部長國勇:我跟委員報告,昨天協商的原則就是這樣,就是沒有人命危害之虞時,基本上……
    徐委員永明:那是我們要求要在立法理由裡面說明,因為不能明文規定,立法理由至少要舉出這個例子,可是實際的規範還是你們在做啊!
    徐部長國勇:沒有人命危害之虞的部分,條文有寫。
    徐委員永明:對,可是沒有人命危害之虞,不要進入室內搶救。
  • 徐部長國勇
    這是一個原則。
    徐委員永明:我覺得大家都非常關心這件事,相信院長也會關心這件事,謝謝。
    主席:趙委員正宇、鍾委員孔炤及陳委員明文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趙正宇書面質詢

    一、警察員額控管不周
    為因應警察人力長期短缺情形,內政部警政署於99年度規劃辦理為期5年之警察用人計畫,又於105年度辦理為期5年之基層警力招訓,以補足全國警察機關預算缺額及紓緩警察人力不足問題。上開用人計畫辦理結果,截至107年底止,現有警力員額仍較預算員額短少2,665人,然而據審計部指出,108及109年度增補警力後,全國基層警察實際員額將超逾行政院核定之預算員額3,542人,亦導致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之重大負荷,顯見政府並未因應員額狀況調整用人計畫。同時,在缺額不足的情形之下,警察之國家考試於108年度亦大幅減招,影響國家考試制度之穩定性,引發應考人陳情。
    為此,行政院是否應優先和地方政府溝通及調整預算員額,以免發生員警「無法分發」之情事?是否能請考選機關於各項公務人員考試舉行之前,先行與用人機關協商之後,再提報考試計畫?是否應建立警察員額之控管機制,以維持警力需求及員額穩定性之平衡?
    二、國道警察值勤危險性高
    國道公路警察局為確保員警執行國道交通勤務安全,訂有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事故現場處理作業規定、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處理交通事故通報聯繫事項等。另為避免發生員警處理故障車輛,或取締違規車輛時,遭車輛追撞事件,律定交通違規取締以「事前蒐證、事後告發」為原則,減少主線攔查事故風險,並要求員警確實遵照攔檢及交通稽查車輛注意事項。
    惟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97至107年11月間國道公路警察於執行勤務時發生事故案件,共計177件,造成46人受傷,5人死亡,其中106、107年間死亡人數4人,占近10年來全數死亡人數之80%,顯示上述作業規範與因應防範措施,尚未能有效降低國道員警置身於危險勤務環境之風險。
    另經審計部分析上開事故案件,其中以巡邏勤務發生事故件數(占總數50.85%)為最高;又死亡人數皆係發生於路肩執行勤務(占總數60.00%)及車道中處理事故勤務(占總數40.00%)。
    雖行政院已於2019年5月核定動用第二預備金2,800萬元,租用9輛大型貨車加裝緩撞設備,提供國道警執勤安全之用。唯就提升國道員警安全保障而言,推動科技執法、建立事故處理SOP程序,減少員警於國道下車值勤頻率方為根本解決之道。為此,試問行政院何時能全面推動違規科技執法、並改善國道員警事故處理SOP程序?
    三、警政雲端科技執行效率不彰
    警政署為強化治安維護效能,透過雲端運算科技整合警政相關資料,使第一線執勤員警得以即時取得及分享治安資訊,推動「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其中監視器雲端調閱系統及車牌辨識系統整合執行成效欠佳,有待檢討改善。
    為提升員警辦案效率,「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提供警察機關各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影像遠端調閱功能,強化跨縣市機關間協同辦案之能力。唯截至107年底,台灣本島19縣市警察局建置18萬3,097支監視器中,經該計畫整合納入雲端調閱系統者僅9萬7,349支(53.17%)則尚未整合,其中計有新北市等8個市縣政府警察局之整合比率未及5成,甚有基隆市等3個縣市,整合比率未及1成。
    另監視器之車牌辨識系統部分,經審計部統計,截至107年8月底止,臺灣本島19個市縣政府警察局建置之路口監視器計有11萬5,799支可增設車牌辨識功能,惟僅3萬5,409支路口監視器(30.58%)有增設,其中計有11個市縣政府警察局架設之路口監視器增設比率未及1成,宜蘭縣等4個縣政府警察局則迄今皆無車牌辨識系統。
    據審計部指出,警政署未能積極督促、協調各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路口監視器建置或汰換作業,導致整合進度低落,影響執法成效。試問行政院,何時能將全國之監視器雲端調閱系統及車牌辨識系統整合完成?
  • 委員鍾孔炤書面質詢

    一、客委會「369浪漫客庄秋冬遊」計畫
    客委會「369浪漫客庄秋冬遊」計畫,加碼在客庄推出600元的電子旅遊券,希望在推廣國旅時促進客庄觀光,帶動外縣市的民眾來到客庄支持在地的產業。然而,優惠卷領取系統在剛開放時發生系統超載,引起民眾反彈。硬體與廠商的部分,客委會已經持續在進行處理,但資訊層面以及整體計畫設計的問題,還要跟客委會進行討論。
    這次的電子旅遊券使用平台有「資訊錯置與補助目標雜亂」的問題。一開始客委會的系統當中出現很多錯誤資訊。包含誤植、合作店家的區域錯置等。這都應該是上架前就應該注意到的失誤。接下來民眾發現,旅遊券的合作店家中,知名連鎖自助餐廳(饗食天堂)及知名的川菜連鎖餐廳(開飯川食堂)等。客委會也迅速與這兩個不符合補助資格的對象終止合作,然而網路上仍有諸多民眾對於客委會草率與朝令夕改的政策感到反感。
    雖然客委會終止了連鎖店的補助資格,然而我們還是在現在的「兌換店家」當中可以找到一些很性質特別的店家,包含藥局、家用五金商店等。似乎與我們傳統認知上的「旅遊」店家相去甚遠。其實這個政策最主要的目的在於國旅的推廣,進一步地促進客庄觀光,以及在地創生的發展。希望客委會能夠在鼓勵觀光之餘,仔細思考在有限的政策資源之下,如何真的達成我們的政策目標。
    二、「20歲至40歲客家青年」客語學習政策空白
    依據客家基本法第13條規定,政府應促進人民學習客語及培植多元文化國民素養之機會。客委會李永得主委於2017年2月曾表示:「目前最需要加強的是20、30歲階段青年人的客語能力,這個年齡層正要生兒育女,小朋友要學客語,卻發現爸媽根本不會講」。
    然而,除了客委會已經建制的「線上學習系統」及「自學資源」之外,檢視現今客委會的「客語課程」相關計畫,對於青壯年(20-40歲)的「客語學習」資源特別缺乏。導致青壯年民眾,若想要在居住地就近參加客語課程學習客語,缺乏管道。尤其是針對完全不會客語的民眾來說,想學習客語不知從何開始。
    客委會「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內容針對各地方政府及大專校院進行「客語課程」補助案,針對非以家庭為開辦對象者,特別規定19歲以下的學員至少占二分之一。卻沒有特別針對同樣發生嚴重客語斷層的青壯年民眾開設的課程提供補助,不利於客家語言傳承。
    客委會應該針對青年族群的語言斷層,重新檢視並提出計畫。尤其針對青壯年人口,他們可能在語言與族群認同上逐漸傾向客家認同,但是我們實務上能夠給予他們學習客語的資源卻是非常缺乏的。希望客委會能針對這塊族群重新檢討整體政策,客語傳承才能好好發展。
    三、客委會網站關於「客語學習」資訊混亂,未經整合
    客委會至今有諸多計畫針對「客語傳承」之具體作為。包含已經建制的「線上學習系統」、「自學資源」、「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與「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等,提供人民諸多管道學習客語。
    然而檢視客委會官方網站,卻沒有針對「學習客語」的資源有清楚的整理及標示。針對接受客委會補助的地方政府、大專校院或是民間團體等,開設的相關客語課程資訊客委會也沒有彙整並予以公開。對於民眾就近要參與「學習客語課程」,十分不便。客委會應發揮主管機關之角色,串連資源並予以宣傳,讓民眾能夠便利瞭解學習客語的資源,甚至是誘發民眾想要學習客語的動機。期盼客委會在關往設立「客語學習專區」,整合所有網路學習資源及各地客語課程學習資源,讓我們的客語學習資源更親民、更便民。
  • 委員陳明文書面質詢

    一、防範中國滲透,維護台灣自由民主
    院長,2020台灣大選即將到來,我們到底要如何防範中共透過政治力和資金力對台灣進行滲透,甚至干預台灣選舉?
    不論是從美國的調查報告或是台灣內部國安調查及社會的實證,中共確實利用各個管道滲透台灣各個階層,來形成有利中共併吞台灣的言論與準備。中共對台政治滲透,通過利誘、威逼、女色、陷阱等手法,吸收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公職人員竊取政府機密,以及吸收台灣政治人物或政治工作者,推動有利中共統戰的法案,或塑造有利中共的輿論氣氛。
    國安局局長在立法院曾說共諜在台灣滲透大概有5,000人,可是根據統計,從2002年至2017年,台灣破獲的共諜案有60件。院長,這還只是破獲的數字,沒有破獲的黑數可能是百倍或千倍以上,為什麼台灣可以放任共諜囂張地進行間諜工作?
    院長,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國家安全法》過於簡陋,整部法律的條文只有10條,其中界定間諜行為的只有1條。對照中國的《國安法》有84條、《反間諜法》有66條,加起來有150條,我們的相關法律條文實在太少,那要如何解決這個法律條文不足的問題呢?本席建議行政院應該主動訂定「反間諜法」才能比較有效阻卻中共間諜橫行台灣的問題。
    二、政府如何破解「中國控制台灣選舉」?
    院長,隨著2020選舉的接近,中國除了在國際社會也提高打壓台灣的力道,近期更爆出中國統戰單位開始積極購買台灣各大臉書粉絲專頁,招募網紅加入團隊,意圖製造台灣社會的分歧。
    請行政團隊都要仔細看這一張圖,這張網路上流傳的圖詳細畫出「中國如何控制台灣選舉產業鏈」的模式,從最上游的中國官方,透過各種官方及民間的手段,經過網路社群、台灣網路媒體廣告業、傳統媒體,再到最下游的親中候選人或中國指定政治人物,中間環環相扣,幾乎沒有破綻,表示中國正無影無形的進入台灣的社會。
    院長,這其實就是某種形式的「超限戰」,從網路戰、資源戰、媒體戰、金融戰到文化戰,中國對台灣的侵略已經到了無孔不入的狀況,本席要在這個2020大選前的90天特別提醒院長,務必要讓整個行政團隊動起來,境內境外嚴格查緝賄選、破壞治安、製造假消息等,讓台灣的選舉不受外力影響,確保台灣民主自由的延續。
    三、中共邀台灣學生免費遊中國
    院長,中共滲透台灣校園已行之有年,從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便積極鎖定台灣大專院校學生自治組織幹部,組織超低價,甚至免費學生旅遊團,邀請頂尖大學學生精英前往中國參訪,宣揚「祖國」的善意,要達到「讓你對中共不反感,對台灣反感」的目的,但是陸委會和教育部對於這個部分好像沒有特別的防範機制。
    根據陸委會資料,去年富中國交流的數量約有300多團,交流人數約2萬人次以上,今年則不滿200團,人數在1萬人次左右,相較去年有減少趨勢,但每年有上萬人次的學生接受中國招待前往中國旅遊,仍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可能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國家認同問題,相關單位應予正視。
    院長,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它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構、團體有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台灣旅行社將這些中國統戰行程包裝成是去中國觀光的「學生方案」旅行團可能就有觸法嫌疑,請行政院應該立案通盤去調查哪裡國內旅行社負責承辦這些行程,若是違法事實確定,必要時應該廢除旅行社的營業許可。
    主席:請鄭委員秀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鄭委員秀玲:(16時3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們臺灣和國外的政府在這幾年都花了很多錢、很多人力投入智慧城市、智慧醫療、智慧能源、智慧防災、智慧家庭等等。如果碰到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會讓智慧變得不智慧?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6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科技的進步真的不一樣,所以我們現在利用各種數據、利用科技,以更有效、更快速……
  • 鄭委員秀玲
    它什麼時候……
    蘇院長貞昌:至於怎麼樣變得不智慧,就是這些資訊被駭入,或者……
    鄭委員秀玲:對,這是我要的答案。
  • 蘇院長貞昌
    安全被破壞……
  • 鄭委員秀玲
    對。
  • 蘇院長貞昌
    那個更可怕。
    鄭委員秀玲:正確答案。蘇院長,現在因為物聯網的關係,加強資安防護很重要,不然我們投入這麼多的建設,就因為駭客的攻擊,讓整個都掛掉。
    我今天要針對資安的問題來請教院長,我們認為健全的資安產業是鞏固國力跟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問題是臺灣在全球來講算是資安的重災區,也就是說,我們被針對性攻擊的次數占全球第四,僅次於美國、印度和日本。微軟報告也指出,因為資安攻擊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新臺幣8,100億元,占GDP總值5%,所以這個問題算是相當嚴重。因為行政院資安處掌理國家資通安全基本方針、政策及重大計劃,因此我今天質詢主題是針對目前的資安政策,我們覺得資安政策應該可以做得更好。
    蔡總統從2016年上任以來,一再地強調資安就是國安,我們也整理這3年多來執政團隊所做的事情,我想這也值得肯定。首先,成立資通電軍,負責電子作戰、資訊作戰、網路作戰;其次,成立資安處,通傳會負責通訊安全,再加上國安會;再者,通過法令─資通安全管理法;最後,行政院也提出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這四件大事是一個很不錯的開始。但就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的四個項目,我們覺得提升資安產業能量以及培育資安人才等兩部分應該要再加強。
    即使執政團隊做了這麼多事情,可是我們發現最近這幾個月各行業都有很多資安問題,如20家醫院受到勒索軟體攻擊;銓敘部的公務員個資也洩漏;健保局的資料遭駭客攻擊。所以本席要問院長,對於這些資安問題,您覺得嚴重不嚴重?
    蘇院長貞昌:關於資安問題,隨著科技進步,資安是必須受到重視的,當然被駭入的資安問題也是很嚴重。所以我們這幾年來,投入大筆經費,編了一百一十億元的預算,同時也通過資安法,在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另外也設立對應的相關部會及聯合資安辦公室。對於剛才委員所提培育資安人才,也確實應該更積極、更大步的前進,因為日新月異,每年都不同。
    鄭委員秀玲:雖然政府三年多來做了很多事,可是呈現在眼前所看到的這些問題還是很嚴重,接下來本席建議政府未來可以做哪些事情。這三年多我們比較強調的是保護政府部門不要被攻擊、軍方不要被攻擊或是個人的資安問題,其實我要強調的是,還有一個全球資安市場的龐大商機,因為其他國家的企業也會受到攻擊,全球一年大概有九百多億美元的市場,資安人才也有近六百萬人的缺口,這個產業是靠腦力,沒有汙染的,所以我認為政府不能只做防衛性的這些投資,還要去培養人才,然後去促進這個產業發展,因為它是一個非常賺錢,但又沒有污染的產業。
    我們如果要發展這個產業,以美國的表現最好,因為他們之前的軟體產業算是比較強的,在全球五百大資安公司裡面,美國就佔了361家,美國在幾個產業聚落,主要都是靠近大學,所以政府培育人才要從大學開始,不管是在波士頓、中央政府的華盛頓D.C、紐約的金融業,或是加州矽谷這邊的軟體產業,都是跟大學與相關的企業合作發展成一個產業,從美國的經驗就可以看得出來。
    雖然美國的資安產業這麼強,但它還是覺得不夠,所以他們在一些大學提供獎學金,讓年輕學生去唸研究所,美國這麼強還做這麼多事情,反觀臺灣,我們這麼弱,然後該做的事情沒有做,這是我強調的重點。第一個我們政府還缺700名資安人員,企業界也缺上萬名,我們人才這麼缺,結果教育部只願意提供4間國立大學新成立資安所,總共只有70名碩士生,我覺得這個表現實在是不夠,而且企業也很缺資安人員。
    剛才院長說政府投入一百多億元,我現在只針對行政院負責的35億元,連續兩年都編了35億元裡面的二十多億元在投資硬體部分,買了雲端設備之類的,都偏重資安防禦或是硬體設備的建置,缺乏培養人才,只注重駭客威脅的處理。政府很多資安業務都委外,供應商其實也容易是駭客的來源,所以還有很多層面我們並沒有照顧到。我們花了三十幾億元在推動資安教育人才培育,但我們的課程程都是短期的,上幾周的課程,而且是比較簡淺的課程,相對之下,美國的Carnegie Mellon大學有63門資安課程,所以我們在培育資安人才方面,教育部透過一些短期的上課,事實上是差很多,人才也沒辦法培育,所以希望政府要正視資安人才培育的問題,不能只給70名學生的名額,結果老師員額沒有增加,學生也沒有獎學金,這四所新成立的資安研究所也沒有設備的資源和空間,而且只有教育部提供一些名額,可是其他的部會,如科技部等並沒有來促成這件事情。
    院長可能知道張俊彥教授,2001年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的時候,他提出一個矽導計畫,在這個計畫裡面,他認為我們需要發展IC設計產業,所以他提供了三、四百名師資,給一些國內的頂尖大學,開了很多IC設計的課,包括臺大電機系就開了二十幾門IC設計課程,結果培育了很多人才,這些人才後來去聯發科技等一些IC設計公司,所以你現在看到IC設計公司的蓬勃發展,其實是2001年陳水扁總統時去投資的矽導計畫。我們來看一下詳細的內容,裡面列出我們需要培育多少學生、師資,然後產值是多少。我給行政院一個功課,請你們去參考當時的矽導計畫,金額大概一百多億元,你們在前瞻計畫裡面編了二十幾億元去買那些設備,其實有些錢可以再重新使用,或是科技部、教育部及經濟部的經費要重新整合,好好投資到我們正規的大學。像臺灣大學,那麼頂尖的大學,資安的課很少,師資也很少,你們應該要投資頂尖大學,師資名額要大力增加、課程要趕快開出來、給學生獎學金及研究室的建置,所以你們要去協調科技部、國防部、教育部及經濟部,因為每個部會都會推拖,教育部說只有學生的員額,還有科技部等都互相推卸責任,其實這些人才培育起來,以後我們資通電軍的人力品質也會提昇,而且產業界也需要這麼多人力,像以色列這些年輕人的資安公司還到矽谷去IPO,所以他們看到的是全球的市場。
    我們從美國成功的經驗,還有以色列在全世界排名第二,看到他們的政府、大學、軍方及國防單位相互合作,就可以把它變成一個很重要的資安產業。我知道院長很認真,希望你把這個建議帶回去,各部會之間好好做功課,不然你們現在的經費是分散在各部會,加起來有三十幾億元,甚至你剛才還說有一百多億元,可是成效不佳。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剛才提到的方向和要重視的事情,我很肯定,委員用了很多的時間來整理國內外的這些資料,我很佩服。這是應該做的,因為臺灣能夠贏人家,就是靠人才,我們有軟實力,但資源不夠,我們在其他方面相對較弱,但就人才方面,我們是可以發展的,所以委員剛才所說培育人才部分,我完全同意。另外,教育部其實有兩個計畫,一個是資安、資通訊相關人才的培育策略跟培育計畫,每年要培育3,100名的資通訊相關高階人才,……
    鄭委員秀玲:問題是這都是短期性的培訓,例如寒假冬令營,那是不夠的,必須從大學裡面……
    蘇院長貞昌:就委員今天指教的及希望我們去看看矽導計畫,我會要求教育部跟行政院副院長室(資安長)從整體去看哪些地方還不夠,也不要用短期、名額式的,而是採長期性高階人才培育的方式,也請委員多指教,我請他們多加油。
    鄭委員秀玲:你可以請陳其邁資安長去看一下國立大學的課程,真的是很少,比以色列大學還不如。
  • 蘇院長貞昌
    好。
  • 鄭委員秀玲
    我是真的比較過。
  • 蘇院長貞昌
    好。長期比較重要。
  • 鄭委員秀玲
    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廖委員國棟:(16時5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看到蘇院長微笑就想到我們是親戚,微笑是應該的。
    首先我要跟院長和夷將主委確認一個職責的問題,院長是總統提名,夷將主委也算是總統提名,你們有一個共同的職責,就是要執行完成總統的政見。對不對?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6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總統領導國家,我負責行政團隊,總統相關的政見,我們都會……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同意這句話了?你們就是要去執行、去完成嘛!我看了總統當初選舉時所提的兩大政見,第一個就是要實現轉型正義。第二,就是肯認原住民族的主權、憲法專章及還有原住民的權益。這就是你們要做的事,我們來盤點一下,請院長看一下這些政見。總統的政見絕大部分、約80%都還沒有落實,包括原住民的憲法專章、原住民身分法、原住民族自治法、原調會組織條例、原住民族土地海域法、原住民族土地工作權保障法與原住民族健康法,當然,目前也已通過了原住民教育法跟語言推廣的法規,我們也要予以肯定。除此之外,還有保留地的管理條例、原調會的組織條例對於我們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這部分遲遲沒有成績。去年蘇院長還沒有上任,我曾經問過賴清德前院長說什麼時候可以完成保留地管理條例,當時他告訴我說,108年的10月就會提送。現在時間已經過了,院長,結果我們沒看到保留地管理條例,只看到廖國棟委員提案,單單只有本席提了一個案放著在那邊睡覺,好可惜,本席覺得非常孤單。院長,賴規蘇不隨嗎?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廖委員剛才簡報上還漏掉一個很重要、已完成立法的山坡地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的修法,我們保留地的增劃編免等待5年的部分,其實已經完成修法。
    廖委員國棟:好,那個部分我漏掉了,那個也是我長期關注的案子。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另外,委員提到的原調會部分,就是原住民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已經送到大院審議中。
    廖委員國棟:好。但我現在要請院長支持的是我們這個保留地管理條例,因為去年賴院長曾經答應要做,但是現在只有我的案子,沒有院版,沒有院版的話,立法院就不能審,立法院有規定,沒有院版就不能審委員個人的提案,我希望院長能夠支持,督促一下夷將主委在最後的階段能夠提出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條例。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這部分的原開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的條例部分,我們原民會的部分剛完成跨部會協商,準備要報院。
    廖委員國棟:已經要報院了,對不對?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正準備要報院。
    廖委員國棟:院長,拜託再加速一下。
    第二,本席要為夷將主委抱屈,你看看這個報表,原住民的土地地廣人稀,政府漠視。為什麼?農委會管理165萬公頃土地的人數有2,432人,國有財產署管理21萬公頃土地的人數是780人,原民會管26萬公頃,獨獨只有24人,院長,這樣怎麼會管得好原住民的土地呢?才24個人在管理。而且農委會跟國產署都有相關的專業加給,他們下面還設局、處等,原民會下只有一個土管處,24個人!你說,它怎麼會管好土地呢?院長,你講一下話吧!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這真的是長年以來累積的問題,蔡總統有心要解決,所以才一上任就先道歉,然後答應這些事情,但事實上有的有做到,有的還有困難,這也是事實,我們也承認,不可能一蹴可幾。委員指教人數編列不足,我……
    廖委員國棟:是,你一比較就知道了嘛!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的24個人是在土管處的部分,保留地的管理跟辦理,在地方政府跟公所、地政事務所還有……
  • 廖委員國棟
    你告訴我有多少人。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各機關都有不同的人力,縣政府有縣政府的人力,地政機關也有,公所也有,另外針對每一個鄉鎮市公所的土登人員部分,至少我們還派駐一名。
    廖委員國棟:我知道你們都有派啦,那時候我一直要求,你們也派了人,但是不夠嘛!你要跟蘇院長要大聲地講,人不夠啦!我幫你講話,你還一直跟我解釋,你現在要跟院長大聲說你們就是要人嘛!
    蘇院長貞昌:我看委員常針對問題,而且都會點出重點,我也都很重視,我覺得我們先來看實際上的情形,我也是想解決問題的人……
  • 廖委員國棟
    拜託院長、拜託院長。
    蘇院長貞昌:好,不要說拜託,不敢。
    廖委員國棟:第二個,我們來看原住民社會福利,原住民族組織法第二條中特別明定「原住民健康促進、社會福利、工作權保障、就業服務、法律服務之規劃、協調及推動。」這是原民會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們過去一直說原住民的平均餘命跟大社會大概相距10歲,院長應該很清楚這一點,我們講過很多次了,精準一點來講,真正的差距是8.16歲,我現在要講的是,目前原住民的農民領取老農津貼的年齡是65歲,我強烈建議,調整為55歲開始,目前所有的社會福利,像國民年金,原住民是從55歲開始給付,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原住民自願退休的年齡是55歲,假牙補助也是從55歲開始,獨獨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是65歲以上。院長,可能不會那麼仔細地追到這裡,但事實是這樣,就像上個禮拜我在委員會跟陳吉仲主委要求,應該要降為55歲,他深受感動,也同意,為什麼他會同意?這個道理很簡單,原住民從事農林漁牧者占全體的9.37%,而55到64歲的原住民農民,估算約有6,000人,以老農津貼每個月7,256元來算,所需經費是5.2億元,扣除這些以外,事實上,如果你把原住民農民的社會福利部分降為55歲可以領取,只增加2.6億元。所以,當時吉仲主委就說:沒有問題,我們來一起努力。我現在要問院長的是,你會不會支持?
  • 蘇院長貞昌
    支持。
    廖委員國棟:OK,感謝!一句話就好了,也就是支持!對此,我們已經有相關提案經過一讀,當中特別加了一項:首先,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55歲,不過只能擇一,不能領老農津貼又領國民津貼;其次,不會一直維持在55歲領,因為將來原住民的平均餘命可能會提升,故必須每五年檢討一次,這樣好嗎?
  • 蘇院長貞昌
    好!
    廖委員國棟:謝謝院長支持。第三,我想院長不會注意到這種細節,但這件事我認為一定要讓院長知道。我剛剛提過,原住民的假牙補助為55歲,這是全國中低收入戶老人補助均有的一項社會福利,只是原住民為55歲。但我要講的是,假牙補助竟然也有貧富差距,這點讓我非常遺憾!我們要求不要一國兩制,必須全國一致!請院長看這個表,臺北市全口假牙補助為5萬5,000元,臺東為4萬;上下顎半口假牙的話,臺北市補助2萬5,000元,臺東只有2萬,難怪每次回去都發現老人家不見了!我問他兒子媽媽呢?他說臺北去了。為什麼跑去臺北?他說把戶籍遷到臺北,因為臺北的福利比較好。兩相比較,這是反過來把原鄉的人吸引到都會去,這樣是不對的!我要求假牙補助必須全國一致,不要有差距。有一個數據院長可能不知道,所以我要告訴院長,107年總共編列8,848萬的假牙補助費,沒想到原住民的受益人數與申請人只有52人!108年編列了1億1,000萬,迄今只有16人申請!因為一旦到都會,想換就換,而且全口補助,可是在鄉下還得自行補貼。不僅如此,牙醫師雖然會幫忙裝,錢不夠也沒關係,但用的全是劣質假牙,用了會痛,也用不久,以致無人身請。這點我希望院長能注意,不要有城鄉差距,必須全國統一!不管住哪裡,在假牙補助上要全國統一。請問院長是否支持我這個想法?
    蘇院長貞昌:有關假牙補助,由於診所的收費情況不一,這點委員是專家,應該比我清楚。畢竟都會與鄉下的診所不同,收費也不一,以致會有參差。此外,地方政府提供的福利與設施也不同。
    廖委員國棟:我同意,所以應該要全國一致,不能因為是偏鄉就補助少一點,都會的就補助多一點,這樣不行,好不好?要全國有一致性。
    最後幾分鐘向院長討教傳統領域與海域問題。有關伊達邵申請傳統領域這件事實在讓人感到遺憾,因為受到全國關注,最後被最高法院打臉,對此,我想原民會必須深切檢討,特別是你們所劃設的辦法實施迄今,竟然只有烏來申請通過,其他都未能通過,以致無人敢再申請傳統領域。在此我要謝謝院長,在院長指示與總統府原轉會相關政策支撐下,我與台糖經過一年多的討論及談判,終於讓台糖同意通過,由台糖公司與部落共同經營管理農場土地計畫,現在已經在進行中。另外,台糖也同意花東縱谷花蓮中原農場的79公頃土地提供原住民使用,並願意讓出花蓮大農大富的30公頃台糖土地,但不是讓出所有權,而是讓使用權,讓他們使用;臺東富野農場的加路蘭段也有5公頃的土地可以使用。這些都在進行當中,我要向你說聲謝謝,這個政策是對的,所以我們全力在推動。目前台糖跟我們談的時候,有115公頃同意讓原住民優先使用。謝謝你。
    另外,海域也是一樣,最近在這個部分也略有進展。院長,在總統府的原轉會之後,我們辦公室多年來一直在談海域問題,我是阿美族的,你的女婿也是阿美族,我們是海洋民族,最愛海了,海域就是阿美族的冰箱,我們用海當冰箱,有吃不完的東西,有用不完的東西。在我們談過之後,內政部營建署最後終於同意分三期來完成海域,第一期是臺東海域,第二期是花蓮海域,第三期是屏東海域,這三個海域如能在三年之後完成的話,總共有4,647平方公里可以歸原住民的傳統海域,希望院長一定要支持這個方案,因為我們已經談判談好了,所有程序將在這個月跟明年統統都要完成。內政部可能還來不及跟你報告,我先跟你邀功了,到時候這一、二、三期都完成的時候,我要恭喜院長,做了非常好的功德,也謝謝所有包括原民會,謝謝你們一起來努力。
  • 蘇院長貞昌
    謝謝委員一直支持。謝謝。
    主席:管碧玲委員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報告院會,內政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謝謝蘇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答詢,下次會議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
    現在繼續處理復議案,計二案。
    第一案為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二案及第十三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 親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及第13案(委員王定宇等24人及時力黨團分別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決定,提請復議。
  • 提案人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 主席
    本案作如下決定:另定期處理。
    第二案為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二案、第四案、第十二案至第十五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2、4、12、13、14、15案(如下附表)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 提案人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 主席
    本案作如下決定:另定期處理。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7時7分)
  • 附錄

    (一)
  • 主持人
    蘇嘉全  蔡其昌  
  • 協商代表
    柯建銘  管碧玲(代)  李俊俋(代)  曾銘宗  陳宜民(代)  黃國昌
     李鴻鈞  
    (二)
  • 主持人
    蘇嘉全  蔡其昌  
  • 協商代表
    林為洲  曾銘宗(代)  陳宜民(代)
    柯建銘  管碧玲(代)  李俊俋(代)
    徐永明  李鴻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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