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星期一)9時4分至14時33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星期一)9時4分至14時3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10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48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59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柯志恩 吳思瑤 蘇巧慧 黃國書 蔣乃辛 高金素梅 鍾佳濱 蔡培慧 李麗芬 林奕華 簡東明 張廖萬堅 陳學聖 許智傑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廖國棟 鄭秀玲 林岱樺 陳亭妃 鄭天財Sra.Kacaw 江啟臣 蔣絜安 陳宜民 吳志揚 童惠珍 羅明才 鍾孔炤 呂玉玲 劉世芳 吳焜裕 許毓仁 周陳秀霞 尤美女 林德福 何欣純 陳怡潔 蕭美琴 孔文吉 陳明文 林俊憲
    委員列席25人
    主 席:李召集委員麗芬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簡任編審 陳杏枝 科長 蔡月秋 薦任科員 李宗一
    (10月2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中華民國108年9月24日台立財字第1082101310號函,有關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請依照審查分配表及審查日程進行審查,並請依限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該會,俾彙整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
  • 項目
    三、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柯志恩、吳思瑤、蘇巧慧、黃國書、蔣乃辛、李麗芬、蔡培慧、鍾佳濱、林奕華、簡東明、高金素梅、鄭秀玲、林岱樺、陳學聖、尤美女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處長劉維哲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張廖萬堅、蕭美琴、許智傑、江啟臣、吳焜裕提出書面質詢。)
  • 討論事項

  • 審查人民請願案3案
  • 程序委員會函請本會審查李兆坤君為對教師法修正草案提供11項建議,惠請審議時納入參考意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案。

  • 一、程序委員會函請本會審查李兆坤君為對教師法修正草案提供11項建議,惠請審議時納入參考意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案。
  • 程序委員會函請本會審查曾柏瑋君為現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應提升至母法層次為妥,爰草擬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修法請願文書2份,請查照審查案。

  • 二、程序委員會函請本會審查曾柏瑋君為現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應提升至母法層次為妥,爰草擬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修法請願文書2份,請查照審查案。
  • 程序委員會函請本會審查徐立言君為對修正教師法提出建言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案。

  • 三、程序委員會函請本會審查徐立言君為對修正教師法提出建言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案。
  •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請願案3案均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之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另將各案請願資料併卷存查,於審查相關法律案時,提供委員參考。
  •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有鑑於108年新課綱上路,教育部推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利學生與大學端,於未來不論是選填校系或是篩選學生之重要參考依據。然,現行規定,學生每學年僅能挑選6件經老師認證之學習成果,上傳至教育部資料庫中,且一經上傳即無法再進行更換。但許多學生並未於高中生涯初期,即立定志向、明確知悉未來欲就讀之大學科系,且大學端相關篩選學生之參照標準也未必每年相同。為減少學生選擇上傳學習歷程之壓力,並提供學生中途改變學習志向之機會。爰,要求教育部2個月內研議放寬學習歷程之相關規定,得讓學生於高中第3年,在每學年經教師認證之學習作品中,有兩件更改學習歷程檔案之機會,以利學生入學。
  • 提案人
    林奕華  蔣乃辛  高金素梅 柯志恩  陳學聖  簡東明
    二、有鑑於108年新課綱上路,教育部推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利學生與大學端,於未來不論是選填校系或是篩選學生之重要參考依據。然,現行規定,學生須於每學期結束前,先將滿意之學習成果上傳至學校電腦資料庫,每學年結束前,再挑選6件上傳至教育部資料庫中。但學校端電腦資安設備因過去未曾有此重大變革,且各校相關資安等級並無統一標準。為免因學校電腦資料庫遭駭客入侵,影響學生日後升學權益。爰,要求教育部統一提高各校資安防護至相同標準,並於2個月內研議專案補助方式。
  • 提案人
    林奕華  蔣乃辛  高金素梅 柯志恩  陳學聖  簡東明
    三、有鑑於108年大學考招爭議不斷,教育部對大學各類升學管道名額管控形同虛設。熱門校系可能因需求不斷增加申請入學名額,使得指考名額不斷被壓縮。甚至有18前端大學校系的指考比例低於10%,大大壓縮學生考試分發名額,有違多元入學精神。今,教育部雖對學校整體招生名額進行限制,規定繁星不得超過當年度招生名額的15%、個人申請入學則以45%基準,但教育部也同意各校得依需求申請提高比例,形同虛設制度。以致有不少科系大幅限縮考試分發名額,影響考生相關升學準備權益。爰,要求教育部嚴格審查各招生管道名額必須貼近平均,並研議各校系招生管道名額比率下限,且通令大學院校各系所須於每年高三學期10月間,即公布各類升學管道之名額,以維護學生應有權益。
  • 提案人
    林奕華  蔣乃辛  高金素梅 柯志恩  陳學聖  簡東明
  • 有鑑於108年新課綱上路,教育部推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利學生與大學端,於未來不論是選填校系或是篩選學生之重要參考依據。然,現行規定,學生須於每學期結束前,先將滿意之學習成果上傳至學校電腦資料庫,每學年結束前,再挑選6件上傳至教育部資料庫中。但教育部至今並無強制規定各校學生每學期上傳學習成果件數,只規定最後選擇6件上傳。以至於部分學校學生得先上傳多件學習成果,待學年結束後再擇優6件作品上傳,但部分學校學生則無法上傳多件學習成果,恐造成制度不公。爰,要求教育部2個月內研議明確規範各校學生每學期至多上傳學習成果件數,以利該制度之公平性。

  • 四、有鑑於108年新課綱上路,教育部推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利學生與大學端,於未來不論是選填校系或是篩選學生之重要參考依據。然,現行規定,學生須於每學期結束前,先將滿意之學習成果上傳至學校電腦資料庫,每學年結束前,再挑選6件上傳至教育部資料庫中。但教育部至今並無強制規定各校學生每學期上傳學習成果件數,只規定最後選擇6件上傳。以至於部分學校學生得先上傳多件學習成果,待學年結束後再擇優6件作品上傳,但部分學校學生則無法上傳多件學習成果,恐造成制度不公。爰,要求教育部2個月內研議明確規範各校學生每學期至多上傳學習成果件數,以利該制度之公平性。
  • 提案人
    林奕華  蔣乃辛  高金素梅 柯志恩  陳學聖  簡東明
  • 鑑於人臉辨識技術進入校園,且涉及個人生物特徵,是極為敏感的個人資料,目前教育部尚未建立校園使用人臉辨識之相關規範。爰請教育部儘速清點國內引進人臉辨識技術之學校清單,並說明該技術使用的目的、範圍、建置廠商資料、資料的管理等,並在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結束前進行校園人臉辨識相關之隱私人權的影響評估與資料保護影響評估,制訂相關規範與提出校園學生個資的保護機制。

  • 五、鑑於人臉辨識技術進入校園,且涉及個人生物特徵,是極為敏感的個人資料,目前教育部尚未建立校園使用人臉辨識之相關規範。爰請教育部儘速清點國內引進人臉辨識技術之學校清單,並說明該技術使用的目的、範圍、建置廠商資料、資料的管理等,並在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結束前進行校園人臉辨識相關之隱私人權的影響評估與資料保護影響評估,制訂相關規範與提出校園學生個資的保護機制。
  • 提案人
    李麗芬  尤美女
  • 連署人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黃國書  鍾佳濱
    (10月3日)
  • 報告事項

  •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討論事項

  •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柯志恩、蘇巧慧、林奕華、張廖萬堅、吳思瑤、黃國書、蔡培慧、李麗芬、蔣乃辛、許智傑、簡東明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吳密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鍾佳濱、陳學聖、陳明文提出書面質詢。)
  •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0月14日下午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進行報告事項。
  • 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二、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日上午議程是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鍾委員佳濱
    對列席單位有意見。
    主席:鍾委員佳濱對列席單位有意見,請發言。
    鍾委員佳濱:(在台下)主席、各位同仁。上次會議當中因為主席特別針對教育部有提到如果委員會審理預算時,該預算適用法令若有雙主管機關,應該都要邀請出席,想請教今天我們要討論的內容有沒有包含文化資產保存法?
    主席:當然有,這是文化部的業務。
    鍾委員佳濱: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的主管機關,這裡講到有兩個,中央的主管機關分別是農委會及文化部,今天有沒有農委會的官員列席?
  • 主席
    今天沒有列席。
  • 鍾委員佳濱
    是。
    主席:請問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主秘,我們有邀請嗎?以前都有相關嗎?沒有,是不是?所以鍾委員的建議是?
    鍾委員佳濱:我的意思是主席上次有提到預算審查時,如果審查的施政內容適用法條是有雙主管機關的部分,應該詢問一下是否要邀請,我提醒一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所規定的文化資產的有形資產一共有九項,其中一到八項都是由文化部主管,第九項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則是由農委會所主管,其中有一項很重要的就是大武山的地景─阿朗壹古道,這部分是屬於第八條所規定的公有文化資產當中的第三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之調查等等。以阿朗壹古道來講,應該是屬於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辦理的原住民族文化資產項目內容,有關這點,在場的原民會……
    主席:對,原民會教文處處長有到。
    鍾委員佳濱:原民會應該不反對吧?所以請問原民會有編列對於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調查採集,包括自然地景的部分還有整理?
    主席:在原民會處長還沒有回答之前,據我瞭解的部分先回答鍾委員,因為文化部和原民會有一個合作平台,文資局的部分跟原民會事實上有開會,只是在他們今天的業務報告裡沒有拿出來,我不知道為什麼,對於原住民地區的縣文資與國家文資有分年限跟預算準備要處理。
    鍾委員佳濱:是否可請原民會說明,有關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調查,相關所有文資的預算是否都編列在原民會這邊?
  • 主席
    請原民會文化處劉處長說明。
    劉處長維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編列原住民文化資產限期調查計畫,我們的分工就是來協助原住民的文資向文資局登錄,所以我們是走前面這一段,後面那一段進入登錄程序後,就交到文資局做協助。
    鍾委員佳濱:農委會所主管的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不是原民會,也不是文化部主管,雖然它也是文化資產,但是屬農委會主管,請問農委會有沒有需要編列預算,來針對屬於自然地景相關類別的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相關費用支出?因為這會期是在審預算。
  • 劉處長維哲
    這問題應該由農委會來回答。
    鍾委員佳濱:因為今天農委會不在,所以我想請教主席。
    主席:是這樣子,我曾經在教育部拿出原教法,就是原民會對於相關你們的業務要會商其他部會,但是在教育法裡,我們只有明訂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等相關部會,並沒有把農委會名列在內,所以麻煩你們原民會以後要注意這件事,因為那個條文是「會商」,所以今天鍾委員的重點是?
    鍾委員佳濱:是不是主席日後在排文化資產相關有關預算的會議,因為農委會也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的雙主管機關之一,而文化資產保存法當中的第八條也有明訂中央機關應該寬列預算,就原住民族文化資產進行必要的經費預算編列,到底是由原民會編列或是農委會編列?應該要邀請農委會同時來表達意見,本會期的預算審議才能就文化資產的保存部分充分完成,就這點表達意見,請主席做一個裁示。
    主席:謝謝鍾委員的提醒,非常好的提醒,抱歉,但是您應該提前提醒我,我其實就可以請他們安排了,抱歉,我沒有想到,所以原民會,鍾委員的意思就是……
  • 鍾委員佳濱
    因為是你上次提醒我。
    主席:對!所以我的意思是我沒有想到這部分,所以跟您抱歉,因為在教育法裡,我們只有講科技部、文化部還有教育部,並沒有把農委會放在裡面,所以請原民會,你們要談這件事情,有會同原住民文化知識體系時,其實原住民族教育法都已經告訴你們,所以麻煩一下,你們跟文化部的平台已經從103年建立到現在,部長也親自開過幾次會議,而事實上他們有這樣的一本書,也告訴我文資局和原民會要怎麼合作,的確裡面沒有提到阿朗壹古道有針對農委會,包括大豹社也有,而農委會林務局是非常有相關的單位,所以在這邊我們也特別做決議。主席並沒有想到這部分,跟大家抱歉,也希望鍾委員能夠提前提醒我,好不好?
    鍾委員佳濱:因為是你提醒我,我才想到這點。
    主席:謝謝,所以你今天也提醒了我,下次一定會注意,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工作同仁們以後要注意這一點,謝謝鍾委員提醒,我們把這部分列為會議紀錄,以後如果不是我擔任召委,或任何一個委員擔任召委,我們也都會提醒一下,謝謝。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了,繼續進行今日議程。
    請文化部鄭部長報告,報告時間10分鐘。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今日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就文化部業務工作,提出報告並備詢,深感榮幸。在此代表本部同仁,感謝各位委員長期對文化事務的關心,共同為壯大臺灣文化而打拼,以下謹就文化部「施政理念及重要成果」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貳、施政理念及重要成果
    一、建構文化治理公共支持體系
    (一)完備文化治理法規體系
    《文化基本法》於108年5月10日經大院三讀通過,於6月5日公布施行,確立國家文化發展基本原則及施政方向。
    為實踐《文化基本法》精神,本部已啟動「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草案)」、「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草案)」、「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等法規研(修)定作業,並積極推動文化發展基金設置,充實文化發展預算。
    108年8月20日提出《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邁向「文化保存2.0」整體文資保存發展新思維。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甫於108年9月25日獲大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初審通過,續請大院協助完成立法。
    (二)策進文化治理組織
    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於5月28日組成第1屆董監事會,積極開展產業策進服務,將於一年內整備內容產業支持系統,建構有效策進機制;三年完成文化內容產製量提升;五年形塑內容品牌國際化、建置國際市場布局,匯集文化、科技、經濟能量,加速產業化發展。
    108年8月13日成立「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以軟帶硬、組織先行,以「活的鐵道博物館」為定位,啟動修復工程,結合交通部鐵道技術、藏品資源、觀光宣傳資源,以及本部博物館規劃經營與鐵道文化整合優勢,奠定國家鐵道博物館永續經營之基石。
    (三)充實文化預算
    本部主管109年度預算案編列199.49億元,加計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83.93億元,總計283.42億元,與108年度同基礎比較,增加15.54億元,成長5.8%。
    相較於105年預算,109年度本部文化預算共增加118.12億元,成長71.5%。同時,軟體經費所佔比率成長至8成,已逐步優化預算結構,將更多資源投注於軟體層面,強化文化藝術等文化扎根業務核心功能。
    (四)落實文化平權、提升文化近用
    108年舉辦「第17屆文薈獎得獎作品展」,分享身心障礙創作者對生命之體悟、感受和創造力。輔導本部所屬場館舉辦「臺灣國際聾人電影節」、「女藝‧匯:女性主體與藝術創作展」、「表演藝術口述影像藝起來」、「臺灣自然手語基礎溝通培訓」等,積極落實文化平權。
    (五)保障多元文化及促進多樣性發展
    在語言保存與發展方面:「公視台語台」於108年7月6日正式開播;「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於108年7月9日發布施行,將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之精神。
    在保存原住民族文化方面:至108年8月底,本部暨所屬機關補助原住民文化保存與推廣計畫共284案,以「文化保存」、「文化振興」、「文化轉譯」及「文化經濟」為核心,投入原住民族文化保存、維護、傳習與發揚等事項。
  • 在發展客家文化方面
    補助屏東縣「萬巒五溝水聚落建築重要祖堂及伙房整體修復工程」、桃園市「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提升計畫」等客家文化資產修復。
    在推廣新住民文化方面:補助桃園市新住民文化會館、阮劇團、東南亞教育科學文化協會等,實踐移工與新住民在臺灣的文化平權。
    在保存及推廣蒙藏文化方面:辦理「西藏文化藝術節」等展演活動,豐富臺灣多元文化內涵。
    二、優化文化扎根
    人民生活所在的文化與多元豐厚的歷史記憶與環境,是建立臺灣文化主體性重要的根基,本部積極推動歷史、教育及在地扎根工作,厚實臺灣文化發展基礎。
    (一)實踐文化資產保存2.0
    已提出《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將系統性減少文化基因的遺失,推動「系統性保存國公有文化資產」、「翻轉預算結構,復育文化生態」、「啟動文資修法,強化保存誘因」及「強化行政措施,推展專案計畫」,讓文化保存和國家與城鄉發展共存共榮。
    (二)健全文化資產維護與保存體系
    108年7月公告「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景觀」為第一個國家級的重要文化景觀,並將「臺北公會堂」、「旗後礮臺」、「打狗英國領事館及官邸」、「東海大學路思義教堂」、「臺中州廳」等升格為國定古蹟。
    登錄認定「歌仔戲後場音樂─林竹岸藝師」、「傳統建築彩繪─洪平順藝師」、「傳統木雕─李秉圭藝師」等三位為人間國寶;連江縣「馬祖擺暝」、臺南市「南關線三大廟王醮暨遊社」及雲林縣「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等登錄為重要民俗,展現民間豐沛文化生命力。
    另整合文資局、傳藝中心、工藝中心能量,積極整備讓傳統藝術能夠不斷創作、展示、演出的環境。由傳藝中心推動「臺灣傳統劇團開枝散葉」及「臺灣傳統藝術接班人扶植」兩項計畫,支持歌仔戲、布袋戲、客家戲、滿州民謠等表演藝術,以及漆藝、木雕、粧佛、竹編等工藝傳習及再生,並鼓勵創新發展,開辦迄今已觸及59個民間團隊,培育88名從業人員,累積2,278演出場次。
    (三)重建臺灣藝術史
    以美術、音樂、工藝、文學、影像、建築、表演及影視音史等為主要內涵,重建臺灣藝術史研究與詮釋體系。
    歷時兩年多的討論與整備,美國爾灣順天美術館捐贈之652件館藏已順利返鄉,讓陳澄波、廖繼春、李梅樹、郭雪湖、李石樵、顏水龍、洪瑞麟、張義雄、藍蔭鼎等臺灣重要前輩藝術家作品,重現在故鄉臺灣,預計於109年正式舉辦展覽與國人見面。
    透過「國家藝術檔案及資源體系研究計畫」、「臺灣原住民視覺生活藝術與物質文化先導調查研究計畫」等,重新梳理臺灣藝術發展脈絡;系統性典藏及維護重要藝術資產,建立國家藝術檔案及資源體系,進行重要藝術作品購藏、經典作品修復、整飭保存。
    辦理「臺灣音樂家史料研究暨編輯計畫」、「臺灣族群音樂系列調查研究計畫」等研究,系統性調查臺灣音樂史,傳藝中心臺灣音樂館加入國際音樂組織「國際音樂圖書、檔案與文獻中心協會」(IAML)。
    啟動臺灣文學主題及區域史普查調查、區域主題平臺建置計畫,包含農村/農民文學、妖怪/鬼怪文學主題調查、文本作家內容等,並進行臺灣作家研究資料彙編及作家文物整飭。
    購藏臺灣優秀攝影家之作品、建立數位化平臺與人才培育,已完成8,957件攝影作品入藏,36位臺灣攝影家口述影音拍攝,12檔數位展覽建置上線。
    (四)發展在地知識及建構國家文化記憶庫
    以博物館典藏體系與在地知識脈絡為基礎,建立「國家文化記憶庫」平臺,全面推動文化DNA之「收、存、取、用」,加速臺灣原生文化內容在數位時代的運用。
    逐步啟動「保存、轉譯、開放、運用」的多元實踐,將建置國家文化記憶庫入口網站,透過虛實整合行動,完備資料共創協作與授權運用機制。擴大盤點工作,建立文化知識永續生態系,促進民眾共同投入文化的INPUT與OUTPUT,同時透過「CC創用授權」方式,轉為全世界都可使用的文化資產。
    (五)推動文化體驗教育
    讓多元的美感經驗進入生活,讓藝術向下扎根,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107年62件優良文化體驗內容課程已上傳教育部「藝拍即合」網站,將媒合更多學校共同參與。108年持續發想多元的文化體驗內容,並串連原民會及本部所屬場館,將開發包含視覺藝術、人權、文化資產、原民及蒙藏文化等7項主題文化體驗內容。
    (六)營造文化生活圈,扎根在地
    再造歷史現場:已核定20縣市30案計畫,完成基隆市「一九四九太平輪紀念公園」開放與和平島考古階段成果、高雄市「見城館開幕」、哨船頭外灘歷史空間啟用、哈瑪星貿易商大樓整建工程完工、花蓮縣佳心舊部落石板家屋修復、雲林縣虎尾建國一、二村第一期景觀工程等階段成果。
    老建築保存再生:整修與維護具潛在文化資產價值之私有老建築,保存城鄉特色發展紋理,已核定新竹市「或者」工藝櫥窗、臺中市東海大學體育館、嘉義市天理教東門教會、臺南市毛昭川醫師故居等103案。
  • 地方文化發展及藝文場館營運升級

    1.藝文教育扎根:結合傳藝師、藝文場館、各級學校及社區資源,使學生接觸文化藝術,108年補助16個縣市共21案計畫。
    2.藝文場館營運升級:以專業劇場模式營運,提升美術館及展示空間專業營運能量,促進文化參與,擴大藝文消費市場,108年補助21個縣市共33處藝文場館。
    3.臺灣文化節慶升級:支持臺灣文化節慶國際化,彰顯在地文化之獨特元素,108年補助10個縣市共14案計畫。
    輔導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108年支持全國各縣市政府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運籌機制22案、提升計畫111案、協作平臺計畫79案,促進地方文化資源整體發展。
    (七)社區營造及村落發展
    為凝聚公民對社區營造的熱情,以「NEXT明日社造」為主軸,訂於11月30日及12月1日召開全國社區營造會議,凝聚社會力量,提出下一階段社區營造政策願景。
    拓展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深度與廣度,鼓勵鄉鎮市(區)公所採公民審議模式推動進階社造,已累計75個公所參與;推動在地知識活化工作,結合社區長者與返鄉青年力量,傳承活化在地知識,已引導1,292個團體及社群參與。另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激勵青年回(留)鄉實踐夢想,深根在地文化,累積創新能量。
    (八)打造臺灣「文化路徑」
    以臺灣歷史、文化、藝術為主軸,尋求在地文化主體性,形成文化觀光體驗服務,108年成立文化路徑整合推動平臺,逐步推動「糖鐵文化路徑」、「阿里山林業鐵道文化路徑」、「再造歷史現場城市散步路徑」、「茶文化路徑」等旗艦示範文化路徑。
  • 健全藝文發展生態系

  • 三、健全藝文發展生態系
    支持藝文自由創作與表達,健全藝文發展生態系,構築臺灣文化藝術發展的堅實平臺。
    (一)完備國家級藝文場館
    107年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開幕後,臺灣北、中、南的三座國家級專業劇場到位,成為驅動臺灣表演藝術發展的引擎,108年透過臺北國家兩廳院「TIFA臺灣國際藝術節」等策展品牌,臺中國家歌劇院「中部劇場平臺計畫」,以及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臺灣舞蹈、馬戲及當代音樂三大平臺,形成支持體系,陪伴表演藝術團隊成長。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館預定於10月19日正式開館,讓國人深入瞭解臺灣豐厚的史前文化。
    同時將持續推動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之籌建,並開館營運。
    (二)輔導地方藝文場館升級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於108年6月成為第一個以「行政法人」組織營運的地方演藝設施。
    107-108年已核定補助各縣市共55處藝文場館升級轉型,以軟體帶動硬體升級,成為地方文化生活的驅動引擎。
    (三)打造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108年辦理「CREATORS創作/研發支持計畫」,共支持28組創作團隊,並以集合體的舞臺形式,舉辦「MASHUP all the CREATORS搗亂了所有的創造者」,連結表演、投影、裝置等,延續不同創作成果的相互連結,成為文化實驗場生態系建構的一種實踐。
    自法國引進4Dviews動態立體捕捉設備,設立IP內容實驗室,並辦理「創IP秀4D實驗計畫徵選」,共13件計畫。
    (四)引領博物館專業升級
    落實「博物館為社會存在,反映社會變遷及促進文化理解與溝通」之理念,已於9月啟動博物館論壇,聚焦「文化/生物多樣性與永續發展」、「公眾參與及當代視野」、「專業發展與科技應用」及「組織發展與制度法規」等4大主軸,擘劃博物館政策藍圖。
    參與「2019年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京都大會」,展現臺灣的博物館經驗、觀點與社群專業能力,並在10個國際專業委員會及附屬組織中,獲選了12個席次的理事或委員。
    (五)扶植青年藝術發展
    108年補助視覺、表演或跨領域藝術為主軸之國內青年藝術發展計畫共54件。
    提升臺灣文學創作能量,累計補助82件青年創作計畫,且銜接創作及市場,加速創作轉化為市場產品的過程。截至108年8月,已有6人出版、11位作者獲出版或影視合約。
  • 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 四、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一)加速文化內容開發與科技創新應用
    透過文化內容策進院,建立專業支援體系,聚焦振興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續與經濟部合作,於108年10月5日舉辦「2019臺北時裝週SS20」,扶植產業創新發展,展現臺灣多元奔放的創意與設計力,讓臺灣品牌迎向世界時尚潮流。
    108年7月訂定「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強調臺灣原生文化內涵及實驗精神,鼓勵發展國際網絡連結。
    (二)建構文化金融專業體系
    以獎補助及投融資雙軌機制,積極完備我國文化金融專業體系,支持文化內容產製量能與品質提升,健全文化產業生態系。
    在投資方面,本部運用國發基金辦理文創投資第一、二期計畫,並自107年起開辦文化內容投資計畫,計通過投資55案,引入資金超過43億元,創造產值逾100億元。
    在融資方面,至108年8月,核定信保基金推薦案及利息補貼案共376件,核貸金額逾34.68億元。
    另建置「文化事項與企業社會責任媒合平臺(CSR Match)」網站,建立媒合機制,促使企業支持臺灣文化發展。
    在產業輔導及媒合方面,108年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共輔導25家新成立文創事業。
    在產業群聚方面,推動「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提供文化科技體驗、展演映、市場產品測試等所需空間與設備。
    在產業拓銷方面,2019年臺灣文化創意設計博覽會總計匯聚573家國內外品牌參展,觀展人數超過35萬人次,產值達新臺幣6.5億元。
    持續以「Fresh Taiwan」臺灣館形象組團參與法蘭克福春季消費品展、香港國際授權展、日本東京國際授權展等6項國際展會。
    (三)塑建文化傳播權,完備影視音產業發展環境
    為公視基金會爭取資源,108年本部補(捐)助公視預算總計逾18億元,較105年度預算成長近5成。此外,為使公視成為具前瞻性的亞洲文化品牌,研修「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修正草案業於行政院審查中。
    因應資通訊傳播技術發展及「新媒體平臺」崛起,將從「資金」、「產製」、「通路」及「環境」關鍵發展環節著手,以獎補助和投融資雙軌資金挹注影視產製,提升產製能量與競爭力壯大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在電影產業方面:驅動多元類型電影產製,輔導喜劇、驚悚、奇幻及勵志等多元類型電影製作,包括民俗、老人長照、少年監獄、靈異推理等故事題材。
    108年迄今共輔導237部次國片參加國際電影市場展、41部次國片參加國際影展,獲得5個國際獎項肯定。
    在電視產業方面:108年補助公視基金會帶動國內影視產業進入4K超高畫質內容創新應用,已完成《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我們與惡的距離》、《噬罪者》等節目製作。
    輔導業者組團參加香港、坎城、莫斯科、越南、上海及首爾等6場國際電視市場展會,參展作品達379部次。
    另辦理「節目模式製作指南(TV Format Bible)人才培訓」,邀請來自荷蘭、比利時、以色列、韓國等國師資傳授節目模式製作指南研發方式。
    在流行音樂產業方面:108年6月29日舉辦第30屆流行音樂金曲獎頒獎典禮,並擴大金曲國際音樂節策略聯盟,選派國內歌手及樂團赴日本TIMM、泰國大山音樂節、瑞典Live at Hear等國際音樂節演出。
    將「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原創大獎入圍者列為「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優先補助對象,延續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創作的豐沛能量。
    (四)振興出版及ACG產業
    108年世界閱讀日以「走讀臺灣」為主題,結合教育部、本部所屬館所、各地方政府、圖書館及獨立書店,共計620個閱讀空間,讓民眾透過行腳過程體驗在地節慶、瞭解文史事件並認識相關著作。
    108年已辦理24場次出版、影視媒合人才工作坊,選出173本年度推薦改編劇本書,並辦理逾811場次媒合會議。
    108年「文化部原創漫畫內容開發與跨業發展及行銷補助」共補助116案,已完成《虎爺起駕:紅衣小女孩前傳》、《用九柑仔店》及《佛祖傳》等階段成果;在跨域發展方面,補助由圖文作品、漫畫改編影視、遊戲或兩者同步開發計畫計19案。
  • 引領臺灣文化邁向國際

  • 五、引領臺灣文化邁向國際
    無疆界的文化藝術是臺灣突破國際藩籬的最佳觸角,透過與文化交流與對話,增加國際對臺灣的認識,引領臺灣文化邁向國際。
    (一)館館皆是臺灣文化櫥窗
    利用我國駐外館處串接各據點形塑文化交流網絡,成為臺灣文化櫥窗。
    在新南向文化交流部分,「東南亞事務諮詢委員會」促成來自東南亞等11國15位藝文專業人士與藝文界人士及民眾當面交流,並成立「東南亞文化創意平臺」。
    補助團隊赴尼泊爾、印度等國進行文化交流活動,並將阿爾及利亞、埃及、利比亞、摩洛哥、突尼西亞等北非5國納入交流國家。
    推展兩岸文化交流方面,國光劇團至上海大劇院演出《天上人間李後主》、《十八羅漢圖》各1場;另補助臺北愛樂室內及管弦樂團、雲門舞集赴大陸演出。
    (二)系統化策略接軌國際,行銷國家品牌
    以「政策導向」、「國內外生態系對接」及「外館在地計畫」系統化策略,推動海外文化交流事務,促成我國藝文生態系及文化產業生態系接軌國際。
    辦理國家品牌風潮計畫,推動具形塑臺灣藝文及生活美學故事之主題性巡演、展覽、觀摩與行銷活動9案,持續讓優良作品國際行銷,累積臺灣優質文化能量。
    (三)國際合作在地化、在地文化國際化
    落實「國際合作在地化」,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108年9月於本部所屬國家人權博物館設立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會,作為促進臺灣與國際人權博物館及組織接軌的重要平臺。
    推展「在地文化國際化」,支持江之翠劇場、莊國鑫原住民舞蹈劇場等7組展演團隊參加「2019外亞維儂藝術節」、「2019愛丁堡藝穗節臺灣季」兩大藝術節演出,展現臺灣的文化軟實力。
    (四)讓臺灣文學走向國際
    108年舉辦「譯者駐村計畫」,並協助臺灣作品輸出海外,完成李喬、平路、商禽等作家作品外譯出版,讓臺灣文學走向國際。
    參、未來展望
    臺灣社會擁有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發展出自由、多元、開放、包容的臺灣文化特色,而政府有責任確保平等與自由參與的多元文化環境,成為各種藝術及文化產業發展的沃土,發展出具爆發力的文化軟實力,向世界展現臺灣獨特的文化面貌。
    在大院支持下,今年5月「文化內容策進院」組成第一屆董監事會、6月《文化基本法》公布施行,7月「公視台語台」開播、8月「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正式成立,各項文化施政工作正積極展開,期盼各位委員指正賜教,並請繼續給予支持。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作以下宣告:出席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
    首先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9時3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建弘書店在9月底熄燈,部長知不知道有書店街美稱的重慶南路,目前剩下多少書店?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書店在近年的確……
    柯委員志恩:部長,你知道剩下多少間嗎?
  • 鄭部長麗君
    具體的數字我無法在這邊回答。
    柯委員志恩:沒關係,我告訴你,只剩下9間,從一百多間剩下個位數,真是令人唏噓,楊照作家特別提到倒不是書店多或少,而是完全在短短的距離當中,讓無可取代的人文盛宴因此消失,這是讓大家比較不勝唏噓的感覺。有關我們的出版業,文化部其實有做一些輔導,可是好像是「越輔越倒」,我們剛剛特別提到「人文盛宴不復返」,其實產業整個崩盤不只是在這個地方,我們看到在資誠會計師年報中有提到2018年臺灣的圖書市場銷售總額是9.63億美元,幾乎是每年逐漸下降,在未來五年當中應該是負成長;加上媒體也特別報導,其實我們40%的國人一整年沒看過書,甚至一整年有65%沒有讀過書。部長,文策院也已經開張了,對於圖書業這樣的寒冬,到底應該要怎樣處理?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也跟大院報告過,在我上任之前,的確圖書出版產業連續五年產值衰退,但是我們也看到民間的努力加上部裡政策支持,在2017年已經止跌,成長約1%,2018年也持續成長近1%,到了今年截至7月已成長1.7%,所以整體而言是止跌並回升,當然我們不能以此自滿,我們也希望再提振出版產業的發展……
    柯委員志恩:部長,這裡就有一個具體的作法,我記得上次質詢你沒有來這裡,是李連權次長代理,當時我特別提到有關推動圖書抵稅和出版產業營業稅免稅方案,李次長特別告訴我們其實近期有在規劃,但他認為完全免稅不太可能,如果要做減免營業稅的方式還是有機會,上會期我詢問的時候,他說近期會跟財政部做一個處理,請問目前進度到哪裡了?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持續推動這件事,部裡面我們也因為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 柯委員志恩
    有沒有針對這件事跟財政部長面對面?目前得到的進度如何?
    鄭部長麗君:有,我當面去拜會並跟部長談過,我們兩部也有小組在研議,但因為部裡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下有相關辦法,所以我們希望在這個辦法裡,能將圖書出版免營業稅納入。
  • 柯委員志恩
    什麼時候可以?
  • 鄭部長麗君
    最近一次我們的資料回送財政部是在9月初。
  • 柯委員志恩
    所以什麼時候可以得到結果?
    鄭部長麗君:目前正在進行減免營業稅技術上的方法設計,我是很期待透過委員的關心,我們大家一起共同支持,讓減免營業稅能早日啟動。
    柯委員志恩:部長,上個會期已經問了,你們說近期,現在已經過了這麼久,到10月了,近期是指什麼時候?我是不是可以知道一個進度?
  • 鄭部長麗君
    因為這需要財政部答應。
  • 柯委員志恩
    當然是。
    鄭部長麗君:部裡面就是積極推動,也希望財政部能夠儘速給我們好消息。
    柯委員志恩:都是在持續推動。請看下一頁。你能相信嗎?這個議題已經談了33年,買書抵稅?人壽幾何!這個議題已經談了33年。當所有委員提出來的時候,每一任部長在這個地方都說在持續推動,所以我說如果我們做不到,我們就正式宣判這個議題是「死刑」吧!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因為政府是一體的,像我也非常支持,關於營業稅減免,部裡面在文化藝術獎助底下有一個辦法,透過這個辦法來推動,我覺得比較快速能夠達成……
  • 柯委員志恩
    希望我們在審預算時……
    鄭部長麗君:因為消費稅需要修財政部的法,所以這部分還需要跟財政部研議。
    柯委員志恩:審預算時請告訴我們一個比較確切的方法,我也同意是這樣,只是說已經這麼久了,難得看到部長願意跟財政部長面對面溝通,所以我們只能說,這件事情我們希望能有一個更明確的結果,不要永遠告訴我們「都在進行中」。
    鄭部長麗君:這也是我的心願,謝謝委員。
    柯委員志恩:再來,有關藝術銀行是鼓勵還是剝削,我想當初政府的立意是良好的,他們認為可以透過政府購買國內藝術家的作品,並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給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但是有些策展員特別提到,政府部門通常是以5折的價錢來收購,而且有時候議價的時候,甚至要這些藝術家們自付交通費或運費,若扣除相關費用,根本是低於5折,所以他們對於這件事情覺得非常委屈。我們來看相關數據,在106年、107年、108年的時候,你會發現購入的藝術家(人)是多的,但金額是逐年遞減,而且很多時候會認為由官方來做這樣的事情,某種程度是否定了經紀人或是畫廊整個單位的價值,最重要的是,政府是一個官方單位,如果是用這樣的方法、低價購入,是否會破壞藝術產品的行情?部長,你覺得這樣對藝術家來說公平嗎?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藝術銀行從102年開始推動,近來我也有注意到各界的意見,所以我已經責成國美館召開諮詢會,國美館已兩度邀請相關產、官、研各界來參與。
  • 柯委員志恩
    你們的進度呢?
    鄭部長麗君:我也聽取了專案報告,已經進一步指示國美館檢討的方向,後續我們會協助國美館研議藝術銀行相關的改善……
    柯委員志恩:對藝術家而言,他們整個藝術的價值,如果讓他們覺得需要承受這麼多,這對藝術家是不公平的。
    鄭部長麗君:未來會積極的改善,我也希望更進一步保障藝術家,從藝術銀行整體架構的機制、購藏的機制來做檢討。另外,部裡面現在針對藝文採購的部分也在訂定辦法,未來也能夠有效防止低價採購,我們會全面檢討、整體的改善。
    柯委員志恩:部長,每次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都有機制檢討,也會開諮詢會議,但我還想知道更具體的,到底最後的結論是怎麼樣,這些在審預算的時候,我們都會一一來瞭解目前真正的進度,因為我們都是年度大清倉要來看這些。
    最後兩個提問,上次我在總質詢時特別提到,蘇院長也認為上任100天內要把板橋最豪華、最黃金地段的機車停車位轉型、把土地活化,我想部長也展現了很大的決心,我們也知道,不管是蘇院長或侯市長都認為要往親子體驗的方向來處理。上次部長特別回應說你們都有,只是新北市政府不斷在變動計畫,我調出了所有的方式,次長、文資司都有跟他們討論,到目前為止,大家不斷的溝通協調,你知道7月31日最後的結論是什麼嗎?真正最後的結論是什麼嗎?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們從1月開始持續的會商,其實部裡面去年就有個方案,因為遇到選舉,所以我們希望跟新任的市長能夠進一步整合共識,所以從今年1月開始,幾乎每個月都在會商,最近一次就是7月跟8月……
    柯委員志恩:部長,你知道7月的時候已經有個定案了嗎?
  • 鄭部長麗君
    新北市政府表達希望有融入青年……
    柯委員志恩:我來告訴你,他們提出土地一半給文化部,另一半給新北來使用,以符合蘇和侯的政見方向,而且讓市民有很大的參與感,最重要的是能夠創造很大的經濟效益,並且滿足高端藝文與庶民休閒,所以7月31日其實兩部已經有一個定案了。
    鄭部長麗君:沒有,這不是7月31日的會談內容,委員看到的可能又是更新的想法,所以我們現在遇到的是,七、八月新北市政府在我們前面4次會商後又提出一些新的期待,不過,基本上是這樣,我非常期待在新北市能夠兌現,我們要有文化設施的……
  • 柯委員志恩
    那部長的認知跟我不一樣。
  • 鄭部長麗君
    請委員給我一點點時間來談完。
    柯委員志恩:你先聽我講完。關於進度的部分,我是昨天問到新北市政府……
  • 鄭部長麗君
    又有新的意見。
    柯委員志恩:昨天他們告訴我是這樣的定案,所以你的部屬……
    鄭部長麗君:我看到7月31日的會議紀錄,基本上並沒有提到產權的問題……
    柯委員志恩:是最新的部分,所以我想你的部屬應該跟部長好好做個溝通,因為我昨天才去問到新北市政府。
  • 鄭部長麗君
    可能是又有一些新的思考。
  • 柯委員志恩
    所以目前為止……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我的態度是open,我們期待文化部跟地方政府整合出共識。
  • 柯委員志恩
    當然。
    鄭部長麗君:未來這是要在新北市,我就是因為非常重視新北市政府的意見,所以我們持續會商,我們也很願意在提出方案給行政院前,只要新北市有新的想法來找我們,我們都隨時歡迎……
  • 柯委員志恩
    所以你們的態度就是新北市跟文化部願意為這一塊來活化?
    鄭部長麗君:當然,這也是我的心願。
    柯委員志恩:因為蘇院長曾說過上任100天內,我真的不希望到最後是由蘇院長的女兒蘇巧慧,當他要選舉的時候又把這一塊拿出來,那已經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了,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關心對我們都是正面的力量,所以我們也希望儘速提出這個計畫,但是希望大家能快速的整合出共識,否則恐怕會曠日廢時。
    柯委員志恩:再者,關於大港開唱,我想大港開唱整個都是屬於年輕人的藝術表達,我們當然給予肯定,但是就是因為最近網路的部分,我必須提到,99%都是大家可以完全肯定,對青年藝術的認同,這是一個表演的部分,至於所延伸出來的帳務,當然由行政相關單位去徹查,但是因為被簡單的剪輯,特別是我剛剛直指市議員呱吉的那一塊,部長,你認為這是一種表演自由嗎?只針對呱吉表演的那一塊。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覺得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柯委員志恩:當然,我只問你這一塊。
  • 鄭部長麗君
    文化部是推動產業……
    柯委員志恩:這個沒有問題啊,我只問家長關心的那一塊。
  • 鄭部長麗君
    委辦高雄市政府……
    柯委員志恩:部長,這部分我沒有問題,你不要跟我說什麼文化部去推動等等,這個我完全沒有任何問題,我只請你針對呱吉在裡面所表演的這一塊,你總要表態、有個態度吧!你認為他這一塊是表演自由嗎?我只針對這一點,請不要談其他地方。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你看我擔任文化部長三年多來,基本上我們是推動藝文發展的生態系、它的環境、推動產業發展。我做部長,我很少去針對藝術或是表演內容等等,在這邊提出我個人的評論,這是我對整個文化政策思維很核心的原則,基本上,政府是建立這個支持體系,但是文化的內容跟表現,社會有它的創作以及自主性,社會有不同意見,社會可以去討論。
  • 主席
    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的文化發展也不需要部長一個人對於所有的文化表現來進行他的評論,我希望大家能夠對文化政策……
    柯委員志恩:文化政策的部分我沒有問題,我只是認為……
  • 鄭部長麗君
    比較符合當代社會思維的需要……
    柯委員志恩:我只針對這一小部分,家長也只針對這一小部分,我只是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稱為表演自由,我只針對這一塊來請教部長的意見而已,如果你認為這個意見你不曾表態,這也是你某種程度的表態。
  • 鄭部長麗君
    我希望在這裡能夠回答政策……
    主席:謝謝,你們的答詢結束,如果柯委員需要部長給一個書面報告,不用了?好。謝謝柯委員志恩、謝謝鄭部長。發言登記截止時間是上午十點半。
    繼續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4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柯委員,我跟你這麼好,不要害我。首先我要請教鄭部長,上週末第54屆電視金鐘獎頒獎可說是非常成功,而且也有非常多得獎人感謝文化部,不管是從場館的建置、組織的建立到輔導措施,甚至是對前瞻基礎建設這樣的經費,比如說拍出「我們與惡的距離」這樣的影集,我相信部長在場也能夠感受到文化界、影視圈、電視界對文化部這幾年的種種措施是有感的,我在這裡要恭喜部長,也肯定文化部全體同仁,謝謝大家的努力,大家繼續加油。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委員的鼓勵。
    蘇委員巧慧:如果硬要挑剔什麼的話,就是時間稍微長了一點,不過部長已經三金你都不上台,而且坐全程,這個也是值得鼓勵,不過,這個內容怎麼樣調整成更適當的電視節目內容,這個可以再討論一下。
    在金鐘之後,馬上要來的就是金馬了,今年到目前為止,最重要的議題確實就是中國禁止中國的電影來臺灣參賽,所以我想先請部長簡答,部長手上應該有資料吧,今年金馬的參賽作品一共有多少部?就歷屆來講,這樣的數字是算多還是算少?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今年金馬獎的報名件數總計588件。就歷屆來講應該是第二高,所以是持續在成長,前幾年成長非常多,今年還是第二高。
    蘇委員巧慧:可是以這樣的數字、這樣的結果,尤其是中國下了這樣一紙禁令之後,如果對照7月曾經公布的新聞來看的話,雖然金馬執委會不願意也沒有打算公布真正影響的數字是多少,但我們自己調查的數字是大概有將近百部的影響,而影響最多的是劇情片的部分。我們現在就來看看社會、媒體,甚至臺灣和中國之間,對於這樣的結果是用什麼樣的態度來詮釋呢?我們看到中國這一方對於這樣的結果,他們嘲笑臺灣的金馬獎是史詩級黯淡的一年。部長,你怎麼看這樣的狀況?文化部每年花將近2億元辦了三金的典禮,包括金馬、金鐘、金曲,你覺得我們辦這樣的典禮、辦這樣的獎項,對文化界到底有什麼樣的意涵呢?我們應該是鼓勵他,沒有來參加到底是誰的損失?是中國的損失還是臺灣的損失?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就像金馬獎執委會所提出來的金馬夠強壯,所以金馬獎會繼續以公正、開放的方式,歡迎所有電影工作者來參與。長年以來,金馬獎已經成為一個國際性尊重創作自由的電影獎項,所以這個金馬精神,我們會持續的辦理下去。
  • 蘇委員巧慧
    完全同意。
    鄭部長麗君:也不會受這個影響,我們希望在金馬獎這個園地裡面,也能夠鼓勵各國政府積極支持電影工作者,以及保障電影工作者的創作自由和言論自由,因為這是所有藝術自由的根基。
    蘇委員巧慧:我完全同意部長的講法,我有一樣的看法,中國媒體用這樣看好戲的心情在看待臺灣的金馬獎,其實真的是令人啼笑皆非,因為中國的電影並不是因為不信任、不尊敬金馬獎所以不來,而是完全因為政治因素沒有辦法來,所以喪失的是兩岸影人交流的機會,而且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對中國電影的態度是,只要講今年而已,至少有10部是被迫下檔或被換檔這樣的態度,尤其在中國電影不能來金馬之後,它對臺灣金馬獎入圍的報導真的少得可憐,唯一找得到的報導是我們的金馬獎入圍名單公布在中國境內,狀況是每一部片子都可以把名稱寫出來,但臺灣今年入圍12項、入圍最多的一部電影叫什麼?「返校」,而「返校」在這個新聞稿上呈現的是什麼?是「XX」兩個字,連返校的片名都被消失了,這就是中國對待他們自己的電影、文化的態度,所以我認為這個狀況確實要很沉重的呼籲,臺灣社會不要再用中國的角度來嘲笑、指責金馬今年沒有中國電影大量參與這樣的態度,我們反而應該要用更為金馬加油的狀況來鼓勵我們自己的金馬獎、世界的金馬獎。
    我要藉著這個公開的時間引述金馬執委會執行長聞天祥在公布金馬獎入圍名單時的一段話,也是剛剛部長說的,我們其實不必去討論中國電影到底有沒有入圍、沒有入圍的到底有幾部這樣的問題,而是我們一直要保持開放的態度,讓所有作品在這裡獲得公平的對待,這是金馬獎最重要的內涵。我在這裡呼籲社會各界,也期待文化部在今年預算審查時,如果有任何單位對金馬獎、金馬執委會的預算,因為中國電影而有所不同意見的時候,我希望文化部可以為金馬發聲,讓金馬可以繼續公平、公正、公開的保留這個世界金馬獎。
    鄭部長麗君:非常感謝委員的看法,我想大家應該要一致的呼籲,所有政府都應該要保障所有藝文工作者的創作自由和言論自由,這也是金馬獎的精神,所以我們非常遺憾看到有些國家的政府限制它的影人自由的參展,甚至在影展裡面沒有……
  • 蘇委員巧慧
    這就是文化部的態度。
    鄭部長麗君:因為創作自由是普世價值,大家應該一致來呼籲。另外跟委員補充一點,在今年金馬獎的報名裡面以及入圍的作品裡面,我們看到除了臺灣之外,也有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甚至有日本跨國合製等等相關的作品,金馬獎也持續作為一個國際性的指標獎項,它會持續敞開大門。
    蘇委員巧慧:這是對世界的部分,我們還是要討論國內的部分,有關國內的部分,部長在看到金馬的入圍狀況的時候,有沒有看到今年的最佳動畫長片又是從缺的狀況,其實這也不是特例了,關於動畫從缺,在43屆裡面有26屆是沒有人入圍,通通從缺,甚至還有6屆是單片入圍,我想動畫片在整個影視圈來講,從它的成本、製作成本、它的銷售、票房來講,以動畫片來講,根據調查,國人願意去看首輪動畫只占2.6%,願意去看外國首輪動畫則將近8%,所以國片動畫的票房幾乎很少,就外國影片來講,它也都是非常非常的少。
    另外,在製作成本上,不會因為它是一個看起來比較小、屬於青少年、一般小孩這樣刻板印象、認知的作品而減少它的預算,它的成本反而是相當高的,所以在高成本和票房收入不見得成功的狀況下,你說願意投入的人到底有多少呢?雖然我們現在有文策院,部長你可能會說,有了文策院之後,我們可以從投資等種種方式對動畫進行支持,可是我必須要說,以現在的分類方式來講,光是動畫,如果它是拍成電影,它依舊是在電影組,如果它是拍成電視影集的就會在電視組,也就是說,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的動畫影片、動畫產業是沒有一個單一的項目可以去做整體、具體的規劃,所以影人常常在疾呼。部長,你對其他方面都已經可以有這麼大的支持,對於動畫能不能有更多的支持、一個更具體的項目?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從缺不代表沒有作品,而是沒有入圍。第二,過去動畫的部分,在我上任前是在經濟部工業局。
  • 蘇委員巧慧
    我們已經把它移回來了嘛!
    鄭部長麗君:其實沒有移回來,但是我們整合提出計畫,所以這三年來,我沒有等文策院成立,我們已經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提出新媒體跨平台ACG整合計畫,所以三年來有支持、孵化了一些IP,但是因為動畫的製作期比較長,所以目前我們看到一些新的IP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來孵育,所以……
    蘇委員巧慧:部長,我相信動畫我們可以討論很久。
    鄭部長麗君:我想跟委員報告的是計畫已經啟動,您放心,不會說要等文策院成立。
    蘇委員巧慧:所以我們要審預算的時候,麻煩您把動畫的相關部分給我們一份書面報告,我們就這個來做預算討論。最後本席想借1分鐘來請教部長一個小問題。今年張小燕小姐得到了金鐘獎的終身成就獎,大家都非常、非常肯定,那一段是收視的高峰,但接下來連我的媽媽都問我:張小燕這一段真的講的太好了,我們應該多多設置這樣的獎項來肯定這些從事演藝工作的偉大資深藝人。張小燕的第一部作品是「歸來」,請問我們現在還看不看得到這部「歸來」?我好想看喔!結果現在應該是沒有辦法在市面上可以看到「歸來」這樣的作品。在這樣的狀況下,恰好我是立法委員,我可以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部長,這個問題牽涉到我們的國片修復計畫,我們是不是能夠有更多的資源?尤其是像這樣的熱點產生的時候,大家、全社會都再一次被張小燕小姐感動的狀況下,我們有更多的老影片是不是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這也是我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想跟您討論的問題。
    鄭部長麗君:我在上任的時候就提出了相關影像資產修復、活化的計畫,因為過去沒有預算,我上任之後第一年就編列專案計畫的預算,但是很重要的是國影中心的轉型及擴大,這個設置條例已經經過委員會初審,很期待這個會期能獲得召委、所有委員的共同支持,讓這個轉型為行政法人的設置條例能夠儘速完成三讀,透過組織的升級、擴大,進而建構專業團隊更積極地推動相關影像資產的修復、活化、再利用……
    蘇委員巧慧:好,謝謝。我想建議趁著熱點的時候提出這個議題,可以讓社會更了解什麼叫做國片修復,而且對這個議題更感興趣,以達到支持的目的,這是我的建議,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主席:我一直認為文化部或中央各部會的橫向聯繫很重要,當我們在頒獎的同時,其實早就知道張小燕小姐得到終身成就獎,在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就應該把他以前的影片找回來?所以我就說,有的時候我們中央各部會、包括文化部及各部會的橫向聯繫其實很重要,你們在辦這個活動的同時,早就知道張小燕小姐是終身成就獎的得主。如果他是終身成就獎的得主,是不是你們就應該先提一部分的預算來找回他從小到大一系列的影視音資料?有找嗎?好像「歸來」並沒有全部恢復。在這個時候,我相信文化部裡面有很多自己的口袋錢可以拿出來用,所以我覺得其實蘇巧慧委員講對了,就是現在我們想看也看不到,希望以後能夠注意、加強一下,好不好?謝謝。
    不好意思,我剛剛忘了宣布,委員如果有臨時提案,請在質詢結束以前提出;處理提案的時候,如果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不在場,依照慣例就不予處理。謝謝。
    請蔡委員培慧委員發言。
    蔡委員培慧:(10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質詢的委員大概一系列都會先稱讚文化部及公共電視,因為從前幾天的頒獎典禮當中,我們看到了確實在前瞻計畫的預算或是整體的文化預算有提高,而這個提高就展現在我們的實力,而我們的實力最具體的展現就是我們公視得到的獎項。但是我覺得公視得到獎項並不是獎項的多寡,而是內涵質量的多元性,還有針對一些比較爭議性議題,比如「我們與惡的距離」,透過戲劇的展現讓人們重新省思。當然,我也要提醒,「日據時代的十種生存法則」的編劇就是我們南投草屯「囡仔」。通常講到草屯「囡仔」,大部分想到的都是歌手,可是卻忽略了陳南宏也是草屯囡仔,而吳宗叡則是住在中興新村。
    我講這個並不是要去稱讚他們,我要說的是如何讓我們厚實的實力多元化。我過去幾次的質詢都注意到,整個臺灣進展的歷程並不是現代手機主導一切的時代,我們經歷過白色恐怖,我們經歷過以農立國,我們經歷過在這個過程當中大家奮進的精神,可是這些基礎有沒有呈現在不管是文策院,或者是我們能不能有一些比較系統性的方法來挖掘散落在各地的珍珠呢?
    舉例來說,我們通過的文化基本法特別在第十三條提到要支持在地智慧的知識傳承及推廣。好比我們的宮廟文化大部分的想像都還只是「七逃囡仔」在「七逃」的,但是事實並非如此。我仔細地參與遶境活動,不管從祭祀的過程,或者是我上次質詢過的,孿生誦經其實也是臺灣在教育不普及的時候很多婦女學習語言的場域,而陣頭的過程其實是古典的寓音樂及身體律動的展現。所以我覺得這樣的文化資料庫,不管是中醫的醫療、地方的社會互動或是現在很多的長照點都在宮廟區域。我只是要提醒你,我們的文化在民間、文化在基層,對於建立文化資料庫,特別是針對在地智慧社區文化,你們有沒有什麼系統性的做法?
    鄭部長麗君:我們非常重視在地知識學的建構,所以我們希望做的不是只是支持一些個案,而是希望能夠建構委員所講的文化資料庫體系,所以這3年來我們積極推動結合前瞻基礎建設及國家文化記憶庫,就是希望把整個體系建立好以後,比較能夠常態性地採集民間相關的文化資料。我們會建立一個入口網站及一個授權開放的制度,能夠開放的就open data,讓資料可以被加值運用;需要進行授權的,就接軌創用CC的相關授權機制,把授權媒合的制度建立起來,未來也可以被加值運用。我們把整個體系建構之後,未來所有相關的在地知識就可以連結,像歐盟也有一個Europeana的入口網站。我們希望未來不僅是國內可以運用,國際經過這個文化data的轉譯及介紹,也可以找得到相關在地的文化data,讓我們的文化DNA可以融入我們的創作,就像剛剛委員前面提到的故事,甚至變成影視作品、漫畫作品或其他的可能,其實可以加速我們的在地文化元素融入我們的文化發展。
    蔡委員培慧:我特別要拜託部長,也希望不管是文學館或者是任何來做的原因,是因為前兩天我遇到一個漆器─龍南漆器,它是用天然漆。大部分看到的器材都只是漆器的創作或生活器具的使用,可是整個漆器運轉的過程,從它怎麼採摘、怎麼運作、怎麼跟漆器的藝術家結合,這個環節常常會被忽略。所以在今年年初的時候我就提醒文化部要有一個農業文化資產的調查隊,而且在這個過程當中,我也建議是不是要開一個全國的研討會。我也跟文化資產主管的局處首長有多次的討論,其實不管是雲科大、南藝、人類學,或者是過去社造的隊伍,其實還滿多人才的,我想請教現在的進展呢?
  • 鄭部長麗君
    文資局有積極在推動……
  • 蔡委員培慧
    什麼時候要辦?
    鄭部長麗君:訂在11月8日、9日辦理「飲食文化與無形文化資產研討會:常民生活的傳統經驗、食育的研究、保存延續」,積極推動食農文化資產的相關討論。另外,剛剛委員提到的傳統工藝部分,其實除了個案的保存,我更重視的就是我們整個組織及政策體系的整體化。
  • 蔡委員培慧
    這才是重點。
    鄭部長麗君:對,像我們的文資局做的是有法定身分的無形文化資產的指定、登錄、保存,工藝中心會建構整個傳統工藝的知識平台及工藝產業的再生,我也會讓整個文資局及工藝中心對於傳統工藝從保存、復振及再生一起整體化來推動,因為其實文化生態系統是一個活的有機體,需要整體來富裕這個文化生態,但過去都是斷裂的,所以就會不斷地流失。
  • 蔡委員培慧
    對。
    鄭部長麗君:剛剛委員重視的就是像這種研討、跟國際的接軌,我們也在進行當中。
    蔡委員培慧:我會特別跟部長提這件事情,是因為我覺得我們往往看到的都是末端的產出,舉例來講,比如磁器、漆器、茶葉或紙藝,卻都忽略了整個生產過程或創作過程。所以這個如果要做,我們就希望能夠了解整個研討的內容,然後我們希望能夠促進、活化還有重視研發者他們的能力及尊重他們的職能。
    第三個,我想討論的是實體書店,我相信所有的人包括我今天早上,我就提醒我自己,不要打開手機,要打開書,我看的是大數據的書,我發覺這本書我看了三分之一,我上次看的時間已經是一兩個月之前,一兩個月我覺得還好啦,請問大家上次看書的時間是什麼時候?搞不好相隔了一兩年,不過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我要說的是實體書店往往是文化藝術的中心,比如說在都市地區與在農村地區是不一樣的,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或是城鎮,往往是我們街區文化的核心要素,可是我們往往都忽略了他們的經營能力,我所謂的經營,不是那種單純的補助,而是在我們南投的三省堂,上次部長來到南投,我也曾邀請你前去拜訪,他的兒子原來是在日本工作,現在為了要延續他們的書店,所以他就回來臺灣義務的教大家說日文,所以就形成每個禮拜有幾天的下午跟晚上,三省堂是整個地方文化跟地方藝術自然而然形成的討論重鎮,所以我要說的就是我們來協助經營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把視野再拉開一點,不要把所有的經費、努力都放在比較都市、大型的或連鎖的區域,我所謂的連鎖不是指連鎖書店,而是好像都集中一些特定的產業跟類別,我覺得可能要注意街區文化,我相信不管在西螺、在北港、在草屯,在埔里都有這樣的書店,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鄭部長麗君:因為剛剛柯志恩委員也關心實體書店衰退的情形,其實我知道在2016年我上任前期整個出版產業產值是衰退的,書店的確也在減少當中,不過近來我也觀察到在過去6年也有171家實體書店陸續成立,那當然我們也希望說……
    蔡委員培慧:你必須要做一個分析,像是我們把那一百多家書店作分析,會發現都集中在都市地區,這就是我剛才講的,在政策上除了看計畫給予補助之外,你應該要打開那個地圖去思考哪些地方的文化的闕如?
    鄭部長麗君:有,我第二點要跟委員報告的,就是我也請部裡面持續關心,就是我們希望在臺灣各地盡量都能保有書店的存在。
    蔡委員培慧:對,要遍地開花。
    鄭部長麗君:最近我們也期待像文策院一樣有賴大家一起來思考,我們的書店是不是也可以進入一些公共空間,例如車站等,讓處處有書香,所以的確我們有在思考怎麼支持書店聚落以及書店能再進一步進入生活角落,這一點也請委員放心。只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書店衰退有在減緩的趨勢,所以後續我們的政策會積極來支持,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有關閱讀的部分,其實我們大家的印象覺得閱讀都在衰退,可是我們有看到這一兩年經過書店的努力其實閱讀也有一些成長,像今年的1到6月,閱讀紙本的圖書量是比去年同期成長的,電子書更是大幅成長,譬如,圖書銷售金額較去年成長3.6%,電子書成長了6成,所以的確有一些趨勢變化,但是整體而言,應該是止跌回穩,並逐步回溫當中。
    蔡委員培慧:我覺得止跌回穩是你以全台的角度去看,可是我要說的是減緩的趨勢是全台,可是增加的都在都市,所以我剛才為什麼特別強調,你們要注意書店是街區文化的重要基地,所以我建議你去檢視一下這一百多間或是你們支持的書店,是否可以把一些資源讓各個街區都能夠共享。謝謝。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的提醒,我們會非常重視,像南投的籃城書房、南投山里好巷書店,我們也會更加的給予支持。
    蔡委員培慧:如果你去發覺的話,你會發現新興的增加,傳統的減緩了,這點是我要提醒你的。
    鄭部長麗君:其實也不必然增加的都在都會區啦,但是我的確會注意它整體的分布,謝謝委員的關心。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10時1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恭喜今年文策院設立了,這當然是臺灣的大事情,文策院有這樣的雄心壯志和目標,用文化內容產業打造世界新臺流,非常好。在這次的金鐘獎,我們也看到一些成績,
    有幾部文化部投資補助拍攝的作品「我們與惡的距離」、「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雙城故事」、「靈異街11號」等,還有這次得獎的「水下三十米」,其實可以看到我們已經開始有很好的成績了。我們的文化內容產業等開始有一些……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還有像「聲林之王」這種新型態的節目,也都是在我們相關的新媒體跨平台文化內容科技旗艦計畫相關的支持……
    黃委員國書:對,這個都很好
  • 鄭部長麗君
    「我們與惡的距離」也是與前瞻基礎建設相關支持的作品。
    黃委員國書:沒錯,我們已經看到很好的起步了,所以我在這裡要恭喜部長。那接下來要做什麼?我們要如何把我們這些好的文化內容產業打進國際市場?就是所謂打造世界新臺流的目標,所以接下來我們如何把這些好的作品推向國際,該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並不是個別計畫的支持,我想委員看到這些個別的成果,是三年來在一個政策體系底下逐步展現的成果,所以我們在做的其實就是繼續推動我們原來的政策體系,而我們原來政策體系總目標就是壯大內容產業的生態系並且接軌國際,最重要的第一個是獎補助投融資雙軌,所以我們看到獎補助結合科技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催生跨域以及新型態的類型劇等有了成果。但是近年來我們在國際媒合的工作版權媒合、IP媒合的工作持續在辦理,以及投融資的部分,也已經建立了跨國投資媒合的機制並定期辦理,所以版權授權、出口的授權以及跨國媒合的投資,其實都會持續的進行,而且都會加值在很多個別的計畫,像「我們與惡的距離」也已經到日本許多國家,所以我想後續會看到臺劇不只在國內受到喜歡,在國際上受到歡迎的趨勢應該也已經成型。
  • 黃委員國書
    所以明年也會有一些實質的計畫?
  • 主席
    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我們現在所有的補助要點裡都做了一點修正,特別是在影像畫質,我們裡面已經改成國際合製,如果可以優先取得,都是我們優先補助的對象……
    黃委員國書:因為我們要打造世界新臺流的目標實在太好了,令人動容,但是我們總是要看到一些實質的計畫,可不可以請文化部提出一些實質的計畫?
    鄭部長麗君:我剛跟委員報告就是我們最實質、最完整的政策體系,我一直覺得政策需要體系化,然後才能真正支持民間,所以我們有信心,我們這一年看到臺劇大爆發,就是一個政策體系跟民間努力協力的結果,後續只會持續壯大。
    黃委員國書:這次的金鐘獎總是有一些遺憾,就是「地球的孤兒」這部作品,事實上頗獲好評,它入圍了3項大獎,可是在前一天,入圍的資格被取消,但文化部說明是因為他的資格不符,資格不符的原因就是他在參賽期間之前,已經做過首播了,這點我們了解,但這是經過檢舉的,在今年8月28日公布入圍名單,但是他剛好在那天之後遭到檢舉,再來我們文化部到9月10日才請東森電視台就檢舉的事項提出陳述意見,也就是說,我們接獲檢舉過了兩個禮拜,我們才要求相關單位提出陳述意見。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局是9月才收到檢舉,這個部分是不是請局長來跟委員做比較詳細的報告,因為都是由局這邊來……
  • 黃委員國書
    總是覺得你們在舉辦金馬獎頒獎典禮的前一天才告知他們被取消了……
    鄭部長麗君:並不是這樣,在8月28日金鐘獎公布入圍之後,9月接受檢舉,影視局也啟動處理,一直在法制處理的程序,因為這攸關不只是當事者,還有其他所有入圍者的權益……
    黃委員國書:當然,所有人的權益都要顧及。
    鄭部長麗君:所以需要有比較嚴謹的法制程序,因為整個程序處理的過程,都是影視局在受理,我請局長來跟委員做一個報告。
  • 黃委員國書
    我不懂為什麼隔了兩個禮拜才要他們陳述意見。
    徐局長宜君:我們收到檢舉信的時候,已經是9月6日,因為檢舉信有非常多封,我們要釐清所有信件裡面主要的一些關鍵,所以我們在9月10日就這些關鍵才發文給東森,請他們就上面所有的關鍵能夠提出他們的意見陳述。在他們陳述之後,我們發現還是有些問題沒有回答,又請他們再重新補充,我們希望能夠給他充分的說明,也給他機會,因為這攸關他的權益,我們希望能夠慎重的處理。
    黃委員國書:好,這一次當然是有一些遺憾啦!不過站在公平性及參賽者的權益來講,未來可能也會面對類似這樣的問題,對於相關入圍的檢驗機制以及相關的應變流程,我們可不可以能夠更掌握整個事件的處理方向。
    徐局長宜君:謝謝委員,因為我們這裡涉及法制的相關問題,包括影片其實有兩種版本,所以我們必須要去做比對,而且還有法制的相關問題,我們必須要周全,所以花了比較多查證的時間。
  • 黃委員國書
    對啦!比較多時間啦!
    徐局長宜君:因為金鐘獎每年都報名,那每一年報名都有一定的參賽期間,這事實上是對每一年作品的一種規定,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相關的規定。當然未來他們對於首播期間如果有相關一些比較不清楚的地方,我們也會加強做宣導,希望大家都清楚所謂的首播跟相關每一年的規定期間。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你的說明。我們還是要避免這樣的遺憾發生啦!今年當然還有遺憾的事情,就是中國抵制金馬,當然有很多人跟我說,中國抵制金馬獎,不來就不來嘛!但是我覺得我們還是要正視這個問題,如果中國抵制金馬獎,他們有非常多的作品沒有辦法來,那對臺灣電影產業的影響是什麼?今年的劇情片是4年來最少的一屆,除了中國之外……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今年的報名件數是第二高。
  • 黃委員國書
    真的喔?
    鄭部長麗君:588部,其實是……
  • 黃委員國書
    劇情片喔!
    鄭部長麗君:劇情片是因為去年的劇情片增加很多,如果大家要跟去年劇情片相比……
  • 黃委員國書
    所以影響不大?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整體的報名件數是第二高。
    黃委員國書:再來,還有很多香港的藝人,包括評審團主席杜琪也退出金馬獎,據聞國際知名的贊助廠商也紛紛退出金馬獎,我想要了解的是,文化部要不要來正視這個問題,未來他們還可能持續抵制,如果他們持續抵制的話,會不會影響到金馬獎在華語電影更高殿堂這樣的代表性?華語的電影當然包括臺灣、中國、新加坡、香港等等,那會不會影響到我們金馬獎的代表性,文化部可能要思考。再來,國際知名的贊助廠商退出金馬獎,會不會影響到臺灣電影產業的投融資?會不會影響?再來,會不會影響到我們臺灣電影在華人市場的拓展?我們可能要到香港、到中國去拓展我們臺灣的電影,會不會有一些影響?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其實金馬獎執委會執行長也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金馬獎是一個長期在國際華語電影的重要指標性獎項,金馬夠強壯是因為它的公正、開放、尊重創作自由的精神,所以我想它的定位跟精神,基本上金馬夠強壯。
  • 黃委員國書
    所以這些問題都不會影響?
    鄭部長麗君:我們部裡面會給金馬獎更多的支持,但是我們也對金馬獎有信心,我們也看到其實金馬獎除了臺灣之外,像今年的入圍作品,也有香港、澳門、新加坡以及臺日合製的作品,也看到很多多元電影文化的面貌,所以我想我們應該做的是邀請大家,我們要呼籲各國政府保障電影工作者的創作自由跟言論自由,讓大家可以自由的交流。其實參加影展是電影工作者的權利,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把金馬獎辦好,維護這個平台,讓大家可以來參與。
    黃委員國書:因為他未來可能每一年都抵制,所以我們就要因應沒有中國電影參加的金馬獎,未來大概就是這個趨勢,我們要做最好的準備跟因應,就是沒有中國的金馬獎。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也必須要重申說,金馬獎向所有的電影工作者開放……
    黃委員國書:當然,是他們不來,又不是我們不讓他們來。
  • 鄭部長麗君
    我想我們要做的就是持續地支持跟壯大金馬獎……
  • 黃委員國書
    我們也無可奈何嘛!
    鄭部長麗君:應該大家來呼籲說是哪一個政府限制他的國人參展,這個很罕見,應該是國際社會大家共同來呼籲,讓電影文化可以自由的交流。
    黃委員國書:最後我再講一個實體書店的問題,以文化的立場來看,實體書店跟一般的產業是有些不一樣的,當然跟百貨業或超商不一樣,我覺得實體書店就是一個城市或是社區的文化空間,文化部過去有一些對策,像是新書售價規範的政策,我們之前都有提出來,包括要提政策影響評估、產業評估的研究報告,然後2019年的成果呢?我們有沒有相關的配套?我們的圖書定價制跟圖書銷售免徵營業稅這個方向,好像沒有再繼續談了,有沒有一些方向啊?
    主席:因為時間已經到了,部長要不要提書面計畫給黃國書委員?
  • 鄭部長麗君
    好。
    黃委員國書:如果可以的話,可不可以提書面的報告?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再以書面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張廖委員萬堅質詢結束之後,休息5分鐘。
    張廖委員萬堅:(10時2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還是要肯定這三年多來,文化部確實讓我們包括影視、文化創作的整個生態系逐步建立起來,過去我質詢最重視的就是我們的文策院,一個內容產製很重要的政策終於掛牌了,我們也看到金鐘獎落幕之後,「我們與惡的距離」那部電影真的是感動臺灣人,然後也受到國際的肯定。像這樣的一個作品、像這樣的一個創作,事實上公部門文化部投入的資源跟改造的整個創作空間,我想努力是有被肯定的。
    我們剛才一直在談從金鐘獎然後看到去年金馬獎的問題,其實我也想要來談一下,剛才我看到部長回答幾位委員的立場,我覺得就講得非常好,像去年「我們的青春,在臺灣」紀錄片的一個青年導演,他講的話其實也是很自然的,這也不會是臺灣官方特別安排去刺激對方,我想不會,這是因為臺灣保障創作的自由,每一個人在創作的過程裡面有感而發所講的話,或者在藝術表達上他心裡面的言論,我覺得這個都應該被保障。可是我們可以看到,去年的頒獎典禮馬上就被中國大陸隱蔽,中國也馬上在頒獎現場就做出回應,甚至本來的頒獎代表也都不來了,我們看到這種種打壓的力道繼續在進行,今年到了第56屆的金馬獎,剛才也有很多委員提到了,其實我們只要一公布舉辦的日期,他們就會故意撞期,在8月的時候,中國大陸國家電影局宣布暫停電影和人員參加本屆金馬獎,所以原來已經報名的電影,後來就不報了。
    其實剛才部長也提到,即使這樣子,從原來報名的六百多部到588部,這588部還是創下歷來參展電影第二高的數量。我想問部長,加上今年香港反送中的事件,包括我們評審團的主席杜琪導演,他是香港籍,他們有一些反映都讓我們覺得對於金馬獎這樣的純文化藝術交流、藝術創作很重要的一個影展,這已經50幾年的影展,中國官方這種在背後的干涉不會是短期的,我覺得這不會是短期的。不過你剛剛提到金馬獎只要壯大其實就不用怕,不來是他的損失啊!怎麼是我們的損失?所以我想再聽一聽部長的說法。這一屆跟上一屆相比,上一屆入圍42部,臺灣國產有17部,中國大陸18部,香港12部,當然不能講國產輸給中國大陸就表示說我們的這個產製方面怎麼樣了,我們是跟全世界競爭,當然包括中國,但是過去金馬獎的頒獎,部長也非常清楚,金馬獎其實也不是一開始,它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或者它的評審口味就被肯定了,它是慢慢的開放,一步一步的開放,現在已經被定位成華人電影一個很重要的影展、最重要的影展,它的公平、公正性跟藝術價值,其實是被肯定的。我們看到中國用政治干預拒絕參加金馬獎之後,這一次我們公布入圍的電影裡,除了臺灣、中國、香港電影入圍,其他國家還有4部,部長知不知道是哪4部?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包含臺日合製,另外就是澳門的作品、新加坡的作品以及馬來西亞的作品。
    張廖委員萬堅:非常好,我想這也是一條我們應該要注意的路。其實像前幾年我們在金馬影展裡看到幾個最早期的導演,像是比較早期就已經出道的蔡明亮跟後來趙德胤,他們都不是臺灣人,他們都是馬來西亞很重要的導演,他到臺灣來求學,然後透過臺灣的人才培訓,後來在國際上也都發光發亮。我們一直在講新南向政策,我想問部長,對於這些像今年因為中國的抵制,可是事實上在華人電影圈,我們被肯定的包括藝術價值、公平公正5這一個重要的影展地位其實是不會被動搖的,即使人家笑我們,但是我相信我們堅持這樣的一個路線,不會有問題。
    鄭部長麗君:其實像剛才委員提到蔡明亮導演或是趙德胤導演,像趙德胤導演都持續有作品。另外像廖克發導演也是馬來西亞裔,不過他是以臺片的方式提出來,所以即使是在入圍的臺灣作品裡面,也有許多像馬來西亞裔或是臺日合製等等作品,也有像我剛提到香港、澳門以及新加坡等等,其實可以看到金馬獎已經成為一個國際級的指標性獎項,我們應該繼續支持,希望它繼續能夠成為向世界各國開放的華語電影指標性獎項。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花那麼多錢辦了金馬獎、金鐘獎,辦這麼多獎項,一方面鼓勵我們臺灣創作的環境,一方面走向國際,像我列的這些影片,譬如「一路有你」在馬來西亞,他也是華人,你看他們在地的華人電影5這是最賣座的5就是類似這樣子的一個環境,我想我們應該更積極的邀請他們來參展,包括金馬獎。我認為我們要加強交流。
    鄭部長麗君:我們除了金馬獎持續向國際來壯大之外,其實我們這三年來,積極推動跨國的合資、合製,譬如最近王小棣導演的「你那邊怎樣,我這邊OK」是臺灣跟新加坡合製的40集影集。另外像影視局這邊,國際提案一對一的工作坊都持續的辦理,或者是IP媒合,國內外的授權媒合會也持續辦理;文策院已經也有相關的國際投資者,希望能夠對接我們投融資的計畫。所以希望從IP開發的前端,到怎麼製作計畫的形成,合資合作的過程就已經讓國內外的市場可以事先的接軌,不管是在電視頻道、OTT平台或者是電影的出口方面,我相信都會全面展開國際化的工作。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就電影藝術創作這方面,其實臺灣創作環境的自由,我想就如剛才部長講的,其實也沒有一個國家去限制影視創作的公司或者創作者個人不能去報名參加什麼影展或有一些抵制,我認為這完全是一種不恰當的政治干預,如果我們的金馬影展因為這樣走向更國際化,甚至從亞洲到國際……
  • 鄭部長麗君
    其實金馬影展已經國際化了。
    張廖委員萬堅:對,在國際化的地位更被肯定,創作自由的價值更被肯定,我相信……
    鄭部長麗君:這件事情並不只是為了臺灣,也是為了華語的電影工作者。
    張廖委員萬堅:對,我相信。
    鄭部長麗君:維護創作自由、言論自由這樣的一個平台,尊重電影藝術的平台5讓它的公正跟開放性以及許多電影工作者的成果能夠透過這個獎項被看見,我想這是我們臺灣可以貢獻金馬獎給世界的一個重要責任,部裡會持續支持金馬執委會。
    張廖委員萬堅:對,我們在這方面的因應以及我們所抱持的態度,我相信不會因為中國的抵制,讓金馬獎真的失色了,我不認為。
    鄭部長麗君:是的,不會。我覺得金馬執委會執行長講得非常好,金馬夠強壯,對金馬沒有傷害。
    張廖委員萬堅:不參加是他們的損失,不參加是他們國際形象的損失,我想這是缺點。
    另外,有關最近的公視董事改選,到9月25日任期又到了,我們看看從第5屆、第6屆到這一屆,第7屆要改選,公視董事可以是17人到21人,而我們提了21人,只過了三分之一,公視董事會的產生好像從第5屆、第6屆到7屆,這個像是惡夢,感覺起來好像一直不能足額。這一屆在審查,因為我們的審查委員是政黨比例代表制,在審查過程裡提了兩個,一個講缺乏媒體經驗人才,另一方面就討論會不會是政黨同意的門檻過高所造成的一些問題?部長的看法如何?
    鄭部長麗君:現在是提名要審查第7屆,我剛上任的時候,第6屆其實也審查了兩次,那麼第5屆,前政府審查5次。事實上,某個相當程度是制度使然的因素,因為15位審查委員要四分之三,也就12票才能通過。我跟委員報告審查結果,在我們21位候選人當中,獲得半數以上有20位;獲得11票以上跨黨派支持有17位,但是最後四分之三以上門檻是7位。也就是有10位是1票之差。
    張廖委員萬堅:是,我知道。
    鄭部長麗君:所以相當程度是制度因素,因為現在是四分之三,如果是三分之二,17位已經組成了。的確,我覺得大家也可以來思考這個制度,這樣的制度是不是未來真的有利於公廣的發展,不過身為文化部……
  • 張廖委員萬堅
    你個人看法呢?
    鄭部長麗君:因為現在公視法還在,我們必須尊重公視法,我們也必須尊重這個現行的審查。
    張廖委員萬堅:未來公共媒體法草案裡,對於董事會的產生其實是比較像是特任的方式。
    鄭部長麗君:因為目前我們公共媒體法草案是送到行政院,還在討論中……
  • 張廖委員萬堅
    為什麼要躺那麼久?是卡在什麼問題?
    鄭部長麗君:我想因為行政院也必須有一些跨機關的討論,比如跟傳播、政策、整體的思考等等,但是我們這邊也呼籲,即使是在現行的審查制度底下,審查委員雖然是各黨團推薦的,但是我們希望可以放下黨派的思考,能夠從一個公視法精神,因為我們的提名都是依據公視法,從公視法既有條文的精神,以及為公民社會維護一個公共媒體平台,希望能夠協助遴選出公視董事,這一點,我們也期待、期許審查會,當然,我們的責任就是繼續廣邀、徵詢各界提出名單。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我上次在審查文化基本法時曾提到改善藝文工作勞動條件,最近發布的資料,藝術勞動者的收入還是只有3萬元,倒數前三名。因為我們還有子法要訂定5我請部長關心這個問題,我們如何在細則裡面因應文化基本法,當時修法時還特別把這個部分納入,文化部也採納了。
    鄭部長麗君:文基法後續,我們都已經……
    主席:請部長以書面回答張廖萬堅委員,因為超過太多時間了。
    張廖委員萬堅:好,未來訂子法時要怎麼因應,請文化部要特別注意。謝謝。
  • 主席
    謝謝張廖萬堅委員。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文策院在大家的努力下,今年6月成立,所以109年度的預算可以說是文策院成立以來第一次編列的年度預算。
    我們來看一下文策院的預算,109年一共編列11.7億元,其中文創司補助了將近9億元,占文策院預算的8成。反過來講,文創司的預算在扣掉給文策院的補助以後,預算剩下不到50%,只有百分之四十幾,用這個方式會不會讓人家覺得很奇怪?照理說,文創司有文創司的功能,文策院是文策院的功能,兩個功能是不一樣的,你怎麼可以把文創司一半以上的經費撥給文策院,讓文策院有8成的預算是靠文創司?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可能是我們提供的資料不夠詳盡,我請同仁再提供更詳細的資料給委員,因為……
    蔣委員乃辛:沒有,我是從預算書上看來的。
  • 鄭部長麗君
    我向委員做一個說明好嗎?
  • 蔣委員乃辛
    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因為文創司是文策院在我們部裡的對口,所以我們要給文策院的預算是編列在文創司來捐補助給它。文創司給文策院的基本營運預算是7億元,其中有6億元是新增預算,並不是文創司今年度原來的預算,所以不是把文創司原來的預算大部分移到文策院,而是要新增給文策院的預算就編列在文創司,由文創司來捐補助給文策院,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給文策院的預算,還包括我們過去的科技計畫、新通過的華山2.0公建計畫以及社發前瞻的預算等計畫性預算,透過補助文策院的方式編列在各相關單位,像華山2.0就編列在文創司,我們補助文策院來推動,它也是新計畫。
  • 蔣委員乃辛
    一共三十幾億元嘛?
    鄭部長麗君:它也是新計畫,所以請委員放心。
    蔣委員乃辛:這是新計畫,但我的意思是,你看文策院的業務和文創司的業務,說實在的,除了政策的規劃、法規的擬訂及產業園區的審議,文創司其他的業務幾乎都到文策院去了嘛!
    鄭部長麗君:因為過去沒有文策院,所以我們相關……
    蔣委員乃辛:對,以這個部分來講,過去沒有文策院,但現在它的預算大部分到了文策院,它的業務也大部分到了文策院,那後面要做什麼事情呢?
    鄭部長麗君:是,報告委員,部裡面……
    蔣委員乃辛:部長先停一下,因為今天主席給我們的時間比較短,我準備的東西比較充分,所以要緊湊一點。
    鄭部長麗君:好,請委員指教。
    蔣委員乃辛:文策院今年6月成立,依照行政法人法,它應該要制定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管控等等,請問一下,有關會計制度這個部分,文策院有訂出來嗎?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在6月17日召開第1屆董監事會議,已經通過會計制度規章、人事管理規章、組織章程、薪資支給辦法、採購作業實施規章等相關辦法。
  • 蔣委員乃辛
    在哪裡?我們怎麼看不到?
  • 鄭部長麗君
    也報了本部。
    蔣委員乃辛:我們沒有看到,要也要不到啊!
  • 鄭部長麗君
    現在應該正在……
    蔣委員乃辛:我為什麼注意到這一塊?因為文策院編了11億多元,有7億元是經常性的……
  • 鄭部長麗君
    相關制度已經通過了。
    蔣委員乃辛:有4億多元是專門的。至於基金預算,在我們審議以後,被凍結的錢、被砍的錢是要滾入基金,還是要繳庫?這個在會計規章裡面要制定出來,否則的話,我們在審文策院預算的時候,尺度到底在哪裡?怎麼去審?刪減的部分是要繳庫,還是回到基金裡面,那個意義是不一樣的,在這個情況下,你的會計規章必須要馬上制定出來,可是我們到現在跟你們要也要不到,對不對?如果你審議了以後,我們也要不到。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把相關資料補充給委員,文策院在6月17日已經開了董監事會,已經這部分送進部裡面來備查。
    蔣委員乃辛:另外,文策院6月成立,到現在為止,你們的財務支出是多少?畢竟每天都有開銷,目前的支出是多少?相關的資料也拿不到,那請問一下,馬上就要開始審預算了,今年的東西我們都看不到,我們怎麼能夠給明年的預算?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剛剛是第一次聽到會計制度已經通過,在我上質詢台之前聽到的都是還沒有通過,所以到底通過沒有我不知道,如果已經通過了,拜託趕快給我們一份資料,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是,好。
  • 蔣委員乃辛
    那我就不要再說沒有通過。
    鄭部長麗君:有通過,6月第1屆董監事會議就通過……
  • 蔣委員乃辛
    如果通過是最好。
  • 鄭部長麗君
    之後也函送部裡來備查。
  • 蔣委員乃辛
    報文化部確定了嗎?
    鄭部長麗君:要運作的確需要這些基本辦法,事實上在文策院董事會成立之前,我自己就曾主持籌備工作小組,要求相關的作業規章都要先有腹案。
    蔣委員乃辛:對,我只是提醒部長,你們這個會計規章一定要先確定,後面的預算才能審,否則我們沒有辦法審預算。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會尊重委員的意見。
    蔣委員乃辛:再來,我剛剛講的業務問題,文化部移到文策院的業務,包括文創司、綜規司、影視司、人文司及影視局,今年的經費一共有11億多元都移到文策院去。至於國影中心的部分,目前還沒有完成三讀,可是影視司和影視局的業務也有2億多元要移到國影中心去。今年文策院和國影中心相繼成立,針對文化部相關業務的分工調整,在部分業務移交文策院和國影中心以後,文化部組織法是不是應該跟著調整?否則就是疊床架屋嘛!
    鄭部長麗君:我們已經著手規劃了,部裡已經有草案。
  • 蔣委員乃辛
    什麼時候可以送到行政院去?什麼時候可以送到立法院來?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和行政院人事總處都有在會商,會商之後他們有給一些修改建議,等部裡整理完之後,我們近期就會報行政院,所以的確如委員所說的,法人成立,有些計畫移轉並不是說舊計畫移轉,而是這些計畫本來就適合在中介組織整合性推動,我們把它移轉之後,未來它會整合性推動,那部裡面就回歸到政策面,在大的計畫面來進行。例如文創司未來就會積極推動產業集聚效應的推展以及文創品牌國際化,包括我們新啟了時尚跨界整合,即跨部會整合是需要部裡面來進行。另外還有設計驅動跨域整合計畫、文創園區的檢討以及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等,它會做比較大型的、政策性的後續規劃。
    蔣委員乃辛:我是提醒部長,不管怎樣,既然分別成立了文策院和國影中心,文化部組織法勢必需要去調整,這個部分希望部長能夠儘快處理,我那天講國影中心是疊床架屋,部長馬上就說不是疊床架屋,可是組織法不修的話,它就是疊床架屋,組織法修了以後就不會疊床架屋。
    鄭部長麗君:有,組織法有在修。
  • 蔣委員乃辛
    我希望部長能夠趕快處理。
  • 鄭部長麗君
    好。
    蔣委員乃辛:接著是在我選區的空總,這是本席非常關心的,雖然我的任期沒幾個月了,但還是要關心這件事情,空總第1期有4億多元的預算,現在執行的進度似乎不太好,有2億多元的預算到現在沒有付出1毛錢,所以這個執行率不夠。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委員放心……
    蔣委員乃辛:109年又編了一個109年到116年的連續型預算,109年編了3.7億元,可是這個連續型預算行政院現在還沒有核定,行政院只是同意你先編3.7億元,整個計畫都還沒有通過,還沒有核定啊!你現在先編3.7億元,如果到時候和行政院最後核定的計畫不一樣,要怎麼處理?
    鄭部長麗君:是,我做兩點說明,第一個,今年的預算執行,在軟體的部分,目前都按預算數分配執行,沒有問題,軟體的預算2億多元沒有問題。第二個,有關於資本門的預算,其實有很多工程會集中在接下來幾個月以及在1、2月完工,這些都如期在進行,例如聲響實驗室裝修統包工程現在的進度是86%;高壓電力改善統包工程也在分配的進度中。
    蔣委員乃辛:部長,這個細節上的問題,在審預算之前讓我瞭解一下,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好。
    蔣委員乃辛:我是提醒你,不要像故宮一樣,故宮去年的預算是4億元,立法院凍結1億元,剩下3億元,然後又說它的執行率是全部執行完畢,可是到108年的時候,3億元保留了2.666億元,換句話說,它真正執行的只有五千多萬元,其他都是權責發生數,根本還沒有開始,所以我希望部長針對空總的部分要掌控預算,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最關心的事就是部長在今年5月詢答的時候,告訴我說一定要文化部或是基金會來辦一個說明會,因為上次我們邀請了3萬多個居民,結果只到了7個人,其中還包括我的助理以及議員的助理,所以部長有答應一定要做,我希望儘快來做,至少在我任期結束以前要做。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關心,的確會辦說明會,因為我覺得上次說明會來的人少,所以也責成生美基金會繼續辦公聽會,預計在10月19日會再召開公聽會。我想這種社會溝通可以持續的做,所以請委員放心,委員的建議我們都會督導相關單位來辦理,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蔣乃辛委員,也謝謝鄭部長持續關心。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1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安,大家辛苦了!剛剛前幾位委員都聚焦在中國打壓我們的金馬獎,那本席今天要聚焦跟您探討,也給您多一點時間說說部長的委屈,我真的覺得公視委屈了,我要探討國民黨,我要探討在野黨用政治來打壓公共電視,這樣子的事情我們需要還原,我們需要好好來討論,我們需要就制度面來提出更有建設性的革新,所以我支持部長。我也非常認同部長所說的,臺灣的公共電視不只是對臺灣的高度,我們還放眼國際,這將是臺灣獻給整個華人世界更是全世界的一個大禮,我們可以創造一個很棒的華語公共媒體。好,我全力支持,接著我們來看細節。
    金鐘獎的大贏家就是公視的優質節目,不管是「我們與惡的距離」,還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前瞻之前被在野黨何其的污名化,可是我們用前瞻的4,300萬元就可以打造出「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麼優質的,連對岸中國都非常高度討論的一部戲,所以公視的進步我們看得到,臺灣的原生內容的進步我們看得到。臺劇大爆發不只是自己得獎,從您擔任部長以後,2017年「通靈少女」成為HBO亞洲首部中文發音的原創影集,今年推出第2季,大家都期待。2018年「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Netflix全亞洲同步播出,在日本紅爆了!「雙城故事」更是讓Netflix創下先例,預購了臺灣以外的國家與地區的播映權。2019年更是我們大豐收的一年,「我們與惡的距離」創下高收視率,而且獲得HBO Original的推薦,在亞洲同步首播。還有這一部「罪夢者」,全劇在臺灣製播完成,是Netflix首部自製華語劇,這都是公視的能量與進步。
    但是公視的董事人選發生遺憾,我在媒體上看到您對候選人感到抱歉,也對社會感到遺憾,希望各個政黨放下政黨的考量,回歸公共性、社會性及產業的需要,但是遺憾已經發生,我們與惡的距離在哪裡?在這裡,在野黨不斷的污名化,把公視董事的選舉評審變成政治的提款機嗎?我們看到吳育昇說這份名單是「鄭友友」,鄭麗君的好朋友,是這樣嗎?我們看到吳育昇又說他們一開始就主張全部不審,要將整份名單全部退回,他們認為這是有史以來最弱的名單,欠缺重量級的人士,是這樣嗎?我們看到楊泰順也建議以後直接由各黨派推薦人選出任公視董事就好,非常遺憾,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在這裡!就在在野黨惡意用政治的黑手來污名化,來深入公視董事的審查,所以制度失靈,您剛剛也說了。
    審查會的專業才應當受社會公評,針對審查委員,我們看到民進黨提出的9位名單,有教授,也有業界的專家學者。而國民黨提出的4位,楊泰順是長期的藍營政治學者;吳育昇,大家都不陌生,就是「馬友友」;葉慶元是「郝友友」,也長期為國民黨做很多,在電視上當名嘴,我們都看得到他的立場偏頗;廖元豪,本身就是馬英九文教基金會的創會董事,所以國民黨的審查委員的專業才應當受社會公評,充斥了「馬友友」,充斥了「郝友友」。連親民黨提名的這一位審查委員,他本身就是親民黨主席的秘書,就這樣,所以我真的覺得部長受了委屈。
    否決有理嗎?他們說沒有專業的人士,沒有重量級的人士,蔡惠卿入選富比士雜誌全亞洲50位powerful的CEO,黃安捷是這麼知名的網路公益平台的執行長,哪裡是最弱的名單?哪裡沒有重量級?我要說,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在這裡!事實上,這份優質的、優秀的、強的公視董事的名單,這些被否決者的社會公信力往往已經遠遠大於把政治黑手伸入審查會的這些否決者,所以部長,我讓您說說您的委屈。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就如委員所說的,部裡面所提出的董監事候選人都是一時之選,除了要符合公視法,在相關族群以及教育、藝文、傳播方面的背景之外……
  • 吳委員思瑤
    還有社會公理。
    鄭部長麗君:其實都是學有專精,而且是上市公司的執行長,對公共事務也有熱忱,長期關心藝文的發展,所以我覺得這是一份非常專業……
  • 吳委員思瑤
    非常亮眼的名單。
    鄭部長麗君:非常理想的名單,但是很可惜,因為制度使然,所以被貼上一些錯誤的標籤,而且高門檻導致有10位只有1票之差。
    吳委員思瑤:對,非常可惜。
    鄭部長麗君:四分之三門檻,10位有1票之差,如果是三分之二門檻的話,其實有17位已經通過可以組成了,所以相當程度是制度使然。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最感遺憾的是,對於這些優秀的被提名人動輒貼上標籤……
  • 吳委員思瑤
    被污名化成這樣。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在徵詢的過程中都要一一請託,因為大家都知道有一個審查制度……
    吳委員思瑤:而且好像有好幾位您事前也不認識,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大家都知道有一個審查制度在,其實我們都是一一請託,在審查過後我也一一向各位董監事候選人表達抱歉和遺憾,雖然制度使然,導致審查沒有辦法通過,這也不是我這一屆單獨的現象……
  • 吳委員思瑤
    還有第5屆、第6屆。
    鄭部長麗君:上一屆審查2次,上上屆審查5次,所以我還是要呼籲,在公視法還沒有修法之前,在既有的制度底下還是要回歸公視法的精神,公視法的精神之所以要推舉審查委員,由社會人士來審查,就是不希望是政黨意志的延伸,希望大家回歸公視法精神和社會的需要來選任這個董監事,所以我們呼籲審查委員能夠放下政黨的考量。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部長,稍後我會在修法的部分再讓您說明。挺公視的正義之聲非常多,在事件發生之後,有很多專業的媒體人和文化人都出來點出問題,就如同部長所說的,制度問題要制度解決,所以我們必須嚴肅的來面對修法,降低門檻,或者是調整董事會提名的同意權行使。
    現在公共媒體法的法案,當然最攸關的是第十三條,我也看到部裡的版本,現行政院正在審議,第一個,在董事會的形成上廢除了審查委員會。第二個,改由行政院提名,立法院來同意,就像NCC一樣、就像現在促轉會的委員一樣,它的門檻也要合理,對於這樣子的修法,本席認為是可以討論,而且也應當社會來參與討論。
    我最後的問題是,您對於修法的期程,我們知道現在已經是最後一個會期,而董事會的改選期程勢必要再下去,會不會發生像第5屆選了5次,公視就這樣空轉了九百多天的情形?兩個問題,您綜合來回應。
    鄭部長麗君:公共媒體法的修法我們已經送請行政院在審查當中,因為公視第7屆的董事審查已經啟動作業,所以基本上整個審查還是尊重既有的公視法。
  • 吳委員思瑤
    還是會在現有制度繼續。
    鄭部長麗君:依據現有的公視法所選任出來的董事,我們還是要尊重他的屆期,也就是說,依照既有的公視法,他有3年作為公視董事的職權,我們還是要尊重這部法。至於公共媒體法在行政院審查,屆時如果送請大院來審查的時候,我們已經在草案裡面做了一些設計,希望這一屆董監事選出來之後,有關公、華視的條文先行生效,讓這一屆董監事可以開始推動新的公媒法裡面壯大公、華視的部分,其餘的部分就依新的公媒法在選任出來的董事會再來生效推動,所以基本上有做了設計,不會影響這一屆董事的改選期程。我作為行政部門,還是會繼續徵詢、繼續提出名單。
    吳委員思瑤:我希望,我也相信部長有這個能力讓公視董事會儘可能順利的改選,雖然有政治制度上的問題,但還是希望在您的任內不要再發生第5屆的狀況,我知道您會盡全力。至於修法的期程,雖然是最後一個會期,但是我認為在我們的任內提出這樣的版本,然後行政院送出來,縱使沒有辦法進入實質的審議或是如何,但這是一個立場的宣示,我還是期待您能夠請求行政院來正視公共媒體法,其實鄭麗君部長的版本已經完備了,好不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繼續來溝通、推動,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質詢,謝謝鄭部長的回應。
    繼續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11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基本法在今年5月立院三讀,在6月5日公告施行,我覺得這代表我們臺灣文化治理最重要的里程碑,也是小英總統一個很重要的文化政見,文化部真的辛苦了,這部法真的非常重要,我們文化部各個同仁都非常的努力,讓它可以在上會期通過。當然法通過之後,有很多後續的法規和制度都要到位,所以本席在這邊要來請教部長相關的進度,我相信這也是文化界的朋友很關心的問題。
    首先要詢問的是,文化基本法的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應訂定文化傳播政策、文化科技發展政策以及文化觀光發展政策,請問這幾個政策是不是已經在制定了?有什麼樣的進度?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是在文基法原草案就有,所以我們其實是在文基法立法之前就在啟動、規劃和推動,像文化傳播政策,我們已經在文化會報報告過,但是它需要一塊、一塊去推動,譬如公媒的轉型等等。至於文化科技發展政策,部裡面已經提出「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未來等文化會報核定之後,我們就會跨部會來推動。第十八條是大院審查之後提出來的新增條文,在文基法完成立法之後,我們也積極的來進行研議和規劃。
    李委員麗芬:好,聽起來都有進度,我們期待能夠按照進程,趕快把它提出來。再來是第二十四條,這也是我們在審查法案的一個重點,我們希望文化的預算能夠多一點,所以在這個地方讓文化部可以設置文化基金,不知道文化基金設置條例目前的進度如何?
    鄭部長麗君:文化基金的設置不一定需要條例,我們現在是朝設置辦法來研議,目前部裡在規劃,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須到行政院來協調財源,所以後續我們會積極的建請行政院來協助協調規劃。
    李委員麗芬:本席覺得這個部分真的非常重要,特別是對文化的支持,我們的經費一定要充足,這個部分也期待部長這邊能夠儘快來研議。
    另外,文基法在三讀的時候有做一些附帶決議,我第一個要問的是,其實剛才張廖萬堅委員也有詢問到,就是配合文化基本法第二十條,我們有做了一個附帶決議,有關藝術工作者的生存權,要請文化部儘速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並盤點相關的保障法規等等,然後在6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這個是剛剛張廖委員所垂詢的,本席也很關心這一點,而6個月就是到12月前要提出來,不知道目前研議的情形如何?
    鄭部長麗君:在文基法立法之後,我們已經積極展開研議,我本人也邀請了勞動部次長以及相關單位,跨單位跟部裡組成專案小組來檢視相關勞動法規,在既有的規範下來探討藝文工作者勞動樣態的適用問題,也就是說既有的法規對我們勞動者的工作樣態是否足以達到保障,如果有所不足的時候該如何強化,是不是透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來強化他的相關保障,對此我們有一個專案小組正在進行盤點和研議,由我本人來主持,而我也會在年底之前提出相關的修法建議,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除了勞動法規之外,過去可能因為藝文採購造成藝文工作者收入和勞動權益的問題,我們在文基法通過之後也啟動了藝文採購辦法的研修,也已經對外預告,包括法人團體接受政府補助排除適用採購法的監督管理辦法也已經完成研修並對外公告,我們希望能雙管齊下,透過優化藝文採購,至少在公部門不要造成因為採購而產生藝文工作者相關權益的傷害。另外,也透過勞動法規的檢修來提昇藝文工作者相關權益的保障。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很高興是由部長親自主持專案會議。
    鄭部長麗君:這些會議我都直接主持,而且都開會好幾次,我們的秘書處很辛苦,而且我們開了無數次的會議。
    李委員麗芬:謝謝部長這麼重視藝術工作者的勞動權。好,當時我們還有另外一個決議,就是在行政院的文化會報,希望文化部的部長不要只是執行秘書的角色,而是要提升到副召集人,本席有特別去看文化部網站上面的行政院文化會報資訊,設置要點目前是還沒修正嘛!再來就是行政院文化會報最近的會議紀錄是停在去年9月,108年的還沒有看到,我不知道是沒有更新還是沒有召開,按照行政院文化會報設置要點的規定是每半年要召開一次會議。我會特別提出來是因為當時教文會的委員都希望部長能夠當文化會報的副召集人,我們要來力挺文化部的整個文化政策,不知道這個部分現在的情形如何?設置要點預計哪時候要修正?
    鄭部長麗君:我非常感謝大院這個提案,因為這是對文化會報的重視,希望強化文化部在裡面的角色,但是文化會報設置要點是由行政院訂定的,我們是幕僚單位,最後必須是行政院來通過,由於部裡面剛剛在今年3月組成第2屆的會報成員,我們後續會適時的向行政院提出建議,不過這個設置要點必須要行政院來通過,這是第一點向委員報告。第二點,今年的文化會報預計在10月份召開,在召開會議前,我們必須要召開跨部會的會前會來先行檢討既有的執行事項以及報告案,其實已經經過了幾次會前會的準備工作,所以都有在準備當中。
  • 李委員麗芬
    有在進行。
    鄭部長麗君:對。第三點,除了正式的會議,其實文化會報很重要的功能是專案小組的協調平台,我們總計有正式會議3次,可是專案小組開了8次,平常為了專案小組和正式會議都還有會前會,所以召開協調會議其實是有相當的密度,我們會善用這個平台來進行跨部會的合作協調。
    李委員麗芬:這個設置要點當然是行政院來通過,可是我們都有附帶決議了,希望你們可以提出這個設置要點的修正草案。
    再來,文化基本法裡面很重要的是文化平權的觀念,上週我在質詢故宮吳院長的時候,也有特別討論到博物館的文化平權,其實故宮很積極在推動,我也很肯定他們。至於文化部這邊,我看到的是在表演藝術領域這個部分,我覺得國表藝的兩廳院表現得非常優秀,在你們業務報告的第28頁有提到,兩廳院現在有率先進行表演藝術共融的場館,讓身障、老人、青年、親子等各種人都可以平權的享受藝術,也提出「輕鬆自在場」的示範演出,我之前的質詢有提到兩廳院的托育服務有很多觀眾都很稱讚,我們滿肯定兩廳院的做法。其實本席不太瞭解文化部轄下的各個文化場館目前對於文化平權推動得如何,部長是不是能夠積極的請各個文化場館來推動文化平權的措施?
    鄭部長麗君:其實部裡對文化平權非常重視,我們有召集成立文化平權推動會報,從藝文場館、博物館以及相關的文化近用來做示範計畫的推動,我們看到過去兩年在國家級劇場也積極先從硬體的檢討和修正開始展開,開始有了身心障礙的席次等等,很高興看到這一、兩年也展開了軟體服務的友善措施,我想好的做法我們都會推廣到其他的藝文場館,透過文化平權會報協調平台,積極的讓各個場館能夠彼此交流和學習。
    李委員麗芬:好,我也期待可以有機會把各個場館目前在做的文化平權推動措施提供給我們委員參考,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李麗芬召委的質詢,謝謝部長。
    繼續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主要來請教的是文資保存的課題,誰搬走了人民的乳酪?我們來看一下,其實目前國人所熟悉的古蹟大部分在首善之區臺北市,臺北市在博愛特區裡面的古蹟都是公有的,大家都很熟悉,也受到良好的照顧,但是我們有很多的私立古蹟在臺北市大同區,包括大稻埕,這些老市區都是私人的。
    好,現在有一個問題,我們看一下臺北的公有跟私有古蹟的分布,私有古蹟很明顯的集中在大同區跟萬華區這一帶,就臺北市的發展來講,這一帶過去是最早發展的地區,但也是過去市政府要軸線翻轉時沒有成功的地區。現在有一個問題,如果我們要幫社會共同留下文化資產,這樣的舉動很棒,所以我們指定它不得拆除、不得改建,讓其受了很多的限制,但是就私有古蹟業主的立場來講,如果周邊的物業土地價格很高,拆了重蓋大樓後就可以賺很多錢,所以就過去處理文資保存的情況來看,請問要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次的修法是希望強化私有文資保存的誘因,這裡面最重要的就是整個容積移轉相關制度能夠做更好的運用,所以這次修法有提出相關優化容積移轉制度的運用……
  • 鍾委員佳濱
    能否大概說明一下新增的內容是什麼?
  • 鄭部長麗君
    本人請施局長代為說明。
    鍾委員佳濱:局長,過去我們針對容積率移轉的方式有一些法律的規定,在適用古蹟上,你們打算怎麼樣去強化未來即將修訂的文資法第四十一條?
  • 主席
    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說明。
  • 施局長國隆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修法有兩大意義……
    鍾委員佳濱:請不要講意義,而是做法,意義我們都懂。
    施局長國隆:容積移轉有一定的比例,我們在進行古蹟容積移入的時候有一定的比例,差不多是以5%為優先,以上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們希望至少有一定比例是採用代金的制度。
    鍾委員佳濱:你講到重點了,就是代金制度,目前關於容積率移轉,代金制度要如何引入呢?在此介紹一下,古蹟可發展的容積沒有用掉,因為古蹟不能拆、不能改,所以賣給其他興建物業來使用,這樣稱為容積率移轉,請問一下,現在古蹟容積率移轉的做法是什麼?具體的做法是什麼?就是古蹟的私有地主怎麼樣把可發展的容積出售給、讓渡給其他興建物業所需要的容積?你們有沒有人知道怎麼做?
  • 鄭部長麗君
    現行嗎?我請局長來說明。
  • 施局長國隆
    現行的部分就是按照市場的機制。
    鍾委員佳濱:好啦!我就直接說了,現行大概的情況是分成幾個類型,古蹟是一個類型,大稻埕是個特例,另外就是公保地,我們在地方政府服務時大部分遇到的是公保地,容積代金是目前都市計畫法中的規定,現在你們要把容積代金引入到文資法,我來告訴你前面那個容積是怎麼移轉的,現在如果是古蹟的容積移轉,就是由仲介商跟古蹟屋主說,把容積率賣給仲介商,然後仲介商一定是壓低價格買下,再來是建商,建商想在黃金地段蓋房但缺乏容積,但因為這樣的建坪會很值錢,所以仲介商再高價賣給建商,雖然我知道部長比較是在從事文化方面的工作,但是這裡面任何人都看得出來,屋主會覺得說仲介商低價買了他的容積,結果卻賣給建商很高的價格,此時屋主會怎麼想?因此,他就會去比較,比方說隔壁並不是古蹟,這時隔壁的建坪值多少錢,而屋主容積率移轉後,建坪卻賣不到這樣的價格,因為仲介商一定買了較低的價格之後,去找未來在發展路段、黃金地段最高價的,比方說臺北中山區、信義區、內湖區,這是目前臺北最高價的地段,然後把容積賣給建商,建商也願意付高價,這樣大家應該聽得懂,你們有在聽我說嗎?
  • 鄭部長麗君
    有。
  • 鍾委員佳濱
    現在臺北市政府做了什麼事情……
  • 鄭部長麗君
    要檢討的是現行仲介制度。
    鍾委員佳濱:要如何檢討呢?代金的制度就是要讓其改變仲介的部分,不要讓仲介商去仲介了,政府針對這樣的容積率就私人購買,然後需要的人來跟政府購買,即需要的人用代金跟政府買,然後政府把容積率賣給你,但是另外一方面也跟私人地主買容積率,這裡面就是政府做莊,但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政府如何去估價?如果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政府買的不是容積,買的是沒有容積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比方說道路、公園等等,這些東西有容積嗎?沒有!所以政府提供的容積是只有土地時價收購的成本,但是換算為容積後賣給建商,所以有學者批評,若政府把公共設施保留地拿來用代金,這是在創造幽靈容積,因為公保地是沒有容積的,但目前是可以拿了公保地之後把它賣給建商,而古蹟可否這樣做呢?事實上,古蹟是有容積的,若原來只有兩層樓,而隔壁蓋了10層樓,則可能就有8層的容積可以發展、可以販買,但現在是用賣的嗎?賣給誰?就是賣給仲介商,但未來如果採用代金,請問要怎麼買?假設古蹟有兩層樓,原本可以發展為10層樓,而其8層樓的建坪的容積要怎麼買?代金如何訂定?有沒有想過?
    鄭部長麗君:整個容積移轉現行的機制其實早期是從文化保存開始催生相關容積移轉而來,但是後來比較常在使用的是剛剛委員提到的,像公共設施保留地、行水區等等,其實文化保存被容積移轉實踐的比例是低的……
  • 鍾委員佳濱
    為什麼?
    鄭部長麗君:因為都被優先購買了相關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等等,這部分我們稍微檢討一下,所以因為它內容有包含……
    鍾委員佳濱:你要告訴我說,大部分是政府去買公保地的容積,但政府並沒有買公保地的容積,公保地是沒有容積的,他是賣公保地,創造一個容積後賣給建商;反觀古蹟是有容積的,古蹟的容積賣給建商,古蹟的業主知道嗎?局長知道古蹟的容積賣給誰嗎?結果是賣給仲介商。
  • 鄭部長麗君
    這是現行的仲介……
  • 鍾委員佳濱
    要怎麼改?
    鄭部長麗君:接下來要優化整個容積移轉制度,所以我們希望建立代金制度……
  • 鍾委員佳濱
    代金如何定價?
    鄭部長麗君:會由政府主管機關來做,我們希望結合文化發展基金未設置相關的基金……
    鍾委員佳濱:我不是問你資金怎麼來的,而是問你如何定價?你怎麼去決定它的容積值多少錢?還有,你怎麼決定要賣給建商要賣多少錢?我告訴你現在的仲介商怎麼賺錢,仲介商會儘量把手上的容積賣給黃金地段、越高價格的建商,因為它可以賣得最高,相對的,他去跟屋主買的時候,會找屋主的那些地段,則是最便宜的地段,然後跟屋主買容積,因為目前容積率移轉沒有限定移入跟移出必須是相同的地段,所以在大稻埕,很多的屋主會覺得,隔壁沒有被指定為古蹟的,它的容積、建坪蓋了10層樓,每坪可以賣到很高的價格,但是仲介商來跟屋主買的時候,絕對不是用隔壁10層樓或1層樓的建坪價格來購買,而是把價格壓低,但是屋主知不知道他把容積賣給誰呢?不知道,因為出價高的人仲介商才會決定賣給他,局長,是不是如此?你們有無做一對一的對應移轉嗎?這個容積一定要指定建物、指定地段才能賣嗎?
    施局長國隆:古蹟的容積移轉是等值移轉,這是第一個概念,因為面積、價值不一樣,所以移轉的面積不一樣,因為這是等值移轉……
  • 鍾委員佳濱
    等值給誰?建商嗎?
    施局長國隆:他買的時候,基本上是針對屋主來講……
    鍾委員佳濱:買的時候我知道,但賣的時候賣給誰有沒有規定?就是賣給缺的人。
  • 施局長國隆
    是。
    鍾委員佳濱:他缺在信義區跟缺在其他的像新店區,是否價格就不一樣?你懂了嗎?
    施局長國隆:要跟委員講一下,實際上,現在移入也是會有限制面積的。
    鍾委員佳濱:那是限制面積,但沒有限制金額啦!
    施局長國隆:是,但是……
  • 鍾委員佳濱
    我來告訴你……
    施局長國隆:這要在同一個都市計畫裡面限制,再向委員報告,為什麼古蹟人家不用呢?首先,申請古蹟容積移轉,一定要先經過再利用計畫或管理委員會計畫通過,其他的那幾個……
    鍾委員佳濱:我了解,我要告訴你們,在你們修法過程當中所想要引入的代金制度,在實務操作上已經引起爭議,爭議的基準點是,學界質疑的是政府創造幽靈容積,但是今天最重要的是往前看,我要告訴你們怎麼去確定,就是今天你們不要去扮演代金,代金就是政府做莊,仲介商拿錢先跟業主買,再賣給出高價的買主,這個時候仲介商中間賺走,但是如果未來你們提供的是資訊的揭露,建商若想要買同地段的古蹟容積,建商自然會去找古蹟的業主買,而不是透過仲介商,所以你們把資訊平台建立好就好了,而古蹟業主當然知道他們隔壁蓋大樓一坪賣多少錢,建商也知道在這個地區我蓋了容積一個建坪可以賣多少錢,他們要談成價格很容易,所以政府在古蹟的容積移轉上,不需要現在就馬上踩進了代金收購,用代金收購就會有評價的問題,比方說你要跟他們買要怎麼定價、要賣的話則是要賣什麼價格等等。
    基本上,賣跟買之間的差價原來的屋主是會在意的,買了容積後賣的價格卻很高、很高,而那個本來是屋主的錢,所以政府在取代仲介商的時候,不是取代仲介商藉由容積所有權的移轉來賺差價,應該是取代仲介商提供資訊去幫助買賣雙方媒合,這樣古蹟的業主才會願意將他的容積釋出給買價最高的容積率的興建建商。
  • 鄭部長麗君
    可否讓我完整說明?30秒就好。
    主席:這樣好不好?因為你們已經超過很多時間了,而我也一直沒有制止你們,是否可以請部長提供書面的說明?
  • 鄭部長麗君
    給我30秒來做簡要的回應。
    主席:請趕快,謝謝。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的目的不在營利,目的在文化保存,所以要怎麼樣健全化容積移轉的制度,如果立刻能夠媒合買主跟賣主,那我們當然就會朝資訊揭露的方式,協助媒合的方式來進行,如果一時不能媒合買賣雙方,則其實代金制度是一個立即能夠先對文化保存、立即啟動相關補償機制的做法,當然如何避免委員所提問題的發生,譬如說是要依循公告地價,還是有什麼樣的標準,這個我們正在研議當中,總之,我們的目的是為了推動文化保存,所以政策工具也會一起評估。
    主席:剛剛鍾佳濱委員已經把重點都提供給你了,所以你們是不是就多多注意一下,好不好?麻煩也把書面說明提供給鍾佳濱委員。
    在林委員奕華發言之前,我在這邊先做一個報告及說明,關於文化部預算的業務報告,我們大概算了一下時間,可能要到12時30分左右才會結束,俟整個結束後,下午2時30分則是繼續進行下午的議程,就是教育部來做一些說明。請大家再忍耐一下,不好意思!也請部長控制一下時間。謝謝。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1時3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一開始我還是先問一下空總的問題,方才蔣乃辛委員有關心過,空總當代實驗劇場(C-LAB),你們提到了「以軟帶硬之建構計畫,將以軟體帶動軟體,透過當代藝術科技媒體,逐步建立一個向創作端開放的新型態藝文機構」以上是你們在文字上的寫法,部長是政務官,可以把這些字口語化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因為過去這種園區型的修復活化,都是先進行硬體工程,先把硬體園區圍起來,然後硬體修復,修個幾年以後才開始思考怎麼營運,進而建立營運的組織,然後有些委外,有些是政府自己營運……
    林委員奕華:所以就是因為還有硬體要修復,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以軟帶硬的意思,應該先從機構、組織的目標設定,然後組織的發展開始啟動,所以營運團隊在去年進駐……
    林委員奕華:我要問你的目的是,我知道文化部是很專業的,而部長一直主張文化要與社區對話,可是我拿你們的東西給社區看,大家卻都看嘸,不知道你們在寫什麼,麻煩以後在回答時或是跟社區在溝通時要多注意,包括我又聽到10月19日要再開一次說明會,所以我就在此先提醒你們,請用社區民眾看得懂的語言來跟他們溝通,可以嗎?我先要求這一點,好嗎?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提醒非常好,我們會來努力,請給我10秒鐘做個簡單的……
    林委員奕華:為什麼要做這個提醒,因為你們第一次對地方的說明會剛剛蔣委員有提到,是訂在5月11日,大家都知道那是母親節前一天,所以可知你們現在委託的這個團體非常的不接地氣,第一個,選一個大家不會去的時間,要去跟社區說明,才會搞得零零落落、沒有人去,所以我希望下次注意一下,總之,在告知、通知的部分請做到周全。
    第二個,請選一個大家比較可以去的時間,應該沒有問題,日期已經定了嗎?
    鄭部長麗君:要舉辦就是希望越多人參與越好,但是我想這樣的溝通要長期進行,所以委員放心我們會請執行單位積極推動。
    林委員奕華:你們是要在10月19日召開,是不是?
  • 鄭部長麗君
    由基金會……
  • 林委員奕華
    請問今天是幾號?
  • 鄭部長麗君
    今天是7號。
    林委員奕華:請問一下,如果不是蔣乃辛委員及本席在這邊問,有誰知道你們10月19日要召開說明會?地方知道嗎?我們立法委員也不知道啊!而且只剩下兩個禮拜就要召開。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請執行單位積極來邀請。
    林委員奕華:以這樣的時間來看,請問哪時要開始通知?
  • 鄭部長麗君
    都在籌備中啦!我們會請執行單位來……
    林委員奕華:可是你邀請大家來關心這個事情,不需要給足夠的時間嗎?若我沒有問,則我也不知道10月19日要召開。
    鄭部長麗君:我想隨著整個軟硬體發展的計畫,我們會階段性的持續辦理相關的說明會、公聽會,若一次不夠……
  • 林委員奕華
    開始通知了嗎?
  • 鄭部長麗君
    執行面可能要請文創司來了解。
    林委員奕華:你們要掌握一下,就是開始通知了嗎?
    鄭部長麗君:我會請文創司來了解,而部裡也可以同步積極邀請大家來參與。
    林委員奕華:就像我們的開會通知一樣,起碼兩個禮拜前要寄出,所以關於這次會議,如果你還沒有開始通知,我建議你們就改個時間,我最討厭政府部門說要開說明會,然後開過就好,就像5月11日的會,只要開過就好,人有沒有到不重要,訂出那樣的時間大家都不能來。所以我要求一定要有14天,讓大家知道這個訊息,有沒有問題?
  • 鄭部長麗君
    我們要來了解一下它的先前邀請作業。
    林委員奕華:是不是10月19日我覺得也不太重要,重點是兩個禮拜的通知時間,我要求要做到這樣。
    鄭部長麗君:好,我來了解一下它的邀請作業,不過跟委員報告,隨著計畫的階段,我想持續跟社會的討論都是必要的。
    林委員奕華:但是問題是現在的計畫就應融入社區的看法,以你們現在的區隔來說,若我沒有錯的話,你們比較屬於像是當代藝術所謂孵化器的概念,算是嗎?就是0到1……
    鄭部長麗君:當代文化跨域的創作育成,以及公眾的展演映的體驗,所以是有兩端,就是創作工作者,以及對0到1的……
    林委員奕華:從開始有興趣的人,然後去協助他們……
  • 鄭部長麗君
    他們可以提出計畫……
  • 林委員奕華
    這就有點像在一些新創領域所謂的孵化器……
    鄭部長麗君:對,但比較屬於當代文化面向,當然另外一方面……
  • 林委員奕華
    所以這算是一個區隔?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也很重視公眾的展演映的體驗,不過,因為那個階段屬於一個同步工程的階段,要邊修邊辦活動……
    林委員奕華:到目前為止,外面的人感受不出來你們這邊給大家有什麼樣的體驗。
    鄭部長麗君:是否委員給我一點時間說明,因為我們……
    林委員奕華:但是我時間不太多,所以請你簡單回答,因為你的回答很冗長。
    鄭部長麗君:好。我有兩點說明,第一點就是以軟帶硬,我們先透過……
    林委員奕華:那個已經講過了,我知道了,所以請跳過。
    鄭部長麗君:第二點,這是一個同步工程,所以這兩年在進行的過程中,像原來園區都沒有電力系統,然後針對既有建物的整修,所以它需要一些時間做空間的整修,因此,能夠釋出的……
  • 林委員奕華
    這個我都曉得……
    鄭部長麗君:委員,可否給我20秒說完?
    林委員奕華:今天不是說明會,何況這些我都知道,所以我就請問我不知道的部分,就你所謂的當代文化來看,請問街舞文化或是廟宇文化,算不算是你認為的當代文化?
  • 鄭部長麗君
    我們並沒有去界定範疇。
  • 林委員奕華
    庶民文化算不算?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沒有界定範疇,所以……
    林委員奕華:所以並不是像我現在看到你們都非常的高調,雖然這也是應該的,就是科技、媒體的當代藝術,這當然也應該要有……
    鄭部長麗君:不會,像……
  • 林委員奕華
    可是像我們的街舞文化比較屬於是庶民文化的一部分……
    鄭部長麗君:當然這都是當代文化的一部分,像布袋戲跟科技藝術的結合。
  • 林委員奕華
    所以都OK?
  • 鄭部長麗君
    對。
    林委員奕華:再來我要確定的是,部長有提到部分的圍牆會拆除,把空間還給市民,讓其成為大型都市開放休閒場域,所以意思是說,未來關於空總的開放空間,包括附近的居民和市民都可以進去運動、休閒,都可以進入,是這樣嗎?
  • 鄭部長麗君
    現在圍牆的圍籬景觀工程已經在進行。
    林委員奕華:我要問的是,是否所有市民以後都可以隨時進入那個場域?
  • 鄭部長麗君
    我們也希望圍牆景觀工程……
  • 林委員奕華
    還是拆除只是要讓視野的……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沒有一句話可以完整回答,我怕……
  • 林委員奕華
    那你可以簡答啊!因為你都回答得很長。
  • 鄭部長麗君
    圍牆景觀工程已經在進行。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我的問題不是圍牆工程,我知道圍牆工程正在做,我的問題是,是不是所有的市民都可以進到裡面去了?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非常歡迎民眾來遊憩、觀賞展演映的活動,還有許多的工作坊都可以參與……
    林委員奕華:我現在說的不是這個,而是開放空間,市民是否隨時可以進去運動、休閒,大家都可以進去裡面所有的開放空間?
  • 鄭部長麗君
    是。我剛剛已經回答了3次。
  • 林委員奕華
    你剛剛只說可以去看展演啊!開放空間不一定是展演啊!
    鄭部長麗君:所以剛剛委員應讓我回答,因為你都沒有聽到我的回答,我已經回答至少5次的「是」,這包括遊憩、觀賞,還有許多的工作坊都可以參與,市內外的活動都可以參與。
    林委員奕華:社區若有開臺語班,也是可以?
    鄭部長麗君:它就是開放的,都可以開放,委員可以放心。
    林委員奕華:好,謝謝。
    最後一個問題,雖然之前柯志恩委員有問過,但我還是要再問一次,請問一下,關於大港開唱跟貢寮海洋音樂祭,大港開唱最多補助到1,000萬元,而貢寮海洋音樂祭的部分,請問有補助嗎?
    鄭部長麗君:大港開唱並不是文化部直接補助,因為我們是……
    林委員奕華:最多補助1,000萬元,不是嗎?
    鄭部長麗君:不是,所以我說要回答啊!委員都不讓我回答。我要跟委員說的是,這並不是部裡直接補助,我們從2010年開始編列海洋流行音樂中心軟硬體的經費,尤其是軟體的經費,即我們補助給高雄市政府是從2010年開始,委辦他們做軟體跟人才發展的計畫,然後內容怎麼做都由高雄市政府本於權責辦理。
    林委員奕華:所以1,000萬元就是補助給高雄市政府,不是補助給這個活動?
    鄭部長麗君:不是,委員讓我說完就會有答案了。
  • 林委員奕華
    不是補助給這個活動?但這個活動就是補助這個活動啊!
    鄭部長麗君:不是,所以委員要讓我說明完啊!
    林委員奕華:好,請說。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2010年開始補助相關的軟體跟人才培育的計畫,並委辦給高雄市政府,由高雄市本於權責來規劃如何運用;在104年的時候,高雄市政府把相關的國內外團體音樂展演活動的計畫,納入他們補助的內容,所以是由高雄市政府來本於權責辦理,並不是文化部直接針對活動來進行審查跟補助。
    林委員奕華:但這個回答我覺得大家也不太能夠接受,因為這筆錢是從文化部過去的,我還是要提一下,當然也許你可以不去介入內容,但我覺得你還是必須要慎重。
  • 鄭部長麗君
    南北流都有計畫軟體的預算……
    林委員奕華:南流可以做,為何北流不一樣呢?所以剛才我就問貢寮音樂祭為什麼就沒有呢?觀光局有,但是……
    鄭部長麗君:貢寮音樂祭或是其他國內音樂祭如果有專案計畫來跟影視局申請,那是由部裡另外的預算,經過審查之後來補助……
    林委員奕華:請你們還是要注意一下,我認為藝文補助基本上要有一定標準之外,我就讓你看最後一個畫面,其他很多相信你們都看過了,這是在大港開唱中,當著所有的年輕人說的臺語教學,我不要求你唸,因為很難聽,但是我還是希望,我們的文化還是要有一定的素質,而政府補助更是要注意這些部分,要不然現在民眾對這部分非常、非常的反彈,大家覺得這對我們孩子的教育來說,絕對不是一個很好的教育。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覺得委員平常非常關心文化產業的發展,所以我們希望回歸政策的討論。
    主席:謝謝林奕華委員的質詢,謝謝鄭部長,鄭部長,發言時間已經到了。
    請簡委員東明發言。
    簡委員東明:(11時5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總預算的部分,短短的三、四年,我們就看到你們預算成長的比例可說是相當的高,就書面報告來看,105年到109年,就增加了118.12億元,成長率是71.5%,就各部會來講,應該屬於相當高的,是不是如此?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感謝行政院跟大院的支持,讓文化預算成長。
    簡委員東明:也許是部長的努力所致,在此給部長肯定。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簡委員東明:反觀108年用在原住民文化保存方面的預算,在你們的書面報告也寫得很清楚,你們預訂用在原住民保存所有文化方面,經費大概是3億元,是不是如此?
  • 鄭部長麗君
    對。預計投入相關的原住民族文化保存跟推廣的計畫。
    簡委員東明:看起來這3億元好像比過去相對增加很多,但是與你們預算成長比例相較,並不見得增加很多,所以我們始終覺得,原住民文化方面,在文化部的關注上,我們始終覺得跟過去一樣,並沒有被重視。
    鄭部長麗君:不會啦!委員放心,因為我們整體預算成長,既有的原住民族相關文化保存及推廣的計畫中,若有專案計畫,我們就會有相關計畫預算,其實其他的就結合在我們既有的政策裡面,既然整體計畫成長,相對的,投入的預算也會增加,比如說原創流行音樂等等,其實也一定會增加;比如說在相關文學方面的預算成長,那麼它的預算也會增加,所以這部分預算並不會減少,就我的觀察,其實是增加的。
    簡委員東明:部長,數字是會說話的,雖然3億元的經費看起來好像不少,但就108年整個預算的比例來講,它只占了1.1%,就我們要到的資料,1月到8月已經完成補助案件,大概有284件。
    鄭部長麗君:這是比較具體的計畫,在融入其他既有計畫預算的部分,其實在執行的過程中,也會有民間的計畫提出來,所以還是會有一些金額沒有辦法計算在這裡面,還是會結合其他的政策計畫來進行,所以我想這是一個動態、彙整的過程,目前我們有掌握的是比較延續型的計畫,即在進行的是有這樣的預算規模,不過我們也希望原住民文化可以融入各個文化政策中,整體一起來推動,所以應該還是會有其他的預算來投入,像我們文資局相關的預算,過去幾乎都沒有編列關於保存的預算,我上任之後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裡面就有原住民相關計畫,然後,我們也積極跟原民會持續推動古蹟歷建的保存,像再造歷史現場的部分就投入約7,000多萬元,其他的就有2,000多萬元,也有原住民無形文化資產人才的培育,以及相關的國際交流等等,我想這些都是過去沒有的,而是在這幾年新增的,所以我們在其他的計畫會持續結合既有的計畫來推動。
  • 簡委員東明
    我也讓部長相當程度做了一個說明。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簡委員東明:但實際上就我現在手中,也就是你認為比較具體的資料,裡面涵蓋了你們1月至8月所做的事情,整個經費加起來還用不到一半,即3億元當中,就現在所使用的經費補助案件來看,大概才用1億4,000多萬元,所以還用不到一半,剩下4個月,所以這3億元中占1.1%比例的預算,屆時能不能完成,恐怕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放心,委員剛所說的,執行的只有1.4億元,其實不是這樣的,這個指的是我們補助地方政府跟民間計畫284案,補助的金額是1.4億元,但是我們整體3.5億多元是整年度預計、彙整將會投入的,其中2.1億元是部裡面相關的專案計畫,這些都有預算執行率在進行中,所以並不是只執行了1.4億元,請委員放心,它是補助284案、1.4億元,其他的2.1億元都有相關部裡專案計畫在進行。
  • 簡委員東明
    希望部長把相關補助等資料整理出來。
    鄭部長麗君:委員PowerPoint呈現的是補助的計畫,而我會再請同仁把相關部裡其他專案計畫,比方說再造歷史等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 簡委員東明
    好。
    另外有一些文化資產是沒有被重視甚至是遺漏的,所以希望文化部能夠特別重視,比方說我們最珍貴的紋面民俗,照理應該可以列入無形文化資產,但是現在圖片上的手紋文化,並沒有列入無形文化資產,為什麼?
    鄭部長麗君:過去的確沒有列入,所以我們部裡、文資局已經在去年補助屏東縣政府辦理手紋耆老的調查研究計畫。
    現在正在評估調查研究當中,我想俟調查研究建立了相關的資料之後,就會有利於後續的指定。
    簡委員東明:另外,石板屋的部分,現在原住民文化遺址中,比較可供考究的就是這些石板屋,我們現在所列出來的幾個地方,並沒有包含最近最被重視的高士舊式石板屋,據一些專家學者的考究,裡面的東西至少有四、五百年的歷史,可說是非常珍貴,不曉得文化部有無重視這個部分呢?
    鄭部長麗君:關於牡丹鄉高士石板屋,就我們的了解,屏東縣政府在105年依照文資法已經完成考古遺址的列冊,後續縣府相關的調查研究等計畫,我們是有補助經費,且105年到現在共核定補助224案,在進行相關的調查研究以及簡易的維護,還有後續考古遺址的監管保護計畫。
    簡委員東明:之所以提到這個,是因為具原住民文化特色的古蹟或是資產,可說是相當的多,但很多都被遺落了。
    鄭部長麗君:是,其實相關的考古遺址、有形文資、無形文化資產,依照文資法很多要先從地方政府啟動機制,所以部裡面會積極協助地方政府進行。委員剛剛提出的幾案,其實文資局都有補助地方政府進行當中。
    簡委員東明:這個禮拜三教育文化委員有安排一個考察,剛好在屏東獅子鄉,就是我的家鄉。我具體建議文化部資源司或是資產局當天能夠派員。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請文資局出席。
    簡委員東明:草埔就有遺址,我從小就聽到一個傳說,那邊也是石板屋的遺址。從我的父親開始留傳下來非常美麗的傳說故事到現在,但是這個遺址到底有多久?沒有人考察過,也沒有人去研究過。希望你們這一天能夠派相關人員參與,當天能夠到現地現勘,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很願意前往瞭解。我最後跟委員報告,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指定登錄的也有247案,其實原民會有依文資法訂定子法,所以我們會會同原民會積極推動。
    簡委員東明:我要求當天,可以嗎?
  • 鄭部長麗君
    當天請文資局的同仁一起前往。
    簡委員東明:好,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12時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謝謝部長,衛武營表現得還不錯,現在檔期都排得滿滿的,是世界之最,臺灣之光。以後文化部是不是也要多幫忙宣傳衛武營?衛武營可以說是臺灣之光、高雄之光還有鳳山之光。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積極的支持,衛武營的預算都是連年成長。
    許委員智傑:現在衛武營的表現還不錯,先跟部長謝謝一下,我們希望你們能夠繼續多支持。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鼓勵。
    許委員智傑:第二個,明德班現在文化部到底有什麼規劃,可不可以請部長簡單概述一下?
  • 鄭部長麗君
    委員指教的是?
    許委員智傑:明德班當時有兩個選擇,一個選擇就是人權館,另外個選擇是電信園區,因為鳳山明德班……
  • 鄭部長麗君
    鳳山無線電信所。
    許委員智傑:對,當時日本有三個電信所,一個在鳳山的明德班,另外兩個都在日本。大概幾個月前文化部的次長也有率團,到鳳山區討論明德班未來到底要怎麼做。我也一直期盼能夠有個規劃,不管是市政府跟文化部怎麼合作規劃,技術上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主動規劃或關心?我等了好幾個月,到現在問進度,一直都沒有進度。
    鄭部長麗君:鳳山無線電信所其實在99年就公告指定為古蹟,目前的所有機關是國防部,管理機關是高雄市政府,我們會積極支持高雄市政府管理維護,事實上,我在2017年有核定相關的修復計畫,經費有949萬元,補助了65%的經費,目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也有提出相關的設計、計畫,文資局也排了相關的審議會,10月底會進行管理維護計畫相關規劃設計的審議。
    許委員智傑:首先要謝謝文資局一直協助古蹟的維護,當然該做的部分我們先感謝,但是這個地方未來真的可以發展成一個觀光勝地,我不能一直等,文化局還沒規劃,文化部的角度呢?你們是不是可以主動,或是用什麼方式介入、規劃?當時的討論就是人權館跟電信園區兩個選擇,地方大概有一個共識,說朝電信園區發展,但是電信園區的規劃到底要如何,我遲遲等不到結果。文化部可不可以在最短的時間之內,針對到底方向要怎麼走、怎麼規劃設計讓我知道一下?目前可不可以請部長、次長還是局長說明規劃的初步方案,讓我清楚的瞭解?
    鄭部長麗君:我對文化保存的政策,很期待部部都是文化部,中央、地方一定要協力,只靠文化部是不夠的,文化保存要整體的體系,尤其座落在地方的相關文化資產,其實地方的想法跟所有機關也很重要,因為他們承載自己本身的歷史記憶。
  • 許委員智傑
    當然。
    鄭部長麗君:目前所有機關跟管理機關有他們先一步的想法,有修復跟管理維護的計畫,所以文資局會先看他們的計畫內容,所以我們10月底已經排了要審查,還是先了解他們的想法,看他們的計畫好不好、可不可行、部裡能不能支持,然後我們來支持,如果有更好的建議,當然我們也會在審查的過程中再思考,是不是由中央其他部會一起努力?比如說,如果是電信方面的,也會涉及其他的主管機關─交通部等等。其實文化保存要一個完整的體系,部部都是文化部,中央跟地方一起努力,並不是把所有的案子拿回文化部才是好的做法。
  • 許委員智傑
    當然。
  • 鄭部長麗君
    因為文化預算永遠不夠……
    許委員智傑:我不是說一定要要求文化部親自動手,但是你們在10月底之前,可不可以請局長還是次長先跟我溝通一下目前的初步規劃?有初步規劃之後,我們跟地方再協商一些地方的意見。不管地方文化局的動作如何,如果真的太慢的話,我要求文化部介入;如果他們的動作很好,當然我們也謝謝他們,市政府動的速度慢或者不動,我們不能空等,文化部是不是有機會處理?畢竟那是國防部的地。
  • 鄭部長麗君
    是啊。
    許委員智傑:那當然是中央的地,現在委託地方是認養,認養坦白講只是維護。比如說們前一陣子很有名的電影─「返校」,我相信部長去看過了,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看過了。
    許委員智傑:電影裡面有一些場景有用到明德班或黃埔新村,是不是可以類似以前我們去韓國大長今的那個場景?事實上那是很好的觀光點。類似這樣子,我們不只是站在維護保養的角度,要思考如何提升這個地方。文化部是不是應該主動、積極一點?
    鄭部長麗君:部裡面都非常支持,我之前也責成次長到地方看過。我想沒有問題,我會請文資局的同仁依委員的期待再去了解。相關文化局現在既有的計畫、審議會的過程,我們也同步讓委員瞭解一下他們計畫的內容,這個都沒有問題。
  • 許委員智傑
    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有槓桿效應,文化部還是希望促請各部會積極投入文化保存,地方政府也要善盡責任,這樣全國的文化資產才會獲得比較體系化的治理。我們會積極透過溝通協調,橫向合作,如果覺得有需要中央哪些部會一起努力的,文化部很願意邀請這些部會一起投入。
    許委員智傑:其實市政府本來一直有規劃,但是我覺得步調不夠快,當然希望文化部可以介入,去push這個進度。如果地方政府的步調不夠快或是不願意,當然文化部要擔下來。
  • 鄭部長麗君
    10月底就會有審議會。
  • 許委員智傑
    OK。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有在進行當中。既然有一個計畫在,文化部也不好推翻,由我們自己做。
    許委員智傑:好,沒關係。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先來了解,透過委員的專業意見評估相關計畫。
    許委員智傑:好,這部分就是10月下旬……
    鄭部長麗君:委員期待多跟地方諮詢討論,我都會請同仁積極討論。
    許委員智傑:文資局先跟我講一下目前的進度,然後10月底審議,我們也希望可以提供一點意見,之後看怎麼樣。我要先知道初步的規劃,要提供後面修改的意見,不要當天才來處理,有時候可能太慢。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請同仁先來說明。
  • 許委員智傑
    這部分我們希望文化部可以先做這個動作。
    第二個,有關文策院要請教部長,現在的國發基金是100億元嗎?
  • 鄭部長麗君
    是。
    許委員智傑:以前設文策院的目的是希望我們不是純粹的補助,而是有投資的概念。現在國發基金的100億元,假設4年之後,有可能增加還是減少?我們不是純粹用補助的角度,應該用投資的角度。這部分部長有沒有什麼期許?
    鄭部長麗君:我們很感謝國發會委託100億元,讓文策院執行投資,其實他的目的是點火,因為真正要有產業動能很需要建立民間的文化金融體系。
    許委員智傑:對,我知道,我們設計的目的是這樣。
    鄭部長麗君:對,所以我們另外也在做無形資產評等等制度,協助民間文化金融體系的形成。近來有看到一點成效,其實民間的投資有進場。我們長遠的理想是政府點火之後帶動民間投資,甚至跨國的合資、合製,這個趨勢有出來,例如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最近有一個「76號原子」的投資案,除了國發基金,還有KKbox集團、演藝經紀以及日資等的合資,是以民間資金為主,國發基金占一小部分,3年要推出30部中小型的影集,所以已經有帶動民間投資。這是目前我們在進行文化內容投資三期計畫的特色,帶動民間資金進場。
    許委員智傑:我的時間到了,我現在講簡單的結論,首先就是文策院目前的成果跟狀況,請你們找個時間來跟我講解一下,我要知道運作到現在的成果跟狀況如何。
  • 鄭部長麗君
    好。
  • 許委員智傑
    是不是請部長再跟他們溝通一下?我想看到預計4年後這個發展的成果跟基金的狀況如何。
  • 鄭部長麗君
    好。
    許委員智傑:我們現在先問,4年後還可以再檢驗,希望部長有比較長遠的眼光,我們要qualify到底品質如何,這樣才有辦法qualify。
    鄭部長麗君:是,謝謝委員。
  • 許委員智傑
    這部分請……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請文策院提出一、三、五年的計畫,一年整備體系,三年提升產製量,五年國際品牌化。
  • 許委員智傑
    這個再詳細的跟我講一下。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們再向委員說明。
  • 許委員智傑
    最近再約時間check。
  • 鄭部長麗君
    好。
  • 許委員智傑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12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任的時候就說過,希望部部都是文化部,也希望能夠增加文化部的預算。看這幾年的預算確實都有達到成效,比如故宮南院、空總創新基地、衛武營。我都不數過去的預算,單單這一年當中,文策院就11億元,臺北機廠鐵道博物館初編就是5億元,公設臺語台也是3億元,未來還要怎麼演變不太知道,但是知道硬體的部分您爭取到非常多預算,這一點不容否認,這是文化部的一個績效。
    但是相對的,民間最珍貴的資源就是人才。這是最近藝術界流傳的一份名單,社群網站裡面都在追思這些朋友,就在這一段時間,四十歲上下的人都走掉了。例如,傅志華,43歲,劇場技術;蕭賀文,50歲,舞者;張婷婷,45歲,編舞家,他在國際上還滿有知名度,我去年還看到他在兩廳院辦了一個舞展,我還去參加過;時雅玲,47歲,舞者;謝東寧(大東),52歲,導演,我2年前還跟他在立法院研究室談了很多理想;劉新誠,39歲,作曲家;李強,也是很年輕的劇場技術;陳志翰(阿怪),45歲,最近走了,音樂製作人;蔣篤慧,49歲,配音員。在藝文界裡面有李維菁,49歲,作家;劉展晨,文化就在巷子裡,也都走了。視覺藝術,張耿豪,38歲,豪華朗機工成員,我們之前還去看過他們的工廠,真的非常有前衛,創新的想法;沈聖博,34歲,數位藝術家;陳香君,42歲,策展人;李足新,53歲,毓繡美術館館長;吳樹安,30出頭;李世傑,40幾歲;許淑貞,47歲,策展人;張恬君,48歲,數位藝術。我這樣唸的時候心裡非常沉痛,對於他們的一生,我現在只能在立法院唸過他們的名字一次,表示他們曾經在臺灣的文化藝術界投入過非常多心血。部長,他們大部分的狀況都不好,甚至有很多人身後非常的淒涼。這是臺灣在硬體之外最沉痛的損失,可是在這一塊上面,他們沒有得到什麼資源?文化部給過他們什麼溫暖沒有?最近豐原非常有名的三民書局都結束營業了。歷任部長都在推動,包括獨立書店,希望協助給與臺灣更多閱讀的空間。但是看到一項一項讓人沉痛的事實時,我會問文化部,對於這些真正在經營的人、真正在第一線的藝術工作者,你們到底給過他們什麼關心沒有?
    接下來,我讓你看一下教育部關心外籍學生的程度。臺灣有「臺灣獎助學金」,補助對象方面,教育部針對非邦交國補助了1,023人,外交部對邦交國補助了740人,外交部底下的國合會補助的對象大概有200人。這些受補助的人,中華民國政府給他們一學期的學雜費是4萬塊錢,生活費方面,大學生一個月1萬5,000塊,碩士生一個月2萬2,000塊,博士生更高。我要跟部長報告的是,這個獎助學金很重要,因為這些來臺灣留學的邦交國或非邦交國的學生,未來很可能在他們的政治領域或是其他公共領域發展,讓我們跟這個國家以後會有很好的潛力,所以我不否認獎助學金。但是為什麼讓我感覺到「寧與外人,不予家奴」的感覺?家奴有時候覺得非常痛心,到底臺灣藝術界的朋友、在第一線奮戰的人,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幾項?你們給在藝術界的朋友的補助,最起碼要跟政府給外籍學生的補助相比。現在很多藝術工作者一個月的生活費或收入可能還達不到我們給外籍學生的一個月1萬5,000塊,更不要講碩士生2萬2,000塊,更不要講博士生。我們看到遠方的月亮,但是我們看眼前的星星,只看到他像流星一樣,一顆顆殞落。這是我今天質詢最痛心的地方。政府有錢、有能力,為什麼不能讓這些藝術工作者真正感受到?在硬體建設之外、在援助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外,政府對於藝術工作者要做一些努力。部長有沒有什麼想法,讓藝術工作者感覺到文化部給與的溫暖?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這一番話我深有感觸,因此我選擇擔任文化部長。其實我們看到文化預算在我上任前幾乎是非常不足的,而過去的文化政策又大多以興建大型的文化設施為主。並不是說這些計畫不對,而是在文化扎根以及整體藝文發展的環境上,較不足以人才與創意為核心而建構的支持體系,所以我自上任後在做的,就是整個政策體系的翻轉,像是委員關心的文化預算,軟硬體方面的比例就非常重要,所以不僅是整體的文化預算有成長,硬體預算的比例也下降。我上任時,硬體預算是三成多,明年提出的這本預算書,硬體預算就不到兩成,所以這三年,其實是較能展開有利文化扎根之事的。
    陳委員學聖:我剛剛提到,好多硬體預算都到位了。
    鄭部長麗君:但整體卻是下降的,降至不到兩成,大概是一成八,所以我是把預算數字的結構放在心裡。因為整個國家預算的編列制度造就了以硬體為主的思維,這就是我為什麼要強調須以軟帶硬以及軟硬預算翻轉的原因。
    其次,藝文發展的生態系也需要整個翻新,而更全面地完備化,所以過去的大型藝文設施經費到位後,就讓軟體預算成長了。在保障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權方面,文基法與採購法亦須修法,也須要訂定採購辦法,還要讓相關法人團體排除適用採購法,這些法規的轉型都在這3年,因為我認為用3年翻轉整個體質,做結構性的改革,將有助於未來藝文發展的環境,同時出版產業也止跌回穩了。
    委員是我也相當敬重的資深文化教育立委,應該也很能感受到我所講的這些根本事情,在改變這些之後,我們才會看到整個環境獲得真正的改善,讓創作者不是只燃燒熱情,還能在一個比較好的環境發展……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已經讓你充分發言了。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陳委員學聖:你能不能不要講那麼大的面,就只要講一、兩個點,讓藝術工作者直接感覺到你在未來的這一年能讓他有感的?
    鄭部長麗君:比如委員提到的獎助金,過去可以看到教育部因為經費比較多,或被賦予了外交目的而有這方面的設置。在我任內,也就是今年開始,會針對文學和傳統藝術領域的碩、博士生給予支持和獎助,明年還要擴大辦理博士生的部分。以上我是舉例對應,但我相信委員關心的不是只有獎助研究之事,只是用這個數字比喻我們對藝文工作者的支持。
    陳委員學聖:我要講的是,那些在第一線執業的專業藝術工作者的收入,竟比不上我們給予外籍學生的補助。我們能用什麼方法讓他們有感?
    鄭部長麗君:我再舉第二個例子,像是傳統藝術的保存,過去我們所指定的只有「傳習」,且只有幾千元的津貼。自我上任之後,前4年,工作者不一定是全職的,但其津貼就有1萬5,000元,另外我們還開辦了進階的,只要是往執業邁進的,就給予一個月3萬元的津貼補助。
    陳委員學聖:部長,不急。
    鄭部長麗君:我只是舉例,我們所有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我的意思是,你不用急著現在就回答我,顯然你沒有準備好,所以請給我一套完整的,在我們審查預算的時候告訴大家,未來這一年的預算能讓第一線的藝術工作者直接有感的是什麼?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颱風天表演團體突然遇到政府宣布放颱風假,最後,連賣票的損失都要由表演團隊自行吸收,還要派人到現場告知可能沒接到通知的觀眾當日停演。
    第一線的藝術工作者就是如此辛苦,當我們喊出颱風天停演,藝術工作者連帶的損失,還包括了他們沈重的心情。因此只要部長在今年的預算中告訴我,可以讓他們有感的三項政策是什麼,預算上我就會全力支持,好嗎?不用急著這個時候回答我。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整理,也會做許多體系化的工作,包含委員方才提到的,像是如何建立保險的機制,如何讓保險金納入我們支持的範圍,這些我們都有所準備。
    陳委員學聖:部長,不急,一次把它完整……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在預算審查的時候進一步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學聖:好,希望部長能讓大家有感,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陳學聖委員的質詢,也感謝部長的回應,接著請陳委員學聖暫代主席。
  • 主席(陳委員學聖代)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2時2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讓部長和大家先休息一下,容我先予說明。今天是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有請文化部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我要向各位報告,自103年開始,原住民族的教育文化不能脫離文化部和教育部,因此我在103年就要求,只要是關於文化的部分,原民會就應該要列席,同時還要有橫向聯繫,終於在103年5月7日成立了第一次會議,104年開了3次會議,分別在1月、4月及10月,在105年7月28日開了第5次會議,這些在我手上都有資料。接著106年又開了兩次會議,分別是2月13日和8月11日,107年開了3次,分別是2月26日、10月1日及11月30日,直到108年7月9日又開了一次會議。今天10月7日你們來做業務報告,所以那已經算是第11次了,我們終於看到你們從歷次平臺上交出這麼多的會議紀錄給我,原民會和文化部合作平臺的業務報告,在10月7日終於有了一大本。
    現在有請部長和原民會相關的部會官員出席,107年10月1日,也就是在你們的第9次會議紀錄裡提到,為促進平日討論合作業務規劃和執行細節,你們在第3次(104年4月)的會議決議,要於平臺設置部落文化發展、藝文發展、文創發展、文化資產保存、影視和流行音樂產業發展等5個專案小組。另外,你們還有工作小組的運作方式,和合作平臺的會議提案方式,因此你們是以工作分組為單位,評估各項合作計畫的可行性後,再提報兩部會平臺會議報告案成討論案。
    第二個項目是,你們的各分組,由本部(文化部和原民會等主責單位)共同召開小組會議,確認歷次合作平臺會議決議應辦事項的辦理進度,並且主動研議未來合作事項,其中包括規劃研議、實際推動、解決問題等。對於工作分組和主責的範疇,你們說有五大項,第一是部落文化發展專案小組,專門規劃推動有關部落文化發展計畫、社區營造,以及博物館資源運用等合作業務,主責單位很清楚,就是文化部的文化資源司,以及原民會的教育文化處;第二是藝文發展專案小組,專門規劃推動有關表演以及視覺藝術展演、展覽,做藝術文化的推廣和推展,以及相關人才培育等合作,而主責單位也出來了,就是文化部的藝術發展司以及原民會的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第三是文創發展專案小組,專門規劃推動有關文創產業發展的政策方向,並執行產業的研發,輔導人才培育,以及相關文化產業園區的資源運用和合作業務,這方面的主責單位就是文化部的文創發展司,以及原民會經濟發展處;第四是文化資產專案小組,專門規劃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以及相關人才培育等合作業務,主責單位是文化部的文化資產局以及原民會的教育文化處;第五是影視和流行音樂產業發展專案小組,專門規劃推動有關電影、電視、流行音樂事項,以及相關人才培育等合作業務,而主責單位就是文化部的影視和流行音樂產業局,以及原民會經濟發展處。第9次的平臺會議,是在10月1日召開,非常感謝文化部部長和原民會主委親自參加。部長看到了嗎?你們歷次參加會議時會給我已辦事項、代辦事項以及追蹤事項,但從105年到108年給我的已完成事項就從來沒有改變過,追蹤事項也沒有一直追蹤下去,平臺上還有什麼繼續要做的事情也都沒有新的規劃。
    部長,以前沒有法規,尤其是原民會聽好,原住民族教育法上一屆通過,為了發展和厚植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會商教育、科技、文化等主管機關,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的中、長程計畫,並且要積極獎勵原住民族的學術以及各個原住民族的知識研究。前項中、長程計畫至少每五年就要通盤檢討一次,並且還要公告。因此原民會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不要把這個角色都推給其他部會,這個平臺已經成立了,就如本席方才所言,我手上拿著你們11次會議討論的資料,但內容卻都沒有改變,也沒有增加,我就不知道這個會議平臺是在做什麼。
    我再向各位報告,文化部108年的預算是197.45億元,你們告訴我7月底執行了99.41億元。接著是109年度的預算,這部分是199.49億元,包括法律義務支出139.67億元,公共建設53.98億元,科技發展5.84億元,增加了2.04億元,而前瞻預算又給了你們83.93億元。也就是說,文化部的預算比108年增加了15.54億元。審查108年度預算時,文化部告訴我,有3億元的預算是放在歷次的會議裡面。
    原民會主管了很多業務,就好像一個小行政院,除了沒有交通與外交之外,你們通通都有。請問原民會在文化的預算上有多少錢?
  • 主席
    請原民會教育文化處劉處長說明。
    劉處長維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編列的預算是二億八千多萬元,但是其中有一億四千多萬元是捐贈給原住民廣播電台,另外5,000萬元是原民台的衛星上鍊,所以實際預算大概8,900萬元。
    高金委員素梅:8,900萬元加上剛剛文化部告訴我平台上的這5個專案小組,共有三億八千多萬元要做原住民族的文化延續。當然,歷屆的部長會告訴我,你們在文化部的業務報告裡,除了這5個專案小組,都有原住民的項目,但計畫要從縣市政府提報上來,所以我應該這樣說,文化部加原民會在原住民文化方面的預算,以實際來說,只有文化部的3億元再加上原民會的9,000萬元,就是以3億9,000萬元在做原住民文化扎根延續的工作,大家說這樣公平嗎?
    部長,原民會今天來了非常多的單位,包括教育文化處、經濟處,還有位在屏東的文化中心。我的時間不太夠,只有十幾分鐘的時間。部長和原民會,既然這個平臺都已經建立了,方向也非常清楚,因此以後在原住民族委員會和文化部合作平臺的業務報告中,能不能告訴我去年你們執行了什麼,以及未來要執行什麼?還有剛剛針對平臺提到的這五大項,到底是如何編列預算的?
    很抱歉,以目前來說,你們告訴我所執行的內容,與105年完成的一模一樣,待追蹤的也一模一樣,對於未來要做的也沒有更新。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可否容我向委員做個整體的報告?
  • 高金委員素梅
    可以。
    鄭部長麗君:我主持過文化部和原民會的業務合作平臺,絕對沒有一模一樣,因為我在部裡曾親自請相關單位提出一些新的想法和計畫,原民會也有新的提案。
    高金委員素梅:我先打斷一下部長,本席要求文化部提供資料給我……
  • 鄭部長麗君
    因為有些計畫可能還在……
    高金委員素梅:請你們去比對一下我手上的資料。我說過,部長很有心,但主責各局和原民會,很顯然都該打屁股。
    鄭部長麗君:我向委員再做一個剛剛還沒有講完的報告,平臺會議開過11次,目前會議尚在辦理中的有51項,已經結案的有36項、列管的是15項,另外也有新的計畫尚在規劃,例如委員關心的臺灣文化路徑等,以及新的文化體驗教育,都在研究該如何跟原民會一起推動。我只是舉例讓委員瞭解計畫是有更新的。當然,其中有已經做完的,也有新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在預算的部分,因為有這個平臺可以整理相關的預算,我上任的時候大概是2億元,今年是三億多元,明年(109年)是3.6億元,但也不是只有這個數字,因為還有其他計畫也都能在既有的文化政策與計畫預算裡投入原住民相關的經費。我們會盡量尋找其他的預算項目,擴大原住民文化保存與推廣的相關工作,這個工作正持續進行中,而我也數度到委員辦公室說明,因此委員應可瞭解我跟次長對於這項工作的重視,只是有些計畫的規劃和推動需要時間,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在建立這樣一個合作的體系後,能持續透過這個機制來進行,至於未來要給委員的資料,我也會請同仁力求更詳盡的向委員說明。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看到了嗎?你剛剛講了那麼多,我覺得都很好啊。為什麼今天原住民族委員會和文化部合作平臺業務報告,沒有剛剛部長所講的這麼多內容呢?發生了什麼事?我今天要告訴部長的就是這個,你們歷次給我的資料完全沒有更新。部長很用心,我要給你鼓勵和加油,次長也很努力,我也要給你鼓勵,但原民會要加油。為什麼在今天的業務報告裡沒有看到部長剛剛所講的內容?是不是代表部長在這邊做業務報告前,應該先和原民會召開會議,並提供最完整的數據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們,以免誤會?
    鄭部長麗君:原民會提供的那份資料可能是合作平臺中原民會主責的內容,而我們整體的……
    高金委員素梅:文化部和原民會的會議不是都在這個平臺上召開的嗎?如果在這個平臺上召開的內容和文化部部長剛剛的報告是不一樣的,而且文化部還做得比較多……
  • 鄭部長麗君
    不是不一樣……
  • 高金委員素梅
    那為什麼不能在今天的業務報告裡一併辦理?
    鄭部長麗君:不是不一樣,這只是其中一部分。因為歷次的會議紀錄都會給委員,只是委員期待我們再做一個整體的整理。我認為這些都沒有問題,因為有做事,我們當然也樂於整理,我會請同仁再行彙整,我自己也會再看看有無疏漏,因為像有一些專案計畫我主持,有些還在規劃中,可能同仁就沒有列入會議紀錄,因為是延伸在其他的專案計畫中。所以,你放心!我以上的補充是為了說明兩部正積極合作,有在推動中,資料的部分,我們再來強化整理。
  • 主席
    請文化部再準備相關資料……
    高金委員素梅:最後,我要要求部長,103年的平台會議到現在,您剛剛所講的很好聽,大家都聽到了,原住民族委員會跟文化部合作平台的業務報告,麻煩部長回去再整理一份完整的給我們看。
    鄭部長麗君:好,沒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我在一個月之內要看到剛剛部長告訴我的,你有這麼多的東西要做,好嗎?謝謝。
    鄭部長麗君:好,沒有問題,謝謝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還有,拜託原民會各處!往後不要再讓我幫你們整理資料,我不是政務委員,我是立法委員,我是監督你們,不能幫你們整理資料,所以下一次在這個地方開會的時候,請文化部、原民會事先開完會,再拿這樣的報告出來,謝謝!
  • 主席
    要多尊重召委的建議。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謝謝陳學聖委員。唉!苦口婆心啊!原民會加油!文化部各局加油!謝謝。部長那麼用心,很顯然你們各局不用心。
    請鄭委員秀玲發言。
    鄭委員秀玲:(12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關心的是如何提升我們小孩子的閱讀力,現在每天每個人都可以收到很多的圖像語言,就可以表達我們的心情、各方面的狀態,現在全世界各國,包括美國、日本、韓國、英國、西班牙、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都有具體的政策提升國民的閱讀力,因為大家認為提升閱讀力就等於提升國力,螢幕上左邊那個圖是郝明義先生提供給我的,就是閱讀除了文字、語言之外,還要看圖像語言,他用左腿、右腿來比喻,說明這樣才會走得更快、更遠。我們為什麼關心這個問題?我看文化部的報告裡面有這一塊,前幾天大考中心開記者會宣布,因為我們教育部推動108課綱,所以接下來高一這一屆到高三考試的時候,他們會出那種所謂的素養測驗題,就是題目很長、很長,學生要看懂之後才能作答的題目,他們聲稱這樣可以展現多元教育的成果,會在考試的題目當中呈現出來。我看完這個新聞,其實滿擔心的,尤其是一些弱勢家庭,或是偏鄉,或是低收入戶,又或者是原民家庭,因為他們的孩子沒有上私立中學,又沒有錢去補習,對於這些小朋友來講,如果出了這樣題幹很長的題目,他們就可能選擇全部放棄,成為他們進入更好學校的一個障礙。我們再看一下螢幕,左邊我們拿臺灣跟義大利的出版端來比較,我們就發現臺灣竟然沒有13歲以上這一塊的圖書分類,13歲以上大概是國中生以後,就開始要進入所謂的升學競賽,有很多考試,有很多課內的書、參考書要讀,如何提升這群小孩子閱讀的能力?我們看螢幕右邊的國際閱讀素養調查,在50個國家當中,臺灣學生排名第8,好像也還不錯,但是在數位閱讀的能力方面還需要再加強,看起來好像很多小孩尤其是上了國中之後,會倚賴網路比較多,比較不會看一些閱讀的材料。我們希望文化部、教育部可以合作推動所謂的圖像學習。左邊是郝明義先生在推動的,閱讀力就是要透過各種有趣的大型活動,讓小孩子產生閱讀的興趣,之後才會養成閱讀的習慣,進而從閱讀當中得到成長的養分。我在此一方面是請教,一方面也要呼籲文化部幫助我們的小孩子閱讀,提升閱讀能力。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積極的在推廣閱讀,有關學生的部分,其實我們很期待跟教育部一起合作,我們現在跟教育部合作文化體驗教育,也納入了閱讀體驗教育,我們強調的重點在「體驗」兩個字,不只是為了準備考試。其實現在的孩子需要完整的閱讀,才能夠真正培養他的閱讀力,閱讀力提升之後,他的理解力自然就會提升,學習力也是,而不是為了考試閱讀。所以我們很強調文化體驗教育的philosophy是在於體驗的過程對他思辨能力、討論的激發。所以我們會朝這個方向,用比較能夠補充在現在整個教育體系、結合民間的力量的方式來推動。例如結合民間團體、書店在校園辦書展、校園推廣等等,推薦一些讀物,或者鼓勵民間提出更多元的閱讀體驗教育。
    鄭委員秀玲:我發現文化部做了很多事情,可是晚上我打開電視,如果不想看那些政治名嘴的節目,我不曉得在電視上能夠看到什麼音樂表演、藝術展覽,請問在哪裡可以讓我們老百姓在家裡就可以欣賞到很不錯的節目?你做了這麼多努力,可是老百姓要接觸到這樣的活動,感覺上還是有很大的障礙。
    主席:謝謝鄭委員,我們也請鄭部長回去考慮一下可以用什麼方法讓大家看到品質更好的節目。
    鄭部長麗君:謝謝,我們當然也期待我們的影視文化有更多元的節目內容。
    鄭委員秀玲:我是覺得我們拚太多的政治了,希望在文化各方面……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期待,我們會積極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請蕭委員美琴發言,時間5分鐘。
    蕭委員美琴:(12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等很久,就是為了要持續關注一個在地方上非常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花蓮文創園區何去何從。今年年初我們就接到現在的經營團隊陳情,因為去年花蓮發生0206的地震之後,雖然當時有來自各縣市結構技師、建築師做過一個初步、簡易的目測會勘,當時認為沒有問題,去年年底代理縣長要求要做更詳盡的結構安全評估,結果報告出來之後,發現文創園區許多建物都被列為危險、亟待改善的等級,這些歷史建物現在有二十幾棟,數量非常龐大,其中被列為危險、待改善的就有好幾棟,這對於經營團隊的負擔一方面非常龐大,二方面自從地震之後,也給整個東部的觀光形態及市場規模帶來非常大的挑戰,因此許多花蓮人質疑我們這個文創園區未來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不只是一般喜愛文化的民眾跟消費者,非常關鍵的是我們花蓮的藝文界,包括表演藝術、展場的空間,現在都進入一個沒有辦法使用的狀態。我們覺得再拖下去是三輸,就是團隊輸,花蓮文化界輸,消費者也輸,文化部也輸,其實現在這樣的模式是一個最不好的狀態,如果沒有及時去做一些改變,我相信大家會非常的失望,而且市中心這麼好的一個空間沒有辦法妥善使用,令人遺憾。今年初我們也邀請文化部的司長到地方會勘,最近我看到部長也宣示說,三個月內會提出一個後續的轉型方案,那我想要了解目前文化部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是如何?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並辦理會勘。委員第一個詢問的有關耐震的詳評,9月30日完成,其中有一些建物的確需要做結構、耐震補強,不過,它的結構安全本身是沒有疑慮,這點我們還是要說明,這是第一點。第二個比較重要的就是回到整個花蓮文創園區的檢討,這是在民國101年委外經營的,是有一個契約在的,但是我上任之後覺得當年5個酒廠文創園區以ROT的方式委外,的確不一定能夠達到原來所期待的文化政策目的,也就是透過園區催生文化產業,所以我也啟動了整個文創園區的檢討平台。針對花蓮文創園區,在上一次會勘之後,我也主持過檢討和轉型的會議,後續我們會分兩部分來進行,第一個部分就是原契約的檢討,在它持續虧損的情況下,我們已經啟動了協商的機制,8月1日已經進行第一次協商,後續也必須依照契約及相關法規來尋求一個解決的方案,這是在法律面。第二部分在園區轉型方面,我主持會議之後,也期待未來的花蓮文創園區或其他有必要啟動轉型的園區朝三個方向轉型:一、其實可以結合文化部相關的區域政策平台,例如花蓮文創園區,我們可以讓台東的生活美學館在其中建立一個平台,讓生活美學館的服務可以延伸到花蓮。二、在地的藝文團隊都需要藝文基地,例如創作工坊、排練、演出及展覽的空間,……
  • 蕭委員美琴
    上次座談會他們都有提出。
    鄭部長麗君:這也是蕭委員一直建議,所以這個方向就是支持藝文發展的基地,我們會希望建構在這裡面,這也是委員的期待。三、還是會持續一定的文化產業的商業空間、文化商品服務及產業基地。未來朝以上三個方向來組成新的轉型文創園區,我已請部裡面成立法規小組研議法律解決方案。在轉型方案成熟之後,我也會去看,如期的提出我們的方案,向社會說明。非常感謝委員持續的提醒。
    蕭委員美琴:謝謝,我們也希望文化部能夠積極看待這件事情,畢竟文創產業在地方上是一個跨領域的產業,不管是結合農業、結合族群、結合觀光休閒及其他許多跨領域產業,它都是最重要的關鍵,所以地方文創空間的設置跟活化當然是我們現在急需要做的,也希望轉型方案能夠儘速……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整體來思考文創園區的轉型,並且推動,非常感謝蕭委員的關心。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天財、吳委員志揚及呂委員玉玲均不在場。
    現在請林委員靜儀質詢5分鐘。
    林委員靜儀:(12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辦公室之前追了幾個大概都是相關館場聘僱員工的案子,有些是十年前性別工作平等法還在推動時的案子,但是現在有一個案子是這樣的,國美館本來今年要整修,那時候說可能會有人力上的問題,擔心有一些員工無法持續被聘僱雇。我們辦公室有追蹤這個事情,也協調過了,當時國美館的態度很清楚,他們說會保障這些員工的工作權利,但是因為展場現場保全這部分都是勞務採購案,我們整理起來,發現文化部的勞務採購案真的還滿多的,在這種狀況之下,會出現同一個雇員每一年都要換勞務採購公司的現象。過去還不錯的是這些公司也有採計這些持續被聘僱員工的年資,但是今年的狀態變成有幾個員工被不當解僱,經過協調之後,確定是違反工會法。所以,簡單說我們希望國美館處理一件事情,我們並不會要求一定要把這三個員工聘回去,但是既然廠商已經違反工會法,那可不可以請國美館在這部分儘量介入協調?第一、依照合約讓這個廠商能夠確保其他員工的權益,並且介入協調。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事先不了解詳細情況,我是不是能夠請林館長向委員說明?
  • 林委員靜儀
    沒問題。
  • 主席
    請教育部國立臺灣美術館林館長說明。
    林館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那是在轉換的過程中,公司沒有再僱用這三位員工。我們已經去函公司,請他們依照契約精神妥善處理。
    林委員靜儀:其實現在的狀況就是兩個:第一、我們並沒有要求一定要把這三個人聘回去,但是你們和這個廠商之間的契約還是要能夠儘量維護所有員工的權益。第二、這個案子已經裁定,他們解僱這三個人違反工會法,違反工會法會有一些裁罰,但是站在國美館的立場,你們委託的廠商違反工會法,你們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林館長志明:第一、這些員工已經提報請台中市調解,所以我們會督導這個過程。第二、我們已經去函該公司,請他們依照契約精神妥善處理。
    林委員靜儀:麻煩館長不要放著勞工自己去跟廠商協調,孤立無援,既然你們是勞務採購的發包單位,希望能夠介入,能夠幫忙協商,儘量讓大家能夠得到應有的保障及支持。館長,可以嗎?
  • 林館長志明
    是。
    林委員靜儀:根據我們調查,新成立的相關部會因為過去人力編制的關係,委外人力的狀況比較多。我們辦公室之前也處理過包括臺博館的勞務外包案,那時候勞務外包的這些員工當初是以保全人員的身份被聘請,可是他們處理的事實上是文化部的數位典藏相關案件。所以,我們本來還以為是保全案,結果發現他們處理的事實上不是保全公司的案子,但是勞務採購發包的時候,廠商是以保全公司的名義承包。我們查了一下,文化部的委外人力高達56.5%,我知道有一些員額上的困難,但是我想部長一定也同意這個案子其實很多是專業人力,結果因為發包制度的關係,後來承包的廠商都是保全公司、清潔公司,他們是專業人員,卻是以保全人員、清潔人員的名義被聘僱。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剛才臺博館館長有告訴我,對於委員提到臺博館的案例,他已經解決了,這是過去的事情,現在沒有這個問題。針對人力的部分,我上任後到現在,政府長期對於文化部門相關的人力編制,其實是不足的,而文化需要團隊工作來進行,過去都比較以硬體思考為主,所以就比較不重視組織發展。我覺得我們比較不重視組織自理,因此我們都在爭取相關的人力編制,目前已經提出文化部組織法的修法,這是大方向,也是第一點。
    第二,我非常重視勞動權益,未來相關藝文採購辦法的改革,以及法人團體接受補助排除適用採購法,如何在契約裡面讓工作者的權益能被保護,我們已經跟勞動部組成一個專案小組,以比較制度性來整體協助相關工作者的權益。
    林委員靜儀:我知道部長其實很關心這件事情,請部長在部內以這種態度往下去處理。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
  •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3時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關文化部及原民會的合作平台,我聽到有一點不一樣的地方,就是部長增加了1億元的經費。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明年是3.6億元。
  • 孔委員文吉
    你增加的1億元是想做什麼?文化保存、文化振興、文化經濟……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個預算不是先編再來想怎麼做,這是一個彙整,我們跟原民會……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你要先有一個構想,你才會編嘛!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有一個業務合作平台,將文化部相關原住民族的文化保存及推廣的計畫做彙整,並在此平台上來列管。
    孔委員文吉:從2億到3億,明年你們要做的,現有一個合作平台,你們主要是想推動什麼,文化資產保存嗎?
    鄭部長麗君:四個面向都有,有關文化保存,例如再造歷史現場裡……
    孔委員文吉:我不想聽你說的那個,關於文化創意推展、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推展呢?
    鄭部長麗君:就是有五大面向,剛才很感謝召委也做了一個……
  • 孔委員文吉
    文化創意推展要幹嗎?還有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推展呢?
  • 鄭部長麗君
    就是文化產業也能鼓勵原住民族人才……
    孔委員文吉:目前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推展有什麼具體成果,對於原住民的電視及電影部分,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持續很多年與原民會合作。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原住民的電視及電影部分有什麼積極成果?
  • 鄭部長麗君
    我請局長來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除了原創音樂大賽之外,今年也增加本土的流行……
    孔委員文吉:我是談原住民的電視及電影,現在你們有輔導製作原住民的電影嗎?
    徐局長宜君:有,每一年都有短片及長片輔導,這都有公開徵件,目前在劇本也有……
    孔委員文吉:第二,你們的評審委員有沒有更換呢?
    徐局長宜君:有,每一梯次都會更換。
  • 孔委員文吉
    你們是球員兼裁判。
    有關文化資產的部分,大概一個月前我去了臺東縣海端鄉,那邊有一座天龍吊橋,文化部補助了一千多萬元,但是你們沒有派員去主持修復的動工破土典禮。
    鄭部長麗君:我們補助縣政府,由縣政府……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縣政府是補助1,000萬元,可是文化部沒有派人去啊!
    鄭部長麗君:我們能去當然很好,有時候因為時間的關係,補助地方政府……
    孔委員文吉:看得出來你們文化部對於原住民文化根本不重視,這裡還寫文化資產保存啊!
    鄭部長麗君:委員不能這樣說,委員都說我們有補助啊!
    孔委員文吉:天龍吊橋的經費將近2,000萬元,你們認為天龍吊橋不重要,然後就不派人去!
    鄭部長麗君:不會不重要,我們在補助過程都會去訪視保存……
    孔委員文吉:天龍吊橋曾經是一個替代道路,最重要的功能是利稻村的農產品要運送出來。
    鄭部長麗君:委員,做事比較重要,有做事比典禮重要。委員都知道補助多少,這就表示我們有在做。
    孔委員文吉:2,000萬元不到,但卻花了5、6年的時間,部長知不知道?
  • 鄭部長麗君
    我們要督導地方政府來做。
    孔委員文吉:5、6年的時間,你才把錢撥下去,我們等天龍吊橋……
    鄭部長麗君:委員應該反過來說,在我上任之後才補助啊!
    孔委員文吉:因為5、6年了,本席才會去參加。
  • 鄭部長麗君
    委員沒有參與到嗎?
  • 孔委員文吉
    你們對文化資產保存也不重視。
    鄭部長麗君:不會,如果不重視,我們怎麼會補助啊!
    孔委員文吉:文化部跟縣政府文化局及海端鄉公所的協調,那是100年的吊橋,也是古蹟,是不是這樣?
  • 鄭部長麗君
    是。
    孔委員文吉:另外,莫那魯道的古戰場,我看你這邊也做不了了。
    鄭部長麗君:不會,委員關心的這一案,我們已經在108年……
  • 孔委員文吉
    現在還是流於書面文字嘛!
  • 鄭部長麗君
    有補助啊!
  • 孔委員文吉
    莫那魯道的古戰場!
    鄭部長麗君:已經核定補助了,而且在6月已經審議,決議登錄為史蹟,9月時就補助。
    孔委員文吉:部長不要看稿,我比你還清楚,你們的書面答復,我都有。
  • 鄭部長麗君
    6月14日決議登錄為史蹟。
  • 孔委員文吉
    現在只有決議登錄為史蹟。
  • 鄭部長麗君
    9月30日審議……
    孔委員文吉:規劃完後登錄為史蹟,到目前還是這樣而已。
    鄭部長麗君:委員,已經核定補助了,6月審議登錄,9月補助,很有效率啊!
  • 孔委員文吉
    補助多少錢?什麼時候動工?
    鄭部長麗君:先送維護計畫,他們申請170萬元,我們補助160萬元,比例相當高,達到80%。
    孔委員文吉:報告已經出來了,古戰場要怎麼去維護,原住民文化古蹟……
  • 鄭部長麗君
    補助80%。
    孔委員文吉:前面四百多萬元的報告弄完後,現在弄各一百多萬元是要幹嗎?
    鄭部長麗君:因為他們提出的計畫是申請170萬元,我們補助160萬元啊!他要先做一個維護保存計畫,後續才會啟動……
    主席:主席在這邊作一裁示,孔文吉委員所質詢的部分,雖然比較是細節,也是本席剛才講的,你們這個平台到底做了什麼東西、編了什麼預算及政策是什麼,很顯然是沒有做好。
  • 鄭部長麗君
    報告召委……
    主席:今天的報告沒有寫到,所以召委才會說,這個平台你們做了不少事情,資源也有了,顯然今天的報告並沒有寫到。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的補助有幾百項,而補助也都有公告。
    孔委員文吉:你們沒有時間的縱深感,莫那魯道的古戰場已經講了快10年了。
  • 鄭部長麗君
    我上任後就啟動登錄及補助啊!
  • 孔委員文吉
    我在這個委員會講了快10年了。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關心,因為委員的關心,地方政府也會重視,他們提出計畫,我們就審議、登錄及開始補助。
    孔委員文吉:沒時間了,原民會就不問了。
    主席:所以本席才會說這個平台很重要,如果縣政府沒有訂為縣古蹟,或是提為國定古蹟,其實中央很難去補助,過程有非常多的歷程,所以麻煩你們對此一平台,請再寫清楚給本席。謝謝。
    鄭部長麗君:我們所有補助都有公告,資料整理後再給委員。
    主席:部長,這個平台做了不少事,尤其是這4年,因此麻煩你們將政策及預算更新一下。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這個政策他們沒有做什麼事,我與主席的看法不一樣,我只發現這個平台增加了1億元,而這1億元要做什麼?部長還講不清楚啊!
    主席:好,麻煩回去整理所有相關的資料,部長很辛苦及認真,你們各局處及原民會要儘速去做,謝謝。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童委員惠珍、何委員欣純及鍾委員孔炤均不在場
    請吳委員焜裕發言。
    吳委員焜裕:(13時1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肯定部長能夠接受很多人的建議,就是成立臺語台,將於今年7月開播。由於去年沒有編預算,所以開播第1年的預算會比較緊。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有編,我們在規劃過程就編了籌備預算,開播就整個是專案預算。
    吳委員焜裕:是這樣子,不曉得公共電視的相關人員有沒有來?
  • 鄭部長麗君
    我們都可以說明。
    吳委員焜裕:我看了幾次臺語台,有一些對臺語很有興趣的朋友向我反映,他們覺得節目裡的臺語好像講得怪怪的。我解釋是不是因為第1年成立,預算比較少,所以會看到很多重播的節目,或是規劃上比較倉促呢?
    鄭部長麗君:臺語台在規劃過程裡,去年就編列籌備預算6,000萬元,其實有一些節目從籌備預算就開始製作,而有節目也已經獲得國際獎項。今年籌編4億元專案預算,包含公視及華視的部分,合計3億9,000萬元。因此有整筆的預算,其中特別有人才培育及發展的預算,讓他們有預算來聘請臺語相關的老師。我想組織、團隊與專業的發展都需要時間,我有看節目,其內容及品質都不錯,臺語也不錯。由於專業發展需要時間,我相信他們會越做越好。
  • 吳委員焜裕
    希望明年的預算能夠幫忙他們在專業上更進一步發展。
    鄭部長麗君:有持續的專案計畫預算,也是完整的預算,我們已經編列了,還需要大院的支持。
    吳委員焜裕:另外,在製作節目上,關於語言部分是不是能聘請一些對於臺語比較有研究的老師來幫忙,以使臺語可以講得更道地一點,不然就會有人跟我反映啊!
    鄭部長麗君:就我們的瞭解,臺語台有請顧問,不過由於臺語台的專業組成及節目的製作與內容,這都需要公視臺語台去推動,其實政府不宜直接介入他們的運作,所以我們在政策面及預算面會給予支持。針對臺語文化的保存及振興發展,文化部在國家語言發展法之下,也提出施行細則,並對外公告。明年度的預算有相當的成長,而在相關臺語文文化發展上,針對不同的管道,我們都會積極來推動。
    吳委員焜裕:這都很好,臺語有中斷一段時間,由於教育的關係,很多人其實講的臺語沒有那麼道地,有時候聽起來……
    鄭部長麗君:的確是中斷很久,臺語流失了,由於流失我們才做這樣的政策,我相信復振也需要一段時間,我會盡全力在政策面及預算面上來給予支持。
    吳委員焜裕:本席建議公共電視在製作相關節目時,應請一些對臺語有造詣的人來幫忙。
    鄭部長麗君:我想他們都有聘請臺語顧問,委員的意見會轉給公視這邊來參考。
    吳委員焜裕:尤其是中南部的人會向我反映,聽起來不太像過去所熟悉的臺語。感謝部長在這方面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先有後再求好。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他們的內容也相當不錯,給團隊一些時間,讓他們去發展,我相信他們會越做越好。
    吳委員焜裕:希望臺語在講的方面能夠比較道地一點,不然中南部的人會向我反映,聽起來好像不太一樣。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爸媽也都有收看公視臺語台,委員的意見會轉給公視這邊來參考。
  • 吳委員焜裕
    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秉叡、周陳委員秀霞、曾委員銘宗、林委員德福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今天上午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關於今天上午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質詢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召委再重新講一遍,我請文化部及原民會的平台、文化資產小組、部落文化發展小組、藝文發展小組、文創發展小組、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小組,對於你們4年來的政策方向、執行完畢、未執行部分及未來還有什麼想法,麻煩你們再重新列一份完整的報告出來。
    其次,這4年來,你們所謂的政策方向、預算執行,也麻煩你們在後面列出表格,讓我們清楚看到預算有跟著政策走。由於中央制定的法律與地方政府真的有相關之處,如果在相關處沒有辦法做的話,你們是不是要提供相應的做法,並要求縣市政府或鄉公所來幫忙呢?因此我請文化部的司、局及原民會的處,尤其是原民的處有相關其他經濟的部分,即與經濟部及教育有關的部分,你們應該要會同。這個平台不是只有文化部,好不好?
    剛才我已經說過,原民會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你們要主動會商其他部會,不要說由文化部作主,你們應該與他們一起會商及會同,所以原民會不要認為這些事情跟你們沒有關係。召委要求你們在1個月內提出上述相關的所有報告,今年是審預算,原民會或文化部也好,如果沒有提供正確的資料,我們無法審查下年度的預算。
    上午的議程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謝謝部長。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下午的議程。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
  • 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一、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增訂第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 二、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增訂第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 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今天下午的議程是繼續審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相關修正草案,總共有3案,分別是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增訂第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這個案子我們已經在108年5月22日綜合詢答完畢了,所以今天不再進行詢答,現在開始逐條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內容,然後進行討論跟協商,好不好?
    由於蔣乃辛委員在對蘇院長的總質詢時,這件事已經獲得蘇院長的同意,所以這部分雖然涉及到財政紀律紀律法第五條的規定,也就是中央政府各機關、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該要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今天蔣乃辛委員好像也跟教育部私底下協調過了,也就是說,等這三個案子唸完以後,我們就直接送出委員會,好不好?請問在場的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做以上的宣示。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這三個版本。謝謝。
  • 委員蔣乃辛等提案條文

    第 三 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點五。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之前項規定所增加之教育經費預算,應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第二項所定決算歲入淨額,指各級政府決算及特別決算中,不含舉債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扣除重複列計部分。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其歲入總預算扣除上級政府補助為自有財源,並依教育基本需求,衡量財政狀況,優先支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
  • 委員盧秀燕等提案條文

    第 三 條  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點五。
    前項所稱歲入淨額為各級政府決算及特別決算中,不含舉債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扣除重複列計部分。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其歲入總預算扣除上級政府補助為自有財源,並依教育基本需求,衡量財政狀況,優先支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
  • 委員林德福等提案條文

    第三條之二  各級政府應補助各級公私立學校用電、用水與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供應膳食所需之經費。
    前項經費不計入第三條第二項算定之金額。
    主席:關於今天下午的會議,我們就做如下決議: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相關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畢,我們就送出朝野協商,然後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本來應該是要由召委來做補充說明,但因為這是蔣乃辛委員的案子,而且他很重視,我也希望他在離開立法院前能夠留下漂亮的身影,所以召委就委託蔣乃辛委員來做補充說明,如果大家都沒意見的話,那就請蔣乃辛委員做說明。
    報告委員會,今天下午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次長,還有次長所帶領的相關單位首長及各部會代表,謝謝你們。
    散會(14時33分)
User Info
鍾佳濱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屏東縣第2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