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席:)
  •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
  •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外交部185萬元,照列。
    第73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74項 國防部5萬元,照列。
    第75項 國防部所屬5億7,625萬2千元,照列。
    第152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210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652萬9千元,照列。
  • 主席
    一、歲入部分第2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3款「規費收入」部分。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領事事務局32億8,014萬元,照列。
    第66項 國防部7千元,照列。
    第67項 國防部所屬195萬8千元,照列。
    第124項 僑務委員會2萬4千元,照列。
    第172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億9,834萬元,增列第1目「使用規費收入」第1節「服務費」100萬元,改列為1億9,934萬元。
  • 主席
    第3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4款「財產收入」部分。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3項 外交部3,039萬3千元,照列。
    第84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85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1萬元,照列。
    第86項 國防部,無列數。
    第87項 國防部所屬17億1,273萬6千元,照列。
    第167項 僑務委員會852萬3千元,照列。
    第224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779萬4千元,增列100萬元,改列為879萬4千元。
  • 主席
    第4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4項 國防部所屬,無列數。
  • 主席
    第5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7款「其他收入」部分。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2項 外交部2億2,017萬8千元,照列。
    第83項 領事事務局670萬8千元,照列。
    第84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41萬元,照列。
    第85項 國防部79萬5千元,照列。
    第86項 國防部所屬29億3,727萬1千元,照列。
    第166項 僑務委員會32萬5千元,照列。
    第227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9億1,911萬3千元,照列。
  • 主席
    第7款暫行保留。
    宣讀二、歲出部分第8款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二、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52億8,730萬2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15萬1千元。
    (二)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之「業務費」20萬元。
    (三)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1,000萬元。
    (四)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2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235萬1千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2億7,495萬1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4億6,482萬2千元,其中亞東太平洋司編列4,354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594萬2千元大幅增加3,760萬元,其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849萬4千元,捐助對象為何,是否為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又是否有捐助之必要,未予說明,不利國會審查。又蔡政府稱與日本友好,但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等諸多事務亦未見具體進展,有檢討之必要。爰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 本項通過決議25項

    (一)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備等經費」,預算編列4,537萬元,較108年度增列近一倍。惟未敘明增列用途,且今(108)年索羅門群島、吉里巴斯相繼與我斷交,相關預算似有撙節之空間,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7,318萬9千元,凍結700萬元,俟外交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昶佐 羅致政 吳焜裕 蔡適應 何欣純 趙天麟 陳曼麗 林靜儀 
    (二)今(108)年外交部未即時妥善處理駐外官員性騷擾下屬一案,引發舉國譁然,實有損我國國際形象。駐外人員離鄉背井且身兼重任,外交部應檢討性騷擾之申訴、處理流程,並強化性騷擾防治宣導工作,以防再生類似事件。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234萬3千元,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三)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0,448萬1千元,查外交部無法清楚說明預算編製及各項外交業務辦理情形,不利國會監督預算及審查。爰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趙天麟 何欣純 羅致政 陳曼麗 吳焜裕 林靜儀 蔡適應 
    (四)索羅門群島自今(108)年4月當地政府改組時起,已傳邦交不穩之消息,然外交部除斥相關訊息為「個別人士意見」之外,皆稱「邦誼穩固」,然不出半年卻傳斷交,雖係中國當局打壓所致,但是否因當地第一手情資蒐集暨研判工作不足,導致應變有需加強之處,誠需檢討,俾能避免後續類似之情形再次發生。雖係中國打壓所致,但當地第一手情資暨研判工作仍有檢討必要,否則外交部下回再談「邦誼穩固」4字來回應其他外交危機,將難續獲民眾信任。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預算編列1,686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外交預警與研判機制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陳曼麗 林靜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吳焜裕 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五)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730萬2千元,查臨時人員酬金大幅增加,原因為何,有何效益,應予說明。爰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趙天麟 陳曼麗 林靜儀 吳焜裕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六)經查外交部107至109年度館舍之租用數逐年減少,然109年度駐外使領館舍租金編列8億6,534萬9千元,較107年度租金決算8億3,701萬1千元及108年度租金預算8億3,671萬3千元,分別增加2,833萬8千元及2,863萬6千元,增幅分別為3.39%及3.42%,駐外館處辦公房舍預算之編列未隨館舍租賃數之減少相對減列。另考量索羅門群島及吉里巴斯業於108年9月間與我國斷交,該2處大使館亦將隨之閉館撤租,其109年度原編列之租金預算分別311萬8千元及2萬3千元,宜隨同考量妥為配置。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9,411萬1千元,凍結1億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羅致致 吳焜裕 蔡適應 何欣純 趙天麟 林靜儀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陳曼麗 林昶佐 
    (七)查外交部為協助民間團體及機構參加或舉辦國際交流及與國際事務有關之會議或活動,訂定「外交部補助民間團體從事國際交流及活動要點」。外交部所補助民間團體從事國際活動立意良善,然而歷年補助團體眾多,致各團體可受外交部經費補助之數額較低。次查,外交部為輔導國內NGO與國際接軌,推動輔導協助我國NGO參與INGO年會或重要活動或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周邊會議,以及爭取於INGO擔任要職,外交部應整合前開所列相關之資源,並針對國家5年內重點政策,進行專案之補助,俾使國內NGO得實質協助並於國際重大會議凸顯我國之重要性,以利爭取國際間之認同。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5,46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召開相關會議檢討前開補助原則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八)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為推動婦女政治、經濟、公民、社會與教育相關方面權利,每年於美國紐約舉辦世界婦女地位論壇,同時亦有非政府組織婦女地位委員會邀請世界各國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辦理周邊會議,於會期間促成NGO連結網絡、分享運動策略與最佳範例,並凝聚NGO代表共識、遊說政府落實已簽署之協議,以及提供CSW大會會議結論書寫建議,而我國亦每年補助專家學者及NGO工作者出席相關會議。我國婦女及性別主流化等政策推行成果豐碩,足以向國際展現我國之成績,應持續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出席聯合國婦女地位論壇,組成國家官方之訪視團前往參與相關活動,並鼓勵我國政府及非政府組織參與婦女進行相關文件之撰寫,例如:NGO CSW Zero Draft。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2億9,523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針對前開要求召開會議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九)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108年度「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項目下,為辦理「2019年臺灣亞西論壇─區域安全與跨境犯罪國際研討會」,預算與107年度相比,增加166萬8千元,但因其為2年1次研討會,故109年並未舉辦,然109年度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預算未降反增,多增加30萬元,且非洲僅存一個邦交國,亞西地區更無邦交國,預算編列異常增加,未見預算書中說明原因,不利國會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600萬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十)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1,678萬6千元,該預算用以辦理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經查歷年預算數皆逐年酌升,且檢視近年來業者參團情況踴躍,顯見此補助確實能及時給予企業幫助。惟各該年度實際赴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僅介於3至6家,與實際前往投資的補助成效相互比對下,實際前往投資與前往考察兩者間並不成比例,顯示國內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對邦交國投資環境改善效果有限,顯見該預算未針對業者所需提出改進,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9億2,983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何欣純 陳曼麗 趙天麟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靜儀 
    (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之「辦理強化資安國際交流」預算編列207萬元,經查該預算為108年新增計畫內容,惟去年審查預算時即要求須揭露預計參加何項國際資安交流會議,結果於編列109年度該項預算時,仍與108年相同,僅列出國外旅費金額,卻未完整揭露預計參加或辦理哪一種類之國際資安交流會議,顯見該項預算之配置恐流於形式,其預算合理性有待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9億2,983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何欣純 陳曼麗 趙天麟 
    (十二)查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計畫,其預期成果乃為透過參與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人道救助等,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組織合作,並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又查,受外交部委託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近5年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合作情況,其對象國家過半數為歐洲之非邦交國家,實乃檢視本計畫提升與非邦交國家關係成效之絕好機會。但查,近年受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合作計畫融資之國家鮮少於國際場合為我發聲,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外交部網站也幾無相關紀錄。據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每年與外交部協商優先國家名單,並提供合作組織。另立法院曾要求外交部偕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議與Unicef、IMF及World Bank等聯合國相關組織合作之可能性。然迄今外交部提供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合作情況表中,仍無相關規畫。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預算編列116億9,445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十三)新南向政策乃我國之重點政策,其中「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旗艦計畫」更是本我國先進之醫療產業發展以及受優良培訓之醫事人員,以「一國一中心」策略,針對印度、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由國內之醫學中心進行人才培訓及產業搭橋,並促進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醫藥雙邊認證、新藥及醫材開發合作;協助東協及南亞國家培育醫療衛生人才。惟查,於前開政策之架構下,國內多家醫院與國外醫院所簽訂之合作備忘錄卻集中於國外之特定醫院,致國外某一醫療院所與17家我國醫院簽訂合作備忘錄之情形,為持續拓展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旗艦計畫之合作空間,外交部應扮演積極角色,協助國內醫院及相關產業開發,及媒介尚未觸及之潛在合作對象,並協助整合及連結專業資源。耑此,要求外交部3個月內配合主政單位衛生福利部針對前開事項召開檢討會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十四)查109年度總預算案新南向政策經費編列31.6億元,連同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編列37.4億元,共計69億元。其中辦理新南向目標市場廣告及行銷計畫等經費計6.1億元。次查,新南向政策18個對象國家中,以伊斯蘭教為國教或穆斯林人口比例高之國家,即有汶萊、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尼、印度等國,實乃我國極具發展觀光產業潛力之地區。為吸引穆斯林旅客來台,近年來交通部觀光局積極向國際推廣台灣旅遊,惟台灣整體之觀光基礎建設仍在國際穆斯林友善環境評比中位居中後段,諸如伊斯蘭祈禱空間、具哈拉認證之清真飲食等項目。另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因應在台穆斯林人口增加與全球伊斯蘭市場快速發展,於2017年委託外貿協會建置臺灣清真推廣中心,協助推廣台灣清真產業。但因包裝文字語言等問題,台灣清真產品在海外華人圈外能見度依然偏低。據上,爰要求外交部配合主政單位交通部、經濟部於3個月內召開跨部會會議,並研議下列事項:一、友善穆斯林之觀光基礎建設,訂定我國友善穆斯林觀光指標,包括公共設施與住宿設施整備、整理哈拉認證相關資訊供我國觀光產業參考等事項;二、盤點我國清真友善產業,並討論於2020年杜拜世界博覽會之行銷重點及其計畫;三、依前開要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十五)外交部為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對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業者之機票款予以補助,惟近年來辦理成效未如預期,且未針對申請各項補助業者建立完整資料庫,進而交叉分析產生有效資訊,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十六)外交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逐年建置之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業於107年底完成,隨網路逐步完成建置,形成建置骨幹網路外館與外交部間之一大內網,除強化資訊安全外,亦可達致透過網路電話節省國際電話費之附加效益,惟經檢視該部近年來之通訊費並未呈逐年減少趨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容待檢討,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十七)外交部辦理109年「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工作計畫,編列共計60萬1千元。經查107年、108年外交部該項預算多用於補助國內團體參加國際慰安婦活動。107年3月赴韓出席「第15屆日軍慰安婦問題亞洲團結會議」、8月赴香港與上海出席「第20屆要求日本清償過去戰爭責任之國際連帶會議」籌備會議、11月赴日本東京參加「『慰安婦之聲:記憶與重建』慰安婦史料申遺國際研討會」、12月赴韓國參加「『慰安婦之聲』申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記憶遺產名錄後續記者會」。本(108)年則陸續補助該會2月赴菲律賓參加「第20屆要求日本清償過去戰爭責任之國際連帶會議籌備會議」、7月赴韓國參加「第三屆國際青少年大會─二戰日軍慰安婦問題之女性人權與和平種籽」及8月赴韓國參加「緬甸羅興亞議題與反戰爭性暴力國際研討會」。除參加國際活動外,外交部應配合主政機關鼓勵國內團體舉辦相關活動,激起我國對相關議題之重視,以利該項業務之推展。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十八)鑑於外交部駐德國漢堡辦事處前處長發生職權性騷擾事件,外交部應強化性別平等教育,全體職員應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確保外交部全體主管認知職權性騷擾對我國職場環境之傷害,也建立保障機制,使受騷擾之外交部職員能於受脅迫時勇敢發聲,揭發部內職務主管不法行為。同時外交部應盡一切可能避免職務性別歧視、騷擾等情事發生,以利我外交官員能安心執行外交相關業務。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十九)鑑於總統專機走私香菸案,外界認為外交部人員有涉案之疑慮,外交部應加強宣導爾後總統出訪友邦專案,隨行之外交人員應嚴予遵守相關法令規定,禁止參與任何違法購買免稅品之行為,若有人員涉法,即應予以相應之懲處。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鑑於原定108年10月在台舉行「亞洲花式滑冰經典賽」,因我國滑冰協會自己放棄主辦權,改移至中國大陸東莞舉行,且未對外說明實情,致外交部誤稱「係因中國大陸蠻橫打壓」,並發表聲明稱:「對國際滑冰總會因政治因素取消台灣主辦權表達高度遺憾,並對中國再次介入國際NGO組織、不當施壓取消台灣主辦國際賽事的蠻橫行徑予以強烈譴責。」總統府、行政院及執政黨三位一體皆疾呼假新聞、假訊息對台灣社會傷害之嚴重性,外交部亦當打擊假消息、假新聞傳遞,並儘可能竭力善盡查證義務,強化外交情報掌握能力,切勿再發生烏龍事件。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一)鑑於我國友邦海地目前政局紛擾,外交部仍有許多對海地技術服務合作案及民生基礎建設案,外交部應妥善規劃推動,以利我海兩國外交業務之推展。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二)鑑於外交部經管之國有房地無償供其捐助之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作營運使用迄今已逾10年,與「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所訂僅得提供法人從事綠美化或舉辦短期公益活動之規定未合。外交部數度無異議使該契約自動延展,使該基金會得以無償使用至112年4月30日,外交部應洽財政部檢討其妥適性,並就相關後續檢討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三)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自105年8月陸續針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給予各項簽證便利措施,期促進雙邊實質交流與互動。惟開放至今,部分東南亞國家旅客藉我國簽證便利措施來臺後,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之情事仍未顯著改善,對於社會治安及勞動市場秩序等潛存不利影響,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二十四)我國目前於歐洲僅有梵蒂岡一個邦交國,然觀之歐洲各國,對我國相對友善,是我外交極好的突破口。外交部應善用當前歐盟及歐洲各國友我氛圍,加強對歐國會工作,促進我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國會交流,進一步拓展我與歐洲各國關係,並將相關辦理情形及未來策進之作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五)查本(108)年美國政府對台善意愈增,行政及立法部門均屢屢以公開及具體方式聲援台灣,亦提供軍售等實質援助,顯見台美關係加溫。值此友善契機,我國應有一套具體策略以因應日漸友好的台美關係,進而提升我國家利益。為免我方對美之策略過於低調保守,請外交部盤整現有對美政策,研議具體精進之作為,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2億9,769萬4千元,照列。
  •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查我國針對外籍看護工職前訓練應按勞動部(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年7月26日勞職管字第1000074094號函,外籍看護工於來臺前,須在當地完成90小時之照顧服務員職前訓練,經其來源國勞工部門指定之訓練單位訓練合格,據以作為申請入國簽證來臺工作所需之專長證明。前開90小時之職前訓練係參照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由有關權責單位進行審查。然而前開權責單位進行審查機制不明,難以確認來源國所訓練之情形,致難以把關所提供之照顧服務專業程度。耑此,為確保本國所提供之照顧服務品質,要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偕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召開會議,研商引進外籍看護工相關文件審查機制,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二)鑑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精進旅外安全服務措施,領事事務局自104年5月22日正式啟用LINE官方帳號,使國人加入成為好友後,除可即時接收最新旅遊警示訊息及其他旅外安全提醒外,另可透過圖像按鈕式介面直接連結該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填寫出國登錄資料。然截至108年8月底止,該登錄網頁累積登錄人數僅占該局LINE官方帳號累計好友人數之2成,期以該官方帳號帶動登錄人數增加之功能,顯未有效發揮,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檢討策進,以符合該局啟用官方帳號之決策目標。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8,365萬3千元,照列。
  •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係針對外交部之新進人員、在職人員及跨部會涉外事務人員提供培訓課程。查109年度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之年度施政計畫,對於我國人員的培訓,包括:新進人員之專業講習、密集語文班,以及在職人員之語言、外交運作模擬推演、突發事件應對……等相關課程。108及107年度以前針對外交領事人員或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之相關課程,已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相關課程安排,辦理國際交流合作計畫與政策研析相關座談會時也納入SDGs議題。鑑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乃國際重大議題交流之共同語言,且我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已成立二十餘年,致力推動我國之永續發展工作,足見永續發展亦為本國之政策研擬與執行之重要基礎,乃外交人員所需具備之基礎知能。耑此,為增進我國外交人員之相關知能,要求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持續精進聯合國及我國永續發展目標相關課程,並將以前辦理之課程內容及未來精進規劃方向,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 主席
    二、歲出部分第8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9款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國防部原列10億2,767萬3千元,減列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200萬元、「資訊服務費」100萬元、「一般事務費」200萬元;「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00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0,267萬3千元。
  • 本項通過決議20項

    (一)國防部辦理公文書資訊化系統、全球資訊網站暨國軍檔案影像借調閱系統、史料與軍書影像資料庫、圖書資訊服務系統、國軍採購作業資訊系統維運、海空運進出口報關EDI系統、人事資訊服務網、預算控制系統、門禁資訊系統等系統精進及維護所需資訊服務費,計需1,225萬5千元,經查國防部每年皆編列上千萬元高額預算維護上述系統,然國防部預算書說明欄內皆無相關細項、數量、維護成效之說明,不利預算監督,有浮編之嫌,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225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二)查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編列內容及明細均未充分揭露及表達,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116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三)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213萬6千元,細觀本項經費內容如:特種軍禮勤務可能因友邦減少,致來訪之元首人數減少,原需求經費應有所降低:成果發表巡迴音樂會與專業教育成果驗收音樂會相似度極高等問題,不無檢討之必要,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四)查國防部本部109年度預算書表未表達個案內容,致無法稽查108年度延續性計畫執行規劃,顯有規避立法院監督審查,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213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五)國防部辦理各營區之警監視系統、消防照明、高低壓電力系統暨發電機設備、水電空調、電梯、餐廳炊具、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暨國家政軍中心設施設備等保養所需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計需8,485萬8千元,較108年度6,338萬3千元,增編2,147萬5千元,實際需求為何應予說明,由於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8,485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六)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089萬5千元,為開設軍事博物館108年度已編列至美國博物館考察,至今尚未出發,成效不明;109年度復編列規劃前往荷蘭,是否有其必要性,未來是否成為國外旅遊慣例,不無疑義。爰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運費」預算編列1,524萬7千元,本項經費長年編列之數額相去無幾,但卻連年不足額,需另申請預算調控,預算編列是否適當,不無疑義;且109年預定舉辦之音樂會項目較108年增加,運費計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八)國防部戰略規劃司統整建軍規劃、組織編裝、5年編裝需求計畫與調整、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等重大規劃業務,應均採計畫作為,隨敵情或科技發展滾動式修正,然武獲程序因獲得規劃作業改變了系分做法及其他因素,造成5年兵力整建未落實計畫作為,顯有違失應予檢討,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9,353萬2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九)國防部辦理採購作業資訊系統、門禁管制系統、全球資訊網站系統、軍史館網站系統、公文交換系統、預算控制系統等系統升級(或改版);汰換老舊屆齡電腦設施、周邊設備、伺服器、購置軟體等,計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811萬元,經查108年度已編列1,000萬2千元,從事相關系統升級(或改版)及老舊設備更新作業,且國防部預算書說明欄內皆無相關細項、數量、維護成效之說明,不利預算監督,有浮編之嫌,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811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十)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2,985萬元,主用於華美國防部共同評估合作案,既然是二國之共同合作案,經費分攤是否合理,計畫效益為何,未見說明,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十一)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3,000萬元,係對「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之捐助,財團法人應自行營運,自行募資,不應長期接受國家資助,連年編列預算捐助,甚至逐年增加,人事費用負擔沈重,不利組織正常運作及發展。爰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在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十二)國防部於「國防資源管理」中編列「國外旅費」61萬2千元,辦理至荷蘭實施「動員業務考察」,經查國防部近年已分別至歐洲、英國及美國等地實施「動員業務考察」,然國軍後備軍人不管是人力動員或物力動員政策上並無明顯變革,故是否需要每年皆須編列預算至國外考察有待商確,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61萬2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十三)據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近年辦理國軍軍紀狀況之彙整報告未盡完整確實,分別有下述情事:總督察長室管制104至107年度之國軍酒駕477人次,較以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資訊檔案篩選具軍人身分酒駕4,720人次,差異甚巨,顯示國軍人員酒駕隱匿未報情形嚴重,暨部分已遭法院刑事判決者未列入軍紀狀況統計件數情事。總督察長室統計國軍100至107年度涉犯賭博罪案件所載,其中103年度1人、104年度3人、107年度3人,惟依司法院103至107年度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查詢結果,國軍人員涉犯賭博罪業經法院判決者,104年度12人、105年度3人、106年度2人、107年度12人,除104年度1人列入統計外,其餘28人均未列入統計。該室統計國軍105至107年度涉犯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各計有3、1、2件,惟依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查詢結果,國防部所屬人員涉犯妨害性自主罪案件(且能查出姓名及服役單位)同期間業經法院判決者各計有2、5、9件,其中屬營內發生之案件共計有9件,亦均未列入統計。總督察長室出具之107年度軍紀狀況統計報告內列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僅1件,又同期間列管接獲依上開規定回報之國軍人員疑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計17件、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貪污治罪條例有罪者計5件。有關其差異原因,據稱係因上開17件案件僅為「疑似」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者,因尚未經司法判決故無法逕行認定渠等屬違法案件,惟俟司法判決後又已逾案發年度,故皆不予列計。綜上,總督察長室做為國軍內控之重要權責單位,所提出軍紀狀況統計報告卻無法適正表達部隊管理之真實情況,致難以有效檢討部隊管理及軍紀維護。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預算編列4,500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上述缺失進行檢討及改正,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靜儀 吳焜裕 陳曼麗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羅致政 何欣純 王定宇 
    (十四)隨著我國徵募制度變革,最後一批1年期義務役於107年12月退伍,從此國軍常備部隊全部由志願役人員組成。綜觀我國現今兵力結構,退伍時符合榮民資格者(服役滿10年以上)共7萬6千員。退伍時為第二類者(服役4~10年)共44,000員,尚有60,000員,服役未滿4年。短役期士官兵之招募在我國國防戰力中日趨重要。然對於每年會退伍多少人力、應招募多少人力?為達成此一目標需要多少專職招募人員?在徵募制度變革的當代,三軍六校院的學制又該如何因應?亞洲與我國採取類似兵制之國家,所遭遇的兵源衝擊、因應措施又為何?應如何增加短役期士官兵退伍後的就業力?其他亞洲國家又是如何協助短役期退伍官士兵就業?針對以上問題,國防部皆未委託專業學術機構,進行通盤性研究案。建請國防部於2個月內,針對委託專業學術機構進行「我國徵募制度變革之困難與對策」研究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吳焜裕 林昶佐 鍾佳濱 
    (十五)鑑於行政院年改辦推動軍人退撫制度修法改革已逾1周年,國防部應收集相關修法後之相關實務疑難,並加以參酌平等、比例原則等基本原則,研擬再次修法之必要性。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十六)鑑於108年8月23日司法院釋字第781號解釋結果,107年修正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違憲,宣告立即失效,國防部應儘速辦理相關修法業務,以確保法律執行合憲性及全體軍人應有之權益。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十七)鑑於我國列管後備軍人召訓比率偏低,且實際召訓人數與所訂年度目標差距甚遠,多數後備軍人未曾接受召訓,其軍事專長技能恐漸喪失,如此我國雖稱有230餘萬後備軍人,然實際作戰能力堪慮,為強化我國後備軍人戰力,國防部應研議並提出具體改善作法。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十八)鑑於「軍事審判法」於102年修正施行後,規定現役軍人非戰時期觸犯「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時,交由普通法院審理,同時考試院自該年起停止辦理軍法官考試,以致我國國軍現役軍法官隨服役期滿退伍後,正逐年減少。惟軍法官於戰時仍有軍事審判需求,於平時即應訓足軍法官員額以待戰時所用,現考試院停辦軍法官考試,軍法官人數日漸減少,至戰時將無受訓完整之軍法官可供軍事審判所用,不利國防長期備戰需求。為解決軍法官現員不足以備戰時所用,國防部應會同相關單位儘速研議恢復軍法官制度。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十九)鑑於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目前僅補助領俸少校及中校階級,獨缺上校。但在軍人服役年限設計中,上校最大服役年限為30年,要到將級軍官才是以年齡作為限制,故上校退役人員,子女適時就讀中學,導致發生「上校退休福利,不及中校」等違反人力資源管理原則之詭異情狀。而公教人員因無服役年限之限制,退休後子女多已畢業成家,難與軍人服役特性相提並論。爰此,為保障退除役官兵應有之權益,衡平軍官階級差異,穩定國軍人力資源制度發展健全,國防部應配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一同研議恢復發放退除役上校軍官子女教育補助費。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十)國防部自104-108年引進「合成化戰區作戰研究模式系統」,辦理建軍規劃、國防評估等模擬與研析,合約金額為新臺幣2,745萬元;現欲與美方另議109-113年的新約,合約金額調整至3,519萬7千元,較前約增加774萬7千元。雖然該系統在5年內,美方依我方之要求多次進行改版並增加些許功能,惟美方亦將此改版成果與增加之功能普及於該系統的其他使用國,並非由我方所獨享,顯見漲價並無理由。爰要求國防部如與美方簽署109-113年之新約,其合約總價不得超過104-108年之前約金額。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王定宇 
    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原列3,333億6,481萬1千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52億1,372萬3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第1目「軍事行政」參謀本部─「人事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0萬元。
    (二)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100萬元。
    (三)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600萬元。
    1.海軍司令部─「作戰綜合作業」100萬元。
    2.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300萬元。
    3.後備指揮部─「動員整備」200萬元。
    (四)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1億6,789萬4千元。
    1.陸軍司令部─「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1,000萬元。
    2.陸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5,200萬元。
    3.海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2,500萬元。
    4.海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76萬元。
    5.空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02萬元。
    6.軍備局─「營產管理」100萬元。
    7.軍醫局─「營產管理」50萬元
    8.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38萬元。
    9.後備指揮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40萬元萬元。
    10.憲兵指揮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24萬元。
    11.資通電軍指揮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6,259萬4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00萬元。
    (五)第5目「一般裝備」4,300萬元。
    1.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1,000萬元。
    2.空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200萬元。
    3.空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100萬元。
    4.軍醫局─「訓練模擬儀器」─「新型人體離心機」3,000萬元。
    (六)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200萬元。
    1.海軍司令部─「一般設施整建工程」─「軍史館籌建案」100萬元。
    2.海軍司令部─「訓練設施工程」─「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100萬元。
    (七)第13目「環保業務」陸軍司令部200萬元。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億2,689萬4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31億3,791萬7千元。
  • 本項通過決議137項

    (一)陸軍軍情處職司陸軍特種部隊各項建軍規劃與訓練,然相關作業費用均無編列相關需求,亦無相關專職軍官在職訓練等,造成裝備獲得與規劃疏漏百出,顯有失當,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67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預算較去年增列約2千多萬元,預算書中均未說明大幅增加原因,為撙節政府有限預算,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億8,433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羅致政 蔡適應 吳焜裕 林靜儀 
    (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政治作戰室辦理政戰綜合作業業務,包含各項心理輔導、保防安全工作等相關業務。經查陸軍連續發生多起自殺案造成多人亡故,對於接連發生自殺憾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政治作戰室於辦理心輔業務時,不應僅針對士官及士兵,基層軍官肩負領導重任,其業務壓力更甚於基層士官及士兵。國防部雖已下令各單位加強官兵心理輔導,但如何有效察覺各階級軍士官兵心理狀態,並進一步化解其心理壓力,甚為重要為督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政治作戰室研討相關機制,避免憾事再次發生,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9,747萬8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羅致政 蔡適應 吳焜裕 林靜儀 
    (四)陸軍後勤指揮部辦理教育訓練用彈項內音效彈及機砲練習彈等,均應有相當比例以模擬訓練或效期彈藥等方式調節辦理,一年編列9億餘元,應予檢討,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億5,189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五)陸軍後勤指揮部委託執行彈藥鑑驗等作業,委製需求裝備及設施不明,即編列近2億餘元,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億5,189萬4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項下逾期彈藥及廢彈處理預算編列3億9,082萬8千元,惟查今(108)年屢有民眾發現廢彈情事,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24億5,189萬4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4,630萬9千元,用以採購「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惟108年陸軍以每套2萬1,800元辦理「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採購作業,109年則以每套3萬9,000元之單價計算,價差將近一倍,預算編列是否妥適,應予說明。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預算編列5億7,398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陳曼麗 趙天麟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蔡適應 
    (八)陸軍工兵處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編列16億餘元,然對於國內火災事件頻仍、陸軍營區遍布甚廣,其防火訓練等僅編列200萬元,對其訓能不足亟待提升及相關訓練方式相關檢討刻不容緩,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6億2,203萬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5億0,297萬1千元,較108年度所編4億5,857萬8千元增加4,439萬3千元,經詢陸軍無法提供清楚且詳盡之預算編列說明,顯有浮編之嫌,應予檢討。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陳曼麗 趙天麟 羅致政 何欣純 林昶佐 蔡適應 
    (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8億8,035萬2千元,近年各式旋翼機零附件購製預算大幅增加,AH-1W、OH-58D、CH-47、AH-64E等多款旋翼機航空零附件購製編列22億8,887萬2千元,除較108年度所編14億4,340萬3千元增列8億4,546萬9千元之外,109年度占陸軍年度裝備零附件購製預算比率已達46.90%,恐會對其他裝備之編列造成排擠。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何欣純 陳曼麗 王定宇 羅致政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十一)陸軍後勤指揮部編列「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90億餘元,其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之蜂眼雷達3年委製修費由4億餘元暴增至約9億餘元,單位保養失當(裝備設計不良)所造成,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8億8,035萬2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羅致政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十二)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6億0,620萬8千元,較108年增列4億1,703萬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爰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羅致政 蔡適應 吳焜裕 林靜儀 何欣純 陳曼麗 王定宇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十三)「陸軍司令部等14單位伙食人力委外」採購案,每月用餐平均人數(分期付款表)被嚴重高估,致生每月實際用餐平均人數遠低於分期付款表,且有因人數超過分期付款表2成之價金「上調」機制,卻無相對應人數少於分期付款表之「下修」機制,經國防採購室提醒仍不改正。在人數嚴重高估且無對應減價機制之情況下,致生「溢付」情事,前半年合計最嚴重者(陸軍司令部勤務營)更溢付254%,該標案14單位中除陸軍後勤訓練中心技訓分部外,其餘單位皆有類此情形,造成公帑嚴重浪費。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6億3,118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林靜儀 吳焜裕 
    (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81億2,073萬元。參照往年預算書表之編列,有關「陸軍司令部等14個單位伙食人力委外」採購案皆編於本項下「辦理補給品與服裝購製」之業務費中,並另於說明欄敘明,參照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等單位皆是如此。然經洽據陸軍表示109年度改列於「辦理庫儲補給與管理作業」,但未於預算書表說明欄敘明,僅於其他欄中臚列,此種預算編列方式是否妥當,不無檢討之必要。爰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十五)陸軍108年度試辦定額服裝補給採用委商平台(電商)開設服裝站供給,然為提升彈性需求,採計單品項(例如:皮鞋、布鞋)三倍價等優質名牌鞋供官兵選購,國防部應思考1.原設定供給之服裝品項是否為廉價不堪使用之物品,方造成官兵使用名牌物品的怪現象。2.國防部給予官兵服裝每人9,860元,其需求規劃是提供適值適量的作戰需求品項或是以消費預算為宗旨,提供三倍價裝備選購。3.如果彈性採購為照顧官兵方法之一,何以委電商辦理造成預算被剝削,應採服裝代金由官兵自行採購即可。國防部未思如何撙節預算或體制內辦理相關作業,顯有違失,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81億2,073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十六)陸軍辦理「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已於106年度編列3億7,387萬6千元執行行動寬頻保密裝備研製與108年度科研案重疊,相關預算有重複編列,應予繳回。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預算編列4億5,369萬6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羅致政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全案預算編列25億1,524萬9千元,109年度編列2億6,365萬6千元。計畫解繳「雙眼單筒夜視鏡」等4類2,034具。查本案於101年起案至今執行狀況不佳,因履約爭議致進度延宕,104至108年度預算暫緩編列,亦未編列作業費,但仍持續進行採購、交貨組裝作業,凸顯陸軍預算編列是否欠周延,有檢討之必要,又本案後續年度能否如期如質獲得國軍需求裝備,不無疑慮。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預算編列2億6,365萬6千元中,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羅致政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多功能雷觀機」全案陸軍預算編列19億6,521萬1千元,109年度編列8億3,911萬2千元,查本案執行進度不佳,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多功能雷觀機」預算編列8億3,911萬2千元中,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羅致政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空滲透傘具裝備」全案預算編列1億1,883萬1千元,109年度編列5,941萬元,查本案執行進度不佳,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空滲透傘具裝備」預算編列5,941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羅致政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二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測距經緯儀」預算編列3,491萬3千元,規劃籌購新型測距經緯儀,惟查相關採購進度落後,恐無法於規劃期程完成採購,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陸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項下「雷射標定儀」編列4,552萬8千元,惟查陸軍統由此案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然相關研製裝備尚未通過初次測評,恐影響建置進度,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陸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全案陸軍預算編列9億4,450萬8千元,執行期程108-111年,109年度編列4億7,678萬8千元。經詢本案已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署委製協議書,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籌採購事宜,然品項繁多,諸多商源尚待確定,能否如期籌獲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預算編列4億7,678萬8千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二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輕重型狙擊槍」全案陸軍預算編列8億7,047萬7千元,109年度編列2億5,967萬9千元。查本案尚未完成作戰測評並與205廠簽署委製協議書,後續年度能否如期解繳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輕重型狙擊槍」預算編列2億5,967萬9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和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完成簽署委製協議書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二十四)為使國軍各營區同時具備告警及防護能力,陸軍司令部於108年度統籌各軍種需求提出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然於預算書中皆未載明關於智慧型警監系統規劃建置之營區數目、採購設備品項及數量等重要資訊,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3,373萬7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何欣純 陳曼麗 王定宇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吳焜裕 羅致政 趙天麟 蔡適應 林靜儀 林昶佐 
    (二十五)陸軍辦理新型戰車軍事設施新建工程直接委製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科研單位辦理,似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轉型成為轉包商,預算編列2億8,664萬5千元,應予檢討。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戰車」預算編列44億9,697萬2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二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戰車」全案預算編列405億2,415萬9千元,執行期程108-116年,108年度編列7億1,445萬6千元,109年度編列45億元,惟發價書尚未簽署,能否如期獲得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戰車」預算編列44億9,697萬2千元,凍結2億5,000萬元,俟國防部取得發價書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二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效能反裝甲飛彈」全案預算編列118億1,516萬4千元,執行期程107-114年,109年度編列19億1,579萬3千元。惟修訂版發價書尚未完成簽署,新增品項悍馬車之採購金額不明,能否如期獲得不無疑義。且國軍已有超過2,000餘輛悍馬車,甚至可於檢整後致贈邦交國,顯見現有數量超過實際需求,是否有採購之必要,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中「高效能反裝甲飛彈」預算編列19億1,579萬3千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取得發價書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二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野戰防空武器系統」全案預算編列143億2,169萬元,109年度編列13億4,019萬1千元。查本案預計109年執行資格作戰測評,能否順利通過,不無疑義。爰針對「一般裝備」項下「新型野戰防空武器系統」預算編列13億4,019萬1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二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中程反裝甲飛彈」全案預算編列34億2,726萬9千元,執行期程108-113年,109年度編列8億4,733萬1千元,惟發價書尚未簽署,能否如期購得存有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中「中程反裝甲飛彈」預算編列8億4,733萬1千元,凍結8,000萬元,俟國防部取得發價書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三十)陸軍辦理專用服裝、高空滲透傘採購108年度相關需求因編列不實、作業管制失當,遲至108年10月均未完成,相關預算應予保留待108年度預算執行無誤後辦理,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高空滲透傘具裝備」預算編列5,923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三十一)陸軍109年起編列1億5千萬餘元辦理「合成化戰場資訊整合圖台系統」,預計整合各項模擬器及電腦兵棋系統,然各兵棋系統均有所屬系統障礙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計畫成為部分設施變相更新使用,與預算需求不符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之「合成化戰場資訊整合圖台系統」預算編列1,628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三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機動數位微波系統缺裝補充暨性能提升案」全案預算編列9億3,497萬7千元,執行期程109-111年,109年度編列1億2,331萬5千元。查本案執行方式、成本估算、執行成效有待釐清。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機動數位微波系統缺裝補充暨性能提升案」預算編列1億2,331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三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案」全案陸軍預算編列10億0,182萬4千元,執行期程109-111年,109年度編列554萬元。查本案執行方式、成本估算、執行成效有待釐清。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案」預算編列554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三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中「東山彈庫興建工程」全案預算編列8億7,923萬8千元,109年度編列8,000萬元。查本案訂108年完成土建工程招標作業,但至今尚進行文件審查作業,是否可如期完成,不無疑義;又本案直接工程款達7億餘元,若訂108年完成工程發包施工,109年進行施工監造,考量工程付款及工進問題,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應予說明。爰針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中「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東山彈庫興建工程」預算編列8,0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三十五)海軍辦理隊史館建築物本體維護修繕,較108年新增1千餘萬元,修繕成效不明,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041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三十六)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88萬元,依預算書第226頁之說明第九至第十三,其中包含九、辦理軍風紀、航飛安督導、專題督察、大修補給整備、艦艇修護檢驗及內部控所需物品95萬2千元,「一般事務費」59萬4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千元,辦理命令貫徹督導、工程、購案監辦作業、飛航戰備、飛行考核、飛地安全、艦艇與兩棲舟車航泊安全、專題督察、重大突發案件調查、內部控制及無人飛行載具督察等所需國內旅費607萬7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計需11萬元。經查: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軍人員疑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仍持續增加,國防部總督察長室列管案件自103年度10件至107年度增為26件,顯見有關軍紀維護業務之執行及督導仍待改進;海軍近年違失案件相關督察業務未能事先警覺,實有檢討精進之處。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江啟臣 陳曼麗 羅致政 何欣純 林靜儀 吳焜裕 馬文君 呂玉玲 
    (三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1,651萬6千元,查107、108年海軍執行後備戰士招募工作成效未臻理想,有檢討之必要(107年招募94人,核定數16人;108年招募數16員,核定數18員,實際入營7人)。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三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N1戰備與訓練作業」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3,975萬5千元,主要辦理對空射擊訓練租賃靶機、訓練測考等租賃設備,然較108年度預算2,582萬6千元大幅增加,經詢海軍仍未清楚說明,預算顯有浮編之嫌。爰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三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924萬3千元,用以採購「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惟108年度陸軍以每套2萬1,800元辦理「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採購作業,海軍109年度則以每套3萬9,000元之單價計算,價差將近一倍,預算編列是否妥適,應予說明。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四十)海軍108年度已編列6,300萬餘元辦理海軍後勤資訊整合系統委製案、後勤資訊已逾壽限電腦及印表機汰換等預算,109年度又編列7,500萬餘元汰換,分年購置規劃為何?顯有浪費預算,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7,584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四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0,633萬元辦理「銳鳶系統委修」委製案,較108年度編列額度增加1億0,733萬元,惟近年無人飛行載具無論是操作或系統緣故,造成失事事故頻傳,可見單位相關訓練及維保作業顯待加強。另銳鳶無人機操作人員具有其必要之專業性且人才培育不易,海軍司令部應積極改善此一情形。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130億6,334萬9千元,凍結1,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四十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N1補給品及服裝購製」預算編列7億4,907萬1千元,其中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雜項設備費等皆大幅增加,經詢海軍亦無法提出明確之需求,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有說明之必要。爰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四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輕重型狙擊槍」全案海軍預算編列7,615萬3千元,109年度編列4,047萬5千元。查本案尚未完成作戰測評並與205廠簽署委製協議書,後續年度能否如期解繳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輕重型狙擊槍」預算編列4,047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四十四)因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新式港勤拖船購置」案於採購計畫編置前未落實詢價,僅參考歷年採購價格及通貨膨脹判定,致編列預算缺乏整體客觀性,平均單價遠低於市價行情,嗣後該單位經要求而詢價後,呈報每艘最低估價亦高過每艘預算近新台幣9千萬元。本案若公開招標,或乏人聞問致流標而浪費採購作業費,或恐將係購置便宜但品質堪慮之港勤拖船,致生基層士官兵安全或操作上疑慮。鑑於「國艦國造」為政府現階段重大政策,海軍新式港勤拖船,將擔負後續新一代船艦離/靠碼頭及進/出軍港等任務,是提升海軍整體作業能量不可或缺的環節,海軍司令部如此評估未免過於草率。海軍於「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招標作業中,務必將市場調查商情分析列入評估意見,審視現況之可行性,如預算編列不足,應採分年逐次補實方式,以確保後續海軍各式大型艦艇加入服役後,同步獲取符合海軍需求並無安全疑慮之港勤支援拖船。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式港勤拖船購置」之「業務費」預算編列5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王定宇 馬文君 吳焜裕 林靜儀 呂玉玲 江啟臣 羅致政 何欣純 陳曼麗 
    (四十五)海軍於107-113年度編列74億1,254萬餘元辦理「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全案迄今尚未執行完畢,109年度編列3億8,950萬餘元規劃於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建立岸置測試站,待本案113年完成性能提升,114年系統配合修期執行相關維修保養任務需使用到岸置測試站時,相關測試裝備都已逾保固期,不符合投資效益。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3億8,892萬5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四十六)海軍辦理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於108年度未完成建造藍圖下,即編列75億餘元,用於替廠商建置廠房等設置。109年度應執行裝備研製,然細部設計及藍圖亦未完成,又編列97億元。本案在未完成建造藍圖下即已編列近170億餘元,已徒增預算執行風險,應依預算編列項目所列,至少完成全案設計及執行裝備試研製。此外,海軍於108-114年度編列493億6,170萬9千元,辦理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並於109年度編列97億5,152萬1千元,執行原型艦籌建相關裝備採購,同年又編列8億1,834萬6千元,要執行潛艦國造執行細部設計前段工作及載台、戰系裝備試研製,預算編列不符合工程發展邏輯。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06億9,109萬2千元,凍結10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機密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四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全案預算編列101億5,936萬2千元,分106-114年執行,109年度編列12億9,592萬6千元。查本案108年因工程延後致需辦理預算保留,又本案付款未如發價書額度期程,未來是否影響全案預算編製,皆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 預算編列12億9,592萬6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四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突擊艇及硬殼充氣艇籌建案」全案預算編列8億2,224萬1千元,109年度編列9,499萬6千元,查本案執行期程訂105至111年,自105年執行至今尚無法順利決標,預計109年再次辦理採購,能否順利籌獲,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突擊艇及硬殼充氣艇籌建案」,預算編列9,499萬6千元中,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四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機動飛彈車」全案預算編列136億8,350萬5千元,109年度編列25億5,600萬7千元。查本案部分基地施工進度未臻理想,108年恐再生預算保留之事,是否延宕全案執行,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機動飛彈車」預算編列25億5,600萬7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五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預算編列2,140萬2千元,經詢本案由陸軍統建,陸軍已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署委製協議書,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籌採購事宜,然品項繁多,諸多商源尚待確定,能否如期籌獲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五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全案預算編列245億4,916萬2千元,109年度編列9,051萬5千元。查本案為政府重大造艦政策,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戰系裝備研發進度落後,是否影響本案進行,海軍能否獲得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9,051萬5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陳曼麗 趙天麟 呂玉玲 羅致政 林靜儀 吳焜裕 
    (五十二)海軍於108年起編列36億5,800萬餘元,籌建新型救難艦,然108年度應執行之裝備項目尚未完成,又於109年度編列5億3,618萬元,徒增預算執行風險,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救難艦」預算編列5億3,526萬1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五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全案海軍預算編列4億1,767萬7千元,109年度編列5,304萬3千元。查本案為陸軍統建,委401廠執行,於101年起案至今執行狀況不佳,因履約爭議致進度延宕,104至108年預算暫緩編列,然海軍於107年11月已陸續獲得裝備,又103年流用至空軍之預算是否歸墊,諸多疑點應予釐清,本案後續年度能否如期如質獲得國軍需求裝備,不無疑慮。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案」預算編列5,304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五十四)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多功能雷觀機」預算編列1億2,098萬9千元,查由陸軍統建,委401廠執行,然本案執行進度不佳,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五十五)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全案海軍預算編列61億0,998萬3千元,執行期程106-114年,109年度編列7,634萬1千元,惟與美方之發價書修訂中,108年度預算恐將部分保留,另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委製協議書亦尚未簽署,能否如期購製存有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7,634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五十六)海軍司令部於新式裝備尚未籌獲狀態下,養護費較108年度暴增18億0,500萬餘元,原因、效益不明。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06億8,879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五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續編第2年預算104萬1千元及9,051萬5千元辦理「微型飛彈突擊艇」及「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等2案,並針對「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續編第4年預算22億1,205萬6千元,該3項軍事投資建案均規劃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究承製,另檢視各案計畫總經費編列情形,除支付「造艦管理」費用外,亦編列「駐場監造」經費,考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是否確有儎台統籌辦理及監督能力,實有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編列212億4,533萬1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五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全案海軍預算編列16億2,133萬8千元,執行期程109-111年,109年度編列999萬5千元。查本案執行方式、成本估算、執行成效有待釐清,且若首年僅規劃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署委製協議書,何以三軍皆編列預算支付,非由統建單位單一窗口處理,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預算編列999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五十九)海軍辦理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類案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已自行開發部分裝備,惟採用對外採購拼裝的方式及來源國家具爭議,顯見軍種系分過程已流於形式,將造成國軍重要通信機換裝成為軍機洩密管道。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中「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編列1,782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六十)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預算編列25億2,749萬1千元,查海軍執行本項計畫工程進度落後,且是否影響漁民生計仍待澄清,爰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就海軍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江啟臣 陳曼麗 何欣純 馬文君 呂玉玲 邱志偉 
    (六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軍史館籌建案」全案預算編列4億4,274萬元,執行期程109-113年,109年度編列618萬6千元。查海軍已有軍史館,國防部籌設軍事博物館,爭相籌建大範圍之館舍展場,其意義應予說明,若只為文物保存,應針對現有之保存設施提出汰換計畫即可,編列鉅額經費籌建專屬之軍史館,是否有其必要性,應充分說明。爰針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軍史館籌建案」預算編列618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六十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全案預算編列6億9,803萬7千元,執行期程108-111年,109年度編列794萬8千元。查國內不乏類似之訓練場,如憲兵亦正興建「特種作戰綜合訓練場」同樣強調建置「現代化都市」城鎮戰模擬場景,如何讓國家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各自編列鉅額經費籌建專屬之特種作戰訓練場地,是否有其必要性,應充分說明。爰針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預算編列794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六十三)空軍肇發將級主官性騷擾事件,內部管理及經管考核顯有疏漏,應思檢討,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119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六十四)空軍司令部辦理各項訓練器材、體育設施、游泳池、訓練場地維護等所需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計需1,830萬元,較108年度增列336萬2千元,增列原因不明,且經查空軍司令部於108年「福興營區活動中心健身器材」採購案已編列926萬5千元,而109年「介壽游泳池整建案」、「介壽室外綜合球場整建案」也編列1,992萬9千元,實無增編之必要,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830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六十五)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680萬9千元,用以採購「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惟108年陸軍以每套2萬1,800元辦理「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採購作業,空軍109年則以每套3萬9,000元之單價計算,價差將近一倍,預算編列是否妥適,應予說明。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六十六)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63億餘元,考量本案109年6月為首飛重要節點,有持續監督本案之必要。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63億5,547萬2千元,凍結5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江啟臣 羅致政 林靜儀 馬文君 呂玉玲 
    (六十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30億元,本案依105年9月核定鳳展專案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修訂案,增賦預算由原編1,100億元至1,296億2,376萬4千元,增幅196億餘元;108年度又因新增採購品項調增全案規模至1,402億0,404萬5千元。查執行進度較原訂工進落後,又透過追加預算之方式不斷擴充原案內容,是否妥適,容有說明之必要。爰凍結3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六十八)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F-16型機新式偵照莢艙」全案預算編列98億1,797萬8千元,109年度編列6,096萬8千元。查本案發價書尚未簽署,能否如期獲得不無疑義,容有說明之必要。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F-16型機新式偵照莢艙」預算編列6,096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六十九)空軍鳳展專案筴艙採購經監察院糾正在案,且性能提升乙節進度嚴重落後,成為凱子軍購,預算執行風險倍增,爰針對國防部所屬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244億3,239萬8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七十)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UH-60M型機夜間海上搜救能力提升案」全案預算編列19億6,251萬元,109年度編列9,899萬5千元。查本案發價書尚未簽署,能否如期獲得不無疑義,容有說明之必要。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UH-60M型機夜間海上搜救能力提升案」預算編列9,899萬5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十一)空軍於108年度編列辦理各項通資電設備、休閒康樂(健身房等)設施,設置於福興營區,已高達1億5,300餘萬元,109年度又編列興建25公尺室內靶場,依營區所在位置,無法提供部隊實需,且25公尺室內靶場是否完成環評、有無噪音或環境污染問題亦無相關計畫作為,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44億2,197萬3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七十二)空軍陸基防空飛彈系統車燒毀乙節,至今未完成索賠及全項裝備招修(單位游修除外)空軍未積極杜絕維安事故並保障權益,放任承製方卸責,虛擲預算,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4億2,290萬9千元,凍結9,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七十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全案空軍預算編列25億9,778萬4千元,執行期程109-111年,109年度編列1,519萬4千元。查本案執行方式、成本估算、執行成效有待釐清,且若首年僅規劃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署委製協議書,何以三軍皆編列預算支付,非由統建單位單一窗口處理,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預算編列1,519萬4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十四)空軍辦理「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案牽扯三軍主戰裝備及各式美系管制裝備,全案應整體考量美軍現役裝備及更新計畫,避免投資浪費,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31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七十五)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機場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億5,119萬4千元。查本案起案後預算執行率不佳,雖部分建案已陸續招標發包,但工程能否順利執行,於109、110年完成驗收,不無疑義,應予說明。爰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十六)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空軍各基地新建塔臺案」預算編列2億8,473萬9千元。查本案分年預算執行率不佳,皆辦理預算保留,部分建案已陸續發包,但工程能否順利執行,於109、110年完成驗收,不無疑義,應予說明。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十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2號棚廠新建工程」全案預算編列6億2,346萬7千元,109年度編列4,760萬4千元。查本案定108年完成統包工程之決標,但至今尚進行文件審查作業,是否可如期完成,不無疑義;又本案直接工程款達5億餘元,原訂109年完成工程發包施工,若考量工程首期款問題,則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2號棚廠新建工程」預算編列4,760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十八)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清泉崗基地36座防護機庫構建」全案預算編列43億9,255萬2千元,109年度編列352萬7千元。查本案執行方式、成本估算、執行成效有待釐清。爰針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清泉崗基地36座防護機庫構建」預算編列352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十九)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175公尺室內輕兵器靶場興建工程」全案預算編列4億0,769萬4千元,109年度編列3,794萬9千元。查本案工程進度延後是否可如期完成,不無疑義。爰針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175公尺室內輕兵器靶場興建工程」預算編列3,794萬9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八十)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編列100萬元,為109年度新增之工作計畫,然往年後備指揮部皆有辦理採購事宜,何以至今方編列相關經費支應,應予說明其必要性。爰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八十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458萬7千元,主要增列「數位電子觸控螢幕系統」採購案,金額高達1,399萬5千元,未說明採購項量,無法得知預算編列是否確實,爰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吳焜裕 呂玉玲 江啟臣 陳曼麗 羅致政 
    (八十二)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3億9,824萬2千元,其中4,540萬元為緝毒犬之犬(兵)舍修繕維護費。查憲兵指揮部108年3月受行政院指導需飼養緝毒犬,108年與財政部關務署簽署訓練合作協議書,然相關之經費來源應予說明,而憲兵指揮部隊緝毒犬之孕育、培訓、運用應有完整之規劃,若只為滿足上級指導,而實際需求未臻明確,恐有浪費資源之嫌。爰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八十三)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預算編列1,783萬5千元。經詢本案陸軍已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署委製協議書,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籌採購事宜,然品項繁多,諸多商源尚待確定,能否如期籌獲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八十四)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籌購「警備巡邏敞篷車」預算編列992萬5千元,惟參考其他國家大型慶典均有使用天窗型車款之案例,且近年產製敞篷車商源較少,國防部是否仍要購買敞篷型車輛有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億9,875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八十五)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特種作戰綜合訓練場」全案預算編列2億6,920萬5千元,執行期程108-111年,109年度編列2,500萬元。查國內不乏類似之訓練場,如海軍亦正興建「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同樣強調城鎮戰之模擬場景建置,然如何讓國家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各自編列鉅額經費籌建專屬之特種作戰訓練場地,是否有其必要性,應充分說明。爰針對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特種作戰綜合訓練場」預算編列2,500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八十六)防部為強化單身退員宿舍管理,並考量人道原則及照顧弱勢族群,於107年5月21日修正「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暨違規占住人員(營商)處理原則」,訂定借住人員依身分分級管理,及區分第一級為退員配偶、第二級為退員遺孀、第三級為婚生子女、第四級為非婚生子女、第五級為其他(非前四級之占住人員),並延後階段性處理期程,以掌握人員居住現況,主動協請社福及公益單位,提供各項社會安置資源,照顧弱勢族群。經查其管理情形,核有下列缺失亟待改進:(1)截至108年3月28日止,計8處退舍尚有第五級違占人員46人仍未完成遷離作業,未能確實督導各列管單位按規定期程(107年6月30日)排除第五級違占人員;(2)各列管單位辦理退舍現住人員戶口清校作業完成後,仍有不符暫住資格人員新增入籍寄居情事,未落實人員戶籍管理;(3)現居退員未逾10人之退舍計22處,列優先整併處所,並考量退舍屋齡老舊,且獨居高齡退員之日常起居生活須由專業(職)人員照顧(護)為佳,允應依處理原則積極加速退舍整併規劃,以利集中照護及居住安全管理,降低管理風險,減少退舍公共支出,並促使空置房地活化運用;(4)退舍個人電表裝設比率偏低,且僅1處退舍已向住用人員收取個人應負擔電費,裝設進度緩慢,允應考量未來住戶遷離安置、房舍屋齡及整併規劃等影響個人電表裝設投資效益之因素,儘速評估並據以規劃執行後續裝設作業,以達處理原則所定之水電管制作為,俾利資源有效運用,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5)各退舍住用人員每人年平均使用電費高於台電公布之住宅用戶每戶平均年度總電費,各列管單位應加強節約水電宣教及查察,以降低各列管單位水電費支出,並防止水資源浪費及維護退舍用電安全等。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5,574萬2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何欣純 陳曼麗 羅致政 林靜儀 吳焜裕 趙天麟 
    (八十七)政治作戰局心戰喊話車原係運用軍事車輛裝設相關設備,因裝備已達使用年限遂編列預算更換,然預算編列整體除獲得設備外並將車輛改新籌購民用型車輛,惟心戰喊話實施之必要均為作戰時期,避用原軍事車輛更新裝備的作法,改採民用車輛,其作業實需及安全考量等亟待商榷,且民用車輛及裝備每輛造價高達千萬餘元,顯有虛擲預算,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政戰裝備」預算編列9,562萬7千元,凍結7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八十八)政治作戰局於108年度籌建戰略規劃系統(相關文宣設備及剪輯工作站等)花費2千餘萬元,然於109年度以藝工隊需求名義又行籌建相關設施剪輯站等環境整建編列近4千萬元,未能資源整合與共享,虛擲國防預算,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政戰裝備」預算編列9,562萬7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八十九)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預算編列4億元。查軍備局連年編列經費購置早期占用之營區內民地,然占用筆數眾多,短期內難全數購足,且購入多數為多人共同持有之土地,依此法能否有效處理占用民地之事,不無疑義。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九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私自下架涉密人員名單,造成內政部移民署「五個月空窗期」無法落實國境管理,至少302名涉密人員在該期間出國趴趴走,占「重新上架」後涉密人員24%,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將「精準核密」概念張冠李戴,實質架空國家機密保護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出國管制規定,造成國安大漏洞,這樣的保密意識是否足以擔負國防自主之研發大任,誠有疑問。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2億8,308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馬文君 吳焜裕 林靜靜 江啟臣 呂玉玲 
    (九十一)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4,300萬元,辦理「肌耐力增強型動力外骨骼系統研製與驗證」,依預算書第483頁說明該計畫預期成果1.促成跨業、跨域之產學研各界合作,發展肌耐力增強型動力外骨骼系統產業創新應用,並配合政府推動5+2及工業4.0科技應用需求,建構肌耐力增強型動力外骨骼系統產業創新聯盟。相關產業創新應用可達成政府重點產業推動目標,並達成促進相關產業研發投資及產值提升之經濟成長效益。2.整合我國ICT及光電產業之核心技術及關鍵組件,以開創新的藍海利基產品,並建立新一代中高階外骨骼系統,擴大我國外骨骼系統產業市場產值。經查:該計畫經費編列於軍品研發項下,惟預期達到之成果僅止於對相關產業發產之效益,未來能否應用於軍事用途並無任何說明,編列於軍品研發科目似有未合。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陳曼麗 江啟臣 羅致政 林靜儀 吳焜裕 何欣純 馬文君 呂玉玲 
    (九十二)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辦理各項基層醫護專業講習訓練、採購毒品簡易篩檢試劑及「配合反毒專案」於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地區建構毒物檢驗中心,以提高毒品成分分析檢驗能量等項目,計編列2億6,785萬元,經查國防部已於107-108年度編列5,000萬元執行憲兵司令部「刑鑑中心」改建作業,且該刑鑑中心108年受委託毒品成分檢驗僅281件,能量未見飽和,故軍醫局是否仍需另外建置毒物檢驗中心有待商確。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6,785萬元,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九十三)國防部軍醫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109-111年航空生理訓練機委修」全案預算編列3,600萬元,109年度編列1,200萬元。經查該案「106-108年航空生理訓練機委修」全案僅需3,236萬元,增列原因為何?並未說明,恐有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25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九十四)軍醫局107年度針對模擬訓練已編列近9億元設置相關模擬設備暨新建模擬訓練大樓,109年度又針對新型人體離心機、模擬深潛訓練艙編列高額預算;原人體離心機與模擬深潛訓練艙分別位於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及海軍左營分院,應予替換更新設施,而非編列高達21億餘元興建大樓,設備與營造費用編列不明,虛擲國家預算甚鉅。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億9,952萬4千元,凍結8,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吳焜裕 羅致政 陳曼麗 
    (九十五)國防大學辦理外籍教師外語教學授課及兼任教師(官)授課所需約聘僱人員待遇,計需4,036萬7千元。查本案聘用方式、成本估算、執行成效有待釐清。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人事費」之「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編列4,036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九十六)國防大學執行執行老舊教學大樓整修工程等委託設計費、絕版書籍修復保存案、校務評鑑作業、各項學術研討會慰勞犒賞團體加菜(獎)金等所需一般事務費,計需6,213萬3千元。(宣導經費230萬元),較108年度增列2,586萬4千元(130萬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恐有浮編且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213萬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九十七)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088萬9千元,查較108年度預算增加830萬元,主為採購臺鐵列車車廂內廣告、舉辦勇士專案(邀請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參訪士官學校)、頒發招募團體獎金、招募宣導座談(與高中、大學校長座談)。然查國防部已舉辦暑期戰鬥營等體驗活動,前述邀請參訪是否有其實意及實效?又目前常見國軍招募人員走入校園拜訪師長,以座談會之方式邀請校長參與,其對學生之招募效果有何助益,應一併檢討。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九十八)查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所列規劃執行「國軍基層連隊實務工作資訊化系統部署」採購案,預算編列6,860萬元,經查該案已於108年7月用國防部標餘款8,269萬元完成購置,現又為何編列預算採購?若為持續案,應於計畫書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等項,顯見建案規劃欠周延,規避預算監督,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860萬元中,凍結8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九十九)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國軍中高階及基層管理班」、派訓國外深造及基礎教育班次、全時進修碩博士班、公餘進修補助等相關作業所需教育訓練費,計需7億0,776萬4千元,較108年增列1億7,435萬5千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恐有浮編且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億0,486萬4千元,凍結6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根據國防部主管「軍事教育條例」第14條規定,軍事學校文職教師之權利義務,依相關教育法律辦理。再根據國防部主管「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第25條規定,專任教師國外講學、研究或進修,依教育部「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辦理,由各校(院)檢具下列資料,依隸屬系統報由國防部核定。專任教師具教授資格者,連續在軍事學校任滿七學期以上,得申請留職停薪休假研究一學期;任滿七年以上,得申請留職停薪休假研究一學年,並得以半年為單位分段休假,惟休假時間應與學期一致,以利課程安排。申請休假研究前經本部核准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研究、借調之時間不予計算。然而,教育部主管「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4條規定,本法第23條所定帶職帶薪進修、研究,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全時進修、研究:係指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基於教學或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或指派教師,在一定期間內,經辦妥請假手續,並保留職務與照支薪給而參加之進修、研究。根據以上相關法規,顯無禁止國軍軍事院校專任教師帶職帶薪進修研究之規定,然相關軍事院校教師申請帶職帶薪進修研究卻未有核准之案例,國防部108年6月20日回復立法委員書面質詢表示,將研討修訂相關法規,迄今仍無進度,對教師進修研究之權益保障顯有未盡之處。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億0,486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羅致政 陳曼麗 何欣純 吳焜裕 林靜儀 
    (一○一)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1億1,815萬1千元。查「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為國防部近年減輕警勤人力負荷、提升營區防護效能之重要政策,108年以資通電軍指揮部及電訊發展室為示範單位,相關預算編列於二單位108年度公開預算中,然查軍事情報局108年亦執行「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計畫,但卻未明確揭露,有逃避國會監督之嫌。又第一階段成效如何,第二階段之執行方式、成本估算、執行成效,國防部應有統一之說明,定109年起於陸、海、空、憲兵、後備陸續建置,是否可行,不無疑義。爰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一○二)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國軍訓練管理暨戰力整備系統維保」及「年度觀摩交流與評估作業」預算編列4,000萬元,經查「國軍訓練管理暨戰力整備系統維保」每年皆編列500萬元委商維保,其維護成效不明,另「年度觀摩交流與評估作業」為新增外購案,所需預算高達2,580萬8千元,其內容為何皆未說明,不利預算監督,國防部應予說明,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000萬元,凍結9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三)國軍各級部隊在做裝備保養及彈藥檢整作業時,仍頻傳意外事件發生,造成國軍人員受傷,影響國軍有形戰力甚鉅,國防部應加強勤前教育與彈藥鑑濾,以確保作業安全,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093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四)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職司全軍後勤政策指導,然未就服裝補給政策謹慎考量,逕自辦理委商一途顯有失當,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093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五)國防部參謀本部執行「弱點掃描軟體維護」採購案,相關功能軟體亦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中,然相關軟體授權、後續維護等預算有重複投資之疑慮,應予釐清,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億6,508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六)國防部參謀本部108年度編列軍網即時通、公務郵件及目錄服務平台端租賃,109年度編列軍網即時通、公務郵件及目錄服務平台及用戶端軟體版權購置;然軍網即時通、公務郵件及目錄服務平台及用戶端軟體版權購置等均為國防部自行開發或部分由預算支應委製、非屬一般商業採購,版權應屬國防部所有,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億6,508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七)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195萬2千元。查軍事情報局108年度申請管制預算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於10月7日開始施工,未如電訊發展室、資通電軍指揮部編列108年公務預算通過國會審查,亦未如陸、海、空三軍編列於109年度公務預算分年執行,其是否符合動用管控預算之規定,應予說明。本案前規避國會監督,現編列系統維護費,強迫買單,是否妥適,應予檢討。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一○八)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054萬4千元,較108年度增列821萬1千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恐有浪費公帑之嫌,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九)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於「電腦兵棋作業」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35萬2千元,進行「電腦兵棋系統裝備搬遷」案,然經查案內電腦兵棋系統裝備於106-108年度才編列3,459萬8千元進行建置採購,109年度卻立即編列拆遷費用,可見國防部在軍事投資建案上未有全盤規劃及掌握,造成投資浪費,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35萬2千元,全數凍結,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一一○)國防部原訂今(108)年8月10日在空軍花蓮基地舉辦「全民國防營區開放」活動,列有空軍三型主力戰機F-16戰機、幻象2000、IDF經國號戰機,進行動態性能展示,雷虎小組也將進行特技飛行操演,並有大量軍備靜態展示、三軍樂儀隊表演、三軍人型氣偶表演等等,這場睽違2年的花蓮營區開放活動,倍受全國軍事迷及在地民眾期待,卻因利奇馬颱風來襲而取消,民眾錯失親炙國防事務的機會,殊為可惜,紛紛要求另定期舉辦空軍花蓮基地營區開放活動,並擴大在花蓮合適場域,增加甚少在花蓮舉辦的神龍小組高空跳傘表演,為回應民眾要求,強化全民國防教育,國防部應另定期擴大舉辦空軍花蓮基地「全民國防營區開放」活動。
  • 提案人
    林靜儀 吳焜裕 羅致政 蕭美琴 
    (一一一)國防部所屬海軍前於108年5月傳有上尉酒後失序性騷疑案,後於108年6月再傳多位軍艦官兵於軍港外散宿有嚴重脫序行為,另所屬空軍又於108年10月更傳少將對女性同仁有舉止不當之情事。上述均顯現國防部所屬官兵,對於工作平等之性別意識以及性騷擾防治之法律認知嚴重不足,甚者更有隱匿通報不為積極處理之可能。爰此,國防部所屬單位實應儘速審慎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昶佐 蔡適應 陳曼麗 洪慈庸 
    (一一二)國防部日前曾與臺北市政府簽署「國防部非營利幼兒園」之合作意向書,109年將於大直實踐營區設置非營利幼兒園,以落實照顧官兵眷屬,並同時回饋社會及弱勢族群。惟據了解目前除上開合作案件外,其他地區尚無與地方政府合作協辦非營利幼兒園之具體規劃,對於臺北市以外的多數官兵,實則不公,因而有失政策之美意。爰此,建議國防部相關單位應儘速完成閒置營舍之盤點,並就該類營舍之活化利用,如何與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之公共托育政策結合,儘速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辦理之說明,俾利區域托育資源之均衡、國防發展之穩定,更有利募兵政策之推動。
  • 提案人
    林昶佐 蔡適應 陳曼麗 洪慈庸 
    (一一三)按現行「國軍人員出國作業規定」等相關規定,基於安全維護考量,軍人出國觀光應選定旅行社且全程隨團活動。惟實際上,「強制跟團」做為軍人出國觀光之安全防護機制之實質效用不高,恐僅流於形式。故,建請國防部研議開放軍人出國觀光自由行。在人員出國有明確聯繫、回報機制的前提下,申請出國觀光者,有清楚行程規劃即可,不限提交旅行社之團體定型化契約。
  • 提案人
    林靜儀 吳焜裕 陳曼麗 
    (一一四)查海軍司令部執行「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進度落後,經歷多次流標及因砂石價格遭市場動盪影響,導致預算稍做異動,又牽涉後續國艦國造新一代兵力陸續成軍,必需增設船舶席位來因應新加入海軍船艦,為了滿足作戰需求,要求海軍司令部應加強監督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之執行興建進度,並詳列期程規劃及執行項目。爰要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持續管制,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執行計畫期程及相關作為書面報告,俾利滿足海軍兵力作戰需求。
  • 提案人
    吳焜裕 陳曼麗 羅致政 
    (一一五)自募兵制計畫實施以來,國防部業已報奉核定調增多項志願役人員加給及獎金,以增其招募誘因,然近年志願士兵領取留營慰助金之人數逐年降低,且仍有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如何利用有限資源並在最短時間內募得足夠志願役人力,亟待國防部妥謀對策。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一一六)據軍備局提供資料顯示,該局所經管營地現仍處於空置者達137處逾776.14公頃,部分營地長年閒置,其中不乏大面積具高帳面價值,未能積極檢討釋出以活化國家資產,致每年仍需編列高額委商巡管費用,有待檢討。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一一七)國防部所屬部分單位因配賦公務車屆期報廢,欠缺交通工具難以執行公務,於「後勤及通資業務」之「運輸作業」項下編列相關租賃民車經費,然若長期皆以租賃民車為替代方案,雖按使用年限汰換應有車輛,應逐年檢討籌補不足車數,以免影響公務遂行。爰要求國防部就籌補規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一一八)鑑於國軍近期屢遭人民以不當言語羞辱,有損我軍士氣,國防部除以訟止謗外,更應採取積極作為,塑建國軍優質形象,以提振軍士氣,恢復軍人應有之尊嚴及地位。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一一九)鑑於近期共軍軍艦近期接近、甚至超越台灣海峽中線,國防部應確實掌握共軍軍艦動態、監控及時應處,以維護國家安全;且必要時得公開相關情報於眾,建立民眾對我國軍維護國家安全之信心。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一二○)鑑於嚼食檳榔有害身體健康,軍醫局歷年亦編列大量預算宣導嚼食檳榔對軍士官兵身體之不良影響,為擴大戒食檳榔,國防部應調查軍中嚼食檳榔之相關數據,包含曾嚼食檳榔之人數/目前仍有嚼食檳榔習慣之人數及所占之相關比例,且依照各軍種分布陳列,以協助軍醫局於戒治嚼食檳榔相關業務之推廣。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一二一)鑑於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401廠前廠長,於103至106年期間涉嫌利用扣留官兵績效獎金辦理餐用,因軍備局業務屬性與各軍種不同,應持續落實廉政教育,以維持國軍廉潔風氣。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一二二)鑑於保障我國畜牧業暨食品業,支持國內產業永續經營,且為避免中國大陸不符規定之食用油透過第三地輾轉進入國防部各軍種單位,以致食安風險之疑慮。過去國防部各軍種單位未曾採購外國進口油品,未來國防部亦應持續鼓勵優先選購國內產製油品,以兼顧官兵食品安全與採購價格經濟性之考量。
  • 提案人
    趙天麟 吳焜裕 林靜儀 
    (一二三)國防部轄下所屬全體官士兵已逾16萬餘人,國軍日夜戍守台灣疆土,與警務人員、消防人員、海巡人員等,均屬高風險特殊職業。查日前已有醫學研究團隊,就國內警消人員進行初步醫療健康調查,了解警消人員職業疾病風險,並就警消之職業疾病風險進行風險管理評估之政策建言。又查衛生福利部每年都會就國人健康問題,進行各項醫療統計,並提出國人十大疾病、十大死因,甚至各項傳染病統計、其他衛生統計等資料,提供國人自我健康管理,以及國家健康風險政策調整之所用。由於國防部所屬軍醫局,其設置理念以「健軍衛國」之理念,擘畫軍醫制度政策,管理國軍醫院醫療品質與績效,促進國軍官兵健康,整備軍醫裝備及衛勤補給等業務,期望能永續提供國軍優質的醫療服務,進而達成促進國軍與軍眷健康的使命。然而,國防部軍醫局已長年未見職業軍人相關醫療統計,109年度亦未編列相關預算,爰要求國防部與軍醫局研議建立國防醫療統計相關人力、預算與制度,有效達成國軍人員健康管理之目的。綜上,請國防部與軍醫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陳曼麗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二四)莒光園地電視教學節目製播迄今已逾40餘年,為社會各界所熟知,除強調軍人忠誠愛國之信念外,亦具推展社會教育與延伸公民教育之功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精進節目內容,革新製作方法並具體落實,參考時下較受歡迎節目製作方式,運用不同製播型態與手法,以增加國軍官兵、一般國人包含年輕族群在內之收視意願,俾利愛國精神傳承,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具體傳達現代國軍精神,成為協助募兵政策推動的最佳宣傳管道。
  • 提案人
    趙天麟 林靜儀 陳曼麗 
    (一二五)國防部為改革軍人居住品質,多年來已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陸續完成全面性之眷村改建改善工作,殊堪嘉許。而隨著時代變遷,全台886個眷村之歷史文化保存及活化,可保存軍人、軍眷生活紀錄,並引進觀光資源,亦是國人關注重大議題。以高雄鳳山、左營已陸續建構以住代護,眷村文化博物館、故事館為例,都是未來發展方向。爰建請國防部結合文化部,儘速於3個月內提出眷村文化保存之立法與配套方案,以活化眷村,提升國軍文化發展。
  • 提案人
    何欣純 羅致政 趙天麟 劉世芳 
    (一二六)蔡英文總統2016年就任至今,大力推動國防自主產業,並以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及資安產業為三大主軸產業,已獲初步成效,而「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業於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完成立法。然國防部對於涉及國防產業機密人員之公、私部門人員之安全查核及人員管制仍未完備,衍生國安漏洞。爰建請國防部會商相關部會於3個月內訂定國防產業相關公私部門涉密人員之管理辦法,杜絕洩密情事發生。
  • 提案人
    何欣純 羅致政 趙天麟 劉世芳 
    (一二七)鑑於國防部所屬各級醫院醫護人員,除軍人身分外,尚分為軍聘僱與民聘僱人員二類,後二者之聘僱適用法令及管理規則,亦衍生出不同的退休制度及退休金計算方式;此外,因聘僱類別之故,亦產生同工不同酬之勞動爭議。爰建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積極研議合乎各級勞動條件之差異,提出解決方案,維護各級醫護人員應有之勞動權益。
  • 提案人
    何欣純 羅致政 趙天麟 劉世芳 
    (一二八)查海軍敦睦艦隊之主要目的是遠洋航行訓練,同時訪問各邦交國鞏固邦交,為瞭解訓練成效,爰要求國防部應於年度訓練結束後,針對訓練及訪問邦交成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陳曼麗 王定宇 趙天麟  
    (一二九)查海軍司令部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全案規劃於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建立岸置測試站,惟該岸置測試站已包含人員操作訓練效能,爰要求海軍司令部應妥慎管制岸測站建置狀況,且後續不得針對本案戰鬥系統訓練模擬儀另啟新案申請建置,俾避免重複投資,造成預算浪費。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王定宇 趙天麟 陳曼麗 
    (一三○)國防部同仁入伍訓練期間,以及訓練完成分發至各單位服役後之體適能訓練,課程項目仍多停留伏地挺身、仰臥起坐、跑步等等,多年未有顯著精進,使官士兵於既有訓練模式下能否因為戰場所需,不無疑問。由於我國兵役制度已轉型為募兵制,體適能訓練有朝向專業化之革新空間。此外,綜觀目前國防部各營區,儘管於部分高司機關具備健身房,但不僅未普及至各基層單位,訓練器材亦有所不足,影響官士兵訓練課程及體能戰技。爰請國防部於今(108)年年底前,進行以下評估,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於既有和未來新建營區內增設專業體適能訓練場地。(2)入伍訓練期間與分發至各單位後依各單位任務性質精進相關體適能訓練。
  • 提案人
    蔡適應 吳焜裕 趙天麟 王定宇 
    (一三一)有關國防部編列128億0,202萬5千元,自109-114年執行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依現行規劃運用臉部辨識技術作為營區出入管理之手段,有侵害個人資料保護及人權之疑慮。爰要求國防部於立法完成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完成專門辨識技術之研發前,不得採行臉部辨識系統作為營區出入管制措施。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王定宇 
    (一三二)國防部109年度1/2噸偵搜車(指揮車)逾保固期編列維保費用,與「行政院109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公務汽車養護費」比較偏高,雖屬特種車輛,非列行政院公務車範疇,惟考量國防財力有限,為撙節國防預算,仍請國防部參考「行政院109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公務汽車養護費」基準編列。
  • 提案人
    馬文君 江啟臣 王定宇 
    (一三三)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82萬9千元,較108年度預算170萬4千元增加,然詢國家安全局無法提供清楚之說明資料,無法瞭解預算用於何處,顯有浮編之嫌。爰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陳曼麗 羅致政 吳焜裕 
    (一三四)國家安全局依其組織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將年度預算案區分為公開預算及機密預算。109年度該局公開預算編列8億5,400萬6千元,占其年度預算數之比率仍不及2成,與國防部及外交部公開預算占比均達9成以上相較,該局機密預算比率明顯偏高。經查國家安全局職掌國家安全情報業務及特種勤務,其將核心事項列為機密固有其必要性,惟該局公開預算比率始終偏低,近10年來僅98年度、99年度、104年度及108年度,因立法院均有作成決議在案,國家安全局始將部分人事經費及特勤人員服裝費移至公開預算,該局並無主動檢討改列公開預算,其對於檢討並降低機密預算之作為容欠積極。檢視該局機密預算中,仍有部分工作性質不直接涉及特種勤務、國家安全情報之核心事項者,如一級單位主管待遇、特勤人員獎金等,該局允宜檢討將其移列公開預算之可行性。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694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何欣純 羅致政 趙天麟 林昶佐 
    (一三五)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情報統合機關,亦為駭客主要攻擊對象之一。雖截至107年底該局資通安全業務人員取具證照人數比率已逾八成,但面對敵對勢力與國際駭客所進行網路攻堅、侵擾事件更勝以往,資安防護能力也須更為提升。該局對於資通安全人員教育訓練之工作應有強化之對策與精進作為。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2,093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羅致政 吳焜裕 
    (一三六)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2,093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增加,惟關於訓練之人數、費用未能清楚揭露,難以窺知預算之編列是否妥當,不無檢討之必要。爰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一三七)查國家安全局目前十人座(人數不含司機)以上車輛共有27輛,其中為二十人座以上者更有9輛,如此充分之車輛配置,連外交部含各駐外館處加總都望塵莫及(十人座以上僅12輛),國家安全局卻仍編列受訓學員參訪、轉訓之大巴士租賃費用。國家安全局應以局內現有資源為優先運用,如有人數裝備過多、考量安全狀況及不敷使用,再循局外資源加以辦理。
  • 提案人
    趙天麟 陳曼麗 林靜儀 
  • 主席
    第9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16款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6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12億1,899萬元,照列。
  • 本項通過決議15項

    (一)僑務委員會為拓展臺灣青年國際視野及增進對政府駐外僑務工作之認識,特訂定「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並自106年起選送國內優秀在學青年於暑假期間前往海外各地參與計畫,內容包括海外文教中心見習、拜訪僑團組織及當地政府單位,參與僑社活動並住宿寄宿家庭,透過親身體驗了解僑胞在海外奮鬥之成功經驗,增進互動交流。經查,該會於109年度編列此項計畫共685萬7千元,相較108年度所編列662萬7千元增列23萬元,卻無詳細說明預算增列原因,為撙節支出,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編列685萬7千元,凍結23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羅致政 林靜儀 
    (二)查109年度僑務委員會單位預算,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業務中,以「全球華文網」設計雲端課程及教材以提供華語文及文化等教學。惟查,該網站終身學習數位平台所提供之題材雖多元,然而課程未依主題分類致難以閱覽。此外,所提供之課程難度亦未分類,對於海外僑民之學習效益仍待商榷。僑務委員會應調查海外僑民終身學習實際需求,釐清各類課程所適合之學習對象並加以分類,及提供課程回饋機制,以瞭解課程設計之妥適性。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編列533萬8千元,凍結3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針對前開要求召開會議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靜儀 羅致政 陳曼麗 趙天麟 林昶佐 
    (三)僑務委員會辦理「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增資計畫」,期藉由該計畫協助僑臺商海外發展,進而成為政府推動政策之強大助力,透過僑商力量推展平民外交。惟近年來承保業務有資源集中於少數特定國家現象,且該基金近年保證業績雖有成長,惟代償餘額呈現逐年增加,應積極辦理追償,以維護基金權益。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284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羅致政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四)查109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預算編列4億0,619萬3千元,其中針對技職相關教育包括3+4僑生技職專班及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以鼓勵僑生回國接受技職教育並結合產業實習以習得一技之長,並於畢業後協助留台或返國就業。惟查,部分技職專班所合作提供實習之事業單位,經勞動檢查後有勞動條件以及職業安全之違法事由,為保障僑生之勞動權益,僑務委員會應持續追蹤相關合作廠商之違法情形及定期訪查,並於僑生在學時提供勞動權益講習,使僑生瞭解自身權益及救濟管道。此外,僑務委員會針對畢業僑生所舉辦之就業活動之就業媒合率、留台或返國求職情形、留任率及平均薪資之相關資訊付之闕如,恐難以掌握其所提供之技職教育、就業服務等實施成效。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64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針對前開要求召開會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靜儀 羅致政 陳曼麗 趙天麟 林昶佐 
    (五)僑務委員會為積極鼓勵僑民子女來台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接受相關訓練以培養僑界技職師資及未來僑社中堅人才,於109年度編列6,018萬元執行該項計畫。然,海青班參與人數自民國106年起節節下滑,經查106年度尚有開設39班共1,380人,108年度已減少至26班844人參與,可見該會於此項業務之推廣及成效不佳。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6,018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羅致政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六)僑務通訊社應優先善用社群網站經營,增加影片或貼文能見度或曝光度,俾能確立其宣傳效益。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算編列1,507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釐清其社群媒體經營策略,並訂定可實現之具體目標(如貼文觸及率、觀影人數、取材內容),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陳曼麗 林靜儀 羅致政 
    (七)僑務委員會負責維運及充實「僑務電子報」,以社群平台提供主動推播及訂閱功能,增進僑胞對政府施政之了解與獲得僑務服務資訊。然其媒介管道如Youtube頻道與Line官方帳號,其訂閱人數、加為Line好友者皆未滿2萬人,且其影片點閱次數多數僅止於1,000至5,000次左右,顯示相關媒介運用仍有精進空間。綜上,僑務委員會應提升其宣傳內容,因應各地僑務情勢尋找社群熱門話題與重要節點,建立有效的推播與觸及方式,俾利僑務工作能於資訊快速流通的當代社會中順利推展。
  • 提案人
    吳焜裕 何欣純 陳曼麗 趙天麟 
    (八)查僑務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編製方式與108年度大相逕庭,其中將「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新增另列為中長程分支計畫,不與公務預算混合編列之作法,應予肯定。惟僑務委員會表示為精進109年度預算編製作業,將公務預算中類同工作計畫整併,以一處一工作計畫為原則之編製方式,致生以組織作為預算編列之依據是否妥適之疑義,蓋此種預算編列是否侷限業務之發展,究係先有業務執掌後有組織架構,或業務執行是否可全然以組織為區分,若有跨組織之業務又應如何區分等等問題不易釐清,冀僑務委員會可提出更詳細之說明,並確立往後預算編製之原則,爰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九)僑務委員會109年度於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分支計畫新增辦理「109至112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經費共2億1,486萬9千元。為期以連貫、完整之技職教育提供東南亞清寒僑生來臺就學,僑務委員會自105年度起即推行4年期產學攜手合作專班計畫,宜建立畢業僑生追蹤機制,掌握渠等之就業及發展狀況,以成為友我之力量。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十)近年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部分與技專校院合作之廠商有違反勞動法令,經主管機關裁罰情事,僑(華)生於職場實習之相關權益恐有受損之虞,現行訪視措施於維護僑生權益方面,是否有所不足,有檢討之必要,爰請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十一)查僑務委員會針對僑商經濟業務中,其一為提供僑台商金融及經貿資訊服務,增進海內外商機交流合作。其策略為辦理僑台商返台邀訪觀摩活動,引進海外僑台商人脈網絡,增進海內外產業交流,包括海內外觀光產業商機交流。另查,新南向政策18個對象國家中,以伊斯蘭教為國教或穆斯林人口比例高之國家,即有汶萊、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尼、印度等國,實乃我國極具發展觀光產業潛力之地區。為吸引穆斯林旅客來台,近年來交通部觀光局積極向國際推廣台灣旅遊,惟台灣整體之觀光基礎建設仍在國際穆斯林友善環境評比中位居中後段,諸如伊斯蘭祈禱空間、具哈拉認證之清真飲食等項目。再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因應在台穆斯林人口增加與全球伊斯蘭市場快速發展,於106年委託外貿協會建置臺灣清真推廣中心,協助推廣台灣清真產業。但因包裝文字語言等問題,台灣清真產品在海外華人圈外能見度依然偏低。據此,為解決前述問題,僑台商藉其於僑居地之經驗應可提供相關建議,爰要求僑務委員會偕外交部、經濟部、交通部等部會,召開會議研商相關議題連結僑台商以建置諮詢平台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羅致政 陳曼麗 
    (十二)查臺灣宏觀電視於107年1月1日停止營運,僑務委員會為深化政府與海外僑社連結,宣揚政府對外施政作為,行銷臺灣文化觀光及自由民主之多元價值,特設僑務電子報以「僑社新聞」製播單元式節目供海外僑民獲得最新資訊,107年全年自製僑務影音新聞34則,僑社影音新聞319則及文宣短片31則。為增進僑務電子報內容之豐富度,其應可於網站設置相關資源,例如我國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現有之頻道網站(公視主頻道、公視台語台、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等)等連結,以利海外僑胞能藉由該電子報獲取即時資訊。耑此,要求僑務委員會研商前開要求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羅致政 陳曼麗 
    (十三)查僑務委員會為推動攬才、育才、留才、用才,培育優秀海外人才,執行相關計畫以招募全球之僑生來台求學與就職,諸多計畫皆以新南向重點對象國家為招募來源。另查107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將列語文領域課程之一,提供新住民子女具備另一語文能力,幫助新住民子女在國際社會具競爭力,而教育部稱為因應新課綱之推行,在正式師資不足下,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為主要之師資來源。而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實施計畫」教學支援人員班之培訓對象為:年滿20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一、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二、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三、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四、擁有教師證及國內外官方語言(新住民語文)認證之證書。惟培訓對象中卻無僑生,僑生於僑居國所習得語言技能且能精熟運用者,應可加入國中小新住民語言教學之人力。耑此,為充實我國新住民語言資源,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偕教育部召開會議以研商鼓勵及輔導來台就學僑生協助新住民教學培訓,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靜儀 羅致政 陳曼麗 
    (十四)僑務委員會為因應學習華語文潮流及海外僑校需求,持續開發華語文教材並且建立「全球華文網」,打造我國優質華語文教學品牌網站,立意良善。鑑於臺灣是全世界非華語為母語者學習正體華語文之主要窗口,因此僑務委員會未來在製作網站教學資源時,可適時依照資源之適用性,提供必要之雙語服務,以擴大相關教學資源的使用效益,並提高臺灣正體字華語文教學資源在網路之普及與能見率。
  • 提案人
    吳焜裕 何欣純 陳曼麗 趙天麟 
    (十五)僑務委員會為積極鼓勵僑民子女來台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以下簡稱海青班),接受相關訓練以培養僑界技職師資及未來僑社中堅人才,於109年度編列6,018萬元執行該項計畫。經查,根據僑務委員會統計,106年(36期)海青班人數總計共有1,380人,最多的來自馬來西亞,有1,230人,再者為印尼、緬甸,分別為67、52人;107年(37期)海青班人數總計共有1,084人,前三名依然是馬來西亞、印尼與緬甸,人數分別為898、75及59人,顯見海青班來源多著重在特定國家。惟蔡英文總統主要政策之一,就是推動「新南向政策」,希望透過建立經貿、教育文化等交流政策,吸引東南亞朋友來臺就學,深化雙邊人才流動,達成「以人為本」的永續新夥伴關係。雖馬來西亞、印尼與緬甸皆在18個新南向目標國中,但仍有許多國家有待提升推廣招生之成效。且應限制單一國家之比率,逐年降低,未來請加強其他新南向國家宣導,以增加其他地區報名人數,擴大新南向僑民人才培育的多元化。綜上,請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研議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陳曼麗 羅致政 林靜儀 
  • 主席
    第16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25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25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283億0,704萬2千元,減列:
    (一)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中「業務費」10萬元。
    (二)第12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中「獎補助費」700萬元。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7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82億9,944萬2千元。
  • 本項通過決議37項

    (一)基於長期對於醫護人員勞動權益的關心,於107年5月16日質詢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勞動法規執行情形納入院長評鑑指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7年10月正式納入評鑑。然今108年度卻分別於2、4、5月,發生違反職安法、勞動基準法等情事,榮總體系身為醫學中心從事教學研究,卻枉顧基層醫護人員勞動權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理當責無旁貸。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適應 羅致政 趙天麟 吳焜裕 何欣純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林昶佐 
    (二)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為全國榮民職業訓練之唯一專責機構,成立迄今已滿44年,舉凡開辦職類、課程設計、教材準備等皆已步上軌道且推陳出新,近期開辦飛機修護班、航空器維護班,課程雖新穎多元、與時俱進,但據瞭解學員受訓結業後,至民間輕航機產業就業維修技術人員工作,個人轉業離職率相當高,有水土不服情事,基此,建議課程規劃與專業上應予檢討改進。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編列1,223萬5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蔡適應 羅致政 趙天麟 吳焜裕 何欣純 陳曼麗 
    (三)據107年度「退除役官兵對輔導會施政滿意度調查」,有68.4%的榮民表示滿意「輔導會本部」的整體施政表現,其中不滿意者主要原因為「沒有實際服務效果」,又以「協助就業方面」不滿意占44.7%。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個案管理系統」在資料統計上有重複登錄之情形,報表尚有疑義。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373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林靜儀 何欣純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吳焜裕 陳曼麗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續辦理榮民及榮眷醫療服務業務,惟對於6類1目榮民或遺眷家戶代表健保費及應自行負擔補助作業,據審計部指出,核有退保作業未依規定核算之情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建立完整正確篩選或查證機制,以減少補助經費管理上存有疏漏憾事發生。爰針對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眷健康保險」預算編列14億8,024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服務處公務用車現以大量增購電動汽車及電動機車汰換燃油車輛,經查109年度預算編列電池租金金額增加尚屬合理,惟公務車油料編列243萬6千元,較108年度不減反增加28萬5千元,實有違政府鼓勵節能減碳之美意。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037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林昶佐 吳焜裕 蔡適應 何欣純 陳曼麗 羅致政 趙天麟 
    (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編列1億3,962萬7千元。榮欣志工確為各榮民服務處推動照顧服務業務之重要補充人力,然而據統計顯示,位處六都以外之榮民服務處服務人力之平均服務人數差異較大,在人力配置尚有改善空間,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陳曼麗 何欣純 吳焜裕 林昶佐 羅致政 林靜儀 蔡適應 
    (七)各榮民服務處對於遭受急難之榮民(眷)按次發給救助經費,經查部分救助對象實際情況是需長期協助,並具穩定協助性質,並非採一次性急難救助金就得以改善紓困,亟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申請安置就養或協助入住榮譽國民之家,以提供妥適照顧為宜,若採按次發給救助經費,僅止在美化數字。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編列3億0,308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預算編列401萬9千元。新住民關懷輔導工作由內政部移民署專責執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扮演之角色、服務之對象、人數多寡,能否發揮實質效益,有待說明。爰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規定,將民國82年9月17日以前在臺亡故現役軍人及退除役官兵無人繼承之遺產,由86年7月9日捐助設立之基金會進行管理與運用。經查民國82年以前所捐助之榮民遺產,不動產項目多屬屋況破舊地處偏僻出售不易,基金會應積極增加拍賣次數及活化措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善盡業務年度督考、績效評鑑之效能,提高加速榮民捐贈遺產不動產之處理。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3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何欣純 吳焜裕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35萬4千元,為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軍人團體之活動經費,較去(107)年增列121萬5千元,惟於預算書中未明列其增列之理由,為督促該項預算發揮實質效益,爰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何欣純 蔡適應 吳焜裕 羅致政 王定宇 林靜儀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陳曼麗 
    (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提升榮譽國民之家居住及服務品質,訂頒榮譽國民之家營造溫馨祥和有尊嚴的頤養環境指導原則,並建置「安養機構服務績效管理系統」,惟多數榮譽國民之家未適時於管理系統妥為登鍵榮民意外事件、危安事件、醫療保健等處理情形,各榮譽國民之家106年1月至107年9月於管理系統登鍵之榮譽國民之家意外事故統計件數(5件)與實際發生意外事件件數(1,441件)差距頗大,以致管理系統無法詳予分析事故原因,強化預防意外事件發生機制。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榮譽國民之家床位或建物等資源管理,僅就經該會核定並對外公告收置之安養、養護或失智床位數,於「榮譽國民之家安養養護管理資訊系統」登鍵及管理,對於已新(整)建完成尚未核定床位數,均未予納管,致實際新(整)建床位數與系統登鍵床位數存有差異,「榮譽國民之家安養養護管理資訊系統」登鍵及管理有待加強改善。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2,879萬6千元,凍結288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羅致政 吳焜裕 林靜儀 何欣純 陳曼麗 蔡適應 
    (十二)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98年11月1日切割營造業務民營化後,進入清理期間,原預計清理至100年底,嗣因清理業務未完成,經2次展延期程至106年底,復再提出清理第2次修正計畫執行情形檢討報告,延至108年底完成清理及後續接管,嗣經行政院於107年6月25日核定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8年3月12日將研處意見函復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有關榮民公司最終清理缺口部分,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滾動修正後,由原推估之14億餘元,增加為20.99億餘元。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於榮民公司最終清理缺口擬由國庫撥補部分,提出依榮民公司107年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42.29億元、88.48億元),及依「鑑價值」計算之資產處分利益34.11億元,加計108年度國庫撥補數19.23億元等核算後,業主權益為7.15億元,無須國庫撥補。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說明安置基金承接榮民公司剩餘資產至108年底仍有24.58億元為股票及不動產抵償,109年度編列預算利息補助仍有必要。經查,109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補助安置基金代舉借利息支出2,882萬8千元,係以舉借債務餘額65億5,181萬8千元、利率0.44%估算,然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債務金額於目前剩64億5,174萬元,另可寧衛蘇伊士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將以3.15億元移轉經濟部清償後債務餘額為61億3,674萬元,計算利息應為2,700萬元,其利息補助顯有高估。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2,882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羅致政 吳焜裕 林靜儀 何欣純 陳曼麗 蔡適應 
    (十三)近3(105至107)年補助榮民裝配醫療輔具之預、決算數及受益人次均呈減少趨勢,預算執行率亦逐年降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強掌握年長及身心障礙榮民對醫療輔具之需求情況,核實編列預算。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8,059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昶佐 羅致政 林靜儀 王定宇 陳曼麗 蔡適應 何欣純 吳焜焀 趙天麟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各公立醫療單位近年應收醫療欠費收回情形欠佳,至年底催收款項餘額概呈增加趨勢,允宜加強清理。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9年度應收款項預計數為109億2,632萬4千元,甚高於108年度應收款項85億1,248萬3千元,部分公立醫療單位當年度所轉入應收款項數目高於當年度所清理之款項數目,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盡全力維持財務營運之健全,應收醫療欠費轉入催收款項金額逐年增加,不僅增加催收之行政成本並提高呆帳之風險。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預算編列456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何欣純 吳焜焀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王定宇 羅致政 趙天麟 蔡適應 
    (十五)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近年社區醫療服務之經費及成果統計,105至107年度期間,實支數自1億0,901萬8千元增至1億5,238萬9千元,受益人次則自104萬1千餘人次略減至99萬4千餘人次,每投入千元經費之受益人次則自9.6人次降至6.5人次,顯示社區醫療服務之經費運用效益略有下滑等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研謀善策,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羅致政 陳曼麗 王定宇 林靜儀 蔡適應 趙天麟 吳焜裕 何欣純 林昶佐 
    (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1億5,066萬7千元,與107、108年度預算相同,是否本於零基預算精神編列,又補助、建置成效各項補助經費之編列依據不明,預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陳曼麗 何欣純 吳焜焀 王定宇 趙天麟 蔡適應 
    (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計畫,補助各級榮民總醫院辦理安寧緩和醫療之教育訓練與臨床服務、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悲傷輔導等服務。經查,各級榮民醫院108年1至8月以臨櫃、電話及線上預約計1,332人次,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計1,242人次,簽署醫療決定書計1,113人。其成效不差但仍有大幅成長空間,故各級榮民醫院應積極檢討現行方案優缺,以利109年之推廣。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917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曼麗 何欣純 吳焜焀 蔡適應 
    (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業務計畫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包括警衛、廚工、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駕駛等1億1,452萬3千元,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10億6,272萬8千元,合計11億7,725萬1千元。經查各地榮譽國民之家囿於預算員額限制,就護理人員及照服員為主要照顧人力,須以勞務外包方式補充,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106至108年度(截至7月底)期間,各年度之勞務外包人力數自1,731人增至2,140人(增幅23.63%),其中居外包人力最大宗者之照服員自1,256人成長至1,523人(增幅21.26%),另一主要照護人力之護理人員則自145人增至195人(增幅34.48%),增幅均逾2成。在榮譽國民之家機構內之勞務外包人力中,在第一線提供照顧服務之護理人員、照服員合計1,718人,其中年資未達3年之較資淺者計1,031人,占比60.01%,顯示該類外包服務人力相對資淺,照顧經驗恐有不足之處。近年榮譽國民之家主要照護人力多數屬較資淺者,且發生之意外事件以跌倒事件為大宗,106至108平均每年近千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督導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強化照護人力培育及照護品質工作,俾改善整體照護環境。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1億8,550萬6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羅致政 吳焜裕 林靜儀 何欣純 陳曼麗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昶佐 
    (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提升榮譽國民之家居住及服務品質,建置「安養機構服務績效管理系統」,由各榮譽國民之家登錄並詳載各項事件,以利未來改善並提升服務品質。惟審計部報告指出,多數榮譽國民之家未適時於管理系統登鍵資料,經查管理系統登鍵之榮譽國民之家意外事故統計表與實際發生數顯有落差,導致系統無法發揮預期效益以達預防事件之目的。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77億7,471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趙天麟 何欣純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預算編列1,627萬6千元。查本案於預算書送達立法院時,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相關內容仍待補正,經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僅表示為辦理包括板橋等6所榮譽國民之家失智床位資源增置中程計畫所需之先期作業與規劃設計經費。本案執行期間自109至112年度,預計總經費11億2,983萬元。欠缺詳細計畫,難以審查預算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爰針對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預算編列1,627萬6千元,全數凍結,俟行政院核定計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羅致政 陳曼麗 王定宇 林靜儀 蔡適應 吳焜焀 何欣純 趙天麟 
    (二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預算編列1,367萬元,計畫汰購3輛電動汽車(新北市、宜蘭縣及臺中市榮民服務處),惟純電動汽車發展尚未普及,屬高單價之商品,有動力維持及充電設備之使用問題,是否符合業務執行之實際需求,有說明之必要。爰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吳焜裕 陳曼麗 蔡適應 何欣純 林昶佐 
    (二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安養機構車輛汰購」預算編列938萬元,計畫汰購2輛電動汽車(台北榮譽國民之家、雲林榮譽國民之家),惟純電動汽車發展尚未普及,屬高單價之商品,有動力維持及充電設備之使用問題,是否符合業務執行之實際需求,有說明之必要。爰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吳焜裕 陳曼麗 蔡適應 何欣純 林昶佐 
    (二十三)近年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電政策,截至108年8月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前揭政策辦理太陽能發電設施之設置已有初步成果,惟109年度該會單位預算案所涉轄下僅有5個機構編列太陽能發電設施之回饋金收入,尚有發展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持續檢討其他可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地點,以利協助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及挹注收入。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來在提升榮民醫療服務品質上已有相當進展,惟無業榮民赴醫學中心就診比率仍高於國人平均水準、已連續2年列入高就診者之人數比率呈增加趨勢,以及社區醫療服務之經費運用效益略有下滑等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謀善策,以提升整體醫療資源之經濟效益。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9年度於「非營業特種基金」業務計畫之「醫療作業基金─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新建計畫」項下,編列新建大武分院所需經費5億6,367萬5千元,其中包括規劃設計費4,766萬3千元、工程費5億730萬8千元、工程管理費336萬7千元及其他(專案管理)費用533萬7千元。本案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屏東縣政府基於改善屏東地區醫療水準之考量,共同合作之案例,計畫完成後不僅可提升屏東地區之醫療服務水準,亦可帶動周遭區域之發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在後續計畫執行期間與地方政府充分合作,並與社區民眾保持良性溝通,依規劃時程掌握施工進度,以利如期如質完工,發揮預期效益。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9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營建工程」工作計畫項下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分支計畫編列1,627萬6千元,係為辦理包括板橋等6所榮譽國民之家失智床位資源增置中程計畫所需之先期作業與規劃設計經費。本案執行期間自109至112年度,預計總經費11億2,983萬元。本案完成後有助於提升我國失智照顧能量,並透過資源共享減輕地區民眾之家庭照顧負擔,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9年度將本案之板橋等6所榮譽國民之家所需之先期作業與規劃設計經費合併以1筆預算表達,並未依安養機構別分項列示。此外,於預算書送達立法院時,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相關內容仍待補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速內部作業流程,及時將修正後內容報請行政院核定以利預算執行。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軍人退除給付制度之修訂辦理相關之預算編列,已依法將107年度下半年軍職人員調降退除所得節省經費合計數4億0,113萬元,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並依規定將挹注作業流程、應挹注退撫基金數額等資訊,透過官網等管道詳實揭露公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未來應持續辦理,以確保軍人退除給付制度改革之成果。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開發職缺拜訪企業,未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規定致贈伴手禮,事後以不實單據核銷,金額約9萬元,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詳加宣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銷作業辦法,並確保會內主管人員依法核銷,以避免日後有公職人員因貪圖核銷作業方便,觸犯法規。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多因「榮民日漸凋零」為理由,逐年減少預算編列。惟外交部近年邦交國、駐外館處減少,預算卻因「提高業務品質」為由不減反增,顯見「榮民日漸凋零」非能作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編列減少之理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以追求更高品質之榮民服務為目標,提升預算編列,以利提供高優質榮民服務。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三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各榮譽國民之家加裝自來水管線,使大部分榮譽國民之家用水從地下水、山泉水等水源,切換至自來水源,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仍保留水閥管制裝置,使榮譽國民之家水源得切換回地下水或山泉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建立水閥切換機制,並叮囑各榮譽國民之家,切勿因水費等理由切換回地下水或山泉水,以確保榮譽國民之家榮民享有健康之生活用水。
  • 提案人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三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服務,惟103至106年同時向教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申領就學補助計有69人次(33人)。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第9條第5款規定,已申請政府預算提供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者,不予補助。且教育部為使政府助學措施有效運用,設有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供有關機關針對申領情形進行比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退除役官兵至專科、大學、研究所就學進修之審查作業未能運用教育部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致有申請人同時向不同機關申請補助情事,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儘速研擬相關作為,防止重複申領學雜費補助情形。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作為書面報告,防止重複申領學雜費補助情形。
  • 提案人
    吳焜裕 何欣純 陳曼麗 蔡適應 
    (三十二)近年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電政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前揭政策辦理太陽能發電設施之設置已有初步成果,惟109年度該會單位預算案所涉轄下僅有新竹榮民服務處,雲林、白河、屏東、岡山等4所榮譽國民之家編列太陽能發電設施之回饋金收入,尚有發展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機構包括19所榮民服務處、16所榮譽國民之家及1所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倘有符合條件之地點,宜持續配合辦理太陽能發電設施之設置,以協助政府推動綠能政策,俾協助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及挹注收入。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三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協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等之榮民,改善渠等生活自理能力,近年就榮民裝配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輔具提供補助,惟由於受益人次呈減少趨勢,相關預算執行率亦隨之降低,顯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年長及身心障礙榮民對於醫療輔具類型與需求掌握上,有亟待改善之空間。基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透過相關照顧服務網絡,加強掌握年長及身心障礙榮民對醫療輔具之需求狀況,俾據以核實編列預算。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三十四)鑑於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目前僅補助領俸少校及中校階級,獨缺上校。但在軍人服役年限設計中,上校最大服役年限為30年,要到將級軍官才是以年齡作為限制,故上校退役人員,子女適時就讀中學,導致發生「上校退休福利,不及中校」等違反人力資源管理原則之詭異情狀。而公教人員因無服役年限之限制,退休後子女多已畢業成家,難以軍人服役特性相提並論。爰此,為保障退除役官兵應有之權益,衡平軍官階級差異,穩定國軍人力資源制度發展健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恢復發放退除役上校軍官子女教育補助費。
  • 提案人
    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三十五)林區永續經營計畫預期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護、災害防治目的,並對促進國土保安有正面效益。經查,近年研究計畫多為生物的普查與調查,未有相關科學報告佐證林區的生物多樣性是否有增加或遞減之趨勢,恐無法全面性檢視環境保育之成效。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多年的保育工作是否促進檜木森林生物多樣性之科學研究報告。
  • 提案人
    陳曼麗 吳焜裕 羅致政 
    (三十六)近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透過勞務外包方式填補照護人力缺口,致人力及經費均呈增加趨勢,其中屬第一線照護人力之照服員及護理人員逾6成屬資淺,且近年榮譽國民之家發生之意外事件,以跌倒事件為大宗,整體環境安全及服務品質有待提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積極督導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加強家區整體照護環境,以維護長輩安全及營造舒適之頤養環境。
  • 提案人
    吳焜裕 羅致政 蔡適應 陳曼麗 
    (三十七)考量當前屏東地區醫療資源相對不足,致急重症轉院與跨區就醫情形普遍,為提升當地民眾就醫可近性及便利性,屏東縣政府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合作規劃於大武營市地重劃區興建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可提升屏東地區之醫療服務水準,並帶動周遭區域發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導高雄榮民總醫院依規劃時程掌握大武分院施工進度,如期如質完工,發揮預期效益。
  • 提案人
    吳焜裕 羅致政 蔡適應 陳曼麗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定宇、趙召集委員天麟出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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