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3月19日(星期四)9時至13時19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黃委員國書)
  •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19日(星期四)9時至13時1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國書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進行業務報告,報告時間為10分鐘。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就業務推動概況及未來工作重點,提出報告。
    首先向召委跟委員說明,因為配合立法院的防疫措施,所以本部減少列席的同仁,除了本部同仁之外,博物館的部分我們由臺灣博物館代表、法人的部分請國表藝代表。
    首先,先向各位委員報告文化部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影響之防疫、紓困、振興作為。
    壹、本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防疫紓困振興作為
    自春節以來,本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對藝文活動、藝文場館及藝文產業帶來之衝擊,如表演藝術、傳統藝術、流行音樂演出延期、取消或退票、電影票房損失、出版及書店損失、國內外展會延期,另有微型及小型文創業者發生周轉及營運困難等。為陪伴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本部以「防疫為重、紓困並行、振興在後」為原則,積極推動相關措施,降低疫情對我國文化藝術發展之影響。
    防疫工作的成敗,需要每一個人的努力與配合,尤其藝文活動、藝文場所及藝文產業常需以人群聚集,人際互動為形式,亟需做好防疫工作。本部自春節起即針對文化部辦公環境,以及所屬場館,分別訂定防疫注意事項,啟動相關防疫措施,包括於各場館入口量體溫、提供乾洗手消毒、第一線人員戴口罩、空調系統改通風換氣模式等措施。本部也已率先在開春前取消或暫緩大型活動,包括台北國際書展、2020臺北時裝周AW20等。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3月5日公布公眾集會新版因應指引,本部當天也立即針對本部所屬場館提出因應原則,強化防疫措施,並隨時視最新疫情滾動修正了新注意事項,由公部門做好防疫措施。民間藝文活動部分,我們也跟產業界開了會,依照公眾集會因應指引,主辦單位可依國內外疫情狀況、集會性質與參加者特性,進行六項風險指標的評估,包括: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情形、活動空間通風換氣情形、參加者之間的距離、參加者位置是否固定、活動持續時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如果有高風險,大型集會建議緩辦;如果要辦,就必須要有防疫應變計畫,主辦單位必要時得邀集活動主管機關及地方衛生單位等共同討論,文化部也會協助。為了落實這些防疫工作,我們在各項諮詢會廣為說明之外,也在諮詢會上徵詢各界對於本部所研提的紓困跟振興方案之意見。
    在紓困及振興面向,本部朝「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方向規劃,除行政院支持編列特別預算8億元外,另在不排擠原有年度補助經費下,從本部公共建設計畫移出可延後進行之工程經費,報請行政院核定轉為「移緩濟急」預算7億元,共計將投入15億元,包含短期紓困方案11億元,以及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
    因應疫情導致人群聚集之藝文消費下降,使藝文產業遭受衝擊,本部已訂定《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推動包括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貸款利息補貼及文化部所屬文化場館租金及規費補貼等。其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包括「減輕營運困難」項目,補助疫情造成衝擊所衍生之人員薪酬、展演映活動取消或延期或退票之製作成本、場地及設備租金等營運費用;以及「因應提升補助」項目,文化藝術事業可對疫情衝擊提出因應措施,或於遭受疫情衝擊期間為提升未來營運能力,規劃各項研發創新、人才培育、製作排練、技術提升、數位行銷等營運準備計畫,我們希望能夠透過藝文紓困,陪伴大家渡過疫情的衝擊。該辦法已於3月12日公告須知,並已於3月18日開始受理第一次申請,收件期限截止日期為4月10日,受理的衝擊期間為1月15日至3月底。但為解決燃眉之急,第一次公告的紓困補助,將分兩批次審查,加速撥款時程,第一批審查及核定將於3月底前完成,並預計4月初完成撥款。本部於第一次公告、第一次補助之後,將儘速再次公告、再次受理申請,也就是補助不會只有一次,申請者為藝文事業者,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250萬元;申請者為本辦法所定義之自然人者,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6萬元。這次特別涵蓋了自然人,因為許多藝文工作者是屬於承攬的勞動型態。
    此外,藝文產業已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之紓困貸款方案。藝文事業申請貸款過程中若有困難,本部亦將提供諮詢協助。另若依「經濟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產業及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獲同意貸款,但未符合其利息補貼資格而未獲利息補貼者,本部將委託文化內容策進院平行地提供其貸款利息補貼。
    對有辦理稅籍登記之非營利藝文團體,若有資金週轉需求仍不足,本部亦將協助轉介經濟部與信保基金之「中小企業千億保專案」,提供信用貸款,貸款額度最高600萬元,100萬元內提供9.5成信用保證,100萬元以上提供8成信用保證。
    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中,3億元為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振興抵用券適用範圍之經費,待疫情趨緩後,藝文產業將納入由經濟部規劃之振興抵用券方案,可於全國之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唱片行、電影院等使用,不限旅宿地、不限於商圈夜市,全國藝文場所都適用,各種類型總計有近萬家的藝文廠商可以適用,且3億元預算將全數用於藝文消費之抵用。此外,本部並將再策辦其他藝文產業振興措施,包括「促進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之營運及銷售」、「提振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與工藝之創作、研發、展演及展售」、「活絡電影映演、影視製作及流行音樂展演」、「推展博物館、地方文化館與社區營造之營運及展售」、「鼓勵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等,預計共將投入1億元,本部亦將結合年度計畫,支持疫情期間民間所提各類因應提升計畫,同時也將預先盤點疫情趨緩後可使用之場館及檔期資源,為後續振興預做準備,以擴大振興效益。
    本部亦會調整既有的年度預算,已經調整了52項的補助要點,同步展開多項行政調控機制,包括本部既有之經常性補助計畫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調高第一期撥款比率;已核定之補助案如受疫情影響,可變更或展延計畫,並對已支出費用從寬認列;亦已請本部各業務單位簡化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等,如遇特殊困難情況,則以專案協助辦理,以利協助藝文事業、團體及個人減緩本次疫情衝擊。
    接下來謹就文化部「施政理念及重要成果」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貳、施政理念及重要成果
  • 項目
    一、建構文化治理公共支持體系
    (一)完備文化治理法規體系
    為實踐《文化基本法》核心價值,108年11月21日訂定發布「文化藝術採購辦法」、「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積極改善藝文採購環境;另持續研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強化藝文工作者的工作權保障;研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進對文創產業生態系發展之支持;推動文化發展基金設置,充實文化發展預算。
    此外,於108年8月提出《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立「文化保存2.0」整體文資保存發展新思維,修正草案已於108年11月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已經召開了幾次審查會。
    (二)策進文化治理組織
    108年11月8日「文化內容策進院」正式揭牌成立,將發揮中介組織專業治理原則,整合民間跨平臺、跨領域,匯集文化、科技、經濟能量,加速產業化發展,帶領臺灣文化走向世界。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計109年上半年掛牌成立,將持續強化影視文物之典藏修復,及經典作品之推廣。
    108年8月成立「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希望能以軟代硬,推動國家鐵道博物館之籌建,結合交通部鐵道技術、藏品資源、觀光宣傳資源,以及本部博物館軟體規劃經營與鐵道文化整合優勢,奠定國家鐵道博物館永續經營之基石。
    (三)充實文化預算
    本部主管109年度預算編列194.29億元,加計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83.93億元,總計278.22億元,與108年度同基礎比較,增加10.34億元,成長3.9%。
    (四)落實文化平權、提升文化近用
    108年透過文化平權推動會報研擬我國文化平權政策之上位架構及推動策略,建立「身心障礙」、「青少年」及「語言」分眾之文化平權實施方案。
    另國立臺灣美術館舉辦「第一屆全人文化近用與社會共融國際研討會」,國立臺灣文學館舉辦「臺灣國際聾人電影節」、國家人權博物館舉辦「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主題特展」等,積極落實確保「文化近用權」施政理念。
    (五)保障多元文化及促進多樣性發展
    在語言保存與發展方面:去年蒙大院支持,108年7月6日「公視台語台」開播、7月9日《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發布施行,另補助完成客語童話有聲書「阿姆~阿姆~天又落下來囉」以及手語書「小熊在哪裡?」、「大手牽小手,生活手語動動手」等,豐富本土語言文本內涵及多樣性。
    在保存原住民族文化方面:108年補助原住民族文化保存與推廣計畫313案,屏東縣瑪家鄉禮納里部落「斜坡上0的藝術村」駐村計畫、花蓮縣「花蓮縣支亞干(萬榮·平林)考古遺址排水設施修繕計畫」等。
    在發展客家文化方面:108年本部暨所屬機關共補助及投入客家民族文化保存與推廣計畫153案,包括新竹縣「竹東甘屋渤海堂緊急搶修計畫」、屏東縣「邱姓河南堂忠實第修復工程」等客家文化資產修復,
    在推廣新住民文化方面: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辦理新住民文化培力暨國際藝術巡迴展演、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舉辦新住民故事繪本創作成果分享會,落實文化平權的多元社會。
    在保存及推廣蒙藏文化方面:舉辦「西藏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豐富臺灣多元文化內涵。
  • 項目
    二、優化文化扎根
    (一)實踐文化資產保存2.0
    建構「文化資產保存2.0」的新視野,逐步推動「系統性保存國公有文化資產」、「翻轉預算結構,復育文化生態」、「啟動文資修法,強化保存誘因」及「強化行政措施,推展專案計畫」等,讓文化保存和國家與城鄉的發展共存共榮。
    (二)健全文化資產維護與保存體系
    在有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方面,108年「鹿港天后宮」等縣市定古蹟升格為國定古蹟,南投縣「曲冰考古遺址」獲指定為國定考古遺址,並公告臺灣第一個國家級重要文化景觀「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景觀」。
    透過古蹟歷史建築5大分區專業服務中心,協助各縣市古蹟與歷史建築管理維護工作。
    推動「文資防災守護方案」,定期召開防災聯繫會報、跨域合作辦理防災演練,降低受災風險。另已完成38處國定文化資產之3D測繪建模作業、設置保存環境監測設備,並建置文化資產保存科學圖臺,即時掌握文化資產現況。
    在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方面,109年1月公告登錄「刺繡」、「緙絲」、「纏花」為「重要傳統工藝」項目,同時認定「劉千韶藝師」、「黃蘭葉藝師」、「陳惠美藝師」、「陳啟村藝師」為重要傳統工藝保存者,以及「王仁心藝師」與「陳鳳桂藝師」為傳統表演藝術保存者;另「Lmuhuw na Msbtunux(泰雅族大嵙崁群口述傳統)─WatanTanga林明福」登錄為我國第一項重要口述傳統。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推動「傳統藝術開枝散葉計畫」及「傳統藝術接班人計畫」兩項計畫,藉由系統性的政策,支持傳統藝術傳習及再生。
    在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方面,已完成「廣丙艦」、「將軍一號」、「蘇布倫號」、「綠島一號」、「山藤丸」、「S.S.Bokhara」6處水下文化資產列冊及監看管理工作。
    (三)重建臺灣藝術史
    美國爾灣順天美術館捐贈652件館藏已於108年順利返鄉,規劃於109年舉辦特覽,讓臺灣重要前輩藝術家作品,重現國人面前。另獲贈前輩畫家林玉山先生水墨、膠彩畫作品、前輩畫家洪瑞麟作品及手稿等,讓重建臺灣藝術史不只是政策,更是文化運動。
    推動「臺灣音樂策略聯盟」系統性整合臺灣各地特色音樂資源。另辦理「亞太樂器常設展」、「民歌與流行的追想─夜半歌聲聽許石」,以及「世代之聲─臺灣族群音樂紀實系列」與「臺灣音樂憶像系列」音樂會等,呈現豐富多元的臺灣音樂文化樣貌。
    108年完成吳漫沙等10位作家研究資料彙編,將跨越不同文類與地域,多元的臺灣文學面貌盡收眼底。
    108年出版劉安明等6位攝影家專書;購藏臺灣優秀攝影家之作品,共計9,940件攝影作品入藏。
    (四)發展在地知識及建構國家文化記憶庫
    108年辦理博物館進入校園課程962堂、研發教案47案,將地方文史資料等知識內容融合教育學習,並由5所國立博物館輔導地方館舍與在地文史團體等單位,擴大以博物館專業方法進行地方學的典藏、研究、展示、教育。
    國家文化記憶庫平臺網站預於109年上半年完成建置開放,逐步推動「保存、轉譯、開放、運用」,擴大原生文化內容之系統根基與發展效益,催生文化內容生態系。
    (五)推動文化體驗教育
    108年文化體驗教育共有431所學校參與,並持續結合民間藝文能量,發想豐富多元的文化體驗內容。本部、教育部與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攜手辦理南臺灣校園美感教育推廣計畫,鼓勵學生進入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體驗學習。
    109年將結合藝博會等大型展會作為文化體驗點,運用互動式導覽帶領學生認識臺灣藝術家及欣賞藝術作品。
    (六)營造文化生活圈,扎根在地
    再造歷史現場:已核定21縣市37案計畫,陸續完成基隆市「一九四九太平輪紀念公園」開放、花蓮縣佳心舊部落石板家屋修復、臺南市嘉南大圳六甲區埤塘及解說中心周邊環境整修改善、新竹市日本海軍第六燃料廠啟用保溫駐站基地「大煙囪下的家」等階段成果。
    老建築保存再生:整修與維護具潛在文化資產價值之私有老建築,已核定執行152件老建築整修相關計畫。
  • 地方文化發展及藝文場館營運升級

    1.藝文教育扎根:結合傳藝師、藝文場館、各級學校及社區資源,促使學生接觸和研習文化藝術,109年已核定補助15個縣市共19案計畫。
    2.藝文場館營運升級:打造縣市文化中心演藝場館以專業劇場模式營運,提升公立美術館及展示空間之專業營運能量,109年已核定補助21個縣市共41處藝文場館進行營運升級。
    3.臺灣文化節慶升級:支持臺灣文化節慶國際化,彰顯在地文化之獨特元素,109年已核定補助12個縣市共19案。
    輔導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輔導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桃園市「大溪木藝博物館」、嘉義市「嘉義市立美術館」等場館整修升級,並協助「迪化二○七博物館」、「世界宗教博物館」、「朱銘美術館」、「霧峰林家花園林獻堂博物館」等完成私立博物館設立登記。
    (七)社區營造及村落發展
    108年以「NEXT明日社造」為主軸,辦理12場社造分區論壇,並舉辦全國社區營造會議,將於109年提出社造政策白皮書。
    108年支持全國679處社區營造點之培力,擴大引動黃金人口、青年、藝術團體、第二部門等共同參與。鼓勵鄉鎮市(區)公所採公民審議模式推動進階社造,拓展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深度與廣度。
    導入青年堅壯社區組織,持續補助26處組織推動在地知識活化工作,結合社區長者與返鄉青年力量,傳承在地文化活化在地知識。另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激勵青年回鄉,持續支持青年投入社區實踐公民行動力,關心多元議題,創新文化價值。
    (八)打造臺灣「文化路徑」
    108年成立文化路徑整合推動平臺,逐步推動「糖鐵文化路徑」、「阿里山林業鐵道文化路徑」、「再造歷史現場城市散步路徑」、「茶文化路徑」等旗艦示範文化路徑,以臺灣歷史、文化、藝術為主軸,尋求在地文化主體性,形成文化觀光體驗服務。
  • 項目
    三、健全藝文發展生態系
    (一)完備國家級藝文場館
    由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北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和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等三座國家級專業劇場,驅動臺灣整體表演藝術發展。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館於108年10月19日正式開館;國立臺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預定於109年4月底試營運。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預定於109年開幕;高雄市政府代辦之「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則預定於109年下半年開幕。
    (二)輔導地方藝文場館升級
    在國家級藝文場館完備之後,我們重視的就是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希望來提升中小型藝文場館的軟硬體升級,尤其是軟體升級最為重要,透過組織轉型,以軟代硬,讓劇場以及藝文場館能夠發揮藝文引擎的作用。
    108年「臺南市美術館」、「臺江文化中心」陸續開館,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組織成立的地方演藝設施。
    107-109年已核定補助各縣市63處藝文場館升級轉型,以軟體帶動硬體升級,讓藝文場館作為地方文化生活的驅動引擎。
    (三)打造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推動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建構計畫,將以軟體帶動硬體,透過「當代藝術」、「科技媒體」逐步建立一個向創作端開放的新型態藝文機構。
    108年6月辦理「MASHUP all the CREATORS搗亂了所有的創造者」活動。109年「CREATORS創作/研發支持計畫」將擴大支持具實驗性、人文性、跨域性青年文化創作。
    自法國引進4Dviews動態立體捕捉設備,於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設立IP內容實驗室,108年辦理「創IP秀4D實驗計畫徵選」,共徵選13案,另由工研院製作3項示範案例。
    (四)引領博物館專業升級
    舉辦「2019全國博物館論壇」,討論「文化/生物多樣性與永續發展」、「公眾參與及當代視野」、「專業發展與科技應用」及「組織發展與制度法規」等4大議題,將據以研擬政策白皮書,給予博物館更多支持及協助。
    (五)扶植青年藝術發展
    持續辦理「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計畫」,補助個人及團體辦理以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或跨領域藝術為主軸之國內青年藝術發展計畫。
    累計補助137件青年創作計畫,展現青年作家創作能量,且銜接創作及市場,加速創作轉化為市場產品的過程,開啟更多合作機會。
  • 項目
    四、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一)加速文化內容開發與科技創新應用
    透過文化內容策進院,建立專業支援體系,聚焦振興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內容產業,打造資源整合、跨域合作之共同平臺,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108年續與經濟部合作推動「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策辦「2019臺北時裝週SS20」,持續藉由帶狀時裝週系列活動,扶植產業創新發展,擴大臺灣時尚文化輸出與影響力。
    108年舉辦「Culture X Tech Next文化科技國際論壇」,以沉浸式影音製作、文化內容在5G及區塊鏈應用等前瞻性主題,連結世界各國經驗及應用,帶動國內產業交流及知識擴散。
    推動科技藝術共生計畫,鼓勵視覺、表演及傳統藝術運用科技,創造藝術呈現之多元形式。108年共獲得11項國際獎項肯定,並受邀參加林茲電子藝術節等國際科技藝術節慶展演。109年將聚焦科技藝術,強調臺灣原生文化內涵及實驗精神,鼓勵發展國際網絡連結。
    (二)建構文化金融專業體系
    在投資方面,鼓勵一般創投、平臺商、通路商、發行商等與本部共同投資,迄今已通過投資56案,引入國發基金及民間投資超過44億元,創造產值逾102.3億元。
    在融資方面,累計核定信保基金推薦案及利息補貼案共385件,核貸金額逾35.11億元,本部補貼利息達1億1,155萬餘元。
    另由文化內容策進院優化「文化事項與企業社會責任媒合平臺(CSR for Culture)」網站,發展企業贊助藝文之媒合機制。
    在產業輔導及媒合方面,提供文創業者經營管理之個別專業深度諮詢,長期輔導陪伴服務計72家廠商;108年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共輔導25家新成立文創事業。
    在產業群聚方面,109年補助15個縣市文創產業發展計畫,並以華山、花蓮、嘉義、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為基地,串連區域產業。另推動「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提供文化科技體驗、展演映、市場產品測試等所需空間與設備。
    在產業拓銷方面,108年持續以「Fresh Taiwan」臺灣館形象組團,帶領31家文創業者參與紐約禮品展、巴黎時尚家居設計展及曼谷國際生活美學展及東京授權展等4項展會。
    (三)塑建文化傳播權,完備影視音產業發展環境
    為建構具公共性、產業性及國際性之公共媒體體系,研修「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修正草案業於行政院審查中。
    因應資通訊傳播技術發展及「新媒體平臺」崛起,將充實原生文化內容,輔導影視音產業升級,以獎補助和投融資雙軌資金挹注影視產製,提升影視音內容產製能量與競爭力,同時規劃整合民間資源成立國際影視傳輸平臺,壯大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在電影產業方面:以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支持國內電影製作,驅動多元類型電影產製,108年《返校》創造2.6億票房,並成功銷售至國際市場,另《陽光普照》、《下半場》等亦獲第56屆金馬獎頒發多項獎項肯定。
    在電視產業方面:持續辦理影集、電視電影、綜藝節目、兒童節目及紀錄片補助,108年補助27件;國外影視製作業在我國製作影視內容補助計2案,包括Netflix「罪夢者」及HBO「獵夢特工」。
    108年超高畫質電視節目製作及紀錄片製作共補助14件,另由公視基金會帶動國內影視產業進入4K超高畫質內容創新應用,已完成《我們與惡的距離》、《苦力》、《一呼百應》、《糖糖online》等節目製作。
    在流行音樂產業方面:加強推動音樂數位發展,鼓勵以跨產業合作方式製作或開發流行音樂內容產品,並增進產製能量,提升音樂錄製品質,108年補助21案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創作、製作及發行。
    第十屆金音創作獎結合辦理「亞洲音樂大賞」系列活動,推動第二年轉型計畫。
    (四)振興出版及ACG產業
    為鼓勵創作與出版,本部與教育部合作推動「公共出借權」,自109年1月起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和國立臺灣圖書館先行試辦。
    臺灣漫畫基地於108年1月正式營運,提供臺灣漫畫專屬通路、漫畫創作者之家、國際櫥窗、媒合、諮詢等功能。
    另108年「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共補助13案,爬梳不同時期臺灣漫畫的樣貌,以及和社會互動的關係。
  • 項目
    五、引領臺灣文化邁向國際
    在國際文流的部分,除了透過各館以及各駐地國相關的文化交流計畫之外,我們特別將國際文化交流體系化,有三個層次,一個是國家政策層次;一個是協助民間生態系的對接;第三是與在地國各項特色的活動。希望國際交流的相關工作能夠真正讓臺灣文化由在地出發,走向國際。
    (一)館館皆是臺灣文化櫥窗
    透過跨部會合作,利用我國駐外館處所具有的樞紐位置,形塑文化交流網絡,成為臺灣文化櫥窗。
    在新南向文化交流部分,拓展與東南亞各國交流合作與區域鏈結,108年推辦25項多元交流計畫。「東南亞事務諮詢委員會」成立「東南亞文化創意平臺」,提增與新南向各國間之文化合作關係。推辦「東南亞人士來臺文化交流合作計畫」,邀請29位東南亞人士來臺,22位本國成員赴東南亞國家進行交流。
    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計畫」,補助團隊赴尼泊爾、印度等國,進行相關交流活動。「臺灣青年文化園丁隊計畫」補助11組團隊,輔導109位青年赴紐西蘭、澳洲、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及印尼進行藝文交流。
    推展兩岸文化交流方面,國立臺灣文學館舉辦「追憶我城─香港文學年華」特展,蒐羅百年來香港各種作家的書寫力。
    (二)系統化策略接軌國際,行銷國家品牌
    推廣臺灣品牌,辦理國家品牌風潮計畫,109年將辦理11項含括文資、工藝、文創、產業文化資產等計畫,包括「慕尼黑國際工藝大展」、「國際工藝合創」、「亞洲產業文化資產國際論壇」等,以優良製作行銷國際,累積臺灣優質文化能量。
    (三)國際合作在地化、在地文化國際化
    推動藝文領域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來臺設點,發展臺灣成為亞太地區非政府組織的國際總部;與駐臺文化機構、組織、藝文展演平臺等合辦國際交流活動,爭取國際會議在臺辦理;支持國內藝文單位、非營利組織、智庫等與國際建立聯結,促使在地文化走向世界。
    國際非政府組織「國際生活藝術組織」(Living Arts International, LAI)臺灣辦事處已進駐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並持續與國際重要藝文組織英國文化協會(British Council)、世界民族音樂工作坊(Ethno World)及瑞士國際組織Helvetas合作,推動跨國合作計畫。
    108年9月本部所屬國家人權博物館設立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會,促進臺灣與國際人權博物館及組織接軌。另與法國龐畢度中心「音樂與聲響研究中心(IRCAM)」合作,在空總建立亞洲第一個聲響實驗室,並簽署未來8年合作意向書。
    109年2月3日舉行「臺法文化獎」第24屆頒獎典禮。
    109年將選送團隊參加「2020外亞維儂藝術節」及「2020愛丁堡藝穗節臺灣季」等國際活動,藉由豐富多元的藝術作品向國際行銷臺灣文化品牌。
    (四)讓臺灣文學走向國際
    108年翻譯出版補助協助臺灣作品輸出海外,完成經典作家李喬、平路、商禽作品外譯出版,以及廖瑞銘教授「舌尖與筆尖:臺灣母語文學的發展」越南文譯本,讓臺灣文學走向國際。
    肆、未來展望
    在大院支持下,108年本部達成《文化基本法》、《行政法人國家電影暨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立法、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促成「公視台語台」開播、「順天美術館藏返臺」、「國立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館」與「臺灣漫畫基地」開館、召開「明日社造─2019全國社造會議」「2019全國博物館論壇」等多項重要施政成果。
    近期國內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本部積極整備防疫措施,推動各項紓困及振興協助,陪伴藝文產業度過衝擊,並致力促進文化軟實力持續向前。
    期盼各位委員指正賜教,並請繼續給予支持。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6分鐘;登記發言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9時1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這次這麼嚴重的武漢疫情當中,我們的藝文產業跟藝文團體以目前的狀況來看,可以說是哀嚎遍野都不為過,不但現狀哀嚎遍野,他們對於未來其實還是有很多擔憂。剛才本席聽到您的報告當中,也有很多對於振興紓困上面的方案,今天本席要就幾件方案上的一些問題來跟您就教。
    首先,我們看到在這次的紓困振興方案當中,其中有一項是針對藝文產業跟團體,他們本來在一整年度預計好的展出當中,一定會有場地的租用,也會有相關的費用或是規費,現在因為整個武漢疫情的關係,很多都被迫取消或延期,針對這一點本席有看到你們也有一些經費的編列是在補貼他們關於租金、規費以及違約金的部分,對不對?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對。
    萬委員美玲:這個部分其實我覺得有點怪怪的,如果今天我們的藝文產業、藝文團體在一整年度預計好的展演當中,正好在疫情這一波被迫取消了,照理講既然是因為不得已的情況取消了,那文化部所屬的這些場館是不是租金不要收就好了,將規費減少或是不要收就好了?我覺得更奇怪的是為什麼這個時候還有違約金的產生?如果這時候的租金也要跟他收、規費也要跟他收,而且還有一筆違約金,而我們卻要從這筆紓困預算當中撥一部分的經費去補貼他,然後補貼他之後,結果再來上繳,最後還是回到文化部的歲入預算當中,我不理解為什麼要這麼大費周章來做,這樣的作法其實既不便利,也會產生很多問題。依照我一直看這樣的方式,好像唯一最大的好處是可以讓文化部將來的歲入帳上比較好看一點,我是不是能夠請教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鄭部長麗君:沒有這個問題,不是為了這個目的。其實現在的表演場館,尤其是文化部所屬,例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三大劇場,如果是延期、取消,他的場租其實國表藝是不收的、違約金也不收、觀眾退票的手續費等也不收,所以文化部所屬場館能夠做的大概全部都做了。我想我們辦法裡面所指針對場租、違約金、規費等等的相關費用要來進行補貼,指的是民間,民間因為取消、延期產生的規費、違約金等等,其實他可以納入在他的紓困計畫裡面申請提出來。另外,因為公有的部分也有一些,如果他是透過契約來委外的,其實他透過契約也可以來協調,我們也會主動透過行政調控契約,來減少他這個部分的費用。但是有一些受限於國有財產法或是一些國家規定沒有辦法減收的,我們就在這個辦法裡面,再由甲方、就是他所承租的這些館方來提供補貼,讓他實質達到減收。所以我想委員擔心的行政作業浪費,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底下適用,我們公部門儘量能夠減收的,大概都已經先行減收了,所以我想委員可以放心。
    萬委員美玲:很好。是不是現在就確定文化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場館,對於因為武漢疫情展延、取消而產生的租金、規費或違約金,一律都不收,有確定嗎?
    鄭部長麗君:委員您放心,這個讓我來規劃,像國表藝是行政法人,它都已經做了,那有一些場館我們就看它是用契約、採購還是用什麼方式,每種方式有它調控的目的,所以各種方式我都會來調控。至於我們會在辦法寫這一項補貼,是為了怕有遺漏的樣態,所以我們就用補貼,可能要看它每一種契約的關係跟委託。
    萬委員美玲:部長,如果怕有遺漏,我們去把它補得更完整,那本席覺得很好。
    鄭部長麗君:是,您放心。
    萬委員美玲:如果是要左手給右手的這種方式,我想我們是不能接受的。
    鄭部長麗君:不會,您放心,我們做事不會這樣。您絕對放心,我們甚至還會去瞭解……
    萬委員美玲:本席要拜託您,要確定所屬機構場館必須這樣做,若有遺漏的部分,我們就把它加強,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是,沒有錯,原則就是這樣。
    萬委員美玲:如果像您剛剛所說,在契約上面有一些限制,我們就儘量去突破。其實現在藝文團體也非常擔憂他們的營運會產生很大的困難,政府一定要做他們最大的後盾,尤其是文化部,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您放心,我們都設想了,我們也會去瞭解地方政府可否提供相關優惠的行政措施。
    萬委員美玲:除了瞭解之外,我覺得應該跟地方政府進行溝通,這是一定要這樣做的。
    鄭部長麗君:有,我看有的地方政府已經開始做了。
    萬委員美玲:部長,請教一下,現在有提出振興抵用券的方案,預計每人發放800元,在夜市、商圈、餐廳以及藝文活動都可以來使用。本席看到這四項也非常高興,因為還補助藝文活動的部分,但是現在針對800元抵用券預計綁住宿以及這四個產業間互相通用的這件事情,您的看法為何?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其實振興抵用券是經濟部規劃的方案。
  • 萬委員美玲
    沒有錯。
    鄭部長麗君:原先是沒有藝文的部分,文化部就是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適用範圍,也希望爭取不限旅宿地,讓全國藝文產業大概近萬家可以來適用,或許委員認為應該要流動,讓使用者有自由度,但是文化部也擔心會逆流動,本來設定希望抵用於藝文消費,結果流到餐飲,所以我們自己編了3億元,希望這3億元就用在藝文方面的抵用,我想這樣藝文產業才比較放心,我們原則上是配合經濟部的規劃,因為我們如果重複規劃,一來也浪費許多經費。
    萬委員美玲:部長,您能夠主動去爭取將藝文活動納在裡面,這一項非常地好。本席剛才也聽到,針對藝文產業及團體,你們也另外編了3億元來提供協助,我覺得也很棒,但是我個人覺得,既然將藝文活動納入這次每個人800元的補貼當中,其實你們還可以做得更好,因為不管是夜市、商圈或餐廳都是屬於同性質,我們都知道民以食為天,在餐廳、夜市或者商圈都可以共同流通,可是如果要他將藝文活動部分單獨來消費,而且我認為這200元再綁住宿,又不能互相流通,真的能夠用於藝文部分,部長應該也知道應該是寥寥無幾。
  • 鄭部長麗君
    不會啦!
    萬委員美玲:本席有一個建議,我覺得既然做了,我們就應該做到最好,所以部長能否建議經濟部,我當然知道這是經濟部規劃的,可是您既然爭取了,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做,就是針對抵用券的流通,前面三項可以用於藝文活動,但是藝文活動這一項不能使用於前面三項,你覺得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想我們的立場、出發點都一樣,希望藝文產業獲益最大化,所以為什麼我們要搭配經濟部來推動,因為我們的總預算有限,如果我自己單獨來做一個藝文的抵用,很可能這個預算來做系統開發、整體規劃就已經占掉一大部分,也會排擠到紓困預算,這是第一點跟委員說明。第二點,我們會爭取藝文產業受惠最大化,所以我們已經先匡好藝文產業的預算,也報請行政院同意,屆時藝文產業抵用3億元的預算不足時,我相信行政院會來協助進一步提升,所以這一點請委員放心,我們在規劃上路以及期程當中會持續的來調控藝文產業所需的抵用預算。
  • 萬委員美玲
    我們當然不希望某一筆預算編列以後有互相排擠的情況。
    鄭部長麗君:對,尤其會排擠紓困預算就該避免。
    萬委員美玲:這一定要讓大家都好,但是我們也知道,其實藝文產業或藝文團體本來在經營及維繫上就面臨很多困境及困難,也希望文化部能夠支持。在這一波當中,我不能說它受害最深,但它受害一定很大。
  • 鄭部長麗君
    它真的受害……
    萬委員美玲:因為防疫必須列在第一線,民生部分列在第二線,藝文部分一定是最早被摒除掉。針對這次的武漢疫情,真正的高峰何時來,我們不知道,最近有很多藝文團體向本席陳情,大家都認為今年沒什麼前景可言。所以,本席希望,除了在抵用券方面能夠更寬鬆,甚至能夠更照顧到藝文團體之外,也希望部長能夠多加爭取額外的經費。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認為紓困在前、振興在後,現在要紓困危急……
  • 萬委員美玲
    沒有問題。
    鄭部長麗君:至於後續的振興預算,我們會持續觀察。
    萬委員美玲:部長,再請教您另外一個問題,客委會之前做了一個app,叫做「浪漫客」,我不曉得您知不知道,他們透過這個app發送每人600元的電子消費券,它實施的時間是108年10月1日到109年2月29日,它結合全臺客家食宿、旅遊等等,當時一推出就受到大家熱烈歡迎,每個人都上網去搶。他們開發這個app預算大概是一千萬元上下,我覺得非常地好,文化部是否也考慮開發這樣的app,將所有藝文活動、場域及商店都納入,讓民眾可以很快地透過這個app得以瞭解,甚至於使用?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有了解過,因為每一個政策所設計的目的跟規模都要整體考量,客委會這樣的措施是用在客庄,他有特定的location,然後是適用於去到客庄的旅行。委員是不是讓我用幾秒鐘把它講完……
    萬委員美玲:沒關係,我時間有限。
  • 鄭部長麗君
    我大概瞭解它的人數規模及預算規模。
    萬委員美玲:部長,客委會一定針對他的客家庄。
    鄭部長麗君:對,沒有錯。
    萬委員美玲:其實文化部可以去思考,針對文化部可以做的範圍,對藝文產業及團體可以幫助的範圍,我覺得這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因為他去的人數,我大概也有瞭解,我當然不便代替他回答。
  • 萬委員美玲
    你是覺得他的成績不好?
    鄭部長麗君:跟我們全國人數差距非常大,到客庄特定的旅行者適用在客庄,它的預算將近2億元,我們現在有3億元,所以我必須做最適化的規劃。委員所期待的這種整體性藝文消費抵用券,我認為我們可以中長期來思考,但現行是以紓困在前、振興在後,目前先納入經濟部爭取,後續……
    萬委員美玲:部長,今天本席的質詢是希望你能夠把它分階段做好。
    鄭部長麗君:我就是跟委員報告,未來後續的藝文抵用券要整體規劃,所以委員放心,我們都在思考,謝謝您的建議。
  •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現在因為全球疫情大爆發,所以本席想要關心文化部的駐外人員,據瞭解文化部派駐12個國家或地區總共約40人,對不對?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對。
  • 林委員奕華
    包括家屬大概有60人以上?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們現在是15個。
  • 林委員奕華
    你是指外派15人?
  • 鄭部長麗君
    我們這幾年有增加。
  • 林委員奕華
    你是說國家有增加?
  • 鄭部長麗君
    對。
    林委員奕華:本席有問過文化部,那文化部就提供錯誤的資料給我們,所以是15個國家代表人數更多?
    鄭部長麗君:對,15個國家地區。
    林委員奕華:OK,增加是好事。重點是本席想關心目前派駐在這15個國家的同仁現在的狀況,他們的健康狀況好嗎?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從疫情一開始就持續關心……
  • 林委員奕華
    你們有關心他們的健康狀況或關心他們現在所處的環境狀況?
    鄭部長麗君:有,我想非常感謝委員的關心,我們都持續地保持聯繫,然後關心他們的防疫物資等等。
    林委員奕華:因為據我所知,在美國就有4個點,在洛杉磯駐外代表處的樓層聽說有外籍人士確診,當然文化部代表處不在同一棟,但是你們會需要互動,有時會去那個building……
    鄭部長麗君:外交部有來訊息,他們……
    林委員奕華:對,我的意思是,事實上我有些朋友也在這些國家,他們很快地都改,如果工作性質可以改的,基本上在最需要控制疫情的這段時間,大概都是在家工作,只有極少數真的必須要去,才會去工作場所,這些都是為了要減少他們可能碰到對健康有威脅的狀況,可是我現在只知道你們是分兩班在輪,大家都還是要去,這樣也是為了安全,所以我第一個想請問的是,如果真的沒有必要,可不可以先在家工作?第二個,我聽到的是因為長官沒有下令,所以他們還會有活動,歐美國家的習慣跟我們不一樣,我們大家是碰到問題,口罩就戴好戴滿,他們不但不戴口罩,甚至還會擁抱、親臉頰或碰臉頰,這些情況現在還是會發生,所以在目前疫情比較緊張的狀況之下,是否可以允許同仁在不是影響很重大的相關活動上,同意他們可以暫時不一定要去參加?第三個,我聽到你們有寄口罩備品,但還沒寄到,仍然是成人一個禮拜3片,小孩5片,就是跟我們一般購買是相同的數字,我要幫駐外人員說一下話,因為他們現在的環境比臺灣險峻,臺灣疫情控制的真的不錯,尤其這些都是旅遊一級警示的國家,現在我們一天可以產生1,100萬片,所以是否可以站在這些同仁的立場,替他們著想一下?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來做整體的報告,非常感謝委員對同仁的關心,這是很重要的事情。首先,各駐地國的活動都已經延後、暫停。
  • 林委員奕華
    現在都暫停了。
    鄭部長麗君:對,這是第一點,我都有密切注意。第二點就是文化部跟外交部密切配合、一起合作,目前已經有紐文、洛院、美院、馬組等等6個外館實施異地上班或居家辦公,但委員希望擴大,我想我會跟外交部討論,如果這樣我們活動……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們都是跟外交部同步?
    鄭部長麗君:對,因為外館都是受大使來整體統籌、管理,但是如果我們業務已經暫緩或延後,我們來跟外交部討論,這是第二點報告;第三點,防疫物資本來也是外交部統一配送,我們也密切觀察同仁的防疫物資,所以我這邊也有平行來補充,目前已經達到委員期待的標準。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有加碼就是了。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會依疫情,像列為第三級旅遊警示的國家會分配最多,所以……
  • 林委員奕華
    我看幾乎都是第三級啊!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們已經預先準備了,所以我們是比三級的這個警示節奏來得快……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們有超前部署。
    鄭部長麗君:對,沒有錯。
  • 林委員奕華
    那很好。
    鄭部長麗君:我跟外交部都有密切討論,因為他們要面對各部會派去的駐外人員,身為文化部長,我當然會關心自己的同仁。
  • 林委員奕華
    是啊!要關心同仁。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有平行部署,然後超前部署。
  • 林委員奕華
    當然我希望不要啦!可是萬一健康真的有狀況……
  • 鄭部長麗君
    目前沒有。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都沒有,可是口罩要超前部署。
  • 鄭部長麗君
    我只能跟委員說我們有部署。
    林委員奕華:OK!你們原來自己匡列7億元,這也是好事,因為本來紓困8億元太少,所以你們自己匡列7億元,但是在你們的業務報告中提到,移緩濟急的部分是從公共建設計畫移出可延後進行的工程經費,我的辦公室有跟文化部要資料,但完全要不到是什麼工程項目的延後,因為我要確定真的有這個7億元啊!但是你們都不告訴我們7億元怎麼來,只說要報行政院核准,但你們的預算也是,立法院三讀通過,是不是應該有義務要讓我們知道一下?我們肯定多這個7億元,但是是挪哪些移緩濟急,移什麼緩?這個緩是什麼?我覺得立法院、尤其教委會是有責任應該要知道的,也確定這個7億元真的是可以把它完全支持在紓困或振興上面。所以,是否可以讓我知道一下是什麼工程項目?
    鄭部長麗君:非常謝謝委員支持這個移緩濟急的預算,這一定要讓立法院知道,因為我們受立法院監督,這是有一個程序的問題,我們是依災防法第四十三條可以提出移緩濟急預算,而第十九條有一個程序,我們必須要修改這個歲出分配的預算送行政院核定,目前是在進行這個程序當中,如果經行政院核定,它才正式成為歲出的分配預算被修改,我們才能跟大院來報告。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們的角度是從可延緩的公共工程部分。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因為我們跟行政院先研議是依照災防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十九條來進行。
  • 林委員奕華
    為什麼我要確定?是因為……
    鄭部長麗君:你放心,我的程序一定會完備,我們也會跟大院來報告。
    林委員奕華:我覺得這次整個的狀況,我必須說超乎我們的預期,不管是當時紓困條例通過的時候,或是說預算通過時,我們當初是匡列600億元,現在移緩濟急,希望到1,000億元,我們有沒有可能再多?因為現在短期紓困11億元,振興有4億元,你提到因為程式的開發等等,所以變成你一定要配合經濟部,到時候萬一綁國旅的效果不好,我建議可以滾動式修正,因為我們希望錢真的能夠達到振興的效果,我比較擔心的是什麼?雖然這筆經費可以用到明年6月,但藝文產業最近真的很慘,當然前面是紓困沒有錯,但我認為一開始也要大力振興,振興措施的4億元中如果有3億元要慢慢做到明年6月,那其他振興措施只有1億元,本席建議除了移緩濟急的7億元之外,要再增加經費來做振興,事實上以現在的經費來說,像文博6,000萬元大概也不用了,還有上半年包括書展,也許有些錢可以省下來,如果原來7億元是公共工程部分,就代表今年其他部分應該還擠得出錢來,希望可以再移一些緩,因為我會擔憂3億元用在振興抵用券上面,而其他振興經費只有1億元。我認為藝文現在是要打強心針的概念,而不是打點滴的概念。最近別人邀我去看藝文活動,若沒取消我都去參加,因為人很少,我們當然要去捧場。
    鄭部長麗君:委員,您給我時間回答,我會給您您要的答案。
    林委員奕華:好,請說。
    鄭部長麗君:您放心,首先第一個是特別預算8億元,第二波是移緩濟急7億元,我已經在盤點第三波,我也認為15億元不夠。
  • 林委員奕華
    真的是不夠。
    鄭部長麗君:您讓我跟你報告,您會有您要的答案。我當時提出來其實比15億元還多,因為我自己認為15億元不夠,所以已經在盤點第三波,就是受疫情衝擊的既有年度計畫經費,是不是可以調整在疫情期間用適合疫情衝擊的狀況來進行,但是因為受限預算書它有個用途,所以我會來調整,在既有用途下可以做的,我立刻自己行政調控來啟動,不能做的,我就要納入移緩濟急報行政院……
    林委員奕華:一個是你可調控的就自己來調控,至於要移緩濟急部分就透過行政程序。
    鄭部長麗君:對,我自己可以調控就行政調控,移緩濟急就透過行政院同意來調整歲出分配預算,這是第三波。
  • 林委員奕華
    你的想法大概是多少?
  • 鄭部長麗君
    我再來給委員一個答案好嗎?第四波就是……
  • 林委員奕華
    明年也要……
    鄭部長麗君:不是明年,也是今年,甚至在紓困期。昨天蘇院長主持跨部會紓困振興方案會議,我特別跟院長請求,屆時文化部預算如果不足,是不是行政院能夠支持我們?我在這裡不能代蘇院長回答,但是蘇院長昨天已經表達了他全力支持藝文產業的紓困跟振興,所以後續預算若不足,我相信行政院會再支持。
    林委員奕華:所以你會有第三波,然後再第四波。
    鄭部長麗君:在既有的特別預算與移緩濟急之外,還會有第四波。
  • 林委員奕華
    好。
    鄭部長麗君:所以請委員放心,我們會視疫情的情況陪伴藝文產業到底。
    林委員奕華:其實這點我對你有信心,因為你之前就有預期到要先拿7億元出來,就代表你自己認為不足,也真的是不足。再來,因為紓困現在看到的只在有4月10日第1次申請吧?
    鄭部長麗君:不是,4月10日是受理截止,但我們不會等到那時候才審查。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所以要麻煩你們。請問第二次大概是什麼時候?因為第一次其實只有三個禮拜,有些人不一定來得及準備。我是建議是不是起碼在這段時間變成常態性的,就是能隨時遞件?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設計就是這樣,但是……
    林委員奕華:就是隨時遞件。要不然你們現在定4月10日,我們也不知道第二次是定什麼時候?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我們這次的公告是為了解燃眉之急,因為已經面臨疫情衝擊,雖然在4月10日截止收件,但是我們趕快分次審查做分次撥款,以解燃眉之急。身為政府當然樂觀期待疫情趨緩,但是在客觀上必須預作準備,我們會定期公告、定期受理申請。
    林委員奕華:雖然有定期,但是你不能到時候叫大家再等……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們會儘速,我想我們4月……
  • 林委員奕華
    請問第二期是什麼時候?請儘速公布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我們應該4月就會再公告。
  • 林委員奕華
    要到4月再公告啊?
  • 鄭部長麗君
    4月啊!我們4月審查完……
    林委員奕華:我覺得應該給藝文界多一點準備時間,不要4月10日審查完才公布第二階段,大家現在都很急。
    鄭部長麗君:不會啊!委員,我們……
    林委員奕華:我是幫忙反映,3月底你就可以說第二次……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樣會重複啊!因為我們現在是申請截止到4月10日。
  • 林委員奕華
    我知道啊!
  • 鄭部長麗君
    所以我們會儘速公告。
  • 林委員奕華
    但是有人說4月10日有點趕啊!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我心裡也很急,所以我想不會……
  • 林委員奕華
    你可以先預告第二次可能是5月10日。
    鄭部長麗君:其實從春節到現在,我真的對這塊是心心念念,除了防疫工作,就是怎麼來陪伴藝文產業。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其實大家都是一樣。
    鄭部長麗君:委員跟我的出發點都是一樣的,所以您放心,我們同仁是從春節到現在幾乎沒有休息,我們都是週末加班。
    林委員奕華:大家辛苦了,我們希望第三波一樣……
    鄭部長麗君:同仁也開了諮詢窗口,也對同仁做了訓練,我們會以單一窗口、加速撥款兩個原則來進行。
    林委員奕華:好,第三波、第四波之後,我們希望能機動性的隨時審查,隨時給藝文界及時雨,做最好的紓困。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9時4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想請教部長有關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部分,大家都非常關心這些文藝工作者。在去年9月盜火劇團的總監謝東寧先生病逝,藝文界就有非常多的人要求政府要正視藝術勞動力的問題。當時文化部也特別說要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來盤點對藝文工作者相關保障的法規,據說當時部長承諾12月可以提出政策及修法草案,但現在已經過了3個月,目前還是沒有看到什麼動靜,是不是就這部分請部長說明現在的進度及草案內容?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有進度,草案也已經有了,要送行政院審議。這個草案是我們跟勞動部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經過多次會議研商,我們把我國目前勞動體制對藝文工作者比較不利及不足的地方,用條文加以補充,放在藝文獎助條例裡,所以草案會送到行政院,但是……
  • 李委員德維
    已經送了嗎?還是……
    鄭部長麗君:我們跟勞動部正在做最後的修改。最重要的是這樣,如果委員能給我一些時間,我可以向您說明。
    李委員德維:沒關係,您請說。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國目前勞基法是以僱傭關係為主的一部法律,即便在非典型勞動的部分工時也是有僱傭關係存在,但是我們藝文工作者很多是屬於沒有僱傭關係的自然人承攬的部分。說實在,我認為勞動關係未來的大方向,除了創作者自己想追求的情況外,我們盡可能都要用勞動體制來照顧他們。我們分兩部分,一部分在既有的僱傭關係勞動體制裡,如何提升藝文工作者的合理待遇跟勞動權益,但是針對現行勞動體制以外承攬的部分,我們如何提升雙方契約關係裡對勞方的保障,提供政府的協助或協助工會成為一個平臺,我們大概從這幾個面向來寫這個條文。但是我們現在不等這個法律通過,在這一次的紓困辦法裡,我們特別把承攬的自然人納入紓困的對象,這也反映我們想要努力的目標。
    李委員德維:好,謝謝部長。另外,在您今天的報告中也提到關於文化部建構文化生活園區的藝文發展,並協助縣市政府確立藝文場館的定位跟方向。這部分的計畫,在107年是8億4,000多萬元,108年是10億3,000多萬元。在報告中的第36頁,就曾提到「臺南市美術館」跟「臺江文化中心」,在這個部分本席建議部長,我們的計畫是不是可以朝縮短城鄉差距與資源分配的方向進行?由於六都的經費相對於其他縣市是比較充裕的,是不是請部長優先考慮給其他縣市多一點資源?
    鄭部長麗君:「臺南市美術館」比較是個案,我們先把這個拿開來看,地方文化生活圈是屬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我們的目的有兩個,一個是地方文化生活圈,如果以一個生活圈來看,就是文化平權,所以我們會優先補助過去比較沒有國家級文化建設或文化設施的地方,我想這個是符合委員的期待,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從國家整個藝文資源來看,我們過去、在我之前都是比較著重在興建大型的藝文設施,我們透過這個計畫支持中小型既有的、舊的藝文場館做升級跟轉型,包含硬體的升級,讓它更專業化;而最重要的也是我所重視的是軟體的轉型,這需要有組織;組織要有經常性的預算及藝術總監,它會成為一個專業的團隊來營運設施跟場館,我這個才是重點。所以這次我們納入「以軟帶硬」,尤其把中小型的升級之後,才能有金字塔的穩定結構,由下而上,在地來發展。我們這個計畫是做兩個面向的搭配。
    李委員德維:好,沒問題。再請教一下部長,空總這塊地的確是臺北市最精華的區域,目前納入文化部管轄已經滿長的一段時間。部長的報告中也提到空總的「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就本席瞭解行政院去年已經同意再續辦,請教部長如何去發揮這塊土地的價值?因為這塊土地的確是臺北市重中之重的精華區,好不容易從國防部撥給文化部管理,請問你們目前規劃的情形是怎麼樣?是不是可以打造國際級創新的藝文機構?你剛才也特別提到要用軟體來帶硬體,但怎麼樣提出硬體需求的部分?而軟體的部分您剛剛已經提到了,這個部分就要麻煩空總……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空總C-LAB的計畫,就是朝委員剛剛說的目標在努力,就是國際級藝文創新的機構,它事實上是一個平臺,行政院的核定是……
  • 李委員德維
    但是現在真的有點空喔!我常在那附近走。
    鄭部長麗君:我現在跟委員做說明。行政院基本上核定續辦,但是工程計畫兩年內要再提出,所以工程計畫是還沒有定案。但是我們在……
  • 李委員德維
    這部分可不可以加速?因為真的……
    鄭部長麗君:我的想法是這樣,我們前兩年就先啟動組織的建構,因為我認為是「以軟帶硬」,才能發揮空間的效益。其實重點還是在人,即創意的軟實力,組織在兩年前就進駐,我們負責規劃,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大家都認為空總這塊土地價值很高,但對我們而言,我們是看土地的都市紋理跟歷史脈絡,它曾經是臺灣第一個工業研究所,它的都市紋理位於首都由西到東20世紀的「工業化生產廊帶」,而在21世紀已經逐步轉成「文化創新廊帶」,所以我們希望它作為一個文化創新的R&D平臺,也就是文化創新研發中心。在未來的時代……
    李委員德維:我完全瞭解部長的大構想,但講真的還是有時間上的問題,因為我們想得很大、想得很好,但是如果三年、五年做不出來,對於全民來講還是空的,而且……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覺得自己的特質比較傾向將理想目標操作化,轉換為可執行的方案。
    李委員德維:在這個部分,我完全瞭解部長的想法。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在實際規劃,譬如說,在過去兩年我們大概跟各國主流的創新機構已經建立合作及MOU,像跟法國龐畢度音樂與聲響研究中心合作的臺灣聲響實驗室、德國ZKM、美國Performa的及韓國相關計畫等,其實都有進行,所以大概已經都有建立合作平臺。最重要的是,創新不是有空間就有創新,創新要建構的是一個生態系,包含創新體系跟平臺,所以最重要的還是軟體、人的聚合。
    李委員德維:我知道,去年文化部也很辛苦,成立了文化內容策進院。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不是營運空總,我們是有一個基金會。
    李委員德維:我知道有基金會。基本上這個單位要打造軟體的部分,鼓勵軟體的……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是另外一個計畫,是振新產業。簡單地說,文化創新在數位時代要充分結合科技和社會,因為數位轉型不只是科技,也是社會轉型,所以在文化、科技與社會3個面向的創新上,如何協力發展,這是從零到一,怎麼激發臺灣從零到一的創意與能量。文策院是產業策進、市場動能的提升、國際布局與投融資金融體系的形塑,從一到無限大,我以這樣的方式比喻,看看委員是不是比較可以理解。
    李委員德維:最後再問一個關於公視的問題,公視分好幾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公視的董事到底為什麼還沒產生?為什麼難產?當然這是一個滿複雜的問題,民眾或選民更關心的是什麼?公視投入了1億5,500萬元,打造了《天橋上的魔術師》這個劇,這個8,000萬元的場景就要拆掉了,還是已經拆了?您看看這48頁的報告中,108年補助了9件才8,130萬元。你們補助了9件計畫,然後一個公視連續劇的8,000萬元場景就拆掉了。你們補助了9件,民眾關心的是文化部、公視有沒有好好把這些錢拿去使用,這部分真的是非常、非常的重點。
    我在此直接把我的第3個問題講完,我也看到你們很費心,公視成立了臺語台,根據我的了解,預算是4億元。我想文化部不只有關於臺灣的文化,當然您這裡還有特別強調我們跟國際的交流,所以在這個部分,許許多多的民眾反應的是什麼?現在臺灣國際方面的新聞或資訊數量實在太少,所以本席建議部長請公視來考量,我們是不是可以撥一個頻道來做整體的國際新聞?譬如每天24個小時,可以美國的CNN 4個小時,另外再播英國的BBC、日本的NHK或其他州的新聞,你只要買它的版權,底下打中文的翻譯字幕,不需要花那麼多錢去口譯。我也誠實的講,一個臺語台要4億元沒有問題,這是鼓勵臺語,但是大家都非常關心臺灣跟國際接軌。我們的新聞台,一打開就是播報車禍,就是讓大家只看到這些新聞。關於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讓公視來研究,怎麼樣增加一個國際新聞的頻道?謝謝!
    鄭部長麗君:我有三點跟委員報告。第一點關於公視董事會,我們上一次審查提送21位至大院的遴選委員會,只通過7位。我想關鍵是,它是四分之三門檻,所以委員是不是可以向國民黨黨團來爭取,支持我們下一次提送的名單?因為如果是三分之二,當時就過了17位,就已經組成了。我當然不能說每位委員怎麼投,但是四分之三門檻就導致只有7位通過,所以這點還要拜託委員,您支持就會過啦!國民黨黨團支持就會過,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就是《天橋上的魔術師》,其實我有去看那個片場,我真的非常感動,因為我小時候在中華商場附近出生、長大,我會來關心此事。本來他們跟新北市政府都希望開放一段時間讓民眾參訪,但是因為疫情的衝擊,現在有困難。目前還沒拆,只是物件已經收起來,所以後續我會來關心。
    第三點,國際台我也支持,也在我的規劃當中。我納在新的公媒法,目前在行政院審議當中。當然,現在公視也是可以研議,不過因為現在公視法受限,它的基本預算是9億元。事實上,以9億元做基本預算,它的量能很小,像臺語台我們是給計畫預算。計畫預算就是中長期還是有賴於公媒法、族群頻道、國際頻道等等頻道來做一個整體的規劃。您的理想也是我的理想,我們希望公媒法能夠盡速到大院來審查。
    李委員德維:好,謝謝部長。
  • 主席
    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9時5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鄭部長早安,辛苦了。我跟鄭部長是老同學。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我的學姐。
    范委員雲:非常佩服鄭部長在文化方面的努力,今天是我第一次質詢文化部,過去對文化部的業務的確是不熟,這次認真看了文化部的業務報告,真的寫得滿好的、很清楚,讓我覺得文化部能夠在法規、環境、金融這些方面去做努力。在內容方面,從有形的到無形的文化資產都有規劃,特別是剛剛部長有講,你很重視人跟組織這個部分。我是念社會學,我覺得這真的很重要,從青年到人才到社區的投入,這點我也覺得非常好,包含從全球化跟在地化之間的互動,我也覺得目前文化部都有照顧到這些業務。其實就這個部分,我倒沒有什麼特別要質詢的,只是要提出一個跟疫情有關的建議,還有我看了報告書之後的疑問,和我對自己關心的議題的請求。我總共有12分鐘的時間,因為時間的緣故,我先用7分鐘的時間講完,最後留5分鐘的時間讓部長回應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好。
    范委員雲:剛剛委員們都關心到文策院,我想文策院真的是讓大家很期待。我們常講我們的鄰居─韓國的文化輸出部分,包含最近很紅的《愛的迫降》跟得獎的《寄生上流》,大家都很期待文策院對國家文化內容的整體行銷,能夠協助臺灣的文化輸出。講到這部分,我就想到臺灣什麼時候文化輸出,就是我們有,而其他國家沒有的部分。最近跟疫情有關的事情,我想部長應該有關注到,我們臺灣人的驕傲出來了。整個過程呈現我們的民主文化、我們的公共衛生、醫療的強項,跟臺灣人的團結與自我收斂的精神,因為其他國家沒有像我們戴口罩這麼認真的,這是很有意思的臺灣文化的呈現。部長剛才講到也可能行政調控,所以我不知道文策院或是其他單位,有沒有可能在這個過程中,開始找人來記錄?我們想像如果有一個紀錄片,目前第一階段成功了,第二階段還在面臨挑戰,至少在這個部分,當全世界的媒體都在報導我們的時候,我們有沒有可能主動出擊?譬如說,我們之後能夠有一個影像紀錄片,或者未來拍成電影都有可能,變成是臺灣的獨立戰「疫」,「疫」是疫情的「疫」。為什麼講獨立?因為我們被WHO排除,所以我們是獨立在作戰的,沒有國際組織的奧援,可是我們反而戰得非常成功,所以我想這是一個讓世界看見臺灣的好機會。也許文化部現在就可以規劃,因為過去你可能要忙紓困跟忙著振興的部分,其實這件事情如果有機會,也可以結合紓困或振興方案。我覺得這是我看到在這個疫情中,文化部也許可以從文策院的角度出手的部分,這是我的第一個建議。
    第二個部分,其實是疑問,我知道文化部很努力在做外交的協力跟對外的輸出,因為我們已經有很多的內容,據說文策院還沒成立,我們就有內容了。我看到報告書有講館館皆是臺灣文化櫥窗,比較可惜的是,目前看到的例子都是以亞洲為主,譬如說南向,所以想問文化部,因為我知道這涉及跨部會的協調。我過去是中華民國無任所大使,也有機會到加拿大跟紐約的外館,也許我的觀察比較浮光掠影,感覺文化好像比較邊緣一點,不知道部長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有什麼事情是本院立委可以協助的?這是從你的方向和我浮光掠影的觀察看到的一個疑問。文化、外交要協力合作涉及到兩個部會,部長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是我們可以協助的?
    最後一個是請求,這跟文化部有關,也是我個人關心的,本席的老家在淡水,最近淡水的藝文人士跟公民團體來跟我陳情,他們說,侯市長繼承朱市長的三環三線,其中有個部分在淡水,就是淡海輕軌藍海線二期的設計方案,而且侯市長非常強勢,原來的方案是行經淡水老街,我想部長應該有去過老街,淡水老街是目前淡水文化觀光客最多的,因為它的確保存了不少的老街,而且有一些新的、年輕的文化創意進駐,根據原來的方案,輕軌要行經淡水老街,但因淡水老街跟文史人士都反對。現在侯市長提出兩個替代方案,一個是經過紅毛城,並在紅毛城門口設一個大站,另外一個是行經淡水河岸,河岸也是淡水的重要的文化景點。看了這三個方案,我想部長應該也會感受到,它影響了臺灣的世界人文遺產潛力點,這個臺灣世界人文遺產潛力點是文化部的前身(文建會)在2002年找一群專家學者評定的,紅毛城及其周邊建築是其中18個點中的一個點,紅毛城及其周邊的建築,不只是紅毛城,還有旁邊的小白宮,捷運站旁邊的一些景點都很重要,因為這可以看到我們從西班牙、荷蘭人的殖民到漢人的植墾跟原住民之間的互動,非常適合文化部現在正在推動的文化路徑等。因為文化部是文化資產的主管單位,不知道部長曉不曉得這件事情?我相信,在文化保存跟輕軌開發的衝突之間,部長一定會選擇文化保存,不知道部長是不是有可能關注、積極介入,我們一起來搶救?雖然還沒有去跟世界人文遺產登記,可是已經被文化部評為是世界人文遺產中臺灣18個潛力點中的一個。第三點就是我的請求。
    鄭部長麗君:非常感謝范委員三大面向的建議,首先,委員建議製作有關這次受疫情衝擊的相關紀錄,在我的印象中,SARS的時候,當年的公視也有紀錄片,這次疫情一開始,我就重新再看這個紀錄片,我想這是重要的事情,在還未進到紀錄片之前,臺史博林崇熙館長已經啟動了相關資料的蒐集,其實臺史博也有典藏了臺灣地震的相關資料,因為在風險型社會裡面,這個社會共同體如何面對非常重要,這部分我們會從基礎做起;我們現在又有國家文化記憶庫,會從整個基礎調研著手。至於紀錄片,如果是公共平臺,我們會鼓勵跟公廣平臺討論;如果是民間的,其實這次也可以提出計畫,因應提升部分或部裡的年度預算都可以支持,這是第一點。
    第二,有關文化外交的部分,事實上,我們不限亞洲,過去三年多我們在歐美各國有相當的突破,在亞洲也突破許多的設點,我們是全方位地進行。這幾年來,其實各國都有看到臺灣的文學藝術,尤其是文化科技創新、文化內容、甚至漫畫,還有影視作品的實力,我們是全方位地進行。我覺得要做文化外交,最重要的還是要像種樹一樣從在地發展,然後往天空去尋找天空,所以我們首先要提升我們的文化軟實力,目前我們大概有一個國際文化交流體系化的策略,我會透過外館跟跨部會的文化會報一起努力。很謝謝委員,您過去是無任所大使,請隨時給我們指導。
    第三,有關淡水的部分,淡水老街裡面目前還沒有法定文資,但周遭有一個施家古厝,過去常年沒有修,去年我們一度要代行,結果新北市政府因此啟動修復,去年8月復工,我們會支持。還有一案是日商中野宅的修復再利用工程,新北市政府也在進行。委員關心的,大概有3、4案跟老街鄰近有關,我大概了解了。委員關心輕軌會不會對淡水老街造成影響,我會進一步了解會不會有相關的衝擊,目前看起來,鄰近幾個有身分的文資有在進行修復,過去停了,現在復工了,至於會不會有進一步影響,我會再了解。
    最後,委員關心紅毛城周遭的問題,這是對的文資保存模式,不是只有那個古蹟本身,而是整個周遭街廓及整體的保存計畫,我們的文資法現在也鼓勵這樣做。委員期待的文化路徑,我們再來研議,希望能夠整體推動。
    范委員雲:好,謝謝。第三點部分,請文化部長積極關注這個問題。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 主席
    請伍委員麗華發言。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10時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張圖片裡面的人是您吧?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比較年輕的我。
  •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
    您還記得這一位設計師嗎?
  • 鄭部長麗君
    安德烈。
  •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
    哪裡人?
    鄭部長麗君:臺東,他曾經邀我去臺東。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是。其實我放這張圖片是要跟部長致謝忱,身為民意代表,我必須把我聽到的東西回饋給您。您長期以來為善不欲人知,但是有很多原住民的藝術工作者告訴我,您經常會買他們的作品,不論是藝術作品或者是文創商品,甚至是個人的困難,其實您真的做了很多很棒的事情,所以我必須在這邊回饋給您。
    鄭部長麗君:我真的很喜歡,我一直覺得原住民文化不只要由原住民傳承,所有臺灣人都應該共同來發揚。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是,我們真的希望我們在這塊土地積極推動族群主流化,讓每一個角色、每一個人都是重要的。今天本席要特別請教部長這一次的振興紓困方案,非常感謝文化部積極編列、爭取一筆經費來幫助我們這些藝文工作者、藝文事業。3月13日文化部的網站有公告這個振興辦法,前天─3月17日把補助作業要點、申請辦法公告出來之後,我有接到一些藝文人士的陳情。我們知道,這個立法目的,是為了幫助這些因為疫情發生而營運困難的文化藝術事業團體或個人,給予他們一個協助,降低他們所受到的衝擊,尤其是針對藝文人士、藝文界,他們真的非常需要鼓勵,因為他們做的是一般人不願意做的,他們是在提振我國的文化水平與質感。所以我想請教部長,這些發生營運困難的個人或事業可能會有哪些樣態?
    鄭部長麗君:經盤點,從春節開始,有很多表演藝術、視覺藝術等相關展演活動取消或延後;書展、書店等出版業已因人潮下降而遭受連帶影響;電影映演、影視製作上中下游也受影響;演唱會、live house等也因為取消、延期而受影響;連有關公益的通路,也因為販售點的消費下降,導致視覺藝術連帶受影響。創作者最倚賴的就是展演映、展售的平臺,所以這個衝擊是各面向的。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是,剛才部長的說明羅列了非常多元的樣態,基本上,他已經有一個既有的工作機會,但因受到疫情影響取消或延期而造成損失。另外一種則屬於潛在工作機會的樣態,很多藝術工作者,例如手工藝的小攤販,可能因為疫情的影響,沒有顧客上門;有一些獨立的舞者需要接受邀演,但卻沒有邀約或甄選的機會;有些鋼琴老師、藝文老師等等也因為疫情的影響,沒有學生或招生困難;有一些獨立接案的工作者如插畫家,也因為疫情的影響而沒有案子。我要講的是,有些雖然還沒有發生事實,但因疫情的關係,導致沒有這些機會,其實也是很嚴重的受害者。
    這個振興紓困辦法的立法目的是想幫助有困難的人,可是屬於第一類既有工作機會者的體質相對比較好,受到的衝擊與損失可能不會比剛才我所謂的潛在機會工作者大,現在這些潛在工作機會者可能發生一些困境。依照振興辦法所提到的資格,事業體部分是:受疫情影響等等,具我國國籍之商號;自然人部分,則多寫了: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之契約受影響者,也就是特別提到契約這件事情。可是我剛剛所講的潛在工作機會者,雖然事實還沒有發生,但的確受到影響,所以他可能沒有契約或相關類似的東西。
    事業體部分,我們有關注到票房收入減少、營收下降,申請表格中提供的一個辦法是,只要他提得出今年跟去年同期的申報書來佐證就可以;對於那些工藝創作、研發、展演的工作樣態,也可以選擇提供營運收入減損的證明文件;電影放映事業可以提供營運收入減損的說明文件;流行音樂等展演活動可以提供營運收入減損的情況;博物館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有形甚至無形的文化資產也可以提出營運或工作履約說明文件。但是我們看一下,很多人是屬於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的創作,這部分需要提出展演活動、取消或延期的證明,這個部分可能會對潛在工作者造成困擾,雖然申請文件上有上述佐證資料無則免附的說明,但是下面有開放一個可以去做說明的空間。我羅列出這些表格的樣態,就是要表達,有一些真正需要幫忙的人,平常在藝文界就比較弱勢,這一次的疫情會使得他們更加弱勢。我們的立法目的是希望幫助這些藝文產業,但依目前的審查作業程序,第一關的資格審查他們可能就進不來,所幸我們有立意良善的部分,就是開放透過書面說明的方式讓他得到專業審查的機會。部長,針對本席剛剛所提的部分,能不能把展演取消等拿掉,讓他們有機會進入資格審查,然後再進入實質審查?請問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
    鄭部長麗君:首先謝謝委員這麼詳細的深入瞭解,我再稍微補充說明,根據這個辦法的說明,事業包含法人,非法人,就是包括公司、團體、工作室及自然人商號,只要有商號就可以,因為很多自然人雖然是自營作業者,可是他也擁有商號。根據我的了解,很多原住民部落就是採取這種營運模式,所以他還是適用事業的範圍。我們的事業補助分兩類,一類是減輕營運困難補助,一類是因應提升補助,就是為了協助難以檢證營運如何遭受衝擊的人,所以我們鼓勵他提出因應提升補助,如果他要創作,可以利用疫情衝擊期間先做排練但不演出,這個部分已經寬列了各種可能性。但是我們整體的紓困補助,前提還是在疫情的衝擊底下,委員剛剛提到很多資料,我們的要求是佐證資料擇附,也就是儘量把資料整理出來,只要擇附,不是全列。有提出資料,初步的文件檢視程序完備了,就可以快速進行補助。這是第一個跟你說明的,這些都是擇附。
    第二個部分是自然人,這是一個補充,因為很多藝文工作雖然有事業去進行製作或規劃,但是他跟有些自然人是屬於承攬關係,我們擔心這些事業提出申請時沒有照顧到承攬的自然人,所以我們另外有一個曾經受邀請或預訂要參與哪些計畫的自然人、free lancer或接案子的人都可以提出申請,有契約的就提出契約,沒有契約的就提出相關的電子郵件或截圖,只要請對方出具一個說明就可以了,這個做法具有相當程度的彈性,方便自然人申請補助。至於委員方才所提都沒有資料的部分,如果他可以說明,我們會予以考量。但是第一波我們希望趕快針對目前已經遭受衝擊者進行紓困,之後我們會定期公告、定期檢視,如果有照顧不足的,我們會補充,這是第二點說明。
    最後要說明的是,事實上,文化部不是只有紓困補助預算,本來的年度預算就在進行了,過去對很多創作者都有直接的補助,我已經盤點了52項補助要點,我會調整並搭配實施,如果屬於本來就沒有的,也無法說明受疫情衝擊情況,還是可以根據我們的補助要點申請補助,這部分我會調整,俾盡全力支持疫情衝擊期間大家的計畫,當然他們要尋找適合疫情期間可以做的事情,這個部分我們會搭配部裡的行政調控來進行。委員放心,我們會透過紓困補助跟行政調控做整體的搭配。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我們非常期待聽到部長的回應,因為我們特別關心的是,他的工作機會還沒有發生,但是已經受到潛在的影響,因而造成困難,謝謝部長在這個部分放寬條件,讓他們能夠進入專業審查。另外,積極性的部分,就是提供更多的藝文機會讓他們申請。
    鄭部長麗君:因應提升的計畫可以多運用,我們也會調整部裡面的52項補助要點酌予搭配。
  •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
    非常感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伍委員麗華代)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10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覺得從事文化工作都是了不起的事,真的很了不起,特別是在這段時間文化部同仁非常辛苦,從春節到現在,部長都還沒有放假,因為要因應各種狀況。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心心念念要做好防疫,還希望讓紓困趕快上路。
    黃委員國書:沒有錯,到目前為止,我覺得對文化部的防疫作為一定要給予感謝及肯定。因應疫情的情勢升高,指揮中心宣布從今天開始限制所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這會對今年所有跨國合作的展演造成衝擊,這段時間國外藝術家沒有辦法進到臺灣,很多表演藝術工作者可能都沒有辦法進來。本來5月要在高雄巨蛋演出的蔡依林有5場演唱會,她有16個舞者沒有辦法進來。請問,外國籍人士入境有沒有例外?
    鄭部長麗君:現在是一級開設,大家都要配合指揮中心,其實我們更早就已經啟動了,首先先針對本部所屬,其實我們在3月已經暫停國際邀演。
    黃委員國書:不會有例外,所以蔡依林演唱會的16個舞者看來……
    鄭部長麗君:那不是由文化部管理,但外交部和指揮中心是要一起協力合作的。
    黃委員國書:接下來國表藝很多場館的表演藝術活動中有邀請外籍人士的演出可能都會受到影響,你們有沒有因應的作為或方案?
    鄭部長麗君:據我瞭解,國表藝本來就都暫停了,就是說國際邀演有些是來自隨著疫情發展階段比較有警告的國家,所以他們大致上是已經暫停了,國表藝是行政法人已經暫停了,文化部所屬也都暫停,從3月開始已經陸續的暫停了。
    黃委員國書:其他表演藝術團體也會受到影響,沒有停的也受到影響。
  • 鄭部長麗君
    應該都停了。
    黃委員國書:原本這個星期曾道雄老師的西班牙歌劇「法雅」第一次要在臺灣演出,我們都非常掙扎到底要不要演出,到昨天之前,曾老師還是堅持要演出,要演出的話,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包括配合演奏的國臺交因為防疫的需求,團員非常掙扎,國表藝也非常掙扎,文化部更是辛苦,這幾天我也想辦法協調,應該是這個禮拜延期演出了吧?
    鄭部長麗君:非常謝謝委員一路的關心,目前是有共識的延期。
  • 黃委員國書
    今天國表藝的網站還是有演出的訊息。
  • 鄭部長麗君
    我稍微跟主秘確認一下。
  • 主席
    請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郭主任秘書說明。
  • 郭主任秘書美娟
    主席、各位委員。網站的部分我們還沒有做即時的更新。
    黃委員國書:今天早上有很多人問我這件事情,你們要快點做即時的更新。
  • 郭主任秘書美娟
    好。
    黃委員國書:我們不只要做好防疫工作,現在防疫指揮中心有一些SOP了,我們就照那個來,但我們還是要想辦法照顧到這些表演藝術工作者的工作權益。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可能要討論一下疫情指揮中心的這些SOP。我們有配合藝文活動風險評估指引,接下來隨著疫情升高,是不是要加嚴?依照這個指引會不會加嚴?
    鄭部長麗君:公眾集會因應指引是指揮中心公布的,它公布了六項風險評估,建議人潮多、高風險要避免,即使要辦也要做這六項風險評估,最重要的是參加者要保持一定距離。
  • 黃委員國書
    文化部有沒有針對藝演活動的風險指引?
    鄭部長麗君: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公布當天,我們針對文化部及所屬就公布了因應原則,要全面落實指揮中心的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因為指揮中心的指引是公私主辦單位都要做,我們自己先做,文化部及所屬包括國表藝及文化部其他場館都要全面落實,民間的部分也要針對這個因應指引,主辦單位要評估,我們有跟業界諮詢,讓業界瞭解他們怎麼樣搭配指揮中心的因應指引做風險評估……
    黃委員國書:他們大概是針對觀眾,比如參加者之間的距離,之前有提出要坐梅花座。針對藝文演出者有沒有這個指引?
    鄭部長麗君:有,在文化部及所屬的注意事項中有。
    黃委員國書:比如交響樂的演出,我們不可能叫他們戴口罩做交響樂的演出。
    鄭部長麗君:國表藝有訂定,我有看到,館長有給我,文化部及所屬也有注意事項,包含觀眾參與者、工作人員及演出者。
  • 黃委員國書
    有沒有演出者的指引?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及所屬有,國表藝應該也有。
  • 黃委員國書
    國表藝有沒有?
  • 郭主任秘書美娟
    目前交響樂團的節目到4月底前全部都停了。
  • 鄭部長麗君
    應該也是在因應指引風險評估下決定停止。
  • 黃委員國書
    是全面停止嗎?我們自製的節目是停止嗎?
    鄭部長麗君:現在不是哪一塊全面停止,而是每一個都要做風險評估,私單位都依據指揮中心的因應指引注意事項做風險評估,文化部及所屬根據因應指引制訂了因應原則及注意事項,國表藝也制訂了注意事項,包含公眾、表演者、空間、實名制、相關的消毒、落實戴口罩、量體溫等等,我們全體都做了,民間也要根據因應指引進行每一個集會的風險評估。
    黃委員國書:郭主秘說文化部三個場館現在都停止了,表演藝術團體自己申請演出的部分有停止嗎?據我所知有的並沒有停止。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及所屬場館根據因應指引要做風險評估,像國光劇團、NTSO、臺灣國樂團、豫劇團等等我們自己的團在風險評估之後也都取消或延期。民間來外租場地時,因為民間是主辦單位,館方也請他們做風險評估,也因此有些在風險評估後認為不容易做到,它是高風險所以延期了。我們都是根據因應指引進行。
    黃委員國書:國表藝有三個場館,到目前票房損失了兩千多萬元,這個損失還好,最重要的是損失國內的表演藝術團體在這段期間因為無法演出,損失非常大,紙風車劇團一個月要賠500萬元,如果疫情一直持續下去,恐怕很多表演藝術團體要解散,我們很怕這個樣子,因此,我們要想辦法幫忙藝文團體。現在有紓困,未來還有振興,對象有事業、有自然人。屬於自然人的部分是規劃要有承攬企業,剛才伍麗華委員講得非常詳細,但有非常多是在承攬企業之外的,我們還要想辦法,有很多表演藝術工作者是自然人,他們是個人,沒有承攬契約,有沒有辦法在這次的紓困裡頭幫忙他們?有一些個案的瞭解。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辦法已經有思考到,契約是其中之一,契約或其他類似或是說明。
  • 黃委員國書
    文化基本法第二十條就有這樣的條文。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懶人包中都有說明。
  • 黃委員國書
    你們對於契約外的藝文工作者也有相關的紓困方案嗎?
    鄭部長麗君:這都有納入,若無書面契約者只要有任何郵件、通訊軟體截圖、原來參與的演出計畫或製作,或者有邀請者幫忙出具證明等等,任何佐證資料都可以,沒有佐證資料者免附,所以佐證資料是擇附,不一定要有契約。我非常瞭解很多承攬有一些其他約定方式,但我們還是希望有些資料來表達他們受到衝擊,這樣比較容易補助。
    黃委員國書:沒有辦法演出的,這段時間怎麼辦?比如NBA照打,只是沒有觀眾;日本寶塚劇場的觀眾不入席,改採直播方式。未來我們是否想辦法研擬各種方式,比如用OTT影音串流讓觀眾在家中可以看到演出的直播?日本、韓國已經在做這方面的規劃了,文化部是不是也要做這樣的規劃?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國表藝已經有了,要利用取消檔期的空間、場地進行排練或直播都可以,我們也會媒合相關的傳播平臺。原則上我們認為表演者和觀眾都要做好風險評估,還是健康、安全最重要。我們的補助裡面也有因應提升,他們如果有創新的想法和做法,在安全的條件下我們還是會支持。
    黃委員國書:謝謝。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有提到文化部應該設置文化發展基金,到目前為止這個基金裡面有多少錢?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正向行政院爭取中。
    黃委員國書:這個基金沒有來源,到目前為止這個基金裡面是沒有錢的。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這個基金不要排擠文化部的預算,所以不要從文化部預算提撥,我們希望由行政院訂定一個……
    黃委員國書:我們要有一些規劃,否則文化基金裡頭沒有錢,我們有了法源但這個法源是不足的,因為沒有規定基金來源,所以我建議文化部要很積極的修法或透過其他方式明定這個基金的來源。
    你們可不可能向行政院爭取?行政院5G標金的溢價有940億元,這和這文化部相關的影視產業有關係,溢價有940億元,文化部是不是可以向行政院爭取這個部分?這個部分可以的話,文化基金的來源才有辦法穩定。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期待就是我的想法,我已經爭取一段時間了,從5G還沒有拍賣,我就開始爭取了,我可不可以拜託委員幫我們爭取?我有向科技會報拜託。
    黃委員國書:昨天蔡志宏執行秘書也在這裡,我跟他講了老半天。
    鄭部長麗君:委員是召委,好不好?
    黃委員國書:好,我們來提案。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內容和公共,包含支持公媒的發展及內容的產製,否則我們有了通傳,如果不支持本國內容、不支持本國傳播平臺,那我們就是在服務他國文化內容。所以我們速度加快了、技術提升了,但也要一併支持內容和國內的平臺,所以要請委員幫我們一起爭取。
    黃委員國書:最後我要建議國表藝,疫情過後的表演團體演出,我們優先排給國內的表演團體。
    鄭部長麗君:有,我們已經在盤點檔期和場館。謝謝召委。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0時3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高興今天有機會質詢鄭部長。一開始我們先回顧一下。最近武漢肺炎疫情在全世界爆發得非常嚴重,不僅限於臺灣,臺灣顧得還算OK,於是網路上開始回顧這部30年前的老作品─日本的動畫電影《AKIRA》,這部日本漫畫的作者和後來動畫導演都是大友克洋導演。為什麼大家在討論這部作品?就是因為這部作品神預言了2020年日本東京要再次舉辦奧運,卻因為傳染病被國民要求停辦,這完全符合現今的狀況。我今天要講的不是這部作品多麼準確、神預言,而是要強調這部作品歷久彌新,基本上作者可能因為當時日本經歷戰爭、學運抗爭、高度經濟成長後社會氛圍的改變,以及對於再次舉辦奧運的期待,因為有這樣的歷史背景和文化環境,讓這作品在30年後還可以被全世界觀賞和討論。
    我們回過頭來看,這跟臺灣有什麼關係呢?日本的動漫產業和韓國的影視產業都是亞洲、甚至是世界文化創作的指標,日本動漫產業一年大概是臺幣6兆元的產值,韓國的影視產業大概是3兆元。我看到文化部也有取經、參考,廣羅各界的意見,有做了一些作為,例如臺灣漫畫基地、國家漫畫博物館或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這些努力我都看到了。我又看到文化部有定下一個目標─創造臺流。我要請問部長,具體來說,我們要怎麼去達成這件事情?對我來講,所謂的創造臺流不是要文化部定每一個部門的KPI,因為我們都知道這種東西只是一個數據,實際上是沒有意思的,所以我要請問的是有沒有什麼更具體的目標?例如國際影展獲獎、創造臺灣影史票房紀錄、打破電視劇收視率之類的目標,有沒有這樣的想法?
  • 主席(黃委員國書)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文化內容是以創作者為主體,由下而上發展,由在地到國際,所以最重要的還是我們的創作者所處的環境能不能充分支持他掌握臺灣自由民主的特色,然後讓在地的故事、創意來發展。這幾年我的目標就是壯大整個生態系,讓它的生態系壯大之後能夠走到國際,所以產製量要提升。過去缺資金,所以我們要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協助他們從故事題材開發到整個創作過程以及到產業化、生產的過程;再來就是要形塑國際平臺和通路,讓它由內而外走出去。其實它是一個整體的計畫,所以我有提出一個135的5年目標,就是1年整備支持體系;3年提升產製量,一定要有足夠的產製量,好的作品才會更多,我們才會讓國際看見;5年國家文化要品牌化。這必須要從基本做起,所以我們大概以4年時間整備環境。
    文策院在去年11月正式掛牌,我初步看,過去4年我們的產值在提升,外銷在成長,例如2016年到2018年從8,600成長到8,800,我們的電影2017年外銷成長20%,2018年成長34%。過去我們的漫畫沒有輔導金,運用前瞻則有輔導金,我們的漫畫開始在國際大量獲獎,這些都逐步顯示我們走出去。但最重要的是不只是靠少數指標性的作品,我覺得整個創作環境和產業的生態系要壯大,所以我們的目標就是在3年內將產製量做大。
    至於要怎麼做,文化金融體系過去沒有無形資產鑑價,借不到錢,找不到投資金,目前跨平臺、跨業、跨國的投資者都結合了,所以我們要催生比較具有規模的相關的平臺,例如文策院第一個投資就是一個跨業、跨平臺、跨國的合資、合製案,它會支持數十部作品的產製,這樣才能將產業的規模做。第二號投資最近應該會成熟,就是四大影城聯盟,過去做影城是經營戲院,現在是投資拍國片,這樣就會把內容和通路結合,將整個生態系壯大。我個人很在意的還有故事的開發,所以文策院會有IP相關的實驗室、故事實驗室等等。整體來壯大,也就是促進文化金融的發展,然後提升內容力、科技力以及國際通路和品牌化。
    賴委員品妤:我完全同意部長所說的,這種文化的提升一定是整體的提升,不太可能是單一的點。我要提出兩件事情,第一件是有關人才的問題,我覺得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基本上是一個孕育創作的良好環境,我也相信臺灣有非常多人才,我也長期在關注臺灣的漫畫。前幾年有一個狀況,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因為中國的影音市場蓬勃發展,他們的市場、收入、工作機會都比臺灣多,我身邊有很多第一線的從業人員都去中國工作,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但在我看來這種情況是有轉機的,第一是中國近年有限娛令,在娛樂發展這一塊,他們是會萎縮的。第二是他們面臨疫情,到目前為止疫情還沒有控制下來,我覺得以娛樂產業、文化產業這一塊來說,他們一定沒有這麼快復甦,這對臺灣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之前文化部來拜訪時,我也不斷的表達希望臺灣能好好的、牢牢的抓住這個機會再次發展臺流,這是我的期許,也希望文化部可以做到,一些相關的、細項的、需要我這邊協助的,我也會鼎力相助。
    有關文策院的問題,我覺得文策院面臨一個問題,從剛才部長的言談之間看得出來,在未來文化推動上,文策院會是一個很重要的平臺、很重要的角色,這方面我很清楚,因為我以前在林昶佐委員那邊就是負責處理文策院的對口。我觀察到一個問題,就是文策院員額一直沒有補滿,文策院表定要有150名員額,事實上到現在只有進用75名人員,只有一半的人力,卻要執行文策院7個行政單位、7項專案計畫的loading,針對這部分我想提醒部長,你雖然有資源,但沒有人力的話,也沒有辦法有相對應的幫助跟補助,對這部分部長打算怎麼解決?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是一個行政法人,它有一定的、自主的專業治理,它有人事權,文化部要做的就是把預算準備好、目標定好,150人的預算我們已經準備好了,就是今年的預算都到位,我想它是基於它自己的組織發展、人才布局的節奏在進行,對這部分我尊重董事會的治理,我的責任就是把預算準備好,它要到位隨時可以到位。除了它的人力之外,我們的國際布局、文化部的國際交流體系,還有部裡的各司、各單位,我們都會一起合作,它的人力要隨時到位沒有問題,可能它的董事會或董事長、執行長有他們自己人才進用的布局,這部分還是要詳細瞭解他們自己的節奏。
    賴委員品妤:我覺得這要分為兩個部分,事實上有關文策院的成立,我收到業界的feedback,我覺得文化人滿關注這個平臺,所以大家會一直關心目前的進度,我希望文化部或文策院能夠進一步的向我們報告預計多久人會補好,這些計畫可以陸續的上線。
    我再提醒一件事情,之前文化也說過要透過文策院協助臺灣發展原創ACG的優質內容,但到目前為止我只看到辦理展覽、漫畫季活動及提供銷售展間的行為。我當然很支持這些行為,但有一個問題,我剛才提到的這些設施都是硬體設施,但要促進一個產業的發展是不能只有硬體設施的,我希望文化部除了硬體的部分外,能夠進一步的提出如何補強軟體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我們不是等文策院成立才做這件事,我們過去3年在前瞻基礎建設裡面ACG整合計畫大概超過10億元,漫畫的部分一年就有二點多億元,所以其實已經進行3年。委員看到的是其中一項推廣計畫。我剛才說的提升產製量、讓創作者可以安心創作才是最重要的,然後接下來讓市場成熟、平臺通路拓展,尤其未來要掌握數位時代跨平臺、多元創新模式的體驗方式和閱讀的方式,這些必須結合文化科技,有些展覽本身不只是為了展售的目的,而是為了帶動產業的模式、創新發展,所以我們另外有文化科技的內容開發創新旗艦計畫,就是在鼓勵這種創新的商業模式、產製模式跟體驗模式。聽我講話就大概知道我的個性,我很注重系統性,所有的預算計畫都有它的搭配,文策院是我們催生了3年才成立,最後大院才通過這個組織法法案,所以我們會把3年的基礎和文策院結合,所以不會它從零開始,請委員放心,我可以請文策院同仁向委員做詳細的說明。
    賴委員品妤:除了文策院的部分,我還要麻煩文化部一件事情,請針對動漫產業做通盤整理。
    鄭部長麗君:對於ACG產業相關計畫,我們整理後報告給委員。
  • 主席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們談一下和新冠肺炎疫情比較相關的紓困在文化部所做的一些措施。我還是非常肯定部長在第一時間提出的藝文抵用券,各界對這部分的反應都滿好的,相當值得肯定,我認為好上面還要加上一些可以借鏡國外的部分,在這裡透過質詢時間跟部長分享。
    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過柏林愛樂和紐約大都會歌劇院在線上有做一些限時免費或免費30天的帳號,藝文圈的朋友都相當喜歡這樣的方式,我也收到一些選民的陳情,希望我透過質詢的時間把國外的這些做法分享給部長,部長可以思考一下。
    現在有很多紓困方案,經濟部的做法是,比如餐飲業者可以上到外送平臺,教育部也開始幫很多師生打造遠距教學的部分。我覺得藝文也可以採取免費線上觀看的方式,文化部撥一些預算補助藝文活動業者在線上進行表演,他們有藝文活動的收入,同時民眾也可以透過限時免費的方式養成對藝文活動的關注及習慣。不知道部長之前有沒有開始規劃這類相關性線上藝文活動的方式呢?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在疫情之前這屬於一種文化創新的近用模式,部裡相關的機構本來就有在規劃,國表藝、衛武營是一個新的劇場,它有跨國結合數位音樂的直播模式,本來就有在規劃,文化部過去幾年也有支持文化創新科技的計畫,這次因應疫情加速進行,像國表藝開始讓藝文團隊在裡面進行直播,這次紓困補助計畫中也特別有一項因應提升的補助計畫。
  • 高委員虹安
    你們業務報告中比較沒有這類的說明。
    鄭部長麗君:有,我們有諮詢座談,我再把補充資料給委員。
  • 高委員虹安
    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有支持民間,民間如果認為在疫情期間比較適合的藝文產業營運模式,可以在這段期間研發創新、運用……
  • 高委員虹安
    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我們很快就可以看到有很多形形色色的業者可以在線上表演?
    鄭部長麗君:我們這次的補助就可以馬上支持,這在因應提升中就有,在紓困補助中就有這一項。我們的藝文紓困補助有兩個,一個是減輕營運困難補助,一個是因應提升補助,也可以提這種積極性的。
    高委員虹安:我相信很多藝文表演者有些是屬於團體的、法人的,但有些可能是自然人,他們可能需要更多幫忙的是直播間的協助,這部分也請部長將詳細的說明回覆給我們。
    鄭部長麗君:沒有問題,我覺得委員這個建議非常好,第三個部分是我們也可以強化媒合,我會請一些法人,如文策院或傳媒的平臺在防疫之餘媒合、幫助藝文團隊。
    高委員虹安:雖然疫情的發生非常不幸,但我們可以趁這個危機幫助很多藝文業者去拓展新的商業模式。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覺得還是有一個前提,就是表演者的防疫安全。
    高委員虹安:當然,所以我才說這部分是文化部需要幫業者考慮的。
    鄭部長麗君:是,一定的安全程度下。
    高委員虹安:紙風車劇團在文化部尚未開始做這樣的措施前,已經開始做線上劇場,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民間業者自發性的開始想到下一步可以往什麼方式發展。《返校日》徵影片,它是一分鐘影片,如果獲選的話可以獲得3,000元的生存獎金,我相信文化部應該會再給我們更多說明,就是關於如何幫助藝文表演業者,讓他們在疫情困境中可以往線上表演的方式去拓展。
    2020年台北國際書展目前停辦了,本席感到很遺憾、很可惜,因為本席有兩本著作這次有入圍台北國際書展,臺灣書局的書版業在疫情之前就滿艱鉅的。日本的海賊王漫畫現在可以免費線上觀看,這是出版社為了因應疫情推廣漫畫的方式,文化部是不是也有研議在疫情期間可以透過線上的方式推廣閱讀的習慣,同時也幫助出版業者,或者像本席這樣的作者可以推廣一下我們的書籍?
    鄭部長麗君:從春節第一次決定臺北國際館暫緩,我就發起「書展延期,閱讀不停息」的活動,每位委員都可以響應、一起進行。現在書展宣布停辦,我們會持續推廣閱讀,也會支持各項線上閱讀的模式。但我也要為書店講一句話,因為線上閱讀就線上購書,其實書店也很辛苦,我們也支持書店做好防疫工作。
    高委員虹安:防疫工作的期間,實體書店也需要紓困,紓困措施會針對他們嗎?
    鄭部長麗君:紓困措施也會針對他們,我們也有諮詢座談以瞭解他們防疫的需求,我是希望能有多元的模式,但一定都在健康風險管理下進行。
    高委員虹安:以健康為前提之下推廣書籍的閱讀。本席去年出版兩本書時,出版社就提到電子書、數位版權等等,其實過去出版社在實體書店上面已經開始擴展線上閱讀的部分,相信對他們而言,這是一場及時雨,可以幫助他們。
  • 鄭部長麗君
    這次的紓困補助、因應提升裡面也有納入數位行銷的補貼。
    高委員虹安:現在我們有國家級漫畫館,漫畫館這部分實體建築物本身是一個,但可能也需要一些相關的規劃,請部長思考一下如何加速讓民眾可以感覺到國際書展停辦不是只是一個停辦的新聞出來,還有包含一些配套措施,比如線上書展。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們也希望轉為大家一起來推廣閱讀。
    高委員虹安:我們再看紓困預算的部分,本席對於文化部的紓困預算有很多疑問,剛才有些委員也問到。首先是文化部提供因應嚴重特傳染性肺炎紓困預算中提到,在不排擠原有年度預算的前提下,從公共建設計畫中檢討移出可延後進行的工程經費7億元。先問部長一個問題,為什麼是7億元這個數字?是不是有經過盤點,所以知道目前藝文需要紓困的金額大概是7億元嗎?
    鄭部長麗君:行政院編列特別預算時,我有提出一個需求,但因特別預算有防疫的必要性等等,我們編列8億元,我覺得不足,所以我們依循災防法第四十三條啟動移緩濟急預算的盤點,我們初步先盤點公共建設計畫中工程執行順序可以比較在後面的,我們先盤點出來……
    高委員虹安:部長的意思是這7億元是因為工程建設這些錢可以被挪動,而不是說先盤點藝文產業……
    鄭部長麗君:它其實不是被挪動,而是它的執行順序,所謂的「移緩」是指它比較後面。
    高委員虹安:我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是7億元這個數字,部長意思是這是可以移緩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我們可以盤點的範圍,第一波我們先盤點出不影響整體大的公共建設計畫,因為它的執行順序,我可以在今年的預算先把它盤點出來,然後報請行政院先同意讓這7億元一併投入紓困,這是移緩濟急的預算加進來,所以總計15億元,但是8億元加7億元,我覺得我還得再多做準備。
    高委員虹安:隨著疫情發展,我們還不能完全確定7億元加8億元就足夠了。
    鄭部長麗君:現在應該是可以確定了,因為我是有先報請行政院同意我這樣做,我進行盤點,但依照災防法第十九條,我必須報這個預算程序到行政院來修改我們歲出預算的分配,所以現在還在行政程序當中。
    高委員虹安:我還是要提醒部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依法編列預算,所以就這部分還是需要請部長先告訴我們到底是從哪些工程上做移緩的部分,以及哪些工程是比較緩的,所以可以移過來。
    鄭部長麗君:這個部分我們報行政院同意之後就會送到大院,原則上部會預算的每個項目、用途還是要經行政院同意。
  • 高委員虹安
    部長現在沒有辦法告訴我們是哪些工程移過來嗎?
    鄭部長麗君:不是沒有辦法,災防法第十九條規定得很清楚,我們必須修改歲出分配預算,預算都是要由行政院送立法院,不是由部會直接送立法院。
    高委員虹安:預算法或任何法律沒有規範一定要歲出、歲入核定之後才能向立法院報告,我相信大家對立法院的職權都很清楚。
    鄭部長麗君:大部分都是要先經行政院編列之後,我們再向立法院報告。
    高委員虹安:即使行政院還沒有核定,但部長等同於對民眾說明了這7億元,民眾已經有所期待,當然大家會擔心這個錢會不會看不到、吃不到?
  • 鄭部長麗君
    不會。
    高委員虹安:再加上文化部的一些大型工程,包含105年和108年的流行音樂工程都被監察院糾正過有工程延宕的嚴重問題,105年和108年都有這個狀況。
    鄭部長麗君:北流是臺北市政府代辦,南流是高雄市政府代辦,對於他們的工程延期,我們數度請他們加快執行,身為部長就是過去請爭不到的預算,我都給了,所以我們希望它能如期完成,像這種有期限性的,不會影響它的預算,沒有從那裡盤點。
    高委員虹安:105年和108年監察院曾經糾正過,所以立法院的職權就是我們需要去監督,部長現在沒有辦法很快的告訴我們到底是從哪幾個部分去做移緩濟急,這樣會讓大家有規避監督的感覺。
    鄭部長麗君:我想不會,委員放心,行政機關本來就受立法院監督,我不是不能告訴委員,而是我們盤點完畢後要經行政院同意,如果我現在跟委員說了,而行政院建議我們從其他預算移用,那麼我就會再做調整。我剛才答復林委員奕華時有提到移緩濟急是我的第二波,我們會再盤點第三波,就是說既有年度其他預算在疫情衝擊期間,我認為可以調整執行用途和方式的話,我們也會考慮後續再提出來。
    高委員虹安:我希望這個部分還是要讓立法院能夠監督這個預算,我們擔心的第一點是這些工程款移過來會不會有延宕的問題,第二個問題是工程款要還回去時,文化部應該從哪裡撥出這個預算?
    鄭部長麗君:不會,委員放心,公共建設計畫是這樣子,整體核定後匡列一個預算,然後核定我們年度的分配預算。
    高委員虹安:行政院核定這件事情可以平行處理,可以給我們的說明還是儘快提到立法院。
    鄭部長麗君:如果行政院初步認為同意,我就立刻給委員,好不好?還沒有完成程序……
    高委員虹安:請儘快給我們,因為很多民眾都很關心到底是不是真的有7億元這個工程款可以移用。
    鄭部長麗君:委員放心,我保證一定有,8億元加7億元,甚至我已經在準備第三波的預算。
    高委員虹安:回應一下民眾的疑問,我相信部長也會很願意提供這些資料。
    鄭部長麗君:委員請放心,蘇貞昌院長在昨天的紓困會議中也親自表達,他一定支持藝文產業的紓困預算,若有不足,他也會繼續支持。
    高委員虹安:民眾黨黨團一向都是希望公開、透明,所以希望部長也能夠儘快把這樣一個說明提供給我們。謝謝。
    鄭部長麗君:只要資訊一確定,我們就會立刻送。
  • 高委員虹安
    請儘快提供。
  • 鄭部長麗君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1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現在都很關心紓困的問題,而文化部對於藝文界的紓困,我個人覺得動作是非常得快,像地方也有提到,就是你們很快的就跟地方進行座談,擬定了各種辦法,而現在辦法也出來了。
    我們有六大項的文化產業,而所謂的表演藝術團體,光是在各縣市立案的6,363個,數目可說是相當的多,但有些團體的人數比較少,他們就是成立所謂的個人工作室,甚至有的是個人的型態。然後我也有看到你們規定的申請表格,之前我們就曾反映儘量予以簡化,因為你們是文化部,然後這次的補助是跳過縣市政府的階段,即並不是在縣市政府裡面接受申請。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就是希望能夠簡化,所以就由我們直接辦理,不過同仁的負擔會變得比較重,但是我覺得這樣的行政程序會比較快。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這是分次辦理,現在是第一次?
  • 鄭部長麗君
    對。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在第一次之後,大概會滾動檢討一下申請的程序、更進一步的簡化或是在認定、審查上有些調整。然後我看到裡面有規定一些條件,大概就是提出一些證明,而那些證明……
    鄭部長麗君:擇附。非常簡要向委員報告,因為現在要解燃眉之急,所以我們趕快進行第一次公告,雖然截止日是4月10日,委員關心的可能是時間夠不夠的問題,本人認為,只要先送的我就開始審查,不要在截止日之後才開始審查,所以在3月20幾號我們就會先審第一次,希望趕快在4月初有第一次的撥款。
  • 張廖委員萬堅
    你們預估大約會有多少表演團體來申請?
    鄭部長麗君:我們開始受理後,已經接到很多電話了,我覺得比較重要的是資訊要精準,大家就一次準備好,後續就不需要補件了,然後也可以快速審完、快速撥款,所以雖然截止日是4月10日,但是我們會分次審查、分次撥款,第一次補助完之後,我們會儘速公告第二次;第二次的部分,因為已經有基本資料了,所以速度其實會更快。
    張廖委員萬堅:文化部以現有的人力,在面對這麼多個人或是團體的申請上,像這張圖片上的就是陸爸爸說演故事劇團的,他們常常跟我們一起辦活動,但現在則是完全都沒有了,而且剛才也有聽別的委員說,現在紙風車劇團也是一樣的情況。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很謝謝同仁的辛苦……
    張廖委員萬堅:像紙風車劇團也一樣,還有九天技藝團、臺中的大開劇團,其實他們都面臨這樣的問題,因為文化部位在臺北,所以要申請的話就要跑來臺北,不然就是用郵寄的方式。
    鄭部長麗君:郵寄就可以了,不用來臺北,也不用來報告。
  • 張廖委員萬堅
    就是儘量予以簡化。
    鄭部長麗君:我們設有受理窗口,他們隨時可以打電話,但我們不會請他們來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但有一些小型的劇團,他們比較常到校園巡迴……
    鄭部長麗君:委員,電話號碼就在這裡。
    張廖委員萬堅:好。所以這些到各校去巡演的團體,像紙風車劇團就有做一些線上表演,這個非常好,總之,有些到各校巡迴表演的,現在也沒辦法了,所以我們能不能在紓困、振興上,比方說在線上的部分,能給他們一些補助或是其他幫助。
    鄭部長麗君:這些都可以提,只要受疫情衝擊的就可以提,總之,就是兩類補助,一種是受到疫情衝擊,此時你就可以說明,然後佐證資料,就是擇附,有資料就附,如此可方便我們快速作業。且第一次附了資料,後續第二次的速度就會比較快;另外一類則是因應提升的部分,就是你認為在疫情期間採取因應彈性做法或是有些新的研發創新或是排練不演出,比方說製作劇本或是相關的開發,為未來做準備……
  • 張廖委員萬堅
    一樣可以補助?
  • 鄭部長麗君
    一樣可以補助。
    張廖委員萬堅:謝謝。這方面我們肯定部長在替藝文團體著想,這比當年SARS時好多了,至少在受到衝擊的時候,他們感受到的是被關心。此外,這次針對個人的申請,我也希望能夠有一些幫忙。
    鄭部長麗君:這次屬於自然人的部分,也是可以提出申請。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我想要談的主題是發生在臺中的兩件事情,一個是瑞成堂的文資身分被提廢止案,另外一個是天外天劇場的問題。首先,瑞成堂一案是2011年在南屯發生的,本席也跟黃慶聲老師一同參與搶救,那時黃國書召委也非常關心,甚至我們說那是文化界的重大刑案,真的是很膽大妄為,竟然自辦重劃的公司,我們在事情發生之初就知道一定是他們去破壞的,雖然沒有證據,但後來我們還是有去調查。奇怪的是,都已經把它保存下來,也重新修好了,怎還會被提文資身分的廢止案?我還記得那時候是花3,300萬元來修復,所以我們來探討一個問題,到底誰可以廢止這個古蹟?按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是建造物所有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指定古蹟,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審查;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前條之廢止程序,由主管機關依指定程序辦理。但我們看到臺中市政府將這個廢止案列進去的時候,所有關心這個事情的人都跳起來了,我的臉書、私訊、電話,很多人都來問我,大家都覺得莫名其妙,所以我想要問一下局長,可能你比較清楚,但稍後也請部長來補充一下。總之,關於古蹟廢止程序,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示,該案是由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這個是文資法裡面所提的建造物所有人還是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的定義是什麼?請施局長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 施局長國隆
    主席、各位委員。利害關係人並不能夠申請廢止案。
    張廖委員萬堅:不能申請的話,為什麼在市政府文資審議會議中竟然立案了,雖然後來票數是13比0沒有通過,可是沒有通過是一回事,但其程序就不對了!
    施局長國隆:我們會去做行政指導,即我們會發文來指導,以上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因為廢止程序是依指定程序,所以不得不開這個會,然後他誤認為利害關係人是建物所有人,情況是這樣子的。
  • 張廖委員萬堅
    誤認?
  • 施局長國隆
    是。
  • 張廖委員萬堅
    所以我覺得這真是莫名其妙!部長要不要補充一下呢?
    鄭部長麗君:我來補充一下制度的部分,因為現行文資法是審議、指定、登錄跟廢止走同一套程序,方才施局長有說案子沒有過,也會行政指導其程序方面的問題。此外,現在行政院正在審查的最新版文資法,我會要求廢止案要送中央同意。
  • 張廖委員萬堅
    就是一定要送中央?
    鄭部長麗君:對,縣市指定的部分可以地方來指定,但廢止的部分就比較重大了,所以要經中央同意才能完成程序。
  • 張廖委員萬堅
    所以這是新的修法?
    鄭部長麗君:是,但還在行政院討論的階段,當然有人同意、有人反對,總之,我有在積極處理當中。
  • 張廖委員萬堅
    本席支持。
    請教局長,方才你說要做行政指導,但這應該是之前要做,因為之後他們已經開了一個會議做出決議,紀錄上寫到瑞成堂13比0沒有通過,所以這跟能不能審議是兩回事,根本就不應該成案去處理這個問題,如此只是引起紛擾而已。
    施局長國隆:方才部長有提到,現在新版的文資法,古蹟若要廢止的話需經過主管機關的同意。
    張廖委員萬堅:不要一直去講修法以後會如何,而是以現行的制度來講,規定是這樣沒有錯,可是市政府去發一個新聞稿說是利害關係人提出的,我找了一下相關法律用語,但在我們的文資法中找不到啊!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您講的是廢止的狀態,雖然文資法修正草案還在行政院,尚未送進立法院,但原則上、基本上我是比較傾向從嚴,所以如果我看起來是有爭議的,就會讓文資局啟動行政指導,要他們把審議的過程等資訊送來給我們看。
  • 張廖委員萬堅
    這個處理就是錯的嘛!案子根本就應該在下次會議中就更正……
    鄭部長麗君:現行的文資法就課以它有一個程序的責任,就是要有廢止案的審議,所以就必須進行審議。
  • 張廖委員萬堅
    這個案子我非常清楚。
    鄭部長麗君:但是委員有提到,即利害關係人能不能提出來……
  • 張廖委員萬堅
    就是重劃中……
    鄭部長麗君:能不能提出來以及能不能進入審議程序,這部分我們會來了解。
  • 張廖委員萬堅
    它已經被劃成公共設施了。
    接下來談的天外天劇場,這個部長就非常清楚,其實這個東西也吵了很久,經很多文史工作者很多的調查之後,他們也都希望文化部能夠關心一下,我知道文化部補助了一些款項,也重新做了文資調查,送到文資審查會議來審查,最後還是沒有通過,所以大概就是依照文化部文資保護的尚方寶劍─文資法第二十條第二項,遇有緊急狀況,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目前是不是這樣處理?
  • 施局長國隆
    是。
  • 張廖委員萬堅
    聽說你們現在派保全在那邊保護。
    鄭部長麗君:稍後我請局長向委員說明,關於這一案,我們在107年1月就補助其進行研究,而我也非常關心,其實當天晚上文資局就已經有所作為了。
    張廖委員萬堅:局長的努力我都肯定,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現實的狀況。
  • 施局長國隆
    其實當天就已經請保全去監看了。
  • 張廖委員萬堅
    我實在很怕突然一夕之間又沒了。
  • 施局長國隆
    我們至少先簽1個月的保全……
    張廖委員萬堅:像瑞成堂當初也有派人去監看,結果居然被他們……
    施局長國隆:第二個,目前我們是依暫定古蹟辦法第二十條,遇有緊急狀況的話,此時就會進行暫定古蹟的指定。
    張廖委員萬堅:謝謝你們的努力,但我其實還要再談一部法。文資法已經修了3年半多了,那時是本席來這裡的第一個會期,大家都很努力,甚至好幾個委員都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後面也都有提出相關的版本,包括我們的召委,大家都非常關心,所以我還是再問一下,3年半前在修這部法時也問過,部長過去曾當過委員,也是非常重視這部分,就是文資法從嚴修正,像第一百零三條,本來在損害、破壞的部分,處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最後常常都是處以緩刑,所以後來我們打算修改為處6個月以上,不得緩刑,得併科;且罰金本來是100萬元以下,後來改為2,000萬元以下。請教局長,自施行文資法以來,真正判刑入獄的案件有幾件?
  • 施局長國隆
    好像不多。
    張廖委員萬堅:有幾件你不知道嗎?希望你們能夠去統計,不要每次問你們都說不多、不知道,其實大部分都是緩刑,沒有人被關過啦!
    施局長國隆:這次修法就是改為6個月以上的話,就沒辦法緩刑,一定要被關。
    張廖委員萬堅:但是現在就是沒有這樣的規定,其實很多文史工作者就曾說,要毀滅文資的一百種方法,很多就是政府以合法程序讓其消失了。
    鄭部長麗君:瑞成堂一案有被判刑,但是還沒有執行。
    張廖委員萬堅:執行了,但他現在是通緝犯。
  • 鄭部長麗君
    是判了緩刑……
    張廖委員萬堅:判了兩年,可是他卻在外面趴趴走。
    鄭部長麗君:新版文資法的確要再強化,不過,我個人覺得若要進入2.0體系,就要有更多提升保全誘因的政策工具。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這兩件事都發生在臺中市,我也非常關心……
  • 鄭部長麗君
    地方政府的態度很關鍵啦!
    張廖委員萬堅:對,地方政府對文資法中關於保存的程序、廢止的程序,或是處理的程序,甚至是文資委員,有人就說那是萬年文資委員,即都是這些人在當委員,則他們怎麼可能去推翻自己之前的認定,即使做了很多的調查,他們還是一樣。事實上,中部在這部分被破壞的相當嚴重,彰化、臺中、南投都有,就算文資局位在臺中,我不是說一定要判刑抓去關,但是我們有工具卻沒有用。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地方政府的態度非常關鍵,因為文化保存……
  • 張廖委員萬堅
    唯一被判刑確定要關的現在卻在逃。
    鄭部長麗君:文化保存真的要中央、地方、公私部門一起來努力,因為這是社會的公共價值。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我期待部長你們提出的修正草案,然後我也會提出我的版本,讓我們一起來關心,來遏止這個問題。
  • 鄭部長麗君
    非常謝謝委員。
  • 張廖委員萬堅
    經濟發展後大家開始……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張廖委員有提出版本,然後召委也有提出版本,所以我非常期待大家一起來討論。
  • 張廖委員萬堅
    我們一起來保護。
    鄭部長麗君:是,謝謝。
    主席:院版文資法還在院裡的階段,看看這個會期有沒有機會可以來討論,院版還是要送來,這有列為優先法案嗎?我希望這個會期有機會可以再來討論。
    接下來請陳委員秀寳發言,陳委員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5分鐘。
    陳委員秀寳:(11時1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曾經表示過,近年來發生過許多藝文創作者因為簽署了不合理的合約,進而發生智慧財產權相關歸屬的問題,以及侵權爭議的情事,原因都是來自於不熟悉相關的法律概念,所以希望藉由免費的法律諮詢和相關的法律講座,打造更加良善、健全的創作環境,讓藝文創作者能夠安心的創作。所以站在文化部的立場,是希望能夠促進法律的了解以保障創作者的權益,是不是這樣?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過去幾年的確有發生非常重大的著作權侵權的事情,所以我們想建立法扶的機制,去結合相關的法人,比方說國藝會或是民間的平臺,成立像文學或是藝術……
  • 陳委員秀寳
    來協助這些文創者……
    鄭部長麗君:現在就是統籌在國藝會來進行法扶的法律服務以及諮詢窗口,此外,文化部也有委託相關的律師隨時來平行地一起會商。
  • 陳委員秀寳
    謝謝部長、謝謝文化部願意站在文創者的立場為他們著想並協助他們。
    接著請問部長,這張圖片你認識嗎?
  • 鄭部長麗君
    我一時辨識不出來。
    陳委員秀寳:沒關係,這張圖片是財政部在上個月月底於官方臉書貼出來的,即破獲兩件關於走私香菸案的圖片。
  • 鄭部長麗君
    財政部嗎?2月底?
    陳委員秀寳:對。接著這張圖片是在日本紅了好一陣子的漫畫《鬼滅の刃》,而週刊少年是從2016年11月開始連載《鬼滅の刃》,且這個漫畫系列在公信榜的統計中,是2019年日本國內最暢銷的漫畫,截至到2020年1月,漫畫的累積發行量包括它的電子版,已經超過4,000萬冊,所以在2009年也改編成電影動畫播放,在播出第一季之後,最終集也宣告說將會製播成電影,預計在今(2020)年會首映,有在關注日本漫畫的朋友們,對這部的作品應該相當不陌生,因為它非常、非常的受歡迎。但是請問部長,像這樣的圖是不是有侵權的……
    鄭部長麗君:在我上任之際,其實當時也是有發生公部門的一些作品讓民間有疑慮……
    陳委員秀寳:這樣的文宣品侵權事件,不只有財政部這一案……
    鄭部長麗君:其實當時我們有向各部會表示,我們有相關的人才資料庫以及創作作品的圖錄等等,供各部會跟行政機關來參考、採購、委託創作,所以我們不希望有任何侵權的事情發生。
  • 陳委員秀寳
    像環保署的文宣……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也有線上資料庫,其實各部會要……
    陳委員秀寳:像《星際大戰》、《死侍》、《蝙蝠俠》等等侵權的問題,之前網友也都非常熱烈的討論;台電棒球營宣傳海報也抄襲了日本動漫《玉子市場》的女主角,之前網友都很熱烈的討論。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是哪一年的新聞?2016年就是我剛上任的時候,那時我們做了一次處理,即我們提供了線上的、平面的相關人才資料庫及圖錄給公部門來參考,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 陳委員秀寳
    但還是有再發生啊!像我剛才就有提到幾個。
    鄭部長麗君:如果有任何侵權的事情,不管公私,我們的法扶都會協助。
  • 陳委員秀寳
    所以像這樣子的涉及通案的問題……
    鄭部長麗君:其實漫畫基地的部分,我們也有法律諮詢窗口。
  • 陳委員秀寳
    各機關的小編其實在出圖、出文的時候是否會有法遵來審核相關的流程?法遵會如何辦理?
  • 鄭部長麗君
    委員的問題是什麼?
    陳委員秀寳:各機關都會有督促機關遵循相關法律的法遵,他們不會來審核這個流程嗎?還是他們都沒有做什麼處理?
    鄭部長麗君:我想著作權不論公私,是所有人都要予以尊重的,公部門更應該要嚴格要求自己,不過我們文化部不是著作權法的主管機關,但是我們基於保障創作者,尤其是動漫的部分,我們主動提供動漫的人才資料庫、圖錄及法扶的機制。
    陳委員秀寳:本席了解貴部現在極力扶植我們本土漫畫的發展,你的業務報告我也看得很詳細,其中在第四大項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的部分,從第50頁到第52頁都是在談你們針對相關產業所提的扶植計畫,像這樣子隨意盜用日本流行漫畫的編輯行為不只是漠視著作權,其實也無侮辱了整個臺灣的漫畫界。假如真的這麼喜歡國外的漫畫,也應該以身作則,編列預算去商談它的授權。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講的沒有錯。
    陳委員秀寳:而不是事後發現涉及智財法之後才刪文、道歉,當作一切都沒有發生。
  • 鄭部長麗君
    對。
    陳委員秀寳:其實文化部業務報告裡面「(四)振興出版及ACG產業」的說明很詳細地提出了,臺灣漫畫基地在108年1月正式營運,提供臺灣漫畫專屬的通路,包括漫畫創作者之家、國際櫥窗、媒合、諮詢等功能……
  • 鄭部長麗君
    也有法扶。
  • 陳委員秀寳
    對。
  • 鄭部長麗君
    漫畫基地也有法扶。
    陳委員秀寳:108年除了舉辦45場的漫畫行銷活動,整個原創漫畫的補助行銷計畫理念也補助了116案;業務報告第52頁裡面提出,在今年度(109年度)到1月22日公告的名單裡面總共補助了81案;在拓增臺灣漫畫研究能量方面,108年度文化部依據臺灣漫畫的研究計畫補助要點也補助了13個案子。由此可見,其實文化部對臺灣漫畫的扶植計畫是非常用心地在執行,既然已經有這樣的方案來鼓勵創作,是不是各部會所有的官網應該配合文化部對本土漫畫的扶植計畫提供窗口,由本土漫畫創作者投稿,既可以鼓勵他們創作,又有合法的圖像可以使用?文化部有什麼樣的方案提供各部會相關的編輯者及漫畫創作者?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剛剛詳細地說明本部對於ACG產業的支持,尤其是漫畫,那是核心的文本。這個部分在前瞻基礎建設是首創漫畫輔導金,每一年是二點多億元在進行支持。委員提到了公部門的侵權,像現在這個資料是2016年的新聞,您前面講的……
  • 陳委員秀寳
    這個是2020年2月最新……
  • 鄭部長麗君
    這是您認為最近……
  • 陳委員秀寳
    對。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報告,其實從我上任之後,為了避免公部門的侵權,除了呼籲之外,我們也主動做了線上的創作人才資料庫、平面的圖錄,也開闢了漫畫基地,有漫畫的法律服務諮詢窗口,國藝會也有。一方面,我們呼籲各公部門要採購委託創作的時候,要尊重著作權……
    陳委員秀寳:既然有創作人才資料庫,可見各部會還不熟悉,他們沒有去用……
    鄭部長麗君:對,要用!所以……
    陳委員秀寳:所以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推廣,讓各部會知道有這個……
    鄭部長麗君:其實都有推廣,就是要用。
  • 陳委員秀寳
    對。
    鄭部長麗君:第二個是,如果創作者如果覺得有被侵害著作權,我們有法扶機制,我們從兩面來努力。所以我同意委員在這邊的呼籲,就是公部門真的要……
    陳委員秀寳:其實本席也很肯定你們對本土漫畫的扶植,你們真的很用心。
  • 鄭部長麗君
    公部門真的要尊重著作權。
    陳委員秀寳:對,但是希望各部會都能配合你們,既然我們有這個扶植計畫,就要將它落實。
  • 鄭部長麗君
    是。
    陳委員秀寳:另外,我再請教部長,您在接受媒體專訪的時候說過,一個國家就算沒有文化部,依然有文化;文化就是生活的總和,每個人都生活在其中,可以去創造、分享;文化的多樣性、多元性會豐富每個人的人生,政府要做的就是建立支持體系,去支持每一個人和臺灣整體文化生活的發展。本席從部長的話加以延伸,其實現在的社會是高齡化、少子化,需要多元的單位、團體介入,參與社會的各種面向,文化是很不可或缺的一塊。
    許多人都認為,演藝團體就是只有演出而已,實際上不只如此,就像社區營造中的演藝團體也參與在社區營造裡面,會帶領社區、社群,甚至有的家庭照顧者的劇團會帶領著一些精神康復之友、家庭照顧者、被照顧者,透過戲劇的學習,將彼此的生命故事展現在舞台上,讓社會大眾能夠更多地了解這些被隱藏的故事。但是非營利組織的劇團在國內所能夠獲得補助的窗口、單位,大概就只有文化類,就像文化局、地方美學館、國藝會或是文化部,這些單位所提供的補助案也都是比較朝向演出類的,文化部是不是有辦法來協調相關單位的鬆綁,讓劇團也可以跟協會一樣,向社會局、衛生局、內政部這些單位提出補助的申請?本席認為,其實演藝團體要生存已經很困難、很不容易,如果他們願意為國家盡一份心力,我們現在應該樂觀地支持,而且舉雙手贊成,但是文化部是不是有辦法協助這些演藝團體可以跨部門提出申請案,並不需要一定要有協會?他們有些其實是個體戶,是自己獨立的演出單位,不一定有協會,所以如果以協會為單位去申請的話,會增加他們申請的困難度,我也希望可以減少單位裡面行政的作業量,能夠具體地落實建立支持的體系,支持每一個人和臺灣整體文化生活的發展的理念。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支持體系的面向很廣,軟、硬的機制都有。事實上,文化部不只是支持團體,也支持個人。當然,委員更希望結合其他部會的預算,我想身為文化部長,我也會樂觀來期待,所有我們可以努力的,我們都會來努力,包含我們自己,譬如藝術結合教育、文化體驗教育,我們跟教育部有合作,就是兩個部會一起合作,教育部也導入它的預算在教育端,我導入預算在團隊,兩部一起合作。
  • 陳委員秀寳
    不管是教育或者在社會面……
    鄭部長麗君:譬如在社造的部分,我們也啟動,因為文化體驗教育做的效果不錯,社造我們也啟動;其他政務,我們也可以跟跨部會協調。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尊重藝術文化工作者的主體性,因為他們還是有創作的主體性,所以還是要在雙方的合作底下、媒合底下來進行,也不是說藝術文化工作者在服務某一種政策目的,我覺得還是要建立媒合機制……
    陳委員秀寳:對,就是協助他們……
    鄭部長麗君:讓雙方合適地來進行他們期待的創作及展現的模式,所以對於適合的媒合模式,我會逐一來思考,像我們跟教育部就合作得相當好,我會逐一來思考擴大。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1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本席看了貴部擬訂的那個很長、很長的紓困辦法,我簡稱為文化紓困辦法。因為藝文的相關產業及從業人員其實非常多元化,所以我們要訂定一個完整的紓困辦法,難度相當高,所以我覺得貴部滿厲害的。不過,行政機關跟我們民意機關一定要協力,才能共度難關,而幫助文化產業度過危機一定是我們最大的公約數。
    我想請教一下,這個文化紓困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申辦本辦法紓困及振興之資格如下:一、事業:受疫情影響且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二、自然人:具我國國籍之個人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之契約受影響者。」。本席比較有疑問的是,沒有辦理商號登記的工作室要辦理營業登記確實是有一些困難,您也清楚,房子如果被登記為商業用、營業用,有時候會增加房屋稅、地價稅,房東因而不願意繼續出租房子,所以要登記商號就很困難,如果這樣子的話,就不能依上述第一款來申請,他可以用自然人的身分來申請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他有團體,也可以用團體的方式來申請。如果他是屬於自然人、有商號,也可以適用事業。
  • 林委員宜瑾
    他是沒有商號的工作室。
    鄭部長麗君:如果沒有公司、沒有團體、沒有商號,可以適用自然人。
  • 林委員宜瑾
    可以?
    鄭部長麗君:對,可以。
    林委員宜瑾:OK。關於自然人的申請資格,對於一般的創作人來說,可能就有一些困難度,像這個紓困辦法裡面有列舉「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之契約受影響者」,可是現在的問題是,創作人簽的不是承攬或內容相類似的委任契約,而是著作權的代理契約……
  • 鄭部長麗君
    都可以。
    林委員宜瑾:可是著作權代理契約發生一些問題,像詞曲創作的代理契約,很多唱片因為疫情而停止開案,如果真的有開案,作品就會被出版。當然,也有受契約影響的情形。我的意思是,他就沒有辦法依照這個紓困辦法取得補助,特別是現在疫情的狀況導致無限期的展延,不知道延期會延到什麼時候,所以根本也沒辦法簽約。我的意思是……
    鄭部長麗君:沒有簽約沒關係,如果他有預期中的計畫,他可以佐證他本來要參加某個計畫,然後有任何非契約式的邀請,都可以檢附,所以其實我們這次是放到最大。我跟委員整體說明,好不好?
  • 林委員宜瑾
    好。
    鄭部長麗君:因為藝術文化工作有營運、營利的,也有用非營利的方式,有公司、團體或個人商號等等,這屬於事業。事業中有僱用的員工或平常合作的承攬對象,所以其實整體事業也可以一起提出來,你也可以幫你的承攬對象一起提,我們也會整體補助,然後再由事業彼此去照顧,這是一種。第二種是,如果你是承攬的自然人,都沒有被任何事業照顧到,你也可以自己提,包括曾經預期要發生的、被邀請的、中斷的,或是還沒進入的、但曾經被邀請的,有契約、類似契約,或者是其他的邀請,都可以提出來,其他的佐證資料可以擇附,讓我們了解你受的影響及衝擊,我們就會啟動自然人的補助。所以創作有他的產業鏈,的確,像有一些是屬於技術,是技術服務者,如果他沒有被事業一起提出來,也可以自己提,原則上兩者不重複就可以。
    林委員宜瑾:了解。當然,有一些創作人可能沒有辦法按照這個紓困辦法去申請補助,所以他們建議是不是可以用去年同期的收入或過去幾年的平均收入,來證明他受疫情的影響提出一定程度的補助申請?
    鄭部長麗君:不用,這次我們都沒有說要跨年的平均收入。有些產業的紓困模式是,譬如受衝擊影響10%、20%,但是它是屬於比較標準型的營運單位。至於藝文紓困,真的,這次我們第一次提出來,我們大膽這樣提。因為藝文工作者的勞動體制本身都還需要去健全及強化,可是我們的紓困沒辦法等新的法律,所以這次我採兩軌並進的模式。原則上,我們希望事業工作者、事業還是要照顧你的員工及合作的對象,可以一起提,我們會從優、從寬來補助你。如果真的都沒有被提出來紓困的,你可以自己提……
  • 林委員宜瑾
    用自然人的方式。
    鄭部長麗君:但是如果委員是問,他本來就有一個產製計畫受到文化部的補助,其實他也不用等到紓困補助,我們會直接在我們的行政調控裡面處理。他本來的產製計畫譬如音樂的創作,有文化部的補助,沒有完成沒有關係,我們就會行政調控從優認列,我們希望這個錢至少不要收回來,還是支持他,所以行政調控也並進。我們今年度的創作補助計畫也持續進行,所以我想原則上會覆蓋整體的樣態。
    林委員宜瑾:好,當然,希望不讓創作人孤單,照剛剛部長這樣報告,其實創作人應該是可以用多元的管道申請一些補助。
    另外,我想要跟部長探討看得到、吃不到的消費振興抵用券。很多藝文團體靠賣票來維繫的成分其實並不多,其實絕大部分在臺灣的藝文團體是所謂的金字塔的中層或下層的,他們展演的方式可能是免費入場,但他們的收益可能是靠國外的交流或駐村的計畫等等,可是現在因為都面臨取消,短期內他們也有沒有辦法提出什麼展覽或駐村取消的文件。如果疫情過長,對於這些沒有舉辦展演活動的部分,沒有東西,怎麼提出證明?所以我要請教,這樣認定的補助基準是不是就顯得相當的困難?
    鄭部長麗君:不會,因為如果是國際交流的,我們有專門的諮詢窗口,國際交流受到衝擊影響的,也都可以提出來,都在我們紓困補助的範圍。我們文化部對於相關的國際交流計畫也都從優做調控,就是以支出費用認列,即使已取消,但是補助不收回,用這樣的方式雙軌進行。也就是說,我們的紓困補助與行政調控是雙軌的。
    至於您說的振興抵用券,有一些不是非營利型的藝文產業,我跟委員報告,振興抵用券不是唯一的振興措施,振興抵用券在支持的是有營業、消費的藝文場所,對於這一類的藝文場所,我們爭取納入經濟部的振興抵用券。您放心,我不會說所有的振興措施只靠振興抵用卷。
  • 林委員宜瑾
    了解。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紓困在前,不能讓大家等後面的振興,所以現在的紓困搭配行政調控來全面進行。振興措施除了抵用券之外,我還有其他的振興措施。我也已經啟動部裡年度預算的調整,如果有一些年度預算能夠支持在疫情衝擊期間預先為振興提升做準備的,我就會同步調整,同步讓補助的資源能夠在上半年就出去。雖然振興期也許還沒到,但是我透過部裡的年度計畫來調控,讓在疫情衝擊期間可以預為未來的振興作準備。
    林委員宜瑾:對,期待所有的藝文團體都能在這次的紓困受到政府的幫忙。
    鄭部長麗君:對,所以我還是要懇請委員,我們常常用成語說:看得到、吃不到,我覺得不一定啦……
  • 林委員宜瑾
    藝文團體目前很擔心……
    鄭部長麗君:這樣大家心裡會覺得更孤單,原則上我們是比較系統性的規劃,所以我們就是提出藝文紓困補助;規模大的還有貸款利息補貼;另外還有搭配行政調控,我們已經調整了52項的補助要點;未來的振興措施也不是只有抵用券。我們從以上4個面向來全面努力。
    林委員宜瑾:另外跟部長再探討一下,法國有一種間歇性的藝術家工時制度,部長留學法國,不曉得有沒有聽過?這是用政府的預算來支應藝術家的勞雇制度,法國藝術家其實相當倚賴這樣的制度,像作家、畫家、音樂家這種藝術工作者的養成,需要很多彈性的時間,跟其他職業很不一樣。而從事創作可能也需要很多時間構思作品,在這段沒有作品產出,而且沒有收入的時間,或許就是孕育一個偉大作品的關鍵時刻。所以我覺得法國這套藝術家的彈性工時、間歇性的工時制度確實很不錯。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再跟部長報告整個法國的現況,可是我的PPT上面有稍微標註一下。
    像這樣子的補助方式、補貼方式,依照臺灣文化產業的實際狀況,我覺得補助金額及比例可以做調整,補助的對象也可以規範在職業藝術工作者的範圍內,譬如我們有很多的工會、職業工會,像藝創工會、音創工會等等。我覺得細節當然還可以再討論,不過,如果往這套方向前進,不曉得部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鄭部長麗君:在藝文獎助條例修法的過程中,我們跟勞動部有組成一個專案小組,來思考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怎麼保障,包含就業的勞動權益、退休等等社會保險制度等等。對於法國的制度,我也有去了解,其實法國的制度是在整個社會保險體制裡面去另行規劃。我國整個勞動體制及社會保險體制有其整體性的規劃,這是長年來的規劃,就是勞保搭配國民年金,當然,軍公教有另外的體系制度。所以這個需要回到整體來設計,並不是單一一項文化部補助的政策可以達成,因為它背後是要從整套的勞動體制、法律、整套的退休及社會保險體制整體來思考,才有辦法達成。我們現在看到的,就好像在冰山上看到一個工時的補助,其實它是base on整個體系的規劃。當然,我們也有做跨國比較,所以我現在先思考的是短期,在藝文獎助條例、現行的勞動體制及保險體制底下來強化勞動權益的保障,而中長期需要整體研究及思考。
    林委員宜瑾:透過這樣子的紓困,當然,未來還是要振興,所以如何長期培養藝術人才,我覺得還是文化部要努力的方向。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吳委員思瑤:(11時4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安,辛苦了,有您真好!真的,藝文界看到SARS的時候文建會加新聞局只不過拿到0.46億元紓困的預算,這一次我們能夠這麼努力、前前後後獲得8億元加7億元,而且您早上也回覆在場的委員們,未來還會再加碼、有第三波。真的,有您真好,都給藝文界最溫暖的陪伴。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及支持。
    吳委員思瑤:今天要跟您破題的題目是:「以讀攻毒,以藝防疫」,就是以閱讀來攻克病毒,以藝術來因應疫情。我們的紓困真的很好,但我還是想提出來一些建議供大家參考。
    昨天是藝文界非常沉重的一天,書展、影視音的金穗獎、金馬奇幻影展、文創界的文博會等4個都延期停辦,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線上的數位文化經濟現在啟動,此其時也。
    我們先看「以讀攻毒」,閱讀不能停。對於書展停辦,我整理出來的意見,包括時報出版社趙董事長建議文化部要以替代書展來推動;遠流出版社王榮文董事長建議實體的小型閱讀活動要上路;書展基金會林董事長很坦誠地說,線上書展現在能量不足;而獨立文化書店協會創辦人陳隆昊說,現在正是提升書店網路營運的關鍵時刻。這些建議都提醒我們:未來的線上書展可不可行?
    在閱讀、「以讀攻毒」的部分,我很快地提出我的建議。第一,要推動替代空間。我上次也很樂意地跟您分享了我在自己的選區打造10座「讀樂樂公園圖書館」,我們現在正在進行春天好閱讀的選書人計畫,也在這裡向部長提出一個不情之請,您在推廣書展的時候有推薦「麗君坊」的21本新書,我會把您推薦的21本書籍也都放到我的10座公園圖書館。我們需要有替代空間,這是我個人的拋磚引玉,我去嘗試的,但是我覺得文化部可以做的是我下面這個提醒:出版司是不是能夠媒合平臺業者跟出版業、書店合作,譬如博客來、誠品網路書店或是讀冊,也就是跟這些平臺業者談出一個專區,讓今年沒有辦法上路的書展延續下去,其實很多的策展都已經可以在這個平臺上分享,我想這個部分應當是可以做的,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其實我們的金穗獎頒獎典禮就改成是線上直播……
    吳委員思瑤:部長,我們先講閱讀,等一下會講金穗獎的部分。所以這個部分可不可能?
    鄭部長麗君:我們其實有一些適合調整模式的,我們已經在思考。國際書展暫停,我們人文司也跟書展基金會在研議鼓勵的方案,但是前提還是要在健康風險評估底下來進行……
    吳委員思瑤:當然,我建議出版司可以做……
    鄭部長麗君:然後鼓勵線上,我想這個絕對是我們可以做的……
    吳委員思瑤:好,我提供這些平臺來談談看。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已經在這次的紓困裡面都有納入這個因應提升的思維……
    吳委員思瑤:好,我知道。
  • 鄭部長麗君
    所以民間都可以提出來。
  • 吳委員思瑤
    好。
  • 鄭部長麗君
    然後我們也會結合年度預算來進行。
    吳委員思瑤:好,所以在閱讀的部分,我們的閱讀數位文化經濟可以請出版司現在趕快鏈結上。
    在書店的部分還有一個小問題,剛才很多委員都提到,我要替獨立書店再問一下。有關你的因應提升補助或是減輕營運困難的雙軌,獨立書店很多是一人書店,我覺得我們剛剛打轉很久,它不是事業,反正它就是一個人。
  • 鄭部長麗君
    一人書店也可以提出……
    吳委員思瑤:它沒有股東,它可以用哪種方式?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在事業裡面也有這種一人獨資……
    吳委員思瑤:可以,是嗎?
    鄭部長麗君:也有一人商號,都可以,都適用事業的規定。
    吳委員思瑤:好,出版司可不可以透過獨立書店協會的平臺,主動提供這方面的訊息?
    鄭部長麗君:有,其實我們的諮詢會,他們也有到場,我們已經說明了。
    吳委員思瑤:好。剛剛您迫不及待要回答,我也迫不及待跟您講我的想法,我知道您可能都設想到或是已經在準備了,就是在文博會的部分,我具體建議文博會可以跟亞洲最大的文創設計商品平臺─pinkoi去談談看,請他們開一個銷售專區。我剛剛在臉書上看到龔書章老師說,策展人籌備了半年多,真的都是心血,覺得很遺憾。文化部是不是能夠跟pinkoi類似這樣的平臺做一個文博會的專區,包括商品販售、展場策展的內容?這是我對文博會的建議。
    另外,針對金馬奇幻影展及金穗獎,確實有的已經線上做一些處理。我更具體建議,我們就把這樣的影視音擴大跟OTT業者的合作,譬如KKTV、Friday影音,或是民間的LiTV、CATCHPLAY等等OTT、線上影音串流平臺,其實我們可以跟他們談,他們只要加設一個會員專區,譬如會員付多少錢,就可以在這個會員專區看到金馬奇幻影展的影片,或者是金穗獎好的短片、紀錄片。我覺得跟pinkoi及OTT這兩個業者合作,文化部的文創司及影視局是不是可以跨司處來研議?
    鄭部長麗君:金馬獎有自己的執委會,相對比較獨立,所以原則上……
  • 吳委員思瑤
    可以建議他們。
  • 鄭部長麗君
    部裡是尊重金馬執委會。
  • 吳委員思瑤
    好。
    鄭部長麗君:至於文博會,因為我們現在暫停,我們當然有在研議其他線上行銷的替代計畫,但是我不能答應您跟哪個平臺合作。對於您的建議,我覺得方向是好的。至於金穗獎,我們已經……
    吳委員思瑤:好,我覺得這是一個數位經濟的時代,其實可以思考這是為了未來來準備。
    鄭部長麗君:對。我想在大方向上,委員的建議都非常好,我們有一些受疫情衝擊的計畫或年度預算,我們都會調整做法,也會支持在疫情衝擊情況底下可以進行的新的行銷或模式,但是我還是要強調,在風險管理的情況底下……
  • 吳委員思瑤
    還是很重要。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也不能一直push某一些活動或某一些計畫,他們的工作人員反而比之前更辛苦……
    吳委員思瑤:好,我了解,當然,安全第一……
    鄭部長麗君:我還是要跟委員溝通,因為政府是防疫、紓困、振興三面向要一起兼顧。
    吳委員思瑤:好,我的想法是防疫優先,但是這都是讓我們可以啟動未來新興的線上的可能……
  • 鄭部長麗君
    但是工作同仁也有他們的健康風險要管理……
    吳委員思瑤:好,對於我剛才提的,是不是文創司及影視局再做……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把陸續調整的方案……
  • 吳委員思瑤
    是不是可能跟本席說一下?
    鄭部長麗君:新的資訊,我們隨時會跟委員說明。
    吳委員思瑤:好,跟本席說明一下。下一個數位文化經濟的可能就是線上美術館及線上展覽,我知道你們有在做,但我也具體建議,希望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就是所有的文化場館及五大文創園區,有的是策展,有的可能是活動(event),我有兩個建議,一個是Google Arts & Culture,故宮加入了,我們的文化館所要加把勁。第二個是,我研究到日本有一個Niconico的影音平臺,它跟日本很多美術館合作,這個Niconico動畫的平臺就是所有的美術館可以用線上真人、個人的直播導覽,我覺得這都是可以學習的。文化部可以協調我們的公視或是剛剛說的付費串流平臺,都能夠再讓我們的線上美術館、虛擬展覽更有可能。我還是要說,這是放眼未來,建議這個方向我們……
    鄭部長麗君:大方向我覺得非常好,對於未來的振興,我覺得這都非常好的,我們現在已經在預為準備。在疫情衝擊期間,我們預先為研發、創新、新的模式做準備,甚至現在我們就會支持,包含線上博物館等等,我想我們都會來支持,或者讓表演團隊有劇場的直播,或者是其他平臺……
    吳委員思瑤:好,國表藝做得很好,我下一個就要講到國表藝……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覺得我還是要強調,就是表演者也有他的健康風險要管理……
    吳委員思瑤:我懂,這些當然是前提,這些是前提……
  • 鄭部長麗君
    所以都還是要在防疫的前提底下。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部長,我想您大力推動文化跟科技的接軌,跟您講這些數位文化經濟,您一定都可以關照到,我們未來再持續加油。
    在場館因應的部分,我要具體建議,我看到國表藝推出一連串措施,包括取消演出的部分免租金,維持演出的部分採梅花座及場租五折,申請租用的部分採五折租金優惠,振興藝文部分則是下半年及來年的上半年都讓這些delay或是取消的優先,這些真的都很好,但我的建議是,很多的影視音或表演團體不是跟文化部的場館合作,譬如小巨蛋是臺北市政府管的;南港展覽館是經濟部、中央部會自己管的;臺大體育館也有很多活動,是我們的夥伴─教育部管的,雖然大學自治;新莊體育場、臺中洲際棒球場、高雄國家體育場,有的是縣市政府主管,有的是跨部會主管。我很具體地建議,國表藝的經驗可以輸出,文化部可不可能把我們國表藝所標定這樣的一個好的方向及跟原則協助提供給其他部會或縣市政府?不能講配合,因為畢竟是縣市地方自治,但是我覺得文化部可以多做一些經驗分享,我也鼓勵你們可以這樣做,因為您的任務是協助這些藝術公部門。
  • 鄭部長麗君
    我想國表藝或文化部所屬自己訂定的因應原則……
    吳委員思瑤:這個沒有問題,你們已經上路……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可以給大家參考,但是我還是要跟委員說明的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其實地方政府也有它的權責來制定它的原則……
  • 吳委員思瑤
    你們的經驗可以輸出嗎?最起碼……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會提供他們參考,我們本來都有提供他們參考……
  • 吳委員思瑤
    你們最近有沒有召集縣政府的文化局處來做紓困的政策……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有在規劃。
    吳委員思瑤:好,我覺得一定要開這樣的會議……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還是要強調,大家都要跟指揮中心合作,因為指揮中心有各類的因應指引……
    吳委員思瑤:我懂,沒有錯。
    鄭部長麗君:其實它的因應指引是適用在公私部門,所以不管是中央機關,像我們文化部所屬,也是要配合因應指引,地方政府也知道可以配合因應,民間也要用這個因應指引來進行風險評估……
    吳委員思瑤:什麼時候會邀集縣市政府文化局召開會議,把中央文化部的紓困及振興方案、對於藝文工作者的照顧,也透過縣市政府告知他們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什麼樣的會議方式適合現在來舉行,我們有在規劃。
    吳委員思瑤:好,也許用視訊的方式。時間有限,最後我想提到非典藝文工作者,我很快地分享給您,很多的表演工作者可能從事藝術教育,可能是音樂類的,其實他們多數的收入是來自於教學,而疫情被取消的課程從國小、大學、高中,國教到高教都有。這一類非典的、領鐘點費的藝文工作者、進到學校做藝文教育的,大概47%只能再撐兩個月,超過七成只能再活3個月。我的意思是,教育部自己沒有紓困經費,沒有道理是文化部來協助、cover,或者是文化部可能納入這些人來cover?針對這些表演的、音樂類的、體育類的、藝術教育類的工作者,他們的生活陷入困頓,因為教學、課程、社團被取消,文化部跟教育部怎麼來分工?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我們的紓困方案針對藝文工作者屬於自然人的,只要他可以提出原來工作的契約,或者固定參與的藝文活動,我們不分類別……
  • 吳委員思瑤
    都可以跟你們申請?
    鄭部長麗君:他都可以提出,只要他提出一些他平常參加的、routine的或是他邀請的。至於在教育體系以內的有沒有受到什麼衝擊,我們會再跟教育部了解。
    吳委員思瑤:衝擊很大,我想我們跨部會來協調,我也會跟教育部門說這件事情。好,部長很棒,加油,辛苦了,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鄭部長,我今天一早就聽到您做很多的答詢,有些議題也許是重複的,不過也表示我們非常關心整個藝文紓困的部分。您的報告當中提到,整個藝文紓困跟振興預算總共有15億元嘛!行政院特別預算有8億元,文化部移緩濟急部分有7億元。行政院的8億元裡面,有4億元是用於振興措施、有4億元用於紓困,而你們移緩濟急的7億元大概全部用於紓困的部分,原則上是這樣,對不對?本席跟很多的委員一樣都非常關心,移緩濟急這7億元的組成架構為何、大概什麼時候可以確定,可不可以請部長再簡單回應一下?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為什麼要移緩濟急?就是我認為特別預算的8億元不足,移緩濟急的法源來自於災防法第四十三條,是可以啟動的機制。我希望移緩濟急是就我們的年度預算,可以在後面執行的部分,前面比較急需的就先來用,但不要排擠既有的補助預算,否則對藝文團體而言,一來一往地,他們就得不到新的幫助。所以我們就從公共建設計畫裡面,工程方面,本來執行的順序可以放在比較後面的,我先移來做為紓困的預算,因為公共建設計畫是一次核定之後分配年度預算,後續我可以再編回來這個年度預算,在總計畫的額度之下報修公共建設計畫,再把它的分配預算做調整,這樣子就可以來調整、移緩濟急。而行政院也表達會支持後續的調整,使兩者不相排斥、不受影響,一方面可以移緩濟急,二方面是後續再支持我們公建計畫的修訂。
    鄭委員正鈐:理解。就這個部分,因為你現在也送行政院核議當中,一旦下來的時候,就麻煩您給本席一份很完整的資料。
    鄭部長麗君:當然,如果行政院初步認為可以有項目的話,我就會立刻整理給委員辦公室。
    鄭委員正鈐:好。接下來,整個藝文紓困振興辦法當中分為自然人跟法人,大概是這樣子。剛剛有提到,自然人部分每一次的補助上限是6萬元,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最高、上限。
  • 鄭委員正鈐
    法人部分大概是在250萬元……
  • 鄭部長麗君
    280萬元、一次。
  • 鄭委員正鈐
    大概後續會有幾次這樣子的……
    鄭部長麗君:因為疫情在發展中,有的紓困是這樣,因為有些產業比較標準化,可以直接針對譬如油料費等等的補助,而我們較具特殊性、多元性,所以我們希望以期間為單位,就是一期、一期的。我這次是先解燃眉之急,到3月底之前受到影響的,儘速在4月初就開始撥款,之後就會再次公告受理。隨著疫情發展,我們就持續公告受理。
    鄭委員正鈐:在整個藝文紓困當中,其實我覺得這是好事,基本上聽起來是非常地從寬處理,針對所有需要幫助的藝文工作者,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是。
    鄭委員正鈐:有很多的資料都是直接附嘛!如果沒有的話,你有提到好像也沒有關係,也許有簡訊、有什麼LINE的互動……
    鄭部長麗君:截圖,但有可以佐證的一個證明當然是最好,原則上是這樣,其實我們各單位有相關的體系,譬如表演團體有登記、平常有其售票體系;像人文司,平常針對這些行業別所對應的產業,其實他們都瞭解。事實上我們自己也會平行地去勾稽,所以我們會從寬、從速來進行。
    鄭委員正鈐:因為有很多藝文工作者,坦白說他們未必是登記有案的。對於這樣子的工作者或者是工作室,他們是不是也符合條件?
    鄭部長麗君:他們只要提出說明,如果真的沒有辦法提出文件,我們在說明會也會來說明,讓他們提書面說明。
  • 鄭委員正鈐
    可不可以給我一份完整的資料?
    鄭部長麗君:因為他們的活動都是對外,其實網路也都查得到,後續當然希望大家從實,我們從速審查,但因為藝文活動很多是外顯型的,很多資料我們也看得到,所以我們會盡可能協助。
    鄭委員正鈐:如果是新的工作者,比方他們還沒有浮出檯面,是不是也有機會能夠申請?
    鄭部長麗君:要看他們受疫情衝擊的情況,因為這是紓困、振興性質的預算。如果是事業單位,可以提出因應、提升的申請而不提受疫情衝擊的部分,疫情衝擊期間他們認為可以做的事情也可以提出來。當然自然人部分,相對上我們是希望,原來有受邀請的優先提出來。我要強調的是,部裡面既有的年度預算,我們也會做行政調控來調整,儘速補助、擴大補助,所以不會只有紓困、振興的預算。
    鄭委員正鈐:理解。我們想問的是,接下來有很多的大型活動大概都已經停下來了,包括文博會、國際書展都停辦,我們也希望,能把這次當做是一個轉機,擴大線上的運作。本席在想的一個情況是,書展或文博會停辦了,這些廠商是不是基本上都符合申請紓困的條件?
    鄭部長麗君:都符合,其實他們都包含在我們的各類型裡面。這次停辦,展位費全退,希望大家不要再增加損失,而他們也符合紓困的條件,包括自己投入的、製作成本及宣傳成本,都可以來申請我們的紓困補助。
    鄭委員正鈐:因為我發現到,符合紓困條件的人,其實這個很廣,對於11億元紓困的部分,本席也是覺得應該很快就會被用完,對於後續的紓困,部長有特別提到你也在爭取第三波的部分,如果有進一步的訊息,希望也給本席一些更即時的資料。
    鄭部長麗君:是。委員的關心、支持就可以協助我們,而能有更進一步的支持,我隨時會讓委員知道我們的動向。
    鄭委員正鈐:好。接下來本席想跟部長討論的是,在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的部分,我特別注意到在整個答詢的過程當中,你有特別提到幾個很好的特質,就是能夠把理想實踐化,強調系統性的解決方案。本席想要特別提到的產業是影視和流行音樂,這些在臺灣曾經都是非常輝煌的,甚至三十年前李登輝執政的時候提到亞太營運中心,裡面就有一塊是媒體文化中心,牽涉到這個部分,當時沒有做,但至少表示我國政府其實在三十年前就已經思考到這個問題。整個發展下來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從六○年代開始,臺灣電影對於華人圈的影響就非常地大;之後是流行音樂,影響更是非常深遠;到了後來的電視劇也都一樣,有很大的影響力。可是近十年來感覺好像一直在退步,影響力一直減低,所以本席其實非常地關心,文化部對於影視跟流行音樂的部分是不是有更具體的做法,有機會擴大臺灣的軟實力,讓臺灣真的能夠影響到全球的華人,甚至是國際間的流行音樂或者影視方面,這部分可不可以請部長簡單回答一下?
    鄭部長麗君:委員關心的其實是我這幾年來工作的重心,不只是從六○年代開始,臺語電影已經有六十幾年,我們曾經有電影工業,當然我們的流行音樂也曾經輸出,現在相對上在流行音樂上面我們還是有優勢。但是就文化內容,現在屬於跨平臺或跨域的發展、IP化等等,所以我們在過去的3年裡,除了既有的輔導金制度之外,我特別透過結合前瞻預算來提振內容力,以及跟科技結合,讓它朝向跨域、跨業、跨平臺發展的趨勢。近年來,你可以看到在網路上面臺劇逐步地發展,也可以看到電影的輸出,我剛剛講,2017年我們的出口成長20%、2018年成長34%,其實我們約略看到產能在上升,而其故事力也在上升,這是屬於內容的輔導。但我覺得,接下來最重要的是要壯大產業跟市場的規模,所以我們成立文策院,加速文化金融體系投、融資資金的進入,而且是有一個生態系的布局,讓它有更壯大的生態系來支持多元的內容產製。
    鄭委員正鈐:其實您的這部分我有特別注意,我覺得整個的思路跟邏輯是對的,尤其是您特別把金融的部分引進來,因為文化金融這部分之前一直是臺灣的弱勢,引進這部分是一個很好的方向。我只是覺得,在發展影音部分的時候,您這邊也提到了要做國家品牌的部分,因為我從新竹來,我發現新竹其實有很多的科技產業,他們投入的金額都非常大,他們也在創造品牌,包括Acer、ASUS等等。我自己在想,當我們在做這個部分,要去發展流行音樂或者影視文化的時候,是不是也能夠結合產業?這會牽涉到跨部會的問題,比方跟經濟部之間,從韓國的經驗、發展過程,我們可以知道,影視發展也會帶動觀光產業的發展,它跟交通部其實是有關的。本席對於文化部,因為我覺得您是很能夠溝通的一位部長,如果能夠很有效地去整合相關的資源,對於臺灣的影視跟流行音樂會有更大的助益,從很早期開始,包括鄧麗君、周杰倫等,他們都影響到整個華人圈,或者東南亞很多國家的好幾代人之想法跟價值觀,所以本席希望您就這個部分可以給我一份很完整的書面資料,讓我知道文化部接下來要怎麼做。我也希望透過這個部分,能夠讓臺灣的人才回流,軟實力能夠真正地發揚,而影響到整個華人圈跟整個世界,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沒問題。委員來自新竹,很有產業的思考,我們都會全力努力。其實文策院已經有跨部會的董事,所以我們也都會積極展開跨部會的合作,謝謝您。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部長。
    主席:現在已經超過中午時間了,我們繼續開會,議事人員可以發便當給在座各位列席的官員,我們一邊開會,他們可以一邊用便當。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2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國書召委,我不建議大家先用便當,因為我知道有很多官員最近真的非常辛苦,所以我不建議。
    部長,您辛苦了。其實本席在文化及教育委員會,從龍應台部長、洪孟啟部長一直到您擔任部長,我一直要求原民會及文化部能夠形成一個平臺,終於在鄭部長的支持之下,這個平臺在2014年終於發揮功能了,今天我們看到原民會教文處處長跟你們的次長能夠建立這個平臺,不管是原民會的業務報告,或者文化部對於原住民這個平臺的業務報告,都有比較詳細的一些說明。我先請部長休息一下,讓這兩個經常在平臺的討論者上來,看看他們對於平常的業務到底熟不熟悉,如果熟悉的話我們給他鼓勵;如果不熟悉的話我們要請他們再加油,好不好?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要非常謝謝委員的這個建議,兩個機關合作無間,現在委員要抽考。
    高金委員素梅:對,我們先請原民會好了,因為這個平臺能建立起來,其實原民會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主委曾經告訴我之前為什麼一直推動得不完整,教文處也要負最大的責任。現在原民會教文處裡面好像已經有一些人負責辦理,你能不能告訴我們,未來或者是之前你們做了什麼?你的業務報告一大本,可不可以簡略告訴我們,你們已經做了什麼、未來還要做什麼?
  • 主席
    請原民會教文處劉處長說明。
    劉處長維哲:主席、各位委員。我在這邊就比較扼要地做報告,在108年度我們跟文化部合作的重要項目,包括我們盤點了原住民的國寶101件,有形文化資產126處、無形文化資產125件,會做為未來我們推動文資保護的重要基礎。第二個,關於地方文物館的部分,感謝文化部的協助,進館人數已達121萬人,文化部挹注軟硬體設施大概3,334萬元,而文化部也協助我們做人才培力大概900人次。在國家記憶庫部分,目前文化部已支持我們兩案,另外還有一案,目前我們還在跟文化部申請當中。在文化創意跟影視產業合作的部分,108年完成了3案。
    未來109年度主要的工作重點包括六個項目,第一個是推動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的紀念碑部分,以及未來要合作拍攝原住民歷史事件的紀錄片。第二個,我們也談妥,關於文化部的原住民族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會跟本會的部落活力計畫做銜接、進行合作。第三個,也非常感謝文化部特別指派了臺博館館長做為我們籌備原住民博物館的窗口,協助進行籌備的事務。未來我們跟文化部合作,也會推廣原住民新銳藝術家,每年幫忙行銷,以及每年辦理兩個場次的大型展演。未來我們會合作於東部地區,推動有關原住民音樂人才的部分,跟觀光資源做整合。另外,我們的建構原住民知識體系計畫在去年也經過很多的討論,我們新的草案近期也會提供部會研商。以上是就本會的業務重點做摘要說明。
    高金委員素梅:好,所以處長很清楚方向是什麼。文化部在原民會投注了將近3億多元的資源,對不對?
  • 劉處長維哲
    是。
    高金委員素梅:原民會教文處事實上每年編列的預算,你們只剩下2,000萬元用於原住民文化的部分,這一次文化部挹注了3億多元,甚至未來會更多,所以你們應該要做得很好,好不好?
  • 劉處長維哲
    是。
  • 高金委員素梅
    請多加努力。
    劉處長維哲:好,謝謝。
    高金委員素梅:現在我要請問次長,你很辛苦。
    就這個平臺,部長,我們要給次長拍拍手,真的!他這段時間跟原民會合作,開了無數次的會議,本席一直追蹤、一直鼓勵他,尤其他最喜歡到原住民部落,所以其實現在出現的這個平臺政策,它是貼近部落的。
    次長,屏東的禮納禮是你們扶植的一個村落計畫,對不對?
  • 主席
    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連權
    主席、各位委員。對。
    高金委員素梅:還有花蓮的支亞干,這兩個應該是大家最希望的、是平臺建立最好的樣板。未來你們要怎麼樣推動到其他的部落,不能夠只有這兩個啊!
    李次長連權:我們分幾個層次來談,譬如藝術聚落的部分,我們一直都在提的,就是大山地門、大都蘭以及大港口地區,像去年是先到大山地門,今年大家也都合作,認為一定要擴大、有兩次當代藝術的展覽,擴大由大山地門到大都蘭,以及大港口地區。
    高金委員素梅:一個是排灣族,一個是阿美族,對吧?
    李次長連權:對,所以這些事情其實我們都一步一步落實,譬如過往我們的臺北當代藝術展其實沒有真正的原住民專區,也沒有原住民新秀的專區,今年我們共同合作,在9月或10月的時候會有原住民的專區。其次,也會有3位原住民的新秀在那裡展示,類此都是一個創新。
    高金委員素梅:很好,這樣看起來,你們是有一整套完整的規劃。我在這邊建議你,如果是大港口,阿美族的部分在花蓮、臺東,對吧?
  • 李次長連權
    對。
    高金委員素梅:我會建議你在花蓮地區也放入山的部分,因為花東地區不是只有海洋的民族,就山的民族部分,我建議在銅門部落,其實文化部在銅門部落也支持了一個團體「東東」,不管是文化產業或那個平臺都非常適合文化展演及音樂展演,本席建議您到花蓮時,不要忘記到山的地區去看看,好不好?
  • 李次長連權
    好。
    高金委員素梅:謝謝鄭部長,由於幾個會議你都有親自盤點文化部裡面的資源及政策,現在我們才會有有那麼多項,包括文化保存,文化振興、文化轉譯及文化經濟為核心等,然後你還同步透過村落文化的發展,以及文化資產的保存、藝文發展及文化創意產業推展,還有影視流行音樂產業的推展與文化交流的發展,而這幾個面向都已經盤點出來了,我們希望在這幾個面向當中,你們都應持續努力發展下去。
    另外,今天我想問一點紓困的問題,不知道這個平臺上面有沒有對原住民的文化團體,或者是我們文化產業的原住民團體有一個規劃呢?
    鄭部長麗君:這一次對於事業自然人,我們有比較完整的一個規劃。當然原住民的團體,不管是事業或自然人,事業包括公司團體、非營利團體或是個人商號,我想部落裡面很多這種個人自營工作商號,他們都可以申請。然後自然人承攬關係的,如果是中斷了或是喪失了,也都可以申請。我想原民會也有自己的紓困振興方案,因為昨天我在跨部會裡也有聽到。我們兩個部會會透過這個工作平臺來交叉比對,看有沒有被忽略的,如果有被忽略的,我們就會兩部會來合作,再把它補充起來。
    高金委員素梅:我現在正要提的就是,您跟原民會在這個平臺上面,你們一定要檢視一下,因為就我所知,文化部裡在推動的這些文化團體或藝文團體,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名冊?至於,原民會經發處對於你們扶植的原住民團體,或是個人營業人是不是有名冊呢?如果有名冊的話,最好把這些人列冊,以使我們可以聽聽他們的聲音,比如他們需要什麼樣的紓困等。
    鄭部長麗君:如果原民會有這個資料,我們會希望原民會提供給我們,並在審查之後做為參考的一個資料庫。如果在申請上需要協助,因為部裡的工作平臺本來就有協助計畫申請的機制,我們可以請原民會來協助原住民團體或自然人來提出申請……
    高金委員素梅:好,今天原民會教文處有來,現請經發處回答,你們跟文化部的平臺有沒有談到這個問題呢?
  • 主席
    請原民會經發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美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部分還沒有跟文化部做進一步的……
    高金委員素梅:趕快!1個月之內或半個月之內,因為我們的族人快要餓死了!就半個月之內請你們提出專案來告訴所有的原住民族人,我們該如何在這波疫情當中來紓困呢?
    王處長美蘋:我們的紓困方案不分產業別,也都有照顧到……
    高金委員素梅:但是你們要跟文化部這個平臺一起討論,半個月之內要告訴我,好不好?謝謝!
  • 王處長美蘋
    好。
    高金委員素梅:接著我要請問文資局局長,局長您知道嗎?現在我們花蓮地區有一個議員非常困擾,在我們部落裡面,即在我自己的私有土地上要蓋農舍的時候,剛剛才去動的時候,縣政府的文資處或文資局會給一個函文,就是很抱歉,這個地方已經列為古蹟列冊,那你就不可以動了。這個地方就我的瞭解,在花蓮縣的萬榮鄉及秀林鄉都非常的嚴重。請問一下,現在議員正在處理這件事情,他告訴我,現在最擔心的就是要去調查,這些範圍到底有多大?也需要一筆經費,但縣政府沒有辦法有那麼多的經費,而文化部文資局也沒有辦法給他經費,由於已經困擾到私人的土地,請問一下局長,這該怎麼解決?
  • 主席
    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現在要分兩個層面來看,未來如果要具有文資身分,只要是在原住民部落裡面就一定要經過原住民部落的同意。
  • 高金委員素梅
    很顯然花蓮這些案子完全都沒有。
    施局長國隆:目前這部分應該是105年之前指定的,而指定的範圍一定要公告,讓所有人……
    高金委員素梅:局長,如果以前有公告,我們也不會知道。
    施局長國隆:現在具有文資身分的考古遺址數量並不多,但是往往很多是儀式或遺址,也有很多是學術界所調查的一些考古遺址,這部分有很多利害關係人或者是所有人,他們都還不知道。我想我們可以協助各地方政府,再做一個盤點,即有關原住民文化自然考古遺址的部分應進行一個調查研究,以使他們了解一下,到底所在地區有沒有具備文化資產身分。
    高金委員素梅:我的時間到了,我在這邊要求您在1個月之內,你們跟原民會的這個平臺要建立起來,讓我們知道現在原鄉地區到底有多少地區已經變成是疑似古蹟?很抱歉,我家也被列為疑似古蹟,當時我要去重新整修及蓋一下時,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就給一個公文說不可以蓋。我自己都發生這種困擾,更不要講我部落裡面的族人,所以本席要求您跟原民會1個月之內要調查出來,就是全臺灣原住民的55個鄉,到底有多少範圍是列為疑似疑似古蹟?如果可以將其解編掉,就不會引起部落族人私有土地的困擾,可不可以呢?
  • 施局長國隆
    1個月可能比較難一點。
  • 高金委員素梅
    那要多久?
    施局長國隆:但是我們1個月內會啟動,召開一個協調會議。
    高金委員素梅:以花蓮的萬榮鄉及秀林鄉先開始好不好?因為現在這對花蓮的萬榮鄉及秀林鄉的族人已經引起非常大的困擾,所以就從那邊開始。謝謝。
    施局長國隆:好,謝謝。
  • 主席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不在場)鍾委員不在場。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2時2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次有跟你討論這次的紓困,我們希望你要好好去做。今天要與你討論兩件事情,第一個影視、第二個是我們的紓困方案,就這兩個議題來做討論。本席要請教,就是最近公視通靈少女的成效不錯,請繼續加油。從去年1月到9月,有關電影市場的動態,我統計出以下數字,大概是新臺幣79.29億元的票房紀錄,不過我看到美洲電影有198部、歐洲電影有141部及亞洲地區的238部。我們的國片只有57部,連一成都不到。其實現在全世界的影藝文化是最可以賺錢的,而且也無國界的限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本席要請教,您看到這個數字,明明可以宣揚我們國家,但是我們的數字還不及一成,您的看法呢?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我覺得我們國片的市占率偏低。我想委員的關心,我也很認同,但是我們過去3年來,有一些政策的深化,也有比較長遠的布局,所以過去3年是成長的。至於,票房的市占率從105年、106年、107年都有逐步成長,而產值也有成長。第一點,電影的票房市占率有成長,不過我自己覺得應該還要更多,我並不滿意這樣的成長。第二點,有關產值在2017年是比2016年成長25%,出口是成長20%,2018年的出口是成長34%,所以其實是有在成長。
    楊委員瓊瓔:我覺得這個比例,您身為部長也不滿意,我要強調的就是……
    鄭部長麗君:不滿意,整體還要再壯大。
    楊委員瓊瓔:鄰近國家的韓國,他們有限制,我們要不要學習韓國來限片,這對他們也是一個激進的作為。現在大家都很清楚,韓國的影視業非常蓬勃發展,因為他們的作為是有限片,包括國外或哪一個國家限制額度等,我們是不是要考慮呢?如果我們完全無限制,在640片中,就是再怎麼樣努力,也達不到一成。針對限片的方式及要如何來加強,我請部長好好去研議,並將書面資料給本席。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研究,再詳細跟委員報告,因為有其歷史過程……
    楊委員瓊瓔:你們總是要去突破,請將您認為怎麼樣可以再提升的最好方式提出來,不要連一成都不到,這樣我們就會很難過。
    鄭部長麗君:其他國家……,我們會將資料給委員。
    楊委員瓊瓔:不是其他國家,而是你們準備要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過去3年的政策有一點效果,我會將資料給委員,接下來部裡及文策院的計畫也會給委員。
    楊委員瓊瓔:振興及紓困方案編了15億元,其中11億元是做為藝文紓困補助,以協助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坦白講,本席服務處可說是哀鴻遍野,而且會越來越嚴重,因為所有聚眾活動都停止,比如我們當地舞獅舞龍的小孩有三、四十位,平常都有展演活動,現在完全都停止了,光是此隊藝文團體就有三、四十人要吃飯,這就很辛苦了,請問該怎麼辦呢?
  • 鄭部長麗君
    都可以申請。
    楊委員瓊瓔:我們要看到你們的申請條件,本席希望申請過程中,首先要簡便及快速,因為真的是很困難了。其次,我認為這15億元絕對不夠,當時600億元的紓困方案,朝野團結且一毛不刪,但我也感覺到這600億元絕對是不足的。由於您做得非常好,在全國面臨這種情況之下,以15億元來協助自然人或公司團體,但這絕對是不夠的,你要怎麼辦呢?
    鄭部長麗君:目前15億元的預算,有8億元是特別預算,本部移緩濟急部分有7億元,剛才我回答時也提到,我已經盤點部裡移緩濟急的部分之外,在年度計畫裡透過行政調控,於疫情期間針對適合做的部分會優先及儘速去推動。另外,我會再跟行政院持續爭取,在流用時能增加藝文產業的紓困,院長已初步對我表達他的期待,也會全力來支持。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加碼,你盤點內部是有所作為的,如果相關部分沒做的話……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積極去做,也不會排擠……
  • 楊委員瓊瓔
    本席還是認為行政院應該好好來支持您所要求的紓困。
  • 鄭部長麗君
    非常感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經濟部在振興方案所提出的抵用券,我非常不滿意,每個人的上限是800元,還分為4個項目,而藝文部分是多少,您知道嗎?
  • 鄭部長麗君
    藝文消費是3億元。
    楊委員瓊瓔:每個人是200元,我特別提出,比如我不想去另外一個類別那裡,是不是可以拿異類來抵用呢?目前經濟部是不許可的。
    鄭部長麗君:有關異類抵用,首先要避免被用到其他項目。
    楊委員瓊瓔:只有200元,絕對沒有什麼誘因,本席希望不用客氣,加上藝文推廣對臺灣非常重要,我會全力支持及給予勉勵,所以一定要加碼,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12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從這次業務報告裡看到博物館業務還編得滿多的,而且辦了很多國際特展,我非常肯定部長,文化部在你帶領之下,成效也不錯,尤其是預算越來越多。現在史博館是在維修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歷史博物館在修復當中。
  • 廖委員婉汝
    大概修多久?什麼時候可以開放?
    鄭部長麗君:還要兩年,目前在閉館中。
  • 廖委員婉汝
    兩年後要辦展嗎?
    鄭部長麗君:由於其本身就是文化資產,因此修復再利用計畫要經臺北市政府的文資審議,此一時程會比較久一點。在其修復計畫的部分,我們有報修進度及計畫,也做了一些調整。
    廖委員婉汝:還要兩年,兩年之後要辦什麼展?
  • 鄭部長麗君
    我需要再確認一下時程。
  • 廖委員婉汝
    兩年之後準備辦什麼展?
  • 鄭部長麗君
    明年底之前。
  • 廖委員婉汝
    在維修之後應該會有一個展。
    鄭部長麗君:今天史博館同仁沒有來,為配合立法院減少列席人員的防疫措施。由於現在是閉館修復當中,因此是啟動常設展的更新,也會準備特展,我會請他們將展覽計畫提供給委員。
    廖委員婉汝:目前聽到藝文界的聲音,就是史博館整修完之後,第一個展是朱銘的作品,但他們表示朱銘不是有自己的美術館,為什麼還要在史博館展朱銘的作品呢?
  • 鄭部長麗君
    目前我不瞭解他們相關的特展。
  • 廖委員婉汝
    你瞭解後再跟我報告一下。
    鄭部長麗君:原則上,我身為部長,還是會尊重館方專業的策展人,由於委員在關心,我會請他們將常設展及特展的規劃,以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
    廖委員婉汝:好。除了史博館要維修之外,接下來故宮也要維修,什麼時候要開始呢?
    鄭部長麗君:故宮不是文化部管理的,故宮是一個部會。故宮好像沒有要閉館,雖然有維修,但沒有閉館計畫。
    廖委員婉汝:很多展覽大概都是在史博館或故宮展出,我們憂心可以展覽之處都在維修的話,這些硬體部分會不會影響到文化部要做的國際特展呢?臺北還有什麼地方可以提供特展呢?因為你們的預算編得滿多的,有沒有做什麼規劃呢?
    鄭部長麗君:預算是全國性的計畫,這幾年來藝文館設施總體的量是有增加,不過也有個別的閉館計畫,我們會關心所有能夠提供的場館及空間……
  • 廖委員婉汝
    中部及南部有哪些點可以辦特展呢?
    鄭部長麗君:其實很多元,看委員期待的是哪一種類型,由於每座館都有自己專業經營之處,例如去年10月南科考古館開幕,有常設展及特展。
  • 廖委員婉汝
    有沒有到屏東呢?
  • 鄭部長麗君
    南美館也是前年設立開幕。
  • 廖委員婉汝
    有沒有到屏東呢?
    鄭部長麗君:彰化生活美學館,我們有4個生活美學館……
  • 廖委員婉汝
    有沒有到屏東呢?
  • 鄭部長麗君
    屏東有很多館舍在規劃中。
  • 廖委員婉汝
    哪邊?
    鄭部長麗君:現在正在規劃王船博物館、菸廠大博物館計畫,我記得原住民博物館也是在南部。
    廖委員婉汝:菸廠、原住民博物館及屏東東港的王船博物館,有關這些館的規劃期程能不能給我一份資料?
    鄭部長麗君:這是地方政府的規劃,他們提出來請文化部支持。
    廖委員婉汝:希望文化部來協助,應該有支援吧?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依照計畫來審查地方政府提出來的計畫……
  • 廖委員婉汝
    我希望部長多關心一下!
    鄭部長麗君:我非常關心,去年才召開首度的全國博物館會議,然後所有公私博物館都一起來、產官學一起……
    廖委員婉汝:以整個文化來講,我們不希望國境之南的屏東縣是文化沙漠。後來屏東縣蓋了演藝廳,當然這是地方政府、縣政府的規劃,但是我們也期待有大型的特展,或文化部能夠引進一些好的藝術團體或表演團體,都可以到南部。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支持屏東的文化中心規劃,也有再造歷史現場。
  • 廖委員婉汝
    文化中心是藝術館嗎?還是另外的文化中心?
  • 鄭部長麗君
    恆春的文化中心。
  • 廖委員婉汝
    現在有在修建嗎?
  • 鄭部長麗君
    恆春的文化中心規劃……
  • 廖委員婉汝
    恆春有文化中心嗎?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在規劃,它是規劃案。我們另外已經支持了勝利新村等的再造歷史現場,已經有一定階段性的成果。至於菸廠正在修復,我們已經補助支持了,但是它裡面在規劃大博物館以及我剛剛講的王船博物館。
  • 廖委員婉汝
    包括台糖那裡也有一件……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在進行了解及規劃設計的支持,其中一些已經有比較大型計畫的補助,也都進行了3年。
    廖委員婉汝:除了這些硬體設備之外,我也希望……
  • 鄭部長麗君
    表演廳的申請計畫也有。
  • 廖委員婉汝
    有些表演的藝文團體也能多到南部走走。
    鄭部長麗君:也有,軟體的升級。
    廖委員婉汝:因為我們現在看得到比較大型的表演好像就是紙風車,真正的那些比較大的藝術……
    鄭部長麗君:不會,其實屏東演藝廳開幕前,我們就開始提供軟體經費的補助,讓他們製作節目,開幕後每一年度都有補助,現在也有軟體升級的計畫。
    廖委員婉汝:我們也希望能國際性的特展到屏東,不要每次國際性的特展都只到臺南、高雄,永遠都到不了屏東,這些都是我們一直在期待的,不要讓屏東在各方面都比較差,連文化都是文化沙漠,這是我們期待的。
    鄭部長麗君:不會,我們給屏東相關計畫的補助比例其實是高的,既然委員想了解,我們把數據送給委員。
    廖委員婉汝:你把那些數據都送給我,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好。
  • 廖委員婉汝
    還有剛剛提到的硬體規劃案與未來的規劃都提供給我。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12時4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最近辛苦了!今天我要跟你討論黃牛票的問題,黃牛票讓很多業者都很困擾,也是很多民眾、歌迷朋友都深惡痛絕的事。一般處理黃牛票猖獗的問題大概就分成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就是針對把票券加價以獲取不當利益的這些人處罰,而處罰這些人當然就是要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修改其他的法令。部長覺得以這種方式處理的可行性如何?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泛稱黃牛票,因為它會發生的產業類型是多元的,包括藝文、體育賽事或其他活動。因為是屬於加價轉售,所以類型有很多,我們在前兩年就先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在修法之前自己先改變。過去是單一的退票模式,因此在單一模式下,會衍生這種黃牛現象,所以我們已經改成四種方案,讓主辦方可以依照自己的特性。因為有的是瞬間秒殺,不一定每個表演都是這樣,所以單一適用在各類型就會有困難。因此,我們調整成四類型的退票方案,已經上路了一段時間。
    林委員昶佐:對,我知道。
  • 鄭部長麗君
    我約略觀察這四種退票方案有一些效果。
    林委員昶佐:對,有一些效果還算不錯,尤其現在有九成都會選擇這個方式。
    鄭部長麗君:但是比較人數眾多的演唱會等,還是有這種現象。第二種類型是用機械,像是用電子或電腦等不當的方式取得票券,此舉違反刑法。這部分是現有的法律就可以處理,也應該要處理。
  • 林委員昶佐
    我之前有問過是不是就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條干擾電腦罪處理。
  • 鄭部長麗君
    也就是他有用任何不當工具的行為……
  • 林委員昶佐
    例如電腦掃票。
    鄭部長麗君:對,這些就是既有的法令可以處理。
    林委員昶佐:所以不用另外修法,我在之前,其實在內政部的這個法……
    鄭部長麗君:至於修法,行政院政務委員有召集跨部會會議,檢視我們的方案以及剛剛委員講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刑法,在現行的狀態之下,若有不足又涉及跨業,有討論到底是要修不同的法,還是要自訂一式、有跨業專法,所以有在進行,在政委主持的跨部會協調會議當中有討論。
    林委員昶佐:針對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也就是等於要落實實名制的可能性,如果我們要知道是不是加價獲取不當利益,可能在演唱會或是大型賽事的現場就要用實名的方法,才可以確定這個人是不是買票者本人,也可以回溯這個人如果不是本人,賣給他的上游是誰,本來那個人是不是有加價獲取不當利益等等。至少以目前我知道臺灣藝文界的反應來講,臺灣現行場館的規定以及辦活動的動線設計,要真的能夠做到全實名制,其實都還有困難。如果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是要以加價獲取不當利益為由來處罰這些人,這當然是一個立意良好的方向,但是在落實上會有一些困難。另外一方面,剛剛提到的電腦掃票部分就非常重要,以現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條干擾電腦罪來講,如果可以不用另外修法,而以這個方式落實,當然也是一個模式。但是我希望文化部可以研擬,參考例如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的方案。
    鄭部長麗君:有,我們都研究了,包括日本、美國。
    林委員昶佐:基本上是不能退票,除非有特殊的狀況,可以搭配退票保險的方案。
    鄭部長麗君:我們目前在行政院跨部會討論當中,既有的法能不能強化是一種途徑,剛剛委員有分析它的利弊。另外,跨業的現象能不能制定一個法,但是我們較不認為一種就制定一個法,所以跨業的行為與現象能不能制定一個法,兩個路徑都有在討論。我們有分析其他國家的立法案例,主辦方同意與否會成為一種可罰性的判斷基準,因為我們有在瞭解,所以會持續參與行政院會,為藝文產業來貢獻,透過如何協助修法,或者是採取立法等兩種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
  • 林委員昶佐
    現在流行音樂界大概九成以上都是選擇買後三天之內就可以退票的方案。
  • 鄭部長麗君
    就是四種方案的其中一種。
    林委員昶佐:對,大概九成都選擇這個方案,因為這個對於黃牛來講,退票成本就會變高。
  • 鄭部長麗君
    它的成本門檻就會上升。
    林委員昶佐:也因為這樣,所以黃牛就又發展另外一種預購制來處理退票成本的問題。回歸來講,最後還是要去,研擬看有沒有可能如同我剛剛提及那幾個國家的方式,除非特殊的狀況,否則不可以退票,再搭配退票保險的配套。今年金管會也同意了退票保險制度的保險,但我還是希望文化部可以研擬退票保險,以及跟其他國家的除非特殊狀況不可退票方式之比較與可行性,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我們都會一併來了解。
  • 林委員昶佐
    再把詳細的資訊提供給我們。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把相關經驗提供給我們,我們會持續來研議這件事。
    林委員昶佐:好,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非常感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洪委員孟楷及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
    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2時4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的文創跟藝文產業大概就像投影片一樣,以一個「慘」字來形容,部長,您認同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很憂心,對於這一波疫情衝擊,因為藝文產業需要人潮聚集或人際互動,所以很多類型的藝文產業都受到衝擊。
    李委員貴敏:所以部長有認知到藝文產業及文創的現狀。我相信你也會認同,其實這些產業要嘛就是個人工作室,要嘛就是以中小企業為主,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是,裡面有中小企業,也有許多……
    李委員貴敏:我要問的是,現在中小企業的情況就像您瞭解的,很多演出都因為疫情而取消了。你說這些演出的部分如果有費用必須退費,所以很多相關企業現在都已經幾乎面臨破產的邊緣。對於這樣的情況,這次紓困有沒有很立即對這些產業做什麼樣的紓困?還先談不到振興!對於這些產業,你們做了什麼樣的紓困呢?
    鄭部長麗君:因為特別預算在上禮拜五通過,我們週末就加班並在3月17日公告須知,而紓困振興辦法上禮拜六就公告了。3月17日公告須知之後,3月18日立刻受理。我們先受理1月15日到3月底衝擊期間的部分,原則上,我希望4月初我們就能趕快撥款,先讓第一波的紓困補助可以出去。補助包含事業、非營利團體、自然人、商號,包含承攬的自然人。我希望透過紓困補助,減輕營運衝擊。我們的補助納入疫情期間能夠有一些因應、提升的新計畫,也一併來支持,就是希望讓大家先得到第一期的支持。我們後續會定期公告,定期予以紓困補助。另外,文化部也爭取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貸款方案,像您是財經專家,因為過去藝文產業很不容易貸到錢,所以這次我們特別跟經濟部合作,銀行支持,信保基金也支持,藝文產業這一次應該可以納入貸款。我們有開設諮詢窗口來協助,透過補助及貸款並行,先進行紓困。
    李委員貴敏:部長剛剛前面提到的這些東西,藝文產業界在文化部的網站上,例如申請的條件及資格等所有需要的文件,在你們的網站上都已經很清楚地表明了嗎?
  • 鄭部長麗君
    辦法、須知、Q&A、懶人包、影片及文件、表格都有。
  • 李委員貴敏
    統統在網路上就可以……
    鄭部長麗君:我們開過諮詢會,也會持續開說明會。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您剛才提到的這些在昨天已經公布的措施裡面,有沒有包含投影片上所載的這三個部分?
    鄭部長麗君:也有。如果像國表藝的場租,只要是取消的都全免。因為它是行政法人,像您的圖裡面……
    李委員貴敏:這個只有適用在特定的機關,還是文化部也有跟其他主管機關、行政單位……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所屬的場館,像國表藝是行政法人,它有一定彈性,就已經對取消者全免租金、退票也免手續費等措施。文化部所屬的委外場館能夠修改契約的,我們會來進行契約的調控。
  • 李委員貴敏
    這個大概什麼時候會落實?
  • 鄭部長麗君
    場館已經開過會了。
  • 李委員貴敏
    開過會到落實的期間大概會有多久時間?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3月就會集中來處理,然後契約會……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所以3月份……
    鄭部長麗君:對,另外我們委員報告,因為……
    李委員貴敏:部長,你讓我問一下我的問題,否則你用我的時間做政令宣導,我覺得不妥!
  • 鄭部長麗君
    因為我急著想要回答委員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沒問題,我理解。我們現在講第一個救急的方法,一個一個來說,你不要把它弄混了。我剛剛聽部長提到,文化部對於只要是屬於文化部空間的部分,租金全免嗎?
    鄭部長麗君:不是,是表演場館。因為國表藝是行政法人,所以……
  • 李委員貴敏
    所以其他的……
  • 鄭部長麗君
    它先上路了……
    李委員貴敏:部長,你讓我講嘛!你不讓我講我的顧慮,卻只講你的,這樣就占用了我質詢的時間。我的意思是,第一、文化部所有的空間是不是都已經給這些與藝文相關的部分?我沒有要求你要全免,最起碼給他們一些租金減免。第二個部分是,我們都知道藝文界與行政機關在簽約的時候,其實條件都是不公平的,這個部分是不是文化部也該帶頭做?畢竟文創產業、藝文產業是文化部主管,文化部是不是也該帶頭做?對於這些文創或者藝文界合約過往不公平的情況,你也能把它調整變成公平的!至於以前給付的方式,假設委託一個單位去表演的時候,因為現在所有的藝文活動都停滯,你不先給他錢,他根本沒有機會,所以他要怎麼生存?因此,你給付他的款項是不是也可以調整?你有沒有跟其他相關單位說,文化部已經做了一個領頭羊的動作,除了做的這些規劃之外,還跟相關部會進行類似的溝通,讓他可以租金減免,標案的給付方式也調整,甚至因為他都已經虧了,所以對稅捐的規劃也能進行一些調整,可以還是不行?
    鄭部長麗君:整體回應委員,這些都屬於行政調控的面向,首先文化部已經補助的,已支出部分從寬認列,雖然他取消了。第二點,像表演場館的單次場租,取消演出的免租金。第三……
    李委員貴敏:對於我的問題,真的拜託一下部長,不要挑一個特定的,我的意思就是……
    鄭部長麗君:委員,你讓我回答完,因為我後面都沒有機會講,我就是要回應你的問題。
  • 李委員貴敏
    剛才前面三分之二的時間好像都是你在講!
  • 鄭部長麗君
    是不是我把後面的兩種樣態……
  • 李委員貴敏
    拜託你再以書面的方式。
    鄭部長麗君:沒問題,我再以書面的方式給委員。對於委員期待的,我們大概都會盡全力做,好不好?
  • 李委員貴敏
    好。
    鄭部長麗君:我就這樣整體說,因為他有……
    李委員貴敏:謝謝,但是真的拜託一下,委員質詢的再拜託,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是。
  •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第一個質詢的項目就是針對有人向本席反映,有關文化部支持的計畫,這個計畫是由花蓮縣文化局與臺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合作的計畫。針對文化相關的計畫,像這個計畫就是動漫培育發展計畫,這是一個夏令營,參加夏令營的人所創作出來的作品在授權同意書上就註明,文化局及職業工會可以依上述內容再授權第三人使用。同意書有這樣的授權內容條款,是不是會讓創作者的點子遭到改作、編輯或重置?這樣的話,你們用什麼方法監督民間單位可以這樣取得創作的授權?這樣似乎不妥!除了花蓮文化局,其他計畫是不是有類似這種的著作使用權同意?此舉是不是有點不妥?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的這個案例是花蓮縣政府,是不是?
    陳委員椒華:對,花蓮的。
  • 鄭部長麗君
    是花蓮縣的文化局嗎?
  • 陳委員椒華
    對。
    鄭部長麗君:我不確定它是從採購衍生的授權同意書,還是從其他的補助……
  • 陳委員椒華
    請部長再了解。
    鄭部長麗君:不,我現在要回答委員,因為我不確定它的樣態,如果是屬於採購的,就是公部門採購之後,過去的確有些公部門會要求乙方全部授權給甲方,但是我們已經訂定了新的藝文採購辦法,希望公部門取得使用權就好……
    陳委員椒華:不過這是108年的漫畫夏令營,應該算滿新的……
    鄭部長麗君:這應該是舊的,我們應該已訂定新的採購辦法,鼓勵公部門有使用權就好,不要因為採購,讓創作者全部授權給公部門,我們覺得這樣不好。
  • 陳委員椒華
    所以有修正了?
    鄭部長麗君:對,有新的辦法,我們會瞭解這個案例是什麼時候的……
  • 陳委員椒華
    因為我還有幾個要討論的議題。
  • 鄭部長麗君
    好。
    陳委員椒華:本席希望文化部針對行業類型漫畫補助計畫能做更多的補助,像現在螢幕上看到「小丑醫生」的幕後歷程,資料的另一邊就是實際上有此真實人物,透過漫畫呈現,讓滿多人喜愛。在此是否能請文化部對於這樣的補助計畫有更大的推廣?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一案有文化部前瞻預算的補助。
    陳委員椒華:是,是不是可以讓更多人……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漫畫輔導金是首創,1年大約有2億多元預算在催生漫畫,因為我認為漫畫是關鍵文本,其週邊效益更大……
  • 陳委員椒華
    可以增加更多的計畫嗎?
    鄭部長麗君:過去從來沒有這樣的漫畫輔導金,其實是我任內首創,當然我們是多元鼓勵,各種題材都予以鼓勵,像這樣的類型也在我們的鼓勵範圍。
    陳委員椒華:好。另外,昨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在臺南的產業鐵道保存之申請,這主要位於台糖的鐵道,結合雲林虎尾糖鐵以及新營糖鐵文化園區,跨越8個縣市的文化資產保存。在去年年底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及文化部討論,但這樣的討論並沒有讓地方自救會參與,雖然研商共識是全縣縣地保留以及鐵軌露出率最大化。可是目前的情況是,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已經動工,本席希望文化部部長去瞭解,如果地方自救會針對本案重新提報審議,於召開變更設計協調會之前,文化部可否請臺南市政府先行停工?對於過去已經破壞、先行施工部分,可否提出相關修復對策?另外包括「道路完成面高程之上」等等,這些請部長去瞭解。
    鄭部長麗君:因為文化部是對文化局,我們會給予行政指導,建議文化局如果民間提出新事證就要再受理審議,就要由臺南市政府內部協調,工務單位應停工……
  • 陳委員椒華
    就拜託部長……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跟委員報告,這案從補助研究案開始我就有關心,也向臺南市政府建議,因為我們可以有新思維,也就是調整工程後,讓文化資產受到保存,讓未來有新的鐵道文化資產、文化路徑的可能,為地方創造新的文化觀光模式,其實這可以併行發展,所以這部分的建議,我們已經提供給臺南市政府。
    陳委員椒華:部長,針對要求的第三點、第四點部分,關於研商會議紀錄部分,是否能提供本席?
  • 鄭部長麗君
    後續有資訊就會提供委員。
  • 主席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3時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陣子很辛苦,我們知道為了藝文工作者,你的努力我們都有看到。昨天我也看到你的臉書特別提到,對於這些藝文工作者,文化部會做他們最堅強的後盾。但本席還是有些問題想請教部長,首先,部長知道包種茶的發源地在哪裡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包種茶嗎?您的答案是不是就在簡報上?
    高委員嘉瑜:對,就在南港。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高委員嘉瑜:南港就是包種茶的發源地,其實最近臺灣茶是揚名國際、世界的,不管是手搖茶或其他方面,我們也希望茶文化,因為這也是文化的一種,它不僅是產業,同時也是文化。關於臺灣的喝茶文化,不管在這次的疫情中推廣觀光或相關產業,我們要結合文化、觀光、產業,做一些橫向聯繫,如此才能有效提振經濟,光靠紓困可能不夠,但是這樣的茶文化有沒有得到重視呢?長期以來,大家知道我們有手搖茶,卻不知道我們的茶文化,因此我剛才提到,其實南港在1885年就引進包種茶技術,而且是臺灣當時製茶技術主要來源,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包種茶發源地─南港,到現在相關產業、文化都保存在那裡,包括當初引進包種茶技術的王水錦、魏靜時選擇在南港大坑引進相關技術,他們的老家都還在當地,我們希望各部會一起協助將這個文化、產業、觀光等等引進到南港舊庄,發展南港的茶文化產業及觀光茶園。
    南港有這麼好的茶葉製造示範廠,從清朝時期就留到現在,對文化資源而言,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關鍵,所以我們希望請部長及文化部同仁們瞭解,茶文化是否有機會成為臺灣發展觀光的重要元素,甚至將南港的茶文化建立為一典範,讓其他地方的人知道南港是包種茶文化發源地,以及茶文化為何等等,你們有沒有像這樣的文化保存方式,去推廣茶文化呢?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我也非常重視茶文化的重建及推廣,所以過去兩年內已將茶文化納入文化部文化路徑的整體計畫,像我知道其實烏龍、包種、紅茶是臺灣非常古老的茶種,非常有歷史,所以我們已經規劃北、中、南,在茶文化下有三個茶文化路徑,委員所關心的北部包種也納入茶文化路徑之內,我們規劃之後會跟農委會跨部會一起提出,農委會負責茶產業,文化部負責茶藝,其實還包含歷史、地理、文理、茶藝等周邊整體一起來搭配。
  • 高委員嘉瑜
    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未來提出我們的中程計畫,來爭取整體預算。
    高委員嘉瑜:這其實要跨部會合作,不僅是文化部、農委會……
    鄭部長麗君:其實還有地方政府、民間團體,我們都希望建立工作平台。
    高委員嘉瑜:包括觀光局,我們也希望引進國際觀光客,來體驗臺灣的茶藝、茶文化、茶產業,這可能要一連串配套措施才有辦法做,我們也希望藉由這次,如何推廣並結合國內觀光、產業、文化,先讓臺灣人知道國內觀光文化的重點,讓因為這次疫情沒有辦法出國的人能夠理解臺灣的文化並努力推廣,之後可以把我們文化的軟實力推廣到世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機。
    另外,回到這次疫情,我們發現藝文工作者人數非常多,光是業者就有3.5萬家,從業人員有26萬人,其實這個數目遠比這15億元預算所能承擔的多非常多,損失營業額推估為769億元,部長,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這15億元的投入,對這些藝文工作者而言,這雖是補助,但真的不夠。
    鄭部長麗君:委員剛才提到的769億元應該是文創產業,在文化部主管的4,600億元中2個月營業額的推估數,我大致上可以瞭解。我們在這次紓困預算中,特別預算8億元加上移緩濟急預算7億元,共15億元,我也認為不夠,所以我也要懇請委員支持……
    高委員嘉瑜:相較於各部會,文化部的……
  • 鄭部長麗君
    我自己認為不夠。
  • 高委員嘉瑜
    真的太少。
    鄭部長麗君:為什麼我們有移緩濟急預算7億元,我就自己先提出宣布?就是因為我認為8億元不足,但當時600億元有其整體防疫之所需,因此我會進行第三波預算盤點,也就是除了特別預算8億元及移緩濟急預算7億元,總計15億元,我會再跟院長說明並希望他支持,就是在藝文紓困上,如果在特別預算的額度內,後續能夠支持的部分就盡可能支持。我們自己也會再盤點部裡面的預算,有些既有的年度預算可以調整到疫情衝擊期間來進行的,我會再搭配,所以我說還會有第三波,我們希望委員都能支持,共同協助藝文工作者。
    高委員嘉瑜:部長辛苦了!因為我們知道這15億元對你來講是絕對不夠的,因為藝文工作者的人數這麼多,所以我們也希望部長能夠盡力爭取更多預算,我們也會全力支持,畢竟藝文工作者也是臺灣非常重要文化來源。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傅委員崐萁發言。(不在場)傅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柏惟發言。
  • 質詢:陳委員柏惟:13:11

  • 陳委員柏惟
    (13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臺語能通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說得比我還好,不敢跟委員比。
    陳委員柏惟:我之前是拍電影的,假使臺灣是一齣電影,你認為男女主角要穿什麼衣服?比如日本有和服,美國可能是西部牛仔,你認為臺灣人會穿什麼衣服?
    鄭部長麗君:有關傳統服飾,我認為是民間長期累積形成的,所以我上任時其他人問我這個問題,原則上我沒有用部長的身分來指定一種服裝作為我們文化的代表,但是我希望在民間文化發展之下,我們能夠累積形成自己的文化傳統及代表。
    陳委員柏惟:瞭解,因為部長的回答跟我想的剛好很相近,一方面可以說這是多元文化,但另一方面其實我們不知道我們的文化到底應如何表達,你可能可以說我們可能有很多不同的穿著方式,但實際上是因為我們過去被殖民時間太長,所以我們的文化很多都是外來文化。我會這樣詢問的原因在於,前一陣子我遇到一位朋友討論這個問題,他說臺灣人就會穿國旗裝,我聽到就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就是不管穿什麼衣服,頭上都戴有國旗的帽子,為什麼戴有國旗的帽子有問題?因為我們Republic of China到外國與他人進行文化交流會被認為是中國人,所以今天要來討論有關對岸對我們做文化大外宣,2017年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表示,孔子學院在全世界教導中文、漢語,但實際是進行統戰,影響公共議論,甚至煽動大學生對反中語言做抵抗。同樣地,孔子學院已經被美國的胡佛智庫認定是統戰的機構,但偏偏臺灣也有一個臺灣學院,就在文化部轄下。
  • 鄭部長麗君
    是臺灣書院。
    陳委員柏惟:抱歉,如何區別臺灣書院與孔子學院?
    鄭部長麗君:這不一樣,現在臺灣書院在美國比較多,因為我們跟美國政府有官方的交流及互動,他們都瞭解臺灣書院與孔子學院不同。
  • 陳委員柏惟
    是。
    鄭部長麗君:他們都瞭解孔子學院是什麼,基本上臺灣書院目前是文化中心、文化組,美國當時有臺灣書院,是前政府開始設立的。
  • 陳委員柏惟
    我相信……
    鄭部長麗君:但它本質上是我們的文化交流單位,類似駐外館,所以本質與孔子學院不同,我想美國與世界應該都很瞭解。
    陳委員柏惟:我想跟我們交流的單位一定都瞭解,但是對民間而言,這個單位就是寫方塊字、講漢語,講那些聽不懂的話。
  • 鄭部長麗君
    沒有。
  • 陳委員柏惟
    不是這樣嗎?其實我認為民間……
    鄭部長麗君:沒有,基本上他就是我們的駐外館,像駐洛杉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臺灣書院就是我們位於洛杉磯的駐外單位,他做的文化交流基本上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就是文化部的政策、我們重視的項目以及對外交流;第二個就是我們協助民間生態系、文學藝術以及文化內容,像漫畫、影視音等等,還有跟藝文機構、博物館、文化創新、文化科技等等與在地國合作;第三個就是在地特殊性相關活動,所以基本上他們就是在協助臺灣文化走出去,絕對與孔子學院不同,委員可以放心。
    陳委員柏惟:部長的立場堅定使我有一點信心,但既然是民眾反映的,我當然要說給部長聽看看。
    另外,孔子書院被認定為統戰組織,在文化交流部分,我們有什麼文化反統戰的方式?比如他做他的中國文化,那我們要怎麼做我們的臺灣文化,兩者的差異性何在?
    鄭部長麗君:我認為做自己就是最好的反制,文化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要反對誰,也不是為了反制誰,文化就是做自己,你要怎麼發展自己的面貌讓世界認識,基本上把自己的文化壯大,然後走出去,我認為這就是最好的方式,民主自由就是最好的區隔。在自由民主的生活之下,我們產生多元文化創意,這就是臺灣文化的軟實力,我是非常有信心,我是覺得我們自己應該有信心,狀大自己、走出去就對了。
    陳委員柏惟:部長說得很好,但我不完全認同,因為對面的文化具有侵略性,不管我們表現得多好,都是黃皮膚、黑頭髮,他有可能把我們的語言、文化掌握在手中,當然,我們立場堅定表達我們的意志,但是問題是中國在滲透、統戰,甚至是吃豆腐,從來不曾放軟,所以我還是要提醒部長有關文化統戰、文化滲透的部分。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以前在高雄大學時有個馬來西亞僑生,2000年之前都看臺灣的綜藝節目,但2006年畢業回國後,他開始看中國的節目,這就是一個吃豆腐的行為,因為我們的文化看起來很接近,所以就很可能被說是中國臺灣的文化,這是事實,我認為這也是在國際上發生的事情。我們知道有這樣的事實,我們想要改變,這樣就好了,沒必要說我們有民主自由,所以他們就一定怎麼樣地,不能這樣想,因為統戰就是不管我們是什麼樣的,他用他的民主來滲透我們的民主,這是在文化統戰部分,我們未來應該思考的事情。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莊委員競程、謝委員衣鳯、劉委員世芳、呂委員玉玲、何委員欣純、鄭委員天財、邱委員臣遠、廖委員國棟、陳委員亭妃、王委員婉諭及邱委員志偉均不在場。
    今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傅崐萁、呂玉玲等提出書面質詢。
  • 委員傅崐萁書面質詢

    一、藝文「振興抵用券」疫情延緩後使用該如何紓困?
    1.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百業的衝擊,不僅是觀光產業遭受重創,我們的藝文產業也是在夾縫中求生存,急需政府注入活水來紓困與振興。所以文化部也提出15億元的紓困及振興預算,包括: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因應提升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等短期紓困方案11億元,以及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而後續振興的4億元裡,有3億元是用來做為藝文振興抵用券,沒錯吧?請問部長,適用的藝文場所有哪些?而這筆3億的藝文抵用券的執行方式,是由文化部決定?還是經濟部決定?

  • (1)可在全國之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唱片行、電影院等使用……
    (2)本來振興抵用券是經濟部提出的振興措施,文化部建議希望適用範圍納入藝文,經濟部統一規劃透過住宿拿振興抵用券來擴大消費。文化部會確保兩件事:第一,三億額度用在藝文,第二,不需要當地使用,全國都可以使用。
    2.簡單來說,文化部就是編列這3億元特別預算給經濟部規劃,但是文化部本身卻沒有使用方式的建議權,等於把3億預算直接送給經濟部。部長,您認為這樣合理嗎?經濟部能比文化部更了解藝文界的需求嗎?
    3.現在藝文界都希望藝文振興抵用券不要綁住宿,因為藝文消費本來平時就不會是一個常態選項,更何況倘若要綁住宿,您認為是否有足夠的誘因可以讓民眾為了去欣賞一場藝文活動,而特別去住宿拿抵用券?難道文化部都沒有評估過效益嗎?
    4.雖然部長說不會限制只能在當地使用、全國適用,但民眾或許住在音樂、藝文展演空間、書店、唱片行、電影院的附近,可能對這些場域的表演、商品感興趣,但如果還需要綁定去住宿的限制,可能就會打消去消費的念頭,不是嗎?
    5.再者,部長保證3億元的抵用券都會用在藝文上,沒錯吧?請問部長,抵用券上會註記限藝文使用嗎?還是「一券」皆適用夜市、市場、商圈、餐廳、藝文這幾類?
    註:經濟部初步規劃「夜市、市場」為一類,另外三類為「商圈」、「餐廳」、「藝文活動」,各二百元,不分區消費,全國通用,但目前尚未定案……
    6.文化部曾表示,「全國適用振興抵用券的藝文產業店家數近1萬家,其中包含商圈內將近1千6百家、商圈外將近1千家,及9家藝文預購票券系統業者共6千7百多個表演團體」。文化部所謂的商圈內1600家,泛指包括音樂、藝文展演空間、書店、唱片行、電影院這些藝文店家,沒錯吧?若依照經濟部的分類標準,那可不可以用「商圈」類的抵用券到這些藝文店家消費?這部分文化部是否有向經濟部詢問或提供建議?
    7.據了解經濟部還在研議究竟要具體分類、還是要一體適用,因為考量過去夜市券僅適用於夜市,但回收率卻不如預期。從108年9月16日上路到109年2月底截止使用,根據經濟部統計,總計發放1,033萬張,回收750萬張,總回收率僅為72.6%。倘若抵用券加以分類的話,恐怕會有某些類別的券會發不完,回收不回來,所以未必會具體分類發放。部長,請問文化部是否有掌握相關訊息?倘若最後拍板分為四大類,文化部是否有預估「藝文抵用券」可以回收幾成?又可以帶來多少振興藝文產業的效益?
    8.根據文化部預估,投入3億元的藝文抵用券於藝文場所進行文化消費及參與文化活動,可以帶動額外消費2.44億元,再加計依主計總處各產業關聯表推估的各產業關聯效益,可帶動產業關聯效果效益為6.45億元,至少可帶動整體經濟效益約11.7億元。部長,您認為會不會過於樂觀?
    9.因為根據經濟部評估,夜市抵用券花費5億4,007萬2千元,也只能帶動11億元的夜市商機,文化部只花3億就能同樣帶動11億的商機嗎?
    註:文化部評估,藝文抵用券納入全國藝文產業,預期帶動整體經濟效益約11.7億元:為鼓勵民眾於疫情趨緩後出遊,並透過抵用券於藝文場所進行文化消費及參與文化活動,本案規劃藝文抵用券補助經費3億元,參酌消費者之藝文消費模式,將帶動額外消費2.44億元,再加計依主計總處各產業關聯表推估之各產業關聯效益,可帶動產業關聯效果之效益為6.45億元,爰推估本案至少可帶動整體經濟效益約11.7億元。
    10.除此之外,現在經濟部評估可能擴大規模,加碼另外推出不綁住宿的振興抵用券,文化部倒不如把預算放在這裡,還不會有需綁住宿的限制?請問這部分文化部是否會進一步加以爭取?
    二、藝文紓困振興補助,宜由縣市政府統一分配
    1.我們都清楚花蓮是觀光大縣,過去週末常常吸引大量人潮,車票更是經常一票難求。但因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花蓮不僅是觀光產業的重災區,藝文產業也受到嚴重衝擊。現在有許多藝文團體、個人藝術工作者已經活不下去、哀鴻遍野。
    2.花蓮目前從事表演藝術的街頭藝人有1,035人,表演藝術團隊有共有121團(音樂類48團、舞蹈類31團、戲劇類13團、綜藝類19團、民俗技藝類10團)。部長應該非常清楚,街頭藝人以街頭展演為主要獲利來源,多仰賴觀光及活動所帶來大量人群,藉此獲得觀眾打賞及關注;此外,也透過許多廠商在大型商演或活動上,邀請街頭藝人現場助興來做為收入來源。
    3.但因疫情影響,造成觀光人數銳減及表演藝術營運流量下降,國內政策及預防性防疫措施,也導致縣內展演、培訓或工作坊等活動接連取消或延期,造成各團隊行政作業、人事成本及軟硬體租借費用大增。
    4.不僅表演藝術,花蓮的視覺藝術產業也非常有名,花蓮主要的觀光也是根植於在地文化藝術。據統計視覺藝術產業,職業藝術家就有石雕、木雕、原住民藝術、陶藝、視覺藝術、工藝創作類六類;藝文店家有藝廊、石藝商家、陶藝店家三類。合計藝術家或從業人員粗估約有100位。
    5.再來,花蓮也有特色書店及閱讀友善空間共12間,同樣因為疫情影響,造成觀光人數銳減及本地居民減少外出,實體書店營運銷售流量受到衝擊,以致業者的人員薪資酬勞、場地及設備租金、行政等營運支出費用付不出來。
    6.現在文化部提出「文化部對受嚴重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共投入15億元預算,包括: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因應提升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等短期紓困方案11億元,以及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要來協助藝文產業度過難關。
    7.補助對象有兩類(事業、個人),其一為:「受疫情衝擊致展演映活動取消、延期、退票或藝文消費減少等因素,而發生經營或營運困難之事業」。其二為: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之契約受影響之自然人。
    8.然而,地方在實際執行的時候碰到一個情況,實際上花蓮縣府皆已盤點完目前受重創的個人及業者有哪些。但由於文化部是開放「個人」及「事業」個別申請補助案,必須自行寄送資料。
    9.以花蓮縣來看,藝文工作者多屬自然人身分,即便縣府有意協助地方藝術工作者統一申請補助、甚至方便文化部作業,但礙於規定,所以沒辦法進一步協助申請。因此,最多只能將申請書發放給申請人,再統一蒐集送給文化部。
    10.而當文化部在收到這些申請案件、以及審查過後,再辦理經費核銷,審核通過後再逕行各自撥付款項。部長,請問文化部審核一個案件要多久?您難道不認為這樣很沒有效率嗎?
    11.根據文化部統計,全台登記立案藝文團體、文化藝術基金會,至2017年就有6218、446個,光要審查完案件、到撥付補助款項都不曉得要等到什麼時候?
    12.事實上,地方政府有意協助來收受民眾申請,甚至協助執行紓困款項,其實縣市政府更能快速將款項直接撥付給申請人。部長,有沒有可能透過撥付補助款給縣市政府,再由地方統一分配給申請人的方式來執行?
  • 委員呂玉玲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呂玉玲委員質詢鑑於創意市集近幾年遍布各地,民眾可在市集購買手作小物、皮革製品、花藝產品與手作甜點,除提供創作者一個舞台,更能面對面向民眾解說創作理念。疫情發生前,臺灣許多創意市集與日本、香港各地創作者合作,共辦市集激發創作火花,使市集成為文化軟實力之指標,甚市集為大部分創作者主要收入來源。市集本身是否舉辦常受天氣因素影響,然而從2月份至今,許多創意市集主辦方考量疫情因素暫停舉辦,對創作者而言無疑雪上加霜,往後若進入下一波疫情高峰,出攤機率再度降低,文化部應重視創作者生計陷入困境,並想方設法給予協助,以此鼓舞創作者持續投入藝文產業。文化部於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編列了3億元做為振興抵用券之經費,抵用券可用於全國之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唱片行及電影院,唯獨遺漏創意市集。振興藝文產業措施立意良善,若適用範圍可擴及至創意市集,吸引民眾走出家門進入藝文領域消費,無疑間接舒緩創作者因疫情損失之收入,可謂一舉兩得。另藝文界許多表演者長期投入,為社會帶來幸福、感動與反思,此時取消演出除了生計受影響,也使其失去舞台,長久下來更可能造成臺灣藝文界人才之流失。建請文化部推行數位藝文,使大眾隨時隨地連上網路便可接觸藝術,不再受親臨現場才能欣賞之侷限,更可以提供藝文界人才另一舞台。據此,特向文化部提出質詢。
    說明:如案由。
    主席: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日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1案。請宣讀。
  • 委員黃國書等提案

    依《文化基本法》第24條規定設置「文化發展基金」,為充實文化發展與公共媒體事項所需資源,建請文化部除籌措必要財源以外,應請行政院自5G標金溢價940億元,提撥部分數額列入文化發展基金之財源;並要求文化部儘速完成「基金設置計畫書」報送行政院,以促成文化正面發展。
  • 提案人
    黃國書  范 雲  伍麗華
    主席:本提案有稍微修正,請問文化部有無意見?
  • 鄭部長麗君
    我們的修正意見已提供……
    主席:有提供我們?好,我們照文化部的修正意見。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 吳委員思瑤
    加入連署。
    主席:好,吳委員思瑤加入連署,本案沒有意見,通過。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19分)
User Info
黃國書
性別
黨籍
無黨籍
選區
臺中市第6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