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程序委員會第4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星期二)12時至12時19分 @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正式開會。為配合本院防疫措施規劃的時程,今天由程序委員會進行視訊會議測試,本委員會以視訊方式參加的委員均視為親自出席本次會議,請視訊與會的委員在線上進行簽到,也可以登記發言。因為大家都是第一次操作,我們同時請資訊處同仁協助辦理。)
  •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程序委員會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星期二)12時至12時1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曾委員銘宗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正式開會。為配合本院防疫措施規劃的時程,今天由程序委員會進行視訊會議測試,本委員會以視訊方式參加的委員均視為親自出席本次會議,請視訊與會的委員在線上進行簽到,也可以登記發言。因為大家都是第一次操作,我們同時請資訊處同仁協助辦理。
    現在我們看一下在線上簽到的委員已經有莊瑞雄委員、沈發惠委員、周春米委員、管碧玲委員、林楚茵委員、高虹安委員、羅美玲委員及范雲委員。現在就依照簽到順序一一向各位打招呼。
    第一位是莊瑞雄委員,莊委員好!莊委員好!
  • (線上
    委員沒有聲音。)
  • 管委員碧玲
    被碰到。他剛剛還在講。
  • 主席
    莊委員?
  • 莊委員瑞雄
    召委好!
    主席:瑞雄好,謝謝。有在線上喔?謝謝。
    下一位是沈發惠委員,沈委員好!
    沈委員發惠:主席好,大家好。
    主席:好,謝謝,謝謝沈委員。
    下一位是周春米委員。委員,你在屏東是不是?
  • 周委員春米
    主席好!我在屏東。
    主席:太好了,最遠的屏東。謝謝你!
    周委員春米:對,真棒!
    主席:好,下一位請管碧玲管召委,召委好!
    管委員碧玲:召委好,大家好。
  • 周委員春米
    頭像為什麼那麼大?
    主席:謝謝,謝謝召委。下一位請林楚茵林委員,林委員好 !
  • 林委員楚茵
    大家午安。
    主席:好,楚茵好!下一位請高虹安高委員,高委員好!
    高委員虹安:主席好,程序委員會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主席:好,大家好!第七位是羅美玲羅委員。
    羅委員美玲:主席好,大家好。
    主席:羅委員好!下一位是范雲,范委員好!范委員好!
  • (線上
    范委員怎麼不見了?范委員剛剛在喔!)
    主席:對,剛剛在。范委員好,你是不是麥克風沒開?
    范委員雲: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按到麥克風,把麥克風關起來了。
    主席:好,謝謝范委員。另外在場出席的包括蔣萬安委員、林奕華委員、鄭麗文委員、陳以信委員、李德維委員、吳玉琴委員。謝謝。
    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0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時1分至12時8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鄭麗文  林楚茵  林為洲  管碧玲  曾銘宗  林奕華  陳以信  李德維
         沈發惠  吳玉琴  羅美玲  陳椒華  高虹安  邱泰源  洪申翰  范 雲
         周春米 莊瑞雄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陳秘書小華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本會第10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議程草案報告事項(二)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四十二)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6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經提案委員來函撤回,予以刪除,其餘各案均照議程草案編列通過;各黨團增列部分:(民進黨黨團)(一)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民眾黨黨團)(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及(時代力量黨團)(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等5案,共計12案照列。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項目
    二、請願案件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3案)
      (第1案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姜克仁為檢送國民參政法草案以促建民主,盼立案並修改不宜之處案。
      (第2案送請財政委員會審查)
    2.潘培鑫為建請儘速修訂遺產及贈與稅法,對免稅額、扣除額及親屬寬減額調整以符合公平正義案。
      (第3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3.陳連發為陳請刪除民法1052條第2項但書,賦予夫妻任意一方離婚自由之權利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1案及第2案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
    1.徐正錦為有關鐵路局修築蛇籠,造成河道佔用農民私有土地,請求國家賠償案。
    2.孫瑞穗為陳請恢復本人人權及生活工作權,完成國家賠償或協助賠償完成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50案,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李念慈為再請行政院長究責教育科學文化處人員違背職務,將臺教字第1080087928A號函、第1080088716A號函對聲明不保密,拒註銷密15年解密,包庇不法之瀆職之責案。(函轉行政院)
    2.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內政部處務規程規範地政風紀,是否係為監督土地登記案;符合行政程序法、民法、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程序合法、實質合法疑義案。(函轉內政部)
    3.李念慈為請釋示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於不違反特留分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是否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3條規定,繼承人知受侵害應自行決定行使扣減權,非地政機關所得干預案。(函轉內政部)
    4.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地方制度法第2條規範自治事項之政策規劃定義、與自治事項、委辦事項規定之行政執行責任定義案。(函轉內政部)
    5.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地方制度法第62條第5項訂定之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所稱承市長之命定義疑義案。(函轉內政部)
    6.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都市計畫法第3章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中,不影響居民生活環境之使用區,是否為住宅區疑義案。(函轉內政部)
    7.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依憲法第7、15、23條,於都市計畫實施後,原有合法建築物得繼續原有之使用,不得變更為不合分區使用,是否以不超出同分區容許對居民生活環境影響上限範圍內使用等疑義案。(函轉內政部)
    8.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經濟部90.09.06公告,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以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C大類製造業認定,於各類製造業之低污染事業,是否依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附表認定案。(函轉經濟部)
    9.李念慈為再請釋示財政部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5點,所稱應本合法之法範疇及確實辦結定義案。(函轉財政部)
    10.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為建請政府增加租稅獎勵措施,提升國際競爭力案。(函轉財政部)
    11.小客車租賃從業人員自救會為陳請協助小客車租賃從業人員車貸6個月本利展延案。(函轉財政部)
    12.李念慈為再請教育部長究責綜合規劃司未遵照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就臺教高(三)字第1080021770號函予公文檢核,示處辦本人108.02.11第218號存證信函舉發案結果案。(函轉教育部)
    13.郭宗鑫為有關長榮航空紓困事陳情案。(函轉交通部)
    14.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法秩序是否依國家法令、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司法院解釋、判例規定?違法者,負憲法第24條責任案。(函轉法務部)
    15.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行政程序法規範行政救濟;於當事人維護權益,就行政處分違反形式上合法及實質上合法,依168條提行政違失舉發,是否行政上權益維護?為行政救濟之一種案。(函轉法務部)
    16.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亦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所稱之上級機關,是否對原處分機關有監督權機關為上級機關案。(函轉法務部)
    17.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行政機關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或行政程序法第46條不得拒絕之禁止規定,應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3條予以懲戒、懲處案。(函轉法務部)
    18.李念慈等為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是否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命令及行政程序法第150條法規命令案。(函轉法務部)
    19.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民法第1145條第4款隱匿遺囑,於保管、知有遺囑繼承人,自遺囑生效,違反第1156等條文,須逾1年、3年、5年始屬隱匿疑義案。(函轉法務部)
    20.李念慈為再請衛福部長監督醫事司示處辦本人108.02.11第219號存證信函舉發國立成大醫院結果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21.李念慈為再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提供企劃組各職務之職務說明書案。(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
    22.李念慈為再請釋示「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6、13點,陳情案件涉及風紀或原機關顯有處置不當,係由上級機關首長處理或由上級機關交由所屬適當機關處理案。(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
    23.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第5點規範之專責管制單位所稱機關組織法規,是否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規定之研考單位案。(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
    24.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農會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協助土地農田水利之改良定義、第4款農業生產之指導、示範之範疇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5.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第14條,所定主任委員職掌綜理會務定義及會務範疇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6.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農業發展條例規範農業用地於第8條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劃定之農業區,應否受憲法第15、153條保障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7.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農會法第4條規範農會任務以保障農民權益……為宗旨,對無法農作土地,農會應報地方政府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8.李念慈等為再舉發農委會范姓公務員違背職務,拒依法監督臺南市政府、臺南地區農會審查農保資格;拒依行政程序法調卷查核舉發案有無符合法規範等及約聘人員再發曲解法令、包庇不法公文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9.李念慈為再舉發農委會范姓公務員違背職務包庇臺南地區農會誣本人不符農保資格,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及農會法第4條,且拒示其稱雜草叢生法定勘查紀錄表、照片,平面圖之責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30.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法官法第19條法官於審判不受影響限度內,受職務監督,是否定期宣判、再開辯論為審判權行使等疑義案。(函轉司法院)
    31.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法官法第2條所稱之法官、司法行政人員及第86條所稱檢察官,是否受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6條、17條保障案。(函轉司法院)
    32.李念慈為請臺南地方法院院長究責司法事務官違反聲請、聲明異議,應依法裁定不得以公文為之,未依法將裁定上傳司法院網站公開案。(函轉司法院)
    33.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法院組織法第111條檢察署執行判決,依司法院釋字第185、530號解釋,於司法院統字第1655號解釋,無效判決不發生執行力毋庸執行,是否檢察官職務規範?或可執行疑義案。(函轉司法院)
    34.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1款所稱第一審繫屬日,是否為地方法院收案日案。(函轉司法院)
    35.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民事訴訟法各條文中規範「應」、「不得」法律文字定義案。(函轉司法院)
    36.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法官法第89條第4項檢察官自第一繫屬日……,所稱繫屬日是否地檢署收案日案。(函轉司法院)
    37.李念慈為再請監察院提供收文本人歷年陳情文書分類、分案清單-編序號,列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項目案。(函轉監察院)
    38.李念慈等為請釋示考試院處務規程第6條設三組,各組置組長由參事兼任,是否由組長掌管該組主管考銓法令之實施檢討案。(函轉考試院)
    39.李念慈為請考試院提供經辦本人歷年陳情文書分類、分案清單-編序號,列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項目案。(函轉考試院)
    40.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考試院各級人員對各中央機關就主管法律、命令、行政規則或監督事項所發布之解釋規定,是否為考試院各級人員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之職務規範案。(函轉考試院)
    41.李念慈為再請釋示考試院組織法第2條考試院行使憲法賦予之職權,對各機關執行有關考銓業務並有監督之權,應否依行政程序法第11條規定執行管轄權案。(函轉考試院)
    42.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對人民陳情案件作成有無符合法規範之事實認定,依考試院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2點,案件實質妥處之管制期限為何等疑義案。(函轉考試院)
    43.李念慈等為請釋示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作要點進用之人員,受指派對外公文書承辦人、行使公權力,應否負公務人員責任案。(函轉銓敘部、法務部)
    44.李念慈等為再請雲林縣政府人事處提供地政處處長至科長間各職務與地價科科長之職務說明書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45.李念慈等為再請究責雲林縣政府公務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未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7條將核發客觀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應於106年換發開業證書案,刊政府公報公告之法律責任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46.李念慈等為再請雲林縣政府限期蔡姓不動產估價師提出查估本人房屋法定查估報告書、平面圖、立面圖供本人比對;及就本人舉發其違反業務上不當行為之處分書送達舉發人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47.李念慈等為再請臺南市長示安南區長和路一段將拓寬為40M道路,永安橋至東和橋間僅500公尺,為何兩橋間最低處不能為地平線,須設計凹形-0.2%之依據疑義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48.李念慈為再請臺南市長提供本人歷年陳情請願、中央機關交辦案清單-編序號,列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項目,及標示向市長請願案收文目錄案。(函轉高雄市政府)
    49.李念慈等為再請臺南市長示安南區長和路一段變9-2將拓寬為40M計畫道路之基礎設施,應否與同路段和管段之雨水、污水下水道供市地重劃銜接疑義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50.李念慈等為再請臺南市長究責農業局拒將本人舉發臺南地區農會多起違法,遵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將請願處理結果刊政府公報,有違憲法第24條違法之責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先跟各位委員說明,等一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完畢後,我會依照委員發言的登記順序請委員發言,委員在線上發言的時候先開啟麥克風,發言完畢後請務必關閉麥克風,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議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地  點
    本院議場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
  • 項目
    二、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3人擬具「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3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0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5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五、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六、本院委員蘇巧慧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八、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農業天然災害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十九、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礦業法增訂第六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四、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五、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7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六、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七、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9人擬具「船員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八、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二十九、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國家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二、本院委員范雲等2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三、本院委員范雲等29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五、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六、行政院函,為修正「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七、行政院函,為修正「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三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行政院函,為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一、行政院、考試院函,為修正「關務人員獎懲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編制表」等4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三、內政部函送「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編制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接近役齡男子出境審查作業規定」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六、內政部函送「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七、內政部函,為廢止「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八、內政部函送「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四十九、內政部函送「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內政部函,為修正「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一、內政部函送「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二、內政部、勞動部函送「內政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三、內政部、財政部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四、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度第3季補助情形」上網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五、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8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六、客家委員會函送「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七、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108年10月份廣告政策文宣報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八、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08年下半年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五十九、海洋委員會函送「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108年第3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8年度第3季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含附屬單位預算─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8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二、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第八條及第四條附件一、第六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四、國防部函,為修正「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五、國防部函,為修正「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六、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七、國家安全局函,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名稱修正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八、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特種勤務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六十九、國家安全局函,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傷殘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名稱修正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受傷失能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教育部函送公告「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項目及額度」,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一、教育部函,為「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名稱修正為「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二、教育部函送公告「教育部指定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之重要事項」,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三、教育部函送「教育部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五、教育部函送「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六、教育部函,為「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名稱修正為「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七、教育部函送「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受資遣處分加發資遣費之研析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八、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七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科技部函送該部(含所屬單位)108年第3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一、文化部函送該部辦理臺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截至108年9月底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二、文化部函送108年1─10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三、文化部函送「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四、文化部函送「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五、法務部函送108年第3季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財團法人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六、司法院函送「勞動事件審理細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七、司法院函送「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八、司法院函,為修正「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二十八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二十四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八十九、司法院函,為修正「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一、考選部函送「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審查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二、考選部函送「有關國家考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四、經濟部函送公告「低污染認定基準」,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五、經濟部函送「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六、經濟部函送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七、經濟部函送「檢舉未登記工廠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九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管理檢討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停閉廠區建物及土地活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決議第16項營運績效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局給水銷貨業務營運績效」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輔導溫泉業者合法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營運績效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輔導資源分配之妥適性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泉管理及查核作業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財務狀況惡化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防災型微電網設置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部分工業區閒置土地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穩定電力供應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投資損失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建置智慧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財務改善因應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改善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財務改善因應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一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物料存貨遽增積壓資金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發電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火力電廠空污改善說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提升偏鄉自來水普及率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營運缺失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閒置土地改善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未來發展方針與轉投資事業合資對象之規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之處理方式」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發展地方特色型資產利用細緻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虎尾馬光有機集團栽培區營運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二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優先投資或轉投資原住民地區相關產業具體策略」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海外分公司經營績效改進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東部地區設置綠能產業相關設施及專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部地區設置循環經濟產業相關設施及專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速台糖公司閒置建地資產活用細緻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未來發展方針與轉投資事業之業務承攬與人事規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成本費用控管與抑減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種苗改良繁殖場銷售策略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產品產銷失調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稻作保價收購政策及公糧去化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村再生基金年度績效指標數值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融資貸款計畫預算編列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強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後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發展花東與原住民族地方創生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發基金投資營運與強化公股監督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及製造業實施方案投資營運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六、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1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興建花蓮有機農業中心及周邊示範場域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人事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比重及人事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保險投保率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評估修正「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漁業補償基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蒜頭供需及價格穩定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後續處理方案及辦理進度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白肉雞產業輔導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稻作直接給付政府保價收購量不減反增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我國在WTO架構下花生等農產SSG所採行之策略及花生價格穩定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3項決議(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五九、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研院收支平衡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銅鑼、宜蘭、二林及中興園區應積極招商以提升土地出租率」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一、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園區宿舍租用效能提升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二、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三、考選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不足額較嚴竣之類科研議改進等相關配套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四、考選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規定之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五、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法務行政」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六、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一)「矯正業務」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八、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六九、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鐵道及公路事故調查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一般行政」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七一、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雷射標定儀」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七二、行政院函,為請本院組成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第7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請查照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朝野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 項目
    一七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十五)『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七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七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考核辦法」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七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七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七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七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標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名稱修正為「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受理查詢礦區與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案件收費標準」,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五、本院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會銜函為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函為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39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決議預算凍結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及處理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為105至107年度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5年第3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情形表」等50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 項目
    一八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一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3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7人擬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7人擬具「全民國防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農業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九、本院委員林為洲等4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林奕華等23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農業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信託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三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 議事處意見
    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 質詢事項

  •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件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件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在請登記發言委員發言之前,還有2位委員在線上參與開會,我們先跟他們打聲招呼。
    洪申翰洪委員好!喂,洪委員有聽到嗎?
    洪委員申翰:喂,大家好!大家好!
    主席:好,謝謝,謝謝,歡迎加入。
    邱泰源邱委員好!
    邱委員泰源:好,主席好!大家好!
    主席:好,謝謝你們的加入。
    現在就依照登記順序發言,第一位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 高委員虹安
    我在線上!
    主席:好,請發言。
    高委員虹安:主席好,委員會各位同仁大家好。我今天登記發言有測試過我們的系統,我是非常感謝程序委員會的……,還有召委,讓我們是立法院第一個使用視訊質詢、國會不停的委員會,在這邊也很感謝資訊處的同仁能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就很有效率的把視訊系統上線。當然,好還要更好,所以今天就很快的跟各位做一個簡單的實測報告。
    第一,我們今天在簽到和登記發言的時候,並沒有使用我們委員的IC卡、TOKEN卡,所以就發現會跟原本立法院簽到的方式不太一樣,就是所有委員和助理……。
    第二,我們的主席機制目前系統上還沒有做好,所以會看到可能有人在講話,其他人的麥克風沒關,回音就很大聲。還有就是頻寬可能還要再加強,表決的機制目前也還沒有。最後是同時上線的畫面人數看起來應該只有4格的畫面……
    所以,資訊處同仁辛苦了。程序委員會相對其他委員會或院會來講是一個比較簡單議事的……,我們希望程序委員會下個星期也可以繼續使用視訊質詢,讓大家做為全國防疫行為的最好典範。謝謝大家。
    主席:好,謝謝,謝謝高委員非常好的建議。下一位請周委員春米發言。
    周委員春米:謝謝主席,我主要也是要針對今天程序委員會用遠距視訊的方式進行。我對會議議程沒有意見,主要也是要感謝立法院和委員會超前部署。我更感謝的是,因為我現在人在屏東,立法院也派了一位工程師下來確認這樣的遠距有沒有效果,從臺北到屏東這樣的遠距有沒有能夠完成順利。目前測試的結果是很順利,當然還有一些技術上我們可以努力,但是我想今天這樣的程序委員會視訊會議是大家會往這個部分來學習的。謝謝立法院及相關工程人員的辛苦,謝謝大家,也希望今天會議能夠非常順利。謝謝。
    主席:好,謝謝,謝謝周春米委員。
    接下來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謝謝召委,各位委員大家好。我會登記發言也不是對我們的議程有意見,這個議程我們都會同意通過,沒有意見,最主要也是要留下一個歷史性時刻的發言紀錄。
    我首先很感謝立法院在院長的領導之下,我們的資訊處同仁超前部署,完成了今天順利展開的視訊會議。我們有優秀的資訊工作同仁,也感謝他們的辛勞。這是一個新生事務,對所有同仁來講也都是第一次遇到,他們要負這樣的責任,就像高委員所說的,還有很多可以進步的空間,我們就是逐步修正之後,一個委員會、一個委員會去安裝、上線,原則上就是要讓我們不會因為任何衝擊而中斷應該要扮演和負擔的國會責任。
    所以,一方面看到周春米委員在屏東都能和我們一起開會,覺得很感動,一方面也百感交集,因為一個肺炎,讓我們的生活方式要做非常多、非常多新的改變,我們期許、祈求所有的人都能夠平安地度過這次的難關。
    臺灣很光榮,我們面對任何新的挑戰,都很努力地去因應它,到目前為止都做得很好。謝謝大家。
  • 主席
    謝謝管委員。
    下一位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莊委員瑞雄:謝謝召委和在場所有程序委員會的夥伴。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很開心,透過線上我們就可以這樣視訊、大家一起來開會,很感謝召委和立法院大家這麼努力。
    我突然有一個想法,以後是不是南部的委員好像不一定要到立法院來開會,省下舟車的,不敢說勞頓,但是那麼長的車程,而且這個過程裡面確實是有風險的,所以是不是一定要在防疫期間,才可以用視訊來開會?這很值得我們立法院好好地來做個討論。不過,我記得我們每次表決的時候一定會講在場有幾個人,那是不是以後在線上看到就可以推定他在場?這個大家可以對我們立法院以後整個議事運作來提出意見並好好討論。
    我也很期待,除了我們程序委員會以外,其他委員會也趕快在這個疫情期間,就線上的、視訊上的公開議程也來比照辦理。這就值得大家一起來好好做個討論。
    對於今天議程草案中各政黨所提出的修正案,我們在程序委員會本來就是都樂觀其成,就是把各黨所有的意見都好好地加以討論;所以我對今天的議程沒有意見!
  • 主席
    謝謝莊委員的發言。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做以下決定:本次議程草案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通過。
    現在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 項目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2案)
    (第1案擬送請財政委員會審查)
    1.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為建請就攝影機停徵或減免貸物稅案。
    (第2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郭廷源為就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有關退休軍公教人員支領18%或9%優惠存款利息事再陳情案。
  • 項目
    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62案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李念慈為請釋示立法院於處理公務、與人民往來公文書,處理依據有關之法規為何案。(擬函轉本院法制局)
    2.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公文程式條例規範公文書目的,是否為確保正確性,符合國家法令?公文內容偏差、歪曲等是否負憲法第24條違法責任案。(擬函轉行政院綜合業務處)
    3.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地政機關依土地法第55條審查繼承登記案有無民法第1145條「隱匿遺囑」之認定?及逾6個月期限等相關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4.李念慈為再請內政部提供陳情人歷次陳情文書分類、分案清單─編序號,列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項目案。(擬函轉內政部)
    5.李念慈為再請釋示直轄縣(市)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之委員名單,由地方政府主動公開?或依申請之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6.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第30條,農業區在都市計畫發布前之合法建築物,「不得違反農業區土地使用分區」,不得作為超出農業區容許行業、事業別外,增加對環境影響使用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7.李念慈等為再請提供營建署都市計畫組各職務人員及專門委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7條規定之職務說明書案。(擬函轉內政部)
    8.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規定,研考單位掌理管制考核、為民服務;地方行政機關處理陳情對原機關公文處理違誤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之處理方式等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9.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依內政部各類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時限表營建類,於直轄市、縣(市)政府違反都市計畫法行政違失如何究責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10.李念慈等為再請內政部釋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106.06.28草案,刪除第31條「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所稱疑義、執行困擾為何等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11.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遷移於登記開業地以外地區執業,未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0條辦遷移登記,原登記機關應否註銷其開業證書?其執業地主管機關應否依第33條罰鍰、依36條懲戒案。(擬函轉內政部)
    12.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都市計畫法第79條都市計畫範圍內建築物,於高壓600V以上變電設備未設於經核准處所之裁罰程序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13.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都市計畫法第51條原來使用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使用,依憲法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是否以不超出該分區所訂容許對居民生活環境影響上限之行業、事業別範圍內為使用疑義案。(擬函轉內政部)
    14.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土地法第34-1條第4、5項,公同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是否按土地法第34-1條執行要點第2、3、6點辦理案。(擬函轉內政部)
    15.李念慈等為營建署公務員違背職務,不提供當事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97次會議,審議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之全案資料事再陳情案。(擬函轉內政部)
    16.李念慈等為再舉發請內政部王姓公務員違背職務,拒按不動產估價師法第21條,令蔡姓不動產估價師立即提出其查估本人房屋法定查估報告書、圖、照片供本人比對案。(擬函轉內政部)
    17.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土地登記規則第144條及原第132條之立法目的,是否規範中央及地方機關按土地法、行政程序法、地方制度法執行,避免犯罪案。(擬函轉內政部)
    18.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都市計畫法」第33條都市計畫地區,得視地理形勢保留農業地區,於無法農作地區稱,尚得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9-1條使用?是否以不超出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對環境影響上限之行業、事業別範圍內為使用案。(擬函轉內政部)
    19.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公司法第22-1條訂公司應每年將董事……;對資料未變動公司仍應每年申報,未申報予以處罰,憲法上之依據為何?是否符合兩公約、行政程序法案。(擬函轉經濟部)
    20.李念慈為再請釋示財政部及所屬機關各級人員對各中央機關就主管法律、命令、行政規則或監督事項所發布之解釋規定,是否為財政部及所屬人員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之職務規範案。(擬函轉財政部)
    21.李念慈為請財政部提供收文請願人101年起歷次陳情文書分類、分案清單─編序號,列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項目案。(擬函轉財政部)
    22.李念慈為再請釋示依釋字第367號解釋、行政程序法規定,「汽車」因豪雨損害致「出售交易損失」,非申報維修費用,屬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災害損失」或「財產損失交易」案。(擬函轉財政部)
    23.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各級人員對各中央機關就主管法律、命令、行政規則或監督事項所發布之解釋規定,是否為教育部及所屬人員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之職務規範案。(擬函轉教育部)
    24.李念慈為再函詢臺南市長黃偉哲取得哈佛大學碩士學位者,畢業當年,係具備美國州立大學之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中之何資格案。(擬函轉教育部)
    25.陳思捷為促請推動於新北市汐止區鹿窟事件紀念公園增設「呂赫若文學紀念碑」,以彰顯其對台灣文學之歷史貢獻案。(擬函轉文化部)
    26.高雄市獨立總工會為陳請查處中華電信官股董事背信圖利不法情事案。(擬函轉交通部)
    27.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民法於繼承僅一筆區分所有公寓登記為公同共有;如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由共有人之一承受;此共有人間之移轉,依民法819、828是否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同意等疑義案。(擬函轉法務部)
    28.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行政機關對指陳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解釋函令之內容逾越法律授權範圍,應由行政院確認是否符合「各機關依行政程序法修訂主管法規之參考原則」?或應由法務部確認?或由行政院交議疑義案。(擬函轉法務部)
    29.李念慈為再請釋示社會救助法第21條急難救助,衛福部受理地方機關通報流程?社工司辦理本人舉發台南市政府通報李立彰案結果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0.李念慈為再請釋示「醫師法」是否規範醫師之資格、執業……,為醫事人員管理之法律?由何機關執行疑義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1.李念慈為再請衛生福利部釋示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人員之職等、職稱、職系,及所簽具公務員服務法誓言內容疑義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2.李念慈為再請釋示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各級人員對各中央機關就主管法律、命令、行政規則或監督事項所發布之解釋規定,是否為衛福部及所屬人員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之職務規範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3.李念慈為再請衛生福利部提供王主任秘書、醫事司長、專門委員及醫事司第1科至司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之各職務人員之職務說明書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4.李念慈為再請衛福部醫事司遵照行政程序法第43條規定,示歷年經辦本人陳情案件共幾醫療機構?每機構各幾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5.李念慈為再請釋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違背職務,不執行衛生福利部主管醫療法、醫師法,係由醫事司依行政程序法、地方制度法報行政院究責?或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究責或依刑事訴訟法告發疑義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6.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全國各級機關就其管有檔案目錄,應否完整送交並公布於國家建置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供公眾查詢等疑義案。(擬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
    37.李念慈等為再請釋示檔案法第17條規範各機關對申請閱覽、複製檔案,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是否由檔案管理單位提供閱覽、複製疑義案。(擬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
    38.李念慈等為再請究農委會范姓公務員包庇臺南地區農會總幹事多起違反農會法、農業發展條例、農保審查辦法規定,且拒農業生產示範不法之憲法第24條責任案。(擬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39.李念慈為再請釋示法院組織法第83條各級法院應定期公開裁判書,其所稱裁判書之相關疑義案。(擬函轉司法院)
    40.李念慈為再請釋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各級人員對各中央機關就主管法律、命令、行政規則或監督事項所發布之解釋規定,是否為司法院及所屬人員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之職務規範案。(擬函轉司法院)
    41.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台北市北投區泉源段一小段1181地號等5筆土地、泉源段二小段40地號等17筆5.3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臺北市政府)
    42.林肯大郡三區第三排受害戶自救聯盟為續陳請及時整治林肯大郡重災三區廢墟案。(擬函轉新北市政府)
    43.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桃園市龜山區龍華段617地號等34筆4.2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桃園市政府)
    44.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苗栗縣竹南鎮五福段397地號等13筆4.4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苗栗縣政府)
    45.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台中市北屯區景福段117~124地號等8筆1.5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臺中市政府)
    46.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南投縣國姓鄉廣源段308、436地號2.6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南投縣政府)
    47.李念慈等為再請雲林縣政府公務員按不動產估價師法第36條,就本人舉發蔡姓不動產估價師遷移登記開業地外於臺南市執業,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將處分書送達利害關係人予本人案。(擬函轉雲林縣政府)
    48.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麥寮鄉離島工業區(新興區)995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AI智慧廠區及風力發電專區)事陳情案。(擬函轉雲林縣政府)
    49.李念慈為再請釋示臺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專門委員、管制考核科長、綜規研展科長等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之職系、職等,及其於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之誓言內容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0.李念慈為再請臺南市長依法究辦衛生局人員,拒補發經辦本人歷次陳情案有關公文及附件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1.李念慈等為再請臺南市長究責地政局未示主管土地登記於部分繼承人提自書遺囑申辦繼承登記,對未會同辦理之繼承人應否依行政程序法、民法、土地登記規則規定辦理疑義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2.李念慈等為再請臺南市長釋示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30條,農業區在都市計畫發布前之合法建築物,「不得違反農業區土地使用分區」,不得作為超出農業區容許行業、事業別外,增加對環境影響使用疑義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3.李念慈為再請釋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級人員對各中央機關就主管法律、命令、行政規則或監督事項所發布之解釋規定,是否為該府及所屬人員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之職務規範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4.李念慈為再請釋示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作業要點」,對原機關公文處理違誤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處理方式為何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5.李念慈等為再請臺南市長示該府委託客觀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道路拓寬地上物,應遵行業務法規及中央、地方政府查估法規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6.李念慈為再請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局長至科長、社會工作及家庭福利科各職務說明書,及公務員服務法誓言內容之行政責任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7.李念慈為再請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究責臺南地區農會認定農保資格,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及農會法第4條,且拒示現地勘查紀錄表、照片、平面圖標地號係何處雜草叢生供比對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8.李念慈為請臺南市長監督參議兼任永華聯合服務中心主任處理本人歷年陳情、請願案之收文檔案目錄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9.李念慈等為再請臺南市長監督農業局依行政程序法第43條,示安南區於鹽水溪及嘉南大圳間長和路一段,何處有灌溉、養殖水源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60.李念慈為再請究辦臺南市政府研考會公文檢核法制處人員違反國家法令,拒示其稱因繼承成立公同共有關係人之任一共有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事,是否符合中央法令等疑義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61.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台南市官田區官田段569地號等31筆7.1公頃土地、官田區番子渡頭段336地號等11筆2.1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62.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宜蘭縣蘇澳鎮七星段185地號等6筆5.4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宜蘭縣政府)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報告委員會,今天視訊會議測試非常順利,各位委員提供的寶貴意見可做為本院防疫措施的參考。謝謝資訊處、公報處、議事處、程序委員會等相關同仁的努力和配合。為因應疫情日益嚴峻,請本院行政幕僚長官儘速進行各常設委員會視訊會議的測試,包括相關系統的開發等事項,以供院會及本會採用視訊時參考。
    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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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