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4月9日(星期四)9時2分至12時52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
  •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9日(星期四)9時2分至12時5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文化部、文化內容策進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如何健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協助影視產業投融資相關辦法與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今天的議程是邀請文化部、文化內容策進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列席,就「如何健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協助影視產業投融資相關辦法與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現在請文化部鄭部長報告。時間為8分鐘。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今日很榮幸應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列席報告,深感榮幸。在此代表本部就「如何健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協助影視產業投融資相關辦法與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前言
    文化創意產業源自國家文化底蘊,文化內容為文化創意產業之核心,在地素材或題材透過符號、文字、圖像、色彩、聲音、形象與影像等表現形式,不斷衍生創作與累積價值,發展成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內容產業,並透過產製、傳播及國際化等進而造就龐大內容商機,並帶動周邊產業發展,近年來由於全球科技快速發展,各先進國家皆以國家文化底蘊為基礎、以文化內容為核心關鍵,結合科技應用,積極提升文化內容產業發展。
    我國文化內容產業過去長期面臨資金無法有效對接、在地原生題材產製量不足、文化傳播管道不足、市場規模拓展不易、人才流失等挑戰。本部為系統性提出解決對策,自105年起即持續盤點結構性問題,並以「文化內容」為核心,建構出完整涵蓋資金、產製、環境、通路的「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總體發展政策,以期提升文化內容產製量及多元性,並以量變帶動品質提升,同時驅動產業升級,擴大文化內容傳播,型塑國家文化品牌,全面提升臺灣文化力。
    本部推動相關政策已有初步成果,臺灣文創產業產值從104年的新台幣8,200億元,於107年成長至近8,800億元。國片票房自105年到107年連續成長,106年已經較前一年成長25.5%,107年更再成長11.2%。電影、電視產業在107年的總產值,與105年相較,分別成長8.3%及4.4%,且在多項政策投入下,整體影視出口值已有明顯成長,國片出口值自105年到107年連年成長,106年表現較前一年成長20.5%,107年則成長26.96%。電視產業出口值107年亦較106年成長39.46%。另書籍出版業銷售額自106年止跌回升後持續成長,108年較107年提升1.74%,其中數位書籍出版業更大幅成長24.31%。
    此外,近年亦有許多膾炙人口臺灣作品在世界發光發熱,備受國際肯定,電影《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全球票房超過新台幣42億元、電影《返校》國內票房達2.6億元、動畫《幸福路上》獲東京動畫大獎最佳長片獎、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席捲亞洲成為國際焦點。這些文化內容作品除了展現臺灣文化價值外,也有助於提升臺灣國際形象。
    貳、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推動執行歷程
  • 項目
    一、建立生態系工作圈及跨部會合作平台
    過往產業政策以政府獎補助為主,但資源有限且推動力道不足,為有效型塑與健全「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本部除提請行政院於105年7月設置行政院文化會報,並於同年9月7日第1次會議中首先提出影視內容發展之資金面、產製面、環境面、通路面四大政策架構及策略;另亦自同年10月正式成立本部生態系工作圈,定期召開專案會議,持續盤點問題及研擬解決方案。
    本部並陸續與各部會建立跨部會合作工作平台,研商跨部會議題,以有效整合跨部會資源及各式政策工具,為建立生態系運作基礎環境預做準備。具體成果包括本部和科技部合推文化科技施政綱領;和金管會合作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和經濟部合作扶植ACG產業、時尚產業及共同推動設計驅動跨域整合創新計畫,並共同防制新型態影音侵權問題;和通傳會合作革新法規提升本國自製節目比率;和財政部共同推動藝術品銷售以及圖書營業稅減免等。
  • 項目
    二、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
    文化內容產業是推動我國經濟成長之重要動能,及促進產業升級之軟實力,為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有必要透過設立專業中介組織,從振興內容及完備產業專業支援體系兩面向著手,逐步健全產業生態系。本部自105年8月起經多方諮詢,並檢討原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劃成立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不足以解決產業斷鏈之問題,爰推動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立法院於107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並奉總統令於108年1月9日制定公布,文策院於同年6月17日召開第一次董事會,展開產業策進服務,並於同年11月8日正式揭牌。
    109年起,文策院規劃長期發展目標為「產業化」、「國際化」與「整合化」,並於上述目標下推動相關核心業務包括:引導多元資金,帶動產業動能;催生未來內容產業,促進跨業、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布局全球市場,打造國家品牌形象。文策院並規劃以「五年工作計畫」推動上述核心業務,包括一年整備內容產業支持系統,建構有效策進機制,提供專業服務平台;三年提升文化內容產製量,策進產業持續升級,布局國際市場;五年完善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打造國際品牌形象,完善中介組織專業角色。
    文策院將是文化部推動建構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最重要的協力夥伴,扮演催生市場長期動能的點火角色,整合「文化、科技、經濟」三大面向能量,支持文化內容產製、傳播及國際化發展,並加速跨域、跨平台合作,從市場性及資本面,提供對文化內容產業的策進及推廣服務,並協助業者募集資金,提升製作規格及產製能量。
    參、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政策架構及階段性成果
    一、資金面─建構文化金融體系
    考量文化內容產業需要市場資金動能,本部積極推動「投融資─獎補助」雙軌資金制,由政府扮演點火角色,文化部並匡列國發基金60億元啟動「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合併文創投資第一二期投資計畫,共投入100億元國發基金,以廣發英雄帖方式,擴大鼓勵金控、一般創投、平臺商、通路商、發行商等內容產業投資者,以整合產業鏈並健全產業生態,引發投資外溢效果。在文化部「投融資─獎補助」雙軌努力下,目前已有《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我們與惡的距離》等優質戲劇推向世界的佳績。現委由文策院執行的「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也於去(108)年啟動「76號原子公司(Studio 76)」計畫,預計3年開發30部影視作品。
    本部除委託文策院以國發基金扮演點火功能,帶動民間投資進場,催生市場長期動能外,在中長期亦與文策院合作,以多項政策工具,逐步完備我國的文化金融體系,包含:開辦國家影視音金融菁英班、建立影視與金融媒合平台、辦理合作與著作權質押貸款、建置國內無形資產內容評價機制、推動完片擔保等投融資評估工具,以縮短創作端與資金端的距離,提升產業投資效益。
    此外,本部並已爭取到將支持文化內容產業納入社會企業責任(CSR)項目,鼓勵上市上櫃公司挹注跨界資源。希望藉由跨業、跨平台、跨國資金的合資合製,引導多元資金互相合作,進而帶動更多產製動能。
    二、產製面─強化原生內容及多元IP開發,並加速文化內容科技應用
    為強化系統性及科技方法的應用,以加速挖掘在地文化素材,開發出各式原生故事IP及轉譯作品,本部已建置文化內容開發所需輔助系統、機制與服務,例如「台灣高階數位模型庫」已開發超過450個臺灣3D建物模型(中華商場、菊元百貨等)、建構「國家文化記憶庫」以作為開發原生文化內容平台,另以獎補助機制辦理文化內容相關題材及劇本開發、創新實驗、多元行銷及人才培育等計畫。
    同時,為加速文化內容之科技應用,本部以科技預算辦理「文化內容科技應用旗艦計畫」,鼓勵內容業者進行內容創作的系統性產出、有效工作模式之建立、創新跨界應用、市場輔助工具開發等。本部另以前瞻預算經費辦理「新媒體跨平臺內容產製計畫」,促進影音內容產製發展,另推出漫畫輔導補助機制以提升原創漫畫量能及跨界創作,如獲得波隆納書展拉加茲童書獎青年漫畫類首獎的《小輓》、日本國際漫畫獎入賞的《城市裡,有時候》、《北城百畫帖》桌遊、小說改編的《天橋上的魔術師》等;本部並以前瞻預算辦理「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藉由公廣集團協助建立國內超高畫質基礎環境及資源分享服務、並催生臺灣原生文化之優質戲劇,除《我們與惡的距離》外,公視即將完成產製的旗艦戲劇《天橋上的魔術師》等劇,也是受此計畫支持之作品。
    另本部為鼓勵各類型青年創作,以展現我國原創能量,自106年補助青年創作,申請案件近年成長近3倍,吸引許多創作者投入書寫,也催生出多元豐富的創作題材,並獲得出版市場肯定。至109年3月已出版15部作品,其中洪明道《等路》107年出版即獲選「鏡文化」2018年度好書獎、2019金鼎獎圖書類文學圖書獎與2019臺灣文學金典獎蓓蕾獎;邱常婷《新神》108年6月出版獲2019 Openbook好書獎;任依島《屋簷下的交會:當社區關懷訪視員走進精神失序者的家》則於108年8月出版,獲109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獎─非小說獎首獎」。
    未來,本部將與文策院合作,催生故事題材及劇本創作,並型塑故事實驗據點與機制,並媒合、輔導跨業投入文化內容製作,鼓勵跨域內容開發等,同時作為整合服務窗口,協助業者應用各式內容開發輔助系統、機制與服務。
  • 項目
    三、環境面─提升文化內容產製基礎設施,並進行法規革新
    為提升文化內容產製能力及品質技術,並培育人才,本部積極完備我國內容產製基礎設施,包括協助建置臺南岸內糖廠影視基地,公視旗艦劇《傀儡花》已進駐拍攝;並建立影視協拍單一窗口,從105年截至108年底,全國協拍已達3,520案次,其中國際劇組協拍包括日、韓、美、法等29個國家,計1,776件;另亦訂定補助要點強化國際影視產製服務,提供國內、外影視劇組完善的一站式產製服務。
    本部也建置IP內容實驗室,從國外引進4D Views動態立體虛擬攝影系統,協助業者進行影像內容跨域、跨科技產製,大幅縮短產製流程,並減少產製成本、提升觀者體驗。本部並與附屬於法國龐畢度中心的音樂與聲響研究中心(IRCAM)合作於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建置「臺灣聲響實驗室」,以49.4聲道的沉浸式劇場空間,成為融合科技、技術與藝術文化實驗場域。未來,臺南岸內影視基地、IP內容實驗室、臺灣聲響實驗室,將可為文化內容產業提供從實景到虛擬的影視產製服務。
    此外,本部亦致力型塑文化內容產業培植及創作據點,讓創意及文化活力能被有效呈現。例如本部推動地方影視音體驗及聚落發展計畫,強化國內文化內容推廣及創作產製空間;推動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及高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之興建案,作為流行音樂產業再升級的雙引擎;去年啟用的漫畫基地,則整合漫畫產製、推廣及媒合等功能;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及「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兩大據點,也將匯聚展現臺灣創新能量。
    除提升內容產製基礎設施外,本部亦已整備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相關法規,其中,《文化基本法》已於108年6月5日公布施行,確立政府文化發展方針與文化治理架構;另本部亦完成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下稱國影中心)法制化,並擴大轉型為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強化我國影視聽文化保存及推廣,以及經典影像素材授權再利用等。本部亦刻正進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研修,以及將《公共電視法》修正為「公共媒體法」等法規整備工作。
    此外,本部亦已訂定《文化科技施政綱領》,目的在於保障人民在數位時代同樣能享有自由且平等參與文化的公民權利,並維繫數位時代的文化多樣性,將推動以文化想像帶動科技創新研發,同時連結在地文化,厚植數位時代的內容生產及藝術創作,並加速文化數位傳播,打造國家文化品牌,據以型塑數位時代的文化公民社會。
  • 項目
    四、通路面─國際品牌型塑輸出,海外市場及文化交流策略布局
    在跨域發展趨勢下,文化內容要能有效輸出,取決於成功型塑國家品牌及拓展國際市場,而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要國際化,業者才有選擇市場的自由。
    在對外輸出部分,本部歷經3年多布局,引導國內業界以個案和國際對接、撮合,例如國內影視工作者與HBO Asia合製《通靈少女2》、與新加坡合製《你那邊怎樣/我這邊OK》:與緬甸及馬來西亞合製電影《灼人秘密》等,皆已有國際合作之架構。另國際市場參展部分,108年輔導我國電影業者至少超過367部次、電視業者至少超過525部台灣作品,前進全球各市場展參展。參加電影及電視市場展於歐美、中國、日韓及新加坡等地,參展家數累計超過385家次;此外,臺灣影視作品近3年已榮獲超過50個國際獎項,例如近期蔡明亮導演的電影《日子》,即榮獲今109年第70屆柏林國際影展「泰迪熊評審團獎」;VR電影《5×1》入圍108年第76屆威尼斯影展VR主競賽單元、美國(SXSW)VR競賽、日舞影展等;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榮獲108年韓國釜山影展「亞洲電影市場展亞洲內容獎最佳編劇獎」等。
    另本部每年挑選具國際市場潛力之40件至60件臺灣原創出版品,進行部分章節英語試譯,試譯內容收錄在半年刊《Books From Taiwan》中,目前已成功推介海外版權交易總計28國、23個語種,總成交數計152筆,其中三毛《撒哈拉歲月》、吳明益《單車失竊記》、王定國《敵人的櫻花》成功打進英語市場,售出全球英文版權,其後陸續成功售出德文、荷蘭文、韓文、義大利文、越南文版權。
    本部後續亦已擬定我國面對數位時代的文化傳播政策,規劃以OTT平台、公共媒體及文策院作為文化傳播通路主要管道。在OTT平台部分,本部積極推動國內OTT平台國際化,壯大臺灣新媒體影音平台,以通路帶動內容發展。公共媒體部分,目標為建立具公共性、產業性、國際性的公共媒體體系。文策院則將推動海外市場策略布局,切入國際文化內容產業鏈,成為國際策略投資人,並強化國際參展促進版權交易等。
    待國影中心轉型為國家影視聽中心後,亦將強化推廣臺灣經典影視聽作品,以及建構國家影視聽文化史,共同型塑國家品牌,並向國際發聲。
    肆、協助文化內容產業投融資相關辦法與成果
    文化內容是文化產業的核心,為達成引導資金催生產業動能的目標,本部辦理「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及「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策略性引導民間資金挹注文化內容產業。
    一、文化內容產業投資成果
    迄今累計投資文化內容產業56案,共引導超過44億元投資資金進入文化內容產業,創造產值逾142.8億元;已有6家被投資公司順利上市櫃,共產出30部以上電影、5,200小時以上節目、至少85部紀錄片、超過1,800首音樂作品以及營運74款以上遊戲等大量內容IP,且投資作品迭獲多項殊榮,包括電影《賽德克‧巴萊》、《大佛普拉斯》、《血觀音》、《陽光普照》等均獲金馬獎獎項。
    對外輸出部分,投資跨國合資合製作品,以打開國際市場,例如:投資臺灣、新加坡合製電視劇《你那邊怎樣/我這邊OK》,以及投資影視整合平臺,例如:76號原子、影城聯盟,整合從製作、發行至放映之產業鏈,健全影視音產業生態系發展。
    二、文化內容產業融資成果
    本部自100年開辦文創產業優惠貸款,最高申貸額度3,000萬元以內可獲得上限2%的利息補貼,期間以5年為限,且由本部推薦至信保基金之申請案最高保證成數可達8成。至109年2月,本部共核定貸款推薦案及利息補貼案共計385件,核定貸款金額逾35.11億元,利息補貼逾1億1,224萬元。
    另文策院於109年3月推出「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將可協助文創業者取得最高5,000萬元營運所需短、中期製作周轉金貸款,保證成數最高可達九成。
    伍、疫情衝擊下的文化內容產業紓困與振興
    本部推動「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政策以來,已陸續展現橫跨影視、文學、出版、遊戲、動漫、流行音樂、文化資產等跨界整合運用成果,惟近期遭逢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勢將對文化內容產業造成衝擊。
    為因應疫情影響,本部以「防疫為重,紓困並行,振興在後」原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防疫,並訂定「文化部對受嚴重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已於3月17日公告第一次藝文紓困補助申請須知,只要是今年1月15日至3月31日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都可以申請紓困補助,本部並以「人員薪酬優先」為原則進行補助。隨著疫情影響加劇,行政院已同意文化部再新增編列37.2億元特別預算,加計文化部第一階段規劃的15億元預算,文化部投入紓困振興的總預算可望達52.2億元。本部將以升級後的「藝文紓困2.0」方案,更強化對藝文艱困事業、員工及自雇者的照顧,落實「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疫情過後拚振興」四大精神,避免因疫情衝擊導致藝文工作者流失。
    後續待疫情趨緩後,本部亦將策辦各項文化內容產業振興措施,並結合年度計畫支持疫情期間民間所提因應提升計畫,為後續振興預做準備,以擴大振興效益。
    陸、結語
    文化是國家的靈魂,也是促進國家進步的關鍵動力,本部已建構「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連結跨部會、專業法人團體及民間業者的力量,切入產業鏈發展的關鍵環節,持續注入產業推升動能,並在國際上建立臺灣文化傳播的話語權,讓我國以文化軟實力走向世界。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遭逢肺炎疫情嚴峻挑戰的當下,本部也將陪伴藝文事業及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並支持為疫情趨緩後的振興預做準備。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導及監督,除再次敬致謝忱,並祈各委員繼續予以支持,讓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永續健全發展。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報告。時間為8分鐘。
  • 丁董事長曉菁
    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今日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就「如何健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協助影視產業投融資相關辦法與成果」專題,提出報告並備詢,在此代表文化內容策進院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內容產業策進的關心與努力。
    文化內容產業是推動我國經濟成長之重要動能,及促進產業升級之軟實力,文化內容策進院於去(108)年中成立,就是希望透過資源整合與資金投入,健全產業生態系,促進文化內容之價值轉換為價格,吸引更多專業人才及產業投入,提升產製量能,並帶領產業布局全球市場,形塑國家文化品牌。
    貳、補強產業斷鏈點,健全產業生態系
    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長期破碎,主要斷鏈點包括缺乏多元資金、欠缺產業人才、國際通路不足、原創內容開發不易、以及智財權商轉不易。
    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雖然破碎,但不表示台灣沒有機會。過去3年多來,文化部陸續推出多項催生產業生態系的政策配套與文化基礎設施布局,台灣文創產業產值已逐年提升。
    而且台灣有頂尖的資通訊科技,IT製造業與網路基礎設施完善,硬體產業基礎完整。不只硬體實力堅強,自由民主的臺灣,也有優秀的創作人才,只要有想像力,創作力與機會無限。像是去年,台灣威尼斯影展VR競賽入圍作品世界前三,備受國際矚目。著眼於台灣在沉浸式內容發展上的優勢,文策院去年成立後不久,即前往威尼斯影展宣布推動沉浸式內容開發與產製的國際合作激勵方案,展現中介組織的彈性與靈活。
    除了沉浸式內容產業,台灣的表演藝術劇場也有民間業者在努力,希望整合音樂與戲劇發展定目劇商業作品,也是文策院目前倡議媒合的重點;出版方面,文策院也在出版外譯方面展開新的補強機制,帶台灣原創書籍去國際影展進行推介,讓台灣原創IP走向國際,獲得更多國內外投資人的青睞;視覺藝術方面,看中台灣創作的活力與迷人,台北當代藝術博覽會,在去年來台設立品牌,今年也與文策院展開論壇的合作,未來也將展開進一步互惠互利的可能性,協助視覺藝術推向國際,讓藝術產業切入國際產業鏈。
    文策院透過積極媒合與策略布局,並藉由要開展新工作方法,持續改善前述產業斷鏈點的缺陷,健全產業生態系。本院健全產業生態系的目標有三大部分
    1.產業化:扶植產業產製面對市場與觀眾的內容,符合產業生產規模,分潤關聯產業。
    2.國際化:提升文化內容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使資訊及人才與國際同步、切入國際文化內容產業鏈。
    3.整合化:達成市場情報匯流、國際人才合作,以作為健全產業生態系的基礎。並推動異業整合,帶動文化經濟綜效。
    在此三大目標上,文策院已透過產製、資金、通路、品牌、異業整合等面向,開展策進工作。
    參、策進機制提升產製品質與量能
    台灣有許多好的故事及創作人才,需要的是被看見的機會,台灣的投資界更是不缺乏資金,需要的是好的媒合機制與平台,找到好的作品。
    特別是在今年以來,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之際,協助文化內容產業增強免疫力,調控產業體質,並因應線上線下經濟的多元展開,拓展多角化獲利模式,文化內容策進院更是責無旁貸。文策院已於上(3)月底召開線上直播記者會,提出今年度促進產業健全發展的五大策進機制,包括:
    1.打造內容開發媒合平台。匯聚在地獲獎及多元內容,以類型分門別類,讓台灣原生內容更容易被開發商及投資人看見,提升一源多用的機會。並成立TAICCA內容開發基金協助加速孵化,解決開發期資金空窗問題。
    2.成立TAICCA Angel文策院天使基金。組成內容產業投資人的強大生態圈,透過異業整合帶動文化經濟綜效。
    3.成立TAICCA School文策學院。對焦產業斷鏈所需實務人才,提供金融智財等產業通識學程,實際對接產業。
    4.整合數位模型庫與實體片場等基礎建設,協助產業打底,降低穿越時空說自己的故事的門檻。
    5.IP Showcase展示台灣內容力,讓台灣作品透過國際展會切入國際產業鏈。透過20餘個國內外精選展會拓展行銷通路,加值台灣品牌價值,為產業增值。
    肆、投融資服務驅動產製量大幅提升
    產製量能要擴大,需要充足資金挹注,文策院策進產業的重要方針之一,就是以投融資驅動產製量能大幅提升。
    (一)投資方面
    本院辦理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提供文化內容產業業者從諮詢回覆、前置申請協助、輔導協力安排、至評估審議安排等等申請流程相關協助,由國發基金與民間投資人共同投資、助攻產業發展。
    投資目標以補強產業斷鏈為目標,只要能提升產業量能、提升工作方法與製作品質以達國際市場標準、能異業結盟並(或)切入國際市場,帶來多元化IP產值、或協助形塑臺灣品牌,帶動產業經濟綜效者,都是文策院鼓勵支持的對象。
    自本院辦理文化內容投資計畫迄今,已有兩件影視投資案成功通過投資審議會核准,同時並有94件案刻正進行諮詢或安排輔導協力中。
    (二)融資方面
    透過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等三方案,有效降低文化產業業者跟銀行打交道的門檻。
    1.提供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借貸額度3千萬至1億元,最高可借資金需求8成,讓有創新研發、培訓人才、營運周轉、或資產投資需求的業者可以申請。108年至今已通過27件,共核貸新臺幣2億1785萬元融資資金協助產業業者。
    2.利息補貼。為減緩業者財務壓力,最高申貸額度3000萬元以內,可獲得上限2%的利息補貼,最長5年為限。108年8月本院接手辦理此業務,迄今已撥付利息補貼新台幣509萬9,776元。
    3.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上(3)月底公布「文化創意產業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作業要點」正式開始收件,提供業者得以已簽訂之補助
    4.或商業製作合約抵押申請貸款,單案額度最高可達新台幣5千萬。
    (三)一站式諮詢服務窗口
    本院針對文化金融相關服務,設有一站式服務窗口,提供業者在創業、財稅、法務、智財、經營管理等不同領域的顧問協助、多元資金媒合、融資協力、共同投資申請協力等相關服務。並依各業者供需內容提供適切行銷策略及輔導服務機制,以強化提案核心價值及能力,增加參與交流活動與媒合會成功機率及提升形象。
    自108年6月本院成立迄今,透過電話與電郵諮詢已達千件以上。今年並將配合政府數位化政策,導入一站式服務(個案資料庫)系統,並加入線上送件、投融資後管理等功能,為業者提供更完整便利的服務環境。
    伍、攜手業界參與內容開發與研發升級
    文策院在上(3)月底公布「文化內容開發產業領航旗艦計畫」,鼓勵業界投入台灣原生內容系列開發,提升台灣產品價值與國際競爭力,擴大產業助攻力道。
    一方面鼓勵業者透過原生內容開發、轉譯、孵化,以及有效工作模式的開發,鼓勵創作者將在地文化素材發展成系列作品,提升創作產量和品質。一方面希望業界與文策院攜手,針對產業斷鏈點提出解方,健全產業生態系,並開展文化產業經濟綜效。
    因應疫情發展的嚴峻,文策院了解業界對內容開發與研發升級的期待,希望更積極地協助業界化危機為轉機,攜手共度難關,今年除了原有的1億元計畫經費之外,同時透過原有計畫盤點與行政調控措施,預計在下半年加碼經費,啟動第二波徵件,也讓產業界有充裕的時間,提出好的方案,讓產業策進量能達到最高。
    陸、開辦文策學院,以課程為人才加值
    文策院透過「文策學院」(TAICCA School)的成立,有效補足目前產業培育機制不足之處,培養產業化、對接市場所需的商業運營能力及經紀技能。文策學院已開始招生,每梯次15至20名,額滿開班,因應疫情發展,採取線上課程方式,預計4月開課。課程規劃有三大主軸:
    1.智慧財產權法務:智慧財產相關權利之保障係文化內容產業發展重要基礎,從智財法的基本認識到應用,協助業者保護自己的創作或IP權益。
    2.市場募資策略:對於通路、消費市場、資本市場等之熟悉為產業化的關鍵能力,協助業者在市場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擬定最佳經營以及籌資策略。
    3.經營管理與財務:對於財務報表從解讀、理解到應用並從以強化公司營運管理是全產業共同所需的重要基本能力,此旨於協助業者看懂財務報表,找到管理可能性、進而協助公司成長。
    柒、布局全球市場,將台灣作品行銷國際
    產製內容質量的提升與多元資金媒合,是為產製量極大化鋪路,布局全球市場通路,讓台灣作品切入國際產業鏈,受到全球投資人青睞,也是文策院另一個重要工作,本院採取的升級作法如下:
    1.去年成立以來,本院採取多項商展升級措施,包括:提升台灣隊參展識別美學、引進策展人概念、搭配台灣之夜創新做法,以及國際論壇的舉辦及參與,強化全球產業及展會的商情資訊的蒐集及反饋。
    2.組團參與國際重要內容展會與節慶活動的升級作法包含事前評估展會性質與業者需求,策劃不同屬性之交流與媒合活動,並主動開發各領域重要人士名單,建構國際銷售通路。
    3.將台灣新銳人才之企劃與作品推介國際。例如今年率領柏林影展我國入選作品及本院推介作品團隊,進軍柏林影展及市場展,首度為臺灣電影辦理國際推介會,吸引各國影人及組織關注與詢問,有效媒合海外買主,建立臺灣文化品牌。
    4.今年三月初本院已公布「沉浸式內容國際合資合製激勵方案」,善用台灣文化與科技優勢,爭取國際參與體驗經濟內容開發與製作,讓台灣成為全球沉浸式內容發展的創新基地。
    5.規劃並展開與他國相關中介組織進行連接,加速國際拓點之評估。文策院成立以來,與法國國家電影中心CNC、韓國KOCCA、日本的映像振興協會VIPO、新加坡媒體局IMDA、紐西蘭電影委員會、美國製作人協會等單位展開交流合作。透過與當地的產業組織建立連結。一方面將文策院的政策傳達到國際產業,一方面也擴大後續實質合作的推展契機,例如,文策院經由參加德國法蘭克福書展,與深具新創精神的ART+展會單位建立合作連結,成功打開歐洲出版市場,並且跨域延伸至電影等相關產業的未來合作,同時為國際拓點做準備。
    捌、結語
    文策院成立未及一年,業務已積極開展落實。本院深知 大院與各界對本院發揮台灣產業助攻功能之高度期待,未來將持續與政府、民間攜手,協助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為業界提供優質的媒合與服務,共同策進國家品牌,裨益我國文化內容產業之健全及壯大。
    以上報告,期盼 委員指正賜教,並請繼續給予支持。
  • 主席
    請金管會綜規處林處長報告。時間為8分鐘。
    林處長志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第10屆第1會期貴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就「如何健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協助影視產業投融資相關辦法與成果」安排專題報告,以下謹就本會協助文化內容產業,所推動相關金融措施,向各位委員先進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協助文化創意產業取得融資
    一、實施「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創意產業放款方案」
    為推動「金融挺創意產業專案計畫」,本會於103年至105年間實施「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創意產業放款方案」,至105年底,39家本國銀行對創意產業放款餘額總計新臺幣(下同)4,853億元,較102年底之1,817億元增加3,036億元,達成三年內放款餘額倍增至3,600億元之目標。
    上開獎勵方案實施期間已於105年底屆至,加以創意產業多屬中小企業,爰自106年起該方案併入「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逐年賡續辦理。
    二、推動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
    為鼓勵銀行與中小企業建立長期伙伴關係,營造有利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本會自94年7月開始推動「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截至108年底,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達6兆8,979億元,較107年底增加4,599億元,其占全體企業放款及民營企業放款之比率,已分別由98年底之42.66%、46.82%,增至108年12月底之62.87%、65.61%,顯示本方案對於協助中小企業取得營運資金,確有實質助益。
    另為協助缺乏擔保品之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融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下稱信保基金)已提供增強企業信用保證機制,截至108年12月底,信保基金保證餘額為6,281億元,相較於107年底及106年底信保基金保證餘額分別為6,023億元及5,887億元,均呈現成長之趨勢。
    三、加強創意產業發展之金融人才培訓
    為促進金融業從業人員深入了解創意產業特性,以強化此領域之徵、授信及投資專業,並做好相關風險控管。本會亦已督導銀行公會規劃及辦理相關金融挺創意教育訓練課程,並鼓勵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積極參與課程訓練,以厚植相關業務人才,並促進對創意產業的授信與投資意願。
    貳、建立籌資管道
    一、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為協助優質特色產業進入資本市場、推動特色產業上市櫃,本會業已建置上市、上櫃、興櫃及創櫃等多層次資本市場,提供不同規模企業選擇最適合之資本市場。截至109年3月,文化創意企業家數分別為上市2家、上櫃26家、興櫃16家及創櫃23家。
    二、放寬文化創意產業掛牌規範:配合我國產業政策,並協助特色事業取得資金,以強化財務結構、擴大經營規模,針對特色事業公司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其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具有市場性之評估意見者,已放寬得不受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之限制,其掛牌規範較一般公司寬鬆。截至109年3月,以取具意見書申請上市櫃並掛牌者共2家。此外,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本會亦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強化特色產業之資訊揭露規範,俾使相關產業風險充分揭露,使投資人能透過投資特色產業參與其獲利,並避免資訊不對稱而損及股東權益。
    三、介接上市櫃公司與文化創業產業:為協助文化創意產業獲得跨域資源挹注,並與國內企業介接,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分別於108年2月25日及3月6日函知上市櫃公司有關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企業社會責任媒合平台」相關資訊。嗣為利文化創意產業尋求企業資源支持,於108年6月4日函復文化部表示,上市上櫃公司支持促進文化發展,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所訂企業社會責任之實踐原則「維護社會公益」,並得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揭露相關內容,俾鼓勵上市上櫃公司與文化創意產業進行跨界合作,履行其企業社會責任,及建議文化部於前開平台強化相關資訊,以增加宣傳效益及提高媒合機率。
    參、開放金融業投資文化創意產業
  • 一、放寬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一定金額以下不受持股比率限制

    為透過金融業多元資金供應,促進產業發展,扶植文化創意產業,爰本會已於103年10月31日及106年12月25日修正相關規定,放寬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對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第1項所定之非上市或上櫃文化創意產業(不含同條項第6款廣播電視產業、第7款出版產業及第16款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投資金額合計未逾1億5千萬元,且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及其子公司中僅有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者,得不受「持股比率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之限制,以加強創業投資事業之投資意願及能量。
    迄108年12月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之金額約為15.22億元。
  • 二、放寬保險業得投資文化創新產業範圍

    (一)依「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下稱專案運用辦法)第2條第4款規定,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已得直接投資「文化、教育之保存及建設」,或透過創投事業轉投資該等被投資事業。
    (二)明訂文化創意產業:本會於103年1月2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0202512460號函,核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第1項所列「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告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及「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屬專案運用辦法第2條第4款所稱「文化、教育之保存及建設」項目。
    (三)擴大開放保險業投資範圍:本會於105年8月31日修正專案運用辦法,擴大保險業得投資有限合夥之文創事業;並於106年12月29日再修正專案運用辦法,開放保險業投資有限合夥之文創事業,對同一對象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及保險業業主權益2%以下者,得採事後查核方式辦理,無須事先報經本會核准。
    (四)保險業得依現行保險法規投資文創產業,保險業資金源自於保戶,爰將由保險業自行評估投資之成本效益,並基於商業判斷選擇適合保險業之投資標的,以保障保戶之權益。
    肆、結語
    本會積極配合政府政策,促進我國產業發展及產業轉型,並帶動經濟成長,未來本會仍將持續與文化部及相關部會合作,推動各項融資、籌資及投資之相關金融措施,以利我國優質文化內容產業傳承及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如提案委員與連署委員均不在場者,援例不予處理。
    報告委員會,本會伍委員麗華同樣因為要自主管理,所以今天將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考量到情況特殊,故安排於本委員會委員質詢結束後,再請伍委員進行視訊質詢。
    首先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3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最近我們常常會碰到面,真的很感謝召委今天做這樣議程的安排,因為4月10日第一階段的紓困申請就要到期了,這些全部都是我們接到的資料,我相信所有立法委員差不多都有接到各種不同組織提出的相關意見。第一個我要先說的是,不管是部長或是同仁,我知道你們一定都非常辛苦,因為光是接這些案子以及去想那個條件,這中間也有經過一些過程,一開始聽說有人打電話去問,結果商演不行,就是歌手商演的部分不能以自然人來申請,後來有些是要拿憑據,就是有很多中間的過程,現在是鼓勵大家先送件,部裡面在態度上也轉為請大家都先送件,但是在送件之後,我們發現退件的機會也很大,是他們這麼認為啦,因為他們說這個可能會有……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退件。
  • 林委員奕華
    但他們很怕被退件。
    鄭部長麗君:還在受理案件當中,目前沒有退件。
    林委員奕華:我有得到一個資料,我想你也知道這部分的需求,你們增加了52.2億元,這次是擴大到52.2億元,根據我的資料顯示,到7日申請的件數就已經很驚人了,到7日已經收到1,620件,申請金額也高達13.6億元,原來是11億元,紓困2.0的部分還要再加進來,光第一階段來申請的就有13.6億元,而且這還是到7日的數字,這段時間以來,我們看到3月的衝擊就已經這麼大了。
    關於銀行受理的部分,根據金管會的資料,到目前為止是8件,來自藝文產業的紓困申請總金額是六千多萬元,要求續約5件,資金增貸1件,振興貸款2件,這2件是4,000萬元,總共是六千多萬元。當然也有人反映銀行要如何接受藝文相關的申請,目前這部分還需要一些磨合,因為他們去的時候對方說有接到文化部的公文,但是對於要怎麼做可能還不是很清楚,尤其不是公股銀行,雖然他們有收到紓困專案的公文,但是銀行內部還沒有一個完整的方案。據我所知,昨天我們好像有再次去文,其實這個時候大家都很急,我知道文化部都是用最快的速度在進行中,可是我們看到相關的數字,我還是有幾個問題要就教部長,看看這部分如何能更好的進行。這次提出申請的很多是影視、戲劇以及音樂表演類,而音樂表演類,他們說到底是要在開封街還是算在表演藝術司?好像在一開始的回答也不是完全一樣。
    像影視產業或是音樂表演,很多都是層層下包,不過,我們也看到你們有放得比較寬了,包括LINE的證明等等,我聽了之後也覺得應該是這樣,因為他們是層層下包,以歌手表演為例,像燈光、音響,他們有時候就是一通電話而已,這種你們好像就覺得不能當作證明,可是這是在這個領域很常見的,包括戲劇或電影,他們很多就是打一通電話說什麼時間你留給我,所以在自然人的證明部分,可能會比較困難。
    以影視產業來說,如果他沒有拍的話,後面可能就沒有所謂的剪接,可能一部電影開拍之後,他是屬於後端的部分,原本有要他預留時間,但因為現在電影沒有拍,當然他就沒有工作,他們可能也沒有簽約,類似這些情形,雖然目前我們有所謂的單一窗口,但是分不同領域,我們有沒有可能成立一個文化部紓困振興專案辦公室?就是集中處理,包括諮詢、輔導等等,在這段時間我的感覺是,他們都是藝術表演、藝術工作者,有時候他們不知道要怎麼跟政府打交道,所以我覺得他們滿需要一些輔導或是諮詢,如果我們有一個專案辦公室,比方說目前送進來的部分,也許到時候可能會被退件,被退件也許是他們不一定符合相關的條件,但是這時候如果我們有專人給他們做一些輔導,讓他們真的能夠在紓困裡面獲得補助,就是有些部分可能沒辦法證明,看看如何來協助他取得你們認為可以的證明,我覺得這部分是現在最基層的工作者很需要的協助,就是輔導他們怎麼樣真的可以得到自然人最高補助6萬元的部分。
    另外,像公司的部分,他們提到有沒有可能可以用前一年的扣繳憑單、報稅證明等等來證明?以電影產業來講,如果沒有開拍,還有視覺特效,像視覺特效公司或是影視製作等等,就是各種領域……
    鄭部長麗君:這是可以的,在須知裡有說明,像去年的營業額,因為我們都是佐證資料擇附,所以我們列出一些項目讓他可以自行選擇他方便的項目來擇附。
  • 林委員奕華
    所以可以以去年的扣繳憑單和報稅……
  • 鄭部長麗君
    都可以。
  • 林委員奕華
    個人也可以?自然人的部分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我向委員整體說明一下,我想委員的目的無非就是希望我們能夠紓困、幫得上忙,這跟我的目的是一致的,目前我們是整個部動員,我們各個單位都有諮詢窗口,部裡面有一個指揮中心,指揮中心幾乎是每天開會,所以第一線同仁在諮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都會即時回報,我們也會即時來思考,目前沒有退件,我們一定受理、審查,盡可能從寬認定。
    有關自然人的部分,其實這是藝文紓困第一次首創對於承攬的自然人來進行紓困,在第一次的公告裡面,因為第一階段特別預算真的很有限,我想大家都知道我們所獲編的預算有限,所以我們針對事業跟自然人是立基於受疫情衝擊的事實來進行紓困。
    林委員奕華:當然,但是你要讓他好證明。
    鄭部長麗君:自然人的部分,只要是能夠用契約或工作約定,或是請邀請單位提供一個證明,都可以當成佐證資料,我們會進行補助。在事業的部分,跟他合作的事業在提出申請的時候,也可以將他合作的自然人一併包裹在裡面一起申請,所以我們是針對事業裡的員工、事業合作的自然人,兩者都可以。
  • 林委員奕華
    有些是隨劇組移動的燈光師、化妝師……
  • 鄭部長麗君
    如果你的事業……
  • 林委員奕華
    你叫他怎麼提證明?他們可能是一通電話……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有一點還沒講完,就是事業可以幫他合作的自然人一起提,或是自然人可以自己提,但是我們的確因為第一階段預算受限於受疫情衝擊的事實認定,我自己知道很多自然人可能身分認定也不容易,也許他一時也沒辦法有佐證的資料,所以我特別在行政院第二階段特別預算編列的過程建議政府,以及我們在跨部會的討論中,大家共同形成一個共識,就是由勞動部提出一個自雇者的紓困專案。
  • 林委員奕華
    你是說3萬元……
  • 鄭部長麗君
    針對在公會加保、在2萬4,000元以下的投保級距……
  • 林委員奕華
    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鄭部長麗君:在這個方案裡面就可以不分產業類別,一起針對全國的自雇者……
  • 林委員奕華
    但那是2萬4,000元以下才有……
    鄭部長麗君:當中相對比較弱勢的,因為是在勞動部排富的原則下來進行全面的紓困,我想這個是跨部會的,因為我們受限於各自產業類別,像交通也許他的身分認定會比較容易,但是藝文工作者過去的樣態很多……
  • 林委員奕華
    藝文的部分很複雜。
    鄭部長麗君:然後身分認定不易,其實這整個體制的問題,我也同時在思考未來中長期透過藝文獎助條例怎麼形成,但是眼前我們的紓困工作一定要進行,所以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真的非常希望扶持員工跟自雇者,所以我們也提供了相關的建議,所幸現在行政院第二階段納入了自雇者方案,我相信他可以照顧不同工作背景、不同產業類別的自雇者……
  • 林委員奕華
    2萬4,000元太低了……
    鄭部長麗君:我相信三個途徑可以一起來努力,只要不重複,事業可以幫他一起提,我們自己的自雇者補助方案會繼續,勞動部的自雇者方案也進場來提供每個月這樣的補助,我們希望透過三個面向來一起照顧過去這些勞動樣態無一定雇主的自營工作者。
    林委員奕華:勞動部的部分待會再跟他談。最後,所謂的紓困振興專案辦公室,我覺得藝術工作者需要給他們輔導,因為他們沒有時間聽很多的說明。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諮詢專線隨時可以諮詢,我們後續已經有……
    林委員奕華:我就說比較實際的情形,因為同仁也很忙,有時候打電話過去,同仁也不一定在位子上,因為同仁都很辛苦,所以我覺得還是要有一個辦公室,大家可以互相支援會比較好,如果打過去,萬一同仁不在,有時候又問不到。
    鄭部長麗君:我們盡可能做諮詢服務,方法的部分我們還是會做整體思考。
    林委員奕華:如何做諮詢服務的部分,再麻煩你們了。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9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我們知道上星期行政院有提出第二波紓困方案,我們也看到文化部在官網立即發布新聞稿表示,紓困特別預算一共編列了45.2億元,再加上移緩濟急的7億元,總計達到52.2億元。我在行政院龔明鑫政委對外說明的簡報裡面看到一個數字我不太理解,龔明鑫政委的簡報是說45.2億元裡面是已經包含移緩濟急的7億元。本席想就教部長,這兩個數字上的差異點為何?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移緩濟急的部分是括號,我們是很確定跟行政院確認過,45.2億元是特別預算,因為是整個行政院這次要形成第二階段特別預算,接下來要送立法院,所以行政院統計的數字都是以特別預算為主,另外,文化部的部分有另外括號,再加7億元,所以總計52.2億元,也就是說……
  • 高委員虹安
    所以龔明鑫政委對外說明的45.2億元……
  • 鄭部長麗君
    是特別預算。
    高委員虹安:我覺得政委這樣的說明方式確實讓外界民眾會有一個誤解,因為52.2億元跟45.2億元這個總額,在民眾不了解的情況下會以為45.2億元是內含7億元。
    鄭部長麗君:所以當天在行政院的記者會我也有說明,會後也有立刻發新聞稿,因為各部會的特別預算還在陳報中,所以行政院還沒有加總最後移緩濟急的數字。
  • 高委員虹安
    我覺得政委這個簡報已經傳了滿多地方……
    鄭部長麗君:目前還在陳報中,它是一個預估值。
    高委員虹安:這樣子我能夠理解,但是行政院的簡報可能也是由文化部陳報出去的數字,還是要稍微提醒政委。
    鄭部長麗君:不是,它是由行政院彙整。
    高委員虹安:不過出現這樣的錯誤,可能要提醒一下。
    鄭部長麗君:我想政府一體,行政院現在統計的是特別預算,移緩濟急的還在彙整中,因為各部會還在陳報,也就是我們從8億元成長到45億元。
  • 高委員虹安
    也就是文化部以52.2億元作為你們的總數就對了?
  • 鄭部長麗君
    對。
    高委員虹安:4月7日統計申請補助的案件累計1,620案,其實在短短的時間內就能夠累積這麼多案,表示文化部這一次對藝文紓困所提出來的方案確實是很多產業跟從業者的需求,文化部也辛苦了,因為接下來要在這麼短時間內去消化這麼多的案件數,包含審查跟核發都會有非常多的工作,當然你們很辛苦,也希望未來在審查的部分能夠讓他們可以快速地達到紓困的實際需求。
    文創產業也是臺灣滿重要的一個產業別,可是在這些類別裡面似乎沒有辦法直接把文創產業定位為某一個受理類別,不知道部長對於文創產業建議的類別會是哪一項?
    鄭部長麗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裡面已經明定15加1項,也就是有15項再加1項其他,那15項跨了文化部、經濟部、內政部……
  • 高委員虹安
    我是說受理類別。
    鄭部長麗君:目前受理類別的部分大概就是針對文化部主管的8大項文創產業,我們認為有受疫情衝擊相關的項目,就把它條列在紓困辦法裡面。
  • 高委員虹安
    可以直接告訴我文創產業是在這幾個類別裡的哪一項嗎?
  • 鄭部長麗君
    都有。
  • 高委員虹安
    就是散布在各項裡?
    鄭部長麗君:文創法裡面有15加1項,文化部主管8項,這些都含蓋在文創法裡面。
    高委員虹安:他們要來申請的話,就是自己看他們屬於哪一項?
    鄭部長麗君:這5項其實我們都有個別的業務司,所以藝文團隊或是事業也都知道他的服務窗口屬於哪一個業務單位。
    高委員虹安:文創產業的樣態比較多元,比如手機殼、耳環、漱口杯各種都有,我們最近也收到一些文創產業從業者的陳情,他們覺得文化部目前為止開的會議裡面,在文創的部分只包含8個公司跟4個工作室,他們覺得是不是這樣子就能夠包含所有文創產業的多樣多態?
  • 鄭部長麗君
    可否請委員再說明一下您的問題。
    高委員虹安:應該說文化部針對產業紓困總共開過16次會議,這16次會議裡面有包含文創產業……
  • 鄭部長麗君
    諮詢會嗎?
    高委員虹安:對,諮詢會議,就是產業的諮詢會議,我相信文化部在做這些紓困……
    鄭部長麗君:您指的可能是第一次我們了解衝擊樣態的會議,事實上本人就主持過我們各類的諮詢會,所以我想並不是我們一次會議只邀16家,那是第一次初步了解……
    高委員虹安:不是16家,是16次的會議,在這16次的會議裡面你們有邀請很多不同的產業別,然而文創產業比較特別之處是因為它的樣態比較多,所以有一些業者有來陳情,他們覺得如果今天你們針對文創產業只有邀請8個公司和4個工作室,總共就12家……
    鄭部長麗君:怎麼可能會只給12家,不可能,我們紓困不會只給12家……
    高委員虹安:不是給,是邀請他們來參加這個諮詢會議,他們只是提出這個需求,希望部長可以更加重視文創產業的樣態較多,是不是在諮詢的時候可以參考更多不同類型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委員指的可能是我們的第一場會議,我們有邀請部分事業來了解他們受衝擊的樣態,那是2月中……
    高委員虹安:對,就是這個會議。
  • 鄭部長麗君
    那應該是最早的。
  • 高委員虹安
    3月20日之前開過的會議。
    鄭部長麗君:從2月19日以後我召開了許多場會議,各類別都有邀請,我們都是經過諮詢、了解以後來訂辦法,辦法的草案也都經過諮詢會。
    高委員虹安:部長非常辛苦,我知道各類別都有,可是……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些同仁也在地方召開諮詢會,所以我不知道您的資料指的是不是2月19日,因為之後我們召開非常多場,現在是每天都可以打電話。
    高委員虹安:我懂,我的意思是,非常多的產業您都有涉獵,也都親自參加諮詢會議,大家都非常感謝,只是多一個提醒,因為文創產業的樣態比較多,所以在邀請上面來講,不管是家數或是類型方面請儘量能夠稍微滿足他們不同類型的需求,因為他可能是公益的部分或是……
  • 鄭部長麗君
    公益都有邀請。
    高委員虹安:這是我們有收到文創產業的心聲,也希望部長可以……
    鄭部長麗君:有需要我們都可以再徵詢,沒有問題。
    高委員虹安:把這些多樣態的部分再稍微涵蓋,這樣子可能會更完整。
    鄭部長麗君:樣態我們應該都有涵蓋,當然沒有辦法每一家事業都邀請。
    高委員虹安:沒有說要每一家事業,而是文創的各種樣態。
    鄭部長麗君:因為目前防疫期間每一個會議的人數有限,因此我個人也分了好幾場去主持,我們會盡可能來做,現在每日都有服務窗口,未來有需要我們隨時都再進行,委員這個建議我們後續都會努力,盡可能回覆各界的意見。
    高委員虹安:我們幫文創業者表示他們的關心,謝謝部長。
    再來,我們要關心文化資產的部分,上個星期連假時我們看到臺中的天外天劇場,相信文化部長也有收到這封信,因為之前網路上發起了一個叫做「一人一信,鄭麗君部長,救救天外天!」的活動,4月2日文史工作者就發現天外天周圍的道路被人圍起來,而且大型機具都進駐,後來文史團體到了現場之後其實發生一些衝突,警察到現場之後,文化部的部員還搭乘高鐵送了一紙公文去,說現在天外天是暫定古蹟,黃國書召委也到現場去協調。由此我們發現中央跟地方在古蹟的認定與否上有不同調的問題,請教部長,對於天外天是否認定為古蹟一事,即便是暫定古蹟也只能夠延長半年的期限,但是這不是一個永久的辦法,不知道部長對於這個中央和地方的問題認為應該如何解決,或是你有思考要去修改文資法,讓文化部有更多主動指定的權力?
    鄭部長麗君:文化資產需要從中央到地方到社會到個人,每個人一起來努力,像歐洲最早期的文資法,法國的地方文化分權法裡面很清楚明定中央、地方、社會一起努力,所以這真的需要地方政府,尤其許多文資位在城市治理的區域裡面,需要地方政府積極努力,因此,文資法的體系有縣市定的相關文資,也會有國定的相關文資,所以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 高委員虹安
    部長可以明確回答我的問題嗎?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過去三年來一持續關心天外天,在兩、三年前我們也曾經請臺中市政府進行研究……
    高委員虹安:有,那個計畫我看過,做得非常好。
    鄭部長麗君:這一次的審議結果,我們也立刻請文資局同仁實質參與,為了因應緊急狀態,就啟動了暫定古蹟的前提,因為在文資法裡面啟動暫訂古蹟是遇到緊急狀態……
  • 高委員虹安
    我們好奇的是部長後續的態度會是如何?
    鄭部長麗君:因為文資法本身有一套文資審議的程序要進行,目前進行暫定古蹟之後,後續如果有相關的新事證,臺中市政府還是必須予以重視,依照文資法的程序來進行,文資法有其整體的規劃。
    高委員虹安:辛苦部長了,因為中央、地方不同調。
    鄭部長麗君:我也要跟委員報告,文資法我們已經有送新的草案到行政院,目前在行政院討論中,地方政府也都有參與這個法案的審查跟討論,我們也希望行政院趕快完成審查,可以送到大院,我們跟委員再一起來討論新修正的文資法。
  • 高委員虹安
    謝謝部長。
  • 主席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9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依然要請教部長,在現在文化部第一波的紓困當中總共有11億的經費,對不對?其中4億元是振興的經費、3億元是振興抵用券,以及1億元的產業振興方案。我記得上個禮拜在這裡質詢的時候,因為還有一段時間,當時好像已經有將近700家申請,而明天是截止的最後一天,目前事業類型的申請者有792家,總申請經費是13億1,823萬元,在自然人的申請上,總共有828件,總申請經費是4,277萬元,本席算了一下,到目前為止,總共申請的補助經費已經高達13億元,距離我們當初第一波所編列的10億元,大概落差二億多元,請問部長要如何因應在這第一波當中的不足?會不會在這個時候動用4億元的振興經費來幫助?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申請案件其實是每天都在持續增加,所以我們是隨時進行統計,從申請案件我們可以看到文創產業受創嚴重,但目前的審查都會根據我們第一次公告的辦法來進行,我們會加速作業趕快完成審查跟核定。目前在我們的特別預算8億元加上移緩濟急7億元裡面,總共補助部分有11億元,我們會儘可能從寬認定審查,等到逐步審查後,才能比較具體掌握我們會補助的金額。
    萬委員美玲:我們都知道這次他們真的受創嚴重,因此申請的不管是事業或自然人,數量其實都非常龐大,現在簡單一算,就已經知道差額有2.6億元,我比較擔心的是,會不會因為現在申請的家數、人數比較多,金額也已經超過我們所編列的預算,因此在審核上,我們會過分的嚴格?
    鄭部長麗君:審核的部分,因為每一個案件申請的需求不同,但我們在審查時,都會針對各類型被疫情衝擊的狀態,訂定一些補助原則,在這些原則下,譬如人員薪酬優先,員工薪資或合作的自然人酬勞;又譬如有關他的營運支持,以及是否有提出因應提升計畫等等,根據這些補助原則,由委員會大家一起共同審議,核定補助額度,我們都會依據這樣的原則來作業,也因為我們第一次公告的補助模式大致成形,所以據此規劃的紓困2.0,大致上也會照這樣的方式進行。
    萬委員美玲:另外我想請教的是,第一波的審查辦法,跟我們現在預計要給他們的經費,好像還是有點標準不太一樣,也就是說,在第一波當中,針對事業部分有限定最高上限250萬元,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是。
    萬委員美玲:但是在第二波紓困方案中,對於大型事業,其實是不限250萬元的額度,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整個紓困核心想法是為了紓困藝文產業,為了支持藝文工作者以及他背後的家庭,讓人才不致流失,所以我們在對事業的紓困上,也會以人員薪酬為優先,但是我們1.0預算不足,所以才會立基於以受疫情衝擊的事實認定來進行,但是在2.0,所幸預算可以提升,因此我們再提出4個強化方案,第一類是針對既有的受衝擊事業補助再加碼,本來十億多元再加七億多元,總共18億元,我們還是會依據原先的紓困辦法,以人員薪酬優先,再增加營運資金、因應提升計畫等來進行補助。第二類是金額超過上限的,像有些大型艱困藝文事業,它的員工人數多,受疫情衝擊超過5成以上,甚至有的幾近是歇業、停業,這部分我們根據跨部會共同性艱困事業的紓困方案,提供員工薪資4成的補助,以及適性營運資金的補助。因為這是屬於艱困事業,規模也比較大,所以補助額度就不受250萬元的上限規定。我們大概估算過這兩個方案能夠涵蓋各類型藝文事業,讓他們都能在紓困方案中得到補助。
    萬委員美玲:那會不會有一種狀況,就是第一波跟第二波之間有時間差,有一些比較大型的事業,可能他在第一波時已經申請了,但其實第二波規定的條件他也符合,那他可不可以放棄第一次的申請,然後在第二波上取得對他比較有利的紓困方案?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大型艱困事業在第一波也有提出申請,原則上我們會在第一波既有的辦法下進行紓困。在紓困2.0部分,現在還要等待行政院提出特別預算,由立法院審議通過,但我們認為1、2期的申請事實不得重複,所以原則上還是希望在第一次公告時就儘可能來紓困。
    萬委員美玲:我們討論這些有個最重的重點,就是第一,希望預算能夠足夠;第二,希望提供給他們的是他們最需要的補助,如果有比較優渥的辦法,也要針對他們實際的需求去做調整,我想在紓困與振興上面,大家的想法跟目標都是一致的,但是做法上、審查上,我們希望可以更嚴謹、更仔細一些,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就是因為藝文產業規模不一,類型多元,所以我們設計了不同的方案,希望能夠適用大家不同的需求。
    萬委員美玲:另外,宜蘭傳藝園區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最近發生了一件也算遺憾的事情,就是他們用網路藝術家設計的「阿中部長」的人形立牌,然後貼上他們自己基金會的logo,這件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全國皆知,我們知道這個傳藝中心主任是文化部的秘書長去兼任的……
    鄭部長麗君:不是兼任,他是專任的。
    萬委員美玲:專任好,專任就更有責任對這件事情有個負責任的態度,雖然這個基金會事後做了立即下架、道歉等補救動作,不過我認為針對這樣的行為,文化部是不是應該要有更明確的懲處?同時,對於部裡同仁的智慧財產權教育,是不是也應該再加強?這一點我只是把它提出來,希望將來同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另外我們在懲處上也可以更為明確。會後部長如果有什麼資料,可以再補充給本席。
    另外,我們看到世界衛生組織秘書長譚德塞,在這兩天的例行記者會上,面對國際對他在這次疫情處理不當的責難、指責中,竟然公開且情緒非常激動的指責是臺灣對他的人身攻擊,指責是臺灣政府跟人民對他的抹黑,更暗指這是我們外交部長的放任、視而不見。他這樣的一個言論在全世界放送,指責的是我們全臺灣,我不知道身為臺灣人民的一份子,部長對這個事件有什麼看法?有什麼說法?
    鄭部長麗君:比較意外委員問我這個問題,我只是比較意外啦!不過我想不論是部長或會場裡的每位朋友,甚至是臺灣的每位公民,其實我們現在全民跟社會幾乎已形成一個防疫共同體,我們的防疫當然是為了保護每一個人的健康,其實這也是盡世界公民一份子之力,因為疫情對全球村都會有相關連的影響,所以我想首要之務就是做好防疫,在做好防疫之餘,臺灣才有能力來協助其他國家,我想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樂見我們臺灣能夠對世界貢獻一份責任,所以我們就是做好我們自己的防疫工作……
    萬委員美玲:針對這樣的發言,你有什麼樣的看法?
    鄭部長麗君:然後政府把紓困工作做好,我想,指揮中心陳時中部長已經非常清楚的表達他的立場,原則上我們就是共同把防疫工作做好,同時每個部會把紓困工作做好。
    萬委員美玲:好,請再給我30秒。因為部長曾經說過政府是一體的,防疫工作也是全國都要做,而譚德塞秘書長直指的就是臺灣政府,所以我想您的看法其實也非常重要,在此我想再確認一次,對於這樣的發言,您個人覺得這樣的發言是不是非常不妥適?
    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的質詢,剛才部長已經說明了他個人的看法了。
    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0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今天大家還是很關心紓困的問題,我們很高興看到文化部從前兩個禮拜就一直告訴我們,這次爭取到的經費,對於很多的藝文事業、團體、個人,都是會給予補助,這個問題剛才很多委員都問過了,其實對於整個藝文團體及自然人的補助,即營運衝擊紓困預算的11億元,到明天4月10日會截止申請,但基於營運衝擊來提出申請的,目前已經申請了十三億六千多萬元,包括事業有792家、申請金額是十三億一千八百多萬元;自然人則是有828位、申請金額是四千二百七十七萬多元,這表示第一階段的11億元已經超出了,但是記得上次在提問的時候,你們說可能會滾動式檢討,看看補助是否足夠,也許屆時會做第二次的公告。再來,我們知道紓困2.0中我們又加了7億元,所以總共是18億元……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紓困2.0不是只有增加7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還有一個……
  • 鄭部長麗君
    移緩濟急。
    張廖委員萬堅:就是各部會都有的營運衝擊補助,那部分有二十四億多元。
    鄭部長麗君:委員指的是移緩濟急嗎?特別預算的部分我們是從8億元又再提升了三十幾億元變成45.2億元,然後再加移緩濟急後就是52.2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而我講的是針對營運衝擊公告申請的那個部分,就是11億元再加碼7億元變成18億元。
  • 鄭部長麗君
    對。
    張廖委員萬堅:然後到明天截止申請,且上述的數字是4月7日早上10時以前的資料,所有委員都是得到一樣的資料,所以請教部長,這18億元評估起來,到明天截止時間為止,申請的金額大概會有多少?
    鄭部長麗君:目前每天的案件都有在增加,金額部分則有待統計。
  • 張廖委員萬堅
    有無最新的資料?大概是多少?
  • 鄭部長麗君
    申請案件數到昨天為止是二千七百多件。
  • 張廖委員萬堅
    本來是一千六百多件。
    鄭部長麗君:總經費還在統計中,因為每天都有增加。
  • 張廖委員萬堅
    前天早上10時以前你們提供給我們的數字才1,620件。
    鄭部長麗君:每天都在增加,昨天的件數則是有2,794件。
  • 張廖委員萬堅
    金額大概超過18億元了。
  • 鄭部長麗君
    金額還在統計中。
  • 張廖委員萬堅
    超過的話怎麼辦?
    鄭部長麗君:因為每個案件申請的金額不一,原則上我們會先建立一個補助原則,然後依照這個補助原則來進行審查。
    張廖委員萬堅:是否4月10日就截止了?應該要再看一下狀況,好不好?我想這一波疫情的衝擊,其實世界各國都一樣,臺灣也一樣,對於經濟的衝擊、產業的衝擊,本席認為應該不斷的做滾動式檢討,我們也希望文化部繼續觀察申請的金額跟數量,然後做一些調配,我記得你上次有提到,若有不夠就會進行第二波公告,對不對?有沒有打算要做第二波公告?
  • 鄭部長麗君
    一定要做第二次公告。
    張廖委員萬堅:也是針對營運衝擊,包括個人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第二次公告,我們會用藝文紓困2.0的架構來進行公告。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們大家都很期待,因為第一階段11億元的部分已經超過了,接下來就是第二階段的話,據了解,明天修正案就會逕付二讀了。
    鄭部長麗君:因為目前第二階段的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大院在進行審查,俟審查完畢後,行政院會據以提出特別預算,這個預算才算成立,而預算送出之後,我們就會進行第二次公告的準備。
    張廖委員萬堅:我先提醒一下部長,我知道你們很認真,像一些基層表演團體就跟我說,文化部這次真的非常認真宣導相關的補助,他們也第一次感受政府這麼有誠意的對文化藝術團體表達關心,讓他們在面臨疫情衝擊之下,能夠有喘息的機會,其實大型的事業團體、表演團體在很多的座談會或是說明會中,他們大概都知道了相關的內容,而我們更關心的其實是一些自然人、個人,我記得文化紓困2.0的文化部新聞稿裡面有特別提到對個人的補助,裡面的第四項有提到,目前自營或者個人表演藝術工作者,大概有3萬人左右,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在加保工會的部分是如此。
    張廖委員萬堅:你看看這次自然人提出補助申請的到4月7日為止只有828人,我不知道現在是否有增加了。換句話說,這些基層的藝術表演工作者,很可能在這次衝擊下他們沒有工作了,不管是個人工作室也好,或是人家請他去表演的,這些人其實更為弱勢,而且這裡面補助的金額其實並不多,我是覺得文化藝術的紓困、支持,除了補助之外,應該要更有創意,部長知道「紙風車返笑日」這件事嗎?你大概知道吧?
  • 鄭部長麗君
    是。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他們的經費並不多,而那些曾經在劇場當過演員、編劇的,他們也很鬱卒啊!我想演員或文化藝術表演工作者需要的是舞台,需要的是被看見,需要的是他創意的能量能夠持續,在這波疫情中讓他們沒辦法表演,所以就找了一個線上劇場,其實也很簡單,並不是說要做一個很大型的製作,只要找一個議題來想像,然後他上傳1分鐘的片子,就可以拿到3,000元經審核通過的補助,這個叫做什麼?叫做生存金、獎勵金,對他們來講是一個鼓勵,我看他們已經進行了1個月,點閱率很多,也有三千多個,比我的FB還受歡迎,對他們來說,他們能被看到對他們來說就是鼓勵,部長,我們來看一下這個影片。
    (播放影片)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影片有點名到你,我知道這是開玩笑的。其實他們這些個人非常辛苦,他們在乎的也許不是那個1個月1萬元,他們希望的是,有沒有一個舞台,有沒有一個可以讓他們能夠繼續持續下去的創作能量、創意能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鄭部長麗君:我非常感動,民間的藝文團體有這種民間的紓困模式,非常有創意,然後藝文工作者可以參與,其實他們對社會也有一些鼓舞的作用,我想「返笑日」這樣的概念也可以提醒我們要互相支持,然後能夠一起「返笑」,所以我很感動。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7個縣市政府說他們只要經過評選,則3,000元的獎金這7個縣市政府要出這個錢,包括新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屏東等7個縣市,我覺得這不會花很多錢,就算有3個月有1萬片好了,1片3,000元才3,000萬元,可是這1萬片若這個時候能在線上不斷流傳,有些是勵志的,有些是好笑的,有的是給孩子看的,我覺得反而在這波疫情中那些讓人覺得很悶的感覺,包括沒有辦法看表演,沒有辦法看電影,沒有辦法看藝術等等,所以這也是一個方式,而且不會花很多錢,可是對這些表演工作者來講是一個非常大的鼓勵,所以部長要不要考慮一下我們也來創意接龍?
    鄭部長麗君:在我們的紓困辦法裡面,其實我們有支持因應的提升計畫,就是在減輕營運衝擊的紓困補助的時候,民間如果有好的因應提升計畫,也可以一併提出申請,我們也會在這次的紓困補助予以支持……
  • 張廖委員萬堅
    你有沒有跟他們合作?
  • 鄭部長麗君
    多元的創意平台。
    張廖委員萬堅:對,這是其中一個。
    鄭部長麗君:我們很樂見有各種創意的方式及紓困的模式,發揮民間互助的能量,文化部也會支持各式因應提升的計畫。
    張廖委員萬堅:對,其實對表演藝術工作者來講,我看到你們提出很多紓困方案,你們在藝文紓困2.0的記者會中還提到有3萬名基層的藝術工作者……
  • 鄭部長麗君
    有納入勞動部的自僱者方案。
    張廖委員萬堅:對,我知道那個都要有一些加保,譬如2萬4,000元以下,可是你要知道,根據工會給我們的資料,其實有29%、大約三成的人是非典型的,就是沒有納保的,大概有1萬人,所以這些人要怎麼樣被照顧呢?我覺得這個就是一個彌補他們的方式。也就是說,他們不一定要拿到那1萬元,但是如果這30天裡面他們可以發想一些劇本、能夠拍一個故事或一段話,因而影響了一些人,或者在線上不斷流傳,我覺得這個不是錢可以達到的,但是這也是非常有創意的文化產業紓困方式。
    鄭部長麗君:對於民間相關的因應提升計畫,我們都會很樂意支持,我們也樂意看到民間提出來。我們也有請文化部相關的法人,像國藝會、國表藝、今天出席的文策院,提出一些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兼顧紓困與振興的相關方案……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樂於看到文化部提出2.0的藝文紓困方案,也樂於看到更有創意的方式。
  • 鄭部長麗君
    也會納在2.0相關的扶助措施裡面。
    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部長,加油!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10時1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策院成立,我們都高度期待,當然,我們的目標就是要振興內容產業的生態,這一次的疫情也打亂了一些布局,不過我看到文策院也針對疫情提出一些因應的策略,我盤點了一下,大概有5項。我非常感謝文策院的努力,但是我還是有一些問題想要就教於丁董事長。第一個,針對受疫情影響致事業營運困難者的利息補貼,我們提出特別預算2,000萬元,這很好,但是這個部分跟經濟部對中小企業紓困的貸款利息補貼的差別在哪裡?差別是什麼?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鼓勵。有關這次我們因應疫情的做法,確實文策院原來的使命就是要協助產業的振興,疫情突然嚴峻的狀況也讓我們必須要因應疫情,趕快調整我們工作的先後順序。
    黃委員國書:我的意思是文策院的紓困振興辦法跟經濟部的辦法,差別在哪裡?
    丁董事長曉菁:其中委員關心的利息補貼部分,中小企業處沒有辦法照顧到的非屬中小企業的業者,就可以透過這個預算來支應。
    黃委員國書:好。你的對象呢?你的對象很清楚嗎?對象就是經濟部沒有辦法幫忙的,文策院來幫忙?
    丁董事長曉菁:對,然後是在文化內容的部分。
    黃委員國書:好,你的意思是不能重複申請了?很多人在問這個問題。
  • 丁董事長曉菁
    對。
    黃委員國書:也就是說,領了經濟部的補助,就沒有辦法再申請文策院的補助了,是不是?
    丁董事長曉菁:是的,不可以,因為……
  • 黃委員國書
    不可以重複申請。
    丁董事長曉菁:整個部會是一起的,文策院是屬於跟文化部協力。
    黃委員國書:好,我了解了,不能重複嘛?
    丁董事長曉菁:對,不能重複。
  • 黃委員國書
    你們的補助是哪一些社群可以申請?你的目標社群是什麼?
    丁董事長曉菁:有微型、小型的,也有比較大型的,就是非中小企業以外、比較大型的企業也可以。
    黃委員國書:好,我了解了。請問加速海外駐點計畫特別預算1,000萬元如何執行?現在要怎麼執行?
    丁董事長曉菁:原來文化部給予文策院的預算裡頭就有海外的布局,這一次因為疫情的影響,很多國際的展會被迫中止的狀況下,文化部也很快地在特別預算裡面希望文策院在這方面能有因應的做法。
    這1,000萬元增加的特別預算會分兩個面向,一個是投入現在實體上的展會被迫中斷的狀況下,要更快速地在線上的媒合跟在市場上把作品推介出去的平台能夠建置起來。另一方面,在海外駐點方面,就是在市場的最前端,能夠快速掌握市場趨勢、動態及需要的辦公室也要加速開展。
    黃委員國書:現在還有辦法去執行這樣的業務嗎?可能你們還要再認真去盤點一下。再來,1億元的文化內容開發產業領航旗艦計畫,申請補助的上限是500萬元,對不對?
    丁董事長曉菁:對,每一家,每一個案子。
  • 黃委員國書
    人事成本可不可以納入補助項目?可不可以?
    丁董事長曉菁:是可以的,在合理的範圍內是可以的。
    黃委員國書:好,這個是大家關心的。再來,4月30日截止,11月30日執行期程就結束了,這個期間會不會太短了?
    丁董事長曉菁:確實我們有考慮,因為它是屬於科技計畫……
    黃委員國書:對,我知道。
    丁董事長曉菁:有一個法定的期限,我們也在……
    黃委員國書:對,這個太短,可不可以跟文化部相關的藝文紓困一樣有好幾波?就是4月30日截止了,目前已經有多少申請案件了?
    丁董事長曉菁:目前因為還在申請中,數量還不知道。
    黃委員國書:如果4月30日截止以後,我們發現案件還很少的話,會不會有第二波的啟動?
    丁董事長曉菁:會的,我們其實已經公布有第二波在下半年會再公開,我們也怕業者有些準備不及,因為創新的方案需要時間開展。
    黃委員國書:好,我了解,我非常感謝文策院,但是有一些問題我還是要利用今天的機會釐清。文策院要處理關鍵的斷鏈點會面臨非常多的挑戰,包括我們的產量不足、資金卻步、品牌待建立等等,我們有五大機制、三支箭要來解決這些問題。部長曾經說過,我們對文化內容投資計畫的目標是3年30部,不過到目前為止只有2件影視投資的案件成功通過投審會的核准。只有2件,對不對?
  • 丁董事長曉菁
    現在已經有九十幾件掛號進來。
  • 黃委員國書
    我們如何在未來3年內可以通過30部?
  • 丁董事長曉菁
    那個3年30部是我們其中一個投資案營運計畫裡面承諾要3年至少有30部的作品。
    黃委員國書:好。我們還有100億元的國發基金要投入,董事長在報告裡面有提到原創內容開發基金,這很好,我們好不容易要到了國發會挹注100億元,這筆錢很可觀,但是要如何利用這100億元的預算作為政策工具來改善我們的產業環境?這要怎麼用?
    丁董事長曉菁:跟委員說明,國發基金的部分是由文化部委託文策院執行管理,它基本上是跟民間的共同投資人共同投入產業的投資。剛剛您提到要透過本預算成立一個原創內容開發基金,它其實是要處理所有的內容在最上緣的問題,包括編劇、作家要發展故事的時候,往往在產業端是最不容易得到資源,為了讓他們在作品還沒有賣斷進入市場之前能夠得到資源,所以我們就特別針對這個產業最痛的痛點,因為所有內容產業關鍵的核心是將創意轉換成故事,創作者能夠得到……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對於文策院的資金,國發會也有幫忙,我們有一些策略、一些想法,現在我覺得我們需要一個更具體的執行方案,這個部分你們可不可以在1個月以內提出來,包括國發基金這100億元?
    丁董事長曉菁:沒有問題,我們其實已經有具體的工作計畫,到時候再提供給委員辦公室。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丁董事長。
  • 丁董事長曉菁
    謝謝。
    黃委員國書:接下來我想請教鄭部長。昨天我看了部長的臉書,其實我也很感動,包括「同舟一命,共度患難,不要讓疫情將我們離散」、「法人挺振興」的策略。部長非常、非常認真,可能已經快四、五個月都沒有休息了。你提到文化部在去年7月的時候表示要打造文化內容產業的生態系,這七大行動方案包括要建立影音串流OTT的準備資源及各式的政策工具。好,我們的機會來了,因為這次的疫情,本席知道我們國表藝已經開始規劃線上演出的付費收看機制。3月21日臺北市立國樂團也有網路直播「望春風」音樂會,法雅歌劇3月21日也有線上直播。本席知道文策院也正鼓勵民間創新平臺要結合科技來做數位劇場等等,可是我們的具體策略會是什麼?現在國表藝的一些場館在疫情這段時間,如果你要申請場地來做現場直播,那是沒有觀眾的,雖然租金這部分我們可以優惠他們50%。雖然我們也希望可以透過線上演出來培養觀眾,但是我們又不希望它是免費的,因為付費收看是未來非常重要的發展方向,我們也希望可以透過付費收看來幫忙表演藝術團體可以有一些收益。除了這段時間我們給予他們的補助、幫忙或是協助之外,我們也希望他們可以透過不同形式的展出來有一些獲益,本席不知道現在文化部具體的作法是什麼?就是針對付費收看這個機制,文化部現在的想法是什麼?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上個禮拜有邀請國表藝、國藝會及文策院等和我們文化部相關的法人,我希望紓困的時候,法人能夠運用它的預算和能量進一步的為未來的振興預作準備,且能夠提供線上且符合產業營運永續發展,像付費等這樣的機制或創新的營運模式。據我所了解,目前各法人之間都已經有在合作與規劃了,國表藝也對外表示他們正在規劃線上付費的模式,但是要怎麼樣擴大傳播的效益?據我所了解,這部分公廣平臺也正積極的在參與和研議當中,我相信我們的法人應該可以提出具體的計畫。
    黃委員國書:對,這有好幾個可能性,但是目前看起來只有公視加影音串流平臺。
    鄭部長麗君:對,公視應該已經有在規劃了,不過因為公媒有它一定的自主性,我也只能說……
    黃委員國書:對,那像中華電信的MOD、國表藝的系統網路線上頻道等等,這部分可不可以也請文化部在1個月內提出線上付費收看相關的機制與辦法,你們可不可以提出一個規劃報告?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這個還要符合未來產業永續營運模式才會比較好。
  • 黃委員國書
    當然。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是透過法人,因為他們都是專業治理的機構,他們彼此合作才可以比較快速的來建構以及擴大這個平臺。另外,文策院也有支持民間發展創新平臺,因為我們希望不管是公廣的公共平臺、國表藝的平臺或是民間的平臺,未來都可以符合產業永續發展,這樣對藝文團隊才會比較好。
    黃委員國書:好,本席了解,本席再提出一件事情,這個是公視和Google所合作的「一呼百應」節目,這個是動用推動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預算所製作的,因為現在Zoom已經不能使用了,但是文化部當時推動前瞻計畫科技技術百人線上互動時可以下載的這個app技術,現在是不是可以釋出提供給公部門來運用?因為這個是文化部使用前瞻計畫的預算所開發出來的一個系統,但是現在這個系統只有使用在那一個節目,本席覺得這樣太可惜了,所以文化部是不是可以把這個技術釋出提供給各公部門來使用?如果立法院有一天必須要使用線上會議,你有沒有看過「一呼百應」這個節目?它可以同時間讓好幾百個人在這個節目上來跟主持人互動,這是文化部所做的系統,本席覺得這個技術應該可以拿出來運用,這是本席給你們的建議,以上。
    鄭部長麗君:好,我會再進一步的來了解。
  •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0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先肯定部長,你昨天深夜的那篇千字文,本席從頭到尾看了3遍。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吳委員思瑤:上週同樣在這個質詢臺上,本席很大膽的提出,希望第二波的紓困金額能夠有50億元,其實那時本席的心裡還滿害怕的,因為本席知道這給你的壓力何其之大,但事後本席看見你不只做到了,甚至還加總2波,總金額來到52億5,000萬元,這真的令本席非常的感動與感謝,紓困這部分本席今天就不再多做討論,本席直接扣合今天的主題:文策院。接下來的問題請董事長和部長分工的來回答,現在文策院的辦公場地在哪裡?
  • 鄭部長麗君
    這個問題我是不是可以請董事長來回答?
  • 吳委員思瑤
    是。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 丁董事長曉菁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的辦公室位在松菸文創園區裡頭。
    吳委員思瑤:所以你們是跟剛成立的新機構,也就是經濟部的設計研究院共同共享這個地點,你們是分租的關係,還是?
    丁董事長曉菁:跟委員說明,西元2018年文策院還是籌備小組的時候,當時我們就委託臺創即設計院可以協助我們有一個辦公的空間,而這個空間就一直使用到現在。
  • 吳委員思瑤
    那現在你們是用分攤租金的方式嗎?
    丁董事長曉菁:對,一部分是分攤租金,一部分是文基會。
    吳委員思瑤:好,本席一定要做一個球來讓你好好的回應這個問題,因為本席非常訝異的看到臺北市文化局所屬的文化基金會,他們所主管的松菸文創園區最近租金連番漲,其實這也連帶的影響到了文策院的租金負擔,但是本席認為臺北市政府更包藏禍心,他們內部有一個訊息現在正在藝文界傳播著,那就是「松菸LAB新主藝」這個可以提供新銳藝術家和作者發表作品的平臺,現在這個計畫喊停了,而LAB創意實驗室的房租現在甚至還高於誠品的表演廳和電影院2.5倍。松菸另外一個創作者工廠,也就是很多人都會承租的展覽場域,租金也從每坪750元漲到2,500元,漲了3.3倍。文策院挨悶棍了、背黑鍋了,因為臺北市政府對外說,這是因為文策院現在還找不到辦公的空間,在華山大樓還沒有落成前,文策院要有一個落腳之地,所以是因為文策院來了,才排擠到松菸文創園區的場地和空間,所以他們只好讓「松菸LAB新主藝」這個計畫喊停。你們背了黑鍋,你們挨悶棍挨的可大了,他們除了調高場租3倍之外,甚至還砍掉設研院一半的展場,臺北市政府還要求遷走原本在這裡很受歡迎的圖書館。然後南向製菸工場一樓和設計、藝文相關的公協會全部都被迫遷出,原因他們都說是因為文策院要來,本席覺得這實在是太過份了,請你說明一下好嗎?你們其實也是苦主和被害人,但現在好像成為加害者,董事長。
    丁董事長曉菁:這是非常非常大的誤解,我也要趁這個機會向表演藝術界說明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其實文策院只是單純、暫時性的先在這裡辦公,文策院只是房客,漲房租我們也是受害者。
  • 吳委員思瑤
    你們也是負擔沉重。
    丁董事長曉菁:對,另一方面,其實我們現在已經公開招租新的辦公室,原因是在2018年這個園區還沒有調漲房租前,我們只是暫時先落腳在這個地方來籌備,等文策院正式掛牌後,就已經開始尋找新的辦公室,因為院內的人員也逐步的到位,其實現有的辦公空間並不夠用,所以我們也正積極尋找下一個階段文策院的辦公室。
    吳委員思瑤:你們也不能永久寄人籬下,所以很重要的就是,松菸調漲房租和文策院要進駐是兩碼事,帳要算清楚、說明白,臺北市政府不可以讓你們背黑鍋,對不對?
  • 丁董事長曉菁
    而且我們從來都沒有使用過LAB新主藝空間。
    吳委員思瑤:沒有錯,你們使用的辦公空間跟LAB新主藝空間完全是不同的空間,很好,本席今天就讓你把這個問題好好的釐清楚,也希望外界不要再把這個帳記在中央政府文化部文策院的身上。
  • 丁董事長曉菁
    謝謝。
    吳委員思瑤:本席覺得道理要說清楚、講明白,但是本席有一個請求,也因為市政府文化基金會要調漲松菸場地3倍的租金,所以往年5月到7月很多文化、設計、建築學門會在這裡舉辦的學園祭現在都被迫出走,包括2018年35個檔次、2019年32個檔次,到今年只剩下18個檔次,出走的學校有:聯合大學、逢甲大學、中華大學、中國科大、文化、淡江和南華,因為每年學園祭時,本席都會去那邊看建築設計學院的展覽,現在有很多學生都還找不到展覽的場地,本席今天在這裡把這個問題拋出來,如果文化部有其他可能的空間,會後請部長責成單一窗口,看有什麼場地或設施可以釋放出來協助這些學生辦理畢業成果展,可能嗎?好不好?部長。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後續再了解。
    吳委員思瑤:好,如果能夠的話,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協助,但是帳要算清楚,這是因為臺北市政府要調漲3倍的房租,他們讓整個文創園區都商辦化、商業化,這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藝文界都沒有辦法可以接受,包括本席。
    回到今天文策院這個主題,大家都想要揭開文策院的神秘面紗,第一個問題,到底它是補助單位?還是投資單位?雖然我們都說獎補助和投融資要雙軌並行,但是本席的理解是,獎補助應該還是要由文化部來做,投融資才是文策院重要的功能,但是現在看起來文策院還是有3個重要的獎補助計畫在執行,這些本席都有羅列出來,到底它是獎補助還是投資?而這些獎補助會不會排擠到文化部現行對藝文團體機構的補助?補助的比例又是如何?這個可能要請你們回應一下。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個不會排擠,因為這些計畫本來就是文化部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裡要開始發展的,像鼓勵相關IP發展原創內容和創新跨域合作模式等等,這些都是擴大生態系的計畫,我們只是把這個計畫透過年度預算的編列請文策院來執行。
  • 吳委員思瑤
    那為什麼要讓文策院來執行呢?
    鄭部長麗君:其實委員在審查預算書的時候,這些我們都有載明了。
    吳委員思瑤:這個本席知道,但是後來本席還是覺得……
    鄭部長麗君:這個問題我上次就有回答,我們的文創事業有給文策院統籌運用的預算,我們也有其他的計畫要讓文策院來整合與進行,因為要文化部各單位來進行,我們更希望可以由文策院整合的來運用,這樣才有助於整個生態系的產業鏈結,也可以解決斷鏈並兼顧整體的發展,所以我們是將這個計畫委託給文策院來進行,它本來就是用補助的模式。
  • 吳委員思瑤
    但是文策院現在的員額能夠負荷嗎?
    鄭部長麗君:這就是文策院成立的目的,其實有些事情由專業的中介組織來進行會比由政府來進行更能發揮綜效,所以當時我們要成立文策院就是要把相關的政策、工具和計畫都讓文策院整合來進行,像國發基金也有委託他們投資,我認為和政府所組成的相關投資審查委員會相比,文策院更能透過國發基金的投資來做產業布局。
    吳委員思瑤:好,部長,那本席要請問,就業務的重心來講,文策院代為文化部執行獎補助只是業務的一小部分。
    鄭部長麗君:他們不是代為,我們是把這個計畫讓文策院來執行,因為它更能夠……
    吳委員思瑤:那比重呢?其實投融資才是文策院最重要的功能,本席要說的其實是這個。
    鄭部長麗君:其實文策院的目標是要振興市場,但是臺灣現在的文化內容產業,產業的動能、市場要振興,我們就必須要讓整個產業都擴大原創內容、IP開發,產業的模式也要升級,還要加速科技應用。再來,這一端都準備好了之後,我們還要導入投融資,這樣它的產製量才可以提升,然後它的內容力和科技力才能夠提升來品牌化,所以這些科技計畫都是過去這3年我們正在進行及所要提升的基礎面,到文策院整體進行,這樣它才能夠從IP的孵育,一直到投融資的導入、商品化與產業化,我們要把產業鏈給完整化。
    吳委員思瑤:部長,本席不反對它可以做獎補助,但是本席認為它在比重上,和文策院被承載的任務相比,本席認為它更應該要偏重在投融資上。
    鄭部長麗君:投融資是它的核心,但是這些計畫就是要對接未來的投融資,它要從IP或創新模式就開始孵育,商業驗證之後,它還要導入投資來媒合,這樣它才能夠有一站式的服務,整體來進行。
    吳委員思瑤:好,我們和文化部長質詢時間可能需要20分鐘。
    鄭部長麗君:委員,其實這件事情非常的重要。
    吳委員思瑤:好,我們可以再多討論,本席了解這個很重要,本席也覺得需要再多一點的時間。
    鄭部長麗君:委員,請再給我10秒鐘的時間。
  • 吳委員思瑤
    好。
    鄭部長麗君:因為過去的投資我們都必須要等前置開發完到成熟之後,資金才會導入,所以這些計畫就是要用來協助前置的開發和準備,這樣才能夠有比較完整的產業鏈。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部長詳細的說明,因為本席也沒有時間可以論述其他的議題了。第一個問題,獎補助和投融資的比例?第二個問題,本席先把這個題目點出來,請你們把這個問題帶回去,事後再來和本席討論。15加1文創產業皆可投,孰輕孰重?目前看起來影視是重中之重。好,沒關係,本席只是把這個問題點出來,因為本席的時間到了。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報告裡面有把各產業類別都條列了,這些書面報告裡都有。
    吳委員思瑤:本席點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本席擔心未來會失衡,以後我們再來討論,這是第二個問題。
    鄭部長麗君:我想不會,我們在報告裡面都有完整的說明,我們是用文化內容的概念在進行。
    吳委員思瑤:第三個問題,獲利回饋的機制從零到一,但未來文策院是一到無限大,一到無限大之後的獲利我們要建立獲利的回饋機制,要讓它可以回到零到一的這些孵化器裡的新銳上。
  • 鄭部長麗君
    獲利本來就會回饋。
  • 吳委員思瑤
    但是機制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投的回到文策院,國發會投的回到國發基金。
    吳委員思瑤:好,那我們是用藝文特別稅的方式來執行嗎?
    鄭部長麗君:投資人投的要回到投資人,獲利本來就會回饋,因為投資的模式獲利本來就是要回饋。
    吳委員思瑤:好,那回饋的機制在哪裡?請讓我們知道一下。
    鄭部長麗君:這要看資金是怎麼來的,那回饋就會回到那裡,文策院是要建立最大的平臺,國發資金進來之後,文策院也會去籌募,民間的資金也會進來,這本來就是商業投資的運轉模式。
  • 吳委員思瑤
    這部分我們事後再來討論。
  • 鄭部長麗君
    好。
    吳委員思瑤:最後一個問題,CSR Match目前網站這部分不夠清晰,如何讓促進文化發展可以成為臺灣未來企業在永續環境發展下另外一個重要的CSR要點?本席有看到文化部的努力,但是你們未來的策略在哪裡?本席今天有4個問題沒有時間可以好好的來討論,我們事後再找時間來討論,也請董事長到時一起來商議好嗎?大家辛苦了,謝謝主席多給時間,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0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已經看過你們的專題報告,你們的專題報告書裡頭有談到,現在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長期破碎,主要的斷裂點包括:缺乏多元資金、欠缺產業人才、國際通路不足、原創內容開發不易與智產權商轉不易等等的問題,所以你們希望可以透過旗艦計畫的補助來協調金融單位提供優惠貸款、利息補貼等方式幫助文化內容相關產業融資。這些都是報告裡頭的論述,但既然是文化內容產業,也就是所謂的IP內容、智慧財產,但最重要的不就是那個創作內容的人嗎?也就是所謂的創作人才,可是除了這份藍色的報告和那份米色的報告,本席覺得最欠缺的部分就是,你們要如何提高創作人才的待遇和保護創作人的智慧財產。本席就舉個例子,因為有電視臺的工作人員來向本席陳情,他說業界現在時常看到一種情況,像一部連續劇,製片和承包人員說:我一集給你30萬元的美術預算。但是戲劇的拍攝速度如果比較快的話,一個月可能就可以拍到15集以上,也就是說會有450萬元的預算,可是發包時可能只是找個美術頭,每個月給30萬元要他自行找人,其他420萬元就憑空消失了,而美術頭收到的這30萬元裡還有他自己要賺的部分,所以他可能以每個月4萬元請一個資深工作人員,再找兩個22K的菜鳥輔助,在人力不足的狀況下當然就沒有辦法做出好的美術品質。另外一個例子是我們國家的一個著作權訴訟案件,一部電影的製作費是4,000萬元,原創作者卻只領到15萬元而已,而且還是透過訴訟法院裁決之後才要到的。本席舉例的意思是這並非少數的特殊個案,某個程度上這其實是普遍存在的情形,根據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12個藝文團體協力進行,於去年5月24日發布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顯示,共計1,525份的藝術工作者勞動調查問卷指出其實有五成以上的藝術工作者月薪不滿3萬元,每週工時約52小時,超過法定的40小時;還有很多數據表示藝術從業人員的工作合約保障與社會保險覆蓋率都非常不足,所謂的劇場設計與執行這類工作者的職災風險最高,受到的工作保障卻最少;該調查同時指出只有27%的創作者會簽訂承攬契約,換言之,有七成以上藝術工作者的工作權益是沒有白紙黑字保障的,因為缺乏書面白紙黑字合約的保障,當然導致藝術創作者在著作權及工資報酬的爭議上或投保勞工保險、申請職災給付的權益上受到非常大的損害,所以對這次文化部的紓困措施,也有不少藝術表演團體反映,他們接到工作通常只有一通電話通知,就是沒有白紙黑字的書面合約,即便你們已經放寬到可以使用e─mail,可是他們還是拿不出來。
    另外,本席認為導致創作人才流失的還有影視音產業跟藝術設計工作類別的比稿制度,許多新進藝術工作者其實尚未在業界建立人脈與穩定的合作關係,只能透過比稿獲得發表作品的機會,可是中稿率其實相當低,在沒有中稿的狀況下,他未必會有等到下一次機會的能力,就可能會在現實生活的壓力下另謀高就。本席的意思是文化部與文策院應該要對藝術從業人員的工作權、智慧財產權及福利訂定具體辦法給予保障,比如在僱傭關係中推動業內簽訂工作合約的普及,協助藝術從業人員投保勞保,訂定價金的參考標準以改善他們基層低薪的問題等;至於有承攬關係的藝術創作者這部分,雖然著作權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可是本席覺得文化部更應該站在保護創作人的立場上去協調甚至是主導修法,明定比稿制要給予最低的比稿費等,請問文化部和文策院對於本席上述想法是否可以擬定具體政策,在半年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期待的我們都在努力當中,就如我今日報告指出的,這幾年的文化創意產值其實是在增加的,音樂及表演藝術的營業額也在增加,在產值增加的過程當中,我們當然更希望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權益能夠得到保障,文化基本法第二十條已明定要保障藝文工作者的生存權和工作權,所以我們已經開始在藝文獎助條例裡設計相關條文以提升藝文工作者保障的工作,並與勞動部組成專案小組,基於其勞動就業樣態及類型都非常多元,所以我們希望存在既有僱傭關係者適用勞基法為主的整個勞動體制,在這個體制裡提升他的保障,例如藝文採購的改革就先從公部門做起,未來也可以建立在藝文採購這部分如何尊重創意及其工作價值的機制,藉以改善委員提到的過去這些收入問題。至於僱傭關係這部分,其勞動條件包括工作時數、職災風險如何保障等,也會透過條文予以強化。還有一些沒有僱傭關係、無一定雇主屬於承攬的勞動樣態者,則希望雙方能夠透過契約以強化保障,例如鼓勵訂定契約、加入工會等,由政府或文策院提供相關的模式以供參考,或透過民間的平台來協助這些自營作業者,提升他們相關勞動權益的保障。我們目前正在修正藝文獎助條例中的相關條文,藝文採購的革新也已經上路,隨著產值增加、產製量提升,我們也要同步從法規及體制面來強化對藝文工作者權益的保障。
    林委員宜瑾:你們已經很努力在與勞動部一起修法,請問草案何時會出爐?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向委員會報告過,在這一波的紓困中,我們更看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所以我們正與勞動部進行最後的會商,後續會預告草案並向社會諮詢,再提到行政院。
  • 林委員宜瑾
    應可在半年內提出吧?
    鄭部長麗君:應該會更早,會就草案向社會預告。
    林委員宜瑾:本席上次質詢時就向部長提出線上付費問題,剛才黃委員國書也提到過,藝文界長期都擔心觀眾有免費看表演的惡習,現在適逢推動線上看表演的時機,請問是否可儘速建立這樣的平台?本席認為文化部一定要對此加快腳步,可與電視台合作,因為電視台原本就有其商業模式,你們要不就是與有收費機制的線上平台合作,要不就是採單場表演收費,讓觀眾購買線上表演門票,以表演藝術聯盟原本預備於5月在國家歌劇院首演的「再見歌廳秀」為例,現在因為疫情而延期,可是裝台、採排等都照常,只是台下沒有觀眾,亦即進行了一場沒有觀眾的正式演出,然後將線上版放上LINE TV,本席認為這樣的方式是具有可行性的。因此我要再度拜託文化部,訂定相關辦法,讓文策院有權限跟影音平台和電視頻道業者談合作,媒合表演團體進行線上直播,取得付費權益。
    鄭部長麗君:部裡已邀請本部相關法人展開討論及跨法人的合作,比如國表藝、文策院、國藝會等,據我們的瞭解,公視也有相關的想法,所以我相信法人間未來會進行合作,透過專業的機構,不管是催生公共平台或由文策院支持民間的創新平台,目的都是要符合產業永續經營的模式,也就是委員所說的線上付費等模式,我們會加速進行,我想這不僅有紓困的精神,也可以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
    林委員宜瑾:這部分若能運作得好,會比花費紓困預算給予補助的效果更為長遠。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應該並行。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10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國公共媒體的發展是我們社會大眾非常關切的議題,部長也一直都在努力,文化部曾說明要把「公共電視法」修正為「公共媒體法」,讓公媒平台能大整合,成為國家級的文化傳播平台,進一步推動數位時代的文化傳播,請問這個草案目前進度如何?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在2018年12月將公媒法草案函送行政院,已經進行過數次審查,所以草案目前還在行政院。
    陳委員秀寳:第六屆公共電視董事會早於去年9月即已任滿,依照公共電視法的規定,行政院有向審查委員會提出名單,但當時只有7位董事1位監事通過門檻,造成公視董事會的難產,請問文化部對公視董事會目前這種狀況有什麼規劃?
    鄭部長麗君:由於在第一次審查中只通過了7位董事,導致不能組成新的董事會,所以依照財團法人法,目前是請既有的董事會繼續留任,我們當然希望董事會能趕快組成,因為新國會已經成立,行政院也函請國會組成遴選的審查委員會,屆時我們會把董監事名單送交立法院。
    陳委員秀寳:在公共媒體法尚未修正通過之前,公視還是要依照公共電視法的規範行事,如果本席提案降低董監事的門檻使這種繼續杯葛的狀況得以解套,請問部長支持嗎?
    鄭部長麗君:從這次的審查以及前幾屆公視董事會的組成都可以看出,這個制度會讓公視董事會的組成有一定的困難,上次審查之所以只有7位通過,是因為有3/4高門檻的規定,據我的推算,如果門檻是2/3,這17位就會審查通過,董事會就已經組成了,所以這是制度使然。
    陳委員秀寳:現在新國會已經開始運作了,你們會把名單再送到國會來審查,本席希望能協助使整個運作體系正常化,所以才有提案解決問題的想法。
    鄭部長麗君:在上次的審查中,過半數的有20位,獲得11票的就有17位,而獲得11票已經是獲得跨黨派共識了,但因為規定需經3/4同意,因此最後只剩下7位,所以門檻的確是一個關鍵因素。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文策院的丁董事長,上個禮拜本席曾就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向部長提出質詢,部長表示這個計畫現在已經移到文策院進行統合,去年108年度和前年107年度的圓夢計畫都在1月初就已受理,但是今年109年度的還沒有放上進度,請問目前計畫執行情況如何?你們有無持續運作?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圓夢計畫在文化部的精神是鼓勵文化新創,部分預算移到文策院之後,目前正在公告的文化內容開發旗艦計畫就涵蓋了圓夢計畫的精神,非常歡迎原本申請圓夢計畫者加入。
  • 陳委員秀寳
    已經開始受理了嗎?
    丁董事長曉菁:是的,第一波到4月30日為止,如果上半年來不及,我們到下半年還會公布第二波。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請教金管會,你們在報告第1頁提到要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創意產業放款方案,到105年底,39家本國銀行對整個創意產業的放款餘額是新臺幣4,853億元,相較於102年底的1,817億元增加了三千多億元,達到了三年內放款餘額倍增到3,600億元的目標,請問與102年度相較,105年度放款金額內的創意產業家數增加了多少?
  • 主席
    請金管會綜規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志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時訂定的3年目標是從102年的1,800億元成長到3,600億元,並沒有對家數訂定目標。
    陳委員秀寳:本席問的是從102年的一千八百多億元到105年度的四千八百多億元,成長了三千多億元,這其中增加了多少家數?
    林處長志吉:我們並未統計家數這部分,所以目前沒有相關資料,當時訂定的目標只是三年金額倍增。
  • 陳委員秀寳
    所以你們在控管時是沒有對象、沒有資料的?
  • 林處長志吉
    因為當時只對放款餘額訂定了目標。
  • 陳委員秀寳
    你們可以統計嗎?可以補送這部分資料嗎?
    林處長志吉:我們會去查查看有沒有家數的資料,若有就補送給委員。
    陳委員秀寳:你們只將金額放出去,卻不知道對象是誰、有多少?請問在各種創意產業中,你們對各種類型產業的放款比例各是多少?
  • 林處長志吉
    委員問的是文創產業占整個放款餘額的比重嗎?
    陳委員秀寳:文創產業也有各種分項,請問各種分項在你們的放款中各占多少比例?
    林處長志吉:我們當時並沒有分各項,不過……
  • 陳委員秀寳
    你們現在可以就放款出去的數額、家數及比例進行統整嗎?
    林處長志吉:我們要再瞭解看看,因為不知當時有無建檔。
  • 陳委員秀寳
    請在瞭解過後將資料送給本席。
    本席希望你們在放款過程中能做到資源的平均分配,是用實質的獎勵來幫助本國創意產業的發展,而不是過度集中或只是大者恆大,否則一些比較小的單位就永遠都沒有辦法分到這個資源。再者,報告第3頁推動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的部分提到,截至108年12月底,信保基金餘額是6,281億元,相較於107年度及106年度的餘額6,023億元及5,887億元,顯然是成長了,請問108年、107年及106年的信保基金償付率各為多少?
    林處長志吉:償付率是由中小信保基金負責統計,並由經濟部督導,所以我們目前沒有這方面的數字。
    陳委員秀寳:本席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信保基金不能只關注餘額的增減,還必須視償付金額是否有增加才知這個資產的品質,否則就只是將納稅人的錢撒出去而已,請整理這部分資料送到本席的辦公室。
    你們的報告第7頁明訂文化產業部分提到貴會在103年度1月2日有函釋,言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列視覺藝術產業等13項文創產業,請問這13項文創產業有無與國內主計處行業別的分類相對應?
    林處長志吉:剛才有委員也有提到,總共是15加1項,這是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的定義而來,我們並沒有再去區分其中有什麼不同。
    陳委員秀寳:本席是因為耳聞某官股行庫為了達到對文化產業放款餘額增加的目標,就現行有授信往來的公司,只要他們的生產項目中有沾到邊的,就列入所謂的文創產業設計類,再增加他的授信餘額,也就是放任調整公司行業別,達到他加辦的目的。為了達標,私下調整授信公司行業別的分類,只是為了沾邊讓這個數字浮增,在風險的控管上,本席覺得這樣非常危險,處長是否可以把剛才本席說的這些都整理一份資料,送到本席辦公室?
    林處長志吉:這個部分我們可能要再做個了解,因為這15項分類我們並沒有再做其他改變。至於放款方面,剛才委員提到的,如果哪一家銀行有刻意藉分類去……
    陳委員秀寳: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們對風險的控管,這些事你們是否聊若指掌?謝謝。
    主席:林處長,關於委員剛才的質詢,請您到委員辦公室再做說明,好不好?謝謝。
    林處長志吉:是,謝謝。
  • 主席
    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高金召委安排今天的專題報告,讓本席有機會延續之前很關心的文化外交議題。鄭部長,文策院的設置真的是一個滿重要的里程碑,就像剛才部長說的,除了針對文化內容、產業質量的提升之外,本席覺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目標,就是你們在報告中寫的,5年型塑內容品牌國際化,建置國際市場的布局。從國家隊的概念到型塑國家文化品牌,真的對臺灣的未來非常重要,目前部長已經任職第4年,在這幾年之內就達成這麼不容易的挑戰。
    本席可以想到的是,可能就像韓國的COCCA,就是文化振興院這樣的設計,文化振興院在全球的布局,包括倫敦、北京、深圳、東京、洛杉磯、雅加達、聖保羅和阿布達比,都有辦事處或是商業中心,因為可以延聘實務菁英,所以能夠更靈活的協助推廣文化商品。我們也看到韓流的成功,實質的例子就像在臺灣這樣的國家,非常多人想學韓文,甚至到韓國讀書、學習。
    本席看了文策院的組織布局,本席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像韓國的COCCA文化振興院設置海外駐點?目前我們的組織好像只有全球市場處。本席想了解的是,過去在文建會時代,1991年就開始在紐約設立文化中心,可是長久以來也看到一些困境,這是本席的團隊辛苦繪製的,把這12個點都劃出來,這12個過去文建會時代留下來的……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應該是12個國家,15處。
    范委員雲:長久以來有些困境,一個是人員編制必須外交部和駐在國同意,而且編制裡面有非常高的比例必須是正式公務員,我們都知道公務員體系駐外的人員常常都是語言的專業,並不是文化的專業,而且經費使用上有不少限制,加上業務方面需要外館的大使支持。從1991年到現在已經快30年,不知道文化部有沒有重新檢討?
    也許你們有在做,也可以告訴我們現在的狀況,如果還沒有做的話,本席覺得文策院如果要往那個5年目標前進,這個部分的協助就很重要,體制上是不是有一些需要修改的部分?例如……
    鄭部長麗君:應該不用修改,因為我也希望文策院能夠有海外據點,目前我們是先請文策院思考在海外派駐代表,文策院已經有在規劃,應該會先從巴黎、東京等國際市場切入。我也有協調文化部相關駐外單位以及外交部代表處給予支持,讓文策院能夠派駐代表,逐步開拓海外據點。文化部本身的駐外文化單位,在我任內也增加好幾個點,希望能和中介組織一起努力,我們的確有這個計畫。
    范委員雲:這樣滿好的,你們已經在做了。但本席想說的是,也許你們可以更有力量,因為本席看了人員編制之後有點擔心,舉例來說,這裡面的文化參事,本席不知道這個數字對不對,據說需求7名,但要求的資格必須是簡任十二職等,可是看看韓國的做法,如果我們能夠在人員的編制上更有彈性,跳脫公務員系統聘用多元人才,甚至聘用當地的專業人才……
    鄭部長麗君:如果要跳脫公務員的系統,可以由文策院這邊派駐海外代表,由他們成立據點。
  • 范委員雲
    但是文策院這邊……
    鄭部長麗君:之所以成立文策院,就是因為它是行政法人,在人事和財務上有彈性,也不需要進用公務員,當然公務員也可以派駐至行政法人,但是行政法人有人事的彈性,會比較靈活。因為文化部駐外單位在性質上還是屬於政府單位,在外館也是由外交部、大使指揮統籌辦公,所以我們現在就是兩個系統一起並進。
    過去由政府單位主導,在產業合作上的確會有一些限制,因為政府單位沒辦法直接處理B2B,雖然我們過去有協助民間業者,但都是以會展參與等活動為主。未來文策院的海外代表可以透過平台,深度建立國內產業生態系,並且和海外市場整合,從合資、合製切入市場,這是一個永續的做法。
    范委員雲:謝謝。部長的做法就是直接讓文策院伸出海外的觸角,讓他們去發展,可是就本席感受到的,我們還是覺得外交部對這個部分應該更盡力,但事實上他們卻沒有盡全力,就文化部的報告來看,目前整體的國際布局有這三個層次,本席覺得非常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當然是力舉啦!例如外交部的主秘現在也是文策院的董事,相關部會目前都有在文策院擔任董事,而且文策院要派駐代表到海外據點,一開始可能也是要藉助使館的支持,所以我也有和幾位大使、外交部討論過。
    范委員雲:部長正在做的部分,大家可能願意配合,可是本席擔心能不能永續發展,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還是希望文策院或者文化部能夠重新檢視駐外文化單位,如果你們自己伸出觸角應該會比較好,或許本席這麼說不太負責,但他們現有的功能會不會無法發揮?或者無法做更好的協助?有沒有辦法重新檢視駐外文化單位的功能和定位?畢竟最早是文建會去做的,而不是外交部,所以文化部應該有相當的權限,未來本席也希望文化部和外交部的跨部會合作平台可以更暢通。
    必要的時候,本席覺得教文委員會也可以邀請外交部聯席開會,就像臺灣這次的衛生醫療,它也是一個重要的外交品牌建立方式,本席相信在鄭部長的努力下,文化絕對會是我們的強棒。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監督和重視可以促進跨部會更密切的合作,我們有文化會報的平台,也希望和外交部之間建立這樣的平台。其實我常常去找外交部部長,因為我們文化單位派駐都必須和外交部結合在一起,過去文化駐外單位因為是政府單位,主要是推動文化交流或是機構對機構的合作,如果文策院能夠實質派駐代表,更能直接促進兩地市場和民間產業的合作。
    范委員雲:部長或是文策院是否能針對目前駐外單位、文化單位再思考一下,制度上、體制上是否有需要改革的地方,讓你們的手腳可以更直接的伸展,也可以提供教育及文化委會參考,如果有需要也可以修法,好不好?謝謝鄭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1時2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禮拜本席很想繼續質詢,但因為時間不夠,所以今天本席繼續就臺灣動畫產業的部分向部長請教幾個問題。第一個,本席之前有說到,眾所皆知本席是圈內人,所以就任之後有很多相關產業的專業人士向本席反映問題。普遍來說,臺灣的動畫產業就是缺資金、人才留不住、公司經營不下去、待遇偏低等問題,所以過去很多年一直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從業人員、人才都往美國、日本、中國跑。
    請問現在除了文化部每年挹注公務預算,加上現在文策院輔導投融資,試著帶動臺灣的動畫產業,只是補足資金,就能夠產出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作品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過去3年爭取前瞻基礎建設ACG整合計畫,首創漫畫輔導金,就是因為過去漫畫創作者、ACG工作者的產業環境相對辛苦,相關的創作機會和收入都比較少,所以我們先從創作面給予輔導金支持。但是產業發展是整體的,所以我們未來會透過文策院的平台協助整個產業鏈的形成,也會導入多元的資金,不只是國發基金,還有民間的資金,以及跨域的發展。
    因為漫畫是關鍵的文本,它有圖像、故事,包含敘事、文字等,有一元多用的可能,也可以促進周邊產業的發展,透過文策院建立這樣的平台,比較能夠真正壯大它的產業生態系,我們的前瞻基礎建設是前置的準備工作,真正要做的,還是要去做產業策進。
    賴委員品妤:本席同意漫畫產業也遇到相關的問題,不過本席剛才指的是動畫的部分,當然,漫畫、動畫都有類似的狀況。
  • 鄭部長麗君
    我們現在說的大概就是ACG整體的發展。
    賴委員品妤:我們有一個共識,大家也都同意這個論點,就是如果只是補足資金的話,一定不足以支撐產業的發展。
  • 鄭部長麗君
    一定要壯大整個產業生態系。
    賴委員品妤:對,所以本席想要詢問一個問題,因為我們有注意到,有關臺灣動畫產業的資金拓展,文策院在2019年亞洲新媒體高峰會的時候,曾經和日本的業者會談過,什麼樣的業者呢?其實就是動畫產業的業者,同時也是日本製作委員會的成員,聽聽日本對動畫產業的製作及投資方面的意見。
    因為文策院的態度是要參考日本的動畫製作委員會,所以本席有三個問題想要請教。第一個,剛才本席有說到,你們自己也有說過,就是臺灣在策劃成立製作委員會,本席要進一步確認,文策院報告中提到的製作委員會規劃,就是要仿效日本的產業模式嗎?
    鄭部長麗君:我剛才回答您有關漫畫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首創ACG的整合支持計畫,在我上任前,漫畫可能是文化部在支持,動畫是經濟部主管,因為在文創法中,文化部主管其中8項,有一些是經濟部主管,但是我上任之後就把它整合在一起推動,因此影視局邀請日本製作委員會交流,之後民間也有組成相關平台,未來文策院也會進一步支持民間平台,或者擴大推動類似的方式,由多元資金共同合作,採合資、合製的機制。
    賴委員品妤:所以本席可以理解成,當時文策院說要成立製作委員會,其實就是參考日本的模式。再請問你,如果你們要使用這樣的模式,請問這個模式對臺灣的適用性評估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其實並不是完全參考這個模式,因為每個國家的產業生態系都有不同的特色,所以還是要從國內的產業生態系出發,怎麼促進跨業、跨平台的合作,引進包含政府、民間的多元資金,像我們也有導入相關的臺灣民間金控、創投,還有通路、發行、製作等不同的產業鏈一起投資。因為每個國家的產業生態不太一樣,我們還是要從國內的產業生態系出發,建立這個合作的平台,鼓勵大家一起投資,政府資金是擔任點火的角色,和大家一起努力。
    賴委員品妤:所以這就分成兩個問題,第一個,本席剛才這麼問,是因為本席也同意日本的方式不能直接複製到臺灣。
  • 鄭部長麗君
    每一個國家都有它的發展模式。
    賴委員品妤:對,一定要有我們自己的方式,可能有類似的想法,但我們要照臺灣的狀況去做調整。
  • 鄭部長麗君
    對。
    賴委員品妤:關於這個部分,文化部是否有做類似的評估?本席想要知道這一點。第二個,關於參考製作委員會的模式,其實它是一個滿複雜的模式,在日本行之有年,是一種產業間分散風險的方式,本席想請問,因為我們對這個模式並不是那麼熟悉,我們到底要怎麼做?是自己派人去日本加入製作委員會累積經驗,再把經驗帶回臺灣呢?還是直接移植這個制度到臺灣,然後再做修正?
    鄭部長麗君:我剛才回答的是大方向,具體做法請文策院丁董事長向委員說明。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說明您關心的問題,關於製作委員會在臺灣的模式,其實我們在協會的論壇裡面有討論過,主要是進一步了解日本模式,同時也是要開展臺灣自己的模式。因為目前臺灣的動畫和漫畫產製,彼此間並沒有太多的連結,像日本已經非常成熟,所以他們的漫畫出版到一定程度,就會進到電視的卡通影集、動畫製作,成功以後再往劇場製作,也有跳級的,因為他們的動漫產業非常蓬勃,所以有一個很成熟的模式。
    但是對臺灣來說,現在是協助動畫、動漫兩邊的人組成一個協會,討論如何在開發的同時,思考動畫影集或是動畫劇場版、電影版的製作,這些都需要有一個生態系來催生。文策院已經做了第一階段的整合,目前也有動漫協會這樣的組織開始成立,並進一步對接到文策院,開展從漫畫到動畫影集、電影動畫的製作階段。
    賴委員品妤:文化部或文策院是否能提供相關的評估報告?包括實際上到底是怎麼做的,因為這樣聽起來,就是你也不知道現在的狀況到底如何。你說要參考製作委員會,但也可能只是說說而已,事實上那個模式和我們原來熟悉的製作委員會完全不一樣。這個部分你們是否能提出相關的評估或報告給本席辦公室,讓我們知道你們實際上到底是怎麼運作的?
    丁董事長曉菁:好的,沒有問題,我們會把機制提供給委員,同時我們的民間業者和日本業者,例如霹靂,也有類似的模式在開展,這是屬於臺灣的經驗。
    賴委員品妤:是,這部分本席很清楚,但是這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民間業者的合作和交流,我們一定是鼓勵的,並且非常樂見其成。第二個部分,我們也同意這部分官方也要有官方的角色,所以本席還是希望公部門提出相關的意見或是評估。第二,本席也要提醒,製作委員會是分攤風險的模式,也是共同獲利的模式,但也意味著其中會有問題,例如多頭意見或是投資風險。
    日本照這樣發展之後,最後有一個滿明顯的問題,就是獲益分配嚴重不均,本席也希望公部門要考慮這樣的狀況,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好的部分我們可以參考,但是有問題的部分,我們可能也要事先思考到底該怎麼避開。另外本席也要提醒,就像你剛才說的,他們的產業非常成熟,蓬勃發展非常多年,但是臺灣才剛要開始,所以我們面臨的市場生態和環境不一樣。
    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動畫市場現在受到很多挑戰,例如智慧型手機觀看動畫影片的比例比較高,這和以前很不一樣,或是各國民眾可能觀看短時間動畫影片的需求提高,或是各類串流媒體和播放平台越來越多。因為我們起步的時間和日本不一樣,面臨的市場狀況也不一樣,本席希望公部門能夠妥善思考這些點,這部分評估之後是否也能提供相關報告給本席辦公室?因為本席真的很關心這個部分,而且本席以前就是這個圈子的人,既然今天來到這裡,本席認為自己也有義務要好好監督這個部分,麻煩你們了。
    丁董事長曉菁:沒有問題,手機的發展和新內容的開展,其實我們在投資布局上也有考慮到。
    賴委員品妤:是,那就麻煩你們了,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1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金管會林處長,您今天來列席委員會,有沒有看過剛才文化部和文策院報告的內容?
  • 主席
    請金管會綜規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志吉:主席、各位委員。是,剛才報告的時候有同時看了。
    李委員德維:本席直接點出重點,就是金融挺文化真的嚴重不足,為什麼?文化部和文策院報告的第1頁都談到資金,第一點就是談錢,為什麼?很簡單,我們要發展相關的影視產業投資都必須有資金,關於這部分,本席先說結論,本席認為金融挺文化嚴重不足,也請處長回去之後向主委報告,請主委多協助文化部。
    關於這個部分,您的報告也有提到,103年到105年有創意產業的放款,但是後來就併入中小企業,老實說這樣完全不通,為什麼?文化創意產業的條件怎麼會和一般中小企業相同?你們是用金融放款的想法去看他們,而不是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我們看其他國家文化創意產業的成功案例,其實這裡面獲得的高收益是很驚人的,包含我們對面的中國大陸。
    所以關於這個部分,是否可以請金管會思考怎麼協助我們的文化創意產業?因為它和一般的中小企業性質完全不同,這個部分等會也要請文化部部長表達一點意見。另外在您的報告裡面也有寫到,金控投資這方面的金額,到108年底一共是15.22億元,恕本席直言,這等於沒有,這個部分是否可以請金管會加強?
    因為你們報告的最後面有寫到,一個是開放,一個是放寬,放寬是指金融業,開放是針對保險業,但這個部分我們希望的是正面鼓勵,你們放寬金融業去投資,開放壽險業去投資,老實說目前績效不彰。也許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重點是文化部和文策院,但是就產業的角度而言,本席認為主角是你們,是否請處長發表一點意見?當然也要拜託你回去向主委報告。
    林處長志吉:各產業的產業政策還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政,如果他們有提出各產業的需求,金管會會針對需求和部會合作。例如剛才文化部部長也有提到,他們有創意CSR的媒合平台,所以我們也把促進文化發展的部分納入CSR的實踐原則裡面,事實上這些就是我們和文化部的跨部會合作。
    當然,委員也有提到,如果以中小企業的角度來匡列文創產業的話,可能不是那麼明確,不過這個部分基於中小企業的主管機關還是在各部會,而且當初文化挺創意產業就是一個3年計畫,所以才會以併入中小企業放款的方式處理。
    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麻煩您回去向主委報告,就說今天在立法院有委員希望金管會研究一下,是否可以把創意產業的放款從中小企業的部分分出來,做一個新的3年計畫,你可不可以把意見帶回去?
  • 林處長志吉
    這部分我們再通盤研究看看。
    李委員德維:謝謝林處長,接著請教鄭部長。
    主席:謝謝林處長。建議李德維委員,你可以提臨時提案讓委員連署。
    李委員德維:是,謝謝主席。鄭部長,本席已經在幫你們要錢了。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促進文化金融的發展。
    李委員德維:其實您的報告第1頁說的非常直白,就是面臨資金無法有效對接,原生題材產製量不足,出口管道也不足,市場規模拓展不易,人才流失。關於這個部分,本席要從另外一個角度請教部長,我們看了你們提出的很多報告,包含文策院的,基本上都是多樣、多元、希望量大,這讓本席有一種感覺,就是目前不管是文化部也好,文策院也好,你們的觀念就是傾向由下而上、由小而大。
    但是本席要給部長一個建議,我們是否可以打造一個亮點,由這個亮點帶動社會或者相關產業?您聽聽看本席的想法。文化部或文策院是否可以主導,每年打造一部以奧斯卡最佳影片為目標的大片,每年做一個重要的計畫,就像體育界培養一個奧運金牌的選手一樣,做這樣的重點規劃,一旦成名了,那就是一舉成名天下知,這絕對是中華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一件大事,在學術界拿到諾貝爾獎,在體育界拿到奧運金牌,在文化界拿到奧斯卡金像獎,說實話,對臺灣,對中華民國整體文化引領風騷絕對是有意義的,這個部分是否可以請部長考慮?
    鄭部長麗君:我們對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的核心想法,就是希望壯大整個產業的生態系,當然,也很感謝委員積極促進文化金融體系,因為這部分的確需要投融資,帶動產製量,產製量越高、好作品越多,也會更容易在國際上品牌化。其實這幾年已經有一些成果,我在報告裡面有提到,像我們的電影產業,106年票房成長25%,107年再成長11%,出口值106年成長20%,107年成長26%,其實光是電影,有些片子就售出三十幾個國家的版權,這部分其實已經開始國際化。
    您也有提到打造旗艦的IP,例如影集,或者像剛才提到的ACG、電影等,我們還是希望以整個產業的永續發展為最重要的目標,不過我們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也透過公廣平台和民間合製,成功帶出一些受國際矚目的相關IP,也因此促進民間影集的合作,例如「通靈少女」、「我們與惡的距離」,也催生臺灣和新加坡合製「你那邊怎樣?我這邊OK」,這完全是民間、跨國的投資,我們已經有看到這樣的帶動效果。
    我們是多項計畫並進,但我們也有一個最重要的目標,因為創意來自民間,所以要讓它真實的發展,政府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壯大整個產業生態系,當大家的後盾。文策院這個平台就是整合多元的資金,由政府資金扮演點火的角色,我們認為產業永續發展才能真正創造一個更強大的潮流,作品必須是一部接著一部,才能形成臺灣文化品牌化的趨勢。
    李委員德維:謝謝部長。雖然本席的發言時間到了,不過本席要再問一個簡短的問題,教育部已經宣布,109年起禁止增設相關職藝的科系,其實之前教育部已經禁止增設餐飲科系,現在又禁止增設表演藝術科系,您可以看一下,我們的學生數是有成長的。本席也同意他們要管控,但是在這個部分,本席想要請教的是,教育部有沒有和文化部做過溝通、協調?
    因為我們的重點是培養相關的人才、學生,讓他們未來有發展,壯大這個產業的人力,可是教育部卻做了這個限制,你們有沒有和他們做過溝通、協調,甚至是反映、了解市場上的需求和未來的狀況?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拜託部長……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進一步了解。教育部這麼做也是因為少子化的趨勢,但是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我們會進一步了解,謝謝委員。
    李委員德維:好的,謝謝部長。
    主席:建議部長即時和教育部高教司聯繫,協調如何從學校培養人才,好嗎?謝謝。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鄭部長,經過這幾次詢答,相信您應該也很理解,本席很關心文策院以及臺灣的文化內容、影視、流行文化和投融資的相關發展。今天本席想先請教部長,明天是第一階段紓困的截止日,對不對?就是4月10日。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對,第一階段受理。
    鄭委員正鈐:本席想先了解一下,過去文化部總共針對業者開過幾次紓困說明會或座談會?
    鄭部長麗君:第一波是徵詢受衝擊的樣態,第二波是針對紓困辦法進行諮詢,應該開過十幾場,也有一些單位到地方辦理地方說明會,總共有二十幾場左右吧!
    鄭委員正鈐:大概有20場左右,我們……
    鄭部長麗君:可能超過,因為我們還沒有統計地方的部分。
  • 鄭委員正鈐
    大概邀請哪些企業、團體或是自然人參加?
    鄭部長麗君:各類型的營利事業或非營利團體,或者個人創作者,還有各產業鏈的代表、公會,應該都有邀請。
  • 鄭委員正鈐
    公會也有嗎?
  • 鄭部長麗君
    是的。
    鄭委員正鈐:是特定的邀請,還是廣泛的邀請?
    鄭部長麗君:廣泛邀請。因為在防疫期間,每一場會議的人數會受限,座位都要有間隔,所以我們是分很多場進行。
  • 鄭委員正鈐
    目前申請的狀況如何?
    鄭部長麗君:截至昨天應該是2,794件,但是每天都在增加,現在應該還在持續增加中。
    鄭委員正鈐:因為我們今天是針對影視產業的部分,所以本席特別關心這個部分,有相關的公、協會團體告訴我們,他們沒有機會參加這樣的會議,並沒有被通知。所以本席比較關切的是,你們辦了20場這樣的會議,而且是廣泛邀請很多公、協會參與……
    鄭部長麗君:因為在防疫期間,沒辦法辦那種很大型的公聽會,所以我們大概是針對產業鏈,先判斷哪個產業受到衝擊,然後邀請那個產業鏈的上中下游代表參與。其實我們也有設諮詢窗口,雖然沒有參加實體會議,但是我們每個單位都有諮詢窗口可以隨時聯絡。
    鄭委員正鈐:這幾天很多影視產業的業者來向本席陳情,本席也覺得申請時間很趕,在這個過程當中,坦白說他們無法得到太多的諮詢和訊息,有些相關的公、協會沒有被邀請參加,而且他們也沒有太多的管道得知訊息。他們有具體提到,文化部並未針對某些部分說明,例如出版事業及實體書店,或者是視覺藝術類、表演藝術類,他們有在線上以直播的方式說明,可是影視的部分就沒有,他們有打電話去詢問,但是沒辦法得到很清楚的說明。
    本席知道這部分的相關產業有太多自然人,或是自行接案者,而且對很多企業來說,他們在製作或是後製的部分確實也有很多問題,例如拍電影,說不定拍一部電影就需要2、3年,或者今年有拍片,或者去年有拍片,這部分會有很多問題。他們現在碰到的問題是沒辦法取得足夠的佐證,讓他們能申請補助。本席在想,因為明天就是截止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是不是有什麼方式……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受理之前就有公告須知,須知中也提供表格,敘明可以擇附的資料,建議他可以往哪些方向去選擇資料,佐證資料是擇附,在須知中有詳盡的說明,我們也有設諮詢窗口。因為受到衝擊,我十分了解大家的心情,但我還是要請大家多利用諮詢窗口,趕快送件。
    鄭委員正鈐:諮詢窗口回應之後,結果都是讓他們去申請紓困貸款,可是本席覺得文化部這邊……
    鄭部長麗君:應該不會,我們不會拒絕,因為申請補助和貸款是可以並行的,貸款有不同的窗口,這兩者可以並行。到目前為止我們都是受理,並沒有退件,我們還是鼓勵大家在截止前趕快送件。後續我們還有紓困2.0,這筆特別預算還在等行政院送到大院,後續我們會以2.0接軌。
    鄭委員正鈐:第一階段申請不可能往後延,只能爭取第二階段,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第二階段我們會再第二次公告受理,原則就是對一事實不重複,我們都會以從寬的方式認列。如果這段期間來不及送件的,我們也會考量第二階段可以再補提。原則上我們是希望同一事實不能重複,畢竟這些都是人民的納稅錢。我們希望大家趕快把握第一次受理的時間,到明天截止,現在還是可以趕快送件,送件之後,後續如果需要補件,我們可以再接受補件,只要以郵戳為憑,你先送件,還來不及準備的資料,後續我們同仁會請你再補件,我有特別請我們同仁對於不足的就讓他補沒有關係,希望能夠……
    鄭委員正鈐:所以就是明天先寄件進來,之後再來補件,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我們委員審查盡可能會從寬認定,然後可以補件的後續再補件,因為目的就是紓困。
    鄭委員正鈐:是,謝謝部長。因為我是想提一個點,比方說,影視相關產業在全臺灣大概有幾千家,全部要讓文化部直接去面對企業其實非常的困難,本席建議是不是可以透過這些公協會去溝通,坦白說,現在交通部觀光局是用這個方式在溝通,文化部是不是也能夠這樣做,至少把文化部對業界想要去紓困、扶持這樣的美意,讓企業能夠用更方便的方式去得到他們要得到的訊息跟諮詢。
    鄭部長麗君:平常當然我們政府應該多跟公協會合作,我想這個大方向是對的,但是因為當時紓困1.0,大家真的很急迫,等於是文化部直接服務啦!
  • 鄭委員正鈐
    是。
    鄭部長麗君:我們同仁從過年規劃預算到現在執行諮詢,然後接著要審查,其實都沒有休息。直接服務、直接受理審查,我們認為比較快速。接下來,公協會如果希望服務大家,能夠幫我們或地方政府多多宣導,我看到有些地方政府也動起來協助提案,我想這些都很好,我們都會非常感謝。
    鄭委員正鈐:所以本席在這邊就特別提到,因為你剛才講文化部的同仁這麼辛苦,我們也希望用一個更有效率的方式,比方說,透過公協會,因為公協會跟業界可能接觸更緊密,而且聯結性更高,也許他們有一些可能有點不太在活動,可是有活動的其實也很多,我相信至少有一、二十個公會其實是非常活躍的,所以本席希望文化部能夠妥善運用活躍的公協會,讓他們也能夠協助文化部去扮演業界跟文化部在這次紓困當中的橋梁,可不可以?
    鄭部長麗君:公協會要來協助宣導,我們都會非常感謝,但是目前還是由部裡來受理速度上會比較快,因為直接處理會比較快。
  • 鄭委員正鈐
    不過我想這些公協會應該可以扮演一些角色。
    鄭部長麗君:其實有一些公協會在這個疫情受衝擊的過程中,其實也都有扮演扶持的角色,因為我們看到很多公會也有積極提出建言,我們都會來參考。
    鄭委員正鈐:也請部長給我一份資料,比方說,現在這些公協會當中有哪些是活躍的,它可以幫得上忙,請部長也給我一份資料,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很難分類哪一些是比較積極,因為它畢竟就是民間的公協會,但是公協會……
    鄭委員正鈐:否則是不是可以廣泛地讓這些公協會知道,發一個函下去就很簡單嘛!現在是公協會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感覺很像在整個紓困計畫,他們變成是outsider,如果能夠有一份函下去……
    鄭部長麗君:其實公協會應該都有了解,我們盡可能把資訊廣為周知,委員提醒我們再盡可能把我們的辦法及須知來廣為周知,影視局說他們也都有轉給相關公協會。
    鄭委員正鈐:可是很多公協會表示他們沒有拿到,或者影視局可不可以讓我知道你們通知了哪些公協會,好不好?給我一個完整的書面資料,因為有很多公協會很清楚地表示他們對這個部分完全沒有收到任何的公文,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去服務他們的會員或者是這些業者。
    鄭部長麗君:因為有些有來參加會議,然後有些我們有轉資料,當然委員提醒,我們會再進一步多聯繫。
    鄭委員正鈐:請部長給我一份清楚的資料,針對邀請了哪些公協會來參加,以及哪些是沒有邀請的,給我一份完整的資料。
  • 鄭部長麗君
    好。
  • 鄭委員正鈐
    謝謝部長。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因為伍委員麗華仍在自主管理,必須以視訊方式提出質詢,所以本席質詢結束之後,將休息2分鐘,讓助理們去整理視訊相關手續。
    請鄭委員正鈐暫代主席。
  • 主席(鄭委員正鈐代)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1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安排文策院來備詢,我們的確是要看一下它的整個沿革,2018年從行政院推到立法院來,我們很快的在2018年12月25日就讓它通過了,在部長的堅持跟努力之下,終於完成。2019年5月28日也經行政院正式核定董監事,6月17日召開第一屆第一次董監事會議,我們當時會非常支持部長的想法及行政院推動的文策院,其實有幾個原因就是我們希望透過文策院中介的力量,可以跨部會、跨領域、跨平台的協力合作機制。我們來看文策院現在的業務職掌,總共有九個,非常的多,分別為:一、文化內容相關產業之調查、統計及研究發展。二、文化內容相關產業專業人才之培育。三、文化內容開發及產製支持。四、文化科技之開發、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五、文化內容相關產業之投資及多元資金挹注服務。六、文化內容相關產業市場之拓展及國際合作。七、文化內容相關產業設施之受託營運管理。八、文化內容相關產業之著作權輔導。九、其他與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相關事項。
    請教文策院董事長及院長,看完你們的業務職掌內容,我們再來看一下現在整個文策院總共有幾個處,有行政管理處、內容策進處、全球市場處、文化金融處,剛剛董事長說文策院最重要的就是融資,剛才李德維委員也幫你們要了錢,很顯然你們也成立了文化金融處,今天處長有來,對不對?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 丁董事長曉菁
    主席、各位委員。對。
    主席:請徐嘉聆處長上台,剛剛您聽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規劃處林志吉處長的說法,我不知道你們的橫向聯繫夠不夠?很顯然地,剛剛李德維委員在這邊幫你們講的事情,我不知道你們在會議上有沒有告訴他們?好,我要再講的是,文策院的預算總共是11億元,是公務預算編給你們的,營運經費是7億4,795萬8,000元,很顯然是你們這幾個處的人事費等等的,然後你們執行相關專案的經費是4億元,包含了下面的部分,很顯然是文化部有一些業務移轉給你們,請問一下,在你們的業務職掌裡面,你們要做的這些事情到底是怎麼分工?怎麼做?請董事長或院長跟我們回應一下,你們還有全球市場處、內容策進處及行政管理處,依據剛剛部長的回答,院長未來還要在其他的地方放非常多駐外的文化人員,這些錢要從哪裡來?可不可以讓我了解?
    丁董事長曉菁:其實文策院深知我們的任務跟使命非常非常的重要,所以我們就是全力以赴,對於剛剛您提到我們到底怎麼樣開展,以現在初步從籌備階段規劃第一階段的組織架構裡面,除了行管比較是內部行政支持以外,四個處主要都跟產業的策進業務有關,有的是負責對接內容產業端的業者,就每一個產業別所面臨的產業斷鏈點來協助大家開展解決的方案。同時,全球市場處當然很重要,就是要把我們的內容能夠打開新的部分,在原既有的國際市場市占率下,能夠繼續開疆闢土,把臺灣的內容在國際上有更高的市占率,然後形成國際的品牌。同時,這些新的商戰,即文化產業的發展其實就是全球商業戰的一環,它也需要策略,也需要很基礎的文化數字統計及產業調查,所以策略研究處主要是我們後勤的部門。另外在文化金融這一塊,當然非常非常重要,因為我們的融資業務、投資布局、執行管理國發基金100億元,都是這個處的業務。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你們剛剛成立,非常的辛苦,而且一下子有那麼多的業務職掌,其實不容易,所以為什麼我剛剛一定要請董事長告訴我們,到底你們這幾個處的業務職掌是什麼。另外,請問一下文化內容相關產業的調查、統計和研究發展,你們調查統計的數據已經出來了嗎?
  • 丁董事長曉菁
    其實從文化部到文策院一直都有在做產業的調查。
  • 高金委員素梅
    產業的調查是什麼樣的調查?還有什麼樣的統計呢?還要什麼樣的研究發展呢?
    丁董事長曉菁:其實我們的統計樣態非常多,其中委員們最常關注的就是產值,然後……
    高金委員素梅:這樣好不好?董事長,因為今天的質詢真的時間有限,麻煩你提供相關的數據,因為如果這些產業的相關調查、統計、研究都還沒有的時候,你就很難做下一項的業務吧!你的第二項還有專業人才的培育,既然如此,請問一下你們跟文化部之間的競合關係又如何?
    丁董事長曉菁:好的,我們會……
    高金委員素梅:你做什麼?他做什麼?你們有沒有跟相關的教育部高教司或實驗學校在影視音的發展方面去連結?或者是藝術、美術的,你們不能夠只做你們自己的吧?我在此提醒、建議你們,既然要做人才培育,不是說人才已經出現了才能培育,事實上,人才在非常多的學習管道裡面,包括學校,在這方面如果沒有做好橫向聯繫,我想你也很困難。第三項就是文化內容的開發及產製的支持,文化部現在給你4億元,請問你們跟影視流行音樂發展司、文創發展司還有影視流行音樂產業局之間的競合關係是什麼?這4億是不是就是從這邊來的?
    丁董事長曉菁:其實它主要是專案預算才列入這個專案經費,但是在營運經費裡面也會有跟產業有關而從各司處移撥到文策院的業務預算,所以彼此的分工其實很清楚,就是關於產業策進相關的業務接近產業端的部分,目前是由文策院來接手,包括市場展,包括部分獎補助是以對接資本市場做準備,要業者能夠升級研發,然後提出一套商業驗證的模式來說服民間投資人這樣的升級準備,其實我們的文化事業業界的狀態、樣態都還非常的小型、微型,所以即使文化部準備了100億的國發基金的投資,但是有能力對接資本市場的業者還是非常的小、非常的辛苦,所以我們還是透過獎補助機制來協助有心想要對接資本市場的業者能夠先做第一階段的準備,然後逐步透過補助的扶植來對接國發基金的投資。
    高金委員素梅:我了解,好,這就是剛剛部長所講的。我再回到我的重點,你們這些經費的挹注是不是就是文化部挹注你們的?我剛剛還提到了兩個司、一個院。
  • 丁董事長曉菁
    我們目前的預算確實是由文化部編列預算。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董事長。
    現在我請教一下部長,部長,我剛剛會提到這個問題,是因為現在成立的文策院等於是您的小孩,所以在它現在經費不足的狀態之下,文化部當然必須要有一些的分工給他們,但是我就會有一點擔心,就是你們之間會不會有重疊的問題?因為時間不夠,我麻煩……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舉一個例子就好,好不好?
  • 高金委員素梅
    我請文化部去盤點現在跟文策院合作的跨部會業務到底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我就舉一個例子讓委員可以放心,像我們影視局的輔導金在影視局執行,三組一年大概就十幾億,持續在部裡面執行,所以獎補助的主要機制還是在部裡面。有一些專案計畫委託文策院在進行的,就是剛剛董事長提到的,它就是要準備對接資本市場的一些創新升級的開發工作,那些由文策院直接來執行,比較能夠及早布局未來的投融資。
  • 高金委員素梅
    我了解。
    鄭部長麗君:所以部裡面在創作面的補助還是以部裡面為主,讓獎補助跟投融資來搭配……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這樣好不好?我可不可以要求您……
    鄭部長麗君:另外,部裡面就是政策性的由部裡規劃,每一年文策院預算多少還是部裡規劃,我們會透過預算的規劃來分工兩者的角色,所以您放心!我們不會有競合的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現在我要要求您把每一年文化部交給文策院的業務,很清楚的告訴我是要做些什麼?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把資料提供給委員,其實預算書裡都有。
    高金委員素梅:然後我們才能看到未來文策院要對接市場的效益到底如何,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是。
    高金委員素梅:第二、我希望文策院也能夠加入文化部和原民會的平台,為什麼?因為原民會對於原住民其實也有微型貸款,也有一些協助文化的部分,所以我希望文策院能夠加入這個平台,好嗎?
    鄭部長麗君:因為文策院在我們部裡的對口是文創司,我們部裡各單位都在這個平台裡,所以原則上就是透過部裡這個平台有一個合作架構,如果有需要透過什麼樣的平台來進一步合作,會由文創司再來跟文策院討論。回到委員剛剛的問題,關於投資效益,我們部裡有績效評估小組,每年會定期評估。
    高金委員素梅:因為文策院也有所謂的文化創意,對不對?
  • 鄭部長麗君
    對。
    高金委員素梅:請部長也把文策院放進來,不只是文創司而已,好嗎?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會請文創司和文策院來介接,因為我們還有很多法人,我想不管是什麼樣的業務領域或什麼樣的計畫,目的就是文化部要跟原民會建立合作平台。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們都持續在努力。
    高金委員素梅:對,我希望文策院能夠加進來,謝謝。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
    請伍委員麗華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關於文化內容策進院,我想我們都寄予厚望,因為臺灣文化產業疲弱了二、三十年,經歷這些中、日、韓流之後,我們希望能夠藉著文策院的成立再次站上高峰,所以我們非常關心我們能不能創造新的臺風、臺流、我們的文化產業能不能邁出去、我們的市場布局如何。除了歐美之外,其實我們臺灣有非常多的新住民,他們的故鄉也是我們很看重的市場。我想先請教董事長,因為剛剛部長在報告中特別提到,我們的文化創意也好,文化產業也好,最重要的核心就是我們的文化內容,對不對?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 丁董事長曉菁
    主席、各位委員。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想文化產業的重心跟文化傳播的政策也是同等重要,對不對?
    丁董事長曉菁:對,其實市場也就是傳播的一環。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就是互為因果。
  • 丁董事長曉菁
    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在此我特別想要來看一下文策院的願景,我們的文化傳播政策特別提到,希望能夠讓臺灣這種豐富的在地文化,以各種形式向世界傳遞,所以我特別重視文策院成立的前三年,因為是很重要的基礎打底的時候,我們對於文化敏感度的重視對我來講非常重要,因為如果就經費的投入而言,我認為國發基金的這100億其實不算多,您認為呢?
    丁董事長曉菁:我們當然期待這100億很快的能夠投入產業的發展,引入更多的資源進場。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覺得相對於其他國家的投入,其實這100億不多,像這次紓困,我們紓困的經費和很多國家相比,也真的是天差地遠,但是這不代表我們會做得不好,其實我們的能見度、我們的國際形象,在這一次防疫都做了非常好的一個示範。雖然這一次我們文化產業振興受疫情的影響也算是雪上加霜,但我也不認為我們沒有辦法做得更好。我想要知道的是當我們強調要以文化內容作為最重要核心的時候,我們有沒有在各個推動方向上重視臺灣多元族群文化的概念,我相信叫好不叫座這件事情是不存在的,應該是說我們要如何把故事說好才是最重要的,剛才部長也提到像通靈少女、我們與惡的距離,就是能夠把故事說得很好,現在很多動漫或者是韓劇,之所以會深深的烙印在我們心中是因為他們把文化的表現讓我們看到、讓我們欣賞。在此我想要請教幾個問題:第一、我看到我們出版了一個國內文創產業調查資訊,進行調查的類別僅僅依據產業類別,我不曉得如果我們不重視族群文化類別,沒有族群文化敏感度,我們真的能夠將臺灣豐富多元的在地文化推向國際嗎?在此請教董事長,是不是要有族群文化類別?
    丁董事長曉菁:委員,謝謝您關注文化傳播政策、不同市場對於臺灣多元文化的可能性,臺灣因為有非常多元的族群而產生出非常多元的、可以說的故事樣貌、形態及內涵,這絕對有助於臺灣全力開展以故事為核心的相關內容產業,所以雖然文策院相關產業的調查是以產業相關的數字為主,但是我們在開展相關工作的同時,尤其是進行國際市場布局時,因為不同的國家感興趣的主題會不一樣,臺灣的優勢也在這裡,不管是原住民、閩客漢到新住民各階段的移民所產生出來的生活風貌及文化,在這個島嶼上累積得非常非常的厚實,所以我們在做產業布局及市場開拓時,非常留意相關族群文化的敏感性及議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董事長,我在此都是建議及提醒,就是我們在做調查或產業專題時,希望族群文化的類別也能夠作為一個選項。
    另外,我在官方網站所看到的資訊,包括舉辦的課程、講座,我是沒有看到像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這一類課題,我的意思是,既然文化內容是最重要的核心,我們就應該要協助投資者、業者及創作者去認識臺灣的內涵,並加以詮釋,不要讓臺灣豐富的文化最後只落得變成表淺、表象的一種裝飾,這樣不僅僅難以產出獨特深刻的內容,而且可能反而把我們臺灣在地的文化變成一種課本,甚至複製一種刻板印象,所以不曉得董事長對於未來所舉辦的課程或講座,能不能多多注意這方面的課題?
    丁董事長曉菁:我們在把各種文化的題材和族群文化的素材變成內容市場上的創作,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機制,就是接下來我們會跟相關的博物館不管是臺文館、臺史博或史前博物館等等合作,因為博物館裡面有非常多關於臺灣的原生文化,都是臺灣很重要的故事題材寶庫,我們正在跟幾位館長研議如何把博物館已經整理的原住民族等各族群相關文化的初部素材、策展、出版品、選書及出版界的文本,對接到我們正在規劃的IP Pool,跟國際的開發商、國內的內容製作公司、電視台,媒合這些豐富精彩的題材。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董事長,我在此提醒,如果我們講太久、太多的硬體技術面,還是會跟觀眾有距離感,我覺得應該要讓故事、文化本身自己說話很重要,除此之外,詮釋也很重要,我們希望能夠作深入的詮釋。
    最後,我也想要提醒一下,我看到獎補助、投融資計畫中的一些主要條件,著重的是創作品質、創作方法或效率這些層面,我不曉得能不能增加一些選項,因為文化內容才是最重要的核心,能不能增加一個選項「應用臺灣在地族群文化素材」?畢竟獎補助可以引導創作的發展,不曉得在這部分董事長有什麼樣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伍委員剛剛提到的是內容產業行動方案組,在談研發及新創,但事實上我們的補助方案中還有另一組,就是文化內容開發組,就是強力的鼓勵大家從臺灣的原生內容來進行開發,那當然包括族群的題材。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在這裡還是要再次謝謝文化部,因為我們對董事長、部長都寄予重望,臺灣作為一個多元文化場域,我們非常希望能夠透過文化部、文化產業讓世界能夠看到臺灣,我也會跟你們一起繼續來努力,謝謝董事長。
  • 丁董事長曉菁
    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時間5分鐘。
    林委員楚茵:(12時2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知道鄭部長在這一陣子給與藝文產業各方面的紓困,尤其你還寫了臉書,所以目前我們對於紓困2.0的部分都有一些了解,不過展望未來最重要的是大家想要知道文策院到底可以給我們影視音產業哪一方面更多的補助。
    我們都知道,媒體報導連好萊塢都受到疫情影響,現在影視拍攝已經全面停擺,在此同時,文策院提出的五年工作計畫、三年30部作品要如何落實?經過這幾個月,我們都知道,拍片和前置作業的開會都是高度密集群聚的工作場域,在現在拍片受到疫情衝擊,甚至於沒有辦法拍片的狀況下,這整個計畫不論是三年或五年有一些調整嗎?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定的一年、三年、五年是一個比較中期到長期的目標,目標並沒有變,但是疫情一發生,我們確實很快速調整了工作的節奏,包括我們知道現階段很多工作因疫情而停擺,尤其是創作界、表藝界,當然影視界也受到影響,所以這個階段我們就加速加碼把旗艦計畫對準長期以來產業需要突破、需要升級、需要進一步對接國際市場的關鍵問題,因為業界或創作者在平常的工作節奏可能很難停下來,也沒有資源可以讓自己嘗試新的方式,甚至如今很多業界都跟我說,他們已經看到各式各樣新的可能性,但是我們的公司大多數都比較小、比較微型,他們沒有辦法像大企業有研發經費,光是要和異業結合(因為文化產業有非常多是透過異業整合開展出文化上經濟的綜效),連要和其他不同類別的公司開發新的模式和商品,這樣的成本對於目前微型、小型為主的文化內容產業業者來說都相當吃力,所以我們趕快在這個階段就把文化內容開發和產業創新領航計畫分兩組,一方面讓創作者有機會調整,以往他可能是一個人單打獨鬥做很久才能把一個故事做出來,現在他可以趁這個機會來申請補助,透過一個新的工作方法,讓好的故事兼顧品質,同時可以量產,……
    林委員楚茵:另外,我關注的還有現在正是國際布局重新洗牌的時刻,我們在國際市場布局到底採用什麼樣的方式?我們都知道,過去「大長今」曾經為推進臺灣,使用免費提供的方式,甚至於要推到非洲時,它是和韓國的大企業譬如LG或現代合作,請他們買廣告,保證電視臺播出時,廣告是滿檔的,這是一種和商業、企業的結合,而我們所謂國際市場的布局是什麼呢?剛剛前面委員提到,你們只是設辦事處,只是找人去那裡,如果沒有和外交、經貿合作,這樣有用嗎?推得動嗎?
    丁董事長曉菁:成立辦公室絕對是一個行政上的支持,它一定要有,工作方案才能開展;再者,我們的策略有兩個最重要的面向要去解決,一個是我們國內的產品要能夠逐步品牌化,像您剛剛提到大長今是韓國影視被其他國家認識的重要作品之一,反觀我們,臺灣很多歷史、文化、時代的場景都不在了,所以製作門檻非常高昂,目前看起來只有公廣集團有這樣的資源可以開展……
    林委員楚茵:我的意思是在我們做出好作品的同時,除製作之外,有沒有其他協力單位,包括外交、經貿等等,可以給予更多的support?這是不是你們沒有想到的?而且我知道這個計畫包括100億元的國發基金,所以錢似乎不是問題,重點是有沒有更多的協力廠商或是更多的協力力量一起協助臺灣的影視音產業,……
    丁董事長曉菁:委員問的確實是很關鍵的問題,……
  • 林委員楚茵
    對。
    丁董事長曉菁:關於這個,其實在組織成立時,我們在董事會的組成就已經考慮到靠單一單位不足以成事,所以我們董事會的董事包括外交部、經濟部、科技部,還有通傳會,基本上,這就是希望臺灣的品牌和產業布局能夠對接到政府部會的力量,透過外貿系統、外交系統,一起打國家隊。
    林委員楚茵:好,因為我的詢答時間有限,所以關於如何布局國際,是不是請您給我一份書面報告?
    丁董事長曉菁:好的,謝謝,謝謝委員關注。
  • 林委員楚茵
    大概多久?
  • 丁董事長曉菁
    二週可以嗎?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您。
  • 丁董事長曉菁
    謝謝。
    主席:在請下一位委員發言之前,我們處理一個臨時提案,好不好?因為提案人待會有事情。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
  • 委員李德維等提案

    金控及銀行之創投子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金額只有15.22億元,明顯不足,無法落實「金融挺文化」之政策,且「金融挺創意產業專案」已於105年截止。爰提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繼續辦理「金融挺創意產業專案」及加大金控及銀行之創投子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之金額,以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創造金融機構與文創產業雙贏之局面。
  • 提案人
    李德維  鄭正鈐  高金素梅 楊瓊瓔
  • 主席
    請金管會綜規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志吉: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金控及子公司下面的創投還是基於他們的自主評估去投資文創產業,我們沒有辦法直接命令他們加大,所以我們建議能不能研修幾個字?就是第四行的「繼續辦理」加「研議」兩個字,「加大金控及銀行之創投子公司投資」建議修正為「鼓勵金控及銀行之創投子公司增加投資」,也就是「加大」改為「鼓勵」,「投資」前面增加「增加」兩個字,以上,請主席和委員同意。
    主席:好,請問李德維委員的意見?
    李委員德維:針對這個部分,部長有沒有什麼意見?沒有。
    所以您的意思是讓你們研議,既然如此,請教你們研議多久能夠給我們一個報告?
    林處長志吉:我們儘快,是不是可以兩個月內……
    李委員德維:一個月內,好不好?
  • 林處長志吉
    還是一個月內?
  • 李委員德維
    一個月內。
    林處長志吉:一個月內研議,好。
  • 李委員德維
    一個月內啦!
  • 林處長志吉
    是。
    李委員德維:就麻煩一個月內提出研議的報告,好不好?
  • 林處長志吉
    是。
  • 李委員德維
    我們再來研討。
    林處長志吉:是,好。
    主席:好,我們看一下,本案有幾個文字修正,委員會後面加「研議」,對不對?改為「研議繼續辦理」,「加大」改為「鼓勵」,「創投子公司」後面改為「增加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之金額」,還有希望在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好嗎?好,文字修正通過。謝謝。
    繼續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2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首先要請教,大家對於臺灣的文創產業都非常有信心,所以去年我們成立文策院,國發基金也投資100億元,它等於是國家隊的文創公司。
    現在我們看到南韓的文策院遇到一個最大傷腦筋的問題,就是當這家公司提出的方案、拍片的方向是國家不喜歡的,它就沒有辦法拍,我們會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因為現在南韓已經遇到這個問題,所以我首先要請教部長的看法。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文策院成立的目標是要壯大產業生態系,剛剛您提到投融資的文化金融體系是當中很關鍵的,所以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但是我們是一個點火的功能,最重要的還是我們要邀請民間投資,多元加入,……
  • 楊委員瓊瓔
    對呀!
    鄭部長麗君:包含跨平台、跨業、跨國,所以它基本上還是以產業永續發展為目標建立一個平台,讓民間資金投入,文策院並不是審查內容,創作內容是以民間為主,文策院是協助產業界合作及投資者加入,使對接資本市場,讓其產業化,進而國際化,……
  • 楊委員瓊瓔
    它是一個重要平台嘛!
  • 鄭部長麗君
    所以它是壯大整個產業生態系。
    楊委員瓊瓔:對,它是一個重要平台,但是你沒有針對本席的提問,南韓到目前為止……
    鄭部長麗君: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創作還是以民間為主嘛!
  • 楊委員瓊瓔
    不會有這個問題喔!……
    鄭部長麗君:對,還是以民間為主,而文策院是建立平台,以協助產業合作及壯大生態系為目標。
    楊委員瓊瓔:好,現在南韓遇到這個問題,他們的文策院很難拍反政府或政府不喜歡的片子,本席要強調,因為我們剛開始。所以我們是一個重要的平台,……
    鄭部長麗君:對,文策院也不會拍片,所以不會有這個問題。
    楊委員瓊瓔:對、對、對,是投資嘛!只投資49%而已,……
    鄭部長麗君:投資是投資公司,……
  • 楊委員瓊瓔
    對呀!對呀!當然嘛!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過去我們的輔導金是比較以創作計畫為主,……
  • 楊委員瓊瓔
    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們希望產業還是要建立其投融資的邏輯和市場動能,所以文策院是發展產業,……
  • 楊委員瓊瓔
    對。
    鄭部長麗君:媒合大家對公司的投資,……
  • 楊委員瓊瓔
    我們本身也投資嘛!所以去年8月我們首先投資……
    鄭部長麗君:而國發基金是針對他們的公司治理、公司架構、市場策略、內控制度,並不是在審查作品的內容,……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和你討論的是第一個,……
  • 鄭部長麗君
    所以不會。
    楊委員瓊瓔:南韓遇到這個問題,我們不會,這是第一個要釐清楚的,第二個……
    鄭部長麗君:我沒有很深入了解您提的問題,但是基本上我們是在投資公司,發展公司及產業。
    楊委員瓊瓔:第二個,以去年8月我們投資「76號原子公司」為例,我們出資4,500萬元,是第二大股東,也是達不到50%,當然我們是一個平台,……
    鄭部長麗君:不是達不到50%,是我們希望不要超過50%,……
    楊委員瓊瓔:對,……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還是希望民間資金要投入,以民間為主,……
    楊委員瓊瓔:對,不是……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是設限,不要超過49%,不是我們投不到50%,是國發基金就規定不超過49%。
    楊委員瓊瓔:對,所以本席要釐清楚一個問題,我們的投資沒有達到50%以上,萬一出事,誰負責?當然我們的目標是要藉助這個平台當媒介,但是萬一出事,誰負責?因為我們看到國發基金投資七個案,其中六個案都賠得一塌糊塗,所以本席要請教這個問題,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誰負責?請教部長,責任歸屬是誰?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其實國發會也有它的審議流程、監理機制……
    楊委員瓊瓔:插你的話一下,……
  • 鄭部長麗君
    它有投審會。
    楊委員瓊瓔:因為到目前為止國發基金投資七個產業投資案子,不是你們的案子,……
    鄭部長麗君:它對於各界的案子還是會有投審的流程,……
    楊委員瓊瓔:對,到目前為止國發會投資的七個案子有六個都賠得一塌糊塗,所以本席才會請教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剛開始,民間產業也非常需要我們協助,如果發生像國發基金投資七個產業case,其中六個都賠錢的情況,到時誰負責?因為這些錢都是人民的納稅錢,……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國發基金……
    楊委員瓊瓔:本席只要請問責任歸屬是誰,因為你們的投資是50%以下,你們沒有決策權,所以請教部長,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責任歸屬是誰?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國發會設有投資審查的審議會,……
  • 楊委員瓊瓔
    是嘛!但是我們已經看到它投資其他產業的問題了嘛!
    鄭部長麗君:它有它監理的模式,而且政府的投資是扮演一個點火,最重要的是引入民間資金。我想民間產業的成長有其成長曲線,我們國發基金的投資先前也已經有文創一期、文創二期,現在是文化內容的投資,從前二期來看,目前我們的投資已經發放現金股利,其實也有獲利,……
  • 楊委員瓊瓔
    也有成功的嘛!
    鄭部長麗君:也有成功的,也有獲利,所以我們還是會有整體的管理。
    楊委員瓊瓔:本席就是希望剛開始的這個平台要建構好,要不然,……
    鄭部長麗君:對,文策院有建立它的流程啦!
    楊委員瓊瓔:如果到時發生像國發基金投資其他產業界的這種情況,真的不知該怎麼處理,……
    鄭部長麗君:是,跟委員報告,……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要釐清楚,第一個,不會發生像南韓那樣的事件,第二個,我們也緊密在做。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一個輕鬆的議題,你認為到目前為止我們投資公司、引介公司最好的題材是什麼?請丁董回答。
    因為你是專家,你們投資標的物,也引介標的物,你認為現在最好的題材是什麼,誠如當時韓國的「大長今」風靡全世界,你認為目前臺灣最好的、可以行銷到全世界的題材是什麼?
    主席: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請簡要回答,因為楊委員的詢答時間已經結束。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是投資公司,所以我們是相信他們對市場的敏銳度,才會投資他們,老實講,我本來不太適宜反映我個人認為最好的投資標的,但是我相信臺灣的內容就是最好的投資標的,因為我們真的非常非常的多元。
    楊委員瓊瓔:好,我給你一個方向,部長……
    主席:好,謝謝丁董事長,……
    楊委員瓊瓔:1分鐘就好,……
    主席:不行1分鐘,楊瓊瓔委員,我已經讓你超過很多時間了,……
    楊委員瓊瓔:謝謝。目前防疫是最好的題材,而且可以行銷全世界,謝謝。
    主席:繼續請洪委員孟楷發言,時間為5分鐘。
    洪委員孟楷:(12時3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部長,您也是一個很感性的人,昨天在臉書上4,000字洋洋灑灑對我們整個藝文界喊話,代表您也念茲在茲,很有信心能夠度過這次難關,對不對?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喊話,因為清明連假第一天行政院拍板有第二階段的特別預算,而在那之前,我真的非常憂心我們藝文產業受創嚴重,但是紓困預算有所不足,後來有了這個第二階段的特別預算,所以我就利用假期時間把整個藝文紓困可以從1.0升級2.0的政策思維跟大家報告。
    洪委員孟楷:好,沒問題,大家真的想了解的話,可以去鄭部長的臉書看啦!部長,我只是想確認一下,本席很常看電影,也很喜歡看電影,現在電影產業真的是苦哈哈!叫苦連天啊!影城已經推出梅花座、自主管理,還是乏人問津,更重要的是現在沒有片量,很多舊片都重上,網友戲稱現在是舊片回顧。電影院也提到,都已經沒片沒人,又高租金,文化部還是沒有下令電影院歇業。我想請教部長,您自己本身也提到現在等同於歇業,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不能主動告訴業者因為疫情期間,所以請大家配合,最主要的落差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這涉及我們國家的整個防疫體系,依特別條例規定,現在由指揮中心指揮官實施必要之處置,而目前指揮中心對於社會各個面向有公布相關的因應指引,不管是公部門或民間,大家都依照這個因應指引在進行,……
    洪委員孟楷:是嘛!因應指引就譬如要求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都要戴口罩、要求五一勞動連假各遊樂區都至少砍一半的人,……
  • 鄭部長麗君
    因應指引是……
    洪委員孟楷:疫情指揮中心也會推說有一些業務就是相關部會自己要承擔,所以既然現在陳時中部長都已經要求減少群聚,為什麼主管文化事業的文化部沒有超前部署,為什麼不做這個部分呢?
    鄭部長麗君:和本部相關的因應指引就是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及大型營業場所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建議室內100人以上集會暫停,100人以下集會要進行六項風險評估,大型營業場所因應指引也有保持社交距離等建議,所以目前都是以風險評估的方式進行,部裡也把這些因應指引做為因應原則,我們自己要適用,民間產業就根據這個因應指引處理,但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
    洪委員孟楷:部長,對於這些,我都了解,……
    鄭部長麗君:我還沒跟委員說明完,「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先請教,現在國內外劇團都已經取消售票演出,甚至我們兩廳院是不是都已經暫停相關節目了?
    鄭部長麗君:對,因為兩廳院是公部門,是我們文化部所屬行政法人……
    洪委員孟楷:是,為什麼你對於兩廳院就不是讓他們自主管理、就不是依照這個因應指引,而是下令兩廳院節目都取消,對於一般電影院,你們卻不去下令?病毒難道會分場所感染嗎?
    鄭部長麗君:當然不會。所以我剛剛要跟委員說明,指揮中心有因應指引,文化部及所屬場館也要做風險評估,我們做完風險評估後也認為100人以下真的不容易演出,所以目前像國表藝等文化部所屬場館的演出大多已經取消或延期,至於映演業部分,我也跟大家諮詢過也討論過,我也知道目前100人以下對他們來說真的是營運困難,所以文化部要做的就是視同歇業的艱困狀態來進行紓困。
    洪委員孟楷:映演業是希望文化部視同歇業,還是文化部明白指出、下令,讓大家有所依循?
    鄭部長麗君:我們和映演業討論,在座談會裡面也有不同的意見,他們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 洪委員孟楷
    他們沒有共識?
    鄭部長麗君:對,但是也不是因為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我剛剛委員解釋就是目前整個防疫體系就是建立因應指引,陳時中部長有說,這是這個階段的方式。
    委員,你給我一點點時間說明,你就可以完全瞭解。
    未來指揮中心也可能有不同的因應指引公布或是有不一樣的做法,我想各部會都會配合指揮中心。另外,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地方政府有管制集會的權利,像侯友宜市長關閉某些類型的場所,所以這是目前的防疫體系,但是我有宣示,文化部對於艱困事業,我們會視同歇業的營運困難來提供紓困的補助、來陪伴大家。
    洪委員孟楷:召委,剛才是部長用的時間,所以再給本席1分鐘的時間。
    部長,這一點就是本席要提出來,其實你一方面說,往上有疫情指揮中心,往下有地方政府,但是主管機關就是文化部,這也是當時文建會……
    鄭部長麗君:目前法就是這樣子,包括傳染病防治法跟……
    洪委員孟楷:我剛剛讓你說完,現在換我說,可以嗎?這是本席的詢答時間,好嗎?
  • 鄭部長麗君
    請委員說。
    洪委員孟楷:當初為什麼會從文建會變成文化部,就是希望藝文團體各行各業、各方各面有一個主責機關,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對於文化部期待甚深,而現在已經有疫情的期間,各方業者也都提出相關的要求,如果說我們不能有點肩膀的站在第一線,把一些該扛的責任給扛下來的話,我覺得這是部會失職。也因此,本席要利用今天的這個機會也告訴部長,因為你昨天在臉書上4,000字洋洋灑灑,我都一字一句看完,但還是要跟您說明,現在電影院實際的狀況,你真的去看一下,「刺激1995」這部25年前的電影都可以排在最大的廳,就代表現在的片量真的嚴重不足,而現在如果疫情持續,對於電影院都是很大的損失,業者有這樣的心聲,請文化部主管機關要聽到。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的責任就是視同歇業情況的艱困來進行艱困事業的紓困,剛剛就整個國家的防疫體系及相關法源,我都跟委員報告了,那有人贊成、有人不贊成,不贊成的政府要下令……
    洪委員孟楷:防疫重於一切,我們不要讓這邊造成缺口……
    鄭部長麗君:防疫為重,所以我們很謝謝藝文產業界……
    洪委員孟楷:文化部該主責、主導的,也要負起相關責任。
    鄭部長麗君:防疫為重,我完全同意,也謝謝大家配合指揮中心的防疫,所以我們絕對加深、加強紓困的力道。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巧慧、劉委員世芳、鄭委員天財、李委員貴敏、孔委員文吉、鍾委員佳濱、謝委員衣鳯、高委員嘉瑜、莊委員競程、蔣委員萬安、羅委員明才、葉委員毓蘭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2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針對政策架構來跟您請教,在資金面部分,透過雙軌投融資加獎補助,總共金額大概是100億元國發基金嗎?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國發基金部分匡列100億元。
    邱委員志偉:本席想了解一下,你們這種搧風點火,目前績效怎麼樣?
    鄭部長麗君:國發基金100億元,其實過去一、二期已經執行一段時期,我們也根據產業未來需要提出文化內容投資計畫,總計100億元,目前累計……
  • 邱委員志偉
    用了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2月大概投資56案,然後引導超過44億元的資金進入文創產業,創造產值142.8億元。
  • 邱委員志偉
    執行期間是多久?就100億元基金用到完?
    鄭部長麗君:從過去歷年一直累計到今年初,從文創一期開始。
  • 邱委員志偉
    總共是執行56案共計44億元?
  • 鄭部長麗君
    對。
    邱委員志偉:未來三年要開發30部影視作品,也是用這100億元的國發基金?
    鄭部長麗君:可能必須跟委員釐清,不是說我們要支持30部,不是這樣的目標,它也不是文策院的目標,這是文策院藉由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投資「76號原子公司」,它是一個跨業、跨平臺、跨國的……
  • 邱委員志偉
    你們是點火的角色?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它是跨業、跨平臺、跨國合資的公司,文策院有參與投資公司,這個公司的營運目標是3年內要催生30部,所以並不是文策院3年內要做30部,我們不是這樣的一種策進的思維。
  • 邱委員志偉
    所以這是「76號原子公司」的計畫?
  • 鄭部長麗君
    它要拍攝30部。
  • 邱委員志偉
    它的資金呢?
    鄭部長麗君:它的資金就是有跨業、跨平臺、跨國的合資,文策院的資金……
  • 邱委員志偉
    它資金來源不太穩定?
    鄭部長麗君:不是,它有多方的投資者,它是一個產業鏈共同投資,反而有利於未來產業鏈比較完整的形成。這個投資案是不是請董事長跟您補充說明?
    邱委員志偉:沒關係,因為時間上的關係,我事後再跟你們請教。
    另外,再回到環境面,針對基礎設施有建置臺南岸內糖廠影視基地,未來有沒有其他計畫?
    鄭部長麗君:其實整個基礎面很多元,因為各類型產業的需求,像岸內糖廠的studio……
  • 邱委員志偉
    岸內基地花了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我們是藉由前瞻基礎建設預算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所以主要的主辦單位還是臺南市政府。
    邱委員志偉:臺南市政府是發動者、發起者,然後跟你們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補助?
    鄭部長麗君:對,它也會招商,臺南市政府也會向民間招商,因為一個studio最重要不只是那個廠區,它的專業服務團隊最重要。
    邱委員志偉:我瞭解,也要地方政府,而且要有基礎……
  • 鄭部長麗君
    也要有專業服務團隊才構成一個studio。
    邱委員志偉:與岸內糖廠差不多規模與基礎,其實橋頭糖廠也是有潛力,這部分可否請文化部評估輔導橋頭糖廠,與高雄市政府合作再建置一個影視基地?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對於studio的建置,國內、外都經歷過評估工作,國內幾個可能的地方,然後未來可能跨國潛在的合作者,我們都經過調查跟評估,因為臺南市政府比較積極。
  • 邱委員志偉
    我瞭解。
    鄭部長麗君:岸內糖廠的用地地目,它的條件相對比較快速、成熟,所以它提出計畫,我們就支持,因為最重要的是後續還要招商,所以它需要一個主辦單位,但最重要為什麼要招商,因為studio不是只要有空間可以進駐而已,它有專業的服務團隊提供一站式服務,它要做道具、搭景……
  • 邱委員志偉
    有很多配套措施啦!
    鄭部長麗君:甚至整合後製一起服務,所以它必須是專業服務的團隊,所以最重要還是人,所有工作還是要回到人。
  • 邱委員志偉
    所以並不是在資金面而是人?
    鄭部長麗君:而不是有一個空間,它就能夠形成一個studio,也許可以去搭景,但是要成為一個studio,像國際的一些製片廠,其實很重要的是整個服務的團隊。
    邱委員志偉:另外,在通路面方面,就是對外輸出的部分,我看這個成果洋洋灑灑,從文學類或者影視類都有嘛。在文化部的預算編列,對於我國不管是文創或者相關文學影視作品的海外市場,過去我認為做得不夠,甚至有很多優秀作家的作品可以達到諾貝爾的水平,但是很多國際書市沒有看到臺灣國內的相關作品,這部分可否透過文化部來輔導,讓更多臺灣優秀的作家或創作家的作品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提到它的能見度?
    鄭部長麗君:目前文策院有外譯的工作,然後新的機制在進行。部裡面過去也推動幾年的Books from Taiwan,也相對成功推介海外交易的版權,包含跨了28國、二十幾種語種。
    邱委員志偉:過去幾年推動的成果,再請部長提供給本席。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我們成功交易一百五十幾筆的版權交易,現在交給文策院,文策院也正在建立新的機制來協助相關IP跟版權的國際推展。
    邱委員志偉:召委,請再給我30秒時間,我請教丁董事長。丁董事長,什麼叫沉浸式內容國際合資合製激勵方案?
  • 主席
    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現在新的內容產業,全世界正在積極布局的一個項目。目前發展走在比較前頭的大概是美國跟英國,它主要的關鍵字有幾個,像是AVMR、多媒體投影或者是所謂的inversive概念式表演藝術跟科技新型態整合展演。
    邱委員志偉:未來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方案,以及這方案所要達成的目標?
    丁董事長曉菁:我們希望能夠被放在數位內容,政府的推進工作架構裡面……
    邱委員志偉:你講得很抽象,因為3月初才公告,給你一段時間去執行這個方案,過一段時間之後再跟你討論更具體的方法內容,謝謝。
  • 丁董事長曉菁
    好。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主席:今日登記質詢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伍麗華、林德福、魯明哲及莊競程提出書面質詢。
  • 委員伍麗華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伍麗華,鑑於文化內容策進院成立之願景之一,係將臺灣豐富的在地文化推廣至世界,因此針對文化內容策進院對於文化內容產業所為之產業專題調查、文化資源提供,是否具備族群文化之敏感度,特向文化內容策進院提出質詢。
    說明:
    文化內容策進院成立的願景之一,是讓「臺灣豐富的在地文化」,以「各種多元的形式」向世界傳遞,讓國際的文化版圖,因為有了臺灣的加入而變得更加豐富精彩。
    所謂「臺灣豐富的在地文化」,從族群文化的觀點來看,是集合了閩南、客家、原住民、新住民等「多元族群在臺灣這片土地上形塑生成的文化」而言。「以『各種多元的形式』向世界傳遞」應是指將在地文化藉由各種不同的「文化內容產業類別」,透過宣傳行銷、媒合交流等「各種曝光管道」,增加國際曝光度、品牌知名度而言。因此,文化內容策進院要實現這項願景,其文化政策必須兼顧「臺灣多元族群文化」、「各種文化內容產業」、「增進國際曝光度之管道」三個要素。
    然而,在文化內容策進院成立以來,無論是基礎的產業專題調查、產業資料庫之提供、獎補助或投融資項目、課程或講座之舉辦等事項,多有強調「各文化內容產業類別」、「增進國際曝光」的要素,卻幾乎未見「臺灣多元族群文化」的概念。倘若我們在開發並健全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時,沒有族群文化的敏感度,我們真的能實現將臺灣「豐富而多元的在地文化」推向國際的願景嗎?
    參考國際經驗,深厚的文化底蘊,是支撐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的必要基礎。例如日本的當紅動漫「鬼滅之刃」蘊含武士刀、神樂、鬼神等日本傳統文化;韓國的經典電視劇「大長今」呈現韓國古代宮廷的飲食、衣著文化等;都把自身文化的故事、思維、美學等,深刻融入到多元形式的創作中。因此,當這些作品成功推展到國際舞台,該國的在地文化也自然深入各國受眾心中。
    申言之,文化內容策進院於「國內文創產業調查資訊」,僅有依據「產業類別」進行產業專題調查,而未有依據「族群文化類別」進行調查。如此,我們無法了解臺灣各族群文化應用於文化內容產業之現況及前景,也無法進一步評估哪些族群文化的文化內容產業需要特別加強、推廣。因此,本席建議文化內容策進院亦應依據「族群文化類別」進行文創產業之產業專題調查,俾利政府、文化內容產業、社會大眾瞭解臺灣各族群文化應用於文化內容產業之現況與前景。
    其次,目前文化內容策進院透過官方網站提供的資訊,或舉辦課程、講座等活動提供的文化資源,未見在臺灣原住民文化應用領域中非常重要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相關資訊。如果文化內容策進院沒有辦法協助創作者、業者、投資者認識台灣多元族群文化的內涵,也了解取材上應留意的倫理(如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等法規),則不免讓人懷疑:台灣豐富的文化,是否只被當成表象的裝飾而已?若是這樣,不僅難以產出獨特、深刻的內容以走向國際,也可能有複製族群刻板印象、並將族群文化客體化之虞。本席建議文化內容策進院於官方網站以及課程或講座等活動之設計,應加強提供不同族群文化應用於文化內容產業時之重要資訊或資源,俾利拓展文化內容產業工作者之創作視野,並促進多元族群文化於文化內容產業之應用。
    再者,於文化內容策進院執行之獎補助、投融資計畫(例如「IP內容產製新科技應用開發獎勵計畫作業要點」、「109年文化內容開發產業領航旗艦計畫」)中,關於提案條件亦僅著重於文化內容產業的創作品質、創作方法、經濟效益等面向,而未就「呈現臺灣豐富多元在地文化」的角度予以考量。如此,文化內容策進院作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主要推手之一,卻於提供文化資源時缺乏族群文化敏感度,恐導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內容產業即使成長茁壯,卻無法呈現臺灣豐富而多元的在地族群文化。鑑此,本席建議文化內容策進院於提供獎補助、投融資時,應鼓勵文化內容產業應用臺灣在地族群文化素材。
    本席肯定文化內容策進院的定位、目標,也抱持很大的期待,希望文化內容策進院同樣能透過努力,讓台灣各族群文化都被世界更加認識。請文化內容策進院於一週內,針對本席前述三項建議提出執行成果或具體規劃方案。
  • 委員林德福書面質詢

    邀請文化部、文化內容策進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如何健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協助影視產業投融資相關辦法與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問題一、讓「定目劇」成文化地標
    「定目劇」是指固定在同一地點、長期演出的同一個劇目,國外有許多定目劇讓外來觀光客及本地人,都認定一生一定要看一次的戲,就像《歌劇魅影》、《貓》不論到那一國,票房都是長紅。
    臺灣族群與文化多樣,創作養分不少,如果依現在環境資源,打造一齣富臺灣特色的定目劇,可不可行?
    過去臺南十股文化村曾演出《臺灣風情》、中影文化城也有演出《綻放》,2010年臺北國際花弄博覽會期間,推出的三齣定目劇,卻都沒有成功是為什麼?
    先前文策院有打算協助催生音樂劇定目劇,目前的規劃如何?
    現在政府有意思要投資定目劇,本席是樂觀其成,但是應該由商業角度思考,如何讓這個產業長遠?不是給筆錢演齣戲,就是有做了!
    首先必須有受市場的肯定的作品,藉由作品推廣臺灣文化及臺灣價值,另外要協助業者思考如何找到客源,整體形象包裝,讓能見度可以強烈曝光,要有效果的廣告宣傳,文化部跟文策院有沒有這個魄力做到?
    一個成功的定目劇,要有好的場所,要靠劇團的努力,還必須透過中央及地方政府推動文化觀光,由旅行社引進觀光客,本席希望利用文策院的平台可以發揮功用,讓異業結盟,連結國際,將臺灣美好的文化產業推廣出去。
    問題二、電視產業也在高齡化
    台灣連電視產業也高齡化,有線電視頻道不是播老片就是不斷重播。根據統計,除了55歲以上的族群,其他年齡層收視下滑,以前的八點檔堪稱黃金時段,現在幾乎都是購買外來劇集和舊劇重播,剩下自製的本土劇不是八股的劇情,就是置入性行銷,說了那麼多年的提升影視產業,到底提升了甚麼?
    文化部每年拿上億的資金挹注在綜藝、戲劇產業發展,但錢投進入、效果出不來,有些作品收視甚至趨近於零,文化部應該好好檢討補助成效!
    看看歷年補助案例,很多觀眾根本沒印象,案子就結束了。是不是補助審核制度出現了錯誤?
    文化部補助多年,戲劇只有植劇場、通靈少女做出成績,綜藝節目似乎還端不出成績?
    問題三、協助臺灣好戲推向國際市場
    其實臺灣影劇軟實力還是非常有競爭力,從販售版權到跨國合製,推廣方式百百種,還能運用國際資源提升本地戲劇製作水準,每種合作模式都是好的,只要能迎合國際資方與市場需求,相信把臺灣好戲推出去不是難事,這部分就希望文化部、文策院好好幫助臺灣的影視團隊,讓影視工作者無後顧之憂,專心在創作,拓展通路的市場面就交給政府來協助了!
  • 委員魯明哲書面質詢

    我國鐵路發展有其歷史記憶與文化傳承價值,然因都市計畫或相關工程改建,使具有價值之鐵道建築面臨拆除危機。以本席所在中壢車站周遭之中壢鐵道倉庫群,因地處市府鐵路地下化的都市計畫中,可能會危及其倉庫、票務中心等中壢火車站周邊的文化資產。
    爰此,為保護國民共同之歷史記憶與文化資產、歷史建築維護之原則下,若面臨地方發展與歷史文化保存之衝突,文化部有何具體作為可供協助?再者,中壢鐵道倉庫群之建築年齡、狀況與全台僅存使用活字排版印刷的台鐵票務中心,是否符合我國文資法之保障,惠請文化部詳加說明。
  • 委員莊競程書面質詢

    主  題:疫情造成藝文產業重創,演出機會銳減、收入頓失,請文化部與相關單位持續輔導業者推動創新,提高內容產業在線上平台的競爭力。
  • 案由

    此次疫情重創藝文產業,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李瑞斌就說,今年一、二月唱片音樂產業的收益,對比去年同期減少近80%。但是疫情也造就影音平台竄起,KKBOX旗下KKTV在2020年1月至3月流量年成長85%,LiTV的3月流量也成長35%。
    而在國外,根據統計影音串流平台Netflix三月份的下載量暴增,疫情嚴重的國家更是明顯。義大利三月份下載次數與二月平均相比,增加77%;西班牙下載量也增加達33%。顯示出影音平台在此一波「宅經濟」當中,表現更為強勢,也被視為是藝文內容產業的另一條出路。
    行政院在去年5月核定「台灣5G行動計畫」要打造台灣成為適合5G創新運用發展的環境,另一方面,市場數據上也證明,台灣民眾對於線上內容的接受度非常高。爰此,希冀文化部持續推動創新科技計畫,並藉此次紓困辦法,獎勵補助業者提升,逐步提高台灣的內容產業競爭力。
    主席:有關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相關資料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各提案委員如有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於議事錄。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2時52分)
User Info
高金素梅
性別
黨籍
無黨籍
選區
山地原住民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