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星期四)9時30分至16時46分 @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席:賴委員士葆)
  •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星期四)9時30分至16時4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賴委員士葆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
  • 討論事項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主席: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已完成詢答,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及處理提案。宣讀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之審查項目及委員提案,含臨時提案共270案。預計宣讀到10時40分,10時45分正式開始協商。
  • 預算數部分:

  • 一、預算數部分
  • 委員提案部分:

  • 二、委員提案部分
  • 臨時提案部分:

  • 三、臨時提案部分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我們先從通案開始,所以何副秘書長與朱主計長要到,各位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後,首長可以先行離席,當然能不離席是最好的。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正式進行預算協商,先跟各位做幾點報告,第一,我看了一下,這次並沒有刪減案,所以主決議部分請各單位儘量尊重立委,立委們的意見其實都是從民間反映上來的,這是第一點說明。第二,這次主要是希望能夠紓困振興,所以很多民間反映希望政府能夠在某些程度再給一般的老百姓、普羅大眾多一點幫忙,所以如果金額不是很大,我們希望行政部門能夠儘量答應這樣我們的協商就可以進行很快。
    處理第1案。各位對第1案有沒有問題?
  • 何副秘書長佩珊
    可以。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2案。各位對第2案有沒有問題?
    柯委員建銘:主席,我講一下,今天有兩百多個案子,我們的時間有限,上一次是禮拜三、禮拜四審查,然後禮拜一再作處理,這次是昨天中午以後才彙整出來兩百多個案子,再加上一些臨提,就有將近兩百七十幾個案子,時間很緊迫,總要給各部會時間。第一個,我認為先講一個處理原則,持平而論,因為很多案子是同樣的,合併成一案就好了。
  • 主席
    可以。
    柯委員建銘:很多案子是一樣的,各部會自己把它整理出來合併成一個案,至於能夠做到的都儘量答應。第二個,委員會協商會議的審查結束以後,各黨團有什麼提案,院長明天會請各黨團再提,當然是可以再提,還有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會在下禮拜二下午開始,所以假如今天各部會來不及去溝通,因為時間太短,要去拜訪各委員可能時間太短,假如真的有很大的爭執就保留,讓他們持續溝通,下禮拜二還可以再處理,我們這樣處理進行的速度才會快,否則一個案子大家辯來辯去,兩百七十幾個案子今天是弄不完的。
    主席:好,請行政部門都能夠儘量答應,不能答應的就送協商。
    柯委員建銘:保留之後,還有時間可以去溝通,可以利用明天或是週末去溝通。
  • 主席
    第2案OK了。
    處理第3案。
    朱主計長澤民:第3案主計總處表示意見,本案第三段第三行有文字修正,在「並應用於預算執行期間」後面改為「行政院應就疫情及相關預算執行依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期程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3案請主計長修改好了再給各委員參考,這一案先跳過去。
    柯委員建銘:主席,有關第3案、第4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都是一樣,所以併在一起看待好不好?
    主席:好,他改了以後,我們再一起看。
  • 柯委員建銘
    第3案、第4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都是一樣的。
    主席:好,他已經在修改案子了,改好會送給各位參考,這幾個案子先跳過。
    處理第5案。各位對第5案有無意見?
  • 柯委員建銘
    可以。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6案。各位對第6案有無意見?關於建置單一整合網站。
  • 柯委員建銘
    請行政院講一下。
    何副秘書長佩珊:本案要修正一下文字,倒數第二行「不必再須連結到其他機關網站」,因為這在實務上會有點問題,這句話刪除就可以了。
  • 主席
    提案委員邱顯智有無意見?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7案。
  • 何副秘書長佩珊
    同意。
  • 主席
    通過。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第7案和後面第47案、第48案,還有通傳會的案子都是一樣的意思,所以我建議併案處理。
    主席:那個部分到時候再講好不好?現在逐案處理,處理到第47案的時候,再比照第7案處理,不然這樣我們沒有辦法處理。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一案一案來處理。處理到後面第四十幾案的時候,再講這個案子跟第7案一樣就好。
  • 柯委員建銘
    也要一起看待。
  • 主席
    可以啦!到那時候再講。
    處理第8案。
  • 何副秘書長佩珊
    同意。
  • 主席
    處理第9案。
  • 何副秘書長佩珊
    第9案請改建請案。
  • 主席
    本案第五行的「爰請」修改為「爰建請」後通過。
    處理第10案。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11案。
  • 柯委員建銘
    第11案和後面的第32案、第33案都有……
    主席:不要講後面的案子,先講這一案。
  • 柯委員建銘
    都是兩週內請主計總處……
    朱主計長澤民:但條例是有一點問題的,依照移緩濟急原則挪動之預算及其使用情形,我覺得跟條例的規定是有差異的。
    主席:他沒有違法,他只是增加……
    柯委員建銘:條例的規定是三個月提出書面報告,半年來立法院報告……
  • 主席
    他沒有要你來報告……
  • 柯委員建銘
    保留。
    張委員其祿:移緩濟急是用於災防法,跟那個沒有什麼關係吧?
  • 主席
    這個應該可以吧?
    翁委員重鈞:這個是應該的,這有什麼好爭議的?移緩濟急本來就是可以的,他只是要你把資訊公開而已,又沒有……
    柯委員建銘:預算執行情形在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得很清楚,這也是民眾黨提出來的,現在要超過條例的規定嗎?我建議暫時保留。
  • 朱主計長澤民
    我們會定期把總預算、特別預算以及基金情況……
  • 主席
    第11案保留。
    處理第12案。通過。
    處理第13案。
  • 柯委員建銘
    可以。
  • 主席
    第12案老柯說可以。
    柯委員建銘:第13案、第14案都可以,第15案也可以。
    主席:好,第13案通過。第14案通過。
    處理第15案。
    朱主計長澤民:第15案我們尊重委員的提案,可是有幾個文字修改,倒數第二行「請行政院彙整各相關主管機關受理地方政府補助情形」改為「請行政院督導各相關主管機關將受理地方政府申請補助情況公布於網站,以利本院了解本預算之執行情形。」,僅作文字修正,內容沒有改變。
  • 主席
    修正通過。
  • 柯委員建銘
    蘇巧慧督導蘇貞昌啦!
  • 主席
    處理第16案。
    翁委員重鈞:主計長,現在公布於網站上也可以,但是如果你可以送給聯席會,為什麼不送給聯席會呢?你一樣可以送,公布歸公布,現在要送給委員會參考……
    柯委員建銘:裡面沒有規定要送立法院,只有網站公布。
    翁委員重鈞:我的意思是這個沒有衝突,公告歸公告,他原來的意思是你可以彙整這些資料,讓我們瞭解執行情形,那就也送一份報告給聯席會嘛!
  • 主席
    可以啦!文字修改後再處理。
  • 柯委員建銘
    彙整以後是要送立法院還是網站公布?
  • 主席
    兩個都來……
  • 翁委員重鈞
    不要都來啦!
    柯委員建銘:保留啦!不要再吵了,文字調整後再審查。
  • 主席
    第15案保留。
    處理第16案。各位對第16案有無意見?
  • 何副秘書長佩珊
    可以。
  • 主席
    第16案通過。
    處理第17案。
  • 柯委員建銘
    可以。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18案。
    柯委員建銘:一起保留,剛才講過了,第3案、第4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
  • 主席
    第18案就是朱主計長講的公布於專屬網站。
    鄭委員運鵬:主要是兩週內,本來專屬網站就要這樣,所以所有跟網站、資訊有關的全部都併成一案,剛才柯總召有講,相關的案子統統放一起,召委剛剛說逐案處理,可是有的案子是規定兩週,有的案子是規定1個月,這麼做沒意思嘛!
    主席:把一個案子固定好之後,我們就比照這個案子處理就好了。
  • 朱主計長澤民
    上次……
    鄭委員運鵬:現在就是沒有一個案子可以讓他們比照,還是要整合一下,所以才會保留,後面在講。
    朱主計長澤民:上次條例通過的附帶決議第十條已經講過,行政院應定期依本條例第十八條……
    主席:定期也可以是每兩個禮拜,整合一下就好了。
    柯委員建銘:主席,我剛才就講過了,第3案及第4案,第17案已經先通過了,還有第18案、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這些都是同樣性質的案子,在立法院審查條例的時候,曾經有一個附帶決議,就是剛才主計長所談的定期公告,所以這些案子要併成一案處理,好不好?
  • 主席
    好啦!第3案、第4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等案一起……
    柯委員建銘:第17案可以,費鴻泰委員的案子先捧場一下。
    主席:這幾個案子請主計長把心目中認為可以接受的,寫成一個正式文字給我們參考,我們等一下再處理。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先跳過。
    處理第22案。各位對第22案有無意見?
    柯委員建銘:請問金管會,可不可以線上申請?
  • 主席
    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公股行庫是可以……
  • 主席
    公股行庫都可以?
    蘇部長建榮:不過我們會儘量要求,像第一銀行本身就是可以的。
  • 主席
    第22案通過。
  • 柯委員建銘
    要求公股行庫……
  • 主席
    可以啦!金管會也可以要求民間銀行……
  • 柯委員建銘
    他們認為可以就可以。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因為現在有一些銀行並沒有能力……
  • 主席
    我們是要求……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是不是可以修改為「請金管會研議……
    主席:不要研議,研議等於沒有,就是要這樣做。
    柯委員建銘:修改為「請金管會要求各銀行……」,好不好?
    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23案。
    柯委員建銘:這案保留,請金管會回答一下。這案和賴士葆委員所提的第31案,關於時間和期限的問題……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第23案我們建議把倒數第二行「都應提供民眾至少……」的「應」改成「得」,因為規定「應」的話,可能有些東西會做不來。
  • 主席
    曾委員認為怎麼樣?貸款的寬限期是一年不用還本。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這在執行上會……
    翁委員重鈞:金管會當時不是答應了嗎?如果他是你們認為應該紓困貸款的部分,不只可以有1年的寬限期,甚至有些是1年可以免息,這有什麼好爭議的?這本來都是這樣子。
  • 主席
    已經有這樣做了。
  • 翁委員重鈞
    他現在講的是紓困貸款的部分。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瞭解,但是因為各部會的貸款條件都不一樣,所以……
  • 主席
    但是寬限期都一樣
    翁委員重鈞:這個問題是你們製造出來的,統一規範這麼簡單的工作你們不做,反而每個行庫、每個地方都去做規定,這本來就是你們要做的啊!
    鄭委員運鵬:先保留啦!不然先看一下第31案,也是召委的案子,這兩個案子你們併成一案討論。
    主席:第23案是目前已經在做了,行政部門在做了,副主委……
    鄭委員運鵬:因為紓困貸款的計畫是各項目、各銀行都不一樣,你現在全部一併都要求1年以上,你也要看這些銀行的成本如何,不可能現在就一刀切規定全部都一致。紓困貸款的計畫項目不同、期限不同、利率不同,你現在不能一刀切,它本來就是為了紓困,絕對不會有別的目的,所以你現在第23案要求一定要1年以上,它本來的計畫就不是這樣子,成本也當然不同,翁委員和召委可理解吧?
    主席:它現在已經這麼做了,就是寬限期1年的部分……
    鄭委員運鵬:針對企業的貸款,銀行公會都有決議寬限到明年底,也超過1年半了,你們現在對所有的紓困貸款……
  • 主席
    所以這裡是寫1年以上……
    鄭委員運鵬:一般的企業貸款其實銀行公會自己都有決議,他們一定有去計算過,你現在的決議是一定要一刀切,全部都規定要1年以上,他們不一定做得到。
    翁委員重鈞:他講的是原則上1年以上,如果各行各業有更優惠的,召委的意思是,因為我們現在很多的紓困其實都是要求1年以上,甚至有些是1年之內免息的,都比這個還優惠嘛!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跟委員報告,其實有一些方案的寬限期間只有6個月……
  • 翁委員重鈞
    你就把它講出來嘛!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就像個人,比如……
  • 主席
    這部分我研究過了……
    柯委員建銘:主席,第23案和第31案要一起看,第31案是規定3年,這裡是規定1年以上,這兩個案子都是你提的……
    主席:第23案是除了央行、小規模營業人可能有問題之外,其他都是1年以上。
    柯委員建銘:小規模營業人是1年,後面第31案是規定3年……
    主席:那就「以上」不要了,1年就好。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小規模營業人也是半年……
    柯委員建銘:有的半年、有的1年、也有3年,你自己的提案都有矛盾,你的提案有1年,也有3年的……
    翁委員重鈞:那是個別行業,這是通案……
  • 柯委員建銘
    什麼行業都一樣。
    主席:不一樣啦!第31案是針對小規模營業人,第23案是針對一般企業。
    鄭委員運鵬:我這樣建議處理,看看可不可行?他們剛才講了有些是半年,如果寬限期低於1年的貸款人要求展延,不應刁難,這樣寫好不好?他其實可以展延。
    莊委員瑞雄:主席,我們審查預算的時候,讓沈部長站著不太好,我們把位子挪動一下。
  • 翁委員重鈞
    你剛剛講的是個人貸款的部分……
    柯委員建銘:第23案、第31案保留,整合好再來,好不好?
  • 主席
    請行政部門寫一個妥協方案……
    柯委員建銘:寫一個他可以接受的再來講,要下禮拜再講也可以,保留到院長召集朝野協商再來處理。
    主席:好,第23案、第31案保留,但是請金管會趕快寫一個你們可以接受的,現在趕快弄!
    處理第24案。
  • 柯委員建銘
    第24案可以。
  • 主席
    處理第25案。
  • 柯委員建銘
    主計總處對第25案有無意見?
  • 朱主計長澤民
    審計部有文字修正。
    曾委員銘宗:OK,就照審計部的修正意見……
    主席:好,曾委員同意了。第二行「請審計部自……」那部分全部劃掉,改成「於行政院提出半年結算報告及年度會計報告後……」,到最後「提出書面報告」。
  • 曾委員銘宗
    好。
    主席:提案委員說OK了,通過了,第25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6案。請問第26案可以嗎?
    央行嚴副總裁,我一直沒有跟你們講,你們的財金公司去年賺幾十億元,四十幾億元的營業額賺26億元,這個時候大家有困難,能不能手續費減一半?可不可以?
    嚴副總裁宗大:報告委員,因為我們這邊有一個提案,這個案子還涉及銀行和銀行公會之間協調的問題,所以我們建議由我們會同金管會來研議這個案子。
    主席:金管會同意了,我們問了,金管會同意。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我們會研議,我們一起……
    柯委員建銘:修正案提出來再講,好不好?先保留。你要修正是嗎?
    主席:我跟各位報告,央行底下的財金公司,去年營業額46億元,賺了二十幾億元,我們這麼一點點說它的手續費一點點,各位去取個1萬元、2萬元,這個一點點而已就減半收,我們問金管會的相關人員,他都同意……
    柯委員建銘:聽起來不是央行可以決定,還要跟各銀行、金管會一起來決定……
  • 主席
    沒有啦!我就講個人而已啊!
  • 柯委員建銘
    他剛才就這樣講嘛!讓他們整合一個案子再來講嘛!
    主席:等一下,不要急嘛!老柯不要急。
    嚴副總裁宗大:財金公司這一塊,我們可以考慮,但是銀行端就不是央行這邊能夠……
  • 主席
    我只有要求你央行啊!
    嚴副總裁宗大:但是ATM是有兩塊,一塊是銀行收走,一塊是財金公司……
    主席:請你看我的提案,我的提案是要求中央銀行會同金管會協調財金公司嘛!你們去協調啊!
  • 嚴副總裁宗大
    我們這邊有協調金融機構和財金公司。
    柯委員建銘:好啦!不要緊啦!改建請案就好了,「要求」改「建請」嘛!
  • 主席
    這個時機就不要建請。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我們是不是可以研議一下?
    主席:不要研議,我不同意研議。
  • 柯委員建銘
    那保留好了。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主席,我們會研議啦!不過我還是要強調一下,其實去年4月1日我們就已經採分級優惠。
    曾委員銘宗:沒有關係,到時候因為財金公司營運非常好,你就降財金公司的部分,銀行不降也OK啦!
    柯委員建銘:曾銘宗主委,這些東西不僅牽涉央行,還有各個銀行。他有一個案子,你讓他提出來,我們再來討論,好不好?
  • 主席
    我絕對反對研議啦!各位……
    柯委員建銘:你的邏輯大家都聽得懂,但是問題要怎麼樣,他們能不能接受,等到案子提出來再來談嘛!
    主席:我向各位報告,我們對1,500億元的追加預算沒有砍一毛錢啦!大家都在想盡量幫他們,能幫助老百姓就盡量幫啦!不要自己這樣子啦!
    柯委員建銘:不要緊,我們聽得懂啦!但是提案寫出來再來打算啦!
  • 王委員美惠
    保留一下啦!
    主席:好啦!保留。保留。沒關係。我反對研議啦!我反對研議,不要再講了。
    柯委員建銘:你反對,那是一種意見,他寫出來了,你再來反對好不好?
    主席:可以。如果央行要這樣的話,我要堅持去表決紓困預算,我堅持表決。
    柯委員建銘:好啦!沒關係啦!先讓它寫一下,好不好?
    王委員美惠:召委,能夠商量就商量,大家互相,好嗎?
  • 主席
    你不是要保留了?
    王委員美惠:沒有保留,要怎麼跟你商量。
    柯委員建銘:先保留,好嗎?沒關係,無論你反對、贊成,這是另外一回事,這樣好嗎?叫他寫一下。
  • 主席
    處理第27案。
    柯委員建銘:第27案保留。第27案一定要保留,你要讓民營銀行可以申請去開分行,他到底做多少案子啊!你這個是在圖利民營銀行嘛!這個要弄清楚啊!
    主席:處理第28案。第28案要求資訊揭露,央行可以嗎?可不可以?
  • 嚴副總裁宗大
    我們遵照辦理。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29案。
    朱主計長澤民:第29案有關成效那部分,已經在第1案中有要求提出成效……
  • 主席
    倒數第二行「與成效定期函報」……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
  • 主席
    他要定期公告於網站啦!
  • 朱主計長澤民
    成效已經併第1案處理了。
    柯委員建銘:你就併那個嘛!照條例來就好了嘛!主計長,應該怎麼處理你就照條例去處理,這只是一個正常的描述而已嘛!無所謂啦!
    朱主計長澤民:對,就是定期公告於網站啦!
  • 主席
    你的講法的跟老柯不一樣啊!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沒有跟他……
  • 主席
    你講的跟他不一樣啊!你們兩個不一樣啊!
    翁委員重鈞:主計長,這樣寫有什麼不同?
    柯委員建銘:主計長什麼意思,我聽不懂?尊重主計長啦!
  • 翁委員重鈞
    有哪一點不對啦?你要講不對!
    主席:他的意思是不要給立法院,要直接上網,這樣而已!
    翁委員重鈞:你們不要便宜行事,送一份給立法院哪有要緊啦!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因為「成效」這部分在第1案已經有……
    翁委員重鈞:那就一樣嘛!第1案跟這個決議又沒有什麼出入,多寫一點也沒什麼關係。
    主席:那就確定啦!給立法院報告以及上網,這樣而已啦!通過啦!
    柯委員建銘:怎麼樣?上網,請各位委員到網上查詢,是不是?
  • 主席
    可以啊!全民監督啦!
  • 柯委員建銘
    上網全民監督就好啦!
  • 朱主計長澤民
    「成效」兩個字是不是可以刪掉。可以函報立法院啦!
  • 主席
    好啦!「成效」兩個字刪掉啦!函報立法院備查並公告於網站。
    處理第30案。
    柯委員建銘:第30案反對啦!之前在條例表決第十一條時就表決過了,什麼地方政府要分14%,這個怎麼執行?
  • 主席
    不然就改成「一定比例」啊!分一些給人家啊!
  • 柯委員建銘
    這個比例怎麼算出來的?
  • 主席
    比例按照統籌分配稅款14%。
  • 柯委員建銘
    有這麼簡單啊?有這簡單就可以處理?
    主席:對,就這麼簡單。
  • 柯委員建銘
    這個條例跟統籌分配稅款有什麼關聯呢?
    朱主計長澤民:特別預算按照統籌稅款分配辦法去給地方,這個已經……
    主席:因為你們現在編的只有百分之一點多而已,我們希望能夠加14%。
    柯委員建銘:賴士葆主席,這一條國民黨的提案在處理條例第十一條表決的時候就已被反對掉了,你這個14%是什麼邏輯?你是想說拿一些錢讓你們……
  • 主席
    統籌分配稅款。
    柯委員建銘:統籌分配稅款跟這個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個錢不是從統籌分配稅款來的嘛!我知道你的原意,你是為了你們執政的15個縣市要分錢,要做一個面子這樣而已。
  • 主席
    沒有啦!
    柯委員建銘:但這是中央跟地方要合作的,什麼事由地方執行,什麼事由中央執行,這是一定的,你訂一個14%哪有邏輯?
    主席:不然14%拿掉,改「一定比例」可以吧?
    柯委員建銘:我們不要爭了,保留好不好?
    主席:一定比例,14%拿掉。
    柯委員建銘:這也是保留好不好?不要再爭了。這個院會就已經表決過了,還拿來這裡……
    翁委員重鈞:總召,那個14%刪掉,改成「一定比例」,這樣可不可以?他說改一定比例,不要列14%,可不可以?
  • 柯委員建銘
    當然不可以啊!
  • 翁委員重鈞
    對啊!你就是要反對的意思啊!對不對?你就是要反對的意思嘛!
    柯委員建銘:這個邏輯就是要拿去做面子,這個中央要執行的錢就跟地方的錢不一樣啊!
  • 翁委員重鈞
    做什麼面子啦!
    柯委員建銘:統籌分配稅款跟這個的概念不一樣啦!統籌分配稅款是國家財政怎麼分,你總額分配款是14%,這裡就要14%,這兩個一點牽連性都沒有。
    朱主計長澤民:按照統籌分配稅款的話,還要地方議會通過,那個會弄很久。
    余委員天:這完全不一樣!中央跟地方的職權不一樣!中央是紓困的,這個是要命錢、救命錢,對不對?
    主席:現在主計長是把它改成「請各部會衡酌地方政府緊急事項能力調配及經費運用之需求,編列相關的補助款」。
    柯委員建銘:這個內政部也有,內政部本來的辦法也有嘛!
    主席:對,這樣可不可以?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
  • 主席
    那就照這樣修正通過。
  • 柯委員建銘
    有需要才給你啦!
  • 主席
    處理第31案。
    柯委員建銘:第31案一樣保留,跟剛才第23案是一樣的意思嘛!
    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32-1案。
    柯委員建銘:請金管會回答,好不好?卡債信用有問題的,可以申請嗎?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針對第32-1案,我們建議微幅修正,原因的話就是我們看倒數……
    主席:不要講原因,你要怎麼改,告訴我們就好了。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倒數第三行「規定在一定金額以下,或」等字刪除,因為這個很難界定,而且目前已經有五千多件申請,其中三千多件已經快速核准了。可以嗎?
    主席:「規定在一定金額以下」等字刪除,其他的可以,是不是?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是。
  • 主席
    好。通過。這是他們的意思喔!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文字拿過來看一下。你怎麼修?
  • 主席
    它只是放寬而已啦!沒有什麼了不起啦!
    柯委員建銘:本來是有「一定金額」,現在改什麼?
  • 曾委員銘宗
    刪掉了。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就把「規定在一定金額以下,或」這幾個字刪掉。
    柯委員建銘:好,你認為可以就可以。
    主席:對,就刪這幾個字。
    現在處理第32-2案。
  • 朱主計長澤民
    第32-2案剛才說保留。
  • 翁委員重鈞
    為何保留?請你說出一個意見。
  • 柯委員建銘
    第幾案?
    主席:你聽錯了,第32-2案變保留啦!
  • 翁委員重鈞
    我提一個案就要保留?
    柯委員建銘:要保留,和剛才前面給我們的那一個案子一樣嘛!第11案也一併保留啊!
  • 翁委員重鈞
    這個有什麼好保留的?
  • 柯委員建銘
    這當然要保留啊!
  • 翁委員重鈞
    為什麼要保留?
    柯委員建銘:照條例來講多久就是多久,照條例來嘛!對不對?
  • 翁委員重鈞
    你說怎麼樣?照法律來?
  • 柯委員建銘
    照條例來嘛!
    朱主計長澤民:條例是3個月,你這邊寫1個月。
    翁委員重鈞:不是、不是,這個跟那個沒有關係,這個沒有關係喔!
  • 主席
    這跟3個月沒有關係啦!
    柯委員建銘:你講「移緩濟急」,剛才高虹安委員那個案子也是「移緩濟急」啊!剛才保留,這個一定要保留啊!
    翁委員重鈞:因為我們現在在審預算,沒有辦法把明細送過來,所以本席希望它在一個月之內,把第一階段移緩濟急的400億元跟第二階段1,000億元的詳細情形做一個報告送過來,這個本來在審查預算……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啦!併高虹安那個案子一起處理,好不好?先保留啦!
    翁委員重鈞:你在保留什麼啦!你看到是我的提案,你就要保留,你是在怕什麼?根本沒有什麼好怕的!這個又不是什麼!
    柯委員建銘:這個跟你沒關係,你的提案我都一直想給你捧場,你都會錯意。
    翁委員重鈞:你要捧場,又說要保留,都還沒有討論就說要保留。
    柯委員建銘:要幫你捧場啦!別吵啦!先保留一下,因為前面的案子已經保留了,再一起處理啦!
    莊委員瑞雄:沒有啦!因為你那個跟之3是同樣的,一起處理沒關係啦!
    翁委員重鈞:我的提案跟他們不一樣,我這個是你們本來就應該有的嘛!你們本來已經匡列400億元跟1,000億元,你們本來就匡列要移緩濟急,這400億元跟1,000億元在你們的預算中已經匡列了嘛!我希望你們把你們匡列要移緩濟急的這1,000億元跟400億元是在哪些部分讓我們知道一下,然後目前執行的進度如何,還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本來這是你們預算送來之前就應該告訴我們的呢!我們再給你一個月的時間,這樣子還做不到?
  • 曾委員銘宗
    這些資料OK啦!某一些項目都在行政院網站找得到啦!
    朱主計長澤民: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改為這樣,預算……
    莊委員瑞雄:且慢,之2跟之3要一起看。
  • 主席
    之2啦!之2跟之3完全不一樣。
  • 莊委員瑞雄
    我知道不一樣啦!我是說你要一起看啦!因為那個理由最後說出來要一樣。
    主席:之2是中央移緩濟急的,科目不一樣啊!
  • 朱主計長澤民
    我們是都有修改分配的時候就送來嘛!因為平常沒有就不會。
  • 主席
    你的文字要怎麼改嘛?
  • 朱主計長澤民
    我們文字改過再給你好了。
    主席:好吧!那文字改了再來處理,好不好?
  • 柯委員建銘
    所以剛才說保留一起處理就好了。
    主席:這樣就全部保留了,這樣就不要處理啦!
    何委員欣純:沒有啦!召委,建議這兩個案子就保留一下,等一下再回過頭來看看文字怎麼修正啦!
    主席:那你這樣全部都保留了嘛!對不對?這樣就不要處理啦!老柯每一條都保留,還審什麼?我們就不要審了啊!就保留,全部都保留好了,趕快送出去,送朝野協商,保留協商啊!對不對?
    翁委員重鈞:這個資料你們本來在審預算之前就應該給我們的,因為你們已經公布好幾次,你們第一次移緩濟急是400億元,第二次移緩濟急是1,000億元,總共我們的預算是3,500億元,加上7,000億元的融資貸款,這個部分本來是你們早就應該給我們的東西,我們現在沒有跟你要求,還給你一個月的時間,請你把這些詳細的資料給我們通盤地了解一下,然後到目前為止執行的情況怎麼樣,這樣也有問題?這樣哪有法度?那這樣我都不能監督了啊!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我們尊重翁委員的提案,把「明細」兩個字刪除,改成「相關資料」。
    主席:相關跟明細不是一樣嗎?好啦!把「明細」刪除,改成相關資料。
    莊委員瑞雄:好啦!就相關資料這樣就好了,拿兩樣給翁重鈞聞香一下。
    翁委員重鈞:減兩個字好像比較有價值,減兩個字這個提案比較有價值啦!
  • 主席
    「明細」刪掉啦!
    柯委員建銘:好啦!這樣好啦!不要再吵了,拜託。
    何委員欣純:好,繼續。
  • 主席
    現在處理第32-3案。可以嗎?主計長。
  • 柯委員建銘
    相關資料啊!
    何委員欣純:還是把「明細」拿掉,相關資料就好了。
  • 莊委員瑞雄
    好啦!相關啦!
    柯委員建銘:整天在做paperwork,所有行政單位整天在做文書處理啦!
  • 何委員欣純
    現在紓困業務很忙啦!體會一下啦!
    翁委員重鈞:這個不是說跟紓困沒有關係,這個是他們編預算之前已經一再公告的東西嘛!你本來就應該給我們的,我們再給你一個月的時間,還好像是我們不對耶!那是你們不對耶!我們給你們機會耶!
  • 何委員欣純
    好啦!修正。
    柯委員建銘:主計長,怎麼樣?
    主席:可以嗎?主計長,看一下第32-3案啦!
  • 柯委員建銘
    改相關資料就好了。
    何委員欣純:「明細」拿掉,改相關資料,「執行項目及情形等相關資料」。
    莊委員瑞雄:經濟部有意見嗎?你們經濟部都沒有在聽,相關資料你們甘有法度?
  • 何委員欣純
    第32-3案就改成「執行項目及情形等相關資料」啦!
  • 莊委員瑞雄
    經濟部有法度嗎?OK啦!
  • 主席
    通過啦!
  • 何委員欣純
    修正文字通過啦!
    主席:老柯,如果你們每一條都要保留,我們就不要審了,真的,如果你每一條都保留,我們就不要審了,全部送黨團協商。
    柯委員建銘:哪有每一條?不要誣衊本席,好不好?我說的都是合理的耶!
  • 何委員欣純
    沒有啦!我們能夠調整修正文字的就修正通過啦!
    莊委員瑞雄:召委,這一條聽你的耶!修正通過耶!
  • 柯委員建銘
    協商就是大家來商量啦!
  • 主席
    他要保留啊!老柯他要保留啊!
  • 何委員欣純
    沒有啦!這兩案他修正通過啦!
  • 莊委員瑞雄
    修正通過了。
  • 柯委員建銘
    好啦!別吵了。
  • 主席
    通過就照案通過啦!
    莊委員瑞雄:你看翁重鈞都爽成那個樣子,哪有?你就笑瞇瞇,你還講,我們都被你們欺負了。
    翁委員重鈞:我是認為我們被你們欺負了,你們還這樣講。
  • 王委員美惠
    不要生氣啦!他說通過了啦!不是保留啦!
  • 主席
    現在處理第32-4案。
    翁委員重鈞:我們提這個案是很沒有氣的,對不對?照理講你們早就應該給我們了,我們還在這裡爭執半天,說實在的我們一點氣也沒有。
    柯委員建銘:不要再吵了!翁重鈞,請你仔細聽一下,第32-4案我們反對喔!你「毋湯閣昏倒」喔!這是照條例通過,你違反條例啦!還有第六十三條有排除啦!這一案不要了啦!那一條大家都講好了要排除,還有但書耶!都寫下去了啊!
    翁委員重鈞:這個案子就保留協商,沒關係啦!反正大家再討論一下啦!在這裡講沒有結論啦!
    主席:好,第32-4案保留。
    處理第32-5案。哪一位要講話?第32-5案可以嗎?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此處建議做文字修正,在第一行「特別預算」後增加「追加預算」等字,改成「特別預算追加預算」。
  • 主席
    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
  • 柯委員建銘
    你改成追加預算案嗎?
  • 蘇部長建榮
    對!
    主席:好,第32案通過。
    柯委員建銘:按照翁委員重鈞的意思通過,以後寫字要注意一些。
  • 翁委員重鈞
    我寫錯了。
  • 柯委員建銘
    枉費你將預算增加了!
  • 主席
    處理第33案。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第33案,我們建議是不是把「停徵」改為「減徵」?因為「停徵」地方政府可以做,但全面「減徵」鄉鎮市公所會受不了。
  • 柯委員建銘
    沒有能力停徵啦!
  • 蘇部長建榮
    就改成「減徵」。
  • 柯委員建銘
    改成「減徵」!
    主席:好,改成「減徵」,第33案通過。
    處理第34案。
  • 柯委員建銘
    可以改為建請案嗎?
  • 主席
    不要動不動就建請……
    柯委員建銘:改成建請案,好不好?
    主席:他們改成這樣子,主辦單位已經講國發會會同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在兩個月內,後面照寫,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評估書面報告……
    柯委員建銘:我建議改成建請案。在疫情時間裡,整天叫行政單位做paperwork,一下評估這個、一下評估那個,錢能發下去比較重要,這個改成建請案,好不好?國發會有沒有意見?
    翁委員重鈞:說起來都是你們自己製造的問題,本來很單純的東西,各個部會都在討論……
  • 柯委員建銘
    要在兩週內欸!現在才剛開始而已……
    主席:已經改成兩個月了,你們的單位同意改成兩個月了。
    翁委員重鈞:發現金是最簡單、明瞭清楚的,你們不要……
  • 柯委員建銘
    改成兩個月是吧?
  • 何委員欣純
    改成兩個月了?好啦!
  • 柯委員建銘
    好啦!好啦!
    主席:改成兩個月,提案通過。
    柯委員建銘:有提案送過來,我們都不知道,在盲目打仗。各部會你們不要答應完之後,忘了提供給委員們看一下,怎麼可以只提供給國民黨,沒有提供給我們這邊的委員?
    主席:請各部會把提案內容要作修改的部分,提供給每位委員……
  • 柯委員建銘
    後面這排的都沒有資料啊?
    主席:特別是柯委員,他都沒看到。提案照修正後通過。上面已經改成兩個月了,這一案可以了。
    處理第35案。
    柯委員建銘:第35案併第34案,一樣的意思。
    主席:好,第35案併第34案處理,以第34案為主。
  • 鍾委員佳濱
    併成一案就好了。
    主席:可以,第34案及第35案併為一案,以第34案為主。
  • 柯委員建銘
    好。
  • 主席
    處理第36案。
  • 柯委員建銘
    同意。
  • 主席
    第36案同意。
    處理第37案。同意。
  • 柯委員建銘
    等一下……
  • 主席
    原住民的案子就同意啦!
    柯委員建銘:原民會,這應該改建請研議?
  • 主席
    這要請廖委員國棟修改。
    柯委員建銘:這個不行,我們紓困已經有很多方案,勞工有勞工的,漁民有漁民的,現在原住民還要再來一個?你們改成研議就好了,不能讓原住民再來一個特別紓困方案。
    廖委員國棟:你們可以提方案,又不是條例,只是個方案而已。
    柯委員建銘:修改成建請研議,好不好?請原民會回答一下。
  • 主席
    這方面可以嗎?人家是替你們爭取。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是不是改建請研議?
    廖委員國棟:要求啦!要求比較實在,研議不知道耗時多久,這必須要求去做……
    柯委員建銘:這個要講求平等原則,不要紓困對原住民又設計另外一套,大家應該都一樣,一樣都很艱苦,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我告訴你,現在連一套都沒有……
  • 翁委員重鈞
    你們有好幾套……
    柯委員建銘:你們要進一步,請他們研議一下,我們再來討論,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你們是分成好幾套,像對農民、漁民就好幾套了……
  • 廖委員國棟
    對啊!
  • 翁委員重鈞
    原住民當然也要有一套。
  • 柯委員建銘
    所以才要研議嘛!現在他們怎麼可能答應你……
  • 翁委員重鈞
    這都是你們製造出來的。
    柯委員建銘:沒有行政通過,內部沒有先評估多少錢啊?
  • 翁委員重鈞
    這都是行政單位製造出來的。
    柯委員建銘:我們認真的說,我們支持建請研議……
    賴委員惠員:農民跟漁民不是好幾套,是各一套喔!
  • 廖委員國棟
    研議就不了了之了啦!
    柯委員建銘:你現在要求,他們還是不敢答應,他們答應得出來嗎?一個人要發放多少錢,怎麼去算?
    廖委員國棟:當然可以算出來,怎麼會算不出來呢?你們現在只管勞工,不管農漁民;現在農漁民有了,還有原住民,對於鄉下的原住民,你們都不知道他們的困難,所以一定要特別研議……
    賴委員惠員:農民及漁民也有管,也有照顧到喔!
    柯委員建銘:那正式送案子好不好?這個到底可不可行,一定需要進行研議。這樣好了……
    廖委員國棟:等到研議出來,疫情就結束了。
  • 柯委員建銘
    不會啦!
  • 翁委員重鈞
    不要研議啦!尊重……
  • 廖委員國棟
    就馬上去做。
    柯委員建銘:每個人都有固定的族群要特別照顧,這需要通盤檢討,也需要行政院計算多少錢,才能夠實施。所以在這裡要求他們一定要這樣做,我想這部分也違反憲法原則,增加預算也不能這樣處理,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報告總召,原住民的事務,不管是哪方面,都是在最末端,從來沒有人去注意,現在就是要讓……
    柯委員建銘:不會啦!我們對原住民都會特別照顧,你可以放心,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紓困是即時、馬上的,再研議就是兩、三個月以後的事了啦!
    柯委員建銘:會啦!立法委員只能審查預算,不可以追加預算,要有財源,所以……
    廖委員國棟:如果你要修改,請講得清清楚楚,我就會同意啦!到現在這樣……
    王委員美惠:廖召委,我們現在是要解救這些艱苦的勞工設計紓困,族群議題應該是另外去談啦!
  • 廖委員國棟
    一樣啊!
  • 翁委員重鈞
    都要啊!勞工也要啊!
    王委員美惠:不是,族群中也有勞工和其他的,大家應該都有……
    翁委員重鈞:不是,因為他是原住民,所以針對原住民去談,勞工也要啊!我也是提供你們……
    王委員美惠:大家都需要啊!不要為反對而反對,這樣都不用辦了。
  • 主席
    聽我講話……
    廖委員國棟:現在就是沒有,所以我們才會去要求。
    莊委員瑞雄:不要吵架,我記得……
    主席:請原民會寫一個案子,大家都能接受的,好不好?本案先保留一下,我們看其他的案子。
    林委員俊憲:本案先保留,主席請接著審理。
    莊委員瑞雄:先保留,好了。
    柯委員建銘:請各位注意,現在已經有添加兩億元給原民會了,如果不夠用再說,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兩億元是杯水車薪,連薪都不夠!
  • 主席
    好啦!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38案。原民會第38案可以嗎?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剛剛有跟提案人鄭委員協調過,他說可以加研議兩個字。
  • 主席
    加研議?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應研議。
  • 主席
    他同意就好了。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們有跟鄭委員親自聯絡過了。
    主席:好,請問加在什麼地方?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最後,應研議相關紓困措施及經費。
  • 主席
    應研議加上兩個字。
  • 柯委員建銘
    原意一樣。
    主席:好,加上研議。
    處理第39案。時代力量的提案。金管會,第39案可以嗎?
  • 柯委員建銘
    這有問題。
    主席:金管會對此沒問題,只是要作文字修改。
    柯委員建銘:原意要修改,否則你們天天做paperwork就好了。
    邱委員顯智:這裡有改過,改成每季是不是?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召委,金管會表達一下意見。為符合現實狀況,從第二段中間「關於協助企業申貸部分」原本是寫「金管會」提出,事實上是「中央銀行」提出的方案,不是金管會,所以就把那個……
    主席:「金管會」改成「中央銀行」,可以。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對。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這部分我們當然希望他們能確實檢討產業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計畫,因為他們現在的作法是用下KPI的方式產生績效,結果變成基層銀行員跑得半死,到處請託人家來貸款,反而讓真正需要的人搞不好沒辦法貸到款,沒有需要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卻貸到款,排擠到預算。所以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去檢討執行細節的部分,例如到底為什麼貸不出去,或是如何檢討修正,讓真正需要的產業可以真的貸得到款。如果修改時間為每季,就無法檢討到現在執行的狀況。
  • 主席
    每季行不通啦!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不過,每週在執行上確實會有很大的困難。
    邱委員顯智:不然,您覺得什麼……
    柯委員建銘:哪有人每週在檢討?有的還要服務銀行,你要他們怎麼去檢討?
  • 邱委員顯智
    好啦!
  • 柯委員建銘
    他們還有方法及公平原則。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我們是真的希望修改成每季……
    主席:不要,每季時間間隔太遠了。
    柯委員建銘:保留,保留好不好?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召委,剛才的文字修改,如果是保留……
  • 邱委員顯智
    但是現在就是要讓他們怎麼……
    主席:每季不接受,不用改成每季,如果是每季還需要做什麼?每季就不用改了。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OK,那……
    主席:其實金管會不用緊張,這是建請案,根本怎麼寫都沒有關係。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那文字上是不是有一些……
  • 主席
    保留就沒有什麼好講的。
    柯委員建銘:建議保留,文字做調整,好不好?不是說建請案沒有關係,如果是建請反攻大陸,你要不要?這還是要有道理存在嘛!
    主席:我覺得原本就寫得很有道理,見仁見智啦!
    處理第40案。請問金管會第40案可以嗎?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第40案,我們為了避免誤解,也有提文字修正,從第四行「然」逗號以後,修改成「為免誤解,對提供少數承租戶降租服務,而該不動產標的物,即可一體適用不需達到每月出租率逾6成、最低年化收益率達2.095%的規定門檻」,刪除後面的「恐有不公平之處」。
    主席:第四行那邊寫的文字都看不懂,可以再念一遍嗎?因為真的是看不懂。
    林委員奕華:你們沒有先來溝通,字又寫得令人看不懂。
    主席:這字是寫什麼?都看不懂啊!「然」後面怎麼樣,四個字劃掉?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簡單的修改,就是「然,為免誤解,對特定不動產標的物」。
    主席:是「為免誤解」,差這麼多。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這一行的最後把「卻」改成「即」,立即的「即」。
    柯委員建銘:我建議修正文字大家看一下,好不好?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將後面的「恐有不公平之處」刪除。
    柯委員建銘:主席,這樣可以啦!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這樣可以嗎?
    主席:有沒有問題,要問林委員。
    林委員奕華:這是我的提案,你們都沒有先溝通,剛一看放在桌上,字又看不懂在寫什麼啊!
    柯委員建銘:沒有關係,現在你重新看一下。
    林委員奕華:你們現在才開始說明。重點是後面,既然金管會有這個美意,希望協助民間能夠透過壽險業得以降租,但是我們首先看到落實不夠;第二個,有沒有為了打開保險法不動產投資收益的規定,但大家又沒有展現對民間減租的誠意,我們希望看到……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這我們是要去審核的。跟委員報告一下,事實上我們的暫行措施有兩個規定,一個是僅有協助承租戶降租的部分才能夠豁免,這類是一個;如果未協助承租戶的部分,還是要回歸到原規定,而且需經過我們的審核……
    林委員奕華:所以你們是一個壽險業,但是要一個、一個個案去看,對不對?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是。
    林委員奕華:不是說一個壽險業有一案,就可以都解除?我需要確定這部分,所以我要確定你們是要一個案……
  • 柯委員建銘
    這樣要重來喔?建議保留。
  • 林委員奕華
    一棟裡面如果有好幾間公司……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我懂委員的意思,就是一個公司要降租,事實上是要提計畫書給我們審查的。
    柯委員建銘:那個案子變成降租,就不必用2.095%的規定門檻了。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是。只有真的去執行才可以喔!
  • 柯委員建銘
    不是說整個公司。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那當然啊!沒有,這絕對不可能,這個問題會很大。
    林委員奕華:你們現在有這樣規定,雖然如此進行,但是並沒有達到太大的效果。所以現在的重點是你們要如何鼓勵,真的落實這個美意,現在有這樣的規定,但是沒有多少壽險業真的去做。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有,我們現在已達一百多案。
  • 林委員奕華
    一百多案算多啊?一棟樓裡面可能好幾家公司。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瞭解。
  • 林委員奕華
    100案哪有多啊!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我們已經很努力在push了。
    柯委員建銘:你說得是沒有錯,問題是要調整。
  • 主席
    可以啦!文字修正就差不多了
  • 林委員奕華
    好啦!文字作修正。
    主席:他們有做修正,修正為「然,為免誤解,對特定不動產標的物」,後面照寫,將「卻」改成「即」,刪除「恐有不公平之處」。本案就修正通過,第40案也是由金管會同意的。
    處理第41案。請問財政部長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跟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關於林委員提案部分,因為這邊的貸款成數,跟我們網站上所公告的信保基金保證成數是不一樣,貸款成數例如像企業向銀行貸款100萬元,也許只能核貸給他50萬元而已,但是如果他是中小企業的紓困貸款,對這個50萬元,信保基金一定是十成保證,這個是……
    主席:這又沒有多少?只是提供掉,只是個敘述……
    蘇部長建榮:沒有,委員的意思是他申請100萬元,就要全部100萬元貸給他……
    主席:沒有,她沒有這樣講啊!她有這樣講嗎?
  • 蘇部長建榮
    她的意思是這樣子啊!
    主席:不是吧!你問她,她不是這個意思。
    林委員奕華:我們沒有這樣寫,後面都說是「給予符合辦理紓困貸款資格之企業,提供符合政策性貸款金額與成數」,重點就是提高成數。
    主席:就是政府規定多少,就要給多少,她是這個意思。
    蘇部長建榮:那是保證的成數,那個沒有問題,我們十成保證就是十成保證……
  • 主席
    有的是八成、有的是九成。
    蘇部長建榮:但是要貸多少,也要看銀行的能力,所以如果他申請100萬元,但銀行核給他50萬元時,不能要求我們給他100萬元的貸款,那個就是委員……
    林委員奕華:等一下,保證成數我們得知你們沒有完全,也沒有一定都做到啊!
    蘇部長建榮:沒有,一定是中小型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主席:部長,建議修改為「提供符合政策性貸款的成數」,「金額」就不要了。因為這有規定,何種情況是八成、何種情況是九成都有規定。
    蘇部長建榮:對啊!如果最後面要寫「成數」,要不然改成「保證成數」?
    主席:對,是保證成數。
    柯委員建銘:這是中小型企業信保的問題,有八成、九成、六成及七成。
  • 蘇部長建榮
    對。
  • 柯委員建銘
    這是保證成數。
    主席:貸款金額不要了,這樣可以啦!
  • 林委員奕華
    好。
  • 蘇部長建榮
    這是信用保證成數。
    柯委員建銘:是信保成數,這不是貸款成數喔!不然借錢的連500萬元都借不到錢,這不能這樣算的。
    蘇部長建榮:這樣沒有錯,保證成數是信保……
  • 柯委員建銘
    保證成數是中小型企業信保在做的。
  • 蘇部長建榮
    這樣對啦!
    主席:第41案將最後一行修改成「符合政策性貸款保證成數,以達紓困政策之目的」,這樣修改就可以了。
    處理第42案。
    柯委員建銘:此案是建請研議,應該還好吧?
    主席:建請研議,通過。
    柯委員建銘:林楚茵委員坐在那裡這麼久,我們給她捧場一下。
    主席:好,本案通過。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 柯委員建銘
    建請研議這沒有什麼。
  • 主席
    處理第43案。通過是不是?
    柯委員建銘:再捧場一條,郭國文委員不通過?
    郭委員國文:可以通過,怎麼不通過呢?
  • 柯委員建銘
    第43案怎麼樣?
  • 主席
    通過喔?
    郭委員國文:部長,請以階梯化補助為原則,建請研議,好不好?
  • 主席
    改成研議。
  • 郭委員國文
    但是要以階梯化補助為原則。
  • 主席
    他們同意了。
    柯委員建銘:讓他們去研究看看,沒有關係。
  • 郭委員國文
    好。
    主席:第43案第五行中的「應」改成「研議」,通過。
    處理第44案。可以嗎?盡可能應該是可以啦!通過。
  • 邱委員顯智
    盡可能保障第一線基層公務員之勞動權益。
  • 主席
    這案已經通過了。
    處理第45案。
  • 柯委員建銘
    這案可以嗎?
    主席:金管會主辦單位將「禁止」改為「請」,請金管會……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請金管會請銀行體系進行紓困放款,將環保因素列入考量。」這是從銀行實務,如果用原來這樣……
  • 柯委員建銘
    邱顯智委員有聽到嗎?
    主席:邱委員,這樣可以吧?陳委員,可以吧?將環保因素列入考量了!
    陳委員椒華:好,可以。
    主席:副主委,可以嗎?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第45案怎麼改?
    主席:第45案最後一行銀行體系進行紓困放款,放款時將環保因素納入考量,就是這個意思啦!
    柯委員建銘:這個要考慮一下,紓困是一個短暫時期,你把不同政策嫁接在這上面,這個問題上次就談過了,環保是環保、勞工是勞工,這個從上次第一天就討論到現在,現在大家都很辛苦,結果你在這邊限制一大堆,表示你們很環保,那如果我挺勞工,我也可以……
    陳委員椒華:環保部分,也可以用被起訴或者有裁罰的部分啦!
  • 柯委員建銘
    一罪不二罰啦!都已經被罰款了啊!現在大家都很辛苦啦!
    主席:提案裡講的是「敬請」啦!「敬請」而已,沒有關係啦!
    陳委員椒華:請他們考量嘛!只有考量,又沒有完全限制。
    柯委員建銘:這個不要隨便寫啦!這樣一弄下去,銀行都被綁死啦!這些都是艱苦的人,我們要救他,結果你又在這邊把制度綁死!
  • 主席
    好啦!保留!保留!
  • 陳委員椒華
    不會啦!沒有那麼嚴重啦!
    柯委員建銘:政策性目的要明確,不可以綁這個、綁那個,那大家都不要做了!
  • 陳委員椒華
    現在只是列入考量而已嘛!
    王委員美惠:召委,現在大家都要紓困,如果再用環保把他壓下去,那就不用救了,剛好是讓他死比較快!
    柯委員建銘:那我也可以說非常在意營業秘密,只要有營業秘密都不可以,大家不能這樣發明啊!政策目標要很清楚,只有很短的時間而已,而且還不一定借得到錢,我跟你講喔!
  • 陳委員椒華
    好啦!保留。
  • 主席
    第45案保留。
    處理第46案。
  •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第46案應該也是相同的問題。
    柯委員建銘:勞工和赤道原則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搞到這個地方來!什麼叫做赤道原則?解釋一下,什麼叫赤道原則?
  • 主席
    第46案保留。
    柯委員建銘:胡亂寫,赤道原則和這個有什麼關係!
  • 主席
    第46案保留啦!
    處理第47案。
    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47案到第55案都是通傳會的案件,其中除了第48案行政院資安處還有一些文字修正外,因為這幾個案子的內容都大同小異,如果委員同意的話,建議併成一樣的文字來處理?
    主席:好,第47案、第49案到第55案併為一案,等一下一起處理。請把建議的文字送上來給我們。
    柯委員建銘:NCC所有提案內容大同小異,併成一案就好了。
    主席:第47案到第55案,除第48案以外,併成一案,請通傳會趕快給我們修正文字,我們先不處理。
    現在請針對第48案說明。
  • 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
    第48案是行政院資安處的案子。
    主席:第48案剛才說要併到第7案,第7案已經通過了啊!
    何副秘書長佩珊:召委,第7案我們還有一些修正,是不是跟第48案……
    主席:好,第7案跟第48案併案提出修正案,等一下給我們文字,我們再來處理。
  • 柯委員建銘
    不要等一下啦!下午處理也可以啦!
  • 主席
    等一下就處理啦!大家都急著要回去!
    何副秘書長佩珊:召委,抱歉!我再補述,第7案、第48案及第190案都是類似的案子。
    柯委員建銘:好,第56案呢?
  • 主席
    處理第56案。
    林委員奕華:主席,剛剛NCC說第47案是要跟第49案……
  • 主席
    是第47案、第49案到第55案。
  • 林委員奕華
    可是剛剛又說第48案……
  • 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
    那是資安處的案子。
  • 柯委員建銘
    NCC都是重複的案子啦!都是大同小異!
    主席:第48案是行政院處理,第47案是通傳會處理。
  • 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
    第47案、第49案到第55案是我們處理。
    主席:我再講一遍,大家聽好,第47案、第49案至第55案併為一案,現在正在寫,等一下拿過來我們再處理。第7案、第48案及第190案三案併為一案,等一下處理,就這樣!
    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第47案到第55案的案子已經寫好了,是根據委員提案第47案做文字修正。
    主席:請印給每位委員一份,好不好?
  • 陳代理主任委員耀祥
    好。
    主席:好,我講一遍,第47案、第49案至第55案併為一案,各位手上都有通傳會的版本,可不可以?
  • 柯委員建銘
    好啦!併成一案就可以了。
    主席:對!併成一案,文字通傳會已經修改了。
    柯委員建銘:這個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專案報告都好幾次了,也在交通委員會報告過了嘛!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修正通過,就是第一行「賡續」的「賡」打成「廣」,打錯了,請更正;另外,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就如何刪除因疫情所蒐集個人資料,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以保障個人隱私權利。」。第47案、第49案至第55案併為一案,修正通過。
  • 柯委員建銘
    主席英明啦!
    費委員鴻泰:併案可以,但是把這幾個案子的提案人、連署人名單統統納進去。
    主席:好,併案委員的名字全部都列進來。
    處理第56案。
    范委員雲:第56案剛剛有討論過,就是預算不凍結,但最後一行改成在建置完畢正式啟用前,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
    邱次長昌嶽:報告委員,Ok,亦即不凍結預算,改提書面報告。
  • 柯委員建銘
    對啦!沒有錯。
    主席:好,第56案不凍結,然後改成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第57案。
    邱次長昌嶽:第57案沒問題,遵照辦理。
    柯委員建銘:有很多案子都和第57案一樣,有可能都是從預算中心抄來的,第59案、第70案、第71案內容都一樣,等一下你看一看。
    主席:好,處理第58案。
  • 柯委員建銘
    那個剛才第56案已經處理過了。
    邱次長昌嶽:第58案和第56案一樣,一樣不凍結,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58案併入第56案處理。
    處理第59案。
    邱次長昌嶽:第59案、第60案、第70案、第71案都沒有問題,併第57案處理。
  • 柯委員建銘
    第57案、第59案、第60案都是一樣的。
    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62案。
    邱次長昌嶽:第62案有文字修正建議,業經委員同意,詳細文字已經交給主席。
  • 柯委員建銘
    好。
    主席:倒數第2行修正為:爰此要求內政部加強督導地方政府執行居家檢疫之追蹤確認及健康關懷,以落實居家檢疫之工作,有效防止社區傳播的發生。
  • 柯委員建銘
    好。
  • 主席
    修正後通過。
    現在處理第63案。
  • 邱次長昌嶽
    遵照辦理。
  • 柯委員建銘
    不就通過跟剛剛一樣的案子?
    主席:對,沒關係,再通過一次。
  • 柯委員建銘
    第64案也是一樣的案子!
    邱次長昌嶽:第64案也OK,沒問題。
  • 主席
    處理第65案。
  • 邱次長昌嶽
    第65案OK沒問題。
  • 主席
    處理第66案。
    邱次長昌嶽:第66案有文字修正建議,請同仁拿給……
    柯委員建銘:主席,這幾個案子都長得一樣,建議就全部併為一案,把全部的提案人與連署人都掛上去就好了!
    主席:通過就通過了,沒關係啦!
    柯委員建銘:內容都一樣的防疫案子通過五、六個,這樣很難看!
  • 主席
    還有黨團協商……
    柯委員建銘:把全部的案子併為一案,所有人都掛上去就好了,這點剛才有原則宣示過。
    主席:要這樣做我也不反對,只是請你們提,好不好?寫下來……
    柯委員建銘:口頭提不算嗎?剛才你們提出我們就同意,現在我提你就要書面,這對嗎?
  • 主席
    我同意啊!但是你要寫出來!
    柯委員建銘:同樣的事剛才已經談過了!這些案子內容全部都一樣,可以併在一起,把所有人的名字全部掛上去就對了……
    林委員奕華:如果要併在一起的話,請把文字給我們看一下,好不好?我們不反對合併,但請把文字給我們看一下。
    柯委員建銘:文字要用哪一案?都長得一樣啊!就併成一案,把所有提案人、連署人掛在一起就好,不然關係文書提出去會很難看的!
    翁委員重鈞:要把案子併在一起是OK,但還要把名字併在一起?
  • 柯委員建銘
    對。
    翁委員重鈞:林委員意思是說,讓我們這些有提案的委員看一下最後定稿的文字,讓他們知道案子併進來了。第二個,這樣也可以讓他們知道併案後的文字與原來的文字意思有沒有一樣,這樣才有……
    柯委員建銘:一定一樣,因為來源都一樣。
  • 翁委員重鈞
    那就給他們看一下!
  • 柯委員建銘
    還長得一樣!
    邱次長昌嶽:以第57案為準,再把所有委員名字列進來,內容會再給委員看一下。
    翁委員重鈞:就給委員看一下、參酌一下,如果意思一樣,他們又沒意見,那就OK了!
  • 王委員美惠
    這樣講有理。
    主席:現在已經12點了,準備便當,我們花個20分鐘吃中飯,也請行政部門把要併的案子都併起來,等一下再來討論。
    陳委員椒華:主席,第58案到底如何處理?我剛剛沒聽到。
  • 柯委員建銘
    併入第56案……
    邱次長昌嶽:不凍結,改提書面報告。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到12時20分。對於相關的不同案子,也請行政部門把可以併的盡量併,之後我們再來討論。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各部會的首長,現在是通案,再來是內政部的案子,內政部要併第57案、第59案、第60案、第70案及第71案,它原來的提案應該可以放在附錄裡面,還是那些提案就會不見了?
    柯委員建銘:全部併在一起,所有人都……
  • 主席
    這樣可以。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
  • 主席
    好……
    柯委員建銘:主席,把賴士葆也寫進去,好不好?
    主席:沒有,我沒有提案,不要。
    翁委員重鈞:柯總召,剛剛我們的共識就是把這些提案併在一起……
    柯委員建銘:對,名字都有進去。
    翁委員重鈞:對,我們也把名字列進去,不過原則上我們希望他把這個提案內容交給他們看一下。
    柯委員建銘:一定會,好。
  • 翁委員重鈞
    這樣將來才比較不會有問題。
    柯委員建銘:現在就在開會,沒來的等一下再去看……
  • 主席
    我覺得併案OK……
  • 柯委員建銘
    有意見的時候再提出來。
  • 主席
    但是原始提案的內容我們還是放在旁邊──不放啦?
    翁委員重鈞:要給當事人看一下,當事人同意的話,當然OK!如果他還是堅持要一個提案,或是他覺得意思不一樣,那可能還是要尊重原提案。
  • 主席
    原始提案列入公報沒關係啦!
    柯委員建銘:原始提案本來就列入公報,這樣才完整。
  • 主席
    列入公報對啦!
    柯委員建銘:這樣才完整,立法院一向都是如此。
  • 主席
    對啦!要尊重委員的提案……
  • 柯委員建銘
    決議案的時候變成很多……
    主席:我再講一遍,併案的照併案通過,內容這樣子,但是原始提案的內容要放入公報……
  • 柯委員建銘
    列入公報。
    主席:列入公報,這樣就可以了,好不好?就這樣處理。
  • 柯委員建銘
    好。
    主席:那就併第57案、第59案、第60案、第70案及第71案,那就通過。另外,內政部併案第61案、第63案、第64案、第65案、第67案、第68案及第69案,各位看一下好不好?各位讀一下內容,我就不讀了。
    柯委員建銘:可以,沒有錯。
    主席:重點在於督促地方政府落實追蹤,確認其機關關懷機制,鞏固防疫成果。可以啦!這個基本上……
    柯委員建銘:可以,寫得不錯。
    主席:再來的併案是第72案、第73案及第75案,是前面……
    柯委員建銘:可以啦!原始提案人許淑華委員寫得很完整,全部併在一起。
    主席:好,第72案、第73案及第75案併案。
    柯委員建銘:第56案及第58案差不多意思,是另外的案子。
    主席:好,第56案及第58案併案,以第56案為主。
  • 柯委員建銘
    第56案及第58案併在一起。
    主席:對,以第56案為主。
  • 柯委員建銘
    陳椒華委員同意了?
    主席:對,剛剛同意了。第62案及第66案還沒有討論到,第62案過了?
    邱次長昌嶽:對,第62案剛剛……
    主席:剛剛處理過了。第63案、第64案及第65案也處理了,第66案還沒有處理。
    邱次長昌嶽:對,第66案還沒有,我們對第66案的意見是把津貼改成補助費,已經有跟林奕華委員溝通過了,他贊成,文字給賴委員了。把津貼改成補助費,只是文字上的修改而已。
    主席:第66案的提案委員已經同意了,就是把所有的津貼改成補助費,第66案通過,所以第66案處理完了。第67案有了,第68案、第69案併案,第70案、第71案併案,第72案、第73案也併案了。
    處理第74案。
    邱次長昌嶽:第74案是有關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委員希望我們提出專案報告,我們希望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改書面。
    柯委員建銘:好,OK。
  • 主席
    處理第75案。
  • 邱次長昌嶽
    第75案已經併案了。
  • 主席
    處理第76案。請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整理報告,因為這些就是幾個主題。跟主席及委員報告,第76案及第87案都是有關社區大學,我們建議,用第76案為主,倒數第二行改為「教育部應儘速於二週內」,這樣就把第87案的相關部分都整理出來,以這樣的方式進行後續的配合辦理。
    主席:好,第76案及第87案併案,以第76案為主,倒數第二行改成「教育部應儘速於二週內辦理」。
  • 潘部長文忠
    是。
    主席:好,各位沒有意見的話,就通過了。
    潘部長文忠:好。主席、各位委員。接著是第77案、第88案、第86案、第89案這四案都是和運動產業紓困有關的提案,建議委員,以第86案為基礎,因為它比較完整,只在最後一行增加「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就是改成「以紓緩對業者之營運衝擊,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潘部長文忠:是,這是相關案子提到的時間,希望……
  • 主席
    是第77案、第88案、第86案、第89案?
    潘部長文忠:是,這些都是有關運動產業紓困的提案。
  • 柯委員建銘
    好啦!這樣很完整啦!
    主席:好,這樣處理完畢了。處理第78案。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接著是第78案開始,委員的提案都是跟遠距教學有關,包含第78案、第79案、第80案、第81案、第82案、第83案、第84案、第85案,建議主席跟委員,以第85案為基礎,因為其中幾個提案都有時間上的要求,所以我們綜整建議是不是在最後一行的「教學機制」後面加「並於三週內提出配套措施」?這樣就能綜整這8案的主要精神。
  • 柯委員建銘
    好啦!
  • 主席
    要不要改成二週?可不可以?
  • 潘部長文忠
    三週。
  • 柯委員建銘
    三週沒關係啦!
    主席:好啦!好啦!可以啦!從第78案一直到第85案併為一案,以第85案為基礎,最後一行改成「立完善的線上教學機制,並於三週內提出配套措施」,對吧!
  • 潘部長文忠
    是。
    主席:好,這樣可以了。第86案剛才處理了。
  • 潘部長文忠
    是。
  • 主席
    處理第87案。
  • 潘部長文忠
    第87案已經併案了。
  • 主席
    併第76案。
    潘部長文忠:對。接著請委員看第90案。第90案及第91案都是有關下修補助學校設置熱像儀的學生數門檻,我們是不是建議主席跟委員,以第90案為基礎,只修正倒數第二行的「一週」為「二週」?
    主席:好,改成二週。
    潘部長文忠:是,就併第91案,我們一併處理。
    主席:就只有改成二週,其他都可以?
  • 潘部長文忠
    對。
    主席:好,第90案及第91案修正通過。
    潘部長文忠:好。最後一個是獨立的一案,就是林奕華委員提的第92案,我們已經跟林委員討論過,建議倒數第三行增加二個字「研議」,改為「爰決議要求教育部研議」,林委員也同意。其餘文字就照原來的。
  • 主席
    「決議」就不要了吧!改成「爰要求教育部研議」就好了嘛!
    潘部長文忠:對,增加「研議」。
  • 主席
    前面的「決議」要不要?
  • 潘部長文忠
    不要啦!「決議」就消掉。
    主席:「決議」拿掉,改成「爰要求教育部研議」,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是。
    主席:好,可以。
    潘部長文忠:好,教育部的總共17案,就作以上整理,跟主席及委員報告。
    主席:好,很好,非常好,教育部整理得很好!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主席跟各位委員,謝謝。
    主席:如果教育部的案子都沒有了,部長可以先離開,但是你要找一個人留下來,好不好?還有修正的部分要處理,你們一定要有一個人留下來,要能夠做決定的,萬一要改什麼,有人可以處理。現在還有6個新增提案,潘部長最好指定一個人來看一下,現在我們有增加6個新提案,也是尊重委員,你們看一下是不是你們的,有沒有跟你們有關係,看一下。
    處理第93案。請經濟部說明。
  • 沈部長榮津
    第93案倒數第二行的「一週內」改為「一個月」。
    主席:好,可以。
    沈部長榮津:第94案牽涉到稽核,原則上,我們會配合,但是公告於網站會影響到廠商比較敏感的資訊揭露,他們會比較困擾,所以後面二行「……公告於主管機關防疫紓困專區網站……」能不能刪掉?
  • 邱委員顯智
    就是不要公布在網站上嘛!
    沈部長榮津:對,但是我們一定會做喔!
    邱委員顯智:現在問題是這個結果要有一個方式讓大家知道,或是你們有其他方式?
  • 沈部長榮津
    你的意思是希望我們要稽核……
    邱委員顯智:不然,沒人知道。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還有稽核的結果要呈現出來……
  • 邱委員顯智
    你可能要想想看。
    柯委員建銘:那牽涉到廠商的個資,你們就註記就好了……
    主席:沈部長,我是覺得這有這麼多錢,老實講,立委們都完全配合……
    沈部長榮津:是,我知道。
  • 主席
    一毛錢都不會刪……
  • 沈部長榮津
    我知道。
    主席:我覺得要給全民看到錢怎麼用,至於個資的問題,你們想辦法蓋住就好了,也不要以「○○」表示,你們做個彙總就好了。
    柯委員建銘:好,彙總好啦!
    沈部長榮津:好,彙總就可以。
  • 柯委員建銘
    去識別化啦!
  • 主席
    還是要在網站公布……
    柯委員建銘:彙總就好了,公布幾件有問題就好了。
  • 沈部長榮津
    好。
    主席:你們看怎麼公布,還是要公布,要上網……
    沈部長榮津:好啦!我覺得要公布,但不要個別,好嗎?
  • 主席
    不個別、不個別。
    沈部長榮津:不要,好嗎?我們會配合……
    柯委員建銘:沈部長,你們註記就好了。
  • 邱委員顯智
    你們要怎麼把它呈現出來?
    曾委員銘宗:公布可以,但要去識別化!
    主席:對,去識別化後公布啦!
  • 沈部長榮津
    去識別化啦!
    柯委員建銘:去識別化,而且彙總,好不好?
    沈部長榮津:好,我們來配合。
  • 主席
    還是要啦!
  • 沈部長榮津
    OK。
    邱委員顯智:去識別化,把它呈現出來……
  • 沈部長榮津
    我們來配合……
  • 邱委員顯智
    就是要有一個……
  • 沈部長榮津
    因為要公布以後……
  • 柯委員建銘
    寫個柯某某就好了。
  • 主席
    所以本案就通過……
  • 沈部長榮津
    好。
  • 主席
    通過!
  • 沈部長榮津
    第95案的「二週」改為「一個月」。
    主席:改成書面,書面就好了啦!
  • 柯委員建銘
    第96案改書面!
  • 沈部長榮津
    第96案改書面。
  • 主席
    第95案、第96案都是書面啦!
  • 柯委員建銘
    第97案也是一樣啦!
  • 沈部長榮津
    第97案也改書面。
  • 主席
    通過了。
  • 沈部長榮津
    第98案OK!
  • 柯委員建銘
    跟剛才一樣!
    沈部長榮津:都一樣,第99案也是像剛剛一樣去識別化後公告於網站啦!
  • 主席
    第98案呢?
    沈部長榮津:第97案與第98案雷同,我們都OK。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第99案有一點問題,剛才有保留?!
  • 沈部長榮津
    那個機制……
  • 柯委員建銘
    新增的部分?
  • 沈部長榮津
    對。
  • 柯委員建銘
    新增違章是嗎?
  • 沈部長榮津
    這是520以後新增的!
  • 柯委員建銘
    OK。
  • 沈部長榮津
    好。
  • 邱委員顯智
    第99案也是一樣去識別化後公告!
  • 沈部長榮津
    對、對。
    主席:對不起!為求精準,改成「紓困專區網站(去識別化)」,好不好?
  • 沈部長榮津
    OK。
    主席:這樣就清楚了,就不會模糊了。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
    柯委員建銘:好。邱顯智委員,對於第99案,你要不要斟酌一下?
    他們已經很艱苦了!他們是可以被即報即拆,但是在還沒被即報即拆以前,你要讓他們生存下去嘛!你這個提案讓他們什麼都不可以,讓他們不可以申請紓困……
  • 邱委員顯智
    這是針對新增的啦!
    柯委員建銘:「工廠管理輔導法」用在這裡有點怪怪的啊!本來「工廠管理輔導法」就有規定,520以後就即報即拆,但是各縣市的執行沒有這麼快,對不對?
  • 邱委員顯智
    對。
    柯委員建銘:既然他們已經存在,現在他們也是受到疫情影響,既然受到影響……
    邱委員顯智:有的沒受影響啦!就是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就是經濟部明定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有的沒受影響……
    沈部長榮津:520以後的,520以後的……
    柯委員建銘:我知道,對於520以後的,坦白講,很多縣市也沒去拆,對不對……
  • 邱委員顯智
    這是指520以後新增的……
    柯委員建銘:這一案保留,好不好?
    主席:好,保留啦!這一案保留。
    柯委員建銘:第98案也保留,好不好?大家斟酌一下。
  • 沈部長榮津
    第98案、第99案保留。
    邱委員顯智:說實在的,這個範圍很小!
    柯委員建銘:沒關係!這是紓困,他們都已經很艱苦了,都在當乞丐了,你要讓他們死也不一定要這樣吧!國家要處理這個有另外一套嘛!第98案也保留。
  • 主席
    第98案、第99案保留。
  • 沈部長榮津
    好。
  • 主席
    其他只要有要公布於網站的都是加(去識別化)。
  • 沈部長榮津
    好。
  • 主席
    處理第100案。
  • 沈部長榮津
    第100案的QR Code部分就不是經濟部的……
    柯委員建銘:QR Code部分是哪個部會負責的,央行嗎?
  • 主席
    QR Code部分是央行負責的啦!
  • 沈部長榮津
    央行。
    何副秘書長佩珊:跟召委報告,這個部分的政策還沒有完全確定,這一案是不是先保留?我們跟劉委員溝通一下。
    主席:好,你們跟他溝通好了。
    何副秘書長佩珊:這一案先暫保留,我們跟劉委員溝通一下。
    主席:央行的嚴副總裁拿回去研究一下,好不好?因為QR Code統一規範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喔!
    柯委員建銘:這一案保留,好不好?這個部分不是財政部可以做得到的。
  • 主席
    這也不是經濟部的事情啊!這是央行的事情。
    處理第101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102案。
  • 沈部長榮津
    改為「一個月」。
  • 主席
    通過。處理第103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04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05案。
  • 沈部長榮津
    改為「一個月」。
  • 主席
    改為「一個月」。
    處理第106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07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108案。
  • 沈部長榮津
    改為「一個月」。
  • 主席
    改為「一個月」。
    處理第109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0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1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2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3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4案。
  • 沈部長榮津
    現金及折扣的問題就比較……
    主席:你們有提出來,倒數第三行的「爰此要求經濟部」後面全部劃掉,改成「研議消費折扣及發放現金利弊,選定最佳方式推動振興措施。」,這是你們寫的。可以嗎?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
    主席:好,照經濟部寫的修正通過。
    處理第115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6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7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柯委員建銘:部長要看清楚,不要每一案都遵照辦理,到時又喊不可以,像剛才我沒說第98案的話,第98案就通過了。
  • 主席
    處理第118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9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20案。
  • 沈部長榮津
    「辦法」改為「作法」。
  • 主席
    「作法」和「辦法」有什麼不一樣?
  • 沈部長榮津
    因為「辦法」比較formal。
  • 主席
    第幾個字?
  • 沈部長榮津
    在最後一行。
  • 柯委員建銘
    第幾案?
  • 沈部長榮津
    第120案。
  • 主席
    第120案。
  • 沈部長榮津
    改為「宣傳作法」啦!
    柯委員建銘:「作法」就是真的要做了,「辦法」是放在那裡看的啦!
    主席:沒有,我感覺「作法」比較low啦!「辦法」、「措施」還比較高一點。
  • 柯委員建銘
    「作法」比較好啦!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柯總召少表示一點意見,案子會過得比較快一點。
  • 柯委員建銘
    我在幫你們推動……
    費委員鴻泰:我們幫你們推動,什麼你幫我們推動,我們是在野黨。
  • 主席
    處理第121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22案。
  • 沈部長榮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23案。
    沈部長榮津:我們建議「月營業額衰退百分之二十以上,即可申請營業資金補貼」是不是刪掉?
    主席:放寬就好了啦!這是「建請」,沒有關係吧!看你們做得到做不到啊!
    柯委員建銘:反正有放寬就好了啦!你們是建議一定要百分之二十,現在是百分之五十嘛!
  • 沈部長榮津
    對。
    柯委員建銘:研究如何去放寬嘛!現在你們把它定在百分之二十也不一定對,好不好?
  • 沈部長榮津
    好。
    柯委員建銘:就照這樣,把後面劃掉嘛!
    主席:能不能「放寬」前面加兩個字,不要只放寬百分之一、百分之二,改成「顯著放寬」,可以嗎?這樣比較有感覺,有感!百分之十就有感,百分之一就無感,是不是?
    柯委員建銘:這不是經濟部可以在這裡自己決定的啦!這要整個辦法弄清楚,還有預算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主席,第一個,這是「建請」,第二個,又是「研議」,有什麼關係啊!「建請」又「研議」,好不好?
  • 柯委員建銘
    所以它有放寬啦!不一定要百分之二十以上……
    費委員鴻泰:這是「建請」、「研議」,以後他們寫什麼東西都無所謂了……
    柯委員建銘:那個部分不要綁死啦!他們怎麼研議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十以上就不行……
    主席:「建請」的話,他們……
    柯委員建銘:所以應該是整體性考量,好不好?反正研究一下放寬辦法……
    翁委員重鈞:不然,改成「經經濟部審核認定特殊情況者,月營業額衰退百分之二十以上」,你們本來也是有這個規定嘛!加上如果經過你們審核認為他們是特殊情形的。你們原來也說有特殊情況的還是可以,現在一樣授權給你們,這只是「建請」,如果經過你們審核認定是特殊情形的,月營業額衰退百分之二十以上,就可以嘛!
  • 主席
    怎麼樣?
    柯委員建銘:我是覺得不要綁來綁去,反正就放寬,讓他們好好思考一下……
    翁委員重鈞:實際上,都是你們自己在綁的,現在你們都在搞公務人員耶……
  • 柯委員建銘
    沒有啦……
    翁委員重鈞:本來這是簡單的事情,被你們弄得每個公務人員都搞不清楚耶!
    主席:部長,你看可以嗎?你要怎麼處理?
  • 沈部長榮津
    這還牽涉到其他部會啦!
  • 柯委員建銘
    對呀!
  • 主席
    這就經濟部啊!
  • 沈部長榮津
    不是……
  • 主席
    這是請經濟部研議啊!
    沈部長榮津:這牽涉到交通部、文化部,還有……
    柯委員建銘:可以啦!照經濟部這樣推就可以啦!好不好?主席,快就好,這個沒有問題啦!
  • 主席
    好啦!通過。
    處理第124案。
    沈部長榮津:第124案牽涉到非營利組織,這是在各部會。
  • 主席
    對啊!是行政院各部會。
  • 沈部長榮津
    不是啦!單位名稱是不是可以修改為行政院各部會?
  • 主席
    行政院表示意見啊!可不可以接受?
  • 柯委員建銘
    這個保留啦!這個每週公布跟前面都一樣啊!現在的辦法是怎麼樣?
    邱委員顯智:現在就是要他們就這個部分也納入紓困,他們現在應該也要做這個部分。
    柯委員建銘:那就改為建請嘛!如果你是要建議他們做,那就要建請,但你現在是強制要求他們怎麼做,還要每週公布,政府會幫助NGO,但是相關辦法要弄出來嘛!
  • 邱委員顯智
    那就改為「建請」。
    何副秘書長佩珊:召委,第三點的每週公布,是不是可以……
  • 柯委員建銘
    「每週」不要啦!
    邱委員顯智:「每週」不要,但是……
    柯委員建銘:要求他們研擬一套協助NGO的辦法,我想大家都有這樣的心啦!
    何副秘書長佩珊:因為這個方案還要研究處理,可能沒有那麼快!
    邱委員顯智:就是「建請」,然後是不是每週改為每月?
  • 主席
    可以啦!每月可以啦!
    柯委員建銘:建請還要請得到,如果請不到,每天、每週、每月都沒有用啦!
  • 邱委員顯智
    就是希望給他們這樣的建議。
  • 柯委員建銘
    好啦!就是建請研議啦!
    何副秘書長佩珊:改為定期,好不好?
    柯委員建銘:就是研議,然後每週改為每月,假如有做的話,我們再來處理。
    主席:就是研議,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做,就是這樣子。每週改為每月,然後加上建請,單位名稱就是行政院各部會。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125案。
    沈部長榮津:第125案也是一樣,加上「建請」,然後「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是否可以刪除,這樣比較單純?
    主席:經濟部可以自己做,不必會同。
    沈部長榮津:再來就是貸款也拿掉,因為這牽涉到利息補貼,他有享受利息補貼,當然……
    柯委員建銘:這個不要建請,現在疫情當中,你要去建請他天天稽核,這個不好吧!平常查察他們有沒有照勞基法來做,現在大家已經都很困難了,你還要建請每天去查,這樣好嗎?不要這樣搞啦!我還是很誠懇建議,這個案子不要處理啦!
    邱委員顯智:沒有啊!這個法條就有規定,在第四項。這是法條的規定,就是第七條第四項就這樣規定,我們只是建請他們把這一條落實,就這樣而已。
    鄭委員運鵬:邱委員,特別條例有寫的,或是勞工相關法規有寫的,其實在立法時我們就都有講到,現在你再用一個決議下去……
    邱委員顯智:現在的情況是法條有寫,而他們也確實會去做,其實就跟部長剛剛講的一樣,就是稽查結果以去識別化方式把它列到網站上,這樣就OK了嘛!
    柯委員建銘:我是覺得你是把你自己非常堅持的部分,拿來這裡堅持到底,其實在這裡,每一個人都可以堅持自己的部分,今天我們談的是紓困,結果你還一天到晚去查,眼看就要倒閉了,你還要查什麼勞動條件,我覺得在這個時候不應該過度,還是保持一個政治紀律比較好!不要啦!可以做的,他們一定會去做,如果整天要搞這個,沒有意思啦!
  • 主席
    好啦!先保留啦!
    鄭委員運鵬:我講一下,就是去識別化的結果,會讓全臺灣的人認為企業主都是壞老闆,那會更有問題。現在的狀況是就算沒有這個決議,如果有發生這些事項,就是一方面跟政府要求紓困,一方面裁員,如果被爆出來,那個企業絕對是一定死的。我覺得現在的機制還不錯,結果你特別提出這個決議,等於就是通殺嘛!而且對不特定企業做這樣的要求,我想政府也難做,對企業也不好,你們再考慮一下,我是覺得完全沒有必要。
  • 主席
    先保留啦!
    處理第126案。
    沈部長榮津:第126案建議勾稽的部分,可能申請的廠商會有疑慮。
    主席:就是倒數第四行「針對員工投保薪資……補貼事業單位」全部刪除;然後「經濟部應當與財政部……」前面加上「建請」兩字,好不好?
  • 柯委員建銘
    沒事在這邊建請幹什麼!就是一樣的觀念嘛!
  • 主席
    沒關係啦!
    柯委員建銘:在目前疫情的狀況下,根本就不應該再去強化這些東西!
    主席: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啦!老柯比較犀利,我們佩服你啦!
    柯委員建銘:我不是犀利,我是站在紓困的角度,要紓困,又要嚴整人家,這樣不對啊!
    主席:沒有嚴整,這是有法條根據,不能講嚴整啦!尊重啦!
    沈部長榮津: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法條是希望不得裁員和減薪,如果是這個部分,我們就……
    柯委員建銘:法條怎麼弄就怎麼弄,不要再去增加。
    主席:好,處理第127案。第127案可以嗎?
    沈部長榮津:把馬上辦中心拿掉,這個我們已經有跟提案委員溝通過。
    主席:提案中所有「馬上辦服務中心」都劃掉,然後「評估採分級分流模式運作之可行性」也劃掉,其他照案通過。第127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28案。
  • 沈部長榮津
    這部分最主要就是企業擔心……
  • 主席
    「與勞動部」改為「與相關部會」;然後「並從5月起……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刪除。
  • 柯委員建銘
    保留啦!一起保留啦!
    主席:好,第128案保留。
    處理第129案。
  • 沈部長榮津
    這個部分併第31案。
  • 柯委員建銘
    前面都已經有了嘛!第129案併前面的案子。
  • 主席
    好。
    處理第130案。
  • 沈部長榮津
    第130案同意;第131案有修正建議。
    柯委員建銘:你寫這個是什麼意思,請說明。
    邱委員顯智:這個是台電和台水已經有用這樣的方式進行勾稽,那我們就是……
    沈部長榮津:我來說明一下,這個部分就是稅的部分有時間落差。
  • 邱委員顯智
    對!
    沈部長榮津:兩個月報一次的時間落差,所以我們是建議研議平台……
    邱委員顯智:過去的資料可以把它拉進來,然後把它串接起來。
  • 柯委員建銘
    這個時候要求人家一直做一些paperwork幹什麼嘛!
  • 邱委員顯智
    沒有啦!這個本來台電和台水就一直有在做啊!
    沈部長榮津:水、電沒有問題,但是其他有困難。
    邱委員顯智:因為你們是依據企業營業額來做紓困措施,這樣就可以建立一個平台。
    沈部長榮津:我們建議是不是建請經濟部研議,亦即加「研議」兩字,統整這個可行性,然後後面就拿掉?
  • 柯委員建銘
    好啦!
  • 邱委員顯智
    好。
    柯委員建銘:紓困時期,有關產業的一些問題,不能憑個人意志,要弄環保就弄環保,要弄什麼就弄什麼,這個都是不對啦!平常環保法規要怎麼修,我沒有意見,但是紓困時期不應該這麼搞。
    邱委員顯智:沒有啦!這個跟環保沒有關係,這是為了簡便老百姓……
    柯委員建銘:我看不是為了簡便,這根本是在刁難人家做一些有的沒的,其實應該做的他們就會去做。
  • 邱委員顯智
    這一案……
    柯委員建銘:紓困時期不要要求行政部門天天做什麼報告,那些都是paperwork嘛!
  • 主席
    第131案保留。
    處理第132-1案。
    羅副署長一鈞:CDC在此報告,針對這一案,倒數第二行之前我們都同意,但是關於最後一句,委員要求提供每日詳細資料……
  • 柯委員建銘
    不要這樣搞!哪有每週更新的道理?全部都是在要求人家做paperwork嘛!
    羅副署長一鈞:我們建議將最後一句改為「建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適時公布口罩分配數量」,這部分我們已經跟高虹安委員進行溝通,不過委員還沒有具體回應。
    柯委員建銘:那就照修正文字通過,有溝通就好了。合理就好了,不要整天都在刁難人家,不要這樣亂搞,說什麼每日公布、每週上網,天天都在搞這些事情,難道我們國家做得還不夠好嗎?
    主席:相關資訊向社會公開是有需要的,政府資訊公開法有這樣的規定。
  • 柯委員建銘
    網站上該有的資訊都已經有了。
    主席:政府資訊公開法裡面有規定,你不用拿帽子來扣啦!
  • 柯委員建銘
    這部分要怎麼改?你們改好了嗎?
  • 羅副署長一鈞
    最後一句修改為「建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適時公布口罩分配數量」。
  • 柯委員建銘
    照這樣修改就好了。
    主席:因為提案委員不在場,我不知道……
  • 柯委員建銘
    提案委員已經同意了嘛!
  • 主席
    同意了嗎?
    羅副署長一鈞:沒有,目前還沒有溝通完。
    主席:民眾黨的部分沒有溝通到,這一案保留啦!
    柯委員建銘:以後處理提案時不在場就不算數,躲在家裡不知道在幹什麼卻不到場,還要大家等他嗎?立法院不是這樣開會法。這樣變成不來的最大,那大家都離開不就好了?
    主席:在此向各位委員報告,民眾黨團表示這一案要保留。
    柯委員建銘:保留就保留,但以後請當面出個聲好不好?到底他是跟誰講的我們也不知道。
  • 主席
    他有跟我講過。
  • 柯委員建銘
    叫柯P要好好整頓一下。
    莊委員瑞雄:哪有案子提一提,之後又說要保留,這也很奇怪!召委,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主席:因為行政部門要修改提案,但是他們不同意,所以就保留啦!
  • 柯委員建銘
    好啦!保留就保留。請行政部門趕快去溝通好不好?
  • 主席
    對啦!趕快去溝通啦!
    處理第132-2案。
    沈部長榮津:針對第132-2案,我們建議改為「除依特別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並報經行政院核准以外」,也就是將「務必專款專用」等文字處理一下。
    翁委員重鈞:因為上一次已經通過一次了,第一次和第二次應該要一致才對。
    朱主計長澤民:我必須說明一下,原來的條例和預算都沒有「務必專款專用」這樣的規定。
    翁委員重鈞:第一次的時候就已經通過這樣的原則了,捐助的部分和將來執行的部分都必須專款專用,上次已經通過這樣的原則,第一次和第二次怎麼可以不一樣?而且每次答詢的時候我都已經問過了,當初之所以把這筆錢撥給你們,就是因為我們知道中小企業很重要,前後編列300億元主要就是為了提供中小企業紓困貸款。
    朱主計長澤民:就專款專用而言,如果300億元不夠的話,我們不能再移進去……
    鄭委員運鵬:對啊!翁委員,你現在是擔心……
  • 翁委員重鈞
    哪有什麼不能移進去的?
    鄭委員運鵬:你現在是擔心有剩餘,所以規定他們不能把這筆錢用在別的地方。萬一別的地方有需要,這邊還有剩的話,當然是拿到別的地方去用啊!這個問題我們在兩次立法、修法的過程當中就已經處理過了啊!
  • 翁委員重鈞
    第一次就已經通過這樣的原則了。
    鄭委員運鵬:如果這筆錢不夠用,但別的地方還有剩,結果也不能從別的地方挪到這邊來用,難道這樣對嗎?
  • 翁委員重鈞
    第一次就已經通過了嘛!
    柯委員建銘:翁委員,你聽我講一下好不好?我們要紓困,不論是給信保基金100億元、200億元還是300億元,反正就是發揮十倍的乘數效應,這些生吃都不夠,哪有可能拿去曬乾?根本不可能挪作他用,我們先確定這個原則,7,000億元的部分就是要照這個方式去處理。
    其次,如果規定專款專用的話,後面的錢要進來根本弄不進來……
  • 翁委員重鈞
    什麼弄不進來?
  • 柯委員建銘
    主計長剛才就是這樣講啊!
    翁委員重鈞:這只是規定那300億元專款專用、不得流出的意思,就是因為有上次SARS的經驗,當初編列100億元,但是只有執行10億元,如果剩下的錢可以流用的話,那麼這筆錢就會變成一個小金庫,所以上一次我就曾經講過……
  • 柯委員建銘
    SARS的預算後來都繳庫了。
    翁委員重鈞:對,那時候是繳庫,現在本席的意思也是這樣子啊!反正就是不要流用就對了,而且第一次就已經有這樣的決議了。
    柯委員建銘:我們不要再爭辯了好不好?這些生吃都不夠,哪有可能拿去曬乾?怎麼可能再挪來挪去?保留好了。
    翁委員重鈞:總不能第一次是這樣的原則,第二次還要再改變,當初講的……
  • 柯委員建銘
    第一次並沒有這樣的決議。
  • 翁委員重鈞
    第一次也是這樣子啊!要不然我們就把上一次的決議拿出來嘛!
    鄭委員運鵬:上次的決議並沒有專款專用原則,就是不得挪為他用啊!
    翁委員重鈞:要不然就把第一次的決議拿出來,然後我們按照第一次的原則通過就好了。
    鄭委員運鵬:如果是按照第一次的原則,那就不需要這個提案了嘛!
    翁委員重鈞:你們把第一次的決議拿出來嘛!第一次所講的是100億元,這一次則是200億元,那我們就按照第一次的提案通過嘛!
    莊委員瑞雄:召委,上次翁委員也有提到這個問題,現在大家一直在爭論可不可以挪用的問題,按照條例的規定本來就可以適度調配,但這必須陳報到行政院通過之後,而不是自行挪來挪去。是不是可以請翁委員不要堅持,這部分就按照修正文字通過好嗎?
    主席:請相關單位把文字擬出來,這一案先不處理……
  • 翁委員重鈞
    按照第一次特別預算的方式通過啦!
  • 鄭委員運鵬
    照上次的寫法改額度啦!
  • 莊委員瑞雄
    請相關單位把文字擬出來給大家看一下。
    柯委員建銘:如果是按照第一次的寫法,那麼第二次也不必再寫了,因為它是永遠有效,這項條例還是存在的啊!哪需要再重寫一次?
    翁委員重鈞:第一次是100億元,這一次是200億元,我們所要強調的是第二次也要同樣辦理。
  • 柯委員建銘
    那就按照上次的方式再重寫一次好啦!
    主席:重寫一次再來處理好了,第132-2案先保留一下。
    處理第133案。
    沈部長榮津:紓困要及時,因為產業已經很辛苦了,所以不要賦予他們太多的任務,否則可能會影響到他們申請的意願。
  • 主席
    你們的具體建議是怎麼樣?
    沈部長榮津:這在執行上確實有困難,提案要求這些行業領域必須配合綠色振興策略,但因為紓困必須及時……
  • 柯委員建銘
    保留啦!
    陳委員椒華:好的,那就先保留。
    柯委員建銘:現在都已經要救命了,還要再講這些嗎?不要這樣搞好不好,拜託!
  • 主席
    第133案保留。
    處理第134案。
    沈部長榮津:報告主席,後面還有四個新的案子,是不是可以一起處理?
  • 主席
    第幾案?
  • 沈部長榮津
    第202案及第209案。
    柯委員建銘:請問沈部長,針對經濟部的部分還有案子嗎?
    主席:因為委員們比較忙,所以有的案子是今天才送進來的,為了尊重委員,我們把這些案子也都列進來。
  • 柯委員建銘
    有關經濟部的案子就一併討論啊!
  • 主席
    但現在還沒有印出來。
    沈部長榮津:第209案牽涉到口罩分配政策,這也是由衛福部來決定的。
  • 主席
    還有其他案子嗎?
  • 沈部長榮津
    再來就是臨時提案第3案和第4案。
    主席:臨時提案等一下再說,現在先不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處理第134案。
  • 張處長信一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35案。
    張處長信一:針對第135案,建議在倒數第二行「應主動」之前加上「針對稅額證明文件取得困難之個案」,因為稅捐單位不可能主動給我們資料。
    主席:好的,倒數第二行「應主動」之前加上「針對稅額證明文件取得困難之個案」,本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36案。
  • 張處長信一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37案。
    張處長信一:針對第137案,建議修正最後一行「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因為整個特別條例都有規定每隔三個月必須提出報告,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修正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八條提送報告」。
  • 主席
    你們要改成三個月就改成三個月。
    張處長信一:好的,那就改成「於三個月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
  • 主席
    對啦!不必再引經據典了。
    處理第138案。
    張處長信一:針對第138案,倒數第二行「以月為基礎」一直到「檢討」的部分就依照主席剛剛的指示改為「三個月」,同時在「至委員會」後面加上「並按月於網站公告執行情形」。
    主席:這一案只是建請案,我覺得每個月應該還好,你們做不到就做不到,頂多就是按照三個月的規定嘛!
    張處長信一:這是檢討報告,其實我們本來就有在做了,只是一直要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因為委員要求你們滾動式預算,三個月的話就不是滾動式了。
    邱委員顯智:早上好像已經溝通過,這可以做對不對?
    張處長信一:這些部分我們都有跟委員報告過,就是改為「三個月」,然後在後面加上「並按月於網站公告執行情形」。
    主席:邱委員可以接受,但其他委員接受嗎?
  • 邱委員顯智
    是改為「三個月」嗎?那OK啦!
  • 柯委員建銘
    溝通過就好了。
    主席:那就改為「三個月」,其他的不要改。
    處理第139案。
    張處長信一:針對第139案,倒數第三行「規劃全國全部旅館納入防疫旅館之相關辦法」建議修改文字為「與地方政府合作」,因為旅館是地方政府在管理,所以我們必須和他們一起合作。
  • 主席
    第139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40案。
  • 張處長信一
    第140案也是改為「三個月」。
    針對第141案,建議將倒數第二行「提出具」改為「評估並」,並將「綜合考量之」的「之」拿掉,然後將「營運資金補貼計畫」的「計畫」二字改為「合理性」,這部分我們也跟邱委員報告過了。
    邱委員顯智:好,這有溝通過。
    張處長信一:針對第142案,建議將倒數第三行「要求,」改為「建請」。
  • 邱委員顯智
    好。
    張處長信一:針對第143案,建議將倒數第三行「應並重考量」改為「建請考量」。
  • 柯委員建銘
    好。
    張處長信一:針對第144案,建議將倒數第二行「要求」改為「建請」,並將後面的「應該齊頭式」改為「採齊頭式」。
  • 柯委員建銘
    好。
  • 張處長信一
    第145案遵照辦理。
    第146案遵照辦理。
    第147案遵照辦理。
    第148案遵照辦理。
    第149案遵照辦理。
    第150案遵照辦理。
    第151案遵照辦理。
    第152案遵照辦理。
    翁委員重鈞:昨天我在質詢的時候有提到對於航空業的500億元紓困方案,你們是透過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去處理,本席想請教這方面你們是怎麼做的?我想瞭解這有沒有動到300億元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捐助的部分?
    林部長佳龍:沒有,因為這是代辦。
  • 翁委員重鈞
    是不是可以告訴本席這是怎麼代辦的?
    張處長信一:跟委員報告,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本身的辦法當中有一條可以辦理專項貸款,我們編列預算,然後透過他們來代辦。交通部會先召開政策檢討會議,這是由次長主持,首先決定這是不是屬於紓困貸款的範疇,之後再移給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請需要紓困的廠商自己去找他們承貸的往來銀行提供相關資料,經過銀行然後再回頭,最後經過同意之後才會放貸。所以程序是仿中小企業的模式,只不過資金是完全獨立,這是由交通部的基金編列預算來處理。
  • 翁委員重鈞
    你們現在編列多少錢給信保基金?
  • 張處長信一
    45億元。
    翁委員重鈞:換句話說,你們可以保證的金額是450億元對嗎?
    張處長信一:基本上是12.5倍,資本適足率……
    翁委員重鈞:所以你們是比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多出2.5倍,是不是這個意思?
    張處長信一:因為這方面的資本適足率是8%,所以就是12.5倍的概念,差不多就是500億元左右。
    翁委員重鈞:反正你們保證就是12.5倍就對了,如果超過這個金額的話,你們要怎麼辦?你們一次就用了四百、五百億元,接下來呢?
    張處長信一:跟委員報告,假使因為疫情的關係,真的需要更多資金的時候,當然我們還要經過從行政院送到立法院這樣的程序再來走一次,這是程序的問題。
    翁委員重鈞:本席希望你們不要動到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額度。其次,保證的成數要有根據的標準,就像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保證成數有一定的標準一樣,你們要有法源根據,將來你們必須根據這些法源及相關程序去辦理,而且不能動到中小企業信保基金3,000億元的融資額度,這就是本席主要的用意。其實這部分本席是同意的,不過這部分不用透過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來辦理,我認為透過銀行或金管會去處理也可以。
    張處長信一:首先,我們絕對不會動用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錢。其次,最後我們還要補貼利息,所以這部分只是由我們暫時擔保,我們真正要付的預算是利息補貼的部分,這在這項條例之下的子法當中有訂定,相關比率就是資本適足率的概念。
    翁委員重鈞:我知道你們本來就要編列預算進行利息補貼,但我現在說的是保證的部分,因為這牽涉到保證的部分,所以將來會有呆帳及還款的問題。
  • 張處長信一
    就是資本適足率的概念。
    翁委員重鈞:如果你們現在把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額度用掉了,那麼中小企業的部分就會受到影響。其次,過去你們保證的額度有沒有到達12.5倍?過去有沒有相關法源?將來貸款如果發生問題的話,因為你們是保證者,所以就必須負責。如果這部分有法源的話,將來有關賠償的部分就有法源根據;如果沒有相關法源的話,現在民進黨提供12.5倍的保證,萬一將來有人資金還不出來、變成呆帳的話,屆時誰要負責?是你要負責嗎?你敢負責嗎?
  • 主席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我的想法和翁委員非常類似,華航和長榮都是上市公司,他們的規模很大,讓他們使用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合不合適?其次,in case出了問題,搶了人家的額度,我覺得這樣不太對。其實你們可以用另外一個案子,而不要用……
  • 主席
    他們沒有用。
    張處長信一:這部分並沒有用到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這是另外一件事情,只是……
  • 費委員鴻泰
    沒有搶到人家的額度嗎?
    翁委員重鈞:雖然沒有動用到,但你們必須要有法源,因為政府有給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補助,總共捐助300億元,所以它有3,000億元的融資額度,萬一將來有呆帳或延遲還款的問題,而這部分又沒有法源的話,也就是這筆錢如果虧損的話,那是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必須要賠的,因為你們叫他們代辦,所以他們必須賠償,要不然……
    柯委員建銘:預算就是措施性法律,編列預算就是可以處理了,怎麼還要有法源?
    費委員鴻泰:要去給他們三家紓困我沒有意見,但是不可以用……
    柯委員建銘:編列預算就是措施性法律,怎麼還要有法源呢?
    翁委員重鈞:要不然你們把規定拿出來,你們把法源根據拿出來給我們看啊!
  • 柯委員建銘
    預算就是措施性法律啊!編列預算就是要支出啊!
    翁委員重鈞:那是利息補貼,我們現在是在講融資保證的問題嘛!
    柯委員建銘:他們是在預算範圍內處理,信保是另外一套,那是資本在2億元以下的。
    費委員鴻泰:他們另外提出一個案子,這樣比較合理,用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我覺得不通啦!
  • 主席
    交通部有沒有用中小企業的信保基金?答案就是沒有嘛!
    翁委員重鈞:不是,因為它是委託給信保基金代辦,但是它將來會有保證,保證萬一將來有呆帳或有逾期放款,誰要負責,即這個負責的單位要有法源啊!我們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是有法源的。
    林部長佳龍:交通部有包括民航作業基金等基金,這個45億元來做為貸款的融資、利息補貼,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就是透過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制度代辦,這個都不會用到原來的基金,即使未來最多、最多這45億元萬一出狀況,也是我們交通部要來……
    翁委員重鈞:不是這個,這個45億元的部分,你們是融資的……
  • 林部長佳龍
    會拿回來啦!
    翁委員重鈞:我講的是假設我們將來的保證,因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也是十倍的保證,萬一發生呆帳或者有什麼逾期放款的情形,將來這個是有賠償的問題,這一筆錢一旦賠了,你們要有法源,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是有法源的,你們委託……
    柯委員建銘: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有呆帳,它自己會處理……
  • 翁委員重鈞
    這個要講清楚。
  • 柯委員建銘
    它只要保八成、剩兩成去處理……
  • 翁委員重鈞
    它只有跟你代辦哦……
    主席:翁委員,交通部的部分結束了,如果翁委員擔心,請你趕快寫一個決議案,我們大家再來看。
  • 柯委員建銘
    他現在講的不對焦。
    翁委員重鈞:你把那個保證的辦法給我們,如果有法源根據,我們今天做保證將來如果有逾期放款或呆帳的時候,那沒有關係,我還可以賠;但若沒有法源的話,你叫中小企業幫你代辦,一旦將來發生問題,中小企業要幫你負責,這樣怎麼會有道理?
  • 柯委員建銘
    中小企業信保……
  • 翁委員重鈞
    交通部沒有編這筆預算、沒有法源就沒有辦法支出。
    柯委員建銘:剛才主席已經裁示,如果你擔心,就寫一個決議,我們再繼續走。講了兩個多小時,我覺得兩個都不對焦。
    費委員鴻泰:主席,不是翁委員要寫,而是你們要寫。
    主席:你們寫一個,好不好?你的委託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代為操辦的,如果如何、如何它不負責之類的,寫一個……
    柯委員建銘: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有呆帳的話,它自己就可以處理,每年都有呆帳率嘛!現在紓困都是保九成以上……
    主席:他擔心的是他去辦交通部的,而交通部的錢……
  • 柯委員建銘
    銀行……
  • 翁委員重鈞
    航空業……
    主席:你們再去跟翁委員報告,好不好?如果他還不滿意,你們再寫一個決議案。
    我們繼續往下處理農委會的部分,交通部留一個人下來,最好馬上跟翁委員溝通,看起來翁委員還沒有被說服。
    處理第153案。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第153案是農委會的部分,委員針對農漁民的薪資、營運資金補貼、生產資材及運銷補助等經費凍結。我們建議免予凍結,因為委員是針對除了漁保現在已經有一些配合勞動部外保以外,他們也在意……
    主席:你不要講太多,只要說怎麼改就好了。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我們建議這個案子變成主決議,然後併其他的第156案、第162之1案……
  • 柯委員建銘
    劉建國委員在前面的案子也有提出。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第156案、第162之1案、第162之2案及第242案,都是針對農漁民生活的補貼,所以針對第153案,建議做成主決議,然後在第3行的「考量政府紓困」處修正為:「請農委會研議周全照顧所有受衝擊之農漁民紓困方案。」……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
    主席:包括第156案、第162之1案、第162之2案及第242案,要寫成一個決議……
  • 柯委員建銘
    前面……
    莊委員瑞雄:召委,有提案的委員的名字,全部都放進去。
  • 柯委員建銘
    安靜。
    主席:我再強調一遍,包括第153案、第156案、第162之1案、第162之2案及第242案,請農委會把它寫成一個整合版,把所有提案委員的名字都放進去。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好,這樣子可以。
    劉委員建國:主席,我必須告訴農委會,這是兩個層次的案子,不光是沒有保勞保的漁民要來比照沒有保勞保的農民這樣而已。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對。
    劉委員建國:因為你們農委會本身對花卉業者、種苗業者針對非勞工僱用員工,已經補助他最低投保薪資2萬3,800元的四成,三個月就將近兩萬八千多元,亦即一個月補助近1萬元,所以如果你們打算補助的金額比這個更低,本席是反對的,我是依照你們農委會針對花卉業者和種苗業者的處理方式才提這個案子。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我跟委員報告,現在不是考慮花卉業者、種苗業者,而是考慮所有的農民,包括漁民,然後排除現在勞保2萬4,000元那部分的人,我們會設計一個方案,這個我們昨天在主委那邊已經在討論規劃當中……
    劉委員建國:對,但我只是提醒你,你這個方案不能劣於原本你們給保漁會勞保的漁民、還有你給花卉業者、種苗業者四成的薪資補貼,否則我是不接受的。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這個會排除,但是至於每個月補貼多少,我們現在正在精算,然後再跟行政院爭取,整個方案已經出來了。
  • 柯委員建銘
    這個問題大家很重視。
  • 翁委員重鈞
    現在大家就是……
    柯委員建銘:前面已經通過,這個也修正通過,因為這個案子行政院還在研究,並沒有定案,農委會好好去研究,好不好?然後把文字寫出來。
    莊委員瑞雄:剛才你宣告的那部分,如果我們要用高嘉瑜委員的提案,你唸出來……
    主席:不是、不是,重新寫一個。
    莊委員瑞雄:我知道,但這個版跟第153案差一個字,「請農委會研議周全照顧所有受衝擊之農……」,再加一個「漁」字,他有唸「漁」,但這個版本沒有「漁」。
    翁委員重鈞:剛才劉建國委員的意見,其實很簡單,就是農漁是一體的,對於漁民的補助,2萬4,000元以下的,一個月都有1萬元,他的意思是,農民也應該要有類似的補助,不能夠把農民放掉。我告訴你,榮民不像漁民保險一樣,一樣都這麼辛苦,他們沒有跟漁民一樣的保險,說起來他們吃虧很多,我們應該要優先照顧,怎麼可以說漁民有,農民卻都沒有?大家當然都不能接受。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我跟委員報告……
  • 柯委員建銘
    現在講的意思一樣……
    翁委員重鈞:當然大家不能接受,這是第一個。我要再替他論述的是,這個2萬4,000元,你們是一刀切下去,然後,2萬5,000、2萬6,000元的人就都沒有了,你要知道人家辛辛苦苦每個月多繳一些保費,是為了讓自己退休後有更多一點保障。第二個,有一些是比較資深的漁民,他有機會去保比較多。第三,你們現在用這樣子切下來,這些有補助,那些沒有補助,這個變成是懲罰性的補助,這樣豈不是告訴那些照級距增加、照規矩繳費的人,你以後都不要繳這麼多,反正以後政府都不會補助你了?這樣就完全不對了!劉建國委員的想法跟我一樣。
    王委員美惠:召委,是不是請他們說清楚一點,因為我覺得應該是漁民跟農民都有被照顧到才是。
    主席:我是建議,剛才劉建國委員、莊瑞雄委員及翁重鈞委員分別所講的,農委會都聽進來,然後根據他們的建議,整合出一個版本……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還有一位提案人高嘉瑜,也要讓他講一下。
    高委員嘉瑜:謝謝總召。其實,我們今天在這裡,針對紓困的這些農漁民或勞工,最主要是希望補貼的方案可以再放寬,剛才也講到2萬3,800的上限,對大多數人來講是很不公平的,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你們能夠全面的考量。
  • 主席
    好。
    高委員嘉瑜:也謝謝主席,希望在這個部分,相關部會不管是勞動部、農委會,針對農漁民、勞工的部分,投保的上限可以提高到2萬7,600元,這是我們的期待。
    主席:行政院的長官都聽到了,行政院整體來處理,剛才提到23,800元要提高到27,800元,執政黨自己……
    劉委員建國:主席,本席再講一下。農委會目前對漁民的部分是有照顧到,是那些比照職業工會保勞保、年收入沒有超過40萬8,000的漁民,但是,沒有保勞保的部分沒有處理到。還有,對種苗、花卉業沒有保勞保的勞工,農委會是有處理到,這是農委會自己的辦法,我的意思是,農委會如果要這麼做的話,就應該要全面來做,不然,種葉菜類的、果菜合作社那些沒有保勞保的勞工,你們要怎麼照顧這些人?你們只照顧這個,卻沒有照顧那個,其實葉菜類受到的衝擊也很大,很多水果受到的衝擊也很大。我的意思是,這個基準是因為你們保四成,2萬3,800的四成將近九千多元,三個月下來約兩萬八千多元,等於勞工保勞保一個月1萬元、三個月3萬元左右,所以你們農委會在決定這件事情的時候不能低於上述這個標準。如果比它低的話,我一定會反彈的。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分成兩個面向,第一個面向就是對象,除了有農保者,沒有農保的部分,實耕者也會被納入規劃。另外,漁業的部分,有一部分是勞保甲類的部分也排除,因為他有另外一個管道可以領,然後,其他已經領勞保退職的部分,也不會納入,這是對象的部分,我們有一體納入。第二個部分是每個月金額的部分,很抱歉,金額的部分,現在還在試算,因為這個部分還要跟行政院報告,在得到認同之後,我們才能夠確認,這個部分已經把農民、漁民都納入了,請委員放心。
    主席:這個我已經跟何副秘書長講過了,大家昨天一整天在這裡,本席坐了12個小時,也聽了很多委員的意見,太多人有相同的意見,整體來講,行政院都聽到了,農委會跟行政院就提一個版本來給我們看,好不好?
  • 柯委員建銘
    這個問題就到此為止……
  • 主席
    現在就保留。繼續處理。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第154案的部分,也是凍結案。我們也是建議免予凍結,目前針對……
  • 柯委員建銘
    有什麼原因?講原因就好。
  • 主席
    你告訴我們怎麼改就好了。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其實,我們建議改成書面報告,然後,倒數第3行的「爰凍結……」劃掉,然後,最後是寫「請農委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 柯委員建銘
    高委員同意的話……
    高委員嘉瑜:這個部分因為有6,000萬元,我們是希望農委會把這個採購花卉的費用拿來補貼,不管是在超市、捷運或者是各個交通路口,如果能夠提供更多展售空間供民眾去購買這些花卉,然後來送給醫護,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所以,我們希望你們能夠做一些改變,你們現在的方式是採購,然後到處放,但是我們知道現在民間也有很多人希望買花來送給醫護人員或者其他人,農委會如果變相的把這6,000萬元拿來做一些補貼,並且促進產銷及大家採購意願,可能會發揮比發酷碰券更好的加乘效果,而不只是採購花卉來放置在交通節點、校園,我覺得這樣子效益其實非常的有限,所以希望農委會就這個部分能夠有一個書面報告或說明,且提出一些改進的措施,可以嗎?
    主席:可見高委員不滿意農委會現在提出來的,你們能不能夠去跟高委員說明一下?
    柯委員建銘:高委員提案裡面的文字也有錯,不只30處,還有三千多個地方……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我跟委員報告……
    主席:先不要報告,先把資料給委員再來處理。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我們會後一定會把……
    柯委員建銘:這一案不要再講了,就照修正案通過。
  • 主席
    沒有看到文字啊!
  • 王委員美惠
    是凍結還是不凍結?
    柯委員建銘:當然是改書面報告,這個還凍結?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就是「爰凍結……」的部分劃掉,改成:「請農委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 主席
    高委員可以接受嗎?
    高委員嘉瑜:好,書面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本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5案。請農委會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第155案的部分是文字的修正,修正的部分,從倒數第3行開始就寫成:「輔導各縣市政府,除加強宣導轄區之漁民多利用現有紓困振興措施以外,另應補助地方政府加強行銷轄區的漁產品」,這個部分這樣寫之後,我們對地方政府的協助就會更精準。
    主席:通過。請各位官員告訴我們,該怎麼改就好了,不用論述。
    處理第156案。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第156案剛才併第153案。
    第157案,遵照辦理……
  • 柯委員建銘
    民眾黨委員沒有在場……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第158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56案呢?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第156案剛才是併第153案。
  • 鄭委員運鵬
    第156案併高嘉瑜的案子。
    主席:農委會長官,第156案要併入第153案,我們當時提的是,你們要重新提一個東西出來……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我們等一下馬上就寫,因為剛才都是主決議的部分,我們馬上寫。
    主席:好。要併的是第153、156、162-1、162-2案及第242案,這幾案要合併,所以你們要提一個版本出來。剛才有合併的案子下方提案的委員名字都要列出來,然後印一份給我們,好不好?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好。
    主席:所以,第153案及第156案先不處理。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第157案遵照辦理。
    第158案遵照辦理。
    第159案遵照辦理。
    第160案,文字修正,即倒數第2行的「每季」改成「每年」。
    主席:其他地方都是每三個月,為什麼這裡要改成每年?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這是針對近海的漁業……
  • 主席
    好。第161案?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第161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62案。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第162-1案、第162-2案及第242案,我們會……
    主席:好,一起處理。
    第163案。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沒有第163案。
  • 主席
    第163案是衛福部的案子。
  • 柯委員建銘
    前面有幾個案子也是一樣……
    主席:他們要整合,版本還沒有出來,我們沒有辦法……
    柯委員建銘:農委會都沒有在聽剛才講的,剛才反對,現在說贊成?第161案。
    主席:處理第163案。開始處理衛福部的部分。農委會的人在旁邊先把剛才講的案子整合一下,然後把提案的委員都列出來,總共有好幾個案子。
    接下來是衛福部的部分。
    何次長啟功:好,衛福部從第163案開始,此案跟很多案子相類似,包括第163、164、169、170、171、172、175案,這幾個案子以第164案的文字來修正。
    主席:以第164案為基礎,好,要怎麼改?
    何次長啟功:修正的部分,我請同仁唸一下。
    在場人員:修正的部分是倒數第2行,即「爰要求衛福部重新研議修正醫事人員津貼申請作業須知」。以上。
    主席:好,我再講一遍,案子整合的時候一定要把整合後的文字寫出來,相關的案子,像我剛剛講的,第163案、第164案、第169案、第170案、第171案、第172案、第175案這些提案委員都要放進來。
    蔣委員萬安:請教衛福部,我知道你們現在同意去研議修改這個補助津貼,請問什麼時候可以出來?
    何次長啟功:其實我們昨天已經開過會,也有公告……
    蔣委員萬安:什麼時候要點會確定,改為每人每日和每人每班一萬元?
  • 何次長啟功
    我待會就可以印給委員。
    蔣委員萬安:津貼要點多快可以出來?我知道你們同意,但什麼時候會出來?
  • 何次長啟功
    昨天已經通過了。
  • 蔣委員萬安
    多快可以提出來?
  • 主席
    一個禮拜以內可以給。
  • 何次長啟功
    好。
  • 蔣委員萬安
    一個禮拜嘛?好。
    柯委員建銘:衛福部,多久啊?
  • 主席
    作業要點他們已經有了啦!
  • 何次長啟功
    昨晚已經公告了。
  • 蔣委員萬安
    所以要點一個禮拜趕出來嘛?
  • 主席
    對。
    柯委員建銘:蔣委員,這個昨天已經公布了。
    蔣委員萬安:對,我知道他們同意,但是作業要點要改,很快就可以改出來嘛?
  • 主席
    可以啦!處理第165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65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66案。
    何次長啟功:第166案併第174案,主要是我們截止日期是5月20日,所以最後一行能否改成「七月底前將一至三月」?
    主席:第166案、第174案及第200案這三案併在一起,以第166案為主,把「六月底」改成「七月底」,「一至五月份」改成「一至三月份」,後面相關工作人員獎勵金發放完畢。
    何次長啟功:「防疫相關工作人員」,好不好?
  • 主席
    好。處理第167案。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到免稅的問題,財政部有個文字修正的建議,就是在最後一行「醫事人員」後面加上「領取上開津貼,」,就是限定特別條例第九條之一的相關津貼部分。
    主席:我知道,我看到了。
    劉委員建國:同意,修正後通過。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好。第167案最後一行的「醫事人員」後面加上「領取上開津貼」。
  • 劉委員建國
    對啊!就同意修正後通過。
  • 主席
    好。處理第168案。
    在場人員:案由的第四行修改為「爰要求衛生福利部疾管署研議檢討『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貼津貼及獎勵要點』之清潔人員部分」,這是案由部分的修正。另外,說明部分的倒數第三行修改為「故衛生福利部應重新研議檢討『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貼津貼及獎勵要點』之清潔人員部分」。
    柯委員建銘:好,通過,其他委員沒意見啦?
  • 主席
    通過。處理第169案。
  • 柯委員建銘
    第169案併第163案。
    何次長啟功:剛剛已經併案了,現在是第173案,剛剛前面第169案、第170案、第171案、第172案都併案了。
  • 主席
    第169案還沒有處理。
  • 何次長啟功
    都併案了。
    范委員雲:主席,剛剛第169案併第163案的時候,第163案好像很模糊,是併第163案還是第165案?
  • 在場人員
    第164案。
    范委員雲:因為他只是要求要修訂,可是並沒有講要怎麼修訂,我認為修訂應該要符合當時衛福部跟陳部長公布的醫師每人每天一萬元、護理人員每人每班一萬元的條件。
    主席:向范委員報告,他們的版本還沒出來……
    范委員雲:昨天的版本出來了,但裡面加了太多醫護比和醫病比的條件,與當時衛福部陳部長公告的內容有落差,這讓很多醫護人員反彈,會失信於……
  • 主席
    請何次長說明。
    何次長啟功:我們本來就要訂醫護比,而且是優於現在照護品質的要求,像護理是一比五,醫師是一比十。
    范委員雲:因為當時公告是以照顧者即醫生和護士為主,但現在訂起來變成是以被照顧人為主,這部分引起醫師和護士很多的反彈,我覺得對正在第一線的醫護人員來講……
    何次長啟功:我們昨天聽了大家的意見,昨天晚上緊急請薛次召開會議,已經作了相關的處理。
  • 范委員雲
    有確定住院醫師也可以得到每人一萬元嗎?
    何次長啟功:我們沒有管他是住院醫師還是主治醫師,就是以照顧有確診病人的事實來認定。
  • 范委員雲
    所以住院醫師確定會得到……
    何次長啟功:他只要有照顧到病人,我們沒有管主治醫師或住院醫師,都叫做醫師……
    柯委員建銘:不管VS、R都一樣,醫生就醫生嘛!
    范委員雲:醫生要不分主治或住院,才符合當時的公告。
  • 何次長啟功
    就是醫師啊!我們沒有寫主治醫師。
    主席:他如果是主治醫生,但沒有照顧就沒有錢;只要有照顧,即使他是住院醫師也有錢,就是這個意思。
  • 范委員雲
    我就是要確認不分主治或非主治嘛?
    主席:對,不分層級,有照顧就給錢。
  • 范委員雲
    這樣就可以。
  • 主席
    處理第173案。
    何次長啟功:第173案我們有作文字修正,在倒數第二行。
  • 主席
    「除日」前面加個「未來」。
    在場人員:對,加兩個字「未來」,已經跟委員溝通過,他同意了。
  • 主席
    好。處理第174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74案剛剛已經併案了。
  • 主席
    好。第175案也併過了。處理第176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76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77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77案……
  • 柯委員建銘
    是不是改「建請」?「建請研議」啦!
    主席:「建請」就可以了,不用「研議」。
  • 柯委員建銘
    第177案是你的提案嗎?
    主席:對,我的提案。
  • 柯委員建銘
    建請研議啦!
    主席:很客氣了啦!繼續處理第178案。第178案併第204案,以第204案為主。
    范委員雲:以第204案為主,只改兩個字,最後面「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178案併第204案,以第204案為主。
    處理第179案。
    在場人員:第179案把倒數第四行的「全面」刪掉,後面「更換藥局損壞硬體設備」加上「損壞」兩字,並將倒數第三行的「、印表機」刪除。至於後面的「盡速發放口罩包裝補貼費用」,因為這個已經在做了,所以這句話也刪掉。
    主席:不要刪掉啦!在做就繼續做,有什麼關係。
    在場人員:已經有了,在處理了,所以「盡速發放口罩包裝補貼費用」這句話刪掉。
    主席:你嘴巴講的和寫的不一樣,你是寫「全面」,但嘴巴卻講「全面」要刪掉,到底要不要刪掉?
  • 在場人員
    「全面」要刪掉。
    主席:所以是以你講的為主,不是以寫的為主?
    在場人員:對,然後「硬體設備」前面加上「損壞」兩字。還有最後一句話改成「兩周內向財政及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蔣萬安委員,這樣可以嗎?
    蔣委員萬安:我同意你們把「盡速發放口罩包裝補貼費用」刪掉,我知道你們現在在做。但是你們把「全面」劃掉,因為現在基層藥局一直反映他們的讀卡機需要更換,你們只限定「損壞」,他們是要來跟你們申請嗎?還是你們要怎麼作業來幫他們更換?
  • 柯委員建銘
    你的前面是全部換新的嘛?一定有損壞才要更換!
    何次長啟功:如果他不能用,我們會跟藥師公會聯繫請他提出申請,我們要知道是哪裡的狀況,才能夠知道數量。
    蔣委員萬安:最後,我後面有一段是「向民眾宣傳三同藥品政策」,這個談了很久,陳時中部長也承諾藥師,面對現在缺藥的問題,他會加強宣傳三同藥品政策的具體方案,但我認為不能只做海報讓基層藥局貼而已,也許陳部長可以拍個短片來加強宣傳,否則現在基層藥師缺藥的問題上傳到你們的缺藥平台上卻沒有得到回應,而且這個落差很大,平台上都是說藥品無缺,但是他們明明就缺,所以這部分能不能就三同藥品政策……
    何次長啟功:我們再跟部長或指揮中心提出這個案子,看要用什麼方式去宣導。
    柯委員建銘:何次長,你講話大聲一點,後面都聽不到。
    何次長啟功:就是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回去,看要用什麼比較有效的方式來做宣導,因為剛剛委員舉的例子是叫部長去拍影片或什麼的。
    蔣委員萬安:我只是舉例,可以用類似這樣的方式,畢竟這已經拖了快兩個月,那時候陳部長有承諾,所以要加強宣導,否則現在民眾不知道三同就可以換藥的話,他們會以為還是要回到醫院去,這部分能否請陳部長盡快來幫忙宣傳?
    在場人員:好,我們會研議相關的方案。
    柯委員建銘:要宣導就宣導,不一定要陳部長啦!
  • 蔣委員萬安
    比較有效啦!
  • 主席
    第179案可以了嘛?繼續處理第180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80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81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81案加兩個字「研議」。
  • 主席
    要加在哪裡?
  • 何次長啟功
    加在倒數第四行「爰提案要求政府研議」。
    柯委員建銘:這個一定要研議,基金不可以隨便成立,要有條例的。
  • 主席
    好。處理第182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82案有作文字修正。
    在場人員:從倒數第三行開始「建請衛福部評估實際需要,適時擴大弱勢津貼發放對象」,並將後面兩句刪除,接到最後一句「以此嘉惠基層族群」。
  • 主席
    這樣可以嗎?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提案委員有簽名了。
    主席:賴委員可以嗎?可以的話,繼續處理第183案。第183案有修正。
    在場人員:是,委員同意修改的是,將倒數第二行「盡速發放口罩包裝補貼費用」改成「盡速完成『口罩銷售金額扣除包裝補貼費用後再上繳』,並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另外,跟剛剛的問題一樣,將倒數第二行的「全面」兩字刪除,後面改成「更換藥局損壞硬體設備」,加上「損壞」兩字。
  • 柯委員建銘
    這個和上一案一樣嘛?
  • 何次長啟功
    對。
    主席:損壞的要更換,新的就不用換了。
  • 在場人員
    還要刪除「、印表機」等字。
  • 柯委員建銘
    這個沒有印表機啊?只有讀卡機。
    何次長啟功:原來有,我們把它劃掉了。
    主席:就是將第三行的「全面」劃掉,改成「盡速更換藥局損壞硬體設備」。
  • 何次長啟功
    然後將「、印表機」劃掉。
  • 主席
    然後「並於兩周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處理第184案。
    在場人員:第184案文字修正已獲得委員同意,倒數第三行最後改成「就經濟狀況不佳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得免收費入住集中檢疫所,且協請地方政府協助媒合入住費用不高於集中檢疫場所收費之防疫旅館入住」。
    主席:這個資料議事人員已經有拿到了,請直接把它改上去,修正通過。
    處理第185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86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87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88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89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89案併第192案作文字修正。
    在場人員:第189案併第192案,以第189案的文字為準作文字修正,將倒數第二行修改為「衛福部應督導各……」。
    主席:等一下,你給我的是以第189案為主嗎?
    在場人員:是,我來唸修正部分,倒數第二行後面修改為「衛福部應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速審核作業,於備齊資料30日內完成,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規定辦理,以維護民眾權益。」。
  • 主席
    修正通過。處理第190案……
  • 柯委員建銘
    剛剛的文字是第192案的文字嗎?
  • 何次長啟功
    是第189案的文字。
    主席:是第189案的文字,第192案併入第189案,就是第189案後面改幾個字。
    處理第190案。第190案併第48案、第49案,以第48案及第49案文字為主。
    何次長啟功:對,第190案併第48案、第49案。
  • 主席
    請衛福部唸一下文字。
  • 在場人員
    文字很長……
    主席:唸最後有改的就好了,倒數第三行。
    在場人員:首先是中心解散後一個月內要提交書面報告,公開與電信業合作處理防疫的所有相關契約內容。其次,就疫情結束之後的退場時間及資料保有,也要在指揮中心解散後一個月提交書面報告。另外,取得的資料要予以刪除或去識別化,不可以做疫情結束後的其他利用,由行政院資安處會同國發會來共同監督NCC和衛福部的辦理情形。因為內容很長,我是摘要唸。
  • 主席
    我現在拿到的是第7案、第48案和第190案?
    在場人員:對,整頁的這張。
    主席:第190案併第48案、第47案一起,然後把提案委員全部寫上去。
    鄭委員運鵬:請教衛福部,現在已知的電子措施有電子手環嗎?
  • 在場人員
    沒有電子手環。
  • 鄭委員運鵬
    那你們怎麼可以接受這個文字呢?
  • 在場人員
    所以新的這張裡面……
    鄭委員運鵬:我就看新的啊!第一段裡面寫「電子監控」,你們也不是監控吧?
    在場人員:有電子圍籬,但沒有電子手環。
    鄭委員運鵬:你們名詞要寫好,不然這個出去之後,變成我們國家在做電子監控,而且是用電子手環。再來是資料的刪除和去識別化其實要照特別條例和個資法去處理,你們現在不要寫到那麼多,好不好?
  • 柯委員建銘
    文字改一改再送出來。
    主席:好,改一下再送過來。
    邱委員顯智:等一下,我先確認一下,你是要改第190案的文字,還是要改哪一案?是第48案、第49案改第190案嗎?
  • 柯委員建銘
    第48案、第49案和第190案併一起。
    邱委員顯智:第48案、第49案和第190案併一起,然後用第190案去改嗎?
  • 在場人員
    我們再拿一張給委員。
    邱委員顯智:但是他有兩種版本,我就不知道你到底要用哪一個?
    柯委員建銘:沒關係,就是第48案、第49案和第190案併一起,文字再改一改,剛才鄭運鵬講了以後,你們再改啦!
    主席:因為第190案還需要作文字修改,請衛福部改好再送過來,第190案先保留。
    在場人員:召委,第190案還要併第7案。
  • 主席
    我知道。
    處理第191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91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92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92案併第189案。
    主席:第192案併第189案,以第189案為主。
    處理第193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93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94案。
    何次長啟功:第194案要做文字修正,倒數第三行「爰建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 主席
    「要求」改成「建請」。
    何次長啟功:然後「衛福部」就不寫了,直接跳到「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並將倒數第三行最後「需明定禁令時程」改成「應研議禁令時程」。
  • 主席
    好。處理第195案。
    在場人員:第195案經過提案委員同意修正文字,第二段後段改為「建請衛福部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於疫情期間提供家庭支持服務」以及下一段增加「建請衛福部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增強早期治療……」。
  • 邱委員顯智
    第195案我們也同意。
    主席:就是把「轄下各級醫院」改成「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然後「建立家長精神支持團體……」改成「提供家庭支持服務」,第195案通過。
    處理第196案。
  • 何次長啟功
    第196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97案。
  • 何次長啟功
    文字修正。
    在場人員:最後一行文字修正為「每週發出因應疫情急難紓困金人次、金額,以利追蹤因應疫情急難紓困發放情形」。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198案。
  • 何次長啟功
    文字修正。
  • 在場人員
    倒數第三行修正為「請衛福部要求該財團法人於1個月內提出成立以來迄今之工作成果報告及檢討改善計畫」。
  • 柯委員建銘
    江永昌委員沒有意見。
    主席:可以,通過。
    處理第199案。
    何次長啟功:第199案和第207案併案,作文字修正。
  • 在場人員
    第199案倒數第二行把「亦應新增」修正為「研議新增」;最後一行修正為「個人申請之管道可行性」。
    主席:第199案和第207案併案,以第199案為主,倒數第二行「亦應」改為「研議」,最後一行「個人申請之管道」後加「可行性」三個字,通過。
    處理第200案。
  • 何次長啟功
    第200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00案遵照辦理。
    處理第201案。
  • 何次長啟功
    文字修正。
  • 在場人員
    第四行(牙醫)後面加「及地區醫院」。
    邱委員泰源:這本來就是這樣,加你們要改的就好。
    在場人員:還有在倒數第三行「貢獻」後面改為「,包括承擔急性未分化症狀病人診療風險及分擔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民眾之醫療照護等案,並主動關懷弱勢診所的需求」。
  • 主席
    通過。
  • 柯委員建銘
    邱醫師同意了嘛!
  • 主席
    他同意。
    處理第202案。
  • 何次長啟功
    文字修正。
    在場人員:經提案委員同意,主決議承辦單位由經濟部改為衛福部;第二段中間第五行從「根據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中,經濟部編列5千萬元捐助工研院辦理侵入式急重症用呼吸器功能原型機開發所需經費」整段刪除;第三段文字「建請經濟部及衛福部」修正為「建請衛福部協同經濟部」。
  • 主席
    好。
  • 柯委員建銘
    張其祿委員沒問題吧!
  • 主席
    處理第203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03案不是要改幾個字嗎?
    洪委員申翰:主席,有幾個部分的文字要修正,第203案第三行「職業保險」應該修正為「社會保險」;下面第二段「2億3千元」修正為「2億3千萬元」。
    主席:好,加個「萬」。
  • 洪委員申翰
    剛剛內政部同意加上「必要時會同內政部」。
  • 柯委員建銘
    可以。
  • 主席
    第203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204案。
  • 何次長啟功
    文字修正。倒數最後一行修正為「向立法院財政及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204案已經併第178案,但是以第204案為主。
    處理第205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06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07案。
  • 何次長啟功
    第207案剛才併第199案。
  • 主席
    以第199案為主。
  • 何次長啟功
    是。
  • 主席
    處理第208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09案。
  • 何次長啟功
    文字修正。
  • 在場人員
    「爰提案」修正為「建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柯委員建銘:好,是主席提的案。
  • 主席
    處理第210案。
  • 何次長啟功
    文字修正。
  • 主席
    改「建請」。
    在場人員:因為現在全面集中檢疫已經在進行,普篩的部分我們需要再評估,所以修正為「疫情指揮中心視疫情發展適時評估,調整相關政策」。
  • 主席
    第210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11案。
  • 柯委員建銘
    第211案是不是文字要調整?
    蘇部長建榮:財政部可以說明一下嗎?我們有一些修正。因為第211案和第227案是一樣的,是否可以併案討論?也跟管委員的臨時提案……
    主席:以第211案為主,管委員的臨時提案改成主決議了。我同意。
    管委員碧玲:對,謝謝。
  • 主席
    所以併進來。
    管委員碧玲:文字還是有一些不一樣,我想我的案可以不必併,因為它是建請案,而且是建請他研議,等於是最後一次努力。
    主席:好,不然就算另外一個案子。
    蘇部長建榮:主席的提案只針對基層醫療院所,第227案林委員的提案還包含藥局,林委員的提案範圍比較廣,是不是就……
  • 主席
    以他為主?
    蘇部長建榮:對,以他為主。
  • 主席
    可以。
  • 管委員碧玲
    可以啦!兩個案來併。
    蘇部長建榮:第227案也修正為109年度,不是108年度。
  • 管委員碧玲
    用林俊憲委員的OK!
  • 蘇部長建榮
    林俊憲委員第227案本來寫108年度……
  • 主席
    要109年度才對。
    蘇部長建榮:對,跟主席的一樣
    主席:那你應該用我的提案,改成加藥局就好了,更簡單,還改這個、改那個。
  • 柯委員建銘
    全部併在一起就好了。
  • 主席
    用我的提案加藥局。
  • 蘇部長建榮
    文字修正後再給委員看一下。
    柯委員建銘:部長,林俊憲委員的108年度要改成109年度。
    蘇部長建榮:對,改成109年。
  • 主席
    跟我的一樣。
    柯委員建銘:其他幾個案子併在一起,全部掛名就好了,好不好?
    主席:只有兩個案子,不是全部掛名,管委員的是另外一案,她的內容不太一樣,林俊憲委員和我的提案一起。
    管委員碧玲:主席,實在是我知道所有的困難,我的案也併,沒關係。
    主席:不要啦!我覺得給你另外一個案比較好,我跟林俊憲委員併案。
  • 管委員碧玲
    好。
  • 柯委員建銘
    但是108年要改成109年。
    主席:就我們兩個併案,管委員的提案層次不太一樣,她還有別的東西。
    鄭委員運鵬:分開來處理,功德簿上大家都有名字,名字併一併。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是不是把文字修正後再送到財委會?
    主席:你要用林俊憲委員的也可以,用我的也可以,反正他的提案要改109年,我的提案就加藥局而已,同樣意思。
    鄭委員運鵬:以召委的版本為主,把林俊憲委員的提案修正為109年,把範圍比較廣的文字加到召委的案子上,提案人大家一起寫。
    主席:對,可以啦!趕快改給我。
    處理第212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12案遵照辦理。
    處理第213案。沒有回應就遵照辦理了。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順便報告也可以啦!
    處理第214案。是文化部的。
    柯委員建銘:邱顯智委員,是不是有文字錯誤?根本不是24.7億元。
    邱委員顯智:預算數錯,OK!這案沒有問題吧?
  • 何次長啟功
    衛福部的臨時提案要一起處理嗎?
    主席:臨時提案還沒處理,你們同意的話就……
    彭次長俊亨:主席,第214案第三行24.7億元的正確數字是17.7億元,要修正。
  • 邱委員顯智
    好。
  • 主席
    修正通過。
    處理第215案。
    彭次長俊亨: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請文化部於三個月內」修正為「請文化部於六個月內」。
  • 主席
    六個月會不會太長?
    彭次長俊亨:黨團這邊有同意,之前有作溝通了。後面「之具體時程安排之書面報告」修正為「之可行性評估之書面報告」。
  • 邱委員顯智
    好。
  • 柯委員建銘
    可以啦!
  • 主席
    處理第216案。
  • 彭次長俊亨
    遵照辦理。
  • 柯委員建銘
    第216案可以啦!
  • 主席
    處理第217案。
  • 柯委員建銘
    第217案要修一下。
    彭次長俊亨:文字修正,第四行「每人補助基本工資……」的部分刪除,修正為「每人補助一定金額,」。
  • 主席
    金額要寫多少?
    彭次長俊亨:他寫基本工資,這是我們當時概算時粗估的,不是審核邏輯,修正為「每人補助一定金額,」,也跟委員確認過。
  • 主席
    好。後面「每月上限2萬元……」要劃掉嗎?
    彭次長俊亨:這是各部會的共通原則,有一個艱困事業薪資四成。
  • 主席
    所以只有把「基本工資之78%(約1.8萬元)」改成「一定金額」就好?
    彭次長俊亨:對,整個劃掉改成「一定金額」,謝謝。
  • 主席
    OK!處理第218案。
    彭次長俊亨:第二段第四行「由本國銀行辦理」後面修改為「未獲經濟部利息補貼而由文化部給予利息補貼之案件為13件」;最後一段「(三)針對有貸款需求之業者,」後面修改為「能加強輔導與協助,以順利申貸」。
  • 柯委員建銘
    好啦!差不多。
  • 主席
    處理第219案。
  • 彭次長俊亨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20案。財政部的。
  • 蘇部長建榮
    第220案這部分因為所有的補助方案都不是財政部而是各部會主責。
  • 邱委員顯智
    第220案我們同意要撤。
    主席:好,第220案撤。
  • 柯委員建銘
    邱顯智委員現在最爽快。
  • 主席
    處理第221案。
    蘇部長建榮:第221案到第223案性質都是一樣的,是否可以建請併案,以第221案為主?
    主席:好,照第221案通過。
    處理第224案。
  • 柯委員建銘
    第224案有問題。
    蘇部長建榮:時代力量委員提案要求銀行不得對紓困貸款設立KPI,我要說明一下,我們是政策性貸款,如果沒有設定KPI,因為我們希望政策性貸款能夠即時辦理,一方面是金管會也有一些獎勵措施也要做KPI。
    邱委員顯智:對,但是那個KPI不應該是一個件數或責任額,如果你是獎勵……
  • 蘇部長建榮
    這一定是一個獎勵。
    邱委員顯智:但是你有提到那個KPI會影響它以後要設立分行的問題,所以這樣的話對它來講有很大的影響。
    蘇部長建榮:金管會除了這部分以外,還有一個承保保險費用降低等相關措施,所以不只是分行設立而已,我從紓困的角度來看……
  • 邱委員顯智
    我知道你要讓它出去……
    蘇部長建榮:紓困的態度要積極一點,如果我沒有訂定一個指標的話,行員的態度可能……
  • 柯委員建銘
    銀行行員都不做了。
    主席:邱委員,你們要保留,不然就要撤案?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這是銀行行員不做事叫你提這個案子怎麼可以?一定要要求他們。
    邱委員顯智:總召,很多都是新竹的銀行,被逼到真的都十點多才下班,因為還貸不出去。
    柯委員建銘:我知道,現在是非常時期,其實已經要求很嚴格了。
    翁委員重鈞:邱委員,你的用意很好,但是財政部訂定KPI並不是壞事,一般對於行庫的業績訂定KPI都是好事,只是我們不要在KPI執行的過程中,發生像你講的缺失。
  • 邱委員顯智
    對。
  • 蘇部長建榮
    就是執行層面我們可以溝通。
    翁委員重鈞:我覺得如何防止為達到KPI發生像你講的,為了做績效反而去找一些不需要的企業,只是為了達到KPI評估的方式,應該要從這裡修正。
    邱委員顯智:我現在的意思是,因為八大行庫的KPI有一樣嗎?沒有。
  • 蘇部長建榮
    各個不一樣。
    邱委員顯智:第一,像昨天我說的是KPI,第二,就是評比,這樣的評比變成最後一名的銀行壓力很大,八家銀行裡如果是最後一名,像兆豐就是這樣,它的狀況已經是倒數第二名了,所以照理說……
    柯委員建銘:倒數第二名它要改進,你的意思是都不要設立KPI,大家一起來混,有做沒有做都沒有關係嗎?
    邱委員顯智:現在的狀況是如果貸不出去,可能是它的程序有問題或是程序繁雜需要簡便,但如果它訂了一個標準,比如A銀行比較寬鬆,B銀行訂得很嚴格,而它要催出業績時,在這個狀況之下,行員就是一天到晚──所以我覺得這八個銀行的標準也沒有固定。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每一個銀行有每一個銀行的標準,這是公司治理的問題。
  • 柯委員建銘
    主要是上市公司。
    蘇部長建榮:而KPI在執行層面上,可能會像委員所提到的,會找一些它熟悉的企業來貸款,這是執行層面的問題,我們可以要求公股行庫不能這樣做,但是你要讓它積極辦理政策性貸款,還是要訂一些指標。
    柯委員建銘:這個行之有年了,蘇院長在這方面要求很嚴格,你這樣搞一搞變成大家隨便混就好了。
  • 邱委員顯智
    剛剛就是說如果要訂KPI至少應該是一個獎勵性的。
    蘇部長建榮:當然,對。
    邱委員顯智:而不是如果這個銀行是最後一名,會去影響到比如它以後要設分行。
  • 蘇部長建榮
    不會。
    邱委員顯智:但實際上的狀況就是從總行下達到基層的銀行員,基層銀行員為了到達到每週要求的件數,他就要去拼那個業績。
    主席:第224案保留。老實講,邱委員,這是屬於公司治理,不管什麼行業,沒有KPI是很奇怪的。
    邱委員顯智:但是它是從金管會下達後,下面的結果就會很嚴重。
    主席:保留啦!營業員的反映不見得是事實,這個東西……
    鄭委員運鵬:我跟大家報告,今天大部分的案子都要求要放寬貸款,只有這個案是說不能訂KPI,連我們自己都矛盾,這要先想清楚,不管你怎麼評估……
    主席:對,先保留。
  • 邱委員顯智
    但是它的KPI如果是……
    柯委員建銘:你先聽一下,現在公股銀行只有兩家而已,其他的泛公股都是上市櫃公司,有其公司治理,當然每一家都不一樣。
  • 主席
    處理第225案。
    蘇部長建榮:第225案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分批終止相關租金之減收措施」修正為「檢討相關租金之減收措施」,就是「分批終止」改成「檢討」。
    柯委員建銘:「分批終止」改為「檢討」就對了,好。
  • 主席
    檢討可以。
    處理第226案。
    蘇部長建榮:第226案,劉委員在嗎?
  • 柯委員建銘
    保留啦!
    蘇部長建榮:對,第226案在第二段提到「應辦理60萬、一年免息貸款」這部分,事實是財政部沒辦法這樣做,但是因為目前的方案裡只有50萬元小型的貸款,即央行的C方案,那是有優惠利率的,對「銷售佣金收入減少達10%」的部分,我們建議修正為15%,因為我們已經報院核定。
  • 主席
    這個可以做啦!劉委員這樣可以嗎?可以吧?勉強可以吧?
  • 柯委員建銘
    好啦!好啦!
    劉委員建國:還沒有啦!原則上,部長建議的我可以接受,但是彩券行衝擊很大,彩券行不能比照中小企業的15%,這部分他要修改,我很同意,但部長要答應我,萬一基層還有聲音,希望能召開協調會,了解他們的心聲,可以嗎?
  • 主席
    好啦!
    蘇部長建榮:我們等一下有個提案,就是會加碼促進他們的銷售額。
  • 主席
    財政部準備放5億元進來刺激買氣啦!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會有一些配套措施,所以這邊修正文字是不是……
    主席:好,第226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27案。
  • 蘇部長建榮
    第227案剛才已經併案處理了。
    主席:好,併案了。
    處理第228案。
    蘇部長建榮:第228案作文字修正,倒數第四行文字修正為「請財政部研議多元管道,向小規模營業人宣導紓困相關資訊。」。
    主席:好,第228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29案。
    蘇部長建榮:第229案做文字修正,將「協調整合……融資方案」修正為「督請公股銀行配合各部會融資方案」。
    主席:財政部要督請公股銀行?你們又不是「細漢」的,是「督導」吧!財政部比較大耶!
    蘇部長建榮:不好意思!是「督導」,謝謝委員。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30案。
    蘇部長建榮:第230案作文字修正,倒數第三行修正為「提案建請財政部將公益彩券加碼七億元作為獎金支出,以助公益彩券商度過疫情難關。」。
    主席:就是給獎券商多七億元責任準備金,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不是責任準備金。
  • 主席
    講錯了!是獎金支出啦!講錯了!加碼七億元給他們當獎金啦!
    蘇部長建榮:做獎金的支出,促銷獎券。
    主席:很難得聽到蘇部長這麼慷慨。好,修正通過。
    柯委員建銘:賴委員,這個沒有責任準備金。
  • 主席
    我知道啦!我講錯了啦!
  • 蘇部長建榮
    責任準備金刪除了。
  • 柯委員建銘
    比照運彩嘛!
  • 主席
    對!
    處理第231案。
  • 蘇部長建榮
    第231案遵照辦理。
  • 主席
    好。處理第232案。
  • 蘇部長建榮
    第232案遵照辦理。
    處理第233案。
  • 蘇部長建榮
    第233案是勞動部的案子。
  • 主席
    請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銘春
    第233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34案。
    許部長銘春:第234案修正文字,倒數第三行「建請勞動部將未投」修正為「建請勞動部研議未投」。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35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36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37案。
  • 許部長銘春
    第237案倒數第一行「兩週內」修正為「一個月」。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38案。
    許部長銘春:第238案修正文字,倒數第三行「建請」之後文字修正為「建請勞動部於疫情結束後,針對突發調降勞工投保級距與大量停止勞工參與勞保之事業單位予以關心協助。」。
    柯委員建銘:紓困不要再勞檢了,後面都劃掉啦!
  • 主席
    「關心協助」會不會太空泛了一點?
  • 許部長銘春
    提案委員已經同意了。
    主席:你們同意了?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39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40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41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42案。
  • 許部長銘春
    第242案和農委會的併案。
    主席:這個案子先等一下,我們先處理第243案。
  • 許部長銘春
    第243案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44案。
    賴委員香伶:第244案我們問了勞動部,因為兩個預算來源不同,對象、方式也沒有重複的問題,所以本案撤案。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245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46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47案。
    許部長銘春:第247案跟經濟部第128案是相關的,因為那一案已經保留……
  • 主席
    那就一起保留。
  • 許部長銘春
    好。
  • 主席
    處理第248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49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50案。
  • 許部長銘春
    第250案倒數第三行「檢討」修正為「檢視」;倒數第二行「一周……」修正為「兩周內向立法院財政及衛環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 主席
    檢視和檢討有沒有不一樣?
  • 許部長銘春
    委員有同意啦!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51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52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53案。
    許部長銘春:第253案文字有作調整,倒數第三行「爰要求……」一直到文末修正為「爰要求勞動部考量原住民之需要,檢討安心及時上工計畫之資格條件。」,提案委員也已經同意。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54案。
    許部長銘春:第254案也是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爰要求……」一直到文末修正為「爰請勞動部研議放寬安心及時上工計畫之申請資格。」,這部分提案委員也已經同意。
    主席:好,修正通過。
    處理第255案。
    許部長銘春:第255案是召委的提案,就是倒數第三行「勞動部」後面加「研議」兩字。
    主席:現在一年才3,600元利息,也沒有幾個錢,乾脆就好人做到底,幫助勞工啊!
    許部長銘春:召委,讓我們研究一下,因為這個後續還要20億元。
  • 主席
    就一點點錢啊!才3,600元!
    許部長銘春:召委,讓我們研議啦!
    主席:好,給你一個禮拜時間,可以嗎?
  • 許部長銘春
    一個禮拜?好啦!
  • 主席
    研議一週內決定啦!就是補助兩年的利息!
  • 柯委員建銘
    這個案子是怎樣?是研議嗎?
  • 許部長銘春
    研議啦!要求勞動部於一週內研議。
  • 主席
    對啦!決定是否啦!
  • 許部長銘春
    讓我們研究一個禮拜。
  • 主席
    好啦!研議一個禮拜找錢。
    柯委員建銘:研議一周以後再議,是這樣的意思?
  • 主席
    研議一周內決定要不要再給。
    柯委員建銘:就是再議啊!研議再議,應該是這樣?
  • 主席
    就是這個意思。
  • 柯委員建銘
    你把這4個字匡下去──研議再議。
    主席:沒有啦!你不要講這個話這麼刺激,寫「研議是否補助」就好了。
  • 許部長銘春
    好。
  • 主席
    就是「研議在一周內決定是否……」這樣。
    處理第256案。
  • 許部長銘春
    第256案是經濟部的案子。
    主席:這個其實是替勞動部講話的,萬一疫情結束不了就再延3個月,這樣而已。
  • 沈部長榮津
    是不是可以增加「建請研議」這幾個字?召委。
    柯委員建銘:這個要延多久,你要延6個月?
    主席:沒有,再延3個月而已,一次3個月。
    柯委員建銘:可能要延6個月,要延9個月啊!研議一下就好了,好不好?
    主席:延長至6個月,拜託你中文看清楚,現在給你3個月,我說再延長3個月,如果疫情還沒有結束,再延長3個月,有假設條件啦!不是這樣子給他延3個月……
    沈部長榮津:召委,研議啦!加一個研議。
  • 主席
    這樣就不用玩。
    柯委員建銘:你把它改為訓示的規定不行啊!這變成法律案,研議沒有關係。
  • 主席
    好啦!改成研議。
    處理第257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58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第259案。
  • 許部長銘春
    遵照辦理。
    柯委員建銘:可以,通過。還有沒有?
    主席:還有6位委員今天再提出來的案子,我們還是尊重委員的認真、辛苦啦!委員新提的案子,各位手上都有了?
  • 柯委員建銘
    還有臨時提案的?
    主席:今天新提的,加一加也是……
  • 柯委員建銘
    還有幾案?
  • 主席
    6個案而已。
    柯委員建銘:趕快處理,發下來了嗎?
    主席:我們先休息10分鐘,讓議事人員把新增提案唸一次。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新增提案在哪裡,發一下好不好?
  • 主席
    請議事人員宣讀新增提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早上宣讀過的臨時提案第5案之案次改為新增主決議第7案、臨時提案第6案之案次改為新增主決議第8案、臨時提案第7案之案次改為新增主決議第9案、臨時提案第8案之案次改為新增主決議第10案。我們就一個案子、一個案子處理。
    處理新增主決議第1案。這是農委會的案子。農委會,可以嗎?你看了沒有,要怎麼改?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跟召委和各位委員報告,這個案子也是談到農漁民現金紓困的部分……
  • 主席
    併入剛才第幾案?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剛才我們有併第153、156、162-1、162-2案……
    主席:好,就把併的那幾案整個文字寫出來,然後寫明。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我跟召委報告,我們文字已經出來了,可是剛才委員提到的,大概一個是金額的問題;一個是對象的問題。我們寫的看起來沒有辦法符合委員的期待,我們是不是建議,這個部分能夠保留到下個……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啊!這是一個大問題。
  • 主席
    這是很大問題。
  • 柯委員建銘
    這個大政策……
  • 主席
    這個先不要決定。
    柯委員建銘:他沒有辦法決定,先保留,下星期一再說好嗎?
  • 主席
    你的長官也在點頭。
    柯委員建銘:現在在這裡所有的行政人員,沒有一個人有能力來決定這件事情。
  • 主席
    只有你可以決定。
  • 柯委員建銘
    沒有辦法。
    翁委員重鈞:所以我們剛剛就講了,現在要併案,你寫出來案子要把大家的意思都講清楚……
    柯委員建銘:對,我們下禮拜……
  • 翁委員重鈞
    如果你寫這個文字出來……
  • 柯委員建銘
    哪一個案子?
  • 翁委員重鈞
    是在跟我們「裝痟的」?
  • 柯委員建銘
    你是說哪一個提案?
  • 翁委員重鈞
    農委會這個案子啊!
  • 柯委員建銘
    哪一個案子?
    翁委員重鈞:第153、156、162-1案,他寫出來這個文字,這一堆提案整合出來的文字,是把立法院「裝痟的」?
  • 柯委員建銘
    怎麼說?
    翁委員重鈞:你不要寫這種文字,寫這種文字比不幫我們處理還糟。大家在講的是,農民的部分要給予照顧,比照漁民或勞工的2萬4,000元,也就是無一定雇主的勞工,他們要有生活補貼,你光寫一個農漁民的紓困方案……
  • 柯委員建銘
    這一部分就是剛才講的……
  • 翁委員重鈞
    我怎麼不知道農漁民的紓困方案……
  • 柯委員建銘
    所以關於這方面全部保留好不好?重寫過……
    主席:牽涉到金額的部分,基本上我們這裡不做決定,因為這個要有……
  • 柯委員建銘
    意思表示和農民要增加……
  • 主席
    農漁民……
  • 柯委員建銘
    全部保留好不好?
    主席:對,農漁民的部分先保留。
    莊委員瑞雄:我跟召委和各位委員報告,其實不符在財政委員會或經濟委員會,像昨天賴士葆委員做召委的時候,農委會就具體承諾,問題是金額的部分,承諾的部分農委會已經承諾,他們規劃要執行,但是這個案子怎麼來弄、金額範圍在哪裡,是不是也再給他們一點空間?
  • 主席
    可以啦!因為下禮拜會黨團協商……
  • 莊委員瑞雄
    好啦!這樣子好……
  • 柯委員建銘
    我們下禮拜再擬一個……
  • 翁委員重鈞
    就把這些案子……
    莊委員瑞雄:副主委,這樣可以啦?
    柯委員建銘:大家先看一下,不同意的話再來處理,好不好?今天不要在這裡決定好不好?
    莊委員瑞雄:好,這樣可以。
  • 主席
    今天不決定。
    翁委員重鈞:因為有的提案都保留,沒有必要急在現在,如果現在這種文字出來,把大家「裝痟的」……
    主席:農漁民的照顧金額這部分都保留,這樣確定好不好?
  • 柯委員建銘
    好。
    主席:但是所有委員的意見都要尊重,就是不能比現在的少、不能比別人的少,這樣就對了,這樣清楚了?
    柯委員建銘:那個再說,我知道他在說什麼,但是把它擬一個方案再來談好不好?
    主席:嗯,只能多不能少,那也是蘇院長說的,只能多不能少啊!
    新增主決議第1案先保留。
    處理新增主決議第2案。第2案是衛福部的案子。
  • 廖委員國棟
    處理保留的案子是不是?
    主席:不是,處理新的。
    廖委員國棟:新增的,保留的要處理嗎?
    何次長啟功:新增的第2案和第4案有一點雷同,我們是不是可以以第2案的版本為主,併案處理?
  • 主席
    併在第1、2案?
  • 何次長啟功
    第2案和第4案。
  • 主席
    第2案和第4案併?
  • 何次長啟功
    以第2案的……
  • 主席
    以第2案為主?
  • 何次長啟功
    我文字修正一下。
    主席:新增的第2案和第4案合併,以新增的第2案為主。文字怎麼改?
    張處長育珍:第2案倒數第5行建議修正為:「即刻檢討放寬對於弱勢民眾在疫情期間申領急難救助條件,同時簡化申辦流程,免去民眾準備相關……。」。
  • 鄭委員運鵬
    你們這個到底是紓困的專案還是平常的急難救助啊?
  • 張處長育珍
    這個是急難……
    鄭委員運鵬:第4案在講紓困,第2案在講急難救助,急難救助平常就有了,為了疫情去簡化,也是奇怪啊!就像劉建國委員講到,你們兩項要分開,不要領了紓困金,後來不能領急難救助。
    張處長育珍:不是,這個都是急難……
    鄭委員運鵬:建國委員,這樣沒有錯?
  • 張處長育珍
    這個都是急難紓困的。
  • 劉委員建國
    急難紓困?
  • 張處長育珍
    對。
    劉委員建國:急難紓困的申請條件是,未達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對不對?
  • 張處長育珍
    對。
    劉委員建國:你不需要再擴編預算了?以這7,800萬元你花到明年還花不完,這樣聽懂嗎?急難救助歸急難救助,紓困就是紓困,你們把無勞保者放到這邊來,你們衛福部才會承受不起啦……
  • 鄭委員運鵬
    名詞要確定一下。
  • 張處長育珍
    我們是不是修正為「即刻檢討放寬對於弱勢民眾在疫情期間申領條件」?這樣就好了。
  • 主席
    這樣可以嗎?就是疫情期間。
  • 劉委員建國
    可以。
  • 主席
    處理新增主決議第3案。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召委,這一案也一樣……
    主席:這跟我的提案一樣,改成併到我的案子。
    許部長銘春:好,併到你的案子。
    主席:併到我的案子,但是不知道第幾案。
    許部長銘春:第255案,您的案子是第255案。
  • 主席
    就是一個星期內決定。
  • 許部長銘春
    好。
  • 主席
    新增主決議第4案併到第2案。
  • 柯委員建銘
    併到第2案。
  • 主席
    處理新增主決議第5案。
    柯委員建銘:只是建請,沒有關係啦!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新增主決議6案。
    蘇部長建榮:新增第6案我們建議作一個文修正,也跟委員溝通過了,將倒數第2行本預算案通過後「三日內」改成「一周內」。
  • 柯委員建銘
    甚至改成三周內也沒有關係啊!稅損估算沒有那麼快算得出來。
  • 蘇部長建榮
    就是作一個文字修正。
    主席:他們馬上做,7分鐘就出來,沒有關係。
    處理新增主決議第7案。這是衛福部的提案,可以嗎?
  • 蘇部長建榮
    第7案我們跟衛福部討論過。
    何次長啟功:第7案本來主政單位是財政部,我們現在改成「要求行政院、衛福部會同財政部應在一個月內……」。
    柯委員建銘:可以啊!把這個層級提高一點,行政院會同,管委員的意見應該也是這樣。
  • 何次長啟功
    一個月內。
  • 柯委員建銘
    好啦!
    主席:處理新增主決議第8案,這是衛福部的案子。
    羅副署長一鈞:我們有跟管委員溝通過,「要求行政院」那一段文字開始,改成「建請行政院……應儘速研議補足」;下一行「在一周內」,因為每周都已經在跟醫師公會溝通,所以改成「必要時得召集各地醫師……」,就是作這3個文字修正。
  • 柯委員建銘
    召集溝通比較快啦!好。
  • 羅副署長一鈞
    謝謝!
    主席:好,通過。
  • 柯委員建銘
    當面「扌焦」啦!
  • 主席
    處理新增主決議第9案。
    柯委員建銘:還有第9案,在哪裡?
  • 主席
    有啊!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處理新增主決議第10案。
  • 柯委員建銘
    把資料pass一下給我們。
  • 主席
    那是一整本的。
    何次長啟功:不是,我們現在資料有一點亂。
    柯委員建銘:後排委員也是委員喔!雖然站立著,也是委員喔!
    蘇部長建榮:主席,新增主決議的第9案就是原來臨時提案的第7案。
  • 主席
    對啦!
    蘇部長建榮:也就是管委員的案子,我們建議作一個文字修正,也跟委員溝通過了,就是倒數第7行「建議行政院與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應調整」改成「建請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應研議調整」。
  • 柯委員建銘
    好。
  • 主席
    新增主決議第10案就是原來的臨時提案第8案。
  • 何次長啟功
    遵照辦理。
  • 主席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第9案。
  • 在場人員
    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臨時提案第1案。這是莊委員的提案,也是衛福部的案子,就是衛福部會同營建署研議長照機構無障礙設施。可以吧?遵照辦理?
  • 柯委員建銘
    怎麼是營建署?健保署吧!
    周副司長道君:我們建議文字作一個簡單的修正,第3行文號修正為「衛福部107年衛部顧字第1071960075號函」。
  • 主席
    你們修改的文字要拿給我們。就是函的數字不對。
    處理臨時提案第2案。有文字修正,唸一下,好嗎?
  • 洪科長偉倫
    倒數第2行修正為:「爰建議衛福部於二個月研議增加托育人員參與線上課程之採認時數至少12小時」。
  • 柯委員建銘
    好。
    主席:好,通過。
    處理臨時提案第3案。這是經濟部的案子,就是紓困平台。
  • 何副秘書長佩珊
    平台改專區。
  • 主席
    有什麼不一樣?
  • 何副秘書長佩珊
    因為我們現在建置的是專區。
    主席:好吧!修改2個字,平台改專區,通過。
    處理臨時提案第4案。
  • 在場人員
    遵照辦理。
    主席:好,遵照辦理。我們都處理完了,有關於農漁民錢的事情,那個案子再保留,不處理。
    有一案是:「為利各界瞭解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之執行,行政院應自109年7月起,定期於依本條例第18條規定設置之專門網站中」,公布本特別預算之執行情形、機關移緩濟急等資料。」,原來第3、4、11、18、19、20、21案併案處理。
    柯委員建銘:這個案子是翁重鈞委員的案子,是不是?
    高委員虹安:我反對併案,我是第11案。因為我們在第11案原本要求要提出部門計畫和科目,現在如果併案的話,第一個是,我們只剩下各機關移緩濟急等資料,我們不希望只看到移緩濟急一個大的數目,而是我們希望知道是從各部會哪個計畫、哪個科目移了什麼樣的數字過來。所以我還是堅持我們的第11案必須保留,而不是要併到這個案子。
    第二個是,我們這邊寫到的是109年7月,我剛剛看了一下,其實前面翁重鈞委員有另外一個案子是第32-2案,那一案是直接通過,那個案子裡面有說,行政院是一個月內會針對移緩濟急預算的執行情形送交立法院,我就不懂為什麼到第11案被併案的時候,變成是7月才有辦法提供這個資料?因為就我所知,到7月的時候移緩濟急的預算應該已經被使用了。我本來是寫二周內,如果翁重鈞委員的提案是寫一個月內,我願意把它改成是一個月內再提供這個數字。
    柯委員建銘:來,主計長回答。
    主席:我這樣回答好不好?我來處理,就是現在提出來的這個案子,如果各位委員的提案跟這裡面的內容相差很多,請各位要告訴我,你們堅持你的提案也放進來,保留去黨團協商,好不好?如果可以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告訴我這個案子要單獨處理,就單獨處理,我們這樣子好不好?
  • 柯委員建銘
    現在要不要處理?
    主席:送黨團協商,先不要處理了,就不要處理了。
  • 翁委員重鈞
    民眾黨團他們有意見啊!
    主席:這個案子出來,同意的人就不需要任何動作了,不同意併案的像高委員不同意,他的案子就保留住……
    柯委員建銘:我瞭解主席的意思,要保留的就保留,到這裡為此,下星期二還有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各黨團要送案子,在下星期一中午以前要送,這裡面保留的部分就繼續保留,下一次院長主持朝野協商的時候再來處理好不好?否則在那邊爭辯了半天沒有用,等一下又提出來了。好,下課可以嗎?
    主席:現在不能下課,因為還要整理、宣讀啊!不過你們要走是可以走。
    鄭委員運鵬:上次的機會是這樣的,就是有些委員今天沒有來,結果同樣的提案說完了又去那裡提出,這個……
    主席:這個沒有辦法,這是立法院習慣,沒辦法。
    柯委員建銘:這裡面已經提過了,不可以投機取巧、抄一抄,為了製造亮點給公督盟看,又提同樣的東西,總之一事不二例,好不好?要提就提不一樣的,而不是抄一抄又提出來……
    主席:比方說賴士葆委員提一個案子,在這裡面經處理後是不通過的,我接受,但是去那裡後又重新提,這是不可以的……
    柯委員建銘:通過的不能拿來抄一抄,然後在朝野協商……
  • 主席
    這個沒有辦法啦!
    柯委員建銘:這個不行啦!要有新發明、新創見,好不好?
    高委員虹安:上回有一次黨團協商就突然送了29案進來,然後幾乎都併案了。
  • 柯委員建銘
    現在不行了。
    翁委員重鈞:不是這個委員會的,他當然沒有提案權,若是他想提案的時候,我們是沒有辦法阻擋的,你怎麼去阻擋呢?
    主席:像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並不在我們聯席審查委員會的裡面,他沒有提案權,若是他想要提案……
    柯委員建銘:怎麼會沒有提案權?每一個人都有提案權,可以用黨團名義提出來啊!像我們也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
  • 鄭委員運鵬
    我也是。
    柯委員建銘:所以不要亂掉,比方說提案截止時間是到昨天中午,然後我們協商半天,再提出來臨時提案也沒有關係,但是下個禮拜院長主持朝野協商時,不可以把同樣的東西再抄一次,我們可沒有那個美國時間搞這些!不可以這樣啦!
    鄭委員運鵬:召委我說明一下,已經通過的,已經說過的,不要用其他委員的名義再提了。
    翁委員重鈞:不在這個委員會的,他們當然可以……
    柯委員建銘:不在這個委員會的委員,他也可以提案。
    翁委員重鈞:提案我們一看就知道了,可以說我們聯席會已經處理了嘛!
  • 柯委員建銘
    沒有那種事情啦!
    鄭委員運鵬:召委,其實這是對召委今天主持會議的結論表示尊重,因為今天處理完了,結果改天別人又提,這樣就是對你不尊重,要不然我們今天何必有結論呢?
  • 翁委員重鈞
    沒有什麼不尊重……
    柯委員建銘:你說不在這個聯席委員會的,像我就是不在這個聯席委員會的,既然宣告了在什麼時候之前可以提案,你就可以請黨團提案,就算不是在這個聯席委員會的,明3個委員會的委員連署也可以提案,每個黨團都提案了,不要在通過以後,同一個案子在朝野協商時又再提一次,好不好?就是這樣而已。
    主席:老柯,你不能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在立法院這麼久的時間,我們朝野協商時幾乎都尊重各黨團的提案,即他們提什麼案子我們都尊重,各黨團都可以提案……
    柯委員建銘:當然尊重,但是已經通過的同一個案子就不要再提,好不好?就只有這個原則而已。
    主席:不會有人這麼無聊把同一個案子再抄一次,沒有人這樣子做的。
    柯委員建銘:這是一個原則,今天這裡有剩下兩百多案,如果明天大家抄一抄又提出,我們又要再搞一次,不可能的事情嘛!
    主席:不會有人這樣子的,你們以前才會這樣子……
  • 柯委員建銘
    這個有道德風險。
    翁委員重鈞:本席認為,今天若他不是這個聯席委員會的委員,他想再提案,我們要尊重,但是我們在協商的時候,可以把這個提案……
    柯委員建銘:立法院開會,大家都要來參加,不要是不來參加,然後在提案上有特權,沒有這種事情的!不然透過黨團也可以提案的,朝野協商就是針對保留部分來作處理,案子已經通過了,就不要再提一次,我是要防止這種情況。這個有一個巧門,大家提給公督聯盟看,每一個人抄兩百多案又再提出來我們可沒有那個時間,把每個案子重新再來一遍,不可以這樣的。
    翁委員重鈞:今天其他委員會也有開會,他不是這個委員會的委員,也不一定要在這裡開會啊!
    柯委員建銘:不是這個委員會的委員昨天也可以提案,今天審查的過程中也可以送案過來。
    翁委員重鈞:如果是開全院聯席會但他沒有來,當然他有錯誤,現在就是因為他參加的委員會有開會,所以沒有辦法來參加聯席委員會,但又想要提案,為什麼朝野協商要……
    柯委員建銘:有規定提案的時間,個人不能提,就我黨團提嘛!
    主席:現在休息30分鐘讓議事人員整理協商結論,整理完以後再宣讀協商結論。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宣讀協商結論:第1案照案通過;第2案照案通過;第3案保留;第4案保留;第5案通過;第6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不必再須到其他機關網站」刪除,其餘照案通過;第7案保留;第8案通過;第9案修正,將倒數第5行「爰請行政院」修正為「爰建請行政院」;第10案通過;第11案保留;第12案、第13案及第14案均通過;第15案保留;第16案及第17案通過;第18案保留;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均保留;第22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修正為「爰提案要求金管會鼓勵各銀行各項紓困貸款」,其餘照案通過;第23案保留;第24案通過;第25案修正,將第2行「請審計部……」修正為「請審計部於行政院提出半年決算報告及年度會計報告後對本項特別預算執行情形進行查核……提出書面報告」;第26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將ATM……」修正為「將財金公司所收之ATM轉帳手續費於疫情期間減收40%」,其餘照案通過;第27案保留;第28案通過;第29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與成效」等3字刪除,其餘照案通過;第30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爰提案要求政府……」修正為「爰提案要求未來政府追加編列特別預算時,請各部會衡酌地方政府緊急事項、人力調配及經費應用之需求編列相關補助款」,其餘照案通過;第31案及第129案合併,以第31案為主,將第5行修正為「……,爰提案要求小規模營業人貸款還款期得展延至3年,如使用中央銀行專案融通資金,貸款利率得維持1%」,其餘照案通過;第32-1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規定在一定金額以下,或」等文字刪除;第32-2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的「明細」兩字刪除;第32-3案通過;第32-4案保留;第32-5案修正,將第1行「特別預算案」修正為「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第33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停徵」改為「減徵」;第34案及第35案合併,以第34案為主,將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經濟部、勞動部等相關機關於兩個月內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提出書面報告」;第36案通過;第37案保留;第38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應有」改為「應研議」,其餘照案通過;第39案保留;第40案修正,將第4行中間的「然,許多壽險業者……」修正為「然,為免誤解,對特定不動產標的物……」,第5行「卻可一體」修正為「即可一體」,倒數第3行「恐有不公平之處」等字刪除,其餘照案通過;第41案修正,倒數第2行「政策性貸款金額與成數」修正為「政策性貸款保證成數」,其餘照案通過;第42案通過;第43案修正,將第4行「補貼方案應」修正為「補貼方案研議」,其餘照案通過;第44案通過;第45案保留;第46案保留;第47案及第49案到第55案合併處理,以第47案為主,將第1行「廣續」修正為「賡續」,倒數第2行「
    要求」修正為「爰要求」,「於兩週內」修正為「於一個月內」,最後一行的「退場計畫」修正為「書面報告,以保障個隱私權益」,其餘照案通過;第48案保留;第56案及第58案合併處理,以第56案為主,將倒數第3行「爰凍結該預算186,580千元」等字刪除,「俟內政部……」修正為「請內政部提出具體……並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其餘照案通過;第57案、第59案、第60案、第70案及第71案合併處理,修正為「內政部警政署應確保員警所需防禦裝備之充足,並合理分配員警勤務避免過勞。為提高資訊透明度並利各界瞭解防禦裝備適足性,應定期公開各項物資分配情形,以確保員警執勤之防疫安全。」;第61案、第63案、第64案、第65案、第67案、第68案及第69案併案處理,修正為「內政部於本追加預算案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計畫編列3億6,503萬5,000元項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所需經費1億1,120萬元,居家檢疫為防疫防線之重要一環,亟需中央與地方政府密切配合,為提供地方政府進行居家檢疫之經費,協助提供防疫量能,爰提案要求內政部應儘速於兩星期內完備補助地方政府居家檢疫相關作業要點之法制作業及第一期補助款撥付事宜。另,為有效掌握居家檢疫者證明單及行蹤及其是否確實配合各項防疫措施,應督促地方政府落實追蹤確認及健康關懷機制,俾鞏固防疫成果。」;第62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此要求內政部加強督導地方政府執行居家檢疫之追蹤確認及健康關懷,以落實居家檢疫工作,有效防止社區傳播的發生。」;第66案修正,將句中「津貼」均修正為「補助費」;第72案、第73案及第75案合併,以第72案為主通過;第74案修正,改為書面報告;第76案及第87案合併,以第76案為主,將第76案倒數第2行「教育部……」修正為「教育部應儘速於二週內辦理」,其餘照案通過;第77案、第86案、第88案及第89案合併,以第86案為主,第86案最後再加一句話「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第78案、第79案、第80案、第81案、第82案、第83案、第84案及第85案合併處理,以第85案為主,第85案最後1行加一句話「並於3週內提出配套措施」;第90案及第91案合併處理,以第90案為主,第90案倒數第2行「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於一週內……」修正為「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其餘照案通過;第92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要求教育部從今年六月」修正為「要求教育部研議從今年六月」,然後以下文字都一樣;第93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一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第94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專區網站」修正為「專區網站(去識別化)」;第95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於兩週內」修正為「於一個月內」,然後提書面報告;第96案修正為提書面報告;第97案修正,將最後1行的「站」修正為「站(去識別化)」,然後提書面報告;第98案保留;第99案保留;第100案保留;第101案通過;第102案修正,將「一周內」修正為「一個月內」;第103案及第104案均通過;第105案修正,將「一周內」修正為「一個月內」;第106案及第107案均通過;第108案修正,將「二星期內」修正為「一個月內」;第109案、第110案、第111案、第112案及第113案均通過;第114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此要求經濟部研議消費折扣及發放現金利弊,選定最佳方式推動振興措施」;第115案、第116案、第117案、第118案及第119案均通過;第120案修正,將最後一行的「宣傳辦法」修正為「宣傳作法」;第121案及第122案均通過;第123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月營業額……」等文字均刪除;第124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爰提案要求」修正為「爰提案建請」、「(3)每週」修正為「(3)每月」;第125案保留;第126案修正,將第2段第2行「經濟部」前加「建請」2字,修正為「建請經濟部應當與財政部和勞動部建立勾稽制度,以利後續依照辦法內規定……」;第127案修正,將第6行「經濟部雖也規劃1988馬上辦服務中心之」等字刪除、倒數第3行「馬上辦服務中心」刪除、最後第2行「評估採分級分流模式運作之可行性」等字刪除,其餘照案通過;第128案保留;第130案通過;第131案及第132-1案保留;第132-2案保留;第133案保留;第134案通過;第135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應主動」前增列「針對稅額證明文件取得困難之個案」,其餘照案通過;第136案通過;第137案修正,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第138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以月為基礎」改為「以三個月為基礎」以及將「每月」改為「三個月」;第139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規劃……」改為「與地方政府合作,盤點所有房間數,及早因應……」;第140案修正,將「一個月內」改為「三個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第141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爰建請……」改為「爰建請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評估並綜合考量營運資金補貼合理性,以讓補貼金額能實質濟助業者」;第142案修正,將「爰提案要求,應」改為「爰提案建請」;第143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應並重」3字修正為「建請」;第144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要求」改為「建請」、「民宿業者補助應該齊頭式紓困」的「應該」2字改為「採」;第145案、第146案、第147案、第148案、第149案、第150案、第151案及第152案均通過;第153案及第156案保留;第157案、第158案及第159案均通過;第160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每季」改為「每年」;第161案通過;第162-1案保留;第162-2案保留;第163案、第164案、第169案、第170案、第171案、第172案及第175案合併處理,以第164案為主,修正倒數第2行為「爰要求衛福部重新研議補助醫事人員津貼申請作業須知,制定合理之津貼標準……」;第165案通過;第166案、第174案及第200案合併處理,以第166案為主,修正倒數第2行為「爰提案要求衛福部應於七月底前將一至三月份防疫相關工作人員績效獎勵金發放完畢」;第167案修正,將最後1行之「醫事人員」後加「領取上開津貼」等字;第168案修正,將案由第4行修正為「疾管署應研議檢討『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貼津貼及獎勵要點』之清潔人員部分」、說明倒數第3行「重新擬定……」修正為「重新研議檢討『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貼津貼及獎勵要點』之清潔人員部分」;第173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除日後」修正為「未來除日後」,其餘照案通過;第176案及第177案均照案通過;第178案及第204案合併處理,以第204案為主,修正末句為「向立法院財政及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79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修正為「爰要求衛福部儘速更換藥局損壞硬體設備(包含:健保讀卡機),針對藥品分配不均提出具體改善解決措施,向民眾宣傳三同藥品政策具體方案(包含期程、方式),並於兩周內向財政及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80案通過;第181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爰提案要求政府成立」改為「爰提案要求政府研議成立」,其餘照案通過;第182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修正為「建請衛福部評估實際需要,適時擴大弱勢津貼發放對象,以此嘉惠基層族群」;第183案修正,將第3行前面刪除、於「硬體設備」前加「損害」二字後接上「(包含:健保讀卡機),儘速完成『口罩銷售金額扣除包裝補貼費用後再上繳』,並於兩周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第184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並擴大……」修正為「就經濟狀況不佳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具入住防疫旅館需求者,得免收費入住集中檢疫所,且協請地方政府協助媒合選擇入住費用未高於集中檢疫場所收費之防疫旅館入住」,其餘照案通過;第185案、第186案、第187案及第188案均通過;第189案及第192案合併處理,以第189案為主,修正倒數第2行為「衛福部應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速審核作業,於備齊資料30日內完成,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規定辦理,以維護民眾權益。」;第190案保留;第191案及第193案均通過;第194案修正,將第3段「爰要求衛福部,」修正為「爰建請衛福部」、倒數第3行「須明定」改成「宜研議」,其餘照案通過;第195案修正,將第2段「建請衛福部……」修正為「建請衛福部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於疫情期間提供家庭支持服務」、第3段「建請衛福部增強早期……」修正為「建請衛福部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增強早期……」;第196案通過;第197案修正,最後1行修正為「每週發出因應疫情急難紓困金之人次、金額,以利追蹤因應疫情急難紓困發放情形。」;第198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修正為「請衛福部要求該財團法人於1個月內提出成立以來迄今之工作成果報告及檢討改善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99案及第207案合併處理,以第199案為主,將倒數第2行「亦應新增」修正為「研議新增」、最後1行「之管道」修正為「之管道可行性」,其餘照案通過;第201案修正,將第2段修正為「爰此,建請衛生福利部考量基層診所及地區醫院協助防疫的貢獻,包括承擔急性未分化症狀病人診療風險及分擔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民眾之醫療照護等案,研擬合理獎勵方案,並主動關懷弱勢診所的需求,提供有效之紓困措施。」;第202案修正,將第2段第5行「根據……所需經費」刪除、第3段「綜上所述,建請經濟部及衛福部」修正為「綜上所述,建請衛福部協同經濟部」、倒數第3行修正為「並且將相關整合之資訊於網站上公告之」,其餘照案通過;第203案修正,將第2段倒數第3行「2億3千元」修正為「2億3千萬元」、第3段第2行「並請衛福部會同內政部……」修正為「並請衛福部必要時得會同內政部……」、第1段第3行「無加保勞、農、漁、公等職業保險」修正為「無加保勞、農、漁、公等社會保險」;第205案、第206案及第208案均照案通過;第209案修正,將第7行「爰提案要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檢討律定」修正為「爰提案建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議」,其餘照案通過;第210案修正,將第4行後半段「發布對境外入境人員全面集中隔離檢疫、全面普篩」修正為「視疫情發展適時評估調整政策」,其餘照案通過;第211案及第227案合併處理,以第211案為主,將第5行「爰提案……」修正為「爰建請財政部將109年度之基層診所醫療費用標準調整為85%,以協助所有基層診所的醫護人員能安心抗議疫。此外,藥事人員也在此次防疫作戰中貢獻甚深,亦應當給予獎勵。健保藥局之所得,建請財政部研擬將原先94%之成本認定提高至96%,以減稅達成實質紓困效果。」,其餘照案通過;第212案及第213案均通過;第214案修正,將第3行的「24.7億元」修正為「17.7億元」;第215案修正,將第2段「三個月」改為「六個月」、將「保險制度……」修正為「保險制度之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第216案照案通過;第217案修正,將第4行「基本工資之75%(約1.8萬元)」修正為「一定金額」;第218案修正,將第2段第4行修正為「經查,由本國銀行辦理未獲經濟部利息補貼而由文化部給予利息補貼之案件為13件」、第3段末句「研議較低門檻之方案」修正為「能加強輔導與協助,以順利申貸」;第219案通過;第220案撤案;第221案至第223案合併處理,以第221案為主通過;第224案保留;第225案修正,將最後1行「分批終止」修正為「檢討」;第226案修正,將最後1段第1行「應辦理60萬……」修正為「協助申請優惠利率貸款;對銷售佣金收入減少達15%者」,其餘照案通過;第228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請財政部……」修正為「請財政部研議多元管道,向小規模營業人宣導相關資訊,以積極協助……」;第229案修正,將第2行「協調整合」改為「督導公股銀行配合各部會融資方案、利率、期限……」;第230案修正,將「爰此……」修正為「爰此,提案建請財政部將公益彩券加碼7億元作為獎金支出,以助公益彩券商度過疫情難關。」;第231案、第232案及第233案均通過;第234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後半段修正為「建請勞動部研議未投保勞保……」;第235案及第236案均通過;第237案修正,將第1頁末「兩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第238案修正,將第3段第2行修正為「建請勞動部於疫情結束後,針對突發調降……之事業單位予以關心協助。」;第239案、第240案及第241案均通過;第242案保留;第243案通過;第244案撤案;第245案及第246案均通過;第247案保留;第248案及第249案通過;第250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的「檢討」改為「檢視」、倒數第2行的「一周」改為「兩周」,其餘照案通過;第251案及第252案均通過;第253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爰勞動部……」修正為「爰要求勞動部考量都會原住民之需要,檢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之資格條件」;第254案修正,將倒數第3行「爰要求勞動部……」修正為「爰請勞動部研議放寬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之申請資格」;第255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爰提案要求勞動部……」修正為「爰提案要求勞動部於一周內研議決定是否提供本專案勞工紓困貸款……」;第257案、第258案及第259案均照案通過。
    新增主決議部分,第1案保留;第2案及第4案合併處理,以第2案為主,將倒數第5行「即刻檢討……」修正為「即刻檢討放寬對於弱勢民眾在疫情期間申領條件,同時簡化申辦流程,免去民眾準備相關書面資料的困難……」;第3案併入第255案;第5案通過;第6案倒數第2行的「三日」修正為「一周」;第7案修正,將倒數第4行「要求行政院……」修正為「要求行政院會同財政部應在一個月內應召集……」;第8案修正,將第6行的「要求」修正為「建請」、第7行「主管機關……」修正為「主管機關儘速研議補足基層醫院診所所需之N95口罩……」、第8行「並在一周內召集……」修正為「必要時得召集各地醫師公會……」;第9案修正,將倒數第7行「建議行政院與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應調整醫院診所……」修正為「建議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應研議調整醫院診所……」,其餘照案通過;第10案通過。
    臨時提案部分,第1案修正,將第3行「並參考……」修正為「並參考衛福部107年衛部顧字第1071960075號函所示……」;第2案修正,將倒數第2行「爰提案……」修正為「爰建議衛福部於兩個月內研議增加托育人員……」;第3案修正,將案由倒數第2行「網路紓困平台」改成「網路紓困專區」;第4案通過;第9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各相關行政部門如果有需要更正的,請到主席台,我們再等一下。
    更正第100案協商結論:第100案原來是保留,經相關機關協調後改成將倒數第4行修正為「爰此,要求中央銀行研議於三個月內提出相關具體規劃……」。
  • 更正新增主決議第7案協商結論
    將第3行修正為「要求行政院與衛福部會同財政部應在一個月內……」。
    向委員會報告,剛才議事人員已將協商結論全部宣讀完畢,也經過行政單位再三confirm,現已完成完整的協商結論,請教各位委員,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除照協商結論外,其餘部分均照列。另,債務之舉借隨同協商結論減列數調整,歲出政事別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審查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審查結果作如下之決議: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另外,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由本席核對後確定。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委員會,這次會議的議程全部進行完畢,我們散會,謝謝!
    散會(16時46分)
User Info
賴士葆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臺北市第8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