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星期五)10時 @ 本院議場 (主席::現在開會。在進行報告事項之前,現有朝野黨團共同聲明一份,內容如下:)
  •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74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在進行報告事項之前,現有朝野黨團共同聲明一份,內容如下:
    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
    立法院朝野黨團針對中國大陸於5月28日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略過香港立法會,逕行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下簡稱「香港版國安法」),肇致香港情勢急遽惡化,港人安全自由權益危殆,經協商共同聲明如下:
    一、基於自由、民主、人權之普世價值,本院堅定支持香港人民捍衛民主自由價值的訴求,對於中國大陸略過香港立法會,逕為制定「香港版國安法」,嚴重破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之承諾,立法院朝野各黨團皆同表關切,並表示強烈遺憾及嚴厲譴責。各黨團支持港人的民主與自由及「雙普選」,與建立各界的溝通管道,以利迅速恢復香港的安定,俾利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二、我國政府應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法規之規定,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有緊急危害之香港居民提供必要的協助,並在既有的基礎上,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此外,針對目前在臺就學、就業的香港人士,其有參與實體及線上聲援活動者,於返港後之人身安危,宜透過有關機構提供關懷並適時協助。
    三、本院將持續密切關注香港情勢後續發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的精神及規範,要求陸委會每季提出「香港特殊地位檢討報告」,評估香港政治、經濟、社會面向之獨立性。並因應時勢變化適時檢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及監督政府相關部會實際執行情形;在此之前,行政院應積極落實「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不停止對於追求香港民主自由受到迫害的香港人依法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具體的行動給予香港人民支持、關懷與協助。
  • 提案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蔣萬安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張其祿
  • 主席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1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 項目
    二、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3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政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5人擬具「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一、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4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二、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四十八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三、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四、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五、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六、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糧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七、本院委員陳柏惟等21人擬廢止「訓政結束程序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八、本院委員陳柏惟等22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九、本院委員陳柏惟等18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本院委員陳柏惟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一、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圖書館法第七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三、本院委員李德維等16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四、本院委員李德維等18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七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五、本院委員李德維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六、本院委員陳以信等21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8人擬具「國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6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九、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8人擬具「客家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一、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三、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四、本院委員林文瑞等18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五、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六、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八、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廢止「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九、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二、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8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四、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六、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七、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七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之一、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一、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二、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三、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四、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五、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六、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七、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八、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九、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五、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七、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八、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四、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五、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六、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七、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八、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六條、第四百零四條及第四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08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受託辦理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紐西蘭為我國有機同等性國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再生水開發案建設費用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電動機車用充電系統設備及電池交換系統設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經濟部函,為修正「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三、(密)經濟部函送我國與印尼完成簽署之「貿易推廣合作瞭解備忘錄」中文、印尼文及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四、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資訊通信技術合作協定」中、英文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五、內政部、財政部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六、內政部函送「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七、內政部函送「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八、內政部函送「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部分規定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九、內政部函,為修正「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護理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三、衛生福利部函送「精神復健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四、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第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七、財政部函,為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八、財政部函,為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九、財政部函,為修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考試院函,為修正「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一、考試院函,為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二、司法院函送「職務法庭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三、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事務官辦理各類事務之範圍」貳之一及肆之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四、行政院函送「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五、行政院函送「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六、行政院函送外交部擬具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8年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七、行政院函,為修正「航港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制定公布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定自109年5月19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九、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之二條文,定自109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文化部函,為修正「金漫獎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一、文化部函,為修正「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二、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三、中央研究院函,為修正「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四、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三百五十一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三五案至第三一五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三六案、第一三七案、第一三九案、第一四○案、第一四六案、第一五七案、第一六九案、第一七○案、第一七四案、第一七六案、第二八○案、第二八一案、第二八四案、第二九一案、第二九三案、第三○九案、第三一一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四六案、第一五四案、第一五五案、第一五八案、第一六一案至第一六四案、第一七○案、第一七一案、第一七三案、第一七九案、第二○一案、第二一○案、第二一二案、第二四二案、第二四三案、第二四五案、第二五四案、第二七八案、第二八八案至第二九一案、第二九三案至第二九六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 項目
    一三五、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三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8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4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三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9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三八、科技部函送「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各項財務改善措施之執行成效」109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三九、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度第1季補助情形」上網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一、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109年4月份廣告政策文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二、財政部函送該部、國庫署與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109年度第1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三、財政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109年第1季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四、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七)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生態檢核機制有待加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五、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十三)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六、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延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七、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辦理勞動基準法宣導會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八、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加身心障礙者之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九、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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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辦理一般性行政管理工作確實評估相關經費之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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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一、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規劃智能系統之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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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二、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提高農民職業安全及經濟保障涵蓋率之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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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三、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提升民眾重視老年經濟生活保障意識之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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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四、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檢討人力資源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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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五、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工會組織自由化」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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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六、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護人員籌組加入工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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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七、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籌組及加入工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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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八、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青年對就業資訊之瞭解,減緩青年非典型就業型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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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九、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對國營事業相關安全精進作為之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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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近年「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建議事項參採率偏低之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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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一、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財務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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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二、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建立非典型人力控管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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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三、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檢討人力資源配置降低非典型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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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四、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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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科醫師人力分布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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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預立醫療照護諮詢」相關補助研處結果,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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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參與率低及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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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業社工師偏鄉加給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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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子煙之菸害防制宣導具體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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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務社工薪資待遇等勞動條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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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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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身心障礙機構視力與眼疾調查」規劃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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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置友善親民申訴及進度查詢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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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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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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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廢棄物管理檢討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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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主管第2項決議(四)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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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主管第2項決議(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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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五十七)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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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主管第2項決議(十三)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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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五十九)空氣品質監測站選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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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二、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出積極政策留住包含5G技術等領域之科技人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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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三、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臺灣文化科技產業新價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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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四、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生技醫藥核心設施平台專案成效及推動現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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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五、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宜蘭及銅鑼園區土地出租率欠佳應積極招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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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六、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銅鑼及宜蘭園區招商情形檢討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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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七、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太空產業發展規劃與太空活動管理法進度與規劃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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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八、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主管各單位之專利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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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九、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實驗研究院限制性招標與自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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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校執行政府科技計畫所得研發成果收入分配創作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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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一、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學合作課徵營業稅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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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二、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建立橫向聯繫政策平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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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三、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涉及原住民族之學術研究應確認是否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同意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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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四、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彈性薪資計畫推動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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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五、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智慧科研發展指引之加強推廣與落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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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六、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基本法修正及配套措施相關成效及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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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台灣光子源結合產業需求落實應用推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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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三期)計畫執行管控」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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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小學委託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相關收費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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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效降低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休退學率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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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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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AI領域及資訊安全高階人才培育措施及相關配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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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執行狀況」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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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防制兒虐具體策略及幼兒園不適任人員之通報及不得任職之管控作法」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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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十一)「就學貸款協助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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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十九)「就學貸款協助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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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一)「就學貸款協助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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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偏遠地區學校設施設備」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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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2至5歲幼兒教育與照顧政策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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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學選才連結高中學習歷程有助於弱勢學生升學及多元入學各管道名額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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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學選才連結高中學習歷程與大學招生專業化推動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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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目
    二一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學選才連結高中學習歷程縮短城鄉差距與強化關懷弱勢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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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8學年度個人申請超篩檢討及考招制度規劃說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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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四、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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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部地區人才需求媒合及培育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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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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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七、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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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八、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師資格檢定後實習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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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九、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效補足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原住民教師規劃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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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大專校院學生住宿質量之推動重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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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目
    二二一、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教深耕計畫深化高教人才培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二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審查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二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玉山學者計畫執行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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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四、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玉山學者加強扶植青壯年學者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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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五、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立大學合併私立大學之可行性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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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六、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扶植青壯年學者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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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七、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玉山學者計畫及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執行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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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八、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偏遠地區學校設施設備」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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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九、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整合資源推動家庭教育及相關策進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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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精進教科書合理計價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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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一、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校採購大陸品牌海康威視監視器恐有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疑慮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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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效降低青少年學生吸菸人口杜絕毒品入侵校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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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力系統改善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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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四、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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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五、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幼兒園幼童專用車駕駛人年齡規定研商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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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六、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團應輔導家長共同開發教材以及提供課程與教學專業諮詢」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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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七、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私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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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八、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中小閒置校舍結合地方創生活化再利用」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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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九、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減量推動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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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情緒教育議題納入家庭教育之辦理情形及相關策進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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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一、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三期)計畫執行管控及落實選訓後勤支援」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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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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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聯合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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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四、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教育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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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五、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綜合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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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六、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補助獎勵機制促進地方政府善盡輔導與協助社區大學」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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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七、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幼教產業人才供需情形及人才培育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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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八、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暫緩入學兒童早期療育對策」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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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九、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業輔導人員聘任及學校午餐精進計畫」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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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編制外教師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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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一、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大專校院實踐我國永續發展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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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二、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應釋字第784號解釋相關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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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等計畫宣導策略及計畫」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五四、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及維護境外學生權益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五五、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至5歲幼兒教育與照顧政策精進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五六、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借人力歸建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五七、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專校院專案教師相關規範改善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五八、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各地方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策略」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五九、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一、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博物館數位內容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二、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三、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三)博物館典藏展示率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四、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五、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六、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六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二七七、銓敘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聘用人員資遣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七八、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七九、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八○、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熱式菸草產品管制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二八一、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擴張性財政政策提振投資效果不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二八二、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快遞包裹高價低報等不合法行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二八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二八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二八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從國際支付生態發展研析我國金融創新及監理政策」委託研究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二八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部分機關未恪遵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辦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二八七、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節水措施以完整體現節約用水之精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二八八、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北市貢寮區、雙溪區及平溪區自來水管接管率甚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二八九、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高屏地區水源保護計畫暨全國水源區廢棄物傾倒、不當開發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二九○、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產業用地配置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二九一、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大林蒲遷村辦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二九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農業物聯網發展行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二九三、行政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關鍵基礎設施名單之盤點及其防衛計畫之規劃及落實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二九四、行政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政府機關使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設備情形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二九五、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二九六、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華統一促進黨等部分政黨人士疑涉組織犯罪予以行政處分與解散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項目
    二九七、僑務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商推展穆斯林來臺觀光及臺灣清真產業相關議題連結僑臺商以建置諮詢平臺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二九八、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政策「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旗艦計畫」相關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二九九、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目標市場廣告行銷計畫」跨部會會議相關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業者機票補助成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一、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使用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二、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簽證便利措施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三、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經管之國有房地無償供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營運使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四、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對歐國會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五、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引進外籍看護工相關文件審查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六、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盤點現有對美政策研擬具體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七、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辦理規劃精進聯合國及我國永續發展目標相關課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八、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執行「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三○九、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受疫情影響廠商研發經費10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 項目
    三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受疫情影響廠商研發經費家數上限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 項目
    三一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內需型產業及製造業紓困等所需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 項目
    三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疫苗、快篩試劑及藥物開發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 項目
    三一三、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開學前防疫物資配送情形及停課後補課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 項目
    三一四、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防疫物資發放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 項目
    三一五、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該條例第九條之一稅式支出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三一六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
  • 項目
    三一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發展」項下「01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一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動物檢疫業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一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二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總歲出」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深化國家記憶計畫─加促國家檔案近用與活化─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二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主動服務及網路參與精進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二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二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三二六、本院總務處函送委員林昶佐等15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質詢事項

  •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 項目
    一、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文化部應加速藝文紓困申請案件之審核及撥款作業,俾達快速補助、及時紓困、減緩疫情衝擊之成效,並配合本次強化紓困目標,妥善定義「藝文艱困事業」及其適用條件,並儘速完成相關補助辦法及利息補貼作業須知之修正作業,以利後續執行,陪伴藝文產業共度難關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財政部提出紓困追加預算新臺幣(下同)4.98億元,建請補助辦法應多面向考量各經銷商營運狀況因素,並加快完成相關補助辦法及執行細節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三、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農委會新增對營運困難之業者提供相關員工薪資補貼、營運資金協助及農漁民生產資材與運銷補助,此措施立意良善,惟籲請農委會應適時佐以相關經營輔助措施並訂定查核機制,以確保受補貼業者之員工均領足八成薪資,使業者能在政府的輔助下順利渡過經營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四、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五、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本次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公益彩券之紓困補助應要求發行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擔紓困補貼金額之一半,對營業額衰退之經銷商採取紓困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六、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值勤工作,存有不合理的值勤工時及津貼,實應檢討修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七、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國人的生存健康及生活品質,請行政院應訂定『種樹、護樹及修樹辦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強化警察基層非致命性武器裝備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九、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防疫期間為確保員警防疫裝備充足,建請提高各項防疫物資分配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檢討是否要求消防火災警報設備應設計防止擅自關閉裝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一、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目前防疫旅館對中南部部署似乎不足,請交通部應確保防疫旅宿之品質與數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二、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高速公路1968App加強版」人潮警示功能不準確,有資訊失真現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四、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擴大急難紓困方案資格從寬認定疑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疫情趨緩政府如何振興國內買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自稱可獲較大乘數效果的消費補貼,已被各方批評多日,建請政府加發排富的全民現金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東部大專校院體系規劃培育客家語言文化師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八、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全國樂齡學習中心授課講師紓困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十九、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政府口罩捐贈及通報WHO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政府自徵用醫療口罩後,應針對受影響口罩批發經銷業者提出實質補助紓困方案,並評估醫療口罩巿場恢復正常供需之可能情境及時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政府應採取節約用水措施,並即時宣導民眾隨時、隨手做節約用水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有鑑於國內疫情趨緩,政府應考慮放寬規定,讓經濟活動逐漸恢復正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農民退休儲金同步上調農民提繳比率,及主管機關提撥之金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海洋環境保護、海洋人才培育及制定海洋保育專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經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紓困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精神疾病犯罪者之收容監護及建置司法精神病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經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三十、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南投縣內許多偏鄉地區(部落)因地處偏遠又道路狹窄大客車根本無法到達,應積極導入公車式小黃來取代營運公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推行急難紓困政策,中央地方步調不一,造成基層公務員業務壓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泛觀光產業紓困及觀光業減稅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原民會推動部落景觀優化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項目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有關於急難紓困補助對象資格繁瑣,造成民眾不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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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針對弱勢無保提供紓困金,應檢討配套政策,必要時增聘人力協助政策推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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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湯委員蕙禎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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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銀行辦理紓困貸款案件審核流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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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治安維護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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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強化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紓困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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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推動不在籍投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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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積極查尋失蹤人口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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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內某知名企業依循「信託法」公益信託專章,於去年被發現近五年約有35.27億元的現金股利收入,透過公益信託模式,捐給自家集團所成立的基金會,形同資金從左手換到右手,但卻可依法享受免課所得稅的優惠。財政部乃於2019年底在回應立委質詢時,建議法務部應提出「信託法修正草案」,設置一定比率的公益信託支出比,以監管公益信託。但法務部卻以實務上有困難為由,以致延宕近半年卻未見修正草案的提出,讓公益信託制度形同為企業逃稅甚至洗錢開啟一道方便之門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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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經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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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柏惟就「數位身分識別證─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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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活性碳口罩產線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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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現行拋棄式打火機使用完後普遍當成一般垃圾丟棄,或混放於塑膠類回收物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蔡總統第一任內編列了史上最鉅額的特別預算,包括前瞻建設8,400億元,紓困4,200億元,戰機預算將近2,500億元,合計超過1.5兆元,加上大選前開了數千億元的支票,已使得財政狀況急轉直下。而2003年SARS導致稅收短徵1,203億,2009年金融海嘯稅收短徵高達2,538億元,可預知此次疫情衝擊經濟為史上最大,稅收嚴重短徵自5月起即會逐漸浮現,占了總體稅收三分之二的所得稅、營業稅,將使稅收短徵超過2,500億元,財政惡化的速度就像經濟停滯一樣嚴重。尤其前瞻實施將近三年,當初所有關於不夠前瞻、蚊子建設、地方財政錢坑、無助經濟等質疑都未獲得解答,例如占一半的軌道建設,現在看來是否不符人口負成長、電車、自動駕駛、共乘技術的趨勢,已失去前瞻性?實有必要重新檢討,也可以將前瞻建設計畫與紓困整併,刪節可能淪為蚊子建設的支出,儘量移緩濟急,以發揮振興經濟之效益,減少拖垮財政的風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根據勞保財務精算報告,勞保50年潛藏負債持續增加至9.11兆元,財務破產年限由2015年精算的2027年提前一年至2026年,換言之,勞保破產大限,六年後到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萬元紓困之亂」,原本可望透過行政院宣示簡化程序,由中央審核得到紓解,竟然演變為中央推諉責任,地方政府卻要飽受行政罷凌的荒謬亂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疫情減緩後,最重要的就是產業振興,中華民國是一個外貿依存度很高的國家,我們防疫領先全球、也請外貿、經濟政策要「超前部署」,有沒有機會與其他友邦促成商務快捷通道,從商務活動開始逐步解封,讓經濟開始振興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蘇貞昌院長公開宣示「快速收件,中央審核,基層免責」,結果卻是火上澆油,再一次跳票。一方面民眾對申請紓困的疑慮始終未消,一方面基層公務員就連母親節還得加班疲於奔命消化申請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近日以來,由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2010年簽署至今已滿10年,同時因為世界貿易組織建議各國之間簽署雙邊或多邊FTA時,最好能在10年之內完成,因此有些人士擔心ECFA是否有可能自動中止,而對兩岸貿易產生重大的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中央疫情中心表示,國人仍要戴一陣子口罩,六月初才可在高鐵和台鐵上吃東西,八月初才會完全開放車上吃東西;而開放國境可能要十月至年底間,或是與其他疫情控制較好國家組成觀光聯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楊委員瓊瓔,根據國際資安業者Check Point和Dimensional Research最近完成的資訊安全報告指出,由於新冠疫情迫使許多企業進行人員分流或者居家上班,學校被迫關門,學生在家上課,而由於這些在家上班、上課民眾的資訊安全防護環境相對薄弱,因而隨著疫情的持續,網路威脅及攻擊事件有逐漸增加的趨勢。這包括網路釣魚攻擊、宣稱提供疫情資訊或建議的惡意網站及勒索軟體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楊委員瓊瓔,對於勞動部日前資料顯示,我國今年第一季企業大量解雇案達到90件,比去年同期44件超過一倍以上,同時解僱人數為4,501人,也比去年同期增加34%。從總失業率來看,今年前三個月失業率亦呈逐漸上升,政府喜歡把超前部署當口號,建議政府應提前思考這些找工作和紓困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台灣這幾個月為防疫而大規模進行的數位監控,公民權利因公衛危機的爆發而必須退讓,這是政府處理緊急危難所作利益衡量的結果,理所當然,也法所必然。但對前述政治特性有高度警覺意識的公民社會,卻絕不能對政府無條件賦權,放任政府的暫時權力漫無節制,坐視政府的暫時權力變成常態權力,否則,公衛危機結束後,國家必然將面臨公民自由的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廖委員婉汝,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於國際間尚未趨緩,對國內社會、經濟產生相當之衝擊;政府並對於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提供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以降低其損失並協助產業復甦。然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月22日新修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規定,將衍生「打壓生技產業發展」、「違反個人資料保密」、「違背公司治理精神」等三大弊端,並對疫情造成衝擊之產業產生不必要之營運風險。茲要求政府依我國疫情控制與擴大振興經濟之需要,暫緩實施「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規定,並研議具體替代措施對因防疫措施造成營運困難之企業予以扶助及補助,使產業得以減少損失並儘快復甦,人民生活得以安全無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疫情嚴重衝擊經濟,商總對國內142個公會最新調查顯示,4月各大服務業持續慘澹經營,不少業者營收衰退8、9成,但政府紓困方案看得到吃不到,包括保險經紀、寵物寄養、魚商批發、就業服務、不動產仲介、航空貨物集散、中藥批發零售等行業,因主管機關歸屬問題,淪為「紓困孤兒」,連就業服務受災戶都盼不到政府關愛眼神,籲請行政院針對上述業者提出紓困方案,減緩疫情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台灣高鐵日前宣布,5月27日至6月9日推出「大學生雙周快閃優惠」,此時機正巧跨越罷韓投票日,引發外界質疑,過往高鐵推出大學生優惠時間點,大多是逢年過節或開學之前,再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尚未指示雙鐵解禁,此次推出優惠的時間點啟人疑竇,籲請政府切勿濫用國家資源出招義助罷韓,高鐵公司應允維持中立交通運輸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行政院日前宣布新內閣人事,但女性閣員比例偏低,僅佔2.63%,性別比例嚴重失衡,令人大失所望,顯與蔡英文總統所提出的《性別政策白皮書》承諾「各級政府首長等公職與委員會委員的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相違背。建請行政院反映性別、階級、族群之多元代表性,而非充斥男性菁英的單一性,提升內閣女性比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勞動部因應新冠肺炎衝擊,推出10萬元勞工紓困貸款,勞動部日前公布統計指出,勞工紓困貸款開辦以來,截至本(5)月15日為止,已經受理近70萬件,銀行完成核准累計超過30萬件,僅完成撥款達16萬件,顯然紓困計畫執行不彰,無法立即讓勞工有感,建請主管機關儘速因應加快撥款作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肺炎國內疫情已趨緩,但無薪假人數卻持續飆高,勞動部日前公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即無薪假)事業單位計1,189家,實施人數2萬1,067人。較十天前的統計數字新增142家、新增2,067人,創十年來新高,後續恐無薪假、防疫假、居家作業辦法、工時計算、大量解僱勞工等情事不斷攀升,建請有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振興券規劃進入最後階段,最快近日拍板。據了解,擬規劃每人支付1千元換取3千元振興券,相當於打33折,亦即人人皆可領到政府加碼發放的2千元,不排富,大手筆斥資逾400億元點火內需消費力道,行政院擬6月初公布細節,7月暑假上路。本席籲請行政院對於振興券應大幅簡化領取方式、鬆綁使用範圍限制、擴大折扣優惠幅度,以民眾可以選擇自己最便利的使用方式,以達振興經濟之宏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我國交通工程法令欠缺對於何種條件路口始得設置機慢車待轉區(下稱待轉區)之規範,及待轉區最少面積、長寬比、進入路線、待轉區前緣與路口距離、待轉區後緣與停止線距離等交通工程設計均欠缺規範以確保機慢車待轉安全。且行政院及交通部查復答詢本席109年4月22日第1090088134號書面質詢之內容避重就輕,答非所問。爰就前答覆之「交通部公路總局訂有施工說明書」(請提供本席參考)內容為何?年度養路考評等機制中待轉區部分如何考評?待轉區之設計、施工實務上考量哪些現地條件?設置前有無實地記錄各該路口尖離峰車流量以作為設計基礎?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民法第1030條之1,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性質,究係「一身專屬性」與否歷經多次修法後,現行規定仍尚有未能充分落實其立法理由之「評價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協力所形成之財產」之功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我國現行法對於「跟蹤騷擾」之行為(以下稱跟騷行為)尚未有完備之規範,無法就跟蹤騷擾行為進行有效規範,遑論提供周延的防治作為,惟行政院曾於民國一百零七年提出「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未能三讀後,即未再有修法進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系爭細則)第10條第2項第4款規定「前項稽查,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舉發方式如下:四、肇事舉發: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或肇事責任不明,經分析研判或鑑定後,確認有違反本條例行為之舉發。」逾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系爭條例)明定之舉發型態,創設新的舉發類型,有違反層級化法律保留之重大疑慮。為何系爭細則第10條第2項除第4款外均為系爭條例明定之舉發型態,主管機關卻逾越母法自訂第4款並據以舉發人民、裁處罰鍰?何種情形交通勤務警察已到場處理交通事故並繪製現場圖甚至檢視肇事人行車紀錄影像,卻仍不能於現場判斷有無違規且能在辦公室內斷言肇事人違規?如有客觀上事後舉發之需求,政府應否提出法律修正案送本院審議將該類型舉發法制化並按第7條之1、第7條之2立法例限制事後舉發之事件範圍、條件、舉證方法及時效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政府紓困方案實施迄今,表面上看似雨露均霑,但許多同樣面臨生活壓力,急需紓困的民眾,卻仍因門檻及條件受到限制無法申辦成功,許多企業也因為行業別與主管機關的歸屬問題,對政府的紓困直喊只是看得到卻吃不到。疫情重創百工百業迄今,人人都有紓困的需求,面臨危機的企業能否撐得下去,在政府加諸的門檻與條件中,似有考量作適度放寬的必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3月遲發性鋒面造成縣內農作物巨峰葡萄不稔實受損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現金救助地區為南投縣草屯鎮、水里鄉及信義鄉,救助項目為巨峰葡萄,每公頃救助9萬元。然3月份造成的損害農委會遲至5月13日才發布公告,原有種植葡萄農民很多都已經重新種植或改種,恐無法適用於此次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是以建請農委會應研擬補救措施,針對南投縣信義、草屯、水里地區3月底4月初受到鋒面影響的巨峰葡萄造成之損害予以放寬救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大量解僱與無薪假人數在勞動市場的解讀意義輕重有別,無薪假人數目前雖以2.1萬人衝上10年新高,但員工休無薪假屬於減班休息,薪資減少工作仍在,大量解僱則是遭離退,工作不保,極可能形成社會問題。受疫情影響,高失業率將是各國政府未來1年,甚至2、3年難解的共同難題。針對失業率,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提格里茲日前對川普政府提出警告,指政府如不推出更多且更有針對性的刺激措施,美國失業率可能長期處於至少25%的兩位數高水位。以台灣勞動市場的供需來看,失業率出現25%如此驚人數據的機率並不高,但卻極可能爬升至中高個位數,尤其美台經濟的高聯結性,加上關廠家數增多,政府對失業潮來襲,必須及早擬妥對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內閣的財經團隊,除了由原本就是財經政委的龔明鑫,接手兼任國發會主委之外,真正的新人,其實就只有因應原主委顧立雄轉任國安會秘書長所遺留下來的職缺,由副主委黃天牧接任。而由於龔、黃兩人,原本就在蘇內閣的財經團隊任事,除了可以讓國發、金管兩會的政務推動無縫接軌,不致因為新手上路,重演「誤闖叢林的小白兔」之覆轍。同時也凸顯在經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考驗下,如何振興、強化台灣的經濟實力,以及建構健康安全網,以落實蔡總統就職演說所承諾促進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的目標,殆已成為新內閣團隊推動政務的當急要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四年前的5+2產業創新計畫被產業界批評不接地氣,這次蔡總統宣示發展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則與當前的產業發展趨勢相距不遠。若這六大核心戰略產業都能有所發揮,台灣的經濟成績單必然不差,成敗關鍵在政府如何找到正確的發展路徑。政府需要的是制定明確與細膩的政策,再以強而有力的執行力落實,才能讓這一波投資潮不致曇花一現。新冠肺炎疫情正在逐漸和緩,台灣比其他國家擁有更快經濟重開機的優勢,政府應該把握機會在下半年開始點火內需、振興外銷和扶持潛力產業,創造台灣經濟脫離新平庸的有利條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教育部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辦理「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該計畫於109年度編列15億7,606萬6千元,於105年訂定新南向人才政策後至109年度本計畫累積預算達56億餘元。政府編列充足經費大力推動教育新南向計畫,吸引外籍學生來台研習,並積極擴大雙邊人才交流及培育,然近年新南向人才計畫雖維持表面成效,卻屢傳關於來台外籍生不當招生或有損學生權益之情事。此外,我國高等教育體系在招收語言與文化相異之新南向國家學生前,相關的基礎教學環境、資源、師資等皆尚未完備,在辦理產學合作及學術交流的同時,基礎教研環境未同步提升,僅為爭取該計畫之補助而倉促招生恐有損我國高教形象。綜上,針對如何檢討新南向人才計畫相關問題及爭議,並完備國內新南向人才學術交流之相關配套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警察除執掌勤務業務繁重外,各部會及地方需警察協助配合辦理業務之相關法令竟高達186項,對此內政部不但未予重視檢討,任令警察過勞,造成警察退休平均餘命較國人平均減少7歲以上,實屬不當。爰此,請行政院針對各部會主管法令需警察配合協助項均應加以檢討,對不合時宜、在其他法令已有規定或本非屬警察應協助事項逐一檢討修正,以免警察辦理過多非屬本身職責工作業務,影響維護治安本職之執行效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的疫情逐漸消退,各界對於「財政赤字貨幣化」的研究將會逐漸釐清實際的衝擊,中央銀行與國發會、財政部等部會,以及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經濟研究院等研究機構,應該全面探討這個新的發展。新台幣雖然不如美元、日圓、英鎊那樣享有國際貨幣的地位,但是如果適當的財政赤字貨幣化能夠解決眼前的經濟困境,建請行政院可以研擬處理「勞保年金破產」等經濟與社會安全地雷議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發會前主委陳美伶於辭官前一個多月諮詢業界、學者及智庫,並召開多次專家諮詢會議研擬了「後疫情時代台灣經濟發展對策」,於臨別前射七箭,期使疫情過後的台灣能站上世界中心,其用心可嘉。「後疫情時代台灣經濟發展對策」充份揭示了全球經濟環境的變化,及台灣因應之道,箭雖然有七支,惟貫穿其間者惟「數位創新」四字而已,如何協助台灣的數位創新、調適相關法規、並提供數位創新充裕的資金來創造競爭優勢,實為七支箭的思維所在,這份建言值得新內閣參考並採行。回顧六十多年來,執政當局也曾面臨不少抉擇,當年尹仲容的「台灣經濟的困難與出路」,李國鼎的「科學技術發展方案」,都為那些年代的台灣出路畫謀定策,也都做了正確的選擇,如今又逢全球巨變,台灣在十字路口上,該如何抉擇才能讓台灣維持優勢、甚至提升優勢,正是這一任內閣最重要的工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我國已有一個多月沒有出現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多項防疫管制措施有望逐漸鬆綁,交通部為此研擬了三階段的交通觀光防疫措施鬆綁推動方案,希望採漸進式振興國內經濟,然而,從疫情爆發迄今,全球貨運需求有增無減,尤其兩岸貨運艙位相當吃緊,政府卻對於完全沒有防疫疑慮的兩岸航空貨運,設有諸多限制,令人不解,現將進入提振經濟期間,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儘早全面開放兩岸空運航點客機載貨,協助業者爭取商機、提振航空及貨運產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鄭委員麗文,有鑑於社會結構改變少子化影響,大專院校招生困難面臨退場問題。大專院校退場之後,過去的畢業生相關業務移轉給承接學校代理,但隨著少子化情況加劇,承接學校也有可能再次面臨退場問題,迫使畢業生業務代代相傳,恐衍生更多問題。為保障畢業生權益,建請政府參考外國做法,成立相關基金會或由教育部自行承接相關業務,以保障畢業生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黃委員國書,鑑於高溫影響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長期以來高中以下學校全面裝設冷氣之呼聲不斷。為評估國民中小學全面裝設空調的可行性,教育部業邀集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並業向行政院提報「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空調裝設計畫(110-114年度)」爭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經費。建請行政院審查時,能鑑於學生在酷暑下揮汗學習之辛苦,與炎熱對教師在教學時造成之額外負擔,充分體察本項計畫之重要性,並予以通過,以回應眾多學生、家長及教師之期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交通部訂定計程車跨區登記政策,計程車業者希望能夠給予更大的彈性處理,以協助相關業者能夠真正享受到政策開放的便利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目前國內申請進口新車,在新車代驗方面存在相關爭議,主因是交通部在汽車檢驗項目中有明文規定要進行速度測驗,因此要求申請檢驗的民營業者必須具備有速度試驗測試裝置,但是因為速度試驗測試裝置的安全風險極高,近年來公路總局監理站已取消這項檢驗,但交通部法規並沒有跟進,因此建議刪除該項規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目前國內包括園藝、種苗、樹木等樹材出現供給過剩情形,主因是原先相關樹材物品出口中國大陸關稅過高,加上台灣相關需求太少,以致發生樹材滯銷情形,希望政府可以協助園藝商解決供給過剩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台灣目前缺乏颱風研究中心,相較於鄰近各國都有設立專業的颱風研究機構,有鑑於颱風每年都為台灣造成極大的災害,要解決相關問題,必需要設立專業研究機構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育兒津貼與準公托補助金額不一致,造成許多幼兒園在招生時面臨困擾。又因為育兒津貼與準公托補助的主管不同,要解決相關問題,必需要經過跨部會協商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紡織業業者因為需要配合政府政策,原本使用的燒煤設備要改成使用天然氣設備處理,但因此卻會造成營運成本每月會因此暴增,但是現行政府的補助措施卻又採取限定名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鍾委員佳濱,為減少農民從農投資風險、改善畜牧場外部成本、鼓勵老農離農、活絡農地及提升45歲以下農業人口等目標,評估「以租代購」、「以地養老」、「老農津貼後領先存」之可行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報告。
    蘇院長貞昌:(10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游院長、各位委員先進以及電視機前、網路上收看的國人同胞,大家好!蔡總統深獲人民支持,高票當選連任,在未來4年蔡總統的第二個任期中,請我擔任行政院長,對臺灣的未來擘劃,做他的好夥伴、做最好的執行者,我深感任重道遠!依據憲法,我組成新閣,今天應貴院邀請率同行政團隊前來做施政方針報告並備詢,深感榮幸!
    臺灣是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員,我們不可能置外而偏安,尤其強鄰就在近旁虎視眈眈,政局瞬息萬變,疫情無孔不入。為建設我們的國家,保護我們的人民,行政團隊戰戰兢兢,不敢稍怠,去年非洲豬瘟,我們守住了;今年武漢肺炎,我們將士用命,超前部署,組成國家隊,五個多月來,當全世界一百九十多個國家,鎖國的鎖國、封城的封城、停課的停課,甚至禁止其人民出門;當全世界已經高達580萬人確診,死亡近36萬人的時候,只有臺灣,人民還能正常生活、自由出入,學校不但沒有停課,甚至剛剛完成了兩場,1場10萬人及1場21萬人的大會考,一切平安!當許多國家為買不到口罩而煩惱、痛苦的時候,臺灣MIT的口罩已經免費送給世界各地、各友邦,甚至於就掛在白宮官員的臉上,Taiwan can help!Taiwan is helping!臺灣被全世界看見,臺灣被全世界肯定,臺灣被全世界感謝,臺灣已經連續46天沒有本土病例,臺灣已經安然度過三個潛伏期,如果在6月7日前,也就是四個潛伏期滿的時候,國內沒有再出現社區或大規模的群聚感染,我們已經宣布,我們將會在「邊境風險嚴管,國內鬆綁」的原則下,擴大開放民眾過正常生活。
    防疫之外,政府大力紓困,全面守護國人。從貴院4月21日特別條例修正案通過迄今,我們用「發現金、助貸款、減負擔」三路並進,現金的紓困已經發放約700億元,協助380萬的民眾,並保住三萬多家廠商免於倒閉以及34萬名員工免於失業。紓困貸款已經核准超過7,600億元,幫助七十多萬個個人或企業度過難關。另外,還讓超過五百多萬個個人、家庭或業者減輕相關負擔,才一個多月我們已經幫助將近1,000萬名的國人同胞度過難關。在此同時,我們加緊、加快、加大推動公共建設,並且吸引國內外投資,帶動內需,力拚臺灣成為亞洲,甚至全世界復甦最快的國家。臺灣第1季經濟成長率是1.54%,穩居亞洲四小龍之首,最近剛剛公布投資風險評估的報告,臺灣投資環境穩定,為亞洲第一名、全世界第三名,由於我們民主防疫成為世界的典範,國際對我們的投資環境深具信心,這都是未來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利基。為了因應後疫情時代經濟秩序的重整,政府會從國際的趨勢、臺灣的產業優勢跟市場的狀況,進一步提出新的產業戰略布局,並導入更融通的創新金融服務,帶領國人走出疫情、振興經濟。
    政府為落實全齡照顧,從幼兒到長輩,從居住環境、健康防疫、食安、治安到反毒,方方面面,給全民最好的照顧。我們的育兒經費在蔡總統指示下,已經快速成長3倍,未來還要投入更多資源,讓「就學更平價」、「育兒負擔再減輕」。此外,長照預算已經成長8倍,我們還要逐年調增到600億元,讓服務據點更多,品質更好。未來4年我們也會再編列400億元加速興辦社會住宅,健全都市更新,透過耐震補強與危老重建,讓居住更安全,租屋補助也會再擴大,讓年經族群的負擔更減輕。這4年來政府投入近百億元防杜毒品危害,未來我們絕不放鬆,近期更將鎖定加強打擊校園毒品的危害,讓孩子遠離毒害。政府也從治山防洪、整體流域治理,到建構韌性城市,整個通盤檢討,整合管理,讓環境更永續,並減輕天然災害對國土造成的危害。
    要在國際競爭中脫穎而出,人才培育非常重要,我們會持續培養新興產業的高階技術人才,對於傳統的民生戰略物資,例如對這次防疫貢獻很大的口罩機臺組裝技術人才,我們也要多加培養,並導入智慧製造,讓傳統產業能夠延續、能夠更加升級。未來政府也會統籌推動各項數位建設,發展數位經濟,朝智慧政府邁進,也將加強航太產業的能力,搶占半導體全球供應鏈的核心地位,為臺灣創造商機。過去4年,政府從法制面、組織面及預算面完整架構文化治理體系,接下來將積極為藝文人才打造舞臺,讓他們演出精彩,我們還要豐富文化內容產業,打造臺灣國家文化品牌。基於臺灣的長遠發展,對於整個國家建設,從中央到地方,從擘劃到推動,我們通過一階段、二階段的前瞻建設,非常感謝貴院委員的支持,讓預算通過。未來我們會更著重在區域的平衡發展,挹注更多資源在偏鄉地區,更促進地方創生。
    我們會以蔡總統所提「和平、對等、民主、對話」的原則為基礎,維持兩岸良性互動,但是絕不接受以「一國兩制」矮化臺灣,破壞臺灣現狀。政府也會密切關注香港的情勢發展與變化,我們會提供港人必要的人道關懷協助,同時也會把握機會,讓有意願的高階人才、資金來臺。我們會繼續推動踏實外交,穩固邦誼,深化與美、日、歐等理念相近國家的合作關係,也會延續「新南向政策」,發展多元合作模式,保衛國家。我們也會為保衛國家持續充實防衛作戰能力,並帶動國內產業的發展,落實「國機國造、國艦國造」。這次疫情也讓全世界國家都注意到所有戰略物資的能量都必須要在本國一定安全的結構下有所警覺和準備,我們感覺到自給自足的重要性,一定能量的準備是必要的,像糧食、醫療、醫藥,這次口罩供給發生問題時,世界很多先進國家雖然自己有能力從事各方面最先進的發展製造,但是就是沒有口罩,很多國家發現自己有製藥、疫苗種種先進能力,但是絕大部分或關鍵部分掌握在中國的手裡,所以我們都要注意到如何讓戰略物資、民生物資、糧食及能源供應安全。我們也會扶植相關的戰略產業,讓國家隊能夠進軍世界,打世界盃。基於重要糧食的供應穩定,對於我們自給能力比較低的,我們也會及早部署,進行相關因應措施。在能源安全方面,我們持續推動綠能建設,強化重要能源物資的安全存量,避免受制於人或者受環境變化影響。
    有鑑於世界局勢變化快速,科技變化迅速,政府也不能一成不動,政府也必須機動靈活,未來我們將持續推動政府組織改造,改善機關,避免疊床架屋,並就公務人員的考、訓、用、獎、懲與調動、陞遷,都要建立有效、靈活、公平,能夠獎優汰劣的典章制度,讓真正有心、有能力的公務人員都能在最適合的崗位上一展長才,為國貢獻。這次政府防疫的表現讓政府團隊的公務人員走到各地都受到歡迎,整個行政團隊從上到下的同仁也感覺得到人民要求政府官員要接地氣、會做事,所以我們也從這件事情上鼓勵所有公務同仁一展長才,學以致用,在公務機關的崗位上,好好發揮,就能夠走路有風,就能夠不虛此行,就能夠在人生歷練上有好好修行的機會,人說身在公門好修行,同時做出好成績,這也可以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好事情。
    各位委員先進,疫情帶來的挑戰還沒有過去,亞太區域安全仍然存在威脅,朝野更需團結一心,為建設更美好、更安全的國家,共同努力。值此關鍵時刻,貞昌希望能帶領行政團隊,為國家奠定百年根基,為下一世代開闢長遠榮景,讓臺灣成為一個真正民主成熟的國家,讓臺灣成為亂世中的福地,讓臺灣成為一個真正能夠讓人民安居樂業的幸福家園,也讓世世代代的臺灣人民以身為臺灣人為榮、為傲。懇請各位委員先進,多多支持指教,謝謝大家!
  • 行政院書面報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自爆發迄今,已快速擴散至全球近190個國家(地區),臺灣在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及國人配合防疫下,已成功穩定疫情。臺灣成功的防疫表現被稱為「臺灣模式」,受到世界各國肯定,我們不但和國際分享防疫經驗,也捐贈各國口罩及醫療裝備,支援第一線醫護人員。臺灣可貢獻一己之力防堵全球疫情蔓延,並為國際公共衛生作出貢獻,獲得國際社會廣泛支持,意義重大。
    國內現階段疫情獲得控制,不代表危機已經解除,因為國際疫情仍然嚴峻,我們不容有絲毫鬆懈,相關防疫措施仍需持續進行,並內化為生活準則,使臺灣邁入個人健康管理的新生活時代。防疫期間,政府也超前部署做好紓困,盤點受疫情衝擊生活的勞工、產業與企業,並以「發現金、助貸款、減負擔」三支箭,協助走出困境。
    今年全球經濟受疫情嚴重衝擊,但臺灣第1季經濟成長率仍達1.54%,為亞洲四小龍之首;另自「投資臺灣三大方案」推動以來,臺商回臺投資累計總額已破兆元,創造約8萬2千個就業機會。美國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ERI)公布2020年第1次「投資環境風險評估報告」,臺灣投資環境穩定,位居全球第3,僅次於瑞士、挪威,高居亞洲第一。
    為因應疫情帶來的各種挑戰,行政團隊將秉持蔡總統在520就職演說所揭示的國家未來發展方向,加速推動各項福國利民的政策,迅速恢復經濟榮景,持續照顧人民所需,深化改革轉型,均衡區域發展,全力守護與建設臺灣這個我們共同擁有的幸福國家!
    謹以上述理念和目標,擬定現階段施政方針,並將本院施政重點區分為「內政、族群及轉型正義」、「外交、國防及兩岸關係」、「經濟及農業」、「財政及金融」、「教育、文化及科技」、「交通及建設」、「司法及法制」及「勞動、衛生福利及環境保護」等方面,向貴院提出報告如次:
    壹、內政、族群及轉型正義方面
    一、因應國家發展需要,重新盤點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漸進調整各部會組織功能,強化政府治理能力。
    二、透過地方創生與新創結合,復興地方產業;落實花東、離島及偏鄉建設,並活化中興新村,均衡臺灣發展;健全地方制度,鼓勵區域聯合治理。
    三、健全開放資料法制,在確保個人隱私前提下,精進資料釋出及資料再運用;運用大數據分析方法擬定精準決策,提供便民線上服務,打造精準可信賴的智慧政府。
    四、完備選舉及公民參政法制,提升選務品質及效率;推動公民投票資訊開放,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政黨政治發展;深化轉型正義,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五、根絕毒品,打擊電信網路詐騙,檢肅組織犯罪,強化治安維護;保障警消及海巡人員照護與福利;精進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提升複合型災害防救量能,扎根防災教育,增進緊急救護品質。
    六、加速都市更新、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強化公共設施服務機能與品質,加速推動社會住宅政策;落實震災預防措施,建構智慧節能宜居環境。
    七、完備攬才及移民法規架構,全面優化國際人才在臺工作及生活環境;運用數位創新方法,擘劃人口及人才政策;精進新住民權益照顧措施,培力新住民二代。
    八、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踐行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保障原住民族居住權益;推動原住民族產業創新;加強原住民族居住地區基礎建設;營造原住民族文化及語言友善環境。
    九、結合地方政府推動國家客家發展計畫;營造友善客語使用環境,打造客語生活圈;精緻客家藝文展演,強化客家傳播能量;運用浪漫臺三線推動經驗,帶動六堆及臺九線客庄永續發展。
    十、落實海洋整體施政政策;活化海洋產業空間;維護海洋生態環境;強化海上巡防能量,捍衛我國海洋權益;推動統合海洋科研能量,建構智慧海洋。
    貳、外交、國防及兩岸關係方面
    一、以前瞻思維及創新作法,實踐「踏實外交、互惠互助」理念,堅持和平、自由、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全力鞏固與邦交國關係,深化與理念相近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二、積極參與區域合作機制,聯合區域相關國家共同維護印太區域的和平、穩定與繁榮。
    三、維護我國已加入的國際組織會籍與權益,爭取參與尚未加入的重要功能性國際組織,經由務實、創意方式尋求突破,積極加入國際社會的運作。
    四、結合國際與我政府各部會及民間力量、資源與經驗,在人道救援、醫療援助、疾病防治、數位治理、婦女賦權及媒體識讀等領域強化國際合作,與理念相近國家及國內外重要非政府組織(NGO)建立夥伴關係,對區域及國際社會做出貢獻。
    五、布局全僑網絡,培植僑青世代;扎根僑教文化,拓增僑生生源;整合僑臺商力量,擴大投資臺灣。
    六、強化防衛固守能力,未來戰力發展將著重機動、反制、非傳統的「不對稱戰力」,並有效防衛「網路戰」、「認知戰」及「超限戰」的威脅,達成重層嚇阻的戰略目標。
    七、強化後備部隊人員素質及武器裝備,提升後備部隊與常備軍隊協同作戰能力;建立跨部會常設後備動員體制,協調人力、物力,使平戰動員順利轉換。
    八、強化軍中申訴關懷機制,建立公允的事件調查機制,滾動檢討人事配置;提升各級幹部領導統御能力,達成管理的現代化與專業化。
    九、前瞻未來科技趨勢及聯合作戰需求,執行武器系統研發工作;戮力國防自主,持續推動機艦國造,發展軍民整合的國防及戰略產業;精進國軍採購流程,優化整體軍備獲得品質與效率;落實資安防護作為,提升電子暨網路戰整體戰力。
    十、周全退伍軍人服務照顧,多元輔導促進穩定就業;擴增榮家失智照護量能,營造優質高齡頤養環境。
    十一、堅持「和平、對等、民主、對話」,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穩固兩岸有序交流;落實民主防護機制,防範境外勢力對臺滲透分化,維護國家安全。
    參、經濟及農業方面
    一、以國內需求作為基礎能量,帶動產業發展,建立「臺灣品牌」,並在「五加二」產業創新的既有基礎上,打造「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讓臺灣成為未來全球經濟的關鍵力量。
    二、透過紓困振興,協助產業度難關、再升級;加速投資臺灣,重建完整供應鏈。
    三、啟動經濟發展新模式2.0;致力解決產業「五缺」,持續推動法規鬆綁;吸引全球高科技及戰略性產業選擇臺灣,作為生產及研發基地。
    四、爭取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洽簽雙邊經貿協定;持續推動「新南向政策」,開拓潛力市場,引導產業布局全球拓展商機;推動智慧商業與跨境電子商務,優化國際通路。
    五、確保穩定供電,強化節能,加速發展綠電及再生能源、布建儲能及智慧電網,打造亞洲綠能發展中心,落實非核家園。
    六、加速水庫清淤、水源開發、備援管網及自來水減漏;推動水環境建設,河川及海岸營造;持續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發揮下水道循環經濟效益。
    七、全面推動農業保險,精進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建立農民退休金制度,完善農民福利體系;強化青農創業輔導措施,提供安心健全的從農環境。
    八、強化防檢疫效能,防範疫病蟲害跨境傳播;導入智慧精準畜禽飼養管理,降低飼養成本負擔;落實動物保護,加速遊蕩犬減量控制。
    九、推動農業環境給付,落實農地農用;推動農地資源維護,營造宜業宜居農村;加速推動智慧農業與數位服務,運用智慧科技調整產業結構。
    十、確保糧食供應無虞,完善生產預警制度,強化產銷調節措施;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開拓新興市場;健全優質國產食材安全體系,促進有機農業成長。
    十一、持續落實責任漁業,強化漁業資源管理;推動設施及智能化養殖,建構漁產通路衛生體系,強化漁港設施與機能。
    十二、優化農業旅遊服務量能,拓展客源;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體系,厚植森林資源;推動向山致敬,提供山林友善活動場域。
    肆、財政及金融方面
    一、統籌國家財源,支應政務推動;精進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調劑地方財政盈虛;落實債務監管,恪守財政紀律。
    二、建構公平、效率、簡化、適足稅收及具國際競爭力賦稅制度;營造優質租稅環境,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三、強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機制,引進民間資金投資;多元運用國家資產,精進公股股權管理。
    四、持續改革金融體制,採取彈性金融政策;運用多元金融措施,協助產業資金需求。
    五、擴大金融業務範疇及投資管道;鼓勵金融與監理科技創新;強化金融業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及資訊安全。
    六、落實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措施,協助民眾、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取得資金,並促進普惠金融與永續發展,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及投資人保護。
    伍、教育、文化及科技方面
    一、持續增加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及強化準公共機制,逐步提高0至未滿6歲育兒津貼額度;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優質化,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二、發展多元創新高等教育,推動育才、留才、攬才措施,實踐大專校院社會責任;強化產學研鏈結,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因應產業數位轉型與競爭,推動公私共育,培育數位轉型與高階研發科技人才。
    三、精進數位學習環境,推動雙語國家政策,深化新南向人才培育,擴大青年公共參與。
    四、防制校園霸凌及毒品滲入,提升校舍耐震,強化校園安全及安心就學;培育優質師資,保障弱勢學生受教權益;鼓勵母語傳承,完善樂齡學習體系。
    五、提供安全友善運動環境,帶動全民運動風氣;完善國家運動訓練園區,扎根培訓運動菁英,積極參與國際體育事務,提升國際競技實力;健全體育團體組織,扶植運動休閒產業。
    六、完備文化治理體系與文化法規制度,促進國家發展融入文化治理視野;推動文化多元發展,建立友善平權的文化環境;支持藝文創作實驗創新,深化文化與科技接軌。
    七、強化專業文化中介組織運作及功能,打造國家級劇場及美術館,支持地方藝文場館升級轉型;重建臺灣藝術史,建構博物館自主發展體系;建立臺灣藝文品牌,擴大與東南亞地區合作。
    八、建構文化資產永續環境,促進跨域合作及公民參與;再造歷史現場,凝聚文化資產保存意識;發展在地知識,充實國家文化記憶庫內涵,壯大社區營造組織。
    九、健全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支持影視音產業發展;打造具公共性、產業性及國際性媒體,維護我國文化傳播權;提振臺灣文學創作與出版產業,建置國家漫畫博物館,推廣本土原創漫畫。
    十、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政策,營造多元語言友善環境,保障國民平等使用母語權利。
    十一、以半導體及資通訊科技(ICT)產業優勢為基礎,強化太空、衛星通訊、資安、人工智慧、5G及顯示科技應用,持續推動前瞻數位建設,帶動產業及民生應用發展與轉型。
    十二、營造友善研發環境、積極參與全球性研究,以推動跨領域整合,強化特色領域研究中心及研究生態體系。
    十三、運用臺灣醫療技術與健保系統及ICT產業技術的國際優勢,並透過優化法規環境、布局下世代人才等推動措施,推動臺灣成為全球精準健康大數據應用的標竿國家。
    十四、推動生醫產業前瞻科技、精準健康量能與智慧農業研究成果轉譯為市場需求產品,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社會效益;營造高科技產業優質投資環境,推動園區轉型並導入綠色思維,使科技與環境永續發展。
    陸、交通及建設方面
    一、創新應用交通大數據與人工智慧技術,整合串聯多元運輸工具;推動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強化運輸場域節能減碳及減污措施,推動交通建設友善環境,鼓勵使用無障礙、節能、低污染客運車輛。
    二、規劃環島鐵路網,推動前瞻軌道建設,辦理鐵路捷運化及立體化,構建都會區捷運路網;建構環島公路網,打造兼顧景觀及生態的公路系統;辦理公路瓶頸路段改善。
    三、提升公共運輸載客量及偏鄉地區服務品質;落實道安教育,加強貫徹酒駕零容忍;健全陸、海、空運具事故獨立調查機制,提升運輸安全。
    四、強化區域旅遊發展,推動在地及低碳旅遊體驗;推展數位經濟創新下的智慧觀光;優化環島自行車路網,規劃國際化及在地化多元自行車路線,帶動自行車與觀光產業發展。
    五、推動桃園國際機場成為東亞樞紐機場,加速高雄、臺中國際機場建設,強化花東地區國際空運服務;賡續拓展國際航權協議,開闢國籍航空航網航點,督導航空業者落實安全管理系統,提升整體飛航安全。
    六、確保國際商港競爭地位,推動智慧海空港、智慧物流發展,優化海運產業及培育海事人才;推動郵輪產業發展,優化郵輪港埠設施。
    七、持續辦理國家頻譜資源規劃,促進通傳產業及5G發展,普及兆元級(Gbps)寬頻網路,關照偏鄉離島數位建設;落實媒體自律及事實查證義務,健全廣電產業環境。
    八、推動前瞻與策略性基礎建設,帶動關連產業投入,刺激內需市場動能;促進工程產業開拓海外市場;協助各機關工程查核及督導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柒、司法及法制方面
    一、賡續落實司法改革政策,建立「國民檢察審查會」制度;多元化毒品戒治緩起訴處遇模式;健全司法早期介入防制兒虐機制;完善證物監管保管制度。
    二、深化人權教育,普及人權意識,強化與民間團體的人權對話,促進人權保障;檢討民事法律體系,建立符合社會需求的現代民事法制;健全行政法律制度,提升行政效能並落實正當行政程序。
    三、滾動檢討新世代反毒策略,查緝校園藥頭,強化再犯預防機制,提升反毒綜效;打擊經濟金融、食品安全及黑道組織等類型犯罪,查扣沒收犯罪不法所得,有效遏止犯罪。
    四、強化洗錢防制體質,塑造金流透明、金融穩健的永續環境,提升我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效能;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合作交流,共同打擊跨境犯罪;強化安全防護工作,全力維護國家安全。
    五、持續辦理矯正機關新(擴)建,疏解超額收容;健全獄政管理,提升科技戒護成效;完善收容人救濟權益與觀護處遇銜接機制,周延犯罪被害人保護。
    六、賡續推動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檢舉貪瀆不法;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推展公私部門防貪機制,接軌國際標準。
    七、培育資安所需人才以加速接軌國際,打造主動防禦政府網路以強化資安韌性,結合公私協同合作量能以完善資安體系,奠定發展資安永續智慧國家的基礎。
    八、積極因應假訊息傳布危害,並在堅守多元民主價值、維護言論自由前提下,提供民眾及媒體正確施政訊息及政策作為,以鞏固臺灣民主制度,確保公共利益。
    捌、勞動、衛生福利及環境保護方面
    一、合理調升基本工資,建構兼具安全及彈性的工時規範;完善新經濟工作者權益保障;鼓勵企業提供托育服務及職工福利,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二、強化勞工保險財務穩健;加強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落實勞工退休金制度;增進勞動基金長期穩健收益,保障勞工退休生活。
    三、拓展勞動力開發及運用,投資青年就業,培育國家重點產業需求人才;落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加強外國人聘僱及管理;協助創新創業,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四、營造有利勞工結社及協商環境;強化勞資爭議處理及訴訟扶助機制,穩定集體勞資關係。
    五、完備職業災害保險法制,強化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機制;加強職場健康危害評估及風險控制。
    六、強化健康及防疫安全網,提升疫病風險管控及應變能力;針對嚴重特殊或新興傳染性疾病,整合各界資源,建置從診斷、藥物、疫苗研發與流行病學預測、技術支援平臺等面向的科技防疫推動架構,並推動防疫相關生醫產業發展,強化國際防疫合作,提升臺灣防疫的國際能見度及國民健康福祉。
    七、整合衛福、治安、教育、就業等體系及服務資源,進行優化制度與法規修正,以建構更綿密社會安全網;強化社會照顧體系,持續改善社會工作環境,提升社會工作能量,擴大安全防護網。
    八、精進健保資源配置,落實分級醫療,優化兒童照護體系,增進緊急醫療後送及健康照護體系效能,強化醫療爭議處理機制,以提供民眾效率化及高品質醫療服務。
    九、落實食安五環政策,建構食安風險預警防護網及強化應變能力,優化食品安心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
    十、提供普及化、多元化及優質化長照服務;健全高齡照顧及社區預防與支持家庭照顧體系;加強兒少保護,整合警、社、教體系,精進風險預警機制。
    十一、持續推動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擴充托育服務量能,建構友善育兒家庭支持體系;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進兒少及身心障礙政策。
    十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精進性別主流化策略工具,積極推動重要性別議題,強化地方培力與拓展國際交流。
    十三、落實空氣污染防制,積極推動老舊高污染車輛改善或汰除、工業污染排放減量及改善、港區污染改善、河川揚塵防制、強化季節性空氣污染管制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應變。
    十四、落實循環經濟,建立廢棄物資源化管理制度;引導再生資源高值化;推動焚化廠升級整備,垃圾處理技術及設備多元化;強化推動政府綠色採購與創造綠色消費模式。
    十五、精進環評制度,提升審查效率及公信力,建構明確及有效率的環評制度。
    十六、落實溫室氣體減量,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建構因應氣候變遷的低碳家園;改善公共環境衛生;推動整體海岸環境清潔。
    十七、積極推動河川水質改善,結合循環經濟模式加強源頭污染減量;擴大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強化環境檢測鑑識技術;推動全民環境教育,鼓勵綠色消費,落實環境永續目標。
    主席:謝謝蘇院長提出的報告。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高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衛生福利部陳部長時中本日下午因公請假,由何次長啟功代表列席。
    主席:現在請陳委員柏惟質詢。依協商結論,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柏惟:(11時1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是新任委員,對我而言,立法委員任期4年就像大學4年一樣,我才剛剛完成第一學期的功課,在此想要跟院長談談我們這個學期的成果。
    我們知道去年選舉時民進黨喊出了「抗中保臺」,剛好我們對抗中國武漢病毒的成績不錯,那時候我們是喊「護臺防中」,而護臺防中剛好在這個會期裡,包括醫藥人員、國防議題、中國議題等,我們都很認真的一樣一樣處理和質詢,其中我也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喬醫藥人員的補償部分,雖然還是有人不滿意,但我們已經儘量讓這些醫藥人員滿意。
    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件我非常在意的事,昨天國家語言發展中心因為語言保存的部分準備不夠,所以暫時被退回,這件事情我有注意到,但除了行政單位關心以外,其實是有一些事情還沒有完成,譬如我們到銀行開戶,院長認為到銀行開戶大概要花多少時間?應該很短吧?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質詢:蘇院長貞昌:11:12

  • 蘇院長貞昌
    (11時12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不是很了解。
    陳委員柏惟:沒關係,但是我們有碰到一個問題,有一個台語文的老師跟他的社團開戶開半天竟然還是無法完成,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語言不應該受到歧視和限制,所以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該要選擇大家習慣的語言來使用,後來也召開協調會,包括金管會、交通部、農委會、國發會、文化部、經濟部、教育部都說我們的台語文無法輸入電腦系統,所以無法開戶,竟然有這麼多部會告訴我們不可能,實在很辛苦,行政部門可以研究這個問題嗎?我們知道台語有8音,所以有些注音沒辦法使用,之前我們也看到原住民前立委高潞委員曾經提案,也是關於電腦輸入法的問題,但只是因為有些字無法輸入,就無法開戶,這實在很奇怪!既然我們要往這個方向走,產製出無法輸入的字應該也不是很困難的事,可以研究看看嗎?
    蘇院長貞昌:好,感謝委員注重語言的保存和發展,確實過去國民黨一黨獨大時,當時是以壓制手段完全排除了這些語言,不只是河洛話、客家話、原住民話,所有的臺灣話都被排除,就只能講當時的北京語─國語,經過這麼多年的打拚,現在已經有國家語言發展法,昨天行政院會並不是因為他們準備不好而被打回票,而是我要求他們要做得更好。我之所以要求要更好,是因為我這輩子都是在為這件事情打拚,所以我希望提出來的問題,已經不是在研究、蒐集階段,那應該是留給大學去做,政府機關是要落實在實際的使用上,像現在委員指教的在銀行使用,就是實際上的運用,委員現在具體提出這個例子,我絕對馬上要求財政部和金管會討論看技術上要怎麼處理,來解決這個問題。謝謝委員的指教。
    陳委員柏惟:對啦!臺灣是科技大國,這應該是可以解決的嘛!像司法院的部分,打不出來的字就會變成問號,這是官方網站耶!除了語言文字的使用之外,還有交通標誌的問題,譬如我的選區有一個地名是霧峰,你知道Wufeng唸成中文怎麼唸?你可以唸唸看嗎?
    蘇院長貞昌:全國的交通號誌以及路標、路牌等,我會要求相關部會以後就統一一致。
    陳委員柏惟:院長,我就是要聽你說說看Wufeng要怎麼唸啊!
  • 蘇院長貞昌
    我就是唸霧峰。
    陳委員柏惟:請問全臺灣有多少比例的人會唸Wufeng?我們國家的交通標誌竟然拼成「Wufeng」,實在驚死人了!要改一下啦!另外,烏日竟然有兩種不同拼法,一個是「Wurih」,一個是「Wuri」,外國人還以為這是兩個不一樣的地方!許智傑委員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曾說過這是因為換成漢語拼音,但我要提醒院長,漢語拼音其實是俄羅斯人發明的。
    我再舉一個例子,院長知道左邊這個「Tsai」怎麼唸?
  • 蘇院長貞昌
    這個我不會唸啦!
    陳委員柏惟:我請外交部吳部長幫我唸一下。「Tsai」怎麼唸?我們習慣是把「蔡」拼成「Tsai」,護照上也是這麼拼,但好像現在都改成右邊的這個拼法。部長,左邊這個怎麼唸?
  • 吳部長釗燮
    這邊是唸「蔡」。
  • 陳委員柏惟
    那右邊這個呢?
    吳部長釗燮:右邊是中國式的漢語拼音法,也是唸作「蔡」。
    陳委員柏惟:這個我問10個外國人,有11個唸作「愾」,說我們總統姓「愾」!這怎麼會對呢?所以要有統一的作法,通用拼音、一式、二式不夠用,找三式也沒有關係,想辦法把我們寫的東西和讀的、用的唸成一樣,這是一個方向,在此拜託各位繼續努力。
  • 蘇院長貞昌
    好。多謝!
    陳委員柏惟:其實我們語言的選擇、文化的選擇和中國不一樣,這是非常有必要性的,這也是我們護臺防中、針對臺灣的主體性,可以給大家建議的方向。當然,防中的這個「防」,在國防部分,未來高教機起飛,現在還在看天氣選日子,包括國防自主部分,要如何把這些東西在臺灣落實,包括船、飛機,甚至大型軍艦,讓這些科技可以釋放給臺灣民間企業使用,這些都是正面的方向,要繼續努力。
    最後講到「中」的部分,護臺防中的這個「中」,我記得去年有一個臺灣的行政首長在選舉時提到,臺獨就是病毒、臺灣就是病毒,這種話我們怎麼聽得下去,這樣的人竟然還讓他選上了,這個人現在可能在忙他的事,我們就不要管他了。去年5月,王定宇委員、林靜儀委員、尤美女委員提出了反滲透法草案,反滲透法其實是有其嚇阻作用,但實際上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抓到半個人,是有在調查中的,但還沒有判決,當然,去年還沒有反滲透法,而是用類似國安方式或其他方式處理的。這個護臺防中的「中」是自己爆發,就是武漢肺炎的爆發,所以自今年年初開始,中國就一直不斷製造不一樣的聲音,我們說聲音應該要多元,民意不同,各自有各自的想法,這個是多邊主義,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世界維持和平是因為多邊主義,結果中國崛起以後,不時有地溝油、三聚氰胺、專制獨裁等從中國丟出到全世界,本來我人過得好好的,結果還要接受中國的壓迫,最後竟然還把中國的病毒丟出來,所以護臺防中的這個中,接下來要討論的議題可從產業面、政治面來切入,包括這兩天發生的事情,他們的全國兩會要處理什麼?就是要將香港弄成一國一制,我本來以為自己的數學很好,1997加50,結果他們說等於2020,所以我覺得這數字也很奇怪。他們通過這個東西時,其實臺灣要準備什麼呢?臺灣從90年代開始,包括國民黨也說過亞太營運中心及雙航圈、雙營運中心,也包括執政的民進黨說過綠色矽島,或是亞洲的Silicon Valley,這些計畫有可能整體性來繼續推動呢?
    蘇院長貞昌:有關香港因為中國通過中國版的國安法,結果讓全世界看到中國違背過去50年不變的政治承諾,也違背他們與英國簽的等於是法律的相關約定,現在才受到世界很多國家的譴責,而香港人也人心惶惶,所以總統指示我們不但要密切注意,並呼籲中國政府要遵守諾言之外,我們要注意在這時候對香港人的關心、關懷,也包括資金部分,很多人看到中國人要來了,變成一國一制而沒辦法靠了,就想要外逃……
    陳委員柏惟:外國的媒體、社會團體及企業界的資金及人才有可能離開香港,我的意思是臺灣準備好了嗎?我們整體的行政策略打算怎麼做呢?
    蘇院長貞昌:有,總統就這方面在很早就已經注意到中國及香港的態度,以及香港人民的人心惶惶,還有他們的資金、企業,因政治變化受到的壓力,由於他們會發生各種變化,加上臺灣最為接近、相近,所以我們有做各種準備。剛才我的報告裡有說,他們的人才很多,而資金也很豐富,如果因不安而外流時,臺灣是歡迎的,也會做好各種準備。
    陳委員柏惟:我說一個國外的經驗,其實我說過三次,一次是向經濟部說,另一次是向農委會陳主委說,第三次是向你們說。因為我有收到行政院的回覆,概念是這樣,從去年起我們開始協助臺商回流,聽說數字超過或接近1兆。但是今年發生武漢肺炎時,日本及美國提出一個新的概念,日本花2,500億,而臺商回流的1兆是臺商的錢有1兆跑回來,他們的作法是政府花2,500億叫他們的企業回來。如果回來就要照政府的規矩,包括科技產業、綠色產業,以我們好的土地及接受我們的能源政策,並請我們好的人及好的月入,所以美國是花250億美金,日本是花2,400億日幣。其實臺灣在去年臺商回流後並沒有加速讓臺商回來,我們在行政上有幫忙,這我同意也知道,但是武漢肺炎之後,全世界都在加速,我要請教,加速是否能夠落實呢?因為他們的回覆是沒有加速,只是將去年的版本拿給我看一遍而已。
    蘇院長貞昌:委員,不是武漢肺炎才開始,世界其他國家是武漢肺炎後,他們才做各種措施歡迎他們的企業回到母國。臺灣是在之前,即中美貿易大戰開始時,臺灣在行政上就有幫忙,而且也提供資金歡迎回國,這些資金起初是匡列200億,用不夠也超過才再增加,我請國發會主委……
    陳委員柏惟:我瞭解,我說這些重點的意思,就是過去我們在做時還沒有這樣,現在需要加速,但是包括日本……
    蘇院長貞昌:1,000億,才會有那麼多回來。
    陳委員柏惟:我知道,包括日本及美國是怎麼做?就是給他們一次機會,如果還不回來就救不到他們了。臺灣在去年做這些事情是鼓勵大家回來,現在的問題是包括年初健保的議題,一些臺商在那裡不願意回來,還有隔離時要處理包機,弄得主委霧煞煞、腦袋燒燙燙!當時就是因為那些人不願意回來,現在再給他們最後一次機會,告訴他們:歡迎你們再次回來。如果再不行的話,跟各位報告,未來在中國包括香港的議題、美中貿易戰的議題、武漢肺炎在當地還有案例的議題,這是最後一次,希望可以幫你們加速,等於是最後通牒啦!參考看看,讓臺商再一次考慮,考慮而已,不一定要答應啦!
    蘇院長貞昌:委員,不用到最後通牒啦!現在包括資金提供、需要的土地、水、電等一切,政府都會幫忙,而且,我們還提供各種簡便的行政措施,甚至還設了一個臺商回臺事務所。
  • 沈部長榮津
    它的名稱是「投資臺灣事務所」啦!
    陳委員柏惟:這表示我們的行政單位現在已經拍胸脯保證,政府會盡一切的力量讓你們可以回來,你們再不回來,政府實在也救不了你,因為未來可能一刀切下去之後,那些人就回不來了,其中有很多國際因素,現在都還不確定。
    最後,護臺防中的最後二字是「防中」,其實中國的意識型態就像是病毒一樣,在全世界亂竄,到最後會變成好像獨裁比較有效率、共產比較好,這種話語在民主自由的國家根本不應該出現,所以我們應該把防中國這件事當防疫來做準備,未來情勢越來越嚴峻。
    蘇院長貞昌:委員,所以世界都說臺灣是民主防疫成功。
    陳委員柏惟:好,繼續保持,把中國當成病毒來防。最後,臺中國會山莊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再拜託你們,感謝,辛苦了。
  • 蘇院長貞昌
    好。
  • 主席
    謝謝陳委員柏惟。繼續請張委員其祿質詢。
    張委員其祿:(11時27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恭喜蘇院長,繼續領導我們行政團隊。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質詢:蘇院長貞昌:11:27

  • 蘇院長貞昌
    (11時27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
    張委員其祿:今天質詢的時間不是很長,在此本席主要有兩個部分要跟蘇院長一起討論。蔡總統在520就任的時候,其實也已經在他的演講文告中講得很清楚了,就是希望優先推動下修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我想這個部分院長應該是絕對支持,而且我覺得這個大概也是朝野一個大的共識。其實,這點我也要特別謝謝我們立法院的游院長,因為在這個會期一開始,游院長接任的時候就已經非常支持這件事情,也促成了朝野在會期中支持我們民眾黨正式啟動修憲委員會的這個案子,我們非常謝謝大家的支持,也會朝這個方向去努力。我相信院長這邊應該是相當支持吧?
  • 蘇院長貞昌
    支持。
    張委員其祿:感謝。其實,我今天要談這個問題最主要是因為我們其實還是有一些實務上的問題要解,我們也是站在一個善意角度,主要是做制度上的一個探討,這個部分其實是需要大家一起來談的。我想請問一下院長,如果這個憲法複決案成立之後,中選會算是主責機關嗎?如果我們中選會主委也可以的話。到時候若要進行複決的時候,中選會是主責的機關嗎?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複決的業務是由中選會……
    張委員其祿:好,謝謝。在複決的部分是依據什麼法?
    李主任委員進勇:因為修憲的發動權還是在立法院,立法院通過修憲案之後,必須要依法進行公告,在公告之後才把這個案子交到中選會。
    張委員其祿:如果這件事可以了,真正開始進行複決,那是按照哪一個法律在走?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是按照憲法的增修條文以及公民投票法的相關規定來辦理。
    張委員其祿:是,謝謝。
    其實基本上按照公投法,我想應該就是第二條,不會太有錯誤吧?在這邊也寫得很明白,就是全國性的公投依憲法規定外,還有其他一些例外適用,這其中當然也包括一般法律的複決等等,應該這樣沒有問題吧?
    李主任委員進勇:主要的,我們還是要根據立法院通過的決議。
  • 張委員其祿
    我是說假設我們能夠……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是指在程序的部分……
    張委員其祿:在程序的部分就是走到這邊沒有問題,所以其實基本上按照目前來看,如果我們的修憲案能夠走到這一步,就是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案是適用公民投票法,甚至等於說這個程序上,就如同主委剛才也講到程序上就是按照公投法來做。
    李主任委員進勇:但是還有很多法律規定還不是很周延的地方,可能我們也沒有時間來得及再去修正公投法,所以必須要靠我們委員會的解釋來補充不足的部分。
    張委員其祿:是,其實目前在現有的制度上,就是我們程序上的法令,現在還是只有用公投法,因為他有規範複決的事項,不過我也要跟院長跟主委來談這個問題,目前就是在第二十三條,其實這條是108年6月17日又修的,我想在上個會期大家也很清楚,就是希望把公投跟大選脫鉤,因為更早107年地方選舉弄得大亂,因此後來我們修了這條。這條的核心的精神就是以後公投日都是在8月的第四個禮拜六,從110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其實,我這邊要談就是這個問題,就是現在我們按照現行的法律,等於說如果複決的程序跟公投,也可以這樣講,就是明年的公民投票,我們這邊也已經把資料給院長跟主委看,因為目前已經有17個案,其中有一個案已經正式立案成立了,所以等於明年必須會有一個公民投票日,等於這是會存在的,亦即我們已經提了這個事情,我想其實朝野各黨派、他們也都……,其實這算是一個最低限度的共識,就是大家認為可以往18歲修憲權這邊走,可是現在這個問題就來了,目前就是因為去年通過公投法修正案,把公投跟大選脫鉤了,可是現在這樣子的問題就來了,我們現在修憲綁大選,等於是不是修憲還能跟大選綁在一起?因為其實當時我們在這邊協商時也曾經有一個考量,一個就是是明年的公投,再來就是假設我們能成案,就是跟下一次的九合一來選,可是現在按照公投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很顯然好像不太能去綁大選,所以這就是個問題,所以我不知道現在大家有沒有預想到這個時程上的這個問題?
    李主任委員進勇:首先,這個程序上,它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的程序來走,也就是立法院修憲委員會通過之後再行公告,公告之後,再交給我們中選會辦理複決。
  • 張委員其祿
    可是依目前的……
    李主任委員進勇:它並不是走公投法第二十三條這個程序,這是分開的。
    張委員其祿:現在如果走向複決的話,沒有其他的法制,我們去查了,就是說在法制上,現在好像只能跟著公投,但是現在又說公投要脫鉤一般的九合一。
    李主任委員進勇:這要看立法院通過的時程,也就是交給中選會之後,我們必須要在3個月之內辦理複決,3個月之內如果有全國性的選舉時,只要經過中選會委員會的決議,就可以跟大選綁在一起。
    張委員其祿:這又跟你的公投法的問題扞格或產生矛盾,所以我們也建議,因為未來可能會發生這件事,所以現在在複決這個程序上,相信法制上院長也是很清楚,目前有一點點在各個法上的規範其實並沒有很清楚,因為說實話,我們過去並沒有真正做過這件事,所以目前如果公投法又把大選先脫鉤,在法制上我們當然可以做,但未來如果我們真的希望能夠趕快讓複決這件事順利的話,可能公投法本身的修法,或是你們對於複決程序脫鉤大選這件事,能夠先把它再弄好,我覺得也可以,所以我們是先預提出來,讓院長及主委先清楚。事實上,現在這樣在時程上,其實也有個矛盾,到時候用公投的程序,公投是18歲就可以投,但是這次如果真的是18歲的話,又會碰到好像有點怪的狀況,因為民眾投票是不是要從20歲降到18歲,可是在公投法上,好像又是18歲的人可以去投……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還是回到憲法的規定。
    張委員其祿:對,但是憲法是告訴你目前是20歲才能投,所以到那次投票的時候到底還能不能投,即18歲的民眾能不能自己跑去投那一次的複決案,看起來是不行嘛!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
    張委員其祿:所以,我覺得我們還是先把時程這些點點出來,提供院長及主委參考。
    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相關的議題,我們都在進行研討。
    張委員其祿:再繼續往下,我們當然還是希望院長及主委趕快支持,有些法制上的問題,我們先把它釐定清楚。謝謝主委,我們先到這邊。
    剩下的時間,剛好就時事上的議題,也再跟院長一起討論。關於香港最近的情勢,這幾天朝野都非常憤怒,我們也真的是要譴責中國,因為這次真的是很糟糕、很糟糕的事情,而這個問題在實務上延伸的是,尤其中國這麼鴨霸的做下去之後,昨天有跟主委就教了很多香港可能會在情勢上的變化,要是有很多這種申請庇護的人大量出現,主委昨天其實也談了有新的人道方案出來,朝野協商今天也定調了一個對中國的譴責,我們也支持去落實昨天提的人權方案,但我們還是有一個比較疑慮的地方,民進黨的副秘書長林飛帆當時很早就提出一個呼籲,這裡面有個重點是他也希望制度性的升級,為什麼這件事這麼重要?重點就在這,其實我們過去用專案的方式,比如說以林榮基先生來講,不容否認,院長應該覺得這是政治迫害吧?
    陳主任委員明通:您所提的問題,我就直接回答您,在人道援助跟關懷專案裡面,我們會修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在整個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我們有準備好把它制度化。
  • 張委員其祿
    感謝。
  • 陳主任委員明通
    在施行細則裡面就會進一步把它制度化。
    張委員其祿:我們還真的是覺得要制度化,為什麼?因為林先生怎麼說都是政治迫害,我覺得無庸置疑,可是他進臺灣大概還是用什麼投資移民專案。像昨天我們在立院的質詢裡面,主委也全程都在,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移民署長出包,民進黨王委員剛好問到移民署署長說:如果要是有投汽油彈的港人,我們要不要讓他進來?可能這個投擲汽油彈的港人可能是為了民主的爭取,但是署長當場就說:絕對不可以讓他進來。
    這其實就是一個矛盾,我們當然也是善意的建議,在很多的專案上,真的要有一些這種具體化的準則,真的要很明確,因為如果這些東西不明確,有時候比如說,我們的移民署署長就覺得這個港人不可以進來,這樣就會讓大家混淆。其實也不瞞說,也有香港的一些民運人士直接跟我辦公室聯繫,他們也很擔憂,因為他們可能在香港有些刑事的犯罪紀錄,可是這些刑事紀錄到底是為了政治還是其他原因,他們也會擔憂自己的人生,如果未來臺灣願意人道救援他們,或者庇護他們的話,他們能不能進得來,這就是一個核心的問題,所以他們擔心的就是這種情況。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其實署長講完之後,我馬上就回答,那是小組會去整體評估,然後做出這個決定,所以各部會可能會有一些意見,但整體還是會由整個小組來評估。我在這裡提出一個很簡單的概念,毛澤東講過革命不是請客吃飯。
  • 張委員其祿
    那當然。
    陳主任委員明通:在革命的過程中,當然一定會有這樣的……
    張委員其祿:我們非常挺香港的民眾,尤其是他們在爭取自由、民主,但是當他們有這個需求的時候,因為我們是專案,所以有時候都會說不清楚,我剛剛為什麼會舉那兩個例子,像林先生或者是投汽油彈……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的意思是,有些是屬於一種抗爭行為的表示。
  • 張委員其祿
    對。
  • 陳主任委員明通
    而不能以一般的暴力行為來看待。
    張委員其祿:當然,完全不一樣。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必須在整個小組裡面去評估,他整個motivation是什麼、動機是什麼,這個最重要。
    張委員其祿:我也向院長及主委建議,當時民眾黨本來要修的就是該條例第十八條,其實我們的概念也很接近,我想大家想法都差不多,所以我們也要有個專案委員會。在委員會中將由人權相關人士以及專家學者來組成這樣的專案審查,其實它是需要的,就是法治的建置化要更明確精準一點,尤其後續可能有更多人進入。
    另外一個可能是現在國人所關切的,萬一香港情勢真的有很大的變化,我們會不會去廢除這些東西,因為昨天主委在內政委員會也講得很清楚,其實港澳條例不像兩岸人民條例,它涉及入出境、文教、交通運輸、經貿等等。我們最後只是一個呼籲,因為時間快到了。如果做這些事情,其實應該要有更全方位的影響評估,因為港澳條例不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樣,只關心人民之間,其實它還有經貿、交通運輸以及文教交流等等,那個層面很大,所以這個地方要做很好的總體評估,我想我們在附帶決議裡面也有談,也希望院長跟主委多多支持。
  • 主席
    謝謝張委員其祿。
    繼續請蔣委員萬安質詢。
    蔣委員萬安:(11時43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目前臺灣疫情控制得相對非常穩定,這幾天民眾也陸陸續續開始慢慢恢復正常生活,我們看到週末民眾也開始到商圈、夜市、餐館活動,當然這要謝謝所有第一線的防疫人員,我們也對他們致上非常高的敬意,但是當疫情逐漸趨緩,而且紓困也持續發送了一段時間,現在大家非常關心,接下來的產業經濟振興。所以,本席在這邊也代表基層百姓想要提出來,因為他們期待政府到底會端出什麼樣的振興方案。請教院長,關於振興券的發放,目前規劃的方向是如何?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44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就以「好領、好用、好刺激」這個原則正規劃中,下禮拜二6月2日會向國人同胞報告。
    蔣委員萬安:所以「好領、好用、好刺激」,這是一個大原則,但實際到底金額多少、怎麼發放,能否請院長先跟國人簡單說明一下。
    蘇院長貞昌:我在6月2日會向國人同胞完整說明,因為目前都在規劃盤整中,在沒有定案前的報告恐怕不完整也還沒有確定。
    蔣委員萬安:請教院長,因為國人非常期待,時間上也非常急切地需要相關的振興,不管是叫振興券、抵用券、消費券、現金券,無論如何,大家期待至少這個期程是不是在6月,特別是端午連假即將到來就可以上路實施,還是要等?
    蘇院長貞昌:我們在公布的時候就期程等都會一併公布。現在我們對全國同胞所承諾的就是,6月7日是一個關鍵期,因為在這之前我們都還呼籲民眾要戴口罩等等,但是6月7日如果4個潛伏期過了,我們準備大幅開放來過更正常的生活,所以在這之前我們就鼓勵大家出來消費會有點矛盾。因此我們現在的規劃是會在6月7日整個大幅地來讓國民更鬆綁,國際風險嚴管、國內鬆綁,鼓勵大家出來;未來我們所發行的相關振興措施更是會加添柴火來刺激經濟。
  • 蔣委員萬安
    所以院長剛剛提到4個14天……
  • 蘇院長貞昌
    4個潛伏期。
    蔣委員萬安:對,所以大概落在6月7日嘛!
  • 蘇院長貞昌
    這也是現在跟專家學來的名詞。
    蔣委員萬安:所以院長剛剛提到6月7日,那是不是一個關鍵日期?
    蘇院長貞昌:就是4個潛伏期。一個14天,總共4個14天。
  • 蔣委員萬安
    所以6月7日是不是可以發放振興措施的振興券讓它實施上路?
    蘇院長貞昌:6月7日是4個潛伏期期滿,6月2日是公布未來振興措施的整個具體方案。
    蔣委員萬安:所以照院長所說,6月7日國內應該可以開放恢復正常生活,同時也要開始我們的振興措施嘛!是不是?
    蘇院長貞昌:6月7日是4個潛伏期期滿,準備國內鬆綁,國內鬆綁之後,國人就會漸漸出來,但我們還是要鼓勵注意防疫新生活。
  • 蔣委員萬安
    當然。
    蘇院長貞昌:另外一方面,我們所有要刺激經濟的這些準備會在6月7日之前,也就是6月2日公布,在公布內容當中,會詳細報告國人同胞一切的做法。
  • 蔣委員萬安
    所以有沒有可能在6月就開始我們的振興措施?
  • 蘇院長貞昌
    6月2日會報告。
  • 蔣委員萬安
    院長是不是可以在國會殿堂告訴國人實施上路的時間會落在哪裡?因為大家非常急切地需要知道。
    蘇院長貞昌:我們也知道國人同胞的急切,我們也知道事關重大,我們也知道院長講話說到做到,所以我會在6月2日完整報告。
    蔣委員萬安:院長,我對這樣的答復非常不滿意,因為……
  • 蘇院長貞昌
    是因為你期待錯誤。
    蔣委員萬安:不!是大家非常期待政府要有一個很確定的方案,因為下個星期二院長要在記者會上宣布,但是到現在在國會殿堂做施政報告的時候,這麼重要的振興措施為什麼不在這邊清楚地告訴國人?我們是代表人民在這邊來問院長,因為你的官員都可以上廣播節目,龔明鑫政委大剌剌地講振興券的方向是花1,000元、換3,000元振興券,這樣的方向都敢講!到底要不要綁定行動支付,包括有沒有實體券,都可以透過媒體放話跟大家講,為什麼在國會殿堂不願意說明?我想這一點是藐視國會,要予以譴責!第二……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這樣譴責非常不當!
    蔣委員萬安:這樣的政府!龔政委可以上媒體,包括昨天經濟部官員也可以對媒體放話,說不排除發現金。現在到底確定的方案是什麼?只敢對媒體放話,測風向,一改再改!民眾期待的是確定的版本,到現在不說清楚,下星期二才要公布!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政府!
  • 蘇院長貞昌
    這是一個很負責……
  • 蔣委員萬安
    忽視民意!毫無規劃……
    蘇院長貞昌:沈著,而且完整的政府。
  • 蔣委員萬安
    而且是一改再改、朝令夕改的政府!我想這點顯示出來的是傲慢的行政院!
  • 蘇院長貞昌
    不是這樣!
  • 蔣委員萬安
    是這樣!
    那請院長現在說明到底你們規劃的方向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
    那如果……
    蔣委員萬安:連你的官員都可以上廣播節目,在電視上大剌剌地講我們要怎麼做,現在哪個媒體不知道你們是要規劃花1,000元換3,000元抵用券的政策,先不講這個內容,民間罵翻,你到現在不願意面對代表人民的國會議員來監督,我想這一點非常不當!
  • 蘇院長貞昌
    我們就是在國會上告訴國會議員6月2日會宣布。
    蔣委員萬安:院長,所以到現在你們的方向沒有,不願意講,還沒有定案,不願意面對民眾,不願意說明。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這樣描述錯誤。
    蔣委員萬安:院長,沒有關係,你剛剛講了3個原則……
    蘇院長貞昌:對,這就是向國會報告。
    蔣委員萬安:好,沒有關係,只有3個原則,請問現在到底有沒有要發現金?
  • 蘇院長貞昌
    我們在6月2日會報告。
    蔣委員萬安:所以也不知道要不要發現金,不排除……
    蘇院長貞昌:不是不知道,是都知道、都在規劃中。
  • 蔣委員萬安
    不願意面對國會!
  • 蘇院長貞昌
    6月2日我說了算!
  • 蔣委員萬安
    要不要綁行動支付?也說不出來。
    蘇院長貞昌:不會說不出來,是現在還不到說的時候。
    蔣委員萬安:然後官員講的頭頭是道、天花亂墜,說什麼加乘的消費效果,民眾聽得霧煞煞。昨天我坐計程車,司機就跟我聊天,我說今天我會碰到蘇貞昌院長,他要我一定跟院長講……
    蘇院長貞昌:好,請指教。
    蔣委員萬安:他說現在所有政府推出來的方案,從一開始的20億元抵用券到110億元的酷碰券,後來又說花1,000元拿500元,現在媒體披露的是支付1,000元換3,000元,這不知道是行政院的第N個方案了!這位駕駛跟我講,現在說花1,000元換3,000元,為什麼不直接給他2,000元?他說3,000元太少了!這麼少!根本沒辦法支撐他的生活。他又說,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他看到報紙的新聞,為什麼要他掏錢跑一趟四大超商、郵局,這麼複雜?簡單來講,就是政府的政策規劃能力非常薄弱!
  • 蘇院長貞昌
    不是這樣!
    蔣委員萬安:民眾不在乎它叫什麼名稱,酷碰券、抵用券、消費券、振興券也好,民眾真正在乎的是什麼?好用,可以趕快拿到去消費!但是現在龔政委所有對外講的都不是民眾期待的。歸根究柢,從春天規劃到現在夏天,從疫情嚴峻到疫情趨緩,從百業待興到人民嗷嗷待哺,民眾就是等不到一個確定的方案,所以為什麼會被罵翻?因為到現在、目前、此時此刻,行政院不願意在國會殿堂告訴大家到底要怎麼做……
  • 蘇院長貞昌
    不是這樣!
    蔣委員萬安:期程是怎麼樣?都不願意透露!所以民眾才會覺得到底是怎麼樣?為什麼現在這個政府不願意面對民意,只會在冷氣房裡暢談大經濟理論,但是有沒有去了解民眾心聲?院長,我建議你在週末或平常有時間到基層、夜市、商圈,有時候不要坐公務車,請你坐計程車,聽聽這些老百姓的聲音,你就會知道對於你們現在規劃的不管是第N個方案,民眾罵翻、不願意接受。院長,你不願意在這邊回答,沒有關係,6月2日我們期待你的方案……
    蘇院長貞昌:謝謝,請期待。
    蔣委員萬安:但是院長,我要提醒一點,不要重蹈萬元紓困之亂,造成基層民眾罵翻、累垮基層公務員。院長,屆時如果沒有達到你說的好領、好用、好消費……
    蘇院長貞昌:是好刺激,不是好消費。
    蔣委員萬安:院長,如果沒有達到你的承諾,請一肩扛起,負起責任,為失敗的政策負責!
    蘇院長貞昌:委員,謝謝你反映各方面的意見,我們現在就是聆聽,而且很感謝,所以我們還在盤整各種意見,到時候端出來,希望就如委員的期待,這是一個負責任政府該做的事。至於還沒有完成前,有些人捕風捉影,有些人對著影子就開槍,譬如酷碰券被罵了一陣了吧……
    蔣委員萬安:院長,不是捕風捉影……
  • 蘇院長貞昌
    但現在沒有酷碰券啦。
    蔣委員萬安:現在行政團隊,包括院長、龔政委,連經濟部部長都在委員會答詢過,結果方案確定又改、確定又改!昨天經濟部官員說,沒說過不發現金,真是何其荒謬!這些民眾都看在眼裡!院長,多接地氣!如果你到基層走一圈,去問問計程車司機,如果有人認同現在方案的話,那我就認同!問題是,我問十個人,十個人都罵翻!身為民意代表,我必須向院長反映這點!
    接下來,我們已經連續七天零確診,連續四十六天無本土病例。院長說若6月7日後,連續第四個十四天零本土病例,就可以開放民眾正常生活!不過我想請教院長,對於邊境管制預估還要持續多久?
    蘇院長貞昌:這要看哪一些國家與哪一些地區而定,現在臺灣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國家,但外界的情形不一,有些國家很好,有些國家很嚴峻。因此,對於邊境管制,我們會視從哪個國家來而有不同的應對、因應與防疫措施。是否請陳部長向委員說明一下?
  • 蔣委員萬安
    請部長。
    陳部長時中:在國內防疫情況好,國外情況仍然險峻的前提下,我們必然要訂定一套合乎實際需要的邊境管制措施,所以現在專家小組正研擬如何縮短十四天時間,譬如五加三、加三、加三,並輔以相關檢疫或檢驗好縮短時間,另外再加上自主健康管理,期使一切均能順暢。總之,專家仍在討論各種方式,大家也有不同意見,我們會嚴管邊境這條線,但又能兼顧經貿往來,這是我們目前所研擬的方向。
    蔣委員萬安:我相信指揮中心會訂出標準與條件,逐步地、慢慢地鬆綁邊境管制。我希望可以像防疫一樣建立一套模式,供世界各國參考。但回過頭來看,邊境管制勢必將持續一段時間,而臺灣若只靠內需市場,並無法帶動整體經濟復甦。如果經濟困境持續下去的話,請問政府是否考慮進行第二波,甚至是第三波紓困?
    蘇院長貞昌:我們從不鎖國,也從未鎖國。對於邊境,我們視風險嚴格管理;對於紓困,我們希望做到……
  • 蔣委員萬安
    有沒有第二波?
    蘇院長貞昌:真正需要的人能得到紓困。就發現金而言,我剛剛報告過,其實已經發700多億了,貸款部分我們也會努力做。未來,我們會視疫情變化而定,萬一臺灣再有什麼情況,我們……
  • 蔣委員萬安
    我希望院長能多聽聽基層聲音!
    蘇院長貞昌:好,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方針報告及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8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方針報告及質詢。
    請吳委員思瑤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吳委員思瑤:(14時30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恭喜!您的高人氣、高民意的支持,讓您繼續能夠領航我們的內閣團隊,其實這更是要替我們臺灣恭喜,恭喜臺灣,有政府會做事,有政府人民好安心。但是今天有件事情讓臺灣社會有點人心惶惶,也就是中國人大昨天表決通過了港版國安法,今天又在北京召開了反分裂國家法的座談會,所以不管是中央政治局的委員長也好,或者是中央軍委的參謀長,甚至是國臺辦的的主任,都一再地越來越強硬,提及不放棄武力統一臺灣,和平跟軍事都是解決臺灣的選項,看來中共越來越明目張膽地進行武嚇,所以這個部分臺灣社會人心惶惶。就教於院長,我們有什麼樣的資訊掌握,在掌握資訊之後,又有什麼樣的因應方案,使政府能夠讓人民更安心?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肯定跟鼓勵,我們知道中國文攻武嚇從不停止,他始終認為臺灣是他的,但臺灣人民已經非常清楚地表示,臺灣人民的民主自由、獨立自主絕不容放棄。而一再的,我們從各種方面都看得出來,中國的所做所為被國際一再抨擊,包括這一次的港版國安法,香港都大大的反彈,而中國還是一意孤行,越來越孤立於國際。而從這點我們也可以看出,中國過去所說的一國兩制、50年不變都不可信……
  • 吳委員思瑤
    都原形畢露了。
    蘇院長貞昌:所以唯有自立自強,臺灣把自己顧好,才能在世界存活,如同這次防疫一樣。
    吳委員思瑤:跟防疫一樣,我們需要全國人民一起來挺政府,一起讓政府來團結臺灣,目前有沒有什麼樣具體的資訊,中共不斷地不只是口頭的武嚇,有沒有掌握到各個部門更具體的資訊,我們如何能夠來禦敵從嚴呢?
    蘇院長貞昌:在蔡總統的領導下,我們對於臺灣週邊各種情況都是嚴密地掌握,包括對岸中國所有的動態,其實都在國軍嚴密的掌控中,我們也始終不斷地增強本身,備戰而不懼戰,我們備戰而不求戰。這一次防疫能夠成功,是人民跟政府一體,大家都看得出來,唯有全國一致才能抵抗肺炎的病毒一直到外國的入侵。
    吳委員思瑤:是,所以院長所說,不管是防疫讓世界看到臺灣的軟實力,到現在接受中國這樣明目張膽的武嚇,我們也讓我們的硬實力努力地去備戰,但我們不求戰,我們也不懼戰。好!這樣很好!人民可以安心。
    院長,因為時間有限,我直接破題。今天我講的兩件事情跟香港都會有關係,挺香港,助港人,這是民主臺灣做為世界公民的責任,而且我們責無旁貸。從反送中到昨天的港版國安法,香港人道援助行動方案,臺灣政府要站出來。我要跟你扣合到教育的主題,昨天有很多的香港學生跟臺灣學生共同站出來,要求臺灣政府及行政院應當擴大人道援助的行動方案,在保障港生的受教權、保護港生的庇護、孕育自由學術的思想是非常重要的關鍵時機。院長,我們臺灣真的很驕傲,在疫情開始之初,我們全力地防堵疫情之餘,我們不斷地捍衛學生的受教權,所以我們的開學時程做了彈性的調整,我們有防疫照顧假來做配套,我們齊備了所有的防疫物資,讓校園的防禦政策能夠做到百分之百。所以當全球12億學生沒有辦法上學的時刻,臺灣只有一所大學、一所幼兒園、一所高中曾經因疫情影響停課兩週,其他都正常上學,這代表我們很努力,而且我們可以做到,就是維護學生的受教權。
    但是,下一步呢?我們如果能夠順利地挺過第4個隔離期,6月7日國內的鬆綁解禁有望,這是我們時中部長、全臺灣開始往國內鬆綁解禁的一起倡議,國人還是要做好衛生習慣。但是國境看來還是要嚴管,我們參考一下我為您彙整的資料,日本已經宣布分三階段要來放寬入境的限制,第一階段是商務旅客及研究人員,第二個階段就是留學生要入境,第三階段才是觀光客。那對照於臺灣,依照本席所掌握的,我們讓外籍商務人士優先,因為要顧經濟、拚經濟,然後觀光在之後,但是對於留學生,也就是境外生的鬆綁,我到目前沒有看到比較明確的政策宣示,稍候我跟院長做一下簡報。也就是在維護國人的健康,防疫是天平的一端,但是天平的另外一端,就如同我們如何努力在今年的國教、大學等校園是不是要延緩上課或暫停上課的那個掙扎的當時,我們都勇敢地做到了讓教育能夠繼續運作,我們做出這樣艱辛的一個選擇。而天平的另外一端,我要跟你講境外生的權益,教育的主體絕對是學生,要維護學生的受教權,境外生現在等著來臺灣學習臺灣的民主經驗,繼續體會臺灣的生活方式。第二個,在學校端,我們有多少大學、私立大學的境外生是非常大的生員來源,而頂尖大學他們同樣,甚至在高階人才的碩博士的研究能量,也高度需要這些境外生來投入,所以不管是私立大學、公立大學恢復高教的正常化,都是重中之重。更何況新南向政策拓展有成,有好多的境外生,我們也看到招生的好成績。所以天平的兩端,本席長期關切教育議題,我要非常嚴肅地呼籲,我們應當讓境外生的入臺解禁。
    院長,這是我彙整出來的,我們的境外生分學位生跟非學位生,學位生有三萬多人,現在有校歸不得,非學位生更有85%有校歸不得,這是舊生喔!那新生的部分,新南向真的非常有成績,新南向的招生成長6,600多位,也就是109年度有新南向6,000多位的學生,成長了11%,期待來臺灣就學,但是疫情可能讓他們進不來。從反送中事件到剛剛說的港版國安法,我們庇護港生的受教權,提供給他們這方面的生活協助,我跟院長報告,我們這一年的招生有多麼讓我們驕傲,港澳生個人申請來臺灣成長了50%,參加考試入學的成長了117%,這就是我們臺灣的實力。我們臺灣的學術能量、我們臺灣的民主典範,讓越來越多的境外生,全球在搶人才的關鍵時刻,他們選擇來臺灣。所以,我非常擔心,如果我們非常嚴密,甚至過嚴看待境外生來臺權益的這個時候,我們很多學術外交、招生的好成績都會功虧一簣,都會回到原點!
    我們可以分流解禁,我們可以來做分類的解禁!我跟院長分析,我這裡列出來的,港澳現在內部確診及所有醫療狀況都已經趨緩,我們新南向招生的大宗─馬來西亞、越南、印尼,他們的疫情也都掌控得當。換言之,逐步解禁跟分流解禁我認為是我們要嚴肅考量、應當啟動,而時間點是什麼呢?
    各大學準備好了嗎?整個境外生開放來臺就讀,三方面要跨部會,境管檢疫方面,我相信我們很有經驗,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部分學生的簽證要放寬,這也絕對沒有問題,就是行政作業;而第三部分就是校園各大學的檢疫隔離做好、準備了嗎?跟院長報告,我逐一去向臺灣的大學─公立大學、頂尖大學、私立大學、技職大學,不管南北,不管一般大學、技職體系,我都詢問,所有的大學在空間、經費、時間上都做好了超前部署。如果讓境外生進來,學校宿舍加防疫旅館量足夠,而且各學校都已經在整備學校的宿舍跟校外的防疫旅館,我非常訝異,各校幾乎都跟防疫旅館的合作案都簽署好了,而經費的部分,教育部全力來支持,也就是未來我們紓困1.0、2.0都長期來協助,各校來做,而大學防疫、檢疫的黃金時間就在這個夏天、這個暑假!
    我跟高教司精算過,分三個梯次,14加6,20天是一個梯次,我們用三個梯次,大概可以讓境外生3萬多人安全地進到臺灣來進行檢疫隔離。換言之,right now必須進行政策的決定,right now政策決定之後,利用暑假兩個月的時間,也就是三梯次的檢疫黃金時間,我們可以確保境外生的受教權,可以健全高等教育正常化的營運跟辦學,所以院長,it's time!
    學生歸心似箭,學校超前部署,準備好了,而教育部全力支持,但是我不希望看到教育部跟CDC像天平的兩端很難選擇,但是教育就是要確保學生的受教權,不是嗎?部長,教育部門準備好了,萬事俱備只欠時中啊!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剛才對整個教育,尤其在防疫、維護學生受教權方面一一陳述,確實,院長帶領整個團隊用最大的力量,有關新南向的招生,這幾年我們從將近3萬成長到6萬,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展。
  • 吳委員思瑤
    所以不能功虧一簣。
    潘部長文忠:整個境外學生,從開始發生疫情的時候,我們就提出安心就學方案作為過渡,不要讓他們中斷。確實,從5月開始教育部跟各大學就境外學生,等疫情比較舒緩了,應該要做超前的準備……
  • 吳委員思瑤
    現在是要做決策的時候。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院長重視,也特別請秘書長召開跨部會會議,在內部跨部會會議裡面,如同剛才委員提到的,有幾個合作……
    吳委員思瑤:部長,請回答我,大學端是不是如我所掌握,準備好了?
    潘部長文忠:是,從5月初,我們對25所大學招收境外學生比較多的學校,逐一瞭解他們在這方面的準備,包含相關的宿舍也已經做到相當的籌備程度。
    吳委員思瑤:抱歉,我要打斷部長。
    院長,這是決策的時刻,這是跨部會維護學生受教權的時刻,這是臺灣何其難得的學術外交的好機會,現在是黃金時期。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持續關心,這部分潘部長有超前部署,所有的問題……
    吳委員思瑤:我希望下週會跨部會再精進、再確認時間,趕快決定,因為暑期是黃金的檢疫期,我們讓學生有校歸得來,讓境外生能安心,讓大學正常化營運、辦學能夠恢復,我在這裡非常期待,要做決策了。謝謝院長、謝謝部長、謝謝次長。
  • 委員吳思瑤書面質詢

    本院吳委員思瑤,鑒於民間團體「社團法人台灣同志運動發展協會」已成功爭取「亞洲同志運動會」2021年主辦權,並刻正申辦「世界同志運動會」2026年主辦權,實乃我國參與國際交流之良機,特向行政院建請全力支持民間舉辦與申辦事宜,以為台灣拓展體育外交空間。
    一、鑑於台灣防疫有成,中華職棒大聯盟領先全球率先開打,吸引國際注目、使台灣多次登上CNN、富比世雜誌、時代雜誌等國際重量級媒體,可見體育不僅是競技賽事,更為我國開拓外交空間。
    二、民間團體「社團法人台灣同志運動發展協會」已成功爭取一年一屆的「亞洲同志運動會」2021年主辦權,參賽隊伍除亞洲國家與城市,更包含美國、英國、法國、澳洲……等國,實為體育外交好機會,將可使國際再次聚焦台灣。據近幾屆亞洲同運會結案經驗,預期賽事期間吸引超過3,000名體育選手聚集於台北參賽,參賽觀光人潮更不可限量,若能把握機會,預期可為台灣創造10億商機。
    三、「社團法人台灣同志運動發展協會」現亦申辦每四年一屆的「世界同志運動會」2026年主辦權,世界同運會規模更勝亞洲同運會,前屆主辦城市巴黎於賽事期間吸引來自94國、超過15,000名選手,觀賽人潮共計消費創造36億元經濟效益。
    四、上述兩賽事,台灣均以「Taipei,Taiwan」名義加入,與香港以「Hong Kong, China」名義有具體區隔,並是我國少數可使用「Taiwan」之名加入的國際組織,深具外交意義。
    五、國際同運會、歐洲同運會與大洋洲同運會皆有常設總部,然因亞洲國家政府對同志態度普遍較為保守,亞洲同志運動會雖自1992年起已舉辦18屆,仍遲遲未設立聯盟總部。台灣作為亞洲第一個實踐婚姻平權之民主國家,聯盟國內部現已有共識,若2021年舉辦有成,總部可順勢落腳於台灣。
    另考量中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勢將嚴重動搖香港政治局勢與公民社會自由發展,原將總部、亞洲分部設立於香港的二百餘個國際非營利組織或將考慮撤退至其他國家,台灣若可順利爭取亞洲同志運動聯盟落腳,可再次證明我國民主自由之制度與公民社會成熟發展,吸引其他國際非營利組織來台,為台灣拓展國際參與契機。
    六、因同志權益在部分國家仍未獲保障,申辦世界同志運動會之組織時若可檢附當地政府之支持信函,能強力證明未來主辦不會因政府態度而受打壓,此為同志運動會較其他體育賽事之特殊性。
    台灣同志運動發展協會需於7月31日前繳交政府支持信函,現己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均應允將簽署支持信,協會並於本月19日行文總統府及行政院,祈請蔡英文總統與蘇貞昌院長提供支持申辦之英文信函。總統府已初步正面回覆,建請行政院給予支持。
    七、2026年世界同志運動會申辦期間另有行銷宣傳、前往英國口頭報告爭取會員國支持等需求,2021年亞洲同志運動會亦須有全國整體性之規劃,方能發揮最大效益吸引觀光人潮,其預算規模與跨縣市計畫皆非單一民間協會或台北市政府足以支撐,特請外交部、交通部觀光局、文化部、教育部與相關部會共同支持,包含經費補助、部會協調以及賽會舉辦相關事宜,為台灣把握此二次體育外交舞台。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質詢。
    邱委員顯智:(14時46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首先恭喜你再次帶領行政院團隊為臺灣打拚,我知道你非常辛苦,現在我要繼續我的主題,因為時間非常有限。第一個問題是工輔法在去年修正第二十八條之三後,賦予中央四個尚方寶劍,第一、定期限為之,即地方政府擺爛,中央可以定期限為之;第二、可以直接斷水斷電;第三、公告於電腦網站;第四、減列補助款。
    我現在要請教院長,因為總統一直宣示,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的違章工廠,地方政府擺爛時,中央有執行嗎?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4時48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的關心,地方政府是第一線,他們要執行,如果沒有執行,中央對於符合我們規定不可以的這些工廠逕行……
    邱委員顯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過去很多消防弟兄傷亡,這些消防弟兄跟院長、部長一樣,大多是南部鄉下小孩去做消防員,因為這些違章工廠不知道裡面到底有什麼,當失火搶救時他們犧牲生命,所以本席要請教院長,到底目前執行狀況,斷水斷電執行了幾家?
    沈部長榮津:我們整理資料以後,再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顯智:我要讓院長、部長瞭解,根據我們的資料,到目前為止,就以彰化為例,人家的通報幾乎都沒有執行,彰化縣就是這樣啊!到目前為止,你斷水斷電才11家,這是不對的事情,犧牲這麼多「古意」的小孩,臺灣社會為這件事情付出這麼大代價。我認為既然你現在已經有尚方寶劍,而且根據經濟部的統計,2016年5月20日以後有466間,如果地方政府擺爛,好比彰化這種情形,你們是不是應該使出你的尚方寶劍?其實院長也很強調公權力的執行,不管是過去擔任臺北縣長,還是過去擔任行政院長時,你都很強調公權力的執行,既然法已經賦予中央政府這個尚方寶劍,當地方政府擺爛時,你們就應該強力執行。
    蘇院長貞昌:對於工廠有嚴重污染或是工安或是違反我們的規定是由地方政府執行,如果地方沒有執行,中央斷水斷電有一定的程序。
    邱委員顯智:我現在講的就是這466間,因為經濟部有分類了很多項,針對2016年5月20日以後又新增的這個部分就應該去執行,否則連這個都沒執行的話,公權力都沒辦法伸張,因為有的地方政府就是擺爛。院長能否表示一個態度,針對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的違建工廠,地方如果擺爛的話,中央應該要去執行?
    蘇院長貞昌:有兩項,第一,我在各部會開會時都一再強調,臺灣不容嚴重污染、重度污染的工廠,我們一定要防止。
  • 邱委員顯智
    這一定要做。
    蘇院長貞昌:此外,這些相關規定的執行程序有一定的行政程序。
    邱委員顯智:針對2016年5月20日以後已經列管出來的這466件,法律也這樣規定了,就應該要去做。否則將來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的話,若發生生命危險的時候應由誰來承擔?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我會召集中辦開會檢討是什麼原因無法辦到。
    邱委員顯智:剛才我們講到電腦公告,之前有一個拆除農地新增違規工廠行動平台的網站,還有它的網址,我剛才要進來之前又檢查了一遍,現在這個要讓人追蹤進度的行動平台已經找不到了。
  • 沈部長榮津
    我來瞭解一下。
    邱委員顯智:院長也要瞭解一下,這個平台建置的目的就是要讓人瞭解拆到什麼程度、執行到什麼程度,但現在這個平台已經不見了,院長能否再恢復這個平台?因為這個平台就是用來追蹤執行的狀況到底如何,但現在已經有一、兩個禮拜找不到這個平台,我剛才要進來也是找不到。
    陳主任委員吉仲:這個平台是三年前開始針對2016年5月20日以後的工廠要讓中央跨部會拆除,但是按照地方自治,拆除的責任都在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不拆我們才在這個平台……
    邱委員顯智:但是這個平台現在已經不在那裡了,應該要恢復,讓它可以追蹤。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要特別講,工廠輔導管理法第二十八條之一白紙黑字寫到,2016年5月20日以後,地方政府要拆除。他不拆,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才會去斷水斷電。所以如同院長講的,它有一個程序,而且工廠輔導管理法真正實施的時間是今年一月……
    邱委員顯智:我現在是說這個網站,這個法規範裡面有規定要公布於電腦網站,所以你們才設了這個網站。
  • 陳主任委員吉仲
    是。
    邱委員顯智:但現在這個網站已經不見了,請主委回去再查看看。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很樂意跨部會去認定,像這466間……
    邱委員顯智:這個網站如果不見了,是不是要再把它恢復,讓百姓得以追蹤?
  • 陳主任委員吉仲
    我們當然很樂意。
    邱委員顯智:接下來我再請教院長關於影響力交易罪跟貪腐的部分,因為我每次問法務部蔡部長,到底影響力交易罪、餽贈罪什麼時候要送到立法院?蔡部長的回答是,法務部已經做了法務部應該要做的事情。這是什麼意思?意思是他已經送到院了,所以我只好來請教院長。其實2015年5月20日公布了「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該法第七條要求三年內應該完成符合公約的法令修訂,包括影響力交易罪及不法餽贈罪。院長是否能承諾,像這種反貪腐的立法,下個會期應該要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 蔡部長清祥
    這……
    邱委員顯智:部長你已經回答過了,你就說法務部已經做了法務部應該做的事了。
    蔡部長清祥:我說明一下,因為送到行政院,他還是要審查,還要召集各相關部會一起審查。
    邱委員顯智:所以我現在就是要問院長,因為我問了很多次,你們都這樣回答我,像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好不容易起訴之後,他又去了外役監,外役監結束之後又已經假釋了。院長是學有專精的律師,其實你也很清楚,最高法院的判例採法定職務說,所以臺灣要定貪污罪非常困難,要有職務上法定的對價,最後根本很難起訴,好不容易起訴了,拖了很久,更了好幾百審之後,好不容易定讞了,我向院長報告,在我們的外役監裡,像林益世這種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的收容人,在八德外役監裡占23.8%,將近四分之一的人都在外役監。所以政府也應該展現反貪腐的決心,針對這些貪官污吏,在基層百姓生活這麼困苦的情況之下,有這麼多的貪官沒辦法被起訴,起訴之後好不容易定讞,卻送到外役監去,然後又假釋出去了。因為我真的已經問過部長很多次了,所以我今天才來問院長,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裡面所規定的影響力交易罪、餽贈罪,是不是可以在下個會期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 蘇院長貞昌
    好。
  • 邱委員顯智
    我相信院長也會支持。
    蘇院長貞昌:如果現在送到院裡,我們就是交給羅政委,我請他趕快召集相關單位,依委員的要求,在下會期儘快送來貴院。
  • 邱委員顯智
    感謝院長。
    再來是關於實價登錄2.0不動產交易的透明化、居住正義的問題,同樣的,我問內政部不動產交易透明化、居住正義的法案有沒有送來?他的說法是,已列為本部亟需大院在第10屆第1會期優先審議通過的重大法案。今天已經是第10屆第1會期的最後一天了,還沒有送來。我覺得這沒有什麼好審議的,因為上次行政院已經送來立法院一次了,上一屆沒有通過。我們的年輕人買房子很困難,房價高不可攀,所以是不是一樣在下個會期可以把居住正義的平均地權條例相關法案送到立法院?
    徐部長國勇:上次有三個,我們至少過了一個,剩下兩個……
  • 邱委員顯智
    現在就是門牌全揭露和預售屋即時登載。
    徐部長國勇:現在在行政院大家的討論也有相當的共識,應該很快會送上來,我們行政院和內政部的態度是絕對不會改變……
    邱委員顯智:你們的說法是,列為第10屆第1會期優先審議通過重大法案,但是今天已經是最後一天了,所以我的要求是,下個會期是不是應該把它送進來?
    徐部長國勇:我瞭解,我會再和政委儘快……
    這方面的意見我看已經整合到相當的程度,雖然每次都拿回來,但我們還是要整合,我們會趕快送……
    邱委員顯智:這個法案跟剛才蔡部長那個重大貪腐的法案不一樣,這個法案上次行政院已經送一次了,結果立法院沒過。
    徐部長國勇:對,立法院的委員有很多意見,所以才會只過一項。
    邱委員顯智:但是在行政院應該不會有一些意見。院長,是不是也一樣照上一次的版本,因為已經送過來一次了?
    徐部長國勇:委員的意見我帶回去,馬上和他們開會處理,好嗎?
    邱委員顯智:應該是說,這個法案上一次行政院的態度就是已經送進來,包括實價登錄2.0在內,但因為之前只有通過一項,所以才會被批評為這是實價登錄0.5,也就是打折了。
    徐部長國勇:上次黃國昌委員曾提出質詢,你剛好是承接同樣的脈絡下來……
  • 邱委員顯智
    因為這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徐部長國勇:當時我就說我並不反對,站在內政部的立場,我當然是贊成的,不然怎麼會把法案送到立法院去?我們會儘量讓它更圓融、更圓滿。
    邱委員顯智:院長、部長和本席都是律師出身,說實在的,如果是一個屏東子弟考上律師到臺北來執業的話,恐怕在他年輕的時候也很難買一間房子,所以房子的問題是很嚴重的。因為房價高不可攀,所以年輕人買不起房子,如果年輕人買不起房子,那麼這個國家還能看到什麼樣的未來?所謂實價登錄2.0不動產交易透明化就是讓房價到底多少透明化,我覺得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
    徐部長國勇:針對預售屋的部分,其實……
    邱委員顯智:預售屋的部分要即時登載,好讓大家能夠瞭解。
    徐部長國勇:有關門牌的部分,其實大家的爭議並不大,相信委員也很清楚,這一點我已經說過了;至於預售屋的部分,目前我們正在整合,希望讓它更圓融,我們一定會處理這個問題。
  • 邱委員顯智
    能夠儘速送來嗎?
  • 徐部長國勇
    是的。
    邱委員顯智:另外,最近我看到內政部花次長的一些言論,我真的覺得非常納悶。之前他擔任教授時,曾針對囤房稅的問題發表過意見,人家問他持有成本增加的方向是對的嗎?結果他說不僅是對的,而且是非做不可的方向,然後還提到不動產稅改有幾個原則等等。我們來看看他現在是怎麼說的?他竟然說如果有人覺得現在推囤房稅可以拯救人民脫離苦海,基本上跟120年前的義和團是一樣的。請問他為什麼會這樣講?官員面對反對意見時,為什麼態度會是這樣?
    徐部長國勇:我來向委員說明一下,有時在社會上看到的面向比較單一,等到進入行政機關之後,才發現要考量的是全面的,所以某個角度……
    邱委員顯智:本席想請教蘇院長,你是不是認為送進立法院的版本應該要增加多戶持有成本?對此你是不是認同?
  • 徐部長國勇
    現在是這樣的……
    邱委員顯智:我想先請教院長的意見,至於部長的意見,我可以等到內政委員會開會時再請教。我現在想請問院長是不是贊成增加多戶持有成本?
    徐部長國勇:針對這一點,目前有大數據的依據,另外也有許多專家說這可能會促使房價上漲。
    邱委員顯智:現在如果有人囤口罩致使價格變動,就必須根據刑法第二百十一條判刑。就囤房而言,我們並沒有要求必須依據刑法來審理,我們只是要求對於持有比較多房子的人要課比較高的稅率而已,這樣應該很合理啊!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儘量來處理,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蔡委員壁如質詢。
    蔡委員壁如:(15時3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要恭喜院長續任行政院長,既然接下了中華民國行政院長的重責大任,那麼今天本席就要針對幾個重要的議題好好跟院長討論一下。請問院長對於財政收支劃分法的想法是什麼?你個人的想法可以先說給大家聽聽看嗎?這個問題不管是在政府單位或民間都已經爭論了二十幾年,過去一直都是吵吵鬧鬧、沒有共識,在此想請教院長的想法是什麼?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5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大家都知道,財政收支劃分本來是希望分了大家都能高興,而且可以因為財政收支劃分而讓全國各地發展均衡,但是從來沒有人滿意。我從當縣長時,對這方面就不滿意,上次當院長時也不滿意,包括現在續任院長還是不滿意。只是雖然還沒有到人人滿意的程度,但以現在執政的情況而言,分配給地方的部分其實是越來越多。
  • 蔡委員壁如
    所以院長你很滿意現在的財政收支劃分嗎?
    蘇院長貞昌:沒有,我剛剛已經說過我不滿意了。
    蔡委員壁如:你已經說「儘量」了,那麼有沒有……
  • 蘇院長貞昌
    就是不滿意、再努力啦!
    蔡委員壁如:其實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歷史定位,請問在院長任期內,有沒有想要再把財政收支劃分法拿出來修法呢?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再努力,我主持行政院會時,六都首長都在現場,結果六都六個意見都不一樣,而且彼此還矛盾、衝突。
    蔡委員壁如:所以這需要有人出來進行整合、溝通,本席先講一下我在第一會期的一些想法,關於財政收支劃分法到底要不要修法這件事情,昨天本席曾赴高雄市議會視察高雄的財政狀況,我覺得高雄的財政狀況非常有問題,我不曉得這應該要找誰下去診斷、開個處方簽。其實昨天視察完畢之後我有一些想法,我想行政院是不是應該要把餅畫大一點?比如營業稅目前是40%,有沒有可能把它拉高?我並不是說一定要拉到多高,但你們應該設法把餅做大、把它拉高。其實很多地方都很努力在招商並營造商業環境,可是大半的營業稅都被中央拿走了,地方的稅主要來自於房屋稅、地價稅和土地增值稅,有時地方為了要爭取這些財源,可能就會開始放任土地開發或是變賣國土。其實本會期才剛提出國土計畫法的修法,雖然我們很成功的把它擋下來,但院長應該也很清楚如果國土計畫和財政收支劃分沒有好好規劃或重新檢視,其實像這種事情還是會一再發生。
    另外,本席建議將普通統籌分配款和一般補助款加以整併,其實這兩者是一樣的。當然其中還有一些細項,比如有一項6%的特別統籌分配款好像是由行政院在支用,如果有人對你們比較好或是你們想要對誰比較好,那似乎就變成院長的私房錢。基本上,我認為我們應該要討論這些誘因,如此一來,地方政府才會從炒土地的泡沫經濟轉換成比較務實、拚經濟的做法,院長應該很認同本席的想法吧!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不但當過縣長,而且我還當過兩個縣的縣長,從臺灣最尾端當到臺灣最頭端……
    蔡委員壁如:對,你當過屏東縣縣長,也當過臺北縣縣長。
    蘇院長貞昌:所以縣市首長對於統籌分配稅款、財政收支劃分法的意見,其實我閉著眼睛都清清楚楚,根本不用看資料,有的說他們創造的財政最優、創造的稅賦最好,有的說他們的人口最多,有的說他們的土地最大,有的說他們最窮,每個人都從自己的角度來看,都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
    其次,委員剛才說這好像是院長的私房錢,其實並不是這樣,應該說這是責任錢,因為要扛最大的責任,常常在最緊急的時候,都是來找中央或者要中央做哪些事,中央的事情比地方多而且大,所以這些錢並不是拿來好玩用或是因此就覺得自己有權力,反而是責任更重。
    另外一方面,我很佩服財主單位這些年都在盡力把餅做大,而且分配給地方的錢是歷年來最多的,並不是中央放在自己的口袋裡比較多。再者,我們的財政紀律也是維持得最好,同時,年度賸餘也是最大,因此在這一次的防疫紓困,中央在第一時間才可以有力來保護國民,但我們還是覺得就是盡力,再來創造。中美貿易大戰的時候,聯合國發表報告都說,臺灣最厲害、獲益最多,這一次疫情爆發的時候,全世界都看到臺灣是投資環境最好的,所以我們希望各國都可以因此選定臺灣來投資。現在有很多外資來投資,這樣不只是創造就業機會,也如同剛才委員說的,還可以把餅做大。
    蔡委員壁如:院長,你講得很好,101年你當民進黨黨主席的時候,這張照片你應該還記得,至今經過了八年,剛剛也聽到院長闡述了自己的想法,那我就直接問好了,行政院版的財政劃分法下個會期能否送進院會讓我們一起來討論?
    蘇院長貞昌:只要所有縣市意見一致,就可以送來了。
    蔡委員壁如:就是要把法案送進來,才開始來溝通啊!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定要跟地方溝通,要大家講好,剛才我只舉例來參加院會的六個院轄市,你也在臺北市服務過,六個縣市就有六種意見,甚至還有七種意見。
    蔡委員壁如:院長,聽起來你好像沒有想要送的感覺,沒關係……
    蘇院長貞昌:不是沒想要送,而是在努力中,所以你問什麼送?我要講好才能送。
  • 蔡委員壁如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願意送?所以我們要努力把它送進來……
    蘇院長貞昌:而且一送進來,所有委員的意見一定也都不同。
    蔡委員壁如:沒關係,可以把它送進來後再討論。
    在討論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後,下一個我想跟院長討論的議題就是前瞻計畫。前瞻基礎計畫在財委會聯審的時候,因為現在要編第二期預算,當時我有提到,這個時間點是不是先緩一緩?我沒有不贊成,但我覺得要緩一緩、重新思考一下,因為第一,在疫情方面,當然,到現在為止我們國內的疫情控制得非常好,剛剛院長也講了,這是全世界都看得到的,但是後面的紓困跟振興不曉得還要不要再編第三次的特別預算?雖然我們現在有編了2,100億元,這是第一點。第二,上次聯席會議的時候,我覺得國發會的檢討報告寫得非常rough,新的主委上來後,我也有請教他,等會我要跟他說有些資訊都不透明的事情。第三,國發會好像只負責編一筆錢,讓實現率到百分之九十,然後下到地方去,但是各地方的執行率卻不到兩成。在這個後疫情時代的時間點,我想跟院長好好的討論一下,第二期的預算是不是要重新思考?我沒有說不編,但是什麼叫做前瞻基礎建設?在後疫情時代,什麼才是我們目前產業升級所需要的?我覺得這個部分要重新思考一下,不要像第一期編個停車場或是縣市管的河川等等,那些應該是地方每年要去編的公務預算,而不是編在前瞻基礎預算裡。
    而我想問的是,從國發會的網站裡可以連結到108年很粗略的執行情況,因此,在此我要請求院長,國發會能否針對前瞻計畫來成立一個前瞻專區?就像這次的疫情專區,我覺得做得非常好,定期把資料po上去,定期更新資料,然後公開,接受全民的檢視。院長,可不可以要求國發會成立前瞻專區?
    蘇院長貞昌:委員,從我的經驗來看,上次我們送前瞻計畫來大院審的時候……
    蔡委員壁如:院長當時就很大方的答應了,所以將前瞻計畫做一個專區,院長應該是不反對吧?因為我跟主委也討論過了。
    蘇院長貞昌:我們這些計畫都有上網,全民可以看得見。
    蔡委員壁如:但它就散落在各個地方,本席辦公室要花很多時間去向各地方政府問執行率,這對我們來講,我們的監督就變得非常的困難。
  • 蘇院長貞昌
    所以委員是說把它……
    蔡委員壁如:對,請國發會把它彙整成一個專區,讓我們隨時可以上去看。
  • 蘇院長貞昌
    可以。
    蔡委員壁如:可以嗎?好,謝謝院長。
    其次,因為1月13日有出現一個「大南方,大發展」計畫,之前我有請教過前國發會主委,當時陳主委是說他不知道,這不是他的事情,因此我就書面質詢了行政院,結果行政院就短短的送了我三行字。請問院長,這個「大南方,大發展」計畫的主政單位是哪個單位?是國發會嗎?
    蘇院長貞昌:這涉及很多單位,這是選舉的時候,我們把跟南方相關的大計畫都彙整起來。
  • 蔡委員壁如
    所以還是要做嘛?
    蘇院長貞昌:現在各部會也都有就這些計畫送給大院報告,而在我們行政院所作業的這一方面,都有陸續在做,或者將來要做。
    蔡委員壁如:我去書詢就送我三行字,可是卻給記者的新聞漏出去了,因為新聞媒體資料就寫著「主管單位是國發會主責」,而本席去要一個會議記錄,也不給國會,所以我到現在一直沒搞清楚主政單位是國發會、行政院還是張大政委?如果未來有這方面的計畫內容,我應該找哪一位來書面質詢?
  • 蘇院長貞昌
    「大南方」計畫是之前選舉的時候把它整個整合起來……
    蔡委員壁如:還是選舉期間喊完了,選後就不做了嗎?
    蘇院長貞昌:沒有,我剛才講過,這些是落實在每一個部會相關的工作,而且是繼續在做,未來要做,都有。
    蔡委員壁如:OK。接下來,我還有一個議題要跟院長討論。這一次的疫情我們防疫得非常好,在防疫、紓困、振興和轉型當中,我們現在是在哪個階段?是在紓困還是在振興?本來朝野都希望振興券能夠儘快推出,可是行政院卻說要七月才要推出,所以我實在搞不清楚現在到底還在紓困的止血階段,還是在振興的輸血階段?因為這部分常常混淆,我們到底是在紓困還是在振興階段?還是我們應該要進入重建、企業轉型的階段?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三個階段其實是並行不悖,視各種情形隨時交互應用,譬如我們防疫期間要做得非常好,防疫的時候,我們叫大家要保持社交距離等等,但如果未來要刺激消費,那是叫大家盡量出來、盡量消費,大家要蜂擁而出地來振興經濟,這跟剛才講的維持社交距離等等就有不一樣。所以我們防疫做得好,但受疫情衝擊而受困的要紓困,紓困到一個階段,防疫也做得好了,現在6月7日四個潛伏期後就要國內鬆綁,當國內鬆綁,大家儘量可以出來的時候,我們甚至要添柴火來做各種刺激經濟的作為。
    蔡委員壁如:院長,在醫學上是這樣子,如果他還在流血階段,這時候去輸血是沒用的,所以我想行政院……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個例子不錯,以後這個例子借我用一下,這個講法不錯。
    蔡委員壁如:好,謝謝院長。但我還是要請教,我們2月26日就設為一級開設了,請問我們現在還是一級開設嗎?什麼時候要降為二級?一般老百姓還是會很confuse,我們現在是已經開始振興了,還是我們已經進入到企業轉型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幾級,但現在你看,陳時中以前忙著在防疫,現在忙著在吃東西了。
  • 蔡委員壁如
    所以是不是要降為二級開設?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 質詢:曾委員銘宗:15:19

  • 曾委員銘宗
    (15時1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恭喜院長連任。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5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任重道遠,是辛苦的工作。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任重道遠。首先請院長回顧一下,您這次就任行政院長已經1年4個月了,你認為任內你最滿意的一件事是哪一件事?
    蘇院長貞昌:我非常感謝1年4個月前我再來到立法院時,承貴院各位委員很多的指導及支持,包括曾委員也給我很多指教,而且都很客氣,這一點我覺得是最大的不同,連我上台,大家都讓我順順地報告等等,我很感謝。另外,經過這1年4個月,我們去年守住非洲豬瘟,今年防疫被全世界肯定,現在我也非常感謝貴院支持通過特別條例等預算,我們現在希望齊心合力,讓臺灣能夠化危機為轉機,大家走過疫情、振興經濟。
    曾委員銘宗:另外就是你任內過去1年4個月以來,最不滿意的一件事情是哪件事情?
  • 蘇院長貞昌
    很多不滿意的。
  • 曾委員銘宗
    能否列舉一、二?沒有?
    蘇院長貞昌:很多不滿意,是對我自己不滿意,但對我的團隊都很滿意。
    曾委員銘宗:另外,面對未來這個任期,你的施政願景是什麼?能不能用一句話來說明520之後,這個任期你未來的施政願景?
    蘇院長貞昌:願景就是福國利民,讓臺灣成為世界亂局中的福地,讓臺灣人民以當一個臺灣人為榮,覺得臺灣很安全,做臺灣人很驕傲、很幸福。
    曾委員銘宗:好,未來的施政你最想做的三件事情是什麼?
    蘇院長貞昌:就是讓臺灣人民能安居樂業,讓臺灣能在世界永存,蔡總統很難得在這4年這麼好的人生記憶中,人民給她這麼大的支持,要讓臺灣人世世代代能夠樹立典章制度、長治久安。
    曾委員銘宗:每個內閣有每個內閣的特色,過去有的內閣是拚經濟的內閣,有的是拚治安的內閣,你認為你的蘇內閣的定位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
    這個內閣就是要有政府、會做事的內閣。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把它定為會做事的內閣,是不是這樣的定位?
    蘇院長貞昌:要接地氣、會做事,讓人民安心。
    曾委員銘宗:再來,面對這次的疫情的上半場,雖然我們是反對黨,我覺得在你的領導下,防疫做得不錯。
  • 蘇院長貞昌
    謝謝。
    曾委員銘宗:對於團隊,院長認為該給他們打幾分?
    蘇院長貞昌:對於團隊,我非常的感謝,而且他們夜以繼日,真的!
  • 曾委員銘宗
    沒錯。
    蘇院長貞昌:從去年底開始5個多月,過年都沒休息,而且要拚一件事情的時候要大家全方位,像非洲豬瘟是14個部會一起,而防疫是全部會總動員。
    曾委員銘宗:請問院長,要打80分還是90分?
    蘇院長貞昌:分數還是讓人民來打,我自己也算團隊的一員,我很感謝、很滿意,但還要再努力。
    曾委員銘宗:另外,下半場在產業紓困或振興經濟上,你對現在所有團隊的作為滿不滿意?
    蘇院長貞昌:比如紓困,一開始的時候,我們確實有些地方認為好像可以,但其實還要多跟地方溝通,同時因為是花錢的事情,跟領口罩又不太一樣,大家對於錢會非常在意等等,所以一開始我們確實有比較扞格,但經過全員大家的努力,包括地方及第一線的同仁,真的非常感動,結果才1個多月,已經將近有一千萬人受到紓困,而也因為紓困有效,像委員是大專家,全世界失業率非常高,我們也有提升,比起其他國家,我們提升的幅度沒有那麼大,但還是有要很努力的地方。
    曾委員銘宗:院長,外界有人評論蔡政府在紓困、振興上,假設要打分數是59分,你同不同意?
  • 蘇院長貞昌
    不同意。
  • 曾委員銘宗
    那你自己打多少分?
    蘇院長貞昌:請大家想想,才短短1個多月,這都是從來沒有的工作,也不是原來既有的工作,甚至是新增的業務,卻有這麼多公務人員,真的是沒日沒夜,大家戰戰兢兢把錢發在民眾手上,幾千億元不是那麼簡單,但連銀行員大家都幫忙,連超商大家都幫忙,這一次真的是全體國民同舟一命,包括委員你說你是在野黨,就連在野黨委員,大家也齊心合力,這次那麼快通過預算條例,很感動。
    曾委員銘宗:院長,消費券或是所謂的振興券什麼時候發?
  • 蘇院長貞昌
    前一陣子還叫酷碰券。
  • 曾委員銘宗
    對。
    蘇院長貞昌:所以我都還沒有定案,大家對於一個還沒有定案的事情一直抨擊,我們仔細聽看看有什麼意見,一直在收納,最後到6月2日報告。
    曾委員銘宗:6月2日報告做決策,那什麼時候要發?院長,因為不能再等了,疫情從1月底到現在,你比我還清楚,現在有些中小企業都快斷炊了、也快斷氣了,希望院長儘快。
    蘇院長貞昌:快斷炊斷氣是紓困,既有發錢,又有貸款,那跟刺激經濟的……
    曾委員銘宗:院長,還不夠,最重要的是你要把消費振興起來,他才有業務可以做,那才是最重要的,院長,能不能儘快?
  • 蘇院長貞昌
    儘快。
  • 曾委員銘宗
    什麼時候?
  • 蘇院長貞昌
    6月2日報告。
  • 曾委員銘宗
    什麼時候要發?
  • 蘇院長貞昌
    6月2日報告。
  • 曾委員銘宗
    幾號要發?
  • 蘇院長貞昌
    6月2日就會報告。
    曾委員銘宗:算了,我也不要跟你浪費時間。
  • 蘇院長貞昌
    沒有浪費啦!
  • 曾委員銘宗
    那6月中或6月底以前會不會發?
  • 蘇院長貞昌
    會在6月2日報告。
  • 曾委員銘宗
    等你6月2日報告。
    蘇院長貞昌:不然為什麼要6月2日,如果我現在講了,就不用等6月2日。
    曾委員銘宗:另外,各界也在呼籲,希望政府在評估疫情可控制範圍內,儘快開放外籍人士入境,讓每一年上千萬的旅客慢慢進來帶動消費,政府也有評估,最快6月底會不會開放讓外籍人士慢慢入境?
    蘇院長貞昌:這就要視各個外籍人士是在什麼地方,那個地方的疫情怎麼樣?我們臺灣是最安全的,所以只要他來不影響我們的安全,我們都是開放的。
    曾委員銘宗:那是什麼時候?因為已經評估一段時間,什麼時候會決定?
    蘇院長貞昌:不是評估,是不斷在評估,只要他是安全的,有點像某種水的原理,意思就是他要和我們一樣是平的,他不能影響我們。
    曾委員銘宗:你總有個時點,比如消費券6月2日報告,那這件事什麼時候報告?
  • 蘇院長貞昌
    我們這部分隨時報告。
  • 曾委員銘宗
    你評估到什麼時候告一段落?
    蘇院長貞昌:我們就隨時在看,如果哪一個國家比我們安全,歡迎都來不及。
    曾委員銘宗:請問院長,現在世界上一百九十幾個國家沒有比我們安全的國家嗎?
  • 蘇院長貞昌
    臺灣最安全。
  • 曾委員銘宗
    也有其他國家相對很安全。
  • 蘇院長貞昌
    你舉出來我看看。
  • 曾委員銘宗
    帛琉就沒有疫情。
    蘇院長貞昌:相對的國家疫情如何,我們都有掌控的,所以各該國家……
  • 曾委員銘宗
    所以你不相信帛琉沒有疫情?
  • 蘇院長貞昌
    我對於哪個地方有沒有……
    曾委員銘宗:這樣的話,外交部長可能會引起人家抗議。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講這句話,你不要加上去。我的意思是這部分的疫情掌控非常嚴謹,我們視疫情狀況,不影響……
    曾委員銘宗:好,最慢9月底以前會不會對外宣布?或6月底前會不會對外宣布?
    蘇院長貞昌:不用到9月底,隨時宣布。
  • 曾委員銘宗
    那6月底以前宣布?
    蘇院長貞昌:我們就是六個字「邊境風險嚴管」,加上「國內鬆綁」,共十個字,你問的問題就是前段六個字。
    曾委員銘宗:但是你講的都是形容詞,我們希望定個時點,讓相對安全國家的旅客趕快進來,帶動國內消費,這個大原則你應該贊成。
  • 蘇院長貞昌
    對。
    曾委員銘宗:儘快有個結論,有沒有定個時間點?你還是沒有時間點?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是專家,這不是日期而是條件,只要條件成熟都可以。
    曾委員銘宗:現在很多國家的疫情都控制得非常好,你可以分階段,有些歐美國家不好,但是其實有一些國家的狀況是很好的,那就趕快宣布啊。
  • 蘇院長貞昌
    分階段、分狀況。
    曾委員銘宗:接著跟院長請教,這兩天媒體的焦點都是香港會實施港版國安法,各界尤其是金融界都在請教一個問題,我國到底能不能取代香港的金融地位?首先,請問院長,或者央行總裁、黃主委都可以上來答復。我要跟院長報告,過去中華民國不可能取代香港成為區域的金融中心,現在機會來了,香港動盪不安,臺灣機會來了,請問院長,以臺灣現在的條件有沒有機會成為亞洲金融中心?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直想,可是我們的條件確實還不是那麼好,但是現在香港比我們糟糕,香港的人才、資金外逃,此時確實是個機會,所以我們有很多要做。昨天我才主持這個會議,包括相關部會首長都有參加,委員是大專家,一方面我們希望藉由這個機會,如果香港的高階管理人才不願意留在香港,願意到臺灣來,或是香港的資金願意到臺灣來,我們都歡迎。
    曾委員銘宗:因為時機、機會到了,我們有沒有具體開放措施?請總裁、主委或部長答復,有沒有具體的開放措施和時程?
  • 蘇院長貞昌
    我請楊總裁說明。
    楊總裁金龍: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臺灣目前的金融環境非常穩定,現在外資要投資臺灣也相當重視我們臺灣的股票市場,我們臺灣有流動性、外幣資金也非常充裕,所以這些都是國際企業要來籌資主要的……
    曾委員銘宗:楊總裁不要講現況,我要的是未來因應這個特殊情況,好不容易而來的機會,我們有沒有更具體的開放措施?
  • 蘇院長貞昌
    我請金管會主委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分兩點跟委員報告,第一點,我們在今年第四季會有兩項重要方案,第一個,高資產客戶的理財方案。第二個,有國際金融資金需求的境內企業可以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戶,這兩項方案都是跟央行協商過的。這兩項方案的意旨就是讓我們的金融機構能夠吸引境外資金和境外的高資產客戶來臺灣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發展業務,而且這個部分院長也非常贊成,所以我們會加速按照院長的指示去推動。
    第二點,金管會遵照院長的指示加速金融改革,我們會逐步參考國際其他地區或國家金融市場發展的優點,來加速金融改革,但是金管會不會以取代特定國家、地區作為我們的目標,我們是立足臺灣、胸懷亞洲和全世界,是改革我們自己的金融市場,提升我們的金融力,謝謝。
    曾委員銘宗:因為過去尤其是去年的反送中,讓香港的資金大幅外流到新加坡,這是難得的利基和機會,楊總裁有沒有補充說明?
    楊總裁金龍:我們也非常密切的注意,因為我們的OBU和香港的關係非常密切,我們的DBU和香港的關係也很密切,所以在這段期間我們非常注意香港資金和我們OBU之間的link是怎麼樣,還有和我們DBU的資金進出狀況是怎麼樣。
    曾委員銘宗:我希望央行做更多的開放,還有很多稅務的問題,蘇部長有沒有要補充?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剛才黃主委所提到的這個部分,在財政措施上面,如果未來真的有需要的可以作相關的配合,但是在整個租稅措施上還是要考量到國際租稅競爭所造成的避稅問題。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院長。
  • 主席
    請陳委員秀寳質詢。
    陳委員秀寳:(15時3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要恭喜院長,也要感謝因為有蘇院長正確的決斷,我們臺灣整個防疫的工作成效讓全世界羨慕又推崇,我相信接下來的紓困與振興在院長所領導的行政團隊,有效率的工作之下,也能儘快協助我們臺灣民眾恢復正常生活,謝謝。
    在院長的施政方針報告裡面有很多前瞻的說法,例如前瞻思維、前瞻數位建設、生醫產業前瞻科技、前瞻軌道建設及前瞻與策略性基礎建設等等,請教院長,什麼叫做「前瞻」?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5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前瞻」就是預見於先,我們規劃超前,所做的很多事情是需要,而且我們及早布展、布置。
  • 陳委員秀寳
    所謂的超前部署是不是也是一種前瞻性的思維?
  • 蘇院長貞昌
    對。
    陳委員秀寳:謝謝院長,先請院長回座。接下來要就教文化部李部長,我想跟部長一起分享一下中央廣播電臺鹿港分臺的故事,請看一下投影片,中央廣播電臺鹿港分臺在彰化縣鹿港鎮光復路4號,占地大概有7.3公頃。1966年奉行政院核准設立興建,1969年開始播音,目的是加強對中國傳播臺灣的訊息。鹿港分臺原來建置兩付天線,一付因為當時彰化縣政府道路拓寬徵收部分土地,於2014年8月1日起這一付天線就停止播音,另外一付是因為2016年9月的梅姬颱風受損,自此鹿港分臺的播音功能就全部喪失了。
    2017年3月20日央廣董事會決議終止它的播音任務,2018年12月20日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同意登錄為文化景觀,並在同年的12月24日公告。2019年5月22日央廣董事會通過,將鹿港分臺土地資產辦理歸還給國產署,就是當初的捐贈單位,文化部在2019年9月4日報請國產署收回,接下來就做現地會勘及申請鑑界,這些我就不細數。目前承辦單位國產署已經就鑑界結果簽辦完成,等國產署內部審核程序作業完成之後,就會正式函告央廣配合央廣鹿港分臺辦理點交及返還的作業,以上是央廣鹿港分臺的整個移撥進度。
    接下來的故事是,2005年央廣鹿港分臺和彰化縣政府有簽訂遷移臺的協定,但是遲遲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在2006年有上百位鹿港民眾北上找陳進丁立委陳情,要求鹿港分臺要立即遷臺,還地於民。因為當時鹿港分臺對中國廣播訊息的功能已經喪失了,但是它還占據著鹿港的精華地帶,阻礙地方的發展,讓民眾一直覺得非常的介意、介懷。當時陳進丁委員也要求新聞局提出具體遷臺時程,積極實行,而當時的新聞局說明遷臺既然已經是既定的政策,儘速遷移也是中央與地方的共識,會跟相關單位積極協調,但是後來也不了了之。那現在已經是2020年,十多年過去了,央廣鹿港分臺也建臺超過50年,從新聞局移到文化部,也已登錄為文化景觀。
    我說這個故事的過程,主要重點是如果當時也有前瞻性思維,就不會荒廢了那麼久、閒置了那麼久,致使到現在整個央廣的設備、建築都已經壞得差不多了。既然已經登錄為文化景觀,那麼在具保存價值的建物之外,希望有能更好的活化作用,活化央廣鹿港分臺,闢建生態公園,這是當初我的政見之一,開放跟接納民眾可以親近使用,請問部長和院長是否支持?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這麼詳盡的敘述這個過程,就我所了解,正如委員所說,國產署近期內就會完成歸還程序,這一塊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有財產局,所以如果在地政府有別的想法可以跟國產局申請,這是第一個有關於所有權的問題。第二個就是委員所提的活化,因為現在已經登錄為文化景觀,但是其地目現在還是屬於農業用地,所以這裡面可能還要經過一些都市計畫的過程。對於這個部分,如果地方政府提出一個具體規劃,我想我們主管單位會盡力配合。
    陳委員秀寳:所以很需要文化部部長的支持,因為在過程裡面,如同剛才提到的,它已經是文化景觀,但是它的保存、維持,還有整個經營以及規劃等等,其實後續要做的工作很多,希望文化部可以支持!我們彰化縣政府如果有提出方案,也請你們大力協助,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可以,包括土地使用變更……
    陳委員秀寳:我花了這麼長的時間說明央廣鹿港分臺的故事,是因為鹿港的民眾真的非常期待這一塊占地7.3公頃、這麼廣大的土地可以好好地運用,對於我們鹿港鎮的發展、整個觀光的規劃都有相當的幫助。
    李部長永得:是的,我們會全力支持。
  • 陳委員秀寳
    那就拜託您的協助!
  • 李部長永得
    全力協助。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要請教交通部林佳龍部長,現在請部長跟我一起來看一段影片。
  • 林部長佳龍
    好。
    陳委員秀寳:播不出來,沒關係。我要向部長表達交通是建設之母,承載著經濟發展的樞紐,交通通了,地方建設才會通,只有提供便捷、快速的運輸網路才能夠讓地方的經濟、城市的競爭度可以提高。在院長跟部長任內核定我們彰化相關計畫的有臺中與彰化的跨河大橋和美大橋,還有彰化縣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縣道139線、縣道148線的改善工程,以及鄉道206線,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南外環道路品質改善工程,這一條南外環道路非常重要,連結台17線到彰鹿路,是非常重要的道路,全長6公里多,最後一段的經費在4月份部長大力協助下已經核定下來。另外,關於福興鄉停車場,公有停車場的設置對我們鹿港鎮交通停車場地不足的部分有很大的紓解作用。再來,還有彰30銜接西濱快速道路橋下道路工程,這個部分是彰濱第二出口銜接台61線很重要的一個交通要道,對整個彰濱工業區的交通便利性非常重要,所以也非常感謝部長的支持!
    這幾個案子都已經核定補助金額或是尚在審查中,已經都有相關進度,在此本席也非常感謝院長跟部長對我們彰化縣交通建設的支持,也希望院長跟部長可以繼續給我們支持,可以嗎?
  • 林部長佳龍
    好。
    陳委員秀寳:既然部長願意繼續給予支持,有關於美港公路高架化一案,台61乙線是整個省道公路系統中的一環,彰化縣政府已經多次函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協助辦理美港公路高架化可行性評估,但是公路總局都函覆表示該聯絡道路於民國100年10月15日通車到現在,交通運轉情況良好,道路服務品質在B級以上,所以暫時不辦可行性評估。
    部長,因為您非常勤快,我相信這條美港公路在你的行程裡面應該也會經常使用,它是銜接台61線與國道3號和美交流道很重要的聯絡道路,而且當初在爭取拓寬時,陳進丁委員也非常有前瞻性,已經在中央分隔島預留以後高架化需要使用橋柱的位置,整個施作的空間都已經先保留下來。交通部是不是可以儘速推動美港公路高架化的作業?請問部長可以協助嗎?
    林部長佳龍:當然交通部,包括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數次考察,純粹就高架化工程而言,這部分原來的路況是從原本的A級現在降到B級,當然按照標準還是符合使用。不過最近這附近的彰濱工業區以及周邊的開發確實帶來龐大的車潮,交通負荷愈來愈重。所以在委員的關心之下,我們也會來啟動可行性研究,具體針對這幾年的發展趨勢做更詳細地評估。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彰化縣是六都以外人口最多且超過百萬的縣,如果什麼建設都要用現況來評估,那怎麼會有前瞻性呢?其實防疫工作,我們臺灣做得這麼好就是因為蘇院長有前瞻性的眼光,帶領著所有部會以前瞻性的方式來做防疫工作。防疫都這樣做了,那建設也要有長遠的前瞻規劃,比如整個防疫工作從口罩的徵用、實名制、加開生產線、口罩國家隊等等,在在顯示超前部署、考量未來需求、前瞻性思維的重要,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所謂應該要未雨綢繆,不可以臨渴掘井。本席在這邊也建議交通部,以後在這種前瞻性思維的規劃上可以超前部署,不要等到美港公路車流量現在已經慢慢增加,也常常壅塞,在寸步難行的情況之下,我們還說以後再來評估,這真的也不符合地方的期待。所以這邊也要拜託部長,能夠為我們的地方建設做前瞻性的規劃。
    林部長佳龍:是。我也回覆一下委員,台61線現在幾乎是全線通車,除了南北的大橋,很多因為國一或國三會走替代道路,所以在今年過年左右,這邊的車流大量增加,我們交通部也會啟動,因為和美到大肚的跨溪大橋也要興建,可預期的未來車潮會大量增加,我們確實會做一個比較前瞻式評估。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您真的非常的勤快,對地方的交通使用狀況都非常了解,所以我們也非常期待在地方道路的建設上,部長可以繼續用這樣子有前瞻性的思維來幫地方做規劃。謝謝!
  • 主席
    請王委員婉諭質詢。
    王委員婉諭:(15時50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您好,很高興這個會期還有第二次跟你聊天的機會,今天想就一些部分來跟您請教和聊一聊。首先,想請問院長記不記得您曾經去過西門町紅樓?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質詢:蘇院長貞昌:15:51

  • 蘇院長貞昌
    (15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曾經去過。
    王委員婉諭:因為同婚專法剛通過一週年,我們想再次表達感謝,就是過去蘇院長很願意為同志大力的支持,也從民間朋友那邊得知,院長從2010年就開始去到紅樓跟這些同志朋友們聊天、理解他們,甚至後來大力推動這個法案的進行。我覺得一個政治人物願意到前線去聽見第一線人員的聲音,其實我非常感佩,非常謝謝院長願意一起來努力!
    蘇院長貞昌:這應該的,謝謝!
    王委員婉諭:今天想要同時來談談,就是其實還有另外一群也是很辛苦的人,也想讓院長知道。上次在總質詢的時候,我們談到關於精神疾患的部分,院長曾說他們不但是家庭的負擔、社區的困擾,甚至常常是社會很多危險的案例,聽在我的心理或是這些精神疾患者的心理,可能覺得有些難受,因為他們離我們其實沒有那麼遙遠,我們可能都是每個未發病前的他們,所以今天想要就這個部分來跟院長說說他們的看法以及他們的心聲。
    過去首當其衝的就是這些人可能被社會的認知給污名化,所以很多時候,社會這些種種不友善的標籤,讓他們承受了我們無法想像的痛苦以及壓力,甚至是歧視。我們的國家該如何幫助他們、支持他們呢?我們想先提供幾個數據讓院長清楚,從2016年到2018年,精神科就診人數從252萬人提升到342萬人,其實這個提升的幅度非常的大,這個比例在我們的人口數並不算少數,而且還有很多未就診的人數並沒有呈現在這上面。在這麼多人可能有精神疾患的狀況下,我們給予的心理健康資源是不是足夠?我們很希望能夠持續的投入,讓更多人能夠受到協助和支持。
    我們在這邊想跟院長和大家分享,這些精神疾患者、精神失序朋友的想法。日前本席曾經召開一場社安網的政策會議,其實有很多朋友提供了第一線的聲音,也包括曾經身為疾患者,或是目前身為疾患者以及家屬等等他們的聲音和意見,在這邊想跟你分享的是,曾經有一位朋友他的分享是這樣子說的,他自己本身是一個精神失序者,但是它之前同時是社會關懷訪視員,也是心理工作者,所以就他自己以及很多人的經驗上會知道說,我們一般人因為這些報導精神病患的方式讓他們直接受到困擾以及負擔,而且大家對於精神疾患的不瞭解、恐懼和排斥,隨之而來導致異樣的眼光、歧視的眼光和行為,讓他自己以及身為社關員的經驗當中,其實有很多的人除了自己被疾病所苦之外,甚至不敢說出口,甚至也需要小心地隱藏身分,避免再次受到歧視。
    所以我們想提的是,在他們這些壓力和苦楚之外,我們要怎麼樣協助他們來面對他們自己的病情,也希望他們能夠得到協助。但是同時也因為這些污名化,剛剛提到其實有很多人,他們可能還沒有就醫或還沒有得到協助,因為他們並不敢去求證,並不敢去求助,他們也很怕被歧視或被排擠,所以我們很希望這些事情能夠讓院長知道,很多時候他們其實是很正常,也能夠好好地生活,並且在社會上也需要被支持和協助,並不是像之前在總質詢的時候,院長提到他們其實是這麼讓人擔心或讓人家害怕的,所以很希望院長能夠聽見他們的聲音。
    剛剛提到這位精神失序朋友的話,我節錄在這邊,其中一句話很想跟院長分享,他提到對於精神病患不能只是一個問題的想像,而沒有看到一個人其他的價值,就如同剛剛提到他其實是精神失序者,但他同時也是社關員、心理工作者,所以他可以再繼續發揮他的社會功能,也能夠繼續為這個社會有所貢獻的,並不是永遠都是危險的象徵,或讓人家擔憂,或者成為國家的負擔。所以我們希望能夠讓院長可以看見的是,他們不是一個一個的問題,而是一條一條的生命,都應該同等受到尊重、協助和支持。
    同樣的,在那場會議上,也有家屬提到他們照顧這些深受精神疾患之苦的家人其實非常辛苦,因為現在很多時候這些照護的重擔是落在家人的身上。剛才提到我們很希望這個部分,除了給這些人支持之外,我們也要給予家屬在前期有一些協助,讓他們知道他們未來會面對什麼樣的困境、什麼樣的問題或什麼樣的狀況,讓他們得以能夠真的來照顧他們所愛的家人。
    從數據上我們可以知道,在臺灣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協會曾經統計這些家屬初發病的人數,其實占不到1%,其他大部分都是在五到十年以上,甚至有超過十五年以上的精神疾患病史,所以對家屬來說,其實要照顧以及能夠支持他們的家人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又加上現代精神衛生相關的資源非常不足,我們如果希望能夠在社區上得到支持系統和這些機構的建制等等,其實也會受到社區的排擠,其實就是因為來自於這個污名化,大家對他的不認識。
    蔡總統在四年前的就職演說,包括今年的就職演說都曾經在精神衛生方面提出很多未來想做的部分,我們很希望在這些政策推動開始,我們是不是能試著從理解開始,就如同院長那時候曾經去到紅樓來瞭解他們的狀況和心聲,我們是不是有機會能夠邀請院長,能夠來一起和這些第一線的家屬以及病患們聊聊看,並清楚理解他們所受到的困境是什麼?他們遇到的困難是什麼?不知道院長願不願意安排這樣的機會,讓我們一起來面對他,一起來理解?
    蘇院長貞昌:非常謝謝王委員剛才所指教、所表述的這些,我非常肯定,尤其對於王委員長期以這樣的態度關心這樣的朋友,我非常感佩。我要特別說明,我前述講的那個沒有任何歧視或污名的意思,我完全不是這樣的意思,也許是我表達不夠好,我一直認為我們這個社會過去常常對這一方面的朋友不瞭解,比如以前對躁鬱症不瞭解,有時候他們在鬱期的時候比較想睡覺,睡得比較長,就覺得他們很懶惰,怎麼不起來讀書等等;有些孩子是過動兒,在教室裡面比較活潑、好動,老師就說他們調皮、不守規矩,都是因為不瞭解,其實這些不是壞人,甚至不是病人,他們只是不太一樣,有這樣的現象,應該要去瞭解他們,同時應該多支持他們,他們也是社會的人才、可用之人。如果未來有機會,我很願意去瞭解、去關懷,也特別謝謝。
    王委員婉諭:我們很希望這些政策推動的人,包括院長、部長或者是政委等等,都能夠有機會真正聽到他們的心聲,因為聽到他們的需求之後,推動的政策才有可能讓他們得到支持與協助,所以很開心院長願意承諾能夠一起去瞭解、聽見他們的聲音,一起先做到初步的理解,我們非常給予肯定,之後我們會來安排。
    第二個部分是身為家長,我們對於兒少的安全非常擔憂,兒虐或虐嬰事件頻繁出現,但是一直沒有看到衛福部修法的版本,我們想請教的是,今年初在審總預算的時候,曾經提出主決議,要求衛福部能夠在六個月內提出修法的版本,也就是大概在今年8月能夠提出來,但是我們卻看到在去年10月及今年1月召開修法會議之後便停止了,請問未來衛福部是否能夠如期在8月提出修法版本?是不是院長能夠一起來推動這個兒童的安全、嬰幼兒的安全?
    蘇院長貞昌:對於嬰幼兒安全要非常重視,而且要加倍注意,剛才委員所提的事例,保母或者受託者沒有好好照顧,這非常不應該,我剛當阿公,非常知道小小朋友這個時候特別需要照顧,父母親把心肝寶貝委託給他們卻受到虐待,甚至於發生事故,這實在是椎心之痛,所以我很同意。至於衛福部部分,請次長向你報告。
    何次長啟功:謝謝委員,委員所質詢的事情我們都很重視,也許在防疫過程中所以會有一些延誤,對於委員所特別提示的,我們儘量趕在8月前把一些基本的資料提供給委員。
  • 王委員婉諭
    所以8月以前不會有修法的版本出現嗎?因為我們看到1月之後其實就沒有再召開相關修法會議了。
    何次長啟功:對,心口司知道委員希望我們提出相對應的版本,他們也正在努力當中。
    王委員婉諭:我們很希望能夠如期進行,因為這個問題一直持續的存在,包括相對的罰則以及公布的資訊等等,其實都不夠透明、清楚,可以讓家長清楚地來做選擇,所以很希望衛福部可以提出相對應的版本,我們一起來為這件事情努力。
  • 何次長啟功
    好。
    王委員婉諭:接下來,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垃圾量是越來越增加,2018年的垃圾量大概是974萬公噸,已經攀上了十年的新高,但是我們焚化爐燃燒的量可能只剩下15年前興建時處理量的三分之二,所以我們很擔心垃圾處理量以及垃圾的問題會越來越嚴重,之前我們也曾經就垃圾問題來請教環保署相關部會等等,希望能夠多管齊下做到垃圾減量、資源回收以及循環經濟。再來,本席曾經請教環保署長,未來是不是能夠持續推動循環經濟以及未來環資部能否如期成立,是否有一個明確的方向;今年4月時院長也曾說環境資源部組織法已經通過行政院的版本,這個會期就會送到立法院審議,請問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到底什麼時候送到立法院審議?能不能有一個明確的時間點?
    張署長子敬:環境資源部組織法因為屆期不續審,所以退回行政院,現在我們正在針對現行整個業務的變動等等做進一步的檢討。
    王委員婉諭:所以會有一個明確的時間點將環境資源部組織法送審嗎?我們很希望行政院、立法院兩院都能一起努力推動,一起來重視環保資源。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我在今天早上施政方針報告裡面特別有一段講到我們整個的組織改造,而委員剛才所指教的,也正是我們要做的事情。
    王委員婉諭:原本是希望說這個會期就能送到立法院,但是目前還是沒有看到,所以是否有機會可以明確知道送到立法院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
    蘇院長貞昌:我希望下個會期就能夠送來,我們正在做這樣的努力。
    王委員婉諭:好,謝謝。
    最後,本席要請教關於礦業法的部分,我們很希望能夠持續推動這個部分,所以能不能清楚知道什麼時候能夠將礦業法送審、排審?
    蘇院長貞昌:相關部會是有針對這個部分進行相關工作,本人請部長代為答復。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在礦業法方面有六大修法主軸,第一,消除、刪除不合理的條款;第二,強化環境的保護;第三,開放資訊及公民參與;第四,加強管理;第五,明定回饋的機制;第六,落實原民的權益。這部分我們正在草擬中,希望能夠儘快報院。
    王委員婉諭: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比較希望能有明確的時間,因為我們一直聽到這件事情很重要,也願意一起來努力,其實我們還沒有看到相對應的版本,但是在野各黨陸續都有提出相關的版本,我們希望能夠一起積極來推動,不知道能不能……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院長也有期待,就是我們這次的修法要讓人民感受到政府是要往前走,觀念要進步一點。
    王委員婉諭:是的,沒錯。
  • 沈部長榮津
    我們朝這個方向在走。
  • 王委員婉諭
    所以還不知道明確的時間點?
    蘇院長貞昌:因為相關的問題還有想要達到的目標都滿大的,意見也滿分歧的,還有待各方整合,否則送到大院來的時候也是不容易整合通過,所以這方面正在努力,目前還在進行中。
    王委員婉諭:了解。我們認為環境的部分真的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其實這就是給下一代一個什麼樣的環境,讓他們能夠在這個地方生活,所以我們很希望,不論是環資部的成立、循環經濟或者是礦業法,大家都能夠一起努力來推動。謝謝。
  • 蘇院長貞昌
    對的。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6時4分)
    繼續開會(16時18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請葉委員毓蘭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葉委員毓蘭:(16時1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非常恭喜您,因為您第三度出任行政院長,創下憲政紀錄。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質詢:蘇院長貞昌:16:19

  • 蘇院長貞昌
    (16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辛苦的工作。
    葉委員毓蘭:非常辛苦。但是因為你「知手路」,所以我相信這個苦會比其他人少多了。其實我也滿高興的,因為在這次的新閣名單裡面,很多部長還是留任。本席這次是一個菜鳥立委,我很努力提出很多政策,都跟警消、人民、勞工相關,也獲得了包括內政部、衛福部、勞動部在內,很多部長都給我正面的回覆,因為他們的留任,所以我覺得這些政策支票有可能可以兌現,院長應該同意我的看法吧?
  • 蘇院長貞昌
    對。
    葉委員毓蘭:謝謝。院長,我上次在這邊向你討教的時候,那個時候我比較關心、擔心失聯移工的問題,我們也有談到在臺灣一些外勞的狀況,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擴大去討論產業缺工的問題,院長那時候有跟我講,所以我把院會的紀錄也調出來了。那時候院長有跟我提到,其實您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了,而且在前天就已經開會,要求勞動部對於該改的就要改,要提出改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你做出了結論。院長,「歹勢」,因為我做事情比較「頂真」,所以事後我馬上就去找勞動部、行政院要求提供會議紀錄,但是後來發現好像沒有這個會議。不過後來有人跟我說,這是因為院長很關心這個議題,可能有跟一些官員討論過,但是沒有舉行會議。
    蘇院長貞昌:這是我主持的會議,是在我辦公室所主持的會議,所以不是部裡面的會議或哪裡的會議,而是我主持且請這些部長來報告的會議。
    葉委員毓蘭:這樣我就瞭解了,所以有關我們整個的勞動政策等等各方面,既然許部長已經站在旁邊,能不能請部長把院長那時候所指示的意見,以及勞動部未來在勞動政策方面要如何配合的部分,提供一份資料給本席,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主持的會議是我直接來整合各部會現在的狀況,以及我要他們怎麼做的裁示,我主持那個會議包含兩個部分,一個就是各行業或者重大的政策工程缺工,包括外籍勞工等等,勞動部不但有做調節,相關的政策也都在做。另外一個就是失聯移工的問題,相關部會也都有把數字告訴我,我也告訴他們應有的態度以及要做的事,包括這些失聯移工有的是在收容所,就是移工過來但是現在送不回去,因為各該國鎖國、機場關閉、飛機不飛,所以也送不回去,所以也有飽和的現象等等。我主持的這種會議是沒有紀錄或什麼的……
  • 葉委員毓蘭
    沒有會議紀錄就對了?
    蘇院長貞昌:部長是直接聽我的裁示,我請部長向你報告。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院長找我們去開會是因為這個議題不是只有涉及勞動部,它是跨部會的,要相關部會一起來做,所以院長才會召集我們,會中大概有一些方向,或是院長認為有些東西要我們再去研究,對於這些議題,其實我們都已經在處理當中,大概勞動部……
    葉委員毓蘭:好,謝謝部長,事後我再向勞動部來請求一些書面資料,好不好?因為我要繼續談接下來我想質詢的問題。
    院長,今天早上我在國是論壇時有提到,你是我看過最重視警察、最愛護警察的,但是過去六年,我們看到現職警消在任上死掉的人數實在是不少,警察有458位,消防有29位,我因為常常去向這些殉職的同仁鞠躬,所以心裡面是覺得很難過的。但是不只這些現職的、在任的死掉,在年改之後,中華民國退休警察總會有去進行行政訴訟,這是他們的權利嘛,前天我收到一個通知告訴我,其實在進行訴訟的過程中,已經有四百多位參與訴訟的退休警消已經過世了。說真的,警察其實是一個非常非常辛苦的行業,院長應該是最瞭解的,他們跟一般的公務人員不一樣。在年改之後,有很多警察不敢退休,因為他們有家庭要照顧,孩子可能還在唸書,變成他們在職的時候、執勤的時候遇到死劫就走了。對此,我覺得不是只有辛酸而已,還好我們有一個最愛護警察、最重視警察的院長與部長在現場,請問我們有沒有可能讓警消人員的退休撫恤制度跟一般公務人員脫鉤?因為警察其實跟軍人是相同的辛勞,院長您覺得呢?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是這方面的專家,又長年關心,實際上也有在教育界、警察大學服務,負責重要的工作,所以你其實是很瞭解他們的。我因為從基層上來,所以我非常知道警消的辛苦,長年以來,對於警消方面,只要我能盡力的,編預算、改制度、增加各種方面等,我都盡力來做。同時,我當縣長以來,以前有些縣長喜歡派警察去什麼八大行業站崗或……
  • 葉委員毓蘭
    你從來不會濫用。
    蘇院長貞昌:我從來不幹這種事,甚至於拆違建時叫警察去幫忙抬冰箱,我說絕對不能叫警察……
  • 葉委員毓蘭
    這不可以!
    蘇院長貞昌:有些首長亂用警察,我從不這樣做,而且我一直對於警察,你看過去一年多來,警察在執勤時,我們只會跟他說夜店外面打架就罵警察,結果警察逮捕現行犯,也只不過依照社會安全維護法罰2,000元,什麼都沒有用,所以我們修改刑法,也謝謝大院的配合。另外,像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改造槍的問題,我們現在……
  • 葉委員毓蘭
    我們也修正了。
    蘇院長貞昌:大院也支持,其他種種方面,該修法的就修法,該編列預算的就編列預算,該做政策的就做政策,我都儘量來做。至於年金改革,有國家的整體考量,對於警察同仁、消防同仁也都一體照顧,這方面我請部長跟你報告。
    葉委員毓蘭:部長,我先將我主要關心的幾個問題提出來,其實在這個會期裡面,我已經提過了,現在警察因為年改的關係,造成很多人不敢退,所以整個人事就塞車了。我覺得這是個問題,所以那時候我提過幾個看法,包括內政部及很多單位都同意我的看法,其實我們現在,因為退休警察子女教育補助費停發了,但軍人部分是上校以下一直都有發,他們現在還在研議要恢復上校以上退伍軍人的子女教育補助費。關於這個部分,退休警察與退休消防的部分,預算部分其實我有請他們去幫我精算過,大概是2.2億元而已。而且在釋憲案的第760號解釋出來之後,我們現在在警察大學裡面,已經完成受訓的,以及預計在明年完成受訓的,有將近5,000個巡官無缺可派。另外,內政部最近才送出一份警察人員退休金與公務人員退休金分開處理的方案報告,這份報告已經出來了,但是我覺得這部分有些難度確實很高,但是有的應該要做處理才對。
    徐部長國勇:我跟委員做個報告,委員,你是警大的教授,又是警大畢業的,所以你長期對警察照顧福利的關心,我都瞭解,而且我也感同身受,我們兩個是心有戚戚焉,可以這樣講,我們都有同理心。我們會盡全力來做,對於警察的福利,我一定會盡全力來照顧,這部分委員應該瞭解我的心,這部分是沒問題的。但現在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有些事情會牽涉到考試院的職權,因為年改不是行政院可以單獨處理的問題,必須交由考試院做決定,這部分我們大家一起來……
    葉委員毓蘭:我原本也不抱任何希望,但是今天因為看到蘇院長在現場,我才會覺得希望無窮,因為他衝衝衝。
    徐部長國勇:另外,關於釋字第760號解釋的問題,我也跟委員做個報告,我也很希望可以增加幾百個巡官員額,這樣我也會很好派任啊,但這是幾十年留下來的問題,他們是每一年這樣考下來的,現在一共有5,000多個……
    葉委員毓蘭:我知道,今天施人事長也在這邊,他也是人事行政方面的專家,他是我們學界裡面非常尊重的專家,我覺得只要努力都有辦法解決啦,不過現在因為我的時間快要結束了,我要趕快進入社安網議題的質詢,因為社安網是蔡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中非常重要的一點,他說應該從治安、教育、心理健康、社會工作等各個層面去補這個破網,可是林萬億政委說,以既有人力、設施絕對沒有能力將所有精神病患者全都納入社會安全網的服務範圍內,也不宜。院長,你當過這麼久的院長,其實警察大學,還有現在臺北大學、中正大學有很多犯罪學家,是不是能夠在思考決策的時候把犯罪學家也納入,因為這樣才有辦法,你完全不去看這些治安人口,其實社安網是沒有辦法建立的。我為什麼要提這一點?我特別要跟院長分享一段,其實疫情之後才是社安網真正考驗的開始。雖然在COVID-19疫情肆虐的這四個月之中,我們只有400多個確診案例,就全世界而言像奇蹟一樣,但事實上一直有一種瘟疫,病央是從臺灣傳染到世界各國,院長,你知道是什麼嗎?這個已經20多年了。不知道齁?其實這個叫做詐欺犯罪。詐欺犯罪也就是詐騙的態樣就像病毒一樣,不斷地變形、變種,從過去最早的「猜猜我是誰」,什麼電話詐騙,什麼刮刮樂,假冒公務機關、檢察官等等……
    徐部長國勇:委員,這部分其實我們現在做得很好,也獲得世界的肯定,你也了解,人家給我們肯定耶!國際研討會給我們肯定呢!
    葉委員毓蘭:我知道,但是沒有好到那個樣子,為什麼?我剛才說我們4個月的疫情期間只有400多個確診病例,可是我們在過去5年發生了15萬件詐騙案件,人民的財產損失是267億元,其實這是有解方的,但是這個解方就變成部會跟不上,因為法務部早就講說第三方支付要納入洗錢防制法,可是經濟部5年來完全不訂管理規範,所以現在第三方支付還是變成詐騙的破口。我為什麼花這些時間跟院長報告?主要的原因是,院長,我做為你的小粉絲,我過去常常拿您的政績到國際的犯罪學會去報告。您在2006年當院長的時候就開始召開跨部會的治安會報,宣示半年內要搞好治安,當時我們的機車竊案急速地下降了百分之二十幾,院長還記得嗎?
    蘇院長貞昌:連保險費率都下降了,絕對有效。
    葉委員毓蘭:就是,這個很棒,我出去講的時候,人家說這哪有可能?就是有可能,因為院長的決心,然後還找出方法,比如說當時是用機車烙碼的方式。如果院長能在治安會報裡面,針對詐騙案責成部會,法務部跟他說你要管,經濟部根本不鳥你,所以現在我們的人民還會在網路上,第三方支付變成最主要的一個資金的破口。院長,我希望您能夠像「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一樣,因為院長一衝而天下安。
    蘇院長貞昌:好,這點我來努力。
    葉委員毓蘭:希望你聞聲救苦,好否?多謝。
  • 蘇院長貞昌
    好。謝謝。
  • 委員葉毓蘭書面質詢
  • 議題一
    恭喜蘇院長三任行政院長
    恭喜蘇院長第三度出任行政院長,創下憲政紀錄,在這裡要先恭喜蘇院長。
    也恭喜內政部、衛福部、勞動部等大部分的首長都續任,本席本會期爭取獲得各位部長承諾的許多政策支票,包括警政、勞工、社會安全網等政策,才不至於跳票。希望各位首長要信守承諾,繼續努力促成。
    讓人民、勞工、警消都相信「有政府真的可以安心」。
  • 議題二
    全面檢討勞動政策、產業缺工問題
    Q1:院長,本席在4月10日總質詢時,您表示已經就勞動政策、產業大缺工的問題召開過會議,承諾會給一個通盤的檢討,但後來本席去追問了相關部會,卻都說沒有這個會議,應該是在某場會議後的談話交流。
    請問院長何時啟動通盤檢討,甚麼時候會有結果?希望院長能儘快給本席一個答覆。
    議題三:警消辛勞誰人知?幫警消紓困,才能振興治安
    院長,這6年來我們警察人員共有458人在職死亡;消防人員5年因公死亡及殉職也有29人,本席這4個月來參加許多警消同仁的告別式,有勤務中意外死亡的,有因過勞而中風、心肌梗塞的,他們都才4、50歲,來不及退休。
    而爭取年金改革在進行行政訴訟的退休警消已經有400多人死亡。
    還有許多現職員警本來可以退休,卻因年改而不敢退休的,有人很不幸在值勤時遇到死劫。誰可以還他們公道?
    所以本席要為辛苦的警消同仁向院長請命,請院長還給警消一個公道,警消人員的退休撫卹應與一般公務人員脫,以保障警消人員權益。
    警察危勞情形不亞於軍人,可是在年改中,警察卻比照一般公務人員,所得替代率上限只有62.5%。而軍人仍然維持90%以上,所以就發生警察出身的海巡署王進旺署長工作45年,退休金還比幫他開車的一等士官長還低的荒謬情形。
    Q2:院長:軍警一家,同樣危勞,退休待遇差別這麼大,您認為這樣對待警消公平嗎?
    Q3:最近內政部有一份「警察人員退休金與公務人員退休金分開處理方案報告」,請問院長,是否看過這份報告,是否支持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訂警察人員獨立退休撫卹規定?
    Q4:警察不敢退休的另一個原因是子女教育補助費,根據估算如果恢復「退休警消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年也只需要2.2億元,這樣那些體力已經不支,卻有孩子在學的同仁至少敢退休,不用苦撐,請院長考量警察危勞的工作特殊性,比照退伍軍人恢復發給,請問院長是否同意?
    Q5:院長,大法官釋憲760號解釋案通過後,到110年底將有四千多名取得巡官資格的警消無缺可派,造成警察大學減招,及員警升遷無望的人事困境,嚴重影響警察士氣。
    請問院長是否可以設法增加巡官職缺,以活化警察人事制度?
    議題四、社會安全網,如何補破網
    院長,蔡英文總統520就職演說,宣示強化社會安全網,要從治安、教育、心理健康及社會工作等各個面向,積極把破洞補起來。
    但是現行社會安全網,在林政委的主導下未納入治安人口、精神病患,也無社區治療。
    另外本席也注意到疫情發生後,民眾經濟困難引發更多的治安問題,連帶也影響社會安全網的能量與漏洞問題。
    Q6:院長,對於社會安全網的修正工作,是否仍由社工背景的林萬億政委主導?本席建議應該加入犯罪學背景的專家學者共同集思廣益,才可以達到補破網的效果,請問院長是否同意?
  • 議題五
    跨機關打擊詐騙瘟疫
    Q7:接下來,今年Covid-19肺炎疫情非常嚴重,本席對於台灣疫情獲得有效控制,在此表示肯定。謝謝院長、中央及地方所有防疫團隊的辛苦。
    Q8:但是有另一種瘟疫早在台灣漫延,而且還傳染到全世界,請問院長認為是甚麼?
    台灣詐騙犯罪越來越嚴重,就像瘟疫蔓延得又快又廣,而且不斷變形。從大家都知道的「猜猜我是誰」到「口罩耳溫槍販賣」。再到「利用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犯案」躲避追查、現在更是利用社群網路大肆進行「購物詐騙」。
    最近5年內就發生了15萬件,造成人民財產損失高達267億。最近連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上網買手機被騙13,000元。
    又好比,振興券的初步規劃方向是「花1千、拿3千、不排富,人人可領」,規劃在實體通路使用,不能用在電商。等振興券出來後,馬上會有人「你拿三千元振興券來,我折現金兩千五(甚至兩千)給你」,賣券的「一千買,兩千賣」,能賺一千,買券的「兩千買,向政府換三千」,也賺一千。院長,你相信不相信,會有人藉機來「振興自己的經濟」?
    院長,因為詐欺問題越來越嚴重,我們打詐的行動就是趕不上歹徒詐騙手法日異月新的速度……,因為我們存在政府機關各司其職、互不聯繫的問題。
  • Q9
    請問院長您有注意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嗎?
    Q10:院長,這5年來讓多少民眾受騙到財損267億,您難道不心疼嗎?
    其實解方不難,就是各部會跟不上、又不能同心協力。就像經濟部主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法務部已指定為納入洗錢防制法,但是經濟部5年不訂管理規範,讓第三方支付成為詐欺犯罪的破口。
    Q11:去年詐欺犯罪又攀上8年來的新高點,對於其他國家稱呼我們是詐騙王國,您能接受嗎?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心打擊詐欺犯罪?
    本席記得蘇院長95年第一次擔任行政院長時,正是台灣治安最壞的時期,全般刑案最高55.5萬件,但院長宣示「半年之內治安沒有改善就下台」,並親自主持每一場治安會報,讓後來的刑案發生數逐年降低到目前的29萬件,當年我在許多犯罪防治的國際研討會上,本席經常以您主持的治安會報,採取機車烙碼讓機車竊案銷聲匿跡為例,國際學者都感到不可思議。
  • Q12
    請問您108年1月14日上任後親自主持過幾次治安會報?是否已就打詐問題做過裁示?
    Q13:打詐需要像院長這樣有氣魄的決斷能力,請問蘇院長是否可以親自主持跨部會打詐協調會議,或指定政務委員負責專案協調平台?
  • 結語
    文王一怒而安天下、院長一衝而天下安
    1.最近台灣真的很「火大」,頻頻發生重大火災,希望院長更重視消防安全,完備法令,協助地方更新老舊消防設備。
    2.院長最重視行政效率,希望蘇院長拿出以往衝衝衝的「火大」氣勢,督促各部會上緊螺絲,繼續衝衝衝,讓百姓有感。
    Q14:本席這2個要求,請問院長您可以答應嗎?
    Q15:院長,這是您在擔任台北縣長時,每年一定要去參拜的接雲寺,我相信有觀世音菩薩幫忙作證,院長一定能了解,警消需要你紓困,後疫情時代,台灣需要你振興,院長,您要學習菩薩聞聲救苦啊,我們能相信你嗎?
    主席:接下來賴委員品妤的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賴品妤書面質詢

    一、民生汐止線及基隆輕軌進度
    1.汐止交通的改善,一直是汐止在地發展的重要議題,在民生汐止線動工至完成前,基隆輕軌將成為汐止地區之重要交通運輸方式,但根據交通部2017年發布的新聞稿,基隆輕軌原本規劃於2017年12月完成可行性研究,2019年2月完成綜合規劃和設計,按照原先進度,現在應該正在動工。無奈進度延宕,去年方核定之可行性研究報告,現在仍正在綜合規劃階段。基隆輕軌綜合規劃發包予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限是6月底,本席希望交通部能夠如期完成綜合規劃。
    2.此外,根據交通部鐵道局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基隆輕軌規劃兩方案:方案一選擇優化台鐵第三軌,方案二是選擇四軌化。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相關資料都指出,這兩個方案都有存在各自的利弊得失,優化第三軌方案,會衝擊到台鐵既有路線的運量;四軌化則是有土地取得問題,工程也會比較繁瑣浩大,工期也將需較長時間。交通部是否已定調要採取哪個方案?相關的路線圖以及車站結構設計是否已經有初步的規劃?請交通部提出回覆。
    3.針對民生汐止線,民生汐止線於2009年第一期汐止到東湖的新北端通過環評,二期環評於今年4月29日經第三次小組會議審議,建議修正後通過,並請台北捷運局在6月30日前,補充說明有關2009年環評審議結論提到第二期路線不確定因素的釐清狀況、施工過程和轉乘規劃等措施,經專案小組委員確認後,就可提環評大會審查。本席希望交通部能盡力促成環評過程順利完成,並想請教交通部,就民生汐止線後續與基隆輕軌接駁、轉乘問題,是否已有初步規劃?請交通部提出回覆。
    二、台62線公路及替代方案
    1.本席選區金山萬里為觀光勝地,假日遊客眾多人潮熱鬧,通聯萬里與基隆的台2線基金二路、三路,經常於交通尖峰時刻造成嚴重之交通壅塞問題,原本單向僅一車道及一機慢車道,容量實在有限,導致交通尖峰時刻道路服務水準降低至D~E級,行車速率經常未滿每小時30公里,不僅來往遊客大受影響,更讓萬里居民飽受塞車之苦。
    2.為了解決台2線基金二路塞車問題,交通部於2019年研議短、中期改善方案,目前已拆除台62線與台2線基金二路之分隔島,並在基金公路往基隆方向新增一車道,且全線已改為雙向共四車道。本席肯定交通部的用心,但這些改善工程仍是治標不治本,因基金二、三路在例假日就已開放汽車行駛機慢車道,現在道路重新刨鋪後,整體道路容量提升仍有限,無法真正解決台2線基金公路嚴重塞車問題。
  • 3.公路總局針對台62線延伸新闢路線提出三方案

    (1)起點由萬里漁港前,以隧道穿越瑪瑣山,終點銜接台62線安樂端北隧道口。
    (2)起點由萬里漁港前,但考量避開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土石流潛勢溪流及一級海岸保護區,以長隧道穿越瑪瑣山及台2線下方。
    (3)台62線直接跨越基金二路延伸銜接台2線湖海路口前。
    然而,此三案都需將基隆市安樂區現有台62線引橋移除重建,工程施作會緊鄰民房,因此當地居民對於延伸方案均表達強烈反對。本席想請教交通部,是否有構思其他替代方案,是否有可能不從從安樂區台62線與台2線路口的道路進出,另覓一條直接延伸至萬里的道路以滿足金萬地區鄉親對交通改善的期待,也能降低對基隆居民生活之影響,請交通部提出相關評估及回覆。
    三、瑞芳金水地區汙染整治及活化利用
    1.瑞芳金水地區過去曾被譽為亞洲第一貴金屬礦山,在歷經過去的經濟發展後逐漸沒落,自2007年後台北縣公告「水湳洞選煉廠」為歷史建築、濂洞煉銅廠三條廢煙道為文化景觀,自此瑞芳金水地區成為文化觀光之重鎮,近年來也吸引大量觀光客。
    2.然而,瑞芳金水地區過去土地汙染嚴重,至今仍未見具體整治方案,2009年國營會指示台電公司研究「濂洞煉銅廠三條廢煙道之清理方式」,概估整治經費約70億元;2009年台北縣辦理「台北縣瑞芳鎮金瓜石至水湳洞地面纜車興建工程專案管理委託技術服務」,因土壤污染議題計畫終止,其後台電公司多年來仍在評估整治土地汙染之方式,亦辦理「十三層土污區活化規劃案」。
    3.本地區具歷史建築與文化景觀等觀光潛能,惟整體區域發展需考量文化、觀光、交通等各項專業整合規劃,並非由台電公司單一可以處理,建請行政院指派主責之政務委員協調環保署與台電公司,儘速提出整治計畫,早日解決瑞芳金水地區土地汙染問題,並整合文化部、交通部(觀光局)及地方政府,共同研商活化利用這幅員廣闊、卻因污染而畫為禁區的土地資產。
  • 主席
    接下來請陳委員玉珍質詢。
    陳委員玉珍:(16時3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這次是本席本會期第4次在此質詢您,記得前兩次質詢院長的時候是有關防疫紓困的預算,在您的帶領以及全國人民同心協力一起努力之下,很高興今天我們能維持連續第47天沒有本土的案例,指揮中心也要從6月7日起採取邊境嚴管,但國內經濟生活放鬆的方式開始促進經濟的發展,所以今天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有關振興券的問題。早上我聽到院長講有關振興券的問題,預計下個禮拜二(6月2日)正式對外公布,振興券的發放有三個原則,就是好用、好領、好刺激,是嗎?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
    主席、各位委員。對。
    陳委員玉珍:因為我來自金門,我來講一下我們金門對振興券發放的建議,請院長帶回去參考一下。第一個,振興券的適用範圍,希望不要有差別待遇,要全縣適用。我們金門是觀光立縣,院長知道嘛,自從沒有小三通以後大概客人都沒有了,那時候因為疫情的關係,臺灣來的客人也很少。我上次有提到觀光工廠,院長裁示說紓困不是用哪一個部會來區分而是要用有沒有困難來區分。我看到振興券的部分,經濟部一開始的時候說以商圈、夜市和餐飲業為主,一開始的時候是這樣說嘛。
    蘇院長貞昌:刺激消費的作法,未來將全國適用,不會分哪裡,也不限於什麼行業。
    陳委員玉珍:不是,經濟部剛開始說適用的行業是這樣,現在我就是要跟您建議,金門有很多其他的產業,不只有以上所提的這些產業,希望院長下週二宣布的時候,所有的產業都可以列入振興券的適用範圍,因為現在應該是各行各業的景氣都很不好,失業潮也來臨了。院長,這個應該沒有問題齁?
  • 蘇院長貞昌
    我們會從好用來做。
    陳委員玉珍:對齁,就是全部的產業都……
  • 蘇院長貞昌
    到時候會宣布哪些方面都會具體……
  • 陳委員玉珍
    希望就是盡量多一點的產業……
  • 蘇院長貞昌
    以6月2日宣布為準。
    陳委員玉珍:我現在就跟您建議盡量全體適用,您回去研究一下,這樣比較好用。
  • 蘇院長貞昌
    好。謝謝。
    陳委員玉珍:第二個好領的部分,院長有說要透過四大超商、全聯、康是美、屈臣氏以及美廉社等通路發放,事實上金門沒有那麼多,不只金門,還有很多偏鄉離島都沒有那麼多這一類的超商,像我們就沒有OK,也沒有美廉社,我們沒有那麼多這一類的通路可以運用。所以,我向院長提一個建議,以金門來講,因為金門長年以來都在發家戶配酒,我們的家戶配酒是用買的,不是免費的,但是發放家戶配酒的管道一直很暢通,而且行之有年,做得非常好。我們是透過里長,由各里的里長按照戶口直接發,里長也會收錢,然後再發酒或是酒券給大家。這樣不但可以很迅速而且不會遺漏,效率也很好。如果政府只透過超商這一類的據點,對我們來說就不好領,因為在離島或某些偏鄉地區根本沒有超商,即使有數量也很少,這樣可能又要造成很長的排隊潮。院長,這個建議我希望你可以參考,或者是在我們離島區域參考用這樣的方式,因為在我們金門家戶配酒這種領取方式已經行之有年,幾十年來都這樣做,非常的方便,有符合您好領的這個概念。院長,回去是不是可以參考一下?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去了解地方上如果有特殊的狀況,就以好領的原則來思考怎麼樣做才會最好。
    陳委員玉珍:這個金門行之有年,都是這樣做,非常的方便,也有領提酒券,所以振興券的發放,事實上在金門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做,非常迅速,民眾又不會反映不好,這點跟您建議。
    第三個,您說好刺激這個部分,您有提到3,000元的振興券,中低收入戶不用拿出1,000元就可以領,對吧?
  • 蘇院長貞昌
    這個我6月2日會宣布。
    陳委員玉珍:我聽到的就是中低收入戶大概有34萬人可以免費拿到,對嗎?這是你提的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提的,現在各方面提的,我統統納入考量,然後在6月2日向大家宣布。
    陳委員玉珍:所以中低收入戶是不必先用1,000元嗎?我有看到媒體報導中低收入戶不必用1,000元,因為他們比較辛苦,你早上在口頭報告的時候說大概有380萬人領到紓困金,就是這次1萬元的紓困金,有嗎?你有這樣說嗎?
  • 蘇院長貞昌
    對。
    陳委員玉珍:這些領1萬元紓困金的人非常需要幫助,可是現在又要他們從這1萬元裡面抽出1,000元來買這個振興券,就是折價的消費券這種概念,那我覺得這樣對他們來講也是比較辛苦。所以我希望政府還是可以在行有餘力的時候擴大適用,只要是有需要的人就擴大適用,讓他們不必再拿1,000元出來。
    蘇院長貞昌:我們有聽到委員的意見了,我們會列入考量,就是要好用、好領,看怎麼樣是最好的。
    陳委員玉珍:本席提出以上幾個建議,希望院長可以參考。
  • 蘇院長貞昌
    非常謝謝。
    陳委員玉珍:我們接下來講安全旅遊的部分,這個部分是交通部負責的,現在疫情已經漸漸趨緩了,事實上,現在到金門的人也越來越多了,以前在全盛時期大概快1萬人,在最少的時候只有一千多人,現在慢慢增加到兩千多人了。我要先謝謝交通部的林部長和民航局的林局長,因為我們有反映飛機的問題,你們也即時的處理,現在有開始放大機型,讓大家不會坐不到飛機,但是我還是要建議你們,就是要慢慢地回到以前的日子,航班要慢慢的增加,不然接下來有很多節日,在節日就會再次造成這種很嚴重的情況,離島居民往返會有問題,像我剛剛又接到一通電話,就是有民眾要過來就醫,可是沒有機位。行的便利也是我們離島居民的基本人權,所以希望部長就這個部分繼續幫我們努力。
  • 林部長佳龍
    好。
    陳委員玉珍:關於安心旅遊,部長有提到交通部有規劃團體旅遊,對離島部分有加碼,還有對自由行的部分也是。請你們看這個表,你們現在對旅行團的部分是每人獎助1,200元,對個人自由行是1,000元,導遊是1,000元,其實你也知道,如果要到離島去玩,尤其是要到我們金門去玩的話,光是飛機票來回就要4,000元了,因為現在小三通那邊還沒有開放,我們那邊是沒有內需,完全都沒有客人,我上次也有跟院長講過,就是完全歸零了。我們當然希望現在讓多一點民眾過去那邊消費,可是再多也不可能多很多人,因為機位就只有這麼多,所以我希望交通部幫我們研究一下,對這個加碼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提高到1,500元,其實來回機票就要多4,000元,所以多500元也不算多啊!這樣可以嗎?
    林部長佳龍:跟委員報告,除了這個安心旅遊的預算,我們還有其他的科目,我們會特別針對離島,包括像縣市政府的補助,我們對這個部分來加碼,當然對交通費用我們這次並沒有吸收……
  • 陳委員玉珍
    我不是要你們吸收交通費。
    林部長佳龍:但是要全國一致,我們會來研究。
    陳委員玉珍:如果民眾要去離島,就必須要坐飛機,會多花4,000元,所以你是不是可以就這些部分加碼到1,200元?請你回去研究一下,真的不會多很多錢,沒有多少錢啦!部長對金門很熟悉,也非常的瞭解,對這個部分,院長是不是可以幫我們離島?我今天看到你的報告裡面有特別說要重視我們離島。
    蘇院長貞昌:我非常支持部長,因為他有很多創意,而且那天他當場有就6月7日以後的部分多要20億元,所以我都很支持。因為大家在這個時候不能去國外旅遊,所以要看能不能提升國內的旅遊,讓國人習慣在國內旅遊,不要總是覺得出國比較好,以後在國內旅遊才是高級享受。
    陳委員玉珍:尤其是我們這些比較偏遠的地方,因為完全沒有內需,非常需要觀光,所以要請部長多幫忙。
    蘇院長貞昌:部長有整套的規劃,我們都很支持。
    林部長佳龍:是,我們一定會納入研究,特別是要照顧金馬跟澎湖,這些地方都很值得國人去旅遊,我們會來辦理這個部分。
    陳委員玉珍:謝謝部長,我發現其實內閣有很多官員對我們金門都非常了解,像我每次都跟徐部長開玩笑,我跟他說如果他去金門跟我競選,我可能就會很危險了,因為他對金門很熟悉,像陳其邁副院長的阿姨就是嫁到金門,還有張景森主委是我們金門的最高領導,大家都認識,他是我們以前的省主席。所以我希望大家多用點心,我們金門這麼偏遠……
    蘇院長貞昌:你不要對陳其邁副院長這樣講,轉移壓力啦!
  • 陳委員玉珍
    沒有壓力啦!
  • 蘇院長貞昌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啦!
    陳委員玉珍:就是要照顧金門,因為自己的表兄弟姐妹都住在那裡。
    我們來講下一個問題,院長,外交部吳釗燮部長在接受美國媒體訪問的時候說,北京趁國際社會忙著抗疫的時候推動港版國安法,下一步可能就是對臺動武,他有這樣說。我今天其實不是要問這個問題,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金門經歷過戰爭,我們有深刻體會到和平沒有輸家、戰爭沒有贏家,我今天想要趁這個時間播放一段短短的影片,請大家看一下,這段影片是美國請亞洲電影協會拍攝在八二三戰役之後的金門。
    (播放影片)
    陳委員玉珍:這個影片很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只能播放一小段,我就是要在這裡大力地拜託院長、部長,因為戰爭是無情的,會導致很多人受傷,像這個影片中斷手、斷腳的人就是我的伯父,我覺得在兩岸這麼緊繃的情況下,大家儘量就是以蒼生為念,尤其我們要儘量考慮和平,因為和平才是我們最在乎的。我還要再講一點,就是我們臺灣有成立一個促轉會,有處理很多轉型正義的事情,還有調查228事件。對我們金門人來講,在戰爭期間,除了國軍幫了我們很多忙以外,事實上我們金門也遭受了很多需要被轉型正義的部分,院長,是不是可以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幫我們調查在戰爭期間金門人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請幫我們調查清楚,還給我們金門人公道。
    蘇院長貞昌:我有很注意看委員所播放的這段影片,你應該要先譴責發動戰爭、射擊砲彈的一方,而且對於你的鄰居、你的親人、朋友因為戰爭而斷手斷腳,應該不是只有呼籲和平,而是要譴責發動戰爭的人,不能光是只有呼籲和平,常常都是只有我們準備好讓入侵者付出代價,才會有和平。
    陳委員玉珍:你說要譴責,其實都已經譴責過很多次了。
    蘇院長貞昌:我剛才沒有聽到半句譴責的話,只有聽到你說和平。
    陳委員玉珍:那我再來譴責好了。院長,因為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我只能在這裡質詢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所以我當然要呼籲我們的行政院長。重點是金門的部分請促轉會……
  • 蘇院長貞昌
    你應該為中華民國全體國民的安全大聲譴責對我們安全有危害的國家。
    陳委員玉珍:好,也請幫我們在促進轉型正義的部分在金門多多努力。
    主席:劉委員世芳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劉世芳書面質詢

    一、爭取「以高鐵左營站為核心之整體都市及產業發展規劃(左營高鐵站特定區計畫)」。
  • 二、爭取緣由

    1.高鐵於2007年1月通車,台鐵新左營站隨之通車,高雄捷運於2008年3月通車;準此,高鐵左營站乃「三鐵共構」之車站,至今已逾12年。
    2.十餘年來,左營高鐵站鄰近範圍,周邊發展除進度緩慢,亦缺乏配合近年重要政府建設及規劃,如中油高煉廠關廠後轉型為新材料循環經濟園區、開發橋頭科學園區、鐵路地下化通車、開闢新台十七線、高鐵延伸至屏東等,欠缺整體都市發展規劃。
    3.若從都市計畫角度而言,左營高鐵站之都市計畫,已可上溯至二十年前,包括71年12月30日之「擴大及變更高雄市楠梓、左營、灣子內凹子底及原高雄市都市計畫地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以及為配合高鐵站興建之89年11月13日「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配合高速鐵路左營車站建設)」。此皆無法跟上近年來高雄之都市發展,遑論具有前瞻性之規劃。
    4.近年與本案較為相關之中央政府計畫,為交通部鐵道局於107年10月30日公告「高速鐵路左營車站轉運專用區興建營運移轉案」,計畫範圍如下:(來源為鐵道局網站)
    從上圖觀之,除計畫範圍局限於站體周遭以外,且無考量如何串聯鄰近之中油高煉廠轉型新材料循環經濟園區、橋頭科學園區開發、楠梓加工出口區等產業聚落;計畫範圍內仍有如水泥工業、蓮池潭風景區等,欠缺整體規劃等美中不足之處。
    綜上所述,如何配合近年高雄市之重大建設,進行整體規劃,除地方政府亟需思考外,從產業、都市發展的角度,中央政府亦責無旁貸。爰此,請相關部會說明:
    A.「高速鐵路左營車站轉運專用區興建營運移轉案」之計畫內容及執行進度為何?
    B.左營高鐵站係南方門戶,為推動落實南方門戶及樞紐意涵之「左營高鐵站特定區計畫」,勢在必行。建請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從整體都市及產業發展之角度,擴大計畫範圍進行通盤檢討,含括上述近年來之高雄地方建設,並以具未來性之前瞻思維,擬具相關方案,於三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以發揮左營高鐵站作為南方門戶之功能,並帶動南台灣之產業發展及高雄都市願景。
    主席:繼續請高金委員素梅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高金委員素梅:(16時50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我質詢完畢之後立法院就要休會了,在這裡先跟大家說聲辛苦,希望大家可以暫時休息一下。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質詢:蘇院長貞昌:16:51

  • 蘇院長貞昌
    (16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 高金委員素梅
    在我質詢之前我們先來看一小段影片。
    (播放影片)
    高金委員素梅:院長,這是去年2月19日我們在這個地方的對話,你承諾我一起來實現原住民族教育的轉型正義,後來你也看到了,12月4日在青年論壇上面小英總統宣示,要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學校法。今天我很榮幸,也很高興再一次在這邊跟院長深入探討這個主題。去年6月在我們大家一起努力之下三讀通過了原住民族教育法的修訂,今天一樣的場景、一樣的人,我們也都進入了新的任期,對於推動建構完整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最後一塊拼圖─原住民族學校法,我非常有信心,院長您呢?你有信心嗎?
    蘇院長貞昌:關於原住民族,我一直都認為這些應該做的事情就一步一步來做,所以過去我所答應的以及蔡總統指示的,我們會努力來做。
  • 高金委員素梅
    謝謝。
    夷將主委,你有沒有信心?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只要是為原民做事的,我們都會積極推動。
    高金委員素梅:好。還記得我在那一次總質詢裡面,我特別強調,對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來講,原住民族的教育是重中之重,我們要建構的是完整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當時在這個地方我也回顧了我們是怎麼樣搭建跨部會平台,以及我們讓教育部、原民會可以順暢協作的經驗。所以,我們順利制定了實驗三法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而原住民族教育法的修法在去年5月24日也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這些其實都是為了要完全建構完整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做為基礎,而達成這個目標的最後一塊拼圖,就是我現在要談的原住民族學校法。
    上個禮拜我做召委,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排入議程,這個月18日我也針對原住民族學校法召開公聽會,有非常多長期以來關心原住民教育,貢獻心力的專家學者、校長們,都提出非常多有關原住民教育的感想、心得、疑慮、問題。我們來看看有哪些人?東華國立大學陳張培倫教授陪伴32所實驗小學,也是我們布農族的族人,他說原住民族學校法是原住民族首次能夠實現族群的教育自決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陳盛賢教授在幫我們原住民做師培,他是漢族的朋友,他說原住民族教育不是第二教育,更不是依附在主流教育的教育。國立清華大學傅麗玉教授是長期陪伴我們做科學教育的漢族教授,他說有自我認同才有自信,自信是學習的生命力跟競爭力的源頭。再來看高雄巴楠花部落中小學阿浪校長,這是第一所實驗小學,目前要從小學跨到高中、也都是我們布農族的孩子,他說立刻行動才能夠在消失的模糊線,重新編織原住民族語智慧與文化原創跨科能力。再來看臺中博屋瑪民族小學,這是全臺灣第一所成立的原住民實驗學校,比令校長更獲得師鐸獎的肯定,他說執行原住民的民族教育不但是一種世界的趨勢,更是國家的一種必要表現,讓孩子成為有原住民族靈魂、有自信、有能力的族人。看到這麼多人在說話,因此我在21日安排了委員會審查原住民族學校法,很遺憾,並沒有院版。但是教育部長,還有我們的夷將主委都有出席,我發現我們幾位立法委員提的版本,其實主要爭議在於原住民族學校法的主管機關,民進黨委員所提的版本把主管機關定為教育部,而我的版本是讓原民會做為主管機關。這個爭論表面上看來好像是主管機關之爭,但是我認為,追根究柢就是原住民族主體之爭。
    院長,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這三十多年來幾次原住民重要的權利主張,1987年原權會發表了臺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他說:「原住民個人教育機會均等,不應因其身分而在升學或就業上遭受不當對待,原住民有權用自己的母語受教育,成立自己的學校。」而現在在你旁邊的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委就是1987年原權會的會長劉文雄。1994年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國家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2003年第一次執政的民進黨,由行政院提出了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草案第六條寫著:「自治區居民享有平等參與自治區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及文化生活之權利,並受同等對待。」而提案當時的行政院院長就是現在我們立法院的游錫堃院長。
    我們看這幾次重要的原住民權利主張,尊重還有依照原住民的意願進行自治,就是確立了原住民族的主體性,這應該是我們大家不分朝野的共識。所以,依照這樣的原住民主體性原則,當我們在研擬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時候,是不是就應該要把原民會列為主管機關,並會同教育部協助原民會發展原住民族教育?這樣才會符合原住民的主體性原則。至於對原民會增設機關統籌原住民族學校事務持反對意見者,他們認為,這樣的做法違反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和行政院組織法的機關限制規定。關於這一點,我們來看一下蔡英文總統在今年520就職演說中所說的話,他說:「所有憲政機關都要持續改革腳步,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將重新盤點後再次啟動,包括要成立專責的『數位發展部會』,調整各部會,讓政府的治理能力,更貼近國家發展需求。」從組織改造工作的盤點,還有部會的調整原則再出發,所以我認為,在原民會之下設立專屬機關統籌原住民的學校事務,不是正符合了總統說的話嗎?
    另外我更認為,為了要落實原住民族學校法,讓原民會能夠主管原住民學校事務,我們更應該參照2017年12月27日通過的促轉條例。院長,請看一下簡報,所以我認為對原住民族學校法第二條,我們可以增設負責原住民學校事務的單位,一樣可以比照辦理,可以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和行政院組織法的限制。因此,按照這樣比照辦理,我相信更是對原住民自治原則的尊重。
    至於有人針對原住民族學校法是怎麼提出來的,我在這邊先提一個背景,原住民族學校法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那個是本席在上一屆的時候,我擔任召委,我們要修原住民族教育法,我們所處理的議題,當時我是希望在原住民族教育法裡面就放了原住民族學校的專章。部長,可是考慮到有關課綱的規定會改變,這將會影響到原住民學校的自主自治原則,所以我同意了,我們最後把有關原住民學校的專章,另外脫離出來制定專法,這就是原住民族學校法的起源。更何況108年一直到109年原民會,你們也召開了3次的研商會議,潘部長及夷將主委,沒有錯吧?
  • 蘇院長貞昌
    這個……
    高金委員素梅:好,你們不敢回答。至於原住民學生競爭力的問題,我認為這是一個假議題,為什麼?事實上,臺中市和平區的博屋瑪小學,在教育部的學生學習評量裡,我們看一下簡報,數學、國語的成績都高於全國平均成績;花蓮縣的海星中學,它是原住民重點學校,而此學校第一屆普通科原住民實驗班的學生叫陳翊宇,他在今年度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得到了5科70級分,而他的自然、數學得到了15級滿分;屏東高中的原住民小清華實驗專班的卑南族孩子李敏瑄,她也拿到了62級分,所以用原住民的方式來教導我們的孩子,競爭力是十足的。我們再來看,高雄的巴楠花學校、臺中的博屋瑪學校、屏北的小清華都是成功的例子。
    全臺灣現在有32所原住民族實驗學校,我們有非常多熱情的校長、老師及耆老,他們互相交換課程、教學運作的經驗,他們這些人真的是我們學校法的推動種子,所以他們更期待原住民族學校法能夠打破實驗三法,對原住民教育的所有的限制。我要講的是,我們原住民的基層已經準備好了。夷降主委,您做為當年原權會的創會核心,我認為你應該要承擔民族教育的重責大任,原民會你們準備好了嗎?
    院長,我更認為我們應該要讓原住民的下一代,用自己的語言,創立自己的學校,培訓自己的老師,編寫自己的教材,制定自己的課綱及課程。我們要透過自主、自決的學習,建立原住民族的集體思維,更要促進教育體制的改變。我們已經在做了,也都準備好了,我真的非常期待我們的公部門,還有原住民族的家長、同胞、立委同事們、社會大眾,你們能夠理解、尊重,並且支持原住民族學校法。
    院長,你曾說:「對的事,就去做啦!」我想這一向都是你的施政原則,我真的很期待行政院版的學校法能夠趕快推出來,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一向說話很直的。我很認真聽你講,你是原住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您的意見我非常注意聽。我的兩個孫女都是原住民,我的女婿是阿美族,我要來問問他們是不是很贊成這樣?因為這樣是不是真的對原住民好、是不是真的對下一代的原住民較尊重,這些恐怕要好好地想想。因為我覺得國家的教育應該要怎麼樣,這是一點,我一直對原住民採取尊重,應該注意原住民的權利、尊嚴,我一輩子都在努力,而且持續不斷……
  • 高金委員素梅
    我知道。
  • 蘇院長貞昌
    始終不變……
  • 高金委員素梅
    所以院長……
    蘇院長貞昌:在很多事情上,委員所碰到的,你有經驗,你也肯定過。對於教育是不是要用這種方式?是不是一定要這樣切割開來,才是對原住民好、才是對原住民的下一代好?我孫女就是原住民,我要對我的下下一代沒有汗顏……
    高金委員素梅:院長,我跟你說,我沒有時間了,是不是這樣子……
  • 蘇院長貞昌
    這個是不是最好?這恐怕要好好想想。
    高金委員素梅:院長,您是不是給我一點時間?你如果還不太清楚,是不是邀集32位我們實驗小學的校長,還有部落的耆老,您撥一點時間也聽聽他們的聲音,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委員,教育是百年大計……
  • 高金委員素梅
    我期待您的……
    蘇院長貞昌:我建議你不要急,現在正在實驗的階段,你剛才所舉的例子,有一些是這一邊的例子,弄到那一邊做結論,這是不太一樣的,所以我很認真地,對於教育,因為我們家、我媽媽都是老師,我一定會……
    高金委員素梅:助理麻煩放一下總統跟我們青年學子談話的部分,蔡英文總統前面就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播放一下。
  • 蘇院長貞昌
    我會很認真的面對這個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好,院長加油!好不好?
  • 蘇院長貞昌
    謝謝。
    (播放影片)
    主席:謝謝高金委員。接下來王委員美惠、許委員智傑的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案由:鑒於行政院長蘇貞昌續任我國內閣閣揆,率領認真負責的行政團隊為國效勞,並在武漢肺炎疫情最嚴峻的時候,成功防堵疫情,施政獲得肯定,台灣在防疫上所展現的實力也讓世界有目共睹。隨著國內疫情趨緩,振興經濟、民生優先、守護國家,將是行政團隊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預計在6月2日正式對外宣布振興券的規劃與領售方式,以振興受到疫情衝擊的觀光業及相關商家。振興券的領取預計透過電子跟實體的方式來發放,雖然電子支付是多元也普及的方式,然而考量到偏鄉地區,很多商店是沒有建置電子支付系統,尤其是夜市或是攤販,使用電子振興券是相對困難。鑒於振興券的目的是要振興經濟,必須要能誘發民眾的消費意願,重點是在便利、簡單的消費方式。但許多民眾反應目前規畫振興券的模式,過於複雜不夠方便,如果消費方式限制太多,恐降低民眾使用意願,甚至重蹈覆轍擴大紓困的萬元之亂。建請行政院研擬更完善、最便民的振興措施,振興券的發放不用設下太多條件限制,簡化程序才能避免徒增麻煩,並盡速讓振興券實施上路,才能在第一時間發揮振興效果,活絡國內經濟。
    二、嘉義市鐵路高架化計畫在106年9月獲得行政院核定後啟動,總工程費238.98億元,地方自籌款卻高達38.33億元,對於每年總預算約不到120億元的嘉義市政府財政,即便逐年分攤,仍是沉重負擔。嘉義市與台中市同樣都是在陳水扁總統時期允諾的鐵路高架化工程,台中市不但已經在2018年10月完成通車,總經費310億餘元,地方政府自籌款才8.42億元,中央補助台中市政府的經費比率高達將近97%,相較之下嘉義市政府的地方自籌款負擔比例偏高。對於全國鐵路高架化之經費補助,中央應該一視同仁,協助財政困難的縣市全面性解決,為了嘉義市的發展,建請中央能通盤檢討,減少地方政府財政負擔,避免排擠市政發展。
    三、中國在5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逕行通過香港版國安法,嚴重侵蝕香港的自由民主,破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此舉更意味中國政府背棄人民承諾,肇致香港情勢急遽惡化,港人安全自由權益危殆。香港是一國兩制失敗的案例,更印證中國是會任意背信毀約的國家,因此我國絕對不能接受中國方面以「一國兩制」矮化台灣、甚至破壞台海現狀的任何作為。國際社會應以實質行動來譴責、制裁中國,來迫使中國遵守自己作出的承諾,對此,立法院也在5月29日宣讀朝野黨團共同聲明,嚴厲譴責中國大陸嚴重破壞港人治港的承諾。香港局勢牽動區域和平安全,建請行政院應密切關注,妥適因應,研擬相關措施,依港澳條例來提供港人必要的人道協助;此外,我國應借鏡香港,對中國任何可能危害台灣國家安全之手段加以防堵,並強化我國外交以及國防能力,藉此嚇阻中國,不要讓今日香港成為明日台灣。
    四、近期香港情勢惡化,對地緣政治產生衝擊,這些是我國不容迴避的挑戰,但也是台灣脫胎換骨的契機。我國防疫表現良好、國際能見度改善,未來除了持續推動踏實外交、穩固邦誼之外,更要致力建構清晰的台灣國家形象,由於台灣在國際上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一個中國的原則早已不復存在,因此區別台灣與中國的國家定位實有必要。爰此,在「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追求國家統一」的相關文字顯然已經不合時宜,未來在朝野達成共識的前提下,對於盡速啟動修憲委員會進行修法,建請行政院應予以支持。再者,紓困振興告一段落後,對於華航正名一案除了黨團要盡速召集協商以外,建請行政院研議支持推動其他系列的台灣正名運動,從華航正名做起,包括中華職棒、護照、新版身分證,一起正名,以把握機會提升我國的國際識別度,擺脫「中國台灣」的刻板印象,重新打造台灣的國際地位。
  • 委員許智傑書面質詢

    一、漢語拼音與通用拼音系統分別來自俄語與英語:通用拼音是與英語國際接軌,漢語拼音只能與中國接軌。
    「羅馬拼音」的定義是「以26個羅馬字母來拼寫任何一種語言,稱為羅馬拼音」。「華語的羅馬拼音」主要有兩種品牌,中國政府1958年公布的「漢語拼音」,簡稱中國拼音;我國政府2002年公布的「通用拼音」,簡稱台灣拼音。
    漢語拼音源於蘇聯科學院,中國政府1958年公布。「中午」拼寫為「Zhongwu」,這個「Zh」字頭,在英語幾乎沒有,而是源於俄語,例:有名的電影「齊瓦哥醫生(1965)」就是Dr. Zhivago。
    通用拼音是台灣學者設計,由我國行政院於2002年公布(時任院長游錫堃)。「中午」拼寫為「Jhongwu」,這個「Jh」字頭,源於美國耶魯大學拼音的「J」,然後改善了美國耶魯拼音與中國漢語拼音在字母的直接對衝。
    同時,通用拼音的英語直覺,比漢語拼音高。「溪頭」Sitou/ Xitou,前者是通用拼音,英語直覺高。後者是漢語拼音。
    兩種系統在國際上的狀況也完全不同:通用拼音是與英語國際接軌,而漢語拼音則是只能與中國接軌。
    二、拼音系統在台灣的歷史沿革:台灣起初於1949年後使用威妥瑪式拼音,2002年公布使用貼近台灣民眾發音、較為實用的通用拼音,2008年政黨輪替後,卻因政治因素而改為漢語拼音,犧牲掉實用性。
    1949年以後,國民黨基於漢賊不兩立,獨尊注音符號,反對共匪的漢語拼音。因此,台灣的地名在使用羅馬拼音時,不是採漢語拼音,而是大致用早期的威妥瑪式。
    2002年8月民進黨政府行政院公布台灣採用華語通用拼音,確認「台灣地名用台灣拼音」政策。縣市以上大地名仍沿用舊拼音。
    從2002至2008年全台灣大部分的地名路牌,包括高速公路、省道、鐵道、國家公園、高雄捷運等建置完成台灣地名用台灣拼音。但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主導台北市的相關音譯系統主要採用中國漢語拼音(如台北捷運)。
    2008年第二次政黨輪替,曾志朗擔任馬英九政府行政院文教政務委員,9月曾志朗在研考會「營造國際生活環境推動會議」通過使用中國官方系統漢語拼音。10月國民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集人江義雄,質詢行政院長劉兆玄,不贊成變更拼音系統,例如:江義雄立委所在的嘉義市與嘉義縣地名路牌已經全部是華語通用拼音,不贊成變更。國民黨政府行政院發文給立法院民進黨翁金珠立委與全國行政單位,漢語拼音案分三階段處理,路牌屬於第三階段,汰舊換新才處理。
    2010年底,曾志朗未知會立法院翁金珠立委,在研考會「營造國際生活環境推動會議」將屬於本不需汰舊換新的路牌,提前改到第二階段加以變更。全台高速公路、省道等原有的路牌陸續被換成中國官方系統漢語拼音,例如高雄市街道、區公所與捷運系統,「鳳山」的「鳳」都是依照通用拼音標示為「Fong」,但馬政府主導的高速公路開到高雄市,「鳳山」的「鳳」卻變成「Feng」;「小港」的「小」,高雄市內都是標示為「Siao」,但馬政府主導高速公路標示為「Xiao」。
    根據上述,在2008年以前,台灣的中央政府沒用過漢語拼音,2008年以後,漢語拼音才被馬英九引入中央政府使用。且因上述歷程,有些許地名、路名的音譯皆無統一,不僅影響民眾日常生活,也對外國朋友產生困擾。
    三、拼音應符合台灣民眾口語,既實用也能與國際接軌:舉「鳳山」與「小港」的拼音為例子
    「鳳山」的台灣發音幾乎99%是通用拼音「Fong山」。漢語拼音的「Feng山(有點像「哼山」,用英語唸則接近fan山)」是中國北方的發音。「小港」的通用拼音是「Siao港」,漢語拼音是「Xiao港」,「Xia」對英語系發音而言,不夠直覺,台灣民眾也不會讀。
    高速公路、機場,標示皆已改為漢語拼音,大部分來台觀光的外國人,沒有學過中文,本就不會讀中文,若看到「Fong」可順利唸出「鳳」,但若看到「Feng」責難以唸出台灣的「鳳」發音,台灣民眾也難以協助解答。
    四、直至今日交通部仍持續進行道路標示上的修正,既不實用也無法與國際接軌。本席要求交通部暫緩實施,並從鳳山做起,應該都統一使用台灣民眾熟悉的發音(Fong Shan)。
    關於拼音系統議題,本席5/12到路政司開會,路政司提到行政院曾於2016年7月22日開會指示交通部將「國道交通標示統一採漢語拼音」,並且要協助地方也將道路及交通號誌統一。但當天行政院會的主題,與道路音譯名並無直接關係。
    交通部在2017年,將「漢語拼音」放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5條中,但內政部的《標準地名譯寫準則》中,也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用「漢語拼音」。
    截至今日為止,交通部已經將全國相關道路標示,9成以上都已改為漢語拼音,僅剩高雄、台南、屏東地方政府,有少數相關地區尚未更改。
    目前鳳山的拼音,區公所與捷運都使用通用拼音的Fong,只有台鐵使用了漢語拼音的Feng。鳳山區公所也已回覆交通部,表示建議持續使用當地人熟悉的拼音方式Fong。本席要求先從鳳山做起,應該都統一使用台灣民眾熟悉的發音(Fong Shan)。
    五、2020.4.10質詢蘇院長時,蘇院長有三點方向指示:
    1.台灣民眾怎麼發音就翻做什麼
    2.會交待主責單位來統一處理
    3.以全國一致為修正原則
  • 本席要求

    1.交通部目前還在更改的地方,請務必暫緩推動。
    2.統整各部會內相關法規,有提及「漢語拼音」者,應審慎考量是否修正。
    3.請院長指示主責單位,一起共同跨部會研議本案。
    4.請院長訂下明確的具體時程,以健全台灣的整體國家發展。
    語言可視為殖民的一部分,拼音正是建立民族認同及國家定位的系統。若台灣能使用一套與台灣民眾發音相似的拼音系統,就能逐步建構清楚的國家定位。建請蘇院長確實指示主責單位與溝通窗口,並訂下明確的具體時程,以健全台灣的整體國家發展。
    主席:本日排定質詢的委員都已經質詢完畢,謝謝蘇院長、陳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
    報告院會,今天是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第1會期自109年2月21日開議到現在,在全體委員及朝野各黨團的共同努力下,總計通過61件議案,包括:法律案39案,預算案20案,行使同意權1案,以及其他議案1案。
    感謝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國民黨以及民進黨四個黨團,在會期過程中18次的朝野協商,克盡職守為民喉舌,展現國會高品質的議事效率。
    本會期遭逢武漢肺炎肆虐全球,民眾生命飽受威脅,產業發展與國際交流皆受波及。為此,本院朝野黨團攜手合作,在短短約兩星期,快速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協助全國人民度過危機,並打開臺灣在世界的能見度。
    其次,本會期重要立法成果,例如制定亞洲首部公共衛生師法,保障醫療從業人員權益,建構完善公衛環境;另外,關懷農民生計,制定農業界企盼多年的農業保險法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減少農損風險,保障農民老年生活;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務員懲戒法等攸關社會民生福利及司法改革等39個重要法律案,再者,本會期也在各黨團充分努力下完成109年度國營事業預算三讀程序,立法績效斐然。
    展望未來,為回應各界對修憲的期待,本院將在下會期開始協商成立修憲委員會,期盼各黨團先進及全體委員理性對話,謀求朝野及全民修憲之最大共識。
    最後感謝本院全體委員、工作同仁在過去這一會期所有努力、辛勞及付出,再次謝謝各位,並祝大家順心安康。現在散會。
    散會(17時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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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惟
性別
黨籍
台灣基進
選區
臺中市第2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