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11分 @ 本院議場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3件,請議事人員宣讀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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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1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3件,請議事人員宣讀第1件。 -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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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9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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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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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事項
一、有關行政院函請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課程審議會委員審查會乙案,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舉8人、國民黨黨團推舉5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舉1人組成,名單請於10月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
主 持 人游錫堃 蔡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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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賴香伶 張其祿(代)
高虹安(代) 蔡壁如 邱臣遠
陳椒華 王婉諭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9年9月21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一、有關行政院函請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課程審議會委員審查會乙案,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舉8人、國民黨黨團推舉5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舉1人組成,名單請於10月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請議事人員宣讀第2件。 -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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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9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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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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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事項
一、9月25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9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二、9月29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0年度施政計畫及「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9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當日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三、10月6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10月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四、請財政委員會於9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總預算案審查日程及分配表送交議事處,俾提9月25日(星期五)院會報告。
五、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邀請審計部審計長列席報告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等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諮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上述名單請於10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諮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
主席人游錫堃 蔡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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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蔡壁如 賴香伶(代)
張其祿(代) 高虹安(代)
邱臣遠 陳椒華 王婉諭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109年9月21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9月25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9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二、9月29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0年度施政計畫及「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9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當日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三、10月6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10月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四、請財政委員會於9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總預算案審查日程及分配表送交議事處,俾提9月25日(星期五)院會報告。
五、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邀請審計部審計長列席報告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等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諮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上述名單請於10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諮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請議事人員宣讀第3件。 -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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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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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事項
一、有關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函請本院許可羈押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一案,各黨團同意列入臨時報告事項,予以許可羈押。 -
主 持 人游錫堃 蔡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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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林為洲 林奕華(代)
鄭麗文(代) 邱顯智 賴香伶 張其祿 高虹安(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9年9月22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一、有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函請本院許可羈押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一案,各黨團同意列入臨時報告事項,予以許可羈押。
報告院會,現在休息,休息之後繼續開會。
現在休息。
休息(9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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