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52分 @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5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歐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INCLUDEPICTURE "\\\\Dpc18\\掃瞄圖檔\\十月份\\1002\\100-\\100-001.jpg" \* MERGEFORMATINET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12分
    中華民國1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54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歐珀 李昆澤 魯明哲 林俊憲 邱顯智 趙正宇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淑華 許智傑 陳雪生 劉櫂豪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江啟臣 陳玉珍 高虹安 劉世芳 鍾佳濱 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陳明文 孔文吉 周春米 陳椒華 林楚茵 李貴敏 高嘉瑜 羅明才 邱臣遠 林德福 楊瓊瓔 吳斯懷 鄭麗文 呂玉玲 莊競程林思銘 邱志偉 張其祿 蔡易餘 張育美 李德維 陳亭妃 賴惠員
    委員列席31人
    主 席:劉召集委員櫂豪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9月28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就「中秋節及雙十節連續假期交通疏運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路政司司長陳文瑞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歐珀、邱顯智、魯明哲、林俊憲、李昆澤、趙正宇、何欣純、陳素月、許淑華、許智傑、陳雪生、劉櫂豪、鄭天財、賴惠員、江啟臣、高嘉瑜、孔文吉、陳椒華、林楚茵、高虹安及蔡易餘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 項目
    二、委員鄭麗文及邱臣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項目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9項

    一、有鑑於觀光發展基金因配合政策投入觀光產業紓困振興之用且受疫情波及,嚴重影響其主要財源機場服務費收入情形,致該基金財務狀況不佳。考量觀光發展需有穩定且充裕之財源支持,爰建請交通部爭取行政院比照以往觀光發展基金成立初期,其部分經費由國庫撥補之模式,對於該基金推動「Tourism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110-114)」之部分經費,可採國庫撥補方式辦理,在國庫撥補前先以舉債方式因應,以達成觀光立國之目標。
  • 提案人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二、有鑑於「安心旅遊國旅補助」業者參與及民眾使用補助情形極為踴躍,加上振興三倍券的加乘效果,民眾非常有感,也提振了國內「食、宿、遊、購、行」等相關產業。而受疫情影響無法出國旅遊的民眾也大多願趁此補助活動從事國內旅遊,國內旅遊市場可藉此轉型升級,對國內產業幫助甚大。然有民眾及業者反映109年10月如果沒有經費可以使用,可能會衍生消費糾紛。爰要求交通部依原核定公布之計畫執行期程執行至10月底,10月份不足之經費建請交通部爭取行政院調度籌措經費支應,以免造成觀光產業業者與民眾對政府政策的一貫性失去信心。
  • 提案人
    陳歐珀  林俊憲  洪孟楷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三、有鑑於交通部近年辦理臺鐵便當業務有成,已成為搭乘的旅客、團體及外界用餐之偏愛選擇。再查,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理食材採購時,不僅除白米的採購條件已限制為國產,其餘如冷凍帶骨里肌豬排亦須為CAS台灣優良農產品冷凍豬肉認證合格之有效廠商。爰籲請交通部,就臺鐵便當販售業務,督導日後所有肉品之採購,不可以違反國產優先原則,進而採購有乙型受體素(β-agonists)含萊克多巴胺之豬、牛類肉品(含加工食品),以保國內有關產業之振興,及守護民眾食安。
  • 提案人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 項目
    四、有鑑於交通部自102年1月起,針對除曳引車以外之各型式N2、N3、O2、O3、O4類等大型車輛,修正其「防捲入裝置與車身結構及地面之間距」為40公分後,至今並未再對該規範進行執行之成效檢討,以致當前每年仍發生數百起行人、騎乘機車或腳踏車者,因摔倒後捲入上述車體底部之受傷及死亡意外。爰建請交通部正視防捲入裝置距地高度40公分規範之不足,且於限期30天內,啟動改善之實驗及評估作業,並研議新一波輔導大車改善方案推動,以求道安之完備。
  • 提案人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 項目
    五、有鑑於交通部於109年9月甫正式推出「愛接送─預約式通用計程車」服務及所屬App應用程式,以求行動不便者族群,可受更方便之交通服務。然而,相關服務之辦理,目前僅與國內4縣市有所合作,且合作之通用計程車之車輛總數亦嚴重不足,全台僅一百餘台;同時,行動不便者遇搭乘需求,還需在前1日下午2時前完成預約,距實際搭乘時間往往已超過24小時許久。爰請交通部限期1個月內,啟動通用計程車購置及補助辦理研議作業,並加速與國內縣市合作之進度,且改善事前預約之時間限制以求更便民,以落實「人本交通」施政理念。
  • 提案人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 項目
    六、有鑑於連結新北市淡水區與八里區之台15線關渡大橋,所發生之車禍案件數過高,更甚於死亡車禍(含A1、A2)於109年迄今平均每月皆有發生。爰建請交通部,就台15線關渡大橋辦理道安改善措施之際,最終應落實「瀝青鋪面與鋼構橋梁間『抓附力加勁作業』」之道安施作,避免因關渡大橋之鋼構先天特性,在熱傳導較強下,使各類瀝青鋪面與橋梁間因抓附力不足,所導致凹凸不平及車轍坑洞等用路威脅,並供予民眾更妥適及安全之路面。
  • 提案人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 項目
    七、針對高速公路1968的App系統上路使用至今,實際上到現在還沒有完成與幸福公路App的整合。再加上還有許多同屬交通資訊的App其實需要進一步完成整合,以提高民眾的使用率,建請交通部徹查交通部及所屬App,並訂立整合相關交通部及所屬App的評估作業,於1個月內完成報告後,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提案人
    陳素月  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許智傑
  • 項目
    八、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是在國1、國3之外,難得縱向的一條三百公里快速道路。而且,基於人本交通的理念,若西濱快速公路沿線有休息站或服務區,必定可滿足用路人的需求,才可以提高道路使用頻率。爰建請交通部針對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設置服務站或休息站,進行研議與提出相關規劃或作法,並將規劃或作法於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提案人
    陳素月  邱顯智  李昆澤  陳歐珀許智傑
  • 項目
    九、今(109)年初武漢肺炎爆發以來,旅遊市場急遽萎縮,國人無法出國旅遊,而國內疫情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努力下,疫情控制得宜,加上交通部刺激國旅補助方案,使得暑假以來國旅人數激增,對促進國內觀光發展,恢復觀光產業景氣,有莫大助益。惟國旅補助經費將於109年9月底告罄,對於國內觀光發展影響甚鉅,故請交通部研議延長國旅補助方案,期能在秋冬旅遊淡季,協助國內觀光產業發展。
  • 提案人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許智傑
    9月30日(星期三)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就「運輸安全調查精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運輸工程組組長莊禮彰及運輸安全組組長鄭永安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歐珀、邱顯智、許智傑、魯明哲、林俊憲、李昆澤、陳素月、劉櫂豪、高嘉瑜、許淑華、何欣純及陳椒華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趙正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鐵路可以算是國人最常使用的大眾交通工具之一,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官網上也「超前部署」建置了鐵道「自願報告機制」。然而此機制又對自願報告者給予條件限制,為了避免任何構成運輸安全潛在危機的因子,成為漏網之魚,造成自願報告機制變成為「不自願報告機制」,建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就「匿名」與「屬於」相關條件做正面表列,進行研議相關作法,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提案人
    陳素月  陳歐珀  許智傑  邱顯智李昆澤    劉櫂豪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議事錄確定。
    繼續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第二案──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計3案,宣讀完畢後依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二、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3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數位平權基礎建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主席
    繼續報告。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主席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第五代行動通信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一、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第五代行動通信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二、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主席
    現在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於通訊傳播基本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所賦予的任務,積極辦理通訊傳播監理相關業務。109年本會相關的施政成果將以以下五大面向呈現,因為時間所限,我簡要口頭報告以後,其他詳細的資料,請各位委員參閱書面資料。
    一、建構寬頻基礎環境,驅動數位經濟發展。本會正加速5G商轉的進程,建構寬頻數位社會。本會已於109年2月21日完成5G首波釋照,截至7月底,已經核發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等5家業者的5G頻段特許執照,其中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及台灣之星已經開始提供商用服務。5G首波釋照總標金達新臺幣1,421.91億元,本會已經依法將所得的標金全數繳歸國庫。
    本會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提報前瞻計畫第3期5G推動的清單,總共有10項計畫,包含強化基礎網路建設、頻譜規劃、強化偏鄉寬頻涵蓋等工作,行政院核定了約110億元,將持續推動各種5G建設。
    為了完成進行5G與物聯網頻譜的整備,確保頻譜的和諧共用,本會也在積極辦理5G頻譜的整備工作,主要以3.3~3.5GHz為主,使5G基地台可以讓既有的使用者共存,而且可以維持本國唯一的自主衛星ST-2的戰略價值,保障既有使用者的權益,也力求頻譜資源的有效、和諧運用。
    在完善行動寬頻網路建設、便捷數位生活方面,本會也積極地配合各種運輸場所行動通訊服務品質的提升。截至109年6月底止,已經完成高鐵全線、臺鐵北迴線、宜蘭縣、蘇花公路等相關的改善措施,並且持續改善臺鐵南迴線的行動通訊訊號。另外,本會也定期召開無線寬頻基礎建設小組的相關會議,進行各種基地台占比的討論,目前4G基地台的共站比例已經達到88.7%,而且本會也在積極推廣電磁波的正確認識,在109年已經規劃36場公務與地方電磁波知識說明及溝通座談會。
    在有線電視數位化部分,也正驅動加值應用服務,促進產業的發展。繼連江縣有線電視業者完成轉換成數位化服務以後,109年7月我國已經正式邁入有線電視全數位化時代。為了有效運用數位紅利,讓消費者享有更優質的服務,本會推動有關基本頻道以高畫質HD播出的相關政策,到109年6月底,有線電視播出高畫質HD比例已經達98.9%。
    為了提升國內高畫質影音影視節目製作,本會也正在辦理4K視訊服務實驗區的補助計畫,鼓勵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積極規劃4K高畫質的播送,到109年總共有47家業者提出申請補助。
    為了督促業者落實資安、推動物聯網設備的資安檢測方面,本會作為資安鐵三角,通訊傳播領域更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基盤,為了導入電信事業資通安全防護部分,在電信管理法公布實施以後,本會也在109年7月9日公布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規範電信業者的各種資通安全管理事項。
    二、健全廣電產業環境,維護視聽大眾權益。本會有幾個目標,第一個是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兼顧各方權益。為了促進多元及保護本國文化,提升本國自製節目的質量,本會修改相關的法規。另外,為了維護身心障礙者的權益,鼓勵電視業者製播口述影像服務,在109年我們也核定補助新臺幣170萬3,000元,提升產製能量。
    在有關防疫紓困的部分,為了降低民營廣播事業電視事業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因為播送防疫資訊及影片所受的影響,本會發布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條的解釋令,以同時段、等額兩原則,放寬民營廣播電視事業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廣告時間,施行日期從109年8月7日起,終止日期由本會另行公告。
    此外,為了深化廣電媒體專業素養,提升自律成效,我們109年度下半年至少規劃了5場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強化內控與自律機制的工作坊。同時,為了促進電視產業的健全發展、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者權益,在109年下半年也辦理了3場有關電視媒體專業素養的訓練。此外,為了提升廣電業者治理效能,督促廣電業者提升營運績效及服務品質,本會透過評鑑換照等監理機制檢視廣電事業的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同時也將內控機制列為最重要的審查項目。
    我們另外也鼓勵媒體協力提升公民素養,透過資訊公開的方式建立共管機制,本會於109年下半年間與傳播相關院校、廣電事業及人民團體共同辦理公民培力課程的合作事宜。此外,也透過客觀科學化的統計分析持續觀測新聞頻道的播送情形,從108年3月起陸續公布觀測結果,直至109年6月從觀測的結果顯示各新聞頻道報導特定人物的比例有明顯下降,本會希望透過資訊公開,帶動他律作為、強化法律規範,以提升媒體自律之三律共管。
  • 關照偏鄉離島需求,建構數位包容社會。在促進通訊傳播普及服務方面,本會的電信普及服務基金在多年運作下,偏鄉的既有頻寬已經可供裝12Mbps以上之寬頻涵蓋率已達97.6%,106年起推動為期4年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也藉由政府的補助經費補助鼓勵業者持續優化涵蓋率,包括到偏鄉各個鄉鎮市有1Gbps,村里有100Mbps相關的目標計畫正在實施當中。我們昨天也在大院的前瞻計畫第三期預算裡面報告相關的事情。未來本會持續以建設補助,還有頻率使用費減免等誘因,透過公私協力方式,鼓勵業者積極投入偏遠地區寬頻建設,帶動偏鄉地區數位經濟的成長。

  • 三、關照偏鄉離島需求,建構數位包容社會。在促進通訊傳播普及服務方面,本會的電信普及服務基金在多年運作下,偏鄉的既有頻寬已經可供裝12Mbps以上之寬頻涵蓋率已達97.6%,106年起推動為期4年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也藉由政府的補助經費補助鼓勵業者持續優化涵蓋率,包括到偏鄉各個鄉鎮市有1Gbps,村里有100Mbps相關的目標計畫正在實施當中。我們昨天也在大院的前瞻計畫第三期預算裡面報告相關的事情。未來本會持續以建設補助,還有頻率使用費減免等誘因,透過公私協力方式,鼓勵業者積極投入偏遠地區寬頻建設,帶動偏鄉地區數位經濟的成長。
    此外,為了完善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設,本會也基於前瞻基礎中相關計畫加以推動,目前補助電信業者分別建置定點式跟機動式的行動通訊平台,截至109年6月底,總共完成91台的定點式以及44台機動式的防救災行動通訊平台的建置,相關的計畫規劃已經達成93%以上。
    另外就提供身障者友善近用網站環境方面來講的話,本會也推動網站無障礙認證標章檢測服務,根據109年6月清查全國政府機關及學校網站數量共計1萬0,416個,截至6月底無障礙認證標章有效數是3,581個,為了持續推動相關服務,本會在109年也規劃辦理市場身障者網站無障礙規範認知課程,另外在10月跟11月也會再辦理11場無障礙網際網站的設計培訓課程。
  • 維護通訊傳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部分,本會透過降低電信中間批發價的方法,使國人能以合理的價格享有優質多元的各種數位新興的電信服務。本會在109年3月5日公布的第一類電信事業者的資費管制調整係數等,在109年4月以後開始實施相關的降低方案,包括固定通訊網路的所謂光世代零售價格的月租費調降,還有我們數據電路批發月租費調降等,相關幅度請參閱書面資料。此外中華電信也自主調降網際網路的互連批發價由現行的83元降至74元,其降幅約10.84%。此外,為了強化消費者保護維護使用通訊服務權益,本會依照電信管理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業已公告實施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理管理辦法。本會將持續監督各業者提供資訊透明、電信服務變更、新舊客戶換約保障等相關的保障權益,如果有相關不合時宜或不適當的規定,必要時我們會要求業者予以修正。在防止電信、電話詐騙部分來講的話,依照刑事警察局的統計,現在手機簡訊小額詐騙的幅度,從103年6月最高的468件到今年109年6月已經大幅降為6件,所以相關措施基本上已經達到防治的成效。另外,也督促業者定期測試災防告警系統,為了配合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作業,本會已經督促五家電信業者配合每月例行性測試,另外,我們每半年也測試CBE這個平台,還有廣播細胞廣播控制中心等異地備援的測試項目。為了確保系統功能的正常運作,截至109年7月止,我們已經督促行動寬頻業者進行31次的每月定期測試。除此以外,我們也督促業者落實個資的保護法遵,訂定相關的辦法規定要求相關的通訊傳播產業必須落實個資保護,然後建構完善的個資保護管理機制,我們也委託專業團隊針對這個通傳事業導入資料加值應用以及隱私保護的相關議題正進行研析。

  • 四、維護通訊傳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部分,本會透過降低電信中間批發價的方法,使國人能以合理的價格享有優質多元的各種數位新興的電信服務。本會在109年3月5日公布的第一類電信事業者的資費管制調整係數等,在109年4月以後開始實施相關的降低方案,包括固定通訊網路的所謂光世代零售價格的月租費調降,還有我們數據電路批發月租費調降等,相關幅度請參閱書面資料。此外中華電信也自主調降網際網路的互連批發價由現行的83元降至74元,其降幅約10.84%。此外,為了強化消費者保護維護使用通訊服務權益,本會依照電信管理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業已公告實施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理管理辦法。本會將持續監督各業者提供資訊透明、電信服務變更、新舊客戶換約保障等相關的保障權益,如果有相關不合時宜或不適當的規定,必要時我們會要求業者予以修正。在防止電信、電話詐騙部分來講的話,依照刑事警察局的統計,現在手機簡訊小額詐騙的幅度,從103年6月最高的468件到今年109年6月已經大幅降為6件,所以相關措施基本上已經達到防治的成效。另外,也督促業者定期測試災防告警系統,為了配合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作業,本會已經督促五家電信業者配合每月例行性測試,另外,我們每半年也測試CBE這個平台,還有廣播細胞廣播控制中心等異地備援的測試項目。為了確保系統功能的正常運作,截至109年7月止,我們已經督促行動寬頻業者進行31次的每月定期測試。除此以外,我們也督促業者落實個資的保護法遵,訂定相關的辦法規定要求相關的通訊傳播產業必須落實個資保護,然後建構完善的個資保護管理機制,我們也委託專業團隊針對這個通傳事業導入資料加值應用以及隱私保護的相關議題正進行研析。
    再者,關於建構匯流法制環境,及鼓勵產業創新發展部分,電信管理法已經在民國109年7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除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四條由行政院另訂施行日以外,我們在7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本法總共有81則的授權子法,包括有法規命令46則、實質法規命令等35則,本會將加速完成所有相關的子法訂定,並且持續加強與業界溝通執法的重要議題,以符合和數位匯流環境轉換變革的需要。
    另外在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部分,本會自108年2月起就開始積極研議俗稱OTT TV法的草案,期間並已歷經多次內部工作會議,並且召開多場的專家學者及產業諮詢會議,為了兼顧產業創新發展,規劃以抓大放小精神,朝低度管理的經營模式去進行,期能兼顧產業發展,並且維護我國視聽內容的的發展,還有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等。我們在109年7月22日已經進行公開的意見徵詢,並且在9月1日召開機關協商會議,9月3日召開公聽會,為了整體規劃的妥適性,我們預計在10月8日再召開一場公聽會,聆聽各界的意見,後續將彙集各界的意見,並持續觀察各國的監理趨勢,以作為未來調修草案的基礎。最後包括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爭議處理機制,我們也引進了所謂的仲裁機制,但是就這部分來講,因為行政院還有一些意見,所以我們目前正在檢討研析當中。
    最後,結語部分,為因應資通訊技術快速演進及創造有利的數位創新環境,本會將持續從資源整備、法規調適,促進網路建設及鼓勵創新應用等各種面向,同步構思策略,持續完備我國5G發展環境,積極整備下階段傳播匯流法制及政策規劃,並以「政策延續、前瞻創新」的思維繼續努力,期能建立一個全民共享、優質、安全的通訊傳播產業環境,帶動網路社會及數位經濟發展。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
    主席:主委,接下來是預算解凍案的部分,你唸出關鍵的標題就好了,內容不用講,待會會審。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根據召委的指示,有關本會109年度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的決議,因為須向貴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共計有5案,其中院會交付審查的有2案,其他的總共還有3案,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不一一跟各位報告,以上議題相關解凍書面報告已經在109年2月27日送請立法院,本會也確實依照業務需求覈實編列109年度的單位預算,敬請大會解除凍結之預算,以利業務的推動執行,並請各位委員賡續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一、詢答時間,本會委員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其他委員會委員為6分鐘。二、暫訂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四、各委員如有提案、附帶決議、臨時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五、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9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近來山難頻傳,這是讓人痛心的事件,根據消防署相關的資料顯示,2015年到2019年發生山難事件是221件,造成死亡的人數,這5年平均21人,但是今年1月至8月,我們發生山難事件已經達到295件,造成死亡的人數也有22人,我們看到這樣的狀況,如果我們以單單今年的1月到8月發生的總人數來看,也達到417人,高過這5年的平均人數。當然,疫情漸緩,民眾多向山林去尋找大自然,以避開都會區疫情的擔憂。我要請教主委,你知道這些山難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疫情的關係,很多民眾無法出國,所以可能會選擇去親近山林,加上現在行政院推行開放山林政策,所以我們人民接近使用大自然的事情會越來越多。
    李委員昆澤:好,這是一個背景,我要提醒主委,根據消防署的統計資料,相關山難發生的原因,當然有氣候、受傷、墜谷、高山症或者是疲勞等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依照消防署的統計,41%是迷路,另外7%是失聯,亦即山難發生這些不可挽救的狀況,緊急通訊的設置就是一個重要的關鍵。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李委員昆澤:這已經是我今年第三次質詢NCC的陳主委,要求改善這些山林地區緊急通訊的建置,就是讓112處這樣的一個緊急通訊能夠發揮它應該有的作用。現在就林務局統計,山區通訊不佳的地點,總共有112處,這112處裡面的山難熱點有43處,已改善的有19處,這也是今年來一直督促NCC去要求各業者改善的一個狀況。還有24處還沒改善,針對這部分,請主委說明一下,這43處的山難熱點何時能夠有一個基本的運作?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在年底以前,包括這個五大山屋的部分,現在目前只有一座,我們……
    李委員昆澤:不只是五大山屋,我現在跟你講的是這43處山難熱點。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在年底以前會逐步改善,我請我們技術處把詳細的數字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個部分已經積極在建設當中,除了所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經費以外,我們也申請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趕快去處理這個事情。
    李委員昆澤:這都要趕快處理,因為你要設置這些緊急通訊的一個建置,你要有電力設備,不管是太陽能板或其他的設施,或是相關的訊號傳輸設備,例如微波,當然你要考慮這些器材的運送、設置的地點以及施工時的氣候等等,挑戰非常的多,但是山難頻傳,每每造成社會的不安,以及造成受難者家屬永久的悲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李委員昆澤:今年1月到8月已經超過這5年年平均的人數,主委,責任非常大!請主委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剛剛跟委員報告,除了山屋以外,以63處所謂優化的部分來講,我們在年底以前還有編列相關預算是要到……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簡單問。這些山屋,我剛才講過,我講的是山難熱點這43處,還有24處在年底之前能夠有基本的改善嗎?這是一個重要的承諾。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以現在來講,因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我們經費編制都編到112年。報告委員,以山的避難熱點來講,因為各地的地形不一樣,有時候要建立電力或者是相關的能源,要有一個所謂的基地台……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要提醒你,你要想辦法去向行政院要求相關的預算。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現在……
    李委員昆澤:我要提醒你,有41%是因為迷路;有7%是因為失聯,加起來有一半是因為緊急通訊的建置不夠完善所造成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山難的防制來講,第一,登山要有安全意識,我們也再三呼籲所有的山友,在登山前除了一般的手機以外,最好也要有衛星電話的準備,因為這個東西可以用租的,不一定是用買的,我們在電信服務裡面也都有這種東西。
    李委員昆澤:衛星電話?主委,這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去處理的,當然還是要有緊急通訊的建設。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安全意識,第二個是緊急通訊……
    李委員昆澤:我現在就提醒你,到今年2020年7月為止,林務局跟各行動寬頻業者有相互的合作,就是對於林務局所管轄的山區步道,他們要求這些業者實地的測試,並且設置這些行動通訊的標示點。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這個我們都有。
    李委員昆澤:已經有706面這樣的標示,請你們趕快跟林務局加強橫向的聯繫來要求業者做這些測試跟相關的標示。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李委員昆澤:這都是政府要提供的基本資訊,並不是希望民眾每個人都去弄一個衛星電話。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民眾自己要有安全意識,而我們自己在我們的業務也應該加強橫向聯繫,要求電信業者趕快去改善,這本來就是我們應該要做的,只是我們也要做提醒。
  • 李委員昆澤
    這都要做好我們應該有的一個責任。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李委員昆澤:主委,因為疫情漸緩,大家都往大自然走,但因為山林地區緊急通訊的不完善,屢屢發生悲慘的狀況,我們都要負起最大的責任,而不是要民眾去買衛星電話。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改善緊急通訊當然是我們應該要做的。
    李委員昆澤:第二個,我要請教主委的是,在5G的升級期間,有關4G網路的延遲而造成的民怨,可以看到2020年7月通訊消費申訴的相關監理報告,而這個消費申訴的監理報告也是由我當年提案成立的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提出的。「通訊連線品質類」的申訴件數有361件,占了所有申訴中的66%;另外「申裝/異動/續約類」所造成的爭議則有50件,只占了9.14%。歷年來,尤其是今年特別嚴重的就是5G的升級,因為相關的業者也沒跟民眾說明什麼時候要施工、什麼時候會有升級相關的動作,也沒向民眾報告相關地區、範圍以及施工的時間。民眾都覺得最近的手機怪怪的,還請說明一下,有沒有什麼督促管理的辦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於消費者在5G建設時期所出現的抱怨,我們已經督促相關通訊傳播業者去……
    李委員昆澤:督促?主委,因為在這份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提出的消費申訴監理報告中指出了通訊品質低落的短期障礙,就是因為基地台建設改接而致短暫停止服務,但不只是短暫地停止服務,就連恢復之後速度也非常慢。另外,施工的期間難道都沒有辦法改在半夜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5G的建設因為NSA技術的關係,會調整4G的天線或相關的基地台,我們上次有去中華電信的機房特別看過,也要求改善了,而且諸如施工的過程,也要透過資訊公開的方法去處理。
  • 李委員昆澤
    其他業者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他業者也一樣比照辦理,我們都會督促相關業者去改善,如果對民眾造成重大困擾或是損失的話,這部分則是消費者保護……
  • 李委員昆澤
    NCC有沒有確實掌握5G升級造成行動數據遲緩的狀況?相關的數據你們有沒有確實掌握?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數據嗎?
  • 李委員昆澤
    我們不是都有監測相關的速率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但在監測上可能是定時或不定時的抽測,但施工的期間可能只有10分鐘或15分鐘的時間……
  • 李委員昆澤
    要確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 李委員昆澤
    要確實要求這些業者必須公布並告知使用者將要施工的地區、範圍和時間。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的。
    李委員昆澤:這些都是基本的責任。主委,我最後還是要提醒你,我實在應該將消防署統計的每月山難發生件數、總人數及死亡人數定期送到你的辦公室。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這是我們的責任。
    李委員昆澤:要加強基本緊急通訊的設置步伐,不能受制於相關預算的問題,預算的部分我們會共同來解決。
    陳主任委員耀祥:預算的部分當然會處理,但以目前來講,現在只有熱點,我們會請電信業者去改善,行政機關本來就有其責任在。
    李委員昆澤:112處中單單熱點就有43處,43處中也還有24處尚未完全改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會加強……
    李委員昆澤:這是重要的責任,也是重要的工作。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人命的問題,我們會督促,謝謝。
  • 主席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好,剛剛您在簡報第43頁中特別強調有OTT TV的專法草案,而現在都還在公聽會的階段,首先請教您沒有出席上次公聽會的理由是什麼?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聽證或公聽本來就是指派相關的委員去擔任主持人,並不須主委。
  • 洪委員孟楷
    所以10月8日的會議你也不會主持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我們7名委員有專業分工,主持的委員基本上都是傳播方面的委員。
  • 洪委員孟楷
    但當天不管是業者還是民眾所提出的相關意見您都有掌握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這些我們事後都會整理出相關的資料並彙整……
  • 洪委員孟楷
    絕大多數的意見真的都認為應該要少管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洪委員孟楷:我們現在也看到經濟部用一紙命令就讓愛奇藝下架了,之前大家對愛奇藝一直都恨得牙癢癢的,認為它是入島、入戶、入心的平台,這樣的平台下架了,雖然其網際網路服務還是持續有管道可以獲得,但OTT TV專法本來也沒有打算要管愛奇藝這個平台,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愛奇藝的服務最主要是涉及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洪委員孟楷:所以之後即使推出OTT TV專法,也不會納管愛奇藝平台,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要看最後通過的版本而定。
    洪委員孟楷:但現在的精神和草案是沒有管理到的,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之前的版本後來有加入一條關於境外OTT服務,如果沒有經過主管機關(諸如兩岸關係主管機關)的許可,恐怕就會有電信服務障礙的問題,所以要看最後版本的討論結果如何而定。其實與兩岸有關的最主要都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主委,我這樣講好了,當初不管是NCC,還是行政部門要強推的OTT TV專法所要劍指的是誰,相信明眼人都很清楚。現在經濟部用一紙公告就把愛奇藝給下架了,我們的OTT TV專法還會繼續推動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OTT TV專法並不是因為行政院或陸委會的要求而……
    洪委員孟楷:主委,就您這邊來講,在您報告的第43頁就留有一個伏筆,我覺得還滿耐人尋味的,您最後講到「並持續觀察各國監理趨勢,以作為未來調修草案之基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 洪委員孟楷
    各國中有哪一國已有OTT TV專法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關OTT TV,不是民主的國家我們就不講了,就民主國家來講,在東南亞,像新加坡就有類似的草案。
  • 洪委員孟楷
    草案?
    陳主任委員耀祥:應該是類似的法律,但也不是一部叫OTT的法律,但針對某些網路內容,他們是有規範的。
    洪委員孟楷:因為中華民國要首開先例,全世界有208個國家,本席查了一下,沒有一個國家有OTT TV的專法,即使是OTT TV平台業務最蓬勃發展的美國也沒有相關的法令,所以我要請教的是,你們要「持續觀察各國監理趨勢」但各國都還沒有這樣的監理趨勢,所以對於「作為未來調修草案之基礎」是不是就會變成其他國家沒有這樣的專法,所以我們也不會走到第一位?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還是我們一定會在什麼時間點把草案送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我們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點;第二,我們參照各國……
  • 洪委員孟楷
    所以時間的長或短都是你主委說的算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這要看各界的看法……
    洪委員孟楷:對,但我要講的是,主委有沒有自己的目標?當然,你有任期的限制,但你們有沒有一個目標要在什麼時間點一定要推出OTT TV專法?還是什麼時間點在開了幾場公聽會之後,因為意見整合不攏,所以就再往後延遲?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可以,我們希望今年年底能有個草案可以……
  • 洪委員孟楷
    今年年底會有草案出來?會送行政院?
    陳主任委員耀祥:草案是我們內部先處理,至於會不會送行政院,因為我們是合議制,需要七個委員同意以後再做決定。跟委員報告,我們主要是參考歐盟模式,歐盟的視聽媒體服務指令,還有德國一些相關規定,英國Ofcom也有一些相關規定,只是他不是專法,但是他對OTT TV都有進行某種程度的規範。
    洪委員孟楷:臺灣目前其實也針對譬如內容、善良風俗等等有規範,但是我們是第一個把OTT TV變成專法的,這就是首要,所以……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針對OTT TV……
    洪委員孟楷:您不用跟我討論,因為OTT TV之前也有討論很多,我只是想提醒主委,現在既然箭靶已經不見了,主管機關是不是一定還要射箭?這是一部分。再來是現在網路上的非法盜版網站也都還有,如果真的要立一個專法來閒置合法的收費網站,倒不如先把網路上一些非法盜版的網站清一清、檢舉,好好主動偵查。
    再者,主委,這有開公聽會,本席在8月28日也有召開另一場公聽會,針對有線電視頻道,我們現在都有相關規範,包括各電影、戲劇臺等等都有限制黃金時段一定比例要有本土影音內容,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本國自製節目的比例。
    洪委員孟楷:對,但是您知不知道在今年及去年時,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就簡單拿電影台來說,其實本國自製的新電影,因為今年疫情的關係很少上映,首播的片子也有從3月檔期排好卻延到7月、8月、9月、10月的,因此,相對自製內容減少的情況下,您覺得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檢討空間?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自製內容本來是要保護、維護本國文化,所以,如果現在減少了,本國自製內容的露出比例就會更少,我想這也不是委員預期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我從來沒有說本國的內容要減少,只是說時段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時段因為產製關係而比例太少,可能違反自製比例,我們會就個案判斷,因為違反了會有相關裁處問題,不過這是疫情、不可抗力情況之下所產生的結果,我們會另外思考。
  • 洪委員孟楷
    疫情什麼時候會結束?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不曉得。
    洪委員孟楷:你不知道,是不是?沒有人知道今年疫情突然開始,也不知道疫情什麼時候結束。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所以他是不可抗力……
    洪委員孟楷:也因此,您剛剛突然說因為疫情,所以要個案檢討,本席認為這部分如果有窒礙難行的地方,或是我們立意良高,想保護本土影音作品或影音產業,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反對,立法委員也好,行政機關NCC也好,大家都是支持、都是贊成、都是認同,重點在於不要再為保護而保護,或是不要把它閒置,因為本席開那一場公聽會的時候直接就說了,真正好的本土戲劇作品若在被規定的限制時間播放,收聽、收視族群不是那一族群,它的收視率反而差,但是當他們拿到其他調整時段播放時,它的收視率反而比所謂的限制時段來得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相關數據,我們去查一下。
    洪委員孟楷:所以,在這個限定時段的部分,那天電臺與內容事務處黃金益處長有出席,只是我剛剛看了一下,8月28日舉辦公聽會時還是黃處長,現在變成另一位黃處長了,他是什麼時候輪調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九月二十幾日。
    洪委員孟楷:難怪剛剛召委特別介紹列席官員,因為都是一些輪調面孔。不過黃金益處長在那一天公聽會特別提到NCC主張廣電要適度鬆綁,網路要適度納管,請教這會不會有人走茶涼的問題,還是這是主委的方向?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本來就是我們的方向,而且這不是我的方向,這是各界的。跟委員報告,OTT TV專法絕對不是針對愛奇藝的問題,而是因為各界裡,譬如……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已經討論到有線電視,你還要再回去OTT TV?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是先做說明,我們這個……
  • 洪委員孟楷
    反正剛剛主委也特別宣示廣電適度鬆綁、網路適度納管是NCC的主張及方向。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這是一個方向。
    洪委員孟楷:主委,我最後簡單請教,最近看到了10月26日要針對中天電視台換照做高規格的聽證會,已經確定了,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公告了。
  • 洪委員孟楷
    請教以往有針對任何一個電視台、新聞台申請換照時做聽證會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如果是重大矚目案件,或者認為需要……
  • 洪委員孟楷
    以往有沒有?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以往沒有。
  • 洪委員孟楷
    NCC成立多久?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快15年。
  • 洪委員孟楷
    15年來第一次就把那麼高規格的聽證會給中天……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種聽證會,我們已經辦過很多次了,只是這次是換照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沒錯,針對新聞台換照的聽證會,這是首例。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中天這個案子的確各界都非常……
  • 洪委員孟楷
    所以這是首例?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這是對新聞台,所以是首例。
  • 洪委員孟楷
    所以標準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標準就是我們認為它是一個重大矚目的案件……
  • 洪委員孟楷
    重大矚目怎麼認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重大矚目案件基本上是各界的,包括媒體的報導,或是各界的……
    洪委員孟楷:媒體報導比例,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有他的違規次數,或是各界的相關……
  • 洪委員孟楷
    違規次數多少算是重大事件?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這是標準之一。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樣聽起來,沒有白紙黑字、沒有任何標準,沒有任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我們委員會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還有我們的換照辦法考慮出來……
    洪委員孟楷:你們根據法令,我沒有意見,因為如果沒有法令依據,那就有違法問題,但是我現在請教的是根據法令,一家電視台換照時要有聽證會的標準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標準就是依照行政程序……
  • 洪委員孟楷
    以後是不是任何一家新聞台換照或新申請時都要開聽證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個案,因為行政……
    洪委員孟楷:所以主委在委員會承認中天新聞台換照辦聽證會是個案,因為特別要針對中天新聞台。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它本來就是個案一個行政處分決定前的聽證會,聽證程序……
  • 洪委員孟楷
    所以是特別針對中天新聞台?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什麼特別……
    洪委員孟楷:現在針對他們的換照,有沒有特定的立場?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沒有,基本上如果我們有特定立場,為什麼要開聽證會?聽證會就是要讓各界更廣泛的參與……
    洪委員孟楷:主委,我們看到網路上正反意見很多,我並不是只針對這家新聞台,而是認為NCC既然是一個公正單位就應該一視同仁、有一定的標準,今天不是他叫「中天」就一定要有聽證會,如果改天他叫「臺天」就不用,他叫「華天」就要,他叫什麼天就不用,如果標準都說不清楚,但是針對特定新聞台換照事件,尤其您剛剛也提到全國矚目焦點,你這樣做很容易讓人家聯想是不是有未……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行政程序是大院授權的行政裁量去處理的……
    洪委員孟楷:未宣判先公審的態度,本席感到擔憂,所以特別提醒NCC要保持行政中立,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依照行政程序法,當然我們是獨立機關,我再強調。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 質詢:林委員俊憲:9:48

  • 林委員俊憲
    (9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提到目前NCC正在草擬OTT TV的管理辦法?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主席、各位委員。對。
  • 林委員俊憲
    所以未來OTT TV要納入管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希望朝這個方向進行。
    林委員俊憲:之前有個新聞鬧得很大,在臺南、高雄、花蓮,尤其在花蓮,富邦台灣固網用OTT TV變相經營有線電視。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那個東西的性質是什麼,目前我們業管單位還在查,它到底是OTT TV還是MOD……
    林委員俊憲:NCC也有列案調查,媒體報導寫得非常清楚,沒錯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正在列案調查中。
  • 林委員俊憲
    請教NCC大概多久可以完成調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沒有時間表,但是會儘速把它完成。
    林委員俊憲:OTT TV是一個未來的趨勢,但是它不能兼營有線電視,他的性質完全不一樣。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它的性質是不一樣的。
    林委員俊憲:一般來說,如果是OTT TV,它應該只要接上網路就可以使用。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它就是一種網際網路的視聽服務。
    林委員俊憲:它只是一個視聽平台,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林委員俊憲:如果OTT TV盒子一定要接到例如台固網的寬頻才可以使用,這就違法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如果認定……
    林委員俊憲:如果它只能在這個區域使用,到別的地方就不能使用,那它也違法了,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OTT TV本來就是跨境性的、全國性的,它不會只是一個區域性,一個區域性……
  • 林委員俊憲
    如果這個盒子裡提供有線電視的節目……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它就可能違反有線電視法。
  • 林委員俊憲
    基本上它就是在變相經營有線電視。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我們的調查結果有類似情況的話,我們就會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處理。
  • 林委員俊憲
    你要如何處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如果沒有拿到執照就去經營,我們有相關的處罰。
  • 林委員俊憲
    怎麼處罰?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行政法的處罰。
  • 林委員俊憲
    罰錢?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林委員俊憲:如果給你錢,但我繼續做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除了這個,還有請它改正的措施。
  • 林委員俊憲
    就是要停止它的行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請它改正的措施。
    林委員俊憲:因為電信不能做有線電視,所以中華電信才會做MOD,這兩個是完全不一樣的許可執照,有線電視是高度管理,它當然就受高度監理,如果像這樣變相經營,中華電信也可以做、遠傳也可以。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電信也好、有線電視也好,有線電視需要執照,cable TV有些也有經營電信,但是它要拿到電信執照,反正我們是用執照去管制。
    林委員俊憲:NCC的責任就是要維持產業的競爭、公平,維持一定的秩序,對不對?你處理時有沒有壓力?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什麼壓力,我們是依照法律處理,我們就個案做事實調查,認定完以後,如果有違法,我們就採取處罰跟……
    林委員俊憲:NCC應該儘速查明,如果違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要儘速查明,萬一它是違法的,消費者使用反而會產生很多消費糾紛問題,所以我們會儘速去處理。
    林委員俊憲:可是你們無法確認多久時間查得清楚,如果按照您剛剛說的,第一,這樣的OTT TV盒子必須開放,也就是在各區域都可以使用,接上網路就可以使用,這樣的調查需要很久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現在的問題是它的用戶在哪裡?它的使用狀況是什麼?尤其現在應該是在花蓮……
    林委員俊憲:因為台固網在臺南也有架設,在高雄也有架設,他申請架設HFC,這是電視的設備,它是電信公司,申請架設這個幹嘛?你們為什麼准他?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對於各種技術……
  • 林委員俊憲
    請教有沒有其他電信公司也申請架設這種設備?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於電信公司……
    林委員俊憲:沒有嘛!沒錯,你說你要架設什麼,我先讓你做,因為不知道架設完以後要幹嘛!基本上,如果是一個高度監理的特殊許可執照,像電信公司來申請架設HFC,極可能就是要做有線電視,NCC的職責應該予以瞭解,事先跟它說不可以做有線電視,這不是電信的設備,這是有線電視的設備。電信公司怎麼會去申請?而且在全國很多地方,在臺南、高雄、花蓮都去申請架設有線電視的設備,這不是很奇怪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台固本身也有有線電視系統……
    林委員俊憲:再請教主委,法令規定電視市場的戶數占有率不能超過多少?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三分之一。
  • 林委員俊憲
    目前有沒有超過三分之一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如果依照……
    林委員俊憲:我再請教主委,如果市場占有率超過三分之一會不會擺在那邊給你們看,讓你們加起來後,很簡單就可以知道總控制量有多少?我如果已經違法超過三分之一,我一定會隱藏,對不對?沒有那麼笨的人,他一定會想辦法讓你查不到。但是NCC的責任就是要有類似的警覺性,什麼叫警覺性?如果兩家電視公司是同一個總經理,這幾家公司的資金來源貸款是來自同一個地方,極可能就是同一個系統集團。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林委員俊憲:它不會讓你們很清楚的從帳面上用簡單的算術就查出他們超過三分之一,但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是NCC的責任,就是要把它查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目前最主要的執法困境就在於電視法裡寫明為「關係企業」,當然委員剛才有提到有沒有實質控制或實質影響力,我們會去查,而且我們本來就已在……
    林委員俊憲:如果電視是高度管理,它必須受到高度監理,你當然要從嚴管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從嚴管理。
    林委員俊憲:當然要從嚴,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林委員俊憲:請NCC負起該負的責任,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 林委員俊憲
    為什麼要限定它不能超過三分之一?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避免壟斷,因為它是一個傳播的……
    林委員俊憲:沒錯,這是你的責任,你不能讓國家這種非常特殊的資源被一個集團或某個系統壟斷,當這個系統有上下垂直或水平兼做頻道內容,它也做電商、電信,也開銀行,那會不會影響市場的公平競爭?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如果……
    林委員俊憲:甚至如果這個集團在中國有大量投資,中國會不會以商逼政?當這個集團在臺灣控制超過三分之一,或是現在帳面上非常接近三分之一,它都已經有非常可怕的影響力了,它代理很多頻道內容,也兼做電信,現在如果再變相做OTT TV跨足有線電視,這樣會不會影響我們的國家?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所以這部分也是我們在考量、調查的一個重點。
    林委員俊憲:所以,你敢動它嗎?這是很大的公司,很大的財團。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沒有什麼動不動,NCC最主要是……
  • 林委員俊憲
    依法行政。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依法行政,產業秩序還有消費者保護的問題,這就是依法行政的問題沒有錯。
  • 林委員俊憲
    所以希望主委拿出魄力並負起該負的責任。
    另外,之前本席曾經質詢過手機的上網速率問題,因為全臺灣能夠瞭解手機行動上網速率的就是NCC,以前你們都不公布,後來我要求公布,現在有公布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有公布了。
    林委員俊憲:確實,這是你們有改善的部分,因為每一家電信公司都說它的速度最快,別人沒有比它快,它在臺灣跑最快,所以我希望讓消費者知道,它可以針對經常使用的區域,譬如在公司或在家裡,可以選擇到底要使用哪家電信公司,像立法院現在所在地──臺北市中正區,我剛剛查了,在立法院附近是哪家電信公司最快,你知道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應該是中華電信。
    林委員俊憲:中華電信速度最快,現在第二名是遠傳,遠傳和台哥大滿接近的。本席來自臺南,我現在說的都是下載的速率,像臺南市哪一家電信公司最快?還是中華電信。我說的就是類似這樣,資訊要透明,過去NCC每年花那麼多錢,幾乎到全國的村里都可以掌握到像這樣的行動上網速率,這些資訊要與民眾分享。經過我們幾次的質詢,NCC現在應該定期公布。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會定期量測、定期公布。
    林委員俊憲:如果公布了,第一,速率輸人家的會做改善,因為市場競爭,對不對?要不然就是降價。以前蓋起來不公布,大家就混水摸魚,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 林委員俊憲
    好。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謝謝委員。
    林委員俊憲:陳主委,謝謝你。
  • 主席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10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本席就接續剛才委員的問題發問,今天是這個會期第一次在交通委員會與NCC見面,9月23日你們召開第928次會議做出一項決議,關於中天在6月申請換照的部分,你們決定要舉辦公聽會。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公聽會,是聽證會。
  • 魯委員明哲
    聽證會?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 魯委員明哲
    史無前例的聽證會。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已經辦過許多次的聽證會了。
  • 魯委員明哲
    這邊寫的是換照的聽證會。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魯委員明哲:現場所有NCC的朋友們,當天有參加聽證會的請舉手?本席要問一下討論過程,主委,當天會議有參加的?委員沒有來,對不對?本席告訴你,從頭到尾你講的都是重中之重,人民關心的議題、這麼重要的議題、大家矚目的議題,連你都不下去主持,丟給副主委,當然你有事、隨便一個理由都可以,你們怎麼樣做都可以,但是你知道今天大家關心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9月28日那天我是到立法院的財政委員會備詢,所以只能請假了。
    魯委員明哲:今天我們要問開會的過程,結果當天去的人都不在場啊!簡單來講,本席建議召委針對這件事情,當天的會議過程,還是要去……
    陳主任委員耀祥:本會的委員會本來就有錄音錄影,可以看是誰主持。
  • 魯委員明哲
    你們在10月26日要開聽證會?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魯委員明哲:剛才你說大家都擔心到底是否公正,而你也說NCC是一個公正的獨立機關,甚至對本席說了非常多次,所以我們也不要直接就懷疑你,但是像你們這樣的情況,誰是你們在聽證會要邀請的專家學者或委員,這個部分要以昭公信吧!如果是一個公平獨立,而且兼具各方聲音的聽證會也就算了,但是,26日就要召開聽證會,現在緊接而來的是雙十假期,況且學者專家也不是你能隨叫隨到,不像政論節目今天約了下午就要到,然而到昨天為止,你還告訴我們恕難提供,名單尚未確定,請問今天是否還是如此?昨天NCC……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委員是講鑑定的部分?
  • 魯委員明哲
    聽證會邀請的專家學者名單確定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鑑定的有些已經邀請、有些還在邀請當中。委員可能對於聽證的程序不了解,證人本來就一定會有,但是鑑定人本來就是邀請專家學者擔任。
    魯委員明哲:鑑定的專家學者到現在連名單都沒有,本席希望你們能先公布這份名單。
    陳主任委員耀祥:鑑定人並不需要公布,因為鑑定人本身可能是專家學者。
    魯委員明哲:你們所謂的公平公正公開,而且要能接受大家的檢驗,是這個樣子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要去接受外面各界的壓力嗎?我在這邊接受壓力,鑑定人也都要去接受壓力嗎?
    魯委員明哲:你只要公正公開,怕什麼?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程序本來就公開啊!
    魯委員明哲:如果公正公開,你怕什麼?
    陳主任委員耀祥:程序本來就公開,我沒有怕什麼。
    魯委員明哲:你沒有怕什麼,那委員怕什麼?你公正公開的做這件事情,說出你的理由,讓它換照或不換照,總是要有具體的理由。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持的委員本來就是我們的委員,至於鑑定人的部分……
  • 魯委員明哲
    本席就是講鑑定人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啊!
    魯委員明哲:鑑定人到底是誰?本席告訴你,並不是只有本席擔心,我們兩個在這邊吵、在這邊辯,沒有意思。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沒有要與委員吵。
    魯委員明哲:很多民眾都在期待,因為你們內部審議的過程是由你們主導,而且你說與民眾相關,既然是與民眾自己相關,現在你們要辦聽證會,大家當然會想知道到底裁判是誰、委員是誰?本席真的希望,這會是一份無論是你願意事前公布或事後可以接受公評檢驗的名單。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是事後可以接受公評檢驗,絕對沒問題,也歡迎委員來檢驗。
  • 魯委員明哲
    希望是如此。
    陳主任委員耀祥:而且我們公正的程序都會公布上網,所以委員你的資訊來源都是片面的,就是這樣子嘛!
    魯委員明哲:因為你將整個NCC捏在手上,你們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合議機關,這是大家共同決定,因為越是辦聽證會,程序保障就越完整,我們是讓當事人有機會……
    魯委員明哲:直接告訴你,這是第一次針對新聞頻道換照舉辦聽證會,過去都不曾做過,你也說是第一次,所以民眾需要知道。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沒有辦聽證就直接做決定,你又會說我們是黑箱作業,現在我們要辦聽證,你又說我們可能有什麼……
    魯委員明哲:本席現在就問你,聽證委員是誰?你的意思是以前換照都是黑箱作業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聽證委員本來就是我們……
    魯委員明哲:你不要再扯這個嘛!告訴你,上次本席對你說的話,現在你們也已經決定好委員的人選,但是我們非常、非常擔心那些委員過去所談的一些事情,包括他們的論文,坦白講,本席個人很擔心。但是,你說會公平公正,所以我們還是覺得無論如何要給NCC這樣一個機會,現在大家都等著要看,本席希望你能跟上次講的一樣、希望NCC是一個超然、公正、獨立的機關,不要變成媒體的促轉會。最後的結果也不要是全面的淨化、純化、綠化,變成臺灣媒體的一言堂。你說不會,現在本席再問一次,是不是不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一個言論自由、多元的國家,當然沒有什麼淨化的問題,我們不是種族主義者,沒有什麼淨化的問題。
  • 魯委員明哲
    所以不要讓大家的感覺……
    陳主任委員耀祥:一個頻道的換照能不能通過是根據它六年來的表現,而且我們是層層把關、層層按照程序的規定。
    魯委員明哲:現在整個比賽讓大家最擔心的是裁判不公,因此本席在此建議你,雖然你在這裡是NCC的主委,不過回家後你就是一個家庭的父親,你有很多的身分,其實這次審查的過程與結果,審的不光是一張執照,更是臺灣的民主自由與一個民主國家容許不同言論的包容肚量。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魯委員明哲:現在本席就告訴你,審的就是這個。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錯啊!
  • 魯委員明哲
    審的就是這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看我們現在新聞頻道的言論都一樣嗎?每一家都不一樣。
    魯委員明哲:當然不一樣,現在是各說各話,如果你講到政論節目的話,都在極端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各說各話就是言論自由,對啊!本來就是言論自由。
    魯委員明哲:但是,本席要告訴你,假設藍的極端、黑的極端、綠的極端,這個未來都會碰到,只要還在交通委員會的一天,能夠看到你審其他新聞媒體的執照時,我們會希望、期待你用同樣的標準去對待。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的標準都是一樣的。
    魯委員明哲:為什麼?你的標準與之前就不一樣嘛!就已經不一樣了,現在舉行第一個聽證會,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標準哪裡不一樣?
  • 魯委員明哲
    一樣的考量……
    陳主任委員耀祥:行政程序法規定,聽證會是給當事人保障。
    魯委員明哲:主席,時間暫停一下。本席在講話,奇怪!說真的,已經讓你盡量回答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魯委員明哲:本席建議你,這是民主的一部分。再來也告訴你,現在對於言論自由,世界有一個格言,我雖然不贊同你的說法,可是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這是一個普世認定的標準,不光是你,臺灣目前正在經歷這個挑戰,本席希望這個換照的整個過程與結果,不要變成「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也要誓死拔掉你的執照」,希望不要是這樣的結果。
    最後,本席要告訴你,為什麼很多民眾會質疑你們的公正性,那是因為在你擔任NCC主委、副主委的時候已經有一些情況了。你說中天換照是全民矚目的事,所以要舉辦聽證會,那就請問一下,不要變化球啦!本席就請問一下,在你任內台數科要從綜合台頻道變成新聞頻道,難道不是民眾矚目嗎?當然事情經過之後,你只用1個月就讓它通過了,而且你也說了很多次,但是大家會去思考,1個月就通過了,8到10年沒有再發新的新聞台執照,你卻1個月就讓它通過了,這是算快的,可以說是快速直球,一揮就過了,但是再一個禮拜又撤銷了,這中間的那種壓力、判讀或解釋,這個本席不知道,你們自己要說清楚嘛!為什麼今天准、明天不准?但是,本席要告訴你,民眾懷疑什麼?2017年台數科就想要併購東森,也許那時候與你無關,不過2019年11月份就發生董事長與我們部長仲介借貸的關係,這樣是否會讓人家產生一個大問號?本席不知道你學法的有沒有這樣一個問號?事後發生這樣的事情,雖然現在可能不起訴,因為沒有違反什麼法,但是它未來要到NCC提出申請時,本席真的要打一個問號。本席希望NCC要維持一定的工作水準,你的判斷是一回事,不過你不要說喜歡的一揮就過了、你不喜歡的一年也看不到頭,這是本席今天給你的建議,大家會比對的,謝謝。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謝謝。
  • 主席(邱委員顯智代)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10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說句公道話,本席滿肯定你今天的表現,對於委員質詢的部分,該回應的就要回應,沒有迴避!本席認為,這個位子不好坐,甚至交通委員會的委員也不好做,但是既然我們承擔了這個責任,當然就是要全力以赴,勇於承擔!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歐珀:請教主委,第一點,5G的建設是眾所期待,但是卻讓我們4G的網速變慢,中華電信確實也收到許多的客訴。從數據資料得知,去年與今年6月份的行動通信申訴案件做比較,今年6月較去年6月增加了37%,這是中華電信的部分。因為中華電信是最早開台的電信公司,是不是會讓人覺得4G的用戶被犧牲,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不是有業者故意來挑戰這個速度?因為這樣做有利於它的商業利益,主委,有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根據我們調查的結果,應該是沒有所謂故意去挑戰流速的問題,如果被查到,當然會給予處罰。最主要的問題是在施工的過程,各大電信業者在得標之後,也就是從6月底開台就開始加緊建設,因為5G建設的特性,它現在是NSA,必須與4G架構在一起,上次我們去淡水看過中華電信的機房,的確在他們整個架構的構成中,因為要調整4G的天線或它單體的部分,的確可能有耽誤到或延宕到業者流速的問題。我們已經督促業者要加速改善,而且我們也請同仁去要求業者不可以有這種情況,如果造成消費者任何損害的話,甚至要提出相關的補償措施去處理。
    陳委員歐珀:本席想建議NCC,應該定期或不定期的經常性檢查通信品質的變化。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會定期……
  • 陳委員歐珀
    業者在施工之前應該要發簡訊通知。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剛才我也向其他委員報告過,資訊公開,包括時間、地點、範圍在哪裡,要求他們公開,我們也……
    陳委員歐珀:建設的過程難免會有一個黑暗期,但是盡量減少。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歐珀:第二點,法務部提出科技偵查法的草案,近期也已經公告了,法務部有沒有與NCC討論過這個草案?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科技偵查法可能涉及到通訊監察的部分,這是屬於法務部的職權,我們並沒有接到相關部分的通知。
    陳委員歐珀:這個草案是否會與資訊安全管理辦法相牴觸,因為我們一定要考慮到個人的隱私及通訊安全,其實科技偵查法草案在政壇、在法界、在民間已經掀起很大的討論,NCC要去注意一下。既然草案的內容已經公告了,我們政府是一體的,不要說我們的方向與他們的方向是矛盾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當然非常關注這個草案的內容,其實這個案子在其他國家,包括在德國,也都引起很多類似的討論。在數位時代如何使用這個科技進行所謂的偵查手段,另外一面是如何保障人權、人民的隱私及相關的通訊自由,這個如何取得一個平衡,其實在很多國家都引起很大的討論及爭議,坦白說是這樣子。我們也密切注意法務部所提出的這個相關法案,不過,因為這個涉及到法務部的管轄權,我們也尊重它管轄權的部分。法務部為什麼要訂這個法律,就是為了要取得大院的授權,因為這個涉及到人民的隱私及通訊自由,必須要取得法律而且是嚴格法律的授權。就這個部分而言,基本上,我們會要求同仁必須注意到這個草案的內容。
    陳委員歐珀:因為未來相關的使用者,無論是LINE、臉書或Skype,這些軟體的使用者可能會被監看、監聽,所以這部法案出來之後,外界也質疑為什麼只有公告5天就停止公告,行政院也……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可能要請教法務部,因為這是法務部的職權。
    陳委員歐珀:預告期該是60天就60天,為什麼5天就下來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般預告60天的是法規、命令,法律草案是不是要預告,那是看各個法律草案的規定。
    陳委員歐珀:本席知道,其實,越有爭議的部分,大家討論越完整,與人民的對話就越完整越好。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錯。
    陳委員歐珀:剛才提到要針對東森電視舉辦聽證會,很好啊!大家可以把事情搞清楚。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陳委員歐珀:將來要不要撤照、到底適不適合撤照、應該有什麼樣的處分,經過討論之後,大家比較能夠接受,因此本席是支持聽證會的舉辦。關於這個部分,如果NCC覺得有不妥的地方,也應該適時地與法務部那邊聯繫與了解,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去了解,謝謝。
    陳委員歐珀:因為這個攸關人民的權益太大了,謝謝。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歐珀:再來是OTT專法的問題,7月份已經公告,你們明天還要再開第二次公聽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還要再開公聽會。
    陳委員歐珀:本席必須在這裡提出來,因為中國愛奇藝非法落地,因此催生出我們的OTT,這是一個過程,本席知道,但是我們……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再澄清一下,其實,我們OTT TV的立法一開始以及到目前為止都不是因為中國愛奇藝的問題,那是後來陸委會及行政院大家開會要求,剛好很巧合地碰在一起,我們的OTT TV是全面性的處理這個問題。
    陳委員歐珀:其實,愛奇藝也是加把勁的推了我們一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陳委員歐珀:其實,NCC這個法案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最主要是它的公益性,我們都討論過了,也都期待能盡快訂定專法。臺灣的國情與其他國家不一樣,中國是如此的不守規範,臺灣就是深受其害,所以其他國家沒有,而我們訂定專法的話可以說是更為進步,有什麼不好?本席的個人立場是支持的!看過OTT TV的民眾有69.2%認為基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確保我國視聽內容競爭力等目的,應該將OTT TV列入實質的管理,由此可知國人多所期待這個專法,而本席個人也期待這個專法,後續OTT這個草案如何進行,請主委盡速規劃。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在公聽會的時候……
    陳委員歐珀:積極地進行,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歐珀:當然,業界對於草案有很多意見,對於抓大放小,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我們都可以溝通,最後還是要由你們專家學者做一個理想性的定奪。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歐珀:再來是關於頻道上下架的問題,這個機制的爭議很多。主委,你在今年8月1日上任時在記者會表示,近來有線電視系統商與頻道授權金很難談得攏,導致消費者權益頻遭威脅,你也表示未來希望透過收視大數據的分析,針對有線電視議題強化監理與法規的調整。這個部分本席很贊成,也是本席在這個委員會的提案,我們都不是專業的,你們算是比較專業,而且你們有一群人在研究,最後還是要以民眾的收視權益、廣大消費者的權益為主,不是淪為個別系統商、頻道商或個別公司之間的商業競逐,這個不是我們樂見的狀況。我們也不是為哪個人講話,民意代表就是要為公眾講話,本席希望大數據的分析能夠有助於分潤制度的合理化,雖然主委是這樣講,但是有沒有具體作為才是最關鍵的,請問,什麼時候能夠達成?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誠如剛才我向委員報告的,我們要優化這個通訊傳播產業資料庫的問題,在分潤部分,相對來講必須要有一個比較相對客觀的數據,才能比較符合它的公平性。雖然分潤本身是一個商業機制,但是只有系統與頻道才有辦法組成一個完整的有線電視系統,所以我們希望透過一個比較客觀的大數據分析,讓這些頻道或這些系統能夠了解,這個分潤制度可以比較公平。其實,我們也參考了很多MOD的相關作法,以及委員上一次的提案,那時候我們是用這個方法去處理。我們是希望盡快加速這個腳步,但是以數據的蒐集來講,必須要有一個比較大的量會比較好一點,如果我們有一個機制、原則或guideline,對外界也會有一個比較客觀的說服力。
    陳委員歐珀:這個部分就舉辦公聽會,相關的會議由你們去推動,上次我們委員會也已經決議在6個月內訂定辦法,這個你們就積極的去推動。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陳委員歐珀:我們希望訂定出來是合理的,不要接受任何哪一方,系統商、頻道商或哪方面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希望是一個優質的有線電視。
    陳委員歐珀:對,讓民眾能收看到更優質、更具品質的節目。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歐珀:關於大區塊重新排列頻道的屬性,上次也有提到,我們不希望萬年頻道造成整個影視產業發展受到影響,需要合理的競爭,本席認為這些都是很困難的,必須要去協調。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一個結構的問題,上次委員也提過,而我們舉辦公聽會就是針對大區塊去蒐集各界的意見。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業者都很想擠進前面基本頻道的那一包,這個都可以理解,但是,從消費者的權益與整個產業的發展來講,這個大區塊化的角度,有點類似MOD那種方法,將來可能是一種發展的方式,當然我們還要廣泛蒐集大眾的意見才有辦法決定,因為動的位置……
    陳委員歐珀:主委,我們去年1月17日發布有線電視廣播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以數位訊號播送者,同類型頻道原則上以區塊來規劃,分至於一到五個區塊播送,這個部分都已經有辦法了,我們就應該要落實去執行。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陳委員歐珀:本席也相信會有一些影響,但是盡量不要影響到民眾的收視習慣,用這個原則去處理,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陳委員歐珀:本席要再次提醒你,這個位置不好坐,本席在這裡已經歷經過好多任的主委,你要有肩膀!希望你是當一隻有牙齒的老虎,謝謝。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歐珀):在趙委員正宇發言結束後,我們就先休息,謝謝。
    現在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0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本席想與你討論境外上層股權變動要如何依法監理,之前也問過主委,有關中嘉案2019年的附負擔的承諾事項,你們在5月的時候表示要繼續討論,結果在7月29日你們就已經將它核可了,不過本席就是覺得很納悶,2019年已經過了,現在是2020年,按照規定在你的附款裡提到,前五年必須要15億元,所以每一年是3億元,包括它必須履行負擔中的那些公行政任務,但是看起來履行得「離離落落」,看起來也沒有達到這個數目,為什麼你們在7月29日就讓它通過許可?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就是要把它的承諾負擔變更為吉隆等12SO的那個營運計畫裡面,我們才有辦法要求它去執行。
  • 邱委員顯智
    所以你是用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報查辦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把它原來上層的負擔轉換成SO,我們在法律上才有辦法執行。
    邱委員顯智:本席要告訴主委,你的第四條第三項提到,不一定要直接許可。本席的意思是說你的第三項非常清楚,可以視個案的情況以附款的方式再予以許可,因此針對它在2019年履行得零零落落的狀況,事實上,你可以用第四條第三項,視個案的狀況以再附款的方式處理,所以本席就覺得很奇怪,你們為什麼要……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把它原來的負擔或附款轉換成所謂SO的負擔或附款。
    邱委員顯智:但是,你不一定要這樣做,因為現在大家都覺得是由NCC在監理,針對這個重大的一個交易案,而且可能是史上最多的附款,你們有沒有去監督這個附款的履行,這個非常重要。主委,在這個附款履行得「離離落落」的狀況下,你還直接讓它許可,而且2019年已經過了,你怎麼可以說它到案說明,再補件就可以直接許可?其實,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得非常清楚,再做附款再看履行附款的情況如何,再給予它這樣的條件負擔,有一個保留許可的要件。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委員提的是40億元的捐款,五年不得低於新臺幣……
    邱委員顯智:沒有,不只是40億元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包括它的公益性,已經與臺大訂定捐款4億5,000萬元,另外中嘉與它的關係企業……
    邱委員顯智:不是,4億5,000萬元總共是5年,之前本席已經告訴過你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以整個中嘉集團而言,他們都有履行,我們也都有督促它要依照附款去處理。
    邱委員顯智:4億5,000萬元是5年,所以平均下來一年才多少錢,對不對?但是,之前是說平均一年應該要有3億元?
    再者,在境外交易上市的APTT到底如何監理?如果這個沒辦法監理,以後大家就都使用這招即可!譬如第十條的黨政軍條款,像我們兩個都不能進行這樣的交易,假設我們透過券商用複委託的方式在新加坡的SGX買進APTT,這樣要如何監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如果有這種類似情況,要求業者必須將具有違反黨政軍條款疑慮的這些股份予以排除,否則我們就會開罰。
  • 邱委員顯智
    所以你就是要求必須呈報?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邱委員顯智:但是,交通大學科法所的林志潔教授之前也提醒過NCC,他說NCC應該聚焦在信託關係的管制,相關的無論是中資或是像黨政軍的條款,不得申購信託憑證的時候,信託基金管理員,就是AMPL,需定期向NCC呈報信託基金持有人清冊,這就是你講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邱委員顯智:但是,沒有防範聲明啊!沒有呈報不實的相關機制,對不對?雖然你要求呈報,但是呈報上來的有可能是假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呈報不實本來就是依照有線電視法予以裁處。
    邱委員顯智:但是,你的相關機制呢?如果這個基金管理人向NCC呈報基金持有人的清冊是假的,你們有沒有去查核?我們的問題就在這裡,而且交大教授的講法也是這樣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有錯,我們應該去查核,問題是有些資金的確看不出來,因為資本國際化洗了幾層之後,有時候就很難看出是來自於哪裡。
    邱委員顯智:主委,這些專家學者就是建議應該要有一個機制,對不對?如果你沒有一個機制,萬一人家都用這招的話,哇!資金怎麼都是從中國來的,結果也還是一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未來長期的努力是希望這些境外發行能的夠回國上市,對於留在國外的,我們希望能有一個機制要求它回國。
    邱委員顯智:對,你要趕快去建立這個機制,確實人家也是一直提出建議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處理,而且在我們內部已經有這方面的討論。
    邱委員顯智:你看在實務上有很多這種例子,譬如大大數位匯流的資本額只有100萬元,透過母公司借款12億元,這個要如何追查它的資金來源?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這個資金來源如果是本國的資金應該是很容易查的到,譬如借貸的金額從哪裡來。
    邱委員顯智:現在就是擔心,第一個,是不是有大的業者介入,因為這是反媒體壟斷,如果它已經間接、直接參股了,那就跨越了反媒體壟斷三分之一的紅線,那麼你是不是可以要求兩大業者切結沒有直接、間接參股而跨越了三分之一壟斷的紅線?你覺得可行嗎?或是要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現在申請的不是兩大業者,因此我們必須要去調查,第一個,資金就是最重要的來源,如何去判斷它的資金,當然我們有要求業者切結不可以有其他大的業者參股。
    邱委員顯智:第一個,既然兩大業者並不是現在的業者,對於現在的業者,有沒有可能要求以附款的方式,讓它承諾沒有中資或兩大業者的參股,這樣應該比較簡單。
    陳主任委員耀祥:在行政處分或附款上都可以處理,沒有問題,現在我們最大的問題是有一些調查的部分,可能在資料方面無法百分之百的確定。
    邱委員顯智:所以大家希望你盡可能的查,至少要求業者不要跨越三分之一壟斷的紅線。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是最基本的法遵。
    邱委員顯智:不然就是你去要求業者用附款的方式表示沒有中資或兩大業者的參股,本席認為這個用附款應該是可以做得到。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邱委員顯智:再者,關於TBC的問題,你們也已經開過好幾次公聽會,然而公平會在8月25日就認定「大無畏全控」實質控制了大豐與TBC,你認同這個見解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對於公平會的見解予以尊重,而且公平會的意見也是我們在審議時很重要的……
    邱委員顯智:但是,你也要去了解這個東西,因為你也當過公平會的委員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
  • 邱委員顯智
    你沒有當過公平會的委員?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
    邱委員顯智:不好意思!事實上,公平會這樣的認定應該是其來有自,可能你要去了解一下,到底公平會是如何認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了解。
    邱委員顯智:這個涉及到後面本席要告訴你關於這個條款的適用問題,你看,基本上,它控制了大無畏全球投的相關關係人,大無畏全球投占了39.17%,而大無畏投資代表人王雪梅3.17%,她的配偶戴永輝6.16%,所以戴永輝與他的相關關係人共同持有大豐電股權50.63%,是不是戴永輝與其他關係人實質上已經控制了大豐電?你應該也了解這個狀況吧?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邱委員顯智:根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本席要問你,這樣的條款是不是要求大豐向NCC申請核准?因為第三項規定,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經由其有公司法所定關係企業之公司,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亦同。如果都是用這招,那麼你管了老半天之後,因為系統經營者不得委託他人經營,他就透過這招去做,你要如何處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你也知道,以TBC那個案子來講,它不是由自然人來申請,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我們都會去考慮,包括從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市場秩序,我們會一併去考慮這個議題。
    邱委員顯智:所以在你的公聽會中,許多的專家學者,包括研究媒體法的學者,你應該比本席還清楚,事實上,他們都已經提出了這個問題,而且公平會也在8月25日認定大無畏全控實質控制了大豐與TBC,所以你們應該要很認真的去審核。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有掌握這個部分的資料,也正在討論當中。
    邱委員顯智:無論是行政處分的附款或是境外股權讓購行為,希望你們能夠進行實質的監理,否則,以後他們就都使用這招即可,這樣一來,包括我們希望黨政軍不要介入媒體、包括我們希望中資不要進入媒體,所有的規範就完全都會落空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 邱委員顯智
    謝謝主委。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謝謝。
  • 主席
    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10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本席比較傾向於民眾需要知道的問題,不會像其他委員問一些比較專業的問題。
    5G已經陸陸續續開始了,而且它的耗電成本非常高?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主席、各位委員。是。
  • 趙委員正宇
    NCC預計砸266億元幫業者蓋基地台?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幫業者蓋基地台,只是補助而已,大部分還是業者出錢。
  • 趙委員正宇
    都是由業者出錢?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大部分。
    趙委員正宇:全部補助他們去做,那麼偏鄉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一樣,我們現在……
  • 趙委員正宇
    偏鄉是由你做?還是他們做?或是補助他們做?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也是用補助的方法去處理。
  • 趙委員正宇
    都不是你們做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基地台都是業者自己蓋的。
  • 趙委員正宇
    你們只是補助?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如果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們會用補助的方法處理。
    趙委員正宇:2024年要關閉3G的設備,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一個討論,基本上,現在3G的基地台有很多,而且都是語音的部分,以目前的5套系統而言,無論是維運成本各方面,剛好我們在4G有一個叫做VoLTE的技術,如果將來五大電信業者可以開通VoLTE這個技術,並用4G的技術去處理,3G就可以不必再存在了。
    趙委員正宇:目前偏鄉使用的大部分都是3G,如果你去統計的話,很多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已經沒有3G的業務了,即使是偏鄉也是使用4G。
  • 趙委員正宇
    也是4G?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趙委員正宇:你看我有時進去我們的復興鄉,4G收不到,3G反而收得到,為什麼偏鄉會是這個樣子?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顯示出3G是因為它走3G基地台的路徑。
  • 趙委員正宇
    是這個樣子喔?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它還是4G的業務。
  • 趙委員正宇
    為什麼手機顯示的會是3G呢?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因為那條路是走原來3G的基地台。
  • 趙委員正宇
    喔!原來是這樣。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已經沒有3G的業務了。
  • 趙委員正宇
    我們一般認為3G都是偏鄉在用。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不是。
    趙委員正宇:因為4G收不到,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基本上,現在都已經沒有3G了。
    趙委員正宇:因為以前3G架設的基地台比較多,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
    趙委員正宇:原因是這樣,你已經說明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趙委員正宇:各家業者建設的速度,你有沒有去關心?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有。
  • 趙委員正宇
    現在的進度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目前3.5G的部分來講,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及台灣之星都已經在加緊建設了。
  • 趙委員正宇
    大概的進度如何?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委員問的是現在蓋了多少台?
    趙委員正宇:對,5G的進度如何?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指偏鄉或是全部?
    趙委員正宇:全部以及偏鄉都要說明,尤其是偏鄉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耀祥:到10月4日為止,以執照來講,各地統計起來總共有3,990台。
  • 趙委員正宇
    總共要有多少台?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目前預計總共大概是7,456台。
    趙委員正宇:超不多快一半了,速度還是要再加快一點?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 趙委員正宇
    你的意思是短期內還是以4G為主?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現在還是以4G為主。
    趙委員正宇:針對收訊不好的地方,各家業者要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收訊不好的地方,我們會要求業者去改善,看收訊不好的地方是什麼樣的地方、什麼樣的點,有時候那是……
    趙委員正宇:如果是在偏鄉,現在怎麼辦?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還是一樣……
  • 趙委員正宇
    也是要用5G?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是4G,但是有一些5G建設也開始了,依照中華電信給我們的資訊,全臺26個縣市已經有……
    趙委員正宇:針對偏鄉的部分,266億元有沒有多給業者一些補助,讓他們在偏鄉多蓋一些基地台?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業者……
  • 趙委員正宇
    有嗎?有沒有這個比例?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例是沒有,但是項目有,除了包括在在我們的基礎建設之內,縮短偏鄉數位落差也編了將近8億元,七億七千多萬元,還有推廣工業應用服務也編了一億六千多萬元。
    趙委員正宇:為什麼本席一再提到偏鄉,因為偏鄉的收訊非常不好,而且住在山區的民眾經常向本席反映,尤其是復興鄉及大溪,況且大溪都還不算是山上,它有一部分都已經收不到訊號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知道。
    趙委員正宇:為什麼本席一開始就說是3G,因為他們手機上顯示的都是3G,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大家都使用4G,他們還是用3G收訊,如果換成了5G,他們豈不是更收不到訊號?主委,既然266億元不是你們自己做,而是補助給業者,偏鄉的基地台就要多設一點。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補助,然後再利用頻率使用費的減免去鼓勵業者在偏鄉多投資建設。
  • 趙委員正宇
    都有共享?都沒有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都有共享,沒有問題。
    趙委員正宇:另外有監委點名NCC無故缺席國家報告審查會,害身心障礙團體苦等三天,有這件事情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部分我們已經向監察院表示抱歉,也深自檢討了。
  • 趙委員正宇
    王榮璋委員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派人……
    趙委員正宇:你們第一輪有派人,第二輪……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基本上來講,這是我們內部聯繫的問題,因為是衛福部的會議,衛福部會通知各個部會派員參加,以前的作法是衛福部決定好了,我們配合處理……
    趙委員正宇:主委,現在身心障礙者的問題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後什麼報告都要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已經跟我們內部人員講了,基本上,落實各種所謂國際人權公約是我們的重大施政事項,我們一定要配合相關部會去處理。
    趙委員正宇:NCC有這麼多的人,為什麼都沒有派人人出席,這不是聯繫的問題,主委知不知道這是非常重大的事情!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 趙委員正宇
    所以我覺得主委還是要看一下……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已經開會檢討。
    趙委員正宇:對,要檢討一下,為什麼讓殘障人士團體在那邊等你們3天……
    陳主任委員耀祥:在場也有很多的機關,只是我們這個部分缺席,我們已經開會檢討內部相關的員工。
    趙委員正宇:這個非常重要。另外,OTT到底能管到什麼東西?為什麼是抓大放小?到底是多大、多小?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初步的構想是以瀏覽量及訂戶數做判斷,因為OTT TV基本上是用訂閱制的方式,訂閱的數目有多少,瀏覽量有多少,都是我們判斷它是大、還是小的一個依據,像Netflix的流量就很大,愛奇藝的流量也很大,這個是我們當初就可以判斷得出來。對於OTT TV的立法來講,是要對這個產業有一定程度的瞭解跟規管,所以我們主張用light touch的方法去處理。
    趙委員正宇:就是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只有管制沒有獎勵也沒有輔導,主委是不是要稍微研議一下將它納入?
    陳主任委員耀祥:OTT內容部分的獎勵輔導是在文化部,相關的預算編在文化部……
    趙委員正宇:原來是在文化部,我們都沒看到,所以很多人反映說你們只有管制,也沒有獎勵……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廣播金鐘獎跟電視金鐘獎是文化部在舉辦,不是我們,因為該產業的輔導獎勵是在文化部,我會出現是文化部邀我去參加的。
    趙委員正宇:所以還是要說明一下,不要讓人以為你們只有管制,沒有獎勵。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負責拿棒子,他們負責拿紅蘿蔔。
  • 趙委員正宇
    謝謝。
  •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10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為了今天的解凍案,一直在努力,我們可以幫忙的也會儘量幫忙。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請委員支持。
    許委員智傑:不過,我們希望NCC可以改進的部分,也可以把腳步加快,尤其未來5G、OTT很多新的東西要出來,像5G相關的子法,NCC都制定完成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電信管理法自7月1日實施以後,它的81個子法,絕大部分都訂定完成,大概還剩下4、5個子法還沒訂定,有的還在預告期中。
  • 許委員智傑
    都還在預告期?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的PowerPoint也有提到這些,有些應該已經制定完……
  • 許委員智傑
    就是無線電頻率、基地台設置這些都訂定好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都已經訂定過了。
  • 許委員智傑
    就是已經OK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都還在預告中,因為我們的預告期有的是60天,會比較長一點。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就說主委你們自己要把這個進度掌握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的81個子法裡面,已經有七十幾個……
    許委員智傑:本席的資料是還在預告中,你剛剛還以為都已經制定好了,顯示這個速度跟你的認知是有差距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的確是已經訂定好了,目前還有10個在預告,委員所提的這些資料應該都已經訂定好發布了。
  • 許委員智傑
    所以基地台的部分已經訂定好發布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發布了。
    許委員智傑:這個要儘快,因為未來5G的速度真的很快,行政機關該配合、速度該快的部分要趕快做,這樣才能跟得上時代。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 許委員智傑
    所以你剛剛提的基地台部分已經發布完?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都已經發布完。
  • 許委員智傑
    我寫的這4個都發布完了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委員所提的那4個都已經發布了。
    許委員智傑:希望NCC在這部分可以快一點。另外就是中國廠商的切結書,本來要為什麼現在又變成不要?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是直接修法禁止,不是本來要變不要,因為剛開始沒有在法規上訂得很清楚,所以我們用切結書的方式去處理,我們現在把它訂在那法律裡面。基本上,所有的都適用,不可以有侮辱國家尊嚴的這些問題,我們是可以廢止它的許可的。
    許委員智傑:所以,以後不會有「中國臺灣」的字眼出現?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這種情況,我們一律廢止它的許可,如果被檢舉,或是我們有查到這種情況,沒有恢復正常的話,我們一律可以廢止。
    許委員智傑:因為這裡是違規、再限期改善,基本上就會拖時間,那現在就是你所說的不簽切結書,但若是發現你寫「中國臺灣」,我就可以直接將你廢止?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基本上應該是這樣子,可能各種情況都有,但若是有這種情況,我們要求它說明,馬上改善,它都可以改善,那就不用;如果它說不行,或是有拖延的情況,我們是可以廢止它的許可,沒有問題。
    許委員智傑:你說現在不簽切結書,直接在法規裡面規定,法規是怎麼規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依照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取得審驗電信終端設備的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致損害我國國家尊嚴,原認證機關可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廢止其審驗證明。
  • 許委員智傑
    可以限期改正或廢止?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許委員智傑:「中國臺灣」這個字眼,其實以前就已經發生過。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在法規上就直接處理了,不像以前都是個案去處理。
    許委員智傑:就可以很清楚地跟他們說,萬一以後看到……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對所有終端設備的送驗者,都有提醒這件事情。
    許委員智傑:因為這個很重要,也已經有過前例,事實上就可以直接讓廠商知道─我只要看到「中國臺灣」,甚至不需要通知你,因為你已經明知了,還要再通知你改善,這樣一次又一次?將來是不是看到你寫「中國臺灣」,我就直接把你廢止?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直接寫「中國臺灣」,審驗是不會通過的;通常這種情形都是發生在審驗以後,不知道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情況下,我們會通知它改正,沒改正的話,我們就廢止。在審驗前,如果它寫「中國臺灣」是不會過的。
    許委員智傑:因為我擔心審驗前,它不會寫「中國臺灣」,審驗後它用「中國臺灣」,然後……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會密切注意各種情況。
  • 許委員智傑
    你們的「密切」可以很即時嗎?速度可以有多快?
    陳主任委員耀祥:速度可以有多快?因為最近很多都是檢舉案,如果有檢舉,我們就馬上處理。
  • 許委員智傑
    所以我們沒有主動去選……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個量很大,我們可以不定期抽驗,這個沒問題;問題是抽驗的量數還是不可能那麼大。只要有人民檢舉,我們就馬上去處理。
    許委員智傑:我想量大或不大,那個沒有差別,因為就只有這幾家中國的公司,如果有寫「中國臺灣」不可能只有一支手機寫,一定是所有的手機都寫,也就是我們針對公司發出來的訊號,我們就可以有一定的時間主動去抽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有密切在注意,就像委員講的,就是這幾個品牌而已。
    許委員智傑:譬如這五個品牌,你們就對這五個品牌定期去抽查,大概就可以發現它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是不定期去抽查。
    許委員智傑:本席希望我們的尊嚴一定要守住;有關OTT的部分,我們上回也跟主委提到廣告的問題,現在OTT歸NCC所管,對於OTT、MOD及有線電視未來要如何去提升臺灣的內容產業,因為國內很多廣告都被FB及YouTube吃掉了,致其營運收入銳減很多,就主委的角度來看這整個媒體環境,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法可以來提升我們的內容產業?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會跟文化部共同攜手處理,因為有些東西要用獎勵輔導方法去處理,有些則要用監理的方式去處理。我們有一個OTT的平台,另外還有取締非法侵權的部分,剛剛也有委員提到這個部……
    許委員智傑:有關內容產業的提升,你們跟文化部合作?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個OTT TV平台,內容產業的獎補助是在文化部,監理是在我們;著作權侵害是智財局,我們也會督促電偵大隊或……
  • 許委員智傑
    這是包括有線電視、MOD及OTT?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許委員智傑:對這整體的內容產業,NCC有什麼作法是跟前數十年來不一樣的,可以有機會來提升臺灣的內容產業?對於新的節目製作,我們要給它機會。以前臺灣有很多節目銷售到中國大陸等很多國家,現在卻變成看人家的節目,包括韓國的、包括中國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昨天在討論前瞻計畫的時候,提到很多內容產業,文化部就有回應,我們有很多部分是用前瞻計畫去補助,比如「我們與惡的距離」,或是其他一些很有名的戲劇,都是由文化部在補助,而且昨天李部長也提到有一部劇光是Netflix就以1億元去採購。所以我們很多東西編列的預算是……
    許委員智傑:本席請主委就所有的收費,所有的分配,所有節目的區段,去做整體的思考,因為我一直看不到你在這方面有什麼具體的作法。我們今天要讓臺灣的內容產業可以更有機會在世界上競爭,這部分應該是NCC控管重要項目……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許委員智傑:如果都只是寄望文化部補助,根本的內部體質沒有去改善,內部結構沒有去改善,這個問題永遠都無法改善!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剛剛也有提到,我們這邊的作法就是提高本國自製節目的……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剛才提到,包括有線電視、MOD、OTT,所有的收費、分配、頻段,甚至內部的競合等等,都屬於內部的結構問題,結構健全的話,除了文化部的補助外,這個內容產業就有機會可以自力更生,希望主委要去做這方面的思考。事實上,結構問題是這幾十年來造成內容產業停滯不前一個很大的原因,這部分屬於NCC的作為,而不是只等文化部……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委員的意思是指結構性的問題,結構性的問題就涉及到我們剛才所講的頻道上下架、頻道代理商的部分,其他委員剛剛也有提到,包括頻位的問題,我們都有……
    許委員智傑:我的時間已經到了,怎麼讓這個結構對將來的內容產業是可以有幫助的,本席希望可以看到NCC的具體作法,因為你這次的回答跟這個產業的內部結構問題,完全都沒有關係,請主委要為臺灣的媒體做比較長遠的思考。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有。
    許委員智傑:可是,今天我還是沒有聽到具體的作為,希望下次再問的時候,可以聽到你有一些具體的作法。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的。
  • 許委員智傑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1時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隨著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帶動整個網際網路媒體這個新興產業的發展,很多OTT業者如雨後春筍般一直應運而生,針對整個影視產業生態的改變,我們也要來研擬制定一個OTT專法。本席首先想請教主委,可有追劇的習慣?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主席、各位委員。有時候會陪太太看。陳委員素月:也有到OTT的平台去看影劇?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有。
    陳委員素月:NCC在7月份拋出這部草案,可是你們在9月份召開公聽會的時候,許多公協會業者對於這個專法,並未給予肯定的掌聲,主委有沒有去檢討這部專法跟公協會這些業者的期待是不是有落差?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常形容現在OTT TV基本上就是一個自由奔放的大西部,都沒有什麼可以管,現在要將它納管,業者當然會有一些不同的聲音或反彈,而且本土OTT業者跟境外OTT業者的立場也不一樣,然後跟OTT有一些競爭關係的,如Cable TV或MOD,他們的立場也不一樣,所以我們對於這個專法,為什麼要開那麼多的公聽會,甚至將來我們在討論以後,可能會有第二版、第三版出來讓各界討論,就是因為這對未來整個產業生態來說,是滿重要的一部法律。歐盟德國和英國也有類似的立法倡議,尤其是歐盟希望他們的會員國對OTT能有一定的規範,我們也會注意整個國際趨勢去做處理,所以我們是很謹慎在處理這個部分。
    陳委員素月:我們看到媒體及外界很多的批評,說我們這部OTT專法是舉世無雙的第一部專法,國外都還沒有針對OTT TV……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專法,我們是第一部,但是這個倡議,不是我們最早提出的,我們很多是參考歐盟相關的意見,因為歐盟也面臨與來自美國Netflix這類大型OTT TV業者競爭的問題,他們也有所謂的廣告議題、文化保護的問題,或是本國自製節目維護的問題,我們碰到很多的情況跟歐洲比較類似。
    陳委員素月:是不是請主委再說明一下,我們在研擬這部專法的時候,是以什麼樣的基礎和想法來研擬?未來我們要規範的面向大概包含哪些?
    陳主任委員耀祥:初步來講,我們希望用light touch的方法來處理,像哪一些業者要納入?譬如將比較專業性有專業製作的節目納進來;因為OTT TV的定義,本來就很難定,所以我們當時試著儘量在最小的範圍去處理,不要一開始就涉及太大的範圍。關於規管,最主要是有一些營業登記、營業資訊,還有消費者保護等議題。我們先初步的有一個基本的規範而已,沒有規範得像其他廣電三法這麼嚴格的部分。
    陳委員素月:是,可是業者對這個專法裡面提到的營業資訊部分,有很大的意見。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這部分我們會再檢討。對營業資訊來講,我們是希望有所掌握。當然,業者也有提到,有一些可能是營業秘密的問題。
  • 陳委員素月
    這是他們的商業機密。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部分,本來就是我們可以再討論的部分。
    陳委員素月:很多業者反映,如果未來的專法,對於營業資訊部分,我們要求揭露,可是對於侵權盜版的網站,我們卻沒有辦法規範,這樣就是讓他們處在一個很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裡。
    陳主任委員耀祥:剛才所講的,我們本來跟文化部、經濟部就有一個OTT的平台,這是個聯防機制的問題,我們也希望去處理這些相關的侵權問題。事實上,著作權法的管轄機關是經濟部智財局,我們跟文化部是協助他們去取締,像取締這些盜版,很多都是我們主動查驗這些相關的器材,或者是我們的電偵大隊,或相關警察機關去配合的,這是一個聯防要去處理的問題。
    陳委員素月:對,我們也有接到OTT業者的反映,他們對於未來網際網路視聽的這個產業區塊,整個產值一年應該有1,000億元,可是因為盜版侵權的猖獗,會造成將近283億元的損失。對於盜版的部分,這些業者也非常關注,未來我們在OTT專法裡面,是不是可以有效地來做規範?
    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盜版的部分,最主要還是在著作權法,當然OTT專法裡面,如果要跟它連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最重要的是執行的問題。盜版是最大的問題,其實法律都有規定,包括在108年大院通過的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到第九十三條的修正,這不是法律問題而已,還包括執行的問題。
    另外一個臺灣面臨的困境就是,很多盜版網站是在對岸,在本國我們當然會去處理,在對岸的部分就比較難處理。最重要的問題是,這是一個對抗侵權,就像對抗犯罪一樣,它是一個持續的過程。
    陳委員素月:對,盜版部分有著作權法的規範,可是我們知道影視產業內容的傳輸,就是透過網路的傳輸,所以我覺得在這個部分,NCC應該要負起這個責任。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平台的部分,我們有另外一部草案叫數位通訊傳播法。這個法律我們也在進行研擬當中,這是規範網路平台業者責任的問題。這個法案曾經送到大院,後來因為屆期不連續又退回,我們現在還在修正當中。
    陳委員素月:未來我們對於整個OTT業者,提供了影視內容的服務,對於合法版權的保障,我們有沒有可能透過電信機房這個部分,來做一個有效的管制?
    陳主任委員耀祥:可能不是電信機房,可能是網際網路平台業者的責任會比較有效。以機房來講,我們要去查的話,尤其現在的技術上,機房不一定要在本國境內,所以可能機房的處理方法,不見得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從網際網路這個平台業者去處理,或許會比較有效。
    陳委員素月:好,我們希望NCC要跟公協會的業者做有效的溝通,聽取他們的意見。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一定會這樣處理。
  • 陳委員素月
    不要跟整個產業發展有所悖離。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希望是一個正向的發展,不希望透過立法,反而產生負面的效果。
    陳委員素月:好。另外,針對5G釋照之後,我們也看到最近新聞有報導,就是我們有提到在這次的前瞻2.0裡面,對5G基地台的建設補助,未來會不分蛋白區和蛋黃區,一概補助。如果是沒有差別的補助,會不會造成大家一窩蜂的集中在都會區,反而讓偏鄉基地台的設置緩慢,或者是被忽略?
    陳主任委員耀祥:前瞻2.0的補助裡面有三大區塊,第一個是5G的公共基礎建設,第二個就是縮短5G的偏鄉數位落差,第三個是推廣公益服務。不管是蛋黃區或蛋白區,其實在我們的補助計畫裡面都有,只是補助的對象,還有方式與要件有點差別。5G的發展一開始一定是從人比較多的地方去涵蓋,這是因為在商言商,他們希望大部分的人可以獲得5G的服務。我們也非常關注偏鄉地區,所以一樣會有補助,不會只是在都會區而已,偏遠地區也一樣會收到5G建設的照顧。
    陳委員素月:我們希望未來5G基地台的建制,一定要考慮到城鄉的平衡。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縮短偏鄉數位落差,本來就是我們的重要目標。
    陳委員素月:本席在此建議,對整個基地台的建置,是不是也要考量配合整個國家的重大公共建設,提供國人更好、更優質的服務?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素月:以我個人的經驗,我最近從清水上西濱快速道路……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台61線。
    陳委員素月:對,我一上西濱快速道路,就沒有辦法通訊,一直到彰化才有辦法通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清水到彰化都沒有?
    陳委員素月:對,因為我那時剛好要聯絡事情,結果一上西濱快速道路就沒有辦法通話。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會請業者去改善。
  • 陳委員素月
    這個部分應該再做一下檢討與加強。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檢討改善,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11時1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NCC的統計,今年臺灣的有線電視訂戶只剩下491萬戶,比去年少了近10萬戶。最近發布的2020媒體展望報告,因為疫情的關係,使得全球在OTT的影視營收,大幅成長百分之二十六。當然,我們可以預見未來他一定是非常強勢在成長,相對的,我們可以看到臺灣的OTT產業,其實今年已經正式超越了實體的店家收視,包括今年我們剛剛落幕的金鐘獎,今年很多入圍的戲劇,有很多都是OTT業者投資的。我們可以看到,包括演員和題材,對我們整體的影視業,都有很正向的提升。其實OTT產業對臺灣影視圈,已經正式的造成很大的質變,這是政府更加要去關注的。
    對於大家非常關注的專法部分,我今天特別針對幾個內容就教於主委。關於第三條的立法說明有提到平台上面的視訊內容,是由平台使用業者,如果他是把自己編輯的內容放到社群網站上面,用分享的方式,供其他人使用,是不在本法的規範裡。如果從這個法條上面來看,這個應該就是我們所講的抓大放小,然後採取比較輕度的管理,就是自願登記式這樣的概念嗎?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規管的是所謂的專業生產內容,就像電視內容,是一個專業生產的內容,這個才納入規管,否則規管範圍會非常大。
    許委員淑華:是,我知道。所以這個精神是這樣,這點我沒有意見。這個法一開始,本來就是要掌握一個基本的原則,所以我剛剛講的,立法的第三條說明當中,在我們的精神上係採取輕度性的管理,就是自願登記。是這樣理解,沒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是登記,但是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我們會強制他們來登記。
    許委員淑華:我知道。我的問題是,我們在第十三條第二項裡有規範,對於很多視聽媒體的內容,如果對兒少有潛在傷害性的,我們必須採取有效跟適當的措施與防範。比方分時播送限制,還有年齡的認證工具、加密,或者是家長的控制系統等等。我的問題是,定義是這樣,如果它還是沒來登記,但是它是符合政府必須去規範的內容的,我們能不能管?第二,如果它有登記,本來就受到第十三條所規範,但是如果相同的內容,它上傳到不同平台上的話,那就會形成同樣的內容,但是我們有兩套不同的標準。這個部分會不會造成,我們未來在執法上的困難?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問得非常專業,這個就是管制落差的問題。我們目前的確面對這個問題,就是以廣電三法來講,規管是比較嚴格的;以網路的部分來講,相對的就比較自由。不過為了保障兒少的權益,我們希望能夠儘量落實網路上的內容分級,還有兒少保護的問題。初步來講,我們如果要像廣電三法定得那麼嚴格,恐怕這個部分會比較難。最主要的問題是,我們的Cable TV或MOD是境內的業者,我們比較有辦法落實。至於境外的部分,的確是比較困難。
    許委員淑華:我剛剛問的問題是,因為第三條規定的是我們的精神,有些比較小眾的,我們對它的約束不是那麼嚴格。如果它的內容,就是剛剛講的第十三條的規範,有一些兒少的內容,是有需要做一些防護措施,但是它並不是自願來登記的,這個必須受到我們第十三條的規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它就會落到兒少法跟刑法的規範。
    許委員淑華:好,那就是不在我們第三條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不是在這個法律裡面去規範。
    許委員淑華:好。第二個問題是,如果它是已經有登記的,但是它有相同的內容,有不同的法規管理的話,未來我們在執法上就會有困難,就是我們不要有兩套不同的執法版本。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會儘量把管制的水準拉齊。
    許委員淑華:好。另外,我剛剛講到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我們採取分時播送跟年齡認證等等,但是OTT之所以興盛,就是因為它不像電視,我們可以去對頻道、時間和內容,做一些掌握跟控管。就是因為可以不分時間、不分地點,可以不受限制的收看,才會受到這麼廣大的喜愛。如果我們必須用分時播送的話,我們要管制它分時播送,就是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到底我們要如何管制?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OTT TV不可能像廣電一樣,有幾點幾點的限制,因為它本來就是任何時間都可以去選擇。關於分時,舉例來講,有一些限制級的東西,我們未來會要求對方,當然它沒有辦法像現在這樣去處理……
    許委員淑華:所以它的問題就在這裡,我們可以要求業者上線的時間,比方11點之後,可是上線後它就擺在那兒了,隔天還是看得到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OTT TV難管就是這個部分。
    許委員淑華:我的意思是,我們今天要寫這個東西的時候,就是我們真的能夠落實做到的。我們現在有一些加密的東西可以去做管制,或者是你們有辦法做到在幾點到幾點之間限制它,等於是鎖台的情形下看不到的,我們才把它寫進去,不要為了去美化這些東西,好像顯示出我們政府有很多的管制機制。實際上做不到的就不要寫,不要落人口實,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許委員淑華:另外,我要問的就是,現在第八條的規定,我們要求業者要向我們主動申報,它使用的營業點擊率跟流量,還有使用情況等等,可是實際上有一些點擊率跟流量,它的使用狀況就是它的商業機密。主委,你應該也看過網飛Netflix,很多它推薦的影片,其實是來自整個公司大數據去分析出來推薦給你的,並不是來自他的搜尋,但這很多是屬於公司的機密。我們要求人家提供這些可能屬於商業機密的東西,你認為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為了掌握市場秩序,也希望這些業者提供一些基本的訊息,我們才有辦法知道。舉例來講,比如說它有多少的訂戶數,或者它有什麼樣的服務據點,類似的一些基本的產業訊息我們要掌握,而且這個東西,本來就是給主管機關,不是對外再提供其他使用的。
    許委員淑華:公家機關也曾經有商業機密流出嘛!我們這邊的理由是,我們要拿這些資料,是希望有利於整個視聽服務產業發展的對策,這是我們要求提供的理由,可是實際上,我們現階段最主要的工作,還是保障業者優於我們的管制。坦白講,政府在這方面沒有提供相對資源的情況下,我們如何提供更好的對策?這方面我是持比較保留的態度。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昨天也提到這個問題,現在很多OTT TV裡面的內容,是透過文化部的前瞻經費去補助,也獲得一定的效果,有一定的績效出現。我們這邊的資訊,是跨部會再去合作的,我們的資訊也可以提供給文化部參考。以這個部分來講,有哪些可能會涉及營業秘密的問題,這個我們可以再檢討,只是有一些市場資訊,我們還是希望可以掌握得到。
    許委員淑華:我認為第六條跟第八條,可能會讓很多國外廠商,或者是很多非法的業者,比較占有優勢。尤其是相關的數據,又牽涉到可能是人家的商業機密,這方面必須考慮得更加周延。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會更謹慎處理。
    許委員淑華:我剛剛聽主委說,現在這個草案只是初版,我們可能還會再不斷地修正。我們希望能夠再聽到各種不同的意見,我把我們所看到的幾個法條當中,我覺得比較有問題或是有疑慮的,跟主委探討。關於第十條的服務中斷賠償,和第十一條的預定暫停,還有終止服務的通知。我要問的問題就是,免費的OTT業者,在不在專法的規範之內?
    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原則上OTT TV是訂閱,至於是免費提供或是用廣告的方式,這是他們的商業模式,原則上我們尊重業者去處理。這幾條主要是消費者保護的問題,尤其是如果你是要付費,但你有中斷或什麼其他的……
    許委員淑華:所以沒有收費的,就不受這個法條的規範……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收費就看消費者本身所受的損害,補償範圍就比較……
    許委員淑華:如果是沒有收費的,今天要停止,還要負通報跟通知的責任,我認為是不合理的。如果有收費,當然就另當別論了。我要問的就是,如果是沒有收費的情況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這種付費的方法,我們未來也是可以再修正、思考的。
    許委員淑華:好。最後我要講的是,這個非法的機上盒,這兩年來確實造成我們三十多萬戶的收視戶損失,尤其對OTT的業者,其實也是一個很強大的殺手。所以我覺得取締非法絕對比管理業者要來得更加重要。關於專法,剛剛也有委員提到,我們還沒看到比較明確的作法跟說明。簡單講,對於消費者而言,如何有一個更快速,而且更短的時間可以取得大量內容,是大家所關注的。當然這是市場機制所決定的,不過過度的限制有可能會讓我們的消費者轉向到這個非法的平台去觀看。盜版曾經造成國內產業兩百多億元的損失,所以接下來我們還有公聽會,我們就多聽一些業者不同的意見,讓我們這個版本推出來之後更加完善。其實這個專法是做規範跟協助的,不要讓這個專法變成OTT產業發展的絆腳石。後續我們還有很多時間再來請教主委,請主委跟我們的同仁,大家多費心了,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
  • 主席
    接著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11時2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應該很多委員都在關心,未來NCC最大的一個重要業務,就是大家關心的5G的問題。我們5G的頻譜,一千四百多億元已經入袋了,但是我相信國人最關心的是,如何去分配這一千四百多億元。尤其當初設定的目標是四百四十億元,超過了九百八十億元左右。我知道政府有承諾要適當的回饋這些電信業者,所以你看到我的標題,我們在五年內要協助五大電信業者,建設5G網路跟基地台等相關的設備設施。目前看到的是匡列266.5億元,請問一下,因為你們曾經跟媒體透露,未來要補助基地台的經費五年內266.5億元當中,在前瞻一開始編列,政府每一個基地台補助49%,電信業者自行負擔51%為原則,請問一下這個定案了嗎?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補助上限是不超過50%。
  • 何委員欣純
    不超過50%?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然後依照各種比例和條件去計算它的補助。
    何委員欣純:因為我剛剛聽到你有回答其他委員,包括等一下我們要討論偏鄉,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補助的比例,所以我才要請教這樣子的話,補助一定要有個依據及要點,請問有版本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的草案在起草當中。
  • 何委員欣純
    打算什麼時候要定案公布?時程?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希望在年底前把這個東西定出來,因為我們整個前瞻的補助是從明年開始,所以我們在今年年底前會把整個草案完成。
    何委員欣純:年底把草案完成,但不是還需要一定的時間公告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我們現在是實驗,所以在起草當中來講的話,比如我們公告可能是60天,也可能是30天,因為我們在起草過程裡面,也會諮詢業者等這些相關及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預告的期間必要時可以縮短處理,沒什麼問題。
  • 何委員欣純
    所以大原則就是年底之前要把補助要點公布。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定出來。
    何委員欣純:明年要開始實施,因為前瞻是明年開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110年。
    何委員欣純:我相信在裡面有一些公平合理的原則,還有對偏鄉必須要提高補助比例等等,才有電信業者願意去偏鄉地區、偏遠地區施作,所以我就開始來問主委,因為我看NCC每年年度的整體預算大概都8~10億元左右,我們現在5年要肩負266.5億元的預算分配,雖然年底補助要點要出來了,但要點出來之後,再來就是執行面,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不知道主委有沒有信心,我不知道我們的人力夠不夠,我們過去執行的預算總規模是8~10億元,現在聽起來一年要有五十幾億元、五年266.5億元,也就是一年差不多平均分配的話是53.3億元,跟我們NCC原來的整體預算比較起來多了將近五到六倍。主委責任重大,你的人力夠嗎?你的專業度夠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專業度是夠,但是人力的確誠如委員所提的……
  • 何委員欣純
    人力不夠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在各種計畫裡,必要時用臨時人力的方法去處理,也是一種方法。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提了三點,人力不夠用,你要有處理方法,但是另外的處理方法也要確保專業。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當然專業是一個基本要求。
    何委員欣純:這個專業不是只有監理的專業,像這些業者提出所謂營運的規劃書或是所承諾這些建設的基礎工程,及計畫面和執行面的實質審核,甚至未來怎麼去稽核,還要有一個SOP,才不會被業者牽著鼻子走,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未來要增加人力,他的專業也必須要夠。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何委員欣純:他的工程能力也必須要夠,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這是有高度專業性的東西。
    何委員欣純:是,不然到時候業者提出申請你就給,這樣就會被業者牽著鼻子,可能我們只是負責蓋章,那也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我們底下還一個財團法人TTC,它就有這些相關專業性的人力可以去支援。
  • 何委員欣純
    這個財團法人有多少人?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記得TTC是兩百多人左右。
    何委員欣純:所以未來在專業程度上及5G的布建政策及大方向,這個財團法人可以密切支援?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可以支援一定的人力。
  • 何委員欣純
    也不可能是兩百多人全部過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不可能……
    何委員欣純:它還有財團法人該有的業務跟宗旨,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有一些計畫裡面會成立專案辦公室去處理,就是這樣。
  • 何委員欣純
    這又是編制外的專案辦公室計畫……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是在計畫裡面,不是編制外,要經過大院同意。
    何委員欣純:可是是在NCC所有的正式編制以外嘛!這些專案辦公室,第一個,這是怎麼來?如何組成?未來的需求及它所賦予的功能和責任,我覺得一定要講清楚。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這就要接受大院的監督。
    何委員欣純:當然,所以有關這整個未來的政策,請給我書面報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何委員欣純:第二個,我相信剛剛很多委員有提到弱勢族群和偏鄉,這些5G的布建,尤其剛剛主委有講,當然很多電信業者理論上或從實務面上,會從都會型開始布建。但是剛剛有其他委員跟我一樣關心山區緊急通訊救災救難的功能,山區偏遠的地方要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不是5G的問題,那個是布建各個所謂緊急聯絡的部分,即改善通訊的部分。
    何委員欣純:同樣的在5G的布建裡面,它也一定會被賦予這樣的責任,另外,剛剛有提到弱勢族群,我看到你的報告裡有提到其他,譬如身障者對數位的運用、通訊的應用,或者是其他偏遠地區孩子的教育功能,5G也肩負數位科技應用功能的部分,在教育方面是真的要加強。第三個是確保消費者的權益,今天新聞有講現在有電信業者4G要轉5G時要斷訊,這10~15分鐘牽涉到消費者權益的部分,我們NCC有規範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會要求電信業者改善,必要時如果有侵害消費者權益……
  • 何委員欣純
    所以今天發生之前並沒有所謂的規範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消費者權益本來我們就有規範,我們也督促業者去改善,若接到消費者的投訴以後,我們都要求電信業者趕快去改善。
    何委員欣純:我覺得要一視同仁,不管是哪一個電信業者,他們在4G轉5G或者是未來5G布建的情況之下,要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何委員欣純:事情發生了,他們如何彌補?我覺得第一個是事前能不能預告,事後怎麼彌補及賠償,我覺得這都是NCC要對國人及消費者,一定要善用你們的行政手段。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何委員欣純:還有,5G之後,我相信各大電信業者大家合縱連橫,大者恆大,不然他們怎麼合縱連橫?如果越來越大的情況之下,提供服務的模式也會越來越多元化,應用也會越來越廣泛,我只是請NCC要注意,不管這些業者怎麼併,大者恆大或怎麼樣去演化,消費者的權益在NCC所有業務裡面一定要是最重要的,有關市場紀律和確保消費者權益,你們能不能答應?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可以。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本來就是我們最重要的目的。
    何委員欣純:本來就是你們最重要的,對不對?最後,有關NCC的定位,因為這兩天行政院包括蔡英文總統也都已經確立未來要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部裡面,想當然爾,NCC通訊和傳播的功能裡面,通訊和傳播其實都和數位發展部可能會有業務重疊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數位匯流本來就會這樣,跟委員報告,就像有經濟部,也有公平會一樣。
  • 何委員欣純
    所以你未來如何界定自己?
    陳主任委員耀祥:將來我們NCC的走向就會類似公平會,就是單純的監理機關。
  • 何委員欣純
    單純的一個監理的獨立機關。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 何委員欣純
    所以自我的定位已經很清楚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本來數位發展部,當時我們在參與協調過程裡的定位就是這樣,昨天因為院長已經宣布說,所以我們可以跟各位說明一下,NCC將來的定位就是和公平委員會越來越相似,產業的輔導和獎勵這部分的發展政策會未來會在數位發展部。
    何委員欣純:但是你不要像公平會常常被人家認為說它只打蒼蠅、不打老虎,會不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依法處理,不管蒼蠅、老虎,如果有問題都要處理。
    何委員欣純:依法處理在目前NCC的業務裡面也常常發生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事,所以你現在自我定位已經很清楚,未來我們有一個數位發展部,NCC會是一個單純類似公平會的監理獨立機關,但是我希望我們這個獨立機關,顯然做得成、做得像樣,要真正肩負起獨立機關應有的角色且仲裁的角度要公平、公正、合理,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這本來就是應該做的。
    何委員欣純:對不起,召委。我最後一個關心的議題,因為你們最近有開了一個公聽會,我相信這牽涉到電視新聞頻道的申設跟營運監理政策,因為你們的公聽會是這個名字,而公聽會的議題裡面,第一個是「本會是否應就新聞頻道採取總量管制」,我覺得滿納悶的,在公聽會的第一個議題怎麼會是這樣?你認為我們的新聞頻道要採取總量管制的政策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啦!這個基本上只是問一下大家的意見,因為也有不同的學者會有不同的角度。
    何委員欣純:因為你們在公聽會的提綱裡面,第一個開宗明義就講這件事,那我覺得不管是不是未來NCC要做這樣的政策,或者只是聽取各界的聲音,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未來回歸到我們頻道的實質審查,以及落實評鑑機制才是最重要的,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希望NCC要擔負起自己的責任,這個論述要更清楚、完備,我相信國人的信任才會更多,未來在做任何仲裁或是新聞頻道的發放與否,我覺得才不會惹起爭議,好不好?以上,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11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主席、各位委員。感謝。
    王委員定宇:我今天來就教一下TBC這個案子,這個案子大概是NCC成立以來最複雜、最大的一件案子,而且也是鑽最多漏洞的案子。我們來瞭解一下歷史,6年前大概就是前政府的時候,即2014年它跑到新加坡去上市,後來用事後追認的方式加了但書,就是它的偷跑其實是事後給它確認、警告,而且那時候有一句話叫做下不為例。
    我先請教主委,它跑到新加坡去,我們在資金面上有三個困難,NCC其實要控管的是三件事情:第一個,中資有沒有進來;第二個,臺灣的黨政軍資有沒有進去;第三個,橫向的串聯有沒有達到壟斷的情形。那它在新加坡上市的話,你們怎麼查這三件事情?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第一個,比如說要求提供股東名冊,第二個……
  • 王委員定宇
    你看得到最終受益人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應該看不到最終受益人。
  • 王委員定宇
    所以有查跟沒查一樣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只是希望它儘快……
    王委員定宇:你是機關!你不能用希望的!你現在只是叫它報個股東名冊,那些都是人頭,我待會把人頭給你看。那你看不到最終受益人的時候,你怎麼查?你怎麼確認我剛才講的三件大事情,如果這三件大事情,它只要跑到外面去上市,就迴避掉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的確,如果……
    王委員定宇:開玩笑!那NCC可以解散,就不用存在了!所以我再問一次陳主委,這件事情從2014年發生到現在,台灣寬頻在臺灣是第三大的系統商,它在新加坡上市,NCC到底有沒有能力追查到最終受益者、有沒有臺灣的黨政軍、有沒有臺灣的其他同業橫向的串聯形成壟斷?最嚴重的是,有沒有中資進來?你們有沒有能力查核?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現在只能查到其股東名冊。
    王委員定宇:所以沒有能力查核,那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耀祥:像這家公司來講,我們希望將來它在新加坡下市、回國。
    王委員定宇:我覺得壞人都會做壞事,主管機關要做對事,我為什麼知道你們查核會出問題?你知不知道你們有下一個結論,要求TBC的負債比要往下走?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錯。
    王委員定宇:那我請問你,就你們瞭解,其負債比是往上走還是往下走?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來講,其負債沒有下降的跡象。
    王委員定宇:還往上走,而且走得多誇張,台灣寬頻在2017年到去年的資料顯示,其負債比從73%拉抬到76%,而其他的公司,我以凱擘為例,凱擘的負債比為21%,結果台灣寬頻TBC的負債比超過76%,你們怎麼控管?然後它跑到新加坡上市,資金末端的受益人無從瞭解,你知道會形成什麼嗎?它集資,bonus即紅利回饋在新加坡,負債比在臺灣,債留臺灣,在新加坡上市,三種我們不能容許的資金進出,你無從查知,那要NCC何用?請主委告訴我。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歸根究底的方法來講,還是要求這家公司必須要回到本國。
    王委員定宇:它就在騙你!你的要求,它在騙你嘛!我隨便舉個例子,它2014年偷跑去新加坡上市,已經很大膽了,NCC事後確認,還訂了下不為例,還加了幾個但書,包括股權變動前要先報備,關係人、公司董監事、經理人不能互相兼任,再來是要增資要經過你們同意,這三個樣態,它最近是不是又先上車、後補票?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它有些是有事先報……
  • 王委員定宇
    換董事長是幾月份報備的?8月、9月吧?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 王委員定宇
    你知不知道該董事長是什麼時候去上班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應該是差不多那個時間。
    王委員定宇:錯,是4月份,你們連這個都沒有掌握到!它換了一個董事長……
  • 陳主任委員耀祥
    4月是董事吧!不是董事長。
    王委員定宇:4月份就真的是他在管理公司了啦!在4月份,他是實質的管理人,他是實質的董事長,可是到8月、9月才跟你講他現在是董事長,你知道金管會怎麼處理這樣的銀行嗎?金管會最近處理幾家銀行,統統給他們解職,3年內不得再擔任相關職務,你們NCC有職權,卻任由他這樣欺騙你,那他最近要增資25%是什麼時候跟你們講的?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4月或5月的時候。
    王委員定宇:你們有沒有查,他們是已經有動作,新加坡的交易單位早就公告了,你們慢了大概幾個月,他才跟你講要增資?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慢幾個月,應該是有慢幾天啦!但是沒有慢幾個月。
    王委員定宇:不只幾天,等一下我讓你看看。你先看這個圖表,我坦白講,大家不用太研究,因為花成一團,這個就是TBC背後的權力關係圖,一直追到最上面的Gear Rise Limited,這裡面有鴻海的副董,對不對?然後,大大數位匯流的資本額是多少?100萬臺幣。100萬臺幣控管一個這麼大的公司,你不覺得很怪嗎?再往下走到Dynami Vision,再往下走到他透過APTT的方式,那裡面的人跟人的關係,你們有沒有建立那個關係的架構圖?彼此之間的關係是什麼?有沒有相同的?有沒有在另外一個地方是屬於同一個集團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來講,並沒有同一個集團,它可能跟亞太──原來比如說TBC,跟你剛才所講的那個是亞太部分來講的話,我們是查……
  • 王委員定宇
    你們在查這個案子有沒有尋求金管會的協助?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是投審會……
    王委員定宇:我不會只給你點問題,我建議這樣好不好,目前對這麼大的一個系統商跑到新加坡上市之後資金完全失控,我對國防部也要求要引以為鑒,你知道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王委員定宇:中資進來,你不知道,如果國內的黨政軍用的話,你也不會知道,他們同業之間互相投資,你也不會知道,那當時怎麼會同意它去新加坡上市?它拿臺灣的頻道跑到新加坡上市,然後它的負債比這麼高,高到76%,跟一般恆常的百分之二十多相比,明顯失常,它很多管理的方式也明顯異樣的時候,我覺得NCC如果在這個事情上不能有所作為,我真的很難期待你在別的事情上有所作為。
    對一些金融管理、金融監察專業的部分,行政院是一個團體,雖然你是獨立機關,但不代表獨立機關要孤獨自己一個人,該找相關的檢調、有專業能力的機關,像調查局有洗錢防制單位,金管會有本事去查最終受益人,他們有簽一些合作的條約,國際洗錢金流尋求協助,但是職權最後還是會在你身上,並沒有侵犯你的獨立職權。否則,你們這樣的管理,光一個TBC,如果監察院聽到他們負債比這麼高,跑到新加坡上市無從管理,你覺得NCC在納稅人眼中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我們是以他在國內的這一層為主要的監理機關,所以剛才所講的,比如說像呂芳銘,只要是大股東,我們會要求要改善。
    王委員定宇:現在這個世界,我們連OTT都在管了,還只限境內?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說有效管理一定是從境內開始做。
    王委員定宇:境內往外推,否則你根本沒辦法有效管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王委員定宇:我還會再追蹤這個案子,請主委加油。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 主席
    謝謝王定宇委員。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5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昨天本席有質詢院長,詢及前瞻計畫有關基地台議題時,我看到主委也有上台,但因為時間有限,所以當時也沒辦法讓你來說明,今天藉這個機會,我想請問主委,你知道我們行政院辦公室有做電磁波防護嗎?你知道我們行政院南邊和北邊辦公室也有做電磁波防護嗎?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相關的應該都有做電磁波防護吧!
  • 陳委員椒華
    你知道那個建築有做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陳委員椒華:防護電磁波目的之一就是讓人不要暴露太久,就像我們在使用微波爐的時候,就是要盡量遠離,……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有一個標準程序SOP……
    陳委員椒華:對,或者是說那個門如果有洩漏之虞時就要要去做檢查嘛!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椒華:目的都是為了盡量不要讓人暴露在電磁波太久,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陳委員椒華:我昨天跟院長說的是,因為西部這邊的基地台共構是做得比較好,至於東部,因為我在休會期間或者是在休假期間到東部時就發現,其實它們很多基地就設置在學校旁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昨天委員有提到。
    陳委員椒華:其實為數不少,我現在就是希望主委能夠藉由這次前瞻去改善,因為這一次前瞻有編偏鄉寬頻服務的改善及5G偏鄉數位改善的預算。我不是說反基地台,也不是說反對我們使用手機,我的意思是,就像我當初去NCC抗議WIMAX一樣,因為我那時候也看了很多資訊,評估WIMAX是可以不用的,後來證明我那時候的判斷也沒錯。剛剛聽到幾位委員質詢,其實NCC責任重大,因為你們就等於金管會類似的角色,在管理方面是很重要的。今天也感謝政府照顧偏鄉,因為他們無論是在工作或在住家,如果有電信服務,對他們來講真的是很方便。但是,你看這個基地台設的那麼低,那他們又都在山野這邊工作,暴露值就比較高。如果主委能多注意、交代一下,讓我們的電信業者能夠共構,而且共構的高度高一點,我覺得你真的會救很多人。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陳委員椒華:因為這個不是說做不到的,我們以前基地台抗爭比較多的時候,也是遇到這樣的問題,現在已經慢慢都改善了,遠離住宅區、遠離學校,均已慢慢改善,主委可不可以答應這個部分能夠注意,然後請電信業來改善?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委員非常關心,尤其是在我們東部這邊,以基地台的部分來講的話,設有安全標準,如果有這些疑慮,我們會請業者去改善。關於委員所提臺東霧鹿村的部分,我當時有派南區處處長去看過。
    陳委員椒華:對,我們有討論過是沒錯,但我今天要說的不是個案而已,因為我們剛好有前瞻嘛!其實我們東部是一個非常美麗、漂亮的地方,政府也大力推動觀光,既然要推動觀光,我們要讓原民部落都能安全使用手機,讓觀光客有電信服務、傳遞,大家就會喜歡到東部去度假旅遊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陳委員椒華:所以說這個共構的布設其實是非常重要,拜託主委及NCC跟電信業好好溝通。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如果有像委員所提的相關問題如距離的安全或者是在學校……
    陳委員椒華:你看這邊三家業者就設了三個地點,設的又不高。另外,也謝謝主委,像iPad、IP分享器、藍芽這些小型設備就是要檢驗,但最後還有一點就是要拜託主委,因為你們不是主管健康的部會,但現在這些小型通訊設備的管理又是由你們負責,所以我這邊是不是可以建議,NCC要有一個健康的評估小組或者是請一些專家學者,然後去研究相關的標準或者是參考國外的這些管理情形?像IP分享器的電波會比較強,也是要提醒大家不要靠近。我不知道你們現在有沒有類似的組成,是不是可以……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現在沒有。
    陳委員椒華:如果你們現在沒有的話,可不可以……
  • 主席
    請通傳會北區監理處溫處長說明。
  • 溫處長俊瑜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其實每年都會編這樣的預算去研析國外的一些……
    陳委員椒華:處長,我們是不是另約時間再來討論看看你們現在做的還可以有哪些的改進?謝謝。
  • 溫處長俊瑜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請鄭委員天財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柏惟發言。
    陳委員柏惟:(11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天新聞2014年的時候要申請換照,因為審查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中,評分合格者5人,不合格者6人,未達出席委員決議門檻,當時既未作出同意換照的初審決議,也未作成不准換照的初審決議,但後來這個NCC最後還是通過換照,當時會討論是否同意換照,而且比數這麼接近,主委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主席、各位委員。不曉得。因為當時我還沒有到NCC。
    陳委員柏惟:當時是因為他們違規的次數非常的多,我們在2014年考慮這件事,時經6年之後,又接近換照的時機。當時是因為它違規次數多,所以評分分數接近,這6年來我們要觀察的就是其違規次數有無改善,我這樣子的敘述,你同意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同意。
    陳委員柏惟:2020大選的時候,中天有82.65%的相關報導集中在某一個人身上,我們今天討論這個不是針對人而是針對事情,你認為一個新聞台82.65%的相關報導集中在某一個人身上的理由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我們根據我們的觀測,也把這個訊息公布出去了。
    陳委員柏惟:我們稱這個為「造神式」的報導新聞,而且去年三月起,NCC委員在委員會議中特別點名某些主持人在節目中失去公正性。中天一再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占所有事件申訴量的四分之一,尤其是今年,才兩個季度,其裁罰數量及金額都已經等於去年,你認為這樣算不算重大違規?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它累積的違規次數的確比較多。
    陳委員柏惟:我們來看看它做過什麼新聞,比如說他倒了200萬噸的柚子,你認為合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這個基本上我們都有裁罰。
    陳委員柏惟:裁罰嘛!2014年我們已經失望過一次,這件事情不是這6年才有,之前就有。再來是小孩子哭,這個可以播喔?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都是用裁罰的方式處理,要求所有的新聞頻道有所謂的事實查證跟公平原則。
  • 陳委員柏惟
    你們作出換照的決議了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還沒。
  • 陳委員柏惟
    是或不是?應該要委員會通過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要通過,所以我們還要再開聽證會。
    陳委員柏惟:但如果有些人的立場就是堅定的,可以用「重大違規」原則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換不換照,基本上我們考慮的要件很多,其中違規次數偏高也是重要的參考要件之一。
    陳委員柏惟:中天新聞台違反事實查核原則,受罰後有沒有改善,NCC是否追究?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然後會。
    陳委員柏惟:那為什麼這6年持續被罰,到現在都還維持一樣的狀況?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執照還在有效期間內,如果違規我們就是作出裁罰,以這個方法處理。
  • 陳委員柏惟
    我們就只能一直裁罰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有換照的評鑑,到了換照的時候,這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考量事項。
  • 陳委員柏惟
    你認為他們的改善狀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部分改善,但有部分是沒改善。
    陳委員柏惟:哪部分改善,哪部分沒改善?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有一些附款的部分,設獨立審查人或一些比較專業的內控機制,的確是有改善,但部分的品質,比如有些事實查證的部分,還是不斷地發生。
    陳委員柏惟:NCC若列為重大事由,針對違反事實查核原則的程度,可不予換照的基準點是什麼、有沒有標準?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評鑑換照的標準來講,比如過去營運計畫的實施有無不當或違法,這些都是我們的參考、作為考量標準。
    陳委員柏惟:我必須要講,這樣子連續裁罰其實都只是治標的行為,至於要不要換照,也不是因為他們報的新聞很扯或是怎麼樣的,最主要的原因是,連續多次在不同國家的媒體以及研究機關報導提出這是可能受到其他國家勢力影響的媒體,我們的新聞台可以讓人家買來當廣告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樣當然不行,因為新聞台不是宣傳機器。新聞台有新聞專業的要求。
    陳委員柏惟:去年7月份,有一個自稱是旺旺中時記者的人爆料說「阿共仔」對他們下指導棋,這件事情調查的結果如何?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辦法查到確實的證據。
  • 陳委員柏惟
    英國金融時報沒有提供資料?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本來也邀請他們,可是他們拒絕。
  • 陳委員柏惟
    我們有沒有請他們提供書面資料?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時有請問金融時報是不是可以提供相關資料,後來沒有下文。
    陳委員柏惟: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美國國務院出版2019年人權報告,關心我國媒體發展現況。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都有注意到這個事情。
  • 陳委員柏惟
    那調查結果是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管是美國、英國也好,或是澳洲也好,這些相關的資料我們都有注意,而且這個資料本來也是我們在換照的過程裡面……
    陳委員柏惟:當時函請中天電視及關係企業──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派員到會陳述意見,陳述了什麼?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於這些報導內容,他們有什麼樣的……
    陳委員柏惟:香港交易所公開資料顯示,旺旺中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受對岸補助,調查結果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調查的結果,基本上來講,他們表示並不是直接,比如補助所謂中天的這個問題,當然……
  • 陳委員柏惟
    沒有直接補助?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基本上因為他們……
  • 陳委員柏惟
    但是有補助他們在中國的事業?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補助在中國的事業。
  • 陳委員柏惟
    所以有沒有可能會因為這樣而影響其新聞專業?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就是我們調查的重點,也是我們目前在討論的重點。
    陳委員柏惟:我要提醒一件事情,最高法院105年判字313號,針對NCC對中天電視換照時附加條款之判決,當時是表示,通傳會並未指出上訴人中天電視內部流程管控機制有何疏失不足之處,而有改善之必要以有助於處分目的之達成。意思就是NCC其實沒有提出他們不能夠換照的理由,這是NCC的問題,我不希望這一次再發生。另外,已經羅列了這麼多的外部指控,到現在我們沒有找到任何一項證據和完整的事實,只能夠在懷疑的情況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資訊或者是外部的所謂情報也好,它都是一個訊息,我們在整個換照裡面的訊息,最重要的是要能查證,所以不只是這個訊息的部分而已,最主要的也包括在這6年裡面他們有沒有落實營運計畫,如果有違法的部分,當然這就是我們必須考慮要不要換照的……
    陳委員柏惟:我希望在這一次的討論裡面,不是只有內部流程控管機制有何疏失不足,而且是NCC「並未指出」……
    陳主任委員耀祥:NCC「並未指出」,就是因為當時我們可能在法律、查證的部分……
    陳委員柏惟:它的主題不是中天電視的內部流程控,如果是共產黨黨工的話,那他們有沒有內部流程的控管又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在整個審查過程裡面,法律上的各種調查以及證據證明就非常重要。
  • 陳委員柏惟
    我希望這次討論的重點在於他們是否受到敵對勢力影響。
  • 主席
    請謝委員衣鳯發言。
    謝委員衣鳯:(12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去年政府釋出了5G頻譜,NCC的5G釋照分兩階段,在黃金C頻部分3.5吉赫釋出的270兆赫頻寬是兵家必爭之地,所有的業者都要爭。進行了長達26天的競標,拖過了2020跨年及總統大選,第一階段的釋出已經突破了過去4G的標金,達到了一千三百多億元,今年2月的第二階段結束,中華電信跟遠傳電信又各出了二十幾億元,得到了五G最有利的位置,至於其他三強中的大哥大或什麼的都已經輸給了中華電信和遠傳。根據全球行動設備供應商協會的(GSA)調查,發現COVID-19之後,各國對於國家移動服務頻譜分配計畫有重大的影響,他們追蹤了最重要的C頻頻譜之分配跟拍賣,那個圖我今天沒帶來,不過那個圖裡面顯示臺灣C頻的頻譜支付價格是全球最高,這不是國際之光,臺灣每人每兆赫是0.72美元;新加坡每人每兆赫是0.068美元,臺灣是新加坡的十倍,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的確就這次5G的釋照來講,其金額也超過我們的預期很多,不過因為頻譜資源本來就是國家的資源,在高額標金以後,我們也希望透過機制把溢標金的部分,可以透過補助來強化5G的……
  • 謝委員衣鳯
    那你是不是在訂定頻譜拍賣的策略上面就有錯誤?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應該是沒有……
    謝委員衣鳯:拍賣時間為什麼要訂在選前,是不是有政治算計?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沒有,各位可以看得出來,如果委員也注意到國際的發展趨勢,其實韓國早我們1年以上,美國也比我們早,日本當時因應冬季奧運,所以也比我們快,基本上臺灣是一個數位先進國家……
    謝委員衣鳯:那可以提早,為什麼一定要選在那個時間?
    陳主任委員耀祥:5G的技術比較成熟,可以開始進行所謂拍賣和整個商轉的過程,這個是國際趨勢,不會跟我們的選舉綁在一起。
    謝委員衣鳯:拍賣的價格太高了,結果業者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什麼太高的問題,業者第一次取得的個成本當然很高,因為大家都要搶第一波,這會涉及到未來……
    謝委員衣鳯:那為什麼現在國發會需要再編列數位建設的經費?就是所有的業者去跟他們反映太高了,標金高的話,業者將本求利,一定會把電信資費提高。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在商言商。
  • 謝委員衣鳯
    電信資費提高會大大地傷害消費者的權益。國發會的數位建設就是政府在事後補助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這個補助是強化建設。
  • 謝委員衣鳯
    所以就是當初的策略錯誤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策略錯誤的問題。
  • 謝委員衣鳯
    政府就是左手拿、右手付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
  • 謝委員衣鳯
    這樣子對消費者、民眾有什麼好處?
    陳主任委員耀祥:從整個5G布建的速度就可以看得出來,透過補助,我們原來預期是5年,現在縮短為3年,對於強化國家整個數位競爭力而言是有利的,不是說策略的……
    謝委員衣鳯:我告訴主委,我們不是要創造全球最高的標金。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預期,也沒有要創造全球……
    謝委員衣鳯:5G的重點不是在於速度,而是有沒有辦法提出好的服務內容,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謂應用服務,這是全球都要尋找的商業模式。
  • 謝委員衣鳯
    我們還沒發展出殺手級的應用內容……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全球也都是一樣。
  • 謝委員衣鳯
    結果就付出全球最高的標金!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所有5G國家都碰到的問題,也不是臺灣的一個特別現象,所以為什麼我們要補助業者,就是要創造它的整個……
    在整個行動寬頻用戶裡面我們表現最好、是全世界第一;智慧型應用普及率也是第四,而且以5G來講,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在全球使用率的表現來講我們是排名第四,你就可以看得出來,事實上我們在這部分是非常有競爭力的。
    謝委員衣鳯:我還有一點想問主委,經濟部投審會跟NCC,對於台灣寬頻有線集團(TBC)到新加坡上市後6年,你有沒有查過其背後有沒有黨政軍、中資?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有去查,只是就目前來講,沒有查到相關的證據去處理這個問題,當然要查。
    謝委員衣鳯:今年6月他們又在新加坡增資25億元,你有沒有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查,股東名冊等各方面來講,他們增資了當然一定要查。
    謝委員衣鳯:在新加坡、是TBC的股東,從臺灣拿走多少錢,是不是債留臺灣,損害了臺灣消費者的權利,那你敢不敢要求其下市?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在國外來講,會造成監理的失靈……
  • 謝委員衣鳯
    你有沒有辦法要求?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我們如果說……
  • 謝委員衣鳯
    你有沒有辦法要求?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些相關的行政處分裡面,我們可以做要求……
  • 謝委員衣鳯
    你有沒有辦法要求?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可以去要求,我們可以作相關的處理。
  • 謝委員衣鳯
    現在目前查核的情況是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交易案在進行當中,我們目前正在查證。
  • 主席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2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想請問一下我們的3G網絡是什麼時候會關閉?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3G網絡以目前的預估,我們跟電視業者協調,可能在2024年左右希望可以達到。
    高委員嘉瑜:2024年關閉,到時候會有多少用戶受到影響?
    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3G已經沒有業務、沒有用戶的問題,我們要處理的是3G留下來的基地台要如何處理的問題而已。
    高委員嘉瑜:現在有一些手機、有30%是不支援網路語音,到時候如果你們關閉3G之後,這些手機可能就沒有辦法使用這部分的功能,那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協助?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希望協調電信業者,能夠讓消費者在未來這3年……
    高委員嘉瑜:因為這些人可能都是經濟弱勢,大部分能換手機的人機其實都換了,不能換的人可能就只能依靠這個,所以對他們的權益造成影響,我們要怎麼樣處理?影響到這些用戶的權益,完全靠業者來補貼、自發性的處理,好像不是政府該有的作為,我們有沒有什麼更積極性的作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因為這會涉及業者與消費者間的契約問題,就像剛才委員所提的,萬一他的確是經濟弱勢,我們想辦法用其他方法補貼或鼓勵他去換手機,現在4G手機有支持VoLTE,新的手機基本上都有這個功能。
    高委員嘉瑜:我們是希望NCC能夠更積極一點,因為在2024年之前這30%可能就是我們必須要去照顧的對象,那要怎麼樣逐步地協助他們去汰換?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有到30%的話,坦白講,真的是經濟弱勢的,以我們的統計應該是沒有那麼高,有些是因為消費者的習……
    高委員嘉瑜:數量如果不多的話其實是很好處理,但我們是不是應該提前統計到底有多少用戶在這之前會受到影響?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這個我們會去處理。
    高委員嘉瑜:我們怎麼保證在2024年之前,斷網、沒有3G的時候,這些用戶還能保有他們該有的權益,我們會予以保障?這部分可能要拜託NCC和電信業者有更積極的作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可能有一些3G機,比如我父母親,年紀比較大,他們不太習慣用智慧手機。
  • 高委員嘉瑜
    他可能不習慣用新手機或……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不是沒有錢買,但不喜歡用智慧型手機,我們看看要怎麼去處理這個問題。
    高委員嘉瑜:像王世堅也還在用智障型手機,沒有網路,這是他常講的。問題在於企業專網,很多人在問什麼時候要開放,既然現在我們在發展5G,大家就認為有更好的應用等等,其中這個企業專網就是很重要的,NCC什麼時候會開放這個部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預估大概是2022年左右,企業專網的頻率部分行政院已經核定,因為還涉及到一些移頻的問題,未來企業專網如果要開放固定的頻率,那是在2022年,不過就專網的類型來講,我們也鼓勵企業用PoB或PoC的方法去處理,現在是可以做了,或者鼓勵他們跟電信業者合作,因為企業專網有好幾種類型,跟電信業者合作是一種類型,他們自己做也是一種類型。目前電信業者在5G的商業模式裡面,都要尋求跟其他企業的專網合作,其實他們都已經在做了。
    高委員嘉瑜:另外就是OTT的問題,OTT專法很多人在問,為什麼NCC不管YouTube,可是卻針對OTT的其他業者來處理?到底NCC目前就OTT的納管是不是標準不一,甚至掛一漏萬、漏網之魚其實非常地多?業界的批評也非常多,在網路無國界的時代,如何能夠真正地納管?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是這樣子,我們初步的想法是希望用PGC,也就是說一開始的內容是專業製作的內容,編製的內容才需要管。至於YouTube,有些人是user,就是使用者自己做的,比如你自己拍個片子傳到YouTube,點閱率很高,像這種東西不是我們要管的。
    高委員嘉瑜:像臉書現在也有非常多影音,愛奇藝或一些其他的內容其實也在臉書的影音上面,在YouTube上面同時也有,所以你進了愛奇藝,其實這些東西都還是在網路上繼續存在、找得到,而且是規避我們相關的法令,所以大家就質疑:這樣子的管理到底意義何在?
    陳主任委員耀祥:在OTT TV法來講,我剛才所講的,就是light touch的方來處理,初步來講希望是適度,至少就一個主管機關而言可以掌握到OTT TV現在的發展情況是如何,比如他們有多少訂戶、流量、在臺灣有沒有一些保護消費者的機制,尤其是有訂閱制度的,因為要付錢,這才是我們真正要納管的對象。至於其他的,隨著數位科技發展,像YouTube、T-Talk等等,這些不是我們要納管的對象,否則會涉及到言論自由過度規範的問題。
    高委員嘉瑜:可是像YouTube和FB廣告流量非常大,也有營利行為,在上面卻有很多影音,其實是規避著作權法或相關的法令而去散布這些內容。這些不在納管的範圍裡面,卻是我們必須要處理的對象,但現在的法令沒辦法處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侵權,就用侵權的部分去處理,比如YouTube或FB如果大到一個程度,變成PGC的話,這是我們未來可以納管的對象。
    高委員嘉瑜:所以目前針對OTT的專法,您現在就是抓大放小,是不是這樣子?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有錯,我們的精神就是先抓大放小。
    高委員嘉瑜:但是抓大放小有沒有辦法全面的管理,就是未來會不會朝向這方面?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辦法全面,因為網路這個世界不可能全面去處理這個東西,但比較重要的,像Netflix或其他重要的境內、境外OTT TV,我們希望先適度地予以管理,就是這樣子而已。
    高委員嘉瑜:好,謝謝主委。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12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NCC成立的宗旨也強調技術中立,希望讓業者有一個清楚明確的規範,可以遵循,比如有線電視要申請執照,有分區、市占率、黨政軍的問題,這個就明確規定。如果是電信業者就要做平台,像中華電信現在所發展的MOD,它雖然是全國在用,但它就是遵循電信法相關規定去做規範,所以這個很明確。但是現在我們的科技日新月異,有待NCC去將它歸類這個叫電信,或者這個叫有線電視,主委,這是NCC責無旁貸的責任。
    我舉例來講,在今年9月17日,你們曾經對外發布一個採訪新聞,一名業者使用HFC光纖同軸混合這樣的技術。我想請問主委,從9月17日到現在也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我看新聞的內容說你們有去調查,請業者,就是富邦來這邊說明,包括跟客戶之間的合約內容、使用方式等等,你們現在到底認定的結果是怎麼樣?簡單的說,如果你們認為是有線電視,那就按照有線電視相關的規定去做嘛!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技術上中立,但是基本上要提供什麼服務,就依照法律規定要拿什麼種類的執照,這是最基本的。
    劉委員櫂豪:我看新聞時就在想,這應該是你們要去認定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所以我們有去查。基本上來講,第一個要先瞭解他發生什麼事情……
    劉委員櫂豪:你們是還在瞭解當中,還是已經認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有請當事人陳述意見……
  • 劉委員櫂豪
    大概還要多久的時間?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處長跟委員報告一下,好不好?
  • 主席
    請通傳會平台管理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威: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事實上有請業者來做行政調查,因為有些議題他沒有答復得很完全,所以還需要補資料。
    劉委員櫂豪:所以還需要一段時間。本席覺得NCC就是主管電信、廣電三法相關的最高行政機關,這部分要明確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當然。
    劉委員櫂豪:坦白講,如果說這樣可行的話,那中華電信就是最有可能做這個業務的,全國的用戶他是最多的,在相當程度上,我們還是會將中華電信認為是國營事業嘛!如果你們在立法院……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國家是大股東。
    劉委員櫂豪:大股東,百分之……
  • 陳主任委員耀祥
    百分之三十五。
    劉委員櫂豪:至少帳面上看起來有百分之三十幾的實質掌控力,如果這樣實質上中華電信是最有機會來做這相關的業務嘍?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是這樣,技術上我們中立,服務上我們一定要依照什麼法律……
    劉委員櫂豪:主委,現在講的不是純粹技術問題,如果法律有規定,你該是有線電視,就去申請有線電視執照……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委員提到的是服務問題,不是技術問題。
    劉委員櫂豪:不是技術問題,這其實也是由你們認定啊!你不能講說技術中立,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這個技術啦!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錯。
    劉委員櫂豪:說實在這個技術很多業者也做得出來,我認為很多業者都做得出來,那就要明確規定,如果這是有線電視,有線電視有它的規定,你該申請執照就去申請執照,你該有市占率的問題、黨政軍的問題等等,就照規定走,我們不是不讓你申請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監理機關不會讓業者用所謂的脫法行為去處理。
    劉委員櫂豪:對,我說實在話,如果這個行得通,其他業者可能會效法,我覺得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應該很明確,把這件事情該問的、該調查的就將它調查清楚,對外做一個完整說明,不能讓這些業者認為可以循灰色地帶去做這樣的事情。請問還要多久時間?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個案子調查完以後,我們還要排入委員會去討論,所以可能還需要一、兩個月的時間處理這個問題。
    劉委員櫂豪:本席在這邊的態度就是這樣,很簡單,既然訂了相關法律,該怎樣去規範,就去……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該怎麼執行就去執行。
    劉委員櫂豪:該怎麼執行就去執行,不要讓業者好像找到一個模糊的空間,可以去做這樣的一件事情,好不好?就是把它明確規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當然。
    劉委員櫂豪:現在回到本席一直很關心的議題,我們通訊區域均衡、平衡發展的問題,現在我們的前瞻第三期預算裡面,包括對5G、AI產業等等,我們都有做一些相關補助,從今年6月開始進入5G的相關服務,政府也編了5G的補助,編列266億元左右。
  • 陳主任委員耀祥
    5年。
    劉委員櫂豪:分5年。主委在這裡我們提到相關補助的方法,洪副主委在9月受訪的時候有說,補助辦法是每一座基地台政府補助49%等等……
  • 陳主任委員耀祥
    不超過50%。
    劉委員櫂豪:其實這裡面牽涉到量的問題,反正你在這裡申請一個,就補助49%,在臺中、高雄、臺北申請就給49%,這裡面沒有做一個差別規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補助要點正在訂定當中,所以我們會……
    劉委員櫂豪:主委,你們的補助要點不能只有純粹的量化,其中當然要有不同的處理,不能讓業者都往都市,就是本席常常這樣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要往偏鄉的地方。
    劉委員櫂豪:我們行政上如果沒有做不同處理,那很簡單,我是業者一定往都市集中,人口、大樓多的地方去做就好了,你也要有誘因,我們不是光靠處罰,也需要有誘因。在人口比較少的地方,通訊仍然很重要,這是通訊的平等人權,我們就要有差別待遇。例如在臺東、澎湖比較偏鄉地區,我們就要有差別,你們的辦法在擬訂當中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而且……
  • 劉委員櫂豪
    初步的想法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中華電信來講,現在22個縣市,他們都有5G的建設,例如以偏鄉的地方來講,透過基地台建設的補助以外,我們另外透過頻率使用費的降低,去當誘因,去鼓勵業者在偏鄉有一定的建設數量。
    劉委員櫂豪:對不起,我剛才沒有聽清楚。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兩個機制,第一個是基地台的補助,第二個是在偏鄉會有頻率使用費的降低,鼓勵業者投入在偏鄉……
  • 劉委員櫂豪
    這明確的辦法什麼時候會訂定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在起草當中,希望在年底前會把這個辦法訂出來,而且前瞻第三期是從明年開始執行,所以我們在執行……
    劉委員櫂豪:你們這個辦法訂出來之後,有沒有評量機制?例如這個辦法訂出來,可能誘因不大,所以業者還是往人口集中的地方做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要有足夠的誘因嘛!
    劉委員櫂豪:對,這個辦法訂出來之後,要有一個滾動式評量機制,像半年、三個月或一年做評量,你說有誘因,但辦法出來,雖然有做差別待遇,但是可能百分之九十幾的資源還是往都市集中啊!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都會滾動式的檢討。
    劉委員櫂豪:因為誘因不夠就會往都市集中,所以本席要求你們要將滾動式檢討放進相關的規範裡,主委,這點應該可以……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問題,我們在補助要點裡面會定期滾動式檢討來處理這個問題。
    劉委員櫂豪:好。本席關心另一件事,就是我們進入5G之後,在2024年3G就會全部退場?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其實是沒有3G了,現在只是3G的基地台要做處理。
    劉委員櫂豪:基地台還是會退場嘛!本席關心包括像訊息沒有揭露,5G開始之後,有人反映還在使用4G通訊的速度變慢,對這一點NCC有沒有做相關處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督促業者去處理,而且剛才有很多委員提出相關問題,我們要求業者在施工的部分,雖然他們加速建設,可是事前這種所謂的訊息揭露,還有相關的這些補償,我們會來要求業者去改善或補償。
    劉委員櫂豪:我先問一件簡單的事情,因為我們真的要很科學,像4G到底有沒有變慢?第一個可能是感受問題;第二個我們有實際的方法,到底NCC有沒有掌握這樣的技術,其實是有辦法去實地在不同的區域測出4G到底有沒有比較慢?這會比較科學。
    陳主任委員耀祥:量測當然是可以。不過,因為量測有時候是不定期的,有時候會因為某些可能……
  • 劉委員櫂豪
    你們現在有沒有在做這件事情?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都有在定期量測啊!4G有在做。
    劉委員櫂豪:消費者在反映4G變慢,你們有沒有主動處理這件事情?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對4G會做量測,如果說有這樣的問題,消費者有跟我們舉發,我們也可以去做量測,這是可以的,沒問題。
    劉委員櫂豪:如果你們可以主動,包括今天很多委員都提出質詢,你們在媒體上也看到這件事情,你要主動去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以他們中斷10~15分鐘的部分來說,我們是要求他們在整個施工的過程裡,要注意到改善的問題;如果是量測部分,如果有需要,例如在哪個地點有需要量測的時候,我們隨時可以派人去量測。
    劉委員櫂豪:時間的關係,本席想要求NCC在這件時情更主動。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是。
    劉委員櫂豪:讓業者才會有一個可以遵循的規範,好不好?時間有限的關係,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 主席
    接下來請馬委員文君發言。(不在場)馬委員不在場。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2時3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有關5G的正式商轉,現在NCC主責的部分還是在監理業務方面,我先請教一下,我們怎麼樣取得國際認證?在這之前,我們都知道美國國務卿龐佩奧在今年4月已經發布,先是臺灣的中華電信跟遠傳得到乾淨網路的認證,但是後來我們的台灣大、亞太電信跟台灣之星也都上榜了,這表示臺灣在這方面的技術上,取得一個乾淨網路的認證是相當不錯的,將來5G正式商轉以後,請問我們怎麼樣取得國際認證?同時我也要詢問一下,未來5G在偏鄉方面,譬如說剛剛劉櫂豪委員在問的問題,我們只有北區、中區、南區,請問臺東、花蓮和澎湖是屬於哪一個監理處在管的?還有宜蘭。
  • 主席
    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宜蘭、花蓮是北區處,臺東則是南區處。
    劉委員世芳:臺東是南區處,宜蘭、花蓮是北區處?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對。
  • 劉委員世芳
    沒有東區就對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沒有東區處。
    劉委員世芳:因為使用的人太少,所以你們不願意花費在這邊?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因為我們人力也沒有那麼多,基本上,我們這個機關沒有很大,所以我們是分北、中、南3個處。
    劉委員世芳:我建議你們還是去想想看,如果像現在,我們的旅遊叫爆發性旅遊,請問哪個地方人會最多?當然就是從宜蘭、花蓮、臺東到澎湖啊!是誰在用網路?這幾個地方當然都在用網路啊!所以你不要只考慮到人口多的地方,而是在整個人口流動的時候,其實手機都是帶著走的嘛!有關於很多其他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有些地區也會派駐人,只是沒有一個單位設在那個地方,但都會派駐人。
    劉委員世芳:我是跟你建議而已啦!沒關係,我主要的重點是要問所謂的國際認證,第一個,美國的國會也好,或是他們的國務院都非常重視跟臺灣的合作關係,所以關於國際認證上的取得,請問一下,我們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這個都是業者自己去跟相關的電信聯盟去取得……
  • 劉委員世芳
    譬如說哪一些電信聯盟?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各家參加的電信聯盟都不太一樣。
    劉委員世芳:我有一個圖表,請主委看一下,這裡面你認識幾個?你應該看得到吧!請問你認識幾個?你知道的有幾個?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大部分都認識啊!
    劉委員世芳:大部分都認識?當然中華電信跟AT&T、Bell,這個大家都知道,但第一個我就不曉得,那是哪一國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Telefonica是西班牙、歐洲的,Orange是英國的,O2也是歐洲的。
  • 劉委員世芳
    Rogers呢?還有Teletra?Verizon是美國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Verizon是美國,AT&T是美國,Bell也是美國,Sprint也是,KDDI是日本,NTT是日本,SK telecom是南韓,KT也是南韓。
    劉委員世芳:現在所謂的國際認證,就是由這些跨國的大型電信單位自己來組成,來做國際認證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組成聯盟。
    劉委員世芳:關於國際認證,它有沒有一個regular的時間?譬如說一年要認證一次,或是半年認證一次,還是認證完了,就永遠、終身沒有問題了,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關於這個部分,國際聯盟有他們自己的運作機制,所以他們……
  • 劉委員世芳
    我們誰是參加這個國際聯盟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國際聯盟有好幾個,每個電信公司參加的可能都不太一樣,這些國際聯盟背後有很多其實都是電信設備商,比如說Ericsson、NOKia這些。
    劉委員世芳:我們自己5G正式商轉以後,會不會哪一天突然被人講說有一家的國際認證沒有通過,而不是屬於乾淨網路的部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基本上這種情況……
    劉委員世芳:因為我們有很多,包括雲端也好,或是數據也好,或者是物聯網,未來可能在介接面,我們最怕的是介接面,譬如說跟中國大陸,因為在美國國務院所發布的乾淨網路部分,最重要他是強調世界上其實還有一些不受信任的網路,如果我們在介接面出現這個問題的話,會不會變成是不乾淨的網路?關於這方面,這是我在最在乎的國際認證的部分,我不曉得NCC主責監理的部分,未來有什麼樣的機制或方向來處理這一塊?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的電信設備本來就要先經過形式審查,基本上,我們現在說NOKia、Ericsson基本上都是安全,本來我們在5G或是在4G都一樣,就是禁用華為或其他中國大陸的廠牌……
  • 劉委員世芳
    小米、中興。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要是電信設備,小米是終端設備,電信設備基本上都是禁用的,所以並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我們現在要輔導整個國內所謂的資通訊產業,在輔導產業時,基本上我們也會通過我們自己的安全認證的部分,所以Clean Pass這個問題來講,在臺灣的業者應該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啦!
    劉委員世芳:我是覺得還是要小心為上啦!要很謹慎,因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昨天委員也問到所謂禁用或一些關鍵基礎設施,這個是禁用名單,本會其實都有,只是我們報到行政院,行政院那邊還沒有做一個統一的公布。當然這個部分來講,我們在資安的部分會有一定的要求,不會出現可能有資安疑慮的問題。
    劉委員世芳:NCC已經報到行政院的部分,可不可以給我一份?如果不是屬於密件的話,好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還沒有完全……
    劉委員世芳:不好意思講,不敢講?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如果密件……
    劉委員世芳:不是,如果是非密件、可以提供的話,請提供一份好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因為現在還是密件當中。
    劉委員世芳:現在還是密件,需要解密就對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如果要提供的話……
    劉委員世芳:奇怪,這是去年我在處理內政部跟行政院預算的時候,他們同意的耶。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沒有錯。
  • 劉委員世芳
    為什麼到現在還不能給?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統籌整個國家是屬於行政院資安處這邊,由他們來統籌,所以它整個名單的list也要從那邊去揭露。
    劉委員世芳:好,我事後再來找你討論。我還是跟主席建議一下,NCC的監理處並沒有東區監理處,就是我剛剛所說的,可是大家的手機都是到處在使用,難道你去澎湖旅遊時會將手機放在臺北嗎?不會嘛!你去金門、馬祖也是一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個跟監理處無關,因為各個業者在各地都有服務,第一時間服務消費者的是業者,不會是NCC啦!
    劉委員世芳:好,瞭解,謝謝你。
  • 陳主任委員耀祥
    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婉汝、呂委員玉玲、陳委員亭妃、高委員虹安、李委員德維、楊委員瓊瓔、李委員貴敏、王委員婉諭、賴委員瑞隆、賴委員品妤、莊委員競程、林委員楚茵、張委員其祿、邱委員志偉、羅委員明才及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說明詢答完畢;二、委員賴香伶、賴品妤及林楚茵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賴香伶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賴委員香伶界現行「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排除該事業之有給職人員擔任諮詢委員,導致從事該事業員工之工會代表無法擔任諮詢委員,使諮詢委員缺乏了解該事業的現行勞動條件、勞資關係、職場安全現況之勞方代表參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修訂該規則,納入該事業之有給職人員可為勞方代表。爰此,特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質詢。
    說明:
    1.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規定,「為審議下列事項,應召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提供諮詢意見」,並規定『諮詢會議置委員九人至十一人,由下列人員組成,其中任一性別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一、主管機關代表二人。
    二、依頻道節目屬性分別遴聘公民團體代表三人至四人。
    三、專家學者三人至四人。
    四、全國性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一人。」
    2.依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訂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以下簡稱: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諮詢委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非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之現職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其他有給職人員。
    二、選任前二年內未曾擔任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其他有給職人員。」
    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09年5月15日發函(通傳內容決字第10948015910號)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指該會理事鄭一平,為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現職員工,不符上述說明2之法令規定,要求其解任諮詢會議委員職務。
    4.衛星廣播電視法明定應納入「全國性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一人」擔任諮詢委員,但其子法「換照諮詢會議規則」卻排除現職人員擔任,致使深入了解有線電視職場環境之現職勞工、工會代表無法擔任諮詢委員,導致諮詢會議獨缺勞方代表情況,對勞工相當不利。
    5.諮詢會議本應納入具該事業資深從業人員代表參與,方能使換照審議諮詢過程顧及勞工權益,使審議過程可顧及勞方代表權益,避免該特許事業繼續有危害勞工權益之情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修訂規則,納入該行業之勞方代表參加。
    6.若顧及利益迴避問題,可依照該換照審議規則第10條規定,諮詢委員應迴避其任職事業單位之換照審議,勞方亦可更換非任職該事業單位擔任諮詢委員。
  • 委員賴品妤書面質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
    一、大台北綠油油,瑞平雙貢什麼都沒有
    上為大台北地區的訊號涵蓋範圍,綠色是涵蓋良好的範圍,本席選區瑞平雙貢都不在綠色範圍中,本席在03月18日曾經請教NCC關於「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基礎建設計畫」的部分,當時NCC鄭泉泙技監曾經在這裡承諾本席,如果本席選區有訊號不佳的狀況,可以向NCC表達,NCC會積極處理。
    本席回選區請各里長協助,在多次會勘之後,於09月01日將選區內收訊不佳的地點,以及相關民眾有反應的狀況,一併統整,發文至NCC,NCC轉請四大電信業者給本席回覆。目前本席收到的回覆如下:
    四大電信業者都是支持設置這些偏鄉基礎建設,年底前也都有相關計畫,本席要求NCC:
    1.目前在本席選區的平溪、雙溪、貢寮共36個里之中,已核補建置100M的只有4個里,NCC應積極協助有意願建設的業者,盡速辦理基礎建設,盡快達成NCC自己設立的目標「鄉鄉有1G,村村有100M」
    2.請NCC訂出具體的時程表,說明期程、時間,以及未來辦理的計畫,到底何時能完成目標,並且滾動式檢討成果,持續向本席辦公室回報進度與狀況。
  • 二、行政院前瞻第3期預算
    數位建設就有約444億元
    目前關於數位建設的資源,在前瞻第三期預算中,與數位建設相關的總經費就有約444億元,若單獨拿「縮短5G偏鄉數位落差」這項來看,就編列了14億2300萬元,其中包括:
    以上都是關於改善偏鄉數位落差的經費,關於這些經費,請NCC提出具體方案,讓本席了解這些資源要如何幫助到我們瑞平雙貢的通訊狀況。
    同時,將來NCC有5G相關的重點建設區,本息要求NCC在規劃相關方案時,要納入偏鄉地區的4G涵蓋率作為考量,當偏鄉連4G涵蓋率都不足時,5G的發展似乎有更大的努力空間。
    三、NCC承諾將將投入35億的5G溢價標金改善偏鄉訊號,請提供目前35億元具體運用之計畫與未來目標
    2020年05月22日時,本席曾邀請NCC參與「改善東北角電信及網路訊號說明會」,當時NCC說明針對偏鄉訊號改善之部分,NCC將投入35億的5G溢價標金,以NCC、業者分別負擔49%、51%之比例,針對收訊不佳之地區進行基地台之架設,並且將依照業者針對各區架設基地台的計畫申請予以補助。
    而本席已請各里長協助,在多次會勘之後,於09月01日將選區內收訊不佳的地點,以及相關民眾有反應的狀況,一併統整,發文至NCC。
    請NCC回復本席關於這35億元目前具體運用之狀況,以及各區架設基地台的計畫申請狀況、進度,以及相關問題與未來目標。
  • 附件

    1.05月22日「改善東北角電信及網路訊號說明會」會議結論與出席紀錄。
    2.新北市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四行政區幅員遼闊、依山靠海,行動通信訊號時常斷訊;本辦統整相關資料,已於9/1發函至NCC。
  •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壹、建設5G是否壓縮既有4G資源?
    1.目前電信商因成本考量,5G網路都以NSA(Non Standalone, NSA)非獨立組網為架構,即5G其實是依存在4G之上,在既有的基地台上做升級,採取5G與4G共用核心網路的模式,請問主委以目前NSA架構模式,建置5G是否會排擠4G現有資源?
    2.近日「5G開台後4G網路變慢了」、「5G會占共用4G網路頻寬」等等消費者怨言甚囂塵上,加上根據NCC官網上統計,民眾申訴案件第一名的類型就是通訊連線品質不佳,砸下最多錢標下5G黃金頻段的中華電信更高居投訴第一位,再再顯示目前各電信業者全力衝刺5G時,壓縮原既有4G用戶的連線品質,請問主管機關如何應對?
    貳、5G手機與基地台目標普及率?
    根據NCC官網所公布,至2020年8月31日,台灣總計有107,614張4G基地台執照,其中中華電信以31,945座(29.7%占比)居冠,遠傳電信以23,666座(22%占比)緊追在後,台灣大哥大則是以23,302座(21.7%占比)居第三,台灣之星則是16,838座(15.6%占比)居第四,亞太電信則是11,863座(11%占比)居最後。
    依據無線電波的特性,5G採用高頻段無線電波,理論上必須比4G基地台數量多2~3倍才能維持相同訊號涵蓋率,而前瞻計畫NCC共編列173億補助建設5G基地台,請問主委預估這筆預算將額外新增多少基地台?含業者自建將會有多少基地台?前瞻預算編列的目標普及度?既有的107,614座基地台會如何與5G基地台配合?若5G要達到現有4G的覆蓋程度需要幾年完成幾座?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稍後繼續開會處理提案。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報告委員會,委員高虹安補送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高虹安書面質詢

    交通部林佳龍部長日前出席經濟日報昨舉辦的「2020科技論壇」致詞時表示,今年是台灣5G元年,過去賴副總統在行政院長任內推動時,交通部負責頻譜規劃到釋照商轉,能在一年左右完成,感謝四大電信商願意投資,這1,400多億元頻譜標金除了充實國庫,也讓台灣的5G可名列世界前茅。然而,政府希望5G標金能名列前茅,卻遲遲無法公布982億溢標金明確的使用規劃?
    目前982億溢標金政府訂出三個使用原則:「協助5G基礎公共建設」、「縮短偏鄉數位落差」、「推廣數位公益活動」是怎麼訂出來的?由誰負責主導決定?牽涉這麼龐大金額的分配使用,民眾期許政府可以妥善規劃,而不是是用喬的?政府應該告訴民眾用甚麼標準分配溢標金?也應該承諾會完整提供5G溢標金討論的會議紀錄給本席,讓5G溢標金的應用明確透明。
    本席上個會期曾經問過企業專網的問題,也期許NCC可以加快推動速度,當其他國家都全力推動的時候,我們只能用實驗的保守方式牛步前進?產業期待藉5G提升核心競爭力,營運商也希望企業專網成為下一個營收金雞母。但吊詭的是,三大電信業者都已經向企業提供企業專網服務,想自設的業者卻還只能走實驗的程序,恐有獨厚電信業者之嫌。
    當數位轉型來臨,NCC得從監管機構變成輔導支持的機構。未來5G不只有人跟寬頻,還有垂直場域應用,台灣很多中小企業,需要政府協助消弭對5G投資的忐忑不安,運用5G協助台灣各產業在國際大廠競爭下突圍。
    NCC在9/29遭監委指控經常無故缺席《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會議,遲滯國家報告之提交,更讓民團枯等3天。迄今全球共有174個締約國及區域組織簽署CRPD,而我國標榜人權立國,加諸全國身障人數總計約117萬人,因此總統蔡英文於2017年5月17日亦簽署加入CRPD,依約須定期向國際提交「國家報告」,持續落實精進對身障弱勢之保障。
    民團在國內審查第一輪會議中,質疑通用設計的可行性,認為NCC並未明確說明公私部門如何規範網頁設計、媒體近用等問題。但到了第二次審查會議,NCC竟全程缺席,甚至認為其意見不需要列入國家報告。
    NCC僅以書面表示,由於《身障者權利保障法》沒有相關規定,缺乏強制性與罰則依據,只能透過影片宣傳無障礙設施的重要性,「態度不夠積極」。希望NCC能夠更積極落實對身心障礙者的保障及媒體宣傳,不單單落實在公部門,也希望能夠逐步落實到私部門,盡量達成各種無障礙措施。
    NCC可以有許多積極作為,以金管會為例,儘管法律沒有規定銀行業者的網路銀行要有無障礙措施,但金管會仍透過銀行公會及積極說服等方式,促成大多數銀行網站有無障礙模式,尤其方便視障者能夠使用網銀,大大增進便利性。因此同樣的道理,未來NCC應該多多參與會議,與民團面對面溝通,積極回應民團的訴求。
  • 主席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及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附帶決議及臨時提案。
    主席:因無附帶決議提案,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針對第1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NCC有沒有意見?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1案可以,NCC沒有意見。
    主席:好,第1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2案,請問NCC有沒有意見?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關第2案,第二段的「限期1個月內」,是不是可以請求大院支持將時間稍為延一下?
  • 主席
    延多久?
  • 陳主任委員耀祥
    3個月好不好?在年底前我們會去……
  • 主席
    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就延3個月?
    洪委員孟楷:主席,這樣太久了啦!3個月太久了!因為現在這個部分,其實就我所瞭解,是今年才上路嘛!而且是一年審一次,如果你這樣延3個月的話就一年了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本國的電影或戲劇節目的進行不是今年才開始的,之前就……
    洪委員孟楷:對,之前2017年還是什麼時候就開始了……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只是今年剛好遇到疫情……
  • 洪委員孟楷
    今年改成一年一次嘛!本來都是半年一次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以前是半年一次。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提案限期1個月其實也很寬鬆了,這有什麼窒礙難行的地方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委員的提案要求要提出調查及改善作業報告,還要去檢討有關的法規,所以這個部分可不可以稍微讓時間再寬鬆一點?
    洪委員孟楷:是,但是這個部分是針對調查跟研議、檢討相關的規範啊!早上我跟主委質詢時也提過,如果認同這個方向,也認為疫情看起來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結束……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相關法規,我們也可以把類似像這種疫情的重大公共利益考量進去,委員如果可以的話,可不可以給我們2個月的時間,因為這個包括檢討、研議,還要檢討有關法規,時間要稍微寬裕一點。
    洪委員孟楷:2個月,就是今年啦!你要3個月就到明年了,這個聽起來就不好聽了,就今年,2個月。
  • 陳主任委員耀祥
    好。
  • 主席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洪委員提出的這個部分,其實過去也多次要求NCC應該就這個部分去做檢討,不過你們兩位「喊來喊去」已經達成共識了,這樣我就不再說什麼了,但我覺得這不是1個月、2個月交出來的問題,而是不要再這樣作文比賽了,要寫出一些真正可行的,我們希望這個問題看看能不能解決。
    主席:好,修正為2個月。
    現在處理第3案。NCC有沒有意見?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召委,案由的「有鑑於OTT專法」後面要加「草案」兩個字,因為我們這個是草案而已。另外在倒數第三行「強化『跨部會打擊侵權合作平台』的『』跟平台建議拿掉,因為我們這個是跨部會聯繫機制,沒有一個正式的名稱,我們建議修正為「強化跨部會打擊侵權合作」就可以了。
  • 主席
    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另外「研議在OTT專法提出加重處罰盜版的規定」,因為處罰盜版的規定是在著作權法裡面規定的,OTT專法裡是建議不要加所謂處罰盜版的規定,否則我們跟著作權法在體例上會有混亂的問題。
  • 主席
    那要怎麼修改比較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在這個跨部會合作底下,在這個合作的機制裡面,在著作權法裡提出加重處罰盜版的規定,應該是在著作權法而不是在OTT專法。
    主席:好,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同意?
  • 林委員俊憲
    修正通過!
    主席:好,我們就照NCC的意見修正通過。
  • 陳主任委員耀祥
    我們會在相關的平台裡提出相關的建議。
    主席:好,謝謝。
    報告委員會,臨時提案已經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針對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均同意備查,提報院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日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大家。
    休息(12時52分)
User Info
李昆澤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高雄市第5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