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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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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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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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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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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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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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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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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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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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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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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交通部、新北市及桃園市對於林口交流道之通行壅塞問題重視,建請109年12月將召開之「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交通改善方案」討論場地,應比照109年10月13日由交通部長林佳龍與北北基3位市長共同參與之「北北基軌道路網政策溝通平台起始會議共識說明會」方式,採室內召開,並容許民眾意見表達之參與,俾利改善意見廣納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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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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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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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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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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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投資計畫:無列數,第17~18頁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詳見第150~151頁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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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之建設事業:245億8,409萬5千元,第8~17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120~145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相關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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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運用:第20頁現金流量之預計(詳見第37~3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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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預算: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2億7,934萬3千元,第20頁補辦預算事項(詳見第174頁補辦預算明細表)。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星期三)9時7分至13時11分 @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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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星期三)9時7分至13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歐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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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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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0時48分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51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智傑 洪孟楷 陳素月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邱顯智 魯明哲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淑華 陳雪生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葉毓蘭 劉世芳 吳斯懷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林德福 李貴敏 鄭麗文 廖婉汝 周春米 林思銘 張其祿 高嘉瑜 楊瓊瓔 羅明才 陳亭妃 賴惠員 鍾佳濱 黃世杰 陳柏惟 孔文吉 呂玉玲 陳明文 莊競程 謝衣鳯 張育美 陳玉珍
委員列席28人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10月26日)
劉召集委員櫂豪(10月28日)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陳穎萱
10月26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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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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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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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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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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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一、本(26)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6)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
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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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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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5,001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3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89萬4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億1,400萬2千元,照列。 -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一)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9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國外旅費」編列97萬7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國外旅費」編列97萬7千元,凍結預算1/5,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企劃與法規業務」編列8,184萬3千元,在「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計畫中,持續編列出席相關會議所需國外所需出差旅費(467千元)項目費用,現況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民國110年可否出國洽公仍未明朗,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卻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實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20%,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國外旅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0,570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鑑於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之休假旅遊補助編列2,970千元,允宜在人員多已享有國旅適用前提下,再說明此舉之適宜;另查編列之水電費合算183人員之平均費用,每人每年平均占1,624萬5元水電費支出,亦有檢討空間。
復以截至109年度8月底,持續列管之閒置空間按件數為17件,然超過5年以上未活化設施卻仍逾半數,另查如經108年第4季之行政院活化閒置設施督導會報後,仍有10件雖解除列管但仍有久未使用、遭占用、參觀人數未達預期等情事,是以解除列管之機制應當有更嚴謹之改進作為。
爰此,刪減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務預算部分「一般行政」預算10%,並另凍結2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7】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編列3億0,570萬1千元,包含人員維持2億3,759萬1千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6,811萬元。惟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間全文修正,101年1月1日施行,明定行政院組織架構為14部8會1行1院2總處及3獨立機關,不再設置工程會,工程會業務原規劃移撥財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及未來成立之交通及建設部,工程會組織調整一再延宕,又有部分業務已調整至國發會辦理,組織未來之不確定性,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一般行政」1,000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組織規劃期程提出明確完整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3.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人事維持」項下編列2億3,759萬1千元,其內容為人力之薪資、獎金、加班費、保險等費用支出,今年度工程會員額較去年度增加18人、預算增加2,951萬7千元,平均年薪為163萬元,幾乎為民間企業之高階主管薪資。且經查,該會110年度總預算較去年增加3,509萬元,人事費用的增加高達總增加數的84.1%,惟今年度之施政計畫並未見有大量新增人力需求之處。為避免人事預算浮編,配合組織改造移撥人力,故刪減500萬元並凍結該預算1/10,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人力增加緣由,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三)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8,184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8,184萬3千元,相關預算用於辦理推動工程國際化、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業務,然因受到國際疫情影響,109年度新南向工程標案件數與金額皆減少,爰此,110年度「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編列8,184萬3千元,凍結1/10,待工程會於2個月內,針對疫情影響如何持續促進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684萬元。該經費主要是辦理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考量過往預算編列執行情形,本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
附表1工程會104年度至108年度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相關捐助經費及委辦費預決算比較表單位:新台幣千元;%
※註:1.資料來源,工程會 -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四)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編列1,331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預期藉110年度公共工程技術業務所開辦之審議機制,檢視工程技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效率、品質、廉能。
然查,在機關防貪預警之作業上,工程會在會同廉政機關之施工查核辦理案件數已自103年之2,701件,經104年2,379件、105年1,975件、106年1,939件、107年1,858件,降至最新之108年1,508件,實令外界對本項工作計畫辦理之預期成果,有感量能不充足,致使成果恐不彰。
爰此,刪減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務預算部分「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預算10%,並另凍結2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19】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02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為協助各機關妥為訂定合理工期,工程會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然此參考原則之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係按5,000萬元至10億元、10億元至100億元、100億元以上3個經費區間,再依工程種類提供月數表達之時程參考資訊,惟同區間金額跨度頗大,且以平均日數作為不同工程規模之工期參考,恐不利各機關參考,容有精進改善空間。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68萬4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02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查106年度至108年度全國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分別為7,322件及2,964億餘元、8,500件及2,788億餘元、7,013件及1,491億餘元,顯示108年度工程展延工期情形較前二年度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為改善相關情形,凍結10%,並建請工程會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檢討相關精進作為後,始得動支。【21】 -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許智傑
4.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惟工程會為協助各機關妥為訂定合理工期,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然則該規劃設計參考時程之金額區間頗大,係按5千萬元至10億元、10億元至100億元、100億元以上3個經費區間,於實務運用上不利機關參酌,爰此「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合理工期參考原則提出精進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五)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辦理之「全民監督公共工程」業務,自91年開辦後深繫公共工程如期如質完成之落實,然而查近年通報案件統計數卻明顯下降,且迄今未見工程會任何改善措施;更甚,109年第一、二季之通報案件數已跌回自甫開辦初的93年後最低點,實令外界有感優質公共工程之達成落實,以及工程會管理之能力。
爰此,刪減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務預算部分「公共工管理業務」預算5%,並另凍結2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24】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為提升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率,工程會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列管追蹤各計畫執行情形,並適時辦理實地訪查協助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等,然檢視工程會108年度至109年3月底辦理實地查核計畫共14項,其中有3項計畫係因進度落後或為108年度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列管之計畫,其餘11項查證原因均為民眾關切,卻有未排入實地查核計畫中,顯示相關實地查核機制容有改善空間。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193萬4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 -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及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業務。經查106年度至108年度全國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追加金額件數(以下簡稱追加件數)各為6,112件、6,204件及4,942件,占各該年度總工程件數比率各為23.05%、21.72%及18.58%,追加金額各為236億餘元、361億餘元及125億餘元,顯示108年度工程採購案件追加金額情形已有改善。惟若以決標方式觀之,各年度以最有利標決標者追加件數比率44.64%、37.11%及23.11%均高於以非最有利標決標者之22.57%、21.25%及18.40%。為改善相關情形,凍結10%,並建請工程會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檢討最有利標決標後追加預算改善相關作為後,始得動支。【26】 -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許智傑
4.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相關預算用於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及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然依據相關統計,108年逾10萬元工程採購案件,仍有4942件辦理金額追加、7013件辦理展延工期,工程會應持續加強督導,爰此,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編列1193萬4千元,凍結1/10,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政府工程採購如何避免追加金額、避免辦理展延工期,提出具體改善策略以及改善目標,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5.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為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及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業務。經查,近三年來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已有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各7,013件及1,491億餘元仍頗為龐大。另106-108年度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追加金額件數分別為6,112件、6,204件及4,942件;追加金額依序為236億餘元、361億餘元及125億餘元,顯示工程採購追加案件數與追加金額過高之情形雖有所改善,但總件數及金額仍偏高,工程會應持續督促改善。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10,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後續改善擬定具體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28】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6.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鑒於採購法修法後,公共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之決標件數比率有些許提升,但仍希望採購過程能納入政風及審計部門,以保障公務人員更敢採取最有利標。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待該單位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始得解凍。【29】 -
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7.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331千元。
經查,公共工程委員會持續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已有減少,惟108年底繼續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降為21件,已解除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有404件。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中,列管年數逾5年以上者共12件,列管年數介於3年至5年者共6件,列管數未達三年者共3件,其中列管年數最早者為95年4月。
對此,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說明減少閒置公共設施之精進做為及預期目標,並提供預計解除列管時程等相關資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劃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季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33萬1千元,相關預算用於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然依據相關統計累積投入活化金額已高達34億元餘,工程會應持續加強督導,並針對活化案件訂定退場機制,爰此,110年度度「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預算編列33萬1千元,凍結1/10,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如何持續促進閒置設施活化,並針對是否應有相關退場機制提出說明,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 -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9.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0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編列7,711千元,凍結10%。工程會每年皆辦理公共工程之抽查、查核,但歷年全國公共工程施工查核,其查核比率皆僅約不到8%,顯示該查核工作執行率有待提升加強。工程會應提出精進提升方案,進一步提高查核率,以提升預算執行率,並為公共工程品質把關。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凍結百分之十,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如何改善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10.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03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原列3,89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該計畫為建置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雖其用意良善,惟查目前該系統之操作,對於民眾瞭解各機關公共工程之維護管理仍不夠清楚明瞭。另外,該系統建置後,其後續之追蹤、查核、管考等,如何建立後續機制也未見說明。故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凍結百分之十,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該計畫之如何改善、後續之管考追蹤查核如何進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六)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人力問題,因為牽涉到組織改造,造成非正職人員的工作一直居高不下。根據統計,工程會降低勞務承攬人數,卻大幅增加臨時人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8點規定:「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以公開甄選為原則。」110年度工程會計有16名勞務承攬人力改以臨時人員方式聘用,90年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決議,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每年裁減聘僱人數3%,3年內降低至規定人數比率之內。在立法院強力的要求之下,行政院於是擴大委外、承包或志工參與,以達精簡人員之目標。有鑑於工程會迄今還無法完全妥善處理人力問題,為儘早獲得改善解決工程會人力問題,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七)有鑑於協調解決工程問題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施政重點,工程會針對營造業缺工缺料問題,也提出合理化外籍移工申請法規及穩定砂石供需的策略。但事實上,受疫情衝擊,全國營建缺工、缺料問題持續嚴重,當前民間房市升溫、六都住宅推案量大,加上台商回流蓋廠等需求,導致營建物料砂、石、水泥製品及磁磚等需求擴大,缺工問題嚴重。此外,109年全年還將有1,667億元招商案會釋出,營建業認為未來物料短缺、工人難找的問題恐怕持續加劇。為解除公共工程及民間工程都面臨缺工缺料嚴重的困境,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會同學者專家、業界代表,找出解決之道並擬妥未來因應對策,俾群策群力解決缺工缺料嚴重的問題。【35】 -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八)有鑑於公共工程的品質,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要任務,因此,在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淡江大橋使用設計年限提升到120年之際,建請應考量橋梁投資經費龐大及工程艱辛,並應避免短期內修復與重建之金額損耗,因此,務必落實對淡江大橋的橋梁設計施工執行以最高安全規格、最高之施工列管監辦,才能確保淡江大橋完工後使用120年的高品質、高安全狀態承諾。同時再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需就列管監辦之情形,如實於機關的公開平台對外周知,以利全民督工。【36】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督導各機關對於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主導各機關建置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公開事宜,並主導各機關應訂定所屬維護管理手冊及標準作業程序;另外,工程會也於網站建立維護管理專頁,並作為各機關公開資訊網頁的連結彙整平台。目前各機關雖已將各維護管理情形彙整至工程會建立之平台,但無論是工程會本身所建置的彙整平台,或各機關建置的公開資訊資料,對於想透過網頁查詢瞭解目前公共設施維管情形的民眾而言,除了操作使用上不夠清楚瞭解,對於各機關所建置的公開資訊,工程會恐也無法進行後續的查核、追蹤及管考。為監督該工作計畫能夠有效運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對目前網頁操作、設置提出改善,並對於往後各機關建置的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公開資訊,其後續查核、追蹤及管考,如何擬定配套機制或制定相關要點之可行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7】 -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4年以來,共計列管425件閒置公共設施,致力推動閒置設施活化以來,列管之閒置設施持續降低,截至109年第2季為止,仍屬繼續列管者僅餘17件,顯見推動效果顯著。惟閒置設施之認定標準如無依實際情形持續修正,恐有設施實際使用率低,卻未被列入閒置設施清單之可能。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持續追蹤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並依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閒置設施之認定基準,以避免活化之設施重歸閒置。【38】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十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確保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效、維護公共建設品質並協助解決停工問題,於110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及「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共計編列867萬6千元。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衝擊全球經濟,連帶影響公共工程停工情形,自110年溯至109年8月底為止,停工中案件共計1,026件,其中屬於109年度之案件數達692件,占案件總量之67.45%,顯見疫情已對公共工程進行造成實質影響。為利公共工程順利推動,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持續加強協助處理停工案件,督促此類案件重新發包或加速復工,確保公共工程順暢進行且保有良好公共建設品質。【39】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十二)政府機關用人應秉持公開、公正及公平之精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計有16名勞務承攬人力改以臨時人員方式聘用,該會將採公開甄選方式辦理,而相關工作現係由勞務承攬人力辦理,渠等人員在業務及工作環境之孰悉度上具有優勢,於人員甄選時,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開甄選應注意形式及實質之公平。【40】 -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三)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妥為訂定合理工期,惟該原則所定之規劃設計參考時程區間金額跨度頗大,且以平均日數作為不同工程規模之工期參考,恐不利各機關參考;108年度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較106及107年度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為確實協助各機關合理訂定工期,建請上開原則應視各機關實際參考情形調整。【41】 -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四)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4年間迄今,累計列管425件閒置公共設施,至109年第2季止繼續列管者17件,持續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已有減少,且解除列管之案件仍需追蹤是否有再閒置情形;惟依規定,閒置設施之認定應先檢討釐清現狀是否未達到設施開發或興建時訂定之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或差異顯著者,是以,預期效益目標較低之設施,恐將造成實際利用率低之設施未及列管情形,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參酌實際情形檢討相關規定並督導各相關單位注意改善,以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42】 -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五)現行「政府採購法」及相關之法令,均未對欠缺消極資格,而因故意或過失受聘擔任委員或參與評選者,明定警示或懲處機制,致曾違反相關規定之委員,除欠缺避免其違反相關規定之嚇阻機制外,事後仍有可能遭同一或其他機關聘請為採購委員。
為因應現行法規之缺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9年10月8日之業務報告中明示,其施政重點包括:於「現行評選法令之精進作為」採取「研修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增訂遭該會自專家學者資料庫除名或暫時移離者不得遴選為委員會委員之規定,以及「研修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增訂利益迴避而應予辭職或解聘之情形,及委員不得參與採購案之後續履約之規定;並於「專家學者資料庫之精進作為」,採取「研修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提高推薦資格條件,明定不得推薦及不予納入資料庫或予以移離之規定,且明確「公開資料庫暫時移離或除名資訊」之作業規範等措施。
為追蹤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前開工作之作業進度,爰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預算案通過後,每3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工作進度之書面報告。【43】 -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林俊憲 許智傑
(十六)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施政目標及重點所示,工程會應盤點低度利用公共設施,協助衛生福利、地方創生等需求,推動活化轉型。然預算書內並未提到相關辦理計畫、進度及成果,請工程會應儘速進行相關設施之盤點作業,並與衛生福利、地方創生之相關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單位,針對可活化之低度利用公設未來轉型目標及績效共同研商,尤其是兒育、高齡相關衛生福利設施的設置,未來必定有更多需求。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辦理跨部會研商,並就相關計畫辦理期程、進度及成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44】 -
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十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8年間頒行「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訂定合理工期。經查106至108年度全國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其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分別為7,322件及2,964億餘元、8,500件及2,788億餘元、7,013件及1,491億餘元。雖然108年度工程展延工期情形較前二年度減少,但工期延宕之件數及決標金額仍十分龐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考量該原則是否可進行更精準之調整,以利各機關確實訂定工期,並有效避免工期延宕之情況,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評估書面報告。【45】
表1 106年度至108年度逾10萬元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概況表 -
資料來源工程會;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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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5項 運輸研究所11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0項 運輸研究所128萬9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7項 運輸研究所80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3億9,057萬5千元,減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295萬1千元〔含「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及「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200萬元、「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95萬1千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8,762萬4千元。 -
本項通過決議13項
(一)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編列3,794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委辦費」編列3,794萬元,較109年度編列之3,134萬元增加660萬元,考慮過去交通委員會於審查相關預算時,多次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減少委外案件,加強內部研析能量,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委辦費」預算編列3,794萬元,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相關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預期成果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 -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案「委辦費」共編列3,794萬元。經查,運輸研究所該筆預算較109年度增列660萬元,且108年度編列2,695萬元、109年度編列3,134萬元,運輸研究所「委辦費」有逐年增加之情形。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說明「委辦費」逐年遞增原因,並就相關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預期效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 -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運輸研究業務-基礎運輸研究計畫」項下「委辦費」編列780萬元,其中編列500萬元辦理以無人機探勘人車流動資訊之應用情境規劃與先導測試(1/3)-建立分年測試計畫,惟交通部國道或公路系統主要路口都設置監視設備以監控人車流動,適用於無人機之情境應為錄影監視設備無法到位之區域,以避免資源重複之情形,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研究業務-基礎運輸研究計畫」項下「委辦費」編列78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無人機之應用測試計畫規劃應用區域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二)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8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89萬9千元,合計9項出國計畫,計93人天,相較於109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編列69萬9千元,合計8項出國計畫、68人天,歲出預算增加20萬元、25人天。109年度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運研所出國計畫不減反增,顯無必要,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歲出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89萬9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重新檢討相關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案「國外旅費」共編列785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相關國際會議是否如期召開有待商榷,且目前跨國會議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應審慎評估相關計畫之必要性。爰此,減列該項預算25%;另凍結該項預算5%,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未來參與國際會議之相關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78萬5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國外旅費」預算編列78萬5千元,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三)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編列1億0,281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許智傑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預算編列1億0,281萬6千元,其計畫內容為多項研究發展計畫與應用等,然依據運研所研究成果應用採行說明資料顯示,107年、108年研究項次分別為112項與84項,然而所謂參採辦理狀況多為「做某單位為未來工作推展參考」、「函送某單位參考應用」等,對於相關單位實際應用狀況付之闕如,爰此,「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預算編列1億0,281萬6千元,凍結預算1/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相關研究成果提供各單位後,各單位實際參採辦理情形提出具體說明後,始得動支。【10】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海洋及交通運輸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5,318萬4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港灣環境調查與綠色海洋航安發展計畫等,尤其智慧運輸項目內容與其他機關研究項目重疊,至今成效不明,應有經費使用調整空間,尤其在未說明109年度相關預算執行情形下繼續編列相關預算,加上國家財政負擔日趨沈重,恐需立即檢討,本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綠色運輸系統策略研究計畫」編列2,111萬4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綠色運輸系統策略研究計畫、探討共享電動機車對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影響等,其中甚至還編列出國考察旅費,考量疫情未明,貿然編列出國考察經費恐顯失當,加上未說明前年度計畫相關辦理執行情形及有續辦之必要性,為避免浮濫編列情形發生,本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4.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科技運用研究業務-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編列1,166萬4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3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運研所應說明此計畫,預計架設之設備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此外,運研所應將計畫執行過程中可能受季節天候影響,以致工程施作延宕及額外衍生金額,進行完整評估,妥適擬定替選與應變措施,以利計畫進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之相關細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5.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預算「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項下編列1,166萬4千元,為辦理發展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系統建置及技術研發工作,以提升離岸風電工作船及液化天然氣載運(LNG)船進出港安全,期許帶動我國商港監測技術智慧升級。隨現今科技發展,智慧化以及綠能化皆已勢在必行,惟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分4年辦理,應充分說明計畫規劃內容及未來方向,避免預算浮編。故刪減該項預算200萬元,並凍結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4年計畫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3】 -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6.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案「運輸科技運用研究業務-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編列9,510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3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實施內容為基於近年已逐漸發展成熟的各項智慧車載系統及自然駕駛資料蒐集分析技術,希望藉由蒐集一般車輛的大量駕駛操作資料,應用人工智慧技術開發高風險地點分析模式,據以篩選各項高風險事件並記錄各事件空間位置、道路幾何及駕駛人各項屬性資料,並進一步探討各項異常事件的空間集中性,做為各道路主管機關針對轄下高風險路口或路廊預先改善之參據。
惟,該計畫如何蒐集一般車輛的大量駕駛操作資料,是否有涉及民眾隱私之嫌,運研所並無詳細說明,且各類車款智慧車載系統皆有差異,運研所蒐集分析標準、涵蓋範圍為何尚待釐清。再者,目前我國高風險路口或路廊已有相關分析並進行相關改善,運研所編列此計畫之重點目標為何?仍待運研所進一步說明。
爰此,減列該項預算25%,科目自行調整;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7.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總經費8,000萬元,分4年辦理,辦理期程110-113年,內容為應用人工智慧分析技術探勘高風險路段,並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然計畫未就作詳盡說明,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 -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8.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預算「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項下編列951萬元,為辦理應用人工智慧、資通訊技術、物聯網、5G、高精地圖與GIS等技術,對大量即時交通資訊等進行深入診斷與分析,瞭解潛在事故地點、交通流量模式及道路狀況監控等,期能提升交通管理決策品質。經查,該預算自110年度起規劃4年期、總預算8,000萬元,今年度編列之951萬元僅占該計畫預算總額之11.8%,且對未來三年計畫預算如何運用尚無說明。該計畫為110年度新增,預算編列需更為審慎,應充分說明計畫規劃內容及未來方向,避免預算浮編。故刪減該項預算200萬元,並凍結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4年計畫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四)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編列6,37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運輸研究所藉運輸研究業務,辦理有2020運輸政策白皮書之出版,是以於隔年110年度允宜就該政策白皮書之內容,再與各地方政府,以及部分編訂有交通(政策)白皮書之縣市交通主管機關等,進行政策對話與執行研擬商討,方符相關業務之最大效益,然迄今未見運輸研究所有所規劃。
另查,運輸研究所擬新增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TBMS),該業務原為公路總局業辦,是以運輸研究所人員之接辦前教育訓練,接辦後遇部分機關上傳該系統之資料未盡確實,又系統是否足以發揮檢察驗證及預警等功能,皆屬讓外界有感存疑。
爰此,刪減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公務預算部分「運輸研究業務」預算5%,並另凍結1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基礎運輸研究計畫-資訊服務費」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7,100千元。經查,截至109年8月10日為止,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橋梁檢測結果,桃園市存在一座需緊急維護(U=4)橋梁,為確保市民使用安全並了解相關橋梁管理資訊系統檢測等細部資料,曾函請運研所提供相關資訊。然,運研所只負責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而無法提供橋檢、維修等細部資料,顯見運研所對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只有託管功能而無相關查閱權限,國會與民眾都無法從中獲得相關資訊,恐有規避監督之嫌。
爰此,減列該項預算150萬元;另凍結該項預算5%,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之權責歸屬、管理機制與資訊運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預算「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編列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7100千元。根據審計部抽核發現,部分實際執行橋梁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檢測開始與結束之執行人員不同、或有不同時點檢測2座橋梁上傳之檢測人員照片均相同等情事,顯示檢測廠商未確實將檢測人員照片上傳,復因系統未建置稽核或驗證功能,致未能即時察覺異常情形,允宜檢討強化系統功能。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提出相關報告。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待該單位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始得解凍。【20】 -
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4.110年度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編列2,900萬元,其中委辦費高達1,450萬元,比例偏高。交通部運研所可說是交通部的智庫,職司重大交通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事項;其組織也多以分組研究的分工來編制,然106年及107年運研所受託辦理研究案件,約50%及45.45%辦理再委辦,再委辦之比例偏高。若交通事務研究需長期借重其他領域專家學者,則運研所之存在合理性令人存疑。國家預算有限,組織存在應符合其設立目的,爰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900萬元之「委辦費」45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5.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編列2,900萬元,其中包含辦理應用鐵道容量分析方法進行營運改善規劃100萬元、精進鐵道安全管理系統12要項實務作業指引之研析400萬元,鐵道安全及鐵道營運提升一直是民眾最關注的主要議題,運研所委辦鐵道容量分析改善營運應以東部運輸為主,而鐵道安全管理系統研析需與台鐵局及鐵道局共同研析,方能確保效益,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編列2,9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上述委辦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五)有鑑於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編列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710萬元。運研所雖非橋梁主管機關,惟該所自109年起應交通部要求,正式統籌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資料,提供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以利其強化後續管理作為。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橋梁管理及維護受到國人高度關注,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也指出該次事件相關缺失,為免不幸再次發生,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允宜參酌審計部意見,持續精進系統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並研議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預警資料,提供交通部及有關權責機關,俾利其強化相關管理作為。【23】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六)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委辦費」辦理高齡者旅運需求分析與運輸服務策略,目的在於研議高齡者運輸服務策略、分析高齡者旅運特性,相關計畫立意良善,考量國內親子友善運輸欠缺通盤策略性之推廣,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是否針對親子旅運需求進行相關策略分析研究,以利親子友善運輸之推動。【24】 -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88年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該系統原僅納入高速公路局、公路局、臺灣鐵路管理局及地方政府經管之橋梁,惟108年10月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後,方警覺未納入中央政府其他機關經管之橋梁,交通部於109年起正式要求運研所統籌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惟審計部於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系統執行不確實以系統缺乏稽核、驗證功能,致異常情形無法即時發現,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為加強全國橋梁檢測及管理,應儘速檢討強化系統功能,精進管理作為,以維護用路人之安全【25】 -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八)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108至111年度,分4年辦理「綠色運輸系統策略研究計畫」。經查,運輸部門於105至108年均已達成原訂減碳目標,且107年與108年均提前達到第1期階段(105-109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109年較94年下降2%),成果良好。惟109年8月25日行政院已協商確認溫室氣體管制第2期階段(110-114年)各部門之減量目標,其中,運輸部門114年溫室氣體排放須較94年下降6.79%,較第1期階段(下降2%)更為嚴格。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溫室氣體管制第2期階段(110-114年),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後續精進作為之相關書面報告。【26】 -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106至109年度,分4年辦理「離岸風電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作為離岸風電港區管理與進出基地母港船舶航行安全之參據。惟建置離岸風電後,恐導致海域水文、地形地貌改變所帶來之影響,不僅造成海上作業風險,也會影響未來港區營運及規劃配置。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2個月內就「離岸風電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研究書面報告,並應持續觀測後續漂沙變化情形及進行風浪對船舶航行之影響分析。【27】 -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十)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編列710萬元,惟查審計部108年度決算報告指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部所屬之觀光局、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辦理管轄橋梁檢測作業;又該系統未針對已屆檢測或應修復期限而未完成檢測或維修業務者之預警提示功能,顯見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仍未完全發揮預期效果,爰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功能改善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28】 -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林俊憲
(十一)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編列710萬元,經查,運研所自109年起正式統籌該系統之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惟預算仍由交通部及公路總局編列,110年度起才為該所首度整合預算編列及實際執行,恐有與前述單位業務上未能交接清楚之處,導致預算編列不精確,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使用單位密切溝通,持續進行滾動式檢討,編列足夠預算支應執行所需費用,以利橋梁管理系統持續精進。【29】 -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十二)國內道路交通事故近六成發生於路口,108年度共造成785人死亡、超過27萬人受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9年完成之「事故型態導向之路口交通工程設計範例」,可望經由交通工程改善降低交通事故。110年延續109年研究之成果,著手啟動相關推廣計畫,預計將針對中央及地方縣市道路與交通工程第1線承辦人員,以系統化課程教授其肇事診斷學等理論與技術,使研究成果能實現具體之成效。惟計畫之推動是否能確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事故傷亡人數,仍需實際數據佐證,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路口交通事故數及傷亡情形擬定預估成效,並持續追蹤,以確保落實計畫推動之目的。【30】 -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十三)近年來大型車輛事故頻傳,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究其原因,經常與駕駛行駛時之視線死角所造成之迴避不及有關。為避免視線死角造成事故發生,交通部極力推動大型車輛加裝視野輔助系統,目前系統裝設率已達99.6%,惟相關行車事故卻未減少。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此情況進行研究,發現視野輔助系統裝設率雖高,但系統並無主動警示功能,且大型車輛駕駛並未養成使用輔助駕駛之習慣,造成大型車輛右轉時使用視野輔助系統比率僅約二成,為減少大型車輛事故,需有多面向同步配合。在硬體面,需配合視野輔助系統甚至盲點偵測系統之推動;在宣傳面,需倡導駕駛使用輔助系統之習慣;政策面則需要透過運研所持續追究大型車輛事故之原因,依照研究成果規劃出下一步政策推動之方向。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持續進行大型車輛輔助系統之事故防制成效追蹤,每半年更新事故防制成效數據,並進行有關大型車輛事故改善的相關研究,以助大型車輛事故數確實降低。【31】 -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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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查上(第9)屆立法院於109年1月20日之臨時會紀錄,曾做成決議要求交通部針對電動自行車法令宣導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據109年9月11日報載,交通部證實將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比照一般車,應懸掛車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方能上路。
因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案件猶層出不窮,為儘速強化落實對電動自行車之管理,並降低事故率、保障道路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針對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之修訂,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報告應包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規之詳細修正草案,並涵蓋電動自行車強制懸掛車牌、考照制度之建立、強制責任險之落實、未滿14歲之電動自行車騎乘者之父母或監護人連帶責任等細節。 -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下設運輸安全組,負責運輸安全之研究及規劃事項,109年僅完成「網路媒合外送平台外送員之交通安全管理策略研析」等6項研究案,對於頻頻發生嚴重事故(例普悠瑪號事故)的臺灣鐵路管理局的運輸安全問題及每年造成嚴重死傷的機車交通事故(109年1,695死、352,285傷)未善盡職責對鐵道安全及機車交通安全進行診斷提出改善建議,爰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將「改善鐵道安全」及「改善機車交通安全」列為每年重要業務,定期向交通部提出改善建議,俟有具體改善成效後始改列為常態性業務。 -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10月28日(星期三) -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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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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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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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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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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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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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洪孟楷、陳歐珀、邱顯智、林俊憲、趙正宇、何欣純、陳素月、許智傑、魯明哲、許淑華、鍾佳濱、陳雪生、劉櫂豪、林德福、葉毓蘭、鄭天財、陳椒華、黃世杰、陳柏惟、孔文吉及張其祿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總經理但昭璧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決議
一、本(28)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8)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非營業預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
審查結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2項 民用航空局858萬2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4項 民用航空局原列3,228萬6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2節「證照費」1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78萬6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7項 民用航空局2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民用航空局46萬5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2項 民用航空局4億0,506萬1千元,照列。 -
本項通過決議18項
(一)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何欣純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空運管理業務」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出國參加國外年會費等,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加上疫情期間實際上出國有困難,相關支出仍有縮減空間,為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本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其內容為赴外國進行會議之業務。經查,該計畫近3年(107-109年)皆編列24萬6千元。惟自109年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迄今非但並未趨緩,反有加劇之勢,大量跨國會議皆取消或改採線上模式,110年各項會議是否仍如期舉辦仍是未定之數,為確保預算核實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1/2,並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依後續會議實際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合計2項出國計畫,計31人天,與109年度相同。然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出國計畫應重新檢討必要性,或研議替代性方案辦理。爰此,110年度民用航空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新檢討相關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4.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凍結1/5,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6】 -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5.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爰凍結本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此計畫採取減少考察天數或網路視訊且顧及資訊安全等方式進行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6.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民航局應審慎評估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爰此,該筆預算凍結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明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4億0,361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於109年3月正式上路,然民航局於心態上卻顯有管理及政策輔導發展之消極心態,以至於如無人機註冊、飛航監督、保險、與民間對話座談之機制訂定、災難應用及建築體(含公安設施)之狀態監控與檢查等業務等,皆有所不足。
復以民航局設置有航空自願報告系統,其與我國運安會之飛安自願報告系統(TACARE)兩者之間,迄今並無資訊分享之明文機制,且當中各類別之通報多有條件設置,如各類身分編號或公司名稱,未有考量為求安全通報之快捷、便民原則。
爰此,凍結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務預算部分「一般行政」預算15%,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9】 -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2.110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編列403,615千元。有鑑於108年度至109年8月底止,曾出現6次因遙控無人機妨害飛航安全,致機場關閉之情形。民航局為防制無人機影響飛安,訂定「機場受遙控無人機干擾應變暨查處作業程序」,航空站與航警局、地方政府警察局及軍方建立區域聯防機制,並規劃強化偵測及反制設備等。台北航空站與中科院簽約合作辦理「松山機場無人機防制建置試辦計畫」(計畫期程109至114年)。而高雄航空站將於109年12月前訂定無人機防制系統需求規格,111年12月完成採購。此外,民航局亦函請航班量較多之高雄站、臺中站、臺東站、金門站與馬公站等採購干擾槍。然防制系統建置計畫均為多年期計畫,高雄站之無人機防制系統須2年後才能完成採購,辦理時效過長,飛安保障緩不濟急,爰本項預算凍結1%,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如何強化現階段管理作業,並研議提升各機場辦理無人機防制設施採購作業之效率及說明相關預算使用情形,向立法交通委員提送相關書面資料後,始得動支。【10】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人事費」編列4億0,163萬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增加7,155萬9千元(增幅高達21.68%)。經查:民航局110年度增加編列職員59人與聘用28人,共計87人所需人事費7,155萬9千元,然觀諸民航局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致平均人事費賸餘約2,441萬3千元;可見人員進用相關事宜欠妥,致預算有浮編之嫌。為撙節政府有限之財源,爰減列該項計畫編列經費4億163萬7千元之5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4.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編列4億0,163萬7千元,其內容為人力之薪資、獎金、加班費、保險等費用支出。為因應民航法令須與國際持續接軌且日趨嚴謹、航空產業運具多樣化且蓬勃發展,又機場維護、建設及服務能量遽增等,為減緩監理能量落差,今年度民航局員額較去年度增加87人、預算增加7,155萬9千元。惟經查,該局105-108年度預算員額金未能足額進用,4年來預算員額較實際員額高出143人次、人事費預算賸餘數達9,765萬3千元,顯示人事事務統籌上並未做出最有效之運用,為避免人事預算編列不核實,爰凍結該項預算1/10,並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人力分配及預算使用之改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5.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編列401,637千元。查民航局於110年度共增加員額87人,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其中59名編制內職員,民航局尚需辦理編制員額修正作業後始得進用;惟民航局目前尚未完成修正程序,修正案亦未正式提出,恐有浮編之嫌。爰此,凍結5%,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員額修正通作業完成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增加預算員額87人(包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所需「人事費」編列7,155萬9千元,惟其中職員須俟修正編制員額後始得進用,又以前年度(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顯見未能妥慎規劃辦理員額進用相關作業事宜,爰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人事維持」項下「人事費」編列7,155萬9千元,凍結3%,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7.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1人員維持」編列401,637千元,凍結1,000千元。民航局「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人事費」,較109年增列71,559千元,雖是因為民航局因應業務需求增加聘用人員,其中110年較109年增加87人,但預算金額卻未說明增加的詳細原因、如何配置運用、增加之業務內容,僅說明增加人數與經費。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100萬元,俟交通部民航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8.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97萬8千元。鑑於媒體於109年9月14日報導,泰國航空已於109年5月向泰國法院聲請重整。另有媒體於109年10月21日報導,亞洲航空(下稱亞航)自3月起對於退票民眾的態度極盡拖延之能事,甚至是不了了之。綜上所述,許多民眾恐面臨航空公司倒閉後,退票或求償無門。民航局身為航空業主管機關,未見積極輔助民眾之作為。爰凍結本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影響,國人出國旅遊急遽萎縮,航空業集思廣益推出類出國旅遊方案,以緩解國人需求及民航業者業務。然因礙於相關法令規定,類出國方案仍須原機場起降,對於東部市場較小的機場實不利開發規劃,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議,於疫情尚未趨緩,國內旅遊需求仍高漲之際,研議更多元方案並鼓勵於東部機場起降的類出國旅遊行程。【17】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四)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增加編列預算員額87人(包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所需「人事費」7,155萬9千元,惟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足額進用。近年度發生多起因遙控無人機有礙飛安,致機場關場之情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積極辦理員額進用相關作業事宜,儘早達成行政院核定增加該局預算員額,以持續強化現階段管理及防制作業,減緩監理能量落差。【18】 -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五)隨科技迅速發展,遙控無人機之使用愈發普及。經查,自108年度至109年9月為止,遙控無人機影響飛機起降之架次共計47架、受影響旅客達5,929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雖已針對此類議題修正「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的規範,並於109年3月31日正式施行,惟飛安問題動輒影響數百人之安危,絕不容許有任何管制疏漏。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強化管理並研議防制措施,對於規範之適用性進行滾動式調整,以保障飛航安全並維護旅客權益。【19】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六)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事維持」編列4億0,163萬7千元,其內容為人力之薪資、獎金、加班費、保險等費用支出。為因應民航法令須與國際持續接軌且日趨嚴謹、航空產業運具多樣化且蓬勃發展,又機場維護、建設及服務能量遽增等,為減緩監理能量落差,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員額較109年度增加87人、預算增加7,155萬9千元。惟經查該局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4年來預算員額較實際員額高出143人次、人事費預算賸餘數達9,765萬3千元,顯示人事事務統籌上並未做出最有效之運用,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確實評估人力分配及預算使用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20】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七)有鑑於108年度至109年8月底止,已出現6次因遙控無人機有礙飛航安全,致機場關場之情形,不但影響機場飛機起降,更對飛安造成威脅。加以「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修正,於109年3月31日上路後,針對遙控無人機亦訂有專章管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為保障飛航安全並維護旅客權益,允應強化管理及防制相關作為;另鑑於遙控無人機註冊事宜為後續管理規範之基礎,民航局亦應研謀加強註冊管理機制,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上述避免遙控無人機影響飛安事宜,於2個月內就未來強化無人機更有效管理對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後續之監督。【21】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八)有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航空業罷工及集體休假之案例,肇因於飛航組員及客艙組員之休息時間不足,經查「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3條之1規定:「組員執勤期間連續三十日不得超過二百三十小時。但因執行待命或調派勤務最多得採計三十小時之延長時間至二百六十小時。」已明顯超過「勞動基準法」對於每月正常工時加計延長工時之上限,為敦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改善,並避免飛安危機及穩定航空公司之勞資關係,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飛航組員及客艙組員之疲勞飛行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之修正條文建議以及檢討書面報告。【22】 -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劉櫂豪
(九)有鑑於航空業消費糾紛及勞資爭議不斷,如中華航空與長榮航空均發生罷工事件,復興航空及遠東航空無預警停業更造成消費者及勞工權益受損,且航空業為特許行業,部分航線更負擔偏遠地區之交通運輸任務。經查「民用航空法」第49條之1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者應設置具公益性之獨立董事,人數至少一人。」,然仍難以避免上述案件發生,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擬增設勞工董事及主管機關指派之公益監察人之可行性,期待勞工董事之增設,使員工能有效於董事會的決策中進行內部監督,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 -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十)針對108年度至109年10月,已發生7起(架)違規飛行直升機事件,據了解7架直升機之所有人中,有6人未取得相關證照,唯一有證照者也已註銷證照,考量違規飛行直升機除了可能造成飛安事件,對於周遭住戶也會造成嚴重干擾,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加強宣導,應依循合法管道取得相關證照使用合法直升機飛行,維護飛安,保障自身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4】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十一)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增加編列預算員額87人(包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所需「人事費」7,155萬9千元,惟其中職員須俟修正編制員額後始得進用,又以前年度(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妥慎規劃辦理員額進用相關作業事宜,儘早達成行政院核定增加之預算員額,以減緩監理能量落差之目標。【25】 -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十二)保障國人之生命財產安全,乃我國政府施政之主要目標,然我國再生能源之計畫中,卻有意於桃園外海設置離岸風機組,此舉恐嚴重損害我國桃園國際機場之飛航安全。為杜絕相關安全疑慮,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桃園外海設置離岸風電乙事,就飛航安全議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6】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三)我國「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已於109年3月31日正式施行,然於該法實施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並無遙控無人機之數量統計,以致民航局目前仍無法有效掌握我國遙控無人機之實際數量;鑑於遙控無人機之註冊乃為後續管理及釐清事故責任與辨識之基礎,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鼓勵遙控無人機之註冊,並加強我國遙控無人機之相關檢驗與稽查。【27】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四)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直升機與超輕型飛行器違法起降事件,除引發國人譁然外,更嚴重影響我國飛航安全,恐危及國人之生命財產安全。為保障國人權益並遏止不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主動協調各地方政府、警政機關與檢調系統,針對國內直升機與飛行器之相關活動,加強監控與相關管理機制。【28】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五)鑑於近年來國內無人機之發展及其相關應用發展迅速,惟自108年3月至109年8月止,國內機場曾6次因無人機妨礙飛航安全,致使機場關閉事件發生,此情況除嚴重有損國人生命財產安全之外,亦顯我國目前對於無人機之飛安管理與法規宣導之不足,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強化無人機相關法規之宣導作業,並於2個月內針對機場周邊如何有效防範因無人機所生之飛安疑慮,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六)隨著無人機市場蓬勃發展,除了商用無人機市場相當具潛力外,其中有關災害救援用的無人機更備受注目,尤其當救難救災事件發生時,可透過無人機高空拍攝,提升搜索和救援的效率。無人機協助搜救,最大的優點是可以保障救援人員的安全,而且高空拍攝會比起地面或水面搜索來得有效率,而且空拍圖片更方便指揮官規劃現場工作,分配人員救災;且無人機亦可以掛載應急照明、擴音廣播、救生吊掛、繩索牽引、運送醫療用品等,能因應災區不同情況作出協助。目前根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相關法規,因應緊急應變救災狀況不同,依照不同的應變層級,若有無人機協助之需求,可以填具申請書或現場指揮官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電話方式向塔台提出申請。目前該執行方式雖已明訂於「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為讓無人機救災搜救等緊急應變機制功能發揮更大作用,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與地方政府宣導說明相關申請配套機制,並優化救災流程與提高災防能量,實現科技救援的目標。【30】 -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十七)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在「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於109年3月31日正式施行,又近年農民以無人機施灑藥劑取代人工噴藥的狀況越來越普遍,再根據相關規定,只有法人身分才能執行農藥噴灑、空拍、調查等行為,操作前必須向縣市政府申請,且操作者須領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空中施作類別之農藥代噴技術證書」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無人機專業操作證」兩種證書才能合法代噴。但是現行規定申請農噴需15天審核期,申請程序繁複且噴藥申請1次限期3個月,因病蟲害或天候狀況需隨時調整作業時間,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商就提升農噴科技,例如加裝GPS記錄出勤及飛行軌跡狀況,並檢討能否減少農噴業務申請行政審核時程與增加核准後3個月之期限,以照顧並便利國內農民之作業。【31】 -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十八)鑑於「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八不二配合等相關規定,阻礙無人機於農業應用,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無人植保機比照農機,簡化八不二配合之申請規定、強化無人機識別及管理機制、簡政便民的線上登錄系統、建置監測站(RTK定位技術)及協助於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及臺東設考場等,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研議植保機管理架構,並提供管理措施修訂期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植保機比照農機管理之架構與相關措施修訂期程」書面報告。【32】 -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何欣純 鍾佳濱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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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務總收入原列178億3,653萬2千元:
(1)減列「業務收入」30億6,024萬6千元。
(2)減列「業務外收入」3億8,029萬5千元(含「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依法分配收入」3億4,426萬3千元)。
(3)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業務外收入」項下「其他業務外收入」之「依法分配收入」再減列13億5,188萬1千元。
以上共計減列47億9,242萬2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0億4,411萬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32億1,636萬6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530萬元(含「水電費」100萬元、「旅運費」200萬元、「修理保養及保固費」200萬元、「公共關係費」30萬元)。
(2)「材料及用品費」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以上共計減列8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2億0,806萬6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46億2,016萬6千元,減列47億8,412萬2千元,改列為短絀1億6,395萬6千元。 -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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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36億9,638萬2千元,照列。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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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通過決議18項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承攬」編列4億1,186萬8千元,預計進用868名勞務承攬人力,然而勞務承攬等非典型僱用方式容易導致勞工權益低下,且偶有傳出勞務承攬單位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狀況發生,爰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承攬」編列4億1,186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如何督促相關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法規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陳素月 劉櫂豪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4,688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有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合計1,481萬3千元。然目前各國疫情仍屬嚴峻,外界預估至110年底前邊境解封不易;又當前兩岸關係停滯,官方互動更形同中斷,是項費用有無編列必要,允應遵照政府撙節原則辦理。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481萬3千元其中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該旅費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012萬2千元,包含國內旅費367萬3千元、國外旅費578萬3千元、大陸地區旅費45萬5千元以及人力使用專力費、貨物運送費短程車資費用等。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出國計畫應重新檢討必要性。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012萬2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新檢討出國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國外旅費」共編列13,294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此,該筆預算凍結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110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751萬1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751萬1千元,應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5)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編列7,511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爰凍結本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研議採取減少考察天數、採取網路視訊且顧及資訊安全等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6】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6)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578萬3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578萬3千元,應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8】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7)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案「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519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相關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赴大陸地區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凍結該筆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110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赴大陸地區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106萬4千元,考量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且兩岸關係緊張相關會議能否成行尚未可知,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106萬4千元,全數凍結,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1】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9)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45萬5千元,考量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且兩岸關係緊張相關會議能否成行尚未可知,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45萬5千元,全數凍結,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3】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編列5億0,763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何欣純 陳歐珀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編列共計5億0,763萬1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清潔勞務外包,文書處理勞務外包,圖書室服務勞務外包,一般庶務作業外包等。為更有效精進相關預算使用,加上疫情期間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本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外包費」編列4億3,494萬元,辦理空橋及附屬設備操作作業、接駁作業、停車場勞務外包、關棧行李寄存業務外包、機場醫療中心勞務外包、服務台及偏遠地區執勤員工伙食團外包等各項外包業務,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6,000萬元,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9】 -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4.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8,499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2,488萬3千元,辦理技術合作費及權利金、專技人員酬金、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講課鐘點及稿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教育訓練、電腦軟體服務等業務,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該筆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0】 -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2,488萬3千元,109年度僅編列1億8,401萬9千元。從這2年編列的內容比較觀之,預算項目大同小異,但增加數卻不少,時值政府財政困窘之際,其預算編列合理性容有檢討空間。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億2,488萬3千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1】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部分,編列2億6,011萬3千元,辦理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講課鐘點及稿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教育訓練、電腦軟體服務等業務,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該筆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2】 -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4)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其他」共編列104,401千元。該預算較109年度預算增列16,280千元、108年度增列9,506千元,查該預算之多項經費連年攀升,如機場滅蚊消毒110年度(3,004千元)、109年度(2,566千元);建物安全檢查及消防設備安檢等費用110年度(4,170千元)、109年度(2,894千元);年報委製費110年度(786千元)、109年度(709千元、108年度(709千元);遙控無人機操作運用及管理規則評估規劃110年度(3,000千元)、109年度(2,000千元)、108年度(2,000千元);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委外服務案110年度(15,000千元)、109年度(6,527千元)、108年度(9,000千元);簡報製作110年度(3,500千元)、109年度(3,000千元)、108年度(2,000千元);簡報製作局屬單位110年(3,450千元)、109年(2,950千元)、108年(1,950千元)等。
爰此,為免浮編之虞,並撙節政府開支,該筆預算減列2,000千元,並凍結10,000千元,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上述經費連年攀升之理由、必要性及其效益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5.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19億7,150萬6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組織會費與捐助與交流費用等。為更有效精進相關預算使用,加上疫情期間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8】 -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6.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業務外費用」編列20萬元。有鑑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業務外費用」科目,年度皆編列20萬元為預算規模,然而觀105年度決算數4億0,194萬6千元,增加約200,873%;106年度決算數5億8,070萬7千元,增加約290,253.50%;107年度決算數1,964萬1千元,增加約9,720.50%;108年度決算數3億0,290萬2千元,增加約151,351.00%;109年上半年,實際業務外費用,亦較預算數增加約3903.13%之多。
查其原因,基金管理方針對105年度決算增加,所述為因訴訟暫付款及暫收款等差額,再轉列雜項費用所致;106及108年度,則是因匯率兌換短絀增加所致;107年度及109年上半年,則皆主因用人費用提列不足,再轉列雜項費用所致。
考量業務外費用科目在歷年及110年度之預算規模,雖僅皆20萬元,卻彷彿如大開後門一般,讓基金能以該預算科目為名,再支出各類大幅彈性、大額之支出項目,實應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9】 -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7.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編列自有資金支出399億元。另根據民航運輸統計各機場營運量,截至109年度8月底,桃園機場旅客服務人次僅有706萬7,070人、起降8萬3,443架次,且聯合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預測,110年全球旅客數下跌57%至61%,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預測110年全年旅客數衰退66%,預計113至114年才會回到108年之服務水準。
經函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復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所覆蓋之其他16座機場,航線組成與桃園機場不同,料將提早恢復,故民航局編列110年預算時,預測110年將較109年成長5.74%。於開會說明時,交通部會計處及民航局提供推估基礎數據,原以SARS期間之成長趨勢進行預測,也同意預算編列當時過分樂觀。
有鑑於國家預算應嚴謹編列,並儘可能貼近現實,因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月報,109年9月底,機場公司已正式虧損,110年仍有航空城土地徵收費用及第三航站區建設經費等大筆開支,為保留民航基金支應之彈性,爰凍結前揭預算四百分之一,計9,975萬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報告內容應包含110年維持機場公司最小營運成本之重新估算數、可精簡之科目數額及總額,與機場公司收入不足以致虧損時,維持最小營運成本所需額外資金之數額與來源評估(舉債、借款或政府注資)。【40】 -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8.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業務收入」編列153億0,123萬2千元及「業務外收入」編列25億3,530萬元,共計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主要係受疫情影響,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分配收入減少10億3,832萬7千元等所致。鑑於航空業深受全球貿易與商業差旅活動影響,而國際疫情迄今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甚至國際航協預測全球航空客運須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水準,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允宜協助相關業者籌謀因應規劃,並及早擬妥長期對策。【41】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劉櫂豪
9.依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下稱國際航協)109年7月28日發布之新聞稿,全球航空客運之復甦慢於預期,預計全球航空客運需求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之水準;國際航協理事長嗣於109年9月29日新聞稿指出,因夏季客運慘澹,國際需求復甦停滯,兼以部分地區爆發新疫情,旅行需求衰退,預計109年度客運量較108年度下降66%(原預計調降63%)。鑑於航空業深受全球貿易與商業差旅活動影響,而國際疫情迄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且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趨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盡力協助相關業者及早規劃,妥擬長期因應對策。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疫情延長與常態化之趨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未來如何提供相關業者輔導與協助。【42】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劉櫂豪
10.目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參考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標準,於相關法規要求部分航空服務提供者(包括民用航空運輸業、維修廠、航空器製造廠等)建置安全管理系統,惟例如普通航空業,並未要求依同一標準建立,然而就99至108年之飛航事故統計,普通航空業計造成10件飛航事故,其中4件航機全毀,11人死亡,其安全水準仍有相當提升空間。考量普通航空業在規模、營業項目、營運型態等皆具有相當之異質性,難以要求全面建立相關系統,民航局應考量朝向鼓勵並輔導普通航空業者依安全管理系統之概念,精進其安全管理體系。爰為強化整體飛航安全,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尚未規範建置安全管理系統之業別,輔導其建置相關機制,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具體方案之書面報告,以提升整體飛航安全之水準。【43】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11.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配合我國民航事業之發展及飛航安全,統籌辦理民航作業所需各項基礎建設,歷年均挹注龐鉅經費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5至108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之執行率雖由25.97%逐步增為62.41%,惟整體執行績效仍待持續改善;另110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736億9,638萬2千元,主要包括「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辦理區段徵收作業及相關工程所需經費699億元,該計畫規模龐大,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妥為控制執行進度,避免過去執行率不佳之情形再發生。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盡規劃與期程之書面報告,俾確保該計畫及預算執行之順遂。【44】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1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新增計畫「臺東航空站廁所整修改善工程」(110─111)、「蘭嶼機場外觀及周邊改善工程」(110─114)、「綠島機場外觀及周邊改善工程」(110─114),航空站為當地主要對外門面,而具有特色的機場建築方能吸引遊客駐足,促進當地的觀光發展,爰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上述整修改善工程,除提升服務品質外,機場外觀改善應納入地方意見及在地特色,期能打造具有在地風貌之機場。【45】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1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收入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國際航線之客運量大幅減少,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10年度淨利減少,致該公司依法分配民航基金收入減少10億3,832萬7千元,另桃機公司亦預計航空器起飛架次減少,致飛航服務費收入減少2億4,437萬元,以及109年度實際公告地價調整減列出租桃機公司等之土地租金收入2億5,249萬元。
先前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預估全球航空客運需求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之水準。國際疫情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且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趨勢,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如何協助國籍航空公司及機場之營運,提出長期因應對策,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46】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14.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導致全球航空業面臨重創,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下稱國際航協)於109年07月28日所發布之新聞稿指出,先前對於航空業客運量之恢復預期過於樂觀,國際航協預估全球航空業客運量須至113年,始能重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爆發前之水準;我國亦受疫情影響,以致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於110年度預算收入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鑑於國際疫情目前尚未見趨緩,相關藥品及疫苗之研發亦未完成,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應儘速擬定長期因應對策,並輔導航空業者及早規劃。【47】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5.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配合我國民航事業之發展及飛航安全,統籌辦理民航作業所需各項基礎建設,歷年均挹注龐鉅經費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5至108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之執行率雖由25.97%逐步增為62.41%,惟整體執行績效仍待持續改善;另110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736億9,638萬2千元,主要包括「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辦理區段徵收作業及相關工程所需經費699億元,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控制執行進度,以利計畫及預算執行順遂。【48】 -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6.近年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參考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標準,已於相關法規要求部分航空服務提供者(包括民用航空運輸業、維修廠、航空器製造廠等)建置安全管理系統,該局並已完成業者系統之有效性評估檢查。為強化整體飛航安全,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考量針對尚未規範建置安全管理系統之業別,輔導建置相關機制,培養正向安全文化,以提升安全水準。【49】 -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7.行政院於109年8月7日核定分5年增加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之預算員額387人,其中民航局(相關預算編列於該局單位預算)核增105人,飛航服務總臺及各航空站(相關預算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核增282人。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增加編列飛航服務總臺及各航空站預算員額148人,所需用人費用1億4,900萬餘元,惟鑑於其中部分職員須俟修正編制員額後始得進用,又以前年度(105至108年度)該基金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復考量受疫情影響,我國民航各機場營運量大幅下降,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衡酌疫情影響及業務發展趨勢等,妥慎規劃新增預算員額之進用時程及相關事宜。【50】 -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8.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收入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減幅7.58%),主要係受疫情影響,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分配收入減少10億3,832萬7千元等所致,鑑於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預測全球航空客運須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水準,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妥擬長期因應對策。【51】 -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01億2,082萬7千元,減列「營業收入」40億1,882萬3千元,改列為161億0,200萬4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47億3,835萬7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3,100萬元(含「郵電費」50萬元、「旅運費」50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00萬元、「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
(2)「營業費用」1,000萬元。
以上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6億9,735萬7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53億8,247萬元,減列39億7,782萬3千元,改列為14億0,464萬7千元。 -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24億0,380萬1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七)通過決議17項
1.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546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趙正宇 何欣純 劉櫂豪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桃園機場公司110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其他營業成本」「業務費用」、「管理費用」項下編列旅運費合計1,546萬元,比上年度預算數1,139萬5千元及前年度決算數1,138萬9千元大幅增加。然目前各國疫情仍屬嚴峻,外界預估至明年底前邊境解封不易;又當前兩岸關係停滯,官方互動更形同中斷,雖預算書無法看出該旅運費在國內外或大陸地區的分配情形,但本年度旅運費受疫情影響大幅增加顯不合理,允應基於遵照政府撙節原則辦理。爰凍結該項計畫合計編列經費1,546萬元其中之四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該些旅運費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趙正宇 何欣純 劉櫂豪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有關「旅運費」共編列預算1,546萬元,其中國外旅費編列1,215萬1千元、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98萬3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有關「旅運費」共編列預算1,546萬元,有關國外旅費、大陸地區旅費,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8】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案「旅運費」共編列15,460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然機場公司於上述情況之下,旅運費之預算卻仍較109年度預算增列4,065千元。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出國相關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此,該筆預算凍結2,000千元,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明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旅運費」編列975萬7千元,主要包含國內及國外旅費,且相較於109年度預算案編列888萬6千元,增加87萬1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桃機公司110年度不減反增,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旅運費」編列975萬7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桃機公司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2】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47萬1千元,主要包含國內及國外旅費,且相較於109年度預算案編列234萬7千元,增加12萬4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桃機公司110年度不減反增,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47萬1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桃機公司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4】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2.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有關「勞務承攬」編列11億0,503萬9千元,預計進用1,466名勞務承攬人力,較109年度之1,435人增加31人,考量勞務外包易導致勞工工作不穩定,國營事業單位應檢討非典型雇用方式,針對相關人力運用進行檢討,爰此,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有關「勞務承攬」編列11億0,503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相關人力運用、勞動權益保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3.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編列130億1,418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編列有110年度出差旅運費975萬7千元於「其他營業成本-服務費用」,相比109年度編列之570萬7千元,再增加有71%預算規模之多;已與當前各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因疫情影響差旅致同類預算縮減趨勢相悖。
再查,「勞務成本-服務費用-水電費」110年度編列309,669千元,相比109年度同筆預算科目,增加有1,474萬1千元,除有違撙節原則外,亦不符疫情致服務業務之實際花費所需。
另查,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及其所屬職員,因配合當前防疫政策戮力防疫,然於績效獎金、考核獎金之核發與評定相關辦法及規定,卻無跟進防疫作業,此亦屬用人費用業務執行該當檢討之處。
爰此,刪除110年度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5%,並另凍結15%,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29】 -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2)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中「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之業務宣導費編列15,210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全球仍未有減緩之趨勢,造成外籍人士來台數銳減。業務宣導費恐須就疫情狀況進行撙節。故凍結5%,俟桃機公司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30】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4.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億0,380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李昆澤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億0,380萬1千元,包含「專案計畫」2億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22億0,380萬1千元,惟「專案計畫」項下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於交通部105年核定辦理至今於原訂計畫期程106-109年,因機場旅客運量需求增加,致施工作業範圍限縮,影響工程進度,故修正計畫延長至111年。桃園機場公司工程進度評估管控不佳,致計畫延期,亦影響整體機場營運。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億0,380萬1千元,刪除50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機場公司就建設工程計畫管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許智傑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桃園國際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項下編列2億元,為辦理全面強化停機坪後方滑行道使用可靠度,該計畫原期程為106至109年度,投資總額30億2,654萬元,因旅客運量及空側機坪使用需求增加,該公司已將工期延至111年12月。且經查,該計畫預估109年度全計畫之工程進度為75%,實際工程進度截至8月底為68.25%,尚有未能達成年度計畫之虞。為確保已延宕之工程能如期完工、提升預算執行成效,故凍結該項預算1/10,並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如何加強該計畫之預算執行及工程進度管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7】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項下累積至110年度已編列預算數達126億3,399萬8千元,為容納持續成長之運量、提升服務水準,並發展成為航空城之商業及文化中心。經查,該計畫原經費總額746億8,900萬元,期程為101至111年,108年1月辦理修正計畫,總經費調增為789億700萬元、完工期程延至113年,109年5月22日已進行第2次計畫修正,總經費增加為956億8,100萬元、完成工期延至115年12月,且該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實際工程進度14.23%,低於預計之18%共3.77%,顯示經費之預估與工期之執行皆與原計畫有大幅落差。為確保如期如質完工,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完成該計畫工程進度之檢討改善方案後,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6.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編列956億8,100萬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全球仍未有減緩之趨勢,造成外籍人士來台數銳減,進而影響桃機公司收益。但第三航廈建設計畫為102年起之專案計畫,至今未完成主體工程招標作業。相當期間規劃之新加坡機場第四航廈及韓國首爾機場第二航廈分別於108、109年完工啟用。桃機公司未充分利用疫情期間,客機起降較少之有利狀況積極招標。
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主體工程招標落後乙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7.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之排班計程車生意,然而查司機陳情反映,現有排班計程車自律委員會每月所需繳之4,000元公基金,相比疫情前每月所需繳交之3,500元再有增加;另外在計程車位於機場園區之上車處的防疫酒精消耗,更甚排班司機還須扣除每趟2%所賺費用,用以添補,實有不公。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需妥適辦理排班計程車司機之輔導事宜,並考量客源減少下,再行開辦相關之關懷及補助計畫,莫讓司機族群雪上加霜。【41】 -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8.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編列主要營運項目之「機場旅客服務」營運量4,284.66萬人次,較109年度預算4,908.09萬次減少623.43萬人次(12.7%)。109年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截至8月底累積旅客人數706.71萬人次,僅占年度預計人次之14.4%,且世界旅遊組織預測旅客運量可能須至112年方有機會回到疫情爆發前之水準,110年度旅客運量之情形仍不樂觀。綜上所述,該公司於110年度預估之旅客運量恐有過度編列之虞,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參酌國內外對於旅客運量之相關議題分析,以確保預算編列之精準。【42】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9.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2月簽署「環境、碳及能源管理政策」,承諾將恪遵法律規範並善盡節能減碳責任。經查,該公司自103年起依據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持續盤查及管控桃園機場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且於108及109年度參加國際機場協會所舉辦之綠色機場評比均獲冠軍殊榮。惟上述成果應配合適當管道表達,提高資訊透明度,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參考國際重要機場減碳計畫之成果公開方式,加強減碳成效之表達及持續落實節能減碳、永續發展之理念。【43】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10.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非航空收入主要為「租賃收入」,由土地租金、房屋使用、行李寄存、權利金、廣告等多種項目所組成,該公司於110年度「其他營業收入」項下「租賃收入」編列88億6,006萬9千元,占收入總額比率44.03%,低於109年度預算占比44.94%,同時低於107年度決算之46.36%及108年度決算之46.95%,為近年度最低比率,與該公司經營政策宣示應提升非航空收入比重之方向明顯不符。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擬改善措施並加以落實,以確保經營方針之落實。【44】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11.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於「勞務成本」、「其他營業成本」、「業務費用」及「管理費用」合計編列「地租及水租」46億6,425萬4千元,主要為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及支付國防部軍備局土地租金。經查,機場公司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費率偏高,且多年未曾調整,惟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土地出租予機場公司之租金費率原則上每3年可由民航局視情況調整之,且國內或國際社會經濟環境如發生重大變化時,得以隨時檢討調整。鑑於機場公司現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影響營收,且第三航站區之建設近年仍持續有大量資金運用之壓力,故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交通部共同商討調降土地租金費率事宜,以確保該公司營運及財務之健全發展。【45】 -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12.鑑於美國舊金山機場、荷蘭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及土耳其伊斯坦堡機場皆於國門專設博物館,以推廣國家歷史文化。其中,伊斯坦堡博物館設於旅客出境區(占地約1,000平方公尺/302.5坪),展出來自土耳其國內29間博物館的316件精彩文物。而荷蘭史基浦機場則有米其林餐廳坐鎮。
臺灣桃園機場雖有航空科學館,但已於103年3月31日封館且占地5.5公頃(55,000平方公尺/16,637.5坪)。如此空間因配合第三航站區興建及WC滑行道西移而荒廢,實在可惜。
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參考國外經驗,以藝文(例如:D6登機門有知名布袋戲人物展列)、歷史文化(博物館)、美食及免稅購物為基底,並與周邊大型景點(例如:Xpark水族館)打造一日旅遊圈。讓機場不只是機場,更可以是讓國內外民眾作為臺灣周末旅遊首選。並以此作為未雨綢繆,避免再有因受到類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全球肆虐之情事,造成旅遊業寒冬,影響桃機收益。【46】 -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13.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編列「桃園國際機場舊圓山空廚區域改建機坪工程」投資總額5億1,993萬6千元,截至110年度已編列3億2,935萬8千元,期程為106年1月至111年12月,110年度未編預算,惟該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全計畫累計執行數占累計預算數比率8.88%,實屬偏低。為提供足夠機坪供機場未來營運使用,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工程進度落後之書面檢討報告,俾找出原因積極排除障礙以加速工程執行。【47】 -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劉櫂豪 趙正宇
14.按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測之「服務收入」科目,機場旅客服務人次及航空器起降服務架次分別減幅12.7%及12.45%(4,284萬6,647人次及23萬3,750架次);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運輸統計各機場營運量,截至109年度8月底,桃園機場旅客服務人次僅有706萬7,070人、起降8萬3,443架次,且聯合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預測,109年全球旅客數下跌57%-61%,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預測109年全年旅客數衰退66%,預計113至114年才會回到108年之服務水準;預算書之收入預測與現況顯不相符。
經向機場公司函詢,機場公司回覆原先預估旅客服務人次、起降架次至少衰退25%,惟民航局內部評估將成長6.31%,後接受民航局建議將衰退額定為12%;交通部會計處函復,預算書乃審查會議之共識結果,審查當時(109年5月)預計疫情將於年底趨緩,國營事業預算應審慎樂觀評估。相關函復反映交通部會計處、民航局與機場公司之個別預測意見分歧、莫衷一是。
查109年交通部5月11日預算審查會議結論,機場公司原初編110年稅前淨損9億2,151萬4千元,會中結論改列稅後淨利42億9,797萬6千元;經開會說明,相關單位原以SARS期間之成長趨勢進行預測,也同意預算編列當時過分樂觀。
有鑑於國家預算應嚴謹編列,並儘可能貼近現實,因疫情仍未復甦,相關單位均應重新檢視110年預算收支情形,爰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現況及國際預測未來航空業趨勢規劃桃機公司經營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1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簽署「環境、碳及能源管理政策」,並於是年10月21日將簽署文件發布於桃機公司網頁當中,此舉除確實因應國家節能減碳之既有政策外,亦為彰顯保護地球生態永續發展之社會責任。為倡導節能減碳之重要並提高社會能見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將節能減碳計畫、目標期程、實施辦法及相關成果數據,彙整於公開網頁,以利民間企業參酌與一般民眾查詢。【49】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6.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導致全球航空業面臨重創,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下稱國際航協)於109年07月28日所發布之新聞稿指出,先前對於航空業客運量之恢復預期過於樂觀,國際航協預估全球航空業客運量須至113年,始能重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前之水準。我國航空業亦受疫情影響甚鉅,截至109年8月,桃園機場之累計旅客人次僅706.71萬人,距原先預估之旅客人次(4,908.09萬人次)仍遙;惟於此情況之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卻仍將110年之機場旅客服務人次預估設為4,284.6647萬人次,恐有過於樂觀之虞。基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參酌國內外疫情發展及其相關分析預測,用以重新檢討110年度預估之服務旅客人次。【50】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7.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自104年由行政院核定興建以來,至今已流標3次,而第三航廈之主體建設預算亦隨流標逐次追加,由最初所列之340億3,100萬元,攀至445億3千餘萬元,此情況顯見第三航廈之整體規劃及評估過於樂觀,如預算編列並未實際查訪市場成本或確實反映市場所需,以致衍生諸多弊端。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後之航空業復甦,以及國家發展之需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竭力避免重蹈上述覆轍外,尚需針對第三航廈之興建計畫,嚴格管控工程與預算之執行進度,以利如期竣工。【51】 -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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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有鑑於日前我國民航客機由高雄飛往東沙群島途中,遭香港飛航情報區管制中心以飛經區域有危險為由拒絕進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事後僅就香港飛航情報區管制中心未事先發布飛航公告,提醒對方應依國際慣例發布飛航公告,以免影響航班。綜上,本次事件影響往返東沙之交通甚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針對未來類似事件如何因應之對策及緊急措施進行規劃,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張其祿
二、有鑑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桃園國際機場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轄下各航空站國際航線促參案營運廠商處境嚴峻、經營困難,又因經濟狀況大幅變動,業者在各航站的投資已完全不具自償性等嚴重衝擊,實已面臨存亡關鍵。爰建請交通部基於公共利益暨公平合理原則,應優先編列足額預算補貼桃園國際機場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轄下各航空站國際航線促參廠商因受疫情影響自償率嚴重不足部分,包括:補貼公共服務、基本維運費用、員工薪資、商品庫存利息及過期銷毀損失等,自109年2月疫情開始,至旅運量恢復108年月平均水準止,以落實促參案招商精神。 -
提案人陳雪生 陳歐珀 李昆澤 洪孟楷
三、有鑑於交通部109年9月已提出「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路段改善方案報告」,然而改善報告的內容中,並沒有提及北入選項的解決方案,且北入所造成的回堵交織情形,更對整體交流道的車流具有嚴重影響,因此當前迫切需要增設北入的方案評估,如此改善的規劃化才會完整。
建請交通部協調新北市政府在既有「林口交流道北入可行性方案評估」維持原作業下,再針對文化一路、文化二路、文化三路及文化北路等區段,開辦增設入口的研議評估作業,以求解決北上匝道進入交流道前的塞車問題;最終並將研議評估結果,納入交通部林佳龍部長曾允諾會提出的「最終林口交流道路段改善方案」中並對外周知,以及將含評估過程等報告相關資料,提供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知悉。 -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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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交通部、新北市及桃園市對於林口交流道之通行壅塞問題重視,建請109年12月將召開之「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交通改善方案」討論場地,應比照109年10月13日由交通部長林佳龍與北北基3位市長共同參與之「北北基軌道路網政策溝通平台起始會議共識說明會」方式,採室內召開,並容許民眾意見表達之參與,俾利改善意見廣納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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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鑑於交通部、新北市及桃園市對於林口交流道之通行壅塞問題重視,建請109年12月將召開之「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交通改善方案」討論場地,應比照109年10月13日由交通部長林佳龍與北北基3位市長共同參與之「北北基軌道路網政策溝通平台起始會議共識說明會」方式,採室內召開,並容許民眾意見表達之參與,俾利改善意見廣納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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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議事錄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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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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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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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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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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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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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主席:宣讀討論事項所列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同時進行協商。 -
一、預算數部分
(一)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
1.歲入來源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7項 鐵道局及所屬1,615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8項 鐵道局及所屬8萬3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2項 鐵道局及所屬8,277萬5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9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
2.歲出機關別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35億8,028萬5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2億7,784萬8千元
第2目 鐵道業務51萬1千元
第3目 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2億7,747萬5千元
第4目 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20億2,030萬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415萬1千元
(二)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一、業務計畫第6~18頁業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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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業收支第18~19頁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詳見第33~35頁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39~119頁各損益科目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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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業總收入303億5,880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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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336億0,120萬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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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稅前淨損32億4,239萬9千元。
三、服務成本:詳見第33~35頁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45~96頁各成本科目明細表。如個別項目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如無個別項目修正,即敘明「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
轉投資計畫:無列數,第17~18頁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詳見第150~151頁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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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第17~18頁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詳見第150~151頁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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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之建設事業:245億8,409萬5千元,第8~17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120~145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相關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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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之建設事業245億8,409萬5千元,第8~17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120~145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相關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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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運用:第20頁現金流量之預計(詳見第37~3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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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金運用第20頁現金流量之預計(詳見第37~3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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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預算: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2億7,934萬3千元,第20頁補辦預算事項(詳見第174頁補辦預算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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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補辦預算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2億7,934萬3千元,第20頁補辦預算事項(詳見第174頁補辦預算明細表)。
(三)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
一、業務計畫第3-3~3-9頁業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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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業務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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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務總收入110億4,6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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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業務總支出10億9,299萬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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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賸餘99億5,304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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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繳公庫淨額5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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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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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3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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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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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員提案部分
(一)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Desktop/新增資料夾/12112020145053_頁面_12.jpg" \* MERGEFORMAT
(二)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三)鐵道發展基金 -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
主席處理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請大家參閱建議提案及預算表。
首先,處理第1案及第2案,有關歲入「財產孳息─租金收入」部分。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的提案是第1案,有關歲入部分,我覺得這部分要酌予增加,因為前兩年107年及108年編得實在有點離譜,最後的決算數都遠高於預算數快幾十倍了,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的編列過於保守,因此,我建議租金收入預算應該予以增加500萬元。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業務單位說明。
胡局長湘麟:這部分按照林委員的意見,第1案遵照辦理。 -
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案,有關歲出「通案─業務費」部分。
李委員昆澤:有關業務費部分,我提議凍結十分之一,主要是要提醒鐵道局,運安會已經針對普悠瑪事件提出調查報告,其中對臺鐵局提出18項改善意見,對鐵道局提出3項改善意見,對交通部部本部提出1項改善意見,共計22項改善意見。雖然鐵道局只有3項改善意見,但是鐵道局仍然是臺鐵局重要的監理單位,按照運安會的調查法規定,這些改善意見的處理必須在三個月內報請行政院,我認為鐵道局要來做一個專案報告,這個部分請局長說明一下。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俊憲:我支持李昆澤委員的案子,因為運安會到我們這裡報告時表示,它的相關改善意見都有分別與有關係的各單位事先溝通,所以你們都知道它提的意見是什麼,也有事先讓你們瞭解運安會提的要改善的項目內容,既然如此,你們應該有可以完成的相關計畫,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讓我們委員會能夠進一步瞭解? -
主席請鐵道局胡局長說明。
胡局長湘麟:剛剛委員關心運安會對於普悠瑪事故所提的建議,確實如委員剛剛講的,總共是27項,臺鐵局有18項,對廠商的部分有5項,交通部1項,鐵道局3項,情況大概是這樣,這部分我們最近陸陸續續就每一項會同臺鐵局和運安會在檢討之中,剛剛委員提到運安法的規定,90天之內我們應該讓運安會瞭解,我們對於他們所提建議的處理情形,不過我們不會等到90天,運安會是在10月19日提出來,我們自己管控的時間是1月18日,包括整體的部分,我們都會會同去處理,所以原則上我們尊重委員所提的專案報告要求。不過在提案的處理上,因為這是凍結鐵道局的預算部分,我建議倒數第三行的「22項」改成「3項」,但是我們將來在專案報告裡面全部都會一併做處理,以上。
主席:把「22項」改成「3項」比較符合要改善的項目,但是還是要專案報告,預算一樣凍結十分之一。
李委員昆澤:因為鐵道局是臺鐵局的監理單位,雖然鐵道局本身只有3項,交通部部本部也有1項,臺鐵局有18項,請次長說明處理程序以及交通部的態度。
祁次長文中:交通部應該要提一個專案報告,要把剛剛所講的27項都涵蓋在內,可是我們這裡處理的是鐵道局的預算,它只有3項,所以我們建議就這3項提書面報告,但是交通部會針對全案提專案報告,這樣才不會影響到鐵道局,因為鐵道局只有其中一部分,所以我們建議在處理上是不是凍結百分之十,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但是交通部會在三個月內提出全案的專案報告,這樣處理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
李委員昆澤尊重召委。
主席:我們確定會要求,因為三個月後可能這個會期已經結束了,但是我們就作成這項決議,下一屆召委要不要排審應該也會尊重我們審查預算的決議,我們作成決議的話就照這樣處理。預算部分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交通部針對運安會所提的幾項改善意見之辦理情形到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以上決議處理好之後再宣讀。
繼續處理第7案至第17案,有關歲出「通案─大陸地區旅費、派員出國計畫及國外旅費」部分。有很多案子,請問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李委員昆澤:我的提案是第16案,不過這些都是通案性的提案,因為受疫情影響,大家都心知肚明,國外的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其實都很困難,請鐵道局說明今年國外旅費的執行狀況。因為現在很多的國外會議都改為視訊方式處理,也請鐵道局說明。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顯智:我的提案是第9案,我跟李昆澤委員的考量是相同的,現在的狀況是要出去已經非常困難,在這種情況之下,是不是應該要考量減列,因為預算編列之後,沒有辦法出去的話,預算的執行率也會很低。 -
主席請鐵道局胡局長說明。
胡局長湘麟:剛剛有委員關心鐵道局今年的出國預算,我們完全沒有出國去執行,因為疫情的關係,這是今年的狀況。 -
林委員俊憲我們就依照通案處理。
主席:這個案子依照通案處理,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4案至第6案、第18案及第42案併案處理,有關「一般行政」部分。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第5案關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裡面,國外旅費和大陸旅費加起來是143萬元,請局長說明一下,一樣是都沒有出國,也沒有開會。 -
主席待會一併說明。
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本席的提案是第18案,針對「一般行政─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部分,我的考量和李昆澤委員第3案的考量是一樣的,有鑑於運安會已經公布普悠瑪事故調查的最終報告,鐵道局的改善事項有3項,我們希望鐵道局針對運安會的建議能夠儘快有具體的改善時程,所以我提案凍結三分之一,謝謝。
邱委員顯智:我的提案是第42案,有關南鐵案中,鐵道局中工處公務員在這個過程之中有很多的爭議言論及行為,局長,但是我們沒看到你們有任何的處理方式,你們表示因為有工程要處理,被你們拆掉房子的人已經覺得非常委曲了,而且在爭議非常大的情況之下,結果竟然壓住女性民眾頭部1小時,還有侮辱性言詞,「我今天一定要做!辭掉工作也要做!」,「你們這些人都是垃圾」,甚至辱罵臺文系,這跟臺文系到底有什麼關係?我覺得就是因為都沒有念這些臺灣文學,才不能夠體會那些受迫害者的痛苦,對不對?所以你們到底要怎麼處理?有沒有在處理?這已經是犯法了,已經違反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四條。怎麼可以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去怒罵民眾,甚至用身體去壓迫民眾,還好恰巧有人把它錄影下來,否則他就這樣壓在這個女學生身上,這件事情你們打算怎麼做?我的疑問就在這裡。 -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我們討論的是「一般行政」,這裡面有分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水電費、資訊軟體、特別費等等,我看委員的提案大概都是對鐵道局有一些意見,所以本席建議統刪100萬元,讓他們自己去調整,好不好?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請鐵道局針對方才幾位委員的提問統一做說明。
胡局長湘麟:有關出國開會或出國考察的部分,今年度的部分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都沒有執行,所以相關費用應該是繳庫了。而陳委員所提關於運安會調查的部分,剛剛已經做了說明,就整個調查的部分,除了對鐵道局的部分,目前我們跟運安會在溝通這件事情,鐵道局所提建議的3項裡面有2項運安會已經接受我們現在的處理方式,唯一的1項是對於臺鐵局駕駛執行的考照檢定,還有他們說有一個職務叫做檢查員,因為檢查員會影響到整個車輛運作的狀況,他們認為檢查員要發給相關的證照,在這件事情上,現在我們跟臺鐵局正在討論檢查員這個職務,在他們一般的程序裡頭並沒有這個職務,可是在實際執行時,檢查員所表達的意見似乎對整個作業的影響很大,所以究竟該不該處理,我們要跟臺鐵局再討論過後才能確定這個檢查員的職務要不要去執行。剛剛前面3項的部分,我們統統都已經在處理了,所以這部分我們會提報告。
另外,對於整體的部分,剛剛也做了說明,就整個的部分,包括27項報告,我們會按照委員會的意見準備去做專案報告。而邱委員剛剛所提到的是在南鐵這邊執行的情形,當時的當事人是我們一位梁姓同仁,我們有進一步去了解,他是在執行拆遷的過程中,與當時住戶周邊一些年輕的民眾在彼此拉扯的過程中,剛剛那段言語就是在這個時候發生的,後來我們去了解這段過程並不完全是他自己主動去辱罵,而他講的話,就公務上的執行來說,他不應該去做這件事情,可是這是在互動、在雙方拉扯的過程中,可能有一些彼此言語的交鋒,但是我要特別講,即使有言語的交鋒,他也不應該在執行公務時講出這樣的話。目前我們對這位梁姓同仁記2次申誡,後面還會持續進行後續調查的作業。至於將來是不是要送懲戒?這部分我們會在調查完畢後,按照規定去做處理。
邱委員顯智:局長,你現在的處理方式是對他記2次申誡,問題是這是違反公務員懲戒法的規定,這部分法條有規定,其實你非常清楚,我不知道你這個決定的狀況是什麼,而且你說要調查這個狀況,那不是都有影片嗎?今天如果沒有影片的話,這些抗爭的學生也沒有辦法對你們怎麼樣,人家都已經有影片了,這個影片在網路上已經傳遍全臺灣了,你今天還在那裡說還要再去調查、了解,這種調查你是怎麼來調查?你是怎麼來做?今天大家就是要看到你至少要有一個態度,否則你的所屬公務員都可以對這些手無寸鐵的民眾辱罵,他甚至還把他的標章撕掉,你們鐵道局的標章是不能夠讓人家看見嗎?他就把他頭盔上的標章撕掉了,這表示他也知道他現在做了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嘛,你還在替他背書,說實在的,在互動的過程中可以這樣?這個互動是他在跟人家互動嗎?你不覺得這很怪嗎?這是他的工作嗎?他是在執行公務嗎?對不對?而且那個影片你應該有看過嘛,並不是只有那個言語,學生一直在下面說他壓著我、他壓著我,這樣壓了1個小時,如果這是你的子女的話,你做何感想,對不對?我的態度非常簡單,全臺灣人都在看你要怎麼處理這個事情,今天這個事情已經演變成一個眾所矚目的拆遷事件,然後你說你的這個公務員出來的態度是這樣,那你到底有沒有在跟這些民眾協商?你的任務應該是,鐵道局要去執行你的公行政的任務,怎麼會變成是在做這樣的事情?所以第一,你是不是要有一個調查報告?什麼時候會有一個調查報告?在調查之後,你預備要怎麼做?你應該給大家有個清楚的交代。
胡局長湘麟:我剛剛有講,現在我們的懲處已經先做了2次申誡,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看到錄下來的影片是在他講話當時的前一小段時間在來回互動,這個我們都看到了,我現在要講的是,我們要調查的是那件事情在現場處理的狀況,到底今天產生這些跟學生之間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讓他會產生這樣的言語,而這樣的言語,我相信對於執行公務的同仁來說,他也是有相當的壓力在處理,這是我從我們同仁的角度去看,但是這不代表我要去袒護他,我剛剛是說,我們把全案了解過之後,該按照什麼樣的懲處,或者委員這邊所提議的,是不是要按照規定移送懲戒委員會,我們絕對會按照規定去辦理,而委員關心的是我要什麼時間去處理,能不能給我1個月的時間來處理這件事情? -
邱委員顯智你是說1個月的時間來調查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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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長湘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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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然後呢?你要有一個調查報告給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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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長湘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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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不然我們怎麼知道你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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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長湘麟我們就提一個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邱委員顯智:還有在公布調查結果後你打算怎麼做。這是違反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四條,你可以去問全臺灣的公務人員,沒有人會這樣辱罵說你是垃圾、臺文系之類的,這不是他應該做的。給你們1個月的時間去調查,在調查之後要有一個行政報告,並且那個調查報告應該包括你要去對他做什麼。
胡局長湘麟:是的,就是會在調查報告裡面去做。 -
邱委員顯智因為公務員懲戒法也不是規定要懲戒2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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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長湘麟那是我們行政上的處分。
邱委員顯智:另外,這個人現在還在處理南鐵這件事情,那還不是一樣,還不是會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這些事情,對不對?
胡局長湘麟:我們已經做了懲處,我剛剛講了,他目前……
邱委員顯智:你們的懲處是申誡2次,但是他還在那裡工作,如果是這樣的話,下次他遇到這樣的事情,這件事還沒結束耶,這件事情不是還在進行中嗎?人家還在抗爭啊!
陳委員雪生:邱委員,我講一句持平的話,因為我當過行政首長,也碰過很多抗爭,公務員站在第一線也是滿可憐的,我跟你講,我不是同情公務員。 -
邱委員顯智但是沒有人這樣做。
陳委員雪生:這個公務員為什麼講了這些話?前面還有一段,胡局長剛剛有講,公務員辱罵老百姓、罵學生,這個要檢討,但是你看像這個類似釘子戶的拆除,一定是很激烈,但是政府為了執行這個政策,第一線人員跳出來去辦這個事情,在辦這個事情的時候,上面的政府不可能跟他說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因為人都有情緒,所以我覺得胡局長應該把整段錄影帶錄下來…… -
邱委員顯智那你就要公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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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不要片面……
邱委員顯智:局長,如果真的像委員這樣講的話,你就公開這個錄影帶,你什麼時候要公開?大家來評評理嘛。
陳委員雪生:胡局長,你們局裡面也應該…… -
邱委員顯智你不要空口說白話。
陳委員雪生:你們應該給這個釘子戶做適當的慰問,對於這個公務員當事人,你們可以把他調到其他職務嘛,如果覺得他沒有錯,為什麼要記他申誡2次?
邱委員顯智:局長,你好像覺得就是不關痛癢,你對這些人沒有任何表示,你甚至會去講一個理由,因為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難免有情緒,然後前面有發生什麼事情,這是你的揣測嘛,這件事情從頭到尾你也不去調查清楚,如果像陳雪生委員講的,如果有這樣的錄影帶的話,拜託你拿出來,已經幾天了,根本沒有啊!
陳委員雪生:或是請這些學生,提供錄影帶的人能不能提供完整的錄影帶?
邱委員顯智:如果你對這些人家指控的事實,譬如說,你們這些垃圾、辭掉工作也要做、臺文系如何如何等等,如果你有反駁的話,你可以反駁人家嘛,對不對?也沒有。第二個狀況是,現在已經造成這樣的傷害,局長沒有任何的表示,甚至有一個記者從4樓被人家拖到1樓,你沒有任何的表示,這是現在臺灣當下在發生的事情,你沒有任何的表示。你今天在這裡可以說你的同仁被記申誡2次,但他還是繼續在那個地方處理事情,表示你根本也不認為他應該受到懲處,對不對?不然的話,你覺得他錯在哪裡?他如果有錯的話,他還可以繼續每天在這裡,下次人家來抗爭的時候,繼續罵人家垃圾?
胡局長湘麟:不是,跟委員報告,如果今天他執行公務時,在現場還繼續這樣罵人家、用這種方式…… -
邱委員顯智你還是記申誡2次嘛。
胡局長湘麟:剛剛邱委員說,今天他在職務上繼續還在做同樣的事情,我覺得那就不能容忍。 -
邱委員顯智繼續在這個職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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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長湘麟我是說繼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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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所以表示你根本不認為他不應該在那個職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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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長湘麟沒有。
邱委員顯智:你認為他應該再繼續這樣做,對不對?並且他也勝任這個工作,不是嗎?
主席:邱委員,記申誡2次其實對公務員算是很大的紀錄,我相信衝突過程中的一些言行、誰對誰錯,這都是難免的,我們很難去理解,剛剛局長有答應1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現場的這個公務人員被記2個申誡,如果他再重犯、再有這樣粗暴的言行,我相信那個處分會更重,一般的公務員不敢。
邱委員顯智:第一個,應該要有一個調查。
主席:對,請局長……
許委員智傑:我來報告一下,我也曾當過市長,原則上,先記2個申誡事實上就是個處分,如果再犯可能就要調職了,這會有個簡單的原則,這樣邱委員顯智才能夠了解,如果他犯錯就會受到處分,如果他再犯的話,就會把他調單位,大概有個簡單的原則,大家瞭解這樣子就好了,這要處分到什麼程度……
邱委員顯智:要處分到什麼程度,這個有法律的規定,公務員懲戒法裡面有規定,假設後來懲戒法院認為他都沒事,那本來就是要尊重懲戒法院。第一個,你根本沒有送;第二個,你的調查報告到現在也沒做,所以剛剛講的都是你的揣測;第三個,到現在他還在原單位工作、在處理這件事情,你並沒有覺得他不適任;再來,從頭到尾,局長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就是假裝沒看見嘛,就是這樣啊!對不對?這是一個公務員懲戒法上面的事情,現在已經造成這麼大的爭議、這麼大的抗爭,然後你假裝沒有看見這件事情,就是這樣啊!
主席:邱委員,現在鐵道局還沒有決定要不要送懲戒法院?
邱委員顯智:對,所以我同意他們應該要有一個調查報告出來。 -
主席之後機關才會決定……
邱委員顯智:人家才會知道你是怎麼認定這個事實,否則你之前也從來沒有講過前面有什麼狀況啊!
祁次長文中:我來說明一下,第一個,第一時間他先做了2個申誡的行政處分,然後同時啟動調查,如剛剛局長所講的,1個月內他會把調查報告提出來,調查報告的內容就是調查完了,還要提到所謂的人評會去討論是否要移送公懲會,就是你剛剛講的公務員懲戒法,是要由人評會決定,如果要提公懲會,報告裡面都有寫這個部分,包括調查報告,包括局內的人評會,還有是不是有提到公懲會,這部分在1個月內的調查報告裡面會提出來。後續該員如果還有其他違規事項,當然還會另外再次啟動,一定是會跟第一次不一樣,好不好?
邱委員顯智:所以就是按照這個程序啦,但是我必須再做個建議,因為你現在還是讓他在原來的地方,那你就必須保證他不會再對這些學生惡言相向,或者是壓在人家的身體上,如果你不去做處理,之後他又發生了事情,到那個時候真的很難去說這樣有什麼樣的正當性。
主席:今天是審查預算,我們來做預算的處理。剛剛林俊憲委員說第1目「一般行政」整個統刪100萬元,你們會有影響嗎?
胡局長湘麟:林委員,這些相關的公務行政費用,每年都是按照行政院的相關規定,應該減列去做減列的,所以這部分是不是允許仍然保留這100萬元,還是採取凍結10%、提書面報告的方式來處理? -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你們每年決算都會有賸餘,你們不可能花這麼多。你們「一般行政」全部編多少? -
主席總共有12億多元。
林委員俊憲:除了人事費以外呢?光水電費就至少有剩100萬元了,但我不是要刪水電費,是全部刪100萬元……
主席:就是一般行政的部分刪100萬元,其他的……
祁次長文中:委員,這100萬元砍了,以後就回不來了,天花板就往下降。
邱委員顯智:主席,我這個案子還是要凍結。 -
林委員俊憲那就改凍結。
主席:我們改凍結十分之一。有關第42案的部分,1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好不好?其他的話就是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但針對這個報告是1個月內要提。
接著處理第2目「鐵道業務」第19案至第22案。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我的是第19案,鐵道局的鐵道業務預算編了51萬元,比109年度減列了2,189萬元,我的提案並不是要求鐵道業務整個都刪減,主要是減列營運監理等相關業務經費,把它改編到鐵道發展基金,其實這個營運監理是鐵道局主要的工作項目,應該要編在公務預算,現在把它編到基金預算,這部分請鐵道局說明一下。 -
主席請魯委員。
魯委員明哲:我提出來的是第20案,針對本案我提出凍結10%,主要是因為鐵道業務除了移到鐵道基金,我也希望在這個預算能凸顯事實上在整個鐵道規劃業務中,包含鐵道建設的研擬、審查及管考,在工程管理業務中,亦包含鐵道建設計畫工程之驗收。這邊要特別提出來,針對機場捷運的部分。當然提出這個計畫到正式上路可以通行大概二十年,事實上到現在又經過了三年多的時間,我覺得當時提出來很多驗收缺失的改善,也還沒有完全通過,甚至有一些需要達到的標準,機捷也沒有辦法達標,還有硬體你們要怎麼交給地方政府,也還沒有完成。
最後一個是機電標丸紅的部分,我有幫你們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他們說下個月可能有機會。特別在這邊我要凸顯這個問題,因為今天鐵道局的預算,我都幾乎用凍結,沒有刪除,我知道這個部分可能都是辛苦錢,你們也沒有什麼太過浮編的預算,不過因為我覺得很多東西標出去,你們比臺鐵局感覺好一點,不要這麼倒楣,什麼軌道車沒辦法驗收,維修車標到也沒辦法驗收,什麼最美的列車第一天出去就有問題。但是我在這邊凸顯這個問題,所以凍結10%,這個錢不多啦!希望你們針對我剛剛提出的幾個機場捷運問題,能夠提供書面報告,再行動支,以上,謝謝。 -
主席請何委員。
何委員欣純:剛剛聽到魯委員的發言,大家都很關心,最美的列車進來之後,我們辦了一個很盛大的典禮,現在聽說一上路就發生問題,可不可以請交通部說明一下,現在的狀況是怎麼樣?
主席:因為這是鐵路局的業務,鐵道局瞭解嗎?交通部來說明一下,待會鐵路局會來。
祁次長文中:我簡單說明一下,其實這一次的採購案是要買52列,這次交了2列,這2列進來之後,就要求要做試運轉,也就是在80天內至少要累積做60天的試運轉,其實這種列車的採購,通常會在製造端,也就是製造中就要啟動檢查,因為這次疫情的影響,臺鐵人員沒辦法過去,但是有委託一家德國的萊因公司,就是第三方的公證公司,在製造端也檢查,這次進來了之後,我們發現這2列的第一輛試運轉有些問題,我們當然會要求第三方公證公司協助,把這個試運轉該做的事項都把它做完,所有問題彙整完之後,依合約要求廠商去做改善,如果不能改善,當然就要啟動相關合約的一些規定,我們也沒想到這一、兩列才剛來,試運轉沒幾天就出狀況,但是我想這個就是合約執行過程當中遇到問題,而且應該會要求第三方公證公司協助,把所有的問題找出來。 -
何委員欣純所以這2列列車上路的時程就會delay了?
祁次長文中:現在講還言之過早,它分批交車,分批完成程序之後上路。 -
何委員欣純原來這2列最美的列車預計什麼時候要上路?
祁次長文中:它是依程序,等於是交車試運轉通過之後,也就是測試完再上路。 -
何委員欣純在你們的期程裡面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講的是80天內做完60天的試運轉,然後確定之後有一個行政程序,才可以上路。現在才剛開始,如果真的沒有在合約的規定期限內,能夠讓它儘快上路的話,可能就會涉及違約裡面的罰則。
何委員欣純:涉及違約是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是在於怎麼去處理這些已經發現的問題?如果可以改善的話,又要多久的時間?會不會延宕了我們本來預計它可以上路的期程?因為我們很多的列車,事實上需要汰舊換新,所以這一次兩個最美的列車進來,大家都認為如果可以用最安全、最快速的速度上路的話,才是真正開始了我們所謂汰舊換新的第一步。
祁次長文中:沒有錯,是有可能會延誤,但我們希望它不會延誤,事實上會不會延誤,可能要等到所有試運轉的問題處理之後,才會比較清楚。這部分稍後請鐵路局補充說明,因為細節他們可能比較清楚。 -
何委員欣純好。
祁次長文中:我們請臺鐵機務處處長來補充說明一下,好嗎?
魯委員明哲:次長,我接著簡單問一個問題,因為這是臺鐵局的問題,對於你剛剛講的,我確認一下。因為你要進52列,總共是520輛,你剛才講2列都出問題,1列10輛,2列20輛,現在2列的頭都出問題是不是?目前的狀況是不是這樣?現在進來2列,一列帶10輛,是2列都有問題,還是只有1列? -
祁次長文中我們請鐵路局說明一下。
陳處長詩本:沒有錯,新進來的有2列,分別是901和902,902的情況是良好,901昨天14時15分從花蓮站出發,15時在南澳站停下來的時候,順便檢查一下車況,發現3組集電弓的碳刷都有破裂的現象,結果車子18時01分從南澳站用機車把它拖回七堵的基地,然後他們上車去檢查,後來發現再比對一下結果,當初他們設定的那個汽缸,就是把集電弓要上揚的那個壓力調得太高了,多了1.5磅,結果造成它的壓力過高,就只有EMU901這一組車發生這個問題。
魯委員明哲:所以只有一個列車,如果2列,就是百分之百,這是很恐怖的一件事啊!再來,你有做背景調查嗎?就是壞的三組,在出發前有沒有做背景調查看是不是沒壞?
陳處長詩本:在我們檢測的部分,因為它那個是要用儀器測,所以基本上他們……
魯委員明哲:我是指有破裂的部分,就像車進來總是要檢查一下哪裡有問題,例如哪裡有掉漆、保險桿有沒有掉下來,這種很簡單的背景檢查有沒有做?我的意思是,是開出去才壞掉的,還是進來的時候,運輸的過程壞掉了?你們知道嗎?可以區分嗎?
陳處長詩本:瞭解。報告委員,事實上車子進來的時候,這些部分我們都有檢查,是完好的。 -
魯委員明哲沒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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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詩本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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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OK!謝謝。
主席:因為第2目預算總金額才51萬元,我們就照案通過,好不好?剛剛何委員的問題,很多委員也想知道。採購案如果沒有謹慎驗收的話,未來的營運、安全都有很大的問題。
何委員欣純:召委,按照剛才鐵路局的說法,進來的時候是好的,在試運轉的時候才發生問題,所以我想請教一下,當初採購的時候,像這樣子發生問題,第一個應該有保固;第二個,應該有零件的備品;第三個,有沒有維修的機制?剛剛次長講的80天以內,必須要製造商去解決這些問題,才不致於延宕我們這2列列車,或者是這一列列車上路的期程,不是嗎?請再簡單說明一下。
陳處長詩本:跟委員報告,一般我們測試的時候只要1組車做性能測試還有試運轉測試就可以了,我們原則上有2組車,後續所有的整備工作,包括之前發生的loss,就是壓力的調整,我們一定要要求到合乎我們的標準的情況下,我們用902繼續來試車,不會延宕到後續的上路。 -
何委員欣純確定不會延宕上路的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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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施本目前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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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在預定的掌握中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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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處長施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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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局長,我剛才請教的問題,鐵道業務編51萬元,看起來少很多,而且比109年度減列2,100多萬元,你們不是減列,也不是鐵道業務的預算大幅縮水,而是把本來應該是公務預算的改列到鐵道發展基金,為什麼?請說明一下。
胡局長湘麟:我知道李委員一直關心我們鐵道監理業務的執行,但是在這部分,我們會覺得鐵道局的監理業務其實每年都在持續增加,可是我們相關的預算需求如果繼續編在公務預算,反而會對公務預算其他的工作造成一些排擠。鐵道發展基金在今年完成程序成立之後,我們認為鐵道發展基金的部分在處理上也跟監理業務有關係,所以當時在處理上我們把可能會排擠其他公務預算的監理業務需求挪到這個基金預算,基本上是從預算編列的角度去處理。但是這部分可能委員會關心是不是會影響很多監理業務工作的執行,我們在基金預算的相關描述或跟委員關心的一些細節上的事情,是不是因為移到基金就可能會逃避委員的監督。這部分我們會按照委員會的建議來做,基本上只是預算的編列可能會對一些本有預算造成排擠。 -
李委員昆澤預算中心有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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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項預算可以這樣處理嗎?
李委員昆澤:請說明一下,鐵道業務本來都編在公務預算,今年把它整個移到鐵道發展基金,移山倒海。
胡局長湘麟:應該是監理業務,不是鐵道業務。 -
李委員昆澤預算中心說明一下。
馮研究員兼組長于容:這個預算的挪移在編列時原則上之前主計總處應該是同意過的,今年鐵道基金增加滿多的收入,就是高鐵及土開的經費,基於挪移的考量,我們也希望他們經費上能夠跟業務配合。至於預算法方面,這個部分因為沒有什麼強制的規範,行政機關跟總處可以協調的話,就是照著這個制度走下去。 -
主席總處知不知道這個預算的挪移?請行政院羅專門委員說明。
羅專門委員莉婷:這個部分涉及到公務跟基金的劃分,交通部或是鐵道局有自己的劃分原則,這部分我們原則上是尊重。 -
主席你們知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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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符合程序最重要。
主席:好,這樣子預算就照列,51萬元的預算就照列。會後還是請鐵道局跟李委員說明一下預算的構想。
處理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及管理」第23案至第25案。提案委員有沒有要說明?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第27案和第28案,我覺得這兩個案子是類似的,就是臺鐵因為要做桃捷地區的……
主席:林委員,現在討論第3目,第3目先處理。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針對第3目,我提的是第25案,這邊列了一個預算是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事實上很多的鐵道建設都在做推動,我的原意是不會去刪這筆的預算,原本的想法希望凍結10%的最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桃園機場捷運的中壢延伸線。機電標要延續之前的系統,也造成你們很大的痛苦,因為前面跟丸紅的機電標前帳未清,你們後面找一個全新的廠商,機電會不會產生安全的問題?這個我聽得懂,覺得滿嚴重的,可是拖了這麼久,現在對於達成的目標,甚至於你們整個管考,我們發覺很多鐵道工程在時間上有滿大的拖延。我是真的希望有一些學習的效應,因為假設前面的拖延能夠減少後面再犯類似的情形,但如果沒有達到,我就覺得非常可惜,剛剛前面的預算雖然通過了,拜託你還是給我一個說明,就是剛剛講的機場捷運。我現在講的延伸線也正在做,我剛剛想了一下,如果凍結你們這項預算,後面可能會傳出來好像我不支持,所以我建議你們一樣來跟我做一個說明,讓我瞭解到底現在你們具體的規劃時程是什麼,我凍結10%的提案也收回來,就不凍結了。 -
主席謝謝魯委員。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基本上我們委員在這邊嚴審預算,都不是說不支持,該做的我們一定會給你們,而且錢要花在刀口上。我調整了我提的第23案,因為鐵道局有先來跟我報告資通安全政策與目標其實今年有發包。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一樣凍結10%,但是提出書面以及包含109年的稽核結果?就是現在正在做的部分,你們總是要讓我們知道到底稽核結果、過程是怎麼樣,我們才可以解凍。我想建議召委,雖然剛才魯明哲委員很「阿莎力」,我和他的額度一樣都是凍結10%,這個部分應該還是凍結啦!但是如果他們可以提出書面報告,並提供109年的稽核結果,我想我們是可以來做參考,謝謝。
主席:謝謝洪委員。我請教鐵道局,阿里山森林鐵路的管理,有沒有納入你們的管理範圍內?還是農委會管理?
胡局長湘麟:基本上管理是由農委會管理,我們在處理的是監理的業務,就是後面如果有發生什麼狀況,譬如出軌,我們必須去瞭解相關原因,但一般的管理是在農委會。
主席:關於太平山森林鐵路,你們現在看法怎麼樣?
胡局長湘麟:太平山部分,我們還沒有納入,但是如果今天回頭去會涉及到專用鐵路化,基本上這部分也是在鐵路法所監理的範圍內。
主席:全國現在剩下這兩條,其實是一條,就是阿里山森林鐵路,常常發生問題,常常停駛,既然你們負責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還是要去瞭解一下。我從林務局出來,我知道林務局都是農學院出來的,涉及到鐵道管理、建設對他們講是很困難的,專業上的判斷或管理階層的判斷都會失真。
針對預算部分,委員提出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好不好?第3目部分,這樣處理。
接著處理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26案至第33案,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第33案,我記得當年機捷通車的時候,行政院長也去看、交通部長也去看、我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去看,機捷當時有一個宣傳重點就是預辦登機及行李系統的建置,我記得我們都去臺北車站看。機捷通車的時候,也把這項服務列為重大宣傳,但是我們看一下預辦登機及行李系統的建置,從開辦以來執行率都只有7%多,都不到8%,明年你們又要花3億6,000多萬元,繼續去A3站做同樣的東西,因為這是一個整體計畫、3年期計畫,本席認為你們要先告訴我們,為什麼臺北車站的利用率那麼低?是民眾不知道,還是你們的服務出了什麼問題?這樣再繼續往下做才有意義啦,我覺得我們應該先找出原因,否則當時你們在宣傳這種服務有多好、創新的服務,結果現在根本沒有人在用,所以本席建議明年度在做A3站行李預辦登機的部分先刪除1,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向本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其實第27案、第28案是相同的案子,你要建造一個臨時車站,我覺得你們的預算都滿高的,是不是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因為你只編預算,但是沒有寫建設期程,就是一些詳細的規劃,請送書面報告給我們,第27案、第28案各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我的案子是第26案,針對這個臨時站,基本上政府要顧到的,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舒適、豪華都不是重點,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中壢站的電梯竟然沒有手扶電梯,這樣不是很危險嗎?怎麼會簡陋到這種程度?所以我希望這個部分先凍結十分之一,改善後再解凍,好不好?因為這是安全問題,如果不安全,其他都不用談了,所以我認為這個部分要趕快去改善,謝謝。 -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交通部鐵道局110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的預算編列17億6,182萬元,主要是用於部分捷運系統的延伸計畫,捷運的延伸計畫有助於大眾運輸網的建立,交通委員會都會給予支持,但是我看鐵道局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這個捷運系統的建設計畫裡面,部分計畫仍然有保留款,而且執行的進度也不如預期,相關預算應該有撙節的空間,我建議刪減1億4,000萬元,以撙節支出。請鐵道局說明一下,這些部分計畫的保留款,還有執行的進度也不如預期,這個預算是否有撙節的空間?請局長說明一下。 -
主席請局長針對幾位委員的提問一併做說明。
胡局長湘麟:林委員所關心的第一個是預辦登機這件事,關於預辦登機,從機場捷運開始營運以來,當時臺北車站的預辦登機是逐步在增加的,就是在疫情之前,相關的航空公司或航聯會也有檢討這件事情,因為剛開始只有華航和長榮2家,陸陸續續擴展到其他航空公司,包括外國籍的航空公司,其實這部分是持續在增加,一直到碰到疫情這件事情。
為什麼在A3、在五股產業園區也要辦理這部分?當時我們在整個計畫裡面就有保留,可是當時在新北市的環狀線,從新店這邊拉過來,經過中和、板橋到新莊這裡,這部分是在原來的計畫裡面,可是當時環狀線還沒有通車,所以我們就把在五股產業園區的預辦登機延後,最近環狀線通車之後,也提供了環狀線跟機場捷運的銜接,所以我們把原來預定的計畫再拿出來執行,可是因為碰到疫情,實際上國內出國或者國外進來的旅客大量減少,所以才會產生這個問題。不過我覺得預辦登機的業務,實際上跟捷運的營運,還有機場在國際上所提供服務的定位,是有正面幫助的,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還是照原來的計畫繼續執行。
關於魯委員剛剛所提延伸線一事,魯委員應該也有初步的瞭解,在這個中間包括執行上,剛剛委員有提到號誌系統等問題,我們會跟魯委員再說明這些細節。
至於許委員智傑所關心中壢車站的問題,這部分我必須做個說明,因為我們要在中壢車站做桃園鐵路地下化,在中壢車站,我們必須考慮在施工的同時也要維持臺鐵的營運,所以我們必須在中壢車站現有的用地範圍、已經營運的月臺之外,再去闢建臨時站的月臺,當我們把這些臨時站的月臺空間要配置軌道數的時候,其實用地範圍是不夠的,這就表示月臺寬度是受限的,如果還要再配置電扶梯上去的話,整個用地範圍是不夠的,所以我們現在是用電梯的方式去處理。在中壢臨時站,包括付費區裡面的通廊跟付費區外面的通廊,不管是區外、區內的部分都有配置電梯,所以是用這種方式去處理,希望委員能夠了解,現在的用地已經沒有空間再配置電扶梯。
李委員所關心的就是所謂保留款的部分,基本上,在這個預算裡面,涉及到執行捷運的部分有2個計畫,第一個是臺中捷運的部分,第二個是機場捷運延伸線的部分。以目前來講,有保留款的部分,在機場捷運的部分,應該是原來在發包的時候,因為號誌系統發包那個部分在執行上時程有一些落後,我們已經慢慢在追趕這個進度。至於臺中捷運的部分,基本上年底之前可能要通車了,這部分是臺北市政府在負責工程之執行,所以這部分我們會配合他們去處理,應該最近就會按照進度處理。至於有所謂結餘款的部分,我們就按照規定的程序,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主席:剛剛許委員智傑關心的是安全,如果沒有辦法做手扶梯,那電梯安不安全?你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胡局長湘麟:電梯是安全的,主要是這個車站是一個臨時站,基本上它是保留3個月臺,在處理上,我們已經沒有用地再去配置電扶梯了,所以這部分…… -
主席要安全啦!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剛才有提到中壢的臨時站,說真的,我們中壢因為配合臺鐵的地下化,這兩個站都不會很臨時,包括桃園站和中壢站都不會太臨時,我自己預估大概是8到10年以上,剛剛許委員提的可能是全國的狀況,遇到這樣的情況,要施工完成、軌換回來,我覺得這需要滿長一段時間。其實桃園本來就分南北區,民眾一定會問這個問題啦!我想再追問你一句,因為桃園站有電動手扶梯,中壢的腹地確定比桃園小很多嗎?因為我沒有測量過,小很多?現在是完全沒有辦法?你知道嗎,電梯消化的速度是很慢的,一堆人上去,然後一堆人拎著皮箱在那裡等,你們要不要再研究一下?這是哪一家設計公司? -
胡局長湘麟世曦。
魯委員明哲:你請世曦再研究一下,確定不行或是怎麼樣再給我們一個報告,謝謝。 -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我的是第31案。局長,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應該是107年9月13日之後就發生第一次電纜事故,到現在已經有14起了,就是從107年9月13日到現在。最近一起事故是今年7月17日凌晨4點發生,你們的說法是,因為電纜內部材質長期受環境日夜溫差熱脹冷縮的影響,金屬材料熱疲勞,使得電纜銅線破裂產生放電鑿穿絕緣層,我覺得這個事情滿嚴重的。另外,機捷從107年通車到現在,因為平均速率、行車時間、班距都沒有達到合約標準,所以現在還沒有完成驗收,就這部分,你們跟丸紅公司還在工程會進行履約爭議調解。幾位委員都非常關心營運安全,就這個部分我希望能夠提出一個專案檢討報告,讓委員會可以瞭解到底現在機捷的狀況是如何,尤其到現在都還沒有完成驗收,但每天還是持續載客,到底工程會跟公司之間的爭議調解程序爭點是什麼?原因何在?再來就是電纜接地事故一直發生,107年9月13日到今年7月17日發生了14次,所以這當然會有安全的疑慮。 -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我剛剛聽到胡局長提到有關第29案都市大眾捷運系統的建設計畫,就是部分捷運系統延伸計畫,有提到臺中的進度稍有延宕,對不對?我請教一下,延宕的原因是什麼?我推測有可能是因為綠線現在還沒有營運,上次履勘才剛通過,現在要報請交通部核准營運,關於這個部分的延宕細節,可不可以簡要說明一下?會後給我書面資料,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記得當初綠線延伸計畫除了現行在做的以外,有再提到未來規劃綠線和藍線在臺中干城將會有一個捷運站,干城雖然在臺鐵臺中站的隔壁,但還是有一段距離。我們一直認為臺中已經是一個大都會型態的城市,如果我們要讓捷運跟臺鐵的大車站可以有一個連結通道,這樣子的營運功能才會事半功倍,才會增加使用率,也才能夠讓捷運跟鐵路系統加乘效果提升,才能夠四通八達。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還是請鐵道局在這樣的預算項下,是不是應該評估未來臺中市干城的捷運站,和雖然在旁邊但還是有一段距離的臺鐵臺中火車站,兩者的結合或是延伸、或者是怎麼樣,就類似日本很多大火車站裡面是共構,是有延伸、有通道,可以友善行人、友善旅客的,我覺得這是未來鐵道局或交通部要去考量的,我記得曾經提過這樣的概念及構想,但我不知道有沒有計畫可行性評估?謝謝。 -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我提的是第30案凍結10%,主要也是針對大家現在講的超前部署,我可不可以先請教鐵道局,現在機捷的預辦登機有哪幾家航空公司已經進入?
胡局長湘麟:有關預辦登機,原來是華航跟長榮…… -
洪委員孟楷就是本土的航空公司。
胡局長湘麟:主要是本土的,剛剛同仁告訴我現在是7家,其中有一部分屬於香港的,但基本上他們是委託長榮或華航等國籍航空公司代辦。 -
洪委員孟楷廉價航空呢?
-
胡局長湘麟廉價航空好像沒有。
洪委員孟楷:今年是因為新冠肺炎,所以都沒有出國,但是你如果去看之前的使用狀況,第一,會搭機捷的人就不是選擇計程車,所以相對來講,以背包客占多數。第二,背包客搭乘的航空公司也是以廉價航空比較多,還有一些紅眼班機,針對紅眼班機,機場的人力本來就會比較少。如果自動化預辦登機系統能夠把這些廉價航空納入,其實對於整體服務水準是提升的,所以我會特別提出來的就是這個部分。還有剛剛魯明哲委員及幾個委員都在意的機場捷運延伸上每個站體的手扶梯上下,因為這都牽扯到旅客帶著行李箱的部分,本席之前也跟局長討論過,在本席的選區裡面有一個A5泰山站。簡單來講,針對這個部分,我看到其他委員有提案刪除,我自己是比較贊成用凍結的方式,但是鐵道局一定要提出書面報告,還有針對我們幾個委員所關心的站體部分,都一定要檢討與改進,好不好? -
主席請胡局長針對以上委員的提問說明。
胡局長湘麟:中壢站的部分就照剛剛魯委員的建議,我們請顧問公司再檢討,然後再跟您報告。至於洪委員談的機場捷運營運的車站電扶梯是沒有問題的,而A5的部分就再跟新北市政府繼續協調。有關邱委員所關心的機場捷運電纜部分,我們花了很多時間跟廠商討論很久,我們認為有一部分是材質的問題,針對這部分,他們也在繼續檢測,但這件事情所牽扯的部分大概不涉及丸紅,主要是在營運之後的保固,不過,這個保固就牽扯到根本面,如果是材質的話,就必須要對材質的部分一併處理,這部分我們還在持續討論之中。剛剛邱委員的意見是希望我們提出報告,我們會照委員的意見提出書面報告給委員會,然後我會建議是不是看過書面報告後,看後續要怎麼處理,我們再遵照委員會的決議辦理?
邱委員顯智:局長,這個事情從107年到現在已經有14次了,另外,你剛剛提到跟丸紅公司還在履約爭議調解。 -
胡局長湘麟是。
邱委員顯智:到現在還沒有完成驗收,你知道嗎? -
胡局長湘麟是。
邱委員顯智:剛剛幾位委員也提到安全的問題,事實上都還是持續在營運,我的要求是你們提一個專案報告,把現在提出來這些問題能夠做個檢討,但我並沒有要求要唯一在一個專報告裡面,比如鐵道局也許有很多事項要報告,那就只要納入到其中一項就好了。
胡局長湘麟:好。我跟委員邱委員講一下,丸紅的部分主要涉及到系統,但是剛剛牽扯到的電纜部分則是屬於另外一個廠商,所以那部分在程序上是部分驗收,但是屬於驗收後的保固,情況不太一樣,對不起!
何委員剛剛所問到的臺中部分,針對這個部分,我記得有一次有跟何委員講,針對捷運,你關心的藍線及干城那個部分是在臺中車站,而那部分的細部規劃是臺中市政府在做。我剛剛講我會照委員的意見,我們跟臺中市政府把相關規劃瞭解過之後,看看委員說的跟臺中車站銜接到底有沒有具體想法,我們再從局裡的部分瞭解過之後再跟何委員報告,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好,再拜託,謝謝。
主席:因為本會委員都相當關心軌道建設,大家對這筆龐大的預算都有一些意見,我想我們是不是這個會期儘量安排去考察一下軌道建設?預算的部分…… -
洪委員孟楷新北、桃園……
主席:到時候再安排,會妥善安排,請放心。李昆澤委員、劉櫂豪委員及林俊憲委員,刪減部分是不是就不刪減了?因為建設的預算如果刪了1億元,他們就沒辦法做後續的改善部分了。我們就不刪減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以後,再做處理。
林委員俊憲:主席,等一下,局長,你們為什麼硬要過這項?3億6,000多萬元的預辦登機計畫,刪了1,000萬元你就不能做?而且你剛剛講到使用率那麼低,跟疫情有什麼關係?那個是去年、前年,從通車以來的使用率就很低啦! -
胡局長湘麟有逐步在增加……
林委員俊憲:有逐步增加?你如果不要刪減預算,這項計畫要執行到111年,而且今年因為疫情又很不好,如果明年的使用率又沒有提高。你們使用率要提高多少,定一個目標好不好?你定出來之後,111年的預算大家再來算帳,否則你亂花,花這些錢也沒有用,做了之後也沒有人使用。請你檢討一下原因,如果系統很好用、很方便,為什麼沒有旅客要使用?使用率7%講出去會讓人家笑死。
祁次長文中:預辦登機對旅客是非常友善的,針對如何提高使用率,我們在書面報告把它做一個交代。但是要我現在講明年跟以往比較,如果是跟今年比,那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因為今年是狀況特殊,利用率很低,所以明年比今年高是沒問題,但是明年會不會比109年高,有時候很難講,但是第一個,我們會請桃機公司去協調航空業儘量增設預辦登機的設施跟服務。
李委員昆澤: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都是經過嚴謹的評估之後,才推出這些計畫,交通委員會的委員經過評估之後,都是給予支持。其實在交通委員會這幾年我感覺到有一個現象,平時我們跟官員要資料、討論相關的預算進度,官員私底下或是中下階層的官員來討論時,都認為這個有撙節的空間,因為有保留款,還有進度落後、執行率沒有達到,基於預算的處理與撙節原則,應該適當的刪除。雖然私底下討論是這樣,但是到交通委員會實際審核預算的時候,主管的局長又說這個不要刪、這個怎樣,事後再問,這些相關的預算都跟你們討論過,你們也主動認為這個有撙節的空間,進度的執行率也還沒有到那邊,還有相關的保留款,應該有刪除的空間,但是你身為局長,我們立法院要砍預算,你當然要保護你的預算,這就是一個僵化的處理態度,交通部也確實要檢討,各部門都有這樣的狀況。
邱委員顯智:主席,我這一案,就是第31案,他有答應說要專案。 -
主席專案報告?
-
邱委員顯智對。
-
主席專案報告我們要排議程耶!
邱委員顯智:我也沒有限他時間,只要跟他其他的報告在一起就好,因為這個對他來說應該不會太困難。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32案、第33案的部分,因為這有提到刪減,如果這兩部分你們堅持要刪減的話,我們就處理啦!就是這個案子,大家都對你們的執行率有意見。 -
祁次長文中可以。
主席:針對第4目刪減1,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科目准予自行調整,你們在文字上做處理。
現在處理決議案第34案,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
胡局長湘麟:第34案決議案我們是建議做文字的修改,在第二行「交通部鐵道局」的部分,因為履勘是交通部的權責,所以我們建議把這個部分以及第三行「鐵道局」的部分都改成「交通部」。
洪委員孟楷:這個部分我不針對是鐵道局還是交通部,次長今天有來,據我的瞭解,這在10月初已經經過初勘,新北市政府也配合履勘,10月29日也已經把履勘要修正的建議都送進交通部,因為在前天我和侯市長才一起去搭乘淡海輕軌藍海線一期,不知道交通部是否收到改善修正的回覆公文了?到年底還有兩個月的時間,你們審定應該不會那麼久吧?已經初勘、履勘了,是不是在兩個禮拜內能夠給新北市政府回覆?
祁次長文中:我請路政司說明,因為這個資料可能在他們那邊。
張副司長舜清:跟委員報告,我們收到他的資料,現在會確認他的改善作為狀況。
洪委員孟楷:我確認一下,已經收到了? -
張副司長舜清是。
洪委員孟楷:因為我這個提案是以110年度通車為目標,是不是能夠在這邊確認兩個禮拜內回覆新北市政府?
張副司長舜清:我們會就他們改善的部分做確認,要確認改善完成。
洪委員孟楷:這個決議就是以110年度前通車為目標,可以嗎?
張副司長舜清:那個涉及營運前要改善的部分,我們還是要確認改善完成,通車的時間原則上就是由府方來做決定。
洪委員孟楷:如果可以的話,現在府方就想通車啦!但就是要確認改善的情況,因為他都已經照我們的要求修正,而且已經兩次了,現在回覆改善的公文也都已經報到交通部了。
祁次長文中:跟委員報告,程序上是這樣,他的改善報來之後,兩週內要回覆,回覆的內容就是再次找各分組去看過,回覆結果若沒有問題,那當然就可以決定通車時間,如果還有問題,當然還要再做改善,所以我們現在不能夠直接講,這一次兩週內各分組去看過,一定沒有問題,我們不能這樣講。
洪委員孟楷:次長,有問題當然要要求新北市政府,但是畢竟已經會勘兩次了嘛!
祁次長文中:這一次的回覆,我們兩週內會處理完。
洪委員孟楷:次長拜託,行政流程的部分就請您這邊直接來督促,好不好? -
祁次長文中好。
洪委員孟楷:希望110年底以前能夠讓他們決定可以通車,有問題趕快叫他們改善,如果沒有問題的話,要放行,好不好? -
祁次長文中我們兩週內會回覆。
主席:這個就依交通部的修正意見通過,然後年度後面多一個「底」,也就是「110年度底」,這樣看得比較清楚,照文字修正意見通過。
洪委員孟楷:不好意思,是109年度底啦!110年度前就是今年年底。 -
主席今年要通車?
-
洪委員孟楷對啦!今年年底前要通車。
-
主席有沒有辦法通車啊?
祁次長文中:我剛剛有報告,其實這個程序上是,如果大家認為他改善的意見沒有問題,那當然可以。
洪委員孟楷:次長,當然你們是裁判,我也不要求你們要裁判兼球員,但我希望你們以這個為目標,所以110年度前通車啦,好不好?
祁次長文中:抱歉,剛剛部裡面回傳說,他們已經審議過了、通過了。 -
洪委員孟楷所以OK了?
祁次長文中:接下來就是發個公文,所以他們可以去準備。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
主席就照交通部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35案。有沒有意見?
胡局長湘麟:第35案是許委員所提的,我們建議做文字修改,在第3行中間「請鐵道局提出每年規劃期程、目標等資料」,我們建議把「每年」這兩個字刪除,改成「請鐵道局提供規劃期程、目標等資料」。
主席:許委員有沒有意見?好,那就照鐵道局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36案。
胡局長湘麟:第36案也是建議一個文字做修正,這個可能是打字錯誤,在第2行的「普悠瑪列出」,應該為「普悠瑪列車」。
主席:好,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7案。 -
胡局長湘麟第37案遵照辦理。
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38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39案。
胡局長湘麟:第39案也做文字上修正,這是魯委員所提的,建議在倒數第2行「於兩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的中間增加「書面」兩字,改成「於兩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主席:好,照修正文字通過。
魯委員明哲:主席,我再補充一句,這也是跟鐵道局建議,因為剛剛邱委員講了非常多南鐵拆遷的情況,說真的,我以前做中壢市市長時,也曾經處理過114個夜市攤位要拆攤棚的情況,其實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你們讓施工人員變成第一線,我覺得你們不但沒有超前部署,而且這個部署還非常怪,怎麼可能讓施工人員在第一線呢?即使真的是非處理不可的情況,你們這個部署是有問題的,應該要讓有行使公權力的人在現場溝通,而不是讓施工人員或第一線人員下去吵架,我覺得這種情境的出現是不太對的,我真的是希望你們能夠說明,並提出報告,謝謝。 -
主席剛剛有提到鐵道局要一個月提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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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長湘麟一個月是我們對那個當事人的處理。
主席:是指當事人的調查報告嗎?好,本案兩個月沒問題嘛?魯委員,本案就給兩個月,沒問題吧?那邱委員對本案還有意見嗎? -
邱委員顯智我的是第43案。
主席:好,第39案就照鐵道局所提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40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41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42案。 -
胡局長湘麟第42案好像剛剛處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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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過了。
第43案剛剛我們有處理過,我們還是要做個主決議,請簡單說明。
邱委員顯智:第43案的部分局長應該也知道,現在還有一個樓梯,關於黃春香的樓梯部分,你要如何來處理?我剛剛就講,在這個過程之中,你們公務員對這些學生辱罵,現在他還在這裡,局長也沒有出面去對當事人說:我們同仁這樣的作法是不對的,甚至你也沒有去告訴他們,你現在要進行怎麼樣的處理。現在樓梯部分的抗爭還在持續中,如果你現在又把這個樓梯拆掉,馬上大家的解讀就是趕盡殺絕。因為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五十七條,你是不是有其他的方式來處理?因為憲法上的比例原則不是要求你用大砲擊麻雀或者是殺雞取卵,不是嘛!你要用最小侵害的手段去達成你的行政目的,這是憲法上的要求。所以你現在應該要窮盡各種可能的方式,而不是去拆這個樓梯,再激起更大的官民衝突。你現在如果再把樓梯拆掉,保證全臺灣的社會運動者馬上都到你那邊,然後你也不做因應,我不知道你是覺得你不用去回應,還是你不知道該怎麼回應,還是該用什麼方式?這樣大家會覺得人家都已經要被你拆除了,你的態度還這麼強硬,好像被你拆除的人連卑微地去對抗你的國家公權力的行使都沒辦法,然後最後你還要把這個樓梯拆除。我覺得你要展現你的態度,我相信其他官員也不見得贊成用這樣的方式,臺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就像剛剛魯委員講的,其他人也有在處理這些問題,不是只有你在處理,全臺灣現在正在發生的拆遷那麼多,為什麼不會有像你這樣的問題?你真的要澈底地去檢討,到底是不是你的手段有問題,是不是一個最小侵害的手段?而且你應該要放下你的身段,如果你也認為公務員有錯,就應該放下你的身段到現場去聽被拆遷者的心聲或是那些學生的心聲。所以我希望第43案應該要透過其他可行的方式,讓他的樓梯得以被保存。 -
主席請鐵道局說明。
胡局長湘麟:謝謝邱委員。對於剛剛談的拆遷戶樓梯處理的問題,如果今天我們有其他可行的方式去處理的話,我們絕對不會去碰這件事情。上個月27日,也因為拆遷戶自己的要求而辦理鑑界,相信大家在媒體上都可看到鑑界的結果,基本上路權範圍線的部分與這個樓梯是相衝突的,這是第一個。其次,關於剛剛談到的拆遷戶,因為他是屬於半拆,原來的建築物大概還有百分之四十仍保留在我們路權範圍外,對於要如何幫忙處理路權範圍內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結構問題,我們現在已經在做規劃,如果是從我們的角度,這個樓梯應該要怎麼做、應該要怎麼改建,甚至我們還協助他去跟鄰近地主協調,看是否有可能在鄰近土地的範圍之內去找到這些用地,讓他的樓梯改建不會影響到室內空間,這部分我們都在做,並不是沒有。但是他原來的樓梯,現在經過鑑界,確實跟路權、跟鐵路地下化工程是有關係的,至於能不能保留在我們的工程方面,如果可以有其他工程的方法去解決這件事情,我們是不會放棄的。所以我就回答邱委員的部分,假設這個工程不是由鐵道局做,而是由其他單位去做,而且其他單位能夠想到更好的辦法,我們也不會放棄。其實我們並沒有那麼強制性的一定要怎麼做,只要有任何可行的方法來協助拆遷戶減少損失,我們一定是朝這個方式去處理,以上說明。
邱委員顯智:所以你應該要窮盡其他可行的方式,你本來的計畫是要把這個樓梯拆除,但是現在你已經惹出這麼大的爭議,真的啦!我覺得行政作為不是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現在已經發生這麼大的爭議,你們應該要再去檢視是不是還要按照原定計畫繼續去執行,這個就是你的行政裁量空間,那個法給你的空間是很大的。你剛剛說其他機關如果有更好的意見,我覺得這是你應該要做的,為什麼?因為其他的機關,包括縣市政府、鄉鎮市、其他的部會,是不是有比你更柔軟的方式,在處理公共徵收或拆遷的問題?對啊!本席認為,你應該要去想方設法,如何能夠讓這件事情不要被解讀成鐵道局就是要對他們家趕盡殺絕,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定會引起大家的公憤嘛!本席認為,你要正視這個問題,說實在的,今天你如果與這些拆遷戶、這些抗爭的學生溝通,你就會知道人家已經對你的行政作為非常的深惡痛絕,所以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你真的要去思考,是不是要按照原訂的計畫再這樣做?如果今天你又再把它拆掉的話,我真的是為你好,我真的是認為,如果你再把它拆掉的話,一定會引起更大的爭議。
主席:鐵道局要不要說明一下?針對本案,你們有沒有意見?先處理這個,會後你再去拜訪邱委員,針對這件事情溝通一下。
胡局長湘麟:針對第43案的部分,我建議在文字上做一點修正,把我剛剛講的那個部分放進去。至於修正的文字,在第四行,也就是倒數第二行,原本的文字是「或者透過其他可行性之方式」,我現在把修改的文字念一下,「或者透過其他方式,評估臺南鐵路地下化工程與樓梯並存之可行性」,後面的文字都刪除。也就是說,我們還是會去評估是不是能有評估的方式,這個應該與原來的文字是一樣的,只是修改文字而已。
邱委員顯智:好啦!但是,你真的是要去做啦!只要去評估,一定有一個更妥善的解決方式,不至於弄到魚死網破。
主席:邱委員,你安排一下,讓相關人員到立法院來,我也會陪同你及鐵道局長與他們溝通一下,好不好? -
邱委員顯智好。
主席:因為大家都講理、這個社會也講理,政府不要做那種會讓人深惡痛絕的事情,所以你安排一個時間,我會陪同你,請鐵道局長與相關的人私下談一下。 -
邱委員顯智好。
-
主席第43案照鐵道局局長建議的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44案。
剛剛處理預算時,大家要求進行專案報告,運安會有沒有意見?第44案是主決議,針對第3案的時候,我們做了一個主決議。
第44案照案通過。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要協調鐵道發展基金的部分。
處理第1案,有關於業務收入的部分,洪委員有沒有意見?
洪委員孟楷:本席提的是第1案與第2案,這邊已經做了調整,改成主決議,是不是要再給大家資料?給主席了嗎?
主席:針對第1案與第2案,洪委員的意思是改成主決議。
胡局長湘麟:OK,我們看過了。 -
主席第1案及第2案照洪委員修正的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3案至第7案,有關於業務支出的部分,也就是旅運費。這個好像是通案。
李委員昆澤:這個部分也請召委通案處理,因為是通案性的提案,以上。
主席:第3案至第7案就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8案,有關於修理保養及保固費。
李委員昆澤:因為鐵道發展基金在110年度編列了修理保養及保固的預算,總共是578萬元,其實,比109年度編列的57萬元,增加了521萬元,增加比例高達9倍。當然鐵道局也有說明,其中的418萬元是鐵道局單位預算的移撥,另外,增加的103萬元,主要是新增辦公大樓的維護費用。其實,相關大樓的維護費用,在109年度並沒有看到相關預算的編列,針對這個部分,請鐵道局說明一下。 -
主席請鐵道局說明。
胡局長湘麟:這個大樓的維護費是用於原本鐵工局時代在五堵有一棟作為一些材料堆置或部分公務人員的辦公大樓,當時這個部分是編在某個計畫的工程管理費用項下,在整併之後就變成用這種方式處理,以上。 -
主席這個部分就是改成書面報告。
-
胡局長湘麟是。
主席:處理第9案至第11案,有關於專業服務費的部分。
林委員俊憲:第9案是本席的提案,局長,這個預算在明年突然間增加那麼多、增加了10倍,你應該要寫清楚一點。原本今年度的專業服務費預算是487萬元,不到500萬元,明年卻增加到將近9,000萬元,8,917萬元,本席看了一下你所寫的,可能是有一些新闢路線的可行性研究評估,或是新建、改建的相關規劃、地方的捷運系統、以及有些縣市輕軌的路網整理規劃,這個部分是不是要寫清楚一點? -
胡局長湘麟好。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的是第9案,主張專業服務費是不是小刪5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李委員昆澤:關於專業服務費的部分,林俊憲委員主張小刪500萬元,本席是小小刪300萬元,最主要是專業服務費編列了8,917萬元,比109年度編列的487萬元,增加了8,429萬元,其實,增加的比例超過10倍以上。當然,其中的519萬元是鐵道局單位預算的移撥,另外,增加的7,910萬元主要是新增辦理相關計畫的規劃等費用,其中有5,345萬元是用於相關可行性評估的費用,至於其他的費用,譬如委託調查的研究費是800萬元,而其他費用的總金額大概有1,743萬元。相關可行性評估是有其必要性,至於其他的預算,鐵道局應該依照過往的預算及決算做為參考的依據,增加的幅度太大,我們不太能接受,請說明一下。 -
主席先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本席提的是第11案,也就是針對其他業務費─專業服務費─委託研究調查,這個部分主要是委託智慧運輸系統介面的規範,但是我們其實也問了一下、也看到你的預算說明,對於這樣的一個計畫,可能研究成果運用的範疇與預估的效益,說真的,我們覺得非常、非常不明確,因此,希望鐵道局能夠針對這個部分提出比較清楚的說明,所以本席這邊更小小小的沒刪,只是凍結20%,以上。
主席:關於這個委託調查,為什麼交通運輸研究所沒辦法做?你們這裡也有委託案啊?
胡局長湘麟:有一些委託案是在運輸研究所做,但是我們這邊處理的純粹是與鐵道有關的部分。剛剛有3位委員提出刪除金額分別是500萬元及300萬元,也有凍結20%,我先說明一下。剛剛談的有些部分確實過去是在公務預算做處理,但是在鐵道發展基金成立之後,與鐵道發展有關的業務,我們都希望它能擴大。因為有一些像是基金的來源,這個部分是按照高鐵那邊的平穩專戶機制出來的,我們希望有一部分這樣的基金運用能夠回饋到鐵路發展作業,所以把一些研究、調查的部分放在基金裡去做能夠促進整個鐵道的發展,甚至包括建設或產業的部分,因此,這個部分的費用會增加比較多。我認為這個部分真的對鐵道發展是有幫助的,剛剛3位委員的建議,是不是能夠允許採取凍結10%並提出書面報告的方式處理? -
主席委託的項目及對象都還沒確定?剛剛你講的各縣市是哪些縣市要做的?你們規劃要做的?
胡局長湘麟:我們還沒談到哪個縣市,只是一些工作上的處理,但是還沒有到哪個縣市要做。
主席:林委員與李委員,要不要刪減?要小刪或是小小刪?
李委員昆澤:最主要是本席一再強調,關於可行性評估是有其必要性,我們不會去動它,每一年預算與決算的相關數據是我們審查預算時的重要依據,這個差太多了啦!本席認為,還是要小小刪一下。
主席:因為增加的倍數真的是太多了,而且你們的項目也不清楚,委託對象的部分也沒有規劃,我們就是小小刪300萬元,好不好? -
林委員俊憲同意。
主席:那就不凍結了,好不好?
林委員俊憲:好,尊重主席。
主席:處理第12案至第18案,以及第28案與第29案,有關於業務成本與費用的部分。
李委員昆澤:本席提的是第14案,鐵道發展基金110年度的其他業務費用就是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編列了大概3億8,151萬元,其中1億7,671萬元是捐助鐵研中心開辦,2億元是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的提升計畫。編列相關捐助的費用,當然是希望能夠培養國內鐵道產業本土化的能量,相關的預算超過3億元,我們支持鐵道產業本土化的方向,但是這個預算超過3億元,本席要請鐵道局詳細說明,讓我們清楚其他的計畫。鐵道產業本土化的推動是交通部重要的工作,本席認為針對推動期程有必要提出詳盡的報告。此外,我們過去在交通委員會也支持鐵道局提出的鐵道技術及驗證中心,相關的進度,也請局長說明一下。 -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的是第15案,與昆澤委員一樣關心鐵道技術及驗證中心的開辦費用,交通部所謂的驗證、研究或檢驗單位可能是最多的,現在又要再開辦一個新的,我們大家當然要關心一下。在你們的開辦費用中,當然是人最重要,明年的人事費用大概就編了1億1,000多萬元,預計要聘用85個人,全部都是新聘嗎?這樣看起來,這些人的平均年薪是破130萬元,因此,針對這些人如何聘用以及他的妥適性,還有開辦後希望達到什麼樣的目標,本席認為,應該要請鐵道局再說明清楚一點。你們整體的開辦費是3億8,000多萬元,本席提議刪減5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
主席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本席提的是第12案,大概是類似剛剛2位委員的觀點,針對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這個部分應該是屬於延續性的,如果這邊有針對民間團體及個人業務的一些相關補助的部分,民間團體是不是都與你自己本身業務要有相關?或是像很多的團體,只要辦園遊會之類時打上鐵道的相關名稱,你們就會給予補助?本席認為,你們要說明清楚,是不是都補助給專業單位?本席提出凍結20%是因為就過去的經驗,你們到底是以類別來分過去補助的相關民間單位,甚至是相關的專業單位,到底是如何,希望你們做一個說明,以上。 -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本席提的是第29案,我們要請鐵道局特別說明一下,這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在上年度只編列了1,900萬元,而前年的決算數是1,500萬元,結果你今年編列了3億8,000萬元,增加了20多倍,為什麼?為什麼今年突然間暴漲那麼多?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其實後面的說明非常不清楚,真的要好好說明,不然我們委員都沒辦法輕易的說服我們自己。
主席:好,請鐵道局一併說明。
胡局長湘麟:鐵道發展基金是改自原本的高鐵相關建設基金。基本上,高鐵相關建設基金過去推動的有三項工作計畫,一是高鐵車站聯外道路,一是高鐵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工作。第三項計畫原本稱為高鐵永續發展,是當時為了高鐵的財改案,也就是用借貸操作處理高鐵公司相關財務所成立的基金,現在則是把原本的高鐵相關建設基金配合鐵道產業國產化這項工作,改成鐵道發展基金,這項基金的基本性質是如此。除了剛才談到原本的三項工作之外,今天增加的第四項工作就是鐵道產業國產化,在工作性質上是這樣。
剛才各位關心所謂3億8,000多萬元一事,主要用在兩筆費用,這兩筆費用在過去的高鐵相關建設基金中是沒有的,第一筆大概1億7,000萬元,作為剛才委員提到的鐵道研究發展與驗證中心開辦費用,屬於財團法人開辦費用。在這筆開辦費用中,所占最多、最主要的費用是剛才林委員提到的人事費,所以這1億7,000萬元是用來捐助鐵研中心的開辦費用,而開辦費用包括人事費、行政費等。這是第一點。
第二部分有2億元,這2億元用在國產化研究發展,也就是推動國產化,過去兩年之內,我們就是在討論這件事,要透過鐵道、特別是透過機電系統的採購,讓國內廠商的技術投入這個產業。過去的首要工作就是讓國內廠商投入輕軌系統車輛,以目前來講,在安坑輕軌案中,我們希望將國產化比例提高到42%這個額度,這就牽涉到某些系統設備,包括號誌、電車線、轉向架、車門等,我們要推動這些研發工作,所需經費大約是2億元。至於推動方式,我們是透過2億元訂定了公開補助辦法,把設定的補助項目確定之後,公開邀請相關產官學與研發單位,投入人力與相關技術資源,促成一定的成果,回饋到鐵路建設。所以3億8,000萬元支出來源主要是這樣,這是在過去的高鐵建設相關基金中所沒有的工作,而剛才談過的其他可行性研究或探討、規劃性質的工作,都是為了整體鐵道產業發展所編列的預算,大概是這樣的性質。 -
主席謝謝鐵道局的說明。
大家提的大部分是凍結案,所以委員是否同意不予刪減,凍結十分之一?但是鐵道局在書面報告中必須詳列補助對象、項目,讓本會委員能夠充分了解。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可以嗎?
處理第19案,有關出租資產成本的部分。本預算就不刪減,本案也不處理。
處理第20案至第21案有關行銷及業務費用的部分。
陳委員素月:本席提出第20案。鐵道發展基金在明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了396萬2,000元,這筆經費主要用來辦理國內外旅費和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本席比較了前年度決算數與上年度預算數,加上考量目前疫情期間,國外旅費可能比較難以執行,相關費用有調整空間,所以本席建議刪減100萬元。
主席:其他委員有無意見?請鐵道局針對本案說明,委員要求刪減100萬元。
胡局長湘麟:雖然刪減幅度不大,不過在400萬元中也占了25%,我建議是不是也以凍結方式處理,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陳委員素月:但前年度決算數才35萬元,所以你們要考量實際上是否有辦法執行,包括國外旅費在內。
主席:不然刪減十分之一,好不好?
陳委員素月:好,尊重主席。 -
主席第20案至第21案有關行銷及業務費用的部分刪減十分之一。
處理第22案至第27案有關管理及總務費用的部分。
陳委員素月:針對第22案,我看到110年度鐵道基金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編列了2,341萬3,000元,根據預算書列出的內容,這筆費用的用途包括水電費、郵運費以及專業服務費,也包括調查重大行車事故費用。但是運安會成立之後,重大行車事故的調查應由運安會執行,不曉得這部分是否有疊床架屋情形?如果沒有,針對重大行車事故,鐵道局與運安會方面怎麼分工?這個部分我們看不出來。加上我們看到前年度決算數只有145萬元,上年度預算也只有417萬元,我們剛才討論鐵道局預算時,也看到李委員昆澤的提案,所以是不是把原來的公務預算挪到這部分?我不清楚,等一下請再說明。在這部分,本席提案刪減300萬元。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請胡局長說明。
胡局長湘麟:關於這部分,我先說明一下,有一部分費用的增加是在特定區某些土地管理上,我們過去把這些土地圍起來,如果沒有使用,實際上會有一些雜草,我們處理完之後,雜草就留在現地。但是現在各地方政府要求我們必須搬運等,所以有一部分費用要用來處理這些事情,這是第一點。
第二,陳委員問到與運安會在事故調查工作上的分工。最近我們與運安會陸續針對臺鐵斷軌事件討論作業過程,我先說明一下處理方式,就是任何有需要調查的事故,如果是運安會出面,鐵道局一定要配合去做現場調查。所以人員出動與其他作業都是各自處理,但是調查結果會一併處理。至於其他非屬運安會調查的事情,就變成鐵道局依照鐵路法必須做的調查,所以有一部分費用是從這裡產生。
涉及鐵路時,運安會與鐵道局目前的分工是這樣的:運安會做的是安全調查,鐵道局依據鐵路法所做的是一些監理調查,監理調查可能就涉及行政上責任的判別等事項。對於陳委員提問關於運安會與鐵道局之間彼此分工的問題,目前來講,大體上是如上分工,也就是說,有一部分費用的支出必須由我們編入這項基金處理。以上。
陳委員素月:針對這個部分,在運安會提出業務報告時,本席曾提出質詢,當時主委也針對這個部分回覆可能要再與鐵道局私下溝通。他們應該是覺得你們在監理業務部分做得還不夠─這是主委私下向我表達的。當然,鐵道安全非常重要,所以我也不是主張一定要刪,我可以接受你的說法,那就改提凍結案好了,希望你們要就這部分與運安會做好分工與配合,也要針對整個部分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有4位委員提出刪減案,林委員俊憲與李委員昆澤都提案刪減100萬元,我們尊重,好不好?就刪減100萬元。不要大刪,就小小刪,好不好?
林委員俊憲:好,尊重主席。 -
主席管理及總務費用刪減100萬元。
處理第30案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的部分,劉委員櫂豪提出凍結案。各位委員對這部分有沒有意見?既然沒有意見,本案不處理,預算不予凍結。
處理決議案。處理第31案。 -
胡局長湘麟第31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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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處理第32案。
胡局長湘麟:針對第32案,建議做文字修改,將第2行「要求應研謀」中的「要求應」三字改為「建請」。 -
主席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3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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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3案通過。
處理第34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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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4案通過。
處理第35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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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5案通過。
處理第36案。
胡局長湘麟:針對第36案,建議文字修改,在倒數第2行,我念一下新修改的文字:「於東部快鐵計畫,適時」……對不起,在第四行有同樣文字,是「原東部軌道建設應納入高鐵延伸」,建議把其中的「應」改為「研議」。我再念一次完整文字:「原東部軌道建設研議納入高鐵延伸至花蓮之考量,完成環島高鐵計畫與東部快鐵計畫,適時將環島高鐵一併納入評估」。 -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本案照鐵道局建議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37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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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7案通過。
處理第38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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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8案通過。
處理第39案。 -
胡局長湘麟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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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9案通過。
休息3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交通部臺鐵局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
處理第1案關於營業收入─勞務收入部分,洪委員有沒有意見?
洪委員孟楷:召委,請你看第1案,本年度預算與上年度預算數一樣,都是192億7,000多萬元,沒有變喔!本年度與上年度預算數一樣。但是決算數其實只達到184億元,換言之,說句實在話,要是因為新冠肺炎,觀光客沒有辦法增加,這個估計其實太樂觀了。我們在預算書裡也沒看到臺鐵局針對如何達到收支平衡有什麼樣比較超前的做法。既然如此,我認為還是要符合實際狀況,所以提案刪減2.5%,凍結12.5%,也希望臺鐵局能夠想想看,除了一般收費以外,還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增加收費,是服務品質提升,還是觀光列車要怎麼做?我想這樣才會有動力,也能為國庫增加一點收入。以上,謝謝。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臺鐵局說明。
張局長政源:感謝洪委員。的確,這幾年來,本局的客運收入微幅調降,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人數雖然增加、搭乘旅次也增加,但是搭乘的距離減少了,換句話說,收入反倒變少了。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努力,包括新車到達之後,會增加一些運量,這部分也可以增加一點收入。在鐵路旅遊部分,我們現在也在努力當中。當然,我們要給自己高一點的目標努力,希望明年有更好的方向,在刪減部分,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但希望不要凍結,因為我們還是要有努力的目標。
主席:洪委員,我們就給他們目標,儘量要求達成,但凍結因為涉及購票相關問題,希望不要凍結。如果刪減預算,目標也減少了,你了解我的意思嗎?鐵路局應該是明年要發展鐵道旅遊嘛!是不是?還是現在開始? -
張局長政源明年開始。
主席:明年開始發展鐵路旅遊?所以預期明年應該會有一些鐵路相關方案會推出,是否一樣給他們目標比較要緊?如果刪減預算,讓他們收入減少,他們對於目標反而沒有企圖心,我的意思是這樣。
洪委員孟楷:預算展現應該符合現實狀況啦!剛才局長也表示對刪減沒有意見啊!我認為凍結其實也並無不可,為什麼?如果到了10月、11月,甚至明年國旅大爆發,導致8月、9月與10月收入會超過設定目標的話,那就趕快要求解凍,也是一樣啊!
主席:凍結會有問題。局長剛才的說法是對刪減沒有意見,但希望不要凍結。
洪委員孟楷:是啦!我知道。對我來講,一樣是設定目標,重點是你們要達成嘛!
祁次長文中:刪減部分,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但是歲入凍結沒有太大意義,因為歲入是按照實際收入,就算凍結,還是會有歲入,所以以往未凍結過歲入。
洪委員孟楷:不會沒有意義。雖然我是新任委員,但如果凍結沒意義,那我可以凍結百分之百啊!歲入凍結絕對有意義,為什麼?因為你們這樣會沒辦法平衡嘛!如果明年度收入大爆發,你們也要想辦法要求解凍啊!我現在不堅持我的立場,我也說了,既然如此,那刪減2.5%可以,至於凍結12.5%部分就不要,這樣好嗎?但你們不能講委員的提案沒有意義,難道行政部門是在指導委員怎麼做事嗎?
主席:洪委員,我向您解釋一下。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行政單位收入更多,還是收入比較少?重點在於我們的目標。如果凍結,等於要求他們將規劃目標調降2.5%嘛!大概是這樣。
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那就不凍結啦! -
林委員俊憲你們要拚拚看啦!
主席:我覺得應該給你們比較高的目標去達成,執行率要呈現出來。
林委員俊憲:這是營業收入啊!要是我們要求刪減,他們反而更高興。 -
張局長政源我們努力。
-
主席你們要有企圖心。
張局長政源:是,我們有企圖心。
主席:現在談的是收入預算,不是支出預算喔!
張局長政源:是,我們努力。
主席:我認為應該給你們比較大的支持,或說壓力也好,你們就是要達成目標。
張局長政源:我們今年的目標已經比去年高了,應該說明年的目標比今年高了,所以我們已經有目標,好讓我們努力。我們也尊重委員意見,但希望不要凍結,刪減沒關係。 -
洪委員孟楷刪減當然沒關係啊!但我有意見啊!
林委員俊憲:若要刪減,我也有意見啊!要是刪減,臺鐵局可高興了。
張局長政源:我們會努力,有時候也會超標啊!我們還是會努力啦!
主席:從洪委員的角度,是希望務實呈現預算面啦!
林委員俊憲:洪委員關心的是收入面問題,畢竟臺鐵最近出那麼多事,可能影響運量,導致收入降低。其實大家的本意都是希望臺鐵能愈來愈好,不然每次都在討論臺鐵的問題。其實臺鐵局長這個職位很危險,陣亡率是最高的,所以張局長以次長接任局長,真的是跳火坑,大家也對你寄予厚望。既然你提出的收入標準是這樣,那就請洪委員給他們一個機會,讓他們拚拚看。
主席:洪委員,讓他們拚拚看,好不好?你若是降低目標,反而是讓他們的營業目標減少,到時候我們也會追究責任耶!
洪委員孟楷:主席,收入與支出是一體的嘛!前年決算數只有184億元,上年度與本年度的預算則編列192億元,其實沒有變動,但就是達不到啊!我的重點在於達不到!刪減2.5%比較務實。還有,今天新聞報導了最美區間車的事,我同意、也支持臺鐵從事改革創新,今天卻傳出最美區間車試車時也發生狀況。如果召委這麼堅持,連刪都不刪,那有沒有什麼可以保證、目標達不達得到?不能一樣編列192億元,帳面上很漂亮,但明年一樣達不到,那就代表一樣是老問題啊!可以承諾嗎?還是可以怎麼做?
主席:洪委員,我知道你的意思,大家目標一致,就是希望臺鐵在安全上、營運上都能達到營業目標,也能務實呈現在預算面。這樣吧!尊重大家意見,刪減1%就好,好不好?刪減1%就很多了喔!有1億多元。大家有沒有意見?刪減1%好嗎?可以喔!好。
林委員俊憲:局長一定會說可以啊!要刪收入,他高興都來不及。
主席:不過他們是收支對列,支出也要處理啦!
處理第2案至第5案有關營業收入─其他營業收入部分。
林委員俊憲:我提出第2案,臺鐵局何不拚拚看?資產開發中心與附業營運中心的預算一直縮小,但過去你們也有投入,希望能夠增加其他營業收入嘛!我建議你們應該把自己的目標提高一點,提高4,000萬元剛好。臺鐵有另一個目標,就是希望附屬業務收入規模擴充到90億元,對不對?如果這裡增加4,000萬元,就達到90億元的目標了,臺鐵局要不要試試看?我的提案是第2案。
洪委員孟楷:上年度這一筆預算編了91億元,今年度還編到98億元,但前年決算只有76億元,中間差了將近20億元,換言之,目標訂得很漂亮沒有錯,但重點就是達不到啊!還有,以本席與林委員俊憲的提案相較,林委員俊憲的提案是要求增加,我的提案主張減少,但是我們的本意一致,就是收入能夠愈多愈好,但臺鐵在預算報告裡也沒有告訴我們要以什麼方法,例如創新或調整,以增加收入啊!如果還是去年怎麼做、今年就怎麼做,收入就不可能突然憑空增加嘛!所以本席的提案才提到這個問題。臺鐵便當那麼好吃,臺鐵又承諾只用臺灣豬、不用其他來源豬肉,讓國人很有信心啊!那能不能與外送平臺結合,例如名字有熊貓的、Uber Eats,都可以考慮、試著結合看看,增加一些業務、拓源,也就是節流與開源嘛!本席尊重稍後大家的討論,但我希望針對營業收入下的其他營業收入,臺鐵真的要想方法增加,而不是照本宣科,好不好? -
主席其他委員沒意見?那請臺鐵局說明。
張局長政源:這幾年來我們的本業收入的確持平,要努力的是附屬業務收入。附屬業務收入大概分成四大塊,第一是資產開發,第二是鐵路便當,第三是鐵路旅遊,第四是文創商品。過去針對資產開發,我們已經做了全面的土地盤點,把可以開發的土地都列出來,並加速開發,希望這部分能加強。隨著大型建設─包括鐵路立體化、地下化、高架化,我們會對土地做完整規劃,也正在努力當中。
但是資產開發大致上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受到國產法與鐵路法的限制,目前只有都更與促參這兩種方式,但這些都很費時,而且會因為很多客觀因素受限,我們會儘量克服,所以我們在本會期也提出鐵路法修正草案,希望委員會支持,讓鐵路法能協助我們的資產自主性開發上,就可以加速開發。
在臺鐵便當部分,其實去年一年賣了1,053萬個便當,營業額大概是7億多元。今年我們又努力突破了臺鐵便當的授權與加盟方面,包括全家、華膳等,還有一些大型五星級飯店,都會與我們合作,我們會從這方面努力。第三是鐵路旅遊,從明年開始,我們會全力發展鐵路旅遊,後年也訂為鐵路旅遊年,我想這方面也可以增加一些營收。第四是文創商品,過去我們在文創商品業務上比較被動,就是採用讓廠商寄賣這種方式,現在我們會尋找一些可開發的商品,比方說,最近明治號觀光列車很受歡迎,所以我們開發了一系列商品,也賣得很好,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增加。感謝林委員給我們這樣一個目標,我們尊重委員的要求,會努力達成。
主席:其實局長剛才講得很清楚。本會預計12月安排鐵路法修正案審查,臺鐵局也針對未來的鐵路旅遊規劃了一些套裝方案,我還聽說已經針對整個鐵路完成整體規劃,你們的企圖心我了解。至於預算面,就照你們規劃的目標執行,本案不處理,各位委員,就這樣好嗎?本預算不刪減,也不增加,提案不處理。
處理第6案至第16有關案旅運費的部分,這部分通案處理。 -
李委員昆澤這筆也是通案性提案。
主席:那就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李委員昆澤尊重召委。
邱委員顯智:我提出第14案與第15案。在第15案中,我希望臺鐵局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針對第15案,其實局長應該很清楚,例如列車在高雄三塊厝站過站未停這件事,後來的解釋是退行,也就是倒退。在這個狀況中,司機員解除ATP之後,又把無線電註冊關掉,現在問題來了,無線電註冊如果解除,調度所這邊要怎麼樣才會知道?這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剛才局長提到要怎麼做以增加收入,我一定支持,當然也同意,不過鐵道安全的問題一向是本委員會委員與國人都非常關心的,很多委員對於鐵道安全問題都有深入研究,而且提出相關質詢,問題就在於管理系統或調度所,這個題目其實很簡單,像高雄這起事件,司機員把無線電註冊解除之後,調度所如何得知?這起案件是8月6日發生,當時列車退行,差點撞上其他列車,但直到9月21日,臺鐵局才發現此事。從8月6日或是從上個會期到現在,你們一直承諾會提出解決方式,但是到現在還是沒有解決方式啊!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應該提出專案檢討報告,至少要想方設法解決這樣的問題嘛!否則要是下次再有這種事情發生,在每天運行的1,000輛火車當中,只要有1輛拔掉無線電註冊,臺鐵就找不到這輛火車在哪裡。
主席:邱委員,我們剛才處理鐵道局預算時,也要求提出一份專案報告,所以鐵路安全部分也等這份專案報告一併處理,到時相關單位都會列席,包括運安會也會來。
邱委員顯智:對,我的意思就是排在一起,並非一定要單獨安排一次。
主席:好,預算部分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曹主任棟鈞:是旅運費的十分之一,還是國外旅費的十分之一? -
主席旅運費整項。
處理第17案至第20案有關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部分。
魯委員明哲:我提出的是第17案,是關於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臺鐵局在今年度總共編了3,459萬元,就我們了解,臺鐵局今年度、也就是109年度的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標案在今年5月7日招標,原定6月2日開評審會議,但評審會議召開當天,臺鐵局自己內部指定的3位評審委員因故缺席,讓會議再延到6月15日。坦白講,這已經造成臺鐵局形象之損傷,你們要面對這樣的問題。今天難得有機會問到,請問當天的秘書處是哪一處?有來嗎?處長,當天臺鐵局長來拜訪我,我一問之下,他回答是你們主辦的,所以我也問不出答案。請問處長,6月2日禮拜二當天,你和兩位同仁為什麼不能出席?我一直想知道。我以前擔任過中壢市市長,那是小地方,我們自己對外公告時間之後,業務單位還要拜託大家來開會,有時要打電話詢問評審委員當天有沒有空!評審委員缺席的事時常有,但是公務人員自己就坐在辦公室、也是你們訂的時間、你們訂的遊戲規則,參與的是你們自己的員工、是你們自己就看得到的!假設1人請假還可以接受,但3個都不來,你會不會覺得怪怪的?這是常態,還是當天特殊?
黃處長振照:本案的確由秘書處辦理,經費也由本處核定,我們內部3位委員也是由我圈選,就是本處3位科長。 -
魯委員明哲那當天不能出席的原因是?
黃處長振照:因為當天剛好辦理鐵路節活動,他們覺得時間上有困擾,所以沒辦法去。
魯委員明哲:但距離你們5月7日公告也還不到1個月,你在召開評審會議的20幾天前不知道要當天要辦鐵路節?我也不知道怎麼講,就算你說得對,我還是覺得……
次長接下局長一職其實是有心,我也不忍心太責怪個人,可是我覺得你們有些標過的案子,要不然就是車子驗收不過,都會遇到爛公司,有些固然是對方公司的問題,但有些是不是要回頭想想自己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啊?為什麼很多怪事、爛事都很容易被臺鐵局黏到,包括維修車驗收也通不過?我現在要表達的就是,我認為這件事非常不尋常,你們自己訂的時間,卻又自己用這樣的理由缺席,其實很多民眾聽到以後都無法接受。所以我提出本案也是凸顯不能這樣,你選了3個科長擔任委員,結果3人當天都去辦同一件事,好歹也要有1個人出席嘛!局長要說明嗎?
張局長政源:是,感謝委員的指正。這件案子依照分層負責的原則,當然是由秘書處長決行,程序等方面都沒有問題,我們特別請政風室展開調查,也完成了內部調查,過程與程序確實誠如剛才處長講的那樣。以上向委員報告。
魯委員明哲:但我的建議是未來絕對不能這樣,是絕對不能!
張局長政源:我會交代同仁,在這部分一定要特別注意。
魯委員明哲:每一個人都會有事,但絕對不能這樣,你們好歹也要推派1人,會議搞不好就可以開,讓標案執行,就沒有人會質疑你們啦!讓其他一、兩人去忙,這也是常態。由於本案真的導致外界對整個臺鐵局產生很多質疑,所以我要求在相同預算中把該招標案兩年預算減列1,549萬元。以上說明。 -
主席其他委員針對第17案至第20案有無其他意見?
邱委員顯智:我提的是第19案,是針對平交道預算,請問局長,平交道為什麼要花這些費用宣傳?我認為你要說明一下,到底這筆錢花在哪裡。雖然現在平交道大幅減少,但還是有事故不斷發生,例如今天在高雄屏山巷平交道就有列車撞上聯結貨車,1名司機員與3名乘客受到輕重傷。所以在宣傳部分,我的意見是,你們應該把本業做好。譬如你們最近買了車子,光是宣傳車子的典禮就花了900多萬元,大家還是會關心臺鐵作為一個可能是臺灣最重要、最重要的運載工具,應該把運輸安全的本務做好。至於臺鐵的宣傳,說實在的,臺灣有人不知道臺鐵嗎?不知道臺鐵的人,可能是大陸偷渡客,真的啊!這個宣傳到底是怎麼樣?這是第19案。
至於第20案,我提案減列,我覺得在受到疫情的影響,使得國家財政看起來會比較困頓的情況之下,你們又增加了120萬元,本來是584萬元,你們又多編了120萬元的廣告及印刷裝訂費用,所以我把你們增加的部分提減列案予以刪除,但是到底這些錢要怎麼花,你們可能要說明一下。
張局長政源:謝謝委員。的確,安全是最重要的,其實從平交道的事故來看,歷年發生的平交道事故,其責任都不在臺鐵,都是在用路人,只有1件是屬於臺鐵的責任,所以平交道的宣傳很重要。雖然我們一再地宣傳,但是每一年一直都有闖越平交道或其他的問題,不但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受損,對臺鐵整個運作、運行也影響很大。所以我們在平交道的宣傳裡面、行銷案裡面不是只有談鐵路旅遊或其他的行銷,對於安全的部分也著力很深。現在的宣傳就要透過網路、各種方式,讓民眾能夠接收到這些訊息,所以我們會在宣傳的部分來努力。平交道的安全也很重要,希望委員能夠給我們支持。
邱委員顯智:第20案增加的部分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去年是584萬元,今年又增加了120萬元?這個到底是為什麼?
張局長政源:我們大概有一些出版品,包括鐵路年鑑、通訊的數量都要增加。另外,我們也配合部裡做一些安全的宣導,這部分可能需要一些經費。我覺得安全的經費要請委員支持,這部分的增加都是著重在安全的宣導上。 -
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局長,我請問你,你們印刷費及廣告費的招標是用最有利標,還是用最低標?
張局長政源:要看情況、看案情,有的如果是比較單純,就是…… -
陳委員雪生你們的承辦人是哪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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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政源秘書處。
陳委員雪生:秘書處有沒有人來?你講一下。你們是用最有利標,還是最低標? -
黃處長振照最有利標。
-
陳委員雪生你們局裡面有幾個委員?
黃處長振照:我們局裡面有3個,然後外聘委員有2個。 -
陳委員雪生外聘委員也有好幾個?
黃處長振照:有2位,總共5個。
陳委員雪生:你們自己的3個委員都不出席,是什麼意思?放水?
黃處長振照:不是,因為……
陳委員雪生:正好都有事?很巧,這有問題嘛!我跟你講,你要不要送調查局去查?你們這樣子搞哦!不是我們今天要刪你們的預算,刪你們的預算幹什麼?我陳雪生有刪過你們的預算嗎?沒有啊!但是你們做事情要公開、公平、公正,不要嘴巴講的都很好聽,說你們公務員做事都是公平、公正、公開,如果找調查站、調查局去介入,我看你們是不是這樣!你們的標案是不是都同一家標的,還是什麼?
黃處長振照:不是,當時也有4家一起來參與。
陳委員雪生:你把那個標案全部的紀錄拿給我看。去年全年是哪一些廠商標的,拿給我看,好不好? -
黃處長振照好……
陳委員雪生:我不給你查一查才怪!什麼有利標啊!什麼叫有利標?你們不能採用最低標嗎?能不能用最低標、你就承諾我,你用最低標,我一毛錢都不砍;不用最低標,我要砍你的預算砍到底!
黃處長振照: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已經決標了,所以……
陳委員雪生:決標了,以後你承諾我,今天要做紀錄喔!你們為什麼要採用有利標?你們去圖利特定廠商嗎?沒有證據我就不講啦!我做過行政首長,魯委員也做過行政首長,我們很清楚,局長是老實人……
張局長政源:委員,讓老實人說個話。
陳委員雪生:好,局長講。
張局長政源:感謝委員,基本上因為這個行銷案裡面有好幾種樣態,像比較大的行銷案,我們為了要找到最好的廠商…… -
陳委員雪生這個你不要講了……
張局長政源:對,這個您很清楚。另外一個是……
陳委員雪生:這麼冠冕堂皇的話,我當過縣長,這個話太好講了! -
張局長政源這裡面有一些比較單純的案件……
-
陳委員雪生不要騙人。
張局長政源:包括印刷什麼的,我們都是用價格標。
陳委員雪生:當然是價格標。什麼叫價格標?有利標是價格標、最低標也是價格標,是不是?去年、今年決標的資料,你拿給我看。 -
張局長政源我會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雪生:我幫你抓,好不好?我幫你抓。
張局長政源:好,感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局長,我自己是幹會計、審計的耶!我抓這個真的有一套,你們不要被我抓到了!
主席:針對魯委員和陳委員提的這個標案,我覺得問題重重,不能這樣敷衍了事,針對這個案子你們應該寫一個書面報告,預算我們不做刪減,也不做凍結,但針對部分我們……
陳委員雪生:我還沒有說不刪減,因為他們話都還沒講完,要給一個交代啊! -
主席寫一個書面報告給我們……
陳委員雪生:你現在先承諾,你用最低標。 -
主席他們這個案子已經結掉了。
-
陳委員雪生以後。
-
主席以後的以後再說。
陳委員雪生:從今而後,這個預算還沒通過,案子結掉了,現在預算在這裡耶!
主席:不是,他說剛剛質疑的那個案子已經結標,他已經說明了嘛!
陳委員雪生:我跟你講,你們做人起碼要做好看一點,就沒有聲音,要圓滑、事情做漂亮嘛!你做得不漂亮,肥的肥死了、餓的餓死了,所以有聲音出來了,不然我們怎麼會知道?我們早上有罵過誰,有罵過高鐵局嗎?為什麼把鐵路局的這個事情拿來討論,你們的預算太多了嘛!相沿成習,有些印刷廠商跟你們長期來往,有一些人情的因素在裡面,這我也同意,但不要太過分。您是處長嗎? -
黃處長振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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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尊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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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處長振照黃振照。
陳委員雪生:你注意一下好不好?對於鐵路局,我有砍過你們的預算嗎?我真的很支持你們。局長跟我承諾,你用最低標,品質一定要保證,不保證的話就退貨、沒收保證金,可以有很多動作嘛!
張局長政源:委員也很了解,就是最低標沒有辦法確保廠商的品質,因為大家是用價格去標。 -
陳委員雪生我幫你驗收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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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政源這個部分我們會檢討。
陳委員雪生:不能夠確保品質,讓它倒店,他們搞幾次看看!
張局長政源:我們有很多大的案子也都是用最有利標,會掌控品質,而且這個案子我們已經請政風室去調查,也完成調查報告。調查的結果,包括剛剛委員要的一些歷年採購資料,我會提供給委員,再跟委員說明,好不好?
陳委員雪生:這個案子,報告召委,我看你酌量砍一點吧! -
主席全部砍掉是吧?你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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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你全部砍掉我也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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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現在的意思是怎麼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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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我又不是鐵路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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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現在打算怎麼樣?
陳委員雪生:要砍執政黨的預算,你說砍1億元,我就要砍100億元啊!關我什麼事!你們自己講砍多少?
張局長政源:委員,能不能凍結?我們提出書面報告。如果委員還有意見,會後我們會跟委員做報告,好不好? -
陳委員雪生現在聽一聽……
張局長政源:委員長期都支持臺鐵,這次支持我們。 -
陳委員雪生我幹委員又不是一天而已。
張局長政源:是,我瞭解,我們來努力。
陳委員雪生:你們在會議上這樣講了以後,事後統統沒有,連書面報告都看不到了。講是講提出書面報告,哪一個書面報告是真的……
張局長政源:不會。是不是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委員要的資料,我們也會儘快送給委員。 -
陳委員雪生你這個案子一定要送到魯明哲委員和我本人手上。
張局長政源:是,一定。 -
陳委員雪生我一定要看你們政風室的調查報告。
張局長政源:可以,沒有問題。
陳委員雪生:起碼要警惕一下。你們做人要圓滑,連做人都不會做。我沒有說你不能做人情、人都熟了嘛!但不要搞到人家有聲音出來、感到不爽,不然魯委員怎麼會知道,他也當過市長耶!砍100萬元,你看怎麼樣?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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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你叫我跟魯委員怎麼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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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是問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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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是他們有沒有困難。
主席:他們沒有困難,我們尊重委員會委員的意見,就刪減100萬元,好不好? -
張局長政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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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刪減100萬元。
陳委員雪生:刪減100萬元,並提送書面報告給我們兩個委員及交通委員會,好不好? -
主席好。
陳委員雪生:交通委員會有很多成員,不只是我們兩個。
邱委員顯智:第19案的部分,到底是怎麼宣傳,要有一個書面報告,說明這筆錢是怎麼花的,就是平交道的宣傳。 -
主席就是提書面報告……
邱委員顯智:另外是第20案,主席,這部分再增加的話,我覺得沒有道理,大家都已經質疑你們的這項費用很奇怪了,也就是為什麼又會增加,局長也說不清楚。
張局長政源:剛剛已經刪了100萬元,我們再提書面報告,好不好?再跟委員報告。
主席:邱委員,你的部分就是一併提書面報告,好不好?
邱委員顯智:好,就刪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何委員欣純:好啦!我的是第18案,本來是凍結,既然召委已經決定、大家同意刪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請他們給我們書面報告。
主席:那就這樣決定,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提出書面報告給本會。
接著處理第21案至第28案有關「專業服務費」部分。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有關第21案,110年度的「專業服務費」預算,較108年度決算增加5,986萬元,此外針對委託調查研究費,我記得這幾年來交通委員會一再地要求各單位一定要審慎評估,相關預算我認為應該刪減500萬元,並針對委託調查研究之必要性及預期成效提出報告,我可以同意改為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請邱委員發言。
邱委員顯智:主席,我的是第28案,就像剛剛講的,無線電被取消之後,到底臺鐵要怎麼掌握這輛列車?到現在都過了這麼久,還是沒辦法克服。所以我們提案要求凍結十分之一,跟剛剛一樣,針對這一項應該要有專案檢討報告,但不是說排專案報告就只有報告這一項,當中應該交代無線電被取消的這個事情,否則的話這不可想像!我問過高鐵局,高鐵局說他們不會有這種狀況,為什麼臺鐵會有這個狀況?這是真實存在的問題,否則將來還是會發生,過了不久之後又發生事故,然後說司機員自己把無線電取消了臺鐵也不知道,過了好幾個月之後才發現這個事情。運安會也覺得你們怎麼會這樣、很奇怪,主委還說其實這部分應該是有辦法克服的。現在有斷軌就趕快去處理,但針對過去發生的這種無線電取消的問題,應該要正視問題,想辦法克服。 -
主席請臺鐵局一併說明。
張局長政源:我們有安排通案的專案報告,會把這部分納進去。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這個預算我們就做處理,我看委員大部分都是提案凍結,就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29案有關用品消耗部分。臺鐵這幾年經營很困難,我知道,所以相關的法令我們覺得也應該一併做處理,這個案子是我提的,我是給你們勉勵,希望你們在工作上加強要求,尤其局長要管那麼多的員工,內部主管等的向心力要增強,不應該發生3個委員都不出席的情況,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就是你們內部的那個案子。這個預算的部分我就不處理了。
陳委員雪生:報告召委,12點多了,我們慢慢用餐,一邊用餐一邊審查,同意嗎? -
主席可以啊!請大家用餐。
陳委員雪生:讓同仁用餐,要人性化嘛!
主席:處理第30案至第31案有關機器租金部分。要不要刪減?李委員,不要刪?
李委員昆澤:第31案是關於臺鐵的租金預算,110年度編列的預算,較108年度決算增列1億1,912萬多元,這部分增加的幅度偏高。其實我們在審查預算有一個重要的依據,我剛才也說過,就是將預算跟過去的決算做比較,大幅增加的話你們要能夠說明清楚。這部分預算主要是支付給廠商的相關費用,要加強議價能力,我認為應該刪減1,000萬元。 -
主席臺鐵說明一下。
張局長政源:感謝委員的意見,包括加強議價能力,這部分會要求同仁,我們大家儘量努力,也尊重委員的意見。這部分沒有別的意見。
主席:就刪減1,000萬元,照案通過。
處理第32案至第40案、第42案至第43案有關勞務成本部分。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本席提的是第34案,針對交通部臺鐵局110年度於站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項目下編列的這筆費用,共計5億1,956萬元,主要是要辦理包裝費與網路訂票旅客購票刷卡手續費等,107年的預算只有4億8,623萬元,108年度大幅增加,109年度又降到5億2,200多萬元。考量過去預算執行的情況,本席是提議預算刪減2,000萬元。 -
主席請魯委員發言。
魯委員明哲:我提了兩案,是第37案和第42案,一併做說明。第37案是「公務維持─服務費用」,最主要還是在於凸顯,因為最近臺鐵的斷軌事件引發社會上的重大關切,上次很多委員也都特別關心,你們在接獲口頭通報之後要怎麼樣做double check,大家建議是不是用尺量一下,看是用照片還是什麼樣的一個你們自己的特殊系統。所以關於斷軌事件、針對這個預算我是希望凍結10%,未來在整個通報上怎麼樣做雙軌通報、double check,百分之百能夠確保,就這部分提交一個報告。
第42案的部分,針對臺鐵南迴一班373次列車的廁所,當時進站的時候,不太瞭解為什麼有部分沒有入庫卸除穢物,「行車費用─服務費」編了19.1億多元,也凸顯這個問題,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人力不足,還是SOP出了什麼樣的問題,造成了頗大的民怨,降低大家搭乘臺鐵的信心。我提出凍結10%,應對此提出一個報告,始得動支,以上說明。
李委員昆澤:我提的是第43案,有關臺鐵列車椅套髒污的問題,這其實是老問題,旅客常常反映,甚至新聞媒體也多所報導。問了臺鐵,臺鐵說椅套每天都會清洗,這個是真的還是假的?以及每3年會固定更換相關椅套。我要請臺鐵說明,是不是每天真的有做清洗的動作?或者每3年會固定更換,是全部更換還是部分更換?我認為相關的預算要凍結十分之一,針對如何加強椅套的清潔,以及汰舊換新的機制是否要需要進行調整,臺鐵應予以說明。因為旅客一上臺鐵的列車,看到那個椅套老舊或髒污,整個搭乘的心情就很不美麗了,當然也有衛生問題等等。請局長說明清楚。
何委員欣純:我的提案是第35案,包括我們剛剛在討論、大概有刪100萬元廣告印刷費的部分,現在看到你們又編列辦理印刷品外包等費用,這樣的預算編列方式原因何在?其次,不同的預算科目,但同樣都是印刷、廣告,請問你們是如何分類、如何使用這筆預算?而且在外包的部分,因為是勞務外包,你們對於臨時工作人員的福利、權益等等也要一併關注,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在相關業務單位簽訂的合約裡面也都要註明以保障臨時工作人員的權利跟福祉,以上再請臺鐵局說明。 -
主席一併說明。
張局長政源: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我來統一說明。第一個,剛剛有特別談到通報的部分,過去誤聽是因為透過無線電通報,現在我們要求他們要複式通報,口頭之外要有書面,另外我們也建置一個app供內部同仁使用,等於是三重確認,所以未來應該不會再有這種錯誤發生。第二個,這些費用大概就是清潔的外包,還有一些購票手續費等等。清潔外包的部分,其實我們現在的車輛愈來愈多,新車也會陸續到達,所以這部分必須增加;另外,現在網路購票的次數愈來愈大,這部分也有擴增的必要。
剛剛也有委員特別談到清潔外包的人力,我們是透過外包公司去要求,他們也會提出合理、合法的薪津標準,我們會按此標準編列預算的支給,以上說明希望委員支持,採用凍結的方式處理。
何委員欣純:局長,我再補充問一下,剛剛你說清潔人員會外包給清潔公司,但很多部會及各相關單位,過去審查預算的時候都要求業務單位在和外包公司簽定合約或契約的時候,政府單位本來就應該要求這些外包公司遵守勞基法,並請他們針對派遣來的臨時工作人員註明其相關福祉、工作條件以及職場安全在合約裡,所以我只是要向臺鐵局求證有沒有這樣做。
張局長政源:我們在合約裡一定都會要求。剛剛李委員還談到椅套清洗的問題,細節的部分我請機務處處長向委員報告。
陳處長詩本:有關車廂座椅的椅套,3年絕對會進廠更換,所謂的更換是指全部的座椅都會以新換舊,至於平常的維護保養方面,車廂每天都會營運和運用,回來的時候會有站掃以及段裡的清潔,基本上清潔和消毒一定會做到,椅套如有髒污,我們會連椅子整個更換,這是局部的,而全面性的更換則是3年一次進行全面汰舊換新。
李委員昆澤:所以是每天都有清潔。接著我要請教局長,有關目前的防疫措施,臺鐵針對車輛都會進行消毒和整潔的防疫工作,請問目前進行的狀況是如何,還請說明一下。
張局長政源:在防疫階段,過去的措施我們目前也都持續進行,包括車輛和車站的消毒,現場要量體溫,並且要戴口罩才能進站,這些我們都會按照防疫的規定處理。
陳委員雪生:局長,請問鐵路便當是不是勞務外包?
張局長政源:不是,鐵路便當都是自己做的。 -
陳委員雪生你們下面有設這樣的單位嗎?
張局長政源:我們有5個餐務所在做便當,我們自己人……
陳委員雪生:請注意明年1月1日開始,豬肉不要放裡面,我指的是進口豬。 -
張局長政源不會啦!
主席:針對「勞務成本」的部分,因為大部分委員都是提凍結,我們就尊重大部分委員的意見,所以陳素月委員可以接受凍結嗎? -
陳委員素月好。
主席:好,那就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41案及第44案有關機務維持費用及租賃成本的部分。
何委員欣純:本席提的是第41案,在「勞務成本」中有關「機務維持費用─折舊」,這部分是編列了45億1,208萬9,000元,我還是要請問臺鐵局說明,折舊是怎麼估計出來的?現在立刻就要編45億多元,這樣的數字滿龐大的,所以我提案刪減,不過也還是請臺鐵說明清楚,之後我再來決定,謝謝。
張局長政源:謝謝委員,有關折舊的部分,我請主計室主任說明編列的方式。
曹主任棟鈞:這部分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3億元,主要是明年會有100輛的通勤電聯車,以及120輛的城際列車要交車,這些車輛交車後,財產的部分就會相對增加,預計年增加的折舊費用會有4.37億元,而其他財產增加的折舊大約有0.95億元,兩者相加就是5.3億元。 -
何委員欣純明年如果沒有如期交車的話怎麼辦?
張局長政源:我們目前是按照現在交車的程序進行,現在已經交了2列,明年之後,每一年將有100輛、120輛不等的車輛交車,會分3年陸續交車,包括城際列車也是,明年5月以後第一批就會進來,我們就是按照這樣的表去做,會按照交車的程序執行,折舊是法定必要編列的……
何委員欣純:我當然知道折舊是法定要編列的方式,但主計方才所講的是折舊攤提與未來新車進來的平衡概念,所以我要提出的問題是,如果交車時間不如預期怎麼辦?像今年交了兩列EMU900,車輛雖然交了,但卻發生問題,也不知道能不能如期上路營運。你們明年預定要交的車那麼多,按照你們的打算真的都能如期如質而且還都不delay或延宕嗎?未來若採這樣的編列方式,會不會有其他諸如我提案刪減的空間?
張局長政源:新車在國外製造,進來之後一定要在我們的路線上試營運才能發現問題,包括今天集電弓的問題,初步原因就是集電弓的壓力太高,和電車線的接觸不當,因而造成集電弓碳刷的損壞……
何委員欣純:這點我瞭解,這部分沒有問題……
張局長政源:第一批發生這些問題之後,接下來的第二批問題就會愈來愈少,我們一定要透過這樣的試運……
陳委員雪生:主任,請問今年的折舊費有增加嗎? -
何委員欣純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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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增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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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主任棟鈞5.3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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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請問你們的折舊是用直線法、平均法還是定率遞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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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主任棟鈞直線法。
陳委員雪生:何委員,因為他們要按照計畫去執行,不能有如果的事情出現,要是有如果,變成是3年交車或5年交車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預估,所以就是要按照計畫去做,計畫中是明年要交車,預算就是要這樣編。我之所以會問他使用什麼法,如果預算的編列使用的是平均法,折舊就不能增加,只能就新車的部分提折舊;如果是採定率遞減法的話,預算就是逐年去編,一開始的折舊費用高,但到後面就會愈來愈少,而不會愈來愈多,所以我才會問這個問題,我覺得這方面就不要為難他了。 -
何委員欣純我沒有為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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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是你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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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你要刪減他們的折舊費……
何委員欣純:我沒有要為難他,我只是幫他把問題搞清楚,因為之前交的2列列車,其中一列就發生問題了。 -
陳委員雪生會啦!他們的會計主任應該懂得這個道理。
何委員欣純:明年要交100輛,也就是10列……
陳委員雪生:如果是現在已經知道的,預算就要刪。
何委員欣純:總共是220輛,也就是22列,今年才進2列,不到幾天試車就有問題了……
陳委員雪生:如果已經知道明年不能交車的話,為何還要編折舊的預算?所以要就已知的部分…… -
何委員欣純對於能否如期交車他們可以保證嗎?
陳處長詩本:通勤電聯車是900型的,明年會有100輛,也就是10列;城際列車會自5月開始交車,日本已經提出書面說明他們已在趕製中,原則上是……
何委員欣純:如果日本提出書面說明表示已在趕製中的話,原本預定的期程有沒有delay或落後?
陳處長詩本:他們原本是要交9列,也就是108輛,但這次提出的報告指出,他們可以在年底的時候趕出10列,也就是120輛。 -
主席城際列車是向日本購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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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這要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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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900型的是向韓國買的嗎?
何委員欣純:韓國針對900型的車輛,也和日本一樣都提出書面報告表示絕對不會延宕,可以如期交車嗎? -
陳處長詩本原則上沒有問題。
何委員欣純:日本都會提出書面資料說明自己沒有問題,那是有白紙黑字的,那韓國有嗎?
陳處長詩本:韓國原本的計畫就是要交100輛,而日本原本的計畫是108輛,提出書面的時候表示可以再多一邊,也就是12輛出來。
何委員欣純:對,但我的意思是,你們能不能用同樣的方式向韓國求證,或是得知韓國交車的時間會不會delay或是能不能如期交車?我覺得有了白紙黑字後,大家審查預算時才有依據。 -
陳處長詩本可以。
林委員俊憲:何欣純委員所提的第41案,其實並不只是單純折舊費用的問題,重點是能不能如期交車,現在編的45億元,是預定全部會如期交車。公務單位一定是採直線提列折舊的,大概只有以前的高鐵為了美化財政赤字,才稍微調整了一下,但是那是非正常的會計處理原則。我們現在關心的是,明年到底能不能如期交車?局長,這部分應該由你回答,不是折舊數字的問題。
張局長政源:目前我們和廠商討論的就是要求他們按照現在表定的時程,今年交2列、明年交10列,後年交12列,其他的到大後年都要交車,我們就是按此要求的,會請他們出示書面承諾。 -
何委員欣純我的案子可以接受改凍結。
林委員俊憲:主席,就改凍結,再請他們交…… -
主席主計不想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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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就是讓他們來報告而已。
主席:就算改凍結,他們還是一直……
何委員欣純:沒關係,就是讓他們交報告而已。 -
林委員俊憲不然就是要求他們交書面報告。
何委員欣純:對,就是提書面報告。
林委員俊憲:主席,如果不凍結的話,就要押個時間……
主席:好,預算就不刪減也不凍結,改成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張局長政源我們會針對新車的交車提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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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多久會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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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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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政源好。
主席:過程中因為你們還要test,所以等test完整後再交報告也是合理的。
李委員昆澤:我要請教局長,新車集電弓的壓力設定出現了問題,請問這是原廠的設定嗎?
張局長政源:集電弓的壓力會有設定值,昨天有兩列試運轉,第一列到七堵完全沒有任何問題,集電弓也沒有問題,出現問題的是第二列的試運轉,廠商也承認調校的壓力過高,集電弓因為升壓太高,與電車線接觸時就會造成碳刷…… -
李委員昆澤每一輛火車的集電弓壓力設定都是在現場調的嗎?
張局長政源:對,都要調校,但當時確實是調得太高了。 -
李委員昆澤這要處理好。
張局長政源:對,我們會處理。 -
李委員昆澤接下來會有那麼多新車……
張局長政源:這些我們都會要求廠商,而且責任也在廠商。
李委員昆澤:除了要如期交車,相關的安全設定也都是我們最基本的要求。 -
張局長政源我們很重視試運轉的安全。
主席:原提案就改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局長對於這次交車所出現的問題要去注意一下。當然,你們現在試走……
張局長政源:交車並不代表驗收,我們還沒有到驗收的階段,一定要經過試運轉,要在我們的軌道上跑一跑才會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後,我們就會馬上要求對方改正,只要不改正就不可能驗收,不安全也不會上路。
主席:好,就一併從報告裡面…… -
張局長政源我們一定會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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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著處理第45案、第84案和第85案有關營業費用的部分。
邱委員顯智:局長,有關第45案的「公共關係費」,因為運安會都提出普悠瑪號的調查報告,裡面呈現了這麼多細項,包括司機員、調度員、ATP隔離程序等諸多項目,臺鐵最好的公關就是提供國人便捷且安全的運輸環境,而且你們在臺灣幾乎就是獨占事業,所以我認為「公共關係費」在這個節骨眼上是不是就該很仔細去考量,所以我才提案凍結30%,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說明「公共關係費」到底是怎麼花的。不過,我真的覺得,你們現在必須讓國人重拾對臺鐵的信心,「公共關係費」並不是真有編列的必要而要去做這些事情。你們的公關應該是在提供本業上的運輸安全,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普悠瑪號調查報告中提出了這麼多要求,就應該努力去達成,思考該如何改善,因此不曉得局長知不知道,最近有本日本翻譯過來的書,名為「軌道」?局長應該知道,JR西日本出軌事件發生之後,被害者家屬和社長非常努力,雖然不是針對個案,而是就系統性的部分去努力,所以我提這個案子的目的就是希望你們能往這個方向去做。
同樣地,第84案我也一併說明,就像方才何欣純委員提到的,臺鐵2020年要買新車,新購的900型電聯車的「新車到港活動暨宣傳案」,光宣傳包裝就花了890萬元,但你們其實沒必要這麼做,因為最好的宣傳就是你們都能確實掌握每天在臺灣運行的這1,000輛車的狀況,並且提供安全的運輸,所以這些宣傳根本就不是重點。新車到港活動當天花了將近900萬元,但發生斷軌事件之後,當天在交通委員會也沒人知道你們有這個活動,代表社會關注的並不在你們的包裝行銷,因此希望這部分能夠減列,不要再一直做這些事情,社會的觀感也不好。
第85案也一樣,大家剛剛也有提到,「臺鐵美學設計諮詢審議小組」一年共參與臺鐵10個標案,總共要7,500萬元,而且該小組成員不但自任評委,還自當得標廠商,甚至是得標廠商的下包商。局長也要求政風室進行調查,也覺得這個案子有蹊蹺,所以這部分希望能有書面的檢討報告,並凍結5%。
總而言之,臺鐵在這個節骨眼上,重點不是在宣傳包裝,而是針對大家就上次普悠瑪事件,以及這次的斷軌事件所指出的問題趕快進行澈底的改正檢討。像日本的「出軌」一書中就指出了,你們有這麼多人才,臺鐵人才濟濟,我相信你們也都是臺灣鐵道專家中的專家,應該就這個部分澈底檢討,給國人一個便捷而且安全的運輸環境。
張局長政源:謝謝邱委員的指教,安全是重中之重,絕對是第一優先。在普悠瑪事故之後,行政院的總體檢提出144項建議改善事項,經過我們一年多來的努力,目前已經完成114項,交通部也解除104項的列管,這裡面屬於安全的就有114項,除了比較中長期的部分,大致上都已經完成了。第二個,運安會的檢討報告也提出了27項改善建議,其中有18項跟臺鐵有關,這18項裡面有16項與總體檢的144項重複,我們都有處理,另外有2項是新增的,我們也正在檢討,我們一定會把這些事情巨細靡遺、按部就班地解決,以確保安全,也會在運安會要求的時效裡面提出改善辦法,這部分我們會來努力。 -
邱委員顯智就是針對每一案都有一個書面報告。
主席:局長,普悠瑪事件之後,你們做了很多改善,也做了多改進措施,事實上我們對臺鐵是期待的,剛才說這個節骨眼,但好像臺鐵一年到頭都是在節骨眼上,大事小事不斷,局長明年退休,在你離職之前應該有魄力地把百年大計提出來,你在退休之前從政務次長來接這個位置是因為我們對你有期待,在預算的部分,我們儘量支持,但是也希望你能夠留下漂亮的身影,在最後這幾個月能夠把這些應改革的部分做個處理,經費的部分是不是營業費用凍結5%,公共業務費用凍結10%,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邱委員顯智:好,就是第45案、第84案、第85案都有一個書面報告。 -
主席對。
接著處理第46案有關利息費用─債務利息部分。許委員不在,利息的部分大概比較沒有空間,我們就不刪減啦!
接著處理第47案至第49案有關災害損失─損失與賠償給付部分。因為這是利息的部分,我們就不刪減、不凍結。
處理第50案……
林委員俊憲:主席等一下。局長,第49案「其他營業外費用」項下「災害損失」裡面有一個「損失及賠償給付」,這個是指天然災害嗎?還是包含最近的一些意外,如斷軌這些? -
張局長政源都在裡面。
林委員俊憲:都在裡面嘛!這筆錢為什麼會突然增加那麼多?你知道這筆錢突然間編列很多嗎?甚至比108年增加超過一倍,你是準備明年再度斷軌嗎?否則這部分的經費為什麼編那麼多?你應該要提升整體的檢測,並且要改善,而不只是突然間大幅編列所謂的損失及賠償給付經費,這樣在預算上看起來好像是你準備應付什麼重大災害,你們準備明年要出什麼事嗎?所以先把錢準備好。
張局長政源:我們當然絕對不希望事故發生,然而事故發生有時候是外力的因素,包括闖越平交道等等……
林委員俊憲:但是這樣的增加應該有限,你比108年增加1.7倍。主席,本席建議凍結十分之一,請你們簡單提個報告,說明為什麼明年度的災害準備突然間大幅增加。
主席:有關這個部分凍結十分之一,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接著處理第50案有關什項費用─其他費用部分。
魯委員明哲:第50案本席提出「其他費用」刪減50%,最主要的用意也是要提醒你們,剛剛說過了,也跟秘書處確認過了,還是有關春露這個標案,其實不是針對春露,而是對你們辦理標案的態度,今天政風、主計來了嗎?針對春露事件3位評委於6月2日缺席一事,你們2位是也是跟我們一樣從新聞媒體得知的嗎?你們當時知不知道?因為剛剛局長特別說最近有交辦,是最近有交辦,所以表示你們之前不太清楚這個事情,在這個標案第一次流標,或者沒有標的時候,你們內部不用再簽核嗎?內部要不要再簽一次準備上網招標的流程?當然要嘛!那需不需要會辦主計跟政風?沒有?不用?就是簽給你,然後其他人都不用管、不用知道?有沒有其他人可以給你建議?我說真的,主計跟政風都是單位裡面的煞車,是幫忙你們去協調的人,我也不太清楚,如果有這種情況,主計或政風看到這個理由,我相信他們如果在6月2日後,你們還沒有招標之前,看到理由是5個委員中有3個委員缺席的話,早就開始寫報告了,所以我覺得這個制度可能還是要知會一下相關單位。
另外,剛剛談到你們很多的行銷費用,今天宜蘭唯一的立法委員陳召委坐在這裡,你們早上10點半舉行礁溪站跟某個日本車站結為姐妹車站的儀式,而且你有精算過,主席也很配合,待會3點你們還有一場結為姐妹車站的儀式。現在疫情這麼嚴重,你能不能看看狀況,現在這個氛圍,最近臺鐵要努力做的是安全,以及重建讓大家安心的形象。第二個,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跟國外的連結,就算你說跟國外車站多好,但大家也出不了國,所以你今天一天弄2個姐妹車站,請問秘書處,這2個的典禮花了多少錢? -
黃處長振照都在10萬元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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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2個都在10萬元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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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處長振照對。
魯委員明哲:你今天辦完這2個典禮,大家也沒有辦法去,你們現在的目標是什麼?是希望大家去日本,還是怎麼樣?在整個標案的方面我建議局長,不管以前的制度如何,以前地方政府在重新標案的時候,可能因為遇到一些問題,例如錢不夠等等,至少都會讓主計稍微再run一下,所以會有人知道大概是什麼狀況,合理就沒問題,所以我希望你們未來在這個事情上能夠知會一下,有人幫你在下面做一個初審,這個部分我是提凍結,尊重主席的決定。
主席:臺鐵還是解釋一下,魯委員剛剛講的那個事情,請你們好好查清楚,剛才是說要提一份報告,但是針對魯委員講的部分,我認為局長要去瞭解一下,不要讓底下的人出這種這麼大的紕漏。至於預算的部分,這總共才53萬元而已,要凍結嗎?不要啦! -
魯委員明哲請他們併案說明。
主席:對,剛剛有提過的,就做那個決議了,預算部分我們就不凍結了。
接著處理第51案至第67案及第86案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
李委員昆澤:針對第51案,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今年度交車進度大受影響,109年度還有相當多的保留款會留到110年,所以110年相關的預算有撙節空間,我認為應該要刪減12億元。
陳委員素月:本席的提案跟李昆澤委員一樣,本席提的是第58案,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是10年的計畫,今年是第六年,我們今年剛剛交了兩列列車,在試車時就發生問題,這個部分明年度又編列143億多元的經費,我們認為考量疫情的影響,之前的交車也都一直延遲,所以這部分本席也是提出減列預算的案子。
另外,我要再請教一下,車輛試車的部分大家都討論很多了,本席想要請教一點,很多人反映新車的設計廁所太少,這個部分有沒有可能再做調整?因為本席認為10個車廂才3間廁所,你又要考量要提高運量,我們試想,如果在通勤的時候車子裡面都是乘客,在擁擠的車廂裡面有人要上廁所,他要走多遠?好不容易當他擠到廁所時候,可能會很難受,所以這個部分有沒有可能再做一下調整?謝謝。
邱委員顯智:針對第56案,科目名稱是「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所以這個應該是非常重要的,現在問題來了,之前也有很多委員提到巡軌車的部分,在買了巡軌車KE100之後,臺鐵局查驗11次,到現在還沒有通過,現在臺鐵只有唯一1台,而且是過期10年巡軌車,這件事情社會非常關注,尤其是在發生斷軌事件之後,顯然軌道的安全並沒辦法有效地被檢查出來,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凍結這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30幾億元中的1億元,你們做一個書面報告說明到底要如何改善,以及這個採購評估是不是有什麼樣的缺失,否則你以後再購買,又搞了老半天還是沒辦法驗收,若是沒有辦法驗收,要解約,還是要怎麼處理,也應該要有相應的法律規劃,而不是說每一年都這樣做,到最後一直延宕,這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式。
至於第86案提到無線電的部分,你說斷44公分,但是聽成3、4公分,大家會覺得為什麼會這樣?就這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我們希望針對這些老舊的設備,如哪個路段容易收訊不佳等等,應該要做出改善的建議,提一個書面報告送到交通委員會,經同意才能動支,這個部分希望凍結5%,等你們把改善的計畫送進來。 -
主席請臺鐵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政源:針對廁所的部分,其實通勤電聯車最主要的目的還是通勤需要,目前我們通勤的距離平均大概在27公里左右,行車時間低於40分鐘,如果10個車廂中每個車廂都有廁所,或者是廁所的數量增加,就會影響到運能及運量。 -
陳委員素月2個車廂1間廁所會比較合理。
張局長政源:經我們檢討後,我們認為3個廁所是足夠的,現在如果要再去變更設計,又會影響到交車。
主席:大部分都是北臺灣,行駛於新竹到臺北這一段,這不是城際列車。
何委員欣純:我補充一下,他說現在變更設計會delay,現在交車的這2列最美的列車,也是去韓國考察之後才變更設計的,它原來採購提出的需求是5間廁所,是到韓國去考察之後才變更的。
張局長政源:買這個車子最主要的考量是運能要大幅提升,而且廁所的數量,我們認為3個是夠的,所以請委員能夠支持。我們的里程有的比捷運還短,捷運也有一百多公里,他們沒有一個廁所。另外,我們車站的廁所數量都很充裕,我想能夠搭配,請委員給我們支持。
何委員欣純:局長,對不起,我不是說不能變更,我個人的意見是,如果要提升運量,你要變更,為什麼在一開始要採購的時候、在考量需求的時候,沒有做這樣的思考,而是後來才改變?明年還要再交10列,那明年的10列統統要比照現在的這2列,只剩下3個廁所嗎? -
張局長政源我們目前大概就是按照這個方向。
何委員欣純:那表示你們就是做變更啊!其實大家想問的是,這樣子的變更為什麼沒有在一開始就考量運量提升的問題?
張局長政源:跟委員報告,購車案的時間都很長,這都是很多年前做的決定,當時的規範是5個廁所,我們後來檢討,認為太多了,比照捷運,從市區到淡水將近100公里,捷運也沒有廁所,當然我們還是要就需求面來考量,我認為10個車廂3個廁所應該是夠的,現階段也應該沒有變更的需求了,請委員支持。 -
主席對其他委員的意見要不要解釋?
張局長政源:巡軌車是軌道檢查車,最主要還是檢查整個路線的平整度與安全,這部分我們當然希望廠商提供的車子是符合我們需要的,但經過多次檢查、多次改進,廠商都沒有辦法符合,安全最重要,不能打折扣,所以這部分我們還是會按照合約來執行。現在我們正在討論,未來針對軌道的巡檢,有什麼方法在軌道裂縫的預防上,我們能夠發現,我們現在也在考量,像高鐵有一個軌道探傷車,如果發現軌道有裂縫、受傷了,它可以很精準地找到,北捷也有這樣的設備,我們未來就是朝這個方向去處理。
邱委員顯智:我還有一個第62案,是希望你們去評估是否添購相關的設備,當然你剛剛提到的探傷車,那是一個方式,但是巡軌車應該是有必要的,因為你在106年7月17日第一次查驗時,靜態測試有30項缺失。現在既然有這樣的缺失,然後你查驗了11次,也一直沒辦法過,所以就一直pending,因而導致一輛過期10年的還一直繼續在用,這不合理啊!如果它沒有辦法達成你的要求時,你就應該有一個停損點或deadline,就說:好,不合格啊!因此你要啟動相關的損害賠償,或是做什麼樣的動作,並且以其他的標案去採購一種符合需求的,而不是一直查驗!查驗!查驗!查驗了11次都沒有過,你也永遠都沒有辦法有一輛新的巡軌車,至於你為什麼要買?就是因為你有這個需求嘛!
第56案是針對為什麼你的採購會弄成這樣子要提一個書面報告,然後第62案,我希望你應該在評估後去購置,即添購相當於需求的設備,並提供適當量測工具及軌檢車的輔助設備,也就是你應該要去評估。現在大家已經都知道軌道常常出問題,是不是應該趕快去添購你所需要的這項設備呢?至於第61案則涉及到針對這個個案,因為這個個案太恐怖了,也是每個委員都關心的,即臺鐵局針對成功斷軌通報的SOP,到底是3、4公分,或是44分聽成3、4公分,你們的通報是怎麼樣呢?有關鋼軌斷裂或裂痕的處理流程,還有就人力不足的情形去進行去檢討,並針對該個案去做一個書面報告。
張局長政源:這部分包括鋼軌斷裂、軌道巡查及後續改善,我們會做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
主席:好,各位委員的意見都很充分,因為大家對這個案子的刪減有很多主張,我們就針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這部分刪減2億元,然後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資料報告後始得動支,好不好?因為將來協商時還是會要求的。
張局長政源:好,尊重委員會的決議。 -
主席這個大項就刪減2億元嗎?
何委員欣純:我可不可以確定一下,因為剛剛在我的上一個提案時,他們說明年都能如期交車,而且一輛都不會延誤。在這個前提之下,有關這個預算我當然支持你啊!現在多數委員都提要刪你的預算,你同意讓他們刪嗎?意思就是明年不會如期交車,因為有刪的空間嗎?
張局長政源:最主要是今年的延誤,有一些款項要在明年付,今年交車延誤的確是因為疫情關係。
陳委員雪生:局長,有關交不了車的部分,我建議你刪掉12億元,因為行政院主計總處會檢討你們。我告訴你,會計主任在這裡,有沒有壓力呢?記大過一次,我告訴你!我建議刪掉12億元。 -
主席陳雪生委員的建議都通過嗎?以後你當召委時……
陳委員雪生:我到立法院後,我沒有看過李昆澤委員這樣子,他大概都是刪30萬元、50萬元,這次是最大手筆刪12億元,我支持他!由於交不了車嘛!疫情也會到明年中。 -
主席請局長解釋一下。
張局長政源:最主要今年還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有耽誤了,有一些款項要到明年才付,我們也有一些保留款,因此明年來付並不會影響到明年的交車。如果是委員會的意見,我們就尊重刪12億元。
李委員昆澤:對,因為相關的部分計畫裡面就有標案的調整嘛!然後部分計畫的執行狀況也不如預期,這些保留款在明年都還可以再處理,所以本來就有撙節的空間,即109年度有保留款留到110年。 -
主席謝謝。
邱委員顯智:再確認一下,由於是不一樣的案子,第56案、第86案、第61案及第62案個別要有一個書面報告,因為題目不一樣,你必須回答到那個問題。比如有的是針對無線電,你要怎麼…… -
主席書面報告裡會分項來……
張局長政源:這個四個案子,我們是不是可以合併成一個案子?
邱委員顯智:合併成一個案子,但是每一個題目應該都要回應到。
張局長政源:一個書面報告,各個題目來說明。 -
邱委員顯智因為我聽你剛剛講巡軌車的部分並沒有回應到。
張局長政源:我們會個別說明,但是是一個書面。
主席:一個書面報告來分項說明,好不好? -
張局長政源謝謝委員。
主席:大家的看法就是刪減12億元,另凍結相關預算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現在我們處理決議案第68案,有沒有意見?通過。
處理第69案,有沒有意見?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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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70案,通過。
處理第71案,通過。
處理第72案。
張局長政源:建議做一個文字修正,即要求臺鐵局三個月內研謀妥適的因應對策,刪除「應主動與相關主管機關」這個字樣。 -
主席照臺鐵局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73案。 -
張局長政源建請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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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74案。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
主席通過。
處理第75案。
張局長政源:建議做一點文字修正,建請改為「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刪除「於109年度前」這個文字。 -
主席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76案。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
主席通過。
處理第77案。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
主席通過。
處理第78案。 -
張局長政源建請改為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改為提書面報告,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79案。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
主席通過。
處理第80案。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
主席通過。
處理第81案。
張局長政源:建議做一些修改,在27項裡面,因為只有18項是屬於臺鐵的,所以我們建議將27項改為18項,並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因為提案人不在,我們尊重行政單位,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82案。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
主席通過。
處理第83案。 -
張局長政源遵照辦理。
-
主席通過。
處理第84案。 -
張局長政源剛剛討論過。
-
主席處理第87案。
張局長政源:第87案做一點書面修正,將一個月改成三個月,然後提書面。
邱委員顯智:主席,不好意思,第86案剛剛討論過,因為這個書面我們在第61案、第62案及第56案都有跟他說兩週內,看看局長覺得時間要怎麼樣,我也沒有很堅持。
張局長政源:我們就通案三個月提書面,好不好?因為有好幾個案子,我們就一起提,好不好?
邱委員顯智:是不是一個月?因為我都是兩週,你還要三個月。
張局長政源:我們要比較完整點,兩個月,好不好?
邱委員顯智:好,兩個月。
主席:第87案按照行政單位的意見,三個月提出書面報告。
(協商結束)
主席:協商完成,作以下宣告:一、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二、如有委員對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協商時委員要求提供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二、本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調整。三、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及鐵道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
現在休息,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3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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