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星期三)9時2分至16時41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吳委員思瑤)
  •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星期三)9時2分至16時4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思瑤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一、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繼續審查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 二、繼續審查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三、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主席
    今天的議程有三項:一、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二、繼續審查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三、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現在開始進行預算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案及提案內容。先報告委員會,這一次彙整的提案,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總共有274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有12案;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是0案,因為案子滿多的,我們可能要加快審查的速度。現在開始宣讀,我們同時進行討論與協商。
  • 壹、預算數部分

    二、
    三、
  • 貳、委員提案部分
  • 一、文化部及所屬

    二、
  •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委員提案彙整表
  • (一)文化部監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委員提案彙整表
  • (二)文化部監督文化內容策進院
  •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委員提案彙整表
  • (三)文化部監督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進行協商)
    主席:各位同仁,請參照桌上預算審查的資料,首先從部本部的預算開始。
    文化部歲入部分有伍麗華委員的提案第1案跟第2案共兩案,伍委員不在場,因為提案委員不在場,可能就……
  • 李委員德維
    我來幫他講句話。
  • 主席
    他有授權你替他講嗎?德維。
    李委員德維:沒有,因為他的兩個提案分別增列歲入各500萬元,一案是「罰款及賠償收入」,另一案是「財產收入」的「權利金」部分,部長要不要說一下,500萬元會很多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500萬元雖不多,不過明年的疫情實在非常艱困,所以要增加收入實質上可能有壓力、有困難,我們會盡全力。
    主席:這部分好像也跟伍委員說明過,他本身是不堅持,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有跟伍委員說明過。對。
    主席:因為提案委員也不在場,就我知道的訊息是他也接受這樣的處理,所以歲入部分就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第3案至第5案。
    萬委員美玲:召委,我有一個建議,我先提一下,好不好?
  • 主席
    好。請說。
    萬委員美玲:這是我們第一次審查文化部的預算,因為我們也是新科的委員,部長也算新科的文化部部長,所以我們今天在預算審查的速度上,能不能請召委稍微放慢一點,好不好?
    主席:好,沒問題,我們還是能夠充分討論,沒有問題。
    萬委員美玲:對,就速度上我們稍微慢一點,節奏慢一些。謝謝。
    主席:好,沒問題。不過文化部的部分有274案,所以我們還是不能太慢,因為還是有效率的問題,當然會讓大家做必要的討論。關於歲出部分第3案至第5案,我先補充說明一下,這等一下我們可能要到細項再處理,也跟部長說明,在累積前兩個部會科技部跟原能會審查的經驗之後,本會在審查預算時有一致性的作法,對國外旅費的部分,因為疫情的關係,很多會議等交流活動可能會中止,所以我們在國外旅費的部分,審查之前兩個部會的經驗都是凍結十分之一,然後提書面報告就可以動支。至於大陸地區的旅費,原能會跟科技部都是刪除到只剩下1,000元用以保留預算科目,這是因為他們很多科技跟原子能的會議都是國際會議,這一年確實在大陸地區因疫情的關係,這些會議就改成線上或者無法去參加。
    我知道文化部有一些特殊的狀況,就是文化部參加很多大陸地區文化相關的旅展或是文化展覽方面的行程並未因此停止,所以文化部可能希望在大陸地區旅費的部分能夠做特殊的處理,就跟科技部及原能會的狀況比較不一樣。我昨天也跟文化部的次長做過討論,我也確實知道有很多對岸在舉辦的一些文化活動、展覽,能參加的我們還是盡量參加,所以我個人認為,文化部跟科技部、原能會做不一樣的處理可能是需要的,提供給各位委員參酌。
    國書委員,你的第3案是針對全部,這要怎麼處理?
    黃委員國書:我是找出赴中國大陸地區的旅費,以下有12個分支計畫,總計是111萬元,這個都應該處理。我認為去香港可能要保留,因為去香港是駐外館處的密碼業務督導與資通安全作業稽核計畫,這個應該要保留。其他赴大陸文化交流的部分,我認為都應該刪除。去香港的4萬元,我覺得應該保留,其他111萬7,000元,我認為應該刪除。
  • 主席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本席的第4案也是針對大陸地區旅費,編列了111萬7,000元,我們之前對其他部會的處理方式是刪到剩下1,000元,保留科目,不過我覺得這一項比較特殊,因為當中包含了蒙藏文化中心,我認為這個有特殊的需要性,所以我主張9萬3,000元有保留的必要,其他部分基於疫情和兩岸關係目前的狀況,我認為還是全數刪除。
    主席:謝謝兩位委員說明。因為這是總筆的歲出,我們是不是先表達意見,等一下會處理細項,各單位都有國外旅費跟大陸地區旅費,我是尊重委員提案,先讓大家說明,等一下細項會處理,所以我建議第3案到第5案暫時保留,等一下回到各個司處再來做討論。
    現在進行第1目一般行政。
    李委員德維:主席,不好意思,您剛剛說文化部有跟您說明,就是大陸的部分比較特殊,所以希望跟其他部會有不一樣的處理,那應該是更嚴格還是更寬鬆?
    主席:應該是讓他們保留比較多的預算去執行,等一下他們可以說明,就我也知道的,很多文化策展和很多博覽會並沒有停止舉辦,但是我們為了文化交流,文化部會傾向能夠去參與的還是積極去參與,這跟科技部跟原能會很多單純是一些國際的forum、conference,可以選擇線上參加或是不參加,所以我知道的狀況是文化推廣的部分是有點不一樣,所以我先做這樣說明。李委員,等一下每一個司處都會處理到這個,我們到細項再來討論,好不好?
  • 李委員德維
    好。
    主席:看大家會覺得哪個司處的哪個活動是不是該去或是可以暫緩,我們等一下來討論。好,謝謝。
    我們現在進行第1目一般行政,第6案到第9案,總共4案。哪位委員要發言?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我的案子是第8案,基本上是希望檢討文化部下面非典人力的部分,部會有表達願意檢討,也會就契約範本做改善。以上。
  • 主席
    所以您的意思是同意他們照列嗎?
    范委員雲:沒有,還是要凍結。
    主席:所以是凍結一部分,然後提書面報告嗎?
    范委員雲:可以改成書面報告,提書面報告經同意,好嗎?
    主席:范委員認為人員維持費要做部分凍結,然後叫他們提書面報告。有沒有其他委員是雷同的提案?針對第6案到第9案,其他委員沒有發言是因為文化部都已經溝通妥當了?
    部長,范委員對人事費凍十分之一,你們在執行上……
    李部長永得:可不可以請求凍結少一點,5%可以嗎?
  • 主席
    5%也是很多耶!
  • 黃委員國書
    5%也非常多喔!
  • 主席
    其實范委員是要你們提個報告……
    李部長永得:是,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書:我對這個部分也有提案,我認為凍結20萬元……
  • 主席
    20萬元?
  • 黃委員國書
    20萬元是百分之幾?
  • 主席
    你是說凍20萬元?
    黃委員國書:凍結20萬元,然後你們就非典人力、勞務承攬的部分……
    范委員雲:部長,凍結500萬元,好不好?
  • 主席
    20萬元跟500萬元?
    范委員雲:部長剛剛講5%是滿高的,是二千多萬元喔!
    主席:部長,這樣啦……
  • 李部長永得
    那我當然選擇20萬元嘛!
  • 范委員雲
    20萬元太少了!
    主席:20萬元跟500萬元,那就250萬元好了,可以嗎?
  • 李部長永得
    好。
  • 主席
    提一個書面報告。
    范委員雲:250萬元,好啦!書面報告經同意。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主席:第1目一般行政就凍結250萬元,針對這些人員維持非典的部分怎麼解決提書面報告,請文化部提案,其他就照案通──耶?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本來是按照那個計畫提到人事費應該要跟著減少,因為人事費本來就照這樣編嘛!沒有用也就沒有用了,主要還是督促他們針對預算使用的效率問題和執行的狀況,所以我同意用凍結的方式。
    主席:好,謝謝。第1目第6案到第9案凍結250萬元,其餘照列,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現在進行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因為案子滿多的,第10案到第36案,都是同一項,我們就一起綜合討論。
  • 林委員奕華
    要全部嗎?很多案子耶!
    主席:沒有關係,因為都是同一目。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案子滿多的。
    主席:金額兩億多元,還好啦!我們就針對第10案到第36案討論,我會讓大家充分發言。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本席提的是第10案,文化基本法裡面規範藝術工作者的生存權及工作權,文化部代表已經來跟本席說明,條例也已經送到行政院,所以刪減的部分可以先不刪減,但是對凍結的部分,因為我看了一下現在整個執行的面向,實際上,藝術工作者從創作、行政到技術人員並沒有很穩定的工作和欠缺合理的相關保障,且政府的採購規定造成最低標搶標,但對藝術工作者的權益根本沒有落實到文化基本法的精神,對於藝術工作者的勞動權益,以及整個藝文發展的生態,都需要重新的檢討與翻新。文化部應該推動業內簽訂工作合約的普及、協助藝術從業人員獲得最基本的保障;另外對於持續推動、推廣關於智財權與承攬合約的部分,整個環境也應該要改善。所以本席認為應該要等藝文工作者勞動狀態調查報告出來之後,我們再予以解凍。雖然文化部沒有專責的統計處,也沒有比較確切的統計數字,可是在編列預算時也要考慮到怎樣編列、怎麼執行才是合宜的,這部分也希望文化部再檢討。謝謝。
    主席:所以陳委員秀寳就是不減列了,凍結2,000萬元,然後他們──你這邊寫的是2,000萬元?
    陳委員秀寳:那是建國委員那邊,我是可以凍結200萬元。
  • 主席
    陳委員秀寳凍200萬元。
  • 陳委員秀寳
    對。
  • 主席
    謝謝。我記錄一下。
    繼續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的案子是第29案「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項下,這個計畫其實上一次我們在質詢時就先提出來,在質詢的過程當中,我們並沒有得到合理的回覆,非常模稜兩可,關於預算的凍結案,我們目前是希望凍結十分之一,也就是140萬元,在這樣的凍結案出來之後,本來也是希望跟文化部可以進一步好好的溝通,但是非常可惜,本席收到文化部在提案之後提出的回覆資料,還是覺得非常、非常的模糊,比如我們在談的預期效益跟績效衡量指標,這一定是我們今天在提到明年預算跟計畫案時最重要的,即我們花這個錢到底會得到什麼效益,可是我們今天詢問比如110年要做三個資料蒐集的後台資料庫,但是我們得到的回覆資料裡完全沒有提到這件事情,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本席還是非常的堅持這個凍結案必須要進行,因為這關係到所有國人文化藝文活動觀賞大數據的蒐集以及後續的應用,結果效益卻說不清楚,對於民眾來講,他今天這些數據被蒐集,當然會有一些隱私上風險的疑慮,所以在我們連這個數據貢獻出來到底會產生什麼效益都說不清楚的情況下,對於這樣的計畫,本席是感到非常的憂慮,所以凍結140萬元,我非常堅持,一定要凍結之後,我們要看到書面報告真的寫出這個KPI要怎麼進行。再來我們看到數位影音內容鑑價,當時李部長其實也有提到這是為了投融資的使用,但是我們後來在回覆資料裡,也沒有看到進一步說明到底應該如何到投融資來使用這樣的數據,所以我覺得這一個計畫有諸多可疑之處,而且也沒有說清楚,希望我們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能夠堅持這個凍結案,謝謝。
    主席:好,第29案,我有記錄,凍結十分之一,然後提書面報告。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好,我有提了四個案子,第一個是有關於「綜合規劃業務」的「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我的提案是凍結4,000萬元,裡面提到第一個是文化會報,我查了相關資料,按照規定來說,1年應該要開兩次,但是我查過,從105年9月7日開第1次;106年8月28日開第2次,等於1年開1次;107年9月3日開1次,是在賴清德當院長的時候,所以等於1年開1次。結果到107年9月3日到現在,隔了兩年,文化會報都沒有開,應該要由行政院院長主持的文化會報都沒有開,而且我看了一下,這屆委員是在108年3月14日核定,任期從108年3月7日到110年的3月6日,也就是任期只到明年的3月6日,這屆任期從去年108年3月7日受聘為委員,到現在1次都沒開過,結果明年3月就要卸任了,所以這個文化會報根本沒有功能、沒有在開嘛!所以我覺得預算就不用了,因為完全不按照法令來做,我們為什麼給它預算呢?已經是兩年沒有開了。
    再來是裡面又提到這個案子有出國的經費,我看他們的說明有提到若確實因為疫情有困難,會改以線上會議方式參與。所以這部分也要說明一下,對於這個預算,我覺得應該也是看看要不要用凍結的方式處理。接著,第三點有關於他們新的一個4年期計畫,「臺灣文化路徑推動社會發展計畫」,其中提到今年第1年會推動一條潛力文化路徑,辦理在地擾動凝聚共識及跨域資源協調整合等事宜。所以我想先問一下,這一年它的一條潛力文化路線要做哪裡?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知道,因為就算從再送過來的說明裡面,我還是看不出來要做哪裡,所以稍後是不是可以說明得再清楚一點?
    再來是有關「綜合規劃業務」的「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計畫」……
  • 主席
    第24案?
    林委員奕華:對,第24案,也是預算書的第72頁。我先講文化會報的部分,就是補充的資料都完全避開沒有開的問題。另外有關「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計畫」的部分,我要它重送資料,我才要審查,因為我拿到的這份計畫書,我可以給主席看一下,這份資料的頁次是亂的,所以我沒有辦法讀它的內容,所以請他們重新送一份,我非常認真,每一頁都翻了,但是頁次是亂的,所以我沒辦法讀,這是110年到113年的計畫,也是一個新的4年計畫,這個新的4年計畫,因為他們給我的資料,頁數是亂的,我比較沒辦法完全讀,所以我還沒辦法確定要怎麼處理這個預算,所以要請他們送資料過來,你們先保留,等他們送來之後,我們再看如何處理。有關於下一個,在預算書第72頁的「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就這個部分我比較……
  • 主席
    第28案?
    林委員奕華:對,第28案。這個部分的計畫還比較清楚,這也是4年計畫,這部分基本上我比較沒有意見,因為它的內容還算是清楚,不過當然也歡迎他們說明一下,告訴我們他們打算要做的部分,因為我覺得這樣能讓大家都瞭解。另外一個是「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
  • 主席
    第33案。
    林委員奕華:第33案的部分,這個也是在預算書第72頁。我也看了他們送來給我的資料,從這個資料看來,他們要做的事情,我覺得也是很值得來支持,但是他們在裡面提到的東西,我也希望能夠說明,因為這比較是跨部會的事情,他如果要做好、做成,那麼就會牽涉到要完善數位文化應用環境裡面提到相關的一些文化資產數位認證的法令,包括有憑證相關的、包括電子簽章法。另外訴訟的部分,包括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能力認定基準。再來監管的部分是有關代幣之運用,放寬代幣募資規範及電子支付之監管法令調修。還有著作的部分是運用於著作權利存證須標示有關權利管理資訊及著作權內容,牽涉到這些法令必須研析,才有辦法把這些事情做好,但是這全部都不是文化部能夠去影響的範圍。所以我想要問的是,這些事情要如何做?對於未來推動數位內容流通機制有關的法令,我們要怎麼讓這一個4年計畫,在這個部分能確定可以做到相關法令的研析,讓我們這些事情後續4年計畫能夠做得順利?是不是能夠給我們回答一下,再來決定?如果沒辦法回答,一樣要求先凍結好了,謝謝。
    主席:好,以上是林委員的四個案子。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綜規司可能要更積極的去盤點、瞭解現在文化部所面臨的一些新的政策上,我們需要更精進的作為。我們去年通過文化基本法,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要辦理什麼呢?辦理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上個會期我們也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文化部要依據文化基本法的規定而有積極的作為,設置文化發展基金。當時我們希望文化部能盤整財源,因為財源很重要,比如可以去爭取5G的標金溢價,這筆錢就有九百多億元。但我看到目前為止,文化部似乎並無積極設置文化發展基金,好像就當沒這回事。這是從哪裡看出來的呢?因為從明年的預算中就沒有看到綜規司在業務費中提出相關的做法,我也不曉得文化部到底要不要設文化發展基金。這部分已有明文規定,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通過臨時提案,可是文化部就是放著,明年我們也不知道要不要繼續推,所以我針對「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業務費」的1億6,000萬元提案建議凍結十分之一。當然,凍結的數額,稍後可以討論。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這一筆一定要稍微凍結,還請文化部提出積極的政策。
    有關方才林奕華委員提到「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的問題,文化部應該要有相對應的作法,包括在「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中就有一些期程,但我們卻沒有看到文化部的積極作為。我不認為這筆一千七百多萬元的預算要全數凍結,也要保留一些經費讓人繼續推動,所以我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以上。
  • 主席
    黃委員所提的是第13案和第34案。
    接著請賴委員品妤發言,之後是萬美玲委員和張廖萬堅委員。
    賴委員品妤:感謝,我的案號是第30案和第35案,這兩案雖屬不同計畫,但我卻有類似的疑慮。首先「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裡有「全國藝文參與大數據儀表板作業」,我之前也針對這部分質詢過,但我想問的是,有關進一步關聯勾稽分析的資料庫,因為內容恐有涉及個資法的疑慮,我們到底該如何在使用這方面數據的同時又能保障民眾的隱私?在文化部過來說明後,我還是覺得並沒有被明確地回應到。我舉個例子,行政院其實有資安標準分級,其他部會可能會直接說自己是C級,但實際應該提升至B級或A級,然而文化部對此卻沒有很明確的標準或依據,讓我判斷你們到底有沒有提升資安的標準。雖然文化部回覆表示會去識別化,但所謂的「去識別化」應該也是針對公布之後的數據,但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基本的事情,所以我要詢問的是,文化部到底要怎麼做到前端的資安保護?我希望你們能有進一步地說明。
    同樣地,有關第35案的「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文化部表示會透過平台串接內容的業者端與用戶端,提供登錄、存證、驗證、授權等服務。但我也要提出一樣的問題,目前我有點看不出文化部到底要如何保護相關的個資,尤其是第二個計畫,其中甚至涉及到買賣。比起看電影,當事人對買賣可能會更希望不要公開,我認為文化部針對第30案和第35案的內容必須進一步提出該如何做好資安保護的部分。我是建議先凍結一部分,待提出相關的詳細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賴委員的第30案和第35案都要局部凍結,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接下來請萬召委美玲發言,之後是張廖委員萬堅和林委員宜瑾。
    萬委員美玲:謝謝召委,我的案子是第23案,第23案很簡單,可以看到這次在「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中總共編了2,414萬6,000元,不過在109年度的預算中,這筆預算僅編列了907萬9,000元,110年度卻要增加1,506萬7,000元,我個人覺得真的比較不合理。而且這個預算科目,從105年度到108年度已分別編列了2,267萬元、2,984萬元、2,458萬元及2,260萬元,這些都是不小金額,這幾年也陸續購置了資訊軟硬體設備使用,所以本席認為現在所編的經費真的過高了。為了撙節開支以不浪費公帑,本席提案減列預算200萬元,其餘就凍結5%,待專案報告提出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謝謝萬召委的第23案,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提的是第12案,因為文化基本法第十七條通過之後,政府應該訂定文化科技發展政策。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其實也在期待文化科技施政綱領,綱領出來之後,對於要達到政策的預算使用會比較有效率,或者較有整合的效果,像是從因此而新增的計畫中就可看到三點,其中一點方才高委員也提過了,也就是關於「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這部分也是文化數據資料的蒐集,但現在其實已經有諸如博物館、演藝廳、電影場所等觀眾的數據,並不是沒有蒐集。例如,在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方面,文化部已經有相關的預算,這部分是3,187萬元,可以參考預算書的第69頁,而文策院也有文化內容產業調查研究經費,如果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沒有訂出來,這些相關的數據統計間關聯性究竟為何?是否會被重複使用、重複調查,最後則是各自為政卻無法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而致出現資源浪費的問題?因此我也就這一目和文化部溝通過,會稍微凍結,請他們再明確化好讓我們瞭解。文化部告訴我們9月25日已經有文化科技施政綱領了,因此對於文化部過去編列的相關預算要不要統合或整合?這部分還請讓我們瞭解一下。
    有關第14案我也提了減列,但你們來說明之後,我倒是可以接受在你們提供書面說明之後我就改為凍結。我們現在為了有效推動文化政策因而採用行政法人,這點我支持,但我們也有很多相關的財團法人,有12家財團法人捐助的總金額高達167億元,很多都是政府100%或80%的捐贈。你們告訴我,有時候因為國家的處境,我們對外也還是要以基金會面對。不過沒關係,請你們也來說明到底有哪些基金會,目前有保留的必要,而哪些則可以整併。有些真的是連專屬的人員都沒有,都是兼任的,甚至有些連預算都沒有編列,因此這部分也應一併檢討,我可以把減列100萬元改為凍結,待你們以書面向我們說明之後就能解凍,謝謝。
  • 主席
    接下來是林委員宜瑾。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有關預算書的第68頁,也就是我的第19案,本案與「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有關,原列九千多萬元。當然,「國家制定重大政策、法律及計畫有影響文化之虞時,各相關部會得於文化會報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加檢討並提出具體規劃。」,所以文化部也一直這樣在做,可是本席認為,現在示範的案例就有新竹大車站計畫、國立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以及著作權法之修正,可是很明顯的是,在中部、南部、東部和離島的一些示範標的或私部門的示範標的操作,看起來似乎是沒有,所以這個文化影響分析的報告比較沒有辦法那麼精準的去分析,所以本席提凍結是希望文化部就文化影響分析報告的示範標的的選取進行一些通盤的檢討,達到原本立法的初衷。本席原本主張凍結500萬元,經過文化部的溝通,凍結數可以少一些,但還是要凍結一些讓文化部來進行檢討。
  • 主席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席,我補充一下支持主席的第21案,因為第21案提到藝FUN券,其實之前本席辦公室也有接到民眾陳情,他表達其實文化部早就有兩廳院的app,可是在我們推出藝FUN券的app時,卻沒有進行整合,所以民眾必須重新下載另外的app,可是這樣一來藝文資料就沒有辦法集中,所以我們文化數據就會在這裡出現兩個不同的app蒐集來源,所以我相當支持第21案思瑤委員的案子,我也很樂意加入連署表達我的支持。
    主席:在部長說明之前,本席有5個案,第16案、第17案、第18案,我同意他們的說明,就不再凍結。第20案和第21案因為要作成紀錄,還是簡要說明。第20案就是我積極的要求,我們從這次紓困的需求發現我們的文化都沒有像過去經濟部中小業處或主計總處的人口普查、各類的工商普查、農林漁牧普查是有一個基準的普查,所以我們在紓困上是相對困難的,這也是藝文界多年來一直倡議的,我們需要一個全面的文化工作者的普查,作為未來政策的參照,眼前紓困就是一個我們碰到的問題,更凸顯我們這個需求,所以我個人的第20案在「文化統計資訊調查」部分凍結,等你們提書面報告。部長在我質詢的時候已經答復願意做這個普查,但我需要一個書面的文字。第21案也就是因循著藝FUN券的發放,加上過去各個不管是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文化、博物館或國表藝都有很多big data的蒐集,應該把big data做好好的運用,未來在行銷上學習民間電商的經驗,我一直說OMO的虛實融合是不是能夠在文化部門予以實踐,所以我希望這兩個案子都能夠有書面報告,所以部分凍結。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我的有第22案、第26案、第30案、第36案,第22案是大陸地區旅費,到時候一併討論,因為我的是全數減列。第26案是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計畫,文化部昨天有來溝通,不過我希望有進一步的訊息,原本我是全數提凍結,這邊額度可以考慮。第30案是針對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在沒來溝通之前,我也是主張全數凍結,昨天有來溝通,有些部分我們還是希望有更多的了解,所以凍結額度可以考慮放寬一點。第36案是針對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這部分跟文化部「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有關,他們昨天有來溝通,雖然我們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不過有些細部的地方,我希望能夠再做進一步的了解。
  • 主席
    請李部長綜合說明。
    李部長永得: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我先簡單綜合回應一下,再請綜規司司長及李次長做詳細的說明。第一,文化會報過去有一段時間沒有開,這是事實,明天行政院已經確定要召開文化會報。剛才林奕華委員問到文化路徑的問題,我們明年先做的就是有關新北市礦業的文化路徑,明年會先以這條來實驗。另外,黃國書委員提到文化發展基金,其實我們也很積極,但是請委員諒解,這件事情需要非常強烈的溝通,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委託一個比較完整的研究案,期待明年預算編列的時候會有文化基金的編列,我們努力朝這個方向來做,就是明年編後年預算的時候。其他有關綜規司一些規劃業務由司長說明。有關數位與科技的部分,由李次長向各位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綜規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宏義:有關勞動權益的部分,我們現在已經提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修正,在第三章裡面已經增加權益保障的專章,至於調查的部分,我們應該是在明年才會整個出來,那個部分明年才有辦法提供。對於林奕華委員第15案出國的部分,因為疫情比較不可測,我們會視狀況來機動調整參與的方式。
    主席:你看著後面的委員,每個委員都在看你,聲音大一點。
    林司長宏義:財團法人的部分,目前有12家財團法人,事實上目前我們已經開始給予各項任務的賦予,希望能夠再給予活化的方式,其實我們有些財團法人已經開始整併,例如我們有四個生活美學館的基金會,我們把它整併成一個生活美學基金會,我們已經開始做整併的工作。關於第19案政策計畫法律的部分,目前挑的3個示範案例其實都還在執行當中,我們會看這3個示範案例如何操作,未來再去擴展到林宜瑾委員所提到的中南部或其他私部門的部分,我們再評估看看怎麼去推動這些方式。關於藝FUN券的部分,現在已經開始做一些檢討,目前在做的是關於行動支付跟深化這個部分,預計在12月提出可行方案。
    李次長連權:我首先回答陳秀寳委員質詢,現在文化藝術採購都是以最有利標為原則,幾乎已經很少採最低標。第二,我們為了使藝文採購更好,如果投標,我們第一期付款都不得低於30%,最後一期不得高於30%。
    萬委員美玲:主席,官員說明的時候,除了說明是哪位委員的問題之外,是不是可以說明回復委員的第幾案,這樣我們比較能夠參照,因為有時候委員提了3、4個案,我不知道他回答的是哪個案。
  • 主席
    好。
    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連權:接下來我先回答第23案萬美玲委員的提案,就是我們的資訊設備,我們這次的資訊費用其實沒有增加,還是維持差不多五千多萬元,但是因為這一次……
    林委員奕華:主席不好意思,請問他現在回答第幾案?
  • 主席
    第23案。
    林委員奕華:麻煩講清楚一點,不然我們不知道你在回答哪一案。
  • 主席
    有啦!他剛才有很清楚講第23案萬委員的案子。
    李次長連權:第23案有關萬委員所提的資訊安全設備,我們這個科目的經費其實沒有增加,仍然是五千多萬元,但是因為現在資安法通過以後,強調資安的重要性。第二,我們所有的資訊幾乎都向上集中,所以我們把業務費用挪一部分到硬體費用,所以從900萬元到2,500萬元其實是從業務費挪到硬體費用。第二,有關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包括林奕華委員第24案、伍麗華委員第25案、鄭委員第26案等3個案子,都是關於文化科技創新運用,現在5G已經開台,在文化部大概分兩種,一個是表演場域,一個是博物館場域,我們這兩個案子大概各有500萬元和400萬元的前期研究。整個5G裡面涵蓋的大概有五個內容,第一,空間;第二,硬體;第三,軟體;第四,5G系統的建置;第五,內容。因為這是新興的,所以我們在空間部分會有對場域營運成本的估算;硬體例如頭盔穩定度及投影機這些設備規劃。軟體如光雕技術、動態捕捉、光場3D建模。5G建置如現在的公網、5G的專網、公網現在有什麼問題。內容的話,我們對創作者必須讓他了解5G通訊服務光雕技術、動態捕捉、光場攝影,這個大概是第一個部分我們所要做的研究。第二個部分是有關於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有伍麗華委員的第27案、林奕華委員的第28案、高虹安委員的第29案、賴品妤委員的第30案。幾位委員所提的文化數據的智能分析,因為目前我們做大數據只能做到資產評等,還沒辦法做到資產評價,從資產評等要到資產評價,其實就是大數據要不斷的擴充,目前大概都只是用賣票的方式,未來我們希望引進人流、財稅資料、場館的數據以及文化部現在所建立的統計資料,這就會涉及到跨部會,我承諾這部分會專案來處理,一定會照顧到資安的問題。「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有伍麗華委員的第32案、林奕華委員的第33案、黃國書委員第34案、賴品妤委員第35案、鄭正鈐委員第36案,大家都關心數位內容流通機制,我們必須承認現在目前有許多的交易授權系統,但是目前的交易授權系統大概在登錄、存證、認證、授權都有一些問題,第一,登錄規格幾乎是不一樣的。第二,存證、認證目前讓消費者及創作者其實都不安心。文化部的角色是,第一,在規格上讓它能夠統一。第二,存證、驗證部分,事實上我們必須開發一些系統讓大家應用,例如區塊鏈的技術,然後這些大家應用的接下來都好了,我們儘量將這些交易授權系統嫁接串連,最後,如果願意在我們這些安全認證系統之下,我們給予一個認證,讓消費者和創作者都有一個比較安全的交易系統,但是整體上我們對授權收益這部分並不介入。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我覺得各位委員指教的都非常有道理,所以我們需要進一步來改進,所以我們同意局部凍結,請委員多給我們支持,凍結數少一點。
  • 主席
    凍結數我們等一下來討論。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謝謝召委,有關第1案的部分還是沒有回應我剛才講的,就是有一個歐洲考察的部分要怎麼處理。
  • 主席
    你的第15案。
    林委員奕華:對,就是文化會報那一案,我覺得剛剛部長輕輕帶過,你們是2年沒開,你剛才講的好像是沒有很久沒開,我再說一次,是2年沒開。
  • 主席
    還有出國那個?
    林委員奕華:對,出國的部分也沒有回應到。另外,新北的礦業部分是不是給我們資料,因為我們這部分沒有看到資料,希望可以留下書面的資料,如果今天無法提供,我們就凍結,等書面來了再解凍。剛才提到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計畫,雖然剛才有說明,但是我在等資料,因為他們給我的資料頁碼是亂的,所以我希望還是可以看到書面資料,我建議等資料來、看了再處理。最後講到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的部分,剛才沒有回應到法令的部分,到底這次4年計畫跟這些法令有沒有修正有沒有關係?好像還是沒講到這部分,還是他現在沒有辦法回答?那我們就用凍結的方式,之後有書面回答再解凍,但是要具體回應我們的問題。
    主席:剛剛林奕華委員第15案出國的部分,110年有一個要參加歐洲文化管理與文化政策網絡年會,可能要請司長說明一下。文化路徑是以新北市的礦業為主題,我想林奕華委員來自新北市政府,她一定會支持,但是你的資料要給人家,現在趕快給,好不好?
  • 李次長連權
    好。
    主席:出國的部分可以說明一下嗎?是不是還是預定要去參加歐洲文化管理與文化政策網絡年會?因為這是年會,每年都有。
    林司長宏義:因為這個是我們想要去參加的年會,委員所關切的問題應該是疫情的狀況,因為我們現在也不確定疫情會發展到什麼程度,如果疫情發展到真的不能出國的話,我想所有的出國旅費應該會有統一的處理,例如今年很多出國的費用因為疫情的關係,其實我們後來都沒有辦法出去,那個部分就可能不能去參加。
    主席:那是年會,還是會舉辦,看我們是線上或什麼方式,我覺得預算還是要編。
  • 黃委員國書
    沒去就是沒有執行。
  • 主席
    沒有執行就繳回國庫。
  • 黃委員國書
    如果我們刪了預算會怎樣?
  • 林司長宏義
    明年就不能去。
    主席:文化會報的部分,其實我第一次質詢也是提出這個問題,確實2年沒有開,部長也是很快速的去要求召開,所以是明天開,我當然是覺得過去2年有點可惜。
    林委員奕華:因為規定是一年要開2次,到目前為止都只有1次,所以預算也不用都給啊!因為他都沒有按照法令來開啊!
    主席:以後我們就要求他按照法律來開了,提出檢討報告。
    林委員奕華:以現在來講紀錄不良,我覺得不應該給他錢。
    主席:林委員,現在我們希望他按規定召開,你又把它預算刪掉,這不就間接讓它合理少開嗎?
  • 黃委員國書
    就不用辦了嘛!
  • 林委員奕華
    那他之前拿了錢不辦事啊!拿了預算不辦事。
    主席:請他提檢討報告,我質詢的時候也提過,我質詢是上上週,他馬上就要開,我覺得還是要支持文化會報,跨部會很重要。跟各位同仁說明一下,我剛剛都有很完整紀錄大家的意見,在綜合規劃業務文化發展基金……
    黃委員國書:文化發展基金部分我覺得你們也要提出檢討報告,因為基金的設置我們法律有明定,臨時提案也做成決議,可是一整年看不出文化部要做什麼,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報告。
    主席:我建議在第10案到第13案的綜合規劃業務,包括張廖委員、國書委員、秀寳委員講到的,文化發展基金這個東西,還有我們現在委由台經院做很多的職業工作者的調查,我覺得凍結部分,你們來做書面報告。文化發展評估這個部分就看林奕華委員的堅持,我是覺得微凍,剛剛林宜瑾委員也說微凍,所以我們從第14案到第19案就看凍結數是多少。我的第20案、第21案就微凍,我總數來處理。鄭正鈐委員提的大陸地區旅費沒有回答到,這一筆是要去哪裡?到香港?
  • 李次長連權
    那是資安。
  • 主席
    所以今年還是會去嘛!
  • 黃委員國書
    那個要給。
    主席:鄭委員,這筆是不是給他們?如果他們沒有支用就歸回國庫而已,這4萬元而已,好不好?第23案萬美玲委員說的資訊系統維護的採購,李次長有回應了,他有說這是預算編列的問題。
    萬委員美玲:剛才他說完以後,其實我更不清楚,我不知道大家能夠了解嗎?我們看一下預算書70頁的地方,我們就是根據預算書來審預算,我在預算書看到的資訊軟硬體設備所列的就是2,414萬元,我不懂他為什麼要用五千多萬元來跟我講,我根本沒有看到這筆五千多萬元的預算啊!我們單就這2,414萬元來看,我也提出了很精準的數字,也就是跟去年的預算數來比較,增加了1,506萬元,這個增加的幅度本來就非常大,而且這個科目105年到108年每年都編列這麼多,每年都二千多萬元,我們根據預算書上的2,414萬元這個數字來審,何以他要用5,000多萬元來回答我?是不是能夠再說明得更清楚一些?否則我認為這筆減列200萬元都還算太少。
  • 主席
    請文化部資訊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揮雄:我們今年是5,700萬元,我們資訊的經費有業務費和設備費。
  • 萬委員美玲
    你先告訴我5,700萬元在哪裡?
  • 王處長揮雄
    今年度的預算。
  • 萬委員美玲
    這個科目?
    王處長揮雄:這個科目明年是5,900萬元,我的意思是說我們用這個數字,所以才講增加了250萬元,因為我們的費用有業務費和設備費,今年設備費只有九百多萬元,我們在執行有關資訊的採購,包括軟體開發,都要用設備費,設備費不足,我們就從業務費流過來,也只能流設備費的三分之一,造成我們今年執行上的困難,所以我們在明年就把設備費調上來,業務費往下調,總經費不變。
    萬委員美玲:處長講完之後,我還是覺得有點模糊,請部長跟我解釋看看,因為剛剛看到這個預算,如果你都很清楚、都可以解釋清楚,大家可以更明白,因為我實在沒有看到,就依據2,414萬元審查這一項,我不理解為什麼一直提到的數字都是我在預算書上面沒有看到的,所以請部長說明一下。
  • 主席
    我大概聽懂他的意思。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這個要對照109年度的預算書。
  • 萬委員美玲
    你109年度編列的就是907萬9,000元啊!今年就是增加了一千五百多萬元。
  • 主席
    所以他剛才有說明。
    李部長永得:資訊設備軟硬體費這個科目在109年是907萬9,000元,整個資訊系統維護安全管理是5,710萬元。
  • 萬委員美玲
    我沒有談維護的部分。
    李部長永得:委員講的是比前一年度增加,但比照前一年度其實沒有增加。
    萬委員美玲:我覺得我們審查預算單純一點,如果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資訊軟硬體的設備費,這個項目很清楚,這個設備費編列出來到我們委員會審查的就是2,414萬元,這個大家都有共識,很清楚,對不對!去年也很清楚,因為去年預算我沒有審到,我看到的去年就是907萬元,這個再清楚不過了,本席質疑的就是為什麼你要增加1,506萬元這麼多?不但今年的預算增加這麼多,事實上你105年到108年每年都是編二千多萬元,如果它是軟硬體的設備費,怎麼會每年每年一直增加這麼多?並不是我一定要刪減它,而是要讓我們知道到底是什麼軟硬體設備需要每年都要增加這麼多,而109年和110年的差距這麼懸殊,應該是針對這個部分說明,而不是包裹起來去談一個去年我們也沒有審查過的5,700、5,900,這太複雜了。
  • 主席
    我聽懂了。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這個問題其實問得很簡單,就直接回答,這裡其實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明年度編列的預算比今年多了1,500萬元,去年送來的預算只有900萬元而已,為什麼今年變1,500萬元?道理是什麼?這要說明清楚。這是要買資訊軟硬體設備,連續從105年到108年每一年都編了二千多萬元,都已經買了,這一套計畫是逐年都要買、都要編嗎?如果是硬體的話,是不是有使用的期限?不過不會這麼短吧!所以要告訴我們的其實是兩個問題,新買的是買什麼,這些設備每一年都要不斷的增加嗎?它是一個經常的設備呢?還是一個可以長期使用的設備?大概就這兩個問題,請說明一下。
    萬委員美玲:主席,我再補充一下,我覺得這要謝謝國書委員這麼好的翻譯,因為這一題真的太簡單不過了,我不明白為什麼處長說明之後,越說明越複雜,經過國書委員的翻譯,你是不是比較理解如何回答這個問題?事實上就這兩個問題,不管是國書委員重新翻譯所說的,或者我在說明上面的文字都很清楚,但我覺得從這個小地方可以看到,文化部這樣來做預算說明的態度和方式是不可以的。
    主席:其實我剛才有聽懂,本來想替你翻譯,你再講一次。
    請文化部資訊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揮雄:第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的資訊設備費每年都要維持2,500萬元這樣的議題。
    萬委員美玲:對不起,我不想再聽到我們現在審的這個項目以外的其他數字。
  • 主席
    需要我幫你翻譯嗎?
    萬委員美玲:對不起,可不可以請主席來處理一下?現在就是針對我們提出來有異議的預算案來處理就好,不然沒辦法對焦。
    主席:我知道,我現在就是把你的第23案請他再加強說明,不然我其他的是要一目、一目綜合處理。
    萬委員美玲:我是請他就這個數字來說明,不是講一些無關的預算。
    主席:處長加油,不用緊張,好好講。
    王處長揮雄:萬委員所提的數字是正確的,也沒有錯,基本上我們是增加1,500萬元,設備費是增加,我回應一下黃國書委員所提為什麼我們每年要2,500萬元。因為本部和其他部會不一樣,我們是資訊向上集中的單位,我們將近有16個共構系統、250個網站要維護,設備會老化,我們一直往前走,新的軟體要做雲端或加強資安,這些都要設備費,所以以我們的資訊規模來看,相較於各部會是合理的,因為我們200億元預算才編5,600萬元的經費,其實不到1%在做資訊。
  • 黃委員國書
    都用在哪裡?
    王處長揮雄:新的軟體開發,現在我們很多網站要整併。
  • 黃委員國書
    文化部所有的網站嗎?
  • 王處長揮雄
    250個以上。
  • 黃委員國書
    包括各單位的網站都在資訊處這裡處理?
    主席:包括博物館、美術館這些,對不對?
  • 王處長揮雄
    包括文資局、影視局。
    主席:所以才會有16個共構系統、二百五十多個projects網站,對不對?
  • 王處長揮雄
    對。
  • 主席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處長在我旁邊一直發抖,我覺得他有點可憐,我感受到理工人在這裡可能比較不會回復,其實我剛剛已經聽懂了,其實國書委員也都聽懂了,美玲委員應該也知道,現在第一個問題是資訊安全的維護,我們在設備上的汰換本來就需要與時俱進、一直改變。再者,行政院資安處說我們臺灣一個月大概會收到2,000萬次到4,000萬次的攻擊,成功攻擊的次數一年是360次,如果文化部明年的計畫要做的是蒐集所有民眾的藝文消費的足跡,我覺得這些資料又勾稽到財政部的電子發票,這些數據的資料庫資安維護等級一定要再往上提高。
    主席:對,而且要做的事務反而夠多。
    高委員虹安:所以我看到他寫的規模,包含250個網站或向上集中到把各部會資料勾稽這件事,我會相當擔心如果我們把資安的預算減列的話,可能會造成他們採購的困難,軟體的部分更不用講,你要一直不停的寫,這些軟體才有辦法去攔截所有的掃描和駭客的攻擊。萬委員的建議非常好,因為在科目上的編列從剛剛聽起來確實在今年有一些不一樣的改變,我們如果把這樣的改變講清楚,過去你們在採購設備的時候一直有流用業務費,我剛剛也問了處長,處長說其實業務費有減了1,500萬元,等於水位上在業務費減了1,500萬元,在設備費往上增1,500萬元,我可以支持凍結,把業務費編列在今年的困境講清楚,明年的預算不會讓資訊安全的軟硬體設備採購費用降低,其實反而應該往上增加,減列的話我比較擔心明年,以他們大數據的規模本來應該往上增加才對,但是現在看起來水位的調整是一樣,所以請美玲委員支持一下。
    萬委員美玲:我來說明一下,這整個經費不管審查通過的是多少錢,我們都希望每一筆錢能真正用在刀口上,而且要非常清楚我們給他的錢要怎麼用,他知道他能用,我們給他錢之後,其實他用得不對,所以我覺得他要來說明這件事應該更嚴謹一點,更讓我們清楚知道。如果像剛才虹安委員講得這麼清楚,誰會去減列這個錢!但是從一開始處長報告到現在,其實他對這個錢的用法始終不能針對科目講明白,我希望文化部各個單位以後在報告預算的時候,儘可能不要這樣,因為這樣子只會造成我們不放心把經費給你們。但是,由於我覺得你們說明還不夠清楚,剛才虹安委員已經講得很明白了,但是我不認為文化部的預算需要委員來幫忙說明,這有點誇張,所以減列的部分我不堅持,但是凍結的部分,應該要送上來更詳細的說明資料,讓大家更了解。
    主席:好,我們局部凍結,剛才講了16個共架的平台、二百五十多個網站要經營,現在還有藝FUN券、big data,其實要做的工作更多,萬委員不會想要刪除,只是你們要說明清楚。
    從第24案到第36案有三個重點,我們共有3個四年期的新興計畫,一個是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計畫,第二個是文化數據智能分析決策輔助計畫,第三個是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因為是新計畫,所以幾位委員希望你們有更多的說明,如果資料不足,再用書面報告來補強,因為這是新的計畫,我相信大家也都會支持文化科技和數位的結合,所以我們凍結部分,你們提書面報告,包括我也希望有更完整的資料。所以綜合規劃業務部分,我剛剛大概算了一下大家的凍結數,包括各位委員在發言過程及回應的過程中認為OK就不減列或凍結數可以變少,所以主席斗膽做個建議,2億3,642萬元裡頭多數是科技創新的部分,凍結1,000萬元,分支計畫要分別提書面報告。可以嗎?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凍結1,000萬元很少,我建議綜合規劃業務刪減1,500萬元。
  • 主席
    刪減的理由是什麼?
  • 林委員奕華
    因為文化會報……
    主席:可是奕華委員你提的案是整目,你沒有寫減列數。
  • 林委員奕華
    凍得少就用減的啊!
    主席:沒有啊!你自己的提案都沒有減列,每一位委員的提案加起來都沒有減到1,000萬元,不然改凍結。
    林委員奕華:因為文化會報之前沒開會,應該有點懲罰。
  • 主席
    他們明天就要開了。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但是要讓他會覺得痛,明年才會按照時間開。
    主席:其實他很痛,才趕快開。
    林委員奕華:所以我覺得要減列,不然我支持其他有減列的。
  • 主席
    你自己的提案都沒有減列。
  • 林委員奕華
    其他有減列。
    主席:綜合規劃是一般性的業務,尤其這裡面數位的很多。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本來有減列,但是減100萬元而已,經過他們說明之後,我已經同意改用凍結的方式,希望他們用書面說明。第二,因為部長也剛到,他到沒多久就要召開文化會報,我覺得應該給他一個機會,不是在這邊用懲罰性的,我覺得這對預算的執行沒有幫助,我想每年都在開,也有很多專案的會議可以諮詢,這個部分我還是主張用凍結的方式。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凍結比較妥當,因為我們希望文化部去做那個事情,而不是叫文化部不得去做那個事情,如果文化部不能做那個業務,那你把他預算刪掉,這我也支持,但是我們看起來是希望文化部快點去進行文化會報,像我的案子,我是希望文化部快點去推文化發展基金,我會希望你們有積極的作為,所以我認為用凍結是合理的,奕華委員如果覺得凍結1,000萬元太少,我們稍微增加一點點好不好,不要用減列的方式,我的案子是凍結十分之一,看大家有沒有辦法接受。
  • 主席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關於我這個案子,我剛才也已經講過,本來有減列和凍結,經過文化部說明之後,我是可以接受,只是希望他們把業務做好,所以我後來才把金額減少,主席還問我說本來提2,000萬元,怎麼會變200萬元,我們凍結是為了督促他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刪減的部分我可以不刪,因為我已經接受他們的說明,我覺得他們還是很認真做,只是我們要督促他、監督他的話,就是微凍,讓他們把業務做好來跟我們報告。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因為這一屆文化會報的委員到明年3月就到期了,所以部長可以保證召開嗎?
    主席:他們明天就要開,開會通知都發了。
    李委員德維:因為奕華委員也講了,現在預計什麼時候召開?
  • 主席
    明天。
    李委員德維:我們也是支持奕華委員講的,凍結的部分可能要再提高,的確好幾年沒有召開,讓大家覺得有點那個……
    主席:我知道,所以我第一次質詢就提出來了,部長也很快就去安排。我剛才建議綜整凍結1,000萬元,因為綜合規劃的業務真的是他要能夠執行很多子計畫才可以到各個司處,所以我才說1,000萬元,國書委員說十分之一。
    林委員奕華:主席,本席的資料還沒有來……
  • 主席
    國書委員說不然十分之一……
  • 林委員奕華
    本席的資料還沒有來……
  • 主席
    你的文化路徑的……
    林委員奕華:不是,是「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計畫」,也就是說他們之前來本席這邊說明的時候,後來本席發現給的這一本……
  • 主席
    給您的是頁碼有錯字的?
    林委員奕華:頁碼是錯的,所以本席請他們送來,可是到現在都還沒送來。另外兩個案子都很清楚嘛!那這樣子……
  • 主席
    因為這裡有3個新型計畫都要提書面報告……
    林委員奕華:本席剛問了很久,到現在都還沒送來……
  • 主席
    都要提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 林委員奕華
    那就多凍結一點。
  • 主席
    我們來做處理……
    林委員奕華:那本席現在在現場,我們就凍結一點。
    主席:好,我們來做預算的處理。剛剛國書說十分之一,本席是真的覺得「綜合規劃」就真的不要那麼多啦!本席本來是建議1,000萬元,國書說十分之一,要不這樣啦!因為奕華委員有些資料你們確實有一點delay,要不然就1,300萬元好不好?好啦!就1,300萬元,謝謝。部長可以嗎?我們凍結1,300萬元,然後請針對「文化發展基金」,包括「文化路徑」……
  • 李部長永得
    文化會報。
    主席:還有本席本人的「文化統計普查作為」,還有3個新型計畫──文化科技創新應用研究計畫、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都要各提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林委員奕華:召委,主席,還有文化會報部分,我們作一個主決議,好不好?
  • 主席
    可以啊!一定要如期召開。
    林委員奕華:要如期召開,請作主決議。
    主席:沒問題,沒問題,好,改主決議。
    李部長永得:我承諾會如期召開,作主決議我們也接受。
    主席:謝謝,那我們第2目就是把奕華委員的第15案改為主決議,全目「綜合規劃業務」就凍結1,300萬元,分提書面報告給委員會。謝謝。
  • 李部長永得
    謝謝。
    主席:我們現在進行第3目的「文化資源業務」,有15億元,因為金額比較高,所以本席現在來看一下,那個秀寳委員的第37案是總目,所以我們最後回來處理。
    我們現在先處理第38案一直到第55案。這個是第1節的部分,第38案到第55案第1節的部分,就是「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的部分,好,請問要發言的委員有誰?分別是林委員宜瑾、張廖委員萬堅、萬委員美玲、國書委員、品妤委員、美玲委員、奕華委員、虹安委員、麗華委員──對不起!對不起!德維對不起!好,先從宜瑾委員、萬堅委員、國書委員開始,他們是前三位,謝謝。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謝謝主席,本席是針對第54案,這54案裡頭是編列第1節有關於「文化資源業務推動及輔導」,還有第3節的「博物館事業推展」這個項目,這部分原列5,187萬元,本席是主張凍結300萬元,本席的想法是這樣的,因為文化資源司轄下的場館,其實長期以來都是僱用非典型的人力來推動整個場館的業務,文化資源司轄下當然就是類似臺灣博物館和歷史博物館之類的,原因是這樣子,因為有遇到一些勞資糾紛,可是很明顯地是文化資源司並沒有積極在介入,當然他們都用勞務承攬的這個說法,讓勞務承攬公司去跟這個人進行勞資糾紛的協調,可是話說回來,很多的員工其實是在我們的場館長期工作,他對場館的業務也非常地熟悉,像這個案件很明顯的是,他在換約時,就是我們在勞務承攬換約的時候,因為勞工參加工會,所以就遭受到新的勞務承攬公司不利益的人事待遇,然後就不予錄用,這個其實是通案,並非個案,所以本席覺得就非典型勞務的勞工權益應該要進行相關制度的檢討,所以本席才主張說在這個項目要凍結300萬元,然後來做檢討。以上。
    主席:好,謝謝宜瑾委員針對第54案的說明。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好,本席的是第45案,還有第50案、第55案。那第45案的部分,本席是覺得我們從105年到110年大概編列二十多億元要從事社造,包括「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其實本席自身很支持這個,尤其就這幾年來看,我們可能在審查時通過了很多計畫,本席這邊的統計資料是從105年到108年共補助了111件,可是你們給我的說明裡面,是說105年起辦理了兩次徵件,核定了34件,那這過程裡面,因為它是一個延續性的計畫,有的計畫可能做到一半,駐點計畫就終止了,或者有些計畫突然就因為各種因素就停止,所以說這個計畫在開始評審或在核定的時候,整個審查的機制或者說我們選定的這個計畫是不是有問題?你們有來說明,但你們只有跟本席說有的計畫執行到一半,因為有些年輕人他就放棄不做了,這個是滿可惜的,就是我們看到其中的兩類,包括「青銀合創發展在地知識」、「青銀協力堅壯社區組織」,你們說有些年輕人回去之後跟社區因為沒有做結合,所以他們的計畫裡面大概在多元導入方面比較少,就你們給本席的說明,本席回去想了一想,覺得這個計畫真的是非常好,但是在找地點的時候,是不是我們既然已經從105年做到現在,看整個去年做起來還是有很多類似這樣的狀況會發生,你們說你們要研議,將來要導入多元的參與,其實現在就有多元參與,現在的問題不是要導入,而是他遇到了什麼困境,為什麼這些年輕人做到一半就放棄?為什麼他沒有辦法跟社區的組織能夠延續來做社造的工作?本席覺得針對這個應該要給我們一個比較深入的說明,所以本席當時是因為你們的預算執行率的問題,整個來看也就是九十二%多,所以本席用減列的方式,等一下你來說明,如果說明得OK的話,本席是可以改凍結,但還是希望你們找出這個原因,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計畫,很不容易有一個延續性長期6年20億5,000萬元的計畫,那它到底出現什麼問題?又有些什麼好的成果?你有舉一些例子,我們都可以接受啦!那是不是只有那些例子而已?
    其他的第50案跟第55案,你們大概有做一些說明,因為其他的委員也有提出來,稍後你們可以一併說明,本席是可以接受啦!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萬堅委員就3個案子的說明。再來是黃委員國書發言。國書委員發言之後,接下來是品妤委員、美玲委員、奕華委員。
    黃委員國書:好,本席現在看的是第41案,文化部在110年的施政目標重點第1項的提案那時候有提到說,我們要「打造文化倉儲物流園區」,那為什麼要提出這個計畫呢?是因為今年6月的時候,紙風車劇團的倉庫發生大火,後來我們文化部發現有非常多的表演藝術團體包括雲門、優人神鼓、如果劇團等等,我們有非常多的表演藝術團體他們非常需要一個物流倉儲園區,不然他們相關的燈光、音響、道具沒有一個妥善的儲存,通常都會是在一個違法使用的狀況,這是表演藝術界的一個痛處,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本席很感謝文化部在施政目標有把這個提進來了,但是要推動「文化倉儲物流園區」這個計畫,是由哪一個單位來執行呢?看起來應該是文化資源司吧?是文化資源司來推動,可是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輔導的相關計畫,卻完全沒有提到明年度的預算以及業務執行項目裡頭的內容,我們有這個目標了,可是沒有具體的執行方案、計畫、期程跟預算,都沒有,光是這一點,本席認為文化資源的業務就應該要來凍結,本席的第41案是要凍結十分之一,本席希望文化資源司這邊要更積極地提出相關的計畫出來,因為這個是我們跟人家講的一個重點,是施政計畫,是110年重點的施政計畫,可是這個重點的施政計畫怎麼會半點具體的內容跟預算都沒有了?這個當然要檢討嘛!
    另外就是文化資源司有一些赴海外辦理博物館交流等等,那有幾個分支計畫,包括「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與「強化國際參與,參加國際博物館協會與相關專業社群的國際會議」等等,這幾個分支計畫的執行率,當然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執行率是0,這個沒有辦法,但明年呢?明年我們總是要有一些預期,所以我們也希望明年也要反映在預算的規劃裡頭。對於文化資源司推動相關的赴海外辦理博物館交流,現在規劃的方向是什麼?我們還是按照過去這樣子的編列,然後只是等著疫情的狀況然後再來判斷,還是我們有一些更精進的作為?如果沒有辦法參加,是不是要看國際博物館協會他們是用什麼樣的方式?本席覺得這個都要有一些說明。本席在第38案裡頭,針對這幾個計畫提案應該要酌予減列,因為不可能執行,今年就已經0了嘛!本席提案減列四分之一,就是38萬5,000元,然後凍結4分之1,也是38萬5,000元。以上報告。
    主席:國書委員要減列,部長得好好說明一下。
    接下來請品妤委員發言。
    賴委員品妤:本席的是第42案,那是「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新增編列的「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部分,本席對這個部分是有一點疑問啦!就是說因為這個計畫它的期程是橫跨4年嘛!文化部事前當然是有跟我們溝通過,因為我們就有說,好像我們看到的都說目前狀況是只提今年的內容,針對這個部分文化部的說法是說,雖然說這是4年期的計畫,但是因為要滾動修正,行政院還要逐年核定等等。那本席自己這邊的想法是這樣,就是說因為當時提出的時候是1至4年期,然後有綱要計畫內容,可是本席覺得至少對委員這邊來說,因為我們如果只看到綱要計畫內容的話,就委員而言可能監督的力道會不足嘛!所以本席希望是不是先酌凍部分,然後希望文化部這邊不要只有綱要計畫內容,希望可以給我們一個比較具體、更具體的內容,至少我們要知道那個方向跟相對具體的內容,好讓我們能夠監督這個計畫的實施跟執行的這個部分。以上,謝謝。
    主席:好,賴委員是針對第42案。接下來是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謝謝召委,本席的是第48案,第48案在辦理「文化設施工程協調、督促相關業務」當中有865萬元,但是這筆預算裡面有編列了150萬元作為「委託辦理文化設施工程履約管理參考手冊編纂」,本席想部長應該很清楚,編纂的「纂」這個字,在字義上面,按照您寫出來的這個字義就是「蒐集資料再去編輯」,所以本席認為如果他僅僅就是蒐集資料再編輯,其實文化部自己的相關人員就應該有能力來處理,那就不應該再浪費來編列這筆預算,而且在這筆預算當中,你的人事費用高達107萬元,另外還匡列一個本席比較不能理解的28萬7,000元作為教育訓練費,本席不知道這個訓練是要訓練什麼?又是要訓練誰?反而在「專家訪談」上面只有8萬6,000元,因而本席覺得比較不合理,針對這個部分本席主張減列100萬元,然後凍結5%,等到你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再來動支。
    主席:好,這是萬委員第48案的說明。接下來是林奕華委員。奕華委員結束之後,是虹安委員,然後是伍委員麗華跟李委員德維。
    林委員奕華:好,謝謝主席。首先本席要先針對「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這部分當然我們也都支持,但是本席還是要問一些問題。第二是因為他在預算書上面沒有寫明,其實我看這所謂的第三期應該是到明年,就是105年到110年嘛!但是在資料裡面本席要他們說明的是,因為本席有要他們提供相關的內容及補助的名單,但是這裡面就本席看到的,舉例來說,屏東縣五溝水聚落的文化復興有寫108年自行撤案,那為什麼在108年、109年都還有補助的金額?還有宜蘭縣的「江山代有人才出」也是108年自行撤案,那為什麼108年跟109年都還有各91萬元的核定金額?還有在高雄市的部分,也有一個「旗津黑潮計畫」是106年就撤案,但是為什麼每年直到109年都還有核定金額?再來是嘉義縣的部分,有個嘉義縣鄉村永續發展協會的部分,也是寫108年12月考核未通過,但是為什麼109年還有所謂的補助金額?以及有一個是苗栗縣公館鄉社區發展協會,一樣寫107年11月考核未通過,那為什麼108年及109年會有所謂的補助金額?此外,在嘉義縣有一個是嘉義縣健康促進及照顧協會,也是寫107年11月撤案,為什麼108年跟109年有所謂的補助金額?以及嘉義市東區圳頭里精忠社區也是107年10月考核未通過,那為什麼108年跟109年有補助金額?臺南市的山海原設計有限公司108年11月考核未通過,那為什麼109年有所謂的補助金額?這是本席要請問的。
    另外一個是看到舊數字,就是兩份資料寫的不一樣的部分,舉例來說嘉義縣本席剛剛念的是說是107年撤案,但是又給本席另外的一份資料卻寫著是108年撤案,所以「三方預見社區劇場計畫」到底是107年撤案,還是108年撤案?這兩份資料不一樣,好,請麻煩告訴本席哪一個是正確的。還有呢?臺南市一樣,在臺南市的部分,「大東原地域創生計畫」部分的兩份資料也不一樣,一份資料是寫108年10月考核未通過,一份資料則寫107年考核未過,所以請問哪一個是正確的?請把答案告訴本席。
    另外,在縣市補助部分,可以告訴我們原則大概是什麼,因為本席看了一下108年跟109年,舉例來說,因為之前桃園市跟新北市常常在說中央補助多少,所以本席就看了一下,果然桃園市比新竹市的補助都多,這包括縣市的經費跟公所的補助,最多的是臺南市,108年及109年最多的都是臺南市,所以麻煩告訴我們大概補助的標準以及方式是怎麼樣。
    另外,同樣今天要討論的是第49案的部分,基本上本席看了之後有幾個問題,但是第一個本席要先表達一下,本席跟陳秀寳委員應該長得不太像,但是送給我的說明書上面提案委員是寫陳秀寳,不是寫林奕華,本席真的很想要退回,叫他重新送來給本席,這非常不尊重本席!本席叫林奕華,本席不叫陳秀寳!陳秀寳委員在那邊……
    主席:所以陳秀寳委員有沒有收到林委員奕華的,是不是送錯了?
    林委員奕華:所以這份資料是要給陳秀寳,本席等一下送給你,這是要給你,不是給本席的啦!但是,本席還是很認真的把它看完,等一下再還給陳秀寳委員,這個應該是要給你而不是給本席的。不過,裡面有一項新的核定計畫書,從110年到113年,其中有幾個問題,你們提到今年想要做到的事情,本席看了這個部分,經過說明之後,大概能夠了解,也想要支持,但是還是想問一下,今年自我挑戰目標裡面的研究修復很重要,提到培養大專院校自然史藏品檢驗相關人才至少6名。第一個,相關人才的才,你們也寫錯字。至少6名,請告訴本席,你們準備如何找到這樣的人才?因為這個人才很重要,所以想了解一下。
    在多元傳承的部分,「有效完成線上共創策展平台與其他交流系統之借鏡與交流」,很好!也寫到如國家文化記憶庫、中研院、故宮線上策展平台等等,其中有很多也不是文化部的範圍,請問一下,你們與他們談的狀況如何?因為這是110年度的自我挑戰目標,表示明年我們給你預算,而你要做到的部分,所以請告訴我們,先讓我們知道相關的進度。還有你在計畫中也提到,總共有4項要做的部分,包括科技防災、智慧管理、研究修復與多元傳承,而且你們還提到在預期效益中多了一個外溢效應,但是本席從整個計畫中看不出來這個4年計畫完成後的外溢效應是什麼,是不是也可以說明一下?以上的問題,麻煩統一說明,謝謝。
    主席:林奕華委員有2個案子,等一下請準備說明。
    接下來,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的案子是第44案,案名是「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剛剛張廖委員也同樣對這個案子表達了他認為執行率不佳的狀況,本席則是因為看到了這項計畫的重要性,包括原住民青年提案輔導、辦理社區母語的推廣工作,其實對於我們在做城鄉差距的弭平,以及如何將這些青年帶回家鄉去做在地的地方創生,本席認為,這樣的計畫都是非常值得鼓勵的。但是,目前看到從105年到現在,其實本席在休會期間去過中部的原住民部落走訪,在深度交流的過程中,在地有許多原民青年都提到一個問題,第一個,對於這項計畫不甚清楚,如何去申請?以及他們要如何撰寫計畫書?針對這個部分,其實本席認為文化部這邊應該要多加思考,如果從105年到現在的執行率都不是相當好,明年的作法是否會有一些調整及改善?這是本席希望在今天凍結這項計畫的主要原因,希望能夠看到這項計畫如何在明年能夠擴大推動,以及如何輔導這些在地青年,讓他們有能力撰寫計畫書及執行,畢竟許多偏鄉資訊落差真的是很嚴重,非常希望文化部的官員執行這項政策時要下鄉接地氣,所以在此提出凍結1,000萬元,請各位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高委員虹安的說明,接下來先請伍委員麗華發言,再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延續剛剛高虹安委員所提的,本席提的是第46案,「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因為這項計畫的執行期是105年到110年,屬於繼續經費的預算,應該是要明列全部計畫的內容、經費的總額、執行的期間及各年度的分配額等等,但是,我們在這個地方看到它的預算編列已經與原計畫不同,可是也沒有說明變更的內容及原因,所以本席在這裡延續剛剛幾位委員的意見。大家都非常支持「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這個也是非常好的計畫項目,但是本席有一些意見,像這樣一個活動類型的計畫應該要轉型,因為我們特別希望未來有可能再繼續做這項計畫的編列時,它能夠朝向長出地方文化,像一些師徒制,一直很好、大家也很期待的計畫。過去我們在尋找時會發現,只有在國定文資身分、人間國寶那邊才有,但是大家都非常期待,我們的村落文化發展應該要長出這種文化魂、文化傳承的計畫項目,因此非常希望類似師徒制這樣的計畫項目,未來也能出現在110年度的計畫。等一下說明之後,本席這邊是提出減列200萬元,凍結1,500萬元,希望說明後能夠改凍結,請支持。以上。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第47案是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本席亦有連署,內容是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其實,這個部分已經編列了865萬3,000元,後來又編列了文化設施工程協調及督導行政庶務的經費493萬2,000元,既然前面已經有一些相關的費用,後面的協調及督導竟然要花將近500萬元,真的讓人無法理解!因此提案減列,將後面的這個部分刪除,謝謝。
  • 主席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針對這個部分,第一個是第47案,剛剛德維委員已經特別說明了,因為本席認為其中有相當的重疊性,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減列493萬2,000元。另外,第58案的部分,與大陸旅費有關,本席是提出全數減列,希望我們有一個共同的處理方式。至於第61案的部分,因為奕華委員也特別提到,對於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的計畫,因為它一下子……
    主席:正鈐,你已經超前布署了,我們現在是處理到第55案。
    鄭委員正鈐:只討論到第55案,是不是?所以我們會把第3目處理完?好,謝謝。
    主席:本席有5個案,第39案、第40案、第51案、第52案及第53案,現在就著重點來說明。第39案的部分,請部長參照第52案,本席的要求及建議都是本席多次與文化部做過溝通,我們要擘建臺灣的建築博物館,過去是軟體先行,現在要朝硬體方面,本席也知道你們很努力去做一個調查研究計畫,希望能夠有完整的規劃提供給本席。我們不能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本席對於建築博物館非常的期待,今年部長是用委外研究,希望明年開始的預算就能回應這樣的建置經費規劃。搭配的是第39案,臺灣非常知名的旅日建築師郭茂林對於臺灣近代化的建築、尤其是都市規劃有很深刻的影響,他的圖稿在文物保存的現況下,目前都移存臺北機廠的倉庫,但是整個典藏的環境都不夠好,也沒有積極的做一些研究及策展的規劃。這個應當併同未來建築博物館軟體的保存及硬體的規劃做整體的思維,因此,本席要求對於郭茂林先生這一批珍貴的文件保存,你們要按照本席建議的方式進行,這是第39案的部分。
    另外是本席的第51案,我們要打造文化國家隊,所以國家藝術購藏基金制度是部長宣示想要做資源整合及分享的機制,在這個相關的預算上,本席希望獲得你們更詳細的規劃報告,這也是本席責成、期待明年就能夠有購藏基金的一些規劃案出來。以上簡要說明本席的提案。
    現在就請部長或司長來回覆。
    李部長永得:先請司長分別說明,謝謝。
    洪司長世芳:謝謝委員的意見,我現在就逐案進行簡要的說明。第37案是關於智慧博物館的問題,科技發展計畫與行政院……
    主席:你把口罩拿下來,這樣聲音會大一點,後面的委員才聽得見,謝謝。
    洪司長世芳:列屬科技發展計畫,原則上,依照科技部及行政院的規定,雖然我們是提一個完整的計畫,但是它是分年核定給我們,因為它認為科技的變化太大,很怕一次核給你之後,很多東西可能隨著時間的變化太快就不是那麼的妥當,所以在政府的所有計畫中,科技發展計畫是比較不一樣的情形,整個核定上就是這樣一個概念。關於這個部分,後續在經費的編列上,該如何呈現,我們會再做改進,不要被誤會是一個沒有核定的計畫,這是有關科發計畫的問題。
    接下來是黃國書委員的第38案,關於文化交流的部分,我還是希望能給我們一些經費出國進行交流,因為涉及到國外交流的經驗,其實博物館同仁出國交流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計畫,希望委員在這個部分能夠多多給予協助。
    關於吳思瑤委員的第39案,我們會依照委員的要求趕快去做,完成一些捐贈的程序、數位化的問題、以及辦理一些展覽活動,我們都會盡快去做。
    主席:好,關於郭茂林的部分,謝謝。
    洪司長世芳:第40案關於國家文化記憶庫臺北市政府這一塊,在委員質詢之後,我們也與他們開過會,他們也同意把資料導進來,目前已經導進28筆的資料,逐步的,大概年底及明年都會合作進行這件事。
  • 主席
    28筆還是很少啊!國家文化記憶庫不能缺了臺北這一角啊!
  • 洪司長世芳
    不會、不會!我們會加快腳步與他們溝通及處理。
    主席:28筆還是太少,好不好?
  • 洪司長世芳
    我們會加速與他們合作。
  • 主席
    謝謝。
    洪司長世芳:另外,關於第41案提到的物流園區,我們已經針對這個部分進行委託研究,大概12月就會有一個初步的答案,明年2月就會有相關報告。等到整個報告出來之後,後續的整個政策推動就會比較明朗了,我們藝發司都很積極的在處理這件事情。
    再來是第42案,賴委員所提的也是關於智慧博物館的案子,我們也有核定的計畫書,等一下再提供給委員參考。只是,它核定的樣態與一般所謂公共建設或發展基金計畫的樣態不太一樣,才會產生這樣的誤解。
    接下來是針對林奕華委員所講的部分,我要先解釋一下,其實關於青銀合併的計畫,當初是105年、106年核定了34案,一次核定就是希望讓它能夠做比較長的時間,因此一次就核定了4年,所以委員看到很多匡列的錢,其實是105年、106年、107年、108年及109年。當初我們提的計畫是105年合併,讓它執行到109年,所以在105年與106年總共核定了34案,希望執行的時間能夠比較長,因此那個東西都是暫匡在那裡,但是我們每年都會依照它的執行來做評核,做得好就加錢、做得不好就減經費,甚至是讓它退場。雖然有些撤案的都還有匡列經費,但是後來都沒有執行,我們都沒有給,這是可以確定的,不會在撤案後還將列在上面的經費交給它執行,絕對不會有這樣的事,以上是向委員做的說明。關於這個部分,我這邊有確切的資料,可以提供給委員。
  • 主席
    繼續說明。
    洪司長世芳:針對社造的補助,事實上,社造主要是促進藝文扎根、擴大參與及行政的分層培力,我們依照縣市政府的提案,邀請委員來做一些審查,在審查核定之後,我們就會核列經費。
    高委員虹安:主席,請官員在回覆之前要先講案號,好嗎?從剛剛到現在都沒有講案號。
    洪司長世芳:不好意思!現在我是針對林奕華委員的第43案提出說明,社造計畫是105年到110年的6年計畫,事實上,以現在來算,執行率大概是百分之九十九點多,可以說是相當高。另外,有關整個計畫執行上的一些案例,以整個成效來看,青年的導入社造是做得不錯的一環,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青年投入社區營造並推動後續的計畫,我覺得是一個很好的方向。再來是關於新住民在這一塊的參與,我覺得也有一個很不錯的成效,將來還是要持續推動。我們在辦理社造論壇之後,後續有4個主軸做為調整處理的計畫發展方向。
    高委員虹安:剛剛本席是說一案、一案來,所以奕華委員的第43案就談完了嗎?
    洪司長世芳:對,OK。
  • 主席
    現在是第44案。
    林委員奕華: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沒有回答,關於補助的原則?
  • 洪司長世芳
    我們有一些審查的原則。
  • 林委員奕華
    你們審查的原則是什麼?
    洪司長世芳:縣市政府會依照我們一些規定的原則,將整個提案提到部裡面來。
    林委員奕華:另外,有一點讓本席感到比較納悶,如果按照你所說的,撤銷或怎麼樣就會沒有,但是,剛剛同仁來向本席說明,照理說,第三期是到110年,為什麼你們只核到109年?
  • 洪司長世芳
    當初公告是到109年。
  • 林委員奕華
    110年就不用給你們錢了?
  • 洪司長世芳
    我們會持續來做。
    林委員奕華:不是持續來做的問題,而是第三期是從105年到110年啊!
    洪司長世芳:計畫是從105年到110年,沒有錯。
  • 林委員奕華
    對啊!
    洪司長世芳:當初我們公告青銀合創計畫的時候,時程是到109年。
  • 林委員奕華
    這樣110年就不用給你們錢了。
  • 洪司長世芳
    110年還會持續再核。
    林委員奕華:下一期不是應該從111年開始?這樣的話,110年就不用給你錢了?
    洪司長世芳:不能這樣講啦!當初我們有很多計畫是一年、一年核定,雖然核定期是一年,但是很多社造都提出希望能將時間拉長,讓他們能累積做出一些事情。
    林委員奕華:沒問題,延續本席也同意,但是應該是到110年,而你說的計畫都到109年就結束了。
    洪司長世芳:沒有,這個計畫當初是設定到109年。
  • 林委員奕華
    所以明年110年就不用再給你錢啦!
    洪司長世芳:當初第一期核定是到109年,我們年底還要核下一期的計畫。
  • 主席
    就開始第二期的規劃了。
    林委員奕華:第二期要延續到哪一年?就算有新的第四期,也是要從111年才開始啊!
    洪司長世芳:如果今年只有到110年的預算,我們就只能109年核定110年一年的計畫。
    林委員奕華:主席,你知道本席的意思嗎?本席支持延續性,其實比較不贊成一年、一年給,而你延續的這期計畫是從105年到110年,但是看起來所有的計畫都到109年就結束了?
    洪司長世芳:沒有、沒有,只有這個到109年。
    林委員奕華:全部都是到109年,代表110年就不用再給經費了。
  • 洪司長世芳
    還是要核啦!我們會另外核。
  • 林委員奕華
    就是沒有啊!
  • 洪司長世芳
    109年會核110年的。
    林委員奕華:不是啊!但是,你……
  • 主席
    好啦!我們不要這樣一案、一案……
    林委員奕華:召委,這樣的話,本席是認為……
    主席:司長,你要具體回答啊!剛剛委員一再提到計畫是從105年到109年,你現在又說是110年以後,所以你也是沒講清楚,不要一直在原地打轉。
  • 洪司長世芳
    好。
    主席:再給你一次機會說明,從第43案後接著的第44案,高虹安委員也是關心同樣的案子,你就把同一個項目的委員提案共同提出說明,好不好?現在你應該針對林奕華委員的第43案及高虹安委員的第44案提出說明,然後張廖萬堅委員與伍麗華委員的第45案及第46案是同一個項目,一起提出說明,好不好?
    洪司長世芳:針對青村計畫,事實上,部裡面大概每次都會進行公告,也會辦理說明會來協助提案。另外,有關後續的成果,我們也是會做策展。剛剛委員提到如何教寫計畫書,我們部裡與原民會合作一項計畫,如何協助這些部落的原住民能夠提出計畫書,這個部分我們是有與原民會合作。
    針對委員所關心到部落宣導的部分,在後續的計畫當中我們也會加強處理,這是有關第44案的部分。
    第45案主要是針對青銀計畫逐年減少的部分,我們所核定的是34案,其實青年和社區之間有許多磨合的問題,有些青年會和在地培養感情,有些年輕人和社區的溝通卻沒有那麼密切,以致於他們在計畫執行上產生一些困難。因為磨合上的問題,以致於計畫執行不下去,所以就撤掉了。我們現在導入業師進行輔導,也就是透過業師輔導社區和青年之間的磨合、減少彼此的衝突,這是我們現在處理的方式。
    張廖委員萬堅:可是根據我從審計部所拿到的資料,你們總共給了111案,請問那是什麼?
  • 洪司長世芳
    它是累加。
  • 張廖委員萬堅
    累加?
    洪司長世芳:這部分是以34案為基礎來執行,執行到109年。
  • 張廖委員萬堅
    是不是有111件申請案?
    洪司長世芳:就是核定34件,比如105年有17件,106年有33件,107年有33件,它是累加的概念。比如原來是34件,到109年剩下26件,雖然看起來是遞減,但它是把數字加起來而已。
  • 高委員虹安
    現在有問題可以直接問嗎?我本來以為是全部……
  • 主席
    我們一次講完再來處理好嗎?
    洪司長世芳:第46案是伍麗華委員的提案,有關師徒制的部分,我們在後續計畫當中會加強推動。
    第49案有關博物館的部分,現在我們透過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及博物館事業的推展來建立環境整備。
    第51案有關購藏基金的部分,上次委員要求我們在六個月之內研議,現在我們正在積極處理。
    第52案有關建築博物館的部分,目前我們已經委託台灣現代建築學會規劃研究,這部分我們也會加強處理。
    第53案有關……
  • 林委員奕華
    是不是可以大聲一點?我都聽不到。
    洪司長世芳:第49案有關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的部分,目前文化部透過兩項計畫來協助,一是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這部分我們要求縣市政府建立運籌機制,並透過博物館提升計畫來協助博物館的發展及進行環境整備。另外我們也推動博物館事業的推展,這部分在人才培育、產學合作及國際合作與交流當中加以處理。同時我們也透過訪視、輔導與評鑑,藉以提升博物館軟硬體設施,另外我們還有大館帶小館的機制及進行跨部會合作。
  • 高委員虹安
    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就洪司長剛才的說明提出意見?還是要等到……
    主席:部長有沒有要補充的地方?針對方才司長所說明的部分,有沒有要做綜合補充?如果沒有的話,委員顯然對於司長這樣的回答並不滿意,還是要給司長機會再講一次?
    針對司長剛才的說明,目前高委員虹安及林委員奕華要再次提問。
    高委員虹安:本席一直等到司長說明完畢才發言,其實我剛才有滿腔怒火想要直接發表意見。方才司長在說明張廖委員所提的第44案和第45案時,其實張廖委員已經講得很清楚,第45案主要是針對執行率不佳的問題,但司長一回覆時就說你們的執行率非常好,但卻沒有提及你們認為執行率很好的具體原因是什麼。本席認為不可以直接打臉委員的提案,你應該要講出來你們覺得執行率好的部分到底在哪裡?
    至於本席的提案,我更是無法理解。原住民和新住民並不一樣,剛才司長竟然說你們很照顧新住民,但本席的提案明明是針對原住民,難道伍麗華委員是新住民嗎?我都不知道現在新住民和原住民已經混在一起講了!你們剛才說你們也很照顧原住民,包括中部區域、城鄉差距的問題都有兼顧到,但根據本席手上的這份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案件統計表,107年在臺中的提案數是12件,複審數為4件,最後核定數只有1件,可見107年在臺中市只有1件。
    我剛才曾說臺中和平區有許多部落,看起來這部分真的沒有做得很好,結果明年你們又要編列3億元預算。雖然你們說前面做得很好,後面也會做得很好,但是本席感到非常憂慮。因為本席只能拿到107年的資料,所以我想請教在今年的計畫當中,目前各縣市的件數到底是多少?據本席所知,107年中彰投地區加起來只有5件,究竟中部地區發生什麼事情?現場也有許多來自臺中的委員,大家可能都要關心一下這樣的預算分布,為什麼在臺中、彰化、南投的件數這麼少?麻煩司長就這部分具體而明確的回答,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剛才司長曾說雖然有核定數,但如果之後不符合資格或自行撤案,那就不會再給錢。以最近三期的計畫來說,應該是從105年到110年,我們可以看到一核的部分都是從105年核到109年,算是在這一期的範圍之內。照理說應該要到110年才對,但卻只核定105年到109年,這樣會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有關青銀合創實驗計畫的部分,110年到底是怎麼回事?相關經費跑到哪裡去了?因為你們同樣也給錢,所以這部分可能要說明清楚。
    另外,剛剛司長還是沒有回應本席所提的問題,雖然我不計較名字的部分,但是你提到與其他部會的合作,包括與中研院、故宮的介接與交流,究竟你們討論的狀況是怎麼樣?這部分牽涉到預算是否能夠執行,包括要如何尋找相關的研究修復人才,這方面似乎都沒有具體回答,所以要請司長再進一步說明,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針對第42案,我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其實並不是本席有誤會,基本上,我們能看到的資料就是以手邊能夠取得的部分為主,雖然司長剛剛說有核定計畫書,但我還是希望這筆預算能夠酌凍,因為即使你們把核定計畫書送過來,我也要先看一下內容是不是我能夠接受的內容,如果無法接受的話,可能還是要麻煩你們補充更多內容。
    其次,文化部向我們解釋的時候有提到這是滾動式修正、逐年核定,在此我想確定一下目前的計畫書,我剛才看到那份計畫書,我覺得實在太簡略,根本沒有辦法確定這四年你們到底要往什麼地方發展,我希望這方面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解釋。另外,我也想問這份核定計畫書到底是四年期還是只針對目前這一年?如果只是這一年的話,那麼可能也不符合我的要求。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剛才司長有說資料是累計的,那麼本席想請教每年新增的案件或減少的案件是多少?我在第一次發言時就有提到如果減少的話,到底是減少幾件?究竟是什麼原因?花了多少錢?案件減少之後,那麼相關計畫不就胎死腹中了?這部分花了多少錢,你們有沒有加以檢討?還有,已經在延續的計畫中,有哪些比較好的?從第一年105年起,到109年執行完畢後,是不是有達成效果?我認為青銀合創、青銀協力都是很好的構想,執行的錢也給了,如果有遇到狀況,那麼到底遇到什麼問題?我們今天所關心的是這個!到底取消了幾件?既然已經給錢,又遇到什麼問題?你說因為另有生涯計畫故而離開,顯然他原來所提的計畫不在生涯計畫裡嗎?才會突然就轉彎,所以你們好只好停止補助?我想並非審核不夠嚴格,依照高委員所說,申請案件十幾件,5件合格,追蹤1件,其實也核定得很嚴格,既然如此,為何最後還是有案件取消?甚至還終止?我覺得滿可惜的。我一開始就表達支持這樣的計畫,所以我想知道在執行過程中,到底遇到什麼困難?即使取消,總要經過你們分析來瞭解他們何以突然會放棄?是補助的預算太少,不符合其所想?是他們有問題,還是公部門也有問題?審核機制或支援機制到底有無問題?我希望你們能針對這些做說明。
    主席:司長是老實人,所以現在非常緊張。第一,賴委員品妤的第42案認為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四年期的資料不夠清楚;第二,第43案至第46案係林委員奕華、高委員虹安、張廖委員萬堅、伍委員麗華針對社區營造村落文化發展一項所提,聽起來委員多針對核定數與執行內容有意見,等一下請部長幫忙說明一下,否則該項預算就要特別處理了;第三,第49案係林委員奕華針對博物館事業發展所提,你們也沒有說明清楚!你們說會與包括中研院在內的單位進行跨部會合作自我挑戰目標,請問如何執行?聽起來林委員是支持的,只是再說明清楚一點就好。所以請針對這三大點來說明,賴委員的第42案、第43案至第46案的社區營造,以及第49案的博物館事業,請講清楚。
    洪司長世芳:我們核定的是四年計畫,我會再把計畫給委員……
    主席:現在講的是第42案,對不對?你會提供委員資料?
    洪司長世芳:第43案至第46案為社造與村落案子。有關執行率問題,第一年,也就是105年的執行率確實稍微低了點,為83.07%,因此在持續加強執行後,目前執行率為99.9%。針對林委員奕華所提有關跨部會合作部分,我們現在與中研院合作開放博物館,並在故宮的國家記憶庫合作資料導入,目前已導入6萬筆。所以很多東西都在持續溝通當中,也會再處理解決。
    主席:目前聽起來其他部分是比較有回答到,委員基本上也都支持,但第43案至第46案,有關社區營造一項,最後恐怕還是必須凍結處理,畢竟大家對於剛剛的說明不是那麼滿意。請部長再跟大家爭取一下預算,這一項預算總共有三億多元。
    李部長永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其實是多年執行的計畫,所以我們會再認真檢討過去的執行成效。坦白講,政府單位常常都是在說做了什麼,而不說做的結果是什麼,也很少有這方面的統計。因此,將來我會比較從結果端、成效端來統計,好讓各位委員有所瞭解,我也承諾一定朝此方向進行,所以是不是請各位委員支持我們的預算?聽起來大家都很支持預算,只是認為執行方式與執行效率有問題,對此我們會特別檢討改進。
    主席:本席現在歸納大家的發言重點。聽起來其他部分都可以支持,唯獨三億多元的社區營造經費還需提出精進書面報告,所以我們就針對這三億多元進行凍結,請他們提書面報告。由於金額有三億多元,因此有提案凍結1億元、1,000萬元以及300萬元不等……
  • 張廖委員萬堅
    我的減列改為凍結。
    李部長永得:我簡單報告,其實當時在談的時候,預算已經編得差不多了……
  • 黃委員國書
    我瞭解。
    李部長永得:今年的已經調查過了,可以提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們要提報告?如果要凍結的話,也要包括我的。
    主席:就這整目的預算來說,聚焦在社區營造的比較多,所以我建議整目凍結1,500萬元,好不好?
  • 林委員宜瑾
    可以。
    主席:凍結1,500萬元。本來想針對社區營造一項凍結1,500萬元,這樣會比較聚焦,畢竟說明不夠好。所以凍結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至於黃委員國書針對倉儲一項也是要提書面,林委員奕華針對博物館事業、賴委員品妤針對博物館智慧升級,以及其他委員有要求且你們有承諾的,就要統統做到,好不好?
  • 林委員宜瑾
    博物館……
  • 主席
    博物館有……
  • 林委員宜瑾
    針對勞務承攬勞工一項並沒有說明。
    主席:是,剛好是最後的第54案。
    李次長連權:針對林委員所提勞務承攬問題,我承諾會調查所有的博物館,如有以承攬之名卻做實質派遣的話,一概不准!我們會在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向委員報告。
    主席:有關文化資源業務,具體針對社區營造村落文化發展一項凍結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至於其他委員所關注的部分……
    萬委員美玲:主席,第48案尚未處理!
  • 主席
    第48案?
  • 萬委員美玲
    第48案一直都沒處理!
  • 主席
    剛剛說明了……
    萬委員美玲:剛才說明第44案、第45案,所以我在等你們處理完第43案至第46案,但就直接跳過第48案。
  • 主席
    萬委員認為第48案需要補充說明?
  • 萬委員美玲
    對。
    黃專門委員富欽:第47案及第48案係與文化設施工程管理業務有關。由於文化部沒有專案工程單位,故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工程管理組。有關第47案,文化設施規劃計畫事務費用,當中有485萬元是針對個案工程的相關協調督導費用;另外493萬元作為行政事務費用,其中包括四百六十幾萬元的臨時人員酬金,並無重複。
    至於第48案則與文化設施中有關施工履約管理參考手冊編纂有關,包括先期規劃、設計、綜合規劃、細部設計、施工、驗收及結案在內,係一整套的履約管理參考手冊,供其他業務司及所屬機關作為工程履約之遵循。本組並無科長和技正等正式公務人員,且只有我一位專門委員及兩位專案助理具有工程背景經驗,故必須委託外面的學術機構幫忙。
    有關教育訓練部分,在手冊編纂完後,會召集部裡面的業務司及所屬機關進行手冊的教育訓練。
  • 主席
    鄭委員與萬委員是否同意他們的說明?
    萬委員美玲:我先講我提的第48案。就履約來說,難道以前從未與外面有過合約?如果以前有對外,就應該有合約,難道沒有履約管理參考手冊?因此,以前你們到底是怎麼做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預算書上寫的是「編纂」,相信各位對這兩個字都很清楚,這就是一個蒐集整理的工作,所以我覺得其實當省就該省,當然我們如果能夠編更多的預算請更多的人來做事,可能這個事情可以做得更仔細,或讓大家更輕鬆一點,可是事實上我覺得預算本來就要斟酌謹慎的去使用,如果可以不要編列預算就不要浪費,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還滿堅持要減列100萬元的,因為減列100萬元這件事情還是可以做到,只是大家稍微辛苦一點,我不覺得它困難度那麼高。
    黃委員國書:要減列到100萬嗎?主席,我建議整個目來處理,我們剛剛就社造那個部分凍結1,500萬元,其他的部分包括萬委員、賴委員和我的兩個提案,總共凍結100萬元,然後你們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包括萬委員美玲的案子,她主張減列100萬元,我建議改凍結100萬元,包括所有委員的提案,好不好?
    主席:凍結100萬元,好不好?包括鄭委員的。
  • 鄭委員正鈐
    這部分因為剛剛次長已經報告過了……
    主席:因為它才860萬元,凍結100萬元已經很多了。
    萬委員美玲:我再補充一下,我想這個不是我們凍結比例的問題,而是該不該給,該給,再大的金額我們都會通過,如果不該給,比例再高我覺得都應該減列或凍結。
    主席:因為文化設施工程協調、督導,我認為是很重要的事情,第47案和第48案都是同一項下。
    萬委員美玲:但是我們提的那個點是不太一樣的,第48案雖然金額……
    主席:凍100萬元,可以啦!真的,相信我,他們這樣已經很痛了。
  • 李部長永得
    因為它不是一個正式的組織。
    主席:對,它是為了協助這些文化設施的工程。
    李部長永得:所以是不是可以先凍結,我們要動支的時候再提出比較具體的報告?
    萬委員美玲:我覺得應該要酌減一點,因為這筆錢真的滿浪費,因為它就是一個整理的工作嘛!
  • 主席
    這個整理工作很重要。
    李部長永得:沒有用到這麼多也不會給這麼多,還是會留下來,不會浪費啦!請萬召集委員支持一下。
    主席:因為它做一個編組,針對我們管理的這麼多文化設施,希望能夠引進更專業的外部人力來協助,我基本上很支持這個方向,凍結100萬元我覺得已經偏高,但是如果連同剛剛黃國書委員提到的倉儲計畫一併處理的話,我覺得勉強OK,真的不要減列,否則我們對文化設施的管理和引進外部專業人才會受到一些影響,拜託一下!
    萬委員美玲:主席,不好意思!我想調整一下剛剛的說法,今天這筆預算不是管理,而是一個履約管理手冊的編纂,這兩件事情跟主席剛剛提到的可能有一點不太一樣,如果它是管理上產生的費用,跟它是一個手冊的編纂,兩件事是不同的。
    鄭委員正鈐:主席,第47案、第48案如果減列50萬元,其他按照黃國書委員的建議整個凍結100萬元,這樣適不適合?因為對這個部分,我們也覺得剛才好像說明得不是很清楚。
    主席:其實我看這個項目,因為現有的文化設施面臨更多重要的業務,文化部本部沒有工程專業資源的專責人力,所以他們必須委外去找工程專業人員,做一個臨時任務編組,其實它整筆八百多萬元的預算是包括設施工程管理制度技術規範的研議、規劃、建置與推動,它必須建立一個system,以後可以一體適用在其他的文化設施機構和硬體建設,所以我看起來是工程的協調、督導業務經費,不是只有一個手冊,應當是說要建置出一套SOP,讓所有文化設施的管理能夠有專業的支持。
    黃委員國書:文化部再說明一下,因為文化的設施跟一般的工程狀況是不太一樣的,比如說文化資產的保存,比如文化設施可能必須有非常多文化面向的考量,而一般的營造公司可能沒有文化背景,所以經常會發生一個案子委託營造公司做了以後,因為沒有相關的SOP,所以對現場造成一些破壞,造成文化上的損失,這種情形屢見不鮮。我們在基層、在第一線經常會碰到一些文化設施遭到這樣的破壞,破壞以後都回不來了,可是我們也沒有任何機會可以去追究。追究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我們有什麼機制可以在工程進行的時候,兼顧文化方面的角度,可以顧及這個文化設施是符合文化要求的,因為文化領域的工程跟一般的公共工程是不一樣的,所以還是需要有一些履約管理參考手冊的編纂,文化部哪一個人有辦法去做這個事情?當然還是要委外啊!
    萬委員美玲:要不然這樣子好不好?我有一個提議,這一目是15億元,那這一節大概有5億元上下,差不多,因為每個人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是不是這一節減列100萬元,然後讓他們自己去調整,好不好?
    主席:減列50萬元,好不好?
    萬委員美玲:因為它整節有高達五億多元的預算,如果100萬元給你們去調整,你覺得好不好?
  • 主席
    我覺得50萬元就好了。
  • 萬委員美玲
    應該沒有問題啦!
    主席:沒有啦!50萬元就好了啦!萬委員。文化資源推動與輔導,如果你們覺得可以減列的話,我覺得就是50萬元就好了,當然我覺得能夠用凍結的方式就用凍結的方式,因為委員要的是你們更精進的作法,不是真的要砍預算。
    黃委員國書:那我建議凍結多一點,不要減列。
    主席:凍結500萬元,好不好?
    黃委員國書:這樣子啦!我建議這整目除了剛剛的社造凍結1,500萬元之外,其他部分我們提高凍結到200萬元,然後你們就各項問題提出一個報告。
  • 主席
    我相信萬委員和鄭委員都是希望他們做好。
    黃委員國書:當然也要包括萬美玲委員提出的部分,你們也要說明。
  • 主席
    好不好?
    萬委員美玲:我想這樣子啦!這一次我就不依黃委員的意見,依主席的意見了,就是其他部分看黃國書委員等一下怎麼處理,召委作決定,這一節我就不堅持,就是5億0,050萬元,不要100萬元,這一節減列50萬元。
    主席:好,謝謝萬委員,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的五億多元這一筆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針對剛剛黃國書委員等要求的,要提書面報告。
    林委員奕華:好,贊成。
  • 主席
    那部分書面報告押凍100萬元。
  • 林委員奕華
    100萬元是哪邊?
    主席:5億多就是從剛剛的第38案開始一直到第55案,科目自行調整。
  • 林委員奕華
    社區營造是凍結1,500萬元。
  • 主席
    凍結1,500萬元是中間那一項。
  • 林委員奕華
    其他的是減列50萬元再凍結100萬元。
    主席:1,500萬元之外再加凍100萬元,是處理各個委員的提案,因為要押他提書面報告,然後減列50萬元。
    文化部真的審得比較慢,時間是大家的,現在處理第56案到第63案。
    陳委員秀寳:主席,不好意思!雖然我的提案是大科目,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但是我是要講博物館。
    主席:所以剛剛有一起凍100萬元,包括陳秀寳委員的。
  • 陳委員秀寳
    但是我還是要講一下。
  • 主席
    好。
    陳委員秀寳:我這個案子是針對他們整個計畫,整個時程其實排定的是110年到113年,但是他只提到今年的預算,並沒有提到總額,也沒有提到4年期下來之後所需的總額,他們說有來說明過,但是這不符合預算法的規定,他們本來在計畫提出來的時候就要提出總額了。我還是要說明一下,雖然剛剛就我的這個案子已經處理了,謝謝主席。
  • 主席
    請部長要記錄陳秀寳委員的建議。
    接下來處理第56案至第63案。要發言的有賴品妤委員及林奕華委員。
    賴委員品妤:我的是第62案,針對「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業務」項下「臺北機場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這個費用的增幅達35.54%、幾十億元之多,文化部有解釋過是因為臺鐵的一些租賃計畫改變,導致租金的部分增加。就本席的立場,當然是樂見鐵道博物館業務愈來愈蓬勃發展,這個園區是很需要的,所以我能夠理解,在這邊留一個發言紀錄,就是表達我可以理解這個狀況並且支持,所以這部分我就不堅持。
  • 主席
    賴品妤委員的意見就記錄辦理。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有關鐵道博物館的部分,我也覺得是一件好事,不過等一下還是請文化部說明,因為他們是稱之為全區整備、分區修復及分區開放,大概會怎麼樣做分區開放,我們要了解。
    但有個部分我比較想要表達意見,因為這個計畫在109年有修正過,這個原因請文化部做說明,本來臺鐵只要求106年至108年收租金,之後就不收租金,過去是不是有這樣的一段歷史?前3年收的租金金額一年高達5.94億元,但自今(109)年至115年的部分做了修正,現在又變成要收租金。國有土地供公益使用,我想主席非常清楚,因為您也是非常資深的民代,公益使用的話是打六折,現在這3.33億元其實是打六折之後得出的結果。我要說的是,本來自109年開始是不收租金,前面收5.94億元我沒有意見,但修正之後,自今年至115年又開始要收每年3.33億元租金的話,針對前3年繳給臺鐵5.94億元我就有意見了,必須跟現在一樣,應該要打六折、是3.33億元,每年差了二點多億元!其他的預算OK,但我要凍結半年的租金預算,要求跟臺鐵把之前那個……
    主席:討回來,是不是?
  • 林委員奕華
    要討回來。
  • 主席
    已經付出去了耶!
    林委員奕華:不行,或是之後抵掉。按照規定來說,國有土地本來就是要打六折,為什麼之前文化部在談的時候沒有打六折,等一下文化部可以說明一下,是付給他們全額的5.94億元。如果不討回來,我就要追究過去沒有打六折的責任,兩者請文化部擇一,但我要求凍結半年的租金、要求跟臺鐵就過去的錢看怎麼樣把它抵回來,我覺得這才符合……
  • 主席
    去談抵回來的可能性為何。
    林委員奕華:對,然後要來做專案報告,這才符合我們站在立法院的立場,也幫文化部把關,之前付給臺鐵的那些錢,我覺得文化部需要去做一些處理。
    主席:就政策上,是主任要說明嗎?因為這個過程還滿特別,先讓洪主任說明,然後部長再補充,好不好?就是鐵道博物館的部分。
    洪主任致文:各位委員好,第59案至第63案都是有關臺北機廠的部分,先簡單回答委員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十年公建計畫,主要是因為16.7公頃的園區非常大,全區也是國定古蹟,所以目前都在做古蹟的修復。但我們並不會在十年結束之後才開放,事實上是分三個階段,也就是從111年起總辦公室跟澡堂就會先開放;113年沿市民大道那側會開放;115年全區整備完成並開放,大概有這樣的期程規劃。目前公建計畫是走到這整個計畫的中程階段,是古蹟修繕的最高峰期,這是有關整個籌備期程的部分。
    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租金的部分,這次公建計畫的報修,行政院指示了兩個原則,第一個原則是不希望損及臺鐵的資產價值;第二個原則是古蹟修復再利用,希望達到雙贏之目的。特別是在我們的計畫開始之前,行政院對臺鐵有一個要求,因為臺鐵的歷史債務非常龐大,就臺北機廠這塊土地,不管是租金或讓售的金額,都必須部分去彌補其鉅大的虧損,臺鐵跟我們協商的時候,當時的要求大概是這樣子。
    委員特別提到租金的算法,我這邊也提出一個說明,前3年的時候是沒有談到後面7年的狀況,當時當然是希望為無償撥用的情形。前3年的算法是以公告地價的5%去算的,當時沒有打六折,後來我們再去談,從第四年開始談的時候,因為博物館比較是屬於公益性質、不是營利事業,所以希望臺鐵打六折。而臺鐵打六折之後,今年又發生一個狀況,因為公告地價一直上漲,但我們的公建計畫其實沒有編那麼多錢,所以今年我們是跟臺鐵談,之後付的租金是不是都固定維持在3.33億元?就不要隨著地價一直漲。
    最後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整個公建計畫增加之後的經費是88.9億元,全部的經費裡面有46%是用於給臺鐵的租金,但也是因為行政院當時的政策,希望我們不減損臺鐵的資產價值,而以這個方式在處理,因為鐵博目前的公建計畫是走到最終程的階段,也是博物館建置最關鍵的時期。我比較擔心的是,租金部分我們跟臺鐵有租賃契約,所以還是得付,那麼工程可能就會有一些延宕的狀況。
    主席:主任這邊的說明是這樣。就我的理解,當初是先談3年,沒有想到後面7年真的可以談成長期的合作方向,像租房子常常也是如此,租約長一點的話才有比較discount的機會。前面3年面在政策方向也沒有那麼明確,所以是用公告地價的5%去算,確實如果以現在的7年長約回溯起來會覺得那時候好像吃了一點虧,但以主任這樣的說明,大概可以理解當時的決策背景。我相信林奕華委員應該也可以理解,當然我們知道林奕華委員用心良善,想說現在有這麼好的優惠,那可不可以把前3年的也討回來,不過真的是狀況有點不一樣。
    林委員奕華:不是,如果是這樣,我覺得文化部之前是失職,因為按照承租國有土地的規定,包括我們在議會的時候也都一樣,這個完全符合打六折的條件,所以前3年就應該要打六折,但那時候為什麼沒有打六折?
  • 主席
    當初跟臺鐵還沒有長期合作的默契。
    林委員奕華:主席是比較客氣地說長期的話有discount,但這個不是啊!這是法令規定,法令規定本來公益就是打六折,所以為什麼文化部的租金沒有打六折呢?我認為應該凍結1.7億元,然後讓他們去談,說真的,每年多編兩億多元,如果是教育局可以蓋一棟很不錯的建築,結果你們就付給臺鐵,我寧願把這些錢拿來修鐵道博物館,這樣等於這3年付給它七億多元。
    主席:部長迫不急待想要說明,來說服一下委員。
    李部長永得:非常感謝林奕華委員幫文化部討這筆過去的租金,但是我建議,如果要再去談過去的事情會變得非常複雜,而且據我所瞭解,這裡面有很大一部分牽涉到臺鐵本身員工跟工會的問題,因為過去我在客委會談苗栗的那個園區也是碰到這種問題,他們一定要有償,因為他們將其視為臺鐵本身的資產,他們過去對於自己也應該負擔文化資產的責任沒有那麼強的認知,所以就把它當作一般的資產估價、處理。現在他們已經有在進步,承認這裡是未來的文化資產,交通部跟鐵路局也要共同承擔,所以他不是完全以商業化的方式處理,有減少租金了。所以是不是懇請林奕華委員,我們非常理解委員要幫助文化部的意義,我們會再跟交通部認真地談一下,但是為了工程順利,在預算上是不是請多支持?
    林委員奕華:部長如果不讓我凍結的話,我就要求追究過去沒有六折的責任……
    主席:沒有,不是這樣子。
    林委員奕華:這本來就完全符合國有財產出租,完全符合打六折的條件,文化部就這樣把納稅人的錢付出去,我覺得無法接受。
    主席:我可以試圖說明一下,我覺得不能這樣說,當初臺鐵跟文化部針對這個園區的未來,還在勾勒它的作法跟想像,當初臺鐵也希望保有商業的可能,這都是磋商的過程……
    林委員奕華:沒有,這個計畫是106年就核定了……
    主席:但是全區做博物館園區是滾動式最後拍板的,因為我每年都有去參加他們的一些會議。
    林委員奕華:就是做鐵博。主席,不好意思,我很堅持啦!如果文化部都不願意去跟臺鐵談的話,我們打六折可以到3.3億元,這三年每一年差了兩億多元,你們就這樣連續每年多付兩億多元給臺鐵,我覺得我們沒有做好把關,身為民意代表,我覺得不能說過去就過去了。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林奕華委員是用一種角度,其實當年把臺北機廠指定為國定古蹟是一個非常困難的決定,這個不是指定完就沒事了,指定完以後才是困難的開始。文化部把它指定為國定古蹟,當然文化部的立場一定是這樣,可是這個事情可以只有文化部的立場嗎?當時我們在處理這個地方的時候,你說我們平白給了臺鐵這些租金,但站在臺鐵的立場,如果不把它指定為古蹟,當初這個地方資產的估算是三百、四百億元,以臺鐵現在的負債,他們太需要活化這筆臺鐵的土地。可是文資法是上位法,依法指定了以後他們就必須配合,其實這個過程是臺鐵只好硬著頭皮配合,對臺鐵來講,不管文化部再支付怎樣的租金,其實都沒有辦法彌補他們的損失,這是臺鐵的立場,當然我們可以去指責臺鐵怎麼可以無視文化的角度。雖然根據文資法,臺鐵必須要善盡管理維護的責任,但是對臺鐵來講,他們是營業單位,他們要負擔什麼樣的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責任?在它還沒有文資身分以前,你要他們怎麼做?他們也沒有這方面的人才。所以這件事情不是只有文化部的角度,必須由文化部與臺鐵共同找出一個最好的活化方案,我覺得重點不在於錢的多少,文化部付了幾億元,但臺鐵虧了好幾百億元,如果要談錢,這個計較不完。
    我認為什麼是合理的狀況?既然指定了,它有文資的身分,文化部跟臺鐵局就好好共同找出最好的活化方案,當然要處裡的工程非常龐大,包括地方民意以及鐵道博物館的內容為何,所以在推動上非常艱困,而且期程可能會拉很長。文化部也只是在這件事情上可以找出這些錢做這些事情,如果我們今天凍結或刪減,這對文化部很為難,而對臺鐵局來說,他就虧了這麼多,你還不幫他,雙方都受害。所以我的角度是,計較這個無助於臺北機廠做一個國定鐵道博物館的推動過程,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雙方可以合作,在這個地方推動一個最成功的鐵道博物館,國家古蹟的活化方案。
    主席:請部長說明一下,我覺得凍結租金,如果凍結半年,是等於明年可以讓臺鐵再拿回去用半年嗎?這樣不是不利於我們現在在修復古蹟……
    林委員奕華:不是,要讓他們去談,然後再來專案報告。
  • 主席
    可是你凍結這個是很……
  • 林委員奕華
    這樣他們才有辦法去談。
    主席:沒有,我剛剛也試圖說明當初的條件跟現在拿到更優惠條件的時空背景不一樣,不能因為我們現在拿到更好的條件就要回溯,把臺鐵過去相對沒有這麼好的條件補回來。
    林委員奕華:不是,現在這3.3億元是本來就應該要有的,打六折是本來就應該的。
    主席:沒有關係,我們讓部長說明,這是很辛苦談來的結果,是他們很辛苦跟臺鐵合作談來的結果,其實這當中沒有那麼簡單。
  • 林委員奕華
    按照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賃作業事項就是規定這樣。
    主席:如果我們認為臺鐵現在協助文化部做古蹟保存都這麼理所當然,那我們過去這麼辛苦去……
  • 林委員奕華
    這不是協助……
  • 主席
    這是一個過程。
    林委員奕華:我們不是要他無償,我們一樣一年給他3.33億元,我沒有不給他錢。
    主席:請李部長說明,我覺得不能理所當然的覺得……
  • 林委員奕華
    但不能給到5.94億元。
  • 主席
    請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我再補充兩點,第一個,過去的租金都是經過文化部跟交通部鐵路局簽訂合約,現在回過來說,我們哪一方要改變,這個東西會比較困難,而且會變得很複雜。第二點,交通部跟文化部已經談到租金只付到行政法人成立,也就是115年,115年之後是雙方共同成立行政法人來經營,而臺鐵局跟文化部都同意把所有的資產捐贈給行政法人,不用再繳租金,讓它好好成為一個國家的鐵道博物館,而且具有國際級的競爭力,所以拜託林奕華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我也懇請大家支持,因為鐵道博物館這件事情不只是臺灣的鐵道博物館,這是亞洲的鐵道博物館,這是世界的……
    林委員奕華:主席,你這樣講很像在給我戴帽子,其他預算我都沒有意見,你不要戴我帽子。
    主席:我沒有在戴帽子,我哪裡有在戴帽子,我的意見是……
  • 林委員奕華
    我是說讓他們有半年的時間去跟臺鐵協商。
    主席:我還沒有講完,林委員,我沒有在戴任何人帽子,我是說我們共同在面對這件事情,而且是傾國家跨部會的能量在做這個園區的事情,當然謝謝委員替文化部認為過去是不是可能租金比較多一點,可是我認為這是用行政院的高度、行政院跨部會共成這件事情,所以這件事情我覺得臺鐵跟文化部合作……
    林委員奕華:我不是幫文化部著想,我是幫人民著想,幫納稅人著想,我們不是沒有給臺鐵錢,臺鐵虧損不是拿納稅人的錢去多補給他一年兩億多元。
    主席:其實這件事我不認為是文化部多付,這不能說是多付,是當初談的條件跟現在談的優惠條件狀況不一樣。
    林委員奕華:根據國產署相關的規定,本來針對政府機關、非營利法人、慈善機構、公益團體、學校作事業目的使用者本來就可以打六折,這是我們當議員就都知道的事情。
  • 主席
    沒有。
    黃委員國書:我問一下,打六折是「應」還是「得」?
    主席:請說明法規,因為當初沒有那麼明確訂定它整區都是博物館用途。
  • 黃委員國書
    這是不是有行政院主計總處那邊的協調還是文化部?
  • 林委員奕華
    文化部使用怎麼會是營利使用呢?文化部使用當然一定是非營利使用。
  • 主席
    有誰可以說明黃國書委員的詢問?
  • 黃委員國書
    是「得」。
    主席:是「得」,不是「應」,請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我的說明還是一樣。
    黃委員國書:應該這樣說,他們有爭取啦!可是爭取一定很困難。
    李部長永得:的確,早期在臺鐵局來講,就像剛剛黃委員講的,因為臺鐵局在營運上票價又不能夠增加,所以他們很看重活化資產,當然國家指定這裡為歷史文化古蹟之後,他們必須要去配合,可是必須要安撫他們內部員工對這件事情的認知,所以付相當的費用才是一個比較平衡的作法。現在最重要的是,雖然我們都是政府機關,但是當時雙方有簽約,如果我們現在突然說不行,你應該要照過去的指定,坦白講,文化部也比較理虧,因為合約已經簽訂,錢也已經付了,要再去追究這個事情,除非他們有涉及類似詐欺的行為,也許還有法律上的問題。當然也許我們可以認定是當時在談判的時候可能沒有很認真,可是這是工作能力問題,並不是法律的問題,所以拜託林委員,我覺得談到這個程度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包括租金只收到115年,在115年時可以把這個價值幾百億元的東西捐贈給行政法人,全力營運變成一個國際的鐵道博物館,我覺得這個事情可能比較重要,所以拜託林委員能夠給我們支持。
    張廖委員萬堅:我本來有提案要減列,後來文化部有來溝通,我們也瞭解要成立這個鐵道博物館真的不容易,其實不是只有交通部,像財政部等各單位都有一些可能會被指定為文化資產的古蹟,但是一旦指定之後,又跟審計部要求他們活化資產有些衝突,所以這個其實有一個過程。我們現在已經知道有這個優惠,未來在談判上就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租金也是收到115年,所以為了讓鐵道博物館能夠順利進行下去,它的進度比較重要,遇到問題解決比較重要,若是我們提減列或是什麼……
    其實文化部很不容易,之前鄭部長也花了很多精神,我們匡列那麼多錢,就是期待這個國家級的鐵道博物館能夠趕快順利產生,它遇到太多、太多問題,過去在專案質詢時也有太多人在問了,我們希望不要再回到過去那個已經解決的問題上,這樣子我覺得可能這個計畫的執行又會延宕,除非就像部長講的有什麼弊案,否則我也不認為必須減列,這個案子我就不堅持減列,謝謝。
  • 主席
    第56案到第63案是不是……
    林委員奕華:我建議我的可以先暫擱嗎?因為我想要先瞭解過去為什麼會談成5.94億元,明明規定就可以打六折,為什麼不打六折?我真的覺得文化部沒有盡到他們應盡的責任。
    主席:這樣啦!我本來要把第4目審完再休息,我們現在就休息,文化部趕快去跟林委員說明過去談的狀況為何,我希望可以趕快進行下面的議程。因為預算很多,各位委員,我們只能休息很短的時間,吃個便當就繼續開會,我們休息30分鐘,12點半開始繼續審議。請文化部去跟需要說明的委員說明,12點半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剛剛我們處理從第56案開始,就是針對臺北機廠那個租金的部分,已經有跟奕華委員溝通好了,對不對?有跟奕華委員溝通好嘛!部長有嘛!所以他的提案改主決議,對不對?好,第60案改主決議,我們稍後處理決議的部分再來看文字。好,所以從第56案一直到第63案就照案通過。
    現在回過頭來看第3目的第37案,這是秀寳委員的提案,因為是總目的預算,我們就併同剛剛的凍結數、減列數一起處理,好不好?好,謝謝。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就照剛剛所裁示的部分,我們就審查結束。
    進行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12億元的預算,我看了這一目,細項都不大,滿多的,我建議一起處理。現在處理第64案到第93案,有哪位委員要發言?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第76案是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現在文化部有好幾個文創園區,分別在花蓮、華山、嘉義、臺南、臺中及臺中,剛好是文資局管理、營運,所以沒有績效的問題。但是我們來看花蓮,花蓮的狀況其實非常不理想,因為我們OT出去了經營不善,現在終止營運契約,文化部只好拿回來自己管,自己管有什麼成效呢?你還是希望要轉型,還是要招商嘛!嘉義五年的籌備到現在還沒有營運,臺南現在是臺南科技大學負責營運,臺南科技大學也不知道怎麼營運,現在雖然有十一家廠商,但是其實大部分的空間都被當成臺南科技大學的。這是人家在網路投訴的,說是變成他們附屬的學生活動中心,中秋節的時候,那個廣場還被學生當做聯誼、烤肉的地方,這個是不是我們要的文化部的文創園區?如果不對現況做一些檢討、盤整,並找出對策的話,我看這個文創園區就是一直這樣下去了,這是國家級的文創園區。我們也不知道對於文創園區每個地方的營運,文化部到底有沒有進行政策指導或是相關的規劃?我們到現在也沒有國家級文創園區的政策白皮書,幾乎沒有。這個空間是文化部的,卻不知道怎麼營運,只好OT出去,OT出去的狀況就是這樣子,很少能成功,到現在成功的案例也不多,華山還算有人,但是華山有華山的問題,至少嘉義、臺南、花蓮都沒有成功,所以我覺得文化部明年一定要非常積極的處理這個問題,你們至少要有一個處理的政策白皮書吧!也沒有,你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文創園區經營管理相關業務」的預算是6,800萬元,我建議凍結二分之一。
    主席:6,8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好。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我是針對第69案,「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的預算編列1億0,259萬元,本席主張凍結1,000萬元。搭橋計畫主要是協助產業跟國際接軌,結合文博會的文創商品與圖像授權交易展示平台,這個當然很好、立意良善,但是因為武漢肺炎的影響,整個企業端的行為、消費者的行為模式也改變了,現在網路購物、線上交易蔚為潮流,間接影響整體交易市場原本的交易模式,特別是現在國內外的交流活動也充滿變數,這是因為疫情。文化部是不是應該加強運用現代科技資源,加強交易媒合虛實的應用?這樣才能協助業者因應疫情降低衝擊,而且還可以藉科技資源擴展商機。我們其實是push文化部做科技轉型的工作,是不是能凍結1,000萬元,提出一些書面報告就可以動支?當然凍結數目還可以再商量,小凍。
  • 主席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我有三個案子,是第73案、第78案還有第86案,我一起講,主要是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有關第73案,針對「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跟「市場流通及拓展」,文化部編了七千多萬元,說要做整個文創的搭橋計畫,但是今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整個計畫的推動,當然因為這樣我們也體諒他們,這樣業務很難推廣、執行。今年遇到這樣的狀況,你們有沒有什麼替代方案?當然有規劃網路上的作業,還有平台商機應用,如果將來疫情比較平緩之後,邊境管制的情況一樣發生,還是沒有辦法進行交流的話,你們到底要建立怎樣的替代方案取代本來所做的規劃?
    再來就是第78案,文化部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裡面的「產業集聚效應推展」編列了八千多萬元。剛才國書委員有講過,花蓮文創園區經營不善,委外部分已經解除契約了,其他的不管是嘉義、花蓮還是華山,其實有遇到一些困難,這部分你們到底要怎麼規劃?整個文創園區是不是有其他運用的可能?要轉型還是要再怎麼樣比較縝密的重新整理?像花蓮、嘉義這些經驗,在未來新設立文創園區的整個審核、規劃,你們是不是會有一些經驗、啟示?
    接下來是第86案,是在講「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整個華山的部分當年是編列一億多元,期程是109年到113年,今年度(109年)的預算是一億八千多萬元,但是一直到9月份,它的執行成效不及一成,在軟體的部分,它的成效是5.68%,但是硬體部分才0.24%,整個執行率這麼差,你們檢討這個原因之後,要再怎麼應對?還有文策院進駐華山的期程是不是會因此而延宕?以上請你們回答。
    主席:陳秀寳委員有三案,等一下請綜合答復。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我的是第71案,其實剛剛秀寳就講到一部分,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底下的「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這個計畫主要是推動搭橋計畫,協助產業與國際接軌。有一個狀況是今年度的預算因為遇到疫情,有很多計畫其實未能如期推動。目前看起來,明年的預算有減編大概200萬元左右。我們可以預期明年的疫情不是馬上就可以恢復,國際社會的運作也沒有辦法恢復到一如往常。我要講的是,雖然減編了200萬元,但是文化部好像沒有針對疫情持續延續時,你們到底要怎麼推廣這個東西給予非常明確的答復。文化部是不是能夠針對明年因應?現在整個世界的狀況不一樣了,我覺得這是一個危機,也是一個轉機,對此你們是不是能夠有比較明確的報告,說明你們明年到底要怎麼推展這一項業務?這部分是不是酌凍一部分,然後提出相關報告讓我瞭解,能接受之後就解凍?
    主席:好,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一共提了五案,我針對第83案說明,本案也是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裡面的「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這邊我提案減列,但是我想聽一下意見,當時文化部也有來說明。其實我們都一直講華山、花蓮、臺中的文創園區轉型跟升級的問題,現在成立文策院之後,也請文策院協助擴大文創產業的發展跟規模。我在這邊質疑的是,如果已經請文策院扶植文化內容產業,它跟華山裡面的一些補助之間到底要怎麼定位?另外,我們都很支持文策院成立,當時是仿照韓國的振興院,並作為一個行政法人。行政法人其實有很重要的功能是做一個平台,資金不是只來自公部門,也希望有投融資的部分。這跟我後面的第90案有關,我就一併講。政府的公建計畫也好,或者是扶植文化內容產業也好,除了補助之外,要引進民間的投資,擴大產業並吸引民間投資,也帶動整個文創產業或者內容產業的發展。目前看起來,不管是公建計畫第90案或者第83案,裡面是不是多數還是屬於一般性的補助計畫,而沒有去做一個平台?這是文策院本身作為行政法人應該要去做的。當然我知道對文策院來講,今年遇到疫情,在民間投融資方面或民間投資上大家比較保守,這個我也可以理解,不過我們當初對行政法人─文策院有期待,希望他的方向不要走偏了。今年大概因為疫情的關係,政府的補助比例會變高,這個我都可以理解,但是作為中介的角色,媒合民間投資、一般性投融公司對文化內容產業的重視,這部分應該要強化。
  • 主席
    正鈐委員發言完我們就請司長說明。
    鄭委員正鈐:這個部分我總共有八個案子,第一個是第65案,有鑒於空總的不確定性,我們希望文化部能夠針對這部分給更清楚的計畫,以及說明接下來的做法。
    接下來是第68案,我們認為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這部分,在COVID-19之後,我們是不是能夠在推廣當中加強用線上的方式為之?這樣能夠減少預算,避免預算浮濫編列。
    第70案是針對「大陸地區旅費」,這個就一併處理,我這邊先跳過。
    第72案是針對整個「市場流通及拓展」,文化部現在推動搭橋計畫,結合臺灣文博會嘛!你們是不是能夠運用現代科技資源,加強網路作業平台運用,強化線上的展示跟交易?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先凍結十分之一。
    我在第75案提案減列573萬元,這部分最主要是因為目前各園區的綜合業務跟行政業務的基本經費已經編列573萬8,000元,在這整個部分當中,針對華山、花蓮、嘉義及臺南的文創園區已經編六千多萬元的預算。我們認為這四大園區都已經委外經營,是不是需要再編列這樣的預算?所以我們先提出減列的要求。
    第85案是針對華山2.0的軟體跟硬體,軟體是委託文策院,硬體是委請營建署處理,我們認為「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的預算執行率非常低,我們希望文化部能夠針對整個原因跟因應對策提出完整的說明,所以我們主張先凍結十分之一。
    另外,第87案是針對補助文策院辦理華山2.0軟體計畫這部分,我們認為金額非常龐大,而且文化部也編列另外的預算補助文策院,當中是不是有重疊的部分?是不是有浮編之嫌?所以我們主張先凍結。
    最後一個是第93案,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的「推動文化資產高階數位素材計畫」,我們希望文化部能夠對怎麼樣開創有效的營運模式,以及評估內容產業的產能跟創作能量的標準是什麼,做更清楚的說明。謝謝。
    主席:好,請司長、部長或是董事長說明。
    陳司長悅宜:剛才委員提滿多意見,我想歸納一下,剛才鄭正鈐委員、陳秀寳委員、林宜瑾委員、伍麗華委員、賴品妤委員都很關心市場流通與因應疫情的關係。這部分要特別說明,在國際策略拓展的帶進來,就是文博會的部分,我們其實都已經準備好了。因應明年的疫情,除了有實體的展之外,也有所謂的線上文博,會跟電商合作做線上文博,也會建構線上國際買家媒合平台,作為整個爭取推動實體跟虛擬的通路,一起加強國際的拓展。
    在走出去的部分,就是策劃國家館──Fresh Taiwan參展。如果因為疫情的衝擊而無法出去的話,我們也已經做好準備,我們會跟當地的實體通路商合作,由實體通路商直接幫我們策劃、行銷,並且採代理的方式做買家的交易。其實明年會更複雜,因為我們實體要準備,線上也要準備,所以這部分的經費請委員不要凍結,因為我們明年會做更多。
    另外,有關空總的部分,剛才委員有提到,也很關心。其實從去年11月,行政院同意空總二期的綱要計畫並辦理到現在,政策方向並沒有變,而且我們是依照既定的計畫內容,衡酌整個執行的情形,還有主客觀的滾動檢討,把整個計畫併同公共建設計畫一起整體規劃,明年年底就會有整體規劃出來。在這之前,我們已經擴大辦理一些諮詢會議。請委員容我們12月底,在整個計畫完成的時候再跟委員報告。空總的預算雖然明年暫緩編列,但是今年C-LAB有很多國際還有國內的大型活動都因為疫情的關係而緩辦,因此我們會延到明年,所以明年也有一定的經費,大約有一億多元的經費,可以繼續執行整個營運,這部分也請委員放心跟支持。
    另外一個就是園區,鄭委員、張廖委員還有黃委員都特別關心園區的業務。園區的部分跟各位委員報告,文化部已經啟動整體的政策檢討。也就是我們會從本部的文化政策區域平台、在地藝術發展的支持及文化產業商業服務空間三方面做整體規劃,也會視各個園區的特色,逐步進行個別園區的轉型規劃,所以這個部分容我們年底再整體做一個書面說明。
    剛才黃委員特別關心臺南文創園區,其實臺南文創園區是以數位文創及流行音樂為主,據我們瞭解,今年中秋夜他們是因為爵士音樂的發表及設計展會的團體互動而辦理活動,但是也有民眾投訴好像不是這樣,所以我們已經嚴格督促臺南園區,希望絕對不能有活動中心的那種特色,應該基於原本的年度計畫及投資計畫持續營運,我們也會加強履約管理,這個部分也請委員支持,凍結數能夠減少。
    有關華山2.0執行率比較低的原因,特別說明,其實我們也為了這件事情和文策院逐步檢討,之後文策院在國際活動上會調整成線上參展,在國內活動上,也會積極推動,還有11月即將登場的大型活動──TCCF創意內容大會等等,所以執行率會加強,預計年底一定可以達成九成四;至於硬體部分,我們先前有和營建署討論一些空間作業,9月已經達成共識,11月營建署已經提送招標文件,所以11月底預算絕對可以執行完畢。以上報告。
  • 主席
    還有要請誰補充說明嗎?請文策院丁董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有關執行率的問題,剛剛司長已經說明了,至於剛剛委員提到有沒有重複補助這個部分,我補充一下。文策院成立之後,我們的主要目標在於產製量的提升、國際通路的打開,還有多元資金的媒合,基本上,今年我們的業務大致可以執行到九成,明年能量會更加啟動,所以要拜託委員支持,讓預算能夠持續開展。今年11月我們看到線上國際買氣的能量非常強勁,目前內容交易市場展線上登錄的國際買家和國內買家合計更是去年的三倍,所以雖然實體的國際旅行是停滯的,但是線上是更強勁的,加上我們的相關策進機制有非常多是對接國際的合資合製,這上面顯然造成了效益,所以下個星期的內容交易市場展會進場的國際和國內買家是去年的三倍,這個是好消息,同時開發產製的案件數也比去年增加,這個部分在產業的策進上和機制的宣布上已經看到初步的成效,所以預算上要拜託委員務必支持,謝謝。
    主席:我想這1目的重點會在幾個部分,第一個,空總,剛好他們現在有一個委外計畫,年底會出爐,第二個,幾大園區的規劃、檢討,也是12月底會有一個全盤的規劃。還有文策院再次邀請大家參加下週開始舉辦的這個活動,這會是他們今年很重要的成果,所以大家去參加以後,應該可以比較知道他們現在業務推展的狀況。現在我是建議我們處理凍結的金額,至於剛剛關切的幾個大項目,請他們提書面報告,好不好?
  • 黃委員國書
    好啦!
    主席:請正鈐委員發言,再請奕華委員發言。
    鄭委員正鈐:主席,我再問一下,因為對於第87案,你們好像沒有特別回應,第87案提到文化部補助文策院辦理華山2.0軟體計畫大概一千多萬元,可是文化部又另編列補助文策院7.47億元,我在想當中是不是有一些業務重疊的部分?是不是有一些預算浮編的部分?是不是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再進一步說明?
    主席:好,針對第87案,再進一步說明。接下來請林委員奕華第一次發言。
    林委員奕華:第一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這個部分應該OK,本來我是認為他們這個部分和文策院的功能雷同,但是後來他們有做說明,所以這個部分應該還可以。
    有關園區的問題,這是第74案,我們看到現在大概只有華山是比較OK的,其他四個園區都有問題,尤其是花蓮文創園區和嘉義文創園區。目前花蓮文創園區是收回來的,已經終止委外合約,但是那天你們的說明提到未來他們會再委外,只是回答的部分還是都非常空泛;另外,嘉義文創園區是委外,但是到現在還沒有對外營運;像是這些,我都一直在想這兩個園區的狀況是不是可以讓我們更清楚瞭解?因為有關花蓮文創園區的部分,我覺得你們的回應是滿空的,我還是回到如果它真的不好營運,該關還是要關,不是一直就這樣放著,好像讓它一直有很大的問題,所以是不是能夠比較具體讓我們知道花蓮文創園區的進程、時程到底是怎麼樣,還有他們接回來之後和之後再委外中間有什麼樣的差別?我覺得必須要瞭解一下;另外,嘉義文創園區的部分也讓我們瞭解一下再來的狀況。
    有關「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當然它有一個總預算,可是每年都要核定,我們看到的是為什麼會被減掉這麼多?是不是代表它的成效不彰,才會經科技部審議後,被減掉這麼多?你們原來提的是1億元,後來剩下6,000萬元,這個原因是什麼?為什麼會被科技部一下減掉幾乎五成這麼多?是因為大家覺得做的不夠好嗎?還是什麼原因?為什麼會被減掉這麼多錢?
    有關華山2.0,現在華山2.0的執行率是非常的低,按照預算中心的資料,軟體部分的執行率是5.68%,硬體部分的執行率只有0.24%,就整個預算來看,執行率不到一成,當然你們有說明預計12月底會達到94.5%,但是這是預計,所以我們要知道為什麼現在執行率不到一成卻可以預計12月底就可以達到94.5%?那是滿厲害喔!你們要說明為什麼這可以一下有這麼大的躍進。關於這個部分,你們有提到國際活動和國內活動,這應該屬於軟體部分,至於硬體部分如何大躍進,我倒想瞭解一下,因為你們提到預計於11月底依代辦契約提撥代辦費用及委託規劃設計案款項予營建署,所以意思是錢給營建署就算執行了嗎?還是怎麼樣?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瞭解一下?還有目前的進度到底和原來預計的進度落差有多大?另外,其實我今天有請你們送華山2.0的五年計畫過來,但是沒有送過來,我到現在還沒有看到、沒有拿到,所以我有意見,這樣的說明資料太過於簡單,我是無法接受的,我那時候要求你們給五年計畫,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送到我這邊來,所以我是有意見的。
    有關「設計驅動跨域整合創新計畫」,這個部分是不是一樣也是成效不佳,要不然為什麼你們原來提6,000萬元,經科技部審議之後,剩下3,300萬元,這個原因是什麼?還有你們提到以公開徵求提案(Open Call)方式執行公共服務創新及社會創新計畫,這個計畫的內容請送來給我們,我想要進一步瞭解,所以請再補這個資料給我們參考一下。
    另外,有關文策院的部分,也是一樣,之前因為疫情關係,所以執行率非常的低,現在你們也是一樣提到預計到年底執行率可以到八成,關於這個部分,我的提案是刪除1億元、凍結3億元,後來你們給我的資料是懇請委員免予凍結,意思應該是可以刪除,所以如果到時我們不再討論這個部分,直接刪除預算,也是可以,就不再做太多討論。
    有關「推動文化資產高階數位素材計畫」,這個計畫是110年到113年,也是一樣,我也是要求你們送計畫,但是我到現在也還沒有看到計畫,這是四年計畫,我也還沒有看到,所以我也是要求計畫來,我才要審,這個部分有三大主軸,但是我到現在都沒有看到內容。
    因此有些部分是不是計畫來之後,再進行相關審議?之前說明時,對於新的計畫,我都有要求送來,但是我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看到,所以我想等送來之後再討論,謝謝。
  • 主席
    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剛剛有提到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林委員說如果不好,該關就關,因為我剛考察過那裡,李部長上任後也有去過,當地人對園區期望很高,當然原來的計畫內容可能有需要修正,它並沒有像臺北市或某些縣市的情況比較容易處理,但是絕對不能夠說關就關,我的提議是這樣。
    主席:接下來綜合答復,其實剛剛他們大概都有答復到,對於剛剛奕華委員關切的很多事情,其實他們剛剛也大概報告過了,你們是不是再簡要補充說明,好不好?
    丁董事長曉菁:因為鄭委員和林委員都有問到華山2.0和我們本預算及執行率的問題,所以我就整併回答。有關文策院本預算的部分,當時成立文策院和文化部有一個很重要的分工來自於市場及與市場有關的業務透過本預算由文策院執行,這是將既有的市場業務交由新的組織進行升級,以提出更有效、更靈活、更能夠因應市場作戰需要的新執行方案,但是我們知道舊有的預算規模並沒有處理到產製的不足、國際市場的布局、投融資如何在我們的產業還比較小型、微型,還沒有辦法馬上對接國發的大型投資時助攻這些新創和種子輪孵化、加速這些機制,這是以前部裡的業務沒有預算,也沒有開展的,在文策院成立之後,就透過這個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希望讓文策院除接手文化部移交過來有關市場的國際20個展會作業以外,也能夠啟動新的機制,助攻臺灣的內容產業在小型、微型的狀態下長大,在他們能夠對接國發投資前,透過類似種子輪、天使資金等投資型補助的概念,啟動這個新機制,助攻很多年輕人和新創產業能夠起飛,這個部分就是華山2.0的預算,雖然不到2億元,但是非常、非常重要,我們透過這個預算才能夠開展整合的力量和力道。其實今年大家在下個月的活動可以看到一個整合性的成果,它讓產業界的買家和賣家累積在這個平台上能夠助攻。
    至於執行率的問題,到9月底確實不到二成,但是因為華山2.0是啟動新機制的設計,而設計機制導入資源給業者需要一點時間,所以到下半年就可以完全趕上是這個原因,同時最後的成果是下個月大家會看到這一年來的努力讓這個計畫的新機制能量可以初步展現。
    陳司長悅宜:我補充說明剛剛林委員特別詢問到的花蓮文創園區和嘉義文創園區的事情。先就嘉義文創園區說明,它並不是沒有營運,而是它有些建物的使照還在申請當中,所以還沒辦法全面性營運,但是它還是有在營運當中的;至於花蓮文創園區,經過轉型辦公室的在地諮詢和座談會之後,今年我們有形成一些共識,就這些共識,我們再去做一些文化部在地資源平台的整合、藝文基地的支持及文創商業空間等等的規劃,之後我們再整體提出來,這和過去不一樣的是過去的促參都是經營方自己提出要做什麼,但是我們現在的委外是文化部會下一些條件,希望這些基本條件要滿足,其他部分則可以透過營運的智慧達成目標,這可能和過去的不太一樣。
    另外,委員關心「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的經費為什麼會減列,第一個,除了整個科技計畫的經費都有減列之外,第二個,委員審查當時是擔心明年的疫情還不穩定,質疑是不是能夠如期一年辦二次,所以才減列,關於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已經有因應措施,明年我們照樣會一年辦二次,今年AW時裝週因為疫情關係沒有辦,我們有把這些錢保留到明年可以辦AW,再SS,我們會實踐這個一年辦二次的承諾。
    有關華山2.0的執行率,委員特別關心我們把錢給營建署就算執行完畢嗎?因為這筆錢編列的是代辦經費及第一期的規劃費,代辦經費會給營建署,至於第一期的規劃費,因為營建署已經提出規劃計畫,會上標案,所以這個規劃費也會給他們,因此這個部分是我們把錢給營建署就執行完畢了,這是依照我們雙方的合約過程辦理,一步、一步都是依照規定辦理的。以上說明。
  • 主席
    請奕華委員發言。
    林委員奕華:抱歉!我還是要說一下,有兩個部分如果我沒有拿到,我要先暫擱,反正我們是排兩天的議程嘛!
  • 主席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
    林委員奕華:一個是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它是五年的計畫,我有說要這個五年計畫,但是還沒有看到……
  • 主席
    這個五年計畫在哪裡?
    林委員奕華:另一個是推動文化資產高階數位素材計畫,那個也是新的計畫,從110年到113年的……
  • 主席
    這個四年期的計畫在哪裡?
  • 林委員奕華
    我也沒有看到計畫……
  • 陳司長悅宜
    我們現在馬上提供。
    林委員奕華:我們都還沒有看到這些內容,而且不能現在看就要我同意,所以我要求明天再審啦!
  • 主席
    部長口頭說明吧!
    林委員奕華:還有一個,我剛剛忘了問,我看到有些是出國的部分,像「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有一些出國和國際展會交流的部分,這個能不能說明大概會怎麼樣進行?
    另外,有關花蓮文創,剛剛我講的是比較激烈,但是我是希望你們要做好,不過你們還是沒有回答哪個時候會委外……
  • 陳司長悅宜
    今年年底。
    林委員奕華:今年年底會重新招標,好。剛剛提到,那些計畫沒有送來之前,我要先暫擱,我覺得我必須要看一下計畫。還有你剛剛講你們把錢給營建署就算是你們這邊執行完畢,但原來預訂什麼時候硬體要完成?現在有沒有落後?我覺得不能說這是營建署的事、你們只是委辦給營建署而已,當然還是你們要負責,所以照原來的規劃,硬體是哪時候要完成?現在的狀況落後多少?我覺得當然必須要很誠實告訴我們,可是就因為沒有資料,所以我們看不到相關內容。
    最後我要提一個還是比較遺憾的事,就是文創司原來有空總的預算,但是沒有出現在明年度的預算上面。討論到現在,我發現很多事情都是多年的計畫、每年都有經費可以去執行,唯一一個最可憐的就是空總,一樣是多年的計畫,結果明年一毛錢都沒有,我要表達最嚴正的抗議!我真的要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對於空總這麼地不重視!
    李部長永得:跟林委員報告,關於空總的預算,剛剛提到落後,那個都有公建計畫,經過行政院國發會通過,但是空總的部分還沒有通過,雖然明年行政院沒有列這個經費,但是我們已經把去年的經費盤整過來,可以移到明年,大概就有將近1億元;另外,我們也從其他的預算裡面盤整出來大概1億5,000萬元,可以給空總順利的運作,這個沒有問題,我們爭取1年的時間,我們現在在緊鑼密鼓地提出都市計畫及公建計畫的規劃。
    其次,對於大家非常關心的文創園區,我們除了檢討以外,明年也會提出文創園區的白皮書。華山2.0的部分因為過去工程落後,接下來發包完成以後,就是工程進度的問題,到目前為止,整個計畫完成的時間會比原來的計畫落後半年,這個必須跟林委員做誠實的報告。
    過去的一些問題都已經積極克服了,所以明年還是需要那麼多的預算來進行、推廣業務,敬請委員給我們多多支持。
    主席:綜合所有委員的發言,我們來做處理。鄭正鈐委員說第87案沒有答復到,我看一下。
  • 李部長永得
    鄭委員剛才講的第87案是關於補助文策院……
  • 主席
    文策院啊!
    李部長永得:太多的問題,那個是不是……
  • 鄭委員正鈐
    華山2.0……
    主席:有,他剛剛就說了。
    李部長永得:華山2.0那個是一個硬體計畫,它是公共公建計畫。
  • 鄭委員正鈐
    它軟硬體都有啊!
  • 主席
    對。
    丁董事長曉菁:軟體的部分,文策院是1億5,000萬元,1億5,000萬元的部分就是原來文策院移交業務以外,我們必須要成立新組織、要開展新的策進機制,這些機制包括內容開發計畫、投資型補助,對於影視的產製可以有大幅提升產製量的效能。同時,我們的文化產業多數是小型、微型,我們這一年看來,文化產業對接國發基金確實有一定的困難,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打造一個對於青創及新創類似種子輪的投資、天使基金,這些都是由華山2.0產業聚落的預算來支應。
    林委員奕華:主席,我具體建議第4目先暫擱,明天再審,因為我們很多資料還沒看到,所以我要求暫擱再審,就是整個第4目,因為有兩個計畫都還沒有送來。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覺得就看哪個案嘛!,因為大家從下午1點半就來這邊,講那麼久,哪有可能全部都暫停?
    林委員奕華:不是,因為兩個計畫都還沒有送來嘛!
    主席:大家安靜,先讓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1點半就到了,我們很認真在講,有的案子我們可以接受,有的案子希望他們用書面答復……
    主席:我們12點半就到了,不是1點半。
    張廖委員萬堅:怎麼可能整個第4目都停下來?我講錯了,是12點半。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做一些決定,個別委員要求的資料沒有送來,要不要停止討論?我覺得這可以討論,但不是把所有委員已經處理過的提案全部都擱置,我反對這樣。
    主席:關於資料沒有送達的問題,我知道他們現在有在處理,就是華山2.0的五年計畫,還有剛剛第91案的文化資產高階數位素材計畫,現在趕快提供……
    林委員奕華:主席,但是不能送來就要我現在立刻決定,所以那兩個我們明天再審……
    主席:沒有,當然,所以我現在說就是大家覺得我們處理預算是要凍結多少,請他們提供更完整的書面計畫,也是可以的,就是希望不要delay到議程的進行。
    林委員奕華:好,我就具體建議華山2.0的預算先暫擱,還有這個,就是這兩個資料還沒來的預算先暫擱。
    主席:暫擱就等於全目就暫擱,我建議我們是不是用預算,或者是您提出想要凍結多少,請他們做書面報告更完整,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主席,不能這樣,因為我們要具體審。
    主席:沒關係,這是我……
  • 張廖委員萬堅
    我們審了……
  • 主席
    所以書面資料來就是未來解凍的時候……
  • 林委員奕華
    問題是他們的資料沒有來啊!
    張廖委員萬堅:不了解、資料不夠,怎麼可以說我們全部都不知道?
  • 林委員奕華
    他們的資料沒有來。
    主席:林奕華委員,所以我才說他們現在把資料送給你,你也可能需要時間消化,我們何不就這一目看你要具體凍結多少,等到他們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才能夠動支預算?我覺得這樣其實是時間上更周延,他們也應當準備更完整的書面報告,而且也不是只有您個人對於譬如說華山2.0有意見,剛才好幾個委員都有提類似的意見,他們剛好到年底有一些計畫的規劃,所以是不是就看要凍結多少、用書面報告來處理?
    林委員奕華:主席,我現在沒有說不審,因為我們本來就是兩天的議程。
  • 張廖委員萬堅
    後面還有很多案子。
  • 主席
    後面很多嘛!
    林委員奕華:是,所以可以明天再回來討論,沒有關係。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我們按照往例,資料沒有送齊,討論沒有完備,覺得不夠,那就是凍結,請他們再做說明、送書面來。
  • 主席
    對呀!我也希望是這樣。
    林委員奕華:我覺得在立法院沒有什麼慣例、不慣例,我們今天在審預算,他們的資料沒送來,我們還讓他們的預算先凍結多少,搞不好結果我想刪多少,對不對?
    主席:好,沒關係,林奕華委員有表達他的意見,他個人希望能夠暫擱,我們看看多數委員的意見,大家要暫擱嗎?還是我們就用書面資料利用凍結數來處理?我想我要尊重多數委員的意見。
    黃委員國書:針對這一目我們已經討論一個多小時了,不只是華山,好多個文創園區的營運其實都有很多問題,這也是文化部長久以來面臨的很大難題,就是我們去承接了一些文創園區,過去是一個歷史空間,可是文化部一定是都還沒有準備好,所以我才會要求文化部應該有積極的作為,要提出文創園區相關的政策白皮書,部長剛剛也提到明年可以完成這個政策白皮書,那很好,你們就快點把文創園區的白皮書提出來。
    其實我們現在看到文創園區的問題是,有一些是乏人問津,有一些則是空有文創之名而無文創之實,有一些在營運上事實上跟做文創的意旨大異其趣,我們看到有非常多的問題,這些當然都應該要檢討,但是我們總是要有一個整體性的思考,就是到底什麼樣的文創園區才符合國家文創發展的目標?這個園區應該扮演什麼樣積極的角色?最重要的是,這個文創園區也要能夠被民眾接受,同時帶動臺灣整體的文創發展,它的功能及定位都要很清楚才對,只是這個策略要如何達到?我們希望可以有更深入的討論,但是不可能在立法院要求部長馬上講得很清楚,這很難,這是好多年的問題了,所以我才會建議請文化部提出一個完整的文創園區政策白皮書,在這個白皮書之下有一些精進的作為、發展的策略等等,部長,你可以答應明年一定要提出來,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明年6月。
    黃委員國書:明年6月要提出來?好,如果部長願意答應,我同意我們就來處理這一目,看要凍結多少,主席,你就來裁決,然後委員各自針對自己在意的項目有一些意見,我們都希望文化部提出一些書面報告。以上。
    主席:好,對於文創園區,剛剛個別委員都有很多意見,部長在這裡承諾明年6月會有一個文創園區的整個檢討、再規劃的白皮書,幾大文化文創園區都會全面地關照到。你們既然有白皮書,要不這樣,這麼多委員關心,我們看看凍結多少,再來一個專案報告,這個是應該的,好不好?不是書面報告,而是專案報告。針對文創產業發展業務,大家發言這麼多了,我想我們就處理一個凍結數,針對文創園區要做一個專案報告,其他個別委員垂詢的部分,用書面報告來處理。至於12億元的預算,我剛剛算了一下大家的凍結數,是不是就5,000萬元?我有大概算一下……
  • 林委員奕華
    只凍這個而已嗎?你現在是說全部12億元?
    主席:對,全部一起。
  • 林委員奕華
    不是……
    主席:以12億元來算,也5%了。
  • 林委員奕華
    沒有啊!我還沒……
    主席:你都發言完了,不是嗎?剛剛你每一案都有處理。
    林委員奕華:我發言完,但是我不同意。
  • 主席
    我們要專案報告。
    林委員奕華:還有,因為有一個部分……
  • 主席
    還有哪裡?
  • 林委員奕華
    他們有同意我刪除。
  • 主席
    哪裡同意你刪除?
  • 林委員奕華
    因為他給我……
    主席:剛剛林奕華委員說,第89案……
    林委員奕華:這個資料上面寫的,我不是自己隨便說……
    主席:它說請委員免予凍結啦!是寫免予凍結,沒有寫免予刪除……
    林委員奕華:不是,我這邊有講刪除跟凍結,刪除1億元,凍結3億元,它只說請委員免予凍結,它沒有說免予刪除……
    主席:這想當然爾,當然是免予凍結and刪除啊!
  • 林委員奕華
    所以就代表我可以刪除的意思。
  • 主席
    誰寫的?
    林委員奕華:不是,我真的是按照文化部給我的回答來審啊!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我覺得我們審查還是要有效率,大家都在看轉播,如果一定要針對細節來做文章的話,我覺得我們在這邊講都白講了。
    林委員奕華:不是,因為它的預算執行率只有八成,到年底它的預算執行率只有近八成,所以我們本來就應該要做一點刪除。
    主席:不是到12月就要九成多,我聽他最少講了10次了吧?
    林委員奕華:抱歉,這是他們的回答,他們寫的是八成,好嗎?
    主席:那是哪一項?請文策院補充,第89案是你們的案子,我剛才聽他講,到年底執行率會達到九成多,我大概聽了10次了。
    丁董事長曉菁:其實上一次委員會之後,我們就不斷在檢討所有的執行率,所以有一些前面提供的數字跟後面會有一些落差,但我現在……
    林委員奕華:這是11月6日提供的耶!今天是11月11日,差5天,近八成的執行率會變成九成?
    丁董事長曉菁:對,我們每一週都全力以赴地往前進,所以可以跟委員說明,這個部分有新的執行率出來,因為除了華山2.0的專案計畫可以達到九成四的執行率以外,本預算的部分主要因為在補助第二波預備振興業者的補助案已經在進行中,很快地就會匡列出來預算,雖然會跨到明年2月及5月,但是計畫本身已經完成了規劃,所以委員務必放心,這些預算都會非常有效地回應現在產業界面臨後疫情時代的振興需求,也擴大了兩波來徵求振興方案,是在進行中的。所以我們目前預估,到明年5月的執行率可以達到九成以上,我們同仁可能是切到今年年底,但是本預算的部分是給法人有一個彈性,讓他們可以做跨年度的因應,讓策進院可以為產業界因應各種變局有比較好的回應。
    主席:我剛剛建議凍結5,000萬元,文創也是慘淡經營,我們支持他們,所以第4目全目凍結5,000萬元,你們自行調節,好嗎?
  • 林委員奕華
    我建議尾數刪除。
    主席:可以嗎?太多了,是不是?
  • 林委員奕華
    尾數刪除。
    主席:黃國書委員覺得我凍結太多,是不是?我沒有問部長……
  • 張廖委員萬堅
    讓部長講一下。
  • 主席
    他面有難色。
    林委員奕華:尾數刪除,然後凍結5,000萬元。
    主席:尾數刪除就是刪6,000元,是不是?
  • 李部長永得
    刪除是不是可以不要啦?
  • 主席
    文創不要刪啦!
    李部長永得:同仁寫的有一些筆誤,我們會檢討改進,至於凍結,是不是可以凍結3,000萬元?謝謝。
    林委員奕華:我建議凍結5,000萬元,因為資料剛才才拿來,我都還來不及看,所以要凍結5,000萬元。
  • 陳司長悅宜
    還要專案報告耶!
    林委員奕華:專案報告歸專案報告,專案報告只針對文創園區。
    李部長永得:對,文創園區的專案報告。
    林委員奕華:可是我剛剛拿到的資料是另外的,這兩份資料都是剛剛才拿到的,我都還沒看耶!
  • 李部長永得
    我們個別去跟委員報告。
  • 林委員奕華
    現在才拿來給我……
  • 主席
    他們會另外專案報告。
  • 林委員奕華
    我當然要多凍一點啊!
  • 李部長永得
    這兩個計畫另外個別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奕華:不能這樣,不能都是審查的時候才把資料拿來……
    主席:不然這樣,他說3,000萬元,我說5,000萬元,就4,000萬元好了。
  • 林委員奕華
    我覺得我們要多凍一點。
    主席:好啦!4,000萬元,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我當天說明的時候就跟他們要了,他們當天來說明的時候,我就說資料要給我,所以其他的資料有給,這個沒有給。
    主席:部長,勉為其難啦!有3,000萬元,有5,000萬元,我們就4,000萬元,你們努力,好不好?再加專案報告。
  • 林委員奕華
    5,000萬元啦!
    主席:不要啦!我也要尊重多數委員,5,000萬元啦!
    李部長永得:好,4,000萬元。
  • 林委員奕華
    5,000萬元。
  • 主席
    多數委員的意見……
  • 林委員奕華
    5,000萬元。
    李部長永得:林委員,關於那兩個案子,我請彭次長另外帶我們同仁專案跟委員說明……
    林委員奕華:要不然凍4,000萬元,刪1,000萬元。
    李部長永得:不要刪,拜託。
    主席:其他委員的意見怎麼樣?張廖萬堅委員,3,000萬元?4,000萬元?我必須尊重多數委員。黃國書委員是說3,000萬元,文創的事情實在是……
    黃委員國書:我拜託一下,不要刪啦!因為文化部的預算送到行政院主計那邊就剝了一層皮了,我們教文會支持文化部的預算,坦白講我們都希望文化部可以把很多業務做好。文化部的預算都已經被行政院主計刪那麼多了,我都快要去找行政院算帳了,結果我們自己還要再刪人家的預算。我可以同意用凍結加專案報告的方式,但是凍結也不能凍太多,不然他們很多業務沒有辦法執行,業務在調整、盤點的時候會非常棘手。我們的意思是一樣的,我同意做專案報告,凍4,000萬元,部長可以同意,好不好?
  • 林委員奕華
    這樣我們再加一個專案報告。
    黃委員國書:再加一個專案報告,好不好?
  • 林委員奕華
    華山2.0。
    主席:好,華山2.0及文創園區的專案報告。
    黃委員國書:好,沒問題……
    林委員奕華:凍4,000萬元,再加一個專案報告。
    主席:好,可以。
    黃委員國書:好,可以。
    主席:就是針對華山2.0及文創園區的總體檢都進行專案報告。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就凍結4,000萬元,文創園區的總體檢及華山2.0併在一起做專案報告。
    李部長永得:對,兩個一起做專案報告。
    主席:好,謝謝各位委員。
  • 李部長永得
    謝謝。
  • 主席
    需要補充的資料還是要如數送達。
    林委員奕華:不好意思,沒有預算可以做專案報告嗎?不行?我要求空總也要做專案報告,因為空總沒有預算。
    主席:林奕華委員,我下下週就會安排考察,我們先去看。下下週一我會安排去空總考察,已經排了。
    林委員奕華:現在計畫都還在變動,我真的非常地不滿。
    主席:沒關係,我們就去考察,seeing is believing,我們一起去看,下下禮拜一一定要來,我邀請林奕華委員特別要來。
    進行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32億元的預算,我來看一下怎麼處理。我們分兩節來處理,第1節是94案到第112案,預算數是十六億多元。哪位委員要先發言?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不好意思,雖然剛才主席講到第112案,但是第113案是我的案子,而且我覺得兩個是相關的,我還是想要一起講。
    主席:好,您可以一起說。
    陳委員秀寳:我提的第105案是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04公共電視發展與內容產製應用」所編列的5.2億元,我提案凍結5,000萬元。其實這個計畫應該是跨年度的計畫,跟前面我提的幾個案子有點類似,就是它預算編列的方式,跨年度的計畫會有一個預算總額,但是它只列了第一個年度,後續年度的經費需求等等訊息都沒有詳列。而且在預算之後的執行,它累計製播的節目總時數跟目標的差距值真的太遠了,相差很多,而且以計畫本身的成效來看,實現率只有43.25%,所以我提案凍結5,000萬元,如果能夠如期地達到計畫目標,而且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再來動支這個部分。
    接下來是第113案,本案是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2節「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預算數是15.5億元,我提案凍結1,500萬元。公共電視事業文化基金會與央廣在108年度決算及109年度預估營運結果的餘絀數都是短絀,可見他們的營運是高度仰賴政府財源的挹注,在轉型之後,其實以109年度與108年度相比,它的收入來源其實都是靠政府補助,而且是越來越高,顯見它整個組織轉型之後,自籌財源能力反而是降低的,所以應該對這部分提出說明及檢討,以及針對有什麼改進方案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再予以動支。因此,本席提案一個凍結5,000萬元,一個凍結1,500萬元。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本席提案第112案,針對新增編列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10億元底下的一些內容有一些疑問,當時在提這個預算案的時候,我們就有說它的部分內容跟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臺的業務是雷同的,我就提到為什麼不能整合,文化部的回應是之後可能會去整合公共媒體,但是詳細到底要怎麼整合,我們並沒有看到明確的答案,其實一些國際影音串流平台是可以做一些整合的。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其實這個計畫的金額不是小數目,你們的說法是說要結合媒體專業民間創意科技技術等等,以籌組國家隊的方式來辦理,問題就是這個籌組的辦理計畫跟細節,目前文化部研議的方式是以採購或補助的方式進行籌組,本席想問的是,你們說要組國家隊,可是卻是以採購或補助的方式去進行籌組,我對這個部分就會打一個很大的問號,文化部在中間到底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文化部可以施力到什麼程度?主導的比例有多少?我覺得這些文化部都應該講清楚。
    第三個,以我所看到的,目前這類計畫好像都是著重在影視或流行音樂的部分,文化部一定也非常清楚,像本席非常關注動畫的發展,理論上這應該可以加入動畫,所以我希望文化部能夠針對這部分做詳細的報告。有關這個案子,我還是酌凍3,000萬元,數字部分我們可以再討論,但是我希望可以凍結,並且提出一個詳細的報告,因為我真的非常關心這部分。以上,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本席是針對第95案,我是問了一些問題,是有關於政策,當然這部分很重要,但我覺得這個說明很像在作文比賽,我不太知道到底具體上要怎麼做,只說會在環境面、資金面、產製面、通路面、法制面,持續不斷進行盤整、檢討,以及蒐集國際作法與案例。到底我們的政策要怎麼樣來引導?這真的會影響未來我們相關影視音的國際競爭力,但是我覺得比較可惜的是沒有看到具體的內容,同時對於國外考察的部分,同樣在回應裡面並沒有提到要怎麼樣處理。
    另外兩個案子是第102案及108案,我要先講一個我覺得你們對立法院很不尊重的地方,就是這都是連續型的預算,但是在預算書上面沒有註明,按照預算法是必須要註明,我們前面都看到,所有連續型的預算都要寫明是幾年到幾年、總預算是多少、今年是多少,結果這兩個這麼重要的預算竟然沒有寫,如果我們不仔細研讀,還以為這是一年的預算,而這都是連續型的預算,像第102案,這是110年到113年的計畫,第108案也是110年到113年的四年期計畫,結果預算數完全沒有載明,我不知道這麼大的文化部,為什麼會在預算書上出現這麼重大的問題?我覺得這是不尊重立法院的審查權,藐視我們的預算審查權,沒有按照預算法來做相關的註明,所以我除了要求說明之外,我覺得部長要向委員們道歉,必須要道歉,因為這是基本該做的,你們卻不做到,一個國際平台拿的是第二預備金,結果裡面竟然寫得如此「二二六六」、「離離落落」!我真的覺得這是基本該做到的,結果竟然都做不到,我覺得這部分要檢討。
    另外,有關公共電視台語台的部分,我們當然都支持台語台,不過現在的收視率還是低於公視跟華視很多,所以請說明一下要怎樣增加它的收視率。不過,政府部門還是有政府部門的程序,之前有發生沒有按照採購法進行招標,後來寫了一大堆說明,是因為要依照新的法,但問題是當時早就發包完成了,而且如果按照新的採購法條文的作法,很多都已經驗收完了,都驗收完了,那怎麼叫用新的法?明明就是沒有按照採購法,結果竟然就這樣子去做了。我不是評論到底做得好或不好,而是評論針對政府的預算就是要按照相關的程序。再退一萬步來說,如果按照新的採購法的作法,也應該要在網站上公開徵件,那麼有公開徵件嗎?也沒有啊!只是說知道的人都會知道,什麼叫「知道的人都會知道」?連在網路上公開揭露的訊息都沒有!所以,不論是按照原來採購法的條文,或是按照新的採購法的條文,程序上都有問題。我們後來追,我記得有委員要求要送政風調查,結果也沒有得到答案。那天來說明的時候,是說有送政風,也說會把政風調查的結果送給我,到現在也還沒拿到啊!要我們怎麼樣來審這個預算?所以這部分一樣要把資料送全,我們才有辦法繼續審。所以,第一個是連續型預算沒有揭露;第二個,委員要求做調查沒有做到,也沒有送政風調查的結論過來。
    另外,第108案也是一樣,沒有揭露是四年期的計畫,,我要求送核定的計畫來,那天也答應我了,結果到現在也沒看到。這是一年10億、總共高達58億元的計畫,結果到現在計畫核定版沒有送來,我不知道要怎麼審!而且中央社為了拿第二預備金而寫的東西,預算也是隨便寫寫,這個第二預備金的執行狀況跟未來110年到113年都有銜接,現在到底要怎麼做?再來要怎麼做?我們都沒有看到書面,就只是幾行字而已,就要我們給國際影音串流平台這58億元的預算,我必須說我沒有辦法,如果資料沒有送來,我要求全數凍結。
  • 主席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本席對這部分有四個提案,第97案是大陸地區旅費,我是提全數減列,就是比照之前的處理方式。
    第101案關於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的部分,因為這是延續多年的案子,不過在數位修復跟數位典藏的部分,進度好像比較緩慢,希望能加速辦理,本席是提凍結10%。
    第104案是針對公共電視發展與內容產製應用,這部分其實之前有來溝通,說是因為契約是用18個月在做規劃,所以整個數字可能跟我們原本計畫的統計有點不太一樣,本席希望文化部對這部分要加強控管進度,因此提案凍結10%。
    第107案是有關國際影音串流平台,針對這個案子,之前鄭部長的規劃跟新上任的李部長好像有些不太一樣,現在中央社有在做一個前導計畫,那我們不曉得這計畫到最後會不會變成BOT案,或是之後到底要怎麼進行,因為從公視到中央社,之前部長曾經提到民間企業是不是也能夠參與,所以感覺整個計畫是很不明確的情況,本席是希望整個計畫要清楚的時候再開始去編列預算,所以對這部分提全數減列。謝謝。
  • 主席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本席有兩個案,第98案是有關文化部辦理影視音相關法規修訂、政策規劃研究、影視音跨域及環境整備相關業務,這個部分編了1,238萬6,000元,這幾個應該不是今年才新增加的業務,本席過去都有在做了,從預算上面就看得很清楚,106年編467萬元,107年編526萬元,108年編731萬元,109年編811萬元,今年是預計編1,238萬元,暴增了427萬元。我覺得這樣的暴增是不合理的,每一年增加下來,我覺得今年應該是有一些浮編的嫌疑,為了要撙節公帑,我提議凍結10%,同時減列200萬元。
    第109案是有關國際語音串流平台,針對這個國際語音串流平台,在委員答詢的時候,每個委員都有提出很多的質疑跟意見,但是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做很好的詳細說明。不過,本席的提案跟鄭委員不一樣,因為我認為國際語音串流平台是必須要做的,可能部長也必須要有個開始,但是在之前沒有招標的情況下就把它委託出去了,還有很多我們當時答詢的說明也沒有很完整,所以我提案凍結25%,等到說明完畢、提專案報告之後,再予以動支。
  • 主席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本席的第100案是有關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從2013年文化部就以專案補助的方式協助國家電影中心,把以前的經典電影數位化,然後做一些加值利用,當然這個計畫非常非常好,問題是在於速度,截至2020年8月底累計來看,已經修復完成的影片跟預計修復的比例相差非常懸殊。目前來看,劇情片跟非劇情片達成率分別只有0.27%跟0.98%,都不到1%,表示完成修復的數量相對稀少,這部分我要請文化部加速,提案凍結500萬元,提出加速的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同時本席也提醒,因為很多都是三十、四十年前的老片,所以要加強和健全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機制。
    本席的第106案是關於公共電視發展跟內容產製應用,,原列五億多元,本席主張凍結200萬元。這是關於臺語頻道的部分,臺語頻道在去年開始正式開播,就文化部提供的資料,今年臺語頻道的整體收視率,特別是新聞的部分跟同時是公廣集團的公共電視和華視來做比較,就整體的收視率,光新聞的部分,臺語臺頻道的收視率是0.05%,公共電視是0.15%,華視是0.18%,數字相差還是有點距離,所以臺語臺的收視率還是要進行一些檢討,我以凍結小額預算的方式來催促檢討的速度。
  • 主席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的第103案是有關公共電視發展跟內容產製應用的部分,我們都希望臺灣能夠有像國外的公共電視,可以做很多不同的文化內涵或是多元族群的公共服務,但是我們現在目前看到的問題,公共電視的經費比較不足,而且需要仰賴很多政府標案來增加它的收入,所以本席之前也開過記者會,談到我們的公視好像淪為「打工仔」的概念,就這部分當然我們也希望公共媒體法草案儘快完成審議跟修訂。對此文化部也有回應本席,說這個草案已經送行政院審查了三次,目前財政部還在研議,對於這麼重要的公共媒體法,本席認為要提交預計修訂期程書面報告,才得以動支經費。
    另外,針對公共媒體法,其實民間也相當關心民股的部分,比如剛才有委員提到華視留有16.76%的民股,這個部分未來是否會在公媒法裡面去做相關的準備跟處理?這件事情也需要文化部做一些回應,這是本席針對第103案的說明。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所提第96案是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其中有關影視音政策規劃補助與跨域整合的部分,其實我們在審5,169萬元有關影視音政策規劃補助與跨域整合預算前,我們還做了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計畫,這部分已經做了好幾年,本來是105年到109年,因為疫情的關係而延後到明年。還有一個是流行音樂科技與全球戰略研究計畫,大概1,200萬元,今年編列完成,也是因為疫情的關係,要做到明年的3月還是5月。這部分如果已經做的話,要讓我們瞭解一下,因為我們都很關心影視音的發展狀況。
    本席記得四年前在教文會也做了專案報告,其實我們已經開始有一些好看的臺劇,譬如《麻醉風暴》,最近因為疫情的關係,受疫情之惠,我才有時間看,除了《麻醉風暴》,另外還有《鏡子森林》,我都覺得是難得非常好看的臺劇,像我們比較知道的「我們與惡的距離」,我覺得現在臺劇已經有很多不錯的片,臺劇要如何變成「臺流」,這要有策略,然後能夠從單元劇、從點成面,成為我們比較期待看到的一個好的發展方向。其實我是微微凍100萬元,我一直希望這些計畫如果到明年3月或5月會好,我們下個會期會繼續有機會專案來探討整個影視音執行的狀況,或者遇到什麼問題,我們可以協助,讓臺劇更好看,我覺得這真的是有必要。所以我是用微微凍100萬元的方式,希望下個會期能夠有機會有個專案報告。
    第111案的部分,我覺得大家有相當多的討論,有關臺灣是不是需要有一個向國際發聲的管道,所以要編列10億元來建置國際影音串流平台。我們都知道臺灣特殊的處境,包括這次的疫情,其實很多國外的媒體,包括NHK、BBC,甚至都專題在幫臺灣做防疫的報導。我們自己反而沒有這樣的英文頻道,我覺得這其實是因為政治因素所造成的臺灣困境,如果我們要提升國際的話語權,我覺得這真的是有必要,我相信大家不分黨派,也認為這個有必要。只是在執行上,我們現在應該用什麼樣子的方式,例如用財團法人的方式、委託公司的方式,或者委託中央社現在所做前導計畫的方式,其實這都可以討論。
    針對10億元的預算,我覺得如果我們全數凍結,再不做的話,其實明年也是一個關鍵年,我們還是應該要來支持這樣的計畫,但我認為也可以做部分凍結的方式,然後提出專案報告,目的是讓這個計畫能夠順利趕快進行,讓這個預算在執行上能夠有效地利用。我覺得10億元看起來是很多的預算,但對於臺灣長年在國際宣傳管道上的不足,我覺得應該要做解決,好不容易行政院有這個預算,我希望用凍結部分並提專案報告的方式,讓它順利執行。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萬堅委員的「微微凍」,「小額凍」再「微微凍」。
    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謝謝主席,我雖然不是提案人,但我是連署人,我現在講第102案的部分,因為當時在華視節目的過程當中,那時候我就已經提出要求,希望要送政風單位調查,然後回覆給我們。其實時間也過了滿久的,但是到目前為止,的確什麼都沒有做,也沒有說什麼,好像我們講完之後就船過水無痕。因為第102案我有連署,所以這部分真的應該要有一些動作,公廣集團或華視才會有一些回應,否則對委員來講,其實真的不夠尊重。
    此外,第108案的部分,大家仔細去看,有關這個國際影音串流平台,講實話,一次10億元,10億元這個數字很大,但如同剛剛其他委員所講的,它到底是用財團法人的形式,還是目前可能委託中央社,甚至於本席一直認為,其實在對外的部分,央廣也有很大的能力來做這些東西,所以如果10億元直接就給而沒有保留部分,本席是存疑啦!
    另外,大家仔細看這10億元裡面,其實對國內團體的捐助就有2億元,五分之一是給國內的團體,這個平台都還沒有建立,就已經準備拿2億元去補助這些節目。文化部在建立平台的同時,如果別的台有好的節目,可以去收集,如果不夠的時候,再來補助吧!因為文化部有很多預算,不論是客家台的、原民台的、公共電視的,文化部本來就有很多錢在補助這些節目。講真的,本席認為這2億元是灌水,現在因為這個串流平台,又多編2億元,後面的說明是輔助製作多元且具創意之影音節目,充實豐富平台之內容,同時培育國際性影視傳播人才,計列2億元。
    恕本席直言,在別台裡面一定會看到一堆跟這個一樣的說明,保證!別台的錢已經花了,又告訴我還要拿2億元,而且很快喔!這個平台還沒有成立,就跟我說準備拿2億元出去給這些……
    我不好意思這樣講,只是多了2億元在口袋裡,看你要給誰,本席確切以為不可。如果今天串流平台成立了,然後文化部覺得這些臺製的節目不夠,明年編列預算,後年來補助,我都可以接受,但是現在這10億元裡面,已經灌水2億元,本席真的是有意見,謝謝。
    主席:謝謝德維委員,最後黃國書委員壓軸,這一目每個委員都講了5分鐘以上。
    黃委員國書:真的,我稍微講一下。這10億元當然是大家討論的焦點,我們要做什麼?當然我們要透過一個國際數位傳播的計畫,把臺灣好的部分讓世界可以瞭解,特別是在疫情這段時間,臺灣已經變成一個顯學了,全世界都想要瞭解臺灣有什麼樣的能量,可以做的這麼成功。當然我們要利用機會把臺灣更美好的東西,包括臺灣多元民主的價值、有非常多美好的風景,包括人也是,可以透過這一個計畫,讓世界更加認識臺灣。
    這個計畫坦白講是一個好的計畫,文化部怎麼會在計畫出來的時候,把這件事操作成本來要委託公視,但被公視打臉,公視說他們沒有做這個計畫,變成這個計畫一出場,起手式就難看了,真的非常可惜!這部分文化部在很多策略上可能要去檢討,表示文化部有一個很好的想法,但計畫要推動的時候,執行面怎麼來處理可能都還沒有成熟。好,現在預算書來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都已經想成熟了,這個要做什麼呢?要建置國際影音串流平台,還要培育國際性的影視傳播人才,有兩件事情要做,要怎麼做?恐怕文化部還要更清楚地掌握整體的情勢。
    其實如果做得好,10億元當然值得,我非常支持,但問題是文化部是不是都已經掌握好了、所有問題都可以解決了,這部分要不要請文化部來做更精確的說明?當然要!所以我也同意,且幾乎所有委員都同意,一定要有一些凍結,並請你們提出更準確的報告。
    另外,國影中心的部分,我兩個禮拜前去參加國影中心舉辦的國際影音遺產日,世界上有一個節日叫國際影音遺產日,表示什麼呢?國際現在大概都在重視文化遺產當中有關影音的遺產,臺灣當然也不能置之度外,臺灣在這部分有沒有一些進展?當然有,但是力氣少得可憐。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跟發展」列了16億元的預算,其中「臺灣電影數位修復跟加值利用計畫」預算今年編了3,600萬元,這3,600萬元好像也還不是文化部的錢,而是科發基金的錢,這也太少了吧!鄭麗君部長在的時候,我曾質詢過,鄭部長說沒有問題,明年度一定會增加非常多預算,去年的預算是3,200萬元,今年有增加了,變3,600萬元,增加400萬元,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叫增加非常多?
    我給大家看一個數字,現在國影中心等著修復的影片大概超過一萬部,一年的能量只能修復大概6部,以目前的進度,當然不可能把一萬片全部都修復完成,但也要有一些選擇,比如針對比較有代表性的,比較迫切需要去修復的,但是以目前一年這樣的進度,也太少了吧!我們不可能要求在十年以內或兩、三年以內,把一萬部全部都修復好,但目前的修復計畫能夠做的事情實在太少了,這部分我當然也希望要有一些處理,包括凍結部分的預算等等,等一下再請主席來做裁示。
    另外,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裡面,還是有參與國際駐村交流,這個部分可能要處理,是不是要比照人員出國旅費的方式,凍結十分之一或做其他處理?請主席等一下裁決,以上是我簡單的意見。
    主席:從第94案到第113案,大概大家都充分發言了,請部長或其他代表說明。
    曾司長金滿:各位委員好,我先就委員剛剛所提出的問題,有些做綜合性的回復,有些單項的再做說明。
    第94案有關黃委員所提國影中心的問題、第100案及第101案有關修復比例過低的問題,我就做綜合性的說明。有關預算太少的問題,因為今年已經轉型成行政法人,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支持這個行政法人,擴充他們的設備或人力,包括加快他們修復的速度,所以我們已經請影視聽中心提出未來的四年計畫,今年如果提出來,我們明年就會有一個穩定的預算,來支持他們繼續做相關的修復方案等等。
    其次,有關於影片修復的速度,這部分先說明一下,因為影片現在還在樹林的片庫,而樹林的片庫有它的限制,所以我們有請影視聽中心加強一些設備的監控,譬如溼度、溫度等等。在未來的部分,我們也已經請影視聽中心研議是否可以在明年加設一個工作站,就是加設第二個修復工作站來做修復。
    另外,也要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修復影片的工序其實非常複雜,有所謂空間還有設備的問題,一部長片的修復經費大概要100萬元到200萬元,該中心每年的修復因為人力還有預算規模等問題,目前每年大概完成6部到7部,這部分我們還是一樣,會跟影視聽中心一起來努力,看能不能有其他的方式來加強修復的速度。
    接下來,我回復第95案林奕華委員的問題,關於「影視音政策規劃補助與跨域整合」政策研究的部分,因為我們有感受到譬如OTT的興起,還有現在新冠肺炎對娛樂消費的影響,甚至是全球娛樂產業的競爭,所以我們其實是不斷地在盤整、檢討跟蒐集關於國際的作法跟案例,希望能夠作為政府政策的研究依據。我舉一個例子,我們去年到今年在流行音樂的部分,國內因為有黃牛票的問題,我們除了就黃牛票的問題進行國際案例的蒐集之外,其實也會就二手票券有關的法規進行研究。
    有關第96案張廖委員的問題,這個部分可能就是……
    主席:司長,你可能要講重點,你一個案講3分鐘,我們這裡有二十幾個案,要講1個小時,好不好?重點是委員的建議可不可行,說明一下。
    曾司長金滿:好。有關於法規政策研究,事實上我們真的都一直在做政策研究的部分,且都是因應時勢的需要,希望委員還是給予支持。另外,第103案……
    李部長永得:我來補充好了,有關於研究計畫,剛剛張廖萬堅委員希望我們研究調查結果出來以後,到立法院做專案報告,大家共同來討論、協助,這部分我們承諾,好不好?我們研究出來以後,就給委員一份,我們基本上就來做專案報告,大家共同來支持。
    我先回應大家主要提到的部分,有關於影音頻道的事情,我也必須坦白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一開始的時候,委託公視這件事情,其實只牽涉到未來如何做、規劃的問題,沒有誰來辦的問題。現在公視內部有這樣的問題以後,我們為了避免紛爭繼續下去,所以暫時退出來,將來會怎麼做,我也必須跟各位承認我們必須要重新去討論,所以現在是朝結合所有公媒體為核心的單獨法人來處理。
    剛剛李德維委員所講,為什麼有2億元可以到民間,其實民間有非常多的素材,這些節目必須要重置,因為全部要用英文,而且過去的節目都是為電視頻道而做,而它必須要為網路而做,且全部是用英文,最重要的還是版權的取得,是要CC授權,所以這部分要付給民間創作人士的經費會比較高。我們執行的方式有可能公開徵案,比如看到一些好的生態影像,如果他提出重製的計畫,我們就補貼他做成符合這個頻道所需要的經費,所以剛剛這筆錢是這樣的用途,跟委員做說明。針對這點,我們可以接受一些凍結,然後在這部分比較完整以後,我們來做專案報告,之後再動支。
  • 主席
    還有哪部分還沒答詢到?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抱歉,有一個沒有回應,就是為什麼預算書上連續預算沒有寫,這違反預算法……
  • 李部長永得
    這個部分應該是……
    林委員奕華:兩個喔!而且連續兩個都沒有寫,我如果沒有去看更多資料,根本不會知道它們是連續預算,文化部貴為泱泱大部,怎麼會犯這種錯?
  • 主席
    請說明。
    曾司長金滿:要跟委員道歉,因為這兩個計畫……
    林委員奕華:這不是跟我道歉,而是跟大家道歉。
    曾司長金滿:是,跟委員道歉。
  • 主席
    跟委員會道歉。
    林委員奕華:因為這個沒有按照預算法,你要怎麼補救?是連續型預算啊!
  • 主席
    先說明。
    曾司長金滿:公視的計畫其實已經屆期,110年是新的開始,因為當時我們還沒有取得核定的函號,所以在送出概算書的時候,還沒有把它列上去,這部分我們真的非常抱歉,未來正式的預算書上面,我們一定會載明。
  • 林委員奕華
    另外一個呢?有兩個啊!
    曾司長金滿:對,國際影音平台也是有同樣的狀況,就是太慢取得行政院的函號了,所以當時我們沒有把它列上去,其實現在都已經有函號,我們在正式預算書上一定會寫。
    林委員奕華:到時候等我們審完之後,你會補列上去?
  • 主席
    就是四年期連續型的預算。
  • 林委員奕華
    我拜託以後要按照預算法。
    另外,我要再問,因為我剛剛有確定一下,這58億元,大家沒有說不要做國際影音平台,可是我記得去年在審空總時也一樣,我們要等到國發會核定,送到我們委員會來,我們才讓凍結的部分做專案報告等等,再進行後面的審查,這個案子也是有核定本,可是到現在我們沒有看到,也沒有送來給我們,這58億元的核定本應該要給我們每一個委員才對,所以核定本沒有來,我認為不是部分凍結而已,我們連審都不知道怎麼審,你必須要把計畫送來給我們。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這在10月16日已經發函給各個委員辦公室。
  • 林委員奕華
    核定本喔?
    李部長永得:對,核定本。
  • 林委員奕華
    你來的是草案吧?
  • 李部長永得
    是最後核定的版本。
    主席:行政院核定的版本,10月14日。
  • 林委員奕華
    我們這邊看到的是草案……
    主席:好,請萬美玲召委發言。
    萬委員美玲:我想要提醒部長,因為我們先暫時不管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先前的爭議,但是因為你沒有招標就給中央社做,我覺得大家對於這件事是有質疑的。部長,中央社接了你的案子後,我現在在網路上都還可以看到它都還在徵人當中,其實現在中央社這樣做,因為沒有經過招標,中央社到底有什麼能力、有沒有人來做?如果到現在都還在徵才,我覺得就我個人所提案的部分,先凍結25%,等到中央社確定可以跟我們報告,都已經萬事俱備,也做好準備了,細部計畫也上來了,大家再來動支這筆經費,我覺得這是合理的。
    李部長永得:的確,中央社本身現有的人力,第一,它本身負擔就很重,所以額外接這部分,它必須要另外徵求人才,這個是合理的;第二,我們也期待中央社要擺脫自己原有的格局,去廣納社會各界,甚至包括其他媒體,還有民間網路,很多有想法、有這方面能力的人,共同來……
    萬委員美玲:請教部長,這個案子是什麼時候委託給中央社的?
  • 李部長永得
    應該是兩個月前吧!
    萬委員美玲:也就是說,這兩個多月來,它一直在找人當中?
  • 李部長永得
    是的。
    萬委員美玲:所以你剛才講的兩點,第一,要廣納人才,去找專業的人來,我覺得是OK的,但必須建立在它其實已經有一個有能力的團隊,再去增加更優秀的人才,如果這兩個月,我們不斷都看到它還在徵才找人,我還沒有看到它是找哪些人,如果連一些很基本的技術人才都還要找的話,其實我們就會很憂心,這一些都是未定,就像您剛才回答我的部分其實都還是未定,你只是覺得他要找人才,但你也不知道它要找什麼人,甚至找不找得到人,你也不曉得……
  • 李部長永得
    其實都有了。
    萬委員美玲:其實我個人覺得,這個計畫還有很多地方,要向委員會做更詳盡報告,所以先凍結一部分,一樣讓你們繼續進行,等計畫好了以後……
    李部長永得:是的,我完全接受、完全理解各位委員的疑慮,所以先凍結一小部分,等報告以後再准我們動支。
    林委員奕華:不好意思,因為當初你們來說明的時候,我看到草案,你們有說會把核定本給我,雖然有到我們辦公室來,但那天就應該要講,這樣我們才來得及看,但是那天是講說我們只有收到草案,所以我覺得資訊上要做個更正。另外,請問部長,未來到底誰要來營運?因為本來是公視。
  • 主席
    這個還沒確定。
    林委員奕華:後來到中央社,但給了58億元卻連誰要營運都不確定,說實在,我沒有反對要做國際數位傳播,只是這個流程讓大家覺得,講白一點,就是為了之前第二預備金的錢已經在那裡了,因為之前公視沒走通,之後是中央社,你們就趕快隨便寫寫送案,錢就拿到了,然後一樣是58億元,這跟我前面看到的差太多,這個內容真的是非常非常簡單,我大概很快翻一下,我覺得也是一樣,為了已經確定有58億元,你們趕快去提一個這樣的計畫……
  • 李部長永得
    不是這樣。
  • 主席
    你讓部長說明一下。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們要先確定到底誰要營運?
  • 主席
    現在在做研究。
  • 李部長永得
    這個我們會另外跟委員會……
    林委員奕華:如果都還沒有確定誰要營運,我們就要給錢?程序上好像不太對。部長,如果連誰要做都不知道……
    李部長永得:大概還需要一點溝通,其實我剛才也坦白承認,這部分因為事情在進行的時候有一些變化,本來全世界大部分的公共電視台是扮演這樣的角色,既然臺灣的公共電視台本身內部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就暫時停止,現在反而要重新規劃,我必須承認,這部分有新的變化以致於我們還在構思當中,但是一個月之內,我們會來跟各位做非常清楚的報告。
    主席:我先說一下,剛才大家focus的兩個部分,我先跟大家明確說明,我們在這一目至少會有兩個專案報告,第一個專案報告就是張廖委員的文化內容科技運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和流行音樂科技全球戰略研究的綜合報告,會有一個專案來進行,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10億元的國際數位傳播計畫,也一定會有專案報告,因為中央社現在在做前導的規劃跟前期的可能佈建,所以中央社的program還在進行的時候,它的產出就會決定今天給出去的10億元未來要凍結多少及未來的執行方式是什麼,程序上是這樣,現在確實沒有半個人可以說未來的團隊是誰,因為研究計畫和規劃還在進行中,我這樣的理解沒有錯吧!但是大家都非常關心這個案子,所以它一定會有專案報告,我們一定會做到,委員會的監督權責一定會兼顧,在凍結數的部分,大家可以討論,但如果是差不多的意見,就不用再表達了。
    李委員德維:請部長看一下,在預算書的第297頁和第296頁,第296頁是公視對國內團體的總數,也不過5億2,000萬元,公視已經發展得非常穩定,而且這個補助還包含節目的製作費,現在的國際影音串流平台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省錢,因為在網路上跟真正的電視台是有差異性,不是一個新的電視台,所以您可以想像,第一,這個影音串流平台什麼時候要開播還不知道,您知道嗎?
    李部長永得:我們預定前導計畫結束之後,馬上進行……
    李委員德維:所以本席這樣講,我是不知道明年7月1日可不可以開播?
  • 李部長永得
    3月31日就可以開播。
    李委員德維:3月31日的話,2億元就要砍5,000萬元,為什麼?因為1月到3月是不需要東西的,你了解我的意思嗎?我要跟部長講一下,因為公視這麼大的平台,而且是製作費,你剛才跟我講說需要一些語言人才、翻譯或版權,我都支持你,但是一次2億元,當這個平台還在天上的時候,就跟大家講假如明年3月31日或4月1日開播,就已經編2億元,真的有點多,我這樣講其實不好意思,你要對公視怎麼交代?這個還在天上的,你給它2億元,人家公視做了那麼多年……
    主席:這就是我們長期很想修公共電視法,增加我們對於公視的資源挹注。
  • 李委員德維
    這跟修公共電視法無關……
    主席:我們長期就想增加對公視的挹注,聽來德維委員非常支持擴大對公視挹注,對不對?
    李委員德維:我講得很實際,公共電視現在也還在播,但是這個預算的編配邏輯是有問題的,所以本席才在這邊真的要講。
    主席:好,我們來處理大家對於預算的意見。
    林委員奕華:主席,我能不能具體建議一下?
  • 主席
    好。
    林委員奕華:當初編列這個預算的時候,應該是很早就送出來了,可是我們知道因為有公視的風波,中央社其實是後來才接,所以事實上第二預備金要到明年3月才會執行完畢,意思就是最快最快也是4月才開始,而這個10億元本來是一年的錢,現在等於它只需要四分之三的錢,所以才具體建議一定要部分刪除,然後其他再凍結,做專案報告。我覺得一定要部分刪除,因為本來是一年的錢,你現在其實4月才會開始,前面的錢是靠第二預備金,所以我覺得應該還是要部分刪除,要不然這樣的話……
  • 主席
    那是兩個案子。
    林委員奕華:不是,兩個是銜接,你前面沒有執行完,不可能開始啊!它是銜接的,所以我有問過中央社的部分,二備是到明年3月結束。
  • 李部長永得
    對。
    林委員奕華:等於事實上就算最快最快開臺也是4月了,所以全數給10億元,我覺得給太多了,因此,我具體建議必須要做一些刪除。
  • 李部長永得
    一開始要多準備一些節目。
  • 主席
    我可不可以換個角度……
  • 林委員奕華
    總共58億元耶!
    主席:我自己有提案,我要表達一下,當我們看到世界各國在做這種國際傳播的頻道或數位,他們是幾十億元或是百億元的規模,臺灣一年10億元其實就專業界來講,都覺得我們怎麼去打國際盃,所以我覺得我們已經輸在起跑點,這個預算10億元真的……
    大家如果要說為什麼公視一年才6億元,然後現在這個10億元,我們長期認為這就是對於公視挹注太少的問題,可是我們都應當對於這樣的公共媒體或是未來的國際影音有更多的支持……
    林委員奕華:主席,可是我是根據他們提出來的啊!
    主席:針對這樣的執行,我覺得大家都一定會要有專案報告。未來的執行,像剛才德維委員講到,它完全是數位的或者可能還是媒體頻道,其實我覺得是未定,現在還不知道,它有可能還是回到頻道,因為還在規劃,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有這樣的專案報告。預算上,我覺得我們比起國際,這樣的預算已經很低了,但是我們要有專案報告,我們凍結多少數額可以討論,但是如果以明年3月底要開播,就因此而認為要把它砍掉四分之一,我認為是不能夠用這樣的邏輯,我覺得比起國際,我們的資源已經很少了!
    林委員奕華:主席,但我們是根據他們提出來的錢,他們本來一年要執行10億元啊!
    主席:所以文化部提太少了,應該一年提30億元,你知道嗎?
    林委員奕華:他們提了,所以我們是根據行政部門提出來的……
    張廖委員萬堅:不可能4月1日開播,4月1日才開始有錢,怎麼可能這樣?你要籌備嘛!
    林委員奕華:前面有第二預備金,它已經用到明年3月啊!
    張廖委員萬堅:那三千多萬元是規劃的,不是實質動用的錢。
  • 主席
    不太能夠以時程來……
  • 林委員奕華
    我堅持要部分刪除。
    張廖委員萬堅:如果關於這一點,我是很反對,因為當時我修公視法的時候,國民黨開記者會抹黑我,我還沒講,今天不是坐實了嗎?5個都不去開會、不審查,董監事會這樣怎麼運作?長期以來,公視的經費……
  • 林委員奕華
    你現在在講什麼?我們現在在講……
    張廖委員萬堅:長期以來,公視的經費,我就不認為太多。
  • 林委員奕華
    我們現在在講的是國際平台……
  • 主席
    好啦!現在是萬堅委員在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
    我覺得一個新的預算……
  • 萬委員美玲
    現在在審什麼地方?我覺得……
    主席:現在在審公視,看要凍結多少,我們在處理凍結數,奕華委員認為要刪除,我們先處理這個部分的預算,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主席,我還是提議要刪除1億元,其他再……
  • 張廖委員萬堅
    我反對!不然就表決!
  • 林委員奕華
    可以表決啊!
    主席:我來綜整大家的意見。沒關係,奕華委員要刪減1億元,我個人認為我們是凍結,然後有專案報告,我們都關切它的未來,而且一開始,我們已經落後了,要趕快急起直追,所以凍結數,我尊重大家,好不好?
    一定會有專案報告,因為部長也承諾,所以這整目的預算裡面,剛剛有一個張廖萬堅委員所提前端的影視音政策,包括奕華委員、國書委員、萬堅委員都有提到的,這個也會有一個專案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我覺得有一個專案報告,明年3月開議就可以來檢討,因為他們就有了。大家都很關心,是希望他們把它做好,而不是透過預算去卡東卡西,我覺得這是本末倒置。
    主席:好,針對凍結數,大家要不要提建議?
    林委員奕華:這樣的話,刪除預算就是卡東卡西嗎?我真的覺得我們身為立法委員,請尊重彼此的意見,好嘛?
    主席:好啦!沒關係,我們就討論預算……
    張廖委員萬堅:那你也尊重我的意見,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但你不要批評,我們也是就事論事啊!
    主席:好,calm down……
  • 張廖委員萬堅
    記者會都抹黑的!
    主席:好,calm down,抹黑也習慣了,我們在這個場域,圖卡被做了好幾次,對不對?
    張廖委員萬堅:互相尊重要說真的,不是在這邊講尊重,背後施毒手!
    主席:珍惜審預算的時間。國書委員,凍結數多少?
  • 黃委員國書
    你要用我的標準嗎?
    主席:不是啦!讓你綜整,你聽過部長跟大家說明這個10億元的部分……
  • 李委員德維
    25%啦!
    黃委員國書:25%太高了,25%是2億5,000萬元耶!
  • 主席
    那就做不下去啦!
  • 林委員奕華
    不會啊!專案報告就解凍了。
  • 萬委員美玲
    25%可以啦!
    黃委員國書:部長,10%可以嗎?10%就是1億元?
  • 主席
    10%很高。
  • 張廖委員萬堅
    凍結是手段。
    主席:凍結是手段,我們希望它能夠提出專案報告。
    黃委員國書:最重要的,我覺得是專案報告。
    林委員奕華:我要先聲明,今天如果我們給它,但是明年我就要看執行率。
  • 主席
    當然。
    林委員奕華:如果到時候,因為大家護航之後的執行率,它根本明年做不來……
    黃委員國書:它解凍要專案報告,你可以解凍的時候不給它啊!
    主席:國書委員及萬堅委員都提凍結1億元,那奕華委員是要刪除1億元嗎?您要不要再斟酌一下?我們希望……
  • 林委員奕華
    那建議凍2億元好了。
    主席:所以不刪除,但是凍結數……
  • 林委員奕華
    還好啊!其實來報告……
    萬委員美玲:主席,我凍25%。
  • 主席
    所以有凍2億5,000萬元、凍1億元及凍2億元的?
    林委員奕華:你看萬美玲的比我還高,2億5,000萬元好了!
  • 主席
    我覺得這樣「毋通」啊!
  • 張廖委員萬堅
    我想凍1億元是合理的手段。
    主席:好,我們來看看多數委員的意見,是不是凍1億元?宜瑾OK嗎?秀寳、萬堅、品妤都是1億元,而美玲是2億5,000萬元,奕華是2億元,但是經我徵詢多數委員,這個部分都是凍結1億元,然後要專案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但是要專案報告,好不好?
  • 主席
    好。
  • 林委員奕華
    要加一點啦!
  • 李委員德維
    加一點啦!
    主席:也不是我加一點,1億元已經很……
  • 黃委員國書
    再加就書面報告喔!
  • 主席
    我們要的是專案報告。
    黃委員國書:專案報告就1億元嘛!坦白講,我同意要專案報告。
    主席:這是一定會的啦!所以這1目不只這個專案報告,前面影視音的部分也有一個專案報告,所以是兩個專案報告,好不好?所以我們第5目就……
  • 黃委員國書
    華山本來就在文創園區……
    主席:第1節的部分就處理到這裡,凍結1億元,然後兩個專案報告,後面的部分,第113案秀寳發言過了,第114案我OK,遵照大家的討論。第5目第2節的部分是不是就這樣處理,好不好?第94案至第115案就這樣處理結束。
    現在處理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116案至第138案,因為預算不多,我們就一起處理,好不好?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要發言的委員有誰呢?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其實我自己提了兩個案,但是第119案是我跟范雲委員共提的,所以在這邊我還是要發表一下意見,第119案是「人文及出版業務」裡面,「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底下,針對國家語言發展相關事宜,它編列了這個預算,而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明訂:「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但是從國家語言發展法108年1月9日公告實施到現在,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仍然沒有成立,已經超過21個月,不僅造成整個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進度不如預期,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也是影響很大,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與范雲委員的意見是先提凍結200萬元,等文化部提出整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的規劃及時程,並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這是第119案的部分。
    接下來是第136案及第138案,關於人文及出版業務的部分。第136案是針對臺灣文學館業務中的博物館智慧升級,其實,對於這個年度的內容及經費需求的訊息,本席一直覺得文化部在編列時,有一點像是計畫歸計畫、預算歸預算,沒有辦法把整個訊息揭露得很清楚。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提出凍結400萬元,希望文化部能做一個完整的報告,之後再來動支。
    再來是第138案的部分,一樣是人文及出版業務。在臺灣文學館的業務方面,關於臺灣文學能量再生,這個部分也是一樣,它是跨年度的計畫,卻沒有揭露之後接續的內容及經費需求等等的訊息,只是列了一項計畫在那邊、有個預算在那邊,但是往後要如何接續以及之後整個總預算如何規劃都沒有列得很詳細。這個部分會讓我們認為你是不是有規避預算審查監督的疑慮,因此,本席提出凍結400萬元,希望你們能做一個完整的報告,之後再來動支,以上。
    主席:謝謝秀寳委員針對第119案、第136案及第138案提出說明,再來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本席的提案是第128案,因為文化部已經向本席做過解釋,主要是關於地的部分,大概在11、12月會開始分批交付,所以本席對這個部分比較沒有那麼堅持。但是,針對第133案的部分,本席就覺得還滿有疑慮的,第一個,臺灣文學館是在92年開館營運,大概從103年度之後參觀人數開始減少,目前108年度的入館人數已經降到二十六萬五千多人,其實相較102年度已經減少了大概十萬多人,是否應該要好好的檢討,臺灣文學館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再做加強?該如何補強這個部分?可能不只是在館內的一些計畫,譬如與臺鐵談套票行程?如果只是館內有一些活動,不一定能留得住人或拉得到人潮,可能沒有什麼人會特地跨縣市來參加這個活動,老實說,就是如此!因此,本席建議,臺灣文學館應該要思考,是否可能去談套票,或是與當地的旅宿業者談合作,讓人潮可以有效的流入。
    再來是預計增設臺北分館,但是剛剛本席也講過,臺灣文學館原來的狀況就是入館人數大幅下降,這個時候又要再增設臺北分館,本席真的會有不少疑慮。尤其是我們覺得未見文化部有進一步的營運策略規劃,因此,本席希望凍結部分的預算、也希望文化部能夠提出更相關的規劃,包括如何讓文學館本館能夠有效的吸引更多人來參觀。再來就是針對臺北分館的部分,相關的營運策略規劃,希望能看到具體的內容。以上,謝謝。
  • 主席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本席的案子是第121案,這個案子是關於一些相關業務審查、評核會議所需的學者專家出席費、講座鐘點費、稿費及評鑑裁判費等等,本來是很單純的項目,但是我們看到107年到109年連續三年,每一年編列的經費都是679萬元,可見這是常態性,應該是足夠使用。然而,你們今年送出來的預算是863萬元,多出了183萬元,到辦公室說明時也無法說明得很清楚,為什麼要增加到一百八十多萬元。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主張減列50萬元並凍結10%,以上。
    主席:按照順序,接下來發言的是高虹安委員、李德維委員、張廖萬堅委員以及黃國書委員。
    高委員虹安:本席提的是第125案、第127案及第137案,第125案主要是針對出版產業振興方案,因為數位化時代來臨,民眾閱讀電子刊物的比例上升,也衝擊到臺灣書店很多的生意,這個計畫主要是希望透過走讀的計畫,讓這些活動連結各縣市在地的書店。在這個部分看到的場次及活動,共計有307個場次,上一次預算說明完之後是今天早上才拿到資料,但是這份資料的內容也是相當粗略,只告訴本席所有活動的名稱及辦理的縣市,至於這些主題是由誰決定以及這些閱讀活動的內容,也就是當時本席關心的幾個題目,目前在說明的資料中並未看到。本席認為,這個活動的預算相當重要,這樣做才能增加對實體書店的行銷計畫,因此,希望以凍結的方式,讓你們盡快對本計畫預算執行方式的檢討及如何達成指標做成書面報告,這是第125案的部分。
    第127案是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其實剛剛賴品妤委員也有提過。當時提到有3個訴求,現在看起來,2個選址的部分都無法滿足這3個訴求,因此,希望能就國家漫畫博物館目前預計何時完成發包、所有事前的規劃以及如何與當地進行溝通,將這幾個相關事宜做成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最後一個提案是第137案,關於臺灣文學館的部分,主要的理由也是從103年開始入館人數就大幅下滑,一直到近年都還是無法顯著提升,可以看到臺灣文學館目前營運與行銷的績效比較不符預期,或許是沒有掌握到國人對於文化消費的相關型態,因此,如果明年還會持續編列這個計畫,希望能夠全面檢討臺灣文學館目前的定位以及營運狀況。針對最重要的行銷策略,以及辦理期程內有預期的績效,這個部分也是要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以上是3個案子的說明,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本席首先要說明的是第120案,這是鄭天財委員的提案,關於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廣與輔導計畫。因為這個部分在執行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計畫時,對於文化創作的認定過於狹隘,未能符合原住民相關的一些補助需求,也不利於原住民語言的推廣及應用。因此,提出凍結500萬元,希望文化部能針對「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的創作適用範圍,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這是第120案的部分。
    再來是第122案,因為提案的奕華委員不在,而本席也有連署,所以就順便說明。第122案是關於國際書展縮小的部分,未來疫情的變化莫測,因此,提出凍結3,000萬元。接下來是第124案的部分,這項計畫是從106年到111年的中程計畫,整體的計畫總經費是12億元,明年111年是計畫執行的最後一年,卻還有6億9,700萬元,是否還能夠如期的執行?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提案刪除一部分,而且要凍結3,000萬元。
    另外一個就是第126案,關於國家漫畫博物館的部分,其實執行率還是偏低,這個部分是不是就先予以凍結,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講的是第129案,關於臺灣文學館的業務,剛才有很多委員都講過了,不過,他們向本席說明有新增的業務,所以本席同意讓他們好好做,畢竟成立臺灣文學館也很不容易。本席可以改主決議,因為之前來說明時,本席已經看過他們新增的資料了。
    不過,本席比較想講的是國家漫畫博物館,雖然本席並沒有提案凍結或刪減,但是有第196案主決議,所以本席也想講一下,其實像國家漫畫博物館這樣一拖再拖,事實上,這項計畫也是一個中長程的計畫,它有一個連續型的計畫,本席記得是106年到111年,早就已經在做了,而且這項計畫不是只有硬體。當時我們爭取希望能夠落腳中臺灣、能夠與中臺灣電影館合作,很多人誤以為是要建立一個硬體的漫畫博物館,所以就不斷的告訴本席,像是人才的培訓、許多的數位典藏、將來的整個行銷或是多媒體科技展示等等,有一些先期要營運的項目可以先做,為什麼本席會這樣說呢?其實,我們還是補助了臺中市政府四億多元的硬體經費,後來因為出入口不是那麼像是國家博物館,於是取消了設置在那邊的計畫,但是那個空間是可以與臺中市政府合作利用,譬如剛才本席講的那些東西,數位典藏展或是一些人才培訓基地等等。本席認為,可以先期來做,不然帝國糖廠的場址以及倉庫都比較小型,雖然那邊的交通很方便,各方面也都OK,但是畢竟還是要再做一些規劃,並沒有那麼容易就可以使用。然而,中臺灣電影館大概在年底就會完成,事實上,當時臺中市政府會找文化部合作,爭取設置漫畫博物館,就是因為它的整個定位及空間的使用,其實是希望引進漫博一些相關的東西,所以它會比較有內容。因此,本席還是希望,雖然我們補助了硬體的部分,也找到了其他設置的地點,但是我們原本花了4億2,000萬元,不要因為這樣就不在那邊做一些相關的展覽、人才培育或相關的軟體活動計畫。本席希望,在完成之後,明年就可以找市政府來合作,這是本席第196案主決議的精神,等下也會進行審查,在此就先告知主席一下,本席在這項預算審查時就一併提出說明,謝謝。
    主席:好,沒問題。接下來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國家漫畫博物館真的是一言難盡,當時設置在水湳經貿園區的中臺灣電影館,其實萬堅委員與本席都一起努力爭取,希望文化部能夠做一些協助,而文化部也協助硬體的部分四億多元,後來發現這個地方與設置國家漫畫博物館的預期有一些出入,當然就沒辦法持續在那邊進行,但是政策上,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留在臺中。
    基本上,原來的4億元還是繼續用在原地建置中臺灣電影館,再來就是國家動漫博物館另外找地方,不過,還是會留在臺中,這個對臺中市政府是很支持的,本席與萬堅委員都是來自臺中的委員,當然是很感謝!但是,當臺中市政府也希望國家動漫館可以留在臺中時,文化部也同樣要求提供適當的場地,後來在幾個場地中就選擇了位於東區的帝國糖廠舊辦公室,以及旁邊原本的臺鐵倉庫群,大概就是這兩個,但是還是不夠,我們希望還能在旁邊找一個空間蓋一個新的館。
    這些大概都還在協商討論當中,其實我們都很低調的在進行這些過程,因為有很多的困難需要處理,也不是今天講了,下個月就可以開館,怎麼可能那麼快!結果臺中市政府上個月竟然敲鑼打鼓,表示已經確定落腳在臺中的東區帝國糖廠,甚至還說是某一位委員去爭取的。本席認為,是誰爭取的並不重要,重點是選擇在帝國糖廠,這是本席的選區,所以本席非常清楚,所有的困難都迎刃而解嗎?問題才剛剛要開始處理、這個問題才剛剛開始,怎麼市政府就這樣敲鑼打鼓的宣揚這件事情,文化部也不可能去反駁啊!文化部能怎麼辦呢?因此,現在面臨的困難有幾個重點,第一個,帝國糖廠的舊廳舍現在是由市政府委外,要不要處理這個問題?文化部可能去處理嗎?不可能啊!既然市政府已經委外了,那麼市政府有答應何時要解決這個問題嗎?也沒有!既然都沒有,市政府還敲鑼打鼓的表示確定要設在那裡了,本席很擔心,到時候所有該解決的問題,市政府都不管、都丟給文化部,本席就看文化部要如何處理、要如何處理?包括臺鐵的那些倉庫群,現在還有很多都被占用,文化部如何處理?當然是市政府要解決啊!進一步都還有很多要處理的問題,如果還要再蓋一個新館,是要蓋在哪裡啊?旁邊的公園,你要怎麼蓋?建蔽率、容積率如何處理?這些都還要談耶!事情可多了,多得不得了!
    因此,本席建議,針對這件事情,文化部要很清楚的告訴臺中市政府,一定要臺中市政府先解決那些問題。不然,那些問題沒有先解決,就對外宣稱文化部已經確定要選在那裡,雖然我們也是很低調的在解決排除那些困難,結果也只能跟著敲鑼打鼓。當然我們都是樂觀其成,這個案子能夠留在臺中非常好,我們一定要想辦法,但是問題要如何解決?文化部,你們的立場要很清楚,而且要與臺中市政府談,等到臺中市政府將這些問題解決之後,特別是要將一些可行性提出來之後,文化部可以做哪些事情、市政府要做哪些事情,而且現在也都還沒有簽約,有簽約了嗎?有合作備忘錄了嗎?有MOU了嗎?什麼都還沒有,不要說是紙上談兵,甚至連紙都沒有,所以你們要快點告訴臺中市政府,羅列盤點後有非常多要解決的問題。我們都樂觀其成可以在那個地方設置,但是那個地方不是完全沒有問題,問題要如何解決?等到有方案之後,我們這個預算才有可能開始支出,不然,現在要怎麼辦?
    本席支持這項計畫,但是有非常多的問題要解決,文化部要與臺中市政府好好的談清楚,該由臺中市政府解決的就要由他們去解決。因此,本席建議,這個案子凍結20萬元就好,你們要去好好的談,好不好?這是一個,小小的啦!
  • 主席
    虹安……
  • 黃委員國書
    本席還沒講完。
  • 主席
    本席覺得時間比20萬元還珍貴。
  • 黃委員國書
    本席一定要把這個過程講得很清楚。
    主席:有,做成紀錄,也讓我們這些非臺中的委員清楚了解。
  • 黃委員國書
    本席怕文化部搞不清楚啊!
  • 主席
    真的、真的。
    黃委員國書:關於臺灣文學館的部分,你們就酌凍,好不好?剛剛都還沒有說明,你們增設臺北分館的計畫是什麼?等一下要說明,好不好?
    主席:現在就綜合說明,因為大家對出版業務都很支持啦!
    陳司長瑩芳:第119案是范雲委員及陳秀寳委員的提案,關於語發中心的部分,因為現在語言流失真的非常嚴重,其實我們與行政院及各部會討論之後,認為現在應該趕快搶救這些語言,很多都已經進了急診室及加護病房。對於語言這個部分,使用及推廣是更為重要,因此,語發中心的這個部分是希望整合各部會現有的資源、現有的機制,持續去做推動,但是優先順序的部分要做個調整。
    第二個是鄭天財委員與李德維委員所提的第120案,關於原住民申請語言的內容這個部分,我們會遵照辦理加強說明,也會滾動修正這個要點,請委員支持,因為本土語言真的流失得太嚴重了。
  • 主席
    好。
    陳司長瑩芳:再來是萬美玲委員所關切的部分,我們在科目編列上增加了183萬元,這是因為紓困而增聘8位臨時人員,所以是必要的支出。
  • 主席
    好。
    陳司長瑩芳:再來第122案,李德維委員提到關於書展的部分,其實我們已有因應的方案,明年的部分在線上及實體都會一直推動。
  • 主席
    針對國家漫畫圖書館及文學館的部分講一下。
    陳司長瑩芳:在漫畫博物館的部分,其實我們目前已經接到臺中市政府的回函,原則上是可行的,如同委員所關心的,後面有很多像是交付的期程、合作的條件等等,這個部分我們都要持續與臺中市政府洽談,才會有一個比較詳細的推動。這筆2,000萬元已經同步在進行軟體的籌備,同時也要展開先期規劃,因此,懇請委員這邊讓我們可以趕快進行,也趕快與臺中市政府那邊討論,以上向委員做說明,請委員多支持。
  • 主席
    文學館就……
    李委員德維:主席,前面那個要有書面報告。
    蘇館長碩斌:文學館報告,因為人數減少是委員共同擔心的問題,其實,文學館自己也是很努力在分析這個布局,第一個,我們已經17年了,第二個,這是一個視覺文化的時代,文字的確是比較吃虧,而我們的能量再生計畫是4年計畫,今年是第一年啟動,也是希望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解決的方法大概可以分成3個層次,在預算書有一個文青式的語彙,叫做沃土植栽與開發,其實,具體來講,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們內部看不到的硬體及一些軟體設備先準備好。第二,開始看的到的就是爭取人數,除了在我們的館舍之外,設置臺北分館也是這樣的策略。第三,應該是說我們比較強調的不只是看到參訪本館的人數,另外還有臺灣38個非常微弱的小文學館,希望可以利用這個計畫去扶植它們,包括舉辦走讀、舉辦展覽,因此,臺北分館就是我們一連串往外擴張的策略,謝謝。
    主席:很好。虹安,你還要講嗎?他很認真在解釋了,你還要講嗎?
    高委員虹安:本席不是要針對他,而是針對國書委員剛才所講的,本席同意上半部分,但是並不同意下半部分。上半部分,他講到漫畫館這件事情很重要,本席是想講一下,因此剛才還特別確認了計畫書,在第96頁的地方,漫畫館的經費編列是for規劃設計、行銷教育、推廣及營運,如果這件事情到現在連選址都還沒有一個定案,說真的,編列這個錢是為了明年營運及開張大吉開始設計,若是現在連選址都還有問題,可能這個計畫都還要做減列,因為你們開張的時間還會更晚喔!因此,本席不太贊同只凍結20萬元這件事情,這是一個需要好好逼迫文化部趕快正視的問題,該溝通的就趕快去溝通,畢竟它又是一個連續型的計畫,所以,20萬元的金額可能要再往上多凍一點啦!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分鐘就好,高委員及黃委員,拜託一下啦!
    高委員虹安:走讀計畫是一億多元啦!其實,剛剛漫畫館搞了那麼久,才2,000萬元,而走讀計畫就一億多元了,時間比例好像不太一樣。
    張廖委員萬堅:剛才本席就是要講這個,原本這項計畫就是延續的,從106年到111年,我們本來就要爭取到了,而且新的館已經完成了,後來是因為出入口不太像是國家級博物館而取消,但是新的館的空間是可以使用的,它已經蓋好了,況且我們也補助了4億2,000萬元,如果還要等新的選址場地,誠如國書委員所講的,還有許多的問題,無論是法令的問題、規劃設計的問題等等都還需要時間。因此,本席才會說用主決議的方式,希望那個部分能夠與市政府合作,這樣就可以開始動了,而不是等到新的館完成後再動。本席這樣建議是救到你們,讓這項計畫可以真的做好,況且它是延續性的計畫,有些都已經在動了。
    主席:主席也講一下,30秒就好了。本席自己也有提案,過去審預算時本席鮮少看到凍結或刪減出版司的預算,因為大家都認為出版業很辛苦。司長及部長,2個數據給你們參考一下,也提供給委員會的委員參考。當初本席做過整理,現在已經動支的8.6億元藝Fun券中,最高的一類3.6億元都是用於買書,換言之,這是相當有市場的,我們有沒有更強的政策動能去驅動它,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件事情,剛剛講到臺灣文學館及未來的臺北分館如何規劃,還有這幾年營運人次不斷的往下掉。其實,這幾天華山開始舉辦第五屆草率季(Taipei Art Book Fair),本席每年都會去參加。它是由民間主辦,而且是focus在藝術類,這樣就可以每年都讓幾萬人去參加草率季。換言之,臺灣對於閱讀這件事情是非常有感的,因此,你們必須去學習更創新的方式,本席要說的就是如此。
    針對預算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就整目凍一個數字,並針對每位委員的案子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出版慘澹經營啦!100萬元,好不好?
  • 林委員宜瑾
    好。
    主席:人文出版業務第6目就微微凍結100萬元,並針對各委員的案子提出書面報告。
    李委員德維:主席,那個書面報告……
    主席:會,每位委員要求的書面報告都要回應,張廖萬堅委員的第129案改為主決議。因為剛剛忘了宣讀,現在回到前一目,黃國書委員的第94案,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策畫及發展提出一個非常完整的主決議,本席在此順帶補充說明。第6目就做以上的處理,謝謝大家。
    現在處理第7目,也是很慘澹經營的藝術發展業務,從第139案到第155案,哪些委員要發言?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第140案與本席之前第54案的理由是相同的,在藝術發展司轄下的場館,本席還是重視它僱用非典型人力的部分,也就是勞務承攬的部分。因為勞務承攬會有換約的動作,然而在換約的時候,有些勞工參加工會的活動而不被續聘,本席認為,這是在法律上不利於勞工的人事待遇。基本上,很多的場館都是用非典型人力,因此,對於非典型勞工權益的保障周全,本席認為,透過預算的審查,以凍結預算的方式,請它提出一個更完整保障勞工權益方式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因此,八億四千八百多萬元的預算,本席主張凍結300萬元,謝謝。
  • 主席
    提書面報告。
    林委員宜瑾:另外還有一案,不好意思!第143案的部分,「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原列一億二千多萬元,本席主張凍結500萬元。對於藝術品的租賃服務,讓藝術家的創作真跡得以展示,當然是立意良善,藉此扶植當代的藝術家,所以文化部用藝術銀行的方式來處理。如果我們來統計這個數字,從2016年到2020年,出租作品的數量很明顯有逐年加的趨勢,但是每一年出租的總件數都沒有達到購藏作品總量的五成,因此如何調整整個行銷推廣的計畫,本席認為,這個部分還是期待文化部能做檢討。在公部門的部分,出租量的部分是下滑,所以公部門要針對這個部分做檢討。至於私部門,也要逐步推展,譬如我們立法院就有所謂的風雨文化走廊之類,其實也都可以用來作為參考。以上建議,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本席提的是第146案,主要是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畫與發展─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所編列的預算提出一些疑問,我們可以看到藝術銀行是從102年開始推動,過去歷年都可以如期執行,但是在109年度可能是因為各種因素導致沒怎麼在買的狀況。當然,本席也很清楚,這筆預算多是針對臺灣藝術家的藝術品,因此,本席的態度是希望能凍結一部分,但是請文化部儘快提出相關的說明。如果本席能夠確定狀況,而且確定這個部分之後能夠如期執行,本席就會願意解凍,以上,謝謝。
    主席:本席的提案是第154案及第155案,過去國藝會對於各類藝術項目的獎補助比重,本席知道他們最近有做一些精進的作為,基本上,本席願意給他們一些時間,因此,第154案及第155案就改成主決議。吳思瑤本人對於國藝會捐助的部分就改成我的主決議,好不好?
    接下來請黃委員國書發言,之後再請李委員德維及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黃委員國書:關於藝發司的部分,其實本席對於國臺交的預算都會特別注意,現在送上來的預算比去年少了2,000萬元,本席認為,可能要來說明了。雖然國臺交與國表藝都是國家級的交響樂團,但是國臺交應該要有更多屬於音樂與地方的連結,而且除了樂團的表演功能之外,它應該還有非常多外溢的功能,至少我們應該賦予國臺交一些責任,譬如音樂線上教育的推廣教育平台、驅動科技藝術創新展演模式的研發、強化青年工作以及數位音樂廳的建置,過去不是都談了很久,也都有這些新的目標,怎麼預算還減少了?是不是國臺交以後都無法執行這些預算?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擴充國臺交的能量,事實上,本席也看到他們在一些社區的展演是很受到歡迎的,坦白說,國家級的單位能像他們這樣接地氣的也不多了。本席不知道為什麼預算要給得這麼少,甚至還減少了,做的事情卻又比以前多?因此,針對藝發司的這些預算,本席是提案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不過本席可以同意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第147案是鄭正鈐委員的提案,他特別拜託本席代為說明。關於藝術銀行的部分,執行率真的是比較低,截至109年7月底的執行率只有20%,因此建議凍結十分之一,原列預算是5,4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大概是550萬元左右。另外要提的是第151案,關於藝術發展業務的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畫與發展,其中科技藝術共生計畫原列3,25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這個案子原本大多數都是設定於空總的當代藝術實驗室,但是110年空總的計畫預計要停擺,而且沒有相關的預算編列,顯見文化部對於這個部分的態度保守及消極,因此,提案全數凍結,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的提案是第141案及第145案,對於第145案,本席並沒有意見,也不減列藝術銀行的部分。有關於視覺藝術的輔導,針對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本席大概也講過有一些研究應該要與時俱進,當然他們也有來向本席說明,有一些關於稅或勞動情形,我們在立法院也提過,分別在108年及109年也做了一些研究,因此,這個部分本席也可以改成主決議,希望能提供一些好的政策研究。
    關於剛才國書講的部分,因為本席也有連署,所以就講一下。國臺交位於中部,之前是省府的大門,其實這個團體的表演,加上臺中現在有歌劇院,所以它的表演能量一直被要求擴大,此時被減少經費,本席覺得相當不可思議!事實上,本席連署國書的凍結案,並不是真的要凍結預算,而是不了解為什麼有36億元的業務經費卻還要減少它的預算,這是本席比較訝異的部分,以上說明,謝謝。
  • 主席
    請部長或司長綜合回覆一下。
    張司長書豹:首先回應林宜瑾委員的第140案,關於國美館僱用非典型勞力的部分,目前他們已經召開三方會議,分別是工會、員工及館方。
    再來是關於藝術銀行的部分,有多位委員都相當關心,我在此統一做一個解釋。第一個,關於預算執行的部分,今年因為修改計畫而稍微延後,但是現在已經在複審,今年的11月底至12月初會陸續將款項撥出去,作品就能夠買進來,所以這筆預算是可以完全執行,沒有問題。
    林宜瑾委員也提到,無論是租賃的件數或案數,每一案都要做會勘、做展示,也都在增加當中,到今年10月為止,已經超過去年的數字,因此,在營運部分並不會影響。從102年到現在,我們已經買了二千三百多件作品,懇請委員能夠支持這筆費用!
    主席:關於藝術銀行的部分,你是要一併回應林宜瑾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賴品妤委員、鄭正鈐委員及陳秀寳委員的提案?
  • 張司長書豹
    是。
    主席:大家都如此支持國臺交,為什麼要砍國臺交2,000萬元呢?
    張司長書豹:國臺交在推廣的部分,有青年管弦樂團及其他團體都在做下鄉的工作,對於它的數位或AR繪本的部分,今年也都會持續支持。
    主席:明年的預算要合理增加對它的挹注,好不好?
    張司長書豹:是,我們會支持。另外就是科技預算的部分,林奕華委員的第151案提到科技藝術的部分多是設在空總的實驗室,我們還是會儘量與空總合作,沒有問題,依照往例都會在那邊發生。
  • 主席
    好。
    張司長書豹:再來是張廖萬堅委員的第141案,提到關於藝術產業調查的部分,我們會持續去做。
  • 主席
    他要改為主決議。
    張司長書豹:好,謝謝。
    主席:部長,有幾位委員是希望你們能提出書面報告才予以酌凍,本席是認為這個凍結的數字盡量低一點,因為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都是非常、非常辛苦!再者,本席一定要提醒,國藝會已經答應本席,對於視覺藝術補助的部分要做調整,他們不是個人的artist,而是一個team,相關上中下游的產業是很多人,好不好?你們答應嘍!
    整目是不是就酌凍100萬元,好不好?你看!我們這次紓困如此辛苦,就是因為他們今年生存很辛苦,本席認為,只要凍結1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
    第7目就凍結100萬元,改主決議的有3案,分別是張廖萬堅委員的第141案、吳思瑤委員的第154案及第155案。凍結數目自行調整,其他該提供書面報告的就提供給各個委員。
    現在處理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編列預算是四億五千多萬元,有哪位委員要發言?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提案第157案,針對文化交流業務裡面的全球布局策略推展計畫及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主要也是考量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發展的趨勢還沒有穩定下來,所以辦理一些國際交流業務確實有風險,現在又有藝文泡泡可以縮短檢疫程序,只是這部分還是存在爭議,大家很擔心成為防疫的破口。這個計畫主要是進行國際藝文交流訪問,而這個計畫跟其他辦理業務計畫的經費差異相對比較大,所以本席想瞭解為什麼這個計畫需要比較高的經費。另外是預計達成的目標和相關的KPI在目前也還沒有比較明確的說明;再者是我們剛剛提到的,為因應疫情是否會調整國際交流計畫的辦理,以及研議防疫守則及遠距替代方案。以上這些事項,建議在兩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第158案是萬委員美玲的提案,主要是針對交流的部分,因為疫情實在很嚴重,萬委員是建議凍結5%,雖然大家說明年年底前有機會開放,不過那只是年底前有機會,就列了四億五千多萬元,雖然主席一開始講文化部有特別報告,但是講真的,你說進行這些交流,要相關人員到大陸去關14天,回來又關14天,恕我直言,部長真的敢讓他們去嗎?我認為真的很困難喔!講真的啦!
    主席:有些部分是補助藝術家出去,不是官員出去啦!
    李委員德維:補助藝術家出去,他也要被關才能出去啊!
    主席:藝術家通常很浪漫,他們對於去駐村還是很希望,而且疫情是他們創作很好的靈感來源,真的!
    李委員德維:這真的要思考一下,我這樣講不好意思啦!衛福部部長連派人去美國查廠萊豬都不願意啊!他今天還在樓上講視訊還要考慮……
  • 主席
    這是科學家和藝術家的差別。
    李委員德維:所以部長不能害這些藝術家,你看人家衛福部,連派人去查廠都不願意了,對不對?
    另外第159案是林委員奕華的提案,有一些刪除和凍結的部分,當然也是跟疫情有很大關係啦!請主席和部長思考。
    主席:好,我們稍後來處理。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其實沒有說特別的啦!我是看預算剩餘兩千多萬元,所以我才提刪減案,不過剛才大家提到很多文化交流的事務,如果那是必要的話,我不提刪減案,我可以改列為凍結。
    主席:本席簡單說明一下,就是我們會因為疫情有──對不起,先讓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我的問題是文化交流需要設一個司嗎?文化交流有重要到需要成立一個司嗎?比如以藝發司來講,那管得可多了,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都是屬於藝發司管啊!對不對?再說出版司當然也是管很多,比如人文及出版;再說文化資源司看起來事情也滿多的。至於文化交流司,是幹什麼事情需要設一個司啊?我不知道!後來我去看你們到底要做哪些事情,我從預算書只看到兩個事情,第一個是全球布局策略推廣計畫,第二個是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我只看到這兩個啊!一個司送出來的預算書只有寫兩行字耶!坦白講,我真的要為剛才審過的藝發司大感不公,藝發司的事情忙得很啊!天啊!嚇死人,累死了!如果我不當立委,我要來當文化交流司的司長,怎麼可以這麼好?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本席這一次要特別來檢討?以目前的狀況,文化交流司要做什麼事啊?明年文化交流司要做什麼事啊?本來就沒事做了,你知道嗎?那明年更沒事可以做,預算還編這麼多……
  • 主席
    線上交流啊!
    黃委員國書:我實在是哦!坦白講,我不是對司長有意見,我是非常羨慕司長,真的!
    主席:部長,基本上,黃國書委員是在應徵這個工作啦!
    黃委員國書:我看我要應徵。你想想看,文化交流需要弄一個司嗎?不然弄一個文化交流中心也就夠了,為什麼需要一個司呢?弄一個司,其實我們對很多的組織編制很難弄,我們最近在思考文化部的組改,弄來弄去,文資局要不要變成文資署?每一年談都很困難了,文化交流司的業務會比文資局的事情多嗎?有可能嗎?不可能啦!人家弄一個署都很難了,為什麼你們要弄一個司?我也不太懂。結論是……
    主席:結論?黃委員,你要幹嘛?
    黃委員國書:我要凍多一點,好不好?為了不能讓李德維笑,我凍結50%,提書面報告。
  • 主席
    我的天啊!
    黃委員國書:反正預算給你們,你們也難以執行嘛!對不對?難以執行,你們怎麼執行?我都不懂,半年內都沒有辦法執行啦!以上。
    主席:司長要回答嗎?政策面應該是部長來回答。司長,想像你們平常應該很忙啦!不是沒事做……
  • 李部長永得
    司長先說明一下。
    主席:好,部長來作證,司長就把你們平常做哪些事情告訴黃委員。
    紀代理司長東陽:我聽到黃國書委員對我們的指正,我真的是晴天霹靂。事實上,很多部會都有國際單位,像教育部有國際文教處等等,我們文化交流司最主要是負責外館的業務,在之前文建會只有兩個外館,那在過去這幾年……
  • 黃委員國書
    協助外交部外館?
    紀代理司長東陽:事實上,文化外交的思維跟政治外交的思維是非常不一樣,我們剛剛也跟各個委員做報告,事實上文化部在過去這八年當中,外館從2個外館變成16個外館,就是說我們的舞臺在國外,所以委員可能比較少跟我們接觸,但國際交流非常重要,就文化的軟性外交來講,事實上我們做了很多事情,那我就一一道來,希望委員能夠……
  • 主席
    不用一一啦!
    黃委員國書:那你們的預算書也認真寫一點嘛!你們的預算書才寫兩個事情,為什麼不多寫一點?好讓我們知道你們要做很多事情。
    高委員虹安:是不是能夠針對計畫,就是不用娓娓道來,不然會拖延時間。
    主席:16個文化館,我都講館館都是文化館……
    高委員虹安:我還沒有聽到你回答我剛剛問的問題,我本來是提減列啦!如果你沒有回答好,本席跟張廖委員萬堅還是繼續堅持減列。
    紀代理司長東陽:事實上,我們明年度的預算比今年減列四千三百多萬元,我們從13個外館變成16個外館,本身的分母沒有增加,但是我們所需要使用的又增加了。另外,剛剛委員提到國際防疫的破口,事實上,中央有防疫的規定,我們對藝術社群的資源挹注是希望採取不撤案、不取消、不抽資源的方式。就我們的方向,事實上我們很多的交流是由外館來作出發,以進行雙向的交流,所以我們外館在當地會是做市場教研,跟國內來做精準對接,也會找出一些因應的替代方案,希望這些案子都能夠繼續維持下去,除了一方面挹注我們的藝術社群之外,因為國際交流需要長久時間的醞釀跟舖排,如果預算刪減之後,譬如明年疫情如果有所改變,我們沒有辦法馬上把它回復過來,在文化外交方面,事實上有它的策略性需要,所以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 主席
    部長還是說明一下嗎?
    李部長永得:我簡單補充一下,其實我在一開始也有像黃國書委員這樣的疑問,他們在國際交流的時候其實有做了很多,基本的開銷就是16個館,至於這16個館的業務,坦白講,我現在也要慢慢跟他們一起再重新調整,因為過去有一些例行性的東西就是撒的範圍太廣、金額又太小,所以看不出什麼績效,我們會再做重點式的檢討。
    第二,雖然現在大家對明年疫情的減緩好像沒有很期待,不過國內有很多的團體,尤其是品牌團體,譬如說雲門,他們上半年的表演比較少,但是已經有定出明年下半年要出國表演。他們都一直抱怨,因為他們出國表演的機票錢、旅費非常貴,可是對方沒有辦法幫他們負擔,為了鼓勵國內的一級團隊能夠到國外去然後被看到,而且是在主流的場館被看到,我們對這個部分就必須要更充分的來支援他們所需的資源。
    第三,在國際上有很多重要的書展、影展,甚至包括電影展,有的是我們主動跟當地國的一些主流媒體或主流場館共同舉辦,當然現在實體的部分可能不會那麼多,通常一般都是以實體兼視訊這樣的方式來處理。這個部分其實也需要不少的經費來支援,因為全國有16個地方,數量非常多,我要跟大家報告,這個經費還是非常重要,所以請各位委員多多支持。
  • 主席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剛剛部長跟司長的回答還是沒有解開我的疑問,這整個計畫是四億五千多萬元,我們仔細去看計畫書的內容,在第一項「文化交流研發計畫」裡面的一、二、三、四、五、六、七都有包含剛剛講的辦理文化交流、事務人才培訓、參與國際藝文展會、文化經貿體系上位策略智庫等等,但是你要注意,在這四億五千多萬元裡面有四分之一也就是9,332萬元,你們在計畫書裡面就只寫了「補助財團法人文化臺灣基金會營運跟辦理」這樣短短一句話,所以你們在一個計畫裡面就有四分之一是補助這個基金會。本席真的看不懂,剛剛黃國書委員說怎麼會那麼多錢,他也看不懂,結果文化部給我們的資料就只有一頁,在這一頁裡面只寫了九千多萬元是要做這些事情,只有一頁而已,就這麼簡單。那你們用了這個計畫的四分之一、九千多萬元到底是要補助什麼?是補助他們出去嗎?可是現在可能因為防疫的關係而改為線上,我們都很瞭解,如果改為線上,其實差旅費是會降低的,照這樣講的話,確實有可能減列。請你們先回答我,第一,這個計畫的四分之一為什麼都是補助這個基金會?第二,你們所寫的計畫內容就只有這樣,我們看不懂到底要做什麼。第三,由於疫情的關係,所以其實計畫本來就會減列經費。
    紀代理司長東陽:跟委員補充說明,事實上,本司的同仁有把文化臺灣基金會業務內容的資料交給委員的辦公室,他們所提供資料的頁數是3頁。因為這個基金會是中介組織,所以有一定的彈性,所編列的預算大概是3,000萬元,之所以會增加到九千多萬元,就是因為我們在這一兩年有一個臺日交流的專案。
  • 李委員德維
    那去年呢?
    李部長永得:去年有一部分是保留了,不過還是不夠,所以今年編列九千多萬元,事實上這整個預算大概是一億多元。
    主席:文化交流在明年確實因為疫情而受影響,我們之前針對科技部、原能會在國際交流的部分都是凍結十分之一,那因為文化方面還是有一些要做的工作,像國際藝術季如果有進行的話,我們還是要出去,所以我個人建議就這整項凍結5%,並請他們提出調整方案,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合宜,請大家公決,好不好?
  • 黃委員國書
    可以啦!
    主席:好,文化交流業務就總體凍結5%,科目自行調整,然後提出調整的書面報告。剛剛黃國書委員有提到你們可以針對國際交流業務進行轉型,請你們思考一下並給我們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
  • 黃委員國書
    其實我剛剛是問需不需要一個司。
    主席:對,這可以思考一下。
    黃委員國書:本席是要提醒你們,在文化交流方面,文化部向來都不是被大家看到的單位,我們做了非常多國際的交流,可是我也不曉得成果如何,所以我們希望你們可以在預算書裡面做比較多的敘述,至少要把這些預算再細分一點,讓我們知道你們做了哪些事情。預算金額高達四億多元,你們卻只有寫這兩點,實在是太空泛、太抽象了。
  • 主席
    請你們在來年改進。
    黃委員國書:我覺得應該要提出一個書面報告,事實上,主席剛剛已經幫你們說了,那我們就同意凍結5%,請你們好好說明清楚,好不好?
    主席:接下來是第9目,其實就是跟蒙藏文化中心有關的業務,這關係到蒙藏文化中心該不該存在的問題。現在處理第162案和第163案,提案委員不在場,請問我們明年跟蒙藏交流的預算可以全數減列嗎?好啦!這個項目保留,預算刪到剩1,000元,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不要這樣啦!
    主席:你們還是要去嗎?這兩個提案分別是刪掉9萬元、8萬元,請你們說明。
    簡代理主任德源:這都是赴大陸的旅費,跟委員報告,我們在青田街有一個蒙藏文化中心,那是我們自己的館,在以前是藏傳佛教四大法王之一章嘉大師的駐錫地,現在是一個文化館,我們就是在這裡做有形跟無形文化資產的典藏跟展示。因為現在蒙藏最多人聚居的地方還是在中國,在裡面有一些無形的文化資產,包括唐卡或蒙族服飾,其實我們之前都有去跟他們那邊……
    主席:如果你們還是要做,那就比照凍結5%,好不好?蒙藏文化中心業務就凍結5%,由你們自行調整,好不好?
    我們現在處理部本部的部分,因為在程序上就是要回頭處理,所以請大家看一開始的第3案、第4案和第5案,就是文化部歲出這個部分。第3案是黃國書委員的提案,我們就照各目、局別、司別的方式去做處理,好不好?至於第4案和第5案,其實我們在個案也都有處理到了,所以就是依各個項目處理的結果,第3案、第4案和第5案就回到我們已經處理過的預算項目。
    現在處理主決議第164案至第196案,我先宣讀一下,有幾個案是有文字修正的,包括第164案、第169案、第173案、第174案、第175案、第176案、第178案、第183案、第184案及第191案,這幾個案子等一下我們逐案來看,其他都遵照辦理嘛!對不對?部長,好不好?那我們現在來看第164案的文字修正是什麼呢?這是高虹安委員的提案,「研擬」變成「研議」,「三個月」改成「六個月」,對不對?虹安委員,可以嗎?
  • 高委員虹安
    可以。
    主席:好,謝謝。部長,你麥克風也拿一下,我幫你唸比較快。第169案是賴品妤委員的提案,就是把「相關報告」明確一點,改成「相關書面報告」,對不對?部長,是這樣嗎?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謝謝。
    主席:好,謝謝。第173案是林奕華委員的提案,就是有部分的文字改成「爰決議要求文化部確實控管非典型人力運用方式,請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部長,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
    主席:提案委員有在,我問一下。現在是處理你的主決議第173案,本案有文字修正,奕華委員是否同意?
    林委員奕華:這樣改是中性一點,但是我們希望還是能夠──因為有人力需求就要做員額,就不要一直都增加非典型人力,所以還是希望能夠遞減,那如果說他文字上不要,但他來的書面報告,希望有這樣的走向。
    主席:好,OK。
    林委員奕華:部長,那這可以嗎?因為我們當然是希望要逐年遞減,公務機關帶頭這樣做,我想我們所有委員不認同。
    主席:文字照你們的修正,但提案的方向要照遞減的方向來研議。
    李部長永得:好,內容要有改善……
    林委員奕華:就比較是如何來改善,因為有改善嘛!是提出改善的……
  • 李部長永得
    改善的書面報告。
    林委員奕華:改善書面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沒問題,改成「三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李部長永得
    OK。
  • 林委員奕華
    謝謝。
    主席:謝謝,這是第173案,謝謝奕華委員。第174案是林奕華委員的提案,這裡的酌修文字是「一個月內將書面報告……
    林委員奕華:好,這沒有問題。
  • 主席
    部長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可以,謝謝。
    主席:第175案是我的案子,改成「法人基金會」,把「公」刪掉,這是我多寫了。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第176案也是吳思瑤委員的提案,你們是改成「與中研院數位文化中心共同研議推動數位典藏及國際行銷方案」,我是可以啦!但是你們好像不想跟他合作,只想跟他研議。好,沒問題。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第178案也是我的提案,第三點的部分,為什麼「籌備」不行?就是要直接進行嘍?研議喔?要改成「與臺北市政府合作籌備」,你跟臺北市政府合作籌備很麻煩耶!沒關係啦!你就是研議以──我這裡沒有辦法處理臺北市政府啊!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研議籌備」好了啦!
  • 主席
    就改成「研議籌備臺北市……」……
  • 李部長永得
    合作是方式之一嘛!不一定到時候……
  • 主席
    對啦!改成「研議籌備」啦!不要臺北市政府啦!因為又……
  • 李部長永得
    「研議籌備」啦!
    主席:對,研議籌備,謝謝。第183案也是我的提案,普查的部分,建請文化部允宜進行下列事項,研析?你們實在很圈圈叉叉呢!好,OK,就改成「研析」,但是部長你已經承諾了,普查要做喔!
    李部長永得:好,這個可以研究……
    主席:第184案也是我的案子,你們是改成「據悉國家文化記憶庫入口網站已於109年10月17日正式上線,截至11月3日為止,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已初步上傳蟾蜍山煥民新村等28筆資料,建請文化部持續督導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逐步完備該市國家文化記憶庫資料內容」。OK,簡單講不能缺一角,國家文化記憶庫趕快把臺北市納進來。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然後第191案是黃國書委員的提案,「六個月內提出完整規劃報告」改成「六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國書委員,可以嗎?
  • 黃委員國書
    可以。
    主席:部長,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謝謝。
    主席:接下來剛剛有新增幾個主決議,現在是不是有發到大家手上呢?第15案是林奕華委員的案子,幫您改寫了,就是文化會報的部分要提出檢討報告,他已經寫了,謝謝。第60案也是奕華委員的提案,就是鐵道博物館的部分,最後一段改成「要求文化部協同國家鐵道博物館向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商106年至108年度租金,應配合相關國有土地房舍租賃原則,依公益使用原則以六折計算,以降低國家鐵道博物館租金負擔並提高博物館的自償率。」好不好?把您的精神改為主決議,部長這樣可以嗎?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 林委員奕華
    文字要不要修正一下?
  • 主席
    哪裡?
    林委員奕華:後來我覺得主席講得比較順,改成「以降低國家鐵道博物館租金負擔並提高博物館自償率」好不好?那個「該博物館提高自償率」反而不順,修一下,改成「並提高博物館自償率」。
    主席:OK,好,謝謝。
  • 李部長永得
    好。
    主席:第94案是黃國書委員剛剛的那個案子,基本上就是把您的提案改成主決議,文字沒有太大變動,這是你們助理擬的,好不好?
  • 黃委員國書
    好。
    主席:謝謝。第129案是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改為主決議,萬堅委員,可以嗎?臺灣文學館業務。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
    主席:謝謝。主決議還有哪裡?我有兩個案的主決議,第154案併第181案,第155案併第182案,都是針對國藝會應當完善我們的創作體系,對於各類的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藝文環境發展這些補助的失衡現象,予以檢討,公平來對待。好,可以。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主席:謝謝。我們現在到第196案的主決議就完成,謝謝大家,辛苦了,我們繼續……
    林委員奕華:主席,不好意思,我是建議明天繼續,好不好?因為今天有聯席在8樓……
  • 主席
    明天也有聯席。
  • 林委員奕華
    但問題是我們今天都還需要去發言。
    主席:沒關係,我們會持續進行等您回來……
    林委員奕華:既然是兩天的會,我是覺得我們就明天再繼續。
    主席:因為明天也有聯席,明天還有表決,所以我才希望我們把握時間。
  • 林委員奕華
    我是覺得就明天再繼續……
  • 主席
    你有案子可以請你的助理提醒你回來……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原來我有一個第141案要改成主決議喔!
  • 主席
    第141案改主決議?
  • 林委員奕華
    明天繼續就好了啦!
    主席:第141案?現在還在寫,來了,我看一下,第141案有沒有給萬堅委員看過?好,那我們就是加入連署。
    林委員奕華:因為本來就是排兩天會,我們就明天再繼續。
  • 主席
    因為今天會議時間還沒到啊!我們就繼續下去啦!
  • 林委員奕華
    因為今天有聯席……
  • 黃委員國書
    今天好不容易人都來了……
  • 林委員奕華
    我們也想花點時間在上面關心一下事情……
  • 主席
    我先徵求一下……
  • 黃委員國書
    這一本把它弄完……
  • 主席
    我覺得因為會議時間還有……
  • 林委員奕華
    我們就已經……
  • 黃委員國書
    到5點還有時間。
  • 主席
    會議時間還有啦!到五點半還有時間啦!
    林委員奕華:可是今天我們幾乎都綁在這邊了,都沒有去8樓關心……
  • 主席
    第141案的主決議……
  • 張廖委員萬堅
    好啦!繼續開會啦!
    主席:第141案的主決議,萬堅委員,文字可以嗎?
  • 張廖委員萬堅
    可以。
    主席:好,那第141案的主決議就通過,謝謝。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那我們繼續進行文資局的歲出,有第197案跟第198案一般行政,第1目,第197案是張廖萬堅的提案,第198案是本席的提案,萬堅委員要發言嗎?沒有嗎?這個部分OK,是不是?那第198案我看一下,我想問一下文資局,我們的全國文化資產會議,臺北市是不是都沒有來開啊?有沒有?
    施局長國隆:有,局長都有來參加。
  • 主席
    所以我們每個縣市都有參與嗎?
  • 施局長國隆
    是。
    主席:OK,所以不要有任何縣市政府缺席的狀況。
    林委員奕華:請問我們是分目,還是一起?
  • 主席
    現在是第1目一般行政。
    林委員奕華:好,謝謝。
    主席:所以第197案、第198案沒有意見,我們就照案通過。現在進行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第199案一直到第215案,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我有兩個案子,一個是第199案,是我自己提的,還有一個是第210案,與范雲委員共提的。關於第199案文化資產業務這個部分,他原列是18.5億元,那我提的部分是凍結2億元,其實文資保存法的立法精神就是為了我們整個文化資產的保存跟活化再利用,而不是為了保存而保存。那現在我覺得各縣市政府都會遇到的問題,甚至文化部都會遇到的問題就是說,現在你們匡列補助預算的單位是用文資數量來算,還是以縣市為單位?現在地方政府可能遇到的問題就是文資數量的多寡,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被列管的部分會越來越多,而這牽涉到各縣市財政狀況是好或不好,或者是他們施政順序的考量,當地方政府沒有辦法編列這筆預算時,中央主管機關如何來因應?你是要獎勵他,還是處罰他,或者是協助他?還是要接收或是要管理?我看到這個部分編列的預算,你們並沒有依照所列管的部分越來越多,而編列更多的預算,並沒有如此,那麼數量越來越多被登錄列管之後沒有辦法保存的這一些空間,該怎麼辦呢?你們有什麼比較具體的因應作法?好像也沒有。之前在詢答的時候,我有詢問這個部分,可是我覺得這邊的回答也沒有讓我們感受到對整個文資登錄列管的管理、活化及運用,你們有什麼比較具體的措施,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要先凍結2億元,待你們真的有比較完整的檢討過後,對於整個的補助辦法及相關機制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書面報告之後才來動支。
    不好意思,我連范雲委員的第210案,我們共提的部分,我一起講。他這個部分也是提到關於「文化資產業務」的「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它編列9.1億元,范雲委員提案是要凍結十分之一,關於文化部在2018年提出的臺北市首都文化雙軸線的構想,其中建國啤酒廠以及空總這個部分,近來報導這兩個部分都因為臺北市政府身為它地方文化資產的主管機關以及都市計畫的主管機關而有兩種不同的想法,致使中央地方規劃構想沒有辦法統合,可能使整個計畫生變,到現在為止,整個規劃的進度是延宕的,也沒有辦法照原來的計畫來推進,所以針對這個部分,要求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應該研提辦法來評估整個古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保存之必要性,確保我們重要的文化資產得以繼續保存的,並能完整建構整個文化雙軸線,如果提出專案報告之後,經過同意後,才來動支。以上。
  • 主席
    好。接下來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林委員奕華:關於文資局部分,我想請問為什麼「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按照預算書,明年比今年減列了兩億六,減列很多,因為這牽涉到很多是考古遺址、古物的環境跟價值深化等等,這些都算是很深遠、很重要的工作,可能一下子看不到成效,但是對我們臺灣的文化保存、古物保存非常重要,為什麼會少掉這麼多的錢?這部分能不能說明一下。另外,因為它也是一個連續型計畫,分4年辦理,今年是第2年,第2年就比上年少了,等於每年都在變少,所以這部分要怎麼確定它不會繼續變少,能不能說明一下?另外一個是有關於「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我們其實都知道在古蹟的部分,持續都會有一些火災方面的問題,我們要怎麼降低這個傷害?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有一些比較具體的作法?要不然,我們會發現一直都有這樣的問題,本來就希望能不能減少用明火,尤其要看地方,如果是比較屬於以木頭為建材的部分,一旦有火災,其實都會非常嚴重,不知道這個部分,文資局有沒有一些相關的對應,針對不同古蹟,在防火上面,有沒有什麼不同的一些防災設計以及要求?而這個部分未來要怎麼做,是不是可以向我們說明一下,再看我們要如何來處理相關的預算,是不是部分凍結,再送書面過來。以上。謝謝。
  • 主席
    謝謝。
    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的提案是第203案,也是在「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這個計畫主要是在做一些推廣文化資產保存,還有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的一些相關研究,我們在這裡其實有看到文化資產保存及維護的名單,目前是地方政府來提請,我們覺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在當中其實應該要扮演主動積極的角色,但是我們從一些相關的案子,例如以天外天的案子來講,其實目前就遇到文化部文資局和當地地方政府之間會有一些不同聲音的狀況,所以一直以來都還有一些問題存在,而明年4月2日延長的期限就會到期了。剛剛文資局其實也有向我們回覆,目前會召開聽證會,但是聽證會結束之後,如果還是跟地方政府有一些不同的意見,那麼是不是也需要再做更多不同的研議方案,或者是如何讓它有一些進展,所以我建議針對這個計畫來講,就這個個案,我們其實可以通盤考量未來文化部文資局如何跟地方政府就文化資產保存這部分,展現比較積極的角色。以上。
  • 主席
    請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謝謝委員關心我們文資局的預算,我先就文資局的預算結構跟各位說明一下,今年109年是比較特殊的1年,今年是我們歷史四期的第一年,歷史三期的時候,前4年是105年至108年,總經費是四十幾億元。歷史四期是從今年到113年,總經費是71億元,所以實際上歷史四期比歷史三期多,但是今年是第一年,因為補歷史三期經費不足的部分,我們今年預算有稍微調高,所以我跟各位委員報告,實際上我們的預算是這樣,108年的預算是9億9,700萬元,109年是21億元,增加太多了,而110年就回到16億元,我講的是歷史四期公建計畫的部分,所以實際上110年、111年、112年都是16億元,維持平常,所以今年是特殊狀況,這是第一個部分,我先說明。
    第二個,有關剛剛陳秀寳委員關心的部分,實際上我們跟地方政府是依照地方的財政分級,至少我們可以補助50%至90%,這是我們從協助的角度,我們也支持地方文化局逕行文資指定的部分,如果他們有需要我們文資局來協助,可以依照我們的補助要點來申請,一般來講,我們是不會拒絕的。
    第三個,我再補充一下,有關天外天的事情,天外天是個案,現在該個案已經送到行政院訴願,聽說行政院也開過第一次會議,未來我們決定尊重行政院的訴願委員會,現在我們就朝著這個方向,這次文資法的修法,我們在第九條之一把行政程序法的聽證會納入文化資產指定程序裡面的內涵,也就是未來碰到重大爭議事項的時候,一定要開聽證會議,由正反雙方就應該保存或不保存進行辯論,根據這個會議的決議,再送到古蹟審議委員會來做審查。一般來講,因為聽證會裡面有部分的決議,我們不希望聽證會的主持人由官方來主持,而由專家學者來主持,所以未來如果碰到有爭議案子,將會經過聽證會,古蹟審議委員會會絕對尊重。針對這部分,我想未來我們可以從這個方向來解決,以上簡單說明。
    至於剛剛林奕華委員所提到的,以大結構來講,我們預算只是一個調配而已,在預算結構方面,文資局的預算沒有減少,為了我們明年度預算的結構,所以我們有關於歷史再造的部分,本來明年、後年是沒有了,後來我們還是增加了,所以我們明年、後年也是增加了10億元,未來在部長支持之下,在明年的振興計畫裡面,也增加無形的部分,所以就文資局的整體預算來講,預算是增加的。有關於防災的部分,實際上我們已經推動了4年的防災計畫方案,計畫防災方案已經進行4年,自燃的現象已經不斷減少了,實際上我們這個預算主要是配合地方政府來申請,只有微調而已,並沒有減少。至於考古預算的部分,就我們整個預算裡面,它是增加而不是減少,因為我們4個計畫裡面都有考古預算,所以實際上它是增加一點點,我簡單作以上說明。
    主席:文化資產真的是很重要。各位委員,我們過去都是……
  • 林委員奕華
    說明完再處理。
    主席:都說明完了,你有哪裡還沒說明到的嗎?
  • 施局長國隆
    剛剛講到考古遺址的部分……
  • 林委員奕華
    但是從預算書看是變少!
    施局長國隆:不是,我們4個加起來是增加的,因為每個分支計畫01、02、03、04加起來……
    主席:它總計是增加的。後面的同仁,局長在報告,你們不要干擾委員啦!
    林委員奕華:沒有啦!他是局長講完才跟我講的。我的意思是,您說的是分四項裡面加起來增加,但問題是我們看預算書還是一個、一個看,還是照你的分項去看,分項看就是變少,你說加起來變多,但是分項是變少。
    施局長國隆:是啊!分項是變少,加起來是增加。
  • 主席
    因為業務的不同……
    林委員奕華:但我們在乎的是,你們在考古的部分是不是就變少了?
  • 主席
    考古的部分有沒有受到影響?
  • 施局長國隆
    考古的部分沒有。
    林委員奕華:因為需要的考古遺址與古物之環境與價值深化等工作,這部分應該是更多。
  • 施局長國隆
    我們增加一百多萬元。
    林委員奕華:你說增加一百多萬元,但是為什麼從預算書上看卻是變少的?
  • 主席
    有嗎?部長對於其他委員的部分有沒有爭取大家支持文化資產保護……
    林委員奕華:我先確定火災的部分,他說已經做了,所以能否凍一點,讓他們送資料過來,以確定他們現在防火的部分,包括法規等各方面的要求是做到什麼程度。
  • 施局長國隆
    我們現在已經做到預警。
    林委員奕華:那很好,如果已經都有,提供書面給我們就好了。
  • 施局長國隆
    沒問題。
    主席:好,那文資的部分就不要凍了,直接有的書面就給奕華委員,文資就不要凍了。
    施局長國隆:我們現在已經做到不要發生火災,我們有預警。
    林委員奕華:當然是不要發生火災,但問題是還是有發生。
  • 施局長國隆
    現在已經很少了。
    林委員奕華:所以變成保火險的部分,很多還是誘因不足。
    主席:你們馬上把資料送給林委員,局長特別去跟林委員再說明一下,好不好?
  • 施局長國隆
    好。
    主席:所以文化資產業務請大家都予以支持照列,好不好?
    黃委員國書:我同意照列,我特別提到,現在所有的法律工具,包括文資法,其實最難處理的是私有文資,私有文資真的很痛苦,不知道怎麼辦,我們都希望它可以保存、可以活化,可是畢竟它是私有財產,地方政府如果審議沒有通過具有文資身分的時候,那怎麼辦呢?地主已經繳了非常多的地價稅,也付出非常多的成本,結果那個文資只能在那邊閒置,所以這個是很兩難。所以我覺得文化部要去思考現在的法律工具是不是齊備了?文資法的修法其實從上個會期就開始在談了,上個會期沒有處理新的修法,我知道修法的相關版本、內容還在行政院,行政院還沒送過來委員會,所以這個部分能否請你們再去瞭解,如果這個會期來不及,地方政府現在處理私有文資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也沒有法源可以去架構、去處理,所以看能不能在下個會期我們來處理文資法的修法。
    主席:我非常同意國書委員的意見,下一次文資法的修正就要針對私有文資,強化它的保存誘因,我很期待這部分,請你們法案快一點出來。
  • 施局長國隆
    是。
  • 主席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針對這個部分,局長剛剛的說法我聽得懂,可是我覺得他們在執行上並不像他們說的那樣,而且我一直強調,你們列管的文資越來越多,可是你們的預算編列並沒有隨著數量增加而增加,所以我一直很質疑,你們要執行,不管是你要補助還是其他,我覺得他們這個一定有困難度。所以我可以把金額降下來,但是我堅持一定要凍,范雲委員也是,我們堅持一定要凍,但是可以把金額降下來。
    主席:我的想法是這樣,因為我們上一屆有修過文資法,也增加了公民也可以提報的機制,在我們增加提報機制之後,確實指定的這些就越來越多,可是……
  • 陳委員秀寳
    但是檢討的機制……
    主席:對,你聽我說,但是很多是滾動式的,有的修復好了,它就不需要再花修復的經費,它就是已經keep住的,就是後面的一些再利用。所以總體來講,當然我們都希望文資預算越來越多,因為文資的數量一定會越來越高,但不可能等比例增加。
    陳委員秀寳:不是,我的重點在於,我的縣市所遇到的瓶頸是,你把它列管之後就不理它,它連動都不能動!
  • 主席
    你說的是列冊文資嗎?
    陳委員秀寳:對,它連動都不能動之後,你也不給它錢,也不讓它知道它可以怎麼辦!
    主席:是哪個個案,請局長說明,因為你們會補助縣市政府,依它的財政分類……
    施局長國隆:是,會依它的分級補助60%至90%。
    陳委員秀寳:我覺得這整個制度的檢討,甚至於說你怎麼去解編它,如果我們評估之後,覺得它雖然在整區裡面,可是可能不用整區保存,只要保存幾棟比較特殊的建築就好,這個都可以去商量,也必須要有個機制。可是目前沒有這樣的機制,目前就是它給你,然後整區下去就是一直在那邊,我們看著那個建築再破、再倒、再荒廢,就是這樣子,整塊地就這樣浪費了。
    施局長國隆:跟委員報告,只要具有文資身分的,文資局一定會補助,包括暫訂古蹟也補助,一定的!只要地方政府提供出來。因為修護古蹟是跨年度的,不會一年就好,所以我們每一年都一定會補助,只要地方政府提出來,我們一定會補助,只是因為每個縣市政府的財政分級不一樣,補助的比例不一樣而已。
    陳委員秀寳:你們覺得你們都有補助,但是在我的選區,我看到的就不是這樣,我覺得你們必須要去面對的問題是,你們整個滾動檢討的機制不夠完善,我會希望這個部分你們要做得很確實,我們真的遇到很多問題,尤其是我自己住在鹿港,如果你隔壁是古蹟,你們家的牆角壞了你都不能修耶!還要隔壁同意、鎮公所同意、彰化縣政府同意!明明是自己家,只是因為隔壁是古蹟。我現在不是跟你講錢的問題,有時候對民眾來講,是生活上的困擾程度還有種種管理上、行政上的問題,所以我一直強調你們要檢討整個機制,今天你提報的過程是照程序來,但是你們要怎麼去檢討它是不是適宜、它是不是必須?
  • 主席
    這個是文資審查的制度。
    施局長國隆:我也是鹿港人,實際上我們現在要求地方政府在做指定的時候,一定要做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而且只要做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我們是會補助地方政府的,這是第一個。第二……
    陳委員秀寳:你一直說你們有補助,我剛剛也說不見得完全是補助的這一塊,其實我希望整個機制是完善的,你有提報的程序,那之後呢?
  • 施局長國隆
    我們會協助地方政府。
    主席:這樣子啦!秀寳委員對於文資指定以及鹿港地區是不是有跟縣市政府合作等狀況有疑慮,沒關係,要不這樣,你們就做書面報告,委員也沒有要砍,我們就凍一個數字。我現在來處理,我們就整目一起處理。
    林委員奕華:具體建議凍1,000萬元,大家關心的書面來就解凍。
    主席:好,整目凍1,000萬元,局長、部長可以嗎?
    林委員奕華:很少啦!一點點,意思一下而已。
    黃委員國書:可以,我同意酌凍。文資局是中央政府機關,所有文資的保存和活化,中央不可能包山包海,有非常多文資身分的取得,包括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其實都是地方政府去完成審查,然後去指定或是登錄的,所以包括非常多,像歷史建築的登錄完全都是地方政府啊!地方政府不作為,不可能全部都賴到文化部來,文化部怎麼可能管那麼多,全臺灣有兩千多個歷建和古蹟。所以我覺得這個要分得很清楚,我建議酌凍,讓你們去說明。
    主席:整目凍1,000萬元,對應於各個委員提案提書面報告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好。
  • 主席
    謝謝文資局的部分。
    現在處理主決議。是不是有文字修正?好像都是我的決議。第216案主決議是有關嚴家淦總統紀念園區於今年底主體建築修復完成,在此我要提醒局長,這個園區其實民間已倡議很久,主要是卡在跟臺銀的協商,是不是請部裡可以幫忙再來協談?我的主決議就是做這樣的要求。
    第217案也是本席的主決議,謝謝局長幫忙推動國家級文化景觀,就是在草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提案的倒數第三行修正為「研議推動國家級文化景觀,後續依研議結果擬定保存及管理原則與保存維護計畫。」我知道現在已經委外了,對不對?好,謝謝局長,這兩個案子就照修正文字通過,其餘主決議……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等一下,伍麗華委員的提案第201案,要求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第201案改主決議,文字部分是不是OK?部長、局長可以嗎?好,可以。
    第216案、第217案照修正文字通過;第218案、第219案照案通過,然後加列第201案改主決議。
    接下來進行影視局預算部分。影視局有3個案子,請賴委員發言。
    賴委員品妤:我的提案是第220案,這部分主要是針對「影視音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09到113年度編列十四億多元,第一,針對這個預算案,我們認為依照過去歷年來補助的成效,現在的績效目標值是不是訂得過於低估或保守?這個部分文化部雖然回應表示目前是想要朝量少質精的方向發展,但對我來講,我想在座各位都是教文委員會委員,相信對教文委員來說,我們一定都能同意不要只看數字的產出,而是可以走向量少質精的目標,這部分我們一定是不會反對的,但問題在於,雖然文化部這樣回覆我,但並沒有具體告訴我們要如何達到所謂的量少質精目標,所以我非常希望文化部可以提出比較詳細的相關報告,告訴我們你們到底要如何達到這個目標。
    再者,我還要提醒一點,目前看起來這個計畫是針對影視,就是電影、電視或流行音樂,但本席很關心的動畫產業,好像永遠都被排除在相關範圍之外,其實這些東西有時也會涉及動畫場域,這部分我真的要再次提醒並且要求,臺灣真的有非常多動畫人才,但非常可惜過去我們的人才常常都是在做代工,我想重要的因素可能包含各種國際局勢,這個我們在協調會上其實已經講了很多,現在就是發展動畫產業的時候,所以我真的要再次拜託,尤其是產業局,你們的主要業務範圍就會涉及到這個部分,所以我會希望你們再特別抓出這個部分,這點我要再次拜託,並且還要再拉出來討論,就是目前並沒有針對動畫有相關的組別,是不是到時候也可以考慮做一些組別上的調整?以上,謝謝。
    主席:賴委員,我們等一下會進入細項討論,你現在是針對總體發言。在此,我也要提醒各位,剛剛在處理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時,已經有針對張廖萬堅委員及林奕華委員的提案,有一個專案報告,就是針對影視音政策規劃補助跨域整合,已經有一個專案報告,現在賴委員針對影視音產業發展中程計畫也要求提出專案報告,所以我希望未來在那個專案報告裡,可以把相關配合的東西一起報告,好不好?雖然司跟局的業務不一樣,但影視音的發展是一個脈絡,我覺得就一體來處理,好不好?賴委員,你可以在那個專案報告時再特別要求。
  • 賴委員品妤
    好。
  • 主席
    現在我們進行目別的處理。
    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提案是第223案到第226案,請林委員弈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影視音部分,我剛好各有一個提案。有關電影部分,一、電影產業更需要國家隊,所以目前大概的進度跟計畫狀況,請相關單位說明。二、針對國片海外品牌能見度跟影響力的成果,也請在此公開說明。三、影視音三組,為什麼只有電影組有編列預算2,000萬元,補助文策院辦理交流,原因為何?雖然這部分他們有來跟我說明,但我覺得還是公開說明比較好,不然大家會以為只有電影組。四、影視局跟文策院如何分工?這部分也希望你們公開說明,留下紀錄。五、有關廣播部分,目前傳統廣播型態已日漸式微,但其實是可以轉型的,如何協助廣播部分進行轉型,預計編列2,000萬元作為輔導製作廣播多元化內容,其具體內容是什麼?請跟我們說明。最後是流行音樂產業部分,這部分原本我們是華人區域內最強的,尤其現在疫情期間,我覺得數位科技對於我們流行音樂會有更大的幫忙,所以如何善用數位科技來進行流行音樂的行銷,這部分也請跟我們說明政府有沒有相關的計畫?另外,在人才扎根部分,我知道這部分一直都有預算,但根據相關業界的反映,大家是覺得比較流於補助形式,並沒有真正提升流行音樂人才的培育效果,這部分也請影視局加以說明,以回應外界這樣的評論。謝謝。
    主席:好,謝謝林委員提醒,我們就第2、3、4目一起討論,因為電影、廣播、電視跟流行音樂大概都是同一個局在處理,所以就一併回應。現在請陳委員發言。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我有兩個提案,雖然不同目,但可以一起說明,就是第225案及第231案。第225案是有關「電影事業輔導」項下的「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預算編列5.1億元,我是提案凍結300萬元。
    另外,第231案是「廣播電視事業輔導」項下的「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編列4.7億元,我也是提案凍結300萬元,主要是因為這裡的業務,很多都是輔導多元劇種,包括劇本開發、媒合製作及潛在投資者,或者是在獎勵編劇人才、鼓勵多樣性劇本創作,我覺得這樣的業務重疊性太高,難以區分,應該要讓真正需要的人,可以找到應有的平台,或是找到他所需要的資源,或能夠對應的窗口。這點我上次質詢時,其實你們有回答,可是我覺得沒有很詳細,所以希望這個部分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能夠提出比較完善的報告,區分他們本身的業務和對接的對象,並提出實質的計畫,所以提案要求影視局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再來動支預算。以上。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227案也是針對「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建議凍結500萬元,主要是針對108年度預算執行的狀況,這部分文化部是有來說明,因為很多補助都是跨年度的製作,有些在取消補助或者有什麼問題時,會有第二次的徵件,這樣的說法,我是可以接受,但是我今天一開始也講過,在大家的補助努力下,台劇其實是有進步的,希望這種進步的現象,包括質升、量也提升了,我甚至還質疑說你們的那個補助預算是不是過於保守了,如果說有好劇本的時候,我們文策院應該也會增加那個投資的量才對啊!因為我們會有個專案報告嘛!你們應該把你們補助的結果跟因此而吸引的片數提出來,就是說因為你們的補助然後使台劇優良,然後它的市場被開拓,件數應該要增加。我在看的時候感覺件數好像沒有什麼增加,多數還是依賴補助,所以我當時對這個預算執行也有點意見,經過你們的說明,我可以接受,但是我講的那個東西,希望你們在專案報告時能夠把它提出來。謝謝。
  • 主席
    我們請徐局長綜合答復。
    徐局長宜君:好,各位委員,我就綜合回復,首先是賴委員品妤所提第220案的相關績效指標,我們自己也有相關檢討,所以我們會提出改善,併入專案報告一起說明;關於動畫部分,事實上我們在電影跟電視劇都有支持動畫,這部分我們到時候會一併做說明。
    至於第223案,林奕華委員關切關於電影的部分,基本上,我先講一下跟文策院的這個部分,我們補助文策院是2,000萬元,這部分在我們的預算書寫得非常清楚,它是包括影視而非單獨就電影的部分,因為其實我們是參考韓國的經驗,希望藉由像KOCCA這樣的組織,能夠有一個單一窗口面對國際,由他們來整合影視相關的展會,然後能夠協助國內做國際的推動,這一塊整個是補助文策院,所以,我們是為了有統一窗口,所以單獨編列在電影組……
    主席:OK,所以影視都有,沒有音啦!
    徐局長宜君:音樂的部分,它的性質比較特殊,因為每個音樂節的特性不一樣,有的事實上是適合獨立樂團,有一些是屬於搖滾跟爵士,它比較難用國家隊的方式來做處理,基本上我們協助業者……
  • 主席
    所以是影視……
    徐局長宜君:對,影視部分由文策院統一,其他部分還是看每個樂團的狀況去作巡迴跟相關的參展部分。剛剛林奕華委員還有提到現在整個國片發展的部分,我們這幾年的目標大概就是開拓多元的類型,還有就是希望能夠培植相關的新人能夠產製一些多元的內容,基本上,這幾年國片其實也都大爆發,我們在海外的部分,其實有很多很不錯的成績,我就簡單做報告,最近比較紅的像「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因應疫情時代,它未來就會在Netflix上架,目前相關版權都已經在洽談。
  • 主席
    會上Netflix?
    徐局長宜君:對,還有,像「返校」,它在國內賣出2.6億元的票房,也賣出14個國家的版權;像「誰先愛上他的」,之前在臺灣有6,600萬元的票房,也是在Netflix獨家上架;「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在國內有2.2億元的票房……
  • 主席
    所以都有很好的……
    徐局長宜君:對,所以我們可以在補充報告時一起做說明。
    主席:因為影視流行音樂局有一個專案報告了,針對各個委員提出的意見,他們就綜合在那個專案報告裡來提出。
    徐局長宜君:還有廣播的部分,剛才林奕華委員的第228案提到廣播的部分,因為我們有訂了一個廣播相關補助要點,其中就是林奕華委員所特別提到的關於廣播數位化這件事,事實上這是我們一個核心的目標,我們在整個補助案裡頭,雖然每年只有2,000萬元,但是我們最重要的就是說怎麼協助他們可以產製多元的內容,然後能夠做數位、跟數位這個潮流相結合,所以現在有很多節目基本上都不是只有在廣播電台聽得到,事實上他們也會發展自己的app跟在YouTube、甚至在Podcast上都可以聽得到,我們可以把詳細的相關資料提供給林委員。
    主席:所以請把那個特別珍貴的、把你們的成績、要改善的都在專案報告中提出來。針對影視流行音樂局部分賴品妤委員、林奕華委員、陳秀寳委員、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你們要特別依委員的建議來辦理,好不好?那預算就照列。謝謝。
    接下來我們處理傳藝中心的部分,我們就一併來看,從第237案到第245案,有沒有委員要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關於我的那一個提案,因為他們有來說明了,我接受,沒有意見。
    主席:第237案的部分,就照列。而傳藝中心其他的部分,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傳藝中心其實慘淡經營啦!也歡迎大家到士林的傳藝中心來走一走,好不好?如果大家支持,傳藝中心的預算就照案通過,謝謝。
    處理臺灣美術館的部分,臺灣美術館的提案是第246案到第255案,黃國書委員一定有意見,請張廖委員萬堅先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255案也跟國美館那邊溝通過了,我改成主決議,好不好?
  • 主席
    第255案改主決議。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不好意思,我還是老問題,就是非典型勞工的問題,因為發生在國美館。是不是就把它改成主決議?
  • 主席
    第250案改主決議。
    林委員宜瑾:可是我要建議一下,這件事情真的要好好處理,而且在11月9日有一個協商,兩位員工是想要復職,可是國美館說沒有缺啦!在沒有開缺的情況下,就算協調結果是這兩個員工要復職,也沒辦法復職。
    梁館長永斐:那個時機到了的時候,自然會解決。
  • 林委員宜瑾
    時機到了是什麼時候?可是這中間他們就有所謂沒有辦法續約的問題。
    梁館長永斐:時機到的時候我會解決,好不好?因為我們的的保全有兩個廠商……
    林委員宜瑾:好,我還是建議,雖然這個就是所謂的勞務承攬嘛!可是,我覺得委託的單位就像貴館應該要積極介入,當類似這種勞資糾紛發生的時候。
  • 梁館長永斐
    好。
  • 林委員宜瑾
    謝謝。
    主席:宜瑾委員,徵求你的同意,你這個主決議是否併前面那個主決議,然後我們把國立臺灣美術館也放進去?
    林委員宜瑾:好,OK,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黃委員國書
    品妤委員先講。
  • 主席
    黃國書委員一定有驚人之語。先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我的是第247案,主要是針對國美館業務費項下國內旅費的部分,我覺得在國內旅費的部分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其實執行率一直都不高嘛!我們看過去幾年的狀況,大概是在五成到七成、都不到七成的狀況,我原來是提案減列,現在考慮到館長是新上任,我也相信館長改革、革新的決心,所以我這邊可以不堅持刪減,但是不是可以先凍結,然後給我們一個……
  • 主席
    國內旅費要凍結?
  • 賴委員品妤
    至少要給我們明確的說明或者等我聽完說明後再看情況。
  • 主席
    請梁館長說明。
    梁館長永斐:因為我們這個旅費是包含四個生活美學館在內,我現在辦的業務中,走出去的時機會更多,包括聯展、把典藏的作品或跨出國美館到其他各縣市去展覽,所以旅運費明年一定會使用,我怕還不夠用,我是希望能夠促進縣市的交流或者館所的交流,能夠展覽及互相的策略聯盟,這樣的話,相信一定能夠落實,而且可以讓全國各縣市的民眾一起來欣賞一些美學作品。
    賴委員品妤:那這樣子好了,可以改主決議,但是我希望你們可以有一個明確的書面報告,包含執行率的部分,因為館長表示甚至費用會不夠嘛!這個就要跟我講清楚到底會怎麼樣。
    主席:第247案改主決議,然後你們事後也給品妤委員一個書面報告。
    梁館長永斐:好,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黃委員國書
    改主決議。
  • 主席
    第246案改主決議?
    黃委員國書:大家都改主決議了,那我的案子也改主決議。
    主席:好,非常謝謝。國美館的部分,第246案改主決議;第247案改主決議;第250案主決議併第173案主決議辦理;第255案改主決議。謝謝各位委員,主決議的部分要現在看還是稍後?給你們一點時間好不好?
    我們先來處理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工藝中心的提案是第256案到第261案,有委員要發言嗎?工藝中心的預算已經很微薄了,好,徵求大家的意見,工藝中心預算是否予以照列?工藝中心預算予以照列。
    現在處理臺博的部分。第262案至第266案,現在臺博門票一張20元,有的30元。部長,臺北除了鐵道部,還有其他的,我覺得他們的套裝行程很好弄,但是票價應當可以反映調升。不然我每次去只要20元、30元,連要用消費券都不能找零,還要揪人一起去。我覺得該合理調升的就要調升。
  • 黃委員國書
    真的啦!
    主席:我去消費券就不能用!預算照列,然後你們往門票調整的方向來研議,好不好?這個要不要用主決議?你們寫一下給我。因為臺博現在有好幾個園區,就藉這個機會提升展示能量,並對於策展提升、活動提升。我建議就是你們研議提升門票,現在去寫一下,我跟黃國書委員共提。郭茂林的文稿是臺博要收,對不對?我前面有處理,麻煩你們!臺北預算照列,增列一個主決議,你們現在去寫一下,好嗎?臺博要新增一個主決議,對於研議門票的部分。
    再來處理史前博物館的部分,共計7案。委員如果沒有意見,臺博就照列。臺博,辛苦了!史前現在門票多少?80元!史前都80元了,臺博才20、30元,拜託!好,史前博物館預算照列。
    再來處理人權博物館部分。謝謝大家支持,人權博物館的預算照列。這個部分有主決議,第246案是黃國書委員的提案,改成主決議。黃國書委員,文字可以嗎?
  • 黃委員國書
    可以。
    主席:第255案是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可以嗎?剛剛還有賴品妤委員的第247案,以及臺博趕快去寫一個。
    現在很快地進行幾個行政法人的預算,因為剛剛預算都已經撥過來了,所以我們很快速在程序上處理一下。
    林委員宜瑾:不好意思,因為我剛剛在處理主決議的事,我補充一下第269案史前博物館的部分,好不好?
  • 主席
    好。
    林委員宜瑾:因為現在南科有南科考古館,上次黃國書召委帶我們去南科考古館考察,大家對南科真的讚不絕口。因為裡面的整個配置及動線與場館的設計真的非常好,可是有一個小小的缺點,還是要提醒南科考古館改進。事實上,南科考古館最主要的收藏品還是所謂的人骨,這些人骨其實有兩千多副要好好地整飭並收藏,可是截至2020年8月為止,才只完成3具,我現在手上的資料是這樣。明年預計還要完成6具至8具,離二千多具有很大的差距。我希望考古館的進度要加強,而加速進程是不是要引入外部資源?光考古館的人力是不夠的,該怎麼引入外部資源,有效地把這些這些人骨好好整飭。我的意思是這樣。
  • 主席
    館長是不是方向上就同意照林委員的建議?
    林委員宜瑾:所以也把它作為主決議,不然我本來要凍結。
    主席:現在趕快去寫,好不好?
  • 林委員宜瑾
    謝謝。
    主席:現在是臺博有一案,史前博物館也有一案,趕快去寫主決議。
    現在處理國表藝的預算,張廖萬堅委員有一案。
  • 黃委員國書
    國表藝算在哪裡啊?
    主席:張廖委員不在,委員應該OK嘛?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就照案通過。主決議有黃國書委員一案,針對黃國書委員的主決議,部長,可以嗎?請朱董事長說明。
  • 朱董事長宗慶
    是不是免予增列預算這塊……
    主席:對,免予增列不用。現在黃國書委員的主決議呢?
  • 朱董事長宗慶
    遵照辦理。
    黃委員國書:我的主決議很簡單,因為有一些場館年久失修,可能需要增加一些設備,就這樣,好不好?
  • 主席
    親子廁所、無障礙空間。
    黃委員國書:對,特別是無障礙空間。
    主席:謝謝,國表藝的預算照案通過,主決議也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文策院的預算。張廖委員不在場,黃國書委員有要討論嗎?
    黃委員國書:我有兩案,還凍結,現在的氣氛好像不利於凍結?
    主席:對。董事長已經坐在你對面,如何?
    黃委員國書:改主決議,好不好?改主決議。
    主席:文策院第2案及第3案都改主決議,是嗎?
  • 黃委員國書
    都改主決議。
    主席:好,趕快去改一下,好嗎?
  • 黃委員國書
    這個沒有嗎?這要凍結嗎?可是我看丁曉菁都已經──嗯!我看都改主決議好了。兩個案子都改主決議。
    主席:好,謝謝。我們非常期待文策院下週重要的成果活動,好不好?
  • 賴委員品妤
    提主決議可以發言嗎?
  • 主席
    可以。
    賴委員品妤:我提了兩個有關文策院的主決議,因為有一個東西我滿重視的,文化部補助數位模型庫商轉營運規劃計畫列了經費300萬元,但是截至8月實際支付的金額只有7,980元。問題是到8月底只有七千多元,那時候我看到這個數字還以為是看錯了,你知道嗎?你看我後面還寫了一堆問號,想說是怎麼回事。
    主席:他還沒結案,他什麼時候結案?
    丁董事長曉菁:針對300萬元,我們前期先做了一個規劃,跟學者研究怎麼處理,所以發包是下半年,到12月就會完全執行完。
  • 賴委員品妤
    確定可以嗎?
    丁董事長曉菁:確定可以,因為300萬元的案子算是很小。
    賴委員品妤:大廠商就算了,但對很多廠商來說,今年遇到疫情,這都是救命錢,所以真的要趕快處理。
  • 丁董事長曉菁
    沒有問題。
    賴委員品妤:再麻煩文策院,謝謝。
  • 丁董事長曉菁
    下半年會完全完成。
    主席:文策院的預算就照案通過,有關主決議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第8案及第9案,第4案至第8案都照委員文字來通過,第9案是伍麗華委員的提案,有部分文字酌修,他要文化部與文策院在兩個月內提出檢討,然後兩個月改三個月,OK嘛?伍委員OK。好,文策院的預算照案通過,主決議也照案通過。黃國書委員的第2案及第3案增列主決議,現在去處理文字。
    接下來處理國家電影視聽文化中心,張廖委員有一案,張廖委員應該OK嘛?好,我們就照列。電影中心預算通過照列。
    現在還有5個主決議正在擬文字,我們休息5分鐘,等一下有5個提案的主決議要處理。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有哪幾個案子來了,先看一下。文策院的部分來了幾個?這是黃國書委員的案子。
    我先預告一下,我們下下週會安排一天去空總考察,所以請文化部妥為安排。
    接下來,好像史前博物館有一案、臺博有一案,那第247案是什麼?第247案是國美館的,國美館的呢?國美館已經審完很久了,怎麼還沒來?第247案改主決議寫在哪裡?就是賴品妤委員的案子在哪裡啊?我現在手上只有文策院的一案。
    我們照順序處理,第247案是賴品妤委員的提案,針對國立臺灣美術館的預算,是不是「有寬列之虞,允宜依實際需要詳實編列。建請文化部於三個月內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賴品妤委員的第247案在這裡,OK。
    史前博物館是林宜瑾委員的提案,其中尚有2123具人骨待整飭,所以請他們強化南科考古館整飭能量,尋求外部資源並研議開放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參與,好不好?謝謝。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
    主席:再來是臺博的部分,國立臺灣博物館相較其他文化館舍,票價過低,所以希望能夠來研議適度調高票價之可能性,好不好?由吳思瑤委員及黃國書委員共提,請其他委員加入連署。
    最後,文策院有2個提案,2案都是黃國書委員提案。黃國書委員,文字可以嗎?
  • 黃委員國書
    OK。
    主席:好,所以文策院的2個主決議,文策院第3案5G技術的部分,也是黃國書委員提案,文字可以嗎?
  • 黃委員國書
    可以。
  • 主席
    謝謝各位同仁。
    (協商結束)
    主席:本日預算審查結果免予重複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
    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已審查完竣,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好,不須交由黨團協商,謝謝。
    關於本日會議作以下決議: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吳召集委員思瑤補充說明。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6時41分)
  • 附錄
User Info
吳思瑤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臺北市第1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