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9時3分至14時59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人數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9時3分至14時5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琪銘
    主席:出席委員人數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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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2時2分
    下午2時1分至5時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邱顯智 張宏陸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魯明哲 王美惠 林思銘 湯蕙禎 吳琪銘 管碧玲 林文瑞 林為洲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葉毓蘭 林德福 鍾佳濱 林楚茵 李貴敏 陳椒華 廖婉汝 林奕華 江啟臣 張其祿 廖國棟 羅明才 高嘉瑜 邱志偉 劉世芳
    委員列席17人
    請假委員:吳怡玎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暨相關人員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暨相關人員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代理董事長邱垂正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翁燕雪暨相關人員
    主 席:吳召集委員琪銘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代理董事長邱垂正報告,委員羅美玲、邱顯智、莊瑞雄、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林文瑞、湯蕙禎、林思銘、吳琪銘、管碧玲、魯明哲、林楚茵、廖婉汝、陳椒華、林為洲、葉毓蘭、林奕華、江啟臣、李德維、張其祿、高嘉瑜、邱志偉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暨相關人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即席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李貴敏、邱志偉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一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
    二、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三、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決議:
    壹、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7項 大陸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項 大陸委員會1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9項 大陸委員會63萬8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9項 大陸委員會3萬2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4項 大陸委員會原列9億3,837萬8千元,減列「業務費(含委辦費)」100萬元、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200萬元,共計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3,537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4項: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於「綜合規劃業務」、「文教業務」、「經濟業務」、「法政業務」計畫項下之「對私校之補助」共編列713萬6千元,作為國內私立學校舉辦兩岸相關議題研討會及交流參訪等活動;推動兩岸文教各項交流活動;協助國內私立學校辦理兩岸廣電、新聞出版等交流活動;協助中國大陸臺商學校發展,增進臺商子女與臺灣的互動;兩岸經濟相關研討會或座談會,赴中國大陸或邀請中國大陸人士考察參訪或參加考察參訪會;辦理兩岸法制、社福、公衛、勞工相關議題研討會或交流活動等事宜。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覆,加上突破性感染等問題,我國12-22歲之學生族群第二劑疫苗接種覆蓋率尚未達7成,加上110年10月底起大陸疫情再起,疫情期間赴陸之研討會應審慎評估,確保學生之健康安全。
    爰此,凍結大陸委員會於111年度「對私校之獎助」預算8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大陸地區旅費(含派員赴大陸計畫)」編列184萬2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84萬2千元。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目前實體會議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為因應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大陸委員會應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之必要性及相關費用支出。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因應兩岸交流及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重新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之必要性及相關經費應用,並對如何強化兩岸交流提出具體策略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84萬2千元,惟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復,且大陸地區近日疫情再度升溫,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赴陸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萬5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共編列65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考量大陸地區疫情再起,人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存在相當風險;更何況目前兩岸關係因為對岸政府始終採取冷淡態度,互動不佳,相關會議召開機會不高。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共編列65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預計派員赴中國大陸與智庫、專家學者等座談經費。惟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復,且大陸地區近日疫情再度升溫,多條傳播鏈蔓延20個省份,確診人數持續攀升,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赴陸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萬6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九)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共編列1,379萬8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萬6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十)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7萬6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萬4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共編列642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萬4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十四)香港政府屢次對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之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自110年6月21日移回5名職員,並調整港處業務辦理方式,因此111年度預算中編列赴我駐港澳機構視察、協調及參加相關研討會等會議等交流活動,恐無法如期參與,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共編列374萬1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元。然香港政府自2018年7月起,屢次對臺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臺灣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我駐香港辦事處於110年6月20日人員全數撤出。如此不友善態度,我政府應該予以譴責,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十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共編列374萬1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十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萬3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九)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共編列4,283萬3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萬3千元,然香港政府自2018年7月起,屢次對臺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臺灣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我駐香港辦事處於110年6月20日人員全數撤出。如此不友善態度,我政府應該予以譴責,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二十)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共編列4,283萬3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萬3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廿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8萬1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廿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共編列1億2,48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8萬1千元;然香港政府自2018年7月起,屢次對臺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臺灣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我駐香港辦事處於110年6月20日人員全數撤出。如此不友善態度,我政府應該予以譴責,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廿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共編列1億2,48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8萬1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廿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項下「兩岸文教議題之研究與策略規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9萬4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廿五)為派員赴中國及港澳加強相關業務之交流,大陸委員會111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共編列135萬1千元。其中,包含「港澳蒙藏業務」及「一般行政」計畫中編列53萬8千元,係為考察駐港澳機構、與香港辦事處人員業務聯繫或推動工作及行政支援。
    經查香港政府屢次對我國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駐人員已於110年7月被迫全員返臺。臺港本於互惠互利原則互設辦事處,然因香港反送中,北京和香港政府不但直指臺灣政府駐港辦事處為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人提供支援,現在又強逼我國撤回香港辦事處來孤立港人。
    在中國的無理政治打壓下,雖然大陸委員會表示香港辦事處將進行業務調整,仍會維持必要的運作為民服務,然實際上港府故意不續發工作簽證給我方,已無赴駐港機構洽公之需求;此外,兩岸或是臺港關係已經達到冰點,中國刻意限縮兩岸有溝通聯繫管道,阻滯大陸委員會推動兩岸工作及相關交流合作等,可見111年度是否得以照計畫前往中國或香港澳門仍屬未知。
    為撙節資源,並適度保留大陸委員會與對岸交流之能量,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就兩岸關係變化審慎評估是否能如期前往中國及香港澳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國外旅費(派員出國計畫)」編列427萬2千元,凍結百分之二十,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計編列427萬2千元。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各國控制情況未明,各項會議召開仍受限,而派員出國仍有相當風險,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二)大陸委員會為向海外各界說明兩岸政策並對兩岸情勢交換意見,以及考察國外法政業務以瞭解相關國家及非政府組織與中國交流和運作之情形,111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編列427萬2千元,規劃派員赴歐美及亞太地區考察及參加不定期國際會議。
    鑒於11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出國預算執行率低,而目前國際間疫情雖然趨緩,我國疫苗接種涵蓋率也逐漸提升,然完整接種疫苗仍有遭到突破性感染之疑慮,各國的入境疫苗接種規定與認證疫苗也不盡相同,可見111年度是否得照計畫如期出國仍屬未知。
    為撙節預算避免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有落差,並保留我國進行國際交流參訪之能量以即時掌握國際與兩岸情勢。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審慎評估出國必要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就疫情狀況滾動檢討出國具體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計編列427萬2千元。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國外地區考察開會,仍有相當風險,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國外旅費」共編列427萬2千元。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目前跨國會議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為因應國際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大陸委員會應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之必要性及相關費用支出。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因應國際交流及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重新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必要性及相關經費應用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五)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算於國外旅費共編列427萬2千元,惟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復,許多國家之確診數仍持續攀升,突破性感染問題日益嚴重,目前國境尚未完全解封,為避免我國疫情再度爆發之風險,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派員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案於各項下編列國外旅費共427萬2千元,用以出國考察及開會之用。大陸委員會於110年度編列同樣預算數額用以出國旅費,且111年度之預算說明未具體詳列出國地點與時間,僅列歐美及亞太地區,範圍過廣;而依出國地點、時間皆會導致旅費差異,連續兩年皆編列同樣數額之出國預算,似有說明未盡詳明之處。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針對上開疑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外智庫合作」之「國外旅費」編列111萬4千元。雖然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看似逐步趨緩,但許多國家之確診數卻仍持續攀升,突破性感染問題日益嚴重,目前國境尚未完全解封,為避免我國再度爆發之風險,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派員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且疫情期間因公出國計畫已多改以視訊會議方式辦理。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647萬7千元,其中「國內外智庫合作」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111萬4千元,辦理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及參加相關國際研討會等活動。然由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未趨緩,建請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考察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九)因應兩岸情勢建立多元溝通管道,大陸委員會派員赴外考察參訪,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外智庫研究」編列694萬4千元,已較110年增加預算60萬元。但是,觀其細項,項目共分為兩部分:(1)委辦費585萬元。(委託學術研究團體,與歐美亞太國家智庫合作,舉辦國際研討會座談會研究兩岸關係與區域情勢等)(2)國外旅費111萬4千元。(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參加國際研討會等)
    依照110年度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為節省支出:各部會委辦費統刪5%、大陸地區旅費減列40%、國外旅費減列5%。因此,大陸委員會是否有必要於111年編列百萬元以上國外旅費,不無疑問。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一)為辦理兩岸法制、政策、衛福等法規交流業務,大陸委員會派員赴外考察參訪,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其中「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31萬3千元,辦理赴國外相關機構考察之旅費。然由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未趨緩,建請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考察之規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三)為加強臺灣與港澳交流與合作,持續發揮香港及澳門辦事處之服務,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其中「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19萬2千元,辦理赴相關國家實地研究與訪談交流,擴大資訊蒐集與掌握等工作。然由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未趨緩,建請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五)因應整體兩岸情勢發展,持續推動兩岸各項政策及交流事務,了解國際相關意見,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其中「國外旅費」編列249萬5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4億4,791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3億9,869萬5千元,包含職員221人、駐警6人、工友5人、技工4人、駕駛4人、聘用19人、約僱8人、駐外雇員17人,總共284人,較110年度286人減少2人,預算卻增列127萬9千元。人員減少經費非但未減少,卻增加預算實屬不合理,應遵守政府撙節財源支出原則以穩定國家財政,覈實編列。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設備」編列2,947萬6千元,用於維持各項資訊系統正常運作及資安防護,並提升人員資安職能。經查,大陸委員會於資訊管理預算較110年度預算之1,787萬6千元高出64.89%,主要增列項目包括電腦、印表機等硬體設備;社交工程電子郵件防禦系統及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軟體汰換作業。配合資通安全及業務需求,應視業務實際需求,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研議分期逐年汰換,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軟硬體設備之逐年汰換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2,947萬6千元,其中包含為提升資訊應用及資安防護之資訊管理經費,較110年度增列資安防護設備及建置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經費1,160萬元。
    經查大陸委員會111年度為符合資通安全及業務所需,資訊管理預算較110年度增加64.89%,主要增加預算之項目包括:汰換電腦及印表機、社交工程電子郵件防禦系統及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惟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108至110年度中央政府普通公務機關編列資安預算及占資訊預算比率逐年提升,呈現政府機關因應法遵義務提升,資安經費投入有增加之趨勢。惟政府機關整體資安環境整備情形,尚有相當精進空間。
    爰此,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計辦理多項資訊軟硬體設備採購,應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提出落實推動相關資安防護應辦事項之規劃,以降低遭受資安攻擊之風險;此外,配合業務需要逐年汰換現有資訊設備,應衡酌業務實際需求,並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研議分期逐年汰換,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及具體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數2,947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增加1,061萬5千元,惟預算案中說明似未詳敘預算大量增幅之原因,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迫切性及汰舊換新相關規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2,666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大陸地區不斷吸收我國高科技人才,再者因美國與大陸地區科技戰影響,大陸地區極有可能加速吸納我國高端人才及技術。惟我國對於防堵對岸吸納我國人才及技術之對策並未落實,且相關法令規範似無法有效防止,大陸委員會應儘速檢討修正相關法令並嚴防我國高科技、敏感技術人才外流。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研擬改善辦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共1,693萬8千元,用以委託相關團體或專家學者就兩岸經貿情勢、動態資訊、互動發展等領域進行蒐整、研析、研究等工作。
    然中國大陸於110年屢次禁止進口臺灣農產品,造成臺灣農民生計重大損失及經濟影響;而大陸委員會往年皆編列預算進行相類研究,但並未針對是類情形向國內相關機關提出預警或提醒,顯見其研究成果、資訊蒐整之成效尚待加強。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加強委辦研究成果、資訊蒐整之準確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379萬8千元,預計用於(1)兩岸經貿、小三通及相關業務之評估、規劃及執行、(2)派員參加兩岸經貿相關課程、(3)派員赴陸進行實地考察、參訪等相關活動。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兩岸小三通自109年2月10日即暫停營運,連帶亦造成金門縣鄉親之大陸銀行卡遭凍結、金門商圈商家苦不堪言等民生問題,大陸委員會應適時協助,協調兩岸交流。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379萬8千元,其中388萬2千元係用以配合兩岸政策及互動策略,進行兩岸經貿、「小三通」及相關業務之評估、規劃、協調及執行等相關費用。
    然自109年2月10日起,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暫停小三通客船服務,至今尚未恢復運行;大陸委員會編列預算進行小三通相關業務之規劃、協調及執行,其預算成效尚待說明。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針對上開疑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2,666萬8千元,其中「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816萬5千元,係為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以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
    為了因應中國政經環境及法令變化,補助辦理臺商經貿座談會、教育訓練活動及各項研討會,加強辦理在地服務,以凝聚臺商力量,108年共辦理臺商在地服務活動47場,但109年僅辦理8場。
    經查習近平在武漢肺炎期間推動「共同富裕」,不僅對中國經濟實施嚴格監管,還干預市場經濟來解決國內的貧富差距,甚至還出現傳聞全國臺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響應中國共同富裕的政策,造成臺商業者心生畏懼,擔憂未來經營會受到中國影響。雖然大陸委員會表示,針對這種要求臺商非自願性的捐助,提醒臺商要留意中國大陸經營投資的風險。
    隨著美中貿易戰升級,也加速臺商回流的腳步,因此大陸委員會除了協助有意願從中國退場的臺商快速返臺投資,也要協助留在中國的臺商做好營運管控以降低投資風險與確保資金安全,並建立雙向溝通聯繫的管道,以強化在地臺商相關權益保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針對擴大臺商輔導及服務具體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凍結百分之五,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包含建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機制,以及建立兩岸食品衛生安全處理機制。
    經查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生效迄今已逾12年,雖累積相當成效,惟自105年5月以後兩岸間互動趨緩,請求事項辦理件數多呈下降趨勢,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兩岸共打成效又再降低。近年我方向中國提出請求接返受刑事裁判確定人之件數,105至109年度分別為24件、11件、2件、4件及2件,案件請求量明顯已大幅降低,惟因陸方均未正面回復,導致自105年度起已連續5年未有成功接返之案例,影響國人返臺服刑之權益。此外,兩岸犯罪情資交換遲滯,截至110年4月底,我方提出請求累計6,976件,陸方完成率僅31.06%;陸方提出請求累計1,826件,我方完成率卻高達85.49%,雙方完成率落差甚大;又自105年度起陸方緝捕遣返我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人數亦逐年下降。由於情資交換與通緝犯緝捕遣返成效低落,恐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實為一大阻礙。
    又海基、海協兩會於97年第二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建立制度化兩岸食品安全聯繫窗口,以強化兩岸食品安全事件訊息溝通及合作,提昇不安全食品即時通報的預警功能,先期預防重大食品安全個案發生。經查中國非洲豬瘟失控甚至掩蓋疫情,中方不但完全沒依協議內容對臺灣善盡通報之責,甚至已讀不回,放任走私及海漂非洲豬瘟病死豬入侵臺灣。
    可見在兩岸關係僵化下,中國刻意阻滯兩岸有溝通聯繫管道,推遲兩岸相關的協議工作及交流合作。惟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算中針對「兩岸事務法規研擬、協調及審議經費」較110年增列60萬元;「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較110年增列45萬元。雖然大陸委員會應健全完善兩岸往來的法制基礎,但更應著重針對兩岸協議成效不彰之部分進行檢討改善,賡續推動落實兩岸協議之執行,以維護我國及國人權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經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迄今逾12年,已逐步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並具成效,惟我方向陸方提出「罪犯接返」為447件,陸方截至110年8月底僅協助完成19件;「通緝犯緝捕遣返(人)」部分為1,657件,陸方截至110年8月底僅協助完成502件,尚有改善空間。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精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實際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我國請求對岸罪犯接返之協助事項已向大陸地區請求447名,惟大陸地區僅完成19名罪犯接返,經查,自105年度起兩岸接返罪犯之情況已停滯多年未有發展,近年我國提出罪犯接返請求之件數逐年遞減。
    據法務部107年4月統計,我國約有1千3百名左右之國人於大陸地區服刑,經查,我國向大陸地區提出請求接返受刑事裁判確定人之件數,105至109年度分別為24件、11件、2件、4件及2件,110年截至7月底則尚無提出相關請求,案件請求量明顯大幅降低,且近5年皆未有成功接返之案例,無法有效維護國人返國服刑之權益及國家之尊嚴。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接返在陸服刑國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近年重大刑事罪犯潛逃國外事件頻傳,嚴重影響我國司法威信,我國外逃重大刑事罪犯高達6成屬於經濟犯罪。經查,截至110年7月底止,重大刑事案件外逃之通緝犯總計271名,以經濟犯罪類型最多,共180人(占66.42%),潛逃地點則以中國大陸及北美地區占多數。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187萬3千元,係為因應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持續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疫後兩岸法政、人員交流,及中國大陸推動對臺相關策略措施作為等相關發展趨勢,並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解決方案,建全制度化處理機制,增進兩岸良性互動,維護交流秩序,強化社會安全機制。經查: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滿12年,但從蔡政府2016年上任迄今,兩岸關係急凍,據刑事局統計,近10年兩岸合作偵破的各類跨境犯罪數,馬政府時期最高曾一年破獲37件,平均每年逮捕1,399人,但2016年蔡總統上任後,當年即降為5件、72人,109年僅7件、54人,平均每年逮捕121人;接押遣返刑事犯部分,前5年馬政府時期共押回321人,後5年蔡政府時期押回52人,共打成效顯有極大落差,雙方合作密切度大不如前。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之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編列1,187萬3千元,因應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持續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疫後兩岸法政、人員交流,及陸方推動對臺相關策略措施作為等發展趨勢,並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解決方案,健全制度化處理機制,增進兩岸良性互動,維護交流秩序,強化社會安全機制。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起執行逾12年,惟「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二部分,兩岸完成請求之人數落差甚大,截至110年8月底止,我方對陸方提出「罪犯接返」請求共447件,中國大陸回復完成僅19件;「通緝犯緝捕遣返」提出請求共1,657件,中國大陸回復完成僅502件,反觀我方協助陸方提出請求通緝犯緝捕遣返回復完成近7成,陸方回應我方請求僅3成。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針對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提升罪犯接返與通緝犯緝捕遣返件數協調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187萬3千元。近年兩岸犯罪情資交換成效低落,自105年度起大陸地區協助緝捕遣返人數逐年下降,經查,截至110年7月底止,我國提出請求累計7,054件,大陸地區僅完成2,182件,完成率不到31%;又近年度犯罪情資交換辦理狀況,雙方請求件數皆逐年下降,顯見兩岸互動情形不佳。
    再者,105至109年,陸方每年遣返通緝人數平均僅約11人,109年度更是降至10人以下,而110年截至7月底止尚無人遣返,為有效加強防制犯罪並維持社會秩序,大陸委員會應積極強化雙方溝通之管道。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強化兩岸溝通辦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用於因應「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情勢急速變化,賡續研修港澳相關法規,健全法制規範;強化與在臺港澳人士之聯繫及交流,務實推動港澳交流活動,確保臺港澳民眾的權益與福祉。
    109年民進黨政府於香港情勢緊張之際,以「今日香港明日臺灣」製造恐慌,獲總統史上最高得票數,當時香港民主派表示希望臺灣能更具體幫助香港。一年過去,民進黨政府除了缺乏對港人完整的庇護機制,更於110年6月起收緊對港澳人士居留的條件,新增「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欄目,要求申請人填寫是否曾在港、澳政府部門任職,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港澳政府,並要申報畢業後所有工作經歷,而非如過往只需填寫近10年經歷,恐有違港人尋求緊急庇護之人道,與臺港長年深厚情誼關係。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之執行內容成效與現況,以及「難民法」與港人庇護必要性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惟近年來港澳局勢急速變化,我方派駐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人員也遲遲無法赴任,恐不利我方與港澳政府之交流及港澳情勢、重大議題資訊之蒐析。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解決我方派駐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人員問題及強化港澳情勢、重大議題資訊之蒐析」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109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促使香港人移民至我國人數逐年攀升,110年1至6月香港人士來臺居留人數高達4,697人。另據110年9月13日媒體報導,大陸委員會向行政院建議挪用新住民發展基金,以作為照顧來臺居留港人之用。然查新住民發展基金之成立宗旨,係為提高外籍配偶教育水平與素養,完善外籍配偶照顧輔導網路,達成開發人力資源,創造多元文化社會之目的,應不得挪作他用。
    查大陸委員會設有港澳蒙藏處,其重要計畫項目為強化在臺之港澳居民聯繫服務及吸納優秀人才留臺,以提升臺灣競爭力等,每年更編列預算高達2億元,故為有效扶助來臺之港人,應由業管港澳業務之大陸委員會編列相關預算。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來臺港人扶助計畫及預算來源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有關「首長宿舍租金─香港」編列530萬4千元。惟我方駐香港辦事處處長遲遲無法就任,該項預算恐有浮編之虞,大陸委員會應基於撙節開支原則,避免預算排擠,檢視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駐香港辦事處處長無法就任之應處作為與相關預算編列情形」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為洲 林思銘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有關「首長宿舍租金─澳門」編列234萬4千元。惟我方駐澳門辦事處處長遲遲無法就任,該項預算恐有浮編之虞,大陸委員會應基於撙節開支原則,避免預算排擠,檢視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駐澳門辦事處處長無法就任之應處作為與相關預算編列情形」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為洲 林思銘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係為確保臺港澳民眾之權益與福祉,維持該會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之運作及服務效能,以達為民服務不中斷、不打折目標,其中港澳官舍、館舍及停車場租金7,904萬2千元。經查:本國駐港人員因拒簽「一中承諾書」,未能獲得香港續發工作簽證,人員皆已回國,且「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租約期滿,香港及澳門先後暫時關閉辦事處,現址已移至與外交部服務組、內政部移民署合併辦公,故該筆費用續編恐過於浪費,為撙節財政資源,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其中包含香港首長宿舍租金530萬4千元。
    臺港本於互惠原則互設辦事處,經查港府於107年7月堅持以矮化我國格的「一個中國原則承諾書」作為核發我駐處人員簽證的前提,片面違反雙方換文內容,導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目前香港辦事處未派駐職員,僅剩下進用之香港當地僱員維持運作部分。
    因應香港辦事處派駐人員赴任受阻,惟大陸委員會仍信守服務人民的承諾進行業務調整,辦公處所及聯繫電話不變,持續提供相關服務。考量中國刁難我方派駐人員簽證,又將香港辦事處作為遂行對臺政治圖謀的工具,而如今港府又配合中共對臺施壓,我方未來恐也難以恢復派駐香港。
    雖然大陸委員會表示香港辦事處目前並未派任處長,亦未實際租賃首長官舍,該筆款項係專款專用,倘無支用會如數繳回國庫。為要求大陸委員會基於業務運作之變動應覈實支應相關經費,並視臺港情勢變化滾動調整香港辦事處之業務運作及未來走向,避免影響在港國人之權益,此外,針對中國及港府以政治算計破壞臺港關係,大陸委員會應嚴正提出抗議與譴責,而且實際上港府故意不續發工作簽證給我方,已無官員赴駐港機構之需求,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作為及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於港澳情勢發展日益嚴峻,確保臺港澳民眾的權益福祉,維持該會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之運作及服務效能。
    香港政府屢次對我國香港辦事處人員提出不合理之條件,110年6月起大陸委員會調整港澳辦事處人員,全數移回5名香港辦事處職員,以及1名澳門辦事處職員。經查,111年度預算較109年決算增加2,158萬元,扣除水電、養護、租金、臨時人員酬金、大陸地區旅費及設備及投資等預決算之其他業務費,109與110年分別實際執行1,503萬5千元及653萬4千元,111年預算卻編列3,158萬2千元,在人員減少、活動減少之狀況下增加預算編列實屬不合理,應覈實編列。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因應港澳辦事處條件變化之現況與未來運作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九)大陸委員會派駐香港、澳門辦事處處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拒簽大陸要求的「一中承諾書」,工作人員陸續因為簽證到期而返臺,同時港澳兩府駐臺辦事處也於110年5-6月先後關閉、人也已撤回臺灣,此現象代表我與港澳聯繫關係陷入空前冰點;然我駐港辦事處人員目前僅剩1人、澳門辦事處4人,屆時簽證到期後也須返臺,但為維持民眾權益,大陸委員會表示,相關業務仍會委由當地聘僱人員支援處理,惟若委由當地聘僱人員處理,國人資料恐有外流之虞,並有資安問題產生。為維護國家及個人資料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怡玎 林文瑞 林思銘 林為洲
    (十)為確保臺港澳民眾之權益與福祉,大陸委員會持續辦理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之營運及服務效能。惟自107年起中國屢屢施壓,要求臺灣駐派港澳人員簽屬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任人員無法續留。其中港澳處人事費用與110年度相同,未隨實務狀況調整。為維護我國民眾權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基於港澳運作情形變化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編列3,748萬2千元,凍結2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項下「文教交流活動之推動」計畫,編列1,492萬1千元,用於強化臺灣青年學生了解兩岸關係發展現況及政府兩岸政策;持續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傳遞臺灣發展經驗及民主自由法治等普世價值;促進兩岸青年學生認識與了解,深入體驗臺灣多元社會發展現況。
    有鑒於大陸委員會成立宗旨為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強化大陸政策的決策功能及工作推動的效率,針對整體兩岸關係情勢研判、政策規劃、審議及協調。惟自民進黨政府上任以來,兩岸關係日趨惡化,導致兩岸關係溝通管道全面停擺,衝擊兩岸青年學生交流途徑,大陸委員會規劃辦理國內交流活動之推動更顯重要。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110年各項文化交流舉辦之內容、滿意度調查及111年度細部規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項下「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1,237萬9千元。以加強對大陸地區傳播臺灣民主社會自由、多元開放之各項資訊;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增進大陸地區民眾對臺灣民主發展及兩岸關係現況之正確認識。惟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兩岸民間交流趨緩且大陸地區加強廣播、網路、出版等多元媒體管制,大陸委員會應思索如何突破,落實兩岸資訊對等流通。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突破大陸地區多元媒體管制及強化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業務」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三)兩岸透過資訊交流、傳播推動兩岸對等,為強化臺灣民主及新聞自由軟實力,使中國更加認識臺灣,大陸委員會推動兩岸資訊交流。惟現今兩岸關係緊張,也因諸多不可抗力無法與中國大陸進行正常往來的資訊交流,使兩國關係越顯不佳,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促進兩岸資訊交流對等補強計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九、中國大陸「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研討會」10月份在湖北宜昌開幕,並以「新征程中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主題,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副主任劉軍川致詞中表示「統一後,臺灣的財政收入盡可用於改善民生。」、「臺灣同胞的對外交往將得到充分拓展,在國際上腰桿會更硬、底氣會更足,更加安全」,自詡中共為「歷史正確的一邊」,要臺灣民眾「為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心力」。又批評「臺獨是『祖國統一』最大障礙,對臺獨頑固分子,中國將依法嚴懲,終身追責。」等荒謬言論。
    另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日前反問「大陸是哪個國家」。引發中國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回應:「他到底是什麼人?祖先為何?對於這種背祖叛宗的人,實在是不值得評論。」近乎辱罵式的攻擊。
    此類中國消費臺灣形象、傷害兩岸關係、誤導國際與論事件不斷重複上演,請大陸委員會今後應於事件後儘快嚴正澄清,以強化國內民心,凝聚臺灣人民群體意識,同時也請大陸委員會強化兩岸民間團體之交流與狀況掌握,以防有心人士濫用兩岸交流管道,並持續關注兩岸情勢發展,妥慎應處。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大陸委員會111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內容提及,面對全球政經變局、中共持續對臺政軍威嚇及社經促融,施壓我方接受其所設定的政治框架,將堅持臺灣主體性及和平務實處理問題,增進兩岸關係良性發展,致力於維繫臺海和平穩定現狀、建構疫後兩岸正常有序交流、保障人民權益等。惟查,截至11月7日,共機今(110)年繞我西南防空識別區數量已逾733架,10月份繞臺達19天,11月份已5度進入空域,累計進入我空域223天,廣播驅離紀錄共計678次。國防部更直言未來臺灣所承受的軍事壓力,將比過去更重。
    大陸委員會作為兩岸事務統籌協調機關,應本於該會業務,積極溝通促進兩岸和平穩定。爰請大陸委員會針對如何化解共機繞臺危機、逐步改善兩岸關係提出因應作為,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十一、針對檢調偵辦親共港商受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命令,利誘吸收多名臺灣退役軍官成為共諜,導致國軍被中共滲透情形嚴重,可見中共對臺統戰滲透分化作為日益嚴重,已經威脅我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民主政治正常運作。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干預,立法院三讀通過「反滲透法」,係針對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所為不法行為,然至今卻沒有依該法構成犯罪案例。請大陸委員會就收到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為,促請相關機關積極執法、以及會同相關機關提出強化保防之具體措施,於1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二、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日前提出呼籲強調兩岸需要平等對話,並指出我國政府正研議在疫情趨緩後,放寬兩岸交流限制,並願率先提議雙方公權力單位就相關事務互動溝通,以保障人民福祉。然而中國國臺辦發言人卻回應大陸委員會相關言論是在販賣「兩國論」,混淆是非、顛倒黑白。
    可見中國不接受我方釋出的善意,考量春節即將來臨,將面臨臺商與臺幹返鄉過年的疏運問題,然疫情至今我國皆維持嚴格的邊境管制與檢疫措施,臺商春節返鄉涉及兩岸加開班機、小三通的復航,以及增加目前只開放北京、上海、廈門及成都四個機場的航線,勢必需要兩岸雙方重啟協商才能務實處理問題。
    鑒於中國對於雙方進行商議的可能性不但毫無回應,甚至直指民進黨否認「九二共識」是破壞兩岸對話基礎,可見中國毫無對話誠意。爰此,對於兩岸邊境管制的解封與放寬,請大陸委員會提出具體規畫如何與中國方面取得共識並進行研商,此外,大陸委員會應與疫情指揮中心、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就春節返臺疏運開放小三通、擴充航班航線之可能性,於1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三、為期大陸委員會預算執行公開透明及落實立法院監督之權責,大陸委員會相關業務資訊應以主動揭露為原則,委辦成果亦朝提高公開比例為努力方向,如經評估確屬國家機密者,方得限制公開或不予公開。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應於2個月內,針對108及109年度密不錄由之委辦案件比例,檢討分析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十四、104年起,大陸委員會每年函送立法院1至7月委辦費執行情形,因非全年度經費,無法確實了解實際決算與辦理情形,爰要求自110年度起,大陸委員會應改於隔年一月底前提供前一年度委辦經費執行情形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供參。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五、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算案「資訊管理」編列2,947萬6千元,項目包括:(1)汰換電腦及印表機(2)社交工程電子郵件防禦系統(3)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等,較前一年度(110)年度預算大幅增加,增幅已高達64.89%。
    另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也編列預算「資訊設備」790萬元、「資訊服務費」1,114萬7千元,合計1,904萬7千元。乃是因辦理強化資通安全環境、網路設備老舊汰換,及配合司法院行政系統電子化等工作所需要,辦理事項包括:「強化網路安全」120萬元、「資訊設備強化」250萬元、「網站及資訊功能強化」420萬元等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資訊設備」、「資訊服務費」兩者預算,均較107年時,有大幅成長。
    107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因此請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均提出書面報告,111年編列高額預算,未來如何強化資訊安全控管,同時降低網路攻擊疑慮,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六、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2,947萬6千元,辦理維持各項資訊系統正常運作與資安防護及汰換相關資訊設備等工作,較110年法定預算增加1,160萬元,增幅達64.89%。經查,依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今(110)年1月「資通安全網路月報」指出,109年12月單月所蒐整政府機關之資安聯防情資即達12萬1,673件;經統計,109年政府機關資安威脅第1名為入侵攻擊類(26%),其次則為掃描刺探類(15%),顯見大陸委員會進行相關資訊設備的汰換有其資通安全維護的必要性。爰此,大陸委員會應在預算有限的前提下,妥適安排相關資訊設備之建置與汰換,並建立健全資通安全機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資訊設備建置與汰換,暨所受資安攻擊與威脅及資通安全機制建置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十七、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編列2,647萬7千元,係為掌握中國內外及對臺動向與區域情勢發展,進行研議兩岸政策與應處建議、兩岸議題研究與研討、民意調查及兩岸研究資源服務等工作。大陸委員會今(110)年9月向立法院所提「兩岸關係之現況與未來發展」報告中,提及將「適時揭露中共操作惠臺融合統戰企圖之相關資訊,提醒民眾注意相關風險」。惟經查,中國於今(110)年1月所公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將少數民族人士列為其統一戰線工作的範圍,而大陸委員會對於中共對臺灣原住民統戰的討論與研究只有97年9月的「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作為之研究」專案研究報告,恐不利臺灣對於中國統戰的了解。爰此,要求大陸委員會應針對「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作為」進行更新的相關學術與實務研究,以為政府防範中國統戰的參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十八、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2,666萬8千元,辦理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及加強對經貿團體之聯繫、溝通及協助等工作。茲按,國際上有全球性經貿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WTO)以監督各成員經濟體之間各項貿易協議的執行與爭端解決外,另成立有雙邊、多邊乃至於區域性的協定、條件或組織,以促成各國之間貿易自由往來。臺灣經過多年在法制與貿易條件的努力與調整,日前業已提出參加「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申請。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應對臺灣與中國申請加入CPTPP對於兩岸經貿關係的影響,臺灣參加國際自由貿易體系對於兩岸關係的影響,以及臺商因而可能受到的影響與衝擊及政府應如何輔導協助,即早進行評估與規劃,並適時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十九、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編列1億8,286萬4千元,主要辦理兩岸法制、內政、衛福、勞工及人員來臺等法政事務交流政策規劃及大陸事務法規等規劃、審議、研究等事項,另外還捐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茲按,臺灣與中國簽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進行提供人身自由受限制通報、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通報、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等合作,惟110年8月底止,我國自中國將罪犯接回共19人(僅占我國提出447人之4.25%),中國遣返予我國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計502人(僅占我國提出1,657人之30.30%),此外中國又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及間諜罪等罪名監禁國人。爰此,大陸委員會實應與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合作研議,促使中國能夠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精神辦理兩岸共同打犯罪工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二十、「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2年,本項協議重點工作為共同打擊犯罪、人員遣返等司法互助,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合作打擊跨境毒品走私犯罪、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危害食品及藥品安全犯罪等案件。
    惟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兩岸關係愈顯嚴峻緊張,大陸委員會作為兩岸事務統籌協調機關,應積極持續溝通,穩健兩岸交流互動,並維護國人在中國大陸之權益,提供即時與必要之協助。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一、2016年民進黨政府上任後,兩岸政策轉變,關係愈顯嚴峻,不僅存在軍事衝突問題,近年來,部分滯陸國人因年老重病住院、證件失效或其他因素遭逮捕、經商失利、積欠房租等原因,被遣送回臺人數增加,根據統計,2010年2015年期間,每年約20件;2017至2019年攀升至每年約50件;2020年創高峰逾80件,部分年邁重病之臺商在臺已無親人或與其家屬早已斷聯,基於人道考量,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作為兩岸人民往來互動交流之主管機關,應積極介入協調處理,保障國人之人身安全。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二、近年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自大陸地區返臺民眾皆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指引,惟目前防疫旅館量能恐不足以接納111年春節期間自大陸地區返臺之民眾。對此,大陸委員會應積極配合交通部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協助在陸臺商、學生等民眾順利返臺。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廿三、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統計,108年國人赴海外工作約74萬人,其中中國大陸約40萬、東南亞12萬、美國9萬及其他國家13萬。而全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國人擔心交通運輸往來染疫風險,已有將近2年未返國,今年國內疫情稍微趨緩,且春節將至,返臺需求大增,臺商欲返鄉卻訂不到防疫旅館,請大陸委員會會同相關單位積極協調、提供協助,保障國人返臺權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四、截至110年9月底我國陸籍配偶人數為35萬1千人,惟近年天災、疫情之因素,以110年10月14日高雄「城中城』大火46人不幸離世為例,3名陸籍配偶不幸罹難,為妥適保障大陸地區人士入境奔喪事宜,並基於人道之考量,大陸委員會應會同有關機關依現有的法令及機制,為積極之協助,爰請大陸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供相關報告,以維人倫及大陸配偶基本權利。
    提案人:林思銘 魯明哲 林為洲 葉毓蘭
    廿五、行政院長蘇貞昌於2021年10月13日受訪時表示,針對港人來臺人數創新高,使民眾關心是否將放寬港人入臺限制,將審酌臺灣的安全以及各方量能,再進一步考慮是否放寬相關限制。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麗珍曾經於2021年4月26日,立法院召開之外交國防委員會上表示,有鑑於香港情勢日漸緊張,港人來臺規範相對寬鬆,在國安需求之考量下,將協調各部會對港人來臺規範進行通盤檢討,並緊縮香港移民政策。
    考慮香港之局勢變化,雖理解大陸委員會謹慎與移民署合作審查移民之申請,然對於在香港參與民主抗爭之民運人士,以及近期基於時局變化遭到迫害之港人,大陸委員會應提供明確之指引以及援助方案,協助港人來臺生活,並盡速訂定提供庇護制度之精進作法。
    爰要求大陸委員會就港人申請居留、移民等方式進行通盤檢討,並就其未來對移民以及庇護制度之精進計畫,於1個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廿六、自2020年大陸委員會規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其運作成果雖有每季撰寫之「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報告,惟報告內容簡要,難以判斷輔導港人之作為與成效。
    有鑑於2020年港人在臺居留與定居人數攀升,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居留人數自2019年之5,858人上升至10,813人,對港人之協助與輔導,明顯有需求之提升。
    為協助港人適應在臺之生活,以及協助人道援助港人就學就業需求,大陸委員會應盤點其援助量能,並提供其協助項目之報告,以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監督其運作之情形,並確保提供港人足夠之關懷協助。
    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之執行情形盤點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說明對在臺港人提供之實質援助內容。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廿七、依據大陸委員會網站110年6月20日新聞稿,因香港政府自107年7月起,屢次對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大陸委員會爰自110年6月21日起,調整港處業務辦理方式,部分人員移回臺北辦公。
    基於臺港澳局勢變化,請大陸委員會依情勢妥適調整港澳辦事處的業務運作模式及未來走向,避免影響在港澳國人之權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八、近年來,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及澳門辦事處之我國派駐官員,遭港澳政府無理要求簽立「一中承諾書」作為續發簽證之前提條件,以致於簽證到期後難以獲得港澳政府同意延續簽證。自110年7月30日香港辦事處經濟組長返國迄今,已無我國官員駐港。而澳門辦事處雖現仍有4名派駐官員,惟簽證效期最長者亦僅至111年10月底。
    為維持香港及澳門辦事處處務運作,並提升港澳業務之安全性、避免於我國未派駐官員之情況下處務遭不當干擾,爰請大陸委員會研議完善香港及澳門辦事處分層負責事項及決策流程;如涉及遠距電子或通訊決策者,並應完善相關之資訊安全機制。
    提案人:邱顯智 王美惠 魯明哲
    廿九、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乃為確保港澳民眾之權益,維持該會香港、澳門辦事處之運作效能,提供民眾辦理文書驗證、申請臺灣護照等服務。
    但是自2018年7月起,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屢次對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之政治條件,要求其必須先簽署「一中承諾書」,方得申請簽證,導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新赴任,大陸委員會被迫調整: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被迫由遠端指揮監督香港辦事處運作,但民眾申請文書驗證服務等案件,110年1至8月:受理有2萬1,590件,較109年同期成長16%。國人護照申請案件,110年1至8月計2,187件,也一併較109年同期成長22%。
    因此請大陸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在申請案件有增無減情形下,如何保持港澳辦事處運作,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三十、111年度預算大陸委員會「港澳蒙藏業務-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雖較110年度預算1億3,836萬6千元,略有減少。
    查該項計畫之水電、養護、租金、臨時人員酬金、大陸地區旅費以及設備及投資等之預決算情形,歷年來均差異有限。但「其他業務費」,109年度實際執行數僅為1,503萬5千元,111年度預算卻又編列高達3,158萬2千元,差異頗大。
    110年度統計:香港辦事處係統計1至5月,澳門辦事處係統計1至6月份。
    因此,請大陸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111年度為何必須編列高額「其他業務費」之必要性,3個月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卅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資訊研蒐與服務」編列679萬7千元,係為推動兩岸情勢資訊及研究業務,蒐集相關研究電子化資源,提升兩岸議題研究服務與運用效益。
    經查108年資料庫建檔逾40萬筆,使用逾28,000人次。109年資料庫新增逾44萬筆,使用逾22,000人次。而110年截至6月底,大陸委員會自建資料庫新增逾20萬筆,使用逾1萬人次,可見使用人數有略微下降之趨勢。
    為持續擴充兩岸研究資源深度與廣度,強化資訊內容時效性與完整性,以即時掌握兩岸發展趨勢並提升業務參考效能,大陸委員會應考量使用者需求,持續優化電子資源服務並因應情勢動態隨時彙集兩岸相關專題資訊;此外,也要宣導並鼓勵政府機關、民間團體或學術機構踴躍使用相關館藏研究資源、書刊或電子資料庫,以提升使用效能。
    爰此,請大陸委員會持續針對加強兩岸相關議題研究與資訊研蒐、以及提升電子化資源功能及發揮最大效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卅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187萬3千元,乃為協調兩岸交流衍生之問題解決方案。
    統計期間自98年6月25日至110年8月31日止/法務部110年9月27日提供。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2009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2年,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人員遣返等司法互助事項,逐步建立制度化協處機制,並將合作打擊毒品走私犯罪、網路詐騙、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犯罪,列為重點工作。其中:
    1.中國大陸通報我國民眾在中國大陸人身自由遭受限制案件計7,200件、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案件計1,174件,其中涉及之刑事案件主要類型有詐騙、走私、危險駕駛、毒品(含販毒、吸毒)及交通肇事等。
    2.我國及中國提出之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等請求案件分別為7萬3,924件及2萬7,872件,合計10萬1,796件;而中國大陸及我國完成案件分別為6萬5,187件及2萬6,543件,雙方合作完成件數共9萬1,730件。
    3.我國自中國將罪犯接回共19人(僅占了我國提出447人之4.25%),中國遣返予我國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計502人(僅占我國提出1,657人之30%)
    犯罪遣返部分,將刑事罪犯由中國接回部分,仍有待加強。例如:「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2部分,我國請求人數與中國完成人數,落差頗大。
    另外,中國屢次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及間諜罪等罪名監禁臺灣人,近年來臺灣人於中國人身自由受限制人數不少,大陸委員會更應維護國人在中國權益。
    因此,為催促大陸委員會強化執行成效,要求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卅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用以支應我駐港澳機構之必要運作及其他港澳工作等費用。然港澳特區政府近年來拒發有效簽證予我辦事處人員,致使我派駐港澳人員數量遞減,自107年迄今至少有10位我方人員無法派任或續任,香港辦事處目前更僅剩1位正式人員留守。若維持現狀,於可預期之未來我方於港澳駐處將難以現狀繼續維持運作。請大陸委員會針對港澳辦事處之業務調整方式及相關因應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卅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新聞發布、聯繫與禮賓」編列347萬8千元,用以支應媒體新聞發布會、定期與專案記者會等工作費用。
    然近日大陸媒體於社群平臺刊登報導指稱,臺灣民眾因擔心發生戰事已開始儲存求生物資,該報導並搭配民眾於賣場排隊結帳之畫面,引起兩岸網路議論。大陸委員會本應針對大陸方面發布不實資訊之內容儘速公開釐清,以維持社會秩序之安定。但大陸委員會在該報導發布後的第5天始公開批評,顯見工作效能尚待加強。請大陸委員會針對上開疑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貳、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2億5,460萬6千元,照列。
    (二)支出:2億6,867萬6千元,照列。
    (三)本期短絀:1,407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74萬5千元,凍結百分之五十,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文教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3萬9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二)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經貿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8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三)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法律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10萬6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四)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綜合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五)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5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二、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一般行政」編列2億1,244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計畫」之「人事費」編列1億4,241萬3千元。自2016年民進黨上任以來,兩岸愈顯關係緊張,諸多兩岸業務已然停止,雖原會務人員編制122人已減編至110人,惟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多項業務的實際案件量皆呈逐年遞減趨勢,107至110年度其人員編制仍維持104人,於兩岸關係愈發冷凍、幾無往來期間,進用人員卻不減反增。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提供人員編制與其業務說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共編列1億4,241萬3千元,經查,109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9位主管級以上人員平均月薪已高達15萬5,607元,相當於公務機關次長級的待遇,每人年終仍領取高達40萬4,424元的工作考績獎金,兩岸交流停滯,海峽交流基金會功能不彰,顯無績效可言,為撙節開支,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檢討人事費用,包括是否仍需維持3位副秘書長、5個業務處的編制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三)111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一般行政」項下「行政業務」編列7,002萬8千元。近年因臺海兩岸情勢及疫情影響,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業務量逐年下降,該會應貫徹人力精簡之政策。惟查,該會之員額編制從105年114人調降至111年110人,用人費用相較於前兩年並無顯著下降,又該會之業務包含「協處經貿糾紛案件、司法及行政協助、緊急服務專線、法律服務專線」案件數皆逐年遞減,該會應撙節用人費用等開支,俾達資源妥善之運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個月內就工作業務改善及檢討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四)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一般行政」項下「行政業務」之「業務費」編列6,882萬8千元,其中包含依業務需要雇用臨時人員、工讀生辦理各項庶務工作之業務費446萬8千元,惟卻未說明預計進用之人數與詳細工作內容,且常設業務應回歸正式職員。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人員編制及其詳細業務說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三、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處理兩岸事務」編列5,523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處理兩岸事務計畫項下「經貿業務」之「業務費」編列997萬3千元,用於舉辦臺商座談聯誼等活動、加強對外溝通聯繫與交流、蒐研兩岸經貿資訊與臺商經營情況、兩岸經貿實務研習及議題規劃與推動、協處臺商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等業務。
    其中因執政政策傾向,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尋求後疫情時代的兩岸再度開放交流,惟「臺商座談聯誼等活動」、「加強對外溝通聯繫與交流」、「兩岸經貿實務研習及議題規劃與推動」等實質會面交流,受制於現行兩岸防範外交政策,恐難落實其效益。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目前防範外交造成經貿活動受限之影響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為提高並維持文書驗證效率,關懷、服務兩岸婚姻家庭以及研擬推動兩岸協議法令問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長期協助兩岸婚姻親子服務、司法及行政協助。惟109年度決算數為599萬元、110年度預算數為771萬6千元,111年度預算數倍數成長為1,546萬9千元,顯見兩岸相關議題近年備受重視,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兩岸事務協議及司法議題規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三)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綜合業務」之「資訊服務費」編列1,114萬7千元。預算使用分別為「租用網路服務採購」520萬7千元、「電腦耗材採購」40萬元、「系統維護費」396萬元及「資訊系統安全服務」158萬元,惟近4年度資訊服務費亦有所增長,108至111年度分別為107年度之1.39倍、1.63倍、1.87倍及1.71倍,且由政府補助比率高逾9成,應依實際需求分期逐年汰換,以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檢視各項資訊系統安全維護、租用網路及周邊耗材採購等相關資訊服務費之急迫性並研議分期逐年汰換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四)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業務」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雖較110年度預算150萬元減少50萬元,據該會109年度決算說明:「自105年5月20日以來,中國大陸中斷兩岸官方及兩會之溝通管道,致本會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預算未能執行,故與計畫目標產生落差。」惟該項業務105年至109年決算金額分別為:7萬1千元、14萬5千元、3萬6千元、4萬5千元及0元,平均一年決算金額僅5萬9千4百元與各該年度預算編列數均有極大之落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五)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處理兩岸事務」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惟查,此項業務於105至109年度決算金額分別為:7萬1千元、14萬5千元、3萬6千元、4萬5千元及0元,各年度執行數與其預算編列數均有極大落差。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六)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經查該項業務執行狀況,105年預算1,340萬元、決算7萬1千元;106、107年預算皆為970萬元、決算分別為14萬5千元、3萬6千元;108年預算470萬元、決算4萬5千元;109年預算250萬元、決算0元,顯見該項預算與決算有極大落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檢視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執行狀況並研擬相關精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七)隨著兩岸民間交流頻繁,衍生諸多糾紛以及兩岸共同關切事項亟待解決,惟109年度兩岸關係緊張、交流驟減。經查,自105年度起,「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未能有效執行,且109年度決算業務費為0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業務交流必要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八)111年度預算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設備」項下「資訊設備」編列790萬元。預算使用分別為「強化網路安全」120萬元、「資訊設備強化」250萬元及「網站及資訊功能強化」420萬元,惟近4年度資訊設備費亦有所增長,108至111年度分別為107年度之2.19倍、1.97倍、2.14倍及1.75倍,且由政府補助比率高逾9成,應依實際需求分期逐年汰換,以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並研議分期逐年汰換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四、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收入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增減互抵後,本期短絀1,407萬元。近年來除108年度決算賸餘1,180萬5千元外,104至107年度及109年度決算均呈短絀。建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積極對外募款並撙節支出,避免累積短絀日漸擴增致影響會務發展。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五、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編列收入2億5,460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362萬3千元(1.40%);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683萬5千元(2.48%);111年度收支相抵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計短絀1,407萬元。
    長期以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僅有108年度決算賸餘1,180萬5千元外,104至107年度、109年度決算均呈短絀狀況。

    (1)110及111年底預計之累積餘絀,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參照110年6月報表編製,為避免與目前實際執行結果有差異,故不列入。
    (2)107年度「業務外收入」為負203萬元,主要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因期末金融資產市價低於成本,爰調整增列未實現評價損失所致。
    因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擬改善收支有效措施書面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六、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收入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增減互抵後,本期短絀1,407萬元。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近年來除108年度決算賸餘1,180萬5千元外,104至107年度及109年度決算均呈現短絀之情形。基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積極對外募款並撙節支出,以免累積短絀日漸擴增致影響會務發展。爰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於2個月內,檢討近年財務短絀之原因,並就如何維持財務穩健與後續財務規劃之整體策略,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七、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收入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增減互抵後,本期短絀1,407萬元。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至107年度及109年度決算均呈短絀。由於110年1至8月實際短絀646萬7千元,致累積餘絀截至110年間首度由賸餘轉為短絀636萬2千元,應撙節支出俾維財務穩健。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積極對外募款,避免累積短絀日漸擴增,影響會務發展,爰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八、「財團法人法」第48條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設董事會。董事會置董事7人至15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1人為董事長,並得視需要置副董事長1人。
    經查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網站,該會第11屆董監事中共有50位董事(包含3位副董事長),並未符合「財團法人法」之董事人數應為單數之規定。
    爰建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謀妥處,並持續推動其董事組成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俾符合法制,並達性別平權目標。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九、據統計,海峽交流基金會長期擔任兩岸民間溝通管道角色:109年受理兩岸經貿往來各類糾紛,包括:財產糾紛、歷史遺留土地問題、中國大陸行政機關措施不當、一般刑事案件、人身財產安全案件,總計有230件,其中涉及人身安全者184件。109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又委託中國大陸各地「臺商協會」協助並補助59件:國人在大陸死亡善後、臺商工廠遭到陸工人圍廠等突發案。
    但臺商聯繫工作自109年起開始,春節聯繫活動因新冠肺炎疫情取消,疫情使在陸工作、出差、旅遊之臺灣人連帶受困滯留,因此,僅109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緊急專線及急難服務中心接獲請求協助案即達到5,895件,緊急或急難者有4,542件,可見在兩岸官方管道不暢下,大陸臺人亟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介入關懷。
    近日中國許多省市又發生大規模民生及工業限電、限產,投資環境急速惡化,臺商經營不確定性風險提高,中國又開始實施「能耗雙控」政策,在大陸印刷電路板、散熱、被動元件、製鞋、橡膠、機械等產業影響極大。
    疫情打擊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該儘量主動聯繫協助在陸臺商了解其困難,並強化臺商聯繫工作,協助臺商釋出臺灣良好投資環境訊息,以鼓勵其返臺投資。因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擬具體措施報告,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幅33%。經查自105年5月20日以來,中國大陸中斷兩岸官方及兩會之溝通管道,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預算未能執行,與計畫目標產生落差。「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109年度預算250萬元,決算0元,可見無執行業務之需求,預算編列數與實際執行有極大落差,爰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針對「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須因應兩岸情勢變化覈實編列預算,且雖兩岸溝通管道中斷,導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多項業務之實際案件量逐年遞減,惟該會仍需積極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以保障國人權益,爰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與具體規劃,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各預算項目,多年以來,預算、決算數字相差不多,例如:「文教業務」、「經貿業務」、「法律業務」、「綜合業務」。
    僅有「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決算金額相差甚遠。111年度編列100萬元,已較110年度預算150萬元減少50萬元。
    查該項預算105至109年度決算金額分別為:7萬1千元、14萬5千元、3萬6千元、4萬5千元、0元,與各該年度原本預算編列數,有極大落差。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決算說明:「自105年5月20日以來,中國大陸中斷兩岸官方及兩會之溝通管道,致本會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預算未能執行,與計畫目標產生落差。」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因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擬改善措施,未來「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應儘量覈實編列,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係受政府委託,協調處理兩岸人民往來有關事務,111年度包括大陸委員會所捐助之1億5,718萬9千元,收入共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短絀1,407萬元。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為提升兩岸整體情勢研析能力,結合學者專家共同蒐整及研析兩岸關係資料與議題,108年分別委託辦理「習近平時期中共對臺青年統戰政策之研析:以北京、上海、江蘇之兩岸青創基地為例」及「習近平時期中共對臺統戰新政策之研析:以浙江、福建和廣東為例」等兩項研究案,另委託中國大陸工作海外研究室及國內專家學者撰寫60篇兩岸相關議題研究報告。惟,中國於今(110)年1月所公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將少數民族人士列為其統一戰線工作的範圍,因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針對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作為進行務研究,以為政府防範中國統戰的參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參、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4,133萬7千元,照列。
    (二)支出:4,084萬3千元,照列。
    (三)本期賸餘:49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支出」預算4,084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其他業務支出」項下「綜合業務」編列3,142萬元。惟臺港關係緊張,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應發揮促進臺港間經貿及文化的交流,推動及整合相關合作事宜及加強提升官方間互動之作用,積極與港方進行協商或合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就「如何強化臺港經貿文化交流、提升官方間互動與突破目前臺港關係困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二)為推動兩岸經貿及文化交流,以及執行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0年度預算大幅增加,希望配合政府在港舉辦或推動交流活動,並且透過網路行銷臺灣文化與協助香港之工作,惟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於110年度僅辦理香港文化學講座,有關文學、設計、電影及媒體等相關議題,實不符合人道援助關懷行動之宗旨,且整年度僅一種講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提出香港文化交流及人道關懷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二、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或監察人組成及規制,仍有人數逾(或未達)法定限額及性別失衡等情事,亟待督促研謀妥處。政府為強化財團法人治理,根據財團法人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設董事會。董事會置董事7人至15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董事總人數得超過15人。
    經查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設置董事28人,顯與財團法人法規定單數未合。請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為提供港人必要照顧及服務,大陸委員會於109年6月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並於大陸委員會輔導成立之「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特別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且於109年7月1日正式營運,以提升對港人之協助與服務。為瞭解對其人道援助與關懷措施之情況,爰要求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應於2個月內,就實施「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及「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營運至今之運作情況、協處情形及後續規劃策略,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伍、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琪銘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四、審查大陸委員會「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3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2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3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4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五、審查大陸委員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第2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第3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第4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四)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議:討論事項四、五各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

  •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
  • 審查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

  • 二、審查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
    (一)審查行政院函送該院109年度第2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
    (二)審查行政院函送109年度第4季政策宣導之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日預算提案截止收案時間是前天11月8日(星期一)中午12時,如果委員有不方便,今天開會提出預算提案也會予以收案,最遲請於上午10時前提出。
    現在請行政院李秘書長報告。
    李秘書長孟諺: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早安。
    今天應邀前來報告本院(院本部)111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深感榮幸。感謝各位委員先進給予本院的支持與協助,謹代表蘇院長向各位委員致上最高的謝忱。
    以下謹就110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111年度預算編列重點及預期績效簡要報告。
    壹、110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預算
    本院(院本部)110年度歲入預算1,821億7,708萬2千元,截至110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454億5,817萬元,累計實收數1,454億5,746萬元,占分配數之99.99%。
    二、歲出預算
    本院(院本部)110年度歲出預算13億1,433萬元(含動支第二預備金2,768萬4千元),截至110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0億9,272萬5千元,累計實現數9億9,473萬3千元,預付數441萬元,合計9億9,914萬3千元,占分配數之91.44%。
    貳、111年度預算編列重點
    一、歲入預算
    本院(院本部)111年度歲入預算編列1,880億516萬元,主要為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數1,750億80萬4千元及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數130億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821億7,708萬2千元,增加58億2,807萬8千元,係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數增加所致。
    二、歲出預算
    111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2億5,604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2億8,664萬6千元,減列3,060萬3千元,主要係減列院區大樓耐震補強工程最後1年經費9,111萬3千元、科技計畫概算審議作業等經費149萬3千元及數位轉型提升計畫經費144萬3千元;增列職員不休假加班費、退撫基金與勞健保費政府負擔費用等1,243萬3千元、CEDAW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與多元性別生活狀況調查等經費637萬5千元、精進災害防救效能計畫207萬元、柴油交流發電機組汰換工程與單房間職務宿舍修繕等工程240萬元及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經費4,192萬5千元等,增減互抵所致。各業務計畫及經費分別列述如下:
    (一)一般行政
    編列9億5,782萬6千元,主要係人事費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二)施政及法制業務
    編列1,215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政策與法案研審、訴願審議、業務督導、議事業務及公共事務推展等。
    (三)施政推展聯繫
    編列615萬元,係院長行使職權之相關必要支出。
    (四)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編列3,780萬元,主要係辦理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研議,重要科技發展計畫審議、管考及重大科技發展會議之召開等。
    (五)聯合服務業務
    編列3,346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督導、協調與整合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機關聯合服務業務等。
    (六)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編列781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國土與資通安全政策評估、規劃及業務協調整合,健全國土安全防護體系與通報應變機制,推動落實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110年至113年)及「資通安全管理法」,協調主責機關落實執行資安重點計畫,推動資安人才培育及資安產業發展等。
    (七)災害防救業務
    編列1,028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災害防救政策規劃及協調整合推動,強化災害應變體系、協助督導防救災整備、教育及災後復原等。
    (八)性別平等業務
    編列2,040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研擬性別平等相關法案、政策、計畫,督導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審議中長程個案計畫與法案,宣導性別平等觀念,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促進國際合作交流及參與、推動性別平等培力及輔導獎勵工作等。
    (九)消保及食安業務
    編列1,292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消費者保護與食品安全政策、計畫及方案之蒐集、研擬、審議及教育之推動,促進國際合作交流及參與,辦理消費者保護與食品安全之法規研修、釋疑及法案審查,消費者保護與食品安全業務執行之監督、協調及考核,重大消費事件調查及市售商品、食品查核檢驗協調處理等。
    (十)資訊管理
    編列5,164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行政資訊系統與設備之建置、更新、維護及資通安全防護,並建置數位轉型應用系統等。
    (十一)新聞傳播業務
    編列4,446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本院重大政策新聞發布、政策宣導、輿情蒐報與即時回應、拍攝院長活動影音、國情與施政資料彙編及英譯等。
    (十二)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
    編列4,192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籌備階段相關之資訊系統初期建置、數位發展關鍵議題先期研析及政策溝通與鏈結等。
    (十三)一般建築及設備
    編列1,538萬3千元,主要係汰換院區空調系統、柴油交流發電機組、公務車輛、其他設備及單房間職務宿舍修繕工程等。
    (十四)第一預備金
    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380萬元。
    各項業務計畫預算編列及詳細比較情形,請參閱所附111年度歲入來源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參、預期施政績效
    一、提升議事功能,強化施政目標
    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討,透過議決以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之推展。
    二、提升法規審議品質,增進訴願審議功能
    掌握最新立法本旨及趨勢,研提法制專業意見使法規周妥可行;適切處理訴願案件以落實依法行政並確保人民權益。
  •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增強產業國際競爭力

  • 三、推動整體科技發展,增強產業國際競爭力
    建立科技發展之有利環境,整合科技資源推動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以增強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 提供行政單一窗口服務,落實照顧各地區民眾

  • 四、提供行政單一窗口服務,落實照顧各地區民眾
    設置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聯合服務中心以集中中央相關機關於各該地區合署辦公,受理民眾各項證照申請與陳情、檢舉案件,協調推動各地區重大建設,促進民眾福祉。
  • 構建國土安全運作機制及政策

  • 五、構建國土安全運作機制及政策
    完備反恐防護制度,預防重大人為之危害;強化情報合作體系,深化反恐國際交流合作;健全緊急應變體系結合運作;精進各部會關鍵設施防護計畫。
  • 完備資通安全政策及法規,健全國家安全防護機制

  • 六、完備資通安全政策及法規,健全國家安全防護機制
    落實推動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110年至113年)及「資通安全管理法」,統籌並督導主責機關落實執行各項資安重點計畫,並持續推動資安人才培育及資安產業發展;積極參與國際組織,以加強資通安全合作、交流及能力展示。
  • 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達成減災目標

  • 七、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達成減災目標
    凝聚中央相關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統合成效;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前預警及災時應變決策;整合緊急應變體系發揮動員效能;規劃及推動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提升中央及地方災害防救效能;建立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復原重建作業。
  • 推廣性別平等觀念,引領施政融入性別平等理念

  • 八、推廣性別平等觀念,引領施政融入性別平等理念
    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精進性別主流化工具,推動性別平等重要議題,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之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性別議題之交流及合作,營造性別平等環境;透過輔導與獎勵機制,引導中央各機關及地方政府積極落實性別主流化,加速及深化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展。
  • 建構安全合理公平之消費環境,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

  • 九、建構安全合理公平之消費環境,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
    完備消費者保護政策、制度、法令及相關措施,積極參與國際消費者保護議題交流及合作,強化消費者保護教育,以建構安全、合理及公平之消費環境,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透過督導考核機制,協調各主管機關落實執行消費者保護相關業務;辦理商品及服務之查核檢驗,有效處理重大消費事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強化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緊急應變與社會溝通事務,落實執行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 十、強化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緊急應變與社會溝通事務,落實執行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督導及協調跨部會落實執行食安五環各項推動政策,精進食品雲資訊運用與聯合稽查制度,預判及預警食安風險,確保食品供應鏈之每一環節符合環境保護、農業安全生產及食品衛生安全等標準,強化食安風險溝通教育,提升民眾對食安信心。
  • 建置資訊應用系統與更新設備,提升資訊安全防護及效能

  • 十一、建置資訊應用系統與更新設備,提升資訊安全防護及效能
    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提升行政資訊作業效能,落實服務型智慧政府及政府資訊公開,並確保資訊安全。
  • 建立即時新聞發布及政策溝通機制

  • 十二、建立即時新聞發布及政策溝通機制
    建立本院重大政策新聞發布管道;策製政府重要政策、計畫、施政等說帖及文宣素材,運用各式媒體通路即時說明相關政策內涵;辦理輿情蒐報與即時回應;彙編國情資料及英文官網內容英譯,並透過本院官方臉書及官網,適時對外溝通,增進民眾對政府政策之瞭解。
  • 規劃推動「數位發展部」成立

  • 十三、規劃推動「數位發展部」成立
    完成籌備階段相關之資訊系統初期建置、數位發展關鍵議題先期研析及政策溝通與鏈結等。
    肆、結語
    以上報告,並檢附109年第2季及第4季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如附件,懇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與支持,俾利業務順利推動。
    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在進行詢答前,援例做以下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3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由於今天處理預算,故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現在開始進行詢答。
    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 質詢:羅委員美玲:9:25

  • 羅委員美玲
    (9時25分)秘書長好。今天本席有幾個與新住民相關的議題請教秘書長。
    根據移民署所公布的107年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報告顯示,近期新住民的人口素質與教育程度均有提升,但仍有很多新住民礙於語言隔閡,又因不熟悉相關法規,以致在求職、就業乃至生活上遭遇很多困擾。本席舉幾個例子與秘書長一起探討。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提到,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而其中一個就是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即不須申請許可。從新住民求職所遭遇的諸多困難來看,有將近兩成的新住民反映,雇主以無身分證為由不願意僱用!簡單說,很多雇主並不瞭解法令規定,而新住民也不瞭解自己的工作權益,致使求職時碰壁,甚至出現職場歧視。本席認為這應該是勞動部宣導、輔導不足之故,所以請行政院轉請勞動部加強。
    其次,數位政府發展為國家重要政策,秘書長也說將會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來落實服務型智慧政府。根據國發會109年新住民數位發展現況與需求調查顯示,在數位政府服務及公民參與這方面,全體新住民的參與率與使用率明顯偏低,甚至低於兩成。至於公民參與更糟,只有3.1%,其中尤以越南籍和印尼籍配偶的狀況最為嚴重!足見新住民與政府治理、公民參與嚴重脫鉤,這部分請國發會加強。
    再者,新住民面臨法令規定時,確實有些問題需要我們深思。新住民來自其他國家,母國法令與臺灣法令定有不一樣之處,譬如有很多新住民從事小吃生意,或在網路上販賣產品,但因不瞭解臺灣法令規定,以致出現誇大不實的宣傳,或強調有醫療療效,進而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本席接到很多這方面的陳情,均表示係因不知情而觸犯法令,突顯出政府對法令宣導的不足。
    還有,臺灣目前有56萬的新住民,69萬名移工,但迄今缺乏統一的社區通譯制度,不管是培訓或保障,都沒有統一的社區通譯制度,勞動部有勞動部的制度,法務部有法務部的,警政署則參考勞動部的,情況非常混亂,這是很多新住民所面臨到的問題。
    本席為什麼要特別點出這幾個問題?去年底時,本席在此與秘書長談到,新住民業務散落在各部會,以致橫向聯繫非常糟糕,爰此,是否應該設置新住民專責單位?秘書長曾經承諾會研議,後來我們接到回函,認為沒必要,因為移民署已經設立移民事務組,可以處理新住民業務,這讓本席非常失望。本席前面所舉的幾個例子,只是幾個例子而已,其實我們面臨的問題非常多,其中涵蓋了勞動、公民參與、衛福部、教育、文化等,不知道移民署這樣一個三級單位底下的移民事務組,是否有能力處理本席所提到的幾個例子?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委員所提確實非常重要,新住民是我們的家人,政府有責任提供他們最好的照顧,至於政令宣導管道方面,我們會請勞動部加強。林萬憶政委也有一個專案會議在推動相關的……
    羅委員美玲:我們有這麼多部會,目前除了內政部移民署有移民事務組處理新住民業務外,其他部會是不是也有設置類似移民事務組的單位?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有相關的對口承辦業務部門,至於規模是否大到足以視為專責單位?必須視業務狀況……
    羅委員美玲:所以移民事務組真的足以做好橫向聯繫,協調各項新住民業務?秘書長覺得可以嗎?目前移民事務組的工作項目有十項,我看不出哪一項與前述問題有關,是移民事務組所可以處理,甚至消化的?只看到「移民政策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解釋之研擬及執行」,「移民人權保障之規劃、協調及執行」,內容非常空洞。接著就是「人口販運防制之規劃、協調及執行」,跨國(境)婚姻媒合等,到底哪一項與前述所提問題相關?他們有辦法處理嗎?
  • 主席
    請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徐副處長說明。
    徐副處長永連:有關新住民業務,行政院設有新住民協調會報……
    羅委員美玲:那是半年才開一次的新住民協調會報,這點我去年就講過,因為本席以前也是新住民協調會報的委員之一,所以知道該會報功能不彰。試想,半年才開一次會,又適逢疫情,所以很久沒有開會了!問題是,你們知道疫情當中有多少新住民業務要處理嗎?新住民又要面臨多少事你們知道嗎?卻沒有專責單位可以處理!說實在的,我們不要求一定要設置像原民會、客委會一樣專門委員會,但可否想辦法提升移民事務組的位階?沒想到連這點都做不到,行政院的回函真的讓我非常失望!這部分問題,請行政院研議,謝謝。
  • 主席
    請秘書長及相關單位向羅委員辦公室報告。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9時34分)秘書長早,幾個問題就教秘書長。全球資安廠商最新資料顯示,與全球其他國家相較,今年上半年臺灣遭到駭客攻擊的次數是其他國家的三倍!其中以銀行業受到的攻擊最多,而政府機關也面臨有人惡意透過委外服務的弱點來進行攻擊。種種跡象顯示,不管在國防、在產業,或是政府,臺灣所面臨的資安威脅日益嚴峻。根據107年通過的資訊安全管理法及相關子法規定,政府機關分為A、B兩級,簡單來講,就是分成全國性與地區性兩個等級。日前,行政院資通處針對全國44個A級機關和197個B級機關進行評鑑,由於A級機關必須達到三級標準始具有資安基礎能力,所以這部分成績就是死當!因為A級機關三級才32個及格,問題到底出在什麼地方?又要如何因應網路的惡意攻擊?請教秘書長,行政院對此看法為何?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 李秘書長孟諺
    委員早。行政院將資安視同國安等級……
  • 莊委員瑞雄
    這是當然的。
    李秘書長孟諺:由於駭客入侵的狀況確實相當嚴重,故資安處長期要求各部會必須設置專責的資安人力,並專案輔導各部會的資安建置,至於輔導細節,我請資安處處長來向委員報告。
    莊委員瑞雄:我的重點很簡單,就是把標準訂出來!這標準還是你們訂的,但你們卻沒有達到標準?所以就需要亡羊補牢了!秘書長說這是一個國安問題,是如此,那麼政府的當務之急就是資安標準的建置。
  • 主席
    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謝謝委員。這確實是當務之急,所以我們對資安治理成熟度的評鑑標準非常嚴格,也因此,委員才會看到分數不好,譬如說……
    莊委員瑞雄:就是因為看到分數不好,所以我的重點只有一個,你們要去督導,使其能達到標準,這點太重要了!
  • 簡處長宏偉
    是。
    莊委員瑞雄:我們自己一直在吹牛說資安的產值有五百、六百億,但其實也不是吹牛,是真的有五百、六百億……
  • 簡處長宏偉
    是真的。
    莊委員瑞雄:全世界都認為我們是科技大國,應該有的我們都有,結果我們自己評鑑出來的成績卻是這樣?這要加油,好不好?
  • 簡處長宏偉
    好。
    莊委員瑞雄:其次,四大公投讓我覺得相當感慨!我想四大公投均為政府政策目標,所以行政院各部會的所有人都要上緊發條,因為這不是選舉,也沒有行政不中立的問題!誠然,碰到選舉或碰到其他事務,政府必須行政中立,但這屬於重大的政策議題,因此,政府各單位都必須無時無刻全部投入!四大公投我只擔心美豬這項,其他倒是還好。由於我們已經開放美豬進口,若公投結果有個閃失,那麼本來可以進口的,就變成必須禁止進口,如此,豈不等於我們在制裁美國?且所產生的衝擊將會很大!我的重點在於,然我們花了那麼多費用讓各部會上社群平台宣導政策,所以是不是應該好好檢視一下各部會的績效?我看過各辦公室的po文,譬如原能會的po文,結果發現觀看次數沒有破百,也不跟民眾互動!所以不光是建置好就好了,還必須跟民眾有互動,特別是在重大政策上。對此,不知行政院看法為何?
  • 主席
    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謝謝委員。我非常認同委員所說,四大公投屬於一種複決,且其中有三個是對政策的複決,一個則屬於法律原則的創制。依照公投法相關規定而言,行政院是當然的反方,也就是說行政院有責任、有義務把政策與論述對外說明清楚,這也是何以這段時間以來,院長馬不停蹄到各地宣講的原因所在。四個公投……
    莊委員瑞雄:這就是重點!院長、部會首長站在第一線衝,可是各部會在社群媒體上建置了這麼多的平台,除了用來宣導政令外,也可以與民眾互動。但從平台上的互動來看,我覺得只有院長和部會首長在衝而已,各部會該有的動作是不是也要做出來?
    羅發言人秉成:這部分確實值得加強,其實各部會各有責任區,尤其是四大公投裡比較重點項目,不管是美豬、萊豬或三接,與經濟部、農委會和衛福部相關,故這些部會責無旁貸!至於其他部會則應於適當情形下,協助政府說明政策,這是我們應該加強的。
    莊委員瑞雄:這幾年假訊息特別猖獗,要打擊假訊息,就要依賴各部會的及時澄清,這也是平常就必須做的。但四大公投卻是屬於政府的重大政策,更是國家的重大政策,所以大家都要上緊發條。平常行政單位希望我們支持我們就支持,要我們給預算就給預算,也讓你們建置了社群平台,所擔負的不只是澄清的責任,還必須與民眾互動,告訴民眾政府的政策所在。因此,你們必須將功效發揮出來,所謂養兵千日、用在一朝!這樣做是正當的,而且也有那麼多的社群工具可以使用。再說,而你們本就應該針對假訊息做及時澄清,同時設計一個比較活潑的方式,把重大政策說清楚,我認為這部分應該要再加強督導!
    羅發言人秉成:瞭解,我們原本就有及時澄清機制,為了因應公投,是應該做更多的強化。
    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不只加強而已,因為你們根本沒有活絡起來啊!我知道行政院並非選舉機關……
    李秘書長孟諺:這是關鍵的一戰,因為不只是攸關食安問題,尚包括臺灣能否走出去、能否進入國際組織!再者,這也關係到臺灣的存亡以及未來的發展,所以我們會全力……
    莊委員瑞雄:我建議發言人針對各部會做一下評比,因為社群平台其實可以發揮很大的功效,而民眾看了也會很振奮,畢竟政府告訴民眾公投沒過會如何?為什麼政府一定要站在反方?透過社群平台鼓勵民眾出來投票也是一個很好的功用,好不好?
  • 羅發言人秉成
    是。
    主席:因為時間關係未及答復部分,請各單位以書面答復或自行跟委員說明。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9時43分)秘書長早。我覺得政府做事的精神如果像你一樣,我認為今日的臺灣應該會更好、更進步,在此我認為有做事的、認真的,所有認真的要更加為他們加油,也要給獎勵。本席待會有幾個問題想跟秘書長探討,第一個,請教秘書長,你都在家用餐或是去外面買,還是在院會內吃便當?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你好。早安。都有,有在院內及外面用餐,偶爾假日比較有辦法在家裡。
    王委員美惠:如果是去外面買,是自己去買還是由夫人、小孩去買?
  • 李秘書長孟諺
    都隨便買。
    王委員美惠:這樣最好,我向你探詢這些,是因為有去買就知道最近的物價有沒有漲價,我覺得便當、麵攤最近都漲價,通膨非常的嚴重。秘書長,到目前為止,你認為臺灣的物價有達到通膨的狀態嗎?
    李秘書長孟諺:現在通膨問題是國際性的,是國際上的大浪潮,包括油價、天然氣、鐵礦的價格,甚至一些原料,如黃小玉,即黃豆、小麥、玉米都有連帶性的上漲,這也跟疫情有關係。另外,過去因為疫情的關係,航運、貨櫃都很缺,歐美各地都在塞港,所以連運價……
    王委員美惠:對,這些都一定有,我只是要向秘書長講,有這個嚴重性就要去注意,因為超過2%就是通膨了,在9月查的時候是2.63%。
    李秘書長孟諺:對,9月曾經高到2.63%,不過前面1月至9月的平均值大概是1.7%、1.8%。
    王委員美惠:對,我覺得已經很接近了,所以我們要詳細注意。
    李秘書長孟諺:院長有特別交待副院長,會有專案小組來盯物價,包括協調中鋼提供給國內的鋼價能夠有一個平易的價格,也要求中油,在油價、天然氣價格上都要有相關的管控及注意。
    王委員美惠:最主要是物價在漲的時候,百姓真的受不了,因為長久以來,都有調公務人員的薪資,但是一般百姓的薪水到目前都沒有調,所以生活非常的困難,真的要注意物價,不要覺得實際有在漲,卻喊說沒那麼嚴重。秘書長,我們對百姓要有同理心。
    李秘書長孟諺:是,我想主計總處這樣的呼籲跟宣導,也是希望能反應事實及……
    王委員美惠:沒有,我跟你說你要去宣導,要去跟做生意的人講,有時候一碗泡麵就忽然漲價許多,泡麵都是艱苦人為了方便去便利商店買了就可以泡來吃,這漲價得很嚴重。第二個,海洋四法已經送到行政院,你要趕快處理、趕快做,那天我們開會的時候就已經送到行政院了,這也請注意。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王委員美惠:第三個,副總統有提到資安的問題,駭客危害資安的情況很嚴重,我們是全世界第三大,在一天當中就有3,000萬件,在3,000萬件裡面比較嚴重受影響的都是在銀行,都從中國來的駭客比較多。你們也有提到11月3日開始都要辦說明會,秘書長,到今天(11月10日)為止已經辦幾場了?
  • 主席
    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跟委員報告,有關宣導說明會的部分……
  • 王委員美惠
    你跟我說到目前為止辦幾場就好了。還沒辦嗎?
  • 簡處長宏偉
    目前民間跟政府的大概有超過兩場以上。
  • 王委員美惠
    兩場?
  • 簡處長宏偉
    從11月到現在是兩場以上。
  • 王委員美惠
    你們預計要辦幾場?
  • 簡處長宏偉
    我們規劃後續大概還有5場左右。
    王委員美惠:表示你們有在做,要積極去做啦!
  • 簡處長宏偉
    我們其實一直都在做。
    王委員美惠:我覺得在單位和外面都要宣導,公部門也要處理好,因為在你們的評比裡面有分A級,A級就是國防的、外交的,在裡面很多是不同的還是一樣的評比?請你回答一下。
    簡處長宏偉:跟委員報告,評比的標準是一致的。
    王委員美惠:評比標準一致?那我說給你聽,你們要回去詳細思考,因為它有機密的,你看這裡面15個單位平均是68.8,但其中75分的只有3個而已,12個……
    簡處長宏偉:在A級機關的評比裡面,其實只有一個不到75分以上。
    王委員美惠:我說給你聽,這不應該,因為A級就是國防的、機密的,不能是這個分數啦!我覺得這個分數這樣打是不積極,也沒有作用啊!機密的評比分數比較低就是要輔導,要請他改進。
    簡處長宏偉:是,這些我們都有要求他們在譬如3個月之內必須要改善完成,而且我們都很嚴格的稽核,也找出他們的問題,我們不是在挑毛病,是在找出他們的問題,並且協助、輔導他們,目前這些都已經在改善當中。
    王委員美惠:對啦!我現在就是跟你們說,機密單位的評分不應該比別的單位的分數還少,應該是更謹慎才對。
    簡處長宏偉:是,好,謝謝。
    王委員美惠:再請教秘書長,行政院設立雲嘉南區服務中心的目的是要便民,在前年的服務案件是32萬3,100件,去年剩四萬多件,可能是防疫的關係,因為防疫導致服務案件比較少,服務案件雖然比較少,但是我們的補助單位並沒有比較少。秘書長,在你們經費裡面的業務費,也有補助每一個單位,就我的瞭解,那是要給他們做行政院的宣導,請問秘書長,到目前為止有哪一場有談到最近公投的問題?
  • 主席
    請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許執行長說明。
    許執行長根尉:謝謝王美惠委員關心嘉義所有的狀況,現在……
    王委員美惠:執行長,請跟我說到目前為止這些補助裡面有哪一場有談到行政院的政策?
    許執行長根尉:因為我們剛開始在做振興,所以這是在執行之前的業務,那最近的業務因為疫情的關係……
  • 王委員美惠
    預算裡面的這些錢是要做行政院的政策宣導。
  • 許執行長根尉
    之前有不同的活動……
  • 王委員美惠
    那這樣你是說到目前為止連一個宣導都沒有。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我會來要求他們,相關的說明會或是相關的宣導,要把行政院,包括公投的態度立場……
    王委員美惠:秘書長,在此我也要跟執行長說,錢要花得對,錢要花得好,不是只給補助而已,補助要有效果。以上。
  • 李秘書長孟諺
    這個我們會來要求。
    主席:謝謝王美惠委員的質詢,行政單位補充不足的部分請用書面向王委員做說明。
    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9時54分)秘書長好,辛苦了。疫情在明年或後年就有可能慢慢結束,全球的觀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會復甦,臺灣有可能會變成全球旅客前來的重要選擇國家,請問你認為可能嗎?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是,在疫情之前我們的觀光其實有非常顯著的成長,入境的人數已經到達一千一百多萬人次,而且是在中國對臺灣的觀光有一些緊縮的情況之下,我們還能夠拓展相關的觀光市場,所以疫情之後,如果臺灣好好地去宣傳、經營,我想是有很好的機會。
  • 湯委員蕙禎
    您知道我來自桃園?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湯委員蕙禎:桃園是國門之都,桃園國際機場有收取旅客的出國服務費,其中有五成是作為觀光局觀光發展基金補助國家級風景區。但是目前全國13個國家風景區、9座國家公園及1座國家自然公園,桃園是完全都沒有在涵蓋區域內,因為觀光挹注的資源不對等,對於桃園山林觀光政策的推動有一定的影響。從北海岸到陽明山以南,新竹縣以北,過去一直都被忽視,因此才有推動北橫國家風景區的契機,最主要是它橫跨桃園、新北、宜蘭,要籌設須結合交通部觀光局、農委會林務局、原住民委員會及相關市府的協助來共同推動。
    目前北橫國家風景區的規劃,大概從大溪的三層、羅浮、巴陵到棲蘭,此一遊憩系統具有溯溪、露營、部落旅遊等豐富資源,是戶外活動勝地,大面積的原生高山檜木林是世界級的自然資產,完全有發展國家風景區的條件。但是桃園市府在積極爭取設置的時候,碰到了幾個困難,首先,行政院在民國95年核備的「國家風景區設置情形與檢討報告」,提出除了已成立的13處國家風景特定區,原則上不再設置新的國家風景特定區,這是目前我們推動北橫國家風景區最大的困難所在。但這個規定距今已經15年了,是否還合時宜?觀光政策過了15年,整個臺灣觀光的環境差異非常大,秘書長認為是不是應該要重新檢討這樣的政策?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可以瞭解桃園鄉親及委員的心情,包括出入境機場稅都是在桃園發生及收取,但是桃園市卻沒有享受到基金的協助。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疫情之前有請觀光局局長及交通部部長要特別考量,對桃園相關觀光環境改善的補助,是有比別的縣市多增加了一些補助,所以並沒有因為桃園沒有相關的風景特定區就受到影響。其實桃園有很多非常好的好山好水,不管國內旅遊、國際旅遊都非常值得推廣,我們會朝向實質上來協助桃園發展觀光為重點。
    湯委員蕙禎:好,當然我們希望趕快規劃成立國家風景區,但需要交通部、觀光局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或者還有農委會林務局、退輔會等很多單位跨部會一起來推動。今年9月行政院一口氣廢止或暫停了10個任務編組的委員會,其中就包括過去成立二十多年的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負責整合跨部會觀光政策的小組。過去由政務委員召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推動業務的作法,職權重新回歸由主管的部會首長主導。未來行政院是否不打算再成立這樣的任務編組委員會,這樣的做法有什麼優缺點?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目前研判應該是讓整個業務回歸常軌,而不是好像層層疊疊的方式在推動,讓部會首長、觀光局局長實質投入,而且主導政策的推動。但是相關跨部會的工作,部會首長除了自己召開推動之外,隨時有需要協助的部分,包括政委、我本人、副院長,甚至院長,我們都非常樂意,而且即時協助跨部會的協調。
    湯委員蕙禎:好,如果將來行政院決議重新審視,就是不再受制於國家風景特定區的規定,把它廢止後,未來如果開始籌劃設置北橫風景特定區,那麼跨部會的意見整合就需要由您來主導及處理。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湯委員蕙禎:接下來是有關減碳的議題。環保署近期將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但並未明確規範各部會權責,與政府過去強調在減碳項目中,各部會要有自己的負責範疇相比,此次修法並未明訂各部會權責,恐怕無法達成「部部都是氣候部」的目標。由於減碳工作分散在各部會,若沒有更高層級的跨部會協調機制,將導致政策窒礙難行。此次草案指定關於氣候變遷基本方針、重大政策的跨部會氣候變遷事務,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及整合。但行政院永續會每年僅開一次會卻被指定為跨部會協調單位,是否有足夠的量能來協調或制定氣候變遷政策?
    李秘書長孟諺:環保署所提出的氣候變遷、減碳之相關修法工作乃國家目標,不過法令規定不會講得那麼細,至於實際的政策執行將由永續委員會來推動,由國發會龔政委擔任執行長。龔政委負責督導綠能等各項業務,又兼國發會主委,基於國家發展,永續會在審議各項計畫時,會將綠能、減碳元素作為優先考量,這部分沒有問題。
  • 湯委員蕙禎
    謝謝秘書長。
  • 李秘書長孟諺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時3分)秘書長好,辛苦了。在今天的報告中,有關歲出預算部分提到災害防救業務的預期施政績效有:強化災防預警、災時應變、推動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等等,但未提及很重要的法制作業面。沈榮津副院長於今年3月31日聽取農委會大規模崩塌防災警戒作為報告後表示,內政部刻正檢討災害防救法,也請內政部持續檢討修法進度。為何本席要特別提到這點?因為本席針對第五十三條條文提案修正,規定永久屋不得作為強制執行標的。為何?這幾年在永久屋成為法拍標的後,陸續出現非常多的陳情案,有的永久屋被非災民、非原住民買下;但有的縣政府的態度卻是拆屋還地,也遏阻了一些想購買的人。不過更多的是非災民的原住民買了之後,面臨到哭笑不得的情況,即使找原來的所有權人,但所有權人沒有能力償還!而他也無法辦法接受縣政府拆屋還地的處置,所以每一次打電話來陳情都哭得很慘烈,留下一筆糊塗爛賬!
    目前有七個版本的災防法一讀待審,本席想瞭解行政院所掌握的進度如何?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誠如委員所說,永久屋被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後,造成相當多的困擾。在委員垂詢後,院長已交代吳政委主持相關會議,並已修正相關條文,待做最後的文字修飾後,即可送行政院院會審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希望能儘快,因為每慢一個月就會出現好幾件案子,這樣這些人該怎麼辦?
    李秘書長孟諺:現在行政院的政策,跟委員及各位所期待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他們可以尋求救濟嗎?他們該怎麼辦呢?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幫助他們!
  • 李秘書長孟諺
    我請同仁來向委員報告細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沒關係,後續再到本席辦公室來報告。
    李秘書長孟諺:好,我再請同仁向委員報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一般民眾來講,這真的是……
    李秘書長孟諺:就法令修正來說,目前大方向是一致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能快,因為每個月都會發生很多案件,好不好?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其次,行政院設置了委員會用以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即原推會,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執行長為原民會主委,副執行長為原民會副主委,其他重要部會首長則擔任委員。根據官網上所可以看到的資料顯示,最後一次的更新日期是109年9月4日,已逾一年未更新。而原推會去年的執行報告提到,尚未完成的配套法令有八項,也有後續推動規劃表,何以本席要特別提到這點?原推會並不是沒有開會,而且去年開會時,也做成盤點更新八部法令的決定,再決定要立法或修法。今年6月核定新的第6屆委員名單,8月召開第13次委員會議。我們希望相關資料能隨時更新,因為有非常多關心原住民族權益的朋友都非常重視原推會官網上所呈現的資料。對於所謂八項須待立法、修法的法令,秘書長認為何者是應該優先推動的?
    李秘書長孟諺:土海法已經採分流立法,所以優先推動土海法。不過土海法迄今已經五進五出,而自治法也四進四出立法院,代表各界不容易就此有共識。另外就是族語保存、土地受限制等議題,我們都會加速推動。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謝謝秘書長。
    我們來看一下國家公園法,法務部認為國家公園法對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應予尊重;若有衝突,應排除國家公園法,換句話說,以原基法為優先。
    至於姓名條例方面則有這樣的事件發生,那就是改名字為鮭魚比較容易,但請求單列族名比較困難!我們希望姓名條例能尊重原住民族,不能再以全體國人不認識羅馬拼音為藉口!若不識羅馬拼音是理由,那麼想推動雙語政策,甚至是想成為雙語國家恐怕也很難!
    在原住民保留地回復條例部分,最高法院今年剛做出原保地假人頭買賣無效,也就是借名登記無效的判決,這也是亟需修法的部分。
    就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位階而言,業務報告上提到,於一年內提出提升至條例的法令位階,如今一年已經過去了,可是我們並沒有看到有進度、有推動的跡象,所以我們還是回到原基法第三十四條的要求,本來是本法施行後三年,依規定應該是2008年就要推動,但現在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現在是2021年,我們還是希望秘書長,然原推會的設置是行政院的法定義務,我覺得行政院應該要加強它的功能,因為非常多的族人朋友都很關心涉及原住民族權益之原基法的推動,本席還是希望政府能夠對大家有個交代,這是我們的訴求跟期許。
    李秘書長孟諺:好,我們會持續、加速的來推動,針對一些有瓶頸的部分趕快來突破。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們就一起來努力,謝謝秘書長,謝謝主席。
  • 李秘書長孟諺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10時11分)秘書長,本席有個問題想要跟你討論一下,現在身心障礙者如果要去郵局申請存簿存款,常常會被郵局以「未經監護宣告」為由拒絕辦理,請問你知道嗎?秘書長,我認為你可能不知道這個問題已經發生很多了。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請問你是說未經宣告什麼?
    張委員宏陸:未經監護宣告就予以拒絕,其實我們必須知道,並不是每一個身心障礙者的心智狀況都是不能自主做決定的,但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銀行端為了避免麻煩,乾脆就都拒絕他們。銀行提出的理由很多,有的是說擔心會變成洗錢帳戶等等的,我認為這個問題滿嚴重的,因為現在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人數,全臺灣大概有117萬人。根據我們的調查,身心障礙者在沒有其他人陪同時,對於公共空間無障礙使用設施、公家機關申請業務洽公,以及在銀行洽辦業務,他們的不滿意度是最高的,大概有四成五。我覺得這兩個問題其實都是可以解決的,第一個,關於公共空間無障礙設施部分,這個問題只要有花經費其實就可以解決了。另外,關於在銀行、郵局洽辦業務的部分,主要是因為他們在開戶時常常受到拒絕,針對這個問題,我覺得行政院應該要邀集相關部會,包括金管會、衛福部等,召開一個協調會,讓這些身心障礙者能夠更方便一點。
    李秘書長孟諺:謝謝委員對於身心障礙者的關心跟協助,對於這110多萬名身心障礙者,我想包括行政院、內政部都非常重視他們的權益,所以相關建築技術規則的修正,以及定期督導各個公部門,包括公私立銀行等公共場所,是不是都有做到身心障礙設施設置的要求,我覺得目前大概都做得很完整。當然人行步道的導盲磚,或者人行步道的磚石,對於輪椅使用者來說是不是友善的部分,確實會受限於每個道路的寬度不一而有所限制,不過這部分還是要持續推動跟相關的體驗。另外,關於到銀行洽辦業務時,是不是能夠讓身心障礙者更方便,滿意度可以更提高,我請財金處跟委員做說明。
  • 主席
    請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立群:有關身心障礙者開戶時相關協助的需要,如果有具體需要銀行做進一步協助的地方,我們會透過銀行公會來做完整性的討論。
    張委員宏陸:我不認為是透過銀行公會啦!金管會在幹嘛?衛福部在幹嘛?我不認為這件事應該要透過銀行公會。秘書長,其實我們可以仿照公證人的作法,如果他本人有請醫院出具診斷書,證明當事人的意思能力或表達能力正常等資料,你覺得銀行可以拒絕嗎?如果他有醫院的診斷證明,銀行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去拒絕人家,銀行不能用一個臨櫃的行員去當醫生,然後說這個人沒有這方面的能力,我覺得銀行行員的權力沒這麼大。如果他有家人陪同,協助解釋他為什麼要開這個帳戶、要做什麼用途,我覺得這時候也用不著拒絕啊!如果這兩種證明方式都沒有的話,才可以要求本人必須完成監護或輔助宣告啊!我覺得銀行應該要便民才對,如果私營銀行比較不敢承擔責任,請問郵局可不可以先來做?其實對很多身心障礙者而言,他們第一個要去開戶的通常都是郵局比較多。
    李秘書長孟諺:關於這個部分,麻煩委員把您蒐集到的態樣提供給我們,我們會跟相關的部門,包括公私立銀行及郵局去做協調。我想很多金融單位應該都是因為過去出現很多詐騙的案例,或是很多人的帳戶被利用作為詐騙的工具等等,所以可能會有過度保守的情況。我們看看怎麼樣去找到一個折衷方式,讓這些身心障礙者在開戶的時候不會覺得有被刁難或不便的情形。
    張委員宏陸:我跟秘書長說明一下,其實國外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協助,有的是設置特別窗口,有的則是為了防止詐騙或什麼的,雖然同意他們開戶,但是對於ATM的領款或轉帳,會設有額度的限制,這樣做其實就可以避免它變成人頭帳戶。因為這些身心障礙者也有其生活需求,並不是每一個人都不能自理生活,這一點我覺得要去兼顧,我們可以從開戶的方便跟後面的管控,避免它成為詐騙的帳戶,其實有很多方式可以做啦!
    本席今天為什麼要提出這個問題?因為許多法令通過之後,很多銀行就變得超級保守,這樣會對很多身心障礙者產生生活上的困擾,關於這一點,我希望行政院可以邀集金管會、衛福部主動去做處理。
    李秘書長孟諺:就好像兩年多前,當時洗錢防制法正在大力推動的時候,很多人到銀行去領錢時,都會被銀行做很仔細的詢問,後來行政院蘇院長就要求50萬元以下的部分儘量做到便民,不要為了擔心洗錢防制而造成民怨。這個部分我們會審慎的來應對,希望銀行、各金融機構,不要過度的保守,不要因為有詐騙的案例,就過度的保守,儘量做到便民。
    張委員宏陸:好,那就麻煩秘書長,謝謝。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0時20分)請教行政院李秘書長,秘書長早。上次我在院會總質詢,質詢蘇院長,針對臺灣的交通事故死傷的部分,每年臺灣交通事故死亡的人高達3,000人,癱瘓的有一千多人,還有50萬人受傷,那3,000人是3,000條寶貴的生命,其中18歲到24歲還有好幾百人,所以為了改善日益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挽救這些無辜的生命,這一次在行政院的預算,我再一次提出訴求,道安會議應該要提升到院級,每週公布道路交通死傷人數與原因分析。結果行政院的同仁來溝通這個預算時表示,現在交通事故死傷已經有下降的趨勢了,他提出的說明,我看了之後,真的非常地吃驚!也非常地痛心!為什麼?因為這份資料顯示行政院仍舊相信交通部、相信警政署應付了事的分析,這個報告基本上其實是欺上瞞下,渾然不覺問題嚴重性的態度。到底要怎麼來解決這個嚴重的交通問題?上面的說法是院長有指示政委召集會議,交通部長有開道安會報,所以今年1月到8月交通事故死傷情形已經有下降的趨勢,具備成效。秘書長,是這樣嗎?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早。我想很多事情的解決不一定是只靠開會,確實是要實際到現場去執行,才會有成效。
    邱委員顯智:秘書長,你看一下,我這邊,我跟你講……
    李秘書長孟諺:這些數字是短期,目前只是初步的,還要看長期的效應……
    邱委員顯智:1月到8月較同時期減少死亡32人,原因是什麼?非常地清楚,我直接告訴你結論,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5月中的時候臺灣開始進入三級警戒,所以路上的車子變少了。社會活動的分析如果都沒有去考量到疫情所帶來的變化,這根本就是在胡扯!對不對?沒車,車子已經這麼少了,你跟我說是因為開了這些會議,所以有顯著的成效!隨便抓一個蘋果的移動趨勢報告,到現在為止開車的流量數據是下降10%以上,下降10%以上,車禍當然會減少嘛!你沒有根據這個流量下降的幅度去校正個別年度數據的比較,這樣的結論讓人怎麼接受?
    我們再看一下,這個數據是非常清楚的,6月連肇事的事件數跟受傷的人數,都是歷年來最低的!因為6月路上根本就沒有什麼車子,對不對?你如果把今年跟去年1月到8月比較的數據整理出來,就可以看到從肇事的件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2021年1月到4月都較2020年成長,在疫情升三級之前都是成長的,到了5月三級警戒之後數字才大幅地下降,然後7月份疫情趨緩之後數字又從谷底再次攀升。幾乎全球主要的國家,甚至所有的國家,都因為疫情導致交通事故傷亡有下降的現象,所以明明是病毒引起的,怎麼可以說是有召開這些會議的功勞?我真的很遺憾!我真的很遺憾地覺得這個是完全脫離現實的、非常離譜的說明,這就是交通部跟警政署的態度!如果你行政院還買單,拿出這樣的說明,完全就是欺上瞞下的!你還買單!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 邱委員顯智
    這是完全無法接受的!我真的希望行政院拿出對抗新冠肺炎疫情、對抗非洲豬瘟的態度……
  • 李秘書長孟諺
    我想……
    邱委員顯智:院長自己召開道安會報、每週公布死亡人數,就是這麼簡單,我相信不久之後交通傷亡的數字就會有顯著的改善。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說明,其實開會不是重點,重點是實質的改善,所以目前只要每次有死亡事故,我們就會結合相關單位到現場……
    邱委員顯智:秘書長,真的啦……
    李秘書長孟諺:針對危險路口有哪些設施需要改善,其實這個部分,大家今年也是做了很多的努力。
  • 邱委員顯智
    所以其實就是這兩個訴求。
    李秘書長孟諺:還有,譬如……
    邱委員顯智:每週公布死亡人數,還有院長自己召開道安會報,拿出真正的態度,否則,交通部跟警政署永遠都會說傷亡人數顯著的改善了,已經有很多的成效了,是這樣嗎?
    李秘書長孟諺:現在院長特別交待吳主委來盯這件事情,所以很多事情都即使在現場……
    邱委員顯智:秘書長,我現在告訴你,這個減少的原因是什麼,其實是非常清楚的,你……
  • 李秘書長孟諺
    我想這個部分……
    邱委員顯智:當你拿出這個東西的時候,表示完全都沒有掌握任何的真實狀況,基本上我真的要這樣講。
    接下來要跟你討論是……
    李秘書長孟諺:針對現場環境的努力,現場危險路口的改善,還有比如說宣導夜間出來運動的長輩……
    邱委員顯智:這個部分跟你在行政院所掌握警政署跟交通部的狀況有非常嚴重的落差,我真的希望行政院要拿出真正的態度。
  •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會務實的看待。
    邱委員顯智:秘書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跟你討論低薪的狀況,因為臺灣低薪的狀況其實是非常嚴重的,要怎麼樣拿出一個對策出來?想請教秘書長,依照主計總處的資料跟預估,2020年全年的經濟成長率是3.11%,2021年上看6.01%,失業人數是下降,還是上升?勞工薪資是成長,還是下跌?就這兩題,你知道嗎?
    李秘書長孟諺:對,你這個是比照?
    邱委員顯智:比照2020年跟現在,失業人數是下降,還是上升?
    李秘書長孟諺:前一陣子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失業人數有上升,但是現在整個疫情趨緩,另外包括推動振興措施等等,失業人數也有再下降,像前陣子無薪假的人就少了5,000人。
    邱委員顯智:是,沒有錯,失業人數有下降,那勞工薪資是成長,還是下跌?
  • 李秘書長孟諺
    這個數據我還要再確認一下。
    邱委員顯智:好,那其實是有回穩,我只是要讓你瞭解……
  • 李秘書長孟諺
    包括明年基本工資的提升、成長……
    邱委員顯智:好,所以現在是要有……
  • 李秘書長孟諺
    我想都會帶動包括民間企業對於薪資的這個……
    邱委員顯智:所以行政院必須要掌握實際上整體的趨勢,你看一下整體的趨勢,基本上薪資是上升的,失業率在本土疫情趨緩之後,就像你剛剛講的有回穩,所以其實你也有掌握到這個狀況,不過,可以把這個狀況再掌握得更精確,為什麼要這樣講?比較穩定上漲、回穩的其實是工業,你看這張圖,橘色的線條是代表工業;服務業相對而言是下跌比較多的,回穩的走勢比較緩慢,所以我們還是必須要有更多的資訊,才能夠把它看的更加地仔細。
    現實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你可以看到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的這張圖,服務業的部分再細看的話,它是比較穩定的;但是如果是住宿跟餐飲業,就嚴重了!它代表的橘色線條所呈現的部分很嚴重,所以我要講的是,其實勞工跟產業之間的貧富差距也好,或者是說為什麼我們會有這麼亮眼的經濟成長率?是因為外需去帶動出口等等,有這些因素。
    我要講的是,2018年行政院其實有一個「我國薪資現況、低薪研究及其對策」的統計資料,它有作一個非常詳細的調查,這個調查涉及134.5萬人的統計資料,針對這一些低薪的狀況去做相關的分析,並且提出相應的對策。那當然就是先瞭解事實的狀況去做低薪成因的分析,然後再提出對策。我要講的是,這個調查的涵蓋面其實也非常地廣,能夠有效地掌握這些資料,才能夠有效地去擬出對應的對策。我們去問行政院現在有沒有針對「我國薪資的現況、低薪研究」再去做研究?結論是什麼?結論是沒有,現在已經沒有做了。如果你沒有去做這個部分的話,你當然就沒有辦法進一步去精確掌握我國薪資的現況等等,還有它的成因是什麼?對這些低薪有沒有相應的對策,然後去做系統性的分析。所以我們是具體地希望,行政院是不是可以比照2018年所做的這個報告,然後呢你可以兩年或者是每4年針對我國低薪族群提出一個比較精準的,然後更廣泛地統計分析報告,秘書長。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其實正在針對低薪問題的對策,有做了一個整理的分析,最近會上網公告,也會送到貴院來給委員……
    邱委員顯智:對,秘書長,我說的就是你2018年,簡單講,2018年有做這樣一個研究,然後涉及的人有一百多萬人,其實這個報告是非常、非常地詳細,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已經沒有在做?你沒有在做的話,你當然對這個現況的實際掌握,尤其是它的成因是什麼,不會有一個比較清楚地、比較細膩地去瞭解。所以我們具體的訴求,是不是行政院可以去研議?我不知道你的時間假設是每兩年或每4年,比照2018年這個調查報告,然後可以去做一個對我國目前的薪資狀況及相應的對策,是不是有需要怎麼來調整等等這樣的分析。當然此次疫情的衝擊是非常嚴重的,現在也應該有重新去掌握國內低薪人口收入狀況的必要。
  • 李秘書長孟諺
    這個我們來研議。
    邱委員顯智:就是希望能夠去研議是不是能夠再持續去做,不希望這個過去這樣做,過去的這個成效事實上是好的,其實也有些效果……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改善人民的收入,提升薪資的水準是持續不斷在進行。
  • 邱委員顯智
    對。
  • 李秘書長孟諺
    是不是定期做這個報告我們來研議。
    邱委員顯智:但是就對事實的掌握這個部分。好,謝謝秘書長。
    主席:請秘書長儘速地做說明,謝謝邱顯智委員的質詢。
    下一位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林委員文瑞:(10時32分)謝謝召委。因為時間很有限,我直接請教資安處長,處長好!大家都知道,資安就是國安,這幾年資安事件說起來實在很多,在現代化的時代裡面,資訊安全與否,變得極其重要,尤其我們這個國家政經情勢特殊,除了必須面對全球複雜多元的資通訊的變革以外,還需要面對其他國家比較嚴峻的資通安全威脅,因此,落實資通安全防護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關於資安的議題,資通安全處責無旁貸,自105年你們成立以來,從行政院層級統整國家資通安全機制,推動國家整體資安工作,是我國的資安守護者。在這裡請教資安處長,目前我國面臨最頻繁、最密集以及最嚴重的資安威脅是什麼?
  • 主席
    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面臨最大的威脅有包括勒索軟體的部分,還有就是一些惡意程式植入的部分,這個是民間跟政府都共同遇到的。
    林委員文瑞:是,因為我查閱你們109年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裡面,主要的威脅有7類,當然第一名是掃描刺探類;第二名是入侵攻擊;第三名是政策規則。我看起來這個第二名,108年跟109年的報告,108年的第三名,第一、二名一樣,第三名從惡意程式所占的比率之比重下降很多,變成政策類大幅提升,從108年的百分之六點幾跳到百分之十四點幾。在這裡請教處長,以這樣的比重變化是透露什麼樣的訊息?為何政策規則類的資安威脅今年度會大幅上升?惡意程式的比重會大幅下降是什麼原因?
    簡處長宏偉:跟委員報告,在政策規則類提升的部分,就有包括到很多社交工程,譬如說他利用電子郵件,他用當時的一些時事,這一類都是屬於在政策規則類的,他都是用當時最熱門的,然後是用精準地攻擊,所以在這邊就看得出來政策規則類就大幅上升;那他不是像以前一次寄上萬個mail,不是,他就是很精準地去寄;惡意程式下降也是因為這樣,就是說以往他可能惡意程式到處去安裝、到處去弄,現在沒有,現在是非常精準的。所以我們也一直呼籲大家,就是不要在一些社群媒體,去把自己的資訊外洩,因為現在其實都是有系統的在蒐集,然後就針對性地在做攻擊。
  • 林委員文瑞
    是。
  • 簡處長宏偉
    謝謝!
    林委員文瑞:個資外洩事件到現在始終居高不下,當然不法集團會利用盜取個人資料進行詐騙,還有身分盜用案件層出不窮,再加上暗網助長非法的資料交易,一旦我們的資料外洩,就會導致源源不絕的一些攻擊,所以個資外洩問題較以前更加嚴重。你在之前受訪的時候表示,9月上旬以前我們的重大資安案件總共有11件,但是人為的疏失導致外洩的是9件。因入侵導致資料外洩這部分,因為入侵者的功夫太厲害了,我們無話可說,但是人為疏失這部分比較要不得,你們身為主管單位,這個部分說起來你們也是難辭其咎,所以你們要做一個澈底的檢討作為,就是這些疏失的事件發生,人為的疏失那9件,表示相關機關裡面資安的危機意識不足,這樣的情形怎麼解決,你們內部有做一個檢討嗎?
    簡處長宏偉:有,在9月上旬之前這些人為的疏失,其實11件裡面有8件都是屬於教育體系,包括很多地方縣市政府的一些高中或是學校,他們因為疫情的關係,它要辦活動讓人家上去報名,可能就用一些像Google Talk之類的,上面很多都是設定的權限不對,然後這樣就資料都外洩。所以我們已經責成教育部必須要加強宣導、要求改善,教育部目前大概也在做這件事,我們接下來會對整個教育體系做一個實地的稽核,來要求他們改善。謝謝!
    林委員文瑞:好,因為我的時間到了,就這樣。謝謝!
    簡處長宏偉: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林文瑞委員的質詢,再來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0時39分)謝謝主席。我們請秘書長,秘書長辛苦!我們來看一下,行政院有非常多的任務編組,其中有一類是依法律規定而成立的,最主要是災防法所要求成立的災防會報跟辦公室,這個是最主要的;另外有很多是依任務需要而設立,你看看這裡總共有27個是依任務需要而設置的。這些任務編組裡面,當然我畫紅線的部分有一些是我們今天有審預算、有編列單獨科目預算給予的、一個比較重要的,我們至少在內閣裡面認為比較重要的,設了辦公室來執行的業務,譬如資安、國土安,還有科技、能源、經貿以及洗錢防制等等,這些都很重要,其他的幕僚機構,當然就不是設在院本部,幕僚機構就回歸到各部會,總共加總起來有27個。其實本席長期關心少子化對策,一直希望在院本部裡能夠有比較好的處理協作平台,讓這個機制可以建立起來,但目前為止沒有,我們只有一個比較類似的青年諮詢委員會,就是有關青年政策的議題,或許會跟少子化有關;另外就是林萬億政委不定期召集跨部會的協作會議,就這樣而已,是不是應該要固定找學者專家跟部會代表一起有一個任務編組式的運作?這部分基本上是沒有,但是針對少子化議題,我們其實是有很多政策作為,譬如我們有很多津貼加碼,一直到今年為止,我們有擴大人工生殖補助,這是本席提出來的,陳時中部長也立即處理,今年就已經上路了,另外我們還有各種津貼調整,但除了這種財務性津貼給予的政策外,國家制度性的立法工作也很重要,我們政策的調整,包括父母同時請育嬰假、產檢假的天數、彈性工時的調整、陪產假等等,這些都討論很久。除此之外,其實房價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少子化對策要處理的項目。
    曾經有媒體統計過,年輕的父母們最希望的是什麼呢?其中高居第一位遙遙領先的,其實是公共托育,包括育兒津貼、公共托育一直都高居前面,尤其公共托育實在非常重要,本席舉這個例子來講,就知道跨部會的協作平台是多麼重要。本席追蹤這個議題很久,發現跨部會之間的協作真的沒有發揮效用,譬如我們的公托跟公幼是分屬兩個不同部會,公托部分是衛福部在管;公幼部分是教育部在管,但是以衛福部來管公托,他有沒有場地?沒有場地。教育部被認為是一個比較有場所來設公托的部會,但因為他們的業務是分開的,所以本席追蹤了兩次,第一次衛福部給我一個表單,這個表單是106年要求全國所有社政單位在各縣市盤點適合做公托的場域,結果發現總共有34處,問題是這34處都是教育部各個學校場域,而衛福部這34處只有1處被教育部支持。我們看一下這個表單,黃色部分就是教育部的回答,教育部的回答除了第9項有答應,其他33處全部都不給,這個是2017年衛福部第一次跟教育部的要求。本席一直都有在追蹤,2021年2月3日衛福部又第二次跟教育部要求,函請教育部提供場域,但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拿到任何一個適當的處所。本席就覺得很奇怪,教育部認為不行的場地,為什麼地方社政單位認為可以呢?教育部的回答裡面,有一些是說他們沒有來申請,但沒有來申請是指學校沒有來申請嗎?社政單位認為這個學校可以設置,然後跟教育部請求提供場域,而教育部回覆的理由竟然說學校沒有來申請,然後就睡覺了!就停在那裡了!這種跨部會的協作,請秘書長回去多多關心,少子化對策對國家來講真的太重要了,所以在院本部部分,本席明確建議應該在跨部會任務編組裡,設置少子化對策小組,好不好?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有關少子化問題,其實已經提升到國安等級,除了津貼的提高從過去的2,500元變成3,500元,明年還會提高到5,000元外,場所的部分,現在有3,000班,此外我們也盤點所有公民營相關機構,會再提供500班的幼托或幼兒園相關設置,目前各部會也都在提供場地,在努力提升當中。
    管委員碧玲:你們任務編組的機制,目前是不定期舉行會議,並不是設置一個任務編組的機制,廣泛……
    李秘書長孟諺:不過我們是有找各部會針對少子化議題在做推動。另外,健全房市部分,龔主委跟花次長也定期在推動,我們希望過一陣子會再推……
    管委員碧玲:這個部分你們真的要好好掌控,好不好?目前雖然說大家都在盤點,但至少以衛福部來講,到目前為止,他們沒有得到一個具體的進展啊!
    接下來本席要提的可能是一個小事,但也表示我們應該在細節上特別注意,這是國土辦下面所屬的一個網頁,是有關部會的反恐資源表。在這個資源表裡面,大家看一下這個統計,總共有3筆是敏感資料,3筆是內參,紙本有2筆,沒有連結資料的有22筆,總共有30筆是要給人民點選使用的,譬如重大事故通報處理作業,當人民發現爆裂物時要怎麼處理,這可能都有涉及到;又或者是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等等,很多東西都是要連結讓大家可以點選,這是很重要的,請你們回去再盤點一下,好不好?這裡面還有十幾筆錯誤資料,包括連不到資料或連出去的資料是錯誤的,錯誤率達13.5%,這部分請你們稍微改進一下。謝謝。
  • 李秘書長孟諺
    謝謝委員。
  • 主席(湯委員蕙禎代)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10時48分)首先請教李秘書長,今天我們要審查行政院的預算,我看到其中包含了數位發展部籌備處的預算編列,其實數位發展部的設置,可以提升我們國家整體戰力,因為現在已經是數位及科技競爭的時代。數位發展部即將在6月成立,根據本席的資料顯示,數位發展部成立後,對我們整個科技產業及數位產業,應該都是一大助益,問題是未來這個部會成立後,我們要如何突破目前困境,協助我們的產業升級?請秘書長說明。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數位發展部確實是整個國家發展上一個非常重要的一環,像現在非常夯的元宇宙,包括臉書也把名字改成Meta,還有很多的人工智慧、未來電動車、自駕車等等產業,甚至是低軌道衛星的推動,我想都跟數位發展有關。另外,有關數位世界的管理問題,要如何讓它上軌道,這裡面也有很多假訊息存在的可能性,要如何確實建立數位秩序,並在政策上引導數位產業的發展,未來我們也考慮在數位產業的發展上面能夠多所著墨及推動。
  • 吳委員琪銘
    預計明年6月有沒有辦法成立?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如果這一個會期能夠順利通過數位發展部的法案,我們一定會在最短時間內儘快來成立這個部會。
    吳委員琪銘:我們就期待及肯定政府的推動,因為這也是國人對數位發展部的期許,這一點要再次肯定。
    再來,針對資安及駭客的議題,這一陣子賴清德副總統受訪時說,臺灣每個月平均遭受高達3,000萬次駭客攻擊,這是全世界最高的。對於這部分,我們未來要怎樣去處理呢?畢竟駭客攻擊會造成我們一些資訊、產業及公家部門很大的受創。請處長來回答好了。
  • 主席
    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剛才您提到的那一個數字,僅是單一廠商的一個統計數字,根據我們自己的分析及蒐集,一天是遭受500萬次的攻擊及掃描,其實是更多的。未來我們要怎麼去處理,包括強化我們整個政府的防禦措施以外,同時我們會把這些數據蒐集起來做數據分析,希望能夠做到在攻擊發起的時候,就能夠把它阻擋下來,也就是說將我們的防禦戰線往前推,這是現在很多國家在推動一個比較主動防禦式的作法,也是我們現在正在做的。
    吳委員琪銘:防止駭客攻擊維護資安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不管是商業、國防及一般民間,大家都是非常的重視。由於國家的資安問題會動搖整個國本,我們一定要很謹慎,好不好?
    再來,我要問國土安全辦公室,現在舉辦全國北中南12場演習,針對演習的項目及規模是不是做個說明呢?
  • 主席
    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黃主任說明。
    黃主任俊泰:委員好。有關關鍵基礎設施辦的演習,主要是用一種前災害的觀念請所有設施單位來做風險評估,然後針對人為及資安,還有天然風險進行演練。今年主要是用一種叫做桌上推演的方式,讓大家能夠把時間拉長,而演習時間不再像以前的那種兵棋推演,即照著一個劇本唸的方式,而是一種研討式的,然後時間拉得很長,讓所有參演的人員都能夠盡情針對各種想定進行討論。今年我們更將一些混合式的想定,譬如發生資安攻擊的時候,又同時有人為的攻擊,而在人力及資源的調配運用都會產生問題的情況下來進行演習……
    吳委員琪銘:現在我們針對混合式的攻擊,包括恐怖攻擊及資安處理,演習真的是視同作戰,還是要很謹慎及積極來推動,讓演習的成效能顯現出來。
    我再請問一下秘書長,我會很簡短,因為時間快到了,就是針對這次12月18日的四個公投,剛才有委員提出,現在行政院長全國四處跑到處作說明,其實行政單位不管是同意或不同意,但是起碼四個公投的同意或不同意,未來對我們整個國家的方向會如何,也應該跟全國民眾說清楚,所以整個行政單位應向全國民眾說清楚。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行政部門應該都要下鄉也好,或是舉辦說明會,讓我們民眾更加瞭解,這一點要拜託秘書長,要求各部會要呈現及還原出真實,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這次的公投可以說對臺灣的未來非常重要,我們能不能走出國際,對臺灣未來的發展投下重要的一票,我想行政院各部會及各部門,我們都會全體總動員來宣導政院的立場,希望全體國人一起為臺灣的前途來把關,而投下這重要的一票。
  • 吳委員琪銘
    本席希望整個行政團隊都動起來。謝謝。
    主席:謝謝吳琪銘委員的發言,也謝謝我們秘書長。
    下一位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10時56分)謝謝主席,請林秘書長、消保處劉處長。雖然水電價格沒有調漲,但是老百姓卻感受到整個物價確實是在漲,荷包也在縮水,以前100元可以買到一杯飲料,加上國民美食雞排,現在的100元確實是不夠的。再兩個月就是春節過年了,本席提醒行政院,過年要好好做好規劃,不只防疫旅館的數量不夠,行政院物價小組也要超前部署,以做好春節過年的物價穩定。行政院消保處要主動出擊,以稽查不法的囤積還有哄抬等,要拿出成果來。我請教秘書長,是不是會後給本席近兩年來,關於不法囤積及哄抬的調查成果報告呢?
  • 主席(吳委員琪銘)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這一定要超前部署,不要到時候急就章,也做不出一個成果。說實在話,現在外面的老百姓一片哀哀叫,因為物價確實都在漲。政府宣導政策無可厚非,但是就因為有1450的爭議,以及綠營裡的「寫手」在網路Ptt上面自導自演認知作戰,而被民眾抓包。立法院於2021年5月三讀通過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預算用於網絡媒體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廣告,而且揭示辦理機關名稱,不得以置入性行銷來進行。今年中央在明年(111年)度總預算的24個行政單位,或各機關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目前是編列18.6億。本席認為政府網軍不要躲在幕後辦理政策宣導,而是要開大門、走大路,在網路社群平臺進行政策宣傳,讓民眾清楚知道政府單位的名稱。秘書長有什麼看法?
    李秘書長孟諺:首先跟委員報告有關物價的部分,院裡面有特別請行政院副院長主持物價會報,嚴格緊盯相關的物價,包括大眾物資,也包括相關的蔬菜、糧食等等的價格。另外,天然氣等等是因為國際的問題,國內也會做好相關的因應。目前國內的物價一直控制在2左右的溫和狀況,我們也會嚴格的緊盯。
    至於網路社群媒體的宣導,我們會遵守預算法等相關的規定,我們會明白的標示,也不會有網軍的問題。
    林委員德福:大家很關心1218四大公投的投票日:萊豬、核四、公投綁大選及護藻礁公投等,這些和食安有關係也和民生有直接關係。公民參政權、環境、能源等等都是民生很重要的議題,民進黨利用執政的資源鋪天蓋地的進行認知作戰,反對民進黨的人就被打成中共的同路人,讓對公投有不同意見的人不敢發聲,這是不對的。本席一直認為,不管你今天是是贊成也好、反對也好,公投是表達人民直接民權的意志,所以要鼓勵大家在1218出來投票。本席希望行政院治安會報要超前部署,做好1218公投秩序的維護,檢調應該主動偵查一些假訊息以避免網軍搞反串進行認知作戰。秘書長有什麼看法?
    李秘書長孟諺:中選會和內政部很努力的在針對公投的選舉做好相關的準備,3年前公投和大選一起辦時曾有大排長龍,投票投到10點、開票開到半夜兩點的狀況,這次包括圈票處等等相關的措施都會做好萬全的準備,還有秩序方面也會做好準備。
    林委員德福:一定要做好,上次那個主委亂搞,還花人民928萬元,現在那個案已經在法院了,而且裁定……
  • 李秘書長孟諺
    一定不能讓三年前大排長龍、投票沒有效率的情況再發生。
    林委員德福:講實在話就是兩個字「亂搞」,當初中選會的規劃不對,有很多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現在中選會戰戰兢兢,都在做積極萬全的準備。
    林委員德福:搞到那天臺北市市長選舉一面投票一面也在公投,而且票都出來了,知道柯文哲輸了,那時還在投票,你說這個扯不扯?全世界大概只有我們這樣。
  • 李秘書長孟諺
    這次在準備上就要避免上次的狀況再發生。
    林委員德福:公投綁大選,民進黨在野時說這是鳥籠公投,結果現在是把它栓死變成鐵籠公投。我在立法院也算資深的,我真的看不懂,合併選舉可以節省經費和人力,但你們卻把它脫鉤。講實在話,你們過去的一些價值和現在剛好是對搞,我覺得很納悶、很奇怪,我希望你們這次好好的辦理,把它辦好。
    李秘書長孟諺:圈票處的多寡是關鍵,足夠的圈票處讓投票者不必排隊,不要發生狀況。
    林委員德福:上次他就故意搞一個,讓大家排隊慢慢拖,問題很多,一籮筐,我提醒你以後不要再有這種狀況。
    主席:請魯委員明哲發言。楊委員瓊瓔質詢完,我們休息5分鐘。
    魯委員明哲:(11時4分)過去5年行政院統領各部會,坦白講,你們和各部會是一體的,整個行政院要為各部會表現的好壞負全責。當然過去5年中前面有一些時間不是你們,就整體來講,你們自己打幾分?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行政團隊都很努力、兢兢業業,從兩年前發生疫情到現在,大家可以看到臺灣在疫情的控制方面,包括衛福部、內政部、各部會的協助以及中央、地方的合作下,在世界上我們算是控制得很好,在國際因為疫情而經濟衰退的情況下,臺灣還能屢創出口的新高,當然在這過程當中……
  • 魯委員明哲
    所以你是自評一百分嗎?
  • 李秘書長孟諺
    沒有。
  • 魯委員明哲
    你自評幾分?
    李秘書長孟諺:自己評分數沒有太大意義,應該是讓人民檢驗。
    魯委員明哲:幾分我不知道,但失誤的次數大概已經超過一百分。這幾年來包括國防部的阿帕契直昇機發射出飛彈發射架,105年的雄三飛彈也是誤觸按鈕,經濟部台電發生椅子誤撞造成全臺灣大區域的停電,打疫苗誤打,看了這麼多的情況,有這麼多誤打、誤撞、誤觸,這其中失誤的黑數到底是多少?沒有被新聞報導發掘出來引起人民注意的失誤可能是被報導的十倍、百倍。我們看到這麼多的失誤,最大、最可怕的是在早年像10年、20年前是憑經驗,師父傳徒弟,很多地方的SOP都沒有做,這20年來從大的規則到小的細節,所有的誤打誤撞後面全部都有SOP。這個更嚴重,因為過去沒有SOP,各做各的,憑經驗,現在都有SOP,但不知道是人散漫或訓練不足,即使有SOP也做不出來。對於這麼多的失誤,你覺得要怎麼樣改善?
    李秘書長孟諺:在整個大方向上其實大家一直都在努力,也有一些不錯的成果,但確實在小地方有一些失誤或瑕不掩瑜之處,這跟臺灣人做事的文化有關,我們確實需要全面性的提升嚴謹度及對SOP的遵從度,一方面我們希望能夠發揮創意,但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嚴謹的遵守SOP的規定,我們這方面的教育及訓練有待提升。
    魯委員明哲:我們瞭解真的有很多細節、工作準則、流程大部分都被寫成文字了,但可能是放太久了,大家有看到和沒看到一樣,行政院應該針對所有的部會,對於類似的情形從大的規定到小的細節做一個重新的宣示。無論如何,失誤難免,但有加強宣導或提醒,這個比例一定會調整。
    另外一個讓人比較擔心的是資通安全,資通安全不是這幾年才開始的,你們有提供資料,民國90年資安會報就已經開始了,每4年一期,到去年已經20年了,現在你們又新推動一期,不斷的向上提升。107年終於有法律出來了,相關的細則、配合的法規在108年1月1日也統統上路了,109年審計部決算審計的稽核報告中也特別提到這個,很多地方因為預算不足所以很多地方是用專案計畫,因為專案4年就結束,後面延續性的保留或修改來接受網路世界不斷變化的挑戰,他覺得不太夠。
    至於人力不足的部分也很嚴重,你們自己定的相關的法規也就是你們的SOP,我們當然希望你們能夠儘快做到,做到不是我說的,是你們說的。目前比較令人擔心的第一個問題是資安整體人力不足,你們自己說要納管的機關,公務機關有549個,但這些機關中在哪些項目未達法規最低限額,包括人力不足的有193個機關,這193個機關是人力不足的,沒有按照你們說的來建置,相關的專業證書和證照證書也大概是50%以上,這是去年的情況,都不夠。
    在資安成熟度方面,人夠不夠、資源夠不夠是一回事,真正要解決問題的是資安,你們自己寫了一個評估標準,109年從零開始到最佳化總共分為6級,目前零到一級有些機關都還沒開始,A級機關是你們認為資安很重要的單位,現在法律已經進入第3年了,有44個A級最重要的資安機關中竟然有7個在剛起步的階段,還有一個還在零級,還沒起步。B級機關大概有62%還在剛起步的範圍。法律已經進入第3年了,已經慢了半拍,你們要怎麼追上,請你們說明一下。
  • 主席
    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這沒有慢半拍,人力的部分,專職人力雖然不足,但我們可以透過約聘僱或是駐點人力的方式補足,最近人事總處也提供了53個員額,這都在逐漸補足,我們也和教育部、科技部合作訓練人力、增加人力。
    在資安成熟度方面,所謂零級的部分,我們的評估是這樣的,十個分數中只要有一個分數是零就整個都是零,而且這個零的部分並不是行政機關而是一個醫療院所,我們針對它的部分也在做強化。整個資安的成熟度都是以最低分做為基準,我們嚴格的要求他們,這表示我們對機關是嚴格的要求提升他們治理的能力,因為我們認為資安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從管理到未來的治理。
    魯委員明哲: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剛才我舉了很多誤打誤撞的例子,怎麼去管理?我認為法律出來後要儘快跟上,因為你們跟上是一個基本,但網路會造成外界攻擊資安的疑慮,他們是推陳出新,你們應變的速度也要快速的跟上。
    李秘書長孟諺:最近資安處對各機關的督導是非常嚴格的,絕不寬貸,所以會有這樣嚴格的評估。
    魯委員明哲:我要提醒處長,我上次也質詢過,新型態的Deepfake等等的訊息,你們今年開了三次資安會報,我不知道安全諮詢會議開了沒有,你們一定要把它納入討論的議題,好不好?
  • 簡處長宏偉
    好。
  • 主席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14分)秘書長好。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條規定:「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召集之。」,原基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相關的法令。」,很遺憾的是這麼多年來,在蘇院長任內,在他召集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的會議中都沒有針對尚未完成的法律,如原住民族自治法、土海法等協調相關部會儘快的制定。今年8月26日所安排的議程中並沒有協調事項,只有報告事項,第一個報告事項是「都市原住民住宅政策推動情形報告案」,這跟原基法有關,但不是最主要的需要協調的部分。第二個報告事項是「原住民族史觀建構與推廣情形報告」,那裡面所說的編的十本書,我在原民會當處長時就開始推動了,那十本書是重編,那還可以做為基本法推動會議的議程嗎?那裡面提到住宅的部分,新北市新店溪溪洲部落違建問題,蘇院長以專案特准編定門牌,也就是臨時門牌,臨時門牌可以成為合法的房子嗎?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這是讓它有個開始,讓住在裡面的小朋友可以就學。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跟院長說明,不要再這樣騙原住民,臨時門牌可以成為合法的房子嗎?它涉及到河川行水區,溪洲部落涉及到行水區域,它是朱立倫市長時調整行水區,報到中央經水利署核定,這是在馬政府的時代。其次,都市計畫變更也是朱立倫市長的時代送到內政部變更都市計畫,公文是李鴻源核定的。真的不要再騙原住民了。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言重了,主要是整個過程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結果,沒有抹煞前任的都市首長,大家一起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什麼叫做臨時門牌就可以?有臨時門牌被拆的多得很,有正式門牌被拆的多得很。
  • 李秘書長孟諺
    大家都是要照顧都市的原住民。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高雄市有一個排灣族的部落被陳菊拆了,他們從民國二十幾年就住在那裡而且有正式門牌,結果被拆了。秘書長,你要轉達,然可以,那請你執行。新北市北二高部落、福爾摩沙部落、吉拉箇賽部落、小碧潭部落、快樂山部落,有的是臨時門牌,有的是正式門牌,高雄市的拉瓦克部落被拆了,他們又回來重建,桃園市撒烏瓦知部落、崁津部落,還有新竹市那魯灣和千甲兩個部落。
  • 李秘書長孟諺
    主要是要呈現這個過程是各地方首長一起努力來照顧原住民。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要再騙,我們是事務官出身的,政務官好大喜功,我們要勸他不可以這樣,那天總質詢時我很客氣,我對老長官很客氣。
    另外一個是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102年10月22日江宜樺院長就要求行政部門要提中長程計畫,行政院110年度的施政計畫,今年的喔!行政院110年度施政計畫特別提到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110到116年度的計畫。請問秘書長,你知道這個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的中長程計畫核定了沒有?
    李秘書長孟諺:我知道目前原民會有提報計畫,主計單位、國發會在協助審議的階段。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0年了,這個施政計畫是去年8月送來的喔!到現在沒有核定。
    李秘書長孟諺:因為裡面有一些要修改,原先的規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錢啦!你們不給錢啦!我們也沒有要很多錢,你就不同意這個錢,就是經費嘛!預算嘛!該給的不給,已經核定,該核定的不核定。秘書長,施政的優先順序或是施政的輕重,你也在新北市、臺北縣服務過,很清楚嘛!我們是事務官,有時候要幫長官拉一下衣角提醒他,好不好?
  •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會請原民會盡速地來修正、提報。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不能騙原住民,這樣子騙法,好不好?謝謝。
  • 主席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21分)主席好。請問秘書長,行政院是人民的依靠,當然秘書長占了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們一直在講,不能有假訊息、假消息,製造模糊,你剛剛的回答中,原住民在行水區的臨時門牌可以合法化嗎?可以嗎?行水區的臨時門牌可以合法化嗎?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當時發給他臨時門牌之後,他的小朋友就可以在就地的學區就學,還有一些相關的就業協助,所以跟……
    楊委員瓊瓔:所以並不是行水區掛上臨時門牌就可以合法,對不對?要說明清楚嘛!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並沒有說發給臨時門牌就可以合法化,但是確實是對原住民照顧的一環,後面也是大家持續一起努力,包括後來原民會編預算,協助他們在現地重建相關的居住場所,所以才有今天這樣的成果。
    楊委員瓊瓔:秘書長,因為我們在強調……
  • 李秘書長孟諺
    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楊委員瓊瓔:現在很重要的是,哈佛大學校長說,他最重要的教育精神,是要讓孩子出了學校之後,可以辨別誰在說謊。本席聽到這個,我很緊張。全球都在說不能有假訊息、假消息,而行政院是人民的靠山,絕對不要輕易地說不正確的訊息給民眾,這點很重要。
  • 李秘書長孟諺
    這本來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
    楊委員瓊瓔:對!所以一定要講清楚!行水區臨時門牌可以合法一事,這是不可能的!
    接下來本席要討論110年度的預算,我們編列的計畫項目有23項,總預算是444萬元,按照第六條的規定,出國人員必須在返國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核完成,並將出國報告的電子檔送到資訊網,登錄出國報告的相關資料。但是我們看到目前的資訊網裡,截至11月9日行政院只有一份報告,就是2021年亞太經濟合作婦女與經濟論壇視訊會議。請問秘書長,為什麼不登錄?還是我們都沒有做事情?請作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很多原來出國的預算,後來有些活動都改成視訊,或者是沒有……
    楊委員瓊瓔:對呀!所以2021年只有這一則,為什麼?其他的都沒有作?
  • 李秘書長孟諺
    這個其實也是視訊的會議。
  • 楊委員瓊瓔
    對呀!
  • 李秘書長孟諺
    原來是要出國去開會……
    楊委員瓊瓔:只有這一則,到底有沒有做?錢花光了沒?錢花光了沒?如果依照你的邏輯,就是錢沒有花,因為沒有做,所以不用上!是不是這個邏輯?
    李秘書長孟諺:只要有開視訊會議的,我們還是會要求他要在期限內……
  • 楊委員瓊瓔
    對呀!依法要做。
  • 李秘書長孟諺
    對。
    楊委員瓊瓔:那為什麼不做?只有一則,到11月9日只有一則!所以本席要問444萬元花完了沒?
    李秘書長孟諺:有的還在期限內,有的是舉辦國的會議……
    楊委員瓊瓔:本席相信你不太清楚,因為你的回答,不清楚就說不清楚,該要上網的趕快去上!公開資訊透明,政府一直喊資訊公開、透明政府,卻懶得寫報告讓國人了解,這是不對的!秘書長,趕快去查清楚,好不好?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楊委員瓊瓔:不清楚就說不清楚,趕快去追補回來,有開的會,依法就是要上網,讓民眾了解,好不好?一定要這麼做。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秘書長,110年度編列消費者保護計畫約1,100萬元,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我們非常清楚。你這1,100萬元到底花在哪裡?目前一頁式的廣告詐騙遍及臉書等各大社群媒體,你要怎麼加強防範一頁式廣告詐騙的案件?請教秘書長,這1,100萬元到底花在哪裡?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部分,有關經費執行的細節,我知道消保處其實做了很多包括消費者權益糾紛的處理跟相關的查核,像最近……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本席特地請教嘛!
    李秘書長孟諺:最近就有去臺中,有一個預售屋的廣告不實,消保處就結合公平會,大家去現地查核,並且開罰,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有關執行的細節,我請處長……
    楊委員瓊瓔:本席再強調,一頁式廣告,你們怎麼樣去督導?
  • 主席
    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說明。
    劉處長清芳:報告委員,關於一頁式廣告,其實我們各個面向都有在做,消保處保護消費者……
    楊委員瓊瓔:你一講,我更緊張,你們各個面向都有在做。因為1,100萬元的預算,我相信秘書長不是很清楚花在哪裡,但是一頁式廣告詐騙遍及這麼多,行政院告訴我各個面向都有在做,那我更緊張了!我更緊張了!你做了,詐騙還那麼多,那不是嚇死人了嗎?
    劉處長清芳:因為現在上網的人越來越多,所以詐騙案件確實是層出不窮,我們對於末端消費者的部分,只要是貨運業者或統一超商,我們都建立了一個退費的機制,也就是說宅配業者送到這裡……
    楊委員瓊瓔:來不及了啦!都已經被騙了,你們還在末端。秘書長,本席要求也拜託,我們要主動,等到末端已經被騙光了啦!好不好?一定要加油!
  •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會再來努力。
    楊委員瓊瓔:今天最後一題,討論男生跟女性的工作比例,在學校畢業之後進入社會初期是差不多,大概都超過90%。但是從25歲以後,女生一直往下降,甚至差距之高,因為育嬰而留職停薪的人數,男女比差距有12倍。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女性離開職場要再回來,是難上加難。我看到111年度有編列預算2,040萬3,000元在做性別平等的業務計畫,本席要請教什麼時候可以建構一個育嬰留職停薪男女比例不要差距到12倍的友善職場情境?請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先簡單向委員報告,育嬰留停過去是領六成薪,最近已經改成可以領到八成薪,而且其中兩成是由政府這邊來協助。
  • 楊委員瓊瓔
    請針對問題回答。
  • 李秘書長孟諺
    男女性都可以同時……
  • 楊委員瓊瓔
    本席在跟你討論男女比例的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比例的部分,我請……
    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已經告訴你12倍了,要怎麼樣去改善?因為你編列了二千四百多萬元的預算。
  • 主席
    請行政院性平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秀貞:委員好。性平處這邊編列的2,000萬元預算裡面,有關促進各部會處理「助圓夢、安心生,國家跟你一起養」的這塊,剛才秘書長提到,包括育嬰留停薪資加兩成,還有育嬰留停可以少於六個月……
    楊委員瓊瓔:處長,你現在所講的是項目,是結論。明年111年度編列的2,040萬3,000元性平預算,所謂的性平,本席告訴你,目前留職停薪的男女比例已經差了12倍,請正視這個問題!好不好?
  • 吳處長秀貞
    是。
  • 楊委員瓊瓔
    好不好?要建構友善環境嘛!好不好?
    吳處長秀貞:是,好、好。
    楊委員瓊瓔:請提供詳細資料給本席,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請相關單位補充資料給委員。
    因為委員會從早上開到現在都還沒休息,等陳椒華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
    現在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30分)謝謝主席。請問秘書長,你看桃園承恩砂石場,在鐵皮屋裡面堆了很高的砂石或污泥,壓死了一位計程車司機。我們看到在桃園違法堆置的砂石,堆到10層樓高、30公尺,都沒有辦法去管理,目前無法可管。然後呢?在砂石碎解洗選場裡,很多超收砂石,甚至農地都可以隨便去挖,挖很深的砂石去賣,現在也無法可管!本席問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業局、礦務局都說沒有問題,現在的法規都可以有效管理。本席要請問秘書長還有兩位處長,我們到底可不可以來好好訂砂石場管理要點?
    我們也看到砂石碎解場是假的碎解場,他們用來丟棄廢棄物,因為也沒有法可以管。然後公共工程去跟違法砂石場買料來做公共工程,我們到底可不可以訂規範,讓公共工程不可以去收這些違法砂石場的料?請教秘書長,到底行政院可不可以管管工業局跟礦務局,他們真的有非常嚴重的疏失。拜託,可以有所作為嗎?秘書長請回答。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我想砂石場的管理,包括公共工程所購買、使用的砂石,是不是能夠加以限制,要求都是向合法的砂石碎解洗選場購買,經濟部工業局相關單位有制定相關的規範,但是我們認為除了規範……
  • 陳委員椒華
    時間要很久。
  • 李秘書長孟諺
    要再檢視有沒有不足……
    陳委員椒華:我在桃園的計程車司機被承恩砂石場壓死之後,開了很多場記者會、協調會,工業局、礦務局都告訴我沒有法可以管理,所以真的要拜託行政院有所作為。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就是怎麼樣現地管理、現地的要求,還有查核。
  • 陳委員椒華
    剛剛本席有提出砂石場管理要點。
  •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會請經濟部和地方政府一起合作。
    陳委員椒華:至少中央主管機關要把法規定出來,地方政府才能依法去管啊!好不好?
  • 李秘書長孟諺
    這邊我們再來要求。
    陳委員椒華:礦務局就讓有礦場的申請者一直挖、一直挖,沒有總量管制;違法砂石場就一直堆,堆了非常多的砂石,也沒有法可以管,所以這個部分是很明確,沒有相關的管理規定。
    李秘書長孟諺:可能有一些堆置的原則,或者是安全檢查的規定,我們會要求經濟部再做比較詳細、具體的……
    陳委員椒華:兩個禮拜內,請行政院趕快責成相關單位討論,本席再請他們來說明,可以嗎?
    李秘書長孟諺:好,我們請經濟部來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秘書長,謝謝主席。
  •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11時43分)秘書長好。請教秘書長,今天看到很多報紙都提到我們氣候變遷因應的績效表現都是倒數的,你們說那個資料錯誤。但不可否認的,第一個,這件事情的重要性;第二個,到底我們做了哪些事情?為什麼會是倒數第五名?為什麼會有所謂的資料引用錯誤?
    蔡總統自己也在今年4月22日宣布,要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就淨零排放來講,到底行政院做了哪些事情?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我想臺灣在這方面其實做了很多的努力,這個評比是一個民間組織作的,有時候它引用資料的取得及過程可能有誤,特別是它提到人口數就少了300萬人,所以人均耗電等數據就會偏高。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這樣,照你們行政院自己的評估……
  • 李秘書長孟諺
    所以應該跟它做更正。
    江委員啟臣:照更正後的數字,你認為我們會排第幾名?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數字還要請環保署再確認,不過我們這一段時間做的,包括節能減碳的努力,也跟委員報告,譬如離岸風電、太陽能光電,這些都已經有不錯的成果,甚至日本還表示他們起步比臺灣晚。
    江委員啟臣:我們現在再生能源的占比也只有百分之五點多,對不對?
    李秘書長孟諺:對,但是如果照目前的計畫……
    江委員啟臣:距離2050年淨零排放,根本還差很遠。
    李秘書長孟諺:但燃煤改天然氣,也可以減少一半的排碳量。
    江委員啟臣:對,但是還是火力啦!你也不能夠否認,它還是排放,不要說2050年,光2030年的減碳目標,我們可能都落後國際啦!今天環團也出來講,當韓國把2030年減碳目標從26%拉高到40%,我們沒有改變啊!也沒有因為蔡總統說2050年淨零排放,而去改變2030年的目標,我們還是20%啊!對不對?所以今天環團為什麼出來批評,起碼這個比例要提高啊!如果繼續維持20%,到底要怎麼樣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
    另外我要問的是,請問行政院是哪一個辦公室在負責這件事情?
  • 李秘書長孟諺
    目前是國發會跟環保署共同來處理。
  • 江委員啟臣
    行政院呢?不是有一個辦公室要管控?
  • 李秘書長孟諺
    行政院這邊跟國發會是一個對接。就是說……
    江委員啟臣:2016年有成立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不是嗎?這個辦公室還有設置要點!你知道這個設置要點裡面有寫什麼嗎?是行政院你們要管控的!
    設置要點裡面寫到相關的計畫審議跟追蹤管考,再來跨部會的協調推動,再來策略會議的籌辦,而且這裡面還寫到每三個月到六個月要開一次會。一開始成立的時候,你們一年開4次,到了107年、108年,一年開2次;到了去年、今年,一年開1次,你們也跟著減碳,是不是?就是也節能少開會的樣子,從4次、2次然後到1次。
    李秘書長孟諺:實質上的努力或是實質上對於減碳的推動才更重要,我想開會當然是一個階段的管考,不過實質上我們對於像綠能發電,包括風電、太陽能的推動,這幾年都有很顯著的成果,也朝一個正向的……
    江委員啟臣:顯著的成果,那你們可不可以出一本白皮書,把你的成果告訴大家?你連這個都沒有,我們因應氣候變遷的績效白皮書在那裡?沒有嘛!
    說到節能減碳,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從2016年蔡英文上任以來就宣示要做,這是重大政策,連他自己4月22日都講2050年要淨零排放,結果6月28日這個辦公室開會了,我去查了一下,你知道6月28日的議程是什麼嗎?完全沒有討論這個,蔡總統的重大宣示,這是不是重大政策?2050年淨零排放是國家的重大政策,行政院的能源跟減碳辦公室6月28日好不容易了開一次會,居然沒有提半句話。你看一下裡面的議程,提到了前次會議辦理情形,包括漁電共生相關的辦理情形;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的辦理情形;綠電交易市場推動辦理情形;然後新節電運動的辦理情形,完全沒有針對蔡總統所宣示的事情去做策略性的討論。
    這完全失去行政院扮演一個,不是只有管考而已,你們是一個協調跟策略推動的上位單位,不是執行單位而已,還有跨部會的協調單位。但是令人相當遺憾的是,在這裡面我找不到任何有關於去回應4月22日蔡總統宣示的事情,完全沒有!除了你該開的會議,本來是三到六個月該開的,現在一年開1次,一年開1次還沒有抓到重點,那你開這個會幹嘛?那就表示變成虛設嘛!虛設的會議要麼就要檢討,要不然就廢掉,對不對?否則擺在那邊到底要幹嘛?
    甚至在這個會議裡面,你知道嗎,在6月28日這個會議當中,有一個委員提到,由於我國幅員狹小且必須兼顧環境保護,而再生能源的長期供應可能不足,建議以2050年淨零排放作為策略性的思考基礎,務實盤點我國長期再生能源潛在的需求與供應能力。我在會議紀錄裡面好不容易看到有一個委員叫做許芳銘委員,這是許芳銘委員提出來的建議,我不曉得你們對他的建議有什麼回應?他提了一個滿好的建議,真正有在回應蔡總統關於2050年的宣示,否則其他通篇我找不到,那這樣你把蔡總統的宣示當什麼?你們是行政院,行政院應該執行蔡總統的宣示。
    李秘書長孟諺:是。跟委員說明,我們現在是從各個領域去推動改善措施,包括運具,我們也希望能夠從燃油轉型到電動車,另外像發電的部分……
    江委員啟臣:秘書長,你要知道你是行政院秘書長,你不是環保署,也不是經濟部,你是行政院喔,行政院要訂的是總體目標,所以我剛剛問你,當蔡總統設定2050年淨零排放,請問你原本承諾的2030年的排碳減碳量要不要增加?是否要提高?這才是重點。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江委員啟臣:做為行政院,你要因應總統所提出的2050年的大目標,行政院要跨部會去討論、整合,然後訂定一個新的執行的目標跟方向,否則我可以講蔡總統的宣示是假的,為什麼?就是講一講也沒有在做,而且講了很大的目標,行政院沒有任何回應,我看不到任何回應耶!你們針對蔡總統做的重大宣示,這也是對國際的宣示,雖然很多人認為2050年已經太慢,跟其他國際成員比較,我們還相對比較後面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的排名會這麼後面。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說明,行政院也責成龔政委召集相關的部會定期討論,針對淨零排碳已經陸續開了9次專案工作小組會議,也擬定出各階段的目標跟成果……
  • 江委員啟臣
    那2030年的目標為什麼沒有調整?
  •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會務實的去做滾動式的檢討……
  • 江委員啟臣
    那行政院成立這個辦公室到底要幹嘛?
  • 李秘書長孟諺
    但是大家看得出其實我們在各領域都非常積極地在……
    江委員啟臣:秘書長,你是行政院的總管,請問這個辦公室在幹嘛?而且龔明鑫……
  • 李秘書長孟諺
    這個辦公室正是執行碳排的幕僚。
    江委員啟臣:龔明鑫也是這個辦公室的召集人,那如果你們……
    李秘書長孟諺:對,所以是各部會整合在執行……
    江委員啟臣:如果你們認為那是疊床架屋,那就代表過去為了宣示就隨便就成立一個辦公室。你們常常這樣,新南向的時候,就說我來成立一個新南向辦公室;要減碳了,我就弄一個減碳辦公室;要生育,我來弄一個生育辦公室,結果辦公室弄完都是為了什麼?為了新聞、為了大內宣,最後我們去檢視,什麼都沒有,都是空的。
    連一個總統設定的新目標,下面的執行單位,當初設立這些任務小組辦公室的目的是什麼,就是完成你的政策、政見,結果我們看到後來都是怎麼樣?越來越沒有聲音,開會次數從一年4次到一年2次,到後來一年1次,到後來怎麼樣?沒有反應。好好去檢討一下,好不好?如果這些辦公室是虛設的,就請廢掉,做一點實事,不要都做虛的啦!
    李秘書長孟諺:在節能減碳方面,我們從各領域很多實質的努力正在進行……
    江委員啟臣:我在跟你講A,你在回答B。我的意思是你要做事就做實事,然後告訴我們你做了什麼事,否則我為了查一個關於減碳、減排,行政院管控了什麼事?做了哪一些策略的安排?我查不到。唯一查到的就是這個辦公室,結果這個辦公室會議越開越少,紀錄裡面沒有任何回應,人家提了一些建議,你們也沒有回應。所以我在此具體要求,你要麼就提出一個白皮書,告訴大家針對淨零減排這件事你做了什麼?第二個,請把所有的會議資料,會議上面的問題回應公開在網站上面。反正唐鳳很厲害,你叫他把全部的紀錄上傳,這絕對做得到,這是政府公開透明,否則只是講大話說2050年我要淨零,然後咧?沒有啦!後面完全沒有啦!我看不到政府任何實質的作為。公開透明做得到吧?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相關的成果我們都會定期放上網站,透過公開的資訊來跟各位……
    江委員啟臣:秘書長,我就是查不到,我說……
  • 李秘書長孟諺
    那會後我再請……
    江委員啟臣:就光針對蔡總統自己在4月22號所做的這個公開宣示,我去查行政院的回應在哪裡?做了什麼事?有沒有針對這件事好好的討論?沒有,就是沒有。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部分的資料,我們再提供給委員參考,這部分事實上都有在努力。
    江委員啟臣:好,你把資料給我,但是請把這些資料也上網公開?
  • 李秘書長孟諺
    當然。
    主席:謝謝江啟臣委員,未及答復部分請再以書面答復。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11時55分)秘書長好。請先看PPT,這是行政院的官網,主頁我看大部分都是院長的照片,彷彿就是院長個人的專屬網站,甚至連影音快遞專區上也都是院長的講話、巡視,甚至像特別製作台電板橋龍潭高壓電塔竣工影片,院長還幫忙配音,滿滿的蘇院長個人的影像。請問秘書長,行政院的官方網站是委外管理還是自聘人員負責管理?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 李秘書長孟諺
    委員好。官方網站是我們的同仁在管理。
  • 林委員思銘
    也就是新聞傳播處?還是資訊處?
  • 李秘書長孟諺
    是新傳處。
  • 林委員思銘
    新聞傳播處嘛?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 林委員思銘
    資訊處呢?資訊處有沒有幫忙管理?
    李秘書長孟諺:如果有資訊相關的問題,會請資訊處協助。
  • 林委員思銘
    也是會協助嘛!就是共同來經營管理……
  • 李秘書長孟諺
    技術上面。
    林委員思銘:這兩個部門都有?OK,好。行政這些影片的製作,新傳處或資訊處剪輯這些影片也都很花工夫,也花了滿多的時間,但是我們看到官網的點閱率卻慘不忍睹。我上網看了一下,通常觀看次數大概就兩位數,你看有的48次、有的70次,最多破百的就是板橋龍潭高壓電塔那一則,院長爬上了高壓電塔,那一則有469次,大概就是這樣的數字,就是兩位數或者有時候突破三位數。反觀蘇院長個人的粉絲專頁,按讚數大概都是上萬,像圖上這一則就是1.5萬人,這是他個人的粉絲專業,所以我想就教秘書長,為什麼會這樣?院長或行政院的粉絲專業這兩個網頁是不是同樣的人在經營管理,為什麼點閱率落差會那麼大?
  • 李秘書長孟諺
    這點我請發言人跟你報告。
    林委員思銘:好,請羅發言人。
  • 主席
    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現在是新媒體時代,網路甚為發達,所以我們借助各種新媒體,包括社群平台等等來做政策的宣傳。此事不是從蘇院長開始,早在馬政府時期……
    林委員思銘:我了解,我現在是問為何官網跟院長的粉絲專頁,這兩者點閱率的落差會那麼大?是不是同樣都是由行政院內部的人員在經營管理?
    羅發言人秉成:是。經營管理這部分剛剛有講,行政院官網是由新傳處處理;院長的臉書則是由院長的幕僚在處理,相關資訊的部分,當然就是要利用……
    林委員思銘:可以分享,我知道。
    羅發言人秉成:對,要分享、要推播,因為重點都在做公務上、政策上的宣導使用,您看內容都知道,大概院長的臉書粉絲追蹤者人數較多,所以點閱率也相對比較多。行政院這部分是這樣,最近幾年來行政院官網的追蹤數也提升了,當然它經營的頁面等等,或許還有再強化的必要,有落差這一點,我們確實有必要再來改善。
    林委員思銘:因為這樣我們上網去看就會懷疑說奇怪,新傳處到底是在幫行政院還是幫院長個人做宣傳,所以這個部分要加強,就如同剛才發言人講的,行政院的官網和粉絲專頁要再做不同力度的加強啦!
  • 羅發言人秉成
    都是在做多管道的政策宣導啦!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
    再來,第二個問題,我大概看了明年我們編列的預算,我發覺我們是「重宣傳,輕業務」啦!我統計111年度行政院各項業務的預算分配,當中新聞傳播業務的業務費最多,高達4,241萬元。院長常常把「有政府,會做事」掛在嘴邊,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我們的宣傳費最多,我也感覺政府很會宣傳。我還看到負責全國消費者保護業務的消保處僅編列800多萬元的業務費,食安辦公室也只有編列200萬元,合起來總共是1,097萬元。這樣的預算分配是不是很有問題?我們感覺上就是「重宣傳,輕業務」。
    我們也看到立法院第7屆到第10屆行政院送交審議的法律提案數,第7屆每個月平均有15.3件,第8屆每個月平均有12.3件,第9屆每個月平均有14.3件,第10屆到現在為止,每個月平均只有8.4件,和過去相比,差距滿多的啦!為什麼會這樣?我講完之後,再請秘書長回答。尤其海洋基本法108年就通過,很多委員包括我個人從去年催到今年,海洋三法已經送到行政院審議,但是到現在還沒有進到立法院;還有消防安全相關的消防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重要法案,到現在我們也還沒有看到院版送到立法院來審議。請教秘書長,何時可以把這幾個法律案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說明,新傳處也在幫各處、各部會宣傳,包括讓人民知道政府做的事、讓人民知道法令的更新規定,雖然預算編在他們那裡,但是他們是協助各處、各部會執行業務推廣。
    再來,有關法案這個部分,消防法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經送進來,我們也開過兩次會議,預計下星期再度開會,如果沒有問題,就會……
  • 林委員思銘
    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 李秘書長孟諺
    就會經過行政院會……
    林委員思銘:好,我們希望能夠加速,這些都是很重要的。
    李秘書長孟諺:至於海洋基本法的部分,各部會正在做相關的盤點,因為它和各部會有很多業務要釐清……
  • 林委員思銘
    預計什麼時候會送進來?
    李秘書長孟諺:特別是產業發展條例的部分,我們會優先處理。以上。
    林委員思銘:優先是這個會期,還是下個會期?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在院裡有開過三次會,原則上,如果相關部會溝通……
    林委員思銘:儘速啦!儘速啦!秘書長,儘速,這個拖太久了!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林委員思銘:最後一個問題,關於行政院一口氣解編了十個任務編組的委員會,請教秘書長,這個邏輯何在?我一口氣講完,尤其是成立20多年的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及深受期待攸關體育發展的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都被解編,還有如今臺灣少子化的問題嚴重,相關的人口政策會報也解編,難道現在這些都不成問題了嗎?我實在看不出邏輯何在,所以請秘書長利用一點時間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是,經過我們的評估,有些任務編組的委員會是部會本身為推動主體,不見得要用一個委員會的方式,我們擔心在正常推動的機制又多一個層級反而不利於效率,有的則是和其他委員會的功能重複,所以我們進行調整。
    林委員思銘:好。對於行政院要檢討內部的任務編組,其實我沒有很大意見,但是我希望施政要與時俱進啦!
    李秘書長孟諺:對,所以……
    林委員思銘:最重要的是誠如剛才江啟臣委員關心的,現在很多委員會開會時,院長都沒有參加,如果這是為減少院長在府內開會的時間,讓院長可以到處去訪視、去作秀,我期期以為不可啦!這樣絕對是不可以的。不然,有些重要的任務編組為什麼要解編?我希望行政院必須說明,有些任務編組成立很久,你們突然解編它,這個理由到底何在?我希望行政院能明確回復。
    李秘書長孟諺:很多都是成立很久,後來發現和別的委員會有功能重疊,應該調整。
    林委員思銘:關於這個部分,我有提案,就請行政院到時用書面答復,也讓我們內政委員會所有委員瞭解。以上,謝謝。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世芳、謝委員衣鳯、孔委員文吉、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賴委員惠員、廖委員婉汝、張委員育美、呂委員玉玲及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建國委員詢答結束後,休息30分鐘。謝謝!
    劉委員建國:(12時7分)秘書長,蘇院長應該是有史以來對資安最為重視的院長,秘書長應該有共識吧!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對,沒有問題。
    劉委員建國:好。基本上,不管在社群平台或什麼樣的網路環境,如果有犯罪事實,它也是屬於資安的一環嘛!依據世界經濟論壇「全球風險報告」顯示,在109年全球可能風險排名中,網路攻擊不論是在影響風險或是在可能風險皆位於前10名之列,顯見網路攻擊儼然成為另一種虛擬戰爭。如同我講的,它也在資安的範疇裡面嘛!
    再來,根據我們警政署的最新統計通報,110年1月到6月(前半年度)的詐欺案件犯罪方法以「投資詐欺」較上年同期增加1,054件,增幅94.61%,將近100%;以「假愛情交友」較上年同期增加34.13%。現在變臉軟體又千變萬化,手機app就可以下載,未來透過這個AI技術,詐騙案件恐怕有增無減。
    我要表達的是這個風險報告已經非常楚告訴我們,警政署又提供這樣的資料,顯現我們在這一塊好像力道有點不足,所以沒有辦法壓制這樣的案件增加。基本上,我們對犯罪先是阻絕,再來是降低。在這種新型犯罪手法會造成這麼大風險的情況之下,我們的詐欺案件連年激增,是激增喔!是激增,秘書長可以看到這樣的數據。不只這樣,只要每次發生狀況,好比之前在內政委員會,甚至在相關的委員會,都有部會首長特別答復變臉的技術非常需要重視,這個技術甚至連聲音都可以仿造到一模一樣,進而造成更大損害。
    秘書長,我不曉得我們在這一塊到底怎麼規劃、琢磨?我知道之前院長特別指示NCC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你們預計12月提出來,這樣會不會太慢?會不會追不上這樣的速度?行政院站在統籌各部會的立場,交代相關部會積極面對這樣高風險的作案手法,對於這個甚至動搖到國本的情況,最重視資安的蘇院長到底如何積極因應?只有等這個草案?而這個草案要12月提出。請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Deepfake這個事件確實讓各界震驚,這種詐騙、仿冒、偽造的技術手法與日精進,因為新的科技使得詐騙的行為態樣與過去傳統的完全不同,所以政府機關要防止詐騙、打擊詐騙的挑戰愈來愈多。有關科技方面,現在我們有請資安處,包括NCC、警政署,都有進行相關的因應,警政署和法務部也有立即的處理,包括專門監控詐騙訊息……
    劉委員建國:秘書長,我知道啦!行政院絕對是統籌指揮,對不對?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劉委員建國:但是現在我們明顯看到數據有增無減,所以我剛才特別講到最起碼要有辦法阻絕,有辦法阻絕就不會激增嘛!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劉委員建國:就是現在我們連阻絕都沒有辦法嘛!更不要談到降低。如果你們12月才把草案送出來,那時本會期都快結束了,這樣的話,它會不會列在未來臨時會的優先法案?也未必!除非行政院有積極遊說,才有可能嘛!再者,單純靠這個草案,就有辦法嚇阻嗎?我打個問號,所以你們除此之外還有什麼積極作為可以更快速因應,我不要求減低,最起碼要阻絕,不要求案件比往前年度低多少,最起碼不要再增加。我講得很清楚,秘書長可以簡單回答我嗎?
    李秘書長孟諺:是,除相關的法案之外,現在我們的實質作法是一有通報,警政署、法務部會立即查辦,快速跨部會連繫;另外,NCC乃至於以後的數位傳播部對於我們怎麼樣突破相關的偽造技術、仿冒技術都要刻不容緩。
    劉委員建國:我再提供秘書長一個數字,這是衛福部提供的,去年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件共1,696件,其中1,333件屬於拍攝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行為與物品,而在社群網站、通訊軟體等平台查獲者多達1,239件,對照2017年,等於是翻倍成長。這又是另一個數字。現在我想要具體拜託、要求秘書長,請問我們的資通安全會報是每半年召開一次,對不對?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劉委員建國:面對現在這樣的狀況,我們還是每半年召開一次嗎?
  • 主席
    請行政院資安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除每半年召開一次以外,副院長也有召開臨時會議,今年我們已經召開超過兩次的臨時會議……
  • 劉委員建國
    今年的臨時會超過兩次了?
    簡處長宏偉:已經超過了,大概有四次,甚至針對特定議題,我們都會召開,所以頻率很高。
  • 劉委員建國
    頻率很高。
  • 簡處長宏偉
    是。
    劉委員建國:現在已經年底了,今年你們定期的每半年召開一次就兩次,請問臨時的召開幾次?
    簡處長宏偉:臨時的大概有兩次,另外,針對特定議題,大概有超過兩次,所以今年的會議很多,我們12月還會召開下半年的資安會報。
    劉委員建國:所以下半年的資安會報還沒有召開,對不對?
  • 簡處長宏偉
    對。
    劉委員建國:所以今年度資安會報已經開了六次,對不對?
    簡處長宏偉:對,很多。
    劉委員建國:就是你講的,對不對?
  • 簡處長宏偉
    是。
  • 劉委員建國
    等於是兩個月一次啦!
  • 簡處長宏偉
    是、是、是。
  • 劉委員建國
    你們要不要再……
    簡處長宏偉:針對特定議題,我們都會召開。
  • 劉委員建國
    你們要不要再增加?
    簡處長宏偉:跟委員報告,頻率上,固定半年召開一次政策會議,像剛才提到的,另外,針對特定議題,我們都會臨時召開,我認為這個頻率沒有必要……
    劉委員建國:好。今天我來最主要是提醒秘書長,因為行政院重視這件事情、院長重視這件事情,秘書長也一定會重視嘛!所以我們要看到因為你們的重視而有成效。關於成效,我沒有要求要降低多少,但是最起碼要阻絕,最起碼不要再往上升,我只是簡單提兩、三個數字給秘書長參考,其實還有很多,都是50%,甚至100%成長。這是要讓行政院對這件事情有更多琢磨,並且有更積極因應、作為,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會重視這個部分的嚴重性,更全面性處理。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現在休息30分鐘。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2時55分)謝謝召委特別讓我來得及來質詢,感謝!等一下這個預算審查應該會比較順利一點。
    請教李秘書長及羅政委,你們是不是算公務人員?
  • 主席
    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 羅發言人秉成
    是。
  • 林委員為洲
    秘書長不是?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 李秘書長孟諺
    也是。
    林委員為洲:也是。要講啊!你要講啊!我問你,你要講啊!你也是公務人員。
    現在我手上有一張公文,剛剛有發給大家看,這是銓敘部109年2月10日發文的,主旨是關於公務人員在公民投票程序中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這是公務人員相關法令的主管機關─考試院銓敘部發給全國公務人員的規定,關於公務人員在公投過程當中要恪守行政中立。裡面指出法律依據主要是行政中立法啦!相關規定有中立法第九條、第十條及服務法第五條、第十九條等等。結論是公務人員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包含公投之提案、連署及投票)。換句話說,對於公投之提案、連署及投票這三種行為,公務人員都不能應用相關資源去支持或反對。比如現在有四項公投,你是公務人員,你不能說支持關於萊豬進口的公投,這樣的話,你就支持反萊豬案,你不能說你同意或不同意、支持或不支持。銓敘部的公文寫得很清楚,所以你們可以去宣講要支持特定公投案嗎……
    羅發言人秉成:行政中立法的規定不適用於政務官啦!這很清楚,這個法律的規定也好,銓敘部的解釋也好,它指的是一般的公務人員,政務官不包括在內。
    林委員為洲:好,我可以接受,關於羅政委講的,我可以接受。譬如蘇貞昌院長、陳吉仲主任委員、王美花部長去參加反方說明會,我可以接受啦!他們是政務官嘛!不然,連總統都不能講了,總統也是公務人員喔!我可以接受,我們要講道理啦!但是事務官就不行,對嗎?
    羅發言人秉成:院長也在總質詢時說明,他不會要求事務官參加的。
    林委員為洲:好,大家講清楚,現在距離公投還有40天,除了政務官之外的公務員不能宣揚支持特定公投的同意或不同意,要保持行政中立,他可以把公投辦好,像中選會,很清楚地,就是把公投程序辦好,但是他不能說要支持哪一個,或是誘導民眾支持哪一個或反對哪一個,這些都是不行的。
    羅發言人秉成:這裡有一個分際當然要釐清,行政中立法適用在公務員身上,但這次的公投因為中選會通知行政院是反方,委員也知道,所謂反方的意思就是對提案的正方要表示意見及態度,這是一定的,所以才叫做意見發表會。對於這個意見發表會,行政院也推派代表參加,所有的行政團隊就有的政策,比如現在的4個公投案都是跟行政院有的政策有關,是政策的複決或法律原則的創制,行政院基於行政一體,對政策有論述及說明的責任及義務,這一點的分際要講清楚。
    林委員為洲:你們就派政務官去,我的意思就是……
    羅發言人秉成:意見發表會不是這裡所指的政治活動,所以如果是意見發表會的話,比如業務上所執掌……
  • 林委員為洲
    那外面的說明會呢?民進黨辦的說明會呢?
    羅發言人秉成:所以我說要有分際,像這種外面政黨辦的活動,不參加為宜。
    林委員為洲:好。怎麼一下子質詢的時間就過了?還有1分鐘。接下來我要講的是,除了人員以外,還有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最後提到所謂行政資源包括「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務、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請你們在將來的40天內謹守這樣的分際,這不是我講的,而是主管機關考試院銓敘部所講的,如果沒做到,將來會吵個不停。主管機關已經做解釋了,公投過程當中不得運用宣傳費、公款及公家的場所做任何一方的宣傳,這要注意。
    我今天是來提醒你們,將來的40天,政黨對政黨的政策辯論各自發揮,你們辦說明會,我們也辦說明會;民進黨辦,我們也辦。但是基於行政中立,主管機關的考試院銓敘部已經講得很清楚,對於政務官的部分,我接受,政務官代表政黨做政策推動,我們可以接受,但是其他以外的人及公家的資源……
    羅發言人秉成:委員,我要特別說明一下,剛剛您講的政務官為政策辯護是從政務官的身分去看,但這次的公投因為行政院,這是機關喔……
    林委員為洲:每一次也是行政院,哪一次複決不是針對行政院?
    羅發言人秉成:行政院不一定是反方,但這次是反方。
  • 林委員為洲
    每一次政府都是反方啊!
    羅發言人秉成:反方的話,就需要去做政策的說明及宣傳。
  • 林委員為洲
    你不要擴大解釋……
  • 羅發言人秉成
    沒有擴大解釋。
    林委員為洲:所有的公投除非是創制、立一個法,行政院也不是正方,也不是反方;但是只要是複決法律,一定有對造嘛!誰的法律?主管機關的法律嘛!一定是行政院,一定是政府。要複決一個法律,對方一定是政府。你不要擴大解釋說……
  • 羅發言人秉成
    我沒有擴大解釋。
    林委員為洲:只要政策辯護,統統可以喔?這樣的解釋就統統可以了,因為所有的複決案都是對政府、主管機關的法律的複決。
    羅發言人秉成:對,政府機關對它的政策有說明的義務。
  • 林委員為洲
    請你派政務官嘛!
    羅發言人秉成:是派政務官,剛剛有講。
    林委員為洲:對,不要動用行政資源、國家的資源,這個函寫得很清楚。將來我們會嚴格地檢視你們有沒有動用,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簡單舉一個例子,譬如中油不能動用自己的經費去講一定要做三接,三接這樣子做下去,將來供電才會無虞,所以對於公投案,要支持三接續做。中油也是國營事業,屬於廣義的公務員,他們就不能這樣做,要保持中立。
    羅發言人秉成:委員,這個有探討的餘地,如果中油講到公投綁大選……
  • 林委員為洲
    這個就不行了!
  • 羅發言人秉成
    這樣就不OK嘛!
  • 林委員為洲
    他不能說公投……
    羅發言人秉成:但三接是經濟部或其所屬的國營事業──中油的政策,連政策都不能講……
    林委員為洲:好,我們將來都會嚴格地檢視所有的機關有沒有違反我們自己……
  • 羅發言人秉成
    依法律的規定。
    林委員為洲:對,考試院銓敘部、公務員相關法令主管機關的規定,千萬要「恪守」(函文裡面特別講)這樣的規定。謝謝。
    羅發言人秉成:是,瞭解。
    主席:現在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詢答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現在審查討論事項第一案,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第二案各案,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請宣讀。
  • 一、預算數部分
  • 二、委員提案部分

    1.歲入
    (委員無相關提案)
    2.歲出
  • 主席
    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進行協商。在協商之前,我想徵詢諸位委員的意見,今天照昨天的作法可以嗎?可以。因為疫情的關係,不然全部的人都到下面協商會太擠了。
    現在開始處理111年度行政院預算及委員提案。針對歲入部分,因委員無相關的提案,預算就照列,大家有沒有意見?好,沒有意見。
    繼續處理歲出部分,先處理通案。通案的部分針對臨時人員酬金有2件委員提案,分別由林為洲委員及林思銘委員提案,就是第2案及第3案。第1案業務費的部分等到整個通案處理完再來處理。
    針對第2案林思銘委員提出減列及凍結,請林委員思銘說明。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主席。針對第2案臨時人員酬金的部分,我已經跟業務單位講好,將第2案改成主決議,主決議的內容好像也都講好了。
  • 林委員為洲
    那我就併案。
  • 林委員思銘
    林為洲委員的第3案也併案改主決議。
    第1案有關業務費的部分屬於通案,通案的部分是不是待會再處理?
  • 主席
    業務費等一下再處理。
  • 林委員思銘
    好。
    主席:現在併案處理第4案到第27案,這些提案都是針對出國旅費。
    莊委員瑞雄:主席,對於主決議的部分,行政院沒意見?有擬出來了嗎?
  • 主席
    出國旅費是從第4案到第27案。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請行政院看一下、說明一下,因為這麼多委員都認為派員出國計畫整個預算的編列可能確實需要考量到整個全球的疫情。這個疫情會持續到什麼時候?不知道。現在行政院編列派員出國考察、開會的預算,我看委員的提案沒有什麼惡意,也很符合實際,確實現在出國的部分如果有必要性,我相信大家也都會同意編列,但是如何讓它更有效率?因為有時候沒有用到這麼多,出國又會涉及派外、出國考察人員健康的問題,然委員的提案有這麼多種,請行政院先表達你們的看法,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跟召集委員及各位委員報告,過往在疫情之前,我們出國各項預算的執行都在九成以上,確實都有執行,包括出國的會議、考察等等,也都有相關的報告,對於後續的施政都有非常大的幫助。展望明年,其實包括我們疫苗的施打率在年底接近八成的目標,應該可以很快地順利達成,後續會因應國際的情勢,國門可能會解封或做相關的調整,所以我想這些編列的經費確實有其必要。
  •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眾多的案子都是關於出國旅費,總共的預算是443萬8,000元,本席提的是直接減列200萬元,王美惠委員的提案則是全數凍結,有的提案是凍結,有的是減列。我的建議是,直接……
  • 莊委員瑞雄
    看要減多少。
    林委員為洲:你們可以執行多少?你們總要有一個預估,現在都不能出國,我們都知道。出國回來還要隔離14天,怎麼出國?根本沒有在執行,所以你們可以減列多少,先預估一下。
    莊委員瑞雄:秘書長,你們自己說,應該不可能執行完原列的預算數,對不對?
  • 林委員為洲
    200萬元?
  • 莊委員瑞雄
    你們抓一下……
  • 李秘書長孟諺
    是不是可以……
  • 管委員碧玲
    減列50萬元啦!
  • 莊委員瑞雄
    不然先減50萬元。
  • 李秘書長孟諺
    是不是可以比照陸委會的……
    莊委員瑞雄:減50萬元,其他你們自己去調整。
    林委員為洲:減列50萬元,凍結200萬元。
    莊委員瑞雄:減50萬元,好不好?
  • 管委員碧玲
    減列50萬元啦!
    莊委員瑞雄:其他你們也要覈實去執行,好不好?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管委員碧玲:凍結200萬元,可以啦!
    林委員為洲:減列50萬元,凍結200萬元。
  • 管委員碧玲
    應該可以啦!
  • 李秘書長孟諺
    可不可以凍結20%?
  • 管委員碧玲
    20%是多少?
  • 林委員為洲
    80幾萬元、90萬元。
  • 管委員碧玲
    不然就凍100萬元。
  • 李秘書長孟諺
    100萬元。
    林委員為洲:凍結100萬元,減列50萬元。
    莊委員瑞雄:好,減列50萬元,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 王委員美惠
    好。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張委員宏陸:好,凍結100萬元。
    主席:第4案到第27案減列50萬元,凍結100萬元……
  • 張委員宏陸
    等一下……
  • 主席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我徵求各位委員的意見,我們就比照陸委會,就是送書面後始得動支,其他的世界疫情如何、如何的條件刪掉,好不好?你也不知道疫情怎麼變化。
  • 李秘書長孟諺
    是不是用書面報告的方式?
    張委員宏陸:對,好不好?
    主席:就是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好不好?
  • 王委員美惠
    好。
  • 主席
    可以?
  • 王委員美惠
    可以。
    主席:好,就減列50萬元,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張委員宏陸
    然後所有委員的案子都併案處理。
    管委員碧玲:主席,第1案業務費的部分要謝謝林委員,林委員是說第1案……
    林委員思銘:我先撤回第1案好了,因為我在後面還有一個提案重複。
    主席:好的,針對業務費的第1案,林思銘委員先撤案。
  • 林委員思銘
    OK。
    張委員宏陸:主席,剛剛我說國外旅費所有委員的案子雖然併案處理,但是減列與凍結的部分要不要分開?會不會比較好作業?因為有的是減列,現在減列50萬元了。
  • 林委員為洲
    變成共提。
    張委員宏陸:對,但是減列50萬元與凍結的……
    主席:只有減列50萬元,減列就沒辦法凍結,凍結的100萬元等到提書面報告後就始得動支。
    第4案到第27案就照剛才所講的通過。
    現在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第28案到第31案,提案委員有張委員宏陸、林委員為洲及湯委員蕙禎。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每一位委員都有他們關切的地方,但是看起來全部都是凍結案,也符合一般行政都是固定開銷,所以我們大概決定一下凍結的數量。
  • 主席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我看這幾案都是凍結,秘書長的看法怎麼樣?
    李秘書長孟諺:第31案有同意改成主決議,這個其實是一些基本的費用,包括房舍的養護、房舍的修繕,是不是都可以比照第31案,用主決議的方式來進行?
    羅委員美玲:讓提案委員講一下,好不好?
    主席:第31案是湯委員蕙禎所提出的,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好。第31案是有關於辦公房舍建築養護費、宿舍養護費的部分,我們認為養護費預算數只會多、不會少,怎麼會越編越少?希望考慮一下宿舍堪用情形,實際編列相當費用。業務單位已經表示會開始調整,我同意改成主決議。主決議的內容等一下再請業務單位詳細地說明。
    主席:好,第31案就改為主決議。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我徵求林為洲委員及湯蕙禎委員的意見,第28案到第31案全部都改主決議,好不好?林委員,拜託一下。
    林委員為洲:好,我沒意見。
  •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我提了第29案及第30案等兩案。第30案的部分可以改主決議,但是第29案因為是凍結的部分,對於房舍修繕、養護費,我們還是有一些疑問想要瞭解。所以第30案改主決議,但是第29案跟其他案一起作為凍結、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至於凍結的數目,大家討論一下。
    主席:好,林為洲委員所提第30案就改為主決議,就剩第28案及第29案……
    管委員碧玲:沒有,等一下。主席,第28案也要改主決議……
  • 張委員宏陸
    我的第28案也改主決議。
  • 管委員碧玲
    第31案也改主決議……
  • 主席
    好。
  • 管委員碧玲
    我們現在就只剩下第29案決定凍結數字。
  • 主席
    請業務單位報告……
  • 林委員為洲
    我提的是凍結300萬元。
  • 李秘書長孟諺
    能不能麻煩50萬元……
  • 林委員為洲
    2,200多萬元……
  • 李秘書長孟諺
    凍結50萬元。
  • 林委員為洲
    50萬元太少了!總共的預算是2,200多萬元……
  • 李秘書長孟諺
    1,000多萬元。
  • 管委員碧玲
    1,900多萬元。
  • 林委員為洲
    1,900多萬元。
  • 管委員碧玲
    都是固定開銷。
  • 李秘書長孟諺
    這些其實都是行政院古蹟的一些……
    林委員為洲:凍結10%,好不好?你們提報告……
  • 管委員碧玲
    凍結100萬元好了。
  • 李秘書長孟諺
    100萬元。
  • 林委員為洲
    150萬元好了。
    管委員碧玲:好,150萬元。
    主席:業務單位,150萬元可以嗎?
  • 林委員為洲
    說明一下有沒有浪費嘛!就是……
    管委員碧玲:因為都是書面報告,所以還好啦!
  • 主席
    可以嗎?
  • 管委員碧玲
    提書面報告就可以動支。
  • 李秘書長孟諺
    我們用書面來說明。
  • 主席
    要用書面?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主席:提出書面報告後准予動支,這部分凍結150萬元。
    第28案、第30案、第31案主決議的文字請趕快提出。
    接下來處理第2目「施政與法制業務」,相關提案為第32案至第38案,提案人為林委員思銘、王委員美惠等人,現在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早上質詢時本席曾說過海洋四法立法進度緩慢,所以我認為預算應該凍結,好讓他們能夠趕快處理。
  •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我原本跟業務單位說要改主決議,但我尊重王美惠委員的意見,我想這部分就改成凍結20%……
  • 主席
    應該是凍結20萬元。
    王委員美惠: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要讓他們有所警惕、趕快去做,錢多錢少是另外一回事,凍結預算的用意是讓他們知道……
  • 林委員思銘
    所以凍結20萬元嗎?
  • 王委員美惠
    對。
  • 主席
    這部分就凍結20萬元好不好?
  • 林委員思銘
    好啦!整目凍結20萬元啦!
    主席:第2目相關預算凍結2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相關提案為第39案至第41案。
  • 李秘書長孟諺
    第39案、第41案都同意改主決議了。
    林委員為洲:本席的提案是凍結20%,其實凍結20%並不多,總共是六百多萬元,20%就是120萬元,不然就改為凍結100萬元好了。
  •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請問秘書長,這部分有跟葉毓蘭委員溝通過嗎?
    李秘書長孟諺:凍結100萬元實在太多了,而且第39案相關預算615萬元施政推廣業務費是院長的……
    張委員宏陸:我先說一下好不好?反正第39案、第41案都改主決議,我建議第40案凍結50萬元就好,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樣好不好?
  • 林委員為洲
    我的疑問在於這有沒有牽涉到國外的部分?所謂「施政推展聯繫」是不是包括接待外賓?我看到說明裡面寫的是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等等。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主要都是國內的,包括……
    林委員為洲:如果是國內的話,我們比較能接受,如果是國外的話,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其實都已經少很多了啊!
    李秘書長孟諺:雖然很少,但是也有一些外賓,我們有時候要對他們……
    林委員為洲:疫情如果解封就會多,等到多的時候,你們把書面報告送來,我們就可以讓你們解凍。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以今年來講,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國內訪視、慰勞,所以這些費用……
    林委員為洲:我的意思是說因為疫情的關係,國外來賓就很少,但你們還是編列了六百多萬元,其實根本用不到這些錢,所以我們先予以凍結。問題在於究竟要凍結多少?我主張要凍結100萬元,請問張宏陸委員認為要凍結多少?
  • 張委員宏陸
    凍結50萬元就好了啦!
    莊委員瑞雄:凍結5%啦!不要凍結50萬元,凍結5%啦!
  • 張委員宏陸
    凍結5%是多少錢?
  • 林委員為洲
    5%只有30萬元而已!這部分就凍結50萬元啦!尊重張宏陸委員的意見。
  • 李秘書長孟諺
    因為這是機要費……
  • 王委員美惠
    好啦!凍結50萬元啦!
  • 主席
    第39案改主決議。
    第41案改主決議。
    第40案依照林為洲委員的意見凍結5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莊委員瑞雄:報告主席,我覺得疫情期間有一些外賓要來訪視可說是彌足珍貴,所以這部分是不是凍結5%就好?不要凍結50萬元,凍結5%就好。請問秘書長,凍結5%可以嗎?
  • 李秘書長孟諺
    5%就是30萬元……
    林委員為洲:剛剛林文瑞委員交代本席,他與吳怡玎委員共提的第39案原本是改主決議,但他說他現在想用凍結的方式,就是合併凍結50萬元而已啦!
    林委員思銘:第41案也合併,不用改主決議了,就一起合併凍結50萬元。
    主席:好,第39案、第40案、第41案合併凍結5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張委員宏陸:對,提出書面報告後就可以動支,其他條件就不要了啦!
    主席: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這部分就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後就可以動支。
    再來討論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第4目無相關提案,我們就照列。
    處理第5目。張宏陸委員提出的第42案。
  • 管委員碧玲
    撤案。
  • 張委員宏陸
    好。
    主席:好,第42案撤案。第5目預算照列。
    處理第6目,第43案至第54案。提案委員有林思銘、吳怡玎、湯蕙禎、王美惠、羅美玲、林為洲、魯明哲、林文瑞及張宏陸。
    王委員美惠:我覺得行政院資安稽核的成績不好,應該要更精進資安防護作為,這個部分我早上已經講過,但是經過他們的解釋,我還是認為不夠嚴謹,因此,我認為還是要凍結。
  • 主席
    王美惠委員是凍結100萬元嗎?
  • 王委員美惠
    對。
    羅委員美玲:我的提案是第47案及第48案,我和王美惠委員一樣都是針對資安的問題,108年通過資安法之後,你們有做稽核,我們發現有很多機關的稽核成績非常糟糕,平均為68.8分,所以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再做加強。第48案也是有關於資安法,109年有14個A級機關未達成熟度3級以上,這部分我希望行政院要做加強,所以這兩個案子我要個別凍結100萬元。以上,謝謝。
  • 主席
    羅美玲委員也是凍結100萬元。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因為總金額才700萬元,是不是不要凍那麼多,因為這確實會影響執行的狀況,我們通常是要一次去發包,我們怕一凍結就沒辦法執行。
  •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這個項目是七百多萬元,秘書長希望凍多少?
  • 李秘書長孟諺
    可不可以降到50萬元?
  • 林委員思銘
    50萬元我同意啦!接下來看其他委員的意見。
  • 王委員美惠
    好啦!
  • 林委員思銘
    魯明哲委員的意見呢?
    魯委員明哲:我先表達同意再講。我的提案是第51案,今天早上也有透過質詢跟你們討論,但是我還是希望在今天早上你們的回應之後能夠提一個報告,針對要如何快速把專責資安人力建置好,然後有證照的人能夠儘快跟上,我希望能夠看到你們的書面報告。
  • 主席
    謝謝魯明哲委員。
    秘書長,針對魯明哲委員早上所關心的、所需要的資料,你要補充給他。
  • 李秘書長孟諺
    好。
    主席:第43案至第54案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有沒有意見?
  • 王委員美惠
    沒有。
  • 主席
    提案修正的文字一併修正。第6目就這樣通過。
    接下來討論第7目「災害防救」業務,第55案及第56案。提案委員分別為吳怡玎委員及林思銘委員,共凍結200萬元。
    林委員思銘:針對全國災害防救業務的部分,我們希望行政院就這部分的業務推展能夠更積極,不然現在公安事件很多,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凍結部分,我看業務費凍結100萬元好了,減少凍結100萬元,可以嗎?
  • 主席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兩案全部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
  • 林委員思銘
    對。
  • 主席
    可以嗎?
    林委員思銘:對,提書面報告。
    主席: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文字有修訂,我們就一併修正。
    張委員宏陸:林委員,凍結的話其他條件就不要了,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主席:對啊!就提書面報告。第7目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通過。
    處理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第57案至第61案。
    管委員碧玲:這是性平相關的業務,我看照列好了。
  • 主席
    第58案湯蕙禎委員改為主決議。
    提案委員有林為洲、吳怡玎及魯明哲。
    林委員為洲:我的提案是減列1,000萬元,我希望他們做得更好一點。
    湯委員蕙禎:我的提案是第58案,我同意改為主決議,但是文字修正的部分看不到,我都翻過了。
  • 主席
    有文字修正的部分現在要不要宣讀一下?
  • 湯委員蕙禎
    修正的內容在哪裡?
    林委員為洲:減列1,000萬元的部分聽大家的意見,我就不要減列,提書面報告,我是想要督促他們把性平工作做得更好,所以我的第61案就保留起來,現在總共是……
  • 莊委員瑞雄
    你現在在講第57案嗎?
    林委員為洲:第57案我不減列了。第61案我本來是提案凍結百分之四十,但是指在136萬元項下,所以這個部分就凍結36萬元,他們要來報告。
    莊委員瑞雄:第57案照列,第61案凍結36萬元,秘書長,這樣可以嗎?
    管委員碧玲:如果他們支用上也可以,能不能調整成整目凍結36萬元?
    李秘書長孟諺:整目凍結,好不好?
    主席:整目凍結36萬元,提書面報告。第8目第57案第61案凍結36萬元,提書面。第58案改主決議,第57案撤案,第59案、第60案及第61案凍結36萬元。
    邱委員顯智:主席,第58案的主決議沒看到在後面,找不到。
    林委員為洲:主席,稍等一下,因為我本來提的是這個目項下的總額136萬元,我同意凍結36萬元,現在你又把它擴大到整目2,040萬元,這樣我覺得凍結36萬元講不過去,我要整目凍結100萬元。
  • 管委員碧玲
    沒關係啦!不然就維持第61案凍結36萬元。
  • 林委員為洲
    你說什麼?
    管委員碧玲:維持你原來的提案,我們就不調整了。
    林委員為洲:維持?其他的委員沒有撤案,怎麼處理?比如,魯明哲委員和吳怡玎委員的這幾個案子也要處理,所以如果是整目的話,我們就凍結100萬元,好嗎?也不會影響他們的執行。
  • 李秘書長孟諺
    可不可以凍結50萬元?
  • 邱委員顯智
    整目凍結100萬元嗎?
    李秘書長孟諺:凍結50萬元,好嗎?
  • 莊委員瑞雄
    好啦!50萬元啦!「阿莎力」一點!
  • 林委員為洲
    好啦!
    主席:第59案至第61案整目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
    請議事人員宣讀第58案主決議。
  • 莊委員瑞雄
    等一下一起處理就好。
    主席:湯委員,等一下一起處理就好,不用宣讀。
    處理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第62案至第69案。
    林委員思銘:召委,我先講一下,我的提案是第63案,我原本是減列四分之一,後來行政院也有來溝通,我們有達成共識消保及食安業務費凍結十分之一,2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才凍結20萬元左右而已。第63案只有食安業務費部分,食安業務費200萬元,我現在要凍結十分之一,20萬元而已。我們有文字修正,就是「爰予凍結食安業務費十分之一」。
  • 莊委員瑞雄
    你們有達成共識嗎?
  • 林委員思銘
    我們達成共識了。
    主席:秘書長,食安業務費凍結十分之一,可以嗎?
  • 李秘書長孟諺
    20萬元。
  • 主席
    好。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我的提案是第66案,主要是針對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立法院預算中心也特別提到一頁式廣告詐騙的問題,我們在後端雖然有一些資源處理,但我們希望這些社群軟體等相關軟體,在發生事情的第一個階段,就能夠讓這樣的詐騙廣告即時下架,要怎麼樣做得到,我希望你們研究一下。第二個,除此之外,對於消費者保護的部分,現在手機拿起來想要看新聞或看什麼,一頁式廣告已經把整個頁面全部蓋掉,雖然這是免付費的資訊,但是就消費者保護的角度,我們本來沒有要看這個廣告,它要推送給我們,我覺得其所占的廣告面積,你們未來真的要規定,現在連要看個新聞都會被整頁蓋掉,要怎麼把它關掉還找不到位置,所以我提案凍結百分之十,希望你們能夠針對解決方案提出書面報告。
    邱委員顯智:我補充、呼應一下,其實一頁式詐騙涉及到很多的部會,所以由行政院來處理應該是比較恰當,從前唐鳳政委也有開過類似的會議,誠如魯委員講的,現在這個問題非常非常嚴重,必須包括海關、經濟部商業司、法務部、警政署等等能夠通力合作去處理這個部分,所以我覺得應該要重視這一題。
  • 主席
    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針對第64案,也是屬於一頁式詐騙廣告,現在行政院已經提出一些因應作法,我也希望未來能夠繼續加強宣導,我們這裡就修正為建請行政院持續落實推動有效減少網路詐騙措施,我改成主決議。
  • 主席
    請業務單位李秘書長補充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第66案的部分,其實這個金額很少,是不是可以凍結20萬元就好?因為凍結10%是27萬元,麻煩委員,消保處都要去做相關的查核。
    莊委員瑞雄:整目,好啦!其他的看一看也差不多。
    管委員碧玲:整目凍結10%是129萬2,000元,能不能凍結100萬元就好?
  • 主席
    第62案、第64案及第68案改為主決議。
    李秘書長孟諺:整目凍結10%是一百多萬元,能否整目凍結50萬元?
    莊委員瑞雄:好啦!凍結50萬元,沒意見啦!
    主席:整目凍結50萬元,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 莊委員瑞雄
    沒有。
  • 主席
    林為洲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我先表達同意再發言。我還是要提一下,第69案最主要是針對食品安全業務,事實上從去年開始我國針對高敏感族群,如孕婦、幼童及慢性病患者,當時就有很多專家提出,他們對於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接受的攝取量是如何,我希望能夠進一步去研究,不管年底公投結果到底如何,不過我覺得這方面的研究,對於這些健康上面的相對弱勢者還是要有一個結果,我希望你們能夠給我們一個說明,關於要怎麼去推動。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你們再把書面資料提供給魯明哲委員。第9目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始得動支。
  • 王委員美惠
    好。
  • 主席
    第9目通過。
    處理第10目「資訊管理」,第70案至第72案,提案委員有吳怡玎委員、邱顯智委員及張宏陸委員,共3案。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我的提案是第71案,他們有來溝通過,所以我們現在也同意改主決議,但是主決議好像沒有看到在後面,等一下應該要補上。主要是針對質詢管理系統會不時故障,故障之後就顯示你查詢的網頁不存在等等之類的,這個問題應該要想辦法去改善,我們希望要正視這個問題,否則質詢管理系統每次都故障的話,你們要怎麼回覆相關的案件列管及公開回應,這是你們要去努力的地方。
    主席:好,謝謝。邱顯智委員第71案改為主決議。
  • 王委員美惠
    第72案也改為主決議。
  • 主席
    第72案也改為主決議。
    林委員為洲:主席,第70案是吳怡玎委員跟我一起提的。凍結部分的總額是2,525萬元,凍結1,000萬元會不會太多?
  • 王委員美惠
    太多!
  • 林委員為洲
    會嗎?500萬元好了。
  • 王委員美惠
    不要啦!500萬元太多。
    林委員為洲:在可以執行的情況之下,提出書面報告。不然200萬元?
    主席:讓秘書長說明,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這有去溝通,改成50萬元。
  • 主席
    有溝通嗎?他有跟吳怡玎委員溝通過了。
    林委員為洲:好啦!尊重吳怡玎委員。跟大家報告一下,吳怡玎委員在照顧小baby,所以沒辦法過來,還沒滿月。
    主席:業務單位已有溝通,就是凍結50萬元。整個第10目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第10目「資訊管理」就通過。
    處理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從第73案至第76案,提案的有林思銘委員、吳怡玎委員、林文瑞委員、林為洲委員,現在針對這4案部分。
    請林委員思銘說明。
    林委員思銘:我是第1個案子,這也是我早上的質詢,行政院的粉絲專頁經營跟蘇院長個人粉絲專頁的落差很大,「新聞傳播業務」編列四千多萬元的業務費,其中一項業務就是經營中華民國行政院的臉書粉絲頁。但早上我有提到,我們發覺行政院粉絲專頁的點閱數、按讚數跟院長個人的落差非常大,大概高達七、八倍,所以我們認為行政院的臉書內容貧乏。
    而院長的臉書有那麼多人看,我們發覺很多都是新聞傳播處的臨時人員所製作的圖文,也就是他們幫院長做,院長這邊的著墨特別多,這些臨時人員雖然編制在新聞傳播處,但都是增加的臨時人員。現在疫情要紓困、振興,我們的舉債很多,我認為要撙節支出。這部分我建議減列1,000萬元,總共編四千多萬元,人員不用那麼多,以免讓人家感覺是公器私用,所以我主張減列1,000萬元,其餘凍結二分之一,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管委員碧玲:這部分其實就是舊的新聞局,是從舊的新聞局編制來的,所以這裡面有很多是一般事務費,一般事務費就是固定開銷。
    羅發言人秉成:委員,事實上整個新聞業務的總預算是年年遞減,去年也好、前年也好,相關的人力和規模都差不多,也沒有再增加。再者,剛剛講院長的臉書追蹤人數比較多,這是事實,但這幾年行政院的臉書有很大的改進,也增加不少數量,當然還有成長的空間,要給我們一些資源來努力才對。減列1,000萬元的話,這對所有的政策宣導、說明有很大的負面效果,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整目處理?我們後面的討論也有一些共識,以整目凍結的方式處理,50萬元好嗎?。
  • 林委員思銘
    50萬元?我聽大家的意見。
  •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你們要做宣傳,輿情……
    羅發言人秉成:那都是政策上的說明,不是對個人宣傳。
    林委員為洲:政策宣傳,我們都支持,但真的要謹守分際。
  • 羅發言人秉成
    是啦!
    林委員為洲:之前就有發生事情,你們做一做還拿給立委用,這不可以,若你做你們的事,我們都支持。
  • 羅發言人秉成
    政策按照規定都有註明。
    林委員為洲:之前就出過狀況,有人還辭職,不是嗎?
  • 莊委員瑞雄
    往事不要提起。
  • 林委員為洲
    提起就會傷心。
  • 林委員思銘
    所以現在就是要檢討。
    林委員為洲:要檢討,而且要督促不要再犯第二個錯誤。
  • 林委員思銘
    所以要減列一些。
  • 林委員為洲
    減列多少、凍結多少?
    莊委員瑞雄:我看不要減列啦!照列,看凍多少還是主決議有辦法嗎?要凍結多少?28萬元太多了,還有一些……
  • 林委員為洲
    總共四千多萬元。
  • 莊委員瑞雄
    有用到原機關的裁撤部分。
  • 林委員思銘
    10%。
  • 林委員為洲
    10%。
  • 羅發言人秉成
    10%太多了。
  • 林委員思銘
    四百多萬元。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很多是一般行政,你的10%……
    羅發言人秉成:10%太多了,無法運作。
  • 林委員思銘
    你要提書面報告啊!我們不用說……
  • 莊委員瑞雄
    5%可以嗎?
    羅發言人秉成:5%是多少?200萬元?委員,100萬元好嗎?
  • 林委員為洲
    100萬元才多少%?
    莊委員瑞雄:好啦!林為洲委員,100萬元。
  • 林委員思銘
    5%而已?
  • 林委員為洲
    不到5%。
  • 羅發言人秉成
    我們努力改善。
  • 莊委員瑞雄
    凍100萬元啦!
  • 林委員為洲
    你四千多萬元耶!
  • 林委員思銘
    5%啦!
    林委員為洲:5%,二百多萬元。
    林委員思銘:莊召委,5%啦!二百多萬元,提書面報告就好。
    主席:業務單位,5%?
  • 莊委員瑞雄
    不然5%加書面。
  • 管委員碧玲
    200萬元啦!
  • 羅發言人秉成
    200萬元好不好?加書面。
  • 莊委員瑞雄
    差不多啦!200萬元加書面。
  • 羅發言人秉成
    感謝。
    主席:第11目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這樣OK?我們通過了。
    處理第12目「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第77案到第80案。第78案改為主決議。
    林委員思銘:第79案撤案,來溝通過了。
    主席:第79案,林思銘委員撤案。
  • 管委員碧玲
    預算照列啦!
  • 主席
    照算照列?
    林委員為洲:等一下,吳怡玎委員這案也有談過,凍結50萬元就好,主要是要看書面報告。
    主席:第77案,吳怡玎委員部分凍結50萬元嗎?
  • 莊委員瑞雄
    沒有啦!你們不是跟吳委員溝通過了嗎?
  • 林委員為洲
    本來是1,000萬元!現在溝通好之後凍結50萬元而已。
    莊委員瑞雄:全目凍結50萬元,書面。
  • 管委員碧玲
    好啦!
    主席:第12目「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第77案至第80案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第78案改主決議,第79案……
    林委員思銘:第79案不撤案了,一起凍結。
  • 莊委員瑞雄
    第79案已經撤了。
    林委員思銘:現在說全部就不用撤了,好嗎?
  • 主席
    第79案就不撤了。
    處理第1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81案及第82案。
  • 莊委員瑞雄
    照列。
    主席:第81案撤案,第82案是張宏陸委員提案。
  • 莊委員瑞雄
    撤案。
    主席:也撤案嗎?好,第81案及第82案撤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14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大家有沒有問題?
  • 王委員美惠
    沒有。
    主席:第40案,林為洲委員提主決議。
    李秘書長孟諺:報告召集人,第35案剛剛有溝通,委員……
    林委員思銘:改主決議了,第35案改為主決議。
  • 主席
    第35案……
  • 莊委員瑞雄
    主決議放到後面一起用。
  • 王委員美惠
    第40案改主決議。
    張委員宏陸:主席,我提一個事,剛剛的第40案我建議改為主決議,然後我那個……這裡不用先說?
  • 主席
    不用。
  • 張委員宏陸
    好。
    管委員碧玲:剛剛通過,現在要宣告一下要改。
  • 張委員宏陸
    對啊!不用先改嗎?
    管委員碧玲:剛剛是整目,現在整目要改。
  • 張委員宏陸
    第40案改為主決議。
  • 主席
    修改的放到後面。
  • 管委員碧玲
    不是、不是。
  • 張委員宏陸
    要宣告一下。
    管委員碧玲:剛剛第3目要凍結的部分,我們現在改不凍結,改預算照列。你要宣告一下。
    主席:好,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第39案到第41案,第40案由林為洲委員改為主決議,是這樣嗎?第3目的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主決議,第83案由羅美玲委員所提案,照案辦理。大家有沒有意見?
  • 王委員美惠
    沒有。
    主席:第84案也是羅美玲委員提出,我們照案通過。
    羅委員美玲:主席,是不是有問題的再提出來就好了?其他都照案通過。
    主席:因為怕有人沒來,唸一下有個紀錄。
    王委員美惠:主席,是不是大家在主決議有困難或意見再拿出來講就好?不然一直都在這裡。
  • 主席
    我尊重。大家有沒有意見?我請業務單位針對各委員提案的主決議有做修改或有意見的……
    林委員為洲:主席,這邊還有一點小問題,有關第39案、第40案,不好意思「倒退攄」!我的部分是第40案,所以我改成主決議OK,但是吳怡玎委員的部分,我們原來是凍結50萬元,他的案子跟我的案子在不同項下,雖然在同一目,但在不同項下,雖然我改成主決議,但是他的凍結跟我的項下不一樣,因此第39案還在,我的意思是這樣,你瞭解嗎?第39案還是凍結,我的第40案變成主決議,是這樣子,確定!
    管委員碧玲:沒有啦!吳委員有母愛,這個沒問題。
    林委員為洲:不是,現在召委跟專委在溝通。第40案跟第41案改為主決議,但是第39案是繼續凍結。
    管委員碧玲:沒有,剛剛已經宣告……
    主席:第39案我們有討論過,就是凍結50萬元。
    管委員碧玲:主席,我們剛剛就是希望第3目預算照列,我們跟吳委員溝通嘛!
  • 林委員為洲
    現在我們把它釐清。
    林委員思銘:第39案、第40案、第41案都在,就凍結50萬元,剛剛已經講過了,怎麼又會變成……
    林委員為洲:也是整目凍結50萬元,2個主決議。
    管委員碧玲:沒有,吳委員有同意啊!
    林委員為洲:你把它分案,吳委員的就是凍結50萬元。
    管委員碧玲:吳委員有同意改主決議,他們溝通過了。
  • 林委員為洲
    沒有啦!
    管委員碧玲:有,我們都記錄了。
    莊委員瑞雄:林為洲委員不要再「厚話」,別人都同意主決議了。
  • 林委員為洲
    我是在野黨。
  • 莊委員瑞雄
    尊重吳委員。
  • 王委員美惠
    在野黨也沒有每次都反對的……
  • 林委員為洲
    沒有啦!凍結50萬元。
  • 主席
    第40案、第41案都改為主決議?
  • 林委員為洲
    要經吳委員同意。
    主席:都有溝通過了。第39案、第40案、第41案都是主決議,好不好?好,第3目預算照列。
    請行政院針對主決議有需要修正跟說明的部分進行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第87案有一些文字修正,我請處長跟大家報告一下。
    廖處長耀宗:跟各位委員報告,第87案主要是法務部跟國發會會銜發布的命令,就是調整個資法的管轄權限,我們事先有拜訪過邱委員,因為邱委員有兩段文字寫「於法尚有未合」。我們去跟他解釋其實是按照行政程序法的規範,委員同意我們將兩小段文字中關於於法未合的文字刪除,我們也同意照辦。
    邱委員顯智:第87案沒有問題,OK。
  • 主席
    邱顯智委員OK嗎?
  • 邱委員顯智
    沒有問題。
    廖處長耀宗:就是文字的第一段第四行跟第五行,第二段的第六行。
  • 邱委員顯智
    第一段第四行跟第五行。
  • 廖處長耀宗
    還有第二段第六行跟第七行。
    邱委員顯智:OK,沒有問題。
    主席:這案照委員同意修正,通過。
    李秘書長孟諺:召集人,另外第89案有幾個字在倒數第四行,行政院前面是不是加上「建請」?「應」改成「研議」?
    邱委員顯智:你要改成「研議」嘛?主席等一下,這個我不能接受,因為早上我有質詢過秘書長。第一個,這是可以做到的,每年車禍死亡人數3,000人,你拿書面報告來說今年1到8月有減少,但他的理由不是說已經有成效或是怎樣,而是因為今年5月疫情上升之後,路上走的車輛明顯少了非常多,所以你怎麼可以拿這個當理由,跟我們說你這樣做是有成效的?這個我沒辦法接受;甚至我要求改為「每週」公布,結果你來說明的時候,竟說把它改成「每月」公布,你都不知道現在其實已經「每月」公布了,可見行政院完全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所以我就是要講到讓蘇院長能夠瞭解,交通部跟警政署基本上就是欺上瞞下,拿了一個報告來說,確實今年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減少了32人,天哪!那是因為今年5月到7月的時候,疫情升到三級,路上都沒有什麼車子,你去看那個統計數字就可以看得出來,顯示你們都沒有去細看嘛!其實我現在也沒有要凍你的預算,我只是要求,院長應該拿出他對抗非洲豬瘟、對抗疫情的態度,來對抗臺灣交通事件死傷這麼嚴重的情況。
    總之,第一,你們每週本來就有統計,其實這並不難啊!就是每週公布這個禮拜死亡的人數、受傷的人數,就是這些事故的統計資料;第二個,院長出面擔任主委,並召集道安會,還有因為這會涉及到各個相關部會,所以也要召集警政署、交通部、衛福部等等單位,就是由他出面來做一個召集,畢竟每一條的生命都是非常寶貴的,所以如果你不同意的話,我就保留,之後黨團協商的時候,我會再講一遍,到最後你沒辦法接受我們也沒辦法,但是基本上我就是要講到讓蘇院長可以聽得到,就是每年死了3,000條生命,3年下來就有萬人死亡。
  • 主席
    請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委員對於道安很重視,而院長也非常重視,在每次的治安會報中,就有報告過對交通意外事故的一些對策,後來被院長要求重報,所以院長是非常重視的,而且在治安會議裡面也都會列管跟要求。因為現在道安會報是在部的層級,如果用一個主決議的方式,「應」由行政院長來做主委的話,體例上可能要考慮一下,因為這是一個行政組織的行政權,用「應」字來處理,可能要考慮一下,而且剛剛講到院層級的治安會議裡面,其實這個議題都是列管議題。
    至於公布交通事故死傷人數……
  • 管委員碧玲
    請問行政院的道安會報是設在哪裡?
    羅發言人秉成:治安會報是院長親自主持的,而且是兩個月就開一次會的,至於道安會報是屬於部會級的,設在交通部下。
    管委員碧玲:如果是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然後由院長擔任主委,這些字我們把它刪除,然後我們讓交通安全相關部會副首長擔任委員,這樣的話委員能不能接受?還有你們能不能接受?
  • 邱委員顯智
    就是副首長……
    管委員碧玲:而且不能是所有的部會,像文化部、NCC去那裡擔任委員就太……
  • 邱委員顯智
    誰要擔任主委?
  • 管委員碧玲
    道路交通相關的首長啊!
    邱委員顯智:這樣又變成是交通部長,不是嗎?
  • 管委員碧玲
    沒有!沒有!副首長……
    羅發言人秉成:道安委員會是交通部部長當召集人,其他部會的則是由次長級來擔任委員。
  • 管委員碧玲
    對啊!那個其實就是最高……
    邱委員顯智:現在的狀況就是交通部部長擔任道安會的主委,但這件事情基本上就是完全沒有效果,因為大家認為交通部沒辦法期待啊!所以才會每年死了3,000人,而且一直往上增加,所以才需要院的層級出面處理這個問題,因為警政署有警政署統計的標準……
    管委員碧玲:如果指派政務委員,可以嗎?
    羅發言人秉成:督導是在院級的層次,就是我剛剛講的,有政委督導以外,院長在治安會議裡面,因為這個議題很重要,都是列管的,而且開會的密度更強。
    管委員碧玲:其實一般就是政務委員,像我今天也提少子化對策委員會,那是不是院長每天都要開很多、很多這種會議?
    邱委員顯智:因為行政院報告裡面也有提到吳澤成政委專責這個事情,時間是從去年到現在,而我為什麼會說這個沒有效果,因為他的報告裡面提到,比去年同期減少32人,即他們是用這樣的方法來表達,但不對啊!在5月到7月疫情這麼嚴峻的情況之下,因為隔離等等的原因,所以路上的車子其實很少,表示你這個方式是沒有成效的,所以我們現在建議,是不是可以改由院來召集?
    第二,「每週」公布這個數字應該不會太困難,因為現在已經是「每月」公布了,而且你們來跟我說明時,希望能改成「每月」,天哪!行政院完全不知道現在已經「每月」公布了嗎?總之,我們希望能夠改為「每週」,像在疫情的時候,指揮中心每日都會公布確診人數和死亡人數,所以我們希望至少是「每週」加以公布,因為這樣一來你底下的公務人員,就會知道院長很重視這個事情。
  • 羅發言人秉成
    每週公布可以……
    管委員碧玲:我的建議還是「行政院長擔任主委」等字刪掉,然後改由各交通安全相關部會副首長擔任委員,在法律上只要是這樣寫,就不可能是部長擔任主委,主委就一定是政務委員以上來擔任,行政機關覺得OK嗎?如果也不OK真的就只能保留了。
    另外,要公布事故成因的部分,我是比較有疑慮的,因為在事故成因上,連車禍現場的初判都還不一定是最終判,且最終判定是曠日廢時,若每週要公布事故成因,是期期以為不可啦!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傷亡數字。
    邱委員顯智:現在是「每月」在做,所以我們要求改為「每週」。
    管委員碧玲:現在其實都已經在做,如果不成立這個機關也不代表這個業務沒有做,因為那其實是公開的數字。
    邱委員顯智:差異在於,如果把「每月」改成「每週」的話,是不是大家會更正視這個問題!
  • 管委員碧玲
    那就是不用成立一個機關……
    邱委員顯智:不是!不是!因為現在交通部道安會基本上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功能,問題就出在這裡!
    管委員碧玲:可是各縣市的道安會議真的都很棒,首長都會親自出席,所以那個部分院長也是會出席的。
    主席:秘書長有沒有要補充的?沒辦法有共識的話,我們就保留了,要不要補充?
    王委員美惠:如果要保留,就不用補充了。
  • 林委員為洲
    協商時再來處理。
    主席:然沒有共識,那就保留,第89案就保留了。
    處理第90案到第92案。請說明。
    嚴處長皙苓:報告委員,第90案到第92案都是有關出國的部分,如果是以視訊方式去做處理的話,希望能夠由院裡訂定出席視訊會議報告規定。對此,今年6月10日就已經要求各部會,如果出國是以視訊方式處理的話,都要比照因公出國計畫提出報告,且它的報告規範,跟之前的一樣,然後相關的報告也都會公布在網站上面,就是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裡都可以查詢得到,所以第90案跟第91案,事實上現在已經在照做了,所以這兩案是不是可以撤案?
    至於第92案的部分,因為我們的報告現在都有依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處理相關規定,將相關出國報告公開到相關的網站上,是不是能夠將「報告送立法院」修正為「報告上傳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以利公眾查閱」?所以不管是任何人,只要去這個網站上都可以查到相關的公務出國報告,不管他是以出國或是視訊方式來處理,都可以在這個公開網站上查詢得到,換言之,就是由統一的路徑去做處理,不用到各個網站去搜尋。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第90案及第91案是莊瑞雄委員的提案,第92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請莊委員發言。
    莊委員瑞雄:你們的說明很奇怪,我想每個委員辦公室,針對像視訊這個部分,大家都會想要知道一些跟實體開會有什麼不一樣,而且當初提案時你們就可以跟大家溝通、說明了,甚至告知在那個網站就可以查詢,結果現在你們才在這裡說明。基本上,若我們做一個主決議的話,你們在運作上也不會有任何扞格之處,是不是?
    嚴處長皙苓:對,可以。
    莊委員瑞雄:然你們已經在做了,繼續加強就好了。以後若是你們已經在做的就直接說出來,不要讓委員還要花那麼多時間寫提案,所以這個沒有問題,就變成主決議,而且你們已經在做了,就加強一下嘛!
    嚴處長皙苓:好。但是「送立法院」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修正為「報告上傳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以利公眾查閱」?
    莊委員瑞雄:好。那第92案的部分,林委員有沒有意見?
  • 林委員為洲
    第92案又不是你的提案!
    莊委員瑞雄:只要問我,我就會說好!
    林委員為洲:第92案,你說要改成公告到網站上,是嗎?
    李秘書長孟諺:對,上傳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以利公眾查閱。
    林委員為洲:好,公開!透明!不是只給立法院,而是要給大家看,出國考察在回國後,總是要有一些考察的結果來做報告,好,就修正為公告到網站上予以公開,謝謝。
  • 主席
    第92案就做文字修正。
    處理第94案。
  • 李秘書長孟諺
    倒數第2行「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 王委員美惠
    沒有問題。
  • 主席
    「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處理第100案。
  • 李秘書長孟諺
    倒數第2行的「行政院」前面加「建請」兩個字;最後一行的「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管委員碧玲:「建請行政院」後面的「應」字也要刪掉,即前面加「建請」、後面的「應」字刪除,然後改為「三個月」。
    主席:好,第100案就做文字修正。
    處理第101案。
  • 李秘書長孟諺
    倒數第4行「行政院」前面加「建請」兩個字;「行政院」後面的「應」字拿掉;倒數第2行「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主席:好,就跟前面的案子都一樣,加「建請」兩個字、後面的「應」字拿掉、「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處理第102案。
  • 李秘書長孟諺
    第102案也一樣。
  • 主席
    就是「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 李秘書長孟諺
    是……
  • 管委員碧玲
    「行政院」前面加「建請」兩個字;「行政院」後面的「應」字拿掉。
  • 主席
    好。
    處理第103案。
    李秘書長孟諺:也是一樣,倒數第4行「行政院」前面加「建請」兩個字;「行政院」後面的「應」字拿掉;然後「一個月」的時間是OK的……
    主席:「一個月」改為「三個月」,所以都一樣……
    管委員碧玲:接下來處理第103案,不是嗎?
  • 主席
    「行政院」前面加「建請」兩個字、「行政院」後面的「應」字拿掉、然後「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 管委員碧玲
    第103案的「一個月」要改為「三個月」?
  • 主席
    「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處理第106案。
  • 李秘書長孟諺
    倒數第3行的「提案」改為「爰建請」;此外「行政院」後面的「應」字拿掉。
  • 管委員碧玲
    好。
  • 王委員美惠
    已經溝通過了。
    邱委員顯智:好,沒有問題,第106案的部分。
    主席:好,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108案。就是照案通過。
    處理第112案。
    林委員為洲:提案談到要你們註明出處、提供連結,以供大眾公評,這樣有困難嗎?
    邱處長北平:跟委員說明,像我們行政院所做的相關政令宣導圖文去年在委員要求下,已經有把相關的圖文都上掛到我們行政院的官網上,另外的話……
  • 林委員為洲
    有做就好。
    邱處長北平:另外,去年12月到今年8月提案之前的部分,我們也都掛上網了,所以行政院都已經在做了。
    林委員為洲:這個提案你們做不到的是哪一部分?如果都做得到,那通過就好。所以你現在做不到是哪一部分?
    李秘書長孟諺:文字裡面有很多部分,比如說製作梗圖、攻擊在野黨立委、違反行政中立、用國家機器做政治梗圖,講這些文字感覺上會……
  • 林委員為洲
    這個不是事實嗎?
  • 管委員碧玲
    我來改一下好了。
  • 林委員為洲
    保留!
  • 管委員碧玲
    修改一下好不好?讓我唸一下好不好?
    林委員為洲:保留,我們就是希望不要再發生同樣的事情,就只是這樣而已,而且這裡說的哪個不是事實,如果有你就把它劃掉啊!像做梗圖不是事實嗎?攻擊在野黨,沒有嗎?所以第112案保留,此外,第112(1/2)案及第112(2/2)案兩案保留,好,謝謝。不然就合併為一案,保留。
    主席:好,第112案保留。
    處理第113案。
  • 李秘書長孟諺
    倒數第3行加上「建請」;然後「一個月」改為「三個月」。第114案也是一樣。
    主席:第113案、第114案就「一個月」改為「三個月」,大家沒意見嘛!好。
  • 李秘書長孟諺
    第114案倒數第5行的「行政院前」是否也可以加上「建請」?
  • 王委員美惠
    好。
  • 主席
    換掉「應」嘛!
  • 李秘書長孟諺
    外加「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張委員宏陸:主席,宣告決議之前要先處理一件事。前面各目凍結案都是繳交書面報告就得動支,其他條件就刪除喔!
    主席:剛才我已經宣布,而且針對每一目都很詳細地敘述了。
    林委員為洲:對於條件,我們之前都有共識,就是要與委員溝通,溝通之後就可以去掉,例如只要與我溝通,我就願意改為交書面報告,其他條件去掉。但還是要徵詢一下委員啦!
    主席:好。每一目、每一案我都念了,行政單位也都已溝通。
    李秘書長孟諺:我向召委報告,第32案與第35案改為主決議,但主席當時沒有念,是否需要確認?
  • 主席
    第32案與第35案?好。
    賈專門委員北松:第32案與第35案合併凍結,沒有主決議。
  • 莊委員瑞雄
    第32案與35案都改為主決議了啦!
    王委員美惠:提案委員是說一樣跟著整目凍結,並非改為主決議。
    賈專門委員北松:對,因為該目已整目凍結,要交書面報告,所以沒有主決議了。
    王委員美惠:提案委員原本是給我主決議,後來同意跟著整目凍結。
  • 主席
    跟著整目嘛!
    王委員美惠:對。我是問本人的,他本來坐在那邊,我問過他本人。我拿著這張提案問他,他說那就不凍結了。
  • 主席
    你是說林思銘委員嘛!
    王委員美惠:他說不改主決議,併著一起凍。
  • 主席
    要併喔?好。
    王委員美惠:他說第32案與第35案併著一起凍結,我問過委員本人了。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讓議事人員整理資料。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宣讀協商結論。
  • 協商結論

    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 歲出部分

    通案部分,第1案撤案。第2案及第3案合併改為主決議,通案部分減列50萬元。第4案至第27案合併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1目「一般行政」部分,第28案、第30案、第31案改為主決議。第29案凍結1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2目「施政及法政業務」部分,第35案改為主決議。整目合併凍結2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部分,第39案、第40案、第41案均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
    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第5目「聯合服務業務」部分,第42案撤案,預算照列。
    第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部分,整目併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7目「災害防救業」部分,整目合併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部分,第57案撤案。第58案改為主決議。第59案、第60案、第61案整目併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部分,第62案、第64案、第68案均改為主決議。整目併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10目「資訊管理」部分,第71案、第72案改為主決議。第70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部分,整目合併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12目「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部分,第78案改為主決議。整目合併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不附其他條件。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1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部分,預算照列。
    第14目「第一預備金」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主決議部分,第93案撤案。第89案、第112案保留。第83案、第84案、第85案、第86案、第88案、第90案、第91案、第95案、第96案、第97案、第98案、第99案、第104案、第105案、第108案、第109案、第110案均照案通過。
  • 宣讀第2案改為主決議之修正文字

    第2案與第3案合併,第2段倒數第3行修正為「行政院就臨時人員……3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28案改為主決議:「行政院為維修職務宿舍,改善漏水、鋪設屋頂、水管電路等問題,近年相關決算數超支,不足之養護經費另由其他項目預算支應,屋齡老舊而致修繕及養護成本提高雖非無據,惟部分首長宿舍及職務宿舍仍有閒置情形,允宜提升修繕及空間利用效能」。
    第30案第2段修正為「過去相關支用曾遭質疑,雖然其日後澄清並未使用個人特支費或其他公務預算,但已致使外界對於行政首長特別費之運用抱持疑慮。爰此,行政院對經費支用應依規範謹嚴處理。」。
    第31案改為主決議;第1段倒數末4字「年年超支」刪除;第2段「負擔沉重,問題難解」8字予以刪除;第3段第3行末句4個字「閒置嚴重」刪除,加列「建請提升宿舍使用效率」;第4段修正為「應考慮堪用情形實際編列養護費用」,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35案倒數第6行「提出具體立法草案」予以刪除;倒數第4行「積極研議或開放相關供給措施」予以刪除;最末句「爰提案凍結……始得動支」等文字均予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40案第2段予以刪除、第3段修正為「請確依該項業務費用之用途及目的,確實發揮效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41案,第2、3修正為「請確依該項業務費用之用途及目的,確實發揮效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58案最末段修正為「但是109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之年度預期成果未達目標,行政院111年度『性別平等業務』卻又提高預算,爰建請行政院提出強化措施,3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62案改為主決議;刪除第1行後段「其中『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預算12,923千元,提案減列5,000千元」之文字;另外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此,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合中央地方權責機關,加強夜市廣告詐騙案件主動採取管理機制,提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64案最末段修正為「爰建請行政院持續落實推動,有效減少網路詐騙」;第1段、第2段之文字照案通過。
    第68案倒數第2行修正為「爰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就具體改善措施提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71案第3段倒數第2行「爰提案凍結……始得動支。」等文字均予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72案之案由均予以刪除;說明第2段第2行修正為「建請行政院應督促國發會邀集相關部會研議後續如何沿用,以達更多政策效果,讓民眾持續享受服務型數位政府之便利」,後面文字均予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78案改為主決議;刪除「凍結3,000千元」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之文字,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87案第4行後段「是行政院機關之管轄」一直到最末字均予刪除;第2段倒數第2行後段「而以至多僅具命令位階之『公告』」至末字均予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92案最末「送交立法院」等5字修正為「上傳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以利公眾查閱」,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94案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100案至第103案「行政院應」之「應」字刪除、「一個月」改為「三個月」,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106案倒數第3行「爰提案」之「提案」兩個字改為「建請」、「行政院應於本院每一會期」之「應」字予以刪除。
    第107案倒數第2行修正為「建請行政院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於1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予內政委員會」。
    第111案第3行「經查」修正為「以」、「陸委會」後面加「為例」兩個字;第2段「爰請行政院各部會檢討政策宣導辦理事宜,慎選社群平台進行業務推廣,並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第113案倒數第3行末句修正為「建請行政院」、「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14案倒數第5行「爰此」後面加「建請」兩個字;,「行政院應督導」的「應」字予以刪除,改為「建請行政院督促」;「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委員提案的部分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無提案的部分均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次通過決議,文字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整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針對討論事項二、審查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備查,並提報院會。
    本日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明天繼續開會,因為是兩天一次會。大家辛苦了,秘書長及行政院的同仁辛苦了。
    休息(14時59分)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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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美玲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