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星期二)10時 @ 本院議場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回頭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星期二)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 書 長 林志嘉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回頭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報告院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 主 持 人
    游錫堃  蔡其昌  
  • 協商代表
    柯建銘  鄭運鵬  莊瑞雄(代)  林奕華  
    林為洲(代)    鄭麗文(代)  賴士葆  蔡壁如  賴香伶(代)    張其祿(代)  高虹安(代)    邱臣遠(代)    陳椒華  
  • 主席
    照協商結論通過。
    報告院會,非保留部分都已經處理完畢,現在繼續進行保留部分的處理。依協商結論,保留部分處理前由時代力量黨團推派1人、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輪流交叉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各案均不再發言,即依保留部分案號序,依次進行處理。
    現在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0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前瞻計畫,在這個會期大家努力討論、協商之後,還有幾個部分還在保留,我們要特別強調的是為了國家整體發展,政府提出前瞻計畫從第一期、第二期到第三期,第三期做很大的變動,將數位建設、資安納進來。在5G布建部分,臨時又加150億元要補助電信業者,我們知道電信業者在兩階段的競標中,他們的總標金達到1,421.91億元,全球第三高,表示電信業者應有足夠財源進行相關之5G網路建置,所以我們實在看不出編列此預算之必要及目的性。
    甚至從莫拉克風災或各種的淹水預算、整治的預算、水患治理的預算都有特別條例規範金額及如何實施,而在5G的布建,我們目前看不到相關的錢該怎麼用、怎麼分配,甚至補助業者之後的這些器材、設備都等於是電信業者的財產,這部分仍然存在非常大的疑慮。所以在資安、國安跟整個前瞻建設的發展上,希望政府能夠嚴謹、審慎再提送相關的設置規範或是補助辦法到立法院審議後,才能通過這樣有爭議的預算。其他在前瞻建設的一些水環境跟水泥化建設,或是沒有經過民眾同意,甚至連地主都不知道就通過的水環境、河川整治計畫,在這裡也一併希望政府單位能夠審慎運用前瞻計畫的預算。以上,謝謝。
  • 主席
    謝謝陳委員。
    繼續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0時18分)主席、各位同仁。這一次前瞻三期關於國家通訊委員會數位建設下的5G基礎公共建設部分,有編列補助業者大概一百五十多億元,作為戰略布局上加速、加量建置基地臺的預算。其實這次的5G建置從一開始的兩階段招標,我們已經創下世界第三高的天價標金達一千四百多億元。在已經這麼高昂的預算之下,竟然在前瞻又編列一百五十多億元要補助業者,我們不禁要問整個補助標準跟審核機制到底是什麼?其實從這些角度來看,如果我們今天能夠在第一階段已經招標完的事後又再追加,請問這是不是非常像一個工程在變更設計後又來追加預算的精神?所以我們非常懷疑這個招標的過程,如果當時你們就覺得已經足夠,然而現在又編列預算追加而且是補助業者本身,我們要問道理何在?另外在追加過程中,這些補助到業者身上的基礎建設,請問怎麼會是補助到業者身上呢?這不是應該是國家所有嗎?它應該是在國家本身才對,而不是這些業者,所以,今天我們來看這樣的補助性,確實值得非常大的商榷。
    同時我們也要再次提醒,其實對於5G的戰略佈局,當然我們覺得是需要的,不過我們還是要指出,韓國目前是全世界推動5G人數占比最高的國家,本來在韓國已經有500萬人簽約了,但是在去年十月,他們媒體報導已經有50萬名韓國人退訂變成4G,其實我們會覺得這也是一個顯示,今天在做戰略佈局時,你們到底有沒有想清楚不只是5G佈線本身,還有整個真正的應用,以及這些東西推動之後,到底要用在哪裡?這可能更是一個重點,而不是你們佈線完成、做完基礎建設後,不知道要用在哪裡?當然我們還是認為政府推動或落實增加這些5G項目是可以的,但是錢要花在刀口上,要用對地方,然後也要告訴國人做這些補助的目標是什麼?最後要達到的效果是什麼?這些統統必須要完整監督後,才能編列這方面的預算。以上,謝謝。
  • 主席
    謝謝張委員。
    接下來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0時21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都知道蔡政府自從上臺之後,靠著立法院的多數暴力,予取予求,要什麼不法不公的案子過就過,要什麼樣的預算過就過,我們看到今天的前瞻預算3.0,最令人沒辦法接受及痛心的就是要補助電信商155億元之多,這是道道地地NCC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裸裸、大剌剌地去搶子孫的錢來送給財團,這全部是舉債的,都是子孫的錢,NCC在光天化日之下、大白天搶過來送給財團,靠的就是這支表決部隊,這是我最難過的。身為民意代表要替人民講話,所以我當然在這裡要強力反對,但是我知道我們人少,螳臂擋車,擋不住你們暴衝的火車,可是我要說,雖然如此,我在這裡慎重宣告,這筆錢,賴士葆絕對追到底!我要盡我的洪荒之力,追到地老天荒!我會去告監察院、法院,還有其他動作,當然單位都告不動的時候,我要呼籲全民一起來公投,把這個案子幹掉,人民絕對沒辦法接受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可以這樣偷偷摸摸地把155億元搶來送給財團。他說是為了要加速、加量,但是標單明明寫的是1.6萬座,而且根據公開的資料,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在今年底就可以2萬座了,加速、加量是他們本來就要做的,因為在商言商,他花了1,400億元,他要賺回來,所以愈快蓋好,基地台愈多,品質愈好,天經地義。所以在此最後拜託執政黨委員聽聽民意,反對這筆預算吧!謝謝。
  • 主席
    謝謝賴委員。
    繼續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10時25分)主席、各位同仁。賴士葆委員也是位資深的委員,他可能忘記了,馬總統時代曾經編列了150億元來補助電信業者推動4G的建設,歐美、歐盟、先進國家也是由政府來協助電信的發展,尤其是在這個資訊時代,大家都爭先恐後要發展5G的時代,政府推動這樣的政策最主要就是要加速完成5G的建設,這是圖利全民,不是圖利業者,這些155億元的補助不是要贈送給電信財團,5G的建設成果也是全民共同享有,絕對不是給電信業者費用,請不要污名化這個良好政策的成果。我在這裡必須提出5G的發展應用對國家資通及戰略安全有絕對的整備基礎存在,尤其相關產業的供應鏈加速重整,政府可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的經費投入來打造安全、可靠、具韌性的5G網路環境,在整個數位的轉型、產業的創新以及未來全民更便利的通訊上,也可以帶動我們創新、應用產業服務的發展。
    其次,為什麼要編列155億元?就是希望原來5G網路建設能夠在更短的時間內加速、加量5G的基地台,引導業者由原來規劃的5年建置1萬6,000多座基地台,現在縮短為2年半建置3萬9,000多座基地台,而且其人口覆蓋率能大幅提升,由5年50%提升到85%,這也是以公部門及私部門大家協力的方式來加速、加量5G的建設,提升整體國家的競爭力。所以針對這個案子,本席期待本院同仁能夠看看國外如何推動發展,看看過去馬政府也是以同樣方式協助推動電信設備,這不是圖利財團,請不要污名化政府施政的美意。
  • (台下
    圖利財團!)
  • (台下
    圖利財團!)
    主席:謝謝陳委員,繼續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0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前瞻預算,其實經過委員會刪減了5,000億元之後,在朝野協商時,國民黨作為在野黨,我們仍繼續刪減了1億2,000萬元左右,為國家省下1億7,000萬元的預算,其中,只有大家在爭論的這筆預算是所有在野黨都認為有疑慮的,簡單來說,在軌道建設的預算被砍半之後,在很短的時間內,政府把這些軌道建設被砍半的預算分散在其他各種預算內,這就是其中一筆,所以第一點,這155億元是在很短時間內突然增加、編列出來要補貼給這些5G得標業者的,原來是沒有的,所以這不是經過審慎考量、計畫的,而是砍掉軌道預算一半之後才硬塞、硬編出來的一筆最大筆的預算,然後就一筆155億元要補助給5G得標的業者,5G得標業者的數量不過在一個巴掌、5個手指頭裡面,不會超過5家,這155億元就由大家去平分。最爭議的一點是,當時的投標書裡面沒有寫這一條,如果當時的投標書有寫清楚,本來是預計5年完成,如果能加速在2年內完成,政府可以給予鼓勵金或補助款。投標書裡面如果有寫清楚就沒問題,問題是投標書沒寫,等到得標以後,5家廠商的標金、權利金太高了,他們發現這樣很難賺,才趕快遊說政府,我們的政府還這麼好遊說,他們說:我們的標金、權利金太高導致不好賺,不然政府來補助我們。然後NCC就答應說:你們當時為什麼要標那麼高呢?如果不好賺,不然我補助你們啦!明明投標書裡面沒有寫這個補助款,即如果加速、加量就可以補助,竟然在得標之後經過業者遊說,政府就答應:既然你們當時標太高,我現在補你們。難道以後我們投標都可以這樣嗎?圖利財團!
  • (台下
    圖利財團!)
  • 林委員為洲
    堅決反對!
  • (台下
    堅決反對!)
    林委員為洲:剛剛陳歐珀委員講到做4G的時候,馬政府也有補助業者150億元,如果有的話,我辭立法委員!亂講一通!如果沒有的話,你辭立法委員,好不好?
  • (台下
    好!)
    林委員為洲:如果4G得標廠商也有得到政府的直接補助,有的話,我辭立法委員;如果沒有的話,你辭立法委員,好不好?
  • (台下
    好!)
    林委員為洲:敢不敢講?不敢講!敢亂講、胡講,謊言!說4G政府也有直接補助得標廠商,有嗎?亂講!
  • 主席
    謝謝林為洲委員。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0時33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討論有關5G的網路基礎建設,其實這是蔡英文總統六大核心戰略裡面非常重要的一環,在野黨有提到當時5G產業的業者提供的1,400億到哪裡去了?報告各位,1,400億已經收歸國庫了。
    我們現在的考量是,因為當時的5G業者提出來要5年內建置1萬6,000座基地台,我們認為沒有辦法及時趕上現在的國際經濟貿易的浪潮,應該加速由5年降到2年半,並且應該加量由1萬6,000個升高到3萬9,000個,現在所提出來的155億的部分,其實也是必須要透過公共工程招標的方式來招標,最重要的是,這樣可以降低在5G網路建設上的數位落差。不管是在野黨的委員或是民進黨的委員都知道,本來城鄉的網路基礎建設就比都會區來得少跟慢,如果要降低數位落差及數位貧富的話,就必須加速及加量。所以我們希望所有黨團能夠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所提到的,5G的網路建設是核心戰略計畫的一環而給予支持,這樣才能夠降低財團的疑慮,為什麼會有財團的疑慮?千萬不要污名化。所有這些建設,應該都在相關的法規調適基礎之下才能透過公共工程相關法規採購及招標,這些都是公開、透明的,如果現在放任5G基礎建設給一般民間業者的話,其實反而數位落差會愈來愈嚴重,也就是貧富差距會愈來愈大。基於這樣的想法,我們在1,400億元收歸國庫之後的公共建設面,在基礎建設計畫裡提出155億元,不管未來在法令上、建置上,我們的國家及NCC一定會站在把關及監督的機制,讓大家可以全民共享,絕對不會汙名化,也希望不要把NCC講成財團化。所以拜託各位,我們用理智來看待,如果認為未來的數位發展建設是下一座臺灣的護國神山的話,請大家支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55億元的預算,謝謝!
  • 主席
    謝謝劉世芳委員。
    現在各黨團推派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進行處理保留提案。
    請宣讀第78案保留提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現在表決第78案委員賴士葆等提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上午10時45分06秒
    表決議題:協商保留部分-78
         委員賴士葆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4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邱志偉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 主席
    請宣讀第82案黨團版本。
    主席:現在表決第82案國民黨黨團版本。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 (台下
    反對!)
  • (台下
    贊成!)
    (台下:圖利財團,全數刪除!)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上午10時46分56秒
    表決議題:協商保留部分-82
         國民黨黨團版本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4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邱志偉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 主席
    請宣讀第90案。
    主席:現在表決第90案委員王婉諭等提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7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 表決結果名稱

    會議名稱: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上午10時48分58秒
    表決議題:協商保留部分-90
         委員王婉諭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7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邱志偉
    棄權: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 主席
    請宣讀第91案。
    主席:現在表決第91案民眾黨黨團版本。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3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上午10時51分05秒
    表決議題:協商保留部分-91
         民眾黨黨團版本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9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6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反對: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邱志偉
    棄權: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主席:報告院會,第92案依黨團共識同意改為主決議。請宣讀第92案。
  • 主席
    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94案民眾黨黨團版本。
    主席:現在表決第94案民眾黨黨團版本。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張委員育美聲明方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3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4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上午10時53分56秒
    表決議題:協商保留部分-94
         民眾黨黨團版本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40
    贊成: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邱志偉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主席:報告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內容。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三讀)

  • (一)歲出部分
    原列特別預算數2,300億0,011萬3千元(分配數:110年度1,241億4,922萬7千元、111年度1,058億5,088萬6千元),減列1億6,965萬元,改列為2,298億3,046萬3千元。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出所需財源原列2,300億0,011萬3千元(分配數:110年度1,241億4,922萬7千元、111年度1,058億5,088萬6千元),隨同歲出預算審議結果,減列1億6,965萬元,改列為2,298億3,046萬3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並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所舉借債務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規定之限制。
    主席:三讀內容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
  • 決議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照審查報告修正通過。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發言,並截止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2分鐘。
    首先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0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剛剛完成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預算案,本席有三點意見:
    第一點,我們先回顧過去第1期與第2期之執行情形。第1期預算案是106年度至107年度,預算數是1,070億元,結果到現在僅執行950億元,也就是還有120億元根本沒有執行,尤其是農委會的執行率只有3.76%,超級誇張!另外,前瞻第2期的預算數是2,229億元,到9月底為止,執行率只有70%,尤其是國防部的執行率僅40%,顯見相關部會在執行上真的有非常大的問題。
    第二點,總預算數原本預估是8,824億元,去年9月底又修正為8,400億元,執行3年之後,整個前瞻總預算又大幅修正,顯見當初在規劃時是急就章,胡亂拼湊,既不前瞻,亦不符合國家未來發展需要,浪費國家財政資源。
    另外,剛剛通過的NCC所編列155億的預算,在當初投標過程中的投標須知為何不寫明?既然已經完成招標,權利義務業已確定,所以,這到底是補助還是退佣?還是圖利?三者僅一線之隔,希望蔡政府出來講清楚、說明白。再警告各位,這到底是圖利、退佣還是補助?請蔡政府講清楚、說明白!
  • 主席
    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在民進黨全力護航通過前瞻預算的此刻,我們除了感到痛心之外,還感到憤怒。我們看到前瞻的預算到目前其實已經執行三年多了,請問各位,我們有看到有任何的成效嗎?有任何一個超前部署嗎?非常的明確,沒有!為什麼民進黨不敢開箱檢討這些前瞻預算的成效?為什麼?因為前瞻預算根本就是一個黑箱,如果這個黑箱打開來之後,大家都可以看到前瞻完全不前瞻,它只是一個肉桶的預算,為什麼講肉桶呢?因為它把正常的預算硬塞入前瞻,用前瞻的名義,把正常應該編的預算納入,然後說有它的急迫性,可是我們看到在已經執行的第一期、第二期,有沒有一部分的預算被刪除?有!試問,如果今天前瞻預算是經過合理的規劃,會不會在執行的過程當中把它全部刪除?絕對不會!所以我們從這些部分也驗證了所謂的前瞻預算,只是民進黨政府拿來作為向子孫搶錢,這些預算將來都是我們臺灣的財政危機,它都是一個不定時的炸彈,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引爆,所以我們在這裡看到民進黨政府透過國會的多數暴力,強行通過的預算、強行通過的法案,予取予求,這些東西都是用子孫未來的代價,是必須要償還的,所以我們看到一個以民主為名的專制政府,這是我們全民所不能夠支持、不能夠容忍的。
  •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1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立法院的議場通過了前瞻預算第三期,前瞻基礎建設總共是8,400億元,我們希望這些預算通過,要真正為臺灣的基礎建設留下一點東西。回想民國六十幾年國民黨推出十大建設,花了兩千到三千億元的資金,但是我們打造了後來臺灣幾十年的榮景,這其中包含三項工業建設、六項重大交通建設以及一項能源建設。但是今天民進黨的這8,400億元,未來到底可以為臺灣人留下什麼?我們希望蔡英文總統和民進黨內閣要好好來思索。就以今天真正有爭議的155億元的預算要補助給五大電信商,我們試想,有這種道理嗎?要把155億元的新臺幣回饋給這五大電信商,而他們標到5G的執照,未來還會從所有老百姓身上收到5G電信的費用,所以在這個部分裡,我們真的希望民進黨要好好思考怎樣來用這些預算,才不會辜負2,300萬人,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1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前瞻基礎建設3.0在國民黨的努力把關之下,最後有刪到1億7,000萬元左右,都是因為前瞻是屬於納稅人透過舉債的方式,未來都是要償還的,這兩年不管是疫情各方面,舉債很多,所以我們今天有刪除到1億7,000萬元,但是比較遺憾的是,我們都知道前瞻既然是舉債來的,有關補貼給五家電信業者的155億元,我們非常遺憾,最後還是在民進黨的多數暴力之下通過。其實剛才有講了很多關於過去的事情,過去從來沒有直接補助給業者,尤其在得標之後直接補助給業者,我們是同意可以編預算來增加偏鄉的建設,但不是直接補助給業者,尤其在去年我們看到,歷史會留下紀錄,其實有關於電信三雄的基地台就已經說好三年的建設會縮到一年半,光前三家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還有遠雄,本來就會建置兩萬座的基地台,結果NCC這次編的預算竟然也是兩萬座,那請問一下,本來業者就要做的事情,我們為什麼要給他們155億元?
    再來,它要佈建的地點,竟然是機場、港口、高鐵、捷運,這本來就是業者會佈建的地點,並不是像英國歐盟給的是偏鄉建設,所以這155億元就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並舉債未來,我們在這裡表示最大的遺憾,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吳委員琪銘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1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實在不瞭解,為什麼NCC不能夠透過當初在招標的規劃上面就做良好的規劃,而是要透過前瞻預算來補助給業者,這樣的五鬼搬運、圖利廠商的行為,我們在野黨立委絕對不能夠容忍。NCC在去年競標5G的時候,也像競標4G一樣,呼籲業者自制,不要把標金炒到天價高,但是NCC為了杜絕競標時一切圖利的傳聞,只敢用這種形式上看來最公平的呼籲,然後看哪一家業者出價最高,就讓哪一家得標,這麼做就是讓業者有收不回成本的的危險,但是業者在得標之後居然還可以再去修改我們的遊戲規則,得標執照要求業者要做1萬6,000座基地台,現在NCC用加量加數的理由說要做到3萬9,000座基地台,然後想盡辦法用納稅人的錢,即我們下一代的錢給業者155億元的佣金,這樣子算什麼?這個禮拜五在黨團協商的時候,本黨要求NCC要提出補助審核的標準,國人才看得出這筆錢到底是要如何運用,結果NCC在協商現場無法提出,回去後發了一個新聞稿說有提前在三年內達到,鼓勵採用國產自主設備,強化5G、資安等三個目標,其實他們所提出的歐美標準都是一派胡言,因為我們的標準居然是補助這些財團,在本來他們應該投資的地方繼續給他們錢,這種五鬼搬運的手法,我們絕對不能夠容忍,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11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NCC說加155億元是要加量加數,但是其實他們原本簽約1.6萬座基地台,現在業者都已經佈建到兩萬座基地台了,你知道嗎?
    業者如果不自己加量加速的話,他是沒有生意的,因為5G的性質跟4G不一樣,它需要密度比較高的基地台,業者為了生存本來就要加量加速。再來,如同張其祿委員說的,韓國本來有500萬戶的5G訂戶,現在都退了50萬戶,為什麼?因為有很快速的網路,但是沒有相對的應用、相對的服務,就像買了4K電視或是3D電視,卻沒有節目,那誰要買呢?所以重點要扶植、鼓勵的是周遭相對的運用,這就是當初馬英九總統、馬政府時代做的事,當初4G推動確實補助了150億元,但是當初的150億元不是直接補助給電信業者,而是補助給周遭相關開發、相關應用的業者,這才是對的方向,這才是前瞻的方式。
    我要提醒NCC,請拿出你的專業,不要唬弄大家,剛剛還有提到縮短城鄉差距,大家可以翻翻前瞻的預算書,在原民會的預算裡面就編列了1.15億元,其中主要是針對原鄉網路的建設,這些都已經編列了,等一下如果你跳出來跟我說155億元有要縮短偏鄉和城市的差距,請拿出證據來!沒有!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1時12分)主席、各位同仁。其實我剛才已經發言了,可以不用再發言,但是「蝦龜袂忍咧嗽」,陳歐珀亂講一通,我講的這件事情,盤古開天查到現在,NCC沒有150億元的東西,我不知道150億元從哪裡來的,「黑白亂湊」。我告訴各位NCC是小單位,從103年到106年,4G的補助總共加起來不到150萬元,不是150億元,可惜陳歐珀委員沒有在現場,他記錯了,不用功,把150萬元講成150億元,民進黨習慣碰到問題就找馬英九、馬維拉來援救,實在很悲哀!他還講到美國、公益、偏鄉,我們都給,一分錢也沒有砍。但是我要報告游院長,游院長那天有講到AIT,當然事後他有道歉,那天給人的感覺是AIT來關說,他後來說不是這樣講,AIT是關心我們的5G發展,我要請教游院長,AIT關心這個和退佣有什麼關係呢?張飛打岳飛打得滿天飛。
    我在這裡真的再次強調,很遺憾這個案子還是被碾壓過去,代表這個執政黨沒有從社會的變化學習到謙卑,萊豬的事情硬闖,王浩宇就是最好的例子,這是給執政黨立委最好的教訓、功課,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1時14分)主席、各位同仁。我要繼續把剛剛在法案審查前發言的內容,其中有一段沒有錄音錄到,我要補充讓它可以完整地呈現在會議紀錄裡面,最後我跟陳歐珀委員再溝通,因為陳歐珀委員講以前4G就有編列150億元左右補助業者,大家聽清楚,我就跟陳歐珀委員講,如果4G有直接補助得標的業者,我就辭立法委員,如果4G的時候沒有用150億元左右直接補助得標的廠商,請他辭職。國會殿堂不能亂講,政策可以辯論,立場可以不同,但是都要依據事實,如果我們在這邊講話,講的都不是依據事實,各講各的,要怎麼對焦?民眾怎麼判斷?大家會以為你在國會殿堂講的是真的,可以用這種方式來混淆視聽嗎?非常不可取。你們要辯護的是,為什麼要編列155億元直接補助這些得標的財團、業者?為什麼政府要補助它?你補助它要加速加量,4G的時候加速加量不是這種作法,補助偏鄉OK,但是建設的基地台應該是屬於政府的,或是業者應該向政府租,比如政府為了加速加量多做了1萬個基地台,OK啊!但是這是政府的,業者要來租才對,才不會圖利財團,謝謝。
  • 主席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1時16分)主席、各位同仁。前瞻計畫要有延續性,更應該對症下藥,過去到現在我們不分朝野共同審查前瞻計畫預算的時候,就是希望中央政府能夠聽到地方的需求,能夠真真正正地把預算給全臺灣二千三百萬人,因此公平、公正、合理應該是前瞻計畫最基本的原則。剛剛幾位前輩委員都已經講到,在這一次事情上面,NCC的155億元,執政黨的官員也好、執政黨的委員也好,要護航請拿出真憑實據,不要拿造假、不實的資料出來說明。
    另一方面,新北市是全臺灣最大的直轄市,人口有403萬人,但是前瞻一期也好、二期也好,所分配到的預算比例卻還是落後其他縣市,在比例上我們是落後其他縣市,以停車場的建設來講,這次的前瞻二期計畫裡面,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第四名都是由臺南和桃園各拿到兩個停車場的建設計畫,新北市的建設計畫居然排在五、六、八、九,我要問的是公平性、合理性到底在哪裡?蔡英文總統曾經在2010年參選過新北市市長,蘇貞昌院長更是我們臺北縣的老縣長,請看看、瞭解、聽聽新北市民403萬人共同的需求,拜託不要在選舉的時候才到來,選舉前講非常重視,選舉完後卻不當一回事,人民會看在眼裡,前瞻計畫的納稅錢不能濫用,謝謝。
  • 主席
    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11時19分)主席、各位同仁。我還是想要從財政紀律來談一下我的態度。前瞻計畫特別預算的編列項目應該具有特殊性、必要性,而且跟計畫目的應該要有緊密的關聯性,不應該動輒以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本來就應該以一般公務預算支出的一些項目。我們考量地方政府確實有財政自主能力偏低、自有財源不足、債務負債沉重,和各縣市經濟結構先天條件不一的問題,急需中央資金挹注,為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政困難,應該要透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制度的改革,而不是常態化的以特別預算補助一般公務預算的項目。
    前瞻基礎建設成了民進黨政府的大撒幣政策,大多數都是既不前瞻也不基礎的建設,持續用中央預算包裹地方建設,補助各縣市政府。正本清源應該積極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落實地方財政自主,讓地方自己決定自己的錢要怎麼用,而不是地方首長跪求中央補助。
    依照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七條,前四年4,200億期滿後,才要進行下一期的預算籌編跟審議,去年第一個會期協商的時候,我們提出異議,要好好做好前期的一些檢討,但是經過一個會期,仍然沒有檢討報告,本席在此表達非常遺憾。
  •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21分)主席、各位同仁。剛剛在針對5G建設的部分,我有發言,就是雖然通過這個預算,執政黨應該訂定相關的預算使用辦法,再送立法院審議。前瞻建設美其名是為臺灣前瞻的發展來訂定的,所以相關的審查應該更嚴謹。在這個前瞻計畫裡面,我也提出許多針對水環境的建設,希望能夠加強水源區的保育、劃設及相關環境的調查,譬如低海拔山區的地下水應該做好管理跟調查,然後針對灌排分離,還有農地污染的調查也應該加強。在違法工廠部分,也應該要好好的管理,該拆的就要拆,該斷水斷電的就要趕快斷水斷電。
    在淹水、缺水還有整個氣候變遷嚴重之下,我們知道空污跟氣候變遷是全世界,也是臺灣面臨的重大環境問題,所以我們的前瞻計畫其實應該更具有前瞻性的思考,針對環境污染、針對產業的升級,應該更進一步來做前瞻的規劃。希望未來的政府能夠重視這個問題,加強空污的防制及氣候變遷的因應,謝謝。
  •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1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美國總統拜登即將就任,由於川粉攻進國會,造成多人死亡,川普總統也列為史上第二次被彈劾的美國總統。拜登總統上任之後,他說他要改善日益嚴重的種族關係,搞好美國黑白種族的族群關係。美國種族主義這麼嚴重,但臺灣的種族問題,就是出在這個前瞻預算,我們這一次通過前瞻特別預算第三期,原住民預算有多少?政府有把原住民的建設當建設嗎?把原住民的建設當塑膠!這麼大筆的國家特別預算,我要請問原住民的預算在哪裡?原住民是空氣嗎?就舉這一次我們數位建設5G網路建設原鄉部落無線寬頻網路部分,他說要改善原住民部落47處,只編列1億1,500萬元,並沒有在5G戰略需求、5G的網路基礎設施上面。
    我們再看城鄉建設741億元,原民會只分配到20億元,再看一下水環境建設,編列了523億8,200萬元,僅有一個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只編列15億元。我們原住民需要有部落安全堪虞地區的基礎建設,但是都沒有在這個前瞻特別預算裡面反映出來。所以前瞻特別預算只重西部,不重東部;只重都會,不重原鄉,導致富者越富,貧者越貧,臺灣未來貧富差距會越來越大,對此本席表示深感遺憾。
    主席:報告院會,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1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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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新竹縣第1選舉區